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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业务风险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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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业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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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供应链跨行业、企业群体生态的特点,及其“N+1+N”的业务模式,供应链融资业务是跨部门、跨区域、一带多(客户)的业务形态。商业银行应从市场营销、客户服务、行业分类、产品组合、方案设计、产品管理、绩效考核、贷后管理等业务经营角度,确定总、分、支各层级行和前、中、后各相关部门的营销、管理职责;确定各类风险事项的认定标准、反馈路径;确定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管理工具和技术手段;明确供应链融资业务经济资本占用及经济资本回报;以及从业人员道德素质及业务培训等等。

2.供应链的限额管理制度

供应链融资业务中,由于对核心企业与上下游企业的捆绑评价和销售,系统风险发生概率增大。由核心企业主导的供应链在市场经济中的竞争地位变化以及国家各项产业政策的变化调整是系统风险的主要来源。供应链的限额管理是防范核心企业贷款集中度和系统风险的有效手段,也是为防范信贷风险向操作风险转化,为贷款客户以及供应链的选择、信贷产品投放等设置业务操作风险的标准或上限。

3.供应链融资业务应急制度

供应链融资涉及多环节、多通道业务处理,并与各类系统有对接相连,容易发生一些突发事件。因此,必须建立针对供应链融资模式的预警、突发事件控制、分级响应等一系列应急制度,形成联动机制。供应链融资的应急机制可根据事件的性质、类型等更侧重于外部欺诈、系统故障、系统性风险等造成的严重恶劣影响或重大财产损失。

4.内部信息共享制度

由于数据缺乏有效的关联和共享,信息不对称导致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信息使用和管理效率低下,已成为制约业务发展的瓶颈之一。“信息割据”现象的存在不仅是数据矛盾和应用的不共享,更深层原因还在于管理制度上的制约。供应链融资业务对信息了解掌握的需求更加快速、全面,打破割据,建立的数据收集、分析、处理、利用的共享平台,不仅可以提高管理效率,更可极大地降低业务操作风险。

二、流程控制是主要方式

1.贷前供应链的整体评价

供应链融资业务的评价主体不单是拟借款人,而是以供应链所处行业、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以及拟借款人、付款人等依次展开为评价主体,对供应链上中下游进行整体评价。基于供应链融资业务贸易自偿性特点,在供应链整体评价的基础上应更侧重于单笔债项的评价。根据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商品融资的结构化特征是为了补偿借款人欠佳的资信水平,单笔债项的评级反映了借款人自我清偿的特征以及贷款人组织这笔交易的能力。单笔债项评价的分析评价应重点围绕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合理的资金缺口,合理的融资时间等展开。

2.专门的审批通道

贷款的审批发放阶段,操作风险集中于供应链融资业务的授信方案设计、审批授权及审批流程是否合理,系统能否有效识别关键风险点,是否存在越权操作等。在单笔业务审批时,在控制核心风险的基础上,要根据申请信息审批贷款金额、期限、资金安排、产品、价格、费用等。专门的审批通道可提高供应链融资业务批量化的审批效率。

3.贷后资金流、物流的全面监控

(1)资金流的跟踪和监控

商业银行通过供应链融资产品参与企业供应链管理,加强供应链资金流的跟踪和监控,即加强第一还款来源的风险控制能力。资金监管分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银行对借款人的信贷资金的监管,另一方面是借款人进行单笔交易的交易资金的监管。除信贷资金监管外,供应链融资业务应更侧重交易资金的监控。一方面是监控该笔信贷资金项下的交易资金流动情况,另一方面是监控该供应链上下游交易的资金流动情况。

(2)物流的跟踪和监控

对供应链物流的跟踪和监控一般情况下可外包给第三方,即专业的仓储物流公司。由于市场上物流公司的资质参差不齐,物流信息的掌握程度不一,商业银行要对物流公司的运营制度、资金实力、仓储运输能力及条件、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网络信息管理等方面进行更多的评估。选择物流公司的基本原则是尽量避免选择与客户有较强关联或客户依赖较大的仓储公司进行监管。

三、系统控制是有效方法

1.专门的业务操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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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物带来的风险包括品种选择、货权不清以及监管过程中保管不当造成的风险。对3PL企业来说质押物的选择要非常慎重,不是所有的物品都适合进行质押监管,可以说整个监管业务风险控制成功的第一步就是对质押物品的选择。

近来出现不少质押物货权不清的情况,尤其是上海、浙江等地重复质押,或则用他人在自己仓库货物冒充自己货物进行质押的情况等尤为严重。一旦出现问题就会造成3PL的责任风险。

因为质押物并不是都放在仓库内且不同的包装形式造成在质押物的监管过程中可能因为种种意外情况造成变质或者损坏,在对生产企业的监管中不同的区域也存在不同的监管风险。

(二)出质人的资信道德风险

信用风险是供应链金融服务中最常见的风险,不是银行单方面面临的风险,而是银行与3PL企业共同关注的一种风险。一旦发生出质人恶意拖欠或欺诈的情况,3PL企业也将面临较大的风险。

(三)法律与合同风险

在实际操作流程中,一个供应链金融的项目中银行往往会经由合同将责任转嫁给物流监管企业。另外,由于银行在专业方面的缺失也会造成一些对质押物特殊细节要求上的问题,造成了一旦操作过程中出现问题3PL企业就要承担法律风险。

(四)操作与管理风险

3PL公司自身监管操作带来的风险,包括人员的风险、内部管理的风险和质押场所选择的风险。监管人员对整个供应链金融监管业务的风险防控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第一防线。从业人员由于在职业素养、业务技能水平、责任心、职业道德等方面素质的原因对监管的风险防范能力也有很大不同。如,进行每日数据录入的工作人员未及时录入与更新或者在录入时候粗心大意录入错误都会造成风险的发生。另外,3PL企业的操作流程不规范、机构设置不合理、制度的缺失、控制措施不到位等都会带来风险。如:相关的记录未交接,质物清单或者解除质物通知书未签字确认,监管工作人员分配不合理、分工不明确,对一线监管进行的日常检查、抽查,盘点和巡视考核工作不到位等也会造成相应的损失。再有,上文分析了监管质押物品要慎重选择,其实对于监管质押的场所也要进行有效的筛选,不然可能会出现由于监管场所条件不具备造成质押物变质、损坏或者缺失的风险。

二、3PL企业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对策

(一)质押物带来的风险防控对策

对于质押物带来的风险主要从质押物品的选择、质押物的监管过程中的保管措施以及质押物的货权及货源的合法性等方面进行防控。3PL企业对于是否接受银行的质押委托要看品种是否适合监管。一般来说,对质押物的要求是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流动性好容易变现、仓储没有特殊要求易于保管的品种。例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铁金粉、煤炭、汽车等。3PL企业对于质押物的选择在不同的情况下有不同的要求。如:有的3PL企业对于监管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对于存放保管中有特殊要求的一般不接受监管委托。还有包装不同的情况下,要求也不相同,对于散货等在雨洪灾害中容易发生流失的货物和棉麻、纸品等容易发生火灾等情况出现灭失的质押品必须要上保险等。设计对于质押监管物品的评估指标,确定质押物本身的风险评级,在降低质押物本身风险的同时,也可以扩大3PL企业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对象。

表1 质押物品情况评价表

质押物序号 类别 品种 危

品 防潮要求 放火要求 防氧化要求

是否保险 外

况 季

求 市

场需求情况 价

度 变

力 流

性 保

监管地点

单价要求

验收方法 盘点要求 计量方式

以上表格中的各项指标可以根据企业自身实际的情况各自具体的等级的评分,例如单价要求中10万、8万―10万、4万―8万、1万―4万、5000千及以下等各自获得1\2\3\4\5分的评分标准。再有计量标准中,抄牌、过磅得5分、检尺、理论换算、打尺或打方(散货计量打九折)得4分、打尺或打方(散货计量不能打九折)得3分、平均件重计量(如棉花)得2分、难以准确计量(废钢等),需采取辅助方式得1分等建立的评分标准,清晰明确,并由不同的责任人进行审核签字,最大程度的降低质押物品本身的选择风险。

对于质押物可能存在的货权不清楚或者货源不合法的情况一般可以与银行在委托协议中就约定由银行或者金融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如:3PL企业可以约定只对平直方面承担外观检验审核,不对内在品质进行审核的,只注重量的问题,不注重质的问题,对于质押物要求出质人提供的合法货权证明、质量证明、运单、发票、信用证、完税证明等材料并认真审核,由出质人承担责任,银行承担确认和审核并且提供合法检验方法的责任,监管方按照合同要求执行。

对于场所选择要有一定要求,如监管区域要独立、货物要单独存放;散货存放区的防雨防洪设施,对保质期有特殊要求的要有更换周转的明确要求。另外,由于在生产区不容易监管,3PL公司可以采取只做两头,不做中间的方法来避免风险。比如铜加工企业,就只做原料区(电解铜)和成品区(铜线),而中间的生产区由于无法掌控所以不做。尽量选择在自己库内进行操作,这样既获得监管业务与运输、仓储和配送等物流服务的双重收益,又绑定了客户,带来更大的收益。如果是异地或者库外监管,要对该监管场所的资质条件、信誉情况、仓储条件、安全防灾设施等进行实地的严格调查和评价,有条件的时候还要要求对方提供场地使用证明、近三年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报表等证明文件,并要求提供可以进行联网监控条件的办公场所。

(二)出质人资信道德风险的防控对策

避免出质人资信道德风险要做好信用等级的调查与评估、防范监管中以货易货时以次充好,伪造虚假提单进行提货操作、建立企业资信档案,做好出质人资信状况的跟踪。在实际过程中,可以采用AHP等方法建立出质人评价指标体系,将出质企业的业界口碑、以前有无融资经历、出质企业在所属行业中的地位、经营历史、盈利情况、人员流动情况、财务情况等指标划分为3―5个不同的评分等级,并根据3PL企业的当年经营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如对于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我们假设以CR(流动比例)值与QR(速动比率)值来进行具体细分评估,假设CR≥2且QR≥1时认为风险等级较低为1级评分为5分;1≤CR

(三)法律与合同风险对策

要对法律与合同风险进行防范首先要强化培训相关法律与合同方面的知识,提高员工法律素养。要注意合同中存在的细节问题,不能更改的情况下,用补充条款的形式另外约定。项目开发时,应在规避自身的风险的情况下满足客户的一些要求。审核合同要注意合同内容的完整性,有无需要特别约定的地方,可操作性如何、是否有会引起公司本身操作出现违规的条款等。另外,企业要建立有效的控制、审核、批准制度,规范操作,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成立法务部门专门从事合同、法律方面事物的处理,从而最大程度的避免法律与合同中存在的风险问题。

(四)操作与管理风险防控的对策

对于人员、内部管理和环境带来的操作风险要根本上避免还是要从加强管理,提高公司自身的管理水平着手。加强员工就业、职业道德素养和业务水平,定期培训,规范员工操作意识。建立系统完整的制度,如:岗位职责、操作流程手册、考核办法、信息传递制度、台帐登记制度、项目评审的流程、稽核流程、风险评估、现场管理流程等等。对于总量控制的质押物一定要对其库存货物进出动态及日消耗量进行全面的监控,做好交接记录工作、所有涉及到单据、清单妥善保存,以免责任不清。建立监管巡视制度,加强考核,采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管理水平。每日录入应及时并一人录一人审,有问题及时上报。如:ZCNJ就自行设计了动产操作的信息管理系统,核实查询使用的查询系统以便汇总。还可以增加包括公司内部各个部门的信息化考核系统,如在动产质押部门下可以增列:监管人员考核操作系统、信息录入员操作考核信息系统等针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相应的考核指标系统,对各个岗位工作人员工作情况进行统计以便进行月考核、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也便于部门领导对部门员工工作情况进行掌握。

对于库外或者异地监管的点,要求至少派遣两名或两名以上监管人员同时进行监管,并且监管小组成员进行轮岗制度,以免在一个监管地区时间过长。设立多级巡查监管机制对监管人员日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所有库内及库外监管人员的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工作内容,如是否在岗;交接班是否有明确清楚的交接记录;所有记录是否按规定要求进行填写;账务登记是否准确、及时、规范;核对账务与质押物情况是否相符;是否按要求进行每日每周盘点等等。对于监管人员是否在岗在位,可以进行定时和不定时两种检查方法,定时的可以规定每天分上午、下午甚至晚上几轮,每轮几次对异地监管人员进行电话或视频查访并由专人进行记录统计,有条件的也可以进行不定时的直飞抽查,不提前通知,直接到监管地进行监管情况的检查了解,并做好检查的记录统计工作。

当然在监管操作开始的阶段,可以从项目模式情况是否有经验资质、质物验收方法、监管区域情况(分库内、库外监管)、库外标识悬挂情况、是否承诺回购、是否成品与原材料同时质押、监管点硬件设备、监管人员业务能力、监管人员到岗情况(定时、抽查)、出质人是否强行出货、出质人是否存在非正常停工限产、现场是否存在多家债权人抢货、近一个月内物品品质变化情况、质权人是否现场核查库存情况、监管人员信息系统操作能力是否有其他监管商进驻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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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宏观经济环境中,随着我国银根紧缩政策的执行,以及银行风险意识加强和任务指标考核等影响,往往对规模较大的企业表示青睐,而对中小企业则较为冷淡,造成中小企业资金紧张,因此供应链物流业务模式应运而生。供应链物流业务是指核心企业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整合供应链中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及最终用户的资源,沟通整个供应链的商流、物流、信息流及资金流渠道,通过合理策划、设计和优化,提高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以达到供应链整体效益最佳而开展的一种大宗商品交易和物流经营相结合的一种商品交易模式。这一模式中核心企业是供应链的组织者和发起者,享受利益的最大化,同时承担着最大的财务风险。供应链物流业务核心企业财务风险是指由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经营的不确定性、企业间交易的复杂性和上下游企业能力的有限性而导致核心企业实际收益达不到预期收益,甚至导致核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失败的可能性。为了确保这一模式的有效开展、安全运行,就必须找出其风险点,并针对提出其相应的对策。为此本文旨在分析这一业务模式中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并探索相应的风险控制对策。

一、供应链物流业务的必要条件

供应链物流业务既是一个物资流转过程,同时更是一个价值流转和信息流转的过程。物流贯穿于整个供应链的各环节,是企业间联系的纽带,也是核心企业货权控制的主要形式。它在传统的物流管理的基础上,不仅集成了市场和制造功能,而且包括了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调管理功能。因此要有效开展供应链业务必须满足具有三个基本条件:

第一具备完善的可控物流监管配送网络体系;

第二供应链参与企业中必须包含生产性企业,即供应链物流服务的上下游客户至少有一家是生产性企业;

第三核心企业具有资金、信息、物流等资源优势。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归纳供应链物流业务中核心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环节有:资信调查、合同签订、付款、收货和在途、信用、收款、发货和开票结算等,这些环节中任何一个差错都可能造成核心企业的财务风险。

二、供应链物流业务核心企业的财务风险分析与风险控制对策

鉴于以上分析供应链物流业务过程的分析,探索了各环节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并给出了相应的风险控制对策。

(一)上下游资资信风险及控制对策

供应链物流业务的核心企业必须全面掌握参与企业的资信,并作出全面评估,确保所有参与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而目前由于整体经济环境不佳,信息来源的局限性,而核心企业急于扩大业务规模,或业务员为了自身的业务业绩,对客户资信状况无法做深入的了解,无法确认客户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客户的资信调查主要靠业务部门对客户的了解。

为防范资信风险建议引入了中信保等成熟的商业信用评估模型,利用其信息资源优势了解客户的主要资信信息,建议对重要客户通过中信保资信调查,对客户资信情况作出较为准确的评价,以确定其信用额度,将风险控制前移至业务发生前。

(二)货权控制风险及控制对策

鉴于目前整体经济环境不佳,而业务员为了自身的业务业绩,若在业务合作中缺少对货权的实质控制,则会增加了供应链物流业务中核心企业的财务风险性;特别是对上家客户,在非现货交易的订单采购时,预付货款完全是基于对上家客户的信用预付,并无实际的货权控制;尤其是对于有些大宗商品采用从生产者到需求者直发的模式,控货权控制的风险更大。例如为钢厂采购焦炭的业务,合同签订后虽然核心企业尚未支付上家货款,但实际货已直发给下家,而下家也一直未支付货款,形成了实际的应付、应收账款。特别是由于这样的模式在没有开票结算以前不会通过财务账面反映,形成帐外的应付应收账款,容易掩盖风险的存在。

因此,开展供应链物流业务的前提是核心企业必须具有可控的物流网络体系,并制定严格的管理流程,对货权控制需要作出严格的规定。在合同中明确物流流程和控货原则,对货权控制作出严格的规定,将物流过程中货权的控制掌握在核心企业中;在具体管理中实行商流、物流和资金流三流分离的控制办法,通过业务、财务和管理部门的互相制衡,同时加强与客户对账,防范坏账损失风险。

(三)票据管理风险及控制对策

由于目前开展供应链物流业务的核心企业多数是与钢厂建立双向供应链的合作模式,即钢厂是核心企业一个供应链的上游企业,又是另一个供应链的下游企业,形成了较为特殊的票据关系,可能会出现多次票据背书问题,存在较高的财务风险。

加强票据管理,制定防范票据业务风险的要求,建立完善票据管理制度,明确规定票据的取得、贴现、背书、保管等要求;严格审查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防止票据欺诈;落实专人负责票据保管,定期核对盘点;规范票据贴现、背书审批流程,建立票据备查簿,严格执行票据法的规定。特别是加强商业汇票管理,防范连续背书过程中的连带责任。

(四)合同管理风险及控制对策

由于供应链物流业务是一种新型的大宗品交易模式,目前还处于摸索阶段,其业务运行方式随时可能变化,并且存在双向供应链的情况,合同具体执行过程中业务情况的变化以及客户的合作要求,导致合同执行中出现一对多、多对多、合同交叉、客户交叉等复杂情况,造成合同后续管理困难,隐含大量的风险。

建议业务部门在操作过程中,力求避免合同的交叉情况发生,若业务情况发生变化,尽量结束前一合同后,重新签下一合同,减少环节过多,客户关系过于复杂的情况。同时也要防止逾期合同和长期挂账尾款的发生,以避免坏账的产生。

(五)业务保证金的管理风险及控制对策

供应链物流业务的开展中核心企业通过控制货权和业务保证金等手段规避自身的风险。一般核心企业会通过财务测算规定一个合理的比例的保证金(如18%),而目前由于整体经济环境不佳,核心企业急于扩大业务规模,或业务员为了自身的业务业绩,在实际业务执行中出现了低于合理保证金的合同;同时目前大宗商品如钢材、焦炭的价格波动较大,特别是出现价格大幅下行阶段时,存在跌价造成的客户弃单风险。

建议在合同签订阶段一定要合理确定价格,规定合理的保证金,以化解跌价风险,同时在合同执行阶段要密切跟踪价格的变化,及时补足跌价保证金,防止跌价造成的客户弃单风险。

三、结束语

供应链物流业务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大宗商品交易模式,本文对其概念、运行必要条件、存在的财务风险及对应的风险控制对策作了一些必要的探讨,旨在分析该模式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问题,以引起该模式的核心企业的重视,规避相应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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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是指利用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拥有的资信能力,以核心企业或第三方物流企业为出发点,为供应链中的小微型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缓解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与供应链中的小微型企业之间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双方利益受损,解决小微型企业在融资时面临的抵押、担保资源不足等问题,从而将资金有效注入到供应链中处于相对弱势的上下游配套小微企业,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成本高和供应链失衡等问题。但由于供应链金融涉及的参与主体较多、融资模式多样、契约设计复杂,商业银行在推广供应链金融业务时,需对供应链金融业务的风险进行分析管理,从而增强供应链金融的业务适应和拓展能力。

供应链金融风险主要是指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对供应链中的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的过程中,由于无法事先预测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带来的影响,从而导致供应链金融产品带来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差,甚至还有可能出现资产不能收回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为尽可能地减少不确定因素带来的负面影响,对

2.模糊综合评价法概述

模糊综合评价法基于模糊数学,根据模糊数学的隶属度理论用模糊数学把定性评价转化为定量评价对受到多种因素制约的对象或事物做出总体评价。它能系统地解决各种非确定性、模糊的、难以量化的问题。模糊综合评价通过构造等级模糊子集量化反映被评事物的模糊指标(即确定隶属度),然后通过模糊变换对各指标综合分析。其一般步骤如下:

(6)归一化处理

得出具有可比性的综合评价结果。

3.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评价指标选择

供应链金融业务面临的风险很多,为提高评估效用,需选取关键指标,建立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体系,用最简单的体系反映最真实的状况。本文利用传统风险评估的框架,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涉及的主体及相应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指标设计。

通过对现有研究成果的归纳整理,可将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分成4种,分别是行业环境、供应链运作、融资项下资产、企业信用。

4.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的模糊综合评价

4.1 确定评价对象的因素集

根据选择的供应链金融风险因素评价指标,设因素集U有4个评价指标,分别是行业环境、供应链运作、融资项下资产、企业信用。U={u1,u2,u3,u4}={行业环境,供应链运作,融资项下资产,企业信用}。

4.2 确定权重集W

评价指标体系中每一指标对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价的影响程度不同,各项指标权重系数的选取,也将成为影响评价结果的重要因素。指标权重的确定可采用德尔斐法、统计分析法、专家会议法、层次分析法等。本文采用德尔斐法,将第一步各专家个体判断进行整理、归纳、统计,所得结论作为第一轮意见,对每一权重求出中位数和上、下四分位数,反馈给各专家,再次征询其意见,允许他们重新做出判断,如此进行几轮,专家组成员的意见逐步趋于集中,直至最后获得具有很高准确率的集体判断结果。

根据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评价影响因素,建立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及权重(见表1)。

4.3 设评价集R

在评价指标间的重要性程度存在差别的情况下,模糊数学评价法非常实用。本文基于德尔斐法法,确定评价对象的因素集即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对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单一因素作出不同程度的评价。根据具体情况对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的评价,可设评价集V,V={高、较高、中、较低、低},分别给予5、4、3、2、1五个等级的分数,即从“高”(得分5)到“低”(得1分),中间另有三个选项:“较高”(4分)、“中”(3分)、“较低”(2分)。

4.4 建立单因素评价矩阵(隶属度矩阵)

对收集到的供应链金融风险原始评价指标实际值进行无量纲化处理后,对因素集U中的单因素Uij作单因素评价。根据隶属函数可以确定评价指标值属于高、较高、中、较低、低每个等级的比重,得到因素Uij的单因素评价结果,用Ri=(ri1,ri2,…,rin)来表示,它是评价集V上的一个模糊子集。分别对同一准则层的m个因素进行单因素评价可得到一个总的评价矩阵R。

根据最大隶属度原则,B'中最大者即为某小微企业供应链融资风险评价后所属的等级,即经过模糊综合评价,该小微企业在进行供应链融资时风险等级属于中等,商业银行可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是否对供应链中该小微企业发放贷款的参考。

5.结论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时的风险评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但通过模糊综合评价法较易分析、确定贷款对象——处于供应链中的小微企业的风险等级,同时科学、客观地将定性指标分析转化为定量分析,为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业务拓展提供更加客观、科学的决策参考。

参考文献

[1]梁保松,曹殿立.模糊数学及其应用[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7.

[2]白世贞,黎双.基于BP神经网络的供应链金融风险评估研究[J].商业研究,2013(1):27-31.

[3]高新波.模糊聚类分析及其应用[M].陕西: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出版社,2004(4).

[4]张涵俘.模糊诊断原理及应用[M].西安: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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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财务风险是指供应链节点成员企业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各自的经营、财务管理决策中,由于管理不当,导致企业本身的财务损失,由此而引起其他供应链节点成员企业的整体供应链的财务状况转向不好的方面,或者是引起不必要的财务亏损的不确定性,如果情况严重,甚至会导致整个供应链陷入财务危机[1]。供应链企业节点的成员的财务状况会直接影响到与其存在相连业务往来的各个节点的财务状况。对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机制问题的研究可以对供应链财务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与控制。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机制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流动性风险 供应各节点企业出现短期的资金短缺,强大的债务负担,影响正常的财务支付的可能性,其在使用现金交易支付的企业间显得十分突出。2、融资风险 各企业是否可以准时的筹划收集到满额的资金,以确保供应链上的各项流动畅通进行,融资直接影响整条供应链活动的正常运转。3、投资风险 包括投资套牢风险、回收风险。投资具有不可逆性,有时企业对某项目的投资运营不善,会发生套牢风险,资金的不到位会影响到原本业务的拓展,与其有紧密业务的上下游企业自然就会受其影响,出现资金回收风险[2]。

二、供应链环境下内企业财务风险传导的方式

供应链财务风险传导方式是财务风险因素在财务传导借助体推动下所体现出的传播路线或者说是作用的方式。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的方式主要分为三类:

(一)供应链内部的直接风险传导

供应链内部整体链条的各节点企业间都有着紧密的业务来往与利益关系,各项业务在进行往来交易的过程中,节点企业内部的财务风险能够借助于资金、合同等载体的进行,从而影响到另一个供应链的节点企业的财务情况转向坏的方面。

(二)供应链内部的间接风险传导

在整条供应链成员的不断增长下,供应链环境下的业务经营与利益关系由直接关系扩充为间接关系,也就是说,各节点企业之间的资金出现间接或都是中转的关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节点企业出现财务风险,就会对与其有业务往来及有资金联系的企业造成侵害。

(三)供应链外部的风险传导

随着企业的各项多元化发展,财务风险由一个整条供应链扩展到多个与其有业务联系的供应链的扩散,以至于影响到多个链条。

三、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的机制及流程分析

财务风险是在一个单独的节点企业下滋生,它是在一个较为保守的环境下发展,而后借助于传导因素把财务风险扩散或者转移到与其关系最紧密的企业,但在这个财务风险涉及到另一企业的时候,其自身的财务风险有可能得到改善,也有可能一成不变,所以供应链环境下的财务风险传导机制存在不确定性[3]。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的传导机制大概分为以下几种:

(一)集聚传导

供应链环境下的业务往来及利益关系具有广义的复杂性,它可以使很小的财务风险通过传链条发现能量的集聚效应[4]。在供应链的环境下,当一个内在企业发生财务风险后,这个风险会随着密切关系的业务开始扩散,并逐渐波及到整条供应链下的各个企业集这就是聚传导的机制,它由一个独立的财务风险因子传播到下一个企业,一层一层的波及。若是这个风险因子的集聚传导不能及时的控制,则会出现在整条供应链下的每个企业成员,并且还有可能诱发其他的风险,使整条供应链防御能力降低。

(二)放大传导

基于蝴蝶效应引发。如果节点企业内部不起眼的财务风险没有合理有效的解决,就会导致整条供应链环境下的财务出现状况。当最初的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提高时,就会对产品提高价格或者是其它方式把古本压力传送到产业链的下游企业,而下游企业会以同样的方法去制约它的下游企业,以此类推,如果得不到及时的控制,整条供应链就会加大成本压力,严重影响各个节点的企业财务状况。

(三)助推传导

基于破窗示范效应分析得出的结论。比如,在供应链内部的交易中,甲是乙的原材料供应商,乙如果因经营问题出现了资金问题,无法及时的对乙进行原材料款项支付,那么甲就会受到影响,可能发生资金回垄困难,如果甲没有对乙给予及时的处理,那么其它企业会受暗示也会采取甲的这种行为,从而对乙造成严重的的财务风险。

四、供应链环境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的防范措施

(一)加强供应链企业成员的整体财务风险传导管理意识 大部分供应链环境下的企业成员对个整条财务风险传导了解不多,影响了财务风险传导防范机制的建立,所以首先要加强意识。

(二)提高对资金流的管理,特别是各节点企业对上游企业的应收款项,从而降低资金的占用浪费,使资金的流动性得以活跃,降低各种不必要的损失及运营受阻的发生率;对有关业务合作的企业进行财务信息及信用做综合的评估,以减少融资风险。

(三)适当创建供应链环境下各节点企业的财务信息共享和交流平台。

参考文献:

[1]邱映贵,冯自钦,程国平.供应链视角下企业财务风险传导机理与模式研究[J].财会通讯,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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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风险分类

1.信用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信用风险,就是借款人不能依约偿还供应链融资业务项下的信贷资金的风险。影响供应链融资的信用风险有系统风险和非系统风险。系统风险是指宏观经济周期或者行业发展要素发生变化造成大量的企业亏损的情况。非系统风险是指企业自身的经营策略等原因造成的经营风险。

2.内控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中的操作风险蕴涵在信用调查融资审批授信后管理与操作等等业务环节中。授信支持性资产的有效控制是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控制的核心部分,该环节中涉及到大量的操作控制,这部分操作风险管理成为供应链融资操作风险管理的重点。巴塞尔委员会建立了分析操作风险的基本框架,按照操作风险不同的成因将操作风险分为四类:人员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信贷流程造成的操作风险、系统因素导致的操作风险和外部事件导致的操作风险。

3.市场风险

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方面面对的市场风险,是指市场经济环境的变化造成供应链融资业务发生损失的可能性。供应链融资业务以真实的商品贸易为背景,商品的市场价格对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风险大小有直接的关系。市场风险来源于在当前这个买方市场时代,产品的质量、更新换代速度、正负面信息的披露等,都直接影响抵质押项下商品的变现价值和销售,

4.法律风险

商业银行在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过程中要承受不同形式的法律风险。供应链融资是一项金融创新,尤其是供应链融资业务中广泛采用授信资产支持技术,涉及比较多的法律问题。由于法律规则的不确定性或模糊性,法律体系本身存在一定的空白、冲突和所述不详等,法律的不确定性也会使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时带来损失。我国法律法规体现还在不断的建设和完善当中,其间的法律变动也会对商业银行造成损失。

二、如何对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进行风险评估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评估采用银行内部评级法,即通过选取一定的财务指标和其它定性指标,并通过专家判断或其它方法设定每一指标的权重,由评级人员根据事先确定的打分表对每一个指标分别打分,再根据总分确定其对应的信用级别不同分值对应不同信用级别。供应链融资信用风险评价体系中,不仅考虑企业基本素质、偿债能力、营运能力、盈利能力、创新能力、成长能力、信用记录以及行业状况等,还考虑了企业所处供应链的整体运营绩效、上下游企业的合作情况、供应链的竞争力及信息共享程度等因素。

三、现今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存在的风险问题

一直以来,我国银行业,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沿用总、分、支的科层管理模式,即经营单元对应国家行政区划进行层级配置,各经营单元的经营区域主要限定于地理临近地区,这样的传统组织管理架构,无法完全适应供应链融资业务的一些经营特征:

(1)业务的空间跨度大:供应链的空间延伸往往跨度很大,银行传统的分区经营的分支机构设置,显然难以适应对供应链全链条开发和服务的要求,比如,供应链成员的经营所在地将分别落入不同分支行的辖区,如果采用多头开发的模式,协调成本很高;如果由某一经营单位统一操作对整条供应链的服务,远程作业的成本又很高。

(2)业务运行自成系统:供应链融资的信贷技术、操作流程、产品运用乃至营销模式和盈利模式都有别于传统的流动资金授信业务。实践中我们看到,一些银行对供应链融资仅取其概念,内部管理仍沿用传统业务的作业框架,结果导致准入错位,风险控制没有切中要害,营销效果也难如人意。

(3)业务的专业化程度高:将供应链融资放在传统信贷的框架中运行,其不适性是明显的。一则无法挖掘专业分工的创新和效率优势,二则不利于专业资源的集成以获取规模经济;三则传统信贷损失的大数法则可能受到系统性风险的突然冲击。

四、对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进行全面的风险管理

供应链融资业务的高效运行,需要一个相对独立的运营环境,而这种环境必须突破当前国内银行业(尤其是国有银行)划地为界、综合经营的组织架构。

1.对供应链金融进行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

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风险控制中基本策略可大致分为如下类型:①预防策略;②规避策略;③转嫁策略;④分散策略;⑤补偿策略;⑥抑制策略。某种意义上来讲,规避风险是以一种消极的态度对待风险;而有效的控制和化解风险,则是以一种积极的态度对待风险。

2.利用技术创新,构建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技术平台

目前我国的供应链产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由于尚未建立完整的信用体系,特别是供应链金融的信用模型建设和数据业务流程信息化发展程度不高。供应链产业中,供货商、制造商、销售商、银行、客户相互间的信用保证是缺乏协调监管的。因此,必须加快信用技术创新,提高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水平。构建好信用管理技术平台,就能够加强供应链管理的信用环境建设,为供应链金融业务创新提供有力的信用管理支持。

3.对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建设全面的风险管理体系

全面风险管理涵盖了各层次的金融风险,全面风险管理偏好对资源分配起引导作用。它通过准确计量各类风险确定经济资本,通过经济资本的分配决定各类资产规模,改善业务组合的风险与收益配比关系,将有限的资源从效益较差而风险较高的业务上释放出来,为效益更好而风险可控的业务腾出空间]由于供应链涉及不同的行业、不同技术领域和不同的行政区域,这就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金融风险。因此,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必须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之中,这样才能有效地管理好供应链出现的风险。

参考文献

[1]林毅夫,李永军.金融机构发展与中小企业融资[J].经济研究,2001(3):2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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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融资模式发展最早是由银行主体发展而来,目前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都发展有各自独特的供应链融资模式。供应链融资作为业界和银行越来越重视的一种融资方式,在其不断成熟发展的过程中,也因供应链融资产品特有的特征而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何更好认识进而有效防范这些风险成为银行在进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特别需要注重的问题。

一、供应链融资风险来源

供应链融资产品作为一种新兴的融资方式,具有整个供应链为一个整体,采用结构化融资方案和以日常生产经营为基础这三大特征。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模式打破原来以单个企业为对象的融资模式,而是从核心企业入手考虑整个产业链的物流、信息流、资金流的运营情况,根据产业链各个环节使用资金的不同特点,企业的不同状况,将票据、衍生产品、贷款融资、现金管理、托管、结算等多种产品嵌入到产业链的各个节点,形成产品的集群效应,以核心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基础,重点关注贸易背景的真实性、交易的连续性等。

供应链融资给商业银行的风险在宏观层面上看是多方面的,如自然环境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企业文化差异风险、行为风险等等。这些都是会给供应链融资带来风险的重要因素,而在本篇文章中主要阐述因与供应链融资业务模式的特殊性,而给银行带来的风险。

1.专业操作能力低带来风险。供应链融资自成体系,融资产品多样而复杂,专业化程度非常的高,需要具备非常专业和综合素质的业务员才能有效胜任。需要对融资的企业的行业特征、产业链模式、风险表现等要有总体的把握,而在目前商业银行中普遍存在以传统的业务模式操作供应链融资过程中风险的问题,专业操作能力低带给供应链融资根本上的风险。

2.交易合同的真实性带来风险。商业银行在供应链融资模式中,更加关注的是企业现金流的状况,而不是以往的抵押优先,更加关注的不是对单个借款主题的规模、还款能力等各个方面的情况的评估,而是对正比交易与核心企业整个链条进行评估。在这其中,各个上下游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交易合同的真实性就成为评估供应链融资风险的关键所在,如双汇集团的“瘦肉精”事件,正是以双汇为核心的企业的上游企业养殖场等企业与核心企业交易时存在欺骗、隐瞒事实,导致“瘦肉精”事件的发生让“双汇发展”股价跌停,一天就蒸发掉市值12.68亿元,产业链条中的一个环节疏忽,带来整个以核心企业为核心的产业链条群的危机,自然而然波及商业银行的融资业务与风险。

3.核心企业的风险传递。供应链融资主要是银行依赖核心企业的信用,向整个供应链提供融资的金融解决方案。而核心企业一般都是较大型的企业,其上下游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实际上是将核心企业的融资能力转化为上下游中小企业企业的融资能力,提升上下游中小企业的信用级别。在这个过程中,核心企业与其上下游中小企业是信用的捆绑关系。在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过程中,一旦核心企业信用出现风险,这种风险也必然会随着交易链条扩散到系统 中的上下游中小企业,进而影响供应链金融的整体安全性。

二、供应链融资风险控制

针对以上商业银行在进行供应链融资业务中风险来源的分析,有的放矢,有效的控制其中的风险,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建立信息化电子平台。供应链融资业务要求商业银行业务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对于商业银行来说,加强从事供应链业务专业人才的专业素质培养,培育一支技术、营销和管理的专业队伍是必不可少的。另一方面建立信息化电子平台也是推进供应链融资业务发展和防范因业务水平欠缺带来风险的关键。银行可以借助信息化电子平台为企业提供买卖双方资信评估、现金流预测、单据管理、代开发票、争议沟通、对账服务等,在办理融资业务的同时,将其管理模式、商务链活动、相关金融服务紧密联系在一起,形成高效资金运行链,弥补由于人员专业化不足带来的风险。

2.谨慎选择核心企业。可以说在所有的行业中都存在供应链,都需要供应链企业之间的相互协作,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行业都适合开展供应链融资行业。从选择行业的角度来看,适合选择供应链较长,生产产品较高端的产品的行业,如钢铁行业。在选择到恰当的行业的同时,严格甄别此行业中的核心企业是在确保交易合同准确性的关键点。核心企业的慎重选举,及是很大程度上对上下游企业的保证及交易真实性、可靠性的保证。

3.设计与供应链融资需求相适应的授信管理模式和业务流程。正是由于供应链是基于核心企业信用的捆绑业务,核心企业的风险传递是供应链融资的一大潜在风险。一方面商业银行主动与第三方企业进行合作,使整个供应链的交易过程被第三方有效监控、确保交易合同的真实性。另一方面供应链金融各产品的组合和捆绑销售也是现行供应链融资中有规避风险的有效工具。最后,商业还可以通过业务外包分散风险。如建立物流监管方合作和评估体系,通过合格第三方的仓储、运输和现场监管的专业操作,实施物流监控。

供应链融资作为一项新的、正在发展中的融资模式为商业银行业务提供了竞争优势,但随之而来是供应链融资的特殊性所带来的风险。全面认识并建立一套系统的防范供应链融资风险的体系,才能将供应链融资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才能为商业银行创造最大的收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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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链金融一般是以中小企业为市场主要导向,能够为供应链上下游相关企业提供位于链条上的核心企业的资信等条件信息,从而弥补其融资缺陷,有效降低整体融资成本,实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的目的。制造商、供应商、银行以及营销商等都会因供应链金融的良好发展而实现更多的盈利。但是,就目前来看,我国很多银行并没有真正了解供应链金融,尤其没有正确认识到其潜在的金融风险,而仅仅是看到其带来的利益,这对于自身的发展将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加大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的控制和防范成为各大银行关注的焦点。

1供应链金融的基本内涵和作用

1.1供应链金融的基本内涵

基于贸易融资的发展,供应链金融的定义与其具有相似之处。所谓供应链金融,指的是基于真实发生的贸易,以链条上的核心企业为开端,针对供应链上的资金流,银行利用各种管理和控制手段来进行合理调配,并对监管、筛选和共享物流信息,从而将融资服务提供给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以及核心企业的金融模式。供应链上的核心企业合理配置其产品的走向就是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内容,而供应链金融就是为了实现供应链条上下游相关企业以及核心企业的效率,银行针对供应链条上下游相关企业以及核心企业,来为其提供金融服务的金融运作过程。

1.2供应链金融的作用

第一,供应链金融体系能够改变供应链条上下游相关企业以及核心企业的资金失衡问题,从而帮助各方企业有效分析并整理其资金流、物流和信息流,解决各方一直以来面临的融资难问题;第二,根据供应链上的应收、应付账款以及现金和存货情况,银行可以将其进行整合并加入银行信用,进而增强企业的商业信用,帮助供应链上下游相关企业加强协作,最终提升供应链的竞争力并实现其稳定发展;第三,银行为供应链上下游相关企业提供一揽子解决方案,从而能够构建真正高效的供应链网络,使得所有企业各取所需,增强整个供应链的核心竞争能力。

2供应链金融风险分析

2.1基于存货融资的风险分析

企业在其生产经营过程中具有存货所有权,而且在企业整个资产中,存货占有很大份额。那么如果存在闲置的存货,就会影响到企业整个资产的使用情况。当前存货融资方式被我国很多企业所采用,银行会根据企业抵押的货物量来进行放贷额的考虑。因此,如果银行得到虚假提单的话,整个供应链上就会出现一种提单风险。而这种模式下风险是由存货引起的,金融风险会受到存货价格、数量以及质量的影响。

2.2基于应收账款融资的风险分析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企业产品转为现金的时间被应收账款所拉长,从而使得资金周转速度减慢。但是同时,企业经营成本也增加了,这样一来也就相应增加了账款的风险。另外,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应收账款融资的质押融资业务也就有了很大风险。这种融资方式的风险成因主要是应收账款质量恶化、金额降低,以及借款人的欺诈行为。

2.3基于预付账款融资的风险分析

由于供应链金融在运作过程中会出现存货不足、供不应求以及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的情况,因此对于预付账款,我国很多企业都将资金集中于此。此外,基于预付账款融资模式的企业产品还要对其退款政策、货源充足情况、运输在途风险以及发货时间准确和及时情况进行考虑。在这种情况下,当由生产商将商品交付给购买者时,商品的价格很可能会和预期价格不一致,从而带来一定的价格风险;当银行授信其预付账款贸易时,虽然双方签订了授信合同,但是当时并没有产生真正的贸易行为,从而存有较大的贸易风险。再加上,当银行发放贷款之后,上游企业因各种原因,如信息交流不畅等并没有及时发货或出现发货错误的情况,这些都会给整个供应链金融带来一定风险。

3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措施分析

3.1建立健全供应链金融控制体系

3.1.1银行贷前风险防范

在进行放贷之前,银行认真评估其授信企业的风险,综合衡量和考虑其风险成因和风险系数,这是最初和最有效的风险防范环节。因此银行应当综合考虑自然环境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企业文化差异的风险、信用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因素,从而努力提高从源头实现自我控制以及识别风险的能力,为供应链提供一个较好的内部控制环境。另外,还要培养供应链金融风险防范的意识,不断完善自我控制机制,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3.1.2做好贷中实时风险监控

加强贷中风险监控,在供应链金融授信风险防范过程中是一个非常有效的环节。一般情况下,信贷业务产生之后,银行就能够全面了解和掌握客户的具体情况。而当贷款放出之后,银行就没有了直接控制资金的权利。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在整个供应链企业金融运行过程中,银行处于比较被动的地位,且银行在贷后进行持续监督管理的活动也因信息不对称以及其地位的变化出现一定的难度。如果根据信贷业务运行周期来划分时限,那么信贷决策时间就会缩短,相应就会延长业务发生到账款收回的时间。因此在这一过程中加大对风险信号的发现和处理能力,就能够有效保障信贷资金安全,有效控制供应链金融风险。

3.1.3建立健全贷后风险预警机制

为了尽早、及时发现并确定风险来源、范围、程度以及风险趋势,利用一定的技术手段,针对特定的经济主体来做延续性、系统化的监测,从而能够提出预防和处理风险的方法体系,这就是所谓的风险预警机制。这种预警机制对于供应链金融风险控制具有很大的作用,其不仅能够提高风险搜索准确性和系统性,而且能够帮助银行进行科学的风险管理,另外其风险分析技术也能够随之不断提高和完善。由于在供应链的金融运作过程中,风险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如供应链的上下游相关企业如果存在金融风险,那么就会影响链条上的核心企业。因此根据供应链金融风险的这种特点,银行必须加大对风险预警工作的重视力度,建立健全贷后风险预警机制,防止风险的发生和扩散。

3.2不断加强对操作风险的管理和控制

3.2.1对供应链内控体系进行不断完善和改进

供应链融资在内部控制原则上的主要特点体现在对企业的管理评价以及资产信用审核方面。如果仅仅通过简单分离这些审核过程,其并不能实现对由于人为原因造成的金融风险的科学管理和有效控制。所以针对这一情况,供应链要想降低这一方面的风险,必须设立一个特定的,且经过授权的部门,专门针对授信资产进行监督和管理,并实施双重核查管理。另外,要建立一个定期的审核制度,专门针对一些循环贷款产品进行监督和管理。

3.2.2对风险转移技术进行合理应用

风险转移技术包括外包操作环节风险转移和风险保险两种类型。国外供应链方面的操作风险很大部分都是采用保险形式来进行风险转移,但是在我国国内对于这种风险转移方式还没有推广。因此,在供应链物流管理环节上,应当加大对类似风险转移渠道的构建,保险公司同时要支持推出相关业务。另外,银行还可以通过与第三方物流进行有效合作,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成本。

3.2.3促进供应链信息中心的建立

对于供应链的操作流程来说,建立信息中心能够将其全部集中到中心系统中去,而根据相关要求,信息中心的业务操作人员要收集并汇总企业的相关信息,另外还要监督和管理企业的相关信息。这一过程不仅能够促进供应链操作过程 的系统化、信息化和制度化,而且还增加了操作流程的透明性,从而使得供应链金融运转对于操作人员个人能力的依赖程度有所降低。供应链信息中心的建立对于错误纠正能力以及风险预警能力具有很大的提升作用,从而降低了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的风险。

3.2.4不断改进供应链的业务流程

作为一种新型的金融业务,供应链金融在实际运作过程中会出现很多新问题。针对这种情况,银行应当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找出问题成因并对症下药。为了使银行能够更好地适应供应链业务发展的需求,可以对金融产品、服务的监督和管理业务流程进行改进和革新,有效降低业务流程上的风险。

3.3加大对供应链现金流的控制力度

3.3.1对金融产品进行科学选取

从供应链金融产品的特点以及现金的走向和回收等来看,如果能够有效控制供应链现金流循环过程,就能够实现对其金融风险的防范。例如,可以通过制定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或者对付款人、付款账号进行指定的办法来加大对风险的防范力度。另外,作为限制性条款,这些控制方式都可以在审批意见中进行明确,从而加大对整个业务流程的有效监督。

3.3.2对供应链业务流程进行严格规范

对于现金回流的有效保障,可以通过在协议签署相关约定以及在合同中签订相关条款来进行控制;另外在办理业务过程中,对于出示的相关合同、发票以及证明等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核查;还可以给企业设定保证金账户,从而最大力度的管理和监督现金流。

3.3.3加大对供应链财务报表的关注力度

供应链现金流向可以通过连续性的财务报表体现出来,因此贸易链条上的每一个参与者,其资金以及资产负债情况都能够通过相应的财务报表体现出来。这样一来,如果加大对企业应收、应付账款以及销售情况、存货情况和资金流动情况的监控和管理,也就能够实现对现金流的控制和监督,从而有效防范现金流方面的风险。

4结论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企业的发展模式逐渐由内部纵向一体化转变为供应链上下游深度合作来发展,不断提高了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供应链金融也就由此产生。作为一种创新型的金融服务产品,供应链金融逐渐发展成为金融机构中的一个新领域,且具有不可估量的发展潜力。但是在供应链金融运作过程中,会存在各种各样的金融风险,如果不注意对其严加防范和控制,就会给整个供应链条上的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损失,因此必须加大对供应链金融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参考文献:

[1]白瑞.中小企业融资视角下的供应链金融及其风险控制研究[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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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存在的风险

(一)外部风险

1.国家政策风险

由于政府政策的调整,企业在经济利益上会和政府产生许多矛盾,从而产生政策风险。国家政策的变化会对相关的产业链产生影响,当国家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时,会出台相关的政策以支持或限制某些产业。当国家对某个产业进行限制时,这个产业链从源头到末端都会受到影响,生产规模缩小。如果银行选取了这条产业链上的企业作为供应链融资业务的核心企业,那么相关的信贷业务都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2.金融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可以分为利率风险、汇率风险、股票价格风险和商品价格风险,这些因素可能会直接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也可能是通过对其竞争者、供应商或消费者间接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在供应链金融业务中,若企业无法偿还贷款,银行就需将质押物进行买卖以减少损失。但处于不同行业的供应链,其质押物种类繁多,而且质押物的价格随市场变化而波动,当价格处于低俗时就会给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市场风险。

3.法律环境风险

法律的完善需要一个过程,而稳固的供应链融资业务开展尚短,国家对其的法律法规仍在调整中,在其调整、修订的过程有可能对供应链的运行产生负面效应,法律环境的变化会使得企业运营出现问题,从而牵涉到商业银行。

4.供应链本身存在的风险

我国对SCM、ERP等供应链管理系统的开发已经相当成熟,供应链管理的全面普及可以给企业带来更多的利润,但由于企业对供应链管理重视程度不够,对于供应链的理解也只是停留在理论层面,尤其是将工作重点放在自身经营上的中小企业,所以在实际应用中的使用效率非常低,在遇到一些题时更注意自身利益,影响了整个供应链管理的效果,对整个供应链都产生了不好的影响,对供应链融资的发展也产生了阻碍作用。同时,信息平台建设也相对落后,在单证、文件传递、出账、赎货、应收账款确认等环节主要依靠人力或是各个企业独立的操作系统之间完成,这给供应链金融业务增加了很多成本,而且增大了操作风险。而且由于核心企业、融资企业、物流企业、银行信息技术应用水平不一致,使得供应链金融所要求的信息共享、物流资金流的对接未能实现,相反带来了贸易环节和融资环节额外的割裂成本。

5.风险管理模式脱节

我国商业银行的供应链金融业务风险控制大多尚未独立于传统的信贷风险控制体系,对供应链金融更多的关注于营销阶段,风险控制的核心体系仍未构建。大部分商业银行仍在使用传统信贷业务的评级方法;没有设计专门的审批流程,还是层级审批;未创建专业化的操作平台,操作风险控制缺失,缺乏针对核心企业和物流企业的监管体制,操作不够规范。这样不仅不能发挥供应链金融业务的成本优势,而且增加潜在风险隐患。

(二)内部风险

1.人员操作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需要对供应链资金流、物流、信息流进行控制,这就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对其进行操作才能保证其规范运行。而目前我国严重缺乏供应链操作人才,不规范的人员操作会使得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的风险大为增加。

2.信息传递风险

供应链系统有其虚拟性,并不能够对成员进行有效的约束,成员企业之间会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任何微小的信息都可能被加倍放大,这会增加供应链的库存,占用企业资金,增加违约风险。具体来说,最终产品与最终客户的需求之间容易出现偏差,市场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供应商因此而难以安排生产;下单后,一旦出现不可预料的不利影响就会导致市场出现逆转,销售下降、货物积压、资金短缺,而由于商业银行已经将资金注入供应链,一旦企业出现付款问题,就会给银行带来风险。

3.信用风险

供应链融资业务信用风险包括核心企业信用风险、借款企业信用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信用风险。核心企业在供应链融资业务中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虽然自己实力较强,但授信不仅要支持其自身,还需要支持其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整个供应链的风险很大一部分都将集聚到核心企业,因此一旦核心企业运营出现问题,引发供应链资金流断流,银行的风险也将急剧增大。借款企业一般为围绕核心企业上下游的中小企业,自身信用评级不高,信用风险较大。银行主要通过其与核心企业之间的真实交易进行授信,并以交易货物为质押物来降低自身风险。但当质押物出现意外情况,如市场价值变化、监管不严、处置不当时,亦将对银行产生风险。第三方物流企业信用风险主要为监管时责任缺失。由于物流企业充当了商业银行质押物监管人的角色,管理了银行风险的一部分,而物流企业可能会出现因风险管理经验及责任感方面不如银行导致监管疏忽,或是为了谋求自身利益而串谋欺骗银行的行为。这些都将给银行造成巨大的风险。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风险的防范对策

(一)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面对外部风险的应对策略

1.国家在政策上的支持

国家在制定相关的政府政策时要考虑到其出台的政策对目前经济的影响,和对经济前景的影响。在如今经济发展并不十分景气的时候,国家需要在供应链融资方面进行政策上的支持和行动上的帮助。国家可以鼓励发展朝阳行业,加强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规范化管理程度。

2.金融市场有关行业的改善

在金融市场中,与供应链有关的行业需要改善其发展模式,以偿还贷款,使银行的损失尽可能的减少。但处于不同行业的供应链,其质押物种类繁多,而且质押物的价格随市场变化而波动,当价格处于低俗时就会给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带来市场风险。这就需要整个金融市场相关行业的改善。

3.法律方面的完善

在法律方面我国要做的有很多,比如学习国外建立综合性的担保物权来代替多种担保权益,动产抵押采用统一的登记制度等,使信贷人无需实际占有借款人资产,而享有担保物益变现、易执行的一系列权利。在《刑法》《商业银行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中,从法律内容方面不仅要涉及广泛,也要有一定的可操作性。

4.建立供应链融资信息技术平台

供应链金融电子平台的构建需要经历四个阶段:交易双方文件和数据的电子交换、资金流贴现电子化、第三方供应融资在线响应、端到端供应链融资决策支持。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基本上都还处于第一阶段,应当加大该项业务的发展力度,逐步实现业务信息化、网络化,最终达到端到端供应链融资的决策支持。深圳发展银行、兴业银行已经建立供应链融资管理平台,使得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发展更加有序。

5.合理应用信用风险度量模型

合理的应用风险度量模型将使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更具科学性,有利于商业银行供链金融业务的拓展,提高商业银行的市场竞争力。商业银行在应用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时应注意以下问题:第一,根据融资业务的特性选取最合适的模型。第二,确保模型所使用的数据真实可靠。第三,建立企业信息数据库。第四,要注意模型的检验。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期,整个市场经济的变化很大,企业的经营状况变化也较大,因此需要做好模型的检验工作,通过检验发现问题,从而不断调整改善风险度量模型。浦发银行对供应链融资提出了自己的解决方法,针对不同的客户为其提供不同的融资方案。

(二)商业银行供应链融资面对内部风险的应对策略

1.培养专业的供应链融资操作团队

供应链融资业务不同于传统融资业务,需要具备专业的融资知识与技能, 以及深层次的从业经验。从事供应链融资, 需要对产品特性进行深入了解, 也需要有卓越的风险分析能力与交易控管能力, 以使银行能够控制供应链融资业务风险。供应链融资的对象多为中小企业,为了拓展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商业银行有必要组建一支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业务团队。中小企业行为分布广、数量多,这对业务人员的行业知识提出了很高的挑战,因此,银行应挑选学习能力强,素质较高的员工拓展此类业务。同时,加强对业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不断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保证供应链金融服务的优质、高效。

2.在供应链融资授信过程中加强监管

(1)供应链融资授信调查

银行客户经理对供应链融资企业进行授信调查的项目可从行业、供应链、企业内部三个层面进行细化。行业层面:调查融资企业所在行业的整体状况、相关行业的状况、融资企业所占的市场份额、竞争对手的情况、企业的竞争优势等。供应链层面:供应链核心企业的运营及信用状况、融资企业上下游企业状况、第三方物流企业信用状况、供应链企业之间的整体合作状况、整个供应链的流转状况等。企业内部层面:融资企业的背景状况,内容包括企业管理层、企业所有权关系、企业的产品与服务、同银行的合作情况、经营风险、财务状况调查等。

(2)供应链融资授信审查及审批

授信审查是指银行审查人员对客户经理上报的融资业务进行审查,对融资业务的收益和存在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判断风险是否在银行可控范围内,最终收益与所承受的风险是否匹配,并提出授信建议及方案,为授信的审批提供参考。银行授信审查对象包括以融资企业、质押物两个主体。①融资企业:审查融资企业的法人资质,是否具有开展融资业务的资格,审查融资企业的资产、负责、现金流等财务数据,并分析企业的营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审查融资企业的行业前景、产品的市场份额及竞争力,审查融资企业管理层的管理经验、专业素质、战略发展规划等,分析管理层的综合能力;融资企业与相关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合作,防止多头贷款。②质押物审查,主要审查质押的产权,分析质押是否合法;分析质押物的变现能力,预估质押物的变现价值。

对通过审批的融资业务制定授信方案时,需要注意以下的几个问题:授信额度与融资企业的偿债能力及银行的可接受范围匹配;信贷期限与融资企业的资产周转周期相匹配,以实现资金的及时回流;授信产品与银行融资收益相匹配,控制银行融资业务成本;信贷资金用途与企业计划经营相匹配,防止融资企业挪用信贷资金用于其他用途或进行投机。对通过授信审批和确定授信方案的融资业务,上报信贷审批委员会,经过委员会的业审并给出相关建议之后,便可开始执行该融资方案。

3.供应链融资贷后监管

贷后监管从贷款发放开始直到本息完全收回时为止。供应链金融业务的贷后监管除了对融资企业的监管外,还需加强对整个行业、供应链、以及质押物监管,同时应做好相关资料档案的管理。

参考文献:

[1]裴瑾.我国商业银行供应链金融业务研究[J].学位论文,2010.

[2]韩明辉.供应链金融下的农业小企业融资信用风险研究[J].会计之友,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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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篇11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篇12

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业务实践

在我国,对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的探索,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物流银行”的设想到“融通仓”概念的提出;第二个阶段,从“仓单质押”业务的尝试到“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第三个阶段,从“物流银行”业务的开展到供应链金融战略的提出与实施。…在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实践发展上,我国形成了两条业务发展的主线模式:

其一是基于传统的商业银行贸易融资,结合生产贸易企业的业务特点和实际需求,由商业银行创新业务而提供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该业务模式通过货权质押、信托收据、保险及公证、货物监管、提货通知、货物回购、资金专户管理、期货保值等一系列结构化设计来掌握货权、监控资金,为提供集物流、信息流、资金流为一体的个性化的组合贸易融资方式。

其二是基于供应链管理模式,通过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创新出来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融通仓等供应链融资模式。这种业务融资模式比结构性贸易融资模式更创新了一步,它是基于供应链金融的思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从专注于对企业本身信用风险的评估,转变为对整个供应链及其交易的评估,这样既真正评估了业务的真实风险,同时也使更多的企业能够进入银行的服务范围。

二、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问题

目前国内外关于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研究和实践都比较活跃,特别是在国内,供应链金融创新实践在不断进行尝试。随着业务的发展,在发展过程中的信用问题凸显出来,信用管理问题阻碍着供应链金融的创新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用替代的局限。目前以银行为主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是基于所谓的核心大企业的信用替代而成立的,这在中小企业的融资中表现得很突出。即需要银行融资的中小企业必须和一家值得银行信赖的大企业发生业务往来,从而得到“某种资格的认定”或者借用大企业的信用,使其达到银行认可的资信水平。实际上是中小企业利用大企业的良好信誉与实力以及和银行稳固的信贷关系来为其提供间接的信用担保,从而获得银行的融资支持。虽然在发展中,通过供应链管理建立了诸如“1+N”或者“N+1+N”这样的业务关系,然而这种融资组织管理方式的效果是使更多的金融资源向那些核心集团性企业归集,通常会将核心企业的信用放大,用以对供应链上的企业进行更大的授信来支持该业务的创新开发,这样,信贷风险的聚集扩散效应往往会扩大。因此,仅仅依靠这种信用替代来发展供应链金融是有很大局限性的,也会招致更大的风险,最终阻碍了供应链金融创新的健康发展。

第二,信用管理的局限。在我国,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主要是基于传统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结构性贸易融资业务模式和基于供应链管理中银行通过与第三方物流企业(3PL)合作的供应链融资模式。虽然这两种创新模式解决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中的许多问题,但目前也显现出发展创新动力不足的态势。在目前的融资模式中,银行为了控制风险,就需要了解企业抵、质押物的规格、型号、质量、原价和净值、销售市场和销售对象以及承销商的情况等,还要查看各种权利凭证的原件、辨别真伪。这些工作不仅费时费力,而且大大超出了银行的日常业务与专业范畴。另外,目前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模式的最高收益往往还超过不了传统银行业务模式的收益。因此,以银行为核心的供应链金融创新模式是动力不足的,很难成为银行的主流业务。

第三,技术手段的局限。目前供应链金融仅仅停留在银行和企业的层面上,供应链管理所依赖的网络信息技术目前在银行和企业中很难同步发展,网络信息技术的落后会造成信息不完整准确、业务衔接不顺利流畅,往往还会引致风险的发生,供应链金融信息技术基础的创新问题亟待得到解决。由于供应链管理数据库对于整个供应链上的企业和产、供、存、销、资金具有实时监控的功能,需要具备处理意外事件的能力和满足多方面查询的要求。因此,技术创新问题的解决是供应链金融创新得以顺利发展的关键,而目前的技术手段的局限性是很大的。

第四,信用组织的局限。目前的供应链融资仅仅局限在作为银行对传统业务的一种创新与补充。实践证明,在供应链金融组织中,银行为主体的融资组织形式是有极大局限性的。供应链融资往往会比传统的贸易融资具有更大的风险,传统的贸易融资强调的往往只是特定交易环节供需双方企业的信用状况和贸易的真实背景,而供应链融资不但要强调这一点,而且更加强调整个供应链风险的监控与防范,对供应链各个环节潜在的风险都要加以识别与控制,这就大大增加了管理成本。并且,从目前的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来看,供应链融资中的存货大部分是中间产品,具有很强的专用性,不易通过市场来评估其价值,也不易在市场上变现。因此,供应链金融的风险控制更加复杂、所需要的措施也更加全面,而目前的信用组织形式很难满足供应链金融发展的需求。

三、供应链金融的信用管理建设

目前建设好信用管理体系是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业务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体系的建设。

(一)必须加快供应链金融管理环节中的信用制度建设

1.建立中介信用机构,完善社会征信服务体系。供应链产业的信用问题主要来源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由于供应链产业参与者众多、行业和地区跨度大,容易产生供应链内生性的混乱和不确定因素。体现在既有产品与技术的更新周期频繁、市场需求波动的影响,又有诸如自然灾害、战争与恐怖袭击等外部事件的影响,同时也会遭遇到企业战略的调整冲击,这些不确定因素都会增加供应链自身信用问题的风险。二是供应链产业的白发性扩散作用。由于供应链金融的信用基础是基于供应链整体管理程度和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因此,随着融资工具向上下游延伸,风险也会相应扩散。如果供应链上某一个成员出现了融资方面的问题,就会迅速地蔓延到整个供应链,这对于供应链自身的资金管理和综合管理是非常大的考验,也是对银行信贷管理的极大挑战。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征信信用管理体系,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问题凸显,如果管理不善,极易引发大的金融灾难。因此,建议尽快建立供应链金融中介信用评级机构,建立基于供应链产业的新型的中小企业投资机构和信用担保服务机构,完善供应链产业的社会征信业务体系。

2.加快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法律规章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有关供应链信用管理环节中的法律规章制度的建设严重滞后。有关仓单质押、动产质押和票据业务的法律法规尚有许多空白,期待完善的地方很多。现实法律中,合同法中没有明确地规定仓单的法律地位,真正的仓单流通管理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一般物流企业签发的仓单又没有权威机构认证和监管,仓单的标准化程度低,使用和流通范围十分有限。同时,从我国的“物资银行”、“仓单质押”到“物流银行”、“供应链金融”的金融创新发展模式来看,供应链金融业务中的金融风险预警和防范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金融立法制度还须进一步健全。

(二)必须把供应链金融信用管理纳入到金融全面风险管理

篇13

对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来讲,一方面希望尽可能地从供应链企业中得到更多资源和资金支持,在与中小企业的定价和长期谈判中占据优势地位;但另一方面也希望保持供应链企业的稳定性,不希望链上企业因为资金链断裂而终止合作。对于中小企业来讲,对核心企业较强依附性使得其在谈判和合作中处于弱势,承担巨大的资金负担,却又因信用等级低无法获得银行贷款。因此,供应链企业希望有更多的资金融通机会以维持供应链的顺利运行,实际上,许多全球性供应链对贸易融资的依赖性很大,财富(Fortune)1000名公司中以产品为中心的企业大多采用了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这就是为什么供应链和物流最近十几年迅速发展的一个主要原因。

供应链贸易融资对银企业来讲是个双赢的战略,中小企业借助其与核心企业的真实交易可以获得更多资金融通,核心企业则可以从中小企业处获得更多优惠,促进企业间长期战略协同关系的建立,提升了整个供应链的竞争能力。银行则将核心企业的良好信用能力延伸到供应链的上下游企业,充分利用了核心企业的信贷等级,增加中小企业商业信用,为具有真实贸易背景,具有自偿性的贸易活动提供资金融通,解决了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增加了银行收入,降低了融资风险,培养了潜在顾客,加强了供应链上企业对银行的忠诚度。

二、 我国银行供应链贸易融资的主要类型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后,凭借其国际业务优势大力发展包括供应链融资在内的各种贸易融资方式,取得较好收益,也争取了更多的中小企业客户,2008年渣打银行在中国收入的50%以上来自贸易融资。迫于市场的竞争压力,众多本土商业银行也凭借其优势大力发展供应链融资。

在这些银行中,深发展银行和中行的特色比较突出。深发展银行于1999年开始规模化经营供应融资业务,提出了“建设国内领先的贸易专业服务银行,打造国内最专业化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商”的口号,2005年,深圳发展银行与中外运、中储和中远签署了“总对总”战略合作协议,整合了数十项产品(服务)到“供应链金融”中来。对于供应链任何一个节点的企业,如原料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等,都可以通过对其货品或商业票据进行抵押或者质押,获得合适融资方式。它的成就不断获得业界肯定,扶持几万家中小企业实现业务增长。2009年2月其开发的供应链金融子品牌下的池融资金融营销案例获得2008年由银行家杂志主办的“2008年底中国金融营销金融产品十佳奖”,2009年4月,池融资系列产品在第四届中国企业创业投融资高峰论坛上,被评为“全国中小企业最受欢迎金融产品”。

中国银行充分发挥在国际结算和贸易融资领域的领先优势,提供了“融信达”、“融易达”、“通易达”、“融货达”,“订单融资”,“融通达”等系列供应链融资产品。所谓“融易达”是指银行在核心企业认可对供应商应付账款前提下,由核心企业确认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占用核心企业额度为供应商提供保理融资及相关服务。“融通达” 是指客户将其在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合格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形成具有相对稳定余额的“应收账款池”,银行据此为客户办理各类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在应收账款质押、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之间开辟了一条有效的通道。2010年5月,中行在厦门建立供应链融资中心,对于供应链中的核心企业和上下游配套企业,中行根据客户需要设计供应链融资解决方案,实现供应链中的物流、信息流及资金流的无缝链接,解决供应链的资金需求。

三、 我国供应链贸易融资存在的问题

目前,四大国有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是供应链贸易融资的积极参与者,各家银行不断开发新产品以吸引客户,都把供应链融资作为其战略发展目标之一。但仔细研究目前开展的供应链融资业务,仍有一些不尽人意之处。

(一) 业务同质性较强

尽管每家银行的贸易融资产品名称各有特色,令人眼花缭乱,但仔细阅读,却发现产品内容基本相同。

目前我国银行提供的供应链贸易融资主要集中于存货、应收账款和预付账款和订单三个项目,基于单笔贸易交易合同发放的自偿性贸易融资。应收账款融资,银行根据企业应收账款质量提供资金融通,下游债务企业承担反担保责任,一旦融资企业出现问题,由债务企业承担弥补银行损失,例如中国银行的“融易达”,深发展银行的“出口应收账款池”;存货融资,银行考察企业稳定存货情况和长期合作对象,以供应链综合状况作为授信决策依据,例如,建设银行的“仓单融资”,华夏银行的“货物质押融资链”;预付款或订单融资,银行根据企业所收到的预付账款质量提供资金,其上游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例如中国银行的“订单融资”,华夏银行的“未来货权融资”。

许多银行开展了整体供应链业务,例如中行供应链融资中心的融资产品,光大银行的“金色融资链”和华夏银行的“融资共赢链”。客户从下订单、制造、装运、收款等各个贸易环节都可获得中行资金支持。

仔细分析融资产品内容,发现部分融资来源于传统的贸易融资方式,例如仓单融资来源于传统的仓单和提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主要来源于有追索权和无追索权的保理业务。虽然许多银行提出了整体供应链业务,但在业务中能否真正实现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的有效控制,能否对整个产业链的交易对象和合作伙伴,市场地位和供应链管理水平进行关注跟踪,实现真正的供应链管理和融资,还是各家银行要思考的问题。

(二)风险防范功能弱

供应链融资的信用基础是供应链核心企业的管理与信用实力,但由于链上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一旦某个成员出现资金问题,会影响整个供应链,风险也相应扩散。

与其他融资产品相继,供应链融资涉及的风险具有一定的独特性,首先,供应链涉及企业众多,既有国内企业,也有国外企业,银行无法完成对供应链所有企业相关数据的调查分析,不能准确了解供应链整体情况,一旦供应商和制造商勾结诈骗,就存在套取银行资金的风险;其次,供应链企业的运营不仅涉及到企业本身的生产经营能力,还要受到国际市场环境的影响,动态风险不易控制;银行需要密切关注国际市场变化,不断获取关于链上核心企业和附属企业的动态信息,以便掌控风险;再次,不同阶段的供应链融资,需要关注的风险不同,存货抵押和预付款抵押中,需要采取的风险控制手段完全不同,给银行业务操作带来了较大的挑战。最后,供应链融资过度依赖于核心企业的信用度,如果核心企业滥用其信用度,在多家银行开展融资业务,对银行融资带来极大风险。

目前我国信用系统比较薄弱,还没有建立起较为完善的信用体系,存在信息不对称和扭曲现象。涉及到国际贸易的供应链融资,对国外核心企业信用状态的了解则更为薄弱。许多银行对国外贸易融资信用评价只能依靠国外评级机构的评价结果,使得融资业务只能局限于与较大跨国公司的业务往来,对供应链上的动态风险监控能力则更为薄弱。

理论上,虽然供应链融资有真实的贸易背景,但实践操作中,如果企业多次进行贸易融资,银行和企业可能无法实现一对一的贷款偿还,一旦中小企业盈利能力下降也会导致贷款偿还困难,容易引发贷款不良率上升。

(三)银行汇率风险加大

对银行来讲,除了上述业务风险,另外一个重要的风险是银行汇率风险加大。在人民币升值的大背景下,企业通过贸易融资不仅希望能解决资金缺口,更希望早日收汇,规避汇率风险,但这对银行来说却意味着风险。一些调查显示,许多进出口企业在规避汇率时,首选方法就是通过出口押汇等贸易融资方式,提前收汇,转嫁汇率风险。

目前许多银行开展的业务中,例如深发展的出口应收账款池融资业务,需要银行要规避大约一年的汇率风险,这对银行准确预测汇率变化的能力,使用银行衍生工具对冲防范汇率风险的能力提出了较高要求。

(四)专业人才缺乏

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涉及国际金融票据开设和审核查验,涉及到对整个供应链信息的掌握和动态追踪。要求银行人员拥有丰富的财务知识、法律知识,行业知识和较高的外语水平。由于该项业务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现有员工远远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专业人才的匮乏直接影响了市场开拓和风险管理,基层行无法对客户提供详尽周到服务,客户对于供应链融资功能特点也不了解,加大了银行开展业务的难度。

四、发展对策

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增加了商业银行收入,带动了中间业务和结算业务的发展,并有助于优化业务结构。如果运行顺利,银行将来为某一供应链上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链上生产商,物流企业,零售商或最终消费者的资金流都可以在银行体系内部实现良性循环,帮助银行获得客户和利益,是银行重要的业务增长点,也成为许多银行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由于我国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时间有限,需要采取一定措施促进供应链融资的发展。

(一)借鉴国外银行先进经验,完善业务流程

和国外银行较为成熟的供应链贸易融资相比,我国银行的供应链融资仍存在一定差距。国外银行开展业务时间长,利用其广泛的分行优势和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为客户量身定制,提供包括金融、法律、市场信息等多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例如,渣打银行自2005年起成功地为多家大型企业提供供应链融资项目,客户可以其电子银行平台上实现全球范围内的交易指令、查询交易、定制报告等功能。摩根大通银行2005年收购一家物流公司,专门为供应链及分销链提供金融服务和支持,我国银行可以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与第三方服务提供商联合提供应链融资产品,如物流平台帮助监控物货及物流,信用保险机构协助监控信用风险,电子商务平台整合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关注融资企业的交易对象,交易对手,履约记录等全方位评价,有针对性地为企业量身打造结构性贸易融资,对整体供应链提供全方面金融解决方案。

(二)采取措施规避风险

由于供应链贸易融资中可能遇到的风险比较复杂,银行需要有针对性的采取风险防范措施。

首先,对于供应链不同阶段融资方式,对该阶段最重要的风险采取控制防范措施,例如仓单抵押融资时,风险防范主要着重于仓单货权归属和货物安全;应收账款融资时,风险防范主要着重于应收账款债务人的资信审核和监控。

其次,要求融资方尽可能获得第三方担保,以第三方担保作为规避风险的手段。例如,要求融资方投保出口信用险。

再次,通过国际合作方式,尽可能地完善供应链信息,或者获取信用担保,减少银行风险。例如,通过国际保理组织其他成员获取国外企业信息,参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发起的全球贸易融资服务项目(GTFP),获得由IFC为商业银行开出的融资工具所提供的担保,降低出口企业和提供融资银行的收汇风险。

最后,银行要采取技术措施通过构建或使用金融衍生产品进行对冲,通过其全球网络,化解或减少汇率风险。国外银行在这方面有较为丰富的经验,通过将一些贸易产品与其他银行进行交换或出售,以规避币种和汇率波动风险。我国银行也在逐步采取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例如中国银行的“进口汇利达”和“出口汇利达”产品,使用了一些简单的金融衍生产品,要求客户在中行进行远期外汇操作以规避风险

(三)有针对性地分阶段发展供应链贸易融资

目前供应链融资业务开展的较为成功的主要是国有四大商业银行和一些力求在贸易融资方面有所突破的股份制银行,主要集中于钢铁、汽车、石化、电力、电信、煤炭等核心企业实力较为强大的行业。

国际贸易中,加工贸易总量超过我国贸易总量的一半,许多中小企业已成为大型跨国公司全球贸易生产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际贸易的供应链融资也主要是围绕这些跨国公司进行。例如,中国工商银行的供应链融资主要体现在“沃尔玛供应商融资解决方案”中,利用沃尔玛的优良信用,对其供货商提供的从原材料,产品生产到销售的全过程融资支持。

尽管商业银行力求打造的是“供应链金融―物流―信息流”平台,集保险、担保、物流、信息、法律等多方面服务提供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为供应链企业提供一站式全面服务。但对银行来讲,供应链贸易融资仍然是一个新兴业务,新型业务的发展需要不断的实践探索和经验总结。作为供应链资金的提供者,商业银行需要根据自身的网络分布,从事贸易融资的经验和人员素质,根据客户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分行业、分阶段发展供应链融资,以便总结经验防范风险。不同行业供应链上企业间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相互交织关系各不相同,银行需要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间相互关系量身定做融资方案。不同银行的贸易融资实力不同,银行可以根据自身强项为客户提供自身风险操控能力较强的融资服务,在积累了一定的行业市场知识和企业信息后,再逐步延伸服务范围。

(四)加强人员培训

供应链贸易融资业务对银行业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较高要求。银行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培训学习和人才引进,不断提高人员的业务素质,改进银行内部管理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为供应链贸易融资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参考文献:

[1] 胡悦,国外商业银行贸易融资业务的案例分析[J] 金融管理与研究 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