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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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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合同管理

篇1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台帐和登记情况也都要就拿下有效的控制。然而,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仍然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论述如下:

(一)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相应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并不完善。而且很多内部控制的审计制度没有详细的内容。主要表现在财务管理制度、设备物资管理制度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三个方面。首先,财务管理制度只是单纯的介绍了相关的执行资料,却并没有健全审查制度,包括计划、资金、收入等等都不够健全。其次,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的审计是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重要环节,但是目前这一环节进行的并不健全,而且分工也不够明确。最后,劳动人事管理制度的审计上,由于事业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恰当的情况,这就导致劳动人事制度的审计工作对事业单位员工的工作热情没有好处,甚至会产生没有负责人的情况。

(二)财务项目结算大部分无结算依据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财务项目结算工作都没有按照严格的规定进行合同条款的签署,而且经常使用的结算方式都是通用条款,导致事业单位的造价提高。而且经常会产生这种结算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这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产生的重要原因。再加上没有依据的结算导致合同违约,甚至对结算款不能及时偿还等情况,都是导致财务项目结算的重要原因。

(三)合同变更程序执行不到位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合同变更,会产生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合同条款的约定并不按照规定的条款原则进行确定,同伙私也没有履行合同规定中的各个条款,产生违反原有规定的质量问题,或者是变更前已经签署了最终确认合同等情况,都是导致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重要原因。

三、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对策

(一)优化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存在很多不够完善之处,因而需要进行及时的优化和修订。《工程项目管理规定》虽然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要求,然而却存在内容分散,条款单一等等情况,对合同管理制度造成一定的影响。因而,要想让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顺利进行,必须对合同的变更、落实等进一步优化,体现出各部门负责的执行制度,以此促进审计工作的自觉性。

(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

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有关财务结算管理的相关工作必须要进一步加强。要对合同中设计的单价合同,进行及时的清算,对工作量不同的合同也要加强财务结算。尤其是要由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财务结算工作,要保证事业单位有具体的部门对财务结算管理进行备案,以此来促进财务结算金额能够得到及时确认,避免了合同管理的毫无根据。要保证人员的收入稳定,加大调节力度,避免存在合同风险等问题,以此促进合同的正常运行。加强财务结算管理同时可以让事业单位的结算条款更加的清晰,促进结算条款的正确性,让合同项目与事业单位的预算相一致,保持了结算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同时也能避免其他单位从中获得不合法的经济利益。

(三)明确法律对合同变更的规定

针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中产生的合同变更问题,要通过相关法律来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目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具有不够完善的合同变更或者解除的依据、条件及需要的相关手续问题。这就需要事业单位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机械能落实,以此来增强负责人的责任心。可以通过具体的规范文本对合同加以规定,而且要严格依据合同变革的具体规定进行。同时,在合同变更过程中,要保证每一个程序都按照严格的法定程序进行,要在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情况下,才能加以变更。而且对事业单位的公章也要加强管理,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对合同变更加以规定,以此避免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问题的产生。

篇2

一、事业单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意识低下

从事业单位的发展现状来看,相关人员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时,受到事业单位自身认识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管理人员大多意识低下,认识不到自身工作的重要性,不能将合同中的具体条款进行明确和研究,往往到了归咎责任的时候才提高重视程度,为单位的建设发展带来了阻碍作用。

(二)机构设置不合理

合同管理需要设置一定的合同管理机制,对管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但是从其实际的发展情况看来,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机制基本都没有被建立,即使一些单位建立了相关机构,也难以将工作和责任进行具体落实。

(三)缺乏管理人才

我国在培养管理人才方面,大多是针对事业单位管理或是财务管理等,就合同管理来讲,我国还缺少专业的培训规划。而且,从事业单位的发展情况来看,大多事业单位进行合同管理的人才都是由其他部门转过来的,并非专业人才,其对合同中所涉及到一些法律知识不能进行有效的把握,使得合同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风险。

(四)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不足

在开展合同管理工作的过程中,需要内部控制工作对其进行支持,从而能够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1]。但是实际发展中,这样的内部控制还不够到位,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合同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不利于单位的建设。

(五)缺少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主要是对管理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从而保证管理人员将各县工作进行有效完善,提高管理效率的过程。一旦这样的监督机制不能被有效建立,则难以保证管理人员的工作落实程度,从而限制行业发展。

二、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发展对策

(一)提高内部控制重视程度

事业单位应当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应当保证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均具有法律依据,这样,合同才会有效,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合同签订以后,双方均要按照合同中的条款来进行操作。由此可以看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那么,就应当健全事业单位的合同管理制度。主要可以分为八个方面的内容,这八方面的内容分别为:其一,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制度;其二,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其三,建立完善的合同审核制度;其四,建立完善的合同范本制度;其五,建立完善的法人委托制度;其六,制定完善的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其七,建立完善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其八,建立完善的合同法规学习制度。使相关的工作人员均能积极的参与到其中,保证事业单位合同签订能够顺利的进行。

(二)建立合同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中的项目部是事业单位的一个重要的部门,这个部门的主要作用就是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掌握第一手资料。因此,事业单位应当在项目部设立起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状况进行详细的记录,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该部门应当及时的对合同的信息进行反馈[2]。合同签订完成后,合同管理机构的相关人员应当与项目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的交底工作,使所有有关的工作人员均了解合同的流程,合同的主要内容等。这样,就能使相关的工作人员在对合同实施的过程进行管理中有章可循,以合同为依据,对每一个步骤进行管理。合同管理机构中的管理人员应当将合同中的责任明确的落实到每一个员工的头上,提升他们的责任意识。与此同时,合同管理人员还应当使各个部门了解到自身的职责,以及工作范围。使这些工作人员对履行合同的过程进行严格的管理,并且在每一个环节都做好详细的记录,对每天的工作进行日结,为合同管理人员提供可靠的信息资料,使其能够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在进行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一定要遵循“依法管理”这一前提。在合同中制定的每一个条款都应当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3]。若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出现任何疏漏,都需要事业单位独自赔偿。与此同时,还会造成双方关系破裂的现象。严重的影响了双方合作的结算。项目部门建成以后,这个部门中的所有人员都应当了解合同中的全部规定,并且将责任落实到每个人员的头上,做到分工明确,使项目能够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落实。当项目开始以后,在每一次的洽谈中,事业单位都要对所沟通的内容进行详细的记录,并生成书面文件,在这份文件中,双方签字后才能归档。文件归档的主要作用就是方便日后的查证。项目进行的过程中需要很长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中会出现许多不可预测的情况[4];若双方的主要负责人出现变动,则应当互相交涉证据,避免日后出现矛盾。比如:项目的设计出现变化,那么,事业单位首先应当考虑的问题就是设计变更对项目的工期以及造价的影响程度。其次应当考虑的就是设计的变化对其它因素的影响。这时,甲乙双方就应当委派专门的人员认定合同中出现的变更情况,有效的避免双方结算时出现纠纷。若项目的进度受到影响,且不是乙方造成时。事业单位应当与甲方进行及时的沟通,制定并保存相关的材料。对影响项目进度的原因,以及程度进行详细的记录,生成书面文件,经双方签字以后归档保存。总之,在项目实施期间,就是应当对每天的具体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若合同出现变更的情况,则事业单位应当慎重的处理合同中出现的问题。在合同进行过程中,其难易程度不同则实施的期限也不同。当项目的施工时间较长时,实施期间则会发生很多变化,这时,事业单位就应当全面的考虑合同中可能会出现的变化条款,从而制定出完善的应对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事业单位应当重视结算。事业单位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应当将合同的具体实施分为几个阶段,并针对这些阶段进行分期结算。若项目全部完成后,双方发生了争议,那么,双方之间就应当进行及时的协商,这个过程需要审计部门的介入,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审查[5]。事业单位应当将项目的结算作为一项重点内容,从项目刚开始进行时就应当将项目划分好阶段,避免工程完成时出现纠纷。

三、结语

针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展开探析的过程中,需要相关人员从实际问题进行出发,对相关工作发展现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明确,从而保证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此工作能够被有针对性的进行改善,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控制,提高事业单位对此工作的重视程度,并建立一定的合同管理制度,从而保证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有效性,为单位的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参考文献:

[1]梁洁雯.对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问题的探讨[J].新经济,2016(27):109-109.

[2]梅.加强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审计的思考[J].财经界(学术版),2015(20):316-316.

篇3

对于一切单位内部制度的构建而言,合法合规性都是首要前提。具体来说,军工企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制度的合法合规性应至少包含以下三个方面:首先,制度要符合法理特别是合同法一般规则。构建合同管理制度的前提是对法理和合同法一般规则的正确掌握,并确保制度内容与其一致。其次,制度要符合国家、地方、行业、上级主管部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因此,单位在构建合同管理制度的时候,必须深入研究相关规定,避免制度与这些规定的冲突。再次,制度要与本单位其他相关制度协调、衔接。合同管理制度的构建要在合理统筹规划的制度体系中进行,并经过缜密的前期调研以及相关部门充分商讨论证,确保制度之间的协调、衔接。

1.2符合科研生产经营情况实际

军工企事业单位的科研生产经营情况实际,是制度赖以产生、生存进而发挥作用的土壤,脱离这一实际的制度只会沦为空中楼阁。在实践中,制度难以得到有效执行的主要原因往往也正是“脱离实际”。因此,为实现合同管理制度与科研生产经营情况的符合性,制度的构建要重点考虑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制度中体现的合同签订审批流程、合同履行流程,都不能太过形式化、表面化,要体现出清晰明确的管理层次和职责权限,充分发挥经办业务部门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主体作用,形成法律部门与经办业务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在这一点上,有些企事业单位的制度流程就非常清晰合理,在合同全过程的各节点上,将管理层次和职责权限根据职能部门的业务范围进行细分,法务、财务、生产、技术、质量、安全等各个部门各负其责,各司其职,使得制度流程贴合实际进而有效发挥作用,强化合同过程参与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合同审批流程为例,制度可以规定:各个审批节点的责任部门应在意见栏准确、全面地概括提供帮助进行风险评估的信息,而不能只有简单的“同意”二字。其次,制度的构建要考虑执行制度所要付出的效率成本。从工作实践来看,员工规避甚至不遵守制度的重要原因之一正是制度大大降低了效率。构建制度的初衷是通过统一、规范员工的行为范式而提升管理效率,而执行制度的高昂成本将使得制度运行驶入荒谬的怪圈。因此,一套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理顺自身与效率的关系,针对每一个会产生效率成本的规定,都要论证其必要性与合理性,特别要摒弃那些效率成本过高却没有实际效用的规定。再次,根据法律风险管理“事前防范为主”的原则,合同管理制度与单位实际的符合性还应以这种方式有所体现:在科研生产经营过程中主动调查、识别和评估合同法律风险,总结已造成重大法律风险事件的经验教训,进而在制度中提出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建议与措施,对重大风险点进行特殊预警。用构建制度的手段主动防范特定的风险,一方面有利于风险防范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另一方面也丰富了制度的内涵,提高了制度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1.3动态管理而非静态规范

制度,从静态角度来看是“规范”意义上的,从动态角度来看是“管理”意义上的。一套理想的合同管理制度要体现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合同管理,不仅要关注合同的签订和审查,还要重视合同的谈判、评审、履行、中止、变更、解除、归档、台账、纠纷处置等环节。制度文本不仅要覆盖到所有这些环节,还要考虑到这些环节之间的逻辑关系,从实时监控、适时调整等动态管理的角度考虑制度的可执行性。

2.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

合同管理制度设计得再完美,也必须得到有力、有效的执行才能实现制度的意义。为实现这种有力、有效的执行,要重点做好以下三点。

2.1重视制度的宣贯和法治宣传教育

在实践中,特别是制度运行初期,很多经办人员对制度并不知悉,往往是“走流程”的时候遭遇障碍才了解制度,甚至有时候具有审批权限的人员也并没有深入领会制度,导致制度执行消极、不到位。因此,制度制定部门应当通过多种形式主动进行制度的宣贯。一种比较有效的形式是将制度宣贯与业务培训结合起来,让制度真正深入人心,并且在制度宣贯中贯穿进行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当全员法治思维、风险防范意识逐步形成并成熟后,制度执行的成本和阻力也会大大降低。

2.2加大责任追究和处罚的力度

制度文本中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条款必须真正落到实处,才能提升制度的有效执行力。责任追究和处罚条款的目标并不在于追究、处罚本身,而在于促使员工形成遵守制度的行为习惯。相应地,应加大合同管理考核评价激励体系的建设力度。

2.3领导层率先垂范,确保“零例外”

由于众多复杂的、基于行业特点和历史传统的原因,很多时候,合同管理制度执行不力是因为单位领导层对制度的突破和逾越。这种来自领导层的“例外”是对制度最大、最根本的破坏,其本质而言,制度体现的是单位内部的“法治”,用以制衡领导层的权力,填补“人治”的缺陷和弊端。要真正落实制度运行的“法治化”,单位领导层必须率先垂范,避免自身“例外”行为,自觉捍卫制度权威,推动营造制度氛围。这不仅取决于领导层的个人素质和管理理念,也依赖于制度质量和运行方式。保证制度的合理可行性,用信息化流程替代人工纸质审批,建立高管权力监督约束机制,都是提高制度在领导层层面执行力的可行举措。

篇4

一、行政事业单位订立的合同种类

行政事业单位订立的合同种类有很多,根据合同内容主要分为:买卖合同、供水供电供气合同、借款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等多种类型。其中买卖合同主要指单位采购办公用品与设备、专用设备、无形资产、存货等签订的合同;租赁合同主要是指出租人将资产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或经营,承租人支付租金,双方签订的合同;技术合同主要是指单位就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与咨询等确立的合同。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问题分析

行政事业单位为了保障机构运转,履行各项职能,并更好地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参与了众多经济活动,与不同的单位签订不同类型的合同,但在经济合同管理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没有统一归口管理

1.未明确经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第五十四条规定“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由于经济合同涉及面广、内容复杂、专业性较强,行政事业单位对合同管理往往较为分散,由业务部门、财务部门、政府采购部门、法务部门等分头负责,对合同管理中的一些重要事项,如建立评审专家库、组织专业的谈判小组对重大合同进行商务谈判、部门间的沟通等,缺乏相应的部门统一协调,整体管理水平难以提高。

2.合同档案未归口管理。一是有的单位没有对合同档案进行归口管理,档案分散在各个业务处室,导致难以掌握合同签订、履行的整体情况;二是单位各部门合同档案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甚至遗失合同资料。合同档案包括合同审批流转手续、合同正本、合同前期调研、招标、认价等材料,全面反映了整个经济活动的详细情况,档案管理不规范,对合同签订监督以及合同执行的跟踪管理都十分不利。

(二)对合同事前审视不够

1.采购需求审查不到位。根据《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要求,采购前采购人应制定明确的采购需求,并且加以论证,专业性较强的还需请专家论证。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在采购前开展的工作尚未达到此要求,对事项的认定往往比较粗放,对如何制定、论证、提交和审查采购需求未做明确要求,也没有相关责任规定,源头管理不严,弱化了后续监督,可能导致合同效益不高。

2.缺少必要的前期审查。这主要是由于缺乏必要的市场调研,同时对签订合同的主体缺乏专门的资格审查等造成的。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另一方的诚信度、履约能力、资质等情况未做详实调查了解,给合同履行埋下了隐患,增大了单位可能承担损失的风险。

(三)合同书面签订不规范、不完整

1.合同条款不严谨。存在合同条款有漏洞,关键事项约定不明的现象。有的合同到财务付款审查时才发现分期付款金额加总与合同总金额不相符,合同支付方式、票据提供等难以实现。

2.双方签名及签订时间不明确。在合同具体签订时,存在双方签名、签订日期栏空白的情况,易产生误解,给合同执行带来隐患,如发生违约将对维权产生不利影响。

(四)合同管理与财务管理相分离

合同签订、履行等信息往往只有具体执行部门了解,财务部门未能及时跟进,如合同签订后,往往是等到结算时,才会向财务部门提交合同副本和相关单据申请付款,有的合同事项并未列入年初预算,导致合同履行时需申请调整预算,既不利于工作开展,耽误工作进程,也加大了预算执行难度。在行政事业的财务管理体系中,合同管理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如果财务部门不能及时对合同的签订、履约、收付款情况等进行监督,将增大单位承担经济损失的风险。

三、建议

针对上述行政事业单位在合同管理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理顺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分工

1.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财会〔2012〕21号)第五十四条规定“单位应当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的要求,结合单位管理体制,明确部门(如法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梳理、完善管理制度,保管合同档案,组织重大经济合同谈判、管理合同专用章等,实现合同归口管理,

2.明确各方职责,建立沟通机制。明确业务部门、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以及财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同时建立沟通机制,部门之间定期核对合同签订、履行与支付情况。

3.完善管理制度并贯彻执行。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出台或修订制度明确合同管理各方的职能职责、签订经济合同的范围与条件,合同审批权限等,并对经济活动关键环节设计具体流程,明确要求,规范实施。

4.加强合同档案管理。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定期整理更新、报告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同时各部门均应建立职责范围内的合同台账。

(二)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对合同的事前调研

1.强化采购需求审查。采购活动实施前应制订采购需求,进行立项审查,对采购目标、服务要求等进行前期论证,对于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必须组织相关技术专家、法律专家、财会专家等进行论证,力求使采购需求切合实际,避免出现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并充分了解市场信息进行合理估价,根据金额大小及重要程度,分级进行立项审批。

2.加强合同签订前期审查。虽然行政事业单位实行政府采购,但是为了降低风险,合同签订前应对签订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的诚信状况、资质情况、履约情况、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进行充分调查,并对其资金情况、专业技术能力、产品质量保障、合同签订价格等多方面进行分析、比较、论证、调研。

(三)加强合同审查,强化监督

1.加强合同审查。合同签订过程中,严格按流程进行审批;严格审查合同文本,明确约定事项;规范、完整签署合同,避免出现漏洞,留下隐患。

2.强化合同执行评价及监督。根据不同的合同类型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对合同进度、完成情况、预期效果等按期进行评估,强化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管理与控制,及时发现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予以纠正。另外,通过审计等手段规范合同签订行为、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四)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随着新《预算法》的颁布,以及各项政府采购规章制度的出台,预算管理、政府采购管理、合同管理有机结合起来,政府采购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重要组成内容,是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预算编制时一定要遵循精细化、实事求是、科学有据的原则,为预算执行打下坚实基础,为合同签订提供有力支撑。

(五)加大合同成果利用

加大合同后续跟踪管理,保障合同成果有效利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参考文献:

篇5

注意合同中的两种期限

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是人事关系聘用与岗位聘任“二合一”的合同。

人事关系聘用期限是指聘用双方人事关系的存续期,是聘用合同生效的时间要素,分为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3-5年的中期合同,至受聘人退休的长期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项目期限的项目合同四种类型,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经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上述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

 

岗位聘任期限指的是受聘人担任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或技术工人岗位的职务任职期限,是受聘人在聘用单位中承担某一具体岗位责任和行使相应岗位职权的时间限制,这一期限最长不得长于人事关系的聘用期限,具体由用人单位依据自身情况确定。

 

因此,一份完整的聘用合同中必须包含人事关系聘用期限和岗位职务聘任期限两种既有联系又相互区别的时间规定。

约定条款要规范

聘用合同内容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两部分。约定条款通过聘用双方平等协商后共同订立,用于规定格式条款未涉及但聘用双方又必须明确的权利义务关系内容,是对聘用合同内容的重要补充。约定条款的订立对于完善聘用合同内容、预防和减少聘用合同纠纷具有重要的作用。

 

从目前聘用合同履行的情况看,由于聘用合同中的约定条款不规范,造成约定条款无效的现象时有发生,其约定条款内容的重要性往往被聘用双方所忽视。因此,聘用合同约定条款一定要规范,避免无效聘用合同条款的产生。为减少无效聘用合同条款内容的产生,实践中常用的约定条款主要内容有:

 

1.签订长期合同的应约定合同解除的条件;

2.受聘人应遵守的单位内部规章制度或特殊规定;

3.学习、培训费用的处理、服务年限及违约责任等;

4.违约金约定;

5.岗位聘任期限内岗位变动的条件及程序;

6.聘用合同终止的特殊情形;

7.双方需要约定的其它特别事项。

合同细节操作很重要

人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同样适用聘用合同签订的过程,细节操作对聘用合同真实有效至关重要。在细节操作上要注意以下方面:

1.填写聘用合同时要认真细致,不得随意涂改。合同书写的字迹要清楚,尽量不要出现书写错误,确实需要更改的要在更改内容上加盖校对章。

2.需要粘附纸页的四周要加盖校对章。由于聘用合同采用的是格式文本,篇幅有限,有些空格可能填写不下,如出现这种情况,一般可以采用粘附纸页的形式,把要填写的内容写在另外的纸上再粘附到合同中相应的空格上。在合同中粘附纸页的,应在所粘附的纸页四周加盖校对章,确保合同条款真实有效。

 

3.合同条款中不要出现空白项。没有可填写内容的空格应划上斜线,填写内容较少尚有空格的部分应注明以下为空白或划上斜线,并保证所签订的各份聘用合同的内容一致。

 

4.准确引用文件,正确使用附件。如果要填写的内容已有文件规定,可直接写明依照某一文件中的某一具体条款或篇章执行,而不必把整个内容全部抄写下来。如关于工作内容的规定就可以引用单位设岗文件的某一条款,但所引用必须是正式行文的文件,且要写清文件文号。如果采用合同附件形式的,如对聘任岗位责任目标、任期考核指标或工作责任状等,可以通过订立专门的文件作为合同附件,但要注意附件的标题和份数应在合同正文中注明。

 

5.正确使用岗位变更条款。当合同期内受聘人岗位、职务等情况发生变化或对到期岗位、职务进行续聘时,须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而订立的补充性条款。这一条款是在合同生效之后,部分条款变动的情况下使用的,其性质是补充合同,并非主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在首次签订合同时不能把岗位聘任的有关条款置于此款,而应保持空白。

 

合同变更需谨慎

和企业一样,事业单位中聘用人员的换岗、调薪也不可避免的。因此,及时、有效地变更聘用合同就显得格外重要。在实际操作中,聘用合同变更主要反映在四个方面:一是工作任务的增加或减少;二是合同期限的延长或缩短;三是受聘人员岗位或职务的变化或变动;四是岗位薪酬的增加或减少。因此,聘用合同变更时应注意下列问题:

 

1.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修改、补充。不允许擅自变更合同,确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时,须经双方同意,变更后的条款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2.必须有严格的程序,在规定的时间内经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共同协议,一方的意见或建议不得强加于对方。

3.合同变更后,原合同未经修改、补充的条款仍然有效。

4.原合同的聘用单位的法人名称、性质改变(如单位分立、撤销、合并、转企改制等),或者职工跨单位流动,即使实际上未改变聘用关系和双方的权利义务,也必须解除原合同而由新的法人与职工重新签订聘用合同。

 

5.因变更合同给双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法律规定可以减免责任外,造成损失的一方应负赔偿责任,即谁提出变更谁负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责任的,则由双方各自承担责任。

 

6.未经双方一致同意,而擅自变更合同的一方的行为属于违约行为,应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避免产生无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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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包括设备购置、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以及对外租车和购买车辆保险等,都需要签订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管理贯穿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活动中,涉及资金管理、工程管理以及单位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的各项业务。2012年财政部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内部控制规范包括合同管理控制,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逐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程序逐步完善,然而仍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经济活动的风险依然较大。对此,本文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合同管理各个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

单位领导者经营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经济合同管理,未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没有建立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也没有建立起“以制度引导人,以制度约束人”的管理理念,出现合同管理不规范、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控制薄弱等问题,直接导致经济合同纠纷甚至经济犯罪案件。

(二)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

单位管理设置不明确,未确定或单独设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无法对本单位合同实行统一管理。也未从制度上明确合同归口部门、承办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等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中的管理职责。另外,未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对违反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管理者没有进行权利约束和责任追究,更不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和权利的滥用。合同管理程序不规范,没有规定合同运行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

(三)合同管理混乱

由于合同管理主体不明确,各个职能部门职责不清,合同管理行为不规范,存在合同签订随意,签订范围、内容和形式未规范。合同签订主体不符合《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部门或个人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合同经办人或责任人未对合同进行跟踪和督导,导致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一)合同签订环节

签订合同前,没有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无法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承担合同经济行为能力,也无法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导致合同违约风险。对于部分合同还需要特殊的资质要求,比如采购政务内网设备的保密资质、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等等,如未调查清楚直接影响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导致经济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的风险。

没有设置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合同文本未经各职能部门、单位领导审查和审批,重大合同未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履行集体决策。没有经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或者超越权限进行签订合同。

签订的合同事项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方向和范围,合同金额超出政府部门预算或工程概算。属于政府集中目录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事项,合同签订前也没有履行《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履行法律法规。合同签订依然存在一次性付款或者超过工作进度付款,可能导致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或利益受损。

(二)合同履行环节

未对经济合同进行有效管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权利和x务,没有督促合同当事人提交合同成果,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或者查过工作进度付款,导致单位利益受损或被诉讼。

未对合同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控,出现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修改或者废止、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和丧失商业信誉等重大影响时,未及时与合同当事人进行合理沟通,也没有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影响单位合法权益。

合同签订部门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在支付合同款项时没有提交付款依据或者长时间没有催收到期的合同款项。

(三)合同验收环节

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合同成果,合同提交的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合同成果得不到合理的运用。导致合同纠纷或者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三、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据财政部《内部控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要做到从制度规范人、从制度约束人。制度内容不仅要侧重基础性管理,也要关注防范风险和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单位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合同全过程管理。建立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承办部门、法律部门以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管控合同关键环节

1.合同签订环节

对单位合同在纳入年度预算时履行合同集体决策,审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本单位职责或事业发展目标。对于重大经济合同,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详细汇报基本情况、委托理由、经费测算、委托方式、预期成果等事项。

要加强合同调查,详细了解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营业执照是否有效、委托的内容是否在对方当事人的营业范围内、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是否具有委托内容所需要的特殊资质要求。合同调查之后,要组织技术、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与合同当事人进行谈判,对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还应当聘请律师或外部专家参与合同谈判。政府采购目录内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合同,应当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拟定合同文本后,要加强合同审签管理,合同文本经合同各职能部门、律师审核后,提交单位主管领导审定。要加强合同签署管理,合同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进行签署,严禁无权限或超越权限签署合同。

2.合同履行环节

要加强合同的会计控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价款支付手续,不得超进度支付款项。合同资金支付手续要符合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加强合同过程管理,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督促对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开展工作,按期提供合同成果。对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事项需要调整或无法履行的,应当履行合同审批程序,签订补充、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防范合同纠纷。

3.合同验收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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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单位的财产资源效率情况息息相关,交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发展水平,需要有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其各项财务开支,应建立在科学预算的基础上。即交通事业单位在保证交通运输有序进行的基础上,需进一步提高其工作和资源利用的效率,通过完善单位的财务管理,能够实现单位的工作效益的提高。

二、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交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财务管理制度的不够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财务管理主要由财务部门开展工作,由于缺乏足够的制度安排,导致财务部门的影响力难以发挥到其他部门,因此财务部门对单位的内部控制的力度有限,不能发挥其最佳的效果。二是财务管理的资料信息来自单位的各个部门,而财务管理的主要工作由财务部门单一负责,一方面其任务量巨大;另一方面如果得不到其他部门的协助配合,财务管理难以达到有效的水平,其制度方案会缺乏组织力和执行力。

2.交通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存在的不足

交通事业单位的各项财务开支,应建立在科学预算的基础上,因此,编制预算是单位的财务管理的基本前提和依据。同时,能够有效严格的执行预算安排,是防止单位预算流于形式,发挥其实质作用的必要条件。但是在部分交通事业单位,预算的管理工作在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方面均存在着不足。首先是预算编制,由于受传统的管理模式的影响,单位编制预算时趋向于从易从简,预算编制简答计算,较为随意,从而影响了预算编制的严谨性。其次,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对预算的执行不够规范,即编制的预算并没有对单位的项目选择和开支情况发挥其约束作用。

3.交通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存在缺陷

交通事业单位拥有较多固定资产,但其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率仍有待提高。相关于固定资产的管理环节,从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到存放、甚至出租和报废等管理的规范性还有待加强,因此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足,严重降低了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这使单位在固定资产上投入的资金并没有达到更高的效率,是财务管理需要重视的内容。如部分单位对固定资产的管理不规范,有的甚至不对固定资产入账管理,使之形成帐外资产,由于固定资产涉及大额资金,在这方面的管理混乱使总账和明细账对不上,而有的单位长期不对固定资产进行盘查和清理,更加剧了单位的实际资产和账面资产不相符的现象,进一步增加了财务管理的难度。

三、加强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对策

1.完善交通事业单位的账务管理制度

基于有些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低效的原因,需完善财务管理的制度安排,使其能够促进交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发展水平。财务管理制度的完善,首先需要提高领导者意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制,加强单位的财务纪律意识,并制定严格规范的财经规定,使单位拥有更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一方面规范财务管理工作的各项细节;另一方面促进财务管理的执行力。只有在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基础之下,才能有效发挥财务部门的影响力,提高财务部门对单位的内部会计控制力度,使其他部门协助配合完成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2.加强交通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约束力度

交通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可从预算的编制和对预算的执行两个方面去完善。首先,编制预算应是单位的财务管理的依据,应建立在单位的发展战略基础上,覆盖尽可能全面的可能开支,使单位的预算编制建立在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和编制手段上,避免预算编制的随意减低了预算编制的严谨性。此外,单位需在各项实践中,重视对预算的执行力度,使得每一笔开支都有据可依,通过有效严格的执行预算安排,才能防止单位预算流于形式,并控制单位的各项成本开支。在此基础上,做好预算的绩效考评工作,规范内部管理机制,从而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管理。

3.完善和提高交通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安排

交通事业单位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在使用、维护、存放、报废等各环节的管理的规范性和管理力度,由此提高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首先,必须将单位的各项固定资产全部进行入账管理,严格避免形成帐外资产。其次,应加强实物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的盘查和清理,单位的实际资产应和账面资产相符。规范事业单位的大宗物品采购,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和政府采购监督体系。还要建立一套规范的仓储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的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完善交通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单位在固定资产上投入的资金才能达到更高的效率,这是财务管理的重要环节。

四、结语

综上所述,要加强交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必须完善交通事业单位的账务管理制度,加强交通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力度,完善交通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安排。另外,还要注重进一步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加强货币资产管理等,这些,都对于提高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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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交通事业单位本身的管理极具地区性和广泛性,现时国家对交通事业单位的管理实行“财”、“权”分管的状态,财政管理自上而下;而人事权属管理则归属各地区自主管理,传统的管理模式一方面有利于政令的通达,另一方面也使财务能够进行中央集中管理,从某方面看确实有利于资金的集中监管和交通事业的发展。但是,随着经济市场的发展,事业单位不再局限于过去单纯的规费收入和道路建设支出,路网建设方案也从过去单一而集中的收支平衡模式,向地区性的贷款建设或者地区与企业合作建设等各种层出不穷的方案转变。现状的改变使得交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需要更加严谨认真,也有了更多的考验。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现状主要表现为落后于发展需要,在实际管理的过程中,亦有很多问题亟待改变和完善:如财务管理制度的滞后,财务管理体制的过于单一,各地区财务管理运作存在漏洞等。

二、目前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料管理体制不完善,内部监控不严密。首先,交通事业单位中,以基层交通部门为主,而基层交通部门基于“财”“权”分管的管理模式,形成行政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性质。而各地区只需向中央部门负责,地区与地区之间呈封闭状态,无论信息交流和财务资金流向等各种数据和资料的管理都无须与其他地区有所交代。这种管理模式致使各地区之间的财务管理在资料管理上“各家自扫门前雪”,由于每个地区管理水平不一致,区域化管理致使某些基层交通部门存在财务资料管理的缺失和不重视,也从而使得内部监控无法缜密而严谨,容易产生资金流向不明,出现问题无法进行有效追踪等问题。

2.成本与支出的控制不规范,资金使用效益低。交通事业单位普遍存在对于成本与支出的控制流于形式的问题。交通财务管理部门注重礼物资金的管理,而轻视了资本管理,以及单位长期收支平衡的重要性;注重静态管理的同时,动态监控不畅顺甚至缺失;事后核算为主要的财务管理形式,导致事前的计划与控制和事中的监管、绩效评估与最终的结果脱节。这些状况将极大地制约了交通事业单位自身的进步,不利于其长远的发展。

3.交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与运作未能与时代接轨。长久以来,交通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都呈现出较为封闭落后的局面。财务管理与运作未能跟上时展的步伐,不过很好随着交通事业单位的不断发展,而将其财务管理与运作中各类工作具体化与细化,亦不能将为时代所摒弃的陈旧的管理模式作进一步的改良。这种恶性的循环导致财务管理与运作的理念一直处于落后状态,阻碍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水平的提高与发展。

一方面,时代的发展要求运管财务使用会计电算化。但纵观交通事业单位,其财务电算化的专业人员并不普及,并未能较好地掌握相关的财务信息,运用会计电算化对数据进行整理并提供的实时的、有效的信息;另一方面,交通行业财务管理的发展已经明显受制于以往传统的手工操作,本着节省时间、资源,拓展管理技术,实现财务管理自动化、系统化的考虑,交通事业单位的账务管理全面实现网络化的需求愈来愈突显。

三、完善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相关对策与措施

1.健全并强化财务管理制度。在竞争激烈的年代,交通事业单位要在适应单位运行机制的前提下,建立起以提高经济收益为最终目标的财务管理制度。我国在财政预算管理上的改革是大势所趋,这要求交通事业单位要转变过去的观念,调整工作思路,从行为的发展需求出发,寻找自身优势。不断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此外,可考虑实行垂直管理模式,这有利于将人事权和财权的统一,统一的领导模式能起到提高工作效率,优化单位内部设置的作用。其次,在单位内推行内部经济责任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内部人员身上,将单位利益与个人利益挂勾,让内部人员认同单位的文化,严格遵从单位的财务管理制度,使得交通事业单位整个财务管理中的各个环节均能做到有章可循,同时员工的业绩考评制度的完善亦对单位的运作起到一个支撑作用。

2.加强对成本与支出的控制,合理、有效地利用资源。首先,做好预算工作。单位运作过程中产生的经费必须要在年初做好预算编制,根据各职能部门的工作内容,对其经费提出总的控制额度,务求细化到各个项目、活动中去,实现精细化管理。对于工程,亦要预先合理地确定其定额,同时要注重质量成本,可在合理的质量指标下,最大限度地降低成本。其次,要从目标成本、成本考核、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这几个方面入手,加强对成本的控制与考核。定立明确的成本控制着力点,从关键点着手去控制成本;进一步完善责任成本制度;加强对活动过程中各个环节产生的成本的控制与监控。最后,交通事业单位亦要树立科学的理财管理观点,加强对资金的管理,特别强调在运营过程中对资金的调度、使用和监管等方面的管理,极大程度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提高交通事业单位账务管理的信息化和网络化。首先,引入ERP管理软件,将账务管理进一步信息化,更好地将会计电算化与交通事业单位的管理有机结合。同时,财务管理的信息化大大减少人为操作,减低了做假、出错的可能,这就可以保障到管理过程的科学性与严密性,账务信息的质量亦得到了保障。其次,交通事业单位应建立行业账务管理网,建设大容量的数据库,其作用在于以最低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将实时信息、历史财务数据和单位运营动态共享。同时,交通事业单位要有目的地招揽适用于网络经济发展的复合型人才,同时亦要加强在职人员的继续教育。

参考文献:

[1]王君萍:完善交通财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对策探究[J].中国经贸,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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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环卫系统基本情况概述

环卫部门负责城市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与处理、公厕管理、河道保洁等环卫专业工作。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环卫行业规程与技术标准的不断改进和完善,环卫系统的资产规模不断壮大。为更好地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根据城市规划及环卫专项规划,进一步完善了环卫基础设施。以湖南省汝城县为例,继成功创建了湖南省园林卫生文明县城后,又在申报创建国家园林卫生文明城市,对环卫部门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与管理成为环卫系统财务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环卫部门的资金规模逐年扩大,部门预算资金从2011年的428.51万元递增到2016年的1633.23万元,增长率达281.14%;资产总量迅速增长,固定资产从2011年的208.67万元增长到2016年底的8793.82万元,增长额达8585.15万元,其中环卫作业车辆从3台增加到35台,新增建设垃圾收集站及公厕11座,新增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1个;环卫从业人员逐年增多,从2011的178人增长到2016年的356人,增长翻倍。

二、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下环卫系统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长期存在的弊端

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旧制度的很多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现代财务管理的需要,不能满足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要求。一是以分期付款购置资产不确认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导致单位资产账实不符,环卫系统在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时,供应商收到预付款之后会将资产予以配送,旧制度下因无合法的原始凭证确认固定资产,只在备查簿中登记,导致单位会计报表反映不出该类资产。二是旧制度不计提折旧的会计核算办法不能真实反映固定资产的存量价值。环卫系统的固定资产价值较大,环卫机械的工作强度高,价值损耗大,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造成资产总量的虚增。三是旧制度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会计核算处理规定缺乏资本化计量原则,我国环卫系统每年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对环卫车辆和垃圾收集站等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修),固定资产后续支出,不分青红皂白地直接费用化,在“事业支出”科目中列支,导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也不利于单位的预算管理。四是旧制度基建项目长期游离于单位大账违背了会计工作的基本原则。环卫系统每年均进行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旧制度下基本建设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与基本建设相关的资产、负债及收支只在基建账套中反映,基建账数据长期游离会计大账,不利于单位全面核算的开展,造成单位资产与核算资产不一致,会计信息不完整不真实,不利于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造成对固定资产监管的缺失。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完善了环卫系统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

(一)突出和强化了固定资产计量和入账管理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环卫系统分期付款购置固定资产的会计核算进行了改进和完善。在分期付款购入固定资产情形下,发生长期应付款时,确认资产等相关科目,同时确认负债记入长期应付款,在支付款项时,因固定资产采用双分录核算,在确认事业支出、增加财政补助收入或者减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的同时,冲销长期应付款,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并要求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避免了出现账外资产的情形,解决了固定资产的账实不符问题,能够真实全面反映环卫系统固定资产的信息。

(二)虚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制度创新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准确性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实现了对环卫系统固定资产存量信息核算的创新,对固定资产采用虚提折旧方式,通过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减少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同时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实现了固定资产与净资产的匹配,既有利于环卫事业单位的预算管理,也体现了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价值的消耗,保证了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

(三)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完善了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的计量原则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对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的计量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增加固定资产使用效能或延长其使用年限而发生的改建、扩建或修缮等后续支出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成本,通过双分录,在确认事业支出的同时,确认资产和净资产;为维护固定资产正常使用而发生的日常维修等后续支出,直接费用化,计入事业支出。通过这样的会计处理,使得环卫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后续支出按支出性质和用途进行费用化或资本化,资产的价值状况能够得以真实反映,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

(四)基建并账的会计核算规定体现了会计核算完整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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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条  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范围为市、区(县)所属和中央部属在宁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对象是为原有的国家正式干部、聘用制干部、固定职工和劳动合同制工人。

第五条  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单位在做好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应根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聘用合同书是单位与职工确立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处理办法的书面协议 ,由市人事局统一印制。聘用合同书应具备以下条款:

(一)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条件;

(三)报酬、保险和福利待遇;

(四)工作纪律;

(五)合同变更、终止、解除的条件;

(六)违反合同的责任。

聘用合同书除上述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第七条  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的单位,全体职工均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单位的法人代表由其本人与任命或聘任他的上级部门签订,其他职工均由其本人与单位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人签订。

单位的党务工作者和工会工作者等由上级部门直接任命或按规定选举产生的人员,一经任命或选举产生后即视为签订了全员聘用合同。

第八条  全员聘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又分为短期合同(1-5年)、中期合同(6-10年)和长期合同(10年以上,最长不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具体期限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按国家规定或由双方约定必须为单位服务一定期限的职工,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短于规定的服务期限。

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聘用合同的,如职工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聘用合同,单位应当与之订立。

全员聘用合同还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九条  订立全员聘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合同都是无效合同。

第十条  不愿签订全员聘用合同的职工,可在三个月内申请调离或申请辞职,限期内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逾期仍拒绝签订全员聘用合同又不提出申请调动或辞职者,单位有权予以辞退。

第十一条  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后,即在单位内部打破干部和工人身份界限,实行管理人员的逐级聘任制,职工原身份作为档案保存。职工调出或退休时仍按原身份办理。

第十二条  在签订全员聘用合同的基础上,单位与职工应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确定岗位,双方可根据各自的特点签订岗位聘任合同并作为全员聘用合同的附件,岗位聘任合同及其管理办法由各单位自行制定。

对单位内部优化组合后的富余人员,各单位要本着自我消化为主的原则,积极通过岗位培训,开辟第三产业等多种渠道进行妥善安置。

第十三条  单位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后,应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职工的工时制度、公休假日、女工保护待遇、因公负伤、致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及离退休等福利待遇,均按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聘用合同期内,因特殊情况致使原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变更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也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经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2、符合人事部《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暂行规定》之辞退条件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4、用人单位经有关部门批准撤销或合同订立时所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对合同变更达成协议的。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1、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办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的;2、职工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5、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

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职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单位生产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3、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政策法规或聘用合同规定,不按规定支付报酬,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4、经单位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以上学校学习或自费出国留学、定居的;5、经单位同意正常调动或应征入伍的;6、经单位同意或经人事仲裁部门裁决办理辞职手续的。

第十八条  职工被开除、辞退或自动离职后聘用合同即自行解除。

第十九条  任何一方解除聘用合同,均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到期方可办理解除合同的手续,本办法第十五条(1)(2)(3)、第十七条(1),第十八条规定除外。

第二十条  聘用合同期满或签约双方聘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双方对已期满的合同履行无异议的,原则上应续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一条  全员聘用合同鉴证是人事行政部门依据人事政策法规,对全员聘用合同的条款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一种法律监督管理制度。

各单位的全员聘用合同签订后(包括续订和变更全员聘用合同),根据其隶属关系必须经市或区(县)人事部门鉴证。

单位与职工签订全员聘用合同、续订和变更全员聘用合同应及时办理鉴证手续。

第二十二条  市或区(县)人事行政部门的仲裁机构具体负责全员聘用合同的鉴证工作,并有权对所管辖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人事仲裁机构对全员聘用合同进行鉴证收取适当的鉴证费,具体标准按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全员聘用合同一经合同鉴证机关鉴证即产生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均应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都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要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双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按实际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违约金的数额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合同未约定的,按违约金=受聘期间月平均基本工资×20%×违约月数计算收取。

第二十四条  职工系单位出资培训的,培训后必须在原单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未满服务期限的,违约后应向单位支付培训费,培训费按每年递减20%收取。

第二十五条  单位与职工因履行全员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本单位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双方必须自觉履行;调解不成或不愿调解的,当事人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所属的市或区(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六条  集体所有制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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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工作现状

交通运输事业单位的主要收入受其单位性质的影响,大部分是来自于国家财政部门的拨款及上级单位的补助。最近几年,我国完成了对车辆税费的改革,取消了原来征收的“养路费”变现在的“燃油税”,从而大幅度提高了我国交通运输事业单位预算范围外收入的管理能力。不过国家的经济补贴是有限的,运输事业单位自身人员和部门众多,而且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涉及的工作范围也比较广泛,再加之物价日益剧增,所以交通运输事业单位的经费出现了严重不足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就给交通运输单位的财务管理方面提出了更多的要求,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必须利用对各种交通政策的把握,开源节流,在实际财务工作中只有提高财务管理与完善会计核算,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帮助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摆脱经费不足的困境。

二、交通运输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任务及特点

1.交通运输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任务

归纳出合理的预算费用,真实的反映单位的经济情况,不能做出赤字预算;根据法律规定进行收益,尽量节约开销,所有的收入都应该纳入单位的预算管理之中;树立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核算能力,加强财务管理的效果,对于事先估算的资金实行收付实现制的核算方式;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能力,避免出现流失的情况,尽量达到保值增值,在一定的时期内进行资产清查;反映单位真正的经济情况,对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有效的监控,根据一定的步骤和措施,保证内部机构的工作人员认真落实财务预算的工作,来加强企业的财务管理能力。

2.交通运输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特点

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几乎都可以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负责交通规费的收取和管理。交通规费是国家以及地区政府鼓励交通运输事业发展而提供的优待政策,交通规费的收取可以解决部分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支出的经济来源,其中包含通行费、管理费、罚没等,此类非税收入通过交通运输部门收取直接上缴到财政部门,然后财政部门把各项经费按比例返回到交通单位当做其部分的经济费用;交通运输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其目的不是获取利益,而应该归为公益性的财政组织;现今投资人员对交通运输事业单位的投资并不是无偿的,都需要回收和一定收益的。相关的投资贷款,最终都是要由交通运输企业来偿还的。

三、统一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及对策分析

1.统一交通运输行业会计核算办法的必要性

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是一个十分特殊的行业,该行业所属部门众多,而且形式各异,有执法管理、通行费收取、工程建设、道路养护等部门,因此在资金的形成和分布、周转途径、内外核算等很多方面都存在差异。交通运输事业单位所具备的特殊性质决定了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步骤和形式的特殊性,但是如今的会计制度和规章未能对交通行业这种特殊情况制定相应的统一的核算办法,因此就需要一套合理的会计核算办法来完善交通运输事业的特殊性。

2.统一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内容

现有的交通事业单位的部门涉及的业务比较广泛,有纯事业性的,有经营性的,所以在日常会计核算方面和确认收益情况方面,采用的会计制度也有所区别,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之分,但为保证整体收入和支出核算这两方面一致,就需要制定相应的转换制度来统一核算内容,也就是对各种会计核算的步骤和核算内容进行一致规定,来适应各种会计核算。

3.统一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办法的几点建议

为了适应交通运输事业单位这一特殊工作的性质,可以通过下面两种渠道来处理交通运输事业会计核算步骤中所面临的问题:其一,我们可以从提高对交通运输事业会计基础的研究中找到关键点,来采取一定的措施进行突破。也可以和有关会计基础的研究部门进行合作,比如大学、会计机构,在交通单位做定期培训,设立研讨小组或者兴趣小组,提高对会计基础的学习和运用能力。其二,对于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方面需要确认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有关历史,深入贯彻改革开放的理念,一定要细化交通运输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规则。既要把常见的会计核算工作标准化,更需要把一些会计核算的特别情况考虑在内,拟定出一套包含所有交通运输业务在内的会计核算步骤。

四、如何加强交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1.首先要树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务观念

交通运输事业单位要改变其财务管理的方式,将封闭变为开放、静态变为动态、零散变为综合,对于以财务运动为主体的经济活动实行合理的计划和掌控,对所有资源做好合理的配置,使内部因素、外部条件与管理目的能够保持动态平衡,并且做好和政府部门、职工人员、债权人等各个领域的财务关系,所有级别的管理者一定要建立牢固的竞争意识、货币价值理念、风险意识、法律意识,使整体达到最优化,执行所有财务决策,在动态中完成对生产经营的掌握、引导与调整,达到财务管理的最终目的。

2.建立新的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的关键性标志就是能不能制定出一套完善的管理准则,而且可以使这套管理准则充分应用,不会受到约束。一套完整的交通财务管理准则必需依靠所有交通人员一起遵循,才可以发挥其有效的功能。在准则的设立中,要十分重视环境的因素,应该把制度的建立和环境建设紧密的结合在一起。财务管理方案的实行条件是需要得到每一个交通人员的支持,上至领导,下至员工,要让所有交通人员意识到财务管理方针的重要性,深入人心,构成单位运行规范化、合理化与现代化的新格局。并且,如今的财务管理制度需要结合单位自身的相关特点来予以制定。

3.加强预算管理,打破基期预算的编制方法

交通运输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的过程中,要突破“基数”的理念,应该运用科学的预算编制措施,例如零基预算法,将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作为基础,共同兼顾,抓住重点,保持收入与支出平衡,整体的反映出预算部门的所有收支,把预算编制和该企业的发展规划结合起来,确保财务预算的完整性与合理性。在进行预算的时候要注意其严肃性,不可以随便更改,保证财务的安全性,加强财务使用效益,提高事后考评与分析水平。

4.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

在交通运输事业体制的改革趋势下,交通运输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情况逐渐企业化,企业的应收账款也日益剧增,而应收账款的质量问题,会严重影响到企业经济的流动性,单位对应收账款质量的把握是通过提取坏账准备的方式,对各种应收账款,提取坏账准备的方式是不一样的。而交通运输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方面并没有对提取坏账准备做出一定的规章制度,这肯定不利于企业掌握应收账款的真实的情况。

5.加强对交通部门各项资金的监管

交通企业的所有财务都要归入预算管理范围内,所有没有经过单位批准的资金,不能支出。要建立一定的资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的范围要广,不能留缝。以前,我们对部分大的资金不管是财务管理和办法的运用上都很重视,监管制度也很完善,但是忽视了一些小资金的管理,所有出现了“小金库”、开支不清楚、随便性大等现象,因此,要提高对这些资金的管理力度,严格控制支出标准,不允许私设“小金库”,确保资金合理的支出。

五、结束语

由于交通运输事业的一些特殊性质,在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中要进行相关的调节和改进。通过规范的会计核算步骤和办法,来统一进行科学化的财务管理方式,提高监督力度,合理预算,进行规范的步骤,加强会计人员的专业素养与操作能力,把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有效的结合起来,有效的促进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12

二、增加奖励工资(奖金)的经费来源,仍从现有资金渠道解决。对于从行政(事业)经费预算包干结余中开支的单位,结余经费不足需要增加的开支,可从本单位年度预算中调剂,个别单位调剂确有困难的,由同级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篇13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对北京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比例的批复

(2000年2月28日 劳社部函〔2000〕45号)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

你们《关于北京市调整原行业统筹企业、单位200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请示》(京劳社养文〔1999〕7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0年费率按附表所列标准调整。请严格按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原行业统筹企业2000年批复费率表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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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2000年

序号| 行业及单位名称 | |

| |批复费率 |批复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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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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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 |16 | 16.5

--|------------|-----|-----

2 |运输 |19 | 18.5

--|------------|-----|-----

3 |中铁建 |13 | 15

--|------------|-----|-----

4 |中铁建厂工程局及附属单位|16 | 17.5

--|------------|-----|-----

5 |铁道大厦 |17 | 18

--|------------|-----|-----

6 |其他事业单位 | | 18.5

--|------------|-----|-----

7 |邮电 |19 | 18

--|------------|-----|-----

8 |水利 |19 | 19

--|------------|-----|-----

|电力 | |

--|------------|-----|-----

9 |生产 |18 | 18

--|------------|-----|-----

10|火电施工 |14.5 | 15

--|------------|-----|-----

11|水电施工 |13 | 14.5

--|------------|-----|-----

12|事业单位 |16.5 | 17

--|------------|-----|-----

13| |18 | 18

--|------------|-----|-----

|交通 | |

--|------------|-----|-----

14|公路咨询监理公司 |13 | 14.5

--|------------|-----|-----

15|中外理总公司 |13 | 14.5

--|------------|-----|-----

16|华建交通经济开发中心 |13 | 14.5

--|------------|-----|-----

17|中国公路车辆机械总公司 |13 | 14.5

--|------------|-----|-----

18|中国海洋工程公司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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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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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2000年

序号| 行业及单位名称 | |

| |批复费率 |批复费率

--|------------|-----|-----

19|集团(机关) |13 | 14.5

--|------------|-----|-----

20|招商局集团 |13 | 14.5

--|------------|-----|-----

21|中交水运工程设计咨询中心|15.5 | 17

--|------------|-----|-----

22|水运规划设计院 |15.5 | 17

--|------------|-----|-----

23|公路规划设计院 |15.5 | 17

--|------------|-----|-----

24|第一公路工程总公司 |15.5 | 17

--|------------|-----|-----

25|路桥集团 |17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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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北京中交建筑安装工程公司|18.5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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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交通印务公司 |18.5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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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交通出版社 |18.5 | 19

--|------------|-----|-----

29|中远集团 |13 | 14.5

--|------------|-----|-----

|中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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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中建集团 |13 | 14.5

--|------------|-----|-----

31|一局、二局 |15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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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石油 |22 |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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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民航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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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有色 |19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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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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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工行 |17 |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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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建行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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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农行 |17 |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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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中行 |13 | 14.5

--|------------|-----|-----

39|交行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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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中保 |13 | 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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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煤炭 |17 | 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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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神华集团 |15 |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