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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人为本的中国管理哲学“世界观”
由于中西方社会政治制度、传统文化背景和人的价值观念的差异性,中国人对管理的界定不同于西方。从本质上来看, 中国传统文化是一种崇尚人文精神、伦理道德和中庸和谐的“价值理性”文化,是一种强调“ 克己复礼”的“ 德性”文化。西方传统文化信奉“个人中心主义”,强更多地调人应当追求自身价值和幸福,在独立人格基础上形成平等社会契约,之后用某种法定形式规范下来。中国和西方传统文化的差异性,直接决定和影响着中国人和西方人对管理本质的不同理解。
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 2就是强调管理者必须通过道德修养,克己正身,恪守礼法,身体力行,树立自己的良好外在形象,使人民心服,才能上行下效,上善则民善,人民有了道德自觉性,就会接受统治管理。在管理场中,管理者是主体。只有首先管好自己,才能管好他人。管理者正气凛然、公平正直。以此作榜样,谁还敢走歪门邪道呢?“正己”是“正人”的前提和基础。“正人”是“正己”的效果和收获。从这一意义上,中国管理学既讲“ 道”,又讲“ 技艺”,是一门真正意义上的管理哲学。
老子说:“胜人者有力,自胜者强。”3意思是说能战胜别人者是有力量的人,而只有能首先战胜自己的缺点、管理好自己的人才是真正的强者。成功的管理者得关键在于自己能否战胜自己,能否管好自己,只有先管好自己,才有资格去管理好他人。要战胜自己的错误、缺点和不足,就要求管理主体具备高尚品格和修养,才能够做到“自胜”。
中国人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把管理的本质规定为一门大写的“人学”。 “人”是中国管理哲学的出发点,也是它的落脚点。管理是人类社会所特有的实践活动。任何管理都离不开人,管理的主体是人,管理的客体是人、财、物、信息和技术等,但中心是人,因为财、物、信息、技术等都要靠人去认识、掌握和运用,才能在管理中发挥作用。因而管理哲学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以人为本,人的本性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人有七情六欲, 有伦理信念,有价值观, 有人生观, 有经济利益, 也有精神利益, 有自然属性,也有社会属性。当我们在管理中实施以人为本时, 就应该以人性为本,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的本性要求, 达到调动人的积极性的目标。以人为本就是要以人为管理的中心或核心,要关心、尊重人、尊重人的价值、要按照人的生理规律、心理规律和行为规律设计和进行管理。 古典管理科学不是以人为本,而主要是以物为本,以经济效益为本,以机器设备和技术为中心,按机器和技术的需要来设计管理,并且只关心效率和经济效益, 而不关心人和重视人的其他需要,颠倒了人与物的关系,结果却不能真正调动人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关心人、尊重人和人的价值,按照人的生理、心理和行为规律进行管理,才能真正调动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并且最终能够实现人的自我价值,有利于人的进步和全面发展。
二、中国管理哲学的方法论哲学的方法论主要解决“怎么办”的问题,中国管理哲学,必须有一个正确的研究方法。
篇2
对于“情”与“性”的内在关联。孟子以情释性,将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之心视为人性四端,强调“乃若其情,则可以为善矣”。荀子以性释情,认为“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董仲舒主张:“情亦性也”。《谈经》中“无情无佛种”,把“有情”看做是人的1个基本特征。宋明理学则以“心、性、情”的相互关系作为1个重要的研究课题。
二、对伦理的苛求
中国古代哲学注重伦理道德,这与西方所重视的科学截然不同的。
中国人对于伦理的苛求可以从中国的亲族称谓看出。在1个大的家族中,存在着父母兄弟姐妹,此外还有祖父母祖母,伯叔舅,姑姨,姑奶奶姨奶奶,甥侄等等。对于儿子也有长子,支子,庶子等称谓。这些复杂的称谓透露出的两个原则:男女有别和长幼有序。这正是儒家的社会秩序观中很重要的1部分。据历史资料,在周代中国已经形成了严密的政治伦理哲学观。这套观点强调有孝有德,讲求宗法等级,这也是中国几千年社会政治伦理的基础。而作为中国哲学核心的儒家文化强调的“仁”“义”“恭、宽、信、敏、惠”“杀身成仁”这些伦理之上的观点则贯穿中国历史,是中国古代思想的核心之1。
这种对伦理的追求1是为了捍卫“三纲五常”,也就是捍卫君主的统治。儒家思想某种程度上就是关于秩序的学说。它从家族中的长幼尊卑发展到国家的等级观点,用仪式的不同来标明不同的等级,通过对仪式的遵守维持等级的不同。
同时,对伦理的追求也是对完美人格的追求。儒家的理想人格是“内圣外王”,是圣人君子型完美化身。这种理想的人格必须把“仁”作为最高的道德品质标准,而为了追求这种标准,牺牲人的生命是应该的。正如孔子言:“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义,有杀身以成仁。”而孟子所强调的则是寡欲内省,荀子则是慎独。总之,中国传统哲学对于伦理有堪称苛求的标准,意在培养完人和绝对的忠君者。
四、对社会和整体和谐的重视
篇3
二十世纪对语言的研究有两个相反的方同,一方面走向更加纯粹、抽象,如数理逻辑,另一方面则走向日常和具体,但这两个方面都要有自己的哲学化困境,一方面,逻辑与形式语言具有同语反复的性质,它不能表达哲学问题,另一方面,日常语言能表达哲学思想,但它充满了混乱,分析哲学的任务实质上是这两个方向的综合,把日常语言中的哲学问题以纯粹的方式表达出来,传统哲学中因语言误解而纠缠不清的命题可以用语言分析清除掉,但它达到的结果却是出人意料的。
分析哲学不等同于逻辑学,逻辑是思维的形式,分析哲学不直接研究思维形式,也不通过对逻辑形式的研究来研究思维自身;它也不同于语言的语义、语法学,语义和语法研究语言的表达方法,而分析哲学是以表达哲学思想的语言自身的形式为对象,但实质上探讨语言表达哲学思想的可能性,而不仅仅是从日常的语言中清理出这种表达哲学思想的语言的纯粹形式,因此它表面上不理会一般哲学研究中的存在和认识论等问题,因为这些问题已经化解在这种语言的形式和它们的关系之中,他们的任务只是发现和纠正以语言形式表达的哲学思想的错误,因此所有的哲学问题成为语言问题,但是分析哲学并没有从他们的研究中得到对哲学问题的解答,相反,他们认为用语言表达哲学问题是没有意义的,因此实际上他们的结论是语言没有表达哲学问题的能力,在分析哲学的意义上最终将导致的结论是:哲学的最终问题是无法用哲学语言来表达的。
但是这并不是问题最后的结果,分析哲学的意义是潜在的,首先,在人类的哲学史中它是第一次直接通过语言对思想的表达的可能性分析而指向了人类自身的一个本质——思想自身,他们至少揭示了了一个事实;语言可以呈现哲学思想过程,但人们应当对此保持在语言表达上的沉默,这是西方哲学最大的自觉,它意味着在科学的或实证的意义上它接触到了自己的非先验的对象,在这个意义上,分析哲学将为具有自身动力性和统一性中国思想打开中西哲学汇合之门。
“分析哲学”几乎与“语言哲学”相同地使用,但语言哲学强调语言表达的世界的结构问题,而分析哲学,在它的最深刻的意义上,是语言对存在论问题表达的可能性,因此更具有认识论的意义,或者说它是关于认识自身的认识论,而且在它的最终方向上,以显现的方式表达了它的存在论。
对表达的分析
虽然人类还可以用其它的方式表达意义,如手势,图像等等,但毫无疑问,语言是最精确、方便的表达方式,这主要源于二个特点:第一,语言具有标准性的语法形式,即具有表达的社会性;第二,语言具有自身本质上的逻辑性,即它自身是表达的。当然还有第三点,语言是思维的形式,这是与表达的本质有关的更进一层的性质问题。
一般语言陈述的基本形式就是主词和谓词,主词提出对象,谓词进行陈说,但人们总是在双重方式上运用语言,第一是以语言的方式表达意义,这是运用语言的主要目的;第二是运用语言自身的语法形式,即以大家都能接受的语法形式说出或写出句子,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成是语言表达自身。因此一个句子在日常使用时如果被认为是正确的就应当同时满足这两个要求,但实际上日常语言往往是在这两重意义上混乱地运用,因此表现为语言的使用与使用的环境有关,为了能纯粹地进行表达,人们就首先应当从心理、历史环境中清理出正确的语言形式,弗芮格和罗素就是在对语言表达进行理想化努力的方向上展开了一个新的领域,也带来更多的意想不到的问题。
把语言的两种表达区分开来就是把语言对意义的表与表达的形式分离开来。即把对意义的表达与对自身的表达与区分开来。实际上,这种区分由来已久,这就是从语言中抽象出逻辑型式。对逻辑的研究几乎和对哲学的研究是同时开始的,而且正是西方传统哲学的奠基人亚理士多德建立了传统的逻辑系统,并以思维的形式的研究作为逻辑学的本质。传统逻辑以日常语言作为对本身研究的工具,因此传统逻辑学是以自然语言作为表达工具所组成的逻辑型式与逻辑关系为研究对象,比如命题与复合命题,命题的关系与推理等等。
逻辑研究一开始就是在表达型式所表达的内容和表达型式作为表达的工具自身这双重意义上进行的,比如一个作为研究对象的命题既表达了它的内容,又表达了自己的形式,这种情况几乎和语言的表达一样。为了表达的纯粹化,把语言符号抽象为纯粹符号,这就是数理逻辑的方法,即以纯粹符号作为表达工具。所谓纯粹符号是只表达型式自身的符号,依靠这种符号,逻辑型式可以直接表达型式自身。在弗芮格研究的基础上,罗素首先以对命题和命题函项的区分成功地分离了命题和命题的型式,并且可以用纯粹逻辑符号表达出来[1]。命题可以表达内容,命题函项则只表达型式,命题函项即是普通命题的逻辑型式,命题函项包含了未定成份(逻辑变元),当把这些未定成份赋予一定的命题值时,它就成为普通命题,用数理逻辑的语言说,一个命题函项是其值为命题的函项。比如,“罗素是一个哲学家”,作为普通语言,它既表达了内容,又表达了逻辑型式“某某是怎样的”,后者就是一个逻辑函项,在一定的逻辑符号系统中可以用纯粹符号表达为逻辑命题,如“p^q”等等。
逻辑分析方深入一层下去,由命题分析进入谓词分析,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把命题中的摹状词从作为名称的名词中区分开来[2]。所谓摹状词就是具有属性描述意义的词组,比如“‘数学原则’的作者”就是一个摹状词,它只表达一个属性事实,它与具有指称的名词不同,并不存在它所指称的人物或事物对象。罗素称摹状词是“不完全符号”,因为它单独出现时即不指称一个对象,也不能作为一个命题成立,如“‘数学原则’的作者”作为一个摹状词,并不指称罗素,它只表达著作与作者的属性关系,因此不具有单独的陈述意义,它只有在一个适当的陈术中才使这个陈述成为完整的,比如“罗素是”数学原则“的作者”才是一个完整的陈述。日常语言中,作为具有指称的名词如“罗素”与摹状词“‘数学原则’的作者”常常不加分别,人们用“‘数学原则’的作者”和“罗素”相互代用,但是这种不加分别的混用就带来了混乱和悖论。在日常语言中,“罗素是‘数学原则’的作者”这个陈述如上所述具有两重表达,第一是它表达了它的意义,第二是它表达了自己,即它的语法结构和逻辑形式。这样“罗素是‘数学原则’的作者”与“罗素是罗素”或“‘数学原则’的作者是‘数学原则’的作者”在日常语言中含混相同,但在分析意义上是不同的,前者包含了意义表达,因意义而真,后者则单独陈示自己的语法结构和逻辑形式,是一个同语反复的恒真的命题形式,它是“因形式而真”(罗素语)。这样摹状词理论就使逻辑形式可以从日常语言中清理出来。罗素的摹状词理论被誉为分析的典范,这并不仅仅是指这种分析的结果,即不是指这个分析从名词中区分了出了摹状词,而是指摹状词理论表现了典范的分析活动,这才是分析方法的自身的呈现。
分析的表达与不可表达
真正在内心深处困扰着分析学家的是,逻辑型式虽然是从日常语言中抽象而来,但它的普遍性保证似乎不能由这种抽象过程得到,而是由这种型式自身所保证的,前者是从经验中的抽象,而后者是自身分析的,正是在后者的纯粹型式上,表现了它的普遍适用性,西方哲学传统中的幽灵是无法驱散的,分析哲学并不是像分析哲学家所宣称的那样能真正地超越传统哲学问题,只是真正的传统哲学问题深藏不露而已。在分析意义上,逻辑真理是命题真值函项结构性的表达,似乎是自明的,如它是不是由抽象过程产生的,这种真理性从何而来?这最终将使语言和逻辑研究进入到认识论,成为真正的哲学。
罗素的逻辑分析基于语言形式的逻辑关系,它从语言中抽象出纯粹的逻辑关系——逻辑型式,即从语言对意义的表达分离出对逻辑型式的表达,逻辑分析的研究对象就是作为形式关系的逻辑常项即命题函项,这样语言作为对语言意义的表达和逻辑型式对逻辑关系的表达而得以区分开来;而维特根什坦的“逻辑哲学论”把逻辑常项也抽象掉了,即把逻辑型式对逻辑的表达与对自己的表达区分开来,因此他最后得到的就只是分析下的绝对纯粹型式,实际上它只是分析活动自自身的影子,成为维特根什坦所说的哲学活动自身。因此分析哲学在更进一层的意义上,已不是停留在被分析的语言与逻辑作为型式自身表达的结果,而是在分析下所显现的语言与逻辑的层次的表达关系,而且正是由于这种分析过程,分析自身的方法和过程得到显现,这种显现不是别的,正是分析的思想活动自身,因此分析哲学的分析本质是对透过语言和逻辑表达而表现的人的哲学思想活动。在这种意义下,逻辑连接词既不表达逻辑对象,也不表达逻辑函项,所以它们即不表达意义,也不表达自己的形式,而只是在分析中显现分析自己。这样的推广是具有终极哲学意义的,在这样的推广下,命题既不表达真值,也不表达复合关系,它们都只是分析意义上的显现。但是分析哲学并没有直接做出这样的明显结论,他们的结果只是:由于逻辑命题即不是对抽象对象之间关系的描述,也不是对宇宙中最普遍事实的描述,因此逻辑命题是无意义的,也就是什么都没有说,只是重要的胡说。
在逻辑分析的意义上,逻辑命题是对自身的表达,因此无论是名词或者是摹状词的使用,它们与逻辑形式无涉,并不妨碍逻辑形式的自身表达,甚至意义上不正确的表达,如“‘数学原则’的作者仍然在世”虽然在事实上是不真实的,但在逻辑形式上并没有错。当然在分析的情况下,这两种陈述的区别是清楚的,但在日常情况下,包括一般哲学思维中,人们并不能时时自觉到这一点,甚至无法区分这两种情况,比如“存在”是在作为摹状词被使用,或作为具有指称意义的名词被使用就是无法区分的,只有对这种情况的觉察人们才会碰到了分析意义的哲学问题,但正如以上所述,分析哲学以无意义为据,不是解答哲学问题,而是取消了哲学问题。
但是,这并没有取消哲学,维特根什坦仍然深刻地察觉到,表达的无意义自身是一种显现。尽管一切逻辑命题都在同语反复,重言式却显现了证明,每个重言式都是证明的形式过程。维特根什坦的结论就是语言与逻辑表达在哲学问题上是无意义的,但它以“显现”的方式显现了它不能表达的东西——在终极推广的意义上,它们是分析意义上的“自在之物”——“不可说”的“神秘的东西”。
分析哲学取消了企图用语言方法表达的哲学,在认识论上语言就是认识的界限,因此语言就是世界的全体,语言不能通过自己表达自己界限之外的东西,更正确地说,哲学意义上的语言表达是无意义的,这实质上就是关于认识的表达可能性,这是真正的认识论问题。虽然表达最终即不能表达意义,也不能表达自己,但仍然显现了不能表达的东西,这就是“无意义”的意义。维特根什坦的研究在“显现”上中止了自己前进的脚步,他只是以格言的形式指出了它,并没有进一步研究它,因为它已超出了他的视野,当然他仍然以他的哲学活动显现了它,这也就是他的哲学,因此他并没有真正地取消哲学,在分析的认识论上:“对不可说的东西,必须沉默”——这也是一种哲学,它以分析的认识论表达了对世界和存在的看法,因而也就表达了分析哲学的存在论,因此分析哲学在双重意义上都是特殊的,作为分析方法的认识论和作为分析的认识论的存在论。表达、分析与思想
以往的哲学主要都是研究客观、主观和它们的关系,哲学研究不断深入和拓展,从存在论到认识论,从认识论到方法,人类就像一个磨镜人,在不断清晰起来的镜子中看到自己不断清晰的自身,也看到了更多重的迷雾。当人们满怀踌躇地对人对于世界的认识和可能性,人的认识的形式、方法,包括知识的本质,以及认识的最高形式——自我意识,等等展开讨论的时候,总是发现一次又一次回到起点。比如就分析哲学而言,为了表达真理而探寻语言自身的确定性和纯粹性,分析哲学努力地摆脱日常语言的模糊性,感觉和心理因素而走向表达的纯粹形式化,但当他们认为成功在即时却发现不存在可以用理想语言表达的形而上学真理,因此一切哲学问题都因分析而被取消了。分析哲学认为"存在"问题只是一个语言问题,但是如果"存在"是一个谓词,那么关于存在的命题就什么都没说;但如果“存在”不是一个谓词,它就只能是一个有所指称的名词,这样分析哲学就又回到了它的起点——日常语言。
分析哲学自己研究对象的狭窄,表面上矛盾的论说性陈述和大量的反驳的意见表明,分析哲学遗忘了什么,遮盖了什么。实际上,语言的表达,在日常活动中不仅是在语法、意义、和逻辑形式的层面是展开,它而且是在思想中进行,就是说,一方面语言以精确的方式表达了思想内容,同时思想以语言表达的方式进行思维活动——语言是思维的形式,分析哲学实际上是对以哲学思想的语言表达、表达关系、表达可能性为对象,因此它不是关注一般的语言表达,而是指认识论意义上的表达,即语言作为哲学思想的方法或工具,它的可能性问题,因此分析一词就不仅仅是对逻辑和语言分析,而是在此基础之上,对它们的表达关系和可能性的研究活动。在认识论的意义上,分析不仅是研究的方法,而且是分析自身在分析活动意义上的研究活动,这正是分析哲学家们强调的分析哲学的根本性质,这时分析哲学一词不仅具有相当于康德哲学中批判一词的意义,而且是自身的“哲学活动”,即哲学思想和哲学思维过程。因此分析哲学可以简捷地说:哲学就是分析,分析就是哲学活动,而哲学活动就是哲学思维,只是我们应该加上非常必要的限制条件:在语言和逻辑表达的分析意义上。
语言的本质之一是它的社会性,不同主体通过共同规则使彼此交流成为可能,这种共同的规则就是语言的“游戏规则”,“游戏规则”中的规则一词不过是“逻辑型式”一词在日常语言中的代称。但“游戏规则”的“游戏”一词则揭示了日常语言的另一个本质——语言的过程性,正是这一本质体现了语言与思想的同一性。维特根什坦后期的哲学研究强调了语言行为,反对语言的意义与使用的分离,其实这正是在强调了基于语言表达的思想的过程即思维活动。
罗素的类型论和摹状词理论把语言的逻辑结构即语言的表达形式与语言对意义表达的功能区分开来,但他没能把语言的语法过程、逻辑过程与思维活动相互缠绕、渗透的表达与表现的复杂关系精细地区分开来,也没有把语言行为与思想过程分离出来。比如在类型论中,可以用加引号和多重引号的方法表达不同的类型层次,比如罗素、“罗素”、“‘罗素’”等等,但是只有在思想中人们才能建立这种理解,并找到表达这种类型区别的方法。之所以在日常语言中存在许多混乱,真正的根源并不在完全于表达,而在于理解,在于思维。对意义的表达和对形式自身的表达在表达中是无法区分的,只有在思想中才能被理解,只有经过思维自己的训练后才能被无误地运用,因此理解像“无意义”的自身表达即“无意义”的意义之类的问题,要在能自如地运用哲学思想的基础上才能把握。
我们可举一个“逻辑哲学论”中一个稍有典型性的例子:型式概念(逻辑哲学论4.126)[3]。型式概念对应于固有概念,类似于命题型式,因此也应当可以称之为概念型式,在分析的意义上,一个概念在表达它的意义的情况下不能表达作为概念型式自己,所以“问一个型式概念是否存在是无意义的问题,因为没有命题能回答这种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它只能显现作为型式概念的自己,但是,人们仍然能够思维和理解型式概念,否则,一切讨论就不可能了,这才是哲学上的终极的无意义。
显现与无意义的意义
前面的讨论已经表明,借助于分析方法,虽然从语言到逻辑,从逻辑到分析自身,层次地分离了意义的表达与自身的表达,但问题依然存在,而且问题被推向事情的反面——一切对精确、纯粹表达的最终追求都被分析的认识论取消了。但是分析的自身就是显现,那就是被分析哲学所遗忘,也被自己所遮蔽的哲学思想活动自身,这正像谚语所说,骑在牛背上寻牛,因此,虽然维特根什坦说了:“思想是有意义的命题。”(“逻辑哲学论”4.)“哲学的目的是对思想的逻辑阐明”(“逻辑哲学论”4.112),但他并没有深入到语言、分析与思想之间的本质关系之中去,只是轻描淡写了它们:“日常语言,是人类机体的一部份,其复杂性并不低于机体。”“人类不可能直接从日常语言中得知语言的逻辑,语言遮饰思想。”在这个即将跨入的最重要哲学问题前,他止住了脚步。但是维特根什坦仍然以显现表达无意义,借此可以摆脱分析哲学自身的悖论:一方面,分析用于语言和逻辑,这相当于分析的“意义”;另一方面,分析的自身,或者可以说分析精神,只能作为方法在对语言或逻辑的分析中显现,这相当于对自己的表达,所以分析哲学自身也是双重意义的,这样维特根什坦的“逻辑哲学论”即是对于分析方法的使用,也同时又显示这个分析自身,因此他不能回避来自身的诘难:“逻辑哲学论”是无意义的,但他可以回答:它显示了自己。
另一方面,虽然维特根什坦提出了显现和无意义这样非常重要的哲学问题,但他并没有发掘到它们在存在论上的意义,只是以预言的方式说出了“逻辑哲学论”的格言:“诚然有不可言传的东西。它们显示自己,此即神秘的东西。”人们认为分析哲学取消了世界观等传统的哲学问题,这只是由于分析哲学未能把对分析的分析继续深入下去,主要只是停留在语言哲学阶段。但是维特根什坦却深刻地理解语言表达哲学思想的可能性问题:“历来对于哲学所写的大多数命题,并非谬妄,乃是无意义。”所谓谬妄,是说表达的错误,而无意义是指无法表达的。维特根什坦基于这种理解,以对语言和逻辑的分析替代了哲学,而不是取消了哲学:“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哲学应该把那些没有哲学便似乎模糊不清的思想弄清楚,并给以明确的界限。”罗素,卡尔纳普等人都表达了同样的意见,把哲学的唯一任务看成就是逻辑分析,正是以这个理由,他们才被以一种哲学思潮被归属到分析哲学的范围内。分析哲学所说取消了哲学并不是取消了作为认识论的和存在论的哲学,而只是取消了对终级问题的语言表达,他们认为分析哲学是一种治疗术,这种说法的真正用意是表明分析哲学的目的不是分析的结果,它是一种没有治疗结果的治疗活动本身,因此这正是表明他们只是在进行哲学活动,即积极的哲学思维。因此分析哲学就是哲学思想的活动方式,它的对象虽然是语言和逻辑,但它的结果不是被分析到的语言和逻辑结构,而是语言和逻辑在被分析过程中出现的表达关系,而且这种表达关系是在分析中层次递进的,也正是在这一层层的递进分析中,它们分析显现为分析意义的哲学活动。然而,语言表达和逻辑表达、表达与哲学思想,特别是分析作为哲学思想的活动,这之间复杂、深刻、本质性的关系仍然深藏不露,分析哲学只是冰山的一角。维特根什坦的后期哲学研究在非表达的意义上触及到了无意义问题,比如他曾举例如颜色样品、巴黎标准米等,问它们什么是红色或一米的长度这样的问题同样地也是无意义的,或许他企图建立一种行为主义的意义理论,但仍未深入下去,他的后继者如牛津哲学家在这种意义理论方向上发展了它;而剑桥哲学家则继续在分析的方向上走下去,在承认语言是混乱的基础上,企图进一步弄清语言为什么是混乱的这个方向上做了一定的努力,引起了大量的讨论,但所有这些工作都未在一种全面、系统的意义上达到传统哲学的深度和广度,因此也就未能在传统哲学的意义上集聚起来,没有能够形成为一个公认的学派,这是一个重要的原因。一般认为,分析哲学的成果不是很大,它的结论是有限的,但这只是一种近视,分析哲学的真正重要性在于,它发现了语言与逻辑的不可表达问题,并把它导向了认识论和存在论,因而揭开全部哲学的新的一页,虽然它没能最终在语言、逻辑与思想之间发掘出它们之间的深刻隐藏着的本质关系,但至少它以自身的哲学思想活动显现了它,这将引导哲学分析最终走向思想的源头,在这个意义上,分析哲学将是中国思想的一个再生之地。
篇4
作者:谢水顺 单位:湖南科技学院法律系
官与民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法律关系
在古代,官(府)是统治者、掌权者,民是被统治者、无权者,官与民的关系一般表现为掌权者对无权者的压迫和剥削关系。但关于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即官(官府)与民之间的关系,我国古代思想家论及很少,周秦汉唐的舆论,总是把官吏说成是役民者,并喻之为民之父母,是牧养百姓的人,因此,州郡官长称“牧守”、“牧伯”、“牧宰”。所以,中国历史上,都是把官吏看成是役民者,并自喻为人民的父母,是放牧人民的人。而处于唐代的柳宗元却已经有了自己比较独到的见解。早年在长安之时,他就借友人之口说出:“夫为吏者,人役也。役于人而食其力。”(《送宁国范明府诗序》)他到永州后对这一思想理念进行了进一步地发挥,鲜明地提出了“吏为民役”的著名论断:“凡吏于土者,若知其职乎?盖民之役,非以役民而已也。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十一庸乎吏,使司平于我也。今受其直怠其事者,天下皆然。岂惟怠之,又从而盗之。向使庸一夫于家,受若直,怠若事,又盗若货器,则必甚怒而黜罚之矣。以今天下多类此,而民莫敢肆其怒与黜罚何哉?势不同也。势不同而理同,如吾民何?有达于理者,得不恐而畏乎!”(《送薛存义之任序》)他认为官吏是民众雇佣的,民众所承担的赋税就是给他们的酬劳。他认为民众雇佣的官吏是执行“司平于我”职能的,对官吏任免、赏罚的权力应在民众手中,就像雇佣佣人一样。由此得出了一个结论:官府(官吏)与民众之间的关系是一种雇佣合同关系,也就是民庸其吏、吏为民役的关系。官吏靠百姓供养,百姓是官吏的衣食父母。这是从合同关系上论证百姓是雇主、官吏是仆役。官是老百姓花钱雇来为自己做事的仆役,百姓是主人,官是百姓的“公仆”,而非高高在上的官老爷。官府(官吏)的职责就是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安定。所以,官(官府)与民之间就是一种雇佣关系,也就是受雇人与雇佣人约定,由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报酬(包括服务和劳务)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这是一种雇佣关系当事人间的协议关系,是一种平等的合同法律关系,故具有平等性。显然,他倡导的是一种官民法律地位平等的思想。在官(官府)与民的雇佣合同中,其基本内容就是民养活官,官受雇于民,官就得竭心尽力地为百姓服役来换取俸禄,为民服务,而不能奴役百姓。官吏是人民通过雇佣合同关系用钱雇佣来办事的。“凡民之食于土者,出其十一佣乎吏。”(《送薛存义之任序》)百姓从劳动收入中拿出十分之一的份额来交纳赋税,用作官吏的俸钱。他认为,自古以来,民都是最可怜的弱势人群,但一代又一代的仆人(官或官府)受了主人(民)的雇请,不仅心安理得地拿着主人的工钱,而且还随意消极怠工,甚至随便偷盗主人的财物,而主人对此除了徒叹奈何,竟别无办法。结果,仆人富了,主人穷了;仆人乘轿,主人抬轿;仆人食肉,主人吃糠;仆人坐堂,主人跪地等现象成常态。[4]官(官府)总是对老百姓巧取豪夺,处处为自己谋算,见风使舵,专横跋扈,肆无忌惮。所以,民的义务就是拿出十分之一的劳动成果来雇佣官吏,养活官吏,为自己服务。因为官(官府)向来都是强势群体,故在设定权利与义务时,应加重官(官府)的义务,所以,柳宗元对“民之役”提出了政治上经济上等各方面的具体要求,也就是官(官府)应尽如下义务:第一要司法公正,不徇私枉法。“讼者平。”(《送薛存义序》)第二要税赋合理,均平赋税。“赋者均。”(《送薛存义序》)“定经界,核名实。”(《答元饶州论证理书》)第三要保护弱者,营造良好民风。“老弱无怀诈暴憎。”(《送薛存义序》)第四要除暴安良,维护社会稳定。“知恐而畏也审矣。”(《送薛存义序》)第五要秉公办事,不弄虚作假。“不虚取直。”(《送薛存义序》)第六要甘于清贫,忍辱负重,不与民争利。“吾贱且辱,不得与考绩幽明之说。”(《送薛存义序》)第七要真心为国荐才。“夫天下之道,理安,斯得人者也;使贤者居上,不肖者居下,而后可以理安。”(《封建论》)第八要不怠不贪,不。“吏不可受其直,怠若事,又盗若器。”(《送薛存义序》)等等。[4]柳宗元认为,在官(官府)与民的雇佣合同关系中,雇主(雇佣人)可以根据雇佣合同而雇用受雇人,也可以因雇佣关系的解除罢免、处罚受雇人。
婚姻法律关系
属于士族大姓,与他是名副其实的门当户对。但被贬永州后,他身为“僇人”,在婚姻问题上,仍然未能摆脱封建等级制度的束缚。他曾哀叹柳氏家族“但见祸谪,未闻昌延”,他终究还是“吏”,六品官,受封建等级的制约,续娶要考虑门当户对。然而,“荒隅中少士人,无与为婚,世亦不肯与罪大者亲呢”(《寄许京兆孟容书》)。当地的仕官缙绅人家都不愿把女儿嫁给他,即使遇到适合的女子,谁又愿意与负罪的钦犯结亲?再者,柳宗元祖上身份显赫,在永州这个地方,当然没有和他门当户对的人家。受孟子“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影响,子嗣问题一直困扰着他。柳在永州曾同马雷五姨母共同生活,由于属非“士人女”,所以没有正娶为妻。他不能结婚,只能与女子同居,女子则无妻子之名,可以同居,可以生儿育女。如果结婚,就触犯唐朝的婚姻法即《户婚律》,就要判刑。所以,柳的事实婚姻,囿于当时的等级观念没有公开。
篇5
一,九句因简介
陈那著《正理门论》,创立新因明。新因明中的九句因理论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成为陈那新因明的理论基础。九句因指的是宗的同品和异品与因之间关系的九种情况。
1、同品有,异品有。
2、同品有,异品非有。
3、同品有,异品有非有。
4、同品非有,异品有。
5、同品非有,异品非有。
6、同品非有,异品有非有。
7、同品有非有,异品有。
8、同品有非有,异品非有。
9、同品有非有,异品有非有。
所谓“同品有”,是指所有的同类事物都有该因。“品”即“类”。所谓“异品有”,是指所有异类的事物都有该因。所谓“非有”,即“无”。所谓“同品有非有”,是指有的同类事物有该因哲学论文,有的同类事物无该因。“有非有”,也称为“亦有亦无”,或称为“俱”。所谓“异品有非有”,是指有的异类事物有该因,有的异类事物无该因。一般来说,认为九句因是着眼于论辩的,其中第二、八句是正因,具有该形式的说明论证成立;四、六句因是相违因,论证不成立;其余五句是不定因。事实上,在亚里士多德的论题篇中也论述过什么样的论据适合什么样的论据是不能使论证成立的。
现代逻辑已经开始朝着多元化得方向发展,在一定范围内,我们可以把因明中的一些理论和思想用现代逻辑方法进行解析。传统的二值逻辑已经有了自己比较完备的理论系统,但在日常生活里,许多事情不能单纯的用,好和坏,真和假来判断,例如我们很难界定一块草坪是否是茂盛的。根据程度得差异,多值逻辑和模糊逻辑逐步发展起来。
二,从二值逻辑到三值逻辑
二值逻辑的系统是我们十分熟悉得。当人们在思考问题时,并非完全受限于二值逻辑。比如我们可以将学生成绩分为好、中、差三个等次,这就冲破了二值逻辑的限制,在好(设其真值为1),差(设其真值为0)中间插入另外一个真值(可以设为(0,1)中的一个实数如0.5)。
P
真值
1
篇6
实践的音乐课程最大的特征在于它的实践性,这一点毫无疑问。在《关注音乐实践:新音乐教育哲学》中指出,“所有的音乐教育课程应当被当作思想深刻的音乐实践来进行组织和教学”。看来,音乐是实践性的,音乐教学也是实践性的,音乐技能教学更是实践性的,因而倡导一种全面的,以实践为主的音乐教育,重视专业实践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培养。较之传统音乐课程而言,“实践性”音乐课程能够在实践中检验学生的知识和技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更有利于学生专业能力和教学能力的培养。
(二)音乐课程是“情境性”的
实践性音乐教育哲学反对既定不变的课程模式,认为实践的音乐课程具有很强的灵活性,音乐课程教学所包含的“目标定位、准备和计划、教和学、评价”四个阶段都是“情境性”的,因此,它是一种生成性的实习课程,能随时根据情况作出调整。指出,“由于音乐与其他学术科目迥然不同,如果我们从一开始就假设普遍应用于科学、历史或数学教育的课程制作和程序对音乐教育也完全适用,那一定是唐突之举。”可见,“情境性”课程更尊重音乐学科特征及学生的个性,对于改变当前音乐技能教育中“一套教案针对众多学生”的不切实际的做法具有重要意义。
(三)音乐课程是“多元”的
“如果音乐存在于各种各样的文化中,那么音乐本身就是多元文化的,如果音乐本身是多元文化的,那么音乐教育从根本上也应该是多元文化的”。音乐课程的“多元”性是由音乐的多元文化本质决定的。指出,“支持音乐教育实践学说就是坚持音乐和教学是多样性的人类实践活动”。笔者认为,“多元”的音乐课程观是从多角度去看待和理解音乐,发现音乐价值,并寻求多种实现这些价值的途径,培养学生在区别和差异中宽容而有效地学习,培养出认同和共享群体的兴趣和思考的批判性视野。
二、实践性哲学视野下的音乐技能课程改革模式
(一)技能课程的“实践化”改革模式
音乐课程就是要“让学生参与音乐实践”。目前我国音乐教育专业的实践课程主要是毕业前夕短暂的实习,时间一般安排在毕业前夕,且时间短,模式单一,效果十分有限。笔者认为,应将各种形式的实践有目标、有计划地纳入课程管理,并计入学分。一是实践课程常态化。即从学生进校到毕业,每学期都有一定学分的实践课程。二是实践课程多样化。包括课堂实践、艺术实践、社会实践、音乐实践、教育实践等,不局限于传统的教学实习。三是课程设置和比例搭配灵活化。学校应对学生学习情况、实践能力等进行科学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在不同学期对学生的实践课程类型及学分比例进行合理调配;甚至可以针对就业倾向,对部分学生个性化设置实践课程。同时,学校要根据实践课程所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等,增强课程的针对性,真正做到学以致用,减少和避免高分低能。
(二)技能课程的“情境化”改革模式
“特定教学——学习情境被称为课程……课程是教师和学生在一个特定的情境中的经历。”他指出,“作为实践课程的最重要的特点之一是,将学习语境化或情景化……这样一来,学生们不仅能全方位地学习,而且可以学习如何教学。”笔者深信,正如所言,“情景化”课程模式是教会学生如何教学的最佳途径。实践中,一是要将“培养基础音乐教学师资”这一目标定位作为实施“情景化”课程的基础和前提,课程的设置和实施应当将学生带入真实的,或类似真实的中小学音乐教学工作场景,通过与场景直接接触与互动,提高学生音乐技能、教学技能和解决教学中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在课程设置上,可以开设中小学音乐课堂观摩、课堂教学、课外活动等情景模拟课程,如定期组织学生实地观摩中小学音乐优质课;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模拟中小学课堂教学及课外活动;与教学实习有机结合,将情景化教学场景延伸到真实的中小学课堂等。三是在技能课程实施中可以灵活创设场景,如安排学生观摩教师为其他学生上课;在教师的指导下,安排学生为学生上课;针对学生中普遍或个别存在的问题,组织学生进行课堂讨论等。总之,要改变以往的教师讲、学生听的传统技能课程模式,将原本枯燥乏味的音乐技能课程变得活跃、生动,让学生在学习技能的同时学会如何教学。
(三)技能课程“多元化”改革模式
1.课程内容设置多元化——即本土化与多元文化相结合的技能课程改革模式。一是本土化音乐技能课程设置。承认音乐教育的多元化,其实也就接受了音乐教育要融入本土化元素。“任何一种课程理论必须适合我国教育教学实践,否则,其价值只是理论模型的推导”。我们学习音乐教育哲学思想,就是为了借鉴吸收其合理因素,实现其理论的“本土化”,并最终找到适合自己的理论。所以,音乐技能课程本土化,就是要将中国式唱法、中国式演奏融入课程,如开设民族戏曲唱法课程、民族乐器演奏技法课程、本地区特色音乐技能课程等,让音乐教育专业同时肩负起传承和光大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使命。二是多元文化音乐技能课程设置。实践性音乐教育哲学认为,“只有承认和面向当代多元音乐文化,才能为音乐教育的课程建构、教学实践建立更为开放和宽容的出发点。”技能课程要充分体现音乐多元化的特征,这是由教育专业学生适应未来音乐教育工作需要,培养在不断变幻的社会中所应有的应变能力和创造能力而决定的。学校可以开设诸如中外歌剧和音乐剧体验、流行唱法、爵士钢琴等等之类课程。同时,还可以一种更加灵活的课程实施方式来促进技能课程的多元化。当然,这些课程的设置不是要穷尽世上所有的音乐种类和风格教给学生,而是引导学生建立更宽广的音乐视野,塑造更加宽容的音乐态度以及多种音乐感知和表现能力。
2.课程形式设置多元化——即分科设置与综合化相结合的技能课程改革模式。对于音乐教育专业而言,一味强调课程分科设置则背离了“师范性”的要求;而一味强调“综合化”又将背离音乐的学科特性。应统筹考虑,在保留必要的技能课程分科设置同时,设置若干综合课程,构建一种既不失专业特性,又照顾科际联系的课程设置模式。一是必要的分科技能课程设置。这是由音乐的“实践性”和“表演性”特点决定的,以至于多年来,无论教学和课程怎样改革,音乐技能课程分科设置方式也不曾被其他形式所替代。因此,保留演唱、演奏等核心专业技能课程是必要的,其作用是,使未来的音乐教师掌握必要的音乐表演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技巧。二是音乐技能综合课程设置。利用音乐学科内部各学科之间的关联性,将声乐与合唱整合,合唱与指挥整合,钢琴与即兴伴奏整合,声乐、钢琴与自弹自唱整合,充分考虑各种音乐技能的综合运用,使学生在学习中能够举一反三,融会贯通。如,可以开设自弹自唱训练课程、即兴伴奏课程、合唱指挥课程等,并逐渐增加其比重。三是技能与基础理论综合课程设置。如将声乐技能与声乐理论、钢琴技能与钢琴理论相整合,开设声乐理论与演唱技能训练、钢琴演奏与演奏技法、民族歌曲欣赏与演唱等课程,实现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四是技能与教学理论综合课程设置。将教学法的内容渗透到专业技能课程实践当中,如开设声乐演唱及教学理论、钢琴演奏与教学理论等课程,将演唱、演奏技能实践与技能教学理论有机融合,使学生在学到音乐技能的同时,通过直接体验掌握教学理念、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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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概念相对性和概念多元论
在《没有本体论的伦理学》中,普特南首先对于本体论这一概念进行了厘清。在他看来,关于本体论概念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种:(1)海德格尔式的本体论阐述,即“基础存在论”(fundamentalontology)0这一论点与亚里士多德传统的形而上学及当代分析哲学的思想不同,强调了生活世界的价值,以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思维方式来探究本体论。这与维特根斯坦、美国实用主义的路径一脉相承。(2)形而上学本体论,即关于存在的科学。柏拉图是这一思想的典型代表。这一理论认为事物的存在是日常感知难以理解的,是不可知的。摩尔是这一思想在20世纪的倡导者。学界有时将这一理论称为膨胀的本体论(inflationaryontology)0(3)还原论和消除主义(eliminationism)。多余论者是这一观点的典型代表,他们不承认类似属性这样的事物存在。还原论将属性这类存在还原为具体的名称等,试图表明我们真正谈论的是什么;消除主义彻底否认其存在,认为我们谈论的是神秘实体。(cf.2004,pp.19-21)普特南探究的途径在于:使用实用多元主义(pragmaticpluralism)代替本体论。这样做的考虑是,借助于实用多元主义,我们就无需再去追寻藏在我们语言游戏背后的神秘的对象。这也是与其对形而上学实在论的批判相一致的。在普特南看来,逻辑学家所使用的存在量词(Ex)并不具有绝对精确的用法,而勿宁说是一种家族相似的使用方式:这些使用不是完全不同的,它们都遵守相同的逻辑规律。如从“(x)Fx"我们可以推出“(3x)Fx",即:由所有事物都具有一属性,可以推出存在某物具有这一属性。同样,由“(3x)(Fx&Gx)"可以推出“(3x)Fx&(3x)Gx"0但是,存在量词的这些属性以及与存在量词(x)相关的那些属性,并不能决定我们如何来使用这些表达式。存在量词的使用不是唯一的,我们总会发明新的存在量词用法。(ibid,pp.37-38)这一点体现了普特南的多元主义。普特南的实用多元主义有两个重要的理论作为其基础:一个是概念相对性,另一个是概念多元论。针对概念相对性,普特南讨论了不为人熟知的“部分论”(mereology)。这一理论首先由波兰逻辑学家莱斯涅夫斯基(Lezniewski)提出,而莱斯涅夫斯基受益于胡塞尔的思想。胡塞尔认为逻辑学家将集合作为实体,而这样的实体在空间中不占有位置。如曼彻斯特所有的乡村的集合是一个抽象实体,每一个乡村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并且可以在曼彻斯特的地图上显示出来,但是所有乡村的集合不能在地图上显示,因为这一集合不是无处不在的。每一个乡村并不是所有乡村集合的一个部分,而是属于这个集合,S卩:任何单个整体都是部分的总和。(cf.2004,p.34)人们对于部分论的和是否存在有很大的争议。普特南认为:“部分论的和是否存在是一个约定的问题。一直追问部分论的和是否存在是愚蠢的。这和逻辑学中的存在量词具有相同的情形。”(2004,p.37)如果从约定论的角度来理解上述论题的话,其无疑体现了相对性的论调。概念相对性的描述总是会涉及认知等同的问题,不同的描述不能够以简单的方式相容,因此,在认知上这些描述不是等同的。彼此之间的这种独立性使其可以共存,或许这也是概念多元主义的主旨所在,S卩:这些描述图式无需还原为一个单一、根本的普遍本体论,概念相对性蕴涵了多元论。(cf.ibid,pp.37-38)但这样一来,本体论该如何确立呢?如果仅仅是从概念相对性和概念多元论的角度来理解普特南的本体论的话,我们或许会认为普特南已经变为了一个相对主义者了。不过,普特南对相对主义是没有好感的,他总是试图避免将自己划入到相对主义的阵营中去,为此他与罗蒂展开了激烈的论战。普特南对于存在量词的态度是:虽然人们总是会发明新的存在量词用法,但是这些存在量词的使用不是完全不同的,它们都遵守相同的逻辑规律;也就是说,只是使用方式不同,而在使用方式背后还有共同的东西,即逻辑规律。(ibid,p.37)这种态度表明,普特南试图保持一种实在论的直觉,即保留一种客观性,通过这样的客观性来避免相对主义的困扰。
三、没有对象的客观性
众所周知,从柏拉图以来,一直存有两种哲学理念:(1)若一断定在客观上为真,那么必定有对象与这样的断定相符合;(2)如果没有明显的自然对象的属性使断定为真,那么必定有非自然的对象会充当真值制造者的角色。因此,一个断定总是对于使其为真的对象和属性进行描述。这样的观点是形而上学实在论式的本体论观点。那么,有没有一种真理没有描述对象或属性呢?如果有,如何可能呢?普特南认为存在着没有对象的客观性。可以通过逻辑陈述来探讨这一问题。例如下面的这一推论:如果所有鸭嘴兽都是产蛋的哺乳动物的话,那么可以推出:不是产蛋的哺乳动物的事物不是鸭嘴兽。人们可以认为这一陈述描述了两个陈述间的逻辑关系,作出这种判断的人一般来说是有柏拉图主义情结的。(ibid’p.56)普特南在这里主要是说明:他认为上述推论没有描述对象’他反对做出这样的柏拉图式理解,因为谈论这样的对象是不可理解的。也就是说,从实用主义实在论的角度来看’这类神秘的对象是不存在的。但是必定会有人提出反对观点,他们认为将推论和陈述视为对象并不一定会成为柏拉图主义者。在数理逻辑中,我们有时将陈述与记号的序列(sequence)相连系,我们以纯集合理论(Set_theoretic)的方式将这些序列的经验属性定义为有效的。普特南指出:“在我们研究集合论时,以形而上学视角谈论不可理解的事物的域是错误的。”(2004,p.57)在他看来,在数理逻辑中处理有效性的标准方式不是借助于概念来进行的。普特南为了论证自己的观点,考察了蒯因在《逻辑哲学》一书中使用的方式。蒯因将“重言式”定义为:一图式(schema)的所有代人例为真,如:p〕pvq。但是,普特南认为这一定义不能令人满意,理由如下:(1)蒯因的定义只能适用于人工语言语句中,自然语言中并没有任何图式的所有例子为真。(2)即使将这一定义限制到形式化语言中,我们也不能得到逻辑真理的普遍有效性,例如说在一特定词语中,“p〕pvq”的所有例子为真并没有表明它是逻辑上为真的,塔斯基形式化的真理定义也不是普遍有效的。(3)蒯因将真值函项有效性定义为“所有代入例”的真不能拓展到所有例子当中。如:一语言!^的逻辑联结词是A、V、〕,其原子语句如“埃菲尔铁塔在巴黎”和“西雅图在华盛顿州”都是真的,图式“q〕p”的每一代入例在!^中真,但是,“若埃菲尔铁塔在巴黎,那么西雅图在华盛顿州”不是一重言式。(4)蒯因关于逻辑真理的定义还有一个问题:说一人工语言或自然语言中的一陈述在逻辑上为真(或重言式)不仅是说这一陈述或其他语句都为真,还意味着它们是必然地真的,而蒯因对于逻辑真理的必然性未置一词。(cf.2004,pp.58-59)因此,在普特南看来,逻辑既没有描述先验对象之间的关系,也没有描述经验对象的日常经验属性。'有人认为存在关于难以理解的对象域的陈述(或对于世界的逻辑构造),逻辑序列的一陈述是对于难以理解的对象或对象集合的描述。普特南认为这样的观点作为一种解释是空洞的,它满足了包括逻辑实证主义在内的科学哲学家所称谓的假解释标准,即:(1)它假设了无需假设的事物。(2)它不适用于我们,因为我们除了需要对其进行解释的假设现象之外什么也得不到,即它缺乏额外的意义,这也使其是不可错的。(3)为其进行辩护的人也没有提供任何方式对其进行扩展从而使其具有额外意义。(ibid, p.60)如果逻辑陈述没有描述现实,那么其正确与否如何确定呢?普特南认为诸如量化的逻辑公理这样的陈述应是概念真理。众所周知,经过了蒯因对于分析、综合区分观点的批评后,像概念真理这样的理念会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形而上学的理念。如果按照蒯因的观点,将我们不能知晓的真理作为概念真理的话,那么这样的概念真理就具有了形而上学意味。普特南认为:“蒯因与其反对者逻辑实证主义者一样都预设了分析真理是概念真理的理念,并且将这样的真理作为不可修正的知识范例。”(2004,p.60)但是,在20世纪初叶,黑格尔主义者(Hegelians)以及实用主义者认为概念真理不是分析的,也不是不可以修正的,解释是可以理解的活动。这样一来,便可以将概念真理与不可修正的理念相分离。那么,普特南意谓的概念真理究竟为何物呢?普特南指出:“一个真理是概念真理,即对这一真理的否定断定没有意义,概念真理与经验描述是互相渗透的,我们总是在我们所接受的信念、概念知识体中谈论。有时科学变革使得我们之前认为没有意义的信念知识具有了意义,从而了人类业巳存在的背景知识。”(ibid,p.61)普特南的概念真理强调的是概念关系与事实之间的互相渗透性,而且概念真理是可以理解的,这具有方法论的重要性,也是就知识探究的结构而论的。这些方法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普特南在实用主义实在论阶段所追求的对于事实与价值二分的否定。不过,普特南也指出,概念真理作为一种解释具有局限性。如果认为通过概念真理性就可以解释逻辑真理,并且认为所有逻辑真理都是概念真理的话,这样的论旨无疑是错误的:有些逻辑真理即逻辑基本部分的真理看起来不像是逻辑真理,只有通过证明才能知道它是逻辑真理。要想彻底了解逻辑真理,仅仅知道一些自明的逻辑真理例子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通晓逻辑证成(Logicaljustification),通过证明过程表明一些看起来不必然是逻辑真理的陈述实际上是逻辑真理。即:人们通过逻辑的步骤和标准知晓逻辑真理,但是,这些步骤和标准不涉及下面的比较:将人们试图用来评价逻辑真理的陈述与诸如“属性”这样的非自然实体和世界的逻辑构造相比较。(Cf.2004,pp.62-63)普特南在这里突出强调了我们只能将量化的逻辑真理作为概念真理,不是所有的逻辑真理都是概念真理。要想证明一个真理是不是逻辑真理还要通过逻辑来证明其合理性。而进行逻辑证明要使用逻辑步骤和标准,这一切都涉及人这一重要因素,这一切都存在于人类的实践活动之中。在普特南看来,数学真理与逻辑真理的情形是一样的:我们要通过数学自身的实践和标准来了解它。通过对象的集合来理解数学真理要面临以下几个问题:首先,“对象”并不具有明确的等同关系(identity)。如函数是集合的一个种类还是集合是类的一个种类呢?数是集合吗?如果是,是什么样的集合呢?许多数学对象中不同范畴间的等同关系都是约定的。其次,谈论数学中的存在相当于谈论可能性:这种可能性不同于形而上学意义上的可能性,而是从数学自身中所理解的可能性。关于数学实体存在的陈述不是断定了数学对象的实际存在,而是断言了某种结构的数学可能性。(ibid,pp.66-67)普特南指出,弗雷格早已探究了数学真理和逻辑真理的相似关系,即我们谈论的不是数学对象的存在而是数学的客观性,数学的成功说明了数学定理是客观的真理,但它并没有表明数学定理描述了抽象实体的特殊域。(ibid,p.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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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科学的总的观点
大凡有成就的科学家,对宇宙的沉思默想往往具有批判的性质,而当他的这种批判性目光不仅注视自然,而且还注视自己的探索活动本身时,他就是在进行一种哲学的反思了。普里戈金的目光常常停留在这个层面上。
(一)探索的动机──领略事物的进化
在科学的殿堂里住着许多卓越的人物,吸引他们到那里去的动机各种各样,不管这些动机如何不同,它们都来自科学家对人生的领悟。普里戈金曾谈到,“爱因斯坦是以超然于现实之上的态度来对待科学的……对他而言,时代是不完善的,但可借助科学来逃避骚乱和战争。他想要发现某种永恒的安全避风港……而我自己的态度是截然不同的,因为我想要领略事物的进化。”
我们且不说普里戈金对爱因斯坦的议论是否准确,不过普氏的人生哲学确实绝少忧郁色彩,对他来说,他的整个学术生涯,他的科学结论都使他脱离牛顿体系的决定论色彩,抗拒与之相关的宿命论。“进化从来不是命运,永远是机遇”,正因为如此,“人类以人的名义所作的一切努力也就更加有意义”。普里戈金信奉的是行动的哲学,他和大多数科学家一样,厌恶关于人的无能的理论以及关于人应当自愿顺从自然界的想法。一些非科学家往往指责科学家的这种乐观主义态度为“浅薄的”,其原因是这些科学家对人类的悲剧性处境的感受不那么强烈。也许科学家确实比其他人更少陷于悲剧的体验,他们“不满足于体验个人的独特的悲剧,而听任别人去继续挨饿”,他们渴望去了解是否能做点什么事情,并且倾向于认为能去做一些事情,除非这一点被证明是办不到的。这是他们的一种实实在在的乐观主义,并且这种乐观主义正是我们其他人所极度需要的”。普里戈金更关心的是这个问题的科学──社会学方面。他觉得,那种认为“科学应当只由那些独立于生活,不问世事的团体去实践”,“科学团体的孤立状态是正常的,并要加强这种状态的倾向”,只是一种幻想,因为科学不是一个“独立变量”,它是嵌在社会中的一个开放系统,由非常稠密的反馈环与社会连接起来,因此,人的社会行为是由不平衡的条件下社会相互作用产生的。他希望自己的新理论能为科学与社会的沟通打开新的渠道。
(二)研究的性质──实验对话
远古时期的人就开始研究自然了,他们认为自然的本性,它的未来“以某种隐匿的方式写在现在发生在我们周围的事件之中”,人们只要去看、去想,再加上神灵的启示,就能够发现秘密。十七世纪建立起来的西方近代科学的标志是发现了与自然进行通信的新形式──实验对话。普氏充分肯定了这一点,不过他指出,人与自然的对话涉及到的不是被动的观察和科学家的独白,而是主动提出问题,自然像在法庭上那样接受实验的盘查。自然很可能拒绝提问者的某些假设。因此,实验方法是选择一种有趣问题的艺术,是考察自然能以所选理论语言作出可能答案的艺术。当然,被如此提问的自然是简化了的,偶尔还是肢残体缺的。尽管自然是部分被允许讲话,然而它一旦表达了自己,就不再有异议──自然从来不说谎。在普里戈金看来,随着科学研究向纵深发展,科学家为了掌握事物而指对这些事物所提的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和抽象化。有人说现代科学表现出一种摆脱人的感性直观的发展趋势,它变得越来越远离人们的日常观念。这是否意味着,科学正在接近它的极限,科学进步即将终结?普氏的回答是:“对某个客体的科学知识与掌握它的可能性之间的相对分离远远没有使科学终结,而是为大量新的前景和新的问题发出信号。”
普里戈金关于现代科学中人与自然的实验对话的看法提示了人的科学研究的性质,肯定了人在实验研究中的主体地位,同时表明,事物越是远离人类,人要把握它所付出的主观努力就越多。
(三)知识的本性─一相对于一定的智能结构
普里戈金指出,科学的实验对话所得到的关于宇宙事物的意义构成了我们通常所说的科学知识。正因为科学家是以自己的理论假说和实验程序的方式向自然提问,自然的回答就是针对一定问题的,科学知识总是相对于某一智能结构,而决非如科学的经典时期所认为的那样,是对事物“本来面目”的反映。以科学知识中的普适常数为例,牛顿物理学中没有普适常数,因为它研究的是与主体同层次的事物,可是19世纪末发现了普适常数的存在,如光速C,普朗克常数h,任何观测者都不能以高于真空中光的速度发出信号,我们不再能定义两个远离事件的绝对同时性,只能参照一定的坐标系定义,在微观层次,对量子现象的描述意味着选择一种实验装置,一种提问方式,因此,没有一种理论语言能把一个系统的物理内容表达无遗。各种可能的语言和观点可以是互补的。普里戈金进一步指出,即便对我们生活的宏观尺度,单个的人(宏观的观测者)要认识数目巨大的元素组成的体系就受到这个限制。“普适常数的存在限制了我们认识和控制自然的能力。”由此得出的结论是:“无论现实的意义可能是什么,它只能通过我们所参加的活动结构而被揭示给我们,因此,科学知识总是对应一种积极的智能结构,它不再能和我们提问的活动分开了”。这些见解与当代科学哲学家的见解不谋而合了,在后者看来,科学知识的客观性问题既涉及到包括研究者在内的自然界在各个层次上所具有的尺度(体现为各种普适常数),还涉及到与研究者所处的整个物质──文化背景有关的诸如问题兴趣、提问方式、理论假说等物质、文化和智能因素。所有这一切构成了科学抽象的客观间隔。在这个间隔内,理论思维将感知到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各种现象凝集在一起,构成尽可能首尾一致的意义体系。构成一个整体。复杂性、随机性、不可逆性、涨落、进化、时间、组织、混沌这一批牛顿范式中未加研究的重要概念成为新的进化范式中的基本概念。它们所到之处显示出的有效、新颖和别开生面,充分表明科学研究的方法进入了更高的理性层次。更为重要的是,这种综合的、整体的、建构式方法必然引入一种基本观念:我们自身就是一种被嵌入物理世界的宏观存在物,我们与自然是浑然一体的。普里戈金一再说,他是从东方哲学中汲取了智慧,对东方人来说,自身与世界是同一事物,它们之间存在天然的和谐。并且,在“以为有物”,而“未始有封”之际,还可保持天机的完整,可“一旦有封”(分解、概念化),天机的完整便开始分化、破碎为片断的单元──东方的整体自然观强调的是综合,是直观地把握事物。它们具有独立于具体研究者的客观意义。
(四)方法的变革──拆零与建构的统一
普里戈金探视的目光还常常驻留科学研究的艺术。他指出,在科学的经典时代,人们普遍以为,为了了解一座建筑物,只需对它的砖块的“行为”给出一种描述,就可能说明整个建筑过程。确实,近代科学的一些最伟大的成功是在徽观层次上有所发现而取得的,如分子生物学由于分离生命机体中起根本作用的特殊分子(DNA)而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因此,科学研究的这种“拆零”方法(托夫勒语)成为压倒一切的研究方法。然而,科学的新发展表明,对基本行为的描述还不足以把系统作为一个整体去认识,普氏不满足仅仅把事物拆开,他花费了一生的大部分精力,试图“把这些细部重新装到一起”,希望了解各部份是如何建成如日本物理学家汤川秀树指出的:“这里更重要的与其说是铲除矛盾,倒不如说是在整体中发现和谐”。现代物理学似乎在许多方面响起了古代东方哲学的回声。丹麦物理学家玻尔对他的互补性概念与中国阴阳概念之间的接近深有体会。汤川秀树在对基本粒子的研究中多次为自己的一些想法竟然与大约两千年前的庄子、老子的想法相似而惊讶不已。而普里戈金立志在自己的科学活动中确立整体建构方法的地位时,他也再次感受到东方哲学的魅力,他曾满怀深情地说:“中国的思想对于那些想扩大西方科学的范围和意义的哲学家和科学家来说,始终是个启迪的源泉。”
三、变换着的世界图案
作为一个科学家,普里戈金的哲学思想更多地体现在他借助自己所创立的科学理论而阐发出的关于对世界的看法上。寻求更和谐、更统一、普遍程度更高的理论体系,批判性地考察各种理论体系所对应的世界图景,这始终是一个科学家内心哲学冲动的表现。
(一)告别牛顿的长眠
近代科学的成就与牛顿的名字是分不开的。它打破了亚里斯多德关于天上世界与我们地下世界的分离,将天上和地下的物理现象统一起来,完成了人类科学史最伟大的一次综合。牛顿的胜利是发现了一个力(引力),既决定了天体的运动,也描述了落在地上的物体的运动。他以精确严格的数学方法解释了潮汐和星体表面的偏差,预言了海王星的存在。由于这些规律在说明自然秩序方面的成功,人们将它们用于社会、政治秩序、道德和文化等场合。然而牛顿的体系给我们提示的却是“一个僵死的、被动的自然,其行为就像一个自动机,一旦给它编好程序,它就按照程序中描述的规则不停地运行下去”,它将我们在其中生活着、爱着和死着的世界,代之以另一个量的世界,具体化了的几何世界。其中虽然有每个事物位置,却没有人的位置。于是,科学的世界与人的世界、生命的世界完全分离了。近代科学打破了隔绝天地的屏障,却代之以自然事物与生命事物的屏障。
可是这样一个单一的、静止的、可逆的世界与我们实际生活的世界太不协调了,看看我们的周围:变化莫测、川流不息,有生长有死亡,不可逆现象比比皆是,而且“一切都是被决定的”,太令人感到困惑了:谁能相信,在宇宙不爆炸之时,本篇习作的写作日期就已镌刻在自然定律之中了呢?还在牛顿的黄金时代,就有人在祈祷:“……原上帝保佑我们我们离开单一的梦幻和牛顿的长眠”!
哲学家怀特海曾经说过,科学和哲学的体系来而复往。发挥有限认识作用的每种方法最终都会山穷水尽。这话是千真万确的。本世纪初,牛顿体系首先受到爱因斯坦理论的挑战──它将牛顿理论赶走的“观测者”放回到物理学体系之中,继而又受到量子力学的责难_微观事物的行为是否遵从牛顿的严格决定论规律是大可怀疑的。普里戈金的科学生涯就在这个时期开始的。他不满意牛顿纲领与现实世界的这种特别明显的不协调性,强烈地追求一致性的哲学冲动驱使他对牛顿纲领的基础概念、理论前提进行重新考虑。从那时起,一门可以称之为复杂性科学的研究纲领就逐渐出现在新世纪人们的面前。
(二)复杂性科学的范式
新科学之特别引人注目,在于它把注意力转向了现实世界的这样一些方面:不稳定性、无序、多样性、不平衡、非线性关系,以及暂时性──对时间流的高度敏感性等。它们正是我们周围世界中经常发生的,我们早已敏感到它们的存在,只是苦于无法准确地表达它们。因此,尽管这一科学范式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各领域的研究者却争相了解它、研究它、使用它、其别是社会学者。人们评价它“可能很好地代表了下一次的科学革命”,它将完成人类有史以来的又一次综合──人与自然的统一,实现古代东方哲学的“天人合一”的境界。普里戈金的开创性工作是从研究“时间”开始的(对时间的困惑可以追溯到他的青年时期)。十九世纪物理学的主要焦点从动力学转向热力学,即从研究单个宏观粒子的行为转向研究大量宏观粒子的集体行为。随着热力学第二定律的发现,时间一下变成了一个众所瞩目的问题。因为按照第二定律,宇宙中的能量尽管相互转化时有当量关系,但不可避免地要有所损耗(以熵来度量,称为耗散)。所以牛顿的世界机器决不会一经开动就永远动下去,并且也决不会顺开、倒开──某一时刻绝不会和过去某一时刻完全相等。这就意味着,现实的过程是不可逆的,时间是有方向性的。物理学以“熵增加定律”表述了这个时间的方向性,这个“时间之矢”。
然而热力学的时间之矢朝下,现实事物趋向无组织、无序状态,这和我们在生命世界中看到的趋向有组织,趋向更大的有序状态的向上的时间之矢发生了矛盾。这样,十九世纪的物理学发现自己苦于两种时间之矢(分别由热力学与生物学所描述)的夹击,外加一个对两者皆无所知的经典物理学框架(没有时间的可逆过程的物理学)。
普里戈金注意到,经典热力学所研究的都是外在衡区的体系,在这个区域内,体系内部所发生的过程都是线性的。这是不是说,时间向下的衰变效果是发生在线性关系中?在远离平衡的区域是一种什么情景呢?一旦这样的问题被提出,理论探讨的新视野就打开了。普氏的理论告诉我们,一个体系,当它被外力驱使到远离平衡的区域时,其内部占统治地位的是一些非线性关系。这种情况下,体系与处于平衡或衡条件下的行为完全两样,它变得对内部或外部发生的小变化(称为随机的涨落和干扰)特别敏感。在外部作用的某些阈值上,整个体系以一种异乎寻常的方式重新组织自己。著名的贝纳德元胞(Benardcells)试验就演示了这个自组织现象。
普里戈金的理论告诉我们,第一,十九世纪发现的能量守恒和转化定律并非是问题的全部,它代表了自然的一些温和与可控的方面,在它下面还有一个更加“活跃”的层次,这就是化学变化、生长与死亡,它们超出了当量关系和守恒的范围。能量的转化不过是一种差别的消失,同时伴随着另一种差别的产生,只要有差别(如温度差或势能差等)才能产生也是差别的结果。将体系驱使到远离平衡态就是利用了环境的差别,以造成体系内部产生出差别(形成新的结构形态)。因此,只要自然界中有差别,有流动,就会“在守恒与转化之外响起创造与毁灭的回声”。第二,在经典热力学中不可逆过程往往被当作讨厌的东西,是干扰,是造成时间之矢朝下(无序化)的根源,而在远离平衡的地方却成为从无序、从热混沌到有序的源泉。普里戈金把这种新结构叫做耗散结构,以强调耗散过程(不可逆过程)在这类结构的形成中所起的建设性作用。自然界的勃勃生机第一次出现在自然科学家的笔下和实验室中。由于引进了“时间”,引进了过程的不可逆性,才能将“演化”将“历史”带进了自然科学,才能说明自然界不仅是在空间中存在着,而且是在时间中生成并消逝着。普里戈金称自己的物理学为演化的物理学,称自己的研究纲领为进化的范式,他实现了两个时间方向的统一。第三,普氏的新理论还提示了自然界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它涉及到哲学史上一个长期争论不休的“决定论”问题。首先,新理论指出,在热力学体系中涨落对体系的宏观行为具有重要意义。追寻涨落的本质,它根源于体系内粒子的随机运动(热运动)。物理学家玻恩指出,从宏观尺度看,一切观测都要受到布朗运动(分子的热运动)的限制。这就是说,在宏观层次上,自然界以其涨落的特征给我们的精确观测加上了限制,按普氏的看法,这不是一种实践上的、操作上的限制,而是一种原则上的、理论上的限制。我们在这里似乎遇上了与量子力学类似的境况,在牛顿力学中,这类因素被认为是可以忽咯的偏差,随着测量手段的精确化,没有理由认为不能排除。而在经典热力学中,这类因素却是造成处在衡态的体系,“必然”向平衡态(最大无序态)“跑”的原因。从哲学的观点看,这表现为内容上的偶然性具有了形式上的必然性──组成体系的每一个个体充分“自由的”活动方式,导致体系整体状态的最大无序态。其次在远离平衡区,情况有了惊人的变化。处在该条件下的体系由于受到外部参量的控制,体系内部的“相干性”加强了,因而个体不能以“足够随机的方式”动作,但在临界点附近,系统有可能“失稳”,这时该点附近的个别涨落有可能在非线性的相互作用下被放大成“巨涨落”(长程关联出现了),从而导致体系的一种与这个特殊的“个别涨落”有关的新的宏观的有序态。这样一来,体系的演化就不可能完全是“决定论的”,对它们的运动规律的描述既要使用决定论的语言,也要使用概率论的语言:首先,体系在外部参量的控制下逐渐达到远离平衡的临界状态,这是一个严格决定论过程,由必然性所支配。一旦体系达到临界状态(又称分叉点),按自组织理论,从本质上说不可能事先决定该体系的下一步状态,而要由这个时刻,处于特定位置的涨落的性质和分叉的稳定性来决定。这样,上述那个由必然性支配的过程受到偶然性的破坏,在分叉点上实现了向新的必然性的转化。这一切构成了体系演化的独特性、个体性,正因为如此、人们不可能以科学观测为依据,对体系的未来行为作准确的预测,至多只能预言可能发生的情况。与体系进一步远离平衡态,常常会出现一种看上去非常混乱的运动状态,如发生过程的不连续性、非周期性、峰值的不规则移动等。表现在刻划该体系的宏观参量出现了不规则的变化,体系变得对初始条件的细微改变异常“敏感”。我们可以在化学反应、气候变化、电子电路、心脏突发性病变、股票市场、生态系统等各类系统中发现这类现象。由于它们呈现出高度的不规则性,人们称它们为混沌现象。普里戈金告诉我们,混沌态并不像我们日常理解那样,是一种简单的无序态,而是一种在微观上(个体水平上)分子分布高度的不均匀,在宏观上(整体水平上)呈现出特别丰富的特征空间和特征时间的尺度。这么多尺度交织在一起,相互嵌套。从整体上看就显得特别没有“尺度”,没有“规则”。令人惊奇的是,这种看似杂乱的现象可以从完全规则的现象中产生,美国物理学家费根鲍姆就指出,非周期行为可以是与周期无限加倍时产生。由于这是从完全规则的系统演变出不规则,人们又称它们为内在随机系统或决定论混沌。说它们是“内容中的必然性具有了形式上的偶然性”,可能是不无道理的。
普里戈金的新的科学范式使我们看到在自然界的那些不稳定的区域中,由于非线性的相互作用而产生的各种现象,它们是自然界生生不息的一面,其中充满了涌现、转化,意外和机会。这使我们重新体验到,“我们不是作为异乡人闯进了一个同我们格格不入的机械世界”,“我们又回到一个有创造力的世界当中”,我们与自然融为一体了
普里戈金指出,世界图景的这种改变应当归功于我们对随机现象的认识,它使我们避免了一种荒谬的看法:认为丰富多彩的自然现象是按照节目单,像大本钟那样滴滴嗒嗒按部就班地排演出来的。整个宇宙不是机械的,生命既不是偶然的失常,也不是神秘的形而上学力量的显现。新科学带我们越出了那个几何的、量的世界,进入了“质的”、“演化的”世界。自然界的“活力”终于重新体现在科学中了。
四、两种文化的沟通
普里戈金的理论兴趣并没有仅仅停留在自然画面的统一上,他意识到自己的新理论还包含着一种文化上的综合。普里戈金说,近代科学的成就还带来了一个文化上的后果,这就是“两种文化”,即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两极分化”。人们往往认为,自然科学研究的是世界的普遍、重复的东西,而人文科学研究的是特殊与唯一的东西:普遍和重复的东西是被决定论规律统治着的,只要通过观测实验就可以被发现,而人的世界──社会历史领域,一切都是个别的、不重复的,因而不存在任何规律。两种文化真有这种对立和鸿沟吗?普里戈金说:“当我们从平衡态走到离远离平衡态,我们便离开了重复和普遍而达到了特殊和唯一”。这就是说,自然科学现在也开始研究特殊与唯一了:只要自然界不是完全由决定论规律所统治,特殊与唯一的东西就有“滋生”的土壤。另一方面,对各种混沌现象,强不稳定系统的研究有了突破性地进展,我们必然得出这样的结论:“不可预测并不一定意味着无序”,表面上看来是混乱的、偶发的行为并非是完全没有规律可循,那只躲在混沌系统背后的“看不见的手”对我们已初见端倪了。现在复杂性科学已经有了一整套概念体系和操作方法使人们有可能从可能性的意义(概率)上去把握它们、预测它们,甚至按一定的目的去改造它们、规划它们。这就给研究人文科学的对象提供了一种可供选择的理论框架和处理手段。例如,当我们用涨落、反馈放大、失稳、耗散结构、分叉等新科学的术语去重新思考诸如革命、经济崩溃、技术、范式更迭等术语时便会发现,它们有了新的含义,带有了新的理论视野。例如,普里戈金曾经这样分析到,社会是极为复杂的系统,包含着潜在的巨大数目的分叉。“这样的系统对涨落高度敏感。这既引起希望,也引出一种威胁。说希望,是因为哪怕是小的涨落,也可能增长并改变整个结构。结果,个别活动不是注定不重要的。另一方面,这也是一种威胁,因为在我们的宇宙中,稳定的,永恒的规则的安全性似乎一去不复返了。我们正生活在一个危险的和不确定的世界中……”。普里戈金的这个分析包含了一个十分重要的哲理:真正的创造力是存在于组成整体的个体之中。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没有个性对共性的突破就没有发展和进化。这对于我们这样一个侧重于共性对个性的规范和制约的传统文化体系来说,不能不是一个震动。
对于普里戈金的新理论,许多有洞见的社会学者表示了积极热情的欢迎。他们指出发展掌握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手段显然是我们时代最迫切的需要之一,因为在未来的年代里,这种手段在控制和管理社会的工作中起支配作用,目前人文科学面临着许多“有世界意义的困难问题”,如世界人炸、环境污染、资源短缺传统价值沦丧、社会不稳定等,它们有可能导致在全世界出现截然不同的社会形态──是更好还是更糟,就取决于我们改变它们的意志和我们掌握这种改变的能力。社会学家们将普里戈金的复杂性科学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研究社会学的新理论体系。自然科学与人文科学的综合在这种选择中得到了最好的体现。
总之,普里戈金的人生哲学和理论兴趣使他成为一个关心“未来”、献身“未来”的科学家、思想家。他在自己的科学自传中也谈到,如果依照人们看待过去、现在、未来的重要性来区分著作家和思想家,“我想我自己将属于“未来”这一类,因为我这一生主要着眼点在未来”。普里戈金相信,向前进化不是去会见我们命定的劫数,历史是决定论与非决定论、秩序与混乱相互交替的,只要我们对组成这个社会的成员、制约着它的各种因素、外部环境作用于它的那些力量有足够的了解的话,我们就能在某种程度上预言社会未来的可能行为,甚至对社会的进化进程进行某种“干预”。普里戈金说:“时间是一种建设,因此负有一定的伦理责任”,他告诉我们,在历史的舞台上,“我们既是演员,又是观众,不仅在人文科学中是这样,在物理学中也是如此”,“我们的过去被纳入了现在,但我们的未来绝没有被局限在现在”,“我们所有的人都可以参与到这当中”。普里戈金的一生,包括他创立的新科学都体现著这些深刻的哲理。他所做的是为自己的哲学信念找一个科学的框架,他是一个成功者。
篇9
一“图象论”与命题真值
维特根斯坦是学界倍受关注的大师,其前后期思想的迥异恰当地诠释了他的哲学主题:“哲学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活动。”①有趣的是,辛提卡博弈论语义学所强调的也是动态的理解命题,这与维特根斯坦哲学在本质上殊途同归。
维特根斯坦哲学的主要贡献之一就在于提出了著名的“图象论”。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和后期哲学的目的都在于通过研究语言的结构和界限来理解思想的结构和界限。维特根斯坦工作的基点,就是回到逻辑的出发点,即考虑命题的性质。这样,真的界限就构成了语言的界限,维特根斯坦所考虑的就是关于事实的话语。“人给自己造出事实的图象”②。维特根斯坦指出:命题是实在的图象,“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③。“图象是一种事实”④。“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⑤。“图象的真假在于其意义与实在的符合与否”⑥。维特根斯坦认为,图象与它所图示的事实之间的关系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这种关系“由图象元素与物项的配合而成”⑦,这种关系本身也是一种图象;二是“凡图象,不论只有什么型式但要能表象实在———对或错———所必须与实在共有的东西,即是逻辑型式,亦即实在的型式。”⑧所以,“每个图象亦是一逻辑图象”⑨。“对象是简单的”⑩。“对象构成世界的本体。因此不能是复合的。”
一切复合物必然可分解到不可再分的部分,这就是绝对简单的对象,那么,这种绝对简单的对象是什么?很显然,维特根斯坦这一思想的形成深受罗素和弗雷格的影响。罗素对客体进行了区分,一类是亲知的客体,一类是描述的客体,通过“亲知还原”,描述的客体可以转化为亲知的客体,维特根斯坦对罗素的客体进行了扩展,认为属性和关系也是一种客体。语言中的一个名称来表示一个简单的客体,通过这些客体的结合方式,指称客体的名称可以相互组合成句子。对于简单的客体,我们无法定义它们是什么,我们仅仅能够指示它们,这样,我们也就无法言说这些客体是存在的,因为定义一个客体就是意谓着被定义项的存在。维特根斯坦的绝对简单的对象实质上是罗素亲知客体的变体,是经验的客体。图象论的主旨是说明图象如何具有命题的内容,图象可以看成一个句子,一个句子也可以看成图象,这对于解释最简单句子的合理性是显而易见的,那么如何处理复杂的句子呢?
维特根斯坦最开始的设想是用合取和析取处理一切复杂句子,这也是辛提卡采取斯科伦前束式处理量词句的直接思想来源,但是维特根斯坦后来采取了另一个思路,代之以集成的图象法,“凡对于复合体的陈述,都可解析成对于其成分的陈述,解析成一些把复合体完全摹状了的命题。”即一个复杂的表达式的真值取决于组成它的表达式的真值,即命题就是基本命题的真值涵项,这样,维特根斯坦就完成了语言的运作方式。维特根斯坦的这一思想源于罗素和弗雷格的启发,罗素和弗雷格两人都认为命题才是最基本的意义单位,主张将命题形式化,即用数学中的函数表示命题。维特根斯坦对这一思想的运用是水到渠成的。维特根斯坦认为,“命题是原初命题的真值函量”。“原初命题是命题的真值函目”。换句话说,“一切命题都是对原初命题做真值运算的结果”。“命题就是从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自然也从其确是一切原初命题的总和)而得出的一切。所以,从某种意义可以说,一切命题都是原初命题的总括。”
命题与世界的图象论包含了两层含义:一是图象的元素与事物之间具有对应关系;二是图象与事实之间具有相同的逻辑形式。由此,在维特根斯坦看来,“图象是实在的一幅模型”,“图象是一事实”,“图象所表现者即是其意义”。
正是因为命题具有相同的结构,才使得我们可以将其形式化,并且可以进行变项替换。那么,图象如何与世界相联系?在维特根斯坦早期哲学中,这种关系由名称—客体的关系来决定,但是名称如何与客体相联系?与其说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是对前期哲学的反叛,不如说是进一步的深入,在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名称与客体的关系被受一定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所确定。在完成这个思想转变之后,维特根斯坦不需要图象论了,取而代之的是语言这种被规则所支配的特征。
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是将博弈的方法引入命题分析,他的研究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命题的构成和命题的真假,第二个问题就是如何确定命题的真假。第二个是维特根斯坦后期哲学讨论的一个主要问题,其前期哲学为解决辛提卡的第一个问题提供了思想元素。命题是由概念构成的,而博弈语义学中的概念则直接对应维特根斯坦意义上的存在。值得注意的是,维特根斯坦的存在是与事实相对应的存在,是以现实世界为界限的,所以辛提卡用他的可能世界改造了维特根斯坦的客体。在辛提卡看来,很多情况下,人们的语言交流所涉及的客体多是描述的客体,这些描述的客体有些能转换为亲知客体,有些不能,如“结构为H3O的水”,但是人们在日常的交流中又会涉及这些概念,自然在定义域D中也就应该包含这些元素,可以看出,辛提卡的客体是对维特根斯坦客体的扩展。辛提卡的客体分为存在的和可能存在的两类,即在现实世界中存在和在可能世界中存在。而且很明显的是,辛提卡的存在概念不是语义学层面上的,而是语用学层面上的语义,这在博弈论语义学的操作性中得以体现。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定义域D中的个体必须能与可能世界中的对象一一对应,脱离了这种对应关系,我们就不可能知道自己在言说何物,更不用说判定言说语句的真假。正如DanaScott所指出的那样,语义确定一个实现不是必需的,它应该为证实一个实现是正确的提供标准。
在确定了命题的构成之后,需要解决的问题是命题真假的标准是什么。辛提卡认为,命题是有意义的,命题的意义就是命题的真假值。博弈论语义学的处理方法是找到一个体用概念的名称代入量词所约束的变元,即参与人“我”在定义域D中找到相关的个体以证实语句,而参与人“自然”则企图找到范例来证伪语句。那么,如何才是找到相关的个体呢?或者说,怎样才知道代入个体后的语句为真?如前所述,辛提卡在扩展了维特根斯坦概念的基础上明确了命题的构成问题,相应的,辛提卡的命题范围较之维特根斯坦就宽泛的很多。辛提卡将博弈论语义学称为“寻找并找到的”逻辑,寻找并找到了什么?就是找到一个适当个体代入后的原子句所反映出来的图象与现实世界相符合。这不仅直观,而且符合人们的日常交流。可见,在确定命题真假的标准上,辛提卡与维特根斯坦是一致的,就是采用图象论的符合标准。辛提卡自己也曾明确指出,“博弈语义学不排斥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图示的(同形的)关系理论在原子句和现实之间建立了联系。”从这句话我们可以看出,要确定命题的真值,只要将命题与图象做个比较就可以了。用辛提卡的话说就是,“名称-客体关系曾经被建立,仅仅需要一件事,这件事就是将原子句和现实相比较。”
辛提卡指出:“维特根斯坦的图像理论和逻辑语义学之间的相似性和非相似性更有趣。最重要的大范围相似性之一,就是在两个理论中,语言的基本元素和现实的特定方面之间的代表关系,用任何的方式都不能进一步的分析。”罗素指出,事实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而一个命题的本质就在于:它可以两种方式,即以人们所谓的真的方式或假的方式对应于一个事实。最基本的事实是原子事实,与原子事实相对应的是原子命题,它肯定某物具有某种性质或某些事物具有某种关系。原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它是否与原子事实相符合。在原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联结词就构成了分子命题。分子命题的真假取决于组成它的原子命题的真假,是原子命题的真值函项。在分子命题的基础上,借助逻辑量词可以构成更高一级的概括命题。其真假最终也取决于原子命题的真假。维特根斯坦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任何复杂命题经过分析都可以还原为最基本的原子命题。辛提卡由此得出结论:“一个指示性句子的表达在通常的本质上不是这些语言博弈的一个回合,在这些语言博弈中,给出了几个构成成分的词语,并且因此给出了整个句子的内涵。”在辛提卡的博弈论语义学中,我们根据可能世界理论可以确定定义域D,根据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可以处理命题,并且将命题的具体处理方法转化为真值函项的求解,那么,接下来要考虑的是,我们究竟应该如何为真值函项求解,并且这个方法是否可以形式化。遵循维特根斯坦的哲学思路,辛提卡找到了博弈论。[
二“语言游戏说”与语义博弈
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说中的所谓“语言游戏”,实际上是把游戏当成是运用语言的比喻,即强调语言的使用,他指出:“我将把由语言和行动(指与语言交织在一起的那些行动)所组成的整体叫做‘语言游戏’”。维特根斯坦认为,语词的意义在于使用,运用语言是一种活动,我们使用的语词在不同的场合会有不同的意义,必须根据具体的使用环境才能确定语词的意义,试图通过孤立的逻辑分析来揭示语词的意义,结果只能误入歧途。维特根斯坦对语言的这种处理方法,实质上是从具体的语境动态地观察语词的用法,我们不能孤立地去问“什么是意义”这一类的问题,而应该说“什么是意义的解释”。弄清一个语词代表什么之前,必须首先掌握包括这个语词在内的那种语言游戏,一个词语的意义也就是它在语言游戏中的实际用法。维特根斯坦对于语言及其意义问题的思考,得益于一场足球比赛的启发,同时,相较于足球比赛,语言游戏也存在规则,在维特根斯坦看来,遵守规则是语言游戏的灵魂,也是一切人类行为的必要条件。维特根斯坦用了很多篇幅讨论规范和遵守规则。“遵守规则,做报告,下命令,下棋都是习惯(习俗,制度)。
“遵循规则类似于服从命令。人们是被训练这样做的;人们是以特定的方式对命令做出反应的。人类共同的行为方式乃是我们据以解释陌生语言的参考系。”可见,规则和遵循规则是人们在实践和交往中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准则和行为模式。这种语言游戏所遵循的规则究竟是什么?是否就是逻辑必然性?“维特根斯坦最终在他的认识论斗争中失败了”。
其实[论/文/网LunWenNet/Com]只要留意维特根斯坦前期哲学,我们不难发现维特根斯坦在处理这个问题上的缺陷,维特根斯坦指出:“我的根本思想是‘逻辑常量’不代表任何东西。事实的逻辑不可能为任何东西所代表。”“没有‘逻辑的对象’、‘逻辑常量’(照弗雷格与罗素的意义),于此便显然可见。”虽然维特根斯坦不承认逻辑常项的存在,但是认为客体具有逻辑形式,这种形式使得客体能够聚拢。
辛提卡认为维特根斯坦的语言游戏受到博弈论的影响。“游戏概念的主要用法如此多地分享了像冯·诺意曼(vonNeumann)和约翰·纳什(JohnNash)那些数学家构建一个详细的游戏的一般理论的结构,那个理论旨在帮助科学家与哲学家理解有趣的问题的范围。它们甚至包括了真理与意义的问题(以及其他的语言—世界关系)以供讨论,维特根斯坦从中提出了他的语言游戏观念。”
与维特根斯坦相同,辛提卡在确立了命题和世界的图示关系之后,需要研究的就是这种关系是如何建立的,“处于这些描述关系之间的关系是什么?”在辛提卡看来,单纯的图像论已经不能解释这个问题了,图像论的任务是描述关系,那么对关系的关系的刻画,则需要另一个理论。辛提卡指出:比起那些为解释语言与现实结合所需要的思想,维特根斯坦经常包含更多的语言博弈思想。“为了理解(一个给定的一阶逻辑语句)F,我们显然没有足够的时间和记忆空间,事实上,我们对一阶语句的理解必须建立在对语句和世界的有限的逐步比较之上,而不是(潜在的)F的图像本质。”“有时语言博弈能够明显的被发现用于提供词语和它所刻画之间的关联”。
这里我想指出的是,或许我们用图像论处理语句理解的时候已经不足道了,但更为恰当。辛提卡认为自己受到“维特根斯坦有关思想的启发,强调受规则支配的人类活动,亦即寻求和发现语言游戏的重要性。”但是,辛提卡“比维特根斯坦走得远得多,因为后者的思想是轮廓性的且不系统。”“在我没有有效的方式找到我的下一步该如何行动时,我怎么可能在实践中采取一个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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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以上列举,不难看出老子的伦理思想就是以“上善若水”为核心,要求人们通过“信”、“慈”、“勤”、“俭”、“知”、“行”、“谦”、“朴”、“厚”等行为规范和行为准则来效法水的“上善”之举,而具有这些品德的人可谓是“得道之人”即老子所谓的“圣人”了,而圣人所追寻的理想品格就是和谐美妙的“和光同尘”之境。与万物合而为一得“和光同尘”正代表着天道,是最深的德:“道生之,德畜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道之尊,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故道生之,德畜之。长之育之,亭之毒之,养之覆之。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第五十一章)这段话的意思是:第一,道与德之所以尊贵是由于道对世界发挥了创作的作用,德则尽其蓄养的功能。第二,老子遵道的同时,又提出了贵德的思想,“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这种尊重每个生命个体的独立性就是“玄德”。第三,这与老子明确提出的自然无为思想相呼应,更加彰显了道家的人文精神。
二、老子伦理思想的践行方法:“涤除玄览”
而如何才能修身养性达至圣人的“和光同尘”之境呢,首先老子所说的“圣人”和儒家传统的“圣人”含义不大相同,在某种意义上说,老子的“圣人”是指“悟道者”。中国历史上所评价的“十圣”大多都是各行各业的道德楷模,如孔子为文圣人,关羽为武圣人,杜甫为诗圣,王羲之为书圣,张仲景为医圣,杜康为酒圣,陆羽为茶圣等等。但是这些圣人以老子的观点来看有的是被神化的,令人遥不可及,总有些欠缺。“圣人”一词贯穿于《老子》一书,出现有30次之多。圣人之所以被称为“圣”,是因为他们“惟道是从”,从而体现了道之德,德就是道赋予万物的自然本性和天然禀赋。圣人无私无欲,纯任自然,率性而为,“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万物作焉而不为始,生而不有,为而弗恃,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第二章)“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第六十四章)其次,要达到“圣人”的修身之境,需要不断除私去欲进行修炼,才能“复归于朴”达到本真的状态。所谓“为学日益,为道日损,损之又损,以至于无为。无为而无不为”(第四十八章)具体的修炼方法就是“涤除玄览”,这种方法就是让人静下心来,反躬自省,清洗杂念,摒除妄想。让人的心灵返回到清虚明镜的状态,这样就能够避免观物不正,行为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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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认为宇宙万物又是虚实的统一,这种虚空不是绝对的虚无,虚空中充满了“气”,就像南朝谢赫六法论其中之一的“气韵生动”一样,正是这样的“虚空”,才有万物的流动,才有不竭的生命。老子认为任何事物不能只有实,而没有虚,所以老子认为天地万物是“有无、虚实”的统一,有了这种统一,天地万物才能流动,生生不息。老子的这种思想对于中国绘画有很大的影响“,虚实结合”形成了中国绘画美学的基础。庄子亦说“:虚室生白、唯道集虚”。万象皆从虚空中来,又像虚空中去,此时无声胜有声,此处无墨胜有墨。一幅具有艺术魅力的作品所拥有的艺术空间是无限的,功力深厚造诣精湛的画家或书法家所追求的艺术世界也是无限的,艺术必须要虚实结合,才能表现出生命,才能真实的反映真实的世界。“计白当黑”就是虚实相应的美学形式之一,也是中国艺术中最迷人的部分。黑色与空白的辩证关系奠定了中国画基本形式法则,使中国画艺术笔墨高度简练。一条马鞭可以代替骑马,一支船桨可以表示船在水中行《。三岔口》中大白天翻来扑去的搏斗,但没有观众会误认为是白天 山水画幅上方的空白是天,下方是水,是地。齐白石老人的虾,活灵活现,但没有水,白纸即是水,也没有人去质问说为什么不画水,优哉游哉是群虾已经足够了。齐白石论画也讲气,所重的是“静气”,即“融合之气”:画中要有静气。骨法显露则不静,笔意躁动则不静,要脱尽纵横习气“。空白”空间成为其放置奔放感情和丰富想象的空灵之地“;无为”“、虚静”的人生观“,游心于淡,合气于漠”在绘画中得到充分的反映。画家们会尽量利用空白,为了使整个画面的主体突出。我们知道人的大脑和眼睛、耳朵会因为注意力的关系对我们视线中的物体和周围的声音加以选择的接收。人的眼睛不能够同时看清同一视野中不同的几样东西,人的耳朵亦如此,这是因为大脑注意力不能都分散的原因。例如,当人的眼睛集中在看一物体时,就不会在意旁边的物体,所以人的眼睛由大脑的注意力决定。注意力所在意的物体,一定会清楚,注意力以外的物体可以“视而不见”,这是人们在观看事物时的基本要求和习惯,而画面所反映出来的就是这样一个规律。黄宾虹先生晚年的山水,通常所表现的山是黑的,整个画面都黑成一片,而满片黑中画了些房子和人,他所画的房子及房子四周却是很明亮的,房子里又经常画些小人物,就会更亮更突出。人的四周也总是留出空白,使人与人的轮廓很分明,这样人和房子都能很空灵的突出,而空灵的感觉正是东方审美的一种表现,这就是利用空白使主题突出而又让人感受到东方美学的魅力。倪云林的作品,笔简意繁的境地中寄托着他的感彩。同样是画面上的“空白”,基于这种笔调,更多导向的是他内心所特有的深层意念,我们从《渔庄秋霁图》这一作品中可以看出,超脱空灵、淡泊清远的意境给人以世外之感,大有“不食人间烟火”的仙界之像。作者将穷困潦倒的生活背景和一片扁舟漂江湖的出世态度,使之将画中静寂的“空白”和惨淡的笔墨化为“无为”境界的追求。塔式心理学在解释这一现象时,曾举例说明:被截去的三角形,对视觉的刺激仍然可以把人带入三角形或类似于有三角形,对视觉的刺激仍然可以把人的理解带入三角形态的组合中。例如,维纳斯的断臂,我们可以自由想象断臂的各种形式,给观众留有想象空间,这样作品才会耐看。换言之,空白所所围绕的具体形态是“空白”内涵形成的诱因,对意识由“虚静”“、无为”、“空”的认知转入观者内心深沉的思考,形成对空白意义的产生有着明确的引发作用。如果没有这一诱导,“空白”归于无意义,由此我们可以再次回到“无为”。老子不愧是哲学大师,后人恐怕再无此理论了。老子他的“一阴一阳之谓道”,也可以直接用于我们对书画的研究,在书法中,如果说画出的线条是“阳”的话,那么被留下来的空白即是“阴”,两者相辅相成,犹如阴阳太极图,缺一不可。当然我们由此会想起老子的另一句名言:知其白,守其黑。其实这样的例子还有很多,譬如篆刻中的阴刻阳刻等等。“禅家云‘:色不异空,空不异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真道出画中之白,即画中之画,亦即画外之画也。”(清•华琳《南宗诀密》)。空白的意义是很重要的,它并不是被动留下的,当我们在画出一道黑线的时候看到了它的白,这些白是为了界定黑而存在的,这似乎是被动的,但是空白可以给我们的视觉带来空间感,线条越粗,这种感觉越强,所以空白绝不仅仅是平面上的,而是有纵深感的,中国的书画艺术所追求的最高审美情趣就是淡泊、空灵、含蓄,而要达到如此境界主要通过空间感来体现。阿恩海姆在《艺术的视知觉》中写道“:在纸面上画一条直线,这条直线看上去就不象是位于纸面以内,而象是悬浮在这个平面上方的空间之中。”于是,平面变成了立体。衬托一道黑线的空白,并没有与黑线处在同一平面上,,而是在黑想之下。形成空间纵深的关系。一般来说,空白的面积越大,越显出空旷,纵深空间可能越深,反之则浅。中国画讲究“水墨为上”,即使用色,也讲求“意足不求颜色似”。这是因为它所注重的是神似而不是形似,同时在方法上,也更容易配合以笔墨为主的表现和尽量利用空白以突出对主体的处理。王维的《山水诀》“:夫画道之中,水墨最为上,肇自然之性,成造化之功。”画中的“空白”内涵与老子“大音希声、大象无形”的“道”相携,与周庄“彷徨忽尘垢之外,逍遥乎无为之业”的无为观相携,成为寄托道德心灵和艺术观的价值领域和自由空间“。计白当黑”在具体的形态刻画中追求形式无限性,在中国画的“空白”里,在深层的审美领域中,去提高、发挥我们的智慧,使我们的艺术通向无边无尽,超越时空“。空白”的大度空间显示出巨大的包孕性和协调性,空白与墨线这种黑白、虚实关系在美学的形式范畴中也是一种阴阳互补的“道”的神奇所在。要想使黑白绘画变成生命的艺术,必须在笔墨与空白之间产生内在的张力,只有在笔墨与空白之间具有张力时,绘画在每时每刻才会处在一种息息相通、生生不灭的状态之中。作为欣赏者,如果只看到笔墨、物象间的关系,就是没有欣赏艺术的眼睛,因为空白与笔墨相遇才是绘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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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早期的重要思想到现在也能指导管理实践,比如早在2000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杰出的军事家孙武所著的《孙子兵法》中比较有名的一句话“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告诉我们要分析客观规律才能克敌制胜,这句话在现在的一些企业的竞争的到处都能体现;孟子主张的“性善论”和荀子的“性恶论”在当今社会中对人的管理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孟子肯定了人性本质上是善良、美好的,荀子认为恶是人性自然需要善来改造。现代管理实践中需要把二者结合起来,人是复杂的动物,有两面性,对人的管理要运用不同的手段。15世纪著名的思想家马基埃维利提出了四项领导原则,这四条原则同样也在现代的领导实践中发挥着作用,比如领导需要得到拥护和领导需要团结群众等。以上这些就是我们可以吸取的早期管理思想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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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希腊哲学中存在一种追求知识的倾向,他们把一个与多个、不变与变化、真理与谬论、善良与邪恶一一对立起来,以此作为寻找世界统一的观念,追寻事物之后的那些不变的规律和这些事物形成的原因。把和谐社会当作是思想体系并进行研究的第一个西方人是柏拉图。从正义概念进行分析,柏拉图正是以此作为研究起点,并且从这开始展开了他理想国度的追寻之路,但是柏拉图研究的理想国度是作为观念的国家,它强调的是前人的经验与自我的理想之间根本区别。古希腊哲学家们对理想社会的研究是寻求统一的理念,这种理念的获得来源于人的认识、静观、沉思。对于一些会涉及到比较特殊情境的实践活动来说,那些特殊的情境是变化不定的、是不可复制,独一无二的。但是人是实践活动参与者,因为人本身就存在不确定的因素,这就使得实践活动的结果是不可预料的。因为人的不自信所以人们渴望超脱自我。人们认为在一定的认知领域可以达到某种超越人的实践困境的境界。通过实践认识所获得的实在,构成了其他活动的经验,是真实的标准和尺度。主客体分离是知识性倾向的前提。在和谐社会形成过程之中历,我们会发现了的巨大认知倾向。单单就人存在这一方面上看,人的自由与追寻和谐的只是倾向是息息相关的。人们试图寻找一种外在的保障来避免掉个人的责任和自由的负担。为了能够掌握社会的变化以及获得生存及自由的保障,人们形成了这样的信念: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是规律、价值的发现和认知。但是人的信念在唯一的支配者即现实的面前,所有的人类仿佛都变成统一的个体,所有信仰好像都被清零。虽然人们好像是失去信仰,当时人们还是可以从其中得到新的力量,一种新的灵魂,犹如被救赎般,个人的存在都被超越。
3不确定性,追求和谐的行动倾向
社会应该具有的职能是寻求确定性来获得保障和安全感,这也是人存在的前提。但是确定性不是社会发展的目标,但却是人不断超越的给定状态,是过去的代表。和谐社会对确定性的寻找能够让人们进一步地超越这种确定性,它始终建立在个性的批判及超越的活动之上。在这一方面上康德的贡献十分巨大,他的功绩在于他使传统古典思想倾向更加明显化了。康德认为知识是受宇宙的客观组织决定的,对自然的认识可以用这一认识来解释说明,康德的认识论从客体回到了主体。人们通过康德的认识体系了解到自身所存在的力量,人们开始渴望挣脱命运的束缚,渴望摆脱命运的压制。这一表现表明人们开始从神权信仰想人权转变。康德的先天的形式、范畴,使得人们的实践获得了确定性和安全性,但是人们的认识还仅仅是停在概念及心理认识的过程之中。康德的观点是将和谐社会的建设归结于人的存在,这并不是哥白尼当初提出的革命的实质,只有马克思完成并且解释了这一实质。思想不仅指出了唯物主义的直观性,而且还指出了唯心主义的主观性。它们的共同点是不知道或者忽视人的感,抬高理论而忽视实践。通过人的活动还有人的存在来使得和谐社会的发展这才是确定性真正寻求的东西。旧哲学的中心是思维和心灵,新哲学的中心是人的存在,即现实个人的感性的活动,它是一种自然的活动进程,但是这进程是欠缺的,是不完美的。它需要人们通过不断地选择、试验、操作得出一个可以更加自由活动的结果。理念成为人们自由思维的一个方面,成为人活动的产物。理念、规律是人们历史活动的产物,作为人们说认识的事物,它们是在人们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重新计划和打点过的,是人工生产之后的产物,它们是通过人为的活动,在此之后又加上修正和验证的对象。世界是“人化的自然”。
4和谐,超越性的现实运动
和谐社会是人存在过程中表现出的相对平稳、和睦的状态,它具有相对性、暂时性、可变性。它的前提是不断地超越人存在的现状,把实现人的自由作为目标。它就是人活动的本质即本身,它存在于人活动之中。人的自由是人的一个任务和义务,是设定的。所以为了自由,我们不得不去创造一个和谐社会。很明显,假如人们简单地遵从人的本能及客观规律,那么他绝对不会自由。依靠他人的实践结果来使得自己得到保障,这远比自己判断、选择来的容易,更不必说人存在的本身就需要面对太对太多的危险,所以在现实中,面对困难,多数人会选择前人的方法,通过模仿别人来解决问题。这表明一旦可以减轻负担,人们就会主动减轻包袱,以一种舒适安定的方式面对生活,这是天性。真正的和谐社会是靠每个人努力创造的一个过程,是人们为了超越现存状态的不断策划的一个过程。站在人存在的角度看,和谐社会就是一种社会存在的状态。在马克思哲学里和谐社会就是人类行动的指向,是人类发展中不断超越的持续的状态。马克思哲学思想的内容直接地表明了这么一个观点:和谐社会就是人存在的本身。马克思思想哲学自始至终都是把未来的和谐社会当成是人存在的超越的必然过程。马克思再一次强调:和谐社会不可能是在必然性之中寻找,也不可能是在必然性的范围之外设定一个理想社会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