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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护理条件实用13篇

引论:我们为您整理了13篇养老护理条件范文,供您借鉴以丰富您的创作。它们是您写作时的宝贵资源,期望它们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灵感,让您的文章更具深度。

养老护理条件

篇1

老年人抵抗力较差,一旦出现感冒咳嗽,就会使口腔自洁能力下降,唾液腺分泌减少,有利于真菌的生长。苏打水呈弱碱性,对口腔有清洁杀菌作用,并可溶解口腔黏蛋白,清除有机物,使口腔酸碱度维持在正常范围,防止真菌进入呼吸道引起感染。每天早晚用0.5%苏打水(用0.5克碳酸氢钠加入100毫升水)漱口,长期坚持效果更好。

饮食调理老年人健忘症

文/宋爱莉

老年人的健忘是不容忽视的,因为健忘就意味着大脑的衰老。为了避免脑衰的发生,老年人可以在日常饮食中多食用一些下列食物:

1.核桃 核桃果仁内含丰富的不饱和脂肪酸、蛋白质、维生素等成分,可营养大脑,促进细胞的生长,延缓脑细胞的衰弱进程,提高思维能力。每天生吃几个核桃,可增强记忆,消除疲劳,使大脑功能恢复正常。

2.海带 海带含有丰富的亚油酸、卵磷脂等营养成分,有健脑的功能,海带等藻类食物中的磺类物质,更是头脑中不可缺少的。

3.黄豆和沙丁鱼 被称为植物蛋白之王的大豆中所含的谷酰氨和沙丁鱼中的牛黄素是大脑必需的蛋白质。将适量的黄豆洗净,与切成小块的沙丁鱼一起加水炖食或红烧,每天或隔天1次,有增强记忆、延缓脑细胞衰老的作用。

4.芝麻 将芝麻捣烂,加入少量白糖冲开水吃,或买市售芝麻糊、芝麻饼干、芝麻饴等制品,早晚各吃1次,7日为1疗程,5~6个疗程后,可收到较好的效果。

5.南瓜 南瓜味甘性平,有清心醒脑的功能,可治疗头晕、心烦、口渴等阴虚火旺病症。因此,神经衰弱、记忆减退的人,将南瓜做菜食,每日1次,都可以调节老年人的大脑机能。

6.葵花子 常食葵花子有一定的补脑健脑的作用。实践证明,喜食葵花子的人,不仅皮肤红润、细嫩,且脑子好用、记忆力强、言谈有条不紊、思维敏捷、反应较快。

7.胡萝卜 胡萝卜中所含的蛋白质、氨基酸、糖、维生素B2、钙、磷、铜、镁等营养成分,是强身健脑的佳品。

七种吃法让营养更丰富

文/刘昂

每天需要摄入的营养素种类繁多,可每天能吃进去的食物却是有限的。怎样让每餐更有营养呢?近日,美国营养师协会在其官方网站上给大家提供了七条建议。

1.煮燕麦粥不用白水,改用低脂牛奶。在燕麦粥里加入一些葡萄干、蓝莓干或者核桃等坚果。

2.做任何菜式,都可以尝试在上面撒一些坚果碎,不但能增加口感和风味,还能让营养更加丰富。

3.把新鲜蔬菜洗净切好装袋,放进冰箱里。这样家里的每个人在吃饭的时候,都可以随时吃到蔬菜,比如彩椒、胡萝卜、芹菜条、黄瓜条、樱桃萝卜等。这些蔬菜可以当作晚上的零食、配菜、晚餐前充饥的小点。如果要带饭去单位或者学校,带上一小袋这样的蔬菜,更是均衡饮食的好办法。

4.每一道菜都尽量多加入不同食材,并选择营养丰富的种类。比如炖肉汤放进五颜六色的蔬菜、豆子和瘦肉。

篇2

中图分类号: C91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1069(2016)22-149-2

1 社会理论分析

1.1 中国老年人的生活现状

人到了65岁就进入了老年生活,但在我国大多数70岁左右的老人只要身体健康,他们不仅不需要年轻人照顾,相反还承担起了照看孙子,承担家务等一系列的体力工作,堪称一个劳动力。因此出现身体健康70岁以下的老人不会去养老院养老的问题。

1.2 什么样的老人需要到养老院养老

①子女不在身边的高龄老年人(空巢老人)。②孤寡老人(没有子女)。③老两口一方已故,身体有病的独居老人。④子女没有时间照看,身体不健康,生活自理有一定困难的老年人。可见,去养老院的老人有一个基本条件就是身体不是太好,生活自理有一定困难。

1.3 去养老院养老的老人有什么需求

①需要有基本的居住条件,一日三餐基本营养,生活照看和护理。②慢性疾病的用药方案制定和督促服药等。③定期疾病体检和制定治疗方案。④老人出现紧急情况下的住院治疗和生命抢救。

1.4 什么样的养老院能够迎合老人需求

①具备普通养老院基本条件。 ②具备医疗,护理和慢性病管理经验。传统的养老院只解决了老人吃住和生活上的照看,而没有解决老人慢性疾病和住院治疗的需求,而医疗服务恰恰是老人最最需要的服务。

2 前医后院的基本思路

将医院和养老院建在一起,开创居住生活和医疗服务双管齐下的养老院,一方面为老人提供基本的居住生活条件,同时也提供完善的医疗服务,同时满足老人养老居住和医疗保障的养老模式。

3 前医后院运作模式

3.1 医院

①医院对附近居民开放就诊,并通过对外营业获得一定的利益。②医院对养老院的老人提供慢性疾病治疗方案和住院治疗以及紧急情况下的抢救治疗。

3.2 实体养老院

①有较安静的周边环境,卫生和舒适的居住条件,有一定的娱乐设施。②在医院指导下配备一定的护理人员,提供护理并指导和督促老人按时服药。

4 前医后院的养老模式的主要优势

4.1 老人的身心照顾方面

①对于一个有老年疾病的患者不能按时正确用药,只是依靠改善居住环境和改善饮食达到高质量养老那是不可想象的事情。②当老人在养老院病情反复或加重时,可以在第一时间就近在医院住院治疗和紧急抢救,无需将老人再送到其他医院就诊和治疗。

4.2 消费人群心理接受方面

解决老人的医疗和护理问题,尤其是老人慢性病管理问题,特色明显。解决了家属把身体不好的老人送到养老院的后顾之忧。

4.3 经济共同体方面

①因为医院是养老院的一部分,使得养老院的老人能享受到优质的廉价医疗服务(远低于大医院看病的费用),这样的养老院的竞争实力可想而知。

②医院对外营业不仅能够养活医院而且能够获利,医院对养老院的医疗服务同样可以获益,这样医院也能得到较好的发展。

5 前医后院与其他养老方式的对比与建模

5.1 建模思路

本文试图探讨前医后院养老模式相对其他养老方式受人们欢迎的程度,具体分为“居家(结合社区)养老、独立养老院养老、前医后院养老”三种模式。

设计问卷,对三种养老模式从不同的角度提出若干项共同的评价指标,进行问卷调查,由被调查者打分,获得数据后,运用层次分析法建立综合评价模型,计算三种养老模式的得分,得分的高低即可表达三种模式的受欢迎程度。

5.2 调查问卷的设计

设计针对3种不同养老模式的调查问卷,分别从老年人的生活需要、安全需要、人际交往需要、经济性、社会效应等方面提出10项指标进行评价。

5.2.1 对三种养老模式进行介绍

居家(结合社区)养老模式:是指家庭成员在社区帮助下为在家里居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和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养老模式。

独立养老院养老模式:提供集中居住空间,满足老年人饮食、生活护理、简单娱乐需求的养老模式。

前医后院养老模式:将医院和养老院结合,集医疗、护理、康复和基础养老设施、生活照料程度于一体的养老模式。

5.2.2 评价打分表

对各项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给出分数,并对每种养老模式下该项评价指标的表现给出分数,打分范围:1―5分,1分最低,5分最高。

5.3 问卷调查数据统计

研究小组对247名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获得247份调查结果。问卷数据填写符合要求,数据有效。将10项评价指标重要程度的得分以及每种养老模式下,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求取平均值,得到表1。

5.4 综合评价模型的建立

5.4.1 符号和变量表示

10项评价指标重要程度的得分依次记为P1,P2,…,P10;每种养老模式下每项评价指标的得分记为S1,S2,…,S10;每项评价指标的权重记为q1,q2,…,q10;每种养老模式的综合得分记为ZS。

5.4.2 指标权重的确定

综合评价模型中最关键的是指标权重的确定。调查问卷中对每项评价指标的重要程度的打分,就是为了确定指标的相对权重。显然,重要程度分数高的指标,权重应该大。

为了将指标权重作归一化处理,用每项指标重要程度的得分除以指标重要程度的得分之和,得到指标权重,

5.4.3 综合得分的计算

对每种养老模式,用每项指标的权重乘以得分后再求和,计算综合得分,计算公式为

5.5 综合评价结果及分析

运用所建模型,计算每项指标的权重,然后计算三种养老模式的综合得分,得到评价结果如表2所示。

从三种养老模式的综合得分来看,居家(结合社区)养老模式与独立养老院养老模式的综合得分相差不大,普遍偏低,表明当前我国社会常见的这两种养老模式在人们眼中的评价都不高,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也表明这两种养老模式存在一些明显的短板,而前医后院养老模式在各项评价指标的得分和综合得分上均明显领先于另两种养老模式,表明前医后院养老模式结合了生活居住和医疗保障具有明显的优势,是未来理想的养老模式,值得认真探索和大力推广。

6 结论

篇3

2、社区养护:社区老人日间照料机构。为高龄老人、生活半自理老人提供综合性照料服务,适合不愿离开原来熟悉环境的老年人,既减轻子女赡养压力,又满足老人日间生活及精神需求。托老服务深受社会欢迎,但需政府增加投入,大力发展,并在社区平台上充分挖掘各方潜力,集聚闲置场所、陈旧业态等各种社会资源,通过资产置换、调拨、调剂、资金补贴等途径,进行合理调配和整合利用,积极扶持社会力量多渠道兴办。兴建日托所远比办养老院投入少、利用率高、覆盖面大,又与传统文化相吻合。希望各地政府能将此列为年度政府实事,争取若干年内实现相邻社区都有一个日托养老中心,尤其是市中心区域,并且能逐步普及到每个居民小区,让更多能基本自理的老人入托,将有限养老床位留给重度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机构照料的老人。

3、机构养护:依托养老院、护理院和敬老院等机构。目前许多老人由于经济原因,特别是企业退休老人因退休金低住不起养老院。应确保将一定数量公办养老院和公办民营养老院办成保障型养老机构,使之首先满足辖区内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和失能、失智等老人入住的需求。建立综合评估机制,包括老人自身状况和家庭赡养能力,坚持公平、合理、有效地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高床位的利用率和周转率。社会力量养老院应建立分类分级标准,控制盈利空间,完善后续补贴办法,确保公益性和持续性。公办保障基本,民办适应市场,可满足各类老人多层次需求。针对养老院、护理院严重的“压床”现象,应引导入住机构养老的老人,根据身体情况,分别人住不同类型的养护机构,如养老院、护理院和宁养院(临终关怀服务)等,实行机构养护一体化的持续照料制度。政策上应鼓励有闲置床位的二级和民营医院转制和兴办老年护理机构,盘活和缓解护理资源紧缺状况。

合理的社会养老服务格局应呈金字塔状:底部为接受上门关心照料的大部分老年人,中部为享受日托服务的中等数量老年人,顶部为进入养老机构的少数老人。立足家庭、依托社区,以上门服务和社区日托为主要形式的新型居家养老模式是化解老龄化难题最现实、最有效的途径之一。目前,“居家养护”和“社区养护”力量还相当薄弱,需要加大发展力度,“机构养护”则需进一步整合社会资源、调整结构布局和提高服务质量。建议在规划审批大型居住区以及新建商品住宅的公建配套中,应将养老设施列入其中。

篇4

一个花甲老人的担忧

张萍今年66岁,丈夫常国雄今年68岁,两人退休前都是上海的普通工人,虽然这些年上海市政府一直在增加退休人员养老金,但由于退休时间早,两人的养老金基数都很低,现在两人养老金加起来才2500元。尽管养老金不多,但老两口多少年来已经过惯了简朴的生活,日子还算过得安稳。然而退休第二年,常国雄就因为突发脑溢血昏迷住院,并进行了开颅手术,手术虽然取得了成功,但常国雄此后身体大不如前,行动迟缓,经常会出现抽搐现象,别说家务活不能干,就连去门口小花园散步都要有人搀扶。好在张萍身体还很健康,不但包下了所有的家务活,还担起了时刻小心照顾丈夫的重任。

然而最近这两年,张萍明显感觉到自己老了,身体不听使唤了,做家务的时间稍微一长就会累得腰酸背痛,看着自己满头的白发和布满皱纹的额头,张萍突然感到一丝担忧:过两年要是我身体也渐渐差了,没力气照顾老常了,那我们可怎么办?要是我再有个万一,走在了老常前面,那以后老常的日子可怎么过呢?

“我就养了一个儿子,前些年结婚后搬出去了,他们小两口每天工作都忙得要死,晚上还要回家来吃饭,我现在每天烧饭给他们吃还来不及,以后万一我做不动了,他们哪有时间来照顾我们啊?”于是张萍很自然地把目光投向了街道养老院。

可让张萍失望的是,他们家小区里的街道养老院虽然价格不高,每月最低只要800多元,但设施较差,卫生条件不理想,而且张萍最关心的伙食也不尽如人意,于是她又去附近的其他几家养老机构转了一圈,发现虽然有些养老院条件还不错,但收费太高。“我和老常一个月收入加起来才2500元,像我去住的话因为生活还能自理,把养老金全部扔进去差不多够了,但老常要人照顾,这点钱肯定不够用了。再说了,我们身边总还得有点余钱吧,总不能把所有养老金都给他们吧。哎,经济上能承受的,条件不满意,而条件满意的,经济上又承受不起。现在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张萍轻声感叹道。

“实在不行,就只能把房子卖了吧。”思考片刻后,张萍这样说道。不过从张萍的口气里可以听出,她希望房子以后能留给儿子。

机构养老想说爱你不容易

虽然很多老人还是受传统观念影响,乐意选择居家养老。不过,随着中国老龄化的加剧,也有许多老人和张萍一样还是希望能选择机构养老。毕竟岁月不饶人,身体再好,年纪一大,各种毛病还是会不期而至。

这些希望前往养老院安度晚年的人一般都有自己的退休金,有自己的生活方式,长期与子女分开生活。待自己的身体状况比较差的时候,他们不愿“拖累”儿女,于是,或者雇保姆在家照看自己,或者住进老年护理院。但比起住进养老院,雇一个全天候看护老人的住家型保姆的费用可能更高。

然而许多经济条件并不宽裕的普通城市退休族却发现,目前的养老机构呈现出一种“两极分化”的状态:不是收费太高,太“贵族化”,就是收费不高,但条件太差,真正能满足大众化需求的养老机构还是很少。

如张萍老夫妻要是入住上海市区某中高档敬老院的话,两人入住的一次性收费就要7600元,而张萍每月还需支付1280-1430元(全自理或半自理),而常国雄则要支付1580-1730元(半护理或全护理),这显然已经超出了这对普通退休工人的支付能力。

养老方式因人而异

抛开个人经济条件的局限性不说,机构养老是不是就一定比居家养老更好呢?

在“2008老龄事业发展国际研讨会”上,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副司长阎青春介绍说,西方发达国家的养老大都经历这样一个过程:老龄社会初期,国家大规模兴办机构;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意识到机构养老对老人的心理可能造成伤害,养老要回归家庭,但不能一下子回归,就先回到社区;最后回归家庭,形成以家庭为主养老体系。

中国要建立怎样的养老模式呢?阎青春概括了三句话:“以家庭服务保障为基础,以社区照顾为依托,以机构供养为补充。”

篇5

2郑州市养老机构发展障碍及对策

2.1郑州市养老机构发展障碍

第一,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影响和制约了养老福利机构发展,机构软硬件亟待改善。绝大部分养老福利机构规模小、功能少,便利设施不健全,如没有安置轮椅客的电梯按钮,没有无障碍通道等。社区老年运动场所缺乏,设备也多陈旧落后。大部分养老机构没有室内活动室,只设有简单的户外活动器械,而户外设备使用时对气候的要求比较高。第二,养老福利机构整体服务水平不高,专业人才匮乏,队伍不稳定。当前,郑州市的养老服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大多数护理人员是农民工或城市下岗失业人员,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缺乏专门的护理知识,导致整体服务水平不高。另外,由于养老福利机构工作时间长、工资待遇低、劳动强度大、服务对象和家属不理解等原因,护理人员流动性强,队伍不稳定,行业整体缺乏竞争力和发展后劲。第三,养老服务的内容有待拓展。实地走访发现,目前大部分郑州市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的内容还仅限于生活照料、卫生保洁等基本服务内容,难以提供康复、兴趣爱好、文化娱乐等其它服务,不能满足老年人的精神慰藉需求。

2.2对策建议

2.2.1政府加强引导,提高政策扶持和监管力度首先,应进一步强化政府的主导地位。各级政府和部门应该积极出台优惠政策,采用政府补贴、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采购、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其次,应加快制定和完善发展养老机构的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尽快修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养老机构的性质编制,保证正常运转经费。第三,加快养老服务队伍专业化建设步伐。通过院校培养、在职教育、岗位培训等多种途径,使为老服务人员都成为掌握专业社会工作知识和服务技能的专门人才。第四,引导广大民间资本注入养老机构,支持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注重政策扶持引导,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人士关注养老机构的发展并给予投资或资助,鼓励社会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篇6

今年全国两会上,民革中央提交的37篇提案中,《关于大力发展康养产业的提案》引起广泛关注。民革中央认为,健康是一个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和必要条件。养老问题则是当前我国最重要的社会热点之一。健康与养老产业(以下简称康养产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头连接民生福祉,一头连接经济社会发展,可以被打造成为我国又一个新兴的战略性支柱产业。

这份提案源自民革中央去年的调研。去年4月和6月,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齐续春率民革中央调研组分别赴四川攀枝花和河北秦皇岛,就健康与养老产业发展问题展开调研。

调研组发现,由于我国康养产业发展还处于探索阶段,政策体系还不完善,医养结合的养老模式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目前各地尚未形成集养老、医疗、休闲等多位一体的综合性健康与养老服务体系,致使相关产业无法得到突破性发展。调研结束后,民革中央在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20xx年12月,由民革中央与四川省政协联合举办的首届中国康养产业发展论坛在四川攀枝花召开。论坛达成了《首届中国康养产业发展论坛攀枝花共识》,并推动240亿元的21个攀枝花康养产业项目成功签约,总计签约意向高达400多亿元,为康养产业发展注入一剂强针。

找准切入点,就能推动经济发展。针对当前康养产业发展面临的难题,民革中央提出,将康养产业定位为国家现代服务业发展战略中的一个重要方向。康养产业覆盖面广、产业链长,涉及医疗、社保、体育、文化、旅游、家政、信息等多方面,可以成为促进经济转型的重要抓手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大力发展健康与养老产业对扩内需、促就业、惠民生等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健康老龄化巨大刚性需求的长久之计。民革中央参政议政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目前,国务院已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和《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康养产业顶层设计基本完成。为此,民革中央建议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体系,研究出台产业子领域专项政策,督促政策落实、落地。以科学规划为先导,指导地方结合实际进行发展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以设立国家健康产业投资基金为引导,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资;以生态环境为依托,以中医药服务为特色,鼓励自然环境优渥地区先行先试;以医疗资源为保障、以规范标准为基础,推进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的融合,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新路子、新标准。

康养产业发展潜力巨大,如何寻找到合适的突破口?在民革中央看来,医养结合就是最大的突破口。建议出台扶持政策,鼓励和扶持医养结合的护理型养老机构建设。健全健康保险体系,发展护理保险,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加强合作。将养老机构所设医疗部门提供的医疗服务纳入医保范围,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采取远程医疗、委托管理、健康管理咨询等多种形式,提高对失能失智老年人的服务能力,提供多样化医疗、慢性病管理和健康管理服务,有力推动建立医养结合体系。

人才是康养事业发展十分重要的条件。民革中央在调研中发现,当前康养产业亟需的专业人才极为匮乏,直接制约了康养产业的发展壮大。为此,民革中央建议国家重视康养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完善康养职业教育体系,提高康养职业人才培养质量,为国家康养事业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高素质人力资源保障。

此外,民革中央还建议设立国家康养产业发展实验区,赋予实验区一些先行先试的相关政策,形成以区内优势产品和服务为龙头的产业集群,为实现康养产业的跨越式发展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推动我国现代服务业更好更快发展。

医养结合调研报告范文(二)

随着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和养老观念的转变,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养老,除了日常生活照料外,更关注疾病治疗、身心健康和精神生活等问题。及时有效地获得医疗保健和养老服务是老年人安度晚年的重要保障。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35号)、《国务院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40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xx〕39号)等文件精神,调查了解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以下简称医养结合)情况,积极探索推进养老服务新模式,20xx年7月21日-23日,以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干部保健局局长兰青为组长的调研组深入无锡市社区、养老和医疗机构,走访考察了南山家园养老中心、江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朗高护理院、滨湖区太湖街道养老院、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市康复医院和同仁康复医院,并召开医养结合工作座谈会针对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无锡市开展医养结合基本情况

无锡市是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全国康复医疗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城市和全国康复医疗服务分级医疗双向转诊试点重点联系城市。近年来,该市通过政府试点、机构探索、社会协作等方式推进医养结合,取得了较好成效。截至20xx年底,全市拥有养老机构150家,居家养老服务机构1092家,护理院11家,康复专科医疗机构7家,其中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28家,每千老人养老床位39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具体做法是: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强化制度建设。无锡市将养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领导,加大投入,超前谋划,统筹推进。近五年,仅市、区、街道三级财政资金投入就超过20亿元。20xx年,制定《无锡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提出到20xx年市区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5%,江阴、宜兴等农村地区不低于55%,2020年护理型养老机构要大幅度提高,在社区形成融老年活动、照料、护理、老年健康的十分钟服务圈。20xx年,市政府制定《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更加突出养老机构医疗护理服务功能的建设。20xx年,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做好医养融合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去年,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无锡市养老机构条例》,以地方法规形式,将养医融合、医疗服务、医保定点等养老服务中涉医服务的具体事项作了规定,形成了医养结合发展的法律保障。

二是坚持试点先行,优化服务内容。医养结合是一项创新性工作,无锡市坚持试点先行,点面结合,不断优化,逐步完善。20xx年,在市级层面上,选择滨湖区朗高养老院开展内设老年护理院及医保定点试点工作。20xx年,开放了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门诊医保定点政策。20xx年,又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住院医保定点政策作了具体规定,对符合要求的,不设门槛、数量,一律纳入住院医保定点范围。这些政策起到了很好的效应,促进了医养结合工作的开展。与此同时,该市不断优化医养结合服务内容,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明确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开设老年病科,提倡多学科团队合作模式,规范开展老年常见慢性病诊治,满足老年人医疗和康复需求,推动二级以上医院与老年病医院、老年护理院、康复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等之间的转诊与合作,积极构建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

三是落实激励措施,加强政策引导。无锡市在推进医养结合工作中,勇于创新,敢于突破,不断完善政策保障机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符合住院定点的机构,优先纳入门诊定点医保范围。民政部门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接收护理型老人等实施专项补贴和运作补贴。其中对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接收全护理、半护理老人,按实住老人床位数,分别给予每月180元、120元运行补贴。对收住进市失能老人托养中心的低保、低收入家庭的失能老人,分别给予老人家庭每月每人1425元、1200元补贴。卫生计生部门鼓励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支持各类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合作,畅通设置审批绿色通道,推进医养融合信息化建设。其他相关部门积极支持医养结合工作,完善相应的扶持政策,优化发展环境,引导社会各方参与健康养老,更好地促进医养结合新型养老服务模式发展。

二、医养结合发展模式及存在问题

医养结合服务是以基本养老服务为基础,着重提高疾病诊治护理、健康检查、大病康复、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质量的一种服务方式。从医疗与养老服务关系看,医养结合将老年人健康医疗服务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本质是养老服务的充实和提高。目前全省各地医养结合类型和路径大体上可以归纳为三种模式:

一是医养整合模式,即由单一机构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包括具备医疗功能的养老机构和具备养老功能的医疗机构。一种是养老机构自办医疗机构,另一种由医疗机构依托自身医疗资源建设护理院。该种模式打破医养封闭分割,老年患者在疾病加重期或治疗期进入住院状态、在康复期和病情稳定期转为养老院休养状态,形成一体化服务。无锡朗高护理院将服务区域分为病理区、护理区和养老区3个功能区,为入住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理疗等服务。

二是医养联盟模式,即由一个或多个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互利共赢。以无锡市社会福利中心、南山家园养老中心、滨湖区太湖街道养老院等为代表,这个三个养老机构都和医疗机构紧邻,他们充分利用地域优势,整合养老和医疗两方面资源,建立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签约合作关系,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入住老人提供预约挂号、会诊等专业技术指导,并开辟转诊绿色通道,护理院提供病后的护理和康复服务,实行无缝对接。

三是医养协作模式,即医疗机构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合作,为居家社区老年人提供健康服务,实现居家式生活照料服务与专业化的医护服务有机结合,筑起一所没有围墙的医养结合模式。我省各地还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与居家养老服务相结合,为目标人群提供医疗和保健服务。

调研中我们也了解到,各地在推进医养结合方面取得积极进展,但在服务能力、医保结算、政策引导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亟待研究解决。一是在服务政策方面。康复养老不等同于医疗,入住者多是以慢性病和老年病为多,收费相对低廉,直接经济效益低,在政府投入补偿不到位的情况下,社会创办热情不高。而目前,多数养老机构所属的医务室医疗水平偏低,无法取得首诊资格,也无能力与医疗机构相对接。而诊疗水平高、信誉好的医疗机构,特别是大型医院本身医疗资源十分紧张,缺乏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支持的动力。二是在医保政策方面。由于养老不属于诊疗项目,即治病的医保钱不能转为养老钱。因医保报销金额和住院时间的限制,造成康复期较长的老年患者不得不连续出院转院,或采取各种方式压床。无锡市具备医疗条件的28家养老机构中仅有8家实行了住院医保定点,即使老年人在养老机构中能够就医,也无法享受医保报销。三是在人才政策方面。老年人护理特别是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目前一线护理人员和专业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十分短缺,难以为老人提供专业康复保健、健康咨询等服务。同时,养老护理员工作劳动强度大、福利待遇低,就业吸引力有限,专业化护理人员不愿从事养老护理。此外,我们调研中也发现,不同部门对医养结合工作在认识上还不完全统一,存在不同程度的部门本位主义。

三、推进医养结合的思考和政策建议

推进医养结合既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的重要任务,更是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的必然要求。国家已经将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健康服务业,打造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作为发展服务业,推进关键领域和重点环节改革的优先方向。省委省政府坚持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相结合,全面推进医养融合发展,着力解决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医疗服务需求高度叠加问题。特别是近年来,通过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已初步建立;通过实施医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条件显著改善,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卫生服务功能得到加强;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等已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基本养老、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已具备互联互通、统筹推进的条件,这些都为今后进一步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医养结合工作还处于起步、爬坡阶段,推进医养结合,构建健康养老服务体系,为老人提供及时、便利、优质的医疗服务,还有许多基础性工作要做。

一是要明确医养结合的服务对象。这是难点,也是重点,涉及到医养结合的服务内容和路径的选择,也牵涉到医保政策的确定。 医养结合机构主要针对需要中长期专业医疗服务的老年人,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与老年慢病和恶性疾病患者的重合部分,其服务特征是治疗时间长,医疗技术含量偏低,生活照料等劳务费用比重较大。服务的内容以生活护理服务、精神慰藉服务为基础,医疗诊治服务、大病康复服务以及临终关怀服务等为重点。而普通老年慢病中的生活自理老人,可以通过医院门诊解决医疗康复问题。处于急性病或慢性病急性发作期的老人,由于治疗时间短、技术含量高、药品和检查费用比重大等原因,应采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方式解决。对于健康老人,以及失能、半失能老人中的未患病人群,由于无治疗项目,养老仍应以生活照料为主,辅之以健康管理、疾病预防等公共卫生服务。建议率先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和服务需求评估工作,确定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需求类型。

二是要确定医养结合的发展路径。针对不同的养老服务形式选择不同类型的医疗服务,实现医疗机构和养老的有机对接。要坚持政府引导和社会参与,强化政府统筹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发展设置规划,探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支持政策,在科学界定服务对象和服务需求前提下,以整合和利用现有养老和医疗卫生资源为重点,以发挥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在健康管理、家庭病床、老年病治疗方面的作用为基础,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双向转诊、远程医疗、协议委托等多种合作,合理引导养老机构、养老居住社区建设医疗机构,以及部分一、二级医院和专科医院转型为老年人康复院、护理院。稳步推进养老机构建设医疗机构,提升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和水平。建议推进养老和医疗机构结合集团化发展道路,一方面鼓励大型和综合型医疗机构依托现有的医疗资源,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另一方面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医疗服务,建立医疗型护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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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必要性

1.人口老龄化的迫切要求

山东省是全国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之一,截至2015年底,山东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1900多万,老年人口总量位居全国第一,占人口总数的19.7%。而威海市是山东省人口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地级市,全市现有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60.75万,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3.85%,远超国际上10%的标准。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9.67万人,呈现深度老龄化特征。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改善,2020年威海市人均预期寿命将达到83岁,老年群体的养老护理需求将进一步释放。

2.小型化家庭结构负担沉重

由于少生优生观念深入人心,威海市育龄妇女总和生育率基本保持在1左右,大大低于2.1的更替水平和1.8的国家控制目标。长期稳定的低生育水平导致家庭户规模不断缩小,目前全市家庭超过92万户,户均2.7人,独生子女家庭58万户,占家庭总户数的63%。“4-2-1”家庭结构(4个老人、1对夫妻、1个小孩)的增多,导致失能老人护理问题日益突出,护理水平低、时间成本高、经济压力大,亟需建立社会化的长期护理制度以提供专业化的护理服务。

3.缺乏保障的护理需求挤占医疗资源

2015年,威海市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为36336元,农村居民为16313元。养老护理费用逐年递增,家庭服务人员工资指导价位中位数为24000元,公立养老机构收费800元/月-4300元/月之间,重度失能老人护理费用更高。受护理成本和传统观念影响,大部分老人在衰老过程中以居家养老为主,一些参加医疗保险的老人往往以住院的方式缓解家庭护理的经济压力。但失能老人长期住院费用是养老机构护理费用的8-10倍,给医保基金长期平衡带来较大压力。

二、可行性

1.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健全

截止2015年底,威海市医疗机构达到2626所,执业(助理)医师7188名、注册护士8704名,其中千人口医师、护士数分别为2.6和3.1,千人口床位数6.22张,居山东省领先水平。全市创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2个、三级甲等中医院3个、三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1个,在山东省率先实现每个区市至少建有一个三级医院的目标;大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标准达45元。

2.医养结合机制运转良好

2016年,威海市成功争取了全国第二批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大力开展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相互协作,建立了医疗巡诊服务制度,形成了互补、互助、互动、互融的发展格局。推动医养结合综合体建设,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开办护理机构,计划总投资7.69亿元推进7处医养结合项目,并将优先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范围。

3.护理人才队伍建设长效推进

连续两年实施千名养老护理员免费培训工程,试点建立养老护理员岗位补助制度,对初、中、高级及以上护理员每人每月按50元、100元、150元标准给予岗位补助。目前,全市护理员持证上岗率达到40%以上。对经批准设立养老服务专业的高等院校,在省级补助的基础上,市级再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目前,全市现有12所院校设置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专业,招收学员1280人。

三、制度设计

1.建立多层次医疗护理服务

为满足不同参保对象的护理服务需求,拟开展三类医疗护理:医疗专护,为因病需长期保留各类插管、长期依靠呼吸机等医疗设备维持生命体征、瘫痪或昏迷短期住院不能好转以及其他术后仍需长期住院维持治疗的,在医疗机构接受专业的医疗护理;机构护理,为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的,在养老机构接受长期医疗护理;居家护理,为人身某些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长年卧床,生活无法自理的,居家接受医护人员上门提供的医疗护理服务。对医疗护理费用实行“定额包干”结算办法,引导护理服务机构提供适宜适度的护理服务,减轻医保基金支出和家庭经济负担。

2.建立多渠道筹资体系

为保障制度可持续发展,按照责任分担原则,坚持筹资渠道多元化,由政府、社会、个人等多方筹集长期护理保险资金。参照我省试点城市的普遍做法,采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财政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和个人缴费等多渠道共同负担,并接受企业、单位、慈善机构等社会团体和个人的捐助。

3.建立流畅的管理服务办法

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和开展养老护理服务的医疗机构纳入定点协议管理,完善待遇享受人员准入、准出、监督审核机制。各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要安排医师现场审核申请人的病情及自理情况,按照《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定量表》(ADL量表)的标准进行初步评定,统一提交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参保人纳入保障范围。定点护理服务机构要参照住院管理模式,配备相应的医师、护士和护工,如实上传治疗费用明细,填写巡诊记录,确保护理服务质量。

四、小结

建立职工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有利于解决长期失能者的养老护理问题,提高其生活质量和尊严;有利于缓解“以医代养”造成的医疗资源浪费,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有利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从粗放的生活护理向精细的专业护理转变,形成群众受益、基金减支、行业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综合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医疗消费水平和各方承受能力,先期低水平起步,在参保职工中推开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待条件成熟再逐步扩大到城乡居民。而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外延内涵的扩大,失能患者能力等级评估机制的建设,与现行医疗保险、社会救助等政策的衔接等问题,有待在制度推行过程中逐步予以完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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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17003702

1发展长期护理保险以完善我国老年护理服务体系

1.1我国亟需构建老年服务体系以迎接银潮的到来

银潮几乎席卷全球绝大多数国家,未来十年甚至更长时间里财政偿付能力面临的主要威胁将来自老龄化趋势。问题也有积极的一面,许多国家顺应老年人口的需要发展老年产业刺激银发经济创造出长寿红利。“未富先老”的人口大国,中国拥有在世界上绝对数量对多的老年人口。巨大老年市场是摆在我国政府、老年及相关产业、专家学者和每个人面前的重要议题。无论盈利模式还是福利模式,我国亟需构建老年服务体系以解决老年人的问题,这已经不仅仅是个人问题,也是影响制定公共政策的重要因素,例如制定养老金、医疗、和长期护理保险。这既是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问题同时是老年人与家人,老年人与所有社会人的社会关系问题,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和中国梦的伟大实现。

老年服务体系包括护理服务的提供者、护理服务的层次、护理服务的提供方式、护理服务的接受者和护理服务内容五个方面内容。

1.2通过长期护理保险协调老年护理服务供需矛盾

老年人主要通过个人支付、政府支付的方式享受老年护理服务。目前国内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给付条件和方式都不包括长期护理服务,而商业长期护理保险在我国属于起步阶段也没有成为老年人获取长期护理服务的重要财源。于是随着我国逐步进入深度人口老龄化阶段,对老年护理服务的需求呈刚性增长的态势,而有支付能力的有效需求受制于个人支付能力和政府财政压力迟迟无法提高。使得老年护理服务产业的发展得不到需求的支撑。通过推广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会行之有效的解决老年人的养老护理资金缺乏的问题,协调老年护理服务供需矛盾。保险公司可以将筹集的护理费用用于老年护理产业的投资,通过与资本市场联动保值增值解决护理资金缺乏的问题。进而推动老年护理服务供需的良性循环。

1.3长期护理保险的风险基础和给付条件

美国健康保险协会(Health Insurance Association of America 简称 HIAA)对长期护理(Long term care)的界定是在一个较长的时期内,持续地为患有慢性疾病(Chronic Illness),譬如早老性痴呆等认知障碍(Cognitive Impairment)或处于伤残状态下,即功能性损伤(Functional Impairment)的人提供的护理。在日本长期护理是指为 65岁及以上因身体虚弱或卧床不起,痴呆症等需要援助和护理的老年人提供护理服务。荆涛(2006)认为长期护理是指个体由于意外、疾病或者衰弱导致身体或者精神受损,日常生活不能自理,在一个较长时间内,需要他人在医疗、日常生活或社会活动中给予广泛帮助。长期护理保险作为风险管理方法,把因长期护理需求而产生的经济收入的减少和经济支出的增加作为保障对象,主要承保导致产生护理需求的风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无法承担高昂的护理费用从而无法获得长期护理的风险。因为长期护理需求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具有可保风险的基本特征,所以可以通过长期护理保险的建立构建一个互助分摊的机制,满足老年人在因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事故产生护理需求的时候能够得到保险公司的给付。

日本对长期护理的界定主要是针对老年人群体提供护理服务,所以日本的长期护理保险的给付条件区分40周岁到64周岁和65周岁以上两种。美国健康保险协会和我国相关学者在长期护理的问题上,给出的产生长期护理需求的原因就更加的宽泛,其中包括个体由于意外、疾病或者衰弱导致身体或者精神受损,日常生活不能自理。这里的个体不单纯指老年人,还包括所有可能因意外和健康原因需要护理的其他人。所以在我国对于长期护理保险设计就应该区别被保险人群体及长期护理的给付条件。长期护理保险应该分成两大类,第一类是面向65周岁以上老年人的长期护理需求的老年护理保险,考虑老年人老年痴呆等损伤智力的疾病发病率的增高,保险公司可将智力损伤所引起的老年人对长期护理的需求引入到给付条件之内,保险公司要与专业机构制定一个合理标准化的认定机制。可以通过智力的检测和行动能力的测试进行评定。第二类是面向60周岁到64周岁的健康人群体的健康护理保险。被保险人是否能独立完成日常生活中的活动,这些活动的内容通常包括穿衣、进食、沐浴、如厕、行动等等。如果当事人不能完成上述事例中的一项或者是几项,那么被保险人就需要专业护理人员的长期护理。以此作为保险公司的给付条件。区别于目前国内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如“全无忧”长期护理保险、国泰康顺长期护理保险、瑞福德长期护理保险把长期护理保险责任和老年护理保险责任放在一起考虑。对于长期护理和老年护理分别独立设计保险产品,理由是长期护理保险的保险责任和老年护理保险的保险责任就其风险基础来看具有不同的规律,所以对于保险精算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如果两个风险责任捆绑在一起考虑不利于保险公司经营的稳定,而对于投保人而言也增加了缴费负担。

1.4长期护理保险与老年护理服务产业的协调发展

保险业可以充分发挥它的社会管理作用,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巨大的社会压力。保险公司进行投资养老实体是一种新的尝试和探索。保险公司拥有足够的资本和专业的业务能力,由它来引领这个市场能够更好解决中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同时也能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在实施的过程中,因为收益和风险并存,所以保险公司在依靠自身资源发展的同时,也要注重政府的扶持。保险公司目前仍仅局限于一个封闭的保险系统中,并未与养老实体的投资建立有效连接。那么,建立或收购养老机构无疑是使得保险产业和老年护理服务产业得以协调发展的双赢选择。根据新实施的《保险法》,保险公司可以投资不动产。那么保险公司可以投资养老院甚至建立养老社区都不再会是纸上谈兵。无疑这样可以更好的帮助解决我国人口老龄化难题,同时促进保险经济的发展。这样一来,保险公司一方面通过经营长期护理保险使老年人可以拥有享受护理服务的经济来源,另一方面通过投资老年护理服务产业,甚至培训专业的护理人员,兴办老年大学,建设老年社区等等提高和增加老年护理产业的供给能力和服务质量,协调发展以解决人口老龄化的难题同时利用人口老龄化获得长寿红利。

2立足国情分析长期护理保险发展的现实基础

2.1政策法律基础

日本于1997年末通过了《护理保险法》,于2000年正式实施。在2005年和2012年进行两次修订。德国2008年通过了《护理保险结构性继续发展法》,在法律层面上强制实施全民护理保险,对各护理保险服务机构形成强有力的监督。护理院中,由住户选举产生代表自身利益的咨询委员会,该机构共同决定或参与协作护理机构的管理工作。相比较之下,我国在政策法律基础方面关于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建立仍是一片空白。

2.1.1我国缺少一部关于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成文法

经验告诉我们,必须以法律的形式把解决问题的方案落实下来,才能够得到有效的执行。法律是任何制度得以实施的根本,我国应该以老年护理服务、老年医疗和老年福利为主要内容规范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形成一个完善的法律体系,以解决老龄化问题。同时法律的出台也可以加强对服务部门的管理,监督相关部门的服务。在出台全国性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同时,地区政府也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国性法规的前提下提出细则要求。例如细化申请标准,明确护理等级,护理费用等。

2.1.2我国缺乏关于长期护理保险的常设机构

一个有效率且低消耗的部门能促进长期护理保险体系朝健康的方向发展。我国应该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下设一个常设机构,专门分管护理保险业务。同时该部门负责:(1)监督商业护理保险的运行。(2)规范老年护理保险产业的发展。(3)监督护理行业医护人员的职业操守与准入。(4)负责护理保险资金的运作。

2.2财政经济基础

我国是个人口大国,单纯依靠财政补贴和老年人个人的支付能力是无法满足老年人的护理问题的,导致需要护理的老年人越来越难以承担高额费用的支出。更完善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由于财政经济原因很难得以有效的实施。

2.2.1财政支付压力

欧债危机是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后欧洲国家普遍爆发的债务危机。欧债危机爆发的原因很复杂,但是其中一个主要问题是欧洲的政府普遍通过举债的方式为国民提供高福利,包括高福利养老。但是长寿时代的来临使这些国家无法支付高昂的费用。对于债务危机推波助澜。对于未富先老的中国政府而言,面对全世界绝对值最高的老年人口,为了防止出现财务负担过重,现阶段只能针对贫困老人提供免费老年护理服务,并且经费的支出主要来源于民政部门,资金十分有限。

2.2.2个人支付能力有限

老年人随着身体机能的下降,导致劳动收入能力也随之降低,部分老年人的消费支出靠养老金的收入,而养老金只够维持最基本的生活需要;大部分没有养老金收入的老年人的生活来源主要是靠子女和亲戚朋友的接济。由于老年人可支配收入较少,缺乏对护理服务的购买能力,严重限制了有护理需求的老年人对社会化护理服务的利用。老年护理费用会伴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迅速增加而迅速增长,只依靠个人力量不足以应对日益增长的护理费用。

2.3市场供求基础

截止2011年底我国每千名老人占有床位不足20张,如果为每名老年人都准备一张床位的话我国老年护理服务机构所安置的床位可以绕地球三圈半。然而我国有98%的老年人,出于无奈都在家养老。很多老年人由于丧失劳动能力以致经济承受能力有限,负担不起高昂的机构养老费用,虽然潜在需求巨大,但是对养老机构的护理服务的有效需求严重不足。导致养老机构在供给不足的情况下出现供给的“过剩”,即养老机构的供给无法形成能为需求群体购买的有效供给。

3适合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

3.1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综述

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主要有三种,以美国为代表的市场主导模式、以德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模式和以荷兰和日本为代表的政府引导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模式。

市场主导模式的优点在于减轻公共财政负担,提高制度运行效率并且可以较好地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但由于价格偏高、无强制措施等原因导致其对中低收入老龄人口的覆盖能力不足。政府主导模式的优点在于实现对老年人的全覆盖,同时以政府充足的财政经费支持

和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为基础,但是政府主导模式对于国家的财政状况是一个艰巨的挑战。而且对于市场需求的反应也不够灵敏。政府引导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的方式,可更充分发挥各参与主体优势,降低制度推进成本,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长期护理保障需求。

3.2我国长期护理保险发展模式建议

不同于美、德、日等发达国家,我国经济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想要照搬高福利国家的模式来建立像医保一样的全民强制护理保险是不符合实际的。而完全市场主导模式的市场需求主体有限,必须具备充分的支付能力。结合我国国情分析,政府引导并委托专业机构运营的模式更符合我国经济发展水平不高、老龄居民消费能力有限的实际国情。

3.2.1小范围的商业长期护理保险试水阶段

按照当前的发展,可以先从完全市场主导模式入手。因为商业保险具有很多的优势,第一,风险控制能力强,商业保险公司具有专业风险管理技术,能为护理保险提供科学合理的方案设计。第二,具有良好机制,作为中介职能提供服务,能够保障护理保险体系的正常运行,减轻财政压力。第三,个性化专业服务,能够整合养老社区、养老保险、健康管理、健康保险等老年产业,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个性化的高质量服务。第四,保险资金雄厚,规模大、运转周期长是保险公司资金的特点,因此保险公司有实力投资养老社区、护理机构等,促进护理产业的稳定发展。商业保险公司作为建立长期护理保险体系的初期探索者,可以为我们积累大量的原始数据与经验。

3.2.2大规模的政府引导并委托商业保险公司运营的全面铺开阶段

经历一个时期的完全市场主导模式之后,商业保险公司已掌握了护理保险发展所的大量数据如生命表、重疾发生率、丧失生活能力发生率、生存时间分布等,这是一个基础。这时我们可以适当让政府参与进来,好处是有了财政资金的支持,护理保险覆盖面能进一步的扩大,我们可以让商业护理保险继续经营的同时,让政府在几个养老服务设施相对较好的城市进行试点,建立政府主导并委托专门机构运营的盈利模式。为将来施行福利模式积累经验。

3.2.3严格审核条件的政府主导模式打好基础

盈利模式发展到一定程度,积累了大量经验后,就可以过渡到福利模式和盈利模式共存的阶段。但是按照我国的国情分析,现阶段的福利模式主要针对贫困老人直接提供无偿服务。通过严格的审核条件,对于那些贫困老人、空巢老人提供基本护理包括日常生活照顾、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在内的老年生活辅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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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盛和泰.我国长期护理保险体系建设的运营模式选择[J].保险研究,2012,(9).

[3]仝利民,王西民.日本护理保险的制度效应分析[J].人口学刊,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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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产养老

地产养老看好有地产资源优势的企业。地产养老是将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与机构养老相结合为一体的社会化养老形式。地产养老相比于传统地产而言,前期投资较少、土地使用更灵活,政府扶持等便利条件。

除此之外,在业态上地产养老更注重配套医疗、体检、护理等相关服务设施。运营模式主要是会员制或租用,会员制更有利于前提投资的回收。有地产资源优势的企业在地产养老上会节约很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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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根据当前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的规模,为满足老年人的多样化养老需求,将社会办养老机构划分为三类。一类是床位数20张以上,为老年人提供住养、护理、康复等服务的,称为老年公寓(养老院、老年人护养院、养护院、托老所、老年人服务中心等,下同);二类是由一家社会办养老机构负责,联合若干家小型养老机构组成的养老服务连锁机构,其名称原则上与一类相同。小型养老机构为连锁机构的分支,不具有法人资格;三类是床位数不足20张,且未加入养老服务连锁机构,只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的,称为社区养老服务点。

第四条社会办养老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依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动员社会力量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的意见》和《市动员社会力量加快发展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意见的实施细则》,老年公寓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

对社区养老服务点的优惠政策由各区、县(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第六条各区、县(市)应通过政府投资或扶持社会力量兴办等方式,至少建设一所100张床位以上的老年人综合性社会福利服务设施。

第七条市、区、县(市)民政部门是社会办养老机构的业务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受民政部门委托,社会福利协会承担指定内容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章设置

第八条老年公寓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符合当地养老机构的发展需要;

(二)有固定的服务场所,房屋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住养人员人均使用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属于租赁场所的,租赁期不少于5年;

(三)服务场所应方便老年人出入,楼层限于一至三楼,对有电梯的楼房可以适当放宽楼层限制;

(四)建筑设计应符合《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使用旧有建筑的,对不符合要求的设施应有计划进行改建;

(五)设有厨房、厕所、洗浴等基本生活设施以及公共活动空间,厨房应配备必要的清洗消毒设备,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六)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畅,配备应急灯和燃气报警器,按使用面积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个灭火器,并定期组织住养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演练;

(七)有提供生活、文体娱乐、医疗康复等服务项目的场所。

第九条养老服务连锁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各成员单位在自愿前提下联合;

(二)连锁机构的管理者为注册登记的老年公寓;

(三)连锁机构的管理者拥有必要的资金,按照连锁机构的床位数计算,资金不少于2000元/床;

(四)连锁机构的管理者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完备的连锁机构管理制度;

(五)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管理模式和服务规范;

(六)每个成员单位服务场所的房屋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设置的床位数不超过20张;

(七)各成员单位的服务场所及消防、卫生等条件要求参照本办法第八条规定。

第十条社区养老服务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有方便老年人出入的服务场所,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公共活动空间,环境整洁卫生,从业人员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配备燃气报警器,按使用面积每50平方米至少配备1个灭火器。

第三章审批

第十一条区、县(市)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老年公寓的审批事项。

第十二条老年公寓应当使用《老年人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中的行业标准名称,并按照登记机关名称管理规定进行冠名。

第十三条一个老年公寓(连锁机构除外)应在一处固定场所开办,如果在其他场所开设分支机构,需要另行申报。

第十四条申办人申请筹办老年公寓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申办人的资格证明材料;

(三)拟办老年公寓资金来源的证明材料;

(四)拟办老年公寓使用场所的证明材料;

(五)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区、县(市)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根据老年公寓设置的基本条件进行实地踏查,同意筹办的,发给申办人《省社会福利机构审批表》;不同意筹办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六条申办人取得《省社会福利机构审批表》后,在二年有效期内到有关部门办理基本建设相关手续;在有效期内工程没有竣工要求延期筹办的,按审批程序重新办理。

第十七条筹办的老年公寓具备开业条件,应向区、县(市)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省社会福利机构审批表》;

(三)服务场所权属证明或租赁合同;

(四)机构章程和规章制度;

(五)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服务护理人员的名单、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服务护理人员的健康状况证明;

(六)若开设医疗护理、康复训练等服务项目,而本老年公寓无医疗执业资格,需提供与医疗机构签订的长期合作协议;

(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区、县(市)民政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所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老年公寓设置的基本条件进行实地验收。符合条件的,发给《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十九条申办人取得《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后,应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条为尽快提高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实现规范化管理,政府鼓励其自愿加入养老服务连锁组织,开办及享受政府资助金等优惠政策的有关事项,由连锁机构统一负责。

加入连锁的小型养老机构,由连锁机构负责到区、县(市)民政部门备案,发给《连锁服务分支机构备案回执》。

第二十一条养老服务连锁机构内部有关政府优惠政策待遇的分配以及管理服务等相关事项,由连锁机构确定。

第二十二条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社区养老服务点的审批事项。

第二十三条一个社区养老服务点应在一处固定场所开办。

第二十四条社区养老服务点的名称由区域、识别和通用名称三部分组成,格式为:××社区××养老服务点。

第二十五条申请开办社区养老服务点,到当地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社区养老服务点登记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简历;

(二)社区养老服务点设置报告(包括名称、房屋和日间照料床位设置情况及其他事项);

(三)服务人员名单和健康状况证明;

(四)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六条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自收到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根据社区养老服务点设置的基本条件进行实地踏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发给《社区养老服务点证书》;不符合条件的,以书面形式通知申办人。

第四章服务和管理

第二十七条社会办养老机构要与服务对象及监护人签订养老服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内容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和各方自愿的原则,不得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八条社会办养老机构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提供符合老年人营养需求的膳食,保证饮食卫生;

(二)及时清扫房间,环境良好,空气清新,定期为老人洗澡、理发、换洗衣物和床上用品,保证老人个人卫生整洁干净;

(三)服务护理人员和住养人员每年至少体检一次,体检结果存档备查。如工作人员或住养人员患传染性疾病,应立即离岗或离院;

(四)配备符合老年人特点的活动设施,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康复活动和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

(五)自觉主动接受民政、公安消防、卫生监督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第二十九条社会办养老机构中的服务护理人员应当接受岗位业务知识培训,持证上岗。

第三十条社会办养老机构变更名称、地址、负责人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备案。

第三十一条老年公寓的管理工作由区、县(市)民政部门负责,社区养老服务点的管理工作由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

第三十二条社区养老服务点仅限于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不得扩大服务范围。

第三十三条老年公寓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年检由市、区县(市)民政部门或授权委托社会福利协会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要求进行,且年度内还要进行两次以上的抽查。每年7月15日—7月31日为老年公寓自检自查阶段,8月为区、县(市)民政部门检查阶段,9月为市民政部门核查阶段。年检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开办养老机构资格。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要求,每年7月对社区养老服务点进行一次集中检查,且年度内还要进行两次以上的抽查。检查不合格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收回其《社区养老服务点证书》。

第三十五条社会办养老机构不得从事与养老事业无关的其他经营活动。

第三十六条为加强管理,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既不办理登记审批手续,又不加入养老服务连锁机构的社会办养老机构,认定为无证照经营,民政部门将依法依规对其进行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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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照顾功能持续弱化

家庭养老是福建省最为传统且主要的养老方式,然而受计划生育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家庭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家庭规模持续小型化,照料功能在不断减弱。因此探索新的养老模式,以承接家庭溢出的养老功能,为老年人口提供持续的生活照料势在必行。

(三)传统养老机构无法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

提供生活照料一直都是传统养老机构的主要功能。但是目前失能和半失能的高龄老人逐渐增多,他们除了需要普通的生活照料之外,也需要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然而,目前福建省的大多数养老机构没有医疗条件,无法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提供专业的医疗照护服务,迫切需要医疗资源的有力支持。

总之,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在持续弱化,大多数养老机构也不能提供专业的医疗护理,探索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已经迫在眉睫。因此走医养结合之路,促进“医”与“养”的深度融合发展已经成为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必然选择。

二、福建省医养结合现状

(一)多种模式并存发展

近年来,福建省采取多种措施,着力推进医疗与养老的融合,使多种医养结合模式并存发展,目前最主要的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内设式”医养结合模式,即在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部门,为养老人员提供一些基本医疗服务,采取该模式的主要有福州市社会福利院、福州金秋老人护理院等;第二种是“合作式”医养结合模式,即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实现医疗资源和养老资源的无缝对接,福州市文澳老年公寓就是此模式的典型代表;第三种是“转型式”医养结合模式,即鼓励经济效益不佳的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转型发展为医养结合机构,从而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和防治需求,如福州市第六医院转型发展为老年医院。

(二)医养结合政策体系开始构建

近年来,国家和各级政府都纷纷出台各项政策,并召开具体会议来支持医养结合的发展。福建省政府也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出台了相关政策:2017年,福建省出台了《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指导意见》,提出了构建医养结合模式的规划要求;2018年福建省卫健委确定33个单位为第二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2019年12月,福建省卫健委了相关指导意见,明确了从人才、资金等方面来提供保障,推动医养结合的发展。

(三)医疗结合落实效果欠佳

在各项政策的推动下,福建省的养老机构纷纷进行医养结合型转型和构建,目前福建省的医养结合型机构占比已经高达92.2%。但实际运作中,这些医养结合机构中只有4.4%的机构在内部独立设置了具有看诊功能的医疗部门;有一部分医养结合机构只是内设了简易药房,并没有看诊功能;还有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只是和医疗机构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表面上的“医养结合”,实际上并没有医疗作用。总之,福建省的医养结合落实效果与设想中的有较大差异,远远不能满足老人的医养需求。

三、福建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面临的困境分析

(一)专业人才匮乏

据统计现今福建省入住养老机构的人数有五万多人,按照较为理想的配置比例计算,护理人员应达到一万人左右。然而目前福建省的养老护理人员只有九千多人左右,护理人员配置不足且大部分护理人员为外来进城务工人员,并不具备专业的护理知识。专业性的护理人员短缺,严重影响着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

(二)扶持政策难以落实

扶持政策难以落实已经成为制约福建省医养结合的重要因素。福建省的养老与医疗体系采用分而治之的方式,各职能部门各自为政,陆续出台了各种推进医养结合的相关扶持政策,这些政策涉及规划、医养机构设立、土地使用、财政补贴等多个方面。但是,各部门所推行的政策往往存在重复交叉之处,管理标准、可享受的优惠政策经常不一致,难以实现政策协同,大大阻碍了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基层推广难

据调查,福建省的老年群体更愿意“非离家式养老”,特别是在闽南地区,大部门老人都不愿去机构养老。现今福建省的医养结合模式主要还是机构式,一般在城市进行推广,在农村等基层地区推广较为困难。基层推广的主要形式是家庭签约医生,广大居民尚未完全接受这一理念,基层地区的医养结合只能依靠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实现低水平的服务。

(四)医养结合支付体系缺失

医养结合要能够持续运行下去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要有能提供资金支持的医养结合支付体系。医疗保险可为医养结合服务提供方和受益方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4]。但是根据对福建省民政厅、医保局、省医保中心等相关机构的调研显示:目前福建省的医疗保险主要覆盖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服务项目、药品等,并不覆盖医养结合模式中的护理服务费用。目前,福建省的大多数医养结合机构不属于医疗机构的范畴,其产生的各种医疗、护理等费用均无法享受医保报销。由于医养结合支付体系的缺失,大部分医养结合机构无法通过医保结算来为入住的老年人降低医护成本,直接抑制了对医养结合服务的有效需求。

(五)服务主体参与积极性不高

医养结合工作的顺利开展,仅凭政府的力量是很难完成的,更需要的是各方服务主体的积极参与。然而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福建省的养老服务市场中各方主体参与的积极性并不高。普通民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成本相对较高,加之缺乏相关政策的有力支持,其参与动力不足。而条件好的医疗机构由于自身医疗资源往往供不应求,因此只会把有限的医疗资源投放于常规医疗,在其内部设立养老机构的意愿和动力都不足。

四、福建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困境的原因分析

(一)医养结合复合型人才培养不足,发展受限福建省医养结合复合型人才缺失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第一,从人才培养角度来说,开设养老护理相关专业的高等院校较少,目前仅福建医科大学等少数院校有开设此专业,能培养的专业人才较少,且大部分毕业生的首要就职选择是医院,很少学生愿意去养老机构发展;第二,从从业人员本身来说,现有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的人员大多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年纪普遍偏大、学历和学习能力都不佳;第三,从养老护理职业本身来说,该职业工作环境压抑、工作强度大、薪酬不高、社会认同感低。

(二)管理主体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导致政策难以落实

扶持政策难以落实的主要障碍是管理主体的协调机制尚未形成。从福建省现行行政管理体制来看,医养结合主要涉及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两大领域的多个行政部门,如民政、卫健、社保等部门。各主管部门平行运行,分别在分管的领域独立地制定政策、管理资源和发挥职能,一般只对各自的上一级部门负责,缺少部门间的横向沟通和整合,尚未形成有效的协调机制,难以实现政策的协同,导致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困难。

(三)传统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导致基层推广困难

受传统养老观念的影响,福建省特别是农村地区的老人对养老机构非常排斥,对“非家庭养老模式”存在诸多误解,觉得养老机构是儿女不孝和孤苦无依的代名词,因此即使疾病缠身、生活无法自理也不愿意入住专业的养老机构。传统养老观念根深蒂固,导致医疗结合在基层推广很难。

(四)医保政策相关规定不完善

根据医保政策的规定,医养结合型机构只有纳入医疗机构的范畴,才有资格享受医保报销政策。目前福建省的部分医养结合机构还不具备医疗资格,不属于医疗机构的范畴。有一些医养结合机构虽然具备医疗资格,但是由于医保规定未能纳入“医保定点”,其提供的各种医疗服务无法纳入医保结算范围。少数医养结合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虽纳入医保结算覆盖范围,但是其提供的医疗养护服务大都不在医保支付范围内。

(五)优质医疗、养老资源匮乏,医养机构参与医养结合动力不足

目前,福建省拥有的养老机构中真正具备医疗服务能力的只占两成,医养机构参与医养结合的动力不足最根本的原因在于优质的医疗、养老资源不足。养老服务属于微利项目,对于大部分普通养老机构而言,优势养老和医疗资源均匮乏,在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持的情况下是难以承担内设医疗机构所需的高运营成本的。而有条件内设养老机构的三级综合性医院却因医养结合项目经济效益低下,因此内设养老机构的动力不足,倾向于把有限的优势医疗资源投放于有经济效益的常规诊疗项目。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因为优势医疗资源相对匮乏,诊疗护理水平较低,资金和能力都有限,难以内设养老机构或者为合作的养老机构提供高质量的医护服务。

五、推进福建省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发展的对策

(一)建立专业人才培养机制

1.加快培养专业性照护人才。鼓励福建省的高校、职业院校设立养老护理相关专业,设立对此专业学生的入学补贴。同时,引导学校和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之间签订产学合作协议,定向培养,打开人才培养与输送的通道。

2.设立在职人员入职补贴制度。可对在职人员给予岗位津贴,通过提高养老护理岗位的薪酬水平来吸引更多的人才加入护理行业。

3.建立在职人员长效培训机制。为在职人员提供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在岗培训等服务,通过分级培训,线上、线下多种培训手段结合,进一步提高其从业素质。

(二)建设整体性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医养结合政策的有效落实

建立整体性行政管理体制是实现医养结合从理念走向实践的重要保证。医养结合的管理体制并非是单纯的卫生部门与民政部门的“混合”,而是要做好顶层设计,建设一个各管理部门能够长效配合的协作体系。从福建省层面来讲,首先要建立一个牵头部门作为部门间的决策中枢,负责统筹规划医养结合工作,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其次,要明确界定各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防止在管理上产生重叠和缺位;第三,建立部门间横向协调机制,特别是要建立民政部门和卫生部门间的横向沟通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互通,以促进医养结合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发展多元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促进养老观念转型

发展多元化的养老模式可以让民众对医养结合养老模式有一个全新的认识,更新公众的养老观念。目前福建省的医养结合模式还是以机构式为主,但是大部分老年人倾向选择非离家式养老,因此医养结合养老服务如何送至社区乃至居民家庭中仍是工作重心。对此,福建省应采取分类扶持的办法,重点发展家庭和社区模式。首先,继续推进医养结合家庭模式,进一步推广“家庭医生”签约制度,推进家庭病床制度的落实,使老人在家养老的同时可以享受专业的医疗服务。其次,大力推进医养结合社区模式,可以社区为单位建设养老院,然后由基层医疗机构承接社区养老院的常规诊疗服务。总之,通过发展多元化的医养结合养老模式,以促进民众养老观念的转型,促进其在基层的推广。

(四)完善医保支付政策,试点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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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业护理保险制度的理论基础及其特征

护理保险是通过运用大数法则的原理,采用风险分担的方法化解长期护理风险的一种方式。长期护理保险由其高费用和低发生率(20%),具有相当的“可保性”,成为商业医疗保险的潜在增长点。美国的商业护理保险运行已经较为成熟,多样化的产品设计能够满足不同人群的需要,而且由于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市场竞争往往能促使保险公司提供高水平的保障和优质的服务。另外,由于商业护理保险减轻了政府财政压力而受到政府的鼓励,美国政府就出台了《长期护理保险示范法规》,长期护理保险市场进行了规范。

但是商业保险模式的缺点在于:第一,覆盖范围狭窄,公平性不足。商业护理保险的价格一般较为昂贵,其面向的群体只能是有支付能力的中高收入者,在美国,低收入者只能接受医疗救助计划的帮助,但医疗救助计划和老年医疗辅助计划通提供的护理时间最长只有100天,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长期护理。第二,费用上涨较难控制。商业护理保险采用的是自愿参保的方式,因此容易遇到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风险。保险公司实为第三方支付者,难以提供医疗机构或安养院提供过度护理,可能导致经营风险。

(二)商业护理保险的运行条件

1.文化背景。新自由主义思想和社会达尔文主义文化崇尚个人奋斗和自由竞争,这一文化理念影响下的国家往往建立的是残补型福利模式。这种思想理念更加强调个人责任,坚信市场是解决各种社会问题的最有效手段,因此主张突出市场和职业福利的作用,推行社会保障产业化、社会保险商业化和社会服务社会化。

2.发达的市场。商业护理保险的实施离不开发达的市场条件。以美国为例,作为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国家,美国2006年金融和保险总收入达1.355万亿美元,相当于美国GDP(8.86万亿美元)的15%,雄居美国产业之首,美国保险业的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均居世界前列。发达完善的金融市场和先进的保险技术大大提升了美国商业护理保险的保障能力和保障质量。长期护理保险于上世纪70年代在美国推行以来就受到了中产阶级的欢迎,目前已经约占到寿险市场份额的30%。雄厚的经济实力、先进的保险技术以及完善的保险法规也是推动美国商业护理保险蓬勃发展和顺利运行不可缺少的条件。

二、社会护理保险运行模式及特征

目前实施社会护理保险的国家主要是德国和日本。其中德国护理保险采用跟随医疗保险的原则,雇员和雇主按照工资总额的1.7%各缴纳一半(2007年后改为1.95%)。日本将被保险人分为两个对象,第1号被保险人(65岁以上)从养老金扣除护理保险费,而第2号被保险人(40岁~64岁)则从医疗保险费中扣除护理保险费。德国护理保险的财源全部来自于缴纳的保险费,而日本有50%来自政府部门,其余部分由被保险人负担。

社会护理保险的主要特征在于制度是强制实施的,因此能够保证每一个制度参加者都能享受基本的护理服务,覆盖范围广泛,在给付方式上既包括货币的给付也包括服务的给付,或者是两者的结合。其不同于其他社会保险项目的地方在于接受护理等级评估是享受护理保险的必要条件。社会护理保险的缺点在于护理保险服务容易受到政府的限制,较难发挥市场的竞争机制作用,进而难以确保所提供护理服务的质量。2005年日本对2000年以来实施的护理保险进行了新的修订,其中有一项改革的内容就是促进护理服务提供的市场化和契约化,试图适度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提高服务质量,减少护理资源的浪费。

三、中国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的必要性

(一)中国目前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不高

中国目前对高龄老人的养老服务仍处于居家养老阶段,尚未形成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老年的服务远远不到位,实际享受到社会化护理的老人只占了潜在需求者很小的一部分。在思想观念上老年人健康和生活需求长期得不到重视,但事实上人在年老阶段相对于儿童阶段来说处于更为弱势的状态,加之中国老人有为儿女和后代牺牲的文化传统,多数老人生活节俭,对自己往往很苛刻,而社会和儿女又常常忽视这一群体的应有需要。笔者认为,老年人在年轻的时候为社会和家庭的发展都做出了很大贡献,他们有权利在年事已高身体不便的情况下得到来自家庭和社会的关怀和照顾。

(二)中国人口结构老龄化加剧

中国人口老龄化的压力将会不断加重。从时间角度来看,2007年底全国60岁以上人口为1.534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1.6%。其中65岁以上老人为1.0636亿,占全国人口总数的8.1%,且老龄化的速度快,上世纪70年代末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是家庭结构日益核心化,4-2-1型家庭结构的日渐形成,子女承担老年人的长期护理服务已经越来越力不从心。从空间来看,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里子女和老人不在同一城市生活的情况越来越普遍,农民不断进城打工,农村里留下了大量的老人和儿童,因此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我国都同样面临着老人的长期护理问题。

(三)社会保障体系尚不健全

中国目前的公共社会保障体系和补充社会保障发展均不完善,公共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覆盖率仍然不高,因病发生的长期护理费用并不包含在普通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内。而且,由于长期受到传统家庭养老观念的影响,不少群众根本没有意识到通过购买商业护理保险来解决养老问题,发展补充保障缺乏需求拉动。此外,国内资本市场发育尚不完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巨大,各地保险公司开办商业护理保险的能力也参差不齐,缺乏发展补充保障的经济环境。而且,中国居民在教育、住房、医疗开支过高也制约了他们对商业护理保险的购买能力。种种因素都表明中国不可能依靠商业护理保险化解未来社会化的高龄护理危机。

四、中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构建的设想

从制度分析的角度来讲,当社会对一种制度产生了强烈的需求而现实中的制度供给又不充分时,往往使所产生的社会问题不断加重,因此我们整个社会对护理保险的需求不能视而不见。但是,一项新制度的供给必须考虑该项制度的供给成本,从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程度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程度来看,近期我国发展社会护理保险的社会条件还不成熟,笔者认为中国可以分步骤构建多层次的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一)发展商业护理保险暂时弥补制度真空

由于中国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经济发展速度较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基本社会保险发展较为完善,这些地区劳动者素质普遍很高,经济承受能力较强,比较容易接受商业护理保险。对于商业健康保险公司而言,应当有针对性地设计护理保险产品,要能够符合中等收入劳动者的购买能力和切身需求。发展商业护理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部分人群的长期护理需求。

(二)建立老年护理救助制度,培育老年服务体系

我国目前社会保险收费已经较高,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已经较重,很难有继续征缴护理保险费的空间。在国家总体尚不富裕的情况下可以考虑优先建立老年护理救助制度。在高龄老人当中,最需要护理服务的往往是空巢老人和低收入老人。有必要整合现有社会资源,发挥社区养老机构和街道管理部门的作用,通过设定一定的评估标准,并划定一定的收入等级,优先保障急需长期护理的贫困老人的生活及医疗护理,其次再考虑将护理范围扩大到一般老人。在救助的形式上可以采用服务供给形式,护理服务可以由政府出资向医疗机构和民间机构购买。

在建设老年护理救助制度的同时,要有意识地培育和完善老年护理服务体系。目前对于养老保障问题普遍存在着重经济保障轻服务保障和精神保障的现象,由于服务是实现护理的主要形式,因此必须重视对老年护理服务机构和护理人员队伍的建设,这也是构建长期护理保障体系的重点和难点。目前劳动力市场上护工队伍素质低下、护理质量不高的问题较为严重,但是由于老年事业盈利能力差,这一问题很难通过市场自身来解决,因此政府有必要出面整顿现有保姆市场和护工队伍,通过立法完善劳动力市场,并通过出台相应的教育政策为护理保障体系的建立培养正规的护理人员队伍。

(三)建立普遍性的社会护理保险制度,形成多层次长期护理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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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探索居家、社区医养融合新模式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在辖区内组建全科医生团队,对60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状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健康档案,对孤寡老人实行免挂号费、降低检查治疗费等优惠。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2008年以来,组织多轮企业退休人员免费体检,周期免费体检率达83.29%。

一是建立家庭医生制度和健康管理团队服务。我市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启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重点为60岁以上老人、慢性病患者提供家庭签约服务。目前,政府举办的3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实施家庭医生制度,与60岁以上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76.7%。全市62家乡镇卫生院全部开展健康管理团队服务,组建健康管理团队342个,覆盖912个村卫生室,开展团队服务8304场次。二是开展居家老人医疗紧急救助活动。2012年,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公益服务的建设运营模式,建成市养老服务平台,以安全、健康和便捷生活为服务主旨,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紧急救助、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全方位服务。目前,平台12349养老服务热线已覆盖整个市区,24小时为老年人提供服务。三是开展医疗定点服务。由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与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联系,签订服务协议,充分发挥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四是开展健康知识咨询服务活动。全市以健康扬州社区行活动为载体,定期组织讲师团成员以及有关医学专家深入社区、乡村,针对不同人群开展健康知识讲座。今年仅市专业照料协会就组织社区健康咨询服务活动4场,培训养老护理员近200名。

(二)着力提升专业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水平

全市共有养老机构99家,其中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农村敬老院)72家,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等公办养老机构8家,老年公寓等社会办养老机构19家。全市共有养老床位数29820张,床位占全市老年人口总数的3.08%。社会办养老机构19所,床位2284张。全市有护理型床位1843张,占床位总数的6.2%。

一是公办养老机构医养支撑辐射能力强。扬州市社会福利中心成立颐和养老康复中心,通过与东方医院合作,在全国首创金拐杖养老服务标准体系,通过亲情助理模式、至全服务模式、ABC管理模式、GOT运行模式四大专属模式,实现示范引导、专业推广、辐射社区的作用。二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分类保障。曜阳国际老年公寓通过与苏北医院合作建立康复医院,完善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机制,为老人开展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紧急救护、体格检查、健康管理等多项综合性医疗服务。中小型社会办养老机构重点收治自理和仅需基础护理服务的对象。三是农村敬老院基础医疗覆盖广。我市72家农村敬老院,均拥有基础性医疗功能的医务室。敬老院与当地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双向转治机制,确保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机制作为医疗的重要补充。2013年,通过市慈善总会的资助,对城区685名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对象投保爱老无忧意外保险。四是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不断深化。我局与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扬大医学院联合开展初级护理员免费培训,截止目前,已培训养老护理员592名。全市养老护理员822名,其中持证上岗养老护理员620名(初级592名,中级20名,高级8名),持证上岗率达75%以上,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不断增强。

(三)加快医养融合医养融合政策创制

2013年,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健康和养老服务产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大力鼓励养老医养融合发展和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为助推我市养老机构转型升级发展提供了指导性意见。同年8月,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新增床位经费补助办法》和《扬州市城区养老机构运营经费补助办法》。办法对市区按标准建设、依规定运营的新增社会养老机构床位市财政给予每张床位3000元的建设补贴,对市区已开业的社会力量兴办的养老机构和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依据实际入住老年人数按全护理、半护理、自理、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70元、50元补贴。两项具体的惠民举措对大力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和鼓励发展医养型养老机构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和经费保障,同时,也为各县(市、区)出台养老机构补助办法提供了参考依据。针对老年人保健市卫生局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扬州市城市(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设置标准》、《扬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等多个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明确新形势下全市社区卫生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对推进城乡基层卫生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机制和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质量等作出明确的部署。

二、存在问题

总体上看,我市养老服务医养融合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与人口老龄化形势下的养老社会化、多样化、个性化的医疗康复要求不相适应,与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求不相适应,与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要求不相适应,在保障能力、政策法规、管理手段、服务水平、思想认识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医养融合制约因素较多

我市在推进医养融合方面虽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但是在服务能力、医保结算、政策引导等方面,还存在诸多制约因素。一是缺乏医保支持政策。由于养老不属于诊疗项目,因医保报销金额和住院时间的限制,造成需要长期康复治疗的老年人不得不连续出院转院,既造成过度医疗,也对老年人生理、心理健康发展不利。二是医疗护理能力欠缺。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通常只能提供日间照料服务,大部分养老机构虽然有医务室和护理人员,但是医疗和护理水平不高。而诊疗水平高的医疗机构,本身医疗资源十分紧张,使得优质医疗资源无法满足居家、社区、机构养老需求。三是养老护理队伍建设亟待加强。根据民政部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中4-5张床位就需要1名护理人员来推算,全市约2.9万张床位,至少需要5800名护理人员,而我市99所养老机构中,养老床位与护理人员的比例仅为25:1,50岁以上的养老护理员占护理员总数的70%以上,数量和质量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同时,养老机构护理人员劳动强度大,薪酬待遇过低,社会认可度不高和工作环境差等原因,也造成就业吸引力有限。

(二)养老机构供需矛盾突出

我市现有养老机构的存量与庞大的、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医养需求不相匹配,社会养老服务的压力较大。一是机构养老供养对象结构性失衡。养老机构照顾失能老人工作量大,强度高,同时也缺乏必要的医疗条件,因此养老机构愿意选择可自理老人,不愿意接受高龄、失能、半失能老人,造成社会上最需要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半失能老人被排斥在机构养老之外。通过《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结果和我市调研的实际来看,养老机构在收住对象定位上,近一半的机构只愿意接收自理老人或以接收自理老人为主,其中城区将近三分之二的养老机构,不愿意收住失能、半失能老人。特别是社会办养老机构,对入住老人身体因素作为重要的入住条件。二是专业老年护理院的缺失。根据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江苏省失能老年人占老年人总数的2.39%,我市老年人98.63万人,以此推算,我市约有失能老人2.3万人,而我市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仅为1843张,可见我市失能老年人医养型养老需要巨大。老年护理院作为以护理服务和维持生命的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医疗机构,具备对长期需要生活护理和医疗护理、康复、临终关怀的服务对象提供治疗性护理服务的能力,对缓解综合性医疗压力、构建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互通平台和解决老年患者出院后康复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省兄弟市老年护理院苏州市20所、南京市12所、无锡市6所,常州、徐州市各1所。其中,南京、苏州、无锡的老年护理院同时具备养老机构性质。我市尚无一家专业老年护理院。三是养老机构供给结构不合理。一为医养融合护理型床位缺失较多,全市护理型床位仅占养老床位总数的6.2%,与省政府要求到2015年,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3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二为部分地区高档豪华的养老机构,由于床位收费相对较高,入住率较低,而适合广大普通老年人,特别是寄养中低收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却排队难进,一床难求。四是城乡机构养老发展不平衡。在全市2.9万张机构养老床位中,大部分为农村敬老院床位,城市养老机构的床位占比远低于农村,与城市庞大的需求形成较大的反差。

(三)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艰难

社会办养老机构不仅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扮演着填补空缺的角色,也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总体上看,我市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仅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的8%,与省政府要求到2015年,社会投资兴办的养老机构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存在较大差距,其中护理型床位所占比例更低。一是新建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受到土地等政策的制约,租赁等形式的养老机构又难以符合规划、消防、审批的要求。二是对公办、社会办养老机构的扶持政策不平衡性。仅以对养老机构的省级资助为例,2008年2012年,省对按江苏省示范性养老机构标准新建、床位150张以上的公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助标准为3万元,而对社会办养老机构仅补助0.3万元。我市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床位建设为每张3000元,与省内兄弟市相比仍处于较低水平(南京、南通5000元,镇江、泰州4000元,徐州3000元)。三是优惠扶持政策可操作性不强,难于落实。如对于养老服务项目的土地供应政策,文件普遍作了以下规定:养老机构建设应当采取划拨方式供地的,一律划拨供地。由于上述政策过于笼统、原则,社会办养老机构获优惠供地很难实现。

三、下一步打算及建议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转变的必然结果,当前扬州市已步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应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养老问题,要做好重点医养融合发展的工作不仅时间十分紧迫,而且压力十分巨大。为此,我市应加快形成以政策扶持为导向、以财政投入为推手、政府与社会力量互联互动互补、覆盖城乡的社会医养服务新格局。

(一)创新手段、统筹规划,夯实居家社区医养融合基础

一是提升居家医养能力。大力推广智慧社区建设,推广虚拟养老院模式,通过可穿戴设备、视频诊断等手段,借助互联网技术、云技术和物联网技术,以信息化、智能化服务为支撑,为老年人提供及时周到的远程健康服务。在便民服务进万家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家庭医生制度,实现生活护理、康复护理进家庭,定期巡诊与应需施诊相结合的诊疗、护理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医疗保障。二是强化社区医养融合功能。结合城乡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养老互助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并在其中配备健康小屋、康复室等,筑牢社区医养融合基础;条件不具备的老居民区,按照就近原则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建立契约合作机制;鼓励新开发住宅配套建设医养融合服务设施,为社区老人提供完备的医养融合服务。三是大力开展医养融合志愿服务活动。成立服务老人的时间银行,倡导服务今天,享受明天的理念,采取时间储蓄的方式,发动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医养融合服务。

(二)结对合作、政策支持,加快养老服务医养融合

今年,我局将与市卫生局联合出台《关于推进医疗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的意见》,其中明确以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建立长效合作关系为依托,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模式,重点鼓励建设或转型老年护理院发展。2020年,全市养老机构全面完成567工程即: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0%以上;医养型养老机构占总数的60%;收住全护理、半护理老年人占总人数70%以上的养老机构应具有基础医疗服务功能。一是建议医保支持政策引入养老服务业,通过将需要中长期专业护理、康复、诊疗的养老对象纳入医保范畴,推进医养融合良性循坏发展。二是提升机构养老医疗融合服务能力。通过医疗机构在养老机构内设置分支机构、养老机构在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等完善医养服务结构。三是加强医疗资源机构养老配置能力。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鼓励医院将闲置资源改造成康复医疗机构或增加老年病科床位,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专科护理院,鼓励部分非建制乡镇卫生院积极开展养老服务。四是建立居家、社区、机构养老与医疗机构联动机制。对基层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送的老年病人,在挂号、就诊、检查及办理住院手续等方面提供一站式服务。五是提升养老护理员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可以通过设置岗位津贴和以奖代补的手段,逐步引导养老护理员队伍向专业化和年轻化转型。继续加大养老护理员的培训力度,明确对取得国家养老护理员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养老机构护理岗位连续从业2年以上的人员,分别给予每人3000元、2000元、1000元、500元一次性补贴。

(三)加大投入、积极融资,夯实医养服务基础

一是积极与财政部门做好对接,贯彻执行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39号)中对自建产权用房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和租赁用房举办且租期5年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改造补助政策。二是积极引导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与养老机构建立专职养老护理员绩效考核机制,绩效考核资金可由县、乡两级财政按比例分担。三是建议研究制定针对新建或转型床位150张床位以上且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医养型老年护理院给予一次性20万元以奖代补政策。四是建议设立支持医养发展的投资引导基金,采取投入资本金、直接补助、财政贴息、小额贷款、项目补贴、风险补偿金、参股产业基金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加速进入医养服务领域。

(四)搭建平台、延伸保险,推进社会办养老机构医养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