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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2加强合同标准化管理的办法
合同的标准化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的、动态的,从洽谈、草拟、签订、生效、执行,直到该合同失效为止,所以要求企业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加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如合同执行、修改、变更与补充等。笔者认为应该从企业的实际情况出发,从四个阶段(合同准备签订阶段管理、合同签订阶段、合同履行阶段与合同履行后纠纷阶段)建立完善的合同标准化管理运行机制。要制定合同标准管理流程,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权限,并通过流程和制度来约束各部门以保障标准化合同管理。(1)专业的律师及专业管理部门人员共同起草和过目。合同是有专业的合同法对其进行要求和约束的,企业律师和专业管理部门都有其专长,所谓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情,让他们起草合同,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才能从源头开始保证合同质量。(2)建立合同评审流程及审核制度,在合同签订前需对签约的另一方的主体资格、信用、履行能力等进行资信调查。然后在签订的过程中根据不同合同类型和涉及的金额内容,给予不同人员的评审权限,例如:在请购合同中,多少金额以内部门经理审批、多少金额总经理审批,采购部经理的职责和权限又是什么。建立合同评审流程,依据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和合同审核要点,明确各个环节每个部门(承办部门、财务部、法律部与采购部等)的审核要点。(3)拟定对外的合同统一规范合同范本,对于固定的部门所签订的常态合同(如采购、人事、外包等)多用框架合同,减少出错率,拟定人员根据各业务内容、各部门的不同需求,制作不同版本的框架合同,以供使用,并定期更新、修改、完善现有版本,以使合同条款达到最优。(4)制定严格的合同档案管理制度,专人专岗进行合同档案管理,所有合同须进行归档,电子扫描件和纸件合同均需分类、编号进行统一加密管理,根据不同合同的情况,保证合同一式三份,对方一份,公司两份以上,一份给予档案管理部门存档使用,一份给予合同承办部门,所有合同调取、查阅均需有固定的审批流程,合同的失效销毁也应进行统一申请,在监督部门监督下执行。(5)改变、强化合同执行人员的合同管理观念。通过培训、讲解等方式影响合同执行人员,让他们明白,在对外交流中(如施工过程中、人事纠纷中)出现的所有问题都必须索要正规的书面手续(沟通函、确认函、说明书等),而且凡是对企业有利的,都需要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记录、签字证明,以便企业在维权工作中占据有利地位。
3企业合同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性
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化是企业发展的保障,不及可以防范风险、降低成本、维护合法利益,是公司经营管理成败的重要因素,还可以提高企业工作效率,提升企业形象,提升员工的素质和积极性,为企业带来经济价值。(1)进行合同标准化管理,可以避免或减少由于合同纠纷带来的企业损失,并且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使企业经济发展过程更加顺利,从而达到规避企业经济风险的目的。(2)通过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制和制度,可以降低沟通成本。石油施工类企业是个庞大的整体,涉及的合同不只是企业外部合同,还有企业内部合同。合同管理标准化,可以保证各项业务活动内容、各自承担的责任、工作程序、完成时间等用标准化形式加以确定,不仅可以加强管理的有效性,还可使企业内外相互协调和约束,为企业的生产方式、供应管理等先进管理模式创造条件。(3)通过标准化提升员工工作效率。合同标准化管理,一方面可以提供固定的程序让员工遵循,避免每签订一次合同都存在搞不清楚怎么弄的情况;另一方面,给予员工一定的自由,在遵循工作规范的基础上,进行创新创意,鼓励员工去发现问题,改善现有的标准合同,吸纳员工的好建议。这种方式可以让员工有很高的成就感,使其工作态度变得积极,愿意与企业共同成长。(4)通过标准化管理,提升企业形象。标准的合同管理能使与企业接触的人感到企业的规范和秩序,以及企业员工在工作中严谨的工作态度,有助于企业企业树立良好的商业信用及形象。
4结语
现在社会是法律社会,不论企业性质、行业如何,企业都需要通过合同来开展销售、采购、工程等系列经济活动。为了保护自身的合法利益,企业也需要通过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化来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当前,企业合同管理已不再是简单的委托、承诺、签约,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的科学管理手段。在签订标准化的合同的过程中,企业首先需要对市场及合作方进行调查、预测,然后再协商沟通、签订,最后执行、监督检查、处理合同的各项争议及纠纷。只有合同管理标准化,企业才能全面地履行合同条约,才能合理地规避和防范企业经营中的风险,维护良好的企业信誉,保证按部就班地实现预定的施工计划,不断地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避免经济纠纷,进而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作者:牛荡 单位:中石化华北石油工程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1]张继昆,孙林.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化探讨[J].石油工业技术监督,2001(1).
篇2
1.企业管理者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多数企业管理者重生产、重订单、轻管理,尤其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有的企业没有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有的企业没有专门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或管理人员,有的虽有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管理部门,但管理混乱或无序。企业管理者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无视或不够重视,造成合同管理工作主题缺失或管理无序。
2.合同审核不严,缺乏风险控制机制。由于很多企业没有专门负责合同审核的法律事务部门或企业法律顾问,有些企业设立了法务部门,但企业法务部门的法律顾问和各有关人员在合同管理中的具体责任和权限的规定不够明确,不能充分或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如在合同谈判和签订时把关不严、合同条款表达含糊、法律或合规性审核不够严格、合同履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将会给企业经营带来潜在风险。
3.合同的管理和履行效率低下。企业缺乏高效、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审核程序,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核、签约、履行等环节无法紧密衔接,造成合同管理无序混乱,合同履行效率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准确高效监督及反馈程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消极影响。
4.缺乏标准化管理体系。没有制定涵盖合同起草、谈判、审核、签订、履行、监督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统一的合同编码体系,使合同管理缺乏制度依据;没有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履行合同条款的能力进行评审,对于企业常用业务合同进行文本格式化和通用条款优化等标准化工作没有开展。
三、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必要性
合同管理也是一门科学,要尊重其内在的发展规律,在大数据时代下,合同管理亟待建立科学的标准体系,使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实用可行。
1.推行合同管理标准化是经济和时展的客观要求。各种经济合同客观地反映着生产和流通的现实经济情况,它作为联系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纽带与桥梁,在保障生产生活、经济发展顺利进行,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进行,混合所有制和大数据引领经济发展新时代的到来,企业改革和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各经济体之间的联系愈加活跃,经济合同的数量也随之增加,构成了大数据时代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元素,社会经济和时代的发展,就客观地向我们提出了合同管理标准化的问题。
2.合同管理的现状是推行合同管理标准化的潜在动力。由于非标准化合同管理带来诸多问题,给经济合同的审核、履行、监督等环节带来很大困难与不便。要做到提升经济合同的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减少合同管理方面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必须实施合同管理的标准化,大力推行合同管理制度化、编码体系的标准化、内容条款规范化,以及合同文本格式统一化。
3.合同管理标准化是降低合同管理沟通成本和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通过合同管理的标准化,可把合同管理的各项业务活动内容、业务间的衔接关系、各自承担的责任、工作程序等用标准的形式加以明确,这样可以使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大大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
四、合同管理标准体系的模式
企业合同管理纷繁复杂,在大体上可将标准体系划分为管理和操作两个层面:
1.管理层次包括《合同分类编码体系》、《合同审核管理标准》、《销售(采购)合同管理标准》、《特殊合同类管理标准》等标准,这些管理标准分别对合同分类编码及各类型的合同在拟定、审核、签订及履行全过程中的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管理方式及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2.操作层次包括《合同格式文本标准》、《合同要约推荐标准》等标准,格式文本是企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一般在积累总结经济活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完善的,完备成熟的格式文本不仅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还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五、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具体措施
1.合同管理制度的动态化。制度是基础,没有制度,任何管理工作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合同管理工作亦是如此。任何企业都要建立健全适合于自身的的合同管理制度。首先要看有没有合同管理制度,其次要看合同管理流程有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最后要看现有的制度是否适应目前的企业合同管理,若不适应,则要对制度进行修改,将合同管理制度纳入动态化管理,合同管理制度要随着合同管理工作的发展、管理范围和形势的变化而改进,不能一劳永逸,更不能让制度成为制约合同管理工作的瓶颈。
2.合同编码体系的清晰化。一个企业的合同的编码体系一般包括合同承办部门的代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序号、合同分类等,在合同编码体系中,合同承办部门代码和合同分类较为重要,一个能够清晰地表达了合同承办的主体,一个能够清晰地反映合同的类型,合同承办部门代码一般以部门英文缩写或部门在企业的习惯性代号作为编码,合同分类一般按照合同的经济性质分为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技术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分类看似简单,但直接关系到合同处理的方法,如果处理不好,会为以后的合同管理流程带来很多不便。
3.合同审核流程的层次化。企业的合同管理要有一个明确的合同审核流程,审核流程要分类制定,各审核人员要责权清晰,层次分明,将一般合同、重大合同、特殊合同审核和签订的权限具体化,由于合同履行和监管也大多是由合同审核的参与人负责,通过完善合同审核流程,将合同审核流程层次化,进而明确各层次在合同管理中的权限与职责。
4.合同档案管理的日常化。合同管理中的档案管理工作极为重要,它是一个与合同管理相关数据的归集、整理的过程,在大数据时代,合同数据更加复杂,应当更加重视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合同承办人或者合同管理人员要按照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动收集合同相关数据,包括合同签订前的项目审批文件、考察、咨询、谈判会议记录、法律及合规性审核等材料,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标的物签收、核验、合同变更等材料,合同履行后的经济效果评价、合同总结等材料,形成完备的合同管理档案。合同档案要纳入常态化管理,做到合同管理数据随产生、随收集,做到洽商记录不过夜、合同备案和审核意见表填制不过夜。
5.合同管理相关岗位的互控化。合同管理相关岗位的工作是一个互相衔接、联动的体系,每个岗位虽然分工不同,但对其他岗位都有纠错、互控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才能相互促进,提升合同管理的水平。
6.合同文本的格式化。合同文本的格式化首先以合同法为前提,尤其是格式化合同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主要条款,在客观上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提高合同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加强合同文本格式化的普及,也可大大减少经济合同纠纷。
7.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在大数据时代,信息化是提升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合同管理标准化的重要保障,要应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开发适用企业自身的合同管理软件系统,加强合同处理流程的信息化,不断提升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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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管理者对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多数企业管理者重生产、重订单、轻管理,尤其对合同管理不够重视,有的企业没有相关的合同管理制度,有的企业没有专门负责合同管理的部门或管理人员,有的虽有相关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管理部门,但管理混乱或无序。企业管理者对合同管理工作的无视或不够重视,造成合同管理工作主题缺失或管理无序。
2.合同审核不严,缺乏风险控制机制。由于很多企业没有专门负责合同审核的法律事务部门或企业法律顾问,有些企业设立了法务部门,但企业法务部门的法律顾问和各有关人员在合同管理中的具体责任和权限的规定不够明确,不能充分或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如在合同谈判和签订时把关不严、合同条款表达含糊、法律或合规性审核不够严格、合同履行监督不到位等问题,将会给企业经营带来潜在风险。
3.合同的管理和履行效率低下。企业缺乏高效、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审核程序,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核、签约、履行等环节无法紧密衔接,造成合同管理无序混乱,合同履行效率降低;合同履行过程中缺乏准确高效监督及反馈程序,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消极影响。
4.缺乏标准化管理体系。没有制定涵盖合同起草、谈判、审核、签订、履行、监督的合同管理制度和统一的合同编码体系,使合同管理缺乏制度依据;没有按照一定的程序对履行合同条款的能力进行评审,对于企业常用业务合同进行文本格式化和通用条款优化等标准化工作没有开展。
三、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必要性
合同管理也是一门科学,要尊重其内在的发展规律,在大数据时代下,合同管理亟待建立科学的标准体系,使企业合同管理标准实用可行。
1.推行合同管理标准化是经济和时展的客观要求。各种经济合同客观地反映着生产和流通的现实经济情况,它作为联系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环节的纽带与桥梁,在保障生产生活、经济发展顺利进行,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进行,混合所有制和大数据引领经济发展新时代的到来,企业改革和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各经济体之间的联系愈加活跃,经济合同的数量也随之增加,构成了大数据时代经济活动的重要组成元素,社会经济和时代的发展,就客观地向我们提出了合同管理标准化的问题。
2.合同管理的现状是推行合同管理标准化的潜在动力。由于非标准化合同管理带来诸多问题,给经济合同的审核、履行、监督等环节带来很大困难与不便。要做到提升经济合同的履约率,减少合同纠纷,减少合同管理方面所投入的人力、物力,必须实施合同管理的标准化,大力推行合同管理制度化、编码体系的标准化、内容条款规范化,以及合同文本格式统一化。
3.合同管理标准化是降低合同管理沟通成本和提升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通过合同管理的标准化,可把合同管理的各项业务活动内容、业务间的衔接关系、各自承担的责任、工作程序等用标准的形式加以明确,这样可以使合同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大大提升合同管理工作的效率。
四、合同管理标准体系的模式
企业合同管理纷繁复杂,在大体上可将标准体系划分为管理和操作两个层面:
1.管理层次包括《合同分类编码体系》、《合同审核管理标准》、《销售(采购)合同管理标准》、《特殊合同类管理标准》等标准,这些管理标准分别对合同分类编码及各类型的合同在拟定、审核、签订及履行全过程中的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管理方式及程序等做出明确规定。
2.操作层次包括《合同格式文本标准》、《合同要约推荐标准》等标准,格式文本是企业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一般在积累总结经济活动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完善的,完备成熟的格式文本不仅可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还能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五、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具体措施
1.合同管理制度的动态化。制度是基础,没有制度,任何管理工作都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合同管理工作亦是如此。任何企业都要建立健全适合于自身的的合同管理制度。首先要看有没有合同管理制度,其次要看合同管理流程有没有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最后要看现有的制度是否适应目前的企业合同管理,若不适应,则要对制度进行修改,将合同管理制度纳入动态化管理,合同管理制度要随着合同管理工作的发展、管理范围和形势的变化而改进,不能一劳永逸,更不能让制度成为制约合同管理工作的瓶颈。
2.合同编码体系的清晰化。一个企业的合同的编码体系一般包括合同承办部门的代码、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序号、合同分类等,在合同编码体系中,合同承办部门代码和合同分类较为重要,一个能够清晰地表达了合同承办的主体,一个能够清晰地反映合同的类型,合同承办部门代码一般以部门英文缩写或部门在企业的习惯性代号作为编码,合同分类一般按照合同的经济性质分为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技术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分类看似简单,但直接关系到合同处理的方法,如果处理不好,会为以后的合同管理流程带来很多不便。
3.合同审核流程的层次化。企业的合同管理要有一个明确的合同审核流程,审核流程要分类制定,各审核人员要责权清晰,层次分明,将一般合同、重大合同、特殊合同审核和签订的权限具体化,由于合同履行和监管也大多是由合同审核的参与人负责,通过完善合同审核流程,将合同审核流程层次化,进而明确各层次在合同管理中的权限与职责。
4.合同档案管理的日常化。合同管理中的档案管理工作极为重要,它是一个与合同管理相关数据的归集、整理的过程,在大数据时代,合同数据更加复杂,应当更加重视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合同承办人或者合同管理人员要按照合同管理的相关规定主动收集合同相关数据,包括合同签订前的项目审批文件、考察、咨询、谈判会议记录、法律及合规性审核等材料,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标的物签收、核验、合同变更等材料,合同履行后的经济效果评价、合同总结等材料,形成完备的合同管理档案。合同档案要纳入常态化管理,做到合同管理数据随产生、随收集,做到洽商记录不过夜、合同备案和审核意见表填制不过夜。
5.合同管理相关岗位的互控化。合同管理相关岗位的工作是一个互相衔接、联动的体系,每个岗位虽然分工不同,但对其他岗位都有纠错、互控的责任和义务,这样才能相互促进,提升合同管理的水平。
6.合同文本的格式化。合同文本的格式化首先以合同法为前提,尤其是格式化合同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主要条款,在客观上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提高合同参与者的法律意识和履行合同的自觉性,加强合同文本格式化的普及,也可大大减少经济合同纠纷。
7.合同管理的信息化。在大数据时代,信息化是提升管理工作的有效手段,也是促进合同管理标准化的重要保障,要应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开发适用企业自身的合同管理软件系统,加强合同处理流程的信息化,不断提升合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篇4
Key Words: nuclear power; design and technical services; standardization
中图分类号:[TL48]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前言
核电工程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模式是国际通用的一种工程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管理模式,依托设计的核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因其充分发挥设计主导作用,在设计、采购、施工进度上合理交叉,能有效的对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费用和进度进行综合控制,成为核电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模式。
在ECP模式下的核电工程公司作为核电项目的总承包方须承担包括从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调试运行文件编制等在内的设计工作,核电工程公司既要满足业主对工程设计的需求,又要协调并管理其分包设计单位的设计工作,同时为满足工程项目需要,其所需要的技术服务和维护的需求必将不断增长。因此,规范化、标准化的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管理模式对保障核电工程项目建设顺利进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类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必要性
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是核电EPC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关键阶段之一,设计不仅要考虑实现业主的建设目标,还要考虑项目实施的需要,要对业主提供方案和思路进行深化和优化,需要在设计阶段,对每个细节考虑周全,以免对总承包现场施工造成损失,在实现业主建设功能的同时获取合理利润[1]。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类合同在签订时需要充分结合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的设计深度、项目的工期、施工进度的紧迫程度等方面综合考虑,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类合同管理标准化是为了在一定的合同管理范围内获得最佳的秩序,对现实问题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共同和重复使用的活动,标准化的目的是最终实现对工程项目质量、进度、费用的有效控制,实现企业的最大效益[2]。标准化的合同管理能够有效解决在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重复性问题,可以更为有效的避免签订对企业不利的合同,降低合同风险,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类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内容
3.1合同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是合同双方依法进行的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的、动态的。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类管理是指,在完成立项审批之后,开始进行的合同发包、询价、合同谈判、合同签订、验收和支付、合同变更等一系列对合同建立过程的管理。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合同类管理按照需求不同,通常采用的发包方式有单一来源、询价、竞争性谈判、招标、紧急采购、直接委托等。合同发包之后,由各归口部门协同委派相应人员组成合同谈判工作小组,共同完成合同管理全过程的相关工作。通常由下列部门的人员组成合同谈判工作小组:设计及技术归口管理部门,商务合同部门,质量保证部门,财会部等,通过各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取长补短,来实现合同管理的效率与效益的双重提升。
3.2合同文本标准化
合同文本标准化是为了在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类合同签订过程中,对于同一类别重复出现的合同条款采用通用的规范化的合同条款进行制约,这既有利于合同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时有的放矢,又能够节约人力成本,提高工作效率。通常的合同文本审查业务分为以下几个方面[3]:1)决策审查,2)合同主体内容审查,3)合法性审查,4)风险性审查,5)完整性审查。各归口部门相互配合,以实现合同审核业务过程。合同审核工作流模型如图1所示。
如图1所示,合同审核工作需要由各归口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通过不断的修订和完善合同文本,总结经验,形成适用于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类合同的标准化合同文本,为此类合同提供参考和依据,避免合同签订过程中条款不统一的情况,规避合同风险,提高工作效率,提高合同管理工作的质量。
3.3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类合同管理程序标准化
核电工程项目各归口管理部门之间需建立统一的标准化合同管理程序,统筹规划,制定统一的规范操作。需要规范宏观的上下级指导及查新工作,并且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责任划分,规范各归口部门之间的接口关系。各部门之间需要协作配合,共同制定标准化的合同管理程序。
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类合同管理程序标准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在合同管理程序执行过程中建立程序梳理制度和意见反馈渠道,定期整理反馈意见,对不适用的程序及时进行升版或增补,逐步建立标准化的合同管理程序,规范工作流程。
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类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实施建议
4.1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
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类合同管理任务多,接口复杂,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是保证合同管理高效运行的关键。核电工程项目各归口部门需要加强配合,实际调研,综合考虑各部门之间的接口,以确保工程质量,精简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为前提共同协商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
4.2激励机制
合同管理标准化离不开激励机制,核电工程公司可以通过考核和评比的形式,按照不同岗位的特点设置相应的激励机制,检验成效、激励干劲,最大限度的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企业和员工都能以积极主动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工作中。企业可以通过物质激励、精神激励、荣誉激励或工作激励等方式来激励员工投入到合同标准化管理中。
4.3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建设
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类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是合同管理活动的重要工具,需要建立与合同管理模式、业务流程和项目文化相结合的,并且能够满足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需要的标准化信息系统[4]。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需要以数据为基础,结合管理岗位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分析合同管理中各部分的管理业务及相关接口,整合和优化系统的组织体系,从合同发包、询价、询价评审、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变更、合同支付及合同索赔等各个环节,以信息化的方式建立起合同管理信息化系统,使其能够有效服务于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建立起有序的信息化合同管理机制。
4.4合同管理标准化与实际性相结合
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类合同管理标准化在管理的职责、内容及程序等方面具有规范性,但是考虑到每个合同在签约时的相对方、地点、时间、内容的不同,需要充分考虑合同管理标准化与实际性相结合。对于合同管理中通用的重复出现的问题,按照标准化的方式进行管理,而对于工作中的具体情况又要进行具体分析,结合工作实际,发挥合同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的创造性,签订有利于企业的合同,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结束语
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类合同管理标准化对企业签订合同具有明确的指导性作用,建立和完善标准化的管理体系,能有效的规避合同风险,提高合同管理工作质量。核电项目设计与技术服务类合同管理标准化的实施,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改进和完善管理程序,实施标准化的合同管理,才能真正构建精细的管控模式,打造精准的业务流程。
参考文献
[1]杨水琴.浅析设计院EPC总承包项目分包合同管理[J],科技资讯,2012年18期.
[2]岳振宇.标准化建设-供电企业管理提升之本[J],企业技术开发,2012年16期.
[3]王松波.基于面向服务的合同审核工作流[J],计算机系统应用,2009年08期.
篇5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市 区 路(街道) 号;
占地面积: m;
建筑面积: m。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甲方就 住宅区域内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委托乙方管理:
1.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的修缮和管理。
2.公共设施的修缮和管理。
3.社区服务配套设施的经营和管理。
4.房屋修缮基金、高层住宅电梯水泵大修更新基金和街坊公共设施修缮基金的账务管理。
5.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6.建筑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
8.保安。
9.高层住宅电梯、水泵运行服务管理。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五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六条 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制定《住宅使用公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将其作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要求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
2.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3.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审议乙方在小区的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5.保修责任范围内的房屋、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养护,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费用。
(3)其他。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物业管理和服务。
7.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 方式偿付。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1.其他。
第七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相关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其他。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八条 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管理满意率达到 %。
1.房屋外观:
2.设备运行: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4.公共环境:
5.绿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九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略)。
第十条 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 倍收取。
第十一条 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车位:
2.车库车位:
3.其他:
第十二条 乙方对业户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划。
第十三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如下:(自定)。
第十四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属保修范围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保养费用由甲方承担。
2.不属保修范围内的维修、养护费用由业户按建筑面积承担。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违约方同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违约金按项目总额的20%由违约方承担。造成一方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八章 附 件
第十五条 双方约定自本合同成效之日起 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十六条 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第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坚定为准。
第二十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二条 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 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关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一、总则
㈠ 本合同当事人
⒈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xx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xxx
电话:
⒉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xxx
电话:xxx
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以承包制形式对北京xxx大厦整体(不含a座酒店)提供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㈡ xxx大厦位置、面积及服务范围
1、坐落位置:
2、物业类型:综合性商业物业。包括写字楼、商铺、会议中心、停车场(地上、地下)等。
3、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含停车场)。
二、物业服务期限
㈠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为24个月,即XX年12月1日至20xx年11月30日。
㈡ 本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是否续签。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㈠ 乙方以承包制形式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制定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租户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建立物业管理的各项制度。
2、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楼梯间、公共卫生间、走廊通道、配电房、消防监控室、安全中控室、卫星电视机房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权责以酒店与写字楼分摊管理合同为准)。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积水井等。
4、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围墙、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自行车棚、停车尝沟渠、池、井、路灯等。
5、公共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客户提出要求时,应为客户提供室内有偿花卉租摆服务等。
6、配套服务设施根据甲方委托进行管理。
7、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楼宇外墙(含玻璃幕墙)的定期清洗、化粪池定期清掏服务及为物业使用人提供室内的有偿清洁服务等。
8、维护公共秩序,包括门岗服务、物业区域内巡查、安全监控、消防监控。维护物业区域内车辆行驶秩序,对车辆停放进行疏导管理;地下停车场的日常管理与收费服务等((如以上存在与酒店共用部分的,管理权责以酒店与写字楼分摊管理合同为准)。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以及消防制度的建立;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火灾事故时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做好救助工作。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管理。
11、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制定(租户装修指南)供租户作为操作依据,装修图纸均需由乙方事前批准,并签订(装修管理协议),负责监督租户按照乙方批准的装修图纸和其他有关规定进行装修。
12、写字楼前台服务,包括解答客户咨询、接受客户投诉、处理客户报刊邮件等服务。
13、公共区域节假日物业装饰布置。
14、联系政府各职能部门及协调工作。
15、每月定期抄水表、电表,并对数据进行统计、汇总。
16、写字楼集中开放时间(8:00—18:00)内的夏季空调制冷及冬季采暖供应。
17、与酒店共用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及运行由酒店管理公司负责,乙方负责监督,按照与酒店最终协商为准。
18、写字楼会议中心会议组织管理服务,包括接受会议中心租赁客户咨询、组织管理会议中心会议服务、收缴会议中心会议服务各项费用。
19、负责地下二层员工餐厅的监督和管理服务质量以及收缴日常经营收入等各项费用。
㈡ 财务管理原则
xxx大厦项目物业相关经营性收入归乙方所有,与之相配比的支出由乙方承担。
1、账户管理原则:
本物业管理的相关收入和支出均通过乙方为本项目物业管理处所开立的专用银行账户进行处理,专用银行帐户预留三方印鉴,即太平物业财务专用章、太平物业法定代表人名章、国际公司法定代表人名章。乙方付款均需以转帐支票形式付款,并通知银行必须见三方印鉴才可办理付款手续。
2、费用收缴原则:乙方在任何时候向本物业的业主、物业使用者收费应提交收费通知单,并提供正式发票。包括固定费用及非固定费用,固定费用即物业管理费、空调制冷费及采暖费,非固定费用包括有偿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3、会议层由乙方代为管理,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地点,并办理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会议用时记录,并根据会议实际召开的时间及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实收会议费全部交给甲方。
3、乙方所辖物业处根据甲方与租户签订的租赁合同之规定内容,每月向租户缴费通知书,并将收取款项存入甲方专用账户,并提供正式发票。
4、乙方必须按国家税法规定,足额缴纳自己应负担的各种税款。
5、乙方所辖物业处将定期核对空置单元面积和管理费金额,向业主收取空置单元管理费及其他能源费用(如有),以保障物业管理工作能顺利进行。
6、按照实际开支情况并针对市场情况变化,需调整本物业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则须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议确定新的物业管理费标准并签署补充协议后执行。本合同其他条款仍为有效。
7、甲方应积极协调(乙方配合)xxx大厦集团自用部分物业费用的收取,保证物业管理区域工作的顺利进行。
8、在不违反现行的
法律、法规和北京市的地方法规的前提下,物业管理费主要但不限于以下开支:
⑴管理服务人员的招聘、工资、奖金、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解聘费用及其他人工成本类费用;
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能源及维护费用;
⑶物业管理公共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⑷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⑸物业管理公共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⑹办公费用及法律诉讼、审计费用;
⑺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及其它相关保险;
(8)该项目的供暖、制冷费用和公共区域的给排水费用;
(9)其他有关物业管理开支及临时应急需支出的(如有)的其他费用;
9、物业管理费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物业服务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每一年度结束后,甲方派出中介审计机构对物业公司年度收支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并视审计结果出具具体意见,如发现物业公司有严重违反本合同约定,将物业收入挪做他用,甲方有权单方中止合同;
10、乙方所辖物业处应向甲方公布物业管理年度计划和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算、决算,并将每月的经营情况及资金收付情况上报业主备案,业主有权根据月度经营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物业费的使用情况。
㈢人事管理
为本项目提供物业服务的乙方所聘用的全部物业管理人员,其劳动人事关系(包括工资、福利待遇、保险等)隶属于乙方,由乙方负责签订劳动合同予以聘用并承担全部人工类费用。并由乙方对各级人员拥有直接人事任免权。
㈣其他委托事项
⒈组织开展本物业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⒉可以与客户签订其它与物业有关的特约服务,服务内容和费用由乙方与客户另行约定;
⒊发现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当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物业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㈠管理服务质量要求
⒈设备运行方面(供冷供暖)
⑴夏季空调供应时间为5月1日—9月30日,特殊情况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
⑵冬季供暖时间为11月15日—次年3月15日,特殊情况根据北京市相关规定;
⒉其他服务标准及服务保证
⑴物业外观:保持统一外观,禁止违章建筑并确保外观明亮整洁,禁止违规设立各种广告、招牌等;
⑵设备运行:确保直接管理的机电设备运行顺畅,除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外不得无故中断;遇检修停运时,需提前两天书面告知全体客户;
⑶房屋共用部位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专业公司定期进行维修及保养,确保运作安全正常;
⑷急修:提供客户单元内二十四小时有偿急修服务,排除故障,解决问题。小修:参照执行(房屋及其设备小修服务标准);
⑸绿化维护:保持草坪春夏常绿及进行保养,四季时节定期更换时花;
⑹环境卫生:保持物业环境优雅、整洁、美观;
⑺公共秩序维护:协助公安部门维护本物业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保证24小时的门岗和巡查;
⑻交通秩序和停车管理:保证物业内交通畅通无阻,保证车辆停泊行驶合理有序,24小时设专人看管;有发生紧急情况的处置预案;
⑼消防管理:确保物业范围内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及巡查,不得出现严重事故;
⑽电梯运行维护:确保主梯运行顺畅,不得无故中断,有发生紧急情况时的处置预案,日常维护由专业公司负责;
⑾装饰装修管理:有健全的装修管理服务制度;
⑿在公共区域安装及摆放与物业管理无关的装饰品、摆件、挂件等物品须经甲方同意;
⒊物业管理服务量化指标(如乙方违反下列规定之一甲方有权扣除当月物业费5%—10%并每月上报甲方以下9项报表):
⑴办公室管理:督促指导各类文件处理,急件催办率95%;做好公司内外部关系的协调,重大失误率为1%以下;完成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及时率99%;
⑵人力资源管理:做好员工岗前培训,上岗合格率95%;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⑶质检管理;各项检查内容计划落实实施率95%;不合格处理率及跟踪验证及时率100%;
⑷财务管理:服务费用收缴率95%;缴费通知单发放率、正确率100%;
⑸秩序维护及消防管理:秩序维护管理范围内无责任事故;消防控制系统24小时值班;车辆专人疏导,排放整齐;无责任丢失、责任盗窃、治安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重大人员伤亡;无责任火警、火情;火灾报警通知率达100%;
⑹工程管理: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8% ;无重大责任事故;设备返修率低于1%;不发生人为责任事故,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零维修及时率98% ,合格率100%;制定设备安全运行,岗位责任制,定期巡回检查、维修保养、运行记录管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⑺环境保洁管理:大厦内公共区域卫生达标率98%;绿植养护达标率99%;
⑻客户服务管理:规范服务,仪容仪表及言行举止符合要求;业户投诉及报修受理率100%;重大投诉及维修事件回访率100%;本合同期内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客户满意率调查,且保证客户满意率80%以上,并统计投诉率且客户投诉率低于1%以下;
⑼催缴租户租金:大厦外部租户拖欠租金超过2月以上;
五、物业管理费用收取及支付
㈠物业服务费
⒈物业管理费为办公楼人民币32元/m2/月,首层商铺为人民币35元/m2/月;裙房商铺为人民币30元/m2/月。注:以实际租户签约租赁合同为准;
⒉收取及支付酒店管理公司的物业费内容及标准详见双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合同;
⒊物业服务费价格的调整,按政策规定或根据本物业实际管理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适当调整;
⒋物业使用人逾期未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而未缴费用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标准应
在租赁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中加以约定并遵照执行。如出现物业使用人欠缴物业服务费严重情况,乙方应通过法律途径或其它正当措施,保持和保证物业管理维持正常服务内容和标准。甲方给予充分配合;
⒌按国家有关法规,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包括:
⑴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费用,由乙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大、中修费用由甲方负责,并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方案,获批准后实施;
大修标准:对设备进行分解检查,修理或更换不符合计划标准的零部件,将设备调整到规定的功能状态。
例如:建筑结构、玻璃幕墙、室外广场损坏,防水层老化失效,室内装修大面积破损,大型设备(如电梯、擦窗机等)因使用年限达到大修标准,末端设备达到使用年限需要大批量更换以及因技术发展和使用需求进行的设备更新改造、新建等。
1、地下室防水层老化失效,采取局部堵漏的方法无法解决渗漏问题,需重新做防水;
2、电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况下,当主机和电控设备磨损严重或性能全面下降时,应进行大修,大修时间宜定为5~6年一次;
3、擦窗机在一般使用情况下,当故障率升高,电气线路、零部件达到严重损坏时应做更新工程。大修时间宜定为3年一次。
中修标准:只对设备的某些分系统、分机、重要部件按大修要求进行,或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排除故障、调试性能,使主要技术性能达到规定要求。中修一般在设备某些技术状态恶化时进行。
例如:室内墙面、地面、天花板大面积空鼓、脱落,室内装修重新粉饰,大型设备(如电梯、擦窗机等)重要部件磨损严重、性能下降达到中修标准,末端设备零配件批量更换等。
1、瓷砖空鼓、裂缝、风化、有脱落危险时应修补或重作。
2、电梯在一般正常使用情况下,当部分重要部件磨损严重,运行性能下降要进行中修,中修时间宜定为3年左右一次。
3、擦窗机在一般使用情况下,需更换部分损坏的零部件及电气线路。中修时间宜定为2年一次。
⑵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养护费用,由乙方在物业管理费中列支;中修费和大修费用、更新费用及其它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须经甲方审核同意后45天内支付。 建筑和设备设施大中修的清单及规定时间见附件。
㈡空置费
⒈定义:空置单元系指物业全部可租售面积减去已租售面积,空置费指甲方自拿到(竣工验收备案表)后,按买卖或租赁合同的约定时间将物业交付于首位物业使用人使用当日起,向乙方支付仍未出租/出售部分面积的物业服务费用,简称空置费,以维持本物业的正常运转。无论该单元是否自用、出租、空置或做其它用途。该费用属甲方履行产权人付费的责任,并享受其它产权人应有的权利。
⒉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支付乙方空置费(如空置期在15日内,免收空置费,超过15天,按一个月收取),确保乙方能维持大厦的正常运转。
⒊如甲方不能在3个月内支付乙方空置费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进行本物业的管理服务,则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直接经济损失。
㈣停车场管理
⒈乙方按照基本开支、实报实收的原则管理停车常
⒉涉及乙方停车场管理的其他条款,包括停车场经营、管理及交付使用后的运营费用、临时停车费的处理等,甲、乙双方已于停车场交付使用前签订协议,详见双方停车场管理合同。
3.现停车场管理公司“北京阳光海天停车管理有限公司”合同到期20xx年04月08日,甲乙双方重新协商停车场管理事宜。
六、双方权利义务
㈠甲方权利义务
⒈有权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对乙方各阶段的服务质量做出评价,并有权要求乙方对不合格的内容及时整改。
⒉支付乙方在本合同内列明应收取的费用。
⒊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计划、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和物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服务的实施情况。
⒋甲方有权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内容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态度及质量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⒌审核批准乙方呈报的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有权检查、监督其执行情况。
⒍根据建设部关于房屋承接查验标准的规定向乙方交接物业,并针对物业实际情况协助乙方完成客户入伙工作。
⒎甲方负责对外招标并签订本物业所需要的各类对外承包服务、材料等合同,由乙方负责监督各类服务提供商的日常工作后订定三方合同。相关费用经过甲方审核后由乙方直接以转帐支票方式对外支付。
⒏当客户不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时,协助乙方进行催交。
⒐协助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⒑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在本物业的租售及本物业管理宣传的广告媒体中,按乙方的标识使用规定使用乙方的名称及标识(包括文字和图案),声明本物业由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⒒甲方不得无故干预乙方的正常物业管理工作。
⒓乙方商业资料,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向与本物业无关的第三方透露;如有违反并造成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责任。
⒔协助乙方对酒店的设备管理进行督促检查。
14.若本合同期内,由于乙方过错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出现较重责任事故,甲方有有权扣除当月物业费20%—50%;出现重大责任事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有追究乙方经济责任并赔偿其损失的权利。
㈡乙方权利义务
⒈按照本合同要求向甲方提供服务,主动优质地在合同期内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向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客户提供物业服务。协助甲方向租户收取物业服务费,包括通过必要途径催收欠缴费用。
⒊有权要求甲方和租户配合乙方的管理服务行为。
⒋乙方需对各项管理职责定期做出调整和建议,并针对改善本物业管理或增加服务项目等事宜向甲方递交报告及做出建议。
⒌对租
户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有权根据情节轻重,采取劝阻、制止、仲裁或起诉等一切充分必要措施,保障产权人合法利益和物业正常管理。
⒍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物业的整体管理委托给第三方。
⒎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⒏向租户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
⒐乙方每季度会同甲方进行一次物业服务满意率调查。
⒑乙方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租户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⒒遇客户投诉服务质量问题时,须由乙方出面向客户解释及解决。
⒓妥善保管甲方移交的全部工程图纸、管理资料及原始凭证,以备需要时查验,及时搜集与提供甲方所需要的统计资料,并应在本合同届满时将上述资料及全部用房、所购物资、所余资金及全部档案资料,如数归还甲方或下一任物业公司。
⒔及时向甲方呈报物业管理年度工作计划、物业管理运行成本及费用预算和各项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经双方核准后认真组织贯彻执行。
⒕对本物业的共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呈报有关部门批准后实施。
⒖乙方不得以本物业的名义向外贷款、担保或做任何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凡涉及甲方权利或权益问题均须征得甲方同意。
⒗对于甲方提出的在物业管理方面的合理意见与建议,乙方应予以接受,并在合理期限内改正。对于乙方不接受或限于条件的限制不能完成的,乙方应向甲方及时做出合理解释,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⒘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有关物业管理相关工作,在管理工作范围内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应的资料。
⒙甲方商业资料,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与本物业无关的第三方透露。
19.乙方每季度就经营和物业管理的制度执行状况自行检查并向甲方出具经济分析报告。
20.乙方需无条件接受甲方每季度按照本合同内容对乙方的日常管理工作、服务态度及质量等工作进行随机监督检查。
21.乙方对业主/租户自用部位的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可另行协商和另行收取费用。
22.乙方将按照本物业的实际情况,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制订有偿服务的收费标准。
七、其他事项
㈠ 物业的承接查验
⒈ 验收标准:乙方按照国家房屋交验的相关标准和物业的实际情况进行验收工作。
⒉ 交付:物业承接查验过程中须按照乙方制定的承接查验收文件进行填写,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进行交接。对承接查验过程中发现的遗留问题或需进行整改的部分,甲方须认真及时的进行解决。
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八、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约定
㈠本合同之一切条文,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可做出修改、删减、增加或解除。
㈡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可做相应修改或解除。
㈢本合同期满(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31日),甲方决定在本合同期满后不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亦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㈣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完成各自债权债务的处理,包括物业管理费用的清算,对外签署的各种协议费用由甲方直接承付。
㈤如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⒈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北京市的地方法规、规章,进行违法经营活动。
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国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不具备物业服务资质的。 ⒊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及共用设备设施用途。
⒋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擅自利用物业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经营的。
㈥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内部出现的股权转让、股东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或甲方将本物业整体或部分转卖第三方及其它原因均不构成修改或终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直接经济损失。
㈦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如因客观原因仍不能撤场并交接的,甲、乙双方应本着善意态度友好协商过渡阶段服务和计费办法,尽最大努力妥善处理后续事宜,但最长不超过合同终止后三个月,双方应将所有工作交接完毕。在交接期间,甲、乙双方仍需按原合同的约定履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确保本物业营运畅顺。
九、违约责任
㈠因甲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乙方不能进行正常的物业管理服务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并与甲方协商有关解决方案。如甲方仍不履行自己在本合同中的义务,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根据损失情况给予乙方相应经济赔偿。
㈡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经济赔偿。
㈢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致使本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的,违约方在接到对方书面通知十五日内应当改善或履行合同义务。违约方接到书面通知一个月内仍未能改善或履行合同义务的,守约方可以单方终止本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㈣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为维护公众、本物业客户的切身利益而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十、附则
㈠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依法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㈣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特别约定
㈠乙方不负责酒店管理的设备设施审批;根据函〔XX〕44号约定,甲方代表写字楼管理方北京xxx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写字楼与酒店分摊协议”中所有合同。北京xxx太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合同的执行并继承合同内约定责任及利益。
㈡乙方遵守“写字楼与酒店分摊协议”,不得长时间拖欠协议规定款项。
十二、物业委托管理风险金
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乙方须缴纳甲方物业委托管理风险金100万元。
附件:1.建筑和设备设施大中修规定时间表
2. 设备设施和建筑大中修清单
3. 保洁卫生标准
4. 秩序维护服务月评估细则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范本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全体业主
全体业主代表: 业主委员会
负责人:
办公场所: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名称: 物业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
将(物业名称)委托乙方实行物业管理有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物业基本状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区
四 至:东南西北
占地面积:平方米
建筑面积: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详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甲方应当要求本物业的全体业主根据业主公约履行本合同中的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遵守本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 乙方应参与本物业的交接,并在本物业移交接管时,与甲方共同办理物业管理书面交接手续。
第四条 本物业交付使用后的质量责任,按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第二章 委托管理服务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提供以下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
第六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央监控设备、建筑物防雷设施、 ;
第七条 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
第八条 共用绿地、花木的养护与管理、 ;
第九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
第十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归集、清运、;
第十一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
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在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的,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并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前款约定的事项不包含业主的人身与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责任,乙方与业主另行签订人身、财产保险和财产保管等专项合同的,按该专项合同的约定承担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十三条 管理与本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四条 根据甲方的委托组织开展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的自管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原则上应接受委托,具体收费事宜应按照乙方制订并公布的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另行协商;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报告、规劝、制止、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他委托事项:
1. ;
2. ;
3. .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服务期限
第十八条 本合同规定的物业管理委托期限为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限届满,如需续签,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
第四章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经常听取业主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上述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协调业主与乙方之间的关系。
2.监督业主遵守业主公约及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管理制度;采取措施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方案并在乙方提交上述物业管理方案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报告并在乙方提交上述材料之日起日内出具书面审定意见。
6.审批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使用预算,并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验收;审查乙方提供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大中修、更新、改造的书面报告。
7.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经营性商业用房(指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8.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项方式使用: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的标准租用,其租金收入仅用于.
9.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附属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2)设备设施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 ;
(2) .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12.负责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筹集,督促业主缴纳物业维修专项资金。
13.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对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收支状况进行审计。
14.经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有权代表业主大会提前终止本合同。
15. .
第二十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方案。自主开展物业经营管理服务活动。
2.对业主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的约定,对业主违反业主临时公约或物业使用守则及相关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
4.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企业,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第三方。乙方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企业的,相关的物业管理责任仍由乙方向甲方、业主承担。
5.负责编制房屋及其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保修期满后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经甲、乙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注意事项和禁止行为,与业主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按养护计划和操作规程,对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或险情及时排除。
8.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并最迟于每年 月之前以方式向甲方提出上述计划和报告;经甲方审定后组织实施。
9.负责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收支账目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并将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以及向业主提供专项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以书面方式公示。
10.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改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1.不得擅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不得在处理物业管理事务活动中侵犯业主的合法权益。
12.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13.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移交甲方提供的全部经营性商业用房、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14.接受业主、甲方和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等的监督,不断完善物业管理服务,定期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报告本合同履行情况。
15. .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第二十一条 乙方须按下列标准,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事项:
1.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每 年组织实施清洗外墙 次(费用由业主承担);公共内墙、走廊楼梯等每 年粉饰次;公共防盗门每 年刷新 次;
2.设备运行:电梯按规定时间 运行;水泵、发电机等设备 日检查 次;
3.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屋面及房屋渗漏日修好;
4.公共环境:道路:;室内外排水; 沙井清理一次;
5.清洁卫生:
(1)公共场地每天以标准清扫次;
(2)电梯卫生每天清扫、保洁次;
(3)定期组织实施化粪池清掏(费用由业主承担);
(4).
6.绿化:绿地完好率达到 %以上;
7.交通秩序:室内(外)停车场一天 小时保管;
8.保安:实行小时保安制度,岗位设置 个,小时轮流值守;
9.急修:停水不超过小时;停电不超过小时;下水道、沙井堵塞不超过 小时内开工;小修:报修小时内开工;
10.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的满意率达到:%.
有关上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的约定详见本合同附件二。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二条 物业管理服务费
1.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用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
2.本物业管理服务费,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非住宅房屋由业主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本物业管理服务费包括如下费用:.
3.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每〔月〕/〔季〕/〔半年〕交纳一次,每次交纳费用时间
为.
4.空置房屋的物业管理服务费,分别由按其拥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元向乙方交纳。
5.本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以下第种方式调整:
(1)由甲方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决定,乙方据此向物价主管部门申报并依核定的标准进行调整;
(2)甲方召开业主大会决定新的收费标准,甲、乙双方协商后调整。
6.业主出租其拥有的物业,其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由业主交纳,业主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业主应将此约定送乙方备案并就物业管理服务费的缴纳负由连带责任。
7.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之前该业主应承担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8.物业管理服务费中未计入的共用设施设备运行、能耗费用,按〔该幢〕/〔该物业〕住户实际用量共同分摊。
9.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按以下第项方式处理:
(1)从逾期之日起按每天元交纳滞纳金;
(2)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付物业管理服务费的万分之交纳滞纳金;
(3) .
第二十三条 车位使用费不得高于有权核定部门规定的现行标准,由车位使用人按下列标准向乙方交纳:
1.露天车位: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2.车库: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3.摩托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4.自行车:每日元,每月元,每年元;
5. .
第二十四条 乙方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委托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第二十五条 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1. ;
2. ;
3. .
第二十六条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公共场地的维修、养护费用:
1.本物业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日常养护费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业管理服务费中列支。
2.保修期满后,本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费用,在本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中列支。
3.共用的专项设备运行的能耗,应设独立计量表核算,根据实际用量合理分摊计收费用。
第二十七条 经甲方同意,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本物业当年度需用维修专项资金移交给乙方代管的,乙方应当定期接受甲方的检查与监督。
第二十八条 乙方发生变更时,代管的维修专项资金账目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应当办理账户转移手续。账户转移手续应当自双方签字盖章起10日内送当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甲方备案。
第二十九条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保险由乙方代行办理,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所占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的保险由业主自行办理;.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约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一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于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二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费用,退还利息并按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未能敦促业主按其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按本合同约定的物业管理服务费标准和时间交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向业主催促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按交纳违约金或.
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
付元的违约金;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超出违约金的,对超出部分还应给予赔偿。
第三十五条 因房屋建筑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双方向开发建设单位索赔。
第三十六条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关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七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通过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由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由施加损害的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违约而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合同自上述书面通知送达对方时即行终止。
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的,甲乙双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日内办理完毕全部物业管理交接手续。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条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事项,办理完交接验收手续。
第四十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个月内,乙方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续签本合同的意向的,可以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有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
第四十二条 为维护公众、业主、物业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业主必要的财产损失的,当事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十三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九条 本合同自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合同签订地:
附件:
一、本物业构成细目
篇6
中图分类号:TP3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309(2009)06―0031―04
随着社会的进步,国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机动车辆越来越多,停车的需求也大幅增加,随之而来对停车场设备和停车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传统人工管理办法的停车场已经不能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管理工作劳动强度大、效率低,车辆通行率和安全性差,统计车辆的出人数据困难:车主无法了解车位的相关信息,浪费时间寻找空车位,造成停车时间长等问题:最主要的弊端是容易造成财务上的漏洞和现金流失。
智能化停车场管理系统是车辆收费及设备自动化管理的统称,该系统将机械、电子计算机和自控设备以及智能非接触式IC卡技术结合起来,通过电脑管理来实现车辆出入管理、自动存储数据等功能,并可实现脱机运行,在计算机出故障的情况下,仍可保障车辆的正常出入,是现代化车辆管理的理想设施。
一、系统功能的说明
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的设计必须遵从先进性、安全性、整体性、实用性、可扩展性以及规范性的设计要求。通过信息化手段的引入,其业务管理流程如下图所示:
平时,人口设备工作在等待状态,出卡机LED显示器显示公司标志,交替显示年、月、日、时、分,语音系统不工作。
当临时客户车辆进入人口出卡机前,机上多媒体系统自动启动,显示器显示“请按键取卡”的提示语,出卡按钮闪烁。同时,语音系统启动工作,发出“请按键取卡”的语音提示,语音量的大小可根据现场环境进行调节。当卡被取出,入场车辆彩色车牌图像自动保存,相关信息存入数据库,闸门机自动升起门臂,显示器显示“请慢速驶入”的提示语,语音系统发出“请慢速驶入”的语音提示,允许车辆驶入停车场。
对于月租车辆进入人口出卡机前,机上多媒体系统自动启动,显示器显示“请在面板前刷卡”的提示语,语音系统发出“请在面板前刷卡”的语音提示。司机持月卡在感应面板前刷卡,控制电脑自动读出数据,保存车辆彩色车牌图像,系统根据数据库设置,进行数据识别,若有效,人口闸门机会自动升起,显示器显示“请慢速驶入”的提示语,语音系统发出“请慢速驶入”的语音提示,允许车辆驶入停车场。若无效,管理电脑报警,管理员进行处理。
当车辆驶过人口闸门机后,闸门机门臂后的复位感应器指令闸门机门臂自动降下。当停车场满位,机上多媒体系统自动启动,显示器显示“满位”的提示语,语音系统发出“停车场满位,请车辆退出”的语音提示。当出卡机缺卡时,显示器交替显示“出卡机缺卡”的提示语,语音系统发出“出卡机缺卡,请车辆退出”的语音提示。同时通过数据线将此信息传送到收费亭及中央管理处,提示管理员加卡。车位满不影响月保车辆操作。
当车辆离开时,出口处的管理与入口处管理大致相同,区别主要集中在自动化计费管理上。
临时客户将卡交给出口收费亭内收费员。收费员将卡在读卡器前一晃。收费电脑自动调出车辆入场彩色车牌图像和数据,系统根据数据库设置,进行数据自动识别,自动计算停车费用。同时,该次应收费用自动显示在大型LED顾客显示屏上,智能语音报价器则用声音提示顾客支付的费用。收款员参照屏幕图像无误,收费确认完毕,收费电脑发送命令,闸门机自动升起门臂,允许车辆驶出停车场,收费信息及出口图像自动存入电脑。
羊城通收费操作与现金收费操作基本相同。计费完毕后,若司机提供羊城通卡扣值,收费员只需将羊城通储值放在羊城通扣值机上,用鼠标点动“羊城通缴费”键即可完成,闸门机自动升起门臂,羊城通扣费信息及出口图像自动存入电脑。若羊城通余额不足。则自动转为现金收费。每天结算完毕,通过电话线将羊城通交易数据上传到羊城通数据结算中心,以备下一步的银行交割,
月租车辆到达出口读卡机前,乘客持月卡在感应面板前刷卡,控制电脑自动调出车辆彩色车牌图像和数据,系统根据数据库设置。进行数据自动识别,若有效,闸门机会自动升起门臂,允许车辆驶出停车场,通行信息及出口图像自动存入电脑。若无效,收费电脑报警,收费员进行处理。
若有必要,系统可以预设另一种操作方式,使管理员可以先进行图像对比,然后才放行车辆,若有误,则不放行。当车辆驶离闸门机后,车辆检测器指令闸门机自动降下门臂。
二、系统平台的实现
按照上述系统设计框架和业务流程,系统主要组件如下图所示:
(一)硬件系统平台
系统在工程部署过程中,主要涉及自动闸门机、出卡机、读卡机、车辆检测器和电子显示屏等。
自动闸门机采用G89系列自动闸门机,闸臂升降时间1.8-6秒之间(根据臂长而定),其具有一体化机电减速机构。自动检测通行的车辆,配有防砸车检测,马达固态控制,采用嵌入式控制组件,微处理器自动控制器。
读卡机是一种基于射频识别技术的独立式设备,对于拥有感应卡的司机或车主在进入停车场时。只需要在读卡器前晃动,读卡器就能读出卡中数据进行自动处理。在无外界干扰的理想环境下,感应距离为5-12厘米,采用射频读卡机最远可达12米。
车辆检测系统由一组环绕线圈和数字车辆检测器组成,可与闸门机或出卡机配合使用,线圈埋于道路上,当路面有车辆经过。线圈产生感应信号,经过车辆检测器处理后将信号发给出卡机或闸门机,数字车辆检测器采用多重过滤自动纠错,不会漂移,无须经常调“零”。
电子显示牌采用LED点阵显示,安装在入口出卡机上,通过中文或数字显示信息及日历时间,清晰直观。
(二)软件系统平台
系统的软件平台主要包括计费系统、视像对比系统和中心管理控制台3个部分。
收费系统控制出口闸门机开启,是收费员进行收费操作及车牌比照的机器,是车辆离开车场前的控制终端。对临时计时客户车辆可以不同的收费费率和支付方式进行自动计费、显示及人工收费:自动数字语音报价,报出礼貌提示语:提供实时人出口图像信息、车辆通行图像信息,供操作人员查看;多通道控制技术,可实时控制双入口通道设备;费用显示器和电脑实时通讯,让用户和收银员同时看见费用情况:票据打印机在收银确认后即时打印所有收费信息,包括进出场情况、进出场时间、交易时间、停留时间、停
留费用、付款找零情况、收银员名单等;费用计算:支持自动识别计费或优惠授权计费或电脑筛选计费的操作模式:提供各种收费费率及收费权限;提供车辆通行记录、收款员收费记录。查看在库车辆情况;实时车位计数显示。实时设备状态监控。系统具有实时双通道录像。录像时间可达7天以上。录像可以使用WINDOWS播放器进行回放。
视像对比车库管理系统是一个以图象界面管理为核心,INTERBASE作为数据库平台的综合性管理软件。图形化界面,操作简单,可以实现对整个车库的出入、计费、保安等方面的综合管理。采用标准WIN-DOWS应用程序界面,真正的32位代码内核,运行高效。数据库均提供标准的ODBC接口。方便与任何大楼智能化管理系统实现通讯。网络化的影像对比车库管理采用先进的设计理念,可以根据客户要求,提供多进多出的影像对比解决方案:图片大小只有10K,图像压缩技术的采用使普通40G容量的硬盘,即可保存多达400万张图片,满足超长时期运行的要求。
中心管理控制台采用WinPlus系统,该系统是专门针对中国地区楼宇、小区进出自动管理的实际应用情况而设计的,主要运行在中文WIN2000以上的操作平台,全中文界面,信息实时回输。展开式项目栏,高效、智能化的设计使操作变得更加便捷,通过以太网络系统连接各收费站子系统,组成一个高效而强大的网络管理系统。系统采用强大的中央处理机以及容量巨大的信息储存器。要求1024×768显示界面,ODBC开放型InterBase数据库,安装容易,适用性强。通过开放协议,用户通过TCP/IP接口协议来获得详尽的数据库资料。为了适应大型生活楼宇、小区自动管理的需要,系统被设计成多分区管理模式。实时监控及显示每个分区的所有通道的人员及车辆通行情况,实时监控各分系统设备的工作状态。用户通过监控窗可以即时了解到每个人员、车牌、通行位置、通行状态等信息。智能卡管理方面:以组的形式分配,统一管理,单独编辑,减小了繁琐的重复工作。并提高工作效率,备有按日期和储值的管理方式供用户选择,用户可以根据客户的需要灵活选择管理方式。通过验卡器组的设置,用户还可以灵活指定人员及车辆按不同位置、不同流向通行,为管理者提供最大方便。
系统设有先进的密码管理手段,完善的登录制度;智能卡管理功能强大,可管理多达十万张卡;报表分项合理,内容详尽,用户可以通过不同的选项,如日期、卡号、车牌号码、人名等,操作记录报表记录任何人员的每一项操作,以备管理者核查。
三、结论
由于集成了先进的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控制技术以及IC卡技术,该系统的应用可以实现停车场的智能化管理。目前,该系统在广州市多家地下停车场管理系统的应用表明,本文所介绍的羊城通智能化管理系统具有安全、可靠、先进、快捷、方便、实用等特点,广受用户好评。本系统采用的核心技术可以推广应用于小区门禁、内消费、考勤、巡更等系统中,从而提高其智能化管理程度。
参考文献:
篇7
Key words: 3S technology;GIS format;real estate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standardiz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resource sharing
中图分类号:F293.3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9-0081-01
0引言
随着现代化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和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以及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导航卫星系统、遥感技术的应用,信息传输的方式和数据处理的速度已经是任何传统的模式不可比拟和达到的,使得人们的工作和生活方式正在发生重大的变革。我们的房地产管理工作同样面临着挑战和机遇,房地产管理部门应该顺应时代的潮流,抓住时代的机遇,充分运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手段进行房地产管理,让房地产管理工作跟上时代的步伐。
1规范化和标准化的必要性
目前全国大部分的城市都在运用做正在筹划运用《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房地产管理。
但由于存在以下原因:
1.1 各地的房地产管理的具体业务规定和操作模式不同。
1.2 软件设计没有很好的与实践相结合,因为绝大多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在软件设计方面没有很强的实力,无法完全自己设计,必须委托软件公司来进行设计和编制,而软件公司又不懂得房地产管理的具体业务规定和流程,这中间的沟通理解和系统维护就是一个大问题。
1.3 目前统一的GIS格式,在编制系统时,使用的时空数据模型、数据库的类型、二次开发的软件平台等等各不相同,空间数据难以共享,有的在自身系统中,各个部分之间的数据都不能很好地转换和共享,如有很多软件在房地产产籍档案和房地产测绘部分难以完全与整个系统链接共享,特别是房产图数字化后的属性特征没有分层存放、分幅图与分层分户图不能完全对应,自身的测绘部分都不能实现数据共享,更谈不上与整个系统接口和共享,这就不能体现网络化办公的优越性,很难充分利用高科技达到我们的管理目的管理要求;所以造成了各地的《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各不相同,互不兼容,有的能满足目前的管理需要,有的则达不到管理的目的,有的完全瘫痪,还有的甚至在设计和编制过程中,就半途而废,前功尽弃,造成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极大浪费。
2规范化和标准化的途径
目前各行各业都在提倡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便民服务,对于房地产管理部门来说,提高人员素质,增大科技含量,运用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来进行房地产管理,才能够起到很好的效果。要想达到以上效果,我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考虑:
2.1 制定房地产管理的业务规定和业务流程。根据房地产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并结合现代化管理的特点,建设部应按直辖市、省会城市、一般城市和县城等不同规模分别制定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房地产管理的各项具体业务规定和业务流程,作为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一个基本框架,就拿房地产产权产籍管理和交易管理来说,何种性质的登记在交易科,是先测绘还是先到产权科或交易科初步审定后在测绘,各种登记需要何种必须的资料,各项具体业务应如何衔接等等,而不要像目前这样,各个地方都有自己的业务规定和流程,还有些地方制定的业务规定与建设部的有关规定不符合,这就很难说是因地制宜还是不规范。
2.2 《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尽管建设部这几年推荐过和认定过一些《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但由于前面提高过的多种原因,实践证明这些软件还是有不同程度的缺陷而不能全面推广使用,给目前正在筹划《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的房地产管理部门造成很大的困惑,到底该如何设计软件?
在制定了规范化和标准化的管理体制、业务规定及流程后,应组织从事房地产管理一线人员与软件公司一道进行设计和编制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并在各地建立该系统的日常维护和升级的定点服务站,如果房地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或规范有变动,由建设部通过设在各地的服务站及时给予升级和修改。这种标准化和规范化的信息管理系统应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推广使用,甚至可以把使用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房产信息管理系统》与准予注册《房屋所有权证》结合起来管理,以达到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管理的目的。
3规范化和标准化后的效果
在房地产管理的机构体制、业务规定、业务流程及《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与准予注册《房屋所有权证》都规范化和标准化后,能带来如下好处:
3.1 便于强化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使用这种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来进行房地产管理,各项业务规定统一,各个业务流程清晰,可以减少人为差错,防止不规范行为的发生,提高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3.2 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少走弯路,提高资金利用率。有了这种规范化和标准化的《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业务规模,选用相应的软件来进行房地产管理。这样可以避免各地房地产管理部门自己探索管理的模式,不仅可以节约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还加速了现代化管理的进程。
篇8
一、概述
速度是衡量铁路运输质量的重要指标,也是列车运行控制和安全事故分析的核心依据。当各趟列车在同一铁路线路上运行或站场中编组时为确保其安全准时必须统一调度分时有序按规定速度运行,铁路运输体系这个大联动机各部门必须协调动作,准确测量列车的速度是正确控制列车运行保证运输安全、快速、高效的关键,为此负责线路建设维护的工程(工务)部门、列车信号控制的电务部门、操作机车动车运行的机务和车辆部门以及编组调度的车务部门都有自己的测速装置;但其测量装置的原理、方法却各不相同,准确度差异较大,特别是在提速和高铁线路上当列车高速运行时即便同等准确度的测量装置其绝对测量误差值也较普速线路时大得多,由此引起的矛盾更加突出,造成较大的影响和安全隐患。
长期以来由于管理体制及技术观念等多方面的原因,缺乏技术协调,忽视测速计量量值传递体系系统分析研究,仅简单硬性的规定评判标准,缺乏令人信服的定量的实验证据,也因此导致计量溯源标准不统一。因此,迫切需要建立基于计量检定校准实验方式的量值传递体系以实现对铁路各种速度测量装置的准确度进行全面的评价比较,为判定准确性可靠性必须定期使用计量标准对各种测速装置进行(校准)检定,当然首先必须统一测速装置计量检定溯源标准。
二、量值传递准确度的分析方法
首先我们以工务采用的列车测速仪的检定为例,客观总结列车测速仪现行检定存在的困难,是保障科学地开展检定工作,研制操作便捷的综合检测设备的基础;由于从计量原理上列车测速仪属于间接测量的典型,从根本上正确分析理解其测量不确定度及速度量值溯源关系,对于解决类似问题有重要借鉴意义,同时对启发思路解决铁路各种测速装置量值溯源标准统一问题也大有裨益。
(一)根据速度的物理定义速度V等于经过的距离L除以时间T(V=L/T),列车测速仪的测量原理是通过测量车辆(轮)经过安装在钢轨上且距离固定(已知)的两传感器的时间间隔测量,并计算得到速度值。目前,其作为安全防护的重要设备广泛地用于铁路线路大中修、抢险施工以及道岔、曲线养护的速度监测。由于列车测速仪通常都在露天野外比较恶劣的环境中使用,因此定期对其技术状态进行维护调试、检定特别重要。
(二)列车测速仪检定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建议
现列车测速仪检定规程中规定两通道临界动作距离差的检定靠人工肉眼捕捉所谓临界动作点,既费时、判读困难而且误差大;其实所谓两通道不一致性对速度V的影响本质上是直接体现在对响应时间 T的影响上,两通道不一致性的检定可简化为两传感器随安装高度(2mm-6mm)变化的输出特性的一致性的检定,这样一来就可采用电学的方法如用双踪示波器等仪器更直观的看到其输出波形并判读频率、相位、幅值计算出时间差,从而使检定测量装置和方法大为简化,相比测量临界动作距离的方法可大幅提高测量准确度而且还可直接定量地细分出两通道不一致性导致的时间差及其对测速综合示值不确定度的影响,当然具体的这项允差可根据误差分配原理结合检定装置的情况作出合理规定。因此建议增加直接测量两传感器不一致性的时间差的方法作为第二种方法供选择。
对于两传感器的安装距离的检定,实际操作中由于传感器并非是理想的一个点且几何形状加工比较粗糙、生产厂家往往没有标出定位中心,导致与测时误差相比安装距离测量误差很大,为解决上述检定中存在的传感器距离检定的测量定位问题,建议生产厂家标出定位中心、提高加工精度。
三、列车测速仪测速的测量不确定度分析与评定
(1)不确定度分析中需要重点明确的概念
众所周知,速度是距离和时间的导出量,所以一切有关速度计量性能的检定及不确定度分析都必须最终能定量的归算、溯源到此二参量,从这个意义上讲所谓的“标准速度源”也只是间接测量的合成装置;特别应指出的是其测量不确定度在采用B类方法评定时使用一些包含了几个因素的影响结果的实验数据应尽量注意等效地分解或归结为对单一的影响量上(或是时间或是距离),以免重复或遗漏,笼统地提出影响速度的综合因素不利于定量分析。(例如以下临界动作距离值不确定度的分析)。
四、解决测速装置量值溯源和评判标准统一关键因素的分析及建议
表面上看速度V是关于距离L的二元函数,而且从以上不确定度分析表明对UC影响因素中距离u(L)比u(T)大得多,因为从测量技术上讲时频测量比较容易实现高精度测量;而几何量测量精度很难提高,而且极易受人为因素影响。但进一步深入分析可看出,在速度的实际测量中由于两传感器的距离L为固定值,在速度函数V中L实际属于不变的常量,因此它对速度的引入的误差属于常值系统误差,通过“标准速度源”和多点检测是可线性修正或标定的,这样列车测速仪的速度V就成为只与时间T有关的单变量函数,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测速就等于测时”,而时间T本质上是与频率f同源的(周期与频率互为倒数关系)。
对其他铁路速度测量装置的情况分析也与此类似(见表二)。目前具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三类方式:第一类以安装在地面的工务的采用磁钢传感器的列车测速仪、电务的通过固定位置的轨道电路信号或地面信号(简称绝对信标)距离和时间的测速;第二类是车载的机务车辆的机车动车的采用光电脉冲转速传感器的运行监控记录(或速度表)以及车务部门编组场测速雷达等方式。第一类由于测距短可视为测量的是列车即时线速度,而第二类直接测量的是车轮的转速,需以轮径为乘数转化为线速度,因轮径测量准确度较低,故转速误差经其“放大”很多倍,同时受制于车轮磨耗、空转及滑行影响造成的累计误差也很大;第三类和卫星定位测速一样受电磁波信号影响较大。
可以看出,由于机车的显示速度实质上是通过轮径转速计算得来,而转速 就是频率f,因此机务和工务的速度量值溯源统一由于具有相同的理论基础是可以实现的;而电务的利用轨道信号测速原理与列车测速仪原理是一样的,至于车务部门的编组场作业常用的雷达测速仪更是直接测量频率fd(变化)来计算速度。总之它们的数学模型都是速度V与频率f或时间T 呈定值比例系数(不妨称之为时间频率系数)的线性函数。
五、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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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占路收费按地区和性质的不同,实行差价收费。外环线至中环线(中环线外侧建筑线)为三类地区,中环线至内环线(内环线外侧建筑线)为二类地区,内环线以内为一类地区(见附件一)。
三、申请占路者要按照道路管理的分工,到市或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占掘道路办公室递交占路申请,同时到相应的市政占路管理收费所缴纳占路费;领取临时占路许可证后,方可占路。
为方便办理临时占路手续,审批占掘道路办公室和占路管理收费所要实行联合办公。
市占路管理收费所负责收缴市管道路的占路费,市内各区占路管理收费所负责收缴区管道路(包括楼间甬路、胡同里巷)的占路费。
申请占路者,在办理占路手续时按批准的占路面积和时间缴纳占路费。凡批准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一次缴纳;超过三个月的按季度缴纳,于每季度首月前十日内一次缴纳本季度占路费。
各种占路市场由市场开办单位统一办理占路手续,并按月缴纳占路费,于每月前十日内缴纳。
凡不按规定时间缴费者,每逾期一天,按应缴占路费总额的2%加收滞纳金。
四、属于非营业性的公益公用事宜占路和市政施工、管理设施的占路,可免缴占路费;属于优惠照顾的行业、项目,可在一定时间内免缴或减缴占路费(见附件二)。享受减免占路费的单位或个人,在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占路后,须向市政部门办理减免占路费的手续。
其他因特殊情况或特殊用途要求减免占路费的,向市、区占路管理收费所提出申请,由市市政部门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由市建委确定。有关部门要求减免占路费,时间较长、范围较大的,由市建委审核,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五、占路单位或个人不得损坏市政设施,造成损坏的应予赔偿。
六、市政部门收取占路费,须持有市市政工程局核发的占路管理监察证,市物价部门核发的《收费许可证》,并向缴费单位或个人开具加印“天津市财政局行政事业收费票证监制章”的法定票证。
凡违反本通知规定收取占路费的,占路单位或个人有权拒付,并可向物价、财政、审计部门举报。
七、占路费由市市政工程局统一解缴市财政,全部纳入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财政专户储存,收支两条线。本着取之于路,用之于路的原则,用于市政道路设施的管理维修,交通设施的建设管理,以及市容环境的管理。从各区收取的占路费的返还比例和市收的占路费的使用计划,由市财政局商市建委提出,报市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八、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道路的,由有关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由市政部门按照收费标准追缴占路费。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取缔,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进行处罚,依法强行拆除道路上的违章建筑,以料抵工,或没收违章占路的物品;市政部门按照收费标准的三倍以下追缴占路费。
九、对拒缴占路费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吊销其占路许可证,同时会同市政部门清除其占路设施和物品。
十、凡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殴打辱骂管理人员,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理。对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及各郊区、县的城镇临时占用道路(不含公路),可按三类地区标准收取临时占路费,收费的管理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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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TM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0079(2013)17-0226-03
随着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实现了在地区电网内的普及,加上地区电网监控中心的投运,初步完成了变电站无人值班和集控运行维护模式。与此同时,无人值班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信号数据量急剧增加,异常天气情况或故障时变电站事故跳闸,大量信号上传到地区电网监控中心,会影响运行值班人员的事故判断,延误事故的处理。此外,一定数量信号的持续上传,也会使运行值班人员产生麻痹心理,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异常信息,这将会给无人值班变电站及地区电网的安全运行带来较大的隐患。
本文从地区电网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信号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系统信号目前的现状和地区电网监控中心反映的运行过程中的部分问题,就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信号的标准化管理工作进行了一些技术上和管理模式方面的探讨。
一、系统信号的现状
某地区电网现有厂站37座,其中220kV变电站5座,110kV变电站24座,10kV开闭所4座,全部为综自站。[1]厂站端自动化设备大多采用国电南自、南瑞继保、东方电子等厂家产品,因此地区电网内无人值班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信号存在着站际间的差异,而且不同厂家对相应的故障或异常现象的描述并不一致,从而给地区电网监控中心的日常运行与监控带来了诸多不便与困难。
目前地区电网监控中心自动化系统主要采用光字牌形式和告警窗口形式两种告警方式。
光字牌形式就是在监控中心工作站监控画面上通过点亮光字牌对异常信号进行告警,每个光字牌对应一个告警信息,由于变电站内告警信号众多,一个显示画面不可能将全站光字牌全部体现出来,目前在监控中心主要通过在变电站全站按电压等级设置各变电间隔及主变压器的光字牌总目录,然后在各自电压等级下设置全部相应间隔的光字牌画面,同时在变电站一次接线图画面上就各变电间隔分别设置间隔光字牌画面。
告警窗口形式主要是在监控中心工作站屏幕告警窗内显示告警条文信息来进行告警,当发生事故跳闸等异常时,屏幕上的告警窗内会按照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列出所有的告警信息或异常信息,同时伴有相应的告警音响。[2]
以上两种告警方式中,光字牌形式在告警时不会自动弹出,需要运行值班人员手动点击进入光字牌总目录或间隔光字牌画面进行查看,不仅工作量大而且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尤其不适用于发生故障跳闸等事故处理;告警窗口形式虽然要比光字牌形式更为直接和方便,但是也存在一些缺点。由于监控中心接入了地区电网内所有无人值班变电站,日常运行与监控中告警窗内显示的信息量太多,而且信息主次不分,无论是开关、刀闸变位等一般遥信,还是装置异常、保护动作等重要遥信信息都会上告警窗,如果有某变电站上传的重要告警信息没有及时处理,即使告警信号一直存在,也会被大量新上传的信息刷屏而不容易被运行值班人员发现,从而使得缺陷或异常不能得到及时处理而演变成事故。[3]
二、系统信号的分类及合并与选取原则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信号是反映站内一次和二次电气设备运行状态的信号,根据信号的性质和重要性,可以分为以下三类:[4]第一类为事故信号,主要反映由于非正常操作和设备故障导致电网发生重大变化而引起的断路器跳闸、重合闸和保护装置动作信号、影响全站安全运行的信号(如全站通讯中断、消防系统火灾告警等),出现这类信号运行值班人员需要立即进行处理,汇报相应调度部门、检修部门等进行事故处理;第二类为异常信号,主要反映变电站内一次、二次设备状态异常及设备健康水平变化的信号(如控制回路断线、主变过负荷等),出现这类信号运行值班人员需要通知维操人员到相关变电站现场及时查看,以准确判定设备状况,能恢复的则进行恢复,不能恢复的需要立即通知检修部门做相应处理;第三类为状态信号,主要反映设备的运行状态的信号(如保护功能压板投退、远方就地开关切换、操作开关后的变位信号等),此类信号运行值班人员知道即可,不需要进行处理。
针对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信号的选取,无人值班变电站当地后台需要选取以上三类信号;监控中心需要经各专业会议讨论后确定由无人值班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上传的一类、二类、三类信号。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信号的合并则秉着在不掩盖严重的设备及电网缺陷前提下精简信息量,同时满足监控中心日常运行值班的要求,对地区电网无人值班变电站坚持有效监控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设备的同类型信号进行合并,不同电压等级设备的信号不合并。合并信号作为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上传监控中心的报警信号。一次设备或保护装置在检修、定检过程中产生的频繁变位、动作的信息可以在监控端进行屏蔽,其他无效信号则可以经调度自动化、变电运行、变电检修以及综自厂家等多方经过专业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屏蔽。[5]
三、系统信号的标准化管理
1.信息内容及作业流程的标准化
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信号虽然数据总量庞大,但其信息内容却是相对固定的,实施相应的标准化管理可以改善系统信号的现状。
标准化信息表包括硬结点信息和保护软报文。其中硬结点信息由设计部门提供,综自厂家按照相应要求结合保护装置自身特点提供保护软报文,统一并规范各报文信号名称后,设计部门确定最终的变电站标准化信息表。信号的标准化工作由生技部门牵头,协调调度自动化、变电运行、变电检修,以及综自厂家等多方开展信号的分类、选取、合并等工作,规范信号的名称,屏蔽无效信号,经审核后确定最终的标准化信息表。相应的作业流程如图1所示。
设计阶段完成的标准化信息表中的基础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地区电网无人值班变电站的遥信、遥测和遥控信息,在监控中心建设初期,省公司生技部门出台了相关的无人值班变电站信息配置规范标准,[6]对无人值班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上传监控中心的信号信息做了充分详细的规定,该配置规范标准也是作为地区所有无人值班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信号接入监控中心自动化系统的工作标准。同时,地区电网全部的无人值班变电站都是在运行的情况下接入监控中心自动化系统的,后期仅能够结合停电计划进行一部分远动调试试验,只有少数几个厂站因为后期进行了全站综自改造,才有针对性的进行了远动调试的全部工作。考虑到监控中心的实际运行与监控,以及监控中心自动化系统日常维护的实际需要,实现监控中心新旧两套自动化系统的平稳过渡,监控中心自动化系统采用了与地调主站调度自动化系统完全一致的信息表,[2]在相关名称和描述上考虑到监控中心自动化系统的实际使用情况,参照了省公司无人值班变电站信息配置规范标准,并逐步在以后的无人值班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改造过程中,结合地区电网内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参照相关标准和规定来进行信息配置。
2.信息内容选取与合并的标准化
监控中心自动化系统较为合理和理想的情况是地区电网内的所有无人值班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采集的信号完整上传变电站当地后台,同时经过必要的选取与合并以后再上传监控中心,而不是不做选择的全部转发监控中心。考虑到目前监控中心的实际运行与监控需要,以及地区电网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已运行的变电站接入监控中心自动化系统后的安全可靠运行,采用了与地调主站调度自动化系统完全一致的远动信息表,而在以后新建扩建变电站或无人值班变电站综自系统改造时再做变电站自动化信息的选取与合并。
目前国内调度自动化系统习惯采用二次传输的方式,即首先在发生遥信变位的第一时间内传送一个不带时标的单点(或双点)信息,用于提示和告警;稍后再传送带时标的单点(或双点)信息作为SOE供事故分析,如果厂站端只能一次传输的话,那么必须选择带绝对时标(7个字节时标)的传输报文,而且必须以一级数据来传输。[7]无人值班变电站端上传的SOE信号,可以为相关事故的分析与处理带来一定程度的方便,但是对于监控中心的运行值班人员而言,他们更为关注的是所监控的无人值班变电站内一、二次设备的实际运行状况,考虑到目前监控中心所辖无人值班变电站较多,每一个遥信变位都采用两次传输的话,无疑增加了告警窗内的告警条文信息。如果能够实现仅对事故处理分析有实际辅助意义的SOE信号上传,并对告警信号按照信号类别和危急程度进行上传,这将会有效地改善监控中心运行现状,在降低劳动强度和工作压力的同时,提高对地区电网内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实际监控水平,有效保障地区电网的安全运行。
依据信号合并的基本原则,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需要结合地区电网实际情况,为准确掌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运行情况,要求220kV所有间隔保护和110kV主变保护信号全部上传监控中心,保护动作引起开关跳闸时有发出事故总信号,能够在监控中心自动化系统事故推画面。同时尽量将站内每个间隔上传监控中心的信号总数控制在25个以内,其中一类、二类信号总数控制在15个以内,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信号可以精简至8个以下,其中10kV系统经合并取舍只需要3到5个保护信号。
3.验收工作的标准化
为适应变电站自动化水平的提高,同时规范变电站的验收管理,供电企业创新编制并实施了《综合自动化变电站验收工作优化管理指导书》,建立了规范的以新建扩建综合自动化变电站验收组织网络化、验收内容标准化和验收流程明晰化为主体内容的验收指导书,实现了“零缺陷”移交和变电站的安全可靠运行。[8]
验收内容标准化流程中针对验收对象的不同分别注明了引用文件、现场验收规则、试验验收和现场验收、验收要求、验收资料、技术指标要求、验收内容和检查要求等条款。其中的二次部分验收作业指导书设有自动化相关部分,并且结合变电站实际情况进行常编常新以适应现场实际应用的需要。
4.运行与消缺工作的标准化
监控中心运行值班人员在日常监控工作过程中,以监控中心自动化系统提供的各类综自信号为主要监控手段,必要时需要结合到现场设备的实际情况,对发现的缺陷或者认为有必要进行修改以进一步提高监控中心监控水平的,应及时汇报相关部门,检修维护人员在接到任务后要及时前往无人值班站现场进行处理,现场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相关的配置和修改。工作任务完成后,检修部门应及时做好相关后台监控软件配置的备份,同时以书面形式将相关变动和修改知会监控中心自动化系统主站维护人员,并向生技部门反馈,统一及时更新无人值班变电站标准化信息表,以保持与现场实际的一致。[5,9]
四、结语
地区电网内所辖变电站实行无人值班以后,对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监视和控制将完全依赖于监控中心自动化系统,无人值班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上传监控中心自动化系统的信号种类繁多,故障时大量信息应分类显示,并将部分信号进行合并,以确保运行值班人员及时掌握无人值班变电站的第一手信息,明确各部门的管理职责,采用标准化的工作流程,有效避免部门间的推诿和管理上的死区,切实提高地区电网自动化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地区电网的快速发展。
参考文献:
[1]楼书氢,林梅,傅裕,等.CDT规约及其在吉安地调自动化中的应用[J].华中电力,2010,(3):35-38.
[2]楼书氢,彭哲续.吉安地调自动化系统的安全运行和容灾备份建设探讨[J].华中电力,2010,(5):72-74.
[3]李彬蔚.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告警方式的改进[J].电力安全技术,2009,11(3):29-31.
[4]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信号分类和传输规范[Z].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2006.
[5]张国平,黄巍,华建卫.变电站自动化系统信号的标准化管理[J].电力系统保护与控制,2010,38(1):120-124.
[6]无人值班变电站监控系统信息配置规范(试行)[Z].江西省电力公司,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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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从本通知之日起,原有关房屋面积测算的规定与《规范》相矛盾的,以《规范》为准。
二、根据《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对已颁布的《北京市房地产测绘细则》(京房地测字〔1999〕05号)作了调整和说明,特制定了《关于〈北京市房地产测绘细则〉的补充规定》(附件1)。
三、为了加强测绘成果资料的统一管理和利用,商品房实测、预测成果应按照《房屋土地测绘成果技术报告书(商品房(预)销售面积认定)(试行)》(附件2)的格式提供给委托方。
四、本通知从颁布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与建议,请及时向市房地产勘察测绘所反映。
特此通知,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北京市房地产测绘细则》的补充规定
一、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
(一)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筑面积系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2.20m)的永久性建筑。
(二)房屋的产权面积
房屋的产权面积系指产权主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建筑面积。房屋产权面积由市、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确权认定。
(三)房屋面积测算精度要求
实地量距的房屋面积的精度,限差和中误差不得超过下式计算的结果:
--
限 差:mp=±(0.04√S+0.002S)
--
中误差:mp=±(0.02√S+0.001S)
式中:s为房屋面积,(平方米)
(四)房屋内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及其楼梯间、电梯间等层高在2.20m以上部位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房屋层数。
(五)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层高在2.20m以上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及斜面结构屋顶高度在2.20m以上的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六)有伸缩缝的房屋,若其与室内相通的,伸缩缝计算建筑面积。
(七)跃层的套内建筑面积应包括其室内楼梯,并将其按自然层数计入套内建筑面积。
(八)阳台与平台的区分问题(见附图)
1.借助下层房屋屋面的无柱、无顶的室外活动空间都以平台处理。
2.凡是悬挑的供居住者进行室外活动的空间按阳台处理。
(1)借助于下层屋面的为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2)悬挑的为阳台计算建筑面积;
(3)有顶、有柱的部分,按柱外围计算建筑面积;其余部分按平台处理;
(4)上人屋面及其延伸出主体建筑部分均按平台处理;
(5)一层按柱外围计算建筑面积,二层部分按平台处理;
(6)对于首层或一、二层为裙房,三层以上为住宅,三层借助裙房屋顶围成的阳台按平台处理。
(九)滚梯按楼梯的处理方式计算建筑面积。
(十)对于半地下室,不论采光井的结构如何,都不计入建筑面积。
(十一)突出房屋墙面的构件、配件、装饰柱、装饰性的玻璃幕墙、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不计算建筑面积。
(十二)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作为顶盖建造的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
(十三)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不计算建筑面积。
(十四)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间伸缩缝不计算建筑面积。
二、关于图式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房地平面图的基本线划
为使房地平面图更加清晰美观,使粗实线与细实线醒目好看,将基本线划由原来的0.20mm改为0.15mm。
(二)关于界址线
界址线是宗地的权属范围线,必须十分清楚。在原来的规定中尚有不足或不明确之处:如无墙已定界和他墙均用细实线表示,虽然无墙已定界端点划有界址点符号,有时仍会分辨不清;又如共有墙与自墙均绘粗线,在图上根本无法分辨,而必须借助草图。针对这些情况,根据《北京市地籍图图式》(城规发〔1998〕第285号,1998年10月7日)(以下简称《图式》)的规定,对界址线的划法做了较大的变动。如凡对有墙的部位均绘实线,并以短齿线的指向表示墙体归属,对无墙已定界的部位用长虚线表示,并在界址点处绘小圆。这样规定,使界址的状况一目了然(详见《图式》)。
在房地平面图上界址点是否显示界址点号,目前暂不作具体规定。
(三)关于违章房屋、临建房屋、多产权房屋和地上权房屋在图上如何表示,作了进一步的规定(详见《图式》)。
(四)关于房产分户图内小分户房屋权属界线的表示问题:
小分户房屋权属界线,过去共有墙其加粗的方向为从墙中线向内加粗,现改为:在共有墙部位以墙中向两侧加粗,自有墙部位向里侧加粗。
(五)关于房屋管理平面图
1.关于房屋管理平面图的绘制
《细则》11.8规定,绘制房屋管理平面图,“房屋外廊墙及分隔墙均以墙中心数据展绘”,经实践证明,分隔墙以墙中心展绘是对的,但外廊墙以墙中心展绘则造成房屋管理平面图的外廊与现状不符,且凸阳台与外廊墙之间出现“间隙”。因此外廊墙的展绘仍恢复以前的绘法:即按外廊墙的实际尺寸展绘。
2.关于面积注记
《细则》11.10和11.11规定在一户型内,每个房屋均注记使用面积,阳台注记建筑面积。由于目前商品房面积计算的方法发生了变化,对于商品房而言,上述注记可以根据委托方的实际要求作相应的变化:如委托方要求注记每套房屋(即每个户型)套内建筑面积,则可以按委托方要求在管理图适中位置注记套内建筑面积。
3.关于平台的注记
《细则》规定平台不计算建筑面积,只注记“平台”两字。
篇12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
你公司《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关于报送〈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系统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函》(保函〔1992〕159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鉴于目前全国贯彻落实《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扩大企业自主权,转换政府职能,已成为改革的核心。因此,不宜制定全国统一的行业系统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至于省级保险公司系统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请按照国务院国发〔1988〕10号、69号文的有关规定和劳人护〔1984〕27号文确定的有关原则,由省级保险公司与当地省级劳动部门商定。
篇13
二、调租时间
自《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正式实施之日起执行。
三、组织领导
鉴于此项工作政策性强,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区房管局分别组成调租工作小组。市房管局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业务培训,统一政策业务口径和调租的指导、监督、协调工作;区房管局工作小组负责辖区范围内调租的组织实施工作。直管公房的租金由市、区房产经营管理部门评定;自管公房的租金由管房单位自行评定,并报市、区房管局备案,市、区房管局有权检查。
四、时间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