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规的核心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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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规的核心

篇1

1、会计业务人员素质得到提高。各地都是通过统一的考试、考核选拔会计人员,使得会计人员在业务和素质上有了保证。

2、会计监督职能得到加强。属于结算中心的单位只设报账员不再设立会计和出纳岗位,结算中心的财务人员的人事及工作关系脱离原工作单位,统一归结算中心管理。工作上接受结算中心领导的管理,工资及各项费用由结算中心统一支付。工作上不归被核算单位的领导,经济利益上不存在利害关系,便于对所核算的单位进行监督。

3、统一账户便于管理。原单位的账户被取消,取代的是在结算中心统一开户,每一笔财务收支必须通过结算中心办理。会计人员因为不归被核算单位领导,不怕打击报复敢于拒绝不合法、不合理的开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小金库”的发生。

4、核算职能增强。会计集中核算后统一核算口径,便于对所属各单位进行同口径考核。会计人员加强对原始凭证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坚决退回;对无特殊原因超支的费用不予支付;对年初未核定的费用不予支付;对不符合审批程序的单据不予受理。不在账务和报表上造假。会计人员集中办公可以互相学习,取长补短。针对具体业务上存在的问题互相探讨寻求比较好的业务处理方法。

从上所述可以看出会计集中核算是当前财政的一次重大财政理论与实践的突破,是一种科学、有效、成熟的复合型管理模式,是一种符合地方财政运作特别是符合县级财政的管理制度。它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会计工作效率、规范会计行为、加强会计监督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这意义就在于:

一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实现了财政资金的统一性。会计集中核算是在各单位财务自、资金使用权和领导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取消了各部门、各单位在银行开设的帐户,所有财政资金都集中在会计核算中心的统一帐户上,其收付和结算以及日常会计核算监督、会计报表编制、会计档案管理等工作,统一由会计核算中心办理和承担,融会计核算、监督、服务于一体的一种形式。

二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有效保证了会计核算数据的准确性、核算方法的规范性及核算程序的合理性。会计核算中心人员是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具备扎实的财会核算与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具备熟练操作运用计算机的基本技能。他们在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时,主要抓住两个环节:一是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二是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专项资金不按规定项目使用资金以及手续不全的用款拒付。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适时适量拨付款项,保证每一笔资金正常流入流出。

三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在资金管理上实现收支直达。所有财政性资金收入直接上缴国库或国库指定的财政专户。资金支出做到直达:在公用经费管理上,直达商品和劳务供应商,不存在非单一账户下出现的多个转账环节,干部职工工资直达个人帐户,政府采购支出直达中标供应商,零星开支通过结算中心结算;在专项支出管理上,实行直达开支项目和项目单位;在基建支出管理上,基建支出直达承建单位。

四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使政府采购真正实现了采购权、物品使用权、资金拨付权三权分离。政府采购中心作为会计核算中心的统管单位之一,核算中心同时也监督政府采购资金的运行。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是核算中心审核的重要依据,由于政府采购直接触动单位或个人利益,一些单位对政府采购改革认识仍然不到位,采取消极甚至抵触的态度,不按政府采购的程序办。核算中心对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物品或劳务,统管单位违规的,予以拒付。对部门预算中没有纳入的采购项目,单位自行办理的,核算中心也不予报销。使政府采购真正实现了采购权、物品使用权、资金拨付权三权分离。

五是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财政部门改变监控手段,控制关口前移,增加了各单位资金的透明度。由于单位的每项支出均通过核算中心审核支付,能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纠正,促进单位的有关财务活动数字准确、票据合规、手续齐备、合理有效。真实、准确地向各部门(单位)以及财政部门提供财务报表和临时需要的各种数据资料,为各部门(单位)领导正确决策和资金调度提供了有力的数字依据,增加了各单位资金的透明度。也促使各单位严格执行预算,保证其支出的有序性、计划性,做到预算有依据、执行有监督、安全有保障。

会计集中核算作为财政内部的集中核算,不仅有利于完善财政自身机能,建立自我约束机制,也有利于预算评价体系的建立,从根本上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会计集中核算不仅保证了《会计法》的有效实施,同时也为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新形势下做好会计集中核算工作的探讨

2009年受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世界经济增长明显减速的影响,我国经济发展出现多年来前所未有的困难,加剧了中国自身的经济周期的变化幅度,政府受到了经济下滑的速度和力度的巨大冲力。在当前形势的影响下,会计结算中心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压力就是责任,压力就是动力,如何更好的将科学发展观理论联系实际;如何更好的为政府开源节流、为领导管理层提供决策参考信息;如何更好的加强自身的队伍建设和管理;如何从微观的账务处理和流程操作跨越到宏观的分析与调控;则成为了重中之重的问题。不断发现问题、不断总结问题、不断解决问题,就是会计结算中心递进式、内外结合式的求生存、求发展的进程。

如何在新形势下将会计结算中心推向一个更高、更强、更快的层面,就需要正视其中存在的问题,不断的谋求发展。综上所述,提出以下内外结合、共促发展的建议。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建立一套科学的公共支出预算管理体系。部门预算是一个涵盖部门所有公共资金的完整预算,其预算编制以部门为单位,将各类不同性质的各项财政资金均统一反映在该部门的年度预算之中。部门预算的编制采用综合预算形式,统筹考虑部门和单位的各项资金,将预算内外资金全部纳入政府综合财政预算管理。因此,要进一步推行预算管理改革,制定科学、符合实际的定员定额标准,改进和完善预算支出科目体系,早编细编预算。通过提前编制预算,延长预算编制时间,使预算细化到各个部门及各个项目,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预算单位所有的财政支出都要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相应的科目列入预算,预算一经审核批准,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都要严格按预算执行;财政部门要对各部门实行从预算编制、预算下达、资金拨付到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并追踪问效,切实强化预算管理,为会计核算中心运行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是转变会计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化。目前会计核算中心日常主要的工作是资金支付和会计核算,然而,如果将会计核算中心仅仅作为一个记帐机构是远远不够的,更要着重预算执行信息的反馈和控制。必须加强预算资金支付的事前控制,在决定资金支付之前应确定是否应该支付、如何支付,而不能到支付完了事后才来明确。核算中心工作人员在收到预算单位支付申请后应确定是否可以支付(即是否符合有关政策规定),如何支付(即占用何指标、列支何科目),然后才可以通知银行付款。会计核算中心的发展,必须要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彻底扭转将核算中心视作单纯的核算机构的观念。

三是逐步开通远程报帐系统和远程查帐系统。会计核算中心要建立一个高效的运转机制,必须立足于电算化和网络化,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来处理日常工作。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核算中心工作人员的超负荷工作量,笔者提出实现远程报帐的工作思路,经过分析得出,中心工作人员主要的工作量花在凭证的整理和摘要的输入上,实现远程报帐后工作人员只需花审核和修改的时间,从而大大地减少工作量,这样就可以有更多的精力从事单位的财务和预算管理工作。对单位而言,报销和凭证的输入工作可以在几天的时间里分散进行,到中心报帐时可以减少报帐等候时间,另外还可以根据自己单位工作的特点和需求设置一些明细科目,有利于对单位进行财务管理。整个管理流程完全自动化,单位、前台、后台之间数据资源完全共享,避免了重复劳动,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开通远程查帐系统,可以使单位及时了解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等,增进核算中心与单位之间的会计信息交流。

四是明确经费开支标准、规范经费支出渠道。建议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经费支出标准,在各个单位统一执行,从而在制度上遏制各单位在费用支出上互相攀比、滥发钱物的现象。

五是完善内外监控制度,确保财政资金、财产物资的安全。由于财政性资金集中管理后,财政资金管理的风险也大为集中,必须加强内控,建立内部制约机制,防范风险。每一笔支出都应实行事前审核,核对金额,在保证凭证真实、准确、合理、合法后,才能通知银行付款。要建立大额费用审批制度、超指标审批制度、超用款计划审批制度、大额借款审批制度以及预算单位的财产物资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明确责任。同时,会计核算中心还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向预算单位反馈资金支付的信息,与单位形成相互牵制的机制,接受财政内部监督部门、审计等职能部门的监督,保证财政资金、单位财产物资的安全。

六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会计人员素质。提高会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思想道德品质。再建立一套系统的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特别要加大对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处理力度,以此来约束和管制会计人员的职业行为。新《会计法》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有严格的规定。还要完善会计人员从业和专业资格。加强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制度。

七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改善待遇。组织现有会计人员系统的学习会计知识和政策法规,选派好的会计人员采取轮流外出培训和自我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另外根据工作量成倍增加的现实情况也可以说是调动会计工作积极性、适当提高工资待遇的一种有效途径。

八是建立会计岗位轮换制度,保证会计工作质量。财政部制定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规定:“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应当有计划地进行轮换。”实行有计划的会计轮岗制度,有利于加强会计工作的内部监督,在会计机构内部形成换岗交接清查的内部检查和牵制机制,防止贪污腐化行为的出现;有利于提高全体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使他们能掌握多种岗位技能,促使本单位会计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还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通过接触不同内容和形式的业务岗位,激发会计人员创造和提出业务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思想。

篇2

一、会计核算信息化的概念及意义

所谓会计核算信息化是指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的会计模型进行重组,并在重组的现代会计基础上,建立信息技术与会计学科高度融合的、充分开放的现代会计信息系统。这种会计信息系统将全面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网络系统,使业务处理高度自动化,信息资源高度共享,能够主动和适时地报告会计信息。

信息化条件下的会计核算系统,一方面仍然遵循会计核算基本原理,以会计科目为核算依据,用会计账簿及会计报表作为提供信息的方式,保留了传统核算模式的全部内容。另一方面在总账核算、序时核算、明细核算和会计报表方面大大深化了传统核算模式。会计核算的信息化促进了会计核算的广度、深度和灵活度。

会计核算信息化不仅能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助于决策的进一步科学化,还可以大大提高管理效率,实现会计核算信息化是时代的呼唤和要求,在当今信息化时代,国家适时地提出了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的科学论断。会计核算信息化是企业信息化的前提和核心,企业信息化是国民经济信息化的基础,国民经济信息化是全社会信息化重要的和决定性的内容。因此,推动会计核算信息化既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使命,也是会计发展的内在要求。

会计核算信息化是时展的要求,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是会计核算信息化的客观要求,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为会计核算信息化提供了坚实的物质技术基础,会计核算信息化是增强财务透明度,提高会计核算真实性的要求,会计核算信息化使会计核算信息系统将真正成为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一个子系统,让企业经营者和信息使用者可随时利用企业的会计信息,对企业的未来财务形势做出合理的预测,为企业的管理和发展做出正确的决策。会计核算信息化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可以随时获取有关的会计信息。

二、会计核算规范化的要求

中国经济加快了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尤其加入WTO后,中国会计将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会计作为企业管理的重要组织部分,规范会计行为、纯正会计信息质量、加强会计人员全面素质、适应国际会计惯例已成为当务之急。这就要求我们密切关注国际会计准则建设和步伐,紧跟我国改革开放的进程及其会计信息的要求,以积极的姿态来推进我国会计标准的国际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1条规定,会计人员提供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完整。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规范会计行为,重视基础会计工作的细致性、明确性和规范性,引导人们从过程上严格控制,从源头上杜绝造假行为。会计工作规范是做好会计工作的前提,也是加快我国会计标准国际化进程和会计改革步伐的保证。对会计执业、资格要求、技术标准等行为的规范化。

会计核算规范化是提高会计工作水平的需要,会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活动,通过收集、处理、利用和提供会计信息,对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为改进和加强管理服务。如果没有健全的会计制度,会计信息就失去可靠性,会计工作水平就无法提高。从现实情况看,一些单位账目不清,账目混乱,在这种情况下的会计工作难以在单位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会计核算规范化是规范会计工作秩序的需要,正常、有序的会计工作应当是以规范的会计工作作保证。会计基础工作混乱无序,必然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工作秩序混乱往往是会计基础工作薄弱造成的。

会计核算规范化是提高会计人员素质的需要,会计人员是会计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会计基础工作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直接对象。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督促会计人员从会计工作最基本的环节抓起,不断加强和完善会计工作,提高会计工作水平,对提高会计人员素质起直接作用。中国加入WTO之后会计人员的素质将面临挑战。一方面大量外资企业的涌入和国内企业走出国门,需要大批懂外语、熟悉国内外法律法规的高级会计人才;另一方面,随着中国会计改革力度的加大,中国会计标准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其技术性将更强,对执业人员的要求将更高。

三、会计核算法制化的规范内容

会计核算法制化实质就是会计工作法制化,即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依法开展会计核算工作。会计核算法制化首先是全面性,会计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都要依据会计法规进行。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工作,不仅要依据会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而且还要依据其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时,要求会计核算的全部和全过程都要依法进行,而不是指会计核算的某方面、某环节要依法进行。

会计核算工作中,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和制度的内容严格执行,如有违反,要追究其责任,即做到会计核算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推进会计核算法制化,有利于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和完整,促进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会计核算法制化的实现包括完善会计法规体系和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前者是推进会计核算法制化的基础,后者是会计核算法制化的具体落实和体现。

完善会计法规体系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会计改革也在深化,这就需要在会计实践中不断地补充、修改、制定新的会计法规,废止已不适用的会计法规。会计法规要全面,并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及管理的需要,会计法规的可操作性要强,能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再次会计法规要与国际会计惯例相协调,以便促进会计核算国际化。

完善会计核算法规体系,主要是根据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管理需要,制定新的会计法规,如制定具体会计准则、制度与已有会计法规相适应的条例、实施细则等,修改和补充已有的会计法规,废止不适用的会计法规。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会计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信息系统或管理工具,以其特殊的功能,在调节市场经济关系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规范的会计法规,会计行为可以约束会计信息的提供者、检查者和使用者。这对进一步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以及国家和投资者权益,促进和保障市场经济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四、会计核算国际化的规范要求

会计核算的国际化,是指由于国际发展的需要,管理上要求在制定会计政策和处理会计事物中逐步采用国际通用的会计惯例,以达到国际间会计行为的沟通,协调,规范和统一,即采用国际上公认的原则和方法来处理和报告本国的经济业务。

我国进一步对外开放和经济国际化发展客观要求会计核算国际化。我国加入WTO之后,对外开放程度进一步深入,国际经济交往将进一步加强,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融资活动将进一步增加。这就要求我国的会计标准在主要方面必须与国际惯例相协调,这样一方面有利于外国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我国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发展潜力,另一方面也便于我国企业在国际证券市场筹措资金。

提高我国会计核算信息质量需要会计国际化。目前,我国会计核算信息质量存在着较大问题,会计信息失真问题严重,通过会计核算逐步国际化,吸收和借鉴国际先进的经验和做法,来规范和指导我国的会计事务,对提高我国会计核算信息质量将产生重要作用。

我国资本市场国际化发展需要会计核算国际化。加入WTO后,我国将逐步放开资本市场,企业到国外上市和发行证券的规模将逐步扩大,为了发展我国的证券市场,提高我国国际投融资和吸引外资的能力,必须加快会计核算的国际化进程,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国际性和透明度,降低国际投融资成本,从而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

推进我国会计核算国际化水平,需要尽快建立我国自己的会计原则框架,加快制定新的具体会计准则,继续修改与国际会计准则存在差别的准则。如企业合并、金融工具、所得税、资产减值等。同时,在商品分配方案等方面的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还存在差异,应及时修改,使之与国际会计准则尽量保持一致。加快培育国际化会计人才。要建立一套完善的会计人员培训制度,在会计人员的培养上,既要通过增加国际会计准则、外语、网络技术等新的教学内容和完善会计专业技术考试制度来造就复合型的国际会计人才,又要重视会计现职人员的后续教育,使目前的会计人员能够及时更新知识观念。全面了解国际会计惯例,提高业务素质。同时要努力提高国内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水平,提高其独立、客观、公正职业的自觉性,使其尽快向国际水平靠拢。

总之,会计核算应适应当今经济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发挥其管理经济的作用,使之不断向科学化、高质量的方向迈进,以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叶陈刚.会计道德研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2]财政部.会计工作规范.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

篇3

杨靖 

一、日本会计的特点 

    1.市场经济导向型的会计制度。在日本现行的市场经济制度中,已经确立了三项基本原则:第一,私有财产制度,这被认为是“市场经济制度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制度”;第二,契约自由的原则;第三,自我负责的原则。战后日本企事业单位的一切经营管理活动都是遵循上述原则进行的。企业的各项决策完全自由,国家不予干涉;企业实施决策带来的损益,全由决策者负责,与他人或国家无关。日本政府是尊重并极为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在会计制度上,日本政府实施了有宏观控制的市场协调制度。这种会计制度具体体现在:(1)会计工作管理实行大藏省统一领导,审议会进行咨询,地方自治体(都、道府县及市镇村)分级管理的体制。在日本大藏省是全国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大藏省内依法设有企业会计审议会等咨询机构。企业会计审议会主要由财界代表、大藏省高级官员以及部分知识界人士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大藏省以及政府有关行政机构的咨询,负责制定各项会计政策及重要行政措施,并进行必要的调查。历届审议会人数不尽相同,但在会计决策中所处重要地位。在日本各都道府县、市镇村统称地方自治体。会计工作也就形成了大藏省、都道府县、市镇村三级管理的组织形式。(2)日本的会计制度由会计原则、商法会计、证券交易法会计和税法会计等部分组成。会计原则,主要是解决企业会计制度的统一问题,为促进企业行为合理化、证券投资民主化所作的规定。商法会计则是对商业账簿进行规定和对股份公司特别会计的规定。它是以保护债权人利益为中心,对股东利润分配和公司会计信息披露作出的规定。证券交易法会计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核心,对证券交易的会计信息披露作出规定。而税法会计则以“确定决算原则“为其主要内容。确定决算是指由股东大会所承认的决算,由企业会计根据确定决算的利润额,加以一定税务调整而计算出课税所得。(3)会计制度、会计原则、会计准则的制定和解释,主要由审议会进行。如在日本企业会计原则方面,企业会计审议会就先后制定了 《企业会计原则》、《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有关企业情况公开制度中物价变动财务情况公开意见书》、《成本会计准则》、《外币交易会计处理准则》等文件。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企业会计审议会制定的这一系列规章、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只须经大藏大臣认可,便可在企业中加以贯彻实施。 

2.比较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日本现行的会计法规体系,可以称之为“五位一体“的体系。即包括:会计原则法规、商法会计法规、证券交易会计法规、税法会计法规以及会计职业法规等五大部分。这些法规,从不同角度不同程度和方式规范了全国企业的会计核算和会计工作。会计原则法规侧重在会计技术方面的规定,技术性较强,用以对企业的会计核算起规范作用。商法会计法规是对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企业法人的会计核算起规范作用。证券交易会计法规,主要是对有价证券上市或有价证券准备上市公司的会计核算进行规范。这种规范是带有强制性的。如按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公司发行有价证券或有价证券上市时,必须分别提出有价证券申报书和有价证券报告书。有价证券申报书必须附有公司会计报表,必须附有公认会计人士或审计法人出具的审计证明。税法会计法规,主要体现在法人税法和所得税法之中。它是为了合理计算纳税所得,而在税法中涉及到众多的会计规定。从而以间接方式规范了企业会计核算工作。日本企业从自身会计工作考虑也尽可能按税法规定进行核算。会计职业法规,主要包括公认会计士(在我国称注册会计师)法、以及公认会计十进行外部审计的制度等。该法具体规定了公认会计士考试制度、注册登认制度、义务与责任,以及行业管理制度等。它规范了公认会计士的业务活动,从而保证了为企业法人提供合理可靠的会计信息,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配合了证券交易法和商法的实施。 

    3.管理会计方法的成功运用。西方的一些日本问题研究专家们认为:日本的管理会计具有不同于欧美管理会计的思想和功能,它的成功运用是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增长的一大因素。事实上,日本的管理会计有许多典型的特点。这些特点尤其是他们的成功运用已越来越引起世人的关注。(1)确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经营战略。日本企业把满足市场需求的新产品开发视为企业活动的中心。在他们看来,研究开发部门设计新产品,营销部门出售产品,制造部门生产产品,生产只是为满足销售的需求。据《日本的管理会计——比较调查报告》表明:日本企业的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市场导向型。有76%的日本企业在建立他们的产品目标时采取了将他们的产品至少和一个竞争对手的产品进行比较或市场价格预估的做法,而英国只有41%的企业采用了类似的做法。(2)采用综合成本管理方法。日本企业的综合成本管理,是以成本降低活动和成本控制活动为“两轮“而展开的。在日本企业中,成本降低的典型方法有成本企划、看板方式、价值分析等,其中以成本企划最具代表性。成本企划的主导思想认为,虽然各成本项目发生在制造阶段,但要导源于制造产品上游的设计阶段,从设计阶段人手降低成本潜力最大。因此,日本企业打破欧美企业先设计产品再算出成本的做法,而把思考成本的立足点从生产现场上溯到设计阶段,即从“下游”移到“源头”。从而有效地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产品国际竞争能力。(3)实施事业部制会计。日本企业的组织形式主要为企业集团,各企业集团内又按产品或市场区分为各种利润责任管理单位,即事业部。事业部制会计主要包括:企业集团内部利息制度和企业集团内部资本金制度。企业集团内部利息制度,是指企业集团的资金计划和资金筹措权统于总公司,各事业部需从总公司借人资金来维持使用资产,总公司对各事业部的借人资金及归属资产征收一定比率的内部利息。以此提高各事业部的金融意识,促进资金节约和自主性。通过内部利息,公平负担总公司费用和共同费用。所谓企业集团内部资本金制度,是在各事业部内设置资本金,用以事业部运营。通过区分资本金、短期借款、利润分配后的留存收益,明确对资本的责任,并增强事业部的独立自主、责任经营的思想。这种事业部制会计的实施,有利于企业决策的灵活性,有助于强化企业效率,也便于对管理责任者业绩的考核。 

篇4

会计信息生产者(包括会计人员、企业负责人及其他可以对会计信息施加影响的人员)与会计信息之间存在一定的利益关系,是产生虚假会计信息的内在动因。这里所讲的“利益”,既包括企业利益,也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的个人利益;既包括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在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中,处在首位的是企业利益。企业通过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可骗取投资者、债权人及国家有关管理机关的信任,并因此获得投资、贷款或减少税金支出等经济利益。其次,是个人利益。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管理的最高首长,他们有能力也有条件影响会计人员,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骗取投资者的信任,并因此获得职务、薪金、股票升值等方面的利益;会计人员作为会计信息的直接生产者,他们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他们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避免因违及法规而影响自身的利益,另一方面,他们必须接受企业负责人领导,按企业负责人的管理要求完成会计工作,并由此获得薪金、升迁、奖励等利益。与会计信息有关的利益中有些是直接利益,即相关人员可直接通过制造和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所获得的好处,如通过虚计利润骗取奖励等;也有些是间接利益,如企业负责人通过为企业谋取非法利益并因此获得相应的好处,会计人员为讨好企业负责人,按其授意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并因此获得好处等。虽然与会计信息相关的利益极为复杂,但正是这些复杂的利益关系构成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在动因。

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并非完全拒绝真实会计信息而单纯制造虚假会计信息,因为真实会计信息对企业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为企业所必需。众所周知,经济越发展,会计越重要。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会计信息已逐步成为管理者、投资人、债权人以及政府部门改善经营管理、评价财务状况、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所以,为了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管理者也要求生产真实会计信息。这就足以说明,在实际工作中,为什么有的企业会设置真假两套账,以分别满足企业利益的不同需要。从这种看似矛盾的做法中,我们更应看到其中一致的地方,即对利益的追逐。如果不制定良好的制约机制,限制和杜绝企业通过会计信息追逐非法经济利益的行为,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就会愈演愈烈。曾有报道反映某企业居然设置了七套不同的账簿,以分别应付各部门的检查,这一典型事例将利用会计信息非法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推向了极点。

会计工作中的某些工作内容需要凭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来进行,这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方便。会计核算工作就其内容而言,虽然具有客观的一面,但也不能完全脱离会计人员的主观判断。在日趋复杂的经济活动中,会计核算方法、会计核算程序的选择及财产价值的评估等,都需要会计人员客观、公正的主观判断。如果会计人员不能完全排除利益的干扰,其主观判断就会失去客观和公正,这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职务上的便利。在已查处的会计信息失真案例中,有许多是在折旧的计算、费用的摊销、各项准备金的计提等方面,通过核算方法舞弊造成的。这样形成的虚假会计信息往往非常隐蔽。

会计信息生产过程的内部操作性,进一步强化了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我国会计法规规定,企业应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现实生活中除了部分小企业采用记帐外,多数企业都设置了专门的会计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会计人员,这样就把整个会计信息的生产过程置于企业内部,由企业控制会计信息的整个生产过程。当会计信息的整个生产过程完全由会计信息的生产者控制时,就为会计人员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提供了方便条件。如果企业负责人主观上想通过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获取相应的利益,就可以充分利用全部会计工作被企业控制的有利条件有针对性地制造虚假会计信息。这也是虚假会计信息难于发现和治理的根本原因。

二、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条件

(一)法律的缺陷是虚假会计信息得以产生的关键因素

一般来说,要想通过法律手段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必须以法律形式明确虚假会计信息的非法性。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一定时期法律环境的具体情况。首先,是受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制约。会计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有其自身的工作规律。会计法规的制定应符合会计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尤其是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的规定,必须符合会计科学的一般规律。如果会计法规缺乏科学性,就会为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判断带来困难,从而影响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给不法分子钻法律空子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留有余地。其次,是受会计法规的可操作性制约。会计法规中关于会计信息质量方面的判定方法和判定标准要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便于执法部门对虚假会计信息认定和管理。这就要求制定会计法规不仅要有原则要求,还要制定体现各种原则的具体措施和手段,为会计法规的贯彻执行奠定良好的基础。如果会计法规模棱两可,操作性不强,其贯彻执行就会大打折扣,虚假会计信息就会乘虚而入。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尚不健全,经济管理工作还必须依靠各种行政手段。如果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很好地发挥其工作职能,甚至袒护和纵容各种会计工作中的不法行为,就会提供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温床。比如,我国的个别地区或部门,由于某些领导功利思想严重,为了突出自己的“政绩”,明确要求所属企业必须上报夸大的工作业绩,迫使企业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也有些管理部门严重失职,对企业的会计工作管理不严,对会计信息造假现象更是不闻不问,从而使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越来越严重;也有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会计工作无法发挥其应有职能,会计信息失真自然不可避免;没有良好的经济秩序,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如果社会上的各种造假行为都极为严重,虚假会计信息泛滥成灾也就不足为怪了。若从反腐倡廉角度来说,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与腐败现象也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如果不根除腐败现象,虚假会计信息也就难以彻底治理。

(二)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与会计人员的业务、道德素质有密切关系

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虚假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自觉抵制来自于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但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不能完全依赖会计人员道德素质的提高,如果没有良好的法制环境、经济秩序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作后盾,会计人员的作用就很难发挥。单纯依靠会计人员的个人素质,有时可以解决个别企业的问题,但无法解决整个社会所面临的会计信息失真问题。

三、虚假会计信息的治理

(一)根据其形成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

从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机理看,其治理应从两大方面人手:一是消除虚假会计信息赖以产生的内部动因,二是改变有助于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环境。消除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内部动因,就是割断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产生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从会计信息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作用来看,要做到这一点是非常困难的。目前有的国家为了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允许企业按财产的市场价格进行帐项调整,当有关管理部门需要企业的会计信息时,尽量不直接采用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而是由管理部门按一定的要求对企业的帐簿记录进行调整。这种做法相当于管理部门成为会计信息的部分生产者,并以此割断会计信息与企业内部有关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虽然这种做法并不能完全避免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虚假会计信息所造成的危害。改变有助于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环境,主要是加强会计法制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和道德素质及规范和治理经济秩序。虽然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但可以对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降低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损失。

(二)采取过硬的具体措施

1.加强法制建设

这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措施。在会计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与会计信息有一定利益关系的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其行为加以限制。如现在试行中的会计人员委派制,就是降低这种影响的尝试。在确认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要责任者时,应将考虑重点集中在虚假会计信息的利益获得者身上,从根源上防止有关人员通过虚假会计信息谋取利益。我国原《会计法》由于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责任归咎于会计人员,没有找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根源,治理效果并不理想。新《会计法》在这方面则有了很大改进,明确了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失真所承担的责任,这样就可以大大降低企业负责人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不利影响,并促使其加强企业会计工作的管理。

此外,在制定违反会计法规的法律责任时,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充分发挥会计法规作用的关键。由于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要目的是获得一定的非法经济利益,如果处罚力度过低,甚至低于虚假会计信息制造者由此获得的经济利益,就无法发挥会计法规对虚假会计信息的处罚作用。以形成恶劣影响的“琼民源”虚假会计信息案为例,虽然所造成的后果极为严重,但对有关人员的处罚却比其他犯罪活动轻得多,这就更使得会计信息的造假者有恃无恐。笔者认为,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应数倍于其获得的经济利益和所造成的损失,不仅使造假者无经济利益可图,还会因造假行为倾家荡产,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震慑作用。

2.加大执法力度

我国虚假会计信息现象普遍存在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有关部门执法不力。一方面我国现有会计法规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偏弱,另一方面,已有会计法规也未能得到充分贯彻,影响了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由于有些部门对会计信息失真问题检查不够,处罚不力,致使许多虚假会计信息既未能充分暴露,造假者也未受到应有的处罚,从而导致会计信息造假行为愈演愈烈。只有加大会计法规的执法力度,才能有效发挥会计法规在治理会计信息失真中的作用,减少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

3.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会计人员是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虽然他们也要服从企业负责人的领导,但对于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他们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国家和会计工作管理部门,应不断加强对会计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素质的检查,促进会计人员思想水平不断提高,使其能自觉抵制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发生,以不断提高我国会计信息的可信程度。

4.加强对会计工作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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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的逻辑一致的体系,这个体系能导致前后一致的会计准则,并指出财务会计与财务报表的性质、作用和局限性,目的在于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与应用。在国际会计趋同的今天,各国会计准则的规定必须奠定在大致相同的概念基础之上,概念基础不一致将给会计准则和会计国际化带来诸多障碍。而我国正处在会计准则建设和会计理论完善的最佳时期,尽快构建和完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已成当务之急。

一、构建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必要性

1、目前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发展的现状

随着人们对财务会计概念框架认识的不断加深,作为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基本会计准则的缺失也逐渐显露出来,如财务会计的目标定位不够明确,会计原则的内涵解释不够充分并缺乏科学性和实效性等,这些缺陷降低了其对制定具体准则的指导作用。在我国,财政部于2004年完成了对会计准则委员会的重大变革,并建立了全新的工作机制,其中的会计理论专业委员会主要负责会计概念框架的研究,为构建我国的会计概念框架奠定了基础。

2、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构建的必要性

(1)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是我国会计理论和实务发展的必由之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构建应该具备一个包括目标原则、要素和要求在内的逻辑一致的核心系统。它反映会计理论的研究成果、指导会计实践,应该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稳定性。

(2)我国的会计准则存在缺陷。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企业财务会计准则》已经不能满足实际需要,我国对财务报表的要求多见于准则、制度和相关法规中,缺乏针对性。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构建的基本会计准则是1993年制定的,与目前具体会计准则所运用的基本概念和原则脱节。

(3)会计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为了增强可比性,作为财务会计基础的基本概念和原则应该与国际惯例相协调。各发达国家都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我国也应该借鉴其成功经验,尽快构建起财务会计基本问题的系统框架,这是我国会计国际化进程的重要步骤。

二、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法律地位

在会计国际化的大背景下,构建我国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乃当务之急,而构建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如何确定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法律地位,因为它对会计实务有重大影响。

1、我国现行会计法规体系

改革开放30年间,我国会计法体系的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基本形成了以《会计法》为核心的比较完整的会计法规体系。这个体系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会计法》,第二个层次是国务院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条例,第三个层次是财政部的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大法,也是我国企业会计工作的基本依据,它在我国会计法规体系中处于最高层次和核心地位,是其他会计法规制度的基本依据,其他会计法规都必须遵循和符合《会计法》的要求。国务院制定的《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对《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规定的细化。会计准则是我国会计核算工作的基本规范,它以《会计法》为指导,同时又是我国会计制度制定的依据。会计制度是我国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的具体规范,它以《会计法》为依据,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结合不同企业的特点和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制定。

2、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现行会计法规体系的关系

(1)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会计法》的关系(如图1所示)。《会计法》是整个会计法规体系中的基本法,它的制定和实施使我国会计工作步入法制化的轨道,对规范会计行为、维护财经纪律、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2)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关系。《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将《会计法》中有关财务会计报告的规定具体化,它对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诸多不尽完善的概念进行了修正,对规范我国的会计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从法律地位上看,我国的会计管理工作由财政部会计司负责,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也由财政部颁布,因此它们都具有法规的性质。未来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由财政部颁布,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因此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法律地位比《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低,但是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作为会计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保持一定的前瞻性,不能局限于现有《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

(3)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与《企业会计准则》的关系。前者是制定具体会计准则所依据的基本会计规范,发挥着类似于西方国家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作用;后者由1992年颁布的基本准则和1997年起陆续公布的具体会计准则两部分构成。首先,我国将会计的基本概念等内容归集到基本准则之中,并没有另外单独公布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其次,基本准则虽然适用于我国境内的所有企业,但在实际运行中愈来愈缺乏应有的调整力度。最后,从我国基本准则的内容来看,目前存在着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之间关系模糊、会计要素定义不够科学等问题,因而尚不能完全发挥指导具体会计准则制定的作用。

三、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构建

从我国新的基本会计准则的内容来看,我国CF的构建有三个特色部分,其中之一是以国际化研究和原则为导向,以会计目标和会计环境为逻辑起点,会计要素以国际标准进行确认。

1、关于构建CF的逻辑起点

目前国际会计研究的通行做法是目标导向,以会计目标为研究起点,从显性层面来说也确实如此。然而,会计目标不会凭空产生,它总是依附于特定的经济环境而存在。从哲学角度,环境决定一切、存在决定一切。无论是会计假设、会计本质,还是会计对象、会计目标,都是在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下人们对会计现象的一种认识,有什么样的会计环境就有什么样的会计目标继而会计理论。因此,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构建的逻辑起点应是会计环境。

2、关于构建CF的原则

(1)客观性与逻辑性相结合。客观性与逻辑性是任何理论体系都应遵循的法则。客观性是指CF应包括尽量多的经验内容且同时要得到高质量的证据支持。而逻辑性一方面是指对CF的逻辑结构须前后一致、首尾贯通且具备外部相容性;另一方面是指财务会计概念框架在构建时要体现逻辑简洁、扼要的形式,也就是要遵循“科学理论的美学原则”。

(2)系统性与中立性相结合。在构建我国CF时,要从总体上把握应包括哪些概念要素、层次划分以及如何进行系统归类等,尽可能保证概念框架基本内容的系统性。同时,CF体系与内容的确定应站在客观的角度,考虑整体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不偏向任何一方,以兼顾其中立性。

(3)历史性与动态性相结合。随着会计环境的变化,人们对CF内涵与功用认识的加深和会计理论研究的深入,CF理论体系也应处于动态发展中。CF的构建思路是由法规到理论体系。同时,CF理论体系内容的调整必须受到社会历史的限制,动态完善不等于主观随意,既要体现其内在逻辑的外部相容,更要体现其新旧理论的逻辑相容。

3、关于CF的层次与内容的设定

目前,我国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就其体系而言是比较完整的,基本体现了CF的主体构架,CF应由以下三个层次构成。

(1)第一层次,主要包括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会计对象和会计假设三项内容,其中会计目标的确定是关键。我国的会计目标至少包含两种特征:一是会计目标的层次性;二是会计目标的阶段性。依据目前我国国情,新准则对当前会计目标的定位是既反映企业管理层的受托责任,又为相关利益者决策提供信息支持。而构建CF体系则应注意其理论的超前性,关于会计目标的准确描述是有待商榷的。

(2)第二层次,主要包括会计要素表述及会计信息质量特征。为实现会计目标,会计信息应具备规定的质量特征。目前国际上普遍要求企业编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权益变动表,因此应该在概念框架中全面描述诸如资产负债表要素、损益表要素、现金流量表要素及权益变动表要素。构建新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时,还应详尽清晰地考量如何表述会计信息质量特征及其相互关系。

(3)第三层次,包括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记录与财务报告四部分内容。根据确认与计量的概念和标准,把产生于过去的各项交易和事项按照会计要素的定义分类,分别以不同的要素身份及其所属的账户来计量、记录,并通过会计报表和其他财务报告等手段,转变为有用的会计信息报送给利益相关人,这就是财务会计的最终要求。因此,这一系列的会计处理程序构成了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第三层次,也是最终层次。

综上所述,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国际会计的逐渐趋同,我国仍需要继续完善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建立,使我国的会计工作不断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舒惠好、黎文靖:我国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的法律地研究[J].会计研究,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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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制度环境的优化国企会计监督机制的良好运转首先离不开企业管理机制的优化,这主要是因为会计监督并非独立存在,从企业管理机制整体来看它需要通过优良、完善的监督机制来实现其保护职能。换句话说,会计监督是监督与激励的并存体,这两者间的重复较量推进了监督体系走向完善,从而促进委托关系和谐,并减少这一关系中利益双方的分歧。由此可以看出,国企内部形成良好制度环境,对于会计监督机制的优化而言意义重大。优化制度环境,首先需要在企业内部优化法人治理结构,这也是在国企中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要求,同时也能够为会计监督的实现作支持。在企业中,所有者掌握可控制权;董事会需对股东负责,同时决策公司重大事宜,如聘任经营者,考核、评价其业绩等;监事会则主管监督,包括监督企业财务、监督董事行为等。由于财产最终归所有者,故所有者会计监督动机明确。而在经营者方面,他们享有经营权,但需承担受托责任,所以在企业中,只有协调处理好责权利,才能优化法人治理结构,企业内部多方相互制衡,从而实现企业整体上的协调运行。该种结构中,通过审查、核算、分析等方式方法,会计可以很好地反映、监督其中的利益关系、责任关系等,因此,想要完善会计监督机制,在国企内部生成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重要前提。

2.2法制环境的优化现阶段,新《会计法》对于会计监督职能的实现意义重大,作为规范会计秩序的重要法律法规,它能够促进会计法规体系的形成,利于经济管理工作中会计监督重要性的发挥。但是目前,会计领域的实际工作中,失真、造假等问题仍然屡禁不止,它冲击着会计监督职能的真正实现,也给会计法规体系带来了负面影响。对此,优化会计法规体系,净化法制环境便成为了完善会计监督体系的重要保障。具体完善对策如下:首先,密切联系《会计法》与实际会计工作,并以此为切入点研究新的法规、制度,或制定新的实施办法使之与现有《会计法》相配套,从而确保《会计法》在实际应用中能够得到全面落实;其次,密切联系《会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如密切联系《会计法》和《刑法》,对于违反会计法规的人,情节严重者可交由《刑法》处理,但是目前《刑法》中对于会计工作中的虚假行为、报复行为等相关处罚规定较少,故可以从此处着手,完善法规实施;最后,协调现有会计准则及制度等,使之能与《会计法》规定一致并行,从而营造出一个和谐的法制环境。

2.3建立披露制度会计监督职能的实现离不开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因此为优化会计监督机制,在会计信息方面,可以实行公开披露制度以达到约束目的。该项制度的建立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制定相关制度规范,披露会计信息,使其在国有企业中具有公开性,从而约束会计信息报告等工作事项;二是通过建立专门网站等方式来开辟信息公开渠道;三是建立专门数据库,录入国企会计信息并公开;四是开辟讨论区,方便公众对国企会计信息进行公开讨论并提出质询等。这样做不仅能够有效促进会计监督,同时对于会计报表随意变更现象,也能起到一定的抑制作用。

2.3.1协调健全其他监督机制会计监督职能的实现是多方力量作用的结果,因此除了从法律、国有企业内部、会计工作的相关事宜方面着手之外,还应该充分调动其他监督机制,使其与会计监督间拥有了相互衔接的纽带,可以在会计监督机制的完善工作中发挥辅助作用。

2.3.2完善政府监督机制第一,政府监督机制的完善可依靠人大监督职能的履行,它能很好地约束政府,避免其监督流于形式,人大的具体监督操作可通过设立专属审计部门来执行,注意要使其与政府权责分离,才能实现公正监督的目的。第二,明确界定产权。财产权对于会计监督职能的实现具有很好的约束性和激励性,对此,要明确规定其中的股权、债权、物权及相应人的责任、权利等;第三,重构监督机制。这主要是为强化政府监督职能而实行的一项策略措施,特别是在财政监督审计方面,应该使人大具有相应的管理职能,同时如果会计失范,人大具备行政处罚权来对此进行处理;第四,制定相应制度改变现有股权结构。例如可以通过更换经营者、增加投入资金等来实现调整,进而可以触及企业财务,实现调控目的;第五,加快税收建设,实现其相关业务规范性,特别是在重点税源方面,可实行跟踪监督制度等。

2.3.3优化社会监督机制社会监督机制方面,可以从注册会计师方面着手,总的来说是使其成为经济警察,强化监督。具体做法如下:首先,强化整顿,优化注册会计师市场。个人方面,注重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强化其专业素质的进步;从整体来看,想要提高会计师事务所整体素质,优化其从业能力,就需要各事务所拥有专业人才,并以这些优秀的人才为纽带促进共同发展。其次,优化管理模式。一方面不断创新手段和方法加强监督,从而约束注册会计师行为;另一方面,调整相关监管制度,使得会计师事务所能够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可以配合国企管理、监督模式协调展开工作。审计工作依据会计资料,为达到规范目的,会计资料可由委托人交付从而保证其可靠真实。而且为充分实现会计监督,审计工作需独立开展,避免受外界主观因素干扰。如审计工作人员,相关单位或部门需保证其利益不受损害,使其能够在公正的立场展开工作等。此外,对于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不正当行为,可将其录入相应档案信息中,这会给舞弊、违法人员今后的发展带来显著影响,从而达到强化人员管理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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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财会队伍建设

1.努力意识到加强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重要性

建立和改善会计人员管理体系,提升会计人员能力素质,是健全内控体制的主要构成部分,是经济工作基础环节,是支持和服务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保证。要从建设社会主义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强化会计人员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自觉性和使命感,把此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狠抓政策落实,保证会计人员管理落实到处,促使财务管理工作更加规范。

2.逐渐创立健全从业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机制

逐渐将会计从业人员放入会计人员规范化再教育和业务培训系统。一是明确教育培训目标与原则;二是确定教育培训内容;三是明确教育培训重点;四是优化教育培训形式;五是提供教育培训保证。

3.逐步建立健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约束体制

强化财会人员职业道德建设,要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财会人员对职业道德建设重要性认识,教育广大财会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增强财会人员使命感;要创建财会人员职业道德评估系统,对道德评估成果需采用奖罚办法、展示道德榜样、大众交流媒介等形式,使财会人员职业道德状况始终置于群众督导之下;建立健全内部稽核体制、内部牵制体制、内部审计体制等比较完备的财务内控体系,预防会计诚信损失;要净化会计行为环境,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平提升营造良好环境条件。

二、强化会计信息化建设

1.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

提升优化会计管理信息化水准,促进会计信息化基础工作,致使计算机和软件形成会计资料、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和手工生成会计资料富有同样效果,其会计处理原则、依据、方法、成效、档案保管一定要适合国家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的规定。采用计算机和财务软件处理会计业务的单位,其岗位设置、业务处理过程、人员权限需适合《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内部制约的需要。

2.创建促进会计信息化建设协作体制

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的会计信息化建设,要求实行责任制,强化协作,成为合力,一起推动会计信息化建设水准不断提升。要规定好计划,强化指导监管;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需积极研究采用信息化办法实行财务报告审计,并积极向财政部门反馈单位会计信息化使用中出现的问题;软件研发企业需恪守会计法规规定,接纳财政部门教导,依照规范标准创设高水准财务软件,以高技术含量产品和高品质服务获得用户和市场;各高等院校需把会计信息化人才培育纳入计划,探究人才共建体制,加强人才培育,为会计信息化建设指出坚实人才保证。

三、强化会计基础工作

1.更一步完善会计法规,规范会计信息

作为经济治理主要构成部分,会计一定从满足国家、债权人和投资人等各层面要求,提出有用可靠的会计信息。新《企业会计制度》努力表现统一性和可靠性原则,迎合会计标准国际化趋势。只有会计法规健全才可有法可依,才可更好地规范会计信息。

2.逐级完善会计治理体制,创建企业会计整治为核心的现代企业治理模式

作为现代企业治理基础理论而出现的会计,又身为现代企业整治重要工具和根本方法而存有。采用和其它治理努力混合成为这种一般结构模式,努力地发扬会计职责的功能,使会计整治成为企业整治核心。

3.强化综合部门监督作用,规范会计社会督导

各级财政、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要互相调合,按财政法规行让整治、督导功能,严厉执行《会计法》,确保会计信息准确。同时,完备企业整治制度,从宏观上间接调控企业,主要监管企业上缴利税和执行财经体制状况,完全转变长期以产值、销售收入等规划指标考查企业的直接整治办法。

四、对会计职业道德实行督导检查

1.将会计法执法检查与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综合

作为会计法执法主体的财政部门,可依法对社会各单位执行会计法律制度状况和会计信息品质实行不同方式的检查或抽查。采取检查促进各单位严厉实行会计法律法规,也是对会计人员执行会计职业道德状况的检查和检验。

2.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管理和会计职业道德检查相综合

依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各单位需要定期检查会计人员遵循职业道德情况,并身为会计人员晋升、晋级、聘任专业职务,表彰奖励主要考核根据。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须由所在单位实行处罚;情节严重的须由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会计专业技术资源将考评共享、聘用和会计职业道德作为检查主体

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成高级、中级、初级三个档次。会计职业道德身为会计专业体系考试中重要内容,在报名条件、评估阶段都作有需求。在聘用会计人员时,各单位除考察其专业胜任潜力外,还将遵循职业道德状况作为一项主要的审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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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工作,具有很强的政策性、严密性和细致性。会计工作组织就是在适应会计工作特征的前提下对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和会计法规执行等工作所作的统筹谋划。

基于会计信息化的会计工作组织必须重新架构,这是会计信息化的必然要求。

(一)从会计信息化特征看会计工作组织的重构

会计信息化必须以计算机网络为运行平台而实现,计算机网络技术是会计信息化的手段。从计算机网络功能来看,Internet为会计信息化提供了无限的时间和空间。计算机网络技术告诉我们,Internet在使用效率和能量传递上显现出沟通、跨越时空、交流多向互动和资源共享海量的强大优势,这就很好地解决了会计信息的“孤岛”问题。从信息化的演进过程来看,Internet为推动社会信息化进程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社会信息化演进过程经历了由数字化到网络化再到信息化的过程,会计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重要构成要素,同样也要经历这个过程。从当前来看,我国的会计信息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了数字化过程,正在步入网络化。从会计信息化系统来看,Internet具有的开放性、实时性和智能性特征为实现会计信息化提供了技术支持。会计信息化系统是一种开放型的、具有实时性的智能化系统。在这个系统中,账务处理、资产管理、债务管理、成本管理、资金管理、网上银行、报表编报、预算管理等都可借助于网络操作系统和分布式数据库协同工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而多元化。将会计信息系统无缝链接到供应链管理系统、生产制造管理系统、连锁分销管理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决策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以及行政办公管理系统等,可以构成一个完整的企业信息系统体系。同时,会计信息的实时产生,使使用者由过去的被动接受变成现在的主动利用。开放型的会计信息系统的实时处理、披露,使得会计信息需求者可以随时查询企业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现金流量情况,预测未来趋势,以便迅速、准确地作出决策。

会计信息化的核心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会计进行重构和优化,从而建立开放的、实时的、智能的会计信息化系统,使会计处理高度自动化、处理系统高度开放化和系统信息高度共享化。在企业内部横向方面,将会计信息系统与管理信息系统子系统有机结合,实现信息资源高度共享。在企业内部纵向方面,以会计核算模块为基础,以会计分析模块、会计决策模块等为支撑的密切配合,可实现信息资源高度开放;在企业外部,会计信息系统与政务系统、税务系统、银行系统、审计系统、其他社会相关系统等相连,可实现会计信息系统融入社会信息系统的目标。

在这种背景下,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机构将可能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会计信息系统中心。传统意义上的会计人员将可能不再需要,取而代之的是系统管理员、程序设计员和数据录入员,传统意义上的会计法规的制定和执行也将发生很大变化,由更加严格执行会计法规的固化了的程序替代会计职业判断。因此,会计工作组织重构势在必行。

(二)从会计信息化目标看会计工作组织的重构

会计信息化目标是以会计数据处理的实时化、会计信息记载电子化、会计机构设置扁平化、会计工具使用网络化,向会计信息需求者提供可靠而有用的会计信息,包括终极目标和过程目标两个层面。从终极目标来看,就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而有用的会计信息,无论是手工操作会计还是电算化会计乃至会计信息化,都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可靠而有用的会计信息,即“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过程目标来看,就是在会计数据处理、会计信息记载、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工具使用等方面的目标,这对手工操作会计、电算化会计和会计信息化而言,则有着显著的区别:

1.会计数据处理的时间不同。手工操作会计必须等到会计期末才能进行,平时所做的工作不过是为期末处理会计数据做准备,平时无法提供实时信息,因而手工操作会计提供的信息是期末信息、静态信息;电算化会计的实质是手工操作会计在核算手段上的变异,它对会计数据的处理也往往是需要等到期末才能完成(尤其是实施电算化会计的初期及单机版会计软件),即使平时能够提供一些实时的会计信息,因为它是单机版或独立的会计内网,只能在非常狭小的范围内作动态化的反映;会计信息化以Internet为平台,Internet的强大功能使得会计数据的处理能够动态化和实时化。

2.会计信息载体的方式不同。手工操作会计的唯一载体是纸质的,包括证账表等;电算化会计载体有了重大变化,但“纸质+电子”双腿走路仍占主流,且会计信息传输仍然无法实现物理性的网络通讯;会计信息化对会计信息记载则可实现无纸化,会计信息(包括非会计信息)以物理性的网络通讯实现记载和传输,真正实现了电子化和数字化。3.会计机构设置要求不同。手工操作会计为保证记载会计信息纸质载体的安全,必须有一个稳定的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用品,是一个看得见而又摸得着的立体工作空间;电算化会计与手工操作会计非常相似,不管是单机版还是网络版会计软件,因为“孤岛”问题必须有一个现实的工作场所才能完成会计工作;而会计信息化有无工作场所对完成会计工作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在任何一个地方,只要联网即可进行会计数据的处理而完成会计工作,会计机构成了一个虚拟机构。

因此,会计信息化的过程目标预示着会计机构将精简,会计人员将减少,会计法规的执行将更趋标准。

二、基于会计信息化的会计工作组织重构的目标

会计工作组织重构的目标是扁平化管理,包括会计机构扁平化管理、会计人员扁平化管理和会计法规扁平化管理。会计工作组织扁平化管理的内容并不是孤立的,而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会计机构扁平化管理必定要在明确会计人员职责的基础上精简会计人员,精简会计人员肯定会带来会计工作岗位的调整,因而也就必定要调整会计工作流程,会计工作流程的变动又会影响到会计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财经法规的执行、监督和检查。因此,会计工作组织扁平化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的管理,既需要解决人事组织的问题,又要处理好会计工作岗位的职责分工问题,还要体现内部控制制度和财经法规的要求,要把会计工作组织扁平化管理作为企业管理重要的管理子系统统筹谋划。

会计机构是从事会计工作的职能部门,会计人员是完成会计任务的必要条件。从单位组织机构建设的要求来看,会计机构的设置要在体现精简高效原则的前提下与单位管理体制和单位组织结构、单位业务性质和规模、单位会计工作组织形式相适应,要注意与单位其它管理机构的协调统一性。同时,会计人员的配备要与会计机构设置相应用,根据会计机构的设置情况,在确立会计工作岗位的基础上将会计人员进行合理分工,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因此,在实现会计信息化的背景下,单位是否单独设置会计机构、设置什么性质的会计机构、会计机构是分设还是合设、会计机构分几级设置、会计机构在单位组织机构中如何定位、会计机构与其它管理机构如何分工协调、会计人员怎样分工、各会计工作岗位应履行什么样的职责等一系列问题,在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时都必须予以充分考虑。

会计机构设置是会计工作组织的基础和关键,它将决定会计人员的配备并影响会计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因此,会计工作组织扁平化管理目标的确定,应从会计机构设置着手。

会计机构设置扁平化管理的趋势是虚拟化,即会计机构成为一个虚拟组织。但会计机构的虚拟并非完全意义上的虚拟组织,它具有以下特征:

(一)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管理部门的界限模糊

从一个单位来讲如一个生产企业,需要设置许多职能部门和管理部门,如供应部门、生产部门、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以及其他一些部门,在传统的实体组织结构中,这些职能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各自的职责,可谓是“铁路警察,各管一段”。而会计机构虚拟化后,传统的会计核算人员(包括专职和兼职会计人员)已经不再是会计机构的人员或不完全是会计机构的人员,他们将分散于包括会计机构在内的所有职能管理部门。比如往来结算,它将主要分布在供应部门和销售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往来结算。

(二)虚拟会计机构的日常工作具有实时在线性

正是由于具体会计工作分散于各个职能管理部门,其会计的日常工作也就由各个职能管理部门来完成,此时的日常会计工作具有实时在线性。如当销售部门销售商品时需要开具增值税专业发票,在开票时必须选择是现销还是赊销,否则无法进行发票的打印,假设选择了现销,则必须继续选择或录入银行结算凭证的有关信息(结算凭证种类、编号、账号、金额等),直至最后一个步骤完成时才可打印发票。而此时整个日常会计工作(包括记账凭证的编制、总账及明细账的登记等工作)也已全部处理完毕。因此,从提供会计信息的角度看,它是动态的信息,凸显会计信息的实时在线性。

(三)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管理部门处在一个高度统一体内

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尤其是计算机网络技术,使实现会计信息与其他管理信息的共享成为了可能。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管理部门都可以实现数据交换和信息交流,从而真正实现协调便捷、步调一致、高度共享的目标,也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了传统会计机构设置模式的信息封闭或交流困难的难题。

(四)虚拟会计机构具有地域的分散性和工作场地的无形性

从规模上看,单位有小、中、大之分,规模较小的单位,其各职能管理部门可能就在同一地区乃至同一楼宇,规模较大的单位,其各职能管理部门可能不在同一地区,有些集团单位特别是一些“恐龙式”集团,其公司成员或职能管理部门可能跨省和跨国。因此,虚拟的会计机构可能分布在同一地区,也可能不在同一地区,具有明显的分散性。同时,立体感的会计工作场地可能变小甚至无形。

会计人员配备扁平化管理的直接表现是精简化。会计机构设置虚拟化是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而实现的,而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将大大提高会计工作效率,在会计工作量一定的情况下,必定会减少会计人员的需求。同时,会计机构与其他职能管理部门的界限模糊,使得会计工作与其他管理工作也变得难以区分,许多会计工作已经不再是会计人员的事,而是由其他人员在完成业务工作时就已经完成了。会计法规制定和执行扁平化管理的最终结果是标准化。无论是会计法规的制定还是会计法规的执行,都已经固化在程序语言之中,而这些程序语言除授权外是无法修改的。从这个意义上讲,会计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可以屏蔽所有外在的主观因素,从而保证会计法规的制定和执行更标准、更科学。

会计机构设置虚拟化、会计人员配备精简化和会计法规制定及执行标准化,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会计机构的变小、会计人员的减少和会计法规制定及执行的程序化,但它决非否定会计机构在企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决非削弱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恰恰相反,会计机构设置为虚拟组织是借助于现代信息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平台,把会计管理真正融入到了企业管理之中,提升了会计机构的地位和作用,强化了会计的核算和监督职能。

三、重构后会计工作组织的特征

会计工作组织扁平化管理的目标决定了会计工作组织将会发生重大变化,主要表现在:

(一)从会计机构内部层级关系上看,会计工作组织扁平化管理将打破传统的垂直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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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会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会计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乏力

由于负责企业内部会计监督人员的人事、工薪等关系个人切身利益的权利掌握在企业管理者手中,会计内部监督程序往往形式化,按照企业决策者的意图而不是按照会计法规进行。外部监督执行者主要是注册会计师,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虽然经过了业务理论考试,但其综合素质、尤其是法制观念和职业道德仍有较大差距。此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恶性竞争和社会上的腐败现象也共同促成了企业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形式化。

此外,社会独立审计及政府审计监督由于受人力、财力的限制以及其事后监督性质的局限,也不能查出会计工作当中的所有违法违纪行为。从企业内部的会计监督主体来看,到目前为止,只有极少数企业设有内部审计机构,多数企业没有内审机构或虽有内审也受企业领导部门的限制和影响,不能很好地发挥监督作用。目前,大部分中小企业并没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机制,而只是局限于少数人员单纯地进行记账、算账,应付外部报账的需要,财务会计工作的“管理”效能根本无从发挥。

(二)会计造假、违法违规现象严重

由于财务会计管理力量薄弱,内部财务会计管理机制不健全,加之外部监督不力,致使企业财会违法、违规现象严重。有些企业无视国家的法规、原则和制度,乱搞非法筹资和非法投资;乱挤乱摊成本费用、乱调账目;乱发工资奖金、乱分配红利;为了偷税漏税或其他非法目的而在会计凭证、账目上故意弄虚作假,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违法、违规行为还大有禁而不止之势,这不仅严重干扰了我国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造成会计秩序混乱,而且也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作用。

(三)会计人员的合法权益难以保障

虽然《会计法》已经明确规定任何人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在会计工作中做出违法行为都要受到相应的惩处,但由于利益的驱使,使得有些企业领导依然铤而走险,指使或强令会计人员对经济事项进行违法处理,而会计人员为了保住工作或其他一些原因往往也难于拒绝。很多企业为达到转移国有资产、偷逃税收、粉饰业绩的非法目的,想尽各种办法,如该进入当期成本的不进入,甚至乱摊、乱挤成本,该处理的损失得不到及时处理,虚盈实亏、虚亏实盈,使会计信息失去价值。

(四)财会管理人才缺乏,财务会计工作质量差

目前,中小企业的财务会计工作人才严重短缺,各企业具体情况有所不同。有的空岗缺员,无法实现内部牵制;有的在岗财会人员素质低、能力差,无法做好其本职工作;有的财会人员是低薪聘用的兼职人员,主要是单纯完成记账、报账任务,应付税检部门了事,如此等等。很难保证企业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也根本不能对财务活动进行科学预测、决策、计划、控制、监督、检查和分析评价等方面的管理。在这些企业中,财务管理是盲目的管理,会计核算往往是搞形式、走过场、应付对外报表,没有发挥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应有的作用。

二、加强会计管理工作的对策

针对企业会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要提高企业的会计工作效率,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避免会计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当务之急是建立一套完善有效的会计管理体制,并严格执行。以下就企业应如何建立并完善会计管理体制,提出几点建议:

(一)健全内外部的监督机制,强化财务监管

要真正建立企业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督三位一体的会计监督体系。加强内部监督,第一,要提高“管理会计”的地位,注重经济事项的事前和事中监督,走出传统会计管理体制只重事后监督核算的误区。第二,设立内部结算中心,以便有效融通资金和加强部门间的监控。第三,有条件的企业,要实行企业内部财务信息联网,提高财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财务监控质量。第四,建立内审机制,加强内部监督的力度。另外,从加强社会监督来考虑,要真正发挥会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对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严惩。对此,企业本身也要提高意识,不能只是依法规要求,走走过场了事。政府监督,是指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监督,主要以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为主。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财务监督,健全自身的运行机制,加强财政和审计等各部门之间的协作,组成一个有序的监管系统。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对企业财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要严肃处理,不要随意增加会计法规的弹性,坚决杜绝违法后“交钱了事”的做法,在注重经济处罚的同时,也一样要注重对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和刑事处罚,在会计违法活动中,真正做到惩前毖后。

就社会会计监督管理而言,一是改进注册会计师宏观管理体制,强化监督职能。真正做到从职业的需要和事业的发展出发,制定一系列职业管理方针,保证职业自律、公平竞争。严格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强化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观念,清除一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注册会计师,凡出具虚假报告或作伪证者要承担法律责任,受到法律制裁。二是实行会计委派制。实行会计委派制有效地摆脱了会计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使会计人员相对独立,能够排除干扰,依法办事,正确行使会计职能,更好地发挥作用。在会计委派制的实行中,为防止会计核算与监督职能脱节,可以在企业内部设置理财部门,受命于企业内部,专司理财职能,利用会计人员反映的信息和根据资金市场证券市场等信息为企业理财。

(二)建立对单位负责人会计法规培训制度

从企业外部环境人手,配合企业建立完善的会计管理体制所急需的措施。《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这就必然要求单位负责人要全面了解会计法规,自觉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为此,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应定期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会计法规培训,并把培训效果记录于本人档案,作为上岗和业绩考核的一项条件。通过这种办法促使单位负责人成为企业会计管理的内行,以有能力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并能够对会计工作全面负起责任。

(三)会计职业管理

其管理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科学的会计人员培养、选拔、评价制度,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调动会计人员做好本职工作的积极性,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会计职业管理的改革方向是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现代公司制度的内在要求相适应的,是符合会计发展内在规律的。会计职业管理的改革应当从转变政府职能和会计工作发展实际需要出发,研究会计职业自律性组织进行自我管理和服务的新机制。会计职业的自律组织是依照法律和组织章程设立的社会团体,从事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有自己的协会,因此,从事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人员也应该有一个自己的组织,这种自律组织,必须保持独立性。

因此,会计管理体制的发展方向应是财政部委托会计行业协会主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负责颁发合格证书;由行业协会负责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评价及继续教育等工作;会计人员的工资水平及其升降由用人单位自行决定;会计协会对未取得合格证书或职业道德差的会计人员实行禁入制度,并由法律规定未入会者一律不得从事会计职业,从而使非会员的会计人员在会计职业界定无立足之地,这样会计人员才会自觉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加强会计政策管理

包括有关部门对会计法规等政策性问题的制定与解释,其目的都是规范和统一会计政策,以利于宏观调控和微观经营。随着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化,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大企业集团的不断涌现,我国迫切需要建立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借鉴国外的经验,同时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应建立以《会计法》为导向,以会计准则为核心,以单位会计制度为补充的完整的会计核算法规体系。其中,《会计法》应真正修改成为驾驭准则和制度的“母法”;基本准则将上升为类似西方的“会计概念和报表”的理论框架;具体准则向更加完整、准确、实用和科学方向发展;企业会计制度则由各企业自行制定。

(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及职业道德

企业应积极配合财政等有关部门,对会计人员进行考核、管理和培训,在会计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1.重视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对没有取得上岗证的人员,坚决辞离工作岗位,以求从源头上保证会计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要组织会计人员积极参加财政、人事等有关部门定期举办的会计人员上岗证和专业技术职称考试,从整体上不断提高企业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2.抓好在职会计人员的后续教育工作。有关部门应经常性的举办针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活动,有新的制度或法规出台时,要及时进行培训,使会计人员及时掌握最新的会计知识,以保证国家财经政策得以有效落实,同时保证企业的会计工作得以顺利进行。3.加强对在职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会计“诚信”问题是倍受社会关注的问题,企业及政府有关部门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会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使其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奉公的良好风尚,积极主动地维护财经纪律,充分发挥其监督作用。

[参考资料]

[1]李白正,杨慕军,黄红晓.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会计管理的地位与作用.中州审计.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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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的监督机制可分为内部监督机制与内部监督机制两种。第一,房地产行业的内部监督有一定的局限性。房地产的内部会计监督的主体是决策者,但是会计负责人又是由决策者直接聘任的,会计人员的薪酬也是由决策者直接决定的。也就是说,会计工作某种程度上是在为企业的决策者服务,随着决策者的意志而变化。所以,不少房地产企业的会计信息失真,没有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第二,房地产行业的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机制也不健全。目前,房地产行业的外部监督还是由房地产行业的主管部门实现的,而主管部门往往考虑到的是本部门的利益,对其下属的房地产行业采取保护的态度,不能够很好地监督。第三,一些社会中介机构彼此间进行不正当的竞争,或者是一些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差,出具虚假的会计验证报告。这就使有些会计信息即使被确认了但仍缺乏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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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

1.会计法治的内涵

所谓会计法治,就是把会计法规作为会计行为的绝对标准加以确定,实现会计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监督的现代化,最终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会计社会状态。会计法治是社会法治在会计领域的体现,会计法治不能脱离社会法治,阻碍社会法治进程的因素同样阻碍会计法治建设。在社会法治条件尚不具备时,会计法治同样无法真正实现。不能简单的将会计法规视为会计治理的工具以及如何完善和使用这个工具而已,更重要的是要形成会计法律至上,绝不存在会计“法外特权”的法律秩序。会计法治的对立面是“会计人治”,就是在会计治理中否定会计法律至上的原则,企图将个人意志凌驾于会计法律之上而达到理想的会计工作秩序和稳定的状态。会计人治也是社会人治在会计领域的反映,当前在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社会大背景下,我们应坚定不移的反对和消除会计人治色彩,坚持会计法治。

2.会计法制与会计法治的关系

会计法制是指国家的会计法律和制度,属于制度的范畴。会计法制是指以《会计法》为核心的会计法规体系,包括会计法律、会计法规、会计规章等。会计法制化意味着:第一,会计要通过法制予以体现和保障,为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必须加强会计法制,必须使会计法制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不因人的意志的改变而改变;第二,会计要纳入法制轨道,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接受相应的会计监督。

会计法治是指规范会计的理论、原则、体制和实施方法,属于方法的范畴。两个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会计法制为会计法治提供了基础和手段,使对会计行为的调整上升到法制层次,它改变了会计无法可依和会计法制的不完备及由不完善所形成的有法难依的局面。会计法治标志着我国管理会计工作和进行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及理财方式发生了重大转变。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会计法治

1.会计法制与市场经济体制

会计法制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市场经济是由若干利益主体和游戏规则构成的权责系统。会计法制通过对会计行为权利义务的设定,实现对会计关系的调整,从而为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和有序发挥作用。

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作为独立的利益实体,承担着资产所有者的受托责任,基于多方利益主体的要求,企业必须规范会计行为,加强内外部的会计监督。会计法制的发展经历了从无法可依到有法难依,从制度约束到法律化,从长官意志到依法理财,会计工作也从无序到有序,逐步实现会计法制的现代化并最终实现会计从会计法制化到会计法治。

会计法制化需要以市场经济体制为基础。利益高度集中和单一化的体制架构下,是无法构筑会计法制体系的,会计行为是基于会计主体相伴而生的,国家作为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所形成的体制实施会计法制化,无异于运动员和裁判员合一的体制下,难以达到理想的法制效果。

2.从会计法制到会计法治的变迁

会计作为反映资金运动的过程与结果,是生产经营者管理自己的经济活动的手段,是资金所有人对自有资金的运用进行把握和控制的方式。从会计发展的过程来看,在相当的一段时间内,如何计量、记录经济活动是特定主体自己的事情,只是随着经济复杂程度加深及从经济安全的角度出发,才使会计发展成一套行为规则,即制度。长期以来会计规制的目标一直是“会计法制化”。但是随着我国经济和政治背景制度的变化,我们认为会计规制的目标状态由“会计法制”转为“会计法治”应属必然。

现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市场经济法制建设,是经济落后国家制度变迁的达标。会计作为联结宏观和微观经济的纽带,在产权归属问题上起着重要作用,会计法制在特定时期特定的历史情况下的确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这一制度规则不能从根本上,具体地解决会计规制中除了法制不健全以外的其他问题,以及由此造成的我国会计信息质量差、相关性低,严重失真的事实。所以我们必须借助另一制度安排——“会计法治”。

3.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会计法治

会计法治是希望通过对会计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从而维护社会关系和经济秩序以及微观经济利益与宏观经济利益及其统一。改革使利益主体变得模糊,政策倾向不明显,宏观经济体制的转型与会计法制及最终的会计法治之间形成出现瓶颈,导致我国会计信息市场的混乱,国家作为会计信息使用者和国家宏观调控者的双重身份,在体制的转变中受到极大的损失,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成本过大。会计法制向会计法治的制度变迁尚未成功是一个原因,由于会计法制解决的是会计工作无法可依状态,而会计法治更多的是对既定经济体制下的会计行为的认可与安排。会计法治状态下,由于对会计行为的约束上升到一个更高的层次水平,所以就能在总体上控制会计信息被滥用的道德风险。

经济体制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产权清晰包括两个层面上的涵义:第一个层面是产权数量的清晰。利用会计上的方法对产权界定、变更、维护过程中所产生的资金运动及其相关内容进行核算和管理。包括产权数量的确认、计量、记录以及确认标准、计量记录方式、核算规则等,实质上就是一个会计过程。第二个层面是产权在法律上的清晰。即在法律上能否作为一个产权主体出现,拥有对资产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项权能,包括主体条件和程序条件,产权量的大小,其精确程度如何细化和量化,需要在“会计法治”框架内予以完成的,这牵涉到会计工作的道德状态问题。这些都是会计法治所要解决的问题。

因而,无论是在宏观上还是在微观上,真实、完整地核算所有者权益,将生产经营过程中保值增值的情况恰当地反映出来,有赖于会计人员是否在会计法治的理念下,正当的使用会计的技术调整性特征。

三、我国会计法治的现状

如果把我国同西方国家的会计法规做一个横向对比就会发现,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并不比西方国家少,立法机关单独制定《会计法》的并不多见,许多国家没有专门的会计法,而将这些内容写入公司法或其它法律中,由此可见我国政府对会计工作的重视。但是,我国的会计秩序较之西方差也是事实,会计信息失真,社会上对会计造假行为人人喊打,可是,会计造假行为屡禁不绝的现象令我们值得思考。其中固然有会计法律本身缺陷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我国的会计法律制度没有得到彻底贯彻,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说明我国会计法治工作还需要急待完善。

法治应包括两重含义:一是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二是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将会计法治分为两部分分析,其一为会计法治实质内容,即会计法的普遍性和至上性方面的,其二为会计法治形式,即会计法律本身的正义合理性。

1.会计法是否具有普遍性

政府权力大于法律,那么“成文的法律秩序获得普遍的服从”就无从谈起,法律本身的权威性、可依赖性和可预见性就会受到动摇。因此,在市场经济中,为了保证法治的实现,政府只能担负三种角色:①“守夜人”,防止外敌入侵和保障个人安全;②“慈善家”,提供公共物品、公共救济和社会福利;③“经济警察”,征税、预算,维护市场秩序和自由公平竞争的环境。政府的这三种角色体现在会计领域的主要表现是:

(1)各级立法机关制定和修改与会计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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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条件

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条件主要包括:法律环境、政治经济环境、文化环境和会计人员业务、道德水平等因素。法律环境的缺陷是虚假会计信息得以产生的关键因素,要想通过法律手段治理会计信息失真,必须以法律形式明确虚假会计信息的非法性。会计法规的制定应符合会计工作客观规律的要求,尤其是关于会计信息质量的规定。其判定方法和判定标准要有良好的可操作性,只有这样,才便于执法部门对虚假会计信息认定和管理。一定时期人们的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直接影响着人们对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如果人们能自觉遵守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可能性就会大幅度下降。

政治经济环境中的问题也是促使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条件。我国当前的法制建设尚不健全,经济管理工作还必须依靠各种行政手段。如果行政管理部门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甚至纵容各种会计工作中不法行为,就会为虚假会计信息提供温床;没有良好的经济秩序,也是会计信息失真的重要原因,如果社会上各种造假行为都极为严重,虚假会计信息也就不足为怪了。

虚假会计信息的产生还与会计人员的业务、道德水准有密切关系。一般而言,会计人员是虚假会计信息的直接制造者,如果会计人员具备了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平,就能够自觉抵制来自于各方面的诱惑和压力,拒绝制造虚假会计信息。但是,单纯依靠会计人员的个人素质,有时可以解决个别企业的问题,但无法解决整个社会所面临的会计信息失真的问题。

三、治理虚假会计信息的对策

(一)治理虚假会计信息应根据其形成的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

从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机理看,其治理应从两大方面入手:一是消除虚假会计信息赖以产生的内部动因,二是改变有助于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环境。这就要我们割断会计信息与会计信息产生者之间的利益关系。会计信息由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由管理部门按一定的要求对企业的帐簿记录进行调整。也就是相当于管理部门成为会计信息的部分生产者,并以此割断会计信息与企业内部有关人员之间的利益关系。改变有助于虚假会计信息产生的外部环境,主要是加强会计法制建设、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和道德水平及规范和治理经济秩序。虽然这些措施并不能完全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但可以对会计信息失真现象起到有效的抑制作用,降低虚假会计信息造成的危害。

(二)治理虚假会计信息,应采取的过硬的具体对策

1、加强法制建设。这是治理会计信息失真的主要对策。在会计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与会计信息有一定利益关系的人员对会计信息的影响,制定相应的措施对其行为加以限制。在确认制造虚假会计信息的主要责任者,应将考虑的重点集中在虚假会计信息的利益获得者身上,从根源上防止有关人员通过虚假会计信息谋取利益。此外在制定违反会计法规的法律责任时,加大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是充分发挥会计法规作用的关键。对会计信息造假的处罚应数倍于其获得的经济利益和所造成的损失,不仅使制造虚假信息者无经济利益可图,还会因造假行为倾家荡产,这样才能充分发挥法律对会计信息造假行为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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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必要性

《会计法》第39条明确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人员的

整体素质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任务有三条:

一是建立法制严明、公平竞争的市场体系;二是建立强有力的宏观调控体系;三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

三条都离不开会计工作、会计信息和会计管理.但从会计工作实际情况看,会计作假现象在某些领域、某

些环节十分普遍,会计信息严重失真.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水推偏低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要使会计更好地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就必须抓住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会

计工作的“含金量”.

(二)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是提高会计工作质量和会计队伍整体素质的需要

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信息是企业经营决策、国家宏观调控的重要依据.而会计信息的提供是由会计人员完成的,所以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及其职业道德水平的高低,尤其是后者起着重大的作用.在现实生活中,法律、法规很难完全保证和满足有些利益和要求,况且法规往往滞后于现实.所以,要提高会计工作质量,要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人的道德因素是至关重要的,会计人员必须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作一个德才兼备的理财者和管理者.

二、会计职业道德的基本内容

1996年财政部颁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2章第2节,对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作了六个方面的原则规定,以我个人理解,会计职业道德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会计人员应充分认识到会计这个职业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承认自己所从事的工作的社会价值.会计工作不仅为企业内部管理部门、投资者、债权人以及政府管理部门提供重要的会计信息,而且还担负着促进企业降低成本、改善经营管理、提商经济效益的任务.因此,要求会计人员端正专业思想,“明确服务宗旨,树立干一行、专一行、爱一行的良好职业荣誉感和责任感,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坚守岗位,以高度的事业心做好本职工作.

(二)熟悉法规,依法办事

在市场经济中,任何单位的经济业务都要直接或间接地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国家的许多法律、法规,尤其是财经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都要通过会计工作来体现.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为了更好地履行核算和监督的职责,首先要认真学习和熟悉掌握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依章,依法把关守口,维护规章制度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中,要敢于并善于执行各种法律、规章,坚决按国家法律、规章严格审查各项财务收支,维护国家和投资者的利益,决不能为个人或小团体的利益,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是每个会计人员应该具备的职业品质.会计是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会计资料不仅是各单位进行经营管理和业务管理的依据,而且也是国家据以进行宏观经济分析和调控的重要依据.如果会计数据失真,那会计核算就毫无意义,这不仅影响到微观管理,而且还影响到宏观决策。因此,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以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完整、准确、如实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情况,不隐瞒歪曲,不弄虚作假,不搞假帐真算、真帐假算。维护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会计职业道德的起码要求。

(四)廉洁牵公,不谋私利

廉洁奉公,不谋私利是会计职业道德的重要特征,也是衡量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会计工作是各方面利益分配的关键,只有在会计工作中坚持原则,不谋私利,一心为公,才能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会计工作天天要与“钱”“物”打交道,如果没有廉洁奉公的品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就可能经不住“金钱”的诱惑,还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因此,会计人员必须以廉洁奉公、不谋私利作为自己的行为准则,敢于抵制揭发各种损公肥私的不良行为和不正之风,大胆维护国家的财经纪律及企业的规章制度,做到“手提万贯,一尘不染。”

(五)精通业务,自强不息

会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技术性很强的工作,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会计学是一门社会科学,其内涵十分丰富,知识面也相当宽广,而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生活中提出了许多过去不曾遇到的新问题,会计也面临着许多全新的课题,会计理论、会计知识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更新.因此,会计人员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地学习,认真钻研业务技能,精通现代科学技术,熟练掌握会计电算化管理技术,以适应会计工作发展的需要。

(六)改革创新,搞好服务

会计是对单位的经济业务进行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并通过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参与预测和决策,实行监督,旨在实现最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会计人员必须改变过去那种单纯的记帐、算帐、报帐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大胆改革,从会计工作的角度,对投入产出进行可行性论证,积极为领导出谋划策,参与单位的预测和决策,并运用自己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三、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措施

建立一支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高素质的会计队伍,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势在必行。

(一)加强宣传教育

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是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不仅要加强在岗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而且这应重视在校会计专业学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在岗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应贯穿于会计人员的整个职业生涯之中。必须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的建设,在组织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时,注意业务知识和职业道德教育并重.此外,会计职业道德教育还要从会计专业的学生抓起,使他们充分认识到职业道德的重要性,使他们在走向工作岗位之前就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与此同时,还应重视舆论宣传的作用,舆论可以对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起到扬抑作用。在会计领域中,只有形成了扬正抑邪、褒善贬恶的社会舆论环境,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二)从会计人员“自律”抓起

所谓“自律”就是会计人员应按照职业道德的要求,坚持不懈地进行自我对照和自我调整,不断地提高觉悟和修养.会计职业道德是一种非强制性的,是以内心力量起作用的社会规范。会计

工作质量的高低,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及其对决策的有用性,很大程度上决定于会计信息的提供者——会计人员本身的职业道德水准.就此而言,会计人员必须在职业生活中对自己的思想品质、思想意识方面进行自我锻炼、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要把履行会计职责转变为自觉遵守的道德行业准则.

(三)加快法制建设步伐,建立和健全会计法规体系,加大执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