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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种性质的犯罪行为因主体所在的单位的性质不同,构成不同的罪名,处以不同的刑罚
同样是在公司、企业中的从业人员,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单位的财物,只因所在单位的性质不同,刑法规定的罪名和刑罚适用就不相同。公有制经济中的国家工作人员的上述行为构成贪污罪,而非公有制经济中的人员的上述行为却构成职务侵占罪。对此《刑法》第183条的规定表现最为明显。其表述如下:“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271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382条,第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另外,贪污罪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而对职务侵占罪,法定最高刑只有15年有期徒刑。对贪污罪的立案起点是5000元,如具有较重的情节,4000元也可以立案;而职务侵占罪的立案起点是5000到10000元,发达地区是10000元。基于同样的利用职务之便的受贿行为,公有制经济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而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工作人员则构成公司企业人员;前者的法定最高刑是死刑,而后者的法定最高刑是15年有期徒刑。同样是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公有制经济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构成挪用公款罪,而非公有制经济中的工作人员构成挪用资金罪;前者的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而后者的法定最高刑是10年有期徒刑。同属公司、企业的人员犯罪,同样侵犯公司、企业的财产所有权或使用权或者公司、企业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但所定罪名却迥然不同,所处刑罚也明显有别,这也体现了对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区别对待的态度。
(三)相同的犯罪行为,因发生在不同的所有制经济形式中,导致罪与非罪的不平等
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要求刑法在保护其经济利益方面,不能因所有制经济不同而区别对待。现行刑法对非公有制经济利益的保护力度与对公有制经济的保护力度显然不同。例如根据《刑法》第165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自己经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的公司、企业同类的营业,获取非法利益,数额巨大的,构成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根据《刑法》第166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具有该条所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根据《刑法》第167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为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根据《刑法》第168条第1款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分别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罪。根据《刑法》第169条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或者低价出售,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也存在着或者可能发生非公有制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为亲友非法牟利,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失职、,低价折股、低价出售公司、企业资产,并且造成非公有制公司、企业财产或者经济的重大损失的行为,这些行为也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该受到刑法的规制。现行刑法以行为对象的所有制性质作为制罪的标准,明显具有轻非公经济的保护而重公有制经济保护的色彩,体现了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在刑法上的不平等地位。
二非公有制经济未得到公平保护的原因
由上述的分析可以看出,尽管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地位已经确立,但由于人们传统观念的惯性以及经济、政治体制诸方面的原因,致使非公有制经济在发展过程中遭受不平等待遇的现象屡屡发生,不同程度地阻碍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一)传统观念因素。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计划经济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改革开放初期很多人认为“公有制即社会主义,私有制经济就是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出现违背了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的初衷,甚至在有些人的心中非公有制经济是“唯利是图”的代名词。从某种程度上说,这种错误的传统观念正是非公有制经济在前进道路上步履维艰的根源。
(二)经济体制因素。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物质决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意识反作用于物质,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由于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改革开放前由于我们没有非公有制经济或者主观漠视非公有制经济形式的存在,经济体制作为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实行的是纯正的计划经济模式。改革开放以后非公有制经济应运而生、为了适应经济的发展,经济体制必须做出相应的调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是,由于体制改革的天然滞后性造成了我们目前的经济体制还是难以适应迅猛发展的非公有制经济。
(三)法律体系因素。非公有制经济作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于1999年写入宪法修正案,2004年宪法修正案进一步确立了非公有制经济的宪法保护原则。这必将带来非公有制经济的新一轮腾飞。但是,由于目前我国宪法不能司法化,当非公有制经济受到犯罪行为侵害时,不能直接依据宪法规定寻求法律保护,缺乏配套的法律保护体系。
三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平等刑法保护的措施
(一)转变观念,建立市场经济主体平等思想
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的刑法保护,就是要解决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在刑法意义上的平等性问题,也即实现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与公共财产的平等的刑法保护,对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的犯罪,应当处以与侵犯公有制财产的相同的刑罚。而这一切都需要从根本上转变全民所有制经济与集体所有制经济优于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的传统观念,进一步树立市场经济条件下各市场主体地位平等的新型市场经济主体观,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整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大量岗位空缺,能够有效地吸收国企改革中的下岗职工,从而解决国企改革的后顾之忧,加速国企的改革步伐;非公有制经济的稳健发展势必形成强大的竞争力,迫使公有制经济寻求更为迅捷的发展之路。从而间接地增强公有制经济的竞争实力;作为一个地区经济发展活跃程度的标志,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在有效增加当地财政收入,加快当地发展步伐的基础上,更能促进外资的融入,形成良性经济循环,为经济的发展谋求新的经济增长点。而这一切,都必须依靠新型的非公有制经济市场观的形成,也只有建立了剥离了所有制外壳的纯粹的市场经济主体的平等观,才能在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财政信贷、税收等方面,为非公有制经济提供与公有制经济相同的法律条款,也才能最终实现非公有制经济的平等刑法保护。
(二)立法机关应及时修改并完善刑事立法,填补现行刑法对非公有制保护的空白,消除现行刑法对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平等保护。
1、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的独立客体地位
在《刑法》第2条中以列举的方式增设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财产权”的内容,这样不仅可以将非公有制经济的财产明确规定为刑法的客体,同时也可以大大调动非公有制经济的积极因素,为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体系注入强劲的动力。
2、实现定罪的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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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对小生产以及以小生产为特征的私有制经济问题有过基本的设想和论述。他们认为,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应“一步一步地夺取”,而不是历史上的一次性行动,尤其是在一些经济落后的国度,更需经历一个相当长的“过渡时期”。
根据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可知,个体小生产或私有经济的存在与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即在生产力水平还没达到消灭私有制的条件下,个体私营经济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
十月革命胜利后,列宁提出了社会主义国家利用外资的理论,阐述了社会主义国家为什么要利用外资,社会主义国家关于怎样利用外资,列宁根据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具体情况,提出要通过借款、租让制、与外资(外商)合办企业等形式,引进外国先进技术和设备,以恢复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
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最初探索者。他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若干思想。其中,关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思想,对后人的探索乃至今天完善非公有制经济和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了科学的方法论。
从这些思想中可以看到从当时中国社会生产力发展实际出发,思考生产关系改革的经济建设的思想轮迹。由于历史的局限,的这些经济建设的思想虽然没有付诸实施,但对今天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党的以后,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它不仅对发展我国社会生产力,满足人民多样化需要,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而且吸纳了大量社会闲散人员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非公有制经济存在与发展的原因
非公有制经济是指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在内的经济类型。它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言的,并且与公有制经济一起,共同形成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个体经济,是指劳动者在个人占有生产资料的基础上,从事个体劳动和个体经营的一种私有制经济,不具有剥削性质;私营经济,是指以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雇佣劳动为基础,以获取利润为生产经营目的的私有制经济,从本质上说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外资经济,是指外国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在我国大陆建立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自经营的经济。
(一)个体劳动方式的存在是基本原因
诚然,个体经济存在的根本原因应该是生产力。生产力的变化是个量的概念,生产关系的变化是个质的概念。能够使生产关系发生质变的生产力,不是生产力发展的一般变化,而是生产力量变到一定程度后,使生产关系所依存的实体形式即劳动方式发生变化,才能使生产关系发生变化。所以,个体经济存在的必然性,不直接是生产力,但又离不开生产力,直接的决定作用是个体劳动方式。个体劳动方式存在的原因在于:一方面,是社会化生产还没有发展到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切领域和方面,也就是说,不但是某些领域或行业基本上还是非社会化的生产,而且在基本上社会化生产领域或行业中,也还有落后的生产力与其并存;另一方面,是社会化的生产力还没有发展到使个体劳动方式不能存在的程度,个体经营的不少领域已经不完全是以手工工具和手工劳动为基础,而是采用了不同程度的机械化与自动化,并越来越以现代化的技术为基础。由此可见,只要还存在个体劳动方式,尤其是独立型的个体劳动方式,个体经济就不可避免地要存在下去。
(二)劳动方式的部分私有是根本原因
劳动方式的部分私有,是指在现阶段劳动力既不完全属于社会主义国家或集体经济组织,也不完全属于劳动者个人,而是具有部分公有,部分个人所有的性质,在这两种所有中,部分个人所有是主要方面。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因此,在经济、道德和精神等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劳动力的部分私有正是旧社会遗留下来的重要痕迹之一。劳动力的生产和再生产的费用主要是由个人或家庭支出的。劳动力的归属问题,主要应根据劳动力的生产费用和训练费用由谁支出来决定:如果这个费用是由个人或家庭支付的,劳动力就应归个人所有;如果这个费用是由社会和个人共同支付的,那么劳动力就具有社会和个人双重所有的属性。从我国的实际情况看,劳动力的自产费用和训练费用兼有国家支付和家庭支付两种形式,而且家庭支付占绝大部分。因此,劳动力的归属关(三)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供了理论依据
私营经济的产生是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求。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为我国私营经济的产生与存在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核心,是承认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还很低,而且还呈现为落后性和不均衡性,在客观上,需要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和同时发展,这就为私营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在现阶段,个体经济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并发展是私营经济产生的客观条件。个体经营者还不愿意走合作经济的道路。个体工商户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可以通过个体工商户之间的联合走集体经济的道路。应该说,这是符合社会主义经济目标的一种形式,特别是农村,可以说也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
(四)市场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外在经济条件的动因
市场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市场的自由购买。而能否自由地购买到所需要的劳动力是私营经济产生的一个重要条件。因此资本只有和雇佣劳动相结合,私营经济的生产过程才能正常进行。党的以后,经过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我国对农村经济体制和经济政策进行了大幅度调整与改革,逐步给予了农民自由选择职业和进行要素流动的自利。从而推动了农村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五)非公有制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有效补充
在现阶段生产力水平低的条件下,私营经济的财产组织形式更符合投资者追求个人经济利益和施展个人经营才能的要求,而这正是非公有制经济产生的内在动因。获取个人经济利益,是人类从事经济活动的基础性动因。只要客观条件还没有达到使其不能存在的时候,这一动因制约个人经济行为的作用就不会消失。特别是在现阶段,劳动还具有很强的谋生手段的性质,这就决定了个人经济利益在个人经济行为目标中仍然处于基本动因的地位。尤其是在农村,人们对消费利益的追求必然转化为对财产利益的追求。非公有制经济的出现和发展,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是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产物。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发展,不仅符合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自身利益,也是对国家、对社会做出的贡献,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实践证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增长,对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因而,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既要对它们鼓励和支持,又要对它们进行引导。要放宽市场准入、创造良好环境、加以积极扶持,并且依法加强监督和管理。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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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认为,公有制占主导地位最基本的条件还是要在数量上占优势、保持优势,有了数量优势,作用上的优势也就有了保障,但又必须符合产权改革的方向和要求。这就是一个难题,破解这一难题关键则是要将国有制与公有制区分开来,并且不要将国有制当作公有制的基本形式。这一点,笔者在多篇文章中都有详细论述,这里仅作一个简单的说明。即:国有制在不同的社会经济形态中都存在,性质也大不相同,这说明,国有制本身并没有一个什么固有的内在性质,相反,它的性质是由它所服务的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它是为作为社会基础的私有制服务的,它本身就是一种私有制,如资本主义国有制;相反,如果它是为作为社会基础的公有制服务的,它也就是、也才是一种公有制形式。实际上,作为社会主义基础的公有制基本形式就存在于民营经济之中。
二、社会经济形式结构图中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国有、公有、私有、民营等等概念实际上是从不同的角度对社会经济形式所作的分类,不同的分类是相互交叉的,许多人搞不清这一关系,这是造成有关概念混的原因。所以,下面我对有关的社会经济形式作一个系统的分类,见下表。
基本社会经济形式分类表
按经济性质
公 混合 私
按经济主体 国家(官) 国家公有国营 国家混合国营 国家私有国营 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 按产权结构
国家公有民营 国家混合民营 国家私有民营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社会(民) 社会公有民营 社会混合民营 社会私有民营 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
社会公有国营 社会混合国营 社会私有民营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
上表作出的分类一目了然。经济性质维度:公—混合—私;经济主体维度:国家(官)—社会(民);产权结构的维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的形态—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形态。三个维度两互交叉,构成12种基本类型(应该是8种,考虑公、私混合经济性质,为12种)。
“国家公有国营”和“国家私有国营”就是我们常讲的“国有国营”,性质有公、私之分。同样,“国有民营”也有公、私之分。隶属不同部门或地区的国有资产股份结合以后,就成为“混合国有”,它有国营、民营及公、私之分。
类似地,民(社会)有也有公、私、混合及国营、民营之分。合作制就是一种典型的“社会公有民营”形式;而“股份合作制”则是一种“社会混合民营”形式;“社会私有民营”就是我们通常所讲的非公有经济,有两种类型,即所有权与经营权没有明显分离的小私有制(包括个体经济)和所有权与经营权发生分离的大私有制。“社会公有国营”、“社会混合国营”就是过去存在过的集体经济和集体国有的混合经济,实际上是国营的,故被称之为“二国营”。
从上表看,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基本公有制形式有哪些呢?它应该就是“社会混合民营” 、“社会公有民营”,在此基础上可作一些扩展,如国家混合民营。国有国营只是少数。少数国有国营企业的目标主要不是盈利,而是社会目标、目标,是为社会主义经济服务的。
至此,我们可以就标题中的“民营经营”作一说明了。最广义的“民营经济”与“国营经济”相对称,指“国营经济”之外的所有经济形式,既包括国有民营经济,也包括其他非国有(包括公有和私有)的民营经济形式。狭义的“民营经济”实际上是“民有民营经济”,既有私有性质的经济形式,也有公有性质的经济形式。而最狭义的“民营经济”则指私有制经济或非公有制经济。我们最好在第二种含义上使用“民营经济”这一概念,或者范围再小一点,仅指“民有民营经济”。
三、关于“中国经济”和“中国社会主义经济”
“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或“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等概念的形成有其原因,它们最初确实包含“社会主义经济等同于中国经济的观念”——当时谁敢说中国经济还可以甚至应该包括非社会主义的成份呢!于是我们又用强调“中国特色”撇开了一些抽象的无意义理论之争,特别是批判了纠缠于理论是非忽视实践和阻碍实践发展(中国社会生产力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等)的不良风气。可以说“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促进了思想解放。但它的实际含义却是有特色的社会主义中国经济,它强调中国经济的主体是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但并不意味着因此就可以将非公有制或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份也归到社会主义的经济范畴之中。
所以,现在看来,“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这一概念确实有它容易引起误解的地方,但它已约定俗成,我们不妨继续使用,只是要明确它的具体含义,即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如果指中国经济,它所强调的是中国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这就是说,这一概念已内含着“非公有制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的含义,如果再提出“非公有制经济”也是“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无疑就是出尔反尔,并引起人们的误会了。
当然,从语法的角度来看,用“社会主义的中国经济”或“有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中国经济”来指整个中国经济应该更好,而用“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和“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特指 “中国经济”中的社会主义部分的主体地位,或者用于强调中国经济的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
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相关的另一个整体概念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概念是从调节经济的手段的角度来说明中国经济的,首先,它以市场机制为基础,这区别于传统的计划经济;其次,它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所以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十五大报告的提法是“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没有使用“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的提法,我认为是非常慎重的。
公有制是中国经济的主体,非公有制是中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份,因而中国经济本质上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事物的性质是由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它也是中国特色的特色所在,这些本来是明明白白的事情,为什么人们仍然喜欢将非公有制经济往“中国社会主义经济”或“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堆里归呢?我以为仍然是“恐私症或恐资症”在作怪,这又与社会实际经济生活中非公有制经济、非社会主义经济继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有关。为了改变这种状况,除了要下决心切实纠正实际生活中的偏差之外,理论上的问题也应该搞清楚。但决不能为了使非公有制名正言顺而采取将它硬塞进社会主义经济的框框的办法,因为这样做,对实际问题的解决,对理论的进步都毫无补益,反而混淆了问题,使人们重新陷入姓公姓私、姓资姓社的无谓之争。
道理其实很简单,制度是为人服务的,是为发展生产力服务的。具体来说,公有制也好,非公有制也好;社会主义经济成份也好,非社会主义经济成份也好,都是为发展中国经济服务的,为中国人民服务的,我们最终选择了公有制为主体,选择了社会主义制度,同时将非公有制、将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份也作为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因为这样做有利于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社会的进步和中国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个道理明白了,也就大可不必因为“恐私症”的阴影违背基本常识而牵强附会地将非公有制、非社会主义的经济成份归到社会主义的名下,大大方方宣称它们是发展中国经济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好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题中应有之义。
1 朱正国:产权结构重心转移和主义劳动股,学术,199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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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召开一个高规格的会议,出台一个含金量高的文件,表彰一批民营经济先进典型,形成一种民营经济大发展的良好氛围。
(2)优化“五个环境”,即以优化政策、政务、法制、市场、舆论环境为突破口,创造民营经济大发展的有利条件。从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服务、提高行政效能入手,带动整个发展环境的改善,从根本上清除妨碍民营企业大发展的各种制度性和政策。一是创造有利于各种所有制公平竞争的政策环境,落实对民营企业的公平待遇。二是优化政务环境,多服务少干预,多帮忙少添乱,多设路标少设路障,下大气力改进管理和服务水平。三是优化法制环境,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让民营经济的发展建立在个人对自身利益和财富积累的关心之上。四是优化市场环境,使绝大多数守法、规范经营的民营企业能够顺利成长。五是优化舆论环境,形成谁发展谁光荣,尊重民营企业家就是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舆论氛围。
(3)重点支持“四类企业”,以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职工就业型和农产品加工型企业为重点,扶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特别是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民营科技企业是我市最有活力的企业,是我市经济振兴的希望所在。我市认定的民营科技企业有397家,从业人员3万人,2002年实现技工贸收入18亿元,创利税3.52亿元。可根据企业经营资产、营业收入、利税和自主知识产权拥有量等指标,重点扶持民营企业5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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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培育非公有制经济自主创新能力和打造核心竞争力视角出发,采用数据分析、文献研究和典型案例相结合的方法,探讨在低碳环境下非公有制经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策略。
一、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历程及制约因素
1.非公有制企业发展历程与趋势
改革开放30多年来,非公有制经济经历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巨变。在政策方面,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大体经历了以下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1986):“先富论”等为个体经济的恢复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
第二阶段(1987~1991):“鼓励发展”促进了私营经济的兴起;
第三阶段(1992~1996):“长期共同发展”使个体私营经济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新阶段;
第四阶段(1997~现在):全方位支持推动了非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从20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非公有制经济成为我国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非公有制经济是与市场经济同步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在理论上经历了“利用论”一“补充论”一“重要组成论”等三个阶段;在实践中经历了艰难起步一夹缝中求生存一实践中高速发展等三个阶段。
我国1990年到2007年全国私营企业的发展状况如表1所示。
对表1统计分析可得到图1,可以看出,在1990年至2007年之间,我国私营企业在注册资本、总产值、销售总额和社会消费品零售额这匹个方面,均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尤其是注册资金额这一指标,在不到二十年间,成九百多倍的增长趋势。
同样,对1995年~2007年私营经济、港澳台商和外商的固定资产投资的数据进行分析和统计,可得到如图2所示趋势图:
由图2可以得出在1995至2007年间,私营个体、港澳台商和外商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均呈现显著增长态势,而私营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增长态势最猛,呈几何级增长。
2.非公有制企业发展的制约因素
一般而言,非公有制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很多制约因素,如产业结构不合理、家族管理气息浓厚、经营方式落后、战略规划短缺、企业文化短缺、劳资矛盾、人员招聘弊端多与培训不足等,具体如图3:
而在培育自主创新能力和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方面,非公有制企业的制约因素包括如下:
(1)企业自身的自主创新意识不强,并没有把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到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导致企业无法形成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现阶段很多非公有制企业的自主创新只是单纯的模仿,并没有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和优势打造本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企业自身的科研人员数量不足,具有一定实力的科研队伍无法形成,没有自身的研发中心,技术资源匮乏。
(4)政府部门所提供的相应配套政策缺失或不到位,不能很好的发展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而企业自身对自主创新的资金投入又非常有限,核心竞争力的形成自然就困难重重。
总之,非公有制企业面临着外部环境和自身发展等方面的障碍,在我国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规范以及加入WTO后与国际接轨的情况下,非公有制企业在这样的环境中,调整力度与速度欠缺,需要克服其发展障碍,进行自身改革势在必行。
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关系诠释
自主创新能为客户提供独特的富有价值的产品和服务,形成可持续的竞争优势,为企业带来非凡的价值。此外,自主创新要在客户忠诚度与企业的突破性进展之间建立清理的关联,并且涉及广泛地工作范围,例如从核心产品到世界高端产品的自主创新。自主创新更专注于战略目标,并在此情境下,对现有资源进行再分配,从而现实构思的选取、发展及其商业化。
核心竞争力源于企业战略使命,存在于企业层面,表现为企业的生命线。作为战略使命,核心竞争力隐含于广泛地员工之中,因此成为整个企业的竞争力。作为核心竞争力,首先其竞争力需要体现在不少于两个的业务、生产线或者市场销售之中;其次,核心竞争力为获得客户认知能做成重大贡献:再次,核心竞争力难于被竞争对手模仿和获取。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以看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关系如下:
1.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都是为了企业获得竞争优势,实现其商业价值和社会效益。
2.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都要根植于企业的各种业务、技术、管理活动等土壤之中,并且为了相应的目标,需要对企业业务、技术和管理活动进行有效地再分配。两者都需要以各种方式,创造性地定义、建立、挖掘、利用企业独特的业务、技术及管理方式。
3.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都需要对企业资源进行整合,并需要保持持续力。在企业自主创新以及获得保持核心竞争力活动中,需要对企业的相关人员、技术、能力、资源、知识、经验等进行战略性整合,并且在整合过程中需要进行协调和信息交换,依据战略来优化企业运营能力,进而增加竞争优势的持久性。
4.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与获得竞争优势之间形成极为密切的活动链。企业之中的竞争优势来自于企业活动的配合方式,以及相互的优化互补方式。核心竞争力的来源横跨很多功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是核心竞争力的来源之一。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与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之间需要彼此融合,共同服务于企业的战略目标,以便持续地获得竞争优势,这就需要在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加企业核心竞争力、取得竞争优势之间形成畅通灵活的活动链。通过以上的论述可以得出图4所示关系图。
三、国内外典型案例分析
1.大虎打火机有限公司案例
温州现有打火机企业300多家,年产金属壳打火机5亿只,其中出口占到了总产量的80%,约占全球
金属外壳打火机市场份额的70%,大虎、日丰等知名企业是它们的典型代表。虽然温州打火机占有了很高的市场份额,但绝大部分企业都是接受外包订单进行贴牌生产的。但在做外包贴牌生产的同时大虎坚持进行自主研发、发展自有品牌。大虎打火机有限公司每年开发的新产品都在100个以上,其中开发的直冲火头系列产品在技术上填补了国内的空白,自主研发的适用于2500米,3000米高原地区使用的打火机成功地进入了墨西哥、哥伦比亚等高原国家的市场。
大虎打火机还参与了世界打火机行业质量标准与产品标准的制定,已经由国际标准的执行者转向国际标准的制定者,打破了由西方少数跨国公司垄断技术标准的局面。
总结大虎打火机的成功经验如下:
(1)不全部依靠外包订单。大虎打火机的掌门人周大虎始终把外包贴牌生产比例维持在30%,70%的产品打自己的“虎牌”。
(2)大虎打火机与跨国公司结成合作关系提高了技术溢出的吸收效果。大虎打火机通过千中学、制造技术积累、内部R&D等途径将外部技术溢出转化为内部的技术能力。
(3)大虎打火机与跨国公司的合作关系有利于进行合作创新。合作创新的前提是各个企业都拥有一定的特异性知识,通过彼此的交流,使知识由个体层面有效地拓展到网络组织层面。大虎打火机主要采用的是上述提到的第二种自主创新模式,引进、学习国外的先进技术并消化吸收,实现自主创新。
2.英国模式案例
英国是低碳城市规划和实践的先行者。为推动英国尽快向低碳经济转型,英国政府成立了一个私营机构――碳信托基金会(CarbonTrust),负责联合企业与公共部门,发展低碳技术协助各种组织降低碳排放。碳信托基金会与能源节约基金会(EST)联合推动了英国的低碳城市项目(L0w Carbon Citiesprogram,LCCP)。首批3个示范城市(布里斯托、利兹、曼彻斯特)在LCCP提供的专家和技术支持下制定了全市范围的低碳城市规划。伦敦市也就应对全球气候变化提出了一系列低碳伦敦的行动计划,特别是2007年颁布的《市长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计划》(The Mayor's ClimateChange Action Plan)。
在英国低碳经济模式中,存在三个主体:企业、公共部门、碳信托基金会(CarbonTrust),模型见图5:
低碳经济建设的具体事物必然涉及两个主体:企业和公共部门,要想建设低碳经济,必然两大主体先洞悉低碳理念,采取低碳措施。但是,企业和公共部门是两个相互独立的个体,彼此的低碳信息、低碳技术和低碳资源不能有效的沟通、交流和共享。英国政府部门采取措施,设置碳信托基金会,协调沟通企业和公共部门的各项资源,为低碳经济的目标努力。同时,因为企业和公共部门的资金有限,不可能花费大量的精力在能源技术创新、清洁煤技术(1GCC)和二氧化碳捕捉及储存技术(CCS)等上,所以碳信托基金会可以为企业和公共部门提供技术支持和相应的低碳解决方案。
在发展低碳经济方面,需要政府重视低碳经济,但是一方面企业以盈利为目的,或多或少会忽视低碳的长远经济效益,将政府的政策置若罔闻。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是制造大国,能源消耗大,可相应的技术水平相对落后,非公有制企业资金不雄厚,不可能将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投入到科研方面。这时,政府和非公有制企业之间就不能形成有效的沟通和反馈。政府从社会、环境的长远利益出发制定相应政策,限制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的排放,防止全球气候变暖加剧,而企业却按兵不动,按原有模式继续发展。
按照英国低碳经济模式,在企业和政府之间设置一个第三方组织,功能类似于英国模式中的碳信托基金会,这个第三方组织可以由科研机构或大学组成(见图6),根据政府的政策,为企业量身定做适合企业自身长远发展的低碳方案。
四、低碳环境下实现核心竞争力的策略
国外低碳经济的理念的贯彻和实施早于国内,而且国外提出和采取了很多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同时也积累了很多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根据自身的国情出发,从中进行有选择的借鉴和吸收,发展我国的非公有制企业,使低碳这一概念真正成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非公有制企业需要以先进的管理理念为凭借,创新出具有自身特色的符合低碳经济发展的组织结构。行业之间、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各个部门之间要进行组织、协调、落实和推进低碳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或者活动。以超强的设备设施为依托,引进丰富的专业科技人员,突破低碳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在企业内部采用试点,创建低碳实践区。在企业内部、至企业之间乃至行业之间利用、推广、传播或者验证相关的低碳技术、设备以及理念,强化科技、技术、知识、人才、政策、环境等资源的综合支持,从而形成“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低碳经济势头。具体策略如下:
1.更新企业现有观念,将低碳理念纳入企业自身核心竞争力的长远规划中
要想达到低碳经济的目标,需要采用如下途径:第一条途径“低消耗一低排放型”。具体指企业降低能源消耗,降低排出的污染物。但是我国正处于经济发展的关键期,停止基础设施的建设将会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同时我国的第二产业比重最大,能源消耗特别是煤的消耗非常可观。
第二条途径“多消耗一低排放型”。要采取这样途径,必须充分利用或者循环利用能源,同时采取低碳技术,如:可再生能源及新能源、煤的清洁高效利用、油气资源和煤层气的勘探开发、二氧化碳捕获与掩埋等。
2.以模仿为辅,以创新为主,树立低碳经济能够为企业获取经济效益的理念
非公有制经济要在现在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下取得合适的地位,就需要针对自身的制约因素等,加强技术、理念创新,发展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打造企业的低碳核心竞争力。
企业引入低碳理念可以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使企业更容易获得股东和其他投资者的青睐,募集更多的资金,帮助企业发展。低碳理念可以使企业通过对资源的集约利用、对运输仓储的科学规划的合理布局,可以大大压缩物流成本、降低物流的环境风险成本,拓展有限的“第三利润”空间。碳循环理念可以降低企业的原料成本,提升客声服务价值,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3.将英国模式应用于在低碳环境下我国政府与企业的关系中
上文中的英国模式改进后应用于我国的模型类似于三螺旋结构:1、政府;2、科研、大学;3、企业三者之间进行相应信息的交流,各个机构之间进行双向沟通流动,第三方组织作为一个低碳理念的倡导者,可以对政府制定的低碳政策和规范更好地理解,如:协调企业之间的资源分配和信息共享,鼓励企业在低碳之路上自主创新,形成核心竞争力。这种创新模式对政策进行消化理解,为企业提供适用的技术支持,并代替企业进行研发,帮助和监督企业走上低碳经济之路。
4.重点扶助创新型科技企业的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结构调整,形成区域低碳产业链
篇6
交易成本,简而言之,就是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交易成本是新制度经济学最为核心的概念,由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科斯首先发现。科斯在《企业的性质》一文中发现了交易成本的存在,列举了交易成本的一些类别,但没有明确使用这个词,而是在1960年的《社会成本问题》中首次提出了交易成本的概念。结合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实际,本文将其存在的交易成本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企业决策所产生的交易成本。公有制企业与非公有制企业在进行是否以有限责任、股份制、联营等方式与对方组成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决策时,需要协调好各自内部的利益关系,不可避免地要耗费交易成本。二是信息成本。双方都会从各种渠道搜集对方相关信息,包括对方的规模、员工数量与质量、运营状况、公司治理结构、发展战略、合作诚意等,以此来缓解信息不对称,便于在谈判中取得信息优势。三是谈判成本。公有制与非公有制企业在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时需要进行谈判。四是市场进入及退出产生的交易成本。公有制企业及非公有制企业想要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需要将生产要素重新配置,也就是要进入市场或退出市场。
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面临高交易成本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人的因素。现实中的人理性是有限的,不可能掌握全部信息,会导致契约不完全,进而产生交易成本。二是资产专用性。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与不确定性是交易的三个维度,其中资产专用性最为重要与关键。三是市场环境。交易需要在特定的市场环境下进行,包括法律环境、政治环境、经济环境、技术环境和文化环境等。
二、交易成本对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影响
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经历了由o到有,再到迅速发展的历程。混合所有制经济的现实形态是现代企业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符合现代大生产与市场竞争的需要,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的必由之路,在未来理应成为基本经济制度的主要表现形式。但是,公有制与非公有制资本在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时,会进行成本――收益分析,只有在收益大于成本的情况下才会选择融合。事前及事后大量的交易成本,直接增加了交易方组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成本,在很多情况下,当期成本要大于预期收益,这样企业就不会选择混合所有制的经济形式。从微观层面来讲,高昂的交易成本使得很多国有企业未进行股份制改革,仍是国有独资;很多非公有制企业虽然想与公有制企业融合,获得更高的发展平台,但是过高的交易成本使企业无法融合。从宏观层面讲,导致我国混合所有制经济总量并不大,占整个经济的比重不高且尚未达到一半,还需要进一步大力发展。当前,大部分国有企业完成了股份制改革,吸收了大量社会资金特别是非公有制资本,已经在形式上成为了混合所有制企业。但是,混合所有制企业内部不同性质的产权主体难以达到利益协调一致,产生了大量的交易成本,造成企业有限资源的损耗,抵消了混合所有制经济所带来的部分好处,影响了混合所有制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科斯定理与混合所有制经济
科斯第一定理:只要市场交易费用(即科斯所说的定价制度的成本)为零,且权利得到明确界定,无论产权属于何方,经济当事人只要通过市场交易的途径就可以达到同样的资源配置的最佳效果。科斯第二定理:在市场交易费用为正的情况下,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该定理所蕴含的现实意义在于它告诉人们,在交易费用为正的世界上,权利的界定和调整不会不影响经济效率和产出水平。
篇7
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温州民营经济孕育、发展和逐步成熟的过程,是温州老百姓自主探索与自主选择的过程。但在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就是这种探索与选择必须在地方党委、政府的认同和支持下,基于区域特色与法律制度有序运行,否则,民间的自主选择是难以持久和巩固的。改革开放20多年来,温州地方党委和政府对民营经济的态度经历了从不允许、默许、保护到逐渐承认私有产权合法性、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政策环境的过程。回顾和总结这个过程可以看到,改革开放初期,温州地方党委和政府扮演的是“有限政府”的角色,采取的是“无为而治”的态度。这种“无为”不是全盘放手,而是从党委、政府自身职责这个层面出发,有意识地给温州民间市场取向改革和活动以自由裁量权,让不同的探索形式大胆试验,再通过相应的行政手段将合理的成分汇集成一个具体的模式。“温州模式”的雏形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就得益于“无为”理念下形成的比较宽松、公平的环境,温州的“老百姓经济”也由此形成。
引导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由于温州原先的工业基础十分薄弱,而民营经济的发展又呈现出“藏富于民”的特点,由此带来了产业发展“低、小、散”的问题,与此相伴生的是企业经营不规范、用工不规范、低价竞争、环境污染等。客观地说,这些问题是原始积累阶段的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如发达国家在现代化起步阶段就遇到过类似的问题。它们经过市场经济的自然演进,运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逐渐克服弊端,最终与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形成合力,逐渐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市场机制。然而,这个演进过程是漫长的,代价也是巨大的。在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加快的背景下,温州积极吸取发达国家现代化进程中的经验教训,在尊重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政府支持和增进市场有效运作的积极作用,不仅努力成为“有限政府”,而且还努力成为“有效政府”、“适度政府”,从而使政府实现了由“无为”向“有为”的转变。在温州,过去部分民营企业家的文化素质较低,缺乏发展现代化大工业的知识和战略眼光,因此,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积极引导,对于提升温州经济的整体水平就显得尤为必要。正是基于这种角色的理性转换,多年来,温州市委、市政府渐次提出“二次创业”、“质量立市、品牌兴业”、建设“一港三城”和“发展活力温州、建设实力温州、构建和谐温州”等发展战略,以有力推动温州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
服务市场主体,突破瓶颈制约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与政府职能的转变相互联系、互为因果。能否从管制型政府转变为服务型政府,从权力本位转向服务本位,往往影响着区域经济的兴衰。在这方面,温州地方党委和政府进行了一系列改革,进一步拓展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空间,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力度,完善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突破体制瓶颈。由于体制制约,温州民间资金充裕但投资渠道狭窄,这些年少数人的非理性投资现象已开始显现。因此,温州市委、市政府从体制改革入手,提出“非禁即入,有需则让”的原则,支持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垄断行业、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事业、金融服务等领域,并一次性向全社会推出64个重点招商项目,其中高速公路、深水港、风能开发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是首次向民间资本开放。同时,进一步放宽对非公有制企业的信贷政策,拓宽非公有制企业的融资渠道,并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温州市商业银行的改造,积极争取在温州创办地区性股份制中小金融机构和民营银行。
突破资源瓶颈。对于基础设施、土地和能源等瓶颈制约问题,温州采取开源和节流并举的措施,走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发展道路。开源,即加强能源、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土地等战略资源,盘活土地存量。节流,一是通过技术改造、科学规划和管理,提高资源利用率;二是转变发展模式,积极引导企业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
突破人才瓶颈。人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改革开放初期,温州之所以能在国家投资少、自然资源稀缺的条件下迅速发展起来,就是因为有一批“敢为天下先”、善于捕捉商机的人才。但过去粗放式的经营模式对于经营者素质的要求相对较低,如今,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市场竞争日益充分、各类企业普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从而使得企业对于各类高素质人才的需求变得更加迫切。因此,温州市委、市政府致力于抓好各类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鼓励非公有制企业与大专院校联合创办一批职业院校和专业学科,并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干部到重点企业担任科技特派员;以开展“聚才兴企”活动为抓手,开展“重人才先进企业”创建活动,不断创新人才建设载体;组织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工程”,建设一支具有现代经营管理水平的企业家队伍。同时,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并于去年12月基本普及了15年教育。此外,还启动了“百项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工程”,意在整合全市的技术和人才资源,帮助中小企业解决一些具有共性的、关键性的行业技术瓶颈问题。
发挥民间组织的作用。强调政府的服务职能,并不意味着政府应该包揽一切服务性项目。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民间组织将承担起越来越重要的行业服务和协调职能。温州的民间中介机构和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较快,目前已建立各类市级民间商会和行业协会104家。随着温州经济市场化程度和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这些组织在服务会员企业、代表行业利益等方面正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在维护我国企业利益、应诉反倾销方面,行业协会的作用空间越来越大。如温州烟具协会在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指导、帮助下,积极组织相关企业应诉欧盟的反倾销提案,并在20**年8月迫使对方撤诉。
维护市场秩序,构建和谐社会
篇8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非公经济发展外部环境的不断优化,非公经济在我国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会。非公经济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的概念。本文将非公有制经济界定为除了公有制经济形式以外的所有经济结构形式的统称,主要包括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外资企业、外资控股企业等经济组织。
党的以来,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的引导下,新疆的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经历了由少到多、由小到大、由慢到快、从深受歧视到倍受重视的发展过程,其发展大体经历了恢复起步(1979―1988年)、快速扩张(1989―1997年)和综合提升(1998―2007年)三个阶段。
1、从发展规模上看。截至2007年底,新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个体工商户达47.7653万户,注册资金108.8亿元,从业人员78.902万人。私营企业注册户达6.8896万户,注册资金1062.211亿元,从业人员78.43万人(见图1和图2)。
2、从经济总量上看。新疆的非公经济组织的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从2003年到2007年,新疆非公经济组织创造的增加值逐年增加,由2003年的367亿元增加到了2007年的800亿元,增加了1.18倍。2003年到2007年新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创造的增加值占新疆全区GDP的比例由2003年的19.5%上升到2007年的23.5%,说明新疆非公经济组织的经济总量持续增长,在新疆经济发展中的地位日趋重要,具体数据见图3。
3、从产业结构和行业分布上看。新疆非公经济的行业分布以能源、矿产、农、牧为主,据2007年统计数字显示,个体工商户在第一产业中的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明显高出很多;而从事第二产业的私营企业保持较快增长,但个体工商户户数呈减少趋势。这说明新疆非公经济的生产属于产业链的前端,附加值较低。民营企业第二产业比重的偏低,这也正是新疆民营经济质量低的一个表现。而新疆本地加工业比重太低,也影响到非公经济的整体发展。
4、从非公经济发挥的作用上看。2007年新疆非公有制企业进出口78.24亿美元,同比增长88.4%,占全区进出口总值的63.6%。其中,出口73.95亿美元,同比增长99.1%,占全区出口总值的64.3%;进口4.29亿美元,占全区进口总值的19.4%。非公有制企业已经高居全区外贸进出口的主导地位。此外,新疆非公有制经济在税收、财政收入、就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07年,新疆非公经济组织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6.57万人,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7966人。
非公经济组织是区域经济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且非公经济落后是造成东西部差距进一步拉大的重要原因。新疆非公经济从规模、结构、对区域贡献等角度看,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与内地相比,无论从总量还是发展速度上看,仍然处于滞后层面。因此,必须大力发展非公经济,提高区域综合实力。
二、非公经济组织实施人才战略的意义
随着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人才队伍建设的优劣直接关系到企业的成败。尤其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将来的经济竞争,谁拥有了人才,谁就抢占了经济发展的制高点。
截至2007年底,新疆非公有制从业人员30085万人。其中经营管理人员9570人,专业技术人员9712人,技能人员10803人。与全区公有经济组织人才相比,非公经济组织人才总量仅仅占全区人才总量的五分之一(见图4)。
从学历上看,截至2007年,新疆非公经济组织人才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只占0.4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占37.51%(见图5)。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新疆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存在以下问题。第一,人才总量较少,缺乏一支规模宏大、勇于创业、善于创新的人才队伍。第二,人才素质不高,学历低、职称低、能力低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比重较大,不能适应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要求;高层次人才短缺,特别是与区域经济密切相关的高层次、高技能、创新型和复合型人才短缺。第三,人才结构不合理,企业的几支人才队伍中厂长经理、营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资本运作人员等几类人才结构很不合理。因此,不论是从绝对值来分析,还是从相对值来比较,新疆非公经济人才的竞争力都很弱,新疆非公经济人才从总量上来看远远不能满足企业发展壮大的需求。毋庸置疑,金融危机对新疆非公经济的发展既有机遇,也有挑战。新疆非公经济只有合理使用人才、科学管理人才、有效开发人才等工作,转变盈利模式,以人才战略为突破口,夯实内功,提高自身竞争力,才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三、非公经济组织实施人才战略的对策建议
1、加强宏观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一是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各级政府要破除束缚非公经济人才发展的观念,强化人才是第一资源、人才资本是第一资本、人才环境是投资环境的理念,将非公经济组织人才工作摆到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二是树立起“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不求所在,但求所为”的理念,大力开展人才的柔性流动。三是政策引导,构建人才成长的“绿色通道”,为非公经济人才的培养、引进、使用和激励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
2、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增强企业的吸引力。当前,非公经济在社会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重。我区非公经济组织的发展正由原始积累阶段向成长阶段迈进,必须加快对这些企业的改造、改制,做大做强企业,加快体制和企业内部机制改革步伐,健全内部管理,按照实际情况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的吸引力。
3、建立培训机制,增强非公经济发展后劲。一是要有长远的培训规划。把人才培养作为一项战略性工程来抓,要有系统的人才培训规划。二是加大培训力度。在培训方式上,可根据企业的实际,采取灵活多样的培训手段。同时还要加大人才的实际锻炼力度,可通过担任学科带头人、负责项目攻关、新产品研发、换岗交流、挂职锻炼、互派兼职等多种措施,对非公经济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实践锻炼。三是储备后备人才。加强与高校的联系,寻求合作,签订委培计划,建立专业针对性强的培养基地,确保有可靠的人才来源。
4、建立激励机制,挖掘非公经济组织的人才潜力。建立现代企业薪酬制度留住人才、建设企业文化凝聚人才、建立开放管理机制盘活人才;进行精神激励,建立与共有经济一致的激励平台,探索适合本地区区情的人才发展工程;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对有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进行奖励,并以制度固定;落实必要的保障措施,保障非公经济组织人才的合法待遇,解决非公经济组织人才的后顾之忧。
5、加强人才开发的管理和监督。一是突出重点,进行扶助,对于非公经济组织急需的创新型、复合型以及紧缺人才,可采取政府扶助的办法,建立专项基金。同时,政府要扶优扶强,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加以扶持,给广大人才展示出明晰的事业发展前景。二是建立合理的人才评价体系,突出社会评价和市场评价,充分发挥人才评价体系的服务功能。三是加强人才市场法制建设,要进一步规范企业在人才合同、流动、使用、薪酬、保障等方面的行为,切实维护非公经济组织和人才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非公经济组织人才资源开发工作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Z].2005.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事厅:大力实施知识更新工程 促进各类人才的能力建设[Z].2008.
篇9
保护私有财产的实质是承认社会主义的中国公民有私有财产。因为有私有财产才需要保护, 不保护就意味着没有私有财产。它是我们一切法律、制度、工作的基础,属于根本性的制度 建设。
问:这样看来,从更广阔的范围说,整个社会主义阶段都应当是公有私有并存,共 同发展。
答:这是改革开放以来获得的一个新认识。正如党的十五大报告所说,"公有制为主体、多 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多种所有制当然 包括各种形式的非公有制经济、私有制经济。我们很难设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以后, 就不再允许私有制经济的发展了。社会主义国家既要支持和保护公有制经济的发展,也要支 持和保护私有制经济的发展。这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需要,是不以人的意愿为转移的。
问:现在的情况是,许多民营企业家仍有畏惧心理。在没有明确产权的情况下,一 些民营投资者对未来仍然不放心。
答:我国现实中存在的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商投资经济等,全部是 在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重新出现并发展起来的。它同其他西方国家私营经济的正常发展 所走过的道路是不同的。人家是由低到高自然发展的,我们则在这之前经过一场消灭私有 制的改造运动,这段历史是不应忘记的,也不能忘记。现在谁都相信历史不会重演了,但这 段历史留给人们的印象太深了。因此,现在重新发展起来的私营经济的当事人,普遍 的心态是,拥护党的现行政策,但又担心政策将来会变。
问:在现实中确实存在非公有制经济产权得不到保护而受到侵吞和危害的事件。
答:是的。比如乱收费、乱摊派,私营业主是绝对无法抵制的;他们在同公有制单位 联系、 合作、交易、兼并等关系中,只要发生产权纠纷,私营经济往往处于不利的地位;在 需要民间资本进入时,千方百计动员人家进来,可是当人家进入取得成效时,由于红眼病
作 怪,又想方设法制造事端,侵吞人家的财产,等等。这种案例实在太多了,成为影响非公有 制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大障碍。
问:依照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 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您曾提出不 要再使用全 民所有制概念,而直接使用"国家所有制经济",将集体所有制概念改为"集体和合作经济 "。为什么?
答:第一,全民所有制概念是一个虚拟的、不规范的概念。
第二,现实中的所谓全民所有制是根本体现不出来的。例如全民所有制包括不包括农民 ,包括不包括个体户、私营企业家?国有经济的福利,农民能否享受得到 ?正如有的经济学家所指出的那样,现实中并没有真正的全民所 有制。现实中存在的是真正的国有经济。国家所有制是规范的概念,宪法中只使用国有制的 概念就可以了。
第三,从理论上说,只要社会上还有多种所有制并存,就不可能有什么全民所有制。何 况全民所有还不如马克思说的社会所有科学。全民所有制还容易使人误解为民营经济,例如 前不久出版的《民营经济实用词典》就把全民所有制经济也说成是民营经 济。
问:为什么要把集体所有制概念区分为集体所有制经济和合作经济呢?
答:第一,原来宪法中所说的,不论农村还是城市,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包括生产、供销 、信用、消费,包括工业、手工业、建筑业、服务业、商业等等的合作经济,"都是社会主 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这种规定和说法,符合改革开放前的情况,但已经不适用于 改革开放以来的实际情况了。
篇10
“摸着石头过河”,是在勇敢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的一种形象说法。自以来,中国形成独特的渐进式改革模式。目前改革进入新的深化阶段,需要全局角度的顶层设计。将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结合起来,才能更好适应改革的关联性、配套性和复杂性。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了“加强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这是此次公报中最值得关注的一个方面。
三、“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党的十三大指出,私营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和有益的补充。党的十五大确认“非公有制经济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列入同等地位。
四、“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党的十四大提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在此基础上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涵进一步拓展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从“基础性”到“决定性”,更加凸显了市场的作用。
五、“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
把财税体制提到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新高度。在党和国家的文件当中第一次提到。
六、“改革税制、稳定税负”
这在党和国家文件中首次提到。权威人士对该提法的解读是: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已开启了中国新一轮财税改革,下一步税制改革还应包括优化政府收入结构与税制结构、完成增值税改革、改革个人所得税、改革和强化房地产税等多个方面。稳定税负指的是稳定宏观税负,由于经济总量的增加,要稳定宏观税负就需要继续进行结构性减税。两者是齐头并进的。
七、“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党的十七大提出“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了“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从“财力”到“支出责任”这一提法的改变,说明党对财政问题进一步强调了在事权落实过程中责任的重要性。
八、“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党的十再次提出,“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
九、“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
从强调建立健全制度到突出制度的改革,提出“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任务,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一个新提法。权威人士指出,下一步制度建设工作重点将围绕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
十、“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保障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七大要求“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党的十提出,要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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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地区已基本具备成为潜在的劳动密集型企业落户基地的条件。__地区2.6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生活着730多万人口,劳动力资源异常丰富,富余劳动力在200万人以上,和发达地区相比,劳动力成本降低空间巨大,丰富而低廉的能源供应,对企业生产成本的降低是一个利好。
二、做好两个结合
一是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相结合。转移农民,减少农民,提高农民,富裕农民,离不开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化沉重人口负担为富集生产要素,变纯粹劳务输出为参与生产要素收益分配,离不开非公有制经济的大发展。
二是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富裕农民,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做强做大我区劳务经济是必由之路。各级新农村建设的试点都要采取各种措施激发农民的创业欲望和创业冲动,自觉做好劳务经济这篇文章。
三、消除三个误区
一是消除否定“三缘”输出的认识误区。所谓“三缘”输出,指的就是血缘、人缘、地缘的劳动力输出方式。从实践上看,“三缘”输出是我区劳动力资源要素向外流动的主要形式,相对政府有组织输出而言,它的优点是成本低、效率高、有利于增强和促进劳动力的自主性,降低依赖性。我们应该加以肯定,而不是轻视它、更不能否定它。
二是消除提高组织化程度就是提高政府主导作用的认识误区。提高组织化程度应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首先要明确正规组织和非正规组织的作用。我们要深化对非正规组织的理解和提高对非正规组织作用的认识。其次,无论是正规组织还是非正规组织,只要开展活动,就一定要有组织费用。而正规组织的组织费用要远远高于非正规组织的组织费用。
三是要消除将劳务输出过程中产生的一些问题归咎于劳务产业本身的认识误区。随着劳动力要素流动的加快和规模的增大,农村中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其实是在于我们城乡分割二元板块结构的牢固和相关制度改革和创新的严重滞后。这些问题就只有通过表象反馈回流到输出地,这不是劳务输出本身的过错。
四、明确四个概念
要明确的四个概念是:劳务输出、劳动力转移、劳务产业、劳务经济。四个概念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劳务输出是一个区域流向人概念,是以县为单位对外的劳动力资源的输出,因为县域经济是经济学研空姝一个重要分支。劳动力转移是减少农民的重要举措和途径,农民离开土地进入或从事其它产业即为劳动力转移,外延上比劳务输出要宽泛。劳务产业就是依托丰富的劳动力资源自觉将其培育成为构成本地区国民经济的一个行业或部门。劳务经济的含义也是指构成本地区国民经济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一个行业或部门。
五、突出五个重点
一要突出农民权益的维护。强化对农民工的服务,突出唯权重点,提高唯权的组织化程度是比较可行的路径选择,提高唯权活动的组织化程度重点是提高非正规组织的组织化程度。
二要突出返乡创业环境的培育。返乡创业环境一要从政策和制度角度进行培育,为返乡创业者搭建平台,营造环境。二要从商业文化上进行建设和培育,为返乡创业者提供价值认同的人文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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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位
1999年3月15日的宪法修正案,不再认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而规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组成部分。但有的学者认为,宪法和讲话都没有宣布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组成部分,民营经济的法律地为仍然不很确定。
(三)、民营经济的作用
改变社会上对民营经济的一些看法(和偏见)、不正当竞争、信誉差、原始积累…。
正确认识民营企业在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中的作用。
1、民营经济已成为中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民经济中的一个重大改变是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成为国民经济发展、促进市场繁荣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在缓解就业压力、优化经济结构、应用新技术和增加税收等方面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1)、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例逐渐加大。在1985-2000年间民营经济的增长速度高出国有经济增长速度的一倍以上,在工业产出中的份额从1985年的34%上升到2000年的60%。据统计,1978-1999年,民营经济在工业总产值中的比例从0.2%上升到33%。在深圳,民营企业几乎占全市企业总数半壁江山;而浙江的民营企业则是五分天下有其四。
(2)、在吸纳劳动力和缓解就业压力方面作用突出。1999年民营经济从业人数多达8300万人,2000年略有下降,仍高达7000余万人。从97、98、99连续3年的就业变化情况看,下岗工人达4600万人,新就业2200万人,几乎全部是在民营能够继续吸纳劳动力的主要是民营企业。
(3)、推动了经济结构的调整。民营企业的数量已大大超过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都有民营企业的参与,它们对国有企业形成了强有力的竞争,从而推动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4)、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发展。民营经济已在沿海在区得到迅速发展,不仅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而且为其他地区树立了榜样,从而加快了各地区的经济。
2、民营经济对国际经济的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1994年10月在日本大阪召开的APEC第一届中小企业部长会议认为,健康的中小型企业不仅能够促进国内经济的发展,而且在跨国经济活动中也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对保持亚太地区21世纪经济发展至关重要。亚太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就业机会的增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小企业的成长与发展。
二、入世后民营企业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一)机遇
1、具备从事对外经贸活动能力的企业将获得进入全球化经济关系、参与国际竞争的机会。有利于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发展和壮大。(国际市场准入)
2、入世后民营企业在国内市场准入方面的限制将逐步取消,民营企业可以进入新的投资经营领域。
(1)、200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8章25条,都适用于民营企业。但仍有一些领域(基础产业、公用事业)不准民营企业进入。国家有关部门正在研究一项政策,降低门槛,鼓励民营企业进入这些领域。
(2)、中国承诺对外资开放的领域,也将向民营企业开放。如金融、基础设施等对民营企业的开放。
3、入世后国内经济体制的进一步改革将为民营企业的兼并收购、发展壮大提供机遇。
4、有利于推动建立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中国民营企业制度。
(二)、挑战
DFR在今年9月在深圳召开的“2001年民营企业发展高层论坛”上指出:“非公有制企业对入世的准备相当不足,非公有制企业入世并不轻松”。中国入世后民营企业在某些方面可以面临比国有企业更大的挑战。
1、外国商品大量进口的挑战
中国企业的某些产品(有一定技术含量、采用非本地原材料的产品——如化工产品等)因竞争力弱而可能被排挤出国内市场。
2、外国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进入中国的挑战
外企的竞争优势(资金、技术、信息、管理、国际供销渠道)将使中国许多同类企业被淘汰出局。对民营企业的影响。
3、民营企业客观上存在很多困难,主观上对入世准备不足。当前民营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人力资源开发,信息获取,技术与技术转让,融资,市场准入等,客观上影响企业迎接挑战。民营企业家主观上对入世思想准备不足,采取应对措施也不力。
4、调整和保护民营经济的法律和政策不健全,不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目前,只有少数几个调整民营经济的法律法规,如《私营企业暂行条例》(1986),《合伙企业法》(1997),《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等,而且都是只规范某类民营经济,缺乏关于民营企业的统一立法。此外,民营企业税负重,在土地使用等方面所受的政策限制较多。这种立法和政策状况不利于民营企业的发展和应对进一步开放后的局面。
三、入世后民营企业如何应对挑战
(一)、建立和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民营企业法律制度
1、加紧制定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和政策,并清理、整顿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降低税收、收费),尽快建立和健全中国民营企业法,以促进、保护和规范民营企业的活动。这是民营企业应对挑战的法律武器。
2、民营企业要选择(解决)好产权形式
私营企业分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责任公司。民营企业必须在产权和管理制度上积极变革,找到适合自己发展的产权形式。少搞个人独资企业,一人一个山头的做法,今后难有发展且投资者要以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风险太大。合伙制企业目前很少,企业合伙人也要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对投资者风险也很大。最好是成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二)、熟悉和掌握WTO的规则和制度,运用WTO的法律规则保护自己
1、遵照WTO的规则和制度从事经营活动(特别是从事对外经贸活动)。
2、对外国商品进行反倾销;也要积极应对国外对企业产品提起的反倾销。
3、外国商品短期中大量进口冲击国内市场时,请求政府采取保障措施。
(三)、订好涉外经济合同(履约、索赔、解决争端的依据)
(1)、订立合同要遵循有关的国际公约〔如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和双方当事人的国内法。
(2)、合同条款要完整、具体、准确、严密。例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商品名称条款;品质规格条款;数量条款;价格条款;包装条款;装运条款;保险条款;支付条款;商检条款;不可抗力条款;责任条款;仲裁条款等。
(3)特别注意订好若干关键条款。例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条款、违约金条款或索赔条款、仲裁条款或其他解决争端方法的条款。
(四)、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经贸争端,维护企业利益
1、订好解决争端的协议:A、争端发生前订好协议(仲裁条款、仲裁协议等);B、涉外经贸争议尽量采用仲裁方式,也可采用其他方法;C、规定解决争端适用的法律(注意不违反当事人本国的强制性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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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按生产要素分配并没有否定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的核心在于揭示了人类的抽象劳动是创造商品价值的源泉和实体。马克思从商品的两个因素即使用价值和价值出发,创造性地提出了劳动的二重性学说.从而科学地揭示了两种财富的源泉。一种是使用价值财富.其创造的源泉包括具体劳动与物质资源两个方面另一种是价值财富.即体现一定生产关系的价值财富,其源泉和实体就是惟一的人类抽象劳动.它是一定的体力和脑力的结晶。所谓劳动是创造价值的惟一源泉,指的正是后一种概念,它和前一种概念并不矛盾。
只有劳动才创造价值,不等于只要有劳动就能创造价值。前者说的是价值创造源泉问题.后者讲的是价值形成问题。如果不了解两者的区别.就可能错将价值创造”等同于“价值形成”,从而否定价值形成过程中非劳动生产要素的重要作用,得出”只要有劳动就能创造价值”的片面结论。各种物质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第一,生产要素是价值形成的必要条件。没有它.劳动者就不能创造价值。因为劳动者只有与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进入生产过程,才能创造使用价值和价值。没有生产要素.抽象劳动无法凝结成价值:第二.生产要素是构成商品价值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社会生产中各种生产要素的价值是通过具体劳动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成为新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第三社会再生产的条件就是必须不断地实现价值补偿和替换生产要素得不到替换和补充.社会再生产就不能继续进行,价值创造过程就会中断:
第四,生产要素的数量与质量直接影响经济效率.影响劳动创造价值量的大小。因此,生产要素虽然不直接创造价值但对价值形成有重要的贡献。承认生产要素在价值形成中的作用就要允许各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这并不否定劳动价值论.而是更好地保证了劳动创造价值的实现。
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必然性
1.按生产要素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而在公有制多样化的实现过程中,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相互交织,相互融合形成的具有公有性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一方面适应公有制性质必然实行按劳分配另一方面.适应财产所有者和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现实又必然会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正是通过按生产要素分配.公有资产实现了保值增值整体实力和效益水平不断提高国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同样.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与公有制企业组成的具有非公有性混合所有的企业也存在着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客观必然性.也正是通过按生产要素分配.非公有制经济实现了发展壮大。因此按生产要素分配与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一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密不可分。没有按生产要素分配,公有制实现形式难以多样化、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难以扩大,主体地位难以增强,而非公有制经济也难以发展。结果.上述基本经济制度也就难以坚持与巩固。
2.按生产要素分配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市场经济意味着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生产要素作为物质和劳务产品生产时投入的资源,其配置理所当然地也就包括在市场调节的范围内。而市场对生产要素的调节又主要是通过生产要素价格即生产要素提供者所获报酬的上下波动来实现的。正是在不断的流动、不断地分化组合中.生产要素不断地按照市场的需求得到了配置。由于生产要素价格就是根据生产要素投入所获收益和稀缺程度给生产要素提供相应报酬.这就意味着按生产要素分配。所以生产要素价格的实现也就是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实现。按生产要素分配和市场配置资源是同一过程,市场按生产要素分配就是在执行资源配置的职能也可以说没有按生产要素分配就不可能有市场配置资源.也就根本谈不上市场经济。可见,市场经济本身就包含着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内在必然性。
3.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深化对外开放的内在要求。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大大提高了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推动了各国经济的发展。而生产要素在世界范围内流动与组合的加速以及由此导致的世界经济结构不断向高级的转化.则是人类社会生产力水平提高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的实力不断增强.并日益紧密地与世界经济联为一体。当前.为了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完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我们必须更加主动参与生产要素在国际范围内的流动.进一步推进国际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进入我国.进一步推动我国相应的生产要素进入世界。由于按生产要素分配是伴随生产要素流动的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因此.这种分配方式在我国实行也就极为要。
4.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提高国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的内在要求。由于可以通过生产要素的投入及合法经营获利.能够引导和培养公民积极向上、通过诚实劳动追求幸福生活的良好素质.形成勤劳、节俭、积极、乐观、健康的生活方式。由于社会保障公民的投资和经营的合法收益.使得社会的公共生活对社会成员来说成为休戚与共、利害相关的.他人的行为也与自身处于有机联系之中.从而产生对社会、国家的公共生活的归属感.增强公德意识.改善与他人和社会的关系。由于可以从生产要素的投入中获取利益.社会成员就会自觉地思考投入和获益的方式和结果.关注社会现实。为了适应社会需求.实现自己的目标追求.人们要自觉通过接受教育.参与竞争等途径.提高自身的素质.发现和发挥自身的潜能和特长。总之.在按生产要素分配的过程中.使社会成员的素质得到提高.潜能得到发挥。
三、按生产要素分配的现实意义
按生产要素分配理论的确立及在实践中的发展.对我国现实经济生活必将产生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1.按生产要素分配.有利于进一步推动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完善。在调整、完善所有制结构和所有制形式的过程中。随着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必将会促进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与分配方式的多元化。特别是在产权清晰界定的前提下,生产要素参与分配会进一步从分配角度促进所有制结构的调整与完善.并在实践中使各种生产要素投入的结构更加合理化、多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