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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乙 方(购房人):
有效证件::
乙方所购房屋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乙方所购房屋为:商业用房 写字楼 其他 合同编号:
该物业座落于:建筑面积(以测绘部门测绘结果为准):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执行《物业管理条理》并根据有关政府对商业区的管理规定,及实际发生进行各项管理及服务。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公共雨污水管道的疏通等;
(四)公共绿化、建筑小品、水环境、公共健身场地及器械等的养护管理;
(五)协助管理小区及周边公共秩序、消防、治安防范等事项;
(六)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对物业使用的禁止实施管理;
(七)物业档案资料的收集、保管;
(八)物业其他共同事务的管理服务,包括物业代收代缴费用事项;
(九)业主委托的其他物业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行业规定与双方约定的范围和质量标准。
第三条 乙方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其物业的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等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第四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标准为:
商业用房: 元/月·平方米(建筑面积);
第五条 乙方交纳费用时间:首次入住时以开发企业规定的入住日期起向甲方一次纳一个年度的物业管理费。以后年度的物业管理费,商户应于上年度物业管理费到期前1个月的20日之内,按时履行向物业公司一次性缴纳全年度12个月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义务。
第六条 乙方将物业出租给他人使用,如乙方与物业使用人另行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乙方负有连带交纳责任。乙方应将其约定事项及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企业;乙方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和其它费用。
第七条 乙方不得将所应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转嫁给第三方,甲方只向乙方收取该费用。
第八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政府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和市场调解价及实际运营成本核算调整。乙方向甲方缴纳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不包括房屋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改造的费用。
第九条 乙方同意对物业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费用按其实际发生的成本,测算均摊。
商铺除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外,应及时交纳政府规定的各项相关费用。
第十条 商铺的业态经营种类应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府许可范围。特定经营娱乐、餐饮等行业,须事先经政府工商、环保、防疫、治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核准,并取得许可文件后方可开业。
第十一条 商铺设置店招、户外广告等,应按照小区统一款式和质地等要求设计或编制方案,必须经物业管理企业确认并向政府主管部门(如工商、城管、市容办、灯光办等)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 商业区内设有中央空调,夏季制冷;冬季供暖,并有专人负责设施设备日常养护及修缮工作。乙方应在每年供冷季(11月15日)之前一次纳全年(供暖、供冷)的费用,收费标准为74元/建筑平米/供暖、制冷季,商户应由产权人交纳,租户由使用人交纳,其中房屋的租金中均不含供暖、制冷费用。 第十三条 乙方遵守本物业的物业管理制度和《业主公约》;在装饰装修房屋时,遵守《装修管理手册》履行《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产生的装修、办公、生活垃圾自产自消,自行清运,严禁乱弃乱放;如不便清运,经物业公司同意,将垃圾放到指定地点,按3元/平方米收费。
第十四条 乙方或物业使用人不得占用、损坏物业的公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特别是消防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因搬迁、装修等原因确需合理使用的,应事先通知物业公司,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壮,造成损失,应给予赔偿。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应明确设备、设施的管理界限及范围,根据所管辖的来分担相应的责任。 具体责任界限: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安全、公平
、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物业的给排水、通风、采光、维修、通行、卫生、环保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自身使用原因,造成公用设施设备损坏(如:下水堵塞),产生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 乙方在政府相关部门的规定范围内进行营业,如因乙方或物业使用人在经营中与小区内住户产生矛盾,或因某项规定出现扰民等现象,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负连带责任。
第十八条 由于乙方商铺门店自身原因,造成消防设备设施违反相关规定,影响到正常操作,经相关部门检查不合格,受到一切处罚由乙方自己负责。
第十九条 由于安全隐患启动应急预案时,由毗邻部位抢险,乙方给予配合,经有关部门同意,必要时可以破门而入,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根据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以下情况物业管理企业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物业管理企业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物业管理企业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除上述条款外,其他不可归责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事由。
第二十一条 物业管理企业不得违反本协议的约定, 擅自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如有特殊情况可作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企业应按本协议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如服务不到位,乙方可要求物业管理企业限期整改。
第二十三条 乙方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物业管理企业有权要求乙方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的滞纳金,同时有权对乙方停止部分物业管理服务。
第二十四条 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及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情况,甲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财产损失的,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甲、乙双方可对本协议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正本连同附件共 四 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截止业主委员会与选聘新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止。
甲 方: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篇2
合同准备阶段的管理主要从合同策划、调查、谈判、合同文本、审核等方面入手。
(一)合同策划管理:在合同策划阶段存在不能满足企业战略和业务目标的风险。我们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强管理:一是要审核合同策划目标与企业战略目标和业务目标的一致性;二是在合同管理制度中明确规定不得将需要招标管理的重大合同拆分为不重大的合同,并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
(二)合同调查管理:在合同调查过程中对被调查对象做出不当评价会给合同管理工作带来风险。这种风险主要体现在对被调查对象的履约能力和商业信誉给予过高评价的风险。要控制这类风险,我们要从是提高合同调查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责任心,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做出恰当的判断及建立合同对象的商业信用档案等方面加强管理。
(三)合同谈判管理:加强合同谈判管理的主要方法是组建素质结构合理的谈判团队,如要求谈判团队中除了有经验丰富的业务人员外,还应当有谈判经验丰富的技术、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还应当聘请外部专家参与合同的相关工作;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团队及时总结谈判过程中的得失,研究确定下一步谈判的策略等,充分发挥团队的智慧;在整个过程中,强调并做好保密工作。
(四)合同文本管理:要严格执行合同审核制度,规避合同文本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合同内容和条款存在的不合理、不严密、不完整、不明确或表述不当,可能导致重大误解的现象要杜绝;合同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国家产业政策等。
(五)合同审核管理:要提高合同审核人员的专业素质;划分合同起草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责任;制定合同审核操作指南;建立合同审核工作底稿;实施合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等。在合同审核过程中要提高合同审核人员专业素质和端正其工作态度,发现合同文本中的内容和条款不当的风险;发现了的问题要提出恰当的修订意见;合同起草人员要充分考虑合同审核人员提出的改进意见或建议。
二、加强合同签署阶段的管理,规避风险
合同签署阶段的管理主要包括合同正式签署、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等方面的管理。
(一)合同正式签署管理:我们要严格划分各类合同的签署权限,严禁超越权限签署合同;严格合同印章管理,确保只为符合管理程序的合同文本加盖合同印章;要坚持合同必须由双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并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如在合同各页码之间加盖骑缝章、使用防伪印记、使用纸质合同书、使用不可编辑的电子文档格式等方法对合同内容加以控制,防止对方单方面改动合同文书等。
(二)合同分送相关部门管理:要实施合同签收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日常保管,并为合同保管提供相应的条件;建立合同管理的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加强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规避风险
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主要包括合同履行过程管理、合同变更或转让管理、合同纠纷处理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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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通知所称需备案管理的合同、协议的范围包括:
(一)以县政府名义与其他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以及具有合同、协议性质的其他文件;
(二)以部门及单位名义签署的,但需经县政府授权同意的合同、协议以及具有合同、协议性质的其他文件。
二、登记备案管理的机构和程序
县政府办公室机要室具体负责以上合同、协议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按年份和时间先后顺序对备案的合同、协议进行编号登记,以便查询。
(一)以县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在加盖县政府公章时,需将该合同、协议原件一份留存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室,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室交予县政府办公室机要室备案。
(二)经县政府授权以部门、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自签订之日起5日内,由具体承办部门及单位将合同、协议原件一份,报县政府办公室机要室进行备案登记。
三、合同、协议的清理登记
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部门及单位要迅速对1月1日以来,以县政府名义或经县政府授权以本部门及单位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协议全面进行清理登记。各部门及单位应于12月31日前,将需要备案的合同、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报县政府办公室机要室备案。
四、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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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合同管理涉及的多个部门,如基建工程与修缮项目(含设计、监理、施工等)牵涉到基建处与后勤管理处;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牵涉到后勤管理处;物资设备采购、大宗物资采购、低价易耗品的定期采购牵涉到资产设备处;教材和图书资料(含电子图书资源)采购牵涉到图书馆;合作办学牵涉到招生就业管理处;教科研的横向课题牵涉到教科处;校企合作牵涉到各系部等等,造成谁都能以部门名义对外签合同,一旦出现合同纠纷,谁都不承担责任,谁都负不起责任,最后由学校承担责任,同时多部门对外签合同,往往给合同的收集、归档管理造成了难度,给学校财务管理带来了风险和损失。如我校仅中国移动的捐赠合同就分别与学工处、团委、招就处、后勤与产业处、信息中心签订六个不同内容的合同,十分混乱,缺乏合同管理的主体,给学校的利益带来了损失。
(二)合同缺乏流程管理,内部牵制不到位
合同管理是全过程的系统,合同的管理分为制度、流程、表格、文本、档案几个方面的管理,流程管理又分为合同准备阶段管理、合同签约管理、合同履约管理、合同履约后管理。合同从订立前常出现对对方单位资质和履约能力审查不够;合同签署中出现合同没有经过承办部门、财务、基建审计等部门联合会签,重大金额没有经过律师对合同主要条款的审核等;合同签订后出现没有部门能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如合同是否按时完成,完成的质量如何,是否有合同纠纷发生等;合同履行结束后,没有主管部门将合同全部收集归档、妥善保管合同的正本、副本、往来函件、谈判记录、履行记录、解除、变更合同的协议等重要资料等等,结果给学校造成不必要的财务风险、税务风险以及法律纠纷等。
(三)合同文本混乱,缺乏规范化的格式文本
很多高校由于缺乏合同管理主体机构,合同大多由各合同承办部门签订,合同的格式五花八门,专业性差,往往忽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条款的约定,导致最终给学校带来利益损失。如有些合同仅限于口头搞“君子协议”,不签订书面合同;有的即使是书面合同,也不注意合同中的一些主要条款的约定及违约处理的约定;更有甚者为了便于应付管理部门的审查,对于同一个项目,往往还要签订 “正规合同” 和“私下合同”两份,“正规合同”形式正规,内容合法,但双方并不真正履行, “私下合同”在形式上不完备,实际上属于不平等合同,会给高校的利益带来很大损失,并容易造成合同纠纷。
二、高校合同管理规范化的具体措施。
(一)加强法制观念,重视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
1、高校领导应充分重视学校的合同管理,加强对合同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强化全校教职工的合同意识和法制观念,举办关于《合同法》、《专利法》、《科技合同法》、《商标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讲座,使教职员工能够熟练地使用这些法律法规,这样就能支持和理解合同管理工作,自觉遵守规章制度。
2、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强、知识面宽、法律法规意识要求高、需要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工作,因此对合同管理人员的选择和培养显得尤为的重要。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专业培训和职业道德培训。通过培训使合同管理人员掌握合同订立与管理的技巧,培养其职业素养,促使高校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不断提高,保证合同的签订质量。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体系建设
1、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高校对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和管理工作的规范,是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切实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内部合同管理的基本准则。在制度中对合同管理的机构以及合同的起草、谈判、审查、签订、履行、变更、纠纷、责任等每一个工作环节均做出明确规定,明确对于涉及经济内容的合同,达到规定金额的项目必须经过正常的招投标程序后,才能进入合同签订程序,规范签订主体,严禁以职能部门或院系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要建立与合同管理制度相配套的一系列制度。除有了合同管理制度是不够的,还必须对合同运行全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细致、深入的规定,使每个步骤的开展都有据可依,并处于有效的监控状态。这些配套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资信调查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合同授权委托书管理制度、合同履行及纠纷处理制度、合同基础事物管理制度包括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台账登记、合同档案管理等。
(三)建立全过程流程管理和内部监督机制
1、合同准备阶段。首先签约前要对初次签约主体资格进行调查,所有合同在签订前需要重点调查合作方有无签约主体资格,了解其资质、履约能力、既往的履约信誉等。重大合同在签订前需要聘请专业人才进行详细的专项调查并制作调查报告。其次对有过合作关系的单位,平时要建立履约、信用档案,建立不良记录的信息管理制度,对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的应限制其参与学校的相关经济活动,通过对客户的资信信息、资信档案、信用状况、信用等级进行严格的制度化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客户的信用风险。
2、合同签署阶段。合同签订中首先规范合同文本。尽量采用国家相关部门统一印制的格式合同或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文本,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的责任和合同争议的解决,减少合同履约过程中的争议。其次规范合同审批流程。每项合同的签订应由承办部门提出,合同承办部门应就合同主要条款、可行性及风险进行全面审查,合同的审批流程分别经过财务处、纪检审计处、学院办公室等部门审核合同的相关条款,建立合同会签制。重大合同还需经学校法律顾问审阅,主要对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规范性审查。实行合同会签审批流程,对每份合同的签订,层层把关,责任到位。再次规范法人授权委托制度。高校对外签订合同, 应由作为法定代表人的校长或其委托人进行。未经授权, 任何人不得以学校名义对外签约,杜绝职能部门或二级院系以本部门、本单位名义对外签约。
3、合同履行阶段。对合同实施动态化全程监控。首先合同签订后,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签约、交货、验收到结算及时跟踪、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其次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就是抓好执行环节的财务控制,财务部门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办理结算手续,把好合同结算关,杜绝违反合同规定超进度付款现象的发生。
4、合同履行后阶段。首先做好合同基础事物管理,进行日常的合同台账登记和合同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并及时进行合同评价分析。合同签署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合同资料归档,妥善保管合同的正本、副本、往来函件、谈判记录、履行记录、解除、变更合同的协议等重要资料,实现合同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同时适时引进合同的软件化管理、使其能进行网络化审核,规范化的管理,也便于合同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和使用。其次纪检监督部门要检查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年对合同进行年检,检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通过检查可以发现问题,分析寻找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保证合同的正确履行,提高合同的履行率,避免和减少合同纠纷。
合同的规范化管理,实际上是把经济监督关口前移,用合同管理的方式去规范、约束经济行为,避免了经济活动中由于缺乏法制观念给学校造成的不必要损失,由于校内各职能部门全方位的参与,形成了监督的机制,增强了经济活动的透明度,有效地抑制了腐败行为,加强了党的廉政建设。学校应当把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学校竞争力和维护学校自身合法权益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加强法制教育,提高法律意识,是高校完善合同管理,依法治校的必然产物。
篇5
农业承包合同;管理;规范化;措施
农业承包合同是指我国在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的过程当中,农村的农业集体经济组织与其成员为了明确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关于发包、承包集体所有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协议。
1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当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
1.1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不健全在我国部分农村当中,并没有农业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在很多情况下,都只是口头协议,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书面合同,导致很多的纠纷。
1.2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时经常出现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在订立农业承包合同的过程中,有时签订的权利和义务都得不到履行。有时出现合同的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现象,甚至出现无期限合同。
1.3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时手续不齐全,表达不清楚农业承包合同手续不全主要表现在公章不齐全或盖错公章。表达不清楚主要表现在字迹马马虎虎,模糊不清,缺字及语句有歧义,存在代签现象。
1.4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素质较差许多业务人员未经相关的正规业务培训,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不明白,理解较为片面。
2农业承包合同规范化管理建议
2.1健全落实各村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对于如何一个村来说,任何经营项目的发包,是一件直接关系全村人民切身利益的大事。因此,应该设立专门的承包合同管理机构,防止在承包过程中出现意外。有些地方,政府部门虽然没有落实专门的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但是村委会应该负起责任来,可以自己组织村委会相关人员,负责承包合同的管理。
2.2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在签订承包合同时,合同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因此,在签订合同的过程当中,合同双方都都应该遵循自愿然则,合同双方都不能违背对方的意愿或是强迫对方签订对方不愿意的合同。同时也应该明确双方的义务与权力。在我国,通过家庭承包责任制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时,承包方必须得经过发包方的同意;当承包方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进行土地流转时,承包方必须经得发包方备案[1]。
2.3合同文本必须规范统一、签订合同的手续必须齐全农业承包合同周期都较长,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手续必须齐全,以防止后期出现意外时有据可依。项目发包时双方应提供的材料如下:合同双方相关法人的身份证明,合同双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双方的经营资质及授权委托书,场地及经营能力证明[1]。项目登记管理应该注明项目的名称、位置、面积大小及经营期限等。此外,在签订农业承包合同时,双方代表都要在合同上签字盖章,由村经济合作社发包的,还应加盖公章[2]。在合同的书写上面,不能字迹潦草,要字迹工整,使合同双方都能看清,同时相关的语句要通顺,不能有歧义。合同中不能漏字或出现错别字,以防止出现意外时合同里面的内容不是当初签订合同时想要表达的意思。在最后的签字上面,合同双方一定要按照双方身份证上面的名字就行签字。
2.4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素质,培养综合型人才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应该提高相关业务人员的素质。作为领导管理者,要定期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考核和培训。不仅要进行制定合同的相关理论培训,更要进行承包合同案列的分析,既要有正面案例的分析,也要有反面案例的分析。要高度重视培训,培训不是走过程,更不是形式主义。同时,单位领导管理者要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道德素质教育及法律教育,提高业务人员的道德水平及法律水平。承包合同管理部门在人才建设上面,要以目前单位内部业务人员为基础,大力培养综合型人才,使之在面对突发状况时,可以合理及时的应对。另外,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建立严格的淘汰制度。单位领导管理者要定期对业务人员进行考核,对优秀的业务人员要进行重点的培养,对专业技能及思想道德素养低下的要果断的进行淘汰。同时,部门要规范选拔制度,积极引进优秀的大学生人才。
3结论
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加快,农业项目承包将会越来越多。规范化的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可以促进我国新农村的建设,加快形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高我国农民的生活水平,促进我国农业及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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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近年来由于招聘正式护士较少,年老护士退休等原因,原有的在编护士数量不能满足临床的需要,聘用护士的比例逐年上升,目前本院合同护士使用数将近70人,有37人已签定合同,22人准备签订合同,占全院护士总数的30%。护理部如何加强对合同护士的管理,保证临床护理质量,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是摆在护理管理者面前的难题,现就存在问题和对策探讨如下。
1 目前存在问题
(1)合同护士素质差异大,大多数刚从学校毕业,从事,临床护理时间短,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差,在工作中有的护士责任心不强,情绪不稳定,容易发生差错,(2)本院合同护士多来自区、县级的学生,人文知识教育和熏陶的机会比较有限,表现在不善言语,护理过程只会操作不注重交流,不能针对患者特点进行正确指导,对患者缺乏关心,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差,(3)思想不稳定,择业动机不同,学习目的和价值取向不同,认为医院对其不够重视,加之福利待遇低,普遍存在临时观点,对未来缺乏信心。(4)在临床护理工作中,有的主动性差,操作不熟练,对危重患者的病情观察和急救能力低,对理论及操作只停留在一般常规性的工作上。(5)在工作中缺乏与患者的沟通,缺乏应用评判性思维方法去解决工作中的问题。(6)多数合同护士来自困难家庭,对待遇需求较高,和正式在编护士存在有一定差距,容易产生自卑情绪。
2 对策
(1)护理部对新招录的护士每季度进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技能、职业道德、医德医风、医疗安全等素质教育,使合同护士知道责任心是保证安全的前提,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2)加强人文素养教育和训练,如组织护士节的活动,要求合同护士参加文艺会演、知识竞赛、技术操作比赛等,以发挥合同护士的特长,增加自信心,护士长在科室加强对合同护士的教育,鼓励其进行人际关系沟通,学习与人的相处。(3)医院与其建立良好的劳动关系,保障合同护士的合法权利,在保证合同有效性和合法性的前提下,用责、权、利规范合同护士的行为,以保证临床的工作质量,(4)在临床实际工作中,由护士长、高年资护士和有经验的护士做好规范性带教工作,重视管理,按规范化要求完成培训计划,(5)加强三基培训,严把质量关,针对不同的基础进行训练,由浅入深的进行培训,对临床上不同的护理问题进行提问、分析、探讨,逐步培养并提高合同护士观察病情、处理问题的能力,(6)教育正式在编护士要从工作、生活上关心爱护合同护士,树立正式在编护士与合同护士在医院工作中都是护理队伍中一员的思想,使合同护士树立信心,安心工作。
3 讨论
篇7
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3-0116-02
现阶段,旗县地区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之间所签订的合同版本仍然是1997年制定的统一文本,那时在制定文本时所依照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经济合同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但是在1997年之后的两年内,新的《合同法》进一步得到了实施,当时在1997年所签订的合同文本就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加之,过去的供用电合同对当事人双方违反合同上的规定时的处罚涉及内容较少,并对合同的中止和解除时间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当事人双方因为各种因素未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职责的没有规定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完善的合同文本使得旗县地区供电企业面临着极大的风险。
一、当前供用电合同存在的问题
1.供电企业从事合同签订的人员素质较低
旗县地区供电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委托的人员素质不高。现阶段,供电企业普遍存在着市场观念、竞争意识淡薄等问题,很多供电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认为只要在我国《电力法》范围内从事一切活动就能够促进企业稳步发展,也能够促进自身价值的实现,所以,企业内部对供用电双方签订的合同重视程度不够,合同的签订也相当于废纸一张。
2.所签合同内容不完善,欠规范
合同在双方签订之后就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效力,且合同也具备着较强的法律效力。当合同生效之后只有按照合同的内容履行权利和义务,才能够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维护。不过,目前的供用电合同中却存在着很多产权不明、缴费时间不明确、用电详细地址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使得供用电合同隐藏着较多矛盾纠纷事件。
3.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
依照《合同法》相关条例显示,供用电合同所涉及到的内容很广泛,主要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以及供电企业在供电时所使用的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另外,也较少地涉及到了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出现违约事件所应该承担的各种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出现多项空缺,所涉及到的内容范围较狭隘,很多方面的内容都是点到即止,未能够进行深入的研究,很多条款内容不明确,很容易给当事人双方带来各种纠纷和风险。
4.较低的供用电合同签约率
目前很多用电客户与旗县地区供电企业之间的合同签约率偏低。很多用电客户对合同根本不重视,觉得签订合同就是多此一举,且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他们未能够按照合同上的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部分客户因为自身在经营中或者内部管理上出现问题导致企业倒闭的,他们拿倒闭或者破产无法支付电费和各种理由作为不支付的借口进行推脱。
二、供用电合同纠纷类型
1.合同电费结算条例纠纷
电费缴纳和结算问题是当前供用电合同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因为很多用电户在用电之后往往会因为各种自身经营问题或者内部资金周转问题等而拒绝缴纳电费,部分企业受到行政干预而无法缴纳电费等,种种因素都使得电力企业在行使权力时显得无奈,也只好依靠政府的力量来解决。
2.电价条款的纠纷
当供用电双方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在按照合同来操作的过程中也会因为各种电价条款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部分是因为核算与政府部门加价等因素而出现纠纷等。
3.停限电条款纠纷
近年来,因为旗县地区供电企业的停电问题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供电企业因为紧急抢险、供电不足、电力事故等因素不得不进行停电处理。但是停电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或者损失,所以双方之间因为停电引发的纠纷也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旗县地区电力企业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合同条款,尽量让企业能够避免这些纠纷的存在。
4.未按合同办事,干扰供用电秩序的纠纷
秩序是国家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国家经济迈向正轨的指明灯,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提升很大程度上都依靠着有序的秩序。供用电双方要想减少纠纷、稳步发展,尚需要遵循合同的规定办事,但是现实中有很多损坏配电设备、偷电、窃电等一系列破坏用电秩序的事情。这些现象都应该依靠法律手段来解决。
三、供用电合同纠纷处理措施
1.有效解决合同电费结算条例纠纷
第一,制订担保合同。大型用电企业在用电之前应该实施抵押制度,如质押、留质和定金等,避免双方因为各种因素而造成各种电费结算纠纷。第二,行使不安抗辩权。这一特权能够对《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第39条的问题进行补充,让供电企业在停电之际向公众告示,避免损失的出现造成纠纷。第三,申请支付令。这里所说的支付令主要是指《民事诉讼法》中债权人收回自己资金的最有效手段和举措,这种方式被供电企业经常运用。虽然具有易操作性,但是在操作时还需要注意其操作方法和技巧。第四,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当用电客户将自己的财产通过较低价格进行变卖以此来躲避电费的缴纳时,供电企业能够通过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保障自身权益。第五,。当用电客户在供电方再三催促下仍不缴纳电费的,旗县地区供电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用电客户缴纳电费。需要注意,诉讼时务必要注意诉前财产保全这一环节,避免法院的判决成为徒劳。
2.着重解决电价条款的纠纷
首先,应做好对现有的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让民众更加了解现阶段的供用电法律法规制度,并能够积极、自觉地在合同法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办事。其次,在供用电合同中,一定要将电价写清道明,不能够只写上各省市统一电价,这些会是纠纷产生的根源。当由于某些因素使得电力性质发生变化,务必要依照法律程序来依法变更,再发出变更通知。最后,注重用电管理,对于输配电设备质量审查要做到严谨、慎重,提升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大对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完善供电企业内部的监督检查制度,并严厉打击电力企业工作人员对用电客户乱收费现象。
3.巧妙解决停限电条款纠纷
(1)完善停电管理制度。旗县地区供电企业应做好供电中的生产、技术、营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好供用电企业的设备检查、维修工作,一切按照相关流程执行和操作。倘若由于某种因素不得不停电,则严格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在停电前的7~24小时内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时间为客户发送停电通知,让用电客户做好相关准备,避免给用电客户带来损失。
(2)停电通知要规范、正式。对于停电通知的书写一定要规范,格式统一。发送停电通知的形式较多,有电子邮件、文本、电话等,这些都需要有所记录和保留,以防纠纷发生时无证明可查。
4.依法解决未按合同办事、干扰供用电秩序的纠纷
一方面,不断完善供电企业内部制度,规范其管理行为。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工作服,在执行用电稽查任务时不能单独行动,需要2名工作人员随同前往,不为不法行为留作案空间和余地。另一方面,当民众发现部分人群在从事一些偷电、窃电、损毁设备等行为时,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人员应对此进行依法查处,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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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管理现状
由于医疗设备采购工作流程复杂、涉及的部门多、特别是大型医疗设备的采购周期较长,这就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而对应的采购合同档案也就随之出现了较为常见的问题。
(一)部分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资料缺乏完整性
医疗设备采购过程经历了使用科室提出申请、设备科组织院内市场询价(金额较大的需外出招标)、报院领导班子审批决策等阶段。从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开始,就产生了对应的工作记录表格,表格需要按要求填写内容,报领导审批,在多个领导审批、使用科室确认签字、其他部门共同参与询价并签字确认的过程中,难免发生漏签字、忘记收集相关材料的情况,因此,在收集采购合同档案材料时,资料内容不全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收集难度大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包含的内容丰富,从大多数医院的档案看,主要包括:采购合同、廉洁协议、医院内部送相关部门审核的内审合同、院领导班子的决策批示材料、招标(询价)记录表、使用科室的申请报告、可行性报告、职代会议案和决议批文、招标文件、成交通知书、评标报告等材料。这些档案资料内容丰富,经手的人多(涉及到医院设备科、招标办、院领导、经销公司等),每个档案资料产生的时间没有固定节点,而且有时经销公司提供的原始材料不完整,这些因素大大增加了收集档案资料的难度。
(三)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归档后不能封卷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属于医疗设备档案的一个重要部分,也是整个医疗设备“生命线的开端”。医疗设备档案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以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为开端,后续随时都有可能需要补充档案。例如某台直线加速器采购建档后,某天发生了故障,维修工程师到现场进行维修,更换了某个零部件,还填写了检测、维修报告单,那么该维修报告单、检测报告单就需要及时收入该设备对应的档案盒中。因此,医疗设备档案不能封卷,直到该设备报废。
(四)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检索查阅方法单一
医疗设备档案是医疗设备管理的信息之源,是医疗设备管理规划化、科学化的基础。一个全面、完善的医疗设备档案库,对设备管理具有深远的意义。目前为止,很多医院都尚未开展档案信息库建设,但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利用率极高,因此,大多数相关工作人员只能通过Exel表格来完成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内容录入、查找工作,虽然也达到了一定的预期效果,但从长远、系统的信息化建设来说,这样的查阅方法还是远远不够的。
二、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档案意识不高
一方面,由于医疗设备档案不像医疗、科研等档案那样能直接产生社会效益和采购效益,所以长期以来得不到领导、职工的重视,极少设有对应的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员岗位,专职的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员岗位更加谈不上,档案管理意识比较淡薄,忽视医疗设备档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一些从事医疗设备档案管理的工作人员由于对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工作的认识不够,或者在兼任的医疗设备档案管理中,其他日常工作已占用大量的时间,医疗设备档案管理显得被动、不受重视,甚至出现许多医疗设备档案资料其实只是处于长期堆放的状态,没有及时整理归档,更谈不上利用。
(二)归档范围不规范
在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中,从申购设备到医疗设备采购工作结束,经历了提出申请、委员/专家论证、设备立项、设备招标/询价、签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五个阶段。在这几个阶段中,形成了大量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资料,但是由于医院各职能部门不同、档案收集缺乏依据,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购置报告、审批过程材料、招标材料、医疗设备生产厂家证件材料、成交经销商证件材料以及授权书等资料的收集存在较大的困难,各个部门所收集的档案材料也有较大的差异,这些因素都导致了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归档范围的不规范。
(三)医疗设备档案管理属于动态管理过程
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不能封卷,因为该档案管理是一个动态的管理过程,以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为开端,后续随时都有可能需要补充档案。医疗设备招投标工作完成后,将所收集的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根据资料内容制作医疗设备采购合同,经医院和成交经销商沟通无异议后,送到医院的合同审核部门审核合同内容,最终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医疗设备的价格、保修、付款方式、交货时限等信息已确定,但这并没有最终结束,后续将涉及设备的安装验收、维修保养、付款、报废等工作,所以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形成后,不能封卷,这也给档案的保管工作增加了难度。
(四)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归口管理问题
医院档案室,负责管理全院的档案,各科室收集整理好的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移交到医院档案室,这就涉及到归口管理。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在规定的时间内移交医院档案室,存在一定的利弊关系。利的方面,主要表现为档案统一在档案室管理,避免出现重复管理、多头领导。弊的方面,主要表现为医疗设备统一管理后,一方面查阅不便;另一方面,每个领域的档案都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归口管理后,档案室的工作人员在借阅档案时对档案的了解程度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三、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规范化管理思路
要对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进行规范化的管理,首先,要强化档案的管理意识;其次,要明确档案的归档范围;最后要不断完善档案的归档及保管形式。
(一)加强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管理意识
目前,医院档案管理工作中,即使是专职的档案管理员也很难做到将大部分的精力用在档案的管理工作上,为了进一步完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管理,应在意识上有根本性的转变。首先,要强化医院上下的档案管理意识,通过经典事件、实例展现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在日常工作中的重要性;其次,定期汇报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工作情况,统计好借阅的次数、内容等;最后,要加强档案人员的专业培训,从专业角度提升专职和兼职档案员的意识。
(二)明确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归档范围
1.医疗设备申请阶段:大多数医院的设备采购申请都是由年度计划采购和临时紧急采购组成。不管是年度采购计划还是临时采购申请都是由设备的使用科室提出,从使用科室层面看,涉及到的档案资料包括:医疗设备请购表格、配置及技术参数要求、可行性报告、提请职代会审议的议案等。从设备科层面看,涉及到的档案资料包括:各科室申报项目的汇总表格、召开论证会议的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现场照片、参与论证的专家委员投票、会议讨论的原始材料、上报院领导的请示报告等。从医院层面看,涉及到的档案资料包括:院领导会议讨论结果的决策批示。从其他相关部门层面看,涉及到的档案资料包括:大型医用设备购置许可、同意增配大型医用设备的批复等。所有这些涉及到设备购置的档案,都必须存档留存。
2.医疗设备采购阶段:医疗设备采购部门根据采购活动管理权限,整理需要采购的设备的主要参数及配置要求,通过媒体方式公开招标信息,组织召开招标会议,上报招标结果。其中,院内的档案包含:招标议价记录表格或书面记录、上报院领导会议的招标情况报告、院领导的决策批复等。投标公司的提供的档案包含:投标文件(报价表、厂家证件、授权书、经销商证件、产品配置清单、产品介绍等)、外出招标的还需要提供中标通知书、评标报告等。
(三)完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归档及保管形式
只有科学地整理设备档案,将其有序存放、系统排列,才能提高档案的调取、利用效率。一方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的归档现在大多数还只是由专职或兼职的档案员负责收集整理,随着当前信息化建设的快速发展,手工的登记、查询效率低,为此,档案归档时应建立对应的电子数据库,为后续的调用、查阅档案打下良好的基础,也便于档案的管理。另一方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现在基本上可以分为两种保管形式,一是保管在医院综合档案室,二是直接保管在设备科。为了进一步加强档案的管理,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趋向于统一移交医院综合档案室保管,这样更有利于专职档案人员的培养、形成更加系统专业的档案管理库。
四、结语
随着现代医学科学的快速发展,各种先进的医疗设备陆续进入各级医院,医疗设备的管理成为医院医疗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而医疗设备的档案管理为医疗设备管理的重中之重。通过建立系统齐全的医疗设备采购合同档案管理框架,才能用详细的医疗设备分析报告为医院购置医疗器械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用详实设备的申请审批手续资料、招议标记录、招标承诺资料等为招标采购的法制化、规范化提供重要的保证;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为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提供技术依据,为保证医疗质量,促进医院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作者:韦双莉 单位:广西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
参考文献:
[1]史维新.医院设备档案的管理.苏州丝绸工学院学报.2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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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①合同归口管理不到位,权责分配和职责分工不明确。合同管理实际运行中,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业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无任何部门或个人能掌握合同总体情况。②合同样式不符合要求,要素表述不清晰。在合同样式方面,有正式书面的格式合同,也有简单的传真件;在要素描述上有些条款缺少关键表述,有的对会签意见大而化之等等。③合同动态管理如会签、授权、履行监控程序缺失。许多企业在合同静态管理、谈判等前期阶段能够高度重视,但对合同签订之后的合同履行阶段,则往往存在重视不足、管理不到位等情况。④合同执行后验收、评价工作缺失。企业往往缺少对年度合同履行的总体情况和重大合同履行的具体情况分析评估,对分析评估中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没有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
2 企业内部控制理论与合同管理风险辨识
2.1 指引第16号指出企业合同管理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①未订立合同、未经授权对外订立合同、合同对方主体资格未达要求、合同内容存在重大疏漏和欺诈,可能导致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②合同未全面履行或监控不当,可能导致企业诉讼失败、经济利益受损。③合同纠纷处理不当,可能损害企业利益、信誉和形象。
2.2 从企业合同管理环节上至少应当关注下列风险。①合同准备阶段,包括合同策划、调查、初步确定商业对象、要约、谈判及拟订合同文本等程序。②合同签署阶段,包括征求法律顾问意见,按照权限分部门审核、会签,签署合同文本等。③合同履行阶段,包括合同履行,跟踪监督,变更或终止、纠纷的处理等程序。对合同履行情况及实施情况进行,及时反馈合同履行情况的最新进展,确保合同各方能够完全、全面的履行合同。④合同履约后管理阶段,包括合同履约情况总体评价、风险防控、归档保管等程序。建立合同履约后评价与考核评比奖惩制度,把履约效果与奖惩挂钩,把存在的问题不足与风险管控结合,推动合同管理PDCA机制不断完善,不断提高公司对外经营的竞争力与诚信度。
2.3 基于内部控制理论的合同管理风险辨识。①内控观念的局限性。受内部审计环境影响,部分企业一直将企业的内部控制过多的理解为企业的内部审计和财务管理。但对企业运营联系最密切的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控制缺少足够重视。②内控流程设计的局限性。部分企业或合同承办部门认为企业内部控制流程的设计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影响经营效率,对于效益的改观没有太多帮助。③法人治理结构不规范。目前很多企业虽然在形式上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但远未达到内部权利制衡的效果。合同管理流程被架空,内部控制干扰因素过多,内控流于形式,甚至成为违规的遮羞布。
3 内部控制基本理论下的合同管理与风险防控
3.1 企业内部控制理论。企业内部控制理论的发展大致分为内部牵制、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结构与内部控制整体框架等几个不同的阶段。20世纪,内部控制活动大部分集中在制度的设计和审计方面。如美国相继成立了全国舞弊性财务报告委员会和专门研究内部控制问题的委员会。
3.2 内部控制五要素与合同管理。①控制环境。任何企业管理的核心都是企业中的人及其活动,而人又是构成环境的最重要要素。明确组织中的每一个人都对内部控制负有责任,这种组织思想有利于将企业的所有员工团结一致,使其主动地维护及改善企业的内部控制。②风险评估。企业必须建立可辨认、分析和管理相关风险的机制,对经济活动中各层级所面临的风险加以管控。③信息与沟通。围绕合同管理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必须建立与合同管理控制活动相关的信息与沟通系统。通过信息的交换与分析,对监督、控制进行调整,使企业内部控制越来越趋于完善。④内部监督。在成本与效益原则下,企业合同管理控制过程必须施以恰当的监督,通过监督考核机制对违规现象加以修正。
3.3 合同管理环节的风险防控。①合同准备。签约主体风险防控。签约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签约主体风险的结果是合同无效或被撤销。②合同谈判。合同谈判风险防控。谈判是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原则下,磋商合同内容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的过程。③文本起草。合同形式风险防控。合同形式可以分为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是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的载体,应符合法律或有关部委审查备案的要求。如《合同法》规定,对借款合同、建设合同等应采用书面形式。④合同订立。合同订立前有关部门必须对文本进行审查会签。合同文本审核是合同签署的关键环节,其风险主要有是否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合同主要条款存在重大误解,审查人员的职业技能与操守,审查意见或建议是否被采纳。⑤合同生效。合同生效风险防控。经审核后的合同签订稿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加盖企业公章后生效。其风险主要表现在:企业内部授权委托制度不健全,签署权限不明确而造成越权签订;合同印章管理不当,随意加盖合同印章。合同签署后被篡改等。主要管控措施:企业应当建立合同签订授权制度、专用章使用与保管制度。采取恰当措施,防止已签署的合同被篡改。⑥合同履行。合同订立后,企业应诚实守信的履行合同约定,并按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当事人没有恰当地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⑦合同变更(解除)。合同变更(解除)风险。其风险主要表现在:变更双方意见不一致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变更签证不规范,涉及合同变更协商的书面协议未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等。主要管控措施:合同变更程序上应参照新订立合同按权限履行审批手续,明确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及效果的信息通报。⑧合同争议。合同争议是一方或双方对合同条款履行提出质疑并要求予以解决处理。在发生纠纷时,双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纠纷的扩大和发展,首先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争议,尽可能避免诉讼。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讼。⑨合同终止。合同终止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在合同关系建立以后,因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使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合同履行的终止并不消灭当事人因此所应承担的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责任,以及以后合同义务的履行。值得关注的还有合同终止后有关质保金与售后服务的继续履行。⑩合同后评价。合同后评价是对合同管理各个过程一个整体的、综合性的评定,通过评价有助于分析、总结企业合同管理中的经验和不足,推动合同管理水平的提升。企业应当建立合同后评价与责任追究制度,对分析评估中发现合同履行中存在的不足,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11}合同归档。合同归档保管是完善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对合同资料的编号、统计、分类、归档和借阅进行管理,保证合同资料(包括招投标文件、补充协议、合同文本、审查会签单、监控视频材料等)的完整性,避免合同资料缺失或被泄密、滥用。主要防控措施:明确合同管理人员职责,规范合同资料归档范围、借阅审批、归还手续等有关要求。
4 结束语
合同作为企业承担独立民事责任、履行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是企业管理活动的重要载体,也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主要内容。企业需要运用内部控制理论对合同法律风险进行分析与控制,并建立一系列制度体系和机制保障,促进合同管理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当然,内部控制并不是要消除任何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完美无缺的内部控制。只有这样,才能正确认识基于内控规范下的合同管理与风险防控工作,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事业不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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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监督管理合同时的问题
其一,管理合同的单位一般权责分配不明确,出现问题时一般会互相推卸责任,单位之间一般都没有沟通,掌握合同的整体情况非常困难;其二,合同的格式与要求的不符,有的合同是书面方式,有的合同却是简单的传真件,在合同中,要素的表达不清楚,不分重点,某些重点条款有时还可能被简化;其三,许多企业只在合同签订前表现的很好,合同签订后态度就有所改变,有的甚至拿合同当作一张白纸,不履行合同上的相关规定;其四,合同签订后,大多数企业都会放任其自由发展,不会再跟踪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当然也不会发现合同履行时的不足而加以改正了。
2.风险辨识
2.1企业监督管理合同时可能出现的风险
2.1.1在没有保障的情况下(并未签订合同时),合同双方在没有法律保障的合同上签约,未经过清楚的调查就签订合同,合同的对方可能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合同上的内容并不详细,重要规定被疏漏,甚至有欺诈可能,都有可能使企业受到侵害,将要承担重大损失。
2.1.2合同签订之后,并未按照规定履行职责,或监督管理不合理,都可能使企业面临巨大的困难。
2.1.3合同签订后,双方遇到纠纷时,处理不当,既浪费企业方的精力,又可能损害企业的形象、信誉和利益。
2.2管理合同时可能出现的风险
2.2.1在准备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包括合同内容的预定,双方情况的调查,双方的邀约、谈判,共同起草合同内容等程序中都存在风险。
2.2.2双方签署合同时,包括征求律师的意见,在相关部门审核,之后会签,最后双方签署纸质合同的过程中。
2.2.3签订合同后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包括对双方是否履行合同的监督、跟踪,可能出现的变化,或者终止合同,甚至引起纠纷的过程中。在双方签订合同后,应注意之后的追踪监督管理,防止双方态度向不利于合同进行的方向发展,及时的总结双方履行合同的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利于双方顺利的履行合同。
2.2.4合同履行后的总结阶段,在合同顺利履行后,应做好对此次履行合同的评价,风险评估,记录档案等程序;再建立有关的奖惩制度,对顺利履行合同的一方进行奖励,惩罚未履行合同的一方。以上做法都有利于今后合同的更全面管理监督。
2.3用内控理论管理合同时的风险
2.3.1内部控制理论的局限性
在审计环境的影响下,大多数企业所理解的内控的主要内容都是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对于内部的合同管理和法律风险控制没有足够的重视,以至于在运营过程中总会遇到这样那样的合同问题。
2.3.2内部控制理论流程上的局限性
大部分企业只是注意到了合同流程中所需花费的成本,以为这样不仅没什么作用,还为企业增加了预算,殊不知合同监督管理不当所带来的风险有多大。
2.3.3企业内部法人制度不规范
大部分企业都只是空有法人名头,却没有达到其应有的作用,权衡利弊。合同监督管理制度只是空壳,实施过程中困难多。有的企业甚至用空制度来违规犯法。
3.风险防控
3.1企业内控理论
企业内控理论一直在发展的过程中完善着,发展的过程大致是由内部牵制到内控制度到内控结构再到内控整体框架这几个大的阶段。上世纪内控的主要精力都集中在了审计和制度设计两方面。
3.2内控五要素
3.2.1环境要素。每个企业的结构其实都大致相同,无非是企业中的人和人做的活动,其中人是主导因素,是组成企业结构的重要因素。所以提高企业人对内控理论的认识,有利于内控理论在企业中的更好实施,也有助于企业人之间的团结和企业的健康发展。
3.2.2风险要素。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一定潜在着各种风险,所以企业一定要有可以辨认、评估风险的机制,对企业存在的风险进行随时的跟踪、评估和控制。
3.2.3信息、沟通要素。随着合同管理时环境的变化,应及时对应当时的信息进行整理和沟通,以便于合同管理随时适应环境,这不仅对合同的管理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也可以使企业内控理论越来越完善。
3.2.4内部监督要素。在适当的效益和成本原则下,企业内部要对合同的管理实行适当的监控,并考核,对于违规现象要加以改正。
3.3合同管理时的风险防控
3.3.1准备阶段。合同的签约主体必须是合格的,这是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之一。如果主体不合格,那结果就是合同被撤销或是宣布无效。
3.3.2谈判阶段。谈判时合同签订的双方一定是在公平、自愿、平等的条件下,互相协商合同中的内容,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3.3起草阶段。合同的形式有很多种,其中最常见的就是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是表示合同双方意思的载体,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和相关规定的要求。
3.3.4订立阶段。合同订立前要经过有关部门的会审。这是合同签订的重要环节,在此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有合同中的条款可能违反法律,合同内容可能模糊不清,双方权利责任可能不明确,合同内容可能未根据审查结果改正等。
3.3.5生效阶段。合同在被授权人或法人签署,加盖双方企业公章后立即生效。在此阶段可能出现签署人越权签署合同,委托签署的制度不完善,合同的印章管理不当,合同内容被随意篡改等风险。应对这些可能出现的风险应当完善合同管理的一系列制度,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已签订合同的内容不被篡改。
3.3.6履行阶段。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履行合同中的权力和义务。这阶段中可能出现双方未履行合同内容的风险。
3.3.7变更、解除阶段。签订合同后,双方因意见不统一无法继续,而要变更合同,出现变更合同时手续不规范等风险。
3.3.8争议阶段。签订合同后因一方或双方未履行合同时产生的争议,此时面临合同被终止的风险。应尽量使双方和解,和平的解决问题,避免诉讼。如和解不成,则交由法院仲裁。
3.3.9终止阶段。因一些法律原因或其他方面的原因等双方终止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相应终止,但售后服务和质保金将会继续履行。
3.3.10后评价阶段。履行合同的最后阶段,此阶段中要对整个过程进行评估和总结,通过评估和总结发现过程中的不足和经验,不足的要加以改正,好的经验要加以学习。最后还要将合同妥善保管。
4.结语
合同是企业管理中权利义务的重要保障和依据,具有法律效应。在利用内控规范管理合同和防控风险的过程中,要做到对制度的完善,防止一些单位。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使企业不断地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高.浅谈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同管理[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2010(10).
[2]胡自普.谈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项目管理体系[J].中州煤炭,2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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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媒集团经济合同管理现状
(一)所属机构管理混乱
集团发展中对不同的所属部门有不同的要求,由于下属的项目部比较多,包括:广告传媒部、策划部、人力资源管理部以及财务部等,因此需要对各个所属结构进行精细化管理,满足管理机制的整体要求。但是在实践阶段存在所属结构管理不合理的现象,部分项目缺乏有效的规划设计形式,增加整体管理难度。如果出现所属结构管理混乱的现象,必然导致合同项目流于形式。
(二)前期项目审核不合理
在签订合同前,需要了解对方是否具备主体资格,合同必须保证公平性和合理性。但是在传媒集团的经济合同审核阶段,存在前期项目评估不合理的现象,部分不具备资质的集团参与到活动中,最终导致签订的合同无效。前期项目的审核显得至关重要,缺乏完善的审核机制,必然会增加合同管理风险,甚至对集团的经济效益造成损失。
(三)法律机制约束不到位
传媒集团的经济合同起到明显的职业性作用,在合同签订之前需要考虑到法律形式的具体要求,确定有效的约束管理形式。但是实践阶段存在法律及时不健全的现象,项目负责人自身业务能力不足,习惯于使用对方主体提供的格式签订合同,部分工作人员则没有及时对项目进行检查就在合同上签字,导致合同评审流于形式。如果在履行合同的阶段,双方存在争议,无法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则无法根据合同要求,获得充分的索赔,增加了经济损失。
(四)合同资料管理失效
传媒集团的合同管理起到明显的控制作用,能及时对各项内容进行有效的约束。因此在实践阶段需要做好跟踪处理工作,及时对建设项目进行诊断。此外随着项目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对工作人员的法律防范意识也有一定的要求。在具体管理中如果存在合同资料失效的现象,物资采购以及设备的租赁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最终导致合同失去原有的意义。
(五)项目法律风险大
传媒集团项目部承担合同的签订工作,在签订前需要做好风险调查工作,考虑到所属项目的具体要求,对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和分析。但是在履行阶段,需要对合同项目进行变更的时候,由于部分条例是口头约定的,没有按照项目条例履行,事后对方不承认,如果没有其他有力的证据,则会导致没有理论依据,项目部需要承担更多的风险。项目部在合同管理和履行的阶段,如果忽视了对项目部门所属职责的有效划分,必然对后续管理造成影响。
二、集团经济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措施
考虑到集团经济合同管理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后续控制阶段,必须从实际情况入手,以现有的职责体系为例,做好不同阶段项目管理工作。以下将对集团经济合同的规范化管理措施进行分析。
(一)采用现代化管理手段
传媒集团的各项管理职责比较特殊,针对不同项目的特殊性,工作人员需要从实际情况入手,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对影响因素进行有效的评估和分析。当前在合同处理阶段会出现不同程度的经济纠纷的情况,企业外部形象受到影响,因此可以从实际情况入手,采用现代化的管理手段,及时对各项条例进行对比分析。集团可以借助自身改革发展时机,结合市场经济的具体要求,做好规范化管理工作。计算机辅助管理技术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以采用计算机技术实现合同管理的评审、签约和履行等程序的管理。分公司要对自身业务项目进行分析,按照合同机制的后续执行要求,进行动态管理,最终保证管理的有效性。
(二)提升工作人员管理意识
传媒集团在经济合同管理中可以聘请专业的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同时提倡全员管理形式。总公司和分公司需要了解规范化系统的要求,以责任考核形式为基础,对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分公司在所属指标划分阶段,要采用层层管理和层层加压的形式,项目负责人、经营人员和合同管理人员要明确自身分工,对法律变革形式进行分析。此外开展合同法律法规教育,通过企业内部媒体造势,宣传合同法和建筑法,通过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强化全员
诚信意识。
(三)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传媒集团要建立有效的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对各项活动进行分析。考虑到规范经营活动的要求,要提升经济效益,防范各种风险,起到维护自身权益的目的。针对职责划分不明确以及岗位要求不明的现象,可以开展组织管理形式,对各个部门的具体工作进行细化处理,按照具体要求落实管理制度。在内部管理中涉及到科技形式的应用、品牌策划、影视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因素,要对各类数据进行详细的分析,以数据为支撑,最终达到理想的管理效果。
(四)落实合同考察工作
传媒集团作为我国新型产业集团,其发展前景比较乐观,整体管理阶段,涉及到的内容有很多,但是受到内外因素的影响,在管理阶段会存在不同程度问题,增加后续管理难度,在前期必须做好基础考察工作。包括对方的经济能力,集团内部管理形式和未来发展趋势等,只有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践中,才能保证项目的有效性,避免出现严重的风险。如果合同包括附属条件,双方应在主合同中明确本合同的所有有效附件,经加盖双方印章后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完善最后审核程序
律师和相关工作人员需要对涉及到的法律条款进行有效的处理,传媒集团在后续发展中会遇到很多风险,因此为了保证条例符合法律框架的基础要求,需要做好最后的审核工作。该环节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不断扩展执行力度,以绩效考核体系为基础,做好后续的跟踪管理,直到完整归档。同时传媒集团要根据不同项目的属性要求,制定出符合本集团发展的不要版本的合同,将关键注意事项纳入到合同中,最终保证集团的经济效益。
三、结束语
在市场经济的影响下,很多经济主体出现了改变。传媒集团需要从实际情况入手,以现有的风险管理体系为基础,结合行业性质和企业发展特点,对风险进行有效的评估。同时传媒企业要采用规范化管理的形式,构建项目合同管理防线,对各项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减少消极因素的影响。项目负责人要不断提升自身综合能力,从集团的经济效益入手,对合同进行有序的管理,完善管理章程,最终保证合同管理的有效性,促进集团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周文杰.医疗集团经济合同的规范管理[J].医疗装备,2012,(01).
篇12
Wang Bao-min
(Qinghai Highway Construction Authority Xining Qinghai 810008).
【Abstract】.The authors point out that the normal management of the temporary employment of norms and institutions a long-term mechanism to promote the orderly management of temporary staff employed specification. The article points out that the management situation, the problems and how to solve..
【Key words】.The highway contract staff;Management;Issues;Management mechanism
随着青海高速公路事业的快速发展,高速公路管理单位人员编制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之间矛盾越来越突出。近年来,青海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工作需要,公开招聘了一批合同制工作人员,但相应地在人员管理方面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为此,必须规范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常态化管理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临时聘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促进临时聘用人员的规范有序管理。.
1. 合同制人员管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根据建设管理工作需要,省高管局现设有六个职能处室,下设21个收费站,5个路政大队,3个监控分中心,2个隧道监控所及2个业主驻地项目建设管理办(临时机构)。现有事业编制职工143人,合同制职工2123名,占全局人员总数的93.7%。
高速公路管理合同制工作人员,主要是为了适应日益繁重的收费工作任务。随着青海高速公路的快速发展,沿线各收费站的数量及工作量进一步加大,工作职能不断拓宽,而现有的在编人员又比较紧缺,严重制约着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基于这种情况,近年来,高管局按照省交通厅的部署,根据需求,规范程序、严格把关,从社会上聘用大量的工作人员,补充到各收费站、分中心、路政大队,较好地解决了诸多岗位人员紧缺的问题,同时也促进了毕业生稳定就业,有效缓解了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从调研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看,毕业生聘用到新的岗位上,基本实现了稳定就业,工作积极性较高,工作热情饱满,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对推动单位的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尽管合同制职工在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合同制职工的日常管理、考核激励、今后出路等方面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合同制职工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1.1 合同制职工队伍不稳定。合同制职工不是编制内人员,一部分人只是把现在的岗位作为今后实现更高层次就业的一个过渡,许多人员在聘用期未满甚至刚招聘上不久就通过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编内人员招聘及其他途径,实现再就业,影响单位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其中一些人出于这种心理,在工作时不够安心,也给的管理带来不便。
1.2 合同制职工在现有岗位上的发展途径较窄。按照岗位定岗,在人员的评先评优、奖励惩戒方面也尚未建立专门的、有较强针对性的工作机制,在编人员与合同制职工不管在工资待遇上还是在教育培训、职务晋升、职称评聘方面不能在编人员相提并论。个人发展的机会较少、途径较窄,在工资待遇方面始终享受偏低工资水平,与编内人员在政治待遇、工作待遇仍然存在着不一致的现象。
1.3 合同制职工出口不畅。招聘收费工作人员,目的是为了缓解收费站人手不足问题,同时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毕业生成长,并形成灵活的用人机制,增强干部职工队伍的活力。大部分合同制职工比较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岗位,能够勤奋工作。但还有部分人员却不思进取,不努力钻研业务,并且随着其年龄的增长,今后就业的途径会越来越窄,合同期满后的去留也成为问题。长此以往,势必会影响到单位职工队伍的活力。
1.4 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从总体上看,各单位合同制人员队伍知识水平和基本素质较高,但缺乏实际工作经验,知识结构与所从事工作不尽吻合,而且由于个人发展、未来去留等方面因素的影响,思想波动较大,许多人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业务能力方面与还有较大差距,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2. 建立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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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笔者结合企业加工实际,从合同订立和合同履行环节的关键控制点以及采取的控制措施作一浅析:
一、合同订立环节的关键控制点及控制措施
(一)企业对外发生经济业务,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企业应当根据协议、谈判的结果,拟订合同文本,按照自愿、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做到条款内容完整,表述严谨准确,相关手续齐备,避免出现重大疏漏,合同文本一般由业务承办部门起草,法律部门审核。笔者单位从事服装承揽加工业务,由于服装加工款多量小,基于相互信任,在加工时初步协商了一个价格,而合同有时未及时签订,以至于到月底结算时价格还没有确定,这样给结账催款带来不便,而且这样也有潜在风险,因为服装已加工完毕,而加工费还不能确定,容易发生纠纷。
(二)合同订立过程中需关注几个问题
加工企业采购、销售、工程建设、业务外包、担保等业务均应订立书面合同。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关注:1、格式条款。格式条款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与不特定多数人订立合同重复使用而单方面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不允许对方协商变更的条款。格式条款的适用可以简化签约程序,加快交易速度,减少交易成本,避免道德风险,因此,往往有利于交易双方当事人。《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效力及解释作有特别规定,以保证合同相对人的合法权益:(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无效和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服装承揽加工合同因使用频繁,多数情况下使用格式条款,不论是定作方还是承揽方提供,都应注意理解格式条款的内容。2、定金和违约金。定金,系以确保合同的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前后,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的法律制度。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超过20%的,超过部分无效。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违约金,是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在同一合同中,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在一方违约时,当事人只能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或者定金条款,不能同时要求适用两个条款。3、承揽合同。目前监狱企业加工业,频繁签订的就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的合同。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约定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合同约定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这是承揽合同的一个特点。因承揽合同是为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订立的,订立合同后其如需要改变,应允许定作人解除合同,以免给其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定作人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监狱企业加工业目前多数情况下是定作人提供材料,但随着加工产业的延伸,自己提供材料的情况也有所增加,因此要把握好承揽合同各方的权利义务,维护企业的自身利益。
(三)企业应当对合同文本进行严格审核
重点关注合同的主体、内容和形式是否合法,合同内容是否符合企业的经济利益,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履约能力,合同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条款是否明确,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与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
1.企业应当建立合同会审制度。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将起草的合同文本交由合同关键条款涉及的其他专业部门和法律部门会同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合同审核的重点订要包括:经济性、可行性、严密性、合法性。正式对外订立的合同,应当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名或加盖有关印章。2.关于“三重一大”事项。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资金支付业务,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三重一大”的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确定。笔者认为,监狱企业重大的承揽、工程建设、采购及对外担保等应当按照“三重一大”事项的原则处理,实行集体决策。比如重大的工程项目合同,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决策机构集体审议和批准。总会计师或分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参与项目合同决策,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工程项目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四)企业应建立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制度并加强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
合同经编号、审批及企业法定代表人或由其授权的人签署后,方可加盖合同专用章,对于重要合同,原则上应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当面签订。单位对加盖公章的空白合同应当进行严格管理,防范业务人员利用加盖公章空白合同带来的风险。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商业秘密或国家秘密。
二、合同履行环节的关键控制及控制措施
(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有显失公平,条款有误或对方有欺诈行为等情形,或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已经或可能导致企业利益受损,应当按规定程序及时报告,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合同变更或解除事宜。
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由合同双方达成书面协议。变更或解除合同的程序与合同订立前的审核程序相同。企业应当健全合同管理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对合同订立、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追究有关机构或人员的责任。企业应当建立合同违约处理制度。对方违约的情形,应当按合同条款约定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企业损失时,应当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企业自身违约的情形,应当由合同承办部门以书面形式报告企业有关负责人,经批准后履行相应赔偿责任。
(二)企业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条款审核后办理结算业务。
未按合同条款履约的,或应签订书面合同而未签订的,财会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及时向企业有关负责人报告。加工企业除采购、工程等合同应送一份于财务部门外,每份承揽合同都要留存一份于财务部门,据以办理开票结算。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