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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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安全生产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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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检查内容

各监管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在建工程、煤矿和非煤矿山、民爆器材和危险化学品储运设施等的生产安全状况;彻底排查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的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组织机构

成立市国资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小组。

四、时间安排

2012年1月11日至1月17日,市国资委组织督促检查小组赴各监管企业进行督查工作。(时间安排表附后)

五、检查方式

(一)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各监管企业要充分发动群众开展全面的、拉网式的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到不留死角。

(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事故隐患必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检查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市国资委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小组将对各监管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对在市政府抽查和市国资委督促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检查结果将纳入企业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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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安全监管总局、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监察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卫生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法制办、全国总工会共16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安全监管总局为牵头单位。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安全监管总局,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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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标准化建设示范试点地区的宁波、广州、沈阳、北京顺义、山东诸城等地,通过全面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企业员工进行全覆盖的安全技能培训,改造落后的工艺技术设备,改善不良的作业环境,规范作业行为,建章立制,建立企业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制度。不但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大大加强,本质安全水平大大提高,安全事故大幅减少,成为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地区,而且有效提升了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安全管理方式。实践证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一项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新安全监管方式的有力抓手。

但是,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进展仍不平衡,虽然这两年达标企业以近30倍的增加,但仅有10万家达标,只占法人单位的3%,距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提出的到2015年企业全部达标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

2013年1月,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张德江副总理提出: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搞好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杨栋梁局长在部署2013年重点工作时要求:持续抓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对逾期没有达标的企业要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会议精神,落实好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在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沟通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意见》送审稿,经7部门领导审定后正式印发。

记:《意见》的出台,有什么重大意义?

孙:《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有效解决了安全监管部门在推进工贸行业标准化建设中没有抓手的问题,对于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凝聚安全发展合力,将安全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表明,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关键,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是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核心内容,是隐患排查治理。一环扣一环,相互促进推动。

记:《意见》有哪些主要内容?

孙:《意见》共分为3个部分,重申了工贸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针对实际问题提出了8项政策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要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为实施安全生产分类指导、分级监管的重要依据,作为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实施安全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联动,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结合实际制定政策措施,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强联合执法,强化对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或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规定等级的工贸行业企业的监管。将标准化建设与部门考核,以及企业安全许可、淘汰落后产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银行信贷和评先创优等内容有效结合,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导向,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展达标创建工作。

记:从内容上看,《意见》有哪些主要特点?

孙:一是注重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在《意见》中,相关部门各自结合实际,从不同的职能范围内提出工作要求,包含了政策上、经济上和荣誉上的措施,形成了有效的工作合力。二是依法依规办事,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意见》中的措施办法,都是经过反复研究,认真推敲完善,通过相关合法性审核后提出的,从激励和约束两个方面,与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三是重点工作突出,调动企业创建。《意见》中就企业关心的工伤保险、银行贷款、质量奖励、优秀品牌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调动了企业达标创建的积极性和内动力。四是内容简明扼要,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强。从全国层面提出的8项措施,内容具体,既有原则性,又有指导性。同时,也给各省(区、市)留有空间,便于结合实际操作执行。

记: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推进标准化建设迈上新的水平?

孙:首先是抓好《意见》的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联合工信部、人社部、国资委、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银监会,将会专门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对推进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同时,通过互联网等多种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贯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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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达标企业范围

1、具有完整水泥生产线企业;

2、生产水泥熟料企业;

3、水泥粉磨站(厂)等相关企业。

三、安全达标工作步骤

1、宣传部署阶段(6月25日至30日)。通过召开会议、宣贯法律法规标准等形式,进一步明确开展水泥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目的、意义和要求。

2、企业自查自改阶段(6月30日至8月30日)。各水泥企业根据《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自查自改,8月30日前,企业必须向设区市安监局提出达标申请。

3、评审定级阶段(9月1日至12月20日)。企业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派专家赴现场对照《水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进行一次性或在规定时间内分阶段性的评定,确定出一、二、三级达标企业。

4、审核并公布评定结果(12月21日至12月30日)。由市安监局对中介机构的评定意见进行审核,达到三级标准的,由市安监局颁发三级等级证书,并向全市通报,抄送各银行。达到二级以上标准的,由市安监局向省安监局推荐评审。

四、有关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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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是指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全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依据市人民政府每年下达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的责任目标,以及《*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确定。

第五条各区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一)本区县人民政府辖区内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及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包括辖区内各类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财产损失;辖区内亿元生产总值(GDP)死亡率、亿元工业产值死亡率、十万人死亡率、工矿企业十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辖区内重特大安全事故等。

(二)安全生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按照《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及国家、省和市关于安全生产的职责要求,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建立事故防范体系的情况,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划、目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及必需的经费;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执法,建立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督促和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组织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等。

3、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情况,包括:建立安全生产会议制度,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地区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组织制订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对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救援,妥善处理善后工作,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等。

4、建立事故报告和查处制度,严肃处理责任事故,包括:发生事故后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无隐瞒、无漏报事故,及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并在规定期限内结案等。

第六条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

(一)本部门按照《*市市级部门安全生产职责》,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情况。

(二)安全生产责任人为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所采取的措施情况。其中:对市经贸、教育、公安、劳动保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卫生、国资、环保、林业、农业、海洋渔业、城管(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育、旅游、安监、工商、质监等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考核内容包括:

1、是否把安全生产列入本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是否研究制定本部门(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2、是否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奖惩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并作为考核有关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

3、是否定期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形势,并检查、指导、督促监管范围内的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是否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并参与重要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5、是否建立和落实分管职责范围内事故报告、查处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市政府其他部门的考核内容,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参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结合该部门职责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采取自评考核和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考核评分标准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另行制定。

第八条自评考核原则上每年一次。由安全生产责任人总结本地区(或分管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照考核内容及各自相关职责,进行自评考核,并撰写述职报告,其中直接责任人的自评情况,需经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审核。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和自评考核表,须于每年2月5日前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由该办公室汇总后报市人民政府。

第九条组织考核在自评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也可视情况不定期考核。考核计划或方案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拟定,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当于组织考核前2个月通知被考核单位及其被考核安全生产责任人。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监察、人事部门和市总工会等单位组成考核组,负责具体的组织考核工作。考核组采取听取被考核人的述职,现场了解情况,查阅有关工作资料和记录,召集有关部门人员座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与被考核人交流考核情况等形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整改意见,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组织考核不合格的或辖区(分管职责范围)内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被考核人,应于1个月内制订并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在组织考核结束后1个月内,将组织考核情况向市人民政府报告,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书面通知被考核单位和被考核人,并抄送被考核人的同级党委和人大常委会。

第十条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人政绩的重要内容。组织考核结果优秀的,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组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一条被考核人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考核人员有,行为的,由考核人员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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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三点意见:

一、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必须保持高度警觉

今年以来,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安全生产继续保持了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据安监总局调度统计,1-8月全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1.3%和10.6%。多数行业领域伤亡事故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3.6%和25.5%;建筑施工分别下降10.4%和7.5%;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分别下降11.6%和9.2%;道路交通分别下降14.8%和7.2%;水上交通分别下降18.7%和31.3%;铁路交通分别下降13.2%和18.2%。1-8月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年控制考核指标数的58%,控制在进度目标以内。

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突出表现在:

一是重特大事故尚未有效遏制,少数行业领域事故量上升。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建筑业、道路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和领域特大事故时有发生。5月份以来,全国3人以上重大事故出现反弹。8月份,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重大事故,同比明显上升。1—8月,危险化学品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上升4.8%和6.5%;烟花爆竹事故同比分别上升40.3%和7.6%。

二是建设项目隐患较多,事故多发。1—8月,煤矿基建、技改和整合矿井发生特大事故7起,死亡99人,分别占煤矿同类事故的33.3%和24.6%。7月28日和8月7日,江苏盐城射阳氟源化工有限公司临海分公司、天津市津南区鑫达工业园区宜坤化工公司先后发生爆炸事故,分别造成22人、9人死亡。连续发生的煤矿建设矿井事故,以及一些城市化工园区内新建小化工事故,说明一些行业盲目扩大生产规模、建设项目疏于监管的情况确实比较严重。

三是非法违法生产现象抬头。1—8月,因无证非法生产造成重大事故102起、死亡433人,分别占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的31.1%和31.4%。不仅煤矿,而且金属和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也都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8月份烟花爆竹发生4起事故,死亡18人,其中3起为私藏原料、非法生产。8月21日,四川宜宾市屏山县一处转包给个人续建、违规建设、擅自开闸蓄水的水电站发生垮塌事故,造成8人死亡。可见非法违法生产,已成为当前一个普遍性问题。

四是重大未遂事故多发。1—8月,全国共发生重大未遂伤亡事故141起,涉及煤矿、化工、危险化学品、水上交通、建筑、消防、石油、天然气、民航飞行、渔业船舶、电力、市政工程等行业和领域,造成700余人住院治疗,近6万人涉险、疏散。此外,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也多有发生,造成人员和财产的严重损失。

马上就要进入四季度了。大量事实表明,每年的最后几个月,往往是重特大事故的高发期。去年“11.27”黑龙江七台河东风煤矿煤尘爆炸事故,“12.7”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瓦斯爆炸事故,至今历历在目。*年全国共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134起,死亡3049人。其中四季度45起、1089人,分别占33.6%和35.7%。去年“10.3”河南鹤壁煤业集团二矿瓦斯爆炸,“12.2”河南洛阳寺沟煤矿透水,以及河北邢台石膏矿坍塌事故、中石油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和污染事件、山西长治祸及学生教师的交通事故、吉林辽源中心医院火灾、四川都江堰市董家山公路遂道施工瓦斯爆炸,这一系列损失惨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特别重大事故,都发生在四季度。前车之鉴,不能不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

造成往年后几个月重特大事故多发的各种因素,目前仍然存在,有的甚至更为严重。

一是经济快速运行的惯性作用,给安全生产带来很大压力。国务院采取措施抑制固定投资增长过快,但宏观调控效果显现需要有一个过程。由于年度投资计划的实施常常延后,后几个月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格外旺盛,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行现象难以有效遏制。

二是高危行业安全条件远未从根本上得到改善,潜伏着不少的事故隐患。煤矿等重点行业领域,都有一些重大隐患没有得到治理。企业和公共安全基础仍然薄弱,国有企业安全管理滑坡的情况尚未真正扭转。一些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小烟花爆竹,以及一些建筑施工包工队、交通运输户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还比较严重。一批新建、改扩建、资源整合的工矿项目加紧施工或试生产,管理松弛甚至混乱。稍有放松,就可能发生伤亡事故甚至重特大事故。

三是由于今年以来全国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容易滋生盲目乐观和松懈大意情绪。较之去年的这个时候,社会舆论反映安全生产事故的密集程度有所下降。一个时期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战线、各地安全监管和行业管理等部门,付出了辛勤的劳动,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绝不能把形势看得过于乐观,对面临的困难、潜在的危机缺乏应有的警觉,甚至放松了工作。这是最危险的。

对安全生产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及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必须有足够的认识,再一次敲响警钟。前8个月的成绩来之不易,渗透着大家的心血和汗水。希望大家保持高度警惕,思想上要始终绷紧防范重特大事故这根弦;必须治之于未现,防患于未然,越到年度后期,越要把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加强配合协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当前要在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的支持配合下,集中精力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深入开展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8月18日,我们召开了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第二次会议,就第二阶段矿井关闭的重点对象、政策措施、工作步骤等达成了共识。会后,将我们代拟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工作的通知》上报国务院,最近将以国办文件下发。还要争取召开电视电话会,进一步作出动员。确定今年关闭的2652个矿井名单,各地正陆续公布。10月和11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开展联合执法,组织专项督查。

(二)深化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加强化工建设项目安全监管。要对安监总局、公安部、交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按照安监总局、环保总局联合发文的要求,9月30日是地方化工企业解决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不得排放问题的最后期限。我们已要求各地安监机构会同环保部门,对这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针对一些地方的化工行业目前存在的盲目投资、忽视安全、招商引资疏于管理的情况,安监总局最近颁布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规定危化品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价,接受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三同时”竣工验收。不符合安全标准、未得到安全许可的项目,尚未建设的不得开工,在建的要停止,已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这方面的工作,希望有关部门予以支持。

(三)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今年以来,受市场拉动,烟花爆竹事故上升,非法生产抬头。9月份以后,烟花爆竹生产开始进入旺季,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刻不容缓。国务院安委会已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要求各地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相互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严格产、运、储、销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窝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和犯罪行为。安监总局将会同公安、质检、工商等部门,针对重点地区,组织开展检查和督查,坚决遏制烟花爆竹事故上升势头,确保旺季到来之后全国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的稳定。

(四)落实危险路段整治任务,推广GPS道路监控系统。*年危险路段整治任务,交通部最近已经下达到各省区市。我们已要求省区安全监管机构,积极配合交通部门,主动做好相关工作,确保今年整治任务的完成。安监总局最近对四川省以长途客车、危化品运输车辆和大型货车为重点,安装道路运输GPS监控系统的经验进行了总结,下一步要与公安、交通部门联手,加大在全国的推广力度。继续以治理超载、超限和非法载客为重点,深化道路交通遏制重特大事故的专项整治。

(五)查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四超”。9、10两个月,安监总局要配合国防科工委,以查处超员、超储、超产、超时为主,对辽宁、河北、山东、河南4省的民爆器材生产企业进行重点督查。凡存在“四超”现象的要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停产整顿,直至依法关闭转产。

(六)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前一时期,有关部门已经对房屋市政、公路、铁路、水利、通讯、电力6个方面的工程建设施工安全整治情况,分头进行了自检自查。从9月下旬开始,安监总局将会同建设部、交通部、铁路部、水利部、信息产业部和电监会,组织6个联合督查组,每个组都由主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开展专项督查。安委会办公室已就此发出通知。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工作,使这次督查真正起到促进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的作用。

(七)继续做好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工作。金属和非金属矿山资源开发和安全生产秩序的整顿规范、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消防安全整治、农机安全整治等方面的工作,都要按照已经做出的安排部署,在主管部门的牵头组织下,继续抓紧进行。

三、继续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本、政策治本各项工作

*年12月国务院116次常务会确定采取12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以来,各部门、各单位非常重视和支持,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切实的进展。安全生产治本是一项长期艰巨任务,需要付出持续不懈的努力。

一是把安全生产纳入行业“十一五”规划。《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最近已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这是建国以来从国家层面组织编制的第一部安全生产规划,也是出的第一部“十一五”专项规划。《规划》分析了我国安全生产的现状与问题,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和重点工程。确定了到2010年的3个总体量化指标: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以上,由*年的0.7降为0.4;工矿商贸就业人员十万人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以上,由3.85降为2.88;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事故起数下降20%以上。对13个重点行业和领域,也提出了具体的控制指标,其中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25%以上,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5以下,非煤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建筑、农机、渔业船舶等行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以上。《规划》同时明确了实现上述目标要抓好的法制建设、科技进步、隐患治理等10项主要任务。

《安全生产“十一五”规划》的制定出台,是安全生产工作领域的一件大事;认真贯彻这部规划,是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各种方法和途径,大力宣传规划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要重点解读、释疑解惑、广为宣传,动员全社会更加高度关注、广泛参与、积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另一方面,要以国家安全生产规划出台实施为契机,推动行业和地方安全规划工作。13个重点行业和各省区市的“十一五”规划,都应该把安全生产纳入其中,设立专篇或专节,提出与国家规划相一致的奋斗目标。各位联络员要把这个意见向本部门领导汇报,务必使安全生产在行业规划中占据一席之地,从规划上保障安全生产与行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的同步协调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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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制订情况和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总结(5分)。制定了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且年终安全生产工作有总结的给满分,有计划没总结或有总结没计划的给一半分,都没有的不给分。

(三)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10分)。按时与下属(所辖)单位(具有安全生产任务的单位)签订了《*年安全生产责任书》,并进行了考核,签订齐全的给满分,已签订但没有开展考核的扣5分。

(四)定期分析制度落实情况(8分)。每季度有一次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主持召开的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分析会,定期分析辖区和所属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对策措施,预防事故发生,每缺一次扣2分。

(五)应急救援组织建设情况(5分)。制定了本镇、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成立了指挥机构且落实了救援人员的给满分,没有制定预案、组织指挥机构和救援人员不落实的不给分。

(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16分)。全年全面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不少于4次,检查工作有部署,排查工作到位,隐患整改成效显著的给满分,没有按要求开展大检查工作,每缺一次扣4分。

(七)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8分)。在辖区范围内,认真开展了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及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工作到位,成效显著的给满分,整治工作不落实,仍存在非法开采矿山的扣2—5分。

(八)安全隐患治理情况(7分)。在辖区范围(所属单位)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建立了台帐,措施落实,隐患消除及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建立了档案,且有切实有效的监控措施,并依时完成县安委办督办的整改事项,视情况给分。

(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落实情况(6分)。重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采取各种有效的方式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有无督促企业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视情况给分。

(十)安全生产经费投入落实情况(4分)。重视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和监管队伍并保证必要的经费投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经费有保障,视情况给分。

(十一)事故控制目标完成情况(20分)。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制定具体的工作措施,督促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预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生产安全,本辖区、本单位全年没有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给满分,发生一般事故等级每宗扣15分,扣完为止,发生较大以上等级事故不给分。

(十二)安全生产建档工作情况(3分)。档案资料齐全,有专人保管,依时上报有关材料,每缺报1次扣1分,扣完为止。

二、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国土资源局、县规划建设局、县外经贸局、县经济贸易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工商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气象局、县环保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公路局、县质监局、县教育局、县旅游局、县供电局、县公安消防大队、县公安交警大队、县国资运营公司。

三、考核时间、办法和程序

(一)考核时间。全县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工作在*年12月25日前完成,12月15日前各镇、各有关单位完成自评考核工作,并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如实填写好《*县*年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于12月15日前将考核表和安全生产责任人的述职报告报县安委办。

(二)考核办法。县政府成立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县安委办牵头,从安监、公安、消防、交通、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国土、经贸、建设、监察、总工会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对各镇进行考核,分4个小组进行。

(三)考核程序。听取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述职报告;组织镇部分领导和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召开座谈会,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并作好记录以便存档;抽查1—2个企业,了解被考核人履职情况;考核组核查有关档案资料、数据与县政府掌握的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考核组根据考核情况与被考核的单位交换意见。

四、各镇须提供*年的有关资料

(一)镇政府与县政府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实情,与村委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二)各镇安全生产投入以及消防安全投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及队伍建设等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三)各镇安全监管机构及队伍建设情况:

(四)各镇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相关材料;

(五)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工作意见)总结材料;

(六)各镇每季度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纪要或会议纪录;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政府会议纪录;

(七)本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

(八)各镇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评分表。如*年仍未开展考核工作,提供*年度开展考核的有关资料。

五、奖惩办法

(一)镇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县直单位的考核成绩达到90分以上的,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将评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并给予通报表彰。

(二)向全县通报考核情况。

(三)对考核成绩在70分以下的单位,对该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戒勉,同时单位和责任人要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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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同仁:

大家下午好!

2018年,水电集团始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省水务厅、省国资委以及海控总公司等各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面对在建工程施工标段点多、线长、面广现状,公司以创建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标准化为依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认真履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公司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为目标,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健全制度,明确和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分级风险管控体系,突出做好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管控,积极推进公司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2018年,在公司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继续保持正常可控,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现对2018年度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对2019年度安全工作进行计划部署,具体如下:

一、2018年度安全工作总结

(一)明确职责,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一是我司成立了安委会,下设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质量安全部,负责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安委会每季度均召开安全专题会,讨论和研究当前安全生产状况并计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均形成会议纪要并由质量安全部负责督促落实;二是每年初我司均与各部门和各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同时要求各单位和各部门、各班组等签订安全责任书,将安全生产责任进行层层分解、层层落实,并把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各参建单位年终考核内容,严格实行安全目标考核和奖惩。2018年公司共与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签订了46份安全责任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一是公司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对26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了补充完善;二是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管理体系,编制完善了《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物体打击应急预案》等13项专项应急预案;三是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根据人员的调整,及时对公司安委会成员、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抢险救援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补充。

(三)加强防范,做好汛期防汛、防台重点工作。在汛前,各单位均编制了年度防洪度汛应急预案,公司组织成立了防洪度汛领导小组,落实防洪度汛应急物资,并组织开展了防洪度汛演习,制定了防汛防风值班计划。防汛防台期间,我们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三防、国资委等上级部门的防汛防台指示,做好汛期、台风期的应急值守,加强现场重点部位检查与巡查。2018年防御超强台风“山竹”过程中,公司领导保持24小时值班,深入工地一线对防风防汛工作进行检查及部署,妥善安排转移人数达2235人。

2018年在我司及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成功防御了“山神”、“贝碧嘉”等五次强台风影响,以上台风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四)重视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2018年共组织开展了“危险源辨识与宣贯”、“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新员工入职培训”等11次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培训或受教育达764人次,共76学时,通过一系列安全生产培训活动,“三类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及新员工培训、全员教育培训达100%。针对红岭灌区工程参建单位众多特点,督促各单位对进场人员全部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五)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要求,公司积极开展“安康杯”、“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文化建设活动。2018年6月是全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公司制定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在红岭灌区工程、大广坝灌区工程等在建四个项目开展了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公司领导深入一线“送清凉”,组织利用板报、横幅、标语、集会、视频、宣传手册、咨询、知识竞赛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

(六)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公司高度重视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2018年,针对季度、节前、博鳌亚洲论坛年会及建省30周年期间及等重点时段、防台防汛等均由各领导带队组织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工作,本年度共组织开展安全检查18次,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共278项,截至目前各责任单位均已进行整改闭合。同时,公司各建管部根据各片区工程施工特点,不定期对各施工标段开展安全检查活动。

此外,2018年共接受水利部、省水务厅、总公司等上级部门安全检查共10次,对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均已进行整改落实。

(七)加强重点部位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各参建单位针对工程施工营区、作业场所及主要构筑物、设备设施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及危险源进行辨识与评价工作,建立了《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价、分级管控手册》和《重大危险分级管控手册》,根据辨识评价的安全风险及重大危险源等级,分别制定了具体监控措施、明确了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建立监控记录表,要求各单位对本标段的安全风险和重大危险源出现变化时,及时更新,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安全风险、重大危险源处在可控范围。

(八)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安全应急演练活动。通过开展实地演练,真实地检验预案的可操作性和演练效果,有效提高突发事故应急能力。2018年6月29日,在红岭灌区东干Ⅳ标5#隧洞进口组织开展了一次隧洞防坍塌事故应急救援综合演练,公司各参建单位及海控总公司各下属单位320人参加了观摩并进行了指导。这也是我司组织规模最大、参加演练人员最多、受教育单位人员最多的一次应急演练活动。同时,结合工程实际,2018年组织各单位开展防汛应急演练、消防应急演练等各项安全应急演练有21场次,每次演练均制定了演练方案、演练记录及演练总结评估,起到了“演练一次,警醒一批,影响一片”的目的。

(九)积极应对、妥善处理生产安全事故。公司制定了《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明确了事故报告、调查及责任追究等内容,并建立事故台账。针对红岭工程东干Ⅳ标“12.2”事故,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召开事故处理紧急会议,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并上报各上级单位。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了处罚与通报批评,对各单位起到一次警示教育。

同时,根据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一次全方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十)积极开展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2016年7月,公司正式启动水利工程项目法人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达标创建工作,并将其纳入每年度重点工作。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公司依托项目建设管理,认真对照水利部有关安全生产规范办法要求及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从安全生产标准化“目标职责、制度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现场管理、风险管理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工作进行了认真梳理及完善,于2018年9月底向水利部提交了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及评审材料,12月28日,公司项目法人一级安全标准化通过水利部最终评审,成为海南省水利行业第一家获此殊荣的单位。

通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达到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管理,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十一)持续改进。为使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规范化,安全标准化建设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各部门、各单位参与的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评定会议,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根据评定会议形成了年度的安全标准化评定报告,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计划,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整改,不断持续改进,实施PDCA循环。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公司共有红岭灌区、大广坝灌区工程、红岭田间工程及松涛春江水库补水工程等共4个项目22各施工标段,同时,省内十座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也即将开工,工程项目遍布整个海南岛,施工点多、面广,参建单位多,参建单位安全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安全管理问题也比较突出,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部分施工标段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薄弱,存在重进度轻安全情况,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现场习惯性违章依然存在,作业人员未挂安全带、未戴安全帽、未戴绝缘手套等现象屡屡发生;

二是部分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管控力度不够,如个别现场深基坑、高边坡、高排架、临时用电等施工重点作业存在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个别施工现场施工材料、施工垃圾堆放混乱,文明施工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是安全管理资料不规范,整理归档不及时。个别单位监理日志、施工日志未记录安全隐患问题,存在安全培训资料不全,安全检查资料未签字等现象。

四是部分单位未按要求进行隐患排查,隐患排查走过场,存在检查深度不够、整改问题未闭环、检查频次不足等现象;

五是存在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力、整改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等现象。

三、2019年度安全工作要点

(一)主要安全工作目标:

1、“四无”目标,即无死亡、无重伤、无火灾、无爆炸事故发生;

2、不发生超过急性工业中毒3人以上和财产损失超过50万元以上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无新增职业病病例;

4、全员教育率达100%;

5、“三类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6、隐患整改率达100%。

(二)重点工作:

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与各部门、各参建单位签订2019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书要求,落实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同时与各部门、各班组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

2、根据水利部最新的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导则,在2月份完成公司在建工程的安全风险及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工作;

3、突出重点,各单位继续深化安全隐患的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安全标准化现场管理工作,定期与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加强对工程项目隧洞、深基坑、暗涵、高空作业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并做到隐患整改率达100%;

4、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评定小组,组织一次各单位相关人员对2018年度公司安全标准化实施情况的检查评定,验证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指标的完成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形成评定报告,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整改完善;

5、各单位加强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工作,针对可能发生的触电、火灾、爆炸、特种设备等各类突发险情,补充完善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综合或专项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同时结合工种特点,开展相关的现场处置演练;

6、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单位要依法做好职工健康体检工作,定期组织对职业病危害作业场所检测和职业健康体检,健全员工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杜绝发生职业病;

7、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各单位继续做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条例》的学习宣传,加大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月”、“安康杯”等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8、修订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考核和奖励机制建设,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同时不断创新考核与管理办法;

9、贯彻落实海控总公司制定的《施工工地管理办法》、《三(四)级用电柜等临时用电管理办法》等十二项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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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清理灾区现场,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空运、空投工作。

由总参谋部牵头,公安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地震局、武警部队、参加。

二、群众生活组

负责制订实施受灾群众救助工作方案以及相应的资金物资保障措施,搞好灾区生活必需品供应,指导有关地区做好因灾倒房群众的紧急安置,保障灾区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灾区市场供应,接受和安排国内捐赠、国际援助,处理涉外事务。

由民政部牵头,外交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红十字会参加。

三、地震监测组

负责地震监测和次生灾害防范,调集必要的技术力量和设备,密切监视震情发展,全力做好余震防御;加强对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监测预警,一旦发生险情及时组织疏散群众;加强河湖水质监测和危险化学品等污染物防控,切实保障核设施运行安全。

由地震局牵头,科技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气象局、国防科工局参加。

四、卫生防疫组

负责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调集医疗器械、药品,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病的暴发流行。

由卫生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总后勤部、武警部队参加。

五、宣传组

负责灾情和抗震救灾信息新闻、宣传报道的组织工作,做好向国外和港澳台地区通报情况,及时准确灾情,加强舆情收集分析,正确引导国内外舆论。

由中央宣传部牵头,外交部、广电总局、台办、新闻办、港澳办、地震局参加。

六、生产恢复组

负责帮助群众抓紧开展生产自救,对受灾的工矿商贸和农业损毁情况进行核实,指导制订科学恢复生产方案,积极落实有关扶持资金、物资,开展恢复生产工作。

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业部、国资委、安全监管总局、保监会、国防科工局参加。

七、基础设施保障和灾后重建组

负责铁路、公路、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供电、供水、供气、通信等设施抢修维护;组织调集抢险救援装备,做好储备物资和医药调度,切实保障灾区抢险应急物资供应;协调运力,优先保证应急抢险救援人员和救灾物资的运输需要。

负责组织研究拟定灾后重建规划,指导协调灾后重建工作。

由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农业部、国资委、广电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电监会、邮政局、民航局、国家电网公司参加。

八、水利组

负责灾区水库安全,河道受灾造成变形的治理,研究解决饮用水源安全等问题。

由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农业部、地震局、气象局、电监会、总参作战部参加。

九、社会治安组

负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加强对党政机关、要害部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的警戒,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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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节前检查的重点内容及工作分工

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紧紧围绕危险化学品、人员密集场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爆物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渔业船舶、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以及涉及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监局牵头组织。

(二)重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由市安委办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在建重点项目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人员密集场所、“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消防通道、封闭逃生出口是否畅通,灭火器材配备是否规范等,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严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四)酒店、宾馆、旅游景区、景点安全生产检查由市旅游局牵头组织,重点检查游乐设施安全状况、人数限制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落实情况。

(五)交通安全检查分别由市公安局、××海事局和渔政支队牵头组织。其中,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重点查处超载、超速、酒后驾驶以及无牌、无证、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水上交通安全检查由××海事局牵头组织,重点要加强对水上交通重点部位、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由市渔政支队牵头组织,严厉打击“三无”船舶等违法行为。

(六)教育和卫生系统安全检查分别由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和市卫生局牵头组织。其中,大学园区高校安全检查由大学园区工作委员会牵头组织;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安全检查由市教育局牵头组织;卫生医疗机构安全检查由市卫生局牵头组织。

(七)建筑施工和燃气安全检查由市建设局牵头组织,尤其要加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严防坍塌、坠落、工地模板构件塌落、起重机械倒塌等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经贸、文化、工商、城管、交通、质监、国土、劳动、气象、食品药品监管、水利、农业、港口、国资委、公路、供电等部门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时间安排

(一)全面分析形势。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召开一次形势分析会,结合本辖区、本部门实际,对安全生产形势进行认真分析,分析本辖区、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隐患以及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场所,要结合“打非治违”工作,参照《省安委会国庆节前安全生产督查方案》中五项督查内容和要求,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并于9月3日前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材料书面报市安委办。

(二)执法检查阶段。从8月26日起到9月5日,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集中安全检查,并于9月5日前将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书面报市安委办。

(三)督查阶段。从9月6日起到9月20日,市安委办组织督查组对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是继省安委会6月底以来组织的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延续和强化,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检查方案,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

(二)严格执法,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各区、经济功能区和各有关单位要清醒认识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全面、全方位开展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隐患,要严格执法,督促隐患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治,切实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治理不留后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是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限定整改期限,并派专人跟踪督办;隐患整改期间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无法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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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措施

(一)抓工业运行监测调度(责任部门:经济运行办公室)

1.强化序时进度。坚持以周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要求,及时分解各县区、开发区工业生产任务,并逐季逐月倒排分解,逐月通报各县区序时进度情况,保证完成全市年度目标任务。

2.加强运行调度。以工业经济运行调度联席会议为抓手,坚持每月分县区、市直部门、重点企业召开工业生产调度会,加强对重点行业及重点企业的跟踪监测,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相关专报和分析材料,做好工业生产运行分析监测工作。

3.建立企业台帐。密切关注重点企业动态变化情况,按照产值亿元以上和以下企业,分市县两级建立企业台帐,产值亿元以上企业由市经信委负责,产值亿元以下企业由县区经委负责。结合原材料价格和市场需求的变化趋势,及时为企业经营和发展提供导向服务,帮助企业提高应对经济形势变化的主动性。

4.抓好产业配套。及时跟踪主导产业发展动态,围绕主机企业发展需求,推动解决重点企业配套不足问题,提高重点产品本地配套率。有针对性研究政策措施,在保持大企业良好发展势头的同时,促进配套企业加快发展。

(二)抓工业生产要素保障(责任部门:能源管理办公室、中小企业局、企业改革管理办公室)

1.加强水电汽保障工作。(能源管理办公室负责)一是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会同供电部门制定《迎峰度夏有序用电应急预案》、《迎峰度冬有序用电应急预案》,增强夏季、冬季用电高峰期间供电应急处置能力。积极争取省里支持,增加我市用电负荷指标,做到“不限电、不拉电”,保证满足工业企业用电需要。二是加强调度。每月召开各县区、开发区和工业园区生产要素调度会,全面梳理归纳各工业企业在水、电、汽保障方面存在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解决措施,协调解决工业企业在水、电、汽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

2.抓好资金保障工作。(中小企业局负责)定期筛选优质企业向商业银行推介,完善市政府与人行中心支行推荐优质企业机制。开展“融资小分队”进园区服务工作,化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重点帮助有订单、市场前景好的企业解决流动资金,促进企业提升产出水平。

3.做好企业用工保障。(企业改革管理办公室负责)一是在各工业园区建立企业“缺工登记制度”,了解全市各工业企业每年的实际用工状况。针对企业急需(紧缺)工种的实际情况,联合重点工业园区适时开展实用型的劳动技能教育,组织企业与技工院校开展“订单式”合作培训,做好企业人才储备工作,缓解“招工和就业”两难的矛盾。二是服务并指导企业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强化工业园区企业社保扩面征缴;配合市人社局突出稽核督察,重点是未参保企业员工生存状况的核查,建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确保从制度层面为企业稳定用工、留住人才,助推企业发展。

(三)抓工业项目投产量产(责任部门:投资与规划办公室)

1.抓重大项目早投产量产。重点围绕今年竣工项目,尤其是京东方及相关配套项目,现场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每月有重点深入到项目单位,力促企业尽早尽快投产量产。

2.加快推进“双千”项目。列入“双千工程”2012年投资项目共约1199项,总投资1824亿元,引导企业加快投资进度,确保当年计划竣工项目早投产、达产,通过技术改造不断提升产出水平。

(四)抓新增规上企业(责任部门:经济运行办公室、中小企业局、企业改革管理办公室)

1.促进小企业上台阶。(经济运行办负责)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充分调动小企业积极性,做好与县区、市统计部门衔接工作,力促更多的小企业进入规上企业行列。

2.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企业改革管理办公室负责)一是加强管理人才培训。拟举办两次企业管理创新高峰论坛,四期工业企业管理人才短期培训班,为扩大企业有效产出提供人才保障。二是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配合市金融办和国资委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组的同时,推动非公有制企业间的整合重组,优化企业资本结构,促使企业不断做大做强。

3.加大创业服务力度。(中小企业局负责)积极推进成长型小企业的培育工作,计划年内开展“送培训、送管理、送咨询、送服务”专项活动,主动帮助企业解决管理、人才、融资等问题。开展中小企业创业培训工作,今年计划举办各类培训班10期,培训人次达到500人次。

(五)抓政策落实(责任部门:经济运行办公室)

1.确定今年行业基准增幅。新的支持工业政策已经出台,按照行业基准增幅一年一修订的要求,要结合我市重点行业发展趋势,会同市统计、财政等部门,确定今年的行业基准增幅,引导企业多产多销,充分发挥政策效应。

2.确保政策及时兑现。在加强政策宣贯的同时,积极联系市统计、财政等部门,加大对县区指导力度,优化工作流程,加快兑现节奏,确保政策执行到位,落实到位。

(六)抓安全生产(责任部门:安全生产处)

配合市安监部门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强化企业责任主体,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配合市公安、安监等部门适时开展民爆行业专项整治和电力设施保护专项行动。倡导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实现管理制度、管理过程和监督考核精细化,为扩大工业企业有效产出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经信委将把扩大工业企业有效产出作为今年的中心工作,成立扩大工业企业有效产出专题工作小组,组长王文松,副组长余岗、赵言、张作清、金成俊、张建中,成员有经济运行办公室、能源管理办公室、投资与规划办公室、企业改革管理办公室、中小企业局、政策法规处、安全生产处、办公室等。日常工作由金成俊牵头负责,经济运行办公室具体负责,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通报信息,会商解决具体问题。

各县区经(贸)委(局)也要结合各自实际,参照市里做法,采取相应措施,推动工业企业扩大有效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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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了《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对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增加“一般情况下,会计估计变更应自该估计变更被董事会等相关机构正式批准后生效,会计估计变更日不得早于董事会审议日”的表述,按照备忘录,上市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应该包含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包括变更的日期、原因、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等7项内容以及交易所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大幅提升

最近,财政部和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企业安全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办法》。与之前的相关办法比较,《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制度,扩大了适用范围,大幅提升了煤炭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扩大并细化了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是《办法》的主要变化之一,安全费用的使用不再局限于安全生产设施,而是增加了一些安全预防性的投入和预防职业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等方面的支出。企业应当加强安全费用管理,编制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企业提取的安全费用应当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单独核算,按照《办法》规定的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挤占、挪用。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办法》自4月13日起实施,原有相关办法及文件中涉及安全生产费用的规定同时废止。

“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课题开题

最近,财政部2012年度重点科研课题“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研究”在上海开题。开题会议介绍了设立“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这一重点科研课题的相关背景,对会计信息化建设多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指出了我国企业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相对滞后的现状。作为牵头单位的上海市财政局会计处在会上汇报了课题研究计划书的主要内容,安徽、贵州、辽宁、青海、大连等5省市财政厅(局)会计处的代表对课题研究计划书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相关修改建议。财政部会计司副司长应唯参加会议并提出意见,建议协调好两个关系:与会计电算化相关文件继承和发展的关系;与现有规范性文件协调和分工的关系。

国资委:

央企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

最近,国资委《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中央企业原则上不得在境外从事非主业投资。有特殊原因确需投资的,需经国资委核准。国资委有关负责人解释说,境外投资是指中央企业及其各级独资、控股子企业在我国境外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行为。央企境外投资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境外投资产业政策;符合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方向;符合企业发展战略和国际化经营战略,突出主业,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国际竞争力;投资规模与企业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实际筹资能力和财务承受能力相适应;遵守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和政策,尊重当地习俗。《暂行办法》将于5月1日起实施。

央企申报2011年度国有资本收益

最近,国务院国资委发出《关于做好中央企业2011年度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其监管的中央企业按照有关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落实,明确工作责任,严格工作规范,切实做好国有资本收益申报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主要包括应缴利润和国有股股利、股息,其中:国有独资企业(公司)依据《通知》中规定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上缴应缴利润;国有控股(参股)公司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向国家股分配股利、股息。国有独资企业(公司)应缴利润按照应缴利润基数乘以国家确定的上缴比例申报。

发给个人的福利均应计征个税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接受在线提问时介绍说,根据规定,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计征个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计征个税。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税;关于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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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补贴,如果所在地规定了通讯费免税标准的,标准之内不计征个税,如果未规定,单位发放此项补贴,应计征个税。卢云还介绍,按现行个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替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应与当月工资收入合并计征个税。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但所说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规定数额标准之内的补贴。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暂免征收个税。

部分进口物品税率适当调整

最近,海关总署公告,从4月15日起适当调整部分进口物品的完税价格和税率。据悉,和以前的政策相比,本次税率新规只是略有调整,比如最为热议的化妆品税率50%,这和2007年修订的版本是一样的。食品、饮料税率为10%,箱包及鞋靴税率10%,钟表税率20%和30%等均保持不变。税率有所下降的是,皮革服装及配饰、摄影设备、计算机及设备税率均从20%降至10%。而大部分高端滋补品及化妆品的进口物品完税价格有了大幅提升,如燕窝、冬虫夏草等每千克的完税价格分别从每千克1.5万元和5万元上调至3万元及10万元,香水等化妆品完税价格也明显上调。海关总署表示,此次调整不涉及进境旅客行李物品、个人邮寄物品免税政策的调整,进境旅客仍可免税携带进境价值人民币5 000元的自用物品,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免税额度也未作调整。海关总署同时提示,旅客在境外购买贵重物品时最好开具正规发票,以便进境时作为海关估价的参考。

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明确

最近,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部分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0号)。《公告》明确,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规定的农机范围,应适用13%增值税税率。《公告》自2012年4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发生并处理的事项,不再做调整;未处理的,按《公告》规定执行。

财政部明确

技工院校耕地占用税政策

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技工院校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通知》(财税[2012]22号)。《通知》明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项规定,学校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税。其中,免税的学校范围,包括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院校。

四年内科普单位

进口科普影视作品免税

最近,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鼓励科普事业发展的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2]4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公众开放的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站、台)和气象台(站)、地震台(站)、高校和科研机构对外开放的科普基地,从境外购买自用科普影视作品播映权而进口的拷贝、工作带,免征进口关税,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上述科普单位以其他形式进口的自用影视作品,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以上科普单位进口的自用科普影视作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认定。经认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进口科普影视作品,由海关凭相关证明办理免税手续。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最近,证监会向社会公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后存在未弥补亏损情形的监管要求》。《指引》明确,对于上市公司因实施上述重组事项可能导致长期不能弥补亏损,进而影响公司分红和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相关上市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规定,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不得采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缩股以弥补公司亏损的方式规避上述法律规定。根据《指引》,相关上市公司应当在临时公告和年报中充分披露不能弥补亏损的风险并做出特别风险提示;在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时,相关上市公司应当在重组报告书中充分披露全额承继亏损的影响并做出特别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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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树林省长指出:要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强化责任,强化落实,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重点整治百日行动。道路交通安全要推广泉州渣土车“进入目录、进入公司、纳入管控平台”的管理模式,突出加强渣土车监管。继续打好“清剿火患”战役,强化源头管控,加强“三合一”场所、小型公共娱乐场所等“九小场所”消防整治,开展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徐钢副省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省安监局调研,听取汇报,充分肯定安监局干部敢抓敢管、不怕吃苦的敬业精神。与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的干部职工在福建分会场一同收听收看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与省安监局同志一同分析安监工作的性质、作用及安监干部的工作定位。而后他亲自带队,组织省安监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在福州督查暗访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不足提出具体建议,责令及时整改。

泉州市委书记黄少萍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专门研究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认识要再深化、再提升,把安全生产作为一条高压线、责任线,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二是安全检查要抓到位、出实效,做到“一竿子插到底、一张网全覆盖”。三是安全责任要重落实、强问责。党委、政府和部门领导都要遵守“一岗双责”。

漳州市市长吴洪芹专门致信辖区各县(市、区)长,提出四项要求。一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一岗双责。二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所有企事业单位一个不落、检查层面一项不漏、硬性指标一项不少、检查记录一项不缺。三要坚决堵塞漏洞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检查覆盖率、登记建档率、隐患整改率、复查验收率“四个100%”。四要扎实抓好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安全监管向乡镇、向农村、向企业延伸,构筑安全生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网络。

安全生产工作关键在落实、关键在行动。我省各级各部门在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中,不断创新,亮点频现。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立局领导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包片联系制度。局党组书记、局长陈炎生包片联系莆田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安监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志明包片联系泉州市、龙岩市安监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裘松樵包片联系厦门市、漳州市安监局;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立德包片联系福州市、宁德市安监局;局副巡视员张春华包片联系三明市、南平市安监局。这项制度规定:包片领导要强化调研督导、强化日常联络、强化工作落实,以加强大检查督促指导、扎实推进大检查工作、协调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省交通运输厅结合“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以“四集中、四强化、四落实”为重点,强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从6月底起,9位厅领导分别带队前往挂点各地市对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深化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集中推进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落实省危货运输拉网式检查、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及交通基础建设项目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在推进“全覆盖”上下功夫

按照政府督查、行业检查、企业自查三个“全覆盖”的要求,全面推进三个层面的检查督查。

在政府督查方面:省政府安委会组织10个检查组,对各设区市、省直部门大检查工作的推进情况进行第一轮全覆盖检查,并对央属、省属及设区市属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共检查企业40家,发现隐患和问题74条,及时督促整改完善。认真吸取吉林宝源丰禽业公司“6·3”火灾事故教训,省政府安办于6月初组织了7个督查组,对24家液氨液氯生产使用单位进行了抽查,发现问题或隐患163条,全面抓好跟踪整改落实。7月中旬,又再次组织由监管人员和专家、记者组成的5个暗访组,开展了为期10天的暗访暗查。其中,检查非煤矿山49家,发现问题212条,对建阳清辉矿业公司里曹萤石矿存在重大隐患实行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限期整改。检查危化品企业16家,查出隐患54条。检查建筑工地、人员密集场所12家,查出隐患62条,责令1家企业停止建设并立案查处。

各设区市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所辖各县级政府、部门和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驻地中央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至少一轮的检查,并对辖区内各县(市、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抽查。县、乡检查全面覆盖到辖区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到7月20日,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共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组1.28万个,参加检查人员8.17万人次,督查检查企事业单位和场所6.49万家,责令改正、限期整改、停止违法行为3.39万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872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123个,关闭非法违法企业220家,处罚罚款1817.25万元。

在行业检查方面: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共组织1.34万个督查组,对各系统和所属生产经营单位、管理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国资部门对出资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全省安监系统共组织暗访抽查组2514个、1 6365人次,暗访抽查企业场所14136个,主要涉及道路交通、消防、建筑施工、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食品药品加工等行业领域。交通运输系统组织检查组8790个、40741人次,检查暗访企业场所5004个。住建系统组织检查组1043个、3211人次,检查暗访企业场所1816个。

在企业自查方面:所有企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制定自查自纠方案,一个车间一个车间的查、一个岗位一个岗位的过、一台设备一台设备的验,全方位、全过程进行“体检”,从而确保了大检查不漏一个行业、不漏一家企业、不漏一个单位。同时,全省组织了5889个暗访组开展大检查暗访暗查,着力提升三个“全覆盖”水平。泉州市政府各位副市长每10天重点检查1个所分管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存在问题由相关部门下发整改指令。三明市政府分管领导经常组织开展突击检查,深入企业查阅相关记录,了解大检查组织开展情况。龙岩市建立了每月5日领导集中检查日制度,由各级各部门领导带队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当地媒体曝光。

努力做到落实整改“零容忍”

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哪怕是再小的隐患,都现场提出处理意见,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对重大隐患坚决实行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省安监局、福建煤监局切实加大检查督查力度,增加次数和频率,加强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强化煤矿“七条规定”和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九确保”落实。

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的导向作用。通过召开安全生产新闻会、接受媒体专访等形式,广泛向新闻媒体宣传介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部署及组织推进情况,呼吁全社会关心支持、主动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在《中国安全生产报》、《福建日报》、《海峡都市报》、东南网等主流媒体开设专栏专版,设立大检查红榜、黑榜,刊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类新闻稿件60多篇,红榜宣传大检查好经验、好做法8家单位,曝光问题严重单位33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

到7月20日,全省各级安监系统在暗访抽查中,共发现隐患5055处,责令整改违法行为4509起,责令停产、停业生产经营建设单位199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86家,关闭非法违法企业7S家。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被检查地方和单位针对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组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认真对照,举一反三,补缺补漏,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搞好结合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同时,全省各级各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其他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精神和全省“打非治违”工作推进会议的部署安排,各级各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强化联合执法和督促检查,推进“打非治违”工作。到6月底,全省共出动检查人员19.05万人次,检查企业9.18万家,打击非法违法、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63.33万起,关闭企业548家,行政拘留1861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19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