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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就是加强合同管理,使市场得以引导与管理,顺应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规、法律与经济的手段来管理、调节市场的趋势。这对市场主体也提 出一项要求,就是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使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得以健全,其中合同管理就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其次,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就是合同管理,因此,有效进行项目管理必须加强合同管理,任何工程项目的实施前提都是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对合同管理不重视,就意味着不能有效的控制工程的进度、工程的质量以及工程的费用,人力资源、工程风险、工作沟通等管理就更谈不上了,因此必须抓住核心合同管理,才能调控工程项目的整体运行,使建设目标快速实现,最后,要规范各建设主体的行为,就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合同 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利益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及享受权利的基础,当然,也是处理各种纠纷与争议 的依据,并且具有法律效力,加强合同管理,能够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并且在出现争执和纠纷时得以处理解决,为规范建设主体行为起到积极的作用,同时,也促进了整顿市场的步伐。
二、合同管理是关乎甲方经济效益的命脉
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体现甲方企业的管理水平的高低,对企业今后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同时也体现了一个单位的管理水平。
在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发展中,一方面合同中甲方常用苛刻的合同条款把风险转移给乙方企业,造成风险承担上的严重不平衡;另一方面我们自身重视合同不够,只顾促进度、抓质量,而极大地忽略了索赔的可能性。在项目管理中,没有风险的合同是绝对没有的。现在我们在合同谈判和签订中,由于碍于情面,对合同的认知度不够,风险防范意识不强,而对合同条款分析、审核不严,往往会给单位造成损失。因此,甲方企业应有专门审核合同的机构。既然乙方企业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对甲乙双方利益的保护,任何一方在执行合同中都应该对所定合同条款严格执行。对于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增强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才会成功和达到预期的目的。要做到这些我们必须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三、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我们认为通常项目管理中存在六类合同:项目管理机构与业主所签项目管理合同、监理单位与业主所签监理合同、设计单位与业主所签设计合同、供应商与业主所签设备材料供应合同、施工单位与业主所签施工合同、施工单位与供应商及分包单位所签供应或施工合同。这六类合同项目管理机构均有权代表业主进行管理。
1.监控合同执行
因为各方的工作源于合同,其工作的结果即各类产品或服务将依合同按时按质交付业主,各方创造产品或提供服务的一切直接工作也既是合同的执行过程,而项目管理机构正是对这过程进行管理,所以,在一定程度和一定意义上项目管理部的日常工作既是对合同执行的监控、管理。作为与项目管理单位配合协作的监理单位,负责对供应商的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检查、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进行监控,以确保依合同所要求的标准供货、依合同所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依合同所要求的标准完成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作为施工企业项目部,直接负责监控设计、施工进度和供货时间,直接负责各方依合同规定时间供应材料、设备、提交设计文件及交付建筑物;作为工程造价部,则依合同规定核查、审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申请资料;一方面促使业主依合同提供进度款,另一方面对施工单位工程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确保进度款不被挪用、依合同原意用于本项目。作为合同管理的负责人,工程负责人在获得工程信息后,由此进行相关决策、命令、批示,此过程也既是在整体上监控着合同的执行。
2.工程款项拨付
工程款项依合同条款按时、足额拨付是业主的主要义务。作为业主的项目代表,项目管理部应在监理单位及造价咨询部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项拨付申请进行审核且确认的基础上,及时在工程款项拨付申请上签署意见。
3.标段划分工作
招标,标段划分工作也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其工作核心是围绕工程各管理目标,通过一系列法规性的经济技术活动,将工程任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资格并具有施工实力的乙方。在这个过程中招标投标管理单位作为一个市场和市场监管的角色,既要维护好乙方的利益,也要保障甲方的权利,还要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要对标前,标中,标后严格把关,按照法律程序,科学有效的进行监管。
4.合同工期管理
按合同日期提供相应产品为各方的主要义务。设计合同的供图日期、设备、材料合同的交货时间、施工合同竣工日期为各方所承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产品交付时间。当项目依靠合同实施时,进度管理即为合同工期管理,因进度管理的意义也既是确保按合同时间要求交付相应产品。密切跟踪、监督勘探、设计及施工进度、对交付时间作出准确预测、对交付时间可能延误及其相应后果向各方提出预警、敦促各方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就成为合同工期管理重要内容。
5.各级工程验收
各级工程应根据相应的合同条款对施工单位的完成工程进行验收。监理负责对日常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并在验收通过后签署意见。项目管理单位应组织项目的最终验收,并向业主及相关单位移交竣工档案资料,确保验收的真实性、准确性。
6.违约索赔处理
在处理违约索赔事项时,项目管理单位应将业主的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相结合,积极维护业主的合理利益。对于承包单位向业主提出的索赔,项目管理部应严格审查其合理性、精确确定其合理的索赔额;对于承包单位的违约行为,项目管理部应及时、全面收集相关证据,准确确定索赔额,形成索赔报告递交业主,经业主批准后向承包单位提出。
三、结束语
项目管理的过程就是合同签订、履行和终止的过程,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都必然与合同发生关系,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因此,项目管理对合同管理应高度重视,从各个方面入手,认真审核,对合同管理上采用事前控制、过程控制、事后总结控制等多个方法,保证顺利履行合同,最终实现项目在质量、技术、功能、投资和工期等方面的终极目标。
参考文献:
[1]宋可可.加强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有效对策分析[J].科技创新导报,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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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是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首要任务,项目管理的目的是将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纳入整体的管理体系,在施工的各个时期和各个环节,对建设项目的质量、工期、费用、安全等方面进行总体把握,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运用适宜的方法进行管理的活动。项目管理是项目目标实现的重要保障。合同管理是近年来项目管理的重点部分,随着建设工程法治化要求的不断深入,合同管理成了约束建设单位行为的重要依托。
一、建设工程提高项目管理效果的方法和途径。
1、明确项目管理的重要作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是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点工作。在做好项目管理的具体工作之前,要明确项目管理的重要作用。项目管理的核心目标就是要保证项目目标能够顺利安全的实现。项目管理的内容涵盖了工程建设的全部过程。例如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管理、成本控制等。同时,对施工的各个组成部分进行管理。例如合同管理、现场管理、信息管理、生产组织协调等。树立项目管理的意识和理念,是丰富现代建筑企业的重点观念。项目管理要与市场经济紧密联系,尊重市场变化,树立效益观念。项目管理要把建设项目的整体过程纳入到管理体系,实现项目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根本性促进作用。
2、选用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我国的基础建设规模大、周期长,在建设工程的整个实施 过程中,做好项目管理关键是选好项目管理者。项目管理者的作用能够对项目管理起到引领性作用。建设工程的施工环境较差,在施工过程中容易产生技术与施工过程等多方面的矛盾,在处理矛盾时,就会突出显示出项目管理人员的能力和素质。项目管理经理要对工程建设有足够的知识了解,更要求做好工程实施的各种协调工作。建筑企业要实现高效管理,必须要进行高效的整体运作,而项目管理人员能够实现项目管理的全程跟踪,在各个部门与各个环节上,实施管理与监督,使工程项目更具活力和发展动力。
3、合理组织和开展项目管理活动。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是整体与局部的良好配合。在建设工程的设计阶段到施工阶段再到竣工阶段。建设工程的整个施工都是整体规划下进行。项目管理就是要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与具体实施管理。合理组织和有效开展项目管理活动,就是要在项目的所有环节进行必要的干预,通过管理对建设施工的现场、施工设计、安全环境进行管理,在发现问题时,及时分析问题,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及时的处理。合理组织与开展项目管理活动,需要采用科学的方法,在明确建设项目的具体施工实践的同时,将施工活动纳入到整体管控体系中,设计好应急预案,明确好工程建设的规划与要点。
4、采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我国的建设企业经历了粗放的发展阶段,在企业制度逐渐改革的道路上,建设单位必须要进行管理与实践的科学性进步,才能够适应建设工程的发展要求。项目管理方法的创新,需要保持工程建设的基本要求,又要使工程建设的管理过程更加具体化、专业化,这就需要建设工程要不断创新方法,以实现工程项目的整体进步。项目管理过程中,要对资金、物资、技术、设备、施工、竣工验收等工作做好完备的记录。掌握好项目管理的针对性,对技术类和管理类的活动进行分配,是项目管理方法在应用过程中发挥出较高的效果。
二、建设工程提高合同管理效果的方法启示。
1、明确合同管理的特点和内容。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的首要任务,合同管理的目的是控制好施工项目的各个环节。合同管理分为合同分析、合同资料、合同网络、合同实施控制和索赔管理等,合同管理与计划管理、成本管理、组织和信息管理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建设工程的项目特点决定,合同管理组织需要与建设工程项目相适应。合同管理制度需要建立长效机制,对于建设项目而言,合同管理需要进行评价和改进,以保证合同管理能够根据专业性变化进行及时的更改。
2、做好合同签订的准备工作。在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的时代,合同管理要从建设项目的准备初期就要做好。企业在获得招标信息的同时,就要做好项目的分析、评估、决策和合同预审工作。合同签订前要明确企业的基本情况,如劳动力组成,技术力量,设备装备能力等信息,而且要明确企业的资质等特殊条件。合同签订前需要对涉及的项目资料和信息进行不断的补充与完善,确保合同进入到投标决策时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合同签订的准备工作程度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后续工作。
3、严控施工过程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中的重点环节就是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变更的事务,那么,根据变更的地方,就要进行补充性的合同规划,那么,合同技术资料就需要在根据技术规范进行调整。要做好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目标、成本目标的总体设计,满足合同对于项目实施的基本要求。合同管理要体现实施的高效性,就要在掌握合同管理基本知识的前提下,进行不断的更新和调整,以适应现代化建设企业的新问题。
4、完善合同违约与索赔管理。合同管理中的一个重点内容就是合同违约与索赔管理,这项内容是合同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合同管理要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如果发生索赔案件,要明确索赔的原因,根据现场情况与合同条款进行对照,积极分析检查,发现现场施工条件与合同约定的差异,避免发生因索赔原因不清楚造成的双方利益损害。采取的索赔方法要尊重合同管理的具体要求,以节省工程投资为主要标准,做好违约与索赔的平衡协调。在当前的建设工程实际操作中,还有很多地方需要不断的改进和升级。
结束语
我国正处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基础建设在一个长期的阶段还将是社会生产的重点部分。建设工程的开展实施,不仅为我国的基础建设提供了良好的运行方式,更给予了建设工程发展的新空间。对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的研究,是新经济时代必要的学术活动,更是对建设工程开发的重点对待。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的方式方法研究,能够提高建设工程领域的创新理念,使建设工程的实施能够有专业化的保障,创造出更加优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参考文献:
[1]刘泉昌,如何提高建筑工程项目管理水平[J],科技致富向导,2010年14期。
[2]严亦飞,谈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与施工索赔[J],企业导报,2011年1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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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根据工程合同的履行进程来看,其主要是经历了一个将工程由施工图纸转变为实体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中就包括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造价工作的主线,所以说合同的管理是贯穿于工程造价全过程。
工程合同是工程双方出现经济争议时重要的依据。工程施工合同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对双方的约束作用,如果其中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就会对另一方的权益造成影响。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违约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责任的确定就要以合同作为依据,使违约的一方承担其应当承担的代价,因此,只有以施工合同作为依据才能确定各项责任。
合同类型是工程结算方式选择的重要依据。施工承包合同方式有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三种,其中成本加酬金在国内应用极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最常用的就是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两种同方式。施工承包合同决定了工程结算的方式。
二、造价方面的合同管理内容与风险
(一)造价方面的合同管理内容
1、在合同订立时的管理。包括合理确定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和方式,材料供应及价格,计价方式,计价依据,工期质量要求,奖罚条款等。上述内容应围绕保证质量、工期前提下,降低工程造价,预防经济纠纷,防止索赔为中心进行。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主要包括签证变更的管理,工程计量的管理,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工程结算的管理,索赔的管理等。
(二)工程合同管理风险
工程合同既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文件,也是项目全面风险管理的主要依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承包合同带来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合同中明确规定承包方应承担的风险。如合同中规定,材料涨价在5%(有些为10%)内和其余包干价材料涨价的风险,承包方得不到任何补偿。
2、合同条文不全面,不完整,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不清楚,承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会导致双方发生分歧,最终导致承包方的损失;
3、业主为转移风险单方面提出过于苛刻、责权利不平衡的合同条款。如合同中规定“业主对由于第三方干扰造成的工程拖延不负责任”,这实际上把建设方干扰造成的工程拖延的风险转嫁给了承包方,甚至个别业主把自己的风险和责任转嫁给承包方;
三、如何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造价控制
(一)加强合同订立阶段对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
建设工程合同类型主要有固定总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及可调价格合同。我国建设工程行业长期以来都习惯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即按实结算合同。这种合同的实质由于事前未对工程造价进行严格核定和控制,造成太多不确定因素,其结果,是把对工程造价的控制完全变成了事后的被动管理。由于合同约定不清楚,价格模糊,工程合同在实施中会发生大量的纠纷。工程合同的司法诉讼纠纷,大部分都是由这种合同引起的。因此,在工程中应当少用或不用可调价格合同这种形式,尽量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在贯彻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今天更因如此。其一,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是与国际工程管理接轨的一个形式。国际上通用的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制订的FIDIC 合同条件,英国的NEC 合同条件以及美国的AIA 系列合同条件等,主要采用的就是固定单价合同,这是已经被实践证明了的加强工程造价管理的有效形式。其二,采用固定单价合同,能够真正体现风险分担的风险管理原则。发包人承担工程量清单的风险,承包人承担综合单价的的风险。如此以来,使整个承发包双方的工程管理能力都得以提高。其三,由于综合单价的固定,有利于发包人合理组织资金,以保证工程建设。因此,选择正确的工程合同类型,是工程造价事前控制的主要环节。
(二)把好合同签订关
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真实意愿,应特别注意专用条款及补充条款的约定是否严密,避免留下隐患。如对合同结算方式、方法、付款方式、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等级评定等重要内容要做到文字表达严谨;把有关规定和执行中容易引发争议的地方写进协议条款等,如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定价原则、差价的调整方法、取费方式等。另外。施工合同在法律上有效的证据应是原件、符合事实、加盖公章和签名,并有明确的内容且未超过时效,否则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由于某些建设单位未对合同形成系统化的管理,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中一些细微条款及规定没有一个系统的认知,使合同内容不够严谨、全面,极易导致合同纠纷,造成竣工结算无法顺利进行。
(三)加强合同的索赔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施工索赔。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索赔管理应作为造价管理的重要构成贯穿工程实施全过程。即前期管理中,提高对发生索赔事项的预见性,并以合同条款形式明确约定,为索赔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中期管理时,依时办理核定、变更等事项的相关资料,确保其完整性及法律有效性,以便为索赔提供有效的法律证据。后期管理则应认真做好索赔准备。严格按法定索赔程序进行索赔工作,使索赔行为具有合法性。但及时办理应为索赔管理工作的重要基本原则。
在实际的索赔管理进行中做到以下几点:(1)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及索赔的性质。产生工程变更的原因很多,设计、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都可提出变更,因此应根据合同商务条款和技术条款的规定,正确区分是增加费用的变更还是不增加费用的变更,根据合同索赔条款,结合索赔事件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地去处理。(2)规范工程变更和索赔程序。合理管理的各项工作需按程序进行管理。价款支付、各类文件的报批、项目经理的变更需按程序进行,处理工程变更和索赔更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执行,不能有随意性。应规范工程变更的提出、变更的批准、变更的实施、变更价款的支付和索赔事件的发生、索赔提出、索赔报告的报送、索赔费用的批准及支付的程序。总之,工程变更和索赔费用处理的原则和方法应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在正确区分工程变更和索赔性质的前提下,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地处理。(3)施工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应随时了解施工进度和对相关资料进行收集,经常到施工所在地深入掌握施工的相关动态,帮助业主审核突发事件带来的费用问题,如变更设计、现场签证等,对最终的工程总结算提供方面的依据,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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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之后,世界的经济进入了一个相对较稳定的时期,全球的建筑业随着经济的平稳发展得到了快速地发展及提升。随着全球建筑业规模的不断“膨胀”,一个份额巨大的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市场就应运而生了。本文就是为了能够使国际工程的承包和合同管理能够更加地趋近于标准化,在实际的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管理中采用的了FIDC合同条件在合同管理中对国际工程合同变更的应用,探讨了国际工程承包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的具体应用和程序、国际工程变更与索赔之间的关系。
1 概述
1.1 国际工程承包
所谓国际工程承包,指的就是一项以工程建设为重要对象的、特点为跨国经济技术的综合性的技术经济交往及商务实践活动。国际工程承包主要通过国际间的招投标,由具有法人地位的承包商与国际工程项目业主之间按照一定的价格和其他条件来签订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进行约束和规范,承包商与业主都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办事。
1.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4]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日益广泛,且适用于比较广泛的经济项目,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经济项目:(1)基础设施及土木工程项目;(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项目;(3)制造业工程项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也可以分为三大类,即(1)总价合同,即在一个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中已经对承包价格进行了规定,业主按照承包合同中的规定分批次或者是一次性地付清工程款。(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相对于总价合同而言的,指的是按照合同的单价来支付工程款。(3)成本加酬金合同。指的是业主将工程的成本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双方商定的管理费和利润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一种合同形式。
2 FIDC合同与国际工程承包
2.1 FIDC的涵义
FIDC的的英文缩写为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ingenieus Consils ,翻译过来即为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C成立于1913年的英国,二战结束之后,随着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FIDC迅速发展起来。迄今,全球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其中而成为会员。中国于1996年加入,这就使得FIDC迅速壮大。
2.2 FIDC与国际工程承包变更
当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规范出现了让业主不够满意的情形时,业主就会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对工程项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项目某些部分的质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方面均发生变化。这就称为工程变更。在FIDC的条款规定中,国际工程承包变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2.2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分析
工程项目的业主应该在工程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并保证在实际的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地按照合同中的变更程序进行施工。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及实际的工程经验,先将工程变更的程序罗列如下几点:
2.2.1 首先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是工程师)需要准备一份经过授权的申请书,指出该项目需要变更的地方、费用估算以及工程项目变更的依据和理由;
2.2.2 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工程师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之后,需要上交给工程项目的业主,业主需要对该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地查看,待其对申请进行了批准之后,此时项目负责人需要与承包商共同协商下即将变更的项目的价格,对变更工程的价格进行确定;
2.2.3 如果价格等于或少于批准的总额, 则工程师有权向承包商必要的变更指示,如果价格超过批准的总额, 工程师应请示业主进一步给予授权;
2.2.4 在紧急情况下, 不应限制工程师向承包商他认为必要的此类指示。如果在上述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 他应就此情况尽快通知业主。
根据如上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的描述,可以将上述的五个国际工程变更的程序用下述拓扑图来表示:
图1 国际承包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2.3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之间的关系分析
对于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两个概念之间的界限,有很多人都不能够很好地辨别。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看到很多文献中经常将二者混淆视听,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二者的区别进行澄清显得十分有必要。究其原因,可以知道施工索赔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业主原因(主要有工程图纸、征地以及支付等发生了延期)、施工的自然及社会条件发生的变化、业主风险、物价原因、工程效率低下等方面,而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中的一个方面。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有着本质的、较为明显的区别(施工索赔和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均有三步,但是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区别可以用下表1所述。
表1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处理程序上的差别
项目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发生前工程师同承包商协商变更支付价款 工程师发出工程
变更指令 承包商实施工程变更
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事项发生后, 承包商发出施工索赔通知, 提出索赔要求 承包商报送同期记录,索赔事项结束后, 在规定时间内, 承包商报送索赔报告及总帐单 合同双方协商解决施工索赔支付 业主、工程师决定索赔支付款
由以上对工程变更以及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的区别的分析可知,二者存在如下的区别:(1)工程变更的价款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就已经确定好了,而施工索赔价款却恰恰相反,在一个工程项目在索赔事项结束之后才确定;(2)工程变更时,工程项目价款的确定需要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协商而定,而施工索赔款的确定权却在于业主和工程师,承包商却处于被动的地位。(3)施工索赔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但是工程变更却不同,只有业主和工程师有权作出工程变更, 承包商只能要求工程变更, 没有决定权。
由上述对施工索赔的定义可知,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的一个方面,这就是说发生了工程变更并不代表施工索赔就会产生,按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般原则, 发生工程变更后由工程师确定变更工程单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承包商对此无异议, 则按合同正常程序支付。此时, 承包商不存在施工索赔问题。只有当承包商认为工程师确定的单价不合理时, 承包商可就他认为的不合理款项进行施工索赔。在这个过程中, 承包商对变更工程单价的认可与否是确定下一步是否进行施工索赔的分界点。
3 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对工程变更的正确认识,非常有利于对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也能够保护施工项目各方的利益。在这其中,无论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还是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承包商,都应该对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进行熟悉的掌握和了解,如果一个工程项目在发生某些纠纷时,完全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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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久国.论施工承包商工程合同风险管理[J].科技资讯,2008.
[3]吕文学.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化学工业出版社,2O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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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合同管理的概念
所谓合同,理论上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协议。对建设行业企业而言,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必须以所签订的合同为依据。
所谓合同管理,就是建设行业企业对本方作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设立、变更、履行终止,以及控制等一系列活动的全过程,这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牵涉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许多方面和部门。这就要求企业在实施合同管理时,首先必须依法管理,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提下进行,其次要企业相关部门协作管理,最后要注重管理效益。
2.合同的管理过程
建设行业企业的每一项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也就是一次合同动态管理的过程,一般都要经过以下几个时段,即合同签订准备时段、签订时段、履行时段和履行后终止时段,因此,对合同的管理就是一个动态管理过程,其中的每个时段既相对独立存在,其间又密切联系,环环相扣,不可分割。
2.1合同洽谈阶段。在建设行业市场中,很多时候存在发包方和承包方地位不平等现象。发包方利用自身有利的竞争地位和在签订合同中的主导位置,在合同洽谈过程中通过苛刻的条件把风险隐含在合同条款中,使得条款对发包方和承包方义务和责任显失公平性。企业的经营人员可能为了承揽工程,在合同协议中对自身权利受到的伤害不敢据理力争,在合同谈判只重视价格和工期,对其他条款不敢提出过多意见,为了抢占市场,即使明显不平等的合同也愿意签。针对这种情况,企业一方面要紧抓自己熟悉的大客户和优质客户,降低合同洽谈过程中的风险。另一方面在开发新客户时,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工程项目的真实性、发方包单位的资信,对发包方资金运作情况、行业信誉、银行信誉等进行充分估计。利用经营人员具备的业务知识,将专业队伍的技术能力和完工项目的质量情况展示给发包方,与对方建立初期平等关系,确立自身的地位,避免在洽谈中显示大的差距。
2.2合同起草阶段。由于发包方在起草合同中,经常会存在附加在合同以外的约定或协议,企业的经营人员对其他一些诸如双方其他义务、违约、索赔权等方面要进行严格的分析,当合同条款不完全、不公正、不具体时,要据理力争修改或完善它。对发包方“口头承诺”、“君子协定”等一定要有书面上的文字确认资料。
企业处于建设行业市场弱势一方,遇上发包方对合同提出明显强权条款,经营人员要在洽谈合同时对发包方讲明利害,说服发包方修改某些过于苛刻的或本来不合理的条件,增加保证企业权益的条款,从而使得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比较平衡,尽量减少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
2.3合同审查阶段。企业的合同必须有相关的法律部门审核,经营人员起草合同后,合同的审查应该成为必不可少的一个阶段。经营人员要改变观念,加强法律知识方面的学习,加强合同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合同审查不仅要保证施工队伍创造经济利益,而且要最大化地创造社会效益。
2.4合同的执行阶段。我们不仅在签订合同时要重视,而且合同签订后,要防止产生合同签订与合同执行脱节的现象。经营人员要把合同具体执行条款与项目现场施工负责人交底。合同交底做到层层交,最后使项目施工人员熟悉合同的全部内容,并对合同条款有一个统一的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了解或对合同理解不一致带来的工作上的失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时,对于变更事项,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及时对变更内容、时间进行记录,并请发包方予以确认。对于发包方应尽义务没有按时履行,现场施工负责人要及时通知经营负责人,由经营负责人与发包方及时联系,解决处理问题。这样可做到既履行合同,又保证发包人的满意,为自己创造良好效益和声誉。
2.5合同汇总分析阶段。由于建设行业的特殊性质,合同执行跨越的时间较长,工程款的回收、工程质量的质保期都决定了合同项目现场施工完毕后还有很长一段时间才能终止。所以合同执行后期的汇总分析也显得相当重要。企业要建立相应的工程合同台账和记录顾客的档案信息,经营人员还要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及时汇总分析。一方面可以及时掌握企业当年签订和履行的合同情况,另一方面可以对往年合同按时间年限进行分析,符合质保金的按时间约定与发包方联系收款。属于发包方的问题可通过电话联系、函件传送、专人前去等方法收款;属于企业自身责任的,针对责任原因确定解决问题方案;对于合同执行中往年债权诉讼期可以及时掌握,对于快到诉讼期而发包方又拒不付款的工程项目要及时交付企业法律部门进行,防止债权时效过期。
合同管理在目前的工程施工中,定义已不仅仅是狭义的对合同的整理、归档工作,而是把握单位命脉的关键。合同管理工作人员也不只是传统意义上的一两“合同管理员”,而是经营、生产、管理等与之相关人员全员参与到合同管理中,为合同管理的全过程服务,以合同形式走入市场,以合同标准拚闯市场,以发包方满意作为质量和信用的保障,从而实现单位经济效益最大化,实现单位社会效益最大化。
总之,建设行业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良好信誉,因此必须重视、强化合同管理,尽可能规避经营风险、确保圆满完成预定的经营目标,进而不断提高经济效益,推动企业的健康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管理办法[S],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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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全球进入到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历史时期,同时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实力也在不断的提升,各国之间的联系日益增强,全球范围内的建筑规模在不断的膨胀和发展。对于一些大型的国际项目来说,在承包之前要做好合同的拟定工作,这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前提和基础。为了更好地保证国际工程项目合同的标准化和科学化,在实际的工程项目承包管理中要严格按照规范来拟定合同。现阶段,国际工程合同的样本主要是FIDC合同条件。本文从这个方面入手,重点探讨了国际工程承包管理过程中合同的变更和索赔等方面的问题。
1 承包合同概述
1.1 国际工程承包
众所周知,国际工程承包是一项大型的项目承包,它指的是以一些大型的工程建设为对象,跨国进行经济性和综合性的经济和技术的交流实践活动。国际工程承包主要的方式是招投标,和国内的招投标程序相同,国际工程的招投标也要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由具有一定法人地位的承包商和国际工程项目的业主按照合同的要求进行招投标,同时确定其价格,签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本着双方互赢的原则,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详尽的约束和规范,合同生效后,承包商和业主之间达成一致,要严格的安装合同的要求来进行日常的工作。
1.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现代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国际承包的范围和项目越来越多,所涉及的领域也日益广泛,大部分的项目还是经济项目,总的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类型:
1.2.1 合同类型
(1)基础性的施工项目,主要是指一些市政工程项目,包括土木工程项目。
(2)资源型的施工项目,这些项目和当地的环境和资源有着密切的联系,通常属于非可再生的项目类型。
(3)制造业的开发项目。这些项目是国家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
1.2.2 合同种类
国际工程项目根据项目的不同,可以划分为不同的种类,主要有以下三种:
(1)总价合同。所谓总价合同就是对一个国际工程项目的总体价格的核定,以及对承包中出现的问题的总的规范,对于资金是否为一次性付清或是分期付款等都有严格的规定和要求。
(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指具体的合同中的各项施工单价,这方面分析的比较细致具体。
(3)成本加酬金合同。承包商和业主之间达成一致,将工程的成本及所需要的费用按照双方事先制定好的规范合理的进行,这是合同中比较重要的一种合同的形式。
2 FIDC 合同与国际工程承包
2.1 FIDC 的涵义
FID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英文名字,这个组织最早成立于英国,是最早的国际工程合同的处理和核算中心,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该组织不断的壮大,特别是二战结束之后,各国的经济处于比较平稳的状态,该组织的业务范围也在不断的拓展,在全国多个国家和地区均有会员加入,给国际经济环境带来了有利的影响。
2.2 FIDC 与国际工程承包变更
当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规范出现了让业主不够满意的情形时,业主就会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对工程项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项目某些部分的质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方面均发生变化,这就称为工程变更。在FIDC 条款规定中,国际工程承包变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2.3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分析
工程项目的业主应该在工程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并保证在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严地按照合同中的变更程序进行施工。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及实际的工程经验,先将工程变更的程序罗列如下几点:
①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工程师需要准备一份经过授权的申请书,指出该项目需要变更的地方、费用估算以及工程项目变更的依据和理由;
②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工程师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之后,需要上交给工程项目的业主,业主需要对该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地查看,待其对申请进行了批准之后,此时项目负责人需要与承包商共同协商即将变更的项目价格,对变更工程的价格进行确定;
③在紧急情况下,不应限制工程师向承包商他认为必要的此类指示,如果在上述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他应就此情况尽快通知业主。
2.4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之间的关系分析
对于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两个概念之间的界限,有很多人都不能够很好地辨别。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看到很多文献中经常将二者混淆视听,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二者的区别进行澄清十分必要。究其原因,可以知道施工索赔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业主原因(主要有工程图纸、征地以及支付等发生了延期)、施工的自然及社会条件发生的变化、业主风险、物价原因、工程效率低下等方面,而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中的一个方面。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都有三步,但有着本质的、较为明显的区别。
由以上对工程变更以及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的区别分析可知,二者存在如下的区别:①工程变更的价款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就已经确定好了,而施工索赔价款却恰恰相反,在索赔事项结束之后才确定;②工程变更时,工程项目价款的确定需要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协商而定,而施工索赔款的确定权却在于业主和工程师,承包商处于被动地位;③施工索赔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但是工程变更却不同,只有业主和工程师有权作出工程变更,承包商只能要求工程变更,没有决定权。
由上述对施工索赔的定义可知,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的一个方面,这就是说发生了工程变更并不代表施工索赔就会产生,按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般原则,发生工程变更后由工程师确定变更工程单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承包商对此无异议,则按合同正常程序支付。此时,承包商不存在施工索赔问题。只有当承包商认为工程师确定的单价不合理时,承包商可就他认为的不合理款项进行施工索赔。在这个过程中,承包商变更工程单价的认可与否是确定下一步是否进行施工索赔的分界点。
3 结语:
总而言之,在国际合同的签订和承包过程中,要针对不同的情况,对工程合同进行适当正确的变更,一切朝着有有利的方向开展,同时保证各个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对于业主来说,应该对工程合同全面的掌握,特别是需要变更的地方,要严格的按照规范进行配比,以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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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之后,世界的经济进入了一个相对较稳定的时期,全球的建筑业随着经济的平稳发展得到了快速地发展及提升。随着全球建筑业规模的不断“膨胀”,一个份额巨大的国际工程项目承包市场就应运而生了。本文就是为了能够使国际工程的承包和合同管理能够更加地趋近于标准化,在实际的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管理中采用的了FIDC合同条件在合同管理中对国际工程合同变更的应用,探讨了国际工程承包管理中的工程变更的具体应用和程序、国际工程变更与索赔之间的关系。
1 概述
1.1 国际工程承包
所谓国际工程承包,指的就是一项以工程建设为重要对象的、特点为跨国经济技术的综合性的技术经济交往及商务实践活动。国际工程承包主要通过国际间的招投标,由具有法人地位的承包商与国际工程项目业主之间按照一定的价格和其他条件来签订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对双方的权利及义务进行约束和规范,承包商与业主都要按照合同的要求来办事。
1.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
随着世界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日益广泛,且适用于比较广泛的经济项目,概括起来,主要包括三大类经济项目:(1)基础设施及土木工程项目;(2)以资源为基础的工程项目;(3)制造业工程项目。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的类型也可以分为三大类,即(1)总价合同,即在一个国际工程项目的承包合同中已经对承包价格进行了规定,业主按照承包合同中的规定分批次或者是一次性地付清工程款。(2)单价合同。单价合同是相对于总价合同而言的,指的是按照合同的单价来支付工程款。(3)成本加酬金合同。指的是业主将工程的成本所需的成本费用以及双方商定的管理费和利润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的一种合同形式。
2 FIDC合同与国际工程承包
2.1 FIDC的涵义
FIDC的的英文缩写为Federation International Desingenieus Consils ,翻译过来即为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C成立于1913年的英国,二战结束之后,随着世界经济的稳定发展,FIDC迅速发展起来。迄今,全球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加入其中而成为会员。中国于1996年加入,这就使得FIDC迅速壮大。
2.2 FIDC与国际工程承包变更
当设计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规范出现了让业主不够满意的情形时,业主就会根据这些因素的变化而对工程项目加以更改,使得工程项目某些部分的质量、形式以及施工的顺序等方面均发生变化。这就称为工程变更。在FIDC的条款规定中,国际工程承包变更是一个重要的内容。
2.2 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分析
工程项目的业主应该在工程项目合同专用条款中制定合理可行的工程变更处理程序,并保证在实际的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地按照合同中的变更程序进行施工。笔者通过查阅相关的资料及实际的工程经验,先将工程变更的程序罗列如下几点:
2.2.1 首先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是工程师)需要准备一份经过授权的申请书,指出该项目需要变更的地方、费用估算以及工程项目变更的依据和理由;
2.2.2 工程项目的负责人或工程师将申请材料准备完毕之后,需要上交给工程项目的业主,业主需要对该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地查看,待其对申请进行了批准之后,此时项目负责人需要与承包商共同协商下即将变更的项目的价格,对变更工程的价格进行确定;
2.2.3 如果价格等于或少于批准的总额, 则工程师有权向承包商必要的变更指示,如果价格超过批准的总额, 工程师应请示业主进一步给予授权;
2.2.4 在紧急情况下, 不应限制工程师向承包商他认为必要的此类指示。如果在上述紧急情况下采取行动, 他应就此情况尽快通知业主。
根据如上关于工程变更的程序的描述,可以将上述的五个国际工程变更的程序用下述拓扑图来表示:
图1 国际承包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2.3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之间的关系分析
对于工程变更和施工索赔两个概念之间的界限,有很多人都不能够很好地辨别。笔者通过查阅相关文献,看到很多文献中经常将二者混淆视听,因此笔者认为对于二者的区别进行澄清显得十分有必要。究其原因,可以知道施工索赔主要是由于工程变更、业主原因(主要有工程图纸、征地以及支付等发生了延期)、施工的自然及社会条件发生的变化、业主风险、物价原因、工程效率低下等方面,而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产生的原因中的一个方面。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有着本质的、较为明显的区别(施工索赔和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均有三步,但是却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主要区别可以用下表1所述。
表1 工程变更与施工索赔处理程序上的差别
项目 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发生前工程师同承包商协商变更支付价款 工程师发出工程
变更指令 承包商实施工程变更
施工索赔
施工索赔事项发生后, 承包商发出施工索赔通知, 提出索赔要求 承包商报送同期记录,索赔事项结束后, 在规定时间内, 承包商报送索赔报告及总帐单 合同双方协商解决施工索赔支付 业主、工程师决定索赔支付款
由以上对工程变更以及施工索赔在处理程序上的区别的分析可知,二者存在如下的区别:(1)工程变更的价款在工程项目施工之前就已经确定好了,而施工索赔价款却恰恰相反,在一个工程项目在索赔事项结束之后才确定;(2)工程变更时,工程项目价款的确定需要工程师与承包商共同协商而定,而施工索赔款的确定权却在于业主和工程师,承包商却处于被动的地位。(3)施工索赔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反索赔,但是工程变更却不同,只有业主和工程师有权作出工程变更, 承包商只能要求工程变更, 没有决定权。
由上述对施工索赔的定义可知,工程变更仅仅是施工索赔的一个方面,这就是说发生了工程变更并不代表施工索赔就会产生,按国际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一般原则, 发生工程变更后由工程师确定变更工程单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承包商对此无异议, 则按合同正常程序支付。此时, 承包商不存在施工索赔问题。只有当承包商认为工程师确定的单价不合理时, 承包商可就他认为的不合理款项进行施工索赔。在这个过程中, 承包商对变更工程单价的认可与否是确定下一步是否进行施工索赔的分界点。
3 结论
综上所述可知,在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对工程变更的正确认识,非常有利于对工程项目的正常开展,也能够保护施工项目各方的利益。在这其中,无论是工程项目的业主,还是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承包商,都应该对工程变更的处理程序进行熟悉的掌握和了解,如果一个工程项目在发生某些纠纷时,完全可以按照程序进行处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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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久国.论施工承包商工程合同风险管理[J].科技资讯,2008.
吕文学.国际工程合同管理[M].化学工业出版社,2O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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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高速公路工程的建设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由于高速公路建设大部分施工工期比较长,工程的规模很大,需要的技术含量也比较高,另外在施工过程中易受施工地自然环境、国家政策及当地的社会环境等因素影响,导致公路建设存在很多的不确定因素,因而,有效的合同管理在公路建设中起到关键的作用。例如前几年,在上海某工程公司,有一个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了意外,主要是施工范围发生了变化,而关于价格如何调整没有在合同中写明,承包商认为应该增加100万元作为增补款用,而业主方则认为工程已经开始施工,只能相应地补偿一些,并就此事,双方甚至一度闹上了法院。最后在法院的调解下,才得以解决。如果当时在合同中对这一情况有所写明,就有办法按程序办事,可见就此事来看,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发挥不可忽视的作用。
首先,合同管理是公路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因为合同中不仅明确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所承担的权利与责任,还对项目的工期、质量等重要内容作出了说明,同时也对一些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补充,对施工过程有一定的控制作用。其次,合同管理是公路项目管理工作开展的可靠依据,每一个项目管理工作开展前,管理者都要对项目合同的内容进行深入学习和研究,熟悉每项条款的内容,尤其是对一些特别说明的条款内容要仔细研究,了解其法律效力,使项目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第三,工程合同是施工单位确保资金回笼的保障,工程的施工进度和费用的支付情况都是按照合同内容的要求来进行的。第四,合同管理能够促使项目管理目标最终实现,由于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的管理过程中,所以做好每一个环节的合同管理工作,可以有效地促进项目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
二、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淡薄
现阶段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取得一定的成绩,但是工程的建设市场竞争十分激烈,很多施工企业或承包商为能够中标,获取利益,一味地迁就业主的要求签订不合规范的合同,为后期合同管理工作带来风险,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各种纠纷争端。另外,在合同签订时没有仔细认真地对合同条款进行深入研究,过于草率,同时也没有对违约的相关事宜做出约定,有时会单方面随意修改合同内容,带来了一定的法律风险。
(二)合同内容缺乏规范性
由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种类繁多,条款内容也比较复杂,给合同内容的制定工作造成一定的难度。常出现合同的主体不当,用词不严谨或错误,漏项,部分条款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等现象。在签订过程中,常为了迁就业主而制定一些不合规范的条款,对内容没有严格把控,易引起后期的经济纠纷。
(三)合同监管体系不完善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没有建立健全监管体系,在合同执行时监管工作不到位,并且没有一个明确的职责范围,很多监管工作都只限于形式;同时监管的队伍建设不完善,没有统一的领导,也缺乏专业性;另外,像行业协会这样的中介组织没有有地发挥应有的作用,社会公众也没有形成正确的监督理念,没有发挥公众监督的力量。
(四)合同管理尚未系统化
从2007年开始,许多企业进行了一系列法律普及活动,编撰了“六五”普法教材,但都是在描述表面工作,并没有使全员对合同管理问题有一个深刻的认识,既没有合同管理的重要要素的总结、甄别,也无法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价,这就使得合同管理工作出现了停滞不前的现象。
(五)合同管理的结果没有得到有效应用。
其一主要是表现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没有解决,如在销售合同中经常出现纠纷,并给企业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二是没有认真处理在合同管理中,那些履职不到位的人员,没有对其形成威慑力;其三是对于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有违约行为的那一方没有制定明确的处罚措施;如未将不合格的合同供应商列入黑名单,也没有终止与其合作等。
三、解决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一)做好谈判签约工作
为了防止合同管理出现各种风险,就要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本质,也就是在合同签订之前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合同的签订不是一个部门就可以搞定的,它需要多个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包括工程、技术、合同、财务等部门共同参与定稿,以确保合同的各项条款都清晰明了,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在签订前也要做好谈判工作,合同双方要就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合同内容进行协商,要坚持原则,按规矩办事。在签约时要仔细研究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先提出,共同解决,以免在合同履行时带来麻烦。
(二)规范合同内容
要不断地完善建设工程的合同文本体系,发挥示范文本的作用。根据不同的市场需求,制定不同形式的合同示范文本,积极参考国外的先进经验,以FIDIC文本格式作为依据,合同中的主体要得当,文字使用要严谨,进而提高示范文本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建筑业的有序发展。例如:兰坪县兔峨乡某卫生院住院部改造项目施工,前期没有拟定建设工程合同,从而使施工产生很多漏洞,影响改造质量,甚至危及人们安全。相关工作人员由此认识到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拟定内容全面的施工合同,并由相关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审核,对施工进行严格约束,从而提高了施工的质量。
(三)建立健全合同监管体系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建立健全合同监管体系,政府部门要加强服务职能,完善行政许可,加强监管力度和信息公开度;行业协会也要加强自身能力的建设,全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市场监管,积极参与到合同文本的制定、合同纠纷的调解等工作中,同时也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做好合同的各项监管工作。另外,也要培养公众的监督意识,建立公众监督机制,完善监督体系。例如:某项目工程被划分成两部分相对独立的合同段,业主分别与两家施工企业签署了施工合同,同时创建了较为完善的合同监管系统,从而保证了合同的顺利实施,提高了施工质量。
(四)扩大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
必须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并且可以考虑扩充一下培训对象的范围,也就是说要把职能管理部门、专业技术部门和具体业务部门,甚至是合同审批层、合同审查层和合同承办层;都纳入到要接受相应的合同管理培训。
(五)实现合同管理培训教育的效益
在培训中,我们要考虑既要以《合同法》为主要内容,也要把合同风险管理的知识包括在内,最好能再加上实践操作方面的培训。再经过培训,使相关的管理人员,经办人都有相应的法律意识、提升他们的合同管理能力,以及其中的风险防范能力,从而使实现理论素养和业务技能都有所提升。
四、结束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现代工程管理中的核心工作,并且这项工作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由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自身特点,进行合同管理对公路工程的质量有重要的影响。只有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才能有效地推动公路工程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张桂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经营管理者,2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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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normative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工程合同管理的内涵
合同指的是当事人之间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终止、变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能够对市场交易进行规范,使交易费用大大节约。在整个工程项目过程中,参与方和项目之间,例如,供应商、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承包商和业主之间,形成了众多的法律合同关系,例如,设备材料供应合同、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和勘察合同等。工程合同能够对环境、安全、质量、工期、成本等总体性目标进行确定,对当事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整个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工程合同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中之重。
2、工程合同管理规范性的特征
工程合同管理具有以下六个方面的特征。首先,工程合同具有周期长的特征。整个工程需要持续很长的时间,应该针对其特征对建设项目有计划的实施。这些特点都使履行合同的周期性和连续性增加,最终使承包合同的周期增加。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会出现初始签订合同时没有料到的情况,因此,应该针对实际情况的特征,按照实际情况和合同内容进行实时、有效的管理,最终使工程能够按时竣工。
第二,工程合同具有效益显著的特征,要想将工程的目标落实到实处,就应该对项目的各个环节、全过程和整个项目进行高效的合同管理。将合同管理作为工程全过程的核心,对整个工程项目实施动态的管理,最终实现建设的目标。在建设工程的过程中,应该增强合同的一致性,明确整个项目的整体目标。如果没有合同管理,就很难形成系统的项目管理措施,无法高效的实施管理。高效的工程合同管理能够最大限度的降低纠纷,使诉讼费用减少,通过一定的索赔手段,获得合法的收益,同时,将合同管理作为企业争取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
第三,工程合同管理具有复杂性的特征。由于工程具有施工周期长的特征,因此,有许多意外事件,使合同变的十分复杂,应该按照实际情况的变化实施合同,对合同进行动态化的管理。由于合同的变更大,因此企业需要进行大量的反索赔、索赔和签证工作,需要对合同变更进行系统、全面和迅速的处理。
第四,工程合同管理具有系统性特征。我国目前的项目工程都是系统的、复杂的工程,具有投资金额大、建设时间长、技术复杂和不确定因素众多等特征,项目的数量多、合同种类多、参与方多。因此,在每一个工程合同之中,都存在着一个合同的寿命周期,包括合同终止、履行、生效和成立的全过程。在对整个过程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有更强的系统性,因此,应该从不同的角度对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合同进行管理,实现工程项目的最终目的。
第五,工程合同管理对法律的要求很高,因此,在实施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不仅需要了解普通的法律知识,还应该对专业领域的知识精通。因为在建设领域需要的合同文本、规范、标准、法规和法律数量十分庞大,因此需要不断对相关知识进行更新。
第六,工程合同管理需要较高的信息化水平。管理工作具有准确性、工作复杂和繁琐的特征。在实施工程的过程中,会涉及到众多的工程资料和文件,如果仅仅使用人工管理的方式,会消耗大量的大力、物力、财力,信息传播的速度十分缓慢,无法按照预期计划对信息进行处理、整理和搜集。因此,要最终实现对信息的高效利用,应该建设现代化的合同管理体系,提高对合同管理的有效性。
3、建设规范化的合同管理制度
因为在履行工程合同的过程中,需要相关部门和企业之间的配合,为了实现合同的规范性特征,在正式签订合同之前,首先应该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在办理合同的过程中,企业和项目的其它部门和业务部门应该定期举办会议,进行研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提出具体的意见,针对业务部分进行会签工作。通过会签制度,能够加强项目部门和企业之间的协调和衔接,保证合同的履行程度。
第二,建立合同的批准和审查制度。为了保证签订合同的有效性和法律性,应该在签订之前完善批准手续和审查手续。可以委托相关事务机构对合同进行审查,由企业法人或者主管进行批准。当出现重大合同的时候,可以组成相关的合同管理组织,采取集体协商的办法。
第三,完善对合同印章的管理。对于财务用章、合同章和公章的管理,应该对审批权限进行明确的规范,将一章一登记和一章一申请等制度落实到实处。应该由专门人员对公章进行管理,在总经理授权之后对加盖公章进行批准,防止他人的状况,避免其他人增加合同的内容,在能够产生效用的合同中应该对时效期限进行标注,不能够开空白的介绍信。应该使用专门的印刷纸张印刷委托书,不能够随便印刷或者打印,应该对授权人的授权、职务和姓名进行明确,并且应该有法人的签名。在盖公章的时候应该留下盖章人自己的标记,在日后能够方便的辨明真假。合同章在一般情况下,是在协议书和工程合同上使用的,应该经过批准、审查和会签之后,才能够由负责签约的人员进行盖章。财务专用章应该由财务总监或财务总管负责,在日常使用的过程中,应该做到一章一登记。
第四,落实合同交底的制度。在签订工程合同之后,应该由项目部的人员执行,项目部门的管理人员、管理中层、班子成员和项目经理,都应该对合同之中的条款认真学习,分解。分析整个工程合同,部门的主管应该向负责人对主要的风险和内容进行说明和解释,及时进行合同交底的工作,使项目部门的每一个人都熟悉合同的管理程序、要求、规定和主要内容,对法律责任、工程范围和合同责任有深刻的了解。
第五,完善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评估制度。在合同运行和管理的过程中对相关的行为进行规范,保证合同管理的规范化运行,建立一套完善的评价体系。
4、结语
总之,合同管理的目标是在订立合同之后,通过对合同的履行,对项目进行协调。监督、指挥、组织和计划,使项目部门的每个环节之间相互配合、相互联系,有助于对合格的项目进行验收,使企业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进行,最终提高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使工程的管理水平得到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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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定位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专业中的一门主要专业课程,其目的是:通过本课程的教学使学生了解国际工程的各种项目管理模式、与国际工程管理过程有关的合同类型;理解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及其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其他合同文件;掌握国际工程权威的工程采购合同文件、FIDIC施工合同文件的内容与编制;使学生具备在国际工程承包过程中按国际惯例编制、运用国际工程合同和进行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基本能力,培养出合格的国际工程管理人才。
二、课程建设探讨
课程建设是教学环节的一项重要工作,它对于人才培养起到重要作用。每门课程既有其自身的特点,也有课程所共有的特点,因此笔者认为“国际工程合同管理”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建设。
1.从课程自身特点加强课程建设
(1)实行双语教学。兰州交通大学原来是铁道部直属院校,原名为兰州铁道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是兰州交通大学师资力量最强的学院之一,学生就业形势良好,主要就业方向为工程局、设计院、铁路局等。从最近几年毕业的学生统计数据来看,大约有10%的毕业生签约到海外公司,从事国际工程项目,通过他们的反馈发现,很有必要加强国际工程课程的学习,特别是在上课过程中进行双语教学,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语言能力。
国家教育部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求高等院校开设5%~10%的双语课程。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研究的对象是国际工程。国际工程是一项允许由外国公司来承包建设的国际工程项目,即面向国际进行承包建设招标的工程。[5]因此,“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由于其国际性和涉外性天生就有双语教学的特性。要培养走向国际工程的管理人才,需要他们既要懂技术、专业知识还需要懂语言,国际工程建设需要的正是这样能与世界接轨的复合型人才。[2]通过双语教学既可以传授给学生专业知识,还可以帮助学生熟悉和掌握一些专业的外语词汇,达到基本的交流、同时能够读懂专业的外文资料的目的。实行双语教学符合国际工程合同管理人才培养的需要。在双语教学过程中要注意双语教学的效果,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
(2)比较教学法。比较教学法就是把彼此之间具有某种联系的教学内容放在一起并加以对比分析,帮助学生认识其本质差异。教学中采用比较法,一方面帮助学生分析同类问题的共性,便于抓住教学内容的实质;另一方面通过比较发现其不同,帮助学生进行区分,以便在以后能够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可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培养学生分析能力、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4]一方面需要将本门课程和相关的其他课程进行对比,加深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另一方面针对同一门课程需要将前后的知识进行分析比较。这样既可以找到同一种事物的联系,又能找到其区别,更容易加强学生对其共性和个性的掌握,增强教学效果。
(3)加强教学实践环节。实践环节是“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教学的一个难点。实践环节作为教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课程设计、课外实习、专业技能训练、科研技能训练、毕业论文等。目前实践环节的设计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让学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国际工程项目的专题讲座。如:安排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参与海外项目援建的教师为学生进行讲座,邀请有国际工程经验的校友或专家来校开展专题讲座等。二是建立一个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网络平台,设置国际工程经典案例、国际工程信息动态、我国国际工程的发展现状、我国国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等版块,通过网络资源的共享达到交流、学习的目的。
2.从课程共有的特点加强课程建设
(1)调整教学计划。
1)调整本门课程的教学计划。通过调整使课程的衔接更具合理性,形成一个完整的教学体系。兰州交通大学大三第一学期开设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教学过程中通过对国内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项目管理课程的学习已经对合同管理有了一定的认知。如果紧接着开设“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不仅可以保证课程教学的连续性,同时可以通过相似内容进行对比,加深理解。目前兰州交通大学“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开设在大四第一学期,通过这几年的教学来看教学效果一般。因此在调整新的教学计划安排时,已考虑将本门课程安排在大三的第二学期,这样调整也符合学生培养计划的需要。
2)扩宽本门课程的受众群体。从目前的就业情况及国际工程的发展来看,各大工程单位都开展了国际工程项目(海外项目),在国际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最缺少的就是国际工程管理人才,因此对国际工程管理人才的需求也在加大。2013年兰州交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与中交集团等单位合作,专门针对签约他们单位的大四“土木工程”专业毕业生进行“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等课程的培训,旨在通过培训使学生了解国际工程、熟悉国际工程的管理,能够为他们走上工作岗位打下一定的基础。
目前兰州交通大学的“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主要是针对工程管理专业开设的一门必修课程。但是兰州交通大学工程管理专业只是土木工程学院的一个分支学科(见图2),其他专业的学生从就业方向来看也需要国际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因此将“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列为土木工程专业的选修课程,加大受众学生人群非常有必要。目前该课程仅作为选修课程,主要是因为一方面考虑学分制下选修和必修课程的比例,另一方面也考虑满足部分同学的需要,这样可以为日后从事国际工程工作的学生提供学习机会。
(2)加强课程建设。
1)加强师资建设。从国内工程管理专业设置来看,国际工程管理是五大方向(投资与工程造价管理、房地产经营与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国际工程管理、物业管理)中的其中之一。目前兰州交通大学国际工程管理方向教师的师资力量还比较薄弱,主要承担教学任务的只有一名教授和一名讲师,教学团队和教师队伍还需加强,研究方向还需明确。对于这门课程的发展,一方面需要不断培养后续的人才,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形成一支职称、年龄、学历结构合理的教学研究团队。学院、系所有关领导也多次开会研讨国际工程方向的发展,计划引进人才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另一方面需要形成自己的科研团队,明确研究方向。要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科研稳步发展。以天津大学为例,天津大学管理学院分别于1981年、1993年在全国率先建立基本建设管理专业和国际工程管理专业,是目前国内在国际工程管理方面实力居前的院校。目前的国际工程管理梯队及方向。
2)加强教材建设。教材的选用是影响课程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划教材是何伯森主编的《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该教材理论性强,但是基本没有案例。在教学过程中,学生普遍反映理论太多,提不起兴趣。因此,计划结合兰州交通大学的学生培养目标编一本适合本校学生学习的教材,一方面突出国际工程管理的理论深度,另一方面配合大量的国际工程案例,增加教材的实践性。目前已经和化工出版社签订协议,正在进行教材的编写工作。
(3)加强教学方法的探讨,注重教学效果。
1)教学过程中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原则。针对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多去工程单位工作的实际情况,教学不能脱离实际。“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的特点是文字、理论的东西多。因此要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引入实际教学。结合同学们的反馈及课程特点,实际教学中通过引入实际的案例来丰富教学效果,让学生将课堂内容应用于案例实践中,有利于加深学生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并培养学生的应用能力。[3]在引入案例教学时,一定要起到案例教学的效果。首先要注意案例设计,案例的选择要具有代表性。对照实际案例,用案例验证理论、理论验证案例。其次要注意案例的局限性。因为有的案例只能代表一个工程项目,而工程的特点就是单件性、一次性。因此,在讲解案例的同时要进行深入剖析,在分析个性的同时要找到其共性,从而起到为其他工程借鉴的作用。
2)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合作学习和自主学习。学生作为教学主体之一,在学习中扮演着重要作用。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决定了学习效果,因此需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首先要讲好第一节绪论课,让学生了解本门课程的重要性,让学生对本门课程感兴趣。其次在教学过程中要加强合作学习,同时注重学生自主学习。[1]合作学习也就是集中学习,可以将同学们分为“正方”和“反方”两组对教学中的一些重要内容展开讨论,采用“头脑风暴”法,各抒己见、集思广益。同时小组成员之间也可以相互讨论,分享见解。通过讨论活跃了课堂气氛、调动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自主学习也就是要独立的学习,通过布置一些作业,课后独立完成,让学生对课堂重点在课后做进一步的消化。
3)引入多媒体教学。多媒体的好处是:一是直观性,能突破视觉的限制,多角度地观察对象,并能够突出要点,有助于对概念的理解和方法的掌握;二是图文声像并茂,多角度调动学生的情绪、注意力和兴趣动态性,有利于反映概念及过程,能有效地突破教学难点;三是交互性,学生有更多的参与,学习更为主动,并通过创造反思的环境,有利于学生形成新的认知结构。通过多媒体将相关案例直观地展现在学生面前,可以弥补传统教学中的缺陷,更好地提高教学效果。在引入多媒体的同时一定要注意课件设计,要在课件制作上下功夫:理论配合案例,图文并茂。不宜将教材的内容全部搬到课件上来,这样既不能突出重点,条理也不分明。
三、结束语
“国际工程合同管理”课程建设是一项需要不断改进和完善的工作,虽然通过以上措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在本门课程建设中需要解决师资问题等,以期可以为我国国际工程事业的发展培养出更多的实用型、复合型的国际工程管理人才。
参考文献:
[1]张中华.现代大学教学方法论指导思想体系初探[J].江苏高教,2010,(3):71-73.
[2]吴凤平,等.国际工程承包课程教学模式探讨与实践[J].高等建筑教育,2011,(3):72-74.
篇11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0.066
[中图分类号]F28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0-0-02
0 引 言
商务部统计显示,我国仅在2014年新签订的对外承包合同就有7 740份,其中涉及水利交通、石油化工、电力煤炭等多个领域,创造了十分可观的外汇收入。可见,国际工程承包已经成为我国对外贸易的新增长点,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但不可忽视的是,国际工程承包过程中也面临着较大的风险与挑战。
当前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以及技术贸易等,由于参与贸易的主体涵盖各个国家,这些国家在工程规范标准、相关法律规定等方面都与我国有所差异,再加上国际贸易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国际政治格局、国家经济变动等方面的影响,导致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存在较大的风险。对于承包商企业一方的项目合同管理来说,其大体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承包商施工现场机构内部的各项管理,另一方面是按合同要求组织项目实施的各项管理,承包商企业在开展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根据《国际工程合同法》的内容,既要考虑项目所在国的管理环境和管理惯例,又需采用国际上多年来形成惯例的、行之有效的一整套合同管理方法,并在项目开展的过程中严格控制每一环节存在的风险问题,不断提升自身的合同管理能力,提高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1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是整个项目管理的核心环节,同样也是存在风险最多的环节,就目前而言,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1 缺乏前瞻性的风险应对方案
以某企业与印度的电建EPC项目合同为例,由于该企业在项目合同签订前,并没有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测分析,在实际开工时遭遇土地征用问题、印度政府签证政策变化问题、业主要求修改设计方案以及村民干扰反对等问题时,没有较好的风险应对方案,导致合同工期拖延严重,同时也损失了大量的时间与资金成本。就目前而言,仍有部分企业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的预防不够重视,缺乏具有前瞻性的风险预测分析,也没有制订系统的、完整的风险控制方案。
1.2 合同本身存在漏洞或风险
合同本身的风险主要是指合同文本风险,由于签订的合同的内容在某些方面不完整、不平等、不明确等,承包商又没有较强的合同风险分析能力,导致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各种问题不断凸显,致使其处在十分不利的地位。如国内某企业签订了一个矿区开采的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但针对矿区开采费没有明确进行规定,导致在工程实施时业主将开采费归于“税”的范畴,将自己应承担的费用强加给承包商企业,要求承包企业自己承担该费用,致使该企业承担了大量的额外费用成本。
1.3 缺乏较高的索赔意识
笔者分析近年来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现状,发现贸易双方往往会因为合同细节问题、国际法律制度的不同以及合同漏洞等,导致出现合同纠纷。而部分企业在面对合同纠纷时,缺乏较强的索赔意识与反索赔意识,导致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却无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利益,只能选择吃暗亏。
2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风险的控制对策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是一个较为复杂、系统的过程,既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与管理技能,还需要其具有较高的风险意识与组织应对能力,能够及时控制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使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能够顺利、正常的履行。
2.1 制定科学的、系统的合同管理程序
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企业应根据合同签订的实际内容以及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科学、系统的合同管理程序,并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不断进行改进与完善。首先,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前,充分了解、掌握项目所在国的相关法律制度以及外部环境等,组织相关技术人员以及合同管理人员深入研究合同的内容,不放过任何一个可疑点与漏洞。
其次,企业要重视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成本控制环节,在项目的设计、成本预算、材料采购、管理以及正式施工、调试阶段的全过程都要考虑到位,尤其是工程项目中常出现的工期延误、价格调整等事件,也要纳入到成本控制管理中,避免因各种因素导致成本超支,给企业带来资金上不必要的风险。
最后,企业自身也要强化合同履约意识,不断提升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合同管理风险意识,将责任意识落实到每一环节、每一员工身上。同时,企业要定期组织各部门人员进行风险培训活樱逐步提高各部门人员对风险问题的认识与重视程度,以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动或出现风险时,工作人员能够及时采取有效的风险预防方案,避免因问题处理不及时而导致较大的风险损失。
2.2 建立健全风险预测控制方案
面对复杂的国际贸易局势,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应在合同签订前,充分做好市场调研,认真分析合同签订项目所在国的政治环境、经济市场、法律政策以及自然环境等外部风险因素,对合同的履行制定科学的战略管理规划,以确保项目按照合同顺利实施。
首先,企业要针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应对准备,编写科学、合理、全面的应急预案文件,对合同风险来源进行识别与分析,学习国内外先进成熟的应急方案与风险应对原则,构建畅通的信息沟通传递机制,使风险预案能够真正落实到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每个环节。
其次,企业要建立一套完整的风险评估系统,对国际工程承包合同项目的风险进行系统的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与客观性,并根据评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风险,组织相关风险控制人员积极展开调整与控制,及时对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风险进行控制,以免风险爆发给企业的工程项目带来较大的损失。
2.3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能力
合同管理人员作为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操作者,其自身的业务能力与职业素质对合同管理的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工程承包商要强化合同管理队伍的建设,积极引进高能力、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其不仅要具备全面的国际工程承包的相关法律知识、合同管理技能,还要有较强的风险管理意识以及敏锐的觉察力。按照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合同管理人员要明确业主、承包人、发包人等的具体责任,对自然条件的变化、工程的变更以及人为障碍等导致的工程风险,要有较强的反应能力与应对能力,能够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较好地为各方的利益,处理好业主与承包企业间的关系,使项目目标得以更快、更好的实现。此外,合同管理人员要能及时发现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风险问题,并在第一时间进行改进完善,保障承包合同的正常履行。
2.4 提升工程项目合同索赔意识
合同项目索赔管理是国际工程承包商维护自身经济利益的主要手段,也是一项十分繁杂、困难较大的工作。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应针对合同制定以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组织成立专业的索赔工作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认真研究索赔资料与相关法律政策,注意索赔谈判的技巧与策略,以便在合同l生纠纷或问题时,及时抓住索赔机遇,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当然,对施工合同的双方来说,索赔是维护双方合法利益的权利,与合同条件中双方的合同责任一样,构成了严密的合同制约关系。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业主也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因此,承包商企业要积极提升自身的反索赔意识,在面对因合同纠纷而被索赔的问题时,其应建立相应的反索赔应对机制,尽可能地把损失降到最低。
3 结 语
自我国加入WTO后,越来越多的承包商企业开始走出国门,开始签订国际工程承包合同,这对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因为国际合同管理制度、法律法规、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差异,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也会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这需要承包商在合同实施阶段,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认真负责地按照规定的工期,完成工程并负责维修。在开展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还要树立较强的合同管理风险防控意识,不断提升合同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主要参考文献
[1]周菲,冯鹏洲,刘河东.浅析国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中的风险控制[J].知识经济,201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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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 每个开发楼盘的施工进度、质量和成本决定了资金回收的速度、企业产品的自有生命周期和企业的获利空间。项目在开发过程中的施工进度、质量和成本控制归根到底都是通过各种合同的履行来实现的。目前我国房地产企业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履约意识不强、项目合同管理水平不高、工程成本超标等现象。提高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水平是十分必要的。
一、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合同管理的意义与作用
1、合同对整个工程项目的设计计划和实施有决定性作用。合同分配着工程任务, 具体地规定着工程任务相关的各种问题, 工程所涉及到的生产材料和设备供应、运输, 各专业设计和施工的分工协作关系由签订的各合同协调并统一工程各参加者的行为; 合同确定了项目的组织关系, 规定着项目参加者各方面的经济责权利关系和工作分配情况, 直接影响着整个项目组织和管理系统的形态和运作; 合同作为工程项目任务委托和承接的法律依据, 是工程项目各参加者之间经济关系的调节手段, 也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和解决双方争执的依据。
2、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居于核心地位。建设项目点多、面广、战线长, 合同标的涉及的范围宽、内容复杂、金额巨大, 通过合同管理, 能够落实项目的目标和计划, 将项目的工期、成本、质量目标有效统一起来。工程项目管理的制度化要求严格合同管理, 无论是设计、施工还是项目的运营, 只有严格合同管理, 才能按期保质地完成工程项目。
3、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和控制,为工程成本控制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合同是维护企业自身权益的有效法律武器。合同管理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到企业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因此在企业开发经营中要力求加强合同管理的严肃性,建立健全人员和制度约束。造价和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建设工程合同的起草、订立、审阅、会签等各个环节,熟悉建设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了解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与一般惯例。对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条款,如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和条件、合同价款调整原则与条件、主要材料价格的取定方法与调整条件、不可预见费用包干的内容等都要详细约定。对投标包干的工程由承包方采购的设备和主要材料的规格、品牌、厂家和品质要求有清单,此外还要明确国家政策性调整的内容是否列入在承包范围内。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约束与监督职能,为控制工程造价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二、加强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措施
结合房地产开发企业实际情况,合同分工程合同、材料合同两大类。工程合同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迁合同、前期工程合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公共配套工程合同、其他工程合同。材料合同包括:土建材料合同、暖通、空调设备合同、弱电材料设备合同、水电材料设备合同、机电设备(电梯)合同、装修材料合同、其他材料设备合同。
实践证明,合同管理融合了财务、预算、工程等多个部门。成本会计在合同汇签中侧重合同资金的安排,尤其是合同款分批支付金额及间隔时间的安排,要与公司现有资金和未来资金计划相统一,避免合同管理与资金管理脱节。采购工程师或其他专业工程师侧重材料设备的质量标准、到场时间,或工程进度及质量标准,避免合同管理与工程管理不协调。
1、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的制度体系
制度体系,一是指企业要就合同管理全过程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二是指企业各层次都应有自己的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和健全建筑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必须根据我国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规,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
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每个环节,建立和健全具体的、可操作的规章制度,通过制度来规范、协调各方的工作,从而使合同管理的有关各方做到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相互配合。这些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审查制度;合同考核制度;合同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帐、统计及归档制度等。
2、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体系
组织体系是指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包括专职机构和兼职机构),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合同管理上,要自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构,例如:在总部、分公司和各个项目部,分别设立合同管理部、合同管理办公室、合同管理小组等机构,使合同管理机构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工程项目建设的各个角落。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订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培训合同管理人员;采取措施有效预防合同风险;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
3、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的人员体系
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完成后,就需要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通过对外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将有一定合同管理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充实到总部、分公司、项目部的各个合同管理岗位上,保证这些机构中有充足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包括建筑、法律、管理等专业知识,提高相关专业知识水平。
(1)选择合适的合同管理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此外要重视合同管理人员的流动管理,避免交接脱节造成的失控。
(2)加强对员工的合同管理风险意识的培训。要加强对员工的合同风险意识教育,特别是与房地产行业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必须经常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管理风险意识的培训。同时应充分发挥专业律师在防范项目合同风险方面的重要作用,聘请法律顾问指导企业的项目合同管理,避免失误和漏洞,及时为企业决策者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避免潜在的风险。总之,企业应组织好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学习,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4、建立与完善合同管理的运行体系
在合同管理机构已经设立、人员已经配备后,如何使这些机构和人员相互之间协调配合、有效地开展工作,便是合同管理运行体系要解决的问题。在合同管理工作程序上,应采取简捷、高效的方式。
总之,在企业开发经营中,要力求加强合同管理的严肃性,建立健全人员和制度约束。造价和合同管理人员积极参与建设工程合同的起草、订立、审阅、会签等各个环节,熟悉建设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了解建筑行业的有关规定与一般惯例。对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条款,如合同价款的计价方式和条件、合同价款调整原则与条件、主要材料价格的取定方法与调整条件、不可预见费用包干的内容等都要详细约定。对投标包干的工程由承包方采购的设备和主要材料的规格、品牌、厂家和品质要求有清单,此外还要明确国家政策性调整的内容是否列入在承包范围内等。这样既可以控制开发所需的资金量和现金流,还可以过程控制开发各阶段的总体造价。因此,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约束与监督职能,是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是提高开发综合效益的有力保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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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
引言
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业发生了深刻变化,国家宏观调控、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政府由过去的主导地位变为现在的宏观调控,职能逐步发生了转变。合理、规范的工程合同,有利于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有利于市场经济的有序、平等竞争。然而,由于我国建筑市场发育尚不完善,相关的建设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就施工合同的管理来说,行政管理层对合同履约的干预减少,对合同当事人的意愿强化等问题屡屡出现。因此,文章通过对建设工程的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以期更好地促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
一、合同管理的原则
(一)合同交底原则
合同签订部门应对建安施工合同进行交底,特别是对合同签订背景、工程范围、工作内容、接口关系等部分进行交底,以便于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部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
(二)以合同为依据原则
该原则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合同是承发包双方意思一致的表示。因此,合同是合同管理过程中的唯一依据。项目各职能部门必须清楚的认识到合同都包含哪些内容,合同不仅仅是指合同文本本身,还包括招标文件、投标书、工程量清单、合同附件中发包方的管理规定,特别是包含图纸、技术规范、验收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技术性文件。
(三)工程项目顺利交工原则
合同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完工,不能孤立的、单纯的为了合同管理而管理。
二、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存问题
(一)合同文本不规范
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文字清晰准确,反映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和全面体现双方的责任、权利和风险,制定了合同示范文本。但由于主观或者客观原因,存在不采用标准的合同示范文本而采用自制的、笼统的文本进行签约的情况,导致常出现合同条款措辞含糊不清、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描述量不对等以及细则说明缺乏等合同文本不严谨的现象。
(二)合同签订不平等
目前建筑市场竞争激烈、管理不规范,致使发包方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例如施工合同条款多由发包方制定,合同文件规定的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发包方常要求承包商接受“霸王条款”。主要体现在:发包方将带资垫资承包工程作为合同的重要条约;发包方将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以及因发包方的原因造成的窝工损失等转嫁给承包方;发包方常盲目压缩工期,又受资金不足、设计图纸不到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因素的影响,工期甚是紧张。
(三)管理制度不完善
合同的签订并非一蹴而就的,其需要经历诸多的审核步骤,只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步骤来进行审核,才能确保合同的顺利的执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在合同审核的过程中,很多企业却并没有按照规定的步骤来进行,这无疑就导致了合同签订和执行中,存在诸多的合同风险。此外,成本核算机制健全与否,也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合同管理,如果企业的预算成本评估能力较差、支付结算制度不完善等出现的话,企业面临的合同风险与经济损失将是巨大的。
(四)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的需要,而签订一些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的合同。比如,一些承包商在进行承包的过程中,不考虑自身的承受条件,为了能够顺利的承包工程,而通过非法的手段,比如贿赂或者假借其他的报告资质的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此外,有些发包方在进行合同签订时利用其自身的优势地位,在合同的规定中,将自己的主要义务排除或者对合同内容随意修改,扩大自己的权利范围。比如:发包方在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进行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约来支付工程的进度款;在工程完工之后,不及时进行竣工结算等。
三、全面的完善施工合同管理
(一)做好事前合同的规范化工作,严格施工合同订立行为
1.审查合同中的条款。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建设时间、竣工时间、工程量大小的范围、工程的质量、工程的造价、技术资料交付的期限、材料和设备供应的一些情况、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
2.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结合当前施工合同纠纷的问题,充分研究法律、行政法规的各项规定,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实施过程中注重平衡各方当事人利益以及弱势地位当事人合法权益。各项合同管理的要求以合同条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规范合同表述形式,避免因合同条款不完善、有缺陷、有漏洞、义务不清、违约责任不明、意思表达不准确等各种不好情况而产生的施工合同纠纷事件的发生。
(二)从招标出发来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的管理
建筑工程合同是以招标作为基础的,发包方在制定招标文件时便要明确相关的合同条款及细节,加强对合同的事前管理和控制,工程造价应是其关注的重点。而施工合同是工程项目中最为主要的合同,是工程造价#质量#工期目标控制的重要依据。科学的施工合同能够有效的体现上述三者信息,在对合同内容以及合同性文件的制定和解释上,要明确其执行的顺序#工程的范围以及工程的总造价等相关因素,并且明确工程造价调整的办法以及工程进度#工程款项的支付方式;要综合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些变更因素,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并且实现风险的合理划分,使合同对于工程的积极作用得到全面实现。要杜绝一些合同延迟签订或者没有合同先行施工的情况,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三)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实施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索赔问题是难以避免的。所以,只有建立相应的工程索赔制度,才能更好的规范合同索赔工作。在合同的签署过程以及工程的建设过程中,承包方应该始终以合同内容为依据,对合同的内容进行详细的分析,充分考虑各种不合理的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从而以便在进行索赔时能够采取最科学、最有效的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还需要与相关的法律条款相结合,对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做好调查,寻找索赔证据。
(四)加强管理人员素质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人的作用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就要保证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从而降低合同的风险。首先,企业要从人员的招聘着手,在选拔人才的时候不仅要对选拔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纠错能力、敏感度能力进行考量,还需要对其计算机水平、工程建设等知识进行测试,保证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其次,在人员的培训方面,应该多举办一些培训会或者讲座,将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核放在重点的位置,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的将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充分培养起来,使得其自身的风险意识和职业素养的水平得以提升。
结束语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是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需要围绕着这个重要方面来开展,管理中要讲求方式、方法,要讲究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对合同管理高度重视,对其含义能够深刻理解,明确其责任的主体,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对工程的合同管理采用不同的技巧,善于寻找新的方法,对新问题积极的解决,保证合同的各方能够自觉的履行合同规定的内容,从而规范建筑市场,维护建筑行业的秩序。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