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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电力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避免地要与外界进行大量的经济往来,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是企业正常经营活动开展的有力保障,如何加强供用电合同管理,避免经济纠纷或损失,杜绝经济违法违纪行为,是深化完善供用电合同管理的必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供用电合同管理。
一、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是实行规范化管理的前提
实行规范管理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制度人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按照国家电网公司制定的统一的供用电合同格式化文本进行规范管理,内容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供电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可控状态,对供用电合同实行微机化管理,从而通过完善的管理制度,提高合同的签订率和使用率,以实现供用电关系法制化管理。
二、合同审核制度的制定执行是杜绝错漏保障
国民经济的迅猛发展,社会经济活动日益活跃,各种扰乱经济活动的不利因素如商业信用缺失等也随之出现,同时,供电公司内部诸多不完善因素也同样困挠着企业。因此,完善供用电合同的签订,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双方十分重要。要完善供用电合同的管理,审核制是一个重要环节,如何防范问题,发现问题,填塞漏洞,审核就是重点。严把审核关,使签订中存在的问题被提前发现并化解,保证企业和用户合法利益不受损害。供用电合同履行审核制度是一项涉及面较广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充分发挥制度的保证作用,需要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
三、完善合同履行监督体制,加强综合监督
借助监督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供电合同的履行情况,从而及时找出与合同履行有关的影响因素,以便于及时地反馈将障碍排除,杜绝违约现象的出现,那么我们应该如何监督合同的执行力度呢?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这是由于规章制度不仅是对法律法规的进一步延展,也是约束企业员工规范自身行为的准则,通过不断的修订和完善规章制度能确保规章制度贯穿于整个合同履行之中,在预防出现死角的同时还为合同的顺利履行提供了强大的安全支持。尤其在建立监督体制时必须对监督的形式、程序以及手段等进行量化规定,确保操作性强,以更加具体形象的监督工作促进合同的履行;二是必须确保维护制度具备严肃性,在监督过程中不仅要注重实际效果,还应强化监督职能,确保监督氛围的和谐性、监督网络的有效性;三是对于监督主体不同这一情况,应加上它们的协调,确保监督协调一致才能形成监督的有效合理化的监督合力,提高监督效率,并在此基础上着力改善因关系难以明确化而导致的监督主体的缺位,确保监督工作顺利有效的进行,但需要指出的是,这需要确保监督主体能自觉接受监督,而自觉监督离不开制度的约束,但是制度的晚上必须建立在人性化、合理化和科学化的基础之上,才能更好的加强监督,确保供电合同能够得以顺利的实施;四是监督网络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体员工广泛参与企业管理,做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防止权力的滥用和权、利交易,引导全员监督工作步入良性轨道。
四、加强对责任人员的培训、教育
加强对合同管理相关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通过学习提高他们的业务技能是提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的重要一环。普及知识需要培训,更新知识更需要培训,持续不断的培训学习,是开发员工智能和技能的基本途径,能进一步加强员工对本职工作的正确认识,稳定其对自身工作的情感,从而能巩固原先良好的思维定式,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
制度的建立和相关人员娴术的业务技能是合同履行的重要条件,随时从不同层面,通过不同的形式做好合同责任人员的素质教育,使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只有将职业教育与生产经营管理有机结合,有目的的开展各种主题教育和时事教育,才能全面提高相关人员的思想道德水平,提高他们自我约束的能力,使企业经济环境健康有序地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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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业务素质能力不足,导致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质效不高
(1)由于用人制度相对僵化,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不高、同时又没有认真对供用电合同管理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造成实际操作中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仅仅局限于文书管理性质,缺乏有效的管理行为,导致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质效不高。(2)法律意识淡薄,不签定或不能正确签定书面供用电合同,签约人员法律素质较差,不适应依法签定供用电合同的要求。(3)忽视居民供用电合同的签定,在诉讼阶段,由于没有完整的居民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居民客户权利义务不明确,大多规定企业只在用电申请书或在电费发票上加几条“用户须知”,供电方主张的合同权利往往得不到法院的支持。(4)在与客户发生计量、电价、收费等纠纷时,不注重与客户积极磋商,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清责任,及时化解矛盾,导致矛盾激化,带来社会负面影响(5)在供电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忽视采用诉讼及其他法律手段,防范合同法律风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蔓延扩大。
1.2供用电合同的质量较差,内容与现实有出入
(1)一些供电系统是由用电客户出资建设的,在制定供电规划的时候,难以严格按照用电客户的投资情况,和供电机械的资产归属情况在合同上达成一致,导致供用电合同的质量很低。(2)在发生合同变更和合同转让的法定情形时,忽视对合同的书面变更及重新签订供用电合同,合同有效期届满时却不续签,致使发生纠纷时捉襟见肘、无所适从。(3)由于电网改造、运行方式变更等原因,致供电线路名称变化太快,编号更新不及时,致使所签供用电合同产权分界点与现场不符,易发生纠纷,存在安全风险。
1.3供用电合同管理不健全
(1)供用电合同管理缺乏统一标准,造成供用电合同管理的不规范。目前公司供电营业所合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需进行统一规范。建议高压供用电合同在管理单位实行按供电线路一户一档,资料档案应包括供用电合同文本、报装资料、变更工单、客户申请等客户相关资料;低压供用电合同实行以台区为单位集中归档,客户变更申请和工单作为合同附件资料。(2)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与营销管理工作衔接不够,导致供用电合同信息“五统一”无法保障。如营销系统的业务变更子系统中缺乏供用电合同管理人员的审核环节,容易导致供用合同文本信息与营销系统内的数据不统一。
2供用电合同管理水平的措施
2.1加大供用电合同工作培训力度
供电企业要加强对供用电台同签订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获得更高的专业技能,首先,要将供用电合同的签订科学的划分成几个步骤,有计划的进行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要将原本应该签订却因为特殊原因尚未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进行补充签订,对于因超过签订期限而没有签订的合同,企业合同签订人员要将这些超越期限的合同进行分类,按照时间顺序对过期合同进行排序。要定期组织企业供用电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专业能力培训,切实增强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能力,确保供用电合同的质最达到相关标准的要求。
2.2健全供用电合同管理机制
(1)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的条款内容多,为了规范供用电合同流程,我们以强化责任为切入点,以细化环节为着力点,以打造供用电合同品牌为落脚点,对供用电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行“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2)人员体系的完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成立了由营销副总经理为组长,营销职能部门及相关供电营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实行包片挂点,各供电营业单位确定供用电合同专(兼)责人员,建立供用电合同管理的人员体系。(3)制度体系的完善,根据市公司修订《供用电合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级供用电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和工作标准,完善合同分级管理模式,统一合同管理台账、报表、档案的管理标准,明确合同存放地点、档案盒外观、标签格式等要求,专变用户供用电合同与其原始档案一同存放,按线路一户一档,居民合同按台区集中存放,做到查阅便利、快速,实现供用电合同的规范化管理。2.3强化考核,彰显效益,是抓好合同管理工作的最终目的(1)为了保质保量地完成供用电合同修签任务,营销职能单位对各供电营业单位的供用电合同修签工作实行月通报,季考核,网上排名次,营销例会上公布进度。同时通过召开供用电合同管理现场会,典型引路,倒排供用电合同修签时间表等措施,不断地传递压力、刺激活力、营造氛围,使大家始终处于竞争状态,形成了你追我赶、抢前争先的可喜局面。(2)落实责任,措施到位。分解供用电合同修签任务,落实签订责任,具体落实到各供电营业单位,责任到人,形成“人人重合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为加强合同修签力度,要求各供电营业单位成立供用电合同修签小组,通过召开供用电合同现场会的方式,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加快供用电合同修签的进度,提高修签质量,并按月通报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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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2)12-0125-01
一、供用电合同的法律地位及其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都对供用电合同做了明确和具体的阐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二条至三十五条对供用电合同签订的时间、应具备的条款、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条至九十四条对签订供用电合同做了明确规定。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中都明确指出了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正式供电前根据用户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用电合同。因此,供用电合同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供用电双方在电力供应和使用上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供用电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供电方式、供用电质量和供电时间;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供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合同的有效期限;违约责任;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三条规定:“供用电合同书面形式可分为标准格式和非标准格式两类。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简单,一般用电需求的用户;非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特殊的用户。”“省电力经营企业可根据用电类别、用电容量、电压等级不同,分类制定出适应不同类型用户需要的标准格式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实际需要,供电企业与各类电力用户签供用电合同文本最常见的有六种:高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以下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趸购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农电系统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转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转供电和被转供电三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临时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基建工地等短期、临时用电用户签订的合同)。以上五种合同为标准格式文本。第六种是居民用电须知(供电企业告之居民用户有关供用电相互责任义务的背书式合同)。
此外,还有用户自备电厂并网电量购销合同、非供电企业所属电厂供用电合同(与电力系统外的地方小水电、小火电厂签订的合同)、《电费交纳协议》及《调度管理协议》等。
二、金州供电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十几年前,即20世纪最后两年,金州供电分公司在营销科设立了专职供用电合同管理员,负责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分公司用电检查人员负责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这些年来,金州供电分公司供用电合同工作从小到大、从无到有、从难到易,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10千伏及以上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 99.82%;380伏10千伏及以上低压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90.6%。2005年以来新建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率100%,2006年以来临时用电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100%。这些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使分公司与占用电容量80%以上的大中用户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双方依法经营,用法律规范电力市场,为安全可靠供用电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重点保证重要用户安全供电
电力用户按照负荷性质可划分为三类,保证一、二类用户的供电安全是供电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09年对重要用户加强管理的基础上,2010年对重要用户的管理又有新的突破。首先从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就对重要用户的重要性加以约定,在双方谈合同条款时,对于用电方放弃重要用户条款的,我们在供用电合同中没有约定重要用户,但在管理上一样按照重要用户对待。除此之外,金州供电分公司建立了重要用户档案,实行跟踪管理,用电检查员在巡视过程中也能做到重点巡视,重点管理。在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保证安全供电的技术措施:双回路或多回路供电;专线供电;用电方自备发电机或自备发电机组;用电方自备非电措施。除此之外还约定:必须自备紧急保安电源。全面履行供用电合同给供用电双方在安全供用电上都提出了约束条款,分公司为更好地保证重要用户供电方式与供用电合同相符做出了很大努力,到目前为止可以保证所有重要用户的供电电源和供电回路。
通过几年来对供用电合同工作的宣传、培训及召开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会签会,使生产、计划、调度运行多个岗位的工作人员了解了分公司有多少个重要用户,对双方在安全供电上都有什么样的保证措施,供电企业如何履行供用电合同条款有明确规定,做好重要用户供电安全。
四、走访建材、冶金行业,对其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大连金州区有建材、冶金等生产企业110户,66千伏用户3户;另外还有其他行业的小企业107户。
3户66千伏建材、冶金生产企业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约定的是一类重要用户,107户小企业虽算不上重要用户,保证安全供电也是十分重要的,为此近年来分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每年都要对这3家66千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走访,另外安排有关部门对其他行业的107户小企业进行调查了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分别采取措施。
3户66千伏企业在受电电源上存在着没有保安电源,受电线路自维,并有一塔双回线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起草了一份文件,直接送达到3户企业。另外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发现分公司存在双回线同母线供电的情况,及时向分公司领导汇报,在分公司领导的安排下调度室和继电室采取技术措施,实现不同母线的双电源供电。
107户小企业中10千伏供电的88户,供电总容量6944千伏安。其中100千伏安及以上的21户;100千伏安以下的67户,380V供电的19户,设备总容量307千伏安。10千伏供电的88户小企业中有66户签订了供用电合同,2户未签订供用电合同是因长期停产无人。19户380伏供电的小企业全部签订了供用电合同。我们在供用电合同中都约定了由用户自备发电机,保证在系统突然停电时解决井下供电问题。同时对调查了解到的安全隐患向局领导汇报,分公司做出了对一些线路保证供电安全的措施。同时将88户小企业的用电情况报区政府有关部门。
五、针对不同行业提出特别约定,保证安全供电
金州区几家大的医院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提出医用CT在电网系统事故重合闸时,造成设备烧损,修复费用昂贵。而系统事故重合成功是电力系统的一项重要指标,不能因为几家医院就改变继电保护方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供用电合同特别约定中,要求用电方对医用CT加装失电压延时装置,如不采用失电压延时装置,造成的后果由用户方负责。这样在经济上维护了供电企业的利益,在安全上保证了对其他企业的连续供电。
高次谐波、冲击电流、非对称负荷对电力系统的危害十分严重,我们称之为谐波污染。近年来轧钢、铸钢企业用电猛增,这些企业向系统输送高次谐波的机率极大。针对这个问题及时与省、市公司主管部门沟通,在供用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条款中增加了“用电方的谐波电流、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对供电质量有影响或对安全运行构成干扰和妨碍时,用电方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如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达不到国家标准时,供电企业可中止对其供电”的内容。
六、把住新装签订关安全供电有保障
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除对原有用户的合同进行补签工作以外,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是做好供用电合同工作的关键。为了把住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关,我们制定了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通知单》。
对经过报装接电窗口办理用电手续的新装用户,在办理手续前签订供用电合同,否则不予办理用电手续,这样有90%的新装用户都在送电前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在送电前签订供用电合同后,使一些安全隐患在送电前得到有效的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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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都对供用电合同做了明确和具体的阐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按照国务院制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办法签订供用电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二条至三十五条对供用电合同签订的时间、应具备的条款、双方应履行的权利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条至九十四条对签订供用电合同做了明确规定。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中都明确指出了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正式供电前根据用户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用电合同。因此,供用电合同是以书面形式签订的供用电双方在电力供应和使用上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也是明确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
供用电合同的内容在《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有明确的规定,“供用电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供电方式、供用电质量和供电时间;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供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合同的有效期限;违约责任;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三条规定:“供用电合同书面形式可分为标准格式和非标准格式两类。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简单,一般用电需求的用户;非标准格式合同适用于供电方式特殊的用户。”“省电力经营企业可根据用电类别、用电容量、电压等级不同,分类制定出适应不同类型用户需要的标准格式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电力供应与使用的实际需要,供电企业与各类电力用户签供用电合同文本最常见的有六种:高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及以上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10千伏以下的电力用户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趸购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农电系统签订的供用电合同);转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转供电和被转供电三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临时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与基建工地等短期、临时用电用户签订的合同)。以上五种合同为标准格式文本。第六种是居民用电须知(供电企业告之居民用户有关供用电相互责任义务的背书式合同)。
此外,还有用户自备电厂并网电量购销合同、非供电企业所属电厂供用电合同(与电力系统外的地方小水电、小火电厂签订的合同)、《电费交纳协议》及《调度管理协议》等。
二、金州供电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签订情况
十几年前,即20世纪最后两年,金州供电分公司在营销科设立了专职供用电合同管理员,负责分公司供用电合同管理工作,分公司用电检查人员负责供用电合同的签订工作。这些年来,金州供电分公司供用电合同工作从小到大、从无到有、从难到易,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取得了很大进展,10千伏及以上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 99.82%;380伏10千伏及以上低压用户的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90.6%。2005年以来新建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率100%,2006年以来临时用电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率为100%。这些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使分公司与占用电容量80%以上的大中用户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双方依法经营,用法律规范电力市场,为安全可靠供用电提供了法律保证。
三、重点保证重要用户安全供电
电力用户按照负荷性质可划分为三类,保证一、二类用户的供电安全是供电企业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在2009年对重要用户加强管理的基础上,2010年对重要用户的管理又有新的突破。首先从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就对重要用户的重要性加以约定,在双方谈合同条款时,对于用电方放弃重要用户条款的,我们在供用电合同中没有约定重要用户,但在管理上一样按照重要用户对待。除此之外,金州供电分公司建立了重要用户档案,实行跟踪管理,用电检查员在巡视过程中也能做到重点巡视,重点管理。在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中双方约定了保证安全供电的技术措施:双回路或多回路供电;专线供电;用电方自备发电机或自备发电机组;用电方自备非电措施。除此之外还约定:必须自备紧急保安电源。全面履行供用电合同给供用电双方在安全供用电上都提出了约束条款,分公司为更好地保证重要用户供电方式与供用电合同相符做出了很大努力,到目前为止可以保证所有重要用户的供电电源和供电回路。
通过几年来对供用电合同工作的宣传、培训及召开重要用户供用电合同会签会,使生产、计划、调度运行多个岗位的工作人员了解了分公司有多少个重要用户,对双方在安全供电上都有什么样的保证措施,供电企业如何履行供用电合同条款有明确规定,做好重要用户供电安全。
四、走访建材、冶金行业,对其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
大连金州区有建材、冶金等生产企业110户,66千伏用户3户;另外还有其他行业的小企业107户。
3户66千伏建材、冶金生产企业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约定的是一类重要用户,107户小企业虽算不上重要用户,保证安全供电也是十分重要的,为此近年来分公司领导和有关人员每年都要对这3家66千伏企业进行安全检查和走访,另外安排有关部门对其他行业的107户小企业进行调查了解。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分别采取措施。
3户66千伏企业在受电电源上存在着没有保安电源,受电线路自维,并有一塔双回线情况。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起草了一份文件,直接送达到3户企业。另外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发现分公司存在双回线同母线供电的情况,及时向分公司领导汇报,在分公司领导的安排下调度室和继电室采取技术措施,实现不同母线的双电源供电。
107户小企业中10千伏供电的88户,供电总容量6944千伏安。其中100千伏安及以上的21户;100千伏安以下的67户,380V供电的19户,设备总容量307千伏安。10千伏供电的88户小企业中有66户签订了供用电合同,2户未签订供用电合同是因长期停产无人。19户380伏供电的小企业全部签订了供用电合同。我们在供用电合同中都约定了由用户自备发电机,保证在系统突然停电时解决井下供电问题。同时对调查了解到的安全隐患向局领导汇报,分公司做出了对一些线路保证供电安全的措施。同时将88户小企业的用电情况报区政府有关部门。
五、针对不同行业提出特别约定,保证安全供电
金州区几家大的医院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提出医用CT在电网系统事故重合闸时,造成设备烧损,修复费用昂贵。而系统事故重合成功是电力系统的一项重要指标,不能因为几家医院就改变继电保护方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供用电合同特别约定中,要求用电方对医用CT加装失电压延时装置,如不采用失电压延时装置,造成的后果由用户方负责。这样在经济上维护了供电企业的利益,在安全上保证了对其他企业的连续供电。
高次谐波、冲击电流、非对称负荷对电力系统的危害十分严重,我们称之为谐波污染。近年来轧钢、铸钢企业用电猛增,这些企业向系统输送高次谐波的机率极大。针对这个问题及时与省、市公司主管部门沟通,在供用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条款中增加了“用电方的谐波电流、冲击负荷、非对称负荷对供电质量有影响或对安全运行构成干扰和妨碍时,用电方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如不采取措施或采取措施不力,达不到国家标准时,供电企业可中止对其供电”的内容。
六、把住新装签订关安全供电有保障
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除对原有用户的合同进行补签工作以外,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工作,是做好供用电合同工作的关键。为了把住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关,我们制定了新装用户《供用电合同签订通知单》。
对经过报装接电窗口办理用电手续的新装用户,在办理手续前签订供用电合同,否则不予办理用电手续,这样有90%的新装用户都在送电前签订了供用电合同。在送电前签订供用电合同后,使一些安全隐患在送电前得到有效的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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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0079(2012)33-0116-02
现阶段,旗县地区供电企业与用电客户之间所签订的合同版本仍然是1997年制定的统一文本,那时在制定文本时所依照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经济合同法》、《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和《供电营业规则》。但是在1997年之后的两年内,新的《合同法》进一步得到了实施,当时在1997年所签订的合同文本就已经无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加之,过去的供用电合同对当事人双方违反合同上的规定时的处罚涉及内容较少,并对合同的中止和解除时间未作出明确的规定,对于当事人双方因为各种因素未能够按照合同规定履行职责的没有规定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完善的合同文本使得旗县地区供电企业面临着极大的风险。
一、当前供用电合同存在的问题
1.供电企业从事合同签订的人员素质较低
旗县地区供电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委托的人员素质不高。现阶段,供电企业普遍存在着市场观念、竞争意识淡薄等问题,很多供电企业内部工作人员认为只要在我国《电力法》范围内从事一切活动就能够促进企业稳步发展,也能够促进自身价值的实现,所以,企业内部对供用电双方签订的合同重视程度不够,合同的签订也相当于废纸一张。
2.所签合同内容不完善,欠规范
合同在双方签订之后就具备了一定的法律效力,且合同也具备着较强的法律效力。当合同生效之后只有按照合同的内容履行权利和义务,才能够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都得到维护。不过,目前的供用电合同中却存在着很多产权不明、缴费时间不明确、用电详细地址不明确等一系列问题,使得供用电合同隐藏着较多矛盾纠纷事件。
3.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义务不明确
依照《合同法》相关条例显示,供用电合同所涉及到的内容很广泛,主要包括供电的方式、质量、时间、用电容量、地址、性质、计量方式、电价、电费的结算方式以及供电企业在供电时所使用的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另外,也较少地涉及到了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之后出现违约事件所应该承担的各种责任。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出现多项空缺,所涉及到的内容范围较狭隘,很多方面的内容都是点到即止,未能够进行深入的研究,很多条款内容不明确,很容易给当事人双方带来各种纠纷和风险。
4.较低的供用电合同签约率
目前很多用电客户与旗县地区供电企业之间的合同签约率偏低。很多用电客户对合同根本不重视,觉得签订合同就是多此一举,且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他们未能够按照合同上的相关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部分客户因为自身在经营中或者内部管理上出现问题导致企业倒闭的,他们拿倒闭或者破产无法支付电费和各种理由作为不支付的借口进行推脱。
二、供用电合同纠纷类型
1.合同电费结算条例纠纷
电费缴纳和结算问题是当前供用电合同中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因为很多用电户在用电之后往往会因为各种自身经营问题或者内部资金周转问题等而拒绝缴纳电费,部分企业受到行政干预而无法缴纳电费等,种种因素都使得电力企业在行使权力时显得无奈,也只好依靠政府的力量来解决。
2.电价条款的纠纷
当供用电双方在签订了合同之后,在按照合同来操作的过程中也会因为各种电价条款问题而引发的纠纷,部分是因为核算与政府部门加价等因素而出现纠纷等。
3.停限电条款纠纷
近年来,因为旗县地区供电企业的停电问题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多。供电企业因为紧急抢险、供电不足、电力事故等因素不得不进行停电处理。但是停电给用户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或者损失,所以双方之间因为停电引发的纠纷也受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注。旗县地区电力企业也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合同条款,尽量让企业能够避免这些纠纷的存在。
4.未按合同办事,干扰供用电秩序的纠纷
秩序是国家稳定、健康发展的前提条件,是国家经济迈向正轨的指明灯,人们的生活水平得到提升很大程度上都依靠着有序的秩序。供用电双方要想减少纠纷、稳步发展,尚需要遵循合同的规定办事,但是现实中有很多损坏配电设备、偷电、窃电等一系列破坏用电秩序的事情。这些现象都应该依靠法律手段来解决。
三、供用电合同纠纷处理措施
1.有效解决合同电费结算条例纠纷
第一,制订担保合同。大型用电企业在用电之前应该实施抵押制度,如质押、留质和定金等,避免双方因为各种因素而造成各种电费结算纠纷。第二,行使不安抗辩权。这一特权能够对《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中第39条的问题进行补充,让供电企业在停电之际向公众告示,避免损失的出现造成纠纷。第三,申请支付令。这里所说的支付令主要是指《民事诉讼法》中债权人收回自己资金的最有效手段和举措,这种方式被供电企业经常运用。虽然具有易操作性,但是在操作时还需要注意其操作方法和技巧。第四,行使代位权、撤销权。当用电客户将自己的财产通过较低价格进行变卖以此来躲避电费的缴纳时,供电企业能够通过行使代位权、撤销权保障自身权益。第五,。当用电客户在供电方再三催促下仍不缴纳电费的,旗县地区供电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向法院提出申诉,要求用电客户缴纳电费。需要注意,诉讼时务必要注意诉前财产保全这一环节,避免法院的判决成为徒劳。
2.着重解决电价条款的纠纷
首先,应做好对现有的电力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让民众更加了解现阶段的供用电法律法规制度,并能够积极、自觉地在合同法规定的范围内依法办事。其次,在供用电合同中,一定要将电价写清道明,不能够只写上各省市统一电价,这些会是纠纷产生的根源。当由于某些因素使得电力性质发生变化,务必要依照法律程序来依法变更,再发出变更通知。最后,注重用电管理,对于输配电设备质量审查要做到严谨、慎重,提升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的素质,加大对供电企业工作人员的技能培训力度,完善供电企业内部的监督检查制度,并严厉打击电力企业工作人员对用电客户乱收费现象。
3.巧妙解决停限电条款纠纷
(1)完善停电管理制度。旗县地区供电企业应做好供电中的生产、技术、营销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并做好供用电企业的设备检查、维修工作,一切按照相关流程执行和操作。倘若由于某种因素不得不停电,则严格按照《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在停电前的7~24小时内根据不同的情况选择不同的时间为客户发送停电通知,让用电客户做好相关准备,避免给用电客户带来损失。
(2)停电通知要规范、正式。对于停电通知的书写一定要规范,格式统一。发送停电通知的形式较多,有电子邮件、文本、电话等,这些都需要有所记录和保留,以防纠纷发生时无证明可查。
4.依法解决未按合同办事、干扰供用电秩序的纠纷
一方面,不断完善供电企业内部制度,规范其管理行为。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穿工作服,在执行用电稽查任务时不能单独行动,需要2名工作人员随同前往,不为不法行为留作案空间和余地。另一方面,当民众发现部分人群在从事一些偷电、窃电、损毁设备等行为时,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相关人员应对此进行依法查处,根据实际情况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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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力供用合同含义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同。通常,供用电合同是以用电人提出用电申请为要约,供电人批准用电申请为承诺而订立的。供用电合同约定了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双方的供用电行为提供法律依据[1]。
2 电力营销管理含义
电力营销是指在不断变化的电力市场中,以电力客户需求为中心,通过供用关系,使电力用户能够使用安全、可靠、合格、经济的电力商品,并得到周到、满意的服务。通过对电力营销的分析与管理,使用户得到更加优质的服务,这就是电力营销管理。
3 电力供用合同帮助电力营销管理规避风险
3.1 反窃电司法实践中的重要作用
3.1.1 电量认定问题
在我们日常的生产生活用电中,窃电现象时有发生,我国电力行业《供电营销规则》中规定如不能查明窃电时间则按照180天计算。但是在实践过程中窃电时间以及电量的认定是极为困难的,通过供用电合同对窃电的认定进行明确的规范,通过这样的方式就能够快速的实现窃电时间和电量的认定。
3.1.2 窃电用户供电问题
在窃电用户的供电问题上我国电力相关法律还存在空白,用户不按照约定追缴电费和违约金,在这一问题上,利用供用电合同对窃电用户的供电和停电问题进行明确,通过合同的法律效力来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
3.2 电价定比问题变更
3.2.1 比例失当
我国电价结构非常复杂,电价定比工作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在实际操作中各类电价定比还存在一定问题。供电定价比例与实际比例不符,相差较大,针对这一问题电力供应企业可在合同履行期内与用户进行协商解决,供用电合同的制定一定要符合实际,实事求是[2]。
3.2.2 比例中间变更
用户的用电并非一成不变,极有可能在用电中途发生比例变更的情况,如用户在用电中过程中商业活动的增加导致的商业用电比例增加,这种情况下就属于用户违约在先,根据《合同法》规定,用户需要按照供用电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补救或赔偿。
3.3 利用供用电合同促进电费回收
供用电关系是一种商业关系,在电费的回收中常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电力供用中实行预购电的方式能够有效的降底电费回收的风险,预购电的方式就是采用先交费后供电的电力营销方式,在供用电的实际操作中,恶意拖欠电费的现象也是存在的,有些常常以各种理由拖欠电费甚至是拒缴。针对这种情况供用电合同就可以发挥其法律效用,供电企业可凭借电力供用合同依法提讼,这样的方式更能够有效的减少恶意拒缴电费时间的发生。供电合同的合理利用能够帮助供电企业规避电力营销风险,减少各种意外情况导致的损失。
3.4 缺点形势下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电网管理中,由于缺电而引起的供电企业非计划的拉闸限电的行为,往往引发供电矛盾,如果限电行为没有在供用电合同中被明确,那么供企业将面临违约甚至被的风险,不能严格按照供用电合同处理问题,将会使供电企业面临违约赔偿问题。在此类纠纷中如果供电企业不能说服用户,将会损失惨重,这不仅增加了企业成本,而且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种做法是极不明智的。在供用电合同的制定中,供电企业可把限电措施列为免责事项,在因缺电而采取限电措施时能够有效的避免因违约带来的风险[4]。对于已经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需要采取协商的方法与用户达成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
3.5 违约使用电费的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对于窃电用户将收取三倍的费用作为违约使用费,但是在现实情况中,违约使用费的收取是相当困难的,在我国《合同法》中并没有准确的定义违约金的概念,这就导致供电企业违约金收取难度加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用电合同来对违约金的问题进行规定,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论述用电规范,并明确违规用电的惩处措施,把违约金的发生条件、金额及缴纳时间和方式等都要进行明确的描述[3]。在违约金的收取中可根据窃电者情节轻重进行区别对待,这都需要在供用电合同中的明确说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电力供应企业的合法利益。
3.6 谐波的治理
电能质量的指标之一就是谐波,谐波在大型用电设备中较为常见,谐波智力问题也是当前我们多面临的重要问题,谐波治理措施的缺乏会导致产生谐波较大的用户注入电网的谐波超标,因而影响其他用户的用电质量,严重时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电力供应企业对于用户谐波的治理问题力不从心,谐波的治理,缺少国家相关法律的支持,电力供应企业也缺少相应的监督权力,针对这一些列问题,供用电合同能够帮助供电企业有效的治理谐波问题,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将谐波问题纳入其内容,明确针对谐波超标等问题的整治及处罚措施,通过合同的法律效用来实现供电企业对于用户谐波问题的治理。
3.7 电价的类别错误
在定比例的电价类别中本身存在错误。在我国《合同法》中只规定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国家政策不在其内,如果供电人与用电人已经签有协议,双方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3.8 供用电合同与用电工作检查
在用电工作的检查中,供用电合同是重要的书面依据,供用电合同使得电力供用关系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迈进,用电检查也不仅仅是针对用户用电的单一方面,围绕供用电合同的相关事项都将成为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内容。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不仅仅是为了帮助供电企业规避营销管理中的各种风险,也是为用户提高服务质量的保证。电力公用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供电企业必须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能够有效的解决了双方之间的多发矛盾。
4 结束语
电力工程一直是我国基础工程建设的重点,电力工程的建设关系到全国人们群众的生产和生活,电力的需求越来越大,电力营销管理需要更加规范化的运行。电力营销管理是一门新的学问,电力营销进行有效和规范的管理是我国电力营销发展的重要任务,由于缺乏系统的知识理论和先进的管理方法,以往的电力营销总是受到诸多问题的困扰。当今社会是契约型社会,合同是我们生活中所必须使用的契约之一,在电力行业的发展中供用电合同的使用是规范电力营销管理的有效手段。在未来的电力营销管理中,供用电合同的使用必将更加广泛,其内容也会得到不断补充。
参考文献
[1]江平.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精解[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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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窃电用户供电问题
在窃电用户的供电问题上我国电力相关法律还存在空白,用户不按照约定追缴电费和违约金,在这一问题上,利用供用电合同对窃电用户的供电和停电问题进行明确,通过合同的法律效力来促进这一问题的解决。
2电价定比问题变更
2.1比例失当
我国电价结构非常复杂,电价定比工作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在实际操作中各类电价定比还存在一定问题。供电定价比例与实际比例不符,相差较大,针对这一问题电力供应企业可在合同履行期内与用户进行协商解决,供用电合同的制定一定要符合实际,实事求是。
2.2比例中间变更
用户的用电并非一成不变,极有可能在用电中途发生比例变更的情况,如用户在用电中过程中商业活动的增加导致的商业用电比例增加,这种情况下就属于用户违约在先,根据《合同法》规定,用户需要按照供用电合同中的相关规定进行补救或赔偿。
3利用供用电合同促进电费回收
供用电关系是一种商业关系,在电费的回收中常常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在电力供用中实行预购电的方式能够有效的降底电费回收的风险,预购电的方式就是采用先交费后供电的电力营销方式,在供用电的实际操作中,恶意拖欠电费的现象也是存在的,有些常常以各种理由拖欠电费甚至是拒缴。针对这种情况供用电合同就可以发挥其法律效用,供电企业可凭借电力供用合同依法提讼,这样的方式更能够有效的减少恶意拒缴电费时间的发生。供电合同的合理利用能够帮助供电企业规避电力营销风险,减少各种意外情况导致的损失。
4缺点形势下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电网管理中,由于缺电而引起的供电企业非计划的拉闸限电的行为,往往引发供电矛盾,如果限电行为没有在供用电合同中被明确,那么供企业将面临违约甚至被的风险,不能严格按照供用电合同处理问题,将会使供电企业面临违约赔偿问题。在此类纠纷中如果供电企业不能说服用户,将会损失惨重,这不仅增加了企业成本,而且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种做法是极不明智的。在供用电合同的制定中,供电企业可把限电措施列为免责事项,在因缺电而采取限电措施时能够有效的避免因违约带来的风险。对于已经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供电企业需要采取协商的方法与用户达成一致,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
5违约使用电费的规定
《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对于窃电用户将收取三倍的费用作为违约使用费,但是在现实情况中,违约使用费的收取是相当困难的,在我国《合同法》中并没有准确的定义违约金的概念,这就导致供电企业违约金收取难度加大。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通过用电合同来对违约金的问题进行规定,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论述用电规范,并明确违规用电的惩处措施,把违约金的发生条件、金额及缴纳时间和方式等都要进行明确的描述。在违约金的收取中可根据窃电者情节轻重进行区别对待,这都需要在供用电合同中的明确说明,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电力供应企业的合法利益。
6谐波的治理
电能质量的指标之一就是谐波,谐波在大型用电设备中较为常见,谐波智力问题也是当前我们多面临的重要问题,谐波治理措施的缺乏会导致产生谐波较大的用户注入电网的谐波超标,因而影响其他用户的用电质量,严重时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电力供应企业对于用户谐波的治理问题力不从心,谐波的治理,缺少国家相关法律的支持,电力供应企业也缺少相应的监督权力,针对这一些列问题,供用电合同能够帮助供电企业有效的治理谐波问题,在签订供用电合同时,将谐波问题纳入其内容,明确针对谐波超标等问题的整治及处罚措施,通过合同的法律效用来实现供电企业对于用户谐波问题的治理。
7电价的类别错误
在定比例的电价类别中本身存在错误。在我国《合同法》中只规定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反国家政策不在其内,如果供电人与用电人已经签有协议,双方只能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
8供用电合同与用电工作检查
在用电工作的检查中,供用电合同是重要的书面依据,供用电合同使得电力供用关系向规范化和制度化迈进,用电检查也不仅仅是针对用户用电的单一方面,围绕供用电合同的相关事项都将成为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内容。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不仅仅是为了帮助供电企业规避营销管理中的各种风险,也是为用户提高服务质量的保证。电力公用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证了供电企业必须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能够有效的解决了双方之间的多发矛盾。(本文来自于《科技创新与应用》杂志。《科技创新与应用》杂志简介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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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化设计图纸
充分理解设计内容,对各专业的内容进行梳理,主要理清三方面内容,一是专业承包工程的内容和划分,二是关键设备及成套设备的类型和数量,三是专业系统工程的划分。
(三)确定对于设备、材料、系统工程的合同管理
可分为三类:
1、甲供设备:业主直接采购,主要是影响工艺生产的关键成套设备及高附加值设备。
2、甲指乙供设备:业主指定几家品牌,施工单位负责购买采购。业主参与品牌考察及价格谈判。
3、乙供设备: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只需向业主报备即可。
(四)合同构架完成后就是进行分包
但我们看到,项目内容大小不一,工作量也不尽相同,这就使一些分包商的分包数量不一样,合同额的控制程度也不一样。到底是分包数量多还失少,与分包项目额成正比还是反比,这都不能一概而论,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解决。有时候,业主的分包数量小,工程价值不大,那么就对分包商也没什么吸引力,还有就是分包商的实力不是很雄厚,成为纯粹的劳资劳务,参与程度不高,那么这很有可能导致工程质量问题。所以,工程质量的好坏,取决于各个因素,不单单是项目量的大小,还有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的协商关系,意见是否同意等,资金周转是否畅通等。这里边的学问可谓是无所不包,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慢慢磨练和摸索。
二、建立合同架构后的主要管理工作
合同构架建立后,就要进行投标和其他一些工作,比如,项目需要多少投资、多长进度;采用什么模式,需要什么样的人才,何时进行采购等一系列问题,另外一点就是质量把关检测,这一点在工程实施前合适时候都占有一定比重,所以要格外操心。文件数据的整理,能很好的系统化整个工程的项目数据,方便查找和解决漏洞,需要的方法就是分类整理,建立条理化的系统就够框架。以上这些,对于整个工程看似不怎么起眼,却是前期准备的关键细节,俗话说,细节决定成败。只有做好这些,才能保证下一步的顺利进行。
篇9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不仅能够用在传统电负荷的监测,对负荷进行管理,还能够将用户其用户量的信息用在用电异常诊断、远程抄表上,从而大幅度减少抄表人员工作量,提升抄表的准确率。下面以某供电公司为例,主要以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为技术基础,分析远程抄表功能的实现方案。
2、系统设计
2.1 系统探究
营销体系储存了电能表、电费及用户等各种信息,为抄表数据高级运用体系。电力负荷管理站承担的是终端管理和远程数据的采集工作。负荷管理的终端则负责对电能表的数据进行采集。使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实现远程抄表功能就是构建负荷管理与营销体系,电能表与终端间信息交流。
2.2 交互数据设计
为了达到使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实现远程抄表功能的目的,还需设计一套交互数据模式,把营销体系用户所变更信息和符合管理体系相同步。其中,负荷管理体系每天根据定时任务来召测,从而进行抄表任务,同时在数据库中保存数据。营销体系每天自动对负荷管理体系发出以该日作为抄表日,用户电能表其数据的同步请求,然后负荷管理体系按照请求,也自动把用户其电能表的数据运输到营销信息体系中,从而实现数据的交换。
3、使用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实现远程抄表功能应具有的技术手段
3.1 远程抄表对象为电子式的多功能式电能表
负荷管理的终端是安装到客户侧配电室里,其采集对象主要为电子式的多功能式电能表。全电子式的多功能式电能表其采取的为高精度的计量芯片,并用此来完成各种电参数精密测量及计算,从而实现用户其用电量自动的抄收、结算电费技术。
3.2 RS485的通信接口和通讯速率
RS485其通信接口具备传输可靠、传输距离长等特点,在电子式的多功能式电能表中通常配置的都为485接口,主要运用在终端和电表间通讯。[1]实现负荷监测和远方抄表基础就为485输出接口电子式的多功能式的电能表。表计通讯的速率指表计与负荷管理终端通讯时传输的速率。通常处于300到9600波特率间,按照实际情形,则要求在表计出厂的时候就设置成120比特率。
3.3 表计通讯的规约
为了统一与规范多功能式电能表其数据的传输,国家和制定了《多功能电能表通信规约》,该规约可运用在抄表器、电能表,即用在现场编程与抄表或者负荷管理的终端设备上采取点对点数据交互模式。[2]此外,规约中还对他们间应用技术、通信链路及物理连接进行了规定。
3.4 表计地址
对于同一客户,由于用电性质存在不同,常会产生多块计量的表计现象。为了改善这一现象,识别该类表计,负荷管理的终端就需要多功能的表计具备设计地址逻辑功能,这样负荷管理的终端就可按照不同地址表计对不同表计进行识别,通常情况下,将表计资产其编码后六位当作表计逻辑的地址。
3.5 负荷管理其终端参数设置
按照客户进行现场计费其表计K值、PT变化、CT变化来对终端参数进行设置,同时按照抄表的对象属性来设置终端通讯的参数。例如:设置表计的逻辑地址。通讯的速率、通讯的规约、表计型号等。只有当这些参数均正确,终端才可和多功能的表计进行数据采集和通讯。
4、实现表计和负荷管理其终端标准连接
为了达到表计和负荷管理其终端标准连接的目的,供电公司在计量室内添加了标准16位端子排,且该端子排中每个端子均有着严格的定义,端子排是维护人员和负荷终端管理人员分界点。对于16位端子排中靠近表计侧的端子主要是装表人员在管理和维护,对于16位端子排中与负荷管理终端侧相靠近的那排端子则是负荷管理相关人员来维护。更换表计时,只需根据端子标准的定义,将表计脉冲线和485其接口线准确连接在16位端子相应端子的上面,随即就可进行标准化职责管理和作业,为实现负荷管理体系远程抄表奠定了坚实安全基础。[3]
5、营销信息体系远程抄表的功能
首先,按照用户需求设置终端抄表器用户抄表属性,主要设置人工或终端抄表。其次,对终端抄表器用户核对周期给予设置。
6、运行管理远程抄表
首先,负荷管理体系的构建管理部门,要按照抄表人员需求对负荷管理的装置进行安装。其次,加大负荷管理终端维护,保证终端持续健康运行。最后,表计更换的时候,装表人员必须对恢复连接电能表和原负荷终端间信号线进行负责,同时及早把更换表计信息反馈到主站系统内,这样主站人员就可按照反馈来的信息及时对终端抄表参数进行调试和设置。
7、特殊用户的数据采集
7.1 发电机的考核表
虽然发电机的考核表不计费,但是同样被列入到计费内,因此也需要进行数据采集。但因现场发电机的考核表被安装在室内,和配电室距离较远,不能接进负荷管理的终端,进而更不可操作远程抄表。为解决这个问题,可对有效信息体系的功能模块进行修改,从而就对上月份发电机的表计指针进行自动读取。
7.2 杆上、街变数据
对于安装在杆上、街变电能表,由于距离很远,所以也无法接进终端,此时可在电能表的一侧添加简易的抄表终端来进行远程的抄表。
7.3 八个或八个以上计量点用户
乡镇地区里不乏存在部分用户有不止一个的计量点,但实际中,因为终端只可抄八个电能表,因此针对这八个或八个以上计量点的用户,就需为其增添简易的抄表终端,从而实现远程抄表功能。[4]
综上所述,电力负荷管理系统作为实现远程抄表功能的主要技术手段,不仅能简化抄表人员工作程序,降低工作量,还能提高抄表的准确度,同时还能达到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张歆华,王春宝,靳方明.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在现代化管理中的应用[J].科技风,2011(18): 126-126,128.
篇10
煤矿的电气设备和供电系统的保护大多采用继电保护装置,具有强大数据处理能力的DSP微处理器, 低功耗可编程逻辑芯片和高集成度的专用芯片, 使整个系统的可靠性有很大提高, 从而保证了生产质量。
目前我矿35KV降压站供电系统系列保护适用于电力系统110KV及以下变电站,完成控制、保护、测量、通信、故障录波、事件记录等功能。而井下低压电网的三大保护,更是保证煤矿井下安全供电前提, 它们是缺一不可的。
作为一个煤矿机电工作者,对于煤矿供用电系统安全管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认识:
一、 抓好危险源的预控
危险源预控法, 是对有可能发生事故的危险源进行提前预测和预防的方法。它要求各级管理人员和职工对每项工作都要根据作业内容、工作方法、机械设备、环境、人员素质等情况, 超前分析和查找不安全因素, 再根据有关规章制度, 研究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从而达到预防事故的目的。危险源是一种诱发事故的隐患, 如果不进行治理和防范, 在一定的条件下, 它就有可能演变为事故。事先进行研究、分析、预测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就会化险为夷, 确保安全生产。危险源预控, 正是这样一种积极进行事前预防的有效方法。
1.查找共性的危险源。
首先, 要将各岗位、各工种及各项作业的具有普遍性的危险源找出, 并要求干部职工做到人人清楚, 同时, 还要在相应场所及设备上设置危险警示标志。如: 在供电设备处设置“有电”标志,在工作票中断开的所有断路器及有人作业的接触网和电线路操作手柄上设置“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志牌, 在高压试验作业地点周围设置网栅和“止步, 高压危险”警示标志等。
2.查找特性的危险源。
各队组、岗位以及每项作业都有其独自特点的危险源, 要分别查找完善。如:因开关本身问题而出现无计划停电、停风,以及供电方式复杂操作人员对供电系统不熟悉等。
3.认真了解作业情况。
分析作业所具有的特点, 同时, 回顾以前完成同类作业所积累的经验教训, 作为预测此次作业危险源和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的参照。以前完成的同类作业与此次作业的情形越相近, 其可参照性就越大。而对此作业的情况越熟悉, 所分析的特点就会越透彻, 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就估计得越充分, 找出的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就会更加全面、准确。
4.制定预控措施。
在进入工作场所之前, 对每一项操作都要预先进行危险源预测, 紧紧围绕已确定的危险源, 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落实到人。管理人员要对照危险源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坚持运用作业中危险源预控是确保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
二、 加强对供电系统保护的综合管理
1、要清楚系统可能出现问题的所在。
(1) 不正确选择、安装电气设备和电缆,造成大马拉小车,小马拉大车现象。
(2) 有些高、低压开关等下井安装前不做试验、调试,只管安装。
(3) 井下的高、低压开关虽然装有过电流继电器,但常常由于部件变质使实际动作电流值过大、因机构锈蚀或卡住、电路断路、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线圈短路使继电器中无电流流通、开关跳闸机构失效等而造成过电流继电器不动作,使短路事故扩展成大事故。
(4) 维修人员工作不负责,维修电气设备时,接头脱落造成漏电;或工作粗心将导电材料、工具忘记在电气设备内造成漏电;或任意在电气设备内部增加其它元件,使带电部分与外壳之间的电气距离小于规定值造成火线对外壳漏电接地。
(5) 因电气设备保护装置误动作影响生产,将其甩掉不用。
(6) 为应付检查,在检查前装上电气设备保护装置,检查后又拆下,使电气设备保护装置起不到作用。
(7) 有的电气设备保护装置不按要求设置,如:接地保护装置接地线截面不够、接地电阻偏大;熔断器过大、过小或用铜、铝丝代替;高、低压开关、检漏继电器整定值过大等。
(8) 生产电气设备保护装置厂家产品质量差,使用寿命短。
(9) 维护人员技术水平低,维修人员不足,同一类电气设备保护装置种类繁多,元件短缺,也影响着保护装置的维护使用。
(10) 电气设备保护装置超服务年限带病运行。
等这些属于共性的问题在煤矿机电生产中屡见不鲜。
2、根据问题,能针对性的采取合理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1) 正确选择、安装电气设备和供电线路。优化矿井供电设计,发挥最大潜力。
(2) 电气设备安装前、后以及运行中都必须按规定进行绝缘性能试验,以便发现绝缘性能存在的缺陷或隐患,可提前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3) 电气设备在运行中加强维护检修,防止短路故障和过负荷情况发生。此外,应装设并使用必要的保护装置进行合理的整定,使其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
(4) 发生机电事故后,使用单位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尽量缩小事故影响范围,减少事故影响时间。
(5) 在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方面,根据不同设备和结构、性能、原理,科学地制定循环检修图表,逐项一丝不苟的检修,有效地避免检修工作的盲目性,坚持把质量标准化贯穿于生产工作的全过程,使生产现场管理逐步走上动态质量标准化轨道。
三、采用先进的技术,加大保护系统的投入,实现和完善在线检测监控,进一步提高保护系统的安全性能。
1、高压供电系统的检测监控
《煤矿安全规程》中规定:矿井应有双回路电源。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1)现我矿35KV降压站的高压供电部分还采用人工合闸方式,备自投装置不使用,这不仅对人的安全构成威胁,更给停送电延时了一段时间。如备自投装置投入使用,实现高压侧送电自动切换,这不仅提高了供电的可靠性,更提高了高压供电的安全性。
(2)主通风机运行正常与否,关系到整个矿井的安全生产,如能在主通风机开停监测的基础上,加设主通风机备用机自启动装置,更能提高矿井通风的可靠性。
(3)井下中央水泵运行正常与否,直接影响整个矿井排水。水泵的开停应与水仓水位传感器的监测结合起来,具有水泵的停止、开启和切断水泵上一级控制开关电源的功能。
2、低压系统的检测监控
在煤矿供电中,电压等级1140V以下的属于低压系统,其中对局部通风机、调度绞车等设备的供电可靠性要求较高。
(1)局部通风机的供电安全管理
局部通风机是为了保证某一需供风的掘进工作面或某一局部巷道正常生产而安设的供风电气设备,局部通风机的开停在《煤矿安全规程》中有严格要求。当某一掘进工作面巷道内风流瓦斯达3 %时,严禁开启风机。对局部通风机供电的安全管理有如下要求:
1) 风机开启运行后,严禁随意停运风机,局部通风机应有开停传感器监测(现我矿已经实现此功能) 。
2) 当掘进巷内瓦斯达到3 %时,严禁随意开启风机(我矿需完善监测监控系统功能,使其具有瓦斯与风机的闭锁功能,现国内大部分煤矿监控系统都无此功能)。
3)通风设备应该采用新科技产品,如上海普昱生产的自控通风排瓦斯控制设备(我矿井下有两台,目前使用在一区轨道巷正前)很好的解决了排瓦斯过程中“一风吹”,同时能根据瓦斯浓度自动控制风量以及复电后自动启动。更是在智能化排瓦斯的同时,实现了节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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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当前我国电力工程信息系统的使用现状
从时间来看,我国的电力工程信息系统建设的萌芽是从上个世纪的90年代开始的,最主要的特征就是各种电力工程信息产品的出现。这些产品大多是根据不同的业务内容和流程来开发和使用的,由于电力工程专业性较强,而且在不同环节的工作内容区分较大,因此这些产品只能够通过建立不同系统间的中介接口,来实现对全过程的信息管理。产品的信息实效性不足,缺乏对电力工程信息的有效整合。一项电力工程项目的成立,需要考虑包括技术能力、设备水准、配件设施、地理因素、成本支出等在内的多项因素,工程项目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是单纯依靠人力难以把握的,因此需要对这些因素的信息进行分析整合,按照工作流程的进展,将因素的影响与工程进度结合起来,来为电力工程的下一步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目前我国所采用的电力工程项目管理软件包括Primavera Systems,Ins的P3、微软的Office Project以及国内的梦龙等,他们功能方面的共同性在于通过多工程项目流程之间的逻辑关系和限定要素,来进行成本方面的预计和进展速度方面的估算,从而提前做出应对措施。这些软件都具有较好的兼容性,对于实现电力工程信息系统的整合应用具有中介载体的作用。
2 电力工程信息系统实际运用的可能性预测
(1)安全管理的信息应用问题。对于类似电力工程这样投资巨大、流程复杂、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工程项目而言,安全应当是第一需要考虑的问题。尤其是对于工程管理中的风险点的预测、风险值的衡量、针对不同风险的防范措施等,都是需要深入探讨的。通过对信息管理系统的掌控,能够实时掌握工程建设中的不稳定因素,对对其进行快速识别和准确计算,将风险控制在最初状态;通过设立不同的流程连接点,能够将工作进度中的各种信息进行系统登记,对需要注意的风险点进行重点排查,提示不同岗位的工作人员加强对风险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工作一旦开始实际运行,还能够对风险点进行动态跟踪和全方位监控,强化先创管理的有效性,能够实现电力工程的有序运行。
(2)进度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应用问题。除了安全问题之外,电力工程管理中的另一个要素就是质量问题。这里的质量问题,包括了电力工作的整个流程,从工程的设计研发、试用施工、后期调试和生产准备等各个方面,电力工程的质量与进度问题是合二为一的,绝不能因为对进度的过分追求而忽视了工程的质量实效,而应当在实现质量的前提下来提升工程的总体进度,要实现这一点,就需要将电力工程的流程进展信息与质量要素充分结合并准确规划。具体的说,就是要将工程进度中项目的进展计划、个体项目的完成期限和工作要求等,通过不同的信息平台来统一传递至信息管理系统中,对于产品质量的检验、监控,形成统一的工作计划,一旦项目开始实施,就能够快速、完整的将质量信息进行记录,等待项目完成后与工程进度的总体以比较,来实现对工程信息的动态查询。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对于工程的质量和进度实现一定程度的全面掌控。
(3)投资管理的信息应用问题。电力工程的投资行为涉及到工程建设的计划、研发、投标、施工、投产等各个方面,因此对于项目的具体投资行为要求很多,必须使其能够切合工程的整体预算、实际成效、生产周期等各个方面,将工程的投资过程中的各种信息与工程的工程的踪迹进度信息进行联合,才能够实现共工程管理的全面掌控。要实现这一点的前提是要制定统一的行为控制对象,建立通用于系统各部分的数据平台,实现对信息的可预测分析,确保分析的数据既能够反应工程投资的实际情况,又能够贴合工程的实施进度。具体的说,可以以电力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作为基础数据,将投资信息进行适当的切入,并在系统的管理中采用横道图法、曲线测算法、表格法等对投资行为进行有效性分析,或是将不同环节的投资行为与企业的物资储备情况、财务经费情况进行比对,更直接的分析投资完成情况。
(4)资源和工程档案管理的信息应用问题。工程管理的核心目标是实现对资源的有效控制,例如对工程设备、所需材料、人力耗费、机具需求等,这些资源的配置状况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完成效果,要实现对工程资源的有效管理,就必须根据工程的流程进展,制定相应的施工规划,按照科学的人力和机具的配置标准进行统一调配。在这一过程中,如果能够将资源的库存和使用情况与流程状况结合起来,进行信息整合与信息比对,就能够依据不同的工作进展对资源进行合理监控,根据工程的实际需求具体开展不同比例的配备。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通过信息管理系统的记录,对资源是否到位、是否符合需求、资源使用情况都全面掌握,专项任务专项纪录。
由于档案是整个电力工程的最可靠的真实资料,因此档案信息资源的管理对于提升后期的工程管理工作,进行技术分析具有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档案资源中的施工计划、工程指导、材料使用计划等,是对工程实施的动态记录,将施工过程中的信息传递到档案资源的运行系统中,就能够对相关的档案资源进行规范,实现工程进度的期限保证。
随着当前时代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工程的信息化已经成为电力行业的总体趋势,通过对电力工程建设中各种信息的合理使用,不仅能够实现对电力工程的有效控制,还能够实现电力企业的信息积累,最终达到电力企业的持续发展目标。
参考文献
[1]郭建,顾志强.电力企业信息安全现状分析及管理对策[J].信息技术,2013(01).
[2]张洪涛,徐靖.电力企业信息集成接口技术研究[J].继电器,2007(22).
[3]李杰,邹海英,李泽宇.电力企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标准化管理探讨[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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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终端安全管理问题
在终端使用U盘,尤其是外来U盘等移动介质比较容易把计算机病毒带进内网,终端管理员对移动介质的安全使用无法有效管控。有一些办公计算机非法使用违规软件,安装使用与办公无关的软件,管理员无法对软件的安装过程及软件执行所启动的进程进行控制,对于其他不安全的进程以及服务也没办法加以监控。管理员无法快捷知晓单位到底有多少网终端,桌面终端是否已经全部安装公司统一版本的防病毒系统,重要补丁的安装率是否已经达到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等。
1.2 非法外联问题
虽然每年都进行全员的信息安全知识培训宣传,但是供电企业依然存在有内网终端用户通过拨号或3G上网卡等形式私自接入外部网络的情况。这种情况等于给黑客开了一个后门,黑客极可能通过该主机进而对内部网络的其他主机进行攻击,直接威胁供电企业信息网络的安全性,更为严重的会导致内部资料的泄露,给单位造成无法逆转的严重损失。
1.3 IT资产管理问题
对于一个创建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的电网公司来讲,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尤为重要。在信息领域,IT资产的精细化管理将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目前IT资产的管理现状是基本上是手工登记资产,资产的变更统计更新不及时,信息管理员不能全面的掌握终端计算机的软硬件资产,对于终端上硬件的变化就无从知晓,可能造成单位硬件资产的流失。
1.4 终端维护管理效率问题
供电企业内网终端数量庞大,地点分散,个别营业厅地处偏僻,如某供电局19个供电所分布在各个山区乡镇,离市区距离远,现场维护工作非常麻烦,信息运维人员处理一些简单的问题来回都得花一天时间。本来信息班人手就不足,只有三人,到现场处理一个很小的问题花一天时间,终端维护管理效率非常低,同时也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
2 桌面管理系统架构及管理部署
为了解决以上内网桌面终端安全管理所遇到的几个问题,公司部署上线了统一桌面管理系统。系统主要由安装在各计算机设备上的客户端(Client)软件和安装在管理服务器上的控制端(Server)软件两部分进行功能处理,供电局不同区域部门将终端信息上报,管理人员通过前台浏览器(Browser)访问后台管理信息数据库(Server)对终端设备情况进行管理,包括策略指定,终端违规行为报警日志分析等。首先终端计算机注册北信源桌面安全管理客户端,将终端信息上报给服务器主程序,北信源服务器主程序就是这里说说的区域管理器,区域管理器将终端信息写入管理信息库及(sql数据库)。管理员通过中央管理配置平台(web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查询和指令下达。区域管理器通过对指令的分析处理再下达给客户端。
本系统可以进行无限制的多级级联部署,各级网络独立安装相应的管理软件。下级管理节点统一汇总本级的报警信息和统计信息,统一上报管理节点;上级管理节点的管理策略、命令。系统将来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客户端数量、管理层次和功能扩展上进行无缝平滑扩展。供电企业内部通过系统级联,实现对下级地市服务器的管理。一级就是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下级是19个地市局。级联之后,各地市供电局可以对自己区域进行单独管理,省公司对下级进行统一的部分强制管理及有效的报警信息筛选。
这是客户端、服务器、管理配置平台三者之间的一个关系图(见图1)。
3 桌面管理系统实现功能及预计达到的效果
3.1 终端安全管理
系统实现对移动介质进行注册管理,只有经过桌面系统注册过的移动存储设备才可以在供电企业内网计算机使用,有效防止U盘病毒感染桌面终端。通过检查和审计注册表,防止未授权用户添加、更改、删除注册表相关内容,审计用户访问注册表的操作,如出现违规注册表项时进行客户端提示或上报,有效防止非法使用违规软件。通过本地注册情况统计,可以清晰地看出本地计算机注册数、安装杀毒软件数量、已打重要补丁台数、杀毒软件覆盖率、重要补丁安装率等重要信息安全考核指标,如达不到公司的要求立刻整改。
3.2 非法外联行为监控
系统提供了通过审计报警违规外联事件检索可以实现非法外联告警功能,可以对所有安装了此系统的桌面终端进行实时监控。监视内网中违规网络连接(私自接入3G网卡等)行为,一旦发现内网计算机接入互联网或者其它网络,客户端立即进行本机报警,并对违规行为做出相应的处理,如关机、断网、锁定等,同时上报到中央控制台,为管理员的安全管理提供重要信息。
3.3 IT资产管理
桌面终端安装客户端程序注册成功后,客户端程序会自动收集主机CPU、内存、硬盘、网卡MAC地址、主板芯片、主板上的板卡等主要硬件信息并自动上报给服务器端。信息管理人员登录管理平台后通过按区域查询资产信息即可以查看本单位所有内网终端信息,还可以通过硬件变化查询来了解硬件变化情况,并可对其变化报警。这样保证了内网终端硬件设备的有效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3.4 终端远程维护管理
系统提供远程协助功能,此功能是在服务器端对客户端机器进行的“接管”级别的操作。信息运维人员可以通过输入IP地址、计算机名或者用户名查找出需要远程控制的终端,向此终端发送对话框式的消息待对方接受后进行点对点控制。通过这一功能进行终端常见故障的排除和远程解决,大大节省人力物力,有效解决信息运维人员对内网终端维护管理效率低下的问题。
4 结束语
以上所列出的只是工作中经常使用的桌面管理系统中的一部份功能,通过实施桌面管理系统项目,实现对桌面终端的安全管理、远程控制、资产管理和审计报警管理的需要,解决了企业内网桌面终端安全管理中的若干问题,同时也减轻了信息运维人员的工作,保证网络的畅通,更加确保了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行。此系统的部署和应用有效提高桌面终端的安全管理水平,提升了桌面终端运行维护自动化程度和桌面终端运行维护服务水平,提高了IT资产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和供电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何斌,张立厚.信息管理:原理与方法[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2]王义申.终端安全管理系统在企事业单位内网应用的分析[J].计算机安全,20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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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经济不断进步,我国的窃电行为也越来越猖獗。通过利用无线电力的负荷曲线波形管理形同进行检测供电系统的用电异常问题,从而有效放大到反窃电的根本目的[1]。通过先进的科学办法能够有效寻找到用电用户的窃电行为具体数据,通过全新技术的应用,能够有效削减窃电行为带来的供电企业济损失,促进我国防窃电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数据系统分析法
数据系统分析法是对用电用户的实时数据与历史数据进行科学分析对比,得到具体数据检测结果的方法[2]。在数据分析过程中只要针对用电客户的使用功率、用点电流数量、符合电压数据、总功率等信息进行指标检测,并且所得到的监测数据和原始历史数据进行科学配比,然后进行判断是否存在客户电表功能使用异常、电流等情况出现。
通过数据系统分析法的使用能够有效依据真实使用的负荷曲线波形,包括:典型负荷曲线波形、电力用户的实际用电负荷曲线波形等等,这些负荷曲线波形都是具有统一属性[3]。通过大小差异、波形的形状变化啊能沟通以一句客观因素进行判断,不能通过主观断定用于的用电情况是否正常,并且对于负荷曲线波形都具有相同的规律属性、周期属性、同期属性等因素。例如在2012年的某天,供电企业针对负荷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分析过程中,发现某食品公司的用电负荷曲线波形不正常,并未将该企业的实施用电负荷曲线波形数据与原始符合曲线波形进行认真比对,在比对过程中发现电表电压正常,在将不同的用电数据搜集点的电流数进行统发i西安电流为零,发现该用户存在窃电现象。
二、交流标本采集检测窃电法
交流标本采集检测窃电法的工作原理是:交流采样装置通过将独立计量装置中的另一套检测内装置,通过内长直的电压和电流进行互感器传输,并且能够快速把用电用户的电压、电流通过互感器转化为低压信号源,然后通过对信号源的快速采样,进行主板程序数据比对,计算出电压、电流之间的有效数值、瞬时数值、有用功率数值、无用功率数值、60min标本用电量等具体数据进行审核,然后通过RS-485接口将数据传输到负控管理终端,将浮空管理终端的中数据及时反馈给负荷管理中心站[4]。交流标本采集检测窃电法所采集的标本回路必须是独立计算的,并且对于高供客户的电压信号应取测量标本回路PT电话呀未100V时,电流输出信号应该与高压主进回路一致。
交流标本采集检测窃电法的具体使用方法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实时数据随机比较
供电企业通过直接召测用电用户的交采电压、电流、相位角等具体数据,并通过召测电能功率表中对应的数据进行比对,差异过大的用电用户则存在窃电行为。
(二)标本比较电量测量
在符合管理主机站中,通过绘制同一坐标进行用电交流采样,并将采集的数据60min用电量与计量装置脉冲回路系统中数据采集60min的电量进行科学比对,如果配比数据吻合,波线一致在表示用电客户使用正常,但是如果配比交流标本采集量大,脉冲回路良宵,则表示电表装置存在问题。一般用电用户窃电都只会计量电表和回路上采取措施,但是对于用电管控系统和回路仪等窃电用户缺是无能为力。所以交流取样检测手段有够真实有效的感应客户的真实用电量,交流取样检测手段能够作为窃电行为的依据查出违法窃电行为[5]。例如:2015年某玉米深加工工厂通过隐秘窃电手法盗取国家电力资源。在反窃电工作人员多次查询未果后,通过该用户的负荷管理终端反窃电功能进行远程检测,并且精确掌控力该工厂的用电规律,组织进行了反窃电突击行动,使窃电企业受到了国家的法律惩罚。
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不断进步,我国的窃电行为给社会带来更加严重的影响。在电力营销工作中会出现更多的用电异常问题出现,这需要电力工作人员认真研究全新用电数据,并且进行以往用电数据核对,通过看盘方式查找用电问题,并且积极实施解决策略,并且在防窃电管理工作中要通过统一管理进行系统工程落实,并且根据电力企业的部门相互协作,有效结合人们的支持和理解,通过严抓防窃电行为,并且将防窃电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管理制度中,并且通过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案进行电力供应管控,有效削减窃电行为带来的经济损失,并且加速窃电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有效促进我国防窃电工作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陈靓婧.试析负荷管理系统在电力营销反窃电工作中的应用[J].电子世界,2016(22):29.
[2]盘福森.负荷管理系统在电力营销反窃电工作中的应用[J].技术与市场,2016,23(8):168-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