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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构成和形式
设立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利于集中社会闲散资金、解决国家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缓解政府支出压力过大等问题,是解决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短缺问题的有效途径。由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显著社会效益,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理应成为各类产业投资基金中优先发展的基金品种。
1.基金的构成
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构成一般由政府的财政资金、与城建产业相关的法人出资以及居民个人投资三方组成。其中财政资金占基金的比例,应视项目的具体类别确定,大约为3%~30%.对盈利前景明朗的产业,如电信设施建设、发电、配送电等项目,财政资金大约只需占基金的3%左右;对社会效益大而投资收益不确定的产业,如治沙造林、引水工程等,财政资金则应占基金的30%左右;其余基础设施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财政资金约占5%~25%左右。与城建相关的法人出资额须占基金的20%~30%.这里所说的法人包括该项目的建设单位,或该产业的经营公司以及相关公司,甚至还包括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其余的为居民个人投资,大约占基金的40%~77%.基金的规模应根据项目建设及运营本身所需最低资金量来确定,规模过大会降低资金的使用效率,影响基金投资人的收益水平,从而影响他们未来对基金投资的积极性;而基金规模过小,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则会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以至影响项目正常的资金借贷活动。
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类别,则根据具体需要,既可以逐个设立项目基金,也可以设立综合性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综合性投资基金的构成与一般项目基金一样,也由以上3部分出资组成,但出资比例可根据市场变化适当地进行调整。综合性投资基金可同时对多个基础设施项目进行投资,或者可投资于运作基础设施项目的数家项目基金(此时它成为“基金中的基金”),也可在此基金下建立若干子基金,每家子基金投资于不同类别的基础设施(此时基金为“雨伞基金”)。综合性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设立为投资人选择了广泛的投资领域,特别是那些拟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但又未能确定具体类别的投资人,更是最佳选择。此外,由于其投资于多种类型的基础设施,有效地分散了投资风险,有利于吸引更多的投资人参与。
2.基金的形式
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一般应以在工商管理局注册的公司制为主,基金持有人大会是其最高的权力机构。为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基金公司的董事会中,应有熟悉基金运作规则的投资理财专家担任独立董事(或监事)。基金经营期限的限定一般应与项目经营年限一致,而对一些长期运营项目也可不设定期限,基金经营期满,应对基金进行清算,若基金持有人愿意,可以转入新的基础设施项目,作为新基金的持有人。由于基金由众多投资人组成,为避免大股东挪用、占用资金,其资金的日常划拨、使用应交由基金以外的机构托管,以保证资金能按广大基金持有人的意愿进行运作。如缺少有效监管措施,基金成立初期就很难吸引中小投资者的参与,基金托管人可选择一家经营管理较好的信托投资公司担任,按基金持有人大会通过的资金使用办法进行监控和资金划拨。
二、我国组建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可行性分析
长期以来,由于投资不足,基础设施已成为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瓶颈”,造成经济的剧烈波动和资源配置的低效率。虽然在扩大内需的背景下,从1997年以来,经过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我国的基础设施总量和水平都上了一个新台阶。但是,这一改善具有明显的弥补欠账的性质,无法从根本上缓解基础设施供给不足的问题。2001年以来,特别是2003年底,我国出现了严重的能源供给问题,尤其是电力供应紧张的问题(全国2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出现拉闸限电现象)。广大中西部地区,特别是农业、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更是严重地滞后于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信息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又对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长期以来,由于财政收入有限和国债发行的规模限制,特别是投融资体制造成的投资壁垒,使我国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来源十分有限,基础设施产业自身又缺乏自我积累机制,从而制约了我国基础设施建设的正常发展。因此,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际工作部门,都提出了多种融资渠道和方式来解决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其中一个重要措施即是组建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下面拟从资金来源、已有基金的收益和国家优惠政策等3个方面进行初步探索。
1.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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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货币市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要有丰富的货币市场工具可供交易;二是价格应是开放的,即利率是市场化与自由的;三是有不同类型的众多市场参入者;四是要有优化的结构和层次。目前我国交易的品种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交易的国债、中央银行融资债券、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券和高信用等级的中央企业债券等债券,兑现基本不成。在国债回购市场中尽管目前不尽规范,证交所系统和银行系统不能联网,容量小,效率不高,但这些问题应会很快克服。资金拆借的期限一般较短(大部分是在一个月以内),拆借的双方大都为金融机构,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机构必须经过严格的资格审查,信誉良好,拆借市场采取抵押的方式,增强了资金偿还安全性,拆借的额度一般较大,比较适合保险资金的运作,风险相对不大。在国债买卖中,保险公司平均收益率维持在5%左右,对货币市场的介入目前应主要限定于国债和重点中央企业债券,对一般的债券和商业票据应暂不介入,条件成熟后逐步全面介入货币市场。
资本市场
自1992年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建设成效显著,市场规模、市场工具和市场质量实现了质的飞跃。1998年,我国股市市价总值、流通市场值与GDP比率分别达24.52%和7.22%,因此保险资金介入证券市场,是的必然和现实的选择。
1、直接投资股票或基金市场
(1)充当战略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参入新股的认购
以目前的情况而论,历来新股的收益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的水平上。相对定期存款要高出许多。以1998年为例,平均年收益率在15%左右,而且基本不受股市波动,2000年的收益更高,最底的高达30%,高的超过200%,充当战略投资者或机构投资者参与新股配售,在短期内是保险资金运用的良好选择。当然,随着新股发行方式的改革和申购资金的不断增多,以及新股发行的市场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收益率也处于逐年下降的趋势。
(2)直接介入二级市场买卖
保险公司参入股市的自营业务是必然趋势。保险公司并非没有股市投资人才,而且这种人才也不难获得,保险公司在国债市场上的良好表现就是明证,2000年上半年保险公司在证券投资基金上波段式操作,赢利率达到10.52%也是一个证明,根本的问题在于要不断搞好保险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和保险市场的良好竞争机制,同时使用不同的金属机构在政策上处于同一起跑线上,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充分利用市场的竞争机制。决定专业化分工与合作模式。当然,在投资的前期阶段,可借助证券公司的投资咨询力量,利用证券公司的专业优势。
2、通过证券公司投资股票市场
入股证券公司或委托证券公司投资,目前收益较高。如证券市场上的超级机构申银万国证券公司、华夏证券公司、国泰证券公司、南方证券公司,1997年的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分别为38、16.2、22.6、15.7;国信证券、大鹏证券的盈利能力也很强,均在1999年上半年火爆的股市中完成了全年的任务,而且1999年国信证券的人均利润高达240多万元,净资产利润率超过35%,在短期内委托信誉良好的大型综合性券商进行资金运用为一个良好的选择。
3、发起设立保险基金或通过证券投资股票市场
(1)通过证券投资基金
保险资金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方式间接入市是一种较为可行的方式,因为证券投资基金的经营水平和分红水平基本令人满意,同时因为它们数量多、规模大,便于保险资金运用,基本可以作为保险资金的选择之一。目前由于限定保险公司仅能投资与证券投资基金间接入市,才导致了在庞大的保险资产由于受持有每一基金不能超过10%的限制才对每个基金均有大量投入的怪现象发生,同时由于证券投资基金少,大的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额度使得它不得不超过持有10%以上的单一证券投资基金。
(2)通过开放式基金进入股市
开放式基金的最大优点是避免了投机炒作,管理更为公开,更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为投资者真正分享专家的理财业绩提供了较好的条件,具有优胜劣汰和良好的市场约束的特点,透明度高,流动性好,是国际投资基金的主流品种,是市场长期的产物和选择,也是我国投资基金业发展的方向。 (3)通过保险投资基金
根据不同保险资金的特点,由寿险公司发起设立的保险基金的存续时间应相对长一些,而由产险公司发起设立的存续时间相对短一些。由于我国保险业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保险资金数量也在迅速增长,因此保险基金的形式可以更多地采取开放式基金的形式,而开放式私募和公私结合的募集方式为主要的途径,便于保险公司套现。
保险资金运用的发展
1、投资监管应从投资方式控制转为比例控制,实现投资的多元化。
日本的投资方式有:有价证券投资、不动产投资、银行存款、短期资金交易及各种形式的抵押贷款,并规定各种投资比例。我国保险投资方式的单一极大的限制了资金运用的有效性,而投资方式的灵活多样能为保险业的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不同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身的特点选择合适自身的投资方式,保险监管机构也可以利用明确的资金比例引导保险资金的投资方向,确保保险投资的稳定性,防止过度投机,保证保险公司在兼顾安全性的同时获得较好的收益。
具体说,应在放宽投资渠道的同时,对寿险资金运用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通过各种规定限制保险投资品种的比例,达到资产和负债在种类和时间上的合理搭配。这一投资比例的大小可随投资环境的完善而逐步扩大,在投资环境尚未完善时,投资比例应控制在较小的范围内,其后逐步扩大。
2、逐步放宽投资政策,允许国内保险公司选择海外较为成熟的资本市场进行投资。
针对我国资本市场还不完善,投机盛行,风险较大的状况,可以为保险公司提供必要的政策,规定一个最高比例,允许其在海外投资。国外比较成熟的资本市场,大多具有良好的组织设施和完善的投资环境,化程度高,制度较为健全,是良好的二级流通市场,投资收益率与国内相比较高,能够保证保险资金增殖。这样做既能增加国内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进一步扩大投资组合,降低风险程度,而且还能为国家创汇,为增加外汇储备做一点贡献。
3、结合现阶段国情,进行基本设施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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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民间资本下一个热潮?
当一种管理方式伴随一个产业迅速发展时,必定是社会需求快速膨胀使然。通常每个国家的投融资体系,都是放在金融监管体系之内的,无论是银行、信贷、证券、保险、典当等,都是以国家资本和大型合法合规的集团资本为主构架投融资体系,除此以外,则可能产生违背法律法规的地下钱庄,或其他通过非法集资等超出法律底线的途径、违规运作的资金组合。法律底线的存在,制约了民间资本自由走向规范途径。这并非只发生在中国,全世界都不例外。但大量民间资本以游资的方式自由流动,不能有效地纳入国家投融资体系内进行监管,会给国家经济体系和金融体系带来无穷的风险与后患。私募基金的管理方式几乎可以用“应运而生”来形容,其在国际上逐步试行、推广、流行、规范也是顺势而为。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又称为“产业投资基金”,它最早起源于美国。20世纪40年代末,美国出现大量新兴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基金”诞生;后来,“创业”的概念扩展到“创造新企业和老企业再创业”,由此出现了“企业并购基金”。当创业投资基金在80年代传入亚洲后,又出现了专门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经过不断演变,这几类基金形式组成了现在所谓“产业投资基金”概念的外延。 2006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在中国私募股本市场国际研讨会上发言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把富人的钱筹集在一起,投资于未上市的股权”,她的表述是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Investment,PE)的典型性描述。私募股权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并获利。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一种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它通过发行基金单位,汇集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这笔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投资者与基金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封闭式基金和开放式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的两种基本运作方式。私募则意味着这类基金以有限合伙人方式,只能通过私下定向募集股份。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在于私募股权投资相对于“公众股权”,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公司股权,这里的“私募”指的是所投资公司为未上市的“私”有公司;而私募证券基金主要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向投资者筹集资金进行管理并投资于证券市场(多为公共二级市场)的基金,主要区别于共同基金(mutual fund)等公募基金。私募证券基金的投资产品,是以二级市场债权等流动性远高于未上市企业股权的有价证券为投资对象。在美国,私募股权市场出现于1945年,参与其中的各家基金表现始终超过美国私募证券投资市场的参与者。
民资私募基金的发展趋势
资本流动的实质在于保值和增值,资本流动方向以产业投资为基石、以市场投资为导向。目前,国家大力提倡民间资本进入产业投资领域,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资本投资市场,为民间投资开拓了全新的局面,为民间投资指明了正确的方向。未来的民间资本,必将以合伙制私募基金的形式长久存在和发展下去。以下三个方面不可避免地成为近阶段民间资本家需要慎重思考的重点:
首先,整合产业将形成细分产业链中的产业龙头,抢占这些行业龙头,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铺路搭桥。无论是传统产业,还是现代高科技产业,都有自身发展的空间。国际私募基金的投资行为中, 英联、霸菱投资了蒙牛、李宁,华平基金给国美投资1.5亿美元等,都是以传统产业为主;联想控股为实际投资人的广源传媒,是一家生产3G通信列车电视技术为主的高科技企业,获美国私募股本基金莲花注资1600万美元。
其次,融合资本,梳理民间资金流动方向,倡导先行理念,为证券投资基金的创立积蓄力量。以高科技产业为主导的中星资本在对青岛软控(002073)实施了五年的辅导和支持后,已使后者在深圳中小企业板成功挂牌上市;浙江的网盛科技也以“中国第一概念股”成功登录资本市场。可见证券市场是民间资本流动的重要领域。索罗斯在1995年投资海南航空约2400万美元,取得14.8%股权后,又于2005年10月对中国海南航空增加投资2500万美元。
最后,有效跨接,把握产业与市场的良性互动,规范出入制度,全面服务于产业投资市场和证券投资市场的对接。 被称之为“美国总统基金”的凯雷投资集团, 管理着总额超过 89 亿美元的资产,旗下共有 26 个基金产品。按照计划,凯雷收购徐工机械50%的股权,徐工机械则持有徐工科技19367.94万股国有法人股,并通过控股子公司徐州重工持有徐工科技4103.15万股境内法人股,合计约23471万股,约占徐工科技总股本的43%,仅仅通过徐工科技的10送3.1的股改对价方案,凯雷投资集团就可以获得直接账面价值1.8亿人民币。
若按照凯雷投资对徐工科技的下一步包装上市计划,一旦徐工机械在美国证券市场成功上市,其产业投资与证券投资的市场对接,就使凯雷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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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金投资的基本内涵
1.1 投资基金的概念
“投资基金”只是一种俗称,在各国的法律文本及文献中都不用这个词。这是因为,“投资基金”并不是如“福利基金”之类的“资金集合体”,而是特指由两个以上的多数投资者通过集合出资而形成的“集合投资计划”。当“集合投资计划”是以公司形式设立时,它便是投资公司,当“集合投资计划”是以信托形式设立时,它便是投资信托,所以美国关于“投资基金”的法律是《投资公司法》,日韩等国关于“投资基金”的法律是《投资信托法》。我们一般所说的投资基金,是指由多数投资者出资的,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运作,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集合投资[2]。
1.2 投资基金的分类
投资基金内容十分丰富,从投资对象来看还是分为两大类比较合理,就是证券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后者主要投资于产业领域中未上市企业、基础设施项目等,所以在我国习惯称之为产业投资基金。其中,投资于未上市创业企业的,称为创业投资基金,或称风险投资基金。
从金融资产规模统计数据来看,基金是金融发达国家中主要的金融资产形态。作为一种金融工具,基金有着独特的价值。在金融学者眼里,投资基金被看作是经济史上自货币、股份制之后的人类又一伟大金融创新。在制度上,基金处处留下了股份制的痕迹,但其许多方面又有适应金融投资特点的创造性发挥,能够在金融领域升华性地实践股份制。开放式基金突破了股份制企业不可直接赎回的缺陷,对于单个投资人而言,基金可以通过交易和赎回来退出投资,解决了投资一般股份制公司的流动性问题。国内主流的分类观点认为,产业投资基金中除风险投资基金、企业重组基金外,还包括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所以也有学者认为称其为实体投资基金更为合理。
综上所述,证券投资基金将投资者分散的资金集中起来,由专业管理人员分散投资于股票、债券或其他金融资产,并将投资收益分配给基金持有者,这与股票、债券、定期存款、外汇等投资工具一样,证券投资基金也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投资渠道。
2.基金的投资价值分析
开放式基金包括一般开放式基金和特殊的开放式基金。特殊的开放式基金就是LOF,英文全称是“Listed Open-Ended Fund”或“open-end funds”,汉语称为“上市型开放式基金”。也就是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发行结束后,投资者既可以在指定网点申购与赎回基金份额,也可以在交易所买卖该基金[3]。
2.1 基金投资价值分析的二个基本指标
投资人在对基金进行投资选择时,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分析至关重要的,以判断该基金是否值得投资。一般对开放式基金的投资价值进行分析,可以利用以下两个指标:
(1)单位基金净资产值
该指标反映某一时点上每一基金单位的实际价值,是开放式基金申购、赎回价格的依据所在。其计算公式为:
单位净值=基金净资产值/基金单位总份额
(2)基金净资产值波动系数
该指标是以一定期间内基金净值的最高金额与最低金额之差除以基金净值的最低金额,即:
净值波动系数=(一定期间内最高净值-最低净值)/最低净值
它以净值波动幅度来评价开放式基金的投资风险,系数越大,表明基金的经营状况越不稳定,投资风险越高。
2.2 开放式基金的成长性分析
成长性分析是对开放式基金的发展速度、内在潜力和未来前景进行评判,主要分析指标包括:
(1)资本保值增值率
它是基金资产净值期末总额与期初总额的比值,即:
资本保值增值率=期末净值总额/期初净值总额
一般说来,如果该比值大于1,说明基金资产净值增加,成长性较好;否则,则意味着净值遭受损失。
(2)本期基金净值增长率
它是本期基金资产净值变动值与期初净值之比,其计算公式为:
本期增长率=(基金资产期末净值-期初净值)/期初净值
3.提高我国基金投资选股择时能力的建议
开放式基金将成为我国基金业的主流,这是毫无疑问的。开放式基金的发展固然可以促进证券市场的进一步成熟,但开放式基金自身的发展也需要一个较为健康、完善的证券市场作为前提和依托。要大力发展开放式基金,以下几个措施则是必要而且紧迫的[4]。
3.1 构建科学、合理的基金评级体系
在成熟的证券市场上,投资者、中介服务机构和基金管理公司是一个完整的市场链。一个科学、合理、客观、公正的基金评价体系可以为投资人的投资决策提供及时和有效的信息,减少投资人的决策失误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搜寻成本,使更多的资金流入业绩优良的基金,形成对管理人良性的外部激励约束机制。当前,基金业内人士对于建立基金评价体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已经形成了广泛的共识,不少机构开始尝试推出基金评价体系。而一个评价体系要为市场广泛接受,必须遵循以下几个原则。首先,基金评价机构要能够保证独立性、公正性、客观性,否则无法获得市场的公信力。其次,基金评价机构所采用的评价和分析方法必须科学、合理,而且公开、透明,不能有多重标准。另外,构建基金评价体系需要借鉴国际经验,同时也要研究我国市场的实际情况,要充分考虑到我国证券市场的交易制度、统计方法、会计制度和国际市场都存在一定差异的特点,使基金评价真正发挥应有作用。
3.2 尽快发展金融衍生工具,以利于规避系统性风险
多元化的投资组合能够降低或消除非系统性风险,却不能降低系统性风险。现货市场的系统性风险只能通过期货、期权等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机制来加以防范。我国当前还没有能够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金融衍生工具和金融期货市场,因此,应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股票指数,推出股票指数期货,提高基金管理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风险的能力。
3.3 完善法律体系
开放式基金的组织形式有公司型和契约型,其相应法律规范的摹础应分别是《公司法》和《信托法》。我国的开放式基金都是契约型,而规范契约型基金的《信托法》却仍是空白,这对规范和监管契约型开放式基金行为显然是不利的,而且由于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契约型开放式基金的壮大发展必然受到制约。目前,我国规范和监督开放式基金的只是部门的行政法规,即《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层次还比较低,其效力和权威性毕竟不如法律。
4.结论
通过研究,我们发现我国基金业整体具有较为显著的选股能力,这种选股能力是基金超额业绩的主要源泉。而且样本数据越多,考察时间越长,基金的选股能力越为显著。
参考文献:
[1]盛军锋.开放式基金协调发展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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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基金是证券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特别是21世纪中叶以来,产业更新速度加快,不少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却不够资格上市,于是直接投资于产业的产业基金便应运而生。
产业投资基金是以个别产业为投资对象,以追求长期收益为目标,属成长及收益型投资基金。国外通常称为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根据目标企业所处阶段不同,可以将产业基金分为种子期或早期基金、成长期基金、重组基金等。
产业投资基金与证券投资基金两者都具有集合投资、专家经营、分散风险、共享收益的特性,但又存在一定的差异。两者吸引的市场参与者不同。我国证券投资基金发起人认购占3%,投资者仅限于自然人,因此持有人十分分散;产业投资基金一般要求基金发起人的认购比例在25%左右,导致机构投资者的比重大大增加。两者的投资对象不同。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是投向各类上市证券;而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对象则是某个产业或多家企业乃至一组项目,直接投资于目标企业的股权。两者的收益和风险不同: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主要来自于资本利得和二级市场的差价收入,风险包括企业经营风险和流通市场风险;而产业投资基金的收益来源于产业利润,其风险即为经营风险。两种基金的退出机制不同。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可以随时在二级市场上买卖基金,变现灵活;而产业投资基金的退出机制一般是通过企业上市或出售股权给其他战略投资者来实现的,相对更复杂些。5.两者能产生的社会效益不同:产业投资基金在向企业注入资本金的同时,可通过产权约束促进企业转变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有着更直接的导向作用;相对地,证券投资基金有较大的趋利性,其社会效益要间接一些,小一些。产业投资基金也并非仅局限于支持风险资本,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的战略重组和基础设施项目都可依靠产业投资基金来扶持。从我国国情来看,高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率低,高新技术产业风险较大,而基础领域的投资收益较稳定,则基金试点的成功性较大。
二、在我国组建电力产业投资基金的可行性分析
1.我国良好的宏观经济状况为发展我国电力产业投资基金提供了有利的外部条件。到2006年底,我国城乡居民储蓄余额达到了16万亿元,居民的金融资产有较大的增长,但投资渠道少的问题比较突出。以管理专业化和投资分散化为基本特征的投资基金恰好能满足公众的这种投资需求。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发展电力产业投资基金。对促进我国电力产业发展十分有利。
2. 我国电力行业投资规模的不断扩大为发展电力投资基金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十五”期间电力企业需要资金约7500亿元,而“十一五”期间所需资金更多。按照国家对新建项目实行资本金制度的要求,“十五”期间中央企业资本金筹措每年需要150亿元,庞大的资金需求是现有投融资体制难以满足的;同时,电力投资又具有收益稳定、资本增殖潜力大的特点,这就为电力投资基金的进入和成长提供了巨大的空间。
3. 我国基金市场的快速成长为电力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提供了市场基础。我国基金业经过近10年的发展,已初步形成了一个由区域性、全国性和海外中国基金组成的多层次投资基金市场体系。
4.我国新的基金法律法规的出台为我国基金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1996年国务院颁布了《境外投资基金管理办法》,1997年11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我国投资基金业的相关法律和法规正在走向完善。2007年由发改委制订的《产业投资基金(试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也呼之欲出。
5. 中国首个总规模达200亿元的产业基金已经落户直辖市天津,并在2006年6月完成首期50亿元资金的募集设立。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的方案、管理办法以及募集资金的方式,已经获得国家发改委的批准。?渤海产业基金募集对象为包括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在内的法人。此后待时机成熟,通过集合资金信托、公开募集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募集。
三、电力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程序
与一般投资基金的运作程序类似,组建电力产业投资基金大致需以下几方面工作:
1.组建电力产业投资基金的工作机构。电力产业投资基金的组建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技术性,首先必须由国家电力公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和待开发项目所在地区的有关部门一起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对组建电力产业投资基金进行可行性分析和研究,制订具体可行的办法和相应的管理政策,特别要注意基金风险的监管;其次,有关部门要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如税务部门要在国家政策允许之内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等。
2.确定电力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托管人和管理人。发起人应由国家电力公司、电力集团公司和至少一家国有金融企业组成,国有金融企业应在国内有较高的地位、并从事过大型项目的投资,具有证券投资经验。选择适当的发起人,除电力公司作为产业基金的主要发起人外。应选择金融企业如证券公司作为共同的发起人,也可考虑电力财务公司作为主要的发起人。根据有关规定:首先,发起人认购基金的比例不应低于25%。基金发起人持有基金证券或收益凭证的比例可比一般基金稍低一点,基金存续期在2O年以上。其次。基金托管人应该是资金实力雄厚、有丰富的金融投资经验、设立专门的基金托管部门并有足够从事托管业务专业人员的国有金融机构。再次,基金经理人应该是资金实力雄厚、有一批合格的基金管理人才、熟悉电力市场运作和金融投资操作的机构。
3.选择合适的募集方式。由于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相对来说较小。比较适合具有中度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和个人投资,因此在市场条件相对成熟后,应优先考虑开展公募的电力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同时为把基金培育成从事长期投资的投资工具,要避免基金的股东过多,应当设立较高的认购与交易起点,如可将起点提高到10000个基金股份;在公募时也可考虑以向机构投资者定向配售与公众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选择适当的募集规模。参照国外的情况并结合我国实际,目前的募集规模不应少于30亿元,否则缺乏对产业的扶持力度。电力产业可以结合公司的具体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募集规模。
5.选择适当的基金类型。由于电力产业投资基金以追求长期资本利益为目标,需要稳定地实施其投资策略,故必须在较长时期里保持资产的相对稳定,所以应以封闭式为主。从组织形态来看,电力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未上市的电力企业,它们的资产透明度与上市企业比相对较差,而基金中机构投资者较多,他们希望、也有能力对重大决策发表看法和意见。因此,基金的组织形式应首选公司型。公司型投资基金不能随意成立或终止,较符合长期投资理念,减少投机性。
6.选择适当的投资目标和确定适当的投资比例。电力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电力行业,可集中于成长性较好的,已上市的电力公司中的国有股和法人股以及其他有一定规模可培育为上市公司的电力企业。基金投资于实业项目的资产不得低于总资产的70%。为使基金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基金份额的30%可以投资于上市流通股票、国债、企业债券等。
7.选择适当的退出机制。由于产业投资基金的退出通道相对较少,因此更需要创造退出机制。切实可行的方法有:一是在投资决策时尽可能选择具有上市前景的项目与企业进行投资,以便企业最终能尽快上市;二是在投资前即签订回购协议,待所投资项目产生收益后,由企业按照议定的价格逐步回购股份。考虑到电力项目通常具有收益稳定的特点,这一方法较可行;三是通过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实现退出。基金所投资项目基于其未来可产生的现金流而进行证券化,即可获得出售资产收益权的相应收入,而基金作为所投资项目的原始权益人之一,便可通过出让所有权的方式来退出所投资的项目。
四、我国电力产业投资基金的运作模式的现实选择
在发展电力产业投资基金过程中,是选择封闭型基金还是选择开放型基金,取决于许多因素,尤其是金融市场的发育程度、基金管理人的经营管理水平、投资者的投资能力与意识等。从世界各国基金业发展的经验来看,基金业发展初期应以封闭型基金为主,待封闭型基金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后,再考虑发展开放型基金,并逐步使之在基金市场上占主导地位。根据我国目前状况,结合开放型基金和封闭型基金的特点,我们认为,从近期来看,我国电力产业投资基金应当选择以发展封闭型基金为主。
1.我国投资基金刚刚开始起步,无论是国家对基金市场的监管,还是基金本身的运作都缺乏经验。如果从一开始就草率全面推进开放型基金,不利于基金市场的健康发展。
2.我国目前不成熟的股票市场是发展投资基金的基础,发展投资基金又是稳定和完善证券市场的重要手段,两者相辅相成。在不完善的证券市场条件下发展投资基金尤其是开放型基金,一旦证券市场发生波动,一定会波及投资基金市场,投资基金市场波动,又会进一步加剧证券市场的波动,从而形成恶性循环。
3.从基金管理人员的素质来看,由于我国基金业起步晚,基金业从业人员经历短,基金操作经验少,一开始就操作开放型基金难度较大,困难较多。
4.从基金投资人来看,由于我国投资者不成熟,投资行为盲目性较大,如果一开始就实行开放型基金,投资者有可能一窝蜂地去投资基金,而一旦基金市场有波动,他们又会一窝蜂地去退股,收回基金投资。基金市场的急剧膨胀和收缩不利于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
作者单位:河海大学商学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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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Industrial Investment Fund,Venture Investment Fund,Equity Investment Fund
中图分类号:F830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674-2265(2009)02-0021-04
产业投资基金是我国市场化投融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投资基金形式。早在1995年,原国家计委就开始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然而,由于国际上没有产业投资基金这种制度,与之类似的概念却很多,如“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从而使得我们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和应用出现了不同理解,导致产业投资基金的边界模糊,直接影响到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立法和实践。
要解决产业投资基金的认识问题,首要任务就是明确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界定。在重新确定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时,必须摆脱国内现有认识的禁锢,以全新的视野重新认识产业投资基金。鉴于此,笔者认为,在明确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之前,有必要对国内外有关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和风险投资基金的概念进行明确和梳理,然后再分析总结出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概念。
一、投资基金定义及类别分析
广义的基金应该包括投资基金、公益基金、政府基金等多种基金。由于大众对公益基金和政府基金的参与和认知较少,我们常说的基金主要指广大的投资基金。如社会上大量的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以及所谓的私募基金等,标准的说法应该是股票型投资基金、债券型投资基金及私募投资基金。
基金作为一种投融资的手段和工具,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1868年,英国政府为了海外投资的需要,设立了“海外与殖民地政府信托”,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支公共投资基金。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基金已经形成很多品种,总体规模巨大,成为现代金融体系的四大支柱之一。
对于投资基金的概念,学者在表述上和理解上仍存在一定的分歧。如刘俊海教授(2003)认为“投资基金,是指由多数投资者缴纳的出资所组成的,由投资者委托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按照投资组合原理进行专家管理、委托投资基金托管人托管、投资收益按投资者的出资单位共享、投资风险由投资者共担的资本集合体”。更多学者认为,投资基金本身仅是一个资本集合体,投资基金制度是一种集合投融资制度。又如,原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1992年颁布的《海南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投资基金,是指投资者通过认购基金券聚积起来,并由管理人经营的长期投资资金”。
由于我国没有对投资基金专门立法,目前仅存的是规范证券投资基金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因此,国内目前对投资基金种类的认识仍处在相对混乱状态。从理论结合实际的角度,依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投资基金进行不同的分类:
(一)根据投资基金组合形态的不同
根据投资基金组合形态的不同,可将投资基金划分为契约型投资基金、公司型投资基金和合伙型投资基金。其中,公司型基金又可细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型基金和股份有限公司型基金。公司型基金是依据公司法的规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投资者成为公司股东的一种基金模式。有限合伙型基金是指投资者共同成为基金的合伙人,投资者依据有限合伙的法律规定承担有限或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基金模式。而契约型基金是指依据信托契约,通过发行受益凭证而组建的投资基金(见图1)。
(二)根据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根据募集资金的方式不同,可以将投资基金划分为公募投资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这里的私募是相对于公募而言的,仅仅是一种资金募集方式,与投资的对象无关。以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发行或者公开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基金,称之为公募投资基金。反之,非公开向特定对象募集发行的基金则称之为私募投资基金。公募投资基金和私募投资基金又可根据其具体的投资对象不同而分别细分到下一层次(见图2)。
(三)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
根据投资对象的不同,投资基金可以分为证券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对冲基金。其中,证券投资基金又可细分为: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及金融衍生品基金等。依据投资阶段的侧重点不同,股权投资基金又可细分为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发展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夹层资本、重振资本、PRE-IPO资本、上市后私募投资(IPE)、破产投资及其他特别投资基金等。而对冲基金是指主要投资于股票、期权、期货及其他相关金融衍生产品,通过买空卖空、风险对冲操作,降低风险、扩大收益的一种基金(见图3)。
二、产业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
在我国,与产业投资基金相伴的名词有很多,通过对国内已有研究成果的分析可以看出,极易与产业投资基金相混淆的概念主要有“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等。有人认为产业投资基金就是“未上市的股权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者私募股权基金;有人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一部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除了产业投资基金外,还包括海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本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人认为产业投资基金就是西方的创业投资基金;有人认为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应该仅限于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有人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是与风险投资基金相并列的一个概念;还有人直接把产业投资基金等同为风险投资基金。不容否认的是,这几个概念之间的确有很大的相似之处,因此造成很多人的混淆。对于这几个概念如何把握,是认清产业投资基金的关键。笔者试图通过对相关概念的历史演进过程的回顾,来重新理顺这几个概念之间的关系。
(一)创业投资与风险投资
现代意义上的投资基金发展始于二十世纪40年代的美国。当时美国社会面临着新企业形成率不足、新项目难以获得长期资金的障碍,社会呼吁希望政府采取措施改变这种状况。在这一背景下,“美国研究与发展公司”(ARD)应运而生,希望通过设计一种“私营机构”来解决新兴企业和小企业资金短缺问题,并希望在为小企业提供长期资本的同时为其提供管理服务。1958年艾森豪威尔总统签署了《1958年小企业投资公司法》,从法律上确立了小企业投资基金(以投资公司的形式存在)制度,中小企业投资基金迎来了快速发展。后来,这种投资基金被允许以有限合伙的形式出现。二十世纪70年代以后,有限合伙型的投资基金逐渐占据主流,并迎来了蓬勃的发展。
美国并没有一般意义上的创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等专门立法,而仅仅是针对“小企业投资公司”这种特别类型的投资基金制定了《1958年小企业投资公司法》。此外,在1980年出台的《小企业投资促进法》和后来的《投资公司法》等法律修正案中,也仅规定了目的在于培育与促进企业发展的“企业发展公司”(Business Development Company)这一形式。后来韩国法律中所谓的“企业育成公司”,我国港台及新加坡等其他华语地区所谓的“创业投资公司”,可以说是与美国“企业发展公司”一脉相承。因此,与创业投资公司相对应的创业投资基金这一概念并非出自美国,而是我国港台、新加坡及其他华语地区普遍使用的一个词,而其所表述的投资机制与美国的企业发展公司相似,因此,人们普遍认为创业投资基金始于美国。
与创业投资基金相比,创业资本是一个更宽泛的概念。任何个人或机构以自有资金从事创业投资活动所用的资本都属于创业资本范畴。投资者投资组成创业投资基金的资本当然也属于创业资本。创业资本(Venture Capital)在国内翻译的过程中,可能是对“Venture”一词有不同的理解,有些人便把“Venture Capital”翻译成风险资本。同时,政府部门也以立法的方式确认了创业投资与风险投资的相同性,如在1999年七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建立风险投资机制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风险投资又称创业投资”。创业投资基金由创业资本组成,因此,在国内,很多学者把创业投资基金与风险投资基金等同使用。笔者认为,“风险”并不能反映出该投资基金的特点,任何投资都存在风险。为了防止概念的混乱,同时准确体现其对创业企业的扶持,应废止“风险投资基金”这一概念的使用,统一使用创业投资基金这一概念。
(二)产业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
产业投资基金与创业投资基金是一对非常相似的概念。美国成立最早的小企业投资基金(以下有关美国的制度直接以创业投资基金代替)的目的主要是辅助新企业的成立和新项目的运作,后来扩展到“创造新企业和老企业再创业”,出现了“企业重组基金”形式。当创业投资基金在二十世纪80年代传入亚洲后,又出现了专门投资于基础设施项目的“基础设施投资基金”。经过不断演变,进入中国后,逐渐形成了现在的产业投资基金概念。
因此,创业投资基金就具有了广义和狭义两种概念。狭义的创业投资基金指美国最初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时的概念,系指由确定多数或不确定多数投资者以集合投资方式设立基金,委托专业性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主要对未上市创业企业尤其是科技型未上市创业企业提供权益性资本,并通过资本经营服务直接参与企业创业历程,以期获取企业创业成功后的高资本增值的一种特定类型的投资基金品种。而广义的创业投资基金是指发展到亚洲后的创业投资基金,即是在传统概念的基础上,加上了企业重组投资基金和基础设施投资基金。我国2005年颁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中,把创业投资规定为“向创建或重建过程中的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从这里可以看出,我国已经认可了创业投资基金包括狭义上的创业投资基金加上企业重组基金。而近几年一直在讨论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产业投资基金的投向采取了广义创业投资基金的范围,即产业投资基金包括创业投资基金(狭义)、企业重组基金和基础设施投资基金三种子投资基金。为了规范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发展,笔者认为,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应该借鉴广义创业投资基金的概念,即我国的产业投资基金应该是一种直接投资基金,其投资的范围除了传统的创业投资外,还应包括发展投资、企业的并购重组、基础设施投资以及其他国家引导投资的领域。
三、产业投资基金与股权投资基金
另一个与产业投资基金非常容易混淆的概念是“股权投资基金”,特别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者“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如有学者认为,产业投资基金是我国特有的概念,国外通常称之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rivate Equity Fund)。产业投资基金,是以投资基金运作方式直接股权投资于未上市企业并提供经营管理服务的集合投资制度,相当于西方发达国家的私募股权基金。由于英美等国的股权投资基金均要求私募方式募集,而在我国目前的股权投资基金也均是私募方式设立,因此,很多学者在研究股权投资基金的时候就直接使用“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或“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的称谓。其实,投资基金可以是私募方式设立,也可以是公募方式设立,如澳大利亚就有公募方式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
为了对这两者进行比较,我们先了解股权投资基金的概念。有学者认为,在1995年前后,创业投资概念被引入我国时,由于称之为“私人股权投资”更容易让人理解为私有化,所以有关部门在那时称之为“产业投资”。此种解释或许牵强,但也反映出两个概念的确有很大的相似之处。股权投资基金,是与证券投资基金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于上市证券,而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股权和实业项目,具体来说可以是某个产业或者某个地区的多家企业乃至一组项目,是一种直接的投资方式。股权投资基金包含一系列投资活动,它既包括为新创立的企业提供资金支持,也包括为已经成立的企业的成长提供资助,还包括收购现有的公司。
由于划分的依据不同,使得产业投资基金与股权投资基金成为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是为了突出直接投资于产业的特征,而股权投资基金则是主要彰显其直接投资企业股权的特征,以区别于间接投资为特征的证券投资基金。一般认为,股权投资基金是指对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投资的基金,通常包括投资于种子期和成长期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也包括投资扩张期企业的发展基金和参与管理层收购在内的并购基金,投资过渡期企业或者上市前企业的过桥基金等。通过分析两者的内涵可以发现,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所描述的制度大体上相同。
然而,产业投资基金与股权投资基金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一是投资对象存在差异。理论上股权投资基金不仅可以包括属于产业投资基金名下的创业投资基金、发展投资基金、并购基金,还可以进行上市后私募投资(IPE),进而取得公司的控股权,控制公司的发展方向。而产业投资基金必须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自身的设立特点,在规定的范围内对非上市公司进行股权投资。
二是设立目的有所区别。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纯粹是一种资本的自由趋利行为,基金管理人以投资人的资产收益最大化为原则进行操作。虽然最终有利于相关企业或者产业的发展,但是其根本目的是资产收益最大化。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人在投资决策的时候会尽量避免那些投资收益率较低的产业或者企业。而产业投资基金相对而言要适当考虑到我国的相关产业政策,特别是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及各种专业投资基金在运作时,必须接受国家相关政策的制约,从而保证某些基础产业或者特殊行业的资金供给。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产业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合的,仅在其投资对象及功能上有些许差别。然而两个非常相似的概念同时存在和使用,无疑给我们的立法和监管带来了混乱。产业投资基金制度的设立,主要目的是解决各类国家扶持企业和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相比较股权投资基金这个中性概念而言,产业投资基金更能体现制度本身的特征,更适合我国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初衷,因此,这两个概念虽然在理论上可以同时存在,但在具体的制度设立中,应避免同时出现而引起的混淆。
综上所述,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应该是一种向特定或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对非上市企业提供资本支持,从事资本经营与监督的集合投融资制度。根据具体的投资阶段及投资领域的特点,产业投资基金又可细分为创业投资基金、发展投资基金、并购重组投资基金、基础设施投资基金及其他特殊产业投资基金。另外,国家不能过分干预产业投资基金的运营,只能通过财政税收政策引导产业投资基金的投向,但国家应加强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管。另外,国家应该尽快出台《产业投资基金法》,从而将目前所谓的创业投资基金及各种股权投资基金一并纳入产业投资基金的调整范围,彻底解决多个概念并存而出现的混乱状态。
参考文献:
[1]南开大学金融系课题组:《试点产业基金呼之欲出》,《金融管理与研究》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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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契约关系成熟、商业信用乃至货币信用的发展,以及分工的日益精细繁复,信托得到了蓬勃发展。保险公司既是风险保障的提供者,又是金融资产的管理者。在创新和国际化的大环境中,各金融机构业务全能化、综合化,积极开发新产品,信托适应性强,灵活多样,富于弹性,保险公司管理着全球40%的投资资产,保险和信托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关系。美国的信托业经历了起源于保险业,后逐步推广发展成为商业银行兼营信托业为主的信托模式的发展历程,目前金融信托业已成为金融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美国的信托机构可成为联邦储备委员会和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成员。在美国,保险公司是资产证券化交易市场上的重要机构投资者,并通过本身的风险管理的专业能力,以抵押贷款信用保险为资产证券化增强信用。美国的保险公司通过创立或加入共同基金、不动产信托投资公司等多种信托方式拓展投资渠道,如投资不动产信托(REIT)不向美国联邦当局交纳所得税,同时必须将其收入的90%分配给股东,美国许多州也对REIT豁免交纳州所得税,REIT与债券、股票的相关性均很低,有利于降低整个投资组合的风险。日本1996年的金融改革取消了银行、证券、信托子公司的业务限制,允许信托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允许寿险、财产险以及保险业和其它金融业相互渗透,取消保险公司资产运用限制,放宽保险商品设计限制,废除养老金“532”资产运用限制,放宽证券投资信托资产运用限制,人寿保险公司可以作为形成财产基金信托的受托人,日本已经进入了“信托时代”,信托的金融功能和财务管理功能均得以充分发挥,信托业务蓬勃发展。英国的投资型保险是将终身险、养老险、定期险及年金金额与投资信托基金的市价连接起来,英国寿险公司通过与既有的投资信托公司合作、与既有的投资信托基金的管理公司合作,共同创设投资信托基金,自行创设投资信托公司自行管理等方式进入单位连接保险市场。由于英国是投资信托的发祥地,投资型保险顺利发展,投资型保险保费占总寿险保费比例达到50%。
三、加强信托保险的互动发展是中国信托业、保险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保险业保持30%以上的增长速度,初步形成了国有、民营和外国资本共同参与的保险市场体系,保险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随着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可运用的资金不断增加。截止2003年底,我国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已达8739亿元,预计到“十五”期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将达到10000亿元。近年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逐步拓宽,如允许保险公司购买中央企业债券、参与同业拆借市场的回购、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办理大额协议存款等。根据保监会网站提供的统计数据,2003年我国保费收人为3880.4亿元,截止2003年6月底,银行存款为3576.3亿元,国债投资为1262.5亿元,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为365.8亿元,资产总额达7782.6亿元。由于保险投资体制不完善,资金运用率普遍偏低。从现有的保险投资结构来看,目前保险资金仍以银行存款为主,占保险资金运用额的一半以上,其次是国债,其它为投资证券投资基金、金融债券、企业债券等。而银行存款中人民币大额协议存款占72.1%,由于协议存款的利率大幅度下调,使保险业的资金收益下降。由于受资本市场的影响,保险业2002年证券投资基金的收益率是负21.3%,从而使保险业的资金运用率由2001年的4.3%下降到2002年的3.14%。在保险业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保费收入的快速增长与保险资金运用渠道狭窄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保险业的发展面临着如何拓宽资金运用渠道,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提高资金盈利能力的问题。
与证券市场低迷形成对比的是,不断涌现的信托产品相继掀起了购买热潮。随着《信托法》、《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的实施,信托投资公司在中国金融体系中的功能和市场定位将逐渐廓清。信托投资公司将回归本业,作为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专业化的、综合性的资产管理机构,适应社会对外部财产管理制度的强烈要求,基于委托人的信任广泛开展受托理财活动。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律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等。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的承销业务,可以接受为了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等。在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等方式进行。信托公司受托理财的信托财产,除了现金、动产、不动产、股票、有价证券等有形资产,还包括物权、债权、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信托法》、(管理办法)为信托业的重塑和市场化经营提供了很宽的业务边界和广阔的发展空间。信托投资公司在目前金融业分业经营的背景下,事实上成为国内唯一准许在金融市场和实业领域同时投资的金融机构,根据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之间的热点灵活改变投资方向,具有国内其它金融机构无法比拟的行业优势,从而拓宽投融资渠道,提高资源优化配置的效率。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公司凭借其专业优势推出各具特色的信托产品,集合社会资本,投资经济建设,开创了以信托计划为金融工具投资城市土地开发、基础设施、房地产建设的新通道,具有稳定的投资回报、良好的流通性、安全、稳健等特点,从而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追捧。
进入2003年,随着股市行情的变化,面向资本市场的股票、债券等信托计划纷纷面世。信托产品的设计反映出信托公司具有多元化的投资渠道,能够根据实业投资和证券投资之间的热点转化,灵活地改变投资方向的优势。根据北京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研究发展部的追踪统计,自2002年7月18日至2004年1月末,已推出的集合信托产品达255个,总规模约为252.62亿元。广泛涉及城市土地开发、基础设施、房地产建设、管理层收购、证券投资、外汇、不良资产的处置、融资租赁、股权投资等,信托产品的开发日益市场化和多元化,信托创新成为中国金融市场的一个亮点。
由于信托公司在办理信托业务过程中,不得通过报刊、电视、广播和其它公共媒体进行营销宣传,接受委托人的资金信托合同不得超过200份,保险业聚集的可用于中长期投资的巨额保险基金成为信托公司营销的重点。然而,与银行、证券、保险并列成为现代金融体系四大支柱的信托业还远未作为保险的投资渠道加以重视和利用。金融业内部加强协调和沟通,实现金融资源的合理配置,是现代金融体系的基本要求。加强信托、保险的合作,在合作中优化资源配置,进行优势互补,是信托业和保险业发展的内在需求。四、加强信托、保险合作的思路
(一)将信托纳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促进保险资金运用多元化,加速保险公司投资业务的发展
投资管理已成为发达国家保险公司经营的重要环节,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提高保险资金使用效率,已成为中国保险业发展的当务之急。新(保险法)对原有资金运用的禁止性规定作了适当修改,授权国务院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其它资金运用作出具体规定。应充分认识信托具有功能齐全、手段灵活、综合性强的特点,可以连接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金融资本与产业资本,以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融资、租赁等多种方式为信托资产提供金融服务的作用,将信托纳入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利用信托的桥梁和管道作用,利用信托的专业理财优势,投资国家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从而打通保险资金运用于基础设施、市政建设等众多领域的通道。
(二)根据保险资金的性质、特点与运用原则,灵活设计信托产品,为信托赢得保险资金来源
保险公司的经济补偿职能、融通资金职能和利润最大化的追求使之必然要运用保险基金。保险基金是保险公司专门用来履行保险合同所规定的赔偿或给付义务的专项资金。由于保险资金的筹集和支付受保险契约的制约,所以保险基金在履行经济损失和给付义务方面就具有保证性、及时性和条件性的特点。保险资金不仅要保证其专用性,而且还必须具有随时处于备付状态的变现能力。保险基金的性质、特点与构成决定了保险基金的运用原则,保险基金的运用更注重安全性和流动性,以保证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信托公司利用保险资金开发信托产品时,必须增强流动性、安全性的设计,利用银行、证券、网络等渠道提供交易、转让、质押贷款等流动性平台,在强调本金安全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实现低风险下的较高回报,吸引大规模的保险资金为信托赢得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三)根据信托业发展需要,开发新的保险产品,开辟新的保险市场,推动保险服务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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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细分为11条,也被称为“创新11条”。这11条意见分别是,支持差异化发展、完善治理机制、稳步推动双向开放、增强专业投资能力、提升合规风控水 平、推进基金产品创新、鼓励基金业务创新、加大基础设施及平台建设、优化客户服务与投资回报机制、转变监管方式、放宽行业准入。
事实上,这11条意见分别从加快建设现代资产管理机构、支持业务产品创新、推进监管转型三大方面出发,对基金业提出创新思路。
对此,在6月16日的基金业协会年会上,协会会长孙杰评价“创新11条”为:“明确了今后一段时期推进基金行业创新发展的总体原则、主要任务和具体举措。”
就在当天年会上,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又给出了支持基金业创新发展五条政策:一是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激发智力资本活力。二是推进产品业务创新,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完善行业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支撑行业平稳有效运行。四是稳步推进双向开放,壮大机构投资者队伍。五是构建与私募基金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框架,促进私募基金规范发展。
对此,当天一位参加年会的公募基金高管表示,“创新11条”与“五方面”是一脉相承的,只是在11条意见的基础上加以凝练,“这五方面就是未来基金业创新的方向”。
值得关注的几组数据是,截至2014年5月底,中国共有公募基金管理人94家,管理规模合计5.43万亿元;基金子公司从无到有,新设立的67家子公司规模达到1.6万亿元。此外,券商资管规模也达到6万亿元。截至6月12日,已经有4503家私募基金管理机构提交登记申请,办结登记3491家,管理基金5220只,管理规模1.96 万亿元。
并购重组委PE新面孔 弘毅上榜
6月6日,据证监会官网消息,中国证监会第四届并购重组委于近期任期届满。日前,按规定程序,证监会聘任第五届并购重组委委员。
本次换届属于例行换届。根据《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聘任35人为第五届并购重组委委员。
第五届并购重组委全部为兼职委员,分别是(按姓氏笔画排序):于雳、王彦国、朱少醒、朱军、刘兰玉、刘晓丹、刘登清、闫建霖、陈玉红、陈军、张永良、吴欣 荣、吴冠雄、杨淑娟、周文伟、罗占恩、茅剑刚、范树奎、姜文涛、赵强、郭文、徐经长、唐松华、索莉晖、庹启斌、黄艳、黄锡成、梁跃军、程合红、温烨、焦晓 宁、蒋敏、舒萍、熊建益、翟新利。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换届在委员来源方面作了调整,新增市场买方代表,从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专业人员中分别选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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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产业投资基金一般定位于高新技术产业,有效率的基础产业的基础建设,如收费路桥建设、电力建设、城市公共设施建设等,促进产业升级与结构高度化,以高风险实现高收益。
(3)产业投资基金一般以实业投资为主,但也作一定比例的证券投资,以保持基金资产的流动性。
(4)产业投资基金区别于“行业基金”,其投资方向一般是跨行业、综合性、以符合组合投资原则并且避免蜕化为某个行业的行政附属物。
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可以发挥作用的范围很广,凡是符合国家鼓励发展并具有较好回报的产业,均可以运作产业基金这种形式进行投融资运作。因此,发展产业投资基金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1)有利于推进我国基础产业的快速发展。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是促进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这需要巨大的资金需求,而目前国家财力和银行信贷难以满足。从世界发达国家来看,实现基础设施融资的证券化,特别是利用产业投资基金为基础设施发展融资是一条行之有效的途径。产业投资基金聚小为大,使基础产业的民众投资成为国家财政投资的有力补充,就可以配合国家投资,改变我国基础产业严重滞后的局面。同时,由于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是一种劳动密集型产业,还可以吸纳大量的产业工人,缓解下岗职工的就业压力。
(2)有利于促进高科技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发展。目前,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主要是依靠科学技术而不是依靠扩大规模来实现经济增长。高科技产业是充满风险的产业,依靠银行贷款来支持高科技产业有很大的局限性,而以创业基金的形式支持高科技产业是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通行做法。创业基金具有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优势,是支持科技发展事业,提高产业领域的科技含量,实现经济集约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3)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和推动产融结合。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难点是巨额存量资产的盘活。目前陷于困境的许多国有大中型企业,人员素质较高,生产经营环境也不错,但由于缺乏大量资金的启动,而坐看一些高技术、重工产品市场机会的丧失。如果这些企业能借传统优势,并在产业基金的推动下再入市场,就可以焕发出巨大的生机和活力。产业投资基金可以投资于国有企业,而各类企业也可以购买持有产业投资基金的证券,从而促进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融合。
(4)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结构,强化产权约束功能。据有关资料统计,我国居民储蓄已达6万多亿元。随着利率不断下调,储蓄和投资日益分离,并且居民投资呈多样化趋势,除银行存款外,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越来越多。产业投资基金的推出,拓宽了投资渠道,可以满足多层次的投资要求,从而优化了资本市场结构。另外,在资本市场上,产业投资基金可以以股权形式为未上市企业提供融资,改善未上市公司的产权制度与内部治理结构,从而培值大批具有上市前景的股份公司,为股票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产业投资基金还可以将一定比例的资金以股权形式通过购并国有股、法人股的形式投资于上市公司,以雄厚的资本实力和强有力的产权约束对上市公司实施监督,使资本市场的法律监管体系建立在有效的经济监督之上。
二、我国产业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
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历史较短,在其运作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各种问题和不规范的地方,具体表现如下:
(1)对产业投资基金认识不足。产业投资基金作为一项金融创新,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在其发展过程中,需要人们解放思想和提高认识。而目前仍然存在以下两个错误倾向:一是把产业投资基金简单地与筹集资金等同。由于我国基金大多是由地方政府或部门自发组建,缺乏一个严格的运作规则和长远的发展规划,在其发展初期存在种种问题在所难免。但是,如果简单地将由产业投资基金所进行的筹集资金活动等同于一般的筹集资金,这无疑将基金的科学性给摸杀了;二是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不利于其他金融部门的发展,认为产业投资基金将会与现有的金融部门从资金市场争夺资金份额,二者的发展是此消彼长的关系。
(2)产业投资基金的法制不统一、不健全。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规范的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和与之相关的法律体系,如《投资基金法》、《投资顾问法》、《投资者利益保护法》等。由于缺乏健全的基金法规,导致我国产业投资基金业的各种不规范现象,如:发起人资格审定不规范、基金内部组织结构不规范、基金性质不够明确、基金投资限制性不够、基金信息披露不规范等等。
(3)产业投资基金运作缺乏应有的专业人才。产业投资基金在我国出现时间不长,真正懂得如何操作产业投资基金的人才很少,进而导致了普及推广基金知识不够,投资者对产业投资基金的了解程度不深,因此,制约了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所以,目前亟待提高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经理的整体素质,系统地引进海外基金的操作规则,提高投资者对基金的认识水平。
(4)对产业投资基金监管缺乏统一的机构和应有的力度。目前,基金设立与上市的批准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及有关交易所(如: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沈阳证券交易中心、南方证券交易中心、武汉证券交易中心等),形成了事实上的多头管理局面。至于基金的行业自律组织目前还没有提上议事日程。因此,对产业投资基金的监督管理,由于机构的不统一,相应缺乏应有的力度。
三、我国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思路
1.加强产业投资基金的宣传,让广大投资者真正了解产业投资基金的内函及其运作规则,更主要的是其低风险性和高收益的稳定性(相对于股票投资而言),克服认识的片面性。
2.建立健全积极用人机制,尽快培养我国的基金管理专业人才。可考虑以下办法:一是建立基金经理资格认证制度,通过严格的考试,对于符合基金经理人资格条件的才允许进行市场;二是加强对基金经理人的管理,规范其行为,对于违规的基金经理进行严厉的制裁;三是加强与国际同行的合作与交流,可考虑引进与送出培训结合的办法,尽快培养出我们自己的较为完善的队伍;四是对现有的保管人业务进行改组,选出实务雄厚、资信好、人员素质较高的单位进行试点,并逐步向专业化保管公司发展,使其成为真正的基金保管机构;五是与国外机构合作,有选择地引进国外信托银行或组建中外合作的基金保管机构。
3.规范产业投资基金运作,促进资本市场完善,推动国有企业改革与经济发展。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在募集方式上,应以公募为主。在国外,创业投资基金无论是对法人、还是对公众,均以私募为主。以私募方式设立基金,建立在投资者和基金经理之间基于相互了解和信任而达成的委托-关系之上,基金运作环境较为宽松,较少受制于国家主管机关的监管。而我国目前投资者不够成熟,采取私募方式不利于基金的规范化运作和确保投资者利益,因此,应以公募方为主设立基金。公募方式设立基金,有利于形成规模较大的基金筹资途径,从而形成规范的公司型产业投资基金,并有利于基金的上市。
(2)在组织形式上,应以公司型基金为佳。相对于证券投资基金所投资的上市证券而言,产业基金所投资的未上市证券的透明度要差,因此,投资者参与重大决策和强化对基金管理的监督十分必要。另外产业投资基金适应产业投资的需要,法人等机构投资者要占较大比重,投资者参与基金决策的愿望要强于证券基金。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适应自身运用特点,产业投资基金按公司型设立为佳。产业投资基金应按《公司法》设立,同时,由于在操作上比较复杂,可制定《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对《公司法》所难以规范的内容作更详细的规定。
(3)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由于产业投资基金主要从事实业投资,收益主要来自于投资后的长期分红,所以,产业投资基金必须由同时具备实业投资经验和资本经营经验的金融投资机构对其重大决策承担责任。因此,应选择经营股权的各类投资公司而不是经营实物商品的各类工商企业作为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人。在现阶段,可选择证券公司参与产业投资基金的发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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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
2、保险定向募集基金;
3、作为机构投资者委托基金管理公司管理部分资产;
4、进行非普通股的权益投资,例如参与国有股减持和法人股认购;
5、直接参与股票市场;
6、参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
7、参与组建设立证券投资基金;8、外币资产投资。
对于以上投资渠道开放建议,需要特别说明以下几点。
第一,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对进一步完善银行间同业市场结构、树立其在中国资本市场的地位,以及帮助保险公司处理短期资金均具有积极意义。
一方面主要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均已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对于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主体的基本标准,且主要保险公司均已是银行间同业市场债券业务成员,进入同业拆借市场的技术设施等成本低廉,因此主要保险公司已具备加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资格标准。另一方面,保险公司进入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即能丰富市场短期资金供给源,又能为保险公司处理短期资金提供一个更好渠道,给保险公司和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现有成员都带来好处。
第二,保险公司发起设立定向募集基金并委托给合格的基金管理公司进行管理是股市和保险投资的共同要求,并能产生多方共赢。
由保险公司作为发起人设立保险定向募集基金,既能根据保险资金的特点量体裁衣设计投资方案从而解决保险资金迫切且特殊的投资需要,又可以解决中国股市培育机构投资者的重大历史课题。另一方面,由保险公司发起设立保险定向募集基金并由高素质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基本无障碍。
第三,参与国有股减持和认购法人股的投资方式与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的运用要求非常匹配。
保险资金尤其是寿险资金具有长期性、后续性的明显特征,对于资金运用的流动性要求不高,因此比较适合中长期的战略投资。保险资金作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介入国有股的减持工作,将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起到积极影响:一定程度上降低上市公司的股权集中度,使机构投资者股东比重加大,间接地通过股东大会影响企业的经营决策。同时,机构投资者在公司经营决策中的影响力提升,使得企业管理层更加关心企业长远利益,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体现。再者,保险资金介入国有股减持可以成为对证券市场冲击的减震器。保险资金的长期负债特性决定了保险资金特别注重长线的投资回报,不会盲目追求短期收益,甚至还可以根据国有股减持的需要锁定三至五年的流动期。与参与国有股减持类似,保险资金认购法人股也能起到深远的影响并产生多方互赢格局。
第四,保险资金直接进入股票市场是急需的也是可行的。
中国股市近十年来的平均投资回报率基本上达到了年均22%-30%,这一高回报投资领域不允许保险资金进入会使保险资金面临相对贬值的危机。而且近期中国正面临着强大降息压力,现有保险资产中的银行存款和债券资产都将面临缩水风险,而利率下降并不会给股票投资带来负影响,因此允许保险资金直接入市是非常急迫的,只有直接投资于股市方能合理进行组合投资获得高额回报并有效规避利率风险。另一方面,保险资金直接入市也是可行的。发达国家过去30年的经验表明,保险资金直接入市对保险公司和股市都极有利。在国际上保险公司是股市长期资金主要供应者,也是股市主要机构投资者。以美国为例,1999年美国人寿险公司资产中有55%为有价证券,且保险资金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回报率高达14.4%。而中国股市经过十几年发展,市场法律法规日趋完善、游戏规则也逐渐明朗,尤其是经过监管当局的持续监管和规范,股市系统性风险不断得到释放,保险资金进入股市的时机日趋成熟。同时,保险资金参与证券投资基金市场以来的表现也证实了保险资金确实是理性机构投资者,保险资金这样的长线理性投资者直接入市有利于消减股市投机气氛。
第五,允许保险资金参与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对推动国家基础建设和地区经济发展以及增加保险业收益、支持保险业发展均有长远积极意义。
目前我国正处经济发展起飞阶段,各项建设尤其是大型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建设均须大量长线投资资金支持,同时这些投资项目也具有很高的投资回报率。而保险资金正具备规模大、投资期限长的特点,与大型基础设施及重点工程的资金需求正好匹配。保险资金投资于一些期限长、具有稳定回报的国家重点项目是非常适宜的,能够满足项目与资金的共同要求。
第
六、允许保险资金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能够推动保险业和基金业的共同发展,发挥保险资金在资本市场中的应有作用。
国外着名保险集团几乎都有控股的专业投资子公司,而投资子公司在专业化发展过程中往往都会通过组建基金公司的方式壮大起来。很显然,保险资金作为典型的长线投资者及资本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很适合作为发起人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而且保险资金经过若干年的投资积累具备了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的能力。从另一方面看,专业投资子公司是大型保险公司进行保险投资的最有效模式,作为独立法人,投资子公司也可以通过兼并或认购等方式参与组建证券投资基金,为保险投资增加新的收益点并促进保险投资的专业化发展。
第七,建议外币资产的投资运用采取封闭管理方式。目前各公司的外币资产主要以银行存款形式存在,建议逐步放开保险公司外币资产的投资限制,首先可以考虑债券投资,可以陆续允许保险公司的外币资产购买中国政府发行的外债、高信用级别国家的债券。鉴于中国目前不允许资本项目下的人民币自由兑换,因此保险公司、保险监督机构应该与外汇管理局等相关机构共同制定外币资产投资运用的封闭管理制度,以保证投资到期后资产的顺畅回流。
开放保险投资渠道后的风险管理
进一步开放投资渠道当然也会带来一些新的风险,但通过保险公司内部有效风险管理制度以及保监会合理监管方案的设计施行,新的投资风险可以得到有效规避和控制。
保险公司层次上的风险管理主要依赖于两点,一是建立和贯彻有效的总体风险管理制度,二是实施有力的各投资品种风险控制措施。
总体风险控制主要涵盖了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总风险限额管理、投资管理架构设置、投资决策管理系统设计、交易流程控制以及保险产品设计策略等方面。
合理的投资管理架构设置是控制保险投资风险的起点和基本制度保证。从国际同业的发展经验来看,保险投资模式有专业化控股投资模式、集中统一投资模式、内设投资部投资模式和外部委托投资模式四种。经过比较分析达成的认识是:在当前以及未来相当长时期内,集中统一投资模式更符合中国保险业发展要求,并达到投资专业化和规避化解投资风险的双重目标。集中统一投资模式指在一个集团或控股公司下设产险子公司、寿险子公司和投资子公司,产险子公司和寿险子公司的保险资金统一上划到集团或控股公司,再由集团或控股公司将保险资金下拨到专业投资子公司,专业投资子公司分别设立独立的产、寿险投资帐户进行资金运作。与其他模式相比,这一投资模式突出了资金集中划拨和专业投资子公司独立运作这两点,正是这两点使集中统一投资模式具备其他模式无法比拟的优点。首先,通过专业化投资子公司形式进行保险投资,市场应变能力强,专业化发展能提高保险投资收益;其次,集中划转资金可以形成资金的大规模统一运作,有利于进行组合投资防范风险、提高收益并实现保险公司的长期稳健经营目标;最后不容忽视的是,集中统一投资模式与产寿子公司资金直接划拨给专业化投资子公司的单纯专业化投资模式相比更能加强保险集团或控股公司与投资子公司的联系、增强集团或控股公司的控制力,这对竞争日益激烈的中国保险业是尤为重要的,它能够有效贯彻保险公司的品牌文化、提高保险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在面临WTO带入的大批外资保险公司面前这一点更显重要。
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是保险公司风险管理的核心内容,资产负债匹配模式的应用是总体风险管理制度的具体深化。资产负债匹配管理是现代保险投资运作中常被采用且行之有效的一种方法,在充分考虑负债和资产特征(期间、成本、流动性)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经营战略和投资战略,使不同的资产、负债在数量、期限、成本、收益、流动性方面彼此对称、匹配,以提高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和综合收益水平。利率敏感性分析是资产负债匹配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通过利率敏感现金流量分析模式进行,且由于数据分析与评估的复杂性,一般利率敏感性分析需借助专用计算机软件模型进行。而久期管理则是实现寿险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的有效途径。久期管理以久期(Duration)、凸性(Convexity)为工具,通过测量保险公司现有及未来资产、负债的久期、凸性并作比较,对资产、负债的期限、品种进行合理搭配,将利率对于资产、负债的负面影响控制在一个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各投资品种的风险管理措施则是更为具体的风险管理手段,针对不同投资品种的特性采取不同的措施,主要目的是防范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以及操作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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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业集聚是指通过金融资源与地域条件相互作用,在一定空间范围内生成金融地域系统的变化过程,以及金融产品、工具、机构、制度、政策文化在一定地域空间大量集中的现象和状态。金融服务产业总是以集聚的形式出现并形成金融中心。由于金融服务业对全球经济发展的影响日趋明显,引起了不同领域的学者对金融服务业集聚机理的研究。虽然近几年关于产业集聚的研究很多,尤其对于制造业产业集聚机理的研究相当成熟,但是对于生产者服务业包括金融服务业集聚的研究还比较欠缺。对金融服务业形成机理与影响因素,在理论界还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本文基于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network Theory,ANT),通过反映相关利益者各方的作用以及金融服务业发展的空间特性,对金融服务业集聚的机理进行解释。
二、文献综述
(一)有关金融服务业集聚的研究
Leyshon等学者采用区位因素、集聚效应、外部规模经济效应分析等方法,对金融集聚进行了研究。他认为,居民收入和层次、已有的银行分支机构及其溢出效应、居民的金融素养、金融文化是导致金融机构集聚的主要因子。Gehrig将影响金融集聚的因子分为向心因素和离心因素。向心因素包括规模经济、信息溢出效应、市场的流动性等,离心因素则包括市场进人限制、政府的直接干预、企业垄断等。
Davis首次将企业选址理论运用到金融产业集群形成的研究中。他认为金融中心是金融企业活动和集聚的地区,金融企业选址的关键是看能否使自身获得更大的净收益。因此,金融企业在进行区位决策时,主要考虑供给条件、需求条件和规模经济三个要素。他通过对金融服务业领域的调查发现,在大都会区域,不论是大、中小型的金融服务产业都倾向形成集群。因为他们有相同的需求,即专业的劳动力人才以及其他相关领域的企业联系,如会计业、保险精算业、法律咨询业等。有了这些相关产业的配合,将可以更加接近市场,减少交易成本、透过彼此知识与实验之后的分享,从中发展与改革出新的技术。
Naresh R.Pandit等学者采用了产业集群动态研究方法,通过对英国三大金融产业集群的比较研究,认为集群效应影响公司的成长以及新进入者的数量,同一金融服务中心的不同的金融部门之间存在着相关性。
Taylor等对伦敦的金融服务业集群进行的实证研究表明,由地理邻近和面对面接触而发展密切的人际关系是伦敦金融服务业集群持续发展至关重要的过程。熟练劳动力、顾客和供应者三者关系的地方化对金融服务企业的创新和产品、服务的递送很重要。Vernon认为,城市吸引着具有巨大不确定性、需要面对接触的产业和服务业,并以纽约港为例,纽约港便利的交通和巨大的市场吸引了批发商,批发商带来的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又引来了全国性公司的核心机构。公司或金融机构集中在一起能够促进为熟悉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而建立起来的客户关系。
金融地理学的信息流理论是对金融集聚内在动因的直接研究的主流学派。Porteous、Thrift等人认为信息流是金融中心发展的先决条件,而金融业也可被理解为“高增值”的信息服务业。Porteous强调塑造和发展金融中心的背后力量,大致上可以从“信息外在性”、“信息腹地”、“国际依附性”、“路径依赖”和“不对称信息”来解释。这背后力量是金融中心地位兴衰的决定因素。
(二)“行动者-网络”理论
行动者网络理论(Actor Network Theory,简称ANT)是由法国社会学家拉图尔(Bruno Latour)等为核心的科学知识社会学的巴黎学派提出的。他把人类行动者与“自然现象”看成是“行动者网络”的基本组成部分,把社会技术集合描述为人与非人行动者的异质网络,试图对技术的宏观研究和微观研究进行整合,并把技术的社会建构,向科学、技术与社会关系建构扩展。
ANT最初被广泛用以解释社区或组织中技术的采用。技术是技术创新和进步的结果,同样也是社会建构的产品,所以其成功与否,或者是被组织、人群采用与否要依赖于技术和社会两个方面。技术精英并不能保证产品能够被社会接纳。后来,ANT得以推而广之,被人们作为一种方法论理论基础,进行了跨学科运用。在地理学,ANT把城市作为城市参与者网络(Urban Actor-network)来看待,从而获得对城市能级的判断,并以此解释连接它们的全球网络。至于默多克(Murdoeh)提出的探索时空相互作用的“联合地理”(geography of asso-ciations),其探索时空相互作用或者遵循循环的关键内容也是以ANT作为研究方法论基础的。马丁(Martin)曾在研究中运用ANT理解地理信息系统在厄瓜多尔的利用。
ANT关注社会一技术网络中的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或参与者(actor)如何共同塑造技术形态、社会扩散和地理特征(Monteiro and Hanseth,1996;walsham,1997)。参与者可以看做是作为其他参与者的中介的实体,它不限于人类,也可包括技术、文本和组织群体。总之,ANT是一种描述参与者相互作用、联系和影响的方法,这种提倡追随参与者及其运动、传播或循环的理论主张受到了西方地理学界的响应,宾厄姆(Bingham)和思里夫特(Thrift)就很推崇(2000),为我们提供了观察地理事象的方法论基础。
基于ANT的金融服务业集聚的发展,重点考虑行动者之间相联系的特性和当地、外部力量之间的互动平衡,强调网络互动中的成本、权力关系和价值观,为资源利用、机制互动、技术创新和参与者维持控制权、价值的条件提供战略指导。
三、金融服务业的联系特征
总体来说,金融企业间的联系主要包括:1,正常业务往来。是指金融机构与其他客户一样,享受另一类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例如保险公司到商业银行存款、基金公司通过证券公司购买证券、银行购买保险等。主要包括:券商股票质押贷款即证券公司以自营的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作质押品向银行贷款,保险公司在商业银行的协议存款,保险公司购买基金,银行、基金公司购买保险,基金公司通过证券公司的交易席位进行交易。2,。是指一类金融机构利用自身的网点、人员等
优势,另一类金融机构的业务。并只承担责任,风险基本不转移,最典型的是商业银行销售保险、基金。主要包括:商业银行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和现金业务,商业银行代销业务,证券公司代销业务。3,合作。是对合作双方资源的利用,与相比,前者实现了资源共享,但相对风险也发生了一定转移。业务发展到一定程度有可能会变为业务合作。如商业银行在分析自己客户情况后有针对性地与保险公司合作开发保险产品并主动销售。主要包括:银证转账和银证通;商业银行托管业务,信贷资产转让,同类金融机构之间的金融合作。例如,商业银行的银团贷款,证券公司组成承销团承销股票、债券等。
众多的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聚集在一起联合提供金融服务;共同利用信息、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金融人才的培养也随之聚集。企业之间的频繁联系和交往形成的网络联系,为进一步加强合作、降低成本、促进互惠共赢、进而实现集群式发展提供了条件。从利益相关者方面来看,股票的发行、上市、买卖牵涉到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评估公司、证监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诸多方面。股票交易中技术运用、文化认同、经济核算、社会效应等都可以纳入到ANT中进行分析。
四、行动者网络的构建
网络是对信息技术专家和地理学家都很重要的概念,在地理学里,网络的概念已经变得时髦起来(Smith,2003)。ANT把网络看成是不同种类联盟者的组合。参与者网络理论认为,行动者组成的网络是如通过“转译”(translation)连接起来的。只有通过转译,行动者才能被组合在一起,建立起行动者网络,在网络之中,行动者之间被期望能建立起稳定的关系。转译反映了行动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只有获得成功的转译,才能形成利益的共同体。本文通过“行动者”和“转译过程分析”两个方面,分析金融服务业集聚的机理。
(一)网络参与者招募
我国金融服务业之间的网络联系与国家的金融体制紧密相关。1995年后我国实行金融体制的分业经营。由于金融市场上的各项创新业务蓬勃发展,金融服务业之间的网络联系也越来越密切。以证券市场为例,也就是中国的投资机构者不断进入证券市场组成参与者网络并形成利益共同体的过程。中国证券市场已经形成了以证券公司、银行、保险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公司、社保基金、中外合资基金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等网络参与者(见表1)。
证券公司。证券公司是证券市场中传统的投资者,长期以来一直是机构投资者的绝对主体。我国自1987年成立第一家证券公司以来,证券公司发展速度惊人,成为证券市场一支重要力量。截至2008年共有证券公司107家,其中上海有15家,北京有16家。
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是证券投资者的职业性指导者,包括机构和个人。主要是向顾客提供参考性的证券市场统计分析资料,对证券买卖提出建议,代拟某种形式的证券投资计划等。我国证券市场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中小投资者占绝大比重,他们的专业投资知识和经验相对不足,迫切需要专业投资咨询服务。从1992年我国成立的第一家专业性证券投资咨询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发展到现在,目前共有证券咨询公司96家,其中34家位于北京和上海。
基金公司。证券投资基金公司进入证券市场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91年证券市场建立之初至2000年6月底,即“老基金”发展和整顿阶段。自1991年“武汉证券投资基金”和“深圳南山风险投资基金”分别设立并成为最早的一批投资基金以来,我国出现了投资基金发展的热潮。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之前,共有75只基金和47只基金类证券,这些老基金绝大多数是封闭式契约型。由于法制建设不完善,在此过程中出现了众多问题。随着《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直至2000年6月底,管理层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对老基金进行清理和整顿,加强监管促进其规范化运作。第二阶段是2000年6月开始至今,即“新基金”起步和发展阶段。2001年国内首家契约型开放式基金成立。到2008年底我国共有61家基金公司,其中上海有29家,管理着302只开放式基金和53只封闭式基金,基金总资产占总市场交易值的比重逐年增加。目前,证券投资基金已成为证券市场最主要的机构投资者。
保险公司。在发展的早期,我国保险公司的资产只能投资于银行存款和政府债券。1995年,《保险法》对投资范围重新作出规定,但保险基金还是只能投资有限的领域。1999年保监会开始批准保险公司可以通过购买证券投资基金间接进入证券市场,同时也开始允许保险企业投资企业债券。2003年保监会又将保险资金投资基金和企业债的比例分别放宽到总资产的15%和20%,并降低可投资的企业债评级水平。从各年发展趋势看,保险公司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资金数量相对保持稳定,保险资金目前已经成为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资金的重要来源。同时在2003年3月,中国人寿等9家保险公司被批准直接投资股市,相关规制进一步放宽,在《保险机构投资者股票投资管理暂行办法》中,对保险资金投资股票的规定远比对证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的规定宽松。这些措施有利于促使保险公司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网络参与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2002年底《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以来,截至2008年底,我国已有QFII数量达54家,其投资的额度不断增加。QFII的引入丰富了网络中的参与者,将给中国证券市场带来根本性转变。
银行。虽然银行还没有成为证券市场的投资主体,但是银证转账、银证通业务、同业拆借、国债回购和股票质押贷款业务以及银行法人结算划款和新股发行验资等内容都使得银行成为证券市场关键的一个节点。另外在2005年人民银行、银监会和证监会共同出台了《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管理办法》。这一举措对证券市场的发展必然也起到很大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培育更多的网络参与者。
(二)形成利益共同体
在参与者网络理论(ANT)看来,参与各方的利益各异,这关系到技术的采用,将他们的利益进行转化(translation),达成利益共同体是网络建立和趋稳的关键。随着中国证券市场机构投资者规模的扩大,利益共同体基本形成(图1)。
随着网络行动者的不断参与,网络中的联系越来越紧密,这不但能够提高企业的交叉思维能力,同时又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知识信息的通道,使每个企业拥有的知识和信息存量成倍提升。无论是正常业务往来、、合作或者共同开发新的金融产品,通过人力流、资金流、信息流等进行着大量的、适时的联系,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金融服务业的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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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人民银行7月份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显示,全国企业存款已达40240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6%。而同时期我国GDP的增长为8.2%。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随着经济的增长,企业的现金资产不断上升,且增长速度超过经济增长率。同时表明,大部分企业将现金资产都存入了银行,反映出投资渠道的单一。企业存款中,又有相当大部分(约60%以上)是属于企业集团的闲置资金,这部分资金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进入生产领域,而是在银行获取较低的收益,无论从资源配置还是企业资产保值增殖的角度,都是低效率和不利的。因此,对于企业集团来说,通过各种手段进行资产经营,是十分重要的课题。
一、企业集团进行资产经营的必要性
1、进行资产经营是企业集团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企业集团在多年的经营中,积累了相当丰富的现金资产,这部分资产能否合理运用,实现保值增值,是关系到企业能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问题。现金资产是企业的活血,是保障企业发展后劲的重要物质基础。如果仅以银行存款的形式存在,由于我国的利率尚未市场化,银行利率难于根据宏观经济金融形势的迅速变化作出及时调整,因此仍然面临着一定的风险。同时,银行存款的收益率较低,不能满足企业集团资产保值增值的需要,进而影响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资产结构多元化是企业抵御风险的客观要求。
目前我国正处于产业结构调整时期,许多行业已进入成熟期(例如能源、电力和钢铁)甚至衰退期(例如煤炭行业),表现为技术落后、市场趋于饱和,追加投入的边际收益不断下降,因此处于这些行业的企业都面临着两个重要问题,一是先前的积累如何进一步保值增值的问题,二是所处的行业本身生命周期所带来的潜在风险。因此,资产结构多元化,进行资产的有效组合,是企业集团实现存量资产保值增值、抵御市场风险和实现部分甚至全面转型进入新兴行业的必要手段。
3、产融结合合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
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必然会有一个融合的过程,这是社会资源达到最有效配置的客观要求。这种融合,宏观上有利于优化国家金融政策的调控效果,微观层面有利于产业资本的快速流动,提高资本配置的效率。因此产业资本进入金融业,资本的相互转化和融合,是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发展的交叉点,从这个角度来说,企业集团的一部分资产进入金融业,成为金融资本的一部分,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另一方面,这种趋势也为企业集团资产经营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渠道。
二、企业集团资产经营的原则和宗旨。
企业集团的现金资产具有数量巨大、对安全性要求高的特点,因此资产经营策略必然的原则之一是安全性,在保证安全性的基础之上,获取稳定的收益,而不追求过高的超额收益,因为那样必然是以牺牲安全性为代价的。同时,投资立足于长线,对流动性要求不高。
综合起来,企业集团资产经营的原则是:长线投资、确保安全、稳健为本、力争收益,从而达到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的目的。基于以上的分析,我们对企业集团的资产经营策略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
三、企业集团资产经营的手段分析及策略建议
企业集团资产经营手段,实际上就是企业集团合理运用闲置资金进行各种投资的方式和渠道。下面分为股权投资,证券投资和间接投资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一)股权投资
1、金融企业的股权投资。
金融行业在我国属于朝阳行业,具有发展前景好,收益较高的特点。从我国目前的现状考虑,对于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比较困难,而且收益较低,以深圳发展银行为例,2000年中期的净资产收益率仅6%,即使按照80%的分红率计算,按每股净资产进行股权投资的收益率也只有4.8%。因此,对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是切实可行的手段。
投资参股证券公司。近两年来,许多大企业集团抓住国内券商增资扩股的契机,纷纷投资参股成为券商的大股东。例如深圳机场参股国信证券(20%股权),投资额为54480万元,七个月即获得了5293万元的收益(数据来自深圳机场1999年年报),年回报率约为16.7%;青百控股青海证券,初期投资额为5016.6万元,1999年实现利润1100万元,收益率为22%;申能股份1999年8月投资12142.84万元入股海通证券,年终获得1820.53万元的股利,年收益率为36%。
参股证券公司的优点是:(1)证券业是新兴行业,成长性好,收益较高。(2)不直接面对证券市场,由于中间有券商作为隔离带,风险大部分被券商所分担,主要风险是证券公司的经营风险。
参股证券公司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其一,证券公司的选择问题。由于主要的投资风险是券商经营风险,因此券商的素质成为选择的重要依据。选择标准包括管理水平高低,财务状况优劣、风险控制体系完善与否等方面,尤其风险控制体系的完善与否,直接决定了股权投资受证券市场风险影响的程度。一般来说,风险控制体系完善的证券公司,将致力于使证券市场对公司股东投资的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其二,控制权的问题。由于投资额度较大,因此必须对投资的情况进行一定的监督,有必要获得一定得公司控制权,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一定的参与。参股的股权比例应该以大于20%为宜,因为根据有关规定,这是股东拥有公司财务审计权的最低股份比例。深圳机场就是按照这个标准对国信证券投资的,占有20%的股份。
保险公司。保险业也是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行业,但是目前的状况并不乐观,主要是因为投资工具较少,国家对保险公司的投资管制较多,造成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较大。
由于目前存款利息和国债利率较低,而保险公司向客户承诺的利率相对较高,仅靠利差收入来维持,收益十分有限,造成保险公司经营面临相当大的困难。长远来看,国家将逐渐放松管制,保险公司资金的投资渠道将越来越宽,尤其是可投资于股票市场的资产比例逐渐提高,使保险公司在未来的发展前景看好。但是目前介入的力度不宜过大。
基金管理公司。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也是一种可行的投资手段。尽管1997年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只有非银行金融机构才能发起设立基金管理公司,但目前在实际操作中已经放宽了条件,国有企业也可以作为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
按照目前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收益状况,一个管理20亿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在5000——8000万元之间,按照管理费收入(无风险收益)计算,每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也将超过10%,如果旗下基金的收益较高,还将获得丰厚的佣金收入,同时随着基金规模的扩大,可预期的管理费收入还将增加。因此,以发起基金管理公司的方式投资,可以在保证基本收益率的基础上获得较高的收益。
不足之处在于容量较小,即发起基金管理公司所需资金量较小,很难满足企业集团投资需求,目前资本规模最大的博时基金管理公司的注册资本才1.5亿元人民币。因此,对于企业集团的现金资产来说,这种方式在投资组合中只能占很小的比例,其风险/收益特性对于整体来说影响不显著。从发展的眼光来看,随着开放式基金的推出和扩张,对基金管理公司的资本规模和抗风险能力将提出更高的要求,进而扩大对初期股权投资的需求,因此,发起基金管理公司仍不失为一种具有投资潜力的的方式。
2、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投资。主要是指投资于公路桥梁建设等公用事业项目。这种行业属于通常所说的“防守型行业”,具有明显的优点,即收益稳定,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的影响小。缺点是建设期和投资回收期较长,意味着收益实现的时间较长和资产流动性较差。如果需要资产变现,则会遇到相当大的困难,尽管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对资产流动性要求不高,但由于市场变化速度太快,难免会遇到根据经济形势和市场状况改变投资方向,调整投资组合的情况出现,因此为保证这种灵活性,就需要一定的流动性。
以投资于公路为例,上市公司湖南高速(0900),主要的收入来自于高速公路收费,1999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为10.59%,当年湖南省以及全国的经济形势并不乐观,车流量较往年没有明显增长,但湖南高速仍然取得了较高的收益。重庆路桥(600106)也是从事公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司,收入来自路桥收费,1999年的净资产收益率达11.93%。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要注意的问题。
其一、地域的选择。进行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应当选择目前不太发达但是具有经济增长潜力的地区,同时国家政策的扶持也是相当重要的。选择不太发达的地区是因为地价等成本较低,初期投入相对发达地区少,意味着未来潜在收益率提高。
其二、项目的选择。尽管公用事业整体上具有收益稳定的特点,但稳定也有高低之分。通常建设期长的项目收益较高,因为项目建设周期长的项目风险相对较大,因而收益中必然有一部分是风险补偿。因此,在项目的选择中,有必要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寻找平衡点,必须进行严格的项目论证。
其三、控制投资数量。由于公用事业投资所需资金量巨大,投入产出周期长,时流动性较差,因此这种投资在整个资产经营策略中的比例不宜过高。如果企业集团的现金资产数量较小,则应投资于流动性更强的项目。
3、风险投资。风险投资在国外已经是非常成熟的行业,投资方向主要是处于初创期或进入成长期的新兴企业,具有风险大、潜在收益高的特点。国内的风险投资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形成了一定规模的市场,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教训。随着国内二板市场的推出,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将逐渐完善,而且,国家科教兴国战略的实施,为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材料技术为代表的高科技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历史性的机遇。因此从外部条件,投资客体的角度来看,目前在国内进行风险投资的条件已经基本具备。同时,企业集团资金数量大,能够满足风险投资进行项目群投资组合操作的资金需求。
企业集团从事风险投资可以采取两种方式,直接进行投资和通过发起风险投资公司(或基金)进行风险投资。由于在风险投资的实际操作中,投资项目的发掘,培养和风险/收益评估要求很高的专业水平;在新兴公司的成长过程中需要在很大程度上介入其经营管理,对风险管理和控制的要求高;风险投资的退出过程中需要专业化的操作,因此,我们认为,企业集团进行风险投资,以上述的第二种方式为宜。同时考虑到风险投资的高风险特性和前述资产经营的原则,风险投资在整个的投资额中应占较小比例,不宜超过5%。
(二)证券投资
证券投资的最突出特点是流动性强,适合于投资组合的调整,目前主要的投资品种有国债、股票、基金券。
1、国债。风险小,收益稳定,最近发行的三年期国债,票面利率为3.14%。由于其风险/收益特性十分明显,在此不作详细分析。
2、股票。目前国家对于国有企业股票投资管制已经放松,国有企业既可以作为战略投资者参与一级市场的配售,也可以参与二级市场的股票投资。从目前的状况看,在一级市场对业务相关性较强的新上市公司进行战略投资,优先认购是风险较低而收益较高的方式。以证券投资基金为例,每年通过这种方式投资的收益率均在10%以上,占其总体收益的比例达25%——50%。因此企业集团采取这种投资方式比较理想。
另外,企业集团也可以在二级市场进行投资,企业集团直接投资于二级市场的优点是可以自主进行风险控制,决定投资策略和投资品种,决策比较迅速,但缺点是企业集团内部缺乏股票二级市场操作的经验和人才,专业化程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风险,因此比较合适的方式是委托机构进行资产管理,在下面将有分析。
3、证券投资基金。对基金券的投资从目前看也是比较理想的投资方式,从我国证券市场新基金两年来的实践看,大部分都给基金持有人带来了良好的收益。
(三)资产委托管理。
这种方式优点是委托机构进行操作,不需要进行额外的人力物力投入,而且专业化程度高,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收益,并有效地管理风险。委托金融机构进行资产管理,并不仅仅限于股票二级市场的投资,还可以其他方式——例如风险投资等的操作来实现收益。采取这种方式应该注意的主要问题是受托人即机构的选择。选择的标准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其一,以往证券业务自营的业绩。这一点反映了机构操作大资金的能力和盈利水平,是决定投资收益率的重要因素。
其二,操作风格。不同的机构具有不同的风险偏好,反映在操作风格上就表现为积极型和稳健型。企业集团处于本金安全性的考虑,应该选择风格稳健的机构。
其三,风险管理水平。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高低和风险控制机制是否完善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本金的安全性。
(四)策略建议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对于企业集团的资产经营策略提出以下建议
1、根据安全性和收益性相结合,并兼顾一定的流动性的原则,建议将投资分为流动性较强的证券投资和流动性较差的股权投资两部分,各占50%左右。
篇13
现在指数产品还在不断增加,相信随着国内证券市场交易结算制度的不断完善,指数化产品的投资策略将更加丰富。另外,市场对指数基金的拟合度要求会越来越高,而费率会越来越低。随着产品的优势和特征逐渐被市场发现并接受,ETF产品创新、主题类指数扩展以及分级基金功能创新都有可能成为指数基金的重要发展方向,从而满足市场对于指数产品的需求。
与其他类型基金相比,指数基金具有哪些特征和优势?
章赟:与一般的股票基金相比,指数基金有4个方面的突出优势。一是回避单一投资风险。二是分享市场整体收益。三是收益较高。四是成本低廉。
因为指数基金具备以上明显优势,所以指数基金相对而言更适合普通大众,尤其是收入相对固定、抗风险能力较弱的白领阶层。但在不同的市场状况下,指数基金的投资方式也应有所变化。像当前经济相对低迷的时期,国家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同时蓝筹指数等低估值优势逐渐明显,在短期行情难以判别下,可以是当借助指数基金布局股市长期发展,从而平摊不同阶段的股市投资风险。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积少成多、定期定额的投资方式更为适合。
指数基金有什么风险?在当前大盘低迷的情况下,该如何规避此类风险?
章赟:指数基金主要有3个方面的风险,一是系统风险;二是流动性风险;三是其他风险。我国的市场属低效率市场,股市信息的完全性、分布的均匀性和时效性都很欠缺,并且市场上还存在着制度缺陷和许多不规范行为。
从当前市场情况来看,投资指数基金风险主要来自短期内宏观经济形势、政策调整以及市场投资情绪的影响。从短期看,当前大盘指数仍处于低位徘徊的阶段,在股市整体走势短期难以实质性反转的情形下,投资仍存在潜在下行风险。然而,从另一方面看,当前指数PE值普遍较低,接近历史低谷。采用基金定投方式,分批入场、摊低成本,将有利于普通投资者布局指数长期收益。而对于机构投资者来说,也可以通过股指期货操作或交易型基金二级市场交易机会获取对冲下滑风险。
不少在高点购买指基的基民,亏损比较严重,对此你有什么好的建议?
章赟:可从4个方面考虑。一是修正投资目标。要根据自身年龄、资金投资期限、风险承受能力等个性化因素调整投资目标,积极构造适合的基金组合。具体可通过对比基金与大盘的周期状况,调整基金的种类和数量。二是清理与增资。积极清理账户中的不良资产,增加优选基金,保持投资行为的长期性与连续性。在申购基金时,除了对比点位,基金的品种也应注重,对基金经理和投资风格作全盘了解。三是品种置换。优先考虑的是转换为同一公司的明星基金,这样可以降低基金调换的费用,要积极增加表现较好的基金。
对于多数投资者来说,较为行之有效的即是基金定投方式。采用基金定投,既可减少传统指数基金投资对择时的要求,同时,通过后期追加投资利于摊低成本。而总的来说,在完整经济周期中持有并耐心守候,将更能看见指数基金投资成果。
对于中长期资产配置而言,哪类指基更值得关注?
章赟:中长期资产配置应更多考虑成长性、盈利水平和安全边际较高,但估值相对较低的指数基金。同时,从资产配置角度看,投资者应该本着分散风险目的,适当布局与A股相关性较低的海外指数基金产品。因此,选择指数基金投资组合,一是看成长性与估值水平,而合理分散风险,从这些看,海外主题风格明显的国泰纳指100、蓝筹指数国泰沪深300、国泰上证180金融等,都可适当关注持有。
在选择指基时,个人投资者需遵循哪些原则?
章赟:首先根据个人风险收益偏好,应仔细辨别蓝筹指数、中小盘指数、创业板指数等各类风险收益特征。与此同时,应考虑标的指数风险收益、指数成分股的表现,并注意风险分散、长期投资的原则。尤其是在面对市场变化时,投资者应保持平和的心态,谨慎、乐观地看待自己持有的基金。
你对目前股市的判断如何?投资者应如何应对,是否是抄底指基的良好时机?
章赟:从现在来看,整个经济还是在U型底部运行,不过四季度到明年一季度很可能会出现拐点。从宏观环境看,股市市值反转仍需看换届后政策趋势变化、欧美债务危机等环境对国内经济形势影响以及金融市场资金面、国家产业发展等一系列较为复杂多元的影响因素。短期看,未来一段周期仍有可能维持震荡行情,但不排除阶段反弹回攻;从长期看,当前股市整体处于低位,且国内经济发展大趋势稳定,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者可考虑布局。一般而言,持有指数基金需要一个较长的完整经济周期才能看出明显效果。
如何选择一只好的指基和一个好的基金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