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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管理措施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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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合同管理措施

篇1

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在建立经济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联合开展项目管理,以实现提高施工质量、缩短施工工期、降低施工成本及施工风险的目的。由于受到传统管理体制的影响,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存在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为此,下文首先介绍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然后再举例分析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1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国工程监理的起步较晚,相关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外加施工单位的技术力量并不高,因此难免会出现问题。

1)业主对工程监理的认识不足。目前,大众对工程监理的认识较落后,尤其在一些地方政府或小型的建设企业中,管理权力高度集中,且对监理企业的管理项目极不信任;部分业主认为监理工作仅应对项目质量负责,因此不重视对除质量以外的项目监理管理;部分业主把监理单位看作下属单位,仍采取传统的管理模式,即采取行政指令干预监理单位的工作,一旦出现问题,却直接将责任归咎于监理单位。

2)业主违规干预监理工作。高速公路建设中,业主违规干预监理工作的行为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a.尽管监理单位有权审核工程建设所用的设备、材料及构配件的质量等级,但业主却时常利用行政职权予以干预。而事实证明,工程一旦使用与施工标准不相符的材料便容易产生质量缺陷,并造成经济损失,甚至引发严重的安全事故。b.尽管监理单位具有审批工程计量的权利,但监理单位却无法预知业主何时支付工程款,同时也无能力干预业主拖欠工程款的行为。此时,施工单位便会以此为由无视监理单位的意见,从而影响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施工单位的技术能力差。高速公路的部分施工单位将工程违规转包或分包给技术力量薄弱的小施工单位。如此一来,工程施工现场难免会出现违规违章的操作行为,同时此类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普遍不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因此无法有效应对施工过程的突发事件,从而使监理人员必须应对管理与技术方面引起的相关问题。

4)监理单位整体素质不高。高速公路监理单位的整体素质并不高,而造成此种结果的原因有三方面:a.未严格审查所聘监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且人员流动性大,从而导致监理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b.部分监理单位采取挂靠的方式赢得招标资格,而实际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却不具备招标所要求的条件;c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不健全,导致监理工作混乱。总之,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现状不容乐观,且无论监理单位自身或施工单位或业主,均存在不利于监理工作有效开展的因素,因此应当予以足够的重视。

2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的完善措施

现结合某高速公路在监理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分析如何完善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工作:

1)积极开展监理业务的建设工作,提高监理单位的整体素质。监理业务的建设表现在以下方面:a.按投标文件的具体要求,挑选管理能力强、经验丰富且责任心强的专业技术干部组成专业的监理队伍;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参与专业知识培训和项目管理培训,具体学习项目管理办法、工程监理合同管理要点及隧道施工质量控制办法等,并在会后组织监理人员参与综合能力的笔试。b.以规章制度约束监理人员的行为,即监理人员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的原则;坚持“公正、诚信、守法、科学”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学习业务、不断更新知识”的原则。c.明确各项专业的目标任务,健全监理守则、考勤考核、监理程序等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由此将监理工作与组织和制度管理结合起来,以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2)严格执行技术规范。此高速公路全长40.209km,沿线穿越崇山峻岭区域,且隧道与桥梁折算长度约占总长的55.7%。可见,此项工程的施工难度大,且技术性强。对此,要求实行精细化管理,即全体参建人员及单位均参与到工程施工过程控制。在隧道施工过程,考虑到公路沿线的山体地质条件较差,监理单位首先严格执行技术规范,并及时将监理过程发现的质量问题上报至总管理部门,由总管理部门组织专家队伍根据现场调研资料制定方案,即对隧道出口采取“注浆加固充填滑塌体+封堵地表水下渗”的施工方案,以确保隧道工程的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但因地表的注浆量较大,外加工程较为隐蔽,因此要求监理单位全天候安排人员监管地表注浆的加固质量,同时根据混凝土罐车的称重单,严格计量,以保证注浆效果。

3)严格执行监理规范。监理单位主张以制度规范来约束监理人员的监理行为,以实现监理工作的制度化、正规化和规范化,此举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a.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并坚持“五不准”原则,即未批开工报告的工程不准开工、不准使用未经检验的材料设备、不准实施未被批准的工艺、不准签认未经自检的文件资料及上道工序未经检查不准继续开展下道工序施工。b.按专业分工,把好材料质量关、工序质量检查关、测量放样关、中间交验关及设计变更关,同时实行“三项”管理办法,即施工之前先备料、监理之前先自检、推广之前先抓样板。c.跟踪管理,即按月检查各项专业的抽检数据;定期组织召开工程施工质量分析会,以探讨监理或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按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量化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日常工作,并对先进单位予以表彰,以激励全体参建人员均能积极参与工程监理。

4)坚持质量进度两手抓。本项工程的施工工期较紧,因此根据工程建设工期总目标及阶段性任务期限的要求,监理单位联合施工单位实施“高质量、高标准”的管理方案,即一手抓质量,一手抓进度,以免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延误工期。工程施工过程中,总管理部门决定重新部署施工组织,即按旬、月、年分阶段落实责任制,以加强对施工计划的管理力度;重新安排监理人员的工作,并明确施工期限、施工内容、施工质量要求及检测项目,以使各项监理工作均能落实到位。

3结语

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是一项保障工程如期、保质、安全完工的工作,理应予以重视。但对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仅要深究问题出现的原因,还应结合国内外成功的经验,采取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以增强我国高速公路监理合同管理能力及推进我国交通运输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詹友.讨论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J].中国建材科技,2014(5):324,326.

[2]张婧.高速公路合同管理中计量与支付台账的建立和工程变更的管理分析[J].江西建材,2015(10):182-183.

[3]罗柱,张文涛.论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的计量支付工作[J].黑龙江交通科技,2015(9):168.

[4]李艳艳.辽宁省高速公路监理工程师的合同管理[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5(29):222.

篇2

主要表现为:①业主凭借优势地位迫使承包商接受苛刻的合同条件,且业主往往不能严格履行合同。②承包商采取违法手段承包工程,产生不合格工程。

1.2建筑企业法制观念淡薄,合同法律意识不强

许多企业的负责人不熟悉法律法规的一般规定,造成企业在经济往来中经常产生合同纠纷,对《建筑法》、《合同法》、《招标投标法》不甚了解,使企业陷入泥潭并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基本上没有把合同管理纳入经营管理之中,主要表现在:

1.2.1合同管理人员法律观念不强,合同管理知识缺乏,对合同管理人员要求不严,培训力度不够。

1.2.2企业的负责人只是将签订合同当作一种形式,给项目的实施带来严重隐患。比如,在企业的实际工作中,与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发生经济往来时,往往先实施,在需要付款时后补合同,很难将双方的责任、权利、利益划分清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旦发生纠纷,就会产生相应的矛盾冲突,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

1.2.3受建筑市场各种主观和客观条件的阻碍,索赔管理工作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施工企业不懂索赔、不敢索赔、建设单位不准索赔”等现象严重,质量索赔工作一直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

1.2.4合同管理不规范。一方面大多数建筑企业的合同管理未达到专业化管理的程度;另一方面合同文档管理混乱,合同管理缺乏严格的规章制度,大多数建筑企业尚未制订出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工作程序。

1.2.5合同意识淡薄,不重视合同管理。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有两份合同,即“大合同、小协议”。企业在签订合同后,很多企业将其束之高阁,直到发生争执和索赔,才将合同找出来,并未认真研究合同条款和各项具体内容。“小协议”在形式上很不完备,实际上属于违法的不平等合同,主要是双方主要负责人出自私心而另行订立的,它会给依法履约埋下隐患。“大合同”仅用于应付管理部门的审查,双方当事人并不用真正去履行它,它主要是根据《施工合同范本》起草,形式正规,内容合法。

1.3合同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较低

目前,部分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仍以手工操作为主。例如,企业办公地点分散或下属单位距企业总部较远时,签订一份合同要从下属单位到企业总部进行审批,往往需要往返多次才能办完合同手续。没有利用好或没有充分利用好计算机和网络资源,既增加了成本,也降低了工作效率。

2 完善施工企业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2.1 建立现代的合同管理体系

企业负责人在企业的经营管理过程中应强化法律意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加强合同管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合同应由企业的法律顾问部门统一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单位分口管理。企业法律顾问部门作为企业合同统一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

2.2 强化履约监控和结算管理,及时处理违约纠纷

通过监督和跟踪管理可以了解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原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排除阻碍,防止违约的发生。另外,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内容,合同管理部门应会同财务部门密切配合,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管理。一旦有违约情况发生,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2.3充分利用计算机和网络资源,实现合同管理科学化

目前计算机和网络已在企业中普及,企业在合同管理过程中可引入计算机和网络,实行合同信息网络化管理。即将合同在网上运行,实现合同的网上申报、网上审批,网上数据统计、网上监控、网上报表生成、网上合同生成、网上合同履行监控、合同结算等信息化管理,并对合同的授权签约、审查审批、履行、结算等设置统一流程、统一制度、统一数据库,统一格式和标准等。实现合同的无纸化管理,减轻手工操作的难度,使建筑企业合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

2.4加强对合同执行情况跟踪检查

对于很多项目而言,签订一个好的合同只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合同的履行才是真正重要的环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企业应定期检查合同执行情况,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检查考核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履约管理。对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偏差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纠正,对随意违反合同条款的行为要认真查处,防止因合同违规而造成不良后果。

2.5加强相关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学习和培训

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人是关键因素。施工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因此,要做好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要熟悉掌握《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了解行业的起源、发展及现状等基本情况,以及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并对所签合同的标的、计量标准、质量要求、价款支付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地点、违约责任以及合同条文的释疑等内容,应作出明确具体的解释,防止出现歧义,增强合同的严密性和可操作性。

其次,加大合同管理人员的培养力度,对合同管理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从严要求,使合同管理人员不仅具备工程技术方面的知识,还得具备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方面的知识。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使其成为一个高智力型的综合性人才。

3结语

合同管理是一种全过程、全方位、科学的管理,通过完善的制度和健全的体系及时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障合同如期、顺利履行,实现最终合同目的。

参考文献:

[1]马桂红.浅议建设项目施工合同管理,山西建筑,2007,33(32).

[2]杨伟忠.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浅析[J].建筑经济,2006[11].

[3]徐建国.浅谈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管理措施[J].山西建筑,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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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合同签订的法律意识淡薄

对于工程合同而言一旦签署就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应,而很多工程承包和招投标合同的管理者却对此较为忽视,仍然停留在传统的协商和讨论解决问题的基础上,导致很多“理赔”纠纷发生。其实工程合同的签订必须要以法律为前提,确保法律规范的合同范本能够保护双方的利益,并对相应的工程变更情况做出明确的规定,对理赔情况也要有详细地说明,这样就能够避免出现严重的工程纠纷,使得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1.2合同签订原则不规范

合同签订原则应该表现出在造成他方损害的时候,应当等价有偿。这是工程合同签署的基本原则,但是受工程承包合同条款的限制,很多合同存在漏洞,使得工程造价不断提升,严重危害了建设单位的利益,出现合同纠纷。其实,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就是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1.3缺乏标准化管理

合同签订的内容往往较为严谨,但是在执行合同内容的过程中却容易出现工程变更和超支的现象,这主要是由于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和体系造成的。工程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更为重视对工程质量、进度等方面的实际控制,而对于合同的执行情况则较为忽视,认为既然是按照施工图进行施工就不会出现问题。就是这样的管理模式,出现很多合同管理问题,例如:现场签证不及时和设计变更管理混乱等:不采取主动控制,而采取拖、压、靠等被动方式,如现场签证不及时或者含糊、搞秋后算帐,随性大;又如被动的变更、修改设计等设计变更管理混乱。这些问题必须在健全合同管理的基础上加以完善。

1.4忽视合同的严肃性,违背等价有偿的原则

自觉执行合同条款,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当事人一切行为的最高准则。签订合同的甲、乙双方,经济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没有主从关系。在实际工作中,承发包双方忽视合同的严肃陛,违背合同的等价有偿原则,以各自的经济利益为中心,随意违背合同条款。甲、乙双方的这些违约行为,最终导致工程经济纠纷的发生

1.5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机构

一些建设项目不重视合同管理体系的建设。合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和授权管理机制不健全,谁都可以签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确,或有制度不执行,该履行的手续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审查和评估步骤。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有效监督和控制。

1.6合同管理专业人才缺乏

建设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合同管理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陛工作。甚至有的领导直接敲定由一般办公人员办理合同。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建立合同管理机构与制度,做好施工合同交底

完善的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施工企业合同内部会签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在进行合同交底时,应首先将各种合同事件的责任分解落实到各工程小组或分包商。落实的合同和合同分析文件有:合同事件表(任务单,分包合同);施工图纸;设备安装图纸;详细的施工说明等。重点对如下几项进行技术、法律的解释和说明:工程的质量、技术要求和实施中的注意点;工期要求;消耗标准;相关事件之间的关系;各工程小组(分包商渍任界限的划分;完不成责任的影响和法律后果等。同时加强合同实施前和其他相关方面(业主、监理工程师、分包商)的沟通,召开协调会议,落实各种安排,强调合同实施过程中的经常性的检查、监督,最后,通过相应经济手段来保证合同责任的完成。

3规范合同中各方关系

3.1规范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关系

在工程建设中规范处理各方的权力、责任、义务的前提是:业主、工程师、施工企业三者之间是平等的。只有在这一前提下,才能够正确处理三方的权力、责任、义务之间的关系。如果在工程建设中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各方权力、责任、义务去执行,合同将无法执行,必将造成权责不明,工程的工期、质量、投资无法控制。

3.2规范各方的工作程序关系

按合同规定应该按程序报批各类文件,需报批的项目应报批后才能实施;工程建设中重大问题的处理和重大变更施工企业报送工程师审查后应由业主批准后才能实施;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单应由工程师审查后加盖工程师审查印章,才能发送施工企业进行实施等。

3.3正确处理三方的利益关系

在处理三方利益关系时,应遵循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合理,应遵循的依据是合同。三方应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去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当一方当事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给对方造成损失时,当事人一方应当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经济损失,保证合同顺利执行。只有这样才能处理好三方的利益关系。

4做好工程造价合同索赔管理

4.1对于一个施工企业来讲,工程索赔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当前的建材市场,竞争激烈,承包商不断的压低报价以期中标,但在实际工程中由于各风险的存在,使得施工企业往往面对工程亏损的局面,若企业掌握先进的索赔管理手段,那么不仅能够扭转企业亏损的局势,同时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合同管理水平,另外,工程索赔工作的实施,还有利于工程施工过程存在风险的转移,当工程面临风险损失时,通过索赔,可将风险损失转移给业主单位或适合承担该风险的第三方。

4.2在进行工程索赔工作时,必须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具体如下:

(1)严格以合同作为依据

必须将招标文件及双方合同作为根本的依据,按其规定的有关条例起草索赔意向书,索赔意向书必须包含索赔事件的起因、时间、场所等内容,因此在意向书中应将索赔项目及缘由写明,并应附有计算损失的详细资料及证明。

(2)按时递交索赔意向书

索赔意向书在提出之后,应及时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并由监理工程师及主管监理签字确认,再经现场负责人及各级监理现场核实确定。

(3)及时收集索赔资料

在索赔意向书签字确认后,要及时的收集证据,并保证收集到的证据及资料要真实,对一些施工过程中的重大问题要做好文字记录,以做为处理索赔时的事实及数据凭证,在工程施工中的花费及工期索赔应附带现场监理认可的记录及相关的材料。

5结语

合同的管理是一门精细的科学,需要造价人员掌握有关设计、施工、定额、材料、法律等大量相关知识,同时需要足够的精力、责任心和耐心,才能处理好计价、变更、索赔等问题,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利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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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我国实行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制度以来,国际惯例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例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尤其在引入外资项目上更是如此。公路监理中合同管理的任务是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协调各方的纠纷、争议,对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等进行监督检查,以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

合同管理作为整个项目管理的关键,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对项目承包的经济效益有重大影响,确定了各方的施工实施目标。而监理方对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实现其工作目标即质量、进度、投资的有效手段,施工合同是监理方进行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具体涉及工程预付款、中间计量、中间支付、工程变更、工程索赔等,这些环节都是投资控制的重点。而投资、质量、进度三者间又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因此,投资控制质量的好坏也就直接影响到质量、工程目标的实现,进而影响整个工程目标的实现。

二、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目前公路监理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业主对监理缺乏理解,把委托关系误解为雇佣关系,虽然授予了监理方必要的权力,但在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中,不能很好地支持和信任监理工作,监理只行使了部分权力职责,监理方对承包方的部分管理工作处理被动状态。

2、在工程实施过程中,业主有时会直接对施工单位下发指令,并不通过监理,这样不利于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影响施工正常进行。

3、监理人员本身合同意识薄弱,缺乏相关的合同法律知识,合同管理能力还有待提高。

4、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现行的公路监理中,在进行合同管理时,许多承包人忽视合同管理,不能控制好合同索赔工作,出现各种索赔不合理、不公平等问题,损害自己的合同权益,削弱了自己的合同地位。

三、切实加强公路施工监理中的合同管理工作。

1、加强与业主的沟通,争取业主的理解和支持监理合同管理工作。

监理工程师应主动处理好与业主的关系,监理方的一切监理活动应向业主负责,定期向业主汇报工程施工情况,未经业主授权监理工程师无权变更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于不可预见、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需要变更施工承包合同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向业主提供建议,积极协助业主与承包方协商合同变更事宜,对业主提出的要求以及检查中存在的问题,监理方的现场监理人员也要随时做好记录,并及时改进和解决。

2、加强合同法律意识,规范合同管理,减少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的大量增加是对企业合同管理体系的重大考验。要进一步强化合同规范化管理。规范合同审查标准,提高合同审查质量。就要提高企业强烈的法律风险意识,但法律风险事前是可防可控的,要抓紧强化防范工作。以合同管理作为企业防范内部法律风险的重点和突破口,利用“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法律风险,有效地化解企事业经营风险、规范并净化企业的生产经营环境。针对合同履行可能发生或已发生的违约纠纷事件,及时采取要求对方提供抵押、担保、第三人保证、提高客户保证金等多种保全手段,尽量减少因违约造成的企业损失。

3、协调解决好合同争议。由于当事人的利益不一样,对合同条款理解不一致,或者因为合同条款不够严谨,或者合同设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合同争议事项。监理工程师在解决合同争议工作中的职责是尽快化解分歧,不使这些分歧久拖不决从而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何做好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首先监理工程师应当在平时注意与建设单位代表和项目经理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在他们发生合同争议时,能在一个平和的气氛中接受和平调解。其次要了解分歧生产的具体原因,弄清是非曲直,做到心中有数对症下药。处理争议时必须要注意采取适当的工作方法,防止事态扩大,致使双方无路可退。一时不能解决的不妨先放一放,冷处理。最后当争议解决后一定要及时形成文字,诸如会谈纪要补充协议等,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4、加强施工索赔管理。

工程索赔是监理工作合同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妥善处理索赔事件,是反映监理工程师执业能力的重要标志。加强施工索赔管理,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开展:

4.1索赔的审批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的索赔详细资料及正式的索赔申请后,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

(1)调查索赔事件发生的原因和事实根据,核对施工单位的同期记录。

(2)索赔申请的工和程序是符合要求。

(3)施工单位引用的合同条款和依据是否正确。

(4)索赔数额的计算方法是否恰当,价格和数量计算是否正确。

(5)申请索赔的资料、证明、文件、图纸是否真实、齐全。

监理工程师在审批施工单位提出的索赔时应注意,索赔费用只能是施工单位实际发生的费用,一般不包括利润。

4.2索赔的处理

索赔发生后,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对索赔进行处理,及时处理索赔可以促进业主、施工单位之间的信任与合作,促进合同的正常履行,提高索赔处理的准确性,避免工程结算的复杂性。

处理索赔必须以合同或法律为依据,了解索赔事实,当施工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索赔,监理工程师应公平、合理地审批索赔。

监理工程师根据合同规定处理费用索赔时,一般分两个步骤进行,即查证索赔原因、核实索赔费用。在收到承包人的正式索赔申请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看到所要求的索赔是否有合同依据,然后将承包人所附的原始记录、帐目等与驻地监理工程师的记录核对,以弄清承包人声称的损失是否由于自身工作效率低或管理不善所致。如果经监理工程师查证,承包人所提供索赔理由成立,则应该核实承包人的计算是否正确。在允许索赔事件中,承包人常有意或无意的在计算上出差错,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审查计算过程,特别是承包人计算中所采取的合同条款依据、价格、费率标准和数量等方面。

4.3索赔的防止

引起索赔的原因可归纳为业主的原因、监理工程师的原因、不可预见的原因和其他客观原因。监理工程师通过精心细致的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尽力完成工作规定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要帮助业主按合同条款办事,完全可以达到防止和减少不必要索赔的目的。如开工前进行充分的准备、选择合适的承包方式、完善承包合同条款、加强质量监理、做好监理记录、主动监理、发生索赔后及时处理等都是防止和减少不必要索赔的重要手段。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员应认真分析合同执行情况,认真总结合同管理经验,对合同管理好的经验应加以推广,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监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规范化、制度化是企业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的相应要求。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培训高素质的监理工程师,准确掌握监理信息,对于完成质量监理、进度监理和费用监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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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是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或所涉及到的一切经济、技术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索赔、解除、解决争议、终止与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的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任务是根据法律、政策的要求,运用指导、组织、检查、考核、监督等手段,促使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及时妥善地处理合同争议和纠纷,不失时机地进行合理索赔,预防发生违约行为,避免造成经济损失,保证合同目标顺利实现,从而提高企业的信誉和竞争能力。

2.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动态的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合同开始生效后,双方就承担着法律约束的责任。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双方都清楚合同的内容,由洽谈、草拟、签订、生效开始,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或失效为止。保证承、发包双方全面地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施工工程中合同维护不仅是双方的利益关系,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进度和质量,比如在材料方面签订的合同,对建筑物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影响重大。

3.当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3.1缺乏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

当前我国大多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单位都没有成立专门的项目合同管理机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常都委托监理部门或其他机构进行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往往容易在工程中标后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合同纠纷。

3.2缺乏合同管理专职人员

施工合同涉及到法律、工程技术、项目管理、违约索赔等多方面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发承包双方责权利的控制与实现,编制审核均要求语言组织严谨,逻辑清晰,最好是由受过专门培训的且具有一定的工程经验、书面文字处理能力强的人员进行专门审核管理。而实际上很多施工企业对合同管理重视度不够,多由经营部的一般经营人员兼职合同管理工作,存在对合同管理认识不足、责任心不强或文字处理能力差、业务水平较低等问题,成为影响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因素。

3.3合同执行力度不够

很多施工单位合同的起草、签署、管理均由经营部门负责,一旦投标中标,与甲方签订施工合同后,便只是以文件形式转给项目经理部,没有对合同情况进行详细的交底,而项目负责人也疏于对合同的学习,导致施工过程中出现很多违背合同条款的行为,也即合同违约,引发承发包双发之间的纠纷,给施工企业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3.4施工索赔难

建筑工程往往存在着政治上、经济上、合同上的风险等各种风险,施工条件、工程量、物价的变化等都会给施工单位带来额外的经济损失,影响其正常施工利润,这些本可以向发包方进行依法索赔的。但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健全,工程项目管理大都注重“人际交流”,而没有实行以合同和证据基础上的规范化管理,实际工程中常会碍于情面而没有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承包商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实现。

4.加强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措施

本文从根据个人从事的多个工程项目经验,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作出反应,并提出相关措施。

工程项目1:省残疾人康复基地项目首期工程,总建筑面积56385平方米,总投资3.5亿元。

工程项目2:广东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跳水水球综合训练馆改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8340平方米,总投资4300万元

4.1 管理人员专业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各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的特点,总结以往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4.2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具体包括以下方面:①合同交底制度。对新签施工合同,首先由企业合同预算部门对合同中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投标报价采取的措施,如不平衡报价、多方案报价法等,对项目部合同部门进行交底,使合同部门充分了解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构成,采取的措施及采取的何种施工方案。再由合同部门与技术部门协商,分析研究施工方案是否可以优化,进行技术经济论证。②合同会审制度。通过会审,不但要掌握合同的主要内容构成,而且要对合同有一个全面的认识,重点保证合同中的关键工序,技术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工程的施工,把合同对施工过程中的有利影响发挥最大,把不利影响降到最低。③合同审批制度。合同在签订前应执行审查、批准制度,即项目部各业务部门会签后,以项目部名义上报企业合同预算部门和法律办审查,再报请企业法人代表签署意见,明确表示同意对外正式签订合同。经过严格的手续,使合同签订的基础更加牢固。

4.3对建筑工程项目合同进行动态管理

(1)重视现场签证。在按照合同条款履行时应该防止过早、过量签证,特别是合同变更补充协议的签认须格外谨慎,签证必须依据相关合同条款衡量,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尤其要重视设计变更与施工图错误,此类签证只需签变更或修正的项目,原图纸不变的勿重复签证,已经下料和购料的,务必签写清楚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详细情况。

(2)及时记录、收集和整理工程所涉及的各种文件(如图纸、计划、技术说明、规范、变更指令等),对合同变更部分进行审核与分析。在实际工作中,合同变更应该与提出索赔同步进行,须业主与承包商双方达成一致看法后再进行合同变更。

(3)及时处理停工损失(包括由非承包商责任造成的停工损失),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按合法程序签认停工的相关具体内容。

(4)严格执行定额规定,对于未对定额进行规定的情况,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或者参考相同类定额及有关的规定做出补偿。

4.4明确合同管理分工,权责分明

在工程合同签订完毕之后,要加强对合同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合同的执行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在此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规范,遵守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对合同管理的权责进行明确的划分,实施项目经理的负责人制度,并代表施工企业全面管理合同,加强合同职能的执行,在此过程中,并设立专门的合同监督管理机构,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合同中存在问题,及时有效地进行反馈,并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

5.结语

建筑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第三产业,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国家法制的健全,企业的营收的关键不仅是企业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成本控制以及合同管理的也越来越重要了,良好的合同管理不仅可以有利的支持企业的项目管理,也会降低企业运营成本以及风险成本,为企业创造效益。

篇6

合理地运用电力建设施工合同,有利于加快工程的施工进度,增强项目投资的合理性,实现建设单位投资效益最大化的发展目标,确保了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施工合同中对于投资方与施工方的责任与义务做出了明确的说明,为电力建设施工计划计划的顺利完成带来了重要的保障作用。在制定这种施工合同的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人员必须充分地了解电力建设施工要求及施工现场的实际概况,促使施工合同使用中达到预期的效果。

1 电力建设施工合同的内涵

电力建设包含的施工内容多,不同施工计划实施中所要花费的成本高,需要电力建设的相关管理人员能够结合电力建设项目的实际概括,制定出可靠的施工合同,确保参与工程建筑的所有单位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进而使工程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地竣工。目前参与电力建设项目实地考察的主要是工程的承包单位。这些单位结合建设单位实际要求制定出有关工程施工的合同,即为电力建设施工合同。在工程施工计划实施的过程中,施工合同对于工程的建设目标进行了明确的说明: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确保电力建设项目能够在规定的期限内顺利地交付使用。与此同时,电力建设施工合同的制定也是为了工程施工中责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是有关各种款项按期支付的重要法律凭证。在施工合同的约束下,电力建设单位可以对不同施工阶段工程的实际建设状况进行必要的监督,促使工程的施工质量能够得到有效的保障,所有的施工计划可以在规定的建设周期内顺利地完成。

2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相关特点

2.1 施工合同长期有效

由于电力建设项目的施工周期相对较长,客观上确定了项目施工合同制定的过程中,必须满足长期有效性的具体要求,最大限度地发挥施工合同的实际作用。电力建设施工合同涉及了工程的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维护管理阶段等,实际内容的具体时间跨度大,可能会在使用的过程中受到某些客观存在因素的影响,因此施工合同制定时必须长期有效。

2.2 施工合同具有一定的风险

电力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开展的过程中,某些客观存在的因素将会给工程项目带来一定的施工风险,从而加大了工程的投资成本,因此电力建设施工合同制定时效益与风险是并存的。施工合同风险的存在有利于落实参与工程建设双方的具体责任,确保了施工计划的顺利实施。与此同时,施工合同风险预控机制的制定,对于电力建设项目施工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促使施工中各种安全隐患的存在能够得到及时的清除。

2.3 施工合同较为复杂

参与电力建设的相关单位数量较多,涉及的相关衔接工作非常复杂,客观地增加了项目施工合同的复杂性。施工合同中所包含的所有单位,需要对自身的责任有着清晰地认识,协调好相互之间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计划的按时完成。电力建筑施工合同的复杂性也与各种影响因素的客观存在有关,致使部分施工阶段的施工计划无法按照合同的具体要求进行实施,一定程度上影响着电力建筑项目的安全性能。因此,制定施工合同时,电力建设项目的所有单位应对实际的施工概括有着必要的了解,做好其中的合同变更工作,避免施工合同受到某些影响因素的干扰。

3 电力建设项目施工合同中存在的问题

3.1 合同订立不规范

结合现阶段电力建设项目的实际发展概况,可知其中存在着较大的施工合同问题,致使工程施工中出现了合同纠纷现象,对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相关的研究报告指出,导致电力建设施工合同问题产生的原因与合同订立不规范有着较大的联系,致使施工合同制定中相关的内容条款表述不全面,对于合同双方的约束力不强,影响了施工合同实际作用的充分发挥。

3.2 合同订立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

受到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影响,电力建设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相关的监管机制不完善,给电力建设施工合同的订立带来了较大的风险。其中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缺乏必要的法律意识,加大了合同纠纷问题产生的几率,给工程的投资方与施工方带来了较大的合同风险。电力施工单位在得到项目的过程中接受了所有的合同条款,给后期违约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阻碍作用。与此同时,某些施工单位为了避免自身经济利益的损失,施工中存在着偷工减料的问题,间接地降低了工程的施工质量,导致电力建设施工合同使用中无法满足工程建设的具体要求,影响了工程的施工进度。这些方面的不同内容客观地说明了合同订立双方缺乏法律意识所造成的不利影响,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强化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降低合同风险发生的几率。

3.3 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岗位

合同管理岗位的有效设置,可以为电力建设施工效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保障。但是,目前很多的电力建设项目施工计划实施中缺乏必要的合同管理岗位,影响了合同管理综合水平的提升。合同管理岗位设置的不及时,不仅影响着工程的施工效益,也给工程施工计划的按时完成带来了较大的阻碍作用,导致工程在施工合同使用中无法达到预期的效果。

4 加强电力建设施工的有效管理措施

4.1 强化合同双方的法律意识,规范合同订立

为了使施工合同订立在电力建设项目实际应用中可以达到预期的效果,需要结合行业参考标准的具体要求及工程的实际概括,规范合同订立,强化合同订立过程中双方的法律意识。施工合同中应该对参与电力建设施工所有单位的责任及义务进行必要的说明,促使工程的施工合同风险能够处于可控的范围内,避免不合理条款的存在。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相关问题,需要结合工程的建设要求,结合施工合同特点,及时地处理这些问题造成的影响,为现代化电力建设施工水平的提高及施工目标的实现提供可靠的保障。在良好的法律意识影响下,电力建设合同条款设置将会更加合理,充分发挥施工合同的实际作用。

4.2 合理地设置合同管理岗位,提升合同管理的综合水平

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要求,电力建设企业需要结合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概况及主要发展目标,合理地设置合同管理岗位,促使工程施工计划实施中所有工作人员能够在施工合同的要求下开展作业,从而使施工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规范化合同管理岗位的合理设置,对于电力建设企业长期稳定地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参加意义:有利于提高各项资金的利用效率,提高电力建筑项目的施工质量。同时,为了使合同管理岗位在实际的应用中可以发挥出相应的作用,需要电力建设单位开展必要的培训活动,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有效培养,确保他们在实际的操作中能够对合同管理岗位有正确的认识。

4.3 结合具体的合同内容,强化其中的工程管理

信息化时代对于电力建设项目的服务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在工程不同阶段施工中注重合同管理,增强工程施工质量的安全可靠性,利用信息化技术的优势,丰富其中的管理内容。在合同管理内容的作用下,结合电力建设行业参考标准的具体内容,应及时地处理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利用可靠的管理措施提高电力建筑工程质量,避免工程的施工进度受到不必要的影响。

5 结语

了解电力建设施工合同特点,有效地制定相关的管理措施,有利于提高电力建设项目施工质量,优化各种资源配置,提高工程施工计划实施中各项资金的实际利用效率,推动现代化电力企业长期稳定地发展。施工合同确定过程中需要对参与电力建设项目所有单位的责任及义务进行明确的说明,增强各种管理措施实际应用中的适用性,全面提升电力建设项目的整体建设水平。

参考文献

[1] 常久.中国电力建设集团HB电建分公司发展战略研究[D].华中师范大学,2014.

[2] 胡宝玉.电力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14.

[3] 刘阳.电力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研究[D].华北电力大学,2012.

[4] 黄伟强.加强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措施的探讨[J].经营管理者,2012,(5).

[5] 张冀榕.电力建设施工的合同特点和管理措施[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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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现存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

当前,针对医院建筑工程施工,在合同管理上还欠缺完善的管理制度。以施工企业角度来说,部分施工企业在合同管理上仅仅制订了一套笼统的管理要求,只是对管理内容进行简单说明,并没有细化具体的管理内容,还有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规章制度较为落后,难以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有的甚至是为了应付上级部门检察,实际使用价值不高;从医院角度上来说,医院现存的涉及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制度也并不健全,合同记录不全,存在漏记、错记、合同重名、欠缺编号、专职人员混乱等现象,这些都是由于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所导致的。

(二)缺少专业施工合同管理人员

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需要相关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管理技能,如工程造价管理和合同专职管理能力,并且同时还要具有一定的法律意识,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而当前,许多建筑施工企业都缺少专业的施工合同管理人才,通常都是由其他岗位的人员兼职,或直接交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大大降低了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相对于医院建设方来说,一般都是由财务人员或其他管理人员来负责,专业合同管理人员也较为欠缺,使管理质量难以达到要求。

(三)合同管理内容落实有待加强

通常医院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内容都是由医院方来确定,因而其内容往往更加注重强调建筑施工企业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建筑施工企业的建设风险,使得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难度增大。此外,部分施工企业因合同具体内容制定不严密而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进度款支付以及工程结算时缺少依据,极易产生合同纠纷,使合同条款难以得到有效落实。而一些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自行对合同内容进行变相处理,在施工过程中也并未依照合同内容严格执行,使医院建筑施工质量存在一定隐患。

二、加强医院建筑施工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一)制定健全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

为了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质量,需在结合施工单位和医院建筑施工实际情况的基础上,制定一套健全、规范的施工合同管理体系。针对施工企业与医院进行合同签订、建筑施工、工程验收和违约赔偿等环节制定详细规章制度,实现一切施工“有法可依”。同时,对于工程承包的招投标管理审核、合同签订、施工期间安全管理、工程价款支付、工程结算审核、责任落实管理等环节都应制定细化的具体制度,并做好责任落实,实现“人人有责,事事可寻”,进而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工作实现规范化管理。

(二)提高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

合同管理人才是实现项目高效、优质管理的根本保证。优秀的合同管理人员不仅精通工程技术,而且能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要想提高管理质量首要任务便是提高管理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具体可从三方面进行:首先是通过公开招聘方式,借助优胜劣汰模式选拔出优秀的管理人才;其次,是对于在岗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定期对其开展职业教育,或组织他们到优秀企业进修学习,进一步提升管理人员专业管理能力;最后,是制定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合同管理人员具体责权,并制定对应激励机制,对于合同管理工作人员提出相应要求,达成者予以一定奖励,促使合同管理人员主动提升自身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三)明确内容统一双方权利义务

结合建筑施工企业以往合同管理中常见问题,提出针对性的措施,最大程度上确保建筑施工企业和医院双方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在与医院签订合同前,必须要在相关法律要求和双方实际情况基础上,对合同内容进一步明确,实现建筑施工企业和医院双方在具体权利和义务上的统一,培养双方责任风险控制意识,防止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发生法律纠纷。并且,施工企业还应深入分析合同内容,避免出现风险控制问题给自身带来经济损失。

三、结束语

综上,施工单位应与医院建设单位签订详细而又严密的施工合同,做到合理合法,有凭有据,并配有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这样才能在技术复杂和工期紧张的情况下,高质量完成关乎民生的医院建筑工程,确保医院建筑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丽.如何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合同管理[J].经营管理者,2013,(12):101-102.

篇8

1.增强合同管理意识,学会使用合同

在以往的合同管理中,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合同签完了就归档在资料柜里,甚至有的项目快结束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职能管理人员还不知道合同都有哪些内容,或还是按照既往习惯,以前怎么干现在还怎么干,或是想怎么干就怎么干。这样的管理方法,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显然不适应现代施工企业的管理要求。轻视合同的管理,常带来这样的结果:本不该违约却违约了,本可以追究对方违约责任却自动放弃了,甚至是本可以获得利益却承担了损失。所以作为总承包企业特别是合同管理人员,一定要会用合同、巧用合同。

为作好合同管理工作,企业和项目部在合同实施前必须对相关人员和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合同交底、合同答疑的培训,组织学习合同条款和合同总体评审要领,把合同责任具体地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者身上。具体工程项目,该工作可由项目经理牵头,商务经理实施;要对合同的主要内容作出解释和说明,做到人人熟悉合同中的主要条款、相关规定、管理程序等。

2.增强合同法律意识,规避法律风险

2.1学会甄别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就是基于法律规定产生的可能影响企业经营成本和利润的经营行为。简言之,法律风险就是一切依照法律规定可能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况和行为。识别法律风险,除了要认真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外,一个重要方法就是总结多年来在合同管理方面的经验教训,并在日后新签订的合同中学会规避、转嫁或谋取双方共同承担风险的方法,降低自身的法律风险。

2.2分包合同中规避法律风险的几个方法

就工程分包如何有效规避法律风险,本文谈几点注意事项:

第一,在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设置有效的风险转嫁条款。如:增加竣工验收质量保修条款,明确无法一次性通过验收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增加进度滞后违约条款,对因进度拖延造成其他工序连锁性滞后的情况明确惩罚标准等。

第二,对于分包商,运用双方共同承担的方法在合同中写明结算程序以控制付款节奏。如:可参照业主方的付款进程及结算步骤来订立分包单位的支付款节奏,避免出现垫资情况的发生等。

第三,运用风险规避的方法,在与分包商的结算书中注明“双方无其他争议”,这样可以在双方产生一些纠纷时免除不必要的诠释和调解;增加“本合同项下所有应得款项已经全部按约付清”字样,以免产生任何额外待付款项。

3.熟悉《合同法》,完善合同管理

在法制社会里,法律是调整和规范合同关系的规则,不懂规则就会被规则所伤。知《合同法》、懂《合同法》可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避免不必要的违约出现。按照《合同法》,本文以为应从如下四个方面完善合同的管理工作。

第一,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权的规定,制订严格的授权管理制度。

第二,根据《合同法》中关于标的物验收的规定,制订合理的收货管理制度。

第三,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的规定,制订严格的债务管理制度。

第四,根据《合同法》关于合同变更的规定,制订合同变更审批管理制度。

4.要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

4.1合同全过程管理原则及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难免会出现问题和风险,全过程合同管理就成为必然要求和重要抓手。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对潜在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对产生的纠纷运用规避风险技巧进行化解或谈判,对已处理完的问题及时进行总结,就成为合同全过程管理的方法和原则。

4.2注意合同履行中的证据

保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我国法院审判的一个基本原则。事实是靠证据来证明的。要及时地收集、整理过程中发生事件的各类记录,积累可能涉及合同权利义务的资料,形成能够清晰描述和反映整个合同履行过程的数据库和证据链,为合同管理提供全面、正确、合法有效的支撑。

5.注重授权控制管理

合理的授权可加强总承包单位经营管理的机动性和灵活性,反之必然带来管理的混乱、失控。授权控制注意事项主要有:

第一,在发包人授权特定人管理和签认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变更、洽商、零星用工的签认、合同外工作的签认和工期、费用索赔时,必须规定除特定人之外的其他人签字无效,且发包人不予认可;所有的变更洽商、零工、合同外工作和索赔所增加款项,承包人必须在当期工程款申报时进行申报,否则视为承包人放弃了相应的权利。

第二,在结算时,明确结算的程序和权力,在合同中明确只有特定人有权进行结算,以及结算程序确认;结算单必须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或规定“联合签署生效”特别条款等。

第三,在付款时写明收款单位,必要时需在支票上注明“不得背书转让”,并要求收款人员出具授权文件。

上述方法主要是以时间、范围、对象三个方面作为授权控制节点,由此不仅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加强总包单位协调各专业分包的管理能力,同时避免了不当授权。

6.分包合同的签订应以总包合同为基础

在签署分包合同时,要以业主方与总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为依据和基础,订立分包及采购合同条款,要关注和把握总承包合同与各专业分包、采购合同的联动性,使合同成为工程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在订立分包合同时,要关注以下节点和事项:

第一,在时间上,对分包合同及采购合同的约定要以进场或到货能满足工程施工的需要为前提。

第二,以业主方付款为前提,使分包及采购合同的付款节拍与总承包合同保持一致性;付款进度可根据总包单位收款的进度安排,避免出现垫资情况。

第三,将分包及材料供货单位的违约责任与工程总包施工合同约定事项相联系,有效规避施工进度风险。

第四,将施工合同对质量的要求贯彻到分包及材料供货合同中,明确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办法。

7.注重对甲指分包单位的管理

7.1甲指分包管理不善会造成很严重的负效应

进度、质量、安全三个方面出现了问题往往是由于专业分包单位的资质或者实际施工能力不能达到理想的状态,在施工经验以及自身生产协调能力上存在明显的欠缺,不能按既定的进度计划完成节点工作,造成后续其他相关工序连锁性进度延误;供货单位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所要求的标准,专业分包人所完成的工程部位无法通过质量合格验收造成返工等。由于分包单位是业主方指定的,不可避免地使分包人存在心理优越感,对总承包单位的协调管理消极怠慢等。这些负效应的产生势必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的最终结果。

7.2管理甲指分包的方式方法

应从三个方面加强和健全合同管理工作,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

第一,应留下做过总承包服务工作的证据。文字证据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在结算的时候可作为有力证据,但仅仅有落实在纸面上的文字而不签字不盖章是没有任何法律效力的,最终也会在结算的时候增加确认证据的难度。

第二,应该争取获得更大的管理权力。权力的表现应体现在合同上,从进度、质量、安全、付款进度等方面争取最大的权限,做到权利有依据,奖罚有出处可寻。

第三,养成出现问题及时解决的工作习惯。对已发生的合同索赔应及时向业主方申报,在双方约定的时效内争取问题的解决,不把问题都留在最终的结算环节。即便双方暂时就费用或其他内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也要清楚地记录问题解决到了那个环节,对已确认的内容双方签字,这样便于后续的工作。

8.培养和提升工程总承包条件下的分包管理能力

8.1培养工程总承包的意识

工程总承包就是承包项目的设计、采购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采用EPC合同,这是未来建筑市场发展的大趋势。而施工总承包只承担施工环节的工作。工程总承包的管理模式是市场未来发展的主导方向,培养和承担对各专业分包人的总承包管理的角色势在必行。

作为分包单位可能会突破现有法律规定的分包不能再分包的规定,所以总承包单位不仅要对一级分包进行管理,还要增强对二级分包的控制能力。

8.2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分包管理的准备工作

第一,大力培养具有总承包管理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培养电梯工程、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幕墙工程、智能化系统等专业工程的专业人才,培养专业的设备采购人才。

第二,大力培养设计人才,逐步培养设计与施工、设计与采购的协调能力,培养设计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指导能力和施工人员对设计的理解能力和沟通能力,逐步培养对工程项目整体的规划和策划能力。

第三,建立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管理系统,培养工程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人才。

第四,先从工程项目的某些部分着手,培养工程总承包能力。

9.结束语

总之,合同管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是施工企业管理的核心,没有有效的合同管理,就不能实行有效的企业管理,也就更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因此,施工企业必须树立合同管理意识,重视合同管理,提高自觉履行合同义务的意识,提出避免法律风险的方案,学习与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施工合同管理经验,切实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

篇9

一、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在工程建设前,双方需要签订建筑合同,建筑合同的特点主要有:合同主体的严格性;合同标的特殊性;合同履行期限的长期性;计划和程序的严格性;合同形式的特殊要求。考虑到建设工程的重要性和复杂性,在建设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纠纷,因此《合同法》里规定建筑工程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

建筑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合同管理周期长;合同管理效益显著;合同管理变更频繁;合同管理系统性强;合同管理法律要求高;合同管理信息化要求高。

二、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建筑企业合同签订不规范,法律意识淡薄。许多建筑企业经营运作不规范,一般的建设工程耗资巨大、涉及面广,合同履约时间长且内容庞杂,所以需要在合同中完善这些细节,做到权责分明,但是实际上双方由于缺乏合同管理的经验,法律意识淡薄,缺乏对自身法律保护的认识,在订立的合同时约束条款不全、内容不明、职责不清等现象经常发生。2011年,某地级市建委抽查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100个,发现有72%的合同不规范。有些建设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未用正规文本进行,有些合同甚至采用口头约定,这样就产生了引起法律纠纷的导火索,影响建筑工程建设的进程和企业发展。

2.合同管理体系结构不健全。早期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其内容逐渐落后,不能满足市场发展的需要。而且在很多的重要问题在基本约定中并没有体现,文本存在较大的漏洞。而且当下的合同管理体系也存在问题,分级管理权责不清,授权管理混乱不健全。管理程序存在错误,很多规定的制度不能有效的被执行,缺少监督和控制。

3.合同双方行为不规范。合同当事人应该自觉遵守合同条款规定,履行合同义务。从法律上来看合同双发是平等的,没有主从之分。但是实际当中建筑工程的承包人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合同。例如,有些承包商为了获得承包权,通过非正当手段或虚假投标获得建筑工程项目。另外,某些发包方在签订合同过程中随意扩大自己的权利,逃避责任约束。例如:发包方暗中以垫资为条件,违法发包;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不及时办理账务结算,拒付工程款等。

4.合同管理方面的人才缺失。建设合同内容复杂,涉及知识面广,需要相关人员既要懂得建筑专业知识和造价管理知识,也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还需要不断的经验的积累。而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这样各方面素质较全面的专业人员确实很少见的,另外缺乏专门的培训,这也是造成合同管理人才缺失的主要原因。

三、完善建筑合同管理的措施

1.强化法律意识,完善合同管理体系。在签订建筑工程合同时,承包商由于缺乏法律和合同意识,对合同的条款往往未经仔细推敲就草率签订,致使对方在违约情况下,自身处于不利地位。因此在签订工程合同过程中,承包商要树立较高的法律意识,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进行认真审查,尽可能的减少合同纠纷,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项目建设各方要重视合同管理机构设置、合同归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签订、合同审查、合同授权、合同公证、合同履行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2.规范招投标工作,严把合同签订关。招投标各方应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进行招标和竞标,力争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严谨。在规范招投标管理和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加强对承包商资质和诚信度的考察,严把建筑承包商资质管理关,建立与工程量清单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在合同正式签订前应进行严格的审查把关。其要点是:合同是否合法,是否需要公证和批准;合同双方责任和权利是否失衡,确定如何制约;合同实施会带来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责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补救;双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发生歧义及时沟通等。

3.做好合同实施过程的监督及索赔管理。任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都要加强合同管理,分析不可避免的风险,工程合同签订后就确定了合同价款和结算方式,合同管理人员要理解合同条款,加强日常管理,要做好应对各种纠纷的准备。在建筑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出现索赔问题是难免的,分析合同索赔的可能性,以便采取最有效、最科学的合同管理策略,索赔与反索赔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合同双方路议论9960812维护各自权益的必要手段。

4.切实提高管理人员专业素质。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跃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环节。各单位应设置合同管理人员从事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建设单位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技术素养的培训。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价控制的对策,从而为国家财政节省建设资金。

我国建筑企业项目合同管理已经有一些改善,但是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这中间存在的差距还是不能小觑。动力源自压力。虽然,道路艰辛,但是前途是光明的。

参考文献:

[1]叶丹峰,郜诗戎.建设工程“阴阳合同”成因分析与应对措施[J].建筑经济,2004年第6期

[2]王福元.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沈阳师范大学学报,2010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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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缺乏规范的招投标工作。承包方与发包方在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工作中都存在违背招标程序的行为。一些发包方故弄玄虚,将应该执行的公开招标行为改为邀请招标的方法,对潜在投标人存在排斥的现象。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能够应对发包方的强势压力,采取违法违规的手段私下进行建设项目工程的串标和围标,使招投标工作存在不公平现象。同时,不规范、不合理的条款出现在招标文件中,部分招标文件没有清楚合理的表述发包范围,而且缺乏清晰的采购以及支付规定。比如,在文件中发包方规定在三天之内承包方必须完成报价,另外全面负责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过总价包干的承包方式是大部分承包方所应用的,这就将隐患留在了为双方在履行合同中。部分发包方不允许对合同条件进行调整,其理由是无权修改招标文件,造成双方在不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约大部分合同。与此同时,另一个重要问题是缺乏科学的评标的方法。满足一己私利是更多工程在评标时所追求的,采用“最低价中标”原则,引起循环式的恶性竞争。而承包方为了高额利润的获取,不得不压低造价应用于施工过程中,造成较为严重的安全缺陷和质量问题存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2)缺乏合理的合同签订。在签订合同时,部分发包方会要求承包方接受苛刻的合同条款,比如发包方在合同的重要事项中列入了带资、垫资承包工程,让承包方承担着材料价格上涨以及发包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同时,发包方有时会对工期进行盲目压缩,施工工期因资金匮乏、供料不足以图纸设计不到位而更加紧张。另外,一般按照天数计算工期拖延的罚款,导致无法保证施工单位的合理利润。(3)缺乏规范的合理履行。一些承包商在实际工作中违反中标合同约定,向较低资质的施工队伍私自转包工程。一些承包商假借分包的名义倒手转包工程,只为获得更大的利益。有的承包商甚至层层转包已承包好的工程,使安全隐患存在于建筑工程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以及安全生产方面。现如今,通过分析建筑行业队伍管理的发展情况,大型的施工企业的建筑工程对众多的小型施工企业过于依赖,导致越资质承包情况越来越严重。另外,发包方没有按照合同期对工程款进行足额支付,通过各种渠道对结算时间进行拖延。所以,合同期限方面存在的问题没有相关的约束措施进行约束和控制,从而无法回收施工单位的大量资金,主要原因在于发包人手中掌握着施工时间。(4)缺乏到位的合同监管。现如今,全国的建筑活动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使权力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多数地区在日常实际工作中,没有严格要求备案的合同,对于合同中涉及的事项的监管基本上都处于空白的状态,监督途径相对较少,反馈机制不完善,具有较差的实际操作下。另外,部分盲区存在于公众对自己这方面的权利与义务中,导致公众日常的监督力量无法起到约束作用。

2改进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措施

(1)对风险预控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对合同中过程化风险控制手段加强管理,将风险控制系统建立起来,并确保其有效性和科学性。一是对风险评估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等级化的区分研究不同的风险,在具体分析时采用合作对象的信用度进行考量,将按等级进行划分,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预防对应其等级化风险。工作人员在具体工作中需要对合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因素进行认真审核,根源性的改进明显的风险点,通过报告的形式列明改进意见,将风险以最优方法降至最小。另外,还需要建立跟踪管理制度来应对风险的流动性,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2)对工程招投标加强管理。招投标工作存在地区保护主义,明招暗定的情况可能会存在于这个过程中。相关人员在资格预审阶段没有严格保管机构资质,造成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问题出现,因此需要对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对承包商资质及诚信度进行严格考察。对建筑施工队伍的规模进行有效控制,使压价情况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从而规范建筑市场。(3)对法律意识进行强化。在建筑行业中,人们能够重视合同的重要性,但很多人在实际操作中对相关法律意识有所忽视,因此进行法律意识的强化,避免违约现象的出现。在合同签订时,承包商需要对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以及公平性进行严格审查,防止合同纠纷。(4)对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完善。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管理技术进行优化,将国外一些现有经验借鉴引用到国内的合同管理中,将符合我国市场发展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尽快建立起来,可以对FIDIC文本格式进行参考,对施工合同不断规范,从而实现建筑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5)对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的建立有利于合作双方的相互了解,增进彼此信任,另外,该体系也能够确保合同的顺利签订实施。所以,信用评价系统需要在合同双方之间建立起来,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是资金财务情况;二是日常经营状况;三是对方的组织结构。要等级化的对其进行分析,将相应的专属档案建立在主要的合作对象之间,并在专属档案纳入信用评价等级。

3结语

综上所述,建筑施工企业一般是围绕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开展全部生产经营活动,建筑工程管理也是合同履约的过程。在建设工程的施工管理中,只有使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施工单位才能够在合同义务履行时更加恰当和全面,应得的权利和权益在合同中才能够得以体现,从而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使建筑工程项目的市场风险在一定程度上有所降低,切实维护好建筑市场的发展秩序。

参考文献:

[1]邓卉.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物流工程与管理,2010,(2).

[2]岳霞.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合同管理[J].商品与质量•建筑与发展,2011,(4).

[3]张春海.如何加强施工企业工程合同管理[J].中国经贸,20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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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是建筑工程项目的主体方与项目承包方之间所达成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协议,其是缔结双方明确法律关系和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两者之间的一切权利及相应责任关系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及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设工程合同将会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 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现状

工程项目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工程项目的这一特性就决定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难度。相对于国外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我国仍存在着一些不足,这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意识缺失,在建设工程合同文件中存在着不平等条款致使项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通过对多个项目进行调查后发现,建设工程合同中有很大一部分条款是由业主方制定的,同时由于建筑单位激烈的竞争压力从而使得建设工程合同在制定、执行都存在着一定的较为偏向业主方。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文本的形式上一些建设项目为了回避业务未能采用国家标准的合同文本,通过采用一些不规范的文本使用一些模糊的、笼统的文本条件来达到转嫁工程风险的目的。(2)建设工程合同的履约程度相对不足,违约现象较为严重。在一些工程项目中,业主方及工程项目承建方即使在签署了完善的建设工程合同后仍不认真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从而造成建设工程合同形同虚设,极大的影响了建筑行业的行业秩序。(3)即使在签署了完善的建设工程合同当合同违约时后仍面临着较为严重的索赔压力。索赔是在合同签署方根据合同所规定的各项条款依照国家的法律规定依法所享有的权利,是国家对手损失方的补偿,同时对于工程项目的业主方或是承包方是一种依法包括自身权益、维护自身合法利益的重要方式。现今对于建筑市场的管理较为混乱,致使当工程项目的业主方或是承包方在利益受到损害时无法及时的对自身权益进行索赔,据统计,有相当一部分工程项目承包方由于建设工程合同中存在的不平等条件或是索赔意识淡薄等原因使得自身权益受到极大的损害。(4)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时一些单位由于自身资质或是企业等级不达标的情况下从而非法的冒用或是借用其他承包商资质进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以此获得工程项目的承包资格,这一形式下签订的合同往往是无效合同,从而对业主方的权益造成极大的侵害。同时一些不法承包商专门通过租赁承包资质,通过收取租赁费以此获得不法收入,从而谋取暴利,严重扰乱了建筑市场的秩序。(5)在一些工程项目中,有些承包商通过压低报价,在中标后将工程项目分包拆散将项目承包给一些资质不全的项目承包单位,从而使得工程项目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6)在工程项目中一些项目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体系不重视、不管理,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管理机制不健全,从而致使建设工程合同随意签订,履约手续不健全,缺乏相应的建设工程合同审查和评估程序致使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较大的安全风险。(7)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过程中缺乏有效的监控机制和风险管控的措施,对于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寄希望于一些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养,这一依靠人治而非法治的方式会使得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混乱,使得一些无效、错杂的合同文件夹杂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过程中,从而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分析和判断造成严重的干扰使得建设工程合同容易存在一些漏洞,形成建设工程合同风险。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管控机制会使得各种腐败现象较为严重。(8)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和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其需要大量的高素质、专业性的人才来进行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现今,从事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人员很多是跨专业或是新进从业人员,专业的、有经验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人员相对缺乏,从而严重制约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发展。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的管理过程中信息化程度不高合同管理手段较为落后从而制约了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工作的开展。

2 如何更好的管理建设工程合同

2.1 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严密性。建设工程合同是一项较为复杂、严密的体系,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管理过程中应明确合同的范围、合同的内容,从而建立起一个较为合理的合同框架体系,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应当对工程造价调整的依据、方法以及调整幅度和范围等进行明确的定义,避免在建设工程合同中出现笼统的、模糊性的字词或条款。同时在建设工程合同的制定中需要明确施工进度的控制,对于建设工程完成日期有着明确的标注,同时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付款方式等进行明确的界定,对于何时付款、达到工程进度多少时进行一定的款项拨付等。合同中还需要对违约情况的处理原则及方式进行细化,避免当发生纠纷时两者进行扯皮。

2.2 做好建设工程合同的交底。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需要采用标准合同文本,并对其中一些项目需要明确标注具体操作步骤,并在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后对合同履约人员进行详细的合同交底,运用合同合理合法的保护自身。

2.3 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合同办事。在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合同中各项条款所规定的进行执行,认真履行合同,严格按照合同进行办事,避免违约。当违约工作发生时需要对索赔资料进行详细的整理,对后期的索赔工作进行支持。

结语

现今建设业已经成为了我国的支柱性产业之一,但是在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仍存在着较多的问题,本文在分析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如何更好的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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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

    1.会计信息系统建设总体规划

    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是一项系统的工程,其涉及到多方面的因素与环节,因而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应当首先要制定出系统建设的总体规划,进行详细的战略规划,保证可行性,并在规划的基础之上循序渐进。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立足与企业的整体,纵向上会计信息系统不局限于传统的核算财务信息,而是向决策支持系统与企业管理系统发展,横向上会计信息系统也不企业内外部其他信息系统有效结合,成为企业经营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种融合并不是简单的系统的叠加,而是需要立足企业经营生产整体进行统一规划与实施。

    2.会计信息系统软件与硬件的选择

    如今一些企业对于会计信息系统硬件与软件的选择主要有以下问题,一部分企业认为最先进的信息技术就是最好的,投入大量的财力与物力进行先进的信息系统的建设;而另一种情况则为企业的会计信息系统完全为模仿手工处理的模式,并没有进行对传统会计的改革,无法全面实施会计的信息化。企业在进行具体的软硬件选择时,应当避免这两个观念上的误区,应当在认识会计信息系统是一个管理系统的基础之上,注重软硬件的适用性,而不是盲目地追求先进,应当要满足企业单位的业务处理需求。同时也要注重软件的灵活性与开放性,根据单位的业务量以及规模来选取合适的网络体系结构。

    3.会计信息系统运行平台建设

    会计信息系统运行平台主要包括计算机的硬件环境以及软件运行的环境,会计信息系统运行平台的建设需要从全局进行考虑,例如网络系统布局、工作站的选择、数据接口的规范与统一等。其中硬件环境应当注重计算机网络的规划以及建设,而不是局限在配置以及单机选型等问题上。而软件环境的建设应当具体包括浏览器软件、操作系统以及数据库系统等等。

    4.会计信息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现代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人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企业要是会计信息系统的优势更为明显,就应当加强人才队伍的建设,使会计从业人员具备专业的会计知识技能,有效掌握会计信息系统的应用方法,对于实际工作当中的一些突发问题也能够进行有效的管理维护。并且,会计信息系统的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企业生产与管理的专业业务知识以及领导的魅力,掌握信息系统下的业务处理规律。

    三、会计信息系统的管理

    1.提升会计信息系统重要性认识

    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与运行是实现会计工作良好发展的必要措施,首先企业高层应当加强认识,转变传统的对会计信息系统的认知观念,认识到会计信息系统的建设完善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能够促进企业的全面可持续发展。并且,单位的业务部门主管应当将会计信息化工作加入企业信息化工作当中,针对目前的现状以及问题,针对性地制定出信息化建设发展的计划,将资金管理系统、成本系统以及财务系统等进行有效的结合,从而促进更完善的管理与实施。

    2.加强会计人才队伍建设

    人才的作用在会计信息化工作当中显得越来越重要,高素质人才决定着企业的发展。因而企业应当不断加强对专业人才队伍的培养。首先应当完善体制建设,结合国外成熟的知识技术,完善会计机制,取长补短。其次应当加强对专业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定期组织从业人员学习专业的会计技术知识,不断提升专业素养,提升对计算机系统的应用能力,加强管理,从而促进会计信息系统更完善的运行与实施。

    3.建立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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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随着工程建设的发展,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设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合同作为企业与各方发生经济往来的法律文书,与企业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密切相关。实践证明,合同管理是企业取得经济效益的关键,加强合同管理,目前已成为企业规范经济运行秩序、堵住效益流失漏洞、确保安全稳定发展的重头戏。本文结合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就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进行了探讨,以供大家参考。

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特点

(1)合同签订存在矛盾。合同文件对建设工程的影响非常大,常常一个词的不同解释就能关系到一个重大索赔的结果,因此合同的文字必须非常严谨和准确。由于合同是在工程实施前签订,而工程的实施过程十分复杂,工程合同很难对它们作出准确地描述和定义,所以合同是不完全的,容易出现错误、遗漏、矛盾、二义性等问题。

(2)合同实施过程复杂。由于工程项目持续时间长,使得工程承包合同生命期长。从投标到签约,再到深化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和保修,需经过一系列过程,一般至少两年,长的可达五年或更长的时间。要完整地履行一个承包合同,必须完成几百个甚至几千个相关的工程任务。在整个过程中,稍有疏忽就会导致前功尽弃,直接造成经济损失。所以合同管理必须与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同步地、连续地、不间断地进行。

(3)合同涉及关系复杂。由于建设工程有许多特殊的融资模式、承包模式和管理模式,工程的参加单位和协作单位多,即使一个简单的工程就涉及业主、监理、设计、总包、分包、材料供应、设备供应、运输等十几家单位,它们之间联系紧密,关系复杂,其中任何一个单位工作的失误都可能影响整个工程的实施,所以必须做好工作的衔接和协调。

(4)合同变更频繁。由于工程实施时间长,涉及面广,使得过程中内外的干扰事件多,合同也相应的会变更更频繁。常常一个稍大的工程,合同中的变更能有几百项。这就要求必须对合同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实际变化情况不断进行调整,以确保施工方的经济利益。

三、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措施

建筑施工企业要保证合理的利润,必须提高合同管理意识,加大合同管理力度,防范合同管理风险,以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加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具体措施如下:

(1)做好签约前调查,防范源头风险

①审查合同对方的主体资格。首先应审查该法人是否依法成立,是否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其营业执照所显示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是否与实际经营活动相符。对于从事特殊生产经营的法人是否具有相关的资质、特种行业许可证。其次应审查签约人员是否有相关授权,是否在其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是否以合同主体的名义签订合同。

②考察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订立合同前,必须认真考察合同对方的资信情况,对于对方的注册资金、财产状况、商业信誉、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进行实地调查和评估,确认对方有足够的履约能力,方可订立。切忌仅凭对方的一面之辞,就轻易的允诺相信,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2)严格合同评审,规避合同风险

①审查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对于合同内容应进行仔细审查,审查其是否存在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方利益的条款,是否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况,是否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不顾法律、法规规定盲目签订合同,将导致合同的无效,自身的权益也将不可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②审查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建设工程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约定条文不能过于简单。建设单位通常喜欢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因为对他们而言这种结算方式比较简单省事,将来发生工程变更的可能性较小,施工企业索赔的机会也相对少。但对施工企业而言,承担的风险将更大,一旦在报价、工作量计算方面出现失误,将会造成巨大的损失。如某建安企业承接的一项施工总承包工程,招标时业主未提供具体的施工图纸,只由招标公司提供了一份大概的工程量清单,该企业根据这份清单做出了投标报价,中标后签订合同时,业主提出要按固定总价签订合同,工程范围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该企业为了打开这片市场,积累相关的业绩,提升自己的总承包能力,与业主签订了该合同。结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远远大于原招标时提供的工程量,项目因此遭受了极大的损失。由此可见,在合同评审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合同的潜在风险,在没有类似工程经验的情况下,尽可能不签订固定总价合同。如业主方执意要采用固定总价的形式,则应在合同中附加一条:当实际工程量超过原来提供的工程量时,量差在一定范围之内不调整合同价,超过该范围的则需相应调整合同价。另外,在审查过程中尽量采用标准合同文本进行对照,以发现缺少或遗漏的必备条款,将合同风险控制到最低范围。

(3)抓好合同实施,降低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