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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档案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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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档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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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执法档案的安全管理存在诸多隐患。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分散,职责分工交叉重叠。部分行政执法档案处于多头管理的状态,或保存在机关及事业单位档案室,或保存在其内部机构等;一些行政执法机关的下属单位也成为行政执法档案的保管机构。很多保管单位不能对相关的执法档案内容进行及时补充,使行政执法档案依据性缺失。一些行政执法档案由于结案时间拖后,造成后续材料散失、不完整。产生问题的原因:一方面,行政执法权限不清晰,职能交叉;另一方面不少单位办公场地紧张,没有条件设立独立的档案-室,一些单位更忽视了档案安全保管设施的配置。

2 档案移交和归档混乱。档案的保管是一种责任,作为国家机关,应该按照法律规定,对档案进行归档和移交。由于没有规范标准,大连市49个一级行政执法立档单位中,在立卷归档时间上就存在多种情况,有的在2个月内归档,有的1年内归档,有的1年以上才归档。在移交方面,一级立档单位没有移交或部分移交行政执法档案的占43%。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由于领导不重视档案的归档、移交,工作人员没有依法管理档案观念所致。

3 档案整理方法不统一。一是表现在档案排列方面,有完全单独排列的,有完全作为文书档案属类排列的,也有单独排列与作为文书档案属类排列并存的;二是表现在档案的装订方面,有装盒的,有组卷的,有的单位装盒与组卷并存。产生问题的原因在于档案管理规则及适用方法多元化。

行政执法档案有效管理的途径

要使行政执法档案科学有效管理,必须建章立制。大连市档案局自2005年以来,多次与市法制办协调,促成《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列入大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在起草《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过程中,市档案局联合市法制办召开3次专门会议,针对其中的重要环节进行研究。在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及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范围内书面征求意见及在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过程中,针对各方面提出的案卷的装订,归档文件目录及卷内文件目录的书写,案卷的整理、排列、编号及保管期限,案卷的鉴定等27处意见,认真进行商讨和反复修改。在2007年年底市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上,以政府规章的形式通过了《大连市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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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是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其内容是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内容、过程及结论的原始记录,而非自然界的产物。

(二)历史性

档案是过去形成的而非正在形成或尚未形成的东西,也就是所谓的“让过去告诉现在”、“让历史告诉未来”。档案将过去、现在和未来联系在一起,维系人类社会的时空统一性和整体连续性。

(三)原始记录性

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特征,是档案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所在。这也从根本上决定了档案管理方法上的取向。我们管理档案时,无论采取何种方法,都不可改变成伤害档案的

本质特征。档案管理的核心只能是充分实现档案对以往历史事实的原始记录价值。

二、医院行政档案管理

(一)医院行政档案的定义

医院行政档案,即医院行政管理档案,又称文书档案,是在医院的行政管理活动中,由各种行政性公文(如请示、决定、通知、通报等)转化而成的档案。这种档案是在医院管理和组织活动中形成并被保存下来的档案,它是一所医院保持连续工作必须查考的凭据,是做好医院行政管理工作的必备工具。

(二)医院行政档案的形成条件

1.办理或处理完毕的文件才能成为档案。所谓办理完毕,是指完成了收文和发文处理程序,已经发出或承办完毕的公文。对于办毕文书,要经行政管理人员严格界定。办毕文书的界定原则是:

(1)对于不必办复的公文,如决定、通知、调查报告等,在印发完成或有关领导阅知、有关部门传阅办理后无其他意见的,即为办理完毕;(2)对于回复性质的公文,如请示、问函等,只有当医院收到结论性文书(复文)后,才视为办理完毕;(3)对于一些需要长期贯彻执行的公文,如医院规章制度、医院长期计划等,当完成了定稿和印发行文后,也属办理完毕公文。

2.只有对医院日后工作具有一定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才有必要成为档案对于办毕公文,要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价值,决定其“去”、“留”、”存”、“亡”,一般有4种结果:立卷归档、清迟、销毁和暂存处理。因此,要对办毕文件进行认真鉴别挑选,将办理完毕和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公文,立卷归档保存。

3.按照一定规律保存起来的文件,才能最后成为档案档案的特点和优点之一,就在于它不是一份份孤立的、杂乱的文件,而是具有内在联系的文件体系。所以,未经整理的、杂乱无序的文件,尚不是科学意义上的档案。所以说,文件是档案的因素,档案是文件的组合。

(三)医院行政档案的管理要求

1.充分发挥档案室的作用医院档案室是对医院除病案之外的所有档案进行集中管理的场所。档案室的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档案室是医院具有参谋和咨询作用的部门,是医院领导和各行政科室的助手,是提高医院行政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医院管理工作和业务职能得以延续的重要手段。另一方面,档案室是做好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

因此,应充分认识到医院档案室的重要性,重视档案室的建设,为实现医院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奠定基础。

2.加强档案工作人员的培养,充分发挥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当前,制约医院档案管理水平的主要因素是人才不足。档案管理工作对档案工作人员素质提出了很高要求。医院领导和行政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档案工作人员的培养和教育,不断丰富他们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

3.“档案工作人员,均属档案专业技术人员,其业务能力的考核、技术职务的评定和晋升,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任命制),档案专业技术人员享有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同等待遇。档案工作队伍要保持相对稳定。”在实际工作中,医院管理者应在职称晋升、待遇、培训等方面为档案人员创造条件,提供机会,以激励档案人员的工作,促进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

4.加强档案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近年来,随着办公自动化(OA)的普及,使用计算机制作文件的医院越来越多。大部分医院将文件打印成纸制文件,经正式签署后归档保存,原电子文件仍保存在各形成部门。也就是说,电子文件多处于分散保存状态,没有完全归档。医院应重视电子文件的收集,努力实现其统一管理。

三、医院行政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党政管理方面

凡是本部门党、政、工、团,包括纪捡、人事、保卫、财会、基建、生产、科研、外事

等单位和临时机构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收、发文(电)和内部形成的会议文件、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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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档案管理工作需要从“全”字入手

(一)建档要全面

文化市场管理档案工作牵涉到行业内广大用户,需要构建健全的综合管理建档。行业内有典型行业经营群体和代表性经营业户都需要进行建档。这样,一个区域中的文化市场档案管理工作才能够有效的构建起来。

(二)收全放宽

档案材料不但是收进与发出的红头文件,而且也是一系列记录数据的材料。在文件材料归档拟定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扩大归档范围。唯有这样做,才可以将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整个过程反映出来。

(三)类别要全面

一个地区的文化市场管理档案要包括很多种,如:影响档案、文书档案、技术档案、专业型档案等。在档案载体上,既需要有传统纸质型的,也有现代录像、照片、视频等类型的。

二、加大力度建设信息安全人才队伍

文化执法档案信息管理工作必须要由专业的人负责,因此确保档案信息整体安全和有效,应强化建设信息安全人才队伍。首先,要吸纳大量的综合型档案管理人才,进而从整体上提高档案信息管理人员的素质素养。其次,要强化档案管理人员安全意识和思想道德素质,进而使档案管理人员可以积极的、主动的进行档案信息管理工作。三是,制定完善的激励机制,进而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管理档案的水平,并积极的学习各项新技术,从而为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三、档案管理要搞活“用”字

(一)因人利用

结合档案建档管理需求,将各个年份的文化市场经营门户种类、经营状况和行业分布等数据信息,统一的规划入档,便于有关工作人员的有效使用。

(二)严加管理和使用

建立文化市场行政处罚案卷,应结合具体法律条例规定,反复检验,最好咨询相关法制部门,在他们的建议和指导下,真正做到依法建档。若是特殊类型的档案,严加使用,更不允许建档。

(三)用多种形式传递档案信息

将文化市场业户经营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和文化市场信息等以多种形式传递给广大社会公众,形成依法治理、依法行政的格局,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从多方面上加强行政档案的管理。

四、档案管理要注重“改”

(一)上下两级共同发力

由政府直接牵头,县乡财政预算中列入档案管理经费,并配置专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对文化市场档案集中管理,由专门的人员负责规划、监督文化市场档案工作。

(二)稳定档案干部人员

文化市场档案干部需要结合我国颁布的有关于档案管理法律条例,并尽可能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薪资待遇,并拓宽档案管理人员的晋升渠道,由于工作实际需要确实要提拔档案干部,应征得上一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后,并适当的补充档案管理干部。

(三)改进档案工作方式

转变以前单一的重指导轻服务的做法,向着强化法治推行监督检查和做好有效转化服务形式工作,向着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加强水平,促进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方向转变。并且,应及时转变工作作风,深入进行调查分析,对档案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解决,并深入探索管理文化市场档案的新方法。

五、建立健全的档案信息法制管理加大力度

对档案信息管理进行法制建设,为强化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做好各方面工作。由于只有在行政执法的状况下,才能减少档案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一是,政府应出台与档案信息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条例,进而强化建设档案信息管理法制水平。二是,档案信息安全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因此还应该在制度与组织上采用一系列的措施。因此,既需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也需要制定出应急处理档案信息安全保障机制,进而尽量减少威胁档案信息安全的一系列行为,最大程度上做好预防档案新威胁工作。

六、档案管理可以从“收”字着手

(一)大力宣传与推广

要在强化推广与宣传与档案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定下,达到提高全民档案管理意识的目的,明确档案管理工作与文化市场管理工作二者的关系。要加大力度宣传利用档案创造的社会与经济效益事例,引起社会公众的广泛注重,激发个人或者部门对管理档案的欲望和热情。在普及档案知识教育下,消除传统档案管理的不足,真正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可以说无论对于任何工作的开展,宣传这一环节工作尤为重要,想要切实的提高文化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水平,势必要加大力度宣传与档案管理有关的理论知识,使更多的档案管理人员真正意识到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由此在自身工作中可以负责任的、认真的进行每项工作,最大限度上提高自身的工作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应结合单位具体状况构建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最好建立形式多样的档案归档制度,将归档的文件材料面放宽些,规定更加具体些,以达到促进文化市场发展的目的。对于典型的经营群体档案信息、培训记录、综合性材料等等都应保存好,分类进行归档,便于后续的使用。同时,还需要构建完善的奖惩制度,在工作中表现优异的档案管理人员应给予奖励,奖励形式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以物质奖励为主,进而提高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反之,对于表现差的职工应给予惩罚,情况严重者应给予开除处分,从而给其他工作人员一个警示的作用。

(三)经常检查和指导

县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定期或者不定期到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对档案建设管理工作进行监督与指导,主管局也要经常去监督与指导文化市场档案工作,第一时间内发现问题,并采用相应的对策妥善解决问题。同时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中还需要做到明确权责,唯有明确权责,才能扭转权责不清这一局面,才能在出现问题后找到相应的负责人,从整体上加强档案管理质量。

七、确保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性

为了保证文化执法档案信息的安全有效,应确保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有效性与安全性。一方面,应定期或者不定期扫描网络设备,应充分利用黑客扫描工具,保证档案网络信息的有效与安全。而还需要记录下这些扫描的信息,进而便于管理人员监督与检查。另外,在客户端与局域网服务器中安装上查杀病毒的软件,进而保证系统的安全。同时,使用多种网络安全产品来管理系统,进而从根本上消除网络给信息管理系统带来的威胁。

八、做好建设档案信息基础设备工作

想要确保文化执法档案信息的有效与安全,必须要对档案信息管理基础设施进行大力建设。首先,在选择计算机硬件与软件设备中,以高质量为标准,购买和安装硬件设备质量高的产品。而因为文化执法档案信息中有很多数据,因此要结合档案信息的特征来相应具体的存储介质,并备份数据信息。其次,要做好管理和维护档案信息传输设备工作。为了可以更加高效的进行这项工作,应安排专人维护与管理这项设备,并且负责管理设备所处于的环境,进而保证设备可以安全有效的运作。

总而言之,想要提高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档案管理质量,就必须要对档案信息中的安全问题妥善解决,进而为保障档案信息管理工作顺利进行。想要解决这一问题,既需要建设好档案信息管理基础设备设施,也需要加大力度建设信息安全人才队伍,并健全与档案信息管理有关的法律规定。唯有做好各方面的措施,才能从根本上规范行政执法档案的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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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随着时代的进步,信息化科技时代也逐渐到来,计算机技术也走进了行政领域的管理当中。因此,本文首先探讨行政档案管理中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步骤,其次对行政档案管理应用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优势进行阐述。

一、行政档案管理中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步骤

1.收集整理

这是信息化技术档案管理当中的基础内容。在对行政档案进行收集的过程当中,需要工作人员具备过硬的专业知识以及具有科技的技术水平,不断学习,并且积极进取,对于资料的收集和整理的工作认真做好,掌握最新资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内容。由于信息化技术对工作人员而言是辅助其做好工作的工具,即便再为先进,也需要好的工作人员将其有效应用,掌握资料并将资料准确输入计算机,才能使得信息化技术在行政档案管理中发挥最大作用。

2.归纳和分类

这是信息化技术档案管理当中的核心内容。有时候信息档案管理人员在进行档案搜集的时候,没有对资料进行认真核实和选择,导致所收集的资料存在不完整的现象。因此,需要档案工作人员抱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资料进行筛选、分类、加工和整理,这是实现信息化技术档案管理的要求。只有做好基础工作,才能有条理地将资料分类输入计算机。

3.查询和提取

这是信息化技术档案管理当中的根本目的。以上所述的工作内容,是为了能够将收集到的资料信息输入到计算机中,方便需要的时候对其进行查找和提取。由于利用计算机调阅档案资料,能够更高效率地、更准确地查找资料,真正意义上实现节约人力资源、节约空间、节约时间。

二、行政档案管理应用信息化技术的应用优势

1.提高档案案卷质量

采用信息化技术,能够使归档的资料格式以及纸张都保持统一的字体。因此,这样能够确保归档资料的格式以及字体等统一,如此一来不需要工作人员进行手写,保证了资料信息的规范、整洁,便于阅读。

2.提升工作效率,节约人力资源

传统的档案管理,主要是利用人工的方式对档案实行收集、整理、保管和查阅,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资源与时间,并且工作效率低下。而现在人们生活、工作节奏越来越快,显然传统的管理手法已经无法适应。因此,将信息化技术运用在行政档案管理当中,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档案的存储量,并且还减少了人力资源,提升了工作效率,促进档案信息化转换为实际生产力。

3.时间和地域的优势

利用信息化技术管理档案能够不受地域地限制进行工作,由于传统的行政档案管理需要在档案库房进行,并且只能在特定的时间约定条件下进行,但是利用信息化技术,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处理,在一定程度上为工作人员带来极大便利。

4.空间优势

传统的行政档案管理工作都需要在库房进行,从而使得库房的占有量增加,导致浪费许多可以利用的空间,同时由于繁多的档案,在需要和寻找时也耗费时间精力,为工作人员带来极大不便。但是利用信息化技术管理,不但能够使得服务器的空间优化,节约人力资源,并且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管理的模式,提升了工作效率。

5.信息可共享可复制

在行政档案管理中运用信息化技术,能够实现需要的人员对档案进行共享,并且能够“多人共同一个文件”,这在传统的档案管理当中是难以实现的。并且利用信息化技术,还具有复用性,如建立电子档案,能够对其进行多次利用,并且不会受到破损,而传统的档案容易经过多人翻阅,或外界因素遭到破损。

综上所述,信息化技术在行政档案管理工作当中,应用日渐广泛,尤其随着时代的进步,科技创新的水平不断提高。因此,一个单位或是企业的进步,其档案管理工作势必将通过信息化技术提升整体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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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71;R197.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2-0-01

1 卫生行政档案概述

行政档案指的是国家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职权内,开展领导和管理工作时形成的历史记录。这些档案资料反映了国家行政机关的历史面貌,是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质量的基础和保障。为了方便管理和利用,一个机关的全部档案会组成一个卷宗,由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各种档案会按照组织机构、年代进行分类,从而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卫生行政档案涉及人事、财务、医疗卫生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执法等内容。利用这些档案信息,能够为社区服务、医疗资源分配等决策提供依据,具有重复利用、不可再生的特点。正因如此,对档案管理人员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一方面要求其具有高超的管理技术;另一方面要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出档案的应用价值,指导各项工作的开展。

2 卫生行政档案管理中的问题

2.1 档案建设不完善

从目前卫生部门的职能表现可以看出,行政指挥倾向明显,例如行政干预、行政控制等。但部门领导的公共卫生意识不足,缺少宏观的卫生观念,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大多依照上级文件,没有调研基层卫生情况,因此,服务工作和实际状况可能不符。由于卫生服务信息的收集不到位,相关档案资料缺乏,导致领导决策存在盲目性,甚至浪费卫生资源。

2.2 档案利用水平差

从档案管理人员的角度看,由于自身业务水平低,存在有档难用的问题。如,档案室内的档案资料常年原封不动,一些有价值的资料也没有翻动;从表面上看档案数量不断增加,管理人员对其进行分类存放,但却是为了应付检查而为之,实际上造成了资源闲置和浪费。有学者的研究认为,档案利用水平差,和宣传不到位、认识程度低有关。在欧美发达国家,卫生行政档案宣传工作开展地有声有色,能够走进人们的视野。

2.3 档案管理效率低

在信息技术时代,对档案进行电子化改造是必然的趋势,按照目录查找档案已不能适应当前的工作需求,会降低档案管理效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具有高效、便捷、及时的特点,用于档案的保存、查询、管理等具有诸多优势。然而当前卫生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不完善,体现在缺乏共享平台、编码不统一,各自为政的局面,不利于档案数据的开发和利用。

3 提高管理人员素质的措施

3.1 树立正确的政治意识

档案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机密性,因此管理人员必须政治合格。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应该学习党的十精神,理解各项制度方针,保证自己的思想、行动和党的发展一致;采用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处理问题,落实国家提出的行政事业单位档案建设管理工作原则;同时分析自身单位的实际情况,以促进各项管理制度的完善,为档案管理工作创造有利的环境。

3.2 具有主动奉献的精神

行政机关的档案管理人员和疾病防治、卫生监督等领域的管理人员,是不一样的,因为领导更加注重一线行政管理人员,从而会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效能,满足新形势的发展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档案管理人员要具有奉献精神,正确对待不同分工带来的角色差异,不产生消极怠工的心态,保证干一行、爱一行,切实为档案管理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从另一个角度看,主动奉献要求管理人员加强服务意识,落实各项制度要求,并提升其自身水平、培养综合素质。

3.3 丰富专业理论知识

对于档案管理人员而言,应该具有扎实的档案专业理论知识,这是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的基础。同时也不能故步自封,应该接触和档案相关的文化知识、操作技能,如,公共卫生、社会管理、卫生管理、图书分类学、图书馆学等。努力形成复合型人才,是当今时展赋予的使命,也是提高档案管理质量的必要条件。

3.4 掌握信息技术技能

分析卫生行政档案工作的现状,可知,各项工作均转向数字化领域,包括卫生资源统计、疾病统计、医院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而卫生资源共享平台的构建,对管理人员的信息技术水平提出了高要求。管理人员只有熟练操作计算机,掌握各项办公技能,了解不同软件的功能作用,才能实现无纸化办公的目标,做好档案数据的保存、调用、统计、分析、管理等工作。另外,云计算平台的发展异常火热,能够避免数据丢失、篡改、系统损坏等现象,但该平台的应用前提是要求管理人员科学使用电脑,严格按照云计算的操作要求,开展数据的输入、输出、传输、存储等工作。掌握先进的技术和原理,学习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知识,并能够处理一些常见的系统故障,保证档案运用的安全性,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

4 结 语

卫生行政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能够为社区服务、医疗资源分配等决策提供依据。当前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集中在档案建设不完善、利用水平差、管理效率低。因此,管理人员的应该树立正确的政治意识,具有主动奉献的精神,丰富专业理论知识,掌握信息技术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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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档案管理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的依据和凭证。由于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活动开展时间不长,并且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制度,因此之前的执法记录很可能为后来的执法活动提供参考和依据,同时通过档案记载可以体现行政执法的过程,而且行政执法活动的过程越复杂、行政执法档案材料记载的越详细则参考性也越强,行政执法档案不仅能够为行政执法活动本身提供参考,而且可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人员提供日常管理的依据,如形成的档案材料可以反映一个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记录,为执法人员业务考评、人事考核、奖惩等提供一定的依据,而且经过汇总后的材料可以为领导层提供行政执法效能评价、社会效益分析等,除此之外也是行政执法活动责任归属的凭证和依据。

1.2档案管理是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规章制度制定的参考。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活动刚刚起步,因此无论是国家还是各级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都没有制定出成熟的规章制度,在这样的背景下档案管理往往是使执法体系不断完善的重要参考。

2.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档案的特点

2.1专业性。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档案是在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活动中形成的记载性文件,由于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活动本身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因此导致这些相应的档案材料的内容、适用法律法规、材料形成过程以及侧重点都与其他专业的档案有不同之处,体现出很强的专业性特点。

2.2程序性。一个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档案的形成过程需要严格按照一定的程序来完成,包括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合议、送达告知书、听证、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书、行政复议、直到结案的全过程,每个过程都需要有详细的记录,经过汇总成一个整体后才能最终形成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档案,

2.3现实性。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档案与经济和社会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一方面可以为社会各阶层人士在对行政执法过程有异议的情况下提供查考作用,提高社会监督力度的同时也可增进与社会的沟通,提高其社会效益,另一方面在档案形成后一经利用就能得到一定的经济收益,因此体现出其现实性。

2.4真实性。行政执法档案中记载了执法活动中的各个要素,如时间、地点、相对人、违法既定事实以及执法的法律法规依据、行政执法责任人、调查取证过程等,材料的记录形式无论是文字还是影音,都要具有真实性,记录人员要对其真实性负责。

3.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的内容

3.1收集档案资料。将不同时间、不同执法活动行程的分散的执法档案接收后进行归集,集中到档案室进行保存和保管。

3.2鉴别。对收集上来的档案材料进行鉴定,分析材料的保存和使用价值,根据价值上的差异分为永久保存、定期保存以及无需保存等档次,以便提高档案的整体质量。

3.3科学分类。将收集来的档案按照行政审批类、案件类等分类方法以及密级程度、要求存档时间等进行分类、编号以及排列,便于日后的检索和查阅。

3.4保管。按照“九防”的要求对档案材料进行保管和保存,防止档案在保存过程中丢失和损坏,保证档案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3.5档案使用管理。在有关人员利用档案的过程中,要从借阅开始直到归还的整个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

4.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档案管理的建议

4.1培养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档案管理专业人才。由上文可知,住房公积金行政档案具有专业性的特征,因此就要求相应的档案管理人员具备足够的专业水平,在实际工作中,由于住房公积金的档案管理人员都是由其他岗位的人员来兼任,导致其业务水平较低,无法胜任越来越重要的行政执法档案管理工作,因此首先就要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工作,其次要掌握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方面的专业知识,只有这样才能使档案管理与行政执法有机结合在一起。

4.2加快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档案制度化建设的进程。与业务档案不同,行政执法档案的相关制度较为缺乏,因此必须加快其制度化建设,首先对行政执法和档案管理两项工作落实相关责任人,细化每个岗位的职责,使行政执法与档案管理工作相互促进、相互监督,其次要制定行政执法档案的归档保存制度,明确各类执法文书资料的期限、装订标准及注意事项等,为档案文书的科学分类提供制度性参考;最后,要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借阅、审批、使用等进行规范,以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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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行政管理;执法

计划经济时期,档案实行行政式管理主要凭借指令性的业务指导来完成,档案要想发挥行政管理职能则必须依据行政命令才能实行。所以在计划经济时期,指令性的业务指导有效推动了档案事业的健康发展。在计划经济时期,人们虽然也将其理解为业务指导,但都意识到这种类型的业务指导带有明显的强制性,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也可以将其认为是法和命令,要求下级部门一定要无条件执行,依靠行政性命令档案工作才能有效进行,带有一定的强制色彩。这种情况并不只是存在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当中,在计划经济时期全部行政机关都带有这样的特点。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当前已经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政府式的行政管理已与当前发展的时代不相适应。因此,依法行政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在这种变化当中,首当其冲的是档案部门。随着依法行政的逐步实行,国家推出了《档案法》,进一步明确定位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当前人们也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的实施,重新认识到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业务指导已与当前时展不相适应,因此务必实行依法行政。而行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也不再属于一个固定的部门,同时承担着业务指导与法规的制订工作。但由于受到传统意识的影响,人们的日常行动还没有体现这种认识,特别是在当前的基层,指令性的业务指导依然占有较为重要的成分。

一、法定的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简释

依据《档案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地的档案事业,同时具有指导与监督当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责任。”从中可以明确,档案行政管理主要针对的是社会档案事务,但不是管理实体档案或档案工作。也就是说这种管理主要是管事而不是管理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更不能管理当中的某一个人。也可以这样说,档案行政管理主要负责与档案工作有关的工作和事。而管理不重视结果,重点关注的是管理过程。在以前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工作只是重点指导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主要是提高档案工作人员水平,使其能够做到科学管理内部档案实体。所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面临着大量的困难,虽然也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但却得不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二、如何才能做好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一)档案行政管理必须依法行政。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求首先做到依法行政,档案行政管理也适用于这一点。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当中的依法包括《档案法》,但还包括关系到档案事务的一切法律法规。《档案法》具有核心地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中首先要遵守《档案法》,需要提出的是其中的内容和要求原则化严重,不具备明确的操作措施,所以在实行档案行政管理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应用一切关系到档案事务的法律法规,只有做到上述这些,才能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才能使档案行政管理收到较好的效果。有统计数字显示,在河南省与“档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就有17部之多。这些与档案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部适用于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在实际开展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发挥这些涉及到档案事务法律法规的作用,可以有效解决档案实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到位”问题。

(二)档案行政管理必须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据《档案法》要求,档案行政管理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同时明确指出了不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与权限。所以,在实际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一定要依据法律规定去落实,不然就有可能出现“越位”现象。如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在业务考核指标中把村级建档工作下发到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如果县级档案管理部门将其理解为一项重要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实行亲自入村开展指导与帮助,但其实这种做法不符合上述管理规定,没有遵守自身行政管理职能的规定,属于管理中的“越位”。而应该采取的做法是,以《档案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基础,对乡镇、民政部门的档案机构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也可以这样认为,在实际开展档案行政管理过程中,要以《档案法》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与档案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展规范性管理。真正做到分级管理,实现对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工作,做到这一点,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就不会出现“越位”现象。在当前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当中,都设置有业务指导与法规科,要求业务指导部门不适宜再沿用当前名称,可以改为档案管理指导处与档案指导处,主要工作就是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进行指导、奖励、培训、宣传、教育等,不再带有强制性特点。法规处的主要职责是检查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处罚工作、执法监督等,制订档案业务标准、规范、政策等文件,还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特点。

(三)增加机构,加强内部监督。要想实现依法行政的目的,首先要做好内部监督工作。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设置档案执法处,也可以称为“档案执法队”,主要负责强制性工作,其中,可以自行处理一些违法案件。法规处的主要职责就是档案行政监督、审核执法队处理一些案件的情况、制订业务标准等,负责监督同级档案馆的工作、监督下一级档案部门的工作、进行行政监督等。档案管理指导处的主要任务就是执行一些非强制性指导命令。

参考文献:

[1]杨凯.浅议转变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动因[J].档案管理.20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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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已经30多年了,当前已经发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政府式的行政管理已与当前发展的时代不相适应。因此,依法行政得到了人们的认可。在这种变化当中,首当其冲的是档案部门。随着依法行政的逐步实行,国家推出了《档案法》,进一步明确定位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当前人们也高度重视依法行政的实施,重新认识到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计划经济时期的指令性业务指导已与当前时展不相适应,因此务必实行依法行政。而行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也不再属于一个固定的部门,同时承担着业务指导与法规的制订工作。但由于受到传统意识的影响,人们的日常行动还没有体现这种认识,特别是在当前的基层,指令性的业务指导依然占有较为重要的成分。

 

一、法定的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简释

 

依据《档案法》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本地的档案事业,同时具有指导与监督当地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的责任。”从中可以明确,档案行政管理主要针对的是社会档案事务,但不是管理实体档案或档案工作。也就是说这种管理主要是管事而不是管理一个单位一个部门,更不能管理当中的某一个人。也可以这样说,档案行政管理主要负责与档案工作有关的工作和事。而管理不重视结果,重点关注的是管理过程。在以前的档案管理工作中,档案工作只是重点指导一个系统一个单位的档案管理工作,主要是提高档案工作人员水平,使其能够做到科学管理内部档案实体。所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工作面临着大量的困难,虽然也做了大量的服务工作,但却得不到相关部门的认可。

 

二、 如何才能做好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一)档案行政管理必须依法行政。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要求首先做到依法行政,档案行政管理也适用于这一点。在依法行政过程中,当中的依法包括《档案法》,但还包括关系到档案事务的一切法律法规。《档案法》具有核心地位,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开展工作中首先要遵守《档案法》,需要提出的是其中的内容和要求原则化严重,不具备明确的操作措施,所以在实行档案行政管理过程中,就不可避免地应用一切关系到档案事务的法律法规,只有做到上述这些,才能顺利开展各项工作,才能使档案行政管理收到较好的效果。有统计数字显示,在河南省与“档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就有17部之多。这些与档案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部适用于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在实际开展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发挥这些涉及到档案事务法律法规的作用,可以有效解决档案实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到位”问题。

 

(二)档案行政管理必须遵循分级管理的原则。依据《档案法》要求,档案行政管理要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同时明确指出了不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能与权限。所以,在实际档案行政管理工作中一定要依据法律规定去落实,不然就有可能出现“越位”现象。如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在业务考核指标中把村级建档工作下发到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如果县级档案管理部门将其理解为一项重要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实行亲自入村开展指导与帮助,但其实这种做法不符合上述管理规定,没有遵守自身行政管理职能的规定,属于管理中的“越位”。而应该采取的做法是,以《档案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基础,对乡镇、民政部门的档案机构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也可以这样认为,在实际开展档案行政管理过程中,要以《档案法》为主要依据,同时结合与档案管理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开展规范性管理。真正做到分级管理,实现对档案管理部门的指导与监督工作,做到这一点,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就不会出现“越位”现象。

 

在当前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当中,都设置有业务指导与法规科,要求业务指导部门不适宜再沿用当前名称,可以改为档案管理指导处与档案指导处,主要工作就是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进行指导、奖励、培训、宣传、教育等,不再带有强制性特点。法规处的主要职责是检查档案行政管理工作、处罚工作、执法监督等,制订档案业务标准、规范、政策等文件,还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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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档案行政管理管什么

《档案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并对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和指导。”从这里可以看出,档案行政管理管理的对象或者说管理的标的物是社会档案事务,而不是管理某一项具体的实体档案或档案工作。它管理针对的是事,而不是针对某一个单位、某一个部门,更不是针对某一个人。简单地说,可以理解为,档案行政管理管理的是与档案相关的各种工作和事务。管理的重点不只是关注结果,更关注过程。过去,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没有真正弄清档案行政管理的含义,错误地将档案业务指导等同于行政管理,将档案工作的重点放在指导某一个系统、某一个单位,更多地将重点放在指导档案工作人员如何整理档案甚至具体的档案实体整理方面,放弃了行政管理的主要职能。因此,必然会出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开展工作难度大,为别人服了务而不被认同和理解的局面。

3如何才能做好档案行政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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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划经济时代,档案行政管理一直是以指令性的业务指导为主的管理模式,档案行政管理的职能是以行政命令式的档案业务指导来实现的。不可否认,指令性的业务指导行政管理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对档案事业的发展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在那时,虽然称之为“业务指导”,但这种“指导”带有指令性,这种指令性具有行政强制性,因而,它在某种程度上,就是“法”,就是“命令”,必须坚决执行,档案工作和业务建设主要是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命令式的业务指导强制执行的。这并不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独有的特征,而是计划经济时代,一切行政机关共有的行政特征。

随着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行政管理的方式发生了改变。指令性的管理模式渐渐地退出,取而代之的是依法行政。对于这种变化,应该说档案部门还是很敏感的。在指令性管理向依法行政转变的初期,就制定颁布了《档案法》,为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转变管理职能依法行政奠定了法律基础。

随着依法行政的实施,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由计划经济时代指令性的业务指导为主的管理模式逐渐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的依法行政为主的管理模式转变,行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部门,也由业务指导一个部门分为业务指导和法规两个部门。但是,受传统思维和习惯的影响,这种转变基本上停留在口头和表面上,尤其在基层,指令性的业务指导为主的管理模式依然大行其道。

2法定的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简释

档案依法行政的核心是依法行使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必须明确,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只能在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范围内活动,凡是超过法律规定的档案行政权力和档案行政行为都是非法和无效的。因此,正确理解和行使档案行政管理法定的职能尤为重要。对县级以上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档案法》第六条作了明确规定,《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八条又进一步具体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档案法》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二)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监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工作,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四)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档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档案宣传与档案教育、档案工作人员培训。”对这些职能可归纳为两种行政行为:一是抽象行政行为,即制定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二是具体的行政行为,即对有关部门监督、指导、依法查处档案违法行为。这里的“监督”,是指通过对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有关方面依法做好档案工作。“指导”是指通过业务上的辅导、咨询、政策的阐释,使有关方面做好档案工作。[1]作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实施的具体的档案行政行为来说,“监督”指的是档案行政监督检查;“指导”指的是档案行政指导,而不是指令性的业务指导。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属于强制性行政行为,档案行政指导属于非强制性行政行为。

档案法规规定的档案行政管理的监督和指导职能,还有一层含义,就是上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进行监督和指导的职能。这里的“监督”,是上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纠正其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的一种内部监督的法定职能。这种职能就是档案行政执法监督,它的实施是多样的,常用的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法争议协调、行政执法检查,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情况报告制等,其中,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是最重要的档案行政行为之一。但它不属于行政执法,而属于行政监督。这里的“指导”则仍是行政指导,上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对下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指导不具有任何强制性。

档案法规规定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有对同级档案馆、下级档案馆和下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和查处档案违法案件的职能。

档案法规还规定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一些具体的行政职能,如,对出卖、转让、赠送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或者应当保密的档案的审批等,对在利用档案馆的档案中有损毁、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行为的处罚等,这些具体的行政职能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

3档案行政管理的档案法定范围

档案行政管理职能是有限的,档案行政管理的档案法定范围是有边界的,超出这个范围就有违法之嫌。档案行政管理的档案法定范围就是《档案法》中规定的档案范围,《档案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也就是说,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档案范围是“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这里,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档案法定定义,不同于档案的学理定义,它比档案的学理定义的范围要小。二是如何确定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范围。按照《档案法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档案法》第二条所称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属于国家所有的,由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确定具体范围;属于集体所有、个人所有以及其他不属于国家所有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征得国家档案局同意后确定具体范围。”那么,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是由国家档案局或国家档案局会同国家有关部门通过制定具有规章性质的办法与标准,明确这类档案的具体范围。如,国家档案局第8号令《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附件《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等,国家档案局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等。对于非国家所有的档案具体范围的确定,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档案规范性文件,具体划定本地区非国有档案的范围。如,《江苏省非国家所有档案管理办法》等。

由于档案行政管理的管理范围只在“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方面有效,因而,只有那些产生和保管“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档案的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才是档案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范围。这个范围说明不是所有的产生档案的领域和这些领域产生的所有档案都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的范围。这个范围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行使职能的前提,这个前提必须清楚。对超出这个范围而行使的档案行政行为要慎重,否则,就有违法之嫌。

4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辨析

4.1档案业务指导职能辨析。档案业务指导职能是计划经济时代指令性的业务指导管理模式的产物,随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深入,取而代之的是档案依法行政职能。计划经济时代指令性的档案业务指导职能已经寿终正寝,尤其是在档案法规已经明确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情况下,按照依法行政对行政机关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最基本要求,指令性的档案业务指导就不再是合法的档案行政管理职能,如果还要坚持行使这种职能,就有违法之嫌了。指令性的档案业务指导基本上包含了档案行政管理的所有职能,包括制定标准规范、监督、指导和执法等职能。依法行政下的档案业务指导实际是行政指导,其内涵缩小职能弱化,档案行政指导并不等于指令性的档案业务指导。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行政指导主要是业务上的辅导、咨询和政策的阐释,对被指导单位不具有任何强制性,被指导单位没有义务必须服从档案行政指导,档案行政指导表现出来的更多是服务。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指令性的档案业务指导职能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依然盛行,尤其是对档案业务指导和档案执法的含义的理解上。档案业务指导依旧是指令性业务指导的含义,要说有变化只是把执法的内容分了出来,而执法却被理解为单纯的查处档案违法行为。由此,也就衍生出一些错误的观念与认识。有档案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平行说、[2]档案执法是业务指导保障说、[3]档案业务指导是档案执法基础说,[4]硬是将档案行政执法与档案业务指导这两个不是一个历史时期的问题、不是同一性质的管理模式问题拉到一起。在档案行政执法是档案业务指导保障的思想驱使下,使档案行政执法职能沦为保障档案业务指导职能实施的辅助手段,使档案行政执法失去了本来面貌,失去了应有的职能。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从《档案法》颁布到《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实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并没有完全实行行政职能的转变。

4.2档案行政执法职能辨析。转变职能,就是档案行政管理职能要转到依法行政上,依法行政的核心是行政执法。档案行政执法是行政执法的一部分,按照行政法学的说法,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档案行政执法,就是档案行政机关为贯彻、执行法规而采取的一切行政行为,既包括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为贯彻、执行法规,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行为,即抽象行政行为。也包括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依法针对特定的人和事,而直接采取的削弱权利、加重义务的行政处理行为,即具体行政行为。还包括档案行政管理机关采取的档案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性行政行为。狭义的档案行政执法,指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档案行政监督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强制性行政行为。而档案界一般认为的档案行政执法,则仅指对具体违法行为的查处。此认识显然有误。

  档案行政指导必须坚持合法、准确的原则,不能把档案行政指导变成档案行政误导,档案行政指导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如果产生档案行政误导,造成行政相对人受损害时,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档案行政管理监督与指导职能的辨析。《档案法》中规定的“监督”和“指导”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日常行使的主要法定职能。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属于强制性行政行为,主要是解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做不做的问题,解决这些机构必须依法建立档案工作、归档保存应当保存的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等,解决“面”上档案工作最基本的问题,是最低要求。档案行政指导属于非强制性行政行为,主要是解决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会不会做、做得好不好的问题。对于会不会做的问题,主要是通过业务上的辅导、咨询,提供多种档案管理方法供其选择而不能强制实行。档案行业标准基本上都是推荐性标准,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就是推荐性标准。对于做得好不好的问题,实际是解决“点”上的问题,通过如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认证等办法来实现,起示范引导作用,是最高的发展方向。这些都是自愿的,不能强制实行。

4.4档案行政管理职能的“越位”和“缺位”现象。由于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实现职能转变,也没有厘清职能,造成履行职能上的一些“越位”和“缺位”现象。表现为:其一,对于民生、专门、民营企业、农村等档案工作,一方面,在档案业务指导管理模式下,对做好这些工作显得力不从心,举步维艰。另一方面,对这些档案工作,国家、国家档案局和有关部委颁布了大量的法律、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定。据对《法律图书馆》(law-lib.com/)的不完全统计,从《档案法》颁布至今,国家档案局颁的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36部,国家档案局与各部委合颁的行业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24部;部委颁布的行业档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139部,共199部。其中,大部分是民生和专门档案范畴的。这些法律法规既是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的依据,也是监管的内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本应通过自己或者联合有关部门依法行使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等职能的方式来督促做好这些档案工作,但是,在这方面几乎是空白。其二,上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本应对下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这种行政执法检查纠正其违法或不当的执法行为,并促进其依法行政的实施。但是,这方面也几乎是空白。其三,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负有对同级档案馆和下级档案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和查处档案违法案件的职责。但是,这方面的档案行政执法还几乎是空白。如果说,“局馆合一”的体制是造成对同级档案馆的档案行政执法空白的理由,那么,对下级档案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行政执法空白就没有理由了。面对如此多的空白,颇值得深思。

5对档案行政管理机关内部职能划分的思考

要实现依法行政职能的转变,最终要落实到调整、厘清、明确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内部的职能上。

5.1在现有的机构内按照依法行政的职能重新划分职责。现在,大部分档案行政管理机关都内设有业务指导和法规部门,业务指导部门最好改变名称,可改为“档案管理指导处或档案指导处(科、股)”,履行档案行政指导、行政奖励、培训、宣传教育等职责,主要行使非强制性的行政职能。法规处(科、股)履行档案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执法监督等职责,负责制定档案业务标准、规范、政策等,主要行使强制性的行政职能。

5.2增加机构,加强内部监督。加强内部监督是保障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的必要环节。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增设档案执法处(科、股),或者统称“档案执法队”,专门履行强制性的行政职能,其中,对查处违法案件没有决定处置权。法规处(科、股)则主要履行档案行政监督、审批档案执法队查处的档案违法案件、制定业务标准等职责,履行对同级档案馆和下级档案部门的行政监督检查、查处档案违法案件和行政监督等职责。“档案管理指导处(科、股)”履行档案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的行政职能。

5.3县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划分。由于县级档案行政管理机关人员比较少,大部分未设法规部门,面对这种情况,也只有“一套人马”行使不同性质的全部行政职能。当然,业务指导股应改名为“监督指导股”,但需要清楚地分清不同性质的行政行为职能,在一次实施行政行为时,不能实施两种不同性质的行政行为。也即在实施档案行政指导时不能同时实施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等。否则,就有“钓鱼执法”之嫌。这只是权宜之计,长远办法,只要条件成熟,应将强制性的行政职能与非强制性的行政职能分开。

注:本文为2007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档案法立法思想与立法原则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为07btq027

参考文献:

[1]郭树银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释解[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38.

篇11

就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以往依法监管档案事务和档案行政相对人来说,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做得并不好,是方法简单,效果一般。主要的监管方法就是实施档案行政监督检查(简称“行政检查”),也就是我们档案部门常说的档案执法检查。就是这单一的方法其效果也不理想,存在很多问题。特别是市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就更多。据对河南档案执法检查现状调研,一般一个县(市、区)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每年大约只对其八分之一的单位进行了档案行政执法。显然,这个执法力度,是很不够的。从实地调研和平时掌握的情况看,全省县(市、区)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行政执法确实是个软肋,个别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时一年连一次档案行政执法都没有”。[2]即便是对很少一部分被检查的单位,“但面对违法事实,在履行法定职责时,往往过多考虑到单位与单位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碍于情面,在实施行政处理时,常常是避重就轻、厚此薄彼,处理结果也往往不尽如人意,大多以责令整改为主,致使个别单位出现改了又改的现象,档案行政处理停留在浅层次上”。[3]很显然,这些现象的存在离“严密的档案法治监督”和应有的“档案法治治理能力”都有很大的距离。

要改变上述现状,落实国家档案局提出的档案治理法治化的目标,就应当加强对档案行政监管的研究,实施科学有效的监管,将科学监管落实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具体的档案行政行为中,以增强档案治理能力。而科学有效的监管既是档案治理能力提升的体现,也是档案治理法治化的重要标志。同时,也是实现档案治理法治化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本文就此做一些探索,以期为我国档案治理法治化和治理能力建设提供借鉴和参考。

2 实施科学有效监管的方法与途径

实施科学有效监管的方法与途径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2.1 分类监管。一般来说,档案行政管理就是对产生与管理档案的组织机构的档案事务进行监管。“档案事务由管理体制、组织机构架构、运行模式及物质保障等形式性要素和管理制度、归档范围、保管期限、利用服务、安全设施等实质性要素构成。”[4]但是,由于产生与管理档案的组织机构千差万别,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也有社会团体组织、民营企业,等等,由于这些组织机构的性质不同,其档案工作的内容也不相同,因此,对它们既不能够,也不可能用某种相同的单一方式进行监管,应当进行分类,选择不同的监管方法,以适应不同类别的组织机构的特性。

2.1.1 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档案事务的监管,要全方位地从严监管。也就是要对其档案管理体制、组织机构、运行模式及人财物保障、档案管理制度、归档范围、档案保管期限、档案利用服务、档案安全设施等方面按照档案法律法规、档案标准规范进行全面严格的监管。对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的档案事务之所以要全方位地从严监管是因为其形成的档案不仅对当地社会具有保管利用价值,对国家也具有保管利用价值;而且其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所需经费是由公共财政负担的。因此,“对国家机构形成的档案及档案工作的监管要严于对社会组织形成的档案及档案工作的监管,这既合情也合理”。[5]

2.1.2 对于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机构则重点监管那些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和民生的组织机构的档案事务。对于这部分组织机构档案事务的监管,也应当分为两类:其一,对于那些由公共财政支持的社会组织机构的监管基本上涉及其整个档案事务,对其档案事务的监管内容应当是全面的,可近似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档案事务的监管。对其监管内容应包括档案事务的各个要素,既有实质性要素也有形式性要素。之所以对这部分组织机构档案事务的监管要实施近似于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档案事务的监管,是因为它们形成的档案不仅对当地社会具有保管利用价值,对国家也具有保管利用价值,而且其档案工作和档案管理所需经费是由公共财政支持的。其二,是对非公共财政支持的社会组织机构的档案事务的监管,对其的监管不应当涉及全部档案事务。对其档案事务的监管内容则应是重点的,而非全面的。主要应当注重对实质性要素的监管,而对形式性要素不做强制性的统一要求,甚至可以不管。之所以对其注重对实质性要素的监管,是因为它们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和民生。对它们的监管,主要应当限定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义务性、禁止性条款上。对其在档案事务上是否履行了其应尽的义务,是否有违反禁止性条款的行为发生进行监督。只要其不违反禁止性条款的规定,履行了义务,具体如何实施形式性要素,则是其自己的事情,?n案行政管理部门无需监管,也无权监管。因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许多企业与社会组织已经采用了不同的档案管理体制、组织机构架构、运行模式。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既无力也不应当要求其采用与政府机关相同的形式要素。如果非要强制其按相同的形式要素来管理档案工作,则实际上是一种乱作为。

2.1.3 对于其他一般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机构,则应当采取一般的宣传、培训、指导等的监管方式。对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机构档案事务的监管,传统的宣传、培训等共性的监管方法仍然行之有效。当然,这些监管工作并不一定非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来做,这些监管工作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高校、档案学会协会、档案馆、档案中介等专业机构提供。档案行政管理机构需要做的是,做好宣传、培训的计划、内容、标准与要求等,选择合适的专业机构,并对其履约情况进行严格监督”。[6]

2.2 协同监管。档案工作与各行各业的工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只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打独斗”难以起到应有的监管效果,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独进行监管的精力十分有限,而且效果很一般,并且在许多方面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都难以触及。因而,应当采取协同监管的方式,形成合力,实施“大监管”。档案协同监管体系建设的最终目标是通过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鼓励档案事业有序健康发展,有效防范各种不利于档案事业发展的因素,着力促进档案事业各参与主体的规范及自律机制,推动我国档案事业朝着更加专业和高效的方向发展。探索建立多主体间协同治理协同监管的运行方式和机制。具体来说,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2.2.1 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联合管理组织机构的监管协调机构,增强监管合力。以“专业分工、条块分割”为特征的传统档案行政监管体制,暴露出各个部门壁垒、协调成本高和监管漏洞等诸多弊端,难以适应快速多变的信息化社会对档案事务的监管需求。当前,顺应信息化时代要求,强化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不同行业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合作和协调,构建无缝隙、一体化的“整体型政府”已成为当前公共行政改革的新趋势。[7]对档案事务的监管也应顺应这一趋势,在进一步细化各个部门监管职责的基础上,着力构建跨部门的协同监管体制。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联合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部门(如国资委、工商局、民政局等)为成员的监管协调委员会,制定协调监管策略、方法,统筹协调监管档案事务。尽快设立联席会议,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共享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和违法违规行为协查机制,开展跨部门综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

2.2.2 构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分工协同监管的模式。档案事务的协同监管不仅需要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多主体各司其职,共同参与,更需要各主体之间围绕共同目标凝聚共识,依法依托统一协同的监管平台,互联、互通、互动、互助,形成有机的协同监管体系。第一,在建立以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为主,联合管理组织机构的监管协调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多种形式的协同监管交流协商机制。转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打独斗”的传统监管模式,通过多种形式的对话和协商,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商讨档案事业发展中遇到的矛盾与问题,研究解决策略,促进档案事业协同监管各主体间的充分沟通,彼此尊重,凝聚共识。第二,依法规范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各自对档案事务的监管边界,明确各自的监管责任,积极主动地协同监管,特别是要注意管好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档案事务的结合部,消灭“?粝潞凇保?不留漏洞,不留空白地带。第三,加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具体监管工作的互动互助。通过一定的沟通平台,实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的有效互动,为对方和双方档案事务的结合部的监管范围执法提供信息,互动帮助提高档案事务监管执法的精准度。

2.2.3 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的协同监管作用。面对众多的民营企业和其他社会团体组织机构的档案事务,仅仅依靠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单一的监管主体,显然很难监管到位。因此,应当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和公众参与监管,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社会第三方力(包括档案学会、档案中介机构等)和社会公众“三位一体”监管机制进行合作协同监管,充分发挥社会的协同监管作用。

2.3 创新监管。科学监管的动力是开拓创新,对档案事务监管的创新,主要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2.3.1 改变监管理念,实施阳光监管。其一,建立档案行政监管权力清单制度,公开监管权力与事项。凡是涉及档案行政监管权力的,要在清单中一一列出,每一项监管职权都必须明确列出与之对应的职责,以及相关的责任追究内容,做到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等,防止档案行政监管权力的异化。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国家安全的,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都要把监管事项、内容、依据、标准等一一列出。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原则,充分向社会公开。并对监管对象按照公开的监管事项及时进行监管。其二,加强社会力量监督。要保证档案行政监管权力清单的实施效果,还应当加强社会力量监督。要让社会群众参与到档案行政监管权力清单制度的运行过程中来,增强社会群众对档案行政监管权力清单的认同感。加强舆论宣传,积极营造社会群众监督档案行政监管职责履行的氛围。拓宽社会公众参与渠道,搭建各种平台,鼓励引导社会群众参与监督档案行政监管权力清单制度运行的全过程,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格局,更促使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管。

2.3.2 改革监管方式,采用多样监管。一是激励型监管。激励型监管,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使用物质和精神诱因方式和手段间接引导档案行政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的行为,以实现其既定的政策目标的行政活动方式。激励型监管容易使被监管的档案行政相对人接受而自愿实施特定行为从而实现监管目标。二是协商性监管。协商性监管是指为了实现档案行政管理监管目标,“监管主体与被监管主体或第三方组织在对话协商的基础上,共同制定监管政策和目标,并围绕目标的实现以契约或其他形式明确各自权利义务且付诸实现的监管方式”。[8]协商性监管极好地体现了合作治理理念。协商性监管的优势在于:各方主体能够更为广泛地直接参与;创造性地解决监管问题的机会;避免诉讼的潜在可能。三是行政指导。档案行政指导是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针对特定的档案行政相对人采用辅导、协助、劝告、建议、示范、告诫等非强制性的方法或手段,促使档案行政相对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从而实现一定的档案行政目的的行为。相对于其他监管方式,被监管的档案行政相对人对是否接受指导具有行为选择上的自主性。档案行政指导以其简便、灵活的特点,充分发挥出补充替代、协商疏通、引导促进、预防抑制的作用,不但弥补了档案法律法规的某些空白,而且充分调动了档案行政相对人的积极性。

2.3.3 改善“技管”条件,推行智能监管。积极运用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化手段创新和加强档案行政监管。搭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信息沟通平台。加快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与各行各业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监管信息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全面整合各种档案监管信息资源,为档案行政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以提高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档案治理能力。

篇12

去年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档案局的大力支持下,全市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和广大档案工作者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全市档案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主要体现为“四个更加”:

(一)档案行政管理工作更加扎实。各级档案部门紧紧围绕政府工作大局,扎实做好档案监督管理工作,主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稳步推进,社区建档工作全面完成,积极引导家庭建档,民生档案工作有新突破;档案馆晋级工作扎实推进,清城区、佛冈县已完成档案馆晋级任务;积极开展档案目标管理工作,全市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进程加快;以《档案法》颁布二十周年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活动,社会档案法制意识大大提高,档案法制建设不断完善,为全市档案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馆藏档案资源更加丰富。各级档案馆大力开展重点档案、特色档案、历史资料的接收进馆工作,进一步丰富了馆藏档案。尤其是市档案馆不断加大资源建设力度,举行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名人档案”、《*广播电视周报》等的接收进馆仪式,实现了档案资源建设的新突破。这种接受仪式有特色、有创新,既丰富了馆藏,又扩大了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收到了良好成效。据统计,*年,全市各级档案馆共接收各类档案26488卷(册)。

(三)档案公共服务领域更加宽广。全市各级档案馆积极探索拓展公共服务功能的新方式,用活用好馆藏档案资源,满足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档案资料信息的需求。去年底,“*市档案信息网”正式开通,标志着我市档案馆公共服务和信息化建设迈开了新步伐。为充分发挥档案信息的作用,市档案馆还建立了多媒体档案信息库和名人口述档案库,为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创建了一个新平台。此外,我市各级档案馆在走向公共型、开放型档案馆方面有了新开端,佛冈县、清城区档案馆建立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档案馆与*职业技术学院共建了社会实践实训基地。

(四)档案信息资源开发成效更加突出。各级档案部门按照档案工作面向社会、服务中心的原则,除做好安全保管外,更加注重有效利用,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去年,各级档案部门编写了一批有参考价值的编研材料,举办了一批有一定质量的档案图片展览。同时,加快馆藏档案数字化、机读目录中心建设,为推动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档案工作者艰苦奋斗,团结拼搏的结果,充分体现了档案系统干部职工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的精神风貌。借此机会,我代表市政府向全市广大档案工作者表示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我市档案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馆舍和档案保护设施设备还相对落后;二是档案信息化程度不高;三是档案事业经费不到位。对于这些困难和问题,全市各级档案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积极探索破解档案工作发展难题的思路和对策,切实找准档案工作服务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切入点,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好的服务,为我市争当全省山区科学发展排头兵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档案馆晋级工作任务

档案馆拥有丰富的档案文化资源,是保管和利用档案资料的基地。管好用好档案资料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因此,推动档案馆升级、提高档案馆档案保管和档案开发利用水平刻不容缓。为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省档案局计划用三年时间,在全省各级档案馆开展晋级活动,要求*市档案馆、英德档案馆、连州档案馆、清新档案馆、连山档案馆、连南档案馆、阳山档案馆年内晋升为省一级馆。同时,按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清城区档案馆要力争两年内晋升为国家一级档案馆。档案馆晋级工作标准高、要求严,是一项系统工程,而且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做到全力以赴抓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晋级任务。

(一)要加强领导抓投入。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档案事业是社会各项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保存历史、服务现实、着眼未来的崇高事业,尽快把档案馆晋级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切实解决档案工作中遇到的人、财、物等方面的问题,千方百计为档案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为全市档案馆晋级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进一步加强档案馆功能建设和档案信息化建设,配备符合要求的设施设备,努力改善档案的保管条件。对达不到档案保管条件和危及档案安全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尽快加以解决。要加大对档案事业的投入。从目前我市的情况看,除市档案馆、英德市、清新县、佛冈县档案保护专项经费基本得到保障外,其余各县(市、区)均有不同程度的缺口资金,尤其是连州市、阳山县、连南县、连山县缺口资金较大。希望各级政府要将档案事业发展所需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省局规定的每卷2元以上的档案保护专项经费落实到位,做到未达2元的要补足,达到2元的要纳入财政预算。档案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情况,查准问题,找出差距,提出有力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同时,要大力争取分管领导对档案工作的重视与支持,为档案事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二)要埋头苦干抓落实。各级档案局(馆)班子要围绕档案馆晋级任务,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切实负起责任,团结带领档案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发扬档案工作者脚踏实地、甘当幕后、勇于奉献的精神,坚定信心,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按期按质完成晋级任务。当前,尤其要尽快制订可行性高、操作性强的晋级工作实施方案,迅速展开晋级各项工作。同时,要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争取支持与配合,凝聚合力,确保晋级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创新措施抓服务。各级档案馆要在不断拓展为社会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既要重视传统载体、传统领域档案资源的建设,又要重视新型载体、新兴领域档案资源的建设;既要积极采取新技术、新手段搞好档案工作的硬件建设,又要加快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档案工作与时俱进,满足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不断提高的档案资料信息需求。要重点做好民生档案、声像档案、口述档案的指导和接收进馆工作,紧扣社会热点问题,充分挖掘馆藏档案的价值,积极拓展档案馆社会服务功能。要通过举办档案展览等形式,努力创造更多的服务方式,提供更多的档案文化产品,提供更优质的档案服务,为经济建设与和谐社会构建贡献力量。

篇13

1档案行政管理的概念及特征分析

首先,行政档案管理主要是以国家相关事业建设的需求为基本目标,有效指导、监督以及统筹全国和地方档案的工作,因此,档案行政管理是我国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之一。其次,档案行政管理特点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第一,档案行政管理的执行性特征,行政机关属于我国权利机关之一,所以,行政机关在国家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主要依照国家的政策和方针来具体实施;第二,档案行政管理的政治性特征,依照思想,政府机关是为了保障人们的利益而实施建设的组织,所以,其重要使命是执行国家的权利,因此,具有国家机关的重要特征,具有政治性特征;第三,档案行政管理具有服务性特征,档案管理工作属于服务性工作,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档案能够顺利实施并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是服务性特征,其次,档案工作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重要属性来自于服务性因素。

2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人事档案管理中的现状

依照实际情况来分析,目前我国实施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针对企业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另外一方面是实施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通过干部档案管理工作和企业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两个方式的主要目的是划分个人的身份,因此在实施管理过程中难以实现统一的管理,严重时甚至出现管理分崩离析的现象,同时,涉及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实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时,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缺陷,因此需要加强管理力度,依照档案管理实际情况来完善相关的法律和制度,从而提升人事档案管理的有效性。

3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3.1有效落实各项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首先,在实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过程中,人事档案管理从业人员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并在人事档案管理过程中找准自己的位置,从而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和作用,因此,在具体实施人事档案管理时,行政档案管理部门能够对单位的档案管理人员实施统一的管理,从而有效了解人事档案的管理现状和管理情况,并了解参与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技能水平,从而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和实施,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提供保障。其次,积极完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不仅能够为国家和党保存文化财富,同时能够确保各项档案管理工作顺利实施,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主要是对一个人不同时期、不同阶段客观与真实的记录,特别是一些专业型人才档案,这些人才的人事档案不仅对其个人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同时对国家和单位发展起到关键性作用,由此可见,人事档案属于人文资源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的历史价值和文字财富价值,因此要积极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力度。

3.2实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分析

在实施人事档案管理过程中,不仅要实施个人人事档案管理,同时要加强整个部门的管理力度,从而保障人事档案主体部门的基本利益。首先,有效实施人事档案管理的收集工作,在实施档案管理过程中经常存在资料不齐等问题,严重时甚至出现几张简历,因此难以体现出一个人人事方面真正的情况和历程,因此会针对个人人事档案的资料进行有效收集,从而及时补充和完善相关人员的人事档案资料,有效丰富档案管理内容;其次,有效实施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行政管理部门会依照档案管理需求来针对性开展人事档案管理培训工作,并定期开展相应的培训活动,从而进一步加强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水平,从而促进其解决问题和发现问题的能力,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贡献更多的能力和力量;最后,促进人事档案管理方式的现代化,积极更新档案管理设备,从而提升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促进人事档案管理人员工作效率的提升,从而充分发挥人事行政管理部门的作用,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保障。

4结语

档案行政管理是我国行政工作的重要组成之一。在国家管理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依照国家的政策和方针来具体实施,对档案管理人员实施统一的管理,从而有效了解人事档案的管理现状和管理情况,并了解参与人事档案管理人员的能力和技能水平,从而确保各项工作的有效展开和实施,因此要积极加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力度,充分发挥档案行政部门的管理作用,从而优化人事档案工作的质量,提升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为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参考文献】

[1]杨海燕.高校人事档案管理创新优化及其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作用分析[J].人力资源管理,2018(4):22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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