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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合作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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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农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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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闽台农业合作发展过程

闽台农业交流与合作源远流长。早在明清时期,福建的大批移民去台耕作,大量较先进的农耕技术、大批农作物优良品种由大陆传到台湾,改变了台湾原始的农业生产方式,使台湾的可耕地面积不断扩大,农业生产技术不断提高,逐渐成为一个新兴的农业区。1949年至1979年,由于历史原因,闽台农业交流合作仅限于一些非正式的民间行为。20世纪80年代初期,随着两岸关系趋缓,福建抓住中央赋予的对台政策,充分利用区位优势,大力发展闽台农业经济技术的交流与合作,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

1、试探起步阶段(1980~1990年)。由于受台湾地区对“大陆政策”的严格限制,闽台农业科学技术的交流与合作多以隐蔽、零星、分散、短期的形式出现。主要是一些闽籍台胞出于亲情、乡情,通过探亲访友、旅游观光、参观访问等形式,进行试探性的交流与合作。

2、兴起发展阶段(1991~1995年)。台湾当局认识到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重要性,放宽了对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的限制,台商对闽农业经济技术开发,转入重视资源优化配置、重视效益阶段。对闽农业经济技术开发投资活动也发展为公开、择优、成批进行,并出现台、港、侨、外联合投资开发的良好势头。

3、拓展深化阶段(1996年至今)。闽台农业科技合作全面拓展,形成多领域、高层次、双向交流合作的新格局。1997年7月,国家外经贸部、农业部、国台办批准福州、漳州设立全国首批“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闽台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项目、品种继续增多,规模继续扩大,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已发展到生物技术、电子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等领域的农业合作。2005年7月,国台办、农业部、商务部联合批准将福州、漳州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范围扩大到福建全省,设立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

闽台农业合作由短期性、试探性向长期性、实质性逐步转变,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成为福建区域经济的一大优势。

(二)闽台农业合作的发展状况

台商投资农业发展迅速。20世纪80年代以来,台商在福建沿海地区通过民间渠道,从单向试探性投资到向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全面投资发展。目前,福建全省已累计批办农业台资项目1957个,合同利用台资24.8亿美元,实际到资14.3亿美元,在全国各省市中位居第一。累计引进台湾农业良种2500多个,有150多个良种得到规模化的推广和应用,引进农产品生产、加工设备5000多台套,栽培、养殖、加工先进适用技术800多项,福建已经成为大陆对台农业引进合作的密集区。同时,台湾也从福建引进了观光竹等多个优良、稀缺品种。

农业科技交流日益频繁。福建赴台农业考察组逐年增多,台湾也先后组织农、林、牧、渔等方面的农业行政官员、专家、教授、企业家共100多个团组、500多人次来闽考察农业,进行农业科技学术交流,洽谈农业科技合作。两岸学术单位相继共同举办与闽台农业相关的各类学术研讨会。两岸农业相关机构启动了海峡两岸福建果树病害检测技术应用,建立综合防治技术体系合作项目,以及以品种、技术、设备引进合作和资金扶持农民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富民合作示范项目。

区域合作更加紧密。为加深闽台农业交流合作,福建先后建立了各种类型的闽台农业合作试验区:一是台商投资区,主要是生物技术及农产品加工;二是对台农业引进综合实验区;三是建立对台农业引进开发区,已开放40多个国营农场、岛屿供台商租赁、承包等多种方式进行农业成片开发;四是闽台农业科技园区,以引种试验研究为主,如厦门闽台农业高技术园区、漳州热带作物园区、福建荆溪农业园区;五是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到2005年,福建全省已划入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各类实验区的设立,成为联系闽台农业经济合作的重要桥梁和载体,农业合作试验区的“窗口、示范、辐射”作用得到明显体现。

台湾岛内农业发展空间得到延伸。由于台湾岛内农业地域狭小,自然灾害频繁,生产成本高,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竞争力弱,促使台湾农业加速外移。福建已成为台商转移产业、分散市场风险和实现农业产业升级的首选地。

二、闽台农业合作的发展成效促进了新农村建设

闽台农业交流与合作促进了闽台农业经济的发展,提高了闽台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使双方都得到了实惠,同时也促进了福建许多地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吸引了大量的资金

到目前,福建全省合同利用台资24.8亿美元,实际到资14.3亿美元,农业利用台资总额居大陆各省、区、市首位。随着福建省各项政策的落实和软硬环境的不断改善,台资涌进福建的热情高涨,许多已经落户的台资农业企业不断增资扩产。台商在福建投资兴办农业企业,加快了福建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二)引进了大量的优良品种、先进技术设备和管理经验

福建迄今累计引进台湾农业良种2500多个,占福建农业良种引进的60%以上。其中150多个得到规模化的推广和应用,推广面积超过660公顷的品种达50多个,形成大陆最大的台湾良种引进繁育基地;引进台湾农产品生产、加工设备5000多台套,栽培、养殖、加工先进适用技术八百多项。

(三)农民脱贫致富、增产增值效应显著

闽台农业合作引进资金、品种、技术、设备的根本落脚点就是为了提高当地农民的收入水平,使他们早日脱贫致富。安溪茶产业的发展壮大就是闽台农业合作使全县脱贫致富的一个典范。台湾的乌龙茶制作技术是安溪人于清代传入。数百年后,在闽台农业合作大潮中,台商又将台湾先进的制茶技术传回了安溪。随着大片台资茶叶基地的建立,台资茶厂的开办,台商不仅为安溪带来了资金、设备和技术,而且带来了新的观念,新的管理模式,大大推动了安溪茶产业的发展。茶叶使福建最大的贫困县一跃进入了全国百强县。

(四)带动了福建外向型农业的迅速发展

闽台农业合作,不仅可以有效地利用台商已开拓的农产品出口渠道,而且还拓展了一批农产品出口基地;不仅不断完善了农产品品质,提升了农产品出口价格,而且深加工能力不断得到加强,极大地推动外向型农业发展。全省形成了六大出口创汇农产品系列:一是以鳗鱼为主的养殖业和远洋捕捞的出口系列;二是以芦笋和豆类为主的蔬菜加工出口系列;三是以蘑菇、香菇为主的食用菌出口创汇系列;四是以柑桔为主的水果及其加工品出口创汇系列;五是茶叶出口创汇系列;六是以笋和松香为主的竹木及林产化工产品出口创汇系列。

(五)促进了闽台两地的农产品贸易

据统计,2006年1季度,闽台农产品贸易额达1627.7万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55.73%,实现大幅增长;其中,福建省自台进口451.4万美元,增长49.32%;对台出口1176.3万美元,增长58.34%。自大陆对15种台湾水果实施零关税优惠政策以来,86家台湾水果商已直接进驻厦门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拓展大陆广阔的市场。

(六)加强了科技交流与合作,注重人力资本的引进

台湾在将农业科技转化为生产力方面做得较好,加强两地的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是深化闽台农业合作的最重要内容之一。在闽台农业合作中,人力资本的引进有事半功倍的效应。引进具有先进生产技术和丰富营销经验的台湾高素质的农民;创造条件,引导、吸引台湾农业企业家来闽创业;构筑吸引台湾农民来闽创业的各种平台,采取相应的激励政策,降低台湾农民到福建创业的成本,使高素质的台湾农民成为福建现代农业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闽台农业合作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启示

(一)农业对外开放要有新理念

进一步解放思想,加大农业对外开放力度,闽台农业交流与合作从最初阶段的动植物优良品种引进到将台湾农业资金、技术与福建土地、劳动力资源整合,扩大农产品对外贸易,提高闽台农业要素配置效率的阶段。近年来,闽台农业合作又形成了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旅游观光农业的阶段特征。实践证明,理念新,才能思路新;思路新,才能举措新。只有从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踏实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等新的理念出发,才能顺利破解“三农”难题,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坚持以农业生产发展为核心,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当今的农业不仅是一个经济产业,也是一个社会产业,是一个具有多种经济社会功能的产业。只有充分发挥农业的多种功能,才能实现农业资源的最优利用,才能最大程度地实现农业资源的价值,提升农业的整体竞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从多功能的视角来思考深化闽台农业合作,就能拓展闽台农业进一步合作的新空间。在耕地资源有限的条件下,借助闽台农业合作,充分发挥福建山海资源优势,发展多功能农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实现农业经济可持续增长。

(三)通过闽台农民合作组织的交流与合作,促进福建新农村建设的农民合作组织发展

发达的农民合作组织是农业现代化的特征之一。农民合作组织实质上是一种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的整合与优化配置,通过整合与优化配置,提高农业经济效益,有利于形成长期利益和稳定利益。台湾的发达的农民合作组织一直是促进台湾农业发展的重要环节,台湾的农民产销班、农会和农业合作社等农民合作组织,在引导农民生产、促进规模经济发展、提高农产品营销效率、保护小农权益等方面有许多值得借鉴的经验。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既是继“家庭承包制”改革后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又一制度创新,也是在小农经济背景下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有效途径。

(四)重视区域布局,突出区域特色,由点到面,务实推进

现代农业生产突出区域化的布局,有了区域化的布局才能规模化地经营,有规模化的经营才能产业化的管理,有产业化的管理,必然会需求高新技术,必然会有大的资金投入,进入良性的循环,闽台农业合作的区域化的布局,产业布局起了很好的借鉴作用。闽台农业合作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一些区域特色,首先是产业型的,要强调经济功能。其次是突出生态功能,一种休闲型的或环境友好型,因为城市比较密集,人口比较集中,土地又比较缺少。再次是科技示范型的,有带动功能,最后就是文化型的,保留地方特色的文化,保留这种传统,对于新农村建设,具有一定的示范意义和前瞻性。

(五)存在的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促进闽台农业合作,通常采用以土地使用优惠为最主要内容的优惠政策。这种制度性偏低的农地价格,往往造成事后纠纷不断,成为影响闽台农业合作稳定发展的重要因素,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十分重要。现在的土地成本、劳工的成本和环境的成本大幅度的增长,专门依靠政策获得的外资,特别是带有一定污染性质的外资肯定要撤出去,对于整个我国的长远利益来说,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当前,在对外农业合作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是农民吃亏,境外的投资者获利较多。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在合作过程中,农民可以学到先进生产技术和丰富营销经验,农民的人力资本有了一个极大的提高,收入有了一个实质性的变化,应该看成是一个合作双赢的方式。

实践证明,闽台农业合作有力地推动了福建现代农业发展,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合作特色鲜明,合作领域多方拓展,产业合作层次由低高;合作范围从沿海向内陆山区推进,区域特色更加明显;良种和适用技术的引进不断扩大,农产品贸易快速增长,交流平台迅速扩大,福建实验区成为两岸农业合作交流的重要载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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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合作秩序的拓展,实现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应该进一步加强和专业协会等组织的合作,形成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合作机制。鼓励跨行业、跨地区成立合作组织。目前,最主要的是要突破以村落为单位的合作,形成以县域单元为主、以其它地域单元为辅的合作秩序。农业合作组织应该和其它行业协会在业务及行业发展的过程中形成更加稳定的合作秩序。同时,需要引入合作组织的竞争机制。实际上,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为农民提供服务的组织,农民有权利进行选择,而合作组织的竞争将有助于为农民提供良好的服务,降低农业发展的内部成本。

(四)外部环境的变化,将迫使农业合作形式发生新的变化。影响或决定合作秩序的关键因子之一就是环境及其变化过程。目前,中国持续的城镇化过程为实现合作形式的变化创造了外部条件,主要是逐步打破了以村落为单元的聚落形态,从而让农民之间的合作从血缘关系逐渐演变到更加独立的社会关系。聚落环境的变化,一方而迫使农民适应新的合作规则,另一方而,将促使农民放弃原来的合作规则和秩序。然而,以村落为基本聚落单元的形态并没有根本改变,更由于文化符号的复制和循环,在城镇聚落中要实现基于价值和公理为基础的合作秩序,需要更为长期的过程。但持续推进城镇化是要素集中和农村经济组织实现止规化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形成基于自愿、公平原则建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农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经济组织。因此,成立农合合作组织,应该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作出。一些地方存在为

了所谓“规模效应”和“做大做强”而强制农民加入合作社的问题,这不是符合农民意愿的做法,应该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二)讲一步增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主体地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并不是一个政府的部门或者单位,而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应该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政府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关系,要从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转变为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让农村经济组织成为和政府对等的实体。通过采取综合措施,使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成为真止能够和银行、政府、协会以及其他组织更好合作的组织。农业合作组织除了在经济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之外,还应该在关系到农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方而发挥更大的作用。这将加快推进农村地区社会契约关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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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结合本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农业经营理念、农业发展战略、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以及农村建设等方面形成了自己的特色,取得一定成效。

促进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努力提高农业经济效率。鼓励农地合并,促进土地规模化经营。德国政府颁布《农业法》和《土地整治法》,使农场规模扩大,调整零星地块,使之连片成方。农地合并对于推进农业机械化,改善农田基础设施,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依托科技投入,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20世纪70年代,德国农业生产普遍使用农业机械,大量施用农药和化肥,农业产量显著增加。80年代以后,农业发展转向应用生物技术和环保技术,农业生产从单纯追求产量转向注重提高品质和保护农业生态环境。90年代后,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农业生产开始采用地理信息系统、卫星遥感技术等手段,农业生产率进一步得到提高,而且有利于环保。发展农业经济合作组织,提高农业组织化和产业化程度。农业合作社是德国最重要的农业经济合作形式。作为农民互助组织,农业合作社对内以服务会员为主;作为市场经营主体,对外以盈利为目的。供销合作社通过批量采购农业生产资料,降低农户的生产成本。信用合作社为农民融通资金,规避债息过高的风险。加工和销售合作社则通过规范产品生产和销售标准,使用统一品牌,实行规模经营和标准化生产。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环保农业和生物农业,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鼓励发展生态农场。生态农业是德国农业发展的新趋势,生态农场的比重逐年上升。生态农场严格按照生态农业的标准进行各项生产活动,不施用化肥、农药和除草剂等,上市产品需贴生态食品标识。按土地面积不同,从事生态农业的农场主每年可从政府得到数额不等的生态补贴。重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鼓励农地休耕,把技术集约型的农业经营同土地粗放型利用有机结合,既保证农业经济效率,又保护生态环境。建立国家森林公园和农业自然保护区,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大力开发生物能源和原料,种植可替代矿物能源和化工原料的经济作物。借助先进的生物技术,德国还对油菜、马铃薯、甜菜等作物进行定向选育,制取酒精、甲烷和植物柴油等生物能源。

建立农业支持和保护政策体系,稳定农业生产和农民收入。农业补贴是德国政府支持和保护农业发展最重要的政策手段。随着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的不断调整,德国的农业补贴政策在经历了农产品价格补贴和按生产规模直接补贴两个阶段后,正转向按环境保护、农村发展、农产品质量和动物生存条件等标准发放直接补贴。采取多种税收优惠政策,减轻农业和农民实际税赋。农业企业和项目投资不仅可享受政府的直接补贴,而且还可申请由财政贴息的优惠贷款。

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农村地区的稳定与繁荣。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德国的农业人口享受包括养老保险、医疗和护理保险、失业保险以及工伤保险在内的所有社会保障。加强农村教育与培训。德国政府针对农村地区,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和培训。青年农民在完成普通教育后,须经过专业培训并通过考试,方可获得独立经营农场的权利。为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政府出台了加强农业教育的计划。该计划强调要全面更新农民的专业知识和生产技能;培养高级专业人才和更多新型农民;采取各种措施,鼓励具有高学历的年轻人进入农业企业。另外,德国政府还充分利用农村业余大学对农民开展成人教育,并通过举办农业学习班、专题讲座及短期进修等多种形式,对农民进行专业知识和生产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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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现存问题

1.1 农民对合作发展缺乏足够的认知

当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已经成为促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动力。但目前,部分农民由于对合作组织缺乏认知,因而存在着疑虑。首先,很多农民都曾经历过上个世纪的合作化运动,对其还心有余悸。一听说农业合作发展,就立即想起来历史教训,因而有着“恐合”心理,合作意识淡薄。其次,部分农民存在“守旧”思想,经过家庭承包经营之后,满足于家庭分散经营模式,对合作组织不放心,缺乏生产规模化、品牌化的发展意识。

1.2 合作组织运行机制不规范

由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起步晚,发展程度还比较低,运行机制不规范。主要表现在:第一,实践中,很多合作组织在成立之初就没有在工商部门备案登记,合作组织章程不规范。第二,内部制度不健全,管理缺乏科学性。第三,组织机构不健全,很多合作组织没有设立财务部门,也没有监督机构。由于机制上的缺陷,导致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产权上、管理上、组织上、分配方式上、风险预估保障上都存在缺陷。

1.3 合作组织发展的外部环境不够宽松

合作组织发展的环境不够宽松,主要体现在外部环境对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支持力度不够。首先,政策支持不到位,虽然各级地方政府陆续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和方针,但大都由于种种缘故没有落实,仅仅停留在纸面上。其次,由于农村金融发展还不到位,农村经济合作组织也是由弱势群体组建而来,导致组织发展难以获得足够的金融信贷支持,从而陷入了发展的瓶颈甚至困境[1]。

2 应对策略

2.1 启发引导,重视合作发展

首先,面对部分农民对合作发展农业缺乏足够认知的问题,需要加强引导,让农民真正了解和认识合作组织的重要性,澄清农民的误解,让农民意识到合作组织存在的意义和必要性,明确合作组织与旧的公社制度之间的区别,从而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和合作意识。其次,需要加强宣传教育,多渠道传播科学的合作发展的思想,通过培训、讲座等方式打消农民朋友内心的“恐合”思想。还要不断注意搜集我国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成功案例,以此来增强农民对合作组织的信任和信心。

2.2 规范运行,加强管理

对于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存在机制不完善、管理混乱的问题,第一,要开展民主化管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是本着“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组建的,要时刻体现民主,发扬民主,保证农民的利益。第二,要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具体就是要建立定期审计制度和分配制度,建立明确公开的人事任免制度,建立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明确合作组织内部的职责和权限,防止越权以及专权。第三,要加强自我管理能力,只有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才能让合作组织内部凝聚力增强,激发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3 优化外部环境,支持力度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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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以龙头企业为主的各类农业企业

该形式是以龙头企业为主,多农户参与且联结的一种经济联合体,近年来,我国的农业龙头企业数量在不断增多,营业额也在不断增加。以宿州市第一轧花厂为例,该企业是以棉籽收购加工为主,集榨油与织布于一体的综合性加工企业,该企业充分发动带头作用,实行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签订生产收购合同,在经营中实行购苗、购料、防疫、赊欠、借贷的统一规则,大大提升了农民收入。

1.2 个人带动类型

一直以来,我国都支持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原则,包括种植、运输、农民经纪人等等都属这一类,目前,全国内这类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数量在不断增多,多数都是由先富起来的农民带头,发动亲属、同乡等参与其中,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1.3 专业协会带头

与以上两种方法相比,这一类型由专业部分带头牵引,主要针对某一生产经营服务项目形成,将分散的组织集结在一起,实行统一经营,同时要进行技术指导,进而促进农民经济水平的提高。

1.4 农业服务部门带头

该类型主要是由乡镇农技、农经、林业与兽医站等部门带头,吸收大部分农户参与其中,为农民提供技术、产品购销等多种服务,促进农户进入到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同时也适应新形势,转变经济职能,拓展工作范畴,满足当地农村发展需求。从当前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来看,浙江、山东、上海等地对这一类型普遍认可。

1.5 发挥科技人才的优势

主要是发挥科技人员的优势,依赖自身力量,引进资金,组织各类协会组织,带领群众奔小康,以科研机构、中介组织为典型,实现一体化农技推广,促进农业经济水平的提高。

2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2.1 优化了农业产业化结构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同类生产与消费的结合,突破传统范畴,实现了资金、技术等要素的配置,推动了农业产业化的调整。北方地区简历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主要是围绕大豆、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为主导产业,占该地区合作社的90%以上,产业结构的调整效果十分显著,大大推动了该地区的农村经济发展。

2.2 促进市场流通速度的加快

从有关的统计数据来看,近年来,各地的粮食外销率在不断提高,农产品加工外效率也在提高,大大改善了我国农村经济的市场流通速度。

2.3 使农业产业化经营不断深入

要想深入发展农业的产业化,关键是要突破传统的限制,形成利益的共同体,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村中的专业农协,正是通过各类服务将生产、销售与加工等环节联为一体,实现双赢。

2.4 使交易成本降低

受到市场经济的影响,各类经济组织都是根据市场的行业与农民签订了生产与销售合同,形成订单农业,降低了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风险,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

3 农村专业化合作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关键是为了服务农民,建立农民需要具备专业的特点及组织,推进农民的互助与合作,实现农民自我服务水平的提高,解决当前我国农民小户种植中的问题,但从其发展过程来看,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

3.1 扶持政策落实力度不够

从近年来的发展情况来看,政府出台了各类的服务政策,但由于落实不到位,导致其在激烈的竞争中无法立足。

3.2 经济组织的实力不够

尽管随着经营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经济实力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仅能维持技术服务,产品销售无偿或低附加值的服务内容严重制约了各种产业向广度与深度的发展,限制了协会发展,阻碍农村经济的进步。

3.3 对该组织的认识不够

很多农民与干部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认识存在一定的误区,很多农民担心回到传统的合作社模式中,非常排斥这一组织,严重阻碍这一组织的发展。

3.4 缺乏带头人

从全国的发展情况来看,部分地区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快关键是有组织者与带头人,但从总体发展情况来看,这样的带头人较少,导致合作组织难以建立。

4 解决当前制约农村专业合作组织问题的对策

4.1 加大宣传的力度

利用现有的宣传手段,营造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良好外部环境,使社会对其都有准确且客观的认识,使农民自愿参与其中,将其作为农村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农民收入的提高。

4.2 加强对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指导与扶持

要想实现产业化的经营目标,关键是需要政府参与其中,在当前的管理体制下,完全依赖农民解决多方利益关系是不现实的,因此,要发挥合作经济组织的引导功能,在资金、技术与信息上给予支持,保证其正常运转。

4.3 处理好各方的利益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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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于农村循环经济的推动作用

所谓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指以从事农业生产、加工、经营和服务的农户和组织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平等、互利原则发起成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的经济组织的总称。具体而言,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于农村循环经济的推动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建立高效循环的农业产业体系

农村循环经济要求遵照生态学规律在农业产业体系内部建立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生产体系,以解决资源匮乏和环境污染与人类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而在此过程中,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发挥其独有的组织功能与协调功能,根据“3R”的原则,因地制宜,从农户的切身利益出发,将“农、林、牧、副、渔”等产业优化组合,形成立体种养加工一体化的产业发展链条,以实现全面、多层次利用自然生态资源、清洁生产以及人类经济、生态、社会和谐发展的综合目标。

2.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整合农村资源,促进循环经济的推广

发展农村循环经济是一个系统工程,特别在前期需要较多的投入,以发展沼气为例,建一个6立方米的高效自流进出料沼气池,建池费用600-700元,加上猪圈、厕所建设,总投资1500-1800元。这些费用对于我国相当地区的农户(特别中西部的农村地区)来说是难以独立承担的,而如果通过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与发展,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既可降低农户的负担,又可以为农户提供可靠的资金与技术的支持,实现规模效益,从而促进农村循环经济的推广。

3.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与发展,为政府调控农村循环经济工作提供了一条有效途径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可以为政府开展政策指导和服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一方面,政府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一中介来指导或引导农民,把国家关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落在实处,减少农民生产的盲目性和无序性;另一方面,农民通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可以把自己的愿望和要求及时反映给政府,并及时得到由政府的真实可靠的农业产销科技和政策等信息,从而大大提高政府对农村循环经济调控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正是因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以上作用决定了它能够也必须承担起作为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微观载体的任务,并通过自身的发展和壮大来推动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但是,由于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还有许多不成熟的方面。具体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相关立法滞后

目前,我国还没有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相关立法,使其发展缺乏赖以遵循的统一规则。例如,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部门,注册登记五花八门,有的在工商部门登记,有的在民政部门登记,有的在农业部门登记,还有相当部分未注册登记。由于缺乏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立法,法律地位不明确,使其在市场运营中谈判地位低下,难以取得商家的信任,严重影响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市场运作和经营效益。而且,一旦发生侵权和纠纷,其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2.政策扶持不够

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组织起来、开展互助互济的合作经济组织,有一定的公益性,不同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因此,我国在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中,如何从财政、税收、信贷等方面给予扶持,政策需要明确。

3.运行机制不健全

具体表现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行政职能与经济职能没有彻底分离;一部分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没有建立完善的章程,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系不直接;管理人员缺乏,制度性管理薄弱;有的产权制度比较混乱等。

4.规模小,经济实力不强

大多数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规模小,合作领域较窄,主要集中在第一产业,并且服务内容单一,有的只侧重于技术服务,因此在市场竞争中抗冲击能力较差。

三、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循环经济发展的对策

针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以上问题,结合循环经济的发展趋势与要求,笔者提出对策如下:

1.充分认识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重大意义

在实践中,必须认识到农村专业合作组织是新型的农民合作形式,是以家庭经营和农民财产独立为基础,区别于传统集体经济组织的合作形式,不能以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为由削弱或否定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同时,应加大舆论宣传力度,提高各级政府及社会成员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发展农村循环经济,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战略高度重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政府还应将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纳入执行农村经济政策目标的组织体系中,以循环经济的3R原则为指导,在扶持农业产业化项目、推进农业现代化、开展农业科技推广、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等方面优先选择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重要的实施载体,创造各种机会,发展壮大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而推动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

2.加紧制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法规

必须制定一部专门的法律,使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以合法身份与其它经济组织平等开展经营业务活动。与此相关,还应解决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工商登记问题,应以不同于社团法人和企业法人的“合作社法人”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在税收方面进一步优惠。对于承担了农村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更应在法律上和制度上保障其合法权益。

3.加大政府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财政税收、信贷支持力度

各级政府对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经营活动和业务收入实行税收减免优惠。在财政方面,各地区应统筹管理,专款专用,对新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给予一定财政补贴;财政每年以一定的额度,建立农业合作发展基金,用于新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利用财政扶持资金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创造有效的贷款担保机制。鼓励农村信用社加大信贷投入和信贷优惠,以改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融资环境。同样的,对于承担了农村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亦应在财政上政策上给予更大的扶持力度。

4.因地制宜,循序渐进,避免急功近利和急于求成

由于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村循环经济均存在着自身的发展规律,政府必须顺应经济发展规律,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因地制宜,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尊重农民群众的选择权和决定权,不能以政治需要代替经济规律。同时,政府应尽量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坚持“引导不领导,推动不强迫,扶持不干预”的基本原则,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循环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制度和政策环境。

5.抓好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循环经济的试点示范和推广工作

各级政府可以在产业基础良好、农户经营的专业化、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地方开展试点工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传播农民合作和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理念、澄清人们对经济合作组织和循环经济的模糊认识、普及合作经济和循环经济的基础知识、增强农民参与合作、发展农村循环经济的兴趣和信心,利用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培养合作事业的骨干、中坚力量和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人才,帮助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进行自身能力建设,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凝聚力,打造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市场竞争力以及建立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关系。在此基础上,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为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具有普遍意义、可供借鉴和推广的经验和做法。

综上所述,农村循环经济必须以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依托,在政府的引导下,充分调动广大农户的生产积极性,按照“3R”原则,结合地区特色与优势,建立起开放立体的产业结构链,实现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白亚: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J].农村经济,2003.4

[2]韩寓群: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5.15(2)

[3]董 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J].特区经济,20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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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赵桅村概况

赵桅村是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镇的一个行政村,地处滇中腹地,玉溪市大营街镇南面,海拔1620m,属中亚热带半湿润凉冬高原季风气候,全年平均气温16.6℃,适合种植水稻、烤烟、小麦、油菜、蚕豆等农作物[1]。赵桅村一直是老烟区,依托红塔集团发展烟草产业是赵桅村农业生产的重点,烟草产业为农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种植烟草对土地土质的破坏巨大,连续种植烟草会造成土地很难种植其他作物。自2007年以来赵桅村重视农业可持续发展,烟草种植采取轮作制,选取合适的经济作物发展轮作种植,已形成以葡萄、冬桃、鲜花等为主的特色高原农业。

2 玉溪市赵桅村生态农业合作社运行模式

宏升现代烟草专业合作社、云原冬桃专业合作社、亮之上冬桃专业合作社形成了生态农业联社模式。烟草种植期间以宏升现代烟草合作社管理为主,在冬闲时期以云原冬桃专业合作社、亮之上冬桃专业合作社为主。亮之上葡萄专业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是赵桅村符合生态农业标准的。亮之上生态种养模式是典型的中国南方“猪-沼-果”模式,葡萄的种养实行“高宽垂”生态模式,即宽窄行、等株距,采取宽行种粮、窄行种草、果园里面建沼气池、沼气池上面养牲畜的“立体生态种养模式”。宽行中间用农作物秸秆覆盖套种洋芋,窄行里种植桃仁草。葡萄园中间的猪舍养殖有100余头猪,另有5个沼气池在院子中央。这5个10m3的沼气池承载了2.67hm2葡萄地的肥料灌溉,地里套种的洋芋每667m2产量约为2t[2]。窄行里种的草不仅可以保水,还能拿去喂猪,而猪的粪便通过沼气池发酵后作为肥料灌溉葡萄地。葡萄生产中所需的肥料以多合作社内部猪舍沼气池发酵的粪便为主,在当地农科所指导下进行合理的施肥时间、施肥浓度安排。

目前合作社拥有近2.67hm2葡萄种植基地,每年葡萄2次成熟达到每667m2产1.3t以上。采用生态种养模式,每667m2只种植280株,所需化肥是以往的1/10,所需劳动力是一半,每667m2成本仅需3000~4000元,比传统种植模式节省一半以上。而且采取“高宽垂”的种植模式,实现双向挂果,产量可以增加1倍。加上生猪养殖收益、套种洋芋及种植桃仁草的收益,这种生态种养先进的生态种养模式收益是传统种植收益的3倍左右。同时,生态种养模式也解决了赵桅村的秸秆处理问题。通过2a的前期投入和集中管理,目前亮之上葡萄专业合作社生产的葡萄已与江苏的收购方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葡萄品质也得到了广泛认可。

3 玉溪市赵桅村生态农业合作社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3.1 农民观念落后

以葡萄种植为例,红塔区葡萄种植面积达800hm2,而采用立体生态种养模式的只有66.7hm2,不到总种植面积的1/10。将传统模式改为生态种养模式每667m2仅需1000~1500元,后期收益是传统模式[3]。

3.2 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很难施行

生态农业合作社经营对于农业生产整个过程的要求都较高,农民自发组织的合作社发展生态农业往往在技术、管理方面很难胜任。赵桅村云原冬桃合作社的生态发展明显没有亮之上葡萄专业合作社的生态发展完善。

3.3 财政支持不足

目前,我国合作社正处于蓬勃发展阶段,合作社的各项立法和政策支持还不够完善,发展生态农业前期投入较多,还需要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以赵桅村亮之上葡萄专业合作社为例,合作社理事会成员均为村委会成员,在村委会立项、层层上报、级级获批情况之下才筹得合作社扩大经营的资金。

3.4 销路问题

以亮之上葡萄专业合作社为例,自成立起每年葡萄成熟,江苏的种苗合作商家会安排人员收购,对符合其标准的葡萄进行包装、装箱运往江苏,剩余的部分在本地市场上销售。而亮之上同收购方并没有签订收购合同,收购标准及价格也有收购方决定,合作社方面销路单一,议价能力很低。

4 赵桅村生态农业合作社可持续运行的对策

4.1 扩大生态农业合作社宣传力度

农户由于教育水平的局限,对于生态农业的认识不够,参与生态农业合作社的意愿很低。扩大生态农业合作社的宣传力度,推广成熟的生态农业合作社发展模式对生态农业合作社的扩大发展至关重要。

4.2 健全生态农业合作社服务体系

发展生态能力合作社需要广大农户的参与,同时也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要加强国家对生态农业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在合作社生态发展中提供必要的资金扶持、科技服务、培训指导等,村委会、科技站、农经站、农村信用社等农村服务机构要发挥联动作用,建立健全对生态农业合作社的资金扶持、技术指导及流通服务。

4.3 构建生态农产品多渠道销售平台

通过举办生态农产品展销会、开展农超对接项目等为生态农产品寻找销售渠道。建立健全订单销售模式,为生态农产品提供安全、稳定的销售渠道,减少销售风险。

参考文献

[1] 红塔区气象局办公室.红塔区基本概况[J/OL].云南气象工作网,2008.http:///Modules/Document/infoShow1.aspx?kid=117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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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问题

1.1数量少,规模小,起步晚

改革开放30多年,农业和农村经济获得了长足发展,农村新型经济组织应运而生,特别是入世以后,农民需要加强合作的愿望更加迫切,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趋势日益强劲。据国家供销总社和农业部的统计,全国各类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约为150万家,有近千万农户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其中山东、四川、黑龙江等省发展得最为迅速。我省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起步较晚,数量也不多,一些中介组织结构松散,规模小,一些地方甚至还没有开始。

1.2认识与重视不够

对发展我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意义,一些地方政府认识不够,因而也重视不够。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我省乃至我国都起步较晚,算是新生事物,受传统计划经济思想的影响,受北方较为封闭思想的束缚,同时政府的服务功能不够完善,加上农村及农民自身的问题,使得地方政府感到困难很大或对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持怀疑态度。总之,由于主客观方面的原因,使得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建设没有跟上当前经济发展的步伐。

1.3政府代位,功能不健全

从我省目前现有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来看,有的是乡政府组建的,有的是农民自发成立的中介组织,有的是原供销社改建的。由政府组建或参与的专业合作组织,具有一定的行政干预色彩,而不论政府组织或参与的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农民自发成立的中介组织,都在功能方面不够健全。或是技术服务不到位,或是资金短缺,资金服务不到位,或是市场服务不到位等等。

1.4无法可依,无章可循

欧美等发达国家都制定了《合作尝试法》,对合作社的法律地位、业务内容、出资要求、社员及管理层的产生、登记与成立或解散的手续、惩罚措施等有关内容做出明确规定,不同类别的合作社还分别制定出章程,以利于保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我省乃至我国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名称繁多,主管部门也不统一,组织松散,需要尽快地制定法规来规范。

2 发展我省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思考

2.1制定专门法规,保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建议农业厅会同有关部门尽早制定出法规,帮助专业合作组织制定出合作社章程,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名称产生、运营、法律地位、协调部门、相关政策等方面做出统一规定。既要与国际接轨,又要有中国特色,符合我省实际。

2.2加快发展,形式灵活

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世界潮流,大势所趋,面对国外农业的冲击,我们必须加快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好农业大文章。在加快发展的同时,一定注意不要搞一刀切,要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各地区的实际不同,可以搞不同的形式,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在农村可以搞多种形式的试点,在发展中比较,最后达到完善的目的。比如,把乡镇的供销社改组为农业专业合作社,把乡政府的经管站、农业站、畜牧站等相关站所改组成农业专业合作社,还可以邀请农村信用社加盟,还要把农民自发成立的中介组织、协会等引导到专业合作组织中来。总之,只要有利于农村经济的发展,就要大胆地尝试,要鼓励农民,尤其是有这方面专长的农民,给予支持,给予政策。农村专业合作组织要大量吸收农民入会依靠并发挥农民社员的作用,把有才干的农民社员选拔到专业合作组织的核心机构中来,让农民社员唱主角,因为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最能代表农民的切身利益,从而也最能在专业合作组织中发挥作用,关心爱护社员,关心爱护专业合作组织,使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2.3强化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市场与培训指导功能

指导农民生产与帮助农民找市场是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最重要的两大功能,这也是建立与发展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根本目的之所在。我省乃至全国各地农民的素质都要进一步提高,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一头连接市场,因为这个组织的使命之一就是帮助农民找市场;另一头连接农民,指导农民的生产,因而必须担负培训农民的重任。从选种、育苗(种)到生产管理,提供标准的全程指导服务。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必须做细致的市场调查,了解省内外乃至国际市场的农产品需求,帮助农民把农产品卖向市场,取得比较好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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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概况

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合作社的典型,它以农民入社为基础,为农民提供粮食种植的一体化服务,其中一体化服务是指合作社发展到一定规模后把农业生产本身同生产资料的供应或农产品的加工、销售过程的若干环节纳入到合作社业务范围内,从而降低交易费用、实现规模经济,延长产业链条、实现农产品的价值增值,增强合作社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1]该类合作社为农民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如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乌山镇成立了优质水稻合作社,该社统一提供种子和化肥等生产资料,降低采购成本,统一培训技术,统一销售商品,提高生产技术,实行规模化生产,降低了生产成本。由于该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2006年该社农民纯收入较非社员增加了一半,极大地提高了入社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人们对合作社的认可度。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的农业生产模式已经不能很好的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农民个体经营收益小,风险大,当地有很多思想较开放的农民积极寻求新的致富路径,为合作社的成立发展提供了可能。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位于适于种植谷类、豆类等农作物生长的盆地或平原地带,该类区域地形平坦、土壤肥沃、临近水源、水利设施较完善,而且交通便利,利于农产品的运输,以及当地较好的经济发展状况都为发展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了启动资金、技术支持和先决条件;另一方面,随着工业化的发展,该地区的大量农民进城或到附近工厂务工造成了农村劳动力缺失,撂荒现象增多,土地利用率降低,存在大量流转土地;同时,为推动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国家和政府积极号召、大力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此外,当地还存在一些对粮食需求量较大的粮食初加工企业,上述种种因素均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了条件。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可以大大降低市场交易的成本,增强农民经受市场经济冲击、承担市场风险的能力。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2015年2月全国市场主体发展报告相关数据显示,截止2015年2月,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全国市场主体稳步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133.74万户,同比增长28.74%,出资总额2.89万亿元,增长41.60%。目前,我国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已经形成良好态势,但由于正处于起步阶段,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其中社员退社问题就是较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所以,在当前,从多学科的综合视角出发,以社员退社问题为切入点了解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阻力和不规范运作的原因,有利于合作社完善相应的监管制度,加强社员之间的合作,以提高合作社的发展能力和运行效率。这对稳定,完善集体经济成份,切实保障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粮食类农业合作社农民退社问题描述

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坚持的原则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农民有自由选择加入或者退出的权利。合作社社员的退出是合作社运行机制中不可避免的,但是具有共同利益的社员之间的联合与合作是合作社运转的基础,如果没有足够的社员支持合作社的运转与发展,那么合作社是很难有立足之地的。虽然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立能够减少农民个体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的风险,但是如果各方面利益主体的关系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就极容易导致合作社的成效不显著,从而引发农民退社问题,最后导致合作社无法正常运转。

于2007年7月开始施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对合作社成员退社的时间、程序等问题做了明确规定,当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愿意或客观上不能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时,就可以选择退出。农民退社是农民自身利益与其所在合作社的发展产生冲突的一种极端结果,它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合作社发展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农民不同的退社方式可能是对合作社发展中不同问题的反映,两者具有较强的相关性。根据国内学者的分析结果,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退社方式主要有四种:第一,主动退社,即农民主动提出退社要求,并根据合作社相关规章制度主动办理退社手续,最终离开合作社。第二,盲从退社,即一些社员在其他退社成员的影响下,主动提出退社要求,并按合作社相关规章制度主动办理退社手续,最终离开合作社。第三,隐形退社,即农民只是名义上的合作社“成员”,却并不享受合作社成员的权利,也不履行合作社成员的义务。第四,被迫退社,即由于农民所在合作社因经营不善面临解散,或农民与合作社合同纠纷不可调和,农民“被迫”离开合作社的方式。[2]

当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及入社农民人数仍在不断增长,而且在合作社的发展已有成效的同时,为何仍然存在一些社员退社现象?因此,为防止农民退社现象的持续蔓延以及引导合作社良性发展,有必要对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农民退社问题进行深入分析研究。

三、多元利益主体参与的博弈分析

通过对退社问题的多方面分析,笔者认为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存在市场、政府、合作社与农民这四个理性的利益主体间的博弈关系,他们在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都根据自身所追求的个人利益最大化目标并综合考虑他人的策略选择而理性选择最适合的行为策略,不同理性利益主体在策略中的不同选择会对合作社的发展产生不同的影响(如图所示)。

多元利益主体关系图

首先,农民与合作社之间存在利益公平与壮大发展的博弈关系。当前我国农业生产模式面临亟待改革的严峻形势,农民为谋求更多经济利益的合作愿望空前高涨,农民与合作社都从自己的利益出发与另一主体谈判达成双方都获利的联盟,这极大地推动了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生与发展。但是,一方面由于缺乏完善的治理机制,合作社内部的运作和管理随意性大,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盈余分配等制度不能切实执行,政策的透明度不够高,存在一些合作社管理人员“偷占偷拿”的私利行为,这也就导致很多农民都不能真正地联合起来以推动合作社更好的发展。与此同时,若外部市场收入水平明显高于社内收入水平,那么就很有可能导致社员对合作社的认可度下降。治理机制是农民合作社运行的核心,由于分配机制不健全,合作社的稳定性较差,农民入社后每亩土地的“实际收益”与“期望收益”差距较大,这使农民加入合作社并不能实现收益增加的目标[3],那么社员就很有可能选择高收入而退社。另一方面,如果社内管理人员的素质较高,能够公平对待社员,平均分配盈余,那么其执行合作社决议、调解合作社成员之间矛盾的能力增强,合作社的运行效率也会提高,这样便可以减少农民主动退社的机率,反之,社员在社内所获利益不平等,退社率就会增加。所以说,合作社发展过程中存在章程制度与执行制度相分离的现象,在利益的驱动下,农民是“既善分也善合”的。[4]

其次,外部市场与合作社存在市场需求与利润的博弈关系。一方面,我国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正处于发展的起步阶段,外部市场投资资金比较匮乏,难以启动更大规模的机械化生产和合作社粮食种植项目。同时,合作社在土地承包、流转方面仍存在很大问题(如:承包金额、农民对合作社的态度理念、固本保守思想影响等),使得合作社的种植难以形成连片的规模,不利于大规模机械化生产,合作社的优势职能和作用不能完全发挥出来,导致合作社利润偏低,积累资金有限,既难以支付制度运行的必要成本又难以满足社员增收的愿望,社民对其信任度降低,社员退出合作社的机率就会增加。另一方面,当前国内市场机制条件下国家为宏观调控粮食类产品市场出台了最低收购价政策,但是并没有突出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统销的价格优势。同时,合作社缺乏龙头企业的带动和技术支持,难以形成持续发展的产业链、进行产品深加工,产品的附加价值和竞争力较低且难以提高,这也就导致合作社无法完全满足市场的要求,导致市场狭小,长时间的小额利润甚至亏损的状况会使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下降,退社率上升。

再次,政府与合作社之间存在绩效与发展的博弈关系。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还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需要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和帮助,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是合作社快速发展的必要条件。但是由于政府与合作社之间的沟通交流仍然存在一些障碍,不少单位负责人对合作社的了解不够深入、全面,很多优惠政策的制定只是片面地追求政府绩效,在具体的施行过程中难以落实。同时,政府贯彻执行力度不够强,不能推动合作社的更好发展,合作社的优势和作用也就不能完全发挥出来,在利益驱动下,社员的退社率就会增加。

最后,合作社内部社员之间也存在利益的博弈关系。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为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增强承担市场风险能力而形成的联盟,倡导民主、公平、团结、诚实的理念,[5]但是,个别农户存在“搭便车”的心理,[6]认为只要入社,靠合作社集体劳作获取自己的利益,而不愿付出劳动,一个人存在这种心理,社内其余成员当然也会滋生这种想法,开始相互推脱,最终导致合作社无法正常运转,社员退社;另一方面,以种粮大户为参与主体组建的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过于追求规模经营的效益,导致其粮食增产的功能不足,[7]不利于农民收入的普遍提升,便会出现退社现象。

四、粮食类农业合作社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

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市场在经济中占据主导地位,粮食类作物要完成从小生产到大市场的对接,就必须充分加入到粮食类农业专业合作社中,合作社的建立提高了农民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对提高农民的收入、改善农民的生活有重要的作用。为了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持续良性发展,笔者认为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市场、政府、合作社与农民四位一体的共促协作发展机制,政府,市场,合作社与农民每个主体都应该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作用,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彼此之间的协调互助,共同推动合作社的发展。

首先,国家可以积极推进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相关的法律建设。政府可以加大针对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和资金补贴,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制度保证和物质保障。其次,农民要提高自身素质,多了解国家及政府对增强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的政策制度,提高思想开放程度,积极参与合作社的各项事务,充分发挥自身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再次,市场方面可以倡导建立全国统一的、无障碍市场,增强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能力。最后,合作社方面,一是要完善合作社内部的管理机制,合作社要形成科学、合理、公开的财务管理制度、盈余分配制度和粮食生产安全制度,提高合作社的信任度;加强对粮食类农民合作社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树立社员共同致富的观念;对于合作社中的退社问题要进行反思认识,寻找原因并积极改进,实现合作社的公平、科学发展;合作社的主要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可以在资金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到东北地区深入学习或向其他类型的先进合作社吸取经验;二是应该充分响应当前国家政策,可申请较大规模的粮食种植项目的补贴,争取更多的资金、农资机械和技术支持;可以充分寻找一些龙头企业或相关企业与其合作,实现资源共享,减少合作社的成本投入;开化农民的致富思想,积极引导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户群体成为参办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力量;合作社管理人员可以深入到农民当中进行宣传,展示合作社的成果,促进人们思想解放,充分发动农民群众,为合作社注入新鲜血液,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发展,在处于转型期的社会中立于不败之地。

五、 小结

当前,我国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已经形成势头,但从总体上看,仍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存在诸多问题,这也就迫切需要政府大力引导、扶持、指导、管理,同时,合作社更需要积极地寻求未来的发展之路。

一方面,合作社的农业生产需要适应时展的需求逐步向农场化方向发展,进行大规模、机械化生产,减少劳动力投入,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合作社可以与农资企业、农科类高校合作,将高校研究出的新型高产品种快速投入生产,为其提供繁殖育种的基地,不仅可以降低合作社的成本,还可以使生产的产品以新的形式(种子)出售;另一方面,合作社可以寻求技术支持将粮食进行深加工,延长产业链,形成有品牌、有特色的粮食产品,例如:“小杂粮”品牌,还需要寻求更多销售渠道,减少粮食的囤积、积压,可与更多相关产业企业合作,积极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8]提高“产―销”的效率以更好地适应当前市场的发展;此外,政府和当地一些有代表性的合作社也可以积极倡导组建跨区域的合作联社,发挥合作社联合的优势,增强粮食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竞争能力与谈判能力,为合作社未来的发展创造新的契机。

【参考文献】

[1] 张学会,王礼力.农民专业合作社一体化演进路径――以陕西省52家种植业合作社为例[J].广西社会科学.2014(2).

[2] 王鹏,霍学喜.合作社中农民退社的方式及诱因分析[J].山国农村观察.2012(5).

[3] 彭晓静.农业合作社发展的困境及突围之路:运行机制的视角[J].农业经济.2013(6).

[4] 罗晓华,郭正林.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社会基础与制度设置[J].社会主义研究.2009(5).

[5] 高菲.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退社问题研究[J].时代金融.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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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加强农产品市场调控,把农产品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一是大幅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二是加大临时收储和储备吞吐调控的力度,稳定主产区价格,充实销区库存;三是控制生猪价格下滑趋势;四是完善进出口调控;五是加强对农产品市场的监测预测。

(三)较大幅度增加对农民的各项补贴,完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一是增加良种补贴规模,提高补贴标准;二是大幅度增加农机具购置补贴;三是完善补贴办法;四是加快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肥价格形成机制。

(四)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打牢农业基础。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切实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粮食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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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好畜牧防疫工作,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面对突如其来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我镇迅速成立防治高致病禽流感防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镇防疫工作的领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禽流感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疫意识;同时,我镇派出得力干部协助兽医站开展全镇禽只的普查、防疫工作,切实做到防疫人员、防疫经费、防疫物资三到位,确保我镇禽只100%注射疫苗,同时积极协助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疫措施,从而使我镇取得了防治高致性禽流感工作的胜利,无一例禽流感病例发生。

在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预防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动物春季防疫工作。我镇召开动物春防动员会议,向各村委会主任和有关单位领导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层层落实春防责任,全镇共签订责任书119份;镇政府拔付防疫经费34000元,确保各种防疫设施到位,全镇牲畜90%以上注射疫苗,鸡、鸭、鹅100%注射疫苗,确保我镇无动物疫病发生。

四、设立农残检测站,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为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推动我镇无公害蔬菜的生产,我镇专门设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站,成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小组”,加大蔬菜的安全监督力度,制止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上市,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系数,确保我镇无一例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中毒事件发生。

五、推行会计委派制,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七、搞好三峡移民房屋修缮工作。

为妥善处理三峡移民房屋修缮问题,保证三峡移民房屋修缮工作顺利进行,我镇成立林沥镇三峡移民房屋修缮领导小组,抽调得力干部开展工作。镇领导和镇府干部,加班加点,耐心细致地做好三峡移民思想工作,消除移民疑虑,圆满完成上级交付的移民房屋修缮协议书签订工作和施工队进场准备工作。此外,我镇每天派2名工作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反馈移民房屋修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确保下情上达,问题得到及时反馈和解决,做好移民房屋修缮工作。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抓好“三高”农业和特色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

二、搞好冬修水利工作,重点抓好堤围除险加固、灌溉渠道的修整和排灌站的修复等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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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扎实开展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

以绿化杯竞赛活动为载体,以荒山荒地造林,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乡村绿化等九大工程为重要内容,推进全市生态绿化建设再上新水平。

三、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建设

一要认真抓好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相关项目资金,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基本农田整治、土壤改良和田间配套设施建设。二要强化农业科技支撑。深入开展农业科技特派服务行动和农民技术员培训工程,提高在乡劳动力科技素质,以适应现代农业要求。加快引进和推广一批高产高效农畜优良品种,努力实现全市主要农作物和畜禽良种全覆盖。切实搞好高产创建示范区和园艺作物标准园建设。认真实施植物保护工程,全面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强化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和监测,确保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搞好农业信息服务核心站建设。组建粮食、畜牧、蔬菜等科技特派服务团。深入专业乡村和农民合作社进行技术指导。三要进一步发展农业机械化。加大秋季倒地整地力度,实行松、翻、旋相结合。在实现水稻全程机械化上搞突破,推广水稻大棚育苗。四要建立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各乡镇要建立气象信息服务站,村村有气象信息员;科学开展人工增雨(雪)和防雹作业。

四、努力增加农业投入

一要切实按照“三个重点、三个确保”的要求,努力增加财政支农投入。要加强项目库建设,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要强化项目管理,做到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要切实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树立抓资金管理就等于抓资金投入的理念,制止资金挤占和挪用。加强涉农项目招投标和质量进度的监管。二要切实发挥金融对农业发展的推动作用,积极拓展农业信贷业务领域,放宽农业抵押贷款和担保限制,落实小额贷款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度,保持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低于上年。三要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综合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惠农政策,努力增加农业政策性投入。四要充分发挥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减灾惠民效应,完成大田作物保险650万亩,森林保险84万亩。

五、积极推进农村改革

一要加快推进乡镇农技服务体系改革。今年是中央提出三年乡镇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改革任务的最后一年。要加大工作力度,加怏改革进度,确保有机构编制、有合格人员,保证开资和工作经费,保证正常业务开展。二要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增强服务功能,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和规范内部管理为重点,积极创建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积极有序地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三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切实做到分树分地到户,加快推进配套改革,完善林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同时做好森林经营方案的编制工作。全市要完成全部平原少林地区乡(镇)和四分之一重点林区行政村的森林经营方案编制任务。四要加强基层防疫体系建设,增加投入,改善条件,确保村防疫员工资。同时要抓好农垦管理体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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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林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是农业和农村经济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保证。今年上半年,我镇重点抓好林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林业方面:1、认真抓好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森林防火责任,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和防火队伍;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实行森林火情举报奖励制度,调动群众防火积极性,形成全民监控的良好局面;同时筹资建成一条长13公里的森林防火带,确保我镇上半年无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2、积极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我镇在经济困难的情况下,积极筹集资金,投入到沥镇公路泮沥段绿化建设和森林防火带的建设中,进一步绿化、美化林沥,较好地完成了植树造成林任务。

水利方面:1、多方筹集资金,投入87万元资金加固冯村堤围东室段,全长0.76公里,共砌4.537万土方,2895石方;2、抓好各水利工程的防汛工作,成立“三防”领导机构,制订防汛抢险岗位责任制,建立一支约1500人的防汛抢险队伍,确保防汛责任、防汛人员、防汛器材三落实。3、抓好各水利工程的管理,确保农业生产用水。

三、抓好畜牧防疫工作,确保畜牧业健康发展

面对突如其来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我镇迅速成立防治高致病禽流感防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镇防疫工作的领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禽流感防治知识,提高群众的防疫意识;同时,我镇派出得力干部协助兽医站开展全镇禽只的普查、防疫工作,切实做到防疫人员、防疫经费、防疫物资三到位,确保我镇禽只100%注射疫苗,同时积极协助各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各项防疫措施,从而使我镇取得了防治高致性禽流感工作的胜利,无一例禽流感病例发生。

在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预防工作的同时,切实抓好动物春季防疫工作。我镇召开动物春防动员会议,向各村委会主任和有关单位领导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层层落实春防责任,全镇共签订责任书119份;镇政府拔付防疫经费34000元,确保各种防疫设施到位,全镇牲畜90%以上注射疫苗,鸡、鸭、鹅100%注射疫苗,确保我镇无动物疫病发生。

四、设立农残检测站,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

为保障人民的身体健康,推动我镇无公害蔬菜的生产,我镇专门设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站,成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小组”,加大蔬菜的安全监督力度,制止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上市,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系数,确保我镇无一例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中毒事件发生。

五、推行会计委派制,进一步规范农村财务管理。

根据我镇农村财务管理的实际,我镇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1、成立林沥镇推行“会计委派制,组帐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农村财务会计审计站,专项负责农村财务审计工作,全面负责会计的选拔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2、健全农村票据管理制度、会计员职责、出纳员职责和理财小组权限等一系列配套制度;3、加大监督,做好村组财务公开。要求各村委会聘任会计每季度按统一格式标准在各村委会、村小组村务公开栏上公布各村组的财务状况,进一步提高农村财务的透明度,推动农村财务管理走上规范化轨道,促进村组集体经济的发展。

七、搞好三峡移民房屋修缮工作。

为妥善处理三峡移民房屋修缮问题,保证三峡移民房屋修缮工作顺利进行,我镇成立林沥镇三峡移民房屋修缮领导小组,抽调得力干部开展工作。镇领导和镇府干部,加班加点,耐心细致地做好三峡移民思想工作,消除移民疑虑,圆满完成上级交付的移民房屋修缮协议书签订工作和施工队进场准备工作。此外,我镇每天派2名工作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跟踪,及时了解、反馈移民房屋修缮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确保下情上达,问题得到及时反馈和解决,做好移民房屋修缮工作。

总的来说,我镇上半年农业农村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1、农业产业化程度不够高,基地规模不够大;2、农产品的销售、加工方面较薄弱;3、农产品的科技含量较低等,这些都是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来加以解决的。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加大农业结构调整力度,继续抓好“三高”农业和特色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

二、搞好冬修水利工作,重点抓好堤围除险加固、灌溉渠道的修整和排灌站的修复等水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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