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企业法务合同管理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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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企业法律事务处担负着油田合同管理、公司事务、风险管理、纠纷诉讼、普法宣传的工作职能,伴随着企业规模和业务范围的不断扩大,下属经营机构数量和经营范围也日趋扩张,企业面临的法律事务正急剧增加,企业法律风险的级数递增。据统计,法律风险已经成为国有企业的最大风险,这也对加强企业法律事务工作提出了迫切要求。
为更好的防范法律风险,做到法律事务工作的法律化、规范化、高效化,以实现企业法律事务资源的有效整合和规范化管理,为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奠定坚实的基础,各油田都开展了或正在开展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要做好油田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工作,首要任务是将法律事务管理流程转化成信息化流程,做好系统的设计和规划。
2.建设目标和内容
2.1建设目标
通过法律事务信息化系统建设,推动法律事务和管理流程再造,逐步建立规章制度体系化、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化、纠纷管理实时化、合同管理流程化、实现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和信息共享,提高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升企业法治化管理水平。
2.2建设内容
(1)法律事务信息网
主要包括重大决策法律审核、规章制度审核、法律风险管理、公司事务管理、授权委托管理、纠纷诉讼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普法教育、法务资源、信息公告功能等10个模块开发/新增合同管理。
(2)基于OA的法律事务审核
基于OA系统实现重大决策法律审核、规章制度审核、授权委托管理、公司事务管理、纠纷诉讼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需要法律审核的事项。
(3)合同管理
实现油田企业机关和二级单位的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结算的全过程管理。
3.技术方案
3.1主要功能模块
目标系统所有数据来自基础数据,从源头采集、数据审核、自动,确保数据的统一、共享、同步。满足油田人员管理规范操作、信息联动、透明高效,使决策更加科学准确。建设主要功能模块包括采集体系、存储体系、服务体系和基础保障体系建设,以此实现对相关应用系统的全面支持。
(1)数据采集体系。通过对数据的关联关系分析,实现各类数据的齐全、规范采集。需要开发相应的采集软件、形成数据产生、采集、审核、应用职责明确的数据采集管理机制。
(2)数据存储体系。将信息技术和专业应用有机结合,完成存储体系数据模型标准建设。
(3)数据服务体系。形成支持专业应用的数据专题和支持机制,实现油田数据资产的综合信息查询和对专业应用的数据支持。在平台中封装业务模型和用户管理,确保支持专业应用到位、授权机制灵活。
(4)基础保障体系。基于现有网络、安全、设备、标准等方面的建设,建立安全防御系统。配备高性能的防火墙和入侵防护系统,建立保障数据安全的备份系统,在线备份数据。同时,建立统一的身份认证和授权共享应用安全机制。
3.2技术方案
系统总体技术架构采用分层设计原则,其设计和实现力求整体性、组件化、规范化,以降低自身的功能耦合度以及与应用系统之间的耦合度,使系统具有较强的适应性、扩展性,为系统的后续发展和支持异构应用系统的奠定坚实基础。系统主要包括外观层、业务层、数据层构架,外观引擎、作业调度引擎、工作流引擎、报表引擎,可共享的基础功能组件,以及系统支持工具等。
图3-1系统架构图
数据层:采用基于IBitas模型的数据访问方式,进一步进行功能性封装,提高易用性,可管理性,通过数据模型实现对应用系统数据库的管理;
业务层:业务层不具体确定应用服务器的选型,而是基于开源的Spring框架进行设计、开发,实现应用系统的业务逻辑承载与执行;
外观层:通过预制的交互模版,为应用开发人员提供快速的应用交互开发支持。
3.3关键技术
(1)工作流管理
油田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流程化实现采用工作流平台,其独立的流程引擎驱动事务处理,将事务处理和流程在物理上分开,而在逻辑上又可以有机的联系在一起;流程在初期设定完成后,其运转主要由流程引擎来完成,减少用户对流程的干预,使用户更加的关注于事务的处理,保证流程的正常运转。
合同业务办理将各种活动联系在一起,将工作从一个传递者自动或干预的方式传递给另一工作者,能够有效的帮助企业将计划、执行、控制和监控和谐的统一起来,实现企业内部端到端的办公。主要优势和可行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流程可视化定制;
* 批量审批;
* 待办提醒;
* 运行在流程运行中撤回、改派;
* 支持任务接到前、后两种状态的委托办理;
* 办理过程跟踪;
* 流程可管理,管理员可以对流程执行挂起、恢复、删除等操作。
(2)电子签章
油田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采取加密措施是尤为重要,电子签章技术藉由加密技术及公私金钥之技术架构,以确认数字信息传递者之身份真实性及数字文件之真正性,并附加高精度的显示及打印效果。主要能实现如下功能和性能:
* 易用性:使用电子签章通过简单的选择操作进行,简单方便。
* 广泛适用性:可保护多种类型的电子文件。
* 安全性:使用安全散列算法(SHA-1)、三重DES加密算法以及PKI框架(Public Key Interface)的电子签名和电子印章的绑定。
* 可审计性:可通过签名者身份、签署日期和时间、签署历史纪录等追溯文档的用印和修改过程,数字签章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章条例(草案)设计实现,提供可信的法律依据,协助司法实现。
* 便携性:电子文档一经签署和盖章,签章即和文档绑定在一起,并可安全地进行传输。
* 开放性:系统完全兼容国际标准(x509,PKCS)证书格式,可以直接融入国家及国际组织的PKI体系。
4.结束语
通过油田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使得油田企业原先垂直型的层状结构中加入了网状信息流和工作流。这种管理结构的改变,并不削弱管理的权威性。相反,它可以进一步增强层状结构的权威,而且扩大了决策基础,促进决策科学化。 通过“管理制度化、制度表单化、表单流程化、流程信息化”的四化过程,实现了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真正意义上的“严格管理、依法维权、服务把关、防范 风险”。该系统在中石化部分油田已经取得了很好的应用效果。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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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初美国著名的IT咨询机构Ga'tnerGroup提出了协同商务(CollaborativeCommerce)的概念,并一直成为企业与IT界关注的焦点。协同商务使企业之间能够以信息科技为基础,建立合作、互利的关系。20世纪80年代,因为技术原因,信息连接的投资费用巨大,企业之间合作的交易成本很高,企业更愿意独自完成企业所需的一切工作。但大多数企业随着自身发展,所处理的信息量成倍増长。正如摩尔定律(Moor’sLaw,即每18个月科技功能会倍増、价格会减半)所说,科技正随着问题的产生而不断前进、不断解决问题。20世纪90年代企业着重内部供应链的管理和内部信息化孤岛的集成,解决内部营运的整合,这个时代是企业资源规划系统(ERPEnterpriseResourcePlanning)的时代。ERP虽然解决了企业内部问题,但是所有的业务仍由企业自己承担。而今,市场越来越多样化,节奏越来越明快,经济发展和格局发生了改变,而企业要面对的是所有相关领域的竞争对手,这就需要改变原有的组织和流程,加快反应速度,明确自己的核心竞争力量,将核心流程外的业务外包(或与其他家企业合作开发),联合所在行业中的上下游企业,建立一条业务关系紧密、经济利益相连的供应链,使企业间形成一个优势互补、协同制造和销售的环境,共同増强市场竞争实力,经济组织由阶层式的架构渐渐转型成扁平式、网状的架构。这样,供应链也就扩展到广义的企业间的业务和服务流程。再加上因特网带来的B2C(Business—to—Customer)、B2B(Business—to—Business)电子商务大大推动了企业的成长,使企业接受且负担得起信息科技的投资,协同商务随之应运而生。
上述正是信息技术应用和发展的一些情况,GartnerGroup将其归纳为二个阶段:(1)1995年以前,主要为单个企业内部的应用——ERP;(2)1995年至今,信息技术的主流应用一电子商务(E—Commerce);(3)21世纪第一个五年发达国家的IT主流应用一协同商务。
2协同商务的作用
协同商务包含着内部协同和外部协同两种。
推动企业内部管理发展内部协同是指企业内部的协同,包括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同、不同的业务指标和目标之间的协同和各种资源约束的协同。企业己采用的各种相互独立的网络系统、应用系统,如ERP等,部分提高了效率,但其相互独立性也为企业的整体管理设置了障碍,并且信息系统日积月累下来的资料,需要转换成决策信息,増加企业经营的智能。在协同商务系统中,人力资源和工作流程模块是强相联的,统一协同调配为企业的运作服务;各职能部门是强相关的,协同工作才能使企业顺畅运转。此时协同商务系统可以从财务、销售、采购、物流、供应链、网上销售等应用系统提取各类数据(所有的文档、客户、雇员、产品、材料、财务等内部相关联的信息),进行分析加工,将企业不同时期开发、分散在不同的软硬件平台上的信息系统整合,提供高度的信息透明度与实时性,然后根据设定的工作流,发送给各有关部门或人员,使管理人员随时了解整个企业的运作,既可以从宏观面观察企业的运营,又可以深入细微面了解企业细节,还能够在协同商务的智能化数据分析帮助下,对企业的业务进行预测分析,给出建议,使企业紧跟、甚至超前于市场的需求变化,快速作出正确的决策,提升企业的竞争力。从而帮助企业提高组织效率,建立协调的运作管理体系,最终有效地促进企业管理的现代化、科学化,适应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要求。
22推动企业间的互利和发展
外部协同是指在行业价值链中,上下游企业间的协同。企业信息的提供者也是需求者(企业内部员工、客户、商、分销商、供应商、合作伙伴),切入角度和关注重点不同——个性化的。Internet技术的成熟,使协同商务平台能够将企业内外部各种相对分散、独立的信息及应用无缝地集成到一起,实现信息共享和直接的数据交换能力,需求者各取所需,强化了企业间的联系,形成共同发展的生存链。例如:帮助客户服务和市场销售人员更好地查看信息、管理及服务,提高整体客户满意度,从而赢得竞争优势;为需求者开设门户,根据其要求设置并提供个性化应用,以不同的级别和权限进入网络,参与到企业整个价值链的运作中。这种完全基于Web的浏览器/服务器结构,方便随时随地访问系统,整个企业可以跨地域、跨时间地在一起协同工作。使决策者及业务部门实现跨企业的联合作战,促进企业业务、企业的视野从事务性和技术性的角度提升到了经营模式的高度[3]。
实践证明,核心企业通过协同商务实现了企业与供应商间的双赢:提高了对市场需求的响应速度;降低了满足客户个性化需求的总成本;提高了产品质量和降低库存;减少不増值的管理成本。而处于供应链中的提供配套产品和服务的中小型企业,通过协同商务与大企业长期合作,提高管理水平并借力发展[4]。
3应用协同商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3.1集成性
协同商务是为了实现实时管理和企业业务之间的集成。企业管理系统的集成有二方面:硬件设备集成、数据集成和业务集成。前两方面是计算机技术层面的,而后一方面的业务集成是企业最为关键的,企业需要生产部门和销售部门协调一致、生产部门和采购部门协调一致、各个级别的管理者和操作者协调一致。“协调一致”不是靠简单的数据传输,一个系统(如财务系统)数据传输到另一个系统(如业务系统),而是在数据传输过程中,如何用一个业务带动另一个业务,一个系统可以实时地知道另一个系统发生的变化,企业管理者可以随时随地看到最新数据。
3.2协同商务不仅是提供工具平台
“协同”概念正与电子商务联系起来,协同商务的目的是促进企业的业务。电子商务解决方案是一个工具(更着重在安装软件、导入系统、整合科技),而协同商务解决方案则是在工具基础上给企业一套协同商务模式(里面有很多企业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以及企业与员工之间协调工作的业务模式,要选择最合适企业营运本质的协同模式)。在实施协同商务之前必须注意到:如果实施不当,很容易变成B2N(businesstonobody)所以,企业应先考虑清楚自身业务与用户和业务伙伴等协同工作的特性,再进入协同商务。
3.3虚拟社群
企业与供应商、客户、合作伙伴以及企业内部通过网络联系在一起,形成一个没有地域、但有内涵之分的“虚拟社群”,企业间的合作是一个虚拟社群建立的过程。社群建立之后,才是合作成败的开始。社群牵涉到合作模式的选择、风险的管理、无间合作的维持。协同商务更重要的是延续在线社群的合作关系,知道导入协同商务科技后的冲突,如何建立社群间信任的关系和预防风险。特别是信任,当企业全面虚拟化后,如果缺乏信任,虚拟的合作也只能成为虚影了。
4协同商务的发展前景
协同商务成为新经济的发展重点,它是企业界和IT界己寻求到的比B2B更好的运作模式。虽然导入协同商务仍有一定难度,但对于那些采用了协同商务模型和解决方案的企业,其协同业务将为它们带来高营业额和高利润的回报,潜力巨大。协同业务的发展将会在整个供应链甚至在全球网络供应链上全面拓展,并将造就高度灵活、快速反映的虚拟企业,亦将在全球范围内对原材料的生产和开采、加工、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分销、运输、配送、零售、市场及服务等商务模型和商务运作带来变革。AberdeenGroup预测,到2005年,协同商务市场将达到200亿美兀。根据GartnerGroup的调查研究,到2005年拥有协同商务能力的供应商和客户,与没有协同商务能力的企业竞争时将能够赢得超过8成的商机。
经济市场呈多样化趋势,经济国际化、地域经济全球化、业务控制数字化、消费需求个性化、市场信息瞬息万变等等。而协同商务通过电子化,使企业能够内部协同和外部协同,将所有利益相关者、企业部门、不同应用系统的信息整和到统一的渠道,实现跨企业、跨地域、跨时间的联合协同作战,实现业务处理和信息获取与共享的一体化,为用户提供个性化的信息获取服务,整合商务流程,缩短执行时间,提高整个商业价值链的整体运作效率。显然,协同商务符合经济发展趋势的要求,而且也正是在这种要求下应运而生的。加上,各软件厂商根据时代的需求,在计算机技术不断发展并能胜任的情况下,不断开发、优化协同商务系统。关注近期的IT,可以看到“IBM投入100亿美元的新战略一EBOD(随取随用的电子商务E—businessOndemand),其战略之一是企业进行水平整合,将分布在行业内部、合作伙伴、供应商及客户之间的大量数据、现有系统以及常规业务,应用软件结合起来。这正是协同商务急需的技术支持。这使得协同商务不是纸上谈兵,而是逐渐成为实用的系统,推动并将支持商务应用系统的下一轮发展。
篇3
一、财务人员参与合同管理的重要意义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合同行为从发生到发展、最后到完结的全过程的管理,是包括立项、计划生成、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利益救济等全过程的管理活动。合同管理的全过程都存在法律风险,财务人员通过招投标、合同谈判、会签等方式,参与企业合同制定、执行以及管理的绝大部分环节。因此,财务人员在合同订立前就要参与,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以获得企业的利益最大化。并通过对企业合同管理的审核、监督、控制,有效防范各种法律风险。
二、订立过程的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
(一)审核合同对方的资格能力
企业在订立合同前必须对合同对方的资格能力进行考评,应当根据合同所约定的交易内容选择有相应的资格能力的主体作为合同对方,以保证选择适合的合同对方。在判定法人的资格能力时,应当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需要注意的问题:
1、合同约定的业务是否在合同对方的经营范围之内
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对于订立超越经营范围的合同,并不仅仅因此而判定合同无效,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争议,应当查验对方的经营范围,慎签超越对方经营范围的合同。
2、分支机构对外签约问题
在企业订立合同过程中,经常会遇到对方当事人为法人分支机构的情况,由于法人分支机构并不具备完备的合同签署权限,因此与其签约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为了确保交易安全,防范潜在风险,对于对方主体为法人分支机构的,可以分如下两种类型审查其签约资格的合法性及有效性:(1)法人的分支机构若依法设立并已领取营业执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0条,属于“其他组织”的范畴,可以作为法律上的合同主体,但从安全角度考虑,建议最好要求该分支机构提供相应法人对其签署合同的授权文件。(2)对于法人非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且未经法人授权,则其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得与此类分支机构签订合同。
3、法人内设职能部门对外签约问题
法人内设的职能部门,未经登记设立,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不得与其签订合同。
(二)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合同对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因此,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同对方是一种主要方式。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对必须招标的范围进行了规定,对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的,即使双方签订了合同,合同也因为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而会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对于法律规定以及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应当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同对方。
在编制招标文件时,财务人员应对招标文件中涉及的财务资料、担保、价款支付条件和方式、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仔细审核,防范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在招标过程中,财务人员应对投标人的经营资信、业绩和近年财务报表进行分析,审查其是否具备承担与从事该项目相适应的经济和技术实力,并确保对方违约时企业能够得到相应赔偿,保障企业权益不被损害。
(三)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
合同的条款就是合同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条款一般应当包括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八项内容。其中前三项是任何合同不可缺少的必备条款,如缺少其中一项会导致合同不能成立;而后五项是合同的重要条款,如缺少其中一项或数项,合同仍然成立,但因约定不明可能会导致双方产生争议或纠纷,因此合同条款应当完整,必要条款和重要条款都应当明确约定。
1.关于采购合同
采购合同是企业内部常用的习惯称谓,即《合同法》分则规定的买卖合同。因数量众多、金额较大,采购合同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最常用的合同种类之一。
采购合同除应当具备《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的条款外,根据买卖合同的特点,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采购合同应当重点关注以下内容是否明确约定:
(1)合同标的条款是否清楚明确。对标的物的品名、规格、型号等应当明确约定,有确切的数量及计量单位。
(2)价格条款是否具体明确。价格条款是采购合同的核心条款,必须要重点注意,包括:金额是否具体明确,是否与中标价格或谈判价格以及附件清单一致,价格是否含税,税费负担是否合法,发票的种类及开具时间等。此外,采购合同中经常涉及产品运输、包装、维修等问题,应明确约定相关费用由哪方承担、是否已包含在合同总价款中等内容。
(3)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及期限是否明确约定明确。采购合同应明确约定付款条件、方式和期限。常见问题为:付款以验收合格为前提,但未约定验收条款;分期付款以初验、终验为前提,仅约定验收条款,未分别约定初验和终验条款。对于付款方式,应明确约定采用现金、电汇、支票等方式的哪一种,同时应明确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期付款,是否留有一定比例的质保金,质保金的付款时间,如有履约保证金,应明确履约保证金的计算方式,履约保证金的返还时间等。
(4)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是否约定明确。交货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应具体明确,如暂不能确定交货地点,也可约定为买方指定地点;如为分次交货,应对每次交货的时间及地点进行明确约定。
(5)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条件是否约定明确。企业采购的设备、材料等往往需要在安装、集成、调试甚至试运行后方可确定产品、设备及其集成后系统的整体可用性、符合性,因此在此类合同中应有到货检验、初验、试运行后的终验条款,且往往与付款相挂钩,以便以付款条件制约卖方履行合同义务。
(6)违约条款是否约定明确。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计算方式应进行明确约定。
(7)质量标准是否明确约定。由于现行的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为多重的,如果未在合同中规定一个双方认同的标准,可能导致所供应的产品或项目成果不符合企业要求,容易产生纠纷。根据《合同法》第61条和第62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双方就质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还不能确定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因此,如果未在合同中明确质量标准,可能会产生以下不利后果:①可能导致最后按法律规定履行的质量标准不一定符合企业的要求;②会增加履行合同的成本;③关于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无法在合同中反映出来,企业无法通过追究违约责任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因此,只要涉及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的,不管采用哪种方法来确定质量标准,都要在合同中尽可能具体、详细地约定。
2.关于建设工程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通常使用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局颁布的示范文本。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合同中最复杂的,而且也是企业比较常见的,因此本文仅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进行探讨。
(1)审核合同主体、承包条件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结果一致。由于建设工程合同通常采用招标方式选择合同对方主体,因此应当注意核对承包人名称、承保条件是否与招标文件、中标结果一致。
(2)关于合同价款计价方式的约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可以采用以下计价方式之一:固定价、可调价、成本加酬金。通常来说,计价方式采用固定价或可调价的较为常见。审核计价方式的约定内容需注意是否清楚明确地约定了计价方式及价格调整的风险范围和调整方法,以及上下文约定的计价方式是否一致等。
(3)关于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约定。实践中常发生由于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上访、围堵工地等事件。农民工问题如果不能妥善处理,将会对企业的形象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可以在合同中对承包人不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导致农民工上访、围堵工地给企业造成影响及损失的违约责任承担问题进行约定,以约束对方合法用工并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4)监理工程师的权限问题。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的案件中常见的争议问题是对于工程量和工程款的认定问题,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委托的监理工程师的权限约定不明,一旦工程前期资料不完备或操作不规范,就会给工程量的认定带来困难,进而影响对工程价款的认定。因此,为避免该类纠纷的发生,应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约定监理工程师的权限,列明其姓名、职务、职权。并且,监理工程师行使某些职权前需要征得发包人批准的,也应在合同中具体列明。
(5)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具体明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条款中对发包方、承包方的主要违约行为进行了约定,但违约方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或者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需要在专用条款中进行具体明确的约定。但实践中常见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对发包方、承包方违约责任不作具体明确的约定或约定为“按通用条款执行”,而通用条款的约定不具有实际操作性,因此审核该部分内容时应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具体明确。
3.关于业务外包合同
实践中,由于发包人过多地参与对外包员工的管理,例如外包员工的招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的具体安排等,导致业务外包极易被异化为劳务派遣,进而业务外包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为避免出现上述情形,在业务外包合同文本中以及实际履行过程中,发包人不得主动或被动地参与以下行为:(1)外包员工的招聘,外包员工与承包人签订、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2)外包员工工资的确定和考核;(3)社会保险的办理;(4)生产经营工作的具体组织。包括工作计划的制定、实施,员工的排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的具体安排、调度等。作为业务外包的发包人,应仅在以下方面进行管理:(1)制订质量标准,并按照标准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2)根据对外包业务的验收结果,进行奖惩,核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费用;(3)以业务外包合同为依据,负责对外包业务进行监督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管理工作。
三、履行过程的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财务人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审核验收依据、交货时间或完工时间,审查票据的合法性、合规性,并注意开票单位全称是否与合同签订单位全称相吻合,付款前必须做到手续完整合规、票据合法,避免产生法律纠纷。
(一)以合同条款为依据,审验支付的凭据
合同执行中对合同约定标的质量、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要求必须严格执行,执行的情况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包括财务人员的在内的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记录资料,如果出现与合同不符的情况,必须在验收材料中说明情况,同时应对照相关违约条款,明确处理意见及扣款金额;工程项目支付进度款还必须有监理单位或人员对质量和进度的有效确认;申请支付时财务人员必须对照合同条款,再次审验验收资料中执行情况与合同条款的要求,必须满足合同付款要求,确保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合规合法 审验支付的票据
通过支付凭据的审验,满足了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财务人员再对支付的票据进行审验,根据合同内容及税法的要求,首先识别开具票据类型是否合规合法,增值税发票比率是否按合同要求的比率开具;其次识别票据填写的信息、数量、价格、金额是否正确及完整;最后按税法要求识别票据专用章是否合规,不得涂改等情况。
财务人员必须改变传统的支付习惯,只审验票据的合规合法,而忽视合同管理的要求,财务付款必须以审验合同执行的有效凭据已满足合同支付条件为前提,同时审验票据合规合法后方可支付,这样才能确保合同履行中的有效控制,防止企业经营风险。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一个过程,是合同行为从发生到发展、最后到完结的全过程的管理,同时也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人员全程参与合同管理必将极大地提高企业的风险防范能力。
参考文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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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综合指标与企业经营管理概述
财务综合指标指的是企业总结和评价企业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的相对指标。财务综合指标反映了企业过去的经营状况,也就反映出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表现较好的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不够或者出现问题的方面则需要在日后的经营管理工作上做出努力去解决。所以,企业需要在财务工作上做好信息的收集和整理工作,以便财务综合指标能够更准确地反映管理工作的好坏。
二、财务综合指标和企业经营管理计划制定
年初往往是各个企业总结上一年的得失并制定这一年的经营管理目标的时候。一个好的领导者懂得经营管理目标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所以,在年初进行的年度经营管理计划会受到领导者的重视。在制定计划的时候,企业往往会根据上一年财务综合指标所反映的成绩和效果来决定本年度要保持继续稳步前进的方向在哪。而在制定本年度经营管理中需要加强、提高、改善的问题方面也会借助上一年财务综合指标所体现出的问题来制定。通过上一年的财务综合指标所指定出的本年度经营管理计划会有效的推动企业在去年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发展。与此同时,本年度的年度计划里往往涉及了本年企业投资的大致方向和数量。根据上一年的财务综合指标就能够帮助企业更加具有针对性的进行投资,从而减少企业投资的盲目性,有效防范了财务风险危机。保证了企业的经营管理方面在去年的基础上能够取得进一步的提高,有效提高了企业的绩效。
三、财务综合指标和企业负债能力评估
企业制定完了本年度的经营管理计划和投资计划之后,想要依靠投资来推动自身发展就需要对企业的负债能力进行评估。财务综合指标中很重要的一项指标即是企业的负债能力指标。企业决策者按照财务综合指标所提供的企业负债能力指标决定对外投资额度,从而在降低企业财务风险的基础之上实现了企业资本的利用率。财务综合指标根据投资的实际需要在负债能力指标方面分成长期和短期两种。假如企业想要选择长期投资,那么在上一年的财务综合指标里面,其盈利能力指标一定要保证达到一定的标准。同时,企业的资金构成模式也要符合长期投资的需要才能进行。而在短期投资方面,企业需要分析上一年财务综合指标中的企业资金流动率等三项相关的指标,来决定是否进行短期投资。在进行短期投资的时候,也要注意根据财务综合指标保证投资额度在一定的经济范围之内,否则就会造成财务风险加大的局面。
四、企业的综合财务指标反映企业的经营活动的动向
企业的存在与发展必须在一定的法律法规范围内。只有在这些法律范围内,其经营管理活动带来的效益才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有效所得。企业综合财务指标会详细全面的反映企业在经营管理中的所作所为,受到惩罚所产生罚金开支,为维护企业形象所产生的公关开支等等情况都会得到详实的记载并反映出来。对于违规经营管理活动过多的企业,政府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企业做出处理,帮助企业领导者进行合法的经营管理,维护社会和谐。
五、财务综合指标切实地反映出了企业的发展能力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要想能够在市场中更好地走下去,就必须在经营管理方面实现创新,找出适合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路线。只有找到了企业发展的正确路线,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企业的决策者往往会根据财务综合指标来看待一个企业的发展是否具有潜力。财务综合指标里面,企业雄厚的资本实力以及企业在过去的利润增长率反映了企业的盈利能力是否持久。一个企业持续盈利的能力往往代表了企业具有发展潜力,但这并不能说明无限制的提高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和资本实力就有利于企业的发展。相反的,盲目地扩大投资,强行拔高盈利能力往往会适得其反,并不适合企业的良性发展。企业在扩大投资的时候,没有对相关的财务综合指标进行考虑,并没有指定一个合理有序的投资方案。这样的盲目扩大投资,往往使得投入资金缺乏有效管理造成企业资金使用率大打折扣。盲目扩大投资不利于资本的回笼,对某些资产不够雄厚的企业来说将面临巨大的财务风险威胁。对于资产雄厚的企业发展其实也不利,如果盲目投资不能得到控制,大企业也会随着财务风险的加剧而破产。
企业的综合发展实力还体现在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方面,综合财务指标也能反映出一个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在市场上的占有率,具备一定市场占有率的企业才有能力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生存和发展。通常,企业会通过财务综合指标来评估自身在市场上的占有率。根据财务综合指标分析自身发展动力,从评价自身竞争力开始,革新经营管理措施。从而推动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促进企业的能够在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因此要根据财务综合指标来改革自身的经营管理,从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持续增加。企业财务综合指标里面,销售额与收支情况结合起来可以分析出消费者的需求,只有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的产品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快速壮大,不断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从根本上保障了企业能够又快又好的持续发展。
六、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在世界范围内得到确立,激烈的市场竞争给企业带来了无可避免的财务风险。通过企业的财务综合指标来指导企业的经营管理是每个企业在发展的时候必须重视的。只有根据财务综合指标对企业进行科学的经营管理,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马文红.浅析比率分析法在企业偿债能力分析中的运用[J].中国集体经济,20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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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合规体系;风险内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发生、变化和消灭往往是通过契约进行的,这是由市场经济本质决定的。所以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的基础,现代企业经营发展必须要坚持依法治企,健全内控,严格合同管理,加强合同履约能力,提升企业合同管理水平,才能有效地降低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发展。
第一,制定合同管理规章制度,统一归口管理。通过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及合同管理企业管理标准,全面梳理和优化合同管理流程,明确统一合同管理归口部门。从合同的承办人员管理、授权委托、管理职责、管理流程等多方面,以及审查会签、签订、变更、解除、履行、归档、纠纷处理等各个环节细化、完善,夯实合同管理基础。
第二,实行合同承办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合同培训与业务指导工作,提高合同承办人员的法律意识与合同签订能力。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合同意识的培养与强化。分层次有重点对企业关键岗位人员进行合同承办人资格培训,合格的准予持证上岗。对于岗位调整人员也要进行合同和法律风险意识的培养,通过结合每一次合同的审核、签订及履行中事项的处理,对重点项目以及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实践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与承办人员合同意识、法律理解能力、合同承办能力,为加强合同管理工作发挥良好的促进作用。
第三,制作企业合同范本,更好的指导合同签订工作。为了更好的防范企业法律风险,规范企业合同管理,又能够提高工作效率,企业法务工作者可以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合同范本,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承揽合同、技术合同等各类常用范本,通过推广使用可以提高合同签订质量和审查工作效率,另外也可以再使用过程中发现问题,总结问题,再修订,再推广,从而有效提高合同签订质量。
第四,加强合同检查,注重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签约后的履行工作与全过程监督管理也是合同管理的重点。不仅要狠抓合同的审查与签订,更要加注重合同履行的监督与检查,并做好履行中每一环节的衔接和规范。一方面要通过合同履行管理重点检查、合同履行台帐、专项检查以及不定期的合同抽查等方式,加强各承办部门合同的履行工作的检查与指导,不断敦促和规范承办部门合同履行工作。另一方面,要求所有承办人员及时完成合同履行信息的记录,从而更好的保障了合同的履行过程监督,促进了合同的履行管理,为企业的经营决策和合同监控提供了及时、准确参考依据。
第五,严格合同专用印章管理。企业合同管理如何才能保证审查率达到100%,如果承办人员绕开企业法务去签订合同怎么办?这就要求企业法务必须严格把控合同专用章管理。首先针对合同印章数目较多,外借使用频繁,周期较长,管理难度较大的特点,实施专人统一管理,没有法务人员审批不能盖章。合同印章要分类管理,分类使用,分别控制,严格合同印章审批和管理,并对外界使用情况进行反馈记录,杜绝发生使用合同印章不规范现象。
第六,注重合同履行过程中证据资料的保管,及时完成合同归档工作,为依法维权提供有力保障。合同档案是是企业重要的法律档案,是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对合同档案进行检查、分类、建立索引、立卷、归档;为了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及时性、有效性,严格把关,对于签订不及时或不规范,印章使用缺失、模糊、不规范等现象在合同归档时要一律退回重新补充完善。
第七,严把合同审查关,从源头杜绝和减少合同法律风险的产生。通过规范合同的签订与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流程进行评审,彻底杜绝合同签订的随意性与法律审查的缺失;强化各会签人员审查职能和意识,从源头把关,未经法律审核的以及未按照法律审查意见修改完毕的一律不予签订,以确保签订合同法律审查100%,大大降低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
第八,推进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合同管理工作不仅要有质量还要有效率,现代经济的发展对合同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而合同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能够提升合同管理工作效益。通过引入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可以使合同审批流程更加迅捷,提高审批效率,同时审批过程在信息系统中留痕处理,能够有效保留审查会签的记录。另一方面,信息化可以方便合同数据统计,便于导出各类数据,为企业经营决策提供参考。
参考文献:
[1]胡鸿高主编.合同法原理与应用[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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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完善建筑企业法务管理机制及相关工作
2.1建筑企业法务职能的完善建筑企业内部设立的法务部门应加强科学管理、规范工作流程及完善制度,在处理企业的法务上的程序与权限,应给予法务部门明确落实。而完善职能过程主要由法务部门、业务部门及企业高层领导三方共同建立,以防范法律风险为主,建立机制与模式完善结合的完整制度。建筑企业的重视与制度的完善,才能使法务部门在企业的法务处理中发挥出应有的职能效应。
2.2推进企业法律顾问机制及对企业法务人员的培养企业应该要大力推进法律顾问机制,规范设置企业法律顾问事务机构,在企业重大投资、重大工程的决策过程中总法律顾问必须参与,是企业在重大法律问题上的避免损失的重要措施之一。在合同管理制度上,建筑企业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合同管理制度制定、重要合同签订、重要工程投标、合同争议处理、变更、中止履行、解除合约及账款催收、追讨等重要法律事务上,通过企业法律顾问的审核、指导,减少一些不必要的纠纷,更好的维护企业的利益。建筑企业在法务处理上,企业法律顾问是应对法务管理的方法之一。但法律顾问毕竟不能一一俱细,因此,企业有必要大力培养自己的法务人员,而能否提高法务人员工作能力与业务水平,成为法务工作成败的重要因素。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建筑企业法务工作者,不仅要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基础,更应懂得理论与实际的结合。在建筑行业的专业方面,也要注意企业管理与经济管理知识,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及相关环节应深入了解。才能达到企业知识与法律知识的融会贯通,才能在实际工作中提高工作能力与工作效率。
2.3建筑企业法务工作者的具体工作及角色细节定位在建筑企业中,法务工作者从事着以保护公司利益为责任的工作,因而,法务人员实际上是实至名归的“守护神”。就具体内容来说,建筑企业法务工作人员对法务工作有着多样化的服务方法。例如:法务人员对建筑企业的重大决策可根据法律规范进行利益与法律风险的可行性论证;拟定、修改、审查建筑企业内的各类协议、合同与其他相关法务文件;对某些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事件,以律文形式发表严正声明;法务人员应企业参加经济、行政及民事类诉讼与仲裁等,在最大范围保护企业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法务人员在企业的人力资源工作方面,可配合人力资源部门解决人事相关问题,起草与审查劳动合同等。而更重要的是,法务人员对于企业法律问题要懂得区分情况采取法律的处理措施,比如:在对于我方企业已经出现合同违约的情况下,法务人员应迅速与对方商讨解决办法,明确责任后拟定补充协议或理赔协议,以免造成企业更大的损失。关于口头合同,为防止后期纠纷造成证据不足而败诉,法务人员应及时拟以书面合同确定下来。而关于债权问题,对于部分已经存在诉讼过期等问题时,法务人员应积极与对方商议重签还款协议或尽快调解解决。尽己所能地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避免企业信誉、经济损失,是法务人员的职责所在与职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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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风险”最早是在2004实施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提到。所谓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预期与未来实际结果发生差异而导致企业必须承担法律责任,并因此给企业造成损害的可能性。当企业违反了法律,或者行为不符合法律规范,或者缺乏防范意识,都会产生法律风险。当前企业法律风险的表现形式体现在:一是经营性损失(包括收益或利润损失、成本增加等);二是是民事诉讼败诉(包括诉求的赔偿和讼费用等);三是企业受到行政、刑事处罚或制裁;四是企业资产(包括有形和无形财产)受损;五是企业商誉受损及其他损失等。
二、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必要性
(一)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客观需要。目前在竞争空前激烈的国内和国际市场下,企业在面对越来越复杂的法律风险中想要获得市场优势,必须警惕企业法律风险,以尽量减少损失情况的发生。
(二)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是企业自身的发展和成长的重要保障。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一个成熟健康企业的重要标志,也是软实力的重要标志。多年实例表明,企业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就必须加强法律风险防范。
(三)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企业法律风险的损失结果导致破产或倒闭,增加下岗职工,势必会影响到社会稳定,阻碍构建和谐社会。相反,则可以有效地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三、当前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出现的问题
当前我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出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
(一)部分企业管理者法律风险意识差
部分企业没有充分认识到律师在企业管理与发展中的重大作用,管理者对法律风险缺乏必要的重视,事前缺乏律师参与,产生诸多法律漏洞,一旦引发纠纷,进入诉讼阶段,才意识到律师的重要性。此时,一些案子由于漏洞过多或缺乏有效证据,已回转无力,即使律师参与也只能挽回少部分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建设完善不足
企业自身制度的缺陷也是引起企业法律风险增加的一个重要因素。企业相关法律事务缺乏严格的审核程序,由于欠缺法律把关,使得企业中不合法的做法存在,为日后埋下风险隐患。
(三)相关系统的法务管理制度和法务人员缺乏
一些外聘律师参与企业法务管理偏向于应急性、被动化模式,律师服务偏重于案件诉讼,顾问律师远离公司的核心决策圈,对企业的重大决策发挥不了应有的影响,无法全面识别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更谈不上采取有效的防范和控制措施。与此同时,企业又缺乏系统的法务管理制度和法务人员,导致法律服务无法深入到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法律风险陡增。
(四)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
目前虽然有企业建立了较全面的合同管理制度流程,但在履行过程中经办人员认为程序烦琐或带着侥幸心理不认真执行这些制度。合同签订前未送企业法律顾问进行合同审查和评估。在业务执行的各环节中投有按照制度流程通过法律顾问做好审核监督肩的甚至根本就没有进行法律论证。
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
针对以上出现的法律风险问题,笔者认为要加强法律风险防范可以从以下几点老考虑:
(一)加强企业法律风险意识
加强法律风险意识是识别风险、化解风险的前提,也是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思想基础。随着企业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和完善,要求我们必须具有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要认识到,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会给公司带来严重的后果,但事前是可防可控的,因而一定要抓紧强化防范工作。实践中一些企业往往重视打官司,而忽视在日常决策中预防法律风险,企业在发展中必须树立守法观念,要有风险意识,做到企业行为合乎法律规范。
(二)建立健全公开、公平的内部决策机制
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有限责任公司, 都有企业自己的章程。企业章程就是企业的“宪法”,它不但规定企业各级领导的产生、职权范围,还规定了企业的决策程序等方方面面。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决策要依照法律规定、企业的章程来进行,就可以规避一些企业和经营管理者的法律风险。例如,在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过 程中,有的公司股东竟然从来没有看过公司章程,发生了争议也无所适从,甚至有的股东盲目地相信其他股东,最后落入别人的套,上了当等等。针对这个问题,必须建立公开、公平的内部决策机制,熟悉掌握企业章程,按章程办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这是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途径。
(三)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预防体系
一是要建立合同管理系统。由企业签订的合同符合法律规定,条款无遗漏,符合要求的形式,文字准确,严谨,是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切身利益的。因此,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是防止法律风险性工作的基础,企业要建立事前防范和控制以及合同管理制度,具体包括合同归口管理制度、合同分类专项管理制度、合同委托管理制度等;建立以合同为中心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做到人员、机构、制度三落实。对于多年来企业有定期的实践合同,具有很高的重复性和合同的效率,合同应制定固定的文本,如测绘合同,印刷合同。合同须严格遵守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出具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计划的法律意见书和批准。建立经常性的业务合同纠纷统计、管理系统,基于情况变化的分析,及时完善企业固定合同文本。从合同谈判,起草,签署和执行有针对性的当事人,并建立关于协调的合同管理体系。二是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一套合法、实用、规范的企业规章制度,使人们有所遵循,做到人人有专责,工作有程序,办事有标准,才能保证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的进行。同时规章制度完美的过程,也是人治走向法治的过程。因此,一个企业制度的出台,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来进行,包括它的提出、调查、审核、修改、完善等,只有这一系列的步骤一一到位,才能确保企业规章制度具备合法性、实用性、规范性和协调性。
(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机制的建设
企业存在着较多、较大的法律风险,当前企业法律风险存在企业设立到经营活动的各个方面,因此,加强企业法律风险评估机制建设是非常必要的。企业法律风险评估可以分为内部评估与外部评估,企业内部的法务部门可以为其自身进行一定的评估,提出些许法律风险应对的建议,此种机制的建立针对于一般私企较为实践有效性较高,而对于国企、或者是国有资本参股的企业,其自身出具的法律风险评估报告书需要进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核,势必会存在 “自身说自身”的不真实问题。外部评估就是企业内部无法务部门或者是企业外聘律师事务所,在企业与外部律师事务所签订相关法律服务协议后,律师通过相关资料的搜集与分析,为企业出具法律风险评估报告、法律风险应对计划。
(五)适时选择外聘律师提供法律服务
企业根据自身实力,结合企业发展需要,发挥律师在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和依法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方面的作用,以提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如果企业还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为节约成本,可以聘请律师帮助企业形成“自我保护、自我约束”的依法经营机制,通过法律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形式,指导企业建立人事管理、合同管理、税务管理等制度,或通过定期上门方式对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诊断和预防,可全方位多角度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在企业发展成熟阶段,如遇到专业性强的法律事务,也最好聘请律师为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以促进企业的健康成长、稳步前进。
(六)加强法律风险防范的交流与合作
积极与法律工作突出的企业进行交流沟通湘互学习风险防范的管理经验共同研究思路方法。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和法律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交流。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法律专家学者沟通,争取他们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做好国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控制工作。
总之法律风险存在于企业经营发展的每一个环节,如果不加以重视和及时规避,一旦风险出现,其后果往往是企业难以控制的,会给企业带来极大的甚至是颠覆性的灾难。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企业必须依法经营管理、依法开展各种经济活动,这是对企业最基本的要求。所以说,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是加强企业风险管理最基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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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长管理财务预警系统构建的发展
(一)可持续增长理论在财务管理预警系统中的应用
中小企业的流动资金并不是很多,并且公司的固有储备资金也有限。如果中小企业不需要消耗现有的财务资源,那么销售能够增长的最大比率就是可持续增长率。利用公式来表示就是:可持续增长率=销售净利率×收益留存率×总资产周转率×资产权益比例=销售净利率×收益留存率×总资产周转率×(资产/期初权益)。从公式当中,我们可以非常明显的看出,中小企业在稳定的财务政策下,可持续增长率与资产收益率呈现出线性变动的状态。
(二)基于增长管理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预警系统
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抵抗能力较弱,因此在运营的过程中,很容易被社会上的大浪潮所推倒,为了长期的发展,同时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占有一定的份额,中小企业需要基于增长管理建立财务预警系统。本文认为,中小企业的财务预警系统,要以可持续增长模型权衡企业当前销售增长率的合理性,并且有效的判断企业现有资源能否支撑未来的销售增长率。可持续增长模型还能判断企业的赢缺。从以上的表述来看,基于增长管理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预警系统,要用到可持续增长模型,并且以此为基础来建立。事实证明,可持续增长率可以详细的计算企业资金赢缺,并且对下一步的筹资和投资做出正确的决策,这才是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预警系统应该发挥的功能。
(三)基于增长管理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预警系统运作流程
相对来说,基于增长管理的财务预警系统,最大的优势就是实用,这个系统能够随时对中小企业提供相对应的信息和资讯,在中小企业做出正确的决策以后,获得相应的经济效益。运作基于增长管理的财务管理预警系统,与其他的工作存在很大的差别。首先,必须在事前、事中、事后能够在第一时间跟踪和控制警情,避免因为事态扩大化引起恶性循环;其次,要注意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发现与探寻,很多的致命隐患,都是在日常工作不注意所引起的,由于长期被人忽略,最后发展成恶性事件;第三,将企业经营活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预警相结合,这样就可以进行全面的预警,甚至在问题发生之初就进行控制,达到零损失。
二、现金流财务管预警系统构建的发展
(一)基于现金流的财务预警系统框架
现金流对中小企业而言,是一项重要工作,基于现金流建立财务预警系统,首先要在整体的框架构建上努力,只有建立一个符合实际的框架,才能保证其他的功能得以实现,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一个强大的保障。第一,基于现金流的财务管理预警系统,必须分别研究现金流量综合财务预警、筹资现金流量财务预警等各种预警,只有对每一个环节都充分了解,才能避免在日后的工作当中,产生不必要的冲突,导致中小企业陷入困境;其次,要结合各种预警的特点,选取合适的预警指标,目前的中小企业正处于成长阶段,很多的业务和工作模式都不健全,预警系统的预警指标能够间接的帮助中小企业完善工作,并且在很多的方面,彻底解决问题;第三,基于现金流量的财务管理预警数据来源一定要是中小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只有这样才能保证预警系统的有效性。
(二)从企业现金流方向构成分析企业财务状况
从中小企业的发展角度来分析,不一样的现金流量构成现金流量表示正负方向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将会直接导致现金流量结果的差别。因此,在构建基于现金流的财务管理预警系统时,必须在“正负方向”上有一个充分的把握。比方说经营流入流出且筹资流入>流出,表示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匮乏,举债经营是目前企业状态;经营流入>流出且投资流入>流出且筹资流入>流出,表示经营、投资、筹资都能取得良好的现金流入,企业财务状况一片大好。从以上的阐述来看,根据企业现金流方向构成来详细的分析企业财务状况,是财务管理预警系统的重要工作,同时也是考量财务预警系统的重要标准。所以,财务管理预警系统的构建,必须在这个方面足够努力,才能保证系统的有效性。
三、总结
本文主要基于增长管理和现金流的中小企业财务管理预警系统构建的发展进行了一定的讨论,从整体的情况来看,发展情况还是比较乐观的,很多的中小企业都获得了较大的成长, 并且在社会发展的大浪潮当中,获得了稳固的地位,正在逐步的扩大规模。值得注意的是,财务管理预警系统的发展与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持平,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企业过快成长,获得一个稳步的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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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合同管理现状
1.没有正确认识合同管理。对于油田销售企业合同管理,部分企业没有正确认识其管理作用,使其难以收到效果。部分油田销售企业认为合同管理不是企业管理的重点,不会对日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因而无需花费更多的时间与精力。2.合同管理缺乏完善监管制度。合同管理监管工作,要求油田销售企业参与,同时合同利益方也要认真履行合同规定义务,如果其中一方不愿参与监管,就会影响合同管理实际效果。另外,如果合同双方不参与监管,尽管采取了一定的管理手段,也没有实际意义,无法落实到位。根本原因在于,油田销售企业没有针对合同管理,制定完善的管理机制,使得企业与员工缺乏约束机制。从员工层面来讲,其不重视合同管理,因而企业无法顺利开展合同监管工作。3.合同管理缺乏专职人员。企业在合同管理中,管理员及承办人通常会将合同与部门其他工作混淆起来,很多情况下没有为合同管理建立专职人员负责管理。企业合同项目涉及金额大、周期长,假若没有专职人员负责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就会出现各种问题。当前,有些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大都是为了应付工作检查,实质性作用并没有发挥出来。4.缺乏先进的管理模式。企业在合同管理中,一般将其划分为法律事务范畴,由企业法务部门负责管理,这是合理管理的主要模式。该管理模式应用后,可从法律层面保护合同管理工作,但存在隐患比较大。比如企业会认为合同事儿就是法务部门的事儿,合同问题就是法务部门的问题,忽略了专业部门对合同文本内容、签订及履行等方面的主导性;法务部门出于职业素养,会关注合同潜在的法律风险,但却不能代替专业部门对于文本内容的审核。另外,企业缺乏先进的合同管理模式,管理创新意识不足,给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埋下很大的隐患。
二、精细化全生命周期合同管理建议
1.规范化合同管理。精细化合同管理使得企业合同管理更具透明性,利用审核流程与内容固化,降低人为因素造成的影响。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能划分参与合同管理,促使合同管理由被动预防转为事前主动预防,可有效预防合同风险。同时,信息化合同管理系统,审核人员并行操作,减少了等待时间;合同管理中借助其透明化功能,承办人员可对合同审批进程进行实时查询,工作效率提升的同时管理成本降低。2.创新合同管理理念。构建一体化管理平台,将合同管理纳入经营业务与管理范围。基于合同内容,围绕计划费用,实现精细化全生命周期合同管理目标,动态跟踪任务完成与合同执行情况。3.深入发掘合同应用信息。合同全要素信息收集环节也属于精细化合同管理范畴,合同管理信息与科研计划及付款等信息要实现有效对接与集成,有效融合合理管理系统与生产、销售计划及财务平台等系统,消除信息孤岛问题。利用合同信息化系统有效保存容量大与多样化的合同数据信息,统计与查询便于合同管理人员掌握海量数据查询技巧,做好分析,为后期日常管理、资源投入及业务发展等战略角色的制定提供重要数据参考。综上所述,油田销售企业合同管理中,应用精细化管理理念,有效杜绝企业合同签订与履行失误,降低企业经营、政策及法律等风险,提高企业经营绩效。但精细化全生命周期合同管理与实施,涉及企业多个方面,需要缜密筹划与系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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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企业法律顾问会直接参与到企业运行活动的绝大部分环节中,是企业的内部法律服务专门人员。
二、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
1.为企业建立规章和领导层的决策进行参谋
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是企业领导层的智囊团成员之一,在企业发展经营过程中在法律方面甚至其他方面提供意见和建议。其工作任务首先是帮助企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公司法律顾问一般参与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起草、修改、审核、贯彻执行和宣传教育工作,并指导监督部门的工作,以维护公司规章制度的正确实施,以帮助企业领导者通过制度管理企业各层面的工作人员。其次是为企业的重大经营决策进行法律“把关”,为决策层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以保障企业依法经营。
2.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最主要的工作。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绩效考核机制,而企业的业务人员往往十分看重经营业绩,甚至一味地盲目追求经营业绩,导致忽视了经营风险以及由此带来的法律风险。而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目的就是要通过企业法律顾问的监督审核,既能够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最小化,又能够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实现利益的最大化。因此,法律顾问应该遵循事前积极防范、事中强化监督控制、事后努力补救的原则,为企业正常运行服务,以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一旦发生纠纷需承担法律责任,法律顾问需立即处理本公司与他人的经济纠纷和权利争议,力求使经济损失最小化。
3.全面处理企业法律纠纷事务
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除了上述内容以外,还有与法律有关的工作,每天都会发生。有时合同纠纷、劳动用工争议、知识产权维护、产权纠纷处理等诸多问题均可以以法律事务的形式反映出来。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涵盖所有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相关的法律事务,当然也包括企业纠纷处理。另外,法律顾问需要作为人参与企业的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活动。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合同管
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在企业合同管理中发挥主导作用。企业作为一个独立的利益主体,需要增强与外部的联系,就必然需要扩大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前期管理工作的自。如果合同处理得很好会给企业带来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如果处理不好或者监管不力就会导致不必要的经济纠纷。这就需要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订立之初就做好各方面的前期审查工作,重点对合同当事人的资产信用情况严格审查,对其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合理判断,将合同可能对公司造成的风险减小到最低程度,这是预防性法务的关键。除了预防性法务工作,企业法律顾问还必须针对合同的审批与签订、履行、变更、终止、违约处理等过程进行监督和审查,而这一管理过程的每个环节上都有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因此,作为法律顾问,为企业建立合理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并依此执行是十分必要的。
1.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确定由企业法律顾问统一审核管理合同签订和履行等工作。
我国《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对此做出了相关规定。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有“管理企业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的职责,并赋予了企业法律顾问管理经济合同的任务。该方面大部分企业已经做到,设立了相应的企业法律顾问岗位。
2.由法律顾问制定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尤其是某些国有企业,在市场上长期处于强势地位,导致企业的管理人员并没有树立正确的合同风险意识,签订合同时不注意,签订合同后也没有进行妥善的保管,使得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存在着很大的风险,增加了企业的法律风险和法律顾问的工作难度。因此,把合同管理落实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确保企业合同管理落实到实处,才可以做好企业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维护企业的利益,促进企业的发展。
3.企业法律顾问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任何企业签订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获得经济利益,而经济利益的获得更需要合同及时、有效地履行。这就要求法律顾问对企业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监督以及反馈。企业法律顾问人员通过监督可以了解企业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并及时向各合同履行部门反馈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纠正问题、弥补错误,促使合同高效履行,并能够减少违约行为的发生。
4.企业法律顾问在合同违约纠纷发生之后要做好补救措施。
不论是企业方违约还是合同相对方违约,企业的法律顾问都要积极采取措施,在合理合法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名誉及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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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
企业合同签订之前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三类。第一,主动权丧失。即合同内容的制定完全交由对方负责。对方在设计合同条款时,必然会从自身利益出发,以达到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进行合同的制定。企业丧失起草合同的权利,无法对自身利益起到保护作用。第二,恶意竞争风险。市场竞争愈演愈烈,某些企业为成功获取合作机会,不惜以窃取合作方信息为手段,公平竞争无法实现。第三,信用审核不足。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对合作方的合同执行能力、信誉程度等未做足够的了解,或受到恶意蒙蔽,在签订合同后,因对方无法充分执行合同条款导致法律纠纷,损害企业经济利益。例如,合作方完全没有能力执行合同,合同被迫终止失去原本的法律效力,导致企业合作项目无法继续进行。
(二)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
合同签订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于合同内容方面,例如,合同条款设置不合理、具体名词存在争议、合同内容不完善等。合同条款对合作双方的权力和义务作出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讲,一份合规、合理的合同应包含明确的主体、具体价格、支付方式、品质标准、履行方式、时间限制、违约惩罚等项目,若某一项内容存在不完整性,当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相关事宜时,就会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合作双方为维护自身利益各持己见,给法务人员带来较大的工作压力。除内容外,合同形式也涉及到较高的法律风险,一份形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例如,企业未经招标就直接与合作方签订的合同,由于不符合我国招标法及市场经济管理办法,合同无效。
(三)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风险
履行过程中面临的主要法律风险为合作方合同履行能力下降。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复杂的市场环境使企业合同管理重要程度逐渐提升,同时也给各个企业的发展带来诸多影响因素,当合同方因经济能力、生产能力下降导致其无法依照合同条款要求完成约定时,会给另一方造成法律风险。如,合作方在融资过程中,因银行限制条件提升而无法正常贷款,导致生产经营活动因缺乏足够的资金中断,造成另一方的经济损失。另外一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为合同变更风险。在履行过程中,合同主体变更导致原本责任和义务的转移,产生新的合作关系。但企业可能并不了解新合作方的合同履行能力信息,导致潜在风险的发生。在大型合作项目中,因合同条款多、执行期限长,不可避免会因实际情况变动带来合同变更需求,产生新的法律风险。
(四)纠纷处理中的法律风险
在确实产生合同纠纷后,企业因上诉时间延误或上诉方式不佳带来法律风险。例如,在诉讼过程中,因害怕打官司给企业带来过高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而出现拖延现象;再比如企业法务人员能力不足、未邀请专业律师、自动放弃申辩权等不当的诉讼行为。企业权益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未得到有效的利用,导致上诉失败,因合同纠纷导致的损失无法得到相应的补偿。
二、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一)完善企业合同管理机制
1.设立内部法务部门
法律风险防范作为企业合同管理过程的工作重点,在组建合同管理组织时,可考虑设立企业内部法务部门,聘请专业的法律从业人员,专门负责法务事宜。若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对法务工作的需求有限,考虑到人力资源配置经济性,可选择与法律咨询单位合作的方式,聘请专门的法律顾问,对企业合同进行法律风险把关。对法律顾问的工作状况进行监督,合同中很多潜在的法律风险是普通管理者无法发现的,要求法律顾问对合同中各类名词、内容、形式等进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断,发现异议及时与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以便在第一时间消除法律风险。从合同订立前的准备阶段开始,要求法务人员或法律顾问全程跟踪,从第三角度出发,对合同中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挖掘和监控。决策前,充分考虑法务人员给出的意见,并将法律风险纳入到合同可行性评价指标体系当中。在筛选合同管理人员时,应优先聘用那些既具备专业合同管理能力,又掌握一定法律知识的综合型人才,确保在合同管理过程中,能够对一些法律风险加以防范。
2.打造适当合同范本
企业合同形式、内容由企业属性决定,有关企业主营业务的合同涉及到更大的经济效益,如购销合同、资产转移合同等,作为合同管理的重点。其他合同,如房屋租赁,作为辅助类,要与主营业务合同相配合。依照企业实际需求,并参考国内外同行业合同设置经验,打造适应企业自身发展的合同范本,能够借助统一化、标准化的手段,确保合同的形式、结构、内容的合理性,能够提前避免一些法律风险的出现。范本中还应融入企业对过去合同管理工作的总结,尤其是以往产生纠纷,涉及到企业利益损失的内容点,加以改进和避免。
(二)执行主体信用调查制度
合同签订之前,对合同主体进行信用调查能够对合作方的执行能力、资金状况、信用水平等做全面的了解,结合合同内容客观评定其能够履行合同的程度,以免在后期执行过程中出现法律纠纷。企业可建立主体信用调查制度,广泛收集合作方资料,结合信息技术,打造主体信用数据库,促使该项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方案策略能够长期、顺利执行。信用调点关注以下三项内容:第一,调查主体经济执行能力,包括对方注册资本、实际资本、公积金状况及其他形式资本持有情况。了解其生产厂房、设备、人员、技术、原材料等物资的保有量,评价对方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实力,以此来断定其是否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执行合同要求。第二,调查主体信用情况。信用情况可从主体经营发展历史中观测,了解其是否在以往经营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以及其他合作方给出的评价。最后,打造合作方管理信息化平台。将合作方及目标合作方信息录入到平台当中,广泛收集其相关资料,结合资料将合作方划分等级。例如,筛选以往合作过且合同执行情况良好的合作方作为优先合作对象,并将那些频繁出现违约行为、合同履行能力不足的客户列为避免合作对象。合作主体信用调查工作的开展可选用直接了解、将合作信息交由第三方部门调查或分析对方年检资料、纳税资料及审计资料的方式进行。
(三)合理转移合同法律风险
1.合同担保
合同担保制度的引入可有效确保企业各项交易活动的执行安全,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结合自身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签订合同担保协议。协议中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通过合同担保合理转移法律风险。该方式的应用需要对对方提供担保物的市场价值做出准确的评估,并严格审查担保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担保资格和实力,将相关信息明确到合同当中。若合同无法顺利履行,企业可依照担保协议中的规定,最大限度的降低企业受损失程度。在实际工作中,企业也可能位于担保人的位置,此时更要求慎重设置担保协议中的各项条款,酌情向被担保人提出反担保要求,分散企业法律风险。
2.合同保险
随着市场经济形式的多样化发展和我国保险体系的完善,已有专门针对企业合同的保险产品,当企业因合同管理面临法律风险及损失时,由保险方出面,按照事先设定好的保险条款予以企业补偿。将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以免企业经营管理遭受重创。当前合同保险还处于发展初期,相关的理论依据不甚完善,但合同保险不失为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安全性、合理降低法律风险的有效途径,值得深入挖掘和发展。
(四)积极开展员工法律培训
管理人员是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最重要的资源,任何合同管理措施、风险防范策略都要依靠人员来实行,因此努力提升企业合同管理团队的工作能力,加强对相关员工的专业培训及风险防范意识培养非常有必要。在专业能力方面,企业应定期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传授先进的合同管理工作方式,提升人员综合工作能力,促使合同管理质量的提升。例如,对合同管理人员执行考核化管理,定期对其法律法规掌握情况、运用能力、合同管理能力进行考核,配合奖惩措施将考核结果与个人利益相挂钩,进而鼓励合同管理人员开展自主学习活动,努力提升个人能力。在风险防范意识上,企业可通过专业讲座、新媒体宣传等渠道,让员工了解合同管理对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性,明确一旦出现法律风险,企业将面临多大的损失和影响。进而提高员工对合同法律风险管理的认识程度,逐渐培养风险防范意识。同时,开展风险识别技能培训,通过具体案例分析、实践演练等手段,向员工传递风险辨别方法。积累更多法律风险识别经验,提升其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对法律风险的敏感程度。
三、结论
本文对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类型及风险防范策略进行了总结。随着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合同管理工作将面临更高的需求和更大的挑战。结合企业合同管理经验并适当参考其他企业的优秀经验,制定科学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确保企业合同管理顺利、高效进行,降低法律风险发生概率,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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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律顾问”本既可包括身为企业雇员、担当法律顾问职责的工作人员,又包括依法在律师事务所执业、受托从事企业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工作的社会律师,但进一步考察1997年国家经贸委《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以及国务院国资委近年来的一系列规章,可以发现,“企业法律顾问”似乎专指“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其次,律师受聘从事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并不对律师的身份有任何影响或产生一种新的律师种类。因此,本文就将所要探讨的问题——“企业内部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径直表述为“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应该不会造成管理主体上的误解。
一、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与分类
(一)合同管理: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与管理方法
和国外相似,我国企业法律顾问同样具有广泛的职能,可归纳为:(1)决策参与;(2)合同管理;(3)公司设立和运行中的法律事务管理;(4)企业知识产权保护;(5)诉讼管理,即运用诉讼、仲裁、调解等手段解决已产生的涉及企业利益的争议,维护企业合法权益;(6)聘请社会律师为企业服务,并代表企业参与工作,行使联络、协助以及监督职责。
合同管理无疑是上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此外的(3)至(6)项工作中,起草、审查、管理、监督合同不仅不可避免,而且还是企业重要的管理手段或管理成果。因此,企业法律顾问的合同管理既是企业法律顾问本身的工作职责,还是贯穿于企业管理的每一个环节(生产、销售、财务、人事、权利救济等)的管理方法,在企业法律顾问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分类及内容
我国合同法学上对合同有各种理论分类,如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要式合同与非要式合同、格式合同与非格式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这些分类在法学研究层面当然各具理论价值,但从企业实务层面来说,主要考虑将合同管理中所涉各种合同进行如下三类划分:
1.业务合同、劳动合同及其他合同
视企业所在行业或经营范围的差异,合同涉及本企业商品或服务正常生产与销售的,则为“业务合同”。
“劳动合同”为本企业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以劳动用工内容为核心的各种合同。
除了上述两类合同以外,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任何合同均可划入“其他合同”之列。最常见的“其他合同”有银行借款合同、保险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运输合同、仓储合同等等,其范围十分广泛,难以也不必逐一罗列。
2.涉外合同与非涉外合同
以本企业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合同中,如果合同含有“涉外因素”,如对方当事人为境外主体、合同客体在境外,或者合同内容与境外有关的,则为“涉外合同”。它们同样可以纳入上述涉外业务合同、涉外劳动合同及其他涉外合同三项分类当中。
与涉外合同相对应,不含涉外因素的合同,无论是业务合同、劳务合同还是其他合同,均为“非涉外合同”。
3.防范性合同与救济性合同
从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来看,企业的各种合同仅为两类,一类是为了便于事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另一类则是争议已经发生、为解决争议而达成的各类协议。前者称之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后者则为“救济性合同”。
二、企业法律顾问在防范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一)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合同管理也应重在防范,即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件件过问、款款亲为、字字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与“批发性管理”的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状况、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连交易对象基本状况都没有搞清楚的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会同外聘社会律师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劳资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劳资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极有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二)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协同管理
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进了能多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常年或专项法律顾问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三)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
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三、企业法律顾问在救济性合同管理中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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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4-4914(2014)01-097-02
现代市场体系是由各种相对独立的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所形成的不可分割的有机统一体,包括商品市场和要素市场(诸如资金、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产权等)以及市场的运作、变化、发展运行机制和管理调控机制。在历经了30多年的改革开放进程后,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也经历着从无到有、从初步建立到逐步完善的发展过程。当下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形成,合同管理已经成为企业管理、发展和壮大的一个关键环节,企业通过契约形式互动发展经济已成为主导。在实践中,企业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所签订的合同以及通过合同所确立的民事关系,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被社会各经济主体广泛认同和接受。同时,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基础性措施也成为各企业常态化的工作。当然,由于社会经济矛盾的客观存在,合同纠纷也就在所难免,因此,企业在经营过程将合同纠纷作为防范法律风险的重要内容是必然的。那么,为规避和降低企业可能发生的潜在经济损失或其它损害风险,最大可能地防范合同纠纷的出现,建立完善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就必须采取科学规范的管理手段,合同范本的推广和应用就应运而生了。
一、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核心工作
合同管理是指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为预期的管理目标,运用管理职能和管理方法,对合同的订立及履行实行全过程管理活动,合同管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来说至关重要,是有效防范企业法律风险和经营性风险的基础性工作,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对公司的各项经济活动以及发展壮大产生着巨大的推动力。
合同管理的内涵是指以实现合同价值为目的,以合同为管理对象,依照法律、法规等规定,在合同从准备、谈判、订立、生效、履行、变更、解除、转让、争议解决、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直至立卷归档全过程的管理行为,它是伴随着公司的经营活动同步进行的。企业从最为基础的生产设备、材料采购、产品销售、投资融资以及所有人员的劳动合同等诸多方面无一不涉及,合同的管理工作已经涉及到了公司经济管理的各个环节。
二、规范合同管理对企业发展意义重大
1.规范的合同,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在市场经济主体竞争日益激烈的大环境下,合同关系呈现复杂多样性,合同的作用越来越广泛,依法签约和履行合同,是开展守信活动的核心内容,它不仅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赢得商家信誉可以提高物资采购的性价比),而且会在合同实施管理的整个过程中营造“重合同、守信用”的良好氛围,是培育和树立企业良好信誉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也是规范企业经营发展和守法维法维权的具体体现,尤其是当企业在发展中面临卖方市场的时候,企业的信誉尤显重要。
2.执行规范的合同范本,有助于提高效率和监督管理。执行规范的合同范本,不仅可以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也可以从另一个侧面加强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及执行情况,这也是合同履行中管理的重要环节。就企业的合同管理而言,一份完整有效的合同必须进行签订前的法律审查,而在企业某些合同商定的价格具有相对保密性,为了实现防范合同的法律风险产生同时又兼顾合同的保密和企业的经济利益,可以从完善合同范本入手,不仅满足合同管理的要求,同时也保证了签约效率和对合同主要条款不遗漏。
在合同范本的执行过程中,企业的法务部门、监管部门和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履行状况实施全过程跟踪管理,一则可以督促按质按量、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及时解决履行中遇到的阻力;二则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等政策上的调整变化,及时发现和修订完善范本合同,以确保企业效益的最大实现,从而避免潜在的经营风险、避免企业重大损失的发生。
3.依法签订合同,确保企业经济利益的实现。依法签约、全面履行合同的义务,是确保企业经济利益实现的保证,合同范本的使用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签订合同不违法,又能反映当事人的真实愿望,达到当事人交易等经济活动的目的是使用合同范本的一个基本要求。当然,合同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如合同授权委托、分类管理(按职能部门)、合同的审查、合同审批的权限、归口负责等制度也是合同管理的重要措施。这些措施总体上形成了企业对合同管理的程序和模式,保证了企业经济活动的正常运转。
三、合同范本管理的方式和程序
合同范本具有反应及时、贴近工作、最大限度保护企业权益等三大优势。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的类别进行归属,参照法规及相应的执行合同版本,制定出符合经济活动需要的合同范本。在具体实践中,可以把企业的各种合同范本归类为“防范性(或规范性)合同”,这类合同是为了便于有约可循、操作规范、减少或避免争议、防范合同风险而订立的。
1.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制定常用格式合同。合同管理重在防范是理论研究和实践的共识,也就是说企业法律顾问应该担当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防火员”,而不该只在风险已经产生后充当“灭火员”。不过,企业涉及的合同份数众多、种类复杂,法律顾问人手有限,往往又难以事事参与、款款把关。
为了解决这一管理效率上的矛盾,首先必须从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与制定格式合同开始,为企业建立或完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发挥制度的作用,提高格式合同的使用效率。相关管理制度包括:(1)交易对象审查制度。从合同相对主体究竟如何开始,弄清交易相对方的身份、资质、资信等基本信息,做到不谈、不订糊涂合同。(2)高水准格式合同使用制度。对于常用、非重大的书面业务合同,区别其性质与种类,由企业法律顾问制定比较规范的合同格式,供业务管理等人员在工作中经常使用。(3)合同条款及法律讲解、培训制度。定期为业务管理人员讲解条款、研读法律,让他们在提高合同法律及风险意识的同时,能够真正理解有关条款的具体含义及利害关系,避免不知其所以然的机械套用。(4)合同签订前的最终把关制度,明确流程和责任。(5)已签合同的企业法律顾问留存备案制度。(6)履行过程中风险出现或可能出现时,对企业法律顾问的第一时间报告或通报制度。
2.对于重大、复杂的业务合同,企业法律顾问必须从各个环节真正参与其中,必要时与单位外聘的律师协同管理。标的较大、法务复杂、事关企业重大利益的合同,从一开始洽谈时就应该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以便在交易对象、交易标的、结算方式、品质保证、合同担保、争议解决方式、诉讼管辖乃至于适用法律、合同文本等方面从严把关,在合同签订、履行、协商等各个环节,为企业争取尽可能多的合法权益。考虑到专业知识、执业经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局限,可会同单位外聘的律师进行合同协同管理,以真正帮助企业避免法律风险,维护企业最大的合法权益。
3.注意合同签订、履行、协商、联络等环节证据的留存与收集工作。对于与合同相关的票据、文书、往来业务资料认真收集,妥善保管;对于未能顺利履行、可能发生纠纷的合同,相关往来文书必须由企业法律顾问起草与经企业法律顾问修改发出,避免业务人员因不谙法律而可能造成的被动局面;同时,又为其后的救济性合同管理留下证据、打好基础。
4.出现纠纷后,进行协商、调解解决问题可能性的判断,并与业务人员一道,做好纠纷解决工作。现实中,利益的不同与冲突使得合同履行过程中(及履行后)的不同看法、争议并不少见。如果争议不可避免,且争议明显具备法律性质,则企业法律顾问就不能置身事外,而应根据争议的具体情况,如争议产生的原因、涉及企业利益的大小、对方态度与要求等等进行综合判断,看是否具备协商、调解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并与业务人员一道,制定好解决纠纷的各类具体协议并参与、监督这种救济性协议或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实现妥善解决纠纷的合同管理目标。
四、规范使用合同范本应注意的六个环节
建立完善公司的法制体系,使公司成为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经营企业。规范的范本合同管理将随着市场经济和行业的发展壮大而日显重要,这要求在严格规范范本合同的订立程序的同时,还要加强坚持程序和实体法并重的原则。从工作的实际出发,在管理实践中重点把握好以下六个环节:
1.强化法律意识,即强化经营者、合同管理人员及合同承办人的合同法律意识。通过培训提高企业经营者、合同管理人员和合同承办业务员素质是其首要任务,也是做好合同管理的最大前提。
2.健全管理制度,即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和管理程序,在公司内部建立完整的制度体系,形成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协调与制衡并存的有效机制。
3.夯实基础工作,即建立健全合同签订和履行基础档案,实行合同实施流程的统一管理和监管,防止经营活动中可能出现的个人行为,加强公司相关人员工作调动的交接工作程序及监督,减少或杜绝国有资产的流失。
4.严格把关流程,即把好对合同实施有效管理的控制关,根据不同种类的合同,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和程序,严格工作程序,实行分类管理。
5.完善监督职能,即强化合同的履行监督,通过公司的法律机构、监察审计机构和工作目标责任制相结合的大监督模式,全面掌握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和法律风险的出现。
6.适时创新管理,即积极推进合同管理的创新,推广范本合同的广泛应用。随着国家合同法的颁布和实施的推进,结合不断变化着的市场经济形势,合同管理作为市场经济中新型的管理学科,会有很多需要在实践中不断认识、不断探索的新情况、新问题。因此,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也需要根据公司内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不断地更新管理观念和方式,不断创新合同管理的模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要求企业不断增强风险意识,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规范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