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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是体现建筑企业经营责任的重要载体,也是确保建筑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因此,做好合同管理是整个建筑企业进行生产经营管理的核心与关键所在。
1.1 加强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机制的有效发挥要靠契约和法律。施工合同作为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主要法律依据,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其中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其对建筑市场机制的健全和完善,作用不言而喻。
1.2 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建设各方行为的需要。目前,从建筑市场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来看,工程建设的参与各方缺乏市场经济所必需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承发包双方合同自律行为较差,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建筑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因此,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对规范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十分必要。
1.3 加强合同管理是建筑业迎接国际性竞争的需要。自从我国加入WTO 后,建筑市场将全面开放。如果业主不以平等市场主体进行交易,仍然盲目压价、压工期和要求垫支工程款,就会被外国承包商援引"非歧视原则"而引起贸易纠纷。另外,由于我国的一些建筑企业不能及时适应国际市场规则,将丧失大量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因此,承发包双方应尽快树立国际化意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规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以避免不遵循市场规则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2 当前合同管理工作中的主要问题
2.1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执行力度不够。一方面合同双方当事人不习惯按合同办事,且又不进行及时、必要的经济技术签证,造成双方均违约,致使工程不能按期完工,工程款不能按时拨付。由此,对于承包商来讲,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另一方面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致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2.2 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总承包商和各专业分包商之间及各分包商之间因合同界定不清,责、权、利不明确,而互相推诿,影响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别是土建和水电、设备安装之间的交叉施工,扯皮现象时有发生。
2.3 不重视合同文本分析。合同订立时缺乏预见性,缺少对合同文本的分析。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常常因为缺少某些重要的条款,导致缺陷和漏洞较多,双方就会因为对条款的理解有差异以及对合同风险预估不足等问题而发生争执。
2.4 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匮乏。合同管理涉及诸多法律问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同时也是涉及全局、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但由于建筑行业对合同管理人才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极大地影响了我国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3 实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对策建议
3.1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组织网络。企业要由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配备以法律顾问为核心,由企业的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组成的合同管理人员,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并接受负责管理合同的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建筑企业内部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检查监督本企业各类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履行;宣传贯彻有关合同法律、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审查合同,防止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参与解决合同纠纷;总结推广合同管理经验,等等。
3.2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工作制度。(1)合同交底制度。合同签订以后,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各级项目管理人员和各工作小组负责人进行合同交底,组织大家学习合同内容,并对其作出解释和说明,使大家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各种规定、管理程序,了解承包人的合同责任和工程范围;(2)责任分解制度。合同管理人员应负责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作小组或分包商,使他们对各自的工作范围、责任等有详细地了解。通过层层合同责任分解,层层合同责任落实到人,使各工程小组都能尽职尽责,共同实施合同;(3)每日工作报送制度。信息是合同管理人员的眼睛。建立每日工作报送制度,要求各职能部门必须将其工作情况及未来一周的工作计划报送到合同管理相关部门,使其及时掌握工程信息,从而能够及时对已经发生或将要发生的种种问题作出决定;(4)进度款审批制度。目前工程进度款的申报通常都是由成本核算部门提出的,成本核算人员往往对现场及合同情况不很熟悉,不能将费用索赔的全部项目及时纳入当月付款要求中。而能否及时要求索赔,是索赔成功的关键要素之一。因此,建议建立工程进度款的审批制度,由合同管理人员从合同的角度对进度款进行审查。
3.3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一是选好合同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现代化管理知识、精通合同法律法规、熟悉工程实施全过程、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这样的人员才能胜任合同管理的工作;二是对合同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合同管理人员,只有经过严格的培训和考核,成绩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三是抓好合同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取得从业资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业务水平,显得尤为重要。
3.4 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制度。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制度,一方面有助于当事人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使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符合法律规范的要求,避免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另一方面便于合同管理机关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合同的履约率,维护建设市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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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示范带动优势。统一战线通过在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中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开展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活动,在民族宗教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项活动,使各族各界代表人士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引领各自联系的统战成员共同为社会发展进步贡献力量。
以上优势决定了统一战线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实践中大有可为。
一是在建言献策中突出社会管理。引导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参政议政中把视野投向社会管理、把触角伸向社情民意。我市每年组织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开展专题调研,在关注经济建设的同时,积极关注社会管理和社会事业发展,先后调研了我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我们还进一步加强了政府对口联系和特约监督工作,推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与派、工商联就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等共同调研,开展民主监督,为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社会事业发展献计出力。
二是在完善机制中促进社会和谐。积极探索和构建统一战线参与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工作机制。首先是协调联系机制,进一步加强我市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形成了政治协商、情况通报、对口联系、特约监督、联谊交友等一系列制度规范,确保参与有序;其次是牵头协调机制,统战部受市委委托定期召开派、工商联主要负责人联席会、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座谈会,沟通情况,协调工作,确保同步推进;第三是应急处置机制,通过建立统战系统社情民意、统战信息、重大事件报送及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回应相关诉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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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自筹基建投资审计,发现自筹基建投资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建工程规模大,投资缺口大。一些部门和单位,盲目扩大投资规模,争上项目。全省审计的四百八十六个企事业单位自筹项目,年计划投资一亿零三百三十万元,实际资金缺口达三千零一万元,占百分之二十九。据对省级三十二个部门,二百四十六个自筹项目的审计,在建工程规模达二亿九千四百六十万元,等于今年投资计划的二点八倍。实际落实资金只有一亿二千四百一十二万元,资金缺口一亿六千九百四十八万元,占百分之五十七。在建规模大、投资不落实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审批不严,新上项目过多。已审计的省级三十二个部门,今年新上自筹基建项目一百零二个,投资一亿五千九百六十五万元,在建规模比一九八五年底增长了一点二倍。省医药管理局今年分配自筹基建计划指标四百万元,实有自筹资金仅二百四十万元,缺口一百六十万元。包括预算内投资项目在内,去年年底在建工程资金缺口五百七十五万元,今年七月底增加到一千八百一十二万元。截至六月底,基建财务帐面结余资金出现负数四百零四万元。应付款一千一百五十九万九千元;应收款三百六十七万二千元。这种情况说明,目前有些建设单位靠借款、拖欠和占用其它资金搞自筹基建的问题是比较严重的。
二、自筹基建投资结构不合理,非生产性投资比重偏大。今年审计的省级二百四十六个自筹基建项目中,仅住宅项目就多达一百零六个,概算总投资一亿零四百万元。当年投资四千五百五十五万元,占被审计项目年投资计划的百分之四十二点五。其资金来源主要是占用更新改造资金和生产发展基金。自筹基建中另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各类贸易中心、展销大楼上的过多,建设规模安排过大。省级单位自筹搞贸易中心、展销大楼工程七个,总投资竟达五千七百二十六万元,建筑面积达九万四千多平方米。
三、违反基建程序,弄虚作假,搞计划外工程。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采取漏项、压低概算的办法,越权审批项目;二是无设计图纸,无概(预)算,无资金来源,自行开工;三是采取“折零件”、“弥竹竿”,报批零星基建的办法搞基本建设;四是弄虚作假,挪用基建指标,搞计划外工程。在自筹基建资金审计中发现计划外工程三十一个,年投资总额七百四十二万元。长安县挪用一百五十万元的集体基建指标,修建县招待所;把一万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周转指标,用于七个全民单位的自筹基建。
四、乱拉乱占资金,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审计查出,目前自筹基建资金来源多达七十余种,如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更新改造资金、流动资金、挖潜改造专项拨款、科研事业费、计划生育手术费、公路养路费、育林基金、专项工程投资、银行贷款、借款,以及用途不明的各种补助款等等。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在企事业单位自筹资金中查出各类违纪资金近二千万元,乱拉乱占资金四千八百多万元,两项合计达六千八百多万元,占被审计资金总额的百分之四十九。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自筹资金的管理,特提出以下几点改进意见:
一、加强自筹基建投资管理,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各地方、部门和单位,用自筹资金安排的建设项目,必须全部纳入自筹投资计划。对年度计划的安排,严格控制在上级核定的自筹基建投资计划以内,不得突破,不得以更新改造、房屋维修、零星基建等名义搞计划外自筹基建项目,擅自扩大投资规模。今后,各部门、各单位的自筹基建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权限,认真执行审批制度,不得以安排年度投资计划的办法代替对基建项目的审批手续。对新上自筹基建项目,要根据建设年限和投资额,本着不留或少留缺口的原则,从严审批。在审批文件中,要明确规定建设规模、性质、造价及资金来源等,便于监督检查。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自筹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不乱开基建口子,搞计划外基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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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的合同总类繁多,其中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涉及营销的收费合同和供用电合同,一类是工程有关的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以及监理合同等。不但合同的种类繁多,而且数量也多。这势必给合同管理带来很大的压力。合同管理工作也难免存在问题。通过调查研究,公司合同管理上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合同管理的模式问题
现代企业的合同管理模式一般采用企业法律顾问部门统一归口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分口管理的模式。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的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而当前公司合同管理没有统一管理的部门,各业务部门各自为政。
(二)合同管理的制度问题
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与纠分处理,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合同管理奖惩与挂钩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目前公司在合同管理制度上存在一些问题,还有很多不足之处。例如,合同没有归口管理,合同专用章使用比较混乱,合同管理没有纳入考核等等。
(三)合同签订不严谨,合同审查制度执行不严
合同谈判、审核需要解决三个方面的矛盾:一是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以及合同经办人是否有授权;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有关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达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二是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三是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这三个矛盾在合同生效前如未尽到注意义务,合同生效后很可能产生更大的矛盾。
(四)重视静态管理、忽视动态管理,合同履行监管不足
在合同产生的前期阶段,企业往往高度重视,一旦合同签订了,合同就束之高阁了,甚至忘记了合同履行过程是实现权利义务的过程,因此企业合同管理的问题大多数产生在中期和后期履行阶段。合同履行监控不足经常体现在:一是应变更的合同没有变更;二是对合同的履行情况没有进行跟踪,不能够利用合同管理这个手段对项目的进度、质量等进行有效的控制。
二、加强公司合同管理的措施和建议
(一)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
建立合理有效的合同管理模式,落实合同管理的机构、人员,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逐步规范化。在这个过程中应注意两个方面:
1、对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制度。根据我国当前对企业公章和合同章的使用规定,企业的公章和合同章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力即企业公章等于企业的签字。在合同中,就算没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人的签字只要盖上了公章或者合同章。也可以认为该企业已经认可了该合同的有关条款,该合同对该企业就有了法律的约束力。当然。如果是企业内部职工私自使用公章为自己谋取利益则企业无须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职工利用本单位公章为自己实施的民事行为担保企业是否应承担担保责任问题的函》[1992年9月8日法函(1992)113号]对此有规定。值得注意的是,对如何界定职工的私自使用行为企业对此负有举证的义务,这在实际中是有相当的困难的。建议合同章由专人保管,各类合同在需要盖章的时候,需在合同章保管人员面前当面加盖。
2、对企业职工合同签订授权的管理与控制。由于公司的业务部门多、涉及面广,因此不可能将所有的合同签订都集中于某个人身上,这就会产生权力授予与权力控制的矛盾。建议明确各部门的合同签订权限,以及相应合同的负责人,并且不定期检查合同台账,做好监督。
(二)切实把好合同签订审核关
在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和履约能力。对合同条款要认真推敲,确保合同应具备的条款齐全、准确;确保当事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文字表述确切无误;充分发挥公司法律专职的作用,为合同管理增加一道“专业知识”的防火墙。公司的固定合同版本要与时俱进,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三)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务:一要选好人员,二要组织好在职学习,三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同时企业必须加强合同意识,重视合同管理,要从思想上真正意识到合同的重要性。企业应当选择本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企业可以经常举办学习班、讲座等,提高全员的合同管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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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国内工程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缺乏配套法律法规
国内工程项目管理体系还处于完善时期,其中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并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使用,一些针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只是散见于一般合同法之中。因为缺乏配套的法律法规,使得该体系得不到足够的法律支撑,因此造成了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体系的落后局面。尽管我国陆续针对建筑工程颁布了一些法律,诸如《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设计合同条例》等,这些法律中的管理规定都相对笼统,对其中的具体问题缺乏阐述和规定,因此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也无法从中寻找适当的管理依据,这使得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缺乏规范性[1]。
2.合同双方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法律约束力不重视
现代工程项目领域中,合同各方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的法律约束力不重视,存在法律意识薄弱的问题,这就造成合同履行中产生一些错误认识和行为。首先,因各方法律意识淡薄,制定出的合同条款可能有失公正,给其中一方带来不公平。其次,合同各方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为规避监管,利用自制合同范本进行签约,等到工程完成后再补签合同,一旦施工中出现问题将会给各方带来严重损失。此外,在工程项目领域,“阴阳合同”时常出现,形成违法合同,严重违背了国家法律,为合同履行埋下隐患,给相关利益人带来严重损失[2]。
3.缺乏工程项目管理专业人才
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需要专业人才实施管理工作,然而由于合同管理工作涉及内容广,需要管理人员集建筑、管理、法律等知识于一身,熟识法律法规,因此对人才素质要求很高。现行高校教育是按专业培养人才,市场上复合型人才严重缺乏,导致施工企业中的技术人员多为单一专业技术人才,缺乏工程项目综合管理能力,只有少数有经验、有阅历的技术人员才能掌握合同管理的核心内容。更有一些单位为了节省成本,不咨询、不邀请专业机构进行工程合同管理,只是简单地从项目中抽调一些人员组成管理小组,进行简单培训就上岗,以至于日后发生合同纠纷无人能解。
4.合同管理方式落后
现代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大多是粗放型的管理方式,导致合同管理工作面临重重困难。实践中,一些工程项目在日常管理中缺少对合同档案的管理和合同履行的监督,合同管理人员不重视归档管理,对合同内容不熟悉,导致合同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履行缺失,甚至影响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
二、面对当前合同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建议
1.完善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工程项目管理离不开法律法规的支持,在依法治国政策下,建筑行业必须依托法律制度的完善来提升行业质量,进一步健全合同管理体系,促进合同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我国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从国内建筑市场实际出发,满足合同各方的实际需求,这将是一项长期任务。合同管理法律法规的制定需要从全面考虑,不可忽视任意环节,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国内建筑市场的健康、持续发展。
2.提高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
针对合同各方对法律约束力的不重视问题,需要相关部门进行合同管理法律意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合同各方的合同意识,避免出现显失公平的问题合同。施工企业也要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按照法律规定合法签订合同,减少因主观原因而引发的合同纠纷,避免出现“阴阳合同”和投机取巧等行为[3]。
3.重视人才培养,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合同管理需要专业人才的支持,只有选择具有高水平的合同管理人才才能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因此要加强合同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目前,可结合我国在建筑市场领域推行的执业工程师资格考试制度,对合同管理领域人才的专业技能和执业资格进行保证,确保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具备合同管理能力。
4.确立合同管理原则,增强合同管理手段
合同管理方式落后是制约合同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原因,在实践中因为没有遵守合同管理原则,导致合同管理存在漏洞的现象有很多,因此应该积极提出合同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现状。可以利用档案管理方式,整理合同文件,通过归档管理加强合同管理人员对合同的掌控,促进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档案管理并不是单一的整理和记录,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利用计算机设备,及时将工程项目中涉及合同管理的内容进行录入,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
三、结语
科学和规范的合同管理有利于确保工程项目的进度和质量,有利于工程项目的成本控制,要想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就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国家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施工企业应该培养专业合同管理人才,重视实施先进的合同管理手段,促进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水平的提升。
作者:马力 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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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进一步完善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尤其是对于建筑企业,如何实现合同管理法制化,更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和利益经济的有机结合。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也是将它进一步法制化的过程,这就要求企业所有的经营活动必须是在市场经济法制化的基础之上进行的。所以,企业必须依法进行经营和管理,将日常全部的经营活动都纳入到正常的法制轨道上去,一切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为了能灵活应对复杂多变的工程管理需要,使企业长期的运营和发展,首要必须要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因为合同要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内容,参与的范围也越来越广,这就要求企业先完善自身的合同管理制度。同时,合同管理一定要将目标质量、成本控制、建设工期协调和统一起来,将整个工程建设的过程合理的衔接和贯穿,实现一个完整而又连贯的系统。
二、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因为目前合同管理机制的不健全,造成工程建设领域的人员管理意识淡薄。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低下,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严重的缺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合同管理概念的模糊不清,存在严重的主观判断和片面性。一些人认为合同管理就是对合同签订、审查、履行的行为;还有一些人认为合同管理就是针对合同本身,避免因为一些漏洞引起经济纠纷的行为。
(2)合同管理缺乏制度化和程序化。合同管理制度不仅要涉及到法律、法规等各项条款,还会涉及到企业的管理层。它是根据企业的特征和现状制定出来的一套实施细则,包括职责、流程、方式等等诸多方面。在许多建筑施工企业,因为管理层人员的能力水平不够,没有及时建立一套严格、缜密的合同管理制度,造成合同管理的随意性强,流程不合理、制度不规范、职责不明确。
(3)专业人才缺乏,保管多于管理。许多施工企业为了节省人员开支,不愿聘用技术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合同管理。而即便是设立了专门的部门,从业人员也不具备专业化的知识和系统化管理合同的能力。他们把合同管理员和文件管理员等同看待,只是对合同进行简单的登记和保管工作,根本提不出专业化的建议,更不能在合同签订时进行监管、在合同履行时实行监控。
(4)合同管理数据化程度低。当前很多建筑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工作上,一直都是手工处理,即耗时耗力,又不能及时汇总和采集;合同涉及的各个部门,不能协调运作,监控力度不大,使合同的实时性不强;缺乏必要的预警机制,在合同的实施、进度、结款等关键节点的预警性不强,无法详细和准确的掌握即将发生的收支项目。
(5)合同管理问题处理滞后。许多单位缺乏合同管理的事前控制能力,只有在真正发生了合同纠纷后才引起足够的重视。而一旦发生了合同纠纷,又不能及时的采取对策,在索赔事件发生之后,不能及时的提出索赔,因为时间的延误,而使损失和风险进一步的扩大,因为错失了最佳的时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三、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企业内部建立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合同管理机构
这种管理机制由企业负责人直接领导,对企业所有的对外经济活动,对合同运行中出现的一切重大和非重大问题,统一的进行协调、组织和处理。同时要求企业的各个部门要配备专门的人员,在项目管理机构的直接领导下,参与本部门的合同签订和履行活动。
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是,对建筑企业经济合同中出现的所有问题,进行统一的管理工作。由它牵头召开有关部门会议,通过共同研究和处理,给出指导性的建议,对一些具体和常规的问题,进行统一的指导。而各个部门之间的分散决策,将由合同管理机制审核报备。运用这样的管理模式,即能调动部门的积极性,又增强了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适应性。
(二)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律意识。
合同管理的特点是政策法规性强,涉及各个领域方方面面的知识。所以从事合同管理的人员必须要具备精湛的业务知识,掌握国家政策、具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同时还要有敬业精神,对工作要时刻抱有高度的责任心。而我们现在许多合同管理人员,能力上还远远达不到这个标准。所以,我们在建立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合同管理机构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强化法律意识。
(三)完善合同管理的若干具体制度
1. 委托制度。为了杜绝滥用权、越权等各种不符合规范的行为,我们一定要建立严格的委托制度。
2. 合同审查和风险分析制度。合同签订前一定要做好对方的审核调查工作,在正式合同签订,一定要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做好预警工作。
3. 合同分析交底制度。在合同签订实施前后,通过项目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对合同实施过程中一些主要的环节、要注意的事项、各种行为的法律后果做出正确的评判和分析,并事先告知相关人员,只有这样才能将合同落实到位,真正变成一份可执行的文件。
4. 工程项目的合同控制制度。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应及时的行使和运用合同所赋予的权利,大力采用合同控制,让它与合同进度、成本、质量控制一起协同运作。
5.合同索赔制度。任何的建设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都可能遭遇索赔事件,它包括索赔和反索赔两个内容,所以我们一定要完善索赔制度,加强反索赔知识的训练和掌握。
结语:合同管理作为建筑施工企业的重要工作,一定要不断的加强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一套系统的流程,让整个施工过程安全、有序、平稳的进行,尽量避免因为合同管理上的失误,而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影响企业的正常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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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的重要内容之一。施工合同管理是对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筹划和控制的过程。其主要内容有:根据项目特点和要求确定施工承发包模式和合同结构、选择合同文本、确定合同计价和支付方法、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与控制、合同索赔与反索赔等。
1. 施工承发包模式的选择
1.1平行承发包
1.1.1含义。平行承发包又称分别承发包,是指发包方根据建设建设工程项目的特点、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控制目标和要求等因素,将建设工程项目按一定的原则分解,将其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各个施工单位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1.2平行承发包的一般工作程序。施工图设计完成——施工招投标——施工——完工验收。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在选择施工承包单位时通常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招标,即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每个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实行总价合同。
1.1.3平行承发包的合同管理
(1)业主要负责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
(2)业主要负责对多个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量较大。
1.2施工总承包
1.2.1含义。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将全部施工任务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施工总承包单位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施工任务。当然,经发包人同意,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将施工任务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符合资质要求的分包人。
1.2.2合同管理。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个施工总承包单位签约,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大减少,对业主有利。在很多工程实践中,业主为了早日开工,在未完成施工图设计的情况下就进行招标选择施工总承包单位,采用所谓的“费率招标”,实际上是开工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和投资管制不利。
1.3施工总承包合同管理
1.3.1含义。业主与某个具有丰富经验的单位或者由多个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或合作体签订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协议,由其负责整个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一般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不参与具体工程的施工,而具体工程的施工需要再进行分包单位的招标与发包。
1.3.2合同关系。施工总承包的合同关系有两种,即业主与分包单位直接签订合同或者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分包单位签订合同。
1.3.3合同价格。施工总承包管理合同中一般只确定总承包管理费,而不需要事先确定建安工程总造价,这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招标可以不依赖于设计图纸出齐的原因之一;分包合同价,由于是在该部分施工图出齐后再进行分包的招标,因此采用实价,即单价或总价合同。
1.3.4合同管理 一般情况下,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负责,业主方的招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对分包单位工程款的支付又可以分为总价承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直接支付两种形式。前者对于加大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单位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2. 合同类型
2.1施工承包合同。具体包括:
2.1.1施工承包合同中承发包的责任与义务。
2.1.2进度控制的主要条款与内容。有合同工期的约定;进度计划;工程师对进度计划的检查和监督;暂停施工
(1)工程师要求暂停施工。
(2)因发包人违约导致承包人主动暂停施工。
(3)意外事件导致的暂停施工;竣工验收。
2.1.3质量控制。施工过程中,承包人要随时接受工程师对材料、设备、中间部件、隐蔽工程和竣工工程等质量检查,验收和监督。
2.1.4费用控制。包括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变更价款的确定、竣工结算,质量保修金等的方面控制。
2.2物资采购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
2.2.1建材采购。
(1)标的;
(2)数量;
(3)包装;
(4)交付及运输方式;
(5)验收;
(6)交货期限;
(7)价格
(8)结算;
(9)违约责任。
2.2.2设备采购:
(1)设备价格与支付;
(2)设备数量;
(3)技术标准;
(4)现场服务;
(5)验收和保修。
2.3施工单价合同、总价合同与成本加酬金合同。单价合同特点:单价优先,可分为固定单价和变动单价合同两种;总价合同特点:总价优先,最终按总价结算。可分为固定总价和变动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的形式:
(1)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
(2)成本加固定比例费用合同;
(3)成本加奖金合同;
(4)最大成本加费用合同。
3. 施工合同执行过程的管理合同的履行是指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方和承包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内容和标准等要求,各自完成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的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双方都有应尽的义务。任何一方违反合同,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时,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合同签订以后,当事人必须认真分析合同条款,向参与项目实施的有关责任人做好合同交底工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跟踪和控制,并加强合同的变更管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
4. 施工合同的索赔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权利损害,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业主可以向承包商提出索赔,承包商也可以向业主提出索赔,即合同双方都可以向对方提出索赔要求。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要求时,被索赔方应采取适当的反驳应对和防范措施,这称为反索赔。
索赔过程中必须要注意:
(1)索赔成立的依据;
(2)证据;
(3)条件。
反索赔包括两个方面内容:
(1)防止对方提出索赔;
(2)反击或反驳对方的索赔要求。
5. 加强合同管理的建议
5.1目前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还是薄弱环节
5.1.1不少项目签订的合同十分简单,不符合标准合同的要求,更不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合同文本要求。有的干脆不签订合同,仍是用口头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达任务。
5.1.2签约双方都不认真执行合同,随意修改合同。5.1.3合同产生纠纷时,不是采用法治形式解决,而大多数采用行政手段。
5.2加强合同管理的几点建议。上述种种情况是造成合同管理困难的原因,为了加强合同管理,我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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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与合同管理相配套的法律、行政不配套
由于《合同法》是程序法,无法依据其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大量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所以《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负责监督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现行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除《刑法》内有涉及对利用合同进行犯罪的处罚规定外,对于由建设市场各方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违法行为,缺乏监督、处理的依据。
(二)建设市场主体不成熟
建设市场的主体是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不成熟之处主要表现在合同意识不强,缺乏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
目前的建设市场存在着重工程质量、轻合同管理的倾向,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缺乏合同意识,既不认真研究制订,也不严格履行合同。即使签定了合同,也因为缺少制约手段,违约情况严重,如业主不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承包商不及时支付分包商与材料商的费用;转包、违法分包现象依然存在;不执行强制性标准;业主滥用权利,承包商委曲求全等。这些现象致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工程进度、质量和投资都难以保证,带来了建设市场的秩序的混乱,也阻碍了建设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发展,影响了国内的建设企业走出国门,走向国际市场。
(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于提高
由于合同管理是建设市场管理的核心工作,不论是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施工合同管理岗位都是权其重要的关键岗位,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专业人员。由于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迄今为止还未建立起来,部分省、市和自治区对提高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素质的问题还未得到足够的重视。
(四)工程风险防范意识需要加强
建设工程项目投资大、工期长,在建设过程中不可预见的因素较多,存在着诸多风险,如技术与环境方面的风险、经济方面的风险和合同签订和改造方面的风险等。如果不加以防范,很可能会威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甚至酿成巨大的损失。但由于合同双方当事人不熟悉和掌握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承包商取得招标文件后,又不进行深入研究和全面的分析,没有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签定的施工合同不尽完善等等原因,工程风险及风险的防范意识较差,给合同管理造成隐患。
二、应采取的措施
(一)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
建议由建设部牵头,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起草《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条例》,由国务院批准颁发;由建设部制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以部令的形式,作为对建设工程合同监督、管理和处理违法行为的法律依据。
(二)加强宣传,建设市场主体的合同意识
要加大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促使建设市场主体各方树立良好的法律意识,学会利用法律和依法订立的合同,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建立健全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体系
现行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虽经修订,但在推行过程中仍发现有不妥之处,需要不断完善。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存在的问题进行适时修订,使合同文本更加完善。在修订中要正确认识FIDIC条款的作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在制定过程,借鉴了FIDIC条款的很多优点,但FIDIC条款有很大的局限性。我国合同示范文本道德要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要结合我国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不能全盘搬用FIDIC条款。
(四)加快建立合同管理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步伐
建议尽快建立建设同职业资格制度,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并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取得从业资格的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素质和业务水平。
建议尽快培养高级合同管理人员,可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在一些有建筑专业的大专院校,开设“建设工程合同和风险管理”课程,待条件成熟,进而设立专业,培训这方面的学士、硕士和博士等高级专业人员。
(五)加强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履行行为跟踪监督
1、加强合同履行行为监督管理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是加强监管、依法行政的要求。
2、加强合同履行行为监督管理是巩固和检验招投标成果,保证中标结果落实的要求。是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需要。
3、加强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管理是提高工程质量管理水平,保证投资效益和工程建设项目顺利竣工,按期交付使用的重要保障。
(六)合同履约行为监管管理的内容
严把合同订立和备案关口,严格合同履约过程监管,强化市场和现场“两场”联动管理,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转包、挂靠和违法分包等问题,对于中标后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任意进行合同变更、不合理地增加合同价款、拖延支付工程款、拖延竣工结算等违法、违规和违约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
(七)加强合同履行跟踪监督的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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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the highway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TU723.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公路工程建设事业也随之发展起来,其中合同管理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它几乎遍布公路工程建设的所有阶段。施工合同能否得到良好的管理,是参与工程建设施工的每一个人能否得到合同相关事项约定的前提保障,同时也是工程建设目标能否顺利完成的关键因素。接下来,笔者将详细探讨公路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作用以及完善施工合同管理的建议这两个问题。
一、公路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作用
(一)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
要实施工程项目建设,必须签订相关承包合同。通过对承包的价款、范围、内容、质量标准及工期等合同条款的约定和履行,同时在合同环境下,建筑商和业主可以调控工程建设项目的运行情况。无论是工程项目有关业主的管理,还是承包商的管理,合同管理始终处于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系的核心地位。
(二)施工合同是约束承发包双方的法律基础和依据
合同中明确规定了承发包双方的基本责任、义务和应享有的权力,这也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合同中合理分摊了工程的风险,是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有利保障。比如,承包方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有关施工组织文件进行安排施工工作;发包方必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并对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及办理竣工结算等涉及到工程结算的一系列验收及组织管理工作。
二、完善施工合同管理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否合理对整个施工企业或业主的利益的影响十分明显。现如今公路工程建设水平越来越高,因此带来了合同管理体制的全面化、合理化、规范化,但不能盲目乐观,合同管理体制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例如:公路验收标准或合同价格能够被一些公路工程合同发包人随意改动;现如今人才是企业发展的保障,但有些企业不重视引入,更谈不上培养合同管理人才,因此,施工企业要加强合同意识,注重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现今的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一些企业不注重对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的协调分配工作,因而无法把控好合同履行的控制力度。所以,就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下面提出一些合理化建议。
(一)合同管理法律意识有待加强
合同综合体现了三个方面的意识,即工程管理方面、市场经济方面和法律方面,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工作要在熟悉工程项目合同的特点和相关内容后进行。首先,合同管理制度要严格依照招投标法,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全力推行工程清单报价体制;承包商和业主这两方的利益要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得到良好协调,并且在投标阶段要注意积累资料并要做好资料预审表后的工作,物资管理专家要积极参与投标过程,并对投标进行公平、公开、合理地评判。其次,承包商也要合理管理施工合同风险,增强法律意识,对签订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和严密性要有有意识地检查。例如:合同条款的用词要反复核准;承包商和发包商的权力及义务是否分配清楚,特别是要规定清楚违约后各方应承担的责任;在签订合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防止疏忽大意,造成合同漏洞。总而言之,要尽可能降低发生纠纷的可能性,以保证顺利履行合同,有效保障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最重要的是,施工合同是产生法律效力的有效凭证,若违反合同规定的行为出现,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各方承担相应的责任或义务。因此,承包商应做好施工合同风险管理工作,对于违反施工合同后的索赔工作,要加强管理,建议要根据施工情况和法律法规的的相关规定,适时地推行工程担保制度,与此同时,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的工作,还要积极推行合理的合同管理政策与措施,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从而有效保障合法权益。
(二)关于合同管理制度的优化
在过去的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往往错误地分配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为了降低合同管理中争议的发生率,要对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进行优化,以便履行好合同的全程跟踪。整个工程建设真实反映在工程合同管理中,处理合同纠纷后,要认真做好工程施工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备案工作,以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性,为提供合理的评估结果提供科学依据,有效保证了施工合同档案管理全过程的规范化运行。除此之外,要严格履行公路工程施工合同,并对其情况与实施计划之间进行比较、分析、评价,产生结果后,总结经验教训,这将大大提高对今后工作的指导,为今后工作的管理方式提供方便,同时,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谈判成功的概率和合同履行率也将大大提升;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定期或不定期接受培训,培训体制要进一步优化,还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让他们严格按照法律办事,他们只有掌握更加牢靠的专业技能和具备较强的法制观念,才是对我国公路工程合同管理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才能对我国合同管理氛围创造有利条件,我国公路工程管理事业才能更上一层楼。
三、结语
综上所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中的合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十分重要的工作,施工单位应提高意识,重视这一工作的开展状态,并能够做出合理的改正。除此之外,我们要在实践中修正合同管理工作的发展方向,使其朝着更加有法律约束力、更加符合时代特征、更加有序的方向发展,特别是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严于律己,提高自觉性以培养更好地处理合同纠纷的能力,进而促使我国合同管理工作更加适应现代化社会发展的需求,最终工程建设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和经济效益得以提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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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朱敏荣,曹宁,新梅.公路施工监理中的合同管理[J]. 青海交通科技. 20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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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定义
建筑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完成具体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而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它与其他合同一样,在订立时应遵守自愿、公平、等原则,其标的是将设计图纸变为满足功能、质量、进度、投资等发包人投资预期目的的建筑产品。
1、2特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合同标的不动产,受自然条件、地质水文条件、社会条件和人为条件等多方面影响,施工周期长、结构复杂、体积大、工作量大、用材量大以及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涉及的主体非常多的特点。
建筑工程签订后,合同双方就形成一定的经济关系和法律上的效力。合同规定双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济责任、利益、权力和义务,双方就必须严格遵守,严格履行,不应违反。但从根本来说,合同双方的利益是不一致的,容易导致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造成在工程施工和管理中双方行为的不一致,不协调和矛盾。
2、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2、1合同意识不强
施工企业合同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后不能按依照合同办事,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即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的提出。
2、2合同管理疏散
表现在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数项目管理机构都未设立合同管理部门,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制度和具体的操作流程,不能对工程进行及时的跟踪和有效的动态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专业性、技术性强、极为复杂的管理工作,对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极大的影响了我国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2、3违规合同的问题
“违规合同”是指发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承包人,并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要求,与中标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俗称“正式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场以外,另行与承包人签订一份合同书或补充协议,该合同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但在实际施工活动中被双方认可,即所谓的“非正式合同”。各种“违规合同”尽管表现形式各异,但归纳起来“阴合同”主要在以下几方面与“阳合同”存在明显差异:发包人利用自己在建设工程发包中的主导地位,将自身的一些风险转移到承包人身上。
2、4合同索赔难实现
由于社会条件,自然环境的变化,公路业是一个索赔多发的行业。索赔是合同和法律赋予受损者的权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补充,其实质是承发包双方承担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对于承包人来讲工程索赔是一种保护自己正当权益、弥补工程损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场行政干预过多,给索赔工作造成了许多干扰因素,导致合同索赔难以进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损害者。
3、规范施工合同管理的对策与建议
3、1注意工程合同的谈判与签约
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应仔细阅读使用的合同文本,掌握有关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法规规定。细心研究合同条款,要结合项目特点和当事人自身情况,设想在履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事先提出解决的措施。合同条款用词要准确,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责任、权利要写清楚,切不要因准备不足或疏忽而使合同条款留下漏洞,给合同履行带来困难,使施工单位合法权益蒙受损失。
3、2应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
发包人与承包人都应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和合同管理意识,设立各自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重视培养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建立严格的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制度,逐步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组织机构。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过程中,都要对合同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减少签订合同时产生纠纷的因素,把合同纠纷控制在最低范围内,使合同管理贯穿于合同签订前后和施工管理的全过程中,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3、3执行落实合同应注意的要点
必须协调和处理好各方面的关系,使相关的合同和合同规定的各工程活动之间不相矛盾,以保证工程有秩序,按计划地实施;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和跟踪,按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做好增减、变更项目工程量的确认签证工作,特别是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涉及工期、费用记录要记录清楚,减少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纷,以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严格遵守工程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期限、价格,进行保修条款的履行管理;做好工程签证,记录、协议、补充合同、备忘录、函件、图表等整理保存工作;应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和利用计算机网络,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运用法律的手段,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投资、工期、安全按计划实现。
3、4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
在激烈竞争的建筑市场上做好风险预测、控制与转移工作可使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导致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合同中引入工程担保制度,可适当转移合同当事人的风险。施工合同是索赔的依据,索赔则是合同管理的延续,是解决承发包双方合同纠纷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约合同双方认真履约的强有力的约束手段,合同管理索赔应注意:在签订合同前要充分考虑各种不利因素,为合同履行时制造索赔机会;明确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预测合同风险,分析合同变更和索赔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赔策略;在合同整个履行过程中,要随时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法律法规进行分析研究,以合理履行合同,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尽量营造良好的合同管理法律氛围。
4、结语
合同履行作为建筑工程施工中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的重要环节,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应采取积极主动管理,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合同条文,熟悉合同中的主要内容,工程范围,责任、权力与义务,分析各种违约行为,按照工程施工合同规定的全部条款内容完全履行,促进工程保质保量地完成。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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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管理在企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
在企业的经济发展中,合同管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笔者将从法律层面,经济层面和管理层面具体分析。第一,从法律层面来看:当代社会,提倡法治。即依法治国。经营企业,尤其需要关注法律,万万不可触犯法律,而法律的规定又往往多而繁杂,在合同订立和实施的过程中,处处是法律。有效的合同管理,能使企业在运行的过程中放心大胆的向前发展,若与法律有所冲突,便进行干预和调整,为企业解决了后顾之忧。第二,从经济层面来看:市场经济,最重要便是风险二字。风险,是在投资,消费,交易过程中的附属品,对于一个企业来说,甚至是生死攸关的大事,如果能有效的规避风险,则能使利益最大化。相反,则会使企业的发展受到制约。合同管理,事实上也是企业用以规避风险的有效措施,企业是依靠各种各样的合同得以存活和发展的,高效管理,有效管理,能使企业的发展进步神速。更甚者,企业的信誉得到树立,也能从长远的角度促进企业的发展。第三:管理层面。所谓合同管理,其最终还是需要回归于管理的本质。在企业中,能使合同管理制度顺利实施,也能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反映出企业的良好前景和管理潜力,管理是一个企业的后备军,后备力量养好了,自然不用担心后续发展。
二、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对合同的法律性认识不够
这是法治社会建设过程中必然经历的一个阶段。对于许多中小企业,甚至大企业来说,法律并不是日常生活中或日常经营中的必需品,因此,对其重视度不够。而合同本质上是法律约定,是双方当事人将权利义务上升到法律层面的意思表示,是完完全全的法律问题,因此,对合同的法律性认识不够,会导致企业的管理出现漏洞,也不利于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保护。许多企业人认为,法律并不能完全对一个企业产生决定作用,是的,它只是一部分,然而,在法治进行到了一定的程度,社会处于优胜劣汰的巨变时期时,能否紧跟时代的脚步,能否意识到法律的重要约束作用,是企业能否顺利生存下去的必然判断标准。
(二)企业缺乏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
前文提到,合同管理归根结底是管理的问题,需要系统化,专门化。目前在许多企业中,找不到一个专门的管理合同的部门,许多企业人也不重视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的形成,从而使合同管理陷入一种鸡肋的尴尬境地,有它不多,无它不少。
(三)合同管理效果不明显
企业管理者往往是急功近利的,他们希望付出了就有收获,然而合同管理的作用往往是幕后的,不明显的,便会让管理者对其的真正效果产生怀疑。
三、加强企业合同管理促进经济发展
(一)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
对症下药,企业整体的法律意识不高,究其根源,终究是因为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不强。因此,企业需要在员工选择和培训两方面入手,切实提高员工法律素养。在员工选择上,上至总经理,下至普通实习生,都需要具有基本的法律常识,从源头上进行筛选。在员工进入公司后,需要对其进行入职培训。在入职培训中,除了对其本职工作的教授之外,还需要对其法律意识进行再次强化,以提高其法律素养。
(二)建立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
再三强调的观点,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对于合同管理的有效运行十分重要。具体的建议是:在企业中设计单独的合同管理部门,将合同进行专门化管理,也可将权力分散,一个部门有主动权,其他部门负有监督权。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需要的是独立的运行权和其他部门的合作,将合同管理真正提上日程,既能使员工的合同管理意识提高,又能使整个体系得到巩固。
(三)及时处理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问题自然是有的,而让其得到及时而有效的处理,则是最佳的方案。众所周知,问题并不会大而化小,小而化无,而是积累着,积累着,等待爆发的那一天。在出现问题的那一刻,便使问题得到有效的处理,既不会使问题变得更大更难以处理,也有利于企业管理者进行后续的计划。
四、结语
合同管理在企业经济发展中,无疑具有着无可比拟的重要性,从法律层面来看,有效的合同管理能解决企业在法律问题上的后顾之忧,从经济层面来看,其规避风险的作用有效而显著,企业无非为了盈利,良好的合同管理能为企业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更多的利润,最后,从管理层面来看,回归本质,使企业有一个合理的,高效的结构形态和管理模式,能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对于企业发展来说,自然是免不了各种问题的出现,这是正常的,只要出现了问题能及时有效的解决,便无伤企业的发展壮大。对于企业管理者来说,使企业得到良好的合同管理,能从最根本,最源头上使企业得到长足发展。
作者:王建东 单位:山西省水利建筑工程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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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概述
高速公路工程建设一切行为无不涉及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始终,总结起来可概括分为三个阶段的合同管理:第一阶段是要约、承诺阶段,也就是招投标阶段的合同管理,这个阶段合同管理对业主与承包人来说都至关重要,按百分比表示,此阶段的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影响该有45%以上的份额,制定完善的合同条款和各种管理办法,选择好的设计单位、好的施工单位和委托好的监理单位等招标投标工作是这个阶段的重要工作内容,这个期间的合同管理质量如何直接对后期的合同管理产生决定性的影响,许多后期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方面的问题,其根源皆在于此。第二阶段是工程实施阶段的合同管理,此阶段的合同管理内容主要是监督工程按合同约定要求执行,进行变更索赔管理、履约管理等,这个阶段的合同管理进入了实质性操作阶段,要求动态的把握好合同的执行情况,依托第一阶段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进行合同管理工作,这个阶段的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的影响也该有45%以上的份额。第三阶段就是工程交工验收后期阶段合同管理,这个期间的合同管理相对比较简单。所以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
的综合实践过程,管理工作是前后连贯,互相影响的,不能孤立的去讨论某一阶段的合同管理问题。
2 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分析与建议
2.1 设计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方面
高速公路从节约土地,节约投资,保护环境,控制工程规模方面考虑,采取了纵坡设计在满足标准要求的前提下,尽量降低主线路基填土高度的低路堤方案,但却因为没有处理好群众耕作、出行的方便性和合理性及地方规划等“三改”问题,而引发了一系列的地方矛盾,具体表现如主线部分桥梁通道净空不够,使交通高度受限,满足不了地方的长远规划及发展需要;部分地方改路严重偏离原地方的主干道,本应直路通行的段落多改为大“S”大“U”型改路,使地方出行绕远,不方便,也改路占地面积增加,地方群众意见较多;还有一些主线圆管涵的设置也不符合地方的耕作需要,为解决这些问题不得不修改设计,完善优化原设计图纸,由此产生了大批的三改设计变更,造成了投资的增加,工程进度的滞后,合同管理难度加大。
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除了三改方面的设计问题外,其他的如后期的优化、变更、完善的设计太多,而且图纸提供滞后。为了确保路基安全和稳定的前提下,边沟防护工程进行了优化,为提高环境景观效果,部分支线上跨桥的也进行了优化,但从实际情况看,优化后的设计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因为优化设计图纸提供滞后,对实际的工程进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由此也产生了许多索赔事件。交通安全施工图纸、房建区范围内附属工程施工图纸均提供较晚,二次深化设计方面也有诸多的不完善之处,这些问题都影响着承包人的正常施工。还有取土场设计,其可行性差,变更次数多,严重的影响了路基的施工进度。设计界面的划分也多有不明确之处,或重叠,或漏缺,致使扩大合同外工程现象较多。这些问题无一不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协调工作难度加大。
基于以上的现象,究其原因如下:
(1)在合同管理的第一阶段,设计方案的选定尚有考虑不周之处。
(2)设计上片面的追求节约投资、节约土地、控制规模,影响设计结果。
(3)设计单位现场调研阶段不够全面细致,没有很好的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规划发展要求。
(4)时间紧,任务重,许多事情来不及做细。
(5)业主在统筹规划方面尚有疏漏,设计单位的设计能力水平有限,业主也缺乏对各设计单位之间的有效协调沟通和控制。
综合以上论述,结合以往经验及总结,现提出如下建议和策略:
(1)在人口稠密的东部地区,结合当地新农村发展建设,建议多采用桥梁结合通道等跨越方式跨越地方道路,给当地以较宽绰的发展空间,这样也可以有效减少耕地占用,保护我们有限的土地资源。
(2)招投标阶段,选择技术能力好的设计单位,注意督促设计单位在设计阶段做好现场调研,特别是与地方协调方面及地方规划方面,要有专门的地方三改方面的详细报告,地方三改问题要考虑周全,不能为控制投资而损害当地群众的利益,这也是当前以人为本的国情所不允许的,没有为老百姓着想,地方就不会支持你的工作。
(3)加强初步设计的审核工作,有时工程技术难题已不是工程建设的瓶颈,相反图纸设计是否与地方需求很好的结合是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4)对于设计审查图纸提出的问题,设计院应该有专门的回复意见和处理办法的函和修改设计图纸,不能没有反馈,业主也应注意督办。
(5)重视现场调查研究,在不增加投资或增加投资不多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地方利民工程,有效协调,提高社会综合效益,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例如丰县利用河道疏浚拓宽土方和水利改造等多余土方,就有效的减少取土坑征地面积,节约了土地。
(6)现场配备能力素质较强的设计代表驻现场,有利于一些突发事件的处理。
以上一些建议均是在合同管理第一阶段应该重视的内容,它对后续的合同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影响,是实现合同管理目标的一个有力的基础保障。
2.2 设计变更工作方面
(1)招投标工作结束后,合同文件签订时间过长,施工单位已进场,但合同文件及平衡后的中标工程量清单迟迟不能发放到位,影响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2)较多的合同外扩大项目使工程量清单新增项目较多,这些扩大给承包人的额外工程,承包人要么不愿意做,要么要求单价异常高,使新增项目的单价审核工作困难较多,增加了合同管理的难度。
(3)不论是总监办还是承包人,刚进场时对新型管理模式陌生,没能很快地进入角色,常常还按照以往形成的惯例模式办理设计变更,致使设计变更报审不规范,没有按照管理办法操作和执行,返工次数较多,报审周期长。
(4)部分总监办和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不好、思想认识上不够重视,合同管理的人员能力素质有的比较低,即使这样,人员还不稳定,经常更换,影响合同管理的连续性,使设计变更工作质量受到影响。
(5)不重视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上报的立项和变更常常仅有文字说明,而无有效的现场实际的证明资料等等。
通过以上一些现象的阐述,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一些原因:
(1)由于我省高速公路建设任务繁重,而且有一段时间机构需要调整,致使招标后合同签订时间拖长。
(2)统筹规划不够细致,设计漏项,或突发的一些实际问题需要解决,不得不修改或增加设计,进而增加一些合同外工程。
(3)新型管理模式的尝试需要一个实践和完善过程,出现一些问题也在所难免。
(4)总监办和承包人内部管理制度和管理理念问题,重视生产不重视合同管理。
(5)部分具体合同管理人员自身的能力素质和观念没有与时俱进,工作态度不认真,影响合同管理工作质量。
(6)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履约意识较差,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同时没有很好的激励措施,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也是影响设计变更工作成果的重要因素
针对以上分析,我们发现影响设计变更工作的因素有外部原因,也有内部原因,并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对于外部原因我们有时很难把握和控制,但我想这其中既有挑战也有机会,就看我们如何去把工作做到位。对于以上的问题我想提出如下一些建议。
(1)加强教育和培训。总监办及承包人进场要进行新型管理模式的培训教育,加强具体合同管理人员对设计变更的流程和规范性的学习培训,加强沟通和交流,提高合同管理质量。这其中也存在一个矛盾,即如果承包人合同管理人员能力素质提高了,那么我们业主的投资增加的风险可能会因此而增加,但合同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较低,又做不好设计变更工作,所以业主或业主代表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是合同管理的行家里手,平时必须熟练的掌握招标文件、规范和合同条款的内容,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事先考虑好可能会发生的各种潜在的不利的设计变更,及时采取措施,减少不必要的投资,当然我们也必须尊重客观事实,依据相关政策办法客观、公正、合理来处理设计变更方面的事情。
(2)加强合同履约管理,把工作做到实处,按合同要求配备合格的合同管理人员,而且是必须的,要求相对稳定,避免频繁更换,保证合同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3)业主、总监办、承包人等纵向之间以及各单位内部各部门各人员的横向之间平时需要加强沟通,积极配合,互相协调,及时准确动态的掌握好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同时总监办及承包人也要注意原始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4)适当扩大总监办的设计变更权限,精简一些不必要的工作流程,减少业主越权行使总监办的职责,这样可以减少合同管理的压力,又可以充分发挥社会监理的应有的作用。
3 结 语
合同管理工作不论在哪个阶段,要想做好合同管理工作,关键还是做好人的工作,因为无论什么工作都是由具体的人来完成的,所以人的因素是影响合同管理工作质量的第一要素,只有关于人的工作做好了,其他的事情都好办,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根据合同管理工作的性质,选择合适的人员,制定明确工作目标,充分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协调好、配合好各方面的工作才能做好合同管理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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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好合同分解、风险识别工作。
合同分解、风险识别是合同管理主要的工作之一。合同管理要站在一定的高度上从项目的整体计划等方面进行理解。只有这样才不会忽视项目的整体进展和最终目标。然后要根据所生产的合同分解文件逐一识别每项工作的潜在风险。每项工作的风险都包括技术上的风险以及商务上的风险。技术和商务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影响相互依赖的。因此,合同风险识别的工作应该由合同管理团队的组织下各相关团队共同协作完成。
2.做好日常监控、关键里程碑控制的工作。
项目执行是整个项目的核心部分。对于项目监控。第一个是日常监控工作要求在发现某一项工作发生偏离时,应及时主动的和相应专业团队沟通对偏离工作进行纠正。第二个是关键里程碑控制,关键里程碑的运用已经成为了一种趋势。越来越多的用户在要求投标者必须根据里程碑的节点来安排执行项目计划。所以必须要做好对关键里程碑的管控,如果发现工作无法按照里程碑时间要求按时完成,那么将立即作为紧急情况汇报给项目管理层面,作为紧急任务立即解决。
3.做好联系业主、服务业主的工作。
在项目合同管理过程中也肩负着联系业主、服务业主的工作。要做好这项工作,要求合同经理不仅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对项目合同掌握和熟悉,还要掌握业主对合同的理解和要求。总的来说,做好联系业主、服务业主的工作,需要把握以下原则,既要满足业主的要求,也要维护公司的利益;既要维护合同的严肃性,也要灵活处理好合同及合同以外业主提出的要求。
二、目前海外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现在各海外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基本能够完成各自的职能工作,但也存在薄弱环节和问题,制约和影响着海外合同管理团队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1.海外项目合同管理团队建设还不能满足做好海外业务工作的需要。
近些年来,公司在国际市场上不断取得突破获得了大量的海外订单。这造成了对海外项目合同管理人才需求的急剧增加,加强合同管理队伍建设,提高合同管理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公司海外项目管理团队建设还不能满足做好相关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为,一是团队的素质和能力还不能满足需要;二是队伍相对较为年轻,在海外项目上的工作经验较少。
2.合同管理团队的作用的发挥还有待加强。
一是与合同管理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理顺;二是对于合同管理团队的工作职责不够明确,授权不够充分,很多时候为一些琐碎的事情影响工作效率和其他工作。
3.对合同管理团队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和有效。
团队成员经常因为工作需要不得不在用户现场长期工作。由于公司现在的待遇和制度还不能有效激励,让在现场负责合同管理的人员安心的长期在海外做好工作,故此,就需要定期对现场人员进行轮换,导致新的现场人员要重新了解和熟悉该区域所有的一切。
三、海外项目管理的工作改进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我个人通过在负责海外项目合同的管理和与其他海外项目合同管理团队进行沟通,有如下建议。
1.加强海外项目合同管理队伍建设。
一是要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的培训,针对每一位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制定培训计划,尽快提高其自身的素质和能力,适应海外项目工作的需要。二是要增加海外项目合同管理人员的数量,这样不会因为某个人的临时原因需要其他人接管时,接替的人再短时间内无法上手。所以,保持团队一定的人数是十分必要的。
2.健全完善海外项目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团队在海外项目团队中的角色和定位应该更加明确。明确和细化合同管理团队的工作职责和范围,有利于合同管理团队更加高效的运作。同时应该不断完善在海外项目合同执行中的各种流程,包括合同变更的审批流程,补充协议的审批流程。这些事项对合同是否能顺利执行都是至关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