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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市场经济是指通过市场配置社会资源的经济形式。简单地说,市场就是商品或劳务交换的场所或接触点。如果不考虑政府的作用,市场经济体系中有两个部门,一个是公众(消费者),一个是企业(厂商)。两个部门的相互关系,可以说明市场供求的一般原理。
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是什么
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和开放性等一般特征。市场经济一般特征的各种表现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是市场经济所固有的,是各种社会条件下的市场经济的共性。
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及其内在联系表明,通过市场可以有效地调节社会资源的分配,引导企业按照社会需要组织生产经营,并且可以对商品生产者实行优胜劣汰的选择。所以,市场经济是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一种有效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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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2
一、两者在市场一般层面存在相通之处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关于生产一般和生产特殊的论述同样适用于市场经济。依据《导言》的思想,市场一般反映的是市场经济的共同特点、共同规定,是在思维层面上反映出来的、市场经济作为资源配置方式的体制性特征;市场特殊是指抽象的市场经济与一定生产关系的结合,反映了市场经济的制度性特征。在市场一般的层面上,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市场经济基础理论存在相通之处。
(一)两者对市场机制的总体描述相似
西方经济学中微观经济学的核心是沦证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原理,而这一原理正是对市场机制的一种描述:每个个人,“他通常既不打算促进公共的利益,也不知道他自己是在什么程度上促进那种利益。……他受着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在市场机制作用下,每个人在追求他自私自利的目标的同时,却自然而然地促进了整个社会的利益。微观经济学即是对亚当,斯密“看不见的手”原理的合乎逻辑的表达形式。在微观经济学中,市场中的每个参与者都以利己为动机从事经济活动,也即理性的经济人:消费者追求的是效用最大化,厂商追求的是利润最大化。通过分析消费者和厂商的行为,证明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能够最有效地配置资源。
宏观经济学虽然承认“市场失灵”,承认市场机制未必能使全部资源达到“充分就业”的水平,但却认为通过宏观调控或宏观经济政策的执行可以弥补这一缺陷,从而得出市场机制仍然可以最有效地配置资源的结论。
马克思经济学也从资本的利己本性出发来描述市场机制。资本的本性就是像吸血鬼一样尽可能地吸取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以从无生有的全部魅力引诱着资本家”,促使资本家采用新技术、提高本企业的劳动生产率,从而缩减生产商品的个别劳动时间,使自己获得超额剩余价值。但这只是暂时现象,在追逐超额剩余价值的竞争中,资本家会竞相采用新技术。一旦新技术被普遍采用,整个部门的劳动生产率会得到提高,原来先进的生产条件就成为一般的生产条件,个别价值与社会价值之间的差额消失,超额剩余价值也就不复存在。
(二)两者对某些具体市场机制的描述相似
无论是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经济学都同意市场机制发挥作用都是通过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等的综合作用来实现的。如,在西方经济学中,市场的均衡价格表现为市场需求和供给这两种相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当市场出现供求不一致的非均衡状态时,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的综合作用会使这种非均衡状态逐步消失,实际市场价格将回到均衡价格水平。
在马克思经济学中,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的表现形式。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从而价格与价值的偏离虽然经常发生,但由于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的综合作用,这种偏离不会长时间持续下去。在这里,“价值表现为价格运动的规律”,使得市场价格在动态中趋于平衡。可见,无论是马克思经济学还是西方经济学,都认为市场运行是有规律的,平衡即意味着规律的存在。
二、两者在市场特殊层面存在根本区别
(一)二者对研究对象的认识不同
不论西方经济学还是马克思经济学的市场经济理论,事实上都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研究对象,但二者对研究对象的认识有着根本的不同。
篇3
自第一次工业革命至今,人类取得了之前任何一个阶段或时期根本无法比拟的进步,尤其是经济增长的幅度和速度方面。但早在古典主义经济学占据统治地位时期人们就发现,一国的经济增长过程并不存在直线式的增长,而是普遍存在着经济扩张和收缩交替运动的现象,主要表现为经济系统中的宏观总量总是围绕着其自身稳定的增长趋势呈现出循环往复的起伏波动。后来人们一般将市场经济中宏观经济运行所表现出的重复出现、具有一定规律性的上下起伏变化谓之为经济周期,也称商业周期。
凯恩斯主义兴起之后,研究短期经济波动的经济周期理论获得了更大发展,它与研究长期经济增长的增长理论共同构成了宏观经济学的两个核心,近一二十年来,两个研究领域又出现了逐渐融合的趋势。
我国很多学者在这一领域也付出了大量心血,取得了不少成果,不过我国现有的经济周期波动研究成果中,存在诸如“对我国经济周期长度研究和类型的研究虽已开始,但众说不一”之类的问题。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端于1978年的改革开放。具体国情、有别于西方国家的政治体制,“决定了我国市场经济周期的波动既是一个新的重大理论问题,又是一个关系到宏观经济运行与宏观经济调控实践的难题”。而三十多年的市场经济历程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不仅需要敢于实践的勇气,更需要指导实践的理论。分析我国市场经济波动的一般规律和特点,无疑将有利于总结经验和教训,“由于经济的周期性波动更有现实意义和政策意义,其测度也十分必要”。只有这样,才能对宏观经济将来运行的可能性趋势作出准确估计和判断,而这必须建立在对相应周期性波动进行充分认识的基础上。
我国市场经济周期性波动的测度
由于一国的经济波动总是通过宏观总量及其相对率的上下起伏来表现,所以人们一般借助GDP总量及GDP增长率来划分其经济波动的周期。本文采用NBER的Bry和Boschan开发的测定经济时间序列转折点的程序(简称B-B程序)来界定我国GDP增长率变化(见图1)周期,并借此反映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波动的周期性。
不过,美国商务部在确定经济周期运行转折点时明确规定:第一,只有经济从一个高峰到相邻的另一个高峰,或从一个谷底到相邻的另一个谷底,波动时间在15个月以上,才称为一个经济周期;第二,一个经济周期的收缩和扩张阶段也都要分别持续5个月以上。这两条规定主要是排除一定时期内经济波动所产生的“暂时的和无关紧要的脱轨现象”对经济周期运行的干扰。考虑到“周期的长度及类型是经济运行当中内在的自身规律使然,应当是排除各种非经济因素的干扰以后所研究的结果”,所以具体应用B-B程序的“谷一谷”法划分经济周期时,依据美国商务部相应规定和我国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的实际情况进行了相应变通。
按照上述美国商务部对经济周期转折点划分的标准和规定,本文借助图1的分析可知,自1978年市场经济建立以来,我国市场经济的波动可以划分为以下五个周期(每个经济周期的具体波动长度特征见表1):
第一个周期:1978~1981年(周期长度未知);第二个周期:1981~1990年(周期长度为9年);第三个周期:1990~1999年(周期长度为9年);第四个周期:1999~2009年(周期长度为10年);2009年后步入第五个经济周期的波动中。
这五个经济周期中,第一个周期属于计划经济时期最后一次波动的部分收缩阶段,而李瑛(2007)在详细深入分析经济周期内涵的基础上,指出经济周期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将改革前的经济波动纳入我国经济周期的研究范围是矛盾做法”,我国市场经济真正意义上的建设始于20世纪八十年代中后期的价格体制改革,所以本文关于我国市场经济周期性波动的测度主要针对后面四个经济周期。
表1中,T为实际长度,T为平均长度;σ为标准差,,其中,n为实际值的样本数,y为样本值,标准差σ表示实际值y偏离平均值的波动幅度;v为波动系数,,是衡量经济周期波动幅度对历史增长趋势偏离程度的标准化指标,也是衡量一个国家一定时期经济增长稳定性的主要指标。
借助表1我国市场经济波动周期长度特征的反映,结合图1中我国市场经济自1978年建立以来GDP增长率波动情况,可以总结出我国市场经济波动周期状态的具体特征(见表2)。
经济周期性波动特征分析
(一)周期类型
图1表明,我国市场经济自建立以来三个经济周期谷底的GDP增长率分别为4.4%、3.9%、7.1%,均远高于0%,表明每一个周期均为增长型周期。何况虽然全周期的GDP平均增长率高达9.44%,但三个已完成的市场经济周期性波动中,最低周期的GDP平均增长率都已为9%,且周期最高GDP平均增长率与最低GDP平均增长率之间仅相差0.4%,说明我国市场经济的波动具备良好持久性。
(二)周期长度
按照B-B程序的“谷-谷”法对经济周期波动长度的界定,经济波动周期的长度指一个波谷年份到下一个波谷年份的时间长度,是衡量经济波动平稳性特征的一项重要指标。从图1可知,按“谷-谷”法计算,自1981年到2009年的28年间,我国经济共经历了3个周期,周期的平均长度为9.3年。
“按波谷年计算,即从1961年到1981年的20年间也是经历了3个周期,周期的平均长度约为6.7年”,意味着相较改革开放之前的波动,市场经济建立以后,同等时期内经济波动的次数在减少、长度在增加,说明每个经济周期波动持续的时间在延长,经济运行更趋平稳。另外,全周期的扩张收缩比率为0.9,表明我国市场经济波动中的扩张和收缩并不具备绝对化的对称性。
具体到一个周期的波动而言,其长度由扩张期长度和收缩期长度两部分组成,它们分别表示每次周期波动的经济扩张和收缩的持续性。一般来说,若扩张期的持续时间较长,收缩期的持续时间较短,那么经济增长比较稳定。显然,具有长扩张型周期波动的经济运行更加稳定。
由表1可知,市场经济波动过程中的三个经济周期的扩张收缩比率分别为:0.5、0.3、4.0,意味着相比第一、二个周期而言,第三个周期为显著的长扩张型周期,表明该周期经济波动具备扩张的强持续性、收缩的弱持续性,让我们在看到第三个周期中政府宏观调控能力提高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第一、二个周期中,政府存在对市场较多直接干预的去市场化做法导致市场经济波动较大、扩张持续性弱所带给我们的教训。更值得一提的是,1978年以来,市场经济建立以来已完成的三个周期的长度分别为9年、9年、10年,这种周期长度正好吻合朱格拉周期的特征,“表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的运行过程中存在典型的朱格拉周期(中周期)现象”。
而朱格拉周期是法国经济学家朱格拉于1862年在其出版的《法国、英国及美国的商业危机及其周期》的著作中最早提出,用来说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波动的时间规律性的。所以,既然我国三十多年的市场经济波动也呈现出朱格拉周期的长度特征,说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正经历类似于西方国家早期增长过程中的波动,进一步证明市场经济机制仅是生产力的一种发展方式,可以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更好服务。当然,也同时提醒我们应该注意避免西方国家早期发展中所出现的一般性问题,如、贫富不均、环境恶化、犯罪率上升等。
(三)波动幅度
波动的幅度即振幅,是指每个周期内波峰与波谷的离差,表明经济增长高低起伏的剧烈程度,它的大小是反映经济运行是否平稳的一项重要指标。由上表2可知,我国市场经济第一个经济周期的波动幅度为10.6%,第二个经济周期的波动幅度降至6.5%,第三个经济周期的波动幅度则仅为2.2%;周期波动幅度在逐渐减弱,说明我国市场经济的运行更趋平稳。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周期波动的扩张阶段与收缩阶段是非绝对化对称的,故对振幅的衡量还应分为扩张幅度和收缩幅度两部分,与此相联系的还有扩张高度与收缩深度,以分别反映扩张与收缩的涨、落程度。扩张高度是指周期的峰顶位置,表明的是每个周期经济扩张的强度,同时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着经济增长的平稳性。收缩深度是指回落的谷底水平,表明每个周期的收缩力度,谷底越低,说明经济增长越乏力、越不稳定。
由表2可知,三个已完成波动过程的市场经济周期中,扩张高度和收缩深度最大的均是第一个周期,分别达14.5%、3.9%;第二个周期的扩张高度与收缩深度就已明显降低,分别为13.6%、7.1%;第三个经济周期则分别为11.4%和9.2%。横向比较结果表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波动的扩张高度正在逐渐回落、收缩深度正在逐渐上升,三个经济周期中扩张高度最大的是第一个周期,达14.5%;收缩深度最大的是第二个周期,为3.9%,而第三个经济周期整个周期的波动幅度仅为2.2%,横向比较结果表明我国市场经济运行更趋平稳。这说明我国政府对宏观经济的调控手段和能力正在逐步增强,值得今后工作中学习和借鉴,以达到更好的宏观调控过程和结果。
结论
总体而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确实存在非对称性的周期性波动。这种周期性波动可以概述为:长度规则、峰位下降、谷位上升、振幅减小。针对已完成波动的三个经济周期的实证研究,结果显示:
周期类型(按波动性质分)均为增长型周期,表现为经济水平高速增长与低速增长交替出现,这表明我国市场经济的波动具备良好持久性。
周期长度(由一个波谷到下一个波谷的时间长度)分别为9年、9年、10年,吻合朱格拉周期特征,这表明我国市场经济步入了类似西方国家早期市场经济发展阶段。
波动幅度(每个周期内经济增长率上下波动的离差)由10.6%、6.5%到2.2%在逐渐减弱,这表明我国市场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得到增强。
波动高度(每个周期内波峰年份的经济增长率)由14.5%、13.6%到11.4%在逐渐降低,这表明我国市场经济的增长减少了盲目性扩张。
波动深度(每个周期内波谷年份的经济增长率)由3.9%、7.1%到9.2%在逐渐提高,这表明我国市场经济的增长有了较强抗衰能力。
波动的平均位势(每个周期内各年度平均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9.0%、9.5%、9.1%,这表明我国市场经济的增长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扩张收缩比率(每个周期内扩张期的时间长度与收缩期的时间长度之比)分别为0.5、0.3、4,这表明我国市场经济的增长在扩张阶段有了更强持续性。
波动系数(标准差与样本平均值之比)由0.4、0.3到0.2在逐渐降低,说明我国市场经济建设过程中经济周期波动幅度对历史增长趋势偏离程度在降低,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在增强。这表明我国市场经济正向着更趋平稳、更具持久性的良好态势发展。
可见,波动幅度、波动高度、波动深度、波动的平均位势等指标的变化情况反映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波动性在降低、稳定性在增强;周期类型、扩张收缩比率、波动系数等指标的变化情况则证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具备良好持久性。说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波动已由过去“大起大落”的不稳定局面转向“高位平缓”的较稳定局面。更值得关注的是,三个已完成波动过程的经济周期中,虽然每一个周期的时间长度都非常吻合朱格拉周期(中周期)特征,但第一个周期的扩张期为3年、收缩期为6年,第二个周期的扩张期为2年、收缩期为7年,第三个周期的扩张期为8年收缩期为2年,三个周期的扩张收缩比率分别为0.5、0.3、4.0,这既表明每一个周期都各具特点,也真实地反映了我国过去三十多年来市场经济在每一阶段的发展情景。
上述结果反映出我国市场经济增长表现出“稳定性增强、波动性降低、波动更持久”的特征。证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周期波动已由过去“大起大落”的不稳定局面转向“高位平缓”的较稳定局面,证明我国已基本完成了由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因为,“一般来说,扩张期短而收缩期长,是计划经济制度下经济周期的特征,而市场经济条件下通常是与此相反的,即扩张期较长、收缩期较短”。就上述分析而言,我国市场经济机制的这种转变又主要是在第三个经济周期得以完成的。
启示
(一) 必须尊重经济波动周期性的规律
结合上面的图表及分析过程可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2009年后就步入了第四个波动周期的上升阶段,这有力地证明了我国市场经济波动中朱格拉周期(中周期)现象及规律的存在。尊重经济波动周期性的规律是指政府必须尊重市场、承认经济波动的存在、尊重经济波动的周期性规律,减少对市场的直接干预,但并不意味着政府放弃对市场的宏观调控,相反,还应该增强。总结来说,今后的宏观调控时应该注意:
宏观经济政策的使用方向:针对经济周期性波动的情况,使用宏观经济政策一定要注意政策方向。一般而言,当经济运行处于扩张期时,政府应采用紧缩性的财政、货币政策来加以调节;当经济运行处于收缩期时,政府应采用扩张性的财政、货币政策来加以调节。而当经济运行到转折点附近时,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宏观经济政策的使用力度:针对经济周期波动的情况,使用宏观经济政策的力度也应该区别对待。一般而言,当经济运行处于扩张初期时,政府应采用较弱力度的财政、货币政策来加以调节;当经济运行处于中、后期时,政府应采用较强力度的财政、货币政策来加以调节。而当经济运行到转折点附近时,则应该针对当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二)进一步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改革
作为生产力发展的一种方式,市场经济体制到目前为止在我国已运行了三十余年,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实践过程可以证明,它大力地促进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可以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更好服务。第三个经济周期的波动特征表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已得到逐步初步完善。下一步工作就是研究如何使之进一步深化,使之帮助我国经济走向更高层面。
(三)向第三个经济周期学习和借鉴宏观调控经验
在美国次贷危机演变而成的世界经济危机的冲击大潮中,我国经济最终也未能幸免并遭受了非常惨重的损失。但第三个经济周期的波动结果表明我国宏观经济最终还是经受住了考验,该周期波动中的宏观调控经验也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这次危机不是第一次、也决不是最后一次,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经济环境,我国经济宏观调控也面临着更大的压力,但这些问题的解决,并不存在现成经验可以直接套用,唯一办法就是立足现实,立足国情,从我国市场经济建设经历中去总结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教训。
参考文献:
1.姚庆彬.我国经济周期波动的测度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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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邓春玲.建国60年经济周期波动理论研究回顾与展望[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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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张连城.中国经济波动的新特点与宏观经济走势[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8(3)
7.邓春玲.建国60年经济周期波动理论研究回顾与展望[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5)
篇4
一、生动活泼,交流展示
课堂交流展示是促进学生超越自身认识,通过比较判断,形成深刻理解、生成新知识的过程。课堂合作交流一般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小组内的合作交流,二是班级的合作交流。
1.不愤不启,不悱不发
学生独立思考是有效交流的基础;尊重倾听他人发言是有效交流的保障,教师适时引导交流,可提高交流的有效性。教师通过“学教案”,采用情境设置,材料引路,提出问题,诱导启发学生自主学习。如在学习《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时,当绝大多数学生完成自学任务后,即可转入小组合作交流。让学生表演小品“步行街上的故事”,通过在步行街上买者、卖者、城管产生矛盾冲突的情境,说明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及固有弱点和缺陷。让学生认识到正是由于市场经济具有这些特征,才使得社会各种资源得以有效配置,“市场经济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的经济”“市场经济具有平等性、竞争性、法制性、开放性等一般特征”。“市场经济具有的一般特征”一旦与相应的情境,特别是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情境结合起来,不但能激发学生的思维和讨论问题的兴趣,而且可使学生觉得有话可谈、有话想说。这种以生生讨论为主的小组合作交流,既展现了学生的自信与勇气,活跃了探究氛围,培养了其合作精神,又能反馈学生对有关知识能力的掌握情况,激发其深入钻研的热情。
2.强化重点,竞相展示
班级合作交流,重在强化重点,展示和深化学习成果,引导师生深入探究。生动活泼的交流展示,不但能使学生学到知识,而且能使学生学到学习方法,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看到自身的价值。
小组合作交流基本完成后,学生自学中遇到的问题及自学指导中涉及的问题已基本解决,为强化重点问题的理解及时政热点问题的解决,教师要在“学教案”中预设一些层次递进、环环相扣的问题,让学生上台作板书展示或口头回答或书面、肢体表演展示。如针对福州市2011年11月蔬菜“限价令”,可组织学生正、反方进行辩论,让学生动起来、活起来,竞相展示自己所学经济学观点。这种运用多媒体创设新情境、提出新问题,设计辩论赛的做法,既能加深对政治学科基本观点的全面深刻理解,又提高了学生的参与度,更使理论联系实际的思想得到贯彻,使思想政治课教学更为有效。
二、补充更正,点评总结
本环节主要是针对在班上交流展示出来的分析问题的思路、方法、步骤、结果及规范性,做出精准的点评,“画龙点睛”,点评讲解,突出重点,总结归纳,对其中的质疑给予更正和补充。这样做既能强化重点、难点,又能培养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时政热点问题的能力,突显思想政治的教育功能。
1.有的放矢,画龙点睛
围绕教学目标,用学生身边熟悉的生活事例、人物、社会热点、感兴趣的故事,结合教学内容,创设生活化的问题情境,多角度、层层递进地提出问题,开展生生之间、师生之间的互动点评。学生之间的互动点评重在欣赏他人成果,促进自己新知的生成。如通过对“限价令”正、反双方辩论观点的点评,分享彼此的思考、经验和知识,交流感情,达成共识、共享、共进的目的。
点评中教师要尊重学生的各种见解,认真、耐心地倾听学生述说,洞察他们想法的由来,并注意适时亲切追问,深化对问题的探究。对学生的点评,最好以讨论的方式,及时给予点评,决不能简单的否定,也不能只作“好”“很好”“很棒”之类的肯定,应简要说出肯定的理由和完善的方向。要坚持点评的激励性,对优秀学生,激励他们志存高远,超越自我,去探索更具挑战性的问题;对进步大的学生可激励他们更上一层楼;对学困生要捕捉闪光点,鼓励成功,激励勤奋好学的愿望。要关注对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点评,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导向性。
2.突显重点,小结归纳
俗话说:“编筐编篓,重在收口。”一堂课无论开头多精彩,讲授内容多生动,小结归纳不好,就显得不完美,会留下缺憾。
篇5
纵观近几年高考试题,考查的重点都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高三各科复习都实行分轮复习,无论是三轮还是两轮复习,其中第一轮复习都是紧扣课本,是夯实基础阶段。如果这一阶段复习效果不好,基础不够扎实,很难在后面的复习中实现成绩的提高。因此,高三第一轮复习非常重要。笔者现就高三文综政治一轮复习谈一点自己的做法:
一、抓教材,紧扣基础知识
从近几年的高考试题看,无论是材料新颖的选择题,还是关注现实生活的富有创意的主观题,稍加分析,其答案绝大部分就在教材中,就在大家所学过的基础知识中。学生们丢分的原因,尤其是选择题的失分,往往是基本概念不清、基础知识不扎实、基本技能不熟练造成的。因此,在政治总复习中,首要的一条就是夯实基础,熟练掌握高中阶段政治学科三个模块(经济学、哲学、政治学)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力求做到“烂熟于心”,犹如电脑一般,鼠标一点,“记”上心来。要达到这一点,就要在复习的时候指导学生细看教材,在充分理解概念、范畴、原理的基础上去强化记忆,而且要学会同遗忘作斗争,运用心理学规律来巩固和加强对基础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同时要适当增加看教材的遍数。对于自觉性不高的学生,教师的监督也很重要,在每节课前可以用五分钟左右的时间对上一节所复习内容抽查学生掌握的情况。
二、列提纲,构建知识框架
高三学生对知识的整体已有了解,但由于知识点的孤立记忆及遗忘,学生未能形成一定的体系。所以,在复习过程中,既要从微观上把握每个知识点,又要从宏观上把握教材知识体系。这就需要让学生在复习的过程中,弄清知识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构建知识框架。构建知识框架包括两部分:首先,在每复习完一节一课后,及时让学生对本节本课知识进行归纳,列出提纲,以主干知识为基础,把书本的知识结构建立起来,做到内容简略、线条清楚,这就是把书读“薄”,然后根据提纲再把知识补充完整,也就是把书再读“厚”。这样就会提起一条线,放开一大片,有利于全面的系统的掌握知识。其次,打破教材章节束缚,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对教材知识进行组合。高中政治教材是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编写的。一般说来,是先普遍后特殊、先具体后概括、先国内后国际。这些排列方法,利于学生从整体上把握教材。因此,教师应该帮助学生将知识点归类,理清教材的逻辑关系,以便学生对知识的整体把握。比如经济常识,它的主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教材首先从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讲起,第一课讲了商品经济的一般知识,第二课讲了市场经济的一般特征,这两课都讲到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从第二课开始,引入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分配制度与市场经济体制结合到一起,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一般与特殊的结合,“一般”就是要遵循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即价值规律在市场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及不足,都是价值规律起作用的表现和结果;“特殊”是指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特征,包括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以及在此基础上所必然产生的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两者的结合构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征。教材余下的部分实际上就是按照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四个环节,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展开的。通过知识框架的建立,增强学生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讲热点,提高运用能力
高考是为国家选拔人才的考试,所以它既要体现国家意志,又要符合国家素质教育的改革方向。对于考生来说,既要灵活掌握所学基础知识,又要关心时政,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对国际国内重大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环保等热点问题,既要熟悉掌握其时代背景、发展过程,引发的事件、导致的后果,又要联系所学学科知识,宏观把握,微观切入,多角度思考。社会热点问题一直是这几年高考的一个重点,如2008年的高考政治题中就涉及有民族问题,雪灾和地震等一系列社会热点。同时,单纯的复习教材知识学生会认为很枯燥,而在复习过程中适时地结合热会热点问题进行复习则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比如在进行经济常识复习时,结合当前的金融危机让学生分析经济全球化的利与弊;结合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分析我国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变化;结合十七三中全会有关内容,分析当前我国重视“三农”问题的重要性……这样既可以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加深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也可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社会热点包括及时热点和长期热点,对于像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等长期热点,可在复习时联系课本知识进行分析。即在复习过程中,教师要将重大热点、焦点问题和新鲜材料及时引进课堂,引导学生多角度、多层面、全方位地联系实际,以不断提高适应高考的能力。
篇6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就是同社会主义基本社会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市场经济,体现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它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把资源配置到效益最好的环节中去,并使企业实行优胜劣汰;运用市场对各种经济信号反应灵敏的特点,促进生产和需求的及时协调。
市场经济是由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不同利益关系决定的一种经济形式,它有自身的规定性,这种规定性是不同社会经济制度下市场经济的共性或一般性;而不同的社会制度条件,使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同的特点,表现为市场经济在不同社会条件下的特殊性。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必然受到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制约和影响,从而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呈现独特的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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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化问题是随着我国就业市场化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而逐渐凸.显的,它是就业市场化在大学生就业问题上的反映,是就业市场化健康发展的要求。认识和解决这个问题,是就业市场本身的问题,也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学生能否顺利实现就业、为社会服务,是学生价值的体现,是教育价值的体现,同时也是思想教育价值能否实现的问题。
一、就业市场化的内涵及其运行机制
大学生就业市场化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人力资源配置方式,是就业市场化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的体现。就业市场化就是市场经济的机制在就业过程中的体现。了解市场机制是理解就业市场化不可或缺的环节。什么是市场经济?有学者认为,市场经济就是承认就业市场主体的能动性,能够自主地作出经济决策,独立地承担决策风险,建立起具有竞争性的市场体系,由市场形成价格体系,促进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就业市场化,实质上就是劳动力走向市场,就业市场就是劳动力市场。什么是劳动力市场?目前有三种观点:(1)劳动力市场只是一个场所、一个平台,是交换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平等协商、共同选择的场地。(2)把劳动力市场理解为一种体制或机制,是劳动力供求双方关系的总和,是运用市场价值规律对劳动力资源进行调节和配置的一种机制。(3)将劳动力市场视为一种体系,即运用市场交换手段,在价值规律等机制作用下对人力资源进行配置的一整套体系。这三种观点各有一定的道理,但都不全面。严格地说,劳动力市场是“场所”、“机制”、“体系”的辩证统一体,是价值规律在人力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发挥调节作用的内在功能和外部表现。这里所说的外部表现,是指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机构、服务手段等市场载体。而内在表现,即为市场机制。
劳动力市场作为市场经济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本身带有市场的一般特征:即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调节供求平衡机制。
1.价格机制。劳动力与其他商品一样,反映的是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不同的劳动者,其劳动能力既在量上存在差异,也在质上有较大的差别。在商品货币关系下,对劳动力价值的判断不能用劳动时间这一简单尺度来衡量,只能用劳资双向选择市场这一途径来间接实现。用所得收益大小来衡量劳动力价值大小,符合商品经济的根本原则,也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2.竞争机制。有市场必有竞争,劳动力市场也同样存在着竞争。劳动者个体为了实现个人收益最大化,必然竟相追逐能充分发挥个人才能,最能满足其生存、发展的岗位。而需求方为了招聘到具有较高素质而又成本低廉、能满足自己需要的劳动力,相互之间也会有竞争。通过这种竞争,劳动力市场的无序状态就会被引导到一个积极的方向,从而实现劳动力在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和岗位之间的优化配置。竞争机制,既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个必然存在的机制,又是激励供求双方不断提高自身竞争力的有效手段。
3.调节供求平衡机制。商品的供求总是在一定幅度内波动,而劳动力作为商品,也具有这一特点。劳动力的供给与需求同样遵循这一规律,在相互消长的矛盾运动中实现相对平衡。因此,劳动力的供求不平衡是常态,而平衡则是暂时的、相对的。此外,劳动力再生产和物质及精神生产都是分散进行和随时变化的,由它们所决定的劳动力供求关系也必定是动态的,这就导致劳动力供求在不平衡和平衡之间上下波动。这种动态关系的转换,是经过劳动力市场的无数次交换行为、依靠劳动力价格的波动进行的。在一段时期内,劳动力在地区、部门、企业和岗位之间的配置大体上趋于平衡,是因为价值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在劳动力市场上有效地发挥着威力。
二、就业市场的基本特征
毕业生的就业市场,属于劳动力市场范畴。因此,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特征和运行机制与劳动力市场的特征和运行机制是相符的。大学生就业市场的特征包括:(1)具有较强的竞争力。毕业生就业的竞争性,是由市场经济法则决定的。目前,地域与地域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现实的选择必须驱动毕业生去竞争。再加之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与城镇就业难的矛盾,有可能出现暂时的、局部的毕业生供大于求的情况,使竞争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就业市场的竞争,一方面能促进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另一方面能对高校专业结构的改革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要进行“双向选择”.所谓的“双向选择”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相互选择的用人制度,即是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为主体、市场为中介的双选就业制度。而这种双选制度具有一定的风险性。其风险性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在双选过程中,毕业生既可能选中,也可能落选。二是毕业生走向工作岗位后,原有的终生制改为合同制。毕业生工作的好与坏,决定就业时间的长与短。三是产业结构的调整。企事业单位的兴衰也会带来毕业生的失业或落岗。双向就业制度,使用人单位在“双向选择”中由过去的被动变为主动,再不是等上级主管部门分配干部,而是自己主动寻求人才。用人单位要想吸引、留住人才,除了要认真落实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外,还要为毕业生创造一个好的工作环境,激发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之发挥专业特长,与单位共命运。
(3)在供求平衡机制上,大学毕业生就业主体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供求关系的影响也不可忽视。从短期来看,会有少数热门专业的毕业生供不应求,冷门专业的毕业生供大于求;但从长期来看,受供求平衡机制的影响,加之我国经济发展不同阶段所需要人才的不同,人力资源能够达到优化配置,不同专业的毕业生其供求关系会达到大体平衡。今后的趋势应是除国家重点项目和特殊行业必须用计划来确保人才外,其余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体都要进人市场,由市场根据供求情况进行配置,通过供求机制的建立,实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优化配置。
由此可见,毕业生就业市场是运用市场机制进行人才配置,为大学毕业生就业和用人单位选用毕业生提供服务的一种专门的人才市场,其运行的主要内容,是具有自主择业权的大学毕业生和具有自主用人权的单位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联系洽谈、签约的一系列活动。
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与社会就业市场相比,有其鲜明的特点:
1.群体性。大学毕业生就业是一种群体或集体活动,它与一般社会就业市场有着很大区别,后者是长期的、个体性的,求职者单兵作战,以个体的状态进人市场,用人单位同样以个体形式随机分散地招聘。而大学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供求双方都具有群体性特征。
2.针对性。毕业生就业市场具有极强的针对性,总是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举行,并逐渐形成了有形的和无形的就业市场。有形市场是指有固定场所、具体时间、特定参加对象等,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在相对固定的时间地点开展招聘和应聘,供求双方直接见面、双向选择,减少中间环节,克服盲目性,以提高效率和效益。无形市场主要指毕业生联系工作不受特定的时间和空间限制,可依据个人意愿自行选择,虽是无形的,却是客观存在的。
3.时限性。毕业生就业市场具有一定的时限性。毕业生就业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一般在规定时间内如果毕业生未能完成就业,就要转向其他市场。这段时间通常是在大学四年级的上学期,一般从9月份到第二年的4月份左右。而一般社会就业市场则不存在明显的时效性通常一直是开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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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实际上就是要处理好在资源配置中是市场还是政府起决定性作用的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这一论断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一、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是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认识的重大突破
从党的十四大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以来,在20多年时间里,我们党对政府和市场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一直在根据实践的拓展和认识的深化寻找科学定位。党的十五大提出“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党的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七大提出“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党的十提出“更大程度更广范围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可以看出,我们对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认识在不断深化、不断成熟。
从“基础性”到“决定性”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最大亮点,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重大创新。这是我党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涵“质”的提升,是思想解放的重大突破。这将成为我国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引领其他领域改革的基本方针。与党的十四大提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比,“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论断具有同等重要的历史地位,也将发挥同样的巨大作用,极大地解放思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给我国再争取一个更好的改革红利期,助推我国“两个一百年目标”和“中国梦”的实现。
二、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抓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本质特征
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市场配置资源最有效率,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同样需要遵循这一基本规律。“基础性”作用给人的感觉是:在市场之上还有一种力量在配置资源,那种力量就只能是政府。同时,过去我们对宏观调控也有扩大化的理解,仿佛宏观调控就是政府配置资源,干预经济活动。党的十四大以来,对市场与政府的关系问题在表述上虽然有所调整,但那主要是对市场作用在范围和程度上的加强,只是在“量”上的调整,没有质的变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抓住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最深层次、最本质的问题。“决定性”作用的意思是,其他力量只能是影响和引导资源配置,但决定者不是别的,只有市场。
三、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抓住了我国现实经济问题的根本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已建立,但在很多方面还很不完善。其中核心的问题是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过多,不合理的干预太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是通过竞争性的市场体系实现的。目前我国市场体制中最主要的缺陷,集中表现在政府为主导来配置资源,政府过多而广泛的行政干预、深度介入微观经济活动及国有大企业的行政垄断,压制了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技术创新主体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展中出现的产能过剩、城市病、耕地占用过多、地方债风险、生态环境破坏等,很大程度上都与政府过多干预有关,与地方政府推动下的盲目投资有关。
国有企业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已不占有优势,但是,国有企业在很多重要行业中的垄断地位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有所加强,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保持着政府赋予的行政垄断权力,这使市场失去了充分竞争性质,难于发挥其有效配置资源和形成激励机制的作用。要建设竞争性市场体系,需要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我们已经选择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市场决定资源配置又是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主要内涵、一般规律,就要解放思想,破除理论障碍,在理论上承认这一规律,在实践上遵循这一规律。“基础性”作用改为“决定性”作用,绝不是否定或弱化政府作用,在现代经济中,市场和政府的作用同样重要,没有市场或没有政府,经济发展都会孤掌难鸣。要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没有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行,没有政府的作用同样也不行。因此,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在资源配置上,政府是引导和影响资源配置,而不是直接配置资源。只有界定好政府的职能和作用,政府不越位,才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才能解决目前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不到位的问题。
四、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明确了未来经济体制改革的主线和路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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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法的价值
法存在的前提是权利主体的多元化,这也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在当今社会,商法越来越完备,这得益于市场经济发展中有大量的商事关系存在。商法就是调整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所有商人和商行为应遵循的一般商事规则,也是调整和规范商人和商行为的特殊私法规范的总称。商法在调整和规范市场经济活动中有其自身的特征和存在价值。
1.商法的本质特征
第一,商法是渗透着公法因素并区别于民法的私法。商法的规范对象主要是企业,并调整他们之间的商事关系,因而属于私法领域,其规范自然具有很强的任意性和选择性。但是为了从根本上克服资本主义市场发展所产生的不良现象,公平合理的调整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关系,国家加强了对私法领域的干预,给商法输入了刑法、经济法等方面的公法规范,使商法中的许多规范具有了国家干预的特征性。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商法和民法一样,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之一,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主要法律手段。民法是普通私法,商法是特别私法,商法的主要特点在于对私法中某些问题做出不同于民法的规定。民法多注重意思表示符合真意,多强调权利的本质方面,而商法则以保护信赖为根本目的,注重权利的外观。这就是商法与民法不同的安全理念。
第二,商法是以营利为调节机制的法律。商法的营利调节机制是商法独立存在的价值所在,也是商法的一大本质。商法的制度繁杂,规定很多,但维护商人及其他从事商行为者的营利则是其重要宗旨。因此商法有其他部门法所没有的营利调节机制。商法营利性的特点是区别于经济法的,经济法是国家公权力对经济的干预,它反对暴利;商法是在平衡商人利益、投资者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基础上,鼓励合法的、最大的营利。商法是对商人个人利益的保护和促进,也是对社会财富最大化的追求,是从根本上有利于整个社会发展的。
第三,商法是商品经济存在与发展的技术性条件。各国的商法总是处在不断地更新和变化中,这种现象并非是商法本身的缺陷,而是为了更好地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经济形势的需要,是与时俱进的表现。随着商事关系的不断变化和发展,商法也要随之变迁、发展和完善。民法确认了主体平等、意思自治、所有权保护,形成了市场交易的一般法律条件。相对于民法而言,商法是一步实践性很强的法律,它对于市场经济的调整作用是很直接、很具体的,商法规定了商品经济的技术性条件,对市场交易主体、交易方式、交易内容以及交易必须遵循的规则等都做了十分具体的规定。在市场经济中有什么样的市场交易方式和市场交易内容,也就有什么样的商法规范。
2.商法的价值
第一,商法是规范商人、保护商人的合法权益的法律。商法主要调整的是商人之间的以平等性为特征的社会经济关系。市场经济发展的实践表明,市场经济需要规范的商人,即商人应当合格。商法主要规定的是商人和其他经营者的法律地位、组织形式、商事交易行为规则和行为后果等,这些内容反映在法律上即为公司法、票据法、信托法和保险法等法律制度。商人最主要的特征在于他的营利性。因为商人以经济人假设为前提,通过计算和衡量自身经济利益的得失,不断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所以商法的作用内容和作用基点是确认和保护商人(经营者)的合法地位和利益,侧重于保护作为商人的企业和自然人之间的平等利益关系,以满足商人的营利性要求。因此商人应该具备一定的条件,应该具有从事商事活动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和承担责任的能力。
第二,商法规范商行为,实现上市交易快速、安全和秩序的统一。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不仅应使商人合格,也应使他们的行为得到规范。商人的本质决定商人是以盈利性为目的,通过灵活便捷的交易行为、较低的交易成本以增进交易成功的机会。因此,商法应当顺应商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要求,对商行为作出灵活迅捷的回应,规定促进交易迅捷、灵活的功能性措施。同时,交易迅捷更应该建立在交易安全的基础上。在交易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交易的快速进行,秩序是一个非常重要的保障。因此,商法在满易迅捷的功能方面应该与其在满易安全的功能方面相得益彰。实践证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都很注意秩序问题,秩序是所有商人快速、安全交易的保障,离开秩序去追求快速、安全是不可能的。
第三,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实现商人的利益、投资者的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协调。保护商人的盈利性是商法的重要功能之一。商事主体的活动被称为商活动,所有的商事活动的基本目标就是追求营利,而商法的本质就是营利,资本的营利又是商法调整的最根本的对象,抛开营利这个目标,其他任何一种行为都不能被称为商的行为。市场经济依赖于充分投资,只有充分而有效的投资,市场经济才能又快又好地发展。投资者利益和商人利益反映商事交易的安全快速,社会利益反映的是秩序。
二、市场经济的概念厘定及特征
1.市场经济的概念
市场经济是以促进平等、维护产权和保护交易自由进行的市场制度为基础,以自由选择、平等合作、自愿交换为基本前提,以自发形成、自由竞争、分散决策为基本前提,以价值规律和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形态。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基本上是自由的,但在民商法条件下的自由竞争的结果会导致垄断,从而使自由竞争遭致破坏。这就需要法律调节机制来进行规范,妥善处理各类矛盾,平衡经济活动中各方的利益,保障市场经济能够更好地运行。根据市场经济的概念,我们不难看出,市场经济的本质并不在于市场的机制和功能,而是在于与“私有”、“契约”、“独立”相对应的“产权”、“平等”、“自由”等具有鲜明价值判断特性的行为规范性质的制度,是建立一种通向文明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主张和追求。总体而言,市场经济是自由的经济、平等的经济、产权明晰的文明经济,是市场交换规则普遍化的经济形态。
2.市场经济具有自由、平等、法治的特点
价值规律要求商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行等价交换,而等价交换又是以平等性原则为基础。因此市场经济必须要有健全的法制来保障这种平等性的贯彻。但是对于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参与者来说,自由也不是无限度的,是需要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进行的。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因此说市场经济还需要具备法治性的特点,即经济运行必须要以完备、健全的法律为基础。作为经济主体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其经济活动要受到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的约束。完备、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协调和处理的矛盾的依据,是公正平等的体现,能更好的维护市场经济快速、高效运行。因此现代市场经济需要以法律为基础。从根本上说,市场经济的法律性是价值规律的客观必然要求。由于市场外部性的存在,如果经济活动主体不择手段,以牺牲别人的利益为前提,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最终就会导致市场经济秩序遭到破坏,任何经济活动都难以进行。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市场经济必须要以完备、健全的法律制度为基础。
3.市场经济的发展要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基本原则
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化,应该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建设的原则,即按照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要求,根据“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制制度,并使其得到有效的实施和普遍遵守。
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完善和发展市场经济,就必然要求我们有保护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规范的法律体系的存在,进而要求每一个经济活动主体必须要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以法律法规来规范自己的经济行为,同时也能利用法律法规来维护自己的正当合法权益。
三、商法和市场经济的关系
市场经济的本质是自由竞争,这一点在商法独立存在的价值中得以体现。市场经济是商法存在和发展的前提,市场经济是以市场为基础发展社会的经济,商人构成了市场的主题,商法恰恰又是鼓励和规制商人的商事行为,各国商法的修改其实是对市场关系发展更新的体现,可以说商法的发展几乎与市场发展同步。商法的存在能更好更有效地保障市场的高效运转,使市场经济得到快速发展。
1.市场经济的本质在商法中得以体现
市场经济的本质特征是自由竞争。只有经济主体通过商品交易市场以自由选择、自愿交换为基础自由地进行交易,才能保证资源得到优化配置,物质资料得到合理的流动。商法自由的价值取向就充分体现了市场经济高效的内在要求。但是商法所注重的自由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在交易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交易在自由竞争过程中迅速、有序的进行。这同时也体现了市场经济对交易安全有序进行的内在要求。商法中的正义同时也是市场交易所要求的正义。缺乏正义的市场竞争必然会给市场经济体系带来危机与破坏。商法不仅认可商人的种种商行为,而且在合法的基础上为商人的商行为提供法律上的保障。商人是以营利为目的,投资分红是实现营利的一种体现,商人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都是营利活动。可以说,商法的全部规范都是围绕着商人以营利为目的的商行为设置的。商法保护商人的营利行为,归根到底是为了维护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需要。没有商法对市场经济秩序的规范,没有商法对商人营利行为在法律意义上的承认和切实的保护,市场经济秩序就无从建立,市场经济也不会得到发展,社会更不会繁荣。因此,要发展市场经济,就要在法律允许的基础上通过合法交易、正当手段获得收益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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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研究思路和方法,宏观波动属于短期问题,是经济总量的波动,与经济结构没有关系,也不考虑经济体制转型的长期问题。但是,经济制度转型是一个制度变迁的过程,这个过程导致了经济波动体现出一定的复杂性,对转型经济体单纯使用宏观经济学的短期分析和总量分析方法显然缺乏针对性,不利于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进行恰当的把握。事实上,近年关于中国宏观经济是否过热以及宏观调控措施是否恰当的争论,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在宏观分析思路上的宏观经济学思路和其他方法的分歧。突破宏观经济学的研究思路,从制度变迁的角度来思考中国转型期经济波动,会有不同的认识。
一、体制转型的长期性和渐进性命题
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体制的变迁仍未完成,在这个制度变迁的过程中,关于选择激进式还是渐进式的道路一直是转型经济学家讨论的一个热点。转型过程实质是制度变迁的过程。关于转型所采取的方式,尽管也有经济学家如麦金农、钱颖一等赞成渐进主义,但是,以萨克斯等为代表的经济学家大爆炸式的激进主张显然占据了主流,并成为东、中欧国家转型实践的理论引导者。激进主义者主张大爆炸式的转型,其理论基础是以价格自由化、实施紧缩的货币政策和平衡预算以稳定宏观经济、国有企业私有化为特点的所谓“华盛顿共识”,而“华盛顿共识”的理论主张则来自于新古典理论的经典教科书,看起来十分合理。这些基础理论包括:一般均衡理论,要求所有价格同时全部自由化,否则就会导致价格扭曲;货币理论,根据通货膨胀源于货币供应量的认识,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由预算赤字引起通货膨胀,且缺乏完善的大规模的金融市场,因此,以紧缩的货币政策和平衡预算为特点的宏观经济稳定化政策成为必然;第三,比较经济体制,强调经济体制的概念和体制间各元素互补的重要性,经济体制不可分割相互替代,只能作为一个整体,强调经济体制整体的互补性,导出了大爆炸式的激进改革的路径;第四,公共选择理论,认为政府犹如一个怪物,阻碍了市场的发展,因此政府应该越小越好,这推导出为使政府淡出经济,就必须粉碎国家权力,实行快速、大规模的私有化。另外,还有很多理论,更一般的是人们对于自由放任主义存在的普遍性信仰。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下,强调非激进式的制度转型可能引发的问题。而对于激进转型则视为理所当然,对于这个鸿沟跨越的过程则被忽略而过,成为一个不被人知的“暗道”。
激进式转型国家始料未及的产量大幅下降、国有企业私有化使得“内部人”获益甚至有组织的犯罪活动证明了激进式转型的问题。相反,不被看好的中国渐进式改革则被视为成功的典范。显然,早期围绕着转型策略渐进还是激进的热烈讨论,说明经济学对转型长期性的认识不足,是对转型任务毫无准备的表现,这说明,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在经济转型上是力所不逮的。
道格拉斯・诺斯指出:“制度是一个社会中的游戏规则;更规范地说,他们是为决定人们的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诺斯将这些规则分为正规规则和非正规规则,其中正规规则包括政治(及司法规则)、经济规则和合约,而非正规规则包括行为准则,一般体现为惯例、习俗、传统、习惯等。从诺斯对制度本身的定义和分类我们已经可以发现制度变迁的长期性而非一蹴而就的特征。从制度作为一种游戏规则来看,其本身就是一种博弈活动,因此,制度本身可以进一步定义为“多次博弈”之后形成的、人们在发生互动关系时较准确地了解别人的行为方式的社会契约。或者说,制度本身是多次博弈之后的均衡结果,制度变迁则表现为一种制度均衡向另外一种制度均衡状态的演变,这种演变从正式的规则看,表现为一种法律法规或合约被逐渐认可的过程,而不仅表现为其颁布的短暂瞬间;从非正规规则来看,其博弈的相持时间会更长。
因此,“制度变迁表面来看是不同的制度之间的替代、转换和交易过程,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对另一种制度替代的过程或一种更高效益的制度的产生过程。一般情况下,制度变迁是一个渐进的、连续的过程,是对构成制度框架的规则、准则和实施的组合所作的边际调整。”诺斯的这个结论充分说明了制度变迁和制度转型的长期性和渐进性。当然,历史上也有革命式的非连续性制度变迁的发生,但是这种剧烈变革只发生在正规制度领域,非正规制度的演进永远只能是渐进性的。因此,非连续的变迁其实很少是完全非连续的,这是社会中的非正规制约嵌入的结果,内含着习俗、传统和行为规则的非正规制约受到影响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对此,柯武刚、史漫飞认为,“制度转型难免在预期上造成一种巨大的中断。它使过去熟悉的调节手段失效。旧的制度被废除了,但新的制度系统不可能一蹴而就。”
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变迁的理论显然极大地影响了对于制度转型的研究思路,以新制度经济学以及非合作博弈论的运用,结合经济学的演进方法,日益演变成了对于制度转型的演化制度观。这种思路不是以静态的方式,而是以动态的方式思考制度结构,强调任一时刻当事人的制度环境及其发生和演化。“在这样的思路下,转型具有总和的不确定性,即使有一个明确的目标,也没有公认的理论能说明如何才能达到这个目标。”“而且,总和不确定性还基于这样的事实,转型这一大规模的制度变迁包含了无数经济人之间的许许多多的合作,这通常意味着多重均衡,而且,没有人能够事先预知将被选择的均衡点。因此,改革的不确定性不是假设,而是一个现实,转型过程就是经济活动的人和政策的制定者对综合不确定性进行博弈决策的结果。”
制度变迁的长期性和渐进性命题事实上已从转型国家所采取的不同道路及其效果那里已经得到了实证。从转型的具体速度和顺序看,按照杰弗里・萨克斯等的理想,这是“一个迅速、全面、目标远大的改革工程,以便于实现标准的资本主义”,但是,除了从实施自由化的实践上中国、匈牙利、斯洛文尼亚三国实施了渐进方式,其他转型国家大体上遵循了大爆炸策略以外,在改革的其他方面,实施迅速转变的国家其实很少。就私有化来说,只有捷克和俄罗斯分别于1992年和1993年实施了大规模的私有化,其他国家实施的是渐进式私有化;从企业重组来看,列举出的所有国家实施的都是渐进式转型而且发生在转型的较晚阶段。最初实施大爆炸的国家后来纷纷转而实行渐进式的转型,大都是因为在某一方面的受阻,例如波兰的大规模私有化在政治上的受阻。转型方式在真正实施时采用了渐进的而非激进的方式,很好地验证了我们对于体制转型长期性的理论推演。
实施激进式转型国家的经济绩效无疑成为体制转型长期性方面又一个不言自明的证实。实施大爆
炸的所有国家都经历了初始的产量下降,有的国家在若干年产量下降之后开始复苏,但是,一些国家仍然在经历非常严重的产量下降,并远未达到对初始产量的完全恢复,还有一组国家自由化以来经历了持续的产量下降,而且几乎没有任何复苏的迹象。
二、体制转型长期性蕴涵宏观经济结构性特征的命题
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的体制转型过程的长期性蕴涵了宏观经济结构性特征。这是因为,这个变迁过程是市场机制逐渐替代计划机制的过程,只要不是一蹴而就的,在替代尚未完成的中间阶段,就会体现出计划机制与市场机制相对抗的过程,并因此导致了经济的结构性特征。由于在不同转型国家选择转型的形式不同,因此,转型期宏观经济所表现出的结构性特征在这些国家也应该有不同的表现。一般来说,在实施激进式转型的国家,旧的体制被迅速打破,而新的市场机制是循序渐进地建立起来的,因此,在市场机制培养的一个较长时期内,经济增长速度会较慢,甚至长期负增长,这正是为什么实施激进转型的国家长期经济低迷的原因。而对于实施渐进式转型的中国,由于体制改革的路径选择,宏观经济表现出来的结构性特征更加鲜明。
我国渐进改革的步伐采取的是先体制外后体制内、先产品市场后要素市场、先易后难、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的战略,到目前为止,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尚未结束,体制转型非均衡推进战略的选择使市场结构市场化发育程度出现不均衡,并因此形成鲜明的经济结构性特征。
(一)市场构成结构差异化。根据非均衡战略的选择,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在不同类型的市场次第推进的,市场化推进程度差异已经十分明显。总体上,从市场结构来看,产品市场化程度高于生产要素市场化程度;在产品市场内部,农产品(不包括粮食和棉花)市场化程度高于工业品市场化程度,工业品市场化程度高于服务产品市场化程度;在要素市场内部,劳动力市场化程度高于土地市场化程度,土地市场化程度高于资本市场化程度。总体而言,产品的市场化程度高于生产要素的市场化程度。这意味着,在市场化程度较弱的领域,资源配置的方式在形式上或实质上仍然是行政性的。
(二)城乡结构差异。我国城乡差异不仅体现在收入自,差异,还体现在市场化发育程度的差异,而收入差异在很大程度上跟市场化发育程度相关,这跟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和步骤次第推进紧密相关,是在中国经济体制转型背景下由发展经济学家所描述的工业化过程中的二元经济与制度变迁的混合体。城乡之间的结构性差别与改革的进程在时间上呈较强的相关性:1978年到1985年城乡差距缩小,正是农村全面、迅速推广和乡镇企业得到迅速发展的时期,而同期针对城市和企业的改革进展不大。但是自那以后,针对农村的经济体制改革进程缓慢,针对城市和企业的改革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逐渐推开。1998年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逐渐走向深入,养老保险制度、医疗制度等社会保障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逐渐推开,但是农村居民被排除在外,在城市居民享受改革成果的同时,农村居民承担了巨大的改革成本;财税制度实行城乡分割,例如在教育方面实行城市与农村的区别对待,城市的投资由国家解决,农村的则由农民自己集资解决;就业用工制度改革不彻底,农民工在城市就业不仅存在制度上的差别,而且很多地区制定了一些限制农民工的政策;土地这一农民的重要生产要素仍然实施强制性的征用制度,农民在土地交易中不仅不能获益,反而遭受巨大损失。这些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户籍制度一起,成为城乡分割的制度源泉。
(三)区域结构差异。受到区域经济非均衡发展理论的影响,按照梯度开发理论的设想,我国非均衡改革战略在区域经济发展方面的实施主要体现在对于东南沿海的优惠发展政策,沿海各省份因此优先获得了市场化改革的机会,成为市场制度改革的“试验田”,市场成熟程度和经济发展程度都优先得到了发展,从而较早享受到市场经济的利益。但东部地区在优先发展的前提下不仅未能实现对中、西部地区的梯度转移,相反更进一步汲取了这些地区的劳动力和资源,形成了加速发展的集聚效应,东西部地区市场化推进和经济发展受到抑制。
需要说明的是,区域结构不仅体现在全国的角度,在地区内部同样存在着相同的差别,而且,地区内部城乡差异也十分明显。以上三方面的特征相互交叉,使中国经济运行呈现出鲜明的转型期结构性特征。
三、中国转型期宏观经济波动特征
我国经济体制转型仍属于体制的部分质变阶段,市场化程度在不同子市场存在推进程度的巨大差异,是转型过程中的一种过渡状态。在这个阶段,制约经济运行的矛盾既有市场经济的一般矛盾,也有转型过程中的特殊矛盾,因此,经济运行既有别于体制变革前的全面短缺状态,又有别于成熟市场经济下的需求约束状态。这些反映在宏观经济运行上,呈现出转型期宏观经济波动的结构性和复杂性特征。
(一)转型期通货紧缩和通货膨胀交替出现的特征
在宏观经济学里,宏观经济失衡被总结为总供给与总需求对比关系的两种类型,一般来说,在市场机制高度发达条件下,有效需求不足和通货紧缩是一个常态,在计划经济条件下,长期性供不应求导致的通货膨胀则是一个经常现象。但在我国经济结构性特征明显的背景下,市场化程度在不同市场构成部分间的差异意味着不同子市场在市场效率实现程度上的差异: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市场,价格成为资源配置的主要方式,有效需求不足和生产能力过剩成为主要的市场矛盾。这主要存在于市场化发育程度较高的下游市场、产品市场。在市场化程度较弱的市场,计划配置方式使得投资过热在这些领域经常存在,这作为引发经济过热和通货膨胀的源动性因素隐含在经济机体内部。这主要存在于上游市场、要素市场、生产资料市场。不同市场构成的这一特点在区域的差别上也有一定的体现,并且更具复杂性。这样,宏观经济所呈现出的特征就不仅是由总供求之间的关系所导致,以上两大部分力量的对比关系也决定了宏观经济状态,如果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子市场力量较大,总体经济就呈现出偏冷态势,如果市场化程度较低的子市场力量较大,就会从价格形成的源头上点燃经济过热的导火索,经济波动就再次以经济过热的形式显现出来。这样,市场经济经常存在的通货紧缩和计划经济经常存在的经济过热的交替出现成为转型期中国的一个鲜明的经济波动特征。
以上两种波动形态在中国已经有过展示的机会,20世纪90年代末期总需求的增长速度慢于总供给的增长速度所引起的以价格总水平下降为特点的通货紧缩现象,曾经引发经济学界关于中国宏观经济波动形态是否已经转型和中国宏观经济政策是否已经转向的讨论,这引导了我国世纪交替期间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为主要特征的宏观调控措施,对拉动中国这一时期的经济增长、走出通货紧缩的阴影起到了积极作用。但这一时期,在总体经济紧缩的背景下,上游行业投资过热的因素仍然存在,并且在2002年后开始以房地产等资金、土地要素密集型产业的供不应求方式表现出来,它们带动了各种建材、能源等产业的高速发展,使宏观经济呈现出通货膨胀的趋势。
(二)转型期经济波动的结构性特征
因为完全市场的基本假设,宏观经济学遵循总量性研究方法,认为因经济失衡而导致的波动是总供求关系对比的结果,宏观经济有供大于求、供小于求或供求平衡三种状态,考察的指标体系主要是CPI、GDP增长率、自然失业率、投资率、货币增长率等,因此,宏观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不考虑结构性问题。事实上,即便是在发达市场经济体,结构性问题也普遍存在,发展经济学在20世纪50、60年展起来的结构主义发展理论已经成为新古典宏观经济学的主要论敌。
显然,转型期中国的事实与完全市场的假定相去甚远,由于市场化程度在三次产业间及其内部、在上下游产业间、在生产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问的差别,中国经济波动呈现出鲜明的结构性特征。根据上一部分的分析,由于市场化程度推进不一,在我国总体经济内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产品市场和下游市场存在通货紧缩的因素,而在市场化推进较为缓慢的要素市场以及上游市场存在经济过热的因素,这两大市场成分则可能分别在内部形成局部紧缩或局部过热,与总体宏观经济表征出现背离。于是除了供过于求、供不应求以及供求均衡这三种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经济运行状态之外,经济运行还可能表现出以下几种转型期不均衡态势,这使得以传统的总量指标在判断宏观经济状态时出现力所不逮。
经济波动的结构性特征在现实中的表现十分明显,我们用1991--1999年间名义GDP构成和实际GDP构成的比较来说明我国通货紧缩的结构性特征。
从第二产业来看,1994年以后名义值的比重基本不变,但是实际值的比重不断上升,实际值比重大于名义值比重,说明第二产业实际供给不断增加,而同时价格水平下降,是竞争加剧、供过于求的表现;第三产业的情况与第二产业恰恰相反,名义值比重大于实际值比重,前者在1996年经历了一个低谷后开始上升,但是后者上升则缓慢得多,说明第三产业供给增加幅度较小,价格上升明显,是供不应求的表现。因此,第二产业价格下跌成为通货紧缩的直接原因。
(三)转型期价格传导时滞延长、传导程度减弱、总体价格水平上升有限的特征
市场价格指标体系传达了不同环节的价格状况。在完善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机制在不同的产业和地区是同质的,不存在结构性问题,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价格传导在最终环节体现出来,总体上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可以作为物价总指数。在转型经济下,投资旺盛直接导致对于投资环节的生产资料的需求旺盛,并相应推动了燃料、能源和动力的需求,基础产业和基础材料供给紧张成为经济运行的主要矛盾,并带动了这一领域价格指数――例如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指数和采掘业、原材料工业等的出厂价格指数的上涨,尤其是在基础产业部分价格仍然采用计划经济时期沿用下来的成本定价法的情况下,更进一步抬高了这一环节的价格水平。
而下游产业的生产和流通环节已经基本实现了市场化,一方面,市场机制的必然结果――竞争加剧背景下厂商致力于改进制度、技术以占领市场,因此,供不应求的局面已经不复可能,供过于求成为经常的现象;另一方面,在市场机制下,厂商致力于压低成本、降低价格,因此,上游的投资过热导致的价格上涨对于下游产品的价格影响力大大减小,基于完善的市场经济下的价格传导机制在这里出现失灵,表现为传导时滞延长、传导程度减弱的特点。于是,我们看到一个既有别于计划成分占比例较大的体制转型初期的宏观经济表象,同时又有别于完善的市场经济下的宏观经济表征:一方面是投资过热、生产资料的供不应求――以往其结果必然是总体的经济过热,另一方面其他产业一般表现为供过于求;一方面是上游价格迅速上升,另一方面总体价格上升缓慢。这种结果导致市场价格出现失真,形成假性的资源配置信号,造成资源的非有效配置,相应的对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判断――是否出现了经济过热,以及是否应该采取紧缩的措施与以往相比显现了难度。
篇11
政府的概念和国家的概念密切相关,政府是国家职能的物质载体,“为了使国家的意志得到表达和执行,必须建立、维持,并发展一个非常复杂的政府组织”①国家是一个非常有内涵的实体。一般说来国家代表着两个方面的含义,首先国家代表着一定的地域。国家和氏族组织不同的地方就是在于氏族是按照血缘关系来划分居民,而国家却是按照地区来划分它的居民。从国家的这个意义上来讲,政府职能当然也是在一定的区域内,超过了这个区域政府职能就没有了任何意义。其次国家代表着一定的公共权力。按照契约论者的观点,这种公共权力来自于人们的让渡,人们服从这种公共权力就是服从自己。在恩格斯看来这种公共权力是以种种暴力工具为后盾的,“这种公共权力在每一个国家里都存在,构成这种公共权力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这些东西都是以前氏族社会所没有的。”②在这个意义上,国家就是一种社会公共权力,而且是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公共权力。而政府实际上就是社会公共权力的主体,是按照一定的规则建立起来的组织机构体系。
作为国家公共权力的代表,政府实际上具备两个方面的含义:其一,政府通过执掌公共权力可以对社会资源做出权威性分配,同时可以对社会共事务做出权威性决定。也就是说掌握了社会公共权力就掌握了对社会公共资源的控制权,而且,那些资源属于社会公共资源,在很大程度上也是由公共权力说了算;其二,政府作为一种公共权力机构,他自身的生存维持是通过社会的税收来实现的。“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甚至捐税也不够了;国家就发行期票,借债,即发行公债。”③可见离开了税收,政府就无法存在。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对政府作一个广泛的定义,即只要能够对社会公共资源做出权威性分配、能够对社会公共事务做出权威性决定的特定的组织或者机构,都可以算作政府。我们在分析政府职能的时候讲的是广泛意义上的政府,而不仅仅指在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中的行政部门。
规定了政府的含义,我们再来分析政府应该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担负什么样的职责。历史上很多思想家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自由放任主义者认为政府应该扮演“守夜人”的角色。也就是说,市场的自发运行会给社会带来高效率,政府的过多干预只会起到反作用,政府需要作的只是提供安全和秩序。亚当·斯密在《国富论》中对政府的职责作了如下的规定:“第一,保护社会,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各个人,使其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和压迫,这就是说要建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其建设与维持绝不是为着任何个人或任何少数人的利益),这种事业与设施在由大社会经营时,其利润经常补偿费用而有余,但若由个人或者少数人经营,就决不能补偿所费。”④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主张国家积极干预经济生活,庇古认为国家应该积极采取措施来消除客观上存在的边际私人纯产值和边际社会纯产值之间的背离。凯恩斯认为政府应该积极的采取措施刺激有效需求来克服经济危机。萨缪尔森认为政府应该采取矫正垄断,收入政策等方法来实现社会的效率、平等和稳定。70年代后兴起的新自由主义者又重新鼓吹市场的效率,举起了反对国家干预经济的大旗。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由于我国长期以来的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使得政府在管理经济过程中有时容易超出宏观调控的范围,直接干涉参与经济活动,这样就会起到相反的作用。因为从政府的内在特征来看,政府和市场在某些方面是相互排斥的,所以政府不能直接参与经济活动,否则就容易起到反作用。
第一,政府具有公共性的特征。政府是公共权力的执掌者,公共权力是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政府的公共性决定了政府的一般功能在于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解决社会的公共问题。社会公共权力是出于缓和利益矛盾需要才产生的,公共权力的执掌者——政府会必须以成员的根本利益作为其活动的宗旨,这就要求政府和社会相对脱离,凌驾于社会之上才能真正的履行其公共管理的职能。因此在市场经济中,政府应该作为市场的管理者、监督者出现,而不能作为市场的参与者。因为市场参与者本身必须是代表不同利益并且占有不同资源的市场行为主体。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如果直接从事市场经济活动就违反了自身公共性的特征,也就很难提供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规则。作为计划经济的产物,我国长期来存在着各种挂靠政府机关的各种企业,国家机关成了市场的直接参与者。这样这些机关在制定或者执行政策的时候就会有意无意的向自己下属的企业倾斜,这样就违反了政府公共性的要求,扰乱了市场的公平和效率。自九十年代后期以来,我国不断要求各种挂靠机关的企业必须和政府机关脱轨,就是为了保证政府的公共性。
第二,政府具有普遍性的特征。作为公共权力的主体,政府的功能涉及到社会的所有领域和所有个体,从而具有普遍性的特征。一定地域内的各个个体只能在同一个政府下生息,享有一定的权利履行一定的义务,接受公共权力的管辖。从这个意义上讲一个政府尽管事实上划分为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层级,但是这些部门和层级都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在一定国土范围内的政府只能有一个。因此政府一般应该有大局观念,整体观念,这和市场经济的理念是不符和的。市场经济活动主体一般都是单一的、具体的。经济主体参与市场活动的目的是为了尽最大可能的增加自己的利益,核心的理念是利己。因此市场是一种“个体理性”,会造成利益差别和利益分化。而政府行为则是一种“整体理性”,关注社会的公平。我国政府推行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如下岗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以及开发大西北,对西部地区的种种政策优惠等等,都是我国政府从整体、全局出发做出的战略部署,体现了政府的普遍性。
第三,政府具有强制性。政府执行社会公共权力,是以国家暴力机器作为后盾的,没有了国家暴力的后盾,政府就无法决定社会公共事务,也无法对公共资源做出权威性分配。只有具备了强制力的政府,才能缓和社会矛盾和冲突,才能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强制力和市场经济是格格不入的。市场经济的基本元素就是商品,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⑤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买卖过程完全以交易双方的自愿为前提,实行等价交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实行高度分工,生产以交换为目的。交换之所以发生,一方面是因为分工的出现使得大家必须通过相互交互才能获得自己所需要的产品;另一方面交换双方的必须是平等的。只有平等的双方才会进交换,如果一方是弱者,另一方是拥有暴力的人,那么结果自然是拥有暴力者利用强权从弱者那里获得自己所需的物品,交换永远也不会发生。在我国发生过一些钱权交易、以权谋私之类的现象。这些拥有权力的政府官员可以利用手中的权力使交易的天平严重的向自己倾斜,那么同样如果政府机关可以直接经营经济实体,参与市场活动,那么市场的交易规则也会遭到破坏。我们国家严格要求各类企业和挂靠的党政机关脱钩,就是这个道理。以前在行政命令下,银行向不景气的企业继续发放巨额贷款,导致银行的很多坏帐、死帐也是一个惨痛的教训。
篇12
1.经济均衡的基本含义和实质。
利益均衡问题是经济学理论研究的核心内容,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时期,由生产方式和经济活动内容所决定,以及观察问题的角度和研究方法的不同,有不同的结论及表现形式。可以说对这一核心问题研究结论的表现形态、演进和变化,构成了经济学发展史的一条主线。经济均衡分析是通过研究在给定的经济环境(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标准等)中,各种经济要素在诸多利益主体(力源或利源)的驱动下的平衡或均等分布结果和流动特征,来达到分析和揭示经济规律之目的。无论这类社会经济现象以何种形式表现,均衡分析的实质就是要研究经济利益的协调过程和分布状况。一般均衡主要研究在市场供求相等(所谓市场结清)条件下利益在消费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分配结果,是通过各类要素市场(劳动力市场、资本市场和商品市场及更加细分的市场)的均衡具体地表现出来。在理论分析中,虽然表面上经济均衡考虑的是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方式,然而,无论研究哪些经济现象,从何种角度和用什么方法,只要一谈到均衡,都不可回避其核心问题——利益的分配和协调。由此可见,各类均衡必然有某种内在的联系或一致性。但是,它们的表现形式又有较大差异,具体的分歧反映在研究对象、假定前提、分析方法、主要结论及应用等方面。由于不同的均衡结论实质上只是代表了部分社会阶层的利益,或者说这样的理论只是为某些人服务的,而根本不可能说是从各方面的利益出发实现全社会的最优,所以从不同立场和角度研究均衡问题,所得出的有关利益分配的政策建议、实施措施等都必然代表不同的利益阶层。这就有助于认清均衡分析的方法、结论和它的前提条件之间的关系。
2.对策均衡概念体系。
人们对一般均衡已不陌生,而本文所说的对策均衡是指用对策论方法建立起来的经济均衡概念、理论体系及在实践中的应用。类似于一般均衡理论,对策均衡也是研究利益均衡问题的一种手段和方法,现今已发展成为经济对策论这样一门相对完整的理论学科。对策均衡概念的创立、精炼和完善及其对策模型解的存在、性质与应用研究是现代对策论的主要内容。诸如非合作对策的纳什均衡,完全信息动态对策的子对策完美均衡,不完全信息对策的贝叶斯均衡,合作对策中的夏普利值等均衡解概念,该理论主线清晰、内在联系紧密、表述严谨科学,是对现实问题具有更强解释力的新的观念和方法,其正在以当今主流经济学的姿态主导和预示着未来经济学的发展和实践。
3.对策均衡的现实性。
虽然对策论的理论和应用目前正处于急需进一步大发展之时,但与一般均衡相比,对策均衡有关竞争问题的描述更贴近现实,对当今市场经济的竞争本质揭示得更加深刻。在一般均衡分析里对微观主体所作的行为假定中,以个体消费者为例,是以个人在收入预算的约束下寻求效用最大化为行为基础,分析研究各类要素市场的均衡。然而,现实经济生活中,每一消费者使自己的收入(可假定为劳动报酬)最大化也是一种市场竞争行为,这种竞争行为不仅与自己的消费效用最大化行为,还必然是与其他人的经济行为交互发生、互相影响和制约,与此同时实现交互作用下的多市场(劳动力市场和商品市场等)均衡。若给定收入预算约束,就相当于限制了竞争,此时再分析商品市场上的竞争无疑是在不允许有竞争的条件下研究竞争,如此将收入最大化与消费效用最大化的分离,将个人行为孤立化、封闭化,使理论陷入了循环论证的逻辑误区(即在假定收入均衡,同时也就等于假定了消费效用均衡的前提条件下再来分析研究消费效用最大化)。这种错误表面上看可能是由于分析工具和方法的局限性所造成的,但绝不能排除更深层的原因。推而广之,微观主体的投入端(类比为消费者的消费)与产出端(劳动收入)之间的均衡关系也存在着同样的问题。对策论的诞生,能够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对策论对微观主体的观察,超越了马歇尔的单一属主体的假定,并且用策略选择方式将微观主体的各类行为统一起来,重点研究不同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作用,使得多市场均衡同步实现(多市场均衡的一致性)。所以,在研究许多现实经济问题时,运用对策论这一现代化分析的工具,能使经济学向科学化的目标迈进一大步。
二、经济均衡的内在联系及一致性研究
1.一般均衡的成立前提和假定条件。
毋庸置疑,任何一种理论的结论都是建立在一定的假定条件之上的,并与某些隐含的前提相应。为了从更深层次上分析经济均衡成立的潜在设定,有必要根据系统科学的开放性原理和经济学的性质将经济环境区分为广义和狭义的经济环境(前者包括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基本制度、意识形态、价值取向等),然后分别在不同情况下研究经济均衡的实现条件。一般均衡所要求的前提是:相对长期稳定的自由竞争环境和有效的市场运行机制、人的行为动机是完全自利的且具有稳定的偏好序。实质上只能是一部分人才能满足这些条件,只是对那些资源禀赋充足、要素占有富裕者而言的。试想,如果自己食不果腹、衣不遮体、难以维持生计时,决不可能会有剩余产品在市场上自由交换,更不会有稳定的偏好序,再有效的市场机制对他们来讲也无关紧要。进而,相对贫困者、资产占有低于平均水平者不可能真正按自己的偏好选择交换。所以,对以大多数人的经济行为研究对象来说,对一些非常态经济(世界政治经济格局的动荡变化、非理的存在、世界普遍性的经济危机和通货膨胀等)和一些非经济因素(自然灾害、瘟疫、战争等)的冲击和影响下,一般均衡在理论上就不成立,在实际中更是一座海市蜃楼。从本质意义上讲,一定的初始禀赋在市场上的交换结果绝不全是市场行为的作用,而主要是一种制度约束。市场行为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和外化形式,是意识形态、社会经济基本制度共同作用的结果,绝不能将其误认为市场能有多么神奇的功能。市场起作用也只是在制度内在地规定了各种要素的相对地位(交换率和变化范围)之后的次一层级上所发挥的作用。如在一个经济系统内,必须先规定了资本与劳动的主次地位、“合理合法”的交换方式和价格,明确了雇主雇员关系这一大框架之后,然后才会实现所谓劳动力市场上的一般均衡。
2.价值函数与均衡一致性研究。
由于价值取向是决定人的行为的重要因素,其同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文化传统等关系密切。于是,我们在广义经济环境中探讨经济均衡问题时,用对策论中的支付函数的方式定义价值函数:不同的价值函数代表着局中人所选择的不同价值取向,如局中人是追求总体利益最大,还是个人利益最大或是相对收益最大,价值取向决定了行为目标和方式的选择,决定了策略路径和可能达到何种均衡(在我国的现实生活中,能很容易地找到具有这些价值观念的各类代表人物)。用这些来描述和反映社会中各类不同的行为主体所可能具有的价值取向,然后运用价值函数可进一步证明(可借助形式化的数学符号,通过严格的演绎推理和逻辑论证得到):只有在价值取向相同,即微观利益主体的行为动机相同的条件下,而且是只有在价值取向为追求个体利益最大化的条件下,才有可能实现一般均衡,但不能与最优对策均衡等价。对策论擅长和重点研究在相互影响情况下的行为特征,从更深层次和向更广范围拓展得出结论:当局部利益最大化与全局利益最大化的双重目标相一致时,最优对策均衡才能与一般均衡同时实现(由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可知,此时即为帕累托最优)。由此结论可知,市场竞争的一般均衡仅是价值函数为个人利益最大化时的一种特例。上述的分析和结论的引申含义是:不同均衡体系的建立以及它们之间是否一致(根源),从根本上依赖于价值体系如何确立,策略行为的选择(第二层面上)首先是服从于价值取向(基础层面)的选择,而策略选择又是价值选择的具体体现。这可使我们对各种经济理论体系有更深入的认识。
3.对策均衡对一般均衡的超越和发展。
进一步研究经济均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可以看出,对策均衡通过更加直接有效地研究人的行为方式和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从根本上解决利益均衡的实质问题;而一般均衡则主要是通过研究人对物质资源的配置,掩盖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仅此而言,就可以看出前者比后者更深入、更接近问题的本质,突破了传统经济学(仅把劳动力与其他的生产要素同等看待)的分析框架。对策均衡对一般均衡的发展,可主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人的主体地位的确立和归位。从经济理性人到对策局中人,经济对策论强调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对策均衡体系中对行为主体的认识和描述与一般均衡论有本质区别,这从根本上撼动了长期在经济学中占统治地位的人格物化、资本化的思想;(2)由结果论到过程论。从注重资源配置结果到更加重视利益主体在资源配置过程中的行为(策略)选择;(3)共同均衡。只有在利他中才能真正利己,也只有在使他人充分受益中才能使个体利益最大化,因而,均衡的实现必然是相关利益主体共同努力的结果,对策均衡体系的核心在于刻划了这种共同受益的“双赢”局势;(4)不断学习进步的行为主体。修正完全理性人假定,特别强调非理性的行为主体是在不断学习过程中逐步达到理性的,这使得经济学更加鲜活生动、更贴近现实。
经济均衡的演进,必然会带来经济学的根本性的、全面的变革,这一转折对我们来说,真是天赐良机。历史的发展无情地使经济学面临着一次严峻的世纪选择,其究竟会以什么样的姿态跨入21世纪呢?从一般均衡到对策均衡,从个体独立的完全理性到相互依赖的相关理性,是经济理论正在完成的又一次超越和升华。
三、主要结论及对中国经济理论建设和改革实践的启示
1.基本结论
(1)对策均衡发展了一般均衡理论,后者仅是前者的特例。就经济意义而言,将局中人的支付直接看作是效用,再加上市场结清等条件,当每一个个体实现效用最大化时,他就不会自愿地、也不可能仅靠单方改变策略(生产和消费的品种和数量)来增进自身收益;从技术方法角度来看,一般均衡是一种常和对策(本质上是零和对策,在静态经济中利益增量为零,市场交换的结果只是利益谁多谁少的分配调整问题)。个体效用最大化目标的实现,一方面取决于自身行为,另一方面受制于社会(表现为对他人策略变化的判断和反应)。于是,将行为动机改进为个体目标与社会目标相容或有机统一条件下的效用最大化,所需要的是对策均衡分析方法。所谓的“谋事在人,成事在天”、“物竞天择,伟业天成”正是这个道理,其中的“天”,就是社会关系、发展目标和整体力量,而不仅仅由个人行为所定。
(2)对策均衡解对初始条件的依赖性。从自然科学中得到启发,在解同一类系统的方程(组)时,若给出不同的初始条件,就可得到不同的特解。经济系统中各类均衡模型的求解及性质研究必然是与一定的经济环境相应,不考虑相应初始条件的一般均衡解不会有什么普遍意义。而经济系统的初始条件是该系统所处的广义环境,包括一些非经济要素在内,如:历史(路径依赖)、文化、意识形态和社会经济基本制度等,如此才会有符合不同国家实际经济状况的具体特解。用经济均衡的术语来说,均衡价格不仅仅是市场要素的数量和结构的函数,若在更大的经济系统内看,从更深层的含义上来讲,市场价格(实质上是资源配置方式)从根本上是取决于经济环境的初始条件,即各种经济环境、制度约束和各国经济的具体情况。而通过市场交换所实现的均衡与非均衡和相应的一般均衡理论体系的分析方法仅仅是多种市场类型中的部分表象和提供的一种研究技术(可供其他类型的市场经济借鉴,而不是作为唯一的市场经济理论范式来限制其他类型的市场经济的产生和发展)。正是由于对策论更注重对经济行为的研究,而人的行为又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和发挥作用的,所以,经济均衡的解释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广义经济环境中给定的前提条件。于是,可理出这样一条逻辑关系链:初始条件——行为特征——对策均衡,从中可清晰地看出均衡对经济环境初始状态的依赖性。
(3)行为动机的新概括和理性发展的新阶段。对策论对利益主体的行为动机的描述作了较大的修正和改进。对策均衡强调策略相互作用下所实现的均衡,蕴意为个人利益与集体(社会利益)利益有机统一时才能真正地实现效用最大化和资源的最优配置,使经济学对理性人的假定和研究从有限理性阶段进入相互依赖理性的阶段,有利于从微观机制入手研究宏观经济的运行和调控,这将会对我国的经济理论发展和实践产生不可估量的推动作用。
2.若干启示
下面用本文的分析方法和结论,研究我国经济理论发展和改革实践中的一些基本问题。
(1)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给予的经济学解释。用经济理论和经济学分析方法研究中国特色,就是本文中所提到的中国经济环境的各种初始条件,即包括意识形态、价值观念、历史文化传统、社会经济基本制度等因素在内的广义经济环境。一旦将经济学的讨论置于广义环境内,制度安排等成为均衡实现的先决条件时,也就可以给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赋予新的含义,认清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同经济运行层面的均衡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就可以找到坚持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的理论依据。而且,只要明确劳动要素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的主要作用并通过制度安排和法律保障确使劳动者的主人翁地位不发生改变,这就是现代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的基本特征(新界定)。一定的经济制度,必然要求或决定着一定的政治制度与之相适应,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经济只有与不平等的政治制度相结合才能发挥最大效率。再者,从行为动机的方面来看,社会主义需要的是个人利益最大化与全社会利益最大化相一致;而一味强调个人私利的个体效用最大化,是导致两极分化的社会意识形态、思想根源和价值(伦理)观念,也是造成经济实践中许许多多两难决策的根源(如囚徒困境模型揭示的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不一致时的必然结果)。因为某种要素(如资本)富有者一端片面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而这一目标与社会整体利益最大化目标并非总是一致,这两类目标一旦相互偏离,并且偏离的程度较大时,必然导致两极分化的程度加大,这显然不是发展社会主义的目的。
篇13
(一)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
中国市场经济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市场经济运用辩证思维成功地解决了自由放任市场与传统行政计划的对立格局。传统的行政计划经济完全否定了自由的资本市场经济,自由的资本市场经济又完全否认了传统的行政计划经济。然而,上述两者的互相否认并未解决资本主义社会与社会主义社会、公有制经济制度和私有制经济制度之间的矛盾。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自由资本的极端代表,苏联模式是社会主义传统行政计划的极端代表,中国市场经济的建立,规避了两者的局限性和缺陷性,又汲取了两者的积极性和效率性。
(二)中国市场经济的特征
中国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形式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形式。在经济所有制方面,中国市场经济的建设超越了资本主义社会单一的私有制制度和苏联社会主义社会单一的公有制制度,并按照现代产权理论,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社会基本经济基础下,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的道路。
中国市场经济充分发挥了市场和政府的各自优势,又克服了市场与政府分离或结合的极端方式。在一定的合理范围内,实现了政府与市场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融合,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目标。
中国市场经济能够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又充分发挥市场高效地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单纯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依靠无理性市场盲目调节,单纯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靠国家强制的政治命令分配资源,会造成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中国市场经济在宏观上具有对经济活动的指导性,在微观上又具有个体主观的能动性。
二、不同类型的财务管理目标
(一)经济效益最大化
经济效益最大化,通俗而言,就是把全部工作的重心放在提高企业效益上。提高经济效益是中国市场经济发展的目标之一,也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目标体现。
经济效益最大化相较于以往“产业最大化”而言,无疑具有更为积极的作用。实现或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可以作为财务管理目标的指导思想,但是不能将其作为企业理财目标的本身。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或者使经济效益达到最大化,作为企业的目标或定性的要求,是科学的、有效的和合理的。然而,该目标在实际的财务管理活动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经济效益不能被某个经济参数所表达,应该是借助多个经济指标所表征。
(二)股东财富最大化
股东财富最大化是通过合理经营,为股东带来更多的财富。
股东的经济活动是为了获得更多的财富。股东具有其所创办企业的所有权,投资是由于在未来企业能够为其带来回报,一般通过股息和出售股票等常用方式。因此,股东的财富规模常常被股票的市场价格所代替。为了达到股东财富的最大化,不得不使股票的价格达到最大化。股票价格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无疑为财务管理活动增添了诸多不确定因素。
在当代社会,股东承担着企业的风险,企业其他经济方面的相关者也承担着较大的风险。股东利益最大化存在着多个缺陷。股东最大化的目标需要通过多种方式提高估价,然而由于中国市场经济的相关证券市场制度还未健全,股价的高低不能反映股东的财富大小。
(三)企业价值最大化
企业价值最大化是企业通过科学地经营,合理构建企业的财务管理结构,充分考虑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使企业经过长时间稳定逐步地发展达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管理目标重视企业的稳定性以及与企业相关的各方利益。当企业的价值或财富不断增加时,与企业相关的人员――股东、债权人和工人等各方的利益也会随之增高[2]。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容易产生良性循环。为企业今后健康地发展提供资金服务上的保证。
三、合理目标的探讨
(一)经济效益最大化的分析
经济效益最大化由于其本身缺乏可操作性和具有空洞性的特点,不宜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具体操作流程。但由于经济效益最大化具有战略性,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总思路,可以将经济效益最大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指导思想,指导企业在日常财务管理活动中的具体实施方案。
(二)股东财富最大化的分析
中国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形式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并存的结构形式。股东不是企业风险的唯一承担者,其他利益相关人员承担着更大的经济风险。单纯的只考虑股东的利益并使股东财富达到最大化,不符合中国市场经济的性质。
由于中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市场经济处于不断摸索前进的过程中,中国市场经济各方面规章制度有待建设。中国证券市场是不成熟的证券市场,股票价格的高低受到很多非市场因素的影响,而并不能直接反映企业本身的业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