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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1)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高的综合技能,各个职能部门必须密切配合,才能真正发挥合同管理的积极作用。然而,许多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没有接受过相关的法律教育,缺乏系统的合同管理知识,素质不高,业务不精,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管理。项目合同签订后,将合同束之高阁,未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积极与各职能部门沟通交流,造成合同管理与相关职能部门脱节,不能及时处理合同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导致合同目标不能全面实现,给企业造成损失。(2)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不强建筑工程项目的特殊性和重要性要求必须选择合格的建筑设计单位。市场经济秩序日益完善的今天,在建筑工程项目设计的招标、投标、中标、谈判、签约、结算、缺陷维护等一系列过程中,合同是维系项目各参与方之间关系的重要纽带,也是约束各方主体行为的法律准绳,更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的法律依据。但是大部分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企业效益与合同、合同与合同管理的认识程度不够,缺乏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维权意识。建筑市场活动中,一些业主钻法律的空子,打球。抓住建筑设计单位拓展市场、获取高额回报的心理,要求建筑设计单位违反设计规范,违规变更设计内容。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设置陷阱,或者在支付设计费的过程中百般刁难,迫使建筑设计单位违约。由于合同管理中法律意识不强,对合同管理工作不够重视,建筑设计企业在市场经营活动中往往处于被动的地位,给企业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2、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建筑设计合同在合同当事人志愿的前提条件下,按照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对业主、设计单位等合同主体的权利、责任、义务作了明确规定。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建筑设计企业必须组织人财物等资源全面履行自身义务,完成合同约定的设计任务,确保项目合同完全履行,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当前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普遍不够完善,未建立系统的合同资格审查、合同评审等程序。合作对象的选择随意性较大,不能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实施合同管理工作。合同管理制度的不健全,导致了合同管理职能发挥不到位。在建筑设计企业内部常常好事大家抢,权利大家争,责任大家推,问题久悬未决。甚至由于惯性思维和习惯势力的影响,对仅有的合同管理制度也不执行或执行不到位,有章不循的现象时有发生。(2)重合同签订轻合同管理工程项目设计工作应围绕合同履行全面展开,合同管理作为工程项目设计管理的核心,贯穿于工程项目设计的全过程,对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保障作用,对企业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建筑设计企业往往重视合同的签订,轻视合同的管理。注重工程设计的实施,忽视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积极作用。合同管理粗放,重干轻管,先干后算、干而不算等现象屡见不鲜。干赢了工程设计,却输了经济利益。
3、履行过程监督不力,合同履行效果不佳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行业的工程项目越来越大,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问题越来越多。合同作为约定各方主体责权利关系的重要文件,是对合同当事人争议判定的法律依据。建筑设计合同对合同当事人的一般责任、工期、质量、款项结算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对设计内容变更、合同争议、违约、索赔等都有明确界定。建筑设计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般直接采用标准建筑设计合同范本,却忽略了工程项目本身的特点,未能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在专用条款中约定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条款在责任约定上不明确、不规范,用词不准确,给合同的正常履行留下了漏洞,埋下了祸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或其他相关责任单位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对合同约定事项消极履行、不完全履行、预期不履行。由于合同文本存在缺陷,建筑设计企业对合同难以实施有效监督和管理。导致建筑设计企业索赔过程艰难,经济利益受损。工程项目实施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施工条件、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变更过程难免引起合同主体权利、责任、义务的变化。往往会因此出现合同争议,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设计企业经济利益也会遭受损失。
二、加强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对策
在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的合同管理不是简单的要约邀请、发出要约、做出承诺、合同签约等过程。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合同潜力,实现信息化合同管理,全面履行合同义务,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企业才能保持良好信誉,规避市场风险,顺利实现经营目标,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1、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增强合同管理中的法律意识在市场状况日益复杂的情况下,建筑设计企业应设置法律咨询部门或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项目合同的起草和谈判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将合同管理工作纳入日常性基础管理工作之中。建筑设计企业可利用计算机网络建立合同管理局域网,开通合同管理服务专线,用合同管理论坛、QQ群、微信群等方式普及合同管理知识。树立合同管理理念,提高全员合同风险管理水平。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学习《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工作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及时有效地处理合同纠纷,减小企业损失。
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合同管理职能随着建筑市场的飞速发展,建筑设计企业现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已不能适应现代企业发展的需求。合同管理工作应主动适应新常态,奋力开创新局面。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进行日常合同管理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类管理,专项管理,责任追究”的原则,建立招标投标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评审程序、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法人授权委托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完善合同管理体系,明确界定合同管理职能,配备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员,推动合同管理工作高效运行。并通过行政监察、纪检监督、审计等办法加大制度执行力的检查,明确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各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能,使合同管理制度行之有效。
3、动态监控合同履行过程,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建筑设计企业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合同洽商、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等过程,涵盖了设计规范、责任、权利、技术、财务、法律等专业领域。合同管理人员必须结合工程项目实际选择标准合同文本,做好合同日常管理工作,才能充分发挥合同管理工作的积极作用。合同管理职能部门要完善合同管理档案,分类分级建立合同登记管理台帐。对涉及工期、款项结算、质量登记、业主特殊要求等管理要素进行系统归类,设置合同管理要素预警线。在合同项目实施过程中及时与作业、财务、法律咨询等相关部门沟通,动态监控合同履行全过程。一旦发现进度延误、质量缺陷、款项结算等要素有突破预警线的征兆,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积极有效纠偏措施,确保合同内容顺利实施。工程项目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行业政策环境变化、施工条件变化、工程量变化、合同主体变化都会造成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建筑设计企业要充分研究项目合同的有关条款,正确认识合同变更的利弊。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及时落实合同变更相关工作,为合同变更索赔准备事实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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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设工程快速发展,配置建设活动资源的设计市场日益活跃,弊端也逐步显现,出现许多不按市场规则行事的案例,引起许多纠纷与问题,影响了市场健康发展。建设工程设计合同作为设计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建筑活动主体间沟通的纽带,起到剂的作用。自九七年我国颁布《建筑法》、《合同法》以来,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已成为规范建设工程主体各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法律文本和重要凭证,在完善设计市场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此,全面提高法律意识,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国际化建设,以适应建设工程设计市场发展十分重要。
一、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基本现状
1997年我国颁布了《建筑法》,1999年颁布了《合同法》、《招标投标法》,2005年建设部又颁布了《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2007年印发了《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一系列法规的出台,使建设工程设计市场出现新局面,相关单位能依法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双方权益受到保护,出现问题能依合同规定协商解决,设计市场迈入有法可依的轨道。
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也出现许多新问题。
1.法律、法规不完善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相关法规大都是十几年前颁布的,这些法规只概括笼统地对签订合同双方和权利义务以及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简单的规定和说明,并没有相应的具体意见,对于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执法规定也仅在我国《刑法》中有部分说明,更没有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具体法规,法规不完善造成了诸如设计费不按时支付,设计图纸因此不能继续交付,影响了建设工程进度,给信誉造成影响等一系列问题。
2.合同文本不规范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合同文本是按照建设部出台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标准订立的,国家对于合同文本的制定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在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领域中存在着大量的不合规格的合同文本。一方面,目前,在建设工程市场中不依照建设部出台的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的比较多,发包商与承包商之间很多都采取自制承包合同的形式来签订承包合同。而自制合同带来的最大的问题就是,在约定的合同条款中,条款的词语用法、条款的前后衔接、条款的文本格式等都与规范合同文本有很大的差别,尤其对于一些不法的发包商而言,他们倾向于自制合同文本,这样就可以通过一些模糊的字眼以及笼统的语句来规避自身的风险,等到承包商发现自己的权益受损时,发包商可以通过合同条款的另一种解释来获得为自身利益辩护的权利。
3.法律意识淡薄
受封建思想束缚,全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象依然存在,虽然多年普法,但具有法律知识能真正依法办事维权的不多,在建设工程领域也不例外。大部分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大都缺乏正规的法律教育,缺乏应有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淡薄,没有依法办事维权的习惯,一切服从领导已成为常态,一旦出现问题不懂依法维权。
4.管理人员缺乏
我国建设工程领域重资金、重技术、轻管理的倾向仍很严重,认为工程管理不是热门学科,许多优秀人士不愿参加这方面的学习研究,使得参加这方面学习的人大都是不得已或转业人员,他们学习兴趣不高,即使输送到建设工程单位,领导也不重视,工作繁杂辛苦,职务不明确,工资待遇低,工作不安心,更谈不上研究。因此造成包括设计合同管理人员在内的建设工程管理人才缺乏。
5.管理水平落后
受重技术轻管理思想的影响,造成管理人才缺失,仅有的现岗管理人员,不但缺乏专业知识,从合同的签订、履行到终结,至出现违约问题等各方面整个过程缺失系统完整的规章制度可循,造成管理水平落后。
6.涉外需求不适应
改革开放不断深入,涉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日益增多,在接纳涉外建设工程设计项目出现了许多障碍,既无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可依,又缺乏相应的合同示范文本可循,更缺乏涉外设计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三、加强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建议
(一)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法制化建议
1.完善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治国是我国基本国策,完善的法律法规是有法可依的基础。针对我国建设工程相关法律法规现状,建议在现有的相关法律框架下,国家或地方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制定配套的实施意见和办法,使建设工程设计从双方开始业务洽谈至设计招投标、合同的签订、合同履行到违约赔偿等各方面的管理,真正实现有法可依,便于准确把握。
2.提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的法制观念
只有不断提高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者的法制观念,才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员法律知识缺失,法制观念不强的实际,建议建立对职管人员的学法、培训、考核的长效机制,有计划地开展交流研讨活动,逐步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
(二)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范化建议
1.培养高素质设计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培养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高素质人才至关重要。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人才现状,建议制定严格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长效机制,规范职业准入门槛,同时加强对职管人员的专业理论与技术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职业素养和水平,引进激励晋升机制,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2.制定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示范文本
规范的合同示范文本是重要的法律文本,也是重要的法律凭证。针对我国目前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文本的实际,建议国家或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相关设计合同示范文本的同时,制定限制使用自制文本的规定,促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规范化,避免不必要的纠纷产生。
3.健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科学管理制度
科学规范系统化的管理制度是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特征。针对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的现状,建议有关部门建立科学的、与法规相配套的、全方位的管理制度,形成包括专业人员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继续教育、合同备案、审查、合同执行全程监督、文件档案管理、设计费第三方监管、信息网络管理等等在内的管理制度。
(三)加强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国际化建议
只有国际化管理才是现代化的管理。面对改革开放深入发展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市场不断对外扩展的实际,建议学习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制定签订涉外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相关的实施条例与办法,在推行我国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示范文本时,充分考虑国际化因素,参照国际合同文本,在满足跨国建设工程设计实际的同时,力争将合同做到与国际接轨,并尽快培育一支有较高专业理论与技术水平的高素质涉外设计合同管理人才队伍。
结束语:
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加强科学研究,促进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管理不断向法制化、规范化、国际化迈进,才能适应设计市场发展的需要。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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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包括设备购置、工程建设、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房屋租赁以及对外租车和购买车辆保险等,都需要签订经济合同。经济合同管理贯穿于行政事业单位日常活动中,涉及资金管理、工程管理以及单位履行职责和事业发展的各项业务。2012年财政部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内部控制规范包括合同管理控制,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水平,规范内部控制,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逐步规范,合同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程序逐步完善,然而仍有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面临着诸多问题,经济活动的风险依然较大。对此,本文阐述了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了合同管理各个环节存在的主要风险,提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领导重视不够
单位领导者经营意识和法律意识淡薄,不重视经济合同管理,未加强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没有建立相关合同管理制度,也没有建立起“以制度引导人,以制度约束人”的管理理念,出现合同管理不规范、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完整、合同控制薄弱等问题,直接导致经济合同纠纷甚至经济犯罪案件。
(二)内部控制机制不健全
单位管理设置不明确,未确定或单独设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无法对本单位合同实行统一管理。也未从制度上明确合同归口部门、承办部门以及其他职能部门等在合同管理各个环节中的管理职责。另外,未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对违反规定签订和履行合同管理者没有进行权利约束和责任追究,更不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和权利的滥用。合同管理程序不规范,没有规定合同运行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
(三)合同管理混乱
由于合同管理主体不明确,各个职能部门职责不清,合同管理行为不规范,存在合同签订随意,签订范围、内容和形式未规范。合同签订主体不符合《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部门或个人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签订之后,合同经办人或责任人未对合同进行跟踪和督导,导致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二、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一)合同签订环节
签订合同前,没有根据自身的需求进行充分的市场调查,无法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具备承担合同经济行为能力,也无法审查合同当事人的诚信,导致合同违约风险。对于部分合同还需要特殊的资质要求,比如采购政务内网设备的保密资质、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等等,如未调查清楚直接影响违法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导致经济合同无效或引发潜在的风险。
没有设置合理的内部控制机制,合同文本未经各职能部门、单位领导审查和审批,重大合同未按照三重一大要求履行集体决策。没有经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或者超越权限进行签订合同。
签订的合同事项不符合财政资金支付方向和范围,合同金额超出政府部门预算或工程概算。属于政府集中目录内或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事项,合同签订前也没有履行《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履行法律法规。合同签订依然存在一次性付款或者超过工作进度付款,可能导致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或利益受损。
(二)合同履行环节
未对经济合同进行有效管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权利和x务,没有督促合同当事人提交合同成果,未按照合同约定进行付款或者查过工作进度付款,导致单位利益受损或被诉讼。
未对合同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监控,出现合同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修改或者废止、签订合同时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合同当事人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和丧失商业信誉等重大影响时,未及时与合同当事人进行合理沟通,也没有向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报告,未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影响单位合法权益。
合同签订部门违反合同约定,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金额或方式付款,在支付合同款项时没有提交付款依据或者长时间没有催收到期的合同款项。
(三)合同验收环节
合同当事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交合同成果,合同提交的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合同成果得不到合理的运用。导致合同纠纷或者财政资金损失浪费。
三、行政事业单位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依据财政部《内部控制》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健全本单位合同管理办法。要做到从制度规范人、从制度约束人。制度内容不仅要侧重基础性管理,也要关注防范风险和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二)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和相关部门职责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明确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对单位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负责合同全过程管理。建立合同归口管理部门与财务部门、承办部门、法律部门以及其他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沟通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合同管理过程中的职责,使其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三)管控合同关键环节
1.合同签订环节
对单位合同在纳入年度预算时履行合同集体决策,审核对外签订的合同是否符合本单位职责或事业发展目标。对于重大经济合同,按照三重一大决策程序,详细汇报基本情况、委托理由、经费测算、委托方式、预期成果等事项。
要加强合同调查,详细了解合同当事人的资信情况,包括营业执照是否有效、委托的内容是否在对方当事人的营业范围内、是否具有履约能力、是否具有委托内容所需要的特殊资质要求。合同调查之后,要组织技术、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与合同当事人进行谈判,对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还应当聘请律师或外部专家参与合同谈判。政府采购目录内或达到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合同,应当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拟定合同文本后,要加强合同审签管理,合同文本经合同各职能部门、律师审核后,提交单位主管领导审定。要加强合同签署管理,合同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进行签署,严禁无权限或超越权限签署合同。
2.合同履行环节
要加强合同的会计控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办理合同价款支付手续,不得超进度支付款项。合同资金支付手续要符合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加强合同过程管理,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督促对方当事人按合同约定开展工作,按期提供合同成果。对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事项需要调整或无法履行的,应当履行合同审批程序,签订补充、变更合同或者解除合同,防范合同纠纷。
3.合同验收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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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 Xu-qian,Yu Dong-ye
(Zhejiang Southeast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 Ltd Huzhou Zhejiang 313000)
【Abstract】Contract management is the core of construction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runs through the whole project management process, so do every aspect of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work, can effectively promote the overall goal of project managemen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in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and puts forwar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these problems.
【Key words】Construction engineering;Contract management;Problem;Suggestion
1.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个建筑工程项目能否顺利实施与合同和合同管理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因此必须重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但由于合同管理存在问题,不仅不能够为工程正常施工提供依据,而且可能对工期、|量、安全等管理带来影响。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招标监督机构和合同管理机构缺乏权威性。招标监督机构在审核、编制招标文件的过程中,明明知道有的条款是不平等的,甚至是不合法的,但实际上还是按照建设单位的意图办理。例如在招标时降低工程的取费类别、施工单位优惠条件的承诺、工程质量标准的提高、工期的缩短等不合理条款,他们都无意进行修改。当然也有受投资者、权力者和周围环境的干扰而改变中标结果的。合同管理机构不仅应有监督职能、仲裁职能,而且对不合理的条款应有纠正职能。
(2)缺乏对合同履行阶段的管理工作。在工程合同签订之后,为了确保合同条款能够在实际施工中得以有效执行,并产生预期的效益,在履行阶段同样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合同的有效性。但在实际管理的时候,很多建筑工程企业以降低管理成本和腾出利润空间作为目的,将约束性的合同管理条款置之不理,忽视对合同在履行阶段的管理。因此这个阶段很容易出现施工不能按施工组织设计进行、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情况。据笔者了解,该阶段是合同管理的关键阶段,在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约束监督状态下,合同违约情况屡见不鲜。除此之外,施工图纸交底、技术交底只有在施工现场才有,但是未在合同中交底,一旦出现事故或质量问题,则责任、义务难以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
(3)合同变更意识薄弱。合同变更属于工程施工的正常现象,也是合同管理的重点所在。合同变更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建筑工程的周期比较长,施工复杂,为了适应工程实际施工要求,要对合同条款进行适当修改,合同的修改虽然不会免除供应商的责任,但是会对合同的实施产生影响。某些工程的合同根据设计方案设计,各个工程环节可以说是息息相关,而某个工序需要更改,则其他工序很有可能也要随着变更。也就是说,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在内的工作计划,都需要进行重新制定,但这个过程当中要求各个单位腾出时间和空间商榷合同变更事宜,而且可能产生程度不一变更成本,因此在更换工程内容之后,为了减少工作量,往往不青睐于合同变更,而仅仅在施工当中主观调整工程内容。
(4)合同索赔纠纷问题。合同任何一方在没有遵守合同条款,而造成另外一方效益损失时,损失一方可以按合同条款规定要求赔偿,但就在这个环节中,经常出现索赔纠纷问题。通常情况下,被要求赔偿的一方会坚持自己没有违反合同规定,出现效益损失的一方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寻求帮助,最终由法院和相关部门裁定。合同索赔纠纷,对建筑工程任务执行具有极大的影响,尤其是工期影响最大,需要加强控制管理。
2、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措施
鉴于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在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的时候,需要在正确选择承包商和分包商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等管理工作,笔者结合实际的合同管理经验,提出以下几方面的建议措施:
(1)合同的签订管理。在选定承包商和分包商之后,开始制定分包合同,其中总承包商、分包商的责任和权利必须明确。其次在工程施工之前,做好详细的工程调查工作,分析合同条款履行的可行性,结合工程预期的工期、质量、功能、成本控制目标,除此之外,在施工过程中分包商对外交往和协调工作,需要通过总承包商进行,譬如与业主和监理单位的协调。最后是为了避免分包商的违约,分包合同的签订还需要列明分包商的惩罚措施,责令分包商服从工程的总体计划,以便更好地完成工程任务。
(2)合同的履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涉及总承包合同和分包合同,具体的合同关系是业主与总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协商好工程分包的事宜,业主将工程分包的权力委托给总承包商,而总承包商通过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在这个过程中,业务管理主合同,与分包商没有任何合同关系,仅仅负责分包合同的批准。分包合同履行管理的责任,需由工程师和总承包商承担,前者是对工程施工现场分包商使用材料、工艺、质量等的监督管理,但工程师发出的分包工程指示,需要得到总承包商的同意,分包商方可执行:后者履行分包合同,包括分包商选择、分包商合同履行监督,并负责将总工程师发出的指示,在审核之后列入合同管理的工作内容,以合同的书面形式转发给分包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诸多合同条款的细节性内容经常被忽略,尽管在行业内被视为公开的问题,但并不利于行业的长久发展,而且会形成业内坏风气,笔者认为需要加强合同细节条款的履行控制管理,消除所有不利于合同履行的不利因素。
(3)合同的变更管理。首先建立建设工程合同变更管理流程一体化。为了解决方案变更、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管理的流程缺乏整体性,通过促进设计、方案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之间的联系,使其成为一个链接更为紧密的整体,从而达到变更流程一体化,以提高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处理的效率和质量。其次为了解决承包商和业主对支持材料的要求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通过细化的建设工程合同变更支持材料要求,承包商在准备支持材料时更具有针对性,业主审核时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作为审核的依据,促使工程建设合同变更审计更加透明化。减少审核人的自由裁量权,降低廉政的风险,提高合同变更管理的精细化水平。再次优化建设工程合同变更审核流程。合同变更集中审查的管理模式提高了审计质量。但它同时也带来了审核效率不高的问题。通过研究现有的合同变更管理系统,在风险可以控制的情况下,优化部分流程,可以提高变更审核的效率。
(4)合同的索赔管理。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受到p害,就会向另外一方提出索赔要求,在提出索赔要求之后,双方就事件的起因和影响展开分析,并根据合同条款要求赔偿。首先是由业主承担责任的索赔事件,在承包商和分包商提出索赔要求之后,总承包商需要对事件的起因和影响进行分析,如果分包商提出的索赔要求合理,则可按照总包合同约定要求业主承担风险的责任,并及时根据合同规定启动索赔程序,常见的是施工中外界障碍、施工图纸差错、业主拖延支付工程款、建设监理单位失职等。其次是总承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总承包商和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所发生的索赔纠纷由双方协调解决,如果是总承包商对分包商发出错误指令,并导致分包商损失,分包商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索赔要求,而总承包商需要对事件的起因和实际损害进行客观分析,然后根据合同划分的索赔责任,确定索赔的内容。再次是分包商承担责任的事件,分包商没有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施工,以致工程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过关,或者造成极大的工程事故和效益损失等,承包商可以根据分包合同的规定,要求分包单位返工重修,并赔偿造成的相应损失。从上文的索赔管理方法中我们不难看出,索赔管理都需要明确一方责任和一方权益受损,这一点在很多工程管理当中并未完全落实到位,需要进一步完善。
3. 结语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只有熟练掌握现行建设工程合同领域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遵循经济规律,并不断改进管理方法,才有利于建设施工合同的管理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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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承单位为了完成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1.1工程合同明确了工期、质量、规模和范围、价格等内容,是合同双方试试经济活动的依据。1.2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束双方按时,保质保量履行自己的义务,维护合同权益,保障正常的工程施工秩序。1.3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双方的行为准则,工程过程中的一切活动都是为了履行合同,任何工程问题和争执首先都要按合同解决。1.4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同时也是应对国际竞争的需要。
2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1企业合同法律意识淡薄
许多企业经营运作部规范,法律意识不强,缺乏合同意识。虽然建设部和国家工商局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有些企业在签署合同时不依据此合同文本,内容不全面,对权力和义务的规定不明确,导致合同流于形式。一旦工程发生纠纷,企业必将承担许多隐形的风险和损失。
2.2承、发包双方的行为不规范
建筑工程的承包人有时为了业务需要,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在自身不具备项目施工资质的情况下,为达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向发包人行贿或者假借其他藕陈报告资质的企业的名义进行虚假投标。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合同规定中排除自己的主要义务或者任意修改合同内容,扩大自己的权利。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工程结算等。
2.3合同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健全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同时,现有的合同文本对管理环节的和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缺少相应的规定,而且对一些基本要约也未作出明确规定,承发包双方存在钻合同漏洞的情形。在合同管理体系上,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合同管理程序也不是很明确,存在着规定的制度不执行,改旅行的手续不履行的情况 ,缺少必要的监督和控制机制。
2.4存在“黑白合同”现象
黑白合同”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签订的两份或两份以上实质性内容相异的合同。“在建设工程招标的过程中,建设单位与中标方除了公开签订了一份合同外,同时签订了一份价款、工期、履行期限等实质内容不同的合同,公开签订的合同称作”白合同“,需要与招投标文件的内容具有一致性,并且要在相关的政府机关进行登记备案。而私底下签订的合同则成为”黑合同“,只为双方当事人所知,且是实际履行的依据。由于法律规定虚假招标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建设方与施工方进行的整个招投标过程也是违法的,确定的中标结果不具有任何的法律效力。“黑合同”也极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损害公共利益。
3 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3.1强化合同法律意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在签订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过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的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同时,要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组织这些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思想水平,法律水平,经济管理水平和业务提升能力,以更多更丰富的专业知识,适应市场发展的要求。
3.2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
在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过程中,由于地区或行业保护主义存在招投标人明招暗定、虚假招标的情况。在资格预审阶段,一些人为的因素使得对招标机构的资质把关不严,中标后容易产生施工项目偷工减料,工程质量低劣等现象。因此,对于这样的问题,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3.3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尤为重要。通过工程项目管理中技术的优化,可使工程增加利润3%-5%,合同管理的好,能够使利润增加10%-20%。可见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优化要比技术的优化更为重要。完善合同管理具体方法是:一要完善合同范本。严谨自制不符合程序和合意的合同,合同的内容和权责应该明确。二要不断扩大工程合同文本的多样化,以满足不同的承包方式。
3.4做好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在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因此,必须建立工程索赔管理制度。在签署合同过程中和施工过程中,承包商应该始终以工程合同为依据,认真整理和分析合同内容,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还应该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研究合同的各项条款,积极调查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寻找索赔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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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在当前的社会中,各类建设事业在飞速的发展,施工企业也逐渐发展起来。在施工工程中,合同的管理对于工程的经济效益有着直接的影响,同时它关系着施工工作是否能够顺利进行。而成本的管理是施工管理最基本的内容,它是工程管理中的核心工作。因此,做好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对于施工工程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如何做好相应的合同和成本管理,是相关行业领域重点关注的问题,本文根据当前的施工过程合同和成本的管理现状,分析了工程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的具体方法,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一、施工中工程的合同管理
1.施工中的合同
在工程管理中,要规范合同管理,最重要的是做好合同的文本管理。随着计算机技术和各项新技术的发展,传统的文本格式已经不满完全满足合同的需求,且如今我国建筑市场对外开放的程度在加深,对合同文本的要求也与从前有所不同。而目前很多企业都是使用的传统的文本格式,这就无法有效的与国际接轨,满足市场的需求。在施工企业中,只有不断的改革与发展,积极的推行能够适应市场发展与需求的合同文本,才能真正的适用于我国的建筑市场。
2.基础的管理工作
工程合同管理中,管理的质量与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有着直接的联系,因此首先要做好基础的管理工作,才能做好相应的合同管理工作。在合同的管理中,首先要不断的加强对建筑合同的管理,保证在建筑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能够全面的执行相关的制度,并结合财务部门对相关的数据等进行控制,准确的计算出合同的收入,从而反映出企业经营的真实业绩。此外,需要提高企业预测成本和控制成本的能力,做好科学的监督,对目标成本进行规范的管理。总而言之,要做好对合同的基础管理工作,合理的预算和控制成本,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财务的核算管理
建筑合同执行过程中,给予工程化的核算程序,结合会计准则的基础方法,在建筑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体现核算程序的全面强化,基于施工企业的合理应用,不仅仅在当前采取核算对合同收入控制,同时也要做好费用的控制,对会计年度核算结果进行全面的分析,并在数据的整理分析中,结合市场经济对合同行为进行全面规范,在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应用中,注重结算和收入的综合性核算和分析。
二、施工工程中企业的成本控制建议
1.完善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
要对企业的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首先需要有完善的管理体系,以对成本进行规范性的管理。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之前根据相关的质量标准制定的要求,并在工程的设计中对其进行指导,使工程的一切环节变得规范、有序。这样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加强管理的质量,使施工过程井然有序。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要由专门的管理人员来负责各项事务,并明确相关人员的责任,通过层层的把关,真正的落实制定的各项制度和政策。
2.做好成本核算管理
在成本的管理中,成本核算工作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它在很大程度上关系着工程的实际成本。在成本的核算工作中,最主要的就是对成本的均衡性及那些合理的控制。如果是在分包工程的成本核算中,可以通过自主完成工作量的形式来进行核算,同时也可以选择不自行完成工作量的形式。如果在成本核算中可能会遇到与实际产生差异的,那么成本的预算控制就必须加强,全面的考量实际成本,再开始进行预算,防止在实际施工的过程中超出预算的成本。
3.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人员的素质
在任何管理工作中,人都是作为主体而存在的,因此在管理中要以人为本,坚持对施工人员进行综合性管理。在管理中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只有当企业的管理人员素质有所提升,管理的质量才能得到提升。企业在管理人员的选拔上,一定要选择专业素质、文化素质较高的人来担任,提高选拔的标准,任用专业的管理人才。在管理人员上岗之前,要开展相关的培训工作,提高其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提高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在任职期间,要定期的进行抽查,保证管理人员在管理上尽量的不出现问题,使企业的成本管理质量有所提升,从而提高企业的效益,促进企业的发展。做好用户服务观念的合理应用,在以数据说话观念的结合中,体现出社会效益和企业效益的综合获取。
三、结束语
在施工企业的项目管理中,需要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上,做好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才能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其中,企业需要全面的分析工程的状况和合同的条款,有计划的对合同中的内容进行管理,控制住工程的成本。只有当合同的管理科学合理,且项目成本得到有效的控制,才能保证企业的经济效益。在这个控制过程中,需要对影响成本的因素进行全面的分析,了解相关的材料、劳动力的费用,使项目的成本能够最大限度的受到控制,这样不仅为企业带来了更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时也大大的推动了企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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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高等学校的经济合同来看,其主要分为两个种类,收款合同及付款合同。其中付款合同主要包括购置物资、劳务支付、对外支付、个人款项等,而收款合同则包括联合办学合同、资产租赁合同、对外投资合同、国有资产处置合同,接受捐赠合同,应收水电费、取暖费等合同。由此可见学校经济合同类型的多样化及复杂化,而在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中由于高等学校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经济合同,可以说在高校日常运行中的随时都可能会有相应的经济合同进行履约,但是在管理工作中却无法对合同履行、签订情况进行及时的汇总及管理,无法做到全过程管理的效果,无法达到现今在高等学校财务管理中对财务合同动态管理的要求。
2.财务管理工作中审核工作与经济合同管理之间脱节
目前在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工作中,经济合同及审核工作的进行属于不同的人员来开展相应的工作,因此在实际中存在着审核人员对经济合同的了解不够的情况,因此在报销审核工作中无法科学、全面、准确的对项目进行支付业务。如经办部门或者经办人员出现遗漏,财务部门再不精准地掌握合同内容,就容易造成多付款,少收款等问题的出现。
3.合同管理较为粗放
一是高校的每个处室或部门出于职能需要,都会牵头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签订经济合同。二是高校财务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纪检审计部门有时拿不到经济合同,或者拿到经济合同时间比较滞后,也容易在有关款项催收,支付过程中出现纰漏。
4.合同管理意识不强
合同签订部门和人员作为经济合同管理第一责任人的意识缺失。经济合同签订的重点部门是学校的后勤基建部门,招生培训部门等。以上部门容易出现摸不清自己的家底,管不好自己的合同台帐,尽不到合同执行第一责任人的义务,不能第一时间催收催办。
二、解决经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的建议
1.建立完善、健全的经济合同管理体系
现今高校在发展的过程中经济活动越来越多,尤其是在现今市场经济的背景下,其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需要面对较为复杂的过程及一定的财务风险,为此必须要根据高校实际的经济流动情况来制定符合其发展需要的规章制度,保证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做到有据可依、有迹可循。同时,对于管理体系的建立需要保证其内容的科学性、具体性、可行性等特点,通过管理体系来对合同管理过程进行规范、管理,以此来保证在合同管理工作的进行下可以有效的规避其存在的风险,并维护高校在经济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使管理体系可以作为管理活动开展的唯一依据。
2.重视财务管理人才的引进及培养
由于高等学校经济合同管理具有较高的专业性,为此在管理工作的进行中必须要保证管理人员具备丰富的专业知识及技术,并且在经济合同管理中高素质人才作为其在发展中的核心竞争力对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因此在财务管理工作中要注重对人才队伍进行建设。首先,需要扩大人才引进渠道,通过多种途径吸收更多的专业管理人才;其次,制定完善的培训学习制度,保证经济合同管理人员可以得到良好的培养,吸收最新的经济合同管理知识,从而使其适应岗位职责;最后,建立完善的考核制度,促使工作人员形成学习意识及竞争意识,从而有效的提升经济合同管理的综合水平。
3.做好经济合同全过程的审查及管理
在经济合同管理工作中其最重要的环节就是对其签订和审查过程的管理,这也是保证管理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条件,同时其也关系着合同的履约执行能力,根据就经济合同签订及审查的内容,需要做到以下部分。首先,需要加强对合同签订及审查的重视程度,保证在经济合同签订中可以做到组织审计、财务等部门等对经济合同管理进行共同的审查及管理。其次,相关工作人员在管理工作中必须要对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校对及审查,保证后续工作可以得到高效的开展及进行。
4.经济合同履行情况动态化管理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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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同管理与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安全控制的关系
对于任何一份合同,都必须提出明确的质量要求、进度要求及工程款的支付办法,这就是提出工程的目标。如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一般必须明确提出要求施工达到的质量等级,如应该达到长城杯的要求;工程进度的目标是在何时完工等;工程造价控制在多少万元内;不发生安全事故等。
在我国的监理工程师考试的教材里,把监理工程师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归纳成“三控两管一协调”,其中“三控”指的就是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进度控制,而“两管”指的就是合同管理与信息管理。现在看来,应该改为“四控两管一协调”,即增加对安全的控制。而合同管理是质量、进度、投资与安全控制所必须具备的手段。参加工程建设的各方人员,必须事先签订合同,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关系。无论是项目的业主、咨询公司,还是设计人员、施工人员、材料设备供应商,通过合同的联系,从而保证了各自的利益与项目管理的成功紧紧联系在一起。在商品经济的社会里,任何人都必须重合同讲信誉,只有一切从合同出发,才能保证项目建设的取得成功。
在合同制订前,业主一般通过招投标,寻找出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合作伙伴,经过合同谈判,确定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而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双方就必须严格执行合同条款的规定,如在合同的执行中存在矛盾,就应该积极与对方协调,力争达成补充协议,而一旦无法协调成功,就应该通过索赔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作为建设业主某体育场建设有限公司,在工作开展的初期,应该首先选择好采用何种合同体系。对于某体育场这种大型建设项目来说,面临的建设任务是极其复杂的,它不仅有设计上的国外设计单位与国内设计单位的配合,也有新型结构与材料在工程上的应用问题,设计图纸如何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还有施工总承包单位是一个联合体,两家公司在职责上的划分问题,以及众多的施工分包单位和众多的设备、材料供应商。而体育场建设,关系到国家奥运战略的成功,建设进度的管理是工程成败的关键,我认为选择P3E/C软件作为计划进度管理的工具是适宜的。P3E/C软件是美国PRIMAVER公司开发的企业级工程进度计划专业软件,它具有企业项目结构分解(EPS)、组织分解结构(OBS)、资源分解结构(RBS)、工作分解结构(WBS),特别适合这种复杂的大型项目的管理。它对于质量安全管理,采用的是质量控制点、验收等级及质量监督、安全控制4个与质量/安全管理相关的作业分类码。根据项目公司有关质量/安全的要求加载到相关的作业(分项工程),以赋予这些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时间属性。对于建设投资控制,采用的是自上而下的投资分解以及自下而上的统计分析对比,可以极为准确的管好工程费用,实现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目标。我认为,体育场建设应该采用FIDIC的单价合同。
二、 合同管理在P3E/C中的实现
从某体育场的合同管理框架附图(略),我们可以看到,该体育场的合同共分为顾问合同、勘测与设计合同、建安工程施工总包合同、工程监理合同、指定供货合同、市政外管线与室外工程合同六个大类,这就意味着该工程今后将主要执行的就是这些合同关系,这也是工程投资将分为以上六类。我们可以把它作为EPS结构的二级结构,在此对工程投资进行预算的第一次分配。
而这六类合同可以又分为工程项目,如(1)顾问合同类的法律顾问合同、工程设计顾问、工程管理顾问、财务顾问、运管顾问等(2)勘测与设计合同类的勘察设计总包、地质勘察与沉降观测、精装修设计、弱电工程二次设计、热力工程外线设计、燃气工程及外线设计、电力外线设计、电话外线设计、中水机房设计、田径比赛设施设计、比赛场地设计、室外景观与绿化设计、室外建筑立体照明设计(3)建安工程施工类的施工总包合同、业主指定分包的弱电工程、安全防护、保卫设施、屋盖钢结构工程、屋盖充气膜工程、屋盖开启传动设施、幕墙工程、精装修工程、比赛场地照明工程、热力站工程及外线、燃气工程及外线、变配电工程及外线、电梯工程、中水站工程、基坑工程(4)建安工程监理合同、市政工程监理合同(5)业主指定供货合同类的座椅供货、防火门供货、冷水机组供货、空调机组及风机盘管供货、空调循环水设备供货、卫生洁具供货、柴油发电机组供货、电梯、扶梯供货、变压器供货、高低压柜供货、石材、磁砖供货(6)市政外管线及室外工程类的道路工程、雨排水管线工程、污水管线工程、建筑立体照明工程、室外景观及绿化工程、比赛场地工程、田径比赛设施工程、电话外线工程。我们可以把估算的工程款按照以上项目进行再次分配。对于分配的这些工程预算我们将作为工程的控制目标,在设计阶段即为工程的设计控制指标。
转贴于
需要注意的是我们的投资分解是与EPS分解结构完全一致的,这样,在P3E/C软件中我们就可以明确工程的实施对象,以及它们负责的内容。把上述合同金额汇总起来,就是工程的总投资控制指标。对于上述项目的再次分解,就构成了工作分解结构(WBS)。体育场建设公司的管理应该到达这一级,这样就可以监控工程的完成情况,便于分析投资目标的实现。而对于工作分解结构(WBS)的投资控制,则是设计总包单位、施工总包单位所要完成的工作。第二,我们的投资分解是严格与合同体系相适应的,而不是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分解的,如勘察设计合同里的建筑设计、结构设计以及设备设计均为设计总包单位承担,我们就把它作为一个设计总承包项目处理;而精装修设计、弱电二次设计、热力工程外线设计、燃气工程及外线设计、电力外线设计等是由不同的设计单位完成,因此它们也分别作为一个项目处理。施工也是如此,这种分解与项目的大小无关,而是按照工程的企业组织分解结构(OBS)进行划分的。每一个项目的责任单位对应了一个项目。这样,我们就可以把对于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与投资管理很好的结合起来。
对于工程的进度管理,是按照上述分解方法,各参建项目分别建立自己的进度计划,由业主及监理汇总,并由业主建立各项目之间的逻辑关系,并由此控制各参建单位的工程进度。一般采用前推法或后推法计算工程的完成时间。通过PR组件,我们可以把工程进展的实际执行情况收集起来,采取每周更新的方式,实时的监控工程进展情况,并把工程开展中暴露的问题反映出来。并由此分析工程的进度是否符合要求、工程费用的控制情况、工程的质量、安全情况,赢得值情况等,实时监控工程的变更。对于投资控制,P3E/C是采用自上而下的预算管理与自下而上的作业费用管理两种方式,汇总工程的实际执行情况,可以作平行的比较、也可以做前后多次的比较。并可以设置临界值,由计算机自行提醒项目管理人员,掌握项目的工程实际情况。 三、 合同管理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
在工程的合同管理中,还应该注意以下的几个问题:
1、 尽可能采用总包负责制。对于大型工程而言,应力求采用施工总包负责制。这是因为如果按照工程的无限分解性,采取平行分包的方式进行管理,将给业主带来极大的麻烦。表面上看来,好像是工程投资有所节约,而实际上由于工作界面划分过多,业主需要协调的问题呈几何级数的增加。常常造成有的事没人做,而有的事又大家争着做。施工中间业主常常发现在计划开始时没有想到的问题,并往往因此而影响了工程的进度,造成施工的返工或工程量的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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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能够给予人们治疗,是消除病痛的最佳之地。但是,大多数人只要听到去医院,便会产生一种消极的情绪,潜意识里甚至会有抵制的态度,对于最能够无所顾忌表达自己感受的孩子而言,去医院更是一件可怕的事情,他们会非常直观地表达自己的恐惧心理,那就是哭。为什么这样一个能够治愈人们病痛的“好地方”会让人们产生悲伤,抵制,甚至是恐惧的心理呢?
当然,身体的不适会带给心理一些影响和负担,但是,医院本身对这样的悲伤情绪和消极心理的产生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大多数的医生认为自己的职责就是给患者看病,患者被治愈了,我的任务就完成了,至于过程怎样就无关紧要了。所以在治疗的过程中也都是“大手笔”,三下五除二就将针头了患者的手臂,动作干净利落,技术堪称“一绝”,完成后迅速离开病房,准备着下一次的“任务”,留下的是患者龇牙咧嘴的疼痛,望着医生的背影,患者也非常“理解”地想着:“唉,都怪自己得了病,忍着吧,来医院就是来受罪的”。
由此看来,医院留给大众的印象是“可以受罪的好地方”。医院可以帮助患者消除病痛,却忽视了患者的疼痛,没有顾及他们的感受。医院的氛围、文化气息以及带给患者的感受也都充满了消极的、不愉快的味道。然而大众对医院的态度直接影响着医院文化的建设和运行,所以,注重细节、重视患者感受便成为构建品牌特色文化势在必行的重要举措,其中,对于疼痛及疼痛感的管理更是重中之重了。
近些年,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各个医疗机构,都已将疼痛管理提上日程,并视为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列入医院的临床治疗和日常管理中。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便是其中的佼佼者,完善疼痛管理体系被视为打造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一项至关重要的举措,并且成绩斐然。
(一)护理中的疼痛管理
疼痛是一种令人不快的感觉和情绪上的主观感受。而在接受治疗的过程中,患者接触最多的莫过于我们的护理人员,她们的一言一行影响着患者的情绪和感受,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护理人员成为了这种主观感受的间接控制者,她们在疼痛管理中的角色也是不可替代的。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对护理人员在疼痛管理中的操作有着严格的要求:首先,护士要对患者的疼痛状态做出实时的动态评估,在与患者交流的过程中,通过语言沟通和观察患者的面容、体态、各项生命体征等客观表现,判断疼痛是否存在,以及疼痛的部位、性质、程度并制定相应的护理措施。对于正在接受疼痛治疗的患者,护士还有责任观察止痛效果,有无不良反应,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报告医师;其次,护士应及时落实具体的止痛措施,除了要执行有关医嘱,按时给予止痛药物外,还可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运用一些非药物的方法,如冷敷、热敷、按摩、活动肢体、呼吸调整、分散注意力等,为患者减轻疼痛,减少或替代其对止痛药物的需求;再次,因为护士是患者在治疗及康复过程中“亲密接触”的人,所以她们要参与疼痛治疗方案的制定,护士的病情观察为治疗方案制定的合理性和个体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最后,在治疗计划中,包括对患者和家属进行疼痛治疗方面的教育。
为进一步加强护士在疼痛管理中的作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已将疼痛管理纳入护理教育,在临床中开设了继续教育项目,并在临床实践中培养疼痛专科护士,努力打造一支特色优质护理队伍。
(二)癌症治疗过程中的疼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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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制用工情况的现状
赣州中支辖区内有17个支行,现有合同制用工人员107人,主要从事司机、门卫、勤杂、文秘、水电工、钞票清分和少量业务岗位工作。人员中女性多于男性,其中女性62人、男性45人。女性主要从事文秘、勤杂、炊事员、钞票清分和业务操作等工作。男性主要从事门卫、司机、水电维护等岗位工作。其中,年龄最大65岁,最小18岁,平均年龄为32岁。文化程度有大专、中专,大多数为初高中学历。目前基层央行在临时用工方面主要采取劳务派遣、劳务和直接签订劳务合同三种形式。个别单位还存在一些特殊用工方式:一种是当地政府为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对年满40岁女性和年满50岁男性下岗人员由用工单位接受为合同工,社会保险费用由当地财政缴纳;另一种方式是工资由当地财政部门支付,人员由当地央行使用管理。目前全辖合同制员工平均工资920元左右,高于全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
二、存在的问题
第一,社会保险全面落实难。在全辖107名合同制用工人员中办理养老保险占用工人员的93.4%,而办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不到应参保的80%,大多数单位仅仅是办理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有的单位采取由聘用人员按当地居民缴费标准自行缴纳有关社会保险,并凭缴费凭证到用人单位报账。原因主要有:一是主观上用工单位的依法用工意识不强,存有侥幸心理;二是客观上基于财务费用能省则省,态度消极;三是聘用人员参保意识不强,不愿缴纳由个人支付的保险金。
第二,劳务派遣形式实施难。目前,基层单位已实行劳务派遣的仅占总数的30%。原因:一是由于赣南是老区,目前除个别县(市)外,几乎没有劳务派遣机构;二是目前大部分单位已聘用人员都是长期相对固定且已签订固定或无固定期限合同,要重新与劳务公司签订派遣合同在实际操作上有很大难度;三是劳务派遣不能降低用工成本,还得向派遣单位支付一定数额“管理费”,用工过程中产生经济补偿、赔偿金、社会保险费等用工单位均有连带责任。
第三,个别岗位适龄人员聘用难。调查显示,全辖区聘用已退休或内退人员人数占聘用总人数的15%。由于单位门卫值班工资水平低,24小时看守,年轻人不愿干;无库行门卫值班聘用已退休的老年人承担,单位没有与受聘者签定聘用协议。一旦出现意外情况,会处于不利境地,存在潜在法律及经济风险。
第四,利益难趋同管理难。客观上用人单位与聘用者之间利益趋向上有偏差,体现在:一是用人单位一时难以提高工资福利待遇情况下,人员流动频繁结构不稳定,有时影响正常工作开展;二是多数用人单位难以建立正常的教育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合同工往往工作责任感、积极性、自我约束力差,容易带来操作和管理风险;三是合同制用工人员诉求多样化,与管理者的协调沟通能力有差距。各单位对合同工管理重视程度不同,管理方式尚处于探索阶段。
三、关于合同制用工管理的几点建议
第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树立法制观念、证据意识。一是高度重视合同制用工人员管理工作,本着公正、公平,负责的精神,加强对现行法律法规学习;二是要提高自身证据意识,建立健全合同制用工人员档案资料,完善各项登记备案;三是由于聘用人员自身原因无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应当由聘用者出具书面承诺,表明聘用者自愿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规范合理,按照《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一是对照《劳工合同法》和上级有关合同制用工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及时纠正错误做法,堵塞漏洞。严格按照统一的合同范本,结合当地的实际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二是要更新理念,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用工管理模式逐步向“劳务派遣”方式转变,特别是对临时性、辅或替代性工作岗位聘用人员移交给地方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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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我国的建筑工程发展迅速,也因此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重要地位日益凸显。工程合同的主要作用就是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并约束双方在施工阶段的行为。但是由于建筑工程的建设周期长,规模大,而且材料消耗量也相对较大,这些都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因此,为了有效降低工程合同的风险,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防止这些风险给工程质量埋下隐患。
一、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建设工程合同的风险管理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核心,而且其已经成为我国建筑行业实现科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由于风险管理具有动态特征,因此在管理时应当因时、因地制宜,注重管理的技巧。具体来说,要以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风险具有深刻的了解为基础,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归纳、总结合同管理的技巧,及时解决问题,从而使得参与施工的各方都能自觉履行合同,保证建筑市场秩序的良好运行。
二、筑工程合同中存在的风险
1承包人资质风险
承包人只有在出示了相关证件,充分证明自己有能力承包相应的工程项目之后,才具有承包工程的资格。尽管,相关法律已经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实际的施工活动当中,仍然大量存在着承包人只有工人资质,而不具备施工企业资质,然后通过借用其他具有施工资格的企业资质进行合同的签订,这必然会给工程项目造成巨大的风险。
2合同文本风险
为了给建筑市场的繁荣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国家工商部门和建设部加强了对建筑行业的管理,使其的发展更加规范化,并制定了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合同文本,其中明确规定了建设工程发包方和承包的责任、权利与相应的风险。尽管有许多施工单位非常了解这些规定,但是为了逃避责任,在实际施工当中并没有严格执行文本规定,而是自己制定或采用不符合要求的文本签约。这些合同因其不符合文本规定的要求,其内容比较模糊,避重就轻,而给工程合同在实施过程中留下巨大的风险隐患。
3招投标风险
现阶段,虽然我国已经出台了相关法律,要求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而且大部分工程项目也是以这种方式完成的,特别是规模较大的项目。但是,虽然在发包时使用了招投标的方式,但是却未能保证相关流程的合法性和可操作性,而给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带来风险。
三、合同风险的原因分析
1缺乏专业人才
缺乏具有专业技术,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的人员。建设单位,对一般的经济合同都能够做到规避风险,但由于很少接触到专业性较强的建筑行业的技术合同,而使得人才匮乏这一问题更加突出。
2资质审核不严格
招标前,并没有对参与投标的各施工单位进行有效的实地考察,未能对其业绩、能力、实力等进行有效的评估,而仅凭招标公告薄膜审核后的书面资料加以确认,这种方法并不能实际体现施工单位的能力。
3签证、变更等未及时办理
首先,在建设工程的实际施工当中,尤其是规模较大的项目,施工条件一旦发生变化,就必然会出现临时签证;其次,由于设计单位经验的欠缺或者由于部分使用功能的调整,而使得图纸发生变更。针对这些签证和变更,建设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都做出了明确的时间区间。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涉及到工程造价的,建设方未能及时做出答复可视作认同。另外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同样对工程结算和发生索赔事宜也统一作出了相关的时间区间规定。倘若这些情况在发生时,建设方都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则极易给合同埋下风险。
四、建设工程合同风险管理监理策略
1工程担保策略
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方与发包方同样会面临着合同风险。双方在降低合同风险上可以采取相同的方法,即利用工程保险或担保以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其所承当的合同风险。合同管理中会涉及到的保险比较多,根据不同的性质将其分类,可以分为人身伤亡保险,工程险和第三方责任险。这些保险在消除合同风险方面都会发挥其实际瞎用。而在对其进行应用之前,监理单位应首先对相应的风险进行审查,并及时督促承包方与发包方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用,如果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中发生相应的事件,监理单位将及时记录事件的经过并协助保险公司人员解决相应的问题。发包人在投资的过程中,会要求承包人出示必要的证件,如工程投标函、支预付款函等。为了保证函件的准确性,监理单位有义务和责任对承包人所提供的函件进行严格的审查,合格后才能够签订合同,从而有效避免无谓的风险。
2经济策略
通常来说,在进行投资预算的过程中,发包方就会对可预见的风险进行仔细的考量,而为了有效的控制风险,发包方往往会准备一定的风险资金,并将其列入暂定金额。在施工的过程中,如果发生相应的问题或者是产生不确定的费用,可以利用这部分资金以暂缓合同风险。而从承包方的角度来说,其风险资金主要来源于报价中的风险附加费。这部分费用主要是为了当出现合同风险时,用于弥补合同风险中的部分损失,从而平衡合同价格风险责任。一般情况下,承包方会采用报价策略来降低合同风险。
3技术和组织策略
在施工过程中,风险是不可避免的,如何提高风险的防治能力成为承包方亟需解决的问题。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并提高施工人员的专业技术和综合素质,让熟悉合同的专业人员参与到合同的签订中。特别是规模较大的工程项目合同,一般会由发包方负责合同的起草,并聘请法律专家或咨询顾问共同进行相应文件的起草工作,而在起草的过程中,必然会或多或少的含有不符合承包方利益的条款。针对这种情况,承包方在合同签订商讨中,必须至少有一位是精通工程技术、法律等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的工程监理,从而实现合同谈判的平衡性,提高信息的对称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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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算的总体范围
统计核算是把国民经济当做一个总体的宏观核算,而会计核算是把企业当做一个总体的微观核算。它们之间的关系从范围上看是总体与个体的关系。
(二)核算的目的
国民经济核算以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过程为核算对象,通过制定一套反映国民经济运行的指标体系、分类标准、科学的核算方法及相应的表现形式,为国家宏观经济分析、决策、调控提供资料。会计核算则以微观基层单位的资金运动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其目的在于为微观活动单位的经营管理、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社会公众了解微观单位的财务信息提供服务。从理论上讲,要求一个指标(或科目)既能满足企业的管理需要,也能满足国家宏观经济分析、调控的需要,这样的指标不存在。
(三)核算的内容
国民经济核算和会计核算既有一致的一面,也有互相区别的一面。就其两种核算中直接相互关联的部分而言,主要的区别表现在核算的概念与分类上。在概念方面,二者的区别表现为同一核算概念有时会有不同的含义,如企业会计报表之一的利润表中的收入和以整个国民经济为对象编制的国内生产总值表和产品核算表中的收入,在含义上就不一样。从国民核算的经济观点来看,企业收入中只有那些同企业本身的生产活动有关的收入才能作为国民收入的组成部分看待,国民收入不是国民经济范围内所有企业在内的一切经济单位实际收入的简单算术和。在分类方面,二者的区别表现为共同采用的分类所依据的原则和所划分的类别会不一致,例如,在企业会计中,成本项目的分类是按其经济职能或者按其性态等划分的,而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同这种分类相关联的投入分类,则是根据投入的经济内容划分的。从各自核算的目的看,这两种互相关联但又不同的分类都是适当的,无从分其优劣,也难以人为地加以统一。
(四)核算的方法
在国民经济核算的五大核算及循环矩阵中使用了会计的复式记账方法,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人们才较多地讨论统计核算与会计核算的协调统一问题。但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应用会计方法,主要表现为通过复式记账方法和账户形式在所有核算表和核算指标之间建立严格的核算关系,以便于从相互联系中研究社会再生产过程的一切主要方面。因此,二者尽管都采用了复式记账法,并借助账户形式加以表现,但二者使用的账户有以下区别:(1)从登记立场看,国民经济核算账户以账户本身为主体,根据账户本身来确定收支,且包括了交易的双方,双方对同一项交易进行描述,在账户记录上体现为四式记账,即交易双方分别作复式记账;而会计账户以企业为主体;根据企业经济业务的发生所引起的各项会计要素的变动,分别反映其增加及减少。(2)从登记项目来看,国民经济核算中所有账户要登记的项目都是固定的,它不随业务的变化而变动;而会计账户要随经济业务变化,区分不同的账户登记实际发生额。(3)从账户类型来看,国民经济账户是根据国民经济循环过程来设立账户,包括生产账户、收入支出账户、投资账户、对外交易账户、资产负债账户;而会计账户则根据它所反映的经济内容不同,分为资产账户和权益账户两大类型,收入和支出要根据账户的不同类型进行登录。此外,国民经济核算除复式记账和四式记账外,也采用单式平衡表和矩阵表进行核算。
二、微观会计与统计的协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