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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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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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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在现代工程项目中,施工合同已越来越复杂。对于建设单位来讲,有建筑合同、装修合同、安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采购合同等等,一般每个项目都有几份,甚至几十份。同时,施工合同文件多,包括中标通知书、协议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图纸、规范、工程量清单等,合同条款越来越多,合同生命期长,实施过程复杂,合同过程中争执多、索赔多。所以要求专业化的合同管理。

2、合同将工期、成本、质量目标统一起来,规定合同参与各方面的责任和权利。如承包商必须按施工图纸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向建设单位提供符合约定质量标准的建筑产品。发包人则必须按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及时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和中间验收,及时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等。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是承发包双方的最高行为准则,是双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

3、合同是处理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种争执和纠纷的法律依据。建设项目由于建设周期长、合同金额大、参建单位多,以及各项目之间接口复杂等特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建设单位与承包商之间、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以及建设单位与材料供应商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各种争执和纠纷。而调处这些争执和纠纷的主要依据和尺度,就是承发包双方在合同中事先作出的各种约定和承诺,如合同的索赔与反索赔条款、合同价款调整变更条款等等。

二、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文本不规范。国家工商局和建设部为规范建筑市场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体现双方的义务、权利和风险。有些建设单位在签订合同时为了回避义务,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约。通过自制的、笼统的、含糊的文本条件,避重就轻,转嫁工程风险。有的甚至采用口头委托的方式下达任务,待工程完工后,再补签合同,这样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约束作用。

2、合同文字不严谨。依法订立的有效的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而这种体现只有靠准确明晰的合同文字。有些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者或因为不专业,或由于不严谨,导致所签订的合同在后期履行中遇到种种困难,引起争议。不严谨就是不准确,容易发生歧义和误解,可以说,合同就应该讲究咬文嚼字。

3.合同执行力度不够。施工合同作为维系承发包双方的纽带,任何一方均须按合同执行。有些建设单位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合同风险保管缺乏防范意识,不认真履行合同,或随意修改合同,造成施工中矛盾重重,致使项目不能按期交工,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4、合同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一般情况下,合同的签订者就是合同的管理者。但由于工程建设专业性很强,很大一部分建设单位缺乏专业的工程师或咨询工程师,一般合同管理人员思想品德不过硬,技术业务不精通,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对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难以作出正确判断,无法对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

三、建设单位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与方法

1、高度重视合同管理

建设单位应加强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落实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和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避免造成各部门权责不分明,意见不统一,有权力大家争,有责任大家推的局面。

2、严格把好合同签订关

建筑工程具有投资大、工期长、结构复杂、受场内场外环境影响大、不可预见性因素多的特点。在订立施工合同之前,建设单位应对合同条款进行事先审查,保证合同订立的合法性、全面性和准确性,做到事前监督、防患于未燃。主要检查合同文件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内容是否完整全面、条款是否公平合理、定义是否清楚准确、风险是否合理分担等等。施工合同应尽量做到内容细致、条款清晰、措辞严谨。对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还是采用特设合同文本,应事先研究,以防止缺少或遗漏必需的履约条款。

3、及时做好合同跟踪

对合同文件和各种工程资料进行分析整理,通过对施工现场的了解,对照分析工程实施状况与合同文件的差异和差异程度。如未完成合同责任、工期拖延、造价增加、质量不合要求等。及时分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评价合同履行情况,提出分析报告。对各种来往信件、请示、会议纪要、索赔文件和合同变更做好审查和控制,并记录在案或及时回复,预防各类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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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施工合同生成到终止的全过程周期看,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与控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2.1合法合规选择施工单位。主要指确定施工单位的程序必须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等,尤其对于政府或国资背景企业,建安投资超过200万元(含)需通过招投标选择施工单位。

2.2施工合同签订过程规范、有序。主要指合同价款拟订、洽谈、会审、报批、签约等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前提下,还需按照公司法定程序进行会审、报批。涉及招投标的,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实质性违背招投标,且要尽可能体现建设单位目标管理内容。

2.3施工合同过程执行及时和留有痕迹。施工合同执行过程涉及付款、变更、索赔等内容,要及时办理并留有过程资料。

2.4施工合同终止前的收尾工作要全面,不留死角,切实防止合同过程执行情况(如工期或费用奖励和索赔)未能反映在合同的最终结算中。

3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与控制工作中常见问题归类分析

审计发现问题比较细琐、散乱,不易聚焦主要问题。为此,我们借助统计分析中的帕雷托分析法(又称ABC分类法、排列图法或主次因素分析法)来完成问题的归类分析。具体步骤简述如下:

3.1选择样本。我们在已完成的10个审计项目中,按以下条件选择了20个合同作为样本分析:已完成合同结算的;合同金额>200万元;施工周期超过3个月的。

3.2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列示,并归属大类。

3.3分别统计审计问题发生频数、占比等。

3.4分类排序。帕雷托分析法(ABC分类法或主次因素分析法)相关数据。A类主要问题为合同签约及合同条款过程执行问题,B类次要问题为合同结算问题,C类一般问题为索赔管理问题。

4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与控制问题原因分析及风险管理

在通过帕雷托分析法找出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控中需主要解决的问题后,我们即聚焦问题产生的原因,并分析当前管控模式中各环节存在的风险。下面分别用鱼骨图法(又称因果分析图或石川图),以A类主要问题(合同签约及合同条款过程执行问题)产生的原因为例进行分析,并应用风险管理理论来识别、评估当前管控模式中存在的风险,制订针对性应对措施。

4.1问题原因分析

4.1.1对A类主要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

4.1.1.1将合同签约及合同条款过程执行不规范问题作为“鱼头”。

4.1.1.2通过“头脑风暴法”列举问题产生的原因,总结提炼后按照“建设单位、方法、施工单位、客观环境”四个方面划出“鱼骨”(头脑风暴原理及过程略)。

4.1.2对B类次要问题及C类一般问题产生原因分析,可参照A类问题执行,本文不再赘述。

4.2风险管理在完成了施工合同管控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后,可参照施工合同签订流程,按照流程图法对整个管控过程进行风险管理,具体如下:

4.2.1画出施工合同管控业务流程图。

4.2.2风险识别、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结合业务流程图,对每一个业务环节存在的风险进行列示(具体可借助专家调查法等手段),并对识别的风险按照发生概率和产生后果进行量化评估、定级后,针对性制订应对措施(限于篇幅,过程略)。

5应对措施主要内容、开展方式介绍

下面结合施工合同管控中问题原因,根据风险定级大小,分别对各应对措施的具体内容及开展形式做具体介绍:

5.1标段划分及施工合同签订策划,旨在解决前期施工准备零星工程实施无序,前期施工准备合同及标段主合同较多,界面不清晰或交叉等问题。在项目立项批复后,由项目主管部门会同设计管理、实施管理部门对项目整体进行策划,明确要划分的标段数量、标段实施内容、标段设计条件、合同签订计划等,具体可以《XX工程项目标段划分及合同签订策划表》(表式略)形式明确并下发各相关单位执行。

5.2施工合同格式条款制订,旨在解决施工合同条款不严禁、内容遗漏或有歧义等问题,具体可借鉴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等标准合同条款,结合自身企业工程特点形成企业施工合同格式条款。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格式条款制订后一定要经过公司法务部门会审,确保格式条款合规合法。

5.3建立开工前施工合同执行规范底及实施过程检查指导机制,旨在解决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以及双方各自合同签约人与合同现场执行人员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现场合同执行人员进行书面技术交底,将施工合同管控要求及主要合同条款约定进行逐项交底、确认,并最终形成书面交底清单。

5.4建立第三方审价复核及甲方合同最终结算单机制。当前,施工合同结算多委托第三方进行审价,但各建设单位一般有各自的特有管理模式(如作者所在公司即存在钢材代采购及动产类管控模式),故在第三方审价定稿前,建议建设单位合同管控人员从合同执行角度对审价稿进行复核。此外,施工单位报审的结算资料中一般不会主动将过程执行中对自身不利的管理罚款类纳入结算中,故在第三方审价定稿基础上,需要制订甲方合同最终结算单,将合同执行过程中各类奖罚信息纳入其中,以确保各类奖罚通知书得以在合同结算中体现。

6效果评估及“五步法”全周期管控模式总结和提炼

以上制订的应对措施,经实践证明,效果明显,后续项目实施中施工合同数量得到了有效控制,施工合同过程管控资料齐备,审计发现问题显著下降。在与审计部门交流经验时,“标段与合同签订策划”、“施工合同执行规范底”、“甲方合同最终结算单”等管理方式和制度得到其认可和肯定。为此,我在以上应对基础上,总结并提炼了一整套管理技术和方案,以期能在本公司快速固化、完善,也希望为其他建设单位提供借鉴。该套管理技术和方案概括为“一策划二交底三指导四复核五收尾”,具体对应上述“标段与施工合同策划机制”、“施工合同执行规范底机制”、“施工合同执行检查与指导”、“第三方审价再复核”、“甲方合同最终结算单”应对措施。该套管理技术和方案的核心在前期“策划”、“交底”和过程“检查和指导”。

7致谢、思考和认识

作者在本文课题研究和攻关过程中得到了领导、同事的诸多指导。他们提出了很多中肯的意见,既有批评也有赞誉,对作者而言都是金玉良言,在此一并致谢。此外对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控工作谈一些思考和认识:

7.1在现实中建设单位专业管理人员配备往往不足,与施工单位专业管理水平不对称,从建设单位角度研究施工合同管控,更具有现实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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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诱导和管理建筑工程采购,应用法律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建筑工程采购的大趋势。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之一。没有合同管理,则工程项目整体目标不明;没有合同管理,则项目管理难以形成系统。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合同管理含义其中之一是工程合同发包及承包划分,科学合理的工程合同划分更有利于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风险控制及提高专业服务水平。

(4)加强合同管理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为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提供了法律依据。加强合同管理,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5)加强合同管理是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投资建设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来自国外建设企业与建筑行业大环境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设行业的本土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行业中的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2 加强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措施

2.1加强合同签订风险的防范管理

(1)实行工程施工合同和廉洁协议一起签的双合同制度。所有的工程类合同都要对应的签订廉洁协议,包括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承包合同等等,坚持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一起抓,为遏制工程腐败问题,提高资金投资效益,保证工程质量。质量责任和廉政责任一起担,实行了工程建设合同与廉政建设合同同时签订、同时检查、同时验收的双合同制度。

(2)修订、规范及实行合同范本。合同以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合同范本为蓝本,对合同条款逐条分析,针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和条款,对示范文本中的部分条款进行细化和明确,对不完善的条款进行专用条款补充,最大限度的完善合同内容,使得合同更加的条理和周密,最终确定属于企业自身的系统完整的合同范本。在合同签署过程中合同范本的实质性内容不能更改,确保了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严密性和统一性,合同范本的确定为后续合同管理打下扎实的基础。

(3)把好合同签订关,合同签订流程、审核流程规范化。首先,合同由工程施工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和企业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签订,根据招标文件及合同范本、现场情况及公司情况与乙方协商并拟定合同,拟签合同版本与招标合同范本基本一致;对合同进行专项合同审批会议和合同编号,最后由建设单位的领导审批,审批好的合同不能再做任何修改;在审批过程中若各方对合同实质性内容有异议则退回重新协商,然后重新走审批程序;合同审批完毕,先由建设单位按照合同盖章程序先校核后签字盖章,再转乙方签字盖章,防止乙方修改、换页而节省校对时间。

(4)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岗位。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置是合同管理的组织保障,并且采用技术与法律的专业人员管理相结合,对于合同的全面管理起到很好的保证。建设工程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既有专业技术知识、造价管理,也有设计知识、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多部门参与合同管理,同时设置专职合同管理岗位,有利于克服管理人员不一致而造成的审查缺陷,同时有利于合同的跟踪、履行、解决纠纷,有利于提升所有参与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

2.2强化合同履行修正的管理

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力的监督与有效的协调是工程合同顺利履行的重要保证。项目负责人要根据合同的要求对工程进行费用监督、进度监督、质量技术监督和工程协调等。

(1)履行动态管理合同。项目管理人员需参与施工合同的签订,需对合同的各项条款都比较熟悉,对可能出现问题的薄弱环节,提前制定各种减少合同纠纷的预防措施,分别从安全、质量和工期等三个方面明确目标和规定违约处罚办法。项目负责人积极地根据合同的内容进行动态的管理,在出现事故隐患或者工期滞后的情况,及时向监理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可靠、质量合格和按期完工。

(2)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在合同变更中,量最大、最频繁的是工程变更,它在工程索赔中所占的份额也最大。合同变更意味着索赔可能,所以必须加强合同变更管理。在工程合同中确定合同价款、变更工程计价原则和结算方式,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使管理行为正规化、规范化,作好处理合同纠纷的各种准备。项目管理人员做好相关变更工作的记录、收集、整理所涉及到的各种文件,如图纸、各种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和业主的变更指令,并对变更部分的内容进行审查和分析。

(3)不断优化合同版本。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善于总结经验,根据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投资项目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工程造价管理方面相互关联的经验与教训,将容易出现变工程变更的合同优化相应的执行条款,优化相关约束条款,平衡地从双方利益考虑合同,达到双赢的目的。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

2.3 深化合同管理体系,扩展合同管理方式

(1)作为合同管理人员,企业的管理层的一员,应能对合同管理制度建设作出贡献,完善合同管理体系,使合同管理不断完善,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综合保证体系,细化各项规章制度,对于可能出现纠纷的环节,在有针对性的制度上进行完善和加强。

(2)加强管理人员自身的合同知识学习,提高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通过开讲座或者学习的方式,对合同管理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使得参与合同管理过程的人员更加清楚各有关法律、法规,熟悉合同业务,熟悉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赔管理,通过台账、会议、培训、检查等手段提高管理人员的合约意识、法律意识,从而提升整个企业员工的整体合同管理意识。

(3)重视及完善合同履行后的评估,改进存在的缺陷。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对合同进行后评估,总结合同好坏、管理得失,为以后的工程项目更加完善的合同管理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合同管理必须从项目立项时开始,加强合同签订风险的管理是基础;加强合同履约过程的动态管理是重点;做好合同违约管理是依法维护企业正当权利的手段;把控好合同风险是项目获取利润的重要保证。所以,加强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是势在必得,同时,又是使一个工程顺利通向完成的高速公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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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设工程管理中,施工合同管理非常关键,其贯穿于整个项目实施过程。因此加强项目施工合同管理,能够促进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与维护,提高项目经济效益,协调社会发展,现实意义非常大。

二、建筑企业加强项目施工合同管理的意义

在建筑行业,项目施工合同巩固有效规范行业市场经济秩序,为社会信用制度的完善与履行奠定了基础。在建筑工程管理中,企业相关管理人员能否签订并履行好施工合同非常重要。近年来,我国建筑行业发展非常快,市场竞争日益激烈,因此一些建筑企业为了生存发展,行业恶性竞争与不良运作现象屡见不鲜,由此引起的项目合同纠纷诉讼与仲裁案件不断出现,在民商事务纠纷案件中比例呈上升趋势,各地建设项目纷纷出现了停建、烂尾及豆腐渣等工程,为企业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不利于本地区经济发展。究其原因在于,从客观上来讲,资金不充足,缺乏完善的市场机制及不可预知的外在环境因素;主观上主要是缺乏法律意识、决策不正确、现场管理不严格等。但在整个项目管理中,由于施工合同缺乏有效管理则是引起上述现象的根本原因。所以目前,建筑企业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对节省项目投资,提高经济与社会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三、建设单位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现状分析

1.合同订立违背原则

根据相关合同纠纷案件,很多合同订立违背原则,一些当事人为了从中获利,利用各种有利因素即不平等地位、不对称信息及专业水平差异等,签订不平等合同,打法律球,为自己谋取更多利益,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因此纠纷与问题在所难免。

2.施工合同管理理念不足,缺乏严肃性

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很多人片面的认为合同管理属于个别部门或少数人的事情,技术人员只负责技术,造价员只负责工程预结算或工程清量单,材料管理员只负责检查品牌或出厂合格证,签订的施工合同流于形式,缺乏合同管理意识与协作管理理念,甚至在工程即将竣工之际,有些管理人员还不了解合同内容。比如一般合同中约定,签证变更认证手续要在14日内完成,在实际操作中,大都是在工程结算审计阶段办理补签手续,随着时间的推移变更内容发生了变化,一定程度上为项目结算审核埋下了风险隐患。

3.合同管理制度不完善

依照《合同法》规定,项目施工合同监管工作由工商与建设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承担,由于目前工商管理部门已取消了合同强制备案;针对合同备案管理,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虽然已制定了相关办法,各类建设项目都要领取施工许可证办理合同备案,但没有明确规定备案合同跟踪监管、变更、结算等具体管理手段,难以发挥其监管作用。此外,相关职能部门间协调与沟通不到位,政府行政部门职责划分不明确,多门多头管理现象普遍存在,有效的合同管理机制也就难以形成。

4.专业人才不足

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对技术与专业要求比较高,管理人员必须是高素质、统领全局的人。具体而言就是熟知法律知识、项目运作规律及工程造价编审。但目前,我国建筑行业这种专业人才严重不足,在许多投资项目合同签订中,缺乏专业人才参与,合同文字条款不严谨,尤其是合同核心内容没有明确定工程造价调整、修改及补充依据与条件,没有充分考虑潜在风险与违约责任;合同款预付、进度款拨付及工程款结算的规定也存在明显漏洞,使得合同执行中歧义与误解在所难免。

四、建设单位加强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有效途径

1.规范合同管理模式

在建筑单位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其专业性强,内容复杂,涉及利益主体多。而纠纷与争议以工程造价为主,同时质量与工期问题大都以经济补偿为主,工程造价成尤为重要。因此,应该明确规定,项目造价管理机构来承担相应监管工作,在政府项目投资中承担合同监管、备案、履行及变更等事项的监督工作,对合同纠纷予以调节处理。

2.增强施工合同管理意识

在建筑工程中,各参建方必须要正确认识项目合同的作用,没有签订亦或是签订不完整的施工合同,都会为双方带来风险隐患。所以,建设、施工及监理等部门必须要有专门的合同管理人员,各单位项目负责人、经理及项目总监等都要将合同管理作为重点工作,以此增强各参建方合同管理意识。

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

在施工合同签订与履行中,施工企业要针对每一环节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其中主要包含出具授权委托书、合同草拟、洽谈、盖章、交底、责任划分、履约、变更、索赔、违约、解除及终止等事项,确保合同管理有依有据,规范执行。

4.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基于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特点,以此在合同管理中,人员必须要具备一定的工程、经济专业知识。对合同而言,其充分体现了受法律保护与约束的一种权利义务关系,法律知识必不可少。在合同调解中,面对巨额经济利益诱惑,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个人素质。所以,建设单位通过招投标、合同管理实践等途径,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同时加强法律法规、项目索赔、纠纷仲裁及诉讼等相关知识培训,塑造优秀的合同管理队伍,增强合同管理理念,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五、结束语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管理属于一项系统工程,其管理内容、地点。内外影响因素、条件及不同承发包方式,都会影响合同管理。管理人员只有熟知行业法律法规、依照经济规律改善管理办法,才能确保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制与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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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合同变更管理的意义

(一)合同变更管理是投资管控的重难点

合同变更是投资控制体系中极其重要的管理环节,是投资概算控制的重要指标和投资控制成效的评估要点,合同变更是结算办理的前提条件,关乎最后的工程决算和国家验收。随着建筑市场的不断规范化和参建各方地位趋于合理,施工合同的承包方式根据内外部形势变化不断调整,逐步放开单价包干形式,合价包干项目相应减少,合同变更数量整体上而言较前有所增多。而且由于不同阶段实行不同承包方式,合同变更原则有差异,对合理理解、严格把控不同的变更原则,达到变更审核的合规性,合理性提出了很高要求。

(二)合同变更越来越成为政府部门审查、审计和监管的重点

近年来,随着建设市场整体环境的逐步规范化和法制化,政府有意识地加强对市政投资项目的监管,对合同变更审查不断深化、细化,审计要求也越来越高。尤其是合同变更是否成立,是否合理合规,成为审点。随着政府对合同变更的介入程度和管控力度渐强,也增加了对外的协调工作和办理时间。合同变更受政策环境和政府行为影响越来越大。

(三)理顺合同变更有利于促进工程和谐建设

合同变更及时、顺利的办理,是变更款项按时支付到位的前提条件,同时可促进结算办理,保证合同尾款尽早支付。对解决合同对方资金压力、保证工程建设积极性,促进合同正常履行,维护业主的履约信誉,推动参建各方和谐、互信建设工程具有现实意义。

(四)合同变更管理透明化有利于降低廉政风险

严密的合同变更管理体系,明确的审核原则,透明的审核要求,将有效杜绝审核人员以个人经验和理解自由裁量合同变更,降低廉政风险。

三、加快合同变更办理、提高合同变更审核质量的一些想法

(一)建立合同变更管理流程一体化

为解决方案变更、设计变更和合同变更管理流程缺乏统筹考虑的问题,通过促进设计、方案管理部门与合同管理部门之间的链接,使成为一个较为紧密的整体,达到变更管理流程一体化,提高合同变更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二)提高合同变更管理精细化水平

为解决承包商和业主对支持材料要求标准不统一的问题,通过细化合同变更支持材料要求,使承包商在准备支持材料时更加有的放矢,业主审核时有统一的标准作为审核依据,促使变更审核更加透明化。减少审核人的自由裁量权,降低廉政风险,提高合同变更管理精细化水平。

(三)提高合同变更首次申报资料质量

基于政府部门审计和监管的不断深化、细化,对合同变更材料填写提出更高要求。通过规范变更表格的填写要求,使支持材料能够全面真实反映合同变更的合规性、合理性,达到合同变更审核的深度,提高合同变更审核效率。

(四)优化合同变更审核流程

合同变更集中审查的管理模式提高了审核质量。但同时带来了审核效率不高的问题。通过研究现有合同变更管理制度,在风险可控情况下,优化部分流程,提高变更审核效率。

(五)建立各部门严格、明确的审核时限约束机制

通过建立明确的各部门变更审核时限,如果超时,将被严格考核,达到提高合同变更办理效率目的。

(六)提升合同变更信息管理水平

如果合同变更信息管理还是依靠人工登记,存在信息零散、不方便跟踪查询的缺点。导致变更信息的缺失和管理工作的被动和滞后,影响变更办理进度和管理效率。加快完善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提高合同变更信息管理化水平,方便合同变更审核的跟踪和检查,增强建设投资管控力度,提高合同管理前瞻性、敏感性。

四、加快合同变更办理、提高合同变更审核质量的五项具体措施

(一)以合同变更精细化管理为突破口,提升合同管理水平

1.使合同变更办理流程完整、清晰

通过绘制合同变更流程图详细展现一个合同变更从启动到结束的全部环节,并标注各环节工作重点及应注意的事项,指导合同变更办理。提醒承包商、监理、项目部重视方案变更、设计变更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减少因合同变更前端资料不完整、不规范引起的退单,提高变更审核效率。

2.编制针对具体变更类型的支持材料清单

由于不同变更原因对应的支持材料不同,针对每类的变更原因,分别给出变更审批的材料明细要求及材料提交的时段。使各审核环节经办人员遵循同一标准以达到有效缩短审核时间的目的,变更审核更加透明化。承包商也可依据支持材料清单提早准备资料,加快承包商上报进度。支持材料要求会随着政府审核要求及技术支持接口等条件的改变,合同变更支持材料亦随之动态更新。

3.制定规范的变更支持材料填报模板

对常用的变更表格编制填空式模板,承包商只要根据模板要求填空,就可以将本次变更的招标阶段情况、施工图情况、变更原因,变更依据合同条款、变更支持材料组成、工程量审核情况、变更金额等情况说明清楚。达到全面反映变更情况、满足变更审核深度的要求,减少中间重复解释环节,提高变更审核效率的效果。同时反促监理、项目部提高变更审核质量。

4.确立变更审核时限要求

确定变更审核环节合理审核时限,经分析,承包商上报时间长的原因:(1)是承包商在正式申报合同变更申请之前,与监理单位及业主会先有一个沟通过程,其中包括一次或多次各方参加、不同等级的合同变更审查会议,这个时间段短则半个月长则两个月;(2)普遍存在因资料不全而被退回的合同变更申请反复申报的现象,这个时间段短则几天长则半年都有; (3)业主对变更上报时限无明确规定,承包商自由空间大。(4)变更工程施工完成后才上报合同变更。通过减少开会审查环节、统一变更支持材料清单,加快承包商变更上报进度。通过建立各部门审核时限,提高变更审核效率。

(二)简化合同变更审核流程

针对变更原因清晰、变更依据明确、支持材料齐全,风险可控的合同变更,可以加大授权、分散审查,减少集中开会审查环节。

(三)建立部门疑难杂症例会制度

为了及时解决合同管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统一普遍问题的审核标准,可以实行疑难杂症例会制度,对合同办理过程中的疑难问题、普遍问题集中审议。较好弥补由于个人力量薄弱、专业知识有限造成迟迟难以决策的不足。

(四)提升合同变更信息管理水平

通过合同信息平台上合同变更的规章制度、范本,建立各类管理台帐。加强与管理部门的有效沟通。提高变更审核效率。

(五)广泛开展合同变更管理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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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建设管理而言,首先是要明确与监理单位的合作关系的内涵:

建设管理方如何将监理单位作为自己的代表,如何有效的行使自己的职权,满足监理规范要求和建设管理方的目标,是至关重要的;从商业角度说,这是如何使用好自己所花费投资,实现增效的作用;

大部分建设管理方在初期对监理的管理具备几个特点:(1)指挥代替管理:沿用未聘用监理时的管理方式,对所有工程直接管理,监理作为其管理团队中的一个员工,代替他从事繁琐、时长较多的工作。(2)放手式管理:认为在聘用监理后可以完全放开对工程的管理,而没有放开对监理的授权,监理责任大而全,但是监理规范对监理工作范围要求有限,因此实际操作中人员素质跟不上全面管理的要求,导致工程管理缺乏高水平的支撑。(3)随工式管理:因监理单位的日常工作职责中有一项基本工作是随工,而大部分初次接触监理的管理人员都基本要求监理全程随工。依据通信项目的特点,我们发现,全程随工带来的监理成本消耗大于监理费,在逻辑上无法实现,但是监理随工确实加大了对现场的管控力度,导致此项矛盾,在后续随工管理篇将做管理方法阐述。

针对如上特点,经过实际管理体验,对监理的管理有了新的角度和方法。

一、沟通的条理化和科学性

加强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对监理方信任和支持,这样的结果就是沟通的目的。

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与监理方的沟通按时间段可分为服务提供之前,服务过程中及服务实现后三个阶段,三个阶段沟通的目的和内容是相互联系但有些区别的。在服务过程中的沟通主要是由项目监理来实现的,监理服务质量的水平如何,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是否能够充分检查监理工作,了解服务质量就是在这个阶段体现出来的。所以,提供服务过程中也就是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与项目监理部的沟通就显得特别重要。

下面就浅谈一下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与的项目监理部沟通。

(1)书面形式的沟通通过要求监理按时交付监理文档中相关条目,阅读审核,深入探讨,从而发现监理工作中准备情况,执行情况,和成果情况。检查包括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周报、监理工程师通知、检查监理对施工单位的资料审核等等,不同的书面形式的沟通,是书面沟通的关键。

①如何检查监理规划:监理规划是根据合同、监理大纲、工程特点等内容,由总监组织编写并经监理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合格后,在开工后15天之内提交给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文件。监理规划是项目监理部开展项目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应通过监理规划全面了解项目监理部的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方法和措施、工作程序、工作制度、监理资源投入和管理等监理任务的内容。通过该文件,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可以对监理工作计划有一个较全面的了解。内容全面,针对性强的监理规划能够让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对监理的工作能力充满信心。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通过对监理规划的审核,能够加强自身对监理单位的信任程度。应该注意到的是,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通过对监理规划编制内容的深度、范围、针对性的检查,能够对项目监理部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作用是有直接关系的,也能了解到哪些因素会影响监理提供的服务质量水平。因此,可以说监理规划是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检查监理方工作准备情况的非常重要的书面文件,也是监督监理方履行监理合同的主要说明性文件,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通过其了解和确认监理单位执行合同,完成监理任务的情况。

②如何检查监理工作细则。监理细则是监理工作的指导书,也是操作手册。通过检查监理工作细则,了解到监理在每一个工序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和工作内容。这一点有利于在将来对监理展开工作进行监督时,了解最有利于工程的操作方式,从而限定和检查监理完成的情况,对监理工作完成度的量化有很大的帮助。监理在这个阶段会提供工器具,人员等安排,在每个环节需要做的工作也将体现,阅读和审核监理细则,对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对后续项目的把控有非常大的好处;

③如何通过监理月报周报了解工程进展

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可以要求项目监理部每月或者每周底提交给的阶段性文件,反映的内容是当月的施工及监理情况,使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能够掌握工程建设情况了解信息,做出下一步合理的布置和安排,如资金的布置监理月报中所反映的对本工程建设的建议和意见,是让建设单位管理人员体会监理方的责任感与专业性,是监理方超前管理意识的一种体现,急工程所急,想工程所想的建议会使监理方被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认同并感激。

④如何处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

建设单位管理人员需要非常重视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一般监理通知单发出时意味着发生了监理必须通过书面协调的重要问题。例如工程建设中发生了违反设计、规范规定的操作或发生了质量事故、安全隐患,监理通知单的内容取决于监理方的专业性、技术性以及责任心,也是监理方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体现。重视《监理工程师通知》,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检查通知单时应该注意和举一反三包括:监理通知单的事由,通知所需要整改的项目问题是否普遍存在,是否存在流程漏洞,监理单位是否有能力独立解决此问题,从管理人员角度出发,看是否自己能在此项通知中起何种推进作用。

(2)会议形式的沟通

采取项目室周例会的方式,可以很大的解决监理对项目管理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督促监理公司对自身上周完成情况;采取一定的流程,将上周存在的问题萃取出来,把问题分类成3类,需要监理监督解决的问题,需要建设单位管理人员解决的问题,跨部门的问题;通过问题分类和集中会议,将问题透明化,也加快了工程进展,同时对工程存在的问题能够及时处理。在记录上,可以做到工程过程有据可循,在处理后续考核时,能够对监理单位的行为处理有理有据,这是一种非常好管理监理单位的方式。

二、对监理的“软硬管理”

建立项目管理的分类系统,通过软硬件结合。

建立墙报制度,有利于监理提高宏观管理能力。从建设单位管理人员的角度来说,不断的通过具体实施工程检查监理的工作非常难,这种检查方式适用于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检查,因为这是本职工作。管理人员如何检查监理单位呢?所以我认为采取墙报的方式,检查监理对总体工程工序的把控非常有帮助。设计一套依据最优工序的墙报贴板,由监理单位对日常报表中所涉及的内容贴墙,这样不用通过报表,就能从贴报的颜色中区分出哪道工序是超时的,哪道工序是严格执行进度控制的。

进行计划报送和现场反馈制度,通过服务器后台系统,将监理公司每日对所属工程的巡查工作和计划巡查内容进行收集。可以在后台就知晓今天监理的工作动态,再通过现场巡检、档案检查等方式对监理进行抽验。建立一个照片和日志收集平台,通过直观的方式保留工程原始证据,对监理来说是一种帮助,帮助他们更好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监督好自身员工的管理。

综合考评体系,也是对监理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我认为,对监理的考核必须具有指导性,而往往以前的考核制度缺乏指导性,仅对问题进行处理,而未真正提高监理的积极性。在江门分公司试行的考核制度中,存在大量的引导指标,比如在现场比例的70%,引导监理单位将工作的重心放在对现场工程管理上。而对选址任务的累加型考核,极大的促进了全员选址的热情,也同时推动监理单位本身的任务指标,让其顺利的在年底获得最好的任务数,完成监理单位自身经营指标。在经营指标有保障的基础上,监理单位会更加全心全意的为我方服务,因此引导型的考核是管理监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

三、支撑型的管理模式

项目监理过程中,总会出现某个时期或个别问题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对监理方提供的服务有意见的情况,建设单位管理人员应针对问题,邀请监理单位管理人员交流,让其了解我方对监理方有何意见,由总监对意见表达自己的意见。如果确因是监理方的责任,则要具体分析,该改进的改进,该调整的调整。并且要将改进的意见和改进的结果以书面的形式收集并存档,作为后续管理的依据。

支撑监理方所提出的授权和协调需求,避免否决监理单位的有效提案,通过褒奖的方式,不断奖励监理单位提出新的管理方案。通过支撑的管理,提高为我方服务的所有公司的整体能力。通过这样的支撑,也能了解到真实的原因和问题,而不是管控式的管理,压迫服务单位,直到服务单位缺乏主动创新的意识,而疲于应付工作。

四、小结

监理是我们建设管理人员的重要左膀右臂,没有他们,我们将无法做到降本增效,无法实现工程管理的专业化和第三方管理。将面对很多因为合同双方协议不一致导致的多重矛盾,严重的会引起合同纠纷,制定好监理管理制度,并做好监理管理工作,建设单位管理人员才能进行高效能工作,更多的时间把控采购,计划、规划、部署、竣工验收、结算等重点工作中来。这是个人的一些观点,希望能分享。

参考文献

[1]通信工程建设监理.黄坚(作者)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第1版(2006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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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工程建设领域逐步形成了以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为标志的管理体制,合同管理成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合同是法制建设的代表,同时也是经济建设的保证,在任何一个行业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对于建筑行业也是如此,所发挥的作用更加突出。一份小小的合同能够包含建设相关单位所要完成的目标、责任以及应尽的义务,有效地减少了社会上经常出现的劳资纠纷、责任推诿等不良现象,真正从法律角度进行了约束,使得建筑市场形成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局面。然而由于建设过程中不确定因素较多,建设项目的风险性高,建设工程参与方均面临着各种合同风险,加强合同风险管理成为保障参建各方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风险控制研究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二、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概念及重要性

所谓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就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方或者建设方,为了实现建设工程的目标,保证工程质量而分别与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供货单位、施工方以及其他参建单位签订合同,并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评价进行的管理的过程。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整个过程的总组织者和总集成者,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在各方的合同管理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于数量众多的合同以及复杂的关系管理起着主导的作用。2、工程合同的生命周期一般都较长,在实施的过程中容易出现冲突和争执,而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是预防冲突与争执,解决已发生的冲突和争执的依据。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过程,也影响着合同管理的效果;3、合同管理在建设项目管理中处于核心地位,它是实现项目管理的最短工期、最少投资、保证质量三大目标的重要手段,是建设单位实现项目最终实现成果性目标的根本出发点。

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风险类型

(一)经济因素引起的风险

1、宏观经济形势。工程建设具有一定的周期,短则半年、一年,长则三、四年以上。在工程建设前期,经济形势较为乐观,而到了项目实施阶段,由于国家经济政策的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对工程建设投资回收产生较大影响。经济形势的改变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投资额、施工期等,对于工程施工参建各方都将产生很大影响,作为建设单位应有充分准备。2、投资环境。各地政府对于招商引资都十分重视,在项目的选址阶段,对建设单位作出很多承诺,如基础设施建设、水电气通信等配套服务、项目建设阶段政府相关部门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等等,而到了项目实施阶段,承诺却得不到兑现,引起工程建设投资加大、周期延长、投资效益下降。3、资金筹措。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和投资同收计划确定各时间段的资金使用量,过多的存现资金会引起利息的增加,使工程造价超支,但资金链一旦紧张或断裂,将会引起工程款无法支付、材料供应中断而造成工程参建各方人心涣散,最终导致停工。4、自然不可抗风险,如地质复杂、气候恶劣的自然条件带来了更多的不确定性因素,增加了施工难度及费用支出;战乱、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履行拖延或消灭等,这类风险通常无法回避,一旦发生,对建设工程的进展影响很大。

(二)、来自施工单位的风险

施工单位的能力、资质等问题也会给建设单位带来风险,引致损失。目前建筑市场存在较多的“贴牌公司”。一些大牌承包商,允许“合格施工单位”打着自己的牌子进行投标,而一旦中标对这些“合格施工单位”又缺乏控制,使得建设单位在后期的施工管理中面临“两层皮”的问题。另外在投标时,施工单位为了能够中标,超出自己的承受范围对建设单位做出工期、费用等承诺。一旦中标,即开始寻找各种借口,不断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或干脆要挟建设单位答应其提出的条件。此外,在联合体承包中,如果联合体内部关系复杂,相互间责权利未明确,一旦发生违约或者侵权行为会导致联合体纠纷,易导致工程不能顺利完工,给建设单位带来损失。

(三)同条款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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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

目前,我国的建筑市场尚不发达,建设单位为了完成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片面强调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管理,对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认识,往往因为合同意识淡薄、合同条款不明确或不完备等合同类文件不规范问题引发纠纷,导致在后续的工程实施过程中处于被施工单位牵着鼻子走的被动的局面,甚至出现个别为了完成建设任务违约下发联系单或擅自调高合同进度款支付节点,最终出现工程款超支付的严重后果,给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一)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二)合同范本更新不及时

目前建设市场在用的合同范本大多还是1999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于近年来工程建设行业发展迅速,建设行业的相关规范也在持续更新,导致原有合同文件对目前建设市场的一些问题未约定,再加之部分建设单位管理水平有限经验不足,导致施工合同刚签订就存在重大缺陷,为后续的合同顺利履行造成障碍物。

(三)合同价款引起的纠纷

合同签订过于草率,有些政府的指导性意见没有很好落实到合同中,最初对合同管理的想法过于简单,工程实施过程中一些不确定因素没有充分考虑,一些无法包干的风险也相当然的转嫁给施工单位,最终导致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不勘重负消极停工,合同文件无法全面履行。一些合同虽然条款比较齐全,但内容只作原则性约定,不够具体和明确,特别是缺乏对违约责任的具体约定,或对违约责任约定仅停留“点到为止”程度,没有约定违约执行时间,造成发包人无法适时履行合同。

二、加强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健全管理机构体制

成立专门合同管理部门,明确合同管理要求,细化合同审批流程,合同管理人员在招投标环节提前界入,严格审查招标文件一些实质性条款,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国家已经出台了招投标法,并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但在招标形式和方法上要兼顾业主和承包商的双方利益,过分追求招标过程的严格、完善,并不一定能达到招标的最佳效果。建议在招标形式上应该重视原则,突出效果。

(二)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质

目前很多建设单位的没有配备专职的合同管理人员,或虽配备合同管理人员,但管理人员素质低或专业水平一般,将合同管理简单认为是一种事务性的工作,没有审核,或虽有审核但严谨性不够,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就往往会给单位带来额外支出甚至引讼。作为约束承、发包双方的行为施工合同如何能从根本上实现公平、合理、可操作性是当前建设单位需深思并着手解决的重要问题。改变过去轻合理管理的思想,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认识,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水平。

(三)注重合同实质性条款审核及约定

近年来,由于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迅速发展,很多建设主体为稳妥起见,都把工程结算审核的任务委托专业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核,但是由于根据国家发改委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净核减比例超出一定范围的,追加审计费是需委托方承担的,而且这部分费用无法在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开支,过去老文件规定追加审计费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但现在文件没有约定,由于施工单位高估冒算产生的追加审计费却要建设单位承担,无法疑会让建设单位成冤大头,因此大部分建设单位都在合同文件中追加关于追加审计费由施工单位承担的条款,对于已开工项目的但没约定追加审计费的项目则以补充协议的形式来明确追加审计费的承担事宜。这些细节的问题实实在在地影响着合同双方的利益,因此对实质性合同条款约定要尊重客观同时也需考虑日后的一些不确定因素,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合同中既要有对性质约定,要有量的指标,让合同执行人员一看合同就知道该如何操作,什么节点是合同管理的关键点,从而使得工程管理更科学有效。

(四)增强维权意识,注重合同双方平等。所谓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真实表示,因此合同的双方在法律上处于平等的地位,任何一方违约都将遭到另一方的反对。近年来,由于建设市场竞争激烈加上招投标体制还不够健全,时有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发生,一旦合同纠纷发生,通常表现施工单位强势索赔,而作为建设单位往往以妥协退让的方式满足施工方要求,以求工程按期竣工。因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管理人员要增强维权意识,注重平时建设过程中施工方违约证据的收集,作好签证,为有效反索赔提供保障。

(五)加强施工合同索赔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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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项目管理以“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为主线。“三控制”为质量目标控制、进度目标控制、成本目标控制;“二管理”为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为协调内、外关系。其中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 它贯穿于整个工程项目的始终。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否对企业能否盈利将产生较大的影响。作为项目管理人, 应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 做好施工项目的合同管理, 从而对工程项目进行全面、及时、准确、有效的管理。

二、工程合同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建筑工程由于其自身属性,合同涉及的价格很高,因此对合同双方的经济效益有着不可忽视的影响。工程合同周期与建筑周期相协调,工程规模越大,牵扯的利益也就越多,合同的履行周期也就越长。这就要求合同管理者在合同管理上有足够充分的考虑,在合同制定的过程中充分预见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并找到解决的措施及相关责任的分配,避免伴随着事故而出现的合同纠纷。

1、阴阳合同的签订

在实际建筑工作中,除了通过正常招投标手续达成共识签订的合同外,为了维护自身的效益,工程项目的甲乙双方还通常签订一份更为具体的、双方均可接受的合同。前一种合同往往经历了完整的手续过程并在相关部门备案并公开,称为阳合同,后一种合同并不对外公开,是只有合同双方知晓的私密合同,称为阴合同。阴阳合同的结合方式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对工程细节进行更为具体的描述,确保责任效益更为明确的划分,但往往由于合同管理的不妥当而造成很多后续问题。首先,私密合同往往不具备充足的法律效力,当发生工程问题时,容易引起施工方和建设方的纠纷,不利于合同的执行,换言之,私密合同往往不能对双方的契约精神进行足够的保证。其次,在私密合同的签署过程中容易发生合同内容的问题。为了保证工程项目更大的利润,甲乙双方的私密合同往往在很多含有重要信息的实质性条款上与阳合同存在差异,如果项目进程可以顺利进行,这种差异性的条款能够得到有效地执行,当问题发生时,由于本身两种合同存在的差别造成法律鉴定上的混乱,对项目双方造成损失。这种问题的发生归根结底是合同管理的混乱,在项目的合同管理上应该予以避免。

2、由于资金款项带来的合同执行问题

建筑行业是一个涉及资金款项较为高昂的行业,无论对于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都需要足够的资金作为保证。由于巨额资金所带来的信誉问题成为影响合同执行的重要因素。项目施工过程中往往是由施工方垫资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需要进行资金的交付,这个环节容易发生问题。建设单位由于经营规模的问题造成资金链条的缺失,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将工程款交付施工单位,违反了合同内容,施工单位就会消极怠工,影响工程质量。如果双方能够进行有效的沟通,此类问题可以化解,倘若沟通不善,使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资金能力产生怀疑或者施工单位确实没有多余的资金对后续工程进行垫付,就会造成施工进程的停滞,对工程质量造成极大地伤害。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建设单位首先要加强自身的合同执行力度,不能因为利益就违背契约,如果建设单位本身没有信誉,那么合同管理就无从谈起。

3、合同叙述不够规范,理解上出现歧义

合同歧义是合同纠纷的常见原因。由于建筑工程涉及面较为广泛和琐碎,通常还包含许多专业性的条款,因此容易造成合同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理解产生偏差。比如现阶段的工程合同,对工程造价的描述就存在普遍性的不规范,对工程清单的描述不够具体,导致在具体的施工环节歧义不断,使施工的具体内容和合同的描述初衷存在较大的偏差,引起双方的合同纠纷。很多建设单位在合同管理上的法律意识淡薄,在合同产生纠纷时不能进行合同索赔,造成了自身利益的损失和后续成本的追加。

4、分包管理混乱,建设单位现场参与度不高

在工程项目行进过程中,由于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利益纠纷,常常使分包单位不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获得足够的工作量和工作面,造成工程工期的延误。这种情况发生的根本原因在于工程合同往往缺少对于总分包制度的规定,使得施工现场的分包工作不受合同的制约。另一方面,建设单位的工作人员往往认为建筑施工完全是施工单位的任务,建设单位没有必要进行过多的参与,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施工现场通常工作繁杂,最初的施工合同难以囊括全面,缺少对现场的参与就是缺少了对工程合同的监管力度,不利于工程项目高质高效的完成。建设单位应该切实加强合同管理,积极参与施工现场,增加合同内容的涵盖面,确保合同的执行力度。

二、甲方加强合同管理的办法

1、规范化管理合同流程,应用合同范本

建设单位要在合同范本的基础上针对实际工程情况进行补充。总结既往的经验,对合同中容易发生纠纷的环节进行详尽的研究和周密的补充,最大程度的完善合同内容,并以此为基础,总结出使用与本单位的合同范本供后续使用,从本质上加强合同管理水平。在签订附属合同时,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流程进行,不能对原合同中的实质性条款进行更改,导致两份合同、两种约定的情况发生。

2、对合同实行动态修正式管理

由于建筑施工的复杂性,过程中的变化往往会超出事前的计划,建设单位要把握这种情况,对合同实行跟踪和补充,不能错误的认为一份合同就可以涵盖所有情况。这就需要建设单位积极的参与施工现场并加强和施工单位的交流。工程中常常出现施工方式的改变,针对这种改变造成的利益纠葛往往是施工方和建设单位的主要纠纷内容,因此,建设单位在合同的建立过程中要给后续的工程变更留有充分的余地,明确各项责任制度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合同中要详尽阐述工程变更的结算方式并对变更方式进行更为细致的说明。

3、对合同管理人员定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1)首先,选好人员企业领导需要按照合同管理应具备的素质条件,选择优秀人才来担任合同管理人员,也可以通过公开考评和竞争招聘的方式选拔人才,在使用过程中坚持优胜劣汰的原则,把优秀人才放在这个岗位上; 其次,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在职学习。企业需要根据当前市场的形势,组织合同管理人员学习相应的法律法规,主要可以通过如下方式: 布置学习任务,进行短期培训,为在职人员播放讲座等等; 第三,建立岗位责任制。需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他们的责、权、利,建立健全竞争机制,对于有贡献的合同管理人员给予奖励。通过各种各种途径,全面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2)建议尽快培养高级合同管理人员,可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在一些有建筑专业的大专院校,开设“建设工程合同和风险管理”课程,待条件成熟,进而设立专业,培训这方面的学士、硕士和博士等高级专业人员。

(3)建议尽快建立建设同职业资格制度,施工合同管理人员,经过严格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后方能上岗。并随着建设市场的发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不断完善,对取得从业资格的施工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继续教育,不断提高其素质和业务水平。

结束语

合同贯穿工程建设的始终,是建设工程中甲乙双方的契约,建设单位要充分理解合同对建筑工程的重要意义,学会应用工程合同保障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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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包括了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审计及后评估等过程。项目管理是指运用系统的理论和方法,对项目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专业化活动。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项目合同管理,制定和实施合同管理制度,有利于规范、约束项目建设行为,帮助建设单位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控法律风险,促进实现项目建设目标。

一、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1.建立合同管理模式,实现管理目标

合同管理模式是一种工作分解结构,它是用以展示工作要素已经分配给了具体的组织单位。项目合同管理的主要目标是:(1)对每一单位做出详细的时间与费用估计,形成进度目标和费用目标;(2)确定项目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质量标准和各项工作的顺序;(3)估计项目全过程的费用,建立项目成本控制计划;(4)通过合同网络架构管理,建立项目质量控制计划。

2.根据项目开发建设模式和承包方式,确定合同管理模式

项目可采用的总承包方式,主要包括代建制、设计-施工-交钥匙、施工总承包、管理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承包等,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项目承包方式。对于专项工程施工的承包,如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玻璃幕墙,一种是采用由建设单位直接管理,一种是由总包单位管理。建设单位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确定项目专项工程的承包方式,进而确定相应的合同管理模式。

3.根据项目总承包方式,确定设备、材料供货的管理和模式

供货的范围、供货时间对于工程的进度有非常大的影响。在设备材料的采购中主要有三类采购模式:(1)建设单位采购。必须与施工单位讨论,明确采购内容和交货时间;(2)建设单位指定采购。建设单位参与品牌与价格考察,但由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合同管理;(3)施工单位在监理监督下的自行订货采购。

4.根据项目总承包方式,确定各类合同之间的合同网络架构

总承包方式确定后,合同的主要控制目标,包括质量目标、安全目标、费用目标、进度目标、职业健康目标、环境保护目标等,可以根据总承包方式来确定。其他的各类合同,应当围绕主要控制目标和总承包方式来建立合同网络架构。

二、工程项目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1.非法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情形下,开发商的责任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实际施工人、挂靠施工人也可以直接发包人。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1)确定承包人项目部管理人员;(2)提供管理人员过往的劳动合同、社保清单、工资单;(3)约定视为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的情形;(4)约定违约责任:拒绝支付工程款、解除合同。

2.合同履行过程中往来文书的效力认定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当事人的施工负责人、工程监理、现场代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等的签字,就可以认定其法律效力。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1)传真号码、电子邮箱;(2)限定传真的效力;(3)对引起工期顺延、工程款增加等后果的往来文书限定特别的生效条件。

3.现场签证管理不严的风险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1)现场签证可以直接作为结算凭据。如进行合同审价,审价部门对签证不作另行审查;(2)诉讼中作为直接证据,直接认定工程量、工程价款。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1)约定签证必须连续编号;(2)约定申请签证的期限,过期视为放弃;(3)涉及工程量、价款变更的,只能依据申请时所附的资料;指定印章,并规定多人签字方为有效;(4)约定有异议时,不得拒不执行有关的设计变更,否则视为违约。

4.建材差价调整的风险

该类情形主要存在的法律风险在于即使约定对工程总价或材料价格实行包干,但如果因情势变更导致建材价格大幅上涨而明显不利于承包人的,承包人仍可请求增加工程款。主要风险防范措施包括:(1)在合同价款条款中,将风险范围量化明确,列明风险费包含了物价波动的幅度比例;(2)在施工合同中预设建设单位因工、料、机费上涨停工免责的条款。

5.承包人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工程建设竣工资料的风险

对于该类情形,可以通过一个典型案例加以认识。2004年,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华浩源”A区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该项工程的固定总造价为43497869.34元。工程建设实际完成后,甲方曾多次敦促乙方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但其以清单漏项、实际工程款数额差距较大为由拒绝办理。导致甲方已预售的201套商品房无法入伙,须向业主承担1411826.78元违约金的赔偿责任,且每日都在增加中。甲方向法院请求判令乙方完成办理华浩源A区的竣工验收手续、移交竣工资料、赔偿延期入伙的违约金损失14411826.78元。法院认为,原告的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裁定驳回原告的。通过本案例可以得出应对此类问题的防范措施:约定有争议的,按争议解决机制解决,无论发包人是否违约,承包人不得拖延理竣工验收手续,移交相关工程建设竣工资料。否则,承担延期入伙的损失。

三、结束语

随着市场经济机制的发育和完善,在进行建筑生产与管理活动时,必须按照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和完善建设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关键内容之一。建设工程合同是调节业主和承包商经济活动关系的法律依据。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提高法律意识,防范法律风险,是市场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成虎.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与索赔.东南大学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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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对于施工合同来说,属于十分关键文件。只有熟悉施工合同相关内容,双方之间享有哪些权利,需要遵循哪些义务,都能得到充分明确。工程建设各个环节要想真正顺利开展,需要充分借助于施工合同,形成较为有效的规范,充分进行指导。只有这样,施工进度才能得到保障,工程质量才能实现提升。对于甲乙各方利益,才能实现维护。

1、公路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执行不够严格

公路合同管理体系仍不完善,不同部门规章缺乏统一性和协调性;实际工程实践中,执法力度和规范效力还不够,项目参建方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对合同的相关规定不能够认真遵守,监理管理不到位,造成工程的原材料等质量不过关,给工程质量埋下安全隐患。

1.2、双方法律意识淡薄,增加了管理难度

合同是维持项目工程各参建方利益的法律文件,有的单位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利欲熏心,置法令法规于不顾,在工程建设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有些企业为谋取私利,不签订正式施工合同等。这些现象给建设单位合同管理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1.3、合同模式单一化,示范文本不全面

合同模式单一化是公路工程建设发展的障碍,而且合同文本缺乏全面性,只能够满足普通的公路工程合同。如果公路项目管理呈现多元化发展,合同的签订就无章可循,容易引起建设单位与承包商间的纠纷。

1.4、组织机构不完善,合同管理不到位

在工程建设中,有些参建单位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为了减少人员和成本,没有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忽视档案管理工作,不按规定履行合同,人员分工不明确,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合作意识,给建设单位的合同管理带来极大的不便。

2、加强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建议

2.1、强化思想重视

思想重视程度方面,只有实现充分提高,才能实现更好履行合同,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才能实现充分落实。在思想认识方面,应对这项工作引起足够重视。施工单位应充分认识到,通过加强合同管理,能够充分实现工程质量提高,同时能够起到节约成本的作用,工程建设效益等方面,也能实现充分提高。尤其是在签订完合同,作为施工单位来说,需要不断增强思想方面的认识,对于自身义务以及权利,需要充分明确。施工单位需严格遵循相关要求,进行相关规定的执行。合同履行阶段,需要充分杜绝随意修改。一旦产生违约现象,应该充分遵循合同规定,实现自身权益维护。

2.2、完善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与执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实施项目合同管理就要加强建筑市场的法制建设,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建筑市场法规体系,推动建设单位合同管理的顺利实施,以保障建筑市场的繁荣和建筑业的发达。另外,还要在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的同时加强对参建各方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大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使工程合同管理能够在法制化轨道上运行与开展。

2.3、完善示范文本,采用多元化合同模式

根据公路特点及行业内合同管理特点、效益,全面考虑施工方不同要求、工程项目的类型、项目管理方式以及各企业经营战略目标,逐步完善合同示范文本。在制订合同示范文本时,要注重格式统一、内容全面,明确操作流程和工作责任及要求,提升合同示范文本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并推动合同示范文本的使用和推广,以全面提升公路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2.4、做好诚信体系建设,确保管理顺利实施

公路合同管理中需要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合同管理顺利进行。具体可从以下2方面做起:①建立市场进入制度。严格审查各种承包商从业资格及发包方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审核管理建筑施工队的质量以及开工命令的审查工作。②在建设公路诚信体系方面,应该合理计划,循序渐进,由容易的向比较复杂的分类处理,全面地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信用惩罚机制,同时,还要加大对失信的惩罚力度。

2.5、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提高管理效率

要想提高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效率,必须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组织管理,要参建方树立大局意识,站在公路项目整体建设的高度上去思考问题,互相沟通、互相协调、互相支持,有效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具体需做好以下3方面的工作:①结合工程项目情况,科学、合理地设置组织机构,明确划分各个部门的职责,保证合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②组织机构内每个部门的工作应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人员,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质量保证措施,严格约束合同管理中的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等,确保合同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如果遇到特殊问题,可以结合实际情形适当调整。③合同管理涉及项目各个方面,需要施工单位、建设方、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环节互相衔接、密切配合,确保公路工程建设的有序开展。

3、结束语

总而言之,合同管理的效率影响着公路工程建设的质量。在对合同进行管理的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要保证合同具有法律性,并在合同中明显要求具体建设项目和施工方案等相关建设信息,只有这样施工单位才可以安全的建设公路,并严格执行合同上的要求制度,科学规范的建设公路,采用先进的建设技术和建设工艺,提升公路工程的建设质量。

参考文献:

[1]闫晓荣.CM模式在我国公路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J].交通世界,2016,03:104-105.

篇12

引言

随着建筑市场管理体制的完善,建筑市场风险进一步加大,工程参建各方对施工合同管理也越来越重视。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进工程参建各方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是确保建设目标实现的重要手段。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建设单位应高度重视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促使参建各方自觉履行合同约定的条款,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控制工程投资,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的秩序,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一、施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控制的作用

根据《建筑法》规定,施工前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

施工合同是施工阶段造价控制的重要依据。签订公平合理、严谨清晰的施工承包合同,是工程造价控制的关键基础。在合同签订后,要注意做好合同文件的管理工作,对于合同、补充合同协议、会议纪要、工作联系单、签证、施工方案、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等文字记录,必须完整保存,同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根据分析结果采取积极主动措施,保证合同得到有效履行。

二、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脱节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密切的内部联系,它是有效控制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建设单位招投标中“经济标”、“技术标”编制及管理与工程项目的施工合同管理分属公司内不同职能部门及工程项目组。一旦投标中标,施工合同签订后,此“合同”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往往流于形式,最终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严重脱节。

(二)建设单位合同法律和管理意识淡薄,合同签定不规范,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

主要表现在一下三方面:不习惯按法律规定规范合同;不习惯按合同办事,出现问题不找合同,而是习惯于找领导协调,或者请客送礼,即使是正当的索赔也不能理直气壮地提出;不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和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缺乏。

(三)很多中小项目没有按合同示范文本签定施工合同

自1991年,建设部和国家工商管理局联多次制定相应法规政策,目的是规范合同当事人双方的行为,维护建筑行业内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一些建设单位不能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施工合同,也有的建设单位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的程序报建及招投标,由建设单位自己指定施工单位,用自己制定的施工合同文本与承包商签订施工合同。

(四)施工合同背离招标文件和投标书内容

在工程项目招投标中,招标文件是建设单位向施工企业发出的订立施工合同的要约,投标文件是施工企业回复建设单位要约中全部条款的承诺,是施工企业向建设单位做出按要约签订施工合同意思的表示。由此看来,招投标文件是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之一。但有一些业主存在着买方市场优势地位,或者要求附加条款,或者强调施工企业一次包死,不计风险包干费,使最终签订的施工合同与招标文件及投标书出现较大的背离,从而为施工合同的执行带来很大困难。

三、通过施工合同管理实现工程造价控制的有效途径

可以通过以下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来进行有效的合同管理,从而实现工程造价控制:

第一要提高合同签订时的全面性和准确性。施工合同的签订是进行合同管理的前提和根据。一般的建设工程具有耗资额度大、涉及范围广、个性差异大、履约时间长的特点,所以在实际中就需要清楚和完整地规定出合同的内容及细则,语言要严谨准确,避免使用带有歧义的句子,尽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充分保证合同的履行与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另外合同的订立还要和招投标文件的要求保持统一与和谐,这就需要严格制定相关的合同条款,仔细区分出条款的类型究竟是属于明显工程价款的条款,还是属于可转化为经济责任的条款,又或者是属于隐含的经济责任条款,不同的条款的作用和目的有所差异,要仔细辨别,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要加强对实际施工工程项目变更的管理,及时了解和记录。在施工阶段,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主要包括工程设计的变更、进度计划变更、施工条件变更,以及工程项目变更。这些变更往往直接导致工程成本费用的增加和施工工期的延长,从而导致施工费用的增加。所以要对工程变更进行及时的管理与控制,将由此引起的成本增加度降低到最小值。根据实际情况要先对施工工程量和成本造价的增减进行科学的分析,在准确掌握变更价款的基础上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

第三要加强现场签证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的控制质量。现场签证的作用是处理合同价款中没有包含但是在施工过程中又出现了的特殊情况的书面根据,现场签证所产生的费用同时也是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签证将会以价款的形式最终体现在工程的竣工结算中,所以对签证的控制和管理也会对工程的造价控制产生一定的影响。如果不对签证进行有效控制,工程的结算工作将无法按照规定顺利展开,加强管理、并在工程造价的控制过程中严格按照签证的审核确认程序执行才能保障工程的经济效益。

第四是要加强工程的质量与工期的管理。很多合同纠纷的问题都与工程质量有关,在合同中要明确规定出工程质量所必须达到的标准,同时还要规定工程的质量没有达到验收标准的相关处理办法,以及相应的赔偿办法。工期的延长会直接导致费用的增加,很容易产生纠纷问题,也会间接地影响生产、销售等一系列的环节,经济损失比较严重。所以对工程变更造成施工工期的延长必须按照工程变更的具体审核步骤和标准来进行。倘若是因为承包商自身的原因导致工期拖延,则应该由承包商自己来承担经济损失。此外加强工程款项的支付管理也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因为付款不及时,或者没有依照合同约定的数额付款,承包商的利益受损,纠纷就随之而来,而多付或超付的款项也难以追回,发包商的利益就受到损失,所以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计算、支付、回扣方式等。

四、应对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解决措施

4.1施工合同的签订

在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建设单位应该尽量采用标准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应该尽量使用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这样可以大大降低拟定合同时出现漏项、缺项及不平等条款的几率。另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达到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效果。

4.2建立健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应该进行合同交底,对合同的主要内容做出解释和说明,形成合同交底制度。二是要建立进度款审查批准制度。建设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核、拨付。

4.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①重视现场签证。进行现场签证时,要真正做到现场签证,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以便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②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有变更应进行严密审核及分析。③及时处理损失。④对于没有合同约定和定额未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4认真开展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履行情况

工程项目合同内容包含面广,涉及项目多,可以直观的反映出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貌,所以在合同终止后,应该做好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资料的整理、装订、归档等,做到合同前中后具备规范化。

结束语

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程建设相关的事宜必须要围绕着合同来进行,我国建筑业可持续发展、实现科学管理必须要做到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管理规范化。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要高度重视合同管理及了解其重要地位,并在此基础上探索及归纳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技巧,以便更好的解决新问题,从而降低建筑市场风险,控制工程投资,确保建筑工程项目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范喜菊.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在施工过程中的运用[J].科技信息,2008(30).

篇13

引言

高速公路建设资金投入巨大,项目建设不可控制因素较多,如何在合理使用人力、财力、物力的情况下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成为我们当前面对的主要任务。这就为工程建设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合同的管理。因而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备有效利用合同文件的能力,从而更好地处理合同事件。因此,在高速公路工程中必须加强对合同的管理,才能更好地处理各种合同纠纷,最终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确保高速公路工程顺利、安全、高效的完成。

一、我国高速公路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合同条文缺乏严谨性和规范性

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合同种类繁多,条款复杂,制定合同时用词要规范、严谨,避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在拟定合同时,承包商一般都是按照示范文本草拟合同条款,再由业主方签署。在几次反复确认过程中,会受到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导致最后的合同条款和招投标文件中的条款不相符合,就因为合同的这种缺乏严谨性和规范性,给合同的履行产生了影响。

2、合同管理体制不够完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

有的施工企业在工作的过程中对合同管理体制的建设不够重视,很多的项目管理机构并没有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的管理都是技术人员的兼职工作。因此造成整个合同管理机制不健全,缺少动态合同管理机制及具体的操作流程,实时工程进度无法进行跟踪及管理,有的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偏低,不了解合同管理程序,执行不到位,没有进行必要的审查和评估,也就没有对合同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控制。

3、而忽视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也至关重要

很多施工单位往往对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不够重视,而把主要精力花在施工阶段上。其实,真正来讲,设计阶段才是控制成本的一个主要环节。若设计人员对整个工程的成本、工期等不给予重视,而只关心工程项目是否安全、实用,造成工程项目提高成本。

4、合同索赔困难

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的复杂性就决定了它是一个索赔多发的项目工程。索赔是法律赋予损失方的合法权利,是对缺陷合同的一种补充,也是承包方和发包方对工程风险比例的再分配。索赔是对工程损失进行补偿的一种手段,也是承包方保护自身的一种正当权益。但因为受到多方面不利因素影响,在实践施工过程中索赔难度很大

二、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1、通过合同管理预防企业经济损失

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的经验,把路基表面清除之后和填筑之前碾压高程当作计算路基土方量的底高程,且该工程已经经过工程监理人员的批准,并由监理人员将合同管理人员计算出的土方量上报给建设单位的合同部门审核,但经过建设单位合同部门的审核,给出了采用的底高程与专用条款不符的决定,因为在专用条款中规定:计算路基土方量时按照设计图纸所提供的原有地面的高程。但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就将填前碾压高程当作底高程作为土方报价的底高程。但建设单位给出的理由是:为了确保工程造价预算得到有效的控制,就已经更改了通用条款,且在专用条款中进行了说明,施工企业必须确保清表与填前碾压下沉量包括在土方价格中。所以施工企业只有按照合同中所提出的专用条款进行施工,而这就会导致施工企业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还会降低自身在建设单位的形象,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由此可见,加强合同管理,认真阅读和推敲合同中的每一项条款是预防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的重要法宝。因此,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具有的经济性作用体现出来。

2、可以更好的通过书面确认来控制合同纠纷

为了更好地预防合同纠纷,切实保障自身的权益,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必须注重书面确定,尤其是对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一些可能涉及合同事宜的言行,及时采用书面的形式上报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进行确认,确保以后处理合同事

宜不会出现“空口无凭”的扯皮现象。有的施工企业确信建设单位或监理工程师在某件事上有违规或变更行为时,认为涉及的进度不大,并且为了搞好和建设单位的关系和害怕建设单位会以后“收拾”自己,而选择了放弃索赔权利。不仅使自己的利益遭受了损失,而且还会使建设单位小瞧了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能力。尤其是目前国内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竞争十分激烈,标价通常都较低,作为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必须高度重视。

3、通过合同管理有效索赔

在高速公路工程中,虽然国际通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文件中的相关条款具有一定的权威性,但在实际中还应结合工程实际,才能更好地将其作用发挥出来。作为合同管理人员,在进行合同索赔事宜处理时,必须注意索赔工作的实效性,一般施工企业从引发索赔事件的28个工作日内就应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具体的流程是首先把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并将副本递交建设单位。但是需要注意是,目前很多合同中对索赔的时效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尤其是向建设单位的索赔,同样应追求时效性,一些施工企业往往由于不注重这一问题导致索赔失效,因此必须引起施工企业的高度重视,尤其是作为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此问题高度重视。

三、加强高速公路合同管理措施分析

1、对合同条款加以规范,注意合同细节管理。

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合同纠纷一般都是在价款结算时产生的纠纷,例如如何支付工程款,如何审定设计变更价格等。因此,业主方和施工方都要有一定的预见性,将这些细节问题列入合同条款中,避免日后产生纠纷,若合同里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要及时进行补充和修改,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严谨性。

2、提高对合同管理的法律认识,建立完整的法律体系。

加强对我国建筑招投标标法的学习,通过不断深入学习,让双方都提高对合同的法律认识,了解合同是保障工程顺利进行,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也是建筑行业走向科学管理的桥梁。

3、做好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实施控制工作

在项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对各方面都具有协调和控制作用,主要管理的内容包括对合同的监督、跟踪、诊断以及处理问题等。对合同进行控制可以让双方责任顺利完成,还能挽回损失,通过合法手段争取自己的权益。

4、加强合同索赔风险的管理

承包商要加强合同风险管理,实施工程担保制度。在合同中推行担保制度,可以转移合同风险。在签署合同时,承包商若发现合同中有明显的风险转嫁给本身时,要立即要求对方进行修改,对双方达成修改的协议要在谈判纪要这项内容严谨列出,让其成为合同文件有效的一部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要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随时发现索赔机会,和相应的法律、法规互相结合,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结束语

社会进步对高速公路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研究工作将会越来越被重视和普及,也越来越意识到高速公路建设管理中加强合同管理的必要性,通过合同管理预防经济损失、有效索赔和预防纠纷,最大化的维护自身的权益。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