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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4年结售汇制度实施和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建立以来,我国外汇市场在市场深度、广度等方面均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不仅为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管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为传导货币政策、实施利率和汇率改革奠定了市场基础。2005年汇改后,央行对各银行的结售汇周转头寸管理改为综合头寸管理,结售汇综合头寸限额的管理区间变成下限为零、上限为外汇局核定的限额,银行体系的结售汇综合头寸总限额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在交易方式上,从2006年1月4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引入询价交易方式,同时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引入做市商制度,使得银行间外汇市场更能反映真实的市场供求关系,为汇率的形成提供更好的条件。从2006年1月4日起,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由此前根据银行间外汇市场以报价撮合方式产生的收盘价确定的方式,改进为交易中心向做市商询价后确定。在银行代客外汇市场上,目前,强制结售汇制度逐步淡出,企业账户限额和个人购汇额度不断扩大,条件不断放宽,企业和个人拥有了更多保留外汇资金的自由,结售汇行为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市场需求。
我国外汇市场的交易产品也不断丰富。目前,我国外汇市场已经形成了以即期、远期和掉期为主要交易品种的产品结构。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外汇衍生产品的增长有所加快,自1997年中国银行获准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以来,远期结售汇业务逐步扩大,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后,对银行开办远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实行备案管理,向外汇局各级部门申请远期结售汇和人民币与外币掉期业务备案的银行快速增长。但总体来看,我国的外汇衍生产品虽获得一定的发展,但外汇衍生产品目前主要集中在远期结售汇业务上,品种较单一,交易量较小,参与主体有限,而且交易还受到很多外汇管理法规的限制,相比其他金融业发达的国家,还有很大的差距。
人民币国际化给我国外汇市场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目前,我国外汇市场发展整体还处于初级阶段,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人民币国际化对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人民币国际化给我国外汇市场带来的机遇
促进形成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环境。从目前我国的金融市场环境看,货币市场的改革和发展已取得较大的成效,利率市场化进程已经在逐步推进,资本市场的发展也进入新的阶段。随着对外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外汇市场必然会发生新的变化。
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市场开放的步伐将进一步加快,外贸和外资的总量、流向和结构都将发生显著变化,从而对外汇市场的供求关系产生影响。境外金融机构进驻后对我国外汇交易服务也会提出多项新的要求,这些都有利于创造更加开放的金融市场环境。
活跃外汇交易,拓展外汇市场功能。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和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我国外汇市场参与主体将进一步放开,产品将得到进一步丰富,产品交易数量将进一步扩展。针对外汇交易的各项限制将逐步取消,有利于活跃我国外汇市场交易,使得银行、企业和个人可以有效利用外汇市场进行规避风险、投资保值和获取收益,有利于外汇市场各项功能的充分发挥。
推进外汇市场电子化和一体化进程。经济和金融的国际化进程将推动金融市场的一体化,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有利于我国外汇市场一体化和电子化。随着科技的进步,通过计算机网络来进行外汇的报价、询价、买入、卖出、交割、清算等日益普遍。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使得各参与主体对外汇市场的一体化和电子化要求不断增强,外汇市场的速度和效率将得到进一步提高。
人民币国际化给我国外汇市场带来的挑战
外汇市场的广度、深度和弹性明显不足。目前,我国外汇市场整体而言还处于初级阶段,外汇市场的广度、深度和弹性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参与主体有限,市场功能单一,目前银行间外汇市场交易工具只有人民币对美元、日元、港币和欧元的买卖。
二是尽管我国针对汇率形成机制进行了改革,但汇率波动的幅度仍然有限。从2005年7月21日至2009年12月18日,人民币升值幅度达到15.81%,尽管累计升值幅度不小,但各年的升值幅度不一。如2006~2009年各年升值幅度分别为3.24%、6.44%、6.37%、0.13%。在波动方向上,尽管也出现了多次贬值波动,但仍以单向的升值为主。
三是目前我国对资本项目还存在着较严格的管制,资本项目的不可自由兑换又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外汇市场的发展。由于资本项目尚未放开,外汇管理较为严格,外汇交易工具的发展和市场参与活跃程度进一步受到抑制。
四是结售汇制度的存在,使得结售汇和外汇储备之间的“棘轮效应”日益严重。在结售汇制度下,各商业银行对客户进行结汇和售汇、中央银行在银行间市场上对各商业银行外汇吞吐。由于近年来外贸和外商直接投资的大量流入以及人民币升值预期的长期存在,银行代客市场和银行间市场都出现净结汇,外汇储备快速增长,中央银行为收购不断增长的外汇投放大量人民币,中央银行在结售汇制度中的被动地位使得宏观调控效果大打折扣。
目前我国外汇市场这些不足,均难以应对人民币国际化的要求,应逐步修改和完善。
遭受外来的冲击可能性加大,面临的风险增多。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人民币流动规模将逐步加大。由于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国经济发展和国际收支状况很不相同,国际市场汇率波动频繁,国际短期资本流动对我国外汇市场的影响将加剧,我国外汇市场遭受的外来冲击将会加大,面临的各种风险增多,外汇市场的稳定性和安全性将受到一定的威胁。
市场创新增强,监管难度加大。随着我国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和资本项目管制的逐步放开,我国外汇市场由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市场系统转为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市场,在参与主体、产品品种等方面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市场创新将层出不穷,在活跃市场的同时也会使市场投机活动大大增加,市场监管的难度将进一步加大。外汇市场的平稳运行需要强有力的市场监管来保障,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对外汇市场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背景下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方向
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要求我国外汇市场应是人民币可自由兑换条件下的、充分市场化的、能够与国际市场接轨的外汇市场。我国外汇市场应朝着汇率形成机制更加灵活、外汇市场交易更加活跃、外汇市场功能更加丰富、外汇市场运行更加高效的目标发展。
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实现资本项目的可兑换,结售汇制度仍然存在,这决定了我国的国情与其他国家很不一样,不能照搬其他国家的发展模式,而是要遵循“渐进”、“可控”的原则逐步推进。
完善汇率形成机制,逐步放开汇率波动限制,改进央行干预机制
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问题是外汇市场运行的核心问题,灵活的汇率形成机制可以调节外汇供求。从2006年1月4日起,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的形成方式以外汇交易中心每日开盘前向所有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询价并加权平均计算出,汇价形成机制较前更加合理。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近期目标应进一步提高汇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程度,进一步扩大银行间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目前美元对人民币在美元中间价上下0.3%的幅度、非美元对人民币在该货币中间价上下1.5%的幅度适当放宽,可分别放宽到1%和3%。长期来看,这一波动幅度还可以根据放宽波动幅度的实践不断放宽,并且最终选择适当时机完全放开银行间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取消各货币交易价的波动限制,与国际市场完全接轨。改进央行对外汇市场的干预方式,央行只是在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波动时,适当干预外汇市场。
逐步放开结售汇制度,并向意愿结售汇制度转变,改变央行在结售汇制度中的被动位置
目前,我国强制结售汇制度已经开始放松,企业、个人拥有和保留外汇资金的自由度加大。结售汇周转头寸一般保持在零头寸和一定的上限之间。在结售汇制度下,央行被动买入外汇,外汇储备不断增多并投放人民币,导致央行宏观调控可能失效,因此应适当进一步加大企业和个人结售汇的自由度。近年来由于外贸顺差和直接投资流入的增长以及一些投资套利资金的混入大幅增长,外汇即期结售汇市场呈现明显的大量外币卖出的局面,市场供求关系很不平衡,这种情况容易导致即期定价的扭曲。为改变这种情况,建议继续完善外汇管理,释放合理的外汇需求,抑制投机和套利性质的外汇资金流入,控制不合理的供给,减少市场的失衡。加大银行、企业和个人结售汇的自由度,满足各经济体根据汇率预期自行保留外汇的需要,对各经济体的购汇需要,可进一步放宽限制,如对个人购汇总额5万美元的限额,可放宽到20万美元或更大。结售汇制度改革方向最终要向实现完全的意愿结售汇制度靠拢,外汇市场的供求将完全反映市场的实际需求,银行、企业和个人将根据对人民币的预期来调整外汇头寸和进行外汇买卖。
在结售汇综合头寸方面,建议进一步放宽限制,允许银行保留负的结售汇综合头寸,在具体的实施上,可以先选择一家或几家外汇指定银行进行试点。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在可保留正负头寸的基础上,可进一步扩大头寸最高点和最低点的限额,扩大头寸波动的正负区间。随着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以及结售汇制度向意愿结售汇制度转变,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最终应逐步退出。
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减少外汇管制
由于货币自由兑换程度直接影响外汇市场的发展,而盲目放开资本项目又可能引发多种风险,建议在适当时机选择试点城市尝试放开长期资本流动中的若干项目,如可适当放宽对外商直接投资汇兑的限制,随后继续放宽长期资本流动如证券投资和银行贷款的汇兑限制。在具体实施上,可以选择若干城市试点后推广。
在前期放宽长期资本流动的基础上,可逐步放开短期资本流动,考虑到不同交易主体的资本交易流量有限,可先放松对企业、个人的汇兑限制,最后在解除对银行、证券投资基金的汇兑限制,通过逐步推进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有序开放中国资本市场,为外汇市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使之在投融资和风险规避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加强外汇交易市场建设,丰富交易品种
目前外汇市场的发展主要仍以传统型产品为主,但可以尝试在交易原则方面进行一定的突破。“实需性”原则在外汇衍生产品发展之初有较强的积极作用,但在外汇衍生产品市场逐步发展的过程中,也会产生明显的限制作用。为促进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充分发挥外汇市场的功效,建议对“实需性”原则进行改进,放宽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范围限制,企业除了可以就自身经常和资本项下所有的资金开展衍生交易外,还可以允许企业就自己所有的资金和正常预期流入、流出资金进行财务规划。
在交易品种上,建议依照从简单到复杂的原则,适时推出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衍生产品。在交易主体方面,建议引入风险偏好者和短期交易商,避免市场的单向性。在交易方式上,建议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并举。在交易技术手段上,应不断更新电子网络技术从而进一步提高外汇市场运行效率。
健全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机制,提高外汇市场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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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波动性加剧、为造市者提供流动性的大型西方国家银行机构利润降低、杠杆借贷的对冲基金和期权交易者对外汇市场的影响加大,所有这些,都使得中国在外汇市场处境较为敏感。
关于中国在全球外汇市场的角色,有几个独立的问题。中国外汇储备庞大,其最微小的态度变化(无论是揣测的还是实际的)都会在瞬间导致很大的波动。中国领导者就外汇储备配置所持有的总体政治看法,显然对外汇市场汇率有深远的影响。另一方面,中国国有企业海外并购的数量日益增大,无论是并购资产还是持有国外企业的股份,都意味着,如果并购目标不在美元区(绝大多数外汇储备集中在美元)的话,那么便会产生大量外汇交易。
中国出于各种需要所做出的大量不成比例的外汇操作,使得中国金融机构(无论是中国各银行、中司还是外管局)在全球外汇市场的整体形象像谚语中所说的“大象”。中国显然是国际外汇市场主要的市场驱动者之一,中国今日的实际经济实力或许比任何中央银行的作用都大。然而,这样强大的影响,同时也带来了一些挑战。
国际外汇市场管理松散、市场走势瞬息万变、银行造市者之间的竞争激烈,使今天电子时代外汇市场盈利空间非常窄。这个市场中服务于大型西方国家机构中的大多数交易者的丰富交易经验,使他们容易做到扭曲中国交易的价值。
篇3
(一)利润表风险。
利润表的项目通常包括会计期间的平均汇率和期末汇率,当然历史成本核算的固定资产折旧、销货成本等也属于利润表的项目,这是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来说的。这正是造成本国货币核算的利润亏损金额因汇率的变动而使得总公司在预期合并报表后出现差异的原因。
(二)资产负债表风险。
众所周知,外币与本币的折算会因汇率的不同而发生改变,那么,当企业要把以外币核算的资产、负债项目反应到合并资产负债表时按照的是现行汇率或期末汇率来折算的,这样账面上出现损益差额也是在所难免的。
二、会计风险与会计外汇汇兑损益
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总公司报表上会出现损益变化,也被称为会计损益这就是大家通常认为的会计风险。但是,会计风险并不仅仅产生于上述情况。外汇汇兑损益也会对会计风险产生影响,汇兑损益包括已实现的汇兑损益和未实现的汇兑损益,但是他们产生的影响是不同的,但是,合并会计报表仅仅是这种影响的表现之一。汇率的变动会引发外汇汇兑损益,损益包括在外币交易中通常发生的外币交易损益和外币折算损益。我们通常所说的已结算的外币交易损益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已实现的汇兑损益,它还是由于在交易时与结算时使用的汇率不同引起的。
三、远期外汇合同的套期会计处理简介
根据《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公告第133号—衍生工具和套期活动会计》的有关规定,对外币受险净资产或净负债套期保值、对可辨认承诺套期保值、对预期交易(现金流量)套期保值、对国外实体净投资套期保值是远期外汇合同中用于套期的四种分类。
(一)对外币受险净资产或净负债套期保值。对外币受险净资产又被称为净负债套期保值,就是为了对冲某项已被确认的资产或负债的外汇风险而签订远期外汇合同。一般情况下,是远期外汇合同中的以外币标价的应付账款或者以外币标价的应收账款。如果汇率发生变动,基本合同与衍生合同都有可能产生汇兑损失,那么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当同时确认并使其相互冲减。其中远期汇率记录远期合同,而即期汇率记录基本的资产或负债。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损益在套期期间,被算作套期的成本计入当期净损益。
(二)对可辨认承诺套期保值。不仅已确认的受险净资产或净负债会产生远期外汇合同,同时可辨认的外币承诺也可以产生。如果一项合同将在远期成交并按外币结算就是所谓外币承诺。与受险净资产和净负债不同,与可辨认承诺相关的外汇风险可以通过签订远期外汇合同而得以套期保值,但却不符合资产和负债的入账条件。尽管基本承诺不作为资产和负债入账,但汇率变动对外币承诺的影响同对远期外汇合同的影响一样,均作为利得或损失加以确认,并可以相互冲减,这是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的规定。
(三)对预期的现金流量套期保值。对预期现金流量的套期保值是指如果远期外汇合同不是基于承诺的交易而是基于预期的。在会计处理时没有考虑主合同的价值变化而是衍生合同的,这是由于没有在交易中进行价值调整的基础。那么应该如何做呢?会计项目中有综合收益这一项,我们可以将远期外汇合同在套期期间的利得或损失计入此项,并可以作为独立项目在股东权益中累计下来。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在预期交易实现后再从综合收益中转出,并调整各项成本,比如资产或负债成本。
(四)对国外实体净投资套期保值。实体净投资的套期保值是指以签订远期合同抵消外币变动对净投资额的影响,一般在海外设有分支机构的公司适用这种套期保值。在会计处理上产生汇兑损益,一般指在远期外汇合同中对实体净投资进行套期保值而发生的,由于这种套期产生的损失或利得类似于股权权益的折算调整,所以不作为净损益而是直接调整净投资额。
四、我国企业规避外汇会计风险
(一)采用资产负债表保值法以规避外汇会计风险。任何活动都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增加强势货币资产、减少弱势货币资产、增加弱势货币负债是资产负债表保值法的基本原则。这种方法是是如何规避外汇风险的呢?通过交易活动,为了使借贷对照表上外汇的资产与负债一致,需要调节企业各资产、负债账户。为了风险资产和风险负债的总量能够达到平衡,必须在汇率变动造成风险资产变动能够与等量的风险负债的变动相互抵消,以致最后化解会计风险。
1.流动资金的控制。如果跨国公司的总公司预计其子公司所在国的货币将贬值,那么就应该减少这种货币资产并增加这种货币负债。我们可以采用以下措施:①减少对该国货币的现金持有量;②努力减少其应收账款;③努力扩大贸易信用指的是其应付账款方面的,并且偿付通过借入当地货币来对母公司所支付的预付款。当然,相反的是,如果所在国货币将升值,则应增加这种货币资产并减少这种货币负债。
2.长期资产与负债的控制。相对来说,难一点是对长期资产与负债的控制。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办法:①与前面所讲的不同,我们可以增加长期债务的预付来减少长期负债,这只是在当该国货币升值并且该公司资产、负债金额比较大时,这样可以增加折算利得。②为了消除资产负债表上潜在的汇率风险,需要增加厂房和设备等固定资产的租赁这样就可以减少长期资产的金额。此外,为了达到中和汇率波动影响的效果,同时我们对货币价值运动趋势不明确的情况下,使公司货币性资产及负债的币种均衡分布是最好的方法。(3)资产负债表管理需要注意的问题。第一,各种外币的规模我们必须通过资产负债表上各项目搞清楚,并且也应该清楚折算风险的大小。其次,调整方向确定。减少受险资产或减少受险负债是在以某种外币表示的受险资产大于受险负债时所运用的。再次,当明确调整哪些项目时,确定调整方向和规模,进行分析和权衡,使综合成本降到最小。
(二)套期会计处理的方法不适用于未承诺的预期交易。我国目前不是迫切需求套期会计处理在预期交易中的运用固然是一方面的原因;预期交易套期会计处理尚缺乏理论上的支持也是重要的一个原因。预期交易反映的不是针对未来交易的一种确定性承诺,也不是一种现有权利和义务,而是指的一种预期和意图。因此它很容易成为管理当局操纵盈余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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诞生于西方的产业组织理论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出现过三个主要学派:哈佛学派、芝加哥学派以及新产业组织理论,其中哈佛学派最先建立了产业组织理论中的经典分析框架———SCP范式,该学派提出以实证方法为手段,从结构、行为、绩效三个方面对市场进行分析,并认为这三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即:市场决定企业行为,而企业行为又决定企业运行的绩效。同时,该学派十分强调市场结构在产业组织分析中的重要地位,提出企业要想获得理想的市场绩效,应该通过公共政策来调整和改善不合理的市场结构,限制垄断力量,保持市场适度竞争。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是对市场上金融资产的交易机制及其价格形成过程和原因进行分析,研究的主要内容包括证券交易机制、投资者行为以及市场质量。Fama(1970)提出有效市场假说,界定了三种市场(弱式有效、半强式有效、强式有效)的信息效率。之后有研究表明,金融市场效率除信息效率外,还包括运行效率以及分配效率。O’Hara(1995)认为衡量市场微观质量的主要有五个标准,即流动性、透明度、稳定性、交易成本和有效性。Kyle(1985)对市场流动性提出定义,即从紧度、深度、弹性、即时性和市场影响力这五个方面进行考量。陈海威(2001)指出外汇市场结构对绩效的影响作用体现在效率、公平以及创新活动方面,他认为当前的外汇市场结构造成了外汇资源配置低效率,从而导致分配不公平,而交易品种的不足则限制了外汇市场的创新活动。王千红、崔俊峰(2006)认为我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中从事外汇业务的银行是缺乏绩效的,这主要是由于“买方垄断、卖方寡占”的市场结构以及央行干预市场的行为所共同决定的。赵金萍(2008)认为我国的非均衡外汇市场是缺乏绩效的,表现在资源配置效率低,创新活动时间不及时以及创新力度不够。卢向前(2003)通过检验市场信息效率、运行效率以及资源配置效率得出我国外汇市场的效率比较低。李静(2009)通过市场流动性(紧度、深度、弹性)、稳定性和有效性对我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运行效果进行了实证研究。栗书茵(2010)在有效市场理论的基础上对我国外汇市场的有效性进行了实证研究。王新淼(2009)通过汇率与贸易顺差之间的协整检验得出我国外汇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比较低。高璐(2011)在得出我国外汇市场非均衡的背景下,运用协整分析方法得出汇率作为人民币对外货币的价格并没有充分发挥其杠杆作用,说明我国外汇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是比较低的。楚尔鸣(2006)认为在单一盯住美元的汇率制度下,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对汇率变动的传导、汇率变动对实体经济变动的传导都不是很有效的。张辉、黄泽华(2011)认为虽然货币政策和汇率存在长期均衡关系,但货币政策不是推动汇率波动的原因,并且货币政策的调整不能有效地影响汇率,因此他认为我国汇率传导机制存在阻滞。高山(2011)认为我国货币政策的汇率传导渠道的有效性较低,源于货币供应量的改变很难引起实际有效汇率的变动,实际有效汇率在长期对净出口、产出影响的有效性不足。方仓显、吴锦雯(2013)认为我国货币政策的汇率传导渠道存在阻滞,且货币供应量调控对汇率的影响效果要远弱于汇率制度对汇率的影响。
二、测度方式的构建
市场绩效是指企业在一定的市场结构下,通过一定的市场行为使某一产业在资源配置效率、经济效益、技术绩效和市场外部性等方面所达到的现实状态,它反映了产业运营的实际效果,其受市场结构和行为的共同制约,是资源配置合理与否的最终标志。但是由于外汇市场中的成本和收益不可量化,导致无法通过传统方法计算出该市场的绩效水平,所以我们只能另辟蹊径。结合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对于交易机制、投资者行为以及市场质量的研究,以及经典的金融学理论认为外汇市场的绩效主要是指资源的配置效率,所以外汇市场的绩效首先应该包括市场的信息效率、运行效率与分配效率。同时,在外汇市场中最主要的变化因素即为汇率的变化,而汇率的变化既是导致国际收支变化的重要原因,又是货币政策的传导途径之一,即汇率的变化会对宏观经济产生影响,所以产生了市场外部性问题。因此,外汇市场的绩效是从市场的信息效率、运行效率、分配效率以及外部性这四个方面进行考量,本文将其划分为内部绩效与外部绩效两个层面。内部绩效的测算方式来源于金融市场微观结构理论,本文认为应从市场流动性、有效性、稳定性、透明度以及交易成本五个方面进行测度。其中:流动性是指市场为投资者迅速而低成本地实现交易的能力;有效性是指市场反映信息的有效程度;稳定性是指市场价格短期波动的程度,可通过波动性来反映;透明度是指公开披露市场交易中买卖价格、数量等信息,可通过交易匿名性、交易前透明度、交易后透明度来衡量;交易成本包括显性成本(投资者直接缴纳的费用,如佣金、手续费、过户税、印花税等)和隐性成本(买卖价差、搜寻成本、延迟成本和市场影响成本)两部分。外部绩效的测算方式来源于马歇尔和庇古提出的外部性理论,而对于外汇市场的正外部性,主要通过汇率对宏观经济产生的影响来体现,即通过汇率对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及对货币政策的传导效率。资源配置效率是指通过该市场的价格信号———汇率,来引导资源在对内与对外部门之间以及在对内、对外部门内部重新配置所达到的效率。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实现资本项目的完全可自由兑换,而经常项目已经实现完全自由兑换,其中对外贸易收支又在经常项目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所以直接将进出口差额的变化看成资源重新配置的结果是合理的。货币政策的汇率传导效率的研究来源于汇率与货币政策最著名的理论———蒙代尔—弗莱明模型,该模型考虑到在不同的汇率制度下,货币政策通过汇率传导渠道发生的作用是不同的,而在浮动汇率制度下央行的货币政策是有效的,其传导机制为:央行通过实施货币政策来影响货币供应量的变动,再影响利率与汇率的变动,进而影响净出口和产出的变动,所以通过检验此传导机制的有效性就可以判断出货币政策的汇率传导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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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卢向前.中国外汇市场效率研究[D].湖南大学.2003.
[5]李静.我国外汇市场做市商制度的运行效果研究[D].北京工商大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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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高璐.非均衡背景下我国外汇资源配置效率分析[J].国际贸易,2011,7(14):31-32.
[9]楚尔鸣.中国货币政策汇率传导有效性的实证分析[J].湘潭大学学报,2006,30(2):52-58.
[10]张辉,黄泽华.我国货币政策的汇率传导机制研究[J].经济学动态,2011(3):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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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和国际资金融通至少涉及到两种货币,而不同的货币对不同的国家形成购买力,这就要求将本国货币兑换成外币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使购买行为得以实现,而这种兑换就是在外汇市场上进行的。
(二)提供资金融通
外汇市场向国际间的交易者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外汇的存贷款业务集中了各国的社会闲置资金,从而能够调剂余缺,加快资本周转。
(三)提供外汇保值和投机的市场机制
在金本位和固定汇率制下,外汇汇率基本上是平稳的,因而就不会形成外汇保值和投机的需要及可能。而浮动汇率下,外汇市场的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外汇市场的存在既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规避外汇风险的场所,又为投机者提供了承担风险、获取利润的机会。
二、我国外汇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汇市场不稳定
目前外汇指定银行的交易员必须进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外汇买卖,银行间市场具有集中、有形的特征。这种市场形态常见中央银行居绝对主导地位,采用竞价交易的外汇市场。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集中交易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如交易场所的建设和维护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其容量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增加的交易主体的需要等。与集中交易相对应,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实行本外币的集中清算,承担清算风险。随着未来人民币可兑换程度提高和人民币在走向浮动汇率制以后交易主体及其外汇头寸都将迅速增多,一些实力较弱的交易主体可能因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等陷入危机。此外,由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是人民银行的一个事业单位,由该中心承担清算风险,实际上就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风险,这导致市场参与者普遍缺乏风险约束,可能进行大量的高风险交易。其结果,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整个市场的稳定都可能受到很大的冲击。
(二)外汇市场风险大
从现行市场运作情况看,银行间外汇市场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运作体制不健全,使企业和银行都丧失了防范市场风险特别是汇率风险的意识的能力,同时外汇市场也没有为企业和居民提供防范汇率风险的手段。这使得市场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降低,诱发汇率系境性风险。二是集中清算方式可能引起的资金清算风险。随着市场容量扩大特别是我国经济容量及经济复杂程度的增加,外汇市场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也在增加,由于市场自律机构不完善,参与者仍没有完全自行承担资金清算风险。
(三)市场监管不完善
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建设初期,确立了市场运作体系、调控体系与管理体系三权分立的格局,这种分工原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导致诸多不便。动作系统的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设在上海,并对分中心实行业务领导,监管当局因此无法监测到整体市场的运作,也不能监测到交易中心为其自身利益对分中心及交易系统而采取的不合规行为,监管显得鞭长。而外管局目前的监管手段仅凭事后报告制度,而不能做到事先防范。同样,央行的操作也游离于制度政策目标的管理部门以外,操作部门由于缺乏对宏观经济运行的整体分析与把握,缺乏管理部门具体指标要求与判断,操作易带盲目性,而管理部门的意图可能也得不到有效实施。
三、外汇市场在我国的发展及对策
(一)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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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社会市场经济以及社会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基本含义
根据德国"经济奇迹之父"艾茵哈特的设想,社会市场经济就是把市场竞争自由原则和社会利益均衡原则相结合,把个人进取心与社会进步相结合,以社会大众福利制为目的的市场经济体制〔1〕。因取得社会进步和贯彻福利制是国家的任务,所以国家必须建立对经济生活的宏观调控机制。因此社会市场经济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三点:一是市场经济,二是国家宏观调控机制、三是大众福利制。社会市场经济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德国取得执政地位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和基督教社会联盟提出的执政纲领,在他们战后长期的执政中这一纲领得到了充分的实施,在社会市场经济作为基本国策规定入宪法之后,也得到了曾经一度执政的社会人的遵守。
所谓市场经济,就是以商品生产与交换为目的,以自由竞争为手段的经济体制。德国历届政府和学术界的一致看法是,市场经济是和计划经济相对立的一种经济体制,根据西方社会多年发展的经验,因为市场经济能够保障个人自由并发挥个人积极性创造性,故只有它才能提供国民经济发展的自觉的和永久的动力,而计划经济则不能做到这一点。因此德国实行的是全面的私有制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体制。其实战后德国也有实施计划经济的机会,1949年联邦德国成立时参与竞选的社会就是把计划经济作为他们的竞选纲领的。但是随着社民党人这次竞选失败,计划经济的主张在德国似乎永远失去了支持者,而社会市场经济成为宪法规定的国策。
所谓国家宏观调控机制,指的是国家利用各种经济手段对国民经济进行积极干预的各种制度的整体,这是相对于资本主义发展初期的自由放任式经济体制提出的。德国人认为,自由放任式市场经济并不能保证国民经济的顺利发展,正如1929-1933年的国际性经济危机证明的那样。为协调经济发展,平衡社会利益分配,缓和阶级冲突,国家必须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这是实行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的目的之一。实行国家宏观调控机制的目的之二,是防止不正当竞争和限制竞争(垄断),使企业始终处于竞争的状态之中,使国民经济始终具有发展的动力。国家宏观调控机制,是社会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在市场经济运转正常的情况下,国家把经济发展的一切决定权放手给企业和民间,但是一经显示国民经济发展有异常情形,国家则立即施行多种干预手段,对市场进行调整,使其归于正常。德国人对此的概括是:"平时国家不问不管,紧时国家多方出面"。
所谓大众福利制,就是使德国公民享受全面的社会保障的制度。按德国基本法的规定,福利制是德国建立的四大原则之一,也是实行社会市场经济的目的之一。所谓社会市场经济中的"社会"一词,在德语中本来就有大众福利的意思。追求利润当然是市场经济的动力,但是国民经济发展的目的却是为社会公众造福。因此在德国,有关国计民生的农业、交通、邮电等行业长期以来并不完全服从于市场经济规则,也就是说这些行业并未全部进入竞争机制,因为它们不能完全着眼于利润。在这些部门曾经保留着很大的国营经济成分(但是从1995年1月1日起德国铁路、航空公司、和邮政电讯实行了私有化改造,即按照私营公司的形式进行了重新组合,现在的德国国营企业仅仅只有鲁尔区的几个煤矿)。另外德国还对社会的高收入阶层实行累进税制,并以国家财政支持对雇员的养老、医疗、失业等实行全面的保险,并对职业教育、儿童教育、低收入房租、贫困者的社会救济等方面进行补贴。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就是德国为保证市场经济协调发展、给国家提供宏观调控的手段、实现福利制国家目的而建立的法律制度的总和。这些法律有,为商品生产和流通提供基本规则的民法和商法,为国家调控提供手段的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稳定法等,保护劳动者的劳动法,实现福利制的社会立法等。这些法律构成一个相互协调的整体。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是一种完全法律化的经济体制。它的运转机制是完全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之上的。"法治原则"也是现代德国基本法规定的立国四大基本原则之一。该国现行有效的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大约3600多个,最大的法律如民法有2385条,小的有几十条,它们基本上覆盖了的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完善的法制提供了社会经济所需要的稳定政治环境。
二提供市场经济基本规则的法律--德国民法和商法
提供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的法律,亦即规范市场经济的参加者及其行为的法律,在德国是民法和商法,这是毫无疑义的。民商法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是规范市场经济参加者身份,赋予市场经济参加者用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所需要的基本的权利、提供商品交换基本的法律规则。民商法把商品生产者与商品交换者的基本需要,按照平等、自由、公正、公开、诚实信用、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协调一致等原则,规定为民事权利主体、物权、债权、公司、票据、保险等具体的制度,保障市场经济按照这些法律制度健康正常地运转。民法和商法所提供的规则,是社会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规则,这在德国是不言而喻的,但在我国有关的探讨中,对此似乎缺乏足够的认识〔2〕。
(一)德国民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法律规范涉及到全社会的每一个自然人和法人,大到涉及国计民生的财产支配关系和流通关系,小到个人、家庭与邻里之间的关系,都是民法的调整范围。所以它是市场经济社会最基本的法律,其重要性只有宪法可以相比。德国现行民法是1886年颁布、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明年该法典诞生就已经整整100年了。100年来,德国社会与经济状况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德意志联邦共和国1949成立时制定的《德国基本法》即德国宪法承认《德国民法典》仍然有效。当然该法典也曾经过不少的修改,但其基本结构和内容没有大的改变。德国法律明确规定,任何企业的开办者和经营者都必须有学习过《德国民法典》的经历,每个大学生,无论是自然科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都必须有《德国民法典》的学分。一部法典能有如此之长如此之大的生命力,其主要的原因有:
(1)体系宏大,覆盖面广。民法因调整范围广泛,在一般国家也都是体系最宠大的法律。《德国民法典》开始制定时,正是分裂数百年的德国刚刚统一之时,立法者也想利用该法典把长期分裂割据而混乱不一的德国社会统一起来〔3〕,这就更加扩大了民法典的规模。因此,该法典在立法时基本上把当时能够设想到的市民社会的民事法律关系统统都规定进去了。这就使得整个德国社会都建立在该法典之上,使得《德国民法典》实际上成了规范整个德国社会的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的法典,也使得后来想废止该法典的人常常自叹乏力(比如希特勒就曾想废止该法典〔4〕)。同时也由于立法的这种背景和德国人一贯办事细致认真的传统,该法典的条文达到2385条,成为当今世界最宏大的一部现行法典。
(2)采纳科学,多有创新。《德国民法典》制定时,立法者尽量采纳了当时法律科学研究的成果,使得这部法典非常富有创新性。这一点比较突出的如:在立法模式的设置上,它放弃了在当时影响极大的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把民法规范规定为"人"、"财产及对于所有权的各种变更"、"取得财产的各种方法"三篇结构,而根据本国法学家的研究成果,把民法典的内容划分为"总则"、"债务关系法"、"物权法"、"亲属法"、"继承法"这五编式的结构,这样,民法的全部内容安排得清晰合理,人们从各编的题目就可以看出他们的相互区别和相互联系。又如"权利能力"、"行为能力"、"法人"、"物权"等法律概念和制度,关于"有限所有权"理论、"权利滥用禁止"理论等,也是《德国民法典》吸收法学家的研究成果并在法典中首创使用的,目前这些概念及制度的科学性得到了全世界的承认并已经得到普遍使用。
(3)结构严谨,技术性强。《德国民法典》充分体现了德意志民族惯于抽象思维和讲究专业化、技术化的特点。《德国民法典》中大量地应用了"事实的抽象-概括式表达"、"一般性条款"、"共同性规定(提取公因式)"等法学逻辑手段和技术,使得《德国民法典》的层次分明,而且结构严谨。为了节省文字和篇幅,该法典中还大量地使用了"援用"技术,很多条文直接引用其他条文的事实规定或者法律效力。在立法语言上,《德国民法典》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尽量使用法律规范语言而不是一般民众的生活语言,这就使得法典条文的含义尽量地精确无误。在《德国民法典》制定时,曾有人就它的立法技术和语言进行了尖锐的批评,指责它过于专业化,疏远民众,是"教授的法律"。不过正因为此,该法典才做到了"法律计算机"〔5〕般的精确,给法官执法提供准确的应用规则,并限制了法官的任意性,从而使法律得到准确的贯彻,而大众化的立法技术和立法语言是做不到准确执法的。
(4)立足长远,讲究质量。《德国民法典》同时还体现了德意志民族认真、精确的特点。该法典从1873年起草,到1896颁布,先后三易其稿,共计24年方才制成。在整个法典之中,至今人们还很难发现冗言赘语,也很难发现没有实用意义的条文,一些被后来实践证明过时的或缺损的内容,立法者也都进行了废止和补充。举世公认的是,《德国民法典》不愧为讲究立法质量的楷模。
当然,时代的发展是无止境的,任何法典,即使它制定时再完善,也得要不断地进行修改。截止到1994年11月5日,《德国民法典》已经进行了122次修改,涉及的条文约500余条〔6〕。其中废止的条文主要是封建色彩浓厚的家庭与婚姻制度方面的内容,增加的条文主要是禁止权利滥用、男女平权、侵权责任。消费者保护等方面的内容。总的来说,随着时代的发展,民法的内容必须不断增加。德国立法者也认识到,试图用一部法典来概括和规范全部社会生活是不可能的。当增加个别条文无济于事时,立法者干脆重新制定一部新法,作为《德国民法典》附从法。目前这些附从法有《地上权条例》、《住宅所有权法》、《通用交易条件法定规则法》、《婚姻法》、《消费者信用法》等。
(二)德国商法
商法是规定以营业为目的的人(包括法人)和行为的法律规范的总和。顾名思义,商法就是专门规定有关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人(包括法人)和事实的法律。从法律逻辑上来说,商人是民事主体的特别形式,商行为是民事行为的特别形式,所以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民法是商法的一般法。在法律适用规则上,应优先适用商法,在商法无特别规定时,可以适用民法。1897年生效的《德国商法典》,对它和《德国民法典》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规定的。
《德国商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是同时制定也是同时生效的,以后在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成立时又同时得到《德国基本法》的承认。德国在民法典之外另外制定商法典的原因,是商人和商事行为虽然具有民事主体和民事行为的一般性质,但是在市场经济运行中他们表现更多的是其独特性,即具有以营业性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为目的,即以商业性盈利为目的的特点〔7〕。而且商行为比一般民事行为运转更快,因而其风险更大,所以它有更高的安全性要求。为社会公益和社会经济生活安全而言,必须有国家立法对商人和商行为制定明确的规范。《德国商法典》包括四编共905条,第一编:商人,内容有商人,商业注册,商号,商业帐簿,商业代表等规定,第二编:商事公司及匿名合伙,是关于无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第三编,商行为,内容有商行为的一般规定、买卖、批发、运输、仓库、运送等。第四编是海商法的规定。
《德国商法典》并没有规定商法的全部内容。以后德国又单独制定了《票据法》、《保险法》、《支票法》、《银行法》等商事法律。由于商业的迅猛发展,商法典的内容的更新和变化要必民法典更快更大。比较突出的有:1937年有关股份的法律从商法典中抽出,制定为单独的《股份法》;1986年通过《资产负债表规则法》用100多个条文使商法典第三编得到更新:1989年又根据欧共体法制定了新的商业法。
三给国家提供宏观调控手段的法律制度
由于对自由放任式市场经济产生的经济危机的深刻认识,德国才改行国家宏观调控式市场经济,其目的一是为了均衡社会经济利益,二是为了防止因为垄断而导致限制甚至扼杀竞争的现象,防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就是说,国家不再把社会经济的发展只当作私人事务,而要以社会的最高公共仲裁人的身份积极地干预社会经济生活。如果说民商法提供给市场经济参加者合法的身份和必要的权利,那么国家的积极的干预则是要给市场经济提供和谐发展的秩序,保证它能顺利发展。
在法治国家的原则下,国家的宏观调控的范围和方式必须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德国在这一方面制定的法律主要有:
(一)关于保护竞争的法律。
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民经济发展的根本动力是竞争。因此促进竞争并保护竞争顺利进行就成了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对竞争不能如自由放任时期那样放任不管,因为放任竞争会产生如下两种损害竞争的情况:一是竞争的滥用,即不正当竞争;二是企业之间达成协议限制甚至扼杀竞争。为此德国专门制定了如下立法:
⒈《反限制竞争法》又名《卡特尔法》。1957年制定,1980年和1990年两次修改。之所以又称之为《卡特尔法》,因为该法的主要立法目的就是要消除企业之间达成的限制竞争的卡特尔协议。有时卡特尔也指根据上述协议而产生的企业组织,如企业集团、企业组合等〔8〕。该法列举的卡特尔形式有:交易条件卡特尔,它给一个行业的企业规定一个统一的合同条件:价格卡特尔,它规定一个统一的最低价格;顾客或者地区卡特尔,它为每个企业规定特定的顾客种类或者特定的营业地区等。卡特尔的极端形式是辛迪加,它是指将价格、交易条件、合同条款、有关产品的一般条件等全部统一规定从而形成垄断的卡特尔形式。卡特尔行为可以产生于市场的各个行业,也可以发生在市场交易的各个阶段。总之,卡特尔的本质,就是使企业减少甚至是免于竞争压力,保证他们在不改进其为顾客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质量的条件下而能够获得稳定的甚至是不断提高的收入。
在对卡特尔行为进行国家干预时,确定它对于国民经济的发展是否真正造成损害是非常必要的,因为企业的联合有时是好事,有时是坏事。按《卡特尔法》的规定,当企业之间的协议造成他们"支配市场"的地位(垄断),并滥用此地位剥削合同相对人或者消费者时,即认为其是法律应该禁止的"限制竞争行为"即卡特尔行为。对交通、能源、以及自然资源开发型企业等自然垄断行业,也要根据上述标准来判断其是否具有限制竞争的行为。国家对卡特尔行为的干预方式是:对要成立卡特尔的企业实行准许制,即企业之间成立卡特尔时必须向联邦经济部申请准许,否则为非法。对已经成立的卡特尔组织,由设在柏林的联邦卡特尔局或者各州的卡特尔局进行调查,以确认他们是否能够造成他们"支配市场"的地位以及他们是否有"控制滥用"(即利用其地位操纵市场)的情形。由于对此情形的判断在具体的事件中是很困难的,所以立法者赋予卡特尔局一种可以假设的权利:根据企业的某一行为(比如规定价格)确定,它在市场上是否具有限制竞争甚至取消竞争情况。在得到肯定的答案之后,卡特尔局将颁发一个"联合禁止"命令,宣布企业之间的卡特尔行为无效,并将其予以解散。在德国,成立卡特尔必须得到联邦经济部的批准,而联邦经济部在这个问题上非常慎重,只有能够创造或者扩大就业机会的卡特尔才能获得批准,而卡特尔的本性一般来说是消减就业机会的,故新成立卡特尔几乎是不可能的。目前在德国,只有环境保护企业不受《卡特尔法》的限制〔9〕;另外因受欧洲联盟法(原来的欧共体法)制约的农业等行业,因不参与竞争,故也不受《卡特尔法》的限制。
⒉《反不正当竞争法》又名《竞争法》,1909年制定。该法的立法目的,是排除竞争中的不公正、不道德行为,建立并发展公开、公正的竞争秩序,保护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卡特尔法》在具体调整范围上虽有差别,但是他们的作用是互补的,目的是相同的。该法制定于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它是德国政府早就认识到国家应当积极干预市场经济的意义并实施了干预的一个象征。当然此后德国对该法也曾进行过一些补充和修改,如1932和1933年颁布两个附加条例等〔10〕。
该法把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分为四大类:第一种是"顾客误导",指的是使得顾客自己作出决定而损害自己的种种不道德行为,如通过诱惑性广告进行心理上的和道德上的强迫买卖等。第二种是"妨碍对手",指通过毁灭性价格战(即倾销行为)、封锁、贬低他人的广告甚至违法犯罪等手段,降低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第三种是"剥削性竞争",指的是企业对他人劳动的剥削,如假冒他人的成就(如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与他人相同的包装等)、模仿他人的广告、盗用他人的声誉、诱拐挖走他人的工作者等。第四种是"违法竞争",指企业有意识地、有计划地以违背税法、工商法等谋取竞争优势,获得不正当利益,如给回扣、行贿等。另外该法还具体地列举了一系列有关的法律事实,并从中甄别出正当与不正当的界限。这些事实有:迷惑性广告、清仓出售、甩卖和季节末大甩卖、购物券交易、行贿、诬陷、营业性诽谤、吐露商业秘密等。
虽然《竞争法》对种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作出了细致的规定,但是它又规定,判断某种行为是否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权利,并不属于企业和个人,而是属于法院。受害人可以依据事实向法院,但只有法院有权判定某种竞争行为是否正当并决定是否给予相应的处罚。
(二)关于国家调节、稳定社会经济关系的法律
即使各种社会经济力量完全按照合法的方式存在和竞争,有时国民经济的发展也会出现一些异常情况,如通货膨胀和失业等,这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常见的。此时就必须有国家出面,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进行调节,把市场经济导向健康发展的轨道。德国1967年制定的《稳定法》就是给国家提供调节社会市场经济的手段的法律。该法的全称是《促进经济稳定与增长法》。它规定,在社会市场经济条件下联邦政府有权以间接的干预措施调节经济发展(所谓"经济干预");调节的目标是,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保持稳定的物价、高的就业率和对外贸易平衡,保持各州、城镇、乡之间的经济均衡发展:调节的主要手段是预算、税收、社会福利措施等。它还规定,监督、调节社会市场经济,是联邦政府的义务,联邦政府必须对协调各地的经济发展负责,对各地区的投资用税收进行引导,并在每年初就过去年度的国民经济的发展状况向国会报告。《稳定法》的施行,其意义一是它给国家提供了经常的明确的调节控制经济发展的权利义务、以及实施调节的手段;二是它扩大了联邦政府参与经济事务的权力,缩小了经济的地方自决权,对联邦制条件下的经济地方自治原则进行了修正。
德国在稳定社会经济关系的方面,除利用《稳定法》进行大胆的调节之外,还采取了如下措施:
为抑制、消灭通货膨胀,规定德国中央银行德意志银行独立,使其脱离联邦中央政府机构系列,中央银行董事会的组成不属于联邦总理的职权。这样,政府就无法决定货币发行量,这就消除了政府为追求经济高速发展而滥发钞票导致的通货膨胀。
设立经济发展理事会,成员有联邦经济部长、财政部长、各州政府一名代表、乡级政府的代表等。理事会的任务是:对德国境内全局性的经济发展问题进行协商,寻找解决经济发展中的方法并尽可能地采取一致行动。因德国是联邦制国家,经济事务的决策权属于各州政府。成立经济发展理事会后,联邦政府便可以对各州之间的利益关系进行协调,并贯彻联邦的经济政策。
设立财政计划理事会,其成员与经济发展理事会组成方式一样,其任务是协调国家、州和乡的财政计划,使公共收支与国民经济的发展水平相适应。
设立社会力量监督国民经济运行的常设机构,于1963成立的一个由德国境内没有党派色彩的五个著名经济学家组成的专家理事会,人称"五贤士会"。该理事会的主要任务是:鉴定宏观经济的发展状况,每年秋季撰写一部关于宏观经济发展的优劣的鉴定报告。这份报告要向社会公布,而且对政府实施政策有直接的作用。在每年1月份召开的联邦议会上,联邦政府要将他们对该鉴定的意见向议会提出专门的说明。
(三)关于市场准入的法律
对于允许公开竞争的行业,国家均规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不达到标准者不得开业进入市场。市场准入制度是企业开业登记制度之外的另一种考核制度,任何营业者当然都必须经过国家登记方可开业,但德国法律要求,营业者在申请登记之前,还必须具备一定的市场准入条件。这些条件是,对各种公司,依据商法的规定实行规范制和批准制;对个体商人,则要求其具备职业知识。对具有高级技术知识的个人营业者,如医师、律师、会计师、经济师和税务顾问等,国家还要求他们必须经过特殊的培训并达到一定的年龄。德国在市场准入方面的法律是非常严格而细致的。例如,即使是修鞋师傅、家庭用水管道修理师傅这样的个体开业者,法律也要求他们必须具备实科中学毕业(六年制中学)毕业、学徒三年、帮工五年、最后通过政府专门考试的履历。
四关于劳动者的法律
劳动是社会财富的根本来源,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保护他们的合法利益,理所当然地是立法的中心任务之一。由于德国是私有制国家,贯彻的是"劳动自由"的原则,故劳动关系的建立完全采用市场化方式即采用劳动契约形式,由雇主与雇员自己决定是否发生雇佣关系,并决定工资、工作时间、工作条件、休假、劳动保护等有关劳动的具体事宜。在这种条件下,劳动者总是处于较不利的地位,他们的权益常常难以得到保护,劳资冲突的产生是必然的。为缓和这种冲突,稳定社会关系,德国法律在保护劳动者上采取了较大的举措,其主要有:
⒈制定独立于民法的劳动法。在《德国民法典》关于雇佣关系的规定显然已经不足以保护劳动者的条件下,把劳动关系从雇佣的法律规范中分离出来,另外从19世纪末开始制定了一系列劳动法规,这些法规最初是针对个别行业制定的,尤其是针对矿工等劳动保护最为迫切的行业制定的,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已经成为劳动法群体。1969年德国制定了专门的《劳动法统一法》,把所有的劳动法规统一为一个大法。该法以《德国民法典》和《德国商法典》为基础,但又广泛地引入行政法措施,确立了统一的劳动保护条件。该法的另一个显著的成就是,把对劳动关系的司法管辖权从一般管辖权中分离出来,为成立独立的劳动法院提供了法律依据。
⒉设立独立的劳动法院,对劳动关系进行特别司法管辖。德国于1979年制定《劳动法院法》,规定设立县、州、联邦三级劳动法院系统,审理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争议。该法规定,区别于一般的民事争议的是,劳动争议的审理贯彻程序捷便和费用节俭的原则。
3提倡"社会伙伴关系"。所谓"社会伙伴关系"指的是德国社会的一种说法,它认为德国的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以及他们的代表者雇主联合会与工会之间的关系,不是你死我活的根本冲突,而是一种在客观上既有矛盾但又谁也离不开谁的、要共同为经济稳定和繁荣发挥积极的社会作用的伙伴关系。德国法律对这种说法至少是采取了鼓励的态度,法学家们在其著述中也大量采用并阐述这一说法。按照"社会伙伴关系",只有雇主与雇员之间、雇主联合会与工会之间在出现劳资冲突时即互相斗争又互相协调才能解决问题。这一看法可以说在德国形成了共识。1993-1994年德国南部的钢铁工人长达10个月的罢工就是在工会与雇主联合会顽强而又灵活的斗争中得到解决的。
2建立"共决权"制度。所谓"共决权"制度,指的是德国法律规定的,在所有的企业中建立的由就业者享有参与和雇主共同决定企业事务的权利的制度。这一制度的主要内容有:⑴"企业委员会"制度。按照1952年颁布、1989年修订的《企业法》,在一切企业中设立企业企业委员会,企业委员会由就业者或者就业者代表组成,它享有代表就业者讲话以及决定部分企业内部关于就业者事务的权利。其权利主要包括:在集体事务方面如就业者的休假计划、工作时间、职员宿舍的安排以及工作秩序、工人岗位劳动监督、企业新技术引进等问题上企业委员会拥有决定权;在企业对就业者的个人处置事务如就业者的培训、岗位调换、解雇等问题上,企业委员会拥有知情权和建议权;在企业变更损害到20名以上的就业者的利益时,企业委员会有为他们取得利益补偿和申请社会救济的建议权等。企业委员会不同于工会,因前者是法定组织,有法定权利;而后者是自愿成立的社团,其权利来源于组织章程;而且前者只可在企业内部活动,而后者可以是行业的、地区的甚至是全国的组织。⑵就业者参加企业监事会制度。根据德国前述《企业法》、1951年的《产业企业共决权法》、1976年的《共决权法》等法律,就业者有权在一切股份公司、两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监事会席位。法律对就业者席位的多少有明确规定,如在拥有500名以上就业者的矿山、钢铁企业中拥有1/3至半数的席位,在企业集团如康采恩的监事会中拥有至少20%的席位。在监事会中,就业者监事行使与其他监事同样的权利。
⒌工会的统一化和独立化。德国法律规定,某一行业只能组织统一的工会,其目的是避免该行业工人力量分散,保持工会的强大。所谓工会的独立化,指的是德国法律规定,工会不能从属于任何党派或者教派,而只能保持其独立。该规定的目的,是要防止把工会作为党派的竞选的工具或者教派斗争的工具,使工会保持其只为工人利益活动的特性。
⒍建立完善的劳动保护和劳动保险制度。德国对劳动保护的法律制度见于民法、商法、行政法的一系列法律之中。其内容包括两方面,一种是针对劳动中的危险对就业者的保护,如劳动秩序、就业者健康、劳动技术条件、危险品作业的保护等规定;另一种是劳动时间保护、劳动报酬保护、解约保护等。另外,对特殊劳动者如妇女、青年、重残疾人、以及家庭劳动者等,由法律针对其特性作出规定。虽然德国法把劳动关系的缔结仍然当作民法上的一种合同,承认其成立依据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但是它把劳动保护条款规定为强制性条款,雇主只能接受,而不能改变和抛弃。同时,德国对一切就业者建立以企业资金和国家资金为基础的强制性保险制度,它规定所有的雇员都必须参加医疗、养老、事故、失业等项保险,保险费由雇主与雇员各半分担。如就业者失业,除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赔偿外,还可免费接受由国家财政支持的职业培训和转岗培训。
总之,一方面由于就业者技能的提高和劳动市场的一百多年的"磨合",另一方面由于法律对就业者的完备的保护,德国的就业者的法律地位和劳动条件已显著提高,据1991年的统计资料,其劳动力价格已经成为世界之冠,个人的消费达到全国社会净产值的56.1%,远远大于同期国家的各项支出〔11〕。
五关于社会福利制的法律
如上所述,所谓福利制,就是使德国公民享受全面的社会保障的制度,这是德国基本法规定的四大原则之一,也是实行社会市场经济的目的,为实行福利制国家的目标,德国长期把农业、交通、邮电等行业置于市场之外,使之未进入竞争机制。同时,德国还制定了一系列法律,以国家的财政为基础在该国建立起了全面的福利制制度。这些制度除上文谈到的就业者的福利措施外,还主要有如下方面:
⒈住房。德国依据国家财政支持建立起了西方国家唯一的"福利制住房制度"。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住房十分紧张,大量的无房居住者使得住房市场对居住者非常不利。因此德国政府开始实行住房市场的国家控制,使其基本上不再依市场调节。控制的手段之一,是国家强制投资住房市场,并获得对住房的部分支配权,然后把住房低价出租给社会低收入者阶层不定期居住,这就是所谓的"福利制住房"。控制的手段之二,是依《住宅义务法》(1948年)强制规定对房主解约的限制,后来该规定导致对《德国民法典》的修改,而建立起了"承租人保护"的法律制度。依靠这些制度,德国的住房市场曾有过长期的对居住者宽松的局面。但是自从德国统一后,住房市场目前仍然比较紧张。
⒉养老。德国对全社会实行法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保险是由国家财政支持的。通常男子年满65岁,妇女年满60岁即可领取到养老金、退休金。
⒊教育。德国对全体居民实行十年制义务教育制和一切教育免费制度。对受教育有困难的居民,国家给予特殊的帮助,比如对残疾人国家建立特别的学校予以教育。对经济困难的大学生,国家给予未来可以减免的贷款。对失业者,国家举办专门的学校使他们免费学习新的技能。
⒋贫困者的社会救济。德国对低收入者实行国家补助。补助的方式有发生活补助费、提供福利制住房等。
六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对我国的参考价值
关于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效果的分析,例如原西德如何依靠这种制度而取得举世注目的建设成就的情况,在我国已经有不少学者进行了介绍。此处当不再赘言。所应补充的是,在德国统一后原东德地区的经济重建过程中,德国式市场经济又一次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因东西德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巨大,统一后为发展东部经济而耗费了大量资金,从而导致德国经济从1990年到1993年没有正增长率,但是德国马克的币值与汇率基本保持未变,通货膨胀率没有超过3%,人民的生活水平基本没有下降,未出现大的社会动荡。1994年德国东部的经济改建已经基本完成,德国经济开始走出低谷,出现2%的增长率,1995年经济可望持续增长。正因为此,执政已经三届的基督教民主联盟党在多数人预期竞选失败的情况下,在1994年的超级大选中又一次取得了竞选胜利。这一切与前苏联地区及东欧地区某些引进英美自由市场经济模式的国家的政治动荡、经济难以发展、人民怨声载道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照。
当然,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从法律政治学的角度来看并非是无可指责的。但是,对它的批判不是本文的目的。我国的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尚处于初级阶段,我们需要广泛地吸收和借鉴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法制经验,尤其是德国社会市场经济法制的成功经验。实事求是地说,德国的社会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对我国在许多方面都有借鉴作用,最突出的方面应该是以下几点:
⒈依靠民法来建立我国市场经济社会的行为规范基础。民商法是市场经济法制建设的基础。正如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法律制度--其实也是其他市场经济国家法律制度所表明的那样,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立法是民法以及作为民法特别法的商法,因为他们提供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整个社会的最基本的法律规则。但是实事求是地说,我国的立法者对此并无清楚的认识。目前我国民法立法非常薄弱,根本无法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整个社会的基本规范的需要。现行民法最基本的法律"民法通则"过于简单,只有156条,在其实质内容方面,不但物权财产权(最突出的是不动产财产权)、债权这些民法中最基本的内容,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的法律规范,在我国可以说是缺乏有实质意义的规定,而且已经被改革实践和其他法律所否定的内容,如关于不许土地出租的规定等,到目前为止仍然是民法的有效条文,所有这些给我国目前的改革确实带来不少困难。但同时这也给改革带来良好的契机。因为大家都能看到的是,旧的古老传统很难适应当代的情势,在产品经济体制下制定的行为规则又被改革和人民群众所抛弃,所以我国目前最缺乏的就是民间的基本的行为规范。而民法依其本源就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民间社会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因此,如果现在我国能够制定出一部详备而得当的民法,不但会弥补我国目前的民间社会行为规范缺乏的漏洞,而且会极大地促进改革的发展。这也是我们从《德国民法典》的制定和施行百年时理应得到的经验。
⒉依靠法治方法实现法治经济。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这一点,目前从上到下已经没有疑义。但是对怎样才能实现法治经济这一问题,理论界无人提及,实践上可以说并不明确。因为,目前我们所使用的改革方法可以说是与法治目标相违背的。其主要的表现是,新的改革措施的出台常常不依靠法律的手段和方法,没有遵循"先立法、后行动"这一法治国家普遍的原则,而是绕过现行法律、甚至违背现行法律的规定,依靠非法律的种种手段推进改革的进行。比如,改革中大量存在的"先试验、后立法"方法就是如此。这样,几乎每一次改革措施出台都会带来法律威信下降的副作用,它违背了法治国家的目的。这一点无疑也是我国目前法制威信不高的原因之一。对此问题的解决可以参考德国等法治国家的作法。在德国,对政府的行为实行的是"法律之外一切行为均为非法"的原则,政府施政如有新的举措,首先考虑的是把自己的纲领制定为法律,然后才付之于行动,如不然,政府的行为就是非法行为。这一原则虽有僵硬之嫌,但它却维护了法律的尊严,遵循了法治的原则,收到了长远的政治效益和经济效益。我国对改革也应贯彻"先立法、后行动"的改革策略,也就是依靠法治手段达到法治目的的策略,把一切改革活动纳入法治轨道。要做到这一点在我国并不难,因为目前所推行的改革制度,常常是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已经为我国台港地区或者其他国家证明是市场经济的成功经验,甚至有些改革措施就是直接从这些地区和国家引进的。那么在吸收这些地区和国家的经验时同时引进他们的有关的法律制度、同时把这些法律制度通过立法转化为我国的法律制度,应该说是比较容易做到的。
〔1〕A.Hofmann.TatsachenueberDeutschland,Societaets.Verlag1992,Seite185.
〔2〕参见张贤钰:《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与法制的评价》,《中国法学》1993年第6期等。
〔3〕HelmutKoehler:EinfuehrungzumBGB,DeutscherTaschenbuchVerlag,SeiteIX
〔4〕HelmutKoehler;EinfuehrungzumBGB,DeutscherTaschenbuchVerlag,1993,SeiteXIX
〔5〕KonradZweigert&HeinKoetz,EinfuehrungindieRechtsvergleichung,Tuebingen1971,Seife268.
〔6〕Schoenfelder:DeutscheGesetze,VerlagC.H.Beck,1994,11.
〔7〕WolfgangHefermehl:EinfuehrungzumHGB,DeutscherTaschenbuchVerlag,Seite7.
〔8〕Creifelds;Rechtswoeterbuch.VerlagC.H.Beck.Neuauflage1994,Seite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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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用影碟机就应用可分为影音和导航两大类,但目前最主要的应用仍在于前者,依技术规格可分为CD、MD和DVD三类:
车用CD包含单片播放和具有换片功能的产品;其在取代磁带放音机后,成为车用播放机的主流,2006年占总产品市场的93.4%,然随着DVD技术成熟,又可提供较优越的影像与音乐播放能力,并具向下兼容能力,加上近年价格迅速下跌,车用CD则渐渐出现被车用DVD取代的趋势,其比例逐年下滑,截止2007年已达92.8%,到2011年,之比将再下降到90%。
而在具有换片功能的CD发展上,因目前越来越多的厂商推出支持连接MP3的车用CD,虽MP3音质略逊CD,但它体积小且可储存较多音乐,另外携带便利。故在这种产品推出后,市场对具有换片功能的机型需求也开始下滑,因此也在近几年出现增长放缓的情况,甚至预计在2009年将呈现负增长的局面。
车用DVD包含单片播放机和具有换片功能的产品;DVD碟片因具有比CD碟片更大的储存容量,使得车用DVD除了能播放音乐外,更能提供动态影像输出。由于近年许多消费者越来越重视车内影音娱乐,对于车内音乐与影像播放能力与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加上为满足后座乘客消遣时间和娱乐需求,DVD配备于车内的需求逐渐浮现。
目前可提供车内影像娱乐的产品除车用DVD外还有车用电视,然而车用电视在信号接收质量不稳定、品质甚佳的数字电视尚未全面开播、价格较高等因素影响下,使得车用DVD仍为现今提供车内动态影像的主要产品。此外,车用DVD早期的高价位仅能吸引金字塔顶端的消费群体,而近几年在车用DVD价格以每年15%~20%的跌幅下,其渐渐为一般消费大众所接受。在上述种种因素影响下,车用DVD成为车用影碟机产品的新宠儿,2006年虽只有6%的市场比,规模仅为470万台,然在影音娱乐需求带动下,2007年的市场一下增长为14%,达540万台,提高近7%。预计到2011年,车用DVD市场规模将可达790万台,市场比将近10%,成为车用影碟机中的高增长潜力产品。
车用DVD是否能因此在未来大幅取代车用CD,成为车用影碟机市场的主流?这可从消费者使用车用DV的安全性和舒适性来考虑。消费者采购车用DVD的主要动机在于可观赏影片,然除了乘客之外,对于驾驶员来说,若在行车过程中观看影片将会使之分心,进而影响到行车安全。此外,车内配备的显示器多为10寸以下的小液晶屏,对乘客来说要在颠簸的过程下,盯着小屏幕观看长达两小时的影片并不是一件舒适的事。因此在安全性及舒适性双重考虑下,车用DVD的实用性目前仍受质疑。加上部分国家对驾驶员在汽车行进中观看影片,仍有不同程度的法规限制,亦延缓了车用DVD的普及。未来车用DVD能否大量取代CD成为市场主流,除价格下降趋势外,产品应用的安全性和实用性当是关键。
就各国车用影碟机市场发展来看,2006年仍是以欧洲与北美市场所占比例最高,分别占整体规模的35%和34%。然这几年因北美与西欧地区汽车普及率已高,新车销售量逐渐放缓,因此车用影碟机的发展在这两地已呈停滞状态。早期北美为全球车用影碟机占有量最高,欧洲居次。而近几年受惠于欧洲新兴国家(如东欧等国)汽车销量的青云直上,市场增长率首度超越北美,成为全球车用影碟机销量最高的地区。
篇8
国际贸易和国际资金融通至少涉及到两种货币,而不同的货币对不同的国家形成购买力,这就要求将本国货币兑换成外币来清理债权债务关系,使购买行为得以实现,而这种兑换就是在外汇市场上进行的。
(二)提供资金融通
外汇市场向国际间的交易者提供了资金融通的便利。外汇的存贷款业务集中了各国的社会闲置资金,从而能够调剂余缺,加快资本周转。
(三)提供外汇保值和投机的市场机制
在金本位和固定汇率制下,外汇汇率基本上是平稳的,因而就不会形成外汇保值和投机的需要及可能。而浮动汇率下,外汇市场的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外汇市场的存在既为套期保值者提供了规避外汇风险的场所,又为投机者提供了承担风险、获取利润的机会。
二、我国外汇市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外汇市场不稳定
目前外汇指定银行的交易员必须进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外汇买卖,银行间市场具有集中、有形的特征。这种市场形态常见中央银行居绝对主导地位,采用竞价交易的外汇市场。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集中交易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如交易场所的建设和维护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其容量越来越难以满足日益增加的交易主体的需要等。与集中交易相对应,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实行本外币的集中清算,承担清算风险。随着未来人民币可兑换程度提高和人民币在走向浮动汇率制以后交易主体及其外汇头寸都将迅速增多,一些实力较弱的交易主体可能因信用风险、汇率风险等陷入危机。此外,由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是人民银行的一个事业单位,由该中心承担清算风险,实际上就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承担风险,这导致市场参与者普遍缺乏风险约束,可能进行大量的高风险交易。其结果,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整个市场的稳定都可能受到很大的冲击。
(二)外汇市场风险大
从现行市场运作情况看,银行间外汇市场的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运作体制不健全,使企业和银行都丧失了防范市场风险特别是汇率风险的意识的能力,同时外汇市场也没有为企业和居民提供防范汇率风险的手段。这使得市场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降低,诱发汇率系境性风险。二是集中清算方式可能引起的资金清算风险。随着市场容量扩大特别是我国经济容量及经济复杂程度的增加,外汇市场可能出现的潜在风险也在增加,由于市场自律机构不完善,参与者仍没有完全自行承担资金清算风险。
(三)市场监管不完善
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建设初期,确立了市场运作体系、调控体系与管理体系三权分立的格局,这种分工原则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导致诸多不便。动作系统的中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设在上海,并对分中心实行业务领导,监管当局因此无法监测到整体市场的运作,也不能监测到交易中心为其自身利益对分中心及交易系统而采取的不合规行为,监管显得鞭长。而外管局目前的监管手段仅凭事后报告制度,而不能做到事先防范。同样,央行的操作也游离于制度政策目标的管理部门以外,操作部门由于缺乏对宏观经济运行的整体分析与把握,缺乏管理部门具体指标要求与判断,操作易带盲目性,而管理部门的意图可能也得不到有效实施。
三、外汇市场在我国的发展及对策
(一)建立符合国际规范的外汇市场
篇9
2008年后中国会展的专业化水平迅速提高,主要表现在管理运营更加完善、会展人才培养更趋多元化、出国参展与国内办展同步进行。但必须看到中国会展业与外国会展业存在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国家会展管理体制上的差异。国外会展业的管理主要依靠行业自律机制和自律规范,政府的介入一般体现在基础设施的投资和国际大型展会的协助招揽上。我国的会展管理体制是“多头审批制”。这种计划经济形成的展会审批制、展览公司资格认定制,不能与市场接轨形成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2)展览场馆和设施相对落后。全国展览馆总面积在100万平米左右,展场面积超过10万平米的大型展馆仅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展览馆、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深圳国际会展中心等几家,与国际知名展馆相比,国内场馆举办特大型展览、会议难度较大。与之相配套的展馆设施如餐饮、交通、通讯等配套设施相对于国外也有很大差距,网络信息技术在展馆中的应用还不普遍,制约了国内展览水平的提高。(3)专业性和服务管理水平的差异。国内许多展会因专业性差,定位不清晰,致使参展商和参展观众寥寥,同时,缺乏规范的服务标准和先进的服务理念是导致国内展会管理水平较低的主因。(4)缺乏专业会展人才。国内尚未建立完善的专业会展人才培养机制,致使中国会展业发展后劲不足。
2 外资进入中国会展市场的背景。
随着国内外会展业的竞争加剧和城市经营等新理念的提出,国内一线会展城市更加重视会展产业形象和国际化品牌展会的打造。我国的会展业正朝着专业化、国际化和品牌化的方向发展。一些中国本土展览项目的国际化呼声越来越高,力求能在国际招商和招展上获得突围。与此同时,近年来随着国际展览巨头国际市场纷争白热化,亚洲市场成为了他们争夺的重要市场。尤其是在2004年1月,中国颁布了《设立外商投资会议展览公司暂行规定》后,中国会展市场的大门正式向外国投资者打开。外国投资者可以在中国境内以多种形式投资会议展览公司。在2004年9月27日意大利里米尼举行的全球展览业协会(UFI)会议上,欧美会展强国“进军中国市场”成为了普遍共识。2005年以后,外资会展大规模地杀进中国。
外资进入中国会展市场,带来了先进的经验、技术和管理理念,为中国会展业注入了新活力,同时也对中国会展业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
3 外资进入中国会展市场的主要模式及对中国会展业的影响。
纵观十年来中国会展业发展历程,我们发现,外资进入中国展览市场主要有这样几种模式,不同模式的对中国会展业产生的影响也有诸多差异。
3.1 外资在中国设立办事处、咨询机构或机构。
此种形式是外资公司进入中国市场的初期准备和过渡阶段,多被2004年前进入中国市场的外资展览巨头广泛使用或被近年来刚开始进入中国展览市场的公司采用。
3.2 外资直接投资参与展览场馆的建设。
1999年初,由德国汉诺威、慕尼黑、杜塞尔多夫三家展览公司组成的德国展览集团直接投资参与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SNIEC)的场馆建设。中外方控股各50%。中方的股权以土地形式表现,外方的50%股权以由德方现金投入方式实现。外资公司的注资弥补了中国的展览业的基础建设资金不足,也为中国的展览场馆管理提供了经验。当然,展馆的管理权成为了一个新的课题。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的合作中,德国三家公司在展馆管理方面取得了主动权,拥有50年的展馆管理权。这样在展馆场地使用上,中外展览公司之间如何协调就成为了一个敏感话题。
3.3 国外展会品牌移植、联合办展。
外国会展公司将国际品牌会展项目移植到中国,扩大其品牌知名度,使外资在占领中国展览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外资公司在中国移植品牌展会的最迅速、便捷的方式是联合办展,即与中国政府或行业协会有关的中资公司合作办展。最先将品牌展览移植到中国的是德国汉诺威公司,2004年,德国科隆公司把五金、家具、摄影和童装等几个领域的展会移植到了中国。2005年8月,中国五金制品协会与德国科隆国际展览有限公司签订自2006年开始,长期在中国联合主办“中国国际五金展”(CIHS)协议。汉诺威非常著名的信息与通信博览会(Cebit),现在以“亚洲信息与通信博览会”的名称在上海举行。
3.4 外资与中资建立合资展览公司。
2000年初,意大利展览业巨头博洛尼亚展览集团与上海博华国际展览公司组建合资展览公司——上海博建国际会展有限公司。2005年2月,锦江国际集团与世界排名第二旅游集团——日本株式会社JTB签约合资成立会展公司,此举标志着中国和日本两大旅游“航母”将携手开拓中国会展市场。2005年8月,英国励展博览集团出资获得中国医药集团下属国药展览有限责任公司50%的股份,成立了国药励展展览公司。与中资公司联合办展或建立合资展览公司的模式在外资公司中具有普遍性。中国很多展会都是由政府主导或是拥有“二级政府”身份的行业协会主办。这类展览会在中国的展览行业中有着相当的话语权。外资选择和行业协会或实力雄厚的政府相关公司合作,可以较为方便地获得办展批文,另一方面,外资公司可以利用中方的资金、基础设施和国内的营销网络等资源,更为便利地开展招商和招展工作,从而降低成本,攫取最大经济效益。
3.5 外资成立独资公司。
暨2004年初商务部《规定》出台后,11月21日,由香港建发国际集团全额投资的建发(四川)展览有限公司正式开业。建发(四川)展览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70万美元,总投资额100万美元。同年11月,日本最大的会展机构,康格株式会社在上海成立的康格会展(上海)有限公司正式投入运营。这是第一个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外国独资会展公司。据悉,康格会展(上海)有限公司选择独资公司的方式,是担心合资的方式可能会和中国的会展公司在经营理念等方面产生差距。
国外展览公司成立独资公司,单独举办展览会,带来新的管理理念和先进的技术,加剧了国内会展行业的竞争,加快中国会展业国际化的步伐。商务部出台的《规定》中的条款如“在境内外举办展览、会议,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国家其他规定,对于外资企业来华展览和出国展览的项目审批以及其他管理方面还有较大的限制。所以很多外资公司对于以独资公司的进场方式采取了谨慎保守态度。
3.6 收购或并购中国展览公司。
2006年以来,很多外资会展企业在华业务重点已经倾向于通过资本运作,收购或者并购国内有一定资质的展览企业或者有一定品牌影响的国内展览项目。1997年CMP公司并购上海博华展览公司;2005年全球第一大展览公司Reed 并购中国国药展览;2007年法兰克福公司与广州光亚展览公司在项目合作两年后正式进入并购。
对于跨国展览公司来说,通过收购或并购,可以有效利用中国本土公司原有无形资产,如管理经验、营销渠道、品牌等,大大降低生产和经营成本,实现赢利最大化;同时又可以避免合资中的矛盾和冲突,迅速提高在国内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此外,外资展览公司国内展览企业“大鱼吃小鱼”的趋势,对中国目前尚处于稚弱的成长阶段的展览产业来说,将使其生存环境更加严峻,加速了国内会展行业优胜劣汰的步伐。中国在2003年出台的《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中涵盖了一般竞争法中关于企业合并控制制度的内容,这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外资的并购垄断。但是品牌并购和传统国有展会品牌的价值评估等仍是外资并购中令人高度关注的问题。很多国有展览会的品牌无形资产是在政府长期扶持和投资的背景下形成的,在展览会举办过程中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而在展览会品牌并购过程中,会涉及到评估国有品牌价值、确保国家利益的问题。
4 结语。
对于发展中的中国来说,进入中国的外资展览公司毫无置疑是一个帮助者。它们带来了成功的展览理念、管理模式、销售网络,帮助中国的展览业开发市场,树立品牌,推动了中国相对落后的会展业的发展。同时,外资注入中国展览市场也对中国会展业提出了严峻挑战,我们在机遇与挑战面前,必须审慎应对,走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特色的会展业发展道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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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汇市场上,人民币逐渐升值是当前汇率变化的一个重要表现。在外汇市场上的汇率变动对于我国的出口贸易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
(一)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对我国贸易的收支情况有重要的影响
汇率的变动对我国的贸易收支带来影响具有很多种途径,一方面,外汇市场的汇率变化可以使得国内以及国际市场的商品的相对价格出现变化,进而影响到我国的出口贸易的收支。另一方面,汇率的变化会直接对我国的收入和支出带来影响。一般说来,汇率的变化,会导致商品的价格出现变化,对我国的贸易收支情况的影响是短期的。从长远的方向来看,出口商可以通过对各种科学技术的有效运用,提高产品的竞争力,降低成本,从而对汇率变化带来的影响进行控制。汇率的变动对我国贸易收支的影响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在具体的贸易过程中,还会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比如汇率变动过的经济状况、汇率的传递效率等都会对出口贸易带来影响。
人民币汇率的变动对我国出口贸易的收支状况的影响有短期和长期两个方面的,主要是体现在价格调节机制方面的。影响价格调节机制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出口供给能力、需求弹性、议价能力等,这些因素在短期内的可变性比较小。另外有一些因素的影响是多变的,不好把握,比如生产成本的相关投入,就是一种多变的因素。这些因素在不同程度上对我国的出口贸易产生促进或者抑制的作用。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产业结构不断升级,各种基础产业的发展十分迅速,我国很多出口商品的生产材料的原产地将转移到国内,汇率的调整对于我国的出口贸易将产生一定的扩展作用。外汇市场的汇率变化对于我国的出口贸易的发展从长期角度考虑是有益的,为了使得汇率的变化对出口贸易的发展产生作用,需要促进我国的出口贸易具有规模化的经济特征,不断积累各种人才技术资本,促进产业体系的完善。
(二)汇率变化对我国出口贸易结构的影响
在国际贸易中,贸易结构是取决于产业结构的,产业结构会随着产品在国际市场中的竞争力发生变化而变化。因此,汇率的变化对于我国的出口贸易结构的变化并不是直接产生影响的,是通过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价格的调整对商品的竞争力带来影响而体现出来的,一般说来,出口企业会选择一些获利比较多的产品进行生产以及出口贸易,对产业结构以及贸易结构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汇率的变化就是通过这一途径对产业结构和贸易结构产生影响的。从2005年七月开始,人民币开始快速升值,我国的贸易结构也发生了相应的改变,人民币的升值幅度之大,使得企业很难依靠降低工资来保障产品的价格优势,同时,汇率的变化还造成了出口汇兑风险。比如,人民币升值10%,则意味着企业拿到的货款只有原来的90%。人民币升值还会促进出口商品生产过程中的各种需要进口的原材料的价格相对下降,对于工业制成品的出口是有利的。我国出口贸易中的主要商品是工业制成品。从短期来看,我国的劳动力资源优势还是比较明显的,人民币升值对这方面的影响不是很大。由于劳动密集型产品的技术含量一般比较低,在市场上的可替代性比较大,因此从长期发展而言,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将会对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利润带来影响。但是从另外的角度来说,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对于我国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影响也有有利的方面,人民币升值,将会使得传统经济生产中的一些能耗高、污染高的企业被淘汰,从而可以促进企业的整体质量的提升,还能我国出口商品中的技术产品的价格下降,可以加强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进力度,提高我国产品的综合竞争实力。总体而言,外汇市场的汇率变化对于我国的产业和贸易结构的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人民币汇率的变化对于我国贸易顺差具有影响
在国际贸易中,我国的贸易顺差的出现,导致人民币升值,而人民币升值对于我国贸易顺差也具有一定的影响。近年来,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进程逐渐加深,对外贸易的规模逐渐增大,贸易顺差也出现了一定的增长趋势,对于我国经济的收支平衡以及经济的运行都带来了十分重要的影响。尤其是我国加入WTO之后,外商对我国经济生产的投资力度不断增加,导致我国的进出口规模也逐渐增大,贸易顺差的规模开始急速扩大。当前,我国在国际贸易市场中的贸易顺差是各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具有一定的特点,比如复杂性、综合性等,并不是由于汇率变化也一个因素影响造成的。
二、我国出口贸易应对汇率变化的措施探讨
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快速发展,我们要加强出口商品中的工业制成品的比重,要利用外汇储备加大对各种技术的引进以及研发,注重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品牌效应,通过贸易双方的共同努力减轻汇率变化对我国贸易的不利影响。
(一)缓解人民币升值压力的策略
人民币升值对于我国的对外贸易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要加强对人民币升值压力的环节,减轻汇率变化对我国出口贸易的不利影响。
1.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汇率改革对于我国应对汇率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阶段,我国对于国际收支实行强制结售汇,银行的外汇市场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在未来的汇率形成机制的完善过程中,应该要适当地放宽对强制结售汇制度的限制,允许国内的企业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结汇,促进外汇汇率的变动对企业发展的引导作用的发挥。在此基础上,我国政府还可以利用庞大的外汇储备,建立起有效的汇率干预机制,从对汇率的过度干预转向微调,为人民币自由兑换机制的建立提供便利的条件,使得国际市场上的人民币的需求压力得到有效的缓解。
2.对我国的外汇储备进行合理利用和适度控制。人民币汇率的变化,主要是由于我国在国际贸易过程中贸易顺差的积累形成了巨大外汇储备,因此,在出口贸易中加强对外汇储备的合理利用,对于缓解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外汇储备进行合理利用,首先要调整我国对外汇储备的选择,减少对单一货币的依赖,可以拓宽对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储备,将外汇储备转化成为国际投资,可以保证外汇储备的流动性,促进储备保值。加强对外汇储备的利用,还能促进我国的企业利用外汇对国内紧缺的产品进行购买,平衡物价,加强对高新技术的引进,优化我国企业的竞争力。
3.加强对各种经济政策的灵活运用。在进行外汇改革之前,我国行政对汇率制度的干预力度比较大,进行汇率改革之后,增加了我国外汇汇率制度的浮动性,为我国采取相应的措施缓解人民币升值带来的压力提供了一定的空间。我国可以积极地利用各种财政政策,对高能耗的产品进行补贴,一方面,有利于对资源浪费的现象进行控制和抑制,减少贸易顺差带来的压力。另一方面,还可以促进国内产业结构的升级,减少汇率升值过程中对经济的压力以及影响。还可以降低人民币存款汇率,促进我国汇率制度以及宏观经济的稳定。加强对短期资本流动的管制,是人民币升值的一个重要途径。在我国的经济格局中,可以采用多种政策并用的方式,比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外汇政策等,对我国的汇率升值带来的压力进行有效的缓解。这些政策的实施,应该以短期为主,防止汇率出现升值过快的现象。
(二)外贸体制方面的策略
加强外贸体制的改革,对于我国缓解汇率变化带来的压力具有一定的作用。我国当前的外贸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并不能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要不断加强外贸体制的改革。
1.促进我国的发展方式从外向型向内需转变。国内的经济结构有助于我国出口贸易状况的改善,长期以来,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就是出口贸易,我国经济不能实现转型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内需不足。人民币汇率的升值对于我国的出口具有长期的影响,会降低我国出口贸易的增长速度,进而对我国国内的经济增长水平带来影响。就当前的形势来看,我国的出口贸易的依赖性比较强,改变经济发展方式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首先,应该要对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现象进行改变,加强对中西部地区的经济扶持,提高我国经济的整体水平以及综合竞争实力,拉动内需。其次,应该要加强对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视程度,促进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缩小,采用多种政策的结合,来提高居民收入,降低生产成本,扩大内需,从而提高我国经济水平。比如降低个人所得税、增加对中小企业融资扶持等。
篇11
外汇衍生品是金融创新的产物,虽然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已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我国经济和金融的发展尚不相适应,还存在一些不足,因此必须加快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速度,以满足我国经济和金融发展的需要。
一、我国已具备加快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的条件
(一)相关法律法规已初步建立
1997—2005年我国相关部门先后颁布和实施了《中国人民银行远期结售汇业务暂行管理办法》《金融机构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国际外汇管理局关于扩大结售汇业务试点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扩大外汇指定银行对客户远期结售汇业务和开办人民币与外汇掉期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了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操作,促进了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外汇衍生品市场参与者已逐渐成熟并积累了一定经验
近年来,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的机构投资者迅速发展起来,他们具备了一定的交易能力和经验,而且市场的各方参与者也都具有较强的认识风险、抵御风险和承担风险的能力。从银行方面来讲,通过多年来的外汇业务操作,也已经具备了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能力和条件。
二、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存在的不足
我国的外汇衍生品市场起步晚、发展较缓慢,在发展过程中尚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衍生品品种少,交易规模较小
目前,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尚缺乏国际外汇市场普遍存在的外汇期货和外汇期权等交易品种,我国央行推出的交易品种只有即期和远期结售汇、掉期等品种,并且由于远期结售汇这项业务主要由寡头垄断,导致供给不足,交易规模较小,这必然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该项业务的快速发展。
(二)市场参与主体偏少
目前,只有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外资银行在中国的分行等银行类金融机构能进入外汇衍生品市场进行交易,而大多数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型机构投资者、大型企业尚不能进入外汇衍生品市场,市场参与主体较单一且数量较少,必然导致外汇衍生品市场交易不活跃,市场的发展受到一定的限制。
(三)权威性的地区定价中心尚未形成
目前,我国银行通过国际金融市场对自身的外汇资产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并且客户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外汇衍生品交易。在这些运作中,我国银行只是参与者,根本起不了主角的作用。而且,具有权威性的地区定价中心尚未形成,这也必然影响我国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发展。
三、我国发展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任何一个市场的发展都必须要有相关法律法规做为保障,外汇衍生品市场也不例外。虽然,相关部门已陆续出台了一些法律法规,但仍需进一步完善,目前尚无法满足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的需要,所以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同时应根据外汇衍生品市场交易和发展的要求,调整有关的配套政策,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障市场正常有序运行。
(二)不断增加交易品种和完善交易方式
1.将人民币与外汇间的远期交易作为发展重点,并且大力发展掉期交易。为了进一步扩大市场交易规模、市场交易主体,提高市场化的程度,应积极促进银行间、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间的远期交易。同时,由于掉期交易的交易成本较低,套利空间相对较大,又可弥补远期交易的不足,所以要积极发展掉期交易。
2.择机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期权交易,提高市场交易方式的多样性。开展人民币外汇期货、期权交易是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由于期货、期权交易的投机性较强,会给市场带来一定的风险,所以必须在相关条件成熟时推出,提高我国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活跃度,扩大交易规模,健全和完善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
3.适时推出人民币与外汇间的外汇期货交易。应在汇率制度更加市场化的基础上考虑推出人民币与外汇间的外汇期货交易,这必然会对国内人民币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速度和规模产生积极的影响。所以,我国应在汇率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汇率形成机制更趋于市场化的背景下,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出人民币外汇期货交易。
(三)不断营造良好的外汇衍生品市场发展环境
1.进一步完善即期外汇市场。由于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基础是即期外汇市场,完善的即期外汇市场是外汇衍生品市场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直接影响到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与成效。因此,必须不断完善即期外汇市场:为了使银行能够根据需要来决定持有外汇头寸的多少,应逐步取消对银行即期外汇交易头寸限额的规定。同时,对市场主体参与即期外汇交易的诸多限制要逐渐放松,进一步扩大市场的交易规模。
2.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为了促进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发展,必须创造有利的金融环境,应推进利率市场化进程,深化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汇率弹性,随着人民币国际地位的不断提升,可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3.积极培养外汇专业人才。加强外汇人才的培养工作,对于外汇衍生品市场稳步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因为外汇衍生品极具复杂性和专业性,要开发外汇衍生品必然需要大量专业外汇人才。对企业来说,也同样需要专业基础扎实、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才能够对汇率情况进行科学的预测与判断,准确、灵活地运用外汇衍生工具。
4.扩大交易主体范围。在国外成熟的金融市场上,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参与主体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市场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可以使市场供求获得平衡,形成市场均衡价格,对稳定外汇衍生品市场具有积极的作用。而目前我国对外汇衍生品市场参与者的要求较高,有许多限制,使得市场交易长期不活跃,规模无法扩大。因此,应逐步取消对非银行金融机构、大型机构投资者、大型非金融企业进入外汇衍生品市场的种种限制,使这些机构能够参与外汇衍生品市场交易,活跃市场,扭转目前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交易主体单一、交易规模较小的现状。
总之,由于我国的外汇衍生品市场起步较晚、发展比较缓慢,同时又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在发展过程中难免出现一些问题,必须不断地进行探索,寻求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从宏微观两方面入手,努力促进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稳步健康发展。
篇12
一、股票市场和原油市场联动的理论机理
理论上研究股票市场和原油市场价格走势之间的关联性主要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分析。第一种理论主要从企业产出角度出发,以股利贴现模型为基础。股利贴现模型(Dividend Discount Model,DDM,)是一种最基本的估算股票内在价值的评估模型。股利贴现模型是研究股票内在价值的重要模型之一,其基本公式为:
V代表企业股票的理论价值,代表未来t期的预期股利,r代表资本成本。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上市企业的价值通常可以以股利贴现模型估计,运用该模型可以较好地计算出上市企业股票的理论价值。资金成本率上升会导致企业成本增加,在总收益一定的情况下,企业利润减少,企业价值缩水。
原油是一种重要的能源,如果原油价格大幅上涨,那么很多相关企业的生产成本必然就会大幅增加,而在短期内,由于各种粘性因素的存在,企业只能接受生产成本增加的事实,这就导致企业利润下降,预期股利随之下降,根据股利贴现模型计算得到的企业价值也会相应下降。当股市中许多以原油作为主要投入品的企业股价普遍下跌时,股票市场也很有可能会出现下跌现象。因此,从企业产出的角度考虑,股票市场与原油市场的走势应该相反。
二、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联动的理论机理
关于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之间的联动性理论主要包括传统理论和资产组合平衡理论。传统理论主要从国际贸易、国际收支的角度来揭示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之间的联动机理。该理论建立在一国政府只允许本国国际收支中经常账户货币自由兑换的基础上。该理论认为一国货币贬值,可以增强本国产品的出口竞争力,从而增加出口企业的税后利润,提高出口企业的股票价值,推动整个股市行情上涨。该理论主要揭示了外汇市场对股票市场的单方面影响作用。
另一种关于股票市场和外汇市场联动性的理论被称为资产组合平衡理论,该理论是从资本和金融账户角度进行市场间联动性分析。该理论主要建立在利率平价理论之上,利率平价理论是一种把两个国家利率差额与货币远期汇率、即期汇率之间的差额联系起来的理论,该理论认为两者数值上应该相等。该理论认为均衡汇率是通过各国投资者相互之间的套利活动形成的。在开放经济背景下,如果两国的利率存在差异,资金将会从低利率国家流向高利率国家以谋求最大资金收益。股票市场走势对于汇率的影响可以简要的分为对远期汇率和即期汇率的不同影响。首先分析股票市场对远期汇率的影响,可以简要的概括出利率平价理论的核心思想,表示两国间汇率远期升贴水率,表示国内利率水平,表示国外利率水平。根据以上利率平价理论的简化公式,可以看出当国内股票市场行情上涨时,境外市场资金为了追求利益最大会涌入国内市场,投资者对本国货币需求不断增加,在国内货币供给一定的情况下,趋于上升,从而,为达到的均衡状态,必须要上升,即远期本币贬值。结合上文提到的股利贴现模型,其推广形式中的股利增长贴现模型为:
三、WTI和欧元兑美元汇率联动的理论机理
美元一直是大宗商品计价结算的垄断币种,尽管近些年来国际社会一直努力尝试寻求美元替代品对原油进行计价结算,以减少美元币值波动对原油价格的不利影响。但是鉴于美国强大的经济实力,加之纽约商品交易所原油期货价格在国际原油市场中巨大的影响力,美元作为国际原油计价结算货币的这一现实在短期内将难以改变。当美元贬值时,市场中以美元表示的原油价格就会上涨;当美元升值时,市场中以美元表示的原油价格就会下跌。
美元币值与原油价格息息相关,而原油价格又与产油国原油收入息息相关。美元贬值时,同样一定量的原油销售给产油国带来的收益下降,产油国有动机提高原油价格以弥补实际原油收入的下降。所以,美元贬值会从一定程度上刺激产油国提高原油供应价格,这将直接引发国际原油价格上涨。反之,美元升值,产油国就缺少主动提高原油价格的动机。
近些年来,随着各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开放,国际资本流动日益加强。美元贬值会使得大量资金涌入商品期货市场以避免美元贬值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原油期货作为一种良好的保值品受到众多投资者的热爱,大量资金涌入原油期货市场自然会刺激原油期货价格不断上涨。而现今,国际原油现货价格大多数以原油期货价格为基础。因此,原油期货价格的上涨使得国际原油现货价格也上涨。
四、实证模型
本文选取2010年-2011年欧洲股市和美国股市开市交易重合时段即美国时间8:30-11:30的5分钟高频数据。以LSP、LEXRATE、LOIL表示标准普尔500指数、欧元兑美元汇率、德克萨斯中质油(WTI)价格5分钟高频数据的对数收益率序列。本文数据均来源于Wind数据库,通过筛选后,每个变量均有18571个数据,本文将进一步通过计量分析对经过处理后的数据进行相应的实证分析。
本文对LSP、LEXRATE、LOIL进行单位根检验,三组数据均为平稳时间序列。本文选取GARCH(2,1)模型来估计以上变量的均值方程和方差方程。三组分别以股票市场、原油市场、外汇市场为被解释变量的GARCH(2,1)模型方程组如下:
以上三组模型各变量系数都通过显著性检验,即各变量系数均显著,且误差项中均已不存在自回归条件异方差性。
五、政策建议
原油市场走势不仅对我国制定相关宏观经济政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继美国、英国推出原油期货市场以后,我国于2012年再次提出建立原油期货市场。目前,我国有望成为全球第三个推出原油期货市场的国家,这将为我国争夺原油定价权打下实质性的基础。为加快我国原油期货市场的建设工作,政府首先需要加强原油期货市场的制度建设工作。其次,政府要加强对原油期货市场的监管力度,避免原油期货市场由于过度投机活动而给投资者带来利益损失。
随着我国金融业的不断开放,错综复杂的世界金融环境使我国外汇市场面临越来越多的不确定性。为此,政府部门应该密切关注外汇市场的走势变化,并根据外汇行情及时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
为做好应对外汇市场风险的准备,我国首先要设法提高外汇市场主体参与水平,扩大外汇交易品种,加快建设外汇市场的基础设施以进一步促进我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其次,要加快我国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建设工作,积极引进外汇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者和投机者,以优化投资主体的结构。为促进我国贸易稳定增长,帮助出口企业解决出口难题,政府必须要加大财税政策的支持力度,努力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加快改善出口贸易构成,集中精力推动特色产品、劳动密集型产品和高科技技术产品出口;允许金融业提高信贷额度,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供贸易便利服务,比如:实行24小时内出入境检验检疫通关政策;降低农产品、纺织品等主要出口货物的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用;积极改善多边贸易关系,积极化解贸易摩擦,为出口企业营造良好的贸易环境。
参考文献:
[1]成博.股票市场与国际商品市场联动性实证研究[D].湖南:湖南大学,2010.
[2]邓建昌.商品期货与外汇、股票市场关系的实证研究[D].浙江:浙江工商大学,2008.
篇13
资产规模持续增长
“保险资金境外投资可配置的币种,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中所参考的一篮子货币高度一致,使保险机构可以投资全球主要的成熟金融市场,构建多种币种投资组合,获取稳健收益,分散投资风险。”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创新业务部李贤彬说到,“其中货币市场基金是其不可或缺的理财产品。”
从全球货币市场基金的运作来看,货币市场基金具有风险极低、本金稳妥、日常流动性强、具有竞争力的收益等显著特点,与银行存款相比货币市场基金更安全、流动性更好、收益更高、登记注册更便捷。
在被问及公司是否会投资境外货币市场基金时,前述外汇业务研究人员说到:“投不投要看公司投资组合的整体需要,但海外货币市场基金产品同国内的货币市场基金一样,所投资的都是短期品种,流动性好,赎回的手续也相对简单。在国外甚至可以做+。再加上评级高于银行存款凭证,所以它的信用风险非常小。”
国际三大评级机构’、&’、分别将海外货币市场基金评级为、+、/+。近期&’更是给予了货币市场基金“本金稳妥”的评级。
在中国,货币市场基金的历史不过短短一年有余,但是海外市场的货币市场基金起源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美国,已经经历了数十年的演进。近十年来,欧洲、亚洲的货币市场基金也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
根据相关统计,截至××年月,我国国内已经成立的货币市场基金达只,管理资产规模为亿元,占全部只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总份额亿份的半壁江山。
但这个数字与全球市场相比,仍显得微不足道。
根据的统计,截止到××年月末,全球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万亿美元,占全球开放式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万亿美元的;全球共有只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家数仅占全球开放式基金数目只的。
有着数年国内基金业从业经验的李贤彬,对海外货币市场基金市场也多有关注。他指出,近几年间,全球资产管理规模持续增长,同时基金购并十分活跃。
他向记者提供了一组数据:近六年,全球货币市场基金管理的资产规模分别为亿美元、亿美元、亿美元、亿美元、亿美元、亿美元,年均增长;基金数目却持续降低,分别为只、只、只、只、只、只。
“这说明海外货币市场基金集约化经营的思路已逐渐体现。”他分析,截止到××年第一季度,全球共同基金单只基金平均管理资产规模为亿美元,而货币市场基金平均管理资产规模高达亿美元,是全部共同基金平均规模的三倍多。版权所有,全国公务员共同的天地!
就单只基金而言,截止到××年月日,美国最大的三只零售货币市场基金、/、分别管理资产高达亿美元、亿美元、亿美元,而最大的三只机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的资产规模分别为亿美元、亿美元、亿美元。
另外,地域分布的差异也极大,货币市场基金主要集中在美国、欧洲。截至××年月日,美国的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资产规模为亿美元,占全球货币市场基金资产的;欧洲管理的规模为亿美元,占比。
而中国内地亿美元左右货币市场基金在亚太地区排名第四,跟排名第二、三的韩国、日本差异不大。而排名第一的是澳大利亚,其货币基金规模在亿美元。
投资成本逐渐下降
由于美国的货币市场基金占据了全球市场近六成的规模,相信美国市场将是国内保险公司外汇资金的首选,前述外汇业务研究人员分析认为。
另外,保险公司现有的亿美元的外汇资产中,多为三大上市保险公司的融资,再加上部分外汇保单业务收入、合资公司的外汇资本金以及中资保险公司引入境外投资者后获得的外汇资本收入,资金的币种配置以美元为主,因此保险外汇资金将会较多地流向香港及美国市场。
他续称,虽然选择货币市场基金多看重其流动性,但流动性管理的工具已有若干种,那么在进行选择时,自然就要参考收益率的高低。
李贤彬告诉记者,根据他所掌握的数据显示,美国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水平随联邦基金目标利率而变动,××年年初美国货币市场基金的日平均年化收益率为,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在最近次会议上以每次个的步骤升息,已将联邦基金目标利率升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