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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合同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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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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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大宗原燃料采购结算的特点 钢铁企业生产,消耗的物料品种繁多,结算方式多样。对于大宗原燃料的结算一般采取优质优价的方法。优质优价包括“按质论价”结算和“按质论量”结算。按质论价结算,就是在原燃料采购过程中,以供需双方签订的工矿产品合同的价格为基础,依据与合同相关的计价条款和原燃料的实际检验结果确定原燃料的最终结算价格;按质论量结算,是不依据物资的检斤量做为最终结算量,而依据检斤量与理化检验结果确定的干基量确定最终结算价格的结算方法。大宗原燃料采购结算的特点是紧扣合同,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确定不同的结算方式。

1.2 采购结算与合同条款 钢铁企业原燃料产品的合同条款一般有标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款及交货时间,验收标准、质量加减价约定、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合同价格、质量加减价条款和验收标准是结算的的重要依据。

1.2.1 合同价格:即合同的的基价,其他有效成份的加减价都在此基础上进行。通常合同的基价有三种:含税包干到厂价、车板含税价和车板不含税价。

1.2.2 验收标准:①计量、化验均以买受方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②计量、化验均以出卖人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③计量以买受方为准,化验结果按出卖人方结算。④计量以出卖人方为准,化验结果按买受方结算。

1.2.3 质量加减价条款约定的内容 钢铁企业大宗原燃料合同根据物料有效成份的不同,加减价方式不同。通常在结算当中按合同加减价方式的不同,我们把结算类型分为有效成分累加类型、简单计算类型、折吨计算类型、等级判定类型、中间换算类型等。这一部分条款是优质优价结算的核心内容。

1.2.4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或火运。

1.2.5 结算方式:①一票结算,开据17%增值税票。②两票结算。即含税包干到厂价减运费,其余开据17%增值税票。

1.2.6 争议解决方式: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需(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7 其他约定事项:①合同履行有效期。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3 原燃料采购结算员的工作程序 ①审定合同:结算员收到业务科签定的采购合同,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推敲。②收集资料:收集交库单、化验单、磅单等原始票据,了解掌握企业调价及合同条款变更、异议处理情况。③结算:结算员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类型,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据各种数据指标和对应关系,计算采购价格出据结算单。

2 合同管理

2.1 合同管理的概念 企业合同管理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是市场经济的外在表现,通过合同管理,现代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的制约和权利,从而为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2.2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2.1 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2.2.2 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2.3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3.1 认识根源 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

2.3.2 法律意识: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我们说,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合同要依法订立。

2.4 加强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结算关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根据合同的订立、履行、结束的时间顺序来分,合同管理分为: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三个阶段,并且是以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应对处理为辅的合同管理方式。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是既要保证自己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也促使对方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就是做好合同履行记录,跟踪合同履行过程,把好合同的结算关。

2.4.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4.2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培训不断加强签约人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合同法律意识。合同管理员应该是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人员担当,可以起到事前防范的效果。

2.4.3 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采购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采购部门结算人员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3 充分发挥结算作用,完善合同结算条款

做为原燃料供应的源头部门,为充分发挥结算的作用,我们几次号召全体业务员对合同进行自查、自纠,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整理、调整结算方式,规定更为合理的奖扣区间。发挥集团整合优势在保证供需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堵塞业务漏洞,有效地降低了采购成本。

3.1 防止以次充好,改变月加权平均结算为单批结算方式 结算中我们发现,月加权平均结算与单批结算两种计算方法对于奖励封顶而处罚却不封顶,并且处罚比奖励力度大的采购合同,其结果尤为不同。供应商如果按月加权平均结算,在一个结算周期所送的煤平均不超标就可能有奖励,常常逃脱其中个别超标批次的处罚,有可能以次充好,不能保证进厂原燃料质量的均衡性。为此,我们协助业务科对此类合同结算条款进行了修订,喷煤灰、硫指标月加权平均结算变为单批次结算,一个化验批次一个结算价格,显示质与量的对应结算,为供需双方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3.2 针对精粉水份严重,合同条款规定加倍扣水 曾有一阶段,进厂精粉出现了水份严重超标,致使储料厂无法码垛,入炉料配比不准,对入烧稳定性产生影响。为了加强进厂原料的质量,提高入烧炉料的稳定性,综合各方意见,从合同上加以约束,即:“水份≤12%时,按化验水份干基结算;12%<水份≤14%时,按公式[12+(化验水份-12)×1.5]扣除水份进行干基结算;14%<水份≤16%时,按公式[15+(化验水份-14)×2]扣除水份进行干基结算;水份>16%时,拒绝进厂。”水分大于12%加倍扣罚,水分超标现象及时得到遏制。

3.3 保证炉况顺行,结算条款规定球团返矿不付款 球团返矿由于抗压强度不够造成的球团粉量增大,对高炉的冶炼产生一定的影响。优化粒度组成的的关键是筛除小于5mm的粉末,一般

为此,我们建议合同结算条款改为“含粉

3.4 规定合理磅差,严谨供货合同 各大矿务局炼焦煤的结算以对方发货时的检斤为准,我公司的检斤化验只作为下转厂矿成本的依据,双方检斤化验结果存在较大误差,虽然在煤的采购中矿务局煤炭结算以对方为准是全国惯例,但我公司承担着较大的途耗及化验结果不符带来的经济损失。如何约束矿务局的质量检验结果?我们从实现的时间上,要求对方在发出物资时立即报出水份。经过大量的数据统计分析研究,我们对双方水分差超过4%的月份做了统计,及时与供方沟通协商决定,我们在合同中增加“水分差超过4%的部分,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合同生效后,制约了对方化验水分过高现象。

3.5 发挥集团整合优势,及时调整计量检斤结算办法2008年上半年,钢铁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原料价格一直上扬,焦炭和有些炼焦煤种一度出现紧张的局面。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个别品种的合同条款向供货商作了倾斜和让步,例如焦炭和1/3焦煤合同验收标准规定“以出卖人出厂检斤过磅、化验结果为准”。

篇2

随着我国经济秩序的不断完善,政府在管理和引导工程建设项目中发挥着重要的管理和引导作用,工程建设也逐渐朝着有序、规范的方向发展。在工程建设中,招标方和投标方作为相互对立又相互依托的两方,与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履行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更好的掌握和管理招投标项目,新形势下,需要对招投标双方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良性的互动,才能在我国现阶段经济领域中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深入研究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现阶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招投标行为有待规范与完善

规范的招投标工作促进经济活动有序发展,而相反,不规范的招投标则会对工程建设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使公众对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有效提出质疑,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目前,不规范的招投标大量存在于我国的工程建设中,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广发重视。据了解,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主要由以下方面引起:(1)招标单位方面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平公正是招标行为必须遵循的原则,要严厉杜绝非法招标行为。而在现实中,非法招标的情况却大量存在。招标单位未按规定参与和控制招标程序,与投标单位私拉关系,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为了杜绝这些不良现象,可以尝试把工程切块分割,由不同的小组分别控制自己部分的招投标情况,限定必要的中标规则,确保招标目标顺利完成。另外,要严格落实招标流程,避免规避招标、必须公开、公正地进行,任何擅自行动、非法招标等行为都必须得私自内定等情况的出现,使招投标工作能够起到真正的作用。(2)投标单位的问题。一些投标企业因急于中标,采取过分压低报价的方式取得中标资格。中标后,为了弥补过低报价造成的损失,不惜偷工减料来降低工程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堪忧。初次之外,中标企业还常常随意分包、转包工程,甚至倒卖中标合同,这些都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对招投标公正性的恶意亵渎。

2.2评标问题突出

评标,是指评标人综合投标人各方面情况对其是否中标做出判断,这一过程在招投标工作中非常重要,其充分显示出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由于现阶段我国并未出台规范的评标标准,因此评标人在评标阶段就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如果评标人能够秉持公平合理的准则对标书进行充分解读,那么评标结果则是公允的;反而,如果评标人评标过程中夹杂了个人或外部因素,或者为了一己私利不惜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则中标结果则是非常不客观的,当然会有失公允。因此,在招投标过程中,一定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职业素养过硬、思想道德高尚的评标专家进行评标,以确保中标企业施工质量。

2.3招标机制有待发展

由于我国招投标工作起步较晚,又没有规范的评标标准,因此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缺乏统一的监管,导致中标结果难以尽如人意。很多企业不会写投标文件,只好委托公司来写,这就造成了某些单位一家独大、擅自行动的状况。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单位制作标书时,抄袭、剽窃的现象比比皆是,严重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另外,标书单位乱收费现象严重,且写出的标书质量较差,严重影响了投标单位的中标机会,同时也干扰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规则,派专属部门和专职人员监督完善招标机制。

2.4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由于招投标工作起步晚、发展快,导致在工作细节中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如一些招标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加入霸王条款,使招投标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合同中关于责任划分的部分模糊不清,致使双方权益界限不够明朗,导致出现问题时矛盾重重,不好解决;另外,由于合同管理缺乏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导致合同内容、形式、签署落实等环节不能达到无缝连接,致使合同迟迟不能生效,影响工程进展。因此,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招投标实际运作中的矛盾不可调和,影响合约双方的利益。

3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3.1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任何工作的开展都必须在法律范围之内,招投标工作也不例外。虽然我国很多法律都对招投标工作做出了相对完善的规定,但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有些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无法在这些法律法规中直接找到答案,这就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量体裁衣了。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将合同内容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时间节点,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从施工开始到施工结束,逐步审核工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按照要求对招投标合同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同时,要不断提高招投标各方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素质,力求使市场尽快平稳有序发展。

3.2加强招标过程管理

(1)招标过程中管理。为避免后续施工中出现含糊不清、界定不明的情况,应在工程开始前首先确定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招投标工作开始后对招投标文件严格把关,从第三方的角度出发,对可能引起歧义和误解的点对各方人员进行解读和交代。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招标工作人员应高度配合,共同审查工程招标文件,对文件内容深度把关。另外,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人员要随时关注施工现场的动向,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实行监理权利,全面保障工程合同真实有效,全力促进工程施工平稳有序进行。(2)招标后期管理。要想实现招投标工作扎实推进、有序发展,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水平,招标后期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招标后期管理主要是考察合同的履约率,即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按质完成合同内容,这是衡量招投标工作是否完成的重要指标,也在一定程度上考察着招投标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完善的招标后期管理,应该具备规范完善的考核制度和评价标准,建立工程招投标后期跟踪管理档案,定期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检,并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归档,作为今后继续考察的备用检索资料。招标后期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招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是衡量招投标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招投标工作的成果,具有非常重大的借鉴意义。根据评测结果,对招投标企业进行评估,对履约率好的企业实施奖励,对履约差的企业要进行惩罚,以此调动招投标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他们的竞争意识。通过招投标后期管理使企业自觉树立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意识,促进好的企业多中标、履约率低的企业不中标,使企业能从自身出发提高生产水平、增强人员素质,有力推动招投标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3.3强化管理以及监督力量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政府的管理者地位不断巩固,因此,在招投标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大力宣传涉及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号召各企业遵纪守法,明确违法违纪的不良后果,促进招投标工作的长久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企业也应从自身出发,对招投标工作清醒认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自觉抵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不断加强自我管理,从而使招投标工作更加积极有效。

3.4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招标工作要想有序进行,就需要专业的工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执行,因此,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凭借其专业性的特点备受企业青睐。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并非一般的办公人员,他需要具备专业的工程技术知识、工程造价管理知识以及专业的法律知识,因此任职条件较高。由于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与工程合同的签订直接相关,因此可以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重要性。为了使工程管理合同人员更好的履行职务,企业要创造一切机会让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多学习、多实践,使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真正学以致用,为推进招投标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4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企业和承包企业之间相互选择的最好方式就是招投标,因此招投标工作普遍存在于企业发展之中。为了更好的进行招投标工作,相关方都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以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投标流程,避免人为干预和私相授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想尽一切办法避免矛盾、问题的产生,通过监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明确,招投标既是一种先进的选择方式,也是合同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因此,只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招投标工作就会继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持续存在和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魏磊云.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具体措施[J].中外企业家,2016(36).

[2]王文龙.试论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J].低碳世界,2017(3).

篇3

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我省的公路建设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其工程建设市场也在不断完善和日趋成熟,所有的基建项目都实行了招投标制。

实行招投标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平竞争可以防止垄断和地区保护,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经过几年高等级公路的建设,进入我省公路建设的大型施工企业有各行各业,他们中先进的施工方法和管理经验,同时也值得我们借鉴学习。通过招投标,为我省的公路建设也节约了大量的资金,例如在投标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完预算后需降低15%~20%才能中标。

下面就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等问题与同仁们做一些交流。

二、工程计量:

工程施工生产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而承包人无法也不愿垫付如此大的资金,因此要进行月进度款的计量与支付。

(一) 计量范围: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1999年版)中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备的工程量,因此计量范围应为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的支付。

(二)主要计量依据:

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合同图纸

3、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4、合同条款

5、技术规范

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补充文件

7、《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8、收方时丈量、测量资料

(三)计量原则:

1、必须严格按照主要计量依据计量。

2、按设计图给定的净值及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数量计量。隐藏工程在覆盖前计量应得到确认,否则应视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予以计量。

3、 所有计量项目(变更工程除外)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

4、 承包人完成的计量项目的各项工序,必须是验收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产品”,才予以计量,工序或工程未经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能组织计量工作。

5、 计量的主要文件及附件的签认手续不完备,资料不齐全的,不予以计量。

6、 计量不排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以上的产品,但如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和承担事故赔偿。

(四)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审查的主要附件:

1、《中间计量表》

2、《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3、《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材料

4、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5、《工程变更令》

6、《工程交工记录》

(五)工程计量的程序:

1、计量通知和申请:工程需要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

2、承包人按施工监理办法和细则收集、积累资料,提交积累资料。

(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该分项工程第一次计量支付时须附上);

(2)《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资料;

(3)《工程变更令》(如果有)

(4)《工程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如果有)

3、驻地办计量支付工程师审查以上文件资料,发现质量问题或资料不全,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并退还承包人,可以暂不计量,但要作好记录。

4、填写《工程计量计算单》

(七)计量方式:

计量的方式一般有按合同规定、按设计图纸计算、现场实测、根据现声记录四种方式。

1、按合同规定金额计量

指合同文件中总则和总量包干的工程,这些工程只能按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数额计量支付,不能变化。

2、 按设计图纸计算,对于严格按设计图施工无任何变更的工程项目,可以室内按设计图纸所示的净尺寸数据进行计量,如桥墩、桥台身等钢筋砼的结构及多数永久性工程。

3、 现场实测

对于合同文件规定的或因地形、技术原因部分(或全部)发生了变更的工程,其计量须以现场实测的数据为依据。

4、现场记录

有些数量和方案只能通过当时的办公记录来查核,过后就难以计量。因此对于诸如之类的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和承包人应及时做好记录和签认工作,为工程计量提供依据,严禁搞回记录。这类工程一般有:各种桩基础的长度及其土、石成分的划分等。

(八)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

计量规则和方法主要在技术规范(如《范本》)的有关内容和工程量清单的前言中明确给予规定,在进行计量时必须遵守其要求。并且在不同的合同中,这些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会有差别(如《专用本》),因此,计量时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计量细则的规定进行计量,不能按习惯方法,因为有些工作细目不直接出现在工程量清单中,而做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程隐含其中。如借土场的清理与掘除费用包括在土方单价内,不予单独计量支付;预应力砼的模板、张拉、压浆、砼的浇筑、修饰和养生以及预制构件的吊装和联结等不予单独计量支付;涵洞及排水管道凡在图纸中已经标明的洞口建筑,包括端墙、八字墙、锥坡、跌水井、铺砌以及基础挖方、地基处理、基坑回填等均做为涵洞及排水管道的附属工程,不予单独计量;浆砌片石或砼预制块(板)铺砌的边沟、截水沟、以及急流槽的基槽开挖等均不另行计量等。作为承包人应有充分的了解,因为规范文件的有些要求并不与工程量清单相符,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图纸与实际存在明显出入,如原设计挖方路段石方数量与实地不符,多余部分不予计量;二是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对图纸中部分工程量属于承包人附属工程,不予计量,如浆砌护坡的砂砾垫层等。这与我们平常认为清单上有的监理工程师就得认可截然不同,这些问题的出现都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可能完整地完成相应的全部工程,这样有利于工程计量及工程成本核算。

(九)计量台账

为了准确无误地完成各项计量,我们建立了工程计量台帐,将各项计量分类、分项、分月,避免重计和错计造成监理部及项目办审核后返工重做,或错计而给单位造成无谓的损失。同时,也可为计划与进度控制管理提供准确而显明的数据。

三、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单位即承包商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就我省的施工现状来说,施工合同的组成主要有招标文件、投标书,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双方认可的来往信函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中裁、保险与保函等进行管理。一般而言,合同支付项目的灵活性要比清单支付项目大,也更难把握和控制,其内容包括: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拖期违约偿金,保留金和提前竣工奖金等。合同管理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进行投资控制,因此,对于上述项目的计量与支付,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有详细的证明材料及施工原始资料并按符合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这就要求施工单位要有详细准确的施工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

(一)动员预付款:

又叫开工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国际上一般规定范围是0%~20%,而我省目前均采用合同价值10%的比例。根据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的不同时间以及驻地建设完成的情况等,分四次支付。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承包人已经提交履约保函和完成合同协议书的签署,并提交了相当于动员预付款后的银行保函,向业主签发按合同规定金额的付款证明,业主应在该支付书收到后14天内核批,并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开工预付款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价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扣回比例各工程项目可能有所不同,在百罗高速公路建设中规定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如合同期满后期中支付的累计金额未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全部金额在最近一次期中支付扣完。

(二)材料设备预付款:

由业主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有两种情况:

1、 非特殊情况下(除非业主同意),不支付任何设备预付款。临时工程所用的材料,也不支付材料预付款。

2、 业主应给承包人支付材料预付款,供购进各种主要材料之用,此项金额按投标书附件中写明的材料所列的费用(进口材料为到岸价,国内采购的为出厂价或销售价,地方材料为料场价)百分比支付。其条件是:

(1) 材料、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2) 已出具材料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

(3)材料已在现场交货,且存储良好,驻地办对材料的存储方法表示满意,材料数量经核实无误。

3、 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扣回:

(1)承包人获得材料预付款的材料,原则上应在三个月内使用完毕,如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超过三个月购买的,承包人应通知驻地办。

(2)当月材料预付款从支付之日算起,三个月后应从最近的一次期中计量支付时一次扣回,合同期满时,扣完所有的材料预付款。

(三)保留金:

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额的一种扣留,具体从每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款额中扣留,直至保留金的金额达到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限额为止。

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业主分两次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一半在交接证书(竣工证书)签发后退还,另一半则须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退还。

如果签发的交接证书仅是工程项目某部分的交接证书,则退还的保留金仅是竣工部分的保留金,并且也是一半。

如果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时,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业主有权扣留余下的保留金,直至遗留工程完成。

因此作为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全部工程,这样就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和企业发展。

(四)工程变更费用:

任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遇到变更问题,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广且很复杂,因此对其支付也就很复杂,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其支付有不同特点并有相应的办法。由于实际工作中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尤其是对单价的合理性常常无法达到一致(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因此,FIDIC条款对工程的变更作了明确规定:

1、 工程师指示承包商进行如下变更时,如果导致变更的原因是由承包商引起,则费用应由承包商负责。

(1)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2)删减任何工作。

(3)改变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5)必要的附加工作。

(6)改动工程任何部分合同中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

2、 变更项目的估价和工程确定单价的权利。

在变更指示发出14天之内以及在变更工作开始之前,或由承包商提出要求额外支付及变更单价和价格的意图,或由工程师将他准备变更单价和价格的意图通知承包商。

对变更项目的估价,一般应参照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或价格,或以之作国另行估价的基础。但是如果变更项目的性质和数量与原合同差别甚大,而原合同中已有的单价和价格均不能用以参考,此时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最后与承包商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价格。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则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在此之前,工程师可以确定一个暂行单价或价格用于每月支付。

(五)费用索赔

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地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基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提代的索赔证据和细节帐目等有关资料审查核实,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分的索赔款额,并按合肉中刺条款有关规定列入核签的期中支付证书基最后支付证书予以支付。

另外还有价格调整、违约罚金、提前竣工奖金等项目,在我省目前尚无先例,但在公路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会逐步得到完善。

以上这些合同支付项目均在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中会有明确规定,但是这些资料均在招标过程中形成,等到施工时这些资料有时没有转交给施工单位,造成施工单位相当被动的局面,所以招标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在施工中都是不可缺少的,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招标工作的同时更应重视在投标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资料:其一可以为该项工程的施工提供便利;其二可以积累资料,为以后的投标工作提供数据。

四、结论:

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是相互关联的,是施工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合同管理应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否则在今后的施工中将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目前在我省的公路施工中有些项目还未发生,如索赔等,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必将走向科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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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的概述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和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的不断完善和日趋成熟,所有的高速公路基建项目均采取招投标制。由于高速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而工程承包人无法垫付数额巨大的资金,因而需要对工程月进度款进行计量与支付。作为一个高速公路施工企业,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坚持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监督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这四项制度。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作为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管理核心内容之一,高速公路施工单位应当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完善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制度,积极参与招投标制度,中标承建的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任务,建立完善的引人竞争机制, 认真执行了合同管理制,降低了高速公路工程造价。公路建设的大型施工企业还应当加强工程的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引进先进的高速公路施工方法和管理经验,保证高速公路的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

2、工程计量

2.1计量范围和计量依据

根据《高速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规定的工程计量清单中开列的内容可知,工程计量范围是指根据高速公路工程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 应该为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高速公路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施工各项费用的支付,而不能成为工程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完成的准备和实际的工程量。工程计量依据主要有:(l)施工合同图纸;(2)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3)工程量清单及说明;(4)合同技术规范;(5)工程合同条件;(6) 工程索赔时间与金额审批表;(7) 有关工程计量的补充协议。[1]

2.2工程计量原则和计量程序

高速公路工程计量制度的原则具体而言包括:施工人员应当按照合同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范围、方法和单位计量;对于不符合工程合同文件相关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施工单位还应当按照监理工程师同意的计量方法严格对施工各项项目进行计量。工程计量程序主要是:施工单位首先应当发出工程计量通知和申请书,即应当由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工程计量申请或者向承包人发出工程计量通知书。其次由监理工程师对工程相关文件资料进行审查,主要是对承包人为工程计量准备的资料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应当退还给承包人,暂停计量。最后要认真清楚地填写中间计量表,认真对待承包人在工程合同中提出的异议,再对计量记录进行再一次的检查核实。

2.3计量规则和计量方式与方法

工程计量方式包括实地测量与实地勘测法、均摊法、钻孔取样法分项计量法、凭证法和根据现场记录按图纸计算法。在进行工程计量时,应当严格遵循《招标文件范本》的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前言中对计量规则和方法的明确规定,严格执行合同计量的细则规定,将承包人的附属工程隐含其中。承包人应充分了解规范文件的相关要求、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监理工程师和业主对承包人的附属工程不予计量,比如浆砌护坡的砂砾垫层工程。为了完善工程计量和工程成本的核算,应当尽可能认真完整地完成与此相对应的全部工程。

2.4建立工程计量台账,严格按合同要求执行

为了建立清晰的科学合理的工程计量支付台帐,提高高速公路建设工程计量的精确程度,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要求执行工程建设计划,完善对施工进度的控制管理工作,以便为施工单位提供精确的数据资源。为了使施工工序满足工程计量台帐建立的要求,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的相关要求,经驻地监理、工程承包人和总监办事处三方核对无误后,做好数据统计工作,认真建立台帐,使得台帐与合同文件中的项目、编号相一致。还应当由专人负责分项的工程计量台帐,掌握好公路建设的工程进度,以此来保证公路工程计量的准确性和真实性,防止重复计量和漏计现象的发生。

3、合同管理

3.1材料设备预付款和工程变更费用管理

随着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变得越来越重要,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应当派监理工程师参与与业主签订相关合同,共同商定工程建设项目材料设备的预付款,同时应当督促业主按照规定的拨付工程开工预付款(一般支付百分之七十左右)。当施工人员与施工机械进驻施工场地时,可向业主索要剩余的部分。完善合同管理中的材料设备预付款和工程变更费用管理项目,既要预付,又要回扣,这有利于施工企业前期工程项目的开展,及时购置施工设施与材料,提高施工单位对预付款资金的利用率。由于工程项目的复杂性,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变更问题,因而需要根据支付的不同特点提出相应的办法,使工程变更费用的合理性达到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进而有效地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3.2开工预付款管理

开工预付款主要是指业主为承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一般规定范围为0%~20%)。承包人应当在提交开工预付款担保、履约担保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后,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开工预付款的计量与支付工作。业主应当在支付书收到后的十四天内进行详细审核,再在投标文件标明的施工设备进场后支付百分之三十的开工预付款。当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达到合同价值的百分之三十时,再按照工程的进度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按照固定的比例分期扣回开工预付款,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八十时扣完。做好开工预付款管理工作有利于提高工程的进度和施工效率。

3.3保留金与暂定金管理

保留金制度是指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扣留其部分应得款项,在完全履行合同后再返还给承包人的一种制度。保留金的金额一般占合同价值的百分之五,每次扣留月支付额的百分之十,直至扣足限额为止。承包人应当按期完成和验收全部工程,业主应当将保留金分两次退还给承包人,一次在签发交工证书后退还,一次在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签发后再予退还。一些项目合同在中期工程计量支付时还应当另行扣留竣工资料保证金和民工工资保证金。暂定金额制度是指为了实施本工程中尚未以图纸最后确定其部分工程和具体细节或者是增加的工程细目,进而在合同的工程量清单中以暂定金额的名称表明的一项金额制度。在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承包人出示的支出报价单、凭证、发票和账单确定暂定金额,如果是根据投标文件列明的单价或总额价而作价,则不需要出示这些票据。完善保留金与暂定金制度既可以为工程的施工提供便利,又可以充分积累资料,为后期的投标工作提供数据作准备。

4、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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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工程合同;合同管理

1前言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繁荣,建筑行业迎来了其繁荣发展的阶段,不仅规模和数量上有所发展,而且在建筑企业内部的管理以及施工技术方面也有了质的飞跃。并且随着建筑工程领域竞争的加剧,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建筑工程项目所具备的特点决定了合同管理对于项目的任何一个参与方而言都至关重要,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而且由于建筑工程受自然气候等条件的影响较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较多,项目发承包双方之间的纠纷屡见不鲜,而作为解决纠纷和矛盾的最根本的依据,建筑工程合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非常重要,既能够有效的解决发承包双方之间的矛盾,维护各自的合法利益,同时又能够为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更好的保障。

2建筑工程合同的重要性

合同是具有法律效益的协议,对于合同双方而言具有约束作用,合同之中明确的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给予了解决的方案和措施。建筑工程项目较比于其他项目而言,其具有的复杂性和风险性更多,未知因素也较多,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对于项目各参与单位的保障性作用。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往往具备周期长、施工过程种类多以及技术复杂性高等特点,建筑工程合同所包含的条款更为繁杂,涉及到的范围也更为广泛。完善的施工合同能够有效的划分发承包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能够让双方在更为平等的基础之上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确保工程项目能够顺利的实施。而且由于建筑工程项目往往涉及到的风险因素较多,可能出现的影响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因素也较多,因此完善的合同能够将利益和风险进行更好的划分,保护发承包双方的工程参与积极性,并且以具有法律效益的手段来解决发承包双方之间的利益纠纷,维护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3建筑工程合同的特点分析

3.1合同签订内容容易出现歧义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具有严谨性,因为其具备约束合同双方的法律效力。合同之中应当明确的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等,要以明确的方式将双方所应当付出和得到的东西进行规定。但是建筑工程实施周期较长,其间可能发生的引起合同双方利益变动的因素又较多,在合同签订之时难以有效的预料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因此往往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突发的状况,合同双方经常会因为责任归属的问题而产生歧义。

3.2合同管理的范围较广

建筑工程项目所涉及到的领域很广,其中所涉及到的部门、单位也很多。其中业主单位、施工单位作为工程项目最为主要的参与单位,其合同管理内容更为复杂,所涉及到的协调关系也非常多。因此建筑工程合同在管理的过程中需要确保各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并且相互协调配合,以合同管理的方式来规范项目各参与单位的合同行为,维护工程项目的共同利益。

3.3建筑工程实施周期较长

建筑工程合同实施周期长的特点完全是由于建筑工程项目特点所决定的。一项工程从决策到最终的运营可能需要几年的时间,这期间所涉及到的工程合同不仅种类繁多,而且许多合同的周期都非常长。这就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是一个漫长的过程,需要与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同步,而且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还要综合考虑诸多因素,每一个工程项目实施周期阶段,都会有不同的工程合同签订,这其中的协调性和配合性都很重要,稍有疏忽就会造成工程项目的经济损失。

3.4工程合同容易出现变更

如前文所述,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周期较长,其间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因此工程合同经常会随着工程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而有所变更。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合同管理人员应当秉承动态管理的原则,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而调整合同管理的策略,对于补充合同和变更合同的条款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和管理,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更有利于合同双方的工程合同,确保建筑工程项目能够顺利的实施。

4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4.1法律意识淡薄

合同法所规定的合同最为基本的原则就是公平、公正,而由于建筑工程领域竞争的激烈,许多建设单位有意违背建筑工程合同的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刻意的在合同条款之中回避或者是转移风险。这样的行为很容易造成施工单位的项目参与积极性降低,甚至是危害建筑工程项目的整体质量。甚至也有的发承包单位签订“阴阳合同”,这样的行为不仅严重的影响了建筑工程市场的秩序,而且很容易造成合同双方难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另外还有违法转包、违法发包等行为的存在,这类法律意识淡薄的合同管理行为严重的扰乱了建筑工程市场竞争的有序化。

4.2合同管理人员整体水平不高

建筑工程项目的特点决定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殊性,管理人员既要具备合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和职业能力,同时也要具备建筑工程方面的知识。这样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够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以合同管理为手段来调动项目各参与单位的积极性。但是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许多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并不高,专业技能水平也较低,而且许多建筑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数量明显不足,不足以完成有效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工作。

4.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现阶段的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完善是许多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问题的根源。许多建筑企业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但是却并没有制定较为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而且行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工作也缺乏必要的理论性依据,这就使得许多建筑企业凭经验实行合同管理工作,甚至有的企业完全没有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无法做到合同管理过程中有效的监督和考核等等,这就难免会使得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执行力度大打折扣,也为建筑工程项目有序的进行蒙上了一层阴影。

5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建议

5.1提高法律意识

建筑工程合同只有在符合合同相关规定的基础之上才能够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对于这一点许多建筑企业应当给予高度的重视。在签订工程合同的时候要本着合法的基本原则。对于“阴阳合同”、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的工程合同,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也不能作为维护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凭证。因此对于建筑企业而言应当积极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对于工程合同的内容从法律的角度来加以审查,形成依靠法律维护自身利益的意识,提高合同管理的认识。

5.2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工作执行力度的关键在于是否拥有一套完整的合同管理制度,作为建筑企业而言应当积极的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以此为依据来规范自身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合同行为。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相应的监督和考核体系,实行责任制度,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另外也要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执行机构,配备专业性的合同管理执行人才,确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和科学性,针对于发生的或者可能发生的合同变更要及时处理,并监督变更合同的执行情况,做到及时有效的应对。

5.3培养专业性的合同管理人员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需要专业性的人才作为保障,作为建筑企业而言除了提高自身法律意识以及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之外,还应当注重培养专业性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专门的培训体系,加强对于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培养,并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建筑知识进行重点培养,全面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使其能够更好的配合建筑工程合同的实施,从合同管理

6结语

随着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内容也越来越多,有效的合同管理显然对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而且随着我国建筑市场逐渐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更是得以凸显,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重视合同管理工作。针对于现阶段建筑工程领域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筑企业应当积极的结合于自身的实际情况来结语有针对性的解决,提高合同管理工作在其工程管理工作中的分量,以合同管理的方式来更好的确保自身的合法利益。并且加强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认真总结和吸收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合理的运用合同管理来规避不必要的风险,最大化的实现自身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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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施工合同执行力度比较缺失。

施工单位与业主之间借助合同作为衔接端点,彼此依照既定标准尽职尽责。尤其在实现合同交底期间,需要进一步处理一些细节,包括工程质量、技术、工期要求等,都应在正式施工前期确认明白。可现实中,就是因为合同签署双方不能贯彻自身职责义务指标,并且欠缺及时性沟通,使得违约背后的工期延长、工程费用拖欠现象频频滋生,合同预定执行力度不见踪迹,此间所谓的合同管理也就名存实亡了。

3.合同管理规范体系不够健全。

部分施工企业本身不具备没有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在权责分配上比较模糊。再就是因为鉴定依据不同统一,使得不同部门在合同管理上意见不够统一,一旦衍生任何质量问题便只会选择逃避。以上现象是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面临的问题现象,一旦后期处理不当就会任纷争、经济损失结果全面扩散。

4.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水准欠佳。

桥梁施工合同管理作为专业度较高的工作内容,必须保证内部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全面充沛,尤其在桥梁工程规划上要独当一面。可实际上存在部分合同管理人员文化水平低落迹象,特别是在业务要素衔接经验不足背景下,使得本就无瑕顾及的法律知识基础一再溃散,后期相关培训活动更是难以顺利供应。在此基础上,想对合同内部法律问题加以清晰判断是不现实的。

5.合同管理机构权威性丧失。

一些招标监督部门或是合同管理单位,在进行合同文件审查期间,发现条款内容不够规范时不会快速予以提炼纠正,只会选择盲目遵循原有动机操作各项事务。如特定施工企业在进行优惠条件承诺期间,随着桥梁工程自身质量要求全面提升,加上工期全面缩减等不合理标定内容衍生,使得对应管理机构在预设监督职能实施上不够积极。

二、桥梁施工合同管理有效实施策略解析

依照客观层面审视,各项施工活动都不得不遵照事先规范合同内容加以执行,合同管理程序作为承包主体和发包人共同遵守的法律条文,能够全面稳固双方经济利益基础。一旦说工程合同签订过后,施工企业在工程计划指标上都必须依照其逐步实施,事实上这类合同管理形式和范围界定上不同于其余企业类别,毕竟自身条款繁多,针对其做好清晰调试便是本世纪工程管理标准课堂。例如:郑州黄河公铁两用大桥是新建石武客运专线上的一座新建桥梁,总长1684m,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经论证,主桥第一联钢梁总体架设,采用在组拼平台上拼装成型,分次整体顶推施工方案。合同管理期间需重点阐述其施工工艺流程,并针对施工工艺流程进行分部分项工程造价分析。通过分析与计算,主体结构钢梁总质量为25706t,工程造价为39326.27万元,其经济指标为15298元/t。为了有效稳固双方权利和义务同步延展能效,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更加清晰透彻,需要围绕以下几点建议内容进行拓展铺垫。

1.开创相对完善的合同管制体系架构。

因为桥梁工程施工周期长、质量控制要求严格且投资数量大,因此需要引进专门管理机构进行内部职务体系完善。企业领导必须做出合理觉悟,主动将合同管理机制作为企业管理活动支持单元,从中建立较为完善的规范体系。作为管理人员要对合同内容保留深度解析实力,能够迅速揭示条款内容存在意义,确保施工人员能够适当掌握工程整体概况信息。合同管理工作是需要加以分解调试的,只有保证单元部分落实到真实的个体之后,有关后期质量安全问题责任等才能划分清楚,在严重法律后果承担压力下,施工现场内部秩序会相对完好一些。判断此类体制是否健全可说是合同管理的关键价值所在,施工企业就是在上述合同管理体系之内,才能督促管理人员顺利执行一切要务,真正将管理工作落实到现实框架之中。

2.针对合同内容执行状况进行动态跟踪管理。

如若想全面完善合同管理职务,不单单需要在施工前期针对合同内容做好系统解析,同时更应加强动态监管力度,争取透过施工现场状况调查提炼标准判断信息。全面有效的依照施工现场情况加以判断,避免后期结构质量不达标或者工期任意延长迹象,这样才能确保在发现技术问题后进行合理修缮评价,及时向报告合同履行现况,避免任何经济和信誉损失结果滋生。

3.做好合同违约的科学防范准备。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不但需要时刻监督内部条令履行状况,同时要谨慎应对一切强性违约行为。具体就是在合同制定期间全面吸纳各类注意事项并做好及时性审查工作,尽量杜绝违约情况滋生。再就是当业主和施工主体合作过程中衍生目标分歧现象时,管理人员应配合不同制度加以协调,包括工程监理体制、质量保修制度等,时刻督促合同监理部门发挥应有职责效应,稳固承包商一切经济利益,最终克制承包商风险随意扩张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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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工作是非常重要的,作为施工单位计量是唯一向业主所要工程进度款的方式,而正确及时的计量也是业主拨付工程进度款的主要依据。工程计量是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计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监理机构(或总包单位)对承包商(或分包商)申报的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是控制工程质量、进度、约束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手段,是控制费用支出、防止高估、超计价的关键环节,是施工管理重要内容,也是我们目前项目管理急需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高速公路工程计量工序的具体流程与要求

1、计量的通知申请

当工程开始需要计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提出相关计量通知或者对承包人报批计量申请进行严格地审查。

2、审查有关文件资料

监理工程师所审查文件资料是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依据,谨慎对待,对于有关文件资料出现错漏,应把相关资料返还给承包人,暂缓计量工作。

3、填写计量表

计量表所需填写即是该次计量所得结果,必须认真检验核对计量结果,再将其以表格形式清楚地反映出来。

4、具体工作

监理工作必须以合同基准,用谨慎的态度对来报工程计量进行审核批示。而现场作业人员需及时跟进现场施工进度,对工程基础数据进行进一步地了解如实上报,再根据项目办所规定要求,以《工程费用管理》软件基础,打印出较为合理且能统一《中间计量表》,同所规定所有附件一并报与现场监理工程师,核对签字,签字后监理工程师应对各人所报计量数据进行整理汇总并交由监理办计量工程师验收,计量工程师验收时再一次对所送来计量数据进行检核对照,确认无误后才可签字。最后可将确认无误后计量报表一式七份地保存在一个特定电脑软盘里,这个特定电脑软盘里所放报表,必须是同一时期,此后再定期把报表报到项目办等批示。

二、计量方法与计量规则

1、现场记录

在《范本》与《工程量清单》中,都给予了计量规则与方法一定定义,并有明确规定,这个规定是规定工程计量,是不可变,进行工程计量时必须以此为准,严格按照规定来做。合同与合同间不同也影响着计量方法与计量规则差别,这便需要一个具有统一意义计量细则了,而这个细则所规定的,计量人员便须做好、做精,必须严格按照其要求来做。决不能按习惯方法,因为有些工作细目不会直接出现在工程量清单中,做为承包人应做附属工程隐含其中。所以会出现规范文件有些要求并不与工程量清单相符,主要因素有两个:一个图纸与实际存在着差距,图纸不过是一张纸,是不会变动的,另一个是招标文件与技术规范规定,在招标文件与技术规范中就明确规定了对于图纸中部分工程量属于承包人附属工程不予计量。

2、测量与勘测

勘测与测量针对不同工程能够分为很多类,就拿土方工程来说,其勘测与测量的主要工作便是针对于挖方边长与横断面宽度等勘测与测量,而因此所测得场地清理数据也应该看作是野外实测的数据来计算,但前提是必须按照计算规则。

3、针对室内计算

对于钢筋结构物等大多数“一次做好,一世无忧”永久工程来讲,实际与图纸给出的数据相差不大,计量人员完全可以按照图纸计算室内工程量。

三、合同管理

(一)动员预付款

又叫开工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承包人已经提交履约保函和完成合同协议书的签署,并提交了相当于动员预付款后的银行保函,向业主签发按合同规定金额的付款证明,业主应在该支付书收到后14天内核批,并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开工预付款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价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扣回比例各工程项目可能有所不同,在百罗高速公路建设中规定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如合同期满后期中支付的累计金额未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全部金额在最近一次期中支付扣完。

(二)材料设备预付款

由业主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有两种情况:

1、非特殊情况下(除非业主同意),不支付任何设备预付款。临时工程所用的材料,也不支付材料预付款。

2、业主应给承包人支付材料预付款,供购进各种主要材料之用,此项金额按投标书附件中写明的材料所列的费用(进口材料为到岸价,国内采购的为出厂价或销售价,地方材料为料场价)百分比支付。其条件是:1)材料、设备符合规范要求;2)已出具材料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3)材料已在现场交货,且存储良好,驻地办对材料的存储方法表示满意,材料数量经核实无误。

3、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扣回

承包人获得材料预付款的材料,原则上应在三个月内使用完毕,如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超过三个月购买的,承包人应通知驻地办。当月材料预付款从支付之日算起,三个月后应从最近的一次期中计量支付时一次扣回,合同期满时,扣完所有的材料预付款。

(三)保留金

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额的一种扣留,具体从每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款额中扣留,直至保留金的金额达到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限额为止。

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业主分两次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一半在交接证书(竣工证书)签发后退还,另一半则须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退还。如果签发的交接证书仅是工程项目某部分的交接证书,则退还的保留金仅是竣工部分的保留金,并且也是一半。如果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时,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业主有权扣留余下的保留金,直至遗留工程完成。

(四)工程变更费用

1、工程师指示承包商进行如下变更时,如果导致变更的原因是由承包商引起,则费用应由承包商负责

1)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2)删减任何工作。3)改变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类型。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5)必要的附加工作。6)改动工程任何部分合同中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

2、变更项目的估价和工程确定单价的权利

在变更指示发出14天之内以及在变更工作开始之前,或由承包商提出要求额外支付及变更单价和价格的意图,或由工程师将他准备变更单价和价格的意图通知承包商。

对变更项目的估价,一般应参照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或价格,或以之作国另行估价的基础。但是如果变更项目的性质和数量与原合同差别甚大,而原合同中已有的单价和价格均不能用以参考,此时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最后与承包商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价格。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则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在此之前,工程师可以确定一个暂行单价或价格用于每月支付。

(五)费用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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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基础,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他任何管理都是围绕合同管理为依据和基础的。而技术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管理和计划管理的依据,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和基础。合同管理和技术管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怎样有机的把二者结合起来为项目施工管理服务是值得探讨研究的。本文主要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展开的。

二、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不仅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还在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由于一些管理体制和思想观念的缺陷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主要出现的一些问题。

(一)首先是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相脱节。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它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进度、质量和资金的投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经济标”和“技术标”的管理和编制以及施工合同管理是分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的。如果投标中标,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技术交底往往只是一种形式,从而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相脱节。

(二)“口头协议”与“私下合同”屡禁不止。所谓的“口头协议”和“私下合同”,是相对于‘正规合同’而言的,而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中,往往私下协议与合同并存。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对外检查,以应付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执行是以合同的补充条款形式或者口头协议,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这样就把招投标产生的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换成违法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

(三)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索赔意识。施工合同经过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依法签订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或不履行合同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但是在实际的履行中,由于一些人有意见分歧或者被经济利益所驱动,就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从而引起纠纷。但是却拿不出一个完整的索赔法律依据,从而导致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三、技术管理出现的问题

技术管理是指对构成施工技术的各个要素以及各项技术活动,进行有效地计划和决策、组织和指挥,并且要控制和调节的一系列技术组织管理的活动。众所周知,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等都会影响施工项目的效益,但是施工项目技术管理对项目效益的影响确不被重视, 从而带来了很多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技术管理中的一些问题。

(一)对项目技术管理的措施落实不到位。由于对项目技术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建立好良好的技术管理制度,项目内部技术管理资料缺乏,有错漏,影响了工程项目的验收和工程进度,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不够重视项目技术管理的工作。项目部不够重视竣工以后的技术管理工作,也不重视项目技术管理经验的积累,最后使得技术管理的总结程序不能等到一个项目施工的完成,不仅使重要的技术经济数据流失掉,也没有办法带动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浪费了管理资源。

四、怎样解决出现的问题

针对于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要通过以下办法来进行解决。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实行量价分离,市场定价

要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报价以及招投标文件中的质量、进度条款作为施工合同执行的监控依据,同时引进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等中介管理机构参与工程管理活动。这将从根本上解决了建设工程从工程招投标管理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施工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与监控,从源头上控制了工程实体形成过程投资的合同过程管理。

要加强承包商与发包商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增强索赔意识

我们要通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通过不断的宣传和学习,使得承包商和发包商利用法律武器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

(三)要规范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严格控制合同管理

合同是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律依据的协议书。对中标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内容要经过仔细的阅读与考虑。要遵守和执行合同的内容,进而确保工程项目进度和施工的质量。

对于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要通过以下办法来进行解决。

应当在公司的管理制度中明确项目技术管理的要求

要明确公司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要从制度上明确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提高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要加强对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来增加企业的人力资源。

要提升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要建立竣工后的技术管理总结制度,把一些技术数据资料进行总结和分析,用于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创新,从而提高项目部和所有技术管理人员的水平。

五、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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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本管理方面

成本、合同管理工作是整个工程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知识和经验。以下是本人就成本、合同管理方面经济技术作出的总结:

1.1 成本管理方面

1.1.1 树立一个节约意识:对于成本管理必须从小事抓起,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成本节约人人有责的意识,并且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当中就应该时刻提醒自己,因为成本管理关乎所有人的切身利益。

1.1.2 建立一个变化的思想:项目的工程成本从开工的时候一直到工程项目结束的时候都是处于不断的变化当中,并且随着工程量和工期等因素的增加,工程成本大多数都是在不断的增加,只有到项目结束的时候,工程成本才能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值。所以,脑海中必须有一个变化的思想,但是这种变化是合法、合理、合情的,不是随意的变化和增加,而是一种符合实际、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增加。这种思想相当重要。

1.1.3 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素质:过硬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对成本管理工作高度的敏锐性,很强的观察事物的能力,是做好成本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根本。同时作为一名成本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办事,严格把关,这是做好成本管理工作的基石。

1.1.4 建立完善的控制“体系”:严格控制施工成本和劳务、办公等方面的投入,严格管理施工开支,力争工程项目的各项开支和费用在预算成本的款项内完成。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成本控制体系、框架图和组织机构体系。为成本管理提供相应的制度保证。

1.1.5 加强成本管理制度“考核”:在工程项目施工中,要加强成本考核,实施阶段性成本控制考核。为了加强成本控制考核,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做好成本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可依据性,具有可比性,保证统计人员的专业、可靠、廉政,保证在实施整个统计工作中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成本考核提供原始的记录资料。

其次,要加强成本考核目标或考核标准的准确性,做到考核标准的客观、公平、公开、公正,杜绝主观臆动性,进一步完善成本管理制度考核机制,不断创新成本考核的思路、方法、措施,把成本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做实做好成本管理考核工作。

再次,要加强成本管理考核的实效性、可操作性,将成本管理考核工作深入到每个环节和细节当中,切实做到不留余地,不留死角,扎实稳步推进成本管理考核工作。

最后,成本管理考核工作必须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奖惩得当。这是成本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重点,也是推进成本管理考核工作的难点。

1.1.6 加强后期成本管理工作:项目后期成本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应该引起大家的高度警觉和重视,切实做到成本管理工作人人有责,贯穿始终,为后续收尾工作有序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

1.2 合同管理方面

1.2.1 工程施工的“先行者”:合同是进行一切工程施工工作的先决条件,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成本管理的前提条件。

1.2.2 工程合同类型的“鉴定”:对于合同类型,现在有很多种分类,标准不同,类型和内容也就不同。对于业主而言,主要有三种合同类型:①总价合同:就是在确定一个完成该项目的总价,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类型;②单价合同: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的确定,应用广泛,它可以让风险分担。③成本加薪金合同:即由发包方想承包方支付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成本,并且按照事先约定的某种方式支付薪金的合同形式。对于劳务作业队伍而言,主要有四种合同类型:①劳务分包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中的一种大包形式,就是相对于把工程项目内容全部承包出去;②劳务承包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中的一种小包形式,就是相对于工程项目内容部分地承包出去;③专业分包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中的一种专业形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分包出去的合同形式;④工程分包合同:就是将部分区段工程全部分包出去的一种工程分包形式,它不只是劳务的分包,包括材料、机械等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所有内容,这是工程大包的形式。

1.2.3 合同内容约定的“框架性”和“限制性”:合同的好坏主要在于合同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可靠及是否具有真正约束性。一份全面、完整、可靠、约束性较强的合同对发包方是极其有利的,也能有效避免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的发生或者刑事责任。合同内容的约定一定要符合现场实际,包括现场的全部工作内容不能有遗漏的现象的发生。合同内有关承包方的工作内容、责任、权利、义务、验工计价、安全质量、物资设备的供应、违约等方面的内容更是重中之重。形成合同框架和范本,让合同内容不断的更新、完善,并且其内容对承包方的限制性必须准确到位,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纠纷。

1.2.4 合同资格预审及签订的及时、有效:对于合同签订之前的准备工作:首先,由相关领导对劳务作业队伍进行推荐或者项目部自行引进劳务队伍,审查劳务作业队伍提供的“五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同时需要对该公司的经营能力、履约能力、施工能力和信誉等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审查。然后将资料送回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其次,审查合格后,填写劳务协作队伍劳务分包推荐选择表,办理中铁二局劳务分包准入证。再次,准入证办理完毕后,同时将上述资料送回公司成本合同部,双方即可签订合同,劳务作业队伍缴纳履约保证金,手续完善后,合同即可返回。合同签订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可违规操作。严禁杜绝先进场,先干活,后签订合同情况的发生,这样会带来许多负面或者不可避免的麻烦。

1.2.5 坚持合同交底制度:合同交底是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环节,是减少不必要麻烦和纠纷的途径之一。尤其对现场作业带班人员、技术人员及领导而言,至关重要。它关系到现场成本发生及现场费用增加问题,关系到项目收益和职工个人收益问题。首先,对于项目的现场技术人员和领导,必须保证合同内容透明、准确无误,以避免现场费用和零星点工及其费用出错,保证工作进度,保障工程质量;其次,对劳务作业队伍而言,必须保证其对合同内容理解无误、对自己的工作内容把握得当,才能避免其它不必要的支出,积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所以项目部在引进劳务作业队伍的时候,必须坚持合同交底制度,不断创新合同交底方法,努力提高合同交底的质量,控制现场费用,提高人员和项目的整体收益。

1.2.6 合同履行(约)工作的重要性: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合同签订以后,文件便具有约束性,双方必须履行合同的约定,兑现相关承诺,不能提出合同外的无理的要求或随意增加合同成本、费用。尤其是在单价、验工计量方面,更是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虽然现场的情况可能与合同约定的内容有所冲突,但是必须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提高合同履约的质量和有效性,切实推进合同履约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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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构想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是结合长江南京航道局及其下属单位对合同管理采取“统一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进一步整合全局资源,强化合同业务财务一体化功能,同时强化合同审批、合同信息集中管理等职能,形成合同的全面信息化管理。合同管理信息化总体构想是“统一管理”用合同管理平台来实现,“分级控制”用合同业务执行平台来实现,主要构想以下几点:①实现合同的无纸化管理、实现合同的存档,合同综合信息查询;②合同的跟踪,全过程实现电子化;③实现合同从起草到签订有规范的流程审批,保证合同是合规,合法,同时确保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有审查的作用;④通过系统提醒,服务财务、经办部门关注业务,确保合同按计划执行;⑤合同查询:按单位年度、单位、名称、金额等维度;⑥合同统计:按一定的条件进行综合分析;⑦合同预警分析:代办事项提醒,合同审批,到期款提醒、合同执行提醒;⑧集成:以合同管理平台为基础,实现与已建成的财务系统、基建系统、等系统的信息集成;⑨合同管理采取全局统一管理、下属单位分级控制的管理模式:架构统一的合同管理平台,通过平台实现对下属单位的合同统计、分析和监控,实现全局合同管理规范化,合同统计统一化,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⑩合同管理平台后期更加深化应用:监控细化。例如:合同管理自动化、智能化:通过信息管理平台,设置一定的约束条件,由系统自动产生对合同监控、分析的提醒和报告,对合同进行预警;合同管理便捷化:通过信息管理平台,提供统一的工作平台,也可以通过Andriod智能手机,实现移动应用对合同的查询、分析、工作审批等内容。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总体架构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主要是依据局对合同指导要求,对全局合同的统一管理和监督的平台。总体架构图如下: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根据应用的功能不同分为合同管理平台和合同业务执行平台两个层面,合同管理平台主要用于合同的后台管理者对合同执行的监督与管理,合同业务执行平台为合同承办部门的日常业务使用。

1、合同管理平台主要功能

平台基础数据管理。合同管理信息与组织架构对应,便于分析下属各单位的合同信息,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在合同管理平台中对下属各单位的各种数据信息进行定义,保证向下数据抽取的时候,能准确识别合同信息与单位信息匹配。

合同签定前审批流程管理。合同草拟后,通过系统的标准工作流引擎预先的合同审批流程,对草拟的合同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合同才能签定。签定后的合同一方面继续保证合同管理平台对合同的跟踪、记录,另一方面作为合同业务执行管理平台的输入,由经办部门对合同再进行过程管理,并实现合同业务财务的一体化管理操作。

合同查询。以合同号作为查询的根据,实现对合同的相关信息查询,查询的时候可以与基建系统等其它系统集成,带出合同审批信息,便于基建等系统中对合同的审批信息和相关信息的查询,全面了解合同的全过程信息。注意要实现此功能,必须保证合同编号在合同系统、基建等其它系统中都是相同的且唯一的编号。具体实现过程如下图:

合同统计分析。局下达合同统计要求,在合同管理平台中开发格式报表,成功后,由平台按条件,自动的从下属单位的数据库中进行抽取,并按平台要求的条件进行汇总、分析和展现。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合同管理平台权限管理。设置人员对各机构的查询权,实现人员对各类合同的查询权。在合同管理平台中开发了各种分析、监控报表,报表可以通过用户授权,实现不同人员的不同查询范围和查询权限。

平台集成功能。由平台实现南京航道局及其下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系统集成,主要包含账套的集成。账套集成了,才能保证下属单位的数据能自上而下的抽取,自下而上的传输。

2、合同业务执行平台主要功能

合同统计分析。主要是开发各种报表,如上文所述的一系列分析,如支出合同一览表、支出合同执行进度监控与分析、收入类型分析、资金类型分析等表。

合同执行预警。根据合同的计划收款日期和系统当前日期对比,自定义提前预警的周期(天数),由系统自动提醒快到期未收款或付款的合同,提供给相关部门、人员参考,跟进合同的执行情况,保证合同的按期完成和财务业务对应工作的按期执行。设置预警项目和对应的预期规则等内容;设置预警触发条件、发送内容、发送规则、接收对象等内容;系统自动预警,产生预警报表,自动发送给相关人员,跟进业务。

移动应用。移动应用主是是通过Andriod智能手机平台,进行合同的相关业务操作,达到以下管理或工作价值:随时随地查询合同执行状况;随时随地进行合同相关流程的审批;通过移动终端快速的进行合同相关的查询;系统的预警信息,发送到移动终端,保证业务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

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

安全账户和登陆。合同管理平台系统账户管理安全特点如下:账户密码加密存储;支持动态密码登陆(认证)。

平台安全记录:用户对系统访问的记录;用户对资源操作的记录;记录数据的查询;记录数据的分析。

数据传输安全用户终端和服务器的数据传输采用TCP/IP、ORM-RPC传输协议,数据包采用128位SSL加密,加密采用MD5算法。

数据库访问安全。数据库访问采用独立的SQL语法体系和解析引擎,进行数据库的查询和更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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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管理与招投标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不同步

合同管理与招投标没有达到同步状态是大多数现实企业中存在的一大问题。据了解,由于招投标是属于商品交易的行为。因此,其更重视的是交易过程中是否可以通过使用最低的价格来获取最优的服务、工程、货物等,相关人员的关注重点完全放在前期的审查与招投标的相关工作上,对后期的一些列管理完全放置或是认识不到位;而合同管理则因为是属于对合同条例的拟订、对变更行为的控制等,具有系统性,但是相关的工作人员只是将其关注的重点放在合同的签订以及履行的监管上;两者之间没有太多的工作交流,进而使两个方面对彼此的认识不全,从而影响到下一步的工作状态[2]。

2.招投标的文件内容不规范

目前,大多数招投标的文件撰写均是由相关的机构完成,从一定角度上分析,其的工作可以减少企业的相关工作量,缩短花费的时间,对企业的效益有一定程度的促进作用,但是这些撰写的机构对该企业的投标项目、技术要求与其他细节的要求等内容了解甚微,进而极易促使其编写的文件内容呈现深度、广度均过于简浅的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后续的合同操作,甚至是影响合同管理的完整性拟订。据了解,一些撰写机构的工作人员只是擅长撰写,未达到掌握合同管理中体现法律知识的状态。因此,促使大多数投标文件的编写存在极大的漏洞,同样影响合同的后续工作。

3.招投标的机制不完善

招标工作的管理机制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已被建立与完善,例如对招标文件主体的资格审查、对招标文件的合理审查、对招投标过程的监控等,规范以及约束了招投标的工作,促使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工作达到一定程度的契合状态,有利于推动企业的发展,增加企业的效益。但是根据实际的调查发现,在实践中,招投标的全过程仍存在较多不当的竞争现象,例如出现虚假招标、规避招标、评标不公平等行为,严重影响后期的合同可行性,甚至会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进而损害企业的最大利益。

4.合同管理的体系不完善

合同管理体系不够完善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现象:其一是谈判的力度较弱。在很多实践中,当招投标的结果被公布出来之后,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及时与对应的工作人员进行合同拟订的交流,对企业招标中提出的问题没有在合同中及时地补充以及改正,大多数细节的内容也没有得到重视;其二是没有明确合同的管理职责。例如没有完整、准确地调查合同中存在的相关非招标确定项目,没有完全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资信,若与履约能力差、资信差的单位签订了合同,将会给企业的投资带来极大的分险;另一种情况则是没有在合同谈判前将市场的相关行情进行收集、分析,因而同样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投资隐患;其他种可能性还有例如:没有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实现监督的有效性、没有及时发现合同中存在的漏洞以及及时作出补救措施等[3]。

二、加强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具体措施

1.实现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同步

合同管理与招投标没有达到同步状态,最大的影响因素是双方的相关工作人员没有对彼此的工作关系有一个完整地认识。因此,要求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的相关负责人员在展开自我职责、工作时,要充分与对方交流。例如合同管理人员要积极参与招投标的全过程,并与招投标的负责人员一起审查相关的招标文件,第一时间了解招投标的情况,便于招投标的负责人员调整招标内容,并可以及时予以一些可行性的建议,减少、避免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促进合同可行性得到保障的同时,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企业的利益。而招投标的负责人员在招标的全过程中积极配合合同管理的负责人员,及时向其共享招投标的文件与解释其文件的内容,促进双方工作的顺利性,共同实现提高企业的效益目的。

2.加强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性

招投标文件里的内容撰写直接影响招投标双方的经济效益,若因为招投标文件存在内容的不完善、法律的不规范、水平的不深化等行为,对投标的效果影响极大,损害双方的利益。因此,要求相关的招投标负责人员提高对其招投标文件的重视度,例如加强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性,加强撰写人员的综合技能、法律知识等,可以通过予以相关的撰写机构具有实质性强的示范文本,让撰写机构根据招投标的异同方式来完成撰写的内容。对较为细节的内容,如本企业的技术要求等,同时也应在示范文本中提及细节的要求与项目,待招投标文件撰写完成后,予以相应的方式审查,例如采用会议审查法,提高招投标文件的深度以及水平,保障招投标企业的合法利益。

3.完善招投标的制度体系

对于招投标中存在的不当竞争行为,整合现有的相关法律,加强法律对招投标文件的规范性、约束性,是其最佳的应对措施。建立招投标的制度体系,健全完整的法律法规,明确招投标的细节实施法则,避免因存在字里行间的歧义而引发其他不必要的影响,进而推动招投标工作的合理性、标准性、科学性、规范性等。此外,严格做好审查工作,建立相应地监管机制,杜绝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出现恶意招投标、评标不公平等行为,维护招投标当事人、企业等的合法利益。

4.完善合同管理的体系

谈判的力度弱、合同管理职责不明确是合同管理体系中存在的较大漏洞。因此,要求相关合同管理工作人员在展开谈判前,及时了解、审核招投标的相关单位的资信、履约能力等,避免在展开谈判的过程中忽略细节、核心内容等问题。此外,还应及做好了解市场行情、及时办理交接手续等工作,设立相关的职能管理部门,实现监督的有效性。定期检查合同的履约情况,并监督其他管理部门履行义务的情况,汇总合同履行的情况、内容,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三、结语

招投标是市场经济竞争机制中的一种择优成交的方式,而合同管理是保障其招投标双方的重要利益凭证。因此,只有将两者之间的关系重视起来,正视其存在的问题,才能在保障最大利益下促进项目工程的进展,减少不必要的纠纷,进而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4]。

参考文献:

[1]任奉.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践中的问题探析[J].中国科技纵横,2014(24):76.

[2]韩世伟.基于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在当前企业实践中的问题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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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各地大型综合性项目的纷纷上马, 业主方对于造价管控工作越来越重视, 传统的造价管控模式比较集中的体现了管理的主动性和管理的专业性不够, 容易造成投资超资、造价管控滞后等现实问题。在从事大型综合性项目的造价及合约管控过程中, 我们也逐渐发现, 由于大型综合性项目的参与方众多, 其合同的结构和组织模式非常复杂。面对此类纷繁复杂的合同构成, 若依旧采用常规项目下被动的造价管控模式将很难适应此类项目造价管控的需要。而随着对造价管理越来越深刻的认识,项目的造价管控成功的标志不再是简单的将项目的投资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 而是基于项目参建相关各方是否都能实现其合理利润的情况下有效的为业主节约投资, 并确保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而要实现项目相关各方都满意的结果, 以体现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中的重要性。

一、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要合理划分、归类合同文件,熟悉合同文件,为工程结算和工程控制做好管理依据,防止项目索赔等事件的发生,减低工程造价成本。

1.工程合同模式。在工程项目合同可以分为总价合同模式、单价合同模式,这两种模式各有优缺点,可根据不同的建设环境而定。当设计图纸齐全、工程内容以及技术经济指标明确的时候,可以采用总价合同模式,采用这这种模式有利于工程的管理。这种模式的工程变更比较少,利于控制工程造价。但是这种模式会由于招投标竞争不充分而影响工程造价的偏高。

单价合同模式与总价合同模式相反,当施工图等相关的资料,以及技术指标不太明确的时候,可以采用单价合同模式。这种模式的招投标周期短,可避免合同各方承担大的风险,但是缺点施工过程中回旋的余地比较大,工程造价不易控制。

2.完善的合同台账管理。为工程竣工结算提供依据根据实际的工作经验,建立完善的合同台账管理体系,应该按照以下几点来完成。

(1)项目中涉及到的合同进行严格分类,建立合同台账。按照项目的环节不同,对项目中的文件进行科学编号,比如可以按照项目施工、项目设备材料、技术服务三大类对合同进行编号,然后进行归档。为了能够更好的管理,应该按照项目的施工环节进行再次的细化分类,通常情况下,做出七到九个分类比较合理。除了其设置编号外,还应该为其标注合同名称、合同承包单位等特殊事项,这样可以方便以后的查询工作,减少结算工作量。或者是由于文件丢失而引起的工程造价争议。

(2)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应该对合同中涉及到重要内容随时的摘录整理,可以按照合同并按合同名称或者是合同编号对摘录进行统一管理。摘录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合同签订时间、项目时间、预付款支付比例以及其它的款项内容。

(3)由于某些原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和先前计划有变的出入情况,或者是建设条件的变化而引起的项目施工变化等,对于此类的项目变更,往往是后续竣工结算时引起纠纷的说辞,所以经双方协商确定后变更等协议或文件或者是现场临时签证等,都应该被及时收集,做好台账备查工作。

3.学习、熟悉合同文件内容是做好造价工作的前提。合同文件的核心内容主要是工程造价部分,它是工程项目主要相关人员牵涉的经济协议,也是办理工程结算、拨付工程款的主要依据内容。熟悉合同的内容也是做好工程造价管理控制的基本前提。在学习合同文件内容的时候,应该主要关注以下几点:项目的业务范围、项目的实施工期、合同中各个项目的价款、材料供应、工程竣工的结算方式、工程项目中涉及到的预付款或者是由于项目变更而进行的出来方法已经处理条件等,对于这些内容,项目造价控制管理人员都应该了然于心,这样才能够合理、合格的做好造价工作。

二、重视合同条款对造价控制的影响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的建筑施工合同采用的都是格式合同,通用条款部分是固定的,而专用条款部分是填充式的,然而有的合同订立者对有些条款都空而不填,对于履行合同有可能产生的索赔、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不够重视。对于此类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点建议:

(1)相关费率的确定,对于签订“按实结算”合同的,由于措施费中临时设施费、赶工措施费、二次搬运费、冬雨季增加费等都属于可竞争费用范畴,费用定额给定的费率都是一个可浮动的区间,故建议在合同中尽可能确定其费率,以避免在结算时因费率不确定而引起争议。

(2)明确风险承担的责任,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对控制造价影响最大,如果工程量较小,工期时间较短,施工图设计已全部完成,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风险各自承担;如果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施工技术较复杂的项目应采用固定单价合同。目前大部分工程合同中都约定了综合单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进行调整,即材料价格也不能调整。但当市场材料上涨波动很大时,承包人就不能完全靠自身力量来承担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不调整将使承包人面临亏损较大的危险,反过来也会影响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按工程项目管理的原则,应采用风险分担的办法,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所以,应在合同中约定材料价格波动时,在一定范围内不予调整,将其视为是承包人承担的风险;在此范围外应调整,将其视为是发包人的风险。这样约定有利于承包人认真考虑投标报价,中标后及时采取备料措施,加强施工中的材料管理工作。这样做也基本反映了市场变化的情况,使最终竣工结算的工程造价真实合理。

三、加强合同管理,控制工程造价工作

加强合同管理的第一步就是做好基础性工作,其主要涉及的范围有及时掌握国家政策和行业规范的变动,了解关材料设备的价格、工程技术等方面的信息等。这些是合理调整工程造价的依据。除此之外,还应该增强合同管理中的索赔意识、掌控工程变更中合同条款、严格现场管理,掌握工程造价变化。

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会由于不同的变化而产生签证,在合同管理中应明确规定由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变更款的计量计价方式和依据,避免由于合同条款规定不严格而引发不必要的争执和纠纷,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及工程变更款项的具体支付方式、时间做出明确的约定,并做到严格地控制。所以在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深入研究合同的每一个细节条款,处理好合同纠纷,加强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维护好自己的权益和利益。

四、结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做好工程造价的基础。合同是一个项目完工后结算工程造价的直接依据,所以我们除了需要完善的合同台账管理外,还应该熟悉内容,除此之外,还应该从意识上重视合同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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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伴随着我国经济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设工程项目的量与规模均发生了质的变化,快速向高大方向发展。随之产生的围绕工程造价计价方面的矛盾或纠纷随处可见。究其原因,几乎无一不与工程合同管理有关。工程造价作为工程建设管理中的重要组成内容,正是以合同约定为依据而实施计价管理的。全面贯彻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旨在将工程计价融入市场竞争机,使之更有助于工程计价控制,有利于维护项目参建各方的合法权益,真正提升工程建设效益。与此同时,对工程施工合同及合同管理提出了更为严密的要求。从拟定合同条款、合同签订至合同执行,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才能为实施工程造价管理,消除造价纠纷创造条件,确保高效完成各项工程建设任务。

一、紧抓工程合同管理,以有效管理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造价,对于某个工程项目而言,是指将工程项目全部建成,在建设期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设费用。包括设备和工器具购置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和建设期利息。而本文所说的工程造价,不论对于建设方或是施工方,主要指建安工程造价。其中,工程的承包价则集中于工程招投标及合同签约过程中形成与确定。在工程招标与评标活动中,无论采取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还是选择综合评估法评标,都将围绕工程造价展开,选择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和实质性要求的合理中标价为合同价载入建设工程合同,确认了某工程最原始的工程造价根据。工程合同所涵盖的工程计价方法、工程价款拨付、调整与竣工结算等全部的管理内容,形成了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计价的重要法理依据,支撑后续施工全过程的计价管理。对控制工程造价、迅速有效地解决计价纠纷,均具有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作为发承包人为完成约定的建安工程产品、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经济合同,其主要内容是约定工程合同价款。合同条款是招标文件的核心内容,攸关合同主体各方利益,招标人在拟定招标文件中必须高度重视合同条款的编制质量,充分满足我国现行招标投标法、清单计价规范等法规要求,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依照各工程的不同情况选择相应的合同类型。发承包人应结合工程实际、自身条件及市场因素,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以严谨、周密的作风,重点商量约定涉及工程造价的计量计价、工程计价定额、合同综合单价调整、设备材料价差调整、变更签证、调整结算等最易产生争议或纠纷的条款,明确约定计价调整范围和调整办法,明示承包双方各自应承担的风险范围与风险比例,在合同专用条款中一一载明,以加大合同的可操作性。而不能掉以模糊,给执行合同增加难度。不得隐含索赔条件或隐藏漏洞。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合同,从源头上杜绝纠纷隐患。约束承包双方各尽其责,确保工程合同的有效实施。

二、避免或減少造价纠纷,完善合同管理是关键,

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对合同条款的酝酿、洽商等准备工作是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和有效履行的基础。但是,由于受工程建设项目所具有的施工周期长、环境地质条件差、施工工艺复杂、施工材料多样等特性以及市场因素影响,势必给工程合同管理带来挑战。当原有的一些合同条款与工程计价实际需要不相适用、或意愿表达有差异,在执行计价过程中可能存在争议时,则应结合原合同条件进行补充或调整,以进一步完善合同,深化合同管理,避免因合同管理缺失而引起造价纠纷。

由于原合同条款不足或疏漏、前后不一致或因工程项目变更调整等原因导致同一合同条款有不同的解释,将影响造价控制或工程计价并可能产生纠纷的,合同管理方可以启动合同动态管理程序,及时汇同合同当事各方沟通协调,在原合同框架内,结合实际,根据需要,采取补充合同、协议或会议纪要、说明等措施延伸合同内涵,逐步充实合同和完善合同管理,对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合同管理难或执行合同难的问题与计价纠纷,是十分紧迫和需要的。对合同条件的适时调整充实,同吋也兼顾扩展控制工程造价及计价依据的完备性,更有利于日后的相关计价纠纷处理。

三、充分依据合同约定,合理处理好造价纠纷

工程合同管理,其主要职能是约束合同当事人各方的经济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最大化。其中,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妥善处理工程项目建设中产生的各类工程计价争议,是合同管理服务于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内容。

(一)近年来,我国致力贯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施了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要的工程计价办法改革。按计价规范的解释,工程量清单应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办法;建设工程设计文件、有关标准、规范、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编制。“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而对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无论是招标人编制的招标控制价格还是投标人投标报价,均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相应计价依据进行编制,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包括了每个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项目所需的除规定费用和税金以外的全部费用,同时包含一定范围内的风险。在清单计价规范“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条款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形式。即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包含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在约定条件内固定不调整,而在约定条件外允许调整,但调整方式、方法应在合同中约定。这就是说,对于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准确、完整的工程量清单是投标人准确合理投标报价的基础,投标报价的重点是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确定。完整合理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是严格执行计价规范、正确描述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我们根据清单项目特征进行列项组价,再回过头来复核清单项目特征,确认综合单价完整组成。如果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清甚至漏项,错误,就必定引起施工过程中的更改,都会引起争议,产生计价纠纷。因此,完整准确的清单项目综合单价才是最终形成合同协议书签订时的合同单价,它在合同约定内是固定的。

当然,清单的准确、完整性责任在于招标人。而在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组价中产生漏项甚至错误的责任则在投标人了。划清了责任,才能积极消除纠纷隐患,有效管控计价纠纷。分清是非,得以妥善外理分歧或纠纷。

(二)、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另一最容易引起计价争议的表现为如何合理分摊价格风险和执行风险比例。现以材料、设备采购为例,材料和设备采购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大,其比重约占工程造价的60%—70%。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对于钢材、水泥、砂石等用材份额大,价格高昂、主要受市场物价波动导致的价格风险,按照风险共担和合理分摊原则,由发承包双方根据工程项目特点,结合施工阶段实际来商定各自应承担的风险内容及其风险范围或幅度,在合同中界定和明确,而不能要求所有风险都有承包人承担或承担无限度风险。业主与承包商均应密切关注市场行情,及时掌握最新的施工情况和材料价格走势,结合分析已有的价格资料积累或同类工程价格管理信息,对材料。设备采购予以准确合理定价。同时通过跟踪服务,约法三章等措施,规范合同管理不留活口。着力扼制有约不遵、有法不依的行为,杜绝工程计价争议苗头,控制工程造价。

(三)、在工程实施阶段,由于工程变更而导致变更签证或索赔,是最常见、最容易产生计价纠纷的突出因素。有变更必有签证,必然产生索赔。索赔主要为工期、费用两个方面。无论设计变更或其他变更,必然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应变化。由于变更工程计量和计价方式多为业主和承包人的争议焦点,在此,笔者以为,为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积极防止发生计价纠纷,应当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上下功夫,增强变更事件预测控制。从深入细化施工图设计着手,力求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内容少变更甚至不变更,更要防止盲目变更。对发生了的变更应当迅速落实变更指令,缩小因工程变更而造成的损失。在合同中,应对可能发生的变更,详细而明确载明变更的计价方法、定价原则、取费标准等内容,并界定变更责任,强化合同约定管理,预防产生扯皮或争议。对于影响不大且变动价款数额较小的项目变更,可经发、承包双方协商签证,快速处理争议;而对于影响工程计价较大的变更,如建筑结构变更,还需经过设计方的书面确认后,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和相关约定,由甲乙双方协商落实工程价款变更。

由于设计变更或其他变更而产生的索赔。必须查明索赔性质。索赔责任,通过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理赔。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在我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同合同条款中的索赔既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的索赔,也包括发包人向承包人的索赔。对于非自身原因或过错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费用损失,理应向责任方提出要求补偿损失的权利要求。这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的环节,必须对索赔和反索赔进行研究,将索赔条件写入合同,支撑具备正当索赔理由的索赔纠纷事件获取充足证据得以合理处置。

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