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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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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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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大宗原燃料采购结算的特点 钢铁企业生产,消耗的物料品种繁多,结算方式多样。对于大宗原燃料的结算一般采取优质优价的方法。优质优价包括“按质论价”结算和“按质论量”结算。按质论价结算,就是在原燃料采购过程中,以供需双方签订的工矿产品合同的价格为基础,依据与合同相关的计价条款和原燃料的实际检验结果确定原燃料的最终结算价格;按质论量结算,是不依据物资的检斤量做为最终结算量,而依据检斤量与理化检验结果确定的干基量确定最终结算价格的结算方法。大宗原燃料采购结算的特点是紧扣合同,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确定不同的结算方式。

1.2 采购结算与合同条款 钢铁企业原燃料产品的合同条款一般有标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款及交货时间,验收标准、质量加减价约定、运输方式、结算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内容。其中合同价格、质量加减价条款和验收标准是结算的的重要依据。

1.2.1 合同价格:即合同的的基价,其他有效成份的加减价都在此基础上进行。通常合同的基价有三种:含税包干到厂价、车板含税价和车板不含税价。

1.2.2 验收标准:①计量、化验均以买受方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②计量、化验均以出卖人为准,按日结算(按批次结算)。③计量以买受方为准,化验结果按出卖人方结算。④计量以出卖人方为准,化验结果按买受方结算。

1.2.3 质量加减价条款约定的内容 钢铁企业大宗原燃料合同根据物料有效成份的不同,加减价方式不同。通常在结算当中按合同加减价方式的不同,我们把结算类型分为有效成分累加类型、简单计算类型、折吨计算类型、等级判定类型、中间换算类型等。这一部分条款是优质优价结算的核心内容。

1.2.4 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或火运。

1.2.5 结算方式:①一票结算,开据17%增值税票。②两票结算。即含税包干到厂价减运费,其余开据17%增值税票。

1.2.6 争议解决方式:当合同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在需(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1.2.7 其他约定事项:①合同履行有效期。②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3 原燃料采购结算员的工作程序 ①审定合同:结算员收到业务科签定的采购合同,必须仔细阅读合同条款,认真推敲。②收集资料:收集交库单、化验单、磅单等原始票据,了解掌握企业调价及合同条款变更、异议处理情况。③结算:结算员按照合同结算条款类型,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据各种数据指标和对应关系,计算采购价格出据结算单。

2 合同管理

2.1 合同管理的概念 企业合同管理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是市场经济的外在表现,通过合同管理,现代企业在市场中实现平等的制约和权利,从而为当事人营造一个公平的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运作需要合同。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全过程就是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失效为止。我们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系统性就是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动态性就是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特别要掌握对我方不利的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和终止。

2.2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2.1 合同文字不严谨。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需要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作载体。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

2.2.2 合同条款挂一漏万。就是说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

2.3 企业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2.3.1 认识根源 对合同与合同管理的关系缺乏认识,合同产生在合同管理的前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往往受到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因此,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但这并不是说前期阶段就没有问题,前期阶段所出现的问题,多数是由于急于签成合同而过于草率。

2.3.2 法律意识:企业的从业人员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最明显的表现是不认识合同与合同法律的关系,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怎么签就怎么签,缺乏依法订立和履行的意识,以致造成不少失误和损失。我们说,合同法律是合同订立和履行全过程的法律依据,也就是说合同要依法订立。

2.4 加强合同管理,把好合同结算关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顾问事务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它不再是简单的要约、承诺、签约等内容;而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现代企业若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将为企业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的提高产生巨大的推动力。根据合同的订立、履行、结束的时间顺序来分,合同管理分为: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应对三个阶段,并且是以合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事后应对处理为辅的合同管理方式。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是既要保证自己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也促使对方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这一阶段的工作主要就是做好合同履行记录,跟踪合同履行过程,把好合同的结算关。

2.4.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2.4.2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通过培训不断加强签约人的合同法律知识和签约技巧,坚持持证上岗和年检考核制度,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合同法律意识。合同管理员应该是既懂业务又懂法律的人员担当,可以起到事前防范的效果。

2.4.3 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采购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采购部门结算人员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

3 充分发挥结算作用,完善合同结算条款

做为原燃料供应的源头部门,为充分发挥结算的作用,我们几次号召全体业务员对合同进行自查、自纠,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整理、调整结算方式,规定更为合理的奖扣区间。发挥集团整合优势在保证供需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堵塞业务漏洞,有效地降低了采购成本。

3.1 防止以次充好,改变月加权平均结算为单批结算方式 结算中我们发现,月加权平均结算与单批结算两种计算方法对于奖励封顶而处罚却不封顶,并且处罚比奖励力度大的采购合同,其结果尤为不同。供应商如果按月加权平均结算,在一个结算周期所送的煤平均不超标就可能有奖励,常常逃脱其中个别超标批次的处罚,有可能以次充好,不能保证进厂原燃料质量的均衡性。为此,我们协助业务科对此类合同结算条款进行了修订,喷煤灰、硫指标月加权平均结算变为单批次结算,一个化验批次一个结算价格,显示质与量的对应结算,为供需双方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3.2 针对精粉水份严重,合同条款规定加倍扣水 曾有一阶段,进厂精粉出现了水份严重超标,致使储料厂无法码垛,入炉料配比不准,对入烧稳定性产生影响。为了加强进厂原料的质量,提高入烧炉料的稳定性,综合各方意见,从合同上加以约束,即:“水份≤12%时,按化验水份干基结算;12%<水份≤14%时,按公式[12+(化验水份-12)×1.5]扣除水份进行干基结算;14%<水份≤16%时,按公式[15+(化验水份-14)×2]扣除水份进行干基结算;水份>16%时,拒绝进厂。”水分大于12%加倍扣罚,水分超标现象及时得到遏制。

3.3 保证炉况顺行,结算条款规定球团返矿不付款 球团返矿由于抗压强度不够造成的球团粉量增大,对高炉的冶炼产生一定的影响。优化粒度组成的的关键是筛除小于5mm的粉末,一般

为此,我们建议合同结算条款改为“含粉

3.4 规定合理磅差,严谨供货合同 各大矿务局炼焦煤的结算以对方发货时的检斤为准,我公司的检斤化验只作为下转厂矿成本的依据,双方检斤化验结果存在较大误差,虽然在煤的采购中矿务局煤炭结算以对方为准是全国惯例,但我公司承担着较大的途耗及化验结果不符带来的经济损失。如何约束矿务局的质量检验结果?我们从实现的时间上,要求对方在发出物资时立即报出水份。经过大量的数据统计分析研究,我们对双方水分差超过4%的月份做了统计,及时与供方沟通协商决定,我们在合同中增加“水分差超过4%的部分,双方各承担一半损失。合同生效后,制约了对方化验水分过高现象。

3.5 发挥集团整合优势,及时调整计量检斤结算办法2008年上半年,钢铁企业发展势头强劲,原料价格一直上扬,焦炭和有些炼焦煤种一度出现紧张的局面。为了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个别品种的合同条款向供货商作了倾斜和让步,例如焦炭和1/3焦煤合同验收标准规定“以出卖人出厂检斤过磅、化验结果为准”。

篇2

随着我国经济秩序的不断完善,政府在管理和引导工程建设项目中发挥着重要的管理和引导作用,工程建设也逐渐朝着有序、规范的方向发展。在工程建设中,招标方和投标方作为相互对立又相互依托的两方,与合同的签订和合同的履行都有着密切的关系。为了更好的掌握和管理招投标项目,新形势下,需要对招投标双方进行有效的管理和良性的互动,才能在我国现阶段经济领域中健康、持续发展。因此,深入研究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现阶段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2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招投标行为有待规范与完善

规范的招投标工作促进经济活动有序发展,而相反,不规范的招投标则会对工程建设带来不可逆转的损害,使公众对招投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合理有效提出质疑,严重影响工程建设进度。目前,不规范的招投标大量存在于我国的工程建设中,需要引起相关部门的广发重视。据了解,不规范的招投标行为主要由以下方面引起:(1)招标单位方面的问题。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公平公正是招标行为必须遵循的原则,要严厉杜绝非法招标行为。而在现实中,非法招标的情况却大量存在。招标单位未按规定参与和控制招标程序,与投标单位私拉关系,招标过程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现象时有发生,这些都严重影响了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为了杜绝这些不良现象,可以尝试把工程切块分割,由不同的小组分别控制自己部分的招投标情况,限定必要的中标规则,确保招标目标顺利完成。另外,要严格落实招标流程,避免规避招标、必须公开、公正地进行,任何擅自行动、非法招标等行为都必须得私自内定等情况的出现,使招投标工作能够起到真正的作用。(2)投标单位的问题。一些投标企业因急于中标,采取过分压低报价的方式取得中标资格。中标后,为了弥补过低报价造成的损失,不惜偷工减料来降低工程成本,导致工程质量堪忧。初次之外,中标企业还常常随意分包、转包工程,甚至倒卖中标合同,这些都严重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也是对招投标公正性的恶意亵渎。

2.2评标问题突出

评标,是指评标人综合投标人各方面情况对其是否中标做出判断,这一过程在招投标工作中非常重要,其充分显示出了招投标工作的公正性和公平性。由于现阶段我国并未出台规范的评标标准,因此评标人在评标阶段就具有非常关键的作用。如果评标人能够秉持公平合理的准则对标书进行充分解读,那么评标结果则是公允的;反而,如果评标人评标过程中夹杂了个人或外部因素,或者为了一己私利不惜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则中标结果则是非常不客观的,当然会有失公允。因此,在招投标过程中,一定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选择职业素养过硬、思想道德高尚的评标专家进行评标,以确保中标企业施工质量。

2.3招标机制有待发展

由于我国招投标工作起步较晚,又没有规范的评标标准,因此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缺乏统一的监管,导致中标结果难以尽如人意。很多企业不会写投标文件,只好委托公司来写,这就造成了某些单位一家独大、擅自行动的状况。在利益的驱动下,一些单位制作标书时,抄袭、剽窃的现象比比皆是,严重影响了招投标工作的规范性、严肃性。另外,标书单位乱收费现象严重,且写出的标书质量较差,严重影响了投标单位的中标机会,同时也干扰了正常的招投标秩序。相关部门应该尽快制定规则,派专属部门和专职人员监督完善招标机制。

2.4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由于招投标工作起步晚、发展快,导致在工作细节中常会出现一些问题。如一些招标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擅自更改合同条款,加入霸王条款,使招投标双方权利义务严重失衡;合同中关于责任划分的部分模糊不清,致使双方权益界限不够明朗,导致出现问题时矛盾重重,不好解决;另外,由于合同管理缺乏健全有效的管理机制,导致合同内容、形式、签署落实等环节不能达到无缝连接,致使合同迟迟不能生效,影响工程进展。因此,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都有可能导致招投标实际运作中的矛盾不可调和,影响合约双方的利益。

3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

3.1完善配套法律法规

任何工作的开展都必须在法律范围之内,招投标工作也不例外。虽然我国很多法律都对招投标工作做出了相对完善的规定,但法律不可能面面俱到,有些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无法在这些法律法规中直接找到答案,这就需要相关管理部门结合当地实际量体裁衣了。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将合同内容与实际操作结合起来,细化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时间节点,实行量化分级管理,从施工开始到施工结束,逐步审核工程是否符合合同要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按照要求对招投标合同的各个方面进行管理。同时,要不断提高招投标各方人员的职业道德修养和专业素质,力求使市场尽快平稳有序发展。

3.2加强招标过程管理

(1)招标过程中管理。为避免后续施工中出现含糊不清、界定不明的情况,应在工程开始前首先确定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在招投标工作开始后对招投标文件严格把关,从第三方的角度出发,对可能引起歧义和误解的点对各方人员进行解读和交代。发包单位、监理单位、招标工作人员应高度配合,共同审查工程招标文件,对文件内容深度把关。另外,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的工程监理人员要随时关注施工现场的动向,全面掌握第一手材料,变被动为主动,充分实行监理权利,全面保障工程合同真实有效,全力促进工程施工平稳有序进行。(2)招标后期管理。要想实现招投标工作扎实推进、有序发展,不断提高招投标工作水平,招标后期管理就显得至关重要。招标后期管理主要是考察合同的履约率,即是否按照合同规定按时按质完成合同内容,这是衡量招投标工作是否完成的重要指标,也在一定程度上考察着招投标相关工作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完善的招标后期管理,应该具备规范完善的考核制度和评价标准,建立工程招投标后期跟踪管理档案,定期对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检,并将每次检查结果登记归档,作为今后继续考察的备用检索资料。招标后期管理工作直接关系着招投标工作的成功与否,是衡量招投标工作质量的重要依据,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招投标工作的成果,具有非常重大的借鉴意义。根据评测结果,对招投标企业进行评估,对履约率好的企业实施奖励,对履约差的企业要进行惩罚,以此调动招投标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他们的竞争意识。通过招投标后期管理使企业自觉树立以质量求信誉、以信誉求发展的意识,促进好的企业多中标、履约率低的企业不中标,使企业能从自身出发提高生产水平、增强人员素质,有力推动招投标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3.3强化管理以及监督力量

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政府的管理者地位不断巩固,因此,在招投标工作中,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大力宣传涉及招投标的法律法规,号召各企业遵纪守法,明确违法违纪的不良后果,促进招投标工作的长久可持续发展。另一方面,企业也应从自身出发,对招投标工作清醒认识,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自觉抵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设立专门的监管部门,不断加强自我管理,从而使招投标工作更加积极有效。

3.4培养合同管理专业人才

招标工作要想有序进行,就需要专业的工程合同管理人员配合执行,因此,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凭借其专业性的特点备受企业青睐。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并非一般的办公人员,他需要具备专业的工程技术知识、工程造价管理知识以及专业的法律知识,因此任职条件较高。由于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水平与工程合同的签订直接相关,因此可以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的重要性。为了使工程管理合同人员更好的履行职务,企业要创造一切机会让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多学习、多实践,使工程合同管理人才真正学以致用,为推进招投标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4结语

综上所述,工程企业和承包企业之间相互选择的最好方式就是招投标,因此招投标工作普遍存在于企业发展之中。为了更好的进行招投标工作,相关方都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以公正、公平、公开的方式进行招投标流程,避免人为干预和私相授受。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想尽一切办法避免矛盾、问题的产生,通过监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要明确,招投标既是一种先进的选择方式,也是合同管理的一种有效形式,因此,只要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招投标工作就会继续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持续存在和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魏磊云.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具体措施[J].中外企业家,2016(36).

[2]王文龙.试论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的重要性[J].低碳世界,2017(3).

篇3

随着我国西部大开发的不断深入,我省的公路建设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其工程建设市场也在不断完善和日趋成熟,所有的基建项目都实行了招投标制。

实行招投标制度,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平竞争可以防止垄断和地区保护,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经过几年高等级公路的建设,进入我省公路建设的大型施工企业有各行各业,他们中先进的施工方法和管理经验,同时也值得我们借鉴学习。通过招投标,为我省的公路建设也节约了大量的资金,例如在投标过程中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完预算后需降低15%~20%才能中标。

下面就工程计量与合同管理等问题与同仁们做一些交流。

二、工程计量:

工程施工生产需要占用大量的资金,而承包人无法也不愿垫付如此大的资金,因此要进行月进度款的计量与支付。

(一) 计量范围:

《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1999年版)中明确规定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根据本工程的设计提供的预计工程量,不能作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义务中应予完成的实际和准备的工程量,因此计量范围应为工程量清单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和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的支付。

(二)主要计量依据:

1、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2、合同图纸

3、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4、合同条款

5、技术规范

6、有关计量的补充协议、补充文件

7、《索赔时间/金额审批表》

8、收方时丈量、测量资料

(三)计量原则:

1、必须严格按照主要计量依据计量。

2、按设计图给定的净值及实际完成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数量计量。隐藏工程在覆盖前计量应得到确认,否则应视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作不予以计量。

3、 所有计量项目(变更工程除外)应该是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列项目。

4、 承包人完成的计量项目的各项工序,必须是验收质量达到规定要求的“产品”,才予以计量,工序或工程未经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能组织计量工作。

5、 计量的主要文件及附件的签认手续不完备,资料不齐全的,不予以计量。

6、 计量不排除承包人应尽的任何义务,尽管要求计量的对象是合格以上的产品,但如事后发现已计量的工程有缺陷或发生质量事故,仍不免除承包人无偿返工和承担事故赔偿。

(四)计量时监理工程师审查的主要附件:

1、《中间计量表》

2、《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3、《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材料

4、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5、《工程变更令》

6、《工程交工记录》

(五)工程计量的程序:

1、计量通知和申请:工程需要计量,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承包人提出的计量申请或向承包人发出计量通知。

2、承包人按施工监理办法和细则收集、积累资料,提交积累资料。

(1)《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该分项工程第一次计量支付时须附上);

(2)《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资料;

(3)《工程变更令》(如果有)

(4)《工程质量问题处理通知单》(如果有)

3、驻地办计量支付工程师审查以上文件资料,发现质量问题或资料不全,应以书面形式说明并退还承包人,可以暂不计量,但要作好记录。

4、填写《工程计量计算单》

(七)计量方式:

计量的方式一般有按合同规定、按设计图纸计算、现场实测、根据现声记录四种方式。

1、按合同规定金额计量

指合同文件中总则和总量包干的工程,这些工程只能按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数额计量支付,不能变化。

2、 按设计图纸计算,对于严格按设计图施工无任何变更的工程项目,可以室内按设计图纸所示的净尺寸数据进行计量,如桥墩、桥台身等钢筋砼的结构及多数永久性工程。

3、 现场实测

对于合同文件规定的或因地形、技术原因部分(或全部)发生了变更的工程,其计量须以现场实测的数据为依据。

4、现场记录

有些数量和方案只能通过当时的办公记录来查核,过后就难以计量。因此对于诸如之类的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和承包人应及时做好记录和签认工作,为工程计量提供依据,严禁搞回记录。这类工程一般有:各种桩基础的长度及其土、石成分的划分等。

(八)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

计量规则和方法主要在技术规范(如《范本》)的有关内容和工程量清单的前言中明确给予规定,在进行计量时必须遵守其要求。并且在不同的合同中,这些计量规则和计量方法会有差别(如《专用本》),因此,计量时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计量细则的规定进行计量,不能按习惯方法,因为有些工作细目不直接出现在工程量清单中,而做为承包人应做的附属工程隐含其中。如借土场的清理与掘除费用包括在土方单价内,不予单独计量支付;预应力砼的模板、张拉、压浆、砼的浇筑、修饰和养生以及预制构件的吊装和联结等不予单独计量支付;涵洞及排水管道凡在图纸中已经标明的洞口建筑,包括端墙、八字墙、锥坡、跌水井、铺砌以及基础挖方、地基处理、基坑回填等均做为涵洞及排水管道的附属工程,不予单独计量;浆砌片石或砼预制块(板)铺砌的边沟、截水沟、以及急流槽的基槽开挖等均不另行计量等。作为承包人应有充分的了解,因为规范文件的有些要求并不与工程量清单相符,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图纸与实际存在明显出入,如原设计挖方路段石方数量与实地不符,多余部分不予计量;二是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明确规定对图纸中部分工程量属于承包人附属工程,不予计量,如浆砌护坡的砂砾垫层等。这与我们平常认为清单上有的监理工程师就得认可截然不同,这些问题的出现都要求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尽可能完整地完成相应的全部工程,这样有利于工程计量及工程成本核算。

(九)计量台账

为了准确无误地完成各项计量,我们建立了工程计量台帐,将各项计量分类、分项、分月,避免重计和错计造成监理部及项目办审核后返工重做,或错计而给单位造成无谓的损失。同时,也可为计划与进度控制管理提供准确而显明的数据。

三、合同管理: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与其他建设合同一样,是施工单位即承包商与业主和监理的唯一纽带,是施工单位进行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就我省的施工现状来说,施工合同的组成主要有招标文件、投标书,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双方认可的来往信函等。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工程的变更、设计补充、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工程的分包转让、合同双方的违约、争端与中裁、保险与保函等进行管理。一般而言,合同支付项目的灵活性要比清单支付项目大,也更难把握和控制,其内容包括:动员预付款、材料设备预付款、工程变更、索赔、价格调整、延迟付款利息、拖期违约偿金,保留金和提前竣工奖金等。合同管理目的是为了更有效的进行投资控制,因此,对于上述项目的计量与支付,监理工程师要求必须有详细的证明材料及施工原始资料并按符合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这就要求施工单位要有详细准确的施工原始记录并妥善保存。

(一)动员预付款:

又叫开工预付款,是业主提供给承包人用于开工费用的无息贷款,国际上一般规定范围是0%~20%,而我省目前均采用合同价值10%的比例。根据人员机械设备进场的不同时间以及驻地建设完成的情况等,分四次支付。监理工程师在确认承包人已经提交履约保函和完成合同协议书的签署,并提交了相当于动员预付款后的银行保函,向业主签发按合同规定金额的付款证明,业主应在该支付书收到后14天内核批,并支付开工预付款的70%的价款,在投标文件载明的主要设备进场后再支付预付款的30%。开工预付款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积金额达到合同价值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扣回比例各工程项目可能有所不同,在百罗高速公路建设中规定每完成合同价格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扣完,如合同期满后期中支付的累计金额未达到合同价格的80%时,全部金额在最近一次期中支付扣完。

(二)材料设备预付款:

由业主提供的一笔无息款项。有两种情况:

1、 非特殊情况下(除非业主同意),不支付任何设备预付款。临时工程所用的材料,也不支付材料预付款。

2、 业主应给承包人支付材料预付款,供购进各种主要材料之用,此项金额按投标书附件中写明的材料所列的费用(进口材料为到岸价,国内采购的为出厂价或销售价,地方材料为料场价)百分比支付。其条件是:

(1) 材料、设备符合规范要求;

(2) 已出具材料费用凭证或支付单据;

(3)材料已在现场交货,且存储良好,驻地办对材料的存储方法表示满意,材料数量经核实无误。

3、 材料、设备预付款的扣回:

(1)承包人获得材料预付款的材料,原则上应在三个月内使用完毕,如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超过三个月购买的,承包人应通知驻地办。

(2)当月材料预付款从支付之日算起,三个月后应从最近的一次期中计量支付时一次扣回,合同期满时,扣完所有的材料预付款。

(三)保留金:

保留金就是业主为了使承包人履行合同而对承包人应得款额的一种扣留,具体从每期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结算款额中扣留,直至保留金的金额达到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限额为止。

如果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工程并通过验收,业主分两次将保留金退还给承包人,一半在交接证书(竣工证书)签发后退还,另一半则须签发了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退还。

如果签发的交接证书仅是工程项目某部分的交接证书,则退还的保留金仅是竣工部分的保留金,并且也是一半。

如果签发缺陷责任终止书时,承包人仍有未完工程,业主有权扣留余下的保留金,直至遗留工程完成。

因此作为承包人应在合同工期内尽可能地完成全部工程,这样就能保证保留金按期返还,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和企业发展。

(四)工程变更费用:

任何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都会遇到变更问题,导致变更的原因很广且很复杂,因此对其支付也就很复杂,对不同情况下的变更,其支付有不同特点并有相应的办法。由于实际工作中对变更费用的争议很大,尤其是对单价的合理性常常无法达到一致(监理、业主、承包人三方一致),因此,FIDIC条款对工程的变更作了明确规定:

1、 工程师指示承包商进行如下变更时,如果导致变更的原因是由承包商引起,则费用应由承包商负责。

(1)加或减少合同中所包括的任何工作的数量。

(2)删减任何工作。

(3)改变任何工作的性质、质量或类型。

(4)改变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5)必要的附加工作。

(6)改动工程任何部分合同中规定的施工顺序或时间。

2、 变更项目的估价和工程确定单价的权利。

在变更指示发出14天之内以及在变更工作开始之前,或由承包商提出要求额外支付及变更单价和价格的意图,或由工程师将他准备变更单价和价格的意图通知承包商。

对变更项目的估价,一般应参照合同中已有的单价或价格,或以之作国另行估价的基础。但是如果变更项目的性质和数量与原合同差别甚大,而原合同中已有的单价和价格均不能用以参考,此时工程师应在与业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最后与承包商商定一个合适的单价或价格。如果达不成一致意见,则由工程师确定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价格。在此之前,工程师可以确定一个暂行单价或价格用于每月支付。

(五)费用索赔

索赔是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根据合同和法律的规定,对并非由于自己地过错所造成的损失或承担了合同规定之外的工作所付的额外支出承包商向业主提出在经济基时间上要求补偿的权利。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根据合同有关条款规定提代的索赔证据和细节帐目等有关资料审查核实,在与承包人协商并报经业主批准后,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分的索赔款额,并按合肉中刺条款有关规定列入核签的期中支付证书基最后支付证书予以支付。

另外还有价格调整、违约罚金、提前竣工奖金等项目,在我省目前尚无先例,但在公路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会逐步得到完善。

以上这些合同支付项目均在招标文件及其技术规范中会有明确规定,但是这些资料均在招标过程中形成,等到施工时这些资料有时没有转交给施工单位,造成施工单位相当被动的局面,所以招标文件的任何组成部分在施工中都是不可缺少的,这就要求我们在重视招标工作的同时更应重视在投标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种资料:其一可以为该项工程的施工提供便利;其二可以积累资料,为以后的投标工作提供数据。

四、结论:

合同管理和工程计量是相互关联的,是施工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合同管理应引起施工单位的高度重视,否则在今后的施工中将遇到意想不到的问题。目前在我省的公路施工中有些项目还未发生,如索赔等,随着公路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必将走向科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计算机软件和网络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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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成本管理方面

成本、合同管理工作是整个工程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涉及到方方面面的知识和经验。以下是本人就成本、合同管理方面经济技术作出的总结:

1.1 成本管理方面

1.1.1 树立一个节约意识:对于成本管理必须从小事抓起,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树立成本节约人人有责的意识,并且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当中就应该时刻提醒自己,因为成本管理关乎所有人的切身利益。

1.1.2 建立一个变化的思想:项目的工程成本从开工的时候一直到工程项目结束的时候都是处于不断的变化当中,并且随着工程量和工期等因素的增加,工程成本大多数都是在不断的增加,只有到项目结束的时候,工程成本才能形成一个相对固定的值。所以,脑海中必须有一个变化的思想,但是这种变化是合法、合理、合情的,不是随意的变化和增加,而是一种符合实际、有一定规律可循的增加。这种思想相当重要。

1.1.3 具备专业的技能和素质:过硬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对成本管理工作高度的敏锐性,很强的观察事物的能力,是做好成本管理工作的基础和根本。同时作为一名成本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尚的道德品质,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办事,严格把关,这是做好成本管理工作的基石。

1.1.4 建立完善的控制“体系”:严格控制施工成本和劳务、办公等方面的投入,严格管理施工开支,力争工程项目的各项开支和费用在预算成本的款项内完成。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建立一套完整的成本控制体系、框架图和组织机构体系。为成本管理提供相应的制度保证。

1.1.5 加强成本管理制度“考核”:在工程项目施工中,要加强成本考核,实施阶段性成本控制考核。为了加强成本控制考核,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做好成本统计工作,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可靠性、可依据性,具有可比性,保证统计人员的专业、可靠、廉政,保证在实施整个统计工作中要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为成本考核提供原始的记录资料。

其次,要加强成本考核目标或考核标准的准确性,做到考核标准的客观、公平、公开、公正,杜绝主观臆动性,进一步完善成本管理制度考核机制,不断创新成本考核的思路、方法、措施,把成本考核工作落到实处,做实做好成本管理考核工作。

再次,要加强成本管理考核的实效性、可操作性,将成本管理考核工作深入到每个环节和细节当中,切实做到不留余地,不留死角,扎实稳步推进成本管理考核工作。

最后,成本管理考核工作必须责任明确,重点突出,奖惩得当。这是成本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重点,也是推进成本管理考核工作的难点。

1.1.6 加强后期成本管理工作:项目后期成本管理工作至关重要,应该引起大家的高度警觉和重视,切实做到成本管理工作人人有责,贯穿始终,为后续收尾工作有序推进打下坚实的基础。

1.2 合同管理方面

1.2.1 工程施工的“先行者”:合同是进行一切工程施工工作的先决条件,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占有重要的位置,是成本管理的前提条件。

1.2.2 工程合同类型的“鉴定”:对于合同类型,现在有很多种分类,标准不同,类型和内容也就不同。对于业主而言,主要有三种合同类型:①总价合同:就是在确定一个完成该项目的总价,据此完成项目全部内容的合同类型;②单价合同:关键在于双方对单价和工程量的确定,应用广泛,它可以让风险分担。③成本加薪金合同:即由发包方想承包方支付工程项目建设的实际成本,并且按照事先约定的某种方式支付薪金的合同形式。对于劳务作业队伍而言,主要有四种合同类型:①劳务分包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中的一种大包形式,就是相对于把工程项目内容全部承包出去;②劳务承包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中的一种小包形式,就是相对于工程项目内容部分地承包出去;③专业分包合同:属于劳务合同中的一种专业形式,部分工程项目内容分包出去的合同形式;④工程分包合同:就是将部分区段工程全部分包出去的一种工程分包形式,它不只是劳务的分包,包括材料、机械等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所有内容,这是工程大包的形式。

1.2.3 合同内容约定的“框架性”和“限制性”:合同的好坏主要在于合同内容是否全面、完整、可靠及是否具有真正约束性。一份全面、完整、可靠、约束性较强的合同对发包方是极其有利的,也能有效避免合同纠纷、经济纠纷的发生或者刑事责任。合同内容的约定一定要符合现场实际,包括现场的全部工作内容不能有遗漏的现象的发生。合同内有关承包方的工作内容、责任、权利、义务、验工计价、安全质量、物资设备的供应、违约等方面的内容更是重中之重。形成合同框架和范本,让合同内容不断的更新、完善,并且其内容对承包方的限制性必须准确到位,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避免不必要纠纷。

1.2.4 合同资格预审及签订的及时、有效:对于合同签订之前的准备工作:首先,由相关领导对劳务作业队伍进行推荐或者项目部自行引进劳务队伍,审查劳务作业队伍提供的“五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本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公证,同时需要对该公司的经营能力、履约能力、施工能力和信誉等进行深入的了解和审查。然后将资料送回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其次,审查合格后,填写劳务协作队伍劳务分包推荐选择表,办理中铁二局劳务分包准入证。再次,准入证办理完毕后,同时将上述资料送回公司成本合同部,双方即可签订合同,劳务作业队伍缴纳履约保证金,手续完善后,合同即可返回。合同签订必须按照程序进行,不可违规操作。严禁杜绝先进场,先干活,后签订合同情况的发生,这样会带来许多负面或者不可避免的麻烦。

1.2.5 坚持合同交底制度:合同交底是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环节,是减少不必要麻烦和纠纷的途径之一。尤其对现场作业带班人员、技术人员及领导而言,至关重要。它关系到现场成本发生及现场费用增加问题,关系到项目收益和职工个人收益问题。首先,对于项目的现场技术人员和领导,必须保证合同内容透明、准确无误,以避免现场费用和零星点工及其费用出错,保证工作进度,保障工程质量;其次,对劳务作业队伍而言,必须保证其对合同内容理解无误、对自己的工作内容把握得当,才能避免其它不必要的支出,积极工作,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所以项目部在引进劳务作业队伍的时候,必须坚持合同交底制度,不断创新合同交底方法,努力提高合同交底的质量,控制现场费用,提高人员和项目的整体收益。

1.2.6 合同履行(约)工作的重要性:合同履行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环节,合同签订以后,文件便具有约束性,双方必须履行合同的约定,兑现相关承诺,不能提出合同外的无理的要求或随意增加合同成本、费用。尤其是在单价、验工计量方面,更是要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办理,虽然现场的情况可能与合同约定的内容有所冲突,但是必须按照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提高合同履约的质量和有效性,切实推进合同履约工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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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基础,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他任何管理都是围绕合同管理为依据和基础的。而技术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管理和计划管理的依据,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和基础。合同管理和技术管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怎样有机的把二者结合起来为项目施工管理服务是值得探讨研究的。本文主要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展开的。

二、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不仅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还在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由于一些管理体制和思想观念的缺陷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主要出现的一些问题。

(一)首先是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相脱节。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它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进度、质量和资金的投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经济标”和“技术标”的管理和编制以及施工合同管理是分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的。如果投标中标,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技术交底往往只是一种形式,从而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相脱节。

(二)“口头协议”与“私下合同”屡禁不止。所谓的“口头协议”和“私下合同”,是相对于‘正规合同’而言的,而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中,往往私下协议与合同并存。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对外检查,以应付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执行是以合同的补充条款形式或者口头协议,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这样就把招投标产生的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换成违法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

(三)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索赔意识。施工合同经过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依法签订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或不履行合同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但是在实际的履行中,由于一些人有意见分歧或者被经济利益所驱动,就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从而引起纠纷。但是却拿不出一个完整的索赔法律依据,从而导致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三、技术管理出现的问题

技术管理是指对构成施工技术的各个要素以及各项技术活动,进行有效地计划和决策、组织和指挥,并且要控制和调节的一系列技术组织管理的活动。众所周知,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等都会影响施工项目的效益,但是施工项目技术管理对项目效益的影响确不被重视, 从而带来了很多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技术管理中的一些问题。

(一)对项目技术管理的措施落实不到位。由于对项目技术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建立好良好的技术管理制度,项目内部技术管理资料缺乏,有错漏,影响了工程项目的验收和工程进度,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不够重视项目技术管理的工作。项目部不够重视竣工以后的技术管理工作,也不重视项目技术管理经验的积累,最后使得技术管理的总结程序不能等到一个项目施工的完成,不仅使重要的技术经济数据流失掉,也没有办法带动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浪费了管理资源。

四、怎样解决出现的问题

针对于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要通过以下办法来进行解决。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实行量价分离,市场定价

要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报价以及招投标文件中的质量、进度条款作为施工合同执行的监控依据,同时引进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等中介管理机构参与工程管理活动。这将从根本上解决了建设工程从工程招投标管理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施工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与监控,从源头上控制了工程实体形成过程投资的合同过程管理。

要加强承包商与发包商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增强索赔意识

我们要通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通过不断的宣传和学习,使得承包商和发包商利用法律武器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

(三)要规范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严格控制合同管理

合同是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律依据的协议书。对中标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内容要经过仔细的阅读与考虑。要遵守和执行合同的内容,进而确保工程项目进度和施工的质量。

对于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要通过以下办法来进行解决。

应当在公司的管理制度中明确项目技术管理的要求

要明确公司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要从制度上明确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提高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要加强对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来增加企业的人力资源。

要提升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要建立竣工后的技术管理总结制度,把一些技术数据资料进行总结和分析,用于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创新,从而提高项目部和所有技术管理人员的水平。

五、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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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风险;索赔资料收集

1海外项目合同风险

1.1合同签订阶段风险

(1)国内企业对于合同签订方的认识不够导致的合同问题。这主要是由于中国企业来到一个相对陌生的环境,对于业主的基本情况要想做到全面的了解就要花大工夫去调查,但是很多国内企业为了争取到合同也为了节省时间和成本没有对业主做一个详细的调查,最终导致合同可能是非法无效的,甚至可能面临欺诈合同、可撤销合同的问题。(2)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业主借助其本地优势,选择了自制的不规范合同文本,而我国企业由于处理不利地位没有坚持要求以国际惯例为蓝本进行签约。例如在中海外联合体承建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中,就因为没有坚持规范的合同,缺失的关键条款没有补上,在后期出现合同纠纷后索赔工作开展困难。(3)由于语言与文化差异,签订合同过程中一些语言不严谨,导致问题出现后,双方对合同条款理解大相径庭。例如中铁建承建的沙特轻轨项目,在该项中合同双方对开通35%的运能认知不同,我方觉得开通四个车站就能够符合运能,但对方认为必须达到九个车站才算达标,这样的巨大差距使得我国企业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1.2执行阶段的风险

在海外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合同的把控和执行能力不足,就会引发风险。在海外项目实施过程中没有把握好主动权,处处受制于业主就寸步难行,难以按照自己的原定计划进行施工,就会引发更多风险。例如,麦加轻轨项目签订EPC合同后没有掌握设计的权利,而是由业主指定的西方和当地公司进行设计,一些工程所需的设备与材料也由业主决定与执行,这样就大大增加了我们的成本。

1.3索赔和变更工作量巨大

海外项目一般都是规模较大的项目,工期长,过长的工期增加了合同风险。在工期内可能发生各种自然或人为的负面事情,导致工程变更增多,索赔的工作量增大。

2海外项目合同风险与索赔管理

2.1合同签订前的管理

(1)对于可能会出现的施工条件变化引发的工程变更以及工程量加大等问题,要求在合同中设置“不可预见费”的费用项,该项费用使用权应当给承包商。(2)在合同当中双方提前约定好“如果该项目的工程量大于约定的比例,合同价格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新的价格”。(3)再次要注意工期引发的风险问题,在合同中引入以下几点:一是影响开工的条件,如果是由于业主方的原因导致的开工延误,应当适当增加工期来抵消延误时间;二是业主提供的保证,如果业主保证的条件没有实现,可适当延长工期;三是由于外在因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商不负责任,该条必须详细列出这些因素,以免将来扯皮。(4)对于一些关键性的条款承包商应当据理力争,尽量多的签订一些有利于自己的条款。例如我国某企业2016年在南非承建的EPC项目由于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对于一些关键条款没有据理力争,导致项目的主动权落入南非方,增加了合同风险,也增加了项目管理的难度。又例如某企业在利比亚的项目中对利比亚业主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和ITT文件进行了反复的阅读与评审后,对合同内容开展了风险评估,提出了20条修改建议,同时在谈判阶段,巧妙地利用谈判技巧,使得利比亚方接受了修改建议,为后续项目顺利开展和索赔工作提供了有力条件。

2.2索赔管理

海外项目索赔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组成部分,在项目施工中,由于受多种因素的影响,项目会遇到比国内项目更多的变更问题。要想提高索赔的成功率,为企业争取更大的利益,降低变更带来的损失就必须加强合同与索赔管理。索赔工作的开展要重视以下几点。(1)要有强烈的索赔意识,抓住索赔时机。索赔工作必须有理有据,因此,作为一个有索赔意识的管理人员,在索赔发生前就必须熟悉掌握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已经签订的合同条款,尤其是对于风险与变更多发的条款要牢固掌握,只有这样才能在变更和风险发生时,及时想到能够索赔的项目。在索赔发生后,除了凭自己记忆掌握的条款外,还需要对照原合同逐句逐字分析,从而使索赔工作更加合理,进而最大程度地降低双方的经济损失。(2)收集好索赔资料。索赔要想进行的顺利,准确真实的资料是基础,只有有了这些基础资料,索赔工作才能开展的更加顺利,因此合同与项目管理人员在项目开展的全过程都要重视资料的收集工作,为变更索赔提供基础支持。在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资料的收集工作也有所不同,在合同签订阶段,要重点收集图纸、招投标文件、协议书等,在合同实施阶段,主要收集工程量签证表、生产进度记录、物资采购等资料,对于这些资料不仅要按照实际情况进行记录,还要对一些资料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后及时改正,减少变更,同时抓住索赔机会。例如,在某国际公路项目建设过程中,该企业与业主签订了EPC合同,但业主为了降低成本将公路设计又分包给了当地的一所设计公司,我国企业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当地法院提起了诉讼,由于我国企业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收集和保存了大量的真实数据资料,并将这些资料与合同上交给法院,最终取得了诉讼的胜利。(3)讲究索赔策略。首先要讲究人员策略,在海外项目实施之初,就要配备一支专门的变更管理与索赔队伍,该队伍成员应当有较高的专业知识、相当丰富的索赔经验,高超的沟通探案技巧,从而在索赔过程中发挥巨大作用。其次要讲究时间策略,如FIDIC合同条件中规定承包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工程师正式报交索赔通知,因此,索赔工作人员在发生变更后要及时开展索赔工作,以免延误了索赔的最佳时机,而且索赔越早,准备得越充分,成功的几率也就越大。最后要讲究事件策略,在项目中索赔累积到一定程度就会大大提高索赔困难,因此,索赔人员最好选择单项索赔的方式,避免多项索赔工作一起开展,增加索赔工作量与难度。(4)在索赔管理中,相关管理人员应尽量遵循自己的职责,实施规范化的施工,降低索赔的失误率。

3结语

海外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面临着诸多的合同风险,因此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要重视对业主的调查,关注合同的用词准确性与关键内容,要尽量掌握合同内容的主动权,同时严格按照合同中规定的工作范围和标准履行合同,降低风险,最后还要及时收集相关资料,讲究索赔策略,使索赔开展时能够占据有利地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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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价款指的是工程的承包方和发包方在合同条款中关于全部工程合同的款项约定,在实际的石化工程施工过程中,会由于受到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影响,而使工程的工期、质量等受到影响,进而转化为价款责任的变动,因此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经常会发生价款变动的情况,这时就必须要通过有效的措施实施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保证工程各个参与主体的效益。

一、石化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控制的关系

1、工程合同是影响工程造价的关键因素。在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工程承包方和发包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对工程造价的相关条款进行明确。工程发包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而具体的合同管理则是由造价部门和监理部门来执行。因此,工程的发包方、造价部门、监理部门等代表着不同的利益主体参与工程合同的管理,他们对工程的履行过程直接影响工程的造价。

2、工程合同是工程双方出现经济争议时重要的依据。工程施工合同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对双方的约束作用,如果其中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身的义务,就会对另一方的权益造成影响。按照合同中的规定,违约者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责任的确定就要以合同作为依据,使违约的一方承担其应当承担的代价,因此,只有以施工合同作为依据才能确定各项责任。

3、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贯穿于工程造价的全过程。根据工程合同的履行进程来看,其主要是经历了一个将工程由施工图纸转变为实体的过程,而这个过程中就包括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合同是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主要依据,是造价工作的主线,所以说合同的管理是贯穿于工程造价全过程。

4、从施工合同的内容方面来看,其包括了工程造价相关的所有内容。一方面,在工程合同订立时,需要对包括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等相关的内容进行全面的确定,而且要确保在工程质量和工期不受影响的基础上,对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控制;另一方面,对工程合同的履行过程进行全程的管理,其中包括工程量的管理和签证变更的管理,同时也包括工程结算、工程索赔等内容。

二、加强石化工程合同管理,实现科学的工程造价

石化工程施工造价的有效控制,主要是对石化工程的合同签订和管理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而对影响工程造价的因素进行控制是其中关键环节,只有实现对石化工程合同的有效管理才能实现科学的造价控制。

1、加强对合同订立阶段的管理。合同订立是实施有效的合同管理的基础和依据,由于项目工程的涉及范围较为广泛,而且工期较长、履约时间也较长,因此必须要保证合同内容的完整与清晰,才能够保证合同获得有效的履行。同时,合同订立应当与招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保持一致性,在此基础上对合同的项目条款进行科学的分类,对于明显的工程价款和隐含经济责任条款进行有效的区分。

2、对工程变更的管理是任何一项工程中都会涉及到的问题,而在变更价款时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第一,如果合同中已经存在关于该变更项目的明确规定,则要按照合同中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变更责任;第二,如果在合同中么有明确的规定,有类似的变更情况,则可以以此为依据进行变更价格的确定;第三,如果合同中没有类似的变更价格,则需要由承包方提出变更申请,由监理部门和建设单位进行审批之后再确定。

3、加强工程现场签证的管理。现场签证是对合同中未包含的价款却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特殊情况所做的记录,现场签证是工程竣工结算的重要依据。进行现场签证的管理时,需要注意以下的问题:第一,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项目不得另行签证;第二,现场签证要保证内容、数量等因素清晰和全面,对于价款的结算单位结算方式也要进行明确;第三,现场签证要工程量发生变化时及时进行办理,不应拖延,对于一些重大的变化则需要留有相关的视像资料。

4、工程合同纠纷的发生,与工程的工期和质量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要对工期和质量进行严格的管理,对于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要进行必要的处理,由于工期变化而产生的合同纠纷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

三、结束语

随着石化施工企业的不断发展,建筑工程的数量和规模也逐渐增加,所以在石化工程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方面也日渐复杂,而石化工程的合同管理是贯穿于工程施工全过程,而且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忽都会对工程造价产生严重的影响,因此,对石化工程合同管理也是实施造价控制的基础步骤,也是实现科学工程造价的基本保证。

(作者: 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机械化分公司 ,经济师,研究方向:合同造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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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建筑市场赢得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呈现日益繁荣的局面,但由于我国的建筑市场的建设还处于刚起步的阶段,还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其中,工程的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制度的缺陷就是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要想有力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降低企业的投资风险,更好的推动我国建筑、经济的发展就要立足于实际生活中招投标、合同管理存在的每个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努力让招投标双方处于互利共赢的状态。

2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合同管理与招投标未保持同步状态

实际上绝大多数建筑企业都会出现合同管理和招投标不能保持同步的状态。由于招投标存在商品交易的属性,招投标双方在交易的过程中就会更加重视价格是否低廉,服务、工程、货物等的质量是否合格;相关人员也将几乎全部的精力放在了对招投标的审查和其他相关工作上,也就搁置了对于管理工作的处理;而合同管理涉及到的内容有拟定合同条例、控制中途突发的一系列变更行为等,相关工作人员却只对合同的签订和义务的履行加以重视。这样就造成了招投标双方缺乏交流接触,对彼此存在认识上的不足,也会对下一步的工作能否顺利展开产生影响。

2.2招投标中不规范的文件内容

目前,越来越多的招投标文件是由相关机构撰写的,对于企业工作量的减少、缩短拟订文件的时间、增加企业的效益等都具有诸多的好处,但这些机构通常对于企业投标的项目、技术要求等其他细节都缺乏深刻的认识,撰写出来的文件无论在深度方面还是在广度方面也就较为简浅,不利于后期合同的进一步制定,也不利于合同完整性的拟定。机构中撰写文件的工作人员大都未系统的学习法律知识,使得撰写出来的文件存在极大的漏洞,同样不利于后续合同工作的开展。

2.3招投标机制并不完善

虽然招投标管理机制早已确立,在招标文件内容以及主体的资格审查、招投标过程的监管等方面也已有了明确的规范和约束,但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仍然存在较多的不正当的竞争现象,虚假招标、规避招标、评标不公等现象更是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着后期合同可行性的执行力度,甚至引发一系列本可以避免的法律纠纷,对于企业的利益也是一种潜在的威胁。

2.4合同管理体系也存在不足

合同管理体系的不足之处总结起来可以概括为:①合同的谈判力度不强。当招投标的结果被公示之后,相关的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及时的与对方相应的管理人员进行合同内容的交流,对于企业竞标过程中而合同却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要及时的进行补充和改正,但双方的管理人员对这些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对于合同的细节更是不予重视。②合同的管理职责没有明确的规定。合同中出现的非招标确定项目事先得不到完整、准确的调查,也没有详细的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资历、信誉能问题。若签约对方是一个履行合同能力差、资历浅、信誉差的单位,企业在投资过程中将要承担相当大的风险;同时,若不能了解市场最新的发展行情,同样会为企业的投资带来风险。

3加强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3.1促进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保持同步的状态

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之所以达不到同步的状态,最大的原因就是双方工作人员缺乏交流,对彼此的工作了解不完整不深刻。因此,要想让合同管理和招投标工作保持同步状态,就要在双方负责人展开工作的过程中积极加强交流。合同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参与招投标的全过程,适当的参与招投标负责人审查招标文件的工作,第一时间掌握招投标的具体情况,帮助招投标的负责人及时调整招标内容,并提出一些可行性较强的建议,在保障合同可行性的同时维护公司的利益。招投标的负责人在招投标的过程中也要积极配合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与合同管理的工作人员共享招标文件并耐心的做出解释,双方在顺利展开工作的情况下,企业的效益也能得到良好的提高。

3.2招投标文件内容的规范性要切实加强

机构为企业撰写的招投标文件会直接影响招投标双方的经济利益,尤其是在招投标文件存在内容不完善、法律不规范、撰写水平不够的情况下,投标效果会受到最直接的影响,对双方的利益都有较大的损害。因此,招投标的负责人一定要加强对招投标文件的重视程度。要想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文件的内容,要确保撰写招投标文件的工作人员具有过硬和综合技能和全面、扎实的法律知识,可以通过向机构提供实质性较强的示范文本,让机构在比较招投标的异同的情况下完成具体的撰写内容。企业提供的示范文本应包含一切细节类的内容,如技术要求、项目内容等。机构完成招投标文件的撰写之后,企业要对其进行详细的审查,确保招投标文件内容的深度和广度都能具有竞争优势,可以最大化的维护招投标企业的合法利益。

3.3进一步完善招投标的制度体系

招投标过程中存在许多不正当的竞争行为,在钻研现有法律的基础上,进一步利用法律加强招投标文件的规范性和约束性。建立招投标的制度体系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对法律完整性的进一步健全,进一步明确招投标细节的实施法则,杜绝因合同内容字里行间的歧义而发生不必要的纠纷,有效推动招投标工作能够更合理、更标准、更科学、更规范的展开。除此之外,审查工作要严格落实,通过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约束审查工作的落实情况,以减少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恶意招投标、评标不公平现象,从而更好的保障招投标当事人、企业的合法利益。

3.4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的体系

谈判合同的力度、合同管理的职责明确性一直影响着合同管理体系的完整性,招投标的合同漏洞一般都是出于负责人谈判合同的力度弱、合同管理的职责不明确。因此,在合同管理人员展开谈判工作之前,要及时的了解并审核招投标单位的资历和信誉、履行能力等状况,在谈判的过程中要将足够多的精力投放在细节和核心内容上。同时,做好市场的调研工作,了解市场最新的形势;设立相应的职能管理部门,实现监督的有效性和约束性;定期对合同规定义务的履行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合同的内容能切实得到落实。

4结束语

在市场日趋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产生了相对公平的竞争方式——招投标,合同管理也因此成为了其公平性和招投标双方利益的有力保证。因此,在实际的招投标过程中要注意将合同管理工作和招投标双方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对待其中存在的每项问题,在给双方最大化的利益前提下促进工程的顺利开展,尽可能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发生,从而更好的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进梅.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与具体措施[J].工程技术:文摘版:233.

[2]郭海宾.探究新形势下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措施[J].建筑•建材•装饰,2015(7):123.

[3]韩世伟.基于招投标的合同管理在当前企业实践中的问题分析[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5(6):125.

篇9

合同护士比例:我院有临床护士57人,其中合同护士41人(71.8%)。合同护士学历:大专毕业6人(14.6%);中专毕业30人(73.2%);职高学校毕业5人(12.2%)。职称情况:护师4人;护士32人。招聘方式:一部分从实习生中择优录用,另一部分向社会公开招聘。

存在问题

整体素质偏差:一方面表现是临床经验不足。我院聘用的合同制护士大多数为刚毕业的低年资护士,从事临床护理工作的时间较短,因此观察问题、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都不足。另一方面是业务素质差。近几年卫校毕业的中专生,不注重学习,不求上进,专业技术和基础知识都不扎实。工作不积极不主动,满足于做完工作而不是做好工作,加上吃苦耐劳精神差,责任心不强,导致她们在具体工作中,总是存在着这样那样的失误,并且不能与患者进行较好的沟通。

稳定性差:合同护士待遇低,发展机会少,前途无保障,因此思想不稳定,哪儿的薪酬高就去哪儿,不想着怎样把工作干好,把医院建设好,而是抱着干一天算一天的消极心理,甚至于取得上岗资格就走人。从而严重影响了护理队伍的稳定性。

重视经济成本,忽视质量因素:科室为了降低成本,一方面是压缩护士人员编制;另一方面是大量聘用合同护士。科室主要考虑的是经济成本的问题,而忽视了合同护士的整体素质问题,从而影响了护理质量。

措 施

转变管理理念:积极向院领导反应,引起领导的高度重视,重视合同护士的素质培养,让他们明白护理质量在整个医疗过程中的重要性。提高合同护士的工资福利待遇,只有尊重人才、留住人才,才能提高医院的核心竞争力。根据科室护理工作量合理聘用合同护士,同时建议引进一些护理大本生来充实护理队伍,提高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严格招聘程序,把住“入门”关:必须是国家正规的护士学校或护理学院培养的毕业生,取得执业证书者优先录用,刚毕业的学生给1次考试的机会,未考取者予以辞退处理。入院时进行严格的“三基”理论知识及操作考核,考核合格后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根据平时的工作表现择优录取。

规范岗位培训,加强继续教育:⑴培训内容:①为保证医院的基础护理水平,对新入院的合同护士要进行为期一月的岗前培训,加强合同护士的工作责任心。内容包括: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护理操作规程,医院感染管理规范,仪容仪表,医德医风与职业道德,护理差错、事故的防范等。②为了提高合同护士的专科护理知识,分别派她们到各科室轮转学习,进行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的培训。③护理部每季度组织1次学术活动,各科室每个月组织1次业务学习和业务查房,旨在进一步巩固护理理论知识、技术操作流程以及新业务、新技术的学习,开阔合同护士的视野,提高专科业务知识及护理水平。根据所学内容,选择性的进行考试,考试达到优的给予一定的奖励;不及格的给予一定的处罚,并实行末位淘汰制。④为了提高合同护士对危重患者的护理质量及抢救技能,多次强化合同护士对危重患者护理技能及抢救中使用抢救仪器的操作培训,从而提高了危重患者的抢救率,降低了病死率,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⑵加强继续教育:高品质的服务来自于高素质的护士,医院及护理部积极鼓励她们参加各种继续再教育,如昆医举办的护理大专班、中医学院护理大专函授班等。每年医院都补助购买好医生网卡,要求学完全部学分,年终医院进行考核。轮流选派合同护士参加省护理学会举办的各种培训班或到上一级医院进修学习,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合同护士的理论知识及业务技能都得到了大大的提高,从而提高了全院护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坚持“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①尊重合同护士,实现人文关怀:医院大量的护理工作由合同护士承担着,长期倒班,工作比较辛苦,因此在生活上关心她们,工作上鼓励她们、重视她们,多倾听她们的心声,让她们切身感受到医院大家庭的温暖。②承认合同护士的劳动价值,做到同工同酬:对合同护士除工资中国家规定的几项补贴外,其余待遇与在编护士一样。使合同护士真正体会到医院的关心,保证护理队伍的稳定性。③运用激励机制,全面提高合同护士综合素质:对于优秀的合同护士科室聘为骨干,承担着主班、教学和质控的重要工作,并为其创造更多的外出培训学习机会。激发了合同护士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了合同护士的竞争意识,全院形成了一种比学赶帮、奋发向上的氛围,对稳定和提高我院护理队伍的综合素质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护理部严格按照医院的管理制度每年对合同护士的“德、能、勤、绩”进行综合考评,考评优良者给予奖励并选派外出进修学习;合格者指出其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并帮助改正;不合格者,予以解聘。通过严格的考核和管理,使合同护士有了危机意识,也促使她们更加勤奋和努力地工作。

篇10

按照相关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首先,投标人要到指定的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并准备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通常包括招标须知,合同的一般条款、特殊条款、价格条款,技术规范以及附件等。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按照这些内容编写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认真研究、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指招标文件中有关招标项目的价格、项目的计划、技术规范、合同的主要条款等,投标文件必须对这些条

款作出响应。这就要求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不得遗漏或者回避招标文件中提出的问题,更不能提出任何附带条件。投标文件通常可分为以下3类:

1.1商务文件

这类文件是用以证明投标人履行了合法手续及招标人了解投标人商业资信、合法性的文件。一般包括投标保函、投标人的授权书及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人提供的联合协议、投标人所代表的公司的资信证明等;如有分包商,还应出具其资信文件供招标人审查。

1.2技术文件

如果是建设项目,则包括全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用以评价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经验。技术复杂的项目对技术文件的编写内容及格式均有详细要求,投标人应当认真按照规定填写。

价格文件。这是投标文件的核心,全部价格文件必须完全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格式编制,不允许有任何改动。如有漏填,则视为其已经包含在其他价格报价中。为了保证投标能够在中标以后完成所承担的项目,本条还要求“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在项目施工中,起到关键的作用。这样的规定有利于招标人控制工程发包以后所产生的风险,保证工程质量。机械设备是完成任务的重要工具,这一工具的技术装备直接影响了工程的施工工期和质量。所以在本条中也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要写明计划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

2招标文件的审核

审核招标文件,首先要审核招标文件是否符合签订建设施工合同的诸原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投标单位在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前提下进行投标。其次要审核其内容,确保企业自身条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需要,确保投标文件响应招标要求。对于模糊不清的地方要进行澄清,招标单位的澄清文件、会议纪要、其他补充文件以及后来的中标通知书都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但最重要的是进行招标文件中合同条件的审核和分析。随着招投标管理的逐渐完善,业主在招标阶段就在招标文件中列明合同条款。这对于投标单位来说是好事,也存在不利之处。好的方面是在投标时,就了解了合同情况,便于投标价格的编制和投标策略的制订;不利的是现在的建筑市场基本是买方市场,有的业主凭借自己的地位和优势,在合同中设置明显加重承包人责任,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承包人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所以,对于投标单位来说,审定、分析合同条款是必须认真完成的工作,以便做到心中有数,有针对性地确定投标策略。施工合同一般由十一大部分组成,即: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款与支付、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更、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和争议、其他条款。

3合同管理细则

俗话说,合同无小事。如有一方面审核不够细致,就有可能为以后的施工带来隐患,致使工程的进度拖慢。所以,应逐一审核这合同的细则与条款。

3.1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应着重看合同文件解释顺序、适用语言和法律、使用标准规范、监理单位和图纸等方面。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对施工过程影响很大,一般应为: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通用条款、招标文件、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该解释顺序必须坚持,否则会使施工因类似问题出现而陷于被动;对于标准规范要看是国内还是国外规范,国内规范一般由业主提供名称,承包人自备,国外规范由业主提供译本,如果由承包人翻译,则业主承担费用;适用的法律名称,国家或地方法规的名称要详细注明,特别是涉及收费的行政法规必须列出,并注明费用由谁来交纳,以便承包方进行报价;对于要实行监理的工程,最好列出监理单位的名称,因为监理单位的公正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价格,如果其不能公正地维护合同双方的利益,则加大了承包方的风险,报价就要相对高些,反之可适当降低;而对于图纸来说,则要看合同约定的图纸份数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并约定提供的具体时间,一般为单位工程开工前14天。

3.2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主要审核发包方有无凭借自己起草招标文件和地位的优势,在合同中设置明显加重承包人责任,免除自身责任,排除承包人主要权利的显失公平的条款。如果有,可在标书澄清阶段提出,如果发包人态度强硬,则承包人要考虑因这些不公平因素而相应增加的费用以及如何规避风险。

3.3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一般情况下,承包方都要考虑提前工期,因为这样可以在业主评标时得到加分的机会,但首先要分析招标文件中的工期是否合理,有无业主因为想赶进度而恶性压缩工期现象,如果存在这种现象则要考虑赶工、增加人员机具调遣、食宿等一系列问题。另外,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都会提供初步的进度计划,承包方除了在投标时对其细化外,还要注意注明对业主供应的图纸、材料、设备的到货计划要求,为日后工期和费用索赔创造条件。

3.4质量与检验

这方面承包人需注意两点,一是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和重新检验方面的规定;另一方面注意招标文件中是否明确了工程试车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是否含有工程试车,因为一般情况下单机无负荷试车由承包人负责,无负荷联动试车由发包人负责,承包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如需承包方保镖、配合,其费用在合同价外另计,或应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考虑。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3.6合同价款与支付

主要应注意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目前,合同价款的方式多以固定单价为主,尤其是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时确定综合单价水平尤为重要。而对于固定总价合同,承包方的风险相对较大,要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也应在合同中约定。另外,要注意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方法和周期,一般付款周期为一个月左右,太长则影响承包方资金周转,增加财务费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也应在合同中约定。另外,要注意施工进度款的支付方法和周期,一般付款周期为一个月左右,太长则影响承包方资金周转,增加财务费用和影响施工进度。所以,对于此条款承包方要给予足够重视。最后就是工程量的确认,甲方工程师对工程量的确认一般为收到乙方报告后七天内完成。同时,应注意工程量的确认原则,有时承包商习惯了某种确认方式,审合同时又不注意,按惯例确定了单价。这样一旦有变,就会造成某些费用的损失。

3.8工程变更

主要看招标文件和合同条件的规定,如果有设计变更,是有价格范围限制的变更,还是只要发生变更,甲方就支付变更价款。如果这样,投标价格可适当降低些;相反,如果甲方规定本合同的一切变更均不计取,投标价格就要相对高些,以便规避风险。

3.9竣工验收与结算

篇11

一、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中重要性

(一)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当前建筑市场发展的客观需求。1、在当前建筑市场经济体系下,建筑公司想要在建筑市场中获得更好的生存与发展空间,就需要应用法律工具约束市场竞争中不同参与体的行为,促使市场竞争环境更为公平、公正。承包商与业主之间也需要基于施工合同进行规范、统一双方间的权责,这不仅仅对双方的行为有着明显的规范作用,统一还能够发挥当前国内法律法规在建筑工程管理中的权威性,确保违约者需要承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2、在当前建筑市场经济环境下,建筑企业在施工作业过程中必然会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但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需要履行之前所约定的合同内容,因而,建筑企业在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必然会受到相应法律法规的约束,要求建筑企业时时遵守所签订合同的约定内容,造成承包商在追求其自身经济利益最大化的同时需确保其行为符合合同管理,必然要求其行为是基于合同内容所发生的,这样才能够稳当地获取其预期的经济利益。3、由于当前国内建筑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再加上建筑市场环境对建筑企业的行为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加强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国际化发展的必然要求。自从中国成为WTO成员国后,经济发展呈现出更为强烈的全球化发展趋势,这必然要求更多的建筑公司走出国内市场,踏入到全球化的建筑市场竞争环环境中,以谋取更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同样也会导致国内建筑企业面临着更多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竞争压力,面临着市场份额被抢占的发展危机。国内建筑企业在踏入建筑行业国际竞争市场过程中,其最为薄弱的环节便是合同管理能力,由于缺乏积极有效的合同管理方法,造成其在国际建筑市场中屡屡发生各种操作失误,使得国内建筑企业难以在国际竞争市场中保持主动位置。因而,国内各建筑公司应该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严格遵守国际管理,切实推行工程监理体系,减少或避免发生因合同管理问题而产生的纠纷,为国内建筑公司全球化发展提供重要的发展基础。

(三)提升合同管理水平,也是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需要。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也是项目管理工作中的关键构成部分,直接决定了建筑工程在实际施工工作中不同工作内容的分工与协作,决定了建筑工程项目实际运作中经济费用支出与管控,因而,合同管理效果的好坏对承包商的经济利益高低有着紧密的关联关系。合同管理是当前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中的重要内容,其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管理工作中,在建筑施工中所有的实施环节均需要开展完整的合同管理工作,再加上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合同管理需与其他管理工作进行更为紧密的配合工作,以构建更为系统性的建筑工程监理体系。因而,关注合同管理工作,也是建筑企业提升自身管理水平的过程。

二、建设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一)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好合同管理能够为建设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起到重要的保驾护航的作用,并且还能够根据其合同条款中的一些规定内容为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的准确性做好保障措施,对于一些建设工程项目中的难点问题很多都能够从合同文件中找到对应的解决办法。

(二)建筑工程项目负责人应该聘请专业水平较高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人才,以确保在合同签订阶段就能够及时发现合同所存在的管理风险以及所可能存在的履行困难点,以最大化地降低合同履行及后续工程款支付等环节中所面临的风险,尽可能保护建设方的经济利益,避免双方存在合同纠纷而影响双方有效的合作关系,保障建筑工程项目进度及质量。

(三)在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做好合同的管理还具备一定的经济价值,这一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合同文件中对于相关经济内容的规定上,比如在建设工程项目最终的竣工验收环节中,如果发现相关问题的话,就可以按照合同文件的返工与保修条款规定寻求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索赔,进而追回一些经济损失,这也是合同管理重要性的一个主要表现。

(四)施工承包合同决定了工程结算的方式。根据施工承包的方式不同,工程承包合同可分为固定价款合同可调价款合同两种,除此之外,还包括成本加酬金合同。在合同履行期间,综合单价的价格风险按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定规定的范围承担。施工承包合同一旦签订,分部分项的综合单价同时随之确定。需要造价管理与合同管理相统一,提高了合同各方的风险分担的强制性,让合同管理在工程造价的控制过程中上升到一个更为重要的位置。

三、结论

工程合同价款的确定有很多种方式,不同的方式对于发包方和承包方产生不同的利害作用,并且导致不同的工程造价。在建筑合同拟定时,应根据当前工程相关的诸多因素进行合同方式的选择,并且在工程的不同阶段,继续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合同方式,达到更好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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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包含的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的业务知识也十分多。合同谈判也需要在满足双方的利益之上,进行合同条款的分析、讨论和谈判确定,都是大型建设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项管理工作。不仅需要承包商和业主十分重视,还需要国家加大监管力度来进行管理监控,实现我国大型建设项目的健康稳定发展。

1大型建设项目的基本内容

随着我国现代化经济的迅速发展,人民的生活质量水平也在迅速提升,大型的建设项目速度也在不断提升。在人们的社会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建设项目也应用的逐渐广泛起来,大型项目建设也与其他一般规模的项目有所区别。大型项目必须是经过比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来确定总设计能力或者投资总额的大小,必须依据国家颁发的《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小型划分标准》进行划分;对于生产比较单一的项目就要按照设计生产能力进行划分,对于不易进行划分的,需要按照投资总额的多少来进行划分;对于国民经济发展有着特殊意义的项目建设,但是生产能力和投资总额又不符合大型项目建设的标准,也可以经过国家的批准列为大型项目建设,对其进行管理。大型项目建设项目的划分标准应当依据社会发展的各个经济发展水平和实际中的需要,划分的标准也有所变化。大型项目具有资金占用多、建设周期和资金回收周期长和项目管理借口多等特征。资金占用多是指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的划分标准,大型项目工程的投资总额至少要超过五千万元,有些大型项目工程建设的投资总额至少要达到几十亿美元。建设周期长和资金回收周期长是指一个普通的大型项目建设,至少需要两三年的时间,有些甚至会超过七八年时间,在建设期间内,大量的资金全部都被用在建设上,根本就没有收入。项目管理接口多是指大型项目的建设都是由一些中小型的工程项目组建成的,所以就需要多个方面的配合,需要很多承包商的配合,所以在管理起来非常复杂,难度也很大。建设项目是指按照一个总体设计进行建设的各个单项工程的总计,只要属于总设计建设中的任何一个环节的建设,都可以称之为一个项目建设。在一定的投资领域中,就要将任何一个环节的项目建设做好,才能完成最后的大型项目建设。

2大型项目建设对于合同的要求

2.1合同主体的合法性

大型项目建设的合同主体必须是法人,发包人也必须是经过批准进行项目建设的法人,所进行建设的项目也必须经过国家的批准,进一步的落实投资计划,而且自身必须具备一定的建设协调能力。对于承包人也必须就有一定的法人资格,还应当具备一定的勘察设计、建筑施工、工程监理等方面比较资深的能力。

2.2工程范围的准确性

大型项目建设由于投资总额比较巨大,所以就需要对工程范围进行清晰的界定,才不会使最终的建设成本超过预算,不会影响到项目的成本和价格还有市场竞争力。

2.3接口管理的严密性

大型项目建设由于涉及的行业部门和环节众多,技术范围涉及的也比较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施工种类也比较多,所以接口管理非常复杂。所以在项目建设管理中,接口协调工作已经逐渐成为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一旦出现问题,就会影响项目建设的成本造价,还会影响到项目建设的施工进度。所以在管理中,一定要严格谨慎,避免在接口管理中出现任何漏洞的失误。

2.4投资计划的严格性

由于大型项目建设中影响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日常的生活和工作,所以国家也特别重视对于大型项目的建设,规定非常严格。项目建设的合同必须经过国家的批准,要以投资计划为前提,还要后序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任何一项大型项目的建设都是通过各种合同的履行才能够完成,合同的质量将会直接影响到项目建设的成果。所以合同准备的好坏还要与合同管理技能和能力、商务人员水平的高低紧密相连。

3工程合同的基本内容

合同是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的,用来确定权利、义务为内容的协议,还可以指民事合同,用来确立、变更、中职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需要具备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合法原则等。合同可以分为买卖合同、建设合同、技术合同、运输合同和借款合同,在大型项目建设中主要就会涉及到这些内容的合同。

4大型项目建设中的合同管理

4.1履约管理

在合同管理的履约管理中需要借助法律手段进行管理,一旦签订合同之后双方那个就不能履行或者可能不履行义务时对自身所拥有的权利进行补救措施,而且必须严格按照合同过程中的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利。在履约管理中还需要对进行合同控制,要求双方通过整个合同的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比、引导和纠正合同中的一些管理问题。对于合同条款的分析和研究不单纯是签订合同之前,应该全面贯穿于整个合同的履行过程。在合同签订中,难免会遇到一些问题和漏洞,所以就需要分阶段的进行管理和执行。在合同履约前找出问题提出,双方经过协议和完善来进行对于合同的弥补。合同和履约时还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计划,并且记性随时跟踪,预测和分析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问题,预测后期计划中存在的风险。合同的执行需要双方的各个部门进行组织协调并且通力合作,由于多个部门在一起工作,难免会出现一些歧视,配合不是非常默契,因此在合同管理中就需要按照每一个部门的工作特点,进行针对性的了解和分析,用简单明了的表达形式要求各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权利,对承包商实行严格的监督,建立和谐融洽的工作氛围。

4.2变更管理

变更管理简单的就是指对于原来合同上的内容进行修改和完善,而引起变更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像更改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标准、合同的当事人等。在大型项目建设中经常会出现一些频繁的变更,由于频繁的变更就会给整个承包商的计划安排和成本支出带来一定的影响,甚至会打乱整个建设计划,所以在合同管理中经常也会引起一些争议,需要双方共同重视。一般情况下,变更的实施必须由双方当事人进行一致的协商才能够进行更改,常见的更改类型有费用变更、工期变更和合同条款变更。其中费用变更是经常引起双方纠纷的问题,所以在管理中一定要用最恰当的方式处理好,实现公平合理。业主在进行合同变更时就需要对承包商造成间接费用进行补偿,还要对承包商后期的施工计划负责,如果工期延长,影响施工进度,就需要做出大量的资金赔偿。

4.3索赔管理

索赔是指合同履约过程任何一方出现违约遭受了经济损失时,都可以无条件向违约方提出费用资金的赔偿,需要在合同管理中受到重视。索赔一般是指由于业主的违约造成工期延长或者承包商方的资金费用不断地增加,承包商都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索赔是承包商和业主都具有的合法权利,属于合同管理中的一项正常合同管理活动,可以通过协商、谈判和调节等方式得到解决。索赔按照依据可以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和道义索赔,按照赔目可以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在索赔过程中你对于业主无过错的事件,例如天气原因和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失,都不能向业主索赔。

5大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方法研究

5.1对于合同双方的关系进行认同

无论是业主和承包商都是寻求自身最大的经济利益为出发点,所以主要目的就是效益和效率。在合同管理中需要业主和承包商都具有相对独立的性质,每一方都有自身需要履行的义务和权利,实现统一化管理。正确认识到双方那个的共同利益,坚决做好项目质量为出发点,实现共赢。

5.2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

合同管理的模式与项目管理的模式密切相连,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工作范围由于具有一定的差别,所以就需要选择合适的管理模式进行合同管理。EPC管理模式是指将设计、采购与施工相互统一管理,这种管理模式也是目前国际上运用的最为广泛的模式。这种管理模式是由业主委托建筑师和咨询工程师进行项目前期的各项的有关工作询问,等到项目评估立项之后然后在进行设计,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承包商。业主和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承包商在和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准备一系列施工所需要的材料和设备。业主最后只需要派代表或者监理与承包商之间进行联系,负责项目的管理工作。CM模式也称为建筑工程管理方式,这种管理方式是近几年来才逐渐发展起来的一种管理模式。它先是由业主雇佣设计人员对于项目进行设计,然后再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承包商,最后由承包商进入施工阶段。总包模式是一种设计建造模式,这种模式通常是由业主确定项目之后,选择一家公司进行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同时以签订合同为基础,通过竞争的方式选择承包商。在这种管理模式中需要业主和承包商密切联系合作,共同完成项目的规划、设计、成本控制、进度安排等各项工作。业主在这个过程中只需要雇用一个承包商就可以完成施工工作,缩短项目建设的成本和周期,获得质量较高的项目工程。

6大型项目建设中合同谈判

合同谈判就是将双方的需求都指出来,尽可能的满足双方共同的需求,以双方的共同利益为出发点,在不出现矛盾和冲突的情况下保障双方的利益。在谈判准备阶段就需要将项目合同的质量、成本、工期等都进行预期设想,做好充足的准备,对于谈判人员进行分析挑选、谈判队伍的组织目标和策略的确定都需要提前进行规划。在谈判过程中需要营造谈判的气氛,确定谈判的地点,表现的要适当融洽,避免发生冲突。在谈判过程中不断地消除彼此之间的分歧,最终实现彼此目标一致的方向。

7结语

本文通过讲述了通过合同管理和合同谈判来实现大型项目建设,从一个专业的角度分析管理,保障项目建设的质量,降低项目建设的成本,实现双方的最大利益。

参考文献:

篇13

A.施工合同协议书、工程量清单、中标通知书

B.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附件、合同履行中的变更协议

C.合同履行中的洽商协议、中标通知书、工程量清单

D.施工合同专用条款、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标通知书

2、施工企业与材料供应商订立的材料供应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是2.0万元,但供应商的违约行为给施工企业造成的损失是2.2万元,施工企业应要求供应商支付( )万元。

A.4.2 B.2.2 C.2.0 D.0.2

3、下列有关设计变更程序的说法,错误的是( )。

A.承包人不得因施工方便而进行变更 B.承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需经工程师同意

C.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变更需经工程师批准 D.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需经工程师同意

4、10.有关承包商的申请变更,下列描述错误的是( )。

A.未经工程师批准不得变更

B.变更的建议必须是给业主能够带来利益的建议

C.对部分永久工程的变更,承包商应设计该部分工程

D.承包商可自行实施变更

5、下列关于工程变更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工程变更总是由承包商提出

B.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设计变更时应与业主及设计单位协商

C.监理工程师的变更指令应以书面形式发出

D.发生工程变更,若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依此计算结算价款

6、当工程内容明确、工期较短时,宜采用( )。

A.总价可调合同 B.固定总价合同 C.单价合同 D.成本加酬金合同

7、建设单位在( )合同种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

A.成本加酬金 B.单价 C.总价可调 D.总价不可调

8、在下列合同文件中,( )具有最高的解释效力。

A.工程洽商 B.施工合同通用条款 C.图纸 D.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9、如果下列合同文件出现不一致,( )具有最高的解释效力。

A.工程量清单 B.中标通知书 C.图纸 D.施工合同专用条款

10、发包人在( )合同中承担的风险最小。

A.可调总价 B.不可调总价 C.单价 D.成本加酬金 11、依据《合同法》的规定,( )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A . 违反法律法规规定

B .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

C .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D . 对方当事人采用欺诈手段

12、某水泥厂因技术问题使水泥质量达不到国家标准,该厂用其他厂家生产的水泥换上自己包装后,作为样品与采购方签订合同,则该合同属于()。

A . 采取欺诈手段

B . 采取胁迫手段

C . 超越经营范围

D . 无效

13、承包商签订合同后,将合同的一部分分包给第三方承担时,(A )。

A.应征得业主同意 B.可不经过业主同意

C. 自行决定后通知业主 D. 自行决定后通知监理工程师

14、下列不属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M1999—0201)的是( )。

A.《协议书》 B.《通用条款》

C.《专用条款》》 D.《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案例:

背景:某建设单位(甲方)拟建造一栋职工住宅,采用招标方式由某施工单位(乙方)承建。甲乙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摘要如下:1、协议书中的部分条款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职工住宅楼

工程地点:市区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为3200m的砖混结构住宅楼

(2)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某建筑设计院设计的施工图所包括的土建、装饰、水暖电工程。

(3)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02年3月12日

竣工日期:2002年9月21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190天(扣除5月1-3 日五一节放假)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

(5)合同价值

合同总价为:壹佰陆拾陆万肆仟元人民币(¥166.40万元)

(6)乙方承诺的质量保修

在该项目设计规定的使用年限(50年)内,乙方承担全部保修责任。

(7)甲方承诺的合同价款支付期限与方式

1)工程预付款:于开工之日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基础工程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主体结构三层完成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主体结构全部封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工程基本竣工时,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为确保工程如期竣工,乙方不得因甲方资金的暂时不到位而停工和拖延工期。

3)竣工结算:工程竣工验收后,进行竣工结算。结算时按全部工程造价的3%扣留工程保修金。 2

(8)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02年3月5日

合同订立地点:X X市X X区X X街X X号

本合同双方约定:经双方主管部门批准及公证后生效。

1. 上述合同属于哪种计价方式合同类型?

2. 该合同签订的条款有哪些不妥之处?应如何修改?

3. 对合同中未规定的承包商义务,合同实施过程中又必须进行的工程内容,承包商应如何处理?

答案:

1.从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条款来看,该工程施工合同应属于固定价格合同。

2.该合同存在的不妥之处及修改:

(1)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不应扣除节假日,可以将该节假日时间加到总日历天数中。

(2)不应以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而应以《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中规定的质量标准作为该工程的质量标准。

(3)质量保修条款不妥,应按《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保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