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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项目管理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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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与项目管理

篇1

工程项目管理是把“通过项目经理和项目组织的努力,运用系统理论和方法对组织的资源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旨在实现项目的特定目的的管理方法体系”用于工程项目。当前工程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组织越来越复杂,任何一个工程项目往往都会涉及到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合同等诸多方面。相应地,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合同管理构成了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部分。成本是为过程增值和结果有效已付出或应付出的资源代价。成本管理是指在满足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并尽可能降低成本费用的一种必要的项目管理过程。获取效益是企业经营的本质表现,成本管理影响着其项目盈利空间的大小。

1.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合同价格水平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合同管理中也需要有成本意识,尤其是在项目初期和项目收尾阶段。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要灵活运用各种谈判技巧和合同价格确定方法,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益,在项目收尾阶段,要提高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

1.1掌握项目前期阶段的合同价格方法,降低价款成本“招标谈判”法是很多合同项目的价格都采用的常见方法。尤其是对于一些市场资源相对宽松,可供选择厂家较多,需要较大而消耗稳定集中的材料、配件,可充分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实行招标采购,利用供方的竞争,实行“货比三家”达到质优价廉的目的,同时也可避免由于独家供应而带来在资源价格、货款上被牵着走的被动局面。“成本分解”法在实践中,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对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交自己认为很合理的预算报价,当进行洽谈时,对方以依据国家规定作为理由,而我们又没有充分的证据,对方是不会同意降价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标的技术含量低,成本构成比较明确的合同,应采用“成本分解”的办法与对方谈判。具体做法是:先让对方将标的分解报出价格构成明细,将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等分开计算,然后逐项审查,每一项均给对方合理的价格,以审查后的价格作为基础,对照市场价与对方确定合理的价格。采取此种方法,可以取得充分的理由使对方同意把价格降下来。

1.2树立项目收尾阶段的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索赔是指由于合同一方违约而使对方遭受损失时的由无违约方向违约方提出的费用补偿要求。许多工程项目中成功的索赔成为项目管理获取收益的重要途径。很多有经验的项目管理者非常熟悉“中标靠低价,赢利靠索赔”的策略,因而索赔应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受到高度重视。所以,合同管理者应该熟悉索赔的类型,积极拓宽合同的利益空间。索赔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按索赔依据分类,可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道义索赔。合同内索赔是可以直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依据。这种索赔处理容易一些;合同外索赔是索赔的依据难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但可从合同条款推测出引伸含义或从适用的法律法规中找到依据;道义索赔是指在合同内外都找不到依据或法律根据但从道义上能够获得支持而提出的索赔,这种索赔成功的前提一般是业主对项目承担方的工作非常满意,项目承担方损失很大,业主预期双方将来会有更长远的合作。按索赔目的分类,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

2.成本管理中的合同规范

2.1成本管理中合同规范之必要性合同管理则是深化成本管理的突破口,项目成本管理中的成本项目都可纳入项目的内外合同体系,成本管理需要恰当的合法有效的合同规范。随着经济活动中合作的多元化,根据企业推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及“算管结合、算为管用”的原则,企业注重内部劳务市场、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材料市场等内部市场的建设。项目经理部与这些内部市场主体发生的是租赁买卖关系,一切都以经济合同为基础,它们以外部市场通行的市场规则和企业内部相应的调控手段相结合的原则运行,构成辐射型项目成本核算体系。项目内外的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项目的成本。[6]合同履约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成本发生和成本控制的过程。而项目管理要求以总包合同为行动纲领,各分包合同及内部合同中各项经济条款要服从于总包合同,同时必须满足成本控制的要求。为此,有必要形成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各级合同的签订必须满足成本控制的总要求,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以加强和完善成本管理来进行工程管理。

2.2成本管理中合同规范之具体措施

2.2.1加强合同条款签订管理,做好成本预测预控无论从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成本预控预测的角度出发,都必须签订好合同,合理确定合同需要的各项指标。成本管理的首要工作是搞好成本预测。各种合同(包括各作业层施工合同、劳务合同、材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构件加工合同等)一经签订,资源的消耗就基本落实,计划成本就成定数,因此,项目实施前各种合同的签订直接地体现成本预测的结果。

2.2.2强化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全时段有效控制成本成本控制的过程实质就是合同的履约过程。加强合同的履约管理,可以提高成本控制的质量,使成本的预控预测落到实处。为此,要根据各类合同中体现的成本预测结果及自身管理水平,编制详细的成本计划及切实可行的降低成本措施,细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要以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核算员为主,项目其他人员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要建立以落实责任制为手段,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成本分析与考核体系。

篇2

Keywords: engineering proje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claims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工程索赔就变得尤为突出,通过工程项目管理求得效益最大化更具挑战性,成功的建筑企业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本论文抓住这个关键问题所在,从索赔的概念,原则出发,通过分析索赔在国内外的研究状况,引出施工索赔对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性。在全文的阐述过程中对索赔的起因、分类、依据、程序等作了较为详细的涉猎,在关键问题上结合自己的观点论述。

第一章工程索赔概述

索赔是在工程承包合同履行中,当事人一方由于另一方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另一方提出赔偿要求的行为。在实际工作中,“索赔”是双向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都有可能提出索赔要求,但一般建设单位提出索赔的情况较少,而且处理方便。可以直接从应付的工程款中扣抵或没收履约保函、扣留保留金甚至留置承包商的材料设备作为抵押等来实现自己的索赔要求;而施工单位对建设单位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通常情况下,索赔是指承包商(施工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对非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给予补偿损失的一种权利要求。而业主(建设单位)对于属于施工单位应承担责任造成的,且实际发生了损失,向施工单位要求赔偿,称为反索赔。

第二章索赔证据

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正当的索赔理由的说明须有有效证据。

一、索赔证据的要求(1)事实性 (2)全面性即所提供的证据应能说明事件的全过程,不能零乱和支离破碎。(3)关联性即索赔证据应能互相说明,相互具关联性,不能互相矛盾。(4)及时性索赔证据的取得及提出应当及时。(5)具有法律效力一般要求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须是双方签述的: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必须由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

二、索赔证据的种类(1)本工程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第三章 索赔的程序

索赔主要程序是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争议。业主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业主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施工单位的其他经济损失,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向业主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业主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事件的名称、发生的时间、情况简介、合同依据、索赔要求);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建设单位的反索赔的时限与上述规定相同。

施工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业主造成损失,业主也可按上述条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方提出索赔。

第四章 索赔的管理

索赔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作用使索赔问题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和重视。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合同管理和索赔工作密不可分,合同管理可分为合同分析和合同日常管理两部分。合同分析的主要目的是为索赔提供法律依据。合同日常管理则是收集、整理施工中发生事件的一切记录,包括图纸、订货单、会谈纪要、来往信件、变更指令、气象图表、工程照片等,并加以科学归档和管理,形成一个能清晰描述和反映整个工程全过程的数据库,其目的是为索赔及时提供全面、正确、合法、有效的各种证据。整个索赔处理的过程就是执行合同的过程,从项目开工后,合同人员就必须将每日的实施合同的情况与原合同分析,若出现索赔事件,就应当研究是否提出索赔。

索赔是合同双方利益的体现,同时索赔是挽回成本损失的重要手段。工程索赔对提高企业和工程项目管理水平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索赔的开展必须着眼于企业内部管理的完善,制度的健全。工程的索赔不是一个独立的行为,而是实施项目管理的全过程,涉及项目管理的每一个部门。为了使索赔有效进行,每个管理岗位都应做到位,进行有效的管理。随着我国基本建设制度与国际接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彻底转变。建设项目施工建筑业利用强大的技术力量管理其资产从而创造利润,如何面对索赔进行项目管理,是建筑企业取得竞争优势,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第五章结论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索赔管理是一门综合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为一体的边缘学科,它广泛地涉及到工程技术和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财务分析、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工商贸易、法律法规、公共关系等专业学科。

作为建筑业主力军的施工企业,要大力加强合同管理(尤其是合同管理中索赔管理部分),完善企业内部合同管理的体系和制度,在合同签订阶段从主观上加强合同意识,提高法治观念,有效的控制建设工程质量、进度与造价,不断提高企业自身的现代化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王雪青.国际工程项目管理.--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2]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3.1

[3]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建设工程信息管理. --北京:中国建筑工来出版社,2002.

篇3

成本是为过程增值和结果有效已付出或应付出的资源代价。成本管理是指在满足质量、工期等合同要求的前提下,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通过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等活动实现预定的成本目标,并尽可能降低成本费用的一种必要的项目管理过程。获取效益是企业经营的本质表现,成本管理影响着其项目盈利空间的大小。由此,成本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它不仅是项目管理的本质,更是项目管理的核心。可以说,安全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合同管理都是为了防范由于片面强调减小成本而忽视合同管理成本投入,盲目追赶进度,忽略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而导致法律代价的激增,进而从长远的整体性角度提升项目的盈利空间。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管理是指在法律对合同的规范与指引下,从合作方的初步选定开始到合同谈判、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直至终止的全过程的、系统的管理。履约管理、变更管理、索赔管理争议的解决等都是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科学规范的合同管理可以维护甲乙双方的正当的合法权益,使合同双方愉快地履行各自的义务,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减少合同纠纷,促进工程项目顺利实施,最终实现工程成本的控制目标。

合同管理则是上述其他项目管理组成部分的依据和保证。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要素如质量、进度、安全、范围、成本等因素往往都是通过合同进行规范的,对整个工程项目的管理就是对相关合同的管理。所以,应该认识到合同管理对于工程项目及其成本控制的重要意义,运用合同规范成本管理。通过关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成本管理和合同管理这两个核心要素,合理处理好成本管理与合同管理的关系,既注重合同管理的成本控制,又注重成本管理的合同规范,从而提升工程项目管理的水平。

1 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

合同价格水平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合同管理中也需要有成本意识,尤其是在项目初期和项目收尾阶段。在订立合同的时候,要灵活运用各种谈判技巧和合同价格确定方法,提高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效益,在项目收尾阶段,要提高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

1.1 掌握项目前期阶段的合同价格方法,降低价款成本 “招标谈判”法是很多合同项目的价格都采用的常见方法。尤其是对于一些市场资源相对宽松,可供选择厂家较多,需要较大而消耗稳定集中的材料、配件,可充分利用买方市场的优势,实行招标采购,利用供方的竞争,实行“货比三家”达到质优价廉的目的,同时也可避免由于独家供应而带来在资源价格、货款上被牵着走的被动局面。[1]

“一调两审”法一调指的是需要签订合同的项目确定后组织人员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调查;两审中的一审是指合同具体承办单位与对方的初谈,二审是指由合同管理科召集有关单位与对方正式谈判。这样通过一次调研两次审价,可以将合同价款压低到最低限度。

“成本分解”法在实践中,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时,经常会出现这种情况:对方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提交自己认为很合理的预算报价,当进行洽谈时,对方以依据国家规定作为理由,而我们又没有充分的证据,对方是不会同意降价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标的技术含量低,成本构成比较明确的合同,应采用“成本分解”的办法与对方谈判。具体做法是:先让对方将标的分解报出价格构成明细,将人工、材料、设备、管理费等分开计算,然后逐项审查,每一项均给对方合理的价格,以审查后的价格作为基础,对照市场价与对方确定合理的价格。采取此种方法,可以取得充分的理由使对方同意把价格降下来。[2]

“权力限制”法指的是在合同价格谈判中,对合同管理人员所拥有的可自主决定的范围予以一定的限制,在此范围内,合同管理人员可以自主决定,超过这个范围则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能决定。所谓权力限制法就是将相关部门认定的价格,作为领导授予的最高价格与对方摊牌,有意避开人情关系和技术工艺问题,与对方巧妙周旋,达到对方接受相关部门认定价格的一种合同价格谈判方法。对于高科技含量较高的专业性和垄断性较强的项目合同,由于进行成本分解很困难或因承揽单位没有选择的余地,合同价格谈判往往非常被动。在这种情况下,可采取权力限制法。使用该办法时,一方面要取得领导的支持,另一方面应广泛收集信息,确定一个实际可行的价格。在洽谈过程中,多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利用本单位的实力和市场优势打动对方,这样可以取得双方都满意的效果。[3]

“不平衡报价”法是指在总报价基本不变的情况下,调整内部各子项的单价,争取实现既不影响总报价、中标后又可以获得好的经济效益。对先施工的子项单价可适当提高,后施工的子项单价适当降低,以利于资金周转和增加资金时间效益;估计今后工程量可能增加的子项单价可适当调高,而工程量可能减少的子项单价可适当降低,从而增加工程项目总收入。[4]

1.2 树立项目收尾阶段的索赔意识,拓宽利益空间 索赔是指由于合同一方违约而使对方遭受损失时的由无违约方向违约方提出的费用补偿要求。许多工程项目中成功的索赔成为项目管理获取收益的重要途径。很多有经验的项目管理者非常熟悉“中标靠低价,赢利靠索赔”的策略,因而索赔应在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中受到高度重视。所以,合同管理者应该熟悉索赔的类型,积极拓宽合同的利益空间。索赔按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按索赔依据分类,可分为合同内索赔、合同外索赔、道义索赔。合同内索赔是可以直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依据。这种索赔处理容易一些;合同外索赔是索赔的依据难以在合同条款中找到但可从合同条款推测出引伸含义或从适用的法律法规中找到依据;道义索赔是指在合同内外都找不到依据或法律根据但从道义上能够获得支持而提出的索赔,这种索赔成功的前提一般是业主对项目承担方的工作非常满意,项目承担方损失很大,业主预期双方将来会有更长远的合作。按索赔目的分类,可分为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其中工期索赔是对因非项目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程拖期,项目方有权要求业主延长工期避免后续的违约和误期罚款。费用索赔是由于业主的违约责任给项目方造成经济上的损失,项目方要求业主给予经济补偿的索赔。

当然,索赔必须有合理的动因才能获得支持。一般来说只要是业主的违约责任造成的工期延长或工程项目费用的增加。工程项目承担方都可以提出索赔。常见的业主违约包括业主未及时提供施工图纸、未提供合格场地、业主指令错误、延迟付款等。

索赔也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支持。合同或工程程序中对索赔的依据也应有明确的规定。提出索赔的主要依据应该是充分的证据和详细的记录,缺少任何一项材料,业主都有权拒绝项目方的索赔。索赔的证据包括业主指令、会议纪要、来往信件、备忘录、工程进度计划表、技术文件、施工图纸、照片、施工记录、各种采购发票、业主工程师签字的日工单和施工方案等。[5]所以,充分利用业主合同中留下的“开口”点,依据施工过程中收集的证明资料,利用业主变更设计等时机,在结算中争取主动,必要时进行索赔,可以拓宽利益空间,从而实现另一种意义上的合同管理中的成本控制。向业主索赔以及业主对项目方的反索赔是合同赋予双方的合法权利。但发生索赔事件并不意味着双方一定要诉讼或仲裁。索赔是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项正常的合同管理活动,大多可以通过协商谈判和调解等方式得到解决,这样,也可以节约一定的诉讼精力和相关索赔成本的投入。

      2 成本管理中的合同规范

2.1 成本管理中合同规范之必要性 合同管理则是深化成本管理的突破口,项目成本管理中的成本项目都可纳入项目的内外合同体系,成本管理需要恰当的合法有效的合同规范。

随着经济活动中合作的多元化,根据企业推行项目管理的要求及“算管结合、算为管用”的原则,企业注重内部劳务市场、机械设备租赁市场、材料市场等内部市场的建设。项目经理部与这些内部市场主体发生的是租赁买卖关系,一切都以经济合同为基础,它们以外部市场通行的市场规则和企业内部相应的调控手段相结合的原则运行,构成辐射型项目成本核算体系。项目内外的经济活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项目的成本。[6]合同履约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成本发生和成本控制的过程。而项目管理要求以总包合同为行动纲领,各分包合同及内部合同中各项经济条款要服从于总包合同,同时必须满足成本控制的要求。为此,有必要形成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各级合同的签订必须满足成本控制的总要求,通过强化合同管理,以加强和完善成本管理来进行工程管理。

2.2 成本管理中合同规范之具体措施

2.2.1 加强合同条款签订管理,做好成本预测预控 无论从合同管理的角度出发,还是从成本预控预测的角度出发,都必须签订好合同,合理确定合同需要的各项指标。成本管理的首要工作是搞好成本预测。各种合同(包括各作业层施工合同、劳务合同、材料合同、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构件加工合同等)一经签订,资源的消耗就基本落实,计划成本就成定数,因此,项目实施前各种合同的签订直接地体现成本预测的结果。

2.2.2 强化合同履约过程管理,全时段有效控制成本 成本控制的过程实质就是合同的履约过程。加强合同的履约管理,可以提高成本控制的质量,使成本的预控预测落到实处。为此,要根据各类合同中体现的成本预测结果及自身管理水平,编制详细的成本计划及切实可行的降低成本措施,细化管理责任,落实到人。要以项目经理牵头,项目核算员为主,项目其他人员共同参与,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要建立以落实责任制为手段,以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的成本分析与考核体系。[7]

2.2.3 建立合同履约考察机制,有效掌握项目的成本结果 为确保通过加强严格的合同管理实现有效控制成本的目的,在合同履约终了时,要对合同履约结果进行全面考核,真正落实各个岗位管理人员的责、权、利。对管理者、责任人进行考核,严格兑现奖惩,以便对项目的成本结果了然于胸。

参考文献:

[1]张爱宁.国际许可合同价格谈判技巧[j].中国律师.1999(6).

[2]赵界欢.浅谈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j].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7(26).

[3]高程.企业合同管理的方式与方法[j].内蒙古煤炭经济.2002(1).

[4]唐素蓉.施工企业工程项目成本管理[j].铁路工程造价管理.2006(1).

[5]陈启明.大型建设项目的合同谈判与合同管理[d].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篇4

市场经济的发展使得现代企业的经济活动变得愈加活跃。这给企业带来无限机遇的同时,也带来巨大的风险。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的,合同是企业对外沟通的桥梁,是企业发展的生命。合同管理则成为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防范法律风险的关键切入点、决定企业经营管理成败的一项重要因素。

一、合同管理概述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属于经济合同的范畴,是发包方和承包方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在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的基础上,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同时也是工程建设投资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的主要依据。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金融机构,以及建设方、承包方、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建设工程合同关系,保护工程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预防和处置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顺利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建设工程项目一般都体积庞大,所涉及的施工工序和建筑材料繁多、工作量大、施工工期长。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同步进行的。正因如此,就决定了建设施工合同的履行时间长度要比工程施工的工期长,从而也进一步要求施工工程合同管理的期限也必须长于工程项目施工的工期。最终决定了施工合同管理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建设项目是独特的,也是一次性的,不可能被复制,就算是两个建筑物的设计一样,所采用的材料也一样,但是,也可能因为施工者的不同,施工地点的不同,施工时间的不同,天气的影响等等诸多因素使得这两个建筑是不一样的。这些都造就了建设项目的动态性,也就造就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动态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点。由于工程项目施工周期长所涉及的相关事务多而繁杂,所以相对应的施工合同也具有合同履行期长,涉及项目的事务主体多。因为合同管理对建设工程项目目标的有效实现有很大的影响,若管理有不善,会导致项目目标不能顺利实现,所以它要求管理过程是高度准确的,并且是相当严密的工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严格性的特点。施工建设合同的顺利履行不仅关系到建设工程项目的效益,并且从宏观上来说还影响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它还影响到我们公民的生活和工作,所以对施工合同管理过程的要求是严格的。

二、合同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1.合同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

合同管理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地位不仅体现在外部管理中,也体现在内部管理中。

1)合同管理在企业外部经营活动中的地位

企业对外进行的一系列经营活动贯穿着企业的外部关系。这些外部关系包括横向的经济关系和纵向的经济关系,这交织在一起的两个方面,构成了企业经营的主要内容。企业外部经营活动的内容丰富繁多,包括调查、预测、决策、采购、销售、协作、宣传、服务、旧产品改进和新产品开发等主要环节或项目。②但这些活动最终都表现为企业与企业或经济组织间的合同关系。合同在这里成为企业建立外部关系的纽带,因此,做好合同的管理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企业外部经济关系的构建。

2)合同管理在企业内部管理中的地位

企业外部关系通过合同形式确立之后,必然会反映到企业的内部关系上来。企业内部关系表现为企业内部间各构成要素间的关系,其基本内容可概况为:人的要素和物(财)的要素。企业内部管理就是按照一定的形式和秩序,把企业内部的各种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组织起来,实现人的要素和物的要素的结合,即人与人、人与物、物与物的结合。③只有把企业内部管理活动处理好,企业的各项经济活动才能正常运行,才能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企业订立的所有合同的目的,都是为了使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能够很好地付诸履行,以达到相应的经济目的。合同履行的过程就是企业内部的人的要素和物(财)的要素相互结合、协调运行的生产经营的过程。为确保这一过程的顺利进行,企业内部就必须实行计划管理、生产业务管理、技术质量管理、设备管理、财务管理等各项管理活动。合同能否顺利履行,需要企业内部各项管理活动的紧密配合和共同努力。同时,对合同履行过程进行管理,还能为企业各项管理活动提出目标和具体要求创造一定的条件。

2.工程中合同管理的作用

1)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也为推动市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重要条件。在市场经济不断完善的情况下,建筑市场也逐渐走向了规范化,合同便是这种社会发展的产物,通过多年的合同管理与规范的实践可以看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能够有效的对建筑市场进行规范。在管理建筑市场时,通常会出现由于没有具体的条款要求而出现的不能执行某些职权的情况,合同的出现及应用恰好解决了这一问题,它可以通过具体的法律、法规对工程中出现的不合法行为进行管理与制约。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逐渐走向法制化,这一时代背景也要求建筑行业实现法制化管理,因此,加强建筑工程合同管理既为建筑行业的顺利发展奠定基础,同时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又为市场经济的繁荣进步提供重要条件。

2)合同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的前提,当前建筑领域中,任何建筑工程的首要任务就是签订相应的项目合同,合同是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它可以对整个建筑工程的质量、工序、施工技术、目标等进行严格、合理的规定,如果不能对建筑工程合同进行有效的管理,就会严重影响工程的进展,各种影响工程质量、进度等的问题就会屡见不鲜,最终导致工程目标无法实现的现象,因此,合同管理应当是建筑工程正式实施的首要步骤与重要前提。

三、目前建设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合同文本签订不规范,内容表述不严谨

工程施工合同条款多,相关文件多。一方面,当事人对合同不够重视,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完善、不严谨、内容不明确而导致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量的计量、进度款支付以及工程结算时缺少依据,产生合同纠份。另一方面,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承包商为了拿到业务不得不迁就业主,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很多条款都得满足业主的意愿,处于被动地位,致使承包商对合同内容把握不严。

2.阴阳合同的存在

建筑工程在签订合同后以及开工之前,需要依据合同额缴纳各种税费、手续费及保险费等。很多企业为了减少这部分费用,经建设与施工单位协商后,决定采取阴阳合同的形式:即以格式文本合同签订作为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的合同,而另一方面私下签订一份实际操作的合同,并且这两份合同的工程款价格、付款方式或其他内容等都有较大的差别。在这种阴阳合同的模式下,很多工程中实际发生的内容,到底以何为解决依据,经常容易出现歧义,并且导致各种纠纷的产生。特别是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这块,经常给建筑施工企业带来较大的困扰。同时也给建设管理部门和审理部门的管理带来了较大的麻烦。建设单位管理部门对于纠纷处理的依据是双方的合同,法律上承认有效的合同,是双方送到建设管理部门备案的格式文本合同,这与实际中的执行合同有较大的差别,导致判决依据出现偏差,无法达到真正的效果。

3.合同中条款不明或缺项

建设工程项目合同中涉及到的条款非常多,很多部分需要合同双方进行协商后确定。特别是对于承包范围这块内容,经常出现不够明晰或者是缺项的状况。如土建施工的抹灰工程内,只写了一个含抹灰工程,但是工程实际中,有些位置是不需要抹灰的,这就导致在施工过程中,引起施工单位的误解,或者是有些该抹的位置没有抹,引起双方的争议。特别是不同工种之间的交接面划分一定要在合同中给予足够的明确,否则容易导致后期双方重合或者都无人施工的现象。

4.合同管理意识薄弱,缺乏专职的合同管理人才

建筑施工企业在管理中注重工程经济和技术,对合约缺乏关心。进行项目管理的过程中,相关的机构都没有合同管理的部门,这导致对合同的管理具体的操作流程和管理体系是缺乏的,在合同管理的过程中就会比较混乱,及时动态的合同管理就没有办法进行。由于合同管理具有技术性、专业性强的特点,因此进行管理需要专门的高级管理人才,对法律、经济、管理等都具备一定的掌握和熟悉能力,对合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能及时有效的进行解决。在目前的建筑管理中,进行合同管理人员大多不是专门的专业人才,人员的素质不能得到根本的保证,对合同管理的具体要求不能很好的满足,整个合同管理工作就会受到影响。

5.合同签订不规范,法律意识和索赔意识淡薄,合同索赔工作难以得到实现

一些建设项目不采用标准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规范的文本进行签订合同。通过自制的、粗略的、模糊的文本条件,减轻自身责任,将工程风险转移给他人。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头形式下达任务,待工程竣工后,再补签合同。同时由于我国建筑市场长期处于买方市场,很多建设工程合同存在有失公正,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不对等的现象,干扰了索赔工作的顺利进行,而承包方普遍法律观念不强、自我保护意识差、索赔意识淡薄,导致索赔工作难上加难,致使承包方承受很大损失。

四、完善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对策

1.完善一套标准化的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环节中,从起草、评审、签订、变更、解除、函电、记录均需形成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具有较强操作性和方法步骤较为标准的管理制度。制度的标准化给整个合同管理提供准绳。通常企业经济合同的管理有若干制度,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要求定制符合企业的制度。这些制度在执行时,要讲究一个“严”字,必须在可操作性上做文章,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尽量避免官样文章,成为摆设。

2.坚持全面地、合理地评审合同

合同评审是找出合同中不合理、不合法、不可行的条文,采取措施,加以修正,最终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建筑合同的评审要注意求基础资料齐全,一起综合进行评审资料招标文件,包含乙方预算、标函及甲方其它规定等。评审合同时,对合同进行逐条审查,最后形成评审文字材料,提出修改意见,本着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原则,主管负责人对合同是否签订作审核结论。

3.加强管理施工合同索赔工作

合同的管理和索赔涉各个方面的知识,专业性很强,需要专门人员机构来从事这项工作。不能将合同管理作为营业科或预算科的一种兼职工作。要求承包商在签订合同时要充分全面考虑相关不利因素,采用最有效的合同管理和索赔策略。提高合同管理和索赔的水平不仅有利于解决合同争端和赔偿问题,更有利于提高整个项目管理水平和整个企业管理水平。

4.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

社会的发展主要依靠的就是人才的力量,人是一切行为发生的主体,因此,在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要努力加强合同管理人员的职业素质,其职业能力的高低是决定合同管理效果是否良好的重要因素。对于合同管理人才整体职业素质的提升,笔者认为主要要做好两点,一是要严格控制合同管理人员的选拔与录用,在经过的严格的帅选与考核之后,确保其具备良好的专业技能与综合素质再进行录用,坚决避免通过走关系等不良手段录用合同管理人员,从而把好准入关,为后续工作的开展奠定基础;二是要对合同管理者按时进行适当的教育培训,从而不断丰富他们的理论知识、职业能力及综合素养,培养他们成为合格的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者。

5.建立健全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制度体系

制定建设工程全过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使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步入规范化、法制化道路。在电子招投标系统建立合同违约、信用缺失信息记录平台,对违约次数高的企业取消招投标资格,进而规范各方主体的行为,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6.合同法律知识培训

各地政府部门组织有关合同法律知识普及的培训,要求建筑市场的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必要的合同法律知识,在各地成立合同管理工作的监督部门,把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资质等级核查的范畴,保证建筑企业重视并做好合同过程管理。

7.加强合同内容的分析和交底工作

建筑工程合同中的内容关系到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价款、索赔、签证、目标等各项要求和具体规定。根据合同签订的内容,双方均应该分析各自的优缺点和风险因素,并找出合同中的漏洞和不足之处,并及时与工程部门人员进行沟通。让现场管理人员及时了解各风险点和重点控制因素,这样才能保证双方利益得到有效的保证。

8.加大合同管理力度

合同的谈判到签订已经后期的跟踪管理,需要有专业人员来执行。所以要做好合同管理,首要要求具备过硬的技术素质和敬业的责任态度,控制好合同从签订到后期管理的每一个过程。特备是对于合同的变更,补充等内容,必须要谨慎对待,并及时传达到工程现场的每一位管理人员,做到信息的及时流畅传递,随时了解合同内容的变化。

综上所述,通过准确识别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和履行各阶段中的风险,正确评估其危害,加强合同的管理,一定能避免或减少风险,大大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建设项目按期高质量地完成。

参考文献:

[1]方远明.当前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对策思考[J].铁道工程学报,2003,02:132-134+12.

篇5

1.1.1 雇主使用或占用永久工程之任何部分,除非合同可能如此规定;

1.1.2 由雇主人员或雇主对其负责的其他人员提供的工程任何部分的设计(如果有);

1.1.3 不可预见的,或不能合理预期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应已采取适当预防措施的任何自然力的作用。

1.2 正是因为承发包双方承担的风险不一样,FIDIC建议,有如下情况之一的,应采用D-B模式,不采用EPC模式:

1.2.1 如果投标人没有足够的时间或资料,以仔细研究和核查雇主要求,或进行他们的设计、风险评估和估算;

1.2.2 如果建设内容涉及相当数量的地下工程,或投标人未能调查的区域内的工程;

1.2.3 如果雇主要严密监督或控制承包商的工作,或要审核大部分施工图纸;

1.2.4 如果每次期中付款的款额要经职员或其他中间人确定。

1.3 另说明,D-B模式中雇主的风险与我们熟悉的FIDIC红皮书《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是一样的。在此,如果仅从承发包双方承担的风险看,D-B模式更靠近C模式(施工承包)。

1.4 从本文1.1.3可以看出,FIDIC最主要的划分风险的原则(承包商承担风险的范围以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能否合理预见为限)在EPC模式中失效。进一步,结合银皮书中的4.12款和5.2款看,实际上,EPC模式要求承包商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负责,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风险。

2. 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界定

2.1 指导意见对工程总承包的界定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承包”。该概念界定存在如下问题:

2.1.1 以工程总承包企业界定工程总承包,难免有概念循环之嫌。

2.1.2 全过程承包自然是工程总承包,若干阶段的承包就未必如此,比如,只承包勘察或设计或采购任务就很难被认定为总承包。

2.2 与总承包概念相对的是分承包。实际上,与FIDIC的银皮书、黄皮书和红皮书相对应的承包都是总承包,三者的共同点是承包方承包了施工。

2.3 建设项目展开的阶段一般为:计划、设计、施工、运转。(此处的计划主要指可行性研究,不包括勘察设计。)从此阶段划分看:

2.3.1 EPC模式承包的阶段包括计划、设计、施工;

2.3.2 D-B模式承包的阶段包括设计、施工;

2.3.3 本文1.3中的C模式(施工承包)仅包括施工。

2.4 应说明,总承包概念容易引起的误解是人们喜欢将之等同于建设全过程承包,指导意见亦未能完全避免该误解。若立足于建设全过程,则唯有EPC模式可堪称总承包;若立足于项目的全过程,即考虑2.3中项目的运转,则可能只有BOT及其派生模式可堪称总承包。

2.5 因此,工程总承包的概念宜界定为:承包方受业主委托,按合同约定对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之全过程或至少包括施工的若干阶段的承包。除此之外的其他承包可称为阶段或分项承包,但按承包的应有之义,只承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不应属于专项承包。

2.6 与2.5相应,工程总承包企业可界定为:具备相应资质,能对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之全过程或至少包括施工的若干阶段进行承包的企业。

2.7 2.5中对工程总承包的界定与指导意见有所不同,按指导意见,不包含施工的承包,比如设计-采购(E-P),也属于工程总承包之列。但是,这种不同不应该影响到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界定(请参见本文4.2.2)。

3.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界定

3.1 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为:“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该概念界定存在的问题如下:

3.1.1 与2.1.1相似的问题;

3.1.2 “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并不能与指导意见对总承包的界定区别开来,比如,承担项目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任务(指导意见中的项目管理承包PMC),到底是工程项目管理还是总承包?

3.2 在指导意见中,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应是相对的,即工程项目管理总是在代表业主对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中的总承包)进行管理。如果我们不这样理解,按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则工程项目管理完全可以回到业主自营的时代。另外,指导意见已明确同一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两企业不可同时承担一个工程的项目管理和总承包,-这即说明,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之所以相对,是要力求二者互补。

3.3 明确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系相对互补的关系,则按本文2.5的界定,不论是工程总承包或是专项承包,都可需要项目管理的介入。但是,对于项目可行性研究,则可能构成例外,即,对于包括可行性研究的EPC模式,需项目管理的介入,应不会有过多的质疑,但对于只承担可行性研究的项目管理服务,是否需要另一项目管理企业介入项目管理,则是值得质疑的。

3.4 考虑到项目管理的目的是受托方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按指导意见的陈述),而控制和管理最原初的依据即是可行性研究,因此,0对只承担可行性研究的项目管理服务,应不需要另一项目管理企业介入项目管理。-FIDIC在本文1.2.3中的建议也即是此理。

3.5 有鉴于此,工程项目管理宜界定为:受托方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或专项承包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的服务。

3.6 与3.5相应,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可界定为:具备相应资质,可对工程项目的总承包或专项承包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应服务(包括承担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以及做作为可行性研究之必要结果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的企业。

4. 二企业的比较及市场培育

4.1 对比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4.1.1 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力求一种相对互补的关系;

4.1.2 工程总承包以施工为主导,工程项目管理以可行性研究为主导;

4.1.3 在总承包EPC模式中,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在可行性研究方面可能会有所融合(后者对前者更多的是参与而非管理)。

4.2 4.1中的分析不是绝对的,但是,对于目的是要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而言,以此界分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应是适当的。理由如下:

4.2.1 不具备施工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与不具备可行性研究能力的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一样,都缺乏核心竞争能力。

4.2.2 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一个具体的项目上,可能只侧重一二方面任务的承揽,比如,工程总承包企业可能只进行设计-采购(E-P)承包,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可能也只承担设计和采购管理,但具体的承揽任务的方式不应该影响两企业的界定。在指导意见中,之所以会出现2.1.1和3.1.1中的循环,也是出于此种意识。

4.3 以我国目前的现状看,在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中,设计与施工都有实力较雄厚的企业来完成,但计划与运转环节则相对乏力。因此,

4.3.1 加强企业对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能力几乎既是行业界所期,也是指导意见的一个侧重。在指导意见中,无论是项目管理服务(PM),还是项目管理承包(PMC),可行性研究都是其中的重要内容;而指导意见将EPC模式作为工程总承包的第一推荐,也无非是要强调可行性研究。人们易于将工程总承包等同于项目的全过程承包,更像是出于这种行业期待。但是,

4.3.2 以目前的情况,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以加强企业的可行性研究能力为重点,应无可非议,但不宜急于以行政的力量将EPC模式作为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企业的重点,因为这里不仅涉及到一个资源配置的问题,同时,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可行性研究能力在一定程度上是与EPC模式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得以诞生的前奏。

4.3.3 涉及项目运转环节的总承包,比如BOT,只是在EPC模式的基础上再加一个融资问题(FIDIC出版其银皮书的目的之一就是要适用于BOT项目或类似投资模式下的设计采购施工合同),可与EPC模式的总承包一并考虑,并可以此藉市场需要来促进与EPC模式相适应的总承包企业的发展。

4.4 鉴于4.3的分析,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培育发展适应D-B模式的总承包为宜,这可以通过勘察设计企业或施工企业的改造和重组,或通过二者的结合,得以便捷地实现。-在这一点上,指导意见是十分中肯的。但是,指导意见同时鼓励勘察、设计、施工企业发展与工程项目管理相应的能力,还需注意两点:

4.4.1 按指导意见,工程项目管理企业承接业务的最大范围是项目管理承包(PMC),因此,即便勘察设计或施工企业具备工程项目管理的能力,它们也更愿意承包设计或施工任务本身。另外,勘察设计或施工企业也不能界承包失败之后再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因为一般而言,后者发生在前者之前。

4.4.2 以4.3.2的分析,如果勘察设计或施工企业还没有发展成为与EPC模式相适应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则其在能否发展具备可行性研究能力方面可能会受到局限。如此,按4.2.1的分析,该企业在工程项目管理上必然缺乏核心竞争能力。

4.5 因此,培育发展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宜通过建筑业中的中介机构,比如咨询公司、监理公司等,经整合而完成。但值得强调的是,在此整合过程中吸收建筑师的加入应系十分必要。

4.6 应说明,指导意见的目的之一,是意欲通过建筑行业结构的调整,以使其更加适应市场发展的需要。本文从FIDIC合同条款中D-B模式与EPC模式风险分担的差异入手,分析界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目的就是要廓清二企业在市场中的定位。但是,一种企业能否发展,还需具备制度层面上的发展空间。以本文对二企业的分析界定,届制度空间充分时,二者之间的相对互补关系即可组合成为国际上通行的各种工程管理和承包模式。

篇6

一、引言

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基础,在管理的过程中其他任何管理都是围绕合同管理为依据和基础的。而技术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质量管理和计划管理的依据,是工程项目管理的关键和基础。合同管理和技术管理是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中的两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怎样有机的把二者结合起来为项目施工管理服务是值得探讨研究的。本文主要针对上述问题进行展开的。

二、合同管理出现的问题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不仅是建立和维持良好建筑市场中经济秩序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方法,还在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等方面有着重要的作用。由于一些管理体制和思想观念的缺陷使得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主要出现的一些问题。

(一)首先是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相脱节。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投标管理有着非常紧密的联系,它可以有效地控制施工进度、质量和资金的投入。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经济标”和“技术标”的管理和编制以及施工合同管理是分属于不同的职能部门的。如果投标中标,与甲方签订合同后,技术交底往往只是一种形式,从而导致施工合同管理与投标管理相脱节。

(二)“口头协议”与“私下合同”屡禁不止。所谓的“口头协议”和“私下合同”,是相对于‘正规合同’而言的,而在同一个工程项目中,往往私下协议与合同并存。正式合同用《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双方当事人并不履行,只是用作对外检查,以应付各级管理部门的检查。实际执行是以合同的补充条款形式或者口头协议,此类条款常常是私下合同,这样就把招投标产生的中标合同部分或全部,换成违法或违反国家及政府管理规定的内容。

(三)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索赔意识。施工合同经过承包商和发包商双方依法签订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或不履行合同赋予的权力和义务。但是在实际的履行中,由于一些人有意见分歧或者被经济利益所驱动,就不严格执行合同文件,从而引起纠纷。但是却拿不出一个完整的索赔法律依据,从而导致企业蒙受不必要的损失。

三、技术管理出现的问题

技术管理是指对构成施工技术的各个要素以及各项技术活动,进行有效地计划和决策、组织和指挥,并且要控制和调节的一系列技术组织管理的活动。众所周知,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等都会影响施工项目的效益,但是施工项目技术管理对项目效益的影响确不被重视, 从而带来了很多问题。下面我们来看看技术管理中的一些问题。

(一)对项目技术管理的措施落实不到位。由于对项目技术管理不够重视,没有建立好良好的技术管理制度,项目内部技术管理资料缺乏,有错漏,影响了工程项目的验收和工程进度,为今后的工作带来了困难。

(二)不够重视项目技术管理的工作。项目部不够重视竣工以后的技术管理工作,也不重视项目技术管理经验的积累,最后使得技术管理的总结程序不能等到一个项目施工的完成,不仅使重要的技术经济数据流失掉,也没有办法带动企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高,浪费了管理资源。

四、怎样解决出现的问题

针对于项目施工合同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要通过以下办法来进行解决。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法,实行量价分离,市场定价

要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项报价以及招投标文件中的质量、进度条款作为施工合同执行的监控依据,同时引进监理工程师及造价工程师等中介管理机构参与工程管理活动。这将从根本上解决了建设工程从工程招投标管理到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施工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与监控,从源头上控制了工程实体形成过程投资的合同过程管理。

要加强承包商与发包商双方对合同的法律认识,增强索赔意识

我们要通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通过不断的宣传和学习,使得承包商和发包商利用法律武器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利。

(三)要规范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严格控制合同管理

合同是为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具有法律依据的协议书。对中标工程项目合同的签订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合同的内容要经过仔细的阅读与考虑。要遵守和执行合同的内容,进而确保工程项目进度和施工的质量。

对于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中所出现的问题,要通过以下办法来进行解决。

应当在公司的管理制度中明确项目技术管理的要求

要明确公司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要从制度上明确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在项目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要提高工程项目施工技术管理人员的技术水平

要加强对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来增加企业的人力资源。

要提升项目技术管理工作

要建立竣工后的技术管理总结制度,把一些技术数据资料进行总结和分析,用于管理工作的改进和创新,从而提高项目部和所有技术管理人员的水平。

五、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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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projects; Contract management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建筑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及其重要意义建筑工程合同属于经济合同,是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为了完成其所商定的工程建设目标以及与工程建设目标相关的具体内容,明确双方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它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在建筑工程项目实施建设过程当中的最高行为准则,是规范双方的经济活动、协调双方工作关系、解决合同纠纷的法律依据。合同管理则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从而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合同纠纷,防止、制裁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合同条款实施的一系列活动。

1.加强合同管理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用合同来引导和管理建筑市场,顺应了政府转变职能,应用法律、法规和经济手段调节和管理市场的大趋势。而各建筑市场主体也必须依据市场规律要求,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就是合同管理。

2.合同管理是建设项目管理的核心,加强合同管理是进行有效项目管理的需要。任何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都是以签订系列承发包合同为前提的,忽视了合同管理就意味着无法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进行有效控制,更勿论谈及对人力资源、工作沟通、工程风险等进行综合管理。只有抓住合同管理这个核心,才可能统筹调控整个建筑工程项目的运行状态,实现建设目标。

3.加强合同管理也是规范各建设主体行为的需要。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界定了建设主体各方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关系,是建设主体各方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法律基础,同时也是正确处理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过程当中出现的各种争执与纠纷的法律依据。纵观目前我国建筑市场的经济活动及交易行为,所出现的诚信危机、不正当竞争多与建设主体法制观念淡薄及合同管理意识薄弱有关。加强合同管理,促使建设主体各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处理所出现的争执与纠纷,能够起到规范建设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对整顿我国的建筑市场起到了促进作用。

4.加强合同管理是我国迎接国际竞争的需要。至今,我国建筑市场已全面开放,面对接来自国外建筑企业的冲击与挑战,就必须适应国际市场规则、遵循国际惯例。只有加强合同管理,建筑企业才有可能与国外建筑企业一争高下,才能赢得自己生存与发展的空间。

(二)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范围广,牵涉了来自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等多方管理。笔者结合自己多年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践,认为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1.重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文本的拟定与分析在合同文本的形式上,应该尽量采用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因为使用不同格式的合同而产生经济纠纷的例子并不鲜见。因此,应该尽量使用各类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业厂房、交通设施及线路管理的施工、设备安装的合同样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非特殊情况,勿使用发包承包双方自行拟设的合同文本格式。此举可以有效防止所拟定的合同出现缺项、漏项及不平等条款。同时,也有利于行政管理机关对合同实施进行监督,有助于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及时裁判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利益。

另外,在拟定合同文本的内容时,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现状进行深入调研,使拟定合同具有预见性,且要对合同进行细致分析,避免所拟定的条款出现歧义。拟定合同文本要把握以下要点:明确合同订立时间及优先顺序;约定价款中核定工程量清单的时间期限;专用条款中明确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重视索赔条款的拟定。应该对所拟定的合同初稿进行合法性分析及完备性分析。确认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是否具备相应资格;工程项目是否具备签订与实施合同的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合同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同时要确保构成合同的各种文件齐全、合同条款齐全、合同用词准确、对工程可能出现的不理情况有足够预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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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重要性

根据发生的性质的不同,可以将公路工程的项目成本分为两种类型,分别为固定成本、可变成本[2]。其中固定成本指的是发生总额是一个固定的成本,其不会受到工程量的增减而发生变化,但固定成本的降低与施工方案及资源配置、施工进度等有着密切的联系。可变成本指的是发生总额会受到工程量的增减的影响出现成本的变动,比如,施工材料费、施工人工费等。通过减少投入与降低单价,能够使人工费、材料费降低。通过分析项目成本构成,项目成本的影响与项目的经济活动有着很大关联。它们之间的联系是建立在合同的基础上,从本质的角度来看,合同的履约过程可以看作成本的发生过程。因此,形成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成本管理体系十分有必要,合同管理的强化对促进成本管理发挥重要作用,甚至还有助于项目管理的提升。

2合同管理对于公路项目成本管理的作用

首先,合同管理属于项目管理的重要部分,合同中体现了建设项目相关的内容,双方权利与责任在合体中明确规定,所以,它在公路项目中的制衡作用具有重要意义[3]。而且,项目管理依赖于合同管理,合同给项目管理提供有效的依据,合体管理人员应当注重其重要性。合体制定过程中,需要参考《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与交通规范,但客户通常都会增加一些专用条款来规避施工中的风险,以此使公路项目达到良好的效果。因此,项目实施的前期阶段,需要深入了解合体文件的所有任务,当出现问题时能够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另外,合同管理对造价控制有着一定作用,承包商、工程师工程项目计量与支付实质的主要参与者,将承包商完成的合格工程量或工作量作为依据,其中有计量、计价、支付等程序,科学计价并办理支付的过程。由于要实现成本控制的目标,工程支付台账的设置是必不可少的,其对支付金额、支付数量等方面能充分体现出来,之后根据合同数量,将总的支付金额计算出来,掌握工程量的完成状况。然后,合体管理帮助达成建设目标。合同管理在工程项目管理中占有重要地位,其贯穿于整个项目中。因此,对项目实施的各项环节、每个步骤进行合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最后,合同管理对生产安全起到保障作用。安全生产是工程建设的核心,只有保证工程建设的安全,才能使项目参与者获得根本利益。

3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全程性

3.1成本控制的全程性

(1)事前:成本的预测分析及管理策略。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主要为事前规划和预测,保证目标成本,深入分析目标成本,并将其落到实处;(2)事中:成本的对比分析及纠偏策略。实施项目时,应时刻对比分析目标成本与实际成本,及时发现两者之间的差异,并将其反馈给相关的单位,给予有效的措施纠正,尽可能将损失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以此为实现目标成本奠定基础;(3)事后:成本的核算分析及奖惩措施。事项成本形成后,通过核算、分析实际成本,查出成本节约或超支的主要因素,将其责任归属明确,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责任单位奖惩。同时,也为今后醒目成本管控与修订成本管理办法提供有有效的参考资料与数据。

3.2合同管理的全程性

(1)事前:合同的谈判与审查。首先应做好合同管理的前期防范工作,首先从潜在供应主体的资信情况的调查着手,其次,对合同签订前的会审制定建立健全,会审合同谈判形成的合同文本;(2)事中:合同的履行与监督。合同履行过程监督与管理是合同管理事中控制的核心,以此使合同能够有效履行,防止出现违约的现象发生。在这个过程中,应对合同履行记录、跟踪合同履行过程以及合同结算支付等工作落实到位;(3)事后:合同的纠纷与应对。对合同出现的纠纷问题才有效的应对措施,需要注意的是,事后应对处理是在事前防范与事中控制无效的情况下,来降低企业的经济损失所采用的一项不得已的措施,其是合同管理最后的保障[4]。一旦发现合同履行出现问题,应技术采取有效措施处理。

4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的管理要点

(1)在施工企业的合同管理中,最关键的为分包合同管理,其与其他的合同相比,其隐含的风险比较多。且分包行为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分包商违约、分包商不当、分包合同内容不严谨等,增加了分包风险的发生,给施工企业的发展带来不良的影响。为了避免分包风险的发生,尤其要注重这几项工作:①审核分包商资质。主要了解分包商的资信、履约能力、承担风险能力,假如可能的话,还可以了解分包商的银行与用户单位,以此防止由于分包商选择不利而造成分包风险的发生。②做好合同策划。在选取采购方式时,应了解拟分包工程项目的特点与要求,采购方式包括谈判、招标、直接采购。合同形式有两种,分包为单价合同、总价合同,合同条件可以自行拟定,也可以采用某个合同文件范本,在拟定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时,应将这些条款与事项的方案对比分析,选出最佳的合同条款,以此使合同的执行力得到保障。为了减少与分包之间的纠纷,降低合同风险的发生率,在分包合同的签订当中,应将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工程款结算等纳入到分包合同中。另外,在拟定合同条款时,应要求分包商商提供履约担保,以此使分包合同中分包人的违约风险得到有效化解。③加强分包合同管理。施工企业在制定分包商的管理方法时,首先应当将分包授权管理体制进行规范,并对签证程序及规定进行完善,对相关的证据材料全面的收集起来,为今后可能出现的纠纷的应对工作奠定基础。(2)在实施项目时,项目部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成本控制、人人参与”的理念,以及“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成本控制意识。(3)加强分包合同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各个部门应做好相关的工作,比如,基础资料的归档、整理,汇总形成成本归集分析资料、财务状况盘点等。另外还包括项目费用的核算,判断材料、半成品、配件库存等。(4)强化材料的管理与控制。首先应对保证材料质量,把好采购关,以此使采购成本控制好。项目部需要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采购,坚持“货比三家,择优选用”的原则,力争使材料成本降到最低,并保证优质的材料。同时,还需要把好材料手发关,防止出现材料的浪费现象,实现节约用料。但材料进场时应严格检测,查看是否存在质量问题,保证材料的管理的控制。

5结语

总而言之,施工项目获得良好经济效益与成本管理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强化合同管理对促进成本管理发挥重要作用,以成本管理作为核心内容,以合同管理作为主要手段,不仅有利于项目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控制与自我约束,而且对施工企业进行检查、监督与服务等工作奠定良好基础,其对促进工程项目与施工企业经济效益的整体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叶群,陈聪聪.浅谈公路工程项目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J].科技创新与应用,2015(17):209.

[2]陶玉彬.浅谈公路工程项目施工成本的控制与管理[J].民营科技,2011(11):222.

篇9

一、甲方的职责和权限

1、甲方的职责

(1)负责组织施工合同“交底”和施工组织方案的审定以及建设单位、地方社会环境资源的联系衔接;

(2)负责项目运转所需资金的筹措及其他风险控制;

(3)协助乙方组织竣工验收、竣工决算和评优申报;

(4)负责组织项目管理期间和终结时的考核审计;兑现项目承包人经济收益(包括薪金)或实施经济赔偿处罚;

(5)协助乙方选聘项目管理人员,组建项目经理部,配置其他生产要素;

(6)根据项目需求及乙方请求对外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材料设备购置合同、机械材料租赁合同等。

2、甲方的权限

(1)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协调;

(2)除建设单位指定外,有权将项目的安装和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集团公司所属专业公司;

(3)乙方违法、不执行国家标准不按规范进行管理施工、违反集团承包管理办法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进行纠正,责令停工整改、予以经济处罚、终止承包合同、调整承包人。

二、乙方的职责和权限

1、乙方的职责

(1)代表企业实施项目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相关管理制度,积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对所施工的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2)根据国家规范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计划;

(3)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生产要素的配置和管理;

(4)组织制定和实施项目经理部各项管理制度;

(5)在企业授权范围内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地方政府相关部门、企业管理层的工作联系和协调,负责劳务分包、协作单位的管理;

(6)解决施工现场和项目经理部出现的问题,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

(7)负责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提供和准备相关技术经济资料;

(8)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鉴定和评优、评奖申报;

(9)负责员工的管理教育、企业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0)接受上级和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认真落实整改意见,提高管理水平;接受本企业的检查监督和考核审计;

(11)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工作和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完成清收工程款等债权债务的清理和移交;

(12)按照甲方的要求报送完成各种指标的情况;

(13)按分公司规定及时足额交纳职工的各种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2、乙方的权限

(1)代表甲方实施项目管理,全面履约施工合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强制性标准、规范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

(2)根据甲方的授权,组建项目经理部,主持项目经理部全面工作;

(3)确定项目经理部组织架构,选择聘用管理人员和生产工人,少数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按规定程序可外聘;确定管理人员职责、权限,并组织考核奖惩;

(4)有权在甲方确定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单中选择劳务队伍,但必须报发包方备案;

(5)甲方授权的范围内自行组织物资采购;

(6)按照集团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决定其项目资金的使用;

(7)按照以收定支、效率优先的原则决定项目经理部人员薪酬分配(参照局对项目薪酬分配管理办法)

(8)根据企业授权,协调处理与项目有关的内外部事项,重点跟踪后续工程项目和参与其他项目的经营活动。

三、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双方在履行承包合同产生纠纷时,首先应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依据集团公司工程项目责任承包管理办法,进行调解;

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成立、生效;

五、其他

1、本合同的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订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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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评审

依据组织的长远规划、战略目标、近期工作计划,对项目进行市场、政策、方向等方面的评估,进而对合同缔约目的、预期效果进行决策性分析,形成合同起草指导意见,并对合同草稿进行立意审查的过程。包括口头表达的要求得到确认,异议已得到解决,乙方有能力满足规定的要求。同时对合同评审中的结果及评审所引起的措施的记录应予以保持,产品要求发生变更,应修订合同并及时将修改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

审查实质上是前合同事务,对合同的起草修改起至关重要的作用。其责任部门为组织的最高决策机构。法律事务机构以及相关职能机构可以提供咨询建议。评审方式可依据项目类别、项目大小、技术难易程度、采取授权人审批、会签评审二种方式,一般掌握准则:大或难项目采取会签评审,小或易项目采取授权人审批。需要指出的是无论会签或评审项目都应准确理解甲方要求,包括甲方口头表达的要求, 如:项目的名称、阶段、规模、投资、内容及标准是否明确,产品要求是否在委托任务书、合同中得到明确规定,合同中的技术、质量和工期要求是否可行,是否有能力满足顾客对产品的使用、交付和服务各方面的要求,供需双方对合同或订单理解不一致的问题是否已得到解决,对顾客提出的可能使具有风险的特殊要求,是否有相应对策,是否采取必要的、可实现的技术上和资源上的措施。

二.职业道德建设

工程设计行业独特的工作内容、工作方法、专业技术手段以及其特定的服务对象,决定了该行业的从业人员必须遵循一定的职业道德规范,才能调整好其内部、外部的各种关系,充分发挥工程设计行业在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树立良好行业风尚的需要良好的职业道德一旦形成,在净化行业风气、树立良好的行业风尚方面的作用将是持久的。这种良好风尚的形成,离不开每个工程设计人员高尚职业道德品质的作用。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现的道德观念的变化和社会大环境的不良因素给职业道德建设带来的负面影响,使得是非、得失、利弊、好坏等评判标准多元化,导致道德滑坡,工程设计行业出现了许多违背职业道德的现象。加强设计队伍管理首先要建立一支能打硬仗,精诚团结、配合默契的管理队伍;正确划分各级技术管理的权限,要坚持放权到位、管理到位、责任监督到位、充分发挥每一位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其次是工程设计项目在开工前要编制项目设计大纲、建立质量保证体系,把工程设计项目管理落到实处。 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的关键。首先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设计项目的策划者、组织者、实施者,他要策划工程设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并对工程设计项目的总体质量负责。在前期他要组织各个设计人员正确理解招标书或委托方的建设意图,编制“设计大纲”。在设计的适当阶段组织好方案论证、设计评审、设计验证等工作。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除了带好整个设计团队外,还要注意对年轻设计人员的培养,这包括对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对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助理培养、专业负责人对本专业设计人员的培养、审核人员对校对人员的培养等,只有不断提高他们的质量意识,拓宽专业知识面和内外沟通能力,才能使公司拥有更多技术水平高、职业道德好的业务骨干,从而提高公司专业技术人员整体业务素质。

设计完成后项目负责人还要关注整个工程设计产品的完整性,它包括方案阶段的设计模型或多媒体;扩初阶段除了满足工艺、使用功能要求外,还应满足甲方招标文件、设备订货的要求;施工图阶段要对各相关部门在评审中提出的意见逐条落实,特别是对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条款的执行情况必须重点检查,以确保施工图审查一次通过。在施工图交付甲方施工以后,项目负责人要主动组织各专业设计人员做好现场施工配合工作,以保证工程设计项目的质量总体得到控制。所以加强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是设计院人员素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三.明确工程的质量目标

搞好质量管理首先要明确工程设计项目的质量目标。在工程设计前应根据甲方要求、工程的实际情况、工程勘察报告等实际情况确定工程设计项目的质量目标,并在设计的各个阶段严格控制、确保工程设计项目质量目标的逐一实现。

要抓好关键过程的设计控制。对重大或关键过程的设计除了要有具体的设计方案外,更要有设计创新。在设计过程中,项目负责人要组织有关人员根据设计院自身的特色制定有关符合本工程的设计方案并组织会审和征求专家意见。除了按质量标准规定的复查、检查内容进行严格复查、检查外,还应进一步强化对关键设计过程工作的复核,杜绝因设计引发的质量事故发生。同时积极促进新技术、新材料在工程设计中的应用,提高工程设计的技术含量。 严格按设计规范设计。根据工程设计项目的特点、公司应组织力量编制各专业统一的设计说明、技术措施、技术规定。编制标准规范、图集、节点详图的有效版本目录和计算机应用软件的有效版本目录,并按常用、通用、选用标注目录,方便设计人员选用,同时还必须是动态管理的。需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设计程序,大纲策划、方案评审、设计验证等,一定要经过严格地,正确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审查。

坚持“三校两审制度”。每道设计工序完成,首先由设计人员自校,再有校对、校核、审核、审定有关人员逐级校审(必须是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担当),不能越级审核,也不允许未完成整改就越级审核。建议不要由参与同一工程设计项目的设计人员互校,这样不容易发现问题,也不宜提高工程设计质量。

搞好技术交底。设计一旦完成交付甲方后,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主动联系甲方,及时进行技术交底。交底前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各专业负责人编制交底大纲,不能以施工单位编制的交底会议纪要取代设计院的技术交底,草草了事。

四.成本管理

成本管理就是在工程设计项目的形成过程中,对设计过程所消耗的人力资源、物资资源和费用开支进行指导、监督、调节和限制,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内,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

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是工程设计项目成本控制的第一人。在项目管理中,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掌握和分析盈亏状况,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

控制人工费用。设计院内部要合理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参与工程设计,根据工程设计项目的类别、大小、技术难易程度合理搭配。

五.进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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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履行

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往来重要文件和会议纪要等,特别是涉及合同内容变化的,应及时收集,与合同一起归档,并且要求是原件,签字盖章手续完备。传真件或其他形式复印件,需加盖受控章予以确认。对于设备采购合同,重要设备的源地验收或到货开箱时,必须要有档案管理人员参加,依据合同条款,检查验收设备随机文件、完工报告、竣工图纸等是否符合归档要求。对于设备监造过程形成的质保大纲、质量计划、不符合项等质量记录等也应收集归档。对于技术服务合同,合同承办部门应会同档案管理人员一起检查乙方提供的技术报告、检验和测试记录等是否符合相关要求,并及时完成验收记录的整理归档。对于施工合同,重点检查竣工图编制质量和套数是否符合要求以及施工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系统性。

三、合同归档

(一)归档范围。合同档案一般包括:合同书原件(即:合同文本及其附件),与订立合同有直接关联的其他材料,合同相对方的资信材料,可行性分析报告,国家行政机关的相关许可文件,技术协议,有关合同往来的文书、信函、传真、电话记录,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以及其他相关凭证的原件。技术服务合同中,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估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缺一不可。如果确因数量庞大,划归技术档案,应予以详细说明或标注链接。(二)归档要求。合同档案的整理,一般先区分合同类别,按年度(时间顺序),编制文件归档目录,按件或按卷进行装订。合同档案保管期限的划分,一般根据合同本身的重要性、合同金额以及合同标的物和项目原因等综合考虑。保管期限一般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也可直接标识具体年限。建设项目一般投资金额较大,应编制一份完整的合同清单放入合同档案。

四、合同管理的其他环节

谈判记录、招投标文件和评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等,作为签订合同的前奏,一般作为项目管理文件,不纳入合同档案范围。合同纠纷形成的书、答辩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则按专门档案进行整理归档。合同档案的借阅需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批。五、常见问题在以往建设项目合同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过程中,经常发现合同文本的规范性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比如:第一,签订合同的甲方或乙方,不是法人而是委托人,却没有收集授权委托书。第二,合同章用单位行政公章代替。第三,签字人身份或职级与合同管理要求不符。第四,合同签订日期空白。第五,合同签订份数太少,或因保管不当,合同原件丢失。第六,合同附件,如:技术规格书、图纸等技术资料未同时收集归档,链接标注不清晰。第七,合同档案保管期限划分不妥,过长或过短。第八,合同中未提及文档管理要求,需要相关配套文件时没有依据,局面被动。

综上所述,作为建设项目业主方,在合同管理方面,应设置专门岗位,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流程,改变手工粗放的管理模式,提高信息化水平,积极关注合同的动态管理与后评价工作;在归档工作中,坚持“通过合同控制加强工程档案管理”的理念,做好内部自身形成文件材料归档工作的同时,对外部多用合同约束建设项目相关方,加强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注重协调与沟通,为今后建设项目管理全面留存更多的依据凭证,积累更多的宝贵经验,从而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王继荣 单位: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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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项目的合同种类繁多,传统的手工管理方法耗时费力,很难实现合同信息的快速提取,对合同执行状况难以进行动态跟踪,对合同索赔缺乏信息支持。基于管理流程的合同管理信息化的目标是对大型施工企业的所签订的各类合同的基本信息进行管理;对合同状态进行跟踪;通过信息平台实现合同评审的网络化;根据合同确定项目的预算成本,作为成本控制依据,并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对比跟踪;依据历史工程索赔事件建立索赔事件库为项目获取索赔机会提供信息支持。

近年来,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为管理流程的改进提供了很大的空间,全面推动了流程管理的实现与组织的变革,对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实施进行流程分析,将相互关联的管理过程作为系统加以识别、分析和理解,确定项目管理流程、操作程序、工作逻辑关系,从而提出并优化有关管理流程,建立一套标准化、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合理的管理工作流程,将有利于对整个项目系统或系统中的某个过程及其相互作用进行动态的、系统的管理,从而保证了各项工程施工活动的决策正确性及其实施结果的预期性,最终有效地保证项目合同管理目标的实现。

2大型设计项目的合同管理流程简介

2.1大型设计项目合同管理流程的概念 管理流程是指管理活动中一系列相互关联行为的序列结构,它反映了在某种活动目标的导向下,这些活动的先后顺序、承转关系,制约、推进和输入输出的客观规律。按其性质和作用可以分为总体流程、局部流程和细部流程,总体流程规定了管理活动的阶段划分以及各阶段的相互关系;局部流程反映各管理阶段重要环节的相互关系;细部流程则反映各管理环节中业务活动的相互关系和流转过程。 大型设计项目合同管理流程是它反映了工程设计项目管理的客观规律和管理活动的特点,将设计过程所需要的信息流和物质流进行有机结合,并为设计技作业和管理活动输入行为目标、物质条件、运作规则,促使其产出预期的结果。

2.2大型设计项目合同管理流程的特点 管理流程具有目的性、必然性、多样性、系统性和层次性的特点。

2.2.1目的性是指管理流程表达了管理业务完成的过程,一定以实现相应的管理业务为目的:

2.2.2必然性指管理业务的完成必然要通过某种流程;

2.2.3多样性指许多管理业务完成方式不具有唯一性,指一个管理系统中总是存在多种管理业务,因此存在多种流程,而且这些流程之间是密切相关的,是严密的组织的。一个管理系统的流程是由多种不同的流程构成的流程体系;

2.2.4层次性指由于管理系统的功能具有层次性,相应的管理业务与流程也具有层次性,即一个综合性的管理业务的流程可以分解为若干较管理业务流程组合。

2.3大型设计项目合同管理流程的构建步骤 为了保证设计项目合同管理的成功实施,必须建立一套高效的管理流程体系,而一个理想的流程体系结构应该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流程同步,指流程应具备在质量、数量、时间等方面准确满足设计项目合同目标实现的能力。(2)流程高效,是用总的流程成本来计算,理想水平是用尽可能低的成本来保证项目信息流程、资金流、物资流的运转。管理系统流程设计的主要内容有管理业务分解、相关管理业务分析、构建管理流程责任分配矩阵、绘制各级管理流程图等。

管理流程设计是大型设计项目造价管理系统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管理流程设计通过将某项管理工作分解为各个管理活动,直到管理工序,并区分具有不同性质或特点的工序,根据管理科学原理采用不同的工序完成方式,在此基础上确定的管理工作完成过程,为科学地确定系统结构、系统的管理规范奠定了基础。特别是在现有管理系统重新设计中,通过流程研究,优化与再设计,使进一步通过结构再设计实现系统整体优化有了较好的基础。项目合同管理工作的分解及相应流程的构建一般经过如下几个步骤: (1)对设计合同管理工作进行研究与探索,确定分解的准则,是按管理职能划分或是按工程实施顺序划分等准则; (2)确定某项管理工作的管理活动组成,并理清管理活动中各个管理工序,初步拟定某项管理工作完成的综合流程和相应的子流程; (3)去除每项管理职能的流程中的不可行的方案或明显劣于其他方案的方案,保留较好的方案。

2.4大型设计项目合同管理流程的控制

大型设计项目合同管理流程控制是利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相关学科知识和技术方法,通过对影响设计项目合同管理的目标的因素进行识别、设计环境进行分析,对工程项目设计合同管理的目标控制的原则、原理、方法及措施做出全面的系统规划,进而对设计行为状态实行跟踪控制和组织协调,从而保证对设计项目管理职能的履行,最终实现工程项目的设计目标。

它涉及到利用信息系统所提供的信息,对管理活动做出最优化决策和指令,使每个管理过程始终逼近项目目标计划。控制系统的决策、指令及执行,是由项目管理部门的高级、中级、及技术管理三个层次实现的,三个层次的水平将直接影响目标计划的实现。信息系统的信息敏感程度,与控制系统的决策优化水平关系极大,而控制系统的决策优化水平,直接影响到计划与实际的差异程度。因此,信息系统与控制系统必须设计成相匹配的系统。

2.5合同管理流程的界面分析与管理 界面,又称接口,是指相互作用的子系统之间的界限,是子系统之间既相区别又相联系的纽带。界面管理是指协调相互作用的子系统之间的能量、物质、信息交换以实现系统目标的活动,除了组织上、管理上、技术上的协调之外,还要协调各系统界面的相互关系。

在现代工程项目管理中,人们越来越强调系统的集成,在工程项目中界面具有十分广泛的意义,项目的各类系统,如目标系统、技术系统、行为系统、组织系统等,他们的系统单元之间,以及系统与外部环境之间都存在着复杂的界面。项目管理系统各子系统之间及各个子系统内部存在复杂的界面,而直接的表现形式是各管理流程之间的接口。

我们可以看出项目管理系统与外界以及项目管理系统内部之间的流程要素以及各管理流程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他们之间互相作用、互相联系、互相影响,设计项目管理流程的界面有很多种类型,可以从很多不同的角度来描述: (1)项目的各类组织系统之间以及项目整个系统与外界环境系统之间存在复杂的管理界面。例如,政府主管部门、项目管理组织、承包商、材料供应商等项目参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往来形成了复杂的管理流程界面:从总体上,项目所需要的资源、信息、资金、技术等都是通过界面输入的,项目向外界提品、服务、信息等也是通过界面输出的,所以整个系统与外界也存在着复杂的界面。 (2)在工程项目生命周期的各阶段之间的管理流程界面。设计项目自可行性研究至设计、设计到施工、施工到验收,在这些界面的两侧的管理环境及参与单位都有着显著的不同从而导致管理流程的差异,这些差异造成不同的工作、人员行为以及控制方针,从而形成了项目管理实施过程之间的管理流程界面。 (3)各管理子系统之间的职能管理流程界面。在设计项目的管理中,项目管理的各个职能以及各个管理部门在项目过程中形成一定的关系,互相依赖、互相影响,由于各子系统的功能不同、目标不同,按其职能可将项目管理系统分解为进度管理子系统、成本(投资)管理子系统、质量管理子系统、合同管理子系统等,从而各个子系统之间构成复杂的职能管理流程界面。 (4)在项目设计的各个管理职能系统内部也存在管理流程的界面,例如进度计划管理系统中,进度计划的编制分为总体实施计划及各年度、季度、月度计划的编制。在总体计划编制的管理模块中,输入是项目管理目标及上层系统组织的意图,输出是项目的总体实施进度计划,对于年度进度计划的编制而言,其输入是总体实施计划,输出是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所以,不同阶段的计划编制工作之间存在流程界面。 (5)部门间流程界面。部门间流程是跨越两个或两个以上职能部门的流程,即流程的系列活动是由不同职能部门的人来共同完成的。部门间流程的活动是不同的,但却是相关的,活动之间有着内在的联系,有些活动乍看起来是不相干的,但通过某些其他活动的媒介,这些活动间也发生了远程联系,通过这些不同部门间的相关活动的共同作用产生了特定的结果,从而构成某一工作完成的特定流程。例如,在设计项目实施过程中, 对项目管理组织者而言, 首先必须让各专业对自身图纸电子版验收合格,然后组织专业间会签交底, 之后方能协调出版部门按计划出图。这项管理工作的实施跨越了不同的专业、不同的行政科室和院内不同部门,产生了部门间立体交互的流程界面。 因此,我们要对整个管理系统进行全面分析,运用集成管理的思想,对流程实施集成管理,做好各管理流程的界面协调,保证各管理子系统之间以及各子系统内不同管理流程的物资、能量、信息通畅地流动,同时要处理好系统与外部环境的关系,使整个管理系统始终处于有效平稳的状态。

3大型设计项目合同管理流程的设计与实现

3.1背景分析 某大型项目的合同管理流程系统需要全面地归纳设计项目合同管理的事务,其中包括招投标文档,并通过分类登记、关联管理、跟踪催办,使原本散落在各个部门和各个人案头、柜子中的所有合同台账、费用往来、文件往来、进度款、付款凭证、变更及其处理过程记录等均可有条不紊地记载到该系统中,使原本难以理清的施工管理和合同事务变得有章可循。要求该系统不仅本身具有强大的管理功能,还可很好地桥接工程项目的其它业务管理,如:对进度计划管理、材料与物资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各个管理系统之间起到协调、监控作用。

3.2本项目合同流程管理的目标分析 本项目的合同流程管理主要是实现对项目合同签订、履行、变更、索赔、终止、结算等的全过程跟踪管理,同时为决策提供相应的支持信息和完整的文档管理。具体包括: (1)实现对合同签约的流程化管理,该部分内容可链接到招投标管理子系统中; (2)以合同为主线,以费用回收与设计产品交付为中心,实现对合同全生命周期的管理; (3)对合同变更、索赔等重要合同事件进行记录、分析,其中变更部分链接到计量支付中的工程变更管理; (4)对项目会议、方案变更、资源供应、进度调整等进行记录,以便查询。 本系统所涵盖的业务范围是针对工程相关合同生命周期中的各项业务,包括基本信息的管理、工程各类合同的签订、履约监控、变更、索赔、终止、结算等业务和工程备忘录。 按照合同的生命周期,本系统合同管理子系统涉及的业务过程有合同的申请审核、工程各类合同的签约、履约、计量与支付、变更和索赔、终止、结算等业务。本系统主要分为基本信息管理、合同签约管理、合同进程管理、合同变更管理、合同索赔管理、合同终止管理、工程备忘录七大模块。 合同管理子系统采用目录树层状结构,对合同申请、审核、签订、索赔、计量、支付、变更等合同相关业务进行全面、有效地管理,使工程项目各有关单位之间建立有机的联系,相互协调,共同实现进度、质量、费用三大目标。

3.3合同管理综合流程图 根据本项目的特点,建立的合同管理综合流程图。

3.4主要的功能模块的分析

3.4.1合同签约管理模块 本功能模块是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规范经济行为,有效控制投资规模,规范合同的签约行为。其主要功能包括如下几点: (1)实现合同文本审核流转单的增、删、改; (2)实现合同文本审核流转单的在线流转; (3)实现合同文本电子文档的挂接; (4)实现对合同模板的增、删、改; (5)实现对因招标项目的信息查询; (6)实现合同文本电子文档的在线批注、审核。 合同签约管理流程。 3.4.2合同进程管理 合同进程管理主要包括进度信息管理、质量信息管理、计量信息管理、支付信息管理四大管理模块。

1、进度信息管理 该模块主要反映工程的进度计划与完成情况,可由各标段的进度计划与完成情况的相关数据编制汇总得出进度汇总表。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实现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的调用; (2)实现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的信息查询; (3)实现各标段进度计划、完成情况的对比分析。

2、质量信息管理 该模块主要提供工程检测与评定及质量事件的信息。可由各标段质量检测、评定及其相关数据汇总得出工程质量汇总报表。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实现质量信息的调用:

(2)实现质量检测、评定与质量事件的信息查询: (3)实现各标段质量情况的对比分析。

3、计量信息管理 该模块主要是对各标段每期工程计量信息的查询与汇总,可由各标段审核后的计量及相关信息,如工程量清单、中间计量表汇总出审核后的中间计量总表。其流程图。 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实行计量信息的调用: (2)能够察看其他模块中相关的支付、质量与进度信息,能够对累计完成数据进行统计,并且用直方图对合同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3)能够对完成项目进行费用分摊; (4)对以往审核后计量信息的查询。

4、支付信息管理 该模块主要是对各标段每月支付信息进行查询与汇总。可由审核后的各标段支付及其相关信息,如中间支付单、付款单等汇总出审核后的中间支付汇总表。支付流程图包括中间支付流程图和竣工支付流程图。 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实现调用支付信息; (2)实现对中间支付信息的查询; (3)对支付金额超过支付比例的进行预警; (4)对支付款项做支付跟踪,查询实际支付时间、支付数量,及累计各期的支付数。

3.4.3合同变更 主要实现合同变更的查询汇总,并分析合同变更的变更工程量和计算审核,实现对非合同变更(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的量价分析,并设置是否记人合同总价调整的功能。可实现由合同变更的基本信息,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内容、变更时间、审核记录等汇总得出合同变更情况一览表,并予以合同的变更管理的功能。 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当有新合同变更单进入系统时报警,提示相关工作人员; (2)对各标段合同变更单的查询: (3)对各类变更进行量价分析; (4)对合同变更审核过程进行查询; (5)能够通过查询相关的设计变更单审核工程变更单。 3.4.4合同索赔 该模块主要实现合同索赔的查询汇总,并分析合同索赔的变更工程量和单价以及工期。本功能模块不实现索赔的录入,索赔申请审核在投资控制子系统系统中实现。该模块可实现由合同索赔的基本信息,包括索赔日期、索赔原因、索赔内容、索赔审核意见等汇总得出合同索赔信息一览表。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提示、查询、跟踪合同索赔状况;

(2)合同索赔与相关工程问题关联:

(3)合同索赔需进行量价分析和费用分摊。 合同索赔的基本流程图见图7所示

3.4.5合同终止管理

1、合同中止和终止合同中止和终止后要进行结算和资料移交等工作。该模块的输入为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基本信息,该模块的输出主要为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基本信息列表。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合同中止申请审核信息和终止信息的增、删、改:

(2)合同中止申请审核信息和终止信息的查询。

2、合同结算 合同结算指系统根据结算日期汇总合同投资的各项信息,如合同金额,发生变更金额,累计完成投资额,累计进度款支付金额,剩余合同投资等,本管理模块可以实现合同结算功能。该功能模块要实现的功能如下:

(1)合同结算信息的增、删、改;

(2)合同后生成合同剩余工程量清单。

3.5接口 合同控制系统不使用外部专用软件,因此本系统的接口主要是指与其他子系统的接口。 在工程项目实施中合同管理是投资、进度、安全/质量控制的依据。

(1)与投资控制子系统通过合同分解编码和清单分解编码相联系,两个系统的交叉主要在实际计量支付的管理和变更、索赔对投资的影响上,实际审核的流程交由投资管理子系统实施,审核结果的支付数额、变更索赔数额等传给合同子系统做进一步查询分析。

(2)对于计划进度控制子系统可通过合同编码直接和进度子系统相联系,合同子系统关于进度计划与计划完成情况的信息由计划进度子系统调用,由合同子系统进行查询分析。

(3)对于质量控制子系统可通过合同编码直接和合同子系统相联系,合同子系统关于质量检测、评定与质量事件的信息由质量控制子系统调用,由合同子系统进行查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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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造价进行合同管理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的经济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建设工程的项目管理模式发生巨变,工程造价计价模式作为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正在发生变革。尤其是近年来建设部推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的改革,引入了竞争机制,有助于实现社会资源优化配置,提升工程建设效益,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在这一计价模式下,施工的合同管理要求更为严格。签订合同时,合同条款应当严谨、周密、详实,不可给予模糊解释;合同签订之后,合同的甲方乙方须严格地按照各个条款处理好施工过程当中的款项拨付、签证、设计变更、工期延长等问题,对合同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工作顺利进行。

二、降低造价纠纷,完善合同管理

(一)合同条款对于造价产生的影响

第一,表现为合同的文件管理产生的影响。为了全面协调工作,确保合同管理工作有规范按程序进行,合同的管理人员应该做好合同的文件管理工作。补充合同协议、经常性的会议纪要等,实际是为合同的延伸与解释。众所周知,建设项目是一项生产周期长、产品单一、高消耗投入的产品。这些特点使得工程的造价具有动态性,即任何一项的工程自决策起到竣工使用,建设周期都比较长,因不可控因素带来影响,往往会在预计工期之内发生多种多样对工程造价产生影响的要素。如果能够对于建设项目的动态性进行有效控制,总结其变更规律、处理方式方法和经验,将之写入合同,将对工程造价动态控制发挥事半功倍效果。因此,尽管合同资料的收集、整理、保持等过程比较繁琐,但规范合同的文件管理有助于提升工程造价控制,实现有效控制。

第二,表现为合同履行当中的材料设备采购产生的影响。材料和设备在工程造价中的比重往往较大,大约占据预算费用的60%—70%,因此要合理定价,实现有效控制工程的造价。目前材料供应的渠道多样,且材料的品种和价格繁多,各类新型材料多见,特别是在装修的工程上,材料的使用量大,价格多高昂,对于造价的影响大,建设单位应当对市场行情进行密切关注,及时掌握最新的施工情况和材料讯息,以采用质优价廉、供应及时的材料为宜,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对于因为业主变更导致已购材料无法使用的建设工程,应当对问题进行处理,尽量降低损失。

第三,表现为合同履行当中变更产生的影响。对于施工阶段的工程而言,设计、工期、施工等方面的变更情况十分常见,这必然使得工程的造价相应变化。工程变更造价多为业主和承包人争议焦点,及时合理地对工程变更引发的造价问题进行处理,有助于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对于设计影响不大的修改项目,可经由加以双发确认后即可执行;对于可能引发造价大变动或者使用功能大变动等影响大的变更,如建筑结构、装修标准、平面布局等变动,需要经过设计方的书面认可同意。出现变更之时,甲乙双方应当根据施工的实际情况,合同相关条款,明确各自职责。由于设计、业主、相关合同条约等原因造成的变更,在业主确认之后,可进行合同的价款变更和计量;如因施工缓慢造成工期延误等承包商原因造成损失,则要由承包商承担损失。

第四,表现为合同履行当中索赔产生的影响。索赔指当事人于合同实施的过程当中,依据法律、合同的规定和惯例,对由于对方应承担责任,非自身过错而造成的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索赔是为合同管理重要的环节,是为挽回工程成本的损失重要的手段,有助于双方提升管理水平、控制过程造价。要有效地控制工程的造价,就必须对索赔和反索赔进行研究,索赔必须有正当理由支撑,并存在充分证据。施工阶段因甲乙双方对于合同的条款理解不同,工程变更,施工的环境因素变化,合同的纠结十分常见,索赔事件比较常见。对此,甲乙双方都要做好合同跟踪管理,统计好资料,一旦产生索赔问题,则依据相关条款予以正确的处理。

(二)工程清单描述合理

近年来,建设部推行的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要的工程造价的改革。工程清单要依照招标文件、施工现场的条件、施工的设计图纸、国家所规定的统一的工程量计算法制、计量单位等要素进行编制。综合单价与综合合价不因施工期间的人工、材料、机械等价格、工程规模、施工材料的变化以及政府的造价管理部门收费变化而调整。此外,为了防止综合合价的项目漏项,应在招标的文件中规定,问价未列的综合合价项目,中标人未于投标文件当中进行补充的综合合价项目,且于招标文件、招标图、合同、施工方案及组织设计、为了完成工程的实体所采取的施工技术费等,凡是和工程相关的其他费用均视为已于合同的综合单价内所包括。

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的工程造价模式,适当引入了竞争机制,使得工程造价能够真实地反映市场供求情况,反映出企业的实际消耗与工作效率,实现社会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维护各方的权益,提升工程建设效益,推动了社会生产力的提升。这一模式对于合同管理更为严格。合同的条款应当严谨、周密、详实,不可存在模糊的解释。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和中标人要对清单项目之外的项目的单价作规定。和清单项目相近或者类似的,可进行主材费用调整;没有相近或者相类似的清单项目时,可考虑套用定额计算。结算环节中标人套用定额进行计价,往往把综合价项目的已有临时设施费、工程保修费、文明施工的措施费、预算包干费等进行重新计算,容易引发争议。因此,在合同设立之初,应当对此类问题进行明确规定。

(三)甲乙双方做好签订合同的酝酿准备工作

甲乙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做好酝酿的准备工作,是确保合同的内容有效履行的基础。工程的合同作为对承发包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涵盖整个建设的项目实施阶段所有内容。合同的签订一般需要经过如下过程:要约—新要约—更新的要约—最终承诺,当双方对于承诺生效没有异议,合同则成立。合同是为合同条款主要的内容,工程条款约定对于项目造价控制产生直接的影响;工程范围界定对于项目造价影响大。合同当中存在许多或许转化成价款责任的约定,它们随着相应约定条件的成立与否隐含造价,有时这部分价款项目也比价大。因而,签订合同之时,承发包双方都要认真阅读,对合同条款中的实质内容有本质理解,并对照着工程的实际情况签订合理正确的协议,对合同价款或合同付款方式进行调整,以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最终,达到真实地反映工程的造价这一目的。

三、结语

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关键,对于确定与调整合同双方的经济关系,解决合同存在的纠纷,控制工程造价有着重要的作用。完善合同管理,对于降低造价纠纷,确保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有必要理清合同管理与建设项目造价之间的关系,确保建设项目的项目圆满完成,工程造价得到有效的控制。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