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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重申原购房职工要求改按成本价购房和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局机关、直属各单位:
最近,部分已按1993年标准价购房的职工要求改按成本价购房,并要求建立住房公积金。现将有关政策重申如下:
篇2
1关联性分析
(1)建筑工程的招投标是指在建筑市场的竞争状态下,规划好工程工程承包与发包的形式。招投标的过程中,政府部门起到监督的作用,其可要求发包方,提供与建筑工程相关的招标因素,包括价格、期限等,邀请施工单位进行投标操作,各项招投标的内容,均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经过秘密报价后,实行公开、公正的竞争,发包方会自主选择比较优质的合作单位。招投标的过程中,涉及到多项实践项目,要规划好招投标的过程,完善招投标的操作。(2)建筑工程的合同管理,是指承包与发包双方,在建筑项目建设之前,通过合同的形式,规划好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协调并商议好相关的事宜[1]。建筑工程合同具备法律效应,而合同管理能够确保合同条款的有效实施,建筑合同管理的内容有:①评估承包与发包双方的主体资格,审核文件中的各项条款;②监督好合同文本,合同管理的过程中,要求承包与发包双方均要履行合同的内容;③定期检查建筑工程是否履行合同条款,及时解决建筑工程现场出现的合同纠纷问题,利用合同指导参建单位的各项行为。(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机构,明确两者之间的关系,在监督招投标的过程中,规范合同管理的过程。首先建筑招投标的过程,也是施工合同谈判与签订的过程,承包与发包双方,按照商议当事人的提议,在协商的过程中,确定出合同的内容;然后在建筑市场的交易角度上分析,招投标属于交易的范畴,交易双方并没有构建合法的交易关系,所以招投标的过程对合同管理有很大的需求,利用合同管理的法律形式,规范双方的关系,促使招投标的过程能够处于法律保护的状态下;最后是合同管理能够检查招投标的内容,提高招投标的成功率,而且招投标文件内,包含了合同管理中的基本条款,合同内容需依照招投标拟定条款项目,表明了招投标与合同管理不可分割的联系。
2合同管理在招投标中的实践运用
(1)审查招标文件。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方法,可以审查交易活动中的招标文件,配合招投标中的各项审查工作[2]。招标文件审查的过程中,需要遵循国家与行业的相关规定,利用合同管理的途径,发挥招标文件审查的基本职责,避免影响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同管理在招标文件审查工作上,起到规范与约束的作用,能在监督的状态下,确保招标文件的公平、公正,杜绝潜在经济风险,表明合同管理对招标文件的控制作用。(2)监督招标过程。合同管理参与了招标的全部过程,在招标全过程中起到监督的作用。一般情况下,建筑工程要求合同管理配合招标活动,尤其是大型的开标、勘察工作内。投标企业要掌握投标书的内容,由发包方宣布标价信息,这些内容中,大多反馈了后期合同的内容,也是招投标参与方信息的真实表达[3]。合同管理人员监督招标过程时,会积极参与到现场监督内,由此才能掌握招投标的真实资料,便于审查合同的内容,保证合同管理行为合法、真实。例如:招标活动的现场勘察行为,需要了解活动现场的情况,要求合同中的很多条款,都要符合建筑工程的实际需求,要在招标活动现场总结条款的内容,更重要的是合同管理人员需在第一时间掌握招标全过程的所有信息,积极了解招标过程内,参与方的意见,协调后制定合同管理的内容。(3)参与后期管理。合同管理部门,会参与到招投标的后期管理过程内,积极配合招投标的运用,还要在后期安排回访工作,专门了解承包与发包方对合同管理及政府职能的意见,以便要求参建双方能够遵守合同管理的内容,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招投标后期工作的稳定性。回访是合同管理后期的工作,按照招标、投标等资料,也要检查合同中的内容,构建出考核制度,调节并处理合同管理期间出现的纠纷问题。合同管理在参与招投标后期管理时,主动树立合同管理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与约束,提升合同管理的效率和水平[4]。例如:建筑招投标后期管理中,实行合同检查,专门利用合同管理中的考核制度,保障参建方能够履行合同中的内容,提高履约率,合同管理部门跟踪招投标的实际管理,促使招投标后期管理与合同管理均能顺利的进行,管理的过程中,评估招投标的活动,要求参建方遵循合同管理中的条例。
3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例举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如:①完善合同管理的组织,依照招投标的需求,组织合同管理的内容,积极培训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内容,落实责任制度,以免影响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业务项目;②完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促使建筑工程的交易活动中,参建方均能明确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运营,降低外部环境条件对建筑工程招投标或合同管理的影响,维护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联性。
4结束语
建筑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均具体较高的实践价值,规范了建筑施工的市场状态,加强管理与监督的控制力度,保障建筑工程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建筑工程在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方面,落实完善的措施,确保建筑成本管理及造价控制的积极性,以此来提高建筑工程的经济和效益水平。
作者:张勋 李鸿材 刘辉 于洪广 单位: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科学研究院科研生产部
参考文献:
[1]李海晓.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关系的探讨[J].中国城市经济,2011,(17):224-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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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随着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制的建立与实行,各工程建设单位都充分认识到合同管理贯穿于整个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对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
[1]对于房地产行业而言,近年来,整个市场异常火爆,但是市场不规范,各种工程纠纷频发,超中标价、超预算现象严重,如何提升合同管理的基础地位,进而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已成为目前房产单位项目建设的新动向。因此,有必要从造价控制的角度加以认真研究合同管理,切实有效地抓好合同管理的每个环节,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这样才能使项目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1 合同管理分类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而言,合同由形成到完成结束,要经历许多过程,花费很长时间,合同管理必须在合同的整个寿命期中进行,而且要针对不同的阶段,来确定每一个阶段合同管理的任务和重点。从合同的寿命期角度,合同管理可以分为合同管理前期、合同管理中期、合同管理后期。合同管理不仅要重视合同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合同签订后的管理。
1) 合同管理前期:
合同管理前期是指从发放招投标文件开始到签订合同为止,主要指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通过对招标文件的研究来分析合同的可能情况,而招标文件和标书则是业主和承包商间的初次要约和承诺。业主和承包商通过谈判取得一致,从而最终签订合同,使之具有法律约束力。具体包括合约分判制定、供应商选择、确定合同价款、承包方式、工程款支付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原则和方式、工期质量要求、奖罚条款、合同交底等。
2) 合同管理中期:
合同管理中期主要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合同管理,协调项目各个合同的实施。主要包括签证变更的管理、工程计量的管理、工程款支付的管理、工程结算的管理、索赔的管理等。
3) 合同管理后期:
合同管理后期主要是指竣工验收阶段的合同管理。在这一阶段,对于业主而言,主要是指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清理检查工程结算的所有资料,包括竣工图、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程签证单、招投标文件、合同书、结算书等,把好工程款结算关。对于总包合同而言,要督促承包人积极配合审价单位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审价,根据合同、审价报告,切实对照合同的工期、质量标准等要求检查项目的实际执行情况,支付工程款。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 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 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自己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2 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
合同管理贯穿整个造价控制过程,是控制造价的重要手段,对于造价控制的作用可归结为以下三个方面:
1) 合同影响着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选择一个好的供应商,确定一个合理的合同价,应首先将合同价控制在成本指标内。如果签订的合同是一个假合同,将直接无法预见成本是否可控,实际中容易出现超成本指标的情况发生。
2) 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的内容均体现在与工程造价相关的信息中,主要包括: 工程范围、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上述各项内容在合同签订前若能予以全部科学合理地明确,可预见因素应在合同中事先具体明确约定,将有效避免出现问题后发生纠纷。同时,以便各投标单位有针对性地报价,使中标造
价尽可能接近竣工后的实际造价。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主要指签证变更的管理及索赔的管理,直接对造价是否有效得到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甚至是全局
性的影响。
3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机理
3.1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概念模型构建从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可见,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之间存在着密切而深刻的内在联系及相互作用。
一方面,工程建设项目的各类合同是建设活动中科学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贯穿于工程项目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性文件,合同编制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造价控制。合同管理作为一种手段及方式,目的在于保障各方责任、权利的明晰,最终也是为了规避各种扯皮现象的发生,以促进造价的合理有效控制为目的。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对于造价控制至关重要,任一环节的滞后或失灵都有可能给项目成本带来无法估量的负影响。即造价控制离不开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发展推动造价控制。
另一方面,造价控制直接关系到项目成本的控制,是保障项目利润的基础,因此又将指导合同管理,要求在全过程建设中做到合同管理到位及有效实施,并对合同管理提出更高的要求。随着市场规范化要求的推进,合同管理日益凸显其重要性,不仅要全面、精细,更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发展,保持可持续性。归纳而言,合同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主要的和有效的手段,与造价控制的关系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继而推动建设项目的可控发展。因此,必须从造价控制的角度加以认真研究合同管理,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这样才能使建设项目达到良好的投资效益。合同管理 造价控制建设项目可控发展促进指导。
从合同管理分类可见,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管理前期、合同管理中期、合同管理后期,每一阶段都会对造价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促进或抑制,或直接或间接,工程造价由于每一阶段合同管理的不同状况而改变了原有的状态,从而正向或反向的影响整体状态,或造价得到有效控制,或失控,甚至可以说是全局性的。同时,造价控制的当前状态又将对合同管理的每一阶段产生反作用,指导并要求甚至限制合同管理的具体实施。最后,每一合同项目的结束,甚至是整个工程项目的结束,工程造价的分析、诊断、反馈,又将回顾整个合同管理过程,对下一工程项目及相同或类似分包合同项目的开展提出建设性意见及借鉴,这一阶段可归纳为合同管理的后评估期。因此,构建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概念模型如图所示。
图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作用概念模型
从概念模型可见,合同管理通过四阶段对造价控制产生作用,两者相互影响,以四阶段为桥梁,不断根据反馈信息修正调整,不断相互匹配,以期使整个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这就要求认真研究在合同管理的每一阶段对造价控制的作用方式及存在的问题,以期通过有效的措施完善合同管理的每一阶段,进而有效控制造价。
3.2 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的作用关系阐述
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的作用渠道包括合同管理前期、中期、后期、后评估期,通过这四个阶段对造价控制产生影响,具体如下:
1) 合同管理前期。
该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具有决定性的影响,主要通过供应商选择、设计方案优化深度、合同条款的完备性、合同条款的合理性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例如,许多工程由于前期设计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导致在实施过程中的频繁变更,一方面致使工期延长,另一方面造成成本加大。
2) 合同管理中期。
该阶段的合同管理对工程投资造价控制目标的实现具有关键的意义。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以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通过签证变更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工程结算管理、索赔管理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例如,付款不及时或未按规定足额付款,将可能导致承包人的索赔; 如果多付、超付,则可能造成款项难以追回的被动局面,还会引发其他许多问题。发生变更是任何工程都无法避免的,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工程项目变更。变更常常直接导致成本费用的增加和工期调整。如果对工程变更的管理与控制不力,引起费用增加的变更发生较多,必然会严重地影响工程造价的控制。
3) 合同管理后期。
该阶段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同样有不可忽略的意义,对于业主而言,主要通过实际施工的核定,调减重算、冒算的项目等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
4) 合同管理后评估期。
该阶段是一个相当关键的环节,它是对整个项目合同管理及工程造价的分析及总结,提取经验与教训,尤其是合同条款是否发生了争议、付款方式是否有待改进、供应商的能力及配合程度、管理得失等的评估,可以完善同类项目的合同范本、沉淀优秀供应商、明确同类项目的合约分判指标,用来更好地指导下一项目的实施,为其提供可借鉴之处。因此,更多的是对下一项目的工程造价的影响。合同管理不仅要重视前期的管理,更应该重视后期的管理与总结工作。
4 结语
文章对合同管理与造价控制之间的影响机制进行了分析,合同管理必须在合同的整个寿命期中进行,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对合同管理四阶段的现状加以全面分析,认识到目前存在的问题,加以针对性的改进与完善,确定每一个阶段合同管理的任务和重点,以期通过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加强每一阶段的合同管理,从而正面影响造价控制的有效性,把工程造价的发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和核定的造价限额以内,以求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和财力,取得较好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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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合同的概念及管理特点
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为完成商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协议。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合同确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内容之一。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不同于其它合同管理,呈现出自身所独有的以下特征:
(1)施工合同管理周期长。因为现代工程体积大、结构复杂、技术和质量标准高、周期长,施工阶段及保修期施工合同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循序渐进的工作。(2)施工合同管理与效益、风险密切相关。在过程实施过程中,由于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合同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受政治、经济、社会、法律和自然条件等的影响较大,合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当事人的经济效益。同时,合同本身常常隐藏着许多难以预测的风险。(3)施工合同的管理变量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内外干扰事件多、且具有不可预见性,使合同变更非常频繁。(4)施工合同管理是综合性的、全面的管理工作。在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和信息管理已成为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1.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措施。一方面,市场经济本身就是法制经济,而合同则是承包商与业主之间相互承诺的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具有法律的权威和强制性,违者必然受到法律和经济的制裁;另一方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承包商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然要全力地去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合同是其在追求最大化利益的过程中要时时遵守的法律依据,必然要受到承包商的重视,把加强合同的有效管理作为争取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同时,市场经济激烈的竞争性和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范化,也促使企业认识到,在过程管理中自觉地加强合同管理并圆满地履行合同,这是维护企业良好形象和声誉的重要基础,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重要保证。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管理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目前,工程管理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形势不仅使我国许多施工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到国外去承包工程,而且国外的许多承包商也将纷纷进入国内市场,抢占建筑工程的市场份额。严格的合同管理是国际工程的惯例,也是工程监理制度的特点。因此,在国际工程承包中,都需要按国际惯例进行管理,使用FIDIC合同条件,实行工程监理制度。近年来,我国一些企业在承包国外工程中的很多失误都是由于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失误造成的,由于没有一个规范的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很多时候都处于被动状态,而且很多工程纠纷最终只得由政府出面解决。因此,合同管理是我国工程项目管理走向国际承包市场目前最薄弱的环节之一,也是我国施工企业致命的弱点。
3.施工企业提高合同管理水平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人们已经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施工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特殊作用。合同确定工程的可控目标,涉及到工程在实施中的生产、供应、运输、协作等多方面的分工与协作关系,直接牵涉到工程项目的经济支出和控制,与承包商的利益息息相关。合同管理作为工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必须融合在整个过程项目的管理中,也就是要实现工程项目的质量目标,必须对全部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以及项目的所有事件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与其他管理职能密切结合,共同构成工程项目的监理系统。因此可以说作为企业,加强合同管理也是提高企业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
三、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
如上所述,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但目前我国施工合同管理还相当薄弱,主要体现为:
一是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的要求,仍然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二是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非常缺乏,有法不依的现象非常普遍,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内容。如发包方往往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甚至恶意拖欠,造成承包方采取索赔措施。三是采用非规范合同文本。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四是合同发生纠纷时,大多采用行政手段解决,不采用法律手段解决,致使合同纠纷久拖不决,给合同履行方造成损失。五是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落后。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
以上这些现象严重影响了我国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更对控制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施工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依据
工程造价是指完成建筑工程而发生的工程实际费用。包括合同价款及变更调整、工程前期费用和其他可摊入的有关费用。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就是对建筑工程的工程造价进行严格而有效的控制,使建筑方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签订的施工合同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等为法律依据的。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一方面约定了承包方应完成一定的建筑工程任务,另一方面也明确了发包方应提供的必要施工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随着我国成功加入WTO,必然会在许多领域引发新规则与原有模式的碰撞和摩擦,为了尽快适应新的运作模式,早日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系也已发生了重大改革。入世后,随着造价体系改革的推进,工程造价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并通过合同形式约定,将成为工程定价最基本的特征。在国际上应用很广的FIDIC合同条件,随着我国监理制的全面推行,和与国际接轨步伐的迈进,在我国已不陌生,现阶段已广泛地应用于世行贷款项目、国际援助项目,以及国际竞争性招投标工程。FIDIC合同条件中涉及费用管理的条款范围更广,包括有关工程计量的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结算与支付的规定,工程变更以及索赔的规定等。所以,施工合同是核定和控制工程造价必需的依据,是严格按工程已被批准的总概算标准完成工程施工的重要保证,当然也就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五、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加强对工程造价的控制
合同管理是实现对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面对我国施工合同管理的现状,除应严格把施工合同管理纳入法治化的轨道外,为实现良好的工程造价控制,在具体的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主要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审定工程预结算。认真审核工程预结算,剔除其中多算工程量,高套定额,高取费用,不合理的技术措施等增加的费用,使预结算真正体现工程实际造价,这是控制工程造价不可忽视的环节。
2.把好工程材料和设备价格关。建设工程的材料费是整个建筑工程费的重要组成部分,控制材料的费用支出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一个很关键的环境,建设单位有权根据自己所掌握的材料价格信息要求施工单位选择物美价廉的供应来源。
3.工程变更的管理。事实上从大量的工程实践中,特别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成败中认识到压缩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始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难点,因其往往具有决策时间短,决策科学性差,监督薄弱的特点。主要表现为由项目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由施工进度变化引起的工程量变化等,因此,工程师应严格控制处理工程变更及价款。当工程变更发生时,要求工程师及时处理并确认变更的合理性,对于施工条件变化所引起的合同价款变化,主要是把握施工单价和施工工期的科学性、合理性,变更价款按合同价计算,无合同价的按类似合同价计算,无适用或类似合同价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的原因导致的变更,无权要求追加合同款。
4.索赔管理。索赔是承包商依据合同权利向业主提出的补偿要求。为了控制工程造价,业主应尽量避免施工中索赔争端的发生,并积极开展反索赔工作。索赔争端的主要原因首先就是业主选择了不适当的合同模式,其次是低质量的合同文件及合同管理,其他的原因还有业主不能提供合同执行条件的前提,地质条件的变化和不可预见的情况等等。随着世界银行贷款和国际招标项目的增多,索赔管理与国际接轨越来越近,由于索赔管理的不善,有些国际招标项目造成了大量的索赔,极大地增加了工程造价。因此,一定要加强合同的管理,避免索赔条件的成立,如果发生要及时科学地处理,在合同实施阶段中的每一个施工索赔事项,都应按索赔管理和合同条件的具体规定,严格按以下程序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会议协商解决;邀请中间人调解;提交仲裁诉讼。工程项目合同争端的仲裁机构地点应尽量在文件中明确在项目当地,但尽可能力争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不要轻易仲裁或诉讼,否则将耗资、耗时,提高工程造价。
总之,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控制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的主要和有效的措施,必须加以认真研究,从管理的方法和手段上采取措施,只有这样才能使建设方以最少的投入实现最大的投资效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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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义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笔者结合自己多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践,认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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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合同是一种契约.是当事人之翘依法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的本质在于规范市场交易、节约交易费用。在工程项目全寿命周辫过程中,众多的项目参与方之间.如业主、承包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供应商等,形成了大量的合同法律关系。如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材料设备供应合同等。工程合同确定了成本、工期、质量、安全和环境等项目总体目标,规定和明确了当事入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工程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1、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1工程合同管理周期长。
工程持续时间长。建设项目实施必须循序渐进地进行.决定了合同履约方式的连续性和履约周期长.导致工程承包合同生命周期长。合同管理中会出现订立合同时未能预料的情况。所以需跟踪实际情况。随时依据合同和实际情况进行有效地管理.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1.2工程合同管理效益显著
要实现工程项目的目标.必须对整个项目、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项目的所有工程活动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也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在工程建设中.没有合同意识,则工程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并使效益丧失殆尽。有效的工程合同管理不仅可以避免纠纷的产生,节约不必要的诉讼费用.而且可以通过有效的索赔.合法获取应得利益。有效的合同管理使争取企业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
1.3工程合同管理变更频繁
由于工程合同周期长.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变更频繁。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地调整.这要求合同管理必须是动态的。由于变更,企业面临大量的签证、索赔和反索赔工作,对合同变更的处理要迅速、全面、系统。
1.4工程合同管理系统性强
现代工程项目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技术复杂、建设周期长、投资额大、不确定因素多、项目参与方多、合同种类和数量多,对于每一份具体的工程合同。都存在从合同成立、生效、履行到终止的合同寿命周期。工程合同管理系统性强,只有从系统角度管理好众多独立而又相互联系的合同.才能保证工程项目的最终成功。
1.5工程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
做好工程合同管理既要求熟悉一般的法律知识。又要求精通建设领域法律知识。由于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文本众多,并不断更新,要做到糖通要求较高。
1.6工程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
工程合同管理工作复杂、繁琐.但要求准确。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合同相关文件、各种工程资料汗牛充栋.仅仅依靠人工管理既耗时费力,而且信息传递缓慢.无法达郅及时搜集、整理、处理和利用信息的目的,必须建立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才能促进开展有效合同管理。
2、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法律意识淡薄,合同签订不规范
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合同内容庞杂。大型项目要涉及几十种专业,上百个工种,几万人作业,合同内容自然庞大复杂。因此,客观上要求合同条款细致严密,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但在实际工作中,甲、乙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订立的合同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作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2.2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之分。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不对等现象。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由发包方制订的,其中大多强调了承包方的义务,对业主的制约条款偏少,特别是对业主违约、赔偿等方面的约定不具体,也缺少行之有效的处罚办法。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为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较多的一个原因。同时,由于目前建筑市场的激烈竞争和不规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队伍与建设规模失衡,致使业主在建设工程承包中占据主导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条件,将自身的风险转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场处于买方市场,承包商为了获得工程,只好接受。个别承包商在实施这样的工程合同时,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损失,就会采取偷工减料或非法分包、转包等手段,给工程建设带来隐患。
2.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2.4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3、抓好合同管理的对策
3.1把好合同签订关
签订工程合同时,最重要的是要根据各工程的特点,选择恰当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指工程设计变更或工程签证导致工程增减的结算条件和结算方法),因为不同的发包方式和价款调整条件,直接关系工程造价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应尽可能选用由国家颁发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据拟建工程的特点和招标文件以及发包人承包商双方谈判结果来起草。合同文本必须准确表达双方谈判确定的意思,做到条款不漏项,文字表达严谨,不使用模棱两可、含混不清词语。
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是否完整无误,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备和合同条款的完备;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与其对照有无差异;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及时沟通。
3.2做好合同实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之后,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攻与守的关系,是矛与盾的关系。
3.3重视合同后评估
合同后评估是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为人所重视,其实合同后评估工作是件很重要的工作,它是对合同好坏、管理得失的评估,它可为下一工程项目造价控制提供可借鉴的经验。合同后评估工作主要是总结合同执行情况,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加以总结推广,对过时、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条款要加以改正。
4、加强合同管理的几项措施
4.1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管理精细化
合同示范文本是针对当事人缺乏订立合同的经验和必要的法律常识,由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制定的,目的在于指导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进行陈列,以便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参考,它的作用是提醒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更好地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防止事后发生纠纷。由于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完整,调控齐全,双方责权明确、平衡,从而风险较小,对一些不可避免的风险,分担也比较公正合理。
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4.2管理人员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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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owner;contract management;overall;dynamic;integration
中图分类号:TU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31-0129-03
0引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业主的合同管理又是整个工程合同管理的核心,对整个项目的合同管理甚至整个项目的成败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项目业主方的合同管理还处于传统的合同管理阶段,这种传统的合同管理模式最大特点是:虽然也分不同的阶段进行管理,但没有将各阶段的合同管理过程联系起来,各合同之间是割裂的而不是互相联系的;没有注重合同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过分依赖于合同管理专业部门管理合同而不是强调全员参与;忽略了运用集成的思想和方法解决合同管理的各类问题。这种模式很难适应现代合同履行期长、主体众多、目标多元、着重监督合同履行过程的业主合同管理的要求。建立业主合同管理的优化机制是适应现代合同管理要求的现实需要,更是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促进建筑市场良性发展的客观要求。
1建立全面的合同管理机制
作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必须融合到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过程中。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目标的实现,必须对项目策划、实施直至结束过程中的所有环节、所有活动实施全面的合同管理。建立全面的合同管理机制要求以项目为核心,以合同为依据,对合同实施全项目、全过程、全员的管理,对项目涉及的所有环节、所有活动进行有效的计划、组织、控制、协调,在满足合同要求的前提下,保持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均衡性和合理性,并实现三大目标。
1.1 全项目的合同管理全项目的合同管理可以从纵横两个层面理解,从纵向的组织管理角度而言,工程项目业主合同目标的实现依赖于业主方的高层、中层乃至基层员工之间的通力协作,也需要项目各职能部门间的全力配合和协调,其别以高层管理者能否全力支持与参与最为关键。从横向的协调配合而言,由于工程项目合同涉及到业主、勘察设计、承包方、监理、材料设备供应等相关方,合同管理需要站在项目整体利益的高度,通过合同各关系方之间的组织与协调,充分发挥合同的纽带作用,使项目周期内各阶段形成一个连续的整体[1]。
1.1.1 业主要从项目的整体利益出发,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从项目的策划、谈判、签约、履行到竣工结算,根据项目的规模、性质等实际情况以及对质量、安全、工期等要求配备一定的管理、技术人员及合同管理人员。同时应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对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控制协调和监督指导,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合同目标的顺利完成。
1.1.2 业主要从项目的整体利益出发,依据总包合同的要求将合同目标具体分解到各个部门,工程技术、物资供应、质量管理、财务等部门之间建立健全有效的合同信息传导和协调机制,使合同及其变更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和记录。同时各部门要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系统地积累、整理各种资料,发现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及时协调解决,降低合同风险,提高项目的整体效益。
1.2 全过程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一项连续性的管理活动[2]。全过程合同管理是指业主对工程合同的全过程进行管理,具体说来是指从合同的形成、履行到终止这整个过程进行组织计划和协调控制,具体包括合同策划、合同招标、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竣工验收及合同整理等过程。以前,业主往往只重视合同履行阶段的合同管理,不重视合同形成和终止阶段的合同管理。全过程的合同管理要求业主对合同的形成、履行和终止阶段的合同管理都得重视。全过程的合同管理框架如图1所示。
1.2.1 合同形成阶段合同形成阶段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开始阶段,合同策划是业主方合同管理的第一步,主要是确定带根本性和方向性的,对整个工程项目及合同的顺利实施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合同策划的依据主要是项目的特点、类型、总目标,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工程项目的范围和WBS结构,合同策划的具体内容是对合同形式、合同条件、合同委托及承包方式等问题进行确定。
工程招标是工程项目的一个重要环节。工程招标需要拟定招标计划,在招标计划中不仅要明确工程分标范围及分标原则,还要明确计日工作的起止时间及费用内容。在进行招投标前,业主应组织水平较高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详细审核,力求明了设计方的设计意图,同时还应对招投标文件及招标前答疑文件的有关条款进行认真地拟定,尽可能减少和消除施工作业过程中对业主不利的索赔因素。
在合同谈判之前,业主需要进行审查分析,准备各种资料,并获取谈判目标的基本动态。同时业主还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的主要内容、招标文件要求以及有关合同条款进行研究和磋商,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各种原始资料等进行认真分析,提前起草和整理与此项目实施有关的合同与法律文件,并由合同主管人员与外部律师一起研究制订合同谈判方案并认真做好合同谈判备忘录。一旦合同签订后,涉及此项目的专业技术资料、合同策划书、招标文件及合同谈判备忘录等合同资料要交由合同管理人员存档。
1.2.2 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履行阶段从合同签订开始,一直到竣工验收为止。在此阶段中,合同双方均应严格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自觉履行各自的义务,促进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合同履行分析是业主监督承包商分享合同权益、落实合同责任的重要性措施。业主通过对合同分类归档,专项细分,并将每一个细分合同对照着项目的整体要求详细解释说明,使原始合同文本成为执行合同文件,让合同执行人员明确合同责任,有利于实施全员合同控制。
合同交底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3]。合同交底要求业主通过管理部门逐层传达合同意图,陈述合同要点,讲解合同执行计划,力求使合同责任落到实处。当合同签订后,作为具体的执行者,项目的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并对合同进行分解、分析。同时项目负责人和分管合同的负责人也要向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解释和说明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存在的各种风险,使合同中的主要条款内容、各种规定及要求、管理程序为大家所熟悉,使各自的合同责任、工作范围明确,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
在工程项目进行的过程中,合同实施的过程管理也非常必要。通过控制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费用等目标,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由于实际情况复杂多变,导致合同实施与预定目标容易发生偏离。因此,业主需要对合同实施进行跟踪控制,不断寻找偏差,并采取相应措施及时调整。
合同内容的频繁变更是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之一,这是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造成的。合同变更是合同双方利益的焦点,常常伴随着合同价格的调整。因此,合同变更管理十分重要,不仅可以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合同的顺利实施,而且还有利于业主对项目的总体控制。
1.2.3 合同收尾阶段合同收尾阶段主要指从通过竣工验收业主接受工程到合同结束为止,包括合同后评估和合同终止两个过程。合同后评估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总结阶段,往往不被人重视。实际上,合同后评估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合同后评估主要是总结合同的执行情况,总结合同管理过程中出色和不足的地方,为下一次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提供借鉴。对那些过时、不符合现行习惯的法律法规,以及不严谨、对业主不利的、容易被对方索赔的文本条款要加以改正。对不可预见的不确定因素应作为可追溯事件先加以标识,然后通过合同后评估加以判断,并在以后的工程项目合同中明示或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与工程项目有关的合同资料应及时收集整理,收集整理力求全面细致。归档的资料主要有合同资料、合同分析及控制资料、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双方的各种签证、信函、施工日记、会议纪要、各种报表、报告、图片及变更记录等。
1.3 全员的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涉及到整个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相关部门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在工程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任何一个阶段(环节)出现工作人员的疏忽或失职都会造成合同履行的不完整、不充分,都可能影响工程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因此,在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合同内容将合同目标分解,明确到人,使每个与工程项目有关的人员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参与合同管理。
1.3.1 各个部门参与合同管理在进行部门职责划分时应根据合同类别的不同,分别以不同的专业部门为主起草合同文本和监督管理合同的履行过程。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分析和把握合同、审查合同文稿的全面性及严谨性、识别评估合同风险,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及时向专业部门发出预警信息,指导和提醒专业部门注意采取措施防范合同履行中的风险。
1.3.2 组建团队,全员参与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工作,涉及到经济、管理、技术、法律等问题。有效解决合同履行中的种种问题需要各部门、各专业相互协调和配合,但部门视野、个人知识和能力都存在局限性。因此,有效完善的合同管理必须依靠团队的力量。组建团队能够充分发挥部门和个人具备的知识、能力和经验的优势,合理地处理和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建立动态的合同管理机制
工程项目涉及主体多,影响因素多,面临的风险更是方方面面,使得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存在着很大的多变性和不确定性。同时,我国目前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存在着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监管不到位、合同履约率低等一些列问题,影响了工程项目合同的执行质量,如承包商在执行过程中行为不规范,未按合同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甚至因为某些实际情况的变化,合同无法执行下去,影响了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为了实现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的实现,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业主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不断地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控制、协调指导,对工程项目合同实施动态的合同管理。
动态是跟静态相对应的,与静态最大的区别在于“动”,动态是指变化的状态或情况。动态管理是对静态管理的一种突破,已成为合同管理的一种新模式。建立动态的合同管理机制要求业主注重履约过程中可预见的和不可预见的变化,尤其注重对己方不利的种种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补充、变更或终止,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受损害,促进合同的顺利执行,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随着计算机技术的不断提高,大量的数据计算、统计、分析和处理借助软件之后变得非常简单。同时,Internet技术在建筑行业的广泛应用,使得传统的时空的束缚不再成为障碍,时空的概念被彻底突破[4]。某一项目中各领域的专家可同时对该项目实施专业监控,相互紧密配合,极大地降低了管理成本,充分发挥专业分包、专业技术、技能的优势,实现进度、质量、投资三大目标的最优化组合。
业主工程项目投资范围的不断扩大,使得业主的合同数量越来越多,合同关系也越来越复杂。为了更好地实施动态管理,建立信息化的合同管理体系也是一件摆在业主面前当务之急的事情。具体说来,合同管理体系包括合同档案库、合同监督系统、合同分析系统、合同网络系统和索赔管理系统等。例如合同及补充的合同协议甚至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单、工地会议纪要等,实际上都是对合同内容的一种延伸和解释,应该建立技术档案,业主以此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依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的措施予以调整和修正,实现对合同的订立、履行的动态管理。
3建立集成的合同管理机制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目标具有多元性,同时这些目标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使得传统的管理手段很难适应现代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要求,现代工程项目合同管理需要一种科学的、高效的集成式管理[5]。建立集成的合同管理机制要求业主从项目的全局出发,以工程项目合同为对象,以信息集成为核心,以组织集成为保障,通过对合同签订、履行和完成过程中各种利益、冲突关系的协调以及合同界面的有效整合,保证合同的顺利实施,促进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
3.1 信息集成是核心信息化是合同管理的趋势。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甚至解除都离不开各种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传递。全面、准确、及时、综合的信息对于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非常重要。工程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的信息具有复杂性、综合性的特点,需要管理人员对各种信息及时、有效地整合处理,提高信息的综合利用价值,加快信息的交互与传递,保证信息交换的一致性,促进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顺利进行。
3.2 组织集成是保障组织集成主要是对组织中管理主体之间的有效整合。作为合同管理主体的群体一般最好具有共同的理念、共同的目标、共同的利益诉求,但具备不同的知识和工作背景,具有不同的性格特性,这样,各管理主体之间能够知识互补、经验互补、技能互补、性格互补,整个组织可以形成一个分工明确,优势互补,通力协作、高效能干的团队。在众多的管理主体中往往有一个更具主导性和引领性的主体,决定各管理主体行为的秩序与工作原则。管理主体的构成一般会伴随着管理任务需求和外部环境的变化,由更高级管理主体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与优化,换言之,综合集成主体的构成是不断变动的。集成后的管理主体的能力不是各管理主体能力的简单之“和”,而是在更高级管理主体主导下凝聚成的新的更强大的能力。
3.3 界面集成是手段工程项目合同之间存在着很多界面,合同界面管理的有效性影响着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工程项目合同界面涉及到多个企业的多个参与部门,即使是单个企业,也是至少是两个部门。工程项目合同界面管理是一项涉及企业内外多部门的复杂性、系统性的活动[6]。造成界面障碍的因素多种多样,要实现有效界面管理就需要利用集成的思想来分析、解决,主要应在沟通、交互作用和协调上加以整合。
4结论
全面的合同管理机制、动态的合同管理机制和集成的合同管理机制三者之间是紧密联系的。建立业主合同管理的优化机制,需要将三种机制有效地结合,实现业主对合同全面的、动态的、集成的管理,保障合同的顺利实施,最终实现工程项目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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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兵.建筑施工的施工合同管理对策分析[J].价值工程,2010,(2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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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概述
(一)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定义、任务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或纠纷进行处理,以确保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和企业经营目标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合同和承担违约责任,制止和查处利用工程合同进行违法活动,保证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目标
保证项目三大目标的实现,即保证整个工程在预定的成本(投资)、预定的工期范围内完成,达到预定的质量和功能要求。一个成功的合同,还要在工程结束时使双方都感到满意,合同争执较少,合同各方面能互相协调。业主对工程、对承包商、对双方的合作感到满意;而承包商不但取得了利润,而且赢得了信誉,建立了双方友好合作关系。工程问题的解决公平合理,符合惯例。这是企业经营管理和发展战略对合同管理的要求。
(三)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管理周期长。由于建筑工程项目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工程持续时间长,这使得相关的合同管理,特别是工程承包合同周期较长。所以合同管理必须在长时间内,连续的、不间断的从领取标书直到合同完成并失效为止持续进行;
2.合同价格高。由于工程价值量大,合同价格高,使合同管理对工程经济效益影响很大;
3.合同变更频繁。常常一个稍大的工程,合同实施中的变更可多达几百项。合同实施必须按变化了的情况不断的调整,这要求合同管理是动态的,必须加强合同控制和变更管理工作;
4.合同管理工作复杂。合同管理是高度准确、严密和精细的管理工作;
5.合同实施风险大。由于合同实施的周期长,涉及面广,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受外界环境如经济条件、社会条件、法律条件和自然条件的影响,业主和承包商具有各自不同的风险。
(四)合同管理在项目管理中的作用
1.合同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任何一个建设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签订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订和履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在合同环境下调控建设项目的运行状念。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可以规范项目管理机构的内部职能,紧密围绕合同条款开展项目管理工作。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项目业主本身的内部管理,合同始终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2.施工合同是承发包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为保证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通过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可以合理分摊承发包双方的责任风险,建设工程合同通常界定了承发包双方基本的权利义务关系。合同中明确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证据
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会额大、参建单位众多和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兔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尺度和依据应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不可抗力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
二、我国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
(一)合同双方法律意识淡薄
建设工程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进行工程承发包的重要法律形式,是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的主要法律依据。订立和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直接关系到合同双方的根本利益。合同条款中潜伏的风险往往是责任不清、权利不明所致。
1.合同文本不规范
合同文字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产生歧义和误解,进而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发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反映合同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反映只能靠准确、明晰的文字来体现。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但有些合同由于一些人为的或客观的原因,对一些合同条款拿捏不准或措辞含混不清。还有些合同对承包商的业务规定得非常具体,而对其应享有的权利则笼统地一笔带过,甚至对有些关键事项含糊其词。
2.少数合同有失公正
从目前实施的建设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绝大多数条款是对发包方制定的,在签订承包合同时,业主常常强加种种不平等条约,赋予业主种种不应有的权利,而对承包商则只强调应履行的业务,不提其应享有的权利。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业主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
3.建设施工合同履约程度低,违约现象严重
有些工程合同的签约双方都不认真履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或违背合同规定。合同违约现象时有发生,如:业主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在工程建设中业主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不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手续,甚至部分业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种种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设市场严重拖欠工程款的顽症;承包商不按期依法组织施工,不按规范施工,形成延期工程、劣质工程,严重影响工程建设市场。
4.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首先是企业忽视收集索赔证据和准备索赔证明文件,使施工索赔没有可靠的基础和依据。其次是承包商不敢索赔。由于竞标夺标不易,为了保持和业主的良好关系,因此,即使遇到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施工合同以外开支,亦不敢提出索赔。第三是不会索赔。由于缺乏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部分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防范工程承包合同风险识不强,承包商不懂索赔理论、程序、方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致使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遭受到一些本可避免的损失。
5.违法签订转包、分包合同情况普遍存在
一些承包商为了获得建设项目承包资格,不惜以低价中标。在中标之后又将工程肢解后以更低价格非法转包给一些没有资质的小的施工队伍。这些承包商缺乏对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骤和监督手段,进而对工程进度、质量造成严重影响。
(二)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三)专业人才缺乏
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对工程合同的具体管理任务一般由工程师即专业人士完成。在国际上通行的标准合同文本中,对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均有具体规定。合同管理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有高素质、能把握全局的人,具体地说就是不仅要通晓法律知识,还要熟知工程项目的运作规律。
(四)不重视合同归档管理,管理手段落后
一些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仍处于分散管理状态,合同的归档程序、要求没有明确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没有严格监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没有全面评估和总结,合同管理粗放。很多单位合同签订仍然采用手工作业方式进行,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和维护手段落后,合同管理应用软件的开发和使用相对滞后。
三、解决建筑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合同意识
加强合同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在签订合同时,对其中合同条款往往未做详细推敲和认真约定,即草率签订,特别是对违约责任,违约条件未做具体约定,都直接导致了工程合同纠纷的产生。因此,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二)建立健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
1.明确合同管理机构
大、中型企业通过法律事务机构作为统一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是最佳选择;小型企业则可指定某个综合部门如计划科、经营科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并视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管理人员。
在合同管理体制上,应采取统一归口管理与分类专项管理相结合的形式。即由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全面负责企业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对本企业的合同实行统一管理。同时,在企业的供应、基建、技术、设备等有合同业务的部门,视需要设专职、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分类专项管理本专业的合同。
2.建立健全企业各项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内容包括确定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规定合同管理的原则和基本内容;规定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的程序和要求;规定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人员的岗位资格要求以及对合同管理人员与合同承办人员的考核奖惩等。
合同的审查制度。规定企业各有关部门在合同审查中的职责、审查程序、审查内容、审查标准、审查时限,保证合同正确签订履行。
(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1.选好人员。企业领导可依照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方式选拔人员。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2.组织好在职学习。可根据企业与市场的实际,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不论是单位的领导层、承办层、履行层都要积极参加,方式方法可以多种多样:布置学习任务,定期检查;进行短期培训;结合实际进行正反两方面的事例分析总结;听电视讲座,参加法律专业或经济管理专业的考试等,同时必须进行职业道德教育。
3.选送人员到有关院校深造。每个企业都应培养较出类拔萃的合同管理人员,所以应选择热爱社会主义、工作出色、有发展前途的骨干进有关院校深造。企业要舍得花钱进行智力投资。
4.建立岗位责任制。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竞争机制,对有贡献的企业和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
(四)对合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合同法及有关合同法规、规章在企业中贯彻执行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的合同行为及时制止、纠正,以保证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对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及时制止、纠正,并严格考核,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不断修改、完善各项合同管理制度。
总 结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一个较新的管理职能。为了适应工程项目管理的发展趋势,国内正在大力探索工程项目管理的相关理论,在此过程中工程界已经开始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对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保证这一观点早已经达成了共识。
由于我国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国内工程管理中合同管理工作尚未引起业主和承包商的高度重视,许多项目经理部对它还比较陌生。所以,首先应加强对项目经理部各层次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管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使大家认识到这个问题的重要性,重视合同和合同管理。合同意识是市场经济意识、法律意识、工程管理意识的综合体现。建筑企业要建立以合同至上为原则的管理体制,用合同来规范企业内部以及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方面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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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邹昭唏,《企业战略分析》,第一版,北京: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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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是工程当事人双方为了更好地完成工程项目所约定的在法律许可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目前建设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建设单位不重视合同管理和履行、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签订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和合同纠纷索赔困难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建设工程质量、投资和工期。因此,明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目标、积极推进监理人的作用,对合同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1.1发展和完善建筑市场
建筑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法治理念的深入,建筑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已成为了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更多的建筑施工实行合同制,更多的合同金额和施工单位需要合同管理来协调约束。监理人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执行人,充分发挥监督管理功能,有利于建筑市场在法律约束下发展,有利于资金的及时投入,使工程质量得到保障,推动市场的良性循环发展。
1.2推进建筑领域的改革
合同管理制是我国建筑领域推行的主要制度之一,是我国建筑领域实行改革发展的主要方向。合同管理制是各项改革的核心,合同是项目法人制建立的基础,招标投标制是合同拟定过程的要求和目标的体现,工程监理制是合同实施的保障。由此可见,合同管理是各项制度的中心,加强合同管理制有助于建筑领域管理水平的提高,监理人和监理制度是提升合同管理水平的主要途径。
1.3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控制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是合同实施的主要内容和目标,也是体现合同管理水平的主要方面。监理人能有效协调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合同三大控制目标细化和完成的执行人。监理人按照合同质量标准抽查施工质量和合同完成情况,是工程质量的有效保障;监理人按照合同工期要求,细化并监督承包人的施工进度;监理人按照合同金额严格控制工期和资金投入情况,在保证质量和工期的前提下尽量缩小投资,是发包人权益最大化的实际操作者。因此,监理人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能够有效提高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1.4避免和克服建筑领域的经济违法和犯罪
公开、公正、公平是监理人开展监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和职业准则。提高监理人的管理水平、培养并增强监理人的职业道德,是工程建设中有效实施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重要举措。健全和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的招标投标制度,能有效地避免和克服建设工程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暗箱操作和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管理,实行好工程监理制,有利于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的实施和实现,对工程质量和工期的实现起到保障作用,符合各方权益和经济利益的最优化要求。
2监理人与合同管理方法
2.1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随着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的颁布与实施,与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日趋完善。但是在实践中,法律的执行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既包括随意更改合同中的施工质量标准、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不按照施工流程作业等,也包括监理单位监理失责、未能有效履行监理义务的情况。作为工程实施和合同履行质量的重要保障和主要监督人,监理人要严格依法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依法保障合同履行和工程进度、质量及各方权益,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扮演好监督与协调的角色。
2.2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合同管理人才
实行合同管理制,应在工程建设领域的从业人员中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尤其是监理人作为合同管理的重要执行者,应当增强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监理人在日常管理中,应始终坚持监理合同订立、履行和后期评价的全过程覆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好监理人的预防、监控和处置职能。合同管理制下,要求监理人才具备更多的工程、法律和外文知识,能够胜任合同业务。企业要为监理人创造良好的职业环境和成长空间。
2.3设立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
鉴于合同管理在工程前期准备、中期施工和后期评价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能给企业带来工期、利润的巨大收益,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合同管理人员。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有助于提高监理人在合同管理中的作用,有利于平衡各方权利和义务,有利于企业组织机构的完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能够加强合同管理,通过合同抽查、核实和考核等方法,对工程质量、进度严格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水平。
2.4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
监理人根据合同管理目标——即合同管理活动应当达到的预期结果和最终目的,将管理目标分解为管理的各个阶段的目标,在发包人授权的范围内,制定各个阶段的目标实现程度的统计考核流程、评估标准和调整完善。建立合同管理目标制度,有利于监理人协调各方关系,针对合同质量标准和工期等目标,将责任分解到发包方、承包方;如果在工程施工中出现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等问题,能够迅速找到问题的根源并化解矛盾,充分实现监理人的协调作用。
2.5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
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作为合同标准化示范样本,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全面性。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有利于合同制定过程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有利于纠纷的化解,有利于合同管理的正规化。同时,合同示范文本有关监理工作和监理人职能的规定准确严谨,细化了监理人的工作范围和酬金等权利,完善了监理人在工程监理中的权利和义务。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有助于监理人做好合同管理。
3监理人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与权利
监理人作为发包人在合同中授权管理者直接与承包人接触,参与项目施工的全过程,根据合同内容和发包人的授权范围,监理人在合同管理中具有如下地位与权利。
3.1监理人在合同管理中的地位
(1)监理人受发包人的授权,代表发包人行使管理职能,是发包人利益的维护者。(2)监理人代表发包人对工程建设的过程进行监督,负责对施工质量、进度进行考核。(3)监理人在合同约束的框架内和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发出的指示,对施工方具有约束性。(4)监理人在合同范围内具有一定的独立处置权,如价格的合理调整等。
3.2监理人在合同管理中的权利
(1)监理人按照合同规定,公平合理行使权利,处置合同履行中的各项事务。(2)监理人充分发挥协调功能。作为发包人和承包人联系人,是双方利益在合同中实现和有效统一的唯一渠道;合同另有规定者除外。(3)体现监理工作的独立性,表现在合同中“商定或确定”条款。
4加强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各种因素导致的工程变更及由此带来的索赔,是监理人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对于工程变更,监理人尽量协调发包人指示和承包人申请两种变更,在满足质量标准的情况下使双方的意志得到实现,是工程工期和进度按合同要求的重要保证。对于索赔,无论是由工程变更引起还是由合同自身的缺陷造成,都可能引起经济纠纷和工程延误的严重后果。监理人应预防索赔的发生,包括对合同及工程文件的审核,与双方及早沟通,充分发挥监理的协调作用。加强工程变更和索赔管理,监理人应公平、公正地按照法律和合同要求进行处置。首先要根据工程合同文件作出准确合理的判断。只有内容合法的工程签证,才能获得监理的认可资格。其次在按工程签证解决时,监理人应当严格把控工程签证程序,保证工程签证程序的合法性,包括报批时间及报批程序合法与否、报批格式符合要求与否;应对工程签证的合理性和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核,及时掌握工程原料价格波动等信息,制定替代方案和风险控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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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Gardening project turn-key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引言:
现在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合同管理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有着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价格(成本)、工期和质量(功能)等目标,规定着合同双方责权利关系,所以合同管理必然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已成为与进度管理、质量管理、成本(投资)管理、信息管理等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和工程实施的各个方面,广义地说,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难以有高效率,不可能实现项目的目标。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工程项目整个运行周期内的合同管理核心,在如何加强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的基础上,我们首先就要对合同管理作全面的理解与认知。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
1.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以及作用
1.1.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为了完成商定的园林工程施工项目,确定双方权利以及义务的协议。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承包方完成一定的种植、建筑和安装工程任务,发包人应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以及支付工程价款。
1.1.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作用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不仅是园林工程的主要合同,更是园林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在现行市场条件下,建设市场主体之间相互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是通过市场而确立的。因此,加强对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1.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特点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不同于其他合同,具有以下独特特点:
1.2.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内容的多样性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除了应具备合同的一般内容外,还应对安全施工、不可抗力、工程设计变更、材料设备的运输、供应、等内容作出了相应规定。在施工合同的履行过程中涉及到的关系十分复杂,除施工企业与发包人之间的的合同关系外,还涉及到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关系、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与材料设备供应商的买卖关系以及与运输企业的运输关系等。所有这些,都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内容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
1.2.2园林工程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
在园林工程建设中植物、建筑物的施工,由于材料类型多、工作量大,施工工期都较长。首先,由于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还可能因为不可抗力、工程变更、材料供应不及时等原因而导致工期顺延;其次,由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应当在合同签订后才开始,并且需加上合同签订后到正式开工前的一个较长的施工准备时间和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后,办理竣工结算及保修期的时间,特别是对植物产品的管护工作需要更长的时间。因此,综合上述这些情况,这就决定了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具有长期性。
1.2.3园林工程合同监督的严格性
由于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对人民的工作、生活和生存环境等都有重大影响,因此,国家对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的监督是十分严格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对合同主体监督的严格性、对合同履行监督的严格性、对合同订立监督的严格性。
二、园林工程施工阶段合同管理
2.1签订园林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的条件
在签订园林工程施工合同时,首先满足的条件就是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工程项目已经列入年度建设计划;其次,有能够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设计文件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最后,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已经下达。
2.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目的及任务
2.2.1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目的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首先有利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园林工程市场经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利于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增强经济实力,参与国际市场经济活动。因此,加强对园林工程建设合同的法律调整和管理,认真做好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其次,加强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对于发展我国园林工程业,努力提高其在国际工程市场中的份额,十分有利于发挥我国园林工程的技术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推动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加快了我国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国际园林工程施工惯例接轨的步伐。
2.2.2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务
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质量控制、进度控制以及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工程合同管理是园林工程科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园林工程施工市场交易活动的全过程,园林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对园林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各类合同,从条件的拟定、协商、签署、履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进行的科学管理,以期通过合同管理实现园林工程项目“三大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任务要求,维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2.3园林工程施工过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
2.3.1合同实施管理
在合同签订之前,首先要设置独立的合同管理职能部门,科学界定以及协调合同管理职能部门与其它职能部门的权责、工作流程的配合要求等相关问题,及时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实际运行情况,调整组织机构设置与解决权责划分的缺陷,处理和协调存在的争议和摩擦,进一步优化合同管理工作程序。
工程合同一经签订后,这就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因此,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设计变更或签证和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等。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个条款,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另外,要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特别是索赔与反索赔的研究在工程造价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
2.3.2根据合同分析结果,实施有效的合同监督
在施工阶段,首先要对现场中各工程小组、项目小组以及分包单位工作的监督,并给它们以合同方面的帮助,如落实计划、协调他们之间的关系,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合同方面的解释;其次,对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依据合同进行监督、协调与他们的关系,例如督促他们完成合同职责,检查对方合同责任情况,合同纠纷等;再次,要及时的依据合同进行各种检查验收,并提出相应的报告;最后,对各种来往信件、签字指令、请示、会议纪要以及合同变更文件等做合同方面的审查与控制,并记录在案,并要经常性地解释合同,对工程中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合同扩展分析。
2.3.3要依据施工合同对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
在园林工程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满足施工合同要求,首先应从使用的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控制人手。
对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发包人应按照专用条款的材料设备供应一览表,按时、质、量将采购的设备与材料运抵施工现场,发包人在其所供应的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派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对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首先,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标准要求不同时,承包人应在发包方要求的时间内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其次,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及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采购,并提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
2.3.4要依据施工合同对施工质量进行管理
工程施工的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这是园林工程施工质量合同管理的最基本要求。因此,在施工过程中要及时的加强检查,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应及时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以及设计要求、发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并接受发包方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比如对发包人而言,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包人指令失误和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部分或者全部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对承包人而言,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发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发包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承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2.3.5要依据施工合同对设计变更进行管理
在施工过程中,合同变更的发生具有随机性。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在合同变更时,当事人应当通过协商,对原合同的部分内容条款作出修改、补充或增加新的条款。例如,对原合同中规定的标底数量、质量、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作出变更。因此,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变更取得一致意见时方为有效。合同法、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必须依据其规定办理。因此,当事人要变更有关合同时,必须按照规定办理批准、登记手续,否则合同之变更不发生效力。
2.3.5要依据施工合同对施工进度进行管理
施工阶段的合同管理,就是确保施工任务在规定的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工作按进度计划执行。然而在实际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到人为条件、外界环境条件或者现场情况等的限制,经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情况,结果导致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此时的合同管理就显得特别重要,对工期延误与暂停施工的有关责任应准确把握,并做好修改进度计划和后续施工的协调管理工作。
首先,对于工期延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社会环境以及自然条件、人为情况或者管理水平等因素的影响,工期延误的情况会经常发生,这样就很可能会导致不能按时竣工,这时承包人应依据合同责任来判定是否应要求合理的延长工期。其次,对于暂停施工的情况。在施工过程中,有些情况会导致暂停施工。如果,停工责任在发包人,则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如果停工责任在承包人,则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最后,对于提前竣工。提前竣工时,双方应进行充分的协商,并达成一致。对签订的提前竣工协议,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3.6其他措施
首先,及时做好合同跟踪。要:1.对合同文件以及各种工程文件资料进行分析整理,或者通过对施工现场的直接了解得到反应工程实施状况的信息2.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合同分析文件等的差异以及差异程度。比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以及成本超支、质量不合要求等;3.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
其次,建立合同实施的保证体系。要:1.建立合同管理体系,配备高素质的人才,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和培养全面合同管理理念;2.大力贯彻全面合同管理观念,组织项目小组成员和各工程小组负责人学习合同文件以及分析合同文件,并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说明,使大家对合同概况、主要精神以及合同总目标有较为深刻的理解,树立全局观念,避免施工中的违法行为;3.将合同事件责任分解落实到人,并做出问题的说明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
结语:
当然,在施工过程中同时还要注意到施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环境管理应做到遵守法规对环境的要求,保持现场的整洁,重视施工安全。总之,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开展。由于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在管理中不仅要讲求方式、方法,更要讲求管理的技巧。因此,要在高度重视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在实践中探索并归纳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寻找新方法,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市场风险,切实维护各方的合法利益,确保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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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
1.2强化工程招标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建设工程中,招投标管理作为合同管理的主要阶段和环节,也是有效控制合同执行风向的重要阶段,因此,要想加强工程合同管理,必须对招投标阶段的合同加强管理。
1.2.1合理选择合同类型和科学进行分标策划对于合同类型的确定,应该首先根据工程总的目标要求和实际情况的需要,对工程项目施工的各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分析,然后选择工程项目施工的时间、空间、结构和资源多维关系中的最优结合点,通过对这些结合点的考虑,对工程合同的类型进行合理策划和选择,以保证在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获得优质的施工单位,从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的安全、质量、进度和造价等进行有效控制,最终确保工程项目目标的实现。对于项目的分标策划,应该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对工程项目施工的规模、特点、工期、设计深度、工程的复杂程度、施工技术等进行明确,并且以此作为项目分标策划的依据,保证项目分标策划与实际施工的高效协调。
1.2.2重视合同实质性条款和专用条款内容的设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应该按照工程施工的具体要求,对投标单位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解和核实,为了确保投标单位的信用状况满足甚至超越施工要求,可以设置合理的潜在投标单位的专业施工资质等级标准,标准设置的主要依据包括投标单位的信用状况、施工安全情况、工程业绩和技术水平等,这样可以从多方面确保合同实质性条款的设置与施工实际情况一致。对于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例外情况,在合同中还应该根据这些可能出现的情况拟定专用条款,设置相应的专用条款内容。例如,在实际招标合同管理过程中,应该通过坚持设计到位,杜绝“三边”工程;为了确保合同条款与实际情况不发生冲突,应该对工程的图纸进行详细分析,对市场情况进行客观、及时的调查;为了防止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报价不平衡的现象而导致合同在执行过程引起各种变更争议、结算风险和工程索赔情况的发生,必须设置预见性条款等预控条款和风险防范手段。
1.3注重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
合同管理实质上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在建设工程中的合同涉及的内容较多,专业面也较广,因此,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拥有一定水平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等,只有拥有高素质、高水平的合同管理人员,才能保证合同管理的准确性,才能制定出更加规范的合同相关条款。除此之外,我国目前建设单位在合同管理方面配备的人员较少,相应的人才较为匮乏,因此,相关部门为了保证专业性强、复杂度高的合同管理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应该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等中介力量,增加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的配置,从而提高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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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违约索赔困难、责权偏颇当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索赔工作就应该合理展开。但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合同文本往往是发包方制定,所突出强调的往往是承包方义务的规定和风险的范围,而对发包方的义务就含糊其辞,制约性条款在文件中较少。尤其是发包方违约时,就赔偿方面的条款没有具体的表述,难以界定赔偿的数额,存在明显的权责偏颇。此外,在电力系统主辅分离之后,投标单位众多,在市场中发包方占据主导性地位,双方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例如因电力工程施工周期长、单位工程众多,出现分项工程的设计变更就很多,整个工程累加起来就会高达数百万的金额赔偿,而在合同条款中往往表述为分项工程多少钱之下免于赔偿,这样承包方就要承担较大损失,即使出现了可以赔偿的情况,承包方往往会为了以后市场的签约,而在发包方的要求下放弃部分索赔工作。
(四)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从当前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看,并没有得到许多小公司的重视,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严重缺失,这也是制约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需要专责的合同管理人员掌握相应法律知识、造价知识以及项目管理的相关技术规范。而在一些企业合同管理被认为是一种事务性工作,由预算人员或者财务人员兼任。这将给合同管理带来难度,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必将缺失专业支撑,在处理上相当的被动。许多不规范的合同在签订初期也难以被发现,也会给后续的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造成经济损失,影响企业效益。
二、完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根据对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分析,结合现代企业管理的科学经验,对照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做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按照中国现有法律规定,积极推行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完善和健全的法律法规是确保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前提,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国目前针对根据电力工程的特点和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目前还是空白。因此有必要推行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工作。工程项目发承包模式可分为:总分包模式、平行承包模式、联合体承包模式、合作体承包模式等等,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等,针对不同的模式进行研究,将合同条款规范化和细致化。随着中国加入WTO后逐步与国际接轨,学习和研究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中国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融合现代合同原则和现代项目管理原则,不断完善中国施工合同文本体系,使中国施工合同文本在结构化、系列化、集成化方向的发展上取得突破。
(二)推行合同管理人员考核制度,持证上岗专业化的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关键。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对合同管理人员建立考核制度,要求持证上岗。一方面企业加强对现有员工的培训和教育,达到工作所需要的技能要求。另外企业可同高校合作,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教育,形成稳定的人才输出。当前可在合同管理中可有造价工程师领导,另配一名专职合同管理员,完成项目的合同管理。
(三)强化合同的动态管理,依约解决工程索赔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索赔现象时常发生。一般来说,发包人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通过扣拨工程款等实现;而施工方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但为了合同双方共赢,对工程中实际存在的误工、变更等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如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等,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双方双赢才是工程工期、质量、成本完成目标的保障。
(四)开发适合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软件,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不仅提高工作效率,也为资源共享,提升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电力建设工程的信息化管理一直走在市场的前列,针对合同管理、造价管理的软件也层出不穷。在企业内部形成流程化管理,进行合同评审等工作。各施工企业可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软件操作。随时掌握合同的签订、履约及纠纷情况,对工程建设合同形成真正的信息管理和动态管理。
(五)建立企业的信誉档案,将信誉分引进到招投标工作中去建立其企业信誉档案库,定期监督,并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以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并将企业的信誉档案融入到招投标工作中去,在招标项目评分标准中加大信誉分的权重,使企业真正意识到每一个工程都是重点工程,只有认真履行好合同,才能以后有更加广阔的市场。为中国的电力工程保驾护航,同时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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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事业的发展,公路工程建设越来越受到国家的重视,同时,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也越来越得到重视。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理和治理力度,投资大幅度增加,大规模的公路工程建设逐步展开。为了规范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市场,确保公路工程质量,最大规模地发挥投资效益,在公路工程建设中开始全面推广改革,即建立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参建各方依靠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施工过程中依靠合同规范参建各方的行为,依据合同办理工程价款支付,合同管理与工程建设密不可分。
一、当前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一)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信用性不强
在当今的社会,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对于任一企业、任一个人、乃至一个国家来讲,信用都将是一笔巨大的财富,它是彰显自身名誉的主要评价依据,在反应到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上,信用建设更加是一种举足轻重的手段。但是,在当今社会信用的缺失是一种严重的社会现象,它的存在严重威胁这合同双方的合作诚意,在的威胁不仅在于对合作诚意上的巨大破坏,而且在它的背后隐藏的是对合同信用机制建设的影响。
( 二)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招标管理不够规范
随着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改革的深入开展,公路工程建设市场已逐步规范,但由于施工合同的双方在利益上存在矛盾,合同的招标管理不够规范。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招标管理部门的职能分配不明确,公路管理的招标管理部门在工作管理中存在义务不明确,执法职责不清,配合不力的不良现象。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中还没有行之有效的法律条文,不能规范各级的管理机制,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部门就目前的权利而言只有招商权,在具体的管理工作中缺乏详细的实施措施。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既无财政的自主制权,又无物质保障权,同时,有的承包人甚至恶意串通,抬高中标价,造成不正当竞争,扰乱建设市场,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被动。
( 三) 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工程不能顺
利实施
在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某一方应提供的资源没有及时提供,或者根本无法提供,造成合同信用制度不完善,公路工程不能顺利实施。公路工程项目无法开工或实施被动,由于前期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工作开展比较困难,进展缓慢,造成工程项目被动拖期。
合同的信用制度没有形成体系,有的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人员资格和数量,设备的数量及工期等与合同内容不相符甚至差异很大。公路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与标书内容不一致,一些应急的工程,工期短,时效性强,可能造成公路工程的被动。
二、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建议
目前,我国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行业法律法规越来越完备,尤其是《合同法》的颁布实施,对工程合同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行各业也根据国家法律制定了有关条例。因此,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认真阅读有关法律法规,并对所签合同的质量要求、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增强施工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 一) 坚持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审查制度,执行资格审查
随着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建设的发展,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任重道远,只要在工作中求突破,在矛盾中求发展,与时俱进,积极探索,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作出新贡献。积极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改革后,严格执行资格审查制度,坚持合同审查制度是合同能否顺利履行的前提与保证。一般情况下,合同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合同签订的条件,合同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规,合同条款是否详尽明确,工程等级和技术要求是否具体,是否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合同签订是否具有完备的合同手续。因此,应积极推广使用合同审查制度,此外,在工程招标时还应该对施工企业的财务经济状况、履约能力、信用名誉等进行严格审查,以确保坚持合同管理审查制度,执行资格审查。选择好的监理队伍是做好合同管理的重要保证,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对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进行监督检查的考核,对合同争议和纠纷进行解决和处理,以保证合同依法订立和全面履行。
( 二) 加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公路工程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并负责处理合同范围内的质量监督、报量审核、进度控制、工程协调等方面的工作。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应采取行政手段或通过协商作出决定,以保证总进度的顺利实施。在合同管理的制度和手段上,应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施工单位协调会,解决有关工期、质量和合同执行情况等事宜,同时在必要时发出合同执行通报、备忘录等,督促承包商认真履行合同。所以,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有真的意义,也是施工管理的义务和责任,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能够公平、诚信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程项目实施有较好的预见性,给工程建设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通过经济手段或借助行政手段以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在维护合同严肃性的同时,还要实事求是地处理合同变更。
( 三) 改革合同管理法体制,完善工程合同管理机制
针对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体制不畅,权责不清,要进一步改革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体制,完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机制。解决好合同管理部门之间权责不清的问题,具体落实合同管理责任追究制。要理顺公路工程合同管理机构,明确工程合同管理主体,理顺执法关系。要加大公路工程合同管理违约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合同管理行政部门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执法的权利义务分解细化,层层落实到具体的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考核。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监督是最基础最直接的监督,实行合同管理监督可以使得有效执行的保障。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面临众多问题,对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部门是一个挑战,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要做到公路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应建立和完善绩效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开展绩效的探索和实践,在不断的摸索和尝试中创立符合实际需要的管理。
结语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根据法律和实施计划的要求,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作为承、发包双方权利和义务的约束依据,对搞好施工合同管理主要起到促进实现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各种经济协作关系的作用,避免和减少出现一些不完善的合同,预防合同纠纷,减少诉讼的作用,有利于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相互监督,确保合同顺利实施,提高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信誉和竞争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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