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间管理合理化建议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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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间管理合理化建议

篇1

一、理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体制

(一)市、县两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在本级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统一指导、协调、监督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实行垂直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领导下,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统一指导、协调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双重领导的部门(单位)要在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单位)的指导。

二、 建立政府信息协调机制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规定》要求建立本级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协调机制,形成畅通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行政机关拟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要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协调,经对方确认后方可;沟通协调后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拟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报请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协调解决。

(四)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重大传染病疫情、重大动物疫情、重要地理信息数据、统计信息等政府信息,要严格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执行。

三、严格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五)行政机关在制作政府信息时,要明确该政府信息是否应当公开;对于不能确定是否可以公开的,要报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或者同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六)行政机关要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凡属国家秘密或者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

(七)对主要内容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但其中部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应经法定程序解密并删除内容后,予以公开。

(八)已经移交档案馆及档案工作机构的政府信息的管理,依照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

(九)为了全面落实《条例》规定,要在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信息力度的同时,加强与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协调,协同做好政府信息工作。

(十)市、县(区)政府要分别在本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立的政府信息查阅场所提供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级政府工作部门要根据需要设立本部门信息查询室、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目前不具备网络环境的乡镇,要开通政府信息咨询电话、传真以方便群众了解相关政府信息。

(十一)要以完善机制、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全面推进为重点,充分发挥新闻会传递党和政府声音、引导国内外舆论的作用。各级、各部门举办的新闻会应与本级和上一级政府网站及时链接,实现在第一时间同步。

(十二)抓紧开设依申请公开栏目,切实做好公开政府信息申请的受理工作。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县(区)政府网站应在今年9月底前开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栏目,并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工作。

(十三)没有制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县(区)政府和部门必须在9月底前制订完成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同时尽快在本级政府或部门网站上公布。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和部门公文,由公文起草单位负责编写“内容概述”,并将其附在送审文稿之后,一起纳入公文制作、审核程序。“内容概述”要准确地概括描述公文的核心内容,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字。

五、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工作

(十四)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要尽快建立健全分层级受理举报的制度,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本级监察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对本级监察机关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处理不满意的,可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十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按照《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落实业务经费,加强队伍建设。

六、做好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篇2

实施高水平学科建设计划,全力实施学科建设“三五工程”,即打造五大学科高地,建成五大学科集群,培育五大学科新优势,致力于建设一批高水平学科。通过建设,实现微生物学、化学2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民族学、政治学、生态学、微生物学4个学科进入国家学科评估排名前10。

继续实施基础学科振兴计划,加大基础学科建设投入,引进和培养了一批高水平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团队,产出了一批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实现了在基础学科领域内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的全覆盖。继续推进学科区域建设,形成了“生物学―特色资源利用化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医学―农学”“民族学―社会学―民族文化产业管理学”和“中国史―国际关系―中国边疆学”三大学科区域的建设新格局;启动了国际关系大学科群建设,整合校内现有学科资源,文理并进,构建全国体量最大的国际关系学科体系。

2.本科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学校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创新教学机制,稳步提高了本科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一是调整、优化专业结构,形成了涵盖11大学科门类、89个本科专业,新增3个小语种专业,形成“校―省―国家”三级试点专业综合改革体系。二是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实行弹性学制。三是深化通识教育改革,严控教学质量,引进优质教学资源,保持开课数量稳中有升。四是提升教师教学能力,成立了“云南大学教师教学发展中心”。五是探索拔尖学生培养模式,加大了国家级人才培养基地、创新实验区的建设与改革力度。六是推进了联合培养、协同育人,同国内外高校开展联合培养、协同育人。七是探索高考招生制度改革,不断扩大自主招生规模。2012年,学校被教育部列入内地63所对港免试招生普通高等学校之一。

全面实施“质量工程”。一是加强专业建设,依托现有的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特色专业,着力打造具有学校特色、体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特色学科专业群。二是加强课程建设,通过11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33门省级精品课程的示范作用带动课程建设的全面发展,建设优质课程资源共享平台。三是加强教学团队建设,依托4个国家级教学团队和11个省级教学团队,开展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四是加强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现建有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0个、国家级野外综合实习基地1个、校内外教学实习基地269个,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近100项。

3.学位与研究生教育长足发展

学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取得长足发展,学位授权体系不断优化,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提高。

学位授权体系日益优化。与2010年相比,新增10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36个二级博士学位授权、15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4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和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10个一级省级立项建设学位授权学科,实现了基础学科领域内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全覆盖、学术型学位与专业学位全面发展。

研究生培养规模稳步扩大。学校现有博士研究生934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7 103人、在职硕士研究生6 777人、外国留学生160人,博士生、硕士生的比例趋于0.1∶1,研究生与本科生比例趋于1∶1。

“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深入推进。民族学、人类学“全国研究生暑期学校”连续4年入选教育部“全国研究生学术交流”平台项目,法律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立项建设14部研究生优秀教材、15门研究生精品课程,遴选9名博士生进行优秀博士论文培育。

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稳步推进。一是修订了研究生培养方案,以学科发展需要和研究生能力提升要求设置专业课程。二是完善了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机制,出台研究生国际交流与合作管理规定,利用区位优势,与红河学院等合作招收留学生。三是制(修)订了一系列研究生奖助学金制度,严把奖助学金评审公示关。四是健全了研究生质量保障体系,严把学位授予关。五是完善了导师管理制度,严格导师遴选与招生。

4.科技创新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十二五”期间,学校围绕国家战略和地方经济建设需求,依托重大项目研究,加大了技术创新力度,学校科技创新水平和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参与国家科技创新。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领域,学校承担了国家“973”、国家基金重大计划及重点科技项目近10项,资助经费1.4亿元;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74项,资助经费2亿元;获省部级科技奖25项,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获各级各类项目865项,立项总经费0.62亿元,其中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98项,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48项;获全国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4项,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优秀成果奖9项;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154项。

加强科研平台建设。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领域,新建各类科研平台15个。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成立中国面向西南开放重要桥头堡建设云南研究中心,非洲研究中心和肯尼亚非洲经济研究所首批入选“中非智库10+10合作伙伴计划”,2个省级协同创新中心获批建设,3个省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获准设立。

提升社会服务能力。国家水专项重大项目、阳宗海砷污染治理等一大批科研成果较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共出版5种蓝皮书服务于相关部门决策。累计发表研究咨询报告151份,被教育部相关司(局)采纳2份,评优3份,获省部级领导批示4份。另外,滇西发展研究中心系列成果较好地服务于教育部滇西片区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

5.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

学校以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重点,抓住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引进、留住、用好”四个重要环节,着力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师资队伍结构不断优化。在师资规模上,学校现有教职工2 870人,其中在编教学、科研人员1 750人,师生比低于1∶16;在学历结构上,具有研究生学历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75.73%,具有博士学历的比例为54.35%;在职称结构上,教授、副教授占教师比例的 53.8%;在学缘结构上,在校外完成半年以上进修或完成研究生学历(学位)教育的教师已达60%,有国外留学、访问和研究经历的教学科研队伍显著增加。

师资队伍建设内容不断深化。大力实施学术领军人物和优秀学科带头人引进和培养计划等师资队伍建设计划,成效明显。新增“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科技领军人才计划2人,新增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2人等;引进包括优秀学科带头人、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在内的各类优秀人才35人;1个团队入选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4个团队入选省创新团队。

师资队伍建设环境不断改善。把师德建设与“三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完善了学术评价机制和学术惩戒制度,加强了教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重视教师发展,加大了中青年教师培养力度,不断改善教职工待遇和工作条件,让教师能够潜心治学、专心育人。

6.国际化进程加快

学校发挥多学科优势和区位优势,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质量地推进了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快了国际化进程。

留学生教育和汉语国际推广继续推进。留学生招收规模在扩大,培养层次在提高,目前有在校留学生1 000余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在深化,现有的3所孔子学院(学堂)运行良好,基本实现从汉语教学转向汉语教学与研究并重,多次获得国家汉办表彰。

国际合作与交流领域不断拓宽。国际合作办学进展顺利,与澳门科技大学合作建设“香山大学”项目正在推进,与法国蒙彼利埃高等商学院等数个海外联合培养项目进展顺利。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学生规模不断扩大,有长短期海外交流项目35个,每年派出学生人数达150余人。

教师队伍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利用国家公派出国项目,累计出国境进修学习的教师和管理干部达60余人。做好了引智工作,新增泰语、越南语、缅语外籍专家和教师6人,年均聘请外籍专家70余人次。

区域性国际科学文化交流中心正在形成。承办了教育部援外培训项目,迎接了美国“春晖计划”代表团到校访问,举办了“东盟―中国青年关爱与共享活动”等。

7.优秀大学文化建设持续推进

学校围绕建设优秀大学文化目标,营造人文氛围,建设优良校风,弘扬主旋律,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文化价值建设持续推进。一是传承独具特色的云大文化,出版了《云大老档案》等系列历史文化丛书,在《光明日报》等报刊刊登了100余篇云大历史文化主题文章。二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开展了“弘扬传统美德、践行当代价值”主题活动,举办了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大讲坛,弘扬尊师美德和中华孝道。三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融入办学育人的全过程。

文化载体不断丰富,文化符号建设得到加强。打造老校区为文化精品校园,做好老校区以及老校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维护、修缮、改造工作,实施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2012年,中央电视台把学校评为中国最美的六所大学之一。

营造校园文化环境,规范师生文化行为。加强了老校区、呈贡校区的绿化、美化工作,实现建筑形体与自然生态环境的融合,发挥校园环境的育人功能。

文化活动丰富多彩,舆论阵地建设加强。举办了“东陆高端学术论坛”“西南论坛”等高水平讲座论坛。加强了校报、网络、校园广播等舆论阵地建设,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话语权。

8.办学条件不断改善

学校多渠道扩大办学资源,推进校区建设和管理,完善校园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校区功能布局,强化优质资源共享,办学条件不断得到改善。

校区建设不断加快,功能布局日渐合理。目前,呈贡校区已完成一期建设面积60.75万平方米,其中56万平方米的教学生活设施如期投入使用。加快了校本部的改造工作,出售空置公有住房解决部分教职工住宿问题。

筹资能力和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在筹资能力方面,年度办学经费年均增长25%以上,远远高于8%的规划目标,自2012年起即实现年度办学总经费达10亿元的发展目标,保证了学校建设与发展的资金需求。

“数字云大”建设有序推进。建设新一代校园网,加强了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校园网有线无线接入全覆盖和新老校区双核心、双链路,提高了网络和数据的安全性、稳定性和可靠性。建设绿色数据中心,开展了与复旦跨区域存储系统项目,实现校内软硬件资源共享,提升数据中心服务能力。加强了应用系统和教学科研资源建设,持续改善了师生校园信息化应用系统。

文献资源建设大幅提升。当前,学校馆藏纸质文献总量288.64万册,中外文电子图书73.82万册,有中外文数据库23个,文献总量合计362.46万册,完成馆藏图书350万册的发展目标,与“十一五”末相比,新增纸质文献29万余册、数据库8个、电子图书近20万种/册,较好地为教学和科研提供文献资源保障。

校园安全保障体系和后勤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平安校园”建设取得实效,已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安全工作体系。实施了“师生满意工程”和“质量提升工程”,注重节能和安全,后勤保障服务质量稳步提高,后勤管理效益稳步增长。

9.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日益深化

学校深化了以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学院制建设,推进了依法治校,提高了办学绩效,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实效。

篇3

3工程类型和特点:

3.1工程规模:

(1)、xx工业园一期工程车间厂房,是xx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大运工业园项目的组成部分之一,由轻钢门式单层钢结构建筑建成。建筑占地593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650(设计54446)平方米(包括车间门坡道和1。2米墙散水)。建筑高度13﹒5米。

(2)、施工由设计为标准统一、结构一致、规格相同的涂装车间和总装车间两个单位工程以及一条面漆线、2条酸洗磷化线、2条总装线土建工程组成。施工内容包括土建施工、钢结构施工、水电施工工程等。

(3)、投资总概算约xxxx万元人民币。

(4)、工程施工时间:xx年xx月——xx年x月

3.2工程结构特点:

(1)、工程所在地地质地层为平原冲积层,土质呈泥沙质,含水量高,稳定性差。工程采用三七土进行持力层地基处理,主体结构基础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承台基础。

(2)、本工程钢结构为平行四边形异形平面结构,横轴线长300米,斜轴线长90米。梁柱构造为焊接组合H型钢,节点连接采用扭剪型高强螺栓。涂装要求为钢材表面采用喷丸处理达Sa2。5级,底漆为环氧富锌漆,中间漆为环氧云母铁加厚,面漆为氧化橡胶面漆。

(3)、本工程按洛阳市地震烈度为7度、地震加速度为0。10g设防。生产火灾危险型类别为丁类。

(4)、建筑屋面防水等级为Ⅲ级;建筑主体结构合理使用年限:钢结构50年,维护结构10年。

(5)、主要材料使用规格:1)土建部分混凝土采用本地商品砼C15、C20、C25、C30、及相关抗渗混凝土;钢筋采用安钢HRB235、HRB335、HRB400合格钢材;2)、钢结构采用Q345B(16Mn)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Q345普通碳素结构钢,冷弯薄壁型钢。

4工程项目建设实施相关单位名录:

4.1建设单位:xx三轮摩托车有限公司

4.2质监单位:洛阳市质监总站

4.3设计单位:河南智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4.4监理单位:湖北联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4.5总包单位:湖北工业建筑总公司

4.6土建施工单位:湖北工业建筑总公司大运工业园土建项目部

4.7钢结构施工单位:湖北工业建筑总公司大运工业园钢结构项目部

4.8水电施工单位:河南鹏程消防工程公司

二、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

1、根据项目特点,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由下表所列人员组成。

总监理工程师: 1人;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人;

主体结构施工时进驻: 4人,土建和钢结构施工安装监理人员结合;

安装及装修施工时进驻: 4人,土建、钢结构、水电施工安装监理人员结合;

资料信息管理员1人,安全监理人员1人(兼)。

2、投入的监理设施

现场由建设单位提供监理办公室及图纸、配套办公设施一套。

监理公司自备钢卷尺、电脑1台、照相机1部、游标卡尺一把。

建设单位提供的监理设施在工程竣工后,已全部移交建设单位。

三、监理合同履行情况

按照监理合同,编制了监理规划,结合本工程实际特点,及时编写了监理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开工前按照《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要求及有关监理规定程序等召开了施工单位进场会,并进行了比较详细具体的书面监理工作交底,监理过程中严格履行了监理合同,并严格按照建筑法及有关监理规定进行监理操作,认真地行使了监理人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顺利地完成了监理任务。

1、工程进度控制情况

在本工程监理过程中,按照合同及有关文件约定的目标工期控制工程进度。由于出现自然灾害发现钢结构柱梁倒塌灾害,出现工期进度偏差。项目监理部及时采取充实监理力量,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一同协商制定调整工程进度实施方案,及时召开现场工程例会、下达监理通知单等多项措施,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随时调整工程进度控制方案。

2、工程质量控制情况

⑴在本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合同、监理规范及施工规范规程实施监督管理,能够积极配合业主的工作,及时向业主汇报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跟踪控制,监理人员采取三勤“勤跑、勤检、勤讲”,为督促工程质量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为了保证工程的质量,对于技术薄弱施工单位,监理人员针对工程每一道工序进行仔细的检查核对。在工程建设中没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或事故。

⑵在质监站监督检查中,本工程的总体质量评价较好。但是也提出一些问题。经过监理人员的督促,这些质量问题已经整改完毕。

⑶本工程均通过施工、设计、勘察、监理、建设五方竣工验收,根据《建筑工程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规定,单位工程观感评定为“好”,圆满实现了合同质量目标。

3、工程投资控制情况

⑴在本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严格按照合同及有关工程量的变更文件,通过对工程实体的工程量的计量由总监审批工程款支付申请证书。

⑵工程索赔方面,监理工作中注重事前、事中控制,及时进行变更签证,并按照施工合同及程序提前协助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单位应做的工作,在整个过程中,发生了部分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进行人员窝工索赔事件,监理人员对索赔事项及款项仔细审查,实现了投资控制和合同管理目标。

4、工程安全控制情况

监理人员定期(每周、节假日、变换季节)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大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对施工机械设备及安全用电等进行专项预控检查,督促施工方要做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避免机械事故的出现,以确保工程正常施工。针对不符合安全要求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项目部,监理人员已及时下达书面通知书令其整改。现场监理部不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并组织各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认真学习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工作的第一位。在施工过程中安全隐患或问题能够做到早发现、及时解决,从开工至竣工未出现安全事故。

四、监理工作成效

本工程经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的共同努力,使工程达到了比较满意的效果和合同约定的标准。

监理工作成效方面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1、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工作

⑴做好事前预控工作

首先要求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员认真阅读图纸,在此基础上要求施工单位搞好各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并要求施工单位管理人员进行跟踪检查,以便能够及时发现问题,把工程施工质量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认真审核施工方施工组织设计和各项专项施工方案及作业指导书。根据以往监理工作经验及结合当地实际工程施工情况,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均被采纳。对于用于本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及预制构件的外观质量进行检查,均在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见证下进行抽样送检,合格后填写工程材料进场验收单,然后用于本工程。

⑵加强事中巡视、检查

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加大现场巡视频率,发现问题后及时以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下发给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督促其落实。既保证了工程施工质量,也为施工单位减少了返工次数,得到了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的认可。

⑶不放松事后验收

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要求施工单位正确填写自检记录表及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报验申请表。验收时认真检查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口头或书面提出的工程施工质量问题。通过事前、事中、事后控制相结合,与采取现场巡视检查、旁站监督等措施,现场及时纠正和解决处理了大量的施工质量问题,消除了质量隐患,确保了工程质量。

篇4

儿子上过大学,专业又是企业管理,正是父亲周耀庭的企业百般寻找的人才,父亲对儿子寄予了深切的希望。几天之后,周海江辞去了教师的工作,回到了家乡无锡港下镇。

周海江的加入起到了很大的示范作用,他的同学、同学的同学都被吸引过来了。大学生的不断涌入,给当时不到二百人,全年的销售收入只有500万的无锡港下镇针织厂注入了新的活力。负责车间管理的周海江很快就发现了诸多管理漏洞,他开始重新制定车间制度,让这些从农村来的“泥腿子”工人,开始接触现代化管理的点点滴滴。

工作不久后,周海江又向厂部提出“创名牌”的建议。1989年,他先人一步地投资160万元人民币做电视广告,取得了很好的品牌传播效果。1995年,就在服装产业如日中天的时候,已担任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的周海江为避免行业单一的风险,提出了集团适度多元化的发展思路。根据摩托车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周海江决定跨行业发展摩托车产业,使其成为红豆集团的又一大支柱产业。

只用了短短8年的时间,周海江将红豆集团的事业开展得有声有色。在很多对外的重大活动中,父亲周耀庭因为普通话不标准,总是让儿子代表自己出席。周海江的名片上赫然印着红豆集团总经理,接父亲的班好像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可是周耀庭却选择了从社会上招聘总经理。

父亲招聘的消息不仅让儿子觉得很疑惑,就连身边的人也感到不可思议。面对各种流言蜚语,父亲周耀庭并没有站出来辩解。乡镇企业的发展存在着很多弊端,弊端之一就是企业管理的问题。尽管红豆集团在1993年已经进行了股份制改革,但是,传统的管理方式依然固执地存在于经理层的大脑中。

“1993年股份制改革那次,我在会议中明确表示,参加会议的厂长都是高级打工者,厂长不是老板,股东才是老板。会后就有厂长来问我,为什么我出了钱但不是老板呢?”周耀庭一直苦苦地思索着转变经理层管理观念的办法。

1995年,周耀庭萌生了在社会上招聘总经理的想法,一个叫的加拿大籍华人成功应聘总经理。周耀庭在新闻会上公开表示,总经理是高级打工者。周耀庭的明确态度让企业管理层的思想开始松动,他们不再固守总经理就是老板的观念。

周耀庭百万年薪招聘总经理的举动成功地转变了红豆人的管理观念,这让周海江佩服不已。为了更快地成长,周海江决定进修深造,前往美国马里兰大学留学。

一年半之后,百万年薪招聘的总经理合同到期,周海江也正好学成回国,可是,回到公司周海江发现,父亲又任命其他人为总经理,他与总经理一职又一次擦肩而过。

当年,周海江只有30岁,正是年轻气盛的时候,负责红豆集团赤兔马摩托车和电动车的业务。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周海江憋着一股劲,工作更加卖力。除了经营好摩托车和电动车业务之外,周海江还将在美国学习的先进管理经验和红豆的企业发展结合起来,积极参加公司管理,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几年之后,周海江把赤兔马打理得红红火火,成为红豆集团最好的公司,同事们对他的评价越来越高。

通过这些年的历练,周海江已经成为了一名成熟的企业家,能力得到集团内外的一致认可。他好像看到了总经理的职位正在冲自己招手。可让周海江没有想到的是,在2000年的一天,周耀庭宣布他要亲自兼任红豆集团的总裁。

原来,为了让公司越走越好,周耀庭一直没有放松对公司的管理。以前总经理都是任命的方式,随着红豆集团的发展壮大,他一直在思索更新的用人机制,他要等到时机成熟的时候,在集团内部进行海选,自己出任总裁就可以保证海选的顺利进行。

篇5

    一、常规性工作 

    1、反映,是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能之一。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对公司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通过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规范记录,反映在凭证、帐簿和报表中,以备随时查阅。我公司财务部已经对日常工作流程熟练掌握,能做到条理清晰、帐实相符。从原始发票的取得到填制记帐凭证、从会计报表编制到凭证的装订和保存都达到正规化、标准化。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的反映。 

    2、核算,也是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能。核算包括成本核算、工资核算、费用核算等等。在成本核算上能够结合我公司特点,将农业生产成本按分步法进行结转,使基地费用分摊较为合理,在工厂的生产成本采用了分车间按品种法明细核算,当正常生产时产品成本将会很准确;在工资核算上采用日工薪制,对于试生产阶段较为适合,待到正常生产时可以考虑计件工资和效益工资的核算方式,这种方式将更为合理;在费用核算上采取分部门核算,随时都可以查出每个部门每个月实际发生的费用。 

    3、监督,是财务工作的另一项基本职能。首先是每个部门每笔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理性进行监督,保证企业不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更不能无意的为一些工作人员创造犯错误的氛围。在这方面,财务部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铁面无私从不放过任何不合理事情;其次是对公司整体资产进行监督,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存货盘点、库存现金余额盘点等,以保证公司财产不受侵害。 

    4、评价,对不同时期或阶段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进行评价和分析。财务部能够按着月、季和年通过会计报表和财务辅助说明进行分析和评价。 

    5、管理,是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首先是为领导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数据,公司财务部能够随时完成公司领导和其他部门要求提供的数据资料;其次是参与公司管理和决策,对公司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财务部已经提出合理化建议,大部分已被采纳。 

    二、其它工作 

    在完成财务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财务部在这一年里里还认真完成以下工作: 

    1、出口退税工作上新台阶。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和出口报关业务不熟的情况下,经历了各种复杂多变问题的磨炼后,终于走上正轨,理顺和掌握了整套出口退税流程。安装最新版本出口退税专用软件。 

    2、一般纳税人年检工作,在XX年年度销售额没有达到标准的情况下,协调国税局给予年检通过。 

    3、XX年年度社会保障年检合格。 

    4、协调省商务厅,争取XX年今年两次境外参展费用及9000和14000认证的补贴工作,已经与商务厅和财政厅协调沟通,具体事宜正在办理之中。由于XX年度我公司没有出口记录,所以今年境外参展的费用没有在商务厅补贴的计划之内。 

    5、报关编码更改工作。由于报关编码的不一致,公司纳税负担将会加重,所以在财务部的组织下,通过其他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使得已经报关的业务成功变更,为公司本月及将来挽回较大经济损失. 

    6、清理盘点公司资产,对在产品损失进行报废处理71.5万。 

    三、存在问题 

    1、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力度不够; 

    2、财务各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一; 

    3、财务软件未能升级为网络版,效率不是最高; 

    4、财务部的管理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四、解决方法 

    1、首先确定制度和规定的适用性和可执行性,如有问题,修改,然后坚决执行到底; 

    2、每人都定立学习目标,通过考试取得职称和学历,来逐步提高自我; 

    3、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网络升级,实行erp核算和管理; 

    4、通过参与管理,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来充分发挥财务部的管理职能,先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做起。

    五、几点感想 

    1、工作方法及工作效率至关重要,充分体验到事半功倍和事倍功半的差距; 

篇6

一、常规性工作

1、反映,是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能之一。财务工作人员必须对公司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通过不同的方式、方法进行规范记录,反映在凭证、帐簿和报表中,以备随时查阅。我公司财务部已经对日常工作流程熟练掌握,能做到条理清晰、帐实相符。从原始发票的取得到填制记帐凭证、从会计报表编制到凭证的装订和保存都达到正规化、标准化。做到全面、及时、准确的反映。

2、核算,也是财务工作的基本职能。核算包括成本核算、工资核算、费用核算等等。在成本核算上能够结合我公司特点,将农业生产成本按分步法进行结转,使基地费用分摊较为合理,在工厂的生产成本采用了分车间按品种法明细核算,当正常生产时产品成本将会很准确;在工资核算上采用日工薪制,对于试生产阶段较为适合,待到正常生产时可以考虑计件工资和效益工资的核算方式,这种方式将更为合理;在费用核算上采取分部门核算,随时都可以查出每个部门每个月实际发生的费用。

3、监督,是财务工作的另一项基本职能。首先是每个部门每笔经济业务的合法性、和理性进行监督,保证企业不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更不能无意的为一些工作人员创造犯错误的氛围。在这方面,财务部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铁面无私从不放过任何不合理事情;其次是对公司整体资产进行监督,定期进行固定资产盘点、存货盘点、库存现金余额盘点等,以保证公司财产不受侵害。

4、评价,对不同时期或阶段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进行评价和分析。财务部能够按着月、季和年通过会计报表和财务辅助说明进行分析和评价。

5、管理,是财务工作的一项重要职能。首先是为领导管理和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财务数据,公司财务部能够随时完成公司领导和其他部门要求提供的数据资料;其次是参与公司管理和决策,对公司存在的不合理现象,财务部已经提出合理化建议,大部分已被采纳。

二、其它工作

在完成财务常规性工作的基础上,财务部在这一年里里还认真完成以下工作:

1、出口退税工作上新台阶。在没有经过专业培训和出口报关业务不熟的情况下,经历了各种复杂多变问题的磨炼后,终于走上正轨,理顺和掌握了整套出口退税流程。安装最新版本出口退税专用软件。

2、一般纳税人年检工作,在XX年年度销售额没有达到标准的情况下,协调国税局给予年检通过。

3、XX年年度社会保障年检合格。

4、协调省商务厅,争取XX年今年两次境外参展费用及9000和14000认证的补贴工作,已经与商务厅和财政厅协调沟通,具体事宜正在办理之中。由于XX年度我公司没有出口记录,所以今年境外参展的费用没有在商务厅补贴的计划之内。

5、报关编码更改工作。由于报关编码的不一致,公司纳税负担将会加重,所以在财务部的组织下,通过其他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共同努力,使得已经报关的业务成功变更,为公司本月及将来挽回较大经济损失.

6、清理盘点公司资产,对在产品损失进行报废处理71.5万。

三、存在问题

1、有关制度和规定执行力度不够;

2、财务各人员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不一;

3、财务软件未能升级为网络版,效率不是最高;

4、财务部的管理职能没有充分发挥。

四、解决方法

1、首先确定制度和规定的适用性和可执行性,如有问题,修改,然后坚决执行到底;

2、每人都定立学习目标,通过考试取得职称和学历,来逐步提高自我;

3、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网络升级,实行erp核算和管理;

4、通过参与管理,参与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来充分发挥财务部的管理职能,先从管理会计的角度做起。

五、几点感想

1、工作方法及工作效率至关重要,充分体验到事半功倍和事倍功半的差距;

篇7

劳动争议是企业运行中不可回避的问题,解决好劳动争议对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和促进企业管理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劳动调解具有灵活性、便捷性、成本低、负面影响小的特性。如何做好劳动争议调解?完善创新劳动争议调解?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锡设计院)工会从传统企业总部一级处理,向多层次的调解网络及多级结果评价转变,在追求劳动争议调解制度化、目标化、高效化上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形成具有华锡设计院特色的劳动争议“一三一四调解法”。

一、基本做法

“一三一四劳动争议调解法”即一个调解标准、三个调解层级、一个

反馈模式、四级结果评价。“一个调解标准”就是执行《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调解管理办法》,以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和单位管理制度作为调解参考标准。“三个调解层级”就是设置班组、车间(科室)、院总部三个调解层级,每个层级推荐为人正直、业务能力强的普通员工或工会骨干作为调解员。“一个反馈模式”就是每个层级调解都要求在15天内完成并以书面形式签字盖章反馈当事人。“四级结果评价”就是劳动争议调解终结后,由员工当事人、班组、车间、总部对调解结果做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的评价和注明异议理由。所有劳动争议调解以统一表格逐级上报,由总部统一编号、统一归档。总部对下级进行劳动争议工作指导,以诉求内容解决权限为界,在职权范围内各层级可自主调解劳动争议,但出现任何一级“不满意”评价都要重新复议调解和对工作失误追责。

二、具有特点

1.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贯穿企业各级组织,劳动争议调解从班组开始。从班组、车间到总部三级调解组织,班组级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员、车间级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总部级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劳动争议调解网络。

2.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机制体现预防在先。坚持“调防结合、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把劳动争议调解以制度固化,疏通职工利益诉求渠道。员工有利益诉求只要向本班组调解员“一站式”表达,调解员在调解的同时向上级报告。最基层调解员的调解和反馈,有快速反应预警和应对作用,做到抓早抓小抓源头,排查化解发现争议隐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局部问题演变成全局问题。

3.劳动争议调解强调统一标准和高效的执行力。劳动争议调解在职权范围内得到充分授权,但又受到广泛的监督和责任考核。自当事人申请调解受理之日起,15日内要求办结并形成劳动争议调解书送达当事人。时间承诺和考核要求既可提高当事人对组织的公信力,也提高调解员的工作责任心。统一标准、分级调解、集中备案、层层评价、责任追责,高度保障调解的质量与效率。

三、实践案例与效果

为解决企业发展中可能出现的劳动争议和妥善处理劳资关系,把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问题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华锡设计院工会 2014年10月制定《柳州华锡有色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调解管理办法》,通过印发文件到车间(科室)、班组组织员工学习,结合制度上墙、网络等宣传方式,让职工了解制度、活用制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劳动争议调解氛围。2015年2月,华锡设计院工会收到子公司(工勘公司)职工代表递交与院行政管理部门“关于2014年年终奖金结算的异议意见”的劳动争议申诉书,同意受理并下达受理通知书后,一方面对申诉方做说服疏导工作,努力稳定职工情绪,一方面代表职工向行政管理部门反映员工诉求,提出解决的合理化建议。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和收集数据,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召集双方当事人召开劳动争议调解会议,通过有理有据、合理合法分析诉求,双方最终达成共识,下发劳动争议调解书,申诉方、被申诉方、工会三方签字确认生效,由工会监督执行。此次劳动争议十天反馈完成,申诉方获得补发奖金52028元,企业方也对奖金的结算管理制度做了修改完善,及时有效处理好此次劳动争议,使一次矛盾较大的事件得到化解,培育了员工有争议优先调解处理的意识,促进建立公平公正的工作环境和企业管理水平提升,得到各方良好的评价。

2015年上半年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尝试在车河细粒加工车间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调解小组成员由每个班组选出一名有正义感、工作能力强、善于沟通的普通职工和车间分会主席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小组、调解员负责宣传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办法,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员工劳动争议意见,及时受理及时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2015年10月二班给矿工王某某(劳务派遣工)和黄某某(劳务派遣工)提出“关于福利分配没有体现同工同酬的意见”的劳动争议问题,调解员认为员工诉求合理但本级不能解决,在完成本级调解程序后向车间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反馈情况,车间劳动争议调解小组及时开会讨论提出本级的调解意见,书面向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报告申议。院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快速反应完成调解必要的程序并下达调解意见书反馈下级调解组织和诉求当事人。此次调解经过班组、车间、院总部三个层级,全程用时不到十五天,三级联动,快速高效,处理结果各级评价为“满意”。诉求人得到“今后待遇同工同酬处理”批复和福利费补偿金2500元。从运行实践来看,把劳动争议调解机构建立到班组最基层和强调调解完成时间,具有发现问题早、化解矛盾快、全员教育到位、管理效率提升的优点。

四、实践体会

1.劳动争议调解要建立有明确调解程序、调解时间、责任考核的调解制度,并广泛向员工宣传,向员工传达劳动争议诉求走调解途径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的信息,使制度固化于人心。劳动争议调解对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和促进企业管理进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工会组织的作用通过劳动争议调解得到高度的提升。

篇8

新媒体为党的群众工作发掘了新渠道。新媒体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桥梁纽带,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为党的群众工作发掘了“四大渠道”:首先,为及时把握企情民意开辟了新通道。职工可以自由真实地表达愿望或诉求,跨越层层环节,直接把信息传递给上层,利于企业及时了解民情、掌握民意、汇聚民智。其次,为加强舆论引导提供了新阵地。企业内部“自媒体”的发展壮大使信息来源多、覆盖广,网络舆情扩散呈裂变式增长,职工诉求能够更清晰、更直接地被企业所了解,为科学民主决策、有效实施舆论引导提供了重要依据。再次,为服务群众搭建了新平台。新媒体具有便捷、高效、超时空和资源共享的优势,有利于构建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拓展服务领域,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最后,为接受群众监督打造了新利器。新媒体的开放性和互动性不仅使信息公开化、行政透明化,而且拓展了群众的监督空间和渠道。

新媒体为企业党的群众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当前,新媒体舆论空前活跃,使党的执政环境空前复杂,党的群众工作面临“三大挑战”:一是给掌控舆论话语权带来引导挑战。新媒体大大加速了群众思想意识的多元多样多变趋势,对传统舆论引导格局带来了深刻冲击。二是给维护企业稳定带来安全挑战。新媒体舆论已具备群众动员效应,组织化、落地化成为现实,社会问题网络化、网络问题社会化相互交织。三是给党员干部带来能力挑战。社会化媒体环境下,如何提高新媒体的适应和运用能力,是对企业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严峻考验。

运用新媒体密切党的群众工作的探索

上海锅炉厂近年来利用网络媒体、电子媒体优势积极加强新媒体建设,以无纸化、电子化党建为目标导向,不断将新媒体技术导入党建工作,逐步形成了“一个体系,三个全面”的新媒体党建格局。

一个体系:上海锅炉厂在新媒体探索中,已逐步形成了“自上而下”――即:党委带动党群部门,党群部门带动党支部的三级建设体系。党群工作部作为党委的职能部门,积极落实公司新媒体建设,先后创建了多个新媒体平台;各党支部以加强“自媒体”建设为目的,利用新媒体提高工作效率、便捷信息传播、创新组织生活等。

三个全面:

全面的平台建立。上海锅炉厂不断加强新媒体(包括自媒体)平台建设,先后建立了“上海锅炉厂聚鹰微博”、“党建信息网”、“民意信息反馈系统”“车间电子看板”等工作平台。同时各部门也在不断探索着自媒体平台建设渠道,据不完全统计,现有7个以公司(部门)命名的自媒体平台,其中有2个新浪微博、6个微信公众号。

2009年底,公司以优化支部信息统计、汇总党建专题模块为目标,筹备打造了专属上海锅炉厂的“公司党建信息网”,2012年V3版正式投入运行,该网站通过将党建资料、党委工作、党群互动等模块分类整合,实现了公司党建动态的直观化和透明化;在公司的企情民意工作推动中,“民意信息反馈系统”于2013年9月应运而生,该系统以“民意直通”、“KOA论坛”、“团委青年职工思想动态”、“总经理信箱”、“微博 ”、“提案(党代会、职代会)”、 “合理化建议”等8条反映渠道为载体,利用便捷的网络通道,突出了民意信息反馈的真实性、时效性和透明化;上海锅炉厂团委自2013年7月开始启用并运作“上海锅炉厂团委微信公众平台”,现已形成了多个推送品牌栏目,积极向广大职工群众传递正能量等。

全面的宣传引导。上海锅炉厂在新媒体的宣传中进行积极探索,收到良好效果。坚持以正面宣传为主,把广大职工群众作为正面宣传的主体,通过宣传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涌现的模范典型和感人事迹,激励凝聚职工群众为公司转型发展而努力奋斗。同时,不断完善诉求回应机制,将民意信息反馈系统中的民生诉求问题在党支部例会中解决,并将重点问题的解决实施通过每月编制的《内参》进行展示,实现线上沟通、线下解决;借助微信平台搭建区人大代表搭建直通车,邀请公司区人大代表与职工线上面对面交流,答疑解惑,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热情;利用团委微信平台开展线上活动,例如开展“‘青年之星’票选”、 “世界杯互动竞猜”等。

全面的队伍建设。上海锅炉厂以搭建公司“多元化交流”平台为抓手,通过分类整合新媒体志愿者,先后成立了新媒体小组和微电影团队。新媒体小组自2013年8月成立以来队伍人数不断扩充,现有固定成员11人,以维持公司党委巨鹰微博、团委微信、微博常态化运行为主要工作职责,创作出的众多品牌栏目深受职工喜爱;微电影团队现有固定成员10人,多以青年为主,相继拍摄并制作了青年形象宣传片《不惧骄阳》、展党员示范岗风采宣传片《风展红旗如画》等,针对各领域职工所拍摄出的一部部微视频作品,用全新的方式演绎了职工的精神面貌。随着新媒体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新媒体队伍必然也将不断壮大,充分利用新青年的新思维、新思路为公司党建新媒体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发挥新媒体在群众工作中作用的路径思考

(一)、把握特点规律,挖掘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的新功能

更深层次地理解和把握新媒体的传播特点和发展规律,找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结合点,是充分利用新媒体加强联系服务群众的前提和基础。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微信(91.6%)和微博(85.2%)是最被认可的两种新媒体形式,结合传统媒体深挖微信、微博的新功能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1.微信、微博的功能定位。

三类微信公众号。微信提供给订阅者主要有三类公众号,订阅号、服务号和企业号。随着各类订阅号的爆炸式增长,读者在海量的订阅信息中难以及时进行消息的阅读,其及时性和交互性问题突出;服务号增加了自定义菜单等功能,能够提供常用信息查询与一般业务办理,提升了用户体验,切实做到“为群众服务”,为党的工作注入新活力;企业号则适用于企业与员工或上下游供应链之间的沟通,旨在通过微信连接企业应用,为企业提供移动端办公入口,有效地简化管理流程、提高信息的沟通和协同效率、提升对一线员工的服务及管理能力。

微博的现时价值。微博传播最大的特点就是信息及时、传播速度快。由于消息的公开性和传播的迅速性,公司应继续保持既有微博运行,密切关注微博平台上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为群众解答最关心、最迫切的问题,切实做好服务工作,为企业的良好发展服务。

2.微信的党建创新。

微周刊。拟注册公司党委微信服务号,以“微周刊”模块建设为抓手,不断加强党务公开的载体创新。在微信中开辟“上海锅炉厂周刊”,设置“社会要闻”、 “十精神点读”、“党务专刊”、“支部动态”等板块,并设置若干名微信管理员,负责每周刊的内容更新工作,帮助党员在第一时间了解各类信息,同时负责对关注粉丝进行严格把控。

微党课。在传统组织生活会中,党员是被动地接受党支部提供的信息,学习自觉性、主动性不够,支部也较难了解党员个体的学习状态。若能够以支部微信公众平台为载体开展组织生活会,可以大大提高党员的参与积极性,同时也能够在互动式的学习交流中提高政治敏感性。根据党群工作部建议,从2013年初开始空预公司党支部作为微信组织生活的试点部门,不断推进微党课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建议适时将微党课建设在全厂范围内予以推广应用。

3.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的结合。

上海锅炉厂周报(《今日上锅》报)是企业最具权威的宣传媒体之一,其在消息的权威性上有着新媒体不具备的优势,也是目前员工最关注的内部媒体(占比72.7%),但其传播的及时性以及与读者的交互性上不如新媒体。若能在保证公司商业机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将每期周报的部分精华内容通过微信推送给读者,可以提高工作效率。与新媒体紧密结合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纸媒在及时性和交互性上的不足,更加服务好群众。

(二)注重规范管理,优化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的生态环境

统一管理。要明确规定各部门建设权限,如需开通新的新媒体平台,需经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开通,完善公司内部“自媒体”环境的规范化管理,规范新媒体秩序,为党的群众工作的密切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统一声音。要以防微杜渐的思想,从源头抓起,高度保持传统媒体、新媒体之间在事件表述上的一致“声音”,让广大职工对事件有清晰、全面、准确的了解。

统一思想。要加强党员干部对新媒体环境的适应能力,一是要提高传播信息的鉴别、研判能力;二是要充分认识新媒体的平等互动性,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三是注意在新媒体环境中的语言转换,逐渐形成贴近群众的网络用语习惯,拉近群众距离。

(三)完善顶层设计,建立新媒体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

以任务为导向,制定新媒体年度规划。根据新媒体的发展形势,每年初编制并《新媒体年度规划书》,明确企业年度新媒体建设任务,以任务为导向,调动各部门新媒体建设的积极性。以季度为节点对新媒体建设做出阶段性总结,及时研判形势走向,调整补充规划,确保新媒体在群众中的作用落地、有效。

新媒体交叉党建,完善考评体系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强党建与新媒体的交叉建设,完善考评体系顶层设计。一是把提高运用新媒体的能力纳入党员干部学习和培训体系;二是把领导干部运用新媒体指导工作的能力明确列为干部考评体系、支部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

完善应急预案,建立新媒体舆情监督机制。完善应急预案,建立完善企业网络舆情搜索、研判和反映机制,准确把握企业舆情动态,为引导舆论和正确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四)拓展建设思路,以营销思维加强新媒体建设

如何在党的群众工作中将稀缺的注意力吸引到新媒体平台上?这就需要在运营思维上与传统媒体平台保持差异化。除了要保证与公司传统媒体保持口径一致外,还需要有营销敏感性,要能够将所发现的问题、所见到的现象,迅速转化为营销问题、营销现象,并加以运行处置。

篇9

_年工作最大的变化就是我从一个小小的职员升职为助理会计,这是我感到最自豪的一件事情。在此我感谢我的领导肯定了我的工作能力,给予我一个发展的平台.其次是心态好,这是我在_年自己感觉最大的变化,懂得从容,体谅别人了,不为小事和别人斤斤计较。最后就是现在自己很懂得满足了,每当我做一件自己没做过事,而且做好了的时候,我会很满足,很得意,回到家我会在我的他面前炫耀一番,我的他会说我很能干,我会很得意。我觉得这样挺好的,令我更有自信。曾经听别人说:好孩子是夸大了,也许我就是个孩子吧,喜欢被别人夸,别人夸我之后,我会更努力干活……

新的一年将要来临了,在新一年里我会更加努力工作,希望在新的一年里自己会有更好的成绩,工作更出色!

会计人员的工作总结2站在_年的门槛上,_仍然环绕在我们的身旁。一月的寒风中,我们怀揣着昨天偷偷发过的誓言,微不足道的心愿,挥之不去的遗憾,难以言说的惆怅,挣扎后的无奈,妥协过的理想,失望中的希望,还有对未来的忐忑,就这样,站在了_年的门槛上。

站在_与_的站台之间

剖析_年的工作,对自己的工作成绩有一个相对的认知,做到、做好了多少,哪些地方还存在错误与不足,扬长避短,为_年新的开始打好坚定的基础,才是回首_最切实的目的!

_年2月接手结算岗位以来,这个领域对于我来说是陌生的,从学习到熟练,过程并不长,却让我深刻认知到了财务工作的细心、耐心、热心、公心、信心重要性。

与上级

监督好每个面粉品种、每个客户价格出入的同时,保证一系列日报、各类票据(出库证、出门证等)的准确性,为会计人员准确无误的提供可靠有力的数据为依据,月底认真细致做好与会计人员的帐面核对工作,做好成品库的盘点工作,月初将各类数据及时上报,提供及时、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当好领导的参谋。

认真清点每笔收支款,做到工作有条有序,具体注意事项,我总结了一个简单的三字经:业务忙,莫慌乱;情绪好,态度谦。 取现金,当面点;高警惕,出安全。 收现金,点两遍;辨真假,免赔款。 支现金,先审单;收单据,要规范;不合规,担风险。

与客户

认真核对、记录、计算各类客户的出厂价格,准确无误记录客户来往帐目,把自己的工作成绩体现在每刻每时每日中,及时为客户提供专业、精确的数据!我单位结算,也是金融会计服务与监督管理为一体的,做好服务也是我很重要的工作职责,很多工作都是通过尽心、细心的服务平台来改善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质量。在直接与周边客户的柜面接触中,端正服务态度,树立一线今麦郎人形象。月底认真、细致做好客户返利,保证客户利益的同时,维护我公司的企业形象!

与兄弟部门

团结一致,更好地为今麦郎的发展出自己的微薄之力。清楚认识到,只有工作内容和工作性质的区分。财务部门在发挥其独有的监督职能同时,遇到问题更应积极加强协调,为我们共同的工作目标而奋进。明确个人岗位职责的同时,与兄弟部门相铺相成,团结凝聚力量,和谐成就伟业。

站在_的尾巴上,翘首_……

如果硬要用一句话概括_年,我想我还会用“光阴似箭,日月如梭” 这五个俗不可耐的字来形容。回眸这即将过去的_年,似乎真有那一种“似箭如梭”的感觉,许多事都还在深深记忆中,就似昨日事,日历却已翻到最后了。没有什么宏伟蓝图,凌云壮志,更没有太多的计划,因为生活本不在我们的计划中,褪去了曾经的年少张狂,多了一份恬静和低调。随着年龄的增长,心态趋于平静,就象那一条平衡的生命线,延伸着伸向远方。

5月4日,_总理到北京大学与师生共度“五四”青年节,北大书画研究会的一个学生,写下总理一首诗的题目“仰望星空”赠送总理,总理随即挥毫以赠,写下“脚踏实地”四个大字。“仰望星空”、“脚踏实地”,八个大字珠联璧合,相映生辉,值得我们认真地体会其中丰富而深刻的涵义。

“仰望星空”给我们理想,给我们方向,给我们目标,但要把理想和目标转化成现实,还必须有埋头苦干的实际行动。我能做的,就是脚踏实地做好当下、份内的每件小事,准备好自己的实力,勇敢地迎接未来的一次又一次挑战,严格律己,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所处的实际情况出发考虑问题,从自己眼前能够做的事情做起,_悄然逝去,_接踵而来,是时候收拾情绪、整装待发!

会计人员的工作总结3财务部门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在公司领导的支持帮助下,在各部门的积极配合下,围绕公司中心工作和财务重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部门职责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为总结经验更好的完成以后的工作,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总结:

一、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方面

本年度,财务部门计划担当着及时雨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会计核算,管理,风险评估及投资融资决策等工作。我部将紧紧围绕公司的发展方向与经营动态,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为公司提供优质服务的同时,认真组织会计核算,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管理。比如,将在对及时雨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成本核算基础上,采用总分合同项目核算方式,在财务软件如不能达到核算要求的情况下,利用电子表格汇总数据资料;在成本费计算上,财务成本会计应参与车间生产的各各环节的审核并予以确认,会计及有关人员应直接对应车间统计员、负责人,对原料及车间所生产的产品的每张票据一一复核计算价格;对各产品成品依照生产任务单、质检单逐一核对,确保预计产量的实现与成本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并对在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沟通,并汇报给公司领导。

在往来核算管理方面,将对每笔销售合同往来会计都记录在案,以便随时掌握合同进度、回款金额,并编制专用表格对合同回款标注滞期预醒符号,方便业务员催款及公司领导掌握回款进度。

在现金银行结算工作中,随着公司经营的开始,销量的不断增加,规模的不断扩大,在银行账户方面将会日益复杂看,面对资金日进日出流向、帐户现金日报表、收付款审批、费用报销单据、较预计工作量均会有大幅增加。

及时雨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虽然帐务处理、凭证数量不多,但毕竟公司刚刚成立,面临会计核算业务的变化、会计核算体系的调整;资金筹措压力;额小量大的资金结算业务、繁杂的日常报销工作,以及会计监督工作、内部部门工作的协调,外部税务银行等工作的协调等。

对业务费用的核算,我公司将采取帐外电子文档另存储核算方式,通过费用预审,记录相关真实费用发生额及内容,通过电子文档随时都可以查出每个部门每个月实际发生的费用,对于另票替代的费用内容也有查询依据,以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行。在日常工作中,我部将在财务收支、账务处理、费用的结报上都执行相关规定,绝不应个人情面而放松管理。资金的结算与安排,费用的稽核与报销,会计核算与结转,会计报表的编制,税务申报等各项工作开展都应当有序进行,按时完成。正确反映资产负债、经营成果和经济运行状况,确保公司平稳顺利运行。财务管理是组织公司财务活动,处理财务关系的一项经济管理工作。因而我部将会大力加强公司财务管理,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在财务分析方面。

我们每月将会根据财务报表数据对成本、支出、往来、税收项目进行分解,上报各级财政,统计部门;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汇总表;真实费用明细、汇总表;客户、供应商往来明细表;合同进度明细表;业务员回款滞纳金计算表;税负表、在制作表格的格式上尽量明了直观,为领导及时掌握公司财务信息提供依据。

(二)在资产管理方面。

1、在货币资金的管理上,要认真做到现金日清月结,银行存款结算准确,保证账账相符,帐实相符。

我部门必将人员本着“认真、仔细、严谨”的工作作风,尽力保证各项资金收付安全、准确、及时。

2、在应收账款的管理上,我部门将会与业务部门做到及时沟通、对帐,并定时(月报)不定时(随时提供)提供业务报表,便于业务员掌握业务情况;

采取回款不及时加收滞纳金的办法,借此提醒、告诫业务员回款是公司的首要任务;并配合业务员找客户催收款。保证公司货款的及时收回和正常运转。

3、在存货的管理上,我们严格出入库手续,对于仓库每月送达的各种农产品产量单和销量单等,财务人员应当认真整理核查归档以备查询;

才能做到有效控制成本;敦促仓库进行定期盘点入库农产品,年终盘点全体财务人员应当直接参与,为做到帐帐、帐证、帐实相符。

4、在融资理财、资料备案方面,因为财务部占据了相当的工作量,公司领导也非常支持,提供了良好的办公条件,增加了对财务部门的重视,具体资料明细如下:开发区各银行成功贷款资料;

部分银行贷款准备资料;政府财政拨款准备资料;加之其他部门配合资料如:农产品创新投标报表、社保检查等,需要我部准备的资料将会如期完成;大量资料还在准备之中,可以说任重道远。

(三)在税收筹划、对内、外关系方面。

1、我部将本着不违反财经纪律的原则下,通过合理税收筹划使企业承担合理税赋,并积极和税务局人员保持良好关系,在此基础为企业带来尽可能多的收益,在企业所得税审计过程中我们将会积极配合税务师事务所人员工作,及时、准确的提供资料。

2、在内部单位的沟通方面。

与公司内各部门保持密切关系,业务上互相帮助、学习,及时交流工作经验,报表格式相互借鉴,目前欠缺的是公司刚刚成立,报表工作的内容和经验有限,有待今后探索和学习。

二、工作体会

第一,爱岗敬业、坚持原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做好财务工作,首先要坚持原则、同时要顾全大局。工作上要踏实肯干,有过硬的业务技能,尽管工作任务再繁忙,都要保质、保量按时完成。要合理合法处理好每一笔财会业务,对所有需要报销的单据进行认真审核,对不合理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认真做好会计审核工作。

第二,发扬团队精神。

首先是部门经理要勇于承担工作责任,起到表率作用,做好“传、帮、带”,共同进步;各工作岗位明确分工、密切配合、互相帮助,大家拧成一股绳,力达事半功倍。

第三,加强相关学科知识学习。

财会是一门知识性很强的专业。随着知识的更新,市场的变化,企业内部对财务管理的要求的提升,除了要巩固原有的财务专业知识,更多的是要从所经手的经济业务当中,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并能够找到解决的办法。充分体现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目前我?a href='//xuexila.com/yangsheng/kesou/' target='_blank'>咳嗽币滴袢妫映瞿伞⑼吹匠杀净峒迫空莆樟送纤拔裆瓯ā⒎⑵笨莶3软件全流程操作,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第四、遵纪守法。

财务工作事关重大,小至个人前途,公司利益,大致国家经济发展,因而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从自身做起,严守财务管理制度,时刻注意监督与自我监督,确保财务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三、未来的工作思路

一、争取预算管理,公司之前在资金管理上缺少此重要环节,只有加强预算管理,才能有对照的降低成本费用,以确保资产经营目标实现。

二、认真做好分析工作,为经营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有效的参考依据,针对性的将工作内容用表格的形式直观汇报给董事长。

三、加强税收筹划工作。根据公司业务具体特点,结合法规制度,充分分析论证,合理纳税。

四、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知识、企业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的学习,逐步提高财务人员的专业知识、技能和职业判断能力,争取明年财务部全员取得职称。

总之,感谢领导与各部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与帮助,未来我部一定继往开来,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为及时雨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日后腾飞中付出微薄之力。

会计人员的工作总结4在学校领导的正确指导下,依靠全体教师共同努力,以求真务实,较好的完成了本学期的各项工作,保证了学校的日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年度的财务工作简要总结如下:

一、合理安排收支预算,严格预算管理

单位预算是学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事业计划的重要前提,因此认真做好我校的收支预算责任重大。为了搞好这项工作,根据学校上年度的实际情况,拟定的预算方案,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充分发挥在财务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较圆满地完成预算编制任务。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每月末编制好计划用款报表,充分体现了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认真做好决算工作

每期决算也是一项较为复杂繁重的工作任务,主要进行结旧建新,编制决算报表,决算报表是反映学校一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是指导学校预算执行工作的重要资料,也是编制下年度收支计划的基础,所以除了认真细致地做好年终决算外,同时要做好每期结算,针对所编制的报表进行对比性分析,通过分析,总结经验,揭示存在的问题,为学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努力学习,提高财会人员的自身素质

财务人员能积极学习,不断的提高财会知识和政策水平,同时积极参加学校的一切政治学习,认真作好学习笔记,认真贯彻执行《合计法》,使学校的财会工作能按照国家的政策、法规进行,保证支出的真实性,合法性。

总之,财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与学校的正确领导是分不开的,在新的一年里,一定更加努力,发杨成绩,改正不足,勤奋务实、开拓进取,为学校建设与发展出谋划策。

会计人员的工作总结5我是一位普普通通的财务工作人员,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二十余年,深知财务工作艰难,财务人员是随时会被站在被告席上,只有在工作中十分仔细,不辛苦,一心一意的工作。以下就是我2019年的年终工作总结:

我在事业单位从事经济管理工作五年;在工业企业从事经济管理工作十三年;企业破产后从事物业管理、建筑业管理、经济管理、公司等财务工作四年。经历了我国新旧财务制度的变革,从财务手工记帐核算到企业财务电算化核算的发展过程。财务核算采用微电算化,大量减轻了财务工作者的重复脑力劳动,能抽出更多时间更新知道,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参与长短期决策,参与企业全面预、决算,参与企业的方针政策的制定,更能体现财务职能反映和监督在企业中的作用。我喜爱这份工作,愿意用我所学的知识奉献给社会经济建设。

我在事业单位从事财务管理工作五年来,在站长和党委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江津市渔种站财务财务核算工作,负责制订每年各部的生产经营承包计划和经济责任制,完善站里的经济管理制度;负责核算供、产、销及利润的分配全过程和工程建设的核算;负责全站的社会统筹,劳动工资管理等。我站是事业单位,企业管理,拥有职工约五十人,单位小财务人员共两人,出纳一人,财务一人。在财务核算方法采取的是记帐凭证核算形式,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成本按产品法核等。

在编制每年的财务计划上,用上了在学校所的知识,对全站费用开支进行科学的划分,将费用分为固定性费用、变动性费用、混合性费用,获得站里盈亏保本点、保本量、保本销售额,目标利润,进行全面弹性预算,然后将各项指标分别下达落实到各经营承包中去。在财务工作中做到了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找差距、查原因、提出解决方案及合理化建议。在我任职期间,每年在财务核算上都得到江津市农牧渔业局的表扬。由于我家中几子妹都在_工厂和_省_所工作,为了更好照顾父母,于20_年调入_工厂工作。

我在工业企业从事财务经济管理工作十三年来,在厂长和党委的领导下,开始从事永川化工厂财务财务核算工作。该厂是大二的化工企业,先后在厂里从事工资基金的核算、结算资金的核算、物资材料采购的核算、成本核算、销售核算、货币资金的核算、总分类和明细分类帐的核算、对整个企业资金的运筹、20_年厂里开始采用财务核算电算化技术,为了适应财务核算电算化技术,自己平时抽出业余时间通过自学,现也能在工作中独当一面,能单独熟练地掌握财务电算化核算和基本的数据库操作技术等工作,由于工作上需要,在20_年全面负责厂里的财务处领导工作,在财务处领导岗位上,合理地组织财务处财务核算工作,按时准确地编制各类财务报告,运用国家给予企业的政策,为厂里里豁免地方税20多万元,新产品税减免10多万元,利用合理、合法手段,筹集企业经营资金。

在各种财务核算中,能认真对待各种复杂的经济业务,搞清经济业务的来胧去脉,做到心中有数,能按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办事,对自己从事的工作能用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严格要求自己。在国有工业企业从事财务经济管理工作十三年中,_工厂财务核算,是按国家的方针政策、政策、法律、法规、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的。在财务帐套的设置和各式各样项经济业务的处理上,都遵守了财务制度的规定,每年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税务部门对厂进行重点检查,财务师事务所年终审计,给予财务核算很高的评价。

这几年来,由于财务部门坚持财务原则,按财务制度的要求办事,拒决企业某些领导为谋求个人利益的违纪、违规、违法等行为,对财务部门意见很大,在厂里进行曲不正当的反宣传,在职工中形成永化厂财务帐是假的、帐目不清、混乱的现象,给财务部门在企业经济管理上设置大大小小的障碍,企业经济管理失控。永化财务部门先后换了四个财务负责人,现在这个财务负责人是从一年倒闭的企业被下岗后,通过私人关系,调入_财务部门负责财务工作,职称是财务师,但业务水平一般,对财务电算化不会,胆子还特别大,大到虚开增值税票,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强行财务人员进行帐务处理,这是违背税法,是一种犯罪的行为;对企业待处理财产盈亏,不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审批,强行要求财务人员进行帐务处理;进行了财务改革已发现供销部门在财务上交了现金,财务上未入帐的现象;厂里某些部门对外工程或设备加工,财务上已无法进行监督,已失去财务的监督职能。

篇10

乙方:

第一部分 商业条款

1、总则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由乙方按“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模式向甲方提供 项目节能服务一事,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节能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2.2项目内容: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能耗,降低成本,改善环境之目的。

3、合同的起始日与期限、项目的验收

3.1本合同以双方签字之日为生效起始日。合同生效后,甲方开始项目的设计、乙方负责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设备的安装调试期为 个月。

3.2节能效益分享的起始日为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 为

3.3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系统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7

2小时,试运行期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试运行结束后无异常发生,则甲方应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4、利益分享的比例、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方式:

根据预算决定对方的融资比例,即乙方占到的为X%,则甲方的为100%-X%,工程款的给付执行3-6-1办法,即工程开工甲方给付乙方应付款的30%,设备安装前给乙方应付款费60%,安装完毕调试前给付乙方10%(这是合同的样板)

利益分享比例与给付办法:

根据国家的规定每年的制热费(制冷费)用为预收制,在经过一个制热季结束以后,根据当年的制热或制冷的使用情况,并综合机房的运行费用以及人工量的记录,确认当年的节能利益,在申报税后,甲方享有节能利益的20%,乙方享有节能利益的80%,关于ZF对供热的补助部分留作大型设备维修费用。(这是合同的样板)

5、甲方的责任

除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甲方还应:

5.1.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施工方案应在五日内予以书面审核;

5.2.对在本工程中的所有设备在合同终止以前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5.3.为乙方实施和管理本合同项下的项目提供必要的协助;

5.4.按照约定验收项目,及时提供验收文件;

5.5根据设备制造商提供的设备操作规程和保养要求向乙方提供设备操作空间设备,并确保该设备用房的安全;

5.6.在合同有效期内对乙方的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记录作监管;

5.7.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为乙方维护、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便利,乙方可合理地接触与本项目有关的甲方设施和设备;

5.8 为确保乙方的资金回收,甲方应该保证住户的制热与制冷费用的收回,并确保住户的入住率在80%以上;

5.9 为确保乙方资金的回收,甲方需要提供可变现资产经评估、公正后作抵押为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资金回收提供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署。

6、乙方的责任

除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外,乙方还应:

6.1负责项目融资,对附件所列或甲方以书面形式列出、乙方认可的设备进行设计、采购安装与调试,按期完成施工。合同履行结束后,将项目所有权移交甲方。开工前七日内,将设计、施工方案及工期安排提交甲方予以确认。

6.2确保设计、供货和安装达到相关法规、规范的要求。

6.3根据国家有关施工管理条列和与项目相对的技术操作流程,认真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6.4在合同能源管理合同结束后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该项培训应不少于十小时,以使他们能够正确的操作和维护设备。

6.5除本合同另行规定外,承担项目移交甲方运行前的一切风险损失,但不包括由甲方造成的或甲方未尽到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引起的损失。

6.6设备所有权移交甲方时,乙方应将该项目的全部设计资料交给甲方。

6.7定期派人检查项目的运行情况。

7、所有权

7.1在本合同签订以后,甲方按合同要求按时给付乙方款项,不得因此延误工期;

7.2在本合同有效期满或甲方请求收购该项目并付清全部款项之前,项目(包括设备和所有附属设施,下同)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7.3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或甲方请求收购该项目,按规定与乙方进行设备设施及档案材料的移交并付清应付得全部款项后,才有权取得项目所有权。

7.4在本合同生效后的十二个月内,甲方可以依照合同第四条规定的付款方式以相当于乙方分享总价格(扣除乙方已分享的效益后剩余效益的折现价格)提前购买设备的所有权。在乙方收到全部的价款后,项目所有权归甲方所有。项目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应同时移交项目的所有技术资料。

7.5甲方违约(如拖延应付款且到本合同终止时仍未付清应付账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时,乙方仍享有项目的所有权,直到此种违约状况解除后,项目所有权才归甲方所有。

8、 提前解除合同

8.1.甲方欲提前解除合同,应提前60日书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支付终止费和赔偿乙方的其它损失,终止费按下面的公式计算:

终止费=(乙方按合同规定应分享的全部款额—终止前乙方以分享的款额)

乙方的其它损失指的是乙方在项目上的所有人力、物质上的投入加上乙方合理的利润,该损失以本合同得以全面履行情形下的乙方全部收益为限。

8.2由于甲方未经乙方书面许可而对设备进行实质改动或拆除,影响了本项目的正常运行和节能效益,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乙方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应分享款项,且在此情形下项目仍归乙方所有。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在本合同生效以后。项目移交甲方以前,如果甲方解除合同,则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效益总额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以份额为此项目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如设备购置费、运费、安装费和设计费等;

9.1.2如果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天内未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则应向乙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三的违约金;

9.1.3甲方违反本合同内的一项或多项义务,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方式要求甲方承担责任:

I )按甲方实际违约的天数顺延项目的安装调试期;

Ⅱ)延长节能效益分享的时间;

III )加大每期甲方的应付款数额;

IV)解除合同,要求甲方赔偿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损失,项目利润、律师费用和项目相关的有关费用。

因甲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尤其是节能环保方面的法律法规),造成项目中断和停止,则此种违约若在三十日内解决,且乙方因甲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视为甲方违约。

9.2乙方违约

9.2.1系统安装三个月后仍不能正常运行;乙方不履行或不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则甲方有权对乙方单独或合并采取以下方式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I)按乙方实际违约的天数顺延项目的付款期限;

Ⅱ)延缓或减少乙方的节能效益分享时间;

III )减少乙方分享节能效益的数额,直至甲方的损失得以补偿;

IV)解除合同,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项目利润、律师费用和项目相关的有关费用。

因乙方违约行为若在三十日内解决,且甲方因乙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得以补偿,则不视为乙方违约。

10、违约补救

10.1甲方违约的补救:如果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者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因此发生所有费用;

乙方在事先书面通知甲方的情况下,有权进入甲方工地拆除施工设备,在不得损害甲方权益的情况下解除合同。

10.2乙方违约的补救:如果乙方违约,甲方有权选择终止合同或者直接进入司法解决程序,收回应得和受损失的款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发生所有费用;

10.3乙方违约后,另一方当事人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第二部分

11、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以及其合理化的建议,爱护设备和其它财产,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2、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12.1停止运行或关闭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的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减轻或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2.2如果因甲方停止或关闭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停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第四条规定付款义务。

13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3.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征得双方的书面签署才能生效;

13.2由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不足以影响合同的履行,双方应对影响程度进行工期顺延或免责认定。

13.3由于单方面的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3.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甲方面临重组或资产危机,本合同所属项目以及乙方的项目投资不得受损。

14、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14.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在未征得乙方的书面同意之前,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在实质上转让和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4.2乙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之前,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在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之前,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在实质上转让和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14.3乙方可以将本合同中所有权属于自己的设备作为担保,用于节能服务的融资。

15、争议的解决

15.1友好的协商解决;

15.2提交 仲裁机关;

15.3通过诉讼解决。

16、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16.1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16.2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及法人代表人签署盖章之日生效,本合同文本一式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日期: 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帐号: 日期: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范文二

甲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签署日期:

前言:

国家鼓励、支持节能科学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加强节能宣传和教育,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该履行节能义务。

由于现在国家大力提倡节能减排,企业高速发展盈利,必须开源节流,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入沟通,就EMC(能源管理合同)合作需求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未改造前照明情况:(第一个车间)(共4车间)

二、甲方保证节能改造后的照明情况:

三、改造后节省电费核算以及分配:

四、双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责任

1、 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所有的照明节能灯。节能灯型号数量为: 备注:在改造工程中所需要的配件由乙方承担费用(如灯架、插座等配件)

2、甲方负责安装、产品后期维修。产品使用保证期为四年,四年内产品出现问题由甲方负责免费维修及更换

3、 甲方每月定期向乙方收取节省的电费,并提供收据或发票。 (二) 乙方责任

1、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每年一次基本保养,即清洁,除灰尘等的保养工作。

2、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技术、各类资料文件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收回产品成本,并终止合同。

3、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供节能总金额的( 按节能比例结算 )。

(三)结算方式

1、 按月结算。乙方使用的甲方的环保节能产品所节省下来的电费,在次月的五号前将节能

的电费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1、 合同双方任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承担另一方在此节能管理项目中的全部损失。

五、合同期与终止合同

1、 合同期限为4年,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终止,合同终止后改造的设备归乙方所有。在以下情况下,甲乙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2、 协议所规定的有效期届满,乙方连续三个月未付款。

3、 乙方使用甲方所提供的产品在规定的年限中如发现产品达不到合同中所标称的节能效果,乙方可以提出终止合同。 4、 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中的条款,另一方保留终止本协议之权利。 六、通知、管辖与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用传真或邮寄方式用传真货邮寄方式送达,任何通知一经收到即为生效。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的管辖保护。

2、 因本协议而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首先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协议效力及其他

1、 本协议一经双方签字即发生效力。

2、 本协议之有效期限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满48个月终止,即从 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满后,所有改造免费送与乙方。 3、 本协议期间双方联络方式如有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范文三

第一部分 商业条款

1.总则

乙方),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 项目 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 项目名称:

2.2项目内容: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实施,达到降低运行成本,减少电费支出,减少维护费用,延长设备( )使用寿命,改善环境的目的。同时也为国家“xx”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作出了企业的一份贡献。

3.项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目合同总额的20%(人民币 元)给乙方,作为设备的保证金。收到甲方保证金此合同生效。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始,至。

2.3 件的次日。效益分享期为 。

4.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根据项目设计方案乙方对项目组织实施安装,项目安装完毕后三日内,由甲方按设计改造方案检查安装情况;安装检查合格后,试运行5天,试运行其间可对设备进行调试,无任何异常现象后,由甲方出具试运行正常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5.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5.1 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预计为

5.2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 乙方分享 %的节能效益,甲方分享 %的节能效益。

5.3 每年测试一次节电效果。当节电率不超过或不低于确定的节电率的5%时,分享数额不变;当超过或低于确定的节电率5%时,调整分享期。

5.4 节能效益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 甲方应在分享效益起始日后,自每个月后的1-7日内向乙方付款一次。付款数额为5.1中规定的乙方应分享的数额,直至分享效益数额届满。甲方付给乙方的保证金可作为尾款冲抵。

(B) 付给任何人。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6.甲方责任:

6.1按合同之规定,按时付款给乙方。

6.2提供乙方安装与数据测试的便利,提供真实与准确的节能对比数据。

6.3维护节电设备( )使之不受人为破坏、受损或盗窃,否则其修理或损失费用由甲方承担。

6.4甲方应当按节电设备( )使用说明正确使用节电设备( ),非质量瑕疵导致第

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责任:

7.1乙方产品符合国家产品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交货时提供该批产品的认证书,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乙方保证产品使用寿命 年,效益分享期内,节能设备的维修、零部件更换由乙方负责。

7.2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 个工作日内安装、调试好甲方所订购的节电设备。

7.3负责节电设备有关使用方法的咨询、指导。

8.所有权

8.1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和乙方付清全部款项之前,设备的所有权属于乙方。

8.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按规定付给乙方应得全部款项之后,取得

设备的所有权。

8.3设备的所有权由乙方移交给甲方时,同时移交设备的技术资料。

9.违约责任

9.1甲方违约:

9.1.1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不能向乙方支付应分享的款项,每日按应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9.1.2甲方连续三次不能向乙方按时支付应分享的款项,乙方有权通过法律手段将全部节电设备撤走,并不退回甲方的保证金和前期已支付的款项。

9.2乙方违约:

9.2.1乙方应按期交货并安装完毕节电设备,逾期每日乙方应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9.2.2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经国家权威部门认定属实,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身或者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部分 一般条款

10.乙方的服务标准

乙方应完全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和职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工作,客观实际地测量节能效果和计算节能效益。对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给予认真考虑,与甲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尊重甲方的工作人员及其合理化建议,爱护甲方的设备和其它财产,在甲方的场地从事项目的安装运行工作时,遵守甲方工作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11.节电设备的改进、改动、拆除和损坏等风险

11.1设备的改进。在乙方没有降低服务标准的情况下,为了改善设备的运行状况,提高经济效益,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随时改进设备或修改有关程序。甲方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不得拒绝乙方的改进意见。

11.2设备的改动。甲、乙一方如需对设备进行改动,需征得另一方的书面同意方可进行。

11.3设备的拆除。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也不可以委托他人拆除设备或者进行实质性改动。如果甲方未经乙方书面同意而拆除设备或进行实质性改动,乙方有权立

即终止合同,甲方应按乙方要求支付本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上述设备的改进、改动和拆除完成后,双方应于当日签署书面文件予以认可,此种认可视为对方的接受。

11.4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本合同项下的节电设备经双方出具试运行正常文件后,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如果甲方不能证明是乙方或乙方人员所致,则应由甲方承担责任。

11.5设备的意外损坏。由于意外事件导致设备损坏,如果甲方不能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应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费用。如果甲方能够证明自己采取了足够的预防措施,则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11.6如果因为发生本章规定的情况而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超过10天停止运行,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限。

12.对节电设备的大规模改造

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能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如果为提高节能效率,在合同有效期内,欲对设备进行大规模改造,甲、乙双方应事先达成书面一致意见,并对本合同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之后,方可开始施工。

13.节电设备的停止运行/关闭

13.1停止运行或关闭本合同所涉及的任何设备,甲方应至少提前60天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应及时和尽可能地向乙方通报情况。任何停止或关闭行为都不能影响甲方的付款义务。

13.2如果因甲方关闭或停止设备运行而导致合同终止,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

14.甲方自有设备的使用和更改

14.1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与项目相关的自有设备能够完全正常运行。如果因甲方自有设备发生故障,影响到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降低,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14.2如果甲方欲对自有设备进行更改或调整,可能对项目的节能量造成影响时,甲方应至少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说明这些变化可能对项目节能量产生的影响。当这些改变致使节能量下降时,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效益的款项。

14.3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导致节能量减

少,甲方仍需按本合同规定的数额向乙方支付分享款项。

14.4如果甲方对项目相关的设备进行大修,影响了项目的正常运行或停止运行,大修期超过30天,双方应以书面方式认可延长相同时间,以弥补效益分享期。

15.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5.1对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才能生效。

15.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提前终止或解除合同。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不足以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确定延期履行或部分免除责任。

15.3由于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导致项目无法进展或与本项目实施前相比根本不能达到节能的目的,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合同。

16.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转让

16.1甲方在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之前,应征得乙方同意,在未征得乙方同意之前,甲方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移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都是无效的。

16.2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将本合同及所有的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所属的分公司或者有关联的公司,此类转让无需甲方同意。

17.侵权和赔偿

17.1因乙方或乙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甲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甲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乙方同意对甲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乙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7.2因甲方或甲方所聘人员的故意或过失而导致乙方的任何财产损害或人身伤害,除非乙方因保险而得到赔偿,甲方同意对乙方给予赔偿并使其不因上述损害或伤害而受到损失。但甲方职员或所聘人员的恶意违法犯罪造成的损害不在此列。

17.3受损害或伤害的一方对损害或伤害的发生也有过错时,应当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适当减轻造成损害或伤害一方的责任。

18.保密条款

18.1对于项目所涉及的属于乙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甲方应对任何第三方予以保密。

18.2乙方在项目建设和运作中获悉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亦应对任何第三方

予以保密。

19.不可抗力

19.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暴乱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也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导致本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15日内以书面形式将详细情况告知另一方,并随后提供事件详情的有效证明文件。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延期履行或终止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19.2本合同延期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的义务将中止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但中止最长时间不超过60天,超过60天应终止合同。

19.3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双方协商免除不能履行的条款,并对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其余条款继续履行。

19.4遇有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采取措施避免扩大损失。如果因为未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应向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0.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在一方提出书面协商请求后15日内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争议:

20.1调解

(A)任何一方均可向 (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或双方另行同意的第三方机构提出申请,由其作为独立的第三方就争议进行调查和调解,并出具调解协议,另一方应当在 日内同意接受该调查和调解。双方应根据第三方机构的要求提供所有必要的数据、资料,并接受其实地调查。

(B)如果双方无法对第三方机构的选择达成一致,或者在一方书面提起调解申请后的45日内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同意采取仲裁或诉讼的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如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的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摊。

20.2诉讼/仲裁

双方同意不经由调解程序,直接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最终解决争议: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按照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程序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本合同在仲裁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之外,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1.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21.1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A:项目工程描述

附件B:节能量的确认

附件C:节能效益的计算

21.2本合同及附件之间规定不一致时,优先适用合同附件的规定。

21.3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应遵守行业惯例。

21.4甲、乙双方用电话、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过特快专递通知对方。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

21.5本合同的修改应采用书面方式。

21.6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二份。

21.7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人或授权代表于

本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传真: 开户行:

账号:

开户名: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授权代表签字):

通讯地址:

电话:

篇11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

资质等级: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监制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拟定的。

-------------------------

(贴印花税票处)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91-0201),就本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________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__________

1.3 定额工期总天数:________天。

1.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

1.5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3.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3.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图纸

4.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______共10页,当前第1页12345678910

4.4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5.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社会总监理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_______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____________

第七条 甲方工作。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段完成以下工作:

7.1 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7.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______________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7.3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________________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7.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

7.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6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

7.7 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________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三十二条执行。

第八条 乙方工作。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8.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2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8.3 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8.4 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8.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

8.6 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_____

8.7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造成工期延误,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进度计划

9.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

9.2 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延期开工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共10页,当前第2页12345678910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

12.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限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12.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

12.3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

13.1 按本协议条款1.4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________天,比本协议条款1.3定额工期提前________天、提前________%。

13.2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__________________。

13.3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

15.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____。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的费用支付:_____________。

15.2 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共10页,当前第3页12345678910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6.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6.2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

17.1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7.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7.3 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3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条 预付工程款

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共10页,当前第4页12345678910

20.1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抵扣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

20.2 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1.1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2.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2 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9条发生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22.3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3.1 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23.2 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

3.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________________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24.1 乙方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4.2 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共10页,当前第5页12345678910

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经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4.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双方议定。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15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协议条款第25条发生的设计变更、并按第22条中确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26.1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后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26.2 甲方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起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0天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6.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4条约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支付的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及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28.1 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15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8.2 甲方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15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拨付工程尾款。

28.3 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28.4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共10页,当前第6页12345678910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8.5 由于乙方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实施,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的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抵扣)。

第三十条 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双方约定按第____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三十一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10页,当前第7页12345678910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并按有关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处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工程分包价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为准。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如有时)。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39.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构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39.2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约,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0.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40.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41.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41.2 本合同副本____份。

第四十二条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

层数

檐高(米)

跨度(米)

设备安装内容

工程造价(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共10页,当前第8页12345678910

________工程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供应时间

送达地点

备注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方(章) 承包方(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意见: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证机关(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994本)说明

一、《协议条款》已将部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下称:合同条件)直接列入《协议条款》,一般工程如无特殊情况应据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下称:施工合同)。

二、《协议条款》对由于建设工程内容各不相同不能使用共用条文的部分条款,如:工期、工程造价、承包方式等,按双方约定的内容签订施工合同。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应与《中标通知书》内容相一致,非招标工程应与《建设工程开工证》内容相一致。

三、《协议条款》主要内容说明:

(一)第一条1.3应填写定额工期总日历天数。甲方的提前要求,乙方应诺提前工期及其相应的条款则填入第十三条;

(二)第一条1.5“质量等级”。按双方约定签约应包括:“优良”或“合格”。并对实行优质优价、奖罚对等做了相应规定,按双方协议纳入第十五条;

(三)为了防止拖欠工程款,在第二十二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第二十六条“确定变更价款”中规定了凡施工合同中发生的价款调整,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及确定变更价款调整后同时支付;

(四)第二十八条“竣工结算”。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工程竣工结算,应是承、发包双方契约行为,故工程竣工结算,首先应根据合同议定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调整的方式,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有关调整工程造价的规定,由双方直接进行,符合合同签订原则,双方无争议时,工程竣工结算应生效,发包方应据以支付工程尾款。如结算过程中发生纠纷,按双方签约第三十条“争议”约定方式解决。共10页,当前第9页12345678910

(五)第二十九条“工程保修”。《协议条款》依据国家和本市关于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了修订。

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994本),合同终止时间以承包方将竣工工程全部交付发包方为准。同时,双方另行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由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工程保修抵押金并承担规定的保修责任。

(六)第三十九条“工程停建或缓建”。《协议条款》考虑了除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外,承发包双方中任何一方违约,不能按合同履约所造成的工程停缓建。无论发生何种情况,双方均应按施工合同中相应条款规定,办理好工程停缓建书面手续,议定合理部位,结算工程款,将工程交付甲方后,双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即告解除。

四、施工合同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机构对施工合同签订不进行审查。

五、几个具体问题:

(一)“甲方(甲方代表)”,凡合同出现甲方,或甲方代表字样时,如该工程实行监理公司监理时,均含有总监理师职责,甲方应在工程监理合同中明确。

(二)凡合同中文字表现的时限要求为“________小时”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时限要求为“________天”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

时限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

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24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三)计算定额工期总天数,应按北京市现行工期定额及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四)凡承包群体工程的,其工期、工程款支付、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工程交付甲方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工程保修合同等内容均应以单位工程为准。

篇12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

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

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

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

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施工场地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或承担乙方在不腾空的场地内施工采取的相应措施所发生的费用,一并计入合同价款内;

2.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热力、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3.负责本工程涉及的市政配套部门及当地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4.协调施工场地内各交叉作业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乙方按合同的约定顺利施工;

5.办理施工所需的有关批件、证件和临时用地等的申请报批手续;

6.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7.向乙方有偿提供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设备和设施。

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九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在腾空后单独由乙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工程和安全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在新建工程或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上述设施和人员由建筑工程承包人或建筑物使用单位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代表同意,需办理有关手续的,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遵守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6.按协议条款的约定保护好建筑物结构和相应管线、设备;

7.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分段或分部工程,其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检查检验合格后再进行检查检验应不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的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质量监督部门调解,调解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工程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在开始验收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

第十九条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五、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与调整。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累计超过8小时;

5.协议条款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调整合同价款的方法及范围。乙方在需要调整合同价款时,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天数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对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应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给予乙方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乙方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

第二十一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条款约定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内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工程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工程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代表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根据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以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出工程价款,经甲方代表签字后支付。甲方在计量结果签字后超过7天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7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付款。协议需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从计量结果签字后第8天起计算的应付工程价款利息。

六、材料供应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不论甲乙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提供材料。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乙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乙方供应材料。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乙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乙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甲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甲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甲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七、设计变更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甲方变更设计,应在该项工程施工前7天通知乙方。乙方已经施工的工程,甲方变更设计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立即停止施工。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材料积压,应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处理费用。

由于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需要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和相应的损失均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变更设计和对原定材料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及有关部门批准。合理化建议节约的金额,甲方双方协商分享。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影响。所有设计变更,双方均应办理变更洽商签证。发生设计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的要求,进行下列对工程影响的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施工时间和顺序。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合同价款及工期。

发生设计变更后,在双方协商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设计变更影响到工期,由乙方提出变更工期,送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竣工日期。

甲方代表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及工期,在乙方提出后7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或有关工期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有异议,按第35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八、竣工与结算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或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银行支付工程款,并将副本送乙方。乙方收到工程款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14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15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同期贷款的最高利率支付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并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项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后7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约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14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

九、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三十五条争议。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未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以下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

4.仲裁委员会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三十六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或履行自己的其他义务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费用和从支付之日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用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按协议条款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违约方必须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作出答复,超过7天不予答复视为同意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七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提供条件、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发出要求索赔的意向;

3.在发出索赔意向后14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交全部和详细的索赔资料和金额;

4.甲方在接到索赔资产后7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7天内未作答复,视为该索赔已经批准;

5.双方协议实行一揽子索赔,索赔意向不得迟于工程竣工日期前14天提出。

十、其它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乙方要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不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应制定周密的安全保护和防火措施,确保建筑物内的财产和人员的安全,并报甲方代表批准。安全保护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的使用。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实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实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分摊或分享。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灾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7天内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不可抗力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和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四十一条保险。在施工场地内,甲乙双方认为有保险的必要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办理建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乙方办理施工场地内自己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切费用。

当乙方为分包或在不腾空的建筑物内施工时,乙方办理自己的各类保险。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4天内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建筑物)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4天后每7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不可抗力及其它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费用,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定货的材料、设备由定货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第二部分协议条款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1.2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总日历工期天数:

1.3质量等级:

1.4合同价款:

第二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第三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和适用标准及法律

3.1合同语言:

3.2适用标准、规范:

3.3适用法律、法规:

第四条图纸

4.1图纸提供日期:

4.2图纸提供套数:

4.3图纸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

第五条甲方代表

5.1甲方代表姓名和职称(职务):

5.2甲方赋予甲方代表的职权:

5.3甲方代表委派人员的名单及责任范围:

第六条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

6.1监理单位名称:

6.2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称:

6.3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第七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第八条甲方工作

8.1提供具备开工条件施工场地的时间和要求:

8.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8.3需要与有关部门联系和协调工作的内容及完成时间:

8.4需要协调各施工单位之间关系的工作内容和完成时间:

8.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8.6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7向乙方提供的设施内容:

第九条乙方工作

9.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

9.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

9.3施工场地防护工作的要求:

9.4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控制的要求:

9.5符合施工场地规定的要求:

9.6保护建筑物结构及相应管线和设备的措施:

9.7建筑成品保护的措施:

第十条进度计划

10.1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0.2甲方代表批准进度计划的时间:

第十一条延期开工

第十二条暂停施工

第十三条工期延误

第十四条工期提前

第十五条工程样板

15.1对工程样板间的要求:

第十六条检查和返工

第十七条工程质量等级

17.1工程质量等级要求的追加合同价款:

17.2质量评定部门名称:

第十八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1中间验收部位和时间:

第十九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第二十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20.1合同价款形式(固定价格加风险系数合同、可调价格合同等):

20.2调整的方式:

第二十一条工程预付款

21.1预付工程款总金额:

21.2预付时间和比例:

21.3扣回时间和比例:

21.4甲方不按时付款承担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

22.1乙方提交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三条工程款支付

23.1工程款支付方式:

23.2工程款支付金额和时间:

23.3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二十四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第二十五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25.1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的要求(附清单):

第二十六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第二十七条材料试验

第二十八条甲方变更设计

第二十九条乙方变更设计

第三十条设计变更对工程的影响

第三十一条确定变更价款

第三十二条竣工验收

32.1乙方提供竣工验收资料的内容:

32.2乙方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和份数:

第三十三条竣工结算

33.1结算方式:

33.2乙方提交结算报告的时间:

33.3甲方批准结算报告的时间:

33.4甲方将拨款通知送达经办银行的时间:

33.5甲方违约的责任:

第三十四条保修

34.1保修内容、范围:

34.2保修期限:

34.3保修金额和支付方法:

34.4保修金利息:

第三十五条争议

35.1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

第三十六条违约

36.1违约的处理:

36.2违约金的数额:

36.3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索赔

第三十八条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不可抗力

40.1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保险

第四十二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合同份数

44.1合同副本份数:

44.2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人: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鉴(公)证意见:

篇13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见“工程项目一览表”(附后)。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2. 工程性质(指基建、技改、合资等):

批准文号(有权机关批准工程立项的文号):

3. 定额工期总天数:

4. 开工日期(双方约定的符合开工报告规定的具体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第一个开工的工程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

竣工日期(以单位工程为准;群体工程以最后竣工的工期为准):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竣工。

5. 质量等级:

6.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承包造价为  元。

金额(大写):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件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 协议条款;

2. 合同条款;

3. 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 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和招标文件;

5. 施工图纸和本市现行确定及调整工程造价的有关规定;

6. 按可填单价的工程量清单承包的建设工程,由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7. 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8. 国家和本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 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仅使用汉语。

2.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有约束力。

3. 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本市现行质量评定标准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执行。

第四条 图纸

1. 甲方提供图纸日期:

年  月  日

2. 甲方提供图纸套数:

3. 甲方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和费用承担:

4. 工程竣工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双方另行签订绘制工程竣工图的协议。

第五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1. 甲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委派书作为合同附件):

2. 社会总监工程师姓名(如甲方委托监理公司监理时,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应在监理合同中明确,并将副本一份交乙方):

第六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项目经理)

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任命书作为合同附件):

第七条 甲方工作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现场是否达到具备施工条件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 施工现场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 会审图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应支付的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32条执行。

第八条 乙方工作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对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的要求。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3. 向甲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设施及费用承担:

4. 对施工现场

交通和噪音等管理的要求。必须遵守本市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的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5. 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7. 施工现场整洁卫生的要求。保证施工现场的清洁符合有关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上述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时,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第九条 进度计划

1. 乙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时间:

2. 甲方代表(或总监理工程师“下同”)确认的时间:

第十条 延期开工处理

乙方不能按时开工时,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时,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处理

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书面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时,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又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做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份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处理

1. 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地区停电除外)、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甲方代表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的,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2.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每延期竣工一天,应交付?

3. 因乙方原因延误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时,甲方可认为乙方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及奖励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约定如下:

1. 按本协议第一条第四款约定的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合同工期总天数为

天,比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定额工期提前

天,提前

%.

2. 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及因此增加的经济支出:

3. 甲方应提供的条件:

4. 乙方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应支出乙方的奖励金额和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质量检查和返工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乙方仍须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及责任

1. 约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优良、合格)

。实行按质论价和奖罚对等,由此增减费的用支付:

2. 违约责任: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2.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为:

第十七条 试车(应按承包范围确定)及双方责任分属

1.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如乙方承包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乙方应做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3. 双方责任:

由于设计原因(包括设备的选型)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拆除及重新购置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设备由甲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3条执行;设备由乙方采购时,应按本协议条款第24条执行。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的,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

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的前一道工序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发生下

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造价可做调整:

第二十条 工程款预付

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及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和比例,按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现行规定执行。

1. 在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及甲方按建筑(安装)工程工作量开始低扣工程款的时间、比例双方约定如下:

2. 甲方不按时预付工程款,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条 工程量的核实办法

1. 乙方按工程进度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2. 甲方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和要求:

第二十二条 工程款或进度款支付

1.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2. 凡属本协议条款第19条规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导致合同价款增减时,其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后支付。

3.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进度款),乙方在约定支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的,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后,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计算应付工程款(进度款)的利息。

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无支付能力,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时,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本协议条款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

1. 按双方约定(招标发包工程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甲方按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同志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

2. 违约责任:

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乙方派人参加验收后妥善保管,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发生损坏、丢失时,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与一览表不符的情况时,双方约定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供应材料与一览表规格型号不符: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供应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的日期: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一览表约定供应时间时,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生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一览表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设备经试车后)情况时,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四条 乙方采购材料设备

1. 乙方按照设计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

2. 违约责任:

对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与设计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设备试车后)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时,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代表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由双方议定。

第二十五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15天(重大设计变更前20天)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六条 确定变更价款

根据工程承包方式及本协议条款第25条发生的设计变更,按第22条中确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支付工程变更价款:

1. 乙方收到变更通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提出变更价款报告的完整资料。

2. 甲方自收到变更价款报告之日5天内(重大变更10天内)予以签认,无正当理由不签认时自变更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0天后自行生效,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 双方对变更价款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二十七条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本协议条款第4条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规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时,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竣工日期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责任及应付的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甲方于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核定,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经核定,工程质量不合格时,应予返修,重新进行核定,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第二十八条 竣工结算办法

甲乙双方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应按照施工合同签订的承包方式和约定的工程价款变更方式,由双方进行工程结算(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

1. 乙方在竣工工程验收后15天内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

2. 甲方自签收竣工结算报告资料之日起15天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拨付工程尾款。

3. 乙方收到工程结算尾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4. 由于甲方不能支付工程尾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该工程视同进入工程保修期。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处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额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5.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款不能及时结算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在取得《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使用,并承担工程保修责任。

第二十九条 保修

乙方应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进行保修。保修工作的实施中,乙方在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后,将工程交付甲方,同时,与甲方签订工程保修合同(群体工程以单位工程为准),并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或在结算工程尾款时低扣)。

第三十条 争议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进行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采取下列二种方式解决:

第一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种争议解决方式:向

人民法院。

双方约定按第

种争议解决方式解决。

第三十一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并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的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时,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规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外,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时,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 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 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 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三十三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必须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想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的费用。

在有毒有害的环境中施工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三十四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合理化建议:

第三十五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问题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他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双方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按有关管理部门具体规定处置。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十六条 工程分包问题

乙方可按投标书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处。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时,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的监督管理人员,并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工程分包价款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三十七条 不可抗力问题

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本市有关主管部门正式为准。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继续发生的,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

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时,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三十八条 保险

保险内容、保险金额、由谁办理和承担费用约定如下: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三十九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的解决办法

1.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从而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的撤除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由于甲乙任何一方不能按所签合同履行的,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的,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1.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2. 乙方收到工程竣工结算尾款、交付竣工工程,双方已签订工程保修合同,乙方向甲方交付保修抵押金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第四十一条 合同份数

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

2. 本合同副本

第四十二条 补充条款

补充条款如下:

1.

2.

合同订立时间:

发包方

(章)

承包方

(章)

址: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人:

委托人:

话: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工商管理机关签证意见:

经办人:

鉴证机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