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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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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篇1

本意见用于指导*市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的形成、移交、保管、开发、利用等活动。

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管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业务上接受同级档案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

按照建设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61号令),委托*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具体负责实施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和监督工作。

城市规划、房管、市政公用、电力、电信、邮政、热力、人防等部门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和本意见,协同做好城市建设档案特别是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工作。

四、*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处(馆)具体负责实施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和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全市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城建档案管理方案、年度计划、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负责市区城建档案的收集、接收、保管、利用服务。受市城乡建委的委托,以城乡建委的名义实施城建档案行政处罚;监督、指导全市城建档案业务工作,组织城建档案专业培训。

(三)参加城市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审核和接收长期、永久保存的城市建设竣工档案。

(四)统一接收、管理全市地下管线档案。开发城建档案信息,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科研工作提供服务。

(五)逐步采用现代化技术手段管理城建档案,广泛收集、积累城市建设声像档案。

(六)承担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五、在杭的中央单位、部队和省属、市属各主管机关的基建部门,负责本系统和本单位城建档案的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开发区负责本区域的城建档案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向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移交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本辖区(包括乡、镇)城乡建设档案。

六、城建档案实行统一管理,有条件地分期归档。按照国家建设部制定的《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下列范围的档案应当按时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1)城市基础档案:城市历史沿革、经济、人口、地名、水文地质、工程地质、气象、城市资源、地震、统计资料;

(2)城市规划档案:城市现状、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长远规划、近期规划及规划管理等;

(3)城市建筑管理档案:房产(全民、集体、私人所有)档案,地产(全民、集体所有)档案,土地征用、建筑管理、市政公用工程、建筑与用地档案;

(4)市政工程档案:城市道路广场、桥梁、隧道、涵洞、排水、河道、水库、堤坝、驳岸、驳坎、泵站等;

(5)公用设施档案(地上、地下工程档案):给水、消防、防讯、供气、供热、供电、邮政、电信、路灯、公共交通、环卫设施、广播电台、电视台等;

(6)园林名胜档案:园林绿化、公园、古树名木、名人故居、名胜古迹、纪念性建筑物等;

(7)民用建筑档案:文化、教育、医疗卫生、体育、商业、宾馆(大型旅馆)、饭店等公共建筑、高层住宅、党政军机关团体办公楼和有特色的建筑物等;

(8)工业建筑档案:大中型工厂、电站、库栈等;

(9)交通运输档案:公路、铁路、港口码头、车站、机场、货栈等;

(10)人防军事工程档案:地下干道、地下工程和平战结合工程;

(11)勘测档案:各类地形图、航测相片、大地测量成果、地形测量成果、管线测量、地质水文钻探资料;

(12)环境保护档案:污染普查、环境监测、环境质量评价、环境整治工程、白蚁防治;

(13)郊区村镇规划、建设的有关档案;

(14)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科研档案。

城市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土地、房产、规划、环保、园林、勘察、设计、科研等)形成的业务技术档案,可以自档案形成之日起,在本单位保存5—10年,到期后必须向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移交。

七、凡在本市进行的基本建设所形成的建设工程档案,应无偿向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报送一套原始件档案。

前款所称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包括工程前期档案、工程施工技术档案、工程竣工档案及建设过程中各环节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档案。

建设工程项目前期管理中,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在审批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属文件、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建设工程的依据性文件时,应采取正本和副本的方式。其中正本留建设单位,副本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八、建设单位对现有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城市地下管线)进行扩建、改建或较大规模的维修时,应当及时修改、补充原有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报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以保证档案的完整、准确;因未及时修改、补充而造成的损失,应由建设单位自行负责。

九、因体制、机构变迁而将建筑物、构筑物移交新单位管理时,必须同时移交工程档案;停、缓建工程的档案,由建设单位集中保管;单位撤销时,应将档案移交上级机关或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保管。

十、重大城市改造建设项目、名人故居、古建筑等大修项目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应通知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前往摄录历史原貌。

重大的城市建设工程项目,从方案论证、专家评估、招投标开始,各有关部门应通知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提前介入项目声像档案、信息资料的积累;有特殊情况由建设单位自行积累的,应事先与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联系,并接受业务指导。声像档案应纳入工程档案,并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十一、历年来应该归档而尚未归档的城建档案,管理或使用单位应当收集或补测补绘,形成档案后报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十二、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各个环节形成的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完整、准确,要求建设单位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建设单位在从事建设工程,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到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签订《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移交责任书》(以下简称《责任书》;《责任书》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印制)。

从事建设工程、装修工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凭《责任书》办理建设(装饰)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有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参加;城市重点建设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由市城建档案馆,按有关规定对工程前期、施工、竣工等档案先行组织专项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意见书》。建设单位在移交有关工程决算等档案后,发给《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

未取得《合格证》的项目,房地产管理部门不予核发房屋所有权证。

工程竣工验收6个月后,建设项目档案未办理移交的项目法人和直接责任人或违反前款规定发放房屋所有权证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由行政监察部门或有关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三)对不按规定要求移交工程竣工档案的建设单位,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有权根据《责任书》的要求,限期整改补测补绘,并由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报请市城乡建委,对直接责任是建设单位的,暂停其任何新建项目的立项审批;对直接责任是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单位的,不予准入*市招投标市场。

(四)建设单位应当按《浙江省城市建设档案案卷质量规定》和《*市城建档案进馆技术标准》,对工程竣工档案进行组卷,并报送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1、工程竣工档案可以分阶段移交。工程前期档案可以在工程施工期间移交,工程施工技术档案可以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移交,工程竣工档案必须在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完成移交。

2、竣工档案可以一式多份,原件一套移交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

3、竣工档案必须系统完整、准确可靠,反映工程真实情况,做到字迹清楚、图面整洁、纸质优良、规格统一,各种鉴证手续完备。重大、重点工程必须同时移交工程声像档案。

4、竣工图一般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并经工程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搣竣工图攠章。

5、凡在本市市区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均须按本规定编制工程竣工档案。

十三、建设单位应配备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并持城建档案管理岗位资格证上岗。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若有变动时,应当同时办理好工程档案交接工作,防止档案遗失。

十四、对于收集、整理、保管和管理城建档案确有困难的建设单位,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为建设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十五、经开发后的城建档案信息(包括地下管线信息),实行有偿利用。价格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核准,收取的费用列入专项资金,用于城建档案信息开发工作。

十六、市城建档案管理处(馆)应当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制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做好档案的接收、整理、保护、鉴定、保管、统计、保密、信息开发和提供利用等工作,逐步实现档案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和现代化。

十七、城市建设档案工作人员应忠于职守、维护史实、保守机密,具备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专业知识,并依法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篇2

本办法所称城建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论述城市自然面貌、城市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线等建设情况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片、图纸、图表、声像、模型等文件材料的总称。

第三条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包括外省市在本市的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民营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城建档案管理是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城建档案应当根据集中统一管理和分级保管的原则,做到完整地保护,科学地整理,有效地利用。

第五条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把城建档案事业纳入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城建档案馆(室),配备相应的人员和档案保护装备,保障城建档案事业和城市发展相适应。

第六条市、县(区)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受本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工作的监督管理并对行政区域内城建档案进行收集、鉴定、统计、保管和提供利用,业务上受上级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当地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屯溪区所属建制镇的城建档案,由形成档案资料的建制镇负责收集,由市城建档案馆统一保管;其它县(区)所属的建制镇的城建档案,由形成档案资料的建制镇负责收集,由各县(区)城建档案馆(室)统一保管。

第七条房地产权属档案是城建档案的组成部分,市、县(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管理工作,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城建档案馆的建设资金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多渠道解决。

城建档案管理经费由财政部门纳入同级预算管理。

第二章城建档案的保管期限与范围

第九条城建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以下三种:

(一)凡记述本市重要的建设项目或者具有科学、历史研究价值,需永久利用的城建档案为永久保存档案。

(二)凡作为建设项目鉴定、维护、改建、扩建、管理等依据,需与实物共存的城建档案为长期保存档案。

(三)凡需在一定时间内查考的一般城建档案为定期保存档案。

第十条城建档案范围分为城市勘测规划档案、城市建设工程档案、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和城市建设基础资料档案。

(一)城市勘测规划档案包括:

1、编制城市规划所需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普查及详细成果副本;

2、编制城市规划所必要的控制测量、地形测量、摄影测量、工程测量成果副本;

3、城市地形图和地下综合管线图,城市地下管网普查、补测成果档案;

4、依法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业规划文件材料;

5、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形成的有关城市建设管理、管线管理等文件材料。

(二)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包括:

1、市政基础建设工程档案,含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桥梁、涵洞、隧道、排水、照明、污水处理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2、城市公用设施工程档案,含城市水源地、给水管网、城市燃气工程、公共交通场站设施等工程建设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3、电力、通讯、邮政设施工程档案,含电厂建设、供电设施系统、通讯管线、邮政设施等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4、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含铁路运输站台建设、长途客运场站设施、国道和高速公路城市段、索道、缆车工程档案及有关现状图;

5、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档案,含工厂、住宅、商业、机关学校、社会公益事业及其他公共建筑工程档案;

6、城市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工程档案,含城市绿地、公园、动物园、植物园、游乐园、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保护和城市标志性设施、雕塑工程档案;

7、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工程档案,含垃圾填埋场、大型公厕及其他重要环境卫生设施工程档案;

8、村镇建设工程档案,含建制镇、集镇的市政公用设施、公共建筑工程档案;

(三)文物古迹保护档案包括:

历代重要遗址、古建筑、纪念性建筑、宗教建筑、名人故居的历史照片、图纸、历史记载材料和修缮记录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档案材料。

向城建档案馆(室)捐赠个人所有的古建筑、名人故居保护档案的,应当给予奖励。

(四)城市建设基础资料档案包括:

1、城市历史沿革、历史文化遗迹、地名、各项建设和设施发展史等文件材料;

2、城市规划、市政、公用、土地、环境保护、园林、环境卫生等专业管理部门以及各类开发区形成的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文件材料;

3、有关城市建设的规范文件、计划、统计、和设计、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标准图等城市建设资料。

第三章城建档案的报送和接收

第十一条实行城建档案无偿移交制度。城建档案形成单位或个人应当按照城建档管理的范围和期限,向所在地的城建档案馆(室)无偿移交城建档案:

(一)建设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建设单位在招、投标和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定合同时,要对工程档案的套数、费用、质量要求、移交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及时收集、汇总本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所形成的工程档案。

(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要认真收集和整理本单位形成的工程档案,及时向建设单位移交,监理单位要协助建设单位监督、检查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文件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归档。

(三)工程测量单位应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有关地下管线工程的1:500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对于工程测量单位移交的城市地形图和控制成果,城建档案馆(室)不得出售、转让。

(四)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一至五年后,按本办法全部向城建档案馆移交。有长期保存价值的档案,由城建档案馆(室)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五)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三个月后及时移交进馆。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材料。

(六)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按《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和材料。

(七)凡是若干单位共同协作完成的工程,其图纸和文字材料由主办单位负责整理移交。

第十二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将城建档案管理纳入建筑市场管理程序之中,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前与城建档案馆(室)签订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建设工程档案责任书》。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当地城建档案馆管理机构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预验合格后,由城建档案馆(室)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建设单位未取得工程档案验收认可文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必须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一套符合规定的工程档案。档案的编制参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工程竣工档案,要求做到一式三套,原件交城建档案馆(室),其它两套交建设(或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遇特殊情况需增加竣工档案的套数的,由建设单位负责解决。

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的维修的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建设工程档案;结构和平面布置有变更的及竣工图变更超过有关规定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档案,并在竣工后三个月内报送。

停建、缓建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由建设单位负责临时保管,撤消的建设单位,撤消前,其城建档案应当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

第十五条工程竣工档案经审查、验收后,城建档案馆(室)对报送工程竣工档案合格的单位或个人,颁发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的《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第十六条所报档案应当线条字迹清楚、纸质优良、一律使用碳素绘图墨水或优质墨水,禁止使用不符合档案书写要求的圆珠笔、铅笔或劣质墨水。

第十七条城建档案馆(室)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范围及内容,接收城建档案。制定相应标准、规则,确保城建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章竣工图的编报

第十八条一切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竣工图,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要把编制竣工图列入签订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并明确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的责任、要求和编制套数等,待工程结束时提交验收。没有竣工图或竣工图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的建设工程项目不予验收。验收后三个月内向城建档案馆(室)报送一套规范的竣工图。

第十九条已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各使用单位、主管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安排人力、物力、财力,做好竣工图补测、补绘工作,确保本单位、本系统城建档案的图物相符、完整准确。

第二十条为了确保我市地下管线工程技术档案的准确性,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建筑物在工程竣工复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数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工程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报送城建档案馆(室)。

第二十一条凡依据图纸施工的工程,由施工单位在施工图上加盖“竣工图章”,即可做竣工图;变更较小的工程,可用施工图代替竣工图,但必须用碳素墨水笔将变更的情况完整、准确、清淅地画在图纸上,并注明修改依据,加盖“竣工图章”;变更部分超过图面1/3的,难以在施工图上修改的,重新绘制竣工图。凡竣工图必须有施工单位加盖“竣工图章”,并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方能生效。

第五章城建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二十二条城建档案馆(室)的管理应逐步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按照各项建设工程的专业特点,按照科技档案的形成规律,对接收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第二十三条城建档案馆(室)应采取措施,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虫、防潮、防鼠、防光、防尘、防有害气体工作,保证城建档案的安全。

第二十四条报送、管理的城建档案,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和有关档案保护管理规定,确保其安全无损。

第二十五条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因工作需要可持有效证件或证明查阅城建档案,充分发挥城建档案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作用。

第二十六条城建档案馆(室)对馆藏的重要珍贵档案应当以复制品代替原件提供利用。

载有城建档案馆(室)及其法人代表人印章或者签名的档案复制品,具有与档案原件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条城建档案可以实行有偿利用,其费用标准由物价、财政部门核定。

利用本单位或者本人形成、报送、捐赠、寄存的城建档案,城建档案馆(室)应当无偿提供。

第二十八条城建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认真钻研业务,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本办法移交建设工程档案(包括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的,由县以上城建档案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的,依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条工程测量单位、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违反本办法,未向城建档案馆(室)移交准确的地下管线测量成果和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致使施工时损坏地下管线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一条城建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未按本办法妥善保管城建档案,、、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3

第三条凡在本市范围内产生、归集、管理和利用城建档案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部门主管本市的城建档案工作。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市城建档案馆负责收集、保存、管理和开发利用城建档案。

城建档案工作应当接受市档案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城建档案的管理应逐步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应当建立以市城建档案馆为中心,单位档案室为基础的网络,维护城建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保证城建档案的有效利用。

第二章城建档案的移送与接收

第六条市城建档案馆应当收集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第七条市城建档案馆可以向社会征集、征购城建档案。

政府鼓励单位、个人向市城建档案馆捐赠城建档案。

第八条下列城建档案应当向市城建档案馆移送:

(一)工业、民用建筑工程档案;

(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三)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四)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档案;

(五)园林、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档案;

(六)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档案;

(七)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档案;

(八)各类管线建设工程档案;

(九)军事工程档案资料中,除军事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市区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十)建设系统专业管理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

第九条向市城建档案馆移送城建档案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本办法第八条第一项至第九项规定的城建档案,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移送;

(二)本办法第八条第十项规定的城建档案,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在本单位保管使用1至5年后移送;具有长期保存价值的,由市城建档案馆根据城市建设的需要选择接收;

(三)对改建、扩建和重要部位维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单位据实修改、补充和完善原工程建设档案;凡结构和平面布置等改变的,应当重新编制工程竣工档案,并在工程竣工后3个月内移送;

(四)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补测补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当在普查、测绘结束3个月内移送;地下管线管理单位每年应移送更改、报废、漏测部分的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第十条下列城建档案,市城建档案馆应提前将其收入馆藏:

(一)已撤消单位的城建档案;

(二)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的城建档案;

(三)严重损毁的城建档案。

第十一条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城市重要建筑物、构筑物、各种管线、无竣工图或竣工图不完整、不准确的,由工程设施管理或使用单位进行补测补绘,并在工作结束3个月内将补测补绘结果移送市城建档案馆。

第十二条列入城建档案接收范围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当提请市城建档案馆对该工程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市城建档案馆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建设单位在取得工程档案认可文件后,方可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其竣工验收应当有市城建档案馆参加。

市建设行政部门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时,应当查验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第十三条向市城建档案移送城建档案,应按有关规定整理合格后,方可移送。市城建档案馆应对其统一分类、编号,并填写卷宗封面和脊背。

第十四条单位和个人保存的城建档案,可以委托市城建档案馆馆负责管理。

第三章城建档案的管理与利用

第十五条市城建档案馆和单位档案室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城建档案接收、征集、管理、统计、鉴定、销毁、利用和安全保密等各项管理制度;

(二)按照规定对城建档案进行整理、编目、归档;

(三)做好城建档案的防潮湿、防高温、防光、防尘、防鼠、防虫、防盗、防火、防污染等工作;

(四)对破损、退色、霉变的城建档案,及时修复或复制;

(五)对古老的、珍贵的城建档案进行复制或缩微。

第十六条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定期对档案的保存价值进行鉴定,确定公开和提供利用的城建档案范围。鉴定工作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档案或其他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组成鉴定小组负责。

第十七条单位和个人持有效证件,可到市城建档案馆阅览、复制和摘录向社会公开的城建档案。

第十八条市城建档案馆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

利用本单位或本人移送、捐赠、委托管理的城建档案,市城建档案馆应当无偿服务并优先提供。

市城建档案馆向社会提供利用或公开其受委托管理的城建档案,必须征得委托人的同意。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档案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视情节轻重,提出处分意见,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一)擅自从事城建档案鉴定、评估活动的;

(二)未按国家规定办理城建档案登记的;

(三)未按国家规定向社会开放和提供利用城建档案的。

第二十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向市城建档案馆移送城建档案的,由市建设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移送;逾期拒不移送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对依据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又拒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章附则

篇4

一、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必要性

没有变革就勿谈发展,在历史的发展进程中没有一成不变的事物,任何事物的进步都是在发展变化中进行的。在历史的每个阶段,都会有新生事物的产生和创造来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信息化技术就是当今社会顺应时展而产生的新事物,它不仅推动了历史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同时也大大改变着人们的生活环境和生活速度。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想跟上城市建设的步伐,也同样离不开信息技术,利用信息技术实现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管理的规范性和查询档案信息的高效性、便捷性。城建档案管理实质上是对数据信息的管理,它突破了传统纸质档案管理的时间和空间的局限性,并且可以实现档案数据信息的共享和检索,使档案信息内容更丰富、保存时间更长久、应用范围更广泛。城建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实际上实现了档案管理的标准化。

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将档案信息化管理看得过于简单。城市建设档案的信息化管理确实优化了管理程序,大大提高了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但是,有些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管理的信息化看得过于简单,认为只要把原来的纸质信息输入到信息系统就可以了,但是,即使在信息系统里面也是要通过分类整理,只有通过细致的分类管理,才能实现档案数据信息检索的便捷性。(二)档案信息化管理的安全性问题。信息安全主要是指档案信息通过应用软件管理和实现网络传送过程中确保信息的完整和不泄漏。在提供档案信息服务以满足利用需求时,非法用户进入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和传输过程中信息被窃听是常见的安全问题。由于部分档案管理人员专业水平有限而导致的安全问题也值得我们关注。有些档案管理人员认为只要档案信息输入到信息系统就万无一失了。这种想法是完全错误的,当今社会是一个科技化的社会,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段也呈现出科技化,有些不法分子研制出专门攻击信息网络系统的病毒,来侵害信息系统的数据信息,从而导致数据信息的破坏或丢失。另外,档案信息管理系统的硬件设施也需要定期检修,以免由于设备故障而导致信息数据的丢失。

三、促进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是促进城市建设工作的必然选择,是顺应社会发展规律的要求,是实现档案管理和城建工作同步进行的有效手段。下面结合当前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面临的形势,提出几点建议。(一)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的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部分档案管理人员由于专业水平有限,对档案的信息化建设认识不够深刻,容易造成档案的信息化管理过程中工作的不规范和不通畅,从而会导致安全隐患的产生。因此,有必要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化的学习和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工作专业水平,确保档案信息化管理系统的高效运行。(二)加强网络安全防范。虽然信息化技术给人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很大的便捷,但是由于当今不法分子利用科技手段对网络信息系统进行恶意攻击,从而给档案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信息网络系统的维护,堵塞系统软件漏洞,加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网络安全性,是一件非常紧迫的任务。(三)建立档案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档案部门要加强对档案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专人负责制度,实行档案信息传输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严格的权限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上网利用档案信息审核制度,防止档案信息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四、结语

综上所述,城市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建设也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档案的信息化建设会越来越普遍,同时,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安全性也会越来越被人们重视,档案管理人员需要在工作中不断地总结经验,增强安全意识,创新档案管理理念,与时俱进,推动城市化建设的步伐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吴玲.浅谈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的信息化建设[J].城建档案,2015(12):05.

[2]王政艳.加强城建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几点思考[J].黑龙江科学,2013(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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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城市档案的情况和不足之处

1.1关于城市档案管理

在城市建设工程当中有一个系统的管理,并且里面记录了每一项工程的建设内容和施工过程,并且整理成相关的城市发展资料,给城市的后期规划做为有效的参考资料,这样一种形式的呈现就是城市档案。那么要做好城市档案管理工作,就必须先有一个好的规划设计和一个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且给城市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服务。目前档案管理当中大多数记录着较多的错杂繁琐的信息,管理制度方面也是存在诸多的问题,所以对于城市的建设来说,城市档案管理工作问题较多[1]。

1.2城市档案管理中的不足之处

首先是档案管理的制度非常的不健全,管理意识松散单薄。其实在现代城市发展当中,关注度比较高的是城市的发展速度和城市建设的外表,人们普遍把这两个方面看得很重要,而忽略了相应的后期配套管理工作。虽然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城市发展的节奏也变快了,也渐渐的开始关注城市档案管理的工作了,但是还是存在诸多问题,许多地方的思想观念还是没有改变,对于档案管理的工作意识还是很稀松淡薄,所以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当中管理方面仍然有很多的问题存在。很多地方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建设形同虚设,因为方方面面都需要人力、物力,并且对于后期的保管还需要投入很多,也得不到相应的汇报,人们不想浪费这么多的人财物力,所以对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方面就像没有这个环节一般。另外许多的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缺乏责任感,对于后期城市发展和城市的规划都没有起到很多的作用。那么对于城市的建设项目来说,需要大量的资金和时间,对于工作要求还是挺严格的,一旦忽视了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工作,那么到竣工的时候就会有相应的后期检查。有些档案资料做到非常的不完整,质量方面也没有保障,导致人们得不到正确的、真实而又比较系统的资料[2]。其次是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很差。许多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并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和学习,就成为了工作人员,那么对于城市档案的制定和整理以及后期的一个维护、保管都需要非常专业的人才才可以陆续完成。但是因为人们对于城市档案建设管理工作不够认真,得不到重视,所以工作人员的水平也是不高的,这样一来就会有资料非常的粗劣,编制态度不严谨以及准确性和真实度不高的情况发生。这些漏洞和不足导致后期的参考性没有太大的作用,一旦利用将会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第三就是没有合理的去开发和利用好城市档案。一个城市的建设项目是需要城市档案来完整的记录下来的,要知道城市档案能够给城市项目建设带来非常棒的参考,并且对于后期的维护和管理都是起到巨大作用的。但是也正是因为人们对于城市档案管理工作的不重视导致城市档案管理工作在相关的信息编制和保存修改方面存在巨大的问题。这让整个城市的档案管理不能够发挥到它的作用和价值。由于社会发展速度很快,城市档案管理有没有很好的跟上整个社会的步伐,所以很多数字档案中漏洞百出,而且大部分城市档案管理工作还是以手工和人力来操作的。这些情况对于城市档案的完整建设是有着重大的阻碍的,这样一来城市档案就没有起到相应的作用和价值,这样开发是非常的不尊重事实,并且没有体现档案资料的价值,直接导致后面发展过程出现一系列的问题[3]。第四点是关于地区的一个不平衡发展。其实在我国很多地区的经济基础和设备情况都是由很大的差距的,那么这种巨大的差距会引来发达地区与落后地区的素质有偏差。所以城市档案的各方面工作是有着地区的优势的。那么相应的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是能够很快的跟上社会发展的步伐,跟先进的技术并列前行。但是落后地区就会明显的不足,因为落后地区对于档案管理工作很不重视,这些对于后期的一个管理和开发都是非常不利的,导致后续的过程中还是出现很多的问题。就算是同一个地区,因为经济发展的这个周期波动不定,所以经济发展速度非常不平衡,不同时期的城市建设档案也会有不同的关注度,所以城市档案会有着差别对待和差别利用的问题发生。各自不同的地区也是存在着制度方面的问题,这些制度情况直接导致发展的模式和思路完全不统一,也是造成城市档案管理的后续发展机制混乱、错综复杂的问题的必然因素。

2关于城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措施

2.1改变思想观念,引进新思想

对于城市建设的档案管理工作来说,还是比较复杂内容比较多的一个任务,那么对于整个管理机制方面一定要有比较完善和准确的管理,这样才可以实现后续人们利用参考资料的一个目标。对于档案管理的收集和编制一定要规范和有条理,必须把它纳入统一的管理机制;然后对于档案管理一定要制定一个相应的目标,并且把目标分为几个部分去实现和计划,做到真正的规范化。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必须把档案进行分类编码和存放。

2.2提升工作人员的素质

要知道好的管理需要素质好的人员才能得以实现,所以自爱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当中必须强化工作人员自身的素质,这将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后续档案的一个质量和人们使用的效果。那么要从根本上解决人才素质的问题,首先要进行相关的专业培训,要加强对人才的一个培育,培养出比较专业的档案管理人才,这样有利于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比如说在高校的教育当中,通过鼓励以及培养高校人才来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并且,企业还可以建设相关的岗位制度,安排相应的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加强他们的知识管理和储备,达到顺利发展城市档案工作的一个目标。

2.3关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监督

政府也应该有一个好的监督管理,要重视城市建设档案工作,并且加强管理制度,运用合理管理方案和有效的体制机制来更新城市档案管理理念和相应的管理设备。把各方面跟现代的技术相结合,建立一个完整的规范的信息体系管理。另外政府也应该重视地区管理,对于中小地区的管理和扶持不能够忽略,而是要慢慢投入进去,并且进行相应的规范管理,这样来促进各个地区的平衡发展,并且在达到一定的基础以后可以建设一个比较统一的、适合各地的一个体制规范编制来促进城市档案的后期发展。

2.4制定相关制度,加强管理

对于城市建设的档案管理来说,很多工作单位的内部管理不够完善,一定要制定比较完善的规章制度,形成一个比较统一的档案管理。这样有利于城市档案管理的建设,对于城市项目后续的发展起到良好的作用,并且根据每个阶段的情况将档案分类整理归纳,对于整个档案管理的使用非常的方便有益,而且还能够规划城市的整个布局情况,并且能够准确的制定相应发展计划。

3结语

关于城市档案管理工作,在整个城市的发展进程当中是起到很多的作用和价值的,它可以记录整个城市的发展情况,以及工程实施的整个过程,运用写实的方式把整个城市的发展呈现出来,并且促进后续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对于我国的建设来说无异于起到了关键作用,我国的城市建设项目目前还是处于一个加速的状况,虽然也增加很多的项目,但是也还是需要不断的提高和进步,对于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工作必须要落实和加强管理,让它成为城市发展的最终依据,并且让社会达到一个和谐美满的生活状态。

参考文献:

[1]宋艳丽.城建重点工程竣工档案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兰台内外,2015,01(05):7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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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意义

城市作为功能多元的综合体特征,决定了城市档案管理的复杂性。城建档案涉及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管理、城市环境保护、抗震防灾、城市规划管理政策法规等数十个方面或专业,包含城市空中、地面、地下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线、设施等各种类型,以及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的记录,其复杂性可想而知。城市无论是兴旺还是衰落,都在时刻经历着不断变化的过程,而作为真实记录城市发展变化过程的城市建设档案,其保管的城建信息具有动态性的特征。动态性就是要求档案管理能够及时提供真实反映城市建设管理现状的最新信息,发挥档案信息的时效性作用。大到与城市相关的系统性基础设施的改扩建、尤其是地下系统的建设,中到某一个建设工程的改扩建,小到一套房子的法律纠纷,城建档案作为历史性记录,都将成为重要的建设和法律依据,如果不能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将会给国家、企业、个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引起灾害性事故。

二、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方法

1.加强城建档案的业务指导。建立和完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机制,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是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中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要形成一套程序化的管理机制,既要有管理办法,又要有管理措施,还要规范程序:一是争取将城建档案管理程序纳入到规划、建设的审批程序。二是要将城建档案管理工作纳入有关单位的职责范围。三是将城建档案的验收纳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程序。

2.加强档案搜集与整理。(1)追踪收集。适用于工程周期短、形成档案材料快的工程。档案人员或兼职档案人员主动到现场询问和了解工程进展情况,及时掌握工程信息并指导和督促技术部门有针对性地收集档案资料。这种方法收集速度快、档案资料齐全,质量也比较高,但花费的人力、物力较大。(2)分阶段收集。适用于建设周期长的工程。某些大型水利工程及某些跨年度的水利工程,要始终保持与兼职档案员及施工、建设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工程进展情况,并加强催收,尽力避免档案原始材料的散失,这样能保证工程档案的连续性、完整性。(3)强制性收集。适用于对某些人员分散、临时机构较多的施工单位。要采用收取档案资料押金的做法。当一项水利工程报建后,施工单位先交一定金额的资料押金,施工单位将完整的档案资料移交给档案部门后才可退回这笔押金。这种方法对一些内部较复杂的施工单位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可以保证档案资料不会由于人为因素而流失。

3.加强信息服务。运用高新科技和信息管理手段,加强网络信息化服务工作,实现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一是要创新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城市建设信息的动态管理和查询服务。二是要加强组织与协调,建立起各单位、各部门的分工和配合,整合资源,形成综合文档。三是要制定有效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措施,把城市建设工程档案的报送、验收和移交工作纳入工程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审批程序,各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要统一接收和集中管理本规划区内的城市建设工程档案,完善城市城市建设信息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提供利用服务。为满足社会各界利用档案的需求提供丰厚的物质基础。要增加软、硬件的投入,加大馆场建设,添置现代管理工具,如改、扩建馆库面积,配置电子技术设备等。要拓宽档案的接收渠道,除收集正常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专业档案外,还可以采用捐赠、征集的形式,将反映传统的城市历史文化、地方特色和名人的一些档案尽可能收集进馆,也可以收购与本地区和本馆档案有关的资料,如有关文件汇编、地方报刊、年鉴、地方史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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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面临着许多需要解决的问题,诸如档案数量越来越多和管理方法手段的落后直接影响档案的质量。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对如何做好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一、城建档案管理的特点

1复杂性

城市作为功能多元的综合体特征,决定了城市档案管理的复杂性。城建档案涉及了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管理、城市环境保护、抗震防灾、城市规划管理政策法规等数十个方面和专业领域,包含城市空中、地面、地下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管线、设施等各种类型,以及文字、图表、声像、电子数据等不同形式的记录,其复杂性可想而知。

2动态性

城市无论是兴旺还是衰落,都在时刻经历着不断变化的过程,而作为真实记录城市发展变化过程的城市建设档案,其保管着城建信息具有动态性的特征。动态性就是要求档案管理,能够及时提供真实反映城市建设管理现状的最新信息,发挥档案信息的时效性作用。

3准确性

城市发展与城建工作精准息相关。大到与城市相关的系统性基础设施的改扩建、尤其是地下综合系统的建设,中到某一个建设项目工程的改扩建,小到一套房子的法律纠纷。城建档案作为历史性记录,都将成为重要的建设和法律依据,如果不能保证其准确性和可靠性,将会给国家、企业、个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引起灾害性的事故。

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重要意义

要加强城建档案的建设发展,首先必须明确其重要意义。城建档案信息资源不同于侧重于文书的综合档案,它是城市建设活动中专业技术和行业管理信息的积淀。对城市建设相关的各个环节和各种信息资源体进行比较分析,可以看出城建档案是包容城市建设信息最完整、最丰富,同时也是最真实可靠、最持久系统、最集中精炼的领域。

城建档案作为城市建设和发展轨迹的真实记载,是城市建设文明的积淀。我们常说建筑是一部石头的史诗,可谓千年沧桑、百年兴废尽在卷中。城市对其历史文化的珍视和彰显也是其城市品位的重要表现,而搞好城建档案工作是发掘和弘扬城市历史文化特色的重要手段。城建档案自古就已经存在,它与城市建设活动同根同源,既记录了城市的历史面貌,又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城市建设的内容和走向。从古至今,很多著名建筑的建造过程都被详细地记载在城市建设档案中,这为后世对其修葺、管理提供了依据。事实上,在人类筑城造廓的历史中曾经存在过的绝大多数城市实体由于战争的破坏、地理条件的变迁等诸多因素的影响,早已湮灭于历史长河之中,只有幸存下来的建设档案诉说着昔日的辉煌与沧桑。

尽管城建档案的发展源远流长,但是从现实意义上讲,我国城建档案工作是应整个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而发展起来的,也是城市建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现在它的发展更多地依照城市建设的节奏,围绕着城市建设中心工作的服务展开。

三、城市档案管理中现存的问题

就目前而言,我国城建档案工作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存在着许多问题。归结起来主要表现在:发展不平衡性、发展的不稳定性、发展的多样性。由于社会现代化的发展,办公自动化、无纸化等的出现,使档案的生成方式和管理方式发生很大变化,许多档案以机读形式存在,这些档案的利用方式与纸质载体档案的利用方式有很大差异。这种变化预示着档案工作者将会面对更多的以磁盘或光盘为载体的机读形式档案。这也要求机读形式的档案信息必须具有系统性、真实性、价值性,用户才能获得更为完善的服务。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管理软件缺乏统一性

不同地区和城市的建设档案部门各自开发的软件相互之间不能通用,信息不能互调,这就限制了利用电脑完成信息管理的工作,也制约了档案信息电子化的进程。

2城建档案管理基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仍需改进

档案信息管理电子化的前提是基础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但由于地区差异以及历史原因,各地城建馆藏档案业务基础差。案卷质量不高,系统软件移植性差,加之档案自动化工作尚无统一标准,无法全面实施、推广,这也制约了档案信息工作的电子化。

3管理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

组织工作程序标准未从计算机信息处理技术的特点和发展考虑,越来越多的归档“文件资料”是磁盘、光盘,现行的档案整理、分类方法及有关规定已不能完全适应。

4档案信息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实现档案信息电子化,首先要有现代化的人,管理人员要有较高的知识层次和先进技术水平。目前,许多档案部门缺乏现代高技术人才,其中档案、信息处理复合型人才就更奇缺,大部分档案人员现代技术水平偏低。尽管引进了现代化设备,但仍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四、城建档案管理的信息化

1建立完善的网络系统

建立数字化综合应用平台,健全内部服务网发挥网站的作用,使档案网站成为宣传城建档案工作、开展城建档案信息服务的窗口。促进现行文件信息化的标准建设,更新系统硬件设备。提高城建档案管理软件的技术和应用水平,为保证档案信息交流、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创造条件。同时应当制定相应的策略,以保障档案资源的原始性、安全性、可靠性。

2加强电子文件管理

由于办公自动化的推广,很多档案信息都以电子文件的形式存储。电子文件载体的稳定性差,易损坏,随着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的建立与发展,越来越多的重要文件被传输上网。在传输之前,应当按照信息管理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文件格式的转换,以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通用性。新型文件材料的归档势在必行,做好城建档案归档电子文件的技术处理工作,这就要求档案工作者必须能够对大量电子文件的接收、处置乃至存储工作有较深的了解和认识,能够了解文件信息重新组合的来龙去脉,保护电子文件的原始信息,从而识别和保护电子文件的原始结构,保证电子文件的可靠性。

3加强电子文件的保存

电子文件是以化学磁性材料为载体,从理论上讲能够长期保存。但是,由于电子文件发展形成的时间比较短,缺乏实际贮存的验证,而且光盘、磁盘在读取过程易被磨损,所以,对于重要资料以及一些需要长久保存的电子文件,需要定期进行复制、检查,以防止信息损失。

4强化档案管理人才队伍的建设

目前的城建档案管理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离工作的实际需要和事业飞速发展的形势尚存在相当大的距离,必须把岗位培训放到重要位置,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城建档案知识培训,重视再教育,重视档案人才的培训。

结束语

科学规范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可以不断地提升管理水平,做好档案的开发和利用工作,不但可以实现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的自身价值,而且可以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周凤华.与时俱进 开拓创新 全面推进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J]. 经济师. 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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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城建档案应当根据集中统一管理和分级保管的原则,做到完整地保存,科学地整理,有效地利用。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会同**市档案局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城建档案馆办理。

第五条凡在本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包括中央各部门和外省市在本市的单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市城建档案馆是本市城建档案的存储中心,兼有职能部门性质,由市规划局领导,业务上受市档案局指导、监督和检查。市城建档案馆的基本任务是:

(一)收集和保管本市重要的城建档案,并参加重要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对收集和保管的城建档案进行整理、鉴定、修复和汇编;

(三)面向社会,开展城建档案的利用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四)配合市档案局对区、县城建档案部门和其它有关单位的城建档案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应当指定有关机构负责本地区城建档案的收集和管理。

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应当加强对本系统城建档案工作的领导,并应当指定有关机构负责本系统城建档案的收集和保管。

第八条本市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地上管线的建设、使用或者维护单位应当指定专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城建档案的收集和保管。

第三章城建档案管理和分级保管范围

第九条城建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以下三种:

(一)凡记述本市重要的建设项目或者具有科学、历史研究价值,需永久利用的城建档案为永久保存档案;

(二)凡作为建设项目鉴定、维护、改建、扩建、管理等依据,需与实物共存的城建档案为长期保存档案;

(三)凡需在一定时间内查考的一般城建档案为定期保存档案。

第十条需集中保管的城建档案的范围如下:

(一)反映市或者区、县的经济、人口、水文、地质、地名、测绘、资源、气象、地震等状况,可供城市建设利用的城市基础档案资料;

(二)城市现状图,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以及与城市有关的国土规划、区域规划、土地使用现状图等反映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情况的有关档案资料;

(三)工厂、仓库、住宅、办公楼和各类公共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地上地下管线的现状图,新建、改建、扩建的单项工程的竣工图和有关档案资料;

(四)城市的道路、桥梁、涵闸、防洪、公共交通、给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讯(包括电话、电台、电视台、卫星地面接收站、海底电缆、无线电接收站)等市政公用设施的竣工图和有关档案资料;

(五)车站、港口、铁路、机场、地铁、隧道、停车场等交通运输设施的竣工图和有关档案资料;

(六)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古建筑和具有重要意义、教育意义和史料价值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城市雕塑)的竣工图或者现状图、有关资料,以及古树名木、古园林等的历史档案资料;

(七)污染治理、环境卫生、控制地面沉降设施的竣工图和有关档案资料以及环境污染普查、污染监测、地面沉降状况等有关档案资料;

(八)城市人防设施、与城市规划建设有关的军事设施的竣工图和有关档案资料;

(九)城市建设方面的科研成果和创造发明的档案资料;

(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文件。

前款规定中重要的城建档案,根据分级保管的要求,分别由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保管。具体办法由市规划局会同市档案局另行制订。

第十一条各建设单位必须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将该项目的主要的城建档案无偿报送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

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必须自行保管一套完整的该项目的城建档案;使用或者维护单位应当自行保管一套有关的城建档案。

第十二条凡向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报送的城建档案,由建设单位系统整理,编制目录,详细核对,装订成卷,标明密级和保管期限,并由主管技术的负责人审核签字。

报送的城建档案应当做到图物相符,图形清晰,字迹工整。

第十三条属于保密性的城建档案,应当划定密级。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加强管理,并定期对城建档案的保存价值和密级进行鉴定和调整。

销毁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审定,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得销毁。

第十四条凡停建、缓建项目的城建档案,由建设单位保管;关停单位的城建档案由上级主管部门保管。

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网的使用权或者管理权转移时,有关的城建档案由原单位整理后向接受单位办理严格的移交手续。

第十五条各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应当确保城建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保管城建档案的库房应当有防火、防潮、防虫、防光、防尘、防盗等安全设施。对重要的城建档案应当复制副本,分别保管;对缺损的城建档案应当及时修复补全。

第十六条市城建档案馆和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有权征集本办法实施前已建成的建设项目的城建档案和有关资料,各有关单位有责任收集、整理并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报送。

第四章竣工图的编制和报送

第十七条一切建设项目必须编制竣工图。竣工图由施工单位编制。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必须包括编制竣工图的内容。

编制竣工图的费用专项列入项目概算。除采用标准设计、复用设计的项目外,编制费用按设计费的3%至5%计算。

第十八条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编制竣工图。项目竣工后,竣工图必须经施工项目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移交建设单位。

由一个施工单位总包的建设项目,各分包的施工单位负责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总包的施工单位除负责编制自身范围内的竣工图外,还应当负责竣工图的汇总整理。

建设单位自行分包给几个施工单位的建设项目,各施工单位编制分包范围内的竣工图后,交由建设单位汇总整理。

第十九条项目竣工验收时,应当把竣工图作为验收的条件之一,并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规模分别由有关的各级档案部门派员参加验收。大、中型项目的竣工验收,市档案局必须派员参加。凡竣工图资料不完整的项目,不能进行竣工验收,更不能评为优质工程。

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在向规划管理部门申领建筑执照时,由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同时确定必须报送竣工图的项目,并通知建设银行。

建设单位编制竣工图的费用由建设银行监督使用。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必须凭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的竣工图核收单,方能向建设银行办理项目的竣工结算。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逾期不报送竣工图,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可出具报送竣工图逾期通知单,由建设银行从该建设单位帐户中扣交按规定标准计算核定的竣工图编制费用,存入专户。

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可用存入专户的费用组织编制项目的竣工图,费用不足时,按实际开支向建设单位结算。

市城建档案馆或者区、县保管城建档案的单位编制竣工图时,有关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提供有关的图纸、图表和技术资料。

第二十二条凡因施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编制竣工图或者编制的竣工图与实物不符,而导致使用维修单位在使用维修中损坏建筑物、构筑物、地上地下管网或者造成其他事故的,由施工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并可追究直接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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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取得了不小的进步,但纵观其发展现状,我们仍然能够发现不少问题。主要的发展阻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中,第一是城建档案管理缺乏专业性的人才,尤其是在信息技术日渐发达的今天,我国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引进了大量的多媒体以及网络信息技术,对于档案管理专业人才的培训却稍显薄弱,无法满足馆内的日常管理需求。第二是由于地域差异,各大城市档案管理工作发展并不平衡。国家对于城市建设规模大的档案馆投入过大,而对于中小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工作却没有引起重视。第三是较之国外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水平而言,我国相关管理技术稍显落后,很多档案管理中的系统尚不完善,对于档案信息的著录和分类检索操作技术也尚未得到应有的推广。

二、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集成化发展

(一)档案的集成化管理

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中所运用的集成化管理主要由信息技术与系统理论组成,将系统内部要素进行有机的组织并让其形成一个整体,从而将原系统的统摄作用扩大化,要做好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集成化工作,首先就要建设一个有利于档案信息资源收集、整理以及进行业务等集成化的档案管理环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发展将直接影响到我国城市建设,作为信息服务平台的城建档案管理采用集成化管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集成化管理包括了数据的远程访问、计算机技术与通讯网络,同时还包括了数据之间的共享与互换以及超链接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化手段。这种多样化的管理方式能够很好的将不同地域的城市建设档案信息进行分布存储,同时还能够为城建档案管理打造相关的网络连接,为其提供更为便捷的数据管理与数据传输。

(二)软硬件设施的配备

随着我国科学研究的不断深入,我国多媒体信息技术以及通讯技术也在逐步的向前发展,加上政府在网上工程的推进,如数码信息网站的开通等政策的提出,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发展无疑取得了良好的发展先机,在近几年,我国的各大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在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督促下都统一购置了UCAMIS城建档案管理系统,该系统开启了城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集成化发展,系统在实体档案库房与计算机虚拟数据库中建立了对应的指向链接,管理人员只需要通过指令即可查看档案管理情况,极大的提高了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而随着相关摄像机、扫描仪、计算机一级打印机等多媒体设备的投入,我国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更是由此建立档案馆内部局域网,使得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能够更好服务于城市发展。

(三)馆藏档案的数字化准备

对于馆藏档案来说,其发展和进步直接关系到是、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集成化发展。我国相关对于馆藏档案管理已经实现了数字化,如引进UCAM1S系统来对馆藏档案信息进行著录和检索,所录入的数据极高,馆内局域网基本实现了档案信息著录和数字化检索等城市建设档案信息数据的统计。到2008年时,我国城市建设档案馆还制定了关于馆藏资源频率分析的方案,即通过分析馆藏档案内的信息利用率来进行先后管理,对于利用率高的馆藏档案信息进行优先扫描处理并为其建立电子档案,在此基础上,再通过相关的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对其进行双载体管理,为馆藏内部的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提供进一步的信息存储、检索以及使用。

(四)管理人才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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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1)缺乏组织领导。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城市建设档案管理部门是主体、是基础。(2)传统惯性制约。随着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推进,由于计算机和网络管理与传统档案管理的方法有很大的区别,陌生的新工作手段方法与熟悉的传统工作手段方法之间在使用上的差异,容易产生天然的困难甚至“抗拒”心理,无论这种抗拒心理以什么样的方式出现,都是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障碍。(3)档案本质属性影响。原始记录性是档案的本质属性。这种原始记录性一方面表现在档案的内容上,另一方面表现在档案的形式上,如当事人的亲笔手稿、领导者的亲笔签名、单位盖章等等,都表现出真实的原始性,也正是档案的原始记录性才具有法律凭证作用。而在档案管理信息化中,档案多数以电子文档的形式存在,从起草、修改到印发都在计算机上进行,具有便于修改、便于复制特性,使得最能体现档案原始记录性的内容与形式特征不复存在。这就引发了电子文档的原始记录性和凭证作用如何确定的问题:电子文档能否作为档案,是否具有法律凭证作用等,便成为档案工作的新课题,是决定电子文档能否转化为档案的关键,也是赋予档案本质属性新的内涵的客观需要。(4)缺乏统一标准和规范。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是信息化建设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但目前的状况是:计算机软件开发缺乏整体规划性,软件在通用性、实用性等方面存在严重的不足;计算机及其有关设备型号各异,设备档次参差不齐,没有形成统一的硬件环境;档案信息规范化统一的分类编码标准不完善、不统一;并且由于缺乏技术组织上的支持和系统管理、网络技术的支撑,缺乏统一明确的管理性、业务性和技术性标准;这些都制约着信息交流的范围和程度,直接影响着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步伐。同时,在日常档案管理中只有根据其来源,才能形成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电子文档的形成过程中,打乱了或者是破坏了原始文件的本来顺序。原本清晰的法律责任界限变得模糊,缺乏法律依据使得大量的电子档案无法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使用价值,相关法律条例的制定迫在眉睫。(5)缺乏人才。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需要既懂档案管理,又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而各级档案管理部门现有档案人员专业知识单一,普通操作型人才居多,系统开发、程序维护、咨询服务和信息导航复合型人才十分匮乏。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和速度。

2.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1)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决策落实力度。要成立主要领导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积极推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工作领导小组要勇于开拓、改革创新,不断凝聚各部门合力,进一步提高科学决策、政策对接、化解矛盾等能力,集中精力谋划和解决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圆满完成任务。

(2)积极开展宣传教育,转变传统观念。要组织开展专题宣传培训教育活动,增强大家转变传统观念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强化创新教育,引导全体人员在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上下功夫,协助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信息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3)建立和完善档案数据库,保证档案的真实性可靠性。首先,通过法规约束电子文件格式种类,如我国的《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所选择的管理方式,方法就是尽可能地选择比较通用通行的少量几种文件格式,通过降低电子文件格式种类繁复性,增加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可靠性、可控性。其次,通过对电子文件存在的系统相关要素的规范设计和过程控制,以保证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包括系统地记录背景数据和规范、控制信息流转环节等方式。再次,提高载体材料寿命或对电子文件处理、存储、传递和应用所依赖的软硬件环境进行备份的方式。最后,分离数字信息的语义表示与格式表示,形成不依赖于特定的通用信息存在形式,不会出现因为数据格式及软硬件环境的变迁而造成电子文件不可使用的情况,如以 XML 作为标识规范的方法,等等。

(4)是建立档案管理标准,逐步统一完善规范。标准化、规范化是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前提和必要条件。档案工作部门必须遵循标准化的原则,对收集、整理、编目、检索、温湿度控制、防霉防虫以及安全保管等基础性工作,要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规范整理。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标准,除了信息管理共用的标准和目前暂时与纸质文件、档案管理共用的标准外,还有电子文件管理专用的标准和规范,为档案管理信息化提供法律依据。

(5)加快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网络化建设

自建设部《全国城市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规划与实施纲要》颁布实施以来,各地城市建设档案网站不断兴建和完善,社会各界从网络上获取越来越多的城建信息资料,从而解决了许多实际问题,城市建设档案资源共享的局面得以拓展。当前,应继续加快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网络化建设。城市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要纳入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整体框架内与电子政务同步建设,逐步实现公文管理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规范化与一体化。要利用电子政务平台,积极开展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网上查询服务,全面提高城市建设档案利用的效率和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各界对城市建设档案利用的需求。第一,要按照建设规划要求及政府电子政务建设的总格局,促进将城市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与政府电子政务建设同步协调发展。第二,要继续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城市建设档案馆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城市建设档案网络平台。第三,继续建设和完善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网络,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及时把整合加工后的城市建设档案信息在网上,实现档案信息资源的社会共享,推动城市建设档案信息网络建设稳步发展。

(6)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储备后续发展力量。要选拔那些具有扎实专业知识功底、较好的学术造诣、表现出发展潜力的人才,为他们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使之有所作为。对已经确定并不断成长起来的人才,要加强培养力度,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需要,变被动坐等为主动出击,积极引进有信息专业技术特长和熟知档案管理工作人才,创造良好的留人环境,为档案管理工作输送新鲜“血液”。

3.结束语

总之,为了更好地实现信息管理和服务功能,满足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加快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步伐,促进城市建设档案现代化的早日实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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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绿化本身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其实施需要经历筹划、设计、验证、施工、检验以及后期维护等阶段。在这些阶段中,会有大量数据产生,而且这些数据是相互关联的、环环相扣的,下一阶段的数据对上一阶段有一定的依赖性,而上一阶段又会对下一阶段产生一定的决定作用。

2.园林绿化档案的专业性

为了保证园林绿化符合整个城市规划的理念和标准,就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来进行筹备、设计及施工。在这些领域,都会运用到专业技术以及专业判断。因此,记录这些活动的园林绿化档案也必然带有强烈的专业性。

3.园林绿化档案的动态性

这一特性是相对于普通档案而言的。之所以说园林绿化档案具有动态性,是因为其产生过程并非一次性的,而是后续会陆续有一定数量的档案被制作并保存。事实上,在这个过程中,原有档案会被不断调用,从而被生成新的档案,这也是其动态性的一个体现。

4.园林绿化档案的时效性

在园林绿化的过程中,所制造的“产品”不是钢筋水泥,而是出于不断变化状态中的树木、花草以及湿地等。为了对这些对象进行有效记录,就必须随时观察、研究和测试,并将结果记录在案。为了对一定生命周期的树木等进行管理,也需要档案不是过时的。因此,档案的时效性特征也就体现出来。

5.园林绿化档案的多变性

园林绿化不是做学术研究,因此,档案内容和形式也不具有固定的标准。实际上,在这个过程中,绿化的设施会随着规划的不同、设计师的理念不同以及实际环境的不同而产生丰富多样的变化。为了对这些丰富多变的工程进行记录,园林档案管理本身就不能够墨守成规,而是根据具体情形的变化而变化,这样才能够保证档案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

二、园林绿化档案管理对宜居城市建设的意义

在对原理绿化档案的特点有所了解之后,我们就可以进一步分析它在宜居城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笔者认为,其对宜居城市建设促进租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园林绿化档案管理对宜居城市建设的社会意义

跟其他档案类似,园林绿化档案可以对一座城市、一个区域的建设历史进行详细的记录。在信息化时代,如果没有对信息进行有效记录并加强管理,这不仅对当时的活动秩序造成消极影响,而且会对后续经验的总结产生不可挽回的损失。从这个角度来看,园林绿化档案是宜居城市建设中重要“智慧库”。在宜居城市的建设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园林绿化档案中的记录来寻找经验和教训,从而对当前宜居城市建设应该注意的事项、可以少走的弯路进行思考,同时,它还以依据绿化档案中的有益思路进行再次完善,从而推进宜居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从而造福市民。可见,园林绿化档案管理的社会意义十分显著,是不容忽视的。

2.园林绿化档案管理对宜居城市建设的经济意义

宜居城市建设是一项规模大、涉及面广且投资甚巨的工程。同时,它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是其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园林绿化档案真实的记录了园林绿化各个环节的成本、收益,因而可以被用来作为辅助决策的重要参考。通过有效地园林绿化档案管理,可以对该环节的成本进行清晰地核算,并对其他环节(如道路建设)的成本有所侧面反映。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园林绿化档案管理不善,不仅使得该环节的成本查询变得困难,而且会对宜居城市建设的其他部分产生连锁影响。可见,在宜居城市建设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各个环节(包括园林绿化)的档案记录、收集以及整理,同时根据城市建设工程的需要做好调阅、分析和传输。这样一来,通过档案的利用,可以将宜居城市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体现出来,从而防止浪费、节约成本并创造最佳的系统效应。

3.园林绿化档案管理可以为宜居城市建设提供工程依据

作为一项系统性的工程,为了确保宜居城市建设各个子部分良好配套,防止“重此轻彼”、“东黑西亮”等影响整体质量的情形的出现,就必须在进行整体规划、整体设计的过程中,充分考虑到细节,将每一条街道、每一个涵洞、每一个公园等都纳入到设计之中。而在这个过程中,园林绿化工程作为影响城市外观、影响市民观感、使用感受的工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通过园林绿化档案管理,可以为决策者、设计值以及实施者提供具有细节性、整体性、配套性的绿化信息,从而为宜居城市建设提供可操作的工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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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服务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城市规划档案所提供的各种信息对于城市改造、社区建设、市政工程、道路交通、环保绿化等城市建设和管理都是不可缺少的科学依据。关键是使人们认识到城市规划建设档案的作用。

一、目前城市建设档案管理的状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建设管理部门、档案管理部门以及相关建设单位日益重视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相继出台了很多管理条例,加大了执法检查的力度,相应的加强了监督指导,因此,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是成就和问题并存,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也存在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也急需要解决,主要包括:

(一)部分领导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不够重视

部分领导法律观念与档案意识比较淡薄,不重视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有些领导认为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可以做也可以不做,并没有实质性的意义,所以没有把它列入到工作计划中去,也就没有放到工作的议事日程中来,这样就不会相应的建立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制度,也就缺少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人员与档案管理机构。

(二)重视项目的进度,忽略档案的收集

有些城市建设单位非常重视建设项目的进度和质量,但是却缺乏相应的档案收集工作或者不重视档案的收集工作,缺少健全的归档制度,没有相应的归档监督与制约措施,这样就会分散档案的管理,使档案收集的不齐全,从而给城市建设项目工作带来很大的损失。

(三)部分兼职档案员素质有待提高

目前,我国很多城市建设单位都很大量的兼职档案员,城市建设单位的临时观念使档案管理人员的队伍不稳定,兼职很多,职务调动的也很频繁,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这些因素都会影响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二、城市建设档案管理措施

(一)依法加强管理

要对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依法加强管理。城市建设单位一定要认真学习、熟悉《基本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档案法实施办法》、《档案法》以及《实施档案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树立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观念,加强对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的宣传,增强观念,从而加强对城市建设项目档案的依法管理。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一定要做到分工明确,实行领导责任制,从而将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列入工作计划中去,提到有关领导的议事日程上来。另外,还要制定城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工作计划,健全档案管理的各项制度,为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配置相应的结构,经费、人员、配备库房以及其他的必要设备,从而为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

(二)实施集中统一管理

城市建设的档案管理要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城市建设单位在工作时产生的资料文件一定要集中交给档案室,从而便于档案室的统一管理,任何个人和单位都不能把档案占为己有,或者以各种理由拒绝把档案交给档案室管理。在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中,一定要确保档案的齐全和完整,一般而言,城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工作收集的档案主要包括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项目施工过程、竣工验收等环节产生的各种资料。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在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它不但可以确保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可以有序进行,而且有利于城市建设项目档案的查找。

(三)实施“三纳入”“四同步”措施

实施“三纳入”、“四同步”的措施。我们通过大量的实践得出结论,实施“三纳入”、“四同步”是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的关键所在。“三纳入”主要指的是把城市建设项目资料文件的归档、整理、积累以及形成纳入到建设项目管理计划、纳入到城市管理的各项程序、纳入到有关人员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四同步”主要指的是城市建设项目的施工、管理、监督和城市建设项目档案的监督指导、收集以及整理同步进行,城市建设项目的预算经费以及设计和城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人员、机构、库房、经费以及设施设备同步落实,城市建设项目的运行、变更以及竣工验收和城市建设项目档案的齐全、完整、登记、管理、归档制度、专项验收以及档案移交同步完成,城市建设项目的质量检查以及进度和城市建设项目档案的执法检查同步进行。城市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是一个涉及面非常广,周期非常长的巨大工程。所以实施“三纳入”、“四同步”可以使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和工程建设相协调,我们要在城市建设项目开始立项的时候就开始建立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有关监督部门也要在监督的时候,确保工程的文件资料及时归档。在我国,城市建设工程实行的事建设工程监理制,也就是说,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协议的时候,不但要监理工程的质量,而且要监理工程的档案,让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成为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从而形成比较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这样也可以更好的实施“三纳入”、“四同步”。

(四)提高档案人员个人业务水平

提高档案人员的业务水平对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任何项目发展的关键因素就是人,我们一定要重视城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队伍的建设,努力建立城市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网络,利用多种措施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个人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例如定期培训、加强沟通与交流、开座谈会以及举办研讨会等等,从而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档案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人员要不断参加培训进行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能力,档案管理人员不仅要提高档案管理的专业能力,而且要学习工程建设的标准、技术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档案管理的意识。

三、结语

现代化的城市建设工作一般都是从整理土地、建造道路、铺设通讯与电力线路、架设供水供气管道以及保留适当的绿地开始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飞速发展,城市建设也从重视改善基础设施以及追求粗放型的城市化,到重视城市形象以及追求和谐的人居环境,从这一点可以看出,我国城市建设的内涵与外延都在发生着显著而又深刻的变化。实际上,要想建设好一个城市非常不容易,而想要管理好一个城市就更加不容易了,俗话说“三分建设,七分管理”就是这个道理,所以城市管理是一个很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我们一定要加强城市建设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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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数字化,就是把纸质档案、照片档案、录音档案、录像档案、实物档案等变成数字信息,以实现不同载体形式档案的数字化管理和档案信息资源的数字化共享。档案数字化工程目前主要是纸质档案数字化,即将档案文字、图表、图纸等变成数字信息,从而实现利用计算机进行存储、检索、分析的目的。在王村新城档案数字化管理过程中,主要包括了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1档案目录的数字化

(1)档案的目录统一使用excel电子表并加入超链接,点击超链接直接查找档案合同扫描件,以便查阅合同具体内容。

(2)卷内目录填写规范,序号:以一件自然件或一组文件为一顺序号;文件编号:完整的代字代号;合同名称:合同全称或规范化简称;日期标准格式为:20010101,同一条目内时间取文件最后形成时间。

1.2实体档案的图文信息数字化

王村新城所有的合同档案通过扫描、摄影、摄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采集,从而实现图文信息的计算机存储、调阅、分析。

1.3日常档案管理业务的数字化

将档案的业务指导内容,审核意见,审核结果,图书资料的著录,档案变动登记,档案的始由、贮藏、借阅、变动等档案管理信息,通过计算机软件管理的方式进行数字化。

2实施过程是纸质档案数字化工程的核心(图1)

(1)设立专用的档案储藏室,定做专业的图纸档案柜,方便图纸、档案存放和查阅。实施过程根据档案储藏室面积,有重点、有步骤的实施,对使用频率高的或重点工程档案先进行数字化存档。纸质档案数字化流程一般为档案整理档案扫描(文字、图纸)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数据备份。在整个流程中要注意几个关键点。

以作者所在项目为例,相关建设合同签订了123份,每份合同都根据纸质版扫描生成PDF文件存档。为防止出现混乱,对档案原件带来损坏、泄密等不良后果制定了周密完善的工作流程和与之配套的管理制度。因此,在数字化工程筹备阶段就对纸质档案数字化工程各步骤的具体细节多次进行预演推敲;就各操作环节中容易出现问题的节点建立了工作流程、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工作流程规则操作,按技术标准验收。认真填写纸质档案数字化转换过程各类登记表并及时整理、汇总、装订成册,在数字化完成的同时建立起完整的记录,从而确保整个档案数字化工作计划有序、操作流程清晰、责任分工明确、验收严格把关。

(2)扫描、编辑处理及存储。数字化工程的实施重点是扫描与编辑处理,其较为复杂。首先,在扫描时严格按文件分类扫描,根据纸张情况选择扫描方式、确定扫描分辨率及相应参数,扫描过程中及时调整亮度、对比度,使扫描后的影像尽可能保持档案原貌,使图像清晰不失真,亮度适当,同时生成jpg或pdf等相应格式的影像文件。其次,图像编辑处理是整个扫描过程中保证图像质量最关键的技术部分,因此要对影像文件进行纠偏、去污、裁边等编辑处理,同时去除影像文件背景,其可以有效节约存储空间。处理完成后的影像文件要进行存储。

3数据的存储与安全是实现数字化的最终保障

当今任何一种计算机的存储技术都还不能实现100%的可靠性,在档案数字化应用中可能会遇到突发性的灾害,因人为过失、计算机故障、存储介质损坏等各种原因,基础数据都可能会遭到毁灭性的损失,因此对基础数据要采取多介质、多地点的存储与保管方式。在此基A上还要建立数据备份制度,定期对基础数据进行及时地备份。对备份数据同样采用定期检测,三重乃至多重备份等必要的方式,以确保基础数据的高度安全性。

4王村新城档案数字化管理取得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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