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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成果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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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建设成果

篇1

一是多数工程在评标方法的选择上,多采用的是经评审的合理低价评标方法。首先是由评标委员会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看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该项环节主要是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的资格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判断,只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种情况,不进行评分,这样就最大限度地减少了人为打分的因素。二是在工程招标中采取行政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招标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效地规范建设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招投标双方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遏制工程项目交易中存在的腐败现象,促进建设行业技术水平的提高。

二、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建设仍不够健全,改革措施滞后。建设工程招投标是一个相互制约、相互配套的系统工程,目前招投标本身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市场监督和制约机制力度不够,配套的改革措施还不完善。

(二)行政干预严重。在招投标的实际操作中,人情工程、关系工程时有出现,行政力量对市场的过分干预,难以实现公平竞争,许多工程项目招投标表面上看好象是招投标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制定的各项交易规则也符合或基本符合国家和地方的各项规定,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好多工程项目在中标单位的选择上,存在建设单位不能独立自主地选择中标单位的现象,要受到来多方行政力量的干预。

(三)评标定标缺乏科学性。评标定标是招标工作中最关键的环节,要体现招投标的公平合理,必须要有一个公正合理、科学先进、操作准确的评标方法。目前国内还缺乏这样一套评标方法,致使一些建设单位仍单纯看重报价高低,以取低标为主;评标过程中自由性、随意性较大,规范性不强;评标中定性因素多,定量因素少,缺乏客观公正;开标后议标现象仍然存在,甚至把公开招标演变为透明度极低的议标。实际上就排斥了部分的潜在投标人。

(四)投标方的违规行为,投标报价缺乏规范性。一些施工单位为了获取项目,常常报低价“钓鱼”,再采取偷工减料;以他人名义投标或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串标;转手倒卖合同,从而出现转包、分包之后的再分包现象。

三、解决工程招投标方面存在问题的主要对策

(一)建立健全和完善法律结构体系,并采取强有力措施使这些法律法规得到切实的贯彻执行。

(二)改进招标投标工作,使之逐步符合国际通行做法。逐步减少审批环节,改进评标定标程序、推行招标范本、弱化标底作用,推行合理低标价中标和无标底招标。在建筑市场上,各施工单位在管理水平、施工工艺、组织方案及工效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其建造成本离散性很大,设置标底作为标价的评价基准虽然符合一般意义上的公平原则,却脱离了采用招标方式选择施工单位的基本出发点,并且依据预算定额编制的标底价也不能反映市场实际。因此,应淡化标底,在评标过程中,对低于标底的报价,不要轻易否决。在竞争及答辩过程中,投标人对低于标底的报价予以澄清,往往会反映出技术进步、新材料替代、强化管理在降低成本方面的重大突破,这种合理的低价正是业主和承包商共同追求的目标。推行招标示范文本,应对工程施工的主要难点、工期、质量要求及投资计价方式、工程保险责任界面划分等情况描述清楚,使投标人明确其权利、责任和义务范围,制订合理的竞标策略,做出适当的承诺。

(三)在招投标实施过程中,要加强政府监督,强化监督与服务,从严治理管理者的违规行为,使招标投标更加合理。政府监督是一种带有强制性的行为,因此,必须要有严格的限制,这不仅是在内容上,也包括所采用的方式和具体的途径上。

一是要提前介入监督和做好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与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相结合。在招标文件开始编制就介入进行监督,可以有效地促进招投标工作的规范运作,从源头上防止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行为,发挥重要作用。纪检监察处于政治和经济的结合点,在工程招标中加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可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优势,使其成为工程招标活动健康运行的重要保证。

二是要处理好行政监督与项目法人的关系。现在,我国正在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由项目法人对项目的筹划、筹资、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招标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关键一环,是项目法人为了选择一家实力强、信誉好、报价低的单位来完成建设任务的方法,作为政府职能部门应监督的主要是招投标程序的公开性、公平性和公正性。《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机构;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这一条规定了项目法人在招标中的正当权利,一方面项目法人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有权组织招投标活动,政府职能部门应予支持;另一方面当项目法人无能力自行招标时,可委托招标机构进行。在招标方式上,《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方式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二种,项目法人可根据工程的实际选择招标方式。从招投标的实践来看,公开招标有利于扩大招投标范围,增加招投标的竞争性和透明度,防止串标等腐败现象的发生。而邀请招标虽然操作上比较简单,也比较省时、省力,但行政监督力度大为削弱,其中产生各种弊端甚至腐败现象的可能性也大为增加。因此,在招投标活动中,尽管项目法人的正当权利应当得到尊重,但行政监督丝毫不能削弱,不仅是公开招标,对于邀请招标,行政监督也要加强,包括对邀请招标理由的审查、对邀请的投标人资格的审查等等。

三是要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监督是一种管理,它是服务于规范有形建设市场这一大目标的,管理也是服务,这是相对于总的目标而言。而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监督则首先必须从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的角度出发来制定规范、把握程序、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相对于监督而言,招投标活动中的另一个相关方面―有形建设市场交易中心的职能则主要是提供服务,为具体的招投标项目提供场地服务、信息服务和一条龙窗口服务。当前,建设工程交易正在打破“行业垄断、地方保护”的壁垒,全国统一开放的大市场也在逐步形成,由于我国地域广阔、行业分工等原因,使招标人对投标人的情况很难了解清楚,尤其是我国加人WTO后,国外建筑企业也将参与竞标,这就给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困难。鉴于此,交易中心的信息服务职能应当有进一步的深化,就是要强调监督服务职能,通过与全国有形建设工程交易市场信息联网,加强对每个投标人的跟踪了解(如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是否有在建工程;投标人资质、资信的变更情况;履约信誉情况;奖惩情况等),并把信息及时提供给监督部门,以提高行政监督的效率。

篇2

二、识别岗位风险,建立廉政防控

区发改委作为项目前期重要部门,2015年被区纠风办纳入岗位廉洁风险防控建立试点部门。为了较好的完成此项工作,区发改委主任召集部门全体工作人员对各岗位风险点进行全面梳理,最终确定计划投资岗位以及规划委托岗位为一级风险点岗位,并针对廉政风险点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目前,两岗位风险防控措施已报区纪委审核通过。

三、聘请义务监督员,全面推动行风评议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区发改委作风评议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监督工作,2015年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研究决定聘请等5位同志为我委义务监督员,参加行风义务监督工作。每季度区发改委都积极邀请义务监督员对我委年初制定的计划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将义务监督员检查情况向区纠风办进行报送。

四、建立定期学习制度,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思想认识

区发改委为了纠正部门不正之风,树立部门廉洁勤政的服务形象,建立了定期学习制度,通过学文件、座谈交流等形式,运用正面示范教育、反面警示教育等手段,加强了我委全体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了从政行为,为我委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证。2015年上半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员切实做到了:严守法记,不贪赃枉法;秉公尽责,不;艰苦奋斗,不奢侈腐化。由于定期学习制度的建立,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意识明显得到了提高,从而为本部门的廉政建设和步入高效的部门,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五、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廉政监督

为了巩固廉政建设成果,完善全体工作人员服务意识,结合定期学习制度,采取了以“自检自查、相互监督”的办法,不断本部门自身廉政建设,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从自身做起,从岗位小事做起,以“文明服务、秉公办事、主重效率”为办事标准,认真做好本职岗位工作,同时,为了提高廉政建设成效,采取了动用部分社会义务监督力量。现在,已形成了“上有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中有本部门自身的自检自查、下有义务监督员和广大群众的监督”的全方位监督力量,对加强廉政建设、巩固廉政成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篇3

二、组织机构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执行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主体责任。

局党组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书记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坚持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一起抓,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情况,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各基层党支部

(二)狠抓作风建设。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精神,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深入落实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等集中整治,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督查室人事股

(三)化解民生难题。

把改善民生、办好群众急盼的事作为提升社会评价的着力点,各部门要利用“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专项整治、12345热线举报、书记市长信箱、城管微信微博公众号等途径,花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突出意见和城管工作热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梳理整改、验收销号”机制,把每一项工作落深、落小、落实、落细。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执法大队服务中心环卫所

(四)注重宣传引导。

采用电子宣传与实体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大型户外广告位、led显示屏和路灯灯杆广告,大力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1+10粉丝库”,定期与粉丝联系互动,让群众积极参与,提高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群众知晓率。

责任领导:

责任单位:宣传和信息化建设股人事股

各基层党支部广告公司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责任。

领导班子要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认识,强化政治责任,认真履职。党员干部职工要进一步改进作风,切实服务好群众,提升群众对党员队伍和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的认可度。

(二)突出工作实效。

篇4

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议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必然要求,与当前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不谋而合,有利于落实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理念;有利于准确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方向;有利于建立健全群众有序参与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机制,不断巩固和强化全党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开展此项工作是有效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关注度、群众参与度和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全局上下要充分认识和发挥社会评价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作用,利用群众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参与力、监督力、影响力,提升我局党风廉政建设的社会满意度,营造出我局风清气正的环境,为我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和谐稳定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要准确把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议工作的最终目的。

此次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的调查对象涉及面广,非常具有代表性,调查内容主要有“四大类、八小项”,从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及上级的要求来看,此次党廉政建设社会评议工作的目的是通过社会评价,查找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薄弱环节,通过立说立行立改,促进干部作风的转变和廉洁从业意识的提升。具体到我局来说,开展此项工作的目的就是通过社会评价,进一步对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查缺补漏,通过对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全面落实,筑牢单位职工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使全局上下严格遵守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既管住自己,也管好身边的人,努力在全局范围内形成不愿腐的思想认识,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

篇5

今年以来,淮安区加大力度整治“为官乱为、为官不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创新实施“积分制”容错纠错,鼓励开拓进取、担当作为,通过“惩戒”“激励”双重措施,给全区广大党员干部既加压、又鼓劲,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

篇6

圆满完成2009年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

三、工作计划

(一)继续努力做好机构落实工作,理顺体制,创新机制。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廉洁勤政意识。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在前,预防在先,把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管理机制,强化监督,加强管理,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二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采取内外结合、面向社会和群众参与的方法,认真开展自评自检,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勤政意识。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以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为主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一起落实到位,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深入抓好行风建设,立足自身,查找问题,彻底摒弃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把群众的希望作为工作的方向,把群众的苦恼看成工作的失误,把“感动服务、亲情服务、热情服务、便民服务”贯穿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实现管理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共同提高。1、加强思想理论学习,提高执法队员的思想意识。2、进一步完善为民服务机制。3、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4、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认真解答群众的疑问。

(四)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和谐的城市管理环境。围绕城市管理这个中心,加强城管网站建设的落实,通过新闻媒体,开设“曝光台”(××电台、电视台)栏目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力度,以不断强化广大市民的文明、卫生意识,从而达到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目的。

(五)按照统筹城乡管理的要求,切实将市容市貌卫生管理工作向城郊农村延伸。做好居民垃圾代运费开征前的各项工作,争取在年内召开听证会。

(六)开展“城管综合管理示范街”活动,做好“示范街”启动前的基础工作。

(七)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城市城市管理水平,巩固“省甲级卫生县城”成果,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八)加强部门合作,抓好“一街两城”规范工作。

(九)高效办理好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和工作。

(十)做好垃圾中转站、户外广告的规划工作。

(十一)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开展队伍正规化培训。通过强化学习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努力把队伍建设成为一只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敢抓善管、群众信赖的城管铁军。

三、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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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满完成2009年各项工作任务,促进我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

三、工作计划

(一)继续努力做好机构落实工作,理顺体制,创新机制。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廉洁勤政意识。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以人为本,教育在前,预防在先,把班子成员的教育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管理机制,强化监督,加强管理,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整体素质。二是推行政务公开制度。采取内外结合、面向社会和群众参与的方法,认真开展自评自检,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勤政意识。三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以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为主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一起落实到位,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承担责任”的原则,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各项工作中,形成反腐败的整体合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深入开展。

(三)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深入抓好行风建设,立足自身,查找问题,彻底摒弃重管理轻服务的思想,把群众的希望作为工作的方向,把群众的苦恼看成工作的失误,把“感动服务、亲情服务、热情服务、便民服务”贯穿到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实现管理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共同提高。1、加强思想理论学习,提高执法队员的思想意识。2、进一步完善为民服务机制。3、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4、设立意见箱和热线电话,认真解答群众的疑问。

(四)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和谐的城市管理环境。围绕城市管理这个中心,加强城管网站建设的落实,通过新闻媒体,开设“曝光台”(*电台、电视台)栏目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力度,以不断强化广大市民的文明、卫生意识,从而达到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的目的。

(五)按照统筹城乡管理的要求,切实将市容市貌卫生管理工作向城郊农村延伸。做好居民垃圾代运费开征前的各项工作,争取在年内召开听证会。

(六)开展“城管综合管理示范街”活动,做好“示范街”启动前的基础工作。

(七)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全面提高城市城市管理水平,巩固“省甲级卫生县城”成果,开展“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八)加强部门合作,抓好“一街两城”规范工作。

(九)高效办理好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和工作。

(十)做好垃圾中转站、户外广告的规划工作。

(十一)强化队伍建设,大力开展队伍正规化培训。通过强化学习和业务培训,全面提升队伍的综合素质,努力把队伍建设成为一只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敢抓善管、群众信赖的城管铁军。

三、保障措施

篇8

篇9

当前,从中央到地方自上而下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内容。与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呈现上升趋势的情况下,有助于改变工作作风,改正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庸懒散软、、形式主义和奢侈浪费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此大背景下,基层工商机关通过“科技+制度”创新,使信息技术与行政监察制度有机结合,构建一套与工商职能相衔接、与工商队伍建设相适应的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先进性的行政权力的廉政风险和行政执法的监管风险防控平台和机制体系,已成为推进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水平的驱动力。

一、创新预警体系,形成防控新平台

充分发挥其科技支撑力的作用,创新使信息技术与行政监察制度有机结合,徐州工商局基层云龙分局机关在研发的“监管与廉政风险电子监察预警防控”中,设置“服务指南”、“行风评议”和“风险防控”三大功能模块,通过平台信息采集、预警分析认定、预警实施和预警信息资料管理四项工作流程的规范管理和有效衔接,保障干部职工借助局域网对各项工作进行全员监督,方便服务对象利用设立在窗口部门的触摸屏对工商部门进行外部监督,有效延伸了监督触角、拓展了监督范围、提高了监督时效性,形成了预警防控新平台。

1、设置三色预警,采集异常信息。以个人、岗位为对象,以监管与廉政监督为重点,根据工作人员在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廉政情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性质、发生频率、严重程度以及可控性、危害性等因素,决定预警信息的等级,一级预警设置为蓝色,预警方式为温馨提示;二级预警设置为黄色,预警方式为提醒谈话。三级预警设置为红色,预警方式为责令纠错。通过梯次递进三色预警进行异常信息的采集,并按预警级别给予温馨提示,提醒谈话,责令限期整改,有效地防控了监管和廉政风险,规范了干部行为。

2、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突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对象,认真查找监管和廉政薄弱环节,定期对采集信息进行综合加工、整理、分析,准确把握不廉洁问题呈现出的动态趋势和发生、发展规律,增强监管和廉政制度建设的前瞻性。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对存在问题的风险大小、影响程度、轻重缓急,按照“苗头性问题动态提醒在前、倾向性问题制度制约在前、普遍性问题教育防范在前”的原则,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

3、融入考核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把预警信息整改落实纳入到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推动预警信息处置情况与干部任用、评先创优工作有效结合。对出现重大问题被预警整改的部门,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预警通知提醒事项不重视、不整改或整改措施不到位、效果不明显以及再次发生类似问题的,一律严肃查处;对出现重大违纪问题的,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外,上追一级领导责任。

二、前移关口,在防控上有新举措

1、前移关口,固本强基。将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以市县两级教育培训中心为基地,举办廉政风险防控专题讲座,广泛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基层工商机关作风建设的教育实践活动。一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队伍素质。防范风险,提高队伍素质是关键。要通过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和水平。二是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培养工作人员良好的职业操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享乐有主义、、形式主义、奢靡之风等方面的“”问题,提升基层工商机关工作人员“为民、清廉、务实”的工作作风。三是认真开展以树立正确权力观为重点的勤廉为民、廉洁从政教育,切实转变职能和作风,增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和勤政廉政意识。四是扎实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教育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市场经济有关规律,不断提高监管市场的能力和水平,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内外结合,找准风险点。把查找廉政风险点作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基础,对内结合各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流程,以工作岗位为基本单位,以岗位工作人员为主体,从思想道德、制度机制、岗位职责三个层面,采取自己查、群众帮、领导提、组织审的办法,运用“查班子议作风、查自身议廉洁修养、查岗位议廉政风险、查群众意见议改进监管服务工作、查制度建设议廉洁行为规范”和“个人查与互查相结合、下级查与上级查相结合、分组研究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等“五查五议三结合”的形式,查找廉政风险点。并将有关情况填入《廉政风险点岗位(个人)自查表》和录入基层云龙工商分局新研发的《干部个人电子廉政档案》。对外采取公布领导干部手机号、召开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基层工商机关负责人向管理对象述职述廉等措施,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并从中剖析查找风险点。

3、突出重点,制作流程图。围绕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财物管理权的行使,对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的工作职责、法定权限和运行流程进行认真梳理,逐一确认权力行使的依据、界限和责任,突出案件核审、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案件办理、个体和企业登记、企业年检、网格巡查、12315消费者申(投)诉等岗位,制定工作流程图和风险防控流程图,用红、蓝、黑三色将各环节程序规定和风险点标注在图上,同时统一制作了廉政风险点温馨提示桌牌,制作风险防范管理明白卡,起到了辨别风险、规避风险和化解风险的作用。

本着“以防为主,事前提示”的防控原则,采取廉政提醒、任前谈话等方式,对苗头性问题提前介入,有效预防腐败。将基层机关个人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廉洁从政格言,设计制作成“微机桌面和屏幕”,安装在本人使用的微机上,时时给予提醒。

三、抓住关键,健全防控新机制

1、突出重点部位,内控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对风险点整理归类,建立和完善了内控廉政风险的制度机制:围绕市场准入,强化行政许可人员责任制、网上年检和电子监察每月通报制;围绕执法办案,推行批案联审、网上执法办案、自由裁量权、案件回访等制度;围绕财务管理,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完善固定资产卡登记管理和财务报销、财务审计等制度;围绕人事教育,建立健全干部培训、干部考核、绩效考评、责任追究等制度;围绕廉政建设,推行廉政指导、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等制度,从而预防廉政风险演变为违纪违法行为。

2、强化明查暗访,完善督察活动机制。将主要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纳入督察监察范围,本着“对内管住、对外管好”的原则,采取明查暗访、“内部焦点访谈”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加强明察暗访。对注册登记费、财务、执法案件和公用车辆等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进行了督察,纠正随意简化办案程序,大案化小案,对私用公车人员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代岗查办等处理。在不断促进基层工商机关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加大督察监察力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行政执法行为。

3、动员社会力量,建立外部监督机制。围绕“确责、履责、问责”三个环节,着手引进第三方评估机构,建立以督察监察为基点,以每个季度为时段,以单位和个人依法行政、履行职责、优质服务等为项目,以问卷调查、实地暗访、录音摄像、电话调查等为方式,以有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实为目标的第三方评估机制。聘请义务监督员,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证照办理、行政执法处罚、会费收取等敏感问题进行监督。同时,开展基层工商机关负责人向管理对象述职述廉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4、加强德能建设,形成队伍生长机制。加快基层工商机关纪检监察员制度的建设,就是使所属人员的能力与职责履行的要求相适应。要把能力建设作为加强制度建设的首要工作。首先要选优配强纪检监察人员,将责任心强、事业心足、进取心实和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人员配备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杜绝一般化要求,对“只戴帽,不履职”或不能胜任岗位能力的人员及时调整;对人员力量不足的,可反聘体质好、素质优、业务精、能力强的退休人员担任纪检监察员,切实打牢纪检监察员队伍建设的基础。其次要不断健全教育培训机制,坚持以省直属局为单位,依照“主题明确、重点突出、兼顾全面”的培训要求,采取编印教材、举办讲座、现场示范、技能比武等方法和手段,集中开展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为基层工商机关纪检监察人员全面履行岗位职责提供能力保障。第三要坚持自学促学联动,不断增强基层纪检监察人员自主学习能力的提升,可采取动态跟踪设定学习科目、聚焦热点确定研讨课题、围绕转化界定创新成果等举措,引领和推动基层纪检监察人员自主学习,并将自主学习绩效纳入年度个人和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为德能力建设实现持久化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科技+制度”的创新成果,是基层党建的驱动力

实践证明,“科技+制度”的创新,对提升基层工商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是明显的。通过研发的“行风与廉政风险电子监察预警防控”平台和构建风险点查找、评估、防控工作制度,基层工商机关的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明显增强,廉政风险隐患明显控制,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明显下降,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驱动监管执法效能大幅度攀升。

1、依法行政切实加强。通过实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自由裁量权,使执法主观随意性强、尺度弹性大的现象不断减少;稳步推行了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法为上、理为先、和为贵”的执法理念进一步巩固,依法执法、科学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和谐执法的执政行为在形成;进一步健全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制、追究制“三制”,强化了依法行政意识,行政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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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三抓”,要达到三提、三增、三树立的效果。一是提高民警的政治水平,增强政治敏锐性,树立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思想;二是提高民警的业务水平,增强规范化执法能力,树立立警为公、执

法为民的思想;三是提高民警的服务水平,增强群众工作能力,树立服务群众、便民利民思想。

(二)强化警务保障,加强廉政建设,坚持从优待警。

进一步落实健全从优待警、关爱民警、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制度,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基本的警务保障和警务装备,保护民警合法权益,维护民警正常执法权益。围绕中心工作和重要警务部署,切实加强警务督察工作,重点对民警执法过程、执法程序开展督察,努力营造正常的执法环境,维护法律的严肃性。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按照廉政建设工作要求,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党员队伍教育管理。

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国共产程》,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成果,推进“云岭先锋工程”建设,按照“五好五带头”的要求,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促进大队工作业绩再上一个新的台阶。同时,认真落实“”制度,不断加强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健全管理制度,拓宽教育渠道,丰富教育形式,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对非党业务骨干的培育,发展壮大党员队伍。

二、加强“三项&rdqu

o;建设,全面提升全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水平

(一)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科技应用水平。抓好智能交通控制系统的调研工作和单警科技装备的配备工作,狠抓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这个重点。结合我县实际,先期做好交通监控设备的设置调研,从着力解决县城道路通行效率和交通秩序问题,解决云保线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工作计划隐患入手,不断推动交通管理水平的提高。以交警队信息平台的应用为重点,完善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管理、交通违法、交通事故信息等业务的采集、录入、运用;完成标准化信息采集系统及大、中队的双向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加强对web网站相关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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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请记住我站域名/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

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__年主要工作任务

20__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

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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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廉政宣传教育日益强化。认真贯彻廉政准则,开展“学习《廉政准则》、规范从政行为、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此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全国税务系统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展示汇报会中,我省选送的文艺节目获综合评分集体一等奖。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和示范点创建活动,全系统共有33个单位被命名为廉政文化示范点。邀请纪委、检察院有关同志举办反腐倡廉形势报告和预防职务犯罪专题讲座。省局与省检察院召开预防职务犯罪联席会议,形成联席会议纪要,共同下发执行。全系统举办的各类培训班、研讨班和学历班575期,均开设了“廉政课”,受教育31070人次。同时,将反腐倡廉教育与文明创建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全系统共有46个集体和6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三)内控机制建设逐步推进。以内控机制建设为重点,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省、市局机关全面梳理部门权力事项,清理完善制度,健全岗责体系,排查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制作流程图,努力构建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和内控机制。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和部署内控机制建设工作。截至目前,省局机关共梳理工作事项237项,制作工作流程图257个,排查风险点440个,制定防控措施443条,清理制度730个,其中保留304个,修订109个,废止317个,部分项目完成了软件开发、测试和审查。

(四)“两权”监督制约扎实有效。以政策执行、廉洁自律等为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全系统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526人次,211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述职述廉,组织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538人次,诫勉谈话19人次,对领导干部函询41人次。将执法检查、督察内审和巡视工作相结合,对6个市局开展了综合巡视检查。针对巡视发现的问题,提出156条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根据巡视整改意见,加大巡视回访力度,对5个市局进行了整改检查。认真开展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全系统共监察立项680项,开展监察272次,提出建议309条;协助建章立制31项,推广先进典型10个,发现案件线索2个,处理人员3人,挽回经济损失13.43万元。运用税收执法监察系统,加强税收执法动态监控,增强了执法监察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五)政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开展节约型机关建设,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政府采购,严格会议、公务接待、公务用车、项目经费等管理,压缩行政运行成本,因公出国(境)、车辆购置及运行、公务接待和用电、用油、用水费用支出均实现了零增长。在全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作风纪律整顿,组成检查组深入各地督查指导,通过明查暗访、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帮助查找问题、整改提高。将创先争优、效能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使省局机关和工作人员纪律更加严明、作风更加优良、素质明显增强、效能明显提升。开展税企廉政共建、特邀监察员明察暗访等活动,积极参加政风行风评议,广泛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据不完全统计,省局机关被评为全省文明单位、中央驻皖单位效能建设第一名、全系统有40多个市、县局在地方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获得前三名。

(六)违纪违法案件有效查处。高度重视举报和案件查办工作,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全系统直接受理举报71件,比上年减少2件;初步核实线索50件,立案12件,结案12件,受党纪政纪处分21人,刑事处理3人,组织处理13人。其中省局直接组织初核案件线索9件,给予行政处分或组织处理8人。认真贯彻落实“一案双查”、“一案双报告”制度和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分析发案特点,把握发案规律,开展警示教育,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逐步加强。高度重视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省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市、县国家税务局纪检组长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市、县局纪检组长选拔任用的条件、资格、方式、程序以及交流、转任、提拔和管理。省局监察室增配了两名处级领导干部,对12个市局纪检组长进行了调整,分别有6名副处级领导干部和5名科级干部转任或通过竞争上岗提拔为纪检组长,8个市局对监察室主任也进行了调整,并按规定严把进口关,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的年龄、知识结构等得到了优化。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省局举办了两期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受训120人次,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得到了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发展不够平衡,一些地区行动相对比较迟缓、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少数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任务分解、轻考核追究;一些单位和部门管理制度不够健全、内控机制不够完善、监督制约不够有力、教育预防不够有效;一些单位案件查处不得力,追究不到位,存在姑息迁就现象,案件查办综合效应没有充分显现;一些基层单位还存在执法随意、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行使不规范的现象,国税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和损害纳税人利益的现象还时有发生等。这些问题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国税系统推进税收专业化管理改革试点和健全内控机制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省纪委七次全会的部署,省局确定今年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之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以更坚决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更有力的措施,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国税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为安徽国税事业健康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具体要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学习贯彻中央新颁布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研究制定安徽省国税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围绕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把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逐项细化、量化到单位、部门和人员。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力度,领导班子成员亲自带队开展责任制执行情况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责任追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年终考核、评先选优、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领导干部问责的重要方面。

(二)加大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中央、总局及省局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结构性减税政策、税源专业化管理等重大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组织收入原则、厉行节约、惩防体系建设和政治纪律等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贯彻到各项税收工作中。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体制机制,建立纪律保障机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三)深入推进内控机制建设。全面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继续加快惩防体系建设步伐。省局机关要巩固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成果,按照中央“制度+科技”的要求,将机关各处室的主要业务流程开发成软件,不断提高科技防腐水平,并在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管理效能、有效预防腐败上下功夫、求实效。各市局党组要在认真总结部门内控机制建设有效经验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将内控机制建设向县(区)局推行,建立部门与部门、岗位与岗位、环节与环节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及职能部门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落实廉政责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税收工作的有机结合。

(四)加强领导干部监督管理。要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八不准”》等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要加强对《税务系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加强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权力行使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外事纪律,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严禁借培训、考察的名义公款旅游,切实解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省局将适时开展对《廉政准则》及总局三个配套文件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对领导不得力、执行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五)强化“两权”监督制约。加大对税收执法权和行政管理权监督制约力度,增强监督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强化对税额核定、发票管理、纳税评估、税收优惠政策执行、税务稽查、行政处罚等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督察、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发挥税收执法考核和执法监察子系统作用,严格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干部选拔任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重点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拟定、酝酿、考试、测评、考察等环节实施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加强对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项目等工作监督,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强化巡视监督,规范权力运行。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保持查办案件高压态势,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惩处,决不姑息。严肃查处在行政审批、纳税评估、征收管理、税务稽查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在干部选拔任用、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资产处置、信息化建设等过程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在重大涉税案件中、的案件;严肃查处国税机关、国税人员与中介机构串通谋利等损害纳税人利益的案件。加强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加大举报直查和核查力度,改进案件审理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落实“一案双查”制度,加大对违纪违法案件的直查和督查督办力度,提高案件初核率、立案率。加大案件剖析和通报力度,完善制度,堵塞漏洞,进一步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做好与地方纪检监察机关、检察院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合作。

(七)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加强对基层执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纠正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以及“吃、拿、卡、要、报”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纳税服务,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开展工程领域、公务用车管理以及利用涉税中介、信息技术运维和服务中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和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影响公正执法的关键环节和内容作为公开的重点,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拓宽纳税人反映问题的渠道,健全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评议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特邀监察员的作用,积极参与地方党委政府组织的政风行风评议和行风热线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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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财务制度和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

为加强机关内部管理,规范工作和学习秩序,制定了《上下班签到制度》、《请销假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机关学习制度》、《接待制度》等十多个制度,各项工作和管理规范有序,机关效能建设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良性发展轨道。一年来,没有迟到、早退和无故不上班的现象发生,各科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没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情况,对个别无理取闹的老上访人员,都本着以人为本、耐心劝导的原则做好工作,尽最大努力解决他提出的问题。

在财经制度上,严格财经纪律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规定,支出由局长一支笔审批,支出在1000元以内的局长审批,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5000以上的报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社会抚养费专项资金的使用,全额用于计划生育工作,主要用于计生办、服务站所的建设,医疗器材的配备,受术者困难补助和手术后遗症的医治等方面。今年,计生局在财务管理上花了大力气进行规范,陆续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计生系统财务行为的通知》、《关于转发<小金库处理办法>的通知》、《关于清查小金库的通知》等文件,严格按照审计部门的审计意见对财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全县计生系统在财务管理方面没有违规收支的情况发生。

进一步抓好“两个纲要”的学习和宣传,制定《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前些年,出现了个别计生干部,贪污社会抚养费,出具假节育证明违纪违法行,为规范执法行为,预防职务犯罪,制定了下发了《关于解决好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计生局加强了督促检查,重点检查各乡镇执法人员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和落实文件精神的情况。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按照上级总体部署,制定《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治贿工作。

三、强化党风廉政宣传教育

一是认真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全局范围内掀起党风廉政学习热潮,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学习剖析,写出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教育,干部职工对反腐倡廉有了更深的认识体会,筑牢反腐防线,增强了预防和反腐败的主人翁意识。二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程》、“八荣八耻”、书记6.25讲话精神等相关知识,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党员干部遵守党纪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三是组织干部学习十七大精神,请县法院、检察院的同志为计生干部作法制培训,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四是坚决贯彻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对四项制度的内容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在结合计生工作实际的基础上,计生局及时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全县计生系统掀起了整顿党风行风工作的,对在工作中不认真履职的个别人员进行严肃问责,通过贯彻四项制度,计生队伍的工作作风得以根本好转。四、领导干部带头做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领导干部的作风建设,是机关及系统作风建设成败的关键因素,在作风建设中,重点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一是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学习教育月”活动。二是带头执行机关各项制度和责任制,和县委政府、县纪委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和副科级领导干部驾驶公车,无论是领导还是职工出差下乡三人以上方可派车。三是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程序、要求和议事规则研究决策重大问题。四是做出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五是教育好配偶、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不,局领导切实按照分工履行好岗位职能。五是局长与副局长进行廉政谈话,副局长与科室主任进行廉政谈话。

五、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条例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强烈的问题,纠正少数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针对近两年采取超常规手段扭转计生工作被动局面出现的一些问题,计生局召开了全体计生干部会议,作政策法规和行政执法培训,深入贯彻计生工作“七不准”,严格依法行政,严禁打、砸、抢行为和用物资折抵社会抚养费,若因工作方法违规损害群众利益的,要赔偿损失,严重的要按行政问责制进行问责。同时加大宣传力度,书写宣传标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知识印制成小册子、挂历发到各已婚育龄妇女家庭,把计划生育法规送到千家万户,做到妇孺皆知。

通过以上工作,2009年未出现反映干部职工粗暴执法的举报。

六、认真对待群众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建立接待制度,由一名副局长分管工作,设立接待室,认真登记和处理各类。2009年共收到各类79件,其中反映党员干部超生隐匿的6件8人,其他部门职工违反计划生育的5件7人,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已全部转到各部门。反映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工作中损害群众利益的1件,核实清楚的已作了处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的6件6人,因当事人要求过高,无法办结,现在正在协商中。其余为农户超生超怀举报、咨询等,计生局一一作了落实。

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行政效能成效明显

2009年,计生局按照*市人民政府与县人民政府签定的目标责任制,做好我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市人民政府下达给我县的所有硬件指标任务已全面完成。

在抓好部门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县委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抓好挂钩扶贫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等。

八、开展“双评活动”,群众对计生工作的满意度大大提高

今年7月----9月,我县开展了“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和“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的双评活动,发出“请农民兄弟姐妹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2384份,收回2336份,收回率98%。对计划生育整体工作作出评价的有2311人,其中满意的有1123人,占49%,基本满意的有881人,占38%,不满意的有3*人,占13%,满意和基本满意占了87%。在桂山镇三个社区共发出

“请流动人口农民工评计生活动”评议问卷200份,收回178份,收回率89%,对计划生育整体工作作出评价的有178人,其中满意的有57人,占32%,基本满意的有121人,占68%,不满意的为0,满意和基本满意占了100%。以上统计可以看出,全县人口计生系统的工作作风正在发生着根本性的变化,人口计生工作正逐渐向法制型、服务型、文明型转变,计生部门的工作已逐渐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群众对计生部门及计生人员的看法已大有改变。

九、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严格依法办事和取得计生工作实效在工作实践中矛盾突出。由于我县社会经济发育程度相对较低,群众生育观念落后,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反差极大,群众还不能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因此基层在具体的执法工作中,群众不理解、不支持、不配合,计生执法困难重重,工作难以推进。

(二)各类计划生育超生隐匿案件的查处力度不够。群众的许多、举报都非常具体,并且敢于署名举报,但转到相关部门后几乎都是查无实据,不了了之,这在很大程度上使法律的公正性、严肃性大打折扣,计生部门却无能为力。但给计生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计生队伍素质参差不齐,特别是宣传员队伍素质普遍较差,在工作中个别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行为上有差距。

十、2010年工作打算

今后,我们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行风无小事和狠抓行风建设的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纠风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解决影响人口发展的、损害育龄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求真务实抓作风,与时俱进树形象,努力把我局的纠风工作再上一个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