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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合同,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在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中,会签订各种类型的合同,在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时,都处于利益与风险并存的状态。合同履行的过程贯穿企业经营管理的过程,企业为实现合同利益,就必须对合同进行全方位的管控,防范法律风险。
一、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合同管理必须建立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规章制度。重点是明确各部门的权利和责任,建立合同风险防控机制,做到全流程管控。(二)人员培训。合同管理人员业务能力的高低,影响着合同管理的水平。国有企业必须加强对合同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严把合同审查关。(三)合同相对方及合同文本的审核。首先审查合同相对方的相关资质,必要时可对其进行法律尽职调查;其次要对合同价款及构成、质量和技术要求、履行期限、支付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主要条款进行明确规定,避免合同漏洞。(四)合同履行管理。合同结算是合同履行的主要环节和重要内容,相关业务部门应认真落实履行合同条款,审核发票及相关验收资料,做好合同的闭环管理。
二、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风险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本身就有强有力的法律团队为其服务,合同文本、谈判选商及签约方面都有一套严格的管控流程,制度设计上不会存在重大的缺陷,主要的风险在于合同管理的程序性方面及履行方面,主要表现为:(一)对于合同管理及履行情况监控不到位增加法律及合规风险。国有企业合同签约及履行过程中,主要存在部分企业“应当招投标而未招标”、“选择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供应商承担服务项目”、“合同签订未履行审批程序”、“合同内容约定不完善,合同文本选用错误,针对不适应条款的修订无法满足业务需要,关键性条款有缺失或不明确”、“超出授权范围签订合同”等原则性问题。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是承办人员和承办部门合同管理意识不强,随意简化流程,履职不到位。比如说承办部门存在错误意识,以为签约付款就算合同履行完毕,忽略了相关的保质期、保证金及违约条款,未有效行使合同条款的权利,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二)合同人员的配置和业务素质缺陷,导致了合同管理水平的停滞不前。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大部分问题是因为“人”的原因而发生的,再完善的制度规定与程序设计,缺乏业务人员的落实执行,仍然无法解决问题。部分企业对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人员配备和部门间沟通协调等方面支持不够,合同管理人员及承办人员变动频繁、流动性较大,缺乏有效的培训学习时间,导致其业务素质不高,不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及合规意识,无法对合同涉及的各项问题作出正确判断和有效管理。同时,合同管理人员与其他部门的管理衔接不到位,缺乏有效沟通,造成“1+12”的结果。
三、国有企业合同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一)确保合同主体适格。在合同选商过程中,合同承办部门应组织对拟签订合同的相对人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1.审查被调查对象的身份证件、法人登记证书、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权利证书等证明原件,以及授权人的行为是否在其被授权范围内,在充分收集相关证据的基础上综合评价主体资格是否适格。2.对注册资本金明显小于合同交易金额的合同相对人,通过在合同条款中细化按工程进度付款、先货后款等条件,防范其履约风险。同时,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持续关注其资信变化,并对变化的影响进行评估。对可能造成较大风险的事项,应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咨询处理方案。(二)落实合同交底责任,准确把握合同履行责权划分。重大合同履行前,合同承办部门应当编制合同实施的详细工作计划,可以以《合同履行管理责任分解表》的形式向实施项目的各层次管理者和参与人做合同交底,把合同履行责任具体落实到各责任人和合同实施的各个具体环节。在合同实施过程中,要加强与合同当事人及项目内外部相关参与方的沟通,进行经常的检查、监督和解释工作,必要时召开协调会议,及时处理合同履行存在的各种问题。(三)加强合同履行异常管理。1.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合同内容约定不明或双方理解有分歧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当负责组织招投标部门、合同管理部门和造价部门及相关专业部门共同商讨并出具意见,按权限报审批后与合同相对人达成一致意见,并以书面形式双方签字确认。2.合同履行中出现需要变更、解除、终止、转让等异常情况时,合同承办部门须将异常情况、原因分析、初步判断及拟处理意见等形成申请报告,经合同审批后予以处理,并签订书面协议。3.因合同相对人原因引发合同履行异常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向合同相对人催告。4.合同相对人履行有瑕疵但我方可以先予接收或部分接收的,合同承办部门应做出书面说明,详细记载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四)防范与控制合同违约。1.合同相对人履行义务与合同约定不符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当及时留取相关证据(照片或有关记录),以书面形式明确其违约事实及责任、要求合同相对人改正,并按合同约定追究合同相对人违约责任。2.由于我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按约定履行时,合同承办部门应及时将不能履行情况向相关专业部门进行确认并报告合同管理部门。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法律意见,经批准后由合同承办部门执行[3]。
四、结语
合同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它直接关系到企业发展的前途。企业要树立正确的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企业的各部门要明确职责,齐心协力,做好合同管理的把关工作,提高合同履约效率和质量,切实保证企业的合法权益。
参考文献:
[1]刘剑.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及其防范[J].经济管理:文摘版,2016(9):358.
篇2
1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存在的问题
1.1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
很多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比较繁琐,合同管理制度不健全,缺乏规范和标准,未能将相应的职责细化到相应部门以及负责人身上,公司各个部门之间形成信息孤岛,以及由于各自的目标、利益、出发点有所不同,导致合同管理工作难以畅通无阻,合同管理制度内外衔接不够,执行力不强。比如在合同签订之前未能明确合同需要经过哪些部门审批,合同签订时应该采取什么样的程序,合同签订之后由哪些部门进行跟踪监督,如何与客户保持联系和达成共识等。
1.2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薄弱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较为薄弱,包括合同管理的人力和物力两个方面。一方面,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专业人才比较少,企业人才培养的重视度需要提高,人才的任用和选拔办法有待完善。由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涵盖财务、预算、税务、金融、法律、知识产权、保险等多学科内容,这就要求合同管理人员应该具备较强的综合素质,以及熟悉公司的各项任务。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合同文本管理工作的规范性有待提高。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合同模板,有些国有企业照搬照用,未能有针对性地对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正和更改,未能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内容,使合同不够合理规范。
1.3合同签订时间滞后
部分国有企业存在合同签署不及时的问题,合同签订时间滞后,容易造成合同签署的内容缺乏有力保障,造成某些已履行的法律关系在实际发生经济纠纷时欠缺合同的有力保障,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这主要是由于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审核批准程序较多,涉及的部门较多,各个部门在审核时会站在专业的角度去考虑合同条款的合规性,也会综合公司各方面的利益,这样的合同审批方式固然严谨,但是无疑也拉长了合同审核批准的时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合同管理的效率。同时,由于国有企业合同管理模式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在开展财务预算和招标投标业务活动时,经常会出现计划下达时间晚于合同履约时间,而部分国有企业因为生产原因,通常在计划下达之前着手准备,在计划下达之后才签署合同,这就造成某些交易已经准备或实施但是尚未签订合同,产生了较大的合同法律风险。此外,在出现合同违约纠纷时,国有企业往往由于“上传下达”的时间较长,没能及时作出处理,错失处理的最好时机。
1.4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履约监控有待提高
目前国有企业债权债务涉诉事件层出不穷,诉讼标的金额倘若过高,就容易造成较大的风险,同时国有企业的合同风险防范意识和履约监控有待提高,未能提前全面对合作对象资信资质进行尽职调查,合同未能按照既定要求履约,合同的关键性条款内容缺失,出现合同违约事件时未能及时作出应对,应当开展招投标工作时未开展,处于某些利益关系而选择不符合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这些情况都会影响国有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进行,出现商业承兑汇票纠纷、担保纠纷、应收账款转让纠纷等现象。
2国有企业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改进措施
2.1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制,构建和完善合规管理运行体系
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和健全合同管理机制,构建和完善切实可行的合规管理运行体系,涵盖从合同准备到合同终结的全过程,从而约束和规范经营活动。一方面,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合同法》等法律要求,结合当前市场需求和公司自身业务情况,编制、和实施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合同管理组织架构、合同流程管理规范、合同联签制度、合同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合规监督制度、合同管理奖励和惩罚制度、合同管理培训计划、合同模板审批机制、合同专用章使用办法、合同定期统计和审查规定、合规管理风险评估办法、合同纠纷处理程序等,保证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其中,合同管理组织架构应覆盖各个部门,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各个部门相互制约和促进,并设置合同管理岗位,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合同签署行为;合规监督制度应包括外部监督管理和内部监督管理两个部分,内部监督管理是指国有企业高层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的合规条例,合理审批公司的项目合同,同时国有企业普通职员也应遵守公司的行为守则和合规内容,切实监控公司内部实际的经营行为,有效降低合同风险;合同管理绩效考核指标应包括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涵盖合同签订及时率、合同履约情况、合同价值等指标,提高合同管理绩效评价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合同管理保障机制是指在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之后,把评估结果作为员工绩效奖金、岗位晋升、评先选优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切实做好员工的表彰、奖励和问责工作。另一方面,国有企业应提高全员依法合规管理意识,促进员工合规管理意识和合同管理的结合,联动员工健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合规管理的具体措施,确保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有效性,共同防范合同风险。具体来说,国有企业可通过对外宣传和对内培训的方式提高合同管理和合规管理的执行力,加强合同管理和合规管理的宣传力度,开展专题讲座、特别宣讲、案例分享、经验推广等活动,贯彻合规管理的相关做法和具体要求,使全体员工知晓合规管理的内容和重点,掌握合规管理的内涵,把握合同管理操作程序的合规性,逐步成为日常工作规范,落实到各自的工作岗位中。
2.2抓好合同管理基础工作,保障合规管理的实践性
理论离不开实践。因此,国有企业应抓好合同管理基础工作,保障合规管理的实践性。国有企业应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引进和培养,努力打造一支专业、综合素质高、有责任心的合同管理团队。国有企业应制定合同管理培训计划,涵盖合同管理新知识体系系列课程,提高员工的法治观念和风险意识,使其具备多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在招聘合同管理人员时,应制定科学的招聘标准,通过选拔考试、竞争招聘和多次面谈,选择相应优秀的合同管理人才。同时,国有企业应规范合同文本,根据自身实际状况,收集和组织修正合同模板,明确合同条款约定,制定和使用符合公司特色的合同文本,提高其规范性。并且国有企业需要注意定时更新合同示范文本,使合同模板更加全面和符合实际状况。
2.3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
国有企业应完善合同管理程序,明确合规管理的目标和功能,简化不必要的合同审查审批流程,缩减合同审批的时限,提高合同审批的效率,保证合同签署的及时性。由于信息是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重要保障,国有企业可建立和完善合同管理网络信息系统,把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立在信息管理的基础之上,全面推广合同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系统化的合同管理流程,通过网络优势,开展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规监督监控,完善合同签订流程节点,实时掌握合同的实施进度,提升合同管理的透明度,实时掌握公司各类合同审查和签订情况,以及合同履行阶段的货物收发、款项支付等环节,全方位实现公司各项资源的及时传输和共享,避免国有企业信息处理“孤岛”的发生。比如国有企业可有机整合财务共享系统、ERP系统、OA系统等,搭建公司专属的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系统,包括合同评审、合同审批、合同制度管理、合同相关业务授权、合同条款智能检索分析等功能模块,巧妙地把合规要点融入到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当中。对于常见的业务招待费,国有企业可在财务共享系统当中增添事前审核的程序,只有领导审核通过之后才可以实施,杜绝员工违规接待的行为;对于费用报销,系统可自动识别和智能提示发票的真伪,是否重号;对于合同和资金的审批,系统可实现线上多种方式审批;对于项目招标,可借助系统实现线上集中招标的功能。通过建立高效的合同管理信息系统,既可以统一规范公司的前端业务,又方便公司监控和分析潜在的风险,使合规管理的运行渐渐脱离人为控制和判断,减少人为因素的干预,借助先进的智能合同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科学合规管控,确保合规管理的全覆盖。
2.4加强合同管理及履行情况监控,降低法律及合规风险
对于很多国有企业来说,签署合同之前和合同履行完毕之后诉讼是合同管理的“重中之重”。在事前,国有企业应当优化合规管理运行中风险的识别、分析、监测、报告和应对机制,配备专业的合规人才,正确指引公司的行动,做好充分的准备。比如构建和实施合规风险监测预警机制,由公司的各个业务管理部门负责所属范畴的合规风险预警工作;建立和完善合规风险应对机制,可由合规工作小组负责整体的筹划和协调,由合规工作小组负责人牵头开展合规风险应对工作,而其他部门应当积极配合,建立合规管理风险报告机制,一旦涉及重大合规风险领域,应及时报告,同时应定期评估分析和报告公司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科学性、有效性和适宜性。在事中,国有企业应合理分工,实施合规管理动态风险把控措施,全面规范公司的合同管理,打通公司内外部的沟通渠道。特别是外部沟通,国有企业应当和相关的监管部门打好交道,形成良性的互动来往,避免出现合规部门和其他部门员工的利益勾结情况。也就是说,国有企业应当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告工作,配合监督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同时,国有企业应借助当前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线监控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依法合规状况,开展全方位的风险评估分析工作。在事后,国有企业应制定强有力的监督机制,合理控制和调整合同内容,及时反馈情况,鼓励法务人员积极参与到公司的决策和业务谈判当中,按照实际状况做出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范围和风险系数,识别和分析合同的风险,作出专业的建议,使合规管理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3结语
综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合同管理制度需要在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协同监督下才能正常贯彻实施。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建设,有助于国有企业的内外发展,推动国有企业的进步和发展。因此,国有企业应充分融合合同管理和合规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范性和适宜性,促进公司健康长久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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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贾景宏.试论国有企业基于合同管理的合规管理运行机制[J].现代经济信息,2019(10):41-42.
[3]曹书慧.国企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机制探讨[J].经济管理文摘,2020(16):38-39+42.
篇3
一、合同管理的概念
企业合同管理是指企业对以自身为当事人的合同依法进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转让、终止以及审查、监督、控制等一系列行为的总称。
现代社会是合同社会,一个企业的经营成败与合同管理密切相关,企业合同管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管理的一种重要方法,因此,每个企业都必须十分重视合同管理。煤炭企业作为自主经营的独立经济实体,为防范经营风险都要订立合同。如今,加强合同管理,提高煤炭企业的经济效益,已经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科学经营,提高煤炭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途径。
合同管理必须是全过程的、系统性的、动态性的。这就要求我们要对合同进行全过程管理。不仅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而且凡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部门都要一起来管理,此外还要注重履约全过程的情况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终止。
二、煤炭企业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合同管理关系到企业安全、效益、产品质量、以及企业信誉等问题。对于一个国有煤炭企业来说,尤为重要。一个合同管理好的企业能很好地体现企业的诚信,实现对市场的承诺,彰显企业的美好品牌和形象,使其牢固地立足市场,实现良性的可持可持续的发展。尤为重要的是,加强合同管理,不仅能使企业的生产经营与市场接轨,满足市场的需要,提高企业适应市场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还能够使企业,在践约过程中很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因此,合同管理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具有不可替代性,因此,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必须高度重视企业的合同管理。
三、煤炭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当下,煤炭企业通过加强合同管理,有力的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效能和经济效益。但有相当部分的企业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前期合同调查不细。体现在签约前对对方当事人缺乏必要的了解,而简单盲目签约,最终使自己蒙受不应有的损失。
(2)缺少健全的合同管理规章制度。国有煤炭企业在合同管理方面,虽然有一系列规章制度,但有很多不能名落实归。存在可操作性差,执行保障不力。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合同法律意识不强,时常出现不签订或补签合同现象:淡薄法制观念,人情担保、合同签订程序倒置,削弱了合同管理部门的把关作用;合同签订前忽视对对方的了解,另外,在合同验收、践约等方面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3)验审合同不严。合同验审是合同管理工作的重点,能否严格验审,是关系到合同签订成败的关键。但在现实工作中企业却存在着以下突出问题。资质验审不严。不能准确认定对方是否具备签订合同的资格,由于资格审核不严而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不能严格审验条款。如合同条款中出现易产生歧义和误解文字,对违约条款叙述不明确,给企业造成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不能加强合同的后续管理。合同的后续管理工作非常重要,但往往容易被企业所忽视,如:对合同签订前期、中期的评价、对合同践约跟踪管理、对合同签订过程相关的归案保管等。都是在后续管理必要的工作。
四、煤矿加强合同管理的方法
(1)使用统一合同文本原则,优化全企业的合同管理体系。统一合同文本是加强合同管理的有力保证,便于解决由于合同管理人员专业素质的欠缺而产生的漏洞,有利于明确合同主体责任,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要使合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律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同时还要进行重大合同审查管理。
(2)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科学管理的重要前提首要任务,因此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是企业合同管理又是当前的迫切需要。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合同管理的质量的高低。因此,根据合同管理人员应具有的素质条件,用好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合同管理人员,并组织好在职学习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以增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责任感,提高合同法律意识。
(3)做好合同订立前的基础管理工作。包括对合同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生产规模、履约能力进行全面真实性审查;明确合同缔约内容等。
(4)做足合同签订中的配合管理工作。合同签订中的管理又称审核签订阶段管理。首先,索取保存对方当事人的合法有效资信材料及身份证明。其次是严格按照规范合同文本条款审查、签订合同,做到条款完备、权利义务明确。再次,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履行审批、备案、登记的合同一定要履行其相关法律手续,在合同正式签约前,进行严格审查把关。
(5)履行监督和结算管理。签约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合同的有效履行,防止违约行为的发生,所以,企业法律顾问对合同的履行进行必要监督。通过监督,可以了解各类合同的履行情况,及时发现影响履行的因素,以便随时向各部门反馈,防止违约的发生。把好合同的结算关至关重要,这既是对合同签订的审查,也是对合同履行的监督,具体可采取或制定贷款支付复核程序,实施有效的管理。
(6)违约纠纷的及时处理。合同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违约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要承担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或强制履行等法律后果。法律顾问部门审查合同时选择合适的违约条款和纠纷处理条款显得很重要,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律顾问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积极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
篇4
1 我国企业财务管理的现状
1.1 财务管理人员认识不足 我国财务管理人员自身意识不足,不能随着现代经济环境的发展而改变,整体观念较为陈旧。财务管理的工作人员没有意识到财务管理工作的存在意义,没有形成一个有效的完善的财务管理的意识,或者在管理工作当中,不能进行有效的落实与实施,浮于形式。在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中,对于财务管理工作的态度较为随意,对于公司的现金流和公私支出管理混乱。在我国一些私人企业当中,由于经营者大多是企业所有人,在日常管理中进行家庭化管理,难以保证自身财务工作的水平。在资金的周转管理上,管理者不能认清资金的时间价值,难以进行良好的财务管理,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撑。同时,资金利用上难以达到有效利用的目的,整体财务管理工作较为混乱。
1.2 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 在财务管理工作中,我国的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财务管理上存在着一些漏洞,整体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完善,难以形成一个从计划到实施和监督的整体规范的流程框架。企业管理者在管理方式上依然满足传统的管理模式,不能建立良好的自我约束和管理机制,在实际财务管理中造成工作难以开展。企业管理制度不完善也造成了在资产控制上不能全方位的发挥财务管理的效果,忽视了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的管理控制。在管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内部监督和考核机制也不够完善,不能对员工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管理。
1.3 财务管理人员工作效率不足 财务管理工作的过沉重,同时财务管理人员又缺乏足够的科学管理知识,大多数情况下只是凭借传统的财务管理经验进行工作。在企业中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来指导内部员工如何办事,在目前中小型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员工管理办事方式较为陈旧,内部管理不规范。在财务管理上缺乏一个完整的部门,难以覆盖所有的公司部门和人员,不能渗透到企业具体的操作环节和业务领域中,整体控制制度局限在会计控制上。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对于内部控制制度认识有所差异,造成企业内控的制度不能充分的执行和认识,造成整体管理混乱。部分企业在进行财务管理时,过于注重暂时的利润,不能建立良好的具有持续发展能力的规划。
2 做好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意义
企业的财务管理工作对于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当今的市场经济环境中,企业的自身经营受多种因素影响。在市场竞争逐渐白热化的现代,如何做好自身的财务管理工作,如何进行管理,以应对当今的市场经济形势,是保证企业自身生存的必要条件。在企业面对如此严峻的挑战的同时,相应的历史机遇也随之而来,企业抓住机遇,进行适当的自身调整,可以实现快速的发展。是企业保证自身发展动力的重要工作,管理和技术决定了一个企业能否在不断变化的经营环境中保证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对于企业来说,利润最大化是追求的重要目标,做好利益最大化要进行良好的成本控制和财务管理,实现企业自身的最大收益。企业的财务管理不仅仅是指企业自身个历观念的创新和变化,同时也应该包括企业整体的经济理论和内部组织的发展,同时依靠技术的和管理的,实现企业自身的强化,不断的融入新鲜的力量,保证企业持续稳定的发展能力。
3 如何加强企业财务管理
篇5
管理沟通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但我国企业管理沟通现状有很大改善的余地。下面就对如何加强企业管理过程中沟通有效的措施进行探讨,以期推动我国企业管理者的管理沟通能力不断得到改善。
一、管理沟通的定义
在日常的企业管理中,企业内部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交流无处不在,通常我们将这些信息的交流统称为沟通。而管理沟通则是在组织的内部,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的总称。作为一种特殊的沟通类型,管理沟通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含义:
首先,管理沟通是人和人之间的行为,沟通无论是传递沟通的人,还是接受沟通的人,都需要通过中介体来完成信息的传递。企业管理者为了达成信息互通,必须要建设好沟通的通道。
其次,管理沟通具有以下特点:(l)沟通的信息,通常通过语言或文字的方式来实现,例如:沟通双方面对面的交谈来传递信息,双方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来传递信息;(2)双方沟通的内容,除了信息沟通,还包括双方的情感、思维、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为人处世态度的交流,而这些内在的表现为人际关系;(3)沟通过程中,信息的发出者和接收者基于各种内在和外在的因素,双方都会考虑对方的动机以及目的,这些心理因素会导致沟通双方行为的改变;(4)在沟通的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特殊的情况,导致沟通的不顺畅或沟通的障碍,如因个人的经历、爱好或思维方式的影响而产生沟通障碍等。
再次,管理沟通是一个过程。信息的发出者,我们通常称为沟通者或沟通的主体,将要传递的信息通过一定的渠道,传递给被沟通者。被沟通者在完成对信息的接收和理解之后,做出反应,并反馈给沟通的主体。而沟通的主体在收到沟通客体的反馈后,这样就完成了一个沟通的过程。
二、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过程中沟通有效性的措施探讨
虽然目前我国企业管理沟通的发展态势良好,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需要加强,甚至亟待改善的问题。下面就对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过程中沟通有效性问题进行探讨。
(一)加强企业管理沟通工作首先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沟通环境
良好的沟通环境是企业内部有效沟通的重要保证。企业内部应建立一种“鼓励沟通鼓励交流”的好风气,树立全员沟通的观念,使员工乐于与上级领导及时交换信息,同时,沟通必须建立在一个公平、信任的基础之上,沟通双方相互理解彼此信任。沟通时,要努力营造平和轻松的氛围,不能过于压抑,影响沟通双方的情绪。
(二)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沟通工作应当明确信息沟通的目的所在
在信息沟通以前,企业管理者要明确此次信息沟通的目的,然后围绕着该目的展开一系列的活动。实践证明,信息沟通的目的越明确,越有利于提高信息沟通的有效性,也越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明确了信息沟通目的以后,企业就要根据该目的制定具体的信息沟通内容。在制定信息沟通内容时,企业不要盲目地追求信息的数量,而要有针对性地选择符合企业管理实际或需求的信息。这样做,可以有效地防止因沟通量过大而导致的信息失真,从而充分地保证信息沟通目的的实现。
(三)有效的企业管理沟通需要选择一个恰当的沟通方式
在信息沟通实践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沟通方式,如书面语言、口头语言、身体语言等。每种沟通方式都有具体的适用对象,我们既不能盲目地乱用,也不能片面地独用。对于企业而言,其管理沟通要根据实际的需要来综合运用各种沟通方式。例如,当企业需要传递大量的信息时,它除了运用口头传递的方式外,还要利用文件等书面的传递方式。这种做法可以极大地提高信息传递效率,增强信息沟通效果。
(四)加强管理沟通工作要灵活地选择沟通时机与场合
在信息沟通以前,信息发送者要认真地了解信息接收者的实际情况,并根据其具体的情况来设计沟通方式与内容。与此同时,沟通时机与场合的把握也是非常重要的。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时间或地点讲同一句化,其效果往往是不一样的。因此,作为企业管理者,一定要灵活地选择沟通时机与场合。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地增强信息沟通的有效性与实效性,真正地实现信息沟通的目标与任务。
(五)加强管理沟通还应尽量缩短信息传递链
信息沟通与信息传递链是密切相关的,信息传递链越长,越不利于信息沟通。因此,为了尽量地缩短信息传递链,企业要完善各项组织结构,有效地减少信息传递的层次。在企业内,信息沟通一般是以“纵向沟通为主、横向沟通为辅”,这种沟通结构更加剧了缩短信息传递链的必要性与紧迫性。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秉着科学严谨的态度,积极地缩短信息传递链。
(六)加强管理沟通工作还应对信息反馈高度重视
信息反馈完整的管理沟通不可缺少的环节之一。信息反馈是双向交流的过程,下级将信息和意见提供给上级,上级对下级提高的信息进行反馈,从而形成一种循环模式。管理者在与员工进行沟通后,要注重员工的理解和反馈,通过调查、询问、考核等方式,了解员工对信息的接收程度和理解程度,进而对相应的管理措施进行修改、调整。
结语:沟通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手段。有效的管理沟通有助于员工工作效率的提升,有助于企业的凝聚力的增强,有助于帮助管理者做出正确的决策。可以说,企业只有不断完善管理沟通工作,克服沟通障碍,才能为促进自身健康发展打下牢固的基础。
篇6
二、依法治国形势下油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内容
(一)合同主体风险
油田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需要与外界合作,在合同签订中则需要全面掌握对方资质。而针对不同行业,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也对其主体资格有着不同要求,大部分企业只需获得营业证书便可,但鉴于油田企业项目的复杂性与技术性,对对方企业除了有营业证书的基本要求之外,还会要求其他资质或批准证书。所以,油田企业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一定要保证对方主体资质适格,保证其经营范围与资质同业务要求相符,倘若对对方资质的验证工作存在疏忽,便会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风险加大,耽误业务开展的同时可能造成油田企业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
(二)合同内容风险
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形势下,油田企业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主要业务合同的标准文本编制,将同类型合同主要条款进行统一,在这一情况下一定程度上能促进油田企业合同管理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发展,但使合同工作存在局限并暗藏风险。一般来讲,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名称、数量、违约责任划定等等,其中绝大多数内容可在国家法律规定范围内进行洽谈,如果没有作明确规定,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或交易习惯执行。油田企业经营管理中所签合同通常金额巨大,而在合同往往未对具体责任及权利进行明确划分,造成争议性条款存在,而这些内容则是纠纷产生的根源,导致油田企业利益存在受损风险。
(三)合同履行风险
合同签订过后的履行过程同样会存在诸多问题,导致合同难以正常履行,还会出现对合同条款的变更,由于对方企业问题的存在而导致合同无法按照条款履行的情况在油田企业合同管理中同样存在。具体来讲,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对方违约主要分为合同履行不当和合同不履行两种,其中不履行又分为拒不履行及不能履行。此外,对方企业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存在履行提前或履行延后的不当履行情况,都有可能对油田企业造成隐蔽性风险。
三、依法治国形势下油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对策分析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
在当前的依法治国形势背景下,大众的法律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要想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则需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因此,油田企业在面对当前合同管理法律风险时,应当加强对《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及贯彻落实,唯有对《合同法》中的形式、效力、有名合同法定要求等重要内容全面掌握,才能在合同签约中有效规避风险,降低损失可能。同时,油田企业还需加强对国家其他专项法律法规的学习,其中包含政府部门新颁布的行业相关规定文件,唯有对国家乃至国际法律环境变化全面掌握,才能够在合作签订中保持清醒头脑,避免对方钻法律“漏洞”而导致自身利益受损的情况发生。因此,在依法治国形势下的合同管理风险控制工作,需要油田企业基于管理的角度去提高对合同法律风险的识别率,这是维持企业长效管理的关键环节。油田企业应当紧随当前法律大环境的变化潮流,调整自身在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地位,以法律法规运用能力的提升去做好对合同法律风险的控制。
(二)做好资质信息验证
油田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对合同的策略及相关主体的资质进行全面验证,做好所选企业的核实工作,对合同签约相关主体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必要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实,如需要特定资质等级证书,应当提前告知对方提供。针对上述资质证件,油田企业应当一一复印且做好相关的保存工作,倘若合同中的项目规模较大,涉及数额巨大且技术要求高,油田企业则应当组建工作小组前往对方企业展开实地考察,要充分掌握对方的经营状况、技术实力、企业人员构成、业内口碑等等,确保考察的细致性,避免因为调研工作存在疏忽而导致合同后续履行受阻。此外,油田企业还需结合具体项目的特点及相关要求,将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及注意事项一一列明,倘若条件允许或是项目合同极为重要,还应当有第三方专业机构介入,对合同业务进行全面审阅,提出其中的暗藏风险,保证油田企业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所以说,资质信息验证工作要求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风险意识,能够对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规避,所以做好对方资质信息的验证工作是基础关键,在相关内容及形式确定好之后,再进行合同的签订。
(三)改善合同履行弊端
合同签订之后的履行行为,是整个项目的关键环节,同时也是合同管理法律风险高发环节,为了确保油田企业相关项目的有序开展,必须做好合同履行相关工作。在当前依法治国的形势下,油田企业应当充分利用国家赋予的权利及合同约定的权利去保护自身合法利益。具体来讲,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需要做好如下几点:(1)具备证据意识,油田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部门要对一些相关的纸质文件进行收集、归纳、整理,并且要定期做好检查与归档工作,对合同的履行进度做好动态化监视;(2)禁止口头协议,倘若合同条款需要变更或是对其中相关协议进行必要补充,应当按照企业规章制度以及国家相关条款规定,采取书面的形式进行补充和变更,禁止出现一切口头形式的协议;(3)充分掌握合同内容,作为油田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人员,要对所签订的合同内容充分掌握,并且对合同履行中潜藏的风险及时汇报给上级部门,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完善合同管理系统
在当前科学技术与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的年代,油田企业应当积极构建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通过信息化技术的加持去强化合同管理部门对项目合同的有效监督。一般来讲,过去的合同管理大多由工作人员人工完成,不仅工作效率较低,误差较多,同时也难以发挥出大数据的分析决策功能,通过完善的合同管理系统构建,能够对项目合同的履行进度及风险预警等方面发挥良好效果,同时其中大量数据的保存也会更加安全高效,通过该合同管理系统能够对项目资金的流向、履行日程等方面全程监控。通过合同管理系统的不断完善,能够提升油田企业各部门的管理协同性,在联合管理控制下,合同出现法律风险时便能够有相关数据提供支持,为风险解决方案的制定提供参考。同时,合同管理系统的完善能够为风险预警机制的设立奠定基础,基于合同管理系统对大数据展开分析与动态化监控,在到达预警值时发出提醒,石油企业便可基于线上和线下资料展开及时补救,确保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得到良好控制。综上所述,为确保在当前依法治国形势下油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则需要做好合同管理中法律风险的控制工作。而油田企业的合同管理是一项系统且复杂的工作,为了将合同签订中的主体风险、内容风险及履行风险控制到最小化,则需要采取相应的控制对策,同时组建拥有较高法律意识的管理队伍,逐步改善目前油田企业所签订合同中的弊端。如此一来,才能够确保油田企业在依法治国形势下保持较高的合同管理水平,维持企业经营的稳健发展。
参考文献:
[1]蒋威.依法治国形势下油田企业合同管理风险与控制对策探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8(5).
[2]陈宇.探究油田企业合同管理的风险及其控制.商情.2017(21).
篇7
2012年10月我公司承办了中国电子职业技能竞赛,比赛工种为电子设备装接工和钳工两个项目。在参赛的8家企业70名选手中,共有12名选手获奖,我公司只获得一个二等奖和一个三等奖。这对于一个拥有6百多名生产操作工人、曾经在本行业技能操作小有名气的国有企业来说,取得这样的成绩不甚理想。
导致技能水平下降的原因很多,其中不乏一些因对现有工作不感兴趣,无心学技术,但又不知自己适合干什么、自己能够干什么的员工大有人在。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方向和职业目标没有一个清晰的思路。更无从谈起如何选择职业道路。为了让员工正确地认识自己、准确找到职业定位、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同时让企业从中发现所需人才、培养后备人才(特别是高级人才)、留住优秀人才。因此推行员工职业生涯管理应作为我们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个新的工作重点。职业生涯管理是指企业和员工个人共同对员工职业生涯进行设计、规划、执行、评估和反馈的一个综合性过程。以实现企业和个人双赢为目的管理工作。
一、国有企业员工职业生涯管理现状
1.企业和员工对职业生涯发展认识不足。近二十多年来,市场经济蓬勃发展,新思想、新观念不断涌现,但是很多国有企业在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上远远落后于市场经济发展的步伐。没有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念,对人的管理强调通过“控制”和“服从”来实现人与事相适应,而忽视人的才能的发挥。对大部分员工来说,尚未接受过职业生涯规划的相关指导和培训,自主择业,竞争意识不强,习惯于被动接受命令。对企业组织的专业培训、岗位培训也缺乏热情。
2.岗位设置信息不透明。国有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与员工之间存在着极为明显的信息不对称现象,员工无法知道自己该如何努力才可以被晋升或调整到适合自己的岗位,失去了奋斗的明确目标。看不到自己的未来发展,直接导致员工的积极性及工作热情逐步丧失,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企业往往也因此造成了人才的流失,严重影响了员工个人和企业的发展。
3.培训开发与员工需求脱节。在培训方面,单一的要求员工服务于、适应于某一岗位或某一专业,忽视了员工自我教育和自我发展的需求,使人才资源的自我成长,知识面的拓展、技能水平的提高、工作经验的积累都受到影响。同时,培训中还普遍存在着重理论轻实践,重眼前轻长远的问题,忽视了员工的年龄层次和心理特征,培训与实践脱节,与员工的长远发展脱节,培训收效甚微,使人力资源的潜能难以释放,企业效益受损。
二、对国企员工职业生涯管理的设想
1.提高对职业生涯管理的认识,成立潜能评价中心。国有企业各级管理人员要面对新的形势和市场经济的要求,认识到实施职业生涯管理对企业和员工个人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成立潜能评价中心,引进现代科学的人才测评技术,对员工的素质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现代化。针对员工的性格特点和专业特长,结合工作岗位特性,指导、协助员工选择适当的岗位。使员工重新看待自身的工作,增强员工动力,自发的配合企业开展各项工作,通过获得工作成就感,以实现企业发展所需人才的充分、合理利用。
2.规范岗位设置,增加岗位信息透明度。员工职业生涯管理要以企业岗位设置为基础,应根据企业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岗位设置,坚持以事设岗的原则,建立岗位序列明细表,编写岗位工作标准和岗位说明书,明确每一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和任职资格,为员工职业生涯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每个岗位的工作标准和说明书要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能及时公布空缺岗位信息),使员工知道企业有哪些岗位和这些岗位的任职要求,以便员工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特点,结合岗位变动路线图设计,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满足员工的知情权,使员工看到自己在企业发展的前景,激发工作热情,提高工作积极性,促进员工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3.构建员工职业生涯路线图,公平对待各类人才。企业应结合岗位工作标准和岗位说明书,分别设置管理人员、科技人员、技能人员三类人才成长路线图和领导干部晋升路线图。如果没有一个职业发展的路线蓝图,就容易走错路,走弯路、走回头路,影响员工的心情和成就,导致员工的努力、动力、能力不能直接作用于目标,就会产生资源、时间、精力的浪费。同时企业应对三种类型的人才要公平对待,不能厚此薄彼,以保证各类人才在各自通道上健康成长。
总之,推行员工职业生涯管理,一是为了企业,使员工能够长期服务于企业,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人力资源条件;二是为了员工,通过企业搭建的服务平台,使员工最大限度实现人生价值,获得人生成功,得到自身的全面发展。因此,要将人才规格、人才培训、人才使用有机地结合起来,进一步激发员工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的积极性,自动自觉地提高生存技能。变被动开发为自主开发,企业协助的双向互动的人才开发模式,充分体现员工个性化的发展方向,给真正的适用人才以广阔的展示平台,实现个人和企业的共同发展。
参考文献:
篇8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国有资本需要逐步退出设计、施工、监理、养护、环卫、园林、审图、咨询、广告经营等领域,2014年南京市宁政发(2014)76号文件已经明确国有资本退出,欢迎民间资本和外资逐步进入交通建设市场。随着交通工程招投标程序日趋完善、透明,交通施工企业竞争必将异常激烈,但机遇与风险并存。要提高国有交通施工企业经济效益,不断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已经刻不容缓。
一、国有交通施工企业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国有交通施工企业由于改革不到位等原因,吃大锅饭的现象比较普遍,和私营企业相比责任心要相对差些,内部控制管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如下五点:
第一,系统内部的项目工程投标比较随意。认为系统内的项目风险较小,因此报价不讲究合理性。造成即使项目中标了,将来也是一个“鸡肋”,利润率严重偏低。
第二,材料采购缺乏严密监管。由于没有建立专门的材料采购库,有一些材料采购人员在购买的过程中会与熟悉的供应商勾结,在价格和数量上做手脚,造成公司材料成本加大,甚至由于购买了质量差的工程材料,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也影响了公司的声誉。
第三,资金收付没有规范意识。许多国有交通施工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有的公司考虑到避税,收到款项时不直接打进公司账户,而用该支票直接支付购货款,将账目记在账外,其实就是“小金库”。
第四,存货管理没有采用库存管理。由于工程施工是个连续的过程,为保证工程进度,在施工现场需要大量备料,材料进出库比较随意,缺乏规范的手续。盘点时材料少了是属于正常损耗还是被人倒卖了也无法分清楚,甚至有些不法员工还会想方设法钻公司的空子中饱私囊,给公司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五,资产清查走过场没有实际效果。国有交通施工企业一般重建设轻管理,很少有人会认识到资产的清查、保养等工作对交通施工企业的重要性。资产清查走过场流于形式,账实不符的情况时有发生。
二、完善国有交通施工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国有交通施工企业内部控制管理的对策
针对目前国有施工企业有以上内部控制的薄弱现状,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完善:
第一,工程投标决策需慎重,要做好项目的风险控制。 国有交通施工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是多接项目,但企业能否发展壮大在于企业能否有丰厚的利润。因此笔者认为承接每个项目都要认真对待,对外投标一定要严谨,决策程序要缜密、慎重,项目风险的大小力争事先提前预估到位。
第二,企业要建立完善材料采购库。将单位需要采购的材料品种到市场上寻找相应资质、信誉比较好的供应商,并邀请其参加本单位的材料采购库,每个品种至少要对应三家企业以上,企业需要采购时,进行单价投标。其实每次材料采购就是一个项目,材料采购全程都要对进度、费用、质量等进行严格把关。
第三,项目工程款的收付要严格按照《会计法》《税法》的要求做好各类账目。偷漏税或避税是短视行为,没有长远发展的目标和眼光,能够长期经营、越做越大的企业必然是讲诚信的企业。
第四,材料管理应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机制。由于材料所占的比重较大,建议建立库存管理系统,由专门有一定的管理知识、能灵活运用计算机的材料管理人员进行库存管理。公司应采取先进先出法进行成本核算,材料管理环节直接会影响到公司的利润,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尤为关键。
第五,资产清查工作应认真对待。如果企业资产不经常核对,势必会造成账实不符,资产虚列,施工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肯定会失真。如果资产严重不实,有可能已经达到破产的边缘而企业不知,这不但是对企业的不负责,也是对企业员工的不负责,更是对国家的不负责。(二)学会灵活运用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对公司每个组成单项的费用进度等加以控制
我们传统的项目施工一般只注重工期和质量,很少进行项目绩效评价,即用工期、预算费用、实际费用之间没有深入进行对比分析。笔者推荐一种比较先进的项目管理方法叫挣值法(Earned Value,简称EV),希望能达到预期的管理效果,不断提高公司的效益。
挣值法主要运用到三个费用值,分别是“已完成工作预算费用”“计划完成工作预算费用”“已完成工作实际费用”。
已完成工作预算费用,又称“已完成投资额”,简称BCWP。
BCWP=已完成工作量*预算定额
计划完成工作预算费用,又Q“计划投资额”,简称BCWS。
BCWS=计划工作量*预算定额
已完成工作实际费用,实际为总包单位支付的给分包单位的进度款,又被称为“消费投资额”,简称ACWP。
我们以上面三个费用值为基础,确定挣值法的四个评价指标。
(1)费用偏差是指检查时BCWP和ACWP之间的差异,简称CV即:
CV=BCWP-ACWP
(2)进度偏差是指检查时BCWP和BCWS之间的差异,简称SV即:
SV= BCWP-BCWS
(3)费用绩效指数是指BCWP和ACWP之间的比值,简称CPI。即:
CPI=BCWP/ACWP
(4)进度绩效指数是指BCWP和BCWS之间的比值,简称SPI。即:SPI=BCWP/BCWS
这几者关系见图1。
从图1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到,如果代表“已完成工作实际费用”(BCWP)“计划完成工作预算费用”(BWCS)“已完成工作实际费用”(ACWP)的三条S型曲线,靠的很紧密,平稳上升,这表明该项目正按照预算计划有条不紊地进行;但如果这三条曲线的离散度很大,则需要及时查明原因,尽快调整工作安排。
举例来说:假设公司承包了一个地下停车场建设,其中有土方需要外包,总的挖方量为200000立方米,计划工期200天。按照传统的做法,让土方分包单位每天必须运走1000立方米,但是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如车辆出车情况、现场交通情况、车辆的维修等原因,运土方的数量每天都不等,如果等到工期快结束再考核承包单位肯定来不及。我们可以采用挣值法对分包单位分阶段予以考核。
假设本项目的土方的预算单价为20元/立方米,那么该挖方工程总费用为4000000元。我们可以在工期第101天时,到让现场监理人员前去测量一下实际的工作量,发现承包单位已完成挖方1100000立方米,查阅财务付款,发现已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工程进度款累计已达2580000元。
我们运用挣值法分析,可以发现到100天结束,承包单位的相关数据如下:
(1)计划完成工作预算费用(BCWS)=100/200*4000000=2000000元。
(2)已完成投资额(BCWP)=20*110000=2200000元
(3)已完成工作实际费用(ACWP)=2580000元
通过进一步分析,该承包单位的相关评价指标如下:
(1)进度偏差(SV)= 2200000-2000000=200000元,意味着承包单位进度不慢,和预算相比,承包单位已经提前干了相当于1天的工作量,即(200000/(1000*20)=1天)。
(2)费用偏差(CV)=2200000-2580000=-380000元,说明已经总包单位多付承包单位不少的进度款。
(3)费用绩效指数(C P I)=2200000/2580000=0.8527,CPI小于1表示工程款超付了,更要及时了解超付38万元的具体原因。
(4)进度绩效指数(SPI)=2200000/2000000=1.1,SPI大于1,说明该项目虽然进度提前了,但要分析提前的原因,不能出现质量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确实出现有影响质量或因个人过失导致多付工程款的情况,可以对项目相关管理人员予以警示甚至处分。
(三)灵活运用项目管理理念,不断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管理
就目前而言,项目管理其实在公司的各项管理中无处不在,大的项目资金上亿,小的项目资金只有几百上千。即使是上亿的项目也可以分成若干个小项目,因此我们掌握并灵活运用项目管理理念的重要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同时我们对待项目要学会抓大放小、突出重点,一定要紧紧抓住预算成本高的项目,如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存货管理、固定资产采购及管理等,对于重点环节必须采用完善的管理方法来对其进行成本、进度、费用等控制,对于偏差大的、即将要到期仍然未完成的项目或环节要引起重点关注。
四、结束语
我们在实行项目内控管理过程中,必须认真学透、灵活运用项目管理的各类分析指标,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管理,从而达到质量最优、费用最省、工期最短,向管理要效益的目的,才能使国有交通施工企业不断做大做强,才能真正走向市场、走出国门参与国际竞争。
从长远意义来说,“国资退出”改革对正在改制的国有交通企业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我们只有内炼素质外塑形象,才能抓住机遇,迎来美好的未来。
参考文献:
[1]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管理控制和信息技术[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第二版).
[2] 诙和社会保障部.项目管理师[M],机械工业出版社2005- 7- 1.
[3] 郑石桥.内部控制实证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
篇9
曾从事过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工作的人员,其从事某一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达不到提前退休的工作年限,可以将从事两个以上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年限相加,并按从事提前退休工种要求工作年限长的年限执行。
对于国家规定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和条件,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降低,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扩大适用范围。今后,凡是违反国家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企业,要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已办理提前退休、退职的职工要清退回企业,并追回已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这部分人的基本养老金。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加强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工作的管理,明确审批权限,规范审批程序,统一审批标准,认真做好企业职工退休的审批工作。
(一)企业职工退休的审批工作,按照养老保险费的缴拨渠道实行市、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制度。未实行养老保险费缴拨属地管理的企业和中央在京11个行业、16个系统的企业,职工退休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已实行养老保险费按区、县属地缴拨的企业,职工退休由其所在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审批。
(二)对于职工出生的时间难以确定的,以居民身份证与档案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认定,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三)企业在申报职工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办理退休、退职时,须持有市、区、县劳动鉴定委员会出据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鉴定结论(《职工劳动鉴定表》),否则不得批准其办理退休、退职。
(四)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要严格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8号文件规定的“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执行”要求进行认定。经批准的行业提前退休工种和适用范围,只适用于本行业所属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得参照,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
企业应根据原劳动部或行业主管部门确定的提前退休工种标准,将适用于本企业的提前退休工种的岗位名称列出明细,经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局、总公司劳动处汇总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处和养老保险处审核。经确认后,按养老保险缴拨关系报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企业对从事提前退休工种的人员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统一填写《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表样附后),严格记载职工从事提前退休工种的工作时间及变动情况。
企业在申报职工按提前退休工种办理退休审批时,要按照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加强对提前退休工种审批工作的通知》(京劳险发〔1998〕89号)的要求,填写《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一式三份并提供职工的档案。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审核时,要对照职工从事提前退休工种的名称和档案记载的从事该工种的工作时间,经审核完全符合条件的方可批准其办理提前退休;在职工档案中没有《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或表中记载不全的,不得按提前退休工种办理提前退休。
(五)对于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按提前退休工种退休的职工,企业要严格把关,必须履行民主、公开、监督的程序,接受职工监督。对于在申报、办理提前退休中弄虚作假的企业,一经发现除将违规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退回原单位,还要追回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的这部分人的全部基本养老金。
三、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认真核定提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根据国办1999年10号文件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1999年8号文件,对于部分提前退休的人员适当减发养老金的有关规定,按国务院确定的111个“优化资本结构”试点城市的国有破产工业企业中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和按三年内有压锭任务的国有纺织企业中,符合规定条件的纺纱、织布工种的挡车工办理提前退休的职工,其基本养老金按本人距正常 退休年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年限(计算到月,保留一位小数),每提前一年减发基本养老金2%(不含个人帐户养老金),即提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全额基本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1-提前退休年限×2%)+个人帐户养老金;当基本养老金低于本市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时,按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发给。
企业核定职工退休条件和基本养老金待遇时,要严格按有关政策及标准执行。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依据政策严格把关审批。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退休职工待遇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时要进行复核,对于按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办理退休的,要有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劳动鉴定表》,对于按提前退休工种办理退休的,要有经批准的《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表》方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四、本通知自发文之月起执行 附件一: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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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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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种名称|列为提前退休工种依据| 从事的时间 |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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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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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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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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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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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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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年 月至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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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提前退休工种的确认和职工退休的审批程序一、提前退休工种的确认程序提前退休工种的确认,要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8号)中规定的“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进行确认。经批准的行业的提前退休工种,只适用于本行业所属企业,其它行业和企业不得参照,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扩大提前退休工种的范围。具体认定程序是:
(一)各企业局、总公司劳动部门要提供上级对本行业提前退休工种的有关文件,并确定本行业企业的适用范围。
(二)企业根据上级主管劳动部门认定的提前退休工种的适用范围,将本企业提前退休工种的岗位名称,报上级主管劳动部门审核。
(三)各企业局、总公司劳动部门,将所属企业上报并经审核的岗位汇总后,按属地原则分别列出企业名单和适用范围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处和养老保险处确认。经确认后,分别送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
(四)企业隶属关系发生变更的,由企业现在的上级劳动主管部门与企业原上级劳动主管部门联系,企业原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应提供该企业提前退休工种的确认件并对其提前退休工种的岗位给予认定,由现企业上级劳动主管部门将有关材料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处和养老保险处确认并送企业所在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五)企业对从事提前退休工种的人员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依据档案记载和职工实际从事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及变动情况如实填写《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对于以前职工档案记载不全的,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查找原始依据,不得弄虚作假,要民主、公开、接受职工的监督,企业填报《提前退休工种岗位登记表》时,要由单位负责人和企业劳动部门签名并加盖公章后报局、总公司劳动部门确认。
对于曾经在原企业从事过提前退休工种工作后调离到其它企业的职工,其从事提前退休工种档案记载不全的,由现企业劳动部门和原企业劳动部门按上述办法给予认定。
二、职工退休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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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1997年前已实行上述办法的企业,自1998年起,除复转军人和经市政府批准占地农转工按规定核增包干工资外,原则上不再核增其它项目的包干工资总额基数。
三、凡1997年实发人均工资在7920元以下(不含动用工资结余)的工资总额包干和平均工资核定办法的企业,从1998年开始原则上不再实行上述办法。应按市财政局、税务局的有关规定,实行计税工资办法。
四、根据京劳资发〔1997〕58号文件精神,1997年经市劳动局、市财政局批准在包干工资总额外据实列支的工资在1998年核定时,可核入包干工资总额基数。
对成建制划出(含新办企业划出、托管试点企业托管人员)和进行产业结构调整或发展多种经营安置富余人员而减少职工的企业,要主动提出申请,由主管部门认真审核,报经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后按减少的人数乘以上年人均包干基数分别核减100%和50%的包干工资总额基数。
五、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和成本列支平均工资核定办法的企业,要严格按职工所在岗位正确进行工资核算,提取、列支工资费用。市劳动局、财政局将对企业工资核算进行抽查,凡不属于本企业成本费用中应负担的职工工资费用,以及对违反本通知有关规定超提、超发工资的企业,按市劳动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有关文件规定严肃处理。
六、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篇11
在合同的合法合规中主要涉及到四个主要的方面,一是对法律和法规的严格遵守;二是需要对合同进行监管与约束,对行业准则的遵守;三是对内部规章制度和合同的规定要符合对外合同的约定;四是需要遵守社会已有的道德规范,秉承诚实信用的原则。一个企业的运行与管理与合同的合法合规运行是分不开的。因此,合同的合法合规以及运行机制对于企业的长久可持续发展是至关重要的,是企业长久发展运行的根本保障。在文章中,将主要分析国有企业合同管理的必要性,分析合同管理中的问题和对策,从而为国有企业的合法管理提供根本的保障。
二、国有企业合同合法合规的必要性分析
国有企业中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可以保障企业正常经营,促进企业的良好稳定运行。国有企业是市场经济发展中重要组成部分,合同管理是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载体,贯穿与合同管理的始终,其合法合规运行机制对于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合同的履行具有重要的效用。合同签订的合法合规也对国有企业与市场经济内外部环境互动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是促进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和主要途径。企业只有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良性发展才能稳住脚跟。与此同时,合同的合法运行机制有利于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一方面,合同的管理依法制定可以为企业权益提供一定法律保障。另一方面,有利于对合同实时把控,防止合同双方因为违约而导致的利益受损,如果存在违约的行为可以及时追究对方的责任,不断的降低国有企业的市场经济风险。此外,还可以有效的减少国有企业的经济纠纷。国有企业不同于普通的企业,管理的格局具有复杂性,管理层级多以及专业分类多、风险难以管控等问题。这些问题很有可能会导致国有企业面临一些诉讼纠纷或者给企业带来巨额的负债,长此以往也会给企业带来发展上的困境。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合同的风险占经营风险比重比较大,发生风险的原因主要包括合同审查的主体不过关,合同签订的不及时以及合同内容不够完善,发生违约的问题需要及时的处理等。鉴于此,一定要及时的对企业的合同进行及时的风险把控,严格的把握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
三、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强,违法成本低
在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就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薄弱,对于合同的依法合规管理意识不强。虽然在现阶段随着依法治国的理念的不断深入,管理人员的合同管理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但是在工作中依然有部分人员存在侥幸心理,依然按照原有的工作模式,只是将合同视作一个基本的程序,没有严格的按照合同上的规章制度执行。甚至存在有的管理人员不清楚合同中的规章制度要求,不重视专业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使得国有企业的规章制度大打折扣。与此同时,在国有企业的合同中还存在着合同更新慢,难以满足合同的制度管理。在实际工作中严重脱节,使得国有企业的合同制度形同虚设。最为重要的是国有企业长期的形成的这种落后的理念和意识也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经济损失。除此之外,在国有企业的制度中存在违法成本低的问题,之所以出现这种题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国有企业的惩罚力度小,对于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没有进行及时的纠正与管理,导致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层出不穷,违法现象也时有发生。
(二)合同管理的工作基础基础差
在国有企业的发展中,对于合同的管理就是企业制度的主要表现形式。国有企业在长期的发展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包括,缺乏相应的合同管理人才。合同的管理看起来在企业管理中不难,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合同的知识面比较广,涉及专业性的知识比较多。需要合同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财务知识,还需要合同管理人员熟悉公司各项任务。但是由于合同的管理起步比较晚,大部分企业都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加上外部环境不规范等因素,多数企业都没有形成规范的管理意识,更不要说对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了。
(三)国有企业的合同签订时间滞后
在国有企业的发展现阶段,合同签订的不及时是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问题。合同签订的不及时会导致签约的内容缺乏有效的保障,长期以来也会造成企业制度混乱的局面。而国有企业之所以在签订合约时候存在滞后性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的合同审查审批流程比较繁琐,审批人员的效率低下。这也是国有企业在管理过程中没有进行全方位的管理的原因。同时,国有企业的管理流程复杂,尤其是涉及到财务和招标投标业务的时候,存在许多的法律风险问题。此外,在合同风险的防控上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较多,其中大部分的问题都是由于合同的纠纷而导致的。一方面是对合同的对象出现违约情况没有进行及时的处理,影响了企业的继续开展。另一方面,就是由于国有企业的经济纠纷,例如:企业的担保纠纷和企业的应收账款纠纷等问题。如果没有及时的对企业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解决,就一定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与发展。
四、国有企业合法合规管理的策略探讨
(一)提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法律意识,提高企业的违法成本
要对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需要提升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具体来说,在国有企业的管理中要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合同管理环境。为此,需要不断的提升员工的法律意识,完善合同的管理制度。同时也需要根据相关的合同法和相关的法律规定,并结合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来对企业的合同管理人员进行有目的、有计划的培养,需要对合同的文本进行规范,提升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与规范意识。此外,在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中还需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保障国有企业的人员按照相关的制度进行合同管理,加大对违法失职人员的惩处力度,提升企业的违法成本。
(二)建立系统化的合同管理工作信息系统
在信息技术不断发展与进步的今天,国有企业的管理也不能一层不变,在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中,需要建立系统化的合同管理流程,建立全方位的管理流程。与此同时,国有企业还需要具有一定的资金和资源优势,广泛推动合同的信息化管理。紧跟信息化的发展步伐,充分的利用网络与资源优势,提升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系统化和透明化,实现对合同管理的全方位监控。此外,还需要大力完善合同文本,不断丰富合同的内容,提升国有企业的防范意识。
(三)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强化合同管理的法律意识
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一方面需要将加大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这样可以提升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专业能力。另一方面,需要加大对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充分的调动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为企业深化改革,防范风险提供保障。最重要的一点是要保障合同的及时签订,提升国有企业的合同审批效率,树立企业的主体与责任意识。鉴于此,需要加大对国有企业的审核监管,对于效率低下的审核人员需要进行问责,加大处罚力度。
五、结束语
在合同的管理中,国有企业的合同内容还不够完善,在合同中规范的合同范本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虽然在现阶段,国有企业的的合同范本可以大幅度的降低合同签订的风险,但是在合同的内容上还不够完善,导致国有企业的发展依然面临着许多潜在风险。鉴于此,需要加大对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依法合规运行机制的研究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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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管理制度问题
企业合同管理作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过程的重要内容,是确保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基础和前提。因此,国有企业合同具体、精细化是避免合同管理出现问题的有效措施。但是,在国有企业合同管理过程中,合同管理制度的缺失,导致具体事务难以落实下去,影响企业科学决策,不能够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对企业进行管理,不利于企业提高经营效益。另外,我国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缺失还表现在宏观调控方面,受到国有企业管理者综合素质的影响,部分管理者忽视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难以把握合同签订的关键环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在市场经济交易中的收益。因此,优化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具有现实意义。
二、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优化有效对策
(一)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岗位责任制度。企业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岗位责任制度,能够促使企业内部各部门以及各员工明确自身主要工作职责,构建清晰的权责利关系,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并为企业年度考核提供支持和依据;第二,资格认证制度。国企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计划,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合同管理人员具有招标师资格以及管理资格证书,通过这种方式,不仅能够提高国企合同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还能够有效提高管理水平,避免合同管理失误带来的风险。
(二)加强对合同管理法律知识的宣传
在国企合同管理过程中,应加强对合同管理的法律知识的宣传,促使员工能够认识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提升企业整体合同意识和法制观念,而在国企合同制定以及实施过程中,需要将企业管理者作为实施基础,并让企业全体员工能够了解相关内容。另外,国企还可以经常组织员工学习合同法相关内容,通过加强对合同法律知识的宣传,能够强化员工合同法律知识,确保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促使合同能够发挥积极效用,为推动企业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设置专门执行机构
签订合同是企业与员工之间建立民事关系的过程,合同本质上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签订合同的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需要专门的机构才能够执行。因此,国企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需要设置专门的合同执行机构,确保企业合同的合法性。通过设置专门的合同管理执行机构,不仅能够有效避免企业运行风险,还能够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是保障企业稳定发展的重要前提。
(四)管理者要重视合同管理
国企管理者作为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的重要主体,其思想、观念直接影响整合企业运行情况。因此,国企管理者要重视合同管理,坚持科学发展观,加快企业向科学化管理转型,实现现代化管理目标,将企业合同管理纳入到企业决策中,加强对合同管理的监督和控制,及时发现合同管理过程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解决问题总结经验,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完善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签订流程,促进国企合同管理科学、合理化,提高合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经济效益最大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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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承发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责任、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 统一标准、规范施工合同签订流程
国有企业总部的合同管理部门是对各隶属的地区公司进行合同的统一管理,目的是掌握所有项目投资、合同签订情况。在大型国有企业施工合同的管理中,采用建立一个完善的网络系统“合同管理平台”,地区公司在合同管理平台上申报施工合同。
国有企业中对项目投资大于50万元的施工合同要进行招标,招标过程在线下进行。招标的结果上传合同管理平台进行审核,网上流转审核的有承包商的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项目委托书、中标书、招标中的各种过程资料。最后经审计监察、合同管理部门审核确认后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流程,合同申报系统。
合同文本采用标准、统一的合同文本格式。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的调研,使拟定的合同有预见性,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条款出现歧义,各地区公司合同的申报由专门的法律人员把关,制定出部门审批流程;投资项目大于1个亿的施工合同进入国企集团总部进行流转审批。
2 合同的规范管理及要求
国有企业中的合同管理是在建工程审计及内控检查围绕的重点工作,规范合同管理由点滴抓起。规定了合同中使用合同公章的唯一性,工程建设合同必需是由承发包单位加盖合同公章为合同生效,取消使用单位公章盖在合同上的不规范作法。合同网上签订的最终日期为合同网上的归档日期。合同网上签订电子版的内容与纸版合同的一致性,施工合同增减条款及内容变更必需出具合同变更申请表,双方盖合同章为生效。从而保证了合同的严肃性。
国有企业的合同管理平台投入使用后,提高了办事效率,杜绝了随意调整投资、变更合同的作法,防止各地区公司年底突击无计划投资或挪用、占用资金,保证了总部下达投资及施工合同的签订、履行。
3 国企施工合同条款的约定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
在国企施工项目的实施,都是通过一系列的承发包合同来实现的。主要通过对承包内容、范围、价款、工期和质量标准等合同条款的制定。发包商和承包商在合同条款的约定下,通过对合同管理目标责任的分解,规范项目管理的内部职能,围绕合同条款,做到精细管理工程项目。
国有企业在工程施工中,以合同约定的工期对进度计划逐层分解,确保工期、结点按进度完成。对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确认;对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支付的百分比的约订;对材料购置,双方违约条款约定等。因此,无论是对承包商的管理,还是对发包商的管理,合同管理始终是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
4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合同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
4.1 标准文本条款与现实情况存在缺项
在使用EPC标准文本的合同签订及执行过程中,发现合同文本也存在着缺项。对分包商支付进度款的条款存在问题,合同里企业并没有对总承包商合同条款中的分包进行约定,分包商在进度达到一定的情况下,总承包商不付分包商进度款时,在总承包单位确认工作量及进度时,国有企业可对分包商支付进度款,进度款从总承包商的合同款中扣除的约定。
合同条款的不断完善,解决了总承包商与分包商之间的问题,避免国有企业因承包商之间的问题,影响到企业的形象、声誉;降低因拖延进度款而影响施工的工期,也解决了农民工的欠薪问题。
4.2 合同管理意识淡薄,对合同管理缺乏认识
虽然合同是规定双方责权利关系的文本,在国有企业中,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岗位的职能更换相对频繁,新上岗位的人员由于岗位职能及业务范围不熟悉,签订的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招标文件及合同中对施工的界面交待不清楚,在工程中交时存在着施工的空白点,企业与承包商之间产生合同纠纷。
合同管理人员、招标部门没有对投资概算的范围、金额进行了解。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对内容约定不清,使招标合同与现场的实际工程形成了两层皮,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事后合同也时有发生,经常出现先开工后签约的情况,合同签订只是走过场,不注重细节,为后续的施工索赔带来许多困难。
4.3 不重视合同体系和制度的建设,合同条款责权利不平衡
尽管,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在施工过程中,企业作为发包商,控制着资金,占据主动地位,承包商为了达到中标的目的,不得不签订对自己不利的合同条款,在发包商开工条件提供不及时的情况下,造成窝工和赶工时,本可以提出索赔,但往往是由于缺乏意识,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存在责权利不对等。
4.4 企业中缺乏合同管理的专业人员
大部分企业缺乏对合同管理的正确认知,而合同管理不仅要懂得与合同有关的法律知识,更需要懂得工程技术、工程经济及工程管理方面的知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人员需要具备这些素质的专业人员,才能在发生合同纠纷时,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援。
认识到合同管理存在以上问题,我们必须增强全员管理意识,规范合同签订内容,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制,才能使合同管理发挥其重要作用。
5 完善合同管理,落实项目的责任制
5.1 实行目标管理,施工合同进行交底
国有企业合同管理中,应遵守施工项目责任制,各项目落实到责任人。工程项目要进行合同交底,对设计范围、施工内容、施工进度、费用控制、技术要求等做出解释和说明。项目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图纸会审,在施工图纸会审时,提出意见及改进的方法,减少施工界面认定不清造成的施工漏项,影响工程竣工。
5.2 加强合同法律意识,减少合同纠纷产生
防患于未然是国企工程施工中应该一致秉承的原则,发生合同纠纷再去解决必然耗费财力、人力。因此企业应该加强合同管理增加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利用合同作为手段维护企业应该享有的权利,使企业的利益得到有效的保证。
5.3 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培训与教育
在工程施工管理中,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中不可缺少的一步,发挥合同管理作用也是靠合同管理的专业人员来管理、实施。因此国有企业要重视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掌握好专业知识,防止合同纠纷的发生。
总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和灵魂,工程管理的各方面工作都要围绕着这个核心来展开,要在高度重视工程合同管理、深刻了解其重要地位的基础上,促使承发包各方自觉履约,从而降低施工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切实维护建筑市场秩序,确保工程建设领域合同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