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保险营销方法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篇1
一、新课导入做好充分准备
对于教师来说,没有亲身参与过保险交易过程,向学生讲授保险交易过程很难有说服力。因此,就要求教授保险营销的教师可以通过到保险公司实习来体验保险营销过程,也可以通过购买保险产品来体验保险交易过程,当然一些简单购买的保险产品交易除外。只有在参与保险营销产品交易之后,才能体会到如何与客户沟通去推销保险、如何说服客户去购买保险、如何去维护客户继续销售保险。
笔者在讲授保险营销之前,就曾经亲自参与过保险产品的交易过程。第一次笔者想购买保险,也通过亲戚了解了一些保险产品,但感觉了解还不够,就与有同样需求的朋友来到当地一知名保险公司,一名保险营销人员接待了我们,但这名保险营销人员一开口就咄咄逼人,完全没有把我们当成客户,而把我们假想成为了竞争对手来窃取机密,不停地询问我们的收入和工作,没有介绍我们想了解的产品,结果我和同事很不愉快地结束了这次保险购买之旅。后来的一个周末,在公园带着孩子玩儿时看到这家知名保险公司在摆摊销售,展台前坐着的不是以前接待我们的销售人员,而是和我年纪相仿也带着孩子的一个销售人员,孩子间的友好接触最容易引起家长的沟通,于是不自觉地聊起了孩子,聊起了保险,这位妈妈级保险销售人员的热情耐心激起了我再次购买保险的想法,于是我们相互留了联系电话和地址,第二天,这位销售人员便开始登门拜访我,我通过她了解了许多保险产品和保险相关知识,并与同事一起在她那里购买了几份保险。这位保险营销人员的热情、友善、耐心,使我和她成了好朋友,也更加便于她对客户的维护,同时借助她的帮助,我也经常带我的学生到她那里实习。
在讲保险营销这门课程之前,我都会对学生做一个简单的调查,了解学生对保险营销的认识,通过调查我发现很多学生对保险营销的了解都是道听途说,而且愿意从事保险营销工作的同学更是少之又少,学生不愿意从事保险营销的原因几乎都是感觉保险工作没有面子,保险销售太难,从而对保险营销知识的学习也不是很感兴趣。而我在经历这次保险销售之前,也同样认为保险太难销售,正是这次保险营销交易过程,使我感受到保险营销的销售技巧,也学到了保险销售的许多知识。每当我开始讲授保险营销这门课程,在新课导入时,我就会以自己的亲身经历与学生分享这段保险营销经历,学生听得津津有味,课后与学生交流时,很多学生会告诉我,原来保险营销没有想象的那么难!从心理上开始消除对保险营销工作的误解,在我进一步保险营销教授技巧的引导下开始了轻松的保险营销知识学习之旅。
二、课程讲授方法多样
保险营销属于市场营销行业的一个分支,保险营销课程是以市场营销理论课程为依据,保险营销的理论框架是搭建在市场营销理论框架的基础之上。所以保险营销课程一般是安排在市场营销理论课程之后的一门选修课程。与其他市场营销选修课一样,保险营销课程的讲授既不能抛开市场营销理论的框架,又不能拘泥于市场营销理论的相关知识,对于教师来说,有一定的挑战性,如果对相关实践知识不了解,不仅教授知识空洞乏味,引不起学生兴趣,对现实工作也起不到帮助,更实现不了选修课程开设的目的和初衷。
本人在该课程讲授之前,除了对保险营销书本知识的学习之外,充分利用近几年对保险营销的实践、对保险营销技巧方法的体验,大量搜集现代保险公司保险营销销售的经验、方法、技巧,加上对保险公司人才需求的调查,使本人对保险营销的讲授形成了一个清晰的认识,保险营销理论知识的学习离不开保险营销实践,经过近几年不断的授课实践,本人把保险营销课程分为两部分进行。
第一部分主要是理论知识讲授,通过案例的穿插让学生认识理解保险的相关知识,学习保险营销的主要任务――推销。同时还要配以讨论和分析,让学生在讨论中思考领会为什么目前保险营销主要靠推销,保险营销与其他商品营销存在什么区别。除了对相关理论知识的学习外,本人还引领学生对当前保险市场营销环境进行分析,通过分析认识保险产品市场前景的广阔,认识保险营销工作的重要性和前途发展,为后面保险营销知识的学习进行铺垫。
第二部分是保险营销技巧部分,该部分占用时间较长,主要通过一些案例让学生领会保险推销的技巧,学习保险推销常用的方法。每一种方法分析之后,要让学生进行技巧模拟练习,练习后大家共同分享该方法使用过程中的体会和感受。比如保险营销中的市场细分、摆摊销售、电话销售、登门拜访、增员、人脉营销等,在案例学习中领会,在领会中分析,在分析中总结,在总结中模拟,在模拟中提炼。整个学习过程一步一个脚印,一环套一环,如果哪个环节学生没有做好,感觉太难做,本人就会查找一些保险营销方面做得比较好的人士的经验和技巧分享给学生,激励学生,让学生学习别人成功经验的同时,查找自己失败的原因。
比如市场细分是市场营销策略中最重要的一部分,本人在该部分讲授中由学生通过回忆的方式重新回顾市场营销中市场细分的原则、方法,再由学生分组讨论如何对保险营销市场进行细分,并让学生积极发言补充,最后在总结学生细分的保险市场后,通过一到两个案例让学生了解保险成功人士在保险市场细分方面的经验。当学生的意见与成功人士的经历不谋而合时,学生对该课程的学习兴趣备增,同时对该行业工作的认识也一改初衷。在保险市场细分之后,本人开始引导学生认识和了解保险营销的相关技巧和方法,对于每一种方法通过模拟训练强化学生的学习和掌握,同时本人还通过网络搜集大量保险公司现代的保险营销策略视频和书籍,通过视频播放和案例展示使学生的学习与现实工作紧密相联。
理论掌握不脱离工作实践,知识学习来源于工作实践,并能直接运用于工作实践,本人培养的从事保险营销工作的学生在工作过程中表现优异,通过对他们的回访了解到,学生上课所学的知识都是保险公司在培训过程中讲授的知识,学生一上岗就可以开展工作,成功实现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
三、邀请工作经历丰富的专家举行讲座
除了案例分析、问题讨论、场景模拟和训练外,为了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保险营销第一线的工作情况,本人还邀请保险公司资深人士进行讲座。平安保险公司百色分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使得每一学期的保险营销课程都会在本人的邀请下不计报酬地派资深专家给学生们呈现不同的精彩。专家精彩的演讲,真诚的交流,热心的答疑,幽默的点评,赢得了学生阵阵掌声。令学生对保险公司的工作情况有了全新的认识和了解,专家向学生介绍的保险营销相关知识和技巧,不仅印证了学生课堂的所学,让学生更加相信自己一学期所学知识的用途,同时也提高了学生对现实工作情况的认识。
为了打消学生对保险营销工作的误解,消除保险营销难做的念头,本人还会邀请本校已经毕业正在从事保险营销工作的同学课堂上现身说法,用自己的亲身体会给学弟学妹讲授从事保险营销的经历,传授自己从事保险营销的经验和技巧。同学间的信任加深了相互间的交流,打消了学生对保险营销工作的顾虑。专家的讲座、前辈的经历使学习保险营销的同学深受吸引,潜意识间调整着择业的方向。
四、课程考核给学生自由发挥的空间
保险营销属于选修课程,一般考核由教师自己把握,这就使教师可以更方便地结合所授课程方法了解学生对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为了查看学生对保险营销知识和技巧的掌握,本人选择了通过学生展示课的方式对学生进行课堂考核。
在这个环节我让学生根据保险营销整个课程的知识掌握,结合自己已经掌握的保险营销策略和方法,任选一款保险产品做一个推销展示,推销的对象为在座的教师和学生,由学生和教师一起评选出最能打动自己、说服自己购买的产品,评出最优的展示。对于学生来说,一方面基于对成绩的渴望,一方面基于对自我能力的展示,学生们非常积极、认真地制作PPT,把自己在课堂中的所学知识、技巧和方法都发挥得淋漓尽致,有些学生为了能够讲授流畅,吸引其他学生,还在课下做了很多的练习。同学们精彩纷呈、丰富多彩的保险营销多媒体展示,幽默风趣、激情四射的保险推销方法,使我深深感受到一分付出一分收获的喜悦。
五、课程讲授与素质培养紧密结合
篇2
(一)英国保险营销模式
(二)英国模式的启示与借鉴
研究英国保险营销模式,我们最应该借鉴的是其保险经纪人制度。英国保险经纪制度最鲜明的特点就是实行严格的监管,包括对保险经纪人的信誉、宣传及服务进行监管;严格的财务监管和严厉的惩罚条例等。在经纪人设立方面,英国采取的是注册登记制,只要符合条件的就可登记注册。在从业人员的培养方面,不仅设置了多种类、多层次的资格认定与等级考试制度,以确保经纪人具有相应素质,而且还有比较完善的培训体制。此外,英国保险经纪服务范围广泛,既有市场调查、承揽业务等简单服务,又有风险管理咨询、保险方案设计等附加价值高的服务,还根据消费者的需求研发产品。
我国保险经纪还处于初级阶段,但英国保险经纪制度已经有着几百年历史,有许多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我们应该积极向其学习。
一是尽快实行注册登记制。我国目前实行审批制,带有浓厚的行政色彩,不利于保险经纪人市场的培育。
二是加强保险经纪专业人才培养。保险经纪公司要比保险公司更具有专业实力,才能取得保险公司的认可、保险消费者的信任。我国要尽快建立帮助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提升专业素质的资质管理体系与教育培训体系。
三是建立保险经纪人协会。从国际经验看,我国应尽快成立专门的保险经纪行业自律组织即保险经纪人协会,走上自我约束、共同发展的良性轨道。
四是走产品研发之路。我国保险经纪公司要发展,必须依靠自身的专业经验,走保险产品研发之路。保险经纪人更了解客户的收入水平、风险状况和保障需求,因此其开发出来的产品更贴近市场,将更受消费者青睐。
二、美国保险市场营销模式研究
(一)美国保险营销模式的特点美国保险业在发展初期受英国影响较大,但其后逐渐形成了自身的发展模式。从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许多有影响力的美国保险公司推崇一司专职的营销模式,到了20世纪末美国一司专职的销售形式向总人转变并有所突破。总人通常由寿险公司委托,通过协议指定其总管一个地区的寿险业务,并负责招收、培训和提拔新的人,其收入来自于根据招揽业务提取的佣金。总人可以销售一家保险公司的保单,也可以销售多家保险公司的保单。制成为美国保险公司取得业务来源最重要的渠道,保险人是整个保险市场的中心角色。相对而言,美国保险经纪人的力量比较单薄,只在财险领域占有优势。
美国保险营销模式具有以下特点:1.美国采取以保险人与保险经纪人相结合,并以保险人为主的营销模式,很多保险经纪人都是从保险人发展而来的。
2.在保险业务的市场分割上,寿险业务主要由保险人办理,保险经纪人的作用在海上保险中最为重要,在财产与责任保险中次之,在寿险中又次之。
3.保险人和经纪人没有严格分开。在有些情况下,人有时也作为经纪人,他们以经纪人的身份将接受的业务向他们所选中的保险公司投保,这时他们起经纪人的作用。
(二)美国模式的启示与借鉴
研究美国保险营销模式,我们最应该借鉴的是其保险的制度创新。美国在寿险方面主要采取人制,其寿险有三种营销模式:总人营销、分人营销和个人人营销。
美国在人制度建设方面是相当完备的。
首先,美国人体系丰富而有层次感。人大多数分为“见习营业员—正式营业员—营业主任—分区经理”的结构。多层次、多种类的保险人结构适用范围广泛,为保险公司提供了多种选择,保险公司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与不同的保险人签订协议。同时,在人寿保险领域主要依赖总人和分人市场营销模式,个人人(营销员)多已转化为总人和分人的工作人员,在公司的“庇护”下,营销员不再单枪匹马作战。
其次,美国对保险营销员建立了一套完备的、不同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美国保险人协会、美国寿险业务员协会等机构专门致力于保险人的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其宗旨是通过交流提高人的综合素质。
最后,美国监管体系的完备令人推崇。它既有联邦的监管,又有地方各州的监管;既有政府的监管,同时又重视行业自律的监管。并且各项监管制度相当细致、成熟。
三、日本保险市场营销模式研究
(一)日本保险营销模式
日本保险销售以保险人为主体,主要依靠公司外勤职员和店来进行。日本财产保险的销售主要采用店方式,其性质属于兼业人。在人寿保险销售方面,日本主要利用保险公司的业务人员直接销售、与银行合作销售、在百货公司设置柜台销售等做法。
2.营销员的职级晋升。一般来讲,日本营销员在进入公司的前2-4个月学习寿险基本知识并接受基本的销售培训和实践。日本寿险协会每月举办一次营销员销售资格考试,合格者在监管部门注册后才可与寿险公司签订雇佣合同。在此之后,营销员一般经历2年的培训期,第3年进入管理部独立从事寿险销售。各公司管理部设有详细的晋升标准,多涉及销售业绩、续保率等指标。
3.营销员的工资体系。鉴于不同寿险商品的销售难度和成本不同,日本寿险公司主要按照保险产品、缴费方式及保险期限的相应换算比率来计算营销员的收入。日本寿险营销员的收入分为“月薪”“奖金”和“退职金”三部分。
1)月薪。月薪由“固定工资+准固定工资+成绩浮动工资”构成。
固定工资是公司根据营销员的级别保证支付的工资。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基本工资,是营销员从事寿险销售肯定可以得到的工资,由学历、年龄、工作年限等个人因素决定,每年定期增长;另一种是定额工资,由营销员的专业资格(等级)决定。准固定工资是对同一级别中不同等级的营销员保证支付的工资。成绩浮动工资由营销员每个月的业绩决定,获得原则为“多劳多得”。
2)奖金。对在职营销员的奖金一般每半年发放一次,主要由“固定支付”和“业绩比例”两部分构成。其中“业绩比例”主要由“考核成绩×系数”或业绩排名决定,工龄和续保率也往往成为其考虑的要素。
(二)日本模式对我国的启示与借鉴
篇3
2.缺乏统一权威信用评级机构和个人信用评级体系。一是评级时间不长。发达国家保险人信用风险管理是建立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科学的外部评级方法基础之上的。而在我国,大多数保险机构对营销员的内部信用品质评级体系建设起步只有两三年,覆盖全部评级作业的评级系统刚刚或者尚未成形。二是评级质量不高。保险业现有信用评级机构评级对象为保险公司,没有将保险营销员个人纳入评级范围。同时,与国际评级业相比,目前,我国保险业评级机构良莠不齐,其评级质量突出表现为评级结果影响力小、缺乏公信力、随意性强、可比性差。三是评级标准不统一。保险业对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所采取的评估方法、评估标准很不统一,难以形成整个业内对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的完整判断。
3.尚未设计出科学的权威性评级指标体系。一方面,科学的评级方法和完善的评级指标体系是保证评级结果准确性的重要基础,但受各种因素限制,对评级方法和评级指标体系是否需要统一等问题,在理论界和实践中都还存在不同意见。另一方面,我国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技术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我国的评级行业与国外同行百年历史相比还是一个新生儿,面对我国加入WTO的挑战,我们需要借鉴国外评级机构的先进经验,积极深入地研究评级技术,创造出既符合国际惯例又适合我国国情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体系。
4.信用评级人才较为缺乏。保险信用评级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和道德素质。职业素质要求评级人员掌握管理、会计、财务、审计、金融等知识,具有多元化的知识结构和较强的专业分析能力。道德素质要求评级人员具备诚实守信的基本素质,具有公正、独立的立场和为客户保守秘密的品质。人才缺乏是影响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发展的首要瓶颈因素。
5.缺乏客观、可信的评级资料。一是信息种类少。保险营销员现有公开信息主要集中在资格证、执业信息等极少数种类上,缺乏教2014年第11期中旬刊(总第570期)时代Time育背景、从业经历、社会荣誉等信息。二是内容简单,信息量偏少。三是披露的失信惩戒信息有限。部分省市虽然建立了营销员黑名单制度,但是因为保险公司不愿意上报负面信息等原因,导致真正纳入黑名单制度管理的营销员不多,制度效果尚未显现。
二、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总体框架
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信息传播的制度它可以增加交易的透明度,辅助政府的监管职能。做好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工作需要保险监管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保险公司发挥各自作用,形成合力。
1.保险监管机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倡导者主要负责拟定、完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相关规章制度、指导行业自律组织对评级结果进行监督和反馈等。
2.行业自律组织———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执行者作为建立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的主体,主要负责制定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标准、等级,组织开展具体评价工作,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不断完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工作。
3.保险公司———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重要参与者积极上传真实、准确、完整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加大对营销员信用管理,主动配合做好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工作。建立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应遵循如下原则:一是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二是动态情况与静态数据相结合并保持稳定性;三是主观观念与客观数据相结合。因此,结合保险营销员已有诚信评价工作实际,我们建议:我国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统一标准设立,选择业务发展、服务质量、合规展业、社会评价等指标组成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体系总体框架,并在保监会相关营销员信息系统基础上加以优化后设立应用平台,各保险公司拥有相应账户权限,维护上传营销员个人保险信用信息,由各地保险中介协会或行业协会进行审核、管理,同时地方保监局负责监督执行。
三、完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制度的对策建议
1.尽快完善保险业个人信用体系相关法律法规。如果法律上没有依据,信用评级发展道路必然面临重重险阻。应尽快制定和完善与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体系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及措施,为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提供法律依据,夯实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金融inanceNO.11,2014(CumulativetyNO.570)制度基础。
2.加强评级方法的研究,设计科学的评级指标体系。一是借鉴国际经验,选取营销员销售质量(如退保率、新单回访等)与服务质量(如回执核销、失效率等)等关键指标,进行量化评估,建立统一、规范、标准的保险营销员个人信用评级体系和科学的个人信用评级体系。二是在这一过程中,不断改进评估方法,提高信用评级结果的准确性。
篇4
1.1从市场角度看,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一样,是非渴求商品
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主动推销和积极促销,善于使用各种推销技巧寻找潜在顾客,甚至采用高压式的方法说服他们接受其产品,从而使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来。
1.2从医疗保险的需求特性看,疾病发生的随机性造成对医疗保险需求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
我国医疗保险起步迟,保险制度不完善,医疗保险市场处于短期非均衡状态。受收入、保险意识、效用偏好等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群还没有被纳入医保体系。由于潜在的医疗需求没有得到释放,医院的市场化取向得不到有效满足,其利益、运营效率甚至是社会福利都受到了损害。营销就是善于为医疗保险刺激出需求,促进市场的均衡运动。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应该通过营销试图去影响需求的水平、时机和构成。
1.3从社会属性看,“城镇”向“全民”跨越后,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原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群体是城镇各类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劳动者,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力量使医疗保险得以覆盖问题不大。但是,向“全民医保”跨越的过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自谋职业者、新成长劳动力、其他城乡居民等,其数量比原来意义上的“职工”要多得多,医疗保险覆盖这些人群,政府的强制难以奏效;而借鉴商业保险的办法,运用营销手段扩大人群覆盖,促进“全民”目标的实现,这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1.4从其本身特性看,社会医疗保险应具有社会营销观念
社会医疗保险组织的任务就是在多层次的医保体系下,确定各类人群所对应的诸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以保护或者提高参保人员和社会福利的方式,在满足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比商业公司更有效、更有利地向目标市场提供所期待的满足。因此,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要通过营销活动,维护和改善客户(参保人员)关系,考虑社会与道德问题,平衡医、保、患利益关系。社会医疗保险理所当然地就要在效率、效果和社会责任方面,于某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营销活动。
综上所述,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需要用市场化思维,借鉴产品(服务)营销的原理,使市场主体更多地选择医疗保险,让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的“安全网”。
2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设计和实施
和其他产品、服务的营销一样,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要以4Ps理论(产品PRODUCT、渠道PLACE、价格PRICE和促销PROMOTION)作为行动的指导。同时,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除了传统的4Ps外部营销外,还要加上内部营销和交互作用营销两大因素②。内部营销,就是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养和激励,全机构都要有“营销”观;交互营销,是指经办机构经办能力、服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技能。
2.1营销定位:“全民医保”下的适应营销
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将打破城镇职工的界限,面向社会各类人群,以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独立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法多形式、保障水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需要根据人群特点、收入水平和医疗消费等,建立多个高低不等的医疗保障层次,至少是一些过渡性、补缺性的保障形式。这样,“多种模式”、“多种办法”就赋予了社会医疗保险产品的概念。以产品观念为导向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覆盖,要求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人群分布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实际,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甚至开发设计新的险种产品,以满足社会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险需求。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需要适应新的形势,突出目标市场、参保人群需要、整合营销和医疗保障水平四个支柱,确立营销观念,避免营销近视症③——参保人群并非在购买保险,而是在购买健康保障。这样,不管是响应营销(寻找某些人群业已存在的需要)、预知营销(预测某些人群的需要),还是创造营销(设计新的险种或者参保缴费办法),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可以在不断的调整完善中符合参保人群的认知价值,吸引和维系参保人群,从而在总资源一定的限度内,保证医、保、患三个利益关系方处于能接受的满意水平。
2.2营销机会:“全民医保”下的营销环境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一系列理论、思想和观点,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医疗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使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当一部分“自由人”要归拢到医保体系中来,这意味着经办业务需要采用由外向内的观念,营销环境恰恰在不断创造着新的机会。从宏观环境看,我国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城镇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成员医疗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各级政府把覆盖全民医保体系的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并在小康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部署进展上明确了新的目标。从微观环境看,由于政府的规制和法制的健全,使组织为员工参保有了“保障”;同时,个人由于经济环境、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选择性注意逐渐强化,通过有效地营销来影响购买行为,是社会医疗保险扩展参保人群的重要手段。营销环境的变化,要求社会医疗保险必须一改过去大众化方式,不能仅仅停留在政策体系设计的基础上,让各类人群来“对号入座”。相反,要据此进行微观营销,对潜在的各类参保人群进行行为细分,并有针对性设计保险产品或调整完善缴费机制。比如,江苏镇江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在医保体系中设计的住院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较低层次的过渡性保障形式,参保人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以首次参保的不同年龄,按3%—8%的比例缴纳住院保险费。在向饮服行业、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营销”该险种的过程中,针对这类群体年龄轻、流动性大的特征,调整为以社平工资60%为基数、按行业平均年龄(最低限)3%比例缴费,这种微观营销取得了较好效果。
2.3营销战略:“全民医保”下的营销差异化
有别于商业保险的利益定位,参保的各类人群在这个体系中是具有特定利益的。在向目标市场传播特定利益这一核心观念的同时,社会医疗保险还要通过进一步编织差异网来体现实体。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形象差异化,就是造就人群对社会医疗保险较商业保险的不同认知方法。首先,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要建立一个不同制度安排的特点和参保建议;第二,更多地应该通过事件和公益活动传递这一特点,从而使之与商业险相区分;第三,它要利用各种营销组合产生某种感染力,更好地发挥制度地牵引作用。
2.4传播营销:“全民医保”下的营销方案
整合营销传播是一种从顾客角度考虑营销过程的方法。在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下,经办机构要通过有效的传播手段与现行和潜在的关系方和各类人群沟通。因此,除了依靠强制力和传统的动员参保手段,还必须针对不同的传播目标,选择不同的传播渠道。
2.4.1具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公共关系与宣传。主要是在政府强制力以外弥补刚性所带来的缺陷。对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人群,要更多地采用社会营销观念,采取事业——关联营销的方法,即积极地使用保障全民健康的形象,构建与参保人员的利益关系,借以改善经办机构的名声,提升知晓度,增加参保者忠诚。通过公共关系、宣传,使社会医疗保险:具有高度可信性,通过新闻故事和特写等使之更可靠、更可信;能够消除防卫,可以接触一些回避、拒绝参保的单位、人员;戏剧化,通过公益、政府财政杠杆等使医保制度和产品惹人注目。
2.4.2断保人员:客户关系型营销。即经办机构通过有效利用参保人员信息,在对参保人员了解的基础上,将营销针对特殊人群个性化。比如,对具有固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一旦其下岗失业无力参保,对这些断保或是封存人员,可以由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向单建统筹的住院保险,一旦此类人群经济状况好转,再回到基本层次;再有方法就是给这些群体以缴费照顾,调整缴费基数或比例。这种营销手段的关键是建立客户数据库和进行数据挖掘,进而进行数据库营销。
2.4.3新成长劳动力:网络营销。新成长的劳动力是网络一代,其特点是:选择权是他们深信的价值观;他们需自己改变自己的主意;他们更喜欢自己作出决定。对此,医保经办机构要善于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医疗保险的营销。
2.4.4城镇其他居民:直接营销。直接营销的渠道很多,如面对面推销、目录营销、电话营销等。关键问题是营销渠道的构建。针对城镇居民的分布特点,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需要向社区延伸,不断完善和构建社区平台。社区平台包括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只有这些平台建设到位并卓有成效地开展营销活动,才能提高成功率。
3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营销行为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主要是由经办机构来完成的。经办机构作为营销组织,必须重新界定它的角色。
3.1牢固树立营销观念,建立全机构营销导向
参保扩面是经办机构的一项突出任务,也是经办能力高低的“试金石”。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职能划分是多样的,但它必须是一个强有力的面向所有参保人群的组织,这种导向使得参保扩面工作应成为全机构的事,营销导向也应是全机构的。“全民医保”目标的确立,要求体现在工作和部门定义、责任、刺激和关系的变化上。特别是医保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使经办机构的一切任务都面对着参保人群。内部各职能部门都要接受“思考顾客”的观念,即强调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服务。同时,只有当所有的部门执行一个有竞争力的参保人群价值让渡系统时,营销才能有效展开。只有确立全员的营销观念、改变内部的薪酬结构、开发强有力的内部营销训练计划、建立现代营销计划体制、提高员工营销能力,“经办”的目标和水平才能提升到新层次。
3.2经办机构要苦练内外功,实现新突破
内功是就是在多层次医保体系构架下,强化保险产品力、提升组织力、管理力、营销力,进入精耕细作、精细化管理的科学状态;外功是由关注政策体系、制度安排,转向关注参保人群,由坐门等客转向目标营销。依靠垄断做“老大”或依靠政府强制力推动参保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必须真正学会关心参保人群利益,从目标人群的需要和利益出发,规划市场营销渠道,设计策划促销途径。要学习和借鉴商业保险公司的经验,掌握现代保险营销的有效方法。比如:重视客户关系管理,提升服务价值,重视多种营销组合,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营销社会保障理念、强化经办机构文化建设、改善营销环境的关系主体——医院、同业、媒体等。
注释:
①DictionaryofMarketingTerms,2nded.,ed.PeterD.Bennett(Chicago:AmericanmarketingAssociation,1995).
篇5
1.1从市场角度看,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一样,是非渴求商品
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主动推销和积极促销,善于使用各种推销技巧寻找潜在顾客,甚至采用高压式的方法说服他们接受其产品,从而使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来。
1.2从医疗保险的需求特性看,疾病发生的随机性造成对医疗保险需求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
我国医疗保险起步迟,保险制度不完善,医疗保险市场处于短期非均衡状态。受收入、保险意识、效用偏好等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群还没有被纳入医保体系。由于潜在的医疗需求没有得到释放,医院的市场化取向得不到有效满足,其利益、运营效率甚至是社会福利都受到了损害。营销就是善于为医疗保险刺激出需求,促进市场的均衡运动。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应该通过营销试图去影响需求的水平、时机和构成。
1.3从社会属性看,“城镇”向“全民”跨越后,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原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群体是城镇各类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劳动者,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力量使医疗保险得以覆盖问题不大。但是,向“全民医保”跨越的过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自谋职业者、新成长劳动力、其他城乡居民等,其数量比原来意义上的“职工”要多得多,医疗保险覆盖这些人群,政府的强制难以奏效;而借鉴商业保险的办法,运用营销手段扩大人群覆盖,促进“全民”目标的实现,这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1.4从其本身特性看,社会医疗保险应具有社会营销观念
社会医疗保险组织的任务就是在多层次的医保体系下,确定各类人群所对应的诸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以保护或者提高参保人员和社会福利的方式,在满足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比商业公司更有效、更有利地向目标市场提供所期待的满足。因此,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要通过营销活动,维护和改善客户(参保人员)关系,考虑社会与道德问题,平衡医、保、患利益关系。社会医疗保险理所当然地就要在效率、效果和社会责任方面,于某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营销活动。
综上所述,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需要用市场化思维,借鉴产品(服务)营销的原理,使市场主体更多地选择医疗保险,让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的“安全网”。
2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设计和实施
和其他产品、服务的营销一样,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要以4Ps理论(产品PRODUCT、渠道PLACE、价格PRICE和促销PROMOTION)作为行动的指导。同时,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除了传统的4Ps外部营销外,还要加上内部营销和交互作用营销两大因素②。内部营销,就是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养和激励,全机构都要有“营销”观;交互营销,是指经办机构经办能力、服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技能。
2.1营销定位:“全民医保”下的适应营销
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将打破城镇职工的界限,面向社会各类人群,以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独立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法多形式、保障水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需要根据人群特点、收入水平和医疗消费等,建立多个高低不等的医疗保障层次,至少是一些过渡性、补缺性的保障形式。这样,“多种模式”、“多种办法”就赋予了社会医疗保险产品的概念。以产品观念为导向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覆盖,要求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人群分布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实际,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甚至开发设计新的险种产品,以满足社会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险需求。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需要适应新的形势,突出目标市场、参保人群需要、整合营销和医疗保障水平四个支柱,确立营销观念,避免营销近视症③——参保人群并非在购买保险,而是在购买健康保障。这样,不管是响应营销(寻找某些人群业已存在的需要)、预知营销(预测某些人群的需要),还是创造营销(设计新的险种或者参保缴费办法),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可以在不断的调整完善中符合参保人群的认知价值,吸引和维系参保人群,从而在总资源一定的限度内,保证医、保、患三个利益关系方处于能接受的满意水平。
2.2营销机会:“全民医保”下的营销环境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一系列理论、思想和观点,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医疗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使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当一部分“自由人”要归拢到医保体系中来,这意味着经办业务需要采用由外向内的观念,营销环境恰恰在不断创造着新的机会。从宏观环境看,我国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城镇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成员医疗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各级政府把覆盖全民医保体系的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并在小康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部署进展上明确了新的目标。从微观环境看,由于政府的规制和法制的健全,使组织为员工参保有了“保障”;同时,个人由于经济环境、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选择性注意逐渐强化,通过有效地营销来影响购买行为,是社会医疗保险扩展参保人群的重要手段。营销环境的变化,要求社会医疗保险必须一改过去大众化方式,不能仅仅停留在政策体系设计的基础上,让各类人群来“对号入座”。相反,要据此进行微观营销,对潜在的各类参保人群进行行为细分,并有针对性设计保险产品或调整完善缴费机制。比如,江苏镇江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在医保体系中设计的住院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较低层次的过渡性保障形式,参保人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以首次参保的不同年龄,按3%—8%的比例缴纳住院保险费。在向饮服行业、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营销”该险种的过程中,针对这类群体年龄轻、流动性大的特征,调整为以社平工资60%为基数、按行业平均年龄(最低限)3%比例缴费,这种微观营销取得了较好效果。
2.3营销战略:“全民医保”下的营销差异化
有别于商业保险的利益定位,参保的各类人群在这个体系中是具有特定利益的。在向目标市场传播特定利益这一核心观念的同时,社会医疗保险还要通过进一步编织差异网来体现实体。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形象差异化,就是造就人群对社会医疗保险较商业保险的不同认知方法。首先,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要建立一个不同制度安排的特点和参保建议;第二,更多地应该通过事件和公益活动传递这一特点,从而使之与商业险相区分;第三,它要利用各种营销组合产生某种感染力,更好地发挥制度地牵引作用。
2.4传播营销:“全民医保”下的营销方案
整合营销传播是一种从顾客角度考虑营销过程的方法。在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下,经办机构要通过有效的传播手段与现行和潜在的关系方和各类人群沟通。因此,除了依靠强制力和传统的动员参保手段,还必须针对不同的传播目标,选择不同的传播渠道。
2.4.1具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公共关系与宣传。主要是在政府强制力以外弥补刚性所带来的缺陷。对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人群,要更多地采用社会营销观念,采取事业——关联营销的方法,即积极地使用保障全民健康的形象,构建与参保人员的利益关系,借以改善经办机构的名声,提升知晓度,增加参保者忠诚。通过公共关系、宣传,使社会医疗保险:具有高度可信性,通过新闻故事和特写等使之更可靠、更可信;能够消除防卫,可以接触一些回避、拒绝参保的单位、人员;戏剧化,通过公益、政府财政杠杆等使医保制度和产品惹人注目。
2.4.2断保人员:客户关系型营销。即经办机构通过有效利用参保人员信息,在对参保人员了解的基础上,将营销针对特殊人群个性化。比如,对具有固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一旦其下岗失业无力参保,对这些断保或是封存人员,可以由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向单建统筹的住院保险,一旦此类人群经济状况好转,再回到基本层次;再有方法就是给这些群体以缴费照顾,调整缴费基数或比例。这种营销手段的关键是建立客户数据库和进行数据挖掘,进而进行数据库营销。
2.4.3新成长劳动力:网络营销。新成长的劳动力是网络一代,其特点是:选择权是他们深信的价值观;他们需自己改变自己的主意;他们更喜欢自己作出决定。对此,医保经办机构要善于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医疗保险的营销。
2.4.4城镇其他居民:直接营销。直接营销的渠道很多,如面对面推销、目录营销、电话营销等。关键问题是营销渠道的构建。针对城镇居民的分布特点,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需要向社区延伸,不断完善和构建社区平台。社区平台包括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只有这些平台建设到位并卓有成效地开展营销活动,才能提高成功率。
3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营销行为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主要是由经办机构来完成的。经办机构作为营销组织,必须重新界定它的角色。
3.1牢固树立营销观念,建立全机构营销导向
参保扩面是经办机构的一项突出任务,也是经办能力高低的“试金石”。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职能划分是多样的,但它必须是一个强有力的面向所有参保人群的组织,这种导向使得参保扩面工作应成为全机构的事,营销导向也应是全机构的。“全民医保”目标的确立,要求体现在工作和部门定义、责任、刺激和关系的变化上。特别是医保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使经办机构的一切任务都面对着参保人群。内部各职能部门都要接受“思考顾客”的观念,即强调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服务。同时,只有当所有的部门执行一个有竞争力的参保人群价值让渡系统时,营销才能有效展开。只有确立全员的营销观念、改变内部的薪酬结构、开发强有力的内部营销训练计划、建立现代营销计划体制、提高员工营销能力,“经办”的目标和水平才能提升到新层次。
3.2经办机构要苦练内外功,实现新突破
内功是就是在多层次医保体系构架下,强化保险产品力、提升组织力、管理力、营销力,进入精耕细作、精细化管理的科学状态;外功是由关注政策体系、制度安排,转向关注参保人群,由坐门等客转向目标营销。依靠垄断做“老大”或依靠政府强制力推动参保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必须真正学会关心参保人群利益,从目标人群的需要和利益出发,规划市场营销渠道,设计策划促销途径。要学习和借鉴商业保险公司的经验,掌握现代保险营销的有效方法。比如:重视客户关系管理,提升服务价值,重视多种营销组合,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营销社会保障理念、强化经办机构文化建设、改善营销环境的关系主体——医院、同业、媒体等。
注释:
①DictionaryofMarketingTerms,2nded.,ed.PeterD.Bennett(Chicago:AmericanmarketingAssociation,1995).
篇6
1.2第三方公司员工制2004年6月,新华人寿保险公司把重庆分公司的保险营销员全部剥离出去,成立了重庆新华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由该公司和保险营销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保险公司与保险营销员之间的关系,由原来的委托关系变成了劳动雇佣关系,保险营销员的收入由原来的只有佣金变成固定底薪加业务提成,收入更有保障。保险公司与保险公司之间签订委托合同,这样保险营销员可以继续为保险公司服务。保险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样保险公司就有义务为对保险营销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新华人寿保险公司的这次尝试为解决保险营销员社会保障缺失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途径,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如果保险公司出于成本的考虑不想成立专门的保险公司,也可以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合作,将其保险营销员剥离出去,令其加入劳务派遣公司。保险营销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而保险公司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使保险营销员能够继续为其服务。这种方法能够有效地解决保险营销员社会保障缺失的问题,同时不会造成保险公司成本的明显增加。
2制社会保障
制社会保障是指在保持保险营销员与保险公司委托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由其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方式。将300多万保险营销员全部员工化是不可能的,因此,具有一定经济实力且业绩突出的保险营销员,可以考虑依法自行组建个人企业或者合伙企业[3],成为独立的保险人,这样就明确了保险人的法律地位。保险营销员组建个人企业或者合伙企业以后,就变成了独立的经济主体,不再隶属于保险公司,其销售保险的目的,是基于自己经营事业的需要,体现了人格和经济上的独立性。这部分保险营销员与保险公司的关系变成纯粹的委托关系,如果想要获得社会保障,可以通过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来实现。虽然成立保险机构看起来很不错,但是《保险专业机构监管规定》指出,保险专业机构及保险经纪机构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可见成立专业机构的门槛很高,所以绝大多数保险营销员很难通过这一途径完善自身的社会保障。这部分人可以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自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过这种方式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占个人收入的比重比普通员工要高,因此政府可以通过立法,对这部分人的税收给予一定的优惠。
篇7
将项目管理的方法应用到保险营销管理中,这是保险企业未来是否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竞争地位的关键问题。凸现保险营销的项目性,使营销活动中一系列独特的、复杂的各个范畴相互关联起来,建立起一个明确的目标或目的,使其在特定的时间、预算、资源限定内,按照保险项目的范围、质量、成本、时间、资源等依据计划完成每项营销工作。在传统保险营销管理模式的基础上,利用项目管理的科学方法,通过“确定保险营销目标———制定项目组织与计划———制定保险营销战略———任务分解与日程安排———项目实施﹑调整及风险管理———项目终结”等几个步骤对保险营销活动进行项目化管理。其中,依据保险营销管理各项内容﹑信息及流程制定出项目工作分解结构(WBS),让WBS对保险营销每个内容的工作范围进行分解。从而形成险种产品开发、保险费率厘定、保险营销渠道选择、保险促销策略实施、保险市场战略执行等各个项目工作包,针对每个工作任务,科学计算出所需时间、各项资源,并核算出运营的成本,落实任务到具体跟进人员。制定每个工作包和项目可交付物之间的关系,从而定义每个项目活动的最小单元和识别单位,逐层分解,做到以项目产出物为导向的层次化管理,落实每一个保险营销任务的完成。面对复杂多变的保险营销环境,将项目计划﹑组织﹑人力资源与沟通﹑风险评测﹑采购﹑质量﹑成本﹑时间﹑范围﹑集成管理等项目管理各个版块融入到保险营销管理中去。使保险营销在特殊的保险市场里拥其独特的生命力,区别于传统的营销管理,为保险市场营销注入新的动力,使保险营销管理的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有机结合起来,使各项风险得到有效的管控。
三、将项目管理中的里程碑事件作为绩效考核重要节点
对于保险营销工作来说,常常会因为产品调整、费率调整以及公司人员调整而影响了营销的连贯性,也因此会出现临时性的项目性工作。这就要求我们在年初制定计划时,将一年的营销推动和管理工作进行节点细分,设定里程碑事件,如500万保费节点,300人团队节点,13个月继续率85%节点等,以此来审视自己的在营销项目上的推动工作和落实,也对之前的工作是一个很好的检视。对于业务员管理来说,设定里程碑事件,有助于保险管理者理清工作思路,更好地指导团队去开展业务,有针对性和目的性地去达成绩效目标,做到工作心中有数,忙而不乱。除此之外,设定里程碑事件,同样是一个工作预警,当某项任务达到了某个节点,或某一个水平,就会自动提醒,便于我们今后工作上的调整。
篇8
一 我国寿险公司增员的几种方法
1 招聘法
这种方法是最经典也最可靠的一种方法之一,通过在人才市场、各大院校设立招聘岗位及借助纸媒和电视网络媒体招聘信息等途径,吸引有意向的人才前来应聘,在经过面试后筛选出合适的人选加以聘任。这种增员方法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保证营销员的素质,然而,成本相较于其他几种方法而言较为高昂,并且无法做到快速大量增员。
2 1+1增员法
恰如其名,这类方法的精髓,就在于1+1这个形象的名称上。不论你是公司的老业务员,还是刚加入公司的新员工,都会有至少一名的增援任务名额。换句话说,如果每个人都完成了这个指标,那么,即使按照最坏的情况看,公司的个人营销员队伍也扩大了一倍。不难看出,这种方法在增员速度和数量上是其他方法无法比拟的。在只重“量”而不重“质”的前提下,这似乎是最完美的增员方法。然而,正是这种看似完美的方法的滥用,使得如今寿险业的增员工作变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3 同业增员法
抛去道德因素不谈,这种方法确实能够保证增员的质量:能够被看重,说明营销员本身的业务水平与素质肯定不低。然而,这种方法同样有着速度慢、效率低的缺点,因此,也只是被小规模的使用。
4 指标增员法
和第二种增员方法又异曲同工之妙,不同的是,指标不直接下达给个人,而是由总公司下达给分公司、分公司又下达给营业机构,以集体为单位分摊。但是,形式虽然变了,实质却没有发生变化,指标依然需要营销员来完成,只是任务额度在他们之间进行了再分配而已。与1+1增员法类似,这种方法见效快,但同时也存在着巨大的缺陷。
二 寿险公司增员方法存在的误区
问题主要存在于上面提到的第2种和第4种增员方法上。
从保险公司自身来看,其经营行为的短期化是主要问题所在。从现实情况看,目前一些公司发展带有一定盲目性,产品开发与推广没有长期的合理规划,诸如“突击月、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等短期化行为过多。短期内,此类活动可以迅速上规模,超额完成保费收入任务,但第二年同期如果没有开展类似活动,同比必然大幅下降,最终影响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了维持这种短期行为的不断进行,必然需要一只庞大的营销员队伍。这种背景下,保险公司不得不转而寻求快速高效的增员方法,以支持其短期见效盈利的目标,所以,主要采用上文所述的两种增员方法也是意料之中。
从营销员队伍来看,重质不重量的增员方法,带来了隐患之一便是营销员素质的低下和营销队伍结构的不合理。
首先,营销员的素质不一、良莠不齐,虽有部分高素质高业务水平的营销员存在,但也有某些营销员没有接受过行业培训甚至没有接受完义务教育,在完全不了解相关知识的情况下,从事营销工作,其专业性和给客户带来的观感可想而知,而相应的义务(如告知义务)能够得到准确履行更值得堪忧。
第二,由于“英雄莫问出身”的理念,该种增员方法为保险公司带来了大批的兼业人,即在从事本业的同时,将保险营销作为自己的副业。这种行为本身无可厚非,但它同时带来的问题是,这种人员不愿意花费时间与精力到他们视为无用的行业培训上去,所作所为皆是向钱看齐,使出浑身解数就是想要把保单推销出去,而非考虑、顾及到客户的利益甚至是可保性。
此外,保险公司招聘人的门槛极低,使得人的素质参差不齐,淘汰率较高。这种“宽进宽出”现象导致很大一部分新人仅关注短期结果,容易发生误导客户等投机行为,约束人行为的声誉机制难以建立。同时,保险公司由于增员困难,对误导行为的处罚相对宽容。
三 解决问题.走出误区的途径探究
1 建立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营销员改变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
2 改革营销员制度,允许一部分优秀的营销员由“临时工”转为“正式工”,跟保险公司员工享受一样的待遇和福利;同时,允许保留低端营销员的存在。
3 必须改变“只重量,不重质”的增员理念,减少1+1增员法的适用比例,更多的使用“招聘培训育成留存”的增员方法,既关注效率,又关注增员质量。同时,也要调高新人的留存率,减少“招了就来,来了就走”现象的发生。
篇9
产品是能够满足人们欲望和需要,并可在市场上获得的一切东西,包括物质、服务、地点、事件、经验、观念、人员等内容。相对于其它产品来说,保险产品首先是一种服务产品,因此带有服务产品的一些共同特征。服务产品是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无形活动和利益。这些特征着保险产品营销策略的选择。
(一)无形性
与物质产品不同,服务产品是无形的,顾客在购买之前看不见、听不着、嗅不出、摸不到。人们在购买彩电之前,可以看到一个实实在在的彩电,试听彩电的声音,试看彩电的画面,触摸彩电的外壳,最终购买的是自己反复挑选的那一台。人们在购买保险之前,是看不见成效的,也无法预知结果,会通过各种信息符号来判断保险的服务质量,因此保险经营者就不能像营销有形产品那样营销保险产品。用一句话来概括:营销有形的彩电产品,可以让顾客去尝试和感觉,而营销无形的保险产品,只能让顾客去联想和预测。引起顾客联想和预测的因素有保险公司的地点环境、人员素质、办公设备、广告格调、标识招牌等。
保险服务的无形性特征,给我们提供两点营销方面的启示:第一是用符号化无形为有形。美国一些保险公司,就是用广告传播有形符号,树立了自己独特的形象,如全美保险公司(AllState)的舒心服务,宝德信保险公司(Prudential)的可靠服务,国家农场保险公司(Stme Farm)的亲切服务。第二是关注顾客的主观价值判断。有形产品质量一般可以通过客观手段检测出来,但是无形的保险服务质量只能通过顾客的主观评价确定,这就要求保险公司提供的服务恰好与顾客关注的价值相吻合,否则花费昂贵成本提供的服务可能令顾客不屑一顾。就如同你去钓鱼,把自己喜欢的冰淇淋挂在了鱼钩上,而鱼喜欢吃的是蚯蚓,自然无法取得理想的效果。
(二)现场性
与物质产品不同,服务产品是当着顾客的面进行现场生产,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作为有形产品的彩电生产出来后,放人仓库,随后运到商场销售,最后消费。保险公司虽可以在销售之前对保险产品进行周密的规划,但是现实服务产品的出现恰恰在服务过程之中,营销人员与顾客共在现场,生产和消费同时进行,这就使保险服务与其他服务一样,具有产品的易消失性和服务的直接接触性。因此,保险经营者与顾客现场的相互作用是服务营销的一个重要特征。
保险服务的现场性,要求营销在两方面与其相适应:第一,产品的易消失性,要求保险经营者善于把握营销时机和供求平衡。例如,“非典”时期推出的“非典险”,必须及时地售出,否则前期已经进行的投入就难以收回。同时也不能让顾客想买而买不到,因为余下的潜在产品无法储存,“非典”时期一过,“非典险”基本会处于停产停售的状态。第二,服务的直接接触性,要求保险公司善用关系营销方法,使员工竭诚地为保户服务。一位彩电流水线上的督导员脾气坏,可能与顾客最终体验到的服务质量无关。但是,一位缺乏耐心的保险营销人员就会直接影响顾客感受到的保险服务水平。这里的关键在于公司对营销人员实行化管理,构建的型组织,给员工以成就感和事业感,提供合理的薪金报酬。
(三)差异性
与物质产品不同,服务产品是由不同的营销人员、在不同的地点和时间、向不同的顾客提供的,因此就必然带来服务产品的巨大差异性。作为物质产品的彩电,是通过标准化的流水线生产出来的,质量一致,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不出现,消费者感受到的某一个品牌和规格的彩电质量是一样的。保险产品则不然,同样一个险种,由不同的公司推出,不同的人去营销,在不同的地区和时间向不同的顾客营销,会有不同的服务质量。
保险服务的差异性,对保险服务营销提出了规范化和服务质量控制的要求。营销教授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认为,对服务质量控制一般采取三个步骤:第一步是投资于优秀人才选拔和培训,第二步是将服务过程标准化,第三步是追踪顾客的满意反馈,及时进行调整。减少服务差异副作用的另一个方法是,提供适当的服务保证,并监督营销人员实现所做出的保证。
二、保险具有的金融产品特征
与其它服务产品相比,保险产品是一种金融产品,因此必然有金融产品的一些共同特征。金融营销专家亚瑟·梅丹(Arthur Meidan)认为,金融服务产品是金融机构运用货币交易手段融通有价物品向金融活动参与者和顾客提供的共同受益、获取满足的活动。这些金融产品的共同特征也会对保险营销产生重要的影响。但是,大多数金融文献是用服务的一般特征来说明金融服务的特征,显然这远远不能为金融和保险营销提供可靠的决策依据。‘在保险营销中,金融产品的共同特征是十分重要的。
(一)金融性
金融服务与其他服务最为显著的区别在于金融性。餐饮服务提供餐饮,娱乐服务提供娱乐,修理服务提供维修,而金融服务提供金融产品,体现为钱或财富的保值与增值,业务内容包括现金保管、现金提取、货币转账、保险产品、抵押贷款等。他比一般的餐饮、娱乐、维修等服务,有着更强的技术性、信息不对称性和顾客的重视性。消费者不像了解洗发水那样了解金融产品,但“消费者从这些服务功能中获得的满足远远大于他们从物品所有权中获得的满足”。“‘因此,金融和保险产品的营销需要建立与其它服务不同的流程,需要对顾客更加耐心和反复提供服务,其中会有一些服务没有达成交易,这也是金融和保险营销的正常现象,因为金融和保险产品启动市场的时间会长于其它服务产品,顾客对金融产品的认知过程要大大长于一顿晚餐。
(二)持续性
与其它服务相比,金融服务体现了金融企业与顾客之间的长期固定关系,大多是一种持续的服务行为。人们去剧场看一场演出,去理发馆剪一次头发,去饭店享用一次美餐,大多是随机性的,没有长期契约关系,提供的服务也是一次性的,更是间断性的。金融服务则不然,金融企业一旦与顾客形成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就天然地形成长期契约或是会员的关系,金融企业为顾客提供的是持续的24小时不间断的服务。
金融服务对象的固定化和持续性,使相应的营销效率可以大大提高。保险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完备的顾客信息资料做好三件事:一是与顾客保持密切和良好的关系,不断培养忠诚性顾客;二是对已有的顾客群体进行市场细分,为其提供有良好营销前景的保险产品;三是为一些大客户提供定制产品,满足顾客的个性化需求。
(三)风险性
与其它服务相比,服务对买卖双方都存在较大的风险性。人们去剧场看了一场不满意的演出,去餐馆吃了一顿不可口的饭菜,去理发店理了一个失望的发型,大不了损失的是一场演出、一顿饭和一个发型,但是一次金融服务的选择失误,就可能使巨资失之交臂,也有可能使服务享受者倾家荡产。金融在服务中也存在着比其它服务企业更大的风险,进行的成本和交易核算,避免和化解金融服务风险异常重要。
保险服务的金融风险性更为突出,因此保险公司在营销活动中必须一身兼二任:既要为顾客化解风险,为其实现尽可能大的利益,又要避免自己陷入风险的泥潭。其是由经验性决策过渡为科学性决策,由险种的价格竞争扩展至整体营销组合的竞争,由互相模仿的营销招数较量转变为营销定位的差异化,最终实现保险公司和顾客的双赢。相反,一方盈利的增加建立在另一方利润损失的基础上,就不是成功的营销。
三、保险具有的保险产品特征
金融产品有共性特征,但每一种金融产品也有着自己的个性特征。对于保险营销来说,仅了解服务的一般特点不够,了解了金融服务的特点也不够,还必须保险产品的个性特征,否则不可能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营销规划方案。
(一)保障性
银行主要提供获取现金、资产保管、货币转移、延期支付和金融顾问等方面的服务。与其不同,保险的目的主要在于提供保障和投资,而提供保障是其主要功能。因此风险是保险存在和的基础,也是保险需求产生的原因。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依保险营销专家的,、、技术三个方面的因素都会导致风险。社会因素导致的风险有盗窃、纵火、暴力、骚乱、绑架和失业等,自然因素导致的风险有水灾、风灾、雪灾、雹灾、雷灾和震灾等,技术因素导致的风险有火灾、爆炸、污染、辐射、传染、撞击等。保险的功能不是避免这些灾害发生的咒语,而是在这些灾害发生时使损失降低的措施,保障受灾人摆脱困境。
保险市场的需求规模和结构受人们对风险、灾害发生的判断,以及保险产品价格成本的。从营销角度讲,保险公司销售的是一种保障,一种安全感。这种保障和安全感,使保险产品的售前服务变得非常重要,使保险产品的价格富有弹性,使保险产品的销售难度比其他金融产品更大,更需要营销过程和服务过程的系统性。
(二)延后性
对于大多数金融服务来说,顾客购买后立即可以感受到相应的服务回报,例如现金存到银行里,顾客马上就获得利息,同时也有了安全感。虽然保险合同签订时就表明交易的达成,从上保险公司的服务业已经开始,但是顾客真正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服务是在未来,并且是在风险发生的时候。套用的一句俗语来说,就是“养险千日,用险一时”。
保险产品的这种延后性,使顾客购买的是未来可能的服务,保险公司将在未来风险发生时提供具体的核心服务。这就使保险营销过程必须建立在长期战略和良好信誉的基础上。前者要求保险公司不能为了争抢顾客而采取低于成本的价格竞争战术,否则会导致未来没有能力提供事前承诺的服务,换一句话说,今天良好的保险经营业绩有可能恰恰是明天公司关门倒闭的“定时炸弹”。实际上,一个保险公司的竞争能力不是争抢保单的能力,而是在顾客需要服务时理赔付现的能力。同时,顾客决定花钱购买一个未来看不到的东西,晶牌信誉非常重要。保险公司竞相花费巨资在媒体狂打一些口号性广告,至多会提升知名度,但不会增加多少美誉度,更不会培育顾客的忠诚度。实际上,广告费的过多投入是对理赔能力的削弱,最终会导致顾客不满意。晶牌信誉提升的基础是顾客满意。顾客满意是使顾客享受保险服务时的收益大于它的期望。保险产品的延后性,使顾客的满意需要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判断,因为保险营销的核心不是卖出保险,而是体现在一个长期的服务过程。
(三)差异性
许多金融产品的差异性不是十分明显,常常是推出一个产品卖给许多人,银行服务也是坐店等客。但是保险产品具有很大的差异性,生活中有千难万险,保险产品也可以有千变万化,不同的顾客极有可能购买不同的保险产品组合。西方发达国家的许多险种依需求而定。我们不妨列举几例:电视剧《神探俏娃》主演华科拉茜为她的小翘鼻子投保7.5万美元,英国明星沙曼杰·芙克丝为自己91厘米的胸围投保37万美元,明星伊丽莎白·泰勒为自己一双紫蓝色眼睛投保100万美元,钢琴家克莱德曼为双手投保50万美元,著名小号手密利斯·杰维斯为双唇投保50万美元。
保险产品的差异性,要求保险公司推出丰富而又灵活的产品,在提供共同性产品同时,还必须设计和提供个性化产品。同时,保险产品的差异性加大了技术性,需要营销人员对顾客进行详尽、细致和耐心的说明,使一对一营销方式成为保险营销的最重要方式。保险营销人员常常不像银行职员那样在分公司或是储蓄所为顾客服务,而是在流动场所分别为顾客服务,他们不仅是保险服务产品的生产者,也是销售者,更是服务者,几乎成为保险公司品牌和产品品牌的唯一标志,因此拥有一支高素质的保险营销(不是推销)队伍非常重要。
总之,产品特征影响甚至决定营销策略。保险具有服务、金融和保险本身三方面的特征,我们还需要对保险的三重特征进一步地研究和分析,找到更为切实可行的营销方法。这是应对激烈保险市场竞争的重要方法之一。
篇10
电话销售和网络销售的发展
电话销售这种模式起源于美国,到2010年我国的保险公司中,据不完全统计已经有20家开展了电话营销的销售模式,其中部分保险公司的电话营销业务在当时就已经有了一定的规模。20世纪9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电子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给世界带来巨大变化,在传统的金融业也兴起了一场革命,保险行业出现电子化、全能化、虚拟化的趋势,保险业和互联网进行了融合,也就出现了网络营销的模式。保险公司不仅利用网络进行营销,还利用网络对公司内部进行管理,对员工进行培训,也充分的利用网络的优势加深公司股东、保险的监督机构和人之间在信息上的交流与沟通。在2007年的调查显示中,全球保险的电子商务是2085.4亿的收入,但是中国仅仅占了14%,所以说中国的保险在网络营销上还存在着很大的空间。现在人们对于网络熟悉度已经是越来越高了,网购消费者数量也一直在增加,由此可见网络营销的方式会在未来发展的越来越好,保险在中国的网络营销市场中也有着巨大的发展空间。电话、手机是现在人经常用到的信息工具,这就给保险的电话营销带来了很大的市场,这种电话营销的方式,一方面能够有效的筛选出意向客户,节约了时间;另一方面上,在这样一个快节奏的时代里,客户参保太繁琐不利于交易程序的进行,在电话线上为客户办理保险业务就可以让客户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这样的方式利于吸引更多的客户。尤其是车辆的保险和财产保险上,通过电话营销的这种方式,对于车主来说是给爱车多加了一份保障;传统的营销模式中财产保险加入的时候是比较的繁琐的,但是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的这种方式,就减少了很多的麻烦。
二、电话销售和网络销售的关系
电话销售和网络销售是有很多的共同点的,两者都是现在科技进步的产物,并且都能把交易变得简单化,同时都能够减少运营的成本。美国制定过一个法案,让那些不想接受电话销售的人,可以去网上登陆确认不再接受这样的电话销售。这种方式就首先使得那些不愿意接受电话销售这种模式的人,首先排除在外了,这种方式就有效地提高了电话销售的工作效率。网络营销的这种模式和电话营销相比,它可以全天的进行工作,与客户进行介绍与交流,这种方式能够使得客户与保险公司之间减少距离,随时保持着沟通与交流,另外电话营销一般都是针对国内的局部地区展开的,并且电话费用受到行政区影响较大,但是网络营销就不用考虑地域上的限制了。从客户利益的角度上来分析,消费者可以对保险公司做详细的了解,对产品进行了解,可以通过报表比较的方式来选择一个最适合自己的产品。并且客户在任何时候,都能够联系保险公司进行索赔。网络营销的方式能够更好的挖掘潜在的客户群,在保险的电话营销渠道中人或者是保险公司更加注重的是自身的利益,他们只是注重大客户、老客户,但是新客户和小客户就被忽略掉了。在网络的保险营销中就能比较好的解决这样的问题,网络的营销中保险公司能接触到更多的业务,更多的人群,“大数法则”体现的会更为明显。随着科技的日新月异,在将来,网络营销模式占领的市场可能远远的大于电话营销模式。虽然电话投保在寿险市场上更具有优势,但是在车辆保险和财产保险上,还是网络保险更为有优势一些。但是网络营销也有其缺点,对于那些风险系数比较大、技术含量比较高、保险金额大的保单,需要做到对投保人具体情况进行询问,但是这都是网络在线核保所不能做到的。两种营销方式各有利弊,但是能在一定的程度上弥补对方的缺陷。在我国如果能将两种营销模式进行结合运用,能进一步的促进保险的发展。并且车险和财险一般都是没有犹豫期的,这两种营销方式直接就在线办理了,不存在时间上的拖延等问题。
三、我国保险行业营销模式上的创新
之前的保险公司一般采用的是上门推销的方式或者是缘故的方式,上门推销的这种方式可能在最初的时候还可以,但是随着社会发展,人们对于这种推销的方式十分反感。一方面现在的小区有很多都是封闭式的,给保险的业务人员带来了很大的阻碍,再就是这种方式会浪费很多的时间,不如新的销售方式更符合“大数法则”的原则,另一方面当有推销员上门进行推销的时候,客户没有意向参加,但是不好意思拒绝,最终浪费的时间是双方的。缘故的方式在保险行业刚刚开始大力发展的时候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现在也有保险公司沿用着这样的营销模式,但是这种方式自身也是有着缺陷的,这种方式中人接触的人群是很有限的。所以说电话营销和网络营销应该会是我国保险行业最近一段时期内,最为先进的营销模式,两者相结合的营销方式能更好的促进保险行业的发展与进步。针对国内保险市场上营销模式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保险公司在营销模式上进行创新能够促进自己企业在行业内的大力发展。
四、结语
由于我国缺乏有效的管理机制和缺乏健全的法律,保险公司在降低成本,争取市场的过程中,把营销环节进行省略,以最大保费为目的,却忽视了消费者的权益。在营销模式走向多元化的今天,应该尽量的避免这样的问题,一定要最大限度的保障客户的权益。保险业才能健康、快速的发展。现在车辆越来越多,车险的市场也就越来越大,财险也是一样的再快速的被人们所认可,这两类险种在电话和网络营销模式上将会发展的更快。
参考文献:
篇11
1.保险营销员队伍不断壮大,营销员体制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是保险营销员队伍规模快速扩张,其对保险业发展贡献显著。二是保险营销员管理渐趋规范。三是制是安徽省保险营销员管理的唯一模式。
2.保险营销员体制建设中的突出问题
2.1 法律地位模糊,保险营销员归属关系难以理顺,社会地位较低。《保险法》、《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保险营销员的资格身份尚未明确界定,其与保险公司应为关系,却不具备法定保险人资格条件,无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证,没有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和领取营业执照。人和保险公司签订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性质区别,不能享受正式员工福利待遇,激励机制缺失;实际关系又包括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从业关系中的角色冲突,致使保险人收入缺乏保障且受保险公司管理,保险营销员社会地位较低。
2.2 保险营销员脱落率较高、产能效率偏低及展业行为短期化等问题突出,保险业持续发展压力增加。
2.2.1 收入、社会保障和税收制度不健全,保险营销员脱落率较高。(1)个人制保险营销员不属于保险公司员工,收入主要来源于销售保单佣金和奖励,没有或极少有工资底薪;对于长期型险种,保险公司通常将营销员佣金集中在保单生效后最初3-5年内付清,不再续付佣金。(2)制保险营销员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多数保险公司没为营销员缴纳“三险一金”。(3)保险营销员所需承担税种主要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个人所得税,税负压力较大。
在销售欠佳或不能完成销售任务时,多数营销人员选择退出。营销员脱落率较高,对保险公司负面影响明显:续期收费无法保证;易形成孤儿保单;营销员极力促成新单,易导致不规范销售或劣质保单。
2.2.2 保险营销“1+l”增员模式下,保险营销员产能效率偏低。保险公司多采取以增员奖励和血缘保护为激励手段的多层级组织发展模式。依赖廉价资源进行低成本经营,通过感情展业方式挖掘营销员的家庭和社会关系获得保源。保险营销队伍长期低素质膨胀,在全行业形成一种惰性,行业可持续发展受到威胁。
2.2.3 保险从业资格管理制度不健全、持续教育制度缺失,保险营销员素质难有根本性提高,保险业持续发展压力增加。
《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对参加保险营销员从业资格考试的学历要求仅为初中以上,对年龄、专业均无明确规定,准入条件过低。
保险机构营销培训主要针对新增营销员,对其他层次营销人员的培训缺乏计划性和系统性,后续教育培训多以晨会形式介绍短期性业务拓展技巧;对元工作经验的新进从业人员,保险公司均选择集中培训、按时到岗、定期重签信用协议书等形式进行职业道德约束和继续教育。目前很少有保险公司为专职保险营销员设计国际上标准认可时段的职业生涯培训计划,培训内容仅限于险种介绍和销售技巧,无法满足消费者的风险防范、投资理财等方面的需求;部分保险公司对新老人、不同文化水平的人采用统一培训模式,不注重企业文化与职业道德培训,可能引致营销员平均素质的被动下降。
2.3 声誉机制弱化、违约成本较低,保险营销员道德风险累积。多数营销员与保险公司间进行的是有限博弈,缺乏长期利益预期,关注短期交易结果,易发生误导客户等违约行为,而保险公司很少主动采取措施及时回访客户,通常是接到客户投诉才有所了解,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竞争激烈、增员困难及人员留存率较低等因素累积影响,保险公司对营销员违约的惩罚通常仅限于追缴佣金等经济措施,营销员违规成本较低。
3.推动保险营销员体制建设的意见
3.1 在《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框架内,对保险营销员进行多元转化,明确其法律定位与权责。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对营销员队伍进行精简、分流、重组,弱化多层级的营销管理模式,明确保险营销员的法律定位与权责。路径选择包括:①转化为保险公司的销售员工,通过劳动合同确定灵活的用工关系和合理的薪酬标准及奖励制度。②保险中介机构逐步分流销售职能,营销员是中介机构的员工,走专业化和集约化发展道路。③将营销员转化为以保险公司为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公司员工,三方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明确保险营销员为保险公司销售保单和提供保险服务。④引导精英营销员注册为个人保险人,模式可参照律师、会计师等职业形态,保监会则参照专业保险机构进行监管。
3.2 完善市场准入标准、增员考核和薪酬体系,减轻营销员税负,建立有助于营销员展业的激励机制。
3.2.1 完善《保险营销员管理规定》,制定保险营销员从业资格准入新标准。增加保险营销从业人员学历、信用状况等约束条件,提高从业资格考试的专业水平;督促保险公司实现全员持证上岗。完善保险营销员教育、学习、考试及专业晋升体制。
3.2.2 完善保险营销员考核机制和薪酬体系,可采用平衡计分卡方法评价保险人的长期发展潜力,要求取得短期指标与长期指标(学习与创新)、财务指标与非财务指标(客户满意、流程、学习与创新)、内部指标与外部指标(客户满意)、过去指标与未来指标(学习与创新)、落后指标与领先指标(客户满意、流程、学习与创新)的平衡。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薪酬结构。
3.2.3 鉴于当前保险营销员岗前培训和见习期间的人员流动性较强、收入不稳定状况,可采取免征保险营销员营业税或提高其营业税起征点;提高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税前费用扣除比例,适当降低其劳务报酬所得税税率,减轻保险营销员的税负,提高保险营销员社会经济地位。
3.3 建立职业责任保险机制和保险投诉赔偿制度,完善保险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增强消费者投保安全感,提升保险产品信任度。保险营销员须参加职业责任保险,保险费支出由保险公司负担,弥补保险营销员失误造成的投保人损失;在保险产品销售过程中,如发生虚假宣传、误导销售并给投保人带来直接损失,投保人可以投诉申请赔偿。建立客户反馈信息系统、保险售后服务体系及保单脱落处理机制等,增强消费者投保安全感,提升公众对保险行业的信任度。
3.4 加强外部监管,规范保险公司市场行为和营销员的从业行为。监管部门应加大依法查处保险欺诈等侵害投保人利益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规范保险公司竞争行为和营销员的绩效考核方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保险营销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完善保险中介信息监管系统,加快建设营销员展业信息子系统,将营销员从业经历、展业现状、信用水平、学历、技能等级等信息纳入;拓宽公众查询渠道和范围,接受公众监督。
3.5 健全保险行业协会工作机制,完善制度公约建设,倡导健康的保险营销文化。行业协会建立营销员职业评级制度,将营销员可从事的业务范围与其从业年限、工作绩效、学习能力相联系,重点考核实务技术和职业操守,根据考核结果评定等级;复杂的保险产品须由具备较高等级资格的营销员营销。制定营销员职业操守和自律公约,制定营销员有序流动的管理办法;建立行业自律信息公布制度,提高保险行业信息透明度。在监管部门指导下,行业协会应加强营销员合法权益保护,倡导健康的保险营销文化,鼓励保险公司打造特色营销品牌。
参考文献
[1]杨济时.个人保险营销体制的变革与思考.中国保险.2007.11
篇12
二、案例教学在保险营销中成功运用的关键环节分析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案例教学在保险营销课程教学中存在针对性不强、互动性不够、评析不够的问题,为此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关键环节提出解决的措施:(一)建立数字化案例教学资源平台。为了使教师能够快速简捷地找到具有针对性的合适的案例,保险教研室可以建立数字化的案例教学资源平台,由保险系教师根据教学内容,通过对有关理论进行专研,对案例进行精心甄别、筛选,提炼出具有代表性的并且适合课堂讨论和教学的案例,进行整合,提供给授课教师使用,一是可以帮助教师解决案例来源的问题,二是学生可以通过平台了解案例,熟悉案例相关背景,有利于加深对案例的理解,更有利于发挥学生自主学习的能力,培养起创新性思维;三是保持数据的及时更新,为案例教学提供一个良好的信息资源环境。(二)加强师生之间的互动性。《保险营销》案例教学要达到目的的一个重要环节便是师生之间要加强互动流与沟通,不仅是教师与学生之间,还有学生与学生之间。师生之间互动的具体表现就是师生之间的讨论和交流,讨论可以说是案例教学中的核心部分,能否做好这部分直接关系到案例教学的成功与否。一般来说可以将学生分为几组,并将各组的讨论成绩作为平时成绩的部分,最终纳入学期成绩考核当中,这样便能引起学生高度的重视,使学生积极主动地参与到案例教学讨论中,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同时教师还要为学生创造积极良好的学习及竞争氛围,由浅入深、由简单到复杂地引导好学生对案例进行思考,要求学生针对案例进行讨论,多鼓励学生发表不同的意见,以利于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比如在教授保险营销策略时,可以要求每组学生进行头脑风暴,提出自己的观点,然后各组之间进行讨论,互相评价,教师则负责进行引导并记录各组学生的表现。通过这种师生间的互动,使学生掌握了保险营销教学的理论知识,开拓了学习的视野,使学生能够亲身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提高学习的兴趣。(三)加强对教学案例的评析。在师生互动环节结束后,教师还需要对师生之间的互动进行评析,对学生的案例思考、案例讨论进行点评分析以及总结归纳,指出学生的讨论存在的问题及亮点,指出通过什么样的途径才能更好的对案例进行分析,案例所涉及到的知识点有哪些,讨论过程中的氛围如何,取得的教学效果,讨论过程中应该注意的细节等。教师只有对学生的讨论进行有效的评析,才能更好的指导学生对案例的学习,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才能使学生更好地做到营销理论与实践的统一。此外,教师也要对自己的案例教学过程进行分析,不断总结经验,不断提升教学方法与技巧,不断为提高授课质量,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案例教学法作为《保险营销》课程重要的教学方法,不仅有效,而且实用,正确运用案例教学法不仅能使学生对课程感兴趣,理解和掌握知识点,还能让学生更好地掌握保险营销的方法和技术,提前为学生进入社会从事保险营销做好实践准备,最终实现教学目的。
作者:李 瑾 黄 静 单位:1.广西财经学院金融与保险学院教师2.广西壮族自治区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参考文献:
[1]张雪梅.基PBL的《保险学》案例式教学应用分析.江苏科技信息.2014(22).
[2]周紫哲.保险学案例教学的理论与实践思考.金融教学与研究.2012(4).
[3]郑玉华.浅析案例教学在保险学课程教学中的运用.经济研究导刊.2011(28).
[4]孟德锋.高校新教师运用保险案例教学法分析.教育在线.2011(5).
[5]刘子操.案例教学在保险课程教学中的推进与设计.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08(1).
篇13
第一阶段为保险营销观念的萌芽阶段。20世纪初期保险市场日臻成熟,市场竞争逐步形成,各国颁布了相对比较完备的保险法规以规范保险市场的运作。在英国劳合社组织内有些保险公司开始借鉴工商企业的做法,在个别竞争较为激烈的险种业务上采用广告和促销等手段。随后,许多竞争对手也被迫采用同样的措施,这个阶段可以看作是保险市场营销观念的初步萌芽阶段。
第二阶段是20世纪30年代为保险业“优质服务”阶段。保险企业发现自己靠广告、促销带来的优势很快为竞争者的仿效所抵消,他们还感到吸引一批保户并不难,难的是提高保户的忠诚度,使之成为终生保户。因此,保险公司开始注重服务,但仅把服务片面地理解为对客户的关怀体贴和友好的范围。许多保险公司开始对员工和人进行培训,努力提高保险工作人员的素质和推销技巧,推行“微笑服务”。在此期间,国外保险公司大力推广中介制度,并对人、经纪人和公估人的行为进行法律的规范和约束,为西方保险业后期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个时期为保险营销观念的形成期。
第三阶段为保险创新,扩展保险产品的阶段。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整个西方的金融业爆发了一场称之为金融革命的大变革,这场大变革推动了保险营销的迅速发展。许多保险公司开始意识到它们所经营的业务本质上是满足客户不断发展变化的保险方面的需要,于是不断从创新角度考虑向客户提供新颖的、有价值的保险服务。众多西方保险公司开始在金融工具、保险市场以及保险服务项目等方面进行创新。在此期间各家保险企业纷纷推出了“一揽子保险”、“投资型保险”、养老与疾病相结合保险、汽车与第三者责任险相结合保险等新的功能的险种,并与银行,投资公司、医院、修理场等各种相关机构进行联合经营服务,这些创新的实施为西方保险业带来了新的繁荣,也为保险营销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
第四阶段为保险品牌战略阶段,即企业形象识别CI战略阶段。20世纪80年代,各家保险企业都注重广告、促销、优质服务和险种创新,那么他们就逐步成为同一层次水平上的竞争者。于是各家保险公司通过建立理念识别MI、行为识别BI、视觉识别VI等子系统来构成企业形象识别系统CIS,探索如何发展自己的特殊优势。这是因为顾客认为保险公司所提供的服务具有同质性,然而又没有一家保险公司能成为所有顾客心目中的最佳保险公司。因此,各保险公司开始进行市场细分,对各自经营的险种业务有所侧重,找到合理的市场定位,实施差异化营销战略,以便将自己和竞争对手区分开来。在这期间各保险公司大力宣传自己的经营理念、经营宗旨、制定各部门的行为规范、准则及衡量标准,设计符合企业理念的标识及有关图案、标准字、标准色等,并通过大众媒体或非大众媒体向外界进行传播。这个阶段是西方保险营销的发展阶段。
第五阶段为现代保险营销阶段。20世纪90年代,西方发达国家保险营销发展,已进入了一个“营销分析、计划、控制”的时期,保险公司在注重传统营销战略和战术后,认识到要使自己的经营业务保持优势地位,获得持久的良好业绩,就必须加强对保险营销环境的调研和分析,制定长期和短期的营销计划,也就是通过分析、计划、实施和控制,以谋求创立和保持保险公司与目标客户之间的双赢交换,达到本企业的目标。同时将战略营销即市场细分、目标市场、市场定位要素和战术营销4P——产品(product)、价格(price)、分销(place)、促销(promotion)有机结合,综合利用并优化组合多种营销变量,用以实现预期的营销目标。这个阶段是保险营销的成熟阶段。
二、中国保险营销的现状
我国的保险业自1980年恢复以来,取得了长足发展,各地以及各保险公司在保险营销方面也进行了一些有益探索。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的保险营销仍处于低级阶段,营销观念陈旧。营销战略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保险产品观念。这是以险种的改进和开发为中心,以提高现有险种的服务和功能为重点的观念。这种观念在保险业发展初期是有效的,但这是一种以产定销的观念。目前许多保险公司盲目跟随市场热点开发与自己实力不相称的险种,耗费了大量的企业资源而未取得相应的市场利润,这种做法损害了企业自身的利益。
(二)以险种的生产和销售为中心的推销观念。现在,我国大多数保险公司均是采用这种观念,这种观念适应于保险商品市场的初级阶段。然而,推销观念注重的仍然是险种和利润,不注重保户的利益和社会利益。强行推销会引起保户的反感,从而影响营销效果。
(三)通过获取短期利润来实现企业的长期经营的观念。这是一种“营销近视症”的观念。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目标需要通过获取长期利益来实现,而不仅是短期利润。因此,保险公司需要处理好短期利润和长期利益之间的关系。
三、中国保险营销的发展战略
进入新世纪,保险营销将进一步发展,西方各保险公司每天都在创造新的营销策略和竞争方法,使保险行业营销发展空前。借鉴西方保险营销发展进程,针对我国保险业的现状,我国的保险营销可采用以下新型营销战略。
(一)全面营销。对于大型的国有保险公司,由于其机构臃肿、人员繁杂、管理绩效低,可采用内外兼修的“全面营销”战略。保险营销的实质是了解客户的保险需求,设计开发适合此需求的险种,并以适宜的心理方式传递给顾客,这属于外部营销的范畴。然而,保险营销还必须解决内部营销的问题。所谓内部营销是指企业的决策层和领导层合理开发人力资源,帮助下属做好工作。保险公司实施内部营销导向的关键是要培养公司经理、员工及中介人接受以保户为导向的观念。因为保险公司从事第一线工作的员工与保户直接点对点的打交道,其对客户会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所以必须重视和抓好保险公司内部营销工作。我国保险公司目前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职能不清,中介人员管理不规范,必须通过相关的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及一系列的对内营销宣传、教育,使员工理解保险文化,树立营销服务观念,有效管理员工和客户交互式的反应过程。采用内外结合的营销战略,不仅可以修正目前我国保险营销只注重外部营销,而忽视内部营销的诟病,而且可以促使保险公司提高内部管理水平。
(二)行业营销。此种战略适用于新成立的专职保险公司。由于保险商品的特殊性和独特服务方式决定了保险营销的行业性。同其他商品的营销相比,保险商品的营销更注重主动性、人性化和关系营销。因此,保险行业营销战略包括主动性营销、人本营销和关系营销三个策略。此三个策略联系紧密可相互配合,以达到最优行业营销绩效。
1.主动性营销策略。保险商品营销的最大特点之一就是主动性营销。保险营销的主动性表现为三个方面。(1)变潜在需求为现实需求。多数人对保险的需求是潜在的。尽管保险商品能够转移风险,提供一种保障和补偿,但它却是一种无形的看不见摸不着的抽象商品。对大多数人来说,人们似乎对它的需求没有迫切性。所以保险公司必须通过主动性的营销策略变投保人的潜在需求为现实需求,以便实现购买。(2)变负需求为正需求。由于保险商品涉及的多是与人们的生死、财产损失和责任事故等事件有关,对很多人来说,他们从心理上回避保险,对保险商品的需求表现为一种负需求,这就需要通过积极主动的营销活动,扭转人们对保险商品的消极态度和行为。(3)变单向沟通为双向沟通。作为保险商品的营销者必须将单向沟通变为双向沟通。通过主动性营销,将企业要传达的信息,按消费者能够理解和接受的方式,通过信息传播媒介传递给消费者,并跟踪和注意消费者对信息的反馈,收集消费者对所提供的保险商品的意见和反应,及时调整和改进服务策略,以实现顾客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