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学生资助论文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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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学生资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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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所资助的贫困家庭学生要从思想状况和学业情况进行不间断的关注,尤其要帮助贫困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他们以积极的人生态度面对生活,树立远大理想和学习目标,激励贫困生奋发图强,从内心深处摆脱贫困家庭的阴影,以良好心态面对现实,用优异成绩回报社会。开展诚信教育,塑造学生诚实守信的良好品格,使学生了解诚信的基本内容,懂得诚信是做人的基本准则,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守法、守规的自觉性,牢固树立守信为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使学生展现良好的道德精神风貌。一是要求各系定期开展诚信教育,主要内容包括:正确理解非义务教育经费分担机制,让学生明白缴纳学费是应尽的义务;做诚实守信的中学生的重要意义;二是对学生进行诚信知识教育,使学生知道哪些行为会影响个人的信用记录,影响个人的成长与发展。勤俭节约、发奋学习教育。利用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开展教育活动。每学年召开奖学金获得者表彰大会,激励学生积极向上、发奋学习的热情。结合奖助学金的发放,招集获得奖助学金的同学进行勤俭节约的教育。宣传鼓励学生从小事、从身边事做起回报社会。每学年组织毕业班受资助学生进行受助感想座谈会或感恩报告会,使学生知道是党和政府的关怀和帮助,不仅是在资金上而且是在精神上的支持下,顺利完成学业,引导学生在力所能及时回报社会。

三、注重资助与育人紧密结合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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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查研究的对象和方法

为全面了解贫困大学生的学习生活现状,从整体上把握他们对贫困的认知及对人生和社会的态度,我们通过问卷调查和单独访谈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信息和数据收集。本次问卷调查实际发放问卷500份,回收427份,回收率为85.4%。调查院校为山东师范大学、山东轻工业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经济干部管理学院和中华女子学院山东分院等5所类型不同的省属本专科院校,基本涵盖了目前高校各种类型贫困学生的情况。

二、调查结果和分析

(一)贫困大学生的生活状况和经济来源

1.生活费用很低。在接受调查的427名贫困学生中,贫困生每月花费在200―400元之间的290人,占67.9%,其中每月花费在300元以下的达到237人,占55.5%;每月花费在200元以下的占到20.1%。学生花费占主导地位的前三项分别是:伙食费、日用品、书籍等学习用品。目前,贫困大学生的生活状况令人堪忧,20%左右的贫困学生仅仅能够维持吃上饭。

2.家庭普遍贫困。2008年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收入4761元(山东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641元),年收入786―1067元的为低收入人口。从调查可以看出,贫困大学生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4000元以下,达不到全国农村居民平均收入的占60.9%;低于2000元的占44.5%;低于1000元的低收入家庭占22.2%。由于贫困大学生的经济来源是以家庭为主,国家和社会在这方面所能提供的支持和帮助相对比较少,因此家庭的贫困程度是决定学生生活现状的主要因素。

(二)对于贫困的认知及其影响

贫困,既是一种现实状况,又是个体的主观感受。贫困大学生个体对贫困的主观认知,对于他们应对贫困和克服贫困带来的消极影响具有重要的作用。

1.多数贫困大学生能够正确认识贫困,并且能够努力降低贫困带来的不利影响。从调查的情况来看,选择“把贫困当作人生的一种磨练”和“要靠自己的知识与能力来改变贫困现状”的人数达到了99.3%。这种积极的态度能够促进学生在身心方面健康成长,同时帮助学生积极面对目前的暂时性困难,并主动寻求帮助去渡过难关。有70.7%的贫困学生认为“较少因经济困难而感到情绪低落”,有68.1%认为“家庭经济条件对自身身心健康的影响一般或比较小”,有80.1%认为“自我意志会带来克服困难的勇气”,有45.9%“希望得到他人的帮助”,有83.1%表示“奋力争取美好的前途”。

2.学习勤奋努力,但贫困对他们的发展也具有制约作用。从调查的数据看,有12.2%的贫困学生的学习成绩处于班级前3名,76.3%的学习成绩处于班级前20名。可见贫困并没有显著影响学生的学习成绩。同时,有26.0%的贫困学生准备报考研究生,有27.4%打算专科升本科,有25.5%参加了自学考试,有24.1%报考了职业资格认证。有67.4%的贫困学生认为“贫困激励自己积极进取,自我发展”,只有3.5%的是被动学习,没有动力。但是,只有25.5%的贫困学生的学习动力来自于“以后为社会作点贡献”,“为报答父母及亲戚朋友的关怀”的占63.0%,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社会对贫困学生关爱和资助的力度不够。

3.贫困对于人际关系的影响。在人际交往和参加集体活动方面,有75.9%的贫困学生认为经济贫困不会影响到个人的人际交往,有92.5%能够主动参加集体活动,有61.1%与宿舍同学关系很好。这说明贫困学生在人际交往方面总体上比较正常,贫困大学生没有明显地因为贫困而影响与同学的人际关系,也说明目前不论贫困与否,大学生都基本能够正确面对自己或者他人的贫困。但是,贫困学生在“通讯费”和“人际交往”方面费用支出很少,对于他们的发展性人际交往势必会产生影响。

(三)获得社会支持的现状和贫困大学生的愿望

了解贫困学生获得社会资助的现状和对外部支持的愿望,政府、学校和社会可以更加有针对性地构建完善贫困大学生社会支持网络,提高工作的实际效果。

1.贫困大学生获得社会支持的现状。从调查的结果看,有70%以上的贫困学生得到过国家助学金、勤工俭学、助学贷款等方面物质上的资助,但有24.6%的贫困学生从来没有得到过社会的经济帮助。社会力量对学校、学生的支持与帮助在西方国家的教育体系里面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在中国这一比例还非常低。

2.贫困大学生对社会支持的愿望。68.9%的贫困学生对资助方式的倾向是通过自己的劳动去获取收益。同时,有50%左右的贫困学生抱有获得国家助学金、减免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愿望。

3.现有资助方式的不足。自1994年以来,中央财政采取多种办法包括动用总理预备金,专门用于资助高校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过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努力,高校已初步建立起以奖学金、学生贷款、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对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但从调查的情况来看,现有资助方式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学生贷款、勤工助学、国家奖助学金和社会资助等方面。

三、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社会支持的建议

确保教育公平是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全社会的责任所系。只有发挥好政府、民间力量和全体民众的合力,教育才会逐渐公平。做好贫困学生的社会支持工作,政府统筹和政策导向是根本,建立有效管理机制是关键,社会广泛参与是基础,保障学生成才是目标。

(一)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1.完善贫困学生资助法规。政府是维护和促进教育公平的社会主体。国家应尽快制定完善解决贫困学生问题的相关法律,科学界定政府、学校、社会、家庭、个人等在贫困生社会支持网络中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各种资助的内涵、主体、范围、原则、方式、程序和法律责任,形成高效有序的资助工作体系,使贫困学生资助工作有法可依。

2.进一步完善助学贷款制度。建立以助学贷款为主体的资助体系,设立贫困学生短期无息、低息生活费贷款,实行贷款方式多样化与多品种化。针对不同贫困状况大学生,可采取完全无担保贷款和有担保贷款两种形式。要由政府出面给贫困学生贷款做担保,承担拖欠风险,解除银行的后顾之忧,减轻学校负担。

3.将贫困学生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范围。政府必须建立起完善的相关政策支持系统,将贫困学生纳入当地的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保障范围,从而实现政府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职能。

(二)发挥高校有效整合支持资源的主体作用

1.合理、科学、全面地确认贫困学生。界定贫困学生是开展各项资助工作的前提。高校要建立一个科学、规范、全面的评定体系,既要有定量的调查,又要有定性的标准。可以根据本院系的特点,设立一个较为具体的“在校学生生活状况调查表”,利用学生互相之间都比较了解的优势,让学生结合贫困证明和平时的了解情况,给各位学生一个评价和打分。然后,班主任或辅导员召集各班班长、生活委员和各宿舍舍长,给出判定,综合衡量,最终确定出贫困学生名单。

2.科学整合运用资助资源。要运用社会工作理念和方法,科学整合国家、社会、学校等提供的资助资源,根据每一位贫困学生的实际需要,努力为其量身定做资助方式,尽力提供奖、贷、勤、补、减的有效合理的物质帮助,提高资助效果。比如对特困生可以增加助学金或减免学费,而对于一般贫困生而言,则可以通过勤工助学的支持方式。

3.重视非正式资助渠道的开拓。高校要积极主动地“走出去”,“请进来”,加强对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宣传,为贫困生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同时,要按照社会工作“助人自助”原则,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学生“精神脱贫”教育的力度,引导他们正确看待贫困和资助,培养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自助的意识,既不要因为贫困而悲观厌世,抱怨生活的不公,又不要因为接受了资助而产生自卑心理或依赖心理,积极勇敢地面对和克服现实的困难。

(三)发挥社会力量的辅助作用

1.大力募集社会资金资助贫困学生。帮助贫困学生减轻来自经济、社会和心理的巨大压力,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募集社会资金来资助贫困学生,具有极大的潜在开发空间。政府要在社会捐资免税方面进一步放宽政策,鼓励以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名义在高校内设立专门奖学金,奖励那些成绩优异但家庭困难的学生。要引导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为高校贫困生提供做助研、助教、助工等勤工助学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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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历来有对贫困学生进行资助的传统,古代对学生的资助大多实行“教养合一”的模式;在近代,清政府颁布的《奏定学堂章程》和民国时期的《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等官方文件都对贫困学生的资助进行了相应的要求。解放后,经过长期的教育实践,我国高校目前建立的学生资助体系包括助学金制度、奖学金制度、学生贷款制度、勤工俭学制度以及其他配套制度,其中助学金制度是贫困生资助的主要方式。建国初期,为解决一部分贫困大学生的上学问题,在1952年,建立了人民助学金制度;在1953年至1965年,国家对高校的助学金制度进行了调整,主要涉及助学金的享受范围、享受比例以及享受标准;在1966年至1982年,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处于停滞的状态。在1983年至1992年,人民助学金历经改革甚至取消,1993年起,我国逐渐恢复了高校助学金制度,2007年,国家助学金产生,我国各高校已经初步建立了“奖、贷、助、补、减”以及“绿色通道”多位一体的贫困生资助体系。目前,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正处于不断完善中。

二、高校贫困生资助中存在的常见问题

1、资助结构不够合理

目前,我国高校的贫困生资助体系主要倾向于“奖”、“贷”两种方式,其他四种方式受资助的名额与金额都较小。由于助学金的名额少,并不是所有的贫困生都能获得资助;由于上述六种资助方式都属于常规性资助,对于学生出现的临时困难情况则不能够及时解决,会影响到学生正常的学习与生活。

2、贫困生心理影响没有受到相应的重视

在贫困生资助中,现有资助方式多以无偿给予的方式进行,没有规定贫困生接受资助的相应义务,学生接受资助较为被动。这种资助方式会强化贫困生的弱势意识,增加他们的心理压力,不利于他们的心理健康;无偿发放式的资助可能导致贫困生只知索取而不懂感恩,缺乏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义务感,形成精神贫困。

3、贫困生之间日益分化

现有资助体系中,由于资助条件的限制,并不是所有的贫困生都能够享受上述六种资助,比如奖学金的评选,就要求学生成绩进入全班前30%,有些高校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助学金的资助,这都限制了部分绝对贫困的学生获得更多资助的权力;相应地,学习好且贫困的学生在校期间得到的资助要比学习差且贫困的学生多很多。

4、助学金的评定难以完全公平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名额少,且对学习成绩、综合成绩有严格的限制,奖励面小,更多的贫困生将目光聚集在助学金上。国家助学金通常为2000元/生/年,受助面较大,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不能同时获得。每到助学金评选之时,班上学生会明争暗斗,拉帮结派,忽视同学情谊。由于助学金的评选原则、评选方式具有很大的弹性,每个班都有自己独特的方式与标准,在评选中难以确保公平;比如有些班级是班级成员投票选出贫困生,结果选出来的是人缘好的学生而不是真正的贫困生。

5、高校间贫困生资助力度不一

我国高校主管单位多样,高校类型、层次多样,这导致各高校获得的投资难以均等,往往高校的社会声望、主管单位层级越高,获得的投资也越高,以湖北高校为例,部属高校本科生生均教育财政拨款8200元,省属高校生均教育财政拨款2000元。财政投入的差异导致地方院校的贫困生能够得到的资助更少。

6、贫困生认定困难

贫困生要获得资助,被认定为贫困生是基本的前提,但这往往是最困难的。多数高校以学生入学时上报的家庭经济情况作为贫困生认定的基本条件;但这往往涉及几个问题:学生入学时是否如实上报家庭收入、学生是否真正了解自己的家庭收入、同样的经济收入在全国各省市是否是同样的贫困。很明显,上述几个条件都存在若干变量,以学生自述的家庭条件为依据评选奖学金,会出现偏差。另外,对贫困生的认定标准难以量化,贫困生的认定往往带有很强的主观性、随意性,学生对于认定结果的认同率不高。

三、规范贫困生资助工作的对策建议

1、设立多种形式的奖助学金,加大学生资助力度

高校现阶段发放的奖学金、助学金大多来源于财政拨款,社会渠道对学生的资助相对较少,高校应该准确把握相关政策,发挥自身与地方的紧密联系,争取社会资金,设立更多的奖学金、助学金。

2、完善贫困生贷款制度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商业银行出资的信用贷款,以学生个人信用为保障,学生一般在生源地贷款。国家要加大对个人征信系统的建立,防范银行风险,使更多的学生能够获得贷款的资助。

3、规范勤工俭学活动

高校勤工俭学岗位及名额的分配要优先特困学生,要有意识地拓宽学生的视野;高校要加大勤工助学资金支持,提高贫困生待遇,保障校内勤工俭学学生的权益。

4、规范各项资助工作

高校助学金的评选要形成统一的制度与规范,合理地制定评选规则,评选过程要尽可能地民主、公平、公开、公正。

5、增强资助的育人功能

高校贫困生资助工作,要注重学生综合能力的培养,提高他们的生存能力与发展能力。要引导贫困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客观对待自己的处境;高校及社会要积极关注贫困生的心理活动,通过各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通过心理建档、关注高危群体等方式,培养学生健康的心态、积极的态度。

【参考文献】

[1] 刘华.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的产生与变迁研究[D].四川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2] 郭昕.我国普通高校贫困生资助问题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13.

[3] 赵姝.我国高校助学金制度的初步探索[D].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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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贫困生资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贫困生资格认定难度大。高校贫困生是指在国家招收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中,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教育费用或支付教育费用很难的学生。贫困生一般分为困难生和特困生。在实践中,多数高校认定贫困生的依据如下:一是学生有无乡、镇、市级的贫困证明以及民政局开具的低保家庭证明;二是学生填写的家庭月收入、年收入概况;三是学生支付各种费用的能力以及学生的日常开销。但由于某些因素很难量化,导致认定工作难以顺利进行。例如,对不同级别(乡级、镇级、市级)的贫困证明所代表的贫困程度的理解影响着学生贫困等级的划分;一些生活并不贫困的学生却持有贫困证明要求申请助学金;很多贫困学生不愿意将自己的真实情况如实说明等。这就使得一些真正需要帮助的学生未能得到帮助,一些非贫困生却占用了宝贵的经济资源。

2.贫困生经济资助体系不完善。助学贷款、助学金、奖学金和勤工助学是资助贫困生的主要方式。这些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贫困生的入学问题,但随着资助的不断深入,很多问题便逐渐突显出来。从资金施予方来看,一些省市银行并不支持在外省就学的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在很多省市若要申请到助学贷款,必须首先由学校出具申请,而学校则会限制高年级学生的申请名额;在助学金和奖学金名额分配上,学校也倾向于将机会留给低年级的学生;从学生的角度来看,助学贷款给刚毕业的大学生带来了较大的还贷压力,使得很多学生不愿意主动申请助学贷款。同时,各种助学金和奖学金在很多时候都以成绩为衡量标准,导致一个学生获得多项奖学金的情况。

3.贫困生的心理支持不受重视。家庭环境和特殊的生活经历,使贫困大学生承受着较大的压力,他们也较容易出现自卑、孤僻、人际关系敏感、自我封闭等心理问题。一方面,他们把自己视为校园中的弱势群体,自卑心理严重;另一方面,他们又不希望被贴上贫困的标签,自我封闭,很少参加集体活动,甚至不愿承认自己是贫困生。甚至有些学生视“贫困”为羞耻,自惭形秽,采取逃避、退缩的消极态度。因此,高校也需要高度重视对贫困生的心理辅导。

贫困学生迫于经济压力不得不去打工挣钱,除了必要的支出,他们会尽量节约生活花费。学生能够额外支配的钱越少,人际交往中的主动性往往会越低。这种主动性的降低使得学生在交往过程中表现出自卑、不自信、焦虑等特点。但事实上,贫困生本身并不是致贫的原因,因此仅在经济上资助贫困学生是完全不够的,更需要在人际交往、学业、个人成长等方面给予帮助。

此外,很多学校都将学生的日常消费水平作为贫困生认定的标准之一,这一标准被很多学校所采用。这一评价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忽略了贫困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曾经有一位贫困生这样诉说:“当我拿到助学金的时候,宿舍氛围就会很紧张。虽然其他人的生活条件比我优越,但看到我领到一下好几千块钱,他们都会有些不高兴,那段时间我很怕会和他们发生矛盾。”由此可见,这种人际关系上的张力使得受到资助的学生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对贫困生进行心理辅导是非常有必要的。

4.贫困生受助后的管理困难。对贫困生进行资助的目的是帮助他们重新获得学习的机会,获得生存的本领。然而,有的受助学生却没有珍惜继续求学的机会,学习状况不佳;有的则是肆意挥霍资助金,甚至产生“等、要、靠”的不良心态。因此,尽管这部分学生的贫困是真实存在的,但是如果放任其浪费宝贵的社会资源,就无法实现资助贫困生的真正目的。目前,高校只是对资金如何发放、名额如何划分等进行严格把关,却忽略了贫困生受助后的管理问题,这不仅会减弱施予者的信心,也会导致贫困生资助不能长期而有效地实施下去。

二、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必要性

1.“贫困”概念再认识的需要。“贫困”不是简单的经济概念,它涉及更多难以估量的隐性指标,除了指所拥有的金钱和物质资料达不到某种必需水准这一经济内涵之外,“贫困”的外延还包括贫困主体与所处环境中的物质资源的关系、与人的关系、与知识和技术的关系以及与社会机构的关系等。当个人或者群体失去或者被部分剥夺这些关系,以致其无法得到所需资源来满足自己的基本需求,或者没有能力去调动资源和关系时,该主体就是贫困的或者会沦为贫困。可见,贫困生的形成不仅仅是由于物质的匮乏,也由于在精神、能力、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占有不足,甚至还包括其自身素质及受教育状况等方面的不足。仅仅从经济上来理解和消除贫困,则必然导致资助理念和资助方式的片面性。

2.贫困生多层次需求的需要。贫困生作为社会贫困群体的一部分,既有贫困群体的共性需求,又有不同于一般贫困群体的特殊需求。在思想上,他们积极构建对社会和他人、对自身价值取向的认知;在行为上,他们急于融入社会,证明自己的成人性,试图减轻家人的压力,具有自己的行为方式。因此,仅仅对贫困生给予经济上的资助并不能完全解决贫困生的多层次需求,贫困生在精神世界上的诉求也是学校和社会需要关注的重要方面,其在精神世界上的诉求主要表现为自尊自强的心理需求、人际关系和谐的需求、得到心理支持的需求、自我成长的需求等。

3.贫困生资助体系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贫困生资助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工程,它一方面增加了高层次人才的数量,另一方面体现了社会的优越性,为贫困家庭带去了希望和力量。但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种种弊端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贫困生资助体系的后续发展,不仅缺乏完善的认定体系,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将经济压力转移到就业初期的年轻人身上,就目前我国大学生的经济收入情况来看,这种压力必然会迫使学生出现不诚信的行为。

综上所述,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建立贫困生与高校、社会及其他学生相互联系的有机整体,对于促进贫困学生的健康发展以及形成体现“人文关怀”的资助方式具有重大的实践意义。

三、完善贫困生资助体系的途径

1.建立科学的高校贫困生认定程序。第一,完善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在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不能采用一刀切的方法,而要保持认定过程的动态性。高校学生来自全国各地,其家庭生活水平和当地人均收入水平都存在差异,这就造成学生的贫困水平截然不同,有的学生交不起学费,且无力承担生活费用;有的学生勉强交齐学费,但无力承担生活费用;有的学生能基本承担生活费用,但无力交付学费等。以上差异要求高校贫困生认定应该设立等级,形成差异性的贫困生认定标准。此外,在大学期间,学生家庭的情况也会发生改变,保持认定过程的动态性可以更加清晰地了解学生的信息,每学年的定期复核可以保证更多的学生获益。在此过程中,可以充分发挥同伴的监督作用,在尊重学生的自尊心原则下,完善监督举报制度,建立监督的长效机制,保证贫困生认定工作的公正性。

第二,形成初中、高中、大学一体的贫困生认定体系。如果由高校完全承担贫困生认定工作,要想了解贫困学生的真实情况,高校就必然需要派人实地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产生高昂的认定成本。由于大部分贫困生家庭的“贫困”不是在短时间内形成的,如果能将认定工作延伸至初中或高中,不仅能够节省成本,还可以对贫困生家庭的经济状况进行动态的观察和管理。学生曾就读的初中和高中通常在学生的生源地,初高中教师也比较了解当地的贫困线标准以及高校的教育支出,因此初高中教师能够较为公正地确定该学生是否为需要救助的重点对象,该评价可随学生档案一起进入高一级学校。这样高校就可以根据学生的申请、学生初高中的贫困档案、地方的民政证明等进行贫困鉴定,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认定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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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普通院校相比,艺术类院校学费相对偏高,在收费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艺术类院校贫困生数量随着招生总量的急剧增加而不断扩大。为了能够更好的保障艺术类院校学生的受教育权利,就需要寻求一套良好的贫困生管理机制来保障社会资本的有效运行。毫无疑问,档案管理就成为首先要解决的关键问题。艺术类院校贫困生的档案管理,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内容:一是贫困生的认定标准问题,另一个是信息数据库的动态管理与整合。

1、明确艺术院校贫困生的认定标准

针对目前艺术类院校贫困生认定标准不够具体,认定贫困生困难的问题,应该优化艺术类院校贫困生认定机制。只有优化艺术类院校贫困生认定机制,才能有效解决艺术类院校贫困生认定难问题,提高资助资金使用效率。

优化艺术类院校贫困生认定机制,必须注意几个问题:一是艺术类院校贫困生认定机制必须具有科学性。这就要求在认定艺术类院校贫困生工作中综合考虑学生家庭各方面的情况,考虑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以能够直接影响认定工作的因素为主要指标,既要真实反映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和在校表现,又不增加认定工作的工作量。二是艺术类院校贫困生认定机制必须具有可行性。三是艺术类院校贫困生认定机制必须具有综合动态功能。这就要求根据变化经济形势和人均收入以及学生在校期间的日用支出逐年修改认定贫困生的指标。

在实际工作中,高校完全掌握申请资助者的经济信息是不可能的,这就需要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通过学生的自律,减少乃至杜绝“假贫困生”的出现。优化贫困生认定机制还需要建立相关的监督制度。在自律无法起作用的条件下,外在监督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

2、对于信息数据库的动态管理与整合

在确立了以上标准的基础之上,必须准确掌握学生的真实信息,建立和完善贫困生档案。在学生进入高校后,要尽快收集与申请资助者有关的家庭经济情况信息:一方面是地方政府出具的家庭经济贫困证明及班主任、辅导员和同学的反馈信息;另一方面则是学生在校的消费状况,申请资助者的生源地、家庭人口数量、家庭人口职业、家庭收入和学杂费来源情况等等,以此为基础建立相应的贫困生档案,并根据变化了解实际情况更新相应信息。

由于贫困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是动态变化的,对学生贫困程度的区分并没有统一的标准,因而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长期而复杂的工作。要做好高校贫困生认定及资助管理工作,应清楚掌握贫困学生的家庭、学习、生活和思想状况,这也是贫困生认定以及资助管理工作的前提,需要高校建立完备的贫困学生信息资料库,包括贫困生基本信息、个人申请、家庭所在地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所受资助的记录、诚信记录、跟踪回访记录与动态管理记录等内容。这个工作可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完成,通过搭建网络信息平台共享民政部门、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的相关信息。学校要开展定期的贫困生普查及跟踪回访工作,做到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投入,要实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财务处和各学院(系)的贫困学生信息数据共享。

二、艺术院校贫困生档案建立与完善的重要性

1、建立贫困生与资助者之间的沟通渠道

事实上,尽管艺术类院校目前已有一套相对稳定的贫困生资助制度,但是这一制度更多的是从普通高校的实践当中引用而来,不一定“因地制宜”。相反,为了能够促进贫困生与资助者之间需求与供给的有效沟通,需建立一套适合艺术类院校的个性化资助体系。

作为贫困生管理的重要环节,档案管理为贫困生与资助者之间架起了有效的沟通平台。首先,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准确反映了贫困生的现状以及资助需求,对于艺术类院校的学生而言,艺术学习是一个高投入、慢产出的过程,所以需要将有限的资源合理地投放到真正需要的人当中。其次,资助者往往并不担心钱的问题,相对而言他们更加关注资金的有效利用,所以一旦建立了完善的档案管理体系,那么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效果就可以清晰直观的反映在资助者的眼前,增加了可信度,为资助者与学生之间架起了沟通的平台。这是一个能够进行双向选择,实现高校、贫困生、资助者“三赢”的重要手段。

2、促进艺术院校贫困学生的身心健康

建立艺术院校贫困生档案管理体系可以进一步促进艺术贫困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艺术院校为广大学生提供了绽放光彩的艺术平台,较普通高校学生来说,艺术生具有更强的表现欲望,需要更多的关注与掌声。在众多艺术佼佼者中,艺术贫困生在享受美好舞台的背后,现实的窘迫与之形成了极大落差。在这种形势下,很容易引起艺术贫困生群体出现自卑等心理问题,甚至进一步发展为心理疾病。因此,尽早地建立艺术类院校的个性化资助体系,可以有针对性地从艺术贫困生的心理健康层面入手,在给予资金补助缓解经济压力的同时,实现贫困生的心理脱贫。

在建立资助档案的基础之上,我们高校需要对资助者提供的并不仅仅是金钱上的资助,更为重要的还是对于其心理健康方面长久的关注,在进行档案管理的基础之上,我们需要对贫困生群体进行一定的情绪管理,定期的走访、调查以及举办相应的座谈活动,了解贫困生的现实需求,以此更好地提升贫困生的资助体系建设。

三、艺术院校贫困生档案管理的完善建议

对于如何提高艺术院校贫困生档案管理的水平,我们主要从技术、制度等方面来提供相应的建议。首先是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水平,利用数字化的手段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其次是可以参考相关的制度,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一定的考评。

1、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水平

随着现代化的发展,档案管理也必须随着社会的发展而进步,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要求也随之提高。面对数字化的档案工作,档案人员为适应岗位发展的需要,必须拓展自身的知识面,及时补充相关档案知识,增长技能。学校可通过档案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及时为档案管理人员补充一些档案管理的新技术和新方法,从而使学校的档案管理水平和档案管理人员的水平保持在同一个高度,确保机制与人员的共同发展,促进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2、促进档案管理数字化

随着校园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档案资源信息化、档案信息网络化、档案管理现代化已成为当代档案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为此,艺术类院校需要建立一套完整规范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利用计算机、网络等先进的科学手段,提高档案搜索率与利用率;同时,强化档案人员的电子信息归档意识,将档案信息化建设纳入校园数字化建设总体规划当中。

3、建立对于档案管理工作的考评机制

高校教学评估,即根据一定的教育目标和标准通过系统地搜集学校教学的主要信息,对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我们可以借鉴这一理念,针对艺术类院校的贫困生管理工作进行一定的考评,设立一定的资助目标以及标准,从贫困生管理的全面性、持续性、完整性等方面入手,对于艺术类院校的贫困生管理工作进行考评,这既能够促进档案管理制度的完善,也能够树立艺术院校档案管理的权威形象,进而促进贫困生个性化资助机制的不断建立与完善。

总之,艺术类院校建立完备的贫困生资助档案不仅有利于我们全面了解掌握在校贫困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和实际需要,还能从客观上分析出贫困生的个性特征,及时有效地解决贫困生学习和生活问题,做到“因人施助”,让广大贫困学生上得起学,读得好书,顺利完成学业。

参考文献:

[l]赖李霞.学校档案管理的重要性分析[J].法制博览,2012(7)

[2]安冰.高校贫困生资助管理问题研究[J].山东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2

篇6

一、感恩教育的内涵及意义

感恩即知恩图报,感谢对自然、社会和他人所给予恩惠和帮助,并懂得真诚回报的一种认识、情感和行为。感恩教育就是以情动情的情感教育、以德报德的道德教育、以人性唤起人性的人性教育。是教育者用一定的教育手段和方法,对受教育者进行有目的、有步骤实施的识恩、知恩、感恩、施恩的人文教育,使感恩成为不自觉的思维意识、行为习惯,并成为个性品质的组成部分。

感恩教育作为高校践行思想道德教育的最佳切入点,是实行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方法。高校教育工作者要及时把感恩教育和生活世界有机对接,并融入到高校的思想政治教育中,以提升学生的思想道德境界,实现对世俗生活世界的超越。这是一个长期、连续、动态的过程,需要高校辅导员充分尊重大学生主体性,充分发挥主动性,引导学生注重道德发展过程的亲身体验,进而养成良好德行,培养感恩意识。

二、受资助大学生感恩教育现状

当代大学生基本上是以“90后”为主,90后学生的价值观显示出强烈的“自我”意识,崇尚价值主体的自我化,经常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的行为倾向。应该讲,高校中许多受资助大学生都能心怀感恩之情,自强不息,乐观积极、勇于担当。但是有部分学生不能正视现实,心存不满和埋怨,并把所获资助视为理所应当,缺乏感恩意识,更没有有感恩的实践行动。

1.对父母的养育之恩不知体谅。《论语》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但部分学生对父母的养育非但不抱感激之情,还常常抱怨父母没本事,不能给其创造更好的条件,更不理解和体谅父母的辛劳。父母的溺爱使他们成了不懂感谢、不愿感激、不会感动的“冷漠一代”。试想一个连父母的养育之恩都漠然置之,又如何能感受到来自他人的关爱、社会的体恤、祖国的培养和自然的赏赐,又怎么称其为一个名合格的大学生,这不能不说是社会和高等教育的悲哀。

2.对他人的援助之意不知感激。高校贫困生的成长离不开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帮助。但有的受资助学生对社会和他人的援助和关怀表现得比较冷漠,对他人的资助不思回报,反而把贫穷当耻辱、把承认自己曾接受过帮助当耻辱。如2005年“感动中国”人物丛飞在生前用自己义演所得的钱资助了很多贫困学生。这些学生在丛飞患癌症并被媒体深入报道后,却鲜有人看望,还催促他“快点病好出来赚钱”。甚至一个接受了资助并成为大学教师的学生,得知自己的名字被媒体公布,竟然打电话质问丛飞并声称自己已是一名大学教师,这样的做法让他很丢面子。这些令人费解的现象说明感恩教育的缺失已到了不得不反省的地步。作为高校的思想政治辅导员,我们有责任教育他们学会“感恩”,学会懂得尊重他人,对他人的帮助时时怀有感激之心,让他们知道每个人都在享受着别人通过付出给自己带来的快乐的生活。

3.对国家的培养之情不知回报。为了尽可能地帮助贫困学生减轻经济压力,国家出台了相关制度并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如用各类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等来帮助贫困学生,并逐年加大资助力度。各个高校也积极举措保证高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最大程度、范围来帮助贫困学生。很多受资助学生品学兼优、努力拼搏,正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但这其中不乏一些人觉得自己贫困,受到资助是理所应当,还有些学生相互比较资助金额,认为自己所得太少,甚至质问老师为何“分配不公”,而从未想到他人是否比自己更需要帮助。这样自私自利,毫无感恩之心的表现的确让人心寒。

三、受资助大学生感恩意识缺失的原因

1.家庭教育观念错位,忽视感恩意识培养。家庭是人们接受道德教育最早的地方。许多“80后”、“90后”大学生大多是独生子女,父母毫无原则的溺爱“造就”了一批以自我为中心、独立意识缺乏的大学生。父母抚养孩子含辛茹苦却不求回报,看似父母之爱无私无边,却恰恰暴露出家庭教育观念的错位和偏差。父母总认为无微不至的疼爱一定能让孩子懂得如何“报得三春晖”,而孩子却认为父母无私付出是天经地义。这样的现状的确反映出家庭感恩意识的培养的忽视甚至缺失。

2.“德育智育”相对失衡,“扶贫扶志”未成一体。长期以来,高等教育关注的是升学率和就业率。在此取向的影响下,高校教育功利化倾向明显,感恩教育很难实质性地进入高校教育教学范围。高校的道德教育忽视对学生道德认知的启发和引导,未能从实践上激发学生的精神感悟和生活体验,道德教育成为“空中楼阁”。再者,目前高校的资助工作很大程度停留在“治标”层面,扶贫和扶志还未真正贯穿融合在一起。国家的资助政策重点是经济资助,相对忽视了对学生思想引导和教育。标本兼治的助学育人要扶贫更要扶志,扶志才是“授人以渔”的措施。高校要采取各种途径以帮助贫困生解决实际困难,也要加强受资助学生的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以培养他们的顽强意志、乐观心态和感恩情怀。

3.不良风气负面影响,社会价值取向偏差。随着市场经济的繁荣,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等消极思想侵入校园这片净土。人与人的关系呈现出功利化和陌生化的倾向,这对于生理成熟而心理成熟滞后并囊中羞涩的高校贫困生带来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等各方面的冲击。虽然大部分贫困生能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但在崇尚金钱成功、鄙视贫穷失败的思潮影响下,还是有部分贫困生表现出虚荣攀比、自私自利、缺乏责任感,心无感恩之念等让人心寒的一面。 转贴于

4.多种文化思潮冲击,挑战传统道德文明。在全球文化交融的大背景下,各种文化思潮对大学生的道德意识造成了较大影响。对于大学生来说,一方面传统文化讲求知恩图报,追求内敛的个人修养;另一方面商业文明则讲究追求价值、利益的最大化,追求人个性的张扬。这种冲击和影响极易影响到大学生的价值评价体系和取向,导致他们忽略甚至遮蔽传统文化中浓厚的感恩教育色彩。

四、加强大学生感恩教育的途径及措施

1.以知恩识恩为基础,培养学生感恩意识。感恩教育首先就要让受资助学生了解什么是恩,明白所获得的一切并非是天经地义。所有无私的给予都是自然的恩赐、人与人之间美好情感的汇集和凝聚。接受给予的人要心存感激,进而能把这种感恩之情内化为个人的道德准则和品质,并积极践行。

2.以现实生活为情境,激发学生感恩情感。高校感恩教育要回归现实生活,把现实生活当做实施感恩教育的舞台,运用一定的教育手段和方法,通过创设各种感恩情境,有目的、有步骤地实施感恩人文教育;要积极整合学校、家庭和社会的资源,构建健康和谐的情境,把生活原生态作为感恩教育的素材,打破一味的“润物细无声”的施助方式,激发感恩情感,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情理交融,感人心灵”,在情理交融中实现自我完善,真正做到感恩情境教育和现实生活的贯通交融。

3.以实践活动为手段,铸就学生感恩品质。感恩教育要真正渗入学生心灵,内化为感恩品质,关键在与能否真正把感恩教育融入到实践活动中。学校要及时利用感恩节、母亲节等特殊时机开展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从思想上深化感恩意识,在行动中体现回报的愿望,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更好地诠释和传递感恩情怀,使贫困生对感恩教育的认识从感性层面上升到理性高度,才能真正铸就学生的感恩品质,使感恩教育真正取得实效。

4.以尊重宽容为前提,彰显感恩人文关怀。高校和社会的资助都要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以尊重、理解和宽容为前提。其实绝大多数贫困生的心是孤僻、内向和焦虑的,有着强烈的自尊与过度的敏感。不能因为他们接受了资助就低人一等,就失去应有的尊重。即使他们的行为有不当之处,应及时分析事件背后的起因和隐情,而不能上纲上线地妄下定论。社会和他人帮助他们时少一些功利和强求,多一些尊重和理解,充分体现人文关怀,真正让学生切身感受到道德的光辉和真情的力量。

5.以励志树人为目的,增强感恩教育效能。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使教育学生成人、成才。目前国家的助学机制多都属于“授人以鱼”的措施,但真正的助学育人不仅要助贫,更要励志树人。比如高校可以鼓励贫困生积极参与勤工助学,既缓解经济困难,又可实现其自我教育。同时学校加强对贫困大学生进行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激发他们的热情和勇气,坚定他们学好本领、回报社会的信心和决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增强感恩教育的效能,把感恩教育落到实处。

6.以完善制度为保障,创造良好感恩环境。任何教育要想取得最佳效果,就必须有科学完善的评价体系和制度保障,感恩教育也应当有相应的感恩评价体系。比如要通过建立诚信评价机制将贫困生在学习、考试、生活、消费等方面的诚信状况纳入受资助资格审核的体系之中,实现有效的监督。再比如我校针对贫困生的义工制度,就要求贫困生在享受相关待遇和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并以义工时数作为考核贫困生的指标之一,真正实现贫困生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把感恩教育规范化、具体化、制度化,使大学生的自律与感恩评价体系的他律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严格科学的管理,培养感恩意识,促进感恩习惯的养成,使之成为学生的基本道德素质。在建立评价制度时,要充分体现把思想引导与利益调节、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统一起来的原则,在实践中体现道德守则,为感恩教育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

参考文献

[1]陶志琼.关于感恩教育的几个问题的探讨[J].教育科学,2004(20).

[2]黄正福.感恩教育——大学生的德育必修课[J].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7,7.

篇7

一是贫困大学生的心理援助问题。这是贫困大学生存在的最大的问题之一,很多贫困生来自老少边穷地区和城市贫困家庭,他们在高中的时候通常是学生中的佼佼者,背负着巨大的期望来到大学校园,但是到了新的环境中,他们会发现周围比他们优秀的人很多,不再受到老师和同学的关注,心理落差感明显,觉得自己不如人,自己瞧不起自己,也觉得别人也瞧不起自己。在人际交往中存在矛盾心理,一方面渴望与人交往,另一方面又害怕与人交往,有时候难以有足够的金钱参与花销较大的集体活动,会被认为不合群。因为社会支持网络匮乏,不愿意也不敢主动与人交往,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所以交往圈子狭窄,当遇到问题的时候,求助范围有限。在长期自卑心理的影响下,导致自我效能感低,对学习、人际交往等方面的信心不够,不敢轻易的去尝试,由此引发“精神贫困”,需要心理援助。

二是贫困大学生的学习问题。总体来讲,贫困学生和非贫困学生一样,都是非常积极好学的,渴望知识改变命运,所以更懂得珍惜学习机会。但是贫困大学生在高考填志愿选择时,经济因素是决定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他们要么选择经济欠发达的学校,要么选择一些学费较少的冷门专业。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一些学生在校期间不能安心学习,想通过做兼职来减轻父母负担,经常奔波打工挣钱对正常的学习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所以获得奖学金的机会较少,挂科太多也使部分学生失去了获得助学金的机会。课余时间忙于勤工俭学,无法将更多时间放在学习提升上,忽略了自身能力培养,这在他们以后就业中是一个障碍。因为家庭经济状况,大部分贫困学生也失去进一步深造的机会。

三是贫困大学生的就业问题。就业是大学生最为关注的一个问题,也是大学生最根本的需求,很多贫困家庭将摆脱贫困的期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倾其所有的供养他们读书,希望孩子毕业时能够找一个好工作。中国社科院的《2013年应届生就业调查报告》显示,从毕业生的城乡来源角度分析,农村家庭的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成为就业最为困难群体,失业率高达30.5%。\+③在校期间,大部分贫困大学生长期生活在多重压力下,无心无力培养自己多方面的能力,所以就业竞争力相对缺乏,作为就业中的弱势群体,加之社会资源的缺乏和在经济上的弱势地位导致一些学生不能顺利找到工作。同时,社会上的一些不良现象的存在导致贫困大学生产生心理偏差和对自己能力产生怀疑,让他们没有信心找工作或者找更好的工作,找不到工作使家庭更加困难,就业质量低也不能很好缓解家庭贫困状况,导致贫困的恶性循环。

二、构建贫困大学生社会支持网络体系

以社会支持理论取向的社会工作,强调通过干预个人的社会网络来改变其在个人生活中的作用,特别对那些社会网络资源不足或者利用社会网络的能力不足的个体,社会工作者致力于给他们以必要的帮助,帮助他们扩大社会网络资源,提高其利用社会网络的能力。\+④同时根据人在情境中的主要观点,社会工作理念下的人不是完全独立自存的个体,研究一个人,必须将其放到他所处的环境中进行,即他的家庭、学校、工作场所等,所以对案主的介入应该注重研究案主的环境和社会环境间各要素的关系。笔者认为,针对贫困大学生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从社会工作的视角出发,应该从系统的视角将贫困大学生放在政府、社会、学校、家庭、个人等多角度、多维度来分析,充分发挥多方面作用来积极构建有利于贫困大学生成长成才的社会支持网络。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政府方面。党和政府一直致力于建立一种比较完善的资助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各高校也依据自身条件相应地逐渐建构“奖、贷、助、补、减、免”等多元资助政策,但是随着日益扩大的贫困生群体和需求,还存在相关政策覆盖面有限、保障金额较少、贫困机制尚未健全等诸多问题和不足。在贫困生资助中,政府的主导者的角色需进一步加强,一方面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多元的贫困生资助体系,在资金方面为贫困大学生提供有力保障;另一方面政府要建构起适合贫困青少年发展的政策环境,例如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提高低保覆盖面和保障标准,或者建立更加规范的贫困大学生救助政策,确保贫困学生不因为家庭贫困而失学。

二是家庭方面。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港湾,很多贫困大学生的原因大多是因为家庭所致,尽管家庭经济贫困,但是在其他方面仍然可以发挥其他方面的功能。父母通过言传身教培养孩子自立自强的精神,引导孩子面对问题和贫困现状不是消极逃避,而是共同面对、共同研讨致贫原因并尽最大努力去克服它。同时,除了父母之外,还可以利用亲戚朋友的资源为贫困学生缓解经济困难现状并在就业、发展过程中提供信息、资金等相关支持。

三是学校方面。首先,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的精神支持,以学生为本,关注学生的心理,以学生利益出发,真正了解贫困学生的需求;加强贫困生的人际交往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参加集体活动,认识更多的人,通过增加人际交往来增强社会支持网络;开展有效的心理咨询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让其感到自己的价值和优势所在,鼓励自己不输在起跑线上,积极参与相应活动,融入集体生活。其次,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的经济支持,在对贫困生救助中树立“精准扶贫”的理念,一是精确识别,根据学校的实际制定适应本校实际的贫困生管理制度,健全完善贫困生认定体系,通过制度的形式规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原则和方式,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并严格评审程序,通过班级成员评议、多方调查、公示公告、随机抽查等方式,充分保证民主,以确保贫困生认定过程透明、公正公开,加强对各种资助基金的管理,保证专款专用、用到实处;二是精确帮扶,确保帮扶效果。针对一些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在学习上存在一定困难的学生,学校可以通过教师、优秀学生与贫困学生N帮一、结对子的方式,加强对贫困学生在心理健康、职业规划、学习习惯等方面的引导,让他们充分感受到学校和社会的温暖,重新树立学习信心,顺利完成学业。此外,还需要加强贫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其别重点突出对"成才"和"感恩"两个主题的教育,通过晚点名、主题班会、表彰和宣传自立自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典型等多种方式来唤起贫困学生积极向上、自立自强的意识,引导他们克服困难、立志成才、回报社会。

四是社会方面。此方面需要从媒体、社会组织、社区等多方面入手构建全社会关心、关爱贫困大学生的合力。具体来说,媒体要大力宣传报道自立自强的典型引导贫困学生积极成长成才,同时报道贫困生现状引起全社会的关注,为贫困大学生成长提供更多信息支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贫困大学生成长的良好氛围;在社会组织方面,一些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等要利用多种渠道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大学生贫困资助项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条件的企业拿出一部分资金或勤工助学岗位来帮助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为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提供更多经济支持。

五是贫困生自身方面。根据社会工作中“助人自助”的理念,“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助人者在协助、帮助他人的时候,不是包办代替,而是减少求助者的依赖性,增强他们的独立性和自主性,使求助者从“由他助”转向“自助自主”,做掌握自己幸福命运的主人。贫困生自身是贫困生救助的最大资源,贫困对于大学生开说,既是鸦片也是钙片,所以要利用好这把“双刃剑”,正确认识贫困、认识自己、接纳自己现状,相信“知识改变命运”,通过多方努力积极改变自我、改变现状,勤奋学习,自立自强,做到“人穷志不短”。

[注释]

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百度百科,http://baike.baidu.com/view/2955160.html(阅读日期:2016年1月20日).

篇8

(一)社会资金参与度不高,我国贫困大学生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于国家的财政拨款和高校自筹,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参与程度较低,社会资金投入很少,所占的比重在3%左右。从我国目前社会力量对高等教育的资助来看,虽然己经有不少企业、名人以及校友在高校设立各类奖助学金,但相对于发达国家的社会资助力量而言明显不足,不仅在资助数额上无法与其相比,我国在资助形式上也较为单一、缺乏“灵活性”。美国的资助体系下有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捐助高校贫困生可以获得减税和免税,以及其他的一些政策优惠,我们目前还没有这些来自官方的政策优惠,所以我国高校的资助资金主要还是来自于高校所在地方政府的拨款,我国社会企业包括国营企业和私营企业对高等院校的捐助及对贫困大学生的直接资助都很少。

(二)伴随经济的不断增长,政府部门对高校的投入逐年得到保证,而贫困生对助学贷款的申请就不稳定,现在商业银行为了保证自己的利益,设立诸多限制条件,每年都只有很少一部分贫困生能够通过银行的助学贷款审核。而且,按照政府开支明细,正常高校每年应该从学费收入中拿出10%用于资助贫困生以及相关扶贫项目。1999年以后全国高校连续扩招,入学人数逐年攀高,相应的贫困生人数也呈现上升态势,大部分高校在实际预算支出上没有财力来实行资助政策,有的即使执行了资助政策,也显得捉襟见肘,导致资金短缺严重。社会力量参与度不够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制约我国高等教育资助体系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二、大学生资助体系不公平的表现

(一)贫困生认定标准不完善。据教育部统计,当前我国大学生中贫困生所占比例为30%,处于绝对贫困线以下的高校贫困生所占比例为15%,大约有300多万学生。依据《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贫困大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性意见》的有关规定,高校工作者把高校贫困大学生进行了划分,贫困情况按当地生活水平标准程度分为了普通困难、中度困难和特别困难。但这种实施办法在实际划分过程中,欠缺一个有效的参照数据作为参考标准,或者说标准不统一,不能来确认高校贫困生的贫困程度,容易在高校贫困生认定中造成相对的不公平对待。

(二)政府资助相对不足。目前,虽然政府资助作为高校经济贫困大学生资助资源的最主要部分,同时政府不断加大资助额度和增加项目,但是仍然会出现一些盲区。这主要是由于:一是区域性经济发展较不均衡,贫困大学生在不同地区的数量、贫困程度都存在很大差异,目前国家奖助学金相对于一些边远地区、民族地方的高校,还远远没有达到资助的比例;二是国家奖学金虽然有8000元,但是针对的对象是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而非特定的经济贫困学生群体。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国家助学贷款,虽然面对的是经济贫困学生群体,但是相对于一些专业6000元左右的高额学费,根本无法解决学费和生活费问题。

三、完善我国大学生资助体系公平的措施

(一)动员社会资金,拓宽资助资金的筹集渠道。我国对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的经费主要由国家划拨财政资金或者由学校自筹,来自于社会力量的资金,如企业、个人的捐赠相对于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特别少,据统计,2013年末我国社会力量对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的贡献仅有3%左右。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高校中贫困学生的数量越来越多,而国家所能提供的资助资金是有限的,不能全部解决他们的实际生活困难,资助资金短缺是制约大学生资助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因素。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的经验都表明,要想解决在校学生的经济困难问题,单单依靠政府的资助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包括企业、民间机构以及一些社会团体,应该大力倡导企业和个人进行资金捐助。我国要进一步完善大学生资助体系,就要积极拓宽资助资金的筹集渠道。政府要提供各种政策支持和资金支持,提供的助学岗位不能局限于校内,也可以是校外企事业单位的助学岗位;学校要积极利用多方面的校友资源,如制定校友通讯录,定期举办校友会,加强校友之间的联系等,使资金实力雄厚的校友能够积极捐资助学,全面推进各项资助计划,做到多渠道、多方法筹集资助资金。

(二)完善资助认定标准。如何对面临经济困窘的大学生以及他们所遭遇的资金缺口进行全面、科学的认定,是大学生资助体系建设中面临的最突出任务。贫困生认定也是各高校在确定受资助学生时首先面对的难题。为提高学校对贫困生界定的科学性,需要制定一个具有实际效能的规章制度和科学标准,各高校需要对学生的经济状况进行及时更新,做到每年对学生的经济情况适当的抽样调查,全面及时地把握贫困生的具体情况,科学判定并及时调整贫困生的认定标准。在此基础上,修订有关贫困生认定的程序和办法,并根据具体情况和师生的意见,适时进行调整。此外,可以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快资助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实现资助信息共享,提高资助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结束语

社会公平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更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面对我国家庭贫富差别不断扩大的社会现实,为了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也能公平地接受高等教育,党和政府制定了一系列高校贫困大学生的资助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这些政策措施和制度安排在保障家庭贫困的大学生公平地接受高等教育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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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存在以下问题: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界定难度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中要求各高校合理依据学生的家庭经济收入、家庭成员的组成、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及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消费情况,并参考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等确定贫困档次。目前的界定方法有两种,一是学校从学生的学习生活费用支出、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学费缴纳情况三个方面中的任何一项在学生中进行横向比较,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接受调查的项目数值越低,说明此学生贫困程度越深。此方法简单易行,但不足之处是辅导员经常根据工作经验或对学生的了解程度来判断该学生是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是参考学校所在地的城市居民每月最低生活保障来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为特别困难的学生,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基本持平的为一般贫困学生。显而易见,进行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合理、科学的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资助工作的首要难题之一。

2.认定程序出现“选举”怪现象。目前高校辅导员的师生配备比较低,辅导员的日常工作极其烦琐,通常情况下,很少能把大量的精力集中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上,这使得投票选举贫困学生的做法时有发生。这种做法使一些平时注重搞好人际关系的学生上了“贫困榜”,而家庭真正困难、不善交际且性格内向的学生却没有享受到国家的资助。这种做法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产生了很大的负面影响。

3.学生对“贫困”概念的不同理解而产生的不良后果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于心理压力过大,存在自卑情绪、抑郁倾向,不愿意向辅导员及同学透露其困难的实际情况。相反的,一些不符合家庭经济困难条件的学生,为了达到某些经济目的,想方设法让自己变成“贫困学生”,申请困难补助。这两种做法不仅不能真正有效得解决一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还对资助工作的合理性和有效性产生了负面影响。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信息缺乏动态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实际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一个动态认证的过程,通常情况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一经建立就基本成型,很难根据学生在校期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如此一来,掌握信息的不准确,使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失去了其应有的作用,学校最开始的良好愿望也无法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显现。

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难点的对策综合以上认定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笔者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怎样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提出如下几点对策:

第一,合理、科学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辅导员与学生的密切联系,使他们具有强大的优势,更能了解学生的贫困情况。辅导员应对所有在校学生的生活状况经常定期予以调查,使调查资料更具准确性、真实性。辅导员还要充分利用与学生联系紧密的优势,进行座谈会,了解学生在校生活状况。各年级认定评议小组进行综合分析并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再由各学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组具体负责组织和审核本学院的认定工作。各认定小组中的成员要求品质优秀、诚实可靠、责任心强,这样能够从源头控制认定工作的正确性。

第二,明确认定基本程序,消除“选举”现象学院要在审查核实等方面增加资金和精力的投入,建立“与其花钱在资助一个假贫困生,不如用在认定真正的贫困生上”的观念。首先,由学生本人填写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应如实、详细地提供家庭经济来源、申请资助的原因等。学生提供的贫困证明材料应包含当地乡、镇(或街道居委会)及县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并加盖相关部门的公章。第二,组织年级民主评议。由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评议小组,综合审查各班级经过民主评议后建议的名单,确定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的学生名单。第三,学院要对年级考核结果进行监督和复查,随机访谈学生,并联合学生处、财务处、后勤集团等部门,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审查。到财务处了解该生的缴费情况,到学校后勤集团了解学生伙食等生活费用情况等。第四,将初步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并接受学生提出的异议与申诉。若有异议,确定该生是否符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并将审查结果提出异议并向提议的学生反馈。第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电子档案。各学院和贫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按困难程度登记注册,作为实施资助的重要依据。

第三,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培养团结、互助、礼让、关爱的文明和谐的校园新风。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人生观、价值观和诚信意识的教育,采取多种方式,培养集体主义精神,让他们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一人有难八方支援,同学之间的真挚情感在这时得到充分展现。

参考文献

[1]教育部,财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2007.

[2]钟央文.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效认定机制的再思考.辽宁教育研究.2008.

[3]刘燕杰.高校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的难点和对策.高教高职研究.2008.

篇10

贫困生档案的建立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坚持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的原则;坚持维护学校稳定的原则;坚持学生自愿申报,公开评定,逐级上报原则;坚持动态调整原则。

二、贫困生档案信息特点

高校贫困生档案在学生教育管理档案中占据着非常中重要的地位,尤其是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来说,关系着他们能否顺利完成学业的问题,也为学校教育管理工作者提供参考价值。它是在教育管理学生的过程中形成的,与其它学生档案相比,有它自己的特点。

(一)个体性。

贫困生档案信息涉及的是一部分甚至少数仅凭家庭和学生本人无力承担求学费用的大学生,这就决定贫困生档案只记载着部分学生从进学校以来的的整个学习和受教育过程,尤其注重学生在校的生活作风、生活态度、诚实守信及学生本人的家庭经济收入状况等信息资料。这与学生学籍档案的全面性有着较大的差别。

(二)隐私性。

贫困生档案信息记载的贫困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和学生本人生活状况,有很多属于个人隐私,如:贫困生是单亲家庭,父母离异,甚至学生家长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导致家庭经济拮据;家庭主要成员的工作性质和单位、职业及收入来源这都是非常敏感的问题,甚至是学生讳莫如深的私人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在关系到贫困生的隐私问题时,注意方式方法,从而保证获得的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三)操作难度大。

根据贫困生档案信息所要涉及的内容,就决定了贫困生档案工作是一个涉及面广、涉及问题隐私性强、个体性强等特征。尤其是在采集贫困生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时,不能只有学生本人和家人提供,务必有学生所在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部门和村委会、社区的佐证材料,还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实;同时学生本人在校的生活情况,不像学生的其它档案通过直接的考试比赛等直接明了的手段获得,这个需要调查和听取相关人员的反映,对于采集来的信息资料还要多方论证,去伪存真,保证贫困生档案的真实性,为下一步的教育教学提供可靠的参考。

(四)涉及面广。

从涉及的人员上看,贫困生档案信息既要涉及贫困生本人和家庭,又关系到其他同学;从涉及内容上看,贫困生档案不仅包含贫困生的经济状况,同时也涉及学生的思想、学习、品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内容,也是贫困生在校期间全面的写照。

(五)透明度高。

与普通的档案信息相比,贫困生档案信息原则上每年确定一次甚至更频繁。只要是被列入贫困生的同学必须接受同学和教师们的监督,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就会立即取消其贫困生资格,学生管理部门设有投诉箱;成立系科、班级二级调查工作网络,定期对已列入贫困生档案的学生进行调查,调查采用民意测验的形式,对其在校期间的生活表现,学习状况,平时消费状况,充分征求同班同学特别是同寝室同学的意见;鼓励学生积极参预,举报或多提好的建议,被举报的同学若有不同意见也可到学生管理部门申诉,加强监管,确保该项工作的真实性。

三、加强贫困生档案信息工作的对策

伴随着教育体制的改革,国家对高等教育的费用投入增加,尤其是对在校大学生资助范围扩大,资助金额增加,再加上社会功利主义思潮的影响,有少数学生采取开假证明、提供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贫困生资格,致使一些国家发放的助学金在评选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公正、不公平的现象,一些真正的贫困生拿不到助学金,学习生活的困难得不到解决。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着手。

(一)加强教育,理清认识。

作为教育管理者首先要从思想上理清认识,要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金钱观、义利观、消费观和价值观,重视发扬助人为乐、克己助人的优秀道德品质,不能见利忘义,不顾同学之间纯洁的友情,一味地只看到钱,不择手段地获得;其次,更要有针对行对个别学生采取针对措施,加以约束;现在社会上功利主义思潮的影响,学生社会化意识强,再加上这件事情本身涉及到学生和家庭切身利益,比较敏感,不能让个别学生浑水摸鱼;最后,结合学生的诚信教育,学习学校有关诚信守实的文件规定,让学生认识到提供假的信息资料不仅是道品质德问题,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事情。

(二)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相关学生的家庭资料,做到有的放矢。

作为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老师来说,对大多数学生的来源情况是比较容易掌握,一个年级一个专业的贫困生毕竟是少数,在采集资料的过程中既要全面了解大多数同学的经济状况,又要关注个别的特殊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辨别真伪,确保资料来源的可靠性、真实性。

(三)依据相关规定严格管理贫困生档案信息,保证档案信息工作的严肃性。

如何处理手中的信息资料并及时归档是建立贫困生档案的关键一步,我们往往会收集到很多学生提供的证明自己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如何进行界定,只有界定准确,符合实际情况,才能为学校助学工程和教育科研工作提供优质服务。对于收集整理好的档案要及时交付给职能部门有专人管理,不能随意增减和更改,学生管理部门应通过信箱、邮件、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接受举报和进行监督。对弄虚作假申请贫困生资格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性质恶劣的要予以处分。对于把关不严、甚至帮助学生弄虚作假的老师和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并视情节予以处分,确保贫困生档案工作的严肃性。

(四)贫困生档案要依据学生是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增加其科学性。

每年新生报到后各个院系都要在新生中统计、充实,删掉已经毕业学生的名单。对已经列入贫困学生档案中的学生,若家庭经济状况好转或其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各院系都要进行调整,对未列入贫困生档案的学生,若是家庭或者个人出现重大事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无法完成学业的学生各个院系都要进行补报,将确认好的新名单报到学生工作部门,确保贫困生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发挥贫困生档案信息的“出口”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服务

(一)为助学工程奠定基础。

贫困生档案是确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和社会资助对象,以及评定各类优秀奖学金的重要依据,此项工作的落实和开展,使贫困学生享受国家及学校的优惠政策有据可依,同时使得高校的贫困生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近两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数额大,涉及面达到在校学生35%左右,还有参加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学校的助学金和勤工助学的学生,人数众多,涉及到学生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整个学校在贷款银行的信誉度,将贫困生档案信息工作做得扎实准确,是确保有限资金真正用在确实需要帮助的学生身上的前提性工作,不可懈怠。

(二)为有针对性教育学生提供参考。

在贫困生档案记载的学生信息资料中,可以挖掘许多学生教育方面的内容,例如:贫困生人穷志不穷,自立自强;因经济原因致使的学生自卑等心理问题;享受资助的学生是否诚实守信等问题的现象,通过现象看本质,追寻问题的根源,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解决学生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提供参考依据。

(三)为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提供一手研究材料。

贫困生档案记录贫困生家庭的详细地址、联系方式、家庭状况以及基层委员会的证明和个人基本情况、学习诚信评价、经济诚信评价、社会实践诚信评价等方面信息,这就比较全面的反映了贫困生的学习生活概况,有利于思想政治教育教学有迹可查的找出其中普遍性的规律,采用适合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式方法,提高思想政治教学的效能。

文章旨在通过对贫困生档案工作建立的原则、特点、对策和作用进行探讨,企图探索一条长期有效地工作模式,为实现学生资助和贫困生成长成才的“无缝”对接,使贫困学生享受社会及学校的资助得到切实的机制保障,也使学校的资助工作更具有可操作性。同时,贫困生档案信息的建立,也为学校管理工作和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学提供真凭实据和参考价值。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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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前中职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

1、政府方面。第一、未及时开展学生资助管理人员业务培训,部分资助工作管理人员对政策把握不透得不到有效的指导;第二、各部门不能有效的衔接,相关部门把关不严,出现贫困证明不能证明贫困;第三、主要停留在资金的拨付上。

2、学校方面。第一、主要停留在资金的发放上,虽然各校都有相应的评定办法,但真正按照评定办法实施的少,基本上是能发的都发,反正钱是国家的;第二、除资助工作专干外,其他的教职员工对资助政策知之甚少;第三、学校没有足够的人力、财力、物力去验证学生贫困证明材料的真实性;第四、资助工作延续性不强,即便是发现学生未合理使用资助金现象,也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

3、学生方面。第一、部分学生乱花资助金,用资助金上网、请客、去歌厅甚至攀比高消费;第二、少数受助者对受助不以为然,少有感恩情怀;第三、绝对平均分配助学金,对于贫困学生的激励作用不大。

由于以上原因,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不能得到有效体现,长期下去势必影响职业教育的发展。

二、深化中职资助工作育人功能的途径

1、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广为宣传。中职资助金大部分来自政府,各级政府部门要采取多样化的方式和形式,积极地向广大涉资人员、部门及社会各界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尽可能扩展宣传工作的辐射范围、辐射领域,使更多的社会人士对资助工作有正确的认识、从而支持资助工作,自觉参与到资助工作中来。

2、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资助工作队伍。中职资助工作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中职学生的关心和爱护,只有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资助工作队伍,对资助工作的重要意义、资助管理人员的重大责任及肩负的光荣使命有充分的认识,才能有效地将党和国家的爱心传递给学生,使学生学会知恩、感恩、报恩。

3、政府部门严把监督关,给学生传递强有力的责任意识。目前中职资助工作出现了一些问题,有人套取国家助学金、有人开具虚假贫困证明等,这些只要各职能部门严格把关,是完全可以杜绝的,同时也潜移默化地对学生进行了诚信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教育。

4、编制《中职学生资助政策手册》,扩大资助影响。中职学校也应向大专院校一样,将对学生的资助政策编制成册,在入学前发放到学生手中,学生与家长一起阅读,家长会在了解了国家的资助政策后,自觉对学生进行相应的思想政治教育,这将大大提高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5、学校要严格流程,规范管理。发挥中职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学校是关键,助学金、免学费等要按照严格流程进行,我校的做法是:首先个人申报,递交家庭经济贫困证明材料;辅导员通过与学生谈话、与家长联系、日常观察等方式验证贫困证明材料,班级通过班会按照一定的比例评审,班级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再汇总审查各班级上报的材料,可根据情况适度调整,上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学校严格流程,规范管理,不拉掉一个人也绝不多报一个人,给学生传递出公平、公开、公正、严肃意识。中职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时期,学校教育是学生三观形成的主要途径,资助工作是给学生传递正能量的极佳渠道,因为资助与学生的切身利益相关,学校在处理与学生切身利益相关事件的时候释放的是正能量,学生耳濡目染,自然就会形成正义、诚实、责任等道德品质。

6、学校要营造资助文化,实现学生从他助到自助再到助人的重要转变。党和国家历来十分重视文化建设,学校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在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提高人们精神境界方面具有独特作用,资助工作作为学校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理应有自身的特点。第一、资助管理部门要统筹校内外文化资源为校内资助文化建设提供物质保障,加强对资助文化培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第二、成立专门的学生组织,协助资助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第三、针对不同资助项目以及受助对象的兴趣爱好,开展中职生助学文化节系列活动,如评选勤工俭学之星,开展助学主题征文、助学主题演讲、助学主题辩论赛等活动,开展优秀助学之星事迹展;使广大学生在参与中,增强学生“三自”能力,树立回报祖国和社会的理想;第四、校园资助文化要与校园其他文化建设相结合,如我校资助文化建设与校园科技文化艺术节相结合,在相互借鉴、相互配合中充实了学生的文化底蕴,提升了学生的人文素养。

7、动态管理,适时指导。资助工作的育人功能不只是表现在资助工作的前、中期,也表现在资助工作的后期。资助资源配置完成后,资助工作者要对受助者的日常行为进行跟踪观察,对资助资源的使用过程进行适时督察,及时调整和纠正不规范现象,确保资助资源效用最大化的工作方法,做到:第一、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收集受助对象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受助者个人经费开支情况,对受助学生实行动态管理,使资助资源能够流向那些亟需获取外在援助的学生,发挥资助工作的最大助困效能;第二、资助工作者要通过班会、主题活动、个别谈话等方式教育、指导受助学生合理使用资助资源,督促和教育受助学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避免资源浪费现象和资助资源功能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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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博弈行为。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和预期的不确定性,一个策略组合,给定对手的策略,每个参与的人选择自己的最优策略。一部分学生在交费过程中有与学校、与银行、与其他同学非合作博弈的行为特征。一是不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自称是家庭贫困的学生,想凭此获得助学贷款或其他资助来交学费,这部分学生的说法是“白捡的便宜,能占就占,先贷到款,等还的时候看情形再说”;二是有一部分学生对自己没有信心,怀疑自己有可能无法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想等毕业前看情况而定。这些学生都有拖欠国家教育费用的侥幸心理,根据自己的效用函数权衡按时交费与拖欠学费所产生的效用大小,依据自身行为效用最大化原则来选择自己的策略。在贫困生不易甄别、社会信用制度不健全、学校收费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恶意拖欠学费的行为没有受到应有的惩戒,选择拖欠学费就成为学生博弈的效用最大化行为,而按规定交纳学费的学生损失最大化。其结果引发信用崩溃,学校、银行处于两难境地,有限的教育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影响了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力度,造成欠费严重的恶性循环。

(三)享乐行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一部分家庭确实贫困的学生由于过分的自尊,缺乏健康、积极的心态,在学费的资助上有“等、靠、要”思想,对待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岗位要么怕苦嫌脏,怕丢面子;要么缺乏岗位责任,这种行为蔓延会在校园里养懒汉。二是有些欠费学生把家长给的学费挪作他用。为满足个人的虚荣心和物质享受,不顾父母的经济负担,把学费都用在了超前消费上,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上缺乏艰苦奋斗意识。

二、学生欠费的主要原因

(一)少数学生或家长诚信度不高,不自觉缴费。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欠费学生中确实存在不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但是,有相当多的学生却是有钱不交费,把家长给的学费用于高消费而恶意拖欠,甚至逃废学费。当然,在当今整个社会诚信意识不是很强的大环境下,很难企望“象牙塔”里的诚信意识会很高。

(二)国家关于高校教育收费的法规不健全。《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高等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使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同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这是高校对学生收费的根本性规定。除国家税法外,这是我国法律中少有的对收费的规定。再加上于9月1日起实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21号)第十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的规定,都强调了“先缴费后注册”。

由于相关法规建设的滞后,没有将学校、学生双方在收费中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等予以细化,因而就整体而言,对高校学生收费的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而散见于教育部、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规章,虽然对学生收费有些零星规定,但由于缺乏应有的法律地位,显得刚性不足,力度不够。

(三)社会舆论导向不利于高校收费。当前,高校中确有不少贫困学生。但也有不少学生欠费不是因为贫困,而是其他原因。而当前社会舆论单方面宣传对贫困生的照顾,又一定程度地助长了学生等待、观望以至故意欠费的风气。

(四)目前政府对高等教育投入不足,学费标准较高,而高校中贫困学生多,无力缴费。众所周知,“科教兴国”是我国的国策之一,教育是对未来的投资,兴办教育是抢占未来制高点。教育,包括高等教育,其投资属于公共财政的范畴,理应由政府代表国家投入。但是,由于各种原因,现阶段各级政府很少有真正按《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的规定,落实了对高等教育投入的责任。前几年,一部分人还提出了“教育产业化”的口号。这样,由于教育教学逐步规范,技术日益进步,以及教师工作年限的延长和技术职称的提高,使高校的教育经费大幅增加,教学、实验、学生公寓及运动场所的维护成本,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体育器材的购置成本,人员工资,行政办公成本等教育投入的刚性支出,呈现不断攀升的趋势。

为了维持教学的正常运转,政府只能允许学校通过向学生及家长收取较高的学费来弥补教育投入的不足。然而,由于我国经济总体上欠发达,而且地区间发展不平衡,高校中贫困学生较多,确实无力缴费。据中国扶贫基金会通过对4省、区20所高校的调查得知,目前我国高校在校生中的贫困生比例约为20%,特困生比例为8%;农、林、师范类学校贫困生比例超过30%,特困生比例超过15%.该会7、8月间,组织对北京、河北、山西、甘肃等10个省、直辖市的12个市、县的优秀特困高考生家庭进行入户调查,其《中国优秀特困高考生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在校贫困生的比例为20%,约240万人;特困生则为5%—10%,约160万人。该报告还显示,我国城镇居民年均纯收入和农民年均纯收入分别为9422元和2936元,如果按照每名贫困大学生每年平均支出7000元计算(含学费、生活费和住宿费),一个人本科4年最少花费2.8万元,相当于贫困县一个农民35年的纯收入,这还没有考虑吃饭、穿衣、医疗、养老等费用。

我们于5月对我校学生也进行了调查。本次调查方法采用抽样问卷调查法。根据抽样调查方法中样本的确定和计算,调查对象主要为级、级同学,有少量级学生。调查抽取为大样本,样本数为1100.其中本科样本940,高职专科样本160.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1100份,基本涵盖了我校、级所有专业。问卷收回1034份,回收率为94%.参考学校所在地海南省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6元,加上40元的物价补贴,实际为196元。我们将贫困生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定为200元/月。由此得出我校困难生比例为15.47%,其困生7.64%.我校现有在校生为11000人,按照这一比例测算,则困难生为1701人,其困生为840人。这两部分同学都需要学校的不同资助才能顺利完成学业。

三、治理对策思考

(一)构筑一个信心。学生收费工作是一定可以做好的,大可不必“谈费色变”。鉴于高校学生收费的重要性,学校必须解决收费问题。而且,与学生相较,毕竟学校处在一个比较有利的强势地位,应该可以解决好这个问题的。但是,要注意政策、法律界限和方式方法,合法、公允地解决。

(二)抓住两个关键。

1.依法治费是根本。学生收费工作政策性强,牵涉面广,情况复杂,影响很大,在各级政府关注、群众关心、舆论监督的情况下,稍有不慎,将对学校声誉引致非常不利的影响,也会严重干扰正常的收费工作,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害。因此,学校收费工作,必须确保运行在法制的轨道上,依法、有序进行,即必须依法治费。

2.领导挂帅是保证。学生收费工作不仅是高校中一项十分重要的财务管理工作,而且还涉及学生管理、思想政治工作、学籍管理、教务管理等事项,几乎涉及高校管理的方方面面,是全局性的工作。可以说,政策性强,集合度高。因而,学生收费工作需要学校领导挂帅,亲自抓,亲自管,才能把握政策,掌控大局,收到实效。

(三)树立三个观念。做好收费工作,高校中应树立三个观念,并转变目前普遍存在的两个思想观念:

1.“以人为本”。这句话是人本思想的体现。但要以正直的、善良的、遵纪守法的人为本,而不能以不守纪律、没有诚信的人为本。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收费秩序,而不至于造成混乱。

2.“学生无小事”。这也是对的,但不是很全面。只强调了学生的权利,没有相应的义务;学校则承担没有范畴的无限责任,彼此责权不对等,这是不可思议的。完整的表述应是“学生无小事,但学生收费也是大事”。

3.部分学生不按规定缴费是对大多数按规定缴费学生的不公平。对困难学生可以进行资助、救济,但不能不收费。所有学生都按规定正常缴费,学校的办学条件才能不断得到改善,教职工待遇才能得到提高,从而鼓励和吸引优秀教师、名师用心从教,确保教学质量的不断提升,也才能让学生享受到真正优质的高等教育。

(四)实现“五个结合”。

1.将学生收费工作与强大的、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在欠费学生诚信意识不强的情况下,对其收费应当保持一定的压力和威慑力,否则,难以见效。但同时也要认识到,这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操作性极强的工作,需要与思想政治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这种思想政治工作既要有说服力,又有足够威力;既要深入细致、春风化雨,又要立场坚定、义正词严。要坚持思想教育与政策法规教育相结合,着重树立大学生缴费上学意识;开展贫困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鼓励贫困生通过课余劳动挣取学费;引导学生消费文化,避免学生把学费挪作他用。通过以上工作,使学生打消对抗心理,培养、强化缴费意识。

2.将学生收费工作与学籍管理结合起来。学生有了缴费意识,并成为自觉行为,还得有制度保证。制度是诱导、督促、约束学生及时、足额缴费的根本保障。对学生而言,最根本、最有效的制约就是学籍管理,要实现收费工作与学籍管理的紧密结合。如原则上必须先缴费后注册;对于经过批准,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的学生,要求其作出缴款计划,并及时催缴;对其中恶意欠费的学生,要加强监管,如允许其听课、参加考试,但所考课程不登记成绩、不记学分;对在下一学年注册之前尚未缴清本学年学费者,可责令其休学,待缴足费用后方准予复学;专科生(高职生)取消其专升本资格,不给予参加生产实习;本科生不给予参加生产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或毕业论文(设计)不给予参加论文答辩;不批准转专业申请;研究生不得参加中期考核;毕业班学生欠费的不予办理推荐就业手续,至离校时仍未缴清费用的,暂缓办理毕业证、学位证,并不予出具任何机关的证明材料,其毕业证号码不准登上教育网;等等。

3.将学生收费工作与对真正贫困学生的救济结合起来。应当清醒地看到,我们还有许多家庭贫困的大学生。政府和学校都要大力创造条件,确保家庭确实贫困学生的正常学习、生活需要。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政府教育投入的各项责任;并制定好政策,鼓励银行开展助学贷款,鼓励民间捐资投入教育。

学校要本着“以人为本”的思想,做好对贫困大学生的救济工作。要深入学生群体,切实掌握、了解学生实际情况,尤其是做好对贫困大学生的调查摸底和筛选甄别工作。学校要按期从学费收入中按国家规定的比例提取助学金,通过综合运用“奖、勤、助、补、贷”等手段,对优秀的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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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发展及现状

据2004年3月中国扶贫基金会对我国部分高校的调查,农、林、师范类学校贫困生比例在30%以上,特困生比例超过15%。据教育部全国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焱介绍,截至2004年年底,全国公办普通高校有1350万在校生(全日制本专科和研究生)。其中,贫困家庭学生约263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19%,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约122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9%。高校贫困生承受着沉重的经济、心理压力,对于安心完成学业,学有所成的夙愿造成威胁,如何及时有效地给予他们需要的帮助成为社会民生关注的核心问题。

鉴于此,2007年5月9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政策体系。各高校也积极采取措施,逐步建立以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为主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还开设了针对贫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据报道,中央财政支出由上年的18亿元,增加到2007年下半年的95亿元,加上地方财政的投入,达到154亿元。2008年全年达到308亿元。随着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全部落实到位,每年国家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全国每年将有大约400万大学生和1600万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获得各种形式的资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生的上学难问题。

但随着资助工作推进的时间增长,我们发现这其中逐渐出现了些问题,如部分学生为了能申请到资助,或者申请更高的资助,隐瞒家庭收入情况,或是夸大家庭贫困程度,由于人力物力等资源的限定使得高校的贫困认定工作不可能深入基层实地考察,仅凭申请材料和学生在校表现来评定困难程度使得资助资源的分配有些不尽合理;物质生活的诱惑使得资助金的使用不仅限于学习和基本生活,尤其是奖学金的支配方面,请客吃饭、购买奢侈品等等占用了大部分金额;勤工助学岗位的工作未能和学生所学专业或擅长技能结合,在能适度减轻学生的经济压力之外,对个人能力培养方面的作用显得多少有点苍白。

二、强化资助工作的教育功能,与内涵式人才培养相结合

社会对人才需求层次在提高,人才培养回归到内涵式发展的思路上时,资助工作的功能需求也被进一步提高。在缓解学生经济负担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资助工作的教育功能,实现物质到精神的帮扶,将内涵式人才培养渗透到事务管理工作中是我们的目标。根据高校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下几方面是资助工作与内涵式人才培养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1.通过奖学金的评定及其引导作用开展励志教育

贫困学生承受来自同辈、家庭和社会的压力普遍大于非贫困生,出现各种心理问题的概率也较大,他们往往会表现出自闭、自卑和怯弱等不自信,害怕失败所以不去尝试和争取,习惯于被帮助或被肯定。对于这部分学生,经济援助固然重要,进行励志教育,唤起他们的自主意识,激发成就潜能,会是更长效的良方。

励志,立志为先,激励为主。引导贫困学生自我认知,自我探索,付诸实践,寻找并确立自己的目标,并帮助他发现自己的优点,培养自己的特长,营造和谐友好的氛围,让他能平稳地成长进步,通过奖学金等奖励措施的激励引导,让学生学会总结已取得的成绩并自我肯定,强化信心,实现良性循环,达到励志教育的效果。

2.通过勤工助学开展责任教育并进行“第二课堂”技能培训

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一般是有具体的工作任务的,对于大部分在校大学生来说,以类似于社会工作者的身份承担起一份工作还是新的尝试和挑战。

首先,要完成角色的转换。其次,责任担当也是必修课。作为学生,老师、家长和周围的人都在教他什么事该做,该怎么做,就算出现差错也会无条件补救。但当在工作岗位上,打交道的是同事和领导,公关、社交能力要具备,还要学会分工与合作,并且主动地学习技能以满足工作要求,不再等、靠、要。同时,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按量完成所分配的工作是基本的要求,对自己的工作过程和结果勇于承担,这种责任意识的培养利于学生主人翁精神的养成。

勤工助学岗位的实践作用不可小觑。贫困生在勤工助学的过程中,除了能缓解经济压力外,弥补动手能力的缺陷也很重要。理论知识谈起来头头是道,要完成简单的论文排版工作却不知所措,这样类似的现象在当代大学生中不在少数,原因是我们的课堂教学并没涉及或极少深入很多看似简单却很实用的实践动手能力。这时,勤工助学岗位就成了很好的“第二课堂”。尝试让勤工助学的同学建立团队,练就其核心的技能,并有良好的传承,可以让这部分同学不但在经济上有所收获,也增强了自身的综合素质,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做出贡献。

3.借助助学金评定、贷款管理、困难补助等工作进行诚信与感恩教育

之前已提到的现行资助工作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反映出,学生的诚信意识是整个资助工作体系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借助贷款申请、贷后管理及助学金和补助的评定工作对学生深入开展诚信教育是事半功倍的方法,不同于单纯的说教式教育,通过举办新生入学教育、主题班会、征信知识竞赛、诚信签名、建立个人诚信档案、网络宣传等途径和措施,加强征信知识宣传和社会责任感教育,让学生认识到家庭出身是无法选择的,但可以靠自己的努力来改变命运。国家和社会正尽力给予他们在学习生活上的帮助和鼓励,应该正确看待各种资助资源,树立“诚信就是生命”的道德观,建立、珍惜并维护自己的信用历史,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这对自己终生的经济、社会活动至关重要。

同时,让学生学会知恩、感恩、报恩也是高校学生道德教育的一个重要方面。经济的高速发展,人与人之间利益冲突频繁,冷漠与麻木过多沁入人心,加强感恩教育迫在眉睫。贫困生在受助之后是否具备感恩意识,是衡量其人格素养的一个基本标尺。感恩教育有助于提高德育实效,实现德育目标。通过情感教育使贫困生正确看待所受资助,怀感恩心;通过报恩行动使贫困生学会回报社会,从而增强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也为资助工作的良性循环奠定基础。

三、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推动资助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兼具公益效应和教育职能,它的长期可持续发展不仅关系到高校、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更有利于内涵式人才模式的完善,在现行工作的基础上我们将进一步探讨更好的工作方式。

1.借力基层,保护资源

在进行贫困学生认定的工作中,常遇到一些困难,有的学生在填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时存在不真实成分,恣意夸大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而且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困难证明不规范,也容易取得,这给认定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由于时间、精力等条件限制,学校不可能对学生的家庭情况进行客观的考察,这样就不利于资助资源的合理分配。建议通过省级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的干预,加强基层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验证工作,为学校的资助工作提供有效的支持,更好地保护有限的资源能合理配置。

2.借力企业,联合培养

全国范围内,企业专项奖助学金无论是受益人数还是金额都不少,企业也多是因为校友或是老师的资源关系提供资助,如果能拓展这种合作关系,和学生的实习、实践结合起来,让学生能到相应的企业去进行实习或是短期的考察,不仅能增强学生和企业间的感情,利于企业选拔人才,也让同学们拓展了发展空间,更好地认识了解企业和社会,并有机会利用自己的知识储备和实践能力回馈社会。无论是人文素养还是科创能力都得到提高,推动了重人才培养质量的内涵式发展模式。

总之,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逐步完善其体制和制度,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构建更宽广的平台,深化其教育功能,让受助学生在经济和精神上都有收获是我们今后要继续探索和努力的方向。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