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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的计价特征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建设工程的计价特征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建设工程的计价特征

篇1

1.1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是及多部门、多行业与一体的复杂体系,事故处理过程中通常汇集了公安、交通、安监、环保、卫生、气象等多个部门,以及消防抢险、疏散搜救、环境监测、医疗救护、工程抢修等多支救援队伍。总而言之,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主要指:公共安全部门对城市公众活动和社会运行实施影响、控制、协调,以实现公共安全目标的过程[3]。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以城市公共安全类事件的应急角色为主要研究对象,其中公共安全类事件大多是在人们毫无准备的情况下发生,尤其是重特大安全事故往往使应急救援人员不知所措,很可能導致错误决策或者错过最佳应对时间。因此,如何采取应急决策,对于决策者能够在应对各种灾害和安全事件突发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事件的严重程度、减小损失有一定的决定性作用。 

文中建立了如图1所示的应急决策过程,该决策表现为一个动态过程,是指在突发事件突然发生时,应急决策主体在有限的时间、资源和人力等约束的压力下,搜集、处理灾难事故现场的信息,通过全局性考量而明确问题与目标,依据决策经验和计算机辅助决策支持系统等,分析评价各种预案并选择适用的方案,组织实施应急方案,跟踪检验并不断调整方案直至行动更趋于合理化并且事件得到控制为止的一个动态决策过程。

    1.2 基于事件复杂特征的应急决策指挥系统 

基于事件复杂特征的应急决策和指挥系统,是采用定性研究辅以定量研究的方式,对重大安全突发事件的复杂系统特征进行系统研究,继而综合应用复杂系统、优化理论、系统建模、层次分析、模糊评价、案例分析等理论和方法,借助地理信息系统(GIS)技术、数字视频技术、三维技术,提供包括电子地图、多维报表、三维影像、视频图像等不同层面的图形化展现形式,为应急指挥人员提供决策依据。 

其中,地理信息系统[2-3](GIS)是一种空间信息系统,其功能是对各种空间的复杂结构进行处理、表示和分析。其具有强大的空间处理能力和分析能力以及数据唯一空间的分析功能和决策[4],GIS在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中起到重要作用。但是,现阶段GIS主要基于2维平面来处理现实中遇到的问题,在动态性和可见性并没有达到要求。应急技术支撑平台综合应用系统是复杂的应急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将应急信息进行可视化表达,并借助真实的地理三维场景、遥感影像、DEM等数据手段,再现事故现场周边环境情况,对应急决策是至关重要的。因此,基于事件复杂特性采用了可视化救援地理信息系统(V-RGIS)辅助决策者做出更优、更准确的决策。 

除了原始的地理信息之外,V-RGIS还包括了多个信息层的结合,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空间信息平台:包括与公共安全事件相关的具有空间信息的矢量数据和专题图件栅格数据,以及遥感动态系统采集的具有空间信息的遥感影像数据、属性数据和多媒体数据等。 

(2)公共数据接口层:整个系统各个子系统实现继承的关键和基础。它以灵活的方式与数据库管理系统连接,通过连接管理数据,并能为下一层提供基本的数据组织形式。 

(3)专业应用分析层:此层在不考虑应用的基础上,抽象出一些地理信息系统的基本、通用的功能,为下一层提供的功能模块、缓冲区分析、网络分析、DEM分析、涂层叠置分析、行动标绘、方案预演等应用。 

2 基于事件特征和V-RGIS的应急决策指挥平台设计 

2.1 系统总体设计 

应急指挥决策系统涉及领域广,技术层次深,系统的构架也是比较复杂[5],其平台功能结构如图2所示。文中基于上节分析,在决策平台结构基础上主要围绕可视化救援地理信息系统中的空间信息平台、公共数据接口层、专业应用分析层之间的关系,建立基于事件特征的城市公共安全管理应急指挥平台系统框架,如图3所示。该系统涉及主要技术包括V-RGIS技术、应急决策的推理技术和开放式规则引擎技术[6]。 

2.2 可视化应急救援地理信息(V-RGIS)技术 

采用多层次的方式建立如图5所示的数字地图,实现基于地理位置的“静态”和“动态”信息结合:(1)以电子地图的方式真实模拟城市及其周边地区的地貌、设施、道路、桥梁等信息;(2)以数据连接的方式把不直观的报表数据直观地在地图上表现出来;(3)利用GPS定位对重点的人员、车辆、物资的实施运送情况和路线进行了解。 

基于GIS建立的可视化物理环境模型,可以实现各种可能的物理破坏情形的模拟,如危机发生时,某条道路被水淹没等可能情况下如何产生有效的冗余计划;还可以分析各相关部门协作的能力评估,如协助分析消防站、救助站如何分布才能实现最佳应急救助的反应能力和效率。在演习或实际灾害发生前后的灾前准备、灾中应对、灾后重建等应急管理过程中能藉由GIS提供充分的地理环境资讯:(1)在危机发生前可藉由此系统,了解与应急管理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政府机构、重要设施、道路建设、管网建设、及周边可利用资源等各种城市信息;(2)危机发生时,可以根据所模拟或实际发生的情况,在第一时间提供即时的资讯,如灾害的位置、飓风路径、道路淹水情况、事件的蔓延范围、需要调用的资源位置等;(3)提供中央、地区、及地方政府正确的应急预案资讯,帮助其做出正确的处理方式。 

2.3 应急决策的推理技术与实现方法 

在充满变化、极具风险、难以预测的公共安全事故发生初始,根据实时事态信息,应急决策者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从案例库中迅速检索并提取相似度最高的案例做决策提示与对策参考;如何根据源案例进行事件推理以获取目标问题解;如何基于地理信息技术、物联网技术、以及风险分析预警技术实现应急指挥平台的智能感知。 

根据无线传感网络的特点,网络节点对采集的对象收集数据时会存在很多信息的冗余或者错误,如果对这些情况不进行处理再进行传输的话,那么会加快节点能量的消耗,从而缩短网络寿命[6-7]。因此该系统增加如图6所示的基于BP神经网络结构的数据进行数据融合,其中融合算法采用LEACH算法。 

2.4 开放式规则引擎技术 

可视化应急救援地理信息(V-RGIS)技术为应急决策提供了可靠的辅助信息,而如何将这些数据和资源提取出来并作为辅助决策的参考,并运用到决策演练当中,需要一套完备的业务规则管理系统(BRMS),其中开放式规则引擎[8]是BRMS的核心部分,是代替规则嵌入到程序代码中的部分,是链接应用程序与业务规则的桥梁。主要分为接口层、适配层、核心、数据层、规则管理层,各层之间的关系如图4所示。规则引擎核心得到BOM之后,将该对象(LUA中的Table)传入运行的上下文环境,然后对规则进行逐條运算,最终得到运算结果的输出BOM,中间可能也得经过适配层并访问数据库填充数据成为DTO并返回给应用程序。 

该系统使用LUA脚本与C++混合使用的方法实现规则外置。使用这种方法,在执行代码中,嵌入对规则判断及处理的LUA脚本的调用,在LUA脚本中调用执行代码中的部分代码。举例来说,对于行动规则,主要是依赖应急力量的类型、行动点值(与行动时间相关)、以及地图、地形、路况等数据来进行综合判断。那么规则就可以写成如下形式(伪代码): 

Function condition_move(Object A)

    { 

If (A.type = 0) then //地面力量 

Mapgrid=GetCurrentMapGrid(A 

Barrier=GetCurrentBarrier(Mapgrid) 

A.MoveHP=A.MoveHP–Mapgrid.value– Barrier.value 

Else if (A.type == 1) then // 空中力量 

… 

Else if (A.type == 2) then // 水面力量 

… 

Endif 

在每個时间片的执行代码中,只需按照一定的筛选方法,筛选出在当前时刻所发生的事件,并调用LUA脚本中对应的事件处理函数即可。 

3 结语 

通过引入应急救援地理信息技术、计算机技术、物联网技术等,实现机构联动、资源联动、信息联动,进一步增强应急管理的综合减灾和早期预警能力。通过采用开放式规则引擎技术和基于BP神经网络结构的LEACH算法的数据融合提高城市管理资源的整合利用效率,加强城市管理的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协调力度,实现常态管理与应急处置的有机结合,提高及时发现、快速处置城市管理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够确保城市运行安全、有序运转,减少灾害的再度发生。 

参考文献 

[1] 谭庆琏.提高综合减灾能力,保障城市公共安全[J].土木工程学报,2005,38(5):105-106. 

[2] 刘影,施式亮.城市公共安全管理综合体系研究[J].自然灾害学报,2010,19(6):158-162. 

[3] 赵秀玲.城市化公共安全管理[J].南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5):44-46. 

[4] 吕志慧.地理信息三维可视化系统应用研究[D].郑州:郑州大学,2002. 

[5] 翁凯.基于GIS及专家系统的应急指挥平台在旅游行业的研究及应用[J].科技向导,2015(18):304-305. 

篇2

正文: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O8清单规范”具体内容涵盖了从工程招投标开始到工程竣工结算班里完毕的全过程,有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 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的办理、工程计价争议处理。工程建设的特点使得工程造价计价具有阶段性,每个阶段的计价都有其固有特性,但各个阶段之间又是相互关联的。“O8清单规范”体现了工程造价计价各阶段的要求,使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形成有机整体。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对于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由项目的业主自主确定。“O8清单规范”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六个专业。

市政工程是指市政设施建设工程。市政工程一般是属于国家的基础建设,是指城市建设中的各种公共交通设施、给水、排水、燃气、城市防洪、环境卫生及照明等基础设施建设,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物质基础,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对外开放的基本条件。市政工程分为大市政和小市政。大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小市政是指民居小区、厂区排水及道路、照明工程。常说的市政工程,多指小市政工程。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结果是工程建设投资的价值表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和非实体的措施清单项目构成了工程实体自身价值,而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计量与计价是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就是常说的工程量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由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五个要件组成,五个要件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组成中缺一不可。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相对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五个专业而言,是最简明、最清晰、最常见、最容易被理解和接受的。比如一座井,根据详细工程内容,要列出基底垫层、混凝土垫层、垫层模板、砌砖(或者井体钢筋绑扎和砼浇筑)、下排水管、抹灰(或者防渗、防腐处理)、预制盖板安装、井盖安装、脚手架,至少八个清单项目。比如排水管线的出水口,要有基底垫层、混凝土垫层、毛石挡墙(砼挡墙)、排水管口连接、压顶、脚手架、勾缝,至少七个清单项目。这些清单项目在实际计量工作中,会增大工程量计算量,其计算结果对实际应用并无太大意义。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以最终产品为对象,按照实际完成一个综合实体项目所需要工程内容列项。其工程量计算规则是根据主体工程项目特征设置的,其内容涵盖了主体工程项目及主体项目以外的完成该综合实体(清单项目)的其他工程项目的全部工程内容。市政工程根据排水管线、井、出水口、化粪池、水池、水塔等国家标准规范图集,编制清单时完全可以把清单项目列成安装管线N米、检查井N座、八字出水口N处、某#化粪池N座、某m3水池N座、某m3水塔N座,在计量时简化了计算,简单易懂,简洁明了,造价指数清晰。

但同时,对清单编制中项目特征的描述要求更全面、更准确。项目特征是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对项目特征描述不具体,特征不清、界限不明,使投标人无法准确理解工程量清单项目的构成要素,导致评标时难以合理的评定中标价;对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甚至漏项、错误,从而引起在施工过程中的更改,会引起分歧导致纠纷。结算时,发、承包双方因引起的争议,直接影响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推进。由此可见,清单项目特征的描述,应根据计价规范附录中有关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工程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可以说离开了清单项目特征的准确描述,清单项目就将没有生命力。因此,准确的描述清单项目的特征对于准确的确定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国际工程工程量清单中的市政工程,比如截流干渠工程,关于盖板涵、顶管、甚至小型排涝站等,具有独立专业特征、可以单独承揽施工、可以单独签署施工合同的小型工程,也以整体数量计量。比如盖板涵(方涵、圆管涵等)按N处(道)计量,顶管按N处计量,小型排涝站按N座计量。这一块,我国现行清单规范,除顶管按N米计量外,其余都要按图纸包括的工作内容,一一对应,列繁琐复杂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而在实际计量中,更是繁琐无意,这一条款,有待完善改进。

结束语:“08清单规范”的施行,将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的整体效力,更加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全面推行,更加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计价行为,对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秩序,推进和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的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我国工程造价改革迈上新的台阶。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我国的推行还处于初级阶段,还有许多内容需要细化和探讨;而传统定额的观念对于涉及工程项目的有关人员仍是根深蒂固。因此摆脱传统定额的桎梏,领悟并熟练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质和应用,是广大工程造价人员必须面临的新课题。

参考文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篇3

对于03规范,附录中同时有“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栏,在组价时两者同时对项目的“实质”起到了描述的作用,共同影响报价,但两者的主次没有进行界定。解决不了“万一发生描述上存在实质性差异时以哪个为准”的问题。08规范明确了“项目特征”是“统一”项,并列为强制性条文,而工程内容没有单独进行规定,仅仅是保留在了清单附录中了。从这可以看出,“项目特征”到08规范时在影响造价方面地位凸显,是对项目“实质”进行描述。为“万一发生描述上存在实质性差异时以哪个为准”这个问题提供了解决的可能。

08规范及配套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辅导教材》(以下简称《宣贯》),对于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的地位和作用进行过界定:

08规范2.0.3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对此条《宣贯》第13页要点说明“项目特征是新增术语,相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而言,对构成工程实体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和非实体的措施清单项目,反映其自身价值的特征进行的描述,定义该术语,是为了更加准确的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的特征描述的要求,便于准确的组建综合单价。”

08规范3.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包括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强条)

08规范3.2.2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附录规定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强条)

对以上两条《宣贯》第22页都有要点说明。可以看出,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五大要件分别是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而工程内容不是必须的要件。

08规范3.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强条)

对此条《宣贯》要点说明第24页和25页有这样的描述:……需要说明的是,08规范修改03规范第4.0.4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应根据本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组成,按设计文件或参照附录……中的‘工程内容’确定”的规定。代之以按“项目特征”确定,并与本规范附录中“项目特征”栏对应。因为决定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价值的大小是“项目特征”而非“工程内容”。理由是计价规范附录中“项目特征与”工程内容“是两个不同性质的规定。

一是项目特征必须描述,因为其讲的是工程项目的实质,直接决定工程的价值。……

二是工程内容无需描述,因为其主要讲的是操作程序。

需要指出的是,计价规范中关于“工程内容”的规定来源于原工程预算定额,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后,由于两种计价方式的差异,清单计价对于项目特征的要求才是必需的。《宣贯》进一步举例说明:需要说明的是,计价规范在“实心砖墙”的“项目特征”及“工程内容”栏内均包含有勾缝,但两者的性质完全不同。“项目特征”栏的勾缝体现的是实心砖墙的实体特征,是个名词,体现的是用什么材料勾缝。而“工程内容”栏内的勾缝表达的是操作工序或操作行为,在此是个动词,体现的是怎么做。因此,如果需要勾缝,就必须在项目特征中描述,而不能以工程内容中有而不描述,否则,将视为清单项目漏项,而可能在施工中引起索赔。

综上,决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价格的是项目特征描述,工程内容不是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五大要素,不决定清单报价。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全面被清单计价模式所取代需要一个过程,全面适应这种计价模式的转变,也需要有一个过渡。源于定额计价模式下的工作内容在《规范》中保留了下来,或许是为方便新老对照,或许是为了帮助工程量清单编制者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帮助理解工程的工序、工艺,起提示作用。对于在招标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既有“项目特征”列又有“工作内容”列的,应该以“项目特征”列的描述为准,进行报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逐步全面取代传统定额计价模式初衷是好的,国家有关部门也做了大量的工作,不断修订完善计价规范,以期更好的为行业服务。但是面对庞大建筑业市场、地域差异、科技高速发展促生新材料、新工艺的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出现,对于这些计价规范的修订颁布就显得非常滞后,难以达到全覆盖。再加上从业者的水平、编制习惯、责任心以及理解的不同,再好的计价规范执行起来也是千差万别,清单计价规范附录作为一种“模板”被使用时,项目特征描述并不是固定不变的。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完备程度、准确度将决定报价所包含的内容和准确性。因此一个清单项目包括什么、不包括什么都是相对的,严格来讲不是《清单计价规范》所能决定的,归根结底是由在依据《清单计价规范》编制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决定的,即描述了什么就包括什么,没描述的就没有包括,要灵活掌握,切忌生搬硬套。

篇4

二、工程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计量的能力。工程计量包括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定额规定下的施工图纸工程量计算,如清单挖土方和定额挖土>文秘站:

三、工程审计人员应当具备计价的能力。工程预算定额是按社会平均水平测算的,工作内容相同的直接按照定额套取,项目特征不相同的参照相似的定额套取,没有类似定额套取的审计人员应当具备根据市场人材机等行情自行测定的能力,总之工程的单价要合理。反之,定额套取错误、定额套取不合理、单价测定不准等,都会对工程的结算价款产生影响。如装饰工程中一般抹灰和零星抹灰单价相差较大,项目计价时若是混淆,结果就相差很大;再如清单计价为综合单价,包括项目特征描述内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结算时若还计取除规费和税金以外的其他费用和计算项目特征描述内的项目费用都是错误计价。同时在遇政策性人工调整、材料上涨、物价波动较大等因素时,应当按规定调整工程单价。

篇5

Key words: the 2008 version of the rate standard "; For the bid; To the list of quantities

中图分类号:TU7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法进行工程招投标的方法是国际上普遍使用的通行做法,已经有近百年的历史,具有广泛的适应性,也是比较科学合理、实用的。2008年7月9日,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充分总结了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经验和取得的成果,并针对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原规范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但是目前工程量清单报价在我国的应用时间不长,尤其是与工程招投标的结合,缺乏相应的配套措施,缺少应用的经验,特别是业主和施工企业在工程量清单与工程招投标的关系和具体运用上还存在着很大的误区和盲点。

1工程量清单招投标的特点和优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就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由招标人(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其可以将各种经济、技术、质量、进度等因素充分细化考虑到单价的确定上,并以活单价”的形式出现,因而可以做到科学、准确和客观的反应实际情况。

22008版《计价规范》与2003版《计价规范》比较

首先,从2008年工程量计价规范的内容来看,坚持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力度越来越大。工程量清单从大的方面着手,划大计算单位,落实细微的质量要求,真实反映了工程实际,为把定价自交给施工企业提供了可能。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企业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工程本身的内容、范围、技术特点要求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工程现场情况等因素;同时,还必须充分考虑到其它方面的因素,如投标单位自己制定的工程总进度计划、施工方案、分包计划、资源安排计划等。这些因素对投标报价有着直接而重大的影响,而且对每一项招标工程来讲都具有其特殊性,所以应该允许投标单位针对这些方面灵活机动地调整报价,以使报价能够比较准确地与工程实际相吻合。

第三,清单报价实施5年来,最为困惑的就是有许多工程量清单在特征描述上的不完整、不到位,使工程造价人员在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组价工作中无所适从。2008年新规范的3.2.7“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作为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列出,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而在2003年规范中,并没有对项目特征作出明确规范。

第四,自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行以来,一直是贯彻统一项目编码和统一项目名称的原则。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各种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层出不穷,新的项目也就因此而不断出现,但规范在编制时不可能面面俱到,不可能涵盖这些因科学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新项目,因此,新规范首次提出了补充项目编码的概念。

笔者认为这是2008年新规范的一大创举,不仅规范了现有工程项目的编制标准,而且为工程计价规范今后的发展作了铺垫,也为我们编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工作提供了更灵活、更方便的途径,是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进一步发展完善的标志。

308版《计价规范》条件下建设方如何做好工程量清单与招标问题相结合

1)设计阶段保证设计图纸、文件的深度和质量,减少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是根据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编制的实物工程量清单,因此,要保证工程量清单的质量,首先要保证设计图纸及设计文件的质量,为实物工程量清单的实施提供技术保障,以减少因图纸的错、漏、缺等现象而产生的计价失误。

2)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以前完成设计会审和设计交底。设计交底是在施工图纸设计完成经审查合格后,设计单位在设计文件交付施工时,按照法律规定的义务向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就施工图纸做详细的说明。介绍施工图文件总体情况、设计文件使用说明、特殊工艺要求、建筑工艺结构、工艺设备等各专业施工中的难点、疑点和容易发生问题的部分。

3)严把清单编制工作关,减少招标后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是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直接依据,其对项目特征描述的准确性、完整性以及对技术规范的明确程度直接影响投标报价的质量和施工过程的管理。因此,清单的编制工作一定要严格把关,减少因清单编制工作不详尽给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造成变更频出的现象。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要遵循统一项目编码、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名称的“四统一”原则。

此外,建设方也应仔细研究、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制定符合工程实际的投标控制价,重视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等。

408《计价规范》条件下施工方如何做好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投标报价

1)企业内部相关人员一定要花精力认真学习并熟练掌握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增加的各项新规定以及各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各项费用的组成等。不论是投标阶段还是施工阶段,都需要有懂工程量计价规则的专业人员。

2)针对市场的变化建立自己的企业定额。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并不是完全、彻底地抛弃“定额”,而是取消“量价合一”的“统一定额”,企业应有自己的内部定额。国家定额、各省市定额可以反映出社会同期施工水平,为投标报价提供依据。

3)建立高素质的投标机构班子。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施工企业想要在短时间内快速、准确地报价,并争取在投标竞争中胜出的话,建立一个强有力、内行的投标机构班子是必不可少的。机构的主要任务就是构建企业自身的投标报价系统,掌握市场动态,积累相关信息资料,在取得招标文件后能立即组织人员,组成投标工作班子。

4)进行投标决策。投标时,根据经营状况和经营目标,既要考虑自身的优势和劣势,也要考虑竞争的激烈程度,还要分析投标项目的整体特点,按照工程类别、施工条件等确定投标策略。作为投标者不一定每标必投,要分析业主的招标择优标准。投标决策的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能否中标和中标后的效益,还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前景和职工的经济利益。

此外,施工方还应了解所有竞争对手,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更应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不断改进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根据市场行情不断调整、优化内部结构,加强经营管理,控制企业成本。

参考文献:

篇6

2.1体现了不同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念定额计价方法可以说是一种政府直接微观管理工程造价的工程计价方法。因为工程造价最基本的两个过程即工程量计算和工程计价均由国家决定:工程量计算由建设工程定额确定,工程计价按建设工程定额、费用定额和有关文件确定,所有费用均不允许竞争或有限竞争。清单计价方法则是一种国家宏观管理工程造价的工程计价方法。工程量计算由《清单计价规范》确定,这反映了国家对工程造价的管理,而工程计价则由企业自主确定,此时的工程造价是企业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通过竞争形成工程价格。2.2子目划分的标准不同定额计价方法的子目划分是按施工工序、工艺进行划分的,计价时根据施工工序、工艺计算工程量、套定额计价。每条子目反映的是一个施工工序、工艺的单价。而清单计价方法子目划分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综合实体”一般包括多个施工工序、工艺内容,计价时需把多个施工工序、工艺内容单价相加,反映的是完成一个综合实体的综合单价。2.3计价依据不同定额计价方法工程量计算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定额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价的依据是建设工程定额和有关部门的费用定额及人工材料机械价格。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计算的依据是《清单计价规范》,计价的依据是企业定额和市场上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2.4单价和报价组成内容不同1)在单价上定额计价单价反映的是定额基价,只包括定额编制时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而清单计价单价则反映的是投标报价时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企业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是一种综合单价。2)在报价上定额计价包括直接工程费、措施费、间接费、税金,而清单计价不但包括以上内容还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和零星工作项目费等。2.5工程量计算主体不同定额计价中招标方和投标方均需按图计算工程量,而清单计价中招标方需按《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自行或委托有资质单位计算工程量,并按《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成工程量清单提供给投标人,以便投标人报价。而投标方则无须计算工程量,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行报价即可。2.6施工措施费纳入竞争定额计价不区别工程实体消耗和工程施工措施消耗,两者是混在一起的,而清单计价对两者进行了分离单列,并纳入了竞争的范畴。2.7工程量计算规则不同定额计价的工程量按工程的实际发生量计算,包括净用量、损耗量及采用技术措施的增加量。而清单工程量只计算净用量,不包括损耗量和措施增加用量。2.8工程量计算繁琐程度不同定额计价方法仅需计算定额量即可,而清单计价方法既要计算清单量,还要计算定额量。同时这种繁琐也反映在计价表格上,定额计价通常只需显示定额号即可,而清单计价不仅需要定额号还需要清单号。

3定额计价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联系

2013清单规范规定的综合单价分析表见表1。由表1可以看出,“定额”仍然是清单计价的依据,这是由于在中国清单计价是在学习借鉴国外通行做法并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在定额计价基础上衍生出来的计价方法。在《企业定额》没有能够被业主普遍认同,政府《建设工程定额》仍然占主导地位的前提下,清单计价实质上是定额计价的翻版。而二者的关系主要有以下两点:1)两种计价方法都是建立在“定额”的平台上。不能理解为实行清单计价就不要定额了。定额不能淡化,而应加强。2)定额与两种计价方法的关系可比拟为:定额是“词典”,计价方法是“文体”,不同的人使用词典和文体,可以写出不同风格的文章。

4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存在的问题

4.1清单项目划分存在不足同一个分项工程(如土方工程、钢筋工程)在不同的专业中反复出现,但清单项目的项目特征、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却不相同,给使用清单带来很大不便,建议编制通用清单项目,适用所有专业。4.2使用阶段比较单一在工程建设领域内仅适用于施工发承包计价活动(招投标过程中)。而在工程建设其他阶段仍需使用定额计价方法,如工程概算的编制仍需使用概算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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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传统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方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招标与投标的转变,不仅仅只是招标与投标方式的改变,在清单招标与投标的运行过程中,由于推行清单计价招投标还处于试行的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值得关注,值得探讨,需要解决。

只有这样才能使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这种方式为参与工程招投标各方更好的适应,才能有力地推动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的深入发展,为全面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铺平道路。

一、统一规范和完善工程量清单格式

目前,我省工程量清单一般由业主或业主委托的招标机构在招标文件中提供,并且一般规定承包商对工程量清单不能做出修改,只作为承包商计算报价的依据,尤其在是以单价合同为计价方式时,严格规定按照工程量清单中给出的分项工程量和工程特征计算总价。但是由于招标文件的编制单位不同,其对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熟练和理解程度也不同,对工程量清单特征的描述更是参差不齐,工程量清单的格式也各不相同,招标文件或工程量清单中这些不够明确或不够清晰的地方,容易给投标人造成理解上的误差,使得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难以把握并给今后的工程结算、价格调整留下了发生纠纷的活口。

二、正确界定合理最低报价

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进行招标与投标,既符合国际惯例,又符合我国《招标投标法》和其它相关法规的规定,简单易行,给招标投标双方留出了较大的操作空间,并缩短了投标人制作标书的时间和降低投标人的投标成本,有利于提高评标工作效率,克服了系统误差带来的负面影响,准确、合理、公正,便于实际操作,具有其他方法无可比拟的优越性。但值得关注的是,关于投标报价不能低于成本竞标,这里指的成本是投标人的个别成本。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成本的不确定性,个别成本差异大,加之评定是否低于成本由评标委员会针对每个分项进行认真分析看单价及总价的组成是否合理,是否漏项,费用计算是否正确,是否能保证工程质量,是否采用不平衡报价,是否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方法等再下结论。这一操作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掌握,争议大,能否由各地建设工程招投标主管机构会同造价管理部门制定出当地的最低成本控制线,作为各类工程控制性指标,有待于有关部门研究探讨。

三、科学地确定评标基数和合理的基准价

正常情况下业主一般比较关注工程总造价,在评标工作中对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比较敏感,在评标中占的分值比较高,除技术标外,总价在经济标中所占分值一般在30%以上,确定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或评审基准、尺度,对于业主和投标人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

现在评标工作中,拿经济评审最低评标价法来说,评标价或评价基数的确定方法,通常采用以最低投标报价作为评标价,最低投标报价者得分最高甚至报价得分超出其他投标人较多,即使技术标得分低,甚至工期、质量都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也有可能中标。

因此,采用什么样的评价基数才有实际意义,比较公正、合理的评标价或评价基数也有待研究探讨。

四、研究适用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与投标以后,企业不再把全国统一定额和本省的综合定额作为工程计价的唯一依据,而是根据投标人的实际情况和所撑握的信息自行组合单价计算总价,工程合同价格调整以中标价为准的内涵将发生变化。

首先,报价表中的单价或总价没有统一的及相对应的价格标准,如果没有一个各方面均认同的计价基础,索赔的价格如何确定,是否可以把全国统一基础定额和本省的综合定额作为参照标准?

其次,如果各种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波动超过企业可以承受的能力,合同价格如何调整,这些问题如得不到妥善解决将直接影响工期和质量,能否确定一个合理的波动限度,这个限度如何设定,需要认真研究。要有一个全省统一的建设工程合同价格调整的原则条件。

目前,我省通用的合同文本是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前由国家建设部会同国家工商局编制的,在以定额计价的模式下较为适用,但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显得有许多不足,需要重新完善。在合同执行中,业主的工程量清单和承包商的报价作为计量和支付的依据,双方在履行责任和义务的过程中,能够友好协商并合理处理好变更和索赔,这是使得合同得到较好的履行的保证。要做到既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又使招标的成果得到落实。

但是,下面三个方面的问题应该引起主管部门的高度重示。

首先,有一个好的施工合同标准文本是建设双方以及有关方面管好工程,明确界定有关各方责任、义务、权益的重要保证。

其次,要改进工程付款办法,取消工程预付款制度,并实行履约保证金制度,同时,规范工程进度款支付办法。推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方式,必然会出现低价竞争的局面,而低于成本价格竞争的问题也难以避免,它将直接导致“恶意低标”。

再次,要尽快建立工程保险制度,并结合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大力推行。工程保险包括业主的工程保险,以规避项目投资的市场风险;也包括承包商的工程保险,以规避项目施工的风险。另外,必须建立一套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机制,研究制定适合我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五、总结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与投标,无论对业主、承包商、中介组织、或者对管理部门来说,毕竟是一个新东西,需要有一个学习、探讨和适应的过程。也只有不停的学习、探讨和适应,才能完全发挥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与投标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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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量与规模均发生了质的变化,快速向高大方向发展。随之产生的围绕工程造价计价方面的矛盾或纠纷随处可见。究其原因,几乎无一不与工程合同管理有关。工程造价作为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要组成内容,正是以合同约定为依据而实施计价管理的。全面贯彻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旨在将工程计价融入市场竞争机,使之更有助于工程计价控制,有利于维护项目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真正提升工程建设效益。与此同时,对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管理提出了更为严密的要求。从拟定合同条款、合同签订至合同执行,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才能为实施工程造价管理,消除造价纠纷创造条件,确保高效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一、紧抓工程合同管理,以有效管理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造价,对于某个工程项目而言,是指将工程项目全部建成,在建设期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包括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而本文所说的工程造价,不论对于建设方或是施工方,主要指建安工程造价。其中,工程的承包价则集中于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签约过程中形成与确定。在工程招标与评标活动中,无论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还是选择综合评估法评标,都将围绕工程造价展开,选择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和实质性要求的合理中标价为合同价载入建设工程合同,确认了某工程最原始的工程造价根据。工程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计价方法、工程价款拨付、调整与竣工结算等全部的管理内容,形成了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计价的重要法理依据,支撑后续施工全过程的计价管理。对控制工程造价、迅速有效地解决计价纠纷,均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发承包人为完成约定的建安工程产品、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经济合同,其主要内容是约定工程合同价款。合同条款是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攸关合同主体各方利益,招标人在拟定招标文件中必须高度重视合同条款的编制质量,充分满足我国现行招标投标法、清单计价规范等法规要求,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依照各工程的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合同类型。发承包人应结合工程实际、自身条件及市场因素,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以严谨、周密的作风,重点商量约定涉及工程造价的计量计价、工程计价定额、合同综合单价调整、设备材料价差调整、变更签证、调整结算等最易产生争议或纠纷的条款,明确约定计价调整范围和调整办法,明示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风险范围与风险比例,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一一载明,以加大合同的可操作性。而不能掉以模糊,给执行合同增加难度。不得隐含索赔条件或隐藏漏洞。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合同,从源头上杜绝纠纷隐患。约束承包双方各尽其责,确保工程合同的有效实施。

二、避免或減少造价纠纷,完善合同管理是关键,

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条款的酝酿、洽商等准备工作是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和有效履行的基础。但是,由于受工程建设项目所具有的施工周期长、环境地质条件差、施工工艺复杂、施工材料多样等特性以及市场因素影响,势必给工程合同管理带来挑战。当原有的一些合同条款与工程计价实际需要不相适用、或意愿表达有差异,在执行计价过程中可能存在争议时,则应结合原合同条件进行补充或调整,以进一步完善合同,深化合同管理,避免因合同管理缺失而引起造价纠纷。

由于原合同条款不足或疏漏、前后不一致或因工程项目变更调整等原因导致同一合同条款有不同的解释,将影响造价控制或工程计价并可能产生纠纷的,合同管理方可以启动合同动态管理程序,及时汇同合同当事各方沟通协调,在原合同框架内,结合实际,根据需要,采取补充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说明等措施延伸合同内涵,逐步充实合同和完善合同管理,对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合同管理难或执行合同难的问题与计价纠纷,是十分紧迫和需要的。对合同条件的适时调整充实,同吋也兼顾扩展控制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的完备性,更有利于日后的相关计价纠纷处理。

三、充分依据合同约定,合理处理好造价纠纷

工程合同管理,其主要职能是约束合同当事人各方的经济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其中,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妥善处理工程项目建设中产生的各类工程计价争议,是合同管理服务于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近年来,我国致力贯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了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要的工程计价办法改革。按计价规范的解释,工程量清单应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有关标准、规范、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而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无论是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格还是投标人投标报价,均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相应计价依据进行编制,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了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除规定费用和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同时包含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在清单计价规范“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条款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包含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固定不调整,而在约定条件外允许调整,但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这就是说,对于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准确、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准确合理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报价的重点是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完整合理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是严格执行计价规范、正确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我们根据清单项目特征进行列项组价,再回过头来复核清单项目特征,确认综合单价完整组成。如果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甚至漏项,错误,就必定引起施工过程中的更改,都会引起争议,产生计价纠纷。因此,完整准确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才是最终形成合同协议书签订时的合同单价,它在合同约定内是固定的。

当然,清单的准确、完整性责任在于招标人。而在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组价中产生漏项甚至错误的责任则在投标人了。划清了责任,才能积极消除纠纷隐患,有效管控计价纠纷。分清是非,得以妥善外理分歧或纠纷。

(二)、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另一最容易引起计价争议的表现为如何合理分摊价格风险和执行风险比例。现以材料、设备采购为例,材料和设备采购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大,其比重约占工程造价的60%—70%。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对于钢材、水泥、砂石等用材份额大,价格高昂、主要受市场物价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按照风险共担和合理分摊原则,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结合施工阶段实际来商定各自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在合同中界定和明确,而不能要求所有风险都有承包人承担或承担无限度风险。业主与承包商均应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及时掌握最新的施工情况和材料价格走势,结合分析已有的价格资料积累或同类工程价格管理信息,对材料。设备采购予以准确合理定价。同时通过跟踪服务,约法三章等措施,规范合同管理不留活口。着力扼制有约不遵、有法不依的行为,杜绝工程计价争议苗头,控制工程造价。

(三)、在工程实施阶段,由于工程变更而导致变更签证或索赔,是最常见、最容易产生计价纠纷的突出因素。有变更必有签证,必然产生索赔。索赔主要为工期、费用两个方面。无论设计变更或其他变更,必然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应变化。由于变更工程计量和计价方式多为业主和承包人的争议焦点,在此,笔者以为,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积极防止发生计价纠纷,应当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上下功夫,增强变更事件预测控制。从深入细化施工图设计着手,力求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内容少变更甚至不变更,更要防止盲目变更。对发生了的变更应当迅速落实变更指令,缩小因工程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在合同中,应对可能发生的变更,详细而明确载明变更的计价方法、定价原则、取费标准等内容,并界定变更责任,强化合同约定管理,预防产生扯皮或争议。对于影响不大且变动价款数额较小的项目变更,可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签证,快速处理争议;而对于影响工程计价较大的变更,如建筑结构变更,还需经过设计方的书面确认后,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约定,由甲乙双方协商落实工程价款变更。

由于设计变更或其他变更而产生的索赔。必须查明索赔性质。索赔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理赔。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在我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同合同条款中的索赔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对于非自身原因或过错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损失,理应向责任方提出要求补偿损失的权利要求。这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的环节,必须对索赔和反索赔进行研究,将索赔条件写入合同,支撑具备正当索赔理由的索赔纠纷事件获取充足证据得以合理处置。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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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由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状况、信息状况进行自由竞价,从而最终能够签订工程合同价格的方法。作为招标方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编制过程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利用工程量清单来编制编制招标控制价。

1 如何做好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工作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费用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它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并规定了招标控制价、合同价款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工程造价计价争议处理等,是一种市场定价的计价模式,即按照“量、价分离”的原则进行的。

1.1 熟悉掌握编制工程量清单的基础资料。对于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来说,拿到图纸后的首要任务就是认真阅读施工图纸。从结构总说明到建筑施工总说明再到图纸细部节点详图,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都要认真仔细地阅读和理解,这祥才能做到编制时心中有数,编制起来得心应手。然而要编制好工程量清单,除了熟悉工程施工图纸(需经施工图审查通过后)外,还要掌握地质勘探等方面的其它基础资料,以及工程设计通用图集,工程施工质量技术规程、标准、验收规范等。⑴因为工程地质勘探资料涉及到工程的土壤类别、地下水位高低、软弱地基的处理等,这些资料涉及到工程量清单编制的特征描述和措施项目清单的项目与内容等;⑵因为施工图纸常常引用一些标准通用图集,如国标、省标图集等,它也是施工图纸的一部分;⑶编制工程量清单还与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相联,例如《南京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中的“墙体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钢筋砼现浇楼板裂缝防治的技术措施”、“楼地面渗漏防治的技术措施”,而这上面的条款在施工图纸说明中一般不会全部说明,因此编制人员也必须熟悉和掌握。

1.2 严格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项目编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明确要求的“四统一”之一就是项目编码统一,所以在工程量清单编码时必须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要求进行编码。如遇到特殊情况,即《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没有的项目,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进行适当补充,但补充的项目编码必须经省定额总站备案。非备案过的补充项目编码不能出现在工程量清单中,否则不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并且容易在招投标过程中引起争议。所以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在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中,就应注意特殊项目补充编码及备案工作,以便在遇到《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缺项的情况时,能及时、准确地引用补充项目编码。

1.3 全面、准确地描述项目特征。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全面、准确地进行项目特征描述。项目特征描述得全面、准确与否,也体现出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的水平高低与能力大小,它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对工程量清单每一项目能全面、准确地进行项目特征描述,就是要对每一项目需完成的内容和要求作详细的描述,从而使投标单位能根据这一项目的特征描述,清楚地知道完成这一项目的所有内容和要求,以便根据自身情况准确报价(综合单价)。项目特征涉及到项目工作内容的确定,材料的规格、等级、品牌,构件的部位与标高等。

例如景观绿化工程清单中对于植物的描述,乔灌木的品种、胸径(地径)、冠径、高度、养护期等都必须说明详细,不同品种植物价格会相差很多,同种植物不同规格大小价格也会相差很多,多则可相差数倍,养护期限及养护级别也必须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和现场情况描述清楚,这个直接影响到后期的工作范围和内容,也是最后结算会容易扯皮的事。再如在对装饰工程中具体装饰材料的描述上,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装饰工程的项目特征描述要求,对装饰材料如大理石、花岗岩、不锈钢、地砖、塑铝板、铝合金型材外,还有一些新型材料等,除要明确材料的品种、材质、规格、颜色外,还要求明确其品牌。但目前工程量清单中的装饰材料均回避其品牌,主要原因是施工图纸中一般不明确其品牌。如工程量清单不对这些材料确定品牌,那投标单位在投标时无法确定其报价,因为同种材料不同品牌间的价格相差甚远。因此工程量清单就要将每一项目的项目特征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进行全面、清晰、准确的描述,这也要求施工图纸的设计深度一定得到位,并要将这些材料的品牌、材质等要求在施工图纸中加以明确,如果设计未能明确的,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一定要征求招标人的意见并在项目特征中加以明确。

1.4 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提高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除了全面、清晰、准确地描述项目特征外,还应提高工程量计算的准确率。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应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工程实际施工的工程量可能与清单工程量相差较大,例如土方工程,工程量清单的计算规则是“按设计图示尺寸”,而实际施工的工程量还需要考虑工作面和放坡,由投标单位在报综合单价时自行考虑。再如楼地面工程,块料楼梯面层工程量清单的计算规则是“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楼梯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而实际施工的工程量需按展开实铺面积计算。因此这些类似的情况都必须注意。

2 如何做好招标控制价的编制工作

招标控制价是在工程施工招标时,由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计价规定,按施工设计图纸计算,再根据工程造价信息和相关经验数据计算出工程造价。其作用是招标人用于对招标工程控制的最高限价。

2.1 分部分项费用需严格按工程量清单的描述进行组价,工作内容考虑完全。作为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的工程量清单是进行招标控制价编制和投标报价的直接依据之一,其完整、准确地反映招标人的内容和要求,包括清单的表格格式、分部分项的特征内容等。例如,编制园林景观工程中的绿化项目时,乔(灌)木分“常绿”、“落叶”,组价时就要根据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中的植物名称对其时行区分,而对于植物的养护期限和养护级别也需严格按照工程量清单进行组价。再如,金属结构工程在组价时需考虑“金属结构的制作”、“金属结构的运输”“金属结构的安装”、“金属面油漆”等,工作内容均需考虑完全。只有招标控制价的各项格式和内容均符合规范规定,方能是一份合格的招标控制价文件,才是有效的。

2.2 措施项目费用要完整。在措施费用的计算中,要根据项目可行的施工方案来计算措施费用,措施项目分为二种计价方式,一种是以分部分项费用为计算参数,按费率计取价格,例如房屋建筑专业中的“临时设施费”、“企业检验试验费”,另一种是以“项”为单位计取价格,特别是在以“项”为单位计价的措施费用计算中,不能随意估计列一笔费用了事。一定要通过具体的分析和计算来确定,否则就会给工程结算造成纠纷隐患。例如房屋建筑专业中“钢筋砼模板及支架”、“脚手架”等,园林绿化专业中的“支撑与绕杆”等,结合实际施工都必须考虑的因素,不能遗漏。

2.3 规范其他项目费用列项。首先对于其他项目清单的定义要清楚,例如暂列金额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的费用因此;暂估价是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前者是“可能发生”,后者是“必然发生”,要有所区分。然后还要结合项目规模、设计深度、现场情况等综合考虑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高低。有的工程业主有一些临时性的工作,需要使用人工、机械等,要列出计日工数量表;对于有分包项目的工程,还需根据工程情况酌情计算总承包服务费等。这些都是在编制招标控制价时需要考虑的因素。

2.4 补充子目处理恰当。遇到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确定综合单价时,有的编制人在编制中,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等各种原因,不仔细分析项目特点,主观随意确定价格,结果价格严重脱离实际,要么计价太高,或是计价过低而施工根本没法完成,导致争议、纠纷等。对出现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综合单价存在不可确定性,要进行市场调研,要根据实际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消耗量、使用正常施工机械等合理地制定综合单价。另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还要对新材料、新结构进行实时跟踪,通过实践进行完善,以供以后相近项目使用。

2.5 招标控制价编制后的检查工作。一份合格的招标控制价需有编制人、有复核人。因此,控制价编制人应注意平时的经验积累,并进行自检。检查时,一定要从头到尾检查每一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如果发现单价有异常,要看一下工程量输入时小数点位数、材料单位和单价等这些平时容易出错的地方是否正确等。同时,在每做完一个工程项目控制价后,还要认真做一个技术经济指标分析,与经验数据进行比较,如单方主材含量、主要材料单价、单方造价等。

篇10

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于2008年12月1日正式实施,新版08清单规范总结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03)实施以来的经验,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在工程实施阶段中有关工程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等方面缺乏依据的问题,修订了原规范正文中不尽合理、可操作性不强的条款及表格格式,特别增加了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如何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合同价款约定以及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索赔、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并增加了条文说明,新版规范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

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目标,是建立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并与国际惯例接轨,工程量清单招标顺应了时代要求, 符合国际通用的竞争性招投标方式, 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和显著的优点,因此,建设工程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也是当前推进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的必由之路,作为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在新版08清单出台后如何做好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工作也就显得尤为重要。

1 新版工程量清单规范明确了工程造价计价活动主体

新版《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总则的1.0.5条,对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主体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那就是“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具有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这就是说凡不具备工程造价资格的人员,是不得进行应该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的。

新清单规范的术语中第一次增加了2.0.17造价工程师和2.0.18造价员这两项专用术语,并明确指出,只有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造价工程师和取得《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员,并在一个单位注册从事就是工程造价活动的,才是工程造价专业人员。

为了维护国标规范的严肃性,今后应该明确,没有执业资格的人员,就不得参与从事建设工程造价的业务活动,使我们的工程造价能够更加规范、更加合法、更加严肃、更加有序。

2 熟悉掌握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作程序

工程造价人员平时应熟练掌握以下清单招标的程序:

(1)招标准备阶段,招标人编制或委托有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或招标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成后,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发给各个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接到招标文件后,、可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简单的复核,如果没有较大的出入,即可进行投标报价的编制,但投标单位不得擅自更改工程量。

(3)报价编制完成后,投标单位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

(4)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定标。

3 重视工程量清单编制过程中项目特征的描述

08新规范在术语中新增了“2.0.3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的重要条款,强调了项目特征描述在工程量清单报价、组价过程中的重要性。08新规范的3.2.7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应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被作为了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列出,是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必须严格执行的,从而把项目特征的描述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项目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全面准确地描述,其描述原则是根据规范附录规定的项目特征结合拟建工程项目的实际予以描述,这是进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重要一环。

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重要意义在于:其一,它是用来表述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实质内容的,没有项目特征的准确描述,就无从区分相同或相近的清单项目。其二,它的描述决定了工程实体的实质内容,就必然直接决定了工程实体的自身价值,所以其描述的准确与否将直接关系到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准确程度。其三,它还是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如果由于项目特征描述的不准确不到位,甚至出现漏项和错误,就必然导致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变更,从而有可能引起工程结算时的分歧或纷争,使合同义务不能得到顺利履行。

同时新规范还明确指出,项目特征与工作内容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我们不能以工作内容来取代项目特征。在过去几年里,有许多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往往以工作内容来对清单项目进行特征描述,这是不对也不合理的,项目特征讲的是工程项目的实质内容,即采用什么材料、工艺,而工作内容讲的是操作程序,即施工的过程。我们都清楚地知道,相同的工程项目因为采用材料的不同,进行施工的工艺不同,就会产生不同的价值,但工作内容是你施工的一个过程,对工程价值是没有影响的,即便相同的项目会有不同的施工过程,那也是由所采用的施工工艺不同而决定的。

4 应重视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08新规范的3.1.2 “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的阐述与03规范3.1.2“工程量清单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的阐述,明确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责任应该由谁来负责,同时更加严肃了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的关系,还有就是该条款在08新规范中,也由一般条款升格为强制性条款。

工程量清单是众多投标人进行工程造价投标的共同平台,其准确性和完整性必须得到保证,所谓准确性就是指工程量不能出错,所谓完整性就是指特征描述不能有错项与漏项,而这些问题规范明确规定了必须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只是依据工程量清单进行组价报价,不负责核实义务,更不能调整与修改。因此,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应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规则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实质,准确计算工程量,同时清单项特征的描述必须准确全面,避免由于描述不清而引起理解上的差异,造成投标企业报价时不必要的失误,影响招投标的工作质量。

5 应着重把握好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

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定额进行编制,并在此基础上研究投标策略,提出更具有竞争力的报价。

编制投标报价时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1)熟悉掌握计价规范的各项规定,明确各清单项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各项费用的组成等,认真阅读合同条件、规定格式、技术规定、工程量清单和图纸、熟悉施工现场。投标时仔细研究清单项目的描述,根据图纸核对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2)经过充分调查研究, 准确掌握市场价格,注意合理使用企业内部定额,将施工企业自身的管理优势、技术优势、资源优势等落实到细微的清单项目报价中,提高自主报价能力。

(3)投标报价时应仔细填写每一单项的单价和合价,做到报价时不漏项、不缺项,应尽量避免丢项、漏项或高估冒算。

(4)掌握一定的投标报价策略和技巧,根据各种影响因素、工程具体情况、竞争对手的实力与优势及投标环境的优劣情况等, 综合考虑调整方法,确定最科学合理的投标报价,增加中标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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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用中存在问题

1 设计图纸深度问题

设计图纸作为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其质量、深度直接影响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但目前普遍存在建设工期较紧,在招标阶段以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替代施工图进行招标,往往导致招标人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存在列项不全、工程量以估算量代替等问题。投标人不能客观地在综合单价中考虑工程量变动风险,也会影响到施工组织设计、措施费的列项及计取。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图纸深化后势必产生大量设计变更,进而出现大量新增项目。而新增项目需合同双方重新进行估价,造成双方分歧、使得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2 工程量清单编制问题

工程量清单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给出,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但目前我国大多数业主不具备独立编制工程量清单的能力,一般委托具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编制。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推广初期,造价咨询单位也处于新生期,其技术力量、造价人员的思维跟不上传统计价模式向清单计价模式的转变。造价人员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仍停留在传统预算编制层面,再加上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计算规则不熟悉、缺乏必要的现场调查以及缺少施工现场的有关资料等因素,导致了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可能存在子目不全、工程量计算错误等问题。另外,项目特征作为工程量清单的核心组成部分,它是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和结算的基础。项目特征描述的水平直接影响到投标人报价以及施工期造价控制。造价咨询单位如在某些项目特征描述上不完整,会导致投标人报价无依据、在结算时对此子目的综合单价存在争议;而在某些项目特征描述上过于详细,不仅会导致工程量清单项目数量较多,而且施工中项目特征中个别特征的变动就会导致该子目综合单价不适用。因此项目特征既要明确表述影响综合单价的重要特征,又要兼具实用性、包容性。

3 计价依据问题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投标单位基于共同的工程量清单,根据自身技术及管理实力,依据自己的企业定额进行自主报价。但目前我国大部分施工单位没有企业定额,施工单位编制的投标报价仍基于当地政府的定额,然后企业领导凭拍脑袋进行一定优惠,造价人员在优惠后的总数上对投标报价进行人为的调整、拼凑,编制出的投标报价并不能客观地体现企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甚至明显低于成本价。在实施过程中不合理的综合单价不能满足实际施工所投入的人力、物力成本,严重的会造成工程项目无法按合同约定的要求完工和交付。

4 评标环节问题

目前评标一般只对投标报价总价进行评价,而对少则几十项、多则上千项综合单价不加评价分析或者仅抽取占造价比重较大的项目进行分析。这就给投标人进行不正当竞争、压价竞争或低于成本报价竞争、不平衡报价提供了空间,而施工单位中标后则对严重低价的综合单价项目采用停工要求重新协商价格,或者做通设计院工作进行设计变更而达到原综合单价不适用的目的。目前随着建筑市场的逐渐成熟,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在广泛地推广应用。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存在不正当竞争,导致投标单位为中标恶意压低投标报价,因工程量清单招标是投标单位基于企业定额自主报价,这就造成评标专家无法判断其投标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

二、应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采取的对策

1 采用施工图进行招标

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工期,缩短方案设计阶段的方案调整和决策时间,尽早确定方案以便于设计单位开展后续设计工作。建设单位应重视设计阶段投资控制的重要性,建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纸送审制度,自身技术力量不足可委托咨询单位或施工图审查单位进行审查,确保施工招标时施工图的深度、质量较为接近实际,也保证工程造价在设计阶段即达到基本稳定。招标行政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在招标报建、备案环节对项目立项、招标图纸进行审查,坚决杜绝采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的图纸进行招标。

2 采用适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合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主要适用于传统计价签订合同的方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我国正在推行的《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九部委56号令)、《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0年版),其中给出的合同条款与工程量清单计价是相配套的,它明确了量价分别由发承包双方承担、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暂列金额、暂估价、计日工等新概念均给出了相关约定,并对变更估价、价格调整等进行了约定。建设单位应积极推广应用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首先可确保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合同条款完整,然后可结合具体项目进行细化完善,通过合同更好地发挥工程量清单的作用。投标单位也应组织人员学习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改变传统定额模式下按图施工、结算的观念,认真研究合同条款中约定由施工单位承担的风险,做到合同条款约定的风险均考虑进入综合单价报价。 3.3 积极引导企业定额编制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我国建设行业与国际接轨进行的一项改革,因此长远发展来看,投标单位以自己的企业定额编制投标报价参与竞标是必然趋势。施工企业应以《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范的推行为契机,积极组织技术、经营、造价等人员,结合本企业已完工程的技术经济资料、企业技术实力,编制企业定额。通过企业定额的编制,不仅能够发现企业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优势;而且也能够意识到企业在技术、管理等方面的不足,从而有针对性地加以利用和充分改进,对宏观的建筑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也是贡献。另外,传统定额模式下政府定额主管部门也应转变管理观念,改变单一地测算社会平均水平、编制定额等管理职能,积极鼓励企业编制定额,为企业编制定额提供指导;通过指导企业定额评审、备案、招标控制价备案等逐步积累工程造价基础信息,借助信息技术手段,统计分析接近于成本价的市场指导价,更好地为评标提供参考。

3 推广电子招投标

传统评标模式下,评标专家不能对投标价格的构成、综合单价进行评价,即使以招标人员组成清标小组辅助,也不能实现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全面地、客观地评价。而电子招投标不仅可以解决评标阶段可以实现工程量清单构成分析、不可竞争费分析、不平衡报价分析等,有效地保证了评标质量,而且将恶性竞争堵死在招投标阶段。另外,电子招投标可使得投标人相互间不了解、不与招标人接触,可以减少投标人围标、串标等,规范建筑交易市场。

结束语

作为与国际接轨的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符合我国工程造价体制改革目标的。虽然在实施推广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但只要政府有关部门积极完善有关法律法规,逐步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招投标管理、造价管理、合同管理、监管等行之有效的管理体系,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我国必定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2008)[S] .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8

篇12

1 招标方存在的问题

在不少的招标文件中出现以下两种规定:

1.1 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仅供参考,投标人须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要求自行核实工程量后进行报价,工程实行固定单价合同;

1.2 在合同中规定清单工程量误差在一定范围内,竣工结算时工程量以清单工程量为准不作调整,工程实行总价合同。

这类问题的处理办法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有关说明与要求,工程量清单应依据施工图纸、工程现场实际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招标人应对工程量清单的完整、准确、规范负责,投标人投标时不负有核实工程量的义务。工程量清单不仅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也应作为工程计价、调整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及工程索赔的依据。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现的是风险分担的原则,招标人承担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投标人承担自主报价的风险。工程量清单的工程数量与实际工程量不符时,按实计算。

2 投标方存在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对于低于市场行情过大的清单综合单价,此部分施工按让利考虑,工程结算时按中标综合单价执行,高于市场行情过大的清单综合单价,工程结算时应由监理工程师根据市场行情综合考虑重新确定综合单价,并通报承包商,按重新确定的综合单价结算。这样做的目的是引导承包商正确认识工程量清单报价,以利工程造价的管理。

3 清单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全面

在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高低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的投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施工过程中的管理及最后的工程结算。

这类问题的防范措施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编制,并应准确地反映形成工程实体的数量和特征。在工程招投标中注重选择业务能力强、社会声誉好的招标机构工程招标,并签订合同明确相应的责任和权益。要求招标单位对工程项目特征描述要清晰、对工程质量要确保。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员要力求准确全面地描述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名称,防止工作内容描述漏项或描述存在偏差。要求投标单位合理低价中标,要求招标单位对所发清单量承担风险,工程建设中清单量发生变化时,要对工程价格进行适时调整。

4 工程量清单项目部分发生变更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周期长、涉及的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工程量与招投标时的工程量往往会有一些变化,并产生大量的变更单、签证单。大多招标文件的工程量清单普遍存在清单范围不明确、项目特征描述不清、工程量计算不准、漏项严重以及与清单规范的计算规则不相吻合的现象,在工程实施后发生工程内容增加或部分项目减少甚至取消。有的属于清单中漏项,有的属于实施过程中增加的内容。围绕这些变化,承发包双方经常需要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如果处理不当,极易产生结算纠纷。

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方编制并公开工程量清单,而且承担工程量方面的风险;投标人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清单进行报价,承担价格方面的风险。结算时,清单报价一般不做调整,工程量按实调整计算,即通常理解的“按实结算”制度。

处理方法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分清不同情况进行调整,工程结算按照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相应的综合单价计算。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因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减,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内的,应执行原有的综合单价;该项工程量变化在合同约定幅度以外的,其综合单价及措施费应予以调整。

5 套用工程量清单报价不合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工程变更不可避免,并且往往涉及费用的变化。工程结算时,常常不加分析地直接套用原清单报价进行结算,忽视由于工程变更引起的项目特征变化引起的项目综合单价的改变;忽视变更引起的措施费用的变化。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措施费以项作为计量单位,以元计价。当实际工程量发生增减时,如混凝土工程量发生变化,常由此引起模板、脚手架等措施费用的变化。工程结算时,对该部分费用的变化常常忘记做处理。

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尽量采用合同中已有的、能够适用或者能够参照适用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其原因在于在合同中已经订立的价格(一般是通过招标投标)是较为公平合理的,且已为双方接受。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有几种情况:

一是直接套用,即从工程量清单上直接拿来使用;当工程量清单项目无变更或仅仅是清单项目工程数量发生增减变更,且变更幅度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项目特征不变时,可直接套用原综合单价乘以增减后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二是间接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工作内容发生了改变,在结算时若合同无约定处理方法,可依据工程量清单,通过换算后采用换算后的单价计算。

三是部分套用,即依据工程量清单,取其组成价格中的某一部分使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某一项工作内容发生了改变(如基础工程清单报价含垫层,设计变更可能只改变垫层厚度或基础埋置深度增加或减少),结算时按投标人提供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分析表中清单报价的组成部分单价进行分项计算。

四是补充套用,无法采用合同中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或价格时,应采用补充套用的方法计算,即参考类似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定价方法,重新补充确定价格后采用。清单项目的工程数量和项目特征都发生了变更,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办理签证,补充与变更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相符的变更单价,作为结算依据。

6 工程结算审计风险的防范

6.1 分清工程属性,确定审计方向是防范审计风险的关键。在接到审计项目时,审计人员应首先确定项目的类型和所属工程范围,然后再套用相应的定额和取费标准加以审核,避免所套用的定额及相应的取费标准与项目工程“风马牛不相及”所带来的审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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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入WTO后,将有些国外大的投资商进入中国来争占我国巨大的投资市场,我们也同时利用入世的机遇到国外去投资和经营项目,入世意味着必须按照国际公认的游戏规则动作,我们过去习惯的与国际不通用的方法必须做出重大调整。FIDIC条款已为各国投资商及世界银行、亚洲银行等金融机构普遍认可,成为国际性的工程承包合同文本,入世后必将成为我国工程招标文件的主要支撑内容。纵观世界各国的招标计价办法,绝大多数国家均采用最具竞争性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国内利用国际货款项目的招投标也都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因此,为了与国际接轨就必须推广采用工程量清单即实物工程量计价模式,也是我国工程计价模式与国际接轨的一项具体举措。

1 工程量清单计价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自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始逐步推广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法,自2008年推出新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标志着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应用逐渐完善。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是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在工程招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工程量清单报价作为一种全新的较为客观合理的计价方式,它有如下特征,能够消除以往计价模式的一些弊端。

(1)、工程量清单均采用综合单价形式,综合单价中包括了工程直接费、间接费、管理费、风险费、利润、国家规定的各种规费等,一目了然,更适合工程的招投标。

(2)、工程量清单报价要求投标单位根据市场行情,自身实力报价,这就要求投标人注重工程单价的分析,在报价中反映出本投标单位的实际能力,从而能在招投标工作中体现公平竞争的原则,选择最优秀的承包商。

(3)、工程量清单具有合同化的法定性,本质上是单价合同的计价模式,中标后的单价一经合同确认,在竣工结算时是不能调整的,即量变价不变。

(4)、工程量清单报价详细地反映了工程的实物消耗和有关费用,因此易于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变以预算定额为基础的静态计价模式为将各种因素考虑在单价内的动态计价模式。

(5)、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招投标工作,避免招投标过程中有盲目压价、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

(6)、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项目的实施和控制,报价的项目构成、单价组成必须符合项目实施要求,工程量清单报价增加了报价的可靠性,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

(7)、工程量清单报价有利于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即量由发包方或招标方确定,工程量的误差由发包方承担,工程报价的风险由投标方承担。

(8)、工程量清单报价将推动计价依据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提高自己的工程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以上几点均突出体现了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点。

2 工程结算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深入,建筑业竞争越演越烈,工程承接难度及业主要求下浮的幅度不断加大,工程利润越来越小。要生存?要发展,必须加强内部管理,降低工程成本。其中作为决定建设工程造价的最后一环“工程竣工结算”,己越来越受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重视,因为它一般是“一审定终身”,所以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对结算审价愈加重视。

工程价款的结算,是指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根据双方签订合同(含补充协议)进行的工程合同价款结算。

工程结算编制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的司法解释。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3、施工发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

4、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双方确认的工程量。

8、双方确认追加(减)的工程价款。

9、双方确认的索赔、现场签证事项及价款。

10、其他依据。

根据以上几点来进行工程结算,使工程结算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工程结算是工程项目承包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

(1)工程结算是反映工程进度的主要指标。在施工过程中,工程结算的依据之一就是按照已完的工程进行结算,根据累计已结算的工程价款占合同总价款的比例,能够近似反映出工程的进度情况;

(2)工程结算是加速资金周转的重要环节。施工单位尽快尽早地结算工程款,有利于偿还债务,有利于资金回笼,降低内部运营成本。通过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工程结算是考核经济效益的重要指标。对于施工单位来说,只有工程款如数地结清,才意味着避免了经营风险,施工单位也才能够获得相应的利润,进而达到良好的经济效益。

3 两者间的关系

清单计价方式的工程结算实质上就是结算时处理好涉及量和价及其相关影响的关系。工程量清单是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的,投标人对这部分工程量是不可调整的。但承包商要搞好施工现场的监理签证。由于设计修正、设计漏项、现场变更等因素引起的应由业主承担的不可预见的工程量、施工方法的变更、新材料的替换等,要加强现场签证,尤其要有业主、监理的共同签证,还有设计单位设计修改的通知单,图纸会审记录等,有了这些相应的工程量签证才能得到认可,结算时才有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