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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价格调整方法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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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结算价格调整方法

篇1

一、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前期工作

1.收集涉及竣工结算的合约类资料。具体收集涉及结算的合约类资料应包括: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总承包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总承包及分包合同、材料采购供应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与总承包施工合同价格逐一对应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资料(软件版电子文件)等,这些文件均需核实为最终版。

2.汇总整理竣工结算需要的图纸类资料。汇总竣工结算所涉及的图纸及洽商变更、现场签证、材料认价资料应包括:业主招标图,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会签的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单位修改或变更设计的通知单,建设单位有关工程的变更、追加、削减和修改的通知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证书,其他材料代用、调换及现场决定工程变更等项目的原始记录、现场签证单或现场有关材料认价资料等,这些图纸、资料也需建设方、监理、总承包三方签字版。

3.规定送审竣工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规定送审竣工结算资料应包括:①结算的前提是:必须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所以,送审资料首页必须有:建设方签字、完成所有工程、可结算的结算通知书。②工程结算书:含汇总表、工程合同结算价格及其调整部分、洽商变更部分、现场签证单部分、主要材料(例如钢筋、商品混凝土)、现场认价单等价格调整部分、其他价格调整等。

二、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核的中期工作

1.核对合同施工范围,初步审核竣工结算文件的合法、有效性。首先,坚持以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为前提,结合实地考察,依据招标文件,总、分包施工合同f附件)、补充协议及有关文件的总承包施工范围相关条款,核查总承包工程施工结算范围。认真核查招标图、施工图、竣工图、变更洽商、隐蔽签证及现场签证,仔细分析竣工结算资料,核实竣工工程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条件的要求,已报送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对于未完工程或未做的工作内容在结算时应予以扣除。其次,根据送审结算资料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严格审核变更、洽商、认价的真实、有效性。例如:设计变更是否连续编号、有元缺号;现场签证前后是否有重复;现场认价是否标注材料规格、材质、型号、价格组成,有无加盖公章;竣工图除加盖竣工图章外是否有建设方人员签认等。

2.核对合同有关条款,全面审核竣工结算文件的合理、准确性。首先,建设方审核人员应在熟悉招标图、施工图、竣工图的基础上,吃透总承包施工合同,熟悉送审工程的合同形式、计价方式、结算原则、价差调整方式、总、分包形式,在明确工程施工范围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结算价格审核。已招标项目可参照招标项目中标工程量清单就工程量、综合单价、费率、价格调整、分包项目等重点审核。(1)工程量审核方面:固定总价合同形式的需对工程量进行重点抽查审核法,在超出合同约定调整范围之外双方协商调整图差或量差。固定单价合同形式需对工程量全面逐项审核法,审查工程量是否有漏算、重算、错算,注意计算工程量的尺寸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理解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2)综合单价审核方面:要熟悉每个清单项目包括的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合理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套用的一个或几个定额+注意定额项目本身包含的工作内容,在某些定额项目中已包含了一些表面似乎没有的项目。(3)工程费用包括的内容各地不一,具体计算时应当按当地的现行规定执行,主要注意审查费用定额是否区分工程性质土建、装饰、安装、修缮等,再重点审查所使用费率与工程类别、造价部门有关文件、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等是否相符,最后审查各项取费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合理,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是否提高取费等级现象。计费基数和工程造价计算程序是否正确。(4)价格价差方面:由于建筑产品的庞大性、多样性、复杂性,使得建筑材料具有多样性且材料价格随时间f特别是季节)变化的明显性,这就要求审核人员除了要掌握建筑材料的一些新变化、新动态、新趋势外,还要深入到建筑市场了解建筑材料的价格。在依据合同约定材料调价原则、已有现场认价单的前提下。审查是否按合同约定调整暂估价价差,是否按合同规定计算材料差价,是否存在施工单位将建设单位委托购买的材料列入工程结算。(5)分包项目方面:依据合同总分包约定,将分包项目相关造价按专业分包、指定分包项分别按整项或分项原则从已报送结算价格中分别扣除,总承包方记取的总包管理或配合费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费率计算,计价基数是否与已分段结算的分包价格一致。

三、建设工程结算审核的后期工作

篇2

竣工结算阶段是建设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的最后阶段,它是建设方全面考核投资效果好坏的重要环节,也是控制投资的最终、关键环节。在此阶段,要严格把关,依据各项合同的规定,及时开展分阶段竣工结算。现从建设方造价管理者的角度,浅谈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总承包竣工结算审核的工作思路。

二、竣工结算审核的前期工作

(一)收集竣工结算的合约资料

收集结算的合约资料包括:总承包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总、分包合同、材料采购供应合同和补充协议、与总包合同对应的报价资料(软件电子版)等最终版。

(二)收集竣工结算的图纸资料

收集结算的图纸资料包括:招标图、三方图纸会审记录、施工图、竣工图;修改或变更设计通知单、工程变更通知单、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单,其他材料代用、调换及等原始记录、现场签证单、材料认价单等,这些图纸资料均需各方签字版。

(三)规定送审竣工结算资料的具体要求

送审竣工结算资料包括:首页必须有完成所有工程、可结算的建设方签字结算通知书;工程结算书(含汇总表、结算价及调整、洽商变更、现场签证单、认价材料调整、其他价格调整等部分;同时,结算书应当具备完整性与时效性――在实际竣工结算审核中,送审资料不完整、签认不全,甚至边审核、边补资料、边追加费用的行为屡见不鲜。为此,确定送审资料的签认权限、资料报送“关门”期限,必须在结算审核前期双方明确约定。

三、竣工结算审核的中期工作

(一)核对合同施工范围,初步审核竣工结算文件的合法、有效性

首先,坚持以现行的工程造价管理规定为前提,结合实地考察,依据招标文件、总、分包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等的总承包施工范围相关条款,核查总承包工程施工结算范围。认真核查招标图、施工图、竣工图、变更洽商、隐蔽签证及现场签证,仔细分析竣工结算资料,核实竣工内容是否符合合同,已报送工程是否竣工验收合格,对于未完工程或未施项目在结算时应予扣除。其次,严格审核变更、洽商、认价的真实、有效性。例如,设计变更是否连续编号、有无缺号;现场签证前后是否有重复;现场认价是否标注材料规格、材质、型号、价格组成,有无加盖公章;竣工图除加盖竣工图章外是否有建设方签认等。

(二)核对合同条款,全面审核竣工结算文件的合理、准确性

首先,建设方审核者应在熟悉招标图、施工图、竣工图的基础上,吃透总承包施工合同,熟悉送审工程合同形式、计价方式、结算原则、价差调整方式,在明确施工范围的前提下按照合同约定对结算价格审核。已招标项目可参照项目中标工程量清单就工程量、综合单价、费率、价格调整、分包项目等重点审核。工程量方面:固定总价形式的需对工程量进行重点抽查审核法,在超出合同约定调整范围之外双方协商调整图差或量差。固定单价形式需对工程量全面审核,审查量是否有漏算、重算、错算,注意量的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综合单价方面:熟悉各清单项目包括的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工作内容,合理确定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子目套用的一个或几个定额,注意定额本身包含的工作内容。费率方面:主要审查费率是否区分土建、装饰、安装、修缮等;费率与工程类别、有关文件、招标文件、合同是否相符;是否合理,取费基数是否正确,计费基数和造价计算程序是否正确。价格方面:由于建筑材料具有多样性且价格有随时间尤其季节变化的特性,这要求审核者除了掌握建筑材料的新变化、新动态、新趋势外,还要深入了解材料市场价。在依据合同材料调价原则、已有认价单的前提下,审查是否按合同约定调整暂估价价差,是否按合同规定计算材料差价,是否存在施工方将建设方委托购买的材料列入工程结算。分包方面:依据总分包合同,将分包项目造价按专业分包、指定分包项分别按整项或分项原则从已报结算价中扣除;施工方计取的总包管理或配合费是否按合同约定的费率计算,计价基数是否与已分段结算的分包价格一致。

其次,审查设计变更、洽商、现场签证除了按合同约定的要求甄别其合法性与有效性之外,亦采取与合同结算价格类似的项、量、价、费的全面审核法。同时,还要注意各个洽商变更、签证是否已含在合同约定的风险范畴内,其内容是否符合合同的变更计价原则,是否只计算增项金额,未计算减项费用,增项费用是否需从原合同金额中扣除等。

四、竣工结算审核的后期工作

篇3

可见成功的不平衡报价,可使投标单位在低价中标之后,获取弥补低价中标的利润损失,尽早收回资金利于资金周转,甚至于获得倍增的超额利润。因此不平衡投标报价法是现今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工程投标所必然采用的一种投标报价技巧。在工程招投标过程中,不平衡报价已成为招投标双方互为攻守的高地,一方将全力挖潜,不漏过任一可能实现不平衡报价的项目,另一方则会严防死守,千方百计堵住任何可能被实施不平衡报价的漏洞。

一、不平衡报价法的使用条件

不平衡报价的基本原则是保持正常报价水平下的总报价基本不变,是相对于常规的平衡报价而言,在总报价基本不变的条件下,与正常报价水平相比,提高某些子项单价,并降低某些子项单价的一种报价方法。因此,不平衡报价法应用的前提之一是所签订的合同必须是单价包干合同,或基于合同单价进行变更工程结算或进度款支付的总价包干或其他形式合同,即合同单价必须与最终结算价格或与进度款支付直接相关的合同形式下的工程投标,最为普遍的情况就是工程量清单报价。

不平衡报价法应用的条件之二是,必须对投标项目有充分分析调研,推断投标项目存在重大变更可能等适于进行不平衡报价的因素,并得出把握性较强的结论。如果没有经过充分的论证,随意武断的调整报价子目之间价格,可能非但达不到不平衡报价的目的,相反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或损失;如果项目本身并不存在适用进行不平衡报价的漏洞,也无从运用不平衡报价法进行投标。

二、不平衡报价法的运用

运用不平衡报价法进行投标,目的就是为了获取额外利润、尽快回收资金及提高中标可能。因此运用不平衡报价法进行投标,就是要在深入分析投标项目的基础上,包括项目详细情况、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条件、现场因素、市场情况等方面的情况,寻找借以进行不平衡报价的突破口,借此制定报价策略。一般情况下,不平衡报价可按以下思路进行报价分析:

l、分析工程量清单是否存在缺陷:比如某些项目工程量明显偏少,可采用较高报价,或者某些项目工程量明显过大,则可采用较低的报价。

2、分析设计图纸是否存在错误或不完善之处:设计图纸错误或不完善势必导致后期的变更修改或完善,预计今后图纸变更将取消、或设计不完善的项目可采用低报价,预计变更将增加的项目则可采用高报价。其中设计不完善是现今工程招标过程中普遍存在的情况,特别是总承包招标中的精装修、幕墙等外装修、设备选型等分项工程,在大多数情况下均存在节点做法欠缺、材质要求不明确或技术要求模糊等缺陷,一般在实施过程中大多将重新深化设计,导致原投标价格作废,需重新进行定价。因此运用不平衡报价法进行投标时,可重点分析此类项目的报价。

前面述桩基工程投标的例子就是投标单位抓住了设计图纸明显的错误,从而成功运用了不平衡报价法。

3、分析地质条件是否存在重大变化:在土石方工程、基坑支护、桩基础工程投标中,可重点分析地质条件的影响。

4、分析招标文件是否存在缺陷:如不提供工程量清单但约定总价包干,变更按合同单价进行结算的招标,此类投标,一般可压缩工程量、提高单价进行报价,因施工过程的变更一般将增加工程量。

5、分析现场施工条件、市场条件是否存在不平衡报价可能:如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的石材、面砖、洁具等装饰性面料,如招标文件或图纸未明确限定品牌型号范围,则可以按市场最低的材料价格进行报价。又如现场不具备安排生活、加工设施,但招标文件未明确相关要求的投标项目,报价时可适当考虑相关费用,但不对此单列措施项目进行报价,作为今后施工过程中有利的索赔点。

6、付款时间的先后:预计付款时间较早的项目可采用较高报价,付款时间较晚的项目则可以采用较低报价,以获得加快的资金支付。

7、计工日或零星施工机械台班报价、无工程量只报单价的项目,可采取较高的报价,因此类报价的高低不影响投标总价,发生时则按实计算,报价高则结算价格高。

8、运用不平衡报价法进行投标,应注意防止弄巧成拙。投标单位须充分认识到,不平衡报价既可能带来额外收益,但也一样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各子项价格调整不合理,非但得不到想象的低报价高结算,相反可能造成结算价降低,如果投标准备或对招标文件理解不够充分,可能由于低报价理由不充分或违反招标文件约定而被作为废标处理。因此运用不平衡报价进行投标,切记一定要对投标项目进行深入、充分的分析,且应注意将报价调整的幅度控制在适可范围。

三、不平衡报价的预防

不平衡报价法作为投标单位投标报价的技巧,成功的不平衡报价将为投标单位获取相当的利益,当然也将损害到建设单位的利益,因此投标单位想方设法使用不平衡报价法进行投标,建设单位在招标过程中则对不平衡报价应有所预防。建设单位对不平衡报价的预防、应对,主要是要针对不平衡报价的特点,防止设计及招标等漏洞、加强投标文件分析及施工过程的监控。

1、完善设计图纸:工程招标时,列入招标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图纸,应进行详细、全面审查,保证图纸的完善性、避免设计错误。特别要避免采用招标版图纸招标、实际施工又是另一版次图纸、施工过程中边施工边调整设计的情况。

2、详细分析招标条件,严格审核工程量清单并完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对施工中可能遇到的各种特殊情况要有报价要求及结算办法的详细描述,避免招标文件的漏洞,并可在招标文件中列入专门应对不平衡报价的规定,如:约定招标人如发现投标人存在不平衡报价情况,投标人须接受招标人对报价的调整意见,如不平衡报价涉及项目费用超过投标总价达一定比例且投标人拒绝接受调整的,招标人可拒绝接受投标人报价;约定当结算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差异幅度达一定比例,结算价格应做相应调整,工程量增加超过约定幅度则结算单价相应调减、工程量减少达约定幅度则结算单位可相应调增,并约定具体的价格调增办法及调增幅度范围。

篇4

工程量清单是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施工合同中变更、结算的依据。工程量清单直接影响着投标报价和实际工程结算价格。对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具有重要的作用。

2.施工阶段工程变更控制

2.1工程变更控制的意义

工程变更一般都会造成合同价的调整,为了减少不必要的纠纷,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工程变更包括主动变更和被动变更,主动变更是为了加快进度、改善质量以及降低造价采取的措施,被动变更则是为了纠正人为或者自然条件对工程产生的不利影响。合理的工程变更,是保证投资有效控制的必要方式。

2.2工程变更的控制程序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图纸的变更、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建设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等。不论哪一种变更都是为了工程项目更好的实现,在施工中能够很方便的操作。变更都要填写表格,按照先关程序,先交个总监,经过专业工程师的审查,认为可行后再经建设单位交给设计部门重新出图,最后总监工程变更令,由施工单位执行。

2.3工程变更的处理工程变更的处理包括变更工期的确定、变更合同价格的确定、工程变更的连锁影响等。具体的工期价格可以参照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变更过程后造成合同价格超过规定的比例时,可能会造成承包商因为管理费的变化获得超额或者额外损失。所以价格调整要在专用的条款中做好约定,在规定的幅度内时,风险由双方承担,超过幅度后进行相应的价格调整。对于影响总工期的实质性变化,改变了工程的关键线路,或者取消了相应工程项目,投资费用也相应减少,承包人有权针对这些要求调整项目的单价或者总价,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收益,建设单位针对己方利益损害的情况,也可以要求调整合同价格。

篇5

一、清单计价的概念

清单计价是指让具有工程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单位,根据《计价规范》以及设计方案的相关标准和要求,拟定的工程项目清单;投标人则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清单以及施工现场环境,编制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根据企业定额或主管部门提出的资金定额,并结合各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由各建筑企业自主提出投标价格。通过投标价格之间的竞争而出现的清单计价,作为交易合同中的重要内容,也是支付工程款项、调整工程量以及索赔事件造成的项目价格的变动,以及工程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

二、清单计价的优势

与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相比,清单计价具有以下优势:①平等竞争:由于所有建筑企业都是根据招标人提出的工程清单进行造价拟定,在工程项目相同的前提下,结合企业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包括市场价格变动及相关风险因素,这就使得报价水平凸显了企业的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招标人在定标是往往将工程造价作为主要评价因素,因此工程造价成为建筑企业能否中标的主要因素。在企业规模水平、设备技术相差不大的情况下,只有报出相对较低的造价,才有可能中标。②风险共担:清单计价的本质就是量价分离,招标人提出工程量,而价格则是由投标人制定,这就使得双方共同承担工程风险。建筑工程具有建设时间长、投入资金大、施工环境复杂且影响因素多等特点,因此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存在许多潜在风险。应用清单计价模式,投标人只用对自己提出的报价负责,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则是由招标者自己承受,这种计价方式能够体现风险共同承担且权利义务对等的原则。③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清单计价所反映的是个别建筑企业的建设成本,而非社会平均建设成本,因此投标人在竞标过程中,需要对单位建设成本、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科学分析,统筹规划,选择科学的施工方案,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人工、建筑材料及设备等生产要素的具体参数,优化施工组织设计,有助于提升投标价的科W性。这就对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不断优化施工技术,注重市场价格的采集和施工方案的优化,从而实现中标这一目的。并且由于工程量是招标人提供的,减小了建筑企业需要承担的风险,而增加其在其他方面花费的功夫。④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清单计价主要是根据招标者提供的工程量来确定工程造价,这就可以避免投标者计算工程量所花费的时间,能够有效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以及由于计算方法不同造成的工程量不一的现象发生,能够节约造价计算时间和定标时间,缩短了招标时间,有助于尽早开展工程建设活动。

三、实行清单计价下的工程造价管理对策

(一)项目设计中的造价管理

工程施工方案主要是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清单编制,对工程造价管理具有重要作用。施工设计中存在的错误、漏洞以及矛盾都会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造成验证影响,导致工程清单有误或项目内容缺失,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变更。而设计深度不够、细部缺乏示意图等项目也会给工程造价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为了提升设计质量,可以通过寻找优秀的设计者,并且在委托合同中明确设计缺陷责任的赔偿措施,并加强设计监督,可以让设计单位对自身的工作结果投保。通过这些措施保障施工方案的准确性,为工程造价控制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施工招标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此过程中,工程项目招标需要根据有关程序、规范,编制相应的工程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工程清单、投标书、中标通知书以及委托合同等,这些与工程造价控制都有直接联系,需要做好分析工作,保障各条款之间、文件之间的衔接相对应,避免委托文件出现漏洞。例如有关图纸外增加工程的结算问题,若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或是说的比较模糊,在结算时很可能出现争议。

(三)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该阶段是造价控制的重要阶段,需要加强监管力度,强化管理智能,业主可以通过选择信誉好、综合实力强且专业素质高的施工队伍,认真审核施工方案,并加强监督管理。施工后,监管单位要做好施工监管,重点在于工程施工、设计变更以及现场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由于清单计价所签订的合同约束,工程造价变化主要集中在工程量的变更中,因此监管单位需要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计量工作。

(四)竣工结算的造价控制

竣工结算是基于施工单位已经完成合同中所有的工程且已验收合格。在清单计价的模式下,工程结算价格应当与投标价格一致。若出现工程变更,则需要由双方共同协商决定价格调整的具体费用。调整价格与结算价格之间的差距越小,说造价控制效果越好。

四、结束语

建筑企业需要不断调整自身的策略,转变工程造价管理的控制模式,从而适应这一政策,进而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得更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姜培琳.造价咨询单位在清单计价的招标过程中怎样发挥顾问作用[J].价值工程,2013,32(13):70-71

篇6

工程结算审核是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程序,主要检查工程价款结算与实际完成投资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偷工减料、高估冒算、虚报冒领等问题,分析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性。建筑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全部承包工程,并经有关部门验收质量合格后,向发包方提供的已完工程的结算价款。而工程结算审核是发包方审计部门或发包方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以承包方提供的竣工结算资料为依据,对工程结算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核实。因此工程结算审核对发包方节约工程费用,降低工程造价、承包方加强工程管理获取合理利润起到重要作用。

近年来,在工程结算审核中发现弄虚作假、高估冒算,套取工程价款的现象普遍存在。施工单位在编制决算书时,常抱着“审出就减,审不出就赚,粗审多赚,细审少赚”的心理,制造假象,加大结算金额,给工程结算审核工作增加了很大难度。

1建筑工程结算审核的意义

就目前存在较高的结算造价审减率来看,结算审核仍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对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具有重要意义。a.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客观公正的建筑工程结算审核,能够保证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建设单位恶意压价带来的经济损失,同时可避免结算扯皮、合同纠纷、甚至诉讼法律等不必要的麻烦。b.督促建设各方加强造价管理。建筑工程结算审核结果能够反映建设过程的造价管理水平,这也必然督促建设单位加强控制,提高造价管理水平。同时,施工单位要想获取最大的收益,就必须对工程进行系统、科学的管理,提高技术水平,加强造价控制和成本核算等一系列具体的工作。

2建筑工程结算审核的内容与方法

工程结算审核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审查核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竣工结算审核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审核、比对、查证,对送审工程结算中不符合施工合同或违反相关政策文件、现行计价取费标准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差错以及其它人为的高估冒算予以纠正,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造价管理。为达到以上目的,审核人员需对以下主要内容进行审核:(1)对照招投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审查施工合同是否有效;(2)核对合同条款,核对竣工工程是否符合合同条件、工程是否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其次,应该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发包人与承包人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3)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通过现场实地踏勘,确认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是否同竣工图一致。(5)认真核实单价。结算单价应按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确定,不得违背。(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建筑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同约定的要求,再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7)防止各项计算误差。工程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往往有计算误差或人为高估冒算,应认真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多计或少算的现象发生。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分别采用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对比分析审法等。

3建筑工程结算审核需要注意的问题

3.1承包工程合同签订不严谨不规范

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建设、施工双方承包工程合同签订不规范,给工程计价取费留下缺口,为竣工后高报工程结算价格埋下伏笔,使合同失去约束作用,建设单位失去对施工单位工程报价的有效监管,容易造成结算价格偏高。同时,给工程结算造价审核带来难度和风险。

3.2建设单位不正常的举动增加审核难度

审核的根本目的是帮助建设单位节省建设费用,提高投资效益,但结算审核得不到建设单位的全力配合,相关人员认为审核核减额越大,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就越多,甚至出现施工单位认可的核减建设单位不认可的情况。

3.3材料成本难以确定

现阶段建筑材料市场不规范,市场价格悬殊,审核过程中无法核实材料的真实价格,成本难以测定。

3.4负责签证事宜的人员专业水平不高

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涉及合同价格调整依据(如计日工数量、索赔、材料设备采购价格、工程变更等)的确认都是通过各种形式的签证单来实现,而负责具体签证事宜的是建设单位的现场管理班子,或者是受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其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许多人不了解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的标准,大部分监理工程师是从设计、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岗位转来,对工程造价的管理知之甚少。

4加强建筑工程结算审计的对策

4.1完善材料价格信息系统

建立物资采购价格信息资源库。安排专人对采购价格信息资源进行管理动态持续地更新、补充价格信息建立符合审查部门工作需要的设备、材料价格信息库。从而提高结算审查标准的权威性、专业性、精准性和科学性避免随意无常。

4.2严格抓好材料价格审计环节

要确定应计算价差的材料核定市场价格与预算价格以及规定应取的采购保管费和税金,根据施工图纸核准工程主要材料用量,然后确定材料价格差异记取。在近几年的工程结算审计工作中审计人员为有效超前地控制材料价格、降低工程造价、保证企业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对材料价格采取了实际市场考察、网上搜集信息和事前参与合同洽淡等多种审计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同时也要注意在办理工程结算时根据施工计划和施工图纸做好建设单位自购材料的的审查和材料款退还工作避免造成材料成本重复结算和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恶意串通、弄虚作假套取单位材料款的违法乱纪现象。

4.3严厉监管工程现场签证

工程现场签证是证实施工活动中实际发生且在施工合同以外的一种以书面形式记录的原始资料。签署者包括建设单位负责人代表、施工单位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和现场的监理工程师。目前现场签证多存在以下几个问题施工方实施拖延战术,以种种理由不及时办理、甚至竣工后都不办理签证在变更签证时放意人为地模糊和遗漏某些项目施工方故意混淆标内工程与标外附属工程造成同一工作内容重复签证以增加费用;签证不规范、签证内容不实、签证数量虚高等。针对这种情况,审计人员应认真勘查施工现场重点审查隐蔽工程签证和野外施工签证健全工作量复核、签发制度,切实减少不必要的签证和临时变更规范现场签证管理。

5结语

工程结算审核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最后一关,是合理的确定工程造价,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并保证项目目标管理的实现的重要手段。作为结算审核人员,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的同时,对工程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把控,并对审核的程序进行控制,再根据审核过程中的重点与难点,找出最佳的审核方法。最后认真总结审核工作中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不断实践,提高工程造价解算审核水平。

参考文献

[1]柯洪.工程造价计价与控制[M].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9.

篇7

工程建设涉及设计、施工、管理、采购等多方面内容,经营活动具有极强的系统性。工程建设所涉及的设计、物资采购和施工3方面,设计和施工是2个不同且彼此独立的专业,需分别进行造价控制来获取利润。所以,工程招投标中工程造价控制就尤为重要。

一、工程招投标价格的形成机制

顺应趋势,改革我国工程造价管理现状,全面步入“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竞争定价,部门动态监管”良性轨道,这已经成为建筑业与国际接轨的客观需要。国内外实践经验表明,我国几十年“定额计价”与从2003年来实行的“量价分离”计价改革基础上,结合我国建筑市场具体,稳步推进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发展要求的招投标制度及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模式。

1.定额计价在现阶段仍然是我国现行工程造价计价形式

我国现行的定额计价模式是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建立的,一直沿用之间,这种计价方式忽视了企业独立的经济地位,国家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直接参与管理活动,直接制定和控制构成工程造价的各种因素,如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等,无法适应市场条件下国际国内承包工程的投标报价工作,建筑产品的定价不能实现有效的竞争,无法真实反映各个企业实际的工程造价。由于我国工程造价管理起步晚,目前我国建筑企业很少有自己的施工预算定额(企业定额),给企业自主定价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障碍,所以很多企业在这个有定额计价模式向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转化的过程中仍然在依托行业及地区的预算定额进行工程造价管理,特别是在计算工程投标报价,企业依托同一计价依据计算的工程投标报价不能形成我们认为招投标制度下的真正竞争。

2.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投标工程计价的的主要形式

及时、准确地捕捉工程建设市场价格信息是业主和承包商保持竞争优势、控制投资和成本及取得利润的关键,是工程招投标环节中招标标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计算的重要依据。现在国家大力推行的是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从2003年开始我国开始推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当时规定只适用于国家全额投资或国家投资占主体及控股地位的项目,直至2013年7月1日即将推行的经修订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对清单计价项目的范围予以扩大,凡是国家投资的项目均实行清单计价方式,同时提出实行清单计价方式的项目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且必须在招标文件中公示该招标控制价。这种计价方式是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实行量价分离,突破计价定额属性,定额不再作为政府法定行为。企业可根据自身公司技术、装备、管理、资质、经验和社会信誉等制定自己定额与取费标准。在具体某工程投标报价时再根据市场供求变化、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承包方式、合同工期、工程质量、价款支付方式等因素,规范灵活的自主报价。促进各施工企业加强管理、技术革新、精干队伍、提高全员劳动生产率的积极性与能动性,以此带动各施工企业整体实力与服务水平的综合提升,促进整个产业良性发展。

3.工程招投标环节的工程计价

工程招投标环节中,实行清单计价模式的建设项目,作为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机构或造价咨询机构要计算招标控制价。工程施工招投标环节中,招标单位依托行业及地区预算定额为基础编制工程施工招标的招标控制价。许多工程是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就招标,因此用概算定额为基础编制招标控制价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漏项或重复计算,但使用概算定额必须准确、有效。

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报价。可根据预算定额,分别计算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然后结合本企业积累工程资料库,包括企业技术水平、市场供求变化、装备先进程度、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等对刚才所计算的投标报价进行相应的调整;也可直接根据企业定额计算投标报价,也考虑相应的调整内容将该报价调整为最接近企业管理水平且有利于竞争的一个投标报价,增强中标率,2013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该投标报价不能低于工程成本,对原《招标投标法》中该报价不能低于个别成本给予了更新的解说。

在这种计价模式下,对将来的发包人和承包人所承担的风险进行了合理的划分,关于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计算的错误的风险及特征描述不清等风险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承担投标报价的风险。这种量价分离的计价形式使各施工企业处在同一个平台竞争,消除不公平竞争和垄断性竞争,企业可依靠自身资金优势、技术优势、抗风险能力等,根据竞争对手,更加积极灵活的应变。

二、控制招投标价格的几项有效措施

1.实行限额设计

一项工程在投资建设期涉及设计、物资采购和施工管理3方面。工程投资效益好坏,造价高低,起决定作用的是设计。工程设计阶段是形成工程价格的首要阶段,如在此阶段实行工程招投标工作,则体现的是此阶段节约投资机会多、金额大、付出代价小。工建设周期、程质量、项目寿命和项目投资回报率等都在设计阶段以技术和投资费用形式表现出来。受体制和传统习惯影响,我国工程设计往往由建筑、结构及各专业设计人员完成的。他们在设计中更关注工程使用功能,力求采取比较先进的技术方法实现项目所需功能,对经济因素考虑少。在设计阶段造价工程师共同参与全过程设计,是设计从一开始就建立在健全的经济基础之上,在做出重要决定时就能充分认识其经济后果。另外投资限额一旦确定,设计只能在确定限额内,有利于建筑师发挥个人创造力,选择最经济方式实现技术目标,确保设计方案较好体现技术和经济结合。现在的概预算管理只重视施工阶段造价管理,忽视设计阶段和物资采购阶段造价管理,出现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在工程招投标机制下,工程设计工作特点是技术决定经济,经济制约技术,因此做好工程招投标价格有效控制必须实行限额设计,即实现对设计规模、设计标准、设计深度、工程数量与投资额等各方面控制。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有利的合同价格形式

市场经济中,工程招投标不仅是定价问题,还要把合同条件、设计文件、文本管理和招标、投标结合起来;不仅要算准价格,还要报出有竞争性的投标报价。工程招投标后,通过合同价格固定工程造价,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用合同价控制工程结算价格,防止结算价格超过合同价及设计概算价的情况。

合同价款与支付条款是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内容,在合同谈判、订立、履行中处于重要地位。因此,确定招投标合同价后,要改变过去对建设项目管理只重进度、质量、安全等管理,而忽视合同管理,却不知合同管理不到位会导致实际工程造价严重的超过合同价甚至设计概算价,导致投资效率及其低下,同时给国家造成财产的巨大浪费。为了更加有效的控制合同价,对于合同工期短、合同内容明确、设计准确、工程量一定的工程择优选择固定总价合同。对跨年度较大工程或设计文件不完备,工程量不能固定的,可用单价合同。针对建筑产品的特殊性,生产周期长、遇到的可变因素较多,所以为了合同更好的履行也可在合同中规定价格调整范围及价格调整计算公式(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2013年7月1日施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用条款中已经明确给出了该调值公式,),所以合理划分发承包双方的合同风险,势在必行。

3.改进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逐步与市场接轨

建设工程造价中,材料费占工程造价的70%左右,设备费也占很大比重。所以,工程招投标另一影响因素就是物资采购管理制度。真正让市场形成价格机制有效运行,要有相适应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这就意味着在物资采购中也要大力推行招投标机制,形成有效的竞争。

4.工程索赔管理

索赔是法律和合同赋予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正当权利,树立索赔意识,重索赔、善索赔,健全索赔管理机制。现在的概预算管理中结算常用预算加设计变更加签证,属于事后算账。而招投标价格要以合同形式固定,对设计变更、超合同范围工作量、不可预见费、不可抗力及对方违约造成的损失要通过索赔形式维护自己利益。所以,招投标工程索赔有其独特规律,是先算账后干活,算好账再干活或边算账边干活的动态控制。要求承包商要有很好的索赔意识,不能等到亏损再想办法,把索赔当做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事件发生前考虑措施,走在时间前面,积极研究利用和控制风险方法。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2013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关于工程索赔有着详细的规定,如承发包双发向对方提出索赔的工作流程、索赔的时效、索赔文件、索赔证据等相关内容,为我们有效开展索赔工作,提供了理论依据。

结论

招投标工程涉及方方面面,我们要根据其特点和规律,做好招投标环节工程造价的计算和控制工作,提高投标单位的竞争力,既保证中标,又能取得一定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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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结算审核的内容与方法

工程结算审核是竣工结算阶段的一项重要工作,经审查核定的工程竣工结算是核定建设工程造价的依据,也是建设项目验收后编制竣工决算和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的依据。竣工结算审核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审核、比对、查证,对送审工程结算中不符合施工合同或违反相关政策文件、现行计价取费标准及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差错以及其它人为的高估冒算予以纠正,从而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工程造价管理。

为达到以上目的,审核人员需对以下主要内容进行审核:

(1)对照招投标文件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审查施工合同是否有效;

(2)核对合同条款,核对竣工工程是否符合合同条件、工程是否验收合格,只有按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并验收合格才能列入竣工结算。其次,应该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法、计价定额、取费标准、主材价格和优惠条款等,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若发现合同开口或有漏洞,应请发包人与承包人认真研究,明确结算要求。

(3)检查隐蔽验收记录。所有隐蔽工程均需进行验收,两人以上签证;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应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审核竣工结算时应该对隐蔽工程施工记录和验收签证。手续完整,工程量与竣工图一致方可列入结算。

(4)按图核实工程数量。竣工结算的工程量应依据竣工图、设计变更单和现场签证等进行核算,并按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通过现场实地踏勘,确认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是否同竣工图一致。

(5)认真核实单价。结算单价应按现行的计价原则和计价方法确定,不得违背。

(6)注意各项费用计取。建安工程的取费标准应按合同要求或项目建设期间与计价定额配套使用的建安工程费用定额及有关规定执行,先审核各项费率、价格指数或换算系数是否正确,价差调整计算是否符合要求,再核实特殊费用和计算程序。

(7)防止各项计算误差。工程竣工结算子目多,篇幅大,往往有计算误差或人为高估冒算,应认真核算,防止因计算误差多计或少算的现象发生。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可分别采用全面审核法、重点审核法、对比分析审核法等。

2如何提高工程计算审核质量

为了确保工程结算审核质量,除了要求审核人员具备高度的责任心、高超的业务能力,相当的审核经验以及多方面的综合素质以外,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扎实做好审前调查工作。审核人员在接到送审工程结算及相关材料后应充分了解工程概况、工程招标投标文件中与工程结算相关的内容,工程施工的大致过程与主要施工方法,施工合同中与工程结算相关的条款,与工程结算相关的设计变更、技术洽商、施工签证、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以上这些是审核工程结算的基础和依据。只有扎实做好上述调查工作,才能形成正确的审核思路,制订出具体的审核方案和计划。

(2)审核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一般来说,在送审资料齐全的情况下,审核人员基本上可据此全面审核。不过,为了确保工程结算审核质量,通知业主和施工方到场,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不仅可以增加审核人员对工程整体的感性认识,还可对一些变更、签证进行现场核实,同时可以核对施工现场实际作品、施工材料设备等是否与竣工图一致,实地查证是否有项目核减后未如实办理变更、签证手续的现象存在,这样可以防止审核人员被送审的书面资料所蒙蔽,有效避免一些巧立名目的虚增项目,甚至是子虚乌有的工程蒙混通过结算审核,造成工程结算造价虚高。

(3)理性沟通,协商解决相关争议。审核人员为独立第三方,而且是在为别人服务,因此在遇到争议时要真诚地与施工方进行理性沟通,切忌盛气凌人,自以为是。被审核方也不要认为自己与业主方、监理方关系好而咄咄逼人。其实,审核和被审核双方都应虚心听取对方的意见,本着相互尊重、相互学习、、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平等沟通。对于存在的分歧,应以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文件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进行充分的、坦诚的探讨、协商。仍达不成共识的,可以提请业务主管部门参与协调或给出明确答复,直到依据合同约定至人民法院。有效的沟通有利于审核人员与施工方监理融洽的工作关系,也有利于审核人员能尽快尽可能地全面了解事情经过,实事求是地处理一些造假建议,特别是有利于对较大争议的圆满解决。

3工程结算审核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3.1受业主直接委托对工程结算进行审核的权限不够充分

工程结算审核应主要根据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法的定额(或清单计价规范)、取费标准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办价格参数、招投标文件、竣工图纸和工程实物量,以施工合同为基础,结合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工程签证情况,做出符合施工实际的竣工造价审查结果,而且审核人员只能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合同组成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确认相关资料的有效性。因此,一旦遇到上述问题而施工方又坚持要求按所送审的结算资料确定工程结算价格时,审核人员就显得力量单薄,有时还十分尴尬(业主、监理方都明确同意给付),有时极个别的工程结算资料的编制还是业主(或监理)直接参与、共同策划的。对于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只能通过严格审查相关合同条款,使施工合同合法、严密、完备和准确,对违背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条款应坚决予以更正,或建议重新签订。完善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项目管理责任制,并使之落到实处,不断提高项目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从而减少此类违法违规的事件发生。

3.2工程施工合同中与结算相关的专用条款需要细化明确

根据以往实际情况,施工合同出现的问题纠纷绝大部分是造价方面的问题。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双方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均应以施工合同为依据进行判定。合同中与造价相关的条款,如工、料、机价格调整、风险范围、风险费用计算方法,实物工程量变化引起的项目措施费变化的调整方法,有效工程变更签证的认定及结算办法等,必须细化明确,做到用语规范,概念清楚,定性、定量准确,不能笼统地“按实调整”。另外,为避免发生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合同中可以事先约定工程结算价款按审计机关审定的造价作为结算款。

3.3项目实施过程中抓好变更管理,进行合理论证

工程造价的控制,关键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造价的控制,而工程实施过程中控制工程变更是控制项目投资的关键。现代市场条件下,大部分项目都实行了低价中标的招标方法,而施工单位往往为了中标也有意采取低报价高变更的方式,在投标时就对那些预计会发生变更的项目单价,进行不平衡报价,利用变更来实现盈利。比如某工程项目原设计挡土墙为C30混凝土挡土墙,由于施工单位投标报价时C30混凝土挡土墙报价较低,为了利用合同中关于工程变更部位部分结算价款计算的漏洞,来达到提高结算造价,挽回低价中标带来的损失,施工单位要求将C30混凝土挡土墙变更为C20片石混凝土挡土墙。对于类似这样的现象,仅仅进行工程结算审核显然远远不够,还需要项目实施部门在施工过程中熟悉合同和计价条款,实施部门及技术部门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严把设计变更关,进行合理论证,以期更好地降低造价,控制投资。

4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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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高套定额对于很多没有规定的项目,由于在施工的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新的项目情况的发生,施工企业对于这一情况往往会进行高套定额。对于这一问题,很多施工企业往往会在实际的工程进行中实行高不就低,特别是对于土石方类别以及混凝土的级别分项上,施工企业进行高套定额更是一种常见的现象。部分施工企业忽视了高套定额中的缺项或换算结算,对工程材料核算采用不换系数的核定方法,进一步套取工程造价定额。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取更高的收入,不从改善管理方式、提升工程质量入手,而是采用重复计算工程量、过高制定单价、巧立不同材料名目等人为手段提高工程造价。

2建筑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方法的主要内容

2.1工程量的审核对工程量的审核主要包括如下三个方面,第一方面为要明确工程量的量化指标,这是审核工作的关键性步骤,工程量是工程资源投入的主要指标,工程结算对工程量存在着诸多影响。如果工程结算审核不准确,则会影响具体工程费用以及项目费用的增加。第二方面要明确施工合同,对固定总价合同与可调价合同意义需要进行理解,固定总价合同一般可作为最终承建商之间的最终结算价格,而可调价合同则需要根据具体的工程量进行后期核算,第三方面为工程变更与签证工程的审查,需要对实际的建筑工程进行合理的计算,如果签证工程不符合审查,则不能进行变更。在这一过程中,需要区分变更签证的责任方,不能自行增加工程量或改变工程施工方法。

2.2套用单价的审核套用单价的审核方法主要分为直接套用定额单价审核与换算定额单价审核两种方法,这两种方法均需要注意项目的具体名称与内容,特别是要核对项目与图纸之间设计是否一致。同时,工程项目套用、价格套用、换算内容以及换算方法问题也需要进行审核。对定额基价以及影响定额单价的诸多因素都需要进行准确性审核,对编制的相关依据、材料消耗、定额预算等也需要进行审核。

2.3费用计算的审核取费一定要严格按照本地区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要按照具体的施工情况,注重取费的时效性以及工程性质。在这一问题的审核过程中,需要注意取费方法的时效性,费率的计算、价格差异、价格调整等都需要进行注意,广东不同地区所规定的取费比率是不同的,施工企业要实时关注相关文件。广东腾越工程公司在粤西某市的碧桂园项目操作过程中,以取费计算为基础,并注意相关费率与总价下浮,尤其是在结算过程中注意变更项目这两项数据是否下浮,有效地规避了项目的风险。

3建筑工程造价结算审核常用方法

3.1全面审核方法全面审核的方法需要对建筑工程进行具体分析,对施工设计、定额承包协定以及相关的造价计算文件等均需要进行差异化分析。对于有关造价计算问题,对造价计算文件的影响因素需要进行弧顶,对定额单价的数量与费用需要进行全面审核。建筑企业需要采用全面审核的方法,对施工预算进行深入编制,从而提升预算效果,增强预算审核质量。全面审核的方法由于工作时间较长,工作量较大,当面对一些施工时间较为紧张的工程,容易耽误部分施工时间。但是,就目前建筑工程造价结算审核方法而已,全面审核方法是提升其质量水平、保证结算审核水平的重要方式之一,值得相关施工企业的借鉴与参考。

3.2对比审核方法对比审核方法主要针对同一地区比较相似的工程进行造价审核,以广东省为例,本土建筑施工企业在进行相似工程的过程中,由于区域、工程等较为相似,可以采用相似的造价审核方法。在这一方法的审核过程中,由于建筑项目工程结构、用途较为一致,可以节约相应的造价成本,节省相应的结算审核时间,需要进行合适的规律进行结算审核。不过,在使用这一方法的过程中,如果相似的建筑工程造价差异较大,前期可以进行结构、指标、用途等分析,必须要对差异的原因进行概括,否则不能进行相应的审核。对比审核方法只能在类似工程之间进行,在进行中还需要对影响因素进行列举,影响因素与审核结果之间要充分进行论证与研究。

3.3重点审核方法重点审核,顾名思义就是对某一项大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内容的审核,主要含义包括大项目、重点内容两个方面。广东腾越工程公司进行的大工程项目较多,多数项目均需要采用重点审核方法。不过,这一审核方法与全面审核方法存在较大的差异,全面审核方法差异性较小,很多建筑工程都可以进行运用,而重点审核方法针对性较强,一般只能在大型的项目中采用这一方式。在调查中发现,广东部分建筑企业在采用重点审核方法的过程中,没有对大的项目标准进行统一划定,这就造成重点审核方法使用的局限性,建筑企业可以根据实际的审核经验与实际的运营条件,对采用重点审核方法的标准进行划定,从而增强审核的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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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中心城市建设力度,政府投资工程在当年工程量中占有很大的比重。而在工程建设中造价控制相对于质量和进度控制是一个薄弱环节,特别是对政府工程而言,经常发生结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事情。很多工程在结算后才发现造价失控,根据近两年来所掌握的几项工程造价资料,抽取表1的数据可供分析。

表1 几项工程造价资料数据

序号 工程

名称 建筑

面积

(m2) 预算

报价

(万元) 结算

总价

(万元) 变更

增减

(万元) 其它

(万元)

1 某局

办公楼1 24015 3075 3700 335 290

2 某局

办公楼2 23603.5 3538.5 4100 498 63.5

3 综合

写字楼 31848 6504 10600 2400 1696

通过对比预算和结算价格可以看出,工程变更费用增加很多、发生了合同预算外的项目等原因造成投资超计划。建议投资方注意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控:

1 完善设计,确保设计质量

由于设计是控制建设投资规模和提高经济效益的关键。设计阶段对总投资的影响程度达70%~90%,要想通过设计达到控制成本开支,就必须选择好的设计单位确保设计质量,建设单位应认真审图如有修补内容及时提出,要求设计项目内容要齐全完善、各专业之间要相互交圈,减少因为设计变更而延长工期增加费用。

“某局办公楼1”工程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屋顶造型不好看要求变更设计,改为斜墙坡屋面造成增加造价近85万元(包含使用商品砼的增加费)如果及早提出修改则可避免模板钢筋加工等浪费,只需增加约40万元即可。

“综合写字楼”工程由于建设单位在结构基本完成后才提出改变布局,拆除隔墙、重新敷设管线等增加造价500多万元,还有因设计不完善又增补了很多预算外的项目。

2 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减少临时费用

在组织施工安排进度计划时,要考虑到附属配套及大小市政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尽量不发生临时供水、供电、供热的费用,并减少二次施工造成的浪费。在建设配套工程时,开工顺序要有计划性,尤其是室外的楼前管道有:上水、污水、雨水、热力、强电、弱电、燃气等等很多,要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减少楼外基槽回填灰土后和路面铺设完成再多次开挖,避免各类管道、检查井为了相互避让而绕行等增加工作量。

在“某局办公楼1”工程施工过程中,基槽开挖后正赶上场地内在做临时水电管线,施工单位无法搭设搅拌站,建设单位只能同意基础部分使用商品砼,增加费用52.5万元。

在“某局办公楼2”施工中 ,就发生过由于场地布置而两次改动污水管线,最后室外排水因为设计的管径和埋深不一致,又再做了一次排水管线。还有建设单位将室外工程的水、暖、电、气分别包给不同的单位施工,造成楼前广场路面多次开挖,各专业的管道要绕行、加套管、设检查连接井等增加的费用难以计算。

3 建立工程变更制度,控制费用增加

工程变更是编制预算增减帐的依据,变更洽商越多造价越高。应建立工程变更的签办制度,制定出签办各方能够相互配合又能相互制约的程序,防止虚假变更和不正当索赔。绝大部分的工程变更是由建设单位提出的,因此建设单位应约束自己对增加造价的变更尽量不办或少办,非办不可的尽量缩小范围采用费用少的方案。工程变更应实行“先办后干及时审”的原则,避免发生施工完成后无法核实工程量和对单价费用方面的争议。另外建设单位应充分依靠监理人员,来控制签办工程变更,让工程技术人员只办理技术内容,经济问题的变更会涉及到合同条款、施工措施及取费等事项应由专人办理,还要防止施工企业漏报和少报减少费用的变更。

工程结算超出预算的价款中,除了材料差价和竣工调价就是工程变更的费用。在“某局办公楼2”施工中 ,签办洽商变更单有40多份增加费用达498万元,变更的主要内容是:由于建设单位提出改变户型、修订装修做法或标准。在“综合写字楼”工程施工中,签办的变更洽商单更多达100多份,主要原因也是建设单位经常提出改变布局标准,更换材料设备和增加项目,有时一个项目改来改去多次变动,致使工程仅因变更增加投资达2400多万元。

4 工作重点由“事后评审造价”向“事前事中评审形成造价的各种结算依据”转移。

加强对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施工索赔、设计变更及招标控制价的评审,尤其是加强对招标文件的评审,因为招标文件是编制招标控制价和签订合同的依据,投标人对标文实质性内容一般情况下均须无条件响应,同时《招标投标法》规定后续合同或协议内容不得和标文实质性内容相冲突,标文实质上是纲领性文件,对建安工程造价影响很大。

5 采取限价采购方法,控制材料设备价格

材料费、设备费在工程造价中约占 70% ,因此在成本控制上应重点控制材料设备费用,对施工企业采购的材料、设备,尤其是合同中准许调价的材料设备(包括暂估价和不完全价的项目),可以采取限价的手段进行控制。材料限价的原则是:明确加工订货的责任者是施工单位,业主与监理人员适当参与(参与的目的:控制价格但不能包办代替,推荐厂家但不能指定厂家,监督质量合理限价。)。要采取主动控制参加调研考察,综合评定材料的质量性能价格比,经协商后进行定货选购。对于市场上质量性能及其价格波动幅度较大的材料设备,建设单位应该提出由甲方供料。

在“某局办公楼2”施工中,由建设单位供料的项目很多,有的没有事先协商好就自行购料,比如为了保证材料的质量,单独指定采购了贴外墙瓷砖用的粘接胶,花了30多万元,但是施工单位不认可,在概算单价中又无法计算界面剂的含量和价格,只能算做建设单位提供的自耗用料。

在“综合写字楼”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指定和参与采购的材料和设备也是很多,在投标报价中有的是暂估价或指导价材料,建设单位参与了采购或认定价格,调整材料价差后以为减少了造价,实际上由施工单位采购在结算时也要按市场信息价格调整。而有的材料施工单位在投标报价时将其单价报得很低,建设单位进行指定后就要调整材料差价,使建设单位无形中增加了投资。

6 健全结算制度,把好竣工结算关

在竣工结算时,承发包双方往往争议很大,施工中一些费用不明确的项目、合同中一些措辞含糊的地方都会给结算工作带来难度。建设单位要想在结算中处于主动地位,就要在平时熟悉合同条款及预算定额、了解建筑市场行情、掌握工程变更的内容和过程。在竣工后应实行工程结算复审和尾款结算会签制度,对已积累的工程造价动态变化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把增减帐和材料价差等与原投标报价一同对照计算,再将月进度款报审价和工程变更及索赔等费用进行统计比较,看是否能够达到账目相互吻合。有条件的最好在约定期限内,经多级审核确定后再会签结算价款。财务部门以最后定案的结算数作为尾款结算的依据。

现在很多工程在竣工结算时,承发包双方都会争议很大,有的工程交工后几年都没有协定好结算价款,因为在投标和施工中间承包单位为了中标和按进度付款,对建设单位基本是言听计从,但完工后能够要到的款项就是企业纯利,所以会斤斤计较分厘必争。

7 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所审核工程造价项目事前事中的确认与管理。

对委托该机构审价的项目进行事中同步跟踪审查,对事后根据需要补出的工程联系单、价格签证单及协议予以特别关注,防止“可算可不算”内容过多列支,及通过各种手段变通。

另外,鉴于一些工程发生造价控制和管理方面的问题,建设单位还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是在招投标完成合同签订后,尽量不要再提出工程变更。如果非办不可在签办时要先明确计价方法。

二是对合同内应总承包单位施工的项目,不要再单独指定分包。必须分包的要约定好总包和分包的责任及其费用问题。

三是承包单位报价中有固定单价的项目,对其材料设备应该只能限制其质量,不要参与并指定厂家和价格。

四是要提高法律意识,明确合同条款,注意防范各种欺诈和骗局。

篇11

一、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日;新客户自本合同签署后,前三个月为试销期。合同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应在期满前20天内协商续约事项。

二、价格及结算与销售协定

1.甲方承诺:甲方给乙方的结算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见附件《__________实木多层地板加盟价格表》。若遇价格调整,甲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2.乙方每次进货的货款必须于发货前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市场价格控制:零售价、工程价、批发价乙方应按甲方在该地区的具体规定执行,若乙方在该地区刻意违反,并造成区域市场价格混乱,甲方立即暂停对其发货,严重者取消其加盟资格。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确认,甲方业务人员不得参与代收款、借款、调货等经济事项,乙方应认真配合遵守,否则,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地区开设__________地板4s服务中心。

2.甲方在合同期内为乙方提供市场营销策划及市场信息。并提品质量、产品性能优势、销售技巧及安装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培训。

3.甲方承诺“__________”品牌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按实木复合地板国家标准(gb/t18103___)提供合格产品。

4.甲方提供“__________”品牌vi形象设计,包括:主题广告,软文广告,产品推广手册、资料,店员培训手册,店面形象统一设计等。

5.甲方要求乙方在试销期内,开设__________地板4s服务中心总部专卖店,甲方给予乙方 元的店面装修支持。

6.甲方负责全国性的促销和相应的广告宣传活动。并建议、审批乙方在其加盟区域所进行的区域性广告宣传活动,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费用,该费用甲方按月根据乙方进货量以_____元/㎡返还。

乙方:

1.甲方原则上每个地级市设立一家__________地板4s服务中心。省会城市__________地板4s服务中心在甲方书面授权下可按规定设立所辖区的地级__________地板4s服务中心。

2.乙方须全面赞同本加盟合同,并与甲方签订加盟合同。乙方首批须进货_______㎡而取得_____________地区的甲方授权加盟设立__________地区__________地板4s服务中心。

3.乙方须在试销期内,开设至少一家__________地板4s服务中心专卖店,按照甲方品牌的统一vi形象进行装修。

4.乙方须接受本中心的各类业务培训,全面参加甲方为乙方所举办的共同活动;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及顾客意见,并根据当地市场状况提出宣传推广计划。

5.乙方禁止跨地区销售“__________”实木多层地板;不能以其它同类产品假冒“__________”产品销售。

6.乙方以专有的销售网络和渠道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销售“__________”实木多层地板。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前三个月为试销期,试销期结束乙方须以专卖店或专卖区的形式,于该区域内70%的主要地板市场开设销售点,或者达到每月_____㎡以上的最低发货量,否则,甲方有权另找加盟商。

四、订货、发货、结算及验收约定

1.乙方所销售的“__________”实木多层地板之全部货物只能自甲方进货。

2.乙方以订单的形式向甲方下单,甲方根据订单的品种与数量,结合库存及生产状况确认货期,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后,甲方办理发货。

3.乙方收到货物后及时验收,如发现品种、数量、规格差异,须在到货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否则由乙方负责。

4.双方每两个月对帐一次。

五、产品的退换及售后处理

乙方收到货物,如有质量问题,须于20天内向甲方提出。经甲方调查确认后,产品未安装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如安装后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调查确认后,双方协商解决。

六、保密约定

乙方应对甲方的价格、销售政策及计划等市场操作实态保密;甲方应对乙方的进货、销售、资金计划等具体经营内容保密。

七、加盟合同的解除约定

1.一方违约,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另一方。

2.一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吊销,或因债务和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关、停、并、转,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共四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合同补充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人: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篇12

一、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日;新客户自本合同签署后,前三个月为试销期。合同期满自动失效,如双方同意延续本合同,应在期满前20天内协商续约事项。

二、价格及结算与销售协定

1.甲方承诺:甲方给乙方的结算价格具有市场竞争力,见附件《__________实木多层地板加盟价格表》。若遇价格调整,甲方提前15天通知乙方。

2.乙方每次进货的货款必须于发货前全部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3.市场价格控制:零售价、工程价、批发价乙方应按甲方在该地区的具体规定执行,若乙方在该地区刻意违反,并造成区域市场价格混乱,甲方立即暂停对其发货,严重者取消其加盟资格。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确认,甲方业务人员不得参与代收款、借款、调货等经济事项,乙方应认真配合遵守,否则,所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甲方: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地区开设__________地板4s服务中心。

2.甲方在合同期内为乙方提供市场营销策划及市场信息。并提品质量、产品性能优势、销售技巧及安装技术等方面的咨询、培训。

3.甲方承诺“__________”品牌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按实木复合地板国家标准(gb/t18103—xx)提供合格产品。

4.甲方提供“__________”品牌vi形象设计,包括:主题广告,软文广告,产品推广手册、资料,店员培训手册,店面形象统一设计等。

5.甲方要求乙方在试销期内,开设__________地板4s服务中心总部专卖店,甲方给予乙方 元的店面装修支持。

6.甲方负责全国性的促销和相应的广告宣传活动。并建议、审批乙方在其加盟区域所进行的区域性广告宣传活动,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费用,该费用甲方按月根据乙方进货量以_____元/㎡返还。

乙方:

1.甲方原则上每个地级市设立一家__________地板4s服务中心。省会城市__________地板4s服务中心在甲方书面授权下可按规定设立所辖区的地级__________地板4s服务中心。

2.乙方须全面赞同本加盟合同,并与甲方签订加盟合同。乙方首批须进货_______㎡而取得_____________地区的甲方授权加盟设立__________地区__________地板4s服务中心。

3.乙方须在试销期内,开设至少一家__________地板4s服务中心专卖店,按照甲方品牌的统一vi形象进行装修。

4.乙方须接受本中心的各类业务培训,全面参加甲方为乙方所举办的共同活动;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及顾客意见,并根据当地市场状况提出宣传推广计划。

5.乙方禁止跨地区销售“__________”实木多层地板;不能以其它同类产品假冒“__________”产品销售。

6.乙方以专有的销售网络和渠道在甲方授权的区域内销售“__________”实木多层地板。自本合同签定之日起,前三个月为试销期,试销期结束乙方须以专卖店或专卖区的形式,于该区域内70%的主要地板市场开设销售点,或者达到每月_____㎡以上的最低发货量,否则,甲方有权另找加盟商。

四、订货、发货、结算及验收约定

1.乙方所销售的“__________”实木多层地板之全部货物只能自甲方进货。

2.乙方以订单的形式向甲方下单,甲方根据订单的品种与数量,结合库存及生产状况确认货期,乙方支付全部货款后,甲方办理发货。

3.乙方收到货物后及时验收,如发现品种、数量、规格差异,须在到货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异议,否则由乙方负责。

4.双方每两个月对帐一次。

五、产品的退换及售后处理

乙方收到货物,如有质量问题,须于20天内向甲方提出。经甲方调查确认后,产品未安装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如安装后出现质量问题,经甲方调查确认后,双方协商解决。

六、保密约定

乙方应对甲方的价格、销售政策及计划等市场操作实态保密;甲方应对乙方的进货、销售、资金计划等具体经营内容保密。

七、加盟合同的解除约定

1.一方违约,双方协商未能达成一致,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另一方。

2.一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吊销,或因债务和经营不善导致公司关、停、并、转,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人或委托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本合同正本共四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九、合同补充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篇13

一、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介绍

所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主要是指工程项目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清单,对项目招标方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及税金等全部的费用如期完成。同时,投标人还要依据招标方需求,并结合自身企业情况及报价方式等进行自主报价,最终签订工程项目合同价格的一种新型的市场定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审计方法给当下的审计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审计观念。它将现代管理审计的理念很好地融人到了工程项目管理当中,从而能够从效益性、经济性、效果性等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做出比较客观、独立与公正的评价,为项目的决策与实施提供较充足的依据或便利条件。

二、对清单计价模式与传统模式下工程造价的分析

1、所谓的传统计价模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额计价模式。在该模式下,项目工程造价的主要内容包含了定额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利润及税金等,定额直接费用是根据国家与地区的预算定额估算出来的,最终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以定额直接费作为基础,乘上费用定额的费率再加上工程材料的价差等得出的。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最终工程造价的确定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的清单与相关需求规定,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施工状况,对项目施工方案进行自行设计与制定,并参考企业定额和风险因素等进行自主报价。显然,清单模式与传统计价模式下,对于工程造价的确定方式与程序是不同的。

2、此外,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下,对工程造价的确定较大程度上,说明了是以国家和地区的预算定额为核心的,这种模式下,工程造价的最后确定更趋于社会的均价。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较强烈的政府定价的味道。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项目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则是以企业定额作为核心的,这种模式下造价的确定较好地体现了企业个体的价格,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由市场竞争来定价的市场竞价机制。所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更适合未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它也将会是我国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必然方向。

三、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造价审计的有效措施

1、审计依据的变化,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依据主要是图纸(清单) 、定额、施工组织设计、合同、报价书、承包商资质等。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呈现出下列特点:

(1)定额作用“弱化”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建设工程造价审计的一个点就是审计定额的套用是否正确,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承包单位填写的清单单价对合同双方是有约束力的,而不论其“套用定额”是否正确。

(2)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在新计价模式中,清单单价是施工单位根据其自身的定额来确定的,如何来衡量其合理性同时又不失竞争性呢?关键的依据就是施工方案和施工措施,这是其所报单价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它和报价紧密相关。如果报价明显低于平均水平,同时并没有提出有效的施工方案或施工措施,很显然这是低于成本价竞争,是招投标法所禁止的。

(3)合同约束作用加强,在定额计价模式下,往往一个工程合同报价和最终结算价格相去甚远,这反映了合同条款约束作用不够,价格弹性过大。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的单价相对刚性,合同约束作用将明显加强。

2、审计内容的变化,招投标阶段造价审计内容的变化在新的计价模式下,为了充分发挥市场竞争择优机制,招投标阶段成了建设工程造价确定的最关键环节。无论是对国家审计还是内部审计来说,要确保建设工程价格的合理形成,加强招投标阶段的造价审计无疑是重中之重,主要体现以下几个方面:

(1)加强对招标文件的审计。招标文件作为整个招投标过程乃至于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是整个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审计人员应注意审计招标文件中风险分配结构是否合理,有关价格调整和结算的条款是否明确等;

(2)加强对工程量清单的审计。工程量清单作为投标计价的依据,是整个项目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因此在审计时应注意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否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工程招标文件的要求,清单工作量是否与实际工作量出入较大,清单子目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是否表述准确或完整等。

(3)加强对清单报价的审计。在审查工程总报价的同时要注意审查投标单位是否实施不平衡报价的策略,也就是投标单位通常在保持总造价不变的情况下,将变化较小的项目的单价降低,将变化较大的项目单价增大,这样在工程结算时,可以成功地达到追加工程款的目的。同时,对工程数量大的单价要重点研究审核,并应充分利用收集到的工程价格数据,对其进行对比分析,区分哪些报价过高,哪些报价过低。另外,在审查清单报价时,还应注意审查施工方案、施工措施、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