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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2、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重点对土地流转、基础设施建设、有机肥生产利用、技术推广等方面进行扶持。积极引导土地流转,对新增的集中连片流转面积达到50亩、流转期限达到5年以上、签订规范土地流转协议综合区、主导产业区和精品园内的流转耕地每亩一次性奖励200元。对大型入园企业,流转土地连片100亩以上,且流转期限10年以上的,每亩耕地给予400元一次性补助。加快发展设施农业,重点对新建的钢架大棚和高山避雨大棚予以扶持,对经规划符合连片要求和搭建规格要求的钢架大棚每平方米补助10元、竹木大棚每平方米补助4元;大力加强黑木耳微型喷灌、茶叶喷灌和蔬菜肥水同灌基地建设,市财政安排资金给予扶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加强微蓄微灌设施建设和蓄水池建设;加强综合区内生态养殖小区和蔬菜、水果等特色精品园主干道路硬化,市财政安排资金给予扶持。积极鼓励推广使用有机肥。建设园区竹林机耕路30公里,毛竹覆盖基地20亩,毛竹高效基地3000亩,毛竹喷灌基地200亩;建设杉木大径材基地500亩,珍贵树种基地抚育500亩;对园区内笋竹农民专业合作社、珍贵花木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给予一定补助。
3、加快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建设农产品加工科技园区,出台一产招商引资政策,吸引台商、侨胞、本市在外创业成功人士、本市农业头企业和合作社入园创业,为各类农业主体发展搭建平台。重点建设三大功能区:农副产品加工区、台商农业合作示范区、物流配送和仓储区,入园企业为食(药)用菌、蔬菜、茶叶和灵芝保健品等农产品加工企业,享受与工业园区入园企业同等待遇。
三、大力培育现代农业主体
4、加大农业主体培育。对新获国家级、省级、丽水市级的骨干农业头企业,每家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1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级农业科技企业的给予1万元奖励。对新获国家、省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社,每家分别给予3万元、2万元的奖励。
5、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水平。以组织结构优化、运行机制完善、功能作用突出为重点,深入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促进合作社从量的扩张向质的提升转变。鼓励合作社通过增资扩股,或以产业、品牌、资产为纽带进行整合与重组,组建联合社。在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组织评选市级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评选办法另行制订)。
6、农产品“三品”认证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级无公害农产品、省级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的给予资金奖励;对通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复评的给予资金补助(同一产品同一类别不重复享受)。
7、鼓励兴建产地市场。充分发挥浙闽赣农产品交易市场作用,在交易市场建立电子交易及产品检测体系。市内各农贸市场要优先安排农民专业合作社自产自销摊位。大力支持、鼓励工商企业、合作组织和个人兴建鲜香菇、蔬菜、竹笋、茶青等农产品产地市场。对符合村镇规划且经营正常的新建市场,凭工商市场名称登记证,每家给予一次性资金补助。
8、加强农产品市场营销。市政府设立农博会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加在杭州、上海等城市举办的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依托浙江农业博览会等平台在杭州举办绿色农产品综合推介会和金观音茶叶专题推介会。鼓励茶叶、食用菌、蔬菜等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大中城市建营销中心、专卖店、批发店、直销点、进超市,建营销中心、专卖店、批发店、直销点的凭营业执照与场地租赁合同,进超市的凭合约与实际销售额,经营时间达到一年以上的,给予资金奖励。
9、加强农产品营销队伍建设。大力培育农产品经纪人,充分发挥营销大户、中介组织和外地客商的作用,积极培育新的农产品营销市场,搞好产销对接,物市对流,促进交易方式的转变和创新,开展网上直销、连锁配送、入驻超市等新型营销方式,努力扩大国内外市场份额。市政府根据发展实绩,年终评选出食用菌、蔬菜、竹笋、茶叶优秀营销大户,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奖励。
10、充分发挥农业行业协会作用。积极培育农产品行业协会,规范已经组建的食用菌协会、茶叶协会、蔬菜瓜果协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运转,充分发挥其行业代表、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协调的作用。
四、加快绿色农业发展
(一)竹(林)产业
11、加快竹林机耕路、蓄水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全年新建竹林机耕路200公里。对新建林道路面、桥梁、涵洞、竹林蓄水池等给予补助,具体补助标准由市林业局另行制定。
12、以市八都省级现代农业(林业)综合区建设为重点,开展“百、千、万”工程建设,在全市建立30个示范村,建设度产值1万元/亩的高效示范基地100亩;建设度产值5000元/亩的高效示范基地1000亩;建设度产值在3000元以上的示范基地10000亩,列入示范基地建设的给予补助。
13、鼓励企业进行引进和研发新产品、新工艺,经科技部门立项,给予配套研发资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加快发展竹加工产业,对符合规定的企业,按照委[2009]7号关于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奖励奖金),给予配套资金。对达不到要求的到经贸局备案择优给予扶持;对年加工竹材量大、上交税金多的头企业和发展潜力大成长快的竹笋加工企业,择优5家企业给予奖励。
14、加快营林生产,提高营林质量,增强兴林富农能力,年营林生产扶持政策参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度营林扶持政策的通知》政办发〔2010〕55号执行。
(二)食用菌产业
15、推进食用菌菌棒集约加工模式发展。新建菌棒集约化加工厂20个,年加工菌棒5000万棒以上,对建设面积、加工工艺符合要求、设施设备齐全、年加工菌棒量达250万棒以上的菌棒加工厂,每个给予10万元的资金补助。
16、巩固提升食用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完善40个标准化基地建设,对于符合标准化基地建设要求的基地给予资金扶持。
17、积极引导菌种企业进入现代农业综合园区,培育菌种生产头企业1家,改造旧菌种场5家,对改造成功,示范效果好的菌种场,给予资金扶持。支持市、乡两级食用菌科技网络建设、食用菌新品种试验示范、黑木耳半覆盖栽培、废弃料循环利用和食用菌新型基质研发工作。
(三)茶产业
18、加强基地建设。新建茶叶基地4000亩,对新建茶叶基地连片种植10亩以上,经规划、验收合格,每亩奖励500元;建设茶叶标准化示范基地10个,并按“四统一”种植管理模式要求建设的基地给予资金扶持。
19、加大茶厂优化改造力度。安排资金用于茶厂建设。对新建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年加工能力1吨以上茶厂,给予资金补助。
20、开展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工作。加强茶叶科研、实验示范和培训工作。加快茶文化建设,成立市茶文化研究会,积极申报争取“中国茶文化之乡”,深入挖掘、整理和传播茶文化。
(四)蔬菜产业
21、加强常年商品蔬菜和山地蔬菜示范村、示范基地建设。安排专项资金对城郊面积较大、原有条件较好的常年蔬菜基地进行改造,改善常年基地路、渠等基础设施。配套物理杀虫、微蓄微灌等基础设施建设,新建2个山地蔬菜标准化示范村,新建8-10个山地蔬菜标准化基地,经验收达标的示范村和标准化基地给予资金奖励。
22、加强技术培训和科技创新。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蔬菜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集约化育苗基地。安排资金用于蔬菜生产实用技术培训、多样化增效技术推广、科技研发、外出考察等开支。继续开展蔬菜科技示范户评选,评选蔬菜科技示范户若干名。
23、加强对台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园建设。在兰巨现代农业综合园区豫章村建设对台农业科技合作示范园,投入配套资金,重点用于自动化育苗设施、微型灌溉系统建设、新技术示范展示建设。
(五)畜牧业
24、加强生态循环养殖示范点建设。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养殖场建设,规划建设的生猪生态循环养殖示范点25个和规划建设的山羊、肉兔、土鸡等特色养殖场15家(养殖场常年存栏量:羊80头以上,兔300只以上,土鸡1000羽以上),对验收合格的示范点和特色养殖场给予资金扶持。
25、加强动物防疫。规划建设一批100头以上中小规模和500头以上较大规模动物防疫和畜产品安全示范户,经验收合格,分别给予资金补助。
26、加大畜产品安全监管力度。安排扶持资金,完善城区及主要集镇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网络,配备瘦肉精、饲料、兽药等检测仪器设备、化验试剂等。深化服务体系建设。安排扶持资金用于良种引进、试验示范、技术指导、课题研究和培训。
(六)林木种苗产业
27、加大林木种苗产业扶持力度,培育国家试点补贴容器良种苗木200万株、珍贵树种容器苗60万株,建成油茶国债油茶采穗圃270亩、苗圃75亩、示范林150亩,培育特色林木种苗用于新农村建设,积极做好2300亩国家杉木良种基地建设。
28、加强林科所苗木基地喷微灌、路面硬化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市林业科技实验中心主体工程建设,把我市林科所建成全国重点林木良种基地的示范单位。
(七)渔业
29、加强大中型水库和流域的资源增殖和有机鱼产业建设。大力发展洁水渔业,提升渔业洁水保水能力,促进水域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提高渔民的经济收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渔业增殖放流。
30、加强特色渔业精品园建设。规划建设3-5家省级特色渔业精品园(大鲵、石蛙、高山田螺、冷水有机鱼等)。投入配套资金,重点用于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
31、积极引导发展稻田养鱼。以“稳粮丰鱼增收”为目的,以稻田沟坑式水产养殖为重点,探索创新农作制度,大力推广“千斤粮百斤鱼”发展模式,规划建设一批100亩以上连片的稻鱼共生示范点,安排专项资金,重点用于扶持基础设施建设、鱼种购置等。
六、积极推进生态循环农业建设
32、开展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创建活动。以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推广为重点,大力扶持生态循环农业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建设,争取创建全省首批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县。
33、大力发展循环农业。积极探索食用菌废弃物的再次利用,大力推广“畜禽粪便+废菌棒—有机肥—农作物”等生态食用菌循环产业链模式和“猪—沼—作物”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实现废弃物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支持以废弃菌棒和畜禽排泄物为加工原料的有机肥加工厂建设,建成有机肥加工厂1--2个。
七、构建“三位一体”新型农技推广体系
34、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按照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要求,加强市、乡两级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设立市级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深化“首席专家为引领、农技指导员为核心、责任农技员为骨干、产业农技员为基础”的四级联动新型农技推广体系建设。
35、培养产业农技员队伍。根据我市农业主导产业的区域布局和农业产业发展需要,结合各乡镇(街道)农业综合服务站现有农技推广力量,以花钱买服务的形式培训产业农技员,聘用产业农技员,涵盖食用菌、粮油、茶叶、蔬菜、畜牧各产业。由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设置岗位、统一应聘条件、统一评聘程序、统一岗位职责,统一上岗培训,并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36、深化市校科技合作。以头企业、示范基地、示范村为载体,加强与浙江大学等科研机构合作和交流,充分发挥浙江大学市现代农业技术合作推广中心作用,依托各位首席专家,开发新产品、引进新技术和提升包装品位,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提升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加强食用菌、茶叶和蔬菜等新品种、新产品引进、试验、示范,开展低海拔地区反季节香菇生产试验示范、以草代木草腐菌生产试验示范、山地蔬菜避雨大棚高产高效栽培等课题研究,建立种子种苗基地。加强茶叶生产技术、评茶、茶艺的培训和茶文化的挖掘工作,用于无公害蔬菜标准化生产技术集成的推广。
37、强化农业信息服务。完善农业信息服务网络,扩大农技110、农民信箱、助农增收百宝箱使用范围,开展农民信箱“每日一助”活动,免费为农民和企业及时准确信息。增加“剑川热土”播出期数,积极发展农村远程教育。
八、大力创建和宣传农业品牌
38、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充分利用中华灵芝第一乡、中国黑木耳之乡等金名片,大力宣传和使用“金观音”茶叶和“绿”蔬菜等公用品牌,抓好“黑木耳”证明商标和“灵芝”原产地域保护,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金观音、“绿”蔬菜、“黑木耳”证明商标等公用品牌建设,争取浙江省茶叶产业协会年会在举办,继续举办金观音“茶王赛”评比活动,提升金观音质量水平。鼓励企业利用电视、户外广告等形式宣传金观音品牌,对企业在高速公路上常年设立金观音统一形象的高炮广告宣传,以及企业在省级以上电视台或省级以上茶叶报刊进行金观音的广告宣传1年以上的,经核实,给予2-3万元奖励。
39、商标和名牌创建奖励。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浙江
省著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浙江省名牌产品”的;农业加工企业通过QS认证的,其奖励资金由市委、市政府相关政策兑现。
40、鼓励制订地方标准。对承担制订并被批准实施、组织生产的农产品省级地方标准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给予奖励。
九、加强领导,强化服务
41、强化组织领导。市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指导,认真制定落实相关规划和政策,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领导,确定专人分管,明确工作职责。
篇2
瓜州县结合当地自然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的发展了枸杞、蜜瓜、特色林果、设施种植和草食畜五大特色产业。全县建成设施农业面积累计达到1.81万亩,发展以蜜瓜、枸杞为主的特色经济作物面积55.9万亩,全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已逐渐形成优质蜜瓜、枸杞、果蔬和牛羊肉等特色农产品的产业化布局和生产格局,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1.2龙头企业不断壮大
瓜州县通过内部扶持培育、外部招商引资的方式围绕蜜瓜、枸杞、中药材等特色产业支持、促进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现有农产品种植及加工企业达到4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551家,其中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3家,专业合作示范社80家。建成高新农业产业园6个,戈壁农业产业园15个。农产品加工方式更加多元化,加工体系不断完善,产品附加值显著提升,企业、合作社和农户利益联结机制更加紧密。
1.3产品品牌化效应逐渐凸显
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多元化参与的方式不断丰富特色农产品营销体系。“瓜州蜜瓜”、“瓜州”棉花、“瓜州枸杞”、“锁阳城”牛羊肉等瓜州地方农产品都有了一定的市场知名度,其中“瓜州蜜瓜”、“瓜州枸杞”等优质农产品先后获得“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证。借助中国瓜州蜜瓜枸杞展销会将蜜瓜、枸杞等品牌重点推介,有效提升了瓜州农产品的品牌影响力。
2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瓜州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受到资源条件、产业链建设、市场环境等因素的制约,在农业特色产业的发展中还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2.1生产管理标准化程度低
由于瓜州县农业生产标准化程度不高,农业生产和管理比较粗放,有不少农民还存在“广种薄收、以量保收”的生产观念,有一定的依赖思想,现代农业科技和精细化生产技术的覆盖面还较小,造成农业特色产业的效益提升速度较慢。
2.2产业联系松散
虽然瓜州县农业龙头企业数量有一定的增加,但是大部分企业都存在“小、散、差”的情况。对内带动能力较弱,企业与产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的联系不紧密,农业生产、产品加工与商品销售环节脱节现象严重,没有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
2.3市场体系建设滞后
瓜州县现有的农产品市场普遍存在规模小、设施简陋、辐射范围有限的问题。农业信息体系建设滞后,全县内并没有负责收集、分析和市场信息的组织机构,农业和农产品信息分散,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情况,既影响了生产结构的调整,也不利于产品的市场开拓,从而难以产出较高的经济效益。
3对策与建议
3.1提高生产管理标准化程度
围绕特色农业生产和管理,制定标准化生产管理技术规程,借助农业科技培训工作加大农民、技术员和管理者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农业生产者、管理者能力水平,认真落实技术操作规程,避免违规操作。同时要加强示范点建设,发挥好示范园区、示范基地、示范合作社的带动作用,强化农业科技落实。另外,要借助中国农科院所设立的“西部农业科技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强与省内外农业院校、企业的技术交流,完善特色农业产业的技术保障。
3.2发展龙头企提升产业化水平
围绕重点产业,以市场为导向,强化内部培育与外部引进的有机结合,重点培育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增加产品附加值,强化龙头企业与产业基地、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联系,加强辐射带动能力。同时鼓励专业合作社、农民大户,购销经纪人从事农产品的收购、储存、运销活动,真正将农户与企业,与市场联系起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拓宽产品销售渠道,推动农业特色产业市场化发展。
3.3大力推动品牌化经营
篇3
围绕全市高原特色优势产业,以有效解决农村金融服务需求为目标,以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为基础,以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保障,以开展“三权三证”抵(质)押融资工作为切入点,以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精品农庄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着力点,积极探索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方向和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进和提高“三农”金融服务水平,切实加大金融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有效支持,推动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加快农业现代化和美丽乡村建设,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立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农户等多方参与的机制,加强对接,搭建平台,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制定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合理整合涉农奖补资金,创新财政支农方式,有效撬动信贷投入,激发金融机构支农服务的内在动力。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倾斜,更好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注重创新、风险可控。重点完善信贷管理体制,丰富抵押担保方式,推动金融产品创新,灵活开展多种形式的探索实践,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坚持改善服务与风险防控相结合,完善农村金融的风险分散、转移和共担机制,确保收益有效覆盖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因地制宜、以点带面。按照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结合农业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的实际需求,突出地方农业发展特色,选择农业产业优势突出的乡、村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在全市铺开,做到统筹规划,稳妥推进。
(三)目标任务
力争在2015年实现“两个突破”。一是力争在涉农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破解支农关键制约因素上实现突破,财政对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初步形成统筹利用财政奖励、政策性担保、风险补偿、利息补贴等支持金融惠农机制;二是力争在支农金融规模上实现突破,实现全市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速高于全部贷款的平均水平、增量高于上年的“两个高于”目标。到2017年,基本建立起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信贷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实现农村经济金融的良性互动,逐步探索出一条适合实际、具有特色的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新路子,支持和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和信贷管理机制
1.建立完善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构建多层次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定位明确、覆盖广泛、分工合理、功能互补的金融支农组织体系。一是进一步发挥农村信用社的支农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以深化管理体制和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继续完善法人治理机构,在传统小额农贷、联保贷款等基础上,向“农信社+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模式发展,创新农村金融产品;二是加快推进农业政策性金融体制改革,发挥其在服务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认真落实财政部关于龙头企业贷款贴息政策;三是进一步完善农业银行“三农”事业部制,立足县域经济和“三农”,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和中介组织;四是积极推进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乡镇设立分支机构,创造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
2.建立健全涉农信贷管理体制。各金融机构要正确处理好防范风险与支持特色农业发展的关系,克服“惜”贷、“怕”贷顾虑,树立在支持经济发展中实现金融安全的经营理念,把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调整信贷结构的一个切入点和提高银行资产质量和效益的契合点进行有益探索和实践,围绕农产品加工、农业技术构成的提高、农业生产结构调整等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水平。要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主体的资产特征、资金需求特点和生产周期,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的授信管理流程,合理设置授信额度和期限,下放贷款审批权限,优化绩效考核机制,推行尽职免责制度,通过调动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内在积极性来缓解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贷款需求压力。
3.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各金融机构要和各涉农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机制,加强信息沟通,密切业务协作,共同做好农业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工作。各级涉农部门应主动配合金融机构做好信贷服务工作,及时向金融机构提供全市农业产业化发展和产业政策导向等资料,为金融机构授信和放贷当好参谋。发挥主管部门的指导、扶持和服务作用,积极推进产业化组织规范化建设。金融机构应优先对经规范化认定的农业产业化组织给予贷款支持。合理确定财政金融职能,加强财政金融沟通配合,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先导,金融支农资金为主力,两者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实现信贷资金与财政资金配合投入,共同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国土资源部门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龙头企业发展用地需求,按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优先安排、重点保障。农产品加工项目入驻工业园区,所需建设用地出让价格可以低于园区内其他工业项目用地价格;涉及占用林地的,按最低标准收取植被恢复费。龙头企业的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临时性收购场所、农林种养殖的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人民银行要积极协调辖区各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根据地方经济发展情况适时指导金融机构调整信贷投向、投量和金融服务方式,不断提高金融支农效益和水平。
(二)突出金融支持重点环节
1.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支持。各金融机构要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按照“宜场则场、宜户则户、宜企则企、宜社则社”原则,加大对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特别对管理水平高、产品特色强、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龙头企业,要优先给予支持;加大对规模效益突出、示范带动能力强、市场和效益稳定的种养殖专业大户和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加大对股权结构清晰、内部运作规范、利益连接紧密、财务可持续的农民合作社的信贷支持。
2.积极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园区。各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现有园区完善基础设施和配套功能建设,重点支持现有工业园区以“园中园”的形式,设立相对集中的农产品精深加工园区,引导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聚集区。
3.大力支持特色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加大支持力度,重点在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色突出的地区,全力支持以集聚性、展示性、示范性、效益性、规模性、生态性为特色的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
4.促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的建立。各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资源配置功能,优先支持标准化生产、质量体系健全的农业产业化组织及其生产基地发展,对缺乏标准化生产体系和质量监测体系的,则提高信贷准入门槛,从而促进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化的标准体系的建立健全。
5.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把扶贫到户贷款贴息工作与发展高原特色农业紧密结合起来,大力支持能够带动贫困户脱贫的高原特色农业的发展,通过信贷扶贫与产业扶贫工作的有机结合,合力开创扶贫开发工作的良好局面,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扶贫开发目标任务。
(三)加快推进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工作
1.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上级政策文件精神,充分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及时制定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市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办法》、《市林权抵押贷款办法》等相关政策。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及时出台符合实际、操作性强、流程清晰的实施办法和操作规程,稳步推进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工作有序开展。
2.加快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按照依法、自愿、有偿、有序、规范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土地用途和不损害农民权益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一是积极探索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提高林权确权颁证率,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对需要办理农村产权抵(质)押贷款的农户优先确权颁证,不断优化、规范农村产权确权颁证的业务办理流程,明晰产权关系,以物权的形式规范和保护农民权益,实现有权必有证,有证可抵(质)押。二是建立健全农村产权纠纷调解、仲裁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农村承包土地、房产、宅基地、林权等矛盾纠纷,保障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加强档案资料管理和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相应的农村产权数据库,实现档案数字化,为信息的有效利用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和共享渠道,为农村产权抵(质)押融资工作顺利开展夯实基础。
3.建立健全农村产权市场服务体系。积极构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服务机构,促进农村产权规范、有序、公平交易和农村资源优化组合,逐步建立权属清晰、主体到位、权责明确、保障严格、流程规范、监管有效的流转管理机制。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及时设立和完善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服务中心,收集和各类产权流转信息,开展政策咨询、合同备案和抵(质)押登记等管理服务,组织产权流转、招拍挂等交易活动,为贷款抵(质)押物处置、抵(质)押权利的实现提供平台。积极培育市场化、竞争性的中介服务机构,在农村地区为贷款抵(质)押物的价值评估、登记、资信证明等方面发挥衔接作用,同时为农村产权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沟通、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等服务,为农村产权流转变现提供高效便捷的平台。进一步完善农村资产评估体系,各县(区)要积极组建成立农村承包土地、农村房屋(宅基地)和林权评估机构,满足当地农村资产和权益的评估需求,并及时公布区域农村承包土地、集体建设用地、林地的基准价格,为农村产权的价值评估提供依据和标准。
(四)积极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
1.创新贷款担保方式。各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地农业发展情况和农村经济特点,依照相关法律,进一步扩大农户和农村企业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积极规范和完善涉农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涉农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机制。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的原则,探索发展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水域滩涂使用权等抵押贷款,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原则上,凡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财产权益归属清晰、风险能够有效控制、可用于贷款担保的各类动产和不动产,都可以用于贷款担保。
2.积极探索金融支农的新模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各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公司、农户、信贷、专业组织、农业保险、财政撬动、种植基地等有机结合的多种信贷支持模式,有效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需求,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促进高原特色农业的快速发展。探索信贷支农与保险支农相结合的金融服务新产品。在进一步扩大辖区农业保险试点范围的基础上,鼓励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信贷担保机构及相关中介机构加强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以订单和保单等为标的资产,探索开发“信贷+保险”金融服务新产品。
3.创新特色农业金融产品。各金融机构应根据各地农业产业发展特点,结合中药材、特色林果和山地牧业等高原特色农产业实际,创新信贷产品,推行“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信贷模式。探索推广“信用贷款”、“本草贷”、“林果贷”等信贷产品。根据各产业生产周期、资金周转频次和贷款用途合理确定贷款额度和期限。
4.改进和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各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农村金融产品营销力度,采取流动和定点上门服务,扩大对农村贫困地区的金融服务覆盖面,积极争取上级行支持,合理扩大信贷管理权限,优化审贷程序,简化审批手续。推广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务和农贷信贷员包村服务。结合各县(区)新农村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通过推行手机银行、惠农卡、惠商卡、信用村镇建设等多种方式,积极推进农村金融服务手段电子化、信息化和规范化,逐步普及农村金融产品的网络化交易,发展基于现代信息科技的低成本的商业可持续模式。
(五)完善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配套政策
农业是弱质产业,农业贷款与其他贷款相比,受自然条件、生产周期等客观因素的影响较大,且贷款承载主体脆弱,抵抗自然风险的能力低。因此,各级政府要通过设立担保基金、风险补偿金以及贷款贴息、奖励补助等多种方式,建立财政促进金融支农的长效机制。
1.设立以财政资金为主导的涉农贷款担保基金。市政府设立涉农贷款担保基金,金融机构根据担保金规模,按一定比例发放涉农贷款。同时,要积极探索设立以农户、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生产企业等为会员的融资担保机构,此类机构实行会员制管理,以民间资金为主,互助、微利为目的,实行民有民管。
2.建立涉农贷款贴息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4000万元专项用于涉农贷款贴息。涉农贷款贴息资金由市财政专用账户存储,进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市财政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金融机构配合,制定贴息办法。
3.统筹发挥好涉农补贴资金的作用。各级各部门要科学整合归并国家及地方补贴,创新支农机制,加强与银行合作,更好地发挥支农资金作用,鼓励银行扩大信贷投放,发挥“小补贴撬动大资金”效应,合理弥补农村金融风险成本,有效调动金融机构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积极性。
(六)不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1.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活动,搭建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和产权交易平台,着力培育“征信+信贷+服务”发展模式,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适时在全市推广。将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纳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对有信贷需求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和信用评价制度,确保信用体系建设全覆盖。
2.加强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为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创造条件。要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力量,综合运用各类经济和法律手段,加大对非法集资、逃废银行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维护金融债权,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成立市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市长为组长,分管金融、农业副市长为副组长,市委农办、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扶贫办、市人行、市银监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协会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二)明确工作责任
各县(区)、相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市委农办负责研究金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工作相关政策,提出促进工作开展的意见建议,加强与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调联系,指导和督促各县(区)开展工作;市金融办负责研究制定涉农贷款融资的相关政策措施和奖励办法,组织开展政策宣传,引导和协调银行、保险、担保等金融机构积极参与,设立由政府出资的融资担保基金,并制定管理办法,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市农业、国土、住建、林业等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涉及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的确权颁证、流转、评估、抵(质)押登记等方面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农村“三权”交易平台,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也要建立定期协作机制,有效解决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融资问题。各级农业部门要推动建设农业产业化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各类农业产业化投资项目等信息的定期和通报制度,促进银行与企业的信息沟通和项目对接。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主动将优势突出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向上级行推介,争取纳入上级行的项目库。
(三)建立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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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引言
随着城镇化进程,我国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农户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流转明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已成必然趋势。加之,农业产业化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提出的客观要求,对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农业比较收益及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有重要作用。而垫江是市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示范县,并存在龙头企业少而小、带动能力不强,主导产业不突出、专业化水平低,商品基地发展不足、经营规模太小,组织化程度低、难以推进农业规模化大生产及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后等现状,所以探索垫江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就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2 制约垫江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因素分析
基于生产函数Q=f(L,N,K,E)且立足垫江农业发展实际,本节把影响因素做了转化与拓展,试分析制约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因素。
2.1 劳动人口素质低下、人力资本严重短缺
一是我县农民及其子女受教育年限较低,在家务农劳动者受继续教育机会少,成年尤其老年农民的文盲率比较高。据统计,我县农村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为9.3年,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比重达52%,受过专业技能培训的农民仅占21%。这些导致我县从事农业的劳动力对科学知识接受能力较差,造成技术应用水平落后。二是我县大部分农民思想比较保守、“小富则安”,市场意识、竞争观念淡薄,参与市场竞争能力比较低。三是大量劳动力,尤其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劳动力流失和农技人员急剧减少,剩下的老人、妇女及文化很低的中年人很难肩负起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任。
2.2 农业基础设施落后、开发难度大
我县交通相对东中部地区较闭塞、通信也较落后,这导致我县经济环境封闭、信息短缺,商品生产受制约,进而阻碍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以交通基础设施为例:到2013年底止,我县公路里程2586公里,人均拥有路网仅为2.7米,为东部的1/3和中部的1/2;高速公路通车里程76.4公里,仅占全市总里程的3.1%;县二级以上高级公路占总高速公路的仅11.4%;对于县内,诸多乡村公路多年得不到修缮、路面硬化,多数田间道路过窄过陡。以上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县农民的生产、生活成本。
2.3 农业资金短缺、有效投入不足
总所周知,资本是农业发展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资本积累有自身资本积累和国家财政信贷支持两种途径。从农业自身资本积累看:垫江县农产品商品化程度低、农业比较效益低,绝大多数农民的收入大部分用于维持日常生活开支,用于扩大农业再生产的自我积累资金几乎为零。这样农业资金投入只有依靠国家财政信贷支持。但从国家财政信贷支持看:我国尚处于发展中阶段,各领域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而我国又面广人多,国家落实到单个地区的政策性资金也就十分有限,且这些下发给地方的政策性资金大都用于弥补地方收支差额,用于生产性投入的资金数额不大。同时,我县对发展农业上应有的优惠、扶持政策远远不够,没有真正把农业资金用于发展农业方面。以上这些都导致农业有效投入不足。
2.4 体制不活、政府扶持农业发展的行为存在一定偏差
一是县农业发展尚未形成良好的运作机制。从农作物物种选择、农业技术推广到农产品销售等都没形成高效运作的有机整体,往往某些环节超前,另外一些环节较滞后,极大降低了农产品市场化、商品化程度。二是职能部门相互干扰严重。目前,国家对农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等各环节基本上实行分段管理,我县部门间的利益格局未能合理定位,部门既得利益存在冲突,各职能部门都希望加强微观管理职能而缺乏全局观念和整体利益,部门分割状态的体制造成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严重脱节和不协调。三是我县的土地使用权流转机制的不灵活和不健全也对农业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
3 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对策建议
市场带动发展型要求所在地要有完善的基础设施且对交通运输能力要求较高,主导产业带动发展型需要地区有相对突出的资源优势且这种类型发展下产业(产品)结构单一,对市场需求的动态适应性不强。鉴于我县尚无水路及铁路运输,同时县内农业发展起步较晚、农民市场意识与竞争意识淡薄等等,所以我县应依靠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促进农业产业化建设。
3.1 大力发展农业合作社
一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农业合作社所从事的基本上都是与农业相关、风险较大、效益不高的行业,极不利于吸纳城市富余资金。因此政府要建立农业合作
社发展基金用来支持合作社的生产发展、技术进步、贷
款贴息、教育培训等,对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和扩大经营规模、开拓市场、增加设施投资等给予全程信贷支持。二是改善农业合作社融资环境。缺乏资金支持导致合作社发展后劲不足,不能支持会员发展新产业和扩大经营规模,更不能支持合作社建立自己的经济实体和扩大服务内容。三是加大政府职能部门支持力度。从理论上,政府支持力度越大,农民合作社组织发展的阻力就越小,运行成本就较低。对农户来说也相应地减少了参与成本,有助于提高其参与积极性。如农委、科协、农机站、供销社等可通过兴办专业合作组织更有效行使其职责。我县可在自身职权范围内采用减税、低税和免税政策来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四是创新方式解决法律环境方面难题。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出现了比如土地股份合作社等新问题,我县应对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的方式、价格、期限、土地入股和货币入股的关系、分配方式及入股后合作社对于土地权利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用以规范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发展和农民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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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0日,为进一步夯实生物产业创新基础,促进现代生物技术更多惠及民生,着力打造生物经济新动能,我国了《“十三五”生物产业发展规划》,并将促进生物农业产业化发展作为重点推动领域之一。由此可见,当前生物投人品产业的发展迎来了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和政策机遇,大力发展生物投人品产业,不仅可以大幅减少传统农药、化肥对耕地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污染,维护和保障粮食安全,而且可以为我国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支撑。
目前,首都聚集了我国领先的农业科技、专家、企业及项目资源,创新能力、市场活力都居于全国前列,在北京市疏解非首都功能、加快实施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大背景下,如何继续加快农业科技自主创新,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引领京津冀地区乃至全国生物投人品产业发展,已经成为首都生物投人品产业转型升级发展过程中迫切需要思考的问题。本文从首都农业投人品产业发展面临的优势、劣势、挑战及机遇4个方面,系统地对产业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政策及措,为推动首都农业生物投人品产业健康、快速发,保障首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有力支撑。首都生物投入品产业发展分析施展
11.1优势
1.1.1政策支持农业生物安全投人品产业的迅速发展及推广应用与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息息相关,因此北京市出台的《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年)》中“首都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专项、《北京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等系列政策文件中对推动首都生物饲料、生物农药、生物肥料和生物兽药等生物安全投人品的研发、应用、宣传等都给予了大力支持,也为首都生物安全投人品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1.1.2科技支撑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时期加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介绍,北京作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具备坚实的科技资源基础。截至2015年底,在京两院院士766人,约占全国的1/20各类科研院所412家,位居全国首位。国家重点实验室120余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70家,分别约占全国的1/3和1/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超过1.2万家,约占全国的1/6。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机构3 800家,管理资金总量约1.6万亿元。2015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人占首都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5.95%,位居全球领先水平12]01.1.3模式创新首都农业生物安全投人品产业的迅速发展也离不开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及技术服务等服务业态的加人。
2012年,京涉农骨干企业、高校院所就联合发起成v.了“首都农业安全投人品科技创新服务联盟”,下设生物农药科技创新服务联盟、生物饲料科技创新服务联盟和生物肥料科技创新服务联盟。联盟围绕国家现代农业生物技术产业发展的战略需求,通过开放式运作和协同创新,解决生物安全投人品产业发展所面临的行业共性和瓶颈问题。
“一站一台”(首都科技条件平台合作站和北京技术市场服务平台)作为首都探索出的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北京模式”,广泛开展技术、成果、项目、人才、科技条件等方面的交流合作。
首都正通过不断探索建认跨区域科技资源服务平台,推动科技人才、科研条件、金融资本、科技成果服务引领全国创新发展。
首都一直重视农业生物投人品产业发展,经过不断努力,首都的农业生物投人品产业硕果累累。2016年7月29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联合举办《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年)》(简称“技术创新行动计划”)之“首都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专项系列成果新闻会。会卜介绍,《北京技术创新行动计划(2014-2017年)》之“首都食品质量安全保障”专项实施两年来,已构建了“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食品质量安全体系和创新驱动的安全食品产业发展格局,为首都食品质量安全提供了有力保障。首都安全投人品科技创新服务联盟下设的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饲料等安全投人品的研发平台,开发新型高效安全投人品新产品55种,其中22种实现产业化,推动单位面积化肥施用量降低30%,实现生物农药替代率达到25 %。开展农资安全投人品套餐服务与示范,累计推广应用面积0.75万hmZ ,辐射面积1.4万hmZ ,实现首都农资供应主渠道100%安全,有力促进了首都菜篮子生产安全高效
农业生物投人品的使用及产业发展也培育一批技术创新、应用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相融合的新业态,保障了首都的粮食安全、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
1.2劣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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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龙头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效益逐步提高。
20__年,全县有区、市级重点龙头企业13家,其中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有9家。如,__县绿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已达3543万元,20__年实现销售收入1066万元,实现利润89万元,较上年增加27万元,增长43.4%。公司不仅建立了自己的苜蓿示范种植基地9000亩,现有苜蓿草块、草颗粒和新型牛羊复合生化成型饲草产品加工设备三套,年设计能力4万吨。__县荣宝养殖有限公司作为全区第一家以纯羊肉为原料生产的清真肉食品加工企业,始终将公司的发展与县委政府的产业化政策丰结合,历经3年多的发展,在产品开发、产业化经营等方面探索出了一条“以优补优”的自我发展模式,即以优势资源滩鸡产业补资源优势滩羊产业的发展模式。20__年企业资产达到了922万元,销售收入1620万元,实现利润83.1万元,带动农户数由20__年的113户增加到20__年的243户,户均纯收入1420元。宁夏原野蜂蜜有限公司20__年实现销售收入1507万元,实现利润131万元,上缴税金48万元,出口创汇8万美元,直接安排就业40人。
2、 龙头企业有力地带动了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
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我县农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农民收入显著增加。20__年,种植业结构调整也明显加速,全县蔬菜面积5万亩、加工型马铃薯面积17.1万亩,分别比上年增加1万亩和1.5万亩;以荞麦为主的小杂粮种植面积达40万亩,比上年增加15万亩,增幅达到60%。全县畜牧业的发展速度较快,滩羊饲养量达138万只(其中存栏数71万只,出栏数67万只),比上年增加了17万只,增副达到14%。特别是优质牧草发展迅速,20__年种植面积达83.36万亩,比上年增加26.31万亩,增幅达到46%。20__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2624元,同比增加386元,增长17.2%,其中,龙头企业为农民人均增加收入318.4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13%。
3、 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形成并壮大。
通过对龙头企业在原料基地建设方面的扶持,龙头企业逐步把原料生产基地作为自己的第一车间来抓,主动与农户签订生产合同,农户按合同进行生产,企业按合同组织收购,通过订单合同的方式稳定了产销关系,逐步建立了“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分配机制。目前,全县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了相对稳定的产销合同关系。在建立原料基地的同时,龙头企业还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中介组织签订了订单。如:宁夏原野蜂业有限公司利用当地特有的资源优势,公司先后成立了100万亩优质蜜源基地,并成立了”__县神蜂养殖合作社”,与当地300多户蜂农建立了长期有效的合作关系,为他们提供蜜蜂养殖方面的技术和信息以及国内外蜂产品市场的发展的动态。通过以上两种举措,一方面保证了公司原料的供应,另一方面激发了蜂农养蜂致富的极大热情。__山逗子杂粮绿色食品有限公司与4个乡镇500个农户签定了绿色荞麦原料基地供货协议,保证了我县荞麦绿色基地标准化生产的质量。
4、 农民组织化程度不断提高。
我县因地制宜,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通过龙头企业把分散的农民有效地组织起来,形成整体
,参与竞争。据统计,20__年,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全县共成立了52个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31个专业协会,有12955个农户参加了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纽带,实现了部分产品的组织化生产,不少农民依托协会走上了致富之路。二、__县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以2家自治区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核心,11家市级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领航已成雏形。这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技术、信息、资金、市场等方面优势,与农民合作形成产供销一条龙,科农工贸一体化的格局,大大推动了__县农业产业化进程。但是,__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自身发展过程中还颇受一些问题困扰着,主要表现在:
1.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普遍存在与农民的利益联结较松散现象,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相对偏小,辐射带动作用有限。一些企业与基地和农户之间还停留在以产品买卖关系为基础的低层次产销合作上,没有真正形成很好“公司+农户”的经济利益共同体。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科技投资少、产品链条短、科技含量低。我县农业企业的科技投入与工业企业相比有较大差距,虽与投入来源、资金积累、起步较晚有关,但主要是部分龙头企业安于现状,风险意识和拓展意识不强,满足于停留在半成品和手工粗加工阶段,工艺简单,部分龙头企业缺少精深加工技术和设备,科技含量不高,产品难以上档次,企业缺乏竞争力,企业成长速度缓慢。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质量管理不够完善。我县有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把自己定位于农业,而没有从真正的企业管理上来看待,缺乏企业管理制度。并且市场开拓能力不强,产品市场占有率不高,辐射面不宽,市场制约因素明显。我县的龙头企业,缺乏品牌产品,知名度较低,出口量极少。
4.政府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近几年在政策、资金上,自治区都相继出台一些政策和拨出一些专款来扶持一些重点农业龙头企业,但是扶农专款资金量不大,且分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大大地阻碍了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
5.我县农业龙头企业的服务体系不够健全。近年来,我县各级政府都相应成立了服务机构,但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供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服务不够深入,尤其是对企业负责人的经济、政策理论和科技等方面指导不够。
三、加快__县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跨越式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鉴于上述存在的诸多问题,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促进全县农村经济跨越式发展,以十七大精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农业和农村工作思路为指针,结合__县农村工作实际,为加快__县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跨越式发展提出如下对策与建议:
1.进一步规划引导,实现规模经营上的跨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经营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到生产、加工、销售各个环节,政府必须在政策上进行引导和鼓励。
2.进一步处理好龙头企业和农户的利益关系,实现利益连接机制上的跨越。要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关系,农业龙头企业要积极采用预付定金,提供技术服务,实行保护收购等方式,确保产销双方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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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从今年起,取消粮食定购任务,实行粮食购销市场化。放开粮食市场,鼓励县内外经营粮食的企业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从事粮食批发经营、代储代销等各种经营业务放开粮食购销价格,不再实行保护价和价外价补贴。鼓励投资者创办粮食交易专业市场。
2、鼓励农民以市场为导向,以增效为目标,自主调整耕地种养结构,放手发展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允许农民在耕地上发展水产养殖及种植多年生经济作物,着力提高经济作物、水产、畜禽等在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
3、在规划指导下,经县农红、土管部门认定,对在耕地上建造临时性畜禽、水产养殖等农业生产、管理用房的,免收临时用地管理费,所占面积不作为减少耕地考核。由村经济合作社与用地单位协商落实复耕保障措施。
4、积极引导和帮助种粮大户发展多种经营。对于无法调整结构的种粮大户,即使承包合同未到期,也应允许其退包。鼓励各类粮食加工、经营企业与种粮大户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县粮食部门、国有粮食企业在落实储备粮轮换时,要向种大户倾斜,由粮食部门委托国有粮食企业与种粮大户签订产销合同,组织收购。
5、从今年起,农业税取消现粮征购,全部实行缴纳代金的征收办法。各乡镇要积极培育粮食产销中介组织,帮助做好粮食出路的服务工作。
6、按照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不重复交叉征收和原则,凡在原粮食耕地上常年调整发展水、蔬菜、龙卉、苗木生产和养殖的,只征收农业税、不计征农业特产税。在其它土地上发展经济作物或水产养殖的,其农业特产税按粮食耕地的农业税标准征收。对于开发“四荒”资源从事农产品生产的,自有收入之时起,其应缴的农业特产税、所得税前五年由政府全额奖励,第六至第八年给予50%鼓励。
二、完善农业经营机制,促进资源规模经营
1、在稳定土地承包制度的基础上,明确农民对承包土地的收益权。农户依法转让承包权或转为非农户口的,其经营收益权按土地二轮延包政策不变。对已转为非农户口并放弃土地承包权的农民,其家庭收入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享受城镇人口最低保障标准待遇。
2、鼓励农民按照市场机制出让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促进土地等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农户可以直接转包,也可以由村经济合作社采取反租倒包的形式促进土地经营权流转。由村经济合作社代为转包的,其转包收益的80%以上返回给拥有承包权的农民。
3、对二、三产业较发达的地区,鼓励以村经济合作社这单位开展大规模的土地流转,在“依法、自愿、有偿”原则指导下,运用股份制等形式,使农户承包土地收益权货币化,逐步形成农业生产用地要素市场。
4、鼓励村经济合作社以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参与不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设施,开展物业租赁经营等。鼓励村经济合作社开展土地整理和村庄治理,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对新增耕地面积由村集体统一招标承包。对土地整理获得的建设用地折抵指标自用有余部门,可通过有偿转让增加集体收入。
三、推进农技体制改革,加快农业科技创新
1、加大对良种、良法为核心的科技开发推广力度。按照培育区域特色产业的要求,鼓励科研推广机构、企业等积极兴办蜜梨、茶叶、名优水产、瓜果菜、蜂业、肉兔等主导产业(产品)的种子种苗基地和示范基础,从事优新品种、技术的引进推广。县里每年评定一批良种、良技推广项目和标范基地,并按其投资额给予5-20%的定项补助。
2、结合农技推广体制改革,鼓励农业事业单位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和农业信息服务,其服务所得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一定3年不变。鼓励兴办各种民营农业科研推广和农业信息服务机构,其农业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开办起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
3、鼓励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农业科技人员兴办农产品基地、农业企业或以资金、技术入股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经营所得全部归个人所有。
4、鼓励机关干部和农技人员离岗从事农业产业化经理。经与单位签定合同后,离岗经营收益全部归个人所有。离岗期间身份不变,工资、职称等养老、医疗保险等各项待遇按桐政发[*]48号文件享受。
四、扶持发展主导产业,培育壮大产业龙头
1、农产品加工企业可按规定提取税前利润的5-10%作为风险基金,专项用于企业和农业生产风险、价格风险的补偿。被确认为县级以上企业龙头企业的,确认当年其从事种养业和农林产品初加工取得的收入,所得税由县政府全额奖励。
2、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生产基地所需用地,可直接向村经济合作社租赁或承包,只办备案不办审批手续。发展农产品加工等所需的非农建设用地,由县土管总门负责解决用地指标,并免收级差地租。
3、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对农业龙头企业在农产品储藏保鲜、深加工方面的技术引进、改造项目,达不到桐政[*]1号文件规定的技改贴息规模的,经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审查立项,项目建成验收后,县政府按其投入3%的比例给予技改补助。
4、对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用电,在收取用电增容费、电网建设费和计缴种养生产用电电价时,在一定时期内予以优惠。
5、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营销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运销经营鲜活农产品,经县政府批准,在县内开通“绿色通道”,免收过路费。
6、农村信用社应大力支持农业结构调整和效益农业,在贷款投放上应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户为主,允许农户以房屋产权证作抵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县建设、土管、房管部门要以最优的收费和服务,加快农村房产证发放。各乡镇、农村信用社要积极探索农民贷款担保协会、土地和山林承包权证押贷款等办法,协助解决农民资金困难。
7、县里每年安排20万元资金,一定五年,用于扶持经济效益好、带动农户多、市场畅销的农产品品牌的培育、促销。鼓励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协会开展内部品牌整合,争创农业名牌。
五、完善奖励办法,调动发展效益农业的积极性
1、鼓励农业企业注册商标,对投入生活经营的新注册农产品商标每只奖励500元。对持有注册商标的农产品,其品牌规模达到年销售500万元以上或当年被评为市级以上农业名牌产品(含省级以上展示会优惠奖、省级总门评比优胜奖)的,县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10000元,奖金专项用于获奖产品的广告宣传、参展、促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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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紧紧围绕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在避免重复建设、提高农产品综合加工能力的同时,逐步实现农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由传统加工工艺向采用先进适用技术转变;推进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化,产加销经营一体化,加工制品优质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
经过5—10年发展,形成与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相适应的加工布局,建成一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和示范基地;建立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健全重要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标准;使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有较大提高。
三、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主要原则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原则。
1.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发展优质、安全、方便、营养的农产品加工制品,巩固城市消费市场,开拓农村、小城镇和国际市场,不断适应和满足市场需求。
2.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其资源、经济、市场和技术优势,依托优势农产品专业化生产区域,发展优势、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逐步形成农产品生产和加工产业带,实现农产品加工与原料基地有机结合。
3.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要与原料基地的规模和市场需求相适应,既要发展大中型龙头骨干企业,又要发展有市场、有特色、有潜力的小型企业。
4.采用先进适用技术。保护和发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工艺,选用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鼓励有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积极引进和开发高新技术。
5.发展和保护相结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采用先进工艺和技术,切实推行清洁生产,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要特别注意不能上污染严重和危害生态环境的项目。
6.加强宏观指导。通过制定和实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政策,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合理布局,防止盲目铺摊子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新上项目一开始就要做到高起点、高水平,提高农产品加工的现代化水平。
(二)重点领域。
1.大力发展粮、棉、油料等重要农产品精深加工。粮食加工以小麦、玉米、薯类、大豆、稻米深加工为主,配套发展粮食烘干等产后处理能力。发展各类专用粮油产品和营养、经济、方便食品加工。
2.积极发展“菜篮子”产品加工。肉类重点发展猪、牛、羊、鸡、鸭、鹅、兔等产品深加工;奶业要优先提供优质、营养的学生饮用奶;水产品发展优质鱼、虾、贝类、海珍品等水产品精深加工;积极发展有机蔬菜产品和绿色蔬菜产品加工,搞好蔬菜的清洗、分级、整理、包装,推广净菜上市,发展脱水蔬菜、冷冻菜、保鲜菜等;注重发展干鲜果品保鲜、储藏及精深加工。
3.巩固发展糖、茶、丝、麻、皮革等传统加工。鼓励发展精制糖,发展名优茶、有机茶和保健茶;发展丝和麻加工系列制品;积极开发牛、羊等皮毛(绒)深加工制品;合理利用和开发食用菌等农业野生资源,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
四、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点工作
(一)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全国主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和《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等有关规划,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的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重点做好对市、县两级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规划编制和实施的指导,防止盲目发展和重复建设。
(二)建设原料生产基地。
在现有农产品生产基地的基础上,加强优势农产品良种繁育、技术推广、运销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和形成布局合理、专用、优质、稳定的优势农产品原料生产基地。
(三)建立生产经营新机制。
鼓励农产品加工企业通过定向投入、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等方式,发展产业化经营,与农民建立稳定的合同关系和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四)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
支持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实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科研开发、生产加工、营销服务一体化经营。要重点培植一批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关联度大、带动能力强、有国际竞争力的大中型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进国外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产品加工水平,增强农产品加工制品国际市场竞争力。
(五)推进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
国务院农业和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要抓紧制定农产品加工业的技术发展政策措施。优先开发大宗农产品的精深加工工艺、技术和装备。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产品加工技术。鼓励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中心。各地有关部门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要重视对职工的技能培训。
(六)健全质量安全体系。
参照国际标准,抓紧制(修)订和健全农产品加工制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完善农产品加工制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手段,抓好质量认证工作。加强对农产品加工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测和检查,完善有关法规并严格执法。
(七)扶持和发展中介组织。
加强农产品加工业行业协会、专业技术服务等中介组织建设。发挥各种专业化中介组织在提供社会化服务、开展行业自律、防止无序竞争、协助解决国际贸易争端等方面的作用。
五、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国家投入力度。
提高农产品加工业基本建设投资占整个基本建设投资的比重,增加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的技改投入。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和农业综合开发有偿资金等,要重点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基地建设、科研开发、技术服务、质量标准和信息网络体系建设。科技、农业、乡镇企业等行政主管部门的科技开发资金、教育培训资金,应有一定比例用于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外经贸部门应加大对农产品加工制品出口的支持和协调服务。
(二)给予相关的金融支持。
商业银行要将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作为信贷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满足农产品加工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对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农户收购农产品和完成国内外订单生产所需流动资金,有关银行应积极予以支持。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申请贷款,应视项目用途与实际需要,适当放宽担保抵押条件,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应把中小型农产品加工企业列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优先扶持对象。符合股票上市条件和市场开拓能力强的大型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可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三)落实税收支持政策。
对农产品出口实行与法定退税率一致的退税政策,出口退税率尚未达到法定征税率的农产品,应优先考虑适当提高出口退税率。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技术和进口农产品加工设备,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重点农产品加工骨干企业从事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所得,要落实免征3——5年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四)其他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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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稳定发展农业生产,确保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努力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持粮食总产的基本稳定,确保粮食安全。进一步落实好种粮直补政策,完善种粮农资综合补贴切块15%的资金使用办法,重点扶持种粮大户和粮油生产专业合作社,促进粮油规模经营和基地建设,启动建设20万亩优质粮油基地规划建设。落实产粮大县奖励资金50%以上用于良种良法推广和粮食基地建设。抓好仁贤万亩水稻高产示范区、10个千亩水稻高产示范片、1个特色水稻示范园建设,培育500户种植大户。全面推进产油大县建设,切实抓好渝万高速公路水稻--油菜轮作区和1.5万亩油菜观光带和油菜高产创建,稳定14万亩油菜种植面积,新建油茶种植面积6000亩。全年粮食总产量稳定在40万吨左右。落实防止耕地撂荒的政策措施,大春耕地撂荒率控制在1%以下。
(二)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坚持产业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一是大力发展竹产业。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组建竹产业专业合作社,加强竹产业基地建设。新造竹林4万亩,改造低产低效竹林3万亩,抚育管护竹林15.8万亩。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培育、引进大型龙头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竹产业。二是大力发展*柚产业。努力推行标准化基地建设,不断提高*柚品质。完成龙滩村5000亩*柚标准示范园建设和金带名柚园建设。三是稳步推进蚕桑产业。着力加强养蚕基础设施建设和良桑管护,新栽桑树管护面达到98%,全力巩固桑树基础。加大“六化五配套”养蚕新技术的推广普及力度,提高桑园综合利用率。四是稳定发展蔬菜产业。重点推行“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和“龙头企业+基地+农户”发展模式。新增蔬菜面积1.1万亩。五是抓好生猪产业发展。大力推进全国生猪调出大县建设,重点做好现代农业示范区内生猪基地的建设工作,推动全县生猪产业发展,完成年出栏生猪80万头。培育年出栏肥猪10000头以上的养殖小区2个,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大户5个。完成5个新建、6个改建基层兽医站建设工作。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启动新盛、碧山道路防疫检查消毒综合站建设,防止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六是抓好水禽产业。以实施国家级*肉鸭标准化示范项目建设为契机,做好核心示范区内无公害肉鸭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工作,加快种苗工程建设步伐,加快推进养殖业产业化,推进水禽养殖由数量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化;培育年出栏水禽100万只以上的养殖小区1个,出栏1万只以上的养殖大户10个,年出栏2000只以上的种鸭大户5个,培育水禽专业村2个。
(三)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重点启动金带现代农业综合展示区中的120亩名柚园建设和协助抓好300亩国家级花卉苗圃基地、云龙循环农业展示区的200亩蔬菜示范园建设、仁贤万亩水稻高产示范片中的100亩特色水稻示范园建设。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大力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大力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促进行动、品牌跨越行动、检测能力提升行动、应急反应迅达行动、“绿剑”监管行动。健全农产品标识和可追溯制度,扩大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试点。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着力开展原产地保护申报、地理标志认证和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认证和产地认定。申报无公害农产品80个,绿色食品3个,有机食品1个,国家级名牌农产品1个,市级名牌农产品2个,培育一大批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加强植物检疫,防控有害生物入侵。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行为。
(五)强化农业科技信息支撑。大力实施“科技富民强县行动”,积极创建国家级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加大现代农业科技应用和创新,增强对森林工程和农村沼气推广应用领域的科技支撑。建设完善县、镇、村三级农技推广体系,鼓励乡镇基层技术人员参与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等的技术合作服务,探索风险共担和利益共享机制。继续推进“农村信息进村入户”和“千镇万村信息惠农”工程。着力构建农情信息服务网络,广泛开展“12316”、“12396”、“12582”三农服务热线,加强农村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农民生活信息化程度提高到50%。
二、调整农村经济结构,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重点产业,积极发展生产基地。整合农业项目投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生产管理水平。整合大米加工企业,创建*大米加工品牌。发展壮大“张鸭子”公司、*柚开发公司、大舜水禽专业合作社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增市、县级龙头企业4家,专业合作社30家。积极开展农产品产地认定和产品申报工作,培育一批无公害农产品品牌。引导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建立健全农业产业化运行机制,培育农业产业大户660户。
(二)大力发展农村二三产业。积极鼓励和支持发展非公经济,引导规模以上企业进入工业园区。鼓励返乡农民工创业。坚持以骨干企业为龙头,进一步培植骨干、膨胀总量、拉长产业链条。鼓励有条件的乡镇兴办农副产品加工园区,逐步形成特色产业集群。培育发展农村市场,大力扶持发展农副产品流通企业,培育壮大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经济发达的乡镇,可积极建立农产品交易市场。构建农村市场流通网络,开展各种形式的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落实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加快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形成以县级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连锁经营超市为覆盖、村级便民放心店为基础,两级配送、三级销售、双向流通的农村日用消费品和农资流通服务体系。培育、引进大型超市和农产品流通企业建设农产品种植和直接采购基地,扎实推进“家电下乡”工程。支持发展返乡农民工创业基地,扶持发展农村运输、连锁配送、农家乐、乡村旅游、生态旅游,拓宽农民就业渠道。
(三)推进农民就业创业。坚持劳务输出、返乡创业“两手抓”,全年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8000人,农民工返乡创业1000人。组织培训农民10000人,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鉴定1000人和农民工专项职业能力考核200人。积极创建充分转移就业村,年内15%的行政村达标。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服务业吸纳农民就业能力。进一步深化劳务协作,发挥劳务品牌和劳务经纪人带动作用。组织农民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民就地就业。支持和落实农民工返乡创业扶持政策,在贷款担保贴息、土地供给、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等方面提供支持。保障返乡农民工的合法承包权益。
三、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一)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中低产田2万亩,完成项目总投资1450万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完成5300亩基本口粮田建设,完成项目总投资450万元。加快水利建设步伐,力争完成各类水利投资2.8亿元,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蓼叶水库建设进度;着力推进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充分结合场镇供水改造,以农村人口聚居地为重点,集中打造规模化、集中式供水工程,完成5处城镇供水站改造,解决9.5万人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着力推进城镇堤防工程建设,完成3处场镇河堤整治工程;改善农田灌溉条件,进一步推进龙溪河大灌区(*项目区)和竹丰水库渠系配套工程;着力实施病险水库整治,完成1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快实施20*年中央增加投资项目,加强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力争上马2-3个小农水项目;加快水土流失治理步伐,着力实施龙溪河、仁兴2个水保项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6平方公里。
(二)提高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全面落实农民购农机补贴政策,扶持发展农机销售维修服务网点。培育农机租赁市场,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推广插秧机90台,高性能联合收割机45台,耕整机500台;完成机耕作业50万亩,机收作业24万亩,机插秧作业4.2万亩。每个乡镇创建1-2个农机化示范村。全县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35%。
(三)加强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村公路硬化,通乡公路通畅率达100%,行政村公路通畅率达60%,行政村通客车率达54%。硬化农村公路80公里,开通农村客运线路20条,新建3个等级乡镇客运站、60个农村客运简易候车亭。采取县镇村三个一点的形式,多方筹集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建立农村公路长效养护机制,明确管理养护主体,加强农村客运线路养护管理,全面提升通行能力。
(四)加快小城镇建设。整合各级投入,支持全县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搞好乡镇简易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抓好农村便道建设。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优化城镇体系发展格局,重点发展中心镇,积极发展一般镇(乡),因地制宜发展村庄。投入960万元,建设一批小城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积极争取市级项目资金补助,启动龙溪河流域内的小城镇简易治污工程建设。竣工小城镇房屋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新增城镇人口1.2万人,提高城镇化率1.6个百分点。
(五)加强森林工程等生态环境建设。以实施森林工程为契机,借助退耕还林后续产业政策,积极做好竹资源培育发展工作,加强竹林抚育管护。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12.15万亩造林任务,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抚育管护竹林15.8万亩。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制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政策和办法,启动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程,逐步改变农村农作物种植过程中过量施用化肥、农药的习惯,加快农村垃圾和规模养殖产生的粪便处理,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切实搞好农村能源供给,完成生态家园富民工程1*83户,世行贷款建设生态家园工程900户。启动石漠化治理试点工程建设,治理岩溶面积1.48平方公里。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建设,完善农村防灾、减灾和抗灾体系,加强农村科普宣传,提高农村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能力。
(六)深入推进“千百工程”。以镇村为单位,因地制宜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深入实施“千村推进百村示范”工程,加大力度筹集“千村推进百村示范”专项资金。积极参加市里竞标,力争新增加2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使全县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由2个增加到4个。实施“康居农房”建设改造。鼓励农户在规划指导下,自愿联建住宅和相对集中居住,建成农村康居点(农民集中居住点)20个,建成“*新居”800户。实施农村危旧房改造工程,启动4000户危房改造。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现重大责任事故零目标。
四、着力改善农村民生,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一)发展农村教育文化通信事业。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探索“教育券”制度,完善扶贫助学体系。加快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和薄弱学校改造,完成中小学校舍建设4万平方米,新建中小学塑胶运动场8个。启动全国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建成乡镇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7个、综合文化站8个、农家书屋29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60个。全面完成自然村“村村通”电话工程,启动“村村通”宽带工程。
(二)加强农村医疗卫生工作。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农村居民病有所医提供医疗保障。今年参合农民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100元/人·年,其中农民个人缴费20元,中央和地方财政补助80元;适当扩大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确保参合率达到90%以上。对纳入儿童免疫规划的疫苗预防接种实行全免费,继续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加保险的政策。探索以“建村、实乡、强县”为目标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以“健康重庆”建设为契机,争取国债资金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40个。完成竹山、城北、复平、紫照4个乡镇卫生院综合楼建设。开展农村卫生人员基线调查,制定农村卫生人才发展规划,增加农村卫生人员编制,逐步达到卫生部要求。继续加强对农村卫生人员培训工作。认真做好乡村医生换发证工作,加强对乡村医生管理。
(三)强化农村社会保障。积极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并逐步扩大覆盖面,切实做好被征地农民农转非养老保险工作,为农村居民老有所养提供社会保障。着力推进农村五保户供养和敬老院集中供养工作,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达到30%。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做好社会应急救助工作。
(四)加强农村扶贫开发,促进梯度生态移民。完成市级扶贫资金投资360万元,启动3个村实施“千村脱贫”项目,培训劳动力1000人,完成蚕桑产业扶贫建设项目。减少农村绝对贫困人口1500人。制定出台生态移民梯度转移政策和办法,完成梯度生态移民642人。
(五)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进一步抓好75个村级服务中心建设,完成改扩建25个。建党员片区电教点87个。大力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积极创建文明卫生社区。培育社区民间组织和中介服务组织,试点村建立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和志愿者组织,完善农村社区功能,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新建农村新型社区4个。
五、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农业发展体制机制
(一)深化土地、林权制度改革。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国家乡村建设节地标准及奖励政策。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建立征地安置补偿标准适时增长机制,征地补偿必须与社会保障联动。探索非农转移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补偿激励机制、农民变市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农村二轮土地承包,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尊重农民土地流转主体地位,健全收益分享机制。我县被确定为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县,要大胆探索和创新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改革重点是,进一步明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积极提倡探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进入土地市场的途径。要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交易运行机制,规范开展土地实物交易和指标交易。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开展农村土地流转纠纷仲裁试点。全县农村土地规模经营度达到20%。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完成集体林地100%确权(换)发证任务。建立林权产权交易所1个。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平台)建设和服务试点工作,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试点工作。
(二)深化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加大农村金融改革步伐。积极筹建村镇银行和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社。鼓励民间资金参与村镇银行建设。加速推进小额贷款公司的挂牌和试运行工作,填充金融服务空白。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保险公司开发农业和农村小额保险及产品质量保险。全年新增农业贷款7000万元,信贷支持农业产业发展,重点扶持“公司+农户”和“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生产大户。扩大农户小额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规模,及时满足农户多层次的资金需求。
篇10
尽管我市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不论是与现代农业发展要求,还是与兄弟地区相比,都有相当大的差距,存在不少突出问题。一是加工企业块头小、实力弱。全市过亿元的企业仅7家,全省434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我市仅占3.9%,全国893家,全省33家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我市至今仍为空白;二是农产品加工严重不足。2009年,全市农业产业化规模以上企业农产品加工产值仅为37亿元,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之比仅为0.32:1,与全省0.98:1,全国1.75:1的平均水平差距很大,与发达地区3:1的水平相比更是相去甚远;三是系列开发相对滞后。我市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主要集中在特色农产品初加工领域,企业经营开发领域面窄;四是产品品牌知名度低。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着眼点,按照“一统三分”战略(分区域规划,分产业开发,分类型指导),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特色资源为依托,以园区建设为载体,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大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推进我市农产品加工业由初级加工向高附加值精深加工转变,全面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二)发展目标
根据XX山区资源禀赋,面向市场,高标准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培植壮大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育一批享誉省内外的知名品牌,建设一批具有产业集聚效应的农产品加工园区。到2015年,全市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产值达到150亿元,农产品加工增加值达到45亿元,市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50家以上,其中省级以上重点龙头企业达到30家以上;省级以上知名品牌达到20个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1。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1.75:1,产业链产值达到600亿元以上。
三、发展重点
(一)茶叶加工
发展基础:我市被省确定为“鄂西北高香型绿茶基地”,是湖北省重点茶叶产区。截止2009年底,全市茶园面积已达到46万亩,茶叶年产量1050余万公斤,产值达到10亿元。
发展目标:加强茶叶优良品种的选育,加快茶叶加工企业原料基地建设,选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提高茶叶加工水平,以名优茶、绿色有机茶为重点,加大茶食品、茶饮料等茶叶系列、加工产品开发力度,延伸产业链条。到2010年茶叶综合产值力争实现13亿元以上;到2015年,新发展茶园14万亩,茶园总面积达到60万亩以上,茶叶加工量1.5万吨,产业链产值力争达到50亿元,出口创汇1000万美元。通过整合现有茶叶品牌资源,着力打造武当有机道茶品牌,力争通过3-5年努力,将“武当道茶”打造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和中国驰名商标。到2020年,通过提高加工质量和名优茶比重,使茶叶生产增效30%以上,通过开发茶饮料、茶食品、茶文化,形成产值100亿元以上的产业。
重点项目:重点支持湖北武当道茶协会开展品牌整合打造、武当道茶城建设以及湖北龙王垭茶业公司、竹山圣水茶场有限公司、竹溪梅子贡茶业有限公司、武当山八仙观茶叶总场、丹江口市阿里山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建立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体系。
(二)以柑橘为主的水果加工
发展基础:我市的温州蜜桔以其高糖、耐贮、品质优,多次在省部级优质水果鉴评会上获奖,产品远销俄罗斯、北京、内蒙等地。全市柑桔种植面积已达57万亩,总产4亿公斤,是全省柑桔主产区之一。全市目前以柑桔分级、打蜡、包装为主的初加工生产线30余条,年加工能力4000万公斤;柑橘罐头、饮料加工还是空白,柑桔产品加工严重滞后。
发展目标:加强柑桔优良品种的培育与原料基地建设,提高采后清洗、分级、杀菌、打蜡、包装等商品化处理程度和冷藏运输比例。积极发展桔瓣罐头和果汁饮料加工,搞好产品系列开发,探索种植与农夫山泉丹江口公司果汁加工相配套的柑桔品种。到2010年,力争实现系列产值6亿元;到2015年,全市柑桔稳定发展到60万亩,产量60万吨,优质果率提高到60%,初加工(采后商品化处理)生产线达到50台(套)以上,年加工量20万吨以上;年柑桔出口1万吨,创汇1000万美元,柑桔系列加工产值达到10亿元,产业链产。
值达到20亿元;到2020年,面积稳定在60万亩,优质果率达到60%,产量90万吨,加工产值达到20亿元,产业链产值达到40亿元。做大做强"武当"柑桔品牌;把丹江库区优质宽皮柑桔产区建成全国主要的优质柑桔基地和出口示范基地。
重点项目:着力建设好北缘柑桔试验站;重点支持柑桔主产区新建大中型柑桔商品化处理分级包装厂,配套建设产品保鲜库等基础设施,支持丹江口市和郧县建设桔瓣罐头和果汁饮料加工基地及深加工企业。
(三)蔬菜及山野菜加工
发展基础:我市独特的地理、气候、水质和土地环境,是发展无公害蔬菜、有机蔬菜及山野菜的天然基地。具有XX特色的野生菜资源十分丰富,可开发的有150余种,可采面积300多万亩,蕴藏量50万吨左右。2009年全市蔬菜及山野菜基地面积90万亩,种植面积150万亩,总产量150万吨,现有蔬菜及山野菜加工企业20余家,主要为泡菜加工和山野加工,年加工能力1.5万余吨。除渝川食品外,加工企业大多为小型加工厂和加工作坊,设备简陋,工艺落后,尚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发展目标:加快发展蔬菜采后清洗、分级、预冷、包装等商品化处理,推行净菜上市;改进传统蔬菜加工制品的生产工艺,增加花色品种;大力开发山野菜资源,提高冻干蔬菜生产能力,扩大出口创汇。力争2010年实现蔬菜加工产值3亿元,产业链产值达到25亿元以上;到2015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40万亩,总产量200万吨,培植蔬菜加工龙头企业10家以上,全市蔬菜清洗、分级、预冷、泡制、包装、加工等商品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实现保鲜、加工产值20亿元,加工转化率达40%以上,实现加工增值6亿元以上,出口创汇2000万美元以上,综合产值达到35亿元;2020年,蔬菜综合产值达到50亿元。
重点项目:重点培植以XX渝川、竹山兆华、竹溪顺溪、郧西益群、丹江嫂等蔬菜及山野菜加工等龙头企业,支持其引进设备和工艺,开展技术改造和产品开发;重点打造武当山珍和“武当红”泡菜等为主具有XX特色的优势品牌。
(四)中药材加工
发展基础:我市中药材种质资源丰富,品质地道上乘,适种山场辽阔,发展中药材生产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全国中药材的主产地之一。现有中药材品种达1300多种,其中,李时珍《本草纲目》收录我市中药材品种达800多种。全市现有中药材基地面积(含木瓜、杜仲、肚倍及部分野生中药材)80余万亩,具有一定规模的中药材(含黄姜)加工企业20余家,2009年加工产值11.5亿元。
发展目标:充分发挥武当山地中药材资源及地道药材品牌优势,引进先进的设备及工艺,对现有中药材加工企业进行改造升级,以优惠政策吸引更多国内外大型医药企业在我市建立绿色有机药材生产加工基地,扩大我市中药材在省内外医药市场份额;进一步加强中药材(含黄姜)产品深度加工及综合开发利用,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经济效益。到2010年,加工产值力争达到15亿元,综合产值力争达到20亿元;到2015年,加工产值达到30亿元,出口创汇300万美元,培育优质药材品牌3-4个,系列产值达到50亿元;到2020年,通过药材的深度开发和综合利用,形成产值过100亿元的产业,将XX建成中国中药材生产加工重点基地。
重点项目:分别在6个县市各建设1000亩GAP示范基地;重点支持神农本草中药饮片、清大康迪制药、武当生物制药、竹山天新医化、竹溪华驰医化、百科皂素、丹澳医化、开泰激素等现有中药材加工及医药化工企业,拓宽加工领域,扩大生产规模,不断盘大做强;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250多个中药材加工批号资源,扩大加工规模。
(五)食用菌加工
发展基础:我市有悠久的食用菌栽培历史,适宜的气候为发展食用菌产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房县燕耳”品牌在国际国内具有很高的知名度。2009年,全市食用菌产量达到5000余吨,规模以上食用菌加工企业8家,主要为香菇、木耳分级出口,2009年综合产值达到2亿多元,出口创汇1500多万美元。房县香菇、木耳等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其中“房县木耳”获国家工商局地理标志商标。
发展目标:更新烘干、分级、包装工艺和设备,提高产品档次。大力发展深加工,重点开发膨化鲜菇、食用菌佐料以及即食食用菌多糖、富含植物维生素食品、保健品,促进转化增值;加大食用菌储藏、保鲜技术及精深加工技术研究,提高科技含量。2010年力争实现食用菌加工产值3亿元以上;到2015年鲜菇产量达到300万公斤,干菇产量达到400万公斤,黑木耳产量达到300万公斤,食用菌加工能力达到1万吨,加工产值达到6亿元,系列产值达到10亿元,出口创汇能力达到3000万美元;到2020年食用菌生产加工综合系列产值达到20亿元,出口创汇5000万美元。
重点项目:建设以房县为中心的香菇、木耳栽培基地和以市郊为中心的鲜品即食类食用菌基地。组建食用菌栽培及产品加工研发中心。支持以房县聚达、神武山珍、伏龙山珍、武当山珍系列产品开发公司等为重点的食用菌出口企业,在初加工的基础上开展精深加工,开发新产品。把“房县燕耳”品牌打造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和驰名商标。
(六)薯类(红薯、马铃薯)加工
发展基础:我市具有种植红薯和马铃薯的历史传统,红薯被誉为郧阳三大宝(苞谷、红薯、龙须草)之一,年种植面积50万亩左右,为第四大粮食作物;马铃薯年种植面积在30万亩左右,分别被国家农业部和省确定为南方马铃薯基地和板块基地,其中,竹溪、竹山、房县被农业部确定为基地县。2009年全市红薯和马铃薯种植面积分别达到42万亩和26万亩。
发展目标:薯类加工以休闲旅游食品为主要方向,红薯加工重点发展两大类产品,即粉条和果脯薯条等;马铃薯加工重点发展三大类食品,即鲜炸薯条/复合薯片类、粉类、精淀粉/预糊化淀粉类。同时开发以上述产品为原料的延伸加工产品,拉长产业链。通过发展旅游休闲食品和快餐食品,建立和完善薯类深加工体系。2010年薯类加工产业链产值达到5亿元;到2015年,薯类加工产值达到5亿元,系列产值达到10亿元;到2020年加工产值达到10亿元,产业链产值达到20亿元。
重点项目:建立市级“两薯”组培繁育中心;在郧县和竹溪县分别建立万亩有机红薯和万亩有机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在两薯主产区高标准建设加工原料基地,支持郧县恋家淀粉制品厂等加工企业加快发展,以及其它现有企业改造重组盘大做强;通过招商引资分别在丹江口市、郧县、竹溪县等兴建2-3家薯类深加工企业。
(七)桑蚕加工
发展基础:桑蚕产业不仅是生态产业,同时又是劳动密集性产业。XX市蚕桑种植历史悠久,后来由于市场原因一直处于小规模、低效益发展。为加快桑蚕产业发展,国家制定了“东桑西移”规划,计划在中西部地区发展200个桑蚕基地县,并出台了相应的资金扶持政策。我市的郧县、郧西县被列为“东桑西移”项目县。这些为XX市发展桑蚕产业迎来新的机遇,到2009年,XX市已经形成10万余亩的产业基地,新引进了江郧丝绸等深加工企业。
蚕桑种植面积达到15万亩,蚕种30万张,年蚕茧产量达到30万斤,综合产值达到5亿元;2020年,蚕桑种植面积达到20万亩,蚕种50万张,蚕茧产量达到60万斤,综合产值达到10亿元。形成“种桑-养蚕-缫丝-丝织品加工”较完整产业链,做大茧丝产业。
重点项目:重点抓好蚕茧的烘烤加工和缫丝加工,扶持胡家营镇土地沟村桑绿合作社开展桑蚕技术、销售、加工服务一体化。支持湖北中绫丝绸和江郧丝绸有限公司开展蚕丝绸深加工,在郧县、郧西建设蚕茧烘烤站4座,依托现有企业和新招商引资企业进行丝绸、丝织品、成衣等蚕丝下游产品的开发。
(八)畜禽产品加工
发展基础:畜禽业是我市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重点产业,经过多年驯化,培育出的地方良种郧阳黑猪、秦巴黄牛、马头山羊、竹山大鸡等,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特别是马头山羊已成为全国知名的地方优良品种,其生产标准已成为国家标准。2009年,全市畜牧业产值达到35.8亿元,市级以上重点畜禽养殖加工龙头企业7家,其中规模最大的招商引资企业-丹江口福润禽业食品有限公司,具备年加工3000万只肉鸡的加工能力。
发展目标:肉类加工逐步向预冷肉、小包装、细分割方向发展,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畜禽加工产品,用现代标准化生产工艺发展传统风味肉制品。力争2010年实现畜禽加工产值10亿元,畜牧业产业链产值达到50亿元。到2015年,猪肉、禽肉、牛羊肉加工能力分别达到10万吨、6万吨、4万吨,加工产值达到20亿元左右,产业链产值达到80亿元以上。到2020年,养殖产值达60亿元,加工产值达到40亿元以上,产业链产值达到100亿元以上。
重点项目:以丹江福润禽业食品限公司为龙头,建成省内规模较大的肉鸡加工基地,培植已具备加工基础与规模的XX伊兰清真实业、房县天森食品为龙头的猪牛羊禽肉制品加工企业。引进国内知名企业建设牛羊产品加工厂和猪肉加工项目及污水处理配套设施等。
(九)水产品加工
发展基础:我市有亚洲第一人工湖-丹江口水库,以及其他近500座各类水库,淡水资源十分丰富。全市有经济型鱼类60余种,水域总面积138万亩,可养殖水面50万亩,已养殖水面18.15万亩,2009年,全市水产品产量达到5万多吨,实现总产值6.2亿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实施,给我市发展渔业经济带来了新的机遇,丹江口水库大坝加高后,可养殖水面将由原来的50余万亩增加到80余万亩;库区水质优良,水产品种质优,产品享誉国内外。
发展目标:依托丹江口库区、黄龙库区等优势水产品基地,发展壮大水产品加工能力;完善优化产品结构,研究开发精深加工系列鱼制品、风味食品、速冷调理食品、模拟食品、保健制品等;大力发展水产品综合加工业,不断提高水产品附加值。力争2010年水产品加工产值达到2亿元,水产业产值达到10亿元;到2015年,全市水产品总量达到11万吨,年加工产品3万吨,产值达10亿元,产业链产值达到15亿元;到2020年,全市水产品产量达到15万吨,产业链产值达到30亿元。把丹江口库区XX建成全国有影响的特色水产品养殖基地。
重点项目:建设丹江口水库优质商品鱼基地,重点打造“丹江鲌鱼”品牌,提高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丹江鲌鱼”品牌在全国的知名度;在丹江口市城区、均县镇和郧县各建设一处商品鱼冷冻冷藏加工厂,扶持以丹江柳氏风味鱼、博奥水产为主的加工企业,支持其盘大做强。
(十)食品饮料加工
重点支持丹江口农夫山泉公司饮料加工基地建设以及房县矿泉水黄酒、梨花村酒业、丹江口源头酒、灵山源魔芋酒、张湾花仙子魔芋制品有限公司、郧西鸿大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食品饮料加工企业及魔芋加工企业发展壮大。到2010年末,加工产值达到10亿元,2015年达到30亿元,2020年达到50亿元。
四、政策措施
(一)大力培植龙头加工企业。把培植龙头加工企业,作为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重要抓手。用扶持龙头加工企业的政策措施,促进龙头加工企业做大做强。一方面,要用足、用活、用好国家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对〔2002〕62号文件制定的加大财政投入的政策、给予金融支持的政策、实行税收支持的政策及其它配套措施,有关部门要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扶持政策落到实处、兑现到位,使农产品加工企业受益;对财税[2008]14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要不折不扣的执行。另一方面,进一步完善扶持龙头加工企业的相关措施。市级财政从2010年起统,筹安排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专项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深加工扩大规模与技术改造、贷款贴息、新产品开发标准化体系建设投入等。各级财政将可用资金和机动财力,更多地用于支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按照渠道不变、各记其功的原则,捆绑涉农扶持资金,集中扶持优势产业、优势产品和优势龙头企业。在税费征收上,凡有幅度的,一律按下限征收;凡应返还的,足额返还。对农产品加工企业用地,要合理安排。积极探索入股分红、民间借贷等灵活多样的社会融资方式,缓解加工企业资金困难。积极引导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申办自营出口权,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各类农产品交易博览会以及展示、展销、出口洽谈活动,扩大农产品营销和出口创汇。
(二)加快建设农产品加工原料生产基地。发展壮大农产品加工业,必须向加工业的前端延伸,抓好原料生产。按照建设布局合理的优势农产品产业带的要求,全市着重抓好十类加工原料生产板块基地建设:即:以竹溪、竹山、房县为重点的茶叶生产板块基地;以丹江、郧县为重点的柑桔生产板块基地;以城郊和高山地区相配套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及有机山野菜板块基地;以房县、竹溪为重点的中药材生产板块基地;以郧西为重点的黄姜生产板块基地;以竹溪为重点的魔芋生产板块基地;以竹溪、竹山、房县为重点的马铃薯和丹江口市、郧县、郧西为重点的红薯板块基地;以郧县、郧西为重点的蚕桑生产板块基地;以丹江、郧县、郧西、房县为重点的畜禽生产板块基地;以丹江为重点的渔业生产板块基地。在原料生产中,要按照规模经营的要求,建设区域化、标准化的生产基地和专业乡、专业村,实现原料生产的基地化。同时,通过村级联合体、专业协会、营销大户联结好千家万户的种养;通过建设标准化示范园区,引导好千家万户的种养。
篇11
盱眙县地处长江以北淮河以南,气候四季分明,境内丘陵众多、河网交汇、生态优美,森林覆盖率达28.92%。素有“两亩耕地一亩山,一亩水面一亩滩”的美称。其独特的气候、地理条件,为休闲农业发展提供了良好基础。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底,全县各类休闲农业约260家,年接待游客200余万人次,占全年旅游总人数的35.7%,同比增长10.2%;休闲农业综合收入超过10亿元,占全年旅游总收入的20.8%,同比增长13.5%,盱眙休闲农业正以蓬勃的发展势头向前迈进。
1 盱眙县休闲农业发展现状
1.1 发展阶段
2006年以前,盱眙县休闲农业数量极少,约有40余家,基本处于休闲农业发展的原始阶段;2006―2010年期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以渡口村、新华村、陡山村为中心,逐步发展农家乐产业的规划,一时间全县休闲农业产业如雨后春笋般快速发展,新增150余家;2011―2015年期间,休闲农业继续稳步增长,新增70余家。
1.2 模式形态
目前盱眙县休闲农业大致可划分6种模式形态:以澳吉尔绿博园、龙虾博物馆为代表的科普教育模式约占3%;以龙虾节、甘泉寺庙会等节庆活动为主的民俗风情模式约占3%;以盱眙国际房车露营基地、韵园农庄为代表的休闲度假模式约占6%;以铁山寺国家森林公园为代表的回归自然模式约占8%;以玉皇山为代表的田园农业休闲模式约占22%;以陡山村农家乐集聚区为代表的农家乐模式约占58%。
1.3 服务种类
从目前盱眙县休闲农业提供的服务类型看,科普教育服务约占5%,住宿服务约占16%,而购物服务、娱乐服务及餐饮服务为主要类型,可见提供住宿和科普教育服务的休闲农业仍显不足。
2 主要做法及成效
2.1 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不断推进休闲农业深度开发
近年来,盱眙县高度重视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了“泛产业融合、全域化旅游”发展思路,突出生态旅游、水乡旅游,着力发展地方特色农产品,在淮安市率先成立了休闲农业技术指导站,同时加大休闲农业发展的资金扶持力度,重点向中澳乐博园、农本尚品等一批有实力的休闲观光农业倾斜。在财政资金的引导下,全县各类投资主体积极投资休闲农业,使得各类休闲农业产业数量连年增加,质量档次稳步递增,业态类型日趋丰富。
2.2 强化品牌创建,不断提升休闲农业服务品质
一是建“国家级休闲农业品牌”。2013年盱眙县获批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2014年江苏三农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四星级示范企业,2015年盱眙县陡山村和明祖陵村获中国乡村旅游模范村称号。通过创建国家级著名品牌,示范引导全县休闲农业健康持续发展。二是开展“省级星级乡村旅游区创建活动”。截至2015年,盱眙县共有7个省级星级乡村旅游区,其中4星级2个、3星级2个、2星级1个、1星级2个,通过创建一批星级乡村旅游区,进一步引导全县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规范发展。三是精心打造一批省级休闲农业品牌。2012年新华村获“江苏最具魅力休闲乡村”称号,2015年陡山村别评为“江苏省农家乐集聚区”,通过省级休闲农业品牌的打造推进全县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新农村建设和休闲农业发展。四是打造休闲农业节庆品牌。以中国盱眙国际龙虾节为平台,衍生打造一批节庆活动,通过政府搭台、企业支持、全民参与等措施,逐步打造盱眙特色的休闲农业名片。
2.3 拓展休闲农业,不断促进特色产业链延伸发展
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中,一是拓展一批以生产、加工、采摘、参观学习、餐饮服务为一体的休闲观光农业产业;二是重视产业内涵的挖掘,将科技、文化、园林艺术等元素注入休闲农业,创新休闲农业产品,培育特色休闲农业产业。如以现代科技农业为主题的澳吉尔绿博园、以红酒文化为主题的中澳乐博园、以园林花木盆景为主题的盱眙万景园农庄等一批注重产业深度开发、强化创意营销的特色休闲农业产业[1]。
2.4 创新推介手段,不断提升休闲农业知名度
近年来,盱眙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休闲农业的发展,坚持休闲农业宣传推介的不断创新。一是“以节为媒,推介品牌”。以“中国盱眙龙虾节”为媒,通过走进北京、上海、宁波、南京等特大型城市,广泛宣传盱眙休闲观光农业和特色农产品。二是“以会为台,提升品牌”。在推介休闲农业品牌的同时,注重品牌的提升,县财政每年都拨付一定的资金,组织本地农业企业参加北京、上海、南京等地举办的农展会和休闲农业推介会。不断放大品牌效应,提升盱眙县休闲农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三是“以媒为媒,宣传品牌”。2016年盱眙县通过新华网、人民网、中国盱眙公众号向社会推介“梨花结缘聚三河”等19个休闲农业观光季精品活动,点面结合吸引更多的长三角地区的游客到盱眙县农村休闲消费。
2.5 坚持立足乡村,着力拉长产业惠民生
乡村让城市更向往,盱眙让休闲更有味。2013年盱眙县承办江苏乡村旅游节启动仪式以来,创新旅游开放模式,连续3年实施“乡村旅游免费年”,全县4个4A级景区免收门票,惠及全国各地游客;财政每年拨付2 000万元补助景点景区,推动“门票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变。期间,盱眙县新发展农家乐近100家,其中星级农家乐近30家,进一步增加了全县休闲农业产业链收入[2]。
3 存在的问题
3.1 缺乏长远规划,项目内容特色不鲜明
盱眙县近几年休闲农业可谓遍地开花,但绝大多数都是私营业主或农民自发新建,整体建设水平较低,随意性较大、缺乏科学规划、项目重复现象严重,给人一种“似曾相识”的错觉,发展的无序性和盲目性较为普遍,造成项目建设缺乏特色,进而导致恶性竞争以致效益不佳。
3.2 缺乏营销手段,项目文化底蕴匮乏
盱眙县休闲农业由于起步晚,在市场营销方面缺乏清晰的市场定位和市场营销理念,导致行业间简单效仿现象严重,忽视自身品牌运营,缺乏农耕文化、餐饮文化等底蕴的支撑,仅停留在采摘、垂钓、观赏等表象上,缺乏吸引力,导致休闲农业项目宣传力度不够,品牌知名度不高[3]。
3.3 缺乏专业人才,经营管理水平低下
休闲农业对管理水平的要求远高于单纯的休闲业和农业,因樗是多功能、综合性的产业,其发展需要财务管理、导游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人才。但是目前盱眙县休闲农业的从业人员大多是专注传统农业生产的农户,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及管理经验。
3.4 缺乏规模效益,经营分散化程度高
休闲农业在盱眙县发展速度较快,但是主要以自发、分散、粗放的私营、个体等经营模式为主,虽然传统的休闲农业对游客有一定的吸引力,但由于大面积的分散经营,导致品牌形成、科学管理与整体营销难度加大,并且有限的经营规模难以形成相应的产业化发展空间,缺乏竞争力。
4 建议
4.1 科学规划布局
把休闲农业发展纳入全县农业发展年度目标考核内容,按照“合理布局、突出特色”的要求,重点打造以城区为核心,河西水乡、东部平原、山区丘陵为片区的“一核三片”休闲农业产业空间布局,突出水乡、田园、森林特色,做到有序发展、相对集中、规模开发,提高观赏性、体验性、娱乐性和教育性,避免雷同。
4.2 制定标准和规范
加快制定“盱眙县农家乐旅游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等相关休闲农业标准体系,以标准来促进休闲农业规范发展、提档升级。
4.3 搭建网络信息平台
以盱眙旅游网和盱眙农业网为平台,加快搭建以休闲农业政策法规、国内外休闲农业发展现状、本地休闲农业景点介绍、农家乐餐饮推荐、精品休闲观光农业线路推介、民俗及农耕文化展示、特色农产品展示等为内容的盱眙休闲农业信息专栏或链接,更快速、更便捷地让游客和投资者了解盱眙县休闲农业发展现状。
4.4 推进联合协作的双赢机制
推进当地休闲农业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企业间的合作或联营机制。休闲农业企业可以通过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厂房和设备生产自己的特色农产品,销售给游客。同样,农产品加工企业可以利用休闲农业企业庞大的游客资源,推销自己的农产品。通过联合和协作,推动产业化发展[4]。
4.5 培育特色休闲农产品品牌
发展盱眙休闲农业必须要结合水乡、平原、丘陵的特色,鼓励和引导休闲农业企业,充分利用本地的优势特色农产品和野生资源进行精细化加工和深加工。重点打造鲍集螃蟹,玉皇山水果,兴隆富硒龙虾,观音寺西瓜,仇集牛肉、麻油,铁山寺草鸡、葛藤、板栗,维桥虾稻米、火龙果,盱城戚大山槐花蜂蜜、明祖陵草菇、火龙果,穆店农本尚品蔬菜,旧铺雨山茶等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影响力的品牌。
4.6 拓展特色农家菜品牌
充分挖掘汉文化、淮扬文化的潜力,开发地方特色菜品,以农家味为特色,河西水乡突出鱼、虾、蟹、水生蔬菜等;城区及东片平原地区突出鲜活、绿色有机蔬菜等;西南山区突出家禽、山野菜、中药材为食材的农家特色。
4.7 创建一批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品牌
一是积极开展中澳乐博园、韵园农庄等一批休闲农业企业省级乡村旅游区的升星和创星工作;二是全力推进陡山村、新华村争创全国最美休闲乡村工作。通过品牌创建,建设一批规模较大、特色突出、形象良好、诚信守法经营的休闲农业企业,创建一批盱眙休闲农业企业品牌。
4.8 强化休闲农业人才培训
由县委、县政府引导,县旅游局和县农委具体实施,开展休闲农业、餐饮服务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准。
4.9 完善休闲农业配套设施
一是通过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合作,对观音寺西瓜等一批园艺品种进行升级改造;同时大力引进农本尚品等一批有实力的企业发展现代设施农业,推广先进、适用的园艺和种植养殖技术,强化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生产和加工。二是建设完善休闲农业场所接待中心、停车场、游步道、路牌标识和废污物收集处理设施,为游客提供优质便捷的硬件服务。
4.10 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相关资金及政策用于扶持休闲农业发展;二是休闲农业示范点、“农家乐”经营户减免营业税,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及加工品享受免税,用水用电享受农业收费标准等政策;三是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提供信贷服务和资金支持;四是鼓励将休闲农业列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贴息、中小企业创业贷款、扶贫开发贷款的范围之内。
5 参考文献
[1] 赵航.休闲农业发展的理论与实践[D].福州:福建师范大学,2012.
篇12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持续增效为目标,积极实施“石油工业强县、绿色产业富民”发展战略,按照“优化品种、扩大规模、增加产量、提升质量、科学管理、争创名优”的发展思路,依托市场求发展,依靠科技提效益,健全营销网络,培育龙头企业,推动苹果产业快速发展,使之真正成为一项强县富民的支柱产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适地适树、择优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县物候和地理条件,苹果产业发展要以背风向阳的山台地、梯田地、湾塌地为主,优先发展以富士苹果为主打品牌的山地苹果,努力扩大果业生产规模。同时,适当发展其它优质杂果和山地大棚水果,优化果品种植结构,推动林果产业快速发展。
2、坚持典型带动、稳步推进的原则。按照“抓点示范、典型带动”的工作思路,要以示范园区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以标准化生产推进产业化建设,严格管理标准、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苹果产业开发的质量和效益。
3、坚持群众自愿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原则。要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积极引导群众自愿发展苹果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政府的政策激励与服务职能。
4、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立足市场需求的原则。继续推行“大改形、巧施肥、强拉枝、无公害”四项丰产优果管理技术,实现管理科学化、生产标准化、产品绿色化、营销市场化,逐步走上依托市场求发展,依靠科技增效益的路子,着力提升果品产量、质量和效益。
5、坚持果、畜、草、沼、窖五位一体、全面配套的原则。大力推广普及果园生草、覆盖、养畜、建沼气池、修水窖配套技术,培肥地力,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和保水能力,实现无公害管理,走绿色化产业发展路子,打造“安塞山地苹果”品牌。
二、目标任务
从20*年起,后四年果业发展规划的指导任务是:平均每年发展苹果5万亩,到20*年,全县水果面积发展到40万亩,其中苹果35万亩,名优杂果5万亩,苹果挂果面积达到11万亩。水果总产量14万吨,其中苹果产量11万吨,果业总产值达到2.52亿元。
三、扶持对象及优惠政策
(一)扶持对象:凡在本县境内从事苹果产业生产、营销、加工、贮藏等经营活动的农民、职工以及民营、股份制、集体、私营企业等,均为扶持对象。
(二)优惠政策
1、对本县区域内苹果新建园所需的种苗费给予补助,县财政每株苹果苗补助1元,农民自筹0.2元。
2、凡在果园内新建沼气池的,有计划列入能源项目配套实施。在果园内种草的草籽款按草畜业发展有关优惠政策补助标准执行。
3、对全县5000亩苹果示范园实施套袋补贴,每亩苹果套袋8000只,每只县财政补助0.01元。
4、对从事果品营销、加工、贮藏的企业,视其规模、效益给予政策倾斜和贷款协调。
5、果园生产道路建设。新建苹果园集中连片在200亩以上的,果园道路建设由县、乡和农户共同筹资筹劳解决,每年全县安排新修果园生产路*0公里(土路路面宽3.5米以上)。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地勘察同意后,乡、村负责组织实施,县财政每公里补助1万元。
6、凡新建山地苹果园集中连片200亩以上,并有库坝等水源条件的果园,有计划分批解决小高抽等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农民投工投劳组织修建。无灌溉水源条件的,每年安排修建集雨窖*00个,以户为单位,每5亩苹果园修建集雨窖1个(容积3立方米)。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每窖补助500元。
7、苹果园防雹增雨设施建设。每年在苹果主产区增配一定数量的防雹增雨设施,由县气象局和乡镇、果业部门勘察后,制定建设规划,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县气象局和乡镇负责实施,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支解决。
(三)对果业开发中的先进集体、种植大户、营销企业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1、新建果园种植大户:种植户新建标准化苹果园面积20亩以上(人均5亩以上),以奖代补*00元;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人均6亩以上),以奖代补2000元。
2、苹果生产推进村:全村人均新建园面积4亩以上,保存率90%以上,成活率85%以上,奖励村委会5000元;全村人均新建园面积6亩以上,保存率90%以上,成活率85%以上,奖励村委会*000元。
3、苹果生产示范村:全村人均果园挂果面积4亩以上、户均果业收入1万元以上,人均果业收入3000元以上,奖励村委会5000元;全村人均果园面积6亩以上,户均果业收入2万元以上,人均果业收入5000元以上,奖励村委会*000元。
4、果品营销企业:年营销果品*00吨以上,奖励企业或协会5万元。贮藏企业年贮藏果品达到*00吨以上,奖励企业5万元。加工企业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万元。
5、在果业管理中,创建一个省级苹果示范园,奖励果业部门1万元;创建一个市级苹果示范园,奖励果业部门5000元。
6、每年评选*名在果业开发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县、乡干部或业务部门技术人员,每人奖励*00元。
四、实施办法
(一)审批程序
1、审报。县域内的种植户或企业,对照扶持对象、范围、扶持条件和标准要求,自认符合条件的,书面申请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派专人进行初步核查,初步确定扶持对象。
2、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将初步确定的扶持对象,按村、组列表一式两份上报县果业局,县果业局要派专业人员会同乡镇对初步确定的扶持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上报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3、审批。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县果业扶持规模、资金落实情况予以研究审批。未经审批的种植户和企业,不享受优惠政策和扶持奖励规定。
(二)监督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严把关,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1、把好建园选地选户关。要围绕村庄,选择背风向阳的山台地、基本农田、湾塌地、缓坡地建园,坚决杜绝在川地、高山远山、梁峁等立地条件差的地块建园,切实把好选地建园关。要选择发展积极性高、有一定文化基础、踏实务正的群众发展林果业,真正达到建一块、成一块、致富一户的目的。
2、把好苗木质量关。果业局负责全县苹果苗木基地建设和种苗质量检验、品种鉴定、调拨供给。种苗供给必须做到统一验收、统一调拨。种植户根据实际,将所需种苗数量申报当地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汇总后统一上报县果业局。
3、把好科学栽植关。果业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科学规划布局,规范栽植标准,为种植户提供优质技术服务。经验收不合格的种植户,不予享受优惠扶持政策。
4、把好资金管理关。果业部门要对扶持果业开发的各类资金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挪用、骗取扶持资金。
(三)配套服务
要建立健全县乡两级技术服务体系,充实人员,提高素质,广泛开展不同形式的服务活动。县果业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对果业系统现有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服务作用。同时,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面对面地对果农进行示范培训,全面提高果农整体素质。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果业技术干部、果农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科学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制定苹果生产不同阶段的技术规范及标准,实行科学化、标准化管理。
(四)考核验收
篇13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持续增效为目标,积极实施“石油工业强县、绿色产业富民”发展战略,按照“优化品种、扩大规模、增加产量、提升质量、科学管理、争创名优”的发展思路,依托市场求发展,依靠科技提效益,健全营销网络,培育龙头企业,推动苹果产业快速发展,使之真正成为一项强县富民的支柱产业。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适地适树、择优发展的原则。根据我县物候和地理条件,苹果产业发展要以背风向阳的山台地、梯田地、湾塌地为主,优先发展以富士苹果为主打品牌的山地苹果,努力扩大果业生产规模。同时,适当发展其它优质杂果和山地大棚水果,优化果品种植结构,推动林果产业快速发展。
2、坚持典型带动、稳步推进的原则。按照“抓点示范、典型带动”的工作思路,要以示范园区建设推进标准化生产,以标准化生产推进产业化建设,严格管理标准、提高管理水平,全面提升苹果产业开发的质量和效益。
3、坚持群众自愿与政府扶持相结合的原则。要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形式,积极引导群众自愿发展苹果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充分发挥群众的主观能动性和政府的政策激励与服务职能。
4、坚持依靠科技进步、立足市场需求的原则。继续推行“大改形、巧施肥、强拉枝、无公害”四项丰产优果管理技术,实现管理科学化、生产标准化、产品绿色化、营销市场化,逐步走上依托市场求发展,依靠科技增效益的路子,着力提升果品产量、质量和效益。
5、坚持果、畜、草、沼、窖五位一体、全面配套的原则。大力推广普及果园生草、覆盖、养畜、建沼气池、修水窖配套技术,培肥地力,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和保水能力,实现无公害管理,走绿色化产业发展路子,打造“安塞山地苹果”品牌。
二、目标任务
从20**年起,后四年果业发展规划的指导任务是:平均每年发展苹果5万亩,到20**年,全县水果面积发展到40万亩,其中苹果35万亩,名优杂果5万亩,苹果挂果面积达到11万亩。水果总产量14万吨,其中苹果产量11万吨,果业总产值达到2.52亿元。
三、扶持对象及优惠政策
(一)扶持对象:凡在本县境内从事苹果产业生产、营销、加工、贮藏等经营活动的农民、职工以及民营、股份制、集体、私营企业等,均为扶持对象。
(二)优惠政策
1、对本县区域内苹果新建园所需的种苗费给予补助,县财政每株苹果苗补助1元,农民自筹0.2元。
2、凡在果园内新建沼气池的,有计划列入能源项目配套实施。在果园内种草的草籽款按草畜业发展有关优惠政策补助标准执行。
3、对全县5000亩苹果示范园实施套袋补贴,每亩苹果套袋8000只,每只县财政补助0.01元。
4、对从事果品营销、加工、贮藏的企业,视其规模、效益给予政策倾斜和贷款协调。
5、果园生产道路建设。新建苹果园集中连片在200亩以上的,果园道路建设由县、乡和农户共同筹资筹劳解决,每年全县安排新修果园生产路**0公里(土路路面宽3.5米以上)。由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地勘察同意后,乡、村负责组织实施,县财政每公里补助1万元。
6、凡新建山地苹果园集中连片200亩以上,并有库坝等水源条件的果园,有计划分批解决小高抽等水利设施建设资金,农民投工投劳组织修建。无灌溉水源条件的,每年安排修建集雨窖**00个,以户为单位,每5亩苹果园修建集雨窖1个(容积3立方米)。经验收合格后,县财政每窖补助500元。
7、苹果园防雹增雨设施建设。每年在苹果主产区增配一定数量的防雹增雨设施,由县气象局和乡镇、果业部门勘察后,制定建设规划,经县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县气象局和乡镇负责实施,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列支解决。
(三)对果业开发中的先进集体、种植大户、营销企业和先进个人给予奖励
1、新建果园种植大户:种植户新建标准化苹果园面积20亩以上(人均5亩以上),以奖代补**00元;种植面积在30亩以上(人均6亩以上),以奖代补2000元。
2、苹果生产推进村:全村人均新建园面积4亩以上,保存率90%以上,成活率85%以上,奖励村委会5000元;全村人均新建园面积6亩以上,保存率90%以上,成活率85%以上,奖励村委会**000元。
3、苹果生产示范村:全村人均果园挂果面积4亩以上、户均果业收入1万元以上,人均果业收入3000元以上,奖励村委会5000元;全村人均果园面积6亩以上,户均果业收入2万元以上,人均果业收入5000元以上,奖励村委会**000元。
4、果品营销企业:年营销果品**00吨以上,奖励企业或协会5万元。贮藏企业年贮藏果品达到**00吨以上,奖励企业5万元。加工企业年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奖励企业**万元。
5、在果业管理中,创建一个省级苹果示范园,奖励果业部门1万元;创建一个市级苹果示范园,奖励果业部门5000元。
6、每年评选**名在果业开发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县、乡干部或业务部门技术人员,每人奖励**00元。
四、实施办法
(一)审批程序
1、审报。县域内的种植户或企业,对照扶持对象、范围、扶持条件和标准要求,自认符合条件的,书面申请属地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接到申请后派专人进行初步核查,初步确定扶持对象。
2、审查。乡镇人民政府将初步确定的扶持对象,按村、组列表一式两份上报县果业局,县果业局要派专业人员会同乡镇对初步确定的扶持对象进行实地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上报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3、审批。县农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全县果业扶持规模、资金落实情况予以研究审批。未经审批的种植户和企业,不享受优惠政策和扶持奖励规定。
(二)监督管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严把关,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1、把好建园选地选户关。要围绕村庄,选择背风向阳的山台地、基本农田、湾塌地、缓坡地建园,坚决杜绝在川地、高山远山、梁峁等立地条件差的地块建园,切实把好选地建园关。要选择发展积极性高、有一定文化基础、踏实务正的群众发展林果业,真正达到建一块、成一块、致富一户的目的。
2、把好苗木质量关。果业局负责全县苹果苗木基地建设和种苗质量检验、品种鉴定、调拨供给。种苗供给必须做到统一验收、统一调拨。种植户根据实际,将所需种苗数量申报当地乡镇政府,由乡镇政府汇总后统一上报县果业局。
3、把好科学栽植关。果业部门与乡镇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科学规划布局,规范栽植标准,为种植户提供优质技术服务。经验收不合格的种植户,不予享受优惠扶持政策。
4、把好资金管理关。果业部门要对扶持果业开发的各类资金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严禁弄虚作假、挪用、骗取扶持资金。
(三)配套服务
要建立健全县乡两级技术服务体系,充实人员,提高素质,广泛开展不同形式的服务活动。县果业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有计划地对果业系统现有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服务作用。同时,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基层,面对面地对果农进行示范培训,全面提高果农整体素质。县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果业技术干部、果农的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工作。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科学管理、病虫害防治等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制定苹果生产不同阶段的技术规范及标准,实行科学化、标准化管理。
(四)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