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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管理动态性。项目合同实施的过程中牵涉较多,合同内外干扰事件较多、合同变更频繁,实施过程中合同也要因时调整,是动态化的管理过程。
3)合同管理的复杂性。项目进行过程中需要众多的参建单位,接口复杂,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业主与承包商、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使得项目合同的管理极其复杂,处理不当会带来经济损失。
4)合同管理的效益性。电力建设投资大、合同金额高,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益。
2合同管理现状
电力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合同管理的艰难程度,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发育还不完善,交易行为也不规范,电力建设合同管理中也存在一些比较主要的问题。
1)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工程合同一般为承发包双方的法制性文件,必须依法签字履行。往往有许多企业法人及合同主管人员忽视法律对工程合同的保护和监督作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没有依循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和按照法律条款来保护自己,在签订合同中主观办事,随意变更,甚至另行随意起草合同等。
2)重视工程建设,轻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国外被视为承包商盈亏的关键环节。而现有的电力企业中很多部门人员只注重项目的工程建设,对合同管理不重视甚至不予理睬,从而出现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从行业管理方面来看,管理部门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不够,采用的措施不到位,方法也不得当。
3)合同管理脱节。工程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进度、质量、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所中的标书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分属不同职能部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约后,合同就会以文件形式转达项目经理部,而项目经理部只管合同,不管技术,这种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产生分支、脱节的现象,最终使技术流于形式。
4)合同索赔难以实现。在电力工程施工中,有时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量的增加,业主未按合同办理签证,增加的工程量无法签证,增加了承包商的施工成本,降低了利润,增加了市场风险。但许多施工企业因为害怕与业主的关系搞僵,不利于今后的合作,为了未来的合作,承包方往往不依据合同进行索赔。
5)专业人才匮乏。电力建设合同涉及专业面广、内容多,合同管理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然而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者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援助。
3合同管理的几点意见
1)提高对合同的法律认识。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利武器和工具,要通过宣传、培训,让相关人员真正地认识到这一点。要依法运用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合同不严谨而带来的经济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施工过程中要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从根本上保证合同的履行。
2)加强合同管理。作为合同管理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企业其他管理并抓;在制度上,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将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工程和人员;配备专人管理,对相关文件进行风险分析;健全合同文档管理系统,对于工程进行过程中来往有关合同的书函文件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及存档。
3)增强索赔意识。索赔是企业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比较重要的方法,是企业进入市场必须具备的市场观念和行为。作为企业要敢于索赔,学会索赔,认真研究文件内容,寻找机会,建立相关索赔的详细档案,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反映报送索赔文件,获得合法、合理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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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是电力工程建设单位的重要管理内容之一,严格规范的合同管理对于提升电力企业的良好社会形象、监控工程建设风险、降低建设成本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成本控制是电力行业工程建设的重要管理内容,也是贯穿整个建设项目从招标到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管理手段。成本控制已经成了全面成本管理的重要内容,在实际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成本控制有着密切的联系,做好合同管理,对于工程建设的成本控制也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 合同管理在电力行业工程建设中的作用
1.1 合同管理与招标工作的联系
对于电力工程建设单位来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要做的就是编写项目招标文件,根据现阶段招标合同要求规范,招标合同包括报价清单、项目预算以及具体施工组织设计等,同时也设定了合同的三大基本要求:第一,工期,主要包括电力建设项目工程的总工期,工期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以及一些细分项目工程的建设时间等,其中施工进度计划应该包括在内;第二,价格,合同中关于价格的条款,应当列明工程建设的总价款以及各项目的单项价格;第三,工程项目的建设质量、规模和范围,都应当在合同文本或附件中明确表示,而合同管理其主要就是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具体活动进行管理,从而满足上述三大基本要求。在编制合同文件时,要综合考虑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提高对项目建设每一环节的质量控制水平,对合同中一些特殊事项,要做出明确的说明,防止出现招标合同的不严谨、不规范的情况,做好招标风险防范,可以说合同文件的编写是招标工作的重点基础内容,科学合理的合同文件有利于招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1.2 合同管理与工程项目管理的关系
合同管理工作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作,工程项目管理围绕着合同管理而进行。合同管理是整个工程项目管理的立足点,是招标企业对一个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的依据。工程项目管理是合同管理的具体实践,工程项目管理要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来执行。合同管理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工程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都需要与之配合。
2 电力行业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及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
2.1 合同管理不规范、不够科学
在调研中发现,一些电力企业对于工程建设合同的管理,存在很多不规范、不科学、不严谨的地方。合同的相关条款,与实际工程建设情况不符或者是一些政策法规方面的文件,由于实际原因做了调整,但是在合同中,没有得到及时的纠正。一些纸质文本合同的资料信息,记录比较粗糙,条款中对于技术方面的内容不是很明确,建设工程项目的数据资料不全面,一些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参数不够精确,合同及相关文件的管理,没有科学规范的程序。
2.2 对工程成本管理认识上的误区
一般电力企业对于成本管理,就认为只是企业计划部门与财务部门的事情,但是我们知道,电力行业的工程建设,管理人员与一线生产人员都是成本管理者。可以说,施工项目经理对成本管理发挥的作用要比财务人员大的多。另外,一些技术负责部门,对成本管理也认识不到位,认为技术部门只负责技术研究即可,对施工项目的成本管理,没有形成正确的认识。工程成本管理其实是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管理内容,没有正确的成本控制意识,对于电力企业来说,不利于其降低施工成本。
2.3 企业体制不够健全和完善
由于电力企业相关体制机制的不够健全、不够完善,导致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一些不规范的合同管理,最终会反映到实际项目建筑质量上,导致项目工程质量不合格,影响电力企业的形象和经济效益。不健全的管理体制,对于成本控制以及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也不能及时纠正,相关的施工作业行为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督。
2.4 对建设工程项目的成本重视不足
电力行业的建设工程,一般以规模较大的国有建筑企业施工较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一些企业为了拓展自身业务规模,就故意压低投标价格来中标,而后期实际施工过程中又找理由增加工程量,导致最终的结算金额超出了合同价款,这些也导致了电力企业工程建设成本的增加。建设单位在招标工作中,对项目的整体成本不够重视,合同管理中没有贯穿全过程成本控制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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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作为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成为与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并列的一大管理职能。合同管理中稍有失误即会导致工程亏本,承包商如何保证工程施工的顺利完成,争取更大的经济效益,变得越来越具有挑战性。根据国外经验,合同管理产生的经济效益往往大于技术优化产生的经济效益,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加强合同管理。
一、加强全员法律知识教育,严格依法进行合同管理
必须要强化全员管理意识,普及相关法律知识,通过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得人人都明确工程施工合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业主、承包商双方法律关系的依据,都熟悉合同的相关法律知识,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合同观念和合同意识,严格依法进行合同管理,才能减少合同纠纷,有效解决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充分发挥合同管理的作用,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
二、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素质
施工合同管理是建筑企业项目管理的核心,没有合同管理,项目管理就失去了目标,更无从谈起其他管理。当前,合同管理体系虽已建立,但职能部门之间、各环节之间合同管理岗位职责界限不明,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全过程、各层次之间的有效管控。从事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人员,一是有些自身业务学习不够,知识更新缓慢,二是年轻的管理干部工作经验和能力不足,制约了合同管理水平的整体提高。因此,加强施工合同管理,就要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自上而下地建立和健全合同的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合同管理职责,认真做好合同的商谈、评审、签订、履行、变更等各项合同管理工作,各管理环节要环环相扣,规范合同管理全过程,使合同管理工作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配备相应的合同管理人员,选拔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管理人员充实到合同管理的队伍中来,营造良好学习氛围,采取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合同管理轮训、合同管理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做好相关人员的继续教育、合同法律实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三、完善合同管理各项制度,强化制度落实
体系的良好运行,要依靠科学的、操作性强的制度作保障。只有建立一套严谨的、操作性强的、科学的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合同评估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合同台账、统计、检查制度,充分运用现代化的管理工具,做好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处理、分析,认真照章办事,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我们的合同管理行为才能有效,才能有效地提高合同管理水平。随着当前形势的变化,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越来越高,公司各项制度措施日趋完善,但由于有些制度制订缺乏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操作性,使制度在具体落实上与现场实际相脱离,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有些制度虽然制定的较完善,可在制度的落实与执行上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具体落实上存在打折扣现象,有章不循的现象还不时出现,制度执行缺乏严肃性。因此,企业一要结合自身需要及不断出现的新问题,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使各项制度能够起到指导、监督作用。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不断促进企业的管理水平,各项管理达到精细化管理。二要加强制度措施的贯彻执行力度,使得员工真正理解各项措施的意图与要达到目标,积极主动的做好落实,三要开展好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活动,强化制度的执行力。
四、抓好合同的签订管理工作,保证施工合同的严密性及可操作性
由于工程施工合同内容往往比较复杂,合同内容的约定往往不在狭义的合同文本中,有些在工程数量表中,有些在当事人约定的质量标准中,因此,合同文件的组成应包括订立文件时已形成的文件和履行过程中构成对双方有约束力的文件两大部分。在签订合同时,合同的标的必须明确、具体,符合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数量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定计量单位填写,避免由于当事人产生不同的理解,造成双方当事人权力义务不明确,而产生合同纠纷;合同必须准确具体描述本工程及主要部位应达到的质量要求,以及施工过程中需要进行质量检测、试验的时间、试验内容、地点和方式等具体约定,合同协议书还应要对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合同日历总天数进行明确,对合同价款以及计价方式、预付款总额、支付阶段、支付时间、付款比例或金额、扣回时间及扣回计算方法、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进行明确规定;此外,对于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属于发包人义务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合同内也要明确约定,分清责任范围,工程施工合同目前主材往往由发包人供应,对于发包人供应的物资设备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供应时间、送达地点等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履行中,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争议,为使争议发生后能够有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式,合同中需要明确约定双方共同接受的调解人以及最终解决争议的方式。
五、做好合同履行过程的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按照合同约定认真履行合同义务
按照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由于外界环境条件、人为因素、现场条件等因素影响,导致实际施工进度与计划进度不符时,要及时进行进度计划的修订,并制定相应纠偏措施;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制,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认真做好质量控制策划,严格按照质量策划书做好过程控制,做好各项原始记录的记载,确保资料的完整与可追溯性;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做好现场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时间,定期提报本阶段已完实际工程量报告,做好工程进度款的回收工作;及时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申请。
2、加强变更、索赔管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目前,由于我们的各项管理制度的不完善,管理人员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合同依法赋予的权利不会行使,导致项目工程款拖欠不能及时收回;项目人员索赔举证意识不强,导致索赔资料的收集、整理、签认等工作不及时,各种原始记录等较为欠缺,造成后期索赔困难。因此我们应当加强变更索赔管理,提高索赔意识,按照合同约定,有理、有据的行使合同赋予我们的权利。
项目管理人员要树立业主与施工单位双方平等的合同管理理念、施工与经营同步的经营观念,充分认识索赔时效的效力,一定要在变更或索赔事件发生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时效内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和索赔报告,这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也是履行合同权利义务的表现;提高对工期索赔的认识,由于社会条件、人为因素、自然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照合同责任,对非施工单位造成违反合同的情况要及时以书面形式报送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备案,做好工期及费用的索赔,减少由于窝工、赶工而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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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水利水电工程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改善。项目管理要求的合同,以及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由业主和承包商的责任和权益的协议之间的关系。与合同的约束,双方为了更好地履行职责,以确保正常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时间很长,难度系数大,所以大部分的国内企业在合同管理将面临很多问题,影响项目的建设。
2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2.1发包人资金拨付不及时,承包人垫资
水利水电建设行业发展现状,基本属于买方市场(开发人员)。市场开发人员的积极性,从而在投标的过程中添加一些附加条件来达到增加利润或降低成本的目标。如降低投标价格,提高设计标准施工,要求承包商垫资,等。成功竞购者为了签合同,通常需要接受不公平的合同条款。合同的实际实现的过程中,没有及时拨款承包商可能导致巨大的金融风险。不同施工阶段的劳动力、材料和机械使用费用,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或违反法律的规定。如果你不能得到除了预付款和及时付清预付款(有时也不能及时付款),承包商需要垫资。垫资的数量可能会给承包商企业在很长一段时间无法正常工作,即使有大型银行利息。风险的扩张趋势不是预测,对承包商企业潜在的影响是巨大的。
2.2合同变更较多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将极大地受到外部自然条件的影响,特别是在地质、水文、气候条件等。无论是承包商或建筑公司,无法完全掌握自然因素的变化。可能发生在地下水位的建设,例如,增兵,排水困难,大坝沉陷问题,或岩土地面破裂带,等。此外,设计、技术、材料、工期和许多其他问题是合同中可能发生的变化。
2.3合同约束条文欠缺
当前水利工程招标投标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在中国的一些合同条款约束不够强劲,招标文件约束和规范术语的重要环节缺乏现象,存在于合同签署于性能和批评。标准合同形式,不足的一些工程分析不到位,合同文本是不可预测的,导致二次处理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此外,非法转包和分包商的现象在一些工程更突出,这种行为是不利于有效合同的性能,很难确保工程质量,合同纠纷导致咨询中介的数量的增加,对工期有一定的影响。
3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策略
3.1建立完善的资金监管体系
国有资本主导的开发人员,从法律法规的角度,特别是建筑行业相关的水利水电的国民经济基础产业,需要细化的资本监管制度,保证建设资金可以快速、有效地为建设过程;从加强头部的角度,应加强工程项目资金的重要性,层次结构,严禁使用,截留或挪用资金。其他资金由开发人员,从融资的角度监督主管部门的监督需要加强融资,保证在每一个施工阶段,有相应的钱来支付。
3.2加强合同实施管理,避免合同变动
从理论层面,合同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随时随地可能产生变化,所以你需要经理实施合理的及时调整。合同是代表业主和承包商双方的保障,需要通过正确的法律程序,使合同的目标变成现实。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期间,可能是不可预知的方方面面的问题,导致合同发生变化,导致延迟等问题,成本上升,不利于工程建设的正常发展。的合同管理,因此,在经济和技术指标,进一步探索,找出科学合理的操作方法,以及施工过程中问题和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及时纠正,避免合同变更等等。
3.3加强合同管理,维护合同的严肃性
施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我们应该通过严格按照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执行,在工程合同总金额的审计报告,协调,控制进度,监督严格控制高质量的问题,当工程主要问题可以协商处理、行政执行,确保完成的进度。通过发行合同执行,定期记录,施工规范严格遵守合同。必要时采取一定的行政措施或经济担保合同的严肃的惩罚手段。需要改变合同中采取积极的态度,实事求是进行处理。
3.4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三个阶段合同管理
施工合同管理控制三个阶段,包括推进管理事前控制、过程控制、事后分析总结了控制。投标前事先控制主要是对工程的理解,包括工程当地社会经济,地理位置,交通环境,等。此外,做一个全面的理解条件的所有者,项目审批,资金,所有文件审批的合同,做到心中有数。事管理控制主要候选人,选择有经验和理解合同的合同管理人员控制,按照规范,施工合同的条款,建设的问题及时有效控制;事后管理控制主要进行分析总结阶段。寻找不足,科学评估,找出原因,积极改进,促进企业合同管理的良性发展。
4结束语
总而言之,合同管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影响因素,因此,合同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一个合理的管理系统,培养更多优秀的合同管理人才,为工程建设铺平道路。
参考文献:
[1]符昱.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江西建材,2016,01:144-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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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特点
1、合同管理特点
对于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来说合同管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也是对工程安全目标、成本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等管理综合的体现,同时更好的实现这四个目标也就是实现合同造价管理的一个动态的过程。
想要做好安全、成本、进度、质量等目标动态的控制,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之中,需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分析
建设工程的合同分析指的是理解、解剖工程的合同,同时这也是进行有效合同管理前提的条件。一旦对工程合同没有一个更好的理解,合同造价管理的工作就不会做的更好
对合同内容的分析是很广泛的,大多与工程建设相关内容均属于需要进行分析解剖的内容。通常,主要是对以下几点内容的分析:
①订立合同依据的法律基础
②承包人以及发包人主要的责任
③关于质量、进度以及工程款项的支付条款分析
④对于限制性条款的分析
(2)合同的履行与交底
在合同签订完成之后,企业中的预算人员都需要进行组织项目内部工作人员的技术交底工作,将合同之中涉及到规避风险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主要的条款进行逐一讲解并强调。在整个建筑项目施工的全过程也就是履行合同的过程,并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实行动态的控制。在整个建设项目施工的过程中应该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适时观察,有效掌握合同履行的质量、进度以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并分析各个种类问题出现的影响与原因,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履行的合同进行控制。通过对合同的控制来保证最初制定成本、进度、质量以及安全目标等一系列规定的实现,有效进行合同造价管理的控制。
2、设计变更特点
设计的变更指的是设计部门对于原有施工图纸以及设计的文件之中表达出设计状态的修改与改变。设计变更只包括了由于设计的本身出现的错误与漏洞或者是其他的原因进行补充和修改设计资料。同时设计变更也是工程之中变更的内容之一,因为他关系到工程投资、质量与进度的控制,所以对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加强,能够有效保证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并有效控制工程的造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无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承包单位所提出的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同意进行的变更,都可以使总造价变更。
3、工程签证特点
工程签证用书面的形式对施工现场发生特殊的费用进行了记录,这直接关系的是施工单位和业主之间切身的利益,同样也是工程结算重要的法律依据。尤其对于投标报价包死工程来说,结算的时候更加需要对现场的签证与设计的变更进行有效调整。对于工程现场签证来说,它记录的是现场情况发生的第一份资料。经过对现场签证的审核、分析,可以为索赔事件的发生处理提供有力的依据,同时根据签证来计算索赔的费用。
4、索赔管理特点
索赔指的就是在合同实施的过程之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对方没有正确履行或者是不履行合同中规定义务或者未能保证合同承诺条件的实现,遭到了损失之后,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补偿的要求。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索赔主要是费用的索赔以及工期的索赔。
(1)索赔成立的条件
①承包人按照合同所规定的程序来提交索赔报告与索赔意向的通知。
②与合同进行对照,对照在工程中对承包方的工程造成的额外支出成本或者工期的损失
③导致工期损失或者费用增加的原因,在合同约定之中不是承包方所属责任。
(2)索赔程序
索赔的一般程序为:提出索赔的要求——报送索赔的资料——审核索赔的文件——协商解决——提交诉讼或者仲裁。发包人与承包人应该尽量通过协商来解决合同上出现的纷争,不要轻易的依靠诉讼或者仲裁。
(3)索赔常见的形式
在工程的实践中,索赔发生的时候有很多,出现频繁的索赔形式包括:
①对于工程师在指令上错误所出现的索赔
建设单位的人是监理单位,所以一旦由工程师导致的指令性错误,使承包商发生了不必要的损失,而建设单位则需要承担一定法律责任,给予承包商一定的赔偿。
②对于土质资料上错误出现的索赔
在工程的施工中,建设单位有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资料的义务,并保证这些资料的完整性、准确性以及真实性。
③对于工程变更出现的索赔
设计变更或者是工程量的清单漏项都会使工程量的清单有一定更新,其相应的综合漏项普遍由承包人来提出,经过发包人的确认之后作为结算依据
④对于不可预见障碍导致的索赔
工程建设之中不可预见就是指有经验承包单位也不能预见的损失。如竖井的掘进中突然水量增大,承包商可向建设单位进行索赔
二、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发展
1、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国际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国家改革开放进一步的加深,中国的经济逐渐融入到世界金融市场之中,我国的跨国项目和跨国企业逐渐增多,所以随着全球化经济的到来,对于建设工程的合同造价管理也是国际建筑行业的潮流。尤其是在我国加入了WTO之后,我国行业的壁垒逐渐下降,市场趋于国际化,一旦国内外的市场相互融合,国外的企业一定会利用他们在服务、人才、管理、技术以及资本上的优势,侵占我国建筑市场,所以在未来的建筑行业之中,我们要转变管理经营的模式,增强应变能力,勇于进取,敢于创新,学会在竞争中生存,寻求拼搏中的发展。
2、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信息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互联网的逐渐深入,对于工程合同造价管理必然会走到信息化的发展趋势上来。当今网络技术与计算机技术在企业合同管理上的应用普及的速度非常惊人,并且呈现出快速发展趋势,这给工程合同造价的管理也带来了许多优势,从竞争意义上来将已经逐渐成为信息的竞争。
3、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法律化的发展趋势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加强,和对工程合同造价的重视,会出台更多改善合同管理的一系列法律措施,实现管理的优化,避免风险发生,更有效控制工程合同造价的安全性,使建筑企业更好的发展生存下去。
结语:在建筑工程建设的过程之中,工程的合同造价决定了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和收益,决定了承包单位的经济利益,只有充分认识建设工程合同造价管理的特点等一系列的问题,才能加强对工程合同的造价管理,从而提高工程管理的收益,有效减少承发包双方的各种损失,减少承发包双方各种纠纷,使我国的整个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下去。
参考文献:
[1] 王翠艳,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总造价管理的探讨[J],建设监理,2010(7)
[2] 闵家伟,关于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管理的分析[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1(21)
[3] 张静芳;王守君;王守德,谈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管理[J],科技信息,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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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厂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合同签订阶段的问题;二是合同履行阶段的问题。
1.签订阶段。
在合同的签订中,往往会出现口头约定,其没有书面协定,且合同跨度时间较长,如果出现毁约的现象,则会加大索赔难度。此外,合同签订阶段还存在的问题还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无法找到合同主体,合同主体是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在电厂工程建设中,其合同主体包括承包商的建设投资。二是无效合同的签订,无效合同不受法律保护,电厂工程在实际建设过程中,无效合同导致的不安全以及经济损失的因素有很多。其三是合同文字使用不当,合同文字使用不当往往会造成合同歧义以及误解,容易导致经济纠纷。如大屯电厂#1、2机组施工合同对分包表述不严谨,造成合同歧义以及误解,导致多重分包,甲方管理困难,工程结算时产生合同纠纷。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必须要谨慎选用词句,从而能清楚准确表现出双方的真实意思。其四是国际之间的合同存在差异,国际工程中,合同的理解和翻译是一重大难题,如果没有专业的翻译,则难以有效规避其相关的惯例以及条款。
2.履行阶段。
签订合同之后,极易出现履行不及时的现象。合同在履行阶段往往会存在较多问题,如沟通不及时,出现问题之后,相互推诿责任;同时由于合同项目无法及时变更,经济损失严重;没有足够重视资料的法律效力。一般而言,不是所有的书面证据都具法律效力,没有超过期限、内容明确、有签名或盖章、与事实相关且是原件的资料,才具法律效力。另外,仅仅只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没有履行合同中的随附义务,一般部分义务的履行,需要花费对方较长的时间。如在合同的保质期内,发现质量问题,可以及时向对方进行反映,这既是服务质量的问题,也是法律问题。
三、电厂工程建设中合同管理的对策
1.建立健全合同信息管理系统。
信息时代的到来,使得工程信息量以及工程项目规模不断扩大,工程信息建设的管理也日趋信息化。一般电厂工程建设中,合同在签订以及履行的过程中,会产生巨大的信息量,这些信息能为以后合同管理者提供详实的经验,因此电厂必须要建立健全合同信息管理系统,在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时,首先要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建立健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网络优势,从而实现信息共享;此外,为了对管理支出进行有效缩减,必须要不断学习先进的合同管理模式。其次就是要加强各方信息的管理,做到有的放矢。
2.监督合同管理。
电厂工程在建设过程中,既要有效进行合同管理工作,还要对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转让或者终止实行全方位监督管理,。对合同管理进行监督,能以合同为基础,对工程建设的各阶段进行监督;同时还能有效防止合同理的不及时现象;对工程建设中的错误进行纠正,及时调整进度,有效减少损失。如大屯新建项目送出工程环评合同,在合同会审阶段,就实施监督管理,全过程参与,对合同范本选用、合同审批流程,合同用语提出建议,保证合同顺利签订和履行。
3.加强建设合同中的索赔。
合同索赔是市场经济下的电厂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国大部分电厂建设工程企业对索赔认识不够,因此在国际工程中造成较大的损失。合同管理必须要采取有效的管理和索赔策略,加强建设合同索赔管理,随时了解建设现场情况,这样才能有效保证电厂企业的经济效益,使其能够适应国际工程的规范要求,增强自身的综合竞争实力。
4.强化合同法律意识。
电厂工程建设过程中,一些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由于自身缺乏合同意识与法律意识,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查阅与推敲合同中的各项条款,盲目的签订合同,尤其是合同上对于违约条件、违约责任等多个方面均未作出详细的规定,这些因素导致电厂工程建设中极易出现合同纠纷状况。针对这一实际情况,电厂工程建设管理人员在签订合同的时候,签订合同的双方都应当严格审查合同内容的严密性、合法性,在最初签订合同的时候将合同纠纷发生率降低最低,以确保电厂工程建设过程中能够按照合同上的内容进行各项施工操作。因此,签订合同的管理人员应当了解与掌握现阶段建筑领域中的法律法规。现阶段,我国已经制定并实行了招投标法,并且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体制,电厂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招投标法;同时,合同管理人员应当遵循经济规律,进一步改进与深化管理方法,使电厂工程合同更加标准化、法制化。
5.加大合同归档管理力度。
合同文本属于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应当妥善的储存。就目前来看,一些电厂工程管理人员在合同管理工作中,只重视合同文本的管理,忽略了相关资料的归档。因为电厂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专业非常多,建设周期较长,而且面临着诸多情况,电厂工程建设后期需要根据相应的资料解决一系列相关问题。电厂工程建设过程中,合同有关各方的交流与沟通均应当将书面形式作为最终依据,只有这样才可以确保电厂工程建设活动有据可依。例如:会议纪要、内部联系单、各类澄清、合同补充协议等一系列资料,不仅是合同档案中的重要资料,更是解决合同纠纷的重要依据,一旦出现合同纠纷状况,诉讼是否能够成功主要取决于这些资料是否完整。因此,电厂工程建设中,对于合同文件的归档管理应当由专人负责,确保合同的监管、履行能够正常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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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的概述
1、水利水电合同的含义
水利水电合同一般是指业主和施工方就即将实施建设的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等相关事项的协议。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协议书、合同双方的谈判纪要、施工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工程建设中的相关答疑资料以及补遗文件和招标投标资料等在内的全部相关资料。从合同的管理过程来看,水利水电工程合同通常分为三大环节,即工程招标及合同签订、合同履行、合同终止。要做好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就要认真做好三个环节的工作,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切实履行合同内容。
2、水利水电施工招标及合同签订
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指的是工程项目业主将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发包出去,鼓励各方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投标竞争,业主从投标竞争的施工单位中选出技术能力强、实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社会信誉度高且报价合理的单位出来,让其完成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建设,并以合同的形式约束双方在施工中的行为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质量和中标单位的合理选择对合同的履行及造价控制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要做好招标工作。
二、水利水电施工合同的执行管理
在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建设的管理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就是合同的执行管理。合同的执行管理通通常情况下包括合同双方的义务与责任、施工建设中的索赔处理以及工程的造价控制等。
1、业主的主要义务
作为施工合同中的业主方主要有以下几点义务。首先,业主方要负责处理好施工区域内的征地赔偿和移民的安置工作,其次,还要保持与当地政府的良好沟通协调,为工程建设营造积极良好的外部环境。再其次,业主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价款,建立健全有效地监督机制,确保工程款的落实到位。此外,业主方要按照合同内容为施工方提供施工道路、电力供应以及必要的物资设备等。最后,还要根据施工进度及时为施工方提供给设计图纸和文件,保证施工方的连续作业。
2、合同变更索赔管理
引起水利水电工程合同的变更索赔的因素有很多,因此必须要加强对合同变更索赔的管理工作。
首先,在水利水电工程的招标阶段,施工单位要根据业主提供的相关工程技术要求和工程的具体地理环境条件,制定出合理完备的招标文件,加强招标文件的合理设计和设计的深度。其次,合理必要的工程变更可以使工程建设更加完善,不仅可以节省投资,还有利于工程的质量保障。因此,随着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客观条件的变化,加强合同设计的管控和激励,不断优化设计工作。再次,变更的决定要有书面记录,业主方和施工单位的合同管理人员要做好相关变更资料的及时收集,全面准确的掌握合同内容,以诚信、互利、风险共担的原则,减少因合同变更而产生的问题与争议。
3、风险管理
水利水电工程的投资金额巨大,动辄几十上百亿,建设周期长。因此,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后果不堪设想。这进一步要求加强风险管理,分析处理工程建设中各种不确定因素产生的问题。其中包括风险类别、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水利水电工程的建设面临的风险主要是自然灾害,因此,首先要做好风险评估,可以购买建筑工工程的安全保险以及第三责任险等,以此来规避风险,确保投资的安全性。其次,要求施工方要按照合同内容购买机器设备险并为其员工购买意外伤害险。
三、如何加强对水利水电造价控制的措施
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其实就是要对工程的造价进行合理的控制。因此,如何有效加强对水利水电造价控制的管理是当前的紧急任务。首先,加强前期决策阶段的造价控制。业主方在决策期间要根据当前的经济实力和技术要求,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科学的探讨与研究。其次,加强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通过工程项目的实地勘察,优化工程设计,通过资金的限额设定方式来设计出功能与效益完美结合的工程。再次,要加强招标阶段的控制。确定施工单位,为施工阶段合理的招标方式,制定科学的评选办法,选择报价合理,技术先进的造价控制创造基础。最后,要建立健全造价管理体制,推行项目业主责任制。
四、我国企业诚信建设现状
1、企业不断重视诚信建设,创新诚信管理模式
企业诚信管理己经突破了单纯的道德规范的范畴,不断转变为企业新的管理职能,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许多企业开始制定诚信建设目标,建立诚信管理体系。中国企联的调查显示,83%的企业已经或正在制定企业员工的诚信行为准则;64%的企业有明确的诚信建设目标。信用评级、信用评估、道德准则制定、社会责任报告等都不同程度被纳入企业诚信管理目标。
2、企业重视职业道德管理,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一些企业引入道德监察官制度,建立了利益冲突解决和道德问题处理机制。96%的被调查企业重视社会责任的履行,87%的企业认为履行社会责任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要求。表明社会责任已经被广大企业所接受并认识,大多数企业愿意通过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
3、企业诚信建设外部环境明显改善
近几年来,我国各部门、各地方积极建立社会信用体系,企业诚信建设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失信行为得到有效扼制。主要表现在:一国家不断加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社会信用法治环境不断完善;二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三是信用服务行业逐步发展,信用需求日渐增加。行业协会和社团组织成为推动企业诚信建设的重要力量。调查显示,59%的被调查企业在银行、企业信用评价中心等机构进行了信用评级,通过银行或金融机构获取商业信用信息的被调查企业达到7500家,通过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达到69%。
五、加强法制、推动诚信建设措施
1、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相关立法
社会信用体系是市场经济体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应加快建立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应参照其他国家有关信用立法的经验,结合我国信用立法的现实情况,一是修改或完善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二尽快起草企业诚信分类管理、数据征集及处理等相关法规。
2、推动政府诚信建设,加强政府管理和引导职能
要深化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政府自身的诚信建设,使政府成为全社会诚信的表率;要建立和完善社会诚信制度,协助建立失信约束和惩罚机制并监督行业规范发展;要加强全社会的诚信教育,形成社会共识和社会内聚力,形成社会成员诚信行为的良性预期和烙守诚信的社会氛围。
3、全面推进现代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是诚信经营的实践者。在市场经济中,保持企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一方面,企业的经营要有法律和制度的约束;另一方面,企业要加强自律,建立诚信文化,企业要将诚信作为自己的价值观,指导企业的管理实践,企业要考虑追求利益的行为方式,取信自己的股东和员工,取信外部利益群体,如顾客、商业合作伙伴、相关政府部们等。
六、结束语
水利水电合同的造价管理是工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一项系统工程。工程内容的不同、地理位置的不同、承包方式的不同等都会造成合同管理和造价控制的变化。因此,水利水电合同管理人员只有灵活运用经济规律,并要在熟悉工程合同和施工过程等相关问题的基础上,适时改进管理办法,才能做好合同的管理和造价控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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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 words: Hydropower station project, contract management, cost, control
中图分类号:TU72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1、前言
自从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我国各行各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正在快速地、全方位地与国际进行接轨。受发达国家先进管理经验的影响,在进行有关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和执行时,有关合同约定的法律作用也越来越引起我国当事人双方的重视。所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就是承发包双方共同认可的一份协议,具体规定了在进行相关工程变更或者终止时,承发包双方应承担的相关民事权利和义务。一般来说,合同谈判纪要、招标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以及相关的图纸等等这些文件都是施工合同的主要组成要素。这个施工合同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都将起着很重要的作用,对于工程造价它不仅可以起到合理控制作用,对于承发包双方所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它还可以进行有效的调节,并在这个基础上可以有效促使承发包双方实现履约。由此可见,工程建设的核心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认为就是合同管理。因为众多的工程建设实践表明,有关工程造价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受到合同管理状况的影响。所以进行合同管理,特别是对施工合同中的重要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在此基础上管理合同,对于工程建设的顺利推进、圆满竣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以下就以峡山水电站工程建设中的相关合同管理实践为例,对有关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的一些重要问题进行比较深入地分析和探讨。
2、重视水电站工程建设的合同管理
2.1 要重视对招标文件的编写
进行合同管理首先要编写好招标文件,合同管理得好坏,首先就取决于这个招标文件的编写合理、规范与否。合同条款的核心内容就是招标文件,它通常由三个条款(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以及技术条款等)组成的,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对于承发包双方来说,如何保护好自身的利益,其最有效的依据就是根据招标文件编写的具体内容来操作。因此在编写招标文件具体内容时,一定要让招标文件内的那些重要条款,在叙述上不仅要保证逻辑严密、概念清楚以及进行全方位的考虑,而且在编写时还要力求整个招标文件前后一致。发包人在这个阶段的一个重点工作就是要以极其负责任的态度进行招标文件的编写。此外,在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编写时,还要注意对以下四方面进行完善。
2.1.1有关水电站中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的划分要在招标文件中要明确界定。在水电站建筑过程中,各部分的混凝土施工难易不同,施工单位投标报价也存在较大价差,若在招标文件中未明确相邻部位混凝土的分界面,在工程结算过程中,就容易出现计量纠纷,进而影响工程的造价控制。为了在今后进行工程建设中尽量避免出现这类界定不明的纠纷,实践表明,对土建标中的土石方开挖、混凝土浇筑等各部位不同价,其有关界面(空间界面、时间界面以及技术界面),在招标文件中一定要标注明确,避免不必要的合同纠纷,以保证工程造价控制。
2.1.2 有关临建工程的各项费用,要进行逐一分解。对临建工程的每一项费用,不仅仅要达到心中有数,而且对于投标单位按总价承包的那些临建工程项目,还要要求把它们逐一分解在有关招标文件里面,这不仅可以方便监理工程师在有关工程建设中进行相关管理和监督,还可以有效解决有关合同纠纷引起的各种问题。
2.1.3 有关变更(含合同外项目及设计漏项)的估价原则。在水电站实际施工过程中,因各个电站的独有特性,在招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容易遗漏或定义不明,只有在施工过程中才暴露出来,所以新增变更项目在水电项目的施工中非常常见,也是很正常的,有关变更(含合同外项目及设计漏项)的估价原则在合同中的约定就很关键。在合同通用条款中有明确规定:“15.4.1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的,采用该子目的单价。15.4.2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子目,但有类似子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子目的单价,由监理人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15.4.3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由监理商定或确定变更工作的单价。”按通用条款规定处理,对合同双方都是较公平合理的,但有时在招标文件制定时,业主方为规避风险,利用已方优势在专用条款中对通用条款进行更改,直接将有利于业主方的估价原则加入招标文件,违背成本加利润的原则,按专用条款估价新增变更项目施工中无利润可赚甚至亏损,损害施工单位利益,至使施工单位拒绝或拖延施工,反而给现场工程管理带来束缚,影响工程顺利进行。故而在专项条款的制定一要遵循公平、合理原则,否则在工程的后序管理过程中将带来大量不必要的麻烦。
2.1.4 有关于风险的控制。在合同签订之初业主单位处于优势地位,在合同签订过程中,为控制风险,往往将一些苛刻条款加入到合同之中。如:将《通用合同条款》16款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全文删除并代之以:“由承包人自行采备的砂、卵石、块石等当地材料及承包人自行采购的其他材料不予调差。”;将《通用合同条款》第15.4.3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或类似子目的单价,可按照成本加利润的原则删除并代之以:“按某定额及经评标确认投标单价分析中的基础价格和取费标准计算工程单价。”工程的现场管理实践证明,此种方式对工程并无好处,因其有违公平原则,在合同谈判时将已方意愿强加给施工单位,当原材料价格上涨比例过大、新增变更项目通过定额组价无利润或亏损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施工单位抵触极大,虽有合同约定但施工单位作为盈利单位,在无利润或亏损时消极怠工至使工程停滞,给业主和施工方带来许多经济纠纷,而解决此类纠纷的过程和最终完成整个工程建设所付出的代价将更高。故在风险的控制上,一定要以公平性和可操作性为原则。
2.2 对于工程中的那些疑难、棘手问题,可充分利用合同来解决
承发包双方在进行有关合同签订前的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就是进行合同谈判,这可以有效让发包人合理而且最大限度地避免可能出现的各种索赔。最大限度地运用合同谈判,这是有关水电站业主解决很多难以解决问题的一个有力工具。
2.2.1 关于保险。虽然国家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对施工设备险和自身人员人身意外伤害险,这两种保险,承包人在合同实施期间必须进行投保。但实际情况是这样,在工程建设期间,发包人经常不参与保险,这无形之中就给工程带来极大的风险,一旦因之而出现问题,发包人往往是束手无策,缺乏有效手段来抑制这种现象。所以要最大限度降低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风险,发包人首先要充分调查市场,以这种方式来了解承包人在这方面的各种保险费用,然后通过合同谈判这种方式,来促使承包人承诺要进行投保这些保险。通过这种合同谈判方式,会让承包人觉得发包人的这些要求合情合理,所以正常情况下,都会对发包人提出的要求做出让人满意的承诺。
2.2.2 关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指定分包。指定分包是由施工的具体情况而产生的,它主要规定被指定的那些分包商应缴纳给总包方的管理费额度。关于指定分包这种要求,可以以具体形式明确编写在招标文件里,但作为一种补救措施,在进行有关合同谈判时,直接指定给分包商,也是一种可以考虑的途径,
2.2.3 有关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问题。正常情况下,有关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都应该要被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按照规定,对于招标文件某些地方没有被投标文件实施实质性响应,那么这份投标文件可以被招标单位所拒绝。但实际情况是这样,在那么短的几天评标活动中,招标文件没有被实质性响应的地方往往很难被发包人所发现。所以在进行有关合同谈判纪要中一定要加上“对于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地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一律按招标文件为准”这样一条,由于这是正当的要求,承包人不得不履行,从而给业主减少因评标的疏忽而带来的那些损失。
2.3 有关总价承包的合同问题
包括调价问题在内的有关总价承包合同,往往存在着不明确的规定或者根本未进行规定,这是当前我国水电工程建设的范本对总价承包合同中基本条款存在的一种现状;导致总价承包合同存在着不规范、不完整这种现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总价承包合同所牵涉到的工程往往都是工期比较短、金额比较少的小工程;再者受到总价承包的表面意思所迷惑,往往会使得当事人误以为所谓总价合同就是总价不变,不会再进行相关的调价,因此有关调价原则就往往没有出现在合同条款中。但在水电站实际施工过程中,受天气情况、原材料价格、地质变化等各种不确定因素影响,出现有关变更工程,这是很常见的,也是很正常的,所以这就非常容易出现有关合同的纠纷问题。在总价承包合同里,有关合同的调价原则以及哪种情况允许调价、哪种情况不允许调价,所有这些都明确规定在合同里面。万一这项内容因考虑不周到没有在合同条款里体现,在进行合同谈判时,应明确提出来,并且以一种可操作性比较强的方式规定下来,这样就可以在最大限度避免因这种情况而出现合同纠纷,从而最大限度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3、结束语
在进行水电站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中,应该值得注意并且在实践中必须要加以比较深入探讨的重要问题,除了上述的几个问题以外,还有其他的一些重要问题,例如有关工程的变更问题、有关索赔费用的计算问题等等。不管是哪个问题,在进行合同管理过程中,都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这对于促进我国水电站这项工程的持续发展,从而为我国的经济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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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电工程建设合同变更相关规定
水电工程合同变更是指已签订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履行完毕之前,出现的合同内容发生改变,主要包括设计对工程设计方案所进行的调整、补充和优化,以及进度计划、施工条件、施工方案变化等情形。
(一)施工合同约定情况
依据GF-2000-0208水电水电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0版)合同条款约定,变更必须由监理人发出指示,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即可开始变更工作,任何一项变更引起合同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以致影响到合同价格时,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指示的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变更报价书,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28天内完成审核并确定变更价格。2010年版合同范本,对变更的约定与以上描述基本一致。
二、水电工程建设中工程变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处理时间过长的主要原因分析
(1)设计分期供图制约。由于设计周期及设计习惯原因,施工所需图纸,设计单位往往根据施工进度分期提供。不少工程项目在施工蓝图不完整情况下,难以及时对比并发现设计蓝图与招标图纸(合同清单工程量)的变化(变更),当发现存在变更时,往往已部分或全部实施。
(2)设计变更文件滞后。根据施工实施揭示的地质情况,需要调整设计参数(如边坡及隧洞支护),经常出现变更后再继续变更的情况,设计单位往往在经现场几方共同商议后,先给出非正式电子版图纸(尤其是可能存在继续调整的情形),以满足现场连续施工的需要,同时再按程序完善内部程序后提供正式的设计变更文件,如此,变更申报所需要的设计文件具备了,可变更项目已经实施或部分实施。
(3)设计图纸审核不及时。设计单位提供的图纸经监理人转发给承包人用于施工,通常发包人在监理合同中要求监理人在转发图纸前要组织审核,合同也要求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后,要检查其中是否存在变更,若存在变更,应在开始实施前通知监理人。由于一些原因,目前各方对图纸的审核工作不够重视,基本上未及时审核,当发现设计蓝图与招标图纸有差异和变化,往往项目已实施或部分实施。
(4)审查环节多、流程长。目前很多在建工程合同变更处理程序一致,审批过程均设置了多个环节,不同的项目业主之间仅因管理模式不同而略有不同。业主内部还需要多个环节审查,每一环节均需一定的时间。
(5)现场管理力量不足。现场合同管理力量总体偏弱,人员总体偏少、经验不足,尤其是施工单位更是如此,变更发生时不能及时发现,过程支撑材料缺失,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存在多次补充和修改,变更申报占用时间长。
(6)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制约。承包人因为变更发生而要求调整合同价格是有条件的,最基本的原则是其要免责,否则存在责任划分和责任分担。尤其是对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条件和施工方案变化引起的变更,导致发生变更的原因复杂,往往是既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既有发包人原因,也有承包人原因,需要一定的时间和多方求证,才能形成满足合同及管理制度要求的变更申报和审批文件。
(7)变更价格分歧。部分变更存在新增单价项目,且在合同中又找不到与其相同或相近的单价项目,承包人的申报单价与项目业主的审核单价差距较大,部分变更因此影响到分级审批的审批权限界定,实践中项目业主采取与承包人多次协商,初步达成一致意见后再按审批权限申报处理,导致处理时间延长、申报不及时。
(8)承包人申报态度影响。基于对合同关于变更处理的相关约定、变更的动态变化以及可能的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的不同研判,承包人事实上对变更申报的积极性和时机把握有所不同,尤其是当他认为事后处理更有利时,往往在过程中申报不积极、不及时。
(二)处理程序不符合制度规定
1.处理程序不符合业主管理制度要求
按照合同约定,施工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变更,实践中监理指示均由现场参建几方共同研究同意后发出。变更指示发出后,承包人随即开始施工,随后才根据要求,启动业主内部管理审批程序。因此较多的合同变更在审批程序完成前已开始施工,甚至已施工完成,不符合“先审批,后实施”的要求的。
2.原因分析
(1)客观因素的制约。前面分析中所说的设计分期供图制约、设计变更文件滞后、设计图纸审核不及时、原因分析和责任划分制约等多方面的原因,致使发现变更或申报变更时,变更项目已实施或部分实施。部分变更即使在实施前已发现并确定,由于时间相距较短,基于施工的连续性要求,往往也是“边实施、边履行制度管理要求的审批程序”。这些变更,由于客观因素的制约,难以满足业主现行管理制度要求,从另外一方面外反应出现行管理制度规定与实际有一定的脱节。
(2)过程管理不到位。由于现场参建各方合同管理力量总体偏弱,人员总体偏少、经验不足,对变更管理重视不够,实施前对施工图纸审核不及时等原因,重工程实体施工,轻资料收集分析整理,变更材料申报、审核处理等各环节都存在问题,过程跟踪、指导、协调、督促不到位,致使原本能做到“先审批、后实施的”的变更项目也没有做到。
三、加强合同变更管理的主要措施及建议
(一)加强和改进管理
1.加强和改进设计管理。要督促设计单位按照合同和年度供图计划及时提供施工图纸;要根据招标设计成果和招标文件开展施工图设计,努力控制并减少变更;要加强现场设代力量并及时复核设计成果,根据需要,及时提交设计修改(变更)通知。对于设计不能及时出具设计修改(变更)通知的,可考虑采用四方现场联系单、现场会议纪要等作为变更申报依据,尽量提前申报时间。
2.加强现场管理力量。针对管理力量薄弱情况,要加强与承包人和监理人的沟通,督促其增加或调换相应的管理人员,重点把握相关人员的素质和业务能力。项目业主需要增加或合理调配合同管理人员。业主相关部门要加强并改进指导、协调、监督与考核。要进一步重视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交流,增强责任心。
3.重视施工图纸审核。要重视施工图纸审核工作,增加必要的专业人员,明确责任,及时组织审查。采取必要的措施督促监理和承包人认真对照合同检查施工图纸是否存在变更,对发现的变更及时研究,或要求设计修改,拒绝或尽量减少变更,或按合同及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申报处理。
4.加强和改进审查方法。合同变更审查的重点要放在变更的必要性、方案的合理性上,而不是变更工程量和价格上。如此,则不少变更就不需要承包人先提出申请,且双方对变更价格基本上都达成一致后才正式履行业主内部管理审批程序,可大大缩短审批时间。对合理化建议,有利于提高质量、加快进度同时能减少投资的,应尽量采纳;对可变可不变的,尽量不变;对不得不变的,要高度重视变更方案的技术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比较。
5、改进变更管理流程。鉴于目前变更审核环节多、流程长,宜进一步研究根据不同的变更类型、变更金额等,采取适当合并和压缩审批环节、适时召开审批决策会议等多项措施。
6、完善变更管理机制。针对变更处理实际进展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例会、专题会、咨询会等,对变更项目进行清理分析,协调存在的问题,督促各环节加快变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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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建设工程招投标合同管理概述
(一)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原则
建设工程在进行招投标工作时应具备透明公开性的原则,工作中的每个部分都必须公开,要求招投标工作必须依托法律程序进行,工程项目建设根据法律程序以及签订的合同条款记录在公共平台上,使招投标工作具有标准性以及规范性,对项目的建设开展做好数据统计,有利于大众监督。招投标工作应具有竞争公开的原则,避免不公正的竞争,其也是保证建设市场经济稳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保证竞争的公正能够提供提高工程建设企业的积极性,能够使他们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不断的完善自身的管理机制以及技术要素等。招投标管理的参与者都应该明确平等公正的意识,使招投标工作能够有序的开展。
(二)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的关系
建设工程的招投标阶段是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在签订之前的前提条件,也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重的是一盒具有竞争性的合同,招标单位应以节约成本实现最大化经济效益为目标,规范建设工程,要求禁止低价竞标。然而投标人追求用最低成本来完成符合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的项目任务来完成工程建设,实现利润的最大化。因此招投标实质上就是满足招投标双方之间的利益需求,但需要法律制度上的制约,但在实际上的招投标过程中双方之间没有合同关系,只能采取投标保证资金来对投标方进行约束,确定中标者后保证资金需要如实退给全部投标方。因此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合同管理的基础,需掌握招投标工作与合同管理之间的关系。
2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合同管理要点
(一)合同管理与招投标配合
合同管理与招投标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因此需要将合同管理人员与招投标人员紧密协调起来,合同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到招投标工作中,全面了解招投标文件,另外招投标人员也应积极协助合同管理人员的工作,协助合同管理人员更好的了解项目流程,弥补专业上的不足。合同管理人员参与到招投标中,为合同的管理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便于合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招投标人员应定期对合同条款进行监督,使合同条款符合工程的实际情况,使建设项目能够严格按照合同进行,为招投标工作提供参考性依据。
(二)完善招投标管理机制
将法律法规体系落实好,为招投标工作提供法律依据,便于招投标工作能够有效的进行管理,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秉承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管理,提高管理人员的职业素养,确保招投标管理机制可以更加规范性以及科学性。加强监督管理,具备监督管理的理念,对投招标工作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要进行监督,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的数据信息统计,确保工程的正常展开;成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审查机制,确保招标者的资质,制定规范的合同文件,规范招投标的程序;加强招投标管理部门的投资建设,明确部门的岗位职责以及职能,对工程的内部也应加强管理,规范内部招投标工作的环境,避免出现虚假招投标。合同管理部门需要积极配合招投标项目的工作,要求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条款内容,按照项目合同、招标文件等资料,对合同进行定期检查,强化双方之间的合同意识。还应监督合同的履约程度,提高合同的履约率,来实现招投标工作的目标,对合同进行履约检查,在每次的检查过程中做好统计记录,生成评价文本,为后续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
(三)规范合同条款的签订
合同条款是保证双方权益的重要关键因素,必须具备合同规范的意识,按照标准来签订合同,确保合同的科学性以及真实性,成立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条款加强管理,认真核对合同条款的内容,对不合理的合同条款的及时进行修改,在合同签订结束后,合同管理部门应做好跟踪工作,确保工作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进行。以某个建设工程为例,合同中应具备中标价格的内容,工程造价应选择固定价款的制定,在结算的过程中不可一味的按照图纸结算,确保工程的有序开展。
(四)提高合同管理意识,推行示范文本
建设工程明确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提高工作人员的职责意识,建设工程中在签订合同时应规范流程,依据相应的标准进行签订,不得采用口头的形式,应采用规范的书面形式,双方各持一份,在施工前就要确保合同的制定,不得在施工阶段或者施工结束后签订,必须规范合同管理制度的签订,防止出现虚假招投标及违法的行为。参考优秀的合同示范文本,借鉴其他工程优秀的合同文本,积极推行示范合同文本,对工程建设带来促进作用。做好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对合同条款的相关负责人、工程的具体内容以及合同流程等都应建立起档案;成立专门的合同管理监督部门,加强监督力度,对于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具体环节都要进行监督管理,合同管理意识不断加强,才能够保证建设工程稳定运行。
(五)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建设工程应认识到培养人才的重要性,加大人才的投入力度,加强招投标合同管理,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学习,培训合同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以及实践能力,应确保人员掌握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来提高人员的实践能力,并且确保培训保持长期性,在对人员培训后,需对人员进行考核,根据人员的考核结果为人员发放相应的合格证书,保证人员持证上岗,在工作人员上岗后,为人员实行激励机制与惩罚措施,提高人员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还应加强对工作人员法律内容知识的培养,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避免出现纠纷现象的情况,不断的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为培养专业的高素质人才做准备。只有工作人员的素质不断的提高,才能够制定出规范的合同文本,使招投标以及合同管理工作能够有序进展。
3 结语
招投标文件与项目合同是建设工程中的重要法律依据,合同在建设招投标中具有很大的恶意以,对工程质量起着决定性作用,因此需重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实际的工程建设中,将两者有效的协调起来,才可以实现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管理一体化。应加强招投标合同管理,制定科学合理的策略,完善招投标机制,规范合同条款内容,提高合同管理意识,推行示范文本,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的有序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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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同违约索赔困难、责权偏颇当合同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索赔工作就应该合理展开。但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下,合同文本往往是发包方制定,所突出强调的往往是承包方义务的规定和风险的范围,而对发包方的义务就含糊其辞,制约性条款在文件中较少。尤其是发包方违约时,就赔偿方面的条款没有具体的表述,难以界定赔偿的数额,存在明显的权责偏颇。此外,在电力系统主辅分离之后,投标单位众多,在市场中发包方占据主导性地位,双方存在着明显的不平等。例如因电力工程施工周期长、单位工程众多,出现分项工程的设计变更就很多,整个工程累加起来就会高达数百万的金额赔偿,而在合同条款中往往表述为分项工程多少钱之下免于赔偿,这样承包方就要承担较大损失,即使出现了可以赔偿的情况,承包方往往会为了以后市场的签约,而在发包方的要求下放弃部分索赔工作。
(四)缺乏专业的合同管理人才从当前建设合同管理的现状看,并没有得到许多小公司的重视,专业的合同管理人员严重缺失,这也是制约建设项目合同管理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施工合同涉及内容多、专业面广,需要专责的合同管理人员掌握相应法律知识、造价知识以及项目管理的相关技术规范。而在一些企业合同管理被认为是一种事务性工作,由预算人员或者财务人员兼任。这将给合同管理带来难度,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必将缺失专业支撑,在处理上相当的被动。许多不规范的合同在签订初期也难以被发现,也会给后续的工程建设带来不必要的麻烦,造成经济损失,影响企业效益。
二、完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措施
根据对当前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的分析,结合现代企业管理的科学经验,对照国际工程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做法,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一)按照中国现有法律规定,积极推行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的示范文本完善和健全的法律法规是确保市场正常运行的重要前提,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国目前针对根据电力工程的特点和行业合同示范文本目前还是空白。因此有必要推行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示范文本的编制工作。工程项目发承包模式可分为:总分包模式、平行承包模式、联合体承包模式、合作体承包模式等等,按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分类: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等,针对不同的模式进行研究,将合同条款规范化和细致化。随着中国加入WTO后逐步与国际接轨,学习和研究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完善中国建筑市场管理体系和技术体系。立足中国国情的基础上,融合现代合同原则和现代项目管理原则,不断完善中国施工合同文本体系,使中国施工合同文本在结构化、系列化、集成化方向的发展上取得突破。
(二)推行合同管理人员考核制度,持证上岗专业化的合同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是加强工程建设合同管理的关键。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对合同管理人员建立考核制度,要求持证上岗。一方面企业加强对现有员工的培训和教育,达到工作所需要的技能要求。另外企业可同高校合作,加强合同管理人才的培养和教育,形成稳定的人才输出。当前可在合同管理中可有造价工程师领导,另配一名专职合同管理员,完成项目的合同管理。
(三)强化合同的动态管理,依约解决工程索赔问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工程索赔现象时常发生。一般来说,发包人索赔数量较小,而且处理方便,可通过扣拨工程款等实现;而施工方对发包人的索赔则比较困难一些。但为了合同双方共赢,对工程中实际存在的误工、变更等给承包方造成损失的,如工程延误索赔、工程变更索赔、合同被迫终止索赔、工程加速索赔、意外风险和不可预见因素索赔等,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双方双赢才是工程工期、质量、成本完成目标的保障。
(四)开发适合电力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软件,建立合同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不仅提高工作效率,也为资源共享,提升管理水平奠定了基础。电力建设工程的信息化管理一直走在市场的前列,针对合同管理、造价管理的软件也层出不穷。在企业内部形成流程化管理,进行合同评审等工作。各施工企业可根据自身工作的特点,选择合适的软件操作。随时掌握合同的签订、履约及纠纷情况,对工程建设合同形成真正的信息管理和动态管理。
(五)建立企业的信誉档案,将信誉分引进到招投标工作中去建立其企业信誉档案库,定期监督,并制定相关的奖惩措施,以规范企业的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并将企业的信誉档案融入到招投标工作中去,在招标项目评分标准中加大信誉分的权重,使企业真正意识到每一个工程都是重点工程,只有认真履行好合同,才能以后有更加广阔的市场。为中国的电力工程保驾护航,同时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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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合同管理动态性。项目合同实施的过程中牵涉较多,合同内外干扰事件较多、合同变更频繁,实施过程中合同也要因时调整,是动态化的管理过程。
3)合同管理的复杂性。项目进行过程中需要众多的参建单位,接口复杂,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到业主与承包商、不同承包商之间、承包商与分包商及业主与材料供应商之间的各种复杂关系,使得项目合同的管理极其复杂,处理不当会带来经济损失。
4)合同管理的效益性。电力建设投资大、合同金额高,合同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企业的利益。
2合同管理现状
电力工程建设的复杂性决定了其合同管理的艰难程度,我国电力市场建设发育还不完善,交易行为也不规范,电力建设合同管理中也存在一些比较主要的问题。
1)合同法律意识不强。工程合同一般为承发包双方的法制性文件,必须依法签字履行。往往有许多企业法人及合同主管人员忽视法律对工程合同的保护和监督作用,在合同实施过程中没有依循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和按照法律条款来保护自己,在签订合同中主观办事,随意变更,甚至另行随意起草合同等。
2)重视工程建设,轻视合同管理。合同管理在国外被视为承包商盈亏的关键环节。而现有的电力企业中很多部门人员只注重项目的工程建设,对合同管理不重视甚至不予理睬,从而出现一些不必要的损失。从行业管理方面来看,管理部门对施工合同的管理力度不够,采用的措施不到位,方法也不得当。
3)合同管理脱节。工程合同管理是有效控制工程进度、质量、资金投入的法律性文件,然而在实际履行过程中所中的标书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分属不同职能部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约后,合同就会以文件形式转达项目经理部,而项目经理部只管合同,不管技术,这种施工合同管理与招标管理在实施过程中产生分支、脱节的现象,最终使技术流于形式。
4)合同索赔难以实现。在电力工程施工中,有时由于设计变更或工程量的增加,业主未按合同办理签证,增加的工程量无法签证,增加了承包商的施工成本,降低了利润,增加了市场风险。但许多施工企业因为害怕与业主的关系搞僵,不利于今后的合作,为了未来的合作,承包方往往不依据合同进行索赔。
5)专业人才匮乏。电力建设合同涉及专业面广、内容多,合同管理需要专业的技术人员。然而很多建设项目管理机构中,没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合同,或者合同管理人员缺少培训,将合同管理简单地视为一种事务性工作,一旦发生合同纠纷,缺少必要的法律援助。
3合同管理的几点意见
1)提高对合同的法律认识。合同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利武器和工具,要通过宣传、培训,让相关人员真正地认识到这一点。要依法运用合同审查等手段,在事前避免或减少由于合同不严谨而带来的经济纠纷和不必要的损失。施工过程中要加强项目管理和施工人员的法制观念,从根本上保证合同的履行。
2)加强合同管理。作为合同管理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提高合同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企业其他管理并抓;在制度上,建立合同实施保证体系,将合同责任制落实到具体工程和人员;配备专人管理,对相关文件进行风险分析;健全合同文档管理系统,对于工程进行过程中来往有关合同的书函文件进行资料收集、整理及存档。
3)增强索赔意识。索赔是企业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防范合同风险比较重要的方法,是企业进入市场必须具备的市场观念和行为。作为企业要敢于索赔,学会索赔,认真研究文件内容,寻找机会,建立相关索赔的详细档案,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反映报送索赔文件,获得合法、合理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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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是电力建设的决定性环节,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需要在较长时间内消耗大量的资源却不直接产生投资效益。在施工阶段,业主面对大量资金支出,往往特别关心,甚至直接参与投资控制工作。项目实施阶段对投资影响程度虽然小,只占10%左右,但其绝对数额还是相当可观的,因此加强电力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具有重大意义。
1 电力建设项目实施阶段造价控制现状
电力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按照作业的先后顺序可以简单划分为: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结算阶段。
1.1 招投标阶段投资控制现状
招投标可以分为招标、投标两个法律行为。招标是建设单位通过法定程序,吸引建设承包单位参与公开竞争,从中选择条件优越者签订合同并完成建设任务的法律行为;投标是获得参与资格的建设承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书,并争取获得承建合同的法律行为。招投标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引入充分竞争,形成由市场定价机制,使综合实力强、市场口碑好、报价合理的单位能够参与工程建设,不断降低社会平均劳动消耗水平[1]。
招投标过程通过招标阶段的要约邀请,投标阶段的要约,中标通知书阶段的承偌等一系列步骤完成,要约邀请阶段招标文件的编制成为招投标工作最重要的一个环节,是招投标阶段能够顺利进行的关键,招标文件中关于招标方式的决定,承建单位资质要求,合同类型选择,工程量清单编制、编制报价要求,风险范围划分,价格调整办法,合同主要条款,评标定标办法以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等,是承建单位投标的依据,也是将来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依据,更是施工过程中投资控制的依据。因此,正确编制招标文件是招投标阶段控制投资的关键,属于项目投资的事前控制[2]。
1.2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现状
施工阶段是形成建设工程实体、实现建设工程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阶段,设计所完成的建设工程只是阶段产品,而且只是“纸上产品”,而不是实物产品,施工就是由设想的纸上产品变为实际的、可供使用的建设工程的物质生产活动。这个转换过程就是资金不断投入的过程,在建设过程实施的各个阶段,施工阶段是资金量投入最大的阶段,建设工程的投资主要是在施工阶段“花”出去的。
施工阶段投资控制对于业主而言,就是严格合同管理的事情,通过前期招标投标阶段,承担建设任务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材料供应商、调试单位都已经确定,并分别签订了合同。剩余的事情就是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合同,以合同作为实施阶段的最高准绳,一切以合同说话。因此,严格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明确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加强过程中合同管理是业主在施工阶段控制投资的要点。
1.3 结算阶段投资控制的现状
结算工作贯穿建设项目实施过程始终,合同结算普遍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竣工结算等三个阶段,一般情况下建筑安装合同、设备材料采购合同还要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结算阶段投资控制主要是依据合同约定,根据双方履约情况支付款项。对于设备材料结算,应重点注意设备材料到达现场验收环节,检查设备材料数量、质量、交货范围等是否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要求,部分设备材料可能要经过现场检验才能确认。对于建安合同结算,应重点关注所完成工程量、是否发生合同规定的调价事项,是否发生了索赔事项。
2 电力建设项目实施阶段投资控制存在的问题
2.1 招标文件编制有欠缺。主要表现在:设备材料等物资招标中,对某些关键参数进行限定,施工招标中,对施工单位的业绩提出苛刻的要求,客观上造成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只有有限的几家,不利于引入竞争机制,降低报价;施工招标紧跟在初步设计之后进行,无法列出详细工程量清单,清单中项目特征无法描述清楚,地基处理、室内照明、上下水只能以预留金形式记入投标报价,给承建单位采用投标策略留下机会,给施工过程中项目管理和投资控制带来困难;招标文件采用无标底评标办法,未能配套提供业主最高限价,客观上给投标单位采用围标、串标等非法手段抬高工程造价留下可乘之机,有的项目所有投标报价均高于批准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