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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于市场需求的工程管理人才数量分析
当前我国正在开展大规模的城市基础建设,建筑行业在这样的发展形势下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在面对如此艰巨的任务以及发展前景时,建筑行业所承担的施工项目以及建设任务相关繁重。此外,我国各地域中的城市化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要加快城市化发展的建设步伐,需要加快城市基础建设以及相关建筑设施的建设力度。所以,我国房地产业、城市建设行业、工程建设行业以及城乡建设等多个行为都遇到了新的发展机遇。建筑行业对于懂技术知管理的人应用型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许多地区的人才市场,曾一度出现对建筑业相关的人才需求量达到了排名第一的现象。相关人才市场的数据显示,工程管理类人员所涉及到的行业多达100多个,而且这种发展趋势正在随着市场经济以及社会建设的不断发展,其人才需求数量呈现出有增无减的趋势。
二、面向市场需求的工程管理人才素质要求分析
对于工程管理专业毕业生,在毕业之后基本能够顺利进入到建筑企业以及相关监理行业出任现场施工技术以及施工预算等岗位。有的工程管理人才会进入到相关的咨询公司出任工程造价以及招标工作,有少数人才会进入到房产开发公司出任地产策划以及相关工程管理岗位。这些人才都会在经历一个时期的磨炼之后,成为建筑行业相关部门的主管。应该说,与建筑相关的行业,对于工程管理人才有着非常大的需求。这就要求工程管理毕业生必须要具备专业的工程技术知识的同时,还需要具备经济、管理等相关行业综合性知识。而且建筑行业相关用人企业,为了能够达到更好的招聘目标,更加注重工程管理人才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等层面的要求。这样才可以让所招聘的人才,能够更好地处理书本以及理论知识中所没有涉及到的实际问题。可以说,面向市场需求的工程管理类人才,应该具有主动发现与解决问题的能力。从另一个层面上分析,实践能力的优劣是工程管理类人才的综合素质的一种有效体现。
三、工程管理人才所存在的问题
1.过于重视技术专业知识,忽略了技术管理能力培养。工程管理是一个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应该说是管理与工程相融合的一门专业性、实践性较强的学科。面向市场需求的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在进行学习时不仅要认真学好管理类知识,还需要在内心中树立建筑行业的意识。从工程管理专业课程进行分析,其涵盖了技术、经济、管理、法律四个专业平台。但许多学生在进行这四个专业知识学习过程中,普遍存在着对技术类型课程较为重视,忽略了管理类型课程的学习的现象。其学生还没有意识到,工程管理需要基于技术背景下实施具体化的管理,两者之间的专业知识学习都是付出同样的努力。如果在学习过程中过于重视技术专业知识,忽略了技术管理能力的培养,建筑企业用人单位对其人才的认可度并不高。此外,通过对工程管理专业课程进行分析后发现,其专业所涉及到的人文类课程较少,多数都是以选修课的形式出现,没有在工程管理专业学习中体现出综合素质以及人文精神培养的重要性。这样的一种培养方向,导致了拥有技术的工程管理人才缺少一定的适应能力,无法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得到更大的发展。2.缺少独立解决问题能力。我国教育长期以来受到应试教育的影响,在专业设置、课程设置以及办学理念等多个层面上反映出了其滞后性。这些问题导致了许多人才所具备的专业知识较为单一,并且由于缺少相应的发现及解决问题的能力,让部分学生缺少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当这部分人才在进行实际工作时,无法对整个事件进行观察与分析,更无法对所处理的事件做出正确、合理的决策。工程管理类人才,在对市场进行分析时,需要通过对市场表象进行理性分析,并以自身的专业管理知识对其所呈现的问题进行差别,最终进行决策。但由于在校所学习到的理论知识与高速发展的市场需求形成了脱节,在进行决策时通常会表现出缺少多方案决策的思路,也无法对多方案进行优化抉择。3.实践能力差,缺乏团队协作精神。工程管理专业在经历了多年的发展,在开展人才培养过程中虽然具有一定的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培养环节,但其培养力度还不够。这样的人才培养模式所培养的人才,在进入到具体工程管理岗位时,会表现出实践能力差、协调能力弱的问题。导致这个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是,工程管理专业在进行人才培养过程中,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设置存在问题,实践教学多数都被安排在假期由学生自身来进行完成。学校想要利用假期时间,让学生能够进入到相关行业进行锻炼,但许多学生在开展实践学习过程中,无法得到全方位以及团队式工程管理实践训练。从而让其在实践学习过程中,得不到专业化的实践训练,导致其运用能力相对较弱的情况发生。而且在进行实践过程中,许多学生忽略了工程管理过程中协调沟通能力的培养,还没有意识到协调管理需要渗透于整个工程当中。由于缺少相应的实践,刚毕业的工程管理专业学生会表现出以自我为中心、表达能力差、协调沟通能力弱、缺少团队协作精神的问题。
四、面向市场需求的工程管理实践能力培养建议
1.扩展知识层面,培养综合能力。正如前文所述,工程管理类人才需要具备专业的基础知识,同时还需要具备适应市场发展需求的能力。想要提升此能力,除了专业知识以外,更需要加强自身的知识结构,通过不断努力扩展学习与积累,不断完善自身知识结构。因此,要合理安排在校学习时间,利用好学校图书馆增加自身理论知识。同时,还应该主要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各类学术讲座,从中吸取最前沿的理论知识及信息。这不仅有利于自身专业知识的积累,还能够培养自身的综合能力。2.重视综合素质的培养。面向市场需求的工程管理人才,必须要具备适应快节奏工作的能力。简单而言,建筑企业在招聘时,更倾向于具有专业实践经验且适应能力较强的人才。因此,培养工程管理人才过程中,应该认真分析市场需求,将其知识体系与能力培养进行有机的融合。这样的培养模式,才能够培养出专业知识过硬、市场适应能力强的专业人才。各院校应该加大举办与工程管理相关的活动,为学生构建一个模拟化情境,让学生参与到实际的方案讨论、模拟谈判等与工程管理相关的活动当中。让学生在校期间就能够对其今后的工作岗位有所了解,让其可以通过各种模拟情境增强自身的思辨能力,提升适应及应变能力。同时,还可以在此类活动中,不断培养自身的语言表达、管理沟通以及协调能力,最终实现综合素质的提升,让所学习的专业知识与市场形成联系,最终成为用人企业所需人才。3.采用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应该说,工程管理人才是一种复合型管理人才,管理需要具有一定的管理方法及手段,更需要非常强的实践经验。在培养工程管理实践能力时,应该采用工学交替的教学模式。学生要结合自身的优势,尽可能地参与到社会实践活动当中。在整个实践过程中,专业课程教师应该给予全方位指导,并要求其形成书面报告,并对学生所开展的实践活动进行点评,协助学生提升综合能力。要让学生参与到一个具体的工程项目当中,让其全面地对项目策划、项目造价管理、招标、施工计划、预算、工程结算、验收、合同管理等多个环节的内容进行了解与实践。在其内心中形成“问题—实践—认识—修改—展示”的循环认识过程。4.培养协调沟通能力。工程管理人才应该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并将协调与沟通渗透于整个工程管理过程当中。面向市场需求的工程管理实践能力培养,需要培养其人才的协调沟通能力,让其意识到工程管理过程中人际交往的重要性。只有通过良好的协调与沟通,才能够为整个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所以,工程管理专业学生,在日常生活与学习当中,除了要认真学习好专业知识以外,还需要加大人际交往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的培养。要懂得将自身融入到集体当中,多参与学校以及学生社团所举办的活动,并与同学进行交流。这不仅能够锻炼自身的口才,还能够增强自身的协调沟通能力,为后续进入到实际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
五、结语
总而言之,面向市场需求的工程管理实践能力培养,需要加强对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不仅要重视其基础知识以及专业知识的教学,还需要从其专业的发展方向制定合理化的培养方案。采用工学交替的培养模式,协助学生能够更好地做好自身的职业规划,让其对工程管理专业与市场需求都有一个全面的了解,从而才能实现更清晰化的职业目标,有效提升工程管理人才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
参考文献:
[1]易忠君.工程管理专业人才培养中教师角色转换探讨[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3,(2).
[2]王佳惠,赵金辉.工程管理专业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途径研究[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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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利于提高建设工程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
在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企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条件下,在建设单位有了初步的项目投资意向之后,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管理工程咨询合同的实施,并对咨询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或者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方案。这样,不仅可使项目投资更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方向,而且可使项目投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
2、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参与各方面的建设行为
工程监理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场准则。要做到这一点,仅仅依靠自律机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为此,首先需要政府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这是基本的约束,也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
3、有利于促使承建单位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使用安全
建筑行业的产品有其特殊的性质,一般的情况下,工程的耗费大,使用时间长,在社会的影响深远。对于我们工程监理方面的监督管理是站在使用者的角度去看待问题的。在监督的过程中想要保证质量,就要求监理人员都要懂得技术,懂得管理的专业性人才。
4、有利于实现建设工程投资最大化
建设工程投资最大化有以下三种不同表现:
(1)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投资额最少。
(2)在满足建设工程预定功能和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建设工程寿命周期费用 (或全寿命费用) 最少。
5、工程监理的发展趋势
我国的建设监理已经取得有目共睹的成绩,并且已为社会各界所认同和接受,但是应当承认,目前仍然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因此,为了使我国的建设工程建立实现预期效果,在工程建设领域发挥更大的作用,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加强法制建设,走法制化的道路
目前,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条款不少,部门规章和地方性法规的数量更多,这充分反应了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律地位。但从加入 WTO 的角度看,法制建设还比较薄弱,突出表现在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方面。应当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借鉴国际上通行的做法,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
2、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监理发展
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十几年的时间,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造成这种状况既有体制上、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建设单位需求和监理企业素质及能力等原因。但是应当看出,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将对工程投资效益越加重视,工程前期决策阶段的监理将日益增多。从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
3、适应市场需求,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
工程监理企业应当通过市场机制和必要的行业政策引导,在工程监理行业逐步建立起综合性监理企业与专业性监理企业相结合、大中小型监理企业相结合的合理的企业结构; 按工程内容分,建设起能承担全过程、全方位监理任务的综合性监理企业和能承担某一专业监理任务的监理企业相结合的企业结构。
4、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对于监理的工作性质来说是一种具有全过程的跟踪服务,对有工程监理企业的员工的素质要求也要随之提高了,已满足客户的需求。由于近几年来的科学技术的迅猛的发展,无论是在机器设备方面,还是在工艺,材料等方面都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正是因为这样,我们看到了我们身边的各个方面都时刻的发生着变化,从业人员想跟得上时代的步伐,企业有更好的发展,就要从员工入手,定期的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是自己更清楚的了解自己的工作性质与责任,此外还要考虑与之相关的先进的设备与技术进行详细的了解,一边在工作中能够更好的发挥作用。对于工程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方面,一定要加强,一定要公平公正,对待工作认真负责,诚实守信,弘扬企业精神,使员工为企业创造口碑的效果,这样能够是企业更好的发展。
结束语
随着发展的大趋势,今天的建设工程成为当今最具发展的一个行业。本文就工程监管这个角度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在这个方向上对于工程的质量进行控制。以法律法规为标准,对于质量的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不断地提升监理人业务水平,使之更专业,有更高的可信度。此外,在法律法规方面也要不断的完善,以便于更好对监理企业的更好的控制,这样有利于市场秩序的规范化。每个刚刚兴起的学科都会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不断地找出解决方案,更好的发挥企业自身的作用。我相信明天我们的监理企业会更加的完善。
参考文献
[1]刘贞平等.建设工程监理概论.北京:中国建筑工程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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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监理的发展历程及现状
1.1工程监理的发展历程
进入改革开放以来,建筑行业虽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机遇,由于传统体制模式的禁锢,无证施工、质量不合格、无证规划设计等现象屡见不鲜,建筑市场一时间被各种矛盾笼罩,迫切需要建立完善的市场监督平台,基于这一要求,我国在1983年就开始施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第二年国务院对工程监理制度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标志着我国工程监理制度突破了原有的监督模式,形成了集政府、企业和第三方多重监督体系[1]。自此以后,我国工程监理事业不断的发展和完善,到目前以发展为全面推广时期。
1.2工程监理的现状
我国工程监理制度建设之初就带有明显的政府强制性,经过了二十几年的发展,工程监理制度仍然带有明显的强制色彩,国务院有权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畴,同时,国家还出台了各项规定来约束工程监理的行为,地方政府同样出台了更细致的相关条例。政府过多的干涉,使得工程监理市场竞争意识不强,地域垄断现象更是甚嚣尘上,多数工程监理企业依赖性强,对市场的敏感度过于薄弱,更谈不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此外,我国工程监理企业服务意识较差,在很大程度上监理企业只是为了满足政府强制规定的要求,而在自身服务意识上没有觉醒。
2.工程监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2.1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尚未形成
2.1.1市场垄断和区域保护现象严重
企业的发展必须以把握市场规律为前提,而工程监理企业却忽视了这一点,由于工程监理行业带有明显的强制色彩,工程监理市场的开放性就受到严重阻碍,地方保护主义和垄断现象比比皆是,外来企业根本就无法进入到区域市场中,地方政府出台的政策对地方工程监理企业过度倾斜,导致本地工程监理企业依赖性强,竞争意识薄弱,这势必会造成市场公平性的缺失,严重阻碍工程监理市场的发展[2]。
2.1.2竞标投标机制无法体现公平性
我国对于工程监理评估并没有一个完善的标准,这就使得在招标的过程中,业主无法按照一个系统的标准来衡量监理企业的综合水平,业主无法完全知悉监理企业的信息就已经构成了不公平,同时,我国工程监理的招标机制尚存在问题,例如,在进行监理企业招标的过程中,当地的一些龙头企业和管理部门常常选择下属的监理企业,使其他监理企业无法通过公平竞争中标;评标专家不能客观的对监理竞争企业进行评价,导致有能力的监理企业与标失之交臂;还有一些建筑单位将投标期缩短或者延长,使得一些监理企业无法获取到正确信息而错失投标。这些现象在监理招标投标市场上屡屡发生,致使我国监理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性无法显现。
2.2管理机制无法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
2.2.1行业协会形同虚设
行业协会无法起到应有的作用,更无法企及国际上较大的专业团队,我国行业协会的会员常常是以单位为主,而单位的代表恰恰的经营管理人员,协会自然不能成为监理工程师的社团组织,具有高水平、高素质的专业人员就无法被吸引,使得行业协会的人才紧缺,再加上协会的工作内容一般受到政府的限制,在维护会员利益时很难做到公平公正,工程监理市场也会因此失去应有的公平性与秩序性。
2.2.2现代监理制度不够完善
我国工程监理企业一直以来就呈现出政府一管到底的特点,监理企业内的管理制度往往与政府挂钩,无法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制度,各个管理部门的职能存在交叉严重的情况,导致管理成本激增,进而效率也随之下降,同时,我国在工程监理的立法方面虽然已经建立,但基本思路和质量仍然存在问题,使得工程监理行业无法进行公平竞争,没有市场竞争的激励,监理企业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道路上就更加举步维艰。
2.3工程监理的人才机制不够健全
2.3.1复合型专业人员紧缺
现今我国绝大部分工程监理工程师大多指向设计和施工等方向,而从长远来看,工程监理的需求绝不仅仅局限于设计和施工,迫切需要一些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专业人才,而我国目前工程监理企业在人才吸引方面还需不断完善,同时在管理人员方面相对落后,无论是信息渠道的搜寻还是信息的处理都有所欠缺,在监理工程师的认证方面,限制了集技术和管理于一体的复合型人才的发展,只注重质量监督而忽视了技术和管理的重要性。
2.3.2从业人员整体素质过低
国际上胜任监理工程师的条件是必须兼具技术和管理等方面的能力,一些大企业如美国兰德公司等拥有硕士和博士学历的监理工程师的比例超过7成,而且工作经验也是国外企业比较看重的指标。而我国从事监理行业的工程师一般来自于各单位的退休员工、其他企业转换而来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或者是企业上级单位相关部门调转来的工程技术等。我国监理人员的整体素质偏低,学历参差不齐,人才流动性大。这些不利因素使得我国监理企业在国际市场中很难站稳脚跟[3]。
2.4构建科学合理工程监理体系建议
2.4.1强化工程监理市场的管理
整顿工程监理市场的秩序对促进工程监理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想规范工程监理市场秩序,首先要做的就是打破垄断局面,引入竞争机制,让工程监理企业能够在一个公平的氛围下竞争,业主在进行招标时一定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合法程序选择具有资质的企业,同时,业主应与中标的监理企业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职责和利益[4]。政府部门应严惩招标不法行为,维护工程监理市场的公平性。
2.4.2重视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行业协会是政府和企业的纽带,行业协会应该作为企业领导者和引路人的角色,充分发挥其管理职能,调整行规行法,营造和谐的市场运行环境,使资格管理工作有的放矢,加快建立信息网络的建立,严格市场准入机制,维护工程监理市场的有序性。监理企业应加强市场敏感度,应以积极、公平的心态去面对市场竞争,加快企业体制改革,努力建立符合市场需求的现代企业制度。
2.4.3完善企业用人机制
工程监理不仅仅局限于设计和施工,该包括管理、经济等方面,属于知识密集型服务行业,这一行业所要求的人才不仅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还必须具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法律方面的知识,同时,还需兼备足够的实践经验。基于此,工程监理企业必须重视人才培养,建立一套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按照企业自身情况引进合适的人才,根据岗位需要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避免出现岗位重叠的现象。企业要定期对人才进行培训,并根据员工的特长安排岗位,充分将员工的职业生涯与企业发展相结合,实现工程监理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3.小结
工程监理制度的健全对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我国目前工程监理所存在的问题给我们敲响警钟,要想紧跟监理行业国际潮流,就必须提高对工程监理存在问题的高度重视,本文挖掘出三点关于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并依次给出了解决的建议,希望对工程监理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改革道路有所帮助。建筑市场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壮大,工程监理市场将迎来一个又一个机遇和挑战,要想实现工程监理的长足健康发展,就必须把眼光放长远,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对工程监理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相信经过不断的努力,工程监理行业定会呈现良好新局面。
参考文献
[1]李杰.中国工程监理业现状与发展研究[D].西南交通大学,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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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及建设工程监理制度逐步确立的过程中,累积了诸多棘手且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监理企业、从业人员、业主行为、市场环境以及政府监管等5 个方面。
(1)监理企业本身的问题
监理企业方面的问题是目前建设工程监理行业诸多问题争论的焦点之一。首要的问题是企业数量过多、规模普遍偏小,全国监理企业已超过6000 家,年产值能达到1000 万元规模的监理企业微乎其微。监理企业数量过多、规模偏小往往会引发监理企业的其他不规范行为。激烈的行业竞争导致监理企业间的压价竞争行为;因低价引发的监理服务低质问题;监理企业的不良经营状况导致对长期利益的忽视,引发人才培养不力、经营模式和经营范围单一等问题。
(2)从业人员方面的问题
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方面的问题主要指监理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据调查,从业人员中专科所占比例最大,为58.9%,中专仍占有26.1%,其中,在专科中从正规院校毕业的只有12.1%,而从正规院校毕业的本科生只有6.7%。监理从业人员从业资格和经验的缺乏是制约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这与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时间较短有关。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也存在着从业人员收入过低问题,这也是导致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的原因之一。低收入以及长期以来形成的行业吸引力缺失等问题导致符合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数量不够,无法满足监理市场需求。
(3)业主行为方面的问题
业主作为监理活动的参与主体之一,其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监理企业或监理从业人员及其他参与主体的行为方式。在工程建设中,轻视监理,对监理作用认识模糊不清,定位不准的现象很普遍。建设工程监理制度自发展以来形成的诸多问题和矛盾引发业主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认识的误差,忽视监理单位的作用。在上述基础上选定的监理单位的独立性、公正性、公平性及科学性都将受到质疑,况且多数业主单位将其视为自己的工具,仅为其服务,左右现场监理人员的工作、削弱其决定权。以业主方为主导的监理活动中,监理服务费用被拖欠已是常事,而监理单位却不敢追讨。
(4)市场环境方面的问题
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环境是问题探讨的一个焦点。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中,监理服务收费过低是最明显又最难以解决的问题,它是诸多问题的诱因。与2007 年的监理收费标准相比,现有监理服务收费过低已是不争的事实。伴随其产生的一个问题是监理的范围变窄和阶段缩短;监理工作的范围由质量控制、工期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组织协调转变为仅进行质量控制和监督;实施监理的阶段由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理转变为仅施工阶段的监理。为争夺监理业务及规避相关法律法规而出现阴阳合同、盖章合同及监理企业间的“挂靠”等问题。
从业主方对监理认识的误差、左右监理工作、拖欠监理费用到监理收费过低、监理服务范围变窄及其他市场不规范现象不难看出,法律赋予建设工程监理的第三方独立性地位已逐步丧失。
(5)政府监管方面的问题
主要表现为:通过颁布地方性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建设工程监理的限定;在监管范围扩大的情况下,政府监管的方式尚未实现现代化和多样化,使得政府监管难度较大。
(6)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恶性循环现象
在建设监理企业方面,存在企业数量多、规模普遍偏小以及经营方式单一化等问题。同时,监理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以及人们对现存建设监理市场现状的认识等原因,使得优秀的专业人员不愿选择监理作为长久的职业选择,导致到目前为止,尚未形成一支具有公信力及专业素质扎实的监理队伍。上述监理企业以及监理人员两方面的问题必然引发监理服务质量的普遍下降,逐步丧失
建设单位的信任。加上社会及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理解的局限性,导致建设单位缩减监理服务的范围,从“三控两管一协调”发展到仅监督施工质量的局面。但这并不意味着问题的终结,因为这些以压价竞争为核心的行业问题往往会造成监理质量的再度下滑、监理行业信誉以及行业吸引力的丧失。从而回到问题的源头——监理企业服务质量及监理从业人员素质严重不符合市场需求,恶性循环由此而生。
二、结论与建议
从对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分析和探讨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形成过程是对建设工程监理管制逐步加深的过程。从试行建设监理制度以来,逐步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制和约束。从建设工程监理的试水阶段、稳步发展阶段、全面发展阶段到建设工程监理纠偏阶段的整个过程中,建设工程监理受到的束缚在逐步加深。
(2)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政府管制与市场经济体制矛盾、独立性与依赖性矛盾及供给单一化与需求多样性矛盾是所有问题产生的根本原因。
(3)现有法律法规已全方位地限定建设工程监理,包括监理企业、监理从业人员、实施监理的项目范围以及监理服务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限定了强制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项目范围;《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限定了监理行业的主要从业人员的行为;《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限定了对监理企业的管理办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限定监理服务收费的标准,监理服务收费须采用政府指导价。
解决行业内的问题、恶性循环应该从突破建设工程监理的制度框架出发,寻求制度突破与优化才能使建设工程监理得到完全释放。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形成是政府主导的,所以改善目前建设工程监理的尴尬局面必须仍以政府为主导且需从现有法律法规框架着手。在现有法律法规框架下,提出以下建议:
(1)适度放宽强制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范围。《建设工程监理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及地方性管理规定对强制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范围几乎囊括了所有在建项目,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所以应适当缩减强制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如: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可不实行监理,以及对于其他强制实行监理的项目类型也可适当提高规模标准等。逐步弱化建设工程监理制度的政策强制性。
(2)改革对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制方式。规范和改革对监理企业的管制方式需要修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比如提高监理企业的准入门槛,以及将三级资质管理改为二级或仅一级资质管理等。注册监理工程师的考试制度在一定范围内阻碍了高素质监理队伍的发展,因此可改为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监理从业人员的专业及职业道德状况等进行长期监督和管理,此项工作可授权监理协会主持。
(3)引导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方向发展,促进工程咨询行业多样化发展。业主单位对工程咨询的需求并非仅监理而已,它包括项目管理总承包、CM 模式以及代建等多种形式。而监理与之却有许多功能重复之处,因此引导监理企业向专业项目管理企业方向发展是满足市场需求多样化和提升监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效方式。
(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理顺其职责范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理顺质检、安检及监理之间的关联与区别,理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等各方的职责,无需为保障辖区内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及安全而额外加深对工程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的管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托质检、安检、监理合同备案及监理招标备案等手段对监理活动的各参与主体进行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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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同点:
(1)范围不同:现阶段的工程监理只是限于项目施工阶段,而工程项目管理则是对该项目的宏观调控和全过程进行管理。
(2)内容不同: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必须是三控两管一协调,但是现阶段我国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对投资、进度、质量进行控制,而且投资控制往往是业主自己或委托其他造价咨询单位进行控制的。项目管理则是兼顾工程建设管理的所有项目,如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合同信息管理。
(3)与业主关系的定位不同。监理单位和项目法人是委托关系,监理单位是公正的第三方,项目管理则是全部代表业主的利益,是业主的忠实的助手和顾问。
1.2相似点:
(1)范围:虽然现阶段中国工程监理主要侧重于工程建设施工阶段,但是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还是有很多相同的地方。项目管理的首要任务是确定并控制包含在项目范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并对其他项目管理过程进行指导,主要涉及到工程建设的投资决策阶段、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以及竣工验收和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的管理,这与工程监理是一样的。
(2)时间:时间管理通常称为进度管理,是控制项目时间的重要环节,同时,时间管理通过确定,调整合理的工作次序和工作周期,在满足项目时间要求的前提下,调节资源配置和成本达到最佳的状态。在这点上面,工程管理和工程监理所采用的方法是一致的。
(3)成本:项目管理对项目成本的管理只要分四个步骤进行:制定资源计划,成本估算,成本计划,成本控制。工程监理对投资成本控制的主要思路就是将实际支出和计划投资进行比较,再结合项目实际的进度进行调控,该思路与项目管理基本相识,只是在接轨中上存在一些问题,如果要完美的融合还需要时间。
2、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接轨融合中的实际问题和对策
我国推行工程监理制度由来已久,无论从市场需求还是自身发展来看,项目管理制度的兴起不应以取代监理制度为前提,而是应努力实现监理制度与项目管理的融合,进而完成由工程监理制度向项目管理制度的过渡。由于人民公众的认识惯性,工程监理几乎成为施工阶段质量监督的代名词,因此给工程监理过渡到项目管理造就较大的阻力,可能造成监理公司在承接前期策划业务出现不被接受的尴尬。另一方面,工程监理从侧重于工程施工阶段过渡至项目全过程管理则需一段过渡时间。
在实施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接轨融合时以下三点尤为值得我们注意:
1. 工程监理与项目管理在优势部分上的接轨融合。
工程监理在施工阶段时的质量控制上具有一定优势,所以项目管理同工程监理这部分职能的融合接轨时应当慎重。在这个部分,项目管理取代工程监理不是明智之选。如果项目管理过多的干涉工程监理工作,就致使职责权力出现交叉与重叠的现象,让工程承包商迷失方向,影响到工程监理的现场工作。项目管理应该作为业主的代表,在宏观上对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工作进行督导,而不是将自己投身到质量控制的第一线,过多地介入工程监理的工作。项目管理应该使用合同的方式,积极支持工程监理的质量控制工作,并通过工程监理的成熟系统,为设计方案以及相应规程规范的落实提供保障,从而保证了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融合接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在弱势部分上的接轨融合。工程监理制度的部分环节,存在着工程监理介入少、介入难的现象。这些环节的控制虽有其名,但却没有任务实质性内容,这便形成了工程监理的空白地带。例如,对施工前设计阶段的管理,对工程施工中投资的控制等。这些空白地带正是项目管理制度发挥作用,适应市场需要的地方。项目管理应该以业主的代表这一身份,充分利用自身能够参与到项目前期工作的优势,或是独立进行工作,或是指导监理开展工作。运用项目管理理论对上述工程监理空白环节进行控制,并制定出相应的操作规范。随着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接轨融合的深入化,项目管理在上述空白环节上的管理职能将会逐步显现出来。同工程监理实现优势互补。
3.项目管理人力资源建设。项目管理公司是智力密集型、知识密集型行业。人力资源是项目管理中的最主要的资源。专业的知识、过硬的技术、较强的能力和高水平的职业道德是工程咨询业人员的必备素质。项目管理公司要想在市场立于不败之地,就应该将企业发展重点放在人力资源的建设上,根据公司的业务的特点来建设公司的人力资源,而不是单纯地将监理公司的人员纳入项目管理公司。在我国目前监理人员中,以技术人员居多,其知识结构不够合理,法律、经济和管理知识相对缺乏。懂技术懂管理知识的复合型人才严重缺失。
3、接轨融合的一些建议:
面对日益严峻的国际竞争形势,我国的监理企业迄今为止尚未完全开放向管理管理公司发展的方向与国际接轨。
3.1加快投资体制的转变脚步。伴随着工程建设管理体制与国际化接轨,我国的工程项目监理从无到有的迅速发展,并从工程监理向项目管理转变的脚步,我国的投资体制也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在项目建设的筹资由政府拨款变为“拨改贷”再改为多元化融资的基础上,投资管理的体制也从政府部门成立的项目管理指挥部转变为由项目法人负责的责任制。故而,加快投资体制的改革,建立投资责任激励约束机制,真正提高项目业主对资金使用效果投资风险的关注和重视,这是工程监理向工程项目管理转变接轨融合的首要因素。
3.2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和行业规范建设。针对我国现在建筑市场仍不完善,项目管理业不完全规范的情况,因此,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的方针政策,建立和健全各类建筑管理市场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进一步加速废除和清理那些与世贸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不相符的法律法规,做到门类齐全、互相配套,避免出现交叉重叠、遗漏空缺和相互抵制的情况。
3.3建立完善的市场需求和外部环境。因为市场需求是监理发展的根本,所以对项目管理服务和健康发展的持续要求是现阶段监理公司向管理公司过渡的关键环节,务必尽快转变和完善政府职能,建立市场准入机制,同时加强项目管理的宣传力度和对行业的扶持力度,创造更好的外部环境,监理公司也应当加强行业诚信体制的建设,创优质服务业绩,以此来激发业主的服务需求意愿。
结束语:
作为一门复杂综合性学科的项目管理,对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施、提高投资效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因此,我们要加紧步伐建设项目管理的改革,使其不断规范化、科学化,同时,加强监理公司向管理公司的接轨和融合,以此适应国际市场日益残酷的竞争环境,让我国的管理公司能够与媲美抗衡国外的工程咨询公司,保证我国的建设行业入市之后能稳步、健康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谢坚勋,叶勇,欧阳光辉等.浅谈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接轨[J].建设监理,2004,(2):22-24.
[2] 孙立兵.项目管理与工程监理合并管理[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34).
篇6
1 建设工程监理的现状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历经了监理试点、稳定推进、全面深化的不同阶段,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受建设工程领域的好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经成为了我国建设工程的基本制度之一,在多年的推行之下逐渐形成了整套法律法规体系,正在向制度化、法律化的轨道前行。
其二,建设工程监理队伍正在不断扩大,监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也在不断提升,至2014年截止,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在册从业人员已达94.19万人,其中,隶属于行业协会注册的从业人员有20.19万人,占总人数的21.43%。建设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的数量较2005年底增长了117%,注册执业人员较2005年增长了105%,大大提升了工程监理队伍的整体素质。
其三,建设工程监理的范围不断扩大,涉及行业细分领域包括: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电力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铁路工程监理、通信监理、石化监理等,范围不断拓展,内容涵括了建设工程的各个领域,并逐渐由施工监理、投资决策监理向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理转变。
2 建设工程监理的问题剖析
2.1 准入门槛低,市场竞争不规范
建设工程监理的准入门槛低,催生出一些专门为“挂证”而参加监理考试而并不从事监理行业的现象,出现所谓的“人证分离”,存在较大的责任风险;还有一些专门为挂靠而成立的监理公司,并不从事监理业务,而靠“出卖”资质收取管理费,影响了监理行业的正常健康发展,也有损于监理的服务质量,造成不良的负面效应。同时,还存在应用不正当手段,进行恶性竞争的问题,由于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良莠不齐,为了承揽业务,采用规避招投标、陪标、低价中标等暗箱操作手段,存在恶性竞争的现象。
2.2 工程监理取费较低,制约了监理行业发展
在建设工程监理中,一些工程设计、工程勘察、工程招标、工程咨询等都属于监理的范畴,而目前,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取费标准和利润空间较低,不利于监理行业的经济发展。同时,监理市场竞争的不规范现象也致使一些监理项目无法按照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进行取费,这导致了监理服务质量低、人员素质低的问题,使监理流于形式,不利于监理行业发展。
2.3 建设工程监理队伍素质整体偏低,人才建设不规范
这不仅表现在监理队伍的数量上,还反映在理论知识结构和现场实践经验上,都存在监理队伍整体素质偏低的现象。具体来说,我国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数量不足,不能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监理人员的资质认定制度也还有待磋商,这个制度对于一些非监理岗位工作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的考试压力太大,显现出较大的矛盾。另外,监理取费较低,导致监理工程人员的收入低,监理企业由于取费低,就找一些低工资的人充数,根本无法起到有效的监管作用,形成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2.4 工程监理责任定位不清晰,法人地位不明显
在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责任中,存在界限不清晰、不规范的现象,这种责任不清晰的现象,导致一些责任被无端扩大,责任过多,而权力却没有得到很好的利用,致使一些监理遭受不正当处罚,监理缺乏自,在产权关系和管理经营方面不清晰,分配制度也存在不合理的现象,制约了监理的长远发展。
3 工程监理规范化措施探讨
3.1 完善监理法律法规体系,严守质量关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体系条款不少,然而,在市场规则和市场运行机制方面的监理细则较少,需要不断地完善监理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依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轨道发展。同时,要拟定规范化的监理措施,严守工程质量,具体方法为:首先,做好监理的准备工作。项目监理工程师进场之后,就要与建设单位取得联系,获取相关的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施工图、地质勘察报告、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文件等,按照“先方案、再交底、后实施”的原则,进行认真的审核。其次,要对承包单位的资质和保证体系进行质量控制,重点审查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组织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等。最后,实施对工程的质量控制。施工前,要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记录等技术交底,还要对施工材料进行合格审核。施工过程中,监理要通过巡检、旁站、平行检验等方式,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对于不合格的施工方案要责令其及时纠正。施工后的验收程序中,要让承包单位进行三级自检,然后,专业监理工程师再进行实地检测和核对,对于需要整改的部位下达整改通知书,验收合格之后才能签认。
3.2 规范工程投资控制,追求效益最大化
为了规范建设工程的投资控制,可以将建设总目标进行细化,分解到各个施工环节,如:桩基施工投资控制、基坑支护投资控制、安装投资控制等,再根据工程进度计划,拟定不同的月计划、季计划、周计划,从多个角度实施投资的控制。要注意监理的提前介入是投资控制的关键,有利于掌握证据,帮助建设单位优化设计方案,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3.3 规范工程监理进度控制
对于建设工程项目的进度控制规范化的实现,要以动态控制为切入点,对工程施工进度进行协调和控制,全面分析施工总进度计划,包括:关键线路的可行性和合理性、天气变化因素、人员因素、材料因素等,对影响进度的风险因素进行预测、分析和排查,从而实现动态的监理控制。
3.4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培养高素质的监理人才队伍
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未来市场趋势是实现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监理,在市场需求多元化的规律之下,要积极拓展监理服务内容,并加强对监理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形成相当数量的高素质监理人员,打造出公信力强、品牌效应的工程监理企业,以推动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稳定快速增长。
4 结束语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已经与国际惯例接轨,在不断拓展的工程市场需求之下,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要正视现状,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在完善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制度的条件下,实施工程项目全过程监控,并优化工程监理企业结构,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工程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参考文献
[1]纪振洲.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策略研究[D].山东大学,2014
[2]尹琦.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研究[D].辽宁大学,2012.
[3]尚晓东.我国建设监理工程师的权力与责任研究[D].天津大学,2014.
篇7
2.1浅层次融合
一些工程监理单位已经认识到和电力工程项目管理相融合是十分重要的。针对再融合中所面临的尴尬局面,工程监理公司可以将其更名为项目管理公司,从而有利于市场建设主体和相关建设主体改变对原有工程监理公司的看法和认识。或者是在保留工程监理公司的前提下,成立项目管理公司,与此同时,组织公司的工程监理师努力拓展业务。因此,这种做法不仅有利于工程监理公司保持比较完备的框架和结构去继续从事监理业务,而且还有助于项目管理公司在不受任何的压力的情况下,去高标准地操作。
2.2更深层次的融合
(1)工程监理的薄弱部分与工程项目管理相融合。在监理制度的许多环节,监理介入的范围比较小,并且在部分环节上的控制有名无实,从而行成了工程监理的比较薄弱的部分,如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等,监理的作用比较薄弱。而这些环节的对市场的需求又是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发展的机遇。
(2)工程监理的强势部分与工程项目管理相融合。工程监理的强势部分就是在施工阶段对工程质量的控制,而工程项目管理参与到施工阶段时应当谨慎,取代监理不是可取的。对监理过多的干涉只能导致权力和职责的重叠,使承包商在施工的过程中不知所措,从而影响到监理工作的开展。工程项目管理把自己在工程质量控制上和工程监理监理等同的思想是错误的,其应当在宏观上对工程质量进行控制,以组织和合同的手段支持监理的工作,依靠工程监理的完善系统,保障文件和规范的落实,实现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的融合。
2.3人力资源建设
电力工程项目管理是知识密集型、智力密集型的行业,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因而,工程咨询业的从业人员必须要具备相应的技术、知识、能力、职业道德。人力资源是电力工程项目管理公司能够在在市场竞争保持着巨大优势的最重要的因素,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应当把人力资源建设当作工程建设过程中最主要的任务。在工程监理公司更名的过程中,不能单纯的把监理公司的人员全部转入到项目管理公司,而是要根据项目管理服务的特点来建设公司的人力资源。
篇8
工程监理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产物,也是工程建设方面一项新的重大的改革。但是由于我国工程监理制度实施的时间不长、当前市场经济环境还尚未完全成熟,近年来工程安全质量问题居高不下,暴露出我国监理工作的一些问题,本文就此做一探讨。
一、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作用
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已经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格局框架,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准的提高,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建设监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
1、提供工程投资借鉴,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
在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企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条件下,在建设单位有了初步的项目投资意向之后,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管理工程咨询合同的实施,并对咨询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或者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方案。这样,不仅可使项目投资更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方向,而且可使项目投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工程监理企业参与或承担项目决策阶段的监理工作,有利于提高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避免项目投资决策失误,也为实现工程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2、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
工程监理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场准则。要做到这一点,仅仅依靠自律机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为此,首先需要政府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这是基本的约束,也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政府的监督管理不可能深入到每一项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因而,还需要建立另一种约束机制,能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约束。建设工程监理制就是这样一种约束机制。
二、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应有的作用。在实践当中,不少监理形同虚设,一味迁就承包商,不按安全生产规程行事,监理工作流于形式;有的监理一人承揽几个项目,分身无术,不能真正做到全程监理;有的“监”而不“理”,由承包商自行实施监理业务,只是象征性地履行书面程序。这些都埋下了工程安全、质量隐患。
2、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监理制度的规定不够完善
工程监理一直强调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而《建筑法》尽管明确了国家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但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实施过程中确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不正当的竞争。所有这些都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建设法律法规都涉及监理制度,但缺乏真正全面明确监理制度的法律文件,造成社会对于监理制度的认识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
3、监理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
从监理队伍的人员组成来看:一是设计、施工单位的退休的工程技术人员,他们有丰富的设计与施工经验,但他们年龄偏大,没有充沛的精力,对新知识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差。二是设计、施工的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跳槽到监理单位,而监理单位没有及时对他们进行监理相关的业务培训,因而,他们虽有一定的设计与施工经验,但没有经过系统的监理理论培训,很难适应监理工程师岗位。三是近年来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他们虽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他们缺乏实践经验和现场的协调能力。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懂监理且精力充沛的监理人才。
三、完善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推进法制化进程
强化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制建设,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我国对此颁布了有关的许多法规和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指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解决工程质量低劣的办法之一,就是要强化法制建设,“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而有效地规范、指导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法律常识,引导公正守法地开展监理业务。监理企业和从业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洁身自好。只有廉洁才能独立、自主,才能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以合同为条件,以技术为方法,将法律、法规、合同等视为建设市场管理的中心,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作为监理的重点,才能保证达到建设项目预定的目标。
2、重视施工图纸等文件的复查。
要有效地进行项目的质量监控、进度监控和费用监控,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合理地解决合同中发生的纠纷,起到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公正作用,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工作实施之前对组成该项目的合同文件进行全面的了解熟悉。
一个项目的设计不可能达到完美无缺的程度,完全有可能在施工中出现一些变化,尤其在建设任务量大,工程交付时间紧张的情形下,赶工现象严重,设计不但不完善,而且时有差错。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他的助手,应在施工开始前复审设计图纸,以确保设计图纸的正确性、合理性。如果监理工程师能及时发现设计上的遗漏和错误,并及时予以更正,将给进度计划的实现、质量控制、费用的节约提供良好的条件。否则将会出现返工及索赔等情况。
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发展
我国实行建设工程监理只有十几年的时间,目前仍然以施工阶段监理为主。造成这种状况既有体制上、认识上的原因,也有建设单位需求和监理企业素质及能力等原因。但是应当看出,随着项目法人责任制的不断完善,以及民营企业和私人投资项目的大量增加,建设单位将对工程投资效益越加重视,工程前期决策阶段的监理将日益增多。从发展趋势看,代表建设单位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工程项目管理,将是我国工程监理行业发展的趋向。当前,应当按照市场需求多样化的规律,积极扩展服务内容。要从现阶段以施工阶段为主,向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发展,即不仅要进行施工阶段质量、投资和进度控制,做好合同监理、信息监理和组织协调工作,而且要进行决策阶段和设计阶段的监理。
4、建立一支具有高素质的稳定的监理队伍
在监理工程师队伍的建设上,要坚持业务素质与职业道德素质并重,对于丧失监理职业道德素质的监理人员,要坚决把他们清除出监理队伍。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断提高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断提高工程技术理论与实践经验,二是不断提高监理的理论与实务,三是不断提高管理协调能力。具体措施如下:加强对监理市场的建设与管理,促使监理单位内部形成竞争机制,实行按劳取酬,合理拉开收入差距,这是监理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动力;政府必须加大力度,清理整顿监理市,坚决取缔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严格限定监理市场的准入标准;在监理工程师考试问题上,应当遵循理论与实践并重的原则,改革现行的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出题思路,使资格考试在培养既通晓理论知识又具有实践经验的复合性人才方面,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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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监理是我国改革开放后近几年发展起来的新兴行业,已经初步形成新的工程项目管理的格局框架,促进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水准的提高,其对提高工程质量、控制投资和工期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贡献,建设监理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同。
1、提供工程投资借鉴,提高投资决策科学化
在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企业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的条件下,在建设单位有了初步的项目投资意向之后,工程监理企业可协助建设单位选择适当的工程咨询机构,管理工程咨询合同的实施,并对咨询结果进行评估,提出有价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或者直接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为建设单位提供建设方案。这样,不仅可使项目投资更符合国家经济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投资方向,而且可使项目投资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工程监理企业参与或承担项目决策阶段的监理工作,有利于提高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避免项目投资决策失误,也为实现工程投资综合效益最大化打下良好的基础。
2、规范工程建设各方行为
工程监理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都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场准则。要做到这一点,仅仅依靠自律机制是远远不够的,还需要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为此,首先需要政府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全面的监督管理,这是基本的约束,也是政府的主要职能之一。但是,由于客观条件所限,政府的监督管理不可能深入到每一项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因而,还需要建立另一种约束机制,能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对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建设行为进行约束。建设工程监理制就是这样一种约束机制。
二、目前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存在的问题
1、监理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能够充分发挥工程监理应有的作用。在实践当中,不少监理形同虚设,一味迁就承包商,不按安全生产规程行事,监理工作流于形式;有的监理一人承揽几个项目,分身无术,不能真正做到全程监理;有的“监”而不“理”,由承包商自行实施监理业务,只是象征性地履行书面程序。这些都埋下了工程安全、质量隐患。
2、相关的法律、法规对监理制度的规定不够完善
工程监理一直强调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包括对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监理。而《建筑法》尽管明确了国家推行工程建设监理制度,但仅将监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阶段,实施过程中确存在许多不规范的行为,甚至出现不正当的竞争。所有这些都说明尽管我国已颁布的建设法律法规都涉及监理制度,但缺乏真正全面明确监理制度的法律文件,造成社会对于监理制度的认识存在不同程度的偏差。
3、监理队伍的素质有待提高
从监理队伍的人员组成来看:一是设计、施工单位的退休的工程技术人员,他们有丰富的设计与施工经验,但他们年龄偏大,没有充沛的精力,对新知识的接受能力相对较差。二是设计、施工的在职的工程技术人员跳槽到监理单位,而监理单位没有及时对他们进行监理相关的业务培训,因而,他们虽有一定的设计与施工经验,但没有经过系统的监理理论培训,很难适应监理工程师岗位。三是近年来大、中专院校的毕业生,他们虽精力充沛、勤学好问,但他们缺乏实践经验和现场的协调能力。因此,目前监理队伍缺乏既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又懂监理且精力充沛的监理人才。
三、完善我国建筑工程监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1、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推进法制化进程
强化建设工程监理的法制建设,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我国对此颁布了有关的许多法规和政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指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定》等,解决工程质量低劣的办法之一,就是要强化法制建设,“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从而有效地规范、指导监理工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法律常识,引导公正守法地开展监理业务。监理企业和从业工作人员要廉洁奉公、洁身自好。只有廉洁才能独立、自主,才能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则,以合同为条件,以技术为方法,将法律、法规、合同等视为建设市场管理的中心,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作为监理的重点,才能保证达到建设项目预定的目标。
2、重视施工图纸等文件的复查。
要有效地进行项目的质量监控、进度监控和费用监控,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合理地解决合同中发生的纠纷,起到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公正作用,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全体监理人员在施工监理工作实施之前对组成该项目的合同文件进行全面的了解熟悉。
一个项目的设计不可能达到完美无缺的程度,完全有可能在施工中出现一些变化,尤其在建设任务量大,工程交付时间紧张的情形下,赶工现象严重,设计不但不完善,而且时有差错。专业监理工程师和他的助手,应在施工开始前复审设计图纸,以确保设计图纸的正确性、合理性。如果监理工程师能及时发现设计上的遗漏和错误,并及时予以更正,将给进度计划的实现、质量控制、费用的节约提供良好的条件。否则将会出现返工及索赔等情况。
3、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向全方位、全过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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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问题;发展
引言
随着我国建筑行业不断发展,人们也开始对工程建设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工程建设质量是人们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所以要加强工程的监理工作,对工程建设进行严格的控制,能够消除工程的安全隐患,并且保证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更加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但是我国工程监理市场管理存在着很多的问题,如监理人员素质不佳、监理市场混乱、监理制度不全等,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工程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使工程建设质量无法保证。
1工程监理市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1工程监理市场管理混乱
由于当前工程监理市场缺乏高效的管理制度,导致相关问题时有发生。我国工程监理业务中经常出现不同监理单位之间转接监理工作、监理人员相互借用监理证件等现象。还有一些企业为了自身的利益,私自大量招聘监理人员,形成了连体的监理系统,造成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无法正常进行。此外,一些监理单位并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不具备进行独立核算建设工程质量的职能。有些监理公司甚至很长时间基本没有业务,在接到监理业务时才开始找监理人员,新招的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并不能保证,从而造成监理质量无保证。
1.2工作人员素质不高
在当前实际中,通常工程监理人员一般都是其他从事建筑方面的工作人员考取了工程监理的执照后变成的监理人员,监理工作素质参差不齐。有些考取了监理证的人,只是在工程监理公司挂名,根本没有从事监理工作。流动性大已成为工程监理行业的特点,临时聘用也成了行业内部司空见惯的情况,所以监理人员的素质不高也就显而易见了。
1.3监理公司组织机构不健全
项目监理机构制度不落实,监理人员数量不足,专业不配套,结构不合理,不能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少数总监理工程师无证上岗或者总监代表无总监书面授权即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全部职责,严重影响机构管理的效能和水平。
2提高工程监理市场管理的方法
2.1规范工程监理市场
保证良好的市场秩序,使本地的工程监理市场处于开放的状态,而且还要积极引进其他工程监理企业,以提高工程监理市场的活力,促进工程监理企业的健康发展。坚决抵制垄断经营的做法,保持市场的平等性和竞争性。相关的地方部门还要对外地的一些工程监理企业做出一些鼓励,彻底避免地方主义保护政策的出现。
2.2加强人员配备和培训工作
监理单位应具备实施施工监理能力,还应当具备设计监理能力,以及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监理单位要具备工程质量的控制能力、进度和投资的控制能力;会使用技术手段,熟练地使用经济控制手段、合同控制手段和法规控制手段,以适应全方位监理的需要,这些就要求单位对人员的合理配备与适当的管理培训。
2.3对工程监理公司的监管
当前应不断规范监理公司的准入制度和责任制度。准入制度包括监理公司在市场的准入制度以及监理人员在监理企业的准入制度。加强对监理市场的管理与控制,制定监理企业准入制度,避免不合格企业的流入,造成市场的混乱,保证监理市场的正常运行。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准入制度,监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制定责任制度,把责任制度落实到工程监理的每项工作中,监理人员尽职尽责的做好每一项工作。
3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的发展趋势
3.1法制建设对法制化道路的推进
目前,我国针对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的管理不断推出各种法律法规,并且地方性法规部门对于建设工程监理的规定也比较多。由此可见,我国开始不断重视对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的管理和不断提高监理市场的地位。但这并不代表我国的工程监理的相关法制建设非常健全,我国自从加入世界组织之后,市场管理及市场规则方面的问题越来越突出。我国市场规则方面存在竞争与交易规则不完善;而对于市场机制方面也形成了仲裁机制、信用机制等。因此,我国需要全面总结经验与教训,从而促使我国的法制建设全面形成。
3.2依据市场需求促使监理工作的全方位发展
随着我国建设工程项目法人责任制度不断完善,由于私人集资项目和民营企业数量的不断增加,建设单位不断重视建设工程投资的收益,凸显了监理工作对工程成本的控制至关重要。从目前来说,建设工程监理应该根据市场的需求而发展,并不断扩展监理服务内容。应该全方位的促进监理工作的发展,要在建设工程的进度和质量等方面努力做好监理工作,还要对工程的决策阶段和图纸设计阶段进行监理管理,从而对建设工程进行全方位的控制。
3.3监理企业结构的优化
在市场经济的要求下,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必须遵循市场规则的调节。由于施工企业对监理工作要求多种多样,需要监理公司能够适应这种模式并满足施工企业的各种需求。监理公司在市场机制及行业政策的引导下,应该建立一个具有专业性、全面性相结合的监理企业,并不断根据市场的变化而优化企业结构。
3.4我国工程监理市场管理需要与国际化接轨
目前,随着全球国际市场的不断开放,大量具有实力的国外企业不断进入我国建设市场,来争抢我的市场,同时我国的建设工程企业也在积极的进入国际市场,并与这些跨国公司进行国际竞争。但是,由于我国刚加入WTO不久,大部分企业对国际惯例的不太熟悉,并且我国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实力也不太强,与发达国家的建设工程企业相比,我国监理公司内部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远远不足,并且监理公司具有的管理制度也不太完善,我国监理企业以这样的情况很难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取得胜利。所以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应该不断的总结经验与教训,并努力与国际惯例接轨,不断的面向世界并向外国先进企业学习,从而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促进我国的工程监理行业的全面发展。
4结束语
对于处在发展初级阶段的工程监理企业来说,它在建设过程中起到的监督和控制作用是非常大的。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等方面需要经过工程监理的监督控制,这样会更加科学合理,从而给企业带来的大量的效益。无论是建设企业、施工企业还是工程监理企业它自身,都应该对工程监理工作予以重视。目前,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好,要想工程监理企业得到长足发展,解决以上提到的发展中的问题势在必行。
作者:欧阳开权 单位:荆门市东鑫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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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project supervision; problem analysis; development strategy
中图分类号:U415.1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2)03-0020-02
1、我国工程监理业目前存在的问题
1.1 工程监理法规体系和市场体系尚需进一步完善
尽管《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均有工程监理的有关规定,但目前尚未建立系统、完善的工程监理法规体系,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
1.2 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亟待提高
目前,我国工程监理人员的水平参差不齐、结构不合理,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监理工程师的知识结构不够合理,缺乏集技术和管理于一身的复合型监理人才。(2)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监理工作的需要。 (3)监理人员缺乏综合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经验。多年来,监理工程师的主要来源是从事设计、施工和科研的工程师、建筑师,经过一定的培训后上岗,先天有所不足。
1.3 监理企业的发展水平普遍较低
我国监理企业大致分为四种类型:一是政府主管部门为改善经济条件,安置分流人员成立的公司;二是大型企业集团设立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三是教学、科研、勘查设计单位分立出来的公司;四是社团组织及社会人士成立的监理公司。其中三分之一左右是在1994年《公司法》颁布前按照传统的国有企业模式成立的公司,除第四类少数社会化的监理公司外,绝大多数存在产权关系不明晰,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运行机制不灵活,分配机制不合理的现象。监理公司缺乏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职工的积极性难以充分调动,严重制约了监理企业和监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1.4 没有形成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
1.4.1 监理服务的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尚未形成供求平衡是市场经济平稳发展的基础,供求平衡必须通过公平的市场竞争来取得。在我国,则是从国外移植并通过制度强制推行,是政府行为。政府的这种强制性推动,在我国工程监理制度建立之初,对快速建立起专业化、社会化的工程监理制度起到了大大的推动作用。同时,工程监理制度的强制推行,也导致了需求和供给的猛然扩张,大幅削弱了市场的调节作用,使得供求机制发生扭曲。2.监理的招投标体系未能真正体现公平原则。工程监理的招标过程则相对短暂的多,建设业主也就更难在短暂的招投标过程中从监理单位的资质、业绩、拟派人员的资历等指标中对监理单位所能提供的服务水平做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形成一种信息不对称。这种信息不对称,造成对业主的不公平。
2、监理行业竞争策略
2.1 以市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首先,加强市场宣传。培育对项目管理服务的市场需求,首先要加大加强行业宣传。政府和行业协会应该加强项目管理宣传,可以通过网络、杂志、报刊等媒体来进行宣传,多收集项目管理成功案例,要让人们充分认识到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大力宣传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门专门科学,应由专门的项目管理机构来实施,宣传专业机构实施工程项目管理的优越性。其次,加强市场培育。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培育方面的作用,行业协会在激发业主的服务需求意愿方面也能起到重要作用,要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公信力,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最后,支持市场发展。政府和行业协会可以组织业内专家和管理专家,为广大咨询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公司发展咨询,并出台具体的、可供实施的项目管理公司发展战略,支持项目管理市场的发展和完善,对于有意向项目管理公司发展的公司,行业协会可以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并在公司硬件、软件方面提供一定的帮助。
2.2 以市场为导向培育复合型人才
工程项目管理作为工程监理企业的发展目标,它是高智力的知识密集型行业,人才的知识结构和充裕度将决定企业的兴衰,未来企业的竞争很大程度上将是人才的竞争。工程建设涉及的学科很多,具体从事项目管理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有一定的工程技术或者工程经济方面的专业知识、较强的专业技术能力、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而且要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组织、协调有关各方共同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因此,工程项目管理公司是多方面人才的汇集,包括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各方面的人才。而人才的培养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一方面需要政府提高对培养高素质工程管理人才的重视程度,为监理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的作用以及通过其他渠道,另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对监理人员的监管力度,规范监理人员行为,对于素质低下、道德意识差的监理人员清除出监理队伍。
2.3 建立健全相关法规和政策
首先,明确项目管理的法律地位。我国的建设市场己经完全开放,改革继续深化。然而,配套法律建设的速度却相对滞后,行业的现行最高法规《建筑法》中没有对项目管理的具体规定,《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都只是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等独立的法律规定,而对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中还没有相应的规定。因此在《建筑法》修改时,增加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的相应条款,明确其法律地位,使得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的开展有法律层次的保障性。其次,修订完善相关法规。不论是建设工程监理,还是项目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都需要健全的法律法规作保障。建设主管部门要围绕当前工程建设形势发展的需要,针对建设工程监理和项目管理行业的实际情况,抓紧研究制定相关法规建设规划。除了高层次法律的修订完善,相关法规的修订完善也是十分重要的。最后,出台配套法规。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法规建设的力度,研究制定相关政策。一是要尽快修订行业最高法规《建筑法》,并明确项目管理的法律地位;二是组织编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和有关实施导则;三是要抓紧制订出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四是抓紧研究、制定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积极培育工程项目管理招投标市场。
2.4 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发展方式
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从实际出发,加强对企业开展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建设工程监理企业要发挥智力密集优势,适应市场需求,注重人才培养,拓展服务功能。
2.4.1 扩大业务资质范围。目前市场有两种做饭,第一,申请新的资质。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的单位实行资质管理,一定资质的企业只能从事与其资质对应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企业从事工程的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所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工程监理企业只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如资金、人员等,就可以申请新的资质,并且多个资质可以同时申请。第二,就是企业重组。重组不是简单的资源叠加。企业并购是企业重组最重要的形式之一。对于规模较大的监理企业,由于本身已经具备了相当的资质条件和人力物力财力,其有能力收购其他小型企业,从而扩大企业资质,补充人员,扩大企业规模和业务范围。对于中等类型的企业可以通过横向和纵向合并的方式,与其他规模相当的企业进行组合,取长补短,进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进行规模扩张,提高企业的综合实力。
2.4.2 改变企业管理模式。首先,改变企业内部的组织模式。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的转变也应该进行内部组织模式的转变。根据各种组织形式的适用条件和项目管理的特征,来选择合适的组织形式。其次,改变实际工程项目管理的模式。最后,提高人员素质,充实项目管理的专业人员。大力培养项目管理人才,是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管理人才培训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工程建设企业和行业协会的作用,二是行业协会要积极搭建工程项目管理人才培训的平台,加强与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指导工程建设企业开展人才培训。三是工程建设企业要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人才资源建设。
2.5 实施工程监理行业的品牌战略
品牌战略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企业创立市场品牌的过程。企业通过品牌效应开拓市场,提高市场知名度、市场占有率,增大市场份额。1)品牌战略有利于监理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品牌战略首先是一种先进的企业经营理念,它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立足于现代市场竞争的制高点,把企业和市场更加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充分确立了企业在市场的长远发展前景和整体竞争优势,另外,品牌战略也有助于促进企业文化建设;2)品牌战略有助于促进监理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助于树立企业的产权意识,培养企业的独立精神,强化企业的自主意识,提高企业冲破旧体制束缚的主动性,转变经营管理观念,为企业的创新机制的建立创造有利条件。3)科技铸造品牌,诚信支撑品牌。在重大项目中科技含量越来越高,其中出现了不少新技术、新材料、新课题,监理如果能主动积极协助建设方解决工程建设中的疑难杂症,那么就能让业主真正感受到不一样服务,使企业的品牌效应在市场上日益扩大,凸现企业的科技综合优势。可以设立专家顾问组,对技术方案、疑难问题进行咨询和审核,然后决策,既弥补了现场人员经验不足,容易工作失误,又是高级人才作用的以充分发挥。
3、结语
通过以上对监理行业现状分析及研究,总的来说,我国的工程建设监理行业在我国尚属新兴行业,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竞争将会更加激烈,企业结构不合理化情况依然严重,法律法规虽然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体系,但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且有很多需要修订和完善,只有以立足于监理行业这一主要目标市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引进人才、不断开拓关联市场,实施工程监理行业的品牌战略,监理企业向项目管理企业发展方式,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得先机,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江苏省建设厅,建设工程监理热点问题研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7年10月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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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监理行政管理机关对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不规范企业资质管理与个人执业资格管理相脱节的现象,有的企业人证分离,有的企业注册人员满足不了资质标准要求,还有的企业注册人员大量流出,而其资质却未受到任何影响。对监理市场中存在的出借出卖资质资格、转让监理业务、非法挂靠、监理不到位等,业内反映比较强烈。但由于对这些行为的认定比较难,缺乏处罚依据,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1.2地方保护主义和监理单位过度竞争,导致数量与工程监理任务不协调地方保护主义一直影响着工程建设中的方方面面“,肥水不流外人田”,保护地方利益,层层阻扰外省外市监理单位进入自己的范围开展业务。导致了各地的发展水平不平衡,进而影响各地政策法规的不统一。经济发达的沿海城市,建设项目多;经济欠发达的地区,建设项目少;从而导致同资质等级、不同地区的监理单位,有的业务量大到自身无法消化,便临时招兵买马,所聘人员良莠不齐,甚至有的未受过专业监理培训,便仓促上岗;而有的监理单位却因接不到监理业务,无法维持单位正常支出,导致人才的流失。同时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当地企业设置进入门槛,导致了政策设置的不合理和企业发展的不平衡。
1.3缺乏有效的行业监管,人员素质偏低大多数监理单位人员来源于三种渠道:一是来自施工企业;二是来自设计单位;三是来自企业的基建管理部门。行政主管部门为了开展监理业务,审批把关较松,造成了“监理人员”并不完全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条件。监理企业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缺乏适合项目管理的人才,尤其是经济、商务、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不足。缺乏项目经理,双语人才,市场调研人才,方案设计和审查专家,经济评价和投资估算人才,融资管理和企业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和熟悉国际惯例的能从事国际工程项目管理的人才。由于对监理企业定位影响和企业间不公平竞争,导致人员素质低,结构不合理,考核激励机制不健全,培训费用少,人员调动困难,所以很难形成具有核心竞争项目管理企业。由于相当数量的监理人员从业素质能力不高,就难以避免对工程产生损害。
1.4工程项目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岗位职责不明监理单位在取得某个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业务后,为顺利完成业主委托的服务内容,都要组织一个监理班子来确定如何实施监理目标。通常在管理层次上分三个层次,决策层、中间控制层和作业层,根据对各个层次人员的要求制定岗位职务和职责,选派监理人员。一些工程项目的建设监理组织机构不健全,管理层次模糊,职责不明,运作无章法。监理单位单纯为了节省监理成本,在确定监理人员数量时不考虑工程项目的施工密度和复杂程度,仅按专业各配一人。由于项目监理人员偏少就容易形成管理层次模糊,岗位职责不明。这种情况不符合监理工作科学、有序的工作原则和客观规律性,因此很难达到预定的监理目标和效果。
2通信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完善策略探讨
2.1进一步完善我国通信工程建设法律机制
随着加入WTO过渡期即将结束,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规则、技术标准、经营方式、服务模式等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因此,我们应利用加入WTO的有利条件,借鉴国际上先进、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经验,尽快转变服务观念,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改革企业制度,不断完善建设工程监理法律、法规、制度、合同文本和技术标准等,积极提高企业竞争力,开拓国际工程咨询服务市场,加快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的国际化程度。
2.2要积极推进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完善和加入WTO后新形势的发展需要,投资主体更趋多元化,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深化,社会和市场对监理行业的需求在深度和广度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适应多层次、多专业的市场需求,调整监理行业的组织结构势在必行。监理行业组织结构调整的关键是,监理企业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正确的企业发展战略。有条件的大型监理企业要在经营管理观念、人才优化组合、项目管理水平、新技术的研发能力方面有所创新,尽快与国际接轨,从而尽快成为能够与国际咨询顾问公司相抗衡的工程项目管理型企业,为社会提供全过程、全方位的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通过行业组织结构的调整,最终建立起大、中、小型监理企业相对稳定、协调发展的行业组织结构体系。
2.3进一步明确在实施阶段实行工程强制性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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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并不是相互独立的,他们之间存在着合同。在这种背景下,监理单位往往不能独立发挥其作用,而且在工程建设中,这种忽略监理的现象存在较为普遍。许多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重视不够,对其认识只停在表面,认为可以控制着监理单位的行为,不能够对监理单位的权利责任做到正确的认识,从而使监理单位丧失独立性,进而影响监理工作的进行。
服务对象
、服务范围具有局限性由于我国的工程监理机制规定,监理单位不能服务于施工单位,而只能服务于建设单位。从这看来,我国的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不免太过单一,这同时也说明了我国监理行业同国际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在过去近20年的时间里,我国工程监理由于各种原因并没有真正起到监理的作用,而只是停留在施工的水平。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之后,监理企业并没有深入了解工程项目就开始工作。当遇到一些规模较大、高难度的项目时,将会阻碍监理工作的进行。
解决工程监理存在问题的对策
1充分发挥工程监理的市场调节作用
我国加入WTO之后,工程单位受任与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进行全方位与全过程的管理,这将是其发展的趋势。所以,我国的工程监理要根据市场需求,充分起到市场调节的功能,同时优化监理企业的结构配置,力求做到全方位以及全过程的监理。同时我们要加强政府管理部门对监理市场的规范,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使监理市场形成公平的竞争机制。此外,在项目的招标过程中,要严格规范监理程序,形成一套合理的委托机制,抑制不公平竞争行为的产生。真正实现我国监理工作的招投标体制的公平性,促进市场化的工程监理的形成。
2促使国际化工程监理的形成
我们要将创新意识贯穿于工程监理的始终,积极地为工程监理开展广阔的国际市场。工程监理的高技术、高智能要求每一个监理项目都要形成自己的特色,监理企业应该在之前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照不同项目特殊之处,进行分层次的监理各个项目。
同时,监理企业应总结一套监理方案,形成适合自己一套创新监理模式,以此来接轨国际市场。现阶段,我国的工程监理要不断扩大范围、拓宽服务对象以及组织模式,逐步完善工程监理机制。
3正确理解监理行业
社会各界应当对工程监理做到充分地认识,并明确其重要性。进行专业化、规范化地管理工程项目,不仅能够提高工程建设中投资决策的科学化水平,还能够最大化地实现工程投资效益。经过实践证明,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不仅能够有效地降低工程造价而且还能有效提高工程质量,同时也能够缩短工程日期。对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的情况而言,实施工程监理能够极大地推动建筑工程行业未来的发展。
监理企业中的监理人员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监理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我们有必要对监理单位的组织建设进行有效地规范,以此来保障监理工作的进行。明确监理企业人员的分工,明确他们的责任权利,以便不同层次的人员能够聚在一起更好地完成监理工作。此外,由于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发展较晚,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其取费率较低。为了降低我国监理行业高素质人才的流失,政府部门要加快改革,采取相应措施,尽早提高监理行业的取费率,使我国监理行业得到稳定的长远发展。
4加强教育、培训监理行业
由于目前我国工程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与监理行业的要求还相差很远,因此需要迫切提高监理人员的素质水平。同时,随着不断更新的工程技术要求,不断扩大的监理队伍,以及不断加大的竞争,这些都要求提高监理人员的自身素质。因为监理人员素质水平将会决定监理企业水平,因此,只有通过培养,才能为企业输送大量素质水平高的监理人员,也只有这样才能提高监理企业的监理水平以及其竞争力,才能构建一套监理模式,并且使其具有浓厚的中国特色,同时这也可以提高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国际知名度,增强其在国际舞台上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