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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合同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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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合同管理

篇1

Keywords: hydraulic; management; construction contracts; problems; Policy

中图分类号:TV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引言

在水利工程的合同管理中,主要涉及的是项目在施工过程所遇到的问题,比如:对施工单位取得的酬劳的规定,对施工单位义务的明确,对当合同发生变更或需要解除合同时产生争议的解决等。水利工程合同的签订主要是为了明确签约双方的义务及权力,对水利合同进行管理是为了对合同中的双方关系进行指导、约束和规范,保护各方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另外,对水利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可以实现对工程的质量、投资以及进度的有效控制,减少腐败的发生,保证公平、公正、公开。

1水利工程在施工合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1.1招标过程的不规范化导致的合同管理问题。虽然我国的水利建设已经有了一定的规范,但对于合同双方来讲,由于利益的冲突不断,使得施工合同的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种情况是在工程的招标过程中,部分招标人会利用竞标人的迫切心理,迫使他们通过降低标价来接受一些招标人提出的较为苛刻的条件。而竞标人为了获利,就会采取一些偷工减料的方法,进而导致施工质量的降低,让水利部的相关部门蒙受损失。另一种情况是有些竞标者出于自身发展和其他的一些原因向招标者妥协,签订一些不公平的合同条款。甚至有些人为了得到工程,会串通招标部门的内部人员进行恶意的竞标,造成不公平的竞争,扰乱市场秩序,这同样也是不利于对施工工程的合同进行管理的。

1.2没有有效的机制来约束水利工程合同,具体而言,就是水利工程合同条款没有很强的约束力,且存在招投标制作简单的问题,使得合约在履行过程中有诸多问题。如果合同双方由于缺乏经验,对工程的研究没到位,对合同以外的情况预见性差,就需要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再一次的协商,造成工程建设的延误。此外,由于工程建设的需求,在有些项目上会存在不合法的分包及转包的行为,而这些行为使得合同管理困难重重,对工程的质量及进度管理都有很大的影响。

1.3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中信用制度的建立不健全,导致工程管理中存在诸多问题。在水利工程的施工环节中,如果一方不能及时提供或者无法提供必要的信息,就会影响合同,进而影响水利工程的施工。如果在水利工程施工前期,没有有力的法律支持,就会影响工程的进度。在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管理中,如果缺乏完善的信用制度,就会出现下面一些情况: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部分承包商管辖下的施工人员及设备资质与合同规定不一致,实际与约定不符,这些都会造成工程的延期。尤其对于一些比较紧急的水利工程,工程延期会给今后的抗洪抢险造成影响,使得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失。

除了上面提到的问题,在施工合同管理工程中,还会遇到合同变更多及合同欺诈的问题。对于水利工程来讲,其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是很大的,尤其对地下水的地质条件更是不好掌握。当施工过程中出现地下水位上升或地基出现断裂带等情况时,会造成实际与合同出现差异,这时就需要对合同中的项目进行补充,标明相关费用。合同欺诈主要表现是:当双方签订承包合同后,一方骗取了另一方的材料及预付款;在施工中,一方人为的制造一些不存在的款项;一方弄虚作假欺骗另一方与其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设陷阱,造成另一方违约,进而追偿违约金。我们要保持高度警惕,严防这些行为发生。

2针对问题所提出的对策

2.1加强法律意识,依法管理合同。随着我国相关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合同管理也不断规范化。为了实现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及合法化,就要求合同的管理人员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在签约过程中,要求签订合同的双方都要仔细阅读合同的具体内容,并对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详细的注释,加强他们法律意识的同时,也对合同中的工程质量的要求及标准,工程的竣工期,工程款的支付时间及方式等有更深一层的理解,增强了合同的理解性和操作性。为了加强员工的法律意识,就需要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由于合同管理涉及法律的很多方面,只有对员工进行法制上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让他们了解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才会加深对合同管理的理解,提高合同管理的意识。

2.2推行对合同实行示范文本的制度。对合同管理实施示范文本制度,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的作用:首先,示范文本对当事人掌握和了解有关的法律、法规有很大帮助,而且可以将具体的实施项目清晰化,在满足法律要求的同时,可以避免缺款和少项,避免有失公平条款的出现,帮助当事人对合同如何运行加以熟悉;另外,合同实行示范文本,对相关的行政机构对合同进行监督很有利,也有助于相关法院机构可以及时对纠纷作出,进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标准化合同范本的推广,对于进一步完善水利工程合同管理的制度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2.3加强对合同的审查力度。一般情况下,合同的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审查项目合同签订条件的完备性,审查项目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合同条款的规范性,审查合同签订程序的规范性等。积极推广审查制度,有利于合同的管理和实施,有利于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明确,有利于避免漏项、缺项及不平等条件的出现,有利于规范建设行为,进而保证水利工程顺利实施。另外,在水利工程项目进行招标的过程中,对各投标的单位的信誉、隶属关系、资质(包括设备及技术条件、规模等)、经济状况等进行审查和核实,对水利工程的施工质量有很大的益处。

2.4加强对合同的履行情况的检查。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相关部门要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的检查,且要建立一个合理科学的检查制度。对于在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出现的违反合同相关条款的行为,相关部门要进行分析、纠正,使合同管理更加正规化和规范化,在根源上杜绝因违规造成的不良后果。对于合同履行情况的检查要选定那些有丰富的工作经验且有高度责任感及敬业精神的人员来负责,也可以选择一个比较高水平的监理单位来进行管理。在对合同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要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让他们熟悉合同的内容,促进其有理、有据的进行合同的管理。

2.5恰当处理合同中存在的争议。若合同的双方没有事先约定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而施工中对合同中出现的某些条款的理解出现了不一致而又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一般尽量选择由项目的主管单位或者双方均能信服的权威机构来调解和裁定,避免产生合同双方的互相对立,这对后期的合同履行情况和工程建设情况都是有很大影响的。当对合同的理解出现争议时,双方都要冷静处事,,妥善解决合同中的争议。

2.6在合同变更下的一些管理对策。在水利的施工管理过程中,发生合同变更是很普遍的。引起合同发生变更的原因有很多,如设计发生变更、施工进度计划发生变更、施工顺序发生变更、施工现场条件发生变化引起的变更等。在这时,合同的双方要积极解决工程变更带来的问题,进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3结语

总而言之,在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十分重要的,这就要求相关的工作人员及部门要增强合同管理的意识。一般而言,业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之间的利益与矛盾也只有通过合同才能进行明确的界定划分。尽管合同管理是较复杂的系统工程,但因为它贯穿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它的优劣会直接影响工到工程的顺利程度,因此我们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严格遵守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建立合同管理体系,制定合同文本要遵循规范性和严谨性,注重合同的变更问题处理,注重管理人才的培养。

参考文献

[1]刘静,赵树海.对加强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策略分析[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1(5).

[2]徐燕.浅论水利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J].中国水运,2010,01.

[3]王铁娜,张庆东,贾晓奇.浅谈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J].科技资讯,2011(07).

篇2

一、前言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1、国际一体化的要求

我国已加入WTO,许多建设企业已走自国际承包市场,国外建设承包商也纷纷进入中国承包市场,如小浪底水利枢纽工程等。严格的合同错理是国际工程惯例,是国际—体化的要求。我国承包企业在许多工程中的失误都是合同管理失误造成的。合同管理是我国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也是.我国水电承包企业的致命弱点。特别是一些海外工程,由于其不预见因素多,风险大,加强合同管理,是企业盈利的重要前提。

2、市场经济的需要

我国已全面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监理裁,建设市场已越来越规范,合同管理成为项目施工不可缺少的程序。当前,建筑工程承包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利润逐渐减少,合同管理风险增大,条件苛刻,合同管理是争取经济效益的最佳途径,承包商如果没有强有力的合同管理能力,将很难取得工程盈利。可以说,合同管理工作薄弱的施工企业,将会被赢场所淘汰。

二、承包商参加竞标的目的

摆脱困境,维持企业正常运转;竞争压力,寻求高额利润;占领地域,保持先入优势;开拓新领域,减少单一风险;平衡发展,打造知名品牌。

承包合同的形成过程

1、投标前工作

承包商通过承包市场调查,大量收集招标工程信息;招标工程信息的分析和选择; 参加资格预审; 购买招标文件。

2、承包商编标和投标

为了即能取得工程, 又能赢得利润的目的,在编标和投标过程中,承包商必须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分析和正确理解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条件和方式、合同条件、工程范围和工程的各种技术文件是承包商报价的依据, 也是双方商谈的基础。所以承包商必须全面分析和正确理解招标文件, 弄清楚业主的意图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理解不透、不全面甚至错误,发现了问题也不进行答疑,自以为是地理解合同, 会造成许多重大失误。

(二)全面的工程环境调查。工程环境包括工程项目所在地, 以及工程的具体环境。工程环境对工程的实施方案、合同工期和费用有着直接的影响, 并且也是工程风险的主要根源。不同的地方,工程环境千差万别,投标前承包商必须深入地了解项目所在的工程环境,不然会

使项目在实施阶段困难重重。

(三)编制和确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施工方案一般应包括的内容如下:施工总体布署和场地总平面布置;施工总进度和单项(单位)工程进度;选择和确定各类工程的主要施工方法;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数量及配置;劳动力数量、来源及分批进场时间安排; 估算主要的和大宗的建筑材料的需用量、来源及分批进场时间安排。自采砂石和自制构配件的生产工艺、设备说明; 大宗材料和大型设备的运输方式; 现场水电需用量、来源及供水、供电设施;临时设施数量和标准;某些特殊条件下保证正常施工的措施,项目安全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

(四)工程预算分析一般来说,工程预算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的结果:人工、材料、机械的预算单价;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各分项工程的直接费总成本和单位成本;工地管理费各分项费用额和总额;总部管理费;工程预算总成本;在确定利润和不可预见风险费后,得出的工程总报价和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各分项工程报价。

(五)制定投标策略并作出报价

一般而言,投标策略的内容主要有:以信取胜。就是依靠企业长期形成的良好社会信誉,技术和管理上的优势,优良的工程质量和服务措施, 合理的价格和工期等因素争取中标; 以快取胜。通过采取有效措施缩短施工工期,并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从而使招标工程早投产、早收益, 以吸引业主; 以廉取胜。在投标策略确定后,就可以采用一些报价技巧,这些报价技巧是指在投标报价中采用一定的手段或技巧并且业主可以接受,而中标后又能获得更多的利润。

3、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书,并准备相应的附件,在投标截止期前送达业主投标书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它是承包商提交的最重要的文件,他通常包括:投标书及其附录;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单;投标保函;与报价有关的技术文件, 如施工总进度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表、材料表及报价、项目组织机构表、主要工程施工方案、总平面布置等等。参加工程投标,在承包合同的形成过程中,还应该特别注意以下事项:经济担保(或保函)的办理手续,如投标保证书、履约保证书以及预付款保证书;保险的办理手续,如工程保险、第三方责任险、施工机械损坏险,人声意外险、货物运输险等;费。在国际上投标后能否中标,除了靠施工企业自身的实力(技术、财力、设备、管理、信誉等)和标价的优势外,还得物色好得力的人去活动争取,一旦中标就得付标价2%~4% 的费。不得任意修改投标文件中原有的工程量清单和投标书的格式;计算数字要正确无误;所有投标文件应装订美观大方;递标不宜太早,一般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日前一二天内密封送交指定地点

三、管理工作

1、 承包商在招标投标阶段艰难的处境

通过招标投标形成合同是工程承包合同的特点,又是承包商的业务承接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承包商处于十分艰难的不利的境地。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业主采用招标委托工程,形成了工程的买方市场,有时有多达几十家承包商竞争一个工程,而最终却只能有一家中标,由于竞争十分激烈,业主总是掌握主动权;业主或委托的招标公司起草招标文件,常常会有十分苛刻的招标条件和合同条件,而且不容许承包商修改这些条件。标书中一般会规定,如果不完全响应这些条件,则投标作废标处理;尽管合同风险很大,由于承包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为了中标,有时会不惜竟相提出优惠条件,压低报价,以提高报价竞争力。

2、由于中标的可能性通常很小,在投标期间承包商不可能花很多时间和精力去作详细的环境调查和现场勘察,否则如不中标损失太大,因为业主不会补偿不中标单位的损失。因此,这必然影响投标人的精度,有可能投标价格和项目实际建设成本会出现成倍的差异。

3、对于国际工程,通常招标条件和合同条件会采用国际通行的、相对于比较公平的FIDIC 合同条件,或者根据本国情况做少许修改。

4、合同管理在这个阶段的基本任务

在招投标阶段涉及合同管理的工作主要有三类:投标以及合同签定的高层决策工作,例如投标方向的选择,投标策略的制定,合同谈判战略的确定,合同签定的最后决策等;合同谈判工作。承包商应选择最熟悉合同,最有合同管理和合同谈判方面知识、经验和能力的人作为主谈者进行合同谈判;招标文件及合同条件的审查分析工作。合同管理在承包合同形成过程中,既在报价和合同谈判中起着重要作用。为配合承包商制定正确的报价策略,配合合同谈判,要认真对待如下几项工作:进行招标文件分析和合同文本审查;进行工程合同的策略;进行合同风险分析;为工程预算、报价、合同谈判和合同签定提供决策的信息、建议、意见、甚至警告,对合同修改进行法律方面的审查。

结论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关系到工程建设的成效,合同管理的重点应该是对“管理者”的管理,归根结底是对人的管理,因此,提高合同管理者的综合素质,是搞好施工合同管理的最基本、最关键的举措之一。监理工程师是联系建设方和承包方的重要纽带,在合同管理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能够公平、诚信地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对工程项目实施有较好的预见性,给工程建设创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环境,可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参考文献】

[1] 高瑞婕.浅谈合同管理在招投标及项目施工中的作用[J]. 科技资讯. 2011(12)

[2] 曾朝霞.土木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J]. 中国城市经济. 2011(11)

篇3

(一)可有效解决传统会计和统计核算体系的不足之处

一体化核算体系能防止企业会计与统计信息失真,加强信息资源的共享,提升信息价值,进而提高经济核算的效率,实现传递和信息的顺利交流,最大程度地满足企业发展决策与管理的需要,提高企业经济信息的经济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解决传统会计与统计核算中的不足。

(二)能够实现会计和统计的优势互补

经济的发展,加大了市场竞争力,企业要获得更好的发展,就要注重市场调研,通过对市场资料进行仔细搜集、分析,可多方面的应用到统计方法及技术,并用其处理有关的财务信息及会计工作。因此,会计和统计在实务上和理论融合上,能够进行多方面的交流和协作,从而实现优势互补。

(三)实现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在企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会计信息与统计信息是最基本的信息,其他的经济信息也来自它们。实行会计统计一体化后,企业可以同时利用会计所供应的对外信息数据及统计所供应的数量资料,在此基础上企业也能搜集到更多有利的市场信息。此外,会计统计一体化还能提高统计核算和会计核算的效率,促进企业信息规范化、标准化,大大加快了数据处理速度,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建立会计与统计一体化核算体系的可行性

(一)会计和统计的核算目标具有一致性和关联性

企业实施日常管理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都会根据自己的具体功能,在各自所属的领域用各自特有的方法为企业财务核算、财务监督等发挥自己的作用,两者的经济目标、经济指标等由一定的一致性和关联性,从而是它们可以实现资源共享:一是受企业经济核算目标的一致性及关联性的影响,会计和统计可以相互采用对方处理的核算资料,因为两者具备共同的原始凭证或者记录。二是会计和统计能够实现数据及信息分析的彼此协助。因为统计核算体系的价值指标来源于会计人员,而会计领域中的财务分析报告可以让统计人员协助完成。

(二)会计资料及其方法在统计中得到广泛使用

企业在统计过程中,某些价值量指标需要由会计核算获得;统计核算中的本金筹集、应用利润分配核算等都需要会计资料做支撑;除此之外,企业进行实测预测、经济效益评价时,都要依赖于会计核算提供的有关资料。

(三)统计方法在会计中得到广泛使用

财务管理在进行财务预测、决策及控制分析时,多方面应用到了统计方法,比如,不确定决策中的区间估计、预测概率预算等,都充分运用了统计指数因素分析方法。此外,企业整理会计资料时,也经常会采用统计方法,比如,对财务进行分析或者管理时,会广泛应用统计学数量管理方法。

三、建立会计与统计一体化核算体系的方法

要建立健全会计与统计一体化核算体系,就要针对传统经济核算体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并优化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本及信息等多种资源,从而建立会计核算为基础、统计为方法、计算机技术为手段的一体化体系。

(一)健全统计调查方法体系,从而提高其信息质量

即要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与统计核算的有关指标,并完善两者的统计原则。通过制定企业报表制度,规范报表格式及内容,可使核算准则逐渐向会计靠拢,从而满足统计报表上报的实际需要。首先要健全财务统计指标体系,其次要确保核算目标及指标的一致性,内容相同的指标,其名称也要一致,在组织、职能等方面,保证会计和统计核算的统一性,尽量避免企业核算数据多元化的现象。对于会计核算中已经存在的数据,不必再次进行统计核算;同时,统计核算也要为会计核算提供相应的、符合要求的资料,而不是企业管理或者宏观管理的相关资料。

(二)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观念,提高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

大型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设置独立的统计机构,根据管理需要,培训专业的统计工作人员,并为其普及财会知识,从而提高财务数据的质量、决策分析的准确性。小型企业则要根据自己的发展规模,由具备专业统计知识的员工进行统计工作,并完成相应的财务统计任务,进而提高统计工作的质量。

(三)完善会计核算与统计核算体制

篇4

痛风是由人体嘌呤代谢紊乱引起的,若尿酸合成增加或排出减少,则以钠盐的形式沉积在关节、软组织、软骨和肾脏中,引起异物炎症反应,形成痛风[1]。藏医学认为痛风起初是双拇趾受外邪风寒、瘟热秽血侵袭而发生疼痛的一种疾病,藏医命名“直后乃”[2]。其病因主要是由于过量进食辛辣和肉脂等油腻食物、过度饮酒、过度等原因使身体黄水增加,血气紊乱,进而堵塞了血液运行之路。痛风是导致冠心病和脑血栓的独立危险因素之一,目前现代医学尚缺乏理想治疗方法及药物[3]。治疗痛风的常用药如秋水仙碱、别嘌醇等,也多因患者不能耐受其胃肠道反应等副作用或长期服用引起肝脏损害等放弃治疗,严重影响患者生活质量,并导致使病情进一步加重,甚者威胁生命[4]。本研究采用秋水仙碱联合藏药口服治疗痛风性关节炎40例,与单用秋水仙碱治疗的40例进行对照,取得良好效果,现报道如下。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选取2013年6月至2014年6月年在天祝县藏医院风湿科住院痛风患者80例,随机分为2个组。对照组40例,男22例,女18例,年龄39~60岁,平均(482±26)岁,病程3~11年,平均(68±22)年;治疗组40例,男25例,女15例,年龄43~65岁,平均(522±38)岁,病程5~10年,平均(62±28)年。。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诊断依据[5]根据美国风湿病学会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分类标准具备以下3项中的任何一项即可诊断为痛风性关节炎。(1)关节液中有特征性尿酸盐结晶。(2)化学方法或偏振光显微镜证实痛风石中含尿酸盐结晶。(3)有以下12条中6条者:①急性关节炎发作1次;②炎症反应在1天内达高峰;③单关节炎发作;④可见关节发红;⑤第一跖趾关节疼痛或肿胀;⑥单侧第一跖趾关节受累;⑦单侧跗骨关节受累;⑧可疑痛风石;⑨高尿酸血症;⑩不对称关节内肿胀(X线证实);无骨侵蚀的骨皮质下囊肿(X线证实);关节炎发作时关节液微生物培养阴性。入选患者均确诊为痛风性关节炎。

13治疗方法对照组给予口服秋水仙碱(云南植物药业有限公司,规格:05mg×20片,批号:国药准字H53020166),先口服05mg,1h后再服用05mg,2次/d,疼痛剧者加用双氯芬酸钠等非甾体抗炎药。治疗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给予藏药五味宽筋藤散10g,水煎20min后去渣取汁,早晨冲服二十五味驴血丸5粒,中午冲服十味乳香散2g,晚上冲服如意珍宝丸5粒(以上产品:天祝县藏医药开发研究所,规格:08g×50丸,批号:甘药制字Z07061645、甘药制字Z02459433、甘药制字Z04732617)。两组均连续治疗7d为1个疗程,观察3个疗程。

14疗效标准[6]观察患者中因服用药物出现不良反应而不能耐受停药的例数和临床体征、治疗前后检测血尿酸(BUA)、血尿素氮(BUN)、血肌酐(SGr)。显效:临床症状、体征消失,局部无任何反应,活动如常,血尿酸、血尿素氮、血肌酐恢复正常范围;有效:临床症状、体征部分消失,疼痛缓解,血尿酸、血尿素氮、血肌酐均有下降;无效:临床症状、体征无明显变化,活动受限,血尿酸、血尿素氮、血肌酐均未下降甚至升高。

15统计学方法应用SPSS 130软件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以百分率(%)表示,组间比较应用χ2检验。以P

2结果

21两组疗效比较治疗组总有效率为95%,优于对照组的7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22两组不良反应比较治疗组无患者停药,且无明显不良反应发生。对照组8例患者出现血小板减少,中性细胞下降、腹泻等不适症状而停药,13例患者出现少尿、血尿,2例患者出现脱发、皮疹、发热等症状,上述患者经减少药物服用频率及剂量后症状好转,但影响治疗进度及效果。表明治疗组在安全性方面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3讨论

痛风是由人体血液内尿酸异常增高所致,秋水仙碱是治疗急性期痛风的最有效药物,其可干扰尿酸盐的形成,减少化学因子的分泌,抑制关节发炎部位的白细胞聚集,使白细胞吞噬尿酸的作用减弱[7],减轻局部白细胞破坏引起的炎症反应,而达到迅速消炎的目的,此药在痛风发作24小时以内服用疗效最佳,但有80%的患者在疼痛症状完全缓解前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毒副作用[8],部分患者依从性差。尽管在治疗方面,秋水仙碱发挥了巨大作用,但其不良反应不容忽视,一旦停药病情反复发作,则易导致病情加剧。藏医经典《四部医典》[9]中记载:“痛风起初隆血著骨,因而足耻和手臂肘部发病,开始时零星疼痛,日久陈旧,扩散到全身,引发此病”。

藏药五味宽筋藤散、二十五味驴血丸、十味乳香散、如意珍宝丸是治疗痛风关节炎的传统验方。组方中配伍大量解毒祛湿、清热燥湿的药物,可祛除关节间黄水,改善尿酸代谢,从而降低血液中尿酸盐的含量。

临床实践证明,秋水仙碱联合藏药治疗痛风性关节炎效果显著,且副作用小[10]。我科在治疗痛风后期,尝试在停用秋水仙碱,单一服用藏药的基础下,患者进食少量肉类及豆制品未见病情复发,实验室检查均为发现异常。因藏药对胃肠道及肝肾功能副作用小,且廉价效优,患者可长期服用,患者认可度高,值得临床进一步推广。参考文献

[1]汪元,刘健.中医治疗痛风的研究进展[J].中医临床保健杂志,2014,17(4):445.

[2]黄福开.中国藏药浴[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2003:159-164.

[3] 程雅静.急性痛风性关节炎的治疗进程[J].吉林医学,2010,31(13):1911-1912.

[4]高飞.内外合治急性痛风性关节炎30例[J].湖南中医杂志,2011,27(5):39-40.

[5]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症诊断疗效标准[S]. 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31.

[6]唐福林.风湿免疫科医师效率手册[M].北京: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10:216-220.

[7]谢丽红.急性痛风性关节炎中医外治法的临床研究进展[J].湖南中医杂志,2015,31(10):176-177.

篇5

【文章编号】 1673-7555[2007]01-0050-03

水、电解质代谢和酸碱平衡及调节是重要的基础医学理论,它与临床医学的关系相当密切。为让受教育者能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它,这就要求医学教育工作者认真研究教学内容,合理改革教学方法,不断探索教育教学规律,以达“授之于鱼”,更达“授之以渔”的教学境界。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法则。在医学领域中,这种对立统一复合体亦广泛存在,以下就水、电解质代谢和酸碱平衡及调节这一理论中的几种关系做些探索,从中找出一定的规律,以论证这些关系的复杂性。

1水、电解质代谢障碍中的对立统一关系

水和电解质构成体液的主要成分,体液的正常含量与分布是保证细胞代谢和器官功能活动正常进行的必需条件。水和电解质的平衡是通过神经一内分泌的调节来实现的,任何可导致调节障碍的因素或水、电解质的变化超越了机体的调节能力,都将造成水、电解质代谢的障碍。下面对几种临床常见的水、电解质代谢障碍举证一二。

1.1高渗性脱水与低渗性脱水 脱水是指体液的不足状态,其原发表现为细胞外液(主要是血浆)的容量不足,继而出现细胞内液的改变。水和钠的含量占据细胞外液的绝大部分,故临床上从水和钠的含量及分布状况来推测细胞外液乃至体液的变化情况,这一点非常重要,它解决了许多隐形问题。这里说的“脱水”不仅是指水的含量变化,而且伴随着钠的浓度改变。高渗性脱水的基本特征是失水大于失钠,血清[Na+]>150 mmol/L,血浆渗透压>310mmol/L。其始动因素不外乎两方面,一是水摄入不足,二是水丢失过多。高渗性脱水一旦发生,会启动人体的调节机制,从而给人体带来一定的影响,其调节过程如下:

纵观以上2种类型的脱水,其渗透压一高一低,两者在病因和表现上差异较大,但在调节机制方面都是遵循神经-内分泌途径,有着一定的共性,从而构成一个对立统一体。

1.2高钾血症与低钾血症 钾是生命活动必需的物质,钾离子约98%分布在细胞内,2%分布在细胞外液,就是这细胞外液中少量的钾在许多方面对人体起着关键的作用。临床上钾代谢障碍常伴随着许多疾病的产生。

低钾血症是一种常见的钾代谢障碍,其特征为血清K+5.5mmol/L,基本病因为钾排出下降(肾功能改变)或钾由细胞内移出至细胞外(如细胞大量损坏)或钾摄入过多(静脉中过多过快输入钾盐)。

两种类型的钾代谢障碍对人体的影响都表现在神经、肌肉两方面,所不同的是低钾血症会造成它们的兴奋性下降,高钾血症在早期会轻度表现为它们的兴奋略强。但高钾血症很快会出现神经肌肉的抑制,类似低钾血症的表现,甚至更加严重(如心肌抑制――心跳骤停),所以临床工作者尤其关注高钾血症。

2酸碱平衡紊乱中的对立统一关系

组织细胞必须处于适宜的酸碱度体液环境中,才能进行正常的生命活动。细胞外液的适宜酸碱度用pH值表示为7.35~7.45。正常情况下,机体在代谢过程中不断生成酸、碱性物质,也经常摄入一些酸、碱性食物,但是依靠体液的缓冲系统,肺及肾的调节作用,血浆的pH值仍然稳定在正常范围内,这就是酸碱平衡。尽管如此,某些病理情况下当酸碱量超负荷或调节机制障碍会导致体液酸碱度的稳定性破坏,形成酸碱平衡紊乱,临床各科均常见。

酸与碱这对矛盾,在一定条件下能保持暂时的相对平衡,其中任何一方有了增减,必然带来pH值的改变,引起酸碱平衡紊乱,如下图所示:

2.1代谢性酸中毒与代谢性碱中毒 代谢性酸中

呼吸性碱中毒的特征为原发性的血浆H2CO3减少,原因是肺通气增加(如癔病、甲亢等)致CO2排出增加,其代偿与调节基本类似上述途径,不同的是调节方向相反,这里就不细说了。以上介绍的几种矛盾关系是水、电解质代谢和酸碱平衡理论中最为重要的环节,当然在该理论中可不止这些,在整个医学领域中也非常之多,这就是矛盾的普遍性。纵观毒是最常见的酸碱平衡紊乱,其基本特征为原发性的血浆[HC3]减少,主要原因是碱性肠液丢失过多或体内有机酸形成过多或肾泌H+功能障碍等,其代偿调节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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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water conservancy project, the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he existing problems, solutions

中图分类号:TV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一、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管理的内涵与作用

所谓的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指在施工中对前期签订的施工合同履行、变更、解除的全过程进行监督与考察,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纠纷等问题进行处理与协调,以保证依法订立的施工合同得到全面的履行。同其他建设工程一样,水利工程的施工合同是项目执行的基础,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贯穿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项目完成资料归档,项目管理任务才算完成。可见施工合同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内容,因为项目管理对象中所涉及的是业主与承包方、监理方之间的厉害关系,权利与义务都需要利用施工合同进行约束,因此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实际上就是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因为水利工程本身的复杂性导致其施工合同管理难度的增加。施工合同管理是施工合同各方在法律平等的基础上,策划、签订、履行、变更、索赔和争议解决的管理。它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施工合同作为参与施工各方权利与义务的约束条款,约束各方在合法的条件下完成项目的实施,保证施工中各方活动符合合同规范的协作关系,防止因为合同争议而导致的工程质量与经济问题的出现。

二、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问题分析

1、施工合同文本不够规范

施工合同在编制的过程中条文不够完善导致双方缺乏约束力。主要表现在水利工程施工招标过程中存在漏洞,招标过程过于简单邀约和承诺内容不足以形成完整的施工合同文本;业主与承建双方所使用施工合同范文不够规范,仅仅靠双方协商而确定施工合同的文本,此时就会因为考虑问题不周或者经验不足而导致遗漏施工合同中的某些细节,造成在履行施工合同时某些问题没有相应的合同条款进行约束,施工合同缺乏预见性,在施工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重新协商才能解决,给工程建设带来了停工的风险;还有的施工合同条款使用的语言不够严谨,产生歧义而导致纠纷的出现,也容易造成工期的延误。

2、招标过程不严谨

目前招投标已经成为了建设工程项目主要交易方式,因为其优势明显,在平等、开放的环境中完成对承包方的选择,同时也有利于控制项目成本。但是因为某些利益矛盾,一些水利工程招投标过程往往存在不够规范的情况,例如招标方违法招标、招标不透明、招标文件具有排他性条款、评标过程不够规范、标书所出示的内容不够真实,另外合同实施与招投标严重脱节、合同背离招投标文件资料等,这些都会在施工合同签订及实施的时候形成风险隐患,从而影响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导致纠纷。

3、施工合同兑现问题

施工合同在实施过程中,某一方因为客观或者主观因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内容,造成合同有些条款不能兑现、工程无法顺利实施。如签约双方不认真履行合同条款,随意更改合同内容;施工中某一方不能提供合同中所规定的某些材料、机械或者人力资源等,导致项目不能顺利开展或者实施被动;特别是一些小型水利项目,因为前期工作中没有按照法律规范进行签约或者开展工作,导致工期拖延;还有的承包方在施工中采用的各种设备、材料等不符合施工合同的要求,从而导致施工工期、质量受到影响。

4、违法分包的负面影响

在水利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的情况,这给施工合同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有些承包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项目分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全部转包给第三方,尤其是转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甚至会出现分包单位将工程进行再次分包。这样的行为造成了合同责任的人为转嫁,如果合同履约出现问题则很难对责任主体进行追究,直接影响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工期,导致工程受到影响。

三、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问题的对策分析

1、依法规范施工合同管理

对于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首先应明确其法律依据,即根据法律与法规对合同的履行进行管理。因为施工合同签订是以相关的法律为依据的,规范其合同标的、计量标准、质量标准、定价标准、付款方式等等,并明确履约与违约的细则,因此在施工合同管理中应按照规范进行全面控制,强化合同管理制度,利用程序管理模式对合同签订进行控制,并进行必要的审核,以此建立一个完善的合同管理框架,保证合同的合法、完善、详细、准确。

2、加强施工合同管理风险控制

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还应注意对市场风险进行防控,在施工合同管理中为了降低风险,首先应全面预测、分析施工合同签订前的风险,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有足够的预见性,尽可能在施工合同中体现出明确的合同条款。其次应正确处理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产生或已经发生的风险,水利工程特别是大型水利工程建设周期长,规模大,地质条件比较复杂,施工情况千差万别,施工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合同条款中没有明确的情况,此时就要建立健全的沟通机制和资料收集整理机制,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将风险降到最低。

3、严格审查水利工程承包方资质

由于水利建设发展速度较快,参与水利工程建设的承包方资质也参差不齐,而施工合同管理的优劣将直接决定水利工程的顺利实施,要保证合同的签订与执行都满足规范,并能够很好地执行,就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签订各方的资质,即参与施工的各方都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与能力保证合同规范签订与有效实施。

4、加强施工合同动态管理

在施工中为保证合同顺利的实施并满足施工需求应建立动态化的合同管理机制,首先应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合同法律意识,使之在工作中可以更好的发现与解决问题;其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规范措施与制度,进行定期的审核与动态化的监控,即对合同执行的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反馈问题并加以解决,尤其是在制度与措施方面出现的漏洞应及时进行填补,以保证合同管理的有效实施。

5、合理处理施工合同管理中的索赔

施工合同管理中不可避免的就是遇到因为施工变更而产生的索赔问题,在处理此类问题的时候应设置严格的流程进行控制,应足够重视现场资料(图纸、技术资料、现场变更及签证)的记录、收集与整理,保证流程在资料完整且细致的条件下完成。同时施工合同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之间的关系密切,涉及到施工中技术、质量、工艺、安全、环保、材料等多个方面。因此应提高对变更与索赔的预见性、计划性,对变更与索赔加强管理与控制,明确各方在变更与索赔中的职责,将工作做到合理而全面。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关系到水利工程建设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合同管理应从工程招投标开始直至工程竣工验收,贯穿整个水利工程实施的全过程。利用相关法律、规范对施工合同进行签订与执行,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个完善的施工合同管理与审核机制,保证合同管理内容的有效实施,这样才能达到水利工程项目管理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汝文静.浅谈水利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J].四川建材,2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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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企业,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依据现行企业所得税优惠原则,该类项目应具备查账征收条件,实行核定征收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

对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期短于定期减免税优惠期的处理问题,按照孰低原则,规定对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可以按合同约定的实际效益分享期享受上述定期减免税优惠。

110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第2项规定“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按照应税收入与税前扣除匹配的原则,避免这部分资产因税法规定折旧或摊销年限大于合同约定管理年限而未折旧期满或摊销结束,77号公告规定部分资产的折旧或摊销年限,应与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保持一致。即,有关投资项目所发生的支出应按税法规定作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应按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周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对于在合同约定的效益分享期内发生的期间费用,77号公告规定了合理分摊的具体办法。即,期间费用的分摊应按照投资额和销售(营业)收入额二个素计算应分摊比例,二因素的权重各为50%。

77号公告还明确,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项目应属于《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的节能减排技术改造项目,包括余热余压利用、绿色照明等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优惠实行事前备案管理

节能服务企业享受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涉及多个项目优惠的,应按各项目分别进行备案。节能服务企业应在项目取得第一笔收入的次年4个月内,完成项目享受优惠备案。办理备案手续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减免税备案申请;

(二)能源管理合同复印件;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情况确认表》,或者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出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确认意见;

(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应纳税所得额计算表》;

(五)项目第一笔收入的发票复印件;

(六)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生转让的,受让节能服务企业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转让合同、项目原享受优惠的备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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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在实施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取得显著成效。“九五”和“十五”期间国家安排下达广东省32宗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建设,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进行了广东省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调查评价工作,通过采取定性与定量分析、现场调查与资料汇总分析相结合的方式,总结节水灌溉示范项目建设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发展节水灌溉的建议。

1广东省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概况

32个项目省级批复建设总投资为11 077.29万元,建设总面积13 789 hm2,其中渠道防渗面积11 210 hm2,低压管灌面积327 hm2,喷灌面积1 371 hm2,微灌面积816 hm2,其他节水灌溉面积65 hm2。

示范项目主要以增加农业灌溉技术科技含量,提高水的利用率和水分生产率,建设“优质、高效、高产”农业为目标,因地制宜地选择节水灌溉发展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并为实现流域与区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合理的技术和管理经验。

为确保示范项目的顺利实施,广东省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各市、县均成立了节水灌溉增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主要由中央投资、省财政投资、市配套资金、县配套资金和项目建设单位自筹资金组成。

“九五”和“十五”期间共安排了32个项目,除吴川市吴阳镇海山节水灌溉示范项目等6个项目未开工外,其余已基本完成建设任务,完成率达81.25%,完成投资8 974.39万元。

2示范影响评价

示范项目建设对广东省研究制定促进节水灌溉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具有积极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通过示范项目建设,以点带面,探索现代农业的发展道路,逐步把示范区的经验向全省推广。建设高标准的节水灌溉工程后,可利用有限的水源扩大灌溉面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效益。

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和实际运行情况分析,依据广东省农业生产条件,渠道防渗是行之有效而且投资较省的节水灌溉形式,适合在全省推广。喷灌、微灌、管道灌溉等比较适合灌溉经济价值高的经济作物及水资源缺乏的地方。如云浮市2宗示范项目主要以渠道防渗和低压微灌技术为主,渠道防渗技术可以加大渠道流速,减少渗漏,提高灌区用水保证率,并且便于日常管理养护。低压微灌技术采用“肥水合一”,灌溉用水直接送至果树,对山坡果树特别有用,既节约用水,又对果树生长十分有利,也可以形成规模化生产。同时,通过示范节水项目建设,对完善投资模式,多渠道、多层次拉动各方面加大节水灌溉投入具有积极的意义。

通过示范项目建设,对健全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有促进作用,项目建设管理实行“四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建设监理制,有利于工程建设达到快捷、质优的效果,保证节水工程质量,具有示范带头作用。

农田灌溉用水因目前农村税费改革,水费难以收取。为了保证节水灌溉系统能够安全、正常地运行,必须落实有关收费措施。通过对示范项目运行管理体制与机制的探索与实践,更能进一步推动广东省小型节水灌溉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提高节水灌溉工程的管护水平,促进工程的良性运行。但总的来说,作用与影响仍较小。

通过示范项目建设,使项目区种植结构得到优化调整,传统农业作物减少,一些优质水果种植面积大幅度增加,农民收入较以前大幅增加,为该区农业结构调整树立了榜样,特别是喷灌、滴灌技术和设施农业技术相结合,促进了农业向高效、集约化发展,为增加农民收入增添了一条新路子。

通过示范项目建设,不但使农民群众切身感受到节水灌溉的好处,而且激发了他们投资兴建节水灌溉工程的积极性,促进了人们用水观念的更新,科学用水、节约用水观念不断增强。节水示范项目的建成,促进了农业生产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在农村掀起了学科学、用科学和讲科学的热潮。

通过10年来示范项目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节水工程以当地自然、经济条件为基础,因地制宜,科学地选择多种形式节水灌溉技术和发展模式,并为适应高新节水技术提供广阔的应用前景,以促进节水技术的更新发展,达到节水模式、效益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截止到2005年底,节水工程受益面积13 004 hm2,建成的示范项目受益面积保持程度达97.12%,较常规灌溉年节水480万m3,增地1 250 hm2,项目区年增收1 500余万元,基本实现了节水灌溉、节水增效的目的。

3经验和教训

“九五”和“十五”期间,通过大力开展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建设与管理,广东省节水灌溉建设效果十分显著,下面就节水增效项目开展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总结。

节水项目要顺利实施,地方政府重视是重要保障,也是做好节水灌溉工作的必要条件。必须争取多渠道投入,努力调动受益单位、受益群众参与节水项目的建设。广东省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正确科学地选择适合当地的节水灌溉技术措施,发挥了节水灌溉工程的作用。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精心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基建程序,项目建设管理实行“四制”,即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建设监理制,实行履约保证金、缺陷保修金等制度措施,减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管理上,按“谁受益,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农民的自主性。采用国家和村级水利管理协会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鼓励用水户参与管理,以加大村级水利管理协会的建设。

通过实地调查了解,从示范项目的建设实施及几年来工程的运行管护的实践效果来看,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有些地方盲目申报项目,经济相对落后,灌溉设施老化、落后,许多基础设施需要重新建设,而地方自筹资金能力低下,因而形成恶性循环,影响项目的开展。此外,有些地方在选择实施地点时,考虑不周到,影响项目的开展。另外,工程建成后对其维护和管养的问题比较突出。

4问题

(1)发展节水灌溉技术,节水、节能、节地、增产和改善生态环境的效益比较明显,但仍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难题。因种种客观原因,节水灌区规划起点不高,造成节水技术及部分工程标准偏低,加速了工程更新换代,造成一定的浪费。社会办水利的意识比较薄弱,多层次、多渠道的水利投资体系不够完善。继续探索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的方法和途径,加强对灌区内水利工程的管理。

(2)由于广东省许多地方经济欠发达,财政比较困难,自筹能力有限,存在一定的资金缺口,这也是广东省一些地方项目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完成的主要原因。

(3)广东省有些灌区自建成运行使用至今已达四五十年,已超出了使用寿命,渠系建筑严重老化、损毁,导致其功能严重下降,有的甚至全部报废,但是用水与供水之间的矛盾却越来越突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要求农业生产向集约化、产业化、现代化、高效化方向发展,要求灌区提供更多、更优质、更稳定的水源,而灌区的功能正逐年下降,这必然导致供需水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严重影响农业生产的发展。

(4)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适应当前农村体制改革。项目现在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是在农村税费改革前建立起来的,在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民误以为灌溉水费也和农业税一样被免除,造成灌溉水费无法收取,工程无法良性运行。

(5)目前广东省许多灌区仍未有用水户参与工程管护。

5建议

(1)重视项目前期工作,对建设项目的确定,应结合当前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水平,尊重科学,实事求是,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设方案。

(2)建议国家继续加大节水灌溉的支持力度,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尤其对地方财政困难的山区和贫困地区,要在政策上、资金上给予倾斜和帮助[1]。节水灌溉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社会效益,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稳定、改善环境、减轻水资源的供需矛盾等,应由社会(政府)来承担相应的投入,国家要提高项目建设的资金补助标准。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资金,开展多方集资、吸纳社会和企业经济投入节水项目建设[2-3]。

(3)必须进行管理体制改革,才能促进工程良性运作和效益发挥的可持续发展,要加快水管单位改革进度,建立适应现在农村改革的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项目工程正常运行,发挥工程效益。

(4)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责任制,落实机构配备精干人员,层层落实制度,使每个项目有开工、有使用、有效益、有验收,确保项目顺利完成[4]。

(5)通过示范区良好效益的影响,辐射非项目区,使农民节水灌溉意识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带动地方节水灌溉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推动区域经济乃至节水灌溉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进一步发展,达到农民致富的目的-中 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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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防灾减灾能力、水资源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农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理等涉水项目相结合,与农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相结合,与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相结合,按照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的要求,重点发展小型自流灌区,积极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健全工程长效运行管护机制,为农村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可靠水利保障。

(二)目标任务。今冬明春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计划投资8.2亿元,投工397万个,完成土石方1557万立方米;新增、改善灌溉面积15万亩,发展节水灌溉面积13万亩;新建改造水源工程661处,新打、配套整修机井518眼,增加蓄引提水能力600万立方米;完成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5座,整治病险塘坝390座,治理河道330公里。

二、突出重点,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围绕建设“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河道综合治理、水源开发与节水灌溉、水库除险加固与塘坝整治、农村饮水安全等五大工程建设。

(一)着力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要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高效能运行的原则,确保市、市第一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三年建设规划任务圆满完成;抓好荣成市第三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三年建设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开好局、起好步。全市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计划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6.99万亩,新建改造水源工程144处。

(二)深入开展河道综合治理工程。按照“清污、疏浚、蓄水、修复”的总体要求,加大投入,加强考核,着力推进骨干河道防洪蓄水标准化治理、城区河道景观休闲生态化治理、镇村河道清污去杂清洁化治理,提高河道的防洪标准、蓄水能力和生态景观效益,全面改善城乡生态人居环境。全市要重点完成的河道治理任务:一是重点抓好荣成市沽河(三期)、市青龙河下游、市黄垒河(二期)、环翠区石家河支流等4条骨干河道治理工程;二是围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抓好各类农村河道、河沟综合治理工程。

(三)大力实施水资源开发与节水灌溉工程。以拦蓄雨洪资源为重点,以地下水开发利用为补充,加大开源节流工程建设。要结合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地整理项目等国家和省重点项目建设,着力培育一批设施精良、布局合理的节水示范工程,重点抓好等12个镇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等。

(四)突出抓好防汛抗旱减灾薄弱环节建设。要继续巩固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成果,完成15座列入国家计划的小(二)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要加快实施防潮堤工程建设,实施刘公岛二期和荣成市人和镇码头村防潮堤工程,着力提升抗灾减灾能力。要全面开展各类病险塘坝安全隐患排查,启动病险塘坝整治规划编制工作,优先整治发生渗漏、坝体单薄的“头顶坝”、“串联坝”。争取用5年时间完成全市1951座病险塘坝整治任务。今冬明春完成390座病险塘坝整治工程。

(五)重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抓好饮水安全项目建设,解决86个村、5.6万农村群众的饮水问题。抓好山丘区找水打井工程建设,确保明年底前完成74眼山丘区找水打井任务。抓好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重点实施等6个镇的规模化供水工程。

三、强化措施,确保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建设任务圆满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把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作为打基础、谋长远的重要工作,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措施,形成合力,迅速掀起农田水利建设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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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目前为止,县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外石门二道坝灌区改造工程、乡灌区改造工程两个灌区改造工程已经开工建设。乡等9个山塘的施工道路约15km建设已完工,部分山塘整治工作的政策处理已完成。其它工程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核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工程施工招投标等项目工作。

二、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管理情况

(一)重点县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到目前为止,县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外石门二道坝灌区改造工程、乡灌区改造工程两个灌区改造工程已经开工建设。乡等9个山塘的施工道路约15km建设已完工,部分山塘整治工作的政策处理已完成。其它工程完成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核等前期工作,正在进行工程施工招投标等项目工作。

县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完成总投资约400万元,其中设计费、招投标等前期费用约200万元,工程费用约200万元,占年度计划总投资的18%。

资金整合方面,完成高效节水灌溉600亩,灌区改造7000亩。目前所需资金全部到位,工程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65%左右。

根据目前的进度来看,预计在2013年6月底完成全部县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成任务。本年度建设任务完成后,将完成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全部任务的66%。

(二)重点县建设管理情况

1、重点县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及发挥作用情况

县被列入省第三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后,11月28日政办发[]160号文件,成立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分管县长担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有县水利水电局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县水利局专门成立了局长负总责、副局长和总工联系分管的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组,项目组成员由局抽调业务骨干人员组成,并按项目分片落实专人,包干负责工程的具体实施。

通过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和县水利水电局成立的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组各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各有关单位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形成合力,在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始终处于高效运转状态。

2、加强制度建设情况

为了规范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水利水电局和财政局研究制定出了《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管理办法》。本办法对项目及项目单位的确定、建设管理、资金筹措与管理、建后管护等方面做了详细的规定。

3、规范建设管理情况

县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由于施工单位技术力量不足、政策处理难度大、前期雨季气多等主客观原因,工程进度缓慢。为了确保工程按期完成,县水利管理所制定了《县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推进方案》,本方案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做了详细的要求。县水利管理所每10召开一次工程施工进度推进会,保证了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顺利完成工程施工。本方案对推进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今后的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中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

4、资金拨付及管理情况

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核准制。工程进度款支付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约定要求,首先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施工监理单位审核后签发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证书,再由乡镇(街道)建设管理人员、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组人员和县水利水电局相关领导签字确认无误后,按规定程序进行拨付。群众参与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公开、透明、安全。

5、建后管护机制建设情况

工程竣工验收后,按照工程性质和“谁受益、谁管理”的原则,落实管理主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由县水利管理所和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联合颁发《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证》,确保工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护到位。

小型农村水利工程项目单位为农户的,其产权归个户所有,由农户自主管理;项目单位为用水合作组织或用水户协会的,由用水合作组织或用水户协会管理,实行核定水价、成本收费,形成以水养水的新机制。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由县水利、县财政部门监督指导,并实施建后管护考核奖惩,确保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长效利用。

6、监督检查情况

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委托县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另外,县水利水电局成立了县水利水电局领导带队的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督查组进行检查督促工作,定期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按期完成。

项目单位要选举1~2名村民代表参与工程建设管理,使群众直接参与工程建设,全程参与工程质量监管。群众参与资金使用监督,确保资金公开、透明、安全。

7、资金整合情况

年计划共新增高效节水灌溉工程3处2200亩,总投资330万元,平桥镇喷微灌3处2200亩,全部属于现代农业园区(属县西部省级农业综合园区)喷微灌项目;灌区改造3处9000亩,总投资750万元,其中,白鹤镇1处2800亩、平桥镇1处4500亩、街头镇1处1700亩;农业开发中低产田改造共1处4500亩,投资525万元,为粮食功能区服务;农业部门主抓的粮食功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处4500亩,总投资225万元。年计划合计投资1080万元,其中农综部门750万元,农业部门330万元。

到年12月底,资金整合方面,完成高效节水灌溉600亩,灌区改造7000亩。目前所需资金全部到位,工程已完成年度建设任务的65%左右。

8、宣传报道情况

县人民政府和县水利水电局、财政局对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高度重视,多次在县水利水电网、山报等网络、报纸等媒体,对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报道宣传。

(三)重点县建设取得的成效

1、调动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建设农田水利积极性的情况

以往的县级水利工程项目多数由工程项目单位所在村村委会作为项目实施业主,很多村民思想上还未转变过来,对县水利管理管理所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业主不能理解,工程政策处理难度大。针对这一现象,县水利水电局局长、分管局长多次亲自到各相关乡镇(街道),就上级政策要求等情况向村民进行解释。在每年的冬春修水利现场会上要求各乡镇(街道)领导加强宣传,充分调动了地方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对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减小了工程建设的政策处理难度,提高了工程建设的群众参与程度。

2、与大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和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相结合,充分发挥骨干工程效益的情况

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多数与大中型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和水库除险加固项目相结合,尤其是灌区改造工程多数水源以县里石门水库北干渠灌区配套节水改造和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作为供水水源,充分发挥了这些骨干工程的工程效益。

3、促进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吸引农业企业入驻项目县,帮助项目区农民增收致富的情况

通过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的实施,县山茅科柑桔专业合作社、县寒山蔬菜专业合作社、县绿然果蔬专业合作社等多家单位入驻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区内,对项目区域内农民增收致富起到了重要作用。

4、带动农田水利投入,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支农合力,推进县域农田水利规模化发展的情况

为了带动农田水利投入,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支农合理,根据《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整合方案》的有关规定,根据各项规划和结合我县实际,在保证现有各类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资金投向相对稳定的前提下,农业综合开发类、现代农业发展类、农业基础设施类等涉水资金均纳入支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资金整合范围。资金项目整合要依据规划,将项目安排在相邻相近区域,真正做到项目对接、集中连片、整体推进。

根据《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管理及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项目单位需自筹占总投资24%的项目资金,自筹资金项目单位直接将资金拨付到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户。

5、改善农村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的情况

通过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实施,对改善区域农村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通过山塘整治工程建设,山塘正常蓄水,充分发挥复蓄功能,为下游提供更多的水量,不仅能满足灌溉用水,还能满足部分其他用水需求,尤其是为农村饮用水提供了优质的水源,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民身体健康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实施,能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还能发挥节水、蓄水、省工效益。解放了大量的劳动力,并引导农民向科学管理、集约生产方向发展,引导农民向科技要产量、求质量,促进农村科技发展。灌区渠系改造工程的实施,使渠系水得到了充分利用,合理协调灌溉轮序,妥善解决上下游灌溉矛盾。不仅保障了农田灌溉,还促进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另外,通过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节水制度与定额用水管理得到了加强,培养了群众珍惜水、关心水、节约水的淳朴美德。

6、推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水利管理的情况

为了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县计划将全县15个乡镇(街道)水利员重新划分,在全县设立6个流域水利站。流域水利站作为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直属机构,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其人事、经费和考核管理由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为了加强村级水利公共管理和服务,县积极开展村级水务员队伍组建工作。村级水务员队伍建设中,与其他村级专职工作人员统筹整合,力求做到“一专多能”、“多员合一”,原则上一村一员,可与村两委班子成员、当地水文代办员、山洪预警员、山塘水库巡查员、河道保洁员、饮用水管理员等进行有效整合,能兼则兼,组建一支稳定的村级水务员队伍,协助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做好村级涉水事务的管理和服务,解决农村水利“最后一公里”的管护和服务问题。同时有条件地方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承担村级水务员职能。

7、工程效益情况

县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完成后,将新增供水量95万m3,新增、恢复有效灌溉面积0.6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9万亩,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0.21万亩,年新增节水能力108.8万m3,改善区域农业生产条件效益达到预期效益指标。年度项目实施后,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0.14万吨,新增经济作物产值77.0万元,新增经济效益显著。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任务重、分布广。工程施工招投标程序繁琐,加之工程建设经历农田灌溉季节,政策处理难度大,这些主客观原因,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建议省水利厅、财政厅出相关的招投标简化程序,以缩短工程施工招投标等前期工作任务的时间,确保工程顺利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切实加强工程进度管理

篇12

山东是我国的农业大省、粮食主产省份之一,农田水利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山东以约占全国1%的水资源灌溉了约占全国6%的耕地,生产了约占全国8%的粮食,养育了约占全国7%的人口,完成了约占全国25%的农产品出口,创造了约占全国8%的农业增加值,支撑了约占全国10%的经济总量。但是,山东水资源严重短缺,人均水资源量不足全国平均水平的1/6,年用水总量中68%为农业用水,用水比重严重“偏农”。

目前,山东省已建成各类农田水利工程200多万处,农田水利工程体系基本形成,保证了一般年份应对旱涝灾害的能力,全省总灌溉面积达到8350万亩,有效灌溉面积达到7480万亩,旱涝保收面积为5470万亩,为连续十年粮食增产提供了有力支撑。

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说,虽然山东农田水利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整体来看,农田水利建设仍存在一些问题,与实现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的要求相比,与发展现代农业的需求相比,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仍然是制约粮食安全、影响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硬伤,主要表现在:一是投入机制不完善,农田水利设施配套程度差。因长期投入不足,加之原有工程建设标准低,全省灌排设施不配套问题突出,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的配套率在70%以上,田间工程配套率为55%,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达标率更低,仅有40%左右。二是规划和建设标准不统一,制约农田水利规模发展。目前,相关涉及农田水利的项目规划因其编制部门、依据、原则、重点、内容、区域、时限要求不一致,不仅造成工程质量标准差异,也极易造成重复建设,影响投资效益发挥。三是管护措施不到位,工程难以实现长效运行。因产权不清、使用和维护主体不明,加之后续缺乏维修养护资金,工程老化、失修严重。四是立法不系统不全面,农田水利工作缺乏法律约束。农田水利工作涉及政府、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以及其他社会群体,因缺乏法律依据和规范,存在政府主导责任不清、多头管理协调难度大、群众参与度低等诸多问题。

《办法》作为一部规范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政府规章,从法律层面确定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其他社会力量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的职责和权利,形成农田水利事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将从根本上解决农田水利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加快推进“旱能浇、涝能排”高标准农田建设。

《办法》在内容上有六大创新

《办法》围绕耕地灌区化、灌区节水化、节水长效化、环境生态化的目标要求,对农田水利规划、建设、管护、使用、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进行了规范,为建设“旱能浇、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提供了法律依据。《办法》主要在六个方面有所创新:一是农田水利实行统一规划布局;二是明确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机制;三是强化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四是明确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和资金渠道;五是明确农田灌溉用水的管理;六是强化农田水利工作的监督管理。

创新一:农田水利实行统一规划布局,将编制农田水利规划放在首位

为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切实提高资金效益,《办法》将编制农田水利规划放在首位,要求以规划为依据统筹安排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办法》对农田水利规划的编制程序、内容和效力作了明确规定,规定了规划的编制主体和基本要求,明确了规划的基本内容,规定了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了各级人民政府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组织、协调职责。

《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粮食高产创建等农业发展规划、林业发展规划、生态保护规划,以水源为依托,以灌区为基本单元,统一编制农田水利规划,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向社会公布。编制农田水利规划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听取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村民以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农田水利规划应当包括水源保障、工程布局、工程建设、节水措施应用、管理能力建设以及生态保障措施等内容;经批准的农田水利规划是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的依据。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执行规划,不得违反规划建设农田水利工程。农田水利规划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规划编制审批程序报经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农田水利及其他涉及农田水利的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农田水利规划,并在办理项目立项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前,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水资源论证。

创新二:明确农田水利建设的投入机制,逐步建立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

开展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投入是关键。针对当前农田水利建设投入不足的问题,《办法》提出了政府主导、主体多元的投入机制,提出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逐步建立起多元化、多渠道的农田水利投入机制。

《办法》指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稳定增长的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机制,逐步增加农田水利专项财政资金,并从国有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10%专项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应当优先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农民投资投劳和社会投资进行农田水利建设;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建设的农田水利工程应当给予适当补贴,符合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条件的应当优先纳入奖补范围。

创新三:强化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对建设标准和竣工验收等进行了统一规定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为保证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确保工程建一处、成一处、发挥效益一处,《办法》强化了农田水利工程的质量控制,对建设标准和竣工验收以及质量保修等作了统一规定。

《办法》指出:属于基本建设范围内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其设计、施工、监理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其他农田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按照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应当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所需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国家规定节水灌溉水利工程所需材料和设备应当经过节水产品质量认证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进行认证,未经认证的,不得参与工程招投标;农田水利及其他涉及农田水利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农田水利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创新四:明确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和资金渠道

水利工程建设是基础,管理是关键。山东省高度重视工程运行管护问题,积极探索农田水利管理模式,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管理经验和做法,《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主体和管护资金来源渠道。

《办法》指出: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由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水利工程管理机构负责管理、维修、养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投资者确定管理主体和管护方式。鼓励支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参与工程管理、维修、养护;大中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修养护费用由本级财政承担,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修养护费用由受益者承担,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中,安排日常维护管理费用;农田水利工程运行与维修养护资金应当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和截留。

为避免农田水利设施受到人为破坏,对于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办法》也作了规定。相应的一系列规定,将大大提升农田水利工程的管护水平,保障工程长期良性运行。

《办法》指出:在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从事取土、采石、挖砂、排污、倾倒垃圾、弃渣以及在渠道内设置阻水建筑物等影响工程运行、危及工程安全等活动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法律、法规未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赔偿。

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防汛抗旱供水专业服务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强化其水利公共服务功能,加强对农田水利工程的维护管理。防汛抗旱供水专业服务组织的公益所需经费由政府承担。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农田水利工作的考核,建立和完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及运行维护奖惩机制。

创新五:明确农田灌溉用水的管理,规定农田灌溉用水实行计划用水、有偿用水、鼓励节约用水

《办法》指出:农田灌溉实行计划用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当地水资源条件合理确定农业灌溉用水量,制订灌区水量分配计划。水利工程管理机构或者乡镇水利服务机构负责制订相应的用水计划,并报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农田灌溉用水实行有偿使用,计量收费,逐步实行终端水价制度和计量水价制度。具体价格由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定。农田灌溉实行节约用水、定额管理,逐步推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推广使用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节水效益明显的,应当给予奖励;农民购买的节水设备与产品,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农机购置补贴。

创新六:强化农田水利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

《办法》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执法巡查制度和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农田水利工作中的违法行为,保障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正常运行。

农田水利工程应当依法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国有灌区的灌排干、支渠以及闸坝、水电站、排灌站等工程的管理和保护范围,按照《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其他农田水利工程由乡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标准组织划定保护范围。

篇13

要引导、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让农民真正投入到建设全过程。通过政府主导、政策引导、部门实施,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多措并举,共同强化建设管理,保证工程质量,实现建设目标

1 我国农田水利建设现存的问题

1.1 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

我国农田水利工程大多建于 20 世纪 60、70 年代,大多过了工程的设计年限,设备老化,功能减退,漏水、渗水现象严重,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随着城市建设及工业区的快速发展,农田渠道损毁及断头现象时有发生,很多地方都出现了灌溉难的现象。

1.2 农田水利工程管理薄弱

在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上,产权不明,水利设施维护管理责任没有得到细化与落实,农田水利工程运行起来困难重重。在一些地区,虽然已建立起农民用水户协会,但绝大多数没有注册,人员多为兼职,无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田水利的进一步发展。

1.3 农民积极性不高

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大量的农民工进城打工,导致农业人口中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骤减。加之,农民打工的收入远比在家务农收入要高很多,农业生产失去了原有的吸引力,导致农民对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不高。

2 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的有效路径

2.1 深化农田水利制度改革,加强水利建设宣传力度

进一步深化农田水利建设工作制度改革,做好农田水利产权制度改革,确保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管护到位,即农户自建自用的水利工程,产权与管理归个人所有;受益户较多的水利工程,可组建合作组织,由合作组织管理,产权归合作组织所有;经营性的水利工程,可组建企业法人,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模式来管理或者拍卖给个人经营管理。要全面推进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正确划分不同性质的水管单位,实行管养分离。要高度重视水利建设,加强宣传水利建设力度,提高对农田水利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做到领导到位、宣传到位、措施到位、检查到位。

2.2 健全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

经过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我国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已经比较健全, 这些规定都是从以前施工过程中的经验教训中总结出来的, 施工单位按照规章制度施工能够很好地控制工程质量。 施工的质量管理体系主要体现在 3 个方面:①招标;②合同管理;③监督制度。 通过招标能够让优秀的施工单位来承建工程项目, 合同管理能够确保施工单位各项建设都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进行,监督制度主要是对监督人员的素质和行为进行规范,以保证工程质量管理在可控的情况下进行, 出现的质量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地发现处理,以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

2.3 加强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完善农田水利服务建设

加大政府财政扶持力度,灵活运用“国家为主,农民为辅”的农田水利发展机制。应发挥政府在水利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将水利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重点领域,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量要有明显提高,区分东、中、西部不同地区,合理确定中央与地方投资的比例;坚持城乡统筹发展,使财力、物力等更多地流向农业;做好各项水利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完善农田水利服务站建设,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尽可能实行“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模式,发挥农民自建、自管、自用的优势作用。

2.4 落实设计单位责职

工程建设围绕设计图纸展开, 设计单位在勘察设计的时候必须全面考虑实际问题,从工程的实际情况出发,同时在设计过程中需要遵守程序体系,落实审核、会签、审批文件的制度。 在勘察设计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比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条理》《工程建设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等等。 确保工作细致准确, 强化设计者的责任, 准时提交准确详尽的设计图纸和文件,确保工程建设的顺利开展。

2.5 积极鼓励社会投资参与,引导农民自主投资投劳

农田水利涉及广大农户,必须积极鼓励社会投资参与。要大力支持发展民营水利,吸收社会资金投资水利,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对农村供水工程、荒山、荒坡、水库等进行经营性开发;要积极运用市场化运作的机制,鼓励通过“谁投资、谁受益”、拍卖工程冠名权等形式,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兴办农田水利建设。其次,完善“一事一议”政策,引导农民自主投资投劳。村内的农田水利建设主要通过“一事一议”筹劳、筹资解决,跨村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可将“一事一议”的范围扩大到跨村的斗渠、小型水库等水利工程。

2.6 提升农田水利管理水平,加强农田水利科研管理

坚持依法治水、依法管水,提升农田水利的管理水平。要进一步明确农田水利建设的管理体制,严格保护农业灌溉水源和排放工程设施,明确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群众在农田水利建设管理工作责任,使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针对农村水利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建立考核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工作机制,促进农村水利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要加强农田水利科研工作,多学习、借鉴国外较成熟的生态农业、节水农业等科研成果,多推广如喷(滴)灌法、覆膜法及循环水培法等先进技术的应用,加大科研资金的投入,加强新的科研成果的开发和推广.

2.7 政府和农民共同进行质量监督

目前,国家规定对于政府投资的项目实行政府质量监督,并且一般来说,应当“谁验收,谁监督”。对于重点县建设来说,三年建设方案的审批和建设任务的整体验收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如果所有项目的质量监督全部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显然是不现实的,甚至会流于形式。笔者认为,对于重点县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可明确由市县级水利部门及建设、农业、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政府质量监督机构负责,实行现场监督,省级水利质量监督机构予以指导、抽检,并对各县进行巡回监督。在加强政府质量监督的同时,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可在当地聘请一些德高望重、具有一定知识水平的农民群众担任质量监督员,并签订合同,明确责任、义务和权利,给予一定的报酬。此外,在施工现场,设立告示牌,及时告示工程目标任务、建设内容、进度、质量控制等各项事宜,接受群众义务监督和社会监督。

2.8 注重建管结合,强化建后管护

针对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项目特点,要深化改革,分类实施不同的建后管护机制。一是对集中联片的渠系可由灌区国有水管单位延伸管理; 二是对村里的配套渠系,可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 三是一家一户的小型设施,由农户自己管理。各类工程在建设立项时就应明确建后管护机制,这样既能保证发挥工程效益,又能使建后管护单位或农民群众提前介入,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加强监督,提升工程质量。

结语

当地的地理气候条件以及基本情况决定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必要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对于当地的农业生产有促进作用。只有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的建设和管理,才能保障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作用的发挥,促进内当地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