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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制度是金融机构按照客户涉嫌洗钱或恐怖融资活动的特征,通过识别、分析、判断、评估等方式,将客户划分为不同风险等级,并针对不同风险等级采取相应风控措施的制度。作为反洗钱风险为本管理理念的具体实践,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对有效监测防范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具有重要作用。从微观实践层面看:金融机构客户数量众多,反洗钱资源却十分有限,不可能真正做到对所有客户实时跟踪监测,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的划分有利于金融机构实行差异化监控,对一般交易客户常规管理,对重点可疑对象强化管理。从宏观实践层面看:反洗钱监管部门出于控制监管成本的考虑,不可能将金融机构所有客户都纳入关注视野,客户洗钱风险等级的划分有利于反洗钱监管部门研究分析洗钱高风险客户的数目总量、风险特性、结构分布和关联程度,全视角的及早发现洗钱风险苗头,提示洗钱风险,部署反洗钱调查。然而,由于受各种制度层面和执行层面主客观因素的制约,与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制度重要性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缺乏代表性,评估方法缺乏科学性,风控措施缺乏操作性,这直接影响到划分制度的有效性,为此尝试构建差异性的划分标准、科学化的评估方法、可操作的风控措施将成为反映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制度有效性的关键因素。
二、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的国际经验
无论是专门的国际反洗钱组织或是在反洗钱领域发挥重要作用的其他国际组织,无论是发达经济体或是新兴经济体均对金融机构实施以风险为基础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评判和管理有着纲领性和具体性的要求。
(一)国际经济金融组织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主要经验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通过的《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扩散融资国际标准》(新40条建议)建议各国适用风险为本的方法,洗钱风险较高时确保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体系能充分化解风险,洗钱风险较低时在特定情况下可采取简化措施,金融机构应识别、评估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客户洗钱与恐怖融资风险,在高风险国家、政治公众人物、行、资金或价值转移服务、新技术、电汇、跨境交易等洗钱高风险领域采取强化的风险控制措施。沃尔夫斯堡集团(Wolfs-berg Group)提供给成员银行的《反洗钱原则:全球私人银行指南》强调了对不同风险客户区别对待的原则,并将洗钱风险划分为地域风险、客户风险和服务风险三类,提出判断洗钱风险增减的五个因素:客户交易规模、客户受反洗钱监控的程度、客户交易往来历史、客户对反洗钱规则的熟悉程度以及客户交易媒介的透明度。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BCBS)公布的《防止为洗钱目的而非法利用银行系统的规定》要求银行必须基于风险考虑是否与客户建立关系或持续交易,对客户身份背景、所在国家、交易账户、经营行为和其他任何与风险有关的因素都应列在尽职调查范围之内,对高风险客户必须实施增强的审慎措施。
(二)主要国家和地区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主要经验
美国《爱国者法案》规定判定客户洗钱风险的方法首先是业务品种,其次是客户和交易种类以及地域范围,高风险业务一般包括私人银行业务、现金存取款、行账户、贸易结算和国际汇款,高风险客户一般包括特定国家和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和金融机构、现金汇款者和兑换商、珠宝和贵金属销售商、车船飞机经销商、地产商及房屋买卖业主、进出口公司、律师和会计师。欧盟《反洗钱4号指令》指出客户尽职调查程序应建立在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判基础之上,判定的因素涵盖客户背景、出生及主要活动地、职业、关联账户、商业行为和其他风险因素,客户被核定为“高、中、低”三类风险等级,凡被列为洗钱高风险的客户都将受到金融机构更为频繁的跟踪监测。中国香港金融监管部门在银行、证券期货及保险行业的反洗钱指引中均要求金融机构按照风险为本的原则判定客户身份,保险业监理处的《防止洗黑钱及筹资活动指引》中详细规定保险公司判定客户风险时应充分考虑保单性质、交易频密和规模、客户来源地、社会背景及缴款方式。
三、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的国内实践
国内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工作任重而道远,从制度层面看虽有着立法规定,从执行层面看虽有着业内实践,但在实际中无论是制度层面还是执行层面都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与不小的困境,在一定程度上严重影响着国内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制度的有效性。
(一)划分标准机构各自为政,缺乏权威性、全面性和规范性
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是立法完善、行业治理、义务主体自觉履行的系统性工作,但目前我国反洗钱法律法规对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规定较为简单,不利于金融机构在实践中操作运用。同时,除证券期货业制定了本行业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指引外,银行和保险业尚未制定统一规范的指引,呈现出各行业法人金融机构自行制定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办法的局面,划分标准机构各自为政,缺乏权威性与规范性。
(二)划分标准反映行业特有属性的少,缺乏针对性和区分度
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除应囊括行业间共性特征的风险因素外,更应立足本行业固有特征、机构经营特点和产品服务属性,增加并考虑不同与其他行业的特殊风险因素,但实际中不同行业法人金融机构自行制定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办法雷同较大,划分标准反映行业间共性的多,行业特有属性和机构自身特点的少,缺乏应有的行业针对性与区分度。
(三)划分多采用定性评估方法,缺乏定量评估和数据实证
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方法的准确性直接决定着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定的准确性,因此选择操作性强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定量方法来充分利用有限的客户信息资源,解决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的人为不确定性就具有重要的意义,但现实情况是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评估多采用定性描述和分析的方法,缺乏相应的数据实证和定量分析,判断的随意性、分析的主观性和结论的不确定性较大。
(四)划分结果风控措施原则性强,缺乏可操作的具体措施
风险为本的控制措施是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工作的终点,但在实际操作中,金融机构对不同洗钱风险等级客户适用不同程度的风控措施仅做了原则性要求,针对低风险客户没有制定简化的客户尽职调查措施和异常交易快速判断机制,不能有效降低反洗钱管理成本;针对高风险客户即使制定措施也仅是善意劝告,没有实质性措施防范洗钱风险,风控措施效果大打折扣。
四、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指标方法与风控措施探索
(一)划分标准
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的构建应立足行业间的共性风险因素,结合各行业的特殊风险因素,考虑直接判定的例外情形,按禁止类、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的风险等级,分行业适度和客观地衡量客户洗钱风险程度。
表1 银行业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表2 证券业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表3 保险业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
接判定为禁止类客户的情形:
1.被列合国安理会及反洗钱国际组织的反洗钱监控名单及类似名单的客户;
2.被列入我国的反洗钱监控名单及类似名单的客户;
3.涉嫌或已立案法律调查和反洗钱调查的客户;
4.被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账户;
5.被保险行业核保核赔联席会议认定的骗保骗赔名单。
(二)评估方法
金融机构受内外部经营环境制约,获取客户信息成本相对较高,再加之缺乏行之有效的定量评估方法,增加了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判断的随意性、分析的主观性和结论的不确定性。熵权法作为一种客观赋权法相对专家判断法等主观赋值法,客观性强,精确度高,在使用过程中根据指标的变异程度利用信息熵计算出各指标的熵权,并通过定义加权广义距离表征划分的差异性,得出隶属度矩阵测算出较为客观的客户洗钱风险评级结果。以保险业金融机构客户洗钱风险等级划分标准为例:
客户群由4个客户组成,C=(c1,c2,c3,c4)
风险分低、中、高3个等级,G=(g1,g2,g3)
评价指标体系由7项组成,V=(v1,v2,v3,v4,v5,v6,v7)
V1国别地域:国内一般地区,国内敏感地区,其他国家和地区,反洗钱薄弱国家和地区,分别取值0,1,2,3。
V2行业职业:国家机关、党群组织及事业单位,农业和生产运输企业,商业技术及服务行业,FATF规定的特定行业,分别取值0,1,2,3。
V3业务类型:保障型保险产品,储蓄型保险产品,投资型保险产品,分别取值0,1,2。
V4业务渠道:机构直销渠道,兼业渠道,网销电销渠道,专业渠道、个人渠道,分别取值0,1,2,3,4。
V5保费金额:20万元人民币或2万美元以下,20~50万元人民币或2~5万美元,50万元人民币或5万美元以上,分别取值0,1,2。
V6退保金额:1万元人民币或1千美元以下,1万元人民币或1千美元以上,分别取值0,1。
V7缴费年限:5年以上期缴,1~5年期缴,1年以下趸缴,分别取值0,1,2。
客户相对于风险评价指标的特征值矩阵为:
X■=■
指标体系标准矩阵为:
Ω■=■
广义距离取欧氏距离,使用MATLAB对相关矩阵规范处理得出指标权重为Wj=(0.18、0.13、0.18、0.25、0.05、0.16、0.05);客户群C对于风险等级G的隶属度矩阵U为:
低 中 高
客户1 0.332 0.320 0.348
客户2 0.362 0.302 0.336
客户3 0.296 0.398 0.306
客户4 0.237 0.396 0.367
即1为高风险客户,2为低风险客户,3和4为中风险客户。
篇2
一、货物风险转移的概念释义
在货物买卖中,风险转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直接涉及买卖双方的切身利益。货物风险是指货物可能遭受的意外损失,如盗窃、火灾、沉船、破碎、渗漏以及不属于正常损耗的腐烂变质等等①。这些损失,在卖方尚未将货物交付承运人或买方前、货物在运输途中及买方在收到货物后等情况下,都可能发生。这种风险来自意外事故,买卖双方对此均无过错。
风险转移的关键是时间问题,即从什么时候起,货物的风险从卖方转移到买方。正如施密托夫所指出的:“在向买方转移风险的时间问题上,不应有丝毫的不确定性。”
二、货物风险转移的法律规定
(一)《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
关于货物的风险从什么时候发生转移的问题,公约舍弃了风险所有权转移的陈旧观念,原则上以交货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时间。公约确定了下列几项原则:
根据公约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使用国际贸易术语或以其他方式来规定货物损失的风险从卖方转移至买方的时间及条件。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此做出了约定,那么这个约定的效力优于公约的规定。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67 条第1款中规定:如果买卖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自货物按买卖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转交给买方时起,风险就转移给买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转移。卖方有权保留控制货物处理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转移。前者就是所谓的“第一承运人②规则”,而后者就是“特定地点承运人规则”。“特定地点承运人规则”是目前贸易实务中最普遍适用的风险转移方式。它与第一承运人规则的区别在于:风险仅仅在卖方将货物于特定地点交付给承运人时方才转移。一般观点认为这是对第一承运人规则的例外规定。
(二)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我国《合同法》第142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以“交付”作为临界点来划分风险,而不是以所有权转移作为划分标准。因为有可能标的物已交付,风险已转移,但所有权尚未转移。
《合同法》第148 条规定:“因标的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同时,该法第149 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由此可知,我国《合同法》在货物风险转移上借鉴了《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已经基本做到和国际接轨,有利于我国商业贸易的发展。
三、在货物买卖中双方未违约时适用的风险转移原则
第一,所有权与风险同步移转原则。此原则把所有权同风险转移联在一起,以所有权转移的时间来确定风险转移的时间。这一原则最早为罗马法采纳,目前英法等国采纳了这一原则。
这一原则的理论基础是权利义务对等原则,认为利益之所在即为风险之所在,风险的产生是基于买卖双方转移所有权而产生的,是所有权的法律后果,是从属于所有权的。然而,以所有权转移来定位风险转移,难以从实务角度合理服务于国际贸易的需要。物权关系与债之风险本属两回事,以所有权转移时间为风险转移时间混淆了物权关系与债之风险。正如拉贝尔所说:“风险和所有权是两个不同的制度,他们服务于不同的利益。所有权转移的过程主要是了解当事人中债权人的利益,而风险转移则决定着买方在什么时候无条件的偿付货款③。”正因为此,《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抛弃了该项原则。
第二,交付移转原则。这项原则是以货物的交付作为风险转移的时间界限,以交货时间来决定风险转移时间,它认为风险损失不依赖于谁对货物拥有所有权,而是一个单独的法律关系。将卖方向买方交付货物的时间作为划分风险的界限,从而甩掉了所有权与风险同步移转原则中将所有权拴在风险上这条难以证实的尾巴。交付转移原则的核心是:谁最能保护货物免受损失,谁就能承担风险。交付移转原则与所有权与风险同步移转原则相比,其合理性在于公平合理,谁占有谁承担责任,即处于更有力地位保护照管货物的一方理应承担风险。在相当程度上也可以控制风险的发生。《美国统一商法典》、《德国民法典》、中国《合同法》等大多数当代国家的立法采纳了交付移转原则。
另外,还有随合同成立转移风险原则。该原则为查士丁尼颁布的《法学阶梯》首创,即合同一经订立即使未付款也视为交货,风险立即转移给买方承担。该原则对十五世纪欧洲有很大影响。至今瑞士仍采用这一原则。但是,大多数国家已经抛弃了此原则。
注释:
篇3
交货转移说就是以货物的实际交付作为风险转移的时间,货物交货前产生的风险由卖方承担,货物交货后产生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不论货物所有权是否已经转移。此种转移说在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有其合理性,发生的时间容易确定,风险随货物转移可以督促货物控制人尽可能的保管货物。风险随货物的交付为转移比较容易划清风险责任的界限,有利于解决产生的纠纷,促进国际商业贸易往来。
三、风险转移的原则
1.交货时间优先的原则
风险转移要以交货时间为优先的原则来进行转移,如果卖方已经把货物转移给买方,货物产生的意外风险要由买方承担,而在货物没有交付之前发生的一切意外风险就由卖方承担。这里体现了货物的交货时间,风险转移要随货物的交货时间来进行合理选择。
2.货物过失划分的原则
货物在交易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损失,这时就涉及到货物过失划分的原则,即货物造成的损失该由谁承担的问题。在货物转移给买方后,无论发生任何意外,造成的损失均由买方承担,同时还要依照合约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如果风险已经转移给了买方,卖方也有可能承担风险损失,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在卖方因疏忽大意或消极不作为引起货物损失,即使风险已经转移给了买方,卖方也要承担货物损失。总而言之,货物过失划分原则就是在货物风险转移的过程中,卖方有过失则由卖方承担,卖方没有过失,则风险由买方承担。
3.当事人规定优先原则
在国际贸易中,不同的国家有不同的惯例和习惯做法,这时就要服从当事人规定优先的原则,即某一国际惯例一旦被当事人确定或采用,就具有优先当事人采用的惯例为准则。简言之,风险转移或风险损失要优先适用当事人所选的国际惯例为准绳。
四、风险转移的条件
在风险转移中,以货物的支付为标准是风险转移的最基本条件。那么,风险转移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点:
1.特定化条件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特定化是卖方支付货物的前提条件之一。即把可交货的货物无条件的划到合同项下。这就要求卖方在支付给买方货物之前,要认真仔细的将货物的数量、货物存放的地点用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并在货物上打上标志,将货物特定化,即将货物划拨到合同项下。
2.品质担保条件
品质担保是国际贸易中卖方的重要义务。卖方要保证交付的货物品质符合所签合同的要求,只要货物的品质不符合合同的要求,货物一切损失风险均由卖方承担,不管买方拒绝或接受解除合同。
3.单证支付条件
单证支付与否是买方能否取得对货物占有、控制的前提条件。在货物风险转移中,没有支付提单,买方就不能占有货物的所有权;买方没有提单,运货人就不能无单放货。因此,取得提单是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在卖买双方交易过程中,卖方如果没有支付提单类单证,货物的风险不发生转移,也仍由卖方承担。提单类单证的无权凭证性质,决定这类单证应是货物风险转移的前提条件。
篇4
概念与要件是合二为一的,概念是在要件的基础上形成的,要件则是对概念的说明。学界对自甘风险要件的论述都是在对已有的自甘风险的概念理解上做出的,根据对自甘风险概念的理解不同,学界从不同角度对自甘风险的要件也有不同的论述。虽然如前述,西方对自甘风险的理解目前有“过错说”与“抗辩说”之分,但是由于“过错说”与英美法系司法审判模式存在很大的关系,且并不为大陆法系所吸收,虽然欧洲目前流行将“比较过失”引入自甘风险制度来重构自甘风险的概念,但是西方自甘风险制度的发展与其社会发展程度相适应,是应社会需求所做的改良。而我国社会发展程度与西方社会存在着差异,经济基础与保险配套制度尚在发展阶段,因此为了适应社会需要,对自甘风险概念的理解应以传统抗辩说为基础。另外,自古以来自甘风险是作为抗辩事由出现的,这是自甘风险的本质,也是其存在的应用价值,因此对自甘风险要件的划分,应以抗辩说为基础为宜。
2.以抗辩说为基础的要件划分
从前文论述中可知自甘风险的本质是作为侵权法中抗辩事由出现的,是免责事由,因此对自甘风险的理解应从其本质涵义着手。因此以抗辩说为基础,我国学者从抗辩事由的角度对自甘风险作出了不同的划分。
伍彦法官认为自甘风险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1)行为人参与的活动带危险性;(2)行为人可预见或应当预见损害的发生;(3)损害原可避免;(4)行为人表示同意;(5)行为人无法律上或道德上的义务而自甘冒险;(6)加害人须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杨立新教授则认为构成自甘风险至少须具备以下三个要件:(1)受害人知悉或者鉴识危险;(2)受害人有自愿承担之必要;(3)不违反成文法的规定。在学界对自甘风险概念尚没有定论的前提下,对自甘风险的构成要件进行讨论似属多余,但须知对自甘风险构成要件的讨论有利于理解自甘风险的涵义。
二、构建我国自甘风险制度的要件分析
概念与要件是相辅相成互为表里的,因此在前文对自甘风险的涵义进行了论述的基础上,从自甘风险的本质出发,笔者认为可以总结出自甘冒险行为构成的几个必须具备的要件。
1.自甘风险的前提要件
行为人所从事的活动或行为具有危险性,这是前提要件。按一般正常智力水平可以预见的危险,包括现实危险和潜在危险,危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如果无危险可言,则无所谓冒险,在无危险情况下双方无过错产生的损害应该根据公平原则分担。此处的危险应注意是一般正常智力水平可以感知的危险,不能将生活泛危险话,如下文所讨论之案例,甲乙两个人乒乓球比赛,丙一旁围观,如果一方将球抽在丙眼睛上致轻伤,则不应适用自甘风险原则,因为乒乓球的危险性极小,按照一般常识,丙不能预见其参观乒乓球行为会致损。相反,同为运动的棒球比赛,因为棒球本身的特点所决定,常人应该可以预见到其可能对人构成伤害,虽然几率很小,但并不能排除对自甘风险的适用。
2.自甘风险的主观要件
行为人明知有危险的存在并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自愿选择加入或进行某活动,这是主观要件。明知可以明示也可以默示的方式,明示可以是书面或口头,是否构成默示可以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公序良俗原则推定。对明知的要求是对行为主体的主观要求,如果行为主体处于未知或误解状态下,则不能构成自甘冒险行为。在好意同乘案件中,如果同乘者明知好意司机酒驾或者是没有驾照的初学者,仍然自愿同乘,则同乘者应对由此而造成的损害自己承担。而如果司机欺骗同乘者自己有驾照,技术纯熟,则自然不能对同乘者适用自甘风险规则,因为他没有要冒险的主观表现。
3.自甘风险的实质要件
篇5
一、危险化工工艺风险等级评估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
指标体系的设计原则是根据石化企业危险化工工艺的客观状况、系统性能、动态特征、稳定状态、可控制程度等进行科学的导向,建立完善的指标体系结构。
对于评估指标体系等级的划分要求能够客观的反映危险化工工艺的实际情况,等级划分要科学合理、清晰明确,各个等级都能反映出等级指标中的模式特点,所以指标体系的设计要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标准进行设计。
1.评估指标体系等级的划分要求能够客观的反映危险化工工艺的实际情况,等级划分要科学合理、清晰明确,各个等级都能反映出等级指标中的模式特点,层次分明,突出等级特点。
2.在设计危险化工工艺风险等级指标体系结构中,要突出等级的代表性,避免各等级之间的影响和连带。
3.指标体系等级划分运用科学的定性、定量方式,将等级评估过程转换为定量赋值计算过程,如遇到难以赋值和量化的指标可以采用定性描述的方法将其分类。
4.等级评估指标体系要建立在实际可行性与可操控的前提下,对于资料的分析与处理尽可能的选择可定量获取数据的方式。
二、危险化工工艺风险等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
危险化工工艺风险等级评估指标体系的建立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危险化工工艺标准规范进行从理论分析到体系建立再到体系完善的一个过程。首先,将危险化工工艺的风险程度划分为两大类别,固有危险程度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管理危险程度,其次对固有的危险性中的原料危险性、生产设备危险性、工艺危险性、控制危险性做出评估,再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物料的隔离、生产环境的安全性、防火安全、管理安全进行评估,最后综合所有的危险性做出科学的等级评估标准。危险化工工艺指标体系流程图如图1所示。
将危险化工工艺的风险程度的固有危险程度和生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管理危险程度分别建立表1与表2。
三、风险等级评估指标体系的合理性研究
1.通过建立危险性化工工艺风险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可以根据化工工艺的工艺参数进行固有危险性划分,再根据安全生产中容易发生危险事故的管理措施进行危险评定,具有很好的可行性。
2.危险性化工工艺的固有危险性可以通过建立定量赋值计算方程,采用计算的方式进行评估,这样得到的结果更加科学与准确。生产过程中容易产生突发事故的风险定性的方式进行分类,综合化工工艺风险进行等级评估建立执行标准,将石化企业化工工艺的危险性降到最低。
四、结束语
依据石化危险化工工艺的特点所涉及的风险因素进行分析,建立风险等级评估指标体系,将其过程所涉及的理论与实际评估中的经验相结合,运用科学的方法做出正确的危险评估等级评价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提供可靠依据。
参考文献
篇6
1基本流程
综合多个省市的安全风险分级指南,目前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流程基本划分为:成立工作组、划分区域、开展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制定管控措施、进行风险告知等。基本工作流程图见图1。对企业来说,首先需要组织技术、安全、设备及生产等人员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组。其次收集分析政府部门颁发的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规范,结合企业安全评价报告等内容,理顺风险辨识的思路、进度、工作安排。再次需要进行区域的划分。可以按照内部业务系统的各阶段、场所位置、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活动或上述几种方式的结合来划分作业单元。作业单元划分时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并应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1]。开展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过程需要对数据进行梳理汇总,包含各区域涉及的各层级负责人、设备设施信息、作业活动信息、危险物质信息和工艺信息等。在此基础上采用适用的辨识方法,对作业单元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应当遵循固有安全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固有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设施、部位、场所、区域以及作业活动应重点管控。应当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和管理层级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在工作场所或岗位设置明显的安全风险告知卡和警示标志[2-3]。
2模型设计
通过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过程分析,结合对多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总结[4],目前笔者及其团队设计了一套针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过程的模型。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流程的前期、中期、实施、后期四个阶段,制作了数据设计和支持单元两种功能模块。数据设计分为制度建设、基础信息表、风险辨识表、公告警示4个数据块。支持单元分为设备设施检查表、应急措施汇总表和安全标识汇总3部分。工作流程、数据设计与支持单元之间的关系见图2。
2.1数据设计的具体内容
制度建设单元含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两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主要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的组织、职责、流程、技术要求、风险点评价、控制措施、管控层级等进行规划。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中涵盖日常排查、综合性排查、专业性排查、季节性排查、重点时段及节假日前排查、事故类比排查、复产复工前排查和外聘专家诊断式排查等要求。隐患排查治理中还增加了基于风险点的管控措施,按管控层级和频率进行隐患排查的要求。基础信息表包括区域信息及风险辨识需要收集的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管理工作及危险化学品等数据采集的格式。其中区域信息中有区域名称、各层级责任人等信息。在整个模型设计中,区域名称是整个数据结构的主指针,将基础信息表与风险辨识表的数据进行关联。风险辨识表中包括区域安全风险等级的汇总判定、设备设施分析记录、作业活动分析记录及对基础管理单元、总图单元的检查表。其中设备设施分析记录为:序号、风险点编号、责任部门、所在单元、区域、设备设施名称、设备设施类别、风险源或潜在事件(人、物、作业环境、管理)、危险有害因素、检查内容、标准、可能造成的事故类型、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5]、可能性、严重性、风险值、评价级别、风险分级、应采取的管控级别、区域颜色、班组责任人、车间责任人、公司责任人、备注。作业活动分析记录为:序号、风险点编号、部门、所在区域/地点、作业活动名称、作业步骤/内容、活动频率、风险源或潜在事件(人、物、作业环境、管理)、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及后果、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可能性、严重性、频次、风险值、评价级别、风险分级、应采取的管控级别、区域颜色、班组责任人、车间责任人、公司责任人、备注。公告警示含安全风险公告栏和安全风险点警示牌,各地规范要求对较大以上风险点进行公告和警示。
2.2支持单元的具体内容
设备设施检查表涵盖炉类、塔类、反应器类、储罐及容器类、冷换设备类、转动设备类、起重运输设备类、供配电设备设施、通用电气设备、通用设备及各类机械设备检查表[6]。应急措施汇总收集了GB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涉及的各类事故类型的应急处置措施、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安全标识汇总收集了各类安全标识的图标。
3模型使用
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前期、中期、实施、后期四个阶段,对数据设计和支持单元的引用如下:
3.1前期
前期对于工作组的组建、工作组织、职责、流程、技术要求及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可参考模块中的制度建设要求制定本企业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区域划分原则进行区域的划分,区域名称唯一不重复,主要收集的信息包括序号、所属单元、区域名称、所属部门、班组责任人、车间责任人、公司责任人、人数等。区域划分结束后,由各区域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区域人员进行后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3.2中期
各区域负责人按“基础信息表”的内容,收集本区域的各种数据。数据收集过程中需经本区域人员参与确认,以防止数据的遗漏。
3.3实施
各区域负责人按风险辨识表模块进行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的安全风险辨识、风险度评价、安全控制措施的填写。设备设施安全风险辨识中,可根据设备的类型,引用设备设施检查表模块,根据设备设施的类型,匹配设备应检查的内容和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控制措施中的应急措施可引用应急措施汇总模块中的内容。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风险辨识中风险度的可能性、危害程度、作业频率的取值需经区域内参与人员奇数人员表决,取表决票数大值的作为风险度评价结果。模块中对于风险度评价级别、风险分级、应采取的管控级别、区域颜色、班组责任人、车间责任人、公司责任人已设置计算公式自动进行计算。各区域负责人组织完成本单元的基础检查表、总图检查表的填写。本模块将各区域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辨识结果汇总,筛选出各区域设备设施风险和作业活动风险的最大值作为本区域的安全风险等级。
3.4后期
根据各区域的安全风险辨识结果完成安全风险公告栏的编制和较大以上风险点警示牌的制作。企业在完成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后,将各较大风险点的安全措施落实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系统中。
4结论
1)针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组织过程进行了梳理。2)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中涉及的各种数据类型进行了归纳总结,提出了一套适用于多种类型企业的数据模型。3)将区域名称作为数据指针,将区域各层级负责人的管控层级与区域、风险点的风险级别进行关联。4)最终风险度的计算、管控层级的确定采用数据自动匹配,减少不必要的工作量和数据统计中产生的错误。
参考文献
[1]T/SWSA004-2020,工贸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基本规范[S].
[2]苏应急〔2019〕(105),江苏省化工企业安全风险分区分级指南(试行)[Z].
[3]浙应急基础〔2020〕(56),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安全风险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指南(试行)的通知[Z].
[4]江阴市大阪涂料有限公司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安全风险分区分级管控报告[R],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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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进港船岸原油输送相比,海上原油STS过驳所面临的船舶碰撞、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等事故风险也更高。通过提前辨识过驳作业中的风险因素,并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风险,可以大大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保障过驳作业安全。然而,如何全面、系统、科学地识别过驳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因素,目前行业内尚未形成系统的、规范的方法,给过驳企业的风险管理带来诸多不便。下面结合海上原油STS过驳作业实际情况,遵循全面、系统、科学的原则,结合现有风险辨识分析技术,提出适用于海上原油STS过驳作业的风险辨识方法。
海上原油STS过驳作业风险辨识现状
国外关于海上原油STS过驳作业风险辨识方面多集中在划定风险辨识范围。被MARPPOL公约附则Ⅰ第八章推荐为最佳实践导则的《船到船过驳指南:石油》(2005年,第四版)第三章明确了风险评估的四项基本内容,风险辨识、评估、控制措施和突发事件处理。Nikolaos P. Ventikos将过驳影响因素划分为船舶及其特性、人员、设备、总控制人、其他外部因素等五个方面。国内关于海上原油STS过驳作业风险辨识的研究也并不多见,主要针对风险要素的分析上。高春元从硬件、软件、环境、人、公司管理和行业指南、政府监管和法律规章等六个方面识别长三角海域原油过驳风险因素。刘卓基于原油过驳可能发生的火灾/爆炸风险和海上溢油风险,将锚地原油过驳风险源归纳为过驳人员、过驳设备、船况、船员和自然条件五个方面。
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可以为确定海上原油STS过驳作业风险辨识的范围和内容提供较为丰富的信息参考,但全面性和系统性略显不足,且均未给出规范、简明、实用的风险辨识方法,无法满足过驳行业内安全管理的需要。
海上原油STS过驳作业安全风险辨识
对海上原油STS过驳作业安全风险的辨识遵循全面、系统、科学、实用的原则,根据其自身的作业流程和特点划分辨识单元,从工程管理的5M要素(人/机/料/法/环)出发明确风险辨识对象,探索提出适用海上原油STS过驳作业的风险辨识方法。
1、风险辨识方法的选择
安全风险辨识与评估的方法有很多种,如头脑风暴法、系统分析法、经验判断法、预先危险性分析、事件树分析、安全检查表法等。这些分析方法都是各行业在实践经验中不断总结出来的,各有其自身的特点和适用范围。一些常规风险辨识方法过于依赖评价人员的自身素质和经验,在辨识过程中难免会有疏漏。而某些风险辨识方法如事件树分析等,由于专业性太强,又不易被管理人员或操作人员掌握。在海上原油STS过驳风险辨识过程中确保风险辨识的全面性和实用性是非常重要的。
结合原油过驳作业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几种常用方法各自的特点,最终选择了比较常见的系统分析法、头脑风暴法和安全检查表法相互结合用于构建适用海上原油过驳的风险辨识方法。
2、风险辨识单元的划分
海上原油STS过驳单次作业时间一般从十几小时到几十小时不等,作业流程包括若干阶段,涉及作业活动种类也较多,流程不同阶段及不同作业种类所面对的风险及受各种风险因素的影响也存在差异。将过驳作业过程看成一个整体,按照其自身特点划分为多个风险辨识单元,有利于辨识工作有条理无遗漏进行,确保辨识的全面性和有条理进行。辨识单元划分有多种方法,一般按照工艺流程、活动种类、有害因素类别等进行划分。考虑过驳作业工艺流程简单清晰、易于理解和接受的特点,选定按照过驳作业的基本流程划分辨识单元,同时明确各个单元所涉及的作业活动种类。
我国的《原油过驳安全作业要求》(GB/T 18819-2002)将过驳流程分为“靠泊原油输送离泊”三个阶段,每个阶段又包含若干不同的活动类别。根据过驳流程划分一级辨识单元,包括靠泊作业、过驳作业和离泊作业三大单元。根据各单元所包含活动种类划分辨识的二级子单元,包括船舶驶近操纵、系泊操作、软管连接操作、原油输送操作、软管拆卸操作、解缆操作和船舶离航操纵等7个子单元。风险辨识单元划分结果如图1所示:
3、风险辨识对象的确定
海上原油STS过驳作为一种施工作业活动,其活动安全受到多方面要素的影响,这些要素即是风险辨识的对象。全面系统分析风险辨识对象,确定其内容和结构,对风险辨识工作全面、系统、有序开展有重要作用,风险辨识才能有的放矢。
关于风险辨识对象的划分,可以按照对象属性分析,也可按照功能、用途或需求进行分析。本文参考安全管理的“5M要素”,根据属性划分风险辨识对象的范围,包括人员、设备、材料、方法和环境五大方面,并对各个方面再进行了细化,划分二级类别和更小的子类。
3.1人员
风险辨识对象的人员分类依据任务种类的不同分为指挥管理人员、操作执行人员、监督检查人员和协作辅助人员等4个子类,每个子类又按照具体职能的不同划分了若干细类(见表1)。
3.2设备
风险辨识对象的设备依据功能的不同分为过驳船舶、系泊设备、原油输送设备及其他设备等4个子类,子类内部依据作用的不同划分了若干细类(见表2)。
3.3材料
风险辨识对象的材料包括作为过驳对象的原油,以及用于平衡油舱压力的惰气,在此不做细类划分。
3.4方法
风险辨识对象的方法主要指活动的方式或程序,经常是风险辨识中比较难分解和容易疏忽的方面。依据方法所起的作用的不同分为靠系泊方法、原油过驳方法、离泊方法及其他方法等4个子类,子类内部依据具体内容的不同划分了若干细类(见表3)。
3.5环境
风险辨识对象的环境根据其属性分为气象环境、水文环境、地质环境和其他环境等4个子类,子类内又划分了若干细类(见表4)。
通过明确辨识对象并形成类别结构,方便以下风险辨识工作规范、全面、有条理地开展。
4、风险辨识方法的构建
基于以上确定的风险辨识对象,结合行业相关制度、标准和规范等的具体要求,为每个风险辨识单元逐一建立适用的安全检查表。在过驳作业活动前和活动中,根据相应的安全检查表,有步骤、分条理逐项检查,以确认在安全方面是否存在缺陷、隐患和不足,是否需要采取控制措施。为了更直观的说明可建立的表格的模式,现已船舶驶近操纵单元为例,选择此单元涉及的五类辨识对象中可能存在的部分风险形式构建风险分析检查表的示例(见表5),在具体应用中,辨识人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进行修正。
结语
风险辨识是海上原油STS过驳作业风险评估和风险防控工作开展的基础和前提。目前现有的分析方法为过驳作业风险辨识提供了系统分析和科学分析的思路。在我国海上原油STS过驳作业安全风险分析还未引起行业充分重视的情况下,探索提出一种适用的风险辨识方法能够为行业内相关企业完善自身过驳风险管理提供思路和结构的参照。但由于时间有限,本文所构建的方法还未进行实例验证,实用效果如何还有待进一步分析研究。
参考文献:
[1]国家石油和化工网.2014年中国原油进出口盘点.http://.cn/news/hyfx/2015-1/144924.shtml.2015.03.20.
[2]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Shipping & Oil Companies International Marine Forum, “Ship to Ship Transfer Guide (Petroleum)”, Witherbys Publishing, Fourth Edition 2005.
[3]Nikolaos P. Ventikos, Dimitrios I. Stavrou. Ship to Ship(STS) transfer of cargo: Latest development sand operational risk assessment[J].Journal of Economics and Business, Vol.63(2013),pp.172-180.
[4]高春元.长三角海域石油过驳风险分析[J].中国水运,2006.02.
[5]刘卓.锚地石油过驳安全评价与对策研究[D].大连,大连海事大学,2013.
[6]张进春,吴超等.基于压力-状态-响应的项目风险辨识方法研究――以某油气长输管线建设项目风险辨识为例[J].中国安全科学学报,2006,16(12):4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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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账户设立的相关监管规定
巴塞尔新资本协议规定,交易账户包括为交易目的或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的风险而持有的金融工具和商品的头寸。记入交易账户的头寸必须在交易方面不受任何条款限制,或者能够完全规避自身风险。而且,银行应当对交易账户头寸经常进行准确估值,并积极管理该项投资组合。中国银监会于2004年的《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沿用了这一表述,并在2004年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中进一步规定,交易账户包括商业银行从事自营而短期持有并旨在日后出售或计划从买卖的实际或预期价差、其他价格及利率变动中获利的金融工具头寸;为执行客户买卖委托及做市而持有的头寸;为规避交易账户其他项目风险而持有的头寸。与此相对,银行账户则为商业银行所有未划入交易账户的表内外业务。事实上,这一对交易账户含义的表述与《IAS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以及基于此的我国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在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表述在字面上是基本一致的。
由于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中暴露出了市场风险计量方法的诸多不足之处,2009年出台的《巴塞尔协议Ⅲ》加强了对交易账户的监管并对若干模型进行了修正,但并未对交易账户的定义做出实质性的修订;而我国监管机构在《商业银行市场风险管理指引》之后,也未再就国内商业银行交易账户的设立和管理提出更加具体的管理要求。
二、银行监管与会计准则对“交易账户”的划分标准:IAS 39与IFRS 9
2003年12月,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了修订后的《IAS 39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以及相关指导原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到期投资和贷款和应收款四类,亦即我们现今所熟悉的“金融资产四分类”。基于与国际会计准则实质性趋同的原则,我国2006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也使用了这一确认和计量方法。其中,前两类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虽然从定义的表述来看,交易性金融资产与市场风险监管规定的交易账户是基本一致的,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特性与交易账户的定义亦有重合之处。因此,虽然表述相似,但银行监管对交易账户划分的要求很难与会计准则建立明确的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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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来,世界各国应对金融危机的经验表明,构建金融体系风险预警机制是必要且可行的。相对于整体金融风险而言,区域性金融风险具有更强的外部传导性和可控性,且一般早于整体金融风险爆发,在某种程度上可被视为整体金融风险的预警信号,因此,作为金融监管的有效补充,研究区域性金融风险早期预警体系并进行预警分析将对金融风险管控具有重要意义。
国外学者对于早期风险预警体系的研究较为系统和成熟,且已有一些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了早期预警模型,如美联储的SEER评级模型、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的SCOR模型、法国银行业委员会的预期损失模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宏观审慎评估模型等。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近年来国内学者在早期金融风险预警和管理方面的研究也越来越多,但由于预警指标选择、风险状态划分及临界值选择等均不尽相同,因此建立的预警模型也有所差异。本文通过借鉴国内外对金融风险预警指标体系的既有研究成果,综合运用模糊聚类分析、BP神经网络建模等计量分析方法,构建区域金融风险预警体系,以期对区域性金融风险的评估和防范提供客观性依据。
二、总体分析框架及模型构建
本文构建的区域金融风险早期预警体系由三部分组成:首先结合安徽区域特点,构建包括经济因素、财政因素、金融因素、房地产发展、企业经营状况等的区域性金融风险指标体系;其次利用模糊聚类分析对研究样本进行分类,确定BP神经网络预警模型的分割点,为区域性金融风险水平的划分提供一种新思路;最后采用人工神经网络来预测未来金融危机发生的可能性。
(一)区域性金融风险指标体系
区域性金融风险指标选择既要考虑金融风险因素的普遍性,更要体现区域经济金融发展特点。指标选取原则:一是全面性,所选指标尽可能全面反映区域金融风险;二是可得性,所选数据要容易获得,且期间口径未作调整;三是匹配性,数据收集成本与模型预测的经济实用性相匹配。
(二)风险评估的模糊聚类分析
在分析一个时间序列的区域金融风险时,我们可以把指标相似程度高的样本聚集在一起,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以达到简化的效果。传统的聚类分析是一种“硬划分”,即把每个待识别的对象严格划分到某类中,具有“非此即彼”的性质,这种分类的类别界限也是分明的。然而,在大多数情况下,风险类别可能并没有严格的界定,其类属性方面存在中介性,适合进行“软划分”。模糊集理论为这种划分提供了强有力且有效的分析工具,采用相应的模糊聚类模型,可以取得较好的分类效果。“模糊聚类”概念最早由Ruspini提出,之后人们利用这一概念提出了多种模糊聚类算法。本文运用神经网络来进行模糊聚类,其优势在于神经网络的并行处理结构。
(三)基于人工神经网络的早期预警体系
人工神经网络ANN)是一种在生物神经网络启示下建立的数据处理模型,其具有强大的模式识别和数据拟合能力,最为可贵的是神经网络还有自学习和自适应性。自适应性是指一个系统能够改变自身的性能以适应环境变化的能力,当环境发生变化时,相当于给神经网络输入新的训练样本,网络能够自动调整结构参数,改变映射关系,从而对特定的输入产生相应的期望输出。人工神经网络包括很多种,不同类型的神经网络适用于解决不同的问题,其中最为常用的一种就是BP神经网络,它是一种多层前向神经网络,其权值调整采用反向传播学习算法。而自组织竞争神经网络则使用了与前向神经网络完全不同的思路,采取竞争学习的思想,网络的输出神经元之间相互竞争,同一时刻只有一个输出神经元获胜,因此自组织神经网络主要用于解决分类、聚类问题。鉴于此,本文在进行区域金融风险评估时,运用自组织竞争神经网络进行模糊聚类分析,得出各样本的风险类别;而在构建区域风险早期预警体系时,采用BP神经网络进行分析和预测。
三、区域性金融风险早期预警的实证分析
(一)区域性金融风险监测指标的选取与标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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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债务规模过大
债务经过长时间的累积,其数额将会变得十分巨大,这将直接导致政府出现大量的负债。在上个世纪末,我国出台并实施财政相关政策,虽然对于促进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作用,但也使地方政府的债务变得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开始不断进行展商引资,并建立相关的基础设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地方政府的债务危机。
(二)管理机制上的缺乏
由于地方政府债务具有种类多、规模大的特点,使得很多债务数据都无法详细进行统计。针对地方政府债务,现阶段我国还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和工作人员对其进行详细管理,只能够通过比较分散的方式来管理,这种债务管理模式造成地方政府的总债务由于管理机构和统计方法的不同无法获取准确的数据信息,大大增加了政府债务监管工作。目前,对地方债务进行管理的部门主要包括检查、财政以及审计部门,管理部门过多、管理方式的不统一都使政府无法准确掌握债务的构成比例,从而导致无法对地方政府所存在的债务风险进行准确的评估,不利于债务控制。
二、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成因分析
(一)融资体制的不完善
地方政府要想进行融资,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即资源性和债务性融资以及财政拨款。地方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上所欠缺的资金,受到土地财政的积极影响而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是由于土地本身所具有的有限使得这种资金获得方式不能够作为政府主要的融资方式。而政府所进行的商业贷款尽管依靠政府部门所具有的特殊性,能够十分轻松进行相应的操作,但是这给政府债务的监控工作造成了很大困难,如果商业贷款无法偿还,则会使银行出现坏账,从而严重影响我国银行业的发展。
(二)政府职能转变的滞后
虽然我国政府正在进行体制改革,但是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还没有完成,其常会发生缺乏、越位等情况。这种政府职能转变上的问题,使得其所进行的经济活动将与市场化的发展方向相背离,尤其是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地方政府只能够调节部分市场机制。从另一个层面来讲,在市场经济中,由于受到自身能力的限制而无法对资源进行优化,政府部T就要对其进行调整。然而事实上,政府部门所进行调整已经大大超出了职能范围,对市场的发展进行了过多干预。地方政务这种越位行为虽然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给其带来一定经济收益,使很多问题都能够得到有效的解决,但是会严重影响市场经济的稳定运行。
(三)债务风险管理意识和防控机制的缺失
地方政府债务是可以通过构建较为科学合理的风险防控机制对其进行有效控制,从而避免债务风险的发生。但是,目前我国在债务风险的监管上暂时没有统一的标准,不能够对地方政府债务进行有效监控。如果在债务管理上没有建立切实可行的监管方案,那地方政府所存在的债务风险便不能够被中央政府发现,也便不能够对其进行有效遏制。地方政府所存在的债务风险能够从四个方面体现出来,即偿债率、债务率、逾期债务率以及借新还旧率。当债务率超过100%时,其所存在的债务风险则较高。
三、我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对政府融资体制进行规范和完善
首先,地方政府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上应当量力而行,要保障所举的债务能够按时还清,切勿出现无力偿还的情况。其次,针对于政府的多种融资形式,可将其转变为一种融资形式,并由财政部门进行统一的管理。再次,在建设资金上实施预算管理。最后,命令禁止政府部门为个人或是企业提供担保,切勿通过举债的方式来进行地方建设。
(二)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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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站作为油田甲级要害生产单位,其安全生产平稳运行是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联合站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种类繁多,并具有隐蔽性和复杂性的特点。其存在形式、阶段各异,同一过程和活动的危害因素又相互联系,为全面科学识别出作业活动过程及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类危害因素,准确判定其分布、种类、数量、引发事故的条件,建立危害识别管理体系势在必行。
二、目标分析
1.指导开展危害因素辨识,解决危害因素辨识方法难以为员工掌握的问题。
2.解决管理体系文件与风险评价结果、与部门职责不符的问题。
3.指导开展风险评价,解决风险评价方法过于简单,随意性大的问题.
4.指导进行两书一卡、应急预案,完善各级安全检查表,解决风险评价和现有安全管理脱节的问题。
三、建立危害识别管理体系实施步骤
1.单位组织开展各层次、全方位的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价培训,涵盖本单位各级管理者、负责人和员工。
2.对各班站进行现场调查,指导危害因素辨识。
3.进行风险评价、确定风险分级。
4.确定对照风险评价结果,制定并实施岗位操作规程、两书一表一卡、应急预案等风险控制的机制。
上述优化步骤中,风险分级和危害因素的辨识尤为重要,以下逐条阐述。
四、具体实施措施
1.风险识别的划分
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第一步,也是风险管理的基础,只有在正确识别自身所面临风险的基础上,才能够主动选择适当有效的方法进行处理。
在现今作业活动划分过程中,由于至今尚无一个明确通用的“规则”来规范单元的划分方法,因此会出现不同的人员对同一个对象划分出不同单元的现象。按照操作项目、生产作业单元、作业活动、场所类别划分的方法,都存在不同的缺陷,导致危害因素辨识的遗漏。另一方面,作业活动划分由于生产、管理等各项作业活动复杂程度不一,风险情况也不一样,因此需要分层次划分相关作业活动,以便逐步拆解,避免遗漏。
根据经验,应按照分级的方法,将作业活动分解成作业活动(一级作业活动)、工作任务或过程(二级作业活动)、工作任务或过程细化(三级作业活动)。高一联合站主要作业场所有:输油岗、污水岗、卸油台、计量岗、化验岗。将其定为一级作业,而后逐级划分。
在二、三级作业活动划分过程中,在生产单位以工艺过程为主线进行划分,重点检查有无职能遗漏,划分作业活动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原则:
1.1各级作业活动划分不是越细越好,应以工艺过程的复杂程度进行明确。
1.2具体的划分着眼点应明确为划分到最基础的可以实现风险控制的单元,为对于生产单位而言“可以指导编制修订对应的操作卡,检查表或作业指导书为止”。
1.3作业活动划分的目的是充分辨识危害因素,划分程度的把握主要看该项作业活动涉及的危害因素数量多少。所划分出的每种作业活动既不能太复杂,如包含几十种危害因素,也不能太简单,如仅涉及一、两种危害因素,一般以能进行清晰辨识,主要危害因素没有遗漏为准(一般该项作业活动涉及的危害因素为10-20个左右为宜)。
2.危害因素的辨识
高一联合站在危害因素识别中,主要采用作业危害分析方法。这是一种定性风险分析方法。实施作业危害分析,能够识别作业中潜在的危害,确定相应的工程措施,提供适当的个体防护装置,以防止事故发生,防止人员受到伤害。主要用于识别人的动态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以便指导编制作业指导书、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危害分析主要步骤如下:
2.1确定(或选择)待分析的作业;
2.2将作业划分为一系列的步骤;
2.3辨识每一步骤的潜在危害;
2.4确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3.风险评价结果分析
根据经验对系统的危险性、危害性进行分析、评价。针对辨识出的各类危害因素,查找目前的各类风险控制措施,便于进行风险评价,并对下一步各类HSE控制措施的完善提供依据。根据单位目前的实际,查找在操作规程、管理方案、隐患治理计划、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作业计划书、HSE检查、应急预案等方面的现状和缺陷。
五、危害识别管理体系取得成果
通过危害识别管理体系的建立,使联合站存在的危害因素得到全面有效的识别。管理者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现场风险管理,完善作业许可,两书一表,四有一卡及相关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培训讲课7次,培训人员277人次,修改程序文件22个,完善全站危险识别因素960条。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抓重点领域、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安全环保监管。从而实现联合站安全合理化、运行高效化管理。
六、整改措施
1.针对各单位风险评价结果,进一步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及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2.针对各单位风险评价结果,修改完善检查表、操作卡。
3.针对各单位风险评价结果,完善各部门作业教材。
4.会审并.危害识别管理程序文件。
参考文献:
[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第1部分:规范》 (Q/SY 1002.1-2007)
[2]《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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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会计利用企业的财务信息和特定的会计方法,构建起一个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控制风险的风险控制体系,通过预算、控制、评价、决策等建立与财务管理高度融合的、充分开放的财务战略、业务、财务三位一体的管控信息系统,为企业的经营决策、计划和控制活动提供支持,促进企业提升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该体系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加强财务筹划,保障资金获取,优化配置高效运用;防范投资风险,加强投资和经营的全过程监控;控制风险,实施精细化管理,有效控制经营成本,确保经营收益;降低决策风险,提高决策信息有效性,提升企业绩效管理水平。
二、企业管理会计的应用现状
管理会计源于16世纪的欧洲,而现代管理会计的发展则从20世纪开始,距今历时一百多年。在西方发达国家企业里,标准成本预算制度、差异分析、责任会计等管理会计思想方法和工具已经普遍应用于日常的管理实践。而我国大多数企业几乎没有管理会计实践,或者对管理会计概念模糊。我国目前已有一千万以上财务人员,但绝大多数从事财务会计的相关工作,缺乏管理会计的基础概念知识和技能。管理会计的缺失使得我国绝大部分企业始终处于含糊而随意的“粗放型”经营状态,而不是“精益型”经营状态,这种状态直接导致我国企业质量差、效率低下、浪费严重、产品附加值低、盈利能力弱等问题。
令人欣慰的是财政部在2014年初颁发了《关于全面推进管理会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了管理会计的价值,并开始运用管理会计。
三、管理会计嵌入财务会计
(一)传统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区别
由于传统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源头不同、主体不同、涵盖范围与对象不同、关注重点不同,管理会计思维方式是向前看,使用者是企业内部管理人员,而财务会计是向后看,使用者是企业外部股东、债权人、政府等利益相关者;管理会计强调因果关系,财务会计强调规则;管理会计关注企业经营活动,财务会计关注企业财务报表本身;管理会计反映企业经营细节,财务会计反映企业整体业绩;管理会计涉及人性问题,财务会计几乎不涉及人性问题。两者都具有会计的共性特点,但整体来说,管理会计更偏向管理与会计的交叉领域,而且更偏管理(管理会计的核心模块即预算、控制、评价、决策)而非会计。
(二)管理会计嵌入
(1)单据的设计与执行。单据是企业经营业务的载体,有重要影响作用。首先,可以穿透管理,可记录业务、明确责任、体现内控、体现流程、体现效率、体现理念。单据乱,财务乱,企业必乱。传统的承载业务信息的单据,信息采集量少,太粗,导致风险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使决策报表的质量低,影响盈利。其次,单据有连锁影响:证―账―表―决策―盈利,单据决定信息采集的充分、有效、精确;信息采集的充分、有效、精确性,决定账簿信息;账簿信息的充分性、有效性、精确性决定报表信息;账簿信息的充分、有效、精确决定决策,决策的正确、有效、精确决定盈利。从财务的角度看,单据是会计核算的起点,但从管理者角度看,单据是决策的起点,盈利的起点。企业盈利的前提是识别风险,而识别和控制风险,需要采集风险,进而对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因此,风险采集将直接影响盈利。风险采集系统的载体是单据,风险的寄生点也在单据。将风险纳入财务管理中,单据承载功能尤为重要。单据设计,财务和业务部门根据特定管理需求和科目级次,确定单据目的,整理已有单据,整理业务流程,初步与业务沟通,定单据名称、内容、格式、联次、编号;检查控制环节和管理要求,定单据传递流程,美化单据;再次与业务沟通;修改和定稿;印刷(电子版)和使用。单据实施,电算化控制单据,一是整理分析管理序曲和业务信息。二是建立科目级次表和编码方案。三是建立新单据――基础数据库。四是建立会计分录和基础数据库间的联动。财务部门与业务沟通,通过设计和填制有效的单据,可以实现对风险的记录和采集。而风险采集系统,就是单据设计和执行系统,单据需要将主要风险全部纳入风险采集系统,前端记录,后端进入信息系统进行分析和控制单据。
(2)科目级次植入。管理报表的数据来自业务,按设计好的项目设计单据,即原始凭证,然后按设计好的单据采集信息,并将采集的信息进行账务处理或输入ERP中处理,系统会自动生成管理会计报表项目的数据。要规避和控制风险,只有先识别风险。要识别风险,只有先识别风险寄生的位置,也就是先识别风险点。锁定风险点,是盈利的关键。识别和锁定风险点,是管理控制的思维和灵魂,所有的分析、控制要沿着这个思路展开。会计科目是精确区分、定位一项业务的专业工具,本质是定位风险点。风险点的应用方式――科目级次。1)需要将风险点进入控制系统并反复使用,这就需要信息口径一致,方便随时抓取数据,生成控制报表。2)风险点也需要进入信息系统,信息可以被反复使用。现行的财务软件如基础档案、业务档案等,可以置入很多信息,但不能即时抓取,更无法进一步分析,不能被反复使用。科目级次是风险点进入信息系统的通道,设计科目级次是风险识别系统的核心,是控制体系的核心,是财务植物能力的灵魂,它决定了风险采集和控制报表影响级次的因素和原则。第一,应根据管理需求,决定级次的划分。第二,根据管理基础,决定级次的划分的有效性。第三,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决定级次的划分。第四,管理工具(手工版、电算化、ERP)决定划分级次的有用性。第五,其他因素决定级次如何划分。级次的划分应遵循“三分原则”:应分尽分――需求原则;不可再分――深度原则;不可乱分――规范原则。锁定风险三步骤,尽可能多地列出相关要素,再按重要性和关联度排序。3)进一步分析调整级次,形成固定的科目体系。科目级次的设置方法:通常从13维度设置,主要包括:时间、部门、人员、区域、项目、产品、客户、供应商、其他外部单位、预算、税收、价值、其他因素。风险点体系实施的方法,一是通过对现有的会计科目中直接增设项目、辅助核算或增设明细科目。二是将财务软件直接升级。三是委托软件公司开发适用于管理需要的软件。科目级次设置结果,增加的级次少量设在科目编码表中,主要设在辅助核算中,辅助核算成为管控的重点。会计核算时,少量要记明细账,进而自动、即时生成生产经营活动决策报表,形成决策的信息流。
四、结论
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贯彻落实,财税体制的改革也在不断深化,财务会计转型大势所趋。随着企业管理会计应用不断实践,可以预见,通过管理会计5~10年的努力,我国企业经营状态必定由“粗放型”蜕变为“精益型”。
(作者单位为武汉中原电子信息公司)
参考文献
篇13
装备制造业是一项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劳动密集型三者兼备的产业,是少有的对资本、技术与人力的需求都很旺盛的行业,该特点也造成了装备制造也投资的投入成本高、投资建设及回收周期长、人才队伍建设慢等显著的特征,进一步增加了装备制造业投资的风险。
装备制造业项目投资的风险,业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划分标准。如按导致投资项目产生风险的原因将风险因素划分为人为风险和环境风险;按照风险涉及区域划分为项目整体风险和项目“个体”风险;按照风险能否预测划分为已知风险和未知风险等等。
笔者认为,从项目投资风险评价的全面性、科学性及可操作性角度,可以将装备制造业投资项目的主要风险因素总结为:政治风险、经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环境风险。
二、层次分析法概述
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是将决策总是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决策方法。该方法是美国运筹学家匹茨堡大学教授萨蒂于20世纪70年代初,在为美国国防部研究"根据各个工业部门对国家福利的贡献大小而进行电力分配"课题时,应用网络系统理论和多目标综合评价方法,提出的一种层次权重决策分析方法。
层次一、装备制造业投资项目风险类型
装备制造业是一项资金密集、技术密集、劳动密集型三者兼备的产业,是少有的对资本、技术与人力的需求都很旺盛的行业,该特点也造成了装备制造也投资的投入成本高、投资建设及回收周期长、人才队伍建设慢等显著的特征,进一步增加了装备制造业投资的风险。
装备制造业项目投资的风险,业界并没有形成统一的划分标准。如按导致投资项目产生风险的原因将风险因素划分为人为风险和环境风险;按照风险涉及区域划分为项目整体风险和项目“个体”风险;按照风险能否预测划分为已知风险和未知风险等等。
笔者认为,从项目投资风险评价的全面性、科学性及可操作性角度,可以将装备制造业投资项目的主要风险因素总结为:政治风险、经济政策风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环境风险。
二、层次分析法概述
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简称AHP)是将决策总是有关的元素分解成目标、准则、方案等层次,在此基础之上进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的决策方法。该方法是美国运筹学家匹茨堡大学教授萨蒂于20世纪70年代初,在为美国国防部研究"根据各个工业部门对国家福利的贡献大小而进行电力分配"课题时,应用网络系统理论和多目标综合评价方法,提出的一种层次权重决策分析方法。
层次分析法是将决策问题按总目标、各层子目标、评价准则直至具体的备投方案的顺序分解为不同的层次结构,然后得用求解判断矩阵特征向量的办法,求得每一层次的各元素对上一层次某元素的优先权重,最后再加权和的方法递阶归并各备择方案对总目标的最终权重,此最终权重最大者即为最优方案。这里所谓“优先权重”是一种相对的量度,它表明各备择方案在某一特点的评价准则或子目标下优越程度的相对量度,以及各子目标对上一层目标而言重要程度的相对量度。层次分析法比较适合于具有分层交错评价指标的目标系统,而且目标值又难于定量描述的决策问题。其用法是构造判断矩阵,求出其最大特征值及其所对应的特征向量W,归一化后,即为某一层次指标对于上一层次某相关指标的相对重要性权值。
层次分析法易于理解和操作,在风险分析中既有定性分析、又有定量计算,能较好的结合专家经验,相对全面的评价项目总体风险,为管理者提供一个全面了解项目全过程风险的分析思路,因此在项目投资风险分析中具有有相当广泛的应用性。
三、实例分析
本文拟以某大型模锻液压机制造生产线项目为例,对其投资风险进行评价。该项目主要用于生产各类大型航空锻件,在给企业自身带来发展的同时也为我国大型锻压设备的制造发挥积极的促进作用。
由于本项目政治风险和环境风险极小,故不予考虑。项目总风险分解为:技术风险(包括技术难度、完工时间的变化情况);管理风险(包括项目经理素质、组织结构);经济风险(包括资金成本风险、项目融资风险);市场风险(下游市场需求风险上游市场供应风险)。
在参考专家意见的基础上运用层次分析法,结合项目风险划分体系,建立本项目主要风险因素层的判断矩阵:
四、结论与展望
本文从装备制造业投资项目投资者角度出发,按照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针对装备制造业的主要特点,对项目的投资风险进行了分析和评价研究。首先,将装备制造业投资项目的风险进行层次分类,并提取各层主要风险因素,再运用AHP 法构建递阶层次结构模型,对这些因素进行比较分析,建立装备制造业投资项目风险因素指标评价体系。进而对这些风险进行量化分析,得出分析评价结论。但该评价方法尚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一步完善。笔者认为可以沿着以上分析思路完善风险分析决策流程,如下图所示。
参考文献:
[1]Models, Methods, Concepts and Applications of 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with L.G. Vargas),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Boston, 2000.
2]沈建明.项目风险管理[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0.
郭建斌,车璐.国内投资项目风险分析的应用情况与推进建议[J].建筑经济, 2006,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