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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第四十八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
第五十六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查阅或者复制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第六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末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
2.职业卫生管理的方针、计划、目标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4.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它内部文件。
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包括:
(1)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
(2)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书:
(3)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4)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6)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7)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
(8)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
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清单。
7.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
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记录与评价报告。
9.职业病防护设施防护及维修档案,包括:
(1)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
(2)安装、调试验收记录:
(3)运行使用记录;
(4)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
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
11.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
(4)职业禁忌证名单及调离情况:
(5)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6)职业病检出名单。
12.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
13.职业病(含工作有关疾病)发生情况及职业病患者处理情况记录。
14.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5.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
16.各种监督文书。
17.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
(1)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2)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
(3)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
(4)职业病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5)培训情况汇总资料;
(6)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
(7)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
(8)劳动者死亡资料;
(91职业病防治工作年度总结。
三、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的要求
1.职业卫生档案案卷归档前要做好以下事项:
(1)简明扼要地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制发机关、内容、文种三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的内容;
(2)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卷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
(3)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
(4)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
2.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3.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篇2
高职;学生档案;就业服务
管理好、利用好高职学生档案,对于促进高职毕业生更快、更好地就业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我国高职学生档案管理工作普遍效率不高,在高职毕业生就业活动中的作用也并不明显,且学生档案的利用率相对较低。究其原因,主要与高职学生档案收集不全、形式化严重、内容单一、利用价值偏低等因素有关。这直接制约了学生档案价值的发挥,乃至影响着高职毕业生的就业。
1.树立以就业服务为核心,以人为本的管理原则
学生档案管理的最终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成才,帮助学生就业,因此,要提升学生档案管理成效就要首先树立以就业服务为核心的工作理念。通过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沟通来了解他们需要知道学生的何种表现、何种信息,并以此为依据不断改善和调整学生档案管理工作的手段与内容;其次,学生档案最终要为学生所用,因此高职学生档案管理工作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意识,结合学校教育活动的开展节奏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学生档案的收集、管理、开发与利用工作。
2.丰富学生档案内容,提升档案参考价值
目前,高职院校学生档案的内容主要有:招生录取材料、大学生入学登记表、成绩表、奖惩文件、入党入团材料、报到证存根、体检表等,总的来说档案内容较为单一,参考价值偏低,不能全面地反映学生能力、素质、道德品质、专业技能,用人单位很难通过学生档案发现学生的闪光点。为了解决这一问题,高职院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中应丰富档案内容,扩大档案信息的收集范围。对此,首先要强化对学生参与各种社会活动、公益活动的记录,以及学生贷款信用信息的收集,以更好的反应学生的道德素质与个人修养;其次,除记录学习成绩外,职业院校学生档案应更重视专业证书的取得情况的录入,以体现应用型人才的实践技能和动手能力,对此,学生档案管理过程中应将学生获得的各种技能证书、上岗证书、技术等级证书等信息收入档案中;最后,应将学生在校期间所受的处分及处分的撤销情况进行详细记录,这样一方面能使档案更真实地反映学生的在校经历,另一方面也对高职院校学生的危机行为起到显著的遏制作用。
3.强化学生档案挖掘,提高档案利用率
高职院校学生入校后,其档案经学生档案部门的整理后就被归档入柜。从入学到毕业,档案材料虽会不断补充,但在选拔干部、用人单位招聘时,往往很难真正派上用场,这使得学生档案资源长期闲置浪费,老师与用人单位均不能通过学生档案更全面、更详细地了解学生的素质与特点。且高职毕业生面试和就业时,学校的档案通常很难真正发挥作用,而学生自己携带的简历,用人单位又不能完全信服,可见学生档案的有效利用率是较低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在学生档案管理中,应强化对教师评价、同学评价、心理状况评估的信息的挖掘和收集,并将其及时纳入学生档案范畴,在学校教师、用人单位需要了解学生时及时向其提供相应的信息和材料,以提升学生档案的有效利用率,在强化学生档案资源开发的同时减少其闲置浪费。
4.强化人员教育培训,提升档案管理成效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事业快速发展,高职院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高职毕业生数量不断增加,而社会对应用型人才的需求有限,这就使得高职毕业生面临着严峻的就业形势,在此背景下,要实现科学有效的学生档案管理工作,需要依托于一支高素质的学生档案管理队伍。因此,高职院校档案部门必须在牢固树立以就业服务为核心的工作理念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档案管理队伍建设。对此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对“以就业服务为核心”、“以人为本”的学生档案管理理念进行积极宣传,使学生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真正意识到学生档案的利用价值及其对学生就业的深远影响,自觉地将自身工作与学生未来的就业联系在一起;其次,要积极利用各种培训教育途径(如专题讲座、专业知识竞赛、专业素质考核、继续深造、外出学习等)不断提升学生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信息化管理技能,为学生档案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奠定良好的基础;最后改制院校档案部门应积极引进高素质档案人才,不断为高职教学档案管理队伍注入新鲜血液,为高职院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带来新思路、新方法,为更好的服务高职毕业生的就业创造更多可能。
5总结
综上所述,在就业形势日趋严峻的今天,树立以就业服务为核心的高职学生档案管理理念,是帮助高职毕业生缓解就业压力,尽快走上理想工作岗位的重要途径,也是维持职业教育事业稳定、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作者:于金霞 单位:宝鸡职业技术学院。
参考文献:
[1]胡忠英.高职院校就业与创业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研究[J].兰台世界,2015(1):84-85.
[2]秦捷英.高职院校学生档案管理中的问题与对策[J].档案与建设,2011(5):17.
篇3
职业卫生;卫生档案管理;警示标识
1引言
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内容,是保障职工健康、安全的重要保障通过调查发现,国企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明显好于合资和民营企业,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设置和素质也较好。但职业体检间期完全按照规定执行的却很少,个别企业的职业体检周期已经超过正常周期的23倍;不少企业新、改、扩建工程未进行预防性职业卫生评价,致使生产场所不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卫生防护措施不齐全。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职业病和职业性疾患仍然是影响劳动者健康、造成劳动者过早失去劳动能力的主要因素。本文将就职业卫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2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存在的问题
2.1用人单位缺乏认识
部分企业只注重经济效益,忽视职业危害,认为只要有了企业效益,一切问题会迎刃而解,职业卫生抓与不抓,无碍大局。有的甚至把职业病防治与企业发展对立起来,认为办企业就产生职业危害,过多强调职业危害,招工难、管理难,上设备处理和控制职业危害,浪费资源、时间和精力,影响经济效益。
2.2用人单位刻意回避职业危害
如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方面,没有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能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更有甚者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职工不知其危害、后果以及防范要求和应急处理措施。同时,也没有对职工尤其是对进入企业的农民工进行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不能使其充分掌握预防职业危害的有关常识以及注意职业危害预防以及自我防护。少数企业已知职业危害因素超标严重,而采取岗位轮换、短时间辞退职工的办法,隐瞒职业危害,逃避职业病防治责任。对于受职业危害而发病的职工,用人单位不愿提供发病人员的职业史、危害因素接触史以及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相关资料,给职业病的诊断、鉴定设置重重障碍,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2.3企业职工自我保护意识淡漠
部分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明知工作场所有毒、有害,但置自己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于不顾,企业配套的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不使用,甚至有的将防护设施拆毁,自愿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拼命加班加点,以牺牲个人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追求工效与工资,一旦发病后悔莫及。
2.4职业卫生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受诸多因素如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经费匮乏、监管任务繁重等的制约,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力不从心。部分企业虽然设立了相关管理机构,但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把各项职业卫生工作落到实处。有的制定了规章制度,但没有严格执行,部分企业内部的职业卫生管理基本上流于形式。
3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对策
3.1完善职业卫生档案管理
(1)职业卫生档案
职业卫生档案应包括企业职业卫生基本情况、生产工艺流程、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名称及用量、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产量、职业性有害因素动态监测结果及其汇总、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转及维护档案等内容。
(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含职业健康检查表、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相关资料。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还应包含个人剂量常规监测的方法、监测结果、应急或事故中受到照射的计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职业照射接触史、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资料。
(3)职业卫生教育培训档案
教育培训档案包括教育培训计划、教育培训组织部门、时间、地点、内容、授课教师、试卷、考核成绩、学员签字等。
(4)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档案
个体防护用品发放登记档案应包括个体防护用品年度配备计划、发放的个体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有效期、领用人签字等。
3.2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的监督管理
(1)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评价。作业场所有害因素的监测是职业病诊断、作业场所有害因素治理和劳动卫生学评价的依据。企业应配备专职人员负责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转状态。企业应委托有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每年至少一次。检测、评价结果需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
(2)监测结果及时公布。企业应在作业地点设置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公告牌,噪声作业监测点应根据监测结果注明最长停留时间。各单位应在收到正式监测结果或评价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将监测结果在监测结果公告牌上向职工公布。
3.3警示标识的监督管理
(1)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应按要求设置警示标识
有毒、有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志》(GBZ158)和《高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范》(GBZ/T 203)设定。警示标识可分为以下四类:1.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2.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3.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4.提示标识:提供相关的安全信息的图形。
(2)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
设置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上,提醒操作者注意安全,避免发生危险。
3.4健康监护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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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齐玉萍 杨培记 单位:河南省周口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是《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要求。⑴《职业卫生防病法》第19条规定,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第24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第33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⑵《职业病防治法》第48条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需要用人单位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健康监护等资料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这是用人单位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所必须旅行的举证责任。⑶《职业病防治法》第33条规定,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职业病防治法》第64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的,有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并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的基本要求:(1)职业卫生管理档案案卷归档前要做好准备工作。①简明扼要的拟写案卷标题,包括文件执法机关、内容、文种3个部分,标题要反映案卷内容。②根据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注明每一案的保管期限,职业卫生档案一般为永久保存。③填写卷内目录、备考表及案卷皮、编号、装订成卷。④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目录,双方签字。(2)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3)档案工作人员要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4)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补修复制。(5)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职业卫生档案室严禁吸烟,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6)对保管的职业卫生档案要积极提供利用,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对于涉及劳动者个人健康资料的,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保密义务。
用人单位建立职业卫生档案的主要内容:(1)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清单及有关文本。(2)职业卫生管理方针、目标、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年度总结。(3)职业卫生专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4)职业卫生管理方案、程序、作业指导书和其他内部文件。(5)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①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及批准文件等。②建设项目初步计划书。③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④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⑥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⑦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意见书,卫生行政部门验收意见书。(6)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存在岗位、来源、预防策略等内容。(7)储存和使用的化学品清单包括种类、数量、使用的部位、储存的部位、毒性资料、预防策略。(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委托书,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记录与评价报告。(9)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维修档案,包括,①设备的操作规程、合格证书。②安装、调试验收记录。③运行使用记录。④维修记录,包括维修责任人、维修原因、维修日期、维修人等。(10)职业病防护用品档案。包括工种清单,应配备清单,实配备清单,使用情况等。(11)职业健康监护资料。①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职业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与分析报告、职业禁忌证明单及调离情况。③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治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④职业病检出名单。(12)职业卫生培训教育计划、培训内容、授课记录及考核成绩。(13)职业病含工作有关疾病发生情况及职业病患者处理情况记录。(14)用人单位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职业病诊断、鉴定资料。(15)各种监督文书,各种设备、化学品中文说明书。(16)各种汇总资料,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职业健康监护汇总资料,职业病发病情况汇总资料,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培训情况汇总资料,因病缺勤情况汇总资料,职业病防护设施汇总资料,劳动者死亡资料等。
篇5
2、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加强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建设,规范安全监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管理台账,全年建立职业卫生基础建设管理台账的企业至少达3家。
二、落实企业职业卫生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1、企业要设置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落实人员,完善内部培训,监测、体检、建设项目“三同时”评价等管理制度,落实职业卫生管理责任。
2、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47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加强职业危害现场管理。重点内容一是要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并在易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说明。二是要建立危险行业职业危害日常监测制度,及时发现并掌握职业危害动态,应急处置各类职业危害事件。三是要建立企业职业危害监督管理制度,有效督促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佩戴和使用,确保工程防护设施正常维护和运行。
3、企业要加强企业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工作。一是要建立企业职业卫生档案,做到一企一档;二是要建立企业员工个人监护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职业卫生档案分为两种形式,即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
4、要全面落实《企业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表》制度。要严格按照检查表的内容和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开展企业职业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遇有重大职业卫生隐患应按规定上报当地安监部门。
三、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在前期职业病危害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确定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和企业,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总局《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要求,在工作场所规范设置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建立并完善企业内部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制度;落实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在存在粉尘、毒物重点工序、岗位设置集中或局部抽风除尘(排毒)设施,并保证设施正常运转;为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从业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口罩、耳塞、防护服、手套以及防毒面具等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正确佩戴使用。严厉打击职业卫生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职业病危害事故,督促、指导用人单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采取工程技术、个体防护、综合治理等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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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职业卫生监管相关工作制度。一是定期上报制度。各安监办(科)按季度上报申报、专项治理、基础建设活动、监督执法等职业卫生日常监管工作信息,及时统计、汇总、分析,实时反映工作进度和成效。二是定期通报制度。按季度对全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总结,并通报各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
3、建立职业卫生监管部门间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发挥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作用,与卫生、人保等部门以及工会组织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对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执法。
4、规范职业病诊断、鉴定的现场调查。进一步优化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积极稳妥地做好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的现场调查工作。
二、强化职业卫生宣传和培训
5、广泛开展职业病防治群众性宣传活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和“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开展职业卫生专家下企业会诊、健康咨询、警示教育等多种活动,形成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的强大声势。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站及微博、微信等新闻媒体的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浓厚氛围。
6、加强职业卫生培训工作。一是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病防治法规和知识培训。二是督促企业切实加强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从业人员尤其是从事高毒物品、高危粉尘岗位作业人员的知识和技能培训,努力提高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
7、继续面向企业开展职业卫生事项“告知”和“承诺”活动,力争实现工业企业全覆盖。
三、扎实推进职业卫生监管重点工作
8、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主要对木质家具制造行业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回头看”,巩固治理成果。二是在建材(除水泥制造、石材加工外)、机械制造两个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力求取得成效。
9、继续推进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按照《省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抓好重点企业基础建设活动,力争所有重点企业全部达标。在此基础上,有序扩大企业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覆盖面,在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全面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从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管理机构、前期预防、工作场所管理、防护设施、个体防护、教育培训、健康监护、应急管理等10个方面,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逐步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长效机制。要培育一批先进典型,特别是树立一批中小微型企业先进典型,利用典型引领推动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的开展。要注重强化“三个结合”,坚持做到基础建设活动与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相结合、与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专项治理相结合、与监督执法工作相结合,以专项治理和监督执法推动企业主动落实基础建设活动要求。
10、加强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扎实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提升年”活动。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活动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安排,采取明查暗访、安全卫生一体化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针对职业病高发、多发行业和存在薄弱环节、突出问题的企业开展严格执法,治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监督检测,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保障。各地要将职业卫生执法纳入到安全生产年度执法检查计划中,围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等重点工作,有计划地推进监督执法工作。对重点违法违规企业要研究建立诚信体系和黑名单制度,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四、规范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基础工作,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11、指导和监督企业依法设立或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要切实加强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使他们切实承担起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职责。
12、督促企业规范开展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工作。指导和督促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按照《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规范开展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督促企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做好健康监护工作。
13、依法推进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统计等工作。按照总局48号令的规定,采取执法监管、行政处罚等措施,加大申报工作推进力度。对申报内容要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数据的汇总和分析,为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提供数据支撑。继续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依托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继续推进职业病危害现状普查工作,并进行整理、分析,做到对全区工业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基本情况的全面了解掌握。2015年,力争所有安全隐患排查录入企业实现全普查。做好职业卫生统计、评估工作。按照安监总统计〔2014〕60号文件和安监总厅统计﹝2014﹞122号文件精神,做好统计数据的审核、汇总、上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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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辖区职业病危害现状
2.1辖区职业病危害企业基本情况
2.1.1职业病危害企业行业分布 目前,我县辖区内的企业行业分布为:化工业、板材业、家具制造业、装饰材料业、建材业、塑料制品业、金属制造业、电力热力的生产与供应业、日化生产业等。企业性质分别为国有、集体、个体及外商独资企业等。
2.1.2主要职业病危害类别 主要的职业病危害类别为煤尘、矽尘、水泥尘、铸造粉尘、电焊烟尘、噪声、高温、氨、硫化氢、一氧化碳、甲醇、甲醛、苯、甲苯、二甲苯、硝酸、硫酸、盐酸、氢氧化钠、对硝基氯苯等、2-4二硝基氯苯等。
2.1.3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分布情况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情况,接触粉尘类的劳动者共计798人,其中女工248人,农民工550人;接触化学毒物的劳动者共计817人,其中女工347人,农民工470人;接触物理因素的劳动者共计831人,其中女工374人,农民工457人。
2.2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2.2.1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情况 我县辖区内的用人单位都设立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名称各不相同。有的设在厂办室,有的设在总经理办公室,有的设在生产科,有的设在人力资源部,有的设在安环部,还有的设在医务室。有的用人单位设有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有的专、兼职均有,有的没有专职而有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2.2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情况
部分用人单位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有的制度较完善,有的还不完善,这些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都予以指出并要求改进,各用人单位相应地都进行了改进和完善。部分用人单位基本没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3职业健康监护情况 各用人单位因管理者的法律意识不同而健康监护情况各异。有的单位对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工人全部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有的部分进行,还有的拒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3.1开展职业健康检查情况 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普遍认为,职业健康检查对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是好事,对于企业的长远发展也是好事。但是部分企业由于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产品销路不畅,企业效益不景气,而没有或缺少用于工人进行健康检查的资金,致使职业健康检查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影响。
2.3.2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建立情况 用人单位在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之后,部分用人单位能够按照法律要求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且基本符合要求。另一部分用人单位的负责人则认为,体检工作已经进行,费用也已交齐,还建什么档案?持这种观点的人,多半是没有明白为职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意义及监护档案所应包含的内容。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耐心讲解,让企业负责人权衡利弊,最终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完整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2.4职业卫生培训情况 多数用人单位都能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有的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培训,有的用人单位聘请(委托)安监局对接害职工进行培训,形式多样,但都以取得实效为共同目标。少数用人单位根本不知道还要对接害职工进行培训。
3存在的问题
3.1用人单位不重视 用人单位负责人把追求企业效益放在首位,所有工作全部以此为核心,这本无可厚非。但是,这不是误解《职业病防治法》的理由。由于不能全面理解《职业病防治法》,导致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不重视。具体表现在:"门难进",有的干脆就不让进门;勉强让进了门,也是"脸难看"。企业主甚至片面认为,职业病防治、工人的职业健康检查只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给企业带来麻烦,创造不了什么效益。当前,以人为本贯穿社会的各行各业,如果工人没有好的身体,为企业创造效益岂不成了一句空话?抱着这样的错误想法来指导企业的发展,怎能不误导企业?
3.2职业病危害日益严重 随着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不断引进,给企业带来高效益的同时,也加大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率。另外,企业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虽然引进了新技术,但生产厂房并没有扩建,而且布局不合理,有毒无毒工序混杂,导致接害工人增多。再加上防护设施的缺乏,或已有防护设施但形同虚设,工人没有必要的防护用品,这些都对职业病的防治极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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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督促、指导工业企业不断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
3、所有企业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确保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有人管。
4、有关重点企业可明确安全总监负责职业卫生工作,树立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理念。具体参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我省重点行业领域试行安全总监制度的通知》。
5、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6、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档案,并做到完整、准确、切合自身实际。
7、做好企业主体责任的告知、承诺工作。凡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按照《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告知到位,承诺到位。所有的告知书、承诺书要一一存档,妥善保管。
三、开展铸造冶炼等职业病多发行业的专项治理。
8、拓展专项治理行业范围。按照省、市局和国家总局的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铸造冶炼和船舶修造2个行业及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
9、对前期专项治理的行业(8+X)整治效果开展“回头看”。对已经开展过专项治理的8个重点行业企业,重点要查经治理后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做到正常运行,工作场所是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是否落实到位等。“回头看”要全覆盖,防范重点行业和领域职业病高发和群体性职业病危害事件。
四、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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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存在的问题
1、领导重视不够
重视安全工作而轻视职业卫生管理,是很多企业领导的共性。职业病是因长期受到职业危害因素的侵害或是不良作业习惯的影响而造成的,大多不具备突发性,其病症往往需要经过一个较长的逐渐形成期或潜伏期后才能显现,属于缓发性伤残。多表现为体内生理器官或生理功能的损伤,因而是只见“疾病”,不见“外伤”。职业病的这一特点导致部分企业领导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包括机构人员的配备、经费的保障、监督的力度等都会大打折扣。所涉及到的人、财、物,不能得到像安全工作一样的支持。
2、员工认识不足
一些员工对什么是职业病,哪些岗位有职业危害没有任何概念。领导安排做什么就做什么,配发的防护用品从来不主动配戴,自我保护意识薄弱。对职业病的潜伏特点没有认知,认为自己一直这样做也没有得病,丝毫认识不到不良作业方式和生活方式对健康的影响。
3、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水平有待提高
专业知识欠缺从事职业卫生管理的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如职业健康知识、各种职业病的预防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防治等,这样才能更好地处理工作中的问题,工作才能扎实有效,而这些往往是管理中所缺乏的。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专职还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相当一部分处于“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业务状态。专业知识的缺乏,就会造成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缺失。
二、做好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途径
1、进一步提高企业领导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大多数职业病是可防而不可治的,最好的方法是避免发生职业病,所以职业病的预防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只有管理者具备职业病防治的意识,防治职业病危害的各项工作才能有效开展。管理者要明确职业病防治责任,避免以牺牲员工健康为代价追求效益的短期行为。要使管理者认识到职业病是一个慢性积累的过程,要克服重安全轻职业伤害的观念,不应以员工的生命健康作赌注。单位要建立由各部门组成的综合性横向管理的体制,完善从机关到基层到员工的纵向监督体制,做到相互督促、相互制约,促使职业卫生工作进一步落实。
2、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员工职业病防治意识
企业要大力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劳动者的权利和用人单位的责任与义务,结合本单位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管理规定等的学习,使劳动者认识到身边的职业危害,认识到自己可能会患的职业病及不良作业方式和生活方式对健康的影响,转变思想观念,变“要我防护”到“我要防护”,积极主动预防职业危害对人体的伤害,拒绝无防护措施的有害作业。同时,促使企业积极主动提供相应职业病防护措施和设施,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健康。
3、严格执行职业卫生工作制度,从源头治理职业危害
从源头控制职业危害主要有四项措施,职业危害预评价,即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进行预测性评价;落实“三同时”制度,即建设项目的卫生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设计审查,确保将预评价提出的防护措施建议和要求落实到建设项目的设计中;竣工验收评价,建设项目在试运行期间,通过对建设项目存在的有害因素的浓度进行测定,对除尘、排毒、通风、照明等各种职业卫生防护措施、辅助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管理进行评价。一旦有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超过了国家标准接触限值,应该对工艺设备或防护设施进行整改。职工健康体检检出职业禁忌证、职业相关疾病或职业病时,要将职工调离原岗位。这些规章制度必须得到有效执行。
4、加强生产现场管理
现场管理的好坏直接反映一个企业的形象和文化。特别是存在有毒有害因素的单位,现场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员工的身体健康。所以,改善作业环境,加强卫生保健,是减少职业病的有效途径。除了要舍得在工艺设施上投资,加强工艺改造,减少跑、冒、滴、漏外,更应该关注职工的作业环境。比如通风、采光、采暖、浴室、更衣室、休息室等这些必备的设施必须健全,还应对职工进行定期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状况;要按照标准对职工配备相应的符合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用具,督促职工在工作时正确佩戴和使用;对一些有毒有害物质比较严重的岗位,操作工要实行“轮岗”,将受害程度降低到最低。职工健康体检检出职业禁忌证、职业相关疾病或职业病时,要将职工调离原岗位。
5、重视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培养
职业卫生人才的建设和培养是确保职业卫生工作有效开展的一个重要支撑,只有人力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证,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形势才能实现良性的发展。企业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往往兼职比较多,在从事职业卫生管理的同时又从事其他方面的工作,工作量比较繁重。而这些人又往往缺乏专业技术知识,导致职业卫生管理无法上升到更高的层次。目前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相对安全专业人员,其职业认同度低,造成职业卫生专业人员稳定性差、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不注重业务能力的提高,客观上形成了管理人员业务知识结构弱化,工作中难以打开局面的状况。因此,要建立一支优秀的职业卫生人才队伍,对各类人才按需要、分层次培养是关键。在队伍建设上要加快体制创新,注重环境营造;在职业卫生专业人才培养上,要培养业务知识丰富和专业应用技能强的实践型人才,加强职业卫生人才的知识更新教育,提高工作质量与效率。
6、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针对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要制定切合实际的事故应急预案。具体应包括:深入调查,搞清本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性质和危害程度。事故应急的现场措施,如:设置报警装置和应急通风装置;预备事故抢险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工具;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医疗救护措施,包括储备针对事故急救伤员所需的有效抢救药品、器械。要定期培训和演练,考核有关人员在事故发生后的应变抢险、自救互救能力;指定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抢险个人防护用品、工具、药品、器械,及时更换失效的药品和损坏的器械等。职业病应急救援建设应和本单位安全、环保应急救援共同构建为一个体系,这样既避免了资源的重复,又从属于单位HSE体系构架内,形成一个相互依托、相互作用的整体,有助于发挥更大的效能,这是提高应对突发性职业健康危害事故,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有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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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切实落实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
2.督促用人单位重视职业病防治宣传培训工作,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一是结合“安全生产月”、“《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劳动者关心自身职业健康、知悉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懂得自我防护。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和个体防护能力的培训,努力提高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三是要按照《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和报告制度>通知》等相关法规要求,认真履行职业卫生事项告知和承诺义务,严格执行《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3.进一步深入开展职业卫生基础建设活动。一是强基固本,开展职业病危害重点企业基础建设工作“回头查”活动,巩固前期基础建设活动成果。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把职业病危害问题突出的行业企业纳入到基础建设活动中,2016年,力争基础建设新达标企业数增加3家。
4.强力推进职业病危害较重以上用人单位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工作。一是要依法开展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工作。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开展检测、评价,并依据检测报告的建议和现状评价的建议认真组织整改,确保有害因素浓度强度不超标。二是要依法开展健康监护工作。对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要按规范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个人台账。
5.督促用人单位不断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一是所有企业要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树立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卫生的理念,进一步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确保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有人管。二是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等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三是要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的通知》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档案。
三、深化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企业的专项治理
6.坚持问题导向,积极拓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行业范围。根据国家总局和省安监局的具体要求,2016年对全县陶瓷生产、耐火材料制造、铸造冶炼和船舶修造4个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7.坚持巩固提升,对前期专项治理的(木制家具制造、皮革箱包、电子产品生产、水泥生产、铅酸蓄电池、电镀、冶金铸造、石材加工等)行业开展整治效果“回头看”。重点检查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是否做到正常运行,工作场所是否符合职业卫生要求,检测评价和健康监护是否落实到位等。
四、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监管和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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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所说的职业卫生管理是指,为了尽可能地减小或是避免企业里职工的身心健康在工作当中受到某些有害的因素所带来的不良影响所开展的一些管理方面的工作。随着时代的进步,社会文明程度的提升,特别是《职业病防治法》正式实施以来,各个企业已经对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有所认识。下面本文就本地的一家机械加工企业作为研究对象,观察其实施职业卫生的管理方法与效果,具体报告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本市的某机械加工企业为研究对象。本企业共有在职员工500名,其中,男性390名,女性110名,年龄23~60岁,平均年龄(32.5±2.5)岁;文化程度:初中及以下100名,大学学历350名,研究生及以上学历50名。
1.2、方法
1.2.1、分析方法
本企业在2007年的1月起采取的是职业卫生管理的方法,我们针对2005年1月~2007年1月与2007年1月~2009年1月两个时间段,该企业在职员工患职业病的人数、职业病所引发的纠纷及其职业病不能治愈人数等等的指标。
1.2.2、职业卫生管理方法
该企业在2007年1月起主要采取的职业卫生管理的办法是:
(1)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责任人是企业法人
要坚持从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出发,积极的组建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公正的选取总经理或者是主管厂长来作为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的主要负责人,与此同时相应的还得指派专人来进行负责具体的落实工作。真正的将班组、车间及厂部之中的每个层次都有一个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主管责任人,真正的将责任落实到个人;
(2)建立并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其中主要涉及到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培训制度、职业病危险因素检测制度、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疑似职业病的诊断制度、在职员工健康检查制度及其应急预案制度等;对于机械加工行业的一部分职业危害得及时的进行宣传与教育,在最大限度之上来尽量的减少职业危害的因素;对于员工在运输或者是搬运及其它工作环境之下,得严格的职业危害因素管理规范之上的工作流程,员工一定要佩戴相应的证件才允许上岗,否则就得严格的按照相应的处罚制度来进行惩戒;要积极的帮助员工自己养成一个良好的个人习惯。
第一,定期的组织本企业在职工之中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来进行检测,明确员工作业环境之中所存在的职业病危险因素是不是与国家的相关标准相符合。假如在检测确定出来职业病危害因素不达标,就得及时的予以解决或者是与之对应的防护对策,尽量的控制职业病事故的发生率。
第二,定期的组织职业卫生健康知识讲座,主题则是围绕着职业卫生相关知识来进行展开,期中包括了职业病防治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操作,介绍职业卫生防护设备的使用方法,最终就可以充分的确保企业员工可以熟练掌握职业病预防及控制有关知识,进而就可以提升自我保护能力。
1.3、统计学方法
本次研究所采用的统计软件主要是SPSS13.0,利用方差法对其数据进行组间分析,如果P<0.05则表示存在一定的差异,具有统计学上的意义。
2、结果
分析采取职业卫生管理方法的前后,本企业职业病预后不良、职业病所引发的纠纷以及职员工患职业病的人数等等相关情况对比详见表1所示。
表1采取职业卫生管理方法前后相关指标对比
上述表格中相关数据表明,采取职业卫生管理方法之前,本企业患职业病的人数、预后不良的人数以及由此引发的纠纷的数量分别是10名、2名以及7件;
在具体的实施职业卫生管理的办法之后,本企业患职业病2名,且均可以完全的治愈,在这之中,纠纷案件基本上是没有的。该统计数据存在着十分明显的差异,P<0.05具有统计学上的差异,该研究数据有意义。
3、讨论
随着当今时代的不断进步,我国的社会文明程度也不断的提升,尤其是在《职业病防治法》的正式颁布与实施之后,绝大部分的企业都对自身职业卫生的管理工作提高了重视度。
(1)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各地方政府部门、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应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职业卫生防治政策,制定合理的、符合当地发展现状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各部门也要通力合作,做好职业病的监测、诊断等工作,并要注重职工职业病工伤保险的开展,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逐步形成一种职业安全卫生一体化的管理模式,保障职工的工作安全。同时要加强各地疾控中心对职业病的筛查与诊断监测工作,配备相关检测仪器设备和人员,按照国家职业卫生相关规定开展对职业健康的监护与预防工作。安监部门接手职业卫生监管后将承担原来由卫生部所承担的进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组织拟订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中用人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工程控制等相关标准、对用人单位依法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监督检查和督促、管理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工作等职业卫生监管职能。但是有调查显示安监部门对于接手职业病监管目前尚未做好充分准备,最主要的原因就是目前相关技术力量相对薄弱,需要监管的行业过多,但监管人员的数量相对较少,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因此应积极建立与监管任务相协调的监管队伍,才能保证监管工作的正常进行。
(2)加强对企业的卫生管理体制监管,提高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作为职工的直接管理者,企业有责任在保证职工职业健康的前提下,鼓励职工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企业作为职业危害的控制主体,有责任加强对卫生管理体系的建设,不仅要加强自身的法制意识建设,还要切实的履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责任,改善职工较差的工作条件,加强各种安全措施的实施,将职业安全与卫生意识整合到企业社会责任内,通过引进先进工艺,改善工作环境等措施减少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危害,做到企业利润、职工职业安全的和谐与可持续发展。此外还要加强对职工的卫生知识与自我安全意识的教育工作,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健康。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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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焊条生产行业;职业危害;评价系统
中图分类号:X 954文献标识码:A
收稿日期:2014-12-24
基金项目:黑龙江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QC2010101)
第一作者简介:赵蕊(1981-),女,硕士研究生,中级职称,主要从事劳动安全技术方面的研究工作。
职业危害的传统监管模式主要是通过报告和人工采集数据,不仅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而且周期长,准确性较差,常有漏查现象[1]发生,所以很难满足对职业危害全面、及时、连续、系统、动态监管的要求。因此,将计算机技术引入到职业危害监管工作中,使安全工作由传统管理上升到系统管理,是职业危害监管工作的发展方向[2]。目前,我国已研究或开发的职业卫生信息系统很多,为我国全面有效地开展职业危害监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吴维皑等在对我国厂矿职业卫生档案及其管理现状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设计开发了适合我国厂矿使用的职业卫生档案微机管理系统[3]。广州市劳动卫生监督监测所以厂矿企业建立的《厂企职业卫生档案》和《职工健康监护手册》为基础数据,应用计算机技术建立了“广州市职业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GZOHSIMS)”[4]。王如刚等结合企业健康监护工作的特点,研究开发了“多媒体石油化工健康监护计算机管理系统”[5]。深圳市在总结1994年开发的DOS单机版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开发了职业卫生网络版管理软件[6]。于永中等进行了北京市劳动卫生与职业病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的研究[7]。赵一归等设计开发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法规多媒体信息系统”[8]。朱素蓉等广泛搜集上海市1952~1989年化学性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资料,建立了化学性职业危害因素资料库[9]。陈飙等研制了行业工业卫生规范化方案,并设计开发了《方案》微机管理系统[10]。张荣军等在分析铝行业生产特点的基础上,设计开发了“铝行业安全卫生管理信息系统”[11]。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研制开发了“上海市职业病预防控制信息管理系统”[12]。珠海市卫生监督所建立了卫生监督信息平台和数据库,该系统为卫生监督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领导决策提供了信息化服务手段[13]。2003年,卫生部组织开发了“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14]。天津市卫生防病中心研究开发了职业卫生计算机管理系统[15]。
1开发模式
本文采用C/S模式,以Visual Studio为平台,在.net框架下开发电焊条生产行业职业危害监管信息系统,数据库采用Microsoft Office Access。
2软件设计
2?1软件设计原则
(1)符合职业危害监管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电焊条生产行业相关标准;
(2)满足电焊条生产行业职业危害监管工作需求;
(3)方便现场工作,操作简单,可视化程度高。
2?2软件功能设计
电焊条生产行业职业危害评价系统采用模块化的设计方法,共设计了5个功能模块,即:数据管理模块、法律法规及标准模块、数据分析处理模块、职业危害评价模块及帮助模块,系统功能如图1所示。
(1)数据管理模块:数据管理模块主要实现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监测数据的编辑、增加、删除和修改等功能,完成企业职业危害监管数据的汇总和管理工作。
(2)法律法规及标准模块:法律法规及标准模块主要实现对现行电焊条生产行业职业危害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查询功能,将电焊条生产行业职业危害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原文汇总,便于实际工作中应用,同时,为电焊条生产行业职业危害监管工作提供基础理论和技术支撑。
(3)数据分析处理模块:该模块以前期数理统计分析结果为依据,通过数学模型,对企业职业危害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实现职业危害评价工作的量化管理。
(4)职业危害评价模块:该模块可实现企业职业危害评价功能,根据评价分数及划分等级标准,得出企业职业危害评价结果。
(5)帮助模块:提供系统使用说明及系统相关信息文档。
3小结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信息化、数字化已成为职业危害评价工作的趋势,它不仅大大提高了评价工作效率,而且增加了评价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本文在对电焊条生产行业特点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通过数理统计分析建立了电焊条生产行业职业危害评价模型,以数学模型为理论基础,开发了电焊条生产行业职业危害评价系统,实现了对电焊条生产企业的现场监测、现场评价,为职业危害评价工作提供了又一种方便快捷有效的测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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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3
0 引言
桃冲矿业公司是马钢公司的铁矿石原料基地之一,是一个有着近百年开采历史的的老矿山,为综合利用选矿厂产生的副产品尾砂,公司投资建成了桃冲矿业公司水泥厂。由于原料破碎、生料配料、粉磨、熟料煅烧、水泥配料、粉磨、包装、发散等生产过程;破碎机、辊磨机、球磨机、预热器、回转窑、篦冷机、皮带机、提升机等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了大量了粉尘、噪音、高温等,影响着职工的身体健康,为此,本文对生产中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并采取控制措施,从而保证了职工的身体健康。
1 生产工艺及主要生产设备
1.1 生产工艺介绍 主要原料石灰石经破碎后入石灰石配料库,砂岩入砂岩配料库,尾砂入尾砂配料库。各种原材料经过库底配料,入生料立磨,出磨生料入生料均化库,均化后的生料经过五级旋风预热器预热和部分分解后进入回转窑中进行熟料的烧成,出窑熟料经过篦冷机冷却、破碎后通过链斗机输送入库。熟料、矿渣、页岩、石膏等经过库底配料入球磨机进行粉磨,粉磨后的水泥经过选粉机分选后成品水泥入水泥库,粗粉返回水泥磨再进行粉磨。成品水泥通过袋装和散装两种方式发运出厂。
1.2 主要生产设备 破碎机、斗式提升机、皮带机、生料立磨、煤立磨、预热器、分解炉、回转窑、蓖冷机、链斗机、球磨机、选粉机、拉链机、包装机、电收尘、袋收尘等。
2 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后果
2.1 粉尘 粉尘是水泥生产过程中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从原料破碎、配料、生料粉磨、熟料烧成、水泥粉磨,直到散装水泥发运、袋装水泥包装、运出等工序都有大量粉尘产生。通常,生料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约10%,熟料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1.7%~9.0%,水泥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1.2%~2.6%。长期在这种环境下工作,身体将会收到不同程度的损害,长期吸入生料粉尘可引起矽肺病,吸入熟料和水泥粉尘可引起水泥尘肺病。我国已将水泥尘肺列入职业病。
2.2 噪音 水泥生产过程中噪音主来源于所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如破碎机、提升机、立磨机、球磨机、包装机等所发出的机械性噪声。噪声对人体的影响是全身性的,既可以引起听觉系统的变化,也可以对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非听觉系统产生影响,这些影响早期主要是生理性改变,长期接触比较强烈的噪声,可以引起病理性变化。我国已将噪声聋列为职业病。
2.3 高温 水泥生产过程中的高温危害主要来源于预热器和回转窑的高温辐射危害,此环境中湿度较低,形成干热环境,人体在这样的环境下只有靠出汗,汗液蒸发散热,如通风不良,机体蒸发散热困难,就可能发生人体蓄热和水盐代谢紊乱现象。
3 控制措施
3.1 防尘措施 保证除尘设施运行良好,定期和不定期对收尘设备进行专项检查,对不能满足现场环保和作
业要求的收尘器限期维护或更新;作业人员在生产现场
粉尘区域作业时正确佩带和使用防尘口罩等劳动防护用品;在粉尘作业场所的操作室内,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对生产现场经常性进行检查,及时消除现场中
跑、冒、滴、漏现象,降低职业危害;生产现场保持通风良好;应经常对岗位进行增湿,防止二次扬尘,减少危害;对长时间从事高浓度粉尘环境作业的员工给于主动及时调整工作岗位;对接触粉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定期组织职
业健康检查。
3.2 噪音防护措施 在噪音超标岗位,安装隔音措施,如在休息室内墙安装隔音板,设置两道隔音门、双层隔音窗等;缩短每个工作班的接触噪声时间;作业人员进入现场强噪音区域时佩戴耳塞;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采取分批轮换作业;对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3 高温防护措施 缩短一次性持续接触高温时间;持续接触热源后,采取轮换作业和休息,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并多喝水;采取通风降温措施;配备防暑降温物品;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4 管理措施
4.1 制定职业卫生责任制,明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责任 矿业公司建立了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劳动者等各类人员的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明确了相关部门和人员在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职责和要求,明确安全环保科为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2 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矿业公司建立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包括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职业卫生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4.3 设立职业卫生公告栏,设置警示标示 矿业公司设立职业卫生公告栏,公布职业卫生有关规章制度,并将现场检测的粉尘和噪音结果在公示栏进行张贴,让职工了解所处的作业现场的危害。在粉尘和噪音严重的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
4.4 加大职业卫生投入 做好除尘器、隔音室、休息室等防护设备设施的配备、维护工作,确保防护设施的有效。做好个人防护,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指导作业人员正确佩戴,并进行督促检查。
4.5 开展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防护技能 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本公司、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并组织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考试,填写《职业健康告知卡》。
4.6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做好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
4.7 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根据检测评价结果进行职业危害治理。
4.8 编制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设施,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5 结束语
水泥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了粉尘、噪音、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但只要我们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强有力的防治和控制措施,就会减少职业危害对职工身体的损害,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