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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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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

篇1

1.前言

2003年7月1日在全国实施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简称“03清单规范”)是我国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里程碑,标志着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迈入深层次改革和全面创新阶段。2008年12月1日开始实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简称“08清单规范”),2013年7月1日正式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简称“13清单规范”)。

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的编制是控制造价、节约投资最有效的方式。因为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的编制直接决定着招标的结果,在源头上决定着建设项目的造价控制,对于加强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下面具体谈谈编制工程量清单控制价要注意的几点问题。

2.深入现场踏勘,结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

踏勘现场对于了解项目地质情况、周边环境等至关重要。例如某办公楼改建项目施工要在不停止办公的情况下进行,且现场可用场地狭小,钢筋必须加工好再运至现场绑扎,在计算控制价的时候都要适当考虑这些因素。因此,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一定不能仅仅停留在图纸和书本上,要多去现场实地踏勘。

3.模板和脚手架等措施费用尽可能并列或综合到分部分项清单中

模板直接与砼接触,其费用综合到砼报价中简便实用,如果砼工程量发生变化,调整砼工程量即可同时调整模板费用;除外墙双排脚手架外,其余脚手架费用均可合并到砼或墙体等清单项目报价中。这种把措施费综合到分部分项清单中的做法既简化了工程量计算,又加强了造价控制,避免了造价纠纷,与国际通行做法一致。

4.清单描述既要详尽又要综合

清单描述是企业报价的依据,必须详尽。比如梁板的高度影响支撑的难度,墙体的厚度决定砌筑的效率,这些都必须表达清楚,描述细致。但有时为了简化操作和便于控制造价,也可以综合一些。比如某工程基础开挖深度不一,土质类别略有不同,可以按最大挖深描述深度,按综合土质描述土质类别。这样既简化了工程量清单,又有利于造价控制。

5.清单项目内容划分要合理预见变更

设计图纸对于地面、屋面、墙面等作法通常采用标准图集,但实际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发生变更,比如防水和保温做法。如果机械的按清单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就会造成很多清单项目报价在工程结算时作废。此时就应该有预见性地把可能变更的部分拿出来单独列项,从而最大限度的保证投标报价有效性。

6.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合理确定材料暂估价和暂列金额

建设单位的意见在工程量清单编制中非常重要。比如哪些材料为甲方采购?哪些项目要单独发包?都要在工程量清单中体现出来。一般来讲,门窗、涂料、栏杆、防水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工程有可能单独发包,可以列入专业工程暂估价;块料面层、卫生洁具、灯具等多为甲方采购或考察定价,则可以列出材料暂估单价;其余材料由投标企业自主报价。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可以按一定比例或固定金额列入暂列金额。如此界定,为投标企业提供了清晰的报价依据,也为后期的项目管理理清了头绪,确定了思路。

7.重视清单编制说明,合理约定报价规则

工程量清单不同于消耗量定额,它具有一定的综合性,以方便造价管理,简化预结算工作,减少造价纠纷,但这一切都必须在清单编制说明中约定清楚。如钢筋接头费可以综合到钢筋报价中,甩浆费用可以综合到抹灰报价中,材料采购保管费和检验试验费可以综合到各分部分项报价中。

8.积极学习新工艺,与时俱进编制工程量清单

现代科技一日千里,新材料新工艺层出不穷,新要求新标准日新月异。要编制好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就必须主动学习新工艺、新技术,在掌握其要领的基础上敢于脱离现行定额,编制一些新型的、特殊的工程量清单和控制价。

9.控制价的计算应以现行定额和市场价格为基础,定额价格与市场价格背离的应以市场价格为准

定额是从施工实际中归纳总结出来的,而施工技术是不断发展的,所以定额永远滞后于现实。遇到定额价格与市场价格背离的情况,应该有勇气从实际出发,按市场价格编制控制价,因为工程量清单招标是以市场竞争为基础的。

10.主要材料价格要考虑市场波动因素,市场波动剧烈或工期较长时,应约定风险范围和调整办法,或者采用暂估价

在市场相对稳定时期,或者工期较短的项目,主要材料都可以由建筑企业自主报价;但通常情况下市场波动是在所难免的,特别是工期超过一年的工程,主要材料一般不宜自主报价,应约定风险范围和调整办法,或者采用暂估价。

11.措施费用的计算要以社会平均水平为基础

耗量定额给出了多种计算措施费的方法(比如模板分为钢模板、木模板、竹胶板等),建筑企业根据自身的情况和经验自主报价。但造价人员应该将控制价掌握在社会平均的合理水平,过高起不到控制作用,过低建筑企业无利可图做不下去。这既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一个经验问题,一个有经验的造价人员需要在一定范围内总结交流,形成规范性的操作方法。

篇2

(1)工程量清单计价利于实现市场定价,实现积极保护。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实现从政府定价到市场定价,从消极自我保护向积极公平竞争的转变,对计价依据改革具有推动作用。特别是对施工企业,通过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施工企业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从而改变了过去企业过分依赖国家定额的状况。(2)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标底的管理和控制。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工程量是公开的,是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标底只能起到一定的控制作用,仅仅是工程招标的参考价格,不是评标的关键因素,且与评标过程无关,标底的作用将逐步弱化。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标底准确性和标底泄漏所带来的负面影响。(3)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有利于工程索赔的控制与合同价的管理。工程量清单计价可以加强工程实施阶段结算与合同价的管理和工程索赔的控制,强化合同履约意识和工程索赔意识。工程量清单作为工程结算的主要依据之一,在工程变更、工程款支付与结算等方面的规范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必将推动建设市场管理的全面改革。

二、定额计价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指在正常的施工条件下,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劳动力、材料、机械设备及其资金的数量标准,这种量的规定反映出完成建筑工程中的某项合格产品和各种生产消耗之间特定的数量关系。大部分地区工程以定额为标准,对工程进行施工前的预算。它存在着以下方面的问题。(1)制约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定额中规定的消耗量和有关施工措施性费用是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的,以此为依据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属于社会平均价格。它在计划经济时代企业个体差异不大时适用,但现在企业之间已经有很大的差异。因而,他们改进技术管理的积极性比较低,那么继续用下去将影响行业的进一步发展。(2)限制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筑产品最重要的一个特点就是一次性,它的价格随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化。在同一地段地质勘测结果存在差别,其设计的抗震以及设计标高等其他数据都会不同,即使相同结构的建筑物,施工的时间和地段相同,也会因施工方法、施工手段、管理水平不同而工程造价有所不同。定额计价规定某种工序的人、财的消耗,这样既不利于技术管理水平高的企业发展其先进技术,也不利于管理水平低的企业改进其技术管理水平。(3)价格的时滞性增大交易纠纷。定额计价是一种静态的计价方式,很多地方使用的定额都是几年以前的,它所依据的价格基本是几年以前的,而实际的市场价格却经常会有较大幅度的升降。在实际的承发包中价差是双方争执的焦点,当价格波动很大时会加大结算与决算的难度,这种情况在使用定额时无法避免。

三、清单计价的竞争性

(1)较大的管理、施工自由性。清单计价中人工、材料、机械没有规定具体的消耗量,投标单位可结合自身的生产效率、消耗水平、管理能力以及企业的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公开进行投标报价。在这种情况下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承包商自然能获得更多的利润和机会,同时技术管理水平较低的企业为了生存也必须努力改进,对整个行业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2)扩大投标企业范围。由于采用定额计价,导致每一地区都有不同的定额,定额是唯一的计价依据。外地企业由于不熟悉当地的定额,因而投标时报价会有较大差距,这无形中为他们的进入设置了障碍。(3)促进工程竞标公开度。在这种计价方式中,工程量清单由业主编制,清单对于每个企业来说都是共同信息,这样就有效地减少了施工企业之间的不规范竞争。各企业公平竞争,他们会着手投标报价的确定以及施工方案的不断完善,工程招投标中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也会得到有效遏止。

四、结语

在目前企业定额普遍尚未建立的条件下,既面对市场又结合我国国情,迅速建立并不断完善工程量清单数据库,包括综合项目及独立项目的工程量、综合价、总价等。因此,要尽快制定出既按照国际惯例,又与我国项目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包括统一工程量名称、统一计量单位、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划分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以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招投标的计价行为。同时,还必须完善工程量清单计价操作程序,迅速研制出界面直观、功能齐全、高水平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软件,建立起工程价格信息系统。

参 考 文 献

[1]赵平.建筑工程定额与概预算[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1

篇3

1 前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发包人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和设计文件等资料,编制拟建工程的实物量清单。投标人根据该实物量清单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企业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消耗量定额,以及各生产要素的市场价格,在充分考虑投标风险、市场竞争状况的基础上,自主形成投标价格,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三部分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为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措施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等;其他项目包括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等。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多种因素的变化和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导致工程变更是不可避免的,一旦发生就会引起工程造价、工程进度的变化,甚至会导致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合同纠纷。因此,必须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变更造价进行管理,坚持公平、公正、合理,严格按合同管理的原则,运用灵活的方法进行工程变更的处理,从而做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工程项目变更的工作。

2变更工程的定价方法及原则

2.1合同中有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

根据FIDIC条款的规定,当合同中有相应的计价项目时,原则上按其相应的合同单价作为变更工程的计价依据或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变更工程的单价,按类似的单价经换算后确定。此时,可将变更工程分解成若干个与工程量清单规定相对应的计价项目,然后根据其完成的工程量及相应的单价办理变更。

实践中工程任何部分的高程、基线、位置、尺寸的改变引起的工程变更以及设计变更或工程规模变化而引起的工程量增减均可按上述原则来定价。这样既能保证合同履行的严肃性,有效地发挥通过招标而产生的合同价格的作用,同时也能避免双方协商单价时产生争议及对合同正常履行带来的影响,且只要合同单价合理,则这一原则也是公平、合理的。但当合同单价不合理时,则按上述原则计价时可能给建设单位或承包商带来不利的影响(单价偏高时对建设单位不利,单价偏低时则对承包商不利)。

造成单价不合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法的实质是:承包商为了保证这一目标的实现或争取获得更大的额外利润,而建设单位则会力图减少不平衡报价给自己带来的不利影响。因此,双方都会不约而同地利用工程变更来寻找对自己有利的机会,从而造成工程变更的管理更加困难与复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当某一项目单价偏高时建设单位往往会对这一项目的内容做出更改甚至取消这一项目的施工;而当某一项目单价偏低时承包商往往会以各种理由要求对这一项目内容进行更改,甚至要求退出这一项目的施工。对于这样的问题,长期以来都是合同双方和监理单位深感棘手的难题。一般规定适用于合同单价比较合理的正常情况,如果承包商在投标时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且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时未对明显不平衡的单价进行调整,则可参照以下原则处理。

(1)若项目合同单价较高,建设单位故意要求减少此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则双方应按合理的市场单价扣减此单价及总价,或承包商也有权按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索赔。

(2)若项目合同单价较低,建设单位故意要求增加工程量,则双方应协商对增加部分应按合理的市场单价计算合同总价,除非工程承包合同有明确的规定,承包商有权认为此部分为新增加的工程内容而拒绝施工或索赔。

(3)若项目合同单价较高且设计或工程量清单中有错、漏之处,而且又不得不增加此项工程,则双方应按“双控”的标准重新计算增加部分的单价及总价。

(4)若项目合同单价较低,承包商故意以材料、工艺等借口要求减少此工程项目或工程量,则建设单位有权按另行分包的单价或总价扣减此项目单价及总价。当上述原则在工程造价管理的过程中出现矛盾或不一致现象时,合同双方及监理工程师均应以工程建设的大局为重,友好协商,避免采用过激或违背合同精神的行为。即变更工程的结算,一方面要以合同为依据,另一方面又要公平、合理,即客观地反映施工成本以及竞争、供求等因素对价格的影响,将工程总造价原则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2.2合同中无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

根据FIDIC条款的规定: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则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一起协商单价,意见不一致时,由监理工程师进行最终确定或以合同规定按有争议的解决。当工程变更超过合同规定的某一范围时,则单价或合同价格应予以调整,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和可取,对变更工程可以采取计日工的方法解决。工程合同中无相应计价项目的变更工程在确定其价格时就要非常慎重,因为如果合同中并未就工程范围超过如何调整单价做具体的规定和模式,稍不注意就会产生十分严重的后果,甚至有可能使工程造价失控。即如果合同中的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变更后的金额超过合同总价的2%,而H该项目的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工程量清单所列的数量的15%时才考虑价格调整。若以计日工为依据定价这种方式一般仅适用于一些小型的变更工程,此时可将这些变更工作进行分解并分别估算出人工、材料以及机械台班消耗的数量,同时考虑管理费和利润,然后由监理工程师发出指示,最后按计日工形式并根据工程量清单中计日工的有关单价计价。但对于重大变更工作而言,这种计价方式是不适用的。因为一方面它不利于施工效率的提高,同时对把握发生的计日工的数量准确度难以保证。实践证明,单项工程变更后采用“双控”指标是十分必要的,即协商确定新的单价,这是在合同中无相应计价依据时的通常做法。协商确定单价的方法一般有两种:一种是以合同单价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方法;另一种是以预算定额(以企业定额为佳)为基础的单价确定方法。

(1)以合同单价为基础定价。例如:某水电站厂房混凝土垫层设计为12cm厚,其单价为45元/m2,现工程变更为16em厚。若按上述原则可求出变更后垫层的单价为45×16/12=60元/m2,该方法的特点是简单且有合同依据。但如果原单价偏低,则得出的新单价也会偏低;反之,原单价偏高,则得出的新单价也会偏高。而且如果设计变更大、工艺复杂或原价不合理,用该方法对新增加的工程量部分的定价是不合理的。

(2)以企业预算定额为基础定价。该方法的优点是有依据,产生的价格相对合理,能真实地反映完成该变更工程的成本和利润,其缺点是不同的施工方案、施工方法会有不同的单价,另外该方法无法反映竞争的作用以及原有招标成果的作用,特别是当承包商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时,该方法会加剧总造价的不合理性。例如:假定本项变更发生后混凝土垫层16cm厚的预算单价为60元/m2,即比前述方法确定的单价45元/m2高出15元/m2,它表明原合同中混凝土垫层(12cm厚)的单价偏低。其单价偏低的原因可能是承包商的报价普遍较低(即合同总价偏低),也有可能是承包商在该单价上采用了不平衡报价法(即合同总价不低,但该项单价偏低)。对于前一种情况,采用预算单价后会使投标竞争所产生的积极成果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使合同的结算价理性同归到预算价格上。对于后一种情况则不仅不能使投标竞争所产生的积极成果发挥作用,反而提高了合同的结算价格,使合同的总结算价超过预算总价。

以上两种方法均存在不足,较合理的方法是采用加权定价方法。即在考虑混凝土垫层(16cm厚)的单价时,保持原有报价不受实质影响的前提下,对新增工程部分按计价表定价,以此加权确定混凝土垫层的单价。就以上例而言,其合理的单价应为45+4/16×65=61.25元/m2(65元/m2为预算单价),但该方法的不足之处是未考虑规模效益对成本和价格的影响。

3单价分析对工程变更计价处理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有关规定,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划分一般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它包括各项工作内容、项目特征及工程量计算规则,且当工程实际与工程最清单项目的“可组合主要内容”不同时, “可组合的主要内容”应当调整。因此对一个具体工程而占,工程量清单单价包含的内容是多方面的、特有的。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变更的往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内容,由于清单单价不能清楚的反映每一具体工作内容的费用价值,因此对部分内容变更导致清单单价的重新确定缺少了参照依据,给工程变更费用的管理带来很大的难度。为了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我们必须加强合同管理,将允许变更的内容与方式尽量在合同中明确,规范投标报价行为,对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项单价进行分析,为工程变更单价的准确确定提供合理的对比依据(包括消耗量、标准、管理费及利润)。进行工程量清单单价分析,可以有效避免或减少不平衡报价现象的发生,降低工程变更管理的难度。因此建设单位及招标机构在招标时就应认真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在清单中对项目内容进行详细的描述与说明,对投标单位的清单单价进行详细分析,确定合理的合同单价,为以后工程变更的管理和合同管理打下良好的基础。对承包商而言则可以为以后工程投标报价积累经验,为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4结束语

综上所述,工程量清单计价对建筑行业的影响深远,它将极大地推动建筑业的改革和发展。对业主、承包商、中介组织、管理部门来说,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新模式,需要有一个学习和适应的过程。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不断推行,完善和提高工程量清单计价管理,将促进我国建筑工程领域的技术、管理水平的发展。

篇4

Key words: bill of quantities; Cost management; The whole process; The design phase; change

中图分类号:TU72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工程量清单计价概述

(一)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清单是指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及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它是按照招标要求和施工设计图纸要求规定将拟建招标工作的全部项目和内容,依照统一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计算拟招标工程的工程数量的表格。它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项目清单和税金项目清单。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报价,经评审合理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四)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综合单价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及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二、工程造价控制与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造价概算方面

造价概算一般根据工程图纸来进行计算,这样一来便可能因图纸本身的缺陷而导致概算偏离实际要求。这时,就需要把问题转换为项目设计方面了。项目设计往往来自于工程人员的实际勘测数据,而他们并没有完全在资金约束下进行设计,这就使得造价人员只能被动的根据图纸完成造价任务。可见,在第一步就无法实现预算资金的控制。之所以指出上述问题归因于,这方面时常被业界所忽视,毕竟造价这一环节并没有出现问题。但在“三超现象”的发生中,上述问题是重要的诱致因素。

(二)造价控制方面

造价控制主要存在于项目施工领域,根据工程量清算计价模式,理论上可以根据各成本项目进行精细化控制。然而事实所反馈的则是,该领域是追加资金预算的主要发生领域。从整体视角来看待着一问题,根据G—W—G`的资本循环公式可知,若单一项目的资金长期积累在W(施工)阶段,那么将增大该项目的资金投入数量,同时也将影响到企业其它工程项目的资金供给。而随着追加预算的展开,将进一步放大以上两个方面的事实。

(三)造价管理方面

造价管理与造价控制之间的不同点在于,前者更加关注对人力和物力的整合与配置。诸多工程项目施工企业以直线职能型结构存在着,客观导致了各部门之间利益的相对独立性。在影响造价控制上则体现为,工程人员与造价人员之间的协同只是表现在时间维度上,而未能在空间维度上给予展开。

三、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管理模式的优化策略

(一)组织创新方面

目前,项目制成为工程施工领域的作业模式,特别在部分工程项目存在着层层外包的情况下,项目制具有管理简单的优势。但在造价概算阶段,却往往因传统组织形式而影响到概算的合理性。因此,可以将矩阵型组织结构引入到组织中,从而在项目为导向所形成的临时组织下,实现造价人员、工程设计人员、施工人员三者间的融合。这样一来,才能优化工程量清算计价模式的应用。当然,借助信息化平台也能在现有组织形态下,实现上述目标。

(二)造价概算方面

造价概算的合理性除了取决于造价技术的有效应用,还与组织制度的创新有着密切关系。上文所提到的组织创新方面,实则就是针对优化造价概算质量而建立的。实践表明,工程设计人员与造价人员的目标函数是存在差异的,这种差异主要出现在针对项目的成本控制上。而若作为财政拨款下的工程项目,则已前置性的构建了资金约束机制。这种机制的形成,实则就成为造价人员必须遵循的造价控制指标。因此在组织创新模式下,就能将这种造价控制要求反馈到工程设计上。

在中期施工阶段,要对材料的采购和进场后的管理进行严格控制,杜绝浪费和贪污盗窃的现象,同时做好成本的计算和收集,为企业以后的发展打基础;在末期结算期,要及时清场,并核对工作,避免遗漏。

(三)向项目质量、工期、安全中要效益

为了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施工企业就必须努力实现与业主的合同条款,这就需要施工企业能够合理地控制好“三大目标”,即成本目标、工期目标与质量目标三者之间的关系。而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安全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实现其他目标的前提和基础。因此,站在可持续发展的角度,质量、工期、安全是施工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出发点。施工企业若想做好成本控制,就必须处理好质量。进度、安全的关系,做好三大控制的有机结合。

(四)完善内控体系,合理转移成本控制风险

完善企业的内控体系,能够有效地防范经营风险,对企业资产维护和资源完整也是非常有利的,更能够促进企业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建筑施工企业完善内控体系,要从思想上、目标、内容策略、实际操作上着手,还要完善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员工的素质。施工企业应当以本企业的具体情况作为进行企业成本控制的出发点,充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社会资源,对于那些要求比较低的或者由本企业施工造价比较高的工程项目,以招投标的方式来进行分包商的选择,对不适宜在本企业直接施工的项目,将其分包给信誉较好、报价较低的分包商,这样就能确保降低企业的施工成本。

另外,施工企业还可以充分利用项目所在地的劳动力市场,一些合同工人可以在当地市场招聘,以满足施工项目中对劳动力技能要求不高的工作需求。与这些合同工人的合同关系在项目完工后结束,能够降低企业在人力资本方面的开支,进而降低企业的财务负担。对于单独的施工项目,要尽量实施合同管理,降低人为因素对工程项目的影响。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的要点

工程建设离不开工程造价的管理,它是规范建设市场的重要内容。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管理是全过程、全方位、动态的造价管理。要有效的控制工程造价,使项目投资控制贯穿于项目建设全过程。并对各个阶段采取不同的行之有效的造价管理和控制方法,能动的影响和控制工程造价。

(一)投资决策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建设项目投资决策阶段,项目的各项技术经济决策,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经济效益有着决定性的影响,是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阶段。决策阶段的投资估算是项目建设前期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行投资方案选择的重要依据之一。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主要因素有:建设标准水平的确定;建设地区的选择;建设地点(厂址)的选择;项目的经济规模;工艺评选;设备选用。

决策阶段项目决策的内容是决定工程造价的基础,直接影响着决策阶段之后的各个建设阶段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是否科学、合理的问题,在项目的决策阶段必须编制可行的投资估算。

因此,为了在投资决策阶段做到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应该推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在投资决策前进行市场预测,避免项目决策的盲目性,减少和降低投资风险;资本金融资金必须有正式的承诺文件,投资各方必须做到资金到位,确保项目得到批准后能按期实施;加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以及征地、水源、供电、运输、环保等工程项目外部条件的工作深度,使投资估算有充分依据,同时应进行经济评价选出最优的投资方案并提出结论性意见或建议。

(二)设计阶段工程造价的控制

设计阶段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对工程造价的控制作用尤为显著。 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依据是施工图纸。 如果施工图纸的设计精度不精、细度不细,那么就严重影响了清单编制的准确程度,从而不利于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特别是一些项目,若设计深度不够,局部具体做法不明确,尺寸标注不细,既影响计价,也无法施工,如:装饰工程,外墙装饰,抹灰与贴面砖分界线标注不够明确,工程造价人员依靠自己的理解来划分,从而造成此两项清单的工程量不准确,难以控制工程造价。

一项优秀的设计方案应做到:设计合理,避免在施工阶段产生重大设计变更,有利于工程造价的早期控制;设计安全经济,在满足使用的前提下,尽最大限度控制工程量,从而降低工程造价;设计精细,设计错误率低,缩短施工图纸的审核时间,以满足工程量清单编制的需要。同时出现工程设计变更时须及时调整,加强设计方案的动态管理,同样对工程造价控制有重大意义。通常一套工程图纸设计好后需要调整或修改,有的甚至部分施工完了还要改,施工方只能拆了重做。这些既不利于工程造价控制也难以控制工程进度。

(三)招投标阶段的造价管理

1、推选工程量清单招投标

《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明前指出在招投标中采用提供工程量清单。这就要求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时,在招投标文件中不仅要包括通常的内容,还必须具有工程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提供工程量清单,是按照国家或地方颁布的计算规则即统一的工程项目划分方法、统一的计量单位及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设计图纸计算并予以统计、排列,从而得出清单。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

2、慎重确定综合单价

由于工期、质量安全和造价密切相关,因此在制定综合单价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工程造价与其它因素之间的关系。首先,制定合理的工期、质量、安全目标等;其次,根据工程量清单,编制综合单价,得出参考标底。传统的招标过分夸大了标底的作用,标底被人为神秘化,以至于投标人为谋求中标而千方百计研究标底。因此参考标底只要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施工单位不平衡报价或抬标、串标等行为。

3、采用合理的评标方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或经评审的最低中标法。要做到单价与工作内容、施工方案、技术工艺的综合评审,降低施工过程中的风险。

(四)施工阶段的造价控制

1、对设计变更进行技术经济分析,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应尽量提前,变更发生得越早则损失越小。如在设计阶段变更,则只须修改图纸,其他费用尚未发生,损失有限。充分调查市场供求情况,提供材料、设备的价格信息、供货渠道等。对材料、设备价格询价,采购竞价等方式,确定价格。

严格现场签证管理

签证必须达到量化要求,工程签证单上的每一个字、每一个字母都必须清晰,签证内容必须与实际相符,图形、文字必须相符,签证的内容不能超过应签证的范围。特别注意隐蔽工程的签证,严禁办理存在模糊文字数据签证,严禁事后补办签证,不留隐患。

严格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是投资控制的有效手段,是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力保证。

对施工组织设计认真审核,采用经济技术比较方法进行综合评审,加强投资控制。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经济措施主要有:

首先,编制资金使用计划,确定分解成本控制目标;其次,进行工程计量;再次,复核工程付款帐单,签发付款证书;最后,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支出的跟踪控制,定期地进行支出实际值与目标值的比较,发现偏差,分析原因,采取纠偏措施。

5、择优确定专业分包单位

在工程建设中,择优确定专业分包单位,防止少数垄断性行业任意抬价。有些特殊专业工种不得不委托专业施工单位承担,如变配电安装工程、通讯工程、绿化工程等,而这些行业往往又带有一定的垄断性质。如:每个建设项目的变配电系统必须由供电部门所属的三产负责从设备采购到安装高度的总承包。而且价格是一口价。在这些项目中,首先应该尊重供电部门的“规定”,由他们总承包变配电系统,另一方面要求允许另一家供货商参与竞争,最后终于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设备采购价原配电局原先指定厂商的报价降了下来。

(五)竣工决算阶段的造价控制

在这个阶段主要的工作就是承包商依照合同的要求以及设计文件的规划完成整个工程项目的建设,并且在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对其进行价款结算。这个审核过的结算是非常重要,对于工程的造价核定也是一个重要的依据。

一是对于工程量进行准确严格的审核。这道程序是竣工结算中最为重要的,但同时也是最为复杂和繁琐的一个过程,在审核的过程重要按照竣工图以及相关的设计变更和施工的现场,并且依据相关的定额要求的工程量的计算方法进行逐一的审核,尽量避免出现施工企业虚增工程量并以此来增加工程造价的行为。

二是对定额的套用是否恰当或者准确进行严格的审查,在审查中要将所有的分项工程罗列出来,审查其与定额单价是否一致,并且其相关的规格和名称、计量单位等与单位估价表是否相符。关于换算的单位问题,最主要的是审查其单价的换算与定额的规定是否相符,然后对其单价换算过程是否正确要进行审查。

三是对各项费用开支在标准上是否与定额允许的相符进行审查,还有是否与相关的工程造价政策相符。

结语

综上所诉,在优化造价控制与管理上,需要通过组织创新模式来给予应对。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的造价管理,合理有效控制造价,在高校建设项目管理中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在进行工程的决策、设计、招投标以及施工和竣工结算等工序中都要对其造价进行严格的控制管理,这样一来,才能确保工程清算计价模式的充分应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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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采用工程量清单和综合单价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承发包价格走向市场形成价格的必然趋势,本着市场问题由市场自身解决的原则,希望招投标双方和招投标机构在招投标市场活动中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规范,形成一个竞争有序、公平合理的建设市场。本文主要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程序进行了阐述,并对目前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面临的问题和对策进行了探讨,以供同仁参考。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工作的主要程序

在招投标的准备阶段,招标单位首先请估价人员编制工程量清单,估价人员要根据工程的特点以及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依据图纸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工程量并提出具体的质量要求。为此,相关行业协会应在现行的全国统一基础定额的基础上结合国际惯例,尽快制定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的内容可以依据设计深度、特殊的质量要求以及便于计量的原则进行编制。由于不同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对分部分项的划分以及各分部分项工程所包含的内容可能不会完全相同,所以在每一个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时要注意详细说明该分项所包含的项目和工作内容以及相应的质量要求,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漏项或重复计算,同时也有利于投标单位对各分部分项工程作出正确的报价。工程量清单由招标单位编制完成后,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随招标文件分发给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在接到招标文件后,可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如果没有较大的错误,即进行工程报价;如果投标单位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工程量的误差较大,可以要求招标单位进行澄清,但投标单位不得擅自变动工程量。在分项工程的单价确定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到招标单位对工程的质量要求,投标单位自己的施工组织设计(如工程量的大小,施工方案的选择,施工机械和劳动力的配备,材料供应)等因素的影响。关于分项工程单价的报价方式应由部分费用单价模式向全费用单价模式过渡,这样做既可以与国际惯例保持一致,同时又可以在招投标和工程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工程量清单的作用,使单价中的量、价、费全部由企业根据市场自主确定。在评标时可以对投标单位的最终总报价以及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分,由于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有投标单位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因而竞争更加公平合理,有利于实现优胜劣汰,而且在评标时应坚持倾向于合理低价中标的原则。

三、目前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1)工程量清单编制方面

招标方在招标过程中没认真研究清单招标,从而出错,甚至导致招标失败。

对策:要求工程量清单编制人具有丰富的施工和造价经验,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应将每个分项的工艺要求、工作内容、特殊施工措施及材料使用方法等进行详尽的表述,严谨设置分部分项工程项目,使工程量清单具可操作性和准确性。

(2)选择招标方面

在招标准备时,因对招标公司的选择把关不严而出现的问题。招标公司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丢项或量差问题,并要投标方在综合单价或风险费中考虑;有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方在较短的时间内复核完招标提供的清单工程量,承担一定幅度内的量差风险,这种把招标应该承担的责任转嫁给了投标方的做法,会导致招标结果存在隐患。

对策:审慎选择招标公司,充分利用其长处,以掌握招投标的主动权;在招标准备阶段,完全委托招标公司进行施工企业信誉与资质的考察,以掌握投标者的相关情况;在工程量清单编制阶段,应先由招标公司进行编制,然后由业主委托专业公司进行审查,如出现较大失误,由招标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

(3)合同条款方面

招标方往往在专用条款中对合同条件设置不严谨,导致施工中扯皮事件。

对策:一是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的合同中,招标方应尽可能地回避风险,对可能发生的不确定因素,要求承包商做出承诺;二是要明确规定监理和造价工程师的职责权限,无论是计量还是计价工作,最终都必须经过招标方的认可才能生效。

(4)设计变更方面

为防止随意进行设计变更,应采取以下对策:一是施工图是编制工程量清单的重要依据,除发生不可抗拒的原因外,招标方不可随意对施工图进行设计变更,因为任何设计变更都会造成工程量及综合单价的变化,从而引起承包商对业主的索赔;二是招标方在与设计单位签订委托设计合同时,应对施工图的设计质量标准有所约定,因设计方的过失而发生的索赔,设计方应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5)工程监管方面

有些监理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条件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管,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及避免不必要的索赔,应采取以下处理对策:一是监理方每道指令的发出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条件;二是不可随意修改施工图、改变设计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等所规定的工作内容。若需修改,须报招标方同意并会同设计单位和造价工程师一起评估后,方可发出工程指令,并要求承包商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作出计量和计价申请,经监理和造价工程师确认后报业主批准;三是监理工程师未经业主同意发出的施工指令而引起承包商索赔的,造价工程师不予计价;四是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承包商主动提出的工程变更或改变施工方法的要求应严格控制。凡为了方便施工、节省时间和降低施工成本的工程更,在明确经济责任且不会损害业主利益后,方可批准。

(6)索赔方面

工程索赔是在采用清单式报价方式后,承包商获取最大利润的一种有效手段,承包商承揽工程,多半采用低报价、高索赔的方法。若因合同条件设立时的不严谨,没有全面地估计到工程会出现的变化,都会将业主在招标时节省的投资消耗掉,甚至会造成业主投资的大量追加。减少索赔的解决方法是:中标的投标人所报的综合单价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进行单价包干,在结算时不再调整。因此,在评标时须对综合单价进行评审,以防不平衡报价和避免出现低价中标、高价索赔的现象。开标后首先由评标专家评审综合单价的准确性,以防投标人不平衡报价。

(7)合同签订方面

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中,由于工程量统一,使合同类型成为报价人选择投标报价策略的重要因素;又由于清单工程量为预计量值,与实际必需工程量的差别很大会带来合同双方的主要利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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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measure measurement of items is a complex activity, its occurrence and some solid works in specific activities, and some real engineering specific activities not directly related, therefore, reasonable to determine the project quantity list of measures the project cost is an important issue. This article from the measures project characteristic and the content, the project measures of measurement are discussed, for reference only to see!

[ Key words] engineering quantity list; measures the project cost; reasonable measurement

工程量清单主要由三大部分构成,即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其中,措施项目清单是用于非工程项目实体,但所发生的费用贯穿于整个工程的始终,也是发包方与承包方结算争议较多的地方。解决这些争议对管理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及投资有很重要意义。本文从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费的特点、内容出发,就如何合理计量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在竣工结算中的调整和确定,如何在合同中约定措施项目费的调整范围等问题进行论述。

1.措施项目的特点及内容

1.1措施项目的特点

措施项目与分部分项不同,它不像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那样有明确的计算规则、清晰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一般来说,措施项目费用的发生和金额的大小与使用时间、施工方法或者两个以上工序相关,与实际完成的实体工程量关系不大。

措施项目具有可选择性及多样性。措施项目费用与其施工方案的选择有直接关系,不同的工程有不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即使是同一建设工程,由于可以选择不同的施工方案,其费用也会产生多样性。不同的施工方案,所对应的措施项目费用支出也是不一样的。

因此,清单计价规范第4.3.5规定:投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对招标人所列的措施项目进行增补。措施项目费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措施项目清单及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按本规范第4.1.4条的规定自主确定。

1.2措施项目的内容

《08版计价规范》将通用措施项目与专业措施项目分列,并规定措施项目中可以计算工程量的宜采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编制。《08版计价规范》第3.3.1规定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通用措施项目可按表1选择列项,专业工程的措施项目可按附录中规定的项目选择列项,规范未列的项目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补充。各省、市对通用措施项目一般会补充。

表1通用措施项目一览表

2措施项目费的计量

2.1措施项目清单在招标阶段的设置和计量

招标人在编制和招标控制价时,应合理计算措施项目费用,应根据拟建工程的施工方案选用的垂直运输机械型号、数量,按照相应的国家定额工期计算其垂直运输费用,同时还应计量相应的塔吊、电梯基础及连接件费用;应根据施工方案中所涉及的大型施工机械型号和数量计算大型机械进退场费。业主在工期、质量方面如有额外要求,应按有关规定在招标控制价中明确赶工措施费、工程按质论价等费用的计量方法。建筑物檐高超过25m,应在措施项目中列出超高费用项目清单,并按有关规定在招标控制价中计量相应的建筑物超高增加费。

2.2措施项目费在投标阶段的计量

由于措施项目清单为开口清单,根据招标原则可容许投标人合理增加项目。对于合理增加的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技术标中给予充分说明。工程清单一经报出,即被认为是包括了该工程应该发生所有措施项目的全部费用。如果报出的清单中没有列项,且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项目,则认为其费用在该项工程综合报价中已经考虑,不能请求单列追加这部分费用。也就是说投标人在中标后要自已埋单,发包人不承担这项费用。这对减少招投标中为了中标而故意漏项、少报单价的现象起到遏制作用。例如,某市政项目工程,基础为人工挖孔桩,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没有考虑工程入岩的措施项目费用及降水增加的台班费用。开挖后,承包人要求每根桩加500元的入岩费和共计60个抽水台班费,要求监理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予以签证认可。表面来看,施工过程中已经发生,但是从清单计价管理规则来看,这些签证请求不合理。承包方在投标时不但要考虑施工工艺,还要根据地勘报告考虑土质情况、水文情况并结合这些情况对措施项目进行综合报价。这二项费用可以认为已经综合考虑到其他工程实体项目内了。从措施项目费用来看清单报价,更能体现发包方和承包方各自的风险。

2.3措施项目费在竣工结算阶段的调整和确定

现阶段一般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都有类似的规定:“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一)所列的费用是合同制约的固定包干费用,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其他任何情况下不予调整。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二)中所列的费用,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这样的规定并不够严谨,容易引起争议。

案例一:某食堂及商业工程承包人在中标后,当地建筑管理部门考虑到当地海淤性地质的实际情况,颁文要求工程塔吊基础采用桩、砼承台基础,承包人以投标时未考虑此项费用,要求业主增加塔吊桩、砼承台基础的费用,业主以塔吊基础归于措施项目费,采用桩、砼承台基础并不是工程变更,不予支付。

案例二:某运动场及看台工程,二层看台标高8.675米处,存在高度为8.775m,跨度为7.800m的模板高支架搭设项目,承包人以“建质〔2009〕87号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有关条款,要求增加专项安全管理措施费14000元和高支模方案专家认证费用5000元;业主以招标时措施项目清单中已列出砼、钢筋砼模板及支架项目,承包人报价时应结合施工图纸综合考虑,不同意支付该项费用。

措施项目费在竣工结算中的调整与确定,要依据施工合同、投标书及招标文件等资料,特别要结合合同中的承包范围,承包内容,以及关于工程变更、索赔、单价调整等规定综合起来看,才能得出较全面的结论。现行的施工合同文本主要有2007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和2010版《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2007版通用合同条款中未涉及措施项目费调整,2010版专用合同条款中变更的估价原则第15.4.4因工程量清单漏项(仅适用于合同协议书约定采用单价合同形式时)或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原措施项目费中已有的措施项目,采用原措施项目费的组价方法变更;原措施项目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项目费变更,由监理人按第3.5款商定或确定变更措施项目的费用。笔者认为,措施项目费的调整要有两点:一是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是非承包人原因引起的;二是工程实体变更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变更,引起措施项目费发生变化时才能调整。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工程变更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一引起措施项目费的变化就调整,实质上这给措施项目费的价格带来较大的弹性,甚至可能使投标时的措施项目费的报价在一定程度上失去意义。因此,对于业主,要做到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明确工程量变更引起措施项目费调整的范围,约定范围内措施项目费在结算时不得调整,属于承包人报价风险,这样竣工结算时就比较方便。

3.结束语

综上所述:只有充分理解措施项目费的含义和范畴,合理地提出与工程相对应的科学合理的施工措施,才能达到安全高效的施工目的,只有重视措施项目费合理的预测,才能做到科学的动态管理,既不忽略,也不滥用,从而保证该项目费用合理使用。

参考文献:

[1] 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S].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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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言

经过多年铁路建设实践,铁路建设项目中的投资控制取得了很大成就,同时面临着很多问题,为此,国家、铁道部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措施进行调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从2003年开始引进国际上通用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工程投资控制,经过近些年的发展和实践,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已经日趋成熟,逐渐被广泛应用于铁路建设的各种项目当中,而这一模式之下的投资控制工作也得到了相关的提升。

2铁路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及优势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建设工程招投标中,招标人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反映工程实体消耗和措施性消耗的工程量清单,并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供给投标人,由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在工程招标中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国际上较为通行的做法。

铁路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在铁路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所规定的原则,依据铁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规范,结合工程项目的类型,规定的计量单位,确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施工现场的具体状况及施工图纸以及现有的招标信息中提出的要求,编制工程量清单,而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的计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工程量清单的形式,意味着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有投标人可以在同一平台上根据市场行情、自身实力及管理能力报价,有利于各施工企业之间充分竞争,同时弱化了标底的作用,从而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招投标过程中有盲目压价、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不规范行为,有利于选择最优秀的施工企业。工程量清单计价同时有利于加强工程合同的管理,明确承发包双方的责任,实现风险的合理分担,即量由发包方或招标方确定,工程量的误差由发包方承担,工程报价的风险由投标方承担。工程量清单报价还将推动计价依据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编制自己的企业定额,提高自己的工程技术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

3现阶段铁路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面临的问题

3.1铁路工程承包模式与工程量清单计价不相适应

目前,铁路建设项目采取的承包模式主要是施工总承包模式,部分项目(如集装箱中心站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工程中的风险除I类变更设计、主要材料价差外均由施工企业承担。而工程量清单计价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单价合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业主承担,而单价的风险由施工单位承担。两者从根本上来说不相适应,导致实施过程中难以很好的发挥作用。

3.2 铁路工程量清单计价涉及专业众多,推行起来难度大

铁路建设项目一般规模均较大,一条客运专线动辄上百公里,投资上百亿,涉及数十个专业。因此铁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计价的实施、过程中的管理都面临较大难度。比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就要求建设单位管理计价的人员对各个专业的知识有所涉猎,并掌握各个专业的工程量计量规则,这显然是不容易实现的。但如要在建设单位多设管理计价人员,又增加了建设单位的管理成本。

3.3施工图设计深度不足

同时由于铁路建设项目规模大,专业多,设计周期又相对较短,施工图设计深度往往不能满足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导致清单编制精度较低,为后期实施造成了障碍。

4须采取的对策

4.1尽快推行铁路建设项目单价承包模式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优势,解决总承包和清单计价之间的矛盾,需要尽快推行铁路建设项目单价承包模式。为此,铁道部已发《关于开展建设项目单价承包的指导意见》(铁建设[2012]82号),提出了单价承包过程中各项存在问题的指导意见,并提出确定适当的项目进行试点,可以推测铁路建设项目单价承包模式将在不久的将来全面推行。

4.2配备高素质人才,加强人员培训,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提出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实现工程量清单计价,须建设、监理单位配备高素质的人才,每个项目须配备1~2名造价工程师和1~2名注册会计师,同时做好人员的业务及廉政培训,使项目管理人员熟悉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管理概念、管理程序、管理方法,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要求。

4.3提供充足时间,使设计的方案应该达到应有的深度

今后应给予铁路建设项目足够的设计周期,确保勘察单位可以对现场勘察达到足够的深度,设计单位能够完成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待设计文件并且经过具有资质的审核单位审核之后,再进行招投标编制工程量清单。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才有可能使工程量清单计价落到实处,发挥优势。

5如何通过工程量清单计价改进投资控制

要想通过工程量清单计价改进投资控制,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包括铁路建设项目交易时期的投资控制以及铁路建设项目实施时期的投资控制。对于这两个阶段的投资控制,首先是通过工程量清单计价促进施工图设计达到足够的深度,尽量将问题解决在设计阶段,而非实施阶段。其次是招投标过程中通过工程量清单,选择最优的施工企业承包工程,保证工程顺利实施和质量,最后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利用工程量清单控制工程进度,把握各项变化,从而减少不必要的变更,压缩投资。

6结语

本篇文章通过对铁路项目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探讨,充分展示出:工程量清单计价这一预算模式可以改进铁路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使得项目的投资成本能够达到一个最优的水平,并且得到较为合理的控制,因而应该得到更为广泛的应用。

参考文献

[1]曹钧.工程量清单计价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造价管理中的应用.城市建设理论研究[J],2012(3).

[2]任艳涛.铁路工程造价浅析.投资与合作[J],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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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程量清单模式未实施以前,定额计价曾对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定额计价与市场经济发展越来越不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逐渐发挥出其特有的优势。下面我将对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项目中的应用进行初步的探讨。

招投标竞价的核心就是价格的竞争,企业根据竞争的需要、自身实力和价格的优势,结合市场情况,自主确定管理费和利润水平,通过招投标方式优选中标单位,以合同的形式确认工程造价。使招标人、投标人通过公平的竞争平台进行筛选,从组织、技术、经济等方面主动控制,把工程造价控制在合理的价格范围内,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核心内容。它不仅是确定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的依据,也是评标时做单价比较、总价研究对比的依据,更是工程中标后承发包双方确定工程合同价的依据。

工程量清单主要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等。根据施工环境、施工方案及工程所在地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投标单位依据自身实力和管理水平,参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综合定额编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清单

分部分项工程的报价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反映的是社会平均先进水平。采用综合单价形式,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工程,应按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要求的拟用数量、部位,将商品混凝土的价格因素、运输和泵送费用一并计入相应的混凝土项目综合单价中。

二、措施项目清单

措施项目费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等方面所需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消耗的费用。

投标报价时,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外)由编制人自行计算,编制人未计或少计的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含在其他费用内,额外的费用除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外,不予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列入招标投标竞争范围,单列设立,专款专用。

三、其它项目清单

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工程结算时,应按约定或实际工程量进行核算。在其它项目清单中,投标企业不得随意更改招标人已经确定的预留金、材料购置费等;招标人填写的零星工程数量,如果投标人不进行填写,将被视为投标企业的无偿服务,不再额外计费。

工程量清单计价在投标报价时要考虑风险因素,包括工料机价格波动的因素和工程上不可预见的因素。计价规范的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基本上是按图示尺寸计算,所有工作面和工程量反应不出来的因素要在综合单价内考虑。建筑物超高增加费及利润,不列入工程量清单项目内,在编制工程标底和报价时,在综合单位内自行考虑。

在评标方法上,采用综合评分法或合理低价中标法,对总价、综合单价及主要材料报价都进行评审。分析投标单位有无低于市场最低价的恶性竞争行为,以及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及消耗量是否合理。而招标标底不再是中标的直接依据,而是作为一个最高限额的控制线,各投标单位的报价不能超过这个控制线。对工期、质量标准、施工组织设计等也只作符合性评定。

在工程量清单招投标实施的过程中,也会经常遇到无法预料的问题。首先,如果施工图纸设计深度不够,将无法准确计算工程量;中标后变更过多,也无法达到最低价的效果;其次, 工程量清单计算的准确与否也直接影响中标价的准确性; 因此在要求编制单位严谨负责的基础上,投标单位也要对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进行核对。若中标后工程量清单不予调整,则视为与施工图纸相符,并按中标价签订合同。

工程量清单在编制过程中,有些信息描述的不够准确,招标文件中对合同主要条款尤其是工程结算方式或价格调整方式描述不够清楚,使投标企业对项目的分析和综合价格的组成在理解上与招标人有误差。因此,招标人应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或招标答疑时需明确某些项目特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方法的工程结算方式以及价格调整方式。

用工程量清单计价,一方面可以避免各投标单位因造价人员素质水平差异而造成同一份施工图纸所报价的工程量相差甚远的情况,为投标者提供一个平行竞争的平台;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定额子目划分确认的分歧以及对图纸缺陷理解深度差异的问题。有利于中标后施工合同单价的确定,以及施工进度款拨付和竣工结算的顺利进行,减少结算中的不公正及纠纷问题。同时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能使交易双方共同分担风险,建设单位承担量的风险,施工单位承担价的风险,减少额外负担的工程量差风险,使之能切实有效的维护双方的权利。

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招标企业有责任编制出准确的工程量清单,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而投标单位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报价的时候,要对单位工程的利润、成本等进行综合比较分析,选择经济合理的施工方案,灵活的运用企业定额,并根据企业发展的需要进行随时补充;通过对人、材、机的市场行情的把握能力来合理确定三者的配比,优化企业自身的项目管理水平和施工工艺,降低非实体性消耗,减少现场管理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和施工技术措施费用等,扩大利润空间,快速、准确、合理的组价,以此来确定具有竞争力的投标报价。

因此工程量清单不仅在编制招标控制价、计算清单工程量、投标报价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也为后期的工程款支付、合同价款调整、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工程索赔等提供了有效的依据。

篇9

工程量清单计价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为投标人提供了一个平等报价的基础,同时,也使中标后的施工项目的利润降到了一个较低点。一旦合同价款确定,工程造价就基本确定了,施工企业只有在项目成本控制上下功夫,最大限度的把成本控制在清单报价的范围内。如果施工成本过高,必然是以降低企业经济效益为代价。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很好的控制成本,那么,施工单位就可能没有利润或出现亏损。本文就施工项目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中成本的控制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制定合理的成本控制方案。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单价的固定性。工程量清单经投标人填写价格后成为清单报价表,招标人通过中标书的方式确认,工程量清单单价具有法律意义,不能随意变动。工程结算时,如果构成工程实体的数量与清单中的数量有差异,则以实际的工程量乘以清单中的报价构成工程结算价。

2、单价的可变性。单价的固定性是在规定的合同条件下成立,但在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时,单价可能发生变化。

3、单价的综合性。一方面指单价中包含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等费用,另一方面也指单价中综合包含了该工程项目的责任、义务和风险。

二、掌握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价款的构成及计价的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价款构成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即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经费、其它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

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的计价方式一般是采用综合单价法计价,它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

工程量清单计价工程,工程造价在正常情况下已基本确定,只是当出现合同条件发生变化(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动等)时,可按合同规定进行调整。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成本控制的重点,是在工程造价已基本确定的前提下,如何对成本构成要素进行管理及控制。

1、对人工费的控制。人工费在建筑产品成本中约占10~25%,并且随劳动力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对整个施工期间所需发生的人工费做出切合实际的预测,是控制人工费用支出的前提条件。

首先应根据企业施工进度计划中劳动力消耗量计划,计算出各施工工序合理的用工数量,结合劳动力市场人工单价计算出总的人工费控制指标,并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将其分解到各月,形成每月的控制指标,在每月月末,对本月完成的各项工程用工数量与月初计算的控制用工数量对比,考核控制指标完成情况。其次在施工过程中,推行工序单价承包制,依据工程量清单及企业定额,科学、合理地测算每道工序的承包标底价,并引入竞争机制,在班组之间开展竞标,实行优胜劣汰,与善管理、单价低的施工班组签订每道工序的承包单价合同,以达到控制和降低成本的目的。另外,人工费用支出中,要杜绝工程量清单以外又无法签证的用工,因为这些用工是不能得到费用补偿的,这些支出意味控制指标的失控,也就会减少已取得控制成果。

2、材料费用的控制。材料费用在建筑产品成本中约占60~70%,是成本控制的重点。材料费用的控制主要应从“量”和“价”两方面进行。根据材料的供应方式不同,“量”和“价”的控制也有所不同,对施工单位自己供应的材料,在“量”上,要以施工单位自己算出的材料用量(最好以企业内部的施工定额为依据计算)为主,而将工程量清单上提供的材料用量作为参考来确定各分项工程材料用量,要合理储备,减少资金占用;材料管理部门应根据确定的各分项工程的材料用量进行限额发料,避免材料的浪费;对于砂、石等散碎材料,加强计量验收;对不易在单个分项上进行划分的材料,应至少在每月根据工程进度进行一次核量,如果实际用量超出施工单位自己算出的用量,就应该找出原因,加强控制。在“价”上,应通过采购过程降低材料单价来控制,对量大价高的材料,一方面要发挥企业集团化优势,通过集团采购(如有的材料是企业各分公司或项目都要用的,就可由公司组织,集体采购),降低成本;另一方面要尽量直接向厂家定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流通成本。对一般性的材料,要在保证材料质量前提下货比三家,以最低的材料价作为采购价价格。同时,还应注意市场信息,随时掌握主材的变化趋势,争取在价格对自己最有利时与材料供应商签订合同。另外,如果市场材料价格已高于投标时考虑的材料价格风险,那么就应及时与业主协商,争取重新签署一个新的材料价格。对业主供应的材料,重点放在“量”的控制上,要确保足斤足两,并严把质量验收及材料入库环节。另外,在施工过程中,还应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通过改进施工技术,达到节约材料的目的。月末应把控制后的材料用量和价格同工程量清单上的数量和价格进行对比,考核实际效果,对超控部分要落实清楚,找出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3、机械使用费的控制。机械使用费在建筑产品成本中约占5~15%,机械使用费的控制,主要是控制使用机械的台班数,使其不超过工程量清单中的机械台班数。施工中,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合理布局、精心安排、充分利用各种机械,尽量避免不必要的机械闲置;同时,也要注意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延长其使用寿命,提高其利用率。对于现场停电超过合同规定时间,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最好当天)与业主和监理做好签证记录。在每月月末,将实际使用的台班数与工程量清单中的台班数进行对比,若台班数超控,就应分析原因,找出症结所在,并采取相应对策,争取将超控部分在后面的时间里赢回来。

4、管理费的控制。成本费用除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直接成本外,还有综合费(包括管理费和利润)、风险金等其他成本费用。这部分已综合在了工程量清单的各子项的综合单价之中,中标后已成既定的数,因而,在施工过程中应重点注意管理费用的节约,制定切实的预算指标,对每笔开支严格依据预算执行审批手续;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作到高效精干,提倡一专多能。对办公费用的管理,从节约一张纸、减少每次通话时间等方面着手,精打细算,控制费用支出。另外,对于临设费的管理也是一个重点,搭建临设时,要依据施工工期及现场情况,精心安排,合理布局,使其既能满足施工现场的需要,又能满足文明施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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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所采用的传统计价模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额计价模式。此模式下的建设项目工程造价主要包括定额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利润及税金等。定额直接费用是根据国家与地区的预算定额估算出来的,最终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以定额直接费作为基础,乘上费用定额的费率再加上工程材料的价差等得出的。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最终工程造价的确定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的清单与相关需求规定,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施工状况,对项目施工方案进行自行设计与制定,并参考企业定额和风险因素等进行自主报价。

1、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工程造价审计中的应用

1.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目前,我们在工程项目成本控制和造价审计的过程中,人们已经将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广泛的应用到其中,从而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相关内容、适用范围和施工技术等相应的文件数据进行收集整理,这也是当前我国工程项目招投标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通常情况下,人们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时,它一般都会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相关内容和技术特点进行分析,但是这样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这就使得工程项目在施工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为此我们就要对整个工程的施工方案、内容和规定进行全方位的了解,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工程项目施工的效益得到进一步的艺术。当前我们在对工程量清单进行编制的过程中,为了使得整个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的效益得到很好的保障,使得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具有全面性,我们就要对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重视。其一,严格对工程清单中内容进行分析,避免出现缺项漏项的现象出现;其二,对工程施工技术和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要求;其三,建设单位必须要具有一定的分析管理控制能力,使其经济效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1.2加强工程量清单计价在合同管理和施工阶段的管理

在当前我国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管理中,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内容和施工合同中的相关规范,也存在着一定的差异。为此,施工单位为了保证自身的经济效益,就必须要加强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管理力度,从而对整个工程项目各个施工阶段的相关内容,进行严格的控制的管理。除此之外,我们在工程项目造价控制的过程中,我们除了要对工程施工中所涉及到的相关内容进行有效的控制以外,还对工程造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的处理,只有这样才能使得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得到进一步的提升。

1.3竣工结算阶段的管理

在工程项目结算竣工以后,管理人员也要对其工程造价进行有效的管理,并且对整个工程项目各个时期的数据信息进行相应的控制管理。而且管理人员也一定要按照工程施工的相关规范,来对工程成本进行有效的控制,从而使得整个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进一步的保障,为整个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在考虑了风险因素后,从宏观上确定了一个单位计量工程所包含的利润、机械使用费、材料与人工劳务费和相关的管理费用。工程量清单包含其他项目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等明细项目的总清单。

2.1 清单的报价符合市场规律

清单的报价符合市场规律。施工企业拥有确定工程造价各项经济资源价格的定价权,表明了施工企业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法中的自主性。企业的自身实力、经营状况、生产要素、市场价格会影响施工企业最终的报价,同时企业的管理能力、材料的来源、施工的技术、经验也会影响报价过程中的激烈程度。这些因素在自然价值规律的推动下,也会推动价格变化。

2.2 清单中的单价全面且不可更改

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包含了利润费用、管理费用、材料以及机械费用、人工费用等。清单合同的单价不同于以前的定额计价,它十分的简洁明白。它清晰的反应了施工过程中的消耗在各清单项目所占比重。中标价格作为结算依据,必须在合同文件中确认,且非特殊情况在竣工结算中不可更改。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是固定的(清单计价推荐的单价合同)。业主为了减轻风险和不给施工方通过不平衡报价谋取不应得利润的机会,都是通过请专业有资质的公司编制工程量清单。因此,业主仅对工程量的变更、计算错误、等情况承担责任和义务。

3、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审计

依据变化的分析与定额计价模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审计在依据上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1)弱化了对定额的参考与套用作用。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审计过程对于审计定额的参考与套用依赖性比较强。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清单单价对于合同的双方提出了较多的约束条件,不再注重对于定额套用的正确与否,这说明新的计价模式下对于定额的参考作用呈现出“弱化”趋势。

2)强化了项目施工方案与措施的作用和地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清单单价的确定是施工方按照企业自身定额定价的,其定价的合理性与竞争性主要根据施工方案和措施来判定。所以说,项目的施工方案与措施是施工方报价得以合理实现的保证。因此,与传统的计价模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项目施工方案与措施的作用和地位。3)强化了对合同双方的约束作用。旧的计价模式下,常常会有价格弹性过大等一些纰漏出现,合同对于双方的约束条款不够细致和全面,约束效应没能够很好地得到体现等。清单计价模式下,项目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单价比较刚性,合同对于双方的约束作用得到了较明显的加强。

4、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审计内容变化的分析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审计内容体现在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变化。相比而言,清单计价模式对市场竞争的择优机制比较注重。因此,该模式下的审计特别重视对招投标阶段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我们知道,招标文件在工程造价控制上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审计工作首先加强了对招标文件的审计。其次,强化了对工程量清单的审计。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审计,在工作内容上加强了对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清单工作量以及清单子目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等的审核与监管。第三,强化了对清单报价的审计。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审计内容体现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化。在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工程造价主要的审计内容是对该阶段所确定的项目工程造价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审核,尤其是对项目清单工程量的核实与确定以及对工程量变更的签证等。

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审计内容体现在项目竣工结算阶段的变化。通常情况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项目工程价格在工程项目的前两个实施阶段已基本上被确定下来。因此,与传统的计价模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工作内容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减少。

5. 积极推行限额设计

我们是这样定义限额设计的:它是指初步设计审批的投资估算,然后依据大致计算的造价限额进行施工图设计。设计中,造价人员与设计人员需紧密合作,使经济与技术的步调一致;为便于方案间的相互比较,设计人员应充分考虑经济支出及其影响因素。为了及时给设计人员提供相关价格信息,造价人员对工程造价的计算须定时定量完成。及时的价格信息可以避免设计人员在设计过程中的不算价以及设计好之后才算价的现象发生,保证设计小组秩序井然。限额设计对于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系统至关重要,应该引起广大设计人员的高度重视。

结语

在工程项目造价审计和成本控制当中,人们为了使得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也将许多先进的管理模式和理念应用到其中,这就使得整个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质量得到很好的提高,为建设企业的经济发展打下了扎实的基础。不过,从当前我国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用的实际情况来看,其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为此我们还要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来对其进行相应的完善和改进,从而保障我国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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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社会经济与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带动高新技术以及计算机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广泛应用,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后,随着《08 标准》的出台,工程造价管理工作面临很多新问题、新变化,需要各建设参与方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式去解决问题、适应变化,尤其是对工程变更需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减少工程变更发生,规范工程建设计价行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投资有效控制。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含义介绍

所谓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主要是指工程项目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清单,对项目招标方所需要的各种费用及税金等全部的费用进行如期完成。同时,投标人还要依据招标方需求并结合自身企业情况及报价方式等进行自主报价,最终签订工程项目合同价格的一种新型的市场定价模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审计方法给当下的审计工作带来了一些新的审计观念。它将现代管理审计的理念很好地融入到了工程项目管理当中,从而能够从效益性、经济性、效果性等对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做出比较客观、独立与公正的评价,为项目的决策与实施提供较充足的依据或便利条件。

2、工程造价审计中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应用

2.1编制工程量清单

投标文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工程量清单,是企业公平竞争的基础条件。所以说工程量清单的内容完整性、科学合理性再加上客观公正性就显得尤为重要。投标企业在进行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时,必须充分了解工程的有关资料(工程本身的内容、范围、技术特点),与此同时还应将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场勘查以及企业自身的工程量进度、计划、施工实施方案等纳入考虑范畴,因为这些要素与投标报价有着直接的关联,所以完整、准确的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必须解决下列三个问题:一是清单的缺漏项问题;二是清单的特征描述问题;三是有关建设单位对于工程量风险的管理能力问题。

2.2合同管理和施工阶段关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管理

鉴于当前施工合同的标准范本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匹配有所出入,所以承发包双方在进行自我保护意识加强的同时,考虑一定的风险性,防止不合理条款的出现,特别是对于材料价格变化和工程量变更关系到调整合同价时要适当地添加补充条款,避免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对于实施工程阶段要严格遵循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原则,对于施工管理水平要加大管理力度,对于材料的供应厂家要择优选择,以增强施工技术条件的改善。这样在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对于施工方法的催生下,才能有效控制产生的相应费用。

2.3竣工结算管理阶段

竣工结算作为控制造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工程前中期跟踪审计时所具有的审核意见以及审计结论的阶段性评估方案要进行充分而有效的利用,以提高工作效率的高效性。在进行竣工清算时应将实际所核实完成的工程量以及各分项工程使用的综合单价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一致。

3、对清单计价模式与传统模式下工程造价确定的分析

所谓的传统计价模式,就是我们常说的定额计价模式。在该模式下,项目工程造价的主要内容包含了定额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利润及税金等,定额直接费用是根据国家与地区的预算定额估算出来的,最终工程造价的确定是以定额直接费作为基础,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最终工程造价的确定是投标人按照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的清单与相关需求规定,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施工状况,对项目施工方案进行自行设计与制定,并参考企业定额和风险因素等进行自主报价。显然,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下,对工程造价的确定较大程度上说明了是以国家和地区的预算定额为核心的,这种模式下,工程造价的最后确定更趋于社会的均价。因此,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较强烈的政府定价的味道。相比之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的确定较好地体现了企业个体的价格,这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由市场竞争来定价的市场竞价机制。所以,工程量清单计价将会是我国工程项目造价管理体制改革与发展的必然方向。

4、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审计依据变化的分析

与定额计价模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审计在依据上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

1)弱化了对定额的参考与套用作用。在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审计过程对于审计定额的参考与套用依赖性比较强。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清单单价对于合同的双方提出了较多的约束条件,不再注重对于定额套用的正确与否,这说明新的计价模式下对于定额的参考作用呈现出“弱化”趋势。

2)强化了项目施工方案与措施的作用和地位。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清单单价的确定是施工方按照企业自身定额定价的,其定价的合理性与竞争性主要根据施工方案和措施来判定。所以说,项目的施工方案与措施是施工方报价得以合理实现的保证。

3)强化了对合同双方的约束作用。旧的计价模式下,常常会有价格弹性过大等一些纰漏出现,合同对于双方的约束条款不够细致和全面,约束效应没能够很好地得到体现等。

5、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审计内容变化的分析

对比传统的定额计价模式,新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审计不仅仅在造价审计依据上发生了变化,在造价审计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审计内容体现在项目招投标阶段的变化。相比而言,清单计价模式对市场竞争的择优机制比较注重。因此,该模式下的审计特别重视对招投标阶段的项目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我们知道,在工程造价控制上,招标文件起着关键性的作用。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造价审计工作首先加强了对招标文件的审计。

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审计内容体现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化。在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工程造价主要的审计内容是对该阶段所确定的项目工程造价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审核,尤其是对项目清单工程量的核实与确定以及对工程量变更的签证等。另外,工程量清单模式下的造价审计,对于合同中综合单价因工程量变更需调整时的价格调整结算办法也比较注重。在造价审计阶段对于变更签证以及项目执行情况的核查更细致,也更全面。项目施工阶段作为整个项目实施的一个比较关键的阶段,对于工程造价审计工作内容的监管一直是清单模式下审计工作所比较重视的,它关系着整个项目能否顺利进展。

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造价审计内容,体现在项目竣工结算阶段的变化。通常情况下,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项目工程价格在工程项目的前两个实施阶段已基本上被确定下来。因此,与传统的计价模式相比,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工作内容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减少。同时,在项目竣工结算的阶段,处理项目施工阶段遗留下各种问题,诸如索赔和补偿价款等,是工程造价审计更多的工作。

6、结语

作为一种新型的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也是未来建筑市场改革与发展的必然趋势。在我国,不断推广工程量清单计价能够很好地实现项目工程造价在计价模式上的科学转变。提高我国在世贸的新框架下的生存和发展能力。

参考文献:

[1]熊炜.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的基建审计探讨[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6(18):89-92.

[2]黄景.浅谈如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做好审计工作[J].科技经济市场,2008(8):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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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8-0422(2010)02-0110-02

1 引言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特点是适应了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并与国际惯例接轨,工程造价的定价权交给了企业。2003年国家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依据,统一了清单计价的方法,规范了清单计价的行为。推动了工程量清单的全面执行。湖南省建设厅在其的湘建价[2007]236号文中规定,从2007年10月1日开始。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景观工程的工程计价不论资金来源,均全面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2008年,根据几年来工程量清单计价执行情况,建设部对原规范进行了修订,于2008年重新了新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对进一步改进清单计价行为,拓宽清单计价在实施阶段的覆盖面,做出了新的规定,有利于工程量清单计价的进一步规范和有序的推进。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涵义和优势

2.1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为较新的计价模式,计算公式总报价=∑(工程量×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其计算步骤为:

计算工程量一提供分项目名称的实物工程量清单一计算综合单价一计算措施项目费用一计算其他项目费一汇总工程造价。

2.2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的涵义和优势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相对于传统的定额计价方法是一种新的计价模式,是一种市场的定价模式,是由建设产品的买方和卖方在建设市场上根据供求情况、信息情况进行自由竞价,从而能够确定合同价格的方法。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工程造价计价方法改革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我国加入WTO与国际工程管理接轨的必然要求,它与定额计价方法比较有如下特点和优势:

1)满足了竞争的需要;

2)提供了一个平等的竞争条件:

3)有利于工程款的拨付和工程造价的最终确定:

4)有利于风险的合理分担:

5)有利于业主对投资的控制。

特别是现阶段,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体系已经广泛建立,计价依据编制、计价方法、定额已经明确,但如何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值得研究与探讨,下面对建设工程各阶段工程造价有效控制与管理措施进行分析与探讨

3 建设工程前期决策阶段

3.1 存在的问题分析

工程造价的控制人们一般都十分重视工程实施阶段,而轻视工程前期决策阶段,认为工程造价的形成主要在工程施工招标投标阶段。工程造价的投入在施工阶段,似乎前期决策阶段对造价确定与控制影响不大。据有关资料统计,在项目建设各大阶段中,投资决策阶段影响工程造价的程度最高,即达到80~90%,各阶段对投资的影响分析曲线见图1。

工程前期决策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难点主要有:①业主为了项目能够立项上马,而不顾后续工程建设阶段可能遇到的一些困难,甚至怕项目立不上,而采用钓鱼的方法;②工程项目建设模型和方案均未定型,无法准确进行投资估算;③投资估算和项目决策时,所依据的价格信息和市场情况有所滞后、不够准确,造成决策偏差。

3.2 工程造价控制措施

针对上述情况,为做好工程前期决策阶段工程造价控制,打足基础,将投资风险减小到最低,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3.2.1充分认识工程前期决策的重要性

建设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工程前期决策的重要性,工程建设前期项目论证不到位,投资决策失误,将直接影响投资效益,甚至带来巨大损失・如果投资决策仅为了立项上马。先启动、先做大、保政绩,而忽视可行性研究、经济性论证,或一味降低投资额,到了施工阶段再重新设计、重新修改、重新施工,造成的损失将更大,也延误了时机。正因如此,因家投资管理部门也加大了对投资决策的管理,要求工程项目前期决策必须委托专业咨询机构进行论证、评估,也提出对大型投资项目既要关注项目的建设业绩,更要注重工程项目投入运营后的实际经济效益。

3.2.2认真做好方案的技术论证

工程项目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满足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应充分论证各技术方案实施的可行性,综合考虑专业之间、学科之间的分工,使得投资无漏项、不重复。将综合方案分解,做深入详细的技术论证,并且结合工程造价指标,对各种方案进行预估,以保证项目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和严肃性。

3.2.3做好投资估算的编制

投资估算是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和控制的一个标准,也是一个目标,是造价控制好坏的度量衡,也是限额设计、控制价编制、设备材料采购定价、合同价签订等的依据。投资估算应由经验丰富的造价工程师与工程咨询师相结合来编制,编制人应清楚了解工程造价结构、价格水平,编制时应注意动态分析,并斟酌选择造价数据库的信息。对于滞后的造价信息要加以修改或剔除,适当考虑价格上涨等因素,_在_工程造价估算时。允许在常规涨价预备费的基础上,再合理增加特殊涨价预备费。

4 建设工程设计阶段工程造价有效控制

4.1 常见问题分析

建设工程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的重点和关键。根据统计资料分析表明,尽管设计费用在建设工程全过程费用中比例不大,一般只占总投资的1%~3%,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可达75%以上。就单个建筑工程项目来说,其建筑结构方案的选择及建筑材料的选用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会很大。如建筑方案的平面布置、立面形式选择、基础类型的选用、建筑结构形式及层高的确定等都存在着技术经济分析问题。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在满足同样功能的前提下,技术经济台理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5%~10‰

另一方面,工程设计质量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也较大。在现实中不难发现,由于部分设计人员重技术、轻经济,为保险起见,会任意提高安全系数或设计标准:也有的设计人员受到水平、素质、责任心等多种因素制约,所设计的图纸出现相互矛盾:还有的设计会出现功能设置不合理,影响正常使用:更有甚者。一些设计的图纸表达不详细,给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带来困难等。这些都从根本上将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本和使用成本,有的甚至造成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给国家和建设单位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造成投资的极大浪费o

4.2 工程造价的控制措施

由此可见,工程设计阶段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十分重要。本文提出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工程造价控制。

4.2.1积极推行设计招标

为做好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除了要提高人们对工程设计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合理与否将直接影响工程项目造价高低的重要认识外,还要选择一个好的设计单位。针对目前我国工程设计市场情况,为保证设计单位的公平竞争,应当像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一样,推行设计招标。在具体操作上,各建设单位可就拟建的工程项目设计任务。通过一定的媒体,以让更多的设计单位参加,并由此获得更多的设计方案;然后组织专家评定小组采用科学的方法,按照经济、适用、美观的原则以及技术先进、功能全面、结构合理、安全适用、满足建筑节能及环境等要求,综合评定设计方案的优劣,从中选择最优的设计方案,或将各方案的可取之处重新组合。提出最佳方案・专家的评价有利于多种设计方案的比较与选择,能集思广益吸收众多设计方案的优点,使之设计更加完美,同时也有利工程造价的控制。

4.2.2运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方案

对于同一个工程项目,不同的设计方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很大,设计方案的优化是十分必要的。设计人员应充分认识优化设计的重要性。积极运用价值工程原理,采用科学的控制方法,选择设计方案。在设计阶段运用价值工程控制造价,并不是片面地认为工程造价越低越好,而应把工程的功能和造价两个方面综合分析研究。只有价值系数最大,即满足必要功能的费用,消除不必要功能的费用。才是价值功能要求的,实际上也就是工程造价控制本身的要求。价值工程中的价值实际上是一种功能价值比,一般用下面的公式来表示:

V=F/C

式中:V表示功能价值比,即每开支单位成本所能够实现的功能;F表示产品的功能:C表示造价。

根据上面的公式可知,提高产品价值一般有5种途径,一是提高功能,降低造价,这是最理想的途径;二是功能不变,降低造价:三是造价不变,提高功能:四是功能略有下降,但带来造价大幅度降低;五是造价略有上涨。但带来功能大幅度提高,提高价值的5种途径见表1。

对于业主通过招标确定设计单位后,设计单位要加强内部管理,在细化工程设计时,应优化设计,坚持技术与经济、设计与生产相结合的原则。特别是在明确功能的前提下,要积极发挥设计人员的创造精神,提出各种优化和实现功能的方案,从中选取最合理可行的方案,这样既保证用户所需功能的实现,又能有效地控制工程造价。

4.2.3积极推行限额设计

限额设计就是按照设计任务书批准的投资估算进行初步设计。按照初步设计概算造价的限额进行施工图设计,因此,限额设计是工程项目投资控制系统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整个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与造价人员密切配合,做到技术与经济的统一。设计人员在设计时考虑经济支出,进行方案比较;造价人员及时进行工程造价计算,为设计人员提供价格信息,从而使设计小组形成有机整体,避免设计过程不算价,设计好了才算账的现象发生,真正体现以“价”定“量”。当然,也不能片面地受投资约束,要正确处理好技术与经济的对立统一辨证关系,真正做到技术上可行、功能上满足、使用上安全、经济上合理。

5 建设工程实施阶段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措施

5.1 常见问题分析

工程实施阶段,即从施工图设计完成并通过审查提交建设方开始,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为止。这个阶段是工程造价投入与形成的阶段,其主要环节在施工招标投标、施工合同签订、施工组织及施工、竣工验收。长期以来,在工程实施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过程中,多数建设单位均把工作重点放在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审核上,忽视了对造价形成过程的控制,特别是对造价形成过程中的关键环节的控制。这种做法在定额计价模式下还是比较有效的,而在清单计价模式下,建筑产品由企业定价,则很难达到预期效果,为此应改变造价控制的方法和内容,而应注重造价形成过程的控制,对工程造价实施有效的动态控制,下面将工程实施阶段关键环节对造价控制做进一步探讨。

5.2 具体控制措施

5.2.1工程招标投标环节

工程招标投标环节是确定工程合同价、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的关键环节。在此环节中。工程造价的控制重点应放在规范招标投标程序上,建立有效的评标机制,实现合理低价中标。特别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在工程招标投标这个环节,工程造价的有效控制将十分重要,控制的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5.2.1.1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编制方面

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好坏,对工程造价控制有直接的影响,这是工程造价控制的源头,因此,招标文件中的施工图纸、选用的规范、计价的依据、工期和质量要求等,直接决定着工程造价的大小。特别是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清单项目是否与施工图纸相匹配、不漏项、不重复,项目特征描述是否准确,工程数量计算是否正确等,都将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为此,这几个方面内容质量要求高,应重点反复审查。

5.2.1.2控制价编制方面

控制价是业主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根据国家规定和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的一种合理期望价格,反映的是社会平均水平,也是拟建工程造价的评判值,在招标投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既可以防止投标企业盲目报价,又可以防止投标企业哄抬标价或围标。因此,控制价编制准确与否直接影响着投标报价,要做好工程造价的控制,这是非常直观的环节,造价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和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进行编制。

5.2.2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与执行环节

施工合同价的确定。进一步确定了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合同条款的拟定为工程造价控制提供了正确的依据和原则。合同条款的履行,包括施工阶段的工程设计变更、现场经济签证、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工程索赔等,是进一步形成工程造价的重要环节,在控制工程造价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

工程施工合同的签订:①做好施工合同价款类型的选择,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特点是采用综合单价法,由企业自主报价,其综合单价不能随意变化,工程结算时工程量可以按实调整。这不同于工程定额计价,因此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多选择固定单价合同;②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约定,如工期、质量以及价款支付、工程变更处理、索赔事项等,这些都与工程造价有关,是工程造价控制必不可少的内容。

施工合同的执行贯穿整个施工阶段,是整个工程造价控制工作的重要内容。湖南省已于2008年制定了《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从2009年起在全省范围内试行。在新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规范了发、强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别是对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作出了具体规定,但工程建设的个体性、特殊性。在签订合同时,-就特别注意专用条款内容的拟定要进一步明确双方具体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体现工程的特性,为工程实施过程

和竣工结算的计价行为作出准确的、可操作的约定,避免造成在现实中有很多施工合同要么不严格执行,要么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动不动就诉讼到法院,致使工程建设不能顺利进行,工程造价控制更不知从何谈起的情形。因此,合同执行是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前提条件,建设各方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的内容和规定执行,如出现争议时。应及时处理、协商解决。

5.2.3工程施工环节的造价控制措施

工程施工环节进行工程造价控制内容有: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做好工程变更的处理、现场签证及工程索赔等。

施工组织设计是工程投标及合同价确定的重要依据之一,在施工过程中合同价的调整,工程质量和进度都与此有关,特别是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措施性费用确定弹性空间较大,如果不加以明确,其工程造价难以控制。

在施工阶段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工程索赔等是经常发生的事,建设单位除在合同中明确工程变更、现场签证及索赔的流程及审签入外,还应关注每次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对于因前期工作做得不好,导致工程变更的,应早变早好:对于现场签证应据现场核实,防止巧立名目、弄虚作假,应及时办理,不得拖拉:对于出现的索赔,不可回避,提出索赔事项,应要具体事由具体分析,依据施工合同和事实。分清双方责任。及时合理地予以解决。为了减少索赔事项的发生,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应主动控制,将索赔的事由提前预警,力争杜绝索赔事由的发生,这样能够使工程更顺利地进行。

5.2.4工程竣工验收环节造价控制措施

篇13

一、引言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第63号令)(以下简称新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8年7月9日联合,并自2008年12月1日起实施。原《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同时废止。

新规范的实施,将对实施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工程项目产生重大影响,不论是项目业主的招标管理还是承包商的投标报价都将受到较大的挑战。因此,研究在新规范下项目业主如何加强招投标管理,对于确保招投标工作在新规范的指导下科学有效地实施和控制工程造价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2008年新规范与2003年规范对比分析

本次《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的编制,是对“2003规范”的补充和完善,不仅较好地解决了清单计价从2003年执行以来存在的主要问题,而且对清单计价的指导思想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政府宏观调控、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市场监管”的思路,以进一步强化清单计价的执行。“2008规范”相比“2003规范”,条文数量从45条增加到137条,基本涵盖了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

工程量清单适用范围的扩展

招标控制价的设立

风险责任的明确划分

合同类型的规定

清单组成要素的扩充

措施项目组价方式的扩展

其他项目的调整

补充清单的细化

清单列项的变化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相比“2003规范”,新规范对项目业主招投标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笔者根据自己多年从事工程造价咨询实践的经验,分别从工程量清单文件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合同管理三方面阐述在新规范的指导下项目业主对招投标工作管理需要注意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三、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新规范3.1.3规定:工程量清单是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基础,应作为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计量及进度款支付、调整合同款、办理竣工结算以及工程索赔等的依据之一;在本规范中,明确的规定工程量清单在工程量清单计价中起到基础性作用,是整个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的重要依据之一,贯穿于整个施工过程中;也进一步规定了招标人应承担的工程量计量的风险。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质量不但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同时也直接影响工程项目的造价。所以,在新规范的指导下,为了提高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工作效率和控制工程造价,要求业主充分重视工程量清单的编制质量。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保证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

首先,竞选出与工程相符的有资质、有经验、有业绩的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咨询单位。与传统预算编制相比,工程量清单对编制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它不仅要求专业知识强、工程经验丰富、操作技能熟练,而且还应熟知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相关规定。所以,最重要的是明确清单编制的项目负责人,并对负责的综合能力进行充分的评估考察,落实具体编制人员,他们的从业经历和业绩对提高清单编制质量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其次,设计要求尽量全面。招标人的想法和要求尽量在设计阶段向设计单位阐述清楚,尽量避免在初步设计阶段进行编制;如果由于工期等各方面原因不可避免的要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招标人应把自己的想法和要求向清单编制人详细阐述,并要求清单编制人员经常进行现场勘察,尽量要求清单编制人员有深化设计的能力,并在深化初步设计的基础上进行编制,避免过多的工程变更。同时,清单项目的特征描述要根据计价规范对项目特征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结构、使用材质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

最后,应尽量保证招标阶段清单编制的时间。实施交叉编制审核制度,可采用一家咨询单位编制,另一家单位咨询审查,找出差异,完善内容,确保清单项目内容的完整、清单工程量数字的精确及清单编制质量的可靠。同时,实施清单编制奖罚制度,明确清单编制准确度与编制费挂钩,准确率高的费用按一定比例上浮;而准确率低、错误多的则扣除一定比例费用;出现重大错误的,应明确赔偿责任。

四、招标控制价

(一)招标控制价应注意的问题。新规范4.2.1规定“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其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其投标应予以拒绝。”招标控制价是公开的最高限价,体现了公开、公正的原则。招标控制价是伴随我国招投标实践,为解决标底招标和无标底招标的问题而产生的,从信息经济学的角度来分析,它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招标人与投标人的信息不对称,从而对于业主有效控制投资、恶性哄抬标价、提高透明度和加强公平竞争等都有重要意义。但是,招标控制价格的不合理设置有时将适得其反。

1、招标控制价不易设置过高。在招标文件中,公开招标控制价,也为投标人围标、串标创造了条件,由于招标控制价的设置实际上是“最高上限”,不是“最低下限”,其价位是社会平均水平。因而,公开了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则有了报价的目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价格信息不对称,只要投标人相互串通,“协定”一家中标单位(或投标人联合起来轮流“坐庄”),投标人不用考虑中标机会概率,就能达到较高预期利润。招标控制价不易过高,因为只要投标不超过招标控制价都是有效投标,这样投标人就可能围绕这个最高限价串标、围标。

2、招标控制价不易设置过低。如果公布的招标控制价远远低于市场平均价,就会影响招标效率。可能出现无人投标情况,因为按此价投标将无利可图,不按此投标又成为无效投标。结果使招标人不得不修改招标控制价进行二次招标。另外,如果招标控制价设置太低,从信息经济学角度分析,有可能让恶性低价抢标的人中标而把实力雄厚、管理先进、重视工程质量但成本略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投标人淘汰,从而发生逆向选择风险。

(二)对策建议。对于围标、哄抬报价我们可以增加投标人的数量,提高围标人成本,使其无利可图,同时加大围标、哄抬报价的惩罚力度和加强资格审查;对于恶意低价抢标和道德风险我们可以通过加强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审查、建立黑名单制度、加大惩罚力度等来规避。

五、新规范下合同类型的选择

新规范4.4.3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方式。本条规定并不排斥总价合同,对于规模不大、工序相对简单的工程,只要符合当地规定即可执行总价合同。但是,目前很多人对清单计价下合同管理的认识不到位,简单地认为“清单合同”就是所谓的“单价合同”,亦即业主承担工程量的风险,承包商承担单价风险的这样一种合同形式,这实际上是混淆了计价方式和合同类型两个不同范畴的概念。实践中,由于这种概念的模糊造成了在很多采用清单计价的总价合同项目中,合同双方经常对风险范围的分配(主要是关于工程量或工程范围的风险)产生争议,这无疑加重了双方的谈判成本,甚至影响到合同的有效执行。但是,作为项目业主应当非常重视项目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类型的选择和合同内容的完整性等。

新规范中只是建议“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方式”这并不是一条强制性的标准,因此我们在实际的工程量计价工程中不能一味地强调“单价合同”,而是应当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一般来说,工程合同类型的选择取决于项目的复杂程度、项目风险和风险的可控性三方面。对于一些常规工程项目,即使业主提供的工程清单内容不够全面和完善,从风险可控性角度来看,也宜采用“总价”合同来激励承包商为实现业主目标而提高其努力程度。对一些复杂项目或风险主要集中于项目两端(项目决策期或项目产品运行期)的项目,此时应考虑业主和承包商合理地分担风险,合同形式可选用“单价”合同或成本补偿合同。同时,在实行单价合同时,当工程量变化是否调整综合单价以及如何调整应在合同中给予明确约定。

六、结论与展望

本文在充分分析“2008规范”和“2003规范”差异的基础上,以主要的新增条款和修改条款为指导,试图站在项目业主的角度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管理相关问题进行研究,并从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招标控制价和合同类型的选择三方面阐述了项目业主应该如何在新规范的指导下完善招投标相关工作,从而确保招投标工作顺利实施和充分发挥招投标公平、公正、择优选择施工企业的优势。也是在新规范实施之际,希望通过自己的一些粗略见解,引发更多的人对新规范的学习与思考,从而起到抛砖引玉之效。

(作者单位:重庆市渝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