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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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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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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宣传培训对象

镇级培训主要对象为各镇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全镇所有村的村书记、村主任、文书及10个预案点的组长、地质灾害监测人员及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群众等。

三、宣传培训主要内容

(一)《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学习,以及如何组织建立群测群防体系,如何指导群测群防工作等。

(二)地质灾害的类型及识别。

(三)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和施工单位防灾体系建设。

(四)山区农村房屋、水电、公路等建设工程及矿山开采活动中的施工工地、生活营区、工棚等的选址安全,如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意识地预防人为活动引发地质灾害。

(五)水电、交通、矿山等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可能进行的切坡、弃渣堆放等安全问题的防范工作。

(六)汛期和地质灾害易发、多发时段,如何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和险情巡查。

(七)如何制定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临灾前如何启动和实施预案。

(八)如何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及宣传要点。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加强宣传培训工作领导、协调、监督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成立镇级宣传培训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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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精心组织,开展多种形成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一)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宣传横幅、广播、媒体、发放宣传传单和地质灾害防治读本及发放传宣毛巾等方式,突出今年“防灾减灾日”主题。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增强人民防灾减灾的主动性。

(二)集中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户外咨询宣传活动。5月10日,我局在县政府旁街道集中开展“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设置现场咨询台向群众宣传解读地质灾害防治科普知识。通过现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现场咨询、现场提问等方式集中宣传地质灾害的基本知识和避险办法,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传单1000余份,地质灾害宣传读本300余本、毛巾500余块,接受咨询100多人,受宣传教育达1000多人次。

(三)以“防灾减灾”宣传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在认真开展“防灾减灾”各项宣传活动的同时,我县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当前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推动防灾减灾工作深入开展。

(四)积极探索防灾减灾长效机制,做到防患于未然。通过此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对防灾减灾工作的认识。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建立长期有效的机制,一旦灾害发生,保证做到紧张有序、积极应对,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三、效果显著,意义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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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组织: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联络员。

(二)有经费:县、乡镇两级人民政府,每年安排稳定的经费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包括对隐患点的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对受威胁的群众进行搬迁避让。

(三)有规划: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经县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同时,在县地质灾害调查基础上,拟定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由辽宁省109地质大队编制完成,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四)有预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逐一制定应急预案,包括险情发生时受威胁群众的撤离信号、路线和安置场所。

(五)有制度: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包括:地质灾害汛期值班、灾情险情速报、应急处置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每年县、乡两级要签订地质灾害防治责任状。

(六)有宣传: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要进村入户宣传,让广大的乡村基层干部、普通群众和中小学师生懂得基本的防灾减灾知识,切实增强干部群众的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临灾自救、互救能力。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每年常规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和宣传活动,特别是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有针对群众和中小学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七)有预报:县国土资源局和气象部门要联合开展好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预警预报信息在电视台中及时播出,或通过其它媒体、通信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

(八)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和责任人要落实到人头上,要有完整的监测记录,要认真组织发放好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各有关乡镇国土资源所要有负责联系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人员,

(九)有手段:各乡镇人民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今年6月初与县政府签订的防治地质灾害责任状。特别是要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监测人员要配备简易监测预警工具。

(十)有警示: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牌、张贴宣传画,以便地质灾害隐患出现发生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警示信息。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是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把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作为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重要工作,谋划好、组织好、落实好,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加强指导,确保成效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是一项基础性、群众性很强的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建设工作的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制定方案,明确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积极探索、努力创新,实现地质灾害群测群防。

(三)加强培训,提高水平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要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的力度和广度,使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掌握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力争做到人人了解掌握灾害前兆、监测方法、报警方式、躲避路线等,为群测群防体系的有效运行和提高群测群防工作水平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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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任务

(一)有组织:区人民政府成立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

(二)有经费:每年有稳定的经费投入对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治理、应急处置和监测、受威胁群众搬迁避让等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三)有方案: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有预案:编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当地政府或部门编制当地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

(五)有制度:有地质灾害汛期值班制度、灾情险情速报制度、应急处置制度等规范性文件,有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等地质灾害防治制度。

(六)有宣传:在“地球日”、“土地日”和“防灾减灾日”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有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七)有预报:对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信息有手段将信息告知防灾责任人和监测责任人;发现灾情险情时监测人员有手段发出预警信号。

(八)有监测:对已发现和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落实监测人员和行政责任人,有完整的监测记录,发放“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各乡镇(街道)以及国土资源部门有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人员。

(九)有手段:在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安装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简易监测仪器等,监测人员配备有简易监测预警工作。

(十)有警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设有警示牌、贴有宣传画,地质灾害隐患发生灾害前兆时,群众能及时得到预警信息。

三、工作部署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动员大会,研究部署创建各项工作。

2.收集有关资料,对照“十有县”建设标准,尽快确定需要补充完善的资料。

(二)建设阶段

认真对照“十有县”建设标准,完成各项创建工作。

(三)自查和资料申报资料编制阶段

按照“十有县”建设标准,逐一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存在问题,完成资料的汇总。

(四)申报及迎检阶段

编制装订完成“十有县”建设资料,迎接省市检查。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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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参与人数众多。区国土资源分局站在提高职工素质的高度,结合国土资源系统作风整顿的契机,开展了一系列的培训教育活动,全面提高了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利用集中治理非法开采的机会,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三、把活动效果与职工接受程度相结合,开展职工喜欢,群众认可的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我分局通过多种形式组织活动,以期达到活动有实效,活动范围广的效果。在政府大门门和大渡口镇政府前悬挂安全生产月活动横幅,局机关内部组织了集中学习应急知识活动。6月25日,借第24个全国“土地日”的机会,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在政府前悬挂宣传条幅、大型宣传牌,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宣传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解答;发放“6.25”特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简易宣传单和地质防灾防治知识手册等资料5000份。通过上述方式使安全生产百日督查行动深入人心,大大提高了他们的国土资源保护意识和安全责任意识。

四、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短期效应与安全长效机制相结合,确保安全长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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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宣传培训活动主题为“识灾、避灾

,家喻户晓,防灾、减灾,人人有责”。主要内容是对我县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地质灾害易发区群众、乡(镇、街道)村监测责任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应急知识培训。

二、宣传培训目的

宣传培训活动旨在提高全县国土资源系统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管理水平,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向社会群众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氛围,促进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宣传培训对象

本次宣传培训对象是全县国土资源系统从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人员,乡(镇)村地质灾害监测人、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的全体群众和成员单位负责人。

四、宣传活动内容及形式

本次宣传培训采取省、市、县三级结合,分类培训方式进行,以集中学习、室外宣讲和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相结合形式开展,主要围绕识灾、防灾、避险自救、灾情报告等内容进行宣传。国土资源所要结合实际,室外宣讲要深入乡村、学校、厂矿、企业、旅游景区和在建工地等开展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影,报纸有字。

五、培训安排

(一)省国土资源厅主要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分管局长、科(股)长、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培训,分2批5期进行。

第一批为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工作的分管局长和科(股)长,分2期进行。我县参加第2期培训,培训地点为太原。

第二批为基层国土资源所长,分3期进行。我县参加第5期培训,培训地点为临汾。

(二)我局主要负责对乡(镇、街道)所长以下工作人员、监测责任人、监测员、地质灾害防治成员单位负责人的培训。

以上培训,时间自定,总体培训要在7月中旬前结束。

六、总结评价

各有关股(室)、所要对宣传培训工作进行自我评价、认真总结、上报好的经验做法。

七、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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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应对工作评估

(一)应急预案启动迅速,根据灾情采取的应急救援措施得力。

1.及时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并疏散、撤离、安置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2.组织国土部门技术人员勘测现场,迅速消除了危害和危险源,划定了危害区域。限制所有人员在危害区域活动,防止损害扩大。3.组织提供受灾人员生活必须品、临时避难场所。4.组织善登陆文秘站查看更多文章后处置和恢复重建。认真制订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生活计划,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灾区恢复重建。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调拔救助资金和物资,督促有关保险机构及时做好理赔工作。5.认真开展调查评估,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二)组织有关部门及时完成了全县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三)明确并落实县、乡、村三级防灾责任人以及各重点隐患点的监测责任人,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群测群防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

(四)加大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和培训力度。全年组织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班2期,各乡镇分管领导、地质防御重点村村主任共300余人参加培训。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以及赶集日,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和应急知识。有针对性地向地质灾害重点监测和防治区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灾明白卡”近500份。

(五)总结经验教训,及时组织修订了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三、工作建议

(一)结合我县实际,及时组织修订各种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应急预案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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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我县地质灾害发展趋势受强降水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仍有可能发生,因采矿引发的采空区塌陷、岩溶塌陷、崩塌、滑坡地质灾害将呈多发趋势。因工程建设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为主要因素。

二、20*年地质灾害预防监测重点和重点防范区域

我县地质灾害发生的强弱在时间上主要受降雨控制,主要发生在降水强度大的年份。根据地质灾害分布特征和诱发因素,重点防范期为5-9月份。

根据地质环境条件,按主要灾种,全县重要防范区段如下:

1、崩塌、滑坡、泥石流重点防范区。分布于北部中低山区*等乡镇;

2、采空区塌陷,岩溶塌陷。分布于二郎、柳坪、高岭、程岭等乡镇磷矿、煤矿采空区;

3、岸崩、堤基渗透变形重点防范段。分布于同马大堤宿松段、万亩以上圩堤;

4、重要交通干线重点防范段。分布于北部山区:X*0线陈汉至北浴段、X*6线二郎至界岭段、X086线。

三、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将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防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公告。工程建设、矿山开采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工程单位或企业将监测、预防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当地乡、镇政府要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防治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逐级落实地质灾害责任,切实落实好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各项规定和“六项制度”,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紧抓重点,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汛期是我县地质灾害多发期,集中强降水是主要诱发因素,因此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非常重要。

1、认真开展地质灾害的巡查和督查工作。在重点防范期内,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和督查,因地制宜,采取避让或应急治理等有效措施,对于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设立警示标志,对出现地质灾害前兆(险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应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明显警戒线并予公告。

2、加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要会同县气象局积极开展汛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提供全县地质灾害资料,县气象局负责在强降水时期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在汛期天气预报中增加防范地质灾害的预警内容,发挥预警预报的重要作用。

3、认真落实“六项制度”。县国土资源局要认真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值班制度》、《地质灾害险情速报制度》、《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发放制度》、《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制度》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县建设、水利、交通、旅游等有关部门应及时与县国土资源局通报本部门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险情、灾情及防治情况,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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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严格农村建房选址审批。农村建房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的原则。农村居民宅基地选址,可以按乡镇为单位分批分次,由县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资质单位技术人员及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简单评估,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的产生。

二、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体系

(一)加强巡查监测。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应加强巡查监测,落实防灾工作责任制。村(居)“两委”组织受威胁村(居)民开展巡查监测,居住在受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威胁的住户是该点的具体防灾责任人,负责该点的巡查监测;受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威胁的水库、公路、桥梁、矿山、学校、卫生院、工厂、临时工棚、施工工地、旅游景区等,其管理者或所有者是该点的具体防灾责任人,负责该点的巡查监测。

(二)做好汛期安全转移。各乡镇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险制宜,及时做好受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安全隐患威胁群众的转移避让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防灾明白卡”和“避灾明白卡”,明确隐患点的类型、规模、地点、受威胁对象、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及转移方案。受地质灾害或潜在地质安全隐患威胁的群众可采取投亲靠友等方式来落实避险场所,投靠亲友确实有困难的由所在乡镇、村帮助解决。在持续强降水或台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期间,乡镇、村居可以采取腾出位于安全地带的村部、学校、厂房等较大建筑物,集中安置转移的群众。

(三)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达标所建设。我县已建成地质灾害群测群防达标所4个,有关乡镇应巩固这些达标所建设成果,充分发挥这些达标所在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三、大力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排险加固工作

各乡镇应积极开展地质灾害、地质安全隐患点的排险加固工作,分期分批逐点消除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险加固工程在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以住户为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开展治理;公路、桥梁、矿山、学校、卫生院、工厂等潜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管理者或所有者应采取工程措施,对潜在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险加固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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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自治区地质环境监测院对本次会议非常重视,明确地指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以及举办这次培训的必要性,并对本次学习提出了要求。四川省作为地质灾害防治先进省,在会上就本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及取得的经验进行了全面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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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稳定大局。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强化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检查治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和谐肇庆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市地质条件复杂,地质环境脆弱,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中易发区约占全市总面积的一半,具有地质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率高、危害大等特点,人类工程活动引发的滑坡、崩塌、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是我省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地区之一。地质灾害隐患潜在威胁10万多人生命和财产安全,其中威胁100人以上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51处,受威胁人数15000多人。同时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管理体制不顺,监测机构不完善,防治科技含量低,装备落后,经费投入不足,基层管理力量薄弱等问题比较突出,直接影响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清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面提高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反应能力,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突发性重特大型地质灾害发生,避免出现群死群伤事件,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实行“市领导包县、县领导包镇、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片”的四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每年汛期前,市、县、镇、村要层级签订防灾责任书,明确各级防灾责任人。各级国土资源、建设、水利、民政、公安、交通、农业、林业、经贸、卫生、气象、旅游、财政等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强协调,健全互动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每年汛期期间,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灾害危险点的监测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明确具体责任人,真正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加强管理,提高防治工作能力

(一)全面排查,加快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认真组织有关部门,在全面查明本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基础上,尽快启动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工作,确保2009年底前完成此项工作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城镇和新农村建设,必须编制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规划。在开展农业、林业开发利用时也应重视预防地质灾害,确保生产安全。

(二)完善制度,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肇庆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肇府办[*]149号文)的要求,突出汛期和重点防治区两个重点,积极推进市、县两级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县级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村四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不断完善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地灾评估等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地质灾害危险点要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的应急预案,做到科学防灾、避灾和救灾。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地质环境监测机构以及地质勘查专业技术队伍在地质灾害抢险救灾、应急调查与善后处置工作中的指导作用。要启动“一网五库”建设(即应急指挥联络网,预案法规库、抢险救灾队伍库、物资库、专家库、典型案例库),配备必需的仪器、物资装备和交通工具等,以适应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的需要。

(三)协调联动,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土资源部和省政府的要求,积极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与气象、水文、地质勘查等专业技术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加快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管理信息化、传输网络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科学化和地质灾害信息服务社会化的进度,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及网络体系,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的准确性,特别是提高三级以上地质灾害预警的质量和水平。要加快地质灾害预报预警体系建设,2010年完成市级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2013年完成县(市、区)级地质灾害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四)加强监督,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执法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将防治地质灾害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依法加强监管。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控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选址建集镇或村庄,编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现有的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无法避免必须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新建农房或新村建设选址,要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主体建设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和地下水开发利用以及工程建设项目造成的地质灾害,减少人为地质灾害的发生。

四、建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保障机制

(一)加强地质环境管理队伍和监测机构建设。增加人员编制,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县(市、区)专业地质环境监测机构,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工作水平。

(二)建立防治经费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政府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调查、预防和治理经费的落实。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社会捐助,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资金投入机制,使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危险(隐患)点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理。

(三)消除隐患,加快实施地质灾害隐患点搬迁避让治理工程。实施搬迁避让治理工程是避免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最有效手段,也是变被动救灾为主动防灾的有效措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轻重缓急,逐步对危险性大、危害严重、治理经费大于搬迁费用,并经具有甲级资质的地质灾害评估单位评估确定搬迁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险点实行选址搬迁避让。对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集中、搬迁难度大的隐患点和危险点,要尽快进行勘查治理,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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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沿线山体崩塌,切坡建房等灾害点,是我办地质灾害预防的重点,重点防范责任单位为各村委会。

具体职责分工:

1、河堤塌岸、管涌、水塘重点防范单位责任为街道水利站、各村委会。

2、道路建设切坡造成的崩塌、滑坡等重点防范责任单位为公路部门、经发办。

3、农户切坡建房,防范责任单位为各村委会。

以上责任单位在汛前要对上述防范重点进行严密巡查,发现险情及隐患要及时排除,确保安全度汛。

(一)各村委会要按照办事处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加强对防汛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办事处成立了地质灾害防灾领导组,成员如下:

组 长:__

副组长:__、__、__、__、__

__、__

成 员:__*、__、__、__、__*

__ __ __

领导组下设地质灾害应急办公室,主任由__兼任,办公室设在街道统筹办公室。

(二)要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科普、宣传,提高大众的防灾意识,特别是地质灾害易发区受威胁的人群要强化宣传,大力普及如何鉴别地质灾害及其发生的前兆,预报和避让地质灾害,减少和防止其危害知识,促进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的了解的认识。

(三)开展汛前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编制防灾预案。

(四)加强对汛期地质灾害监测,预报工作,坚持群防群测,群专结合,落实有关村、组的责任,完善监测网络。

各责任单位要在危险区段设立警示牌,对处在活性滑坡体的居民,要动员其避让。坚持汛期值班制度,加强险情的巡查制度,特别是已知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同时要注意发现危害大的新的发灾地和险情地。对隐患点尚未形成灾害的初期,防灾人员要进入临灾应急工作状态,当灾情发展到警戒值,防灾人员应立即救灾、抢险,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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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内容

(一)有组织。市政府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组,全面负责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的日常工作。市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年度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书。各乡镇、街道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职责。

(二)有经费。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地质灾害防治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点监测、治理、避让搬迁和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等。

(三)有规划。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汛前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及时完成全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任务,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并依据规划做好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四)有预案。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全市13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预案(明白卡),督促所在乡镇、街道发放到位。各乡镇、街道和责任单位负责制作和发放一般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灾避险明白卡。在防灾避险明白卡中,必须明确受威胁群众的撤离路线、撤离信号、临时安置方案等。

(五)有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健全汛期值班、险情灾情速报、应急处置和“三查”(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制度。

(六)有宣传。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通过张贴宣传画、制作宣传标语、举办地质灾害防治培训班、深入重点地质灾害搬迁点进行入户宣讲等形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宣传工作。同时,通过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有预报。市国土资源局和市气象局共同负责地质灾害的气象预警预报工作,通过手机短信、LED电子屏等方式提醒监测员和防灾责任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八)有监测。每年汛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核查工作,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防灾责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更新,及时调整和完善监测网络,确保地质灾害检测网络有效运行。

(九)有手段。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为监测人员配备必要的预警工具,加强信息预警、应急救援等能力建设。

(十)有警示。各乡镇、街道负责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边界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群众注意安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制定并张贴应急预案,让群众知晓警示、应急相关内容。

三、实施步骤

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6月1日—7月15日)。通过召开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会议进行宣传动员和部署,全面启动“十有县”创建工作。

(二)建设阶段(7月16日—8月31日)。对照实施方案,逐项落实“十有县”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三)自查和申报资料编制阶段(9月1日—9月31日)。按照“十有县”创建标准,查找前阶段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编制申报资料。

(四)申报阶段(10月1日-10月15日)。上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的相关资料,迎接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地质灾害群测群防,是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开展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需要。做好创建工作,对提高我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应将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有县”创建工作作为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明确目标、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按时按质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