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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治理重点:“三合一”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
“三合一”场所治理依据《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云街办〔20*〕81号)的总体部署组织实施。
人员密集场所治理的范围:容纳50人以上的影剧院、礼堂、夜总会、录像厅、舞厅、卡拉OK厅、游乐厅、网吧、保龄球馆、桑拿浴室等公共娱乐场所;容纳50人以上的住宿、就餐的旅馆、宾馆、饭店和营业性餐馆;容纳50人以上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的集体宿舍、医院的病房楼;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的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出租房治理的范围: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以营利为目的的出租用于他人居住的房屋(旅馆业除外),以及有人员居住的沿街商业店铺。重点治理集体宿舍和人员居住相对密集、存在突出火灾隐患的出租房屋。
排查治理责任:规模以上企业(年产值500万以上)由街道经济发展办按照联系企业制度负责排查治理(见附表1),其他企业(年产值500万以下)由所在村(社区)第一责任人及联村干部负责排查治理。
二、治理内容:
1、检查在禁止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场所是否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的情况;
2、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是否有故障或损坏,是否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
3、检查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场所、位置、数量是否符全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有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应急照明损坏或失效的情况;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是否设置铁栅栏,影响消防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
4、检查在建筑物周围是否有违法乱搭乱建棚、房等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的灭火救援的情况;
5、检查在建筑物周围是否有影响消防车通行或正常工作障碍物的情况;
6、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或规定、应急疏散预案的制定情况;
7、检查人员密集场所的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培训情况。
(二)出租房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1、检查出租房屋安全出口和室内、外疏散通道是否存在被占用、堆放物品或者设置影响安全疏散设施的情况;
2、检查出租房屋内是否配置消防应急照明、灭火器材等消防设施;
3、检查出租房屋室内电气线路铺设是否采用PVC阻燃套管保护,是否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等电器产品;
4、检查出租房屋是否使用液化气和大功率用电设备;
5、检查出租人是否向公安机关办理登记手续或者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
6、检查出租房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或规定。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消防安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发办(一),郭良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综合整治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辖区范围内的消防安全隐患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街道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街道建设工作的考核内容,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消防安全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对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认识,扎扎实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根据《*街道办事处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云街办〔20*〕26号)及《*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云街办〔20*〕81号)文件精神,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一定工作经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强化责任,全面排查。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落实工作责任,规模以上企业由经济发展办按照企业联系制度负责排查治理,有隐患及时上报,无隐患每月月底28号前签字上报,规模以下企业由所在村(社区)主任及联村干部负责排查治理;有隐患村由联村干部及时上报,社区由社区主任及时上报,无隐患村每月月底28号前由联村干部盖所在村委会公章上报,社区由社区主任盖公章上报(见附表2-6)。逾期未报者,一律按无隐患上报处理。各排查人员要严格按照市安监局《安全生产排查指南》及排查治理重点、范围进行认真排查,对排查出的主要隐患,能立即整改的马上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要求限期整改;对不愿整改、整改不力等行为,上报街道办事处安监站或市安监局;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街道安监站或市安监局,争取上级帮助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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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排查整治的对象
(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二)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三)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四)网吧、游戏、游乐场所;
(五)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六)宾馆和饭店;
(七)国庆期间举办各种大型群众性文化娱乐活动的场所(场馆)、易发生灾害事故的旅游景点、文物古建筑;
(八)**年“一畅两会”整治中新摸查出的“三小”场所。
三、排查整治的内容
(一)检查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行政许可的情况,严禁未经行政许可,擅自开业经营。
(二)检查已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相关审批安全条件情况,严禁已不再符合安全条件的场所继续营业。
(三)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消防应急照明的管理设置情况;严禁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疏散通道,确因管理需要保持常闭状态的安全出口必须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系统。
(四)检查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落实维护保养制度情况;严禁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五)检查电器线路安装、维护情况;严禁电器产品安装或者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要求。
(六)检查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鉴定性检验情况;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燃烧性能不能确定符合要求的,应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认;严禁采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装修、装饰材料。
(七)检查动用明火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情况;严禁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八)检查员工消防安全培训情况;严禁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
(九)检查遵守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情况;严禁公共娱乐场所超额定人数营业。
四、职责分工
(一)市公安治安部门要核查其营业额定人数,检查其治安管理等情况;
(二)市安监部门要重点查处其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情况;
(三)市工商部门要重点检查其工商行政许可、经营范围、经营行为等情况;
(四)市文广新部门要重点检查其文化行政许可、场所设置选址等情况;
(五)市旅游部门要重点核查星级宾馆的资格条件等情况;
(六)市公安消防部门要重点检查其消防行政许可、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及内部装修材料检验等情况。
(七)各镇(街、场,下同)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做好辖区排查整治对象的登记造册工作。
五、工作目标
通过3个月的排查整治,促使各级政府切实掌握本地区排查整治重点场所的基本情况,并进行分类建档造册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市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进行逐一排查、逐一登记、逐一过关,全部落实隐患整改,及时关停不合格场所,确保全市安全形势稳定。
六、工作步骤和措施
(一)部署发动阶段(9月30日前完成)。
一是各镇要迅速召开动员会,部署排查整治工作,下发工作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有关部门责任,提出工作要求。二是各地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内容和要求,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和宾馆、饭店立即开展自查整改,依法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为排查整治营造良好氛围。
(二)排查整治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
一是排查整治工作按照“发现一处、整治一处”,“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加大联合执法力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排查对象逐一过关,不重复,不遗漏,不留死角。二是各镇检查组要统一行动,各负其责开展排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必须分别依法落实单位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或拒不整改的,有关部门要撤销其行政许可,责令其停产停业,落实关停措施。
(三)检查验收阶段(12月15日前完成)
一是在排查整治期间,市政府将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镇开展排查整治的情况进行督导,重点检大隐患场所和责令停产停业的单位情况。各镇也要结合实际对本地区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推进工作开展。二是在排查整治工作结束后,市政府将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开展得力的地方和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还要追究有关部门和责任人的责任。
(四)迎检阶段(12月16日至31日)
各镇、各部门要及时对工作进行总结,针对市政府检查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制定好迎检方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镇、各部门一定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分析当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采取坚决有效的措施,持续保持隐患排查整治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铁腕整改,务必做到一抓到底。
在检查中,各镇、各部门要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尤其是对触及公安部“一条高压线、三条铁规”要求的单位,要一律依法责令关停。即: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三)落实责任,务必提升抗御火灾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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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强化措施,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一定要结合我县实际,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坚决防止走过场。
一是认真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治理。按照省、地的要求,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对娱乐场所、大型商场、学校、高层建筑、“三合一”场所等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治,着重检查这些场所是否通过消防验收,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安全通道、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等。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要采取措施坚决督促整改,切实做到“七个一律”。
二是突出抓好农村消防安全隐患治理。今年以来,我县社区火灾和农村火灾相对集中,村民自身原因引起火灾数量占全县火灾比例大,暴露出乡镇政府、公安派出所、村(居)民委员会在消防安全工作上履职不到位,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不落实,农村村寨、居民区失控漏管,火灾防控体系脆弱等薄弱环节。因此,此次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各乡镇要督促派出所、村(居)委会对照农村消防工作的要求,逐村进行对照排查、登记。特别是对省、地、县新农村试点,农村50户以上大村寨和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村,要按照有领导机构、有规章制度、有消防规划、有灭火队伍、有器材设施、有消防水源、有宣传氛围、有考评奖惩的“八有”工作目标,完善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认真落实“十户联勤、五户联管”村民自主管理模式,“老弱病残酒”五类人员登记造册和帮扶管理,推行门户警示牌宣传,开展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消防安全宣传。
三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从目前我县实际情况看,消防宣传教育形式单一,内容空泛,声势不大,没有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还有待提高,一些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还未得到普及,一些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极易导致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别是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各类建设项目不断增多,消防安全隐患不断增加。因此,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加强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特殊工作岗位人员的专业培训,督促和组织对单位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及保安等重点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培训率达100%,持证上岗率达100%。同时,在深入开展消防安全“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党校、进景区”的基础上,将消防安全常识送到“工区”等特殊场所,加强对施工场所的管理和宣传,努力构建“政府主导,媒体联动、教育渗透、群众参与”的消防宣传格局,全面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地区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宣传贯彻力度。对《意见》宣传贯彻工作,各乡镇要严格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和阶段安排,扎实组织贯彻落实。通过宣传贯彻工作的开展,确保各乡镇、各部门了解《意见》的主要内容,掌握全县基层基础消防工作近三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全面推进基层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基层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基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基层消防监管体系建设、消防宣传教育体系建设,切实解决全县基层消防责任制落实不力,基层组织消防监管不到位,群众自防自救能力不高等突出问题,有效提高全县基层防控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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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排查整治的范围包括工业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等重点消防安全单位,具体有:工业企业;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学生餐厅、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文物建筑等人员密集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网吧等场所。
检查内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情况;单位或场所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疏散指示标志是否齐全并完好有效;是否存在违章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场所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行政许可及验收、备案手续,建筑物或场所使用情况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是否相符;公共娱乐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室内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违反规定设立员工集体宿舍或者住宿的现象。
二、工作步骤
本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单位自查整改阶段(自即日起至4月30日)
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按照排查整治的内容逐项对照,对存有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毕。4月30日前,各镇、街道将自查自改情况汇总后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消防大队)。
(二)排查整改阶段(5月1日至5月20日)
各镇、街道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据专项整治的范围和重点,组织专门人员逐个单位、逐项内容进行认真检查,对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要立即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并依法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查封的时查封,该停业的停业,绝不姑息迁就。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建档,报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区政府在整改期间,成立由专业人员和公安、消防、工商、贸易、教育、文化、卫生、区社、交通、经信、粮食、广电、旅游、建设等部门组成的专项督导组,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21日至5月31日)
1.采取查阅相关文件、记录及资料,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
2.处理措施。所有整改阶段需要完成的事项,必须按要求在一周内限时完成。对于未按照要求及时整改的单位进行严厉处罚。凡发现未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专门安排部署、未制定并报送实施方案、未按照要求报送整治信息或弄虚作假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通报批评。发现漏查企业、场所和隐患、非法生产经营活动、隐患逾期未整改、应取缔未取缔、应停产未停产等未按全区消防安全环境综合整治活动要求进行处理的,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头,对本单位开展消防安全逐项检查,严防搞形式,走过场。消防大队及公安派出所,除值班备勤人员外,所有干警都要深入单位开展检查,确保专项检查行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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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县所有中小学校舍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准确、细致地掌握校舍消防安全状况,依法督促学校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彻底消除校舍火灾隐患,切实提高学校自防自救能力。
三、组织机构
大队成立以教导员陈宙林任组长,大队长何洪涛任副组长,参谋邹剑锋为成员的中小学校舍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中小学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指导和落实。
四、 检查的范围
全县中小学校的教学及辅助用房、生活用房和行政办公用房。
五、检查的重点
1、新建校舍工程的消防审核和消防验收情况;
2、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
3、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管理情况;
4、灭火器的维修保养情况;
5、建筑内部装修情况;
6、建筑内部电气线路敷设情况;
7、单位灭火疏散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集中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为当前一项核心工作来抓,推进行动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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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消防委员会《关于开展“两会”期间消防安全执法检查的通知》、区卫健委《关于开展“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全区卫生健康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院实际,现将“两会”期间,消防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及时部署
消防工作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责任重于泰山。3月5日下午,我院召开了全国“两会”期间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会议,会议中,院长马学飞要求全院干部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切实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并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平安稳定。
二、加强消防法制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我院加强了对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马院长在会上广泛深入地向全院职工传达上级有关部门精神,向职工宣传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常识,同时为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医院坚持对职工进行性、系统性、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科室不定时学习消防安全设施的实践操作,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自查、火灾隐患自除、法律责任的落实,促进单位消防安全法制的落实。
三、严格排查要求,认真排查隐患
1、把医院消防安全问题放在突出位置,全国“两会”期间,我院全面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检查,副院长黄超带领消防小组成员对各科室、财务室、办公室、机房、中西药库等,对电器、灭火器材、消防栓进行了全面的检查,严格做到排查不漏科室、不漏设施、不留死角,发现安全隐患苗头和现象迅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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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制安全生产横幅标语25条,发送到社区属下各工厂企事业单位悬挂,以醒目的方式警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根据辖区内工厂企业工人放假期间的管理状况,派发《工厂企业春节期间消防安全注意事项》温馨提示共约300份,督促各工厂企业管理人做好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2、对出租屋、商铺的宣传
根据春节期间居民用火、用电、用气增多,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也会出现,群众容易因为欢度节日而放松对消防事故的警惕而发生意外的情况,我安全办向各户各铺派发《出租屋、商铺春节期间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的温馨提示共约350份,从安全用火、安全用电、安全用气、规范使用热水器、加强对儿童的安全教育和看护等方方面面,提醒各出租屋租住人员及商铺经营人员切实做好消防安全措施,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
3、向商铺派出发上级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通知,提醒商家自觉遵守法规,抵制超范围违法经营的行为,共同维护社区的安定、繁荣。
二、督促工厂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1、召集各居民小组负责人及各工厂企业负责人在社区二楼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开展春节前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文件内容,宣导文件精神,责成各责任人认真落实各项自查工作和督办工作。
2、落实各层级责任,形成多方位管理架构
责成居民小组负责人向社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负责督办所辖居民小组的工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各安全办检查人员向社区签订责任书,负责检查整改所划区域的工厂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各工厂企业负责人向社区签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落实厂内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发挥各方力量,做好监督、检查、管理工作。
三、深入排点行业
加强对涉危化品行业的规范操作管理,深入各车间仓库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两间问题企业。一间是贸易公司的仓库,仓库内储存大量易燃易爆树脂溶剂,检查人员即时联系业主及公司负责人协商解决,最后督促此公司限期5天迁离,并在此期间采取防护措施,做好安全工作。另一间是纸塑制品厂,车间存在众多的消防隐患,检查人员责令其马上整改,并督促跟进整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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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消防、饮食卫生和校舍安全等方面的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二)坚持与安监、消防、卫生、公安和文化等部门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结合起来,严格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学校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三)坚持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安全设施建设结合起来,加大安全设施投入,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夯实安全管理基础。
(四)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
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工作范围
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全市各级各类学校。
四、工作内容
(一)安全责任制。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及校长、分管副校长、安全主任、各处(科)室、各岗位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是否落实安全责任书有关要求的情况。
(二)安全规章制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
(三)应急管理。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情况,应急救援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备案情况。
(四)事故处理和责任追究。事故报告制度建立情况,已发生事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和落实整改情况。
(五)消防安全。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情况。
(六)校车安全。购买或租用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定期维护和监测情况,接送学生的机动车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情况,是否有租用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接送学生情况。
(七)设施设备安全。锅炉、燃气、电气、体育器材等重要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存放情况,运动场、体育馆、游泳池、实验室、礼堂、学生宿舍,特别是租用的学生宿舍和底层商用学生宿舍等重要场所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
(八)校园周边安全。校园周边治安、道路交通和经营场所安全隐患情况。
(九)校舍安全。D级危房使用情况;校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情况,对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是否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情况。
(十)楼道安全。学校楼道、楼梯、扶手和楼梯间照明设施以及上下楼通道数量和楼梯宽度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情况。
(十一)饮食卫生。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以及传染病防治管理工作落实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情况。
(十二)安全教育与培训。学生安全专题教育安排情况和开学初、放假前进行安全教育的情况,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和“学生安全教育周”活动情况;校长及专兼职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知识掌握情况;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的聘用情况;组织学生开展紧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练情况。
五、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4月底前):围绕确保“两会”期间学校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
1、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和20*年开学初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2、落实安全教育进课堂工作,结合法制安全教育周和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
3、加强学校消防和食品卫生安全检查,消除火灾和食物中毒等重大隐患,联合相关部门全面排查治理校门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加强对学生通勤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师生交通安全。
(二)第二阶段(5月1日至8月31日):围绕汛期和北京“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1、全面排查容易受台风、暴雨、洪水、雷电、地震、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的学校,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
2、对排查出的隐患,加快治理和除险,确保汛期到来前整改到位,因工程或其他原因无法完成的,要加强监测,制定预案。
3、检查各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建立防范严重自然灾害和高考期间安全工作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和应急预案及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局直各院校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检查市内各考点和招办高考、中考期间安全工作安排落实情况。
4、针对夏季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和高考、中考期间的安全工作,对重点地区、重点学校和各考区、考点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泥石流、防火、防试题泄密、防考生食物中毒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联合相关部门对市内各考点周边秩序进行专项整治。
5、督促各校做好暑期值班值宿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各校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对师生在奥运会及暑假期间的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积极引导师生注意交通安全、防溺水和防雷安全,尽量减少出入宾馆、饭店、商(市)场、旅游景点等密集场所人员,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第三阶段(9月1日至10月15日):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1、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以学生宿舍消防、学校食堂食品卫生、校舍、校内各种设施和学生通勤车辆等方面安全为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整改。
2、各校结合“法制安全教育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新生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做好“十•一”前学校安全工作的自检自查。
(四)第四阶段(10月16日至12月31日):针对第四季度教学进度加快、教学时间增多现象和冬季雨、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1、坚决查处学校重教学、轻安全管理的各种行为,加强对违规延长学生在校时间、忽视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等行为的监督管理。加大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力度。
2、指导督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做好冬季安全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踩踏、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露、防滑等措施,积极开展对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
3、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六、工作要求
(一)精心部署,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局直各院校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单位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4月1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备案,要采取措施将本次活动落实到辖区各所学校、幼儿园和学校各部门、班级,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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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
(一)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查各学校(含幼儿园,下同)是否掌握每名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并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违规集中接送学生车辆是否向教育、公安交警部门报告;存在集中接送学生的学校是否按规定建立了校车管理制度;是否与校车服务提供者、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是否安排值班人员,负责管理学生上下车秩序,与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是否制定车辆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逃生演练;是否建立雨雪冰霾等恶劣天气应对机制;是否公布了违规接送学生车辆举报投诉电话;是否向学生及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和宣传。
(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检查学校是否落实食堂食品各项管理制度。食堂是否取得餐饮经营许可证;工作人员是否取得健康证明并经过岗前培训,是否按照规范操作;师生饮用水是否达标,是否能够保障师生饮用热水;食堂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并定期维护;食堂及校内商店是否存在出售变质、伪劣食品问题。
(三)消防安全管理。检查教室、宿舍、食堂、办公室、实验室等学校各类场所是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和灭火装置;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各处应急逃生标志是否清晰到位;消防栓箱门、卷盘、水带、枪头是否完好且吊挂平整,能否正常使用;是否存在用电线路私接乱拉、违规使用电器等用电不规范行为;是否存在线路老化、裸露、超负荷使用等安全隐患;食堂燃气储藏间、排风及报警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供暖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火灾应急预案是否完善,是否进行定期演练。
(四)校园安全防护。检查学校是否配足配齐专职保安和安保装备,是否排查有无涉黑涉恶情况;学校应对外来攻击制度机制是否健全高效;是否能有效阻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监控设备是否存在重点部位盲区、老化、图像不清等问题;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落实,安全防护特别是女生宿舍安全防护是否到位;各类危房和设施是否继续使用,是否采取警示、修缮、重建等措施;各类设施装置是否安装牢固。
(五)校园周边环境。检查公路沿线、主街道学校周边的交通防护设施设备、警示标志、指示标识、斑马线等是否齐全;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无证无照流动摊点、小商小贩等经营行为;校园周边200米以内是否存在网吧、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室等娱乐场所;校园周边是否存在治安高危人员、精神病人、辍学不良少年等;校园周边是否存在车多人杂的其他情况。
(六)防校园欺凌。检查学校是否将防范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纳入“平安校园”考核指标体系,是否成立学生欺凌治理委员会,是否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治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制度并定期对中小学生进行学生欺凌防治专题教育和组织家长培训。
(七)实验室管理。检查学校是否完成登录“山东省危险化学品风险分布信息系统”并建立危险化学品登记帐目,是否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室,是否配备危险化学品专用橱柜并执行“双人双锁”管理,检查化学药品采购渠道是否合理、废旧化学药品处理是否规范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履行好安全监管职责。对安全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隐患排查整治不深入、不彻底,风险管控不到位,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或者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典型事件,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单位要结合辖区内的安全工作实际和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瞄准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整治责任。
(二)突出重点,抓好安全隐患排查
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抓好校园安保、消防、校车、食堂、实验室等方面的安全监管。隐患排查整改要动真格,不留余地、不留死角,要落实管控措施,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理不到的问题,努力消除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真正把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落到实处,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三)狠抓监管,倒逼责任落实
各单位在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过程中,要督促学校建立安全风险清单,落实管控措施,及时整改安全隐患,要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切实履职到位。对在检查、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问题突出的单位或个人,一律顶格处罚,对事故隐患严重的学校,要依法采取临时强制措施,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四)建立隐患台账,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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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明确工作目标
以深入开展以学校排查和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重大火灾隐患为重点,通过召开防火专门会议,采取加强防火法制建设,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工作等多种举措,确保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采取有力措施,排除安全隐患:
1、加大安全检查工作力度,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学校组织人员开展一次全面细致的防火、防盗.用电安全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特别是教室、宿舍、实验室、图书室等场所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杜绝安全漏洞,做到了不留死角,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2、学校以主人翁精神,高度重视安全稳定工作。要求各班主任切实负起责任,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从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加强教育、强化责任等方面入手,不断加强对安全稳定的领导。
3、要求各班级加强安全防范力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班内的安全工作。要经常检查室内电线、插座的安全使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更换;禁止学生插拔电源插头,教师下班时将炉火熄灭,清理炉灰禁止将明火带出,以免引起火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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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法履职,将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紧密结合。
结合食品经营许可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的现场核实工作,执法人员对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设施设备、规章制度等进行现场核查,同时对房屋建筑开展风险排查。以“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厘清部门职责,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在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提交的资料中,需提交由村委会(社区)、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经营场所无违规搭建,且不属于违法建筑,不属于危房”的场地证明材料,确保房屋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可靠。
三、全面整治,注重形成长效监管。
以全面整治为基础,分类处置、规范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注重形成长效。要求、一是暂停办理以危险房屋为住所(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登记;二是严格食品经营场所资格核查;三是严格开展许可证复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排查,建立“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台账”,以问题为导向集中配合抓好农村房屋隐患整治工作,对照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确保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坚决防止发生农村经营场所危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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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治理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古建筑等场所的火灾隐患,推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进一步落实火灾隐患治理的工作责任和整改措施,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改善全区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
三、隐患排查治理范围、内容
(一)排查治理范围
1、人员密集场所: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
(2)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和集体宿舍,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
(3)客运车站、码头的候车、候船厅(楼);
(4)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的展览厅;
(5)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
2、易燃易爆单位: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和场所。
3、“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的建筑和场所。
4、高层建筑:10层及10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
5、地下空间场所:使用性质为生产加工、旅馆、出租房、商场、市场、娱乐场所、库房、汽车库等的地下空间。
6、文物古建筑:列入国家、省、市、区政府保护的文物古建筑。
7、影响当地火灾形势稳定的其他场所。
(二)排查治理内容
全面排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公共场所室内装修、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火灾隐患,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具体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4、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5、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
9、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
11、“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
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工作步骤
区政府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公安分局分管领导、区消防大队领导任副组长,区府办、民政、监察、建设、交通、教育、文体、卫生、旅游、安监、人防办、工商、网络站、市质监局荔片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消防大队,统一组织和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抓,按照动员部署、组织实施、验收三个工作步骤,制定实施方案,指导和督促辖区内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开展。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20日前)
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月20日至11月)
1、奥运会前集中治理时段(月20日至6月30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动员部署的同时,要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全监管、监察、教育、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网络站、质监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关于落实政府及其部门消防安全消防责任制的若干规定》(政19号)的职责分工,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管的单位及其重点部位,逐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区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基层公安派出所对口业务指导,广泛开展培训,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派出所优势,加强城乡薄弱区域和“九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要推动和指导乡镇政府对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进行火灾隐患排查。
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治理范围、内容进行全面排查治理,对历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降为一般火灾隐患的),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和经济手段全力督改,于6月底全部完成整改。
2、集中执法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依法予以处罚。即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排查出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办法》进行判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依照《省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试行)》,报请区政府依法决定和挂牌督办。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确无能力解决的,要报请区政府协调解决。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产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3、治理成效巩固时段(8月1日至10月10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和突出奥运会、残奥会期间的消防安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区广电等相关媒体要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宣传攻势,集中曝光一些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宣传整治工作典型,普及消防安全常识,调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整治,进一步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区公安消防部门及各行政(边防)派出所要集中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对公众聚集场所的错时检查频次和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4、冬防排查整治时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验收阶段(12月)
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方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验收,对工作不落实,排查治理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报请区政府或借助消防工作联席会议,予以通报,对工作认真负责、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验收情况请予12月5日前书面上报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消防大队)。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改善和保障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到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为北京奥运会和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环境的现实需要,提高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杜绝应付、走过场的想法和做法,切实将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工作责任逐级落实到基层。要针对当前影响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及时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加以治理。要指导基层公安派出所对辖区单位、社区、农村开展全面检查,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监管。特别是“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突出的乡镇,要对照《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继续推进“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查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行为,对于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人员,要严格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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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完善制度,落实责任
我局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结合本次大排查整治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明确了领导管理职责和工作分工。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断改善消防安全环境,有效地预防和抑制了火灾事故的发生,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切实做好大排查整治工作,开展了本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消除隐患。
三、加强学习,积极宣传
组织全局职工参加消防演练,参观了火灾案例图片展览,听取了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讲授,从正面引导干部职工自觉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大力营造消防工作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通过接受扎实有效的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提高了我局职工的消防知识和消防安全意识,增强了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
四、突出重点,严格排查
全面大排查是这次活动的基础,我局开展了拉网式消防安全大排查,全面检查了各文物点、文物库房的消防设施等方面的安全状况,以及工作人员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建立情况。
五、加强值班,确保安全
进一步完善领导带班、文物库房进出登记、用电用火、夜间巡查等制度,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到工作、交接班有记录,切实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六、落实整改,消除隐患
本次文物消防检查及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重点为各文物点、文物库房,在大排查整治中重点检查火源、电源管理是否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器材的配备、维护和保养情况,工作人员消防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等,在检查中发现肖公馆存在电线老化、居民私拉乱接现象。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落实了整改责任、措施、时限和预案,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七、存在不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县的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不足,虽经大量的宣传教育,但仍有少数人防火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了解不多,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改进。
1.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一是继续把文物消防工作纳入年度文保工作计划,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二是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工作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三是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