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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经济与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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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经济与管理

篇1

一、着力深化改革创新,突出增强社会发展活力

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配合做好农业人口转移落户工作,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施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加快完善岗位设置;统筹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配置基层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正确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有序流转,积极发展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增强“三农”活力。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优化环境,完善和落实产业扶持政策,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道路、环保等基础设施和公共项目的投资与经营,兴办文化、医疗、养老等社会事业。加强和推进财政预算管理,做好公共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评价工作,把各镇及专户资金纳入城区国库集中支付系统,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着力完善采购项目评审机制;建立健全协税护税、税源监管和考核奖惩机制,推进依法治税。

二、围绕城镇化可持续发展加快实施“三旧”改造

新型城镇化协调发展是当前建设必须以人居住为核心,能正确引导好人口增长及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资源合理利用和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之间密切结合,统筹推进实施环保工程,在对待严重浪费社会资源和污染环境的企业,通过合理布局规划,以“城中村”、旧商业区、旧住宅区改造为重点,扎实做好城区主干道两侧楼宇亮化和小街小巷“穿衣戴帽”工作,不断美化市容市貌。继续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积极引导农民在原地拆旧建新,节约农村住房建设用地,切实改善农村困难居住条件。加快实施伶俐镇渌口坡城乡风貌改造,统筹推进村屯规划,协调新城、旧城和镇的关系,努力创建地方民族特色的建筑,创造优美、和谐新型城镇环境。

三、加强城镇基础设施是主要内容

加强城镇化建设要深化推进改革,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创新。首先,要从落实好城镇户籍这一块制度改革开始,逐步完善政策基础措施,在保证城乡居民享有同等待遇的前提下,积极为城镇剩余的劳动资源合理流动奠定基础条件,维护好农民工在付出劳动成果时的利益。其次,要创新城镇化建设发展募集资金的渠道机制,摆脱对财政的依赖思想,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切实提高农民财产增收,城镇金融市场作用不可忽视,一方面要鼓励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成立村镇银行和农商银行等金融机构,适时引入保险与证券机构走近农村;另一方面支持金融机构针对农民特殊的投资需求,创新适合农民的投资理财产品。此外,还要鼓励加大农民房屋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增值潜力,鼓励农民购置农业机械增加租赁租金收入。运用城市经营理念,盘活城镇化公共资金,走一条便于资本操作的道路,在应有城镇土地流转升值中快速筹集好建设资金,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的改革,加快落实好城镇事业、企业的公司制改革协调发展,培育出资本市场,便广泛地吸引社会大力投资,完善城镇财政关系管理体制,灵活制度上落实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步伐和稳定的资金渠道。

四、改革创新举措,不断完善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

第一,采取市场化运作投融资。一方面财政计划要安排定量资金投入城镇化建设;另一方面要发挥商业银行贷款和融资功能,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创新举措,建立城建投资公司、合作基会等投融资主体,构建主体多元的投融资网络。向改革要资金,靠市场找出路,打破单一依赖财政投资的旧格局,建立和完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新体制。

第二,管好用好国家专项建设资金。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应全额投入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城市维护建设税应主要用于城镇建设;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收入、土地增值税应大部分用于城镇建设。各方面的建设资金应管好用好,设立财政专户,财政专户资金实行定收定支,建设资金的使用与建设项目挂钩,实行专款专用。

第三,采取综合开发配套建设激活投融资。组建城镇房地产开发公司,按“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实施城镇综合开发,采取建设用地开发、承包建设、统建、建设商品房出售、“以房带路,以路养房,路房结合,综合开发”等多种形式,多措并举,发挥土地资产价值,积累城镇建设资金。

五、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步伐,协调三产之间的发展

城镇的发展离不开产业支撑,从H县的发展态势来看,当前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区域经济发展问题。坚持城镇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是H县的根本选择。首先应在城镇区域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没有这两大产业的快速发展,城镇的快速发展就无从谈起。其次就是要按照建立一批中心城镇的规划,根据产业结构、行业等情况把分散在全县的企业加以适度的集中,充分利用城镇在基础设施、运输条件、技术储备等方面的相对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利用效率的最大化。第三,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培养龙头企业和各种合作经济组织,为实现农产品深加工和农业人口向非农人口转变创造条件,提高农民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能力。

六、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城镇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强调人既是建设者又是受益者。这就要求我们要以人为本,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坚持可持续发展,消除制度和体制障碍,打破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处理好经济建设、人口增长、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不断提高城镇化的文明程度,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和区域发展,在加快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加强城镇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建设,推动城镇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三个文明协调发展道路。

(作者单位为广西横县党校)

[作者简介:李辉(1974―),男,本科,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管理和农村金融。]

篇2

一、建立集体经济组织的退休制度

(一)凡属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能正常支付工资的城镇集体经济组织都必须建立退休制度。

(二)建立集体经济组织退休制度必须从实际出发,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兼顾目前和长远利益。

(三)退休条件(退休的年龄和工龄)由各地主管统筹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四)退休待遇标准,要依据经济条件,量力而行。开始实行时,退休待遇可以低些(最低应不低于社会救济标准),随着生产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再逐步提高。经济条件好的,可以参照全民所有制单位的办法执行;经济条件一般的,可略低些;经济条件差的,可以维持退休职工基本生活为原则规定绝对金额。

二、统筹退休基金

(一)统筹退休基金的范围应从小到大,逐步实行社会化。先由公司、行业、街道统筹,再到区镇统筹,然后扩大到县、市统筹。

(二)统筹的项目应从少到多,先统筹退休费、副食品价格补贴、粮食补贴。对退休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丧葬费、医疗费,可根据条件逐步进行统筹。

(三)根据集体经济特点,提倡试行社会统筹和集体单位补充相结合的统筹办法。社会统筹部分称作“基本退休金”,要求各集体单位都参加,按工龄长短,划分待遇标准;集体单位补充部分称作“补充退休金”,由集体单位在社会统筹的基础上,根据本单位经营状况的好坏、盈利水平的高低,另外制定办法,增发补充退休金。基本退休金和补充退休金相加,最高标准不得超过职工在职期间的工资收入。制定补充退休金的办法时,既要注意使退休职工能够分享企业生产发展的成果,又要允许企业在经济状况不佳、负担有困难时,可减少或暂时停发补充退休金。具体办法由各地主管统筹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规定。

(四) 退休基金的筹集和管理。

1.退休基金的筹集可根据“以支定筹,略有积累”的原则,按本单位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也可根据经济情况好坏、退休职工多少,规定不同比例,分档提取。具体比例由实行统筹的地区各主管部门与当地劳动、税务部门研究确定。可一年一定,也可几年一定,定期调整。开始实行统筹时,可预提一个月,以便周转。

2.基本退休基金在征收所得税前提取。试行社会统筹和集体单位补充相结合办法的,补充退休金在自有资金中提取。

3.退休基金的管理由负责统筹的机构在当地工商银行申请开立帐户,专户存储(当地无工商银行的,可在农业银行开户),各单位每月应将提交的金额开出支票(委托付款凭证)交存银行,转入统筹机构的统筹退休基金专户。逾期未交者,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金额的百分之一加收滞纳金。如遇工资不能正常支付的情况需要缓交的,应经统筹机构批准,才能缓交。

4.统筹的退休基金必须专项储存,专款专用。其利息纳入基金总额。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借用退休基金。退休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调剂,都要通过银行,不经统筹机构签章,银行有权拒付。在国家没有规定专项退休基金存款利率以前,我省退休基金的存款利率,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982〕银发字第82号文关于人身保险业务的保险费(包括人身、人寿、养老年金、医疗保险)存款利率降低一个档次计息,其种类可试行定期零存整取或定期整存整取。

(五)统筹管理机构和组织领导。

统筹退休基金的公司、行业、街道应成立统筹退休基金的管理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当配备专职人员,负责退休基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调剂工作。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管理费用和办公费用,可根据实际需要,从退休基金中按适当比例提取。统筹管理机构在业务上受上级劳动部门指导。

篇3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各行各业对天气预报的可依性和准确性的要求日益增强,对预报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建立一套与本地预报服务相适应的评分方法和系统,无疑是有利于提高服务效果的。本系统正是为解决这一问题而开发的,系统预报预测评分模块下的实时测评检验系统,在预报业务过程中可实现对数值预报产品、客观预报方法以及预报员主观预报的逐日逐段即时测评检验,有利于预报员及时了解数值预报产品性能和客观预报方法优劣,检验预报员订正数值预报产品和客观预报方法误差的能力,同时使预报质量的评定成为预报员总结经验、再学习的过程,有效地促进了预报准确率的提高。

2.系统开发背景

Microsoft Visual Basic 6.0以其简洁的语言、强大的功能、精美的界面和Visual C++、Delphi、C++Builder等语言一样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尤其是编程非常方便简洁,所以本系统选用VB作为实现语言。DAO直接使用MICROSOFT提供的数据库引擎(MICROSOFT JET DATABASE ENGINE)提供的数据库访问对象集进行工作。速度比ODBC快。引擎本身的数据库格式为MDB,也支持对目前流行的绝大多数数据库格式的访问,且MDB是数据库引擎中效率最高的数据库。所以数据库采用了MDB格式和DAO持术,速度快,效率高。本系统界面简洁,操作方便,能够方便的录入、修改、检索每日的天气预报并自动生成各种格式的预报文稿,可随时评定输出任何时段的集体、个人成绩,可方便查询、显示、打印预报稿及预报成绩等。

3.系统结构

整个系统分为系统功能模块和数据库模块两大块。其中系统功能模块有3个核心程序,每个程序可直接对不同的数据进行操作,而各类数据源都被存入数据库中,经过合理配置后,整个系统可自动运行调取、入库和转换程序,操作员也可手动执行所有功能。

3.1 预报录入

建立本地Ftp服务器,预报员将自己的精细化预报结论通过本台开发的发报系统(应用VB6.0之Intel控件)通过Ftp方式发送到本地服务器相应目录下,为防止涂改预报内容及保证评分的公正性,对数据库进行了双重加密,并对每个预报员进行了权限的设置,并有日志记录预报员的每一次操作,预报员必须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输入预报内容,在有效时间内可随时修改预报内容,系统自动把输入的内容转换成相应的代码以供评分之用,并可自动生成各种格式的预报稿以供对外预报服务之用。再由提取程序将电码提取并存入Access数据库,数据库对个人、集体,以及各个区站自动进行分类存放,以便预报服务、评分使用。

3.2 实况资料录入

实况资料录入可分地面测报月报表(A文件,经标准化确认无误的资料)自动入库和每日资料采集器自动提取二种途径。地面测报资料自动入库采用台站号循环方式从各站地面测报月报表中提取基本要素(最高、最低、平均温度、地面温度、降水、平均风向风速、能见度、天气现象)导入数据库相应表中,供评分使用。实时从指定IP的几台计算机实时下载数据,从中提取该日并计算得出上述要素,供实时评分使用。实时评定只应用于集体质量的评定,目的实现对数值预报产品、客观预报方法以及预报员主观预报的逐日逐段即时测评检验,以便及时了解数值预报产品性能和客观预报方法优劣,总结经验,及时更新预报思路,提高预报准确率,但无法确保因仪器故障等而原因引起的资料误差,仅供后期预报参考。

3.3 预报质量评定

该模块主要包括资料标准化、晴雨、气温质量评定、重要天气质量评定等几个子模块,资料标准化根据预报和实况的天空状况、雨量、降水性质等的代码再转换成相应的级别。晴雨气温质量评定可选择集体、个人,对任何时段进行评定,并打印或显示输出成绩表,输出内容包括预报员参加预报员预报天数,空、漏报及正准次数、暴雨出现次数及成绩。重要天气质量评定包括冷空气、大风、冰雹、龙卷风、大雾、沙尘暴、雾淞、雨淞的评定。所有的评定结果均保存在数据库中,可随时查询打印。

4.系统设置

主要包括各类参数的修改设定,各地可根据本地实际修改天气标准、预报输入有效时间、资料路径等等、可方便管理预报员库、增加删除用户、修改密码、查看日志等等。本系统是根据气象部门目前预报服务的现状,并结合本台在实际服务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制定出的一套与预报服务较为适合的评分方法和系统,有较好的实际应用价值。

5.系统效果检验及可推广性

短期天气预报实时测评检验系统,在预报业务过程中可实现对数值预报产品、客观预报方法以及预报员主观预报的逐日逐段即时测评检验,有利于预报员及时了解数值预报产品性能和客观预报方法优劣,检验预报员订正数值预报产品和客观预报方法误差的能力,同时使预报质量的评定成为预报员总结经验、再学习的过程,有效地促进了预报准确率的提高。

6.结束语

该系统利用编译原理进行电码自动翻译工作,实现了预报资料输入、实况资料输入和预报预测评分的自动化,可快速评定集体、个人预报质量并排名,可对任何时段任一预报员或集体成绩进行评定及打印输出。评定结果准确,界面友好,计算方法符合中国局评分规定,输出格式符合上报要求,解决了手工进行评定复杂且极易出错的问题、通用性较强等特点,已在省内部分地区及天津塘沽区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许建智,钱耀明.电子文件中心的作用和功能[J].中国档案,2007(4):11-12.

篇4

文脉主义 新型城镇 景观设计

引言

社会经济急速发展,城市建设不断加快,新型城镇景观合理设计得到越来越多的热点关注。人们需要何种新型城镇景观,如何设计新型城镇景观,各地就此方面问题展开了全面积极的探索及尝试。新型城镇景观属于一个有着多种不同层次、多种不同功能的空间,囊括了诸多元素,包括体闲、观演、餐饮、文化以及健身等,为人们社会日常生活、工作、学习发生的舞台,新型城镇景观一方面是供由人们参观的,一方面是供人使用、将人转化成其中的一部分。新型城镇景观实质是将参与活动的人作为主体,关注人在区域中的切身体验感受,关注人在环境中的活动,关注区域的物理特征、人的活动及含义的三位一体的全面整体性。

1.文脉概述

文脉(context)早期这一词汇属于语言学范畴。自广义上而言,文脉是介于一系列元素相互对话的内在关联性,是局部与整体及所处新型城镇的关系,是全面城镇与其文化背景相互的内在关联性。文脉是人类文明的传承弘扬,是历史文化的沉积,在愈来愈趋向于一致的设计中,文脉是鲜有无法被取代的标识。对文脉展开研究,能够使城镇、建筑、景观相互联系变得越来越明确,同时可上升至哲学层面,并可将其称作“文脉主义”。

新型城镇景观设计有着各式各样的方法,可自景观设计多个角度呈现文脉的内容,诸如空间特征、空间肌理、空间尺度以及体形特征等,由此将文脉概述以下几点特征:

(1)文脉具备寻根意识。文脉主义理念有着显著的寻根意识。其中根可以是指国家地方的历史文化、民俗风情,也可以是指具体的施工环境、施工条件。由此便不难理解,为何一些景观设计作品如同是在某个地方或者某个区域自然生长的一样。就好比,日本的枯山水庭院景观,作为一个小中见大的园林景观,其在禅宗寺庙中十分常见。枯山水的设计方式是在庭院中铺满白砂,后将山石散置于白砂之上。此类设计理念与日本历史文化息息相关,在庭院景观设计中,借助砂石象征水系,借助山石象征山体凸显大自然、生命主体。

(2)文脉是逐步发展的。文脉有着逐步发展、逐步变化的特征,为了使我国历史文化精髓得以弘扬,优良文化传统得以延续,唯有多样化的统―方属于文脉发展的至高境界。“文脉的精髓在于变,变则通,不变则废”,由此要求我们切实领会传统文化、地域文脉时间及空间的内涵。

2.景观设计与文脉主义的关系及意义

2.1景观设计与文脉主义的关系

伴随历史的发展,文脉通过各式各样形式得以沉淀、表达,好比民俗风情、历史文物以及文化雕塑等,以此人们对历史文化记忆与探知得以被唤起。另一角度也说明,景观逐步转变成文脉的重要载体,它们相互有着十分紧密的关系。

在景观设计中应当强调文脉主义,设计时融入历史文化元素使其得到传承、发扬。文脉具备寻根意识,是逐步发展的,所以在现代景观中要借助各式各样的设计方式,使文化因素在设计作品中得到有效融入,进而促进文化得到传承、发扬。城镇的公共环境空间是人们开展生活活动极其活跃的地方,务必要具备宜人的生活条件及生态环境。在过去,人们选择居住地十分关注自然环境因素,并以依山傍水为最佳选择。

由此可见,将自然作为导向,贴近宜人的自然环境,是城镇空间组织的一个关键因素。伴随地理环境不断转变,民俗风情亦会随之改变,这需要我们自发展转变角度出发,为贴近不同环境、地域文化,设计出满足当地发展需求的城镇景观环境。基于对以人为本、自然环境的重视,将历史文化与现代生活、时间、空间等有机融合,明确认识文脉主义在景观设计中的重要性,积极促进景观设计的有序开展。

2.2文脉主义应用于景观设计的意义

景观设计是一个有着极强综合性的学科,发展到今天,文脉与自然的和谐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重视。明确认识文脉主义的重要价值,对景观设计具体开展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各个国家有着各自的文化背景、,这使得景观形成的使用格局也出现一定差异。每一类景观的诞生,均属于在某一文化背景、时间、空间下的文脉主义理念的呈现。各个国家均有着将土地扎根于文脉的类似态度,这也是人类在生存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种心理需求。所以,景观设计者应当自多样性文脉主义角度着手,对当地文化开展全面研究,积极促进景观设计的有序开展。

3.文脉主义理念在新型城镇景观设计中的应用

3.1文脉主义理念在景观地形设计中的应用

地形设计指的是对原本地形地貌开展工程结构、艺术造型的改造设计。在新型城镇景观设计诸多要素中,地形地貌是基本的场地,是其他诸如植物、水体等要素提供了重要的依附平台。地形设计应当自原本地形地貌实际情况出发,权衡生态学理论、特征,按照地域文化特色,构筑适宜当地生态环境的自然景观。

就好比,在我国历史文化中,“曲水流觞”是古代汉族民间流传的一种游戏,这一词汇所具备的文化内涵、审美价值使得曲水景观转变成我国古典园林经典的题材之一。在北京恭王府的流杯亭(图1)地形设计中,设计者为了营造“曲水流觞”该主题,选取十分抽象、符号化的形式予以彰显,通过精深的形式呈现出十分多元的景观意象,对丰富的我国历史文化沉积进行了浓缩,给人以十分深刻的印象。我国传统园林景观设计中对“曲水流觞”这一题材的应用还有十分多(图2),十分到位地呈现了园林景观设计源于自然、高于自然的理念,同时也凸显了设计人员在景观设计中对文脉主义理念的有效应用。

3.2文脉主义理念在景观道路设计中的应用

道路为景观构筑出网格、框架。道路一方面能够为人们提供往来的交通通道,一方面能够对历史文化、场所使用者要求等予以有效回应。“曲径通幽处”所营造的审美意境,又是我国古典园林审美的又一崇高境界,经由对景观道路展开合理的编排,对空间循环来回的布局等,构筑出“禅房花木深”的意境。再借助对景、分景、借景等手段,营造出“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空间层次美感。比如,2011年在西安展开的世界园艺博览会,其主题为“天人长安.创意自然――城市与自然和谐共生”,博览会中设立的大师园收入了来自世界各地9个国家一流设计大师的作品。大师园被营造出深刻的文化意境,就如荷兰著名景观设计师、哈佛大学风景园林学教授Adriaan Geuze设计的万桥园,设计师凭借小桥、小径及竹子等简单有力设计理念,给人以万桥园就如人生一般的感觉,遍布着跌宕、挫折,并在到达桥顶后体验“柳暗花明”的惊喜。在万桥园中,生命如同一条连绵不绝的曲折小路,又好似一个迷宫,其深入茫茫自然,有着万座桥等待你去越过。

在新型城镇景观道路设计中,铺装是其中重要元素之一。我国园林铺装有着十分悠久的历史,铺装在古代得到了尤为的重视。我国古典园林开展铺装,通常借助卵石、砖瓦、石片等材料,用材朴实、色彩淡雅,融入文化形成别致的园林景观。以苏州园林为例,园林铺设多选取海棠花纹样,凸显文人雅士对秀美清纯的内心追求,也表明了社会大众对世俗物质的内心追求。在园林中,还有十分多的蝙蝠纹样铺装,因为“蝠”与“福”谐音,所以借助蝙蝠纹样象征福。类似的铺装典型还有十分多,无不凸显了园林铺装对我国悠久历史文化的传承。

3.3文脉主义理念在景观植物设计中的应用

植物景观在人们所追求的生态内涵景观作品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我国土地广袤,跨越了多种不同气候带,乡土植物有着十分明显的地域性。人们在观赏植物景观时,往往自人格化、个体美等含义角度出发,各式各样植物被赋予了特有的象征意义及人格化的品格。就好比,有着花中“四君子”之称的梅、兰、竹、菊,兰象征着谦谦君子;菊象征恬然自处、做然不屈的高尚品格;竹象征着不同流俗的高雅之士;梅象征着坚韧不拔的人格。基于此,在新型城镇景观植物设计中,可结合此类植物的特定含义开展植物造景,进一步赋予此类景观以“文脉主义理念”。

3.4文脉主义理念在景观小品设计中的应用

在新型城镇景观设计中,景观小品如同舞动的音符,凭借自身轻巧别致的造型、多元丰富的内容,勾画出景观设计中极其显著的景观语言。作为一种物质载体,各式各样的景观小品可对相关地域文化内涵予以呈现,使身处景观之中的人们产生该景观设计适合自身的体验。就好比现如今一些公园中的“老者下象棋”(图3),“少儿嬉戏”(图4)等雕塑小品,步行街上的“街舞表演”(图5)、“一家三口”(图6)等雕塑小品,一方面能够反映城镇居民的生活情趣,―方面能够记录城镇发展的沿革,凸显高品质的民族文化,另一方面还能使这一系列雕塑小品融入进公园、步行街的氛围之中。各个城镇、各个主体、各个风格的景观小品给人以不同的当地情怀,已然是设计者将地域文化融入进景观作品中的成功典范。

篇5

生活垃圾处理是一个公益性较强的行业,长期以来作为公共产品而由政府运营,形成了一个具有自然垄断的和自我封闭的行业。国家财政拨款维持运营,受限于财政能力约束,垃圾处理技术落后,效率低下,二次污染严重。城乡结合部是生活垃圾的集合带,长期以来一直被迫承担城市生活垃圾的最终储存地的角色。财政环保支出的重点多放在城市,城乡结合部表面与城市共用一套处理系统,由于城乡结合部地域分散,运输成本高,居民素质地下等原因,实质上大多就地焚烧或填埋。通过采用BOT模式,在生活垃圾处理环节引入商业资本,引进新技术,实现生活垃圾的综合处理,提高运营效率,缓解财政压力,真正兼顾城市和城乡结合部的生活垃圾处理。

二、生活垃圾处理模式

(一)政府主导的垃圾处理模式

政府主导的垃圾处理运作模式环节众多,直接由财政拨款,形成了“给多少钱,办多少事”的状况,资金使用效率低;受资金限制,处理技术落后等一些列问题。

(二)BOT模式

美国的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都是由商业公司运营,商业公司由于自负盈亏因而降低成本的动机非常大,可以极大提高效率。由商业公司运营垃圾处理的前端,那么必须进行严格的成本和收益核算和项目招标,商业公司在垃圾分类中,可回收垃圾可以带来一定的现金流,保证商业公司一定的收益率的基础上,根据每吨垃圾对商业公司进行补贴,由于商业运营的效率更高,对商业公司进行补贴,不仅不会增加财政负担,可以节省一部分目前在垃圾收集和运输方面的支出费用。

目前BOT模式在环保领域的应用集中在污水处理厂和垃圾焚烧厂,未形成综合处理工业园区,未使生活垃圾尽其所用,垃圾的利用率比较低。通过建立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园区,可以实现垃圾分类高效综合利用。综合园区的设计不一定需要按照图形中,也可以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以及配套的炉渣综合利用厂、飞灰处理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渗滤液处理厂组成。而项目公司由商业资本和政府共同出资可以相互监督,降低双方违约风险。

(三)BOT模式的优势

(1)资金利用。政府采用BOT方式能够吸引大量的国内外资金,充分解决环保项目建设的资金的缺口问题;除此之外,BOT方式有利于政府调整资金使用的结构,把资金引导到垃圾处理基础设施的建设上,以使政府能够集中有限资源投入到那些不被现有的投资者看好,但却关系着国计民生的重大项目上。

(2)风险转移。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运营周期长、规模大,风险系数较高。利用BOT模式,政府将风险转移给了项目的投资者。项目的借款及其风险由承包商负责承担,而政府不再需要对项目债务担保或签署,减轻了政府的债务负担。

三、BOT模式可行性分析

(1)理论可行性。最终项目是否可行的最重要的一点就是改变现有方式能不能把“蛋糕”做大,只有“蛋糕”做大了各方才有可能从中受益。商业运营因预算硬约束和自负盈亏激励,效率会高于政府部门运营,因而企业商业运营垃圾的收集分类会比政府更有效率;垃圾分类后一方面可以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另一方面也可以实现分类高效利用,最终处理的效率也会提高;将城乡结合部纳入到整个垃圾处理体系,可以增加垃圾处理量,垃圾处理领域存在明显的规模经济效应,随着处理量的增加,单位成本会降低,单位收入会上升。从以上三个方面可知采用BOT模式最终将能够做大整个“蛋糕”,使得各方同时存在收益可能。

(2)环保企业参与度。目前国内积极参与BOT项目的企业越来越多,如桑德环境、上海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笔者通过实地调研多家环保企业发现,环保企业对于参与BOT项目一方面都持谨慎态度,另一方面都非常感兴趣。虽然BOT项目存在非常多的风险,如项目评估风险、项目融资风险、政府违约风险等一系列风险,因而企业比较谨慎。但是生活垃圾处理BOT项目是一个垄断行业,一旦公司获得特许经营权,就可以在相当长时期内在一个没有任何竞争者的行业内运营,获得稳定垃圾综合处理现金流,即使在项目转移给政府后,企业仍然可以继续提供后续支持服务,所以生活垃圾处理BOT项目对企业非常具有吸引力。

篇6

1一般资料

患儿,男2例,女1例,年龄2岁6个月-3岁7个月,平均2岁1个月,诊断:呼吸道感染2例,支气管炎1例,体温均在39~41℃。在门诊输液过程中,突然出现抽搐,经抢救未发生任何并发症,均痊愈离院。

2急救及护理

2.1保持呼吸道通畅:惊厥发作时即刻松开衣领,患儿取侧卧位平卧位,头偏向一侧,以防呕吐物误吸造成窒息。必要时定时吸痰,动作轻柔,以防损伤呼吸道黏膜及减少惊厥的发生。

2.2迅速控制惊厥:反复的惊厥会导致脑细胞的损伤。可立即按压或针刺人中,合谷等穴位强刺激,根据医嘱给予镇静药物,首选药物为苯巴比妥,如给予10%水合氯醛灌肠,尽量保留1h以上,以便达到药物吸收,剂量为0.5ml/kg。

2.3给予氧气吸入,改善组织缺氧:惊厥患儿因呼吸不畅,加之耗氧增加,导致组织缺氧。脑组织缺氧时,脑血管通透性增加,可引起脑组织水肿,致使惊厥加重,缺氧程度及持续时间的长短,对惊厥性脑损伤的发生及预后均有一定影响,故应及时给予氧气吸入,以迅速改善组织缺氧的情况,如面罩法2~3L/min,鼻导管法0.5~1.5L/min。

2.4降低温度:及时松解患儿衣被,降低环境温度,但应避免直吹对流风,立即使用退热剂。同时予以物理降温,如头额部冷湿敷、头枕冰袋、温水擦浴、酒精擦浴(小婴儿禁用),使超高热尽快降至惊厥阈以下,保护脑细胞,使缺氧缺血得以改善。

2.5做好口腔护理:高热时口腔黏膜干燥,易受损发生口腔炎症,所以要做好口腔保健,常用生理盐水轻拭口腔。

2.6注意安全,加强防护:抽搐发作时,要注意防止碰伤及坠床,四肢适当约束,抽搐牙关紧闭时,用纱布包裹压舌板或开口器,放于上、下臼齿之间,防止舌及口唇咬伤。病室保持安静,室内光线不宜过强,避免一切不必要的刺激、治疗、护理操作尽量集中进行,动作轻柔敏捷。

2.7严密观察病情变化:详细记录抽搐的持续时间、间隔时间、发作类型、程度、伴随症状及停止后的精神状况。注意体温、脉搏、呼吸、心率的变化,降温后30min测体温并做记录。

2.8迅速建立静脉通路:建立静脉通路可以保证及时、正确用药,尽量使用留置针,防止抽搐时针头滑脱。对持续而频繁的抽搐,使用20%甘露醇时,注意输入速度,在30min内滴完,同时防止药液外渗。

2.9加强营养,做好基础护理:患儿清醒后给予高热量、高蛋白、高维生素富于营养的饮食,鼓励病人多饮水,避免因降温过快,出汗过多引起虚脱。及时更换污染的衣被,婴幼儿大小便后及时清洗并更换尿布。

2.10做好家属的心理护理:因小儿突如其来的抽搐发作,家长都极为担心,应及时向家长讲解疾病的有关知识,使其树立信心,配合抢救与治疗。

3健康宣教

首次高热惊厥发生后30%~40%的患儿可能再次发作,75%的患儿再次发作在首次发后1年内,90%在2年内。因此对患儿家属做好耐心细致的宣教极为重要。指导家长在家中备好急救物品和药品,如体温计、压舌板、退热剂、止痉药等。如果患儿出现发热,应及时测量体温,肛温在38.5℃左右即应予以口服百服咛、美林等降温;苯巴比妥为长效类镇静催眠药,对既往有高热惊厥史的患儿,在发热早期即应使用抗惊厥药,体温升至高热时,体内抗惊厥药已达到抑制惊厥的有效浓度,从而能抑制惊厥,有效预防小儿高热惊厥再发。指导家长在患儿体温37.5℃~38℃时即应口服;如患儿出现抽搐,指导家长以拇指掐患儿的“人中”穴;以另一拇指甲掐患儿“合谷”穴,同时将患儿头偏向一侧,防止反流物误吸;将裹于纱布的压舌板置于患儿上下臼齿之间,防止舌咬伤;平时加强锻炼,以增强患儿的体质,按季节变化及时添加衣服,防受凉,上感流行季节避免到人多的公共场所活动。

4讨论

篇7

二、我市从1996年开始,对养老保险基金实行零点决算制度,即以财务核算年度为基金决算年度,相应的统计口径为上年的12月月报至当年11月月报数据。鉴于1995年12月月报数已进入1995年决算,因此1996年的基金决算期为1996年1月至11月,1996年12月的月报数据将进入1997年决算。

三、为便于新老决算年度的衔接,按季报表的单位1996年第四季度的报表提前一个月上报,即12月5日前向上级社保机构报送1996年第四季度的报表(表中只含10、11月两月的数据,12月份的数据与1997年1、2月的数据做为1997年第一季度的报表数据,以此类推)。

四、凡在1996年中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企业,以统筹报表隶属关系实际发生变化之月为界分别填报汇总,即隶属关系变化前部分,仍报原主管部门,并由原主管部门汇总;其后部分报现主管部门,由现主管部门汇总。

五、根据京劳险发〔1996〕233号文件规定,军队企业从1996年1月起,企业缴费比例由工资总额的19%下调到16%,已按19%多提部分在决算中调整。

六、各区县、局总公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除报《决算表》外,同时报送软盘。

七、《决算表》由参加本市统筹的基层企业于1997年1月1日前报主管部门;区县、局总公司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分别汇总后一式两份于1997年2月1日前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篇8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实施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科学地反映房屋的完损状况;为城市房屋的危旧房改造、资产评估提供依据和

基础资料,并使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便于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城镇一般民用房屋的完损等级评定。在评定有特殊要求的房屋完损等级时,本规定可做参考。

    第三条  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城镇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的管理机关,按照权限分工,负责指导、监督、检查本规定的实施。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房屋所有人,是指持有房屋产权证的直管公房管理单位和自管房单位。保持和提高房屋完好水平是房屋所有人或房屋

经营管理单位的责任。

    凡经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确认产权的民用房屋,其房屋所有人或房屋经营管理单位均应按本规定对房屋进行完损等级评定,并根据评定结

果落实房屋修缮项目,编制年度房屋修缮计划,拟定房屋修缮设计方案。

    第五条  房屋所有人或房屋经营管理单位须按下列要求对其所管房屋进行完损等级评定:

    1.完好房屋每三年评定一次;

    2.基本完好房屋每二年评定一次;

    3.其它房屋每年评定一次;

    第六条  各类房屋的完损等级状况每年统计一次,按规定当年可以不进行评定的完好房或基本完好房,按上年评定结果一并统计;房屋损

坏部位修缮后,要重新评定,及时调整完损等级。

    第七条  房屋所有人或房屋经营管理单位须按市、区(县)房地产管理局的部署,将评定结果填写统一的“北京市城镇房屋安全普查(完

损等级评定)汇总表(一)”于每年2月底前报送辖区房地产管理局(市级房屋经营管理单位报送市房地产管理局)。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于

每年3月底前汇总报送市房地产管理局。

    第八条  根据房屋结构、装修、设备三个组成部分的完好或损坏程度,房屋完损等级分为五类:

    1.完好房:结构构件安全可靠,整体性好,屋面或板缝不漏水,装修、设备完整基本无损的房屋;虽存在一定的陈旧现象或个别构件有轻

微损坏但在允许值之内,不影响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通过小修即能修复的房屋。

    2.基本完好房:结构构件安全可靠,个别部件的损坏程度稍有超过设计允许值但已稳定;屋面局部渗漏;装修、设备基本良好,个别部位

有影响使用的破损,通过在原有构件或部位上进行修补即可恢复使用功能的房屋。

    3.一般损坏房屋:个别结构构件变形、裂缝、腐蚀或老化,强度不足,存在危险隐患;屋面或板缝局部漏雨;外装修和设备局部破损的房

屋。

    4.严重损坏房:部分结构构件严重倾斜、开裂、变形或强度不足,个别构件已处于危险状态;屋面或板缝严重漏雨;内外装修、设备明显

损毁、残缺;存在局部危险的房屋。

    5.危险房屋:主体结构构件的强度严重不足,稳定性很差,随时有倒塌的可能,采用局部的加固修理仍不能保证安全,需要拆除、翻修或

挑修的整栋房屋。

    危险房屋的评定须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CJ13-86)进行。

    第九条  房屋完损等级的评定以幢(平房以栋)为评定单位,以建筑面积(平方米)为计量单位。评定工作应在对房屋全面检查的基础上

进行,先评定房屋的结构、装修、设备三个组成部分中各个分项的完损等级,再评定整幢(栋)房屋的完损等级。楼房除评定整幢房屋的完损

等级外,还须按基础、墙体、楼盖及屋盖四个分项评定其承重结构的完损等级,为便于操作,现将各分项标准的主要内容按照楼房、平房的不

同项目列表附后。如该表仍不能满足评定的需要,可依据建设部《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

    进行房屋完损等级评定的同时,要认真填写评定记录,汇总各种报表。房屋完好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完好房屋建筑面积+基本完好房屋建筑面积

    房屋完好率=--------------------×100%

                            管房总建筑面积

    第十条  一幢(栋)房屋中各个分项完损等级的评定,应在逐间、逐构件、逐部位检查的基础上进行。当一个构件(或部位)有多种损坏

内容时,以其中最严重的一种损坏内容评定该构件的完损程度;在一个分项中有多个部件,以其多数部件的完损程度评定该分项的完损等级。

如果某一部件急需抢修,应在抢修以后予以评定。

    第十一条  在各分项完损等级评定的基础上,依照下列规定评定该幢(栋)房屋的完损等级。

    1.楼房:承重结构的各分项及屋面必须是本等级或高于本等级,其它分项允许有一项或两项低一个等级。

    2.平房:基础、主体结构、屋面三个分项中的每一项,必须是本等级或高于本等级;除上述三个分项的其它分项,允许有一项或两项低一

个等级。

    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定为完好房:不符合抗8度地震要求的楼房;居住房屋无顶棚(混凝土楼板和加气混凝土楼板除外)或纸顶棚

;干挂瓦屋面;存在附柁、附串檩、支附柱、人字屋架或加气混凝土顶板加固;屋顶托席等现象。

    4.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定为完好房或基本完好房:结构简陋非正规建筑;地势低洼严重积水;屋顶严重掉土;存在悠悬柁,腊签瓜

柱,碎砖墙上直接搁柁、搁檩等结构不合理现象,又未采取加固措施等。

    第十二条  一般房屋的完损等级,须由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评定;危险房和楼房中的严重损坏房,需由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评定;有特殊

要求的房屋可指定专人评定。评定时要认真细致,准确记录。记录表需由评定人、制表人、复核人签字,装入房屋技术档案,妥善保存。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1994年1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表一:楼房完损等级评定标准

-------------------------------

      项目      |    完好房屋        |    基本完好房屋    |  

--------|----------|----------|

    |          |坚固,无损坏,有足够|稍有超过允许范围的  |

    |基础      |承载能力            |不均匀沉降但已稳定  |

    |          |                    |                    |

    |          |                    |                    |    

    |-----|----------|----------|

    |          |                    |                    |

    |          |                    |                    |

    |          |梁、板、柱和混凝土墙|个别构件有轻微变    |

    |混凝土    |无损坏,无裂缝下垂  |形,细小裂缝,无表皮|

    |          |等                  |脱落                |

    |构件      |                    |                    |

  重|-----|----------|----------|

  结|          |无损坏、裂缝、下垂等|部分构件有轻微变    |

  构|  加气    |                    |形,细小裂缝,无表皮|  

    |混凝土板  |                    |脱落                |      

    |-----|----------|----------|

    |          |屋架平直牢固,无倾  |屋架无变形,各结点  |

    |          |                    |锈斑                |

    |          |杆件平直、牢固,支撑|木屋架结点连接基本  |

    |木屋架    |点与支撑连接紧密    |齐全,有少量生锈;  |

    |          |                    |木构件稍有变形、裂  |

    |木构件    |                    |缝、倾斜,个别结点和|     

    |          |                    |                    |

篇9

    二、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离休金105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离休金75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离休金55元。

    离休人员离休前享受正局级待遇的,按上述办法调整不足105元的按105元调整;享受副局级待遇的不足90元的按90元调整;享受正处级待遇的不足75元的按75元调整;享受副处级待遇的不足65元的按65元调整;享受科级及以下待遇的按55元调整。

    离休人员离休前的职级,按《关于给企业离休人员增加离休金的通知》(京组通〔1995〕36号)进行确定。

    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原临时工养老人员中,1993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5元;1994年1月1日至1996年3月31日之间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96年4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退休的,基本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25元。

    1999年7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之间退休的人员,在调整上述待遇的基础上再增加25元基本养老金。

    四、原行业统筹移交北京市管理的企业、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统一按上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五、原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国家或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建制转为企业,转制前已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办理退休、退职及原临时工养老的人员,统一按上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在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退职的劳动合同制工人,按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执行。

    六、按北京市生产服务合作总社《关于北京市城市生产服务合作总社系统社员职工退休、退养和退职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合总字〔1983〕008号)办理退养并按月领取退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退养费20元。

    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关于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劳人险〔1983〕3号)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八、按本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做为离休人员及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2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篇10

二、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1937年7月6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离休金130元;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离休金11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企业离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离休金90元。

离休人员离休时的职务为正局级的,按上述办法调整不足130元的按130元调整;副局级的不足120元的按120元调整;正处级的不足110元的按110元调整;副处级的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调整。已按干部管理权限批准享受局级和处级待遇人员,分别按副局级和副处级职务增加离休金。

三、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退职人员、原临时工养老人员,在本次调整待遇前,月养老金水平低于700元的,按其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调整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35元;满20年不满2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0元;满25年不满3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45元;满30年不满35年的,每人每月增加50元;满35年不满4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55元;满40年及其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本次调整待遇前,月基本养老金水平高于700元的,按绝对额调整基本养老金。养老金水平高于等于700元低于8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高于等于800元低于9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高于等于900元低于1000元的,每人每月增加15元;1000元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四、原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国家或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成建制转为企业,转制前已按机关、事业单位办法办理离退休的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办理退休的原劳动合同制工人,按上述办法执行。

五、原行业统筹移交北京市管理的企业、单位的离退休的人员统一按上述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

六、按京合总字〔1983〕008号文件办理退养并按月领取退养费的人员,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每人每月增加退养费25元;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退养费30元。

七、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按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享受原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按本通知第二条规定的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八、按本通知规定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做为离休人员及享受标准工资100%退休费的老工人每年增发1~2个月生活补助费的基数。其增加部分自本通知执行之月起,一次性全额发给。

篇11

各区县房地局:

为落实《关于调整北京市城镇私人出租住房标准租金的通知》(京国土房屋房字〔2000〕第107号)做好我市私房租金的核定工作,现就承租人向产权人实纳租金的计算公式明确如下:

1.提租前承租人应纳月租金=提租前原实纳月租金-承租人所在单位按月发放的私房租金补贴(0.83×使用面积)

2.提租后实纳月租金=提租前承租人应纳月租金×1.760+0.83×使用面积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篇12

一、关于房管部门直管房屋的登记:

1.现由房管一公司、修建一公司受托管理的中央各单位的房屋,其房屋所有权属于中央各委托单位的、由中央各单位进行登记。

2.现由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房管二公司管理的中央各单位统建和购置的房屋,凡是整幢或整门楼房属于一个单位,单位主张产权并按规定向房管部门补交管理、维修费用的,可由统建和购买房屋的单位进行登记,单位不主张产权或不同意补交管理维修费用以及不够整门的零散楼房,均由房管部门进行登记。

3.现由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房管一公司、房管二公司、修建一公司管理的市级公产房屋,分别由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和公司进行登记。

4.现由房管部门管理的原会馆房屋,除经市政府批准已发还者外,均按市级公产进行登记。

二、房管系统各单位自筹资金购置或建造的房屋,凡是由各单位自行管理的,依房屋所有权性质分别按全民产、集体产进行登记。

三、关于宗教团体房屋的登记:

1.对原纳入国家经租的宗教团体房屋,根据国务院《国发(1980)188号》文件规定,应发还给宗教团体所有,由宗教团体进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对房屋原状已发生变化的,由宗教团体与房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协商确定产权归属后,再进行登记。

2.对国家经租以前、根据有关规定已由房管部门接管的原宗教团体房屋,由目前的管理单位按市级公产进行登记。

四、关于拨用房屋的登记。拨用房屋系指房管部门接管房屋产权后无偿拨给单位使用并由使用单位自管自修的房屋。北京解放以后,由房管部门拨给中央或市属各单位使用的房屋,均由现管理单位进行登记。

五、关于已移交给有关单位管理房屋的登记。经市政府批准,已由房管部门移交给商业、饮食业、服务业及中小学校等单位管理的房屋,均由现管理单位进行登记。

六、关于开发公司所管房屋的登记:

1.现由各开发公司受托管理的单位所有的房屋,由产权单位进行登记。

2.现由各开发公司管理的市政拆迁用房、落实私房政策用房,以及小区锅炉房等,均由各开发公司进行登记。

3.各开发公司已出售给各单位的房屋,凡是买房单位主张所有权并按规定补交管理维修费用的,均由买房单位登记;买房单位自愿放弃房屋所有权,仅保留分配使用权并出具证明的,可由开发公司进行登记。

4.各开发公司已无偿移交给商业、服务业等各单位管理的配套房屋,由现管理单位进行登记。

七、关于征而未拆房屋的登记。根据《北京市建设拆迁安置办法》〔京政发(1982)144号文〕关于“已经收购但暂时不需拆除的房屋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的规定,对单位征而未拆的房屋,应移交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接管并进行登记。

八、关于承租单位在直管公房院内自建房屋的登记:

1.承租单位用市财政拨款在直管公房院内增建、扩建、翻建的房屋,由房管部门统一进行登记。

篇13

参加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国有集体等各类企业和招收城镇劳动合同制职工的机关事业单位,管理外商投资企业中方退休人员和支援乡镇企业科技人员、技术工人中的退休人员和城镇临时工养老人员工作的街道、镇,由劳动部门授权开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区、县、局、总公司所属的基层企业汇总单位,区、县、局、总公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二、报送时间:

基层填报单位和二级汇总单位每月5日前将《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费收支月报表》报送到区、县、局、总公司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区、县、局、总公司汇总后每月10日前报送到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一式两份,逐级上报。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报表时间顺延。

三、填报要求:各单位报表时,须字迹清晰、栏目内容填写齐全、准确,表头表尾项目填报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