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文献综述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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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文献综述

篇1

低碳经济包括四个内容:(1)低碳经济是涉及经济、环境、社会的综合性问题;(2)低碳经济是对于高污染、高排放、没有约束的碳密集的化石能源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的高碳经济而言的;(3)低碳经济主要包括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4)低碳经济是针对碳排放量来讲的,目的是为应对气候变化、解决人类生活、企业生产过程中过多的排放CO2等温室气体而引发的地球生态圈碳失衡而进行的自救行为。

二、低碳经济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

(一)国外文献关于低碳经济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发达国家历史上CO2的排放量与经济增长之间的关系或者CO2的排放量与人均收入之间的关系。Schmalesee(1998)、Galeotti(1999)证实了人均收入和CO2的排放量呈倒“U”型曲线。Grubb(2004)等通过对早期英国的研究得出,在工业化初期,随着人均收入的增加,人均CO2排放较高,但是经过这一阶段之后二者之间的关系就显得较弱。Treffers(2005)等学者对德国GHG排放量的减少进行了探讨,他们认为政府采用一定的措施可以实现GHG排放量的减少与经济的较快发展。Wara(2007)认为,清洁发展机制不仅被看作全球的碳交易市场,而且能被看作是一种补贴和政治机制,因为它在实现政治目标方面是最有效的。

(二)国内学术界对低碳经济的相关研究,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文献主要是关于碳排放权分配问题。王伟中、陈滨(2002)等认为,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排放权分配应当遵循人均排放权分配原则和效益原则。潘家华(2003)考虑到除了以国际公平为原则的碳排放权分配,发展中国家站在人文发展的角度,坚持人均排放权分配原则。何建坤、刘滨(2004)指出,碳排放权分配应坚持“一种产权、两次分配”原则。由于历史和现实的诸多原因,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碳排放水平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着差异,发达国家人均碳排放量明显高于发展中国家,所以碳排放权分配必须坚持以公平为主的原则,在公平原则和碳排放“产权”界定清楚的基础上,各个国家可以通过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排放权的二次分配,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陈文颖、吴宗鑫(2005)等考虑到以“一个标准、两个趋同”的原则来进行碳排放权的分配。温室气体排放中的公平问题是国际气候谈判中的核心问题,考虑到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无论是历史水平还是当前水平都远高于发展中国家,我国应当坚持人均分配原则,以保障自身作为发展中国家的基本权益。

第二类文献主要是关于我国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途径和对策。谢军安、郝东恒、谢雯(2008)认为,发展低碳经济应该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架构发展低碳的社会行动体系,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推进节能减排,注重对低碳技术的创新和研发,从而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韩雪梅、刘欢欢(2009)从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煤炭净化比重、充分发挥碳汇潜力以及加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四个方面阐述了西部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实现途径。任奔、凌芳(2009)结合低碳经济发展的国外经验和我国现状建议选取一定的城市作为低碳经济发展的示范区或者实践园区,让其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推进节能建筑、节能交通等示范工程。孟德凯(2007)从中国利益出发,指出我国可以从清洁发展机制、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碳汇三个方面来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朱四海(2009)认为,发展低碳经济的关键在于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根据低碳经济的发展趋势,通过降低人为碳通量、开展碳预算、发展低碳技术、能源结构转换促进人类社会能源利用方式的改变。付允、马永欢、刘怡君、牛文元(2008)从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次论证了低碳经济发展模式,得出我国发展低碳经济的对策为:节能优先;化石能源低碳化;激励低碳技术研发以及建立我国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鲍健强、苗阳、陈锋(2008)从低碳产业、低碳农业、低碳工业、低碳城市和碳汇五个方面指出了多层次促进我国低碳经济发展的路径。卢小祁(2009)认为,通过农村低碳化建设、城市低碳化运营以及工业低碳化发展是将南昌建设为绿色花园城市的新型途径。宋德勇、卢忠宝(2009)指出,目前各国低碳经济政策的侧重点为:低碳能源政策、低碳技术政策、低碳产业政策、低碳消费政策,四种低碳经济政策都是以鼓励和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主的。

发展低碳经济不仅有利于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而且能够在发展中均衡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减少环境污染,同时也有利于我国在面临气候变化的形势下,提升应对能力。发展低碳经济是中国实现跨越式发展和节能减排目标的重要路径。

三、低碳经济的经济学分析

(一)低碳经济的理论渊源。低碳经济概念的出现与气候变化和能源安全两大主题密不可分,它是人类社会继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又一次新变革。自2003年英国政府能源白皮书首次提出“低碳经济”概念以来,低碳经济正成为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挑战、保障未来能源安全的重要路径。低碳经济的出现必然有着经济学原理作为其重要的理论支撑,下面将从经济学的视角对低碳经济所涉及到的理论进行总结:

1、可持续发展理论。低碳经济首先让人们联想到的就是可持续发展理论。“它要求人类在发展中讲究经济效率、关注生态和谐、追求社会公平,最终达到人的全面发展”。可持续发展是一种新的生存方式,这种生存方式不但要求体现在以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为主的环境生活领域,更要求体现到作为发展源头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去。它包括经济、生态以及社会可持续发展三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就是考虑“代际公平”和“代内公平”。

2、资源环境产权理论。发展低碳经济与环境资源产权理论密不可分。“产权的建立实际上是不同社会成员之间对资源权利的界定、保护和行使,关键在于相互间的排他性。当资源的稀缺发展到一定程度,资源的相对价格提高,从而使建立排他性规则所费的成本低于可能带来的收益时,人们才有建立该资源产权的激励”。

3、排污权交易理论。《京都议定书》中所规定的三种履约机制即:联合履行、排放贸易以及清洁发展机制都是实现并且推动低碳经济的全球范围内的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排污权交易是一种基于市场的环境管理政策,它将环境承载力作为一种稀缺性的资源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优化配置”。

4、市场失灵理论。市场失灵是指:市场对于商品和服务的有效配置缺乏效率。由于商品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没有反映环境的稀缺性,许多环境的市场价格实际上是零,纠正市场失灵的方向应该从经济组织的建立和政府的干预上入手。

5、政府失灵理论。政府失灵理论是指政府做出的决策影响了经济效率,阻碍了资源的优化配置。发展低碳经济需要政府相关人员对国际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国家低碳经济政策能够有较好的了解。

(二)低碳经济的经济学内涵。实践当中有必要从低碳所涉及的经济学内涵进行研究,以下笔者尝试从四个方面对低碳的经济学内涵进行了分析:

1、“脱钩”理论角度。将物理学当中的“脱钩”概念引入到社会经济领域,为发展低碳经济提供了有力的支撑。“脱钩”理论主要用来分析经济发展和资源消耗之间的“解耦”关系的。评价低碳经济的主要标准不是单一的看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减少,也不是单一的看经济发展状况,温室气体排放量增长速度可以大于、等于以及小于经济的增长速度(后两者为理想状态)。由传统粗放型经济发展方式向低碳经济转型是指:经济增长与温室气体排放量(主要为CO2)之间关系不断从“耦合”到“脱钩”的过程。“脱钩”:是指用较少的物质消耗生产出较多的经济社会财富,它反映出经济增长与物质消耗并非同步变化。脱钩指数用来衡量脱钩指标,具体表达式为:

其中,DRt为脱钩指数,EP为环境压力变量,DF为经济驱动力变量,它表示一段时间内环境压力变量的相对改变与相关经济驱动力变量的相对变化的比率。运用脱钩指标可以较好地检验某个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政策的有效性,并且能够找出造成脱钩的原因,从而为国家制定灵活的脱钩政策提供依据。

2、环境库兹涅茨曲线角度。环境库兹涅茨曲线(EKC)假说能够表明高碳经济向低碳经济转型的趋势。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生态环境会随着经济的增长、人均收入的增加而持续地遭到破坏,只有人均GDP达到一定水平的时候,生态环境污染反而会随着人均GDP的增加而下降,人均GDP和环境保护呈倒“U”型关系。

3、科斯定理角度。高排放、低效益的经济发展模式是外部不经济导致市场失灵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解决环境问题可以从科斯定理入手。科斯定理指明:“在交易费用为零和对产权充分界定并加以实施的条件下,外部性因素不会引起资源的不当配置”。

4、国际经济学角度。国际经济合作是不同国家政府、企业及国际经济组织之间为了共同的利益,通过竞争与协调,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侧重在生产领域中,以生产要素移动和重新组合配置为主要内容而开展的经济协作活动。发展低碳经济就是建立在国际相互依赖基础上的重要国际经济合作形式,通过建立完善的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加强其在国际间的流动,通过国际间的贸易,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实现碳排放权全球内的最优化配置,最终推动低碳经济的发展。

(作者单位: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主要参考文献:

[1]World Bank,2003.Capacity Building for the Kyoto Protocol(Workshop Report).Washing-ton,DC:The World Bank,2003.

[2]潘家华,庄贵阳,陈迎等.英国气候变化政策:通过激励机制促进低碳发展[N].中国环境,2006.1.27.

篇2

中图分类号:F069.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07)02-0015-09

作为一种学术思潮,法律经济学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经济学界也是法学界发展最快的流派之一,是20世纪后半期经济学界乃至法学界最重要的学术成果。[1]但是,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视角并不统一,虽然对于研究目的有着共同的表述。

一、法律经济学:经济学的视角

用波斯纳的话说,法律经济学是“将经济学的理论和经验方法全面应用于法律制度分析”的学科。具体地说,法律经济学采用经济学的理论与分析方法,研究特定社会的法律制度、法律关系以及不同法律规则的效率;其研究的目的在于“使法律制度原则更清楚地显示出来,而不是改变法律制度。”[2]根据尼古拉斯・麦考罗和斯蒂文・G・曼德姆的定义,“法律经济学是一门运用经济理论来分析法律的形成、法律的框架和法律的运作以及法律与法律制度所产生的经济影响的学科。”[3]因此,从根本上说,法律经济学就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其他视角的研究都是对经济学视野中法律的经济分析的深化和拓展。

经济学视角下的法律经济学认为,虽然法律经济学起源于1960年罗纳德・科斯《社会成本问题》一文的发表,但是大卫・休谟、亚当・弗格森以及亚当・斯密在政治经济学理论中关注的经济学和法律之间的关系,以及杰瑞米・边沁关于“法律的创造是为个人获得最大的幸福”的理论,都对法律经济学形成做出了重要的贡献。[4]

经济学视角下的法律经济学“关注三个紧密相关的领域:预测特定的法律规则会产生什么样的效果、解释为什么特定的法律会存在、确定应该存在什么样的法律规则。”[5]鉴于所使用的研究方法不同,经济学视野中的法律经济学区分为三个不同的学派:芝加哥学派(实证学派)、耶鲁学派(规范学派)和弗吉尼学派(实用学派)。[6]

芝加哥学派在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时,以财富最大化、效率最大化、坚定的市场观念为核心观点,采用新古典主义的边际分析、均衡分析、成本―收益分析等实证的经济分析方法。其基本信条是“法律分析应集中研究效率而不是正义,效率应该成为法律解释的关键。”[7]因此,法律应尽力遵照帕累托效率或者卡尔多―希克斯效率配置资源。帕累托效率是指资源配置的改变在以下情况才是有效的,即至少一个人的境况变得更好,而没有人变坏;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是指资源配置的有效性在于受损失者可以由获利者给予补偿(财富最大化)。因为无论在学术层面还是在政治层面,人们很难对什么是公正达成共识,所以考虑是否公正,只会使法律(司法程序)陷入令人无法接受的模糊地带,因此效率才是法律制度(司法裁决)的最佳标准。芝加哥学派的法律经济分析为理解法律提供了一种有影响力的、意义重大的方法,并对法律本身的解释与实施产生了影响,它使法律经济学成为经济学内的一个次级领域,一种新的分析制度和一系列新观念被引入法律研究之中。[8]

虽然芝加哥学派在对法律效率及其对财富和收入分配影响的实证分析上极具竞争力,但是,在为社会变革或法律改革提供规范性视角方面,它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与此形成对照的是,经常被描述为规范学派的耶鲁学派认为,为了纠正广泛存在的市场失灵,对法律的干预存在着更大的需求。对分配的关注是耶鲁学派的核心。不同于芝加哥学派与经济学派,该学派的全部哲学观点经常被表述为具有更多的价值内容,和倾向于进行政策干预。”[6]在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时,耶鲁学派运用芝加哥学派的方法,并把这些方法拓展到“应然”领域,即法律应该是怎样的,并提出了规范性的主张:通过法律追求公平和正义是最高目标,因此,由芝加哥学派界定的效率标准不能够成为法律体系的终极目标。

弗吉尼学派是在法学、经济学与公共选择理论的交织中产生的新学派,它拓展了经济学分析方法在法学中的运用范围,认为经济学分析方法的运用是实用性的,应该忽略规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区别,因为人们努力从整体上去解释的社会现实,应该被看作是对周围的社会现实具有独立理解力、追求自身目标的个体选择与行动的结果。因此,弗吉尼学派吸收了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成果,并将之与法律的经济学分析相结合,认为在对法律的不同渊源之间进行价值比较时,需要对最初环境所具有的激励结构进行恰当的分析,而不是直接去评价单个规则的成本收益情况。与此同时,弗吉尼学派关注法律形成中的政治失灵,认为在法规创立与选择过程中,应注意制度设计与个人选择之间的关系,研究市场与非市场机制对法律制度的影响,研究在制定有效率的法律规则时,是采取集权还是分权立法更适宜的问题。

经济学视野中的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最新进展,是将实验经济学的成果运用于法律的经济分析之中,形成了实验的法律经济学。[4]实验的法律经济学应用经济学中的实验方法探究了不同的法律和法律制度对经济决策的影响。经济学中的实验方法可以被描述成一个精心控制的、综合的经济环境,在其中各对象参加一个或更多的在经济学上相关的真正的货币回收决策活动。每一种实验对参加者来说都有一套指示。这些指示描述了经济环境、控制参加者之间信息交换的规则,对特定个体或团体货币回收决策的计划。构成货币回收使用基础的基本设想是各对象宁愿得到更多的钱而不是更少,在这类实验中实验者使用那些货币回收工具可以利用该激励去导致一组其偏爱的结果。实验的法律经济学已经证明,市场制度至少在决定能否行使垄断权利方面与市场中卖方数量的多少一样重要,因此,反垄断法的经济学分析必须重新评估关于改变市场制度的政策。实验的法律经济学另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是探究了公共物品供给中的自愿贡献和市场交易机制,研究表明单纯地要求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将是非效率的,贡献中的互惠使自愿提供公共物品是可能的;当有差别的财产权具有社会合法性和政府可以执行私人合同时,通过市场交易(谈判机制)人们可以自己决定公共物品、外部性和税收的理想的分配。因此,政府的作用应当受到限制,政府在公共物品和外部性分配中的决策权力应当分权。伊丽莎白・霍夫曼指出,当政府向私有化和分权的经济体系移动时,这些研究结果在法律的经济分析中越来越重要。[4]

二、法律经济学:法律的视角

由于法律的经济分析影响了法律思维,法律体制及其参与者都受到了以促进效率配置为目的的强烈影响,因此,有必要从法律角度评价法律经济学的意义,探讨法律经济学和传统法律推理之间的差异,由此形成了法律视角下的法律经济学研究。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法律视角集中分析了私法和公法、刑法和家庭法、法制史和比较法领域经济推理和法律推理之间的差异,并探究了法律的经济分析对这些领域的影响。[4]

传统的私法领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司法判决,而司法判决就是把已经建构好的、相对稳定的法律条文运用到个案中,法律推理是在普遍区分法律概念的详尽体系中做出的,法律寻求的是个人争端中“公平”的结果,而这种公平的结果又要基于裁决对未来行为产生的事前影响。与之形成对比的是,法律经济学采纳了一种主导的事前观念来预测一种裁决或替代性裁决对社会总行为的影响,要求判决者用一种更系统的方法阐明法律的目标,使之能够说明在追求非经济的目标中所涉及到的经济损失(机会成本)。在法律视角的法律经济学看来,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已经对私法的普遍原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私法的大部分领域广泛地运用法律经济分析的成果。例如,从法律的角度看,侵权法历来被视为这样一组原理,这组原理就是确定在什么样的环境里加害者对受害者作出补偿才是公平的。但是,侵权法的经济分析使人们知道如何选择适用的责任规则,使意外事故成本、预防成本以及行政成本最小化。[9]同样,合同救济是保证履行承诺的手段,如果承诺未履行,合同救济可以为受约方提供充分的补偿。但是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表明,违反合同可能会产生某种收益,因此,判决者应被告诫保证特定的救济不能抑制这种收益。从法律的角度讲,随着经营权与所有权的分离,股东对公司的法定权力应该得到加强,但是,通过评估公司的业绩,法律经济学则直接关注金融市场如何对企业的无效生产施加了强有力的约束。[10]

在公法方面,虽然公法领域本来就需要专门的经济学知识,但是公法的经济分析却出现得较晚,因为公法的研究受到法律程序理论的限制,法律程序理论认为政府应合理运作以便实现公共利益。因此,直到20世纪80年代,法律的经济分析才开始渗透到公法领域,特别是公共选择理论的运用,使公法的经济分析产生了大量的新见解。它不仅阐释了自利的政客、国家官员以及个人群体之间的交易如何出台了总体上违背公共利益的法律,而且描述了更适合秩序控制的宪法性安排,使人们重新审视宪法性安排的基本特征。“当想到公共政策时,我们不仅需要知道谁获得了利益、谁失去了利益,而且还应该知道他们获得和失去了多少利益。这不仅是战略性公共管理中必要的一部分,而且对规范性考虑立法是否符合公共利益也是十分重要的。”[11]但是,公法的经济分析所形成的成果不仅源于公共选择理论的运用,也源于对公共选择理论的批评。即便公共机构容易受到个人利益和判决者自身利益的影响,公法在处理市场失灵和追求其他公共利益(包括再分配)方面仍然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如果资源分配问题不能通过选择性的制度体系来加以完美解决,特别是市场、私法和政府行为,那么主要的任务就应该是对每一种体制所设定的问题或者一系列问题的优缺点(成本和收益)进行比较分析。

在刑法和家庭法上,法律的经济分析激起了主流法律学者对它的“极端敌意”。法律经济学把潜在的罪犯设想成为理性的功利最大化者,他们会权衡从非法行为中获得的利益以及可能因逮捕、控告和定罪而遭受刑事处罚的成本。法学家认为,这种法律的经济分析是肤浅的,对刑事责任、刑罚的种类及刑事违法的严重性、刑事制裁以及对法律执行强度的经济分析,忽视了道德义务观念以及刑法的非威慑功能,而这两者是刑事审判体系的根本。因此,刑法的经济分析脱离了基本的价值主题,不能切中要害。但是,也必须承认,对犯罪行为存在一种重要的经济性界定,这种界定的严格分析产生了许多的见解,即使这些见解不能被看成是决定性的因素,从政策制定的角度看,它们还是很有价值的。对家庭法也是这样。如果把婚姻视为一个需要高额的实际交易投资,而且容易受到极不完全信息影响的长期合同,那就会使人际关系中的情感与社会的满足显得异常平庸。但是对经济因素的关注则会强调法律结构对行为动机的严重影响,而这种动机通常为人们所忽略。

在法制史和比较法方面,法律的经济分析将法律变迁的主要动机归结为诉讼行为,认为争议者倾向于使用有效的法律规则来解决诉讼请求,因而会对无效的法律规则提出质疑,随着时间的推移,有效的法律规则会保留下来并代替无效的法律规则。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法律视角认为,这种分析过分地简化了诉讼的动机,没有考虑到外部因素和这样的事实:很多受法规影响的人们没有能力质疑规则,而且效率标准也是有问题的。另外,这种分析也没有讨论立法,而立法是引起法律变化的重要原因。由于法律的变化也可以从比较的角度来考虑,因为法律经常从一种体制中移植到另一种体制中。这种现象已为比较法学所研究,但它对这种变化的发生没有提供清晰的解释。法律经济学填补了这个空缺,因为立法是朝着效率的方向发展的,法律制度对经济压力存在敏感。随着要素在不同的管辖区之间不断的流动,不同法律体制必定会出现某种程度的竞争以满足公司和个人的偏好。

三、法律经济学:哲学的视角

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哲学视角源于法律经济分析引发的对哲学问题的争议,它所关注的是法律经济学的三个核心原则:效率原则、功利主义原则和财富最大化原则中内在的哲学意义。在法律经济学中,居于主导地位的论点是,法律规范应该满足经济效率的原则。而在经济理论中,最常用的效率标准与帕累托密切相关。经济学家通常所说的效率就是帕累托效率。这是以意大利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维尔弗雷多・帕累托命名的。如果有人的境况不会变差,有人的境况就不会变好,具备这种特征的资源配置就是帕累托有效或者帕累托最优。这种标准以比较X和Y两种社会安排对相关个人的福利的影响为基础。倘若在X社会安排中每一个人的福利至少不比在Y社会安排中的福利差,并且在X社会安排中至少有一个人的福利比在Y社会安排中更好,那么X社会安排对于Y社会安排就有帕累托优势(相对有效率)。相应地,如果不可能调整一种社会安排X,在这样一种安排中每一个人的福利至少不比在别的社会安排中的差,甚至某些人还会更好(换句话说,如果将X社会安排改变为其他社会安排,就会导致某些个人更穷)那么X社会安排就实现了帕累托最优。[4]

由于个人福利是一个优先选择――偏好――的问题,因此对于社会安排的评价来说,帕累托效率通常被认为是一个相对较少争议的标准。同其他标准相比,它们对信息的要求低得多,因为它们不预先假定任何个人之间的偏好或者功利的比较。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体系中,帕累托标准可以作用于社会安排的改变。正如科斯所指出的那样,在没有交易成本,并且有关各方都通情达理的时候,分配权利和义务的方法――法律与帕累托观点便不会有任何的差别。倘若它们的分配不能满足最佳标准,相关的个人就会进行相互交易,直到达成一种对于原来的分配具有帕累托优势和帕累托最优的安排。问题是完全竞争市场是不存在的,在一个有交易成本的社会中,交易成本会损害效率,以至于有可能封杀任何朝向优越的和理想的社会安排的过渡。因此,如果帕累托效率被认为是法律变革的必要条件,那么许多法律变革是不符合帕累托标准的,法律的经济分析在此必须求助于其他原则。

一个显而易见的可供选择的原则是功利主义原则。功利主义“是伦理学中一种传统的名称,它直接地或间接地评价行为、政策、决定和选择的正当性,其根据是看它们增加受其影响的人们的幸福的趋向。”[12]功利主义原则将个人福利的量(平均水平)最大化,并因此允许平衡权利的分配――减少一部分人的福利,这“失去的部分”又通过增加另一部分人的福利而抵消。只要相互交易能够使各方增加福利,功利主义原则就不会禁止任何权利分配。问题是,诉诸于功利主义原则时,法律经济学不仅需要面对人与人之间福利的比较问题,还必须面对所有针对功利主义的道德上的反对意见。[13]为此,在功利主义原则之外,法律经济学(尤其是波斯纳)又强调了另外一条原则――财富最大化原则。

波斯纳认为,财富最大化是法律经济分析中的解释性和规范性标准,谋求社会财富最大化是法律决策的重要准则。在波斯纳看来,财富最大化是合理的,财富最大化促进了效率最大化,从而达到社会福利最大化。因此,财富最大化也是正义的标准(资源浪费对稀缺社会来说是最大的不正义),财富最大化至少可以衡量(正义则涉及伦理的、哲学的评价标准,带有很强的主观性)且为人们的社会福利最大化提供了实现手段。[14]

问题是同功利主义原则一样,财富最大化原则也要面对大量的道德上的反对意见,财富最大化标准具有不正当分配的倾向。而且,要使财富最大化具有合法性,还会导致现行法律制度的重大调整。原告将不再限于受害的一方,被告也不会限于加害的一方。如果让第三方参加诉讼能够有效地增加收益,那么就应该鼓励第三方提讼。同样,如果第三方比那些实际造成损害者能够有效地将成本最小化,那么他们反对诉诸法律行动就应该是适当的。如此一来,在财富最大化的法律制度中,私法就会被公法彻底吞没,法院将不再履行其传统职能――将公正给予各方当事人。[15]

由此,在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哲学视角看来,不管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是奠基于财富最大化,还是效率最大化亦或是功利主义标准,法律经济学都必须面对着一些基本的哲学问题,这些问题是难以驾驭的,因此,不足为奇的是,近年来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已经转向更加实际得多的应用性问题。

四、法律经济学:批判法学的视角[4]

作为法学研究的流派之一,批判法学在对法律的经济分析提出批评时,形成了法律经济学研究的批判法学视角。批判法学认为,自由市场的效率取决于对外部性问题的解决,而外部性问题比经济学家们可能认识到的更严重,外部性因素包含重大的政治问题。但是,法律经济学强调,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增进效率,因此,应该从一种能够使产出的价值最大化的资源配置方式来制定调节自由市场的法规,而不管分配的结果如何。自由市场能够做的就是使财富最大化,可以把分配的问题(外部性问题)留给立法机构制定的税收制度和调节计划解决。这样做在制度上是适当的,因为这些决定是政治的,应该由多数表决来决定;在经济上也是适当的,立法机构是有权制定税收和转移调节计划的――成本最小或效率目标最大的再分配的最佳方法――惟一法规制定机构。

在批判法学看来,这不是一个“好主意”,实际上是不可行的,其本身的论证前后矛盾。立法机构能够颁布法典,通过调整税收和转移调节计划的法令以修正外部效应,但是只要存在交易成本,就可能会有几种具有不同分配后果的法律规则,从效率观点来看,它们具有同样的优越性。在一种办法具有决定性时,就相当于使一种大规模的再分配成为事实。显然,每一个法规都会产生不同的财富效应。“一旦我们选定了规则,游戏本身也会产生许多可能的结果(外部性),这要取决于力量和技巧的黑匣子。许多可能的结果中的每一种,都包括一种分配和与之相联系的资源配置。”[4]于是又只能通过税收和转移修正分配结果。因此,即便立法机构是通过税收和转移调节修正外部性问题的适当机构,在存在交易成本的情况下,这种修正的实际影响也是非常复杂和捉摸不定的。

由此,批判法学认为,法律经济学试图以效率为中心建立一套适合资本主义经济的有效法规是不现实的。由于存在众多的选择,每一种选择又都导向一套不同的现实世界的有效法律和不同的税收调节计划,所以不会有有效的法典。运用效率标准(尤其是卡尔多―希克斯效率)来制定法律规范,既不现实在理论上也行不通。作为一个事实,法院和立法机构在决定损害法的范围、要不要对消费者和劳动合同强加强制条款之类的问题时,都要排他地把全部非效率目标考虑进去。在这种背景之下,制定规范自由市场的基础法规,似乎本身就是“调节性”的――涉及一个又一个案件,一个又一个的部门,特别是政府为鼓励做大蛋糕及做出来之后的公平分配所制定的决策。因此,不可能简单地按照效率原则来确立界定自由市场的法律规范,权利、道德、公共利益,一句话,政治、哲学、意识形态在法律制定过程中都会起作用,冲突的权利、道德原则和意识形态等对于法律规范的选择都是关键的因素。

五、法律经济学:女性主义的视角

女性主义“是对一种复杂现象的总称,就该词的含义引起的争议可以部分地解释女权主义。它主要可以理解为基于妇女因其性别遭受痛苦这种认识而对妇女在过去和现代社会中与男人的关系方面的社会作用的一种关注。”[12]女性主义的法律经济学是汲取法律的经济分析中有用的成分,用于解决女性问题。

女性主义法律经济学认为,法律的经济分析受到以效率为焦点的规范的支配,但是把法律的经济分析与作为规范标准的效率联系起来是有局限性的:效率分析是有分量的,但是它只在自己的领域内有分量;它在需要更多的法律而不是使每一个人都维持现状的领域是无所作为的。因此,女性主义的法律经济学“抛弃以效率作为常规的标准”,[4]它的标准取自经济――分配的正义、反对歧视、监护――以外的,却具有适当经济概念的理论。例如,女性主义认为,在就业平等的立法中,基于性别但与工作无关的歧视是不正当的,因为这种歧视而导致的经济上的不平等是不正义的。

在女性主义的法律分析中,经济学概念是在这样的范围使用的:它们须经得起是否“最管用”,是否同“经验要求的集合”相一致的检验。因此,在分析性骚扰时,女性主义的法律经济学使用劳动力市场中的抉择人这样的经济概念,在分析离婚时使用人力资源、自我利益和机会主义的概念。因为这些概念符合女性主义范式:通过这些分析(就业、选择、性别特征、婚姻、爱情等在经济抽象中被忽略了的要素)所失去的,必须通过发掘理解和强有力的,也许是带有偏见的论点而有所得。

虽然女性主义的法律经济学强调必须将法律的经济分析从效率中剥离出来,但是它仍然重视诸如价值、成本、效益等概念的运用。因此,当女性主义者运用经济理论审视法律问题时,她们探讨了如下的主题:儿童到底是公益的还是私益的?是福利政策还是抚育儿童所必须的额外补贴导致纳税人的额外负担?当女性主义者在研究婚姻家庭法时,她们提出了如下的疑问:结婚的效益是什么?结婚对人力资源的贡献有多大?是把结婚理解为一种契约还是视为一种关系状态?什么是女性心目中婚姻的重要内涵?到底哪种方式――市场的和非市场的――是家庭贡献的适当方式?因此,在女性主义的法律分析中,经济学是实用主义的运用,是要从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发现对女性主义有用的内核,将法律经济学置于服务女性主义的主题,而不是其他相关的东西。

六、法律经济学:博弈论的视角

从学科分类来说,博弈论属于数学的一个分支,其主要内容是运用数学方法构造人类行为的理论。而人类行为理论是所有研究人类行为的科学,如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基础。博弈论有四个基本特征:群体性(社会生活是两个人以上的世界)、互动性(事情的最终结果取决于所有人的行动)、策略性(每个人都认识到并考虑到这种相互依赖性)、理性(所以每个人选择行动的时候要针对对手的可能行动而选择一个最优对策)。[16]由于博弈论对于理解法律的构成及其影响人们行为方式的途径“提供了非常深刻的洞察力”,[17]因此博弈论被广泛地用于法律的经济分析。

在《法律的博弈分析》一书中,道格拉斯・G・拜尔(Douglas G.Baird)、罗伯特・H・格纳特(Robert H.Gertner)、兰德尔・C・皮克(Randal C.Picker)运用博弈论的基本原理,对法律及法律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1)策略行为、纳什均衡与法律规则。策略行为出现在两个或多个个体相互作用的场合,这时候每个个体的决策取决于对其他个体行动的预测。纳什均衡是指在参与人将选择的策略组合中,没有参与人能在给定对方策略选择的情况下通过选择其他策略而使状况变得更好;每个参与人选择的策略是对对方所选择策略的最优反应。由于一项法律会引申出一套策略行为,签订一项契约也就意味着进入一个博弈,因此,策略行为和纳什均衡引入法律的经济分析中,将揭示出每个参与人在不知道他人做什么的情况下必须做决策时法律规则如何影响了参与人的行为。这为理解不同的侵权制度如何运转以及财产法、劳动法和其他一些特定内容的法律问题提供了有效的途径。(2)信息、博弈与法律规则。信息在个人相互影响的方式方面起着重要作用,一方当事人从隐瞒信息中得到的个人利益可能诱导该方以一种尽管对个人有利,但对社会而言并非最佳的方式行动。因此,在信息不对称时,博弈过程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不可避免。此时,“要理解法律规则的作用,必须不但要注意到法律规则对当事人实际采取行动的影响方式,还要注意到它对当事人即使在没有该法律规则时也不会采取的行动的影响方式。如果拥有信息参与人不能利用从其他参与人行动中推论出的任何信息,那么拥有不利信息的参与人就没有激励去仿效其他拥有信息参与人的行动。”[17](3)声誉、重复博弈和法律规则。声誉是指一种社会评价。在博弈过程中,即使只有少数人认为自己的声誉有价值,每一个其他的参与人可能认为仿效他们也符合自己的利益,从而在许多情况下,长期合作成为重复博弈的结果就是可能的,尽管大多数的参与人在阶段博弈中背叛是符合自身利益的。法律规则可以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影响声誉的形成并最终建构重复博弈中的合作意愿。例如,将一个个体从某一社会圈子中排除出去变得更为容易的法律规则就具有建构声誉的直接效果。(4)讨价还价、非合作博弈和法律规则。法律规则的存在不仅便利了贸易,它们同样影响了当事人从交易中获得的收益的分配方式。换言之,法律规则界定了一个社会讨价还价的环境,任何一项法律规则的变化都可能改变了交易双方讨价还价的能力。许多法律规则,例如合同法和破产法之所以起作用,并不是因为法庭常常被要求使用这些法律规则,而是因为它们确立了当事人之间谈判(讨价还价)的框架,给予了一方当事人或其他当事人以退出选择,即通过行使某种法律权利而有能力离开谈判桌(非合作博弈)同时还能获得某些利益。

博弈论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提供了一个实证的理论基础,它描述人们在一个制度环境下是如何做出行动决策的,这些行动导致了什么结果,因此“法律经济学只有以博弈论作为分析工具的时候,才能达到真正成熟和完善的地步。”[16]正因为如此,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运用博弈论分析特定的法律问题。例如,利用博弈论,贝克丘克(Bebchuk)考察了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卡茨(Katz)分析了合同法中的出价与接受问题,约翰斯顿(Johnston)阐述了合同违约规则,戈顿(Gordon)和利布郎(Leebron)考察了公司法,布里尔梅尔(Brilmayer)分析了法律的冲突问题,埃里克森(Ellickson)说明了习惯如何能与法律规则一样发挥作用。

七、法律经济学:比较分析的视角

法律经济学研究比较分析的视角也被称为比较法律经济学。比较法律经济学的一个基本的认识论假设是:法律不仅是创造了相应的激励的法律规则的集合;它也不是立即就可以转化为一些直接影响个人行为的隐含定价系统,法律的修辞学或意识形态性质也是不能忽视的重要方面――如果我们希望了解用来分析法律的法律和经济观念的话。[7]基于这样的认识,比较法律经济学以公平与效率的理论分析为基础,探讨了法律制度的变迁与移植、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体系的改革以及欠发达国家的法律结构。

效率与公平通常被认为是两个对立的概念,一个有效率的法律解决办法可能是不公平的,而一个公平的解决办法可能是缺乏效率的。法律经济学认为,法律分析应集中研究效率而不是公平(正义)。比较法律经济学不认同这种观点,认为在法律制度的舞台上,公平与效率都具有作用,效率是一件值得追求的好事,但是效率与公平总是在一起的,一定法律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都会涉及公平与效率两个方面。财产征收法(或民法中因公共利益而征收财产)提供了这两方面结合的一个例证。因此公平与效率“远非对立的观念”,在比较法律经济学的视野中,它们都是进行法律经济分析的基本要素。

基于对公平和效率的讨论,比较法律经济学分析了法律制度的变迁和移植。在比较法律经济学看来,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法律在全世界都会是有效率的。法律的多样性可以被理解为由法律传统和法律意识形态所导致的不同交易成本的结果。法律制度的变迁和移植,不论是有意识的选择或由于社会的需要,都有追求效率的强烈倾向,即降低交易成本而使法律制度更好地运行。但是法律的变迁和移植方向也同样追求公平的取向,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所有法律制度的共同核心”,因此,法律制度的变迁和移植是法律对社会所感知的公平正义需要所做出的政治反应。

建议发展一个合乎有效市场需要的法律体系的使命,使比较法律经济学关注转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法律体系的改革问题。比较法律经济学指出,改造社会主义法律制度要小心地选择适合的制度供给。为了有效实施,改革方案不能忽视基础背景。几十年的计划经济形成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遗产,是法律体系改革中不能忽视的因素,在社会主义国家中建构新的法律体系,需要考虑社会与经济现实。虽然市场化改革的成功必定要求法律以效率为导向,但是不公平的改革就会对市场有影响。因此,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改革必须回答以下三个问题:一是立法在创立市场经济中能否起重要作用?二是立法能否在民主的创立和维护中成为一个重要因素?三是民主的创立和维护是否是市场创立与运作的一个先决条件?

比较法律经济学认为,虽然欠发达国家的经济与社会结构和西方国家是不同质的,但是法律经济学对分析欠发达国家的法律制度同样是有用的。在一个软弱政权以及相应的发展中的法律体系中,交换关系主要通过非竞争的市场机制进行的。关系原则(relational principles)不仅适用私人安排,例如契约,而且适用于所有政府、法律和人事各方面。因此,在欠发达国家,法律制度的现代化层次并不构成一个传统,法律制度是可以改变的,但是当法律制度的改变面临着政治选择的时候,由于不发达国家法律制度的一个共同特点是法律程序与政治程序之间没有明显的区分,意识形态的偏见可能在不同程度上提高法律制度变迁的交易成本,拒绝法律向效率的渐进演变。所以,欠发达国家的挑战是发展一种适应现代化的法律传统,在这一进程中,比较法律经济学可以作为一种强有力的分析工具,帮助欠发达国家厘清它与发达国家在法律制度与文化上的差异性特征,认识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道路并不是惟一可能的路径或最佳路径,通过相互学习,较不发达的法律制度最后可能将最初的解决办法发展成一种有效的且不同的发展路径。

八、法律经济学:心理学的视角

由于人们的行为“不仅仅由有关经济约束条件决定,而且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人们内生偏好、知识、技能、天赋以及各种心理和生理约束条件的影响。”[18]因此,要真正理解人们是怎么选择和行动的,就必须将心理学的理论引入到法律的经济分析中,才能更好地解释法律所追求的目标以及实现这些法律目标的手段。通过将心理学和其他行为科学的成果融入法律的经济分析中,法律经济学对人类选择的过程以及人类判断和福利的结构重新进行了更系统的评估,从而正在逐步形成行为法律经济学。[19]

行为法律经济学认为,法律经济分析中大量使用的理性选择理论对日常行为缺乏解释力,在《告别理性选择》一文中,罗伯特・弗兰克(Robert Frank)指出,由于纯粹理性选择理论对认知错误这一部分人类行为不能给出充分的解释,所以其分析力大打折扣。不仅如此,该理论也解释不了那些导致人们做出看似非理性选择的冲动克制问题。而且,理性选择理论假定人们总是做出自利性选择,无法说明为什么每年都会有大量的匿名慈善捐款。因此,行为法律经济学认为,必须修正理性选择理论,“提出反映人类真实行为的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这些新的假定,作为法律经济学研究的基础。有限理性意味着人们在做出决定时,只是具备了有限的知识和资源,因此,人类的决策行为会出现与最大化利益不一致的现象。有限意志意味着人们往往不能坚持选择与最大化自身总体利益相一致的行为,人类最终的决策可能偏离利益最大化的轨迹。有限自利意味着个体决策受到社会规范、道德规范等影响,并没有完全追求自我表现利益的实现,而是追求了自我表现利益以外的东西。[19]

在研究了人类如何选择的基础上,行为法律经济学将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的假设运用到法律的经济分析中,重新审视了作为行为工具的法律。行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表明,如果人们是有限理性的,不能获得完全理性所需要的充分信息,那么法律的惩罚措施往往不能有效地制止恶行,实现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阻吓的效果。如果人们是有限意志的,无法有效控制自己的整体效用(利益)并对多重效用进行排序,就必须对交通安全法、侵权法、合同法以及管制法规等进行重新的解释。如果人们的行为是有限自利的,人们就会为了追求公平与正义等法律规范所倡导的价值而愿意承担额外的货币成本、时间成本、机会成本等。

由于在法律制度的设计过程中,一个重要的问题就是要预测人们会对法规和制度约束做出何种反应,因此,行为法律经济学的研究向人们展示了法律经济学“理论方面最激动人心的进展和相关的政策含义”,“有可能为法律和制度建构工作提供一系列政策建议”,[18]因此,将心理学的研究成果融入法律的经济分析将显示出巨大的理论力量。

九、结束语

虽然法律经济学的研究视角不同,但是“大部分法律经济学的参与者都认为,不论各个学派的意识形态信条多么独特,总会存在共同的基础可以将该学科内所有的学派统一起来,这个共同的基础就是运用经济学的概念与理论,在法学内寻求新的理念。”[6]基于不同视角的法律经济学研究,在不断修正法律经济分析存在的局限性的基础上,提高了法律经济学的解释力和预测力,不仅使法律经济学的触角几乎遍及了法律和法学的每一个领域,并使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成果日益充实和拓展。随着中国经济市场化改革的深入,经济活动的实践会对新的制度产生需求,而制度中最重要的就是法律,因此,法律的变迁在中国将会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变迁的研究领域。在这个领域里,不同视角的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成果,为我们体察和审视中国经济改革中的法律制度的变革与演进,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理论结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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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近年来,由于中国经济持续发展,对外依存度不断提高,关于人民币币值汇率波动对我国总体贸易影响的讨论一直十分激烈。纵观这些成果的研究结论,大致可以分为三种观点:人民币汇率波动对贸易有着正面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对贸易有着负面影响;人民币汇率波动对贸易影响不大。

1.1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国总体贸易有正面影响

魏巍贤早在1997年发表于《统计研究》的《中国出口与有效汇率的关系分析》一文对此有比较详细具体的实证分析研究,最终笔者得出结论:从长期来看,改革开放以来出口总量的不断增大与有效汇率的持续贬值密切相关,因此这意味着两方面内容,一是我国以促进出口增长为目标的汇率政策是长期有效的,改革以来的汇率贬值确实起到促进出口长期增长的作用;二是我国出口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不尽人意,长期的出口增长过分依赖于汇率的贬值。临时眭政策因素在短期内也百弱f起出口总量的变化使之脱离它与有效汇率的均衡关系水平。

另外,李海菠2003年在《世界经济研究》发表的一文《人民币实际汇率与中国对外贸易的关系》根据1973—2001年的年度统计数据,采用与魏巍贤相类似的方法.即用单方程协整分析检验调整后的实际汇率ARER、中国外贸进出口总额、出口额和进口额的协整关系。加之EG两法估计它们之间的长期关系,最后使用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等实证分析方法,研究了人民币实际汇率与中国对外贸易之间的关系,也得出了相类似的结论,即人民币实际汇率与中国对外贸易之间存在着长期的均衡关系。并且笔者还证实了实际汇率可以改善短期内中国的对外贸易状况。

通过检索文献发现.该类文献的数量相对而言比较少,原因应该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总体事实与该理论有所不一致。

1.2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国总体贸易有负面影响

郑恺2006年发表于《财贸经济》的一文《实际汇率波动对我国出口的影响——基于SITC比较》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国总体贸易有负面影响”进行了实证研究,简要综述如下:

根据有关的国际贸易理论,决定对外贸易通常有3个变量。第一是外国收人大小,第二是相对于外国商品的贸易条件,第三是货币比价即汇率大小。由此,为了度量汇率波动对贸易的影响,必须控制以上3个变量。但由于GNI不存在月度统计数据,笔者采用美国的工业生产指数来代替GNI或GDP数据,此外由于我国不存在进出口价格的完整时间序列数据,因此可以利用实际汇率进行替代。在构造实证模型时,笔者将波动率作为外生变量,在存在协整的情况下,相应采用VAR的扩展VEC模型来估计估计短期内波动率对贸易波动的影响。其构造的模型为:

其中,EX为中国对美国的出口数量的自然对数值,i表示为不同的行业,IPF为美国工业,生产指数的大小,R表示人民币兑美元的实际汇率的自然对数值,v表示实际汇率的波动率,ecm为误差修正项,反映了贸易变化的长期趋势。J表示变量滞后阶数。

笔者运用了以上VAR的扩展模型进行分析,由于VAR可以解决不平稳数据造成的不稳定性以及内生变量之间的相互影响。因此可以更好的估算出汇率波动对贸易的影响,他研究了自1994年以来中国对美国按SITC出口贸易与实际汇率波动的关系,结果表明我国的一些行业受汇率波动的负面影响较大。

此外,李建伟、余明2003年在《世界经济》发表的《人民币有效汇率的波动及其对中同经济增长的影响》一文也对“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围总体贸易有负而影响”这-fq题进行了实证研究.笔者利用的是1995年1月一2003年6月的季度数据,与郑恺使用的方法不同.李建伟、余明两位学者运用的是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对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与进出口贸易和利用外资的十日关关系进行回归分析.结果显示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是影响中国进出口贸易和利用外资的重要因素,从而他们认为人民币有效汇率大幅度波动会对中国经济增长形成巨大负面冲击。转贴于

1.3人民币汇率波动对中国总体贸易影响不大

曹阳、李剑武于2006年在《世界经济研究》发表的《人民币实际汇率水平与波动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一文基于1980—2004年的年度数据,首先用AK—GARCH模型测算出人民币实际汇率的波动率。最后采用Engle—Grnager两步法,进行了协整分析,从而对“实际汇率波动对我国进出口贸易的影响”进行研究,笔者发现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增加对我国的进出口贸易的影响不显着。

强永昌等2004年于《世界经济研究》发表《有关人民币汇率问题的对外贸易分析》一文.笔者通过对我国1990—2001年各种价格研究了1990年以后的人民币汇率和中国对外贸易的关系。首先分别构建了出口方程以及进口方程,根据1990—2001年的样本数据,用Eviews软件进行回归分析,最终得出了中国对外贸易出口额、进口额与人民币实际汇率之间存在的弹性关系不大,相关性较弱的结论。

综上所述,以上三类文献分别从人民币汇率波动对贸易的正面影响、负面影响和影响不大三个方面进行了实证研究。

2.人民币汇率波动与中国区际贸易效应研究评述

刘巍、郭友群2003在《国际经贸探索》发表了《对人民币汇率与广东省进出口额之间关系的实证分析》一文,笔者运用广东省1987-2001年的数据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人民币牌价汇率变动1个单位,广东省的出口额就同方向变动O.15亿美元.人民币牌价变动1%,广东省出口额就同方向变动29%。这个结论说明,人民币贬值有利于广东省出口的增长。得出同样结论的有关研究文献是戴世宏2006年发表于《上海金融》的《人民币汇率变动对上海市贸易收支的影响》一文,笔者采用ADF检验,对上海1993—2004年度的GDP、进口额及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进行研究.发现人民币汇率贬值有力地促进了上海市出口贸易的增长,这种促进作用随着贸易自由化程度的提高而不断增强;进口方面,人民币贬值对上海市进口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

以上两篇文献主要是基于实际汇率与进出口量的关系分析,而陈志昂2001年发表于《商业经济与管理》的《人民币汇率与浙江出口变动的实证研究》一文则是分别考虑了实际汇率和名义汇率对贸易的影响,在泰米姆·贝佑米估计的贸易方程的基础上,利用浙江省1990-1998年的相关数据,建立了以汇率和贸易国国内生产总值为变量的长期和短期回归模型,实证分析分析得出结论:人民币名义汇率对浙江出口正相关,实际有效汇率对浙江出口负相关,但汇率弹性较低。

篇4

异化理论是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的基础内容。理论角度上,研究异化理论对于研究哲学深远意义;现实角度上,它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也有着导向作用。我国学术界针对马克思的异化内涵、异化理论的现实意义等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探讨。针对我国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成果,笔者从异化的内涵、异化理论的现实意义这两方面做如下综述。

一、国内学者对异化概念的理解

黄楠森在《人的本质的异化不是一个科学的概念》中提出,历史上异化概念有三个用法,即“(1)黑格尔的用法指矛盾的转化, 或矛盾。(2)费尔巴哈的用法, 指由于认识上的错误而产生出与主体对扰的结果。(3)马克思的用法, 指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劳动, 即剥削剩余价值。”他认为,异化概念不能滥用,就如黄楠森提到的:“马克思讲的异化就是劳动异化,就是剥削剩余价值,他讲的异化劳动就是雇佣劳动。这一点是很明显的。”[1]

孙英在《异化概念新议》中从两个角度论述异化概念,即作为一般科学术语的异化和作为人道主义基本概念的异化。他认为作为后者是前者在人的行为上的具体推演。他通过对国内国内学界异化的流行定义进行辨析,最后得到的结论是,“异化也就相应地分为两类: 一类是被自己活动及其结果所奴役的异化, 如工人的异化劳动, 另一类则是被自己的活动及其结果之外的力量所奴役的异化。”[2]

侯才在《有关“异化”概念的几点辨析》中提到,“马克思对异化概念的使用和对异化现象的研究大体经历了由自然的异化到政治的异化再到经济的异化的这一过程。”[3]文中从博士论文的“对自然的任何关系本身同时也就是自然的异化”,到《黑格尔法哲学批判》的“政治国家的彼岸存在无非就是要确定它们这些特殊领域的异化”,再到《论犹太人问题》的“金钱是从人异化出来的人的劳动和存在的本质”进行了论述,充分展现了马克思异化概念的变化过程。

叶汝贤在《剖析“社会主义异化论”》一文中,反对“社会主义异化论”对马克思异化观的曲解,认为它“故意舍去了‘异化’的条件性、暂时性, 把它变成了超社会、超历史的永恒的范畴。”[4]他认为,对待异化概念要从的基本观点出发去评价分析。

二、马克思异化理论的现实意义

(一)对当代资本主义异化现象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出现的异化现象的认识

沙光学在《马克思劳动异化理论及当代意义探析》中提到:“新的异化现象在当代西方社会有继续深化的趋势,这与统治阶级的推波助澜是分不开的。他们更善于借助科学技术的‘中介’,将异化当作一种统治人民、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手段。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工人要获得真正的解放,就不能仅仅满足于劳动条件的改善,生活的富裕,而必须认清异化现象的危害及其深刻的根源,要寻找解放自己的途径。”[5]资本主义制度的局限性决定了它的异化现象是不可能被消灭的,新的时代会以新的形式出现。正如沙光学所说的,工人要想“获得”真正的解放,必须从根源上认清异化现象本身及其危害,寻找到科学的途径“解放自己”。

我国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虽然也出现了一些异化现象,但是与资本主义的异化现象是有着本质差别的。

叶汝贤在《剖析“社会主义异化论”》中提出,社会主义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是有着本质区别的,资本主义社会是私有制的本质,而社会主义社会正是要废除了私有制。他提到:“这种本质区别的基本表现恰恰在于社会主义废除了私有制, 废除了剥削和消灭劳动的异化性质。”[4]

杨建华在《发展的异化与异化的反思》中指出:“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就是要消灭异化,社会主义本身也具有克服异化的力量,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使命在一定意义上就是为消灭异化创造条件,社会主义必然取代资本主义,这是历史发展的趋势和主流”[6]。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所出现的异化现象和资本主义出现的异化现象是有本质差别的。资本主义制度本身的局限性必然会导致人的异化,而社会制度的本质就是消灭异化。

“有的是由于缺乏经验,或由于不认识客观规律而造成的工作上的失误;有的则是主观主义大发作,根本违反自然规律和社会主义的经济规律所致。这些问题有的是可以避免的,有的虽然难以避免,但随着人们的经验的积累和对客观规律认识的深入,又可以逐步得到解决。”叶汝贤在《剖析“社会主义异化论”》中这样提道,“这些问题并不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本身的产物,它的性质也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经济异化的对抗性质。用经济异化的观点来对这些问题加以概括,就会混淆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的界限。”[7]

(二)马克思异化理论对我国现阶段发展的指导作用

1.社会发展方面

杨建华在《发展的异化与异化的反思》中指出:“我们周遭的现实, 我们惊异地发现, 这些在国际社会已被批评、抛弃的‘发展异化’问题仍在剧烈地困扰着中国社会的发展”,“所谓发展异化就是将发展的主体与客体对立起来,将发展的目的与手段颠倒过来,割裂发展的本意并扭曲发展的本质,致使发展的重心错位,发展的价值失衡,最后将发展变成‘无发展的增长’或‘恶性发展’。”[6]我国现阶段出现的地区贫富差距、权力滥用、道德滑坡等问题,一定程度上体现出了异化现象的某些特点。由于我国现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外加国外资本主义制度的存在,对人们的思想观念的变化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异化现象在我国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存在的。

“我们必须消除‘发展异化’现象及其产生的思想根源,充实和完善自己的发展观”,杨建华接着提到。我国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和完善正是解决异化问题的途径。刘柱海也坚持这一观点,他在《论马克思的异化劳动理论及现实导向意义》中提出:“我们既不能听任异化现象在我国各个地方蔓延,也不能过于保守,我们应该大胆充分利用其积极的作用来建设我们社会主义。同时,我们也应该把经济发展与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必须全面理解和正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主要内涵和基本要求,认真加以贯彻落实。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现持续、稳定、快速、健康发展,避免走资本主义老路。”[8]由此看来,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不能忽视人的发展。

2.人的发展方面

马克思在《手稿》中解决异化问题的途径就是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不应当仅仅被理解为占有、拥有。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 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9]。这样看来,人只有全面发展才能摆脱异化。

杨建华在《发展的异化与异化的反思》中指出:“人是一切发展的最终目标, 其他发展都是为人的发展创造条件或机会。而人的发展反过来能积极促进社会的自我完善和更新, 只有依靠人才能获得发展;人是发展的动力, 没有人的参与, 发展是不可能的。社会的发展与否, 完全取决于人的素质和人的发展;人的发展程度成为衡量社会发展的根本标志。”[6]

从上述的总结梳理中可以看出,目前学术界对马克思在《手稿》中提出的异化劳动理论研究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阶段性成果,涉及的面较广,有许多独特的思想观点。笔者认为,《手稿》历久弥新,虽然经过百年的洗礼,但并没有失去其价值,对现代社会发展的指导意义越加强大。尤其是其中深刻的人本学思想。衣俊卿教授曾经说过,哲学以人的解放为核心的批判性实践哲学。对于《手稿》的研究,我们也更应该注重马克思对异化理论的分析,通过扬弃异化,实现人的解放、全面发展。

因此,笔者认为,对于《手稿》的研究,无论从理论还是从实践上,我们都应该重视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对于这方面的研究经历了一个发现异化、扬弃异化、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这样一个过程。

首先,马克思在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国民经济学时,通过分析劳动者同劳动产品的异化、劳动本身的异化、劳动者同他的人的类本质的异化、人与人的异化,认识到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生产无法成为实现人的自由自觉的劳动本质,由此结果导致了人的发展的歪曲和丧失,人的全面发展无从谈起。

提出问题后,需要解决问题。马克思解决异化问题的方式就是扬弃异化,恢复人的主体意识,使人得到真正的解放,实现人得到全面发展。换句话说,扬弃异化的过程也就是人全面发展的过程。我国当前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一定程度上,人的发展也是存在异化现象的。

市场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商品经济,尽管由于我们的商品经济还不很发达,但仍然是存在异化现象的。商品经济中的人们容易产生商品意识,用物的价值去衡量人的价值,但是却失去了人的主体意识以及其存在的意义。人的本质应该是从事有意义的实践活动,但是现在的很多人往往为了经济利益、金钱的诱惑,在物质方面不知足地追求。这样,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成了追求物质享受,而不是通追求。这样,实践活动的根本目的成了追求物质享受,而不是通过发扬个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自身的价值以及为社会做出贡献。个人应该将社会发展的目标和理想视为自己的目标和理想,积极地以自己的本质力量投入到社会主义实践中,在丰富和发展自己的同时促进社会和人类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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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沿着schumpeter(1912)开辟的研究方向,15近几年来演进经济学在技术创新、知识经济、网络经济以及制度变迁等领域进行了广泛的研究,并取得了颇有影响的学术成果。相比主流经济学,演进经济学还缺乏精致和清晰的数学推演以及严整的理论体系,但我们同样可以归纳出其独具一格的研究范式。

演进经济学的内核可概括为:社会经济本质上是一个动态非均衡的演进状态。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层含义:(1)时间不可逆。演进作为一种过程首先是一个时间的概念,而流逝的时间本质上是不可逆的,是单向的,是无法重复与试验的。时间不可逆决定了经济系统演进的路径依赖特征;(2)非最优与多样性。在各种高度不确定的随机因素扰动下,经济演进过程是非均衡状态,演进过程无法实现最优解。另外,路径依赖以及随机因素扰动决定了系统中个体之间的期望、偏好、能力、知识存量和认知模式等都将存在不可避免的差别,从而出现个体行为的多样性;(3)群体协同演进(coevolution)。生物学新的研究发展表明,施加选择压力并被生物所适应的“环境”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动态概念,既包括变化着的非生命方面,也包括变化着的生命方面。生物个体及与之相互作用的所有生物都是其环境的一部分,相互作用的生物之间“协同演进”并彼此适应而非“生存竞争”,是生物世界的普遍现象。经济学家对演进概念的理解是有分歧的,但生态系统协同演进观是生物学类比的演进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命题。

与内核相对应,演进经济学的保护带包括:不确定性、有限理性、信息不完备且非对称分布。这里的不确定性是knight意义上的不确定性,才有了非均衡的演进状态的持续存在;这里的有限理性意味着对最优解的否定,意味着多样化世界的本貌;这里的信息不完备与非对称分布表明了个体的异质性以及信息(知识)分布的差异性,意味着经济个体获利机会的不同。

演进范式的内核和保护带,决定了演进经济学对知识的应有关注及强大的经济解释功能。实际上,演进经济学的最初发展是寓于schumpeter(1912)的创新理论之中的,演进经济学的成熟是与创新(本质上指的是知识创新)理论的发展交织在一起的。新古典范式中被忽略或被内在排斥的关于知识的一些重要命题和原理,如知识创新、知识演进等问题在演进范式中得到了充分阐释。

(二)演进经济学对知识性质的深化理解

遵循演进范式,经济学家们对知识问题的认识前进了一大步,首先是对知识性质的深化理解。

1. 知识创新的高度不确定性与系统性。知识要素的复杂性、知识配置的特殊性以及知识作用于经济的多层次性,决定了知识创新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在不确定性的经济世界中,这个特殊性主要表现为知识创新的高度不确定性。在schumpeter看来,这种不确定性就是knight意义上的不确定性。16与knight意义上的不确定性世界直接对应的必然是认知主体的知识创新的不确定性。知识是主体对外在世界的认知和主观反映,知识创新是知识主体对不断演进、变迁的自然界和社会经济机体的认识深化。

知识创新的不确定性,导致了知识创新的系统性。不确定的知识创新属含着高风险性和高成本。知识创新的持续、顺利推进需要一种能够有效规避风险的分摊机制,有效降低交易成本的契约安排。这样,就需要社会经济体系中的各个要素、各相关经济主体、各契约组织之间的有机协调、配套以及紧密合作,充分发挥系统效应。由此,才有了freeman(1987)、lundavall(1992)、nelson(1993)等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的形成。同时,创新知识的应用、传播、扩散与检验也必须依托于一个相对完善的经济体系。总之,知识创新本身就是一个系统,也即知识创新具有系统性,而且,知识创新的系统性与知识创新的不确定性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2. 知识的不可逆性。这里所谓的知识的不可逆,是指知识所有者对某种特定知识的学习、获取、体验、应用必须在而且只能在某种特定的时空状态下进行,不同的时空状态(这里所说的不同时空状态是种区间意义上的时空,是可鲜明地予以辨认和区分的)决定着不同的知识积累与知识存量,也决定着不同知识应用的不同效果。换句话说,知识的不可逆性是指知识积累和知识应用的实验的异质性,这种异质性是产生于知识主体对知识体验的时空性。这既包括同一知识主体在不同时空中形成的知识的异质性,又包括不同知识主体之间的异质性。

知识的不可逆性表明了企业知识的异质性。不同的企业知识,依托于不同的知识所有者以及不同的契约组织载体身上,具有实验意义上的时空性,也就是不可逆性,由此形成了企业的异质性。企业之间知识的异质性框定了不同企业相应的竞争行为以及战略取向,进而决定了企业之间长期存在着的竞争优势以及利润获取上的差别(刘刚,2002:第66页)。正是因为知识的不可逆性,nelson & winter(1982)、penrose(1959)、prahalad & hamel(1990)等才把企业知识和能力的积累看作是企业竞争行为的基础以及利润的来源,并在此基础上展开各自的经济理论研究。

3. 知识的难言性。因为语言的抽象性和局限性,知识具有难言性。任何知识都含有无法用准确的语言来表达的成分,我们可以明晰说明的知识仅仅是人的知识当中可用语言交流的那部分,还有很大一部分知识是难言的,这种难言的知识也称为隐性知识(polanyi,1962)。研究知识难言性的重要意义在于:(1)个体或组织的隐性知识是一种高度专用性的、难以转移的且难以模仿和替代的非竞争性要素,这意味着经济个体和组织具有是异质性;(2)知识的很大一部分是难言的,如何把隐性知识转化为可以表述的、规范的显性知识而加以利用就显得相当重要;(3)隐性知识是难以直接通过市场交易来进行计量定价的,需要一种特别的定价机制。

(三)演进经济学关于知识创新机制的研究

对知识性质的上述判断、理解与解释,为经济学家们研究知识演进问题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在演进经济学家眼里,知识演进机制就是知识创新机制,而关于“怎么做的知识”的技术的创新与知识的创新二者并无本质上的差异。演进经济学家们关于知识创新机制的研究主要是围绕技术创新来展开的。在现有的文献中,有关技术创新、知识创新机制的研究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1. 创新的动力源研究。schumpeter(1912)是最早研究知识创新动力源的经济学家, 在《经济发展理论》一书中,他认为,不论是在经济组织外部,还是在企业实验室中产生的科学技术,都是创新的源头,进而提出了“科技推动说”。 schmookler(1966)对此提出了异议。他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发现,创新与其他经济活动一样,也是一种追求利润的经济行为,要受市场需求的引导和制约。换言之,在刺激科技创新方面,需求比科技进步更重要,由此形成了“需求拉动说”。mowery & rosenberg(1979)则指出,供给和需求都是创新成功的重要决定因素,只是在不同产业中以及在创新的不同阶段上,二者的重要性可能会有所区别,但是,无论如何,技术和市场都是创新成功的基本因素。对于创新而言,科技推动与需求拉动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交互作用、缺一不可,这就是创新的“双因素说”。

2. 创新的契约载体研究。marshall(1890)指出,知识是生产中最有力的发动机,而组织则有助于知识的形成。penrose(1959)则直接把企业的本质理解为在知识积累过程中不断扩展其生产领域的机制,也即“企业是知识创新体”。在penrose看来,企业新知识的积累,就是以某种特定方式,把关联的和正式的知识转化为非正式程序化的富有针对性的隐性知识的过程。通过这样的一个过程,就逐渐形成了程序化的决策机制,从而有利于企业管理者才能的充分发挥,有利于企业的健康成长。在penrose的基础上,nonaka(1994)构建了一个企业内部知识创造螺旋的动态模型,在该模型中,企业知识创新与知识积累过程被具体描述为四个知识转化模式,即隐性知识向隐性知识的转化、隐性知识向显性知识的转化、显性知识和显性知识的组合以及显性知识到隐性知识的转化等,这四个模式互为一体、相互转化,共同构成企业组织知识创新与积累的机制。

知识拥有状况框定了企业知识创新与积累的几率,进而决定了企业的成长过程。20世纪80年代初兴起的企业能力理论把企业内生的知识和能力的积累看作是企业竞争优势的来源,17其中,对企业的竞争优势起关键作用的知识和能力被prahalad & hamel(1990)称为核心能力,企业正是通过其特有的核心能力的积累及由此所决定的竞争行为或战略来获得持续的竞争优势和超额利润的。nelson & winter(1982)的企业演进理论推动了这方面的研究。他们认为,在企业演进过程中形成的生产性知识和能力表现为组织“惯例”,惯例框定了企业应对市场变化的行动方式,决定了企业的竞争策略及其后果。同企业的核心能力一样,表现为惯例的知识也是高度隐性、难以模仿和替代的。nelson & winter同时指出,惯例象生物进化理论中的基因,虽然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但惯例也要相应地作出调整,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惯例才具有生命力。

另外,teece、pisano and shuen(1990)的动态能力理论则从演进的视点具体分析了企业核心能力的更新等组织发展问题,这引起人们关于如何运用已有知识去开发新知识问题的研究。近年来兴起的组织学习理论就是对此的发展和深化。组织学习理论的基本命题是:(1)企业知识创新的方向并不是随机的;(2)企业内部学习的功能在于实现隐性知识与显性知识的顺利互动转化,这与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密切相关;(3)对于风险和不确定性都很高的创新技术而言,企业的外部学习也是至关重要、不可缺少的;(4)当代市场经济中的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是以经济网络为运营平台的。

3. 创新的生态系统研究。考察创新理论发展史,20世纪60~70年代,关于创新过程,大多数学者认为:(1)创新的过程遵循发明—开发—设计—中试—生产—销售这样一种线性的过程,研究与开发、生产与销售之间以及与创新相关联的各类组织之间的信息流动是单向的,不是一种互动循环;(2)整个创新过程都是在企业内部进行的,企业是唯一的创新主体;(3)创新与扩散过程是可以明确加以区分的。随着创新研究的不断深入,许多学者对此提出了不同看法。nelson and winter(1982)较早认识到,创新过程的长期性和不确定性,决定了创新不是一种由发明到扩散的简单线性模式,创新能力也不是仅限于企业组织。1987年freeman提出了国家创新系统概念,后经lundvall(1992)、nelson(1993)等人的努力发展为国家创新系统理论。该理论认为,创新是一种交互的学习过程,是不同主体和组织相互作用的产物;创新主体是一个系统,是企业、科研机构、教育部门、中介服务机构、供应商和客户等所组成的复合体,企业创新离不开其他经济主体的协作;创新活动是一种动态的、相互反馈的非线性过程;创新是一种连续性的过程,创新与扩散是交织在一起的,扩散过程存在增量创新,而创新过程本身就是新思想、新观念的扩散。

国家创新系统理论研究了创新的生态系统性,但并没有进一步研究生态系统的形成和创新优势的机理问题。这则是当前颇为盛行的集群理论研究所关注的重点。saxenian(1994)、钱颖一(1999)、chong-moon lee、william f. miller 、marguerite gong hancock & henery s. rowen(2000)等学者认为,知识创新是一个生态系统,成功的创新需要一系列的环境条件。硅谷作为创新与创业精神的栖息地,是由多种要素共同构成的,如大学、研究机构与产业界的互动、不断促进创新的风险投资机构、鼓励创业的氛围、流动的高质量劳动力等。这些要素之间构成了某种复杂的、动态的、相互依存的演进关系。williamson(1975)、dunning(1997)、porter(1998)、bresson(1999)等认为,产业集聚所形成的知识外溢与信息共享机制、降低交易费用的机制、互补性机制以及竞争机制等增强了企业的创新能力,而企业创新能力的提升又增强了整个集群的竞争优势,由此形成了企业与集群网络共进的产业经济发展格局。

综上所述,遵循演进经济学范式,人们对知识性质以及知识创新有了更为透底的认识,知识的经济学研究由此跨入了一个新阶段。

六、知识经济学范式:一个结论

经济学家们对于知识的研究是依托于严谨的经济学范式之中的,同时也是随着经济学范式的变化发展而不断深化的。上文我们是以范式演进的角度来梳理既有的关于知识的经济学研究文献的,从中,我们可以形成一个极有意义的经济学范畴——知识范式。

之所以能够形成和提出知识范式范畴,理由有三:

第一,知识的经济学研究的进展是极其鲜明地附着于、渗透于、深化于经济学范式的演进之中的。从古典经济学范式到当前的演进经济学范式,都在不同的角度、层面与视点注入了关于知识以及知识经济分析的理论传统与纲领启迪。知识的经济学分析需要对现有的经济学范式进行高度综合与概括。综合出创新,概括出新意,知识范式的提出,其要义即在此。

第二,从本质上讲,知识范式是从属于演进范式的,但又是可以从中相对独立出来的。一般地讲,演进范式可以解释一切经济行为以及经济行为所依附的经济运行机制动态变化的根本内涵与本质特征,它所关注的对象与要解决的问题是高层面的,同时又是具有高度抽象意义的。鉴于知识作为当代经济运行的一个极为突出的生产要素的身份,有必要对知识配置、知识创新及其相应的运行机制等问题给予特别的关注和青睐。这方面的深入研究,需要一个独立的范式。

第三,总体而言,经济学家们对知识的研究还处于起步阶段,知识经济学作为一门学科还不成熟,还大有探索的空间。提出知识范式范畴显然具有重大的学术价值与理论生命力。

笔者认为,知识范式的保护带是古典范式保护带以及演进范式保护带的自然延伸。具体包括:生产方式变迁的内生性、knight意义上的不确定性、有限理性与信息不完备性。

与保护带相适应,知识范式的内核可概括为:关于知识配置的经济耗散系统。这包括如下两层含义:(1)它是一个经济系统。一方面,知识分工以及知识本身的性质决定了知识要素配置是一个系统的范畴;另一方面,在各类生产要素中,只有知识才是一种附着在劳动者身上的,最为真实、最为内在的要素,而劳动者又是经济运行系统各个层面的全方位的参与者。因此,知识配置系统与经济运行系统是相互嵌套在一起的,知识要素是根植于经济运行系统的基本因子,渗透在经济运行的所有层面。研究知识配置,就必须研究经济系统的各个层面;(2)这个经济系统是个耗散结构。18经济耗散系统指的是在开放的、非均衡的条件下,通过非线性机制、正反馈机制和有规律性地波动涨落而最终形成的一种自组织和自适应系统。耗散结构的意思表明,系统处于一种动态平衡中,在远离均衡态的非线性区内,一个非常小的随机扰动或涨落就会通过以上机制的作用而放大发展为一个整体宏观的巨大涨落,使系统进入不稳定状态,达到一定阀值后又通过自组织再上升到一个新的有序状态,形成一种充满活力的、螺旋上升的有序结构。我们认为,经济耗散系统深邃地揭示了知识配置的内在属性,也是对知识本质的准确概括。

近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史表明,一种经济理论是否完美与慎密,取决于该经济理论的研究范式。一个规范、成熟、严谨的研究范式具有强大的经济解释功能与广阔的理论拓展空间。某种既定的范式(尤其是其内核)在一段时间内往往是确定的,甚至是刚性的,但建立在此范式基础上的某个经济理论却具有相当的弹性与柔韧性,可以随着社会经济的变化发展而不断拓伸。同样道理,知识范式的提出,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学术界对知识的经济学研究已经有一定的理论积累,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也为我们对以知识为对象的经济学理论研究提供了一个规范的讨论框架。我们可以基于这样的知识范式,循着前人的研究成果,直面当代知识经济社会的新势态、新景象,作出更新、更广、更深的知识理论的开拓。这当中,笔者认为,如何全面透析知识范式的保护带,深刻理解知识的本质与特征,从知识及其知识配置的内在运行机理等层面来认识和把握当代社会再生产方式,以及如何深刻领会知识范式内核,准确剖析知识利用、传递、学习与创新等问题,具有广阔的探索空间。而现有的文献在这些方面的研究显然还不够深入、不够系统、不够全面,尤其是在关于知识配置的经济契约制度分析方面,现有的研究还相当薄弱,这当中大有可为之处。作个大胆的假设,笔者甚至认为,把关注的目光与重心聚焦于此,或许会成为知识经济学研究的一个主要方向,甚至可能引发一场关于知识经济学的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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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

实施高中学生的素质教育,对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素质,增强社会主义的综合国力的核心领域是一个重要的战略举措,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课程把重点放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更加注重学生个人的全面发展,思想政治教育新课程,在如何更好地发挥教育功能的背景下,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自己的智慧和才华,是思想政治教师的严峻考验。为了使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新课程的背景下,能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课堂教学的有效性,已成为在面对每一位思想政治教师的重要任务。在这种情况下,对中学思想政治教育课堂教学的成效更系统的研究将有助于新课程思想政治课程的整合,国家深化教育改革和培养新的人才一般要求,将有助于改善教师和学生的思维水平,建立和培养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在中学课堂教学的有效性,不是只强调真理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体现科学性和艺术性的教学方法,教学不是固定不变的。“坚持正确的价值导向,必须重视在教学活动中灵活运用教学策略;把教师主导的‘目标一一策略一一评价’的过程与学生经历的‘活动一一体验一一表现’的过程结合起来;引导学生在范例分析中展示观点,在价值冲突中识别观点,在比较鉴别中确认观点,在探究活动中提炼观点,进而有效地提高学生理解、认同、确信正确价值标准的能力。” 教学是一门艺术,教师要精心设计,创意设计,主张在教学过程中一个独特的,个性化的方法,在教学过程中涉及到每个人得到的思想启迪,情感培养身心偷悦相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是一门科学,不仅有科学依据,而且还可以用科学的方法研究。推出新课程,关注哲学、心理学、社会学。以及如何用观察,实验和其他科学方法来研究教学问题,如理论教学,课堂观察,教师和教学的理论基础,学生的行为分析,教学和教学行为的结果变量的有效性的教学体系。思想政治课的课堂教学在这方面的成效是问题的核心是以人为本、融入科学、艺术的教学,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实现高效的课堂教学,注重成效,减少负面影响。

全面实施新课程后,在贵州省的中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教学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教科书编排系统多样化,内容丰富,布局合理,学生的学习兴趣,正在培养学生在课堂上更敢于举手,敢于质疑的勇气,发表不同意见的勇气;同时,现代化的教学方法,教学资源和教师课堂教学带来很多方便。当前思想政治课教学改革,对新课程的理念和方向推进,并取得实质性进展,但教师了解新课程理念,理解不到位,缺乏必要的经验。教学改革的过程中,如何提高教学效果的能力和限制,已成为中学思想政治课改革教师教学所遇到的最大挑战。因此,作为一个站在中学教学工作者,探讨教育的前列,到实践,到真正需要为孩子的未来发展和终身发展的基础教育,推进阶段的责任教学改革作出贡献。

本文对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情况,教师的教学思想,学生的学习条件和学校教学资源做一些研究,并已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尝试,并有针对性的改善对策,形成新课程背景下课堂教学原则和课堂教学模式,以推动实施新课程改革的进程。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国外相同领域有关研究情况

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国外就开始出现对于有效的教学研究。经过有效的教学和研究的深化。有效的教学研究国外大多以心理学为基础,侧重于教师和学生的视野的意见和策略,学习任务,学生活动和学习经验的特点,这两个方面之间的联系。在国外,课堂教学研究20世纪上半叶。早期的研究来回答这个问题:什么样的教学是有效的教学?什么样的老师是一个有效的老师吗?在研究中,找出问题,可能会影响教学和教师的课堂行为特征,如教师的特点,性别,年龄,知识和专业培训教师的程度水平,在课堂教学中的“提问技巧和效益对学生的影响等。

1.关于教师特征与教学的有效性:

代表人物及主要观点:斯蒂文思做了一项教师课堂提问的研究,他发现他对教师的研究中提到的问题,66%的课堂中提取直接从教科书类型的内存问题。卡特尔发现的受访者使用最频繁的话描述的优秀教师的质量如下:个性和意志,智慧,慈悲与智慧,豁达,幽默。赖安和他的同事们也取得了一项观察性研究,找出有效教学的影响,表现为激情和理解,无情的形式肯定和否定两极相对的,有组​​织和有效率的;激动人心的两个主要变量,想象力和单调乏味,墨守成规。客观地讲,西方20世纪60年代前,“只是将教师特征与教育结果机械相连,几乎忽视了课堂实际”教育成果,但后来的深入研究奠定了基础。研究结论认为,老师的评分阳性到底是更贴近每个因素,那么,他是比其他接近教师的教学“更有效”的极端。目前的研究中,研究更加了解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和学生成绩,学生之间的复杂关系,不只是从教师的人格特质,自我发展,教师的特点。

2.关于课堂教学活动与教学的有效性。

代表人物及主要观点:在整个60世纪70年代,西方更加积极和富有成效的课堂教学的有效性研究。注意扩展到整个课堂活动,而不是一个单一的教师因素的这段时间,虽然,教师是影响教学成效的一个主要因素。

国外的研究表明,有效教学本质上取决于教师建立能够实现预期教育成果的学习经验的能力,每个学生都参与教学活动是实施有效教学的前提。自20世纪以来,许多心理学家学生学习心理状态的研究,揭示了许多学习和促进学习的心理概念,规则和程序。加涅的学习认知心理学的角度来看,从早期的学生之一。 1965年,他在《学习的条件》出版,信息加工心理学和建构主义心理学思想的应用,形成一个学习理论可以解释大部分课堂学习系统。除了加涅,布鲁纳,奥苏贝尔等。布鲁纳认为,任何学科的基本原则,以正确的方式来教任何任何年龄的孩子可以使用。布鲁纳相反,另一种认知心理学家奥苏贝尔还强调发展学生的认知结构的重要性,然而,就其促进认知结构的发展,从而导致教学理念的方式,却没有达成一致。但无论什么,这段时间一直关注学生和学生的学习,但应该指出,它关注学生学习的同时,并没有否定教师的作用,相反,无论加涅的教学设计,布鲁纳的“发现学习”,或奥苏贝尔的有意义的学习和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3.关注交往与沟通;关注教师的教学策略和学生的学习策略;关于教学环境与教学的有效性。

教学的一个中心任务是产生新知识,新技能和概念框架。教师和学生之间的交流被视为一个良好的教学效果。教学成效的关键因素取决于教师的良好接触。教学不再是取决于老师,但由双方决定。例如,纯粹的赞誉和学生成绩之间的没有一致关系。此外,利用在课堂上的认可和奖励最大的缺点是,有些人往往可以得到的一致好评,有的则是很难获得。更可怕的是,没有得到表彰和奖励学生开始考虑自己“不够好”,这会给一些学生带来的潜在危害。教师意识到这一点转过来对全体给予过分慷慨的表扬和奖励,但是学生们能看出实质,他们能把不自然的、不应得的表扬与奖励或华而不实的奖励与真实的事情鉴别开来。”所以,社会互动和文化环境的课堂内外成为研究的视角了。最近的研究都强调了合作与交流,对教学和学习,强调对学生的学习文化和社会影响的作用。 此外,社会文化理论和活动理论扩展了教学和学习的定义,以强调教学和学习社会、语言、文化和环境。在这些理论,学习是一个积极的合作施工过程中,存在于教师和学生,在教室的社会结构中存在的相互作用,存在于学校的更大的机构之中。

有效的教学是通过一定的教育活动,学生的学习,以达到预期的效果。预计可以达到最佳效果,除了教师、学生、内容和其他因素的影响,以及对环境的影响。考虑到课堂教学活动的环境,这是明确的教学情况和教学成功或在学校的教学环境.课堂教学和学习环境有关的许多方面可以是任意的。对于教师,他所面临的任务是确定需要考虑环境因素是适合的学习活动。困难在于研究,教学和学习环境的研究只考虑对环境的某些方面,在一定时间内,此外,有证据表明,环境的一个方面,可能有不同的效果,取决于环境等方面在同一时间。如学校规模,富裕的社区和贫困社区是不一样的。

评价:总之,丰富的物质环境,学习的过程。然而,最近的研究,不仅专注于教学的物理环境,充分重视教学的精神和文化环境。

(二)国内研究现状及趋势分析

中国一贯高度重视自学,可以追溯到孔子,孔子的教学是“不叩不鸣”,自学是教师有效教学的基本前提。现代教学方法的尝试,自学辅导教学,指导和一脉相承的独立自主学习。最新的研究表明,建议的内化学习,体验学习与研究有效教学.国内的研究的新趋势是两个纬度上的有效教学标准的基础和发展。较有代表性的是崔允郭教授写的《有效教学:理念与策略》,有效教学的内涵,其核心思想是明确的界定。他提出了有效的教学理念:首先,“有效教学关注学生的进步和发展”。为此,教师必须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建立“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的观念,教师有“全人”的概念,学生的发展必须是一个”整体“的发展。教师不能高估了他们的纪律的价值,不能够只在纪律纪律的价值目标,但应在一个完整的人的发展定位,第二个是“有效的教学涉及到教学效果,教师必须有足够的时间和概念的有效性”。第三是“有效的教学,更注重可以测量和量化”。如与具体教学目标尽可能明确,以测试教师的工作成效。有效的教学不仅要反对拒绝量化,也反对过于量化。结合定量与定性,过程和结果应被视为科学,全面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教师的工作表现。第四,有效教学要求教师具有一定的反思意识,每一位教师不断反思自己的嘴经常的教学行为,问:“什么样的教学是有效的吗?” “我的教学有效吗?”有没有比我的教学更有效?第五,有效教学是一种策略,他提出分两个阶段教学的教学,具体教学策略的制定,实施和评价,但也表明,教师应掌握战略知识,所以,面对的具体情况。新课程改革以来,国内一些专家,学者和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越来越多地关注有效教学和有效的学习,决策从角度来探讨互动式教学模式,研究有效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理论和实践摸索。

现代课堂教学崇尚的应该是充满生命力的、和谐的、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一些研究十分强调师生互动、动态生成,这是实现课堂教学改革的根本。思想政治课程有效教学的角度,从这个点,不仅可以进一步丰富了课堂教学实践的内涵,教师和学生在政治课的活力,以实现真正的增长,这是值得在未来的喜悦引用和深化。国内学者研究的教学思想和政治效益的主要方面,包括:从利用研究性学习的角度,研究有效的教学思想和政治路线的变动;从思想政治上的焦点教学设计的角度来研究的思想和有效的教学动向;从一个有效的课堂提问,非智力因素的技能,有效的课堂教学点的观点。这些研究的理论定义是有效的,什么是无效的,低效的,其性能的负面影响。有效的教学系统的经营理念,扩大教学理论的研究范围,在理论的指导下,强调教学成效。从深层意义来理解的课堂教学结构和背后的促进课堂教学的原动力。

综合在国内和国外的研究成果,我们认为,这项研究表明有效的教学和情景以下特点:1.在我国推进素质教育的背景下越来越多的人关注有效教学;2.关注教师的有效教学,让学生主动采取在一个特定的教学情境下教师教学行为的影响,建构知识,发展自己探索的知识和思维能力,以及应用知识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有效的教学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教与学之间的关系,任课教师要使学生能够采取主动调整根据自己的学习策略教学的教师风格或特点和步骤,教师必须调整自己的教学,达到教学相长。

有效的教学策略,把重点放在课堂活动,教师和学生参与创造性活动; 注重学习的背景化,根据学生的知识背景发展其新的知识和技能,开展教学和对话,以便学生表达,交流,对话,并展示学生的观点,判断和理性推理。

参考文献:

[1]陈厚德.有效教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0.

[2]刘新庚.现代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M].人民出版社,2008.

[3]小学思想品德和中学思想政治教材编写委员会. 思想政治[M]. 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4]孙亚玲.国外课堂教学有效性研究[J].中国考试在线论坛,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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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部门哲学研究范式的局限性

论孙正聿先生学术研究的出场范式

超越离土教育,走向热土教育

论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公共性

论出场学研究的当代使命

论当下中国文化观念的基本要素

“出场学范式”研究综述

哲学文本文献学范式研究

当代中国哲学对话范式研究

“反思的问题学”研究范式研究综述

中国哲学对话范式研究综述

对“有机”哲学理念的质疑

哲学出场学范式的发展逻辑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意义的再理解

后现代的希望在中国——柯布博士访谈录

中国哲学教科书范式的历史与现状

哲学原理范式的形成与逻辑

2012年中国哲学史范式研究的进展

2012年哲学文本文献学研究综述

2014年中国哲学原理范式研究综述

新世纪中国马哲史研究范式创新功能的体现

重新评估哲学与欧洲哲学的关系

2014年哲学对话范式研究综述

2014年哲学出场学范式研究进展

有机是在新时代的创新

“反思的问题学”研究范式2012年研究综述

2012年中国哲学对话范式研究综述

哲学中国化范式研究的新进展

论当代中国哲学研究范式的创新与转换

当代中国哲学教科书范式研究

中国哲学史研究范式的历史与现状

论当代中国哲学教科书范式创新

2013年中国哲学史范式研究的进展

哲学中国化研究范式的发展与创新

2013年中国哲学原理范式研究综述

哲学中国化范式研究的进展与趋势

现代性论域下唯物史观对人本主义乌托邦的超越

“标准化哲学”的“批判”与“出场学”的“可能”

中华优秀传统价值观的诠释与转化

努力行进在当代中国哲学研究范式创新的途中

在反思与创新中伴随当代中国哲学的疾步前行

理性的——对中国特色哲学的几点思考

从解放逻辑到拜物教逻辑——精神分析视野中的主奴关系浅析

问题反思与范式转换的双向互动——“反思的问题学”研究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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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卒中单元概述

卒中单元(stroke unite,SU)模式是指具有诊疗指南和规范指导的、有组织化的多学科专业人员共同参与治疗和护理脑卒中患者的医疗综合体模式。医务工作者根据循证医学公认的卒中治疗指南,在固定或不固定区域,以卒中小组为核心,通过高度组织化的形式为脑卒中患者提供预防、治疗和康复服务。这是一种以组织化形式管理住院卒中患者的新型医疗模式,不但汇集临床多学科和多项技术,而且把它们有条理地组织起来,发挥最大功效去治疗脑卒中患者[1]。随着循证医学研究深入,国内外学者开始通过卒中单元的卫生经济学研究来探讨卒中单元对医疗费用的影响以及与疗效的关系,分析发现:在目前所有缺血性脑血管疾病治疗中,最有效的方法是卒中单元,其次是溶栓、抗血小板和抗凝[2]。与传统以药物为主的治疗模式相比,卒中单元模式并发症发生率低,住院时间短,再次住院率及病残率低。联合卒中单元亦可促进脑卒中患者的运动功能及日常生活能力的提高[3]。

2 卫生经济学评价方法

卫生经济学研究中主要有3种方法对方案进行分析评价:成本效益分析(CBA)、成本效果分析(CEA)和成本效用分析(CUA)。

CBA特点是产出评价用货币表示,是从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进行测量的一个综合指标。CEA特点是产出评价使用能够反映人民健康状况变化的指标,如发病率、死亡率、治愈率、好转率、人均期望寿命等,直观反映客观情况的变化,适宜于同一目标不同卫生活动方案之间的卫生经济学评价。CUA特点是产出评价以生命为指标,以人们对生命质量的满意度为权重,比较各备选方案的投入以及所获得的效用值,主要指标有质量调整寿命年(QALY)和失能调整寿命年(DALY)两种,在卒中领域中QALY较常用。

3 资料收集

国外文献通过PubMed、OVID、Springger等专业数据库以“stroke”、“stroke unite”、“economic evaluation”、“costeffectiveness”、“costbenefit”、“costutility”等为关键词检索2001年—2011年相关文献。国内文献通过中国生物医学文献数据库(CBM)、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以“卒中单元”、“脑卒中”、“脑卒中经济性”、“脑卒中成本效益”等为关键词检索2001年—2011年相关中文文献。本研究只收集卒中单元的卫生经济学文献,剔除综述、会议摘要等,共计12篇。

4 国内外研究现状

4.1 卒中单元模式疗效及费用研究 日本Yoneda等[4]根据缺血性卒中患者入院时TOAST分型及严重程度分类,比较各型患者住院时间、美国国立卫生院卒中量表(NIHSS)评分、出院时改良Rankin量表(mRS)评分、每人平均费用等,发现心源性栓塞患者入院时NIHSS评分较其他型高,进入NICU比例及每人平均费用较高,但是出院时各型mRS评分差异却没有显著性。提示心源性栓塞患者神经损伤更严重,住院时间更长,平均每人的费用更高。

英国LuengoFernandez等[5]通过Logistic回归分析得出影响住院率的主要因素为NIHSS评分和卒中类型中的原发性脑出血(PICH)和蛛网膜下腔出血(SAH),影响住院时间的主要因素为入院时NIHSS评分。统计一年的诊疗费用,按卒中严重程度调整后,发现影响诊疗费用的主要因素为颈动脉狭窄程度;同样如果按颈动脉狭窄程度调整后,发现影响诊疗费用的主要因素为NIHSS评分。同时,当NIHSS评分≤18分时,诊疗费用与NIHSS评分线性相关且随NIHSS评分升高而增加;当NIHSS评分>18分时,此时病死率高且致残率高,治疗费用则随NIHSS评分升高而减少。因此卒中的严重程度即NIHSS评分是预测诊疗费用的重要独立因素。

4.2 不同卒中治疗模式的卫生经济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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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至颖于2003年加入香港利丰集团,曾在利丰集团旗下的利丰(贸易)有限公司及控股公司利丰(1937)有限公司下若干子公司工作,在环球消费品采购、物流、经销及零售方面拥有丰富实践经验。近年专注于协助利丰在亚洲特别是中国市场的发展并从事与供应链管理、商贸流通及中国商业模式有关的研究。加入利丰集团之前,曾任职于国际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林至颖在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第40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培训班毕业,拥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并为香港董事学会会员。林至颖是国家工信部《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杂志的专栏作者。曾公开在国家级经济、社科类核心期刊及中国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核心期刊发表多篇论文。

三、主要荣誉

“供应链金融在泛珠三角区域的实践现状及对区内现代物流业合作发展的战略思考”获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秘书处及广东省现代物流研究院联合颁发“泛珠三角现代物流业合作发展战略研究报告忧秀成果”二等奖(2011年)。“生物质能源价值链管理(Bioenergy Value Chain Management)”代表中国参加壳牌及美国时代杂志(Times Magazine)联办2010全球明日能源研究报告比赛(Energy For Tomorrow)获得二等奖(2010年)。

四、主要论著

1、《以内外贸一体化为本位构建中国式跨国商贸集团的思考》,《中国经贸导刊》,2011年9月。

2、《中国与欧美流通发展比较及启示》,《中国流通经济》,2012年1月。

3、《中国发展供应链金融的优势、经验和对全球的启示》,《经济纵横》,2012年6月。

4、《国内外银发市场理论综述及对中国的启示》,《现代商业》,2011年3月。

5、《从声誉风险视角看企业风险管理》,《商场现代化》,2011年5月。

6、《供应链全球化与企业组织变革》,《中国经贸》,2011年5月。

7、《可持续发展供应链国内外理论研究综述及案例》,《中国市场》,2011年7月。

8、《基于SCP范式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分析及其实证研究》,《当代经济》,2011年8月。

9、《中国与欧美流通业发展比较及对“十二五”中国现代流通体系创新的启示》,《中国流通2011(国家商务部指导、中国流通三十人论坛(G30)2011年年会会刊)》,2011年12月。

10、《中国私人公务机市场发展概况》,中国社会科学院蓝皮书《中国商业发展报告(2011—20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11、《供应链金融在国内的发展概况与战略思考》,中国社会科学院蓝皮书《中国商业发展报告(2011—2012)》,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

12、《利丰集团:没有工厂的生产商》,《中国经营报》访问,2011年12月26日。

13、《利丰集团:一家百年贸易公司如何打破企业发展“平原化”》,《商学院》杂志访问,2012年4月。

14、《“盛世危言”达沃斯》,《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杂志“经济动向”专栏,2012年2月10日。

15、《中美TPP博弈》,《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杂志“经济动向”专栏,2012年2月25日。

16、《碳排放交易体系不能没商量》,《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杂志“经济动向”专栏,2012年3月10日。

17、《新普京时代的中俄经贸关系》,《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杂志“经济动向”专栏,2012年3月25日。

18、《中美贸易摩擦何以加剧》,《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杂志“经济动向”专栏,2012年4月10日。

19、《经济复苏中的亚洲机会》,《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杂志“经济动向”专栏,2012年4月25日。

20、《全球价值链的开放变革》,《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杂志“经济动向”专栏,2012年5月10日。

21、《中日韩自贸区簸行》,《中国经济和信息化》杂志“经济动向”专栏,201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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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外研究情况

经济学文献对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搭配的定量实证研究始于20世纪30年代的IS-LM模型(又称希克斯一汉森模型)。根据该模型,希克斯和汉森等研究得出的结论是: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虽然在短期能够影响产出,但是从长期来看,对产出都没有影响,它们都是无效的,除了提高价格之外。之后,经济学家在其基础上,将视角延伸到对开放经济的研究。

英国经济学家詹姆斯・米德(Mead,1951)提出了固定汇率制下的内外均衡冲突问题,即“米德冲突”。在汇率固定不变时,政府只能主要运用影响社会总需求的支出增减政策来调节内外均衡,在开放经济运行的特定区间便会出现内外均衡难以兼顾的情况。而支出转换政策包括汇率、关税等的实质是在总需求结构内部进行结构性调整,使需求结构在国内需求和净出口之间保持恰当的比例,从而开创性地提出“两种目标,两种工具”的理论。荷兰经济学家丁伯根Tinbergen,19521最早提出了将政策目标和政策工具联系在一起的正式模型,即“丁伯根法则”。若要实现n个独立的政策目标,政府至少具备n种独立的政策工具,工具之间不会相互影响。蒙代尔(MundeB,1960)提出了进一步的解决办法,指出将每一政策工具分配给它能发挥最大影响力和具有绝对优势的目标。斯旺(Swan,1960)用图形说明了支出增减政策f财政货币政策1和支出转换政策(汇率政策)各自的功用,提出了用支出增减政策和支出转换政策的搭配来实现内外平衡的模型。蒙代尔(1963)与弗莱明(1962),研究了开放经济条件下用于实现内外均衡目标的宏观经济政策的有效性问题,他们的研究成果经不断完善而成蒙代尔一弗莱明模型fMundell-Fleming Model),并由此得出了著名的“蒙代尔三角”理论,即货币政策独立性、资本自由流动与汇率稳定这三个政策目标不可能同时达到。1999年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fPaul Krugmanl根据上述原理画出了一个三角形,他称其为“永恒的三角形”fTheEtelnal Trianslel,从而清晰地展示了“蒙代尔三角”的内在原理。这三个目标之间不可调和,最多只能实现其中的两个,这就是著名的“三元悖论”。

二、国内研究现状

国内学者将以上理论和研究方法应用于对我国经济的分析,研究结论不尽相同。马拴友(2004)运用IS-LM模型进行分析得出,在我国IS曲线较为陡峭而LM曲线较为平坦,说明在这种情况下,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相比。对治理通货紧缩具有更大的效能。张学友、胡锴(2002)运用修正的MF模型,对我国积极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效力进行比较,得出在我国现行汇率制度安排下,积极财政政策的效果要优于货币政策:当前我国的经济政策应以财政政策为主,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淡化扩张性的货币政策。施建淮(2007)运用VAR模型对人民币实际有效汇率和中国产出进行实证分析后得出,人民币升值在中国是紧缩性的:相对汇率变动的其他效应,汇率变动的支出转换效应是支配性的,因此运用传统斯旺模型来分析中国经济是有效的。徐长生、刘士宁(2006)根据斯旺模型政策搭配理论,认为中国经济目前正处于模型中的内部通胀、外部顺差的区域,因此对内可采用从紧的货币政策主要抑制投资过热,采取结构性的财政政策着重解决经济结构失衡问题:对外通过本币升值的汇率政策改善国际收支顺差,以实现内外均衡。

也有学者通过计量建模,实证研究了近年来我国两大政策的搭配,但大多集中于对内绩效的研究,鲜有在一篮子货币汇率制度下兼顾内外综合绩效的系统研究。刘玉红、高铁梅、陶艺(2006)实证研究了财政货币政策的综合效应,发现中国的货币政策对实体经济的有效性较弱,这是由于我国利率管制严格、资本市场和货币市场发展缓慢等原因所致,而中国的财政政策的政策效果显著,扩大国内需求方面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应该继续实施。王文甫(2007)通过模型分析。发现在内生增长理论框架下,有一条真实变量都以相同的比例增长的均衡增长路径:在均衡增长路径上,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不是相互独立的,它们之间必须相互协调:财政政策对经济有影响,货币呈非“超中性”。刘斌(2009)基于我国的实际数据的实证研究得出。我国的政策体制主要表现为主动的财政政策和被动的货币政策组合体制的结论:这种体制实际上是物价水平的财政决定理论的充分体现:因相机抉择的政策会产生政策的时间不一致性问题,对社会福利水平产生影响,这种体制在今后是否一定要继续保持值得商榷:他强调今后我国应该从现行的体制向主动的货币政策和被动的财政政策组合体制转换。黄志刚(2009)将蒙代尔一弗莱明模型fM―F模型1拓展到中间汇率制度下研究发现,不管资本流动性如何,扩张性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基本有效,其效应介于固定汇率制度和浮动汇率制度之间:实行中间汇率制度的国家在进行宏观调控时,最应该运用财政、货币政策搭配方法,此时政策效果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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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旅游发展; 经济增长; TLGH; 研究综述; 国外

1 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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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吴开松.中国民族地区县级电子政务平台服务能力实证研究[J].江汉论坛,2011,(5):24-29.

[11]周伟良,朱方洲,汪清.欠发达地区县级电子政务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电子政务,2010,(12):64-67.

[12]赵殷.我国县级政府电子政务的发展现状及前瞻[J].管理观察,2014,(8):33-38.

[13]朱慧勇.民族地区县级政府电子政务发展研究[J].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4,(2):136-140.

[14]李继光.贵州省县级电子政务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J].时代金融,2012,(12):32-35.

[15]王鼎,李和中.以电子政务为依托的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研究――以G市M区为例[J].电子政务,2013,(10):5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