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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决算审计程序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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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决算审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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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查阅资料、踏看现场,调查了解建设项目的相关情况,形成调查记录,评估建设项目是否具备执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条件,以及存在重大??题的可能性。

(二)取得决算资料并审查其完整性

包括立项文件、可研报告、初设报告、概算及概算调整批复、造价审核报告、审价定案表、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竣工图、设计变更、工程量变更、各年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等会计资料、各种合同协议、财产移交清单等。

(三)对项目建设程序的审计

一是项目的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审批手续是否齐全。

二是应该进行招投标的事项是否进行了招投标。

三是工程变更是否具备合理的依据、程序是否规范。

(四)对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情况的审计

一是建设单位或项目核算单位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

二是对基本建设项目是否严格实行单独核算,且将核算情况纳入建设单位的会计账簿体系和财务报表,是否存在账外账、多套账等违反会计法的情况。

三是建设项目的预算管理情况,项目资金预算的编制项目是否合规,核算管理及进度管理是否按照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执行。

四是财产物资的管理是否严格,如建立物资档案、定期清查、对盘盈盘亏情况及时申报处理等。

五是工程价款结算的办理是否及时,是否在规定期限内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资产交付使用的手续是否办理。

(五)对会计资料的审计

1.检查会计科目设置情况。如,项目的建设成本是否分别按照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进行核算;

2.审查建设成本的合法性、真实性,检查各种支付凭证能否作为入账依据。抽查建筑安装工程的结算,抽查比例不低15%,重点关注超概算金额较大的单位工程;审查设备、材料运杂费和采保费的核算情况;审查待摊投资支出的列支内容和分摊情况;审查其它投资支出的列支情况。

3.审查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合法性,是否存在长期挂账、清理不及时的情况,有无变相挪用、挤占建设资金的情况。

4.检查是否存在基建收入、索赔、违约金等收入,其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财务会计规范。

5.审查工程款的结算情况。工程款的支付是否严格执行合同约定和工程款结算流程,工程质量保证金是否按照约定预留,且不超过结算总额的5%。

6.审查建设资金来源情况。如:资金是否到位;是否依法筹集资金,使用贷款融资的,贷款利息的计算和支付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合同约定;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等情况,是否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支出。审计人员应考虑执行分析性程序。

7.审查尾工工程。依据概算和工程形象进度,核实尚未完工工程量是否符合概算、完成尾工工程所需要的支出是否合理。

8.审查资产交付情况。

(1)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是否及时移交资产、办理交付使用手续,是否按照批复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对账务进行调整。

(2)对非经营性项目形成的资产,是否按照规定分为待核销基建支出、交付使用资产价值、转出投资进行账务处理。

(3)资产的移交是否真实、合法,是否账实相符,根据所交付资产的不同类型采用不同的审核方式:房屋、建筑物、不需安装的设备,逐项核实;需要安装的设备,抽查比例不低于50%;工器具、备品件、办公及生活家具,关注其移交手续是否合规,对移交手续不合规的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抽查,查明有无虚交或账外资产等问题。

9.审查结余资金。对于非经营性项目,是否按照规定在归还贷款后,及时上缴财政,可执行以下审计程序:盘点核实各项货币资金,查明是否存在小金库;审核库存材料盘亏情况,查明是否存在隐瞒、转移、挪用;核实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是否通过往来挂账转移结余资金。

二、重点关注对新法规的变化内容的审计

2016年,财政部颁布了《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16]503号)、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自2016年9月1日起开始正式施行。已实施十余年的《基本建设财务规定》(财建[2002]394号)同时废止。

本次财政部颁布的新法规对基建财务核算和管理的规定有较大的变化,审计人员应了解新旧规定的适用和衔接,重点关注建设单位是否正确执行了新法规定,包括:

(一)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编制程序和编制依据是否合规

审计内容包括:编制时间是否是在项目完工或试运行合格后3个月内编制完成;决算未经审计前,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是否仍然在岗;决算编制前,是否已进行了财产物资清查盘点,各项账务处理已全部完成;决算的编制依据是否完整,包括可研报告、初设和概预算文件、相关合同协议、财务会计资料等;决算内容是否完整,包含了决算报表、财务决算说明书、财务决(结)算审核情况及相关资料。

(二)建设成本中是否包含规定不得列入成本的支出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明确规定了不得列入建设成本的七项支出,包括:超过批准建设内容的支出;非法摊派与收费;无合同协议依据支持的支出;没有取得合规发票、没有责任人和审批签字的支出;由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单位的原因造成的工程报废损失,及未经批准的损失;项目达到验收条件之日起3个月后的支出;不应当由项目负担的支出。

审计人员应当关注建设成本的入账依据必须具备合规发票这一新的规定。在以往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中,常常存在工程款、设计费等支出由于各种原因未及时支付和结算,建设单位在未取得对方单位开具的发票的情况下,依据工程结算书、合同等文件确认建设成本和应付款的现象。按照这一新的规定,在对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时,审计人员对此类没有开具发票的支出,不能确认为项目建设成本。

审计人员还应重点审核是否存在项目达到验收条件之日起3个月后发生的开支。《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规定,项目竣工价款结算一般最迟应当在项目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完成。严格对支出时间的审计,有利于预防基本建设项目的工程价款拖欠等现象,维护社会经济的有序和平稳运行。

(三)业务招待费的开支比例

财建[2016]504号文规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项目业务招待费,列支金额不能超过项目建设管理费的5%,而已废止的财建[2002]394号文规定的比例是10%。显然,国家进一步深化改革、防止腐败的举措更加细致和严密,审计人员应掌握相关国家法规与政策,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采用检查支付依据和审批手续、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核实业务招待费支出。

审计人员还应关注财建[2016]504号文对建设管理费(原“建设单位管理费”)的限制性规定,以《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标准审核建设管理费开支的合理合法性。应注意的是,财建[2016]504号文修改了建设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费率,从原来的七级费率改为六级,并提高了各级费率,如工程总概算1000万元以下级的建管费费率,从原来的1.5%提高到2%。

(四)代建管理费的列支

财建[2016]504号文规定了代建管理费和建设管理费原则上不能同时列支,如果确实需要列支的,则两项之和不能高于按照总额控制数费率计算的建设管理费总额。

会计师事务所常常会接受政府委托,审计政府招标的代建制项目,审计人员应关注基建项目成本核算的新规定,审核代建制项目是否同时列支了代建管理费和建设管理费,是否超过了允许列支的控制限额。

(五)尾工工程和结余资金

《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对尾工工程作出了规定,并修改了非经营性项目结余资金的使用规定。对尾工工程,审计人员应关注尾工工程预留的必要性,以及预留投资比例是否在批准的项目概(预)算总投资的5%以内;对政府投资的非经营性项目结余资金,是否在归还贷款后的规定期限内(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缴回财政,是否擅自截留结余资金。

三、提高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效率的措施

一个基本建设项目的完成,往往长达数年,相应的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涉及的?Y料和程序繁杂,审计周期也比较长,为提高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审计效率,降低审计风险,审计人员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做好业务承接时的风险评估

在承接审计项目时,审计人员应从自身和客户两个方面评估承接项目的可行性。一方面,应了解建设项目是否具备审计条件,另一方面应评估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如,委派的审计人员是否熟悉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知识等。

(二)做好审计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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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内容要突出国企特色

地方国资委的相关文件规定,财务决算审计的主要内容是对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国资委要求的其他重要财务指标或专项审计事项进行审计,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由此可见,财务决算审计的内容还局限于对企业财务事项的验证,主要为提高监管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服务,与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类似,未能体现国有企业的特色。当前,地方性国有企业还普遍存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投资决策流程较随意、内部控制制度欠健全、风险防范意识较淡簿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国有企业很难实现持续健康发展。作为一年一次、花费不菲的年终财务决算审计,理所当然应是一次全方位、多角度、高层次的综合性审计,不应局限于传统的财务报表审计,更重要的是要在促进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企业内部内控机制、加强企业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出应有作用。故应赋予财务决算审计新的定位,积极推进财务决算审计的内容由以财务报表为主向以财务报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并重转变。

三、审计过程要加强动态监控

监管不严是造成财务决算审计质量不高的主要原因。地方国资委在完成财务决算审计的业务委托后,往往只注重于对财务决算审计报告本身的复核验收,而对决算审计过程及审计工作底稿缺乏应有的跟踪管理、专业指导和监督检查,这种监控模式很难起到保证审计质量的作用。因此,地方国资委及外派监事会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检查,对决算审计工作实施全过程的动态监控,促使中介机构勤勉履职、规范履职、依法履职。在决算审计开始前,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会计审计准则变化情况以及经济形势的新趋势、新特点,对决算审计中应重点关注的领域和注意事项,向中介机构作出提示,提出要求,给予指导,督促中介机构结合企业的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并对项目组成员进行恰当分工和指导监督,避免审计计划流于形式。在决算审计实施中,应督促中介机构严格履行审计程序,充分关注控制测试结果是否支持风险评估结论。在决算审计结束后,应对中介机构的审计报告及工作底稿等业务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审查和评价其审计程序是否合适、审计证据是否可靠、审计意见是否恰当、审计建议是否可行、审计报告是否规范等,评估决算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及存在的问题。通过加强对决算审计工作的全过程监控,促使中介机构切实完善执行内部质量控制制度。

四、审计报告要推行公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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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决算审计是竣工验收前的重要环节,主要针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财务状况和工程建设情况加以反映,体现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资金支出,对无形资产、流动资产的价值核定,可确保工程顺利竣工。竣工环节的财务决算是监督工程竣工决算的经济效益,保障其合法性和真实性有效手段,能起到正确评价投资收益,提高决算质量等促进作用。

二、相关概念综述

工程竣工决算是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经过项目法人、施工单位、设计监理公司、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等多方初步验收合格后,由法人根据工程收支情况,进行计算并编制反映该项工程在建设中的资金使用情况的经济文件,是该项工程的全面经济反映。工程竣工决算包括财务决算说明书、财务决算报表、竣工图和工程造价分析四个部分。

工程竣工决算审计是指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审计机构对工程竣工的财务决算工作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进行审核监督的过程。通过工程决算审计工作的展开,确认该项建设资金来源情况、资金支出情况、资金结余情况等,并将工程项目的财务核算与实际情况进行对比,最终确认资产投资及资金使用的真实情况。工程竣工环节的财务审计工作不仅可帮助建设单位减少违规现象,还可保障资金使用的合法性。

三、_展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注意事项

第一,必须确保审计人员的专业性。由于工程项目投资金额大、项目周期较长、投资成本费多类杂,这就要求审计人员具有足够的专业判断能力,锁定审计重点,以此保障财务决算工作要达到的效果。第二,关注收集整理项目前期资料,对工程是否满足审计的条件进行确认,检查项目建设是否合法合规,工程验收环节是否满足规定等。第三,关注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能在一定程度体现工程投资的真实度。第四,审计人员发现问题时,应及时收集资料并进一步核实,与被审计单位人员进行沟通时,需注意记录、取证,确保审计评价准确真实。第五,审计人员有必要到工程现场进行盘点,以保障审计结果的真实性。

四、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的具体审计程序

1.充分的审前调查

审前调查是竣工决算审计工作的基础,充分的审前调查有助于选择合适的项目负责人,能降低审计风险,也是竣工决算审计工作顺利进行的保障。审前调查的方式很多,包括与被审计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的沟通,通过网络搜查该项目有否有特殊报道等等。

2.审核项目竣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

工程竣工的财务决算审计主要针对的是审批手续、概算、合同履行情况等,确保该项资料与法律法规的一致性。对于竣工财务决算,资料的完整性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的项目立项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水保评价报告、环保评价报告、地质灾害评价报告、文物调查报告、压覆矿产资源评价报告等。(2)投资计划,资金计划下达文件等资料。(3)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占用耕地林地批准文件、施工许可文件、质量监督手续、项目开工报告、质量检测报告、质量监督报告、环境和消防单项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清单或工程竣工报告等。(4)招投标资料,如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5)设计图纸的会审和设计图纸的变更记录,工程竣工图和施工图的现场设计变更情况。(6)业主与设计、监理、施工、材料供应单位及中介机构等签订的合同。(7)项目法人资格申报批准文件、项目法人组织机构、岗位职责、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财务管理部分、内部控制制度等。(8)工程财务的会计凭证和财务报表,资产盘点和移交情况等。

3.清理账目及合同,编制工作底稿

在实际工作中,多数建设单位都不能依据《基本建设会计师制度》专户专账规范的对项目进行账务管理,因此审计人员要加强对投资成本的审核,避免多记或者漏记投资成本。(1)关注建设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特别是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是否完整,内部控制程序是否健全,这决定了工程项目的审计风险。建设单位支付过程审批手续健全,能发挥内控制度的制衡性作用,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投资成本的真实程度。(2)逐笔清理项目支出,审查会计凭证,审核每张票据的真实性,编制账面清理表,是审计工作最基础、最原始的工作底稿。(3)清理所有工程相关的合同,根据合同,明确投资成本的金额及类型,编制合同类工作底稿。(4)审减待摊投资中不合理的支出,测算待摊投资中建设管理费、业务招待费所占的比例是否合规合法。(5)根据合同约定及工程师审定的工程结算定案表,审定各科目余额,编制工作底稿。

4.审定竣工决算报表,编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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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的主要内容

竣工决算是竣工项目投资效果和财务状况的综合反映。竣工决算审计以资金来源与运用是否合规合法为重点。其主要内容是:

1、审查竣工决算编制依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手续是否完备。

2、审查项目建设是否按批准的概(预)算内容执行,有无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的问题,有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

3、审查"交付使用财产"是否真实、完整,成本核算是否正确,有无乱挤乱摊成本、提高造价的问题;核实在建工程投资完成额,查明未能全部建成的原因。

4、审查"转出投资"、"应核销投资"、"应核销其他支出"手续是否完备、内容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合规,有无虚列、转移投资的问题。

5、审查尾工工程。有无将新增工程列作尾工工程,有无自行消化投资包干结余的问题。

6、审查结余资金和物资是否真实完整,帐实是否相符,有无隐瞒、转移、挪用和流失等问题,有无压低库存物资单价,隐瞒库存和虚列欠款等隐匿结余资金的问题。

7、应收、应付款项是否认真清理,及时结清。有拖欠款者不能进行竣工验收。

8、审查基建收入的核算是否真实、完整,有无隐瞒、截留、转移收入的问题,是否按规定计算分成、上交或还贷;留成是否按规定分配、使用和交纳"两金"。

9.审查投资包干结余的分配是否合规,有无将未完工程的投资作为包干结余参与分配等问题。

10、审本竣工决算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

11、审查有关税费是否足额上交,有无长期拖欠和偷漏的问题。

12、根据审计资料,从物资使用、工期、工程质量、新增生产能力、单位产品成本、投资效果系数、投资回收期以及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等方面,全面评价投资效益。

13、其他需要审计的问题。

三、审计分工

市审计局根据市计委下达的年度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计划和市计委切块下达各主管局的基本建设计划中的竣工项目以及国家各部委对口下达的有地方投资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制订年度竣工决算审计计划。除纳入市审计局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以外的竣工项目,全部由市审计局直属审计事务所进行审计。

四、审计方式

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初验结束后,必须及时报告市审计局。市审计局和有关审计事务所根据基本建设投资管理有关法规和现行财经制度,采取就地审计方式,按审计程序实施审计。

五、几点要求

竣工决算审计是基本建设项目审计的重要环节,加强对竣工决算审计监督,对加强投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维护财经纪律,保护国家利益和企业的合法经济权益有着重要的意义。为此要求:

1、各被审计单位应向审计组如实提供必要的文件、资料,如:可行性研究报告,扩初设计,修正总概算及其审批文件;项目总承包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标书,工程结算资料;历年基建投资计划、财务决算及批复文件,工程项目点交清单、财产、物资移交和盘点清单,银行往来及债权债务对帐签证资料,根据竣工验收办法编制的全套竣工决算报表及文字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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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决算会审的发展阶段

财务决算会审是财务管理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集团企业通过年终财务决算报告及时掌握成员企业经营业绩、管理水平并发现经营管理薄弱环节并提出整改意见的一项审计工作,旨在通过为企业管理层提出审计意见,促进企业持续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企业经营业绩和强化内部管理而为企业创造价值。财务决算会审工作重点依据企业设立的管理目标不同而不同,服务于企业的管理需求。因此,财务决算会审在中国铁物系统内的发展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财务报表复核阶段。在计划经济体制内承担计划性铁路物资供应时期,企业的管理目标为政治性的物资保供任务,管理目标单一,业务种类单一,会计核算简单,尚未形成严密的财务决算报告体系,决算会审工作只对《资金平衡表》(相当于现在的资产负债表)等少量的管理类报表进行准确性和报表之间逻辑关系的复核。可以说,在此阶段的会审工作是根据总账对财务报表编制正确与否的核对工作。

第二阶段为查找问题阶段。随着计划经济体制逐渐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特别是从铁道部(现中国铁路总公司)剥离后,中国铁物原有的行政职能也在逐渐弱化甚至消失,企业的职能也由原行政职能向经营职能转变,企业管理不再是以单一保供任务为目标,除保留原有部分铁路物资保供任务以外,则需要完全顺应市场经济,在市场经济体制中求得生存实现发展。随着企业生存发展空间的外延,经营范围逐步拓展,经营品种日渐增多,精细化管理的不断深入,财务报告体系日渐形成。在此阶段,决算会审工作重心也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会审工作重心不再是报表审核,而是依托于财务报表、会计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的财务报告体系而开展审计工作,发现经营管理存在的问题,形成会审意见,在决算会审结束时将审计意见告知被审企业,要求企业落实整改,促进企业从整体上提升经营管理水平。

第三阶段为防范风险阶段。随着企业的经营规模与资产规模的不断增长,经营模式的形成,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也层出不穷,企业管理难度越来越高,在这种背景下,风险管理的作用与地位被推向前延。为确保实现企业战略目标,企业管理由事后管理转变为过程管理,所有业务纳入风险管控体系,内部控制得到强化。在此阶段,财务决算会审工作的重心,从通过查缺补漏式的发现管理漏洞再落实整改向事前管理和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是否有效等防控风险管理方向转变。

总之,无论企业肩负着怎样的使命,制定怎样的战略,设立什么样的目标,而财务决算会审工作的重心永远都是企业战略实现,完成企业使命的驱动力量。

二、财务决算会审的作用

财务决算会审已经历十余年,随着会审工作内容的日臻完善,其在企业财务管理中的地位也日渐提高,发挥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1.不断帮助企业实现战略目标。

当企业确立使命、描绘企业景愿、形成战略目标后,企业的一切活动都围绕使命、景愿和战略的实施而展开。年度财务报告则是对近期战略目标实现的综合概述,在财务报告中会清晰地阐述财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与预算目标的偏离度、投融资情况以及企业日常的经营管理活动等,而财务决算会审就企业战略目标和管理目标而制定会审内容,将侧重点放在发现企业日常经营管理活动问题,分析经营活动特点,对重大风险事件以及管理缺陷发表会审意见,决算会审意见的形成,不仅为集团公司管理层掌握成员公司经营状况提供有利的信息,也为集团公司管理层为实现战略目标而进行下一步的工作部署提供重要的决策依据。在实现战略目标的过程当中,财务决算会审对企业向战略目标的实现起到了修正与推动作用。

2.不断提高企业财务报告质量,进而提升企业的公信力。

诚信经营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许多企业特别是公众企业对外披露财务报告不仅是遵循法律,更是企业树立良好形象的有效策略,高质量的财务报告是树立企业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与提升企业对外公信力的最佳标志。财务决算会审工作是财务报告对外披露的最后一道关口,会审工作组将对财务报告进行交叉立体式复核,审核的内容即包括技术性审核如报表的编制、逻辑关系、完整性正确与否,还包括管理问题的审核,如重大事项在报表报告中如何反映,披露事项是否完整,是否如实的反映企业经营管理的现状等,并遵循现场疑问现场解决的原则,对财务报告进行完善修正,以此不断提高企业财务报告质量,为企业对外树立良好的公众形象提高企业公信力夯实基础。

3. 不断促进业务规范化,提升管理水平,降低经营风险。

创造价值是企业追求的目标,风险与收益是一对孪生兄弟,在企业追求创造价值的过程之中,必然要应对风险,特别是在经营品种的多元化,盈利模式复杂化,经营风险在不断增多。财务决算会审是站在第三人的角度以独立性及其职业的审慎性客观地分析成员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充分发挥其职业判断能力对业务的管理流程、经营管理薄弱环节乃至于内部控制的设计与运行提出较为公正的审计意见,促进企业不断增强防范风险意识,促进业务模式不断优化,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在降低经营风险的同时创造企业价值。

4.不断提高财务人员的执业能力,促进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升华。

随着企业贸产融物流一体化的经营发展,盈利模式的复杂化,对财务人员的执业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仅仅需要财务人员具备更深厚的理论基础,更需要财务人员深入的了解业务实质,全面掌握业务发展动态,促进业务不断规范化,为企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对会审人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需要会审人员不断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分析对集团公司的整体影响,完善和优化知识架构,不断的提高其职业判断能力,在公司内部充分发挥其领军带头作用。通过决算会审搭建的平台,增强会审人员与参加会审企业的财务人员之间的沟通交流,将拓宽财务人员视野,冲击其固化的思维模式,创新管理方法,提升财务人员综合素质,推动财务人员由财务会计向管理会计转变。

三、财务决算会审还需要完善的环节

1.将财务决算会审纳入制度,使其“合法化”。

每个年度终了企业集团层面都会对决算会审工作人员配置、工作内容、准备资料以及时间部署等做了详细的通知,但,尚未制定相应的决算会审管理办法。笔者认为若财务决算会审工作要发挥更强大的财务管理功能,承担更多管理任务,应该提高决算会审管理级别,制定决算会审管理办法,明确财务决算会审在财务管理中的地位与作用,使之纳入财务管理制度体系,使其成为一种管理制度而不是一种管理习惯。

2.还需建立建全财务决算会审的组织结构,实现流程化管理。

集团财务部会根据决算工作进展情况,拟定决算会审工作日期,从各个层级公司抽调会审人员,制定会审工作内容并下发财务决算会审通知,并在会审期间组织协调开展会审工作。鉴于财务决算会审并不是一项日常的管理活动,具用周期性、短暂性的工作特质,使得这项工作在集团企业内部缺少稳定组织架构和开展工作的管理流程。因此,在提高财务决算会审工作管理层级的同时,也应该配置稳定的组织框架,建立建全财务决算会审管理流程,通过对财务决算会审组织、审计目标、审计要点、工作要点以及审计工作底稿以及审计程序等环节进行流程管理、规范管理,促使财务决算会审工作开展能够和谐有序,提高其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进而促进决算会审工作质量持续提高。

3.完善信息平台的构建,借用强大信息手段提高财务决算会审的效率。

ERP系统引进与使用已基本构建了企业的财务业务一体化整体架构,凭借信息化平台的搭建,部分财务决算报表已基本实现从数据库中自动提取数据功能,但是,由于各个成员企业自身的经营特点和财务业务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使财务决算报表提取数据的可靠性与准确性大打折扣;尽管在年度财务决算报表体系中设置了海量的审计公式,但是,仍不能完全解决报表错报与漏报等情况。强大的信息系统未能充分发挥审核作用,导致从各个企业抽调出来的业务精英将大量的精力耗费在核对报表错报与漏报上面,造成人力资源的巨大浪费,决算会审工作效率难以实现质的突破。因此,需要不断完善ERP与财务报表的对接功能和财务报表体系的技术性审核功能,利用强大的信息平台和技术手段,将会审人员从核对报表错报与漏报的技术性审核解放出来,而将审计工作重点放在经营管理与内部控制方面,提升财务决算会审的效率与效果。

4.借助中介力量提升财务决算会审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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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保无任何经济利益挂钩,维护审计机关客观公正形象。部分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工作若委托外聘中介机构实施则采取服务外包形式,通过局综合处在中介单位库中招标确定中标中介,审计费由财政局或建设单位直接支付给外聘中介机构。审计机关在投资审计中与财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外聘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任何经济利益关系,无任何收费现象发生,保证审计机关客观公正。2.规范投资项目送审行为,防范竣工结算高估冒算。通过明确审计对象是项目责任单位,督促业主单位履行职责,要求项目责任单位对送审资料进行初审把关,并以报告形式报送审计局,报告中确定送审内容、金额,并予以承诺;原则上不接受送审结算金额超过批复概算金额10%以上的项目,否则要求项目责任单位在送审报告中说明概算外增加内容、原因及金额;对施工单位报送竣工结算高估冒算行为承担一定经济责任,要求监理单位、项目责任单位对施工单位送审资料要规范管理,项目责任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承诺协议,由施工单位做出承诺,当审定项目结算核减率超过10%时须由施工单位承担超出10%部分的审计费。3.建立防火墙隔离网,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与外聘中介机构签订委托合同和承诺书,规定双方权责利关系,明确外聘中介机构在各阶段各环节需承担的工作职责、完成的工作内容,避免因职责不明而导致工作推诿和审计效率低下。在整个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外聘中介机构的工程技术特长,由其完成具体的结算审核工作,获取结算审计证据,审计局审计人员主要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不直接与利益相关方直接发生关系,不直接参与具体的实务工作;对施工单位报送审计的资料、需要施工单位提供、反馈的事项均由被审计单位转送。外聘中介机构遇到问题和困难时,应尽量争取自行解决;确实无法解决的,需及时向我局汇报并提供相关材料,由我局按照《南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操作规程》、《南昌市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会商管理暂行规定》等内部制度要求,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通过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通过主动建立“防火墙、隔离网”,明确自身的定位,做自己能做可做的事,专业的工作交给专业机构去完成,从各方利益博弈中超脱出来,最大程度的实现自我保护和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篇7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我国的注册会计师在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执业水平、扩大对外交流等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繁荣市场经济、深化国企改革、转换政府职能、维护财经秩序、规范金融市场、扩大改革开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注册会计师的社会地位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认可。

审计收费既是委托人的费用支出,又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收入,是社会审计委托人与会计师事务所之间重要的经济纽带。

一方面,由于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有一定的关联度,房巧玲、唐书虎对此作了研究,若是为了赢得客户而采取低价竞争的策略,会导致会计师事务所为了降低审计成本而提供较低质量的审计服务;若是为了获取更高的收益而提高审计收费,客户会难以接受,会计师事务所将承受失去客户的机会成本。

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竞争的原因,审计收费也直接影响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继而会影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社会信誉,对行业的健康发展会有不利影响。

合理的审计收费,采取正确的审计收费策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生存和发展显得至关重要,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面临的首要问题。因此,与客户商定手审计收费时,要考虑哪些具体影响因素是非常关键的。

二、审计收费的现状

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收费基本呈现两种主要模式:一是将被审计单位的规模作为收费依据,即有的学者所说的计件制;二是将执行审计工作的时间作为收费依据,即所谓的计时制。在我国现阶段,特别是国内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还是采取计件制为主的审计收费标准。对此,有学者例如白晓红有所研究,见文献[2]。

尽管计件制具有客观、依据鲜明、计算方便以及能合理反映规模成本递减效应等优点,但是它在反映审计成本、风险及正常利润方面多有不足之处。

计时制在某些方面的确克服了计件制的审计成本反应不足等部分缺点。但是,由于计时制计时标准很难确定、审计业务总量难以预计、实际工作时间难以计量、与风险相适应的超额审计收费很难确定等本质上的主观特性,使计时制具有了“先天不足”的遗憾。实际上,计时制还在一定程度上为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低价招揽客户、非正常收费提供了便利。

由于国际经济环境还存在着许多不确定因素,我国经济虽然总体向好,但是面临着调整结构的问题,行业发展、地区发展不平衡,会计师事务所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一席之地,在制定既不违反独立性要求又能为客户所接受的审计收费政策时,要与时俱进,采取更科学更合理的策略,既要维持事务所的生存即收回执行审计工作所发生的直接成本,又要考虑事务所的持续发展即适当收取可能发生的风险损失补偿和合理利润,全面考虑能够影响审计收费的各种因素。因此,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审计收费时,如果仅仅考虑被审计单位规模或者审计工作时间的影响因素,是不全面的。

三、审计收费的影响因素分析

从理论上看,审计收费一般有两部分组成:一是审计费用;二是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利润。根据Simunic1980年提出的审计费用模型:

E(c)=cq+E(d).E(p) (公式3-1)

审计费用包括审计业务成本和审计风险导致的预期损失。审计业务成本是注册会计师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出具审计报告所需要的成本,是审计收费的基本尺度;预期损失是包括诉讼损失和恢复注册会计师名誉的潜在支出。审计费用对审计收费的影响是由审计业务成本和预期损失两方面因素起作用。

由此看来,审计业务成本、预期损失、正常利润三方面因素共同影响审计收费。影响审计收费的具体因素有很多,许多学者都有所研究,例如,王善平、李斌认为审计收费与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审计风险、会计师事务所的特征等有关,见文献[3]。值得一提的是,影响审计收费的各种因素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我们对某一个影响因素的分析是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或者是其他因素相同的基础上进行的,具体业务中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权衡,分轻重缓急区别对待、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审计业务成本的影响因素

从审计收费的构成可以看出,审计业务成本与审计收费存在相关性,是审计主体为完成审计工作而投入或消耗的各种审计资源,包括执行审计工作需花费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和信息资源。审计业务成本作为刚性指标,为审计收费提供了度量标尺,审计收费的任何变动都必须以审计成本为底线,否则就是违背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律。低廉的审计收费最有可能与低业务成本相匹配,为弥补减少的审计费用,注册会计师就很可能减少应有的审计程序,甚至根本不执行审计准则规定的必要审计程序,人为减少审计资源的投入,以致于无法保持应有的执业水准,在审计业成本降低的同时也降低了审计质量。合理的审计收费反映了注册会计师执行必要审计程序的条件,审计质量才能得到一定程度的保证。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审计收费越高,才能为高质量的审计工作提供有利的工作条件,审计质量才可能越高;相反,审计收费过低,注册会计师连维持最起码的审计程序的条件尚不满足,审计质量的提高谈何容易,很可能的结果是出现打了折扣的审计质量。

审计业务成本主要受以下具体因素的影响:

1.被审计单位的规模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被审计单位的规模越大,其所涉及的经济业务范围就越广,会计事项就越多,其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也可能越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也会有针对性地增加审计程序,有意识地扩大审计测试的范围和样本量,增加审计时间,以便控制能够接受的审计风险。

从会计报表的角度看,比如资产负债表,被审计单位经营规模越大,经营业务越复杂,其所拥有或者占用的资产种类就越多,报表项目就越多,涉及到的会计科目就越多,针对不同的报表项目及其涉及的会计科目就需要收集不同数量和质量的审计证据,设计繁简不同、甚至是专门设计的审计程序,每个程序又需要不同规模的样本量。

因此,被审计单位的规模越大,就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资源、物力资源、需要的信息资源也就越多,审计成本就相应越多,就需要确定相对较高的审计收费。

2.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越复杂,其内部控制风险就会较高,注册会计师为了降低审计风险,计划执行的审计程序也会相应增多,累计的样本量也会越大,相应的审计业务成本就越高。审计业务的复杂性表现在很多方面,对审计业务成本的影响也不尽相同,一般而言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需要考虑至少以下因素。

(1)被审计单位子公司的数量

子公司的数量代表了被审计单位经营业务复杂程度,子公司越多,它们之间的投资关系、关联交易就会越复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为支持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要收集的审计证据也会越多,要求的证明力也会越强。例如,被审计单位有很多子公司,相当一部分子公司下边又有很多孙公司,甚至再有相当一部分孙公司还有其下属的子公司、孙公司,站在集团公司会计主体上的会计报表就需要层层合并最终形成合并会计报表。仅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收益、关联交易这几项审计来说,比起一般没有子公司的同样资产规模的会计报表,审计工作量就大很多。

显然,被审计单位的子公司数量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审计业务成本,继而影响到审计收费。

(2)被审计单位所有权性质、结构

被审计单位是国有企业、外商投资、民营企业;上市公司还是非上市公司,其中上市公司是否国有控股,各方持股比例等等,被审计单位所有权性质、结构不同,其会计报表的使用人就会不同,对会计报表审计结果关注的重点不同,委托人为满足不同使用人的要求,对审计工作也会提出特别的要求,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就相对复杂。

例如,2004年下发的《河南省省属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规则》中对承办企业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实施审计的范围就有明确的要求,实施的审计范围除了包括一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应当包括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会计报表附注外,还应当包括省国资委要求的专项审计事项、企业要求的其他专项审计事项。这些专项审计,无疑会不同程度地加大审计工作量,并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加大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

显然,所有权性质、结构不同,审计业务委托人就可能会有不同的特别要求,在承接审计业务时要与委托方充分沟通,将这些特别的要求写入审计业务约定书,并在拟定收费条款时,考虑上述特别要求的审计业务复杂程度、增加的审计工作量、需要承担的审计责任等,在此基础上衡量产生的审计业务成本。

(3)被审计资产的性质、结构

资产的性质不同,其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也不同,所需审计程序的多少及难易程度也是不同的。

一般而言,流动资产的风险较非流动资产大。例如,应收账款和存货重大错报风险较高,注册会计师面临较大的检查风险,审计要相对复杂,一般要执行函证或监盘程序,需要耗用较多的人力资源。因此,应收账款和存货比重越高,执行审计工作时所要付出的业务成本也就越大。

在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内部,各类资产也不尽相同。比如,金融资产由于分类、初始计量、后续计量、相互转换、处置、减值损失的处理、金融资产转移等的特殊性,相对于其他资产而言其列报、披露要复杂得多,被审计单位所用的职业判断、估值技术等相当复杂,重大错报风险较高。这就给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带来了更大的审计风险,审计业务成本因此会较高。

显然,不同性质的资产,对审计业务成本的影响是不同的,在预算时,要考虑被审计单位的资产结构对审计业务成本的影响。

由于被审计单位子公司的数量、所有权的性质及其结构、资产的性质及其结构等因素,使得审计业务的复杂性有所不同,相应产生对审计业务成本的直接影响。因此,在与委托方商定审计收费时,就不得不考虑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3.耗费的审计资源及其利用效率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会计师事务所是审计服务的主体。审计成本是审计主体为完成审计业务而投入或消耗的审计资源,实质是审计资源的有效利用问题。审计业务耗费的审计资源状况及其利用效率是影响审计业务成本最直接、重要的因素,它是由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人员素质结构所决定的,不仅仅会影响到审计业务成本,而且最终影响到审计业务的质量,从这一方面讲,又一定程度地影响到后面我们要分析的审计业务的合理利润大小。

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资源主要包括事务所规模、人员素质及其结构等。会计师事务所级差理论把不同事务所提供的服务视为存在级差的产品。会计师事务所声誉、行业专长或特殊技术、地域分布、对客户需求的回应质量以及提供非审计服务的能力等都是产生级差的因素。

(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大小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一般情况,事务所规模代表了审计质量、独立性和声誉,并可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会计师事务所级差。事务所规模越大,人员也较多,工资福利费用也较高,管理成本、人员培训成本、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也较大,其审计业务成本就高。然而,规模较大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更大的空间因势利导,对审计成本产生积极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越大,其规模经济效应越明显、越有能力健全风险管理机制,对客户的担保能力越强,其所提供的审计服务质量就越好,级差也就越高,相应地审计收费也越高。

因此,一定程度上讲,会计师事务所的规模越大,投入的总体成本费用就越高,提供的服务质量就越高,审计收费就会越高。

(三)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素质结构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审计内容、方式、范围等不断发生变化,对审计人员的要求越来越高,每个从业人员的薪酬也就越高,当然就引起审计业务成本的上升,继而传导给审计收费的上升。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会计师事务所耗费的审计资源状况及其利用效率是商定审计收费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四)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审计程序是指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的某个时间,对将要获取的某类审计证据如何进行收集的详细指令。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通过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实质性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得出合理的审计结论,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1.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是必不可少的

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以此作为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基础。

同时,风险评估程序本身并不足以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包括实施控制测试(必要时或决定测试时)和实质性程序。

2.控制测试是有选择地执行

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控制测试是必要的:

(1)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支持评估结果;

(2)仅实施实质性程序不足以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控制测试,以获取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性的审计证据。

3.实质性程序同风险评估程序一样,是强制要求,是必须执行的

注册会计师应当计划和实施实质性程序,以应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

注册会计师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是一种判断,并且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无论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结果如何,注册会计师均应当针对所有重大的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实施实质性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审计程序既是保证实现审计目标的手段,也是审计业务成本的直接决定因素,适当考虑成本效益原则,根据审计准则的要求确定上述三大类审计程序后,合理有效地从检查文件或记录、检查有形资产、观察、询问、函证、重新计算、重新执行、分析等程序中选择适当的具体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首先,审计程序的执行往往会涉及到多个职能部门、工作岗位、主管与专业人员之间的协调配合等;其次,会涉及到各类具体的审计业务。除了要满足前述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外,科学合理的审计程序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获取到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有助于对审计事项的合理性、可靠性做出判断,从而提高审计效率和效果,减少审计过程中的盲目性导致的直接成本,并能有效规避可能发生的审计风险导致的潜在成本。

审计程序如果不符合审计客体的内部控制状况及所处的环境等实际状况,执行的审计程序就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甚至是不当地简化了必要审计程序,还会增加潜在的成本,并且会使潜在风险转为现实风险的可能性加大,加大审计项目的总体审计费用;如果审计程序繁琐、过多,审计成本就会不必要地提高,形成不必要的审计资源浪费。

因此,合理确定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性质、样本规模、选取哪些样本以及何时执行等非常重要。与审计程序相关的成本是审计业务成本的直接决定因素,在商定审计收费时,首要考虑的就是必须执行的审计程序的性质、样本量、执行时间等因素对审计业务成本的影响。

(五)审计项目的类型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随着经济社会对注册会计师业务的需求,注册会计师提供的服务领域越来越广,作为注册会计师核心业务的审计业务可以分为:财务报表审计、经营审计和合规性审计等不同类型。不同的审计类型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目标、审计对象、审计内容、审计方法、审计结论是不同的。

例如,经济责任审计是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的专项审计,是区别于一般财务报表审计的典型代表。它是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其所在企业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的监督和评价。区别在于,财务报表审计一般关注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公允性,只是披露“是什么”,而经济责任审计在关注“是什么”的同时,更多关注“为什么”。由于审计目标、需要的审计结论是不同的,必须针对不同的审计对象、内容选择不同的审计方法。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主要通过“账实、账证、账表”的核对,体现真实性和公允性;经济责任审计是通过账目审计与账外调查相结合、访谈与调查问卷相结合、财务审计与财务绩效分析相结合、定量测评与专家评议相结合等方法,公正评价企业经营绩效,客观认定经济责任,体现合理性、合规性和效益性。由此可见,经济责任审计中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审计责任、需要实施的审计程序等方面是不同与一般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由此产生的审计业务成本就不同,在商定经济责任审计收费时需要充分考虑上述区别。

因此,在商定审计收费时,会计师事务所要针对每一项具体业务,考虑审计类型对业务成本的影响,拟订出合理的收费范围,做到胸有成竹。

(六)首次接受委托还是连续接受委托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首次接受委托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期初余额不存在对本期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错报;上期期末余额已正确结转至本期,或在适当的情况下已作出重新表述;被审计单位一贯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或对会计政策的变更作出正确的会计处理和恰当的列报。

如果上期财务报表由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通过查阅前任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底稿获取有关期初余额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并考虑前任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如果上期财务报表未经审计,或在实施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规定的审计程序后对期初余额不能得出满意结论,注册会计师应当区分不同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下列审计程序:对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注册会计师通常可以通过本期实施的审计程序获取部分审计证据。其中,对于存货,注册会计师还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的有关规定,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对非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负债,注册会计师通常检查形成期初余额的会计记录和其他信息,在某些情况下,注册会计师可向第三方函证期初余额,或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

首次接受委托相对于连续审计,会因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增加对期初余额进行审计的程序,显然会直接增加审计成本;另一方面,连续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共享上期审计所获取的所有有用信息,相对于首次接受委托而言,又会节约相当一部分本期审计成本。两方面的成本差异共同作用,而且都是使首次接受委托的成本相对更大于连续审计,因此在商定审计收费时不可忽视。

(七)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虽然注册会计师对发表审计意见以及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独自承担责任,但内部审计工作的某些部分可能有助于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内部审计活动及其可能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的影响。

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审计用以实现各自目标的某些手段通常是相似的,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内部审计工作的某些方面是否有助于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

有效的内部审计虽然不能完全取代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的审计程序,通常有助于注册会计师修改审计程序的性质和时间,并缩小实施审计程序的范围。

当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的风险评估相关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审计的职能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在实施风险评估以及修改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和范围时是否利用内部审计。

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内部审计的特定工作并实施审计程序,主要包括检查内部审计人员已检查的项目、检查其他类似项目、观察内部审计程序的实施情况等,以确定拟利用内部审计的特定工作是否能够满足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需要。

注册会计师对内部审计的特定工作实施的审计程序,一方面会有助于缩小审计范围、提高审计效率,节约审计成本;另一方面,由于需要增加相应的审计程序,又增加了审计成本。同时,内部审计是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内部审计活动及其在内部控制中的作用,以评价财务报表重大风险错报及其对注册会计师审计程序的影响。

无论是审计准则等法规的要求,还是有利于审计工作,对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评估及其结果都会对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程序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影响审计业务成本。因此,被审计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情况也是影响审计收费的因素之一。

(八)利用专家的工作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以及针对评估的风险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可能需要会同被审计单位或独立获取专家的报告、意见、估价和说明等形式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利用专家工作的领域主要包括:对特定资产的估价;对资产的数量和实物状况的测定;需用特殊技术或方法的金额测算;未完成合同中已完成和未完成工作的计量;涉及法律法规和合同的法律意见。

在计划利用专家的工作时,除非是利用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专家的工作可以依赖会计师事务所的招聘和培训系统确定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注册会计师应当就每一项审计业务评价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考虑专家是否具有适当职业团体授予的专业资格或执业许可证,或是适当职业团体的会员;在注册会计师寻求审计证据的领域中,专家的经验和声望。

如果对专家的专业胜任能力或客观性存有疑虑,注册会计师应当与管理层交换意见,并考虑能否通过专家的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实施追加的审计程序,或利用其他专家获取审计证据。

在被审计单位的经营业务属于特殊领域,注册会计师在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针对评估的风险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时,对相关专家工作的利用而产生相关审计业务成本有时候也不容忽视。因此,商定审计收费时必须考虑在某些领域利用专家工作这一因素。

(九)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对审计收费的影响

根据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当计划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时,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其他注册会计师承担的具体业务考虑其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除非有充分的证据表明其他注册会计师在执业时遵守了适用的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与其他注册会计师讨论其运用的审计程序,复核其他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的书面摘要,或复核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

如果集团所有子公司都是同一个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对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集团会计报表而言,就可以不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由于不需要专门评价其他注册会计师的专业胜任能力及独立性;不需要与其他注册会计师讨论审计程序;不需要复核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等,就减少相应的审计业务成本。

如果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只审计母公司和一少部分子公司,其余的子公司都是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参审,一般情况下主审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与其他注册会计师讨论其运用的审计程序,复核其他注册会计师实施的审计程序的书面摘要,或复核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底稿,一定程度上会增加审计业务成本。

不仅如此,如果负责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同时负责集团的所有组成部分的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审计母公司时,能够获取各子公司的控股股东的有用信息;审计各子公司时,又可以获得母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有用信息。因此能提高审计工作效率,从而节约审计成本。

由此可见,对集团公司合并会计报表的审计而言,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工作,会相对加大工作量,增加集团合并报表审计业务成本;如果注册会计师同时负责集团所有组成部分的审计工作,对集团公司合并会计表审计而言,减少了复核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等程序,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审计效率,相应减少集团合并报表审计业务成本。

显然,在对集团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时,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参与程度对审计业务成本具有一定影响。因此,在商定审计收费时,要考虑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这一因素。

四、审计风险导致预期损失的影响因素

(一)审计风险与预期损失的定义

审计风险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后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的可能性,是审计意见与实际不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给注册会计师和会计事务所带来损失。由审计风险而产生的预期损失是审计报告出具后可能发生的,包括因处罚而遭受的损失以及因报告使用人的诉讼而承担的损失、因审计失败而产生的声誉损失和客户流失的损失。

(二)考虑审计风险导致的预期损失的必要性

由于审计风险与审计技术固有的局限及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职业道德、职业谨慎态度有关,审计风险具有一定的客观性,是“天然存在”的,并有可能转为现实损失,将对会计师事务所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甚至破产。

我国公司法规定,承担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并可以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吊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吊销营业执照;承担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其出具的验资或者验证证明不实,给公司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除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外,在其证明不实的金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某项审计业务若具有高审计风险,将可能导致会计师事务所支付高额的诉讼费用和巨额赔偿,并会使其信誉遭受严重损失。例如,2002年发生的全球“五大”之一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破产事件即源于此。

无论从相关法规或是现实案例来看,对于审计风险可能带来的预期损失都有必要计入预期的审计费用中,因此,尽管它具有不确定性,也是商定审计收费时必须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尤其是对处于高风险行业或者财务困境中的被审计单位更要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三)审计风险与审计收费的相关性

审计费用与审计风险相关,张继勋、陈颖、吴璇对此有所研究,见文献[4]。预期损失是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程序发表不恰当的审计意见后,发生的各种预先不能够确定的支出,是审计工作的潜在成本。预期损失要按具体审计项目进行预算,由该项目本身的审计风险决定,审计风险越大,预期损失就越大,审计收费就应该越高;审计风险越小,预期损失就越小,审计收费就可以相对低。

1.评估预期损失需要考虑的具体因素

对审计风险的评估,分为外部经营环境和内部经营环境两方面来考察。外部经营环境主要考察行业状况、法律环境、监管环境及其他外部因素;内部经营环境主要考虑被审计单位性质、会计政策的选择和应用、经营目标、战略及其相关经营风险等。反映经营风险的参考指标主要包括近几年是否亏损、审计意见类型、总资产收益率、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等,对这方面罗栋梁有所研究。

2.商定审计收费必须考虑审计风险导致的预期损失

从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审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复杂的,由审计风险导致的损失一旦发生,数额都相当大,甚至会使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所以在同业务委托方商定审计收费时,审计风险导致的预期损失是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

3.会计师事务所正常利润的影响因素

在当前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中,任何市场的参与者都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不仅要保持当前市场中的地位,还要不断地发展壮大自己的实力,积蓄能量向更高层次的竞争地位努力,会计师事务所的正常利润正是其积蓄能量的来源。注册会计师和其他市场经济的参与者一样是追逐经济利益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同样也要获取适当的利润,这既是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和进步的需要,也是会计师事务所投资人的正常回报,是正常经济规律的表现。既然利润是事务所追求的目标之一,在商定审计收费时,就不得不考虑其影响。影响会计师事务所正常利润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呢?

五、市场竞争是影响正常利润的重要因素

市场经济中,鲜有缺少竞争的光景。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环境不是很好,不正当价格竞争现象比较严重,尤其是在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相互压价、同行诋毁、争抢客户现象时有发生。收费过高,会被竞争对手排斥掉;收费过低则会计师事务所无利可图。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价格竞争明显地会压缩会计师事务所的利润空间。

因此,会计师事务所在与客户商定审计收费时,要考虑当地的市场竞争因素,审时度势,不违背独立性的前提下在会计师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确定适当的利润率,估算正常的利润,合理确定审计收费。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水准、服务质量是获取利润的关键

服务质量始终是赢得客户的一大法宝,在审计市场环境中,同样适用一般商品“一分价钱一分货”的道理。试想,你的职业水准不高、服务质量又不是那么令人满意,你还想收那么高的费用,只能是一厢情愿。高质量的审计来自高素质的审计团队。注册会计师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赢得高收入、高利润率,必须练好内功,提高会计、审计基本技能,加强税收、财务管理、证券、法律等方面知识的学习。如果我们国内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水准和服务质量足够和国际上前几名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媲美,那么无论早晚都会有赶上或超过他们的利润水平的那一天。

(二)注册会计师必须提高执业水准、服务质量

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市场竞争、注册会计师自身的职业水准及服务质量从内外两方面制约会计师事务所的利润空间,外部的市场竞争是会计师事务所难以控制的,注册会计师只有做好各种应对的准备,努力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审计收费的级差,争取更大的利润空间,提高审计收益。

六、结束语

审计收费的影响因素中既有会计师事务所可以控制的,又有不可控制的;既有有利因素,也有不利因素;它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进行收费预算时应该充分认识和分析这些影响因素,保证独立性的前提下,在会计师事务所与客户之间找到一个恰当的平衡点,使注册会计师的服务既能令客户满意,会计师事务所又能获得合理的审计收费。所有这些因素的考虑都是在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之前进行,因此,注册会计师需要利用以往与被审计单位的交往经验、查阅以前年度工作底稿、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查阅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等尽可能多的渠道获取有用的信息,在与委托人商定审计收费条款时才能胸有成竹。

参考文献:

[1]房巧玲,唐书虎.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的关联性研究[J].财会月刊,2006,(9).

[2]白晓红.注册会计师执业收费制度若干问题[J].会计之友,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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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有资产和负债管理:国有资产的概念和分类;事业基金、固定基金和专用基金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负债的概念及管理要求;应缴财政预算资金和应缴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

四.财务清算和财务报告:财务清算的原因和分类;清算财产的估价和变现;财务清偿和剩余财产分配。行政单位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及编制方法;事业单位财务报表的主要内容及编制方法;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和审批。

五.财务分析:财务分析的作用、要求和形式;偿债能力、资产管理能力及盈利能力分析;财务报表分析的应用;杜邦分析体系;我国国有企业经济效益评价指标体系。

第二部分公司财务管理

一.财务估价:货币的时间价值及计算;债券的概念、价值及必要报酬率;股票的概念及价值计算;风险和报酬;资本成本和资本结构。

二.投资管理:投资项目评价的基本方法;投资项目现金流量的估计;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投资项目的风险处置

三.流动资产管理:现金管理的目标及最佳现金持有量;应收帐款及信用政策的制定;存货经济订货量的基本模型及扩展。

四.筹资管理:资金需求量的预测;筹资的渠道和方式;股票筹资与债券筹资的比较;短期负债筹资的主要形式;营运资金政策的选择。

五.股利政策:利润的构成与分配;股利分配政策的类型;股票股利和股票分割的比较;目标利润规划。

第三部分审计

一.基本概念:审计的概念和种类;审计的职能和目标;审计的方法和程序;审计业务约定书与审计范围;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审计职业规范和审计责任。

二.内部控制及其测试与评价:内部控制的目标与要素;内部控制测试;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建议书。

三.企业会计报表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审计准则;企业主要会计报表的审计;流动资产审计;长期投资审计;固定资产审计;无形和递延资产审计;流动负债与长期负债审计;所有者权益审计;收入、费用及利润审计。

四.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基本类型;审计报告准则;审计报告的编制;期后事项;特殊目的审计。

五.内部审计:适当的审计程序;舞弊的发现;舞弊调查。

第四部分统计基础

一.集中趋势和离散趋势:集中趋势的测度;算术平均值、调和平均数、几何平均数、中位数和众数;级差、平均差、方差和标准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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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对象和范围

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将对海滨大道新城段等9个项目开展审计。具体如下:

(一)竣工决算审计

2016年对海滨大道新城段、海州高级中学2个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审计范围为自项目立项时起至项目竣工决算止的所有事项,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6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其他方面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二)预算执行审计

对蔷薇湖输水泵站工程、市档案馆、城建档案馆迁建工程、环云台山大道建设局承建段、徐圩新区实验学校4个建设项目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审计范围为自项目立项时起至2016年3月止的所有事项,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实施管理、征地拆迁、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等6个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其他方面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三)跟踪审计

对市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对口支援新疆发展资金及建设工程、云宿路征地拆迁工程3个项目开展跟踪审计。其中前两个项目审计范围为自上一年度跟踪审计截止时起至2016年9月止,具体审计事项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及省审计厅部署要求进行确定。其中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作为关系民生的重点项目,应对资源环境情况开展审计(调查)。云宿路征地拆迁工程审计范围为征地拆迁工程建设全过程。

各项目的具体审计内容、审计重点及审计事项,应根据项目计划确定的审计方式、审前调查了解情况,结合本方案予以确定。

审计对象为上述9个工程项目所对应的建设主体,包括市建设局、交通局、区政府、金海集团、城建控股集团、交通控股集团、方洋集团、蔷薇湖建设处、援疆指挥部等单位。同时,对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施工、设计、材料供应等单位取得建设项目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调查。如有必要,将对建设资金流向的相关单位进行延伸审计。

三、审计内容和重点

围绕“审计质量巩固年”年度工作主题,将规范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遵守审计纪律贯穿于审计全过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重点对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及概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1.基本程序履行情况。审查是否按国家规定建设程序执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是否按规定程序履行,内容是否规范,手续是否完善;项目施工许可(开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等前期手续是否按规定报批;有无未经验收投入使用情况。

2.概算执行情况。审查是否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建设,有无概算外项目;是否存在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等情况;重大设计变更是否按规定程序报批,有无超概算未按规定申请调整等。

(二)招标投标方面。重点关注招标、评标、定标程序及合同签订方面存在的问题。

1.招标投标情况。审查应当招标的工程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标,有无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的情况;招标投标程序是否规范;设备、材料等物资是否按规定进行采购;招标机构进行招标是否符合规定。

2.合同签订情况。审查合同内容是否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符,有无违规签订合同;中标人中标后有无转包或违法分包。

(三)工程实施管理方面。重点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工程结算情况进行审计。

1.相关单位履职情况。审查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是否肢解发包;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资质是否与项目相符,有无转包或违法分包;是否按国家规定及合同内容严格执行;其他相关咨询单位是否按规定履行。

2.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执行情况。审查是否在工程质量、安全、造价等方面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程序是否健全,执行是否有效;招标时作为暂定价的材料、设备价格申报确认是否符合规定。

3.工程结算情况。审查工程价款结算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无高估冒算多计工程款、虚报冒领工程款等问题;工程价款结算手续是否完善,有无超付工程款等问题。

(四)征地拆迁方面。重点对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补偿资金到位及发放情况进行审计。审查土地征用手续是否完备,有无违规批准土地,有无非法占用土地;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的标准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有无截留、侵占、挪用补偿资金和侵害群众利益以及虚报冒领补偿资金等问题。

(五)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方面。重点对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合规性、管理规范性进行审计。

1.建设资金来源情况。审查项目建设资金是否落实,来源是否合规,是否按投资计划及时到位,能否满足项目建设进度需要。

2.建设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建设资金使用是否合规,有无滞留、转移、侵占、挪用建设资金等问题;是否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尾工工程预留是否符合规定。

(六)基本建设财务核算管理方面。重点对建设资金核算的准确性、工程竣工决算情况进行审计。

1.建设资金核算情况。审查建设资金是否按规定专户储存、单独建账核算;是否按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进行财务核算;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完整;工程价款结算和往来款项是否真实合法。

2.工程竣工决算情况。审查是否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内容是否真实完整;交付使用资产是否真实、完整,移交手续是否齐全、合规;尾工工程未完工程量是否真实,核算是否准确;结余资金是否按规定进行处理。

(七)项目建设绩效情况。重点对项目建成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审查项目投入使用后是否充分发挥使用功能,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目标是否实现等。

(八)资源环境审计。对关系民生的应急水源地工程(蔷薇湖水库)除完成正常的跟踪审计外,增加资源环境审计内容。重点对项目相关实施单位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有效性进行审计。审查内容包括:

1.土地征用情况。审查土地资源征用手续是否完善,有无非法占用农耕地。

2.可行性研究情况。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是否包含了节能、环保方案,是否通过专家审查。

3.环评情况。审查是否按规定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报表,报告(表)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报环保部门批准。

4.设计情况。审查初步设计是否包含节能篇、环保篇,其中环保内容是否与环评报告(表)一致,概算费用是否包含建设用地、节能、环保的费用,是否通过批准;施工图设计是否包含环境保护措施相关内容,与环评报告是否一致。

5.施工情况。审查相关单位是否按批准的节能措施执行、是否按批准的环评报告(表)组织建设,有无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项目建成后有无经批准部门对节能、环保进行专项验收,验收是否合格;项目建成后临时用地是否恢复原状。

6.建成后效益情况。审查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蔷薇湖水库水质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确定的目标,建成后的社会效益是否有效发挥。

其他项目根据项目建设特点,对节能、环保内容的编制、审批程序进行审计,在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中予以反映,不单独作为审计内容。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要审计监督的其他事项。

四、审计工作组织安排

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由固投处、投审中心组织实施。为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避免多次进点,组织召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统一进点会,向列入项目计划的各被审计单位告知审计计划、审计时间进度安排、审计重点内容、需要配合的事项等,并宣读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具体时间另行安排。

固投处、投审中心按照“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组成相应审计组,各审计组根据本方案及相关要求,研究制定各自项目的审计实施方案,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各审计组应于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现场审计工作,于12月31日前出具审计报告。对于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及关系民生的项目,根据需要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审计专报。

五、审计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敢于争先。各审计组应根据项目特点及调查了解情况,按照审计工作方案的要求编制项目审计实施方案,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2016年固定资产投资审计,要努力打造“精品”项目,争创优秀审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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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新会计准则,对于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提升现代化管理水平,促进企业稳健经营,有效维护出资人知情权和推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积极作用。新会计准则的实施,对企业会计、审计、内部控制、治理结构以及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均会产生重大影响,要求企业在会计核算体系、财务信息系统和经营业绩成果的正确反映等方面进行相应的调整,对于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企业要充分认识执行新会计准则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实施过程中的组织领导,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订总体工作计划,明确内部职责分工,落实各项工作责任,财务及相关业务部门要加强协调与配合,充分估计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新会计准则稳妥、有序、完整地顺利实施。

二、按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执行新会计准则

为保证执行新会计准则工作的有序进行,各企业要按照2009年全部实施完成的总体时间安排开展各项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已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在总结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全部所属子企业(包括上市公司)执行新会计准则工作的监督和指导,通过规范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内部会计核算体系、会计核算办法的统一和与对外信息披露的衔接。

(二)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在完成人员培训和2008年底资产清查、会计制度修订、会计信息系统改造、子企业户数清理等工作的基础上,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实施方案制订和有关事项报备工作,集团及子企业原则上必须整体统一执行。

(三)从现在起所有新设立企业必须执行新会计准则,因正在进行资产调整、改制重组或其它特殊情况需要暂缓执行的企业,必须加快完善各项基础工作,于2009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新会计准则。

三、认真做好执行新会计准则相关工作

(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认真做好执行新会计准则各项基础工作,主要包括:

1、认真学习新会计准则及其配套制度。各企业要将学习和掌握新会计准则作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和人员知识更新的重要手段,在学习范围上既要包括各级财务、会计、审计人员,也需要各级领导以及相关业务部门人员的参与;在培训内容上既要学习新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变化和应用要求,还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深入研究执行中有可能带来的客观影响及其应对措施。

2、全面开展子企业户数清理工作。按照新会计准则的规定,母公司能够控制的全部子企业均应纳入合并范围,因此,做好全部所属子企业的户数清理核实工作十分重要,必须通过对所属子企业户数、管理级次、股权结构、经营状况等的全面彻底清理,为规范界定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奠定基础,各级全资、控股、参股子企业以及各类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事业单位、金融企业、境外企业和基建项目等都应纳入户数清理范围。

3、认真做好资产负债清查工作。2009年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以2008年12月31日为时点,对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认真盘点、全面清查,特别是长短期投资、投资性房地产、表外核算资产和各类借款等应作为重点清查对象,严格划分资产范围,如实反映资产、负债状况及潜在财务风险,为准确进行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奠定基础。

4、进一步完善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各企业应当结合执行新会计准则和内部经营管理要求,及时优化和改造业务流程,完善各项内部控制政策、程序及措施,特别是要及时补充新会计准则规定的公允价值计量、金融工具核算、职工薪酬管理等内控管理规范。

(二)在全面开展户数清理和资产清查的基础上,认真做好内部会计核算办法修订、科目转换、账务调整、会计信息系统改造等工作,确保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

1、统一修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在全面贯彻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过程中,各企业要统一修订内部会计核算办法,细化会计核算内容,合理选择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确保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的制度化、规范化,不得降低执行标准,企业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前向市国资委报备。

2、认真做好有关账务衔接工作。各企业要结合会计核算的变化情况,编制新旧会计科目转换比较表,统一内部会计科目核算体系,明确核算口径和确认原则,在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时,对原会计科目要按新会计准则要求进行余额转换,确保新旧会计科目顺利衔接、重分类科目可追溯。

3、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各企业要按照新旧会计科目的变化情况及其衔接办法,及时对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进行调整,实现数据整体转换,方便会计信息对外披露,确保新旧账套的平稳过渡。

(三)建立健全与公允价值计量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相关决策程序和会计核算办法,谨慎适度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统一规范内部公允价值计量管理。

1、合理确定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选用范围。选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业务范围和资产负债项目要与企业主要业务或资产市场交易特点、行业发展特征、资产质量状况相符合,对于尚不存在活跃市场条件或不能持续可靠地取得可比市场价格的业务和资产负债项目,不得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选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业务范围和资产负债项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确需调整的应当在编制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前向市国资委报备。

2、科学确定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在采用公允价值对相关业务和资产负债项目进行计量时,应当综合考虑包括活跃市场交易在内的各项影响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相关估值假设以及主要参数选取原则,对于公允价值显失公允导致经营成果严重不实的,市国资委可要求企业重新编报财务决算报表。

3、建立公允价值计量备查簿。对有关业务和资产负债项目采用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时,应当建立完整的公允价值计量备查簿,认真记录公允价值计量的依据和过程,确保公允价值计量的准确性、可靠性。

(四)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特点的金融工具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管理办法,统一规范金融工具管理。

1、合理划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类别。在认真清查、准确核实的基础上,根据经济业务实质和经营特点,合理划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类别,对于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后一般不得随意变更其类别。

2、科学确定金融工具后续计量估值方法。在采用公允价值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项目进行计量时,应当综合考虑包括活跃市场交易在内的各项影响因素,科学合理地确定相关估值假设以及主要参数选取原则,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对于公允价值显失公允导致经营成果严重不实的,市国资委可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时予以确认扣除。

(五)及时做好财务会计信息披露、资产质量核实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等工作。

1、从2009年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认真做好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编制、审计以及相关账务调整工作,将控制范围内的全部子企业纳入编报范围,子企业未同步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可对子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格式调整,保持报表编制的一致性。

2、结合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认真核实资产质量,为经营业绩考核等提供依据。在年度财务决算过程中,企业应当综合分析资产整体质量状况,客观公允地判断资产的真实价值、潜在增值能力以及有可能存在的经营风险,对已经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应进行减值测试并合理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及时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得出现新的潜亏挂账。

3、规范资产减值准备管理。通过统一修订内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财务核销管理办法,明确计提及核销的范围、标准、依据和程序,合理计提减值准备,不得利用减值准备计提、转回调节利润,有非正常转回大额资产减值准备且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市国资委可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时予以确认扣除。

(六)企业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时应当重点关注以下政策要求。

1、加强职工薪酬核算管理。各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全面、完整地反映职工薪酬支付情况,加强人工成本控制与管理,规范各项报酬和福利的计提与发放,按照规定使用应付福利费余额和应付工资余额,不得随意扩大职工福利费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

2、规范内部退休人员支出。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内部退休人员支出确认预计负债并进行追溯调整,确认预计负债的内部退休人员支出应当满足相关批准手续、年龄、支出期限等条件。

3、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号》通知精神,对持有的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完整的追溯调整。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引入新股东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时,相关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以经评估确认的资产、负债价值作为认定成本并调整所有者权益。企业采用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的,应当按照规定条件对建造期间、建成以后的相关资产、收入和费用进行确认及减值测试。

四、按时上报执行新会计准则备案资料和专项审计报告

(一)从2009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的企业,以2009年1月1日为首次执行日,必须将有关事项按照以下时间安排报市国资委备案:

1、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报告,包括执行的时间、范围、户数清理、各项基础工作、董事会的审议决定和预计对企业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等情况,上报时间为2009年3月30日之前。

2、企业统一修订的会计核算办法及其情况说明,包括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更情况,新旧会计科目衔接对照表等,上报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之前。

3、根据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和相关指标解释口径编报《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及报表重要项目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1、2),上报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之前。

(二)企业编报的《企业执行新会计准则期初数申报表》及报表重要项目说明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可结合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时一并进行,专项审计报告可作为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报告的单列内容,报市国资委审核认定。专项审计报告中应当重点披露以下内容:

1、企业的会计责任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责任;审计依据、审计方法、审计范围和已实施的审计程序;

2、对首次执行日企业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变动核实结果及处理意见;对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内部退休人员支出详细情况的审核意见;

3、依据新会计准则进行的企业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情况;执行新会计准则有可能对企业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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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校经济责任审计准备阶段

(一)主要流程与风险点分析

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和所处环境,以及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和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包括单位组织架构、业务性质(学院或部门涉及的专业领域)、内部控制情况;所处环境包括外部宏观环境(经济、文化、市场、政策、法律、监管)、学校内部环境(学术风气、管理体制和机制、管理水平)、行业环境(专业领域内行业特征、惯例、竞争态势)等情况。审计人员可以单独编制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和环境的风险点标示图,便于细化分析和控制审计风险。审计准备阶段运用风险预警策略,主要是针对项目前期准备以及对被审计单位初步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风险信息的收集,包括主要风险点在哪儿、什么风险、什么原因造成的、会有什么后果等情况。绘制准备阶段审计风险点标示图后,需进一步设计和编制审计风险清单,分析各种风险因素产生的原因、走势和影响范围,揭示风险可能的转化结果,发出风险警示高校内部审计部门接受组织部门委托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谁、什么时候审,主要由党委组织部门决定。当被审计对象确定后,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开始为实施审计做准备,这一阶段称为审计准备阶段。根据准备阶段审计业务的主要流程,审计人员应细化工作内容,分析主要业务环节可能出现的审计风险因素,编制审计业务流程的风险分析图表,记录风险预警分析的过程。图(1)是对某学院院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环节可能产生的主要风险内容分析。审前调查的主要工作是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和所处环境,以及在此基础上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和初步评估审计风险。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包括单位组织架构、业务性质、内部控制情况;所处环境包括外部宏观环境(经济、文化、市场、政策、法律、监管)、学校内部环境(学术风气、管理体制和机制、管理水平)、行业环境(专业领域内行业特征、惯例、竞争态势)等情况。审计人员可以单独编制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和环境的风险点标示图,便于细化分析和控制审计风险。审计准备阶段运用风险预警策略,主要是针对项目前期准备以及对被审计单位初步了解掌握的情况进行风险信息的收集。绘制准备阶段审计风险点标示图后,需进一步设计和编制审计风险清单,分析各种风险因素产生的原因、走势和影响范围,揭示风险可能的转化结果,发出风险警示信号,为进一步防范控制风险提供基础条件。

(二)风险控制要点

经济责任审计准备阶段的风险主要集中在审前调查阶段,审前调查的风险主要来自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风险和审计人员实施调查分析过程产生的风险。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和环境,目的是识别和评价被审计单位风险,该阶段的审计风险主要是对被审计单位风险评估是否准确,以及实施审计调查是否充分。为了控制该阶段的审计风险,在对某学院院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做了以下工作。1.选择恰当的审前调查途径和方式:通过学校和被审计学院的网站、其他宣传资料等传播媒体了解学院信息;走访学校组织部门、纪检监察和教务、科研、财务等相关职能部门,听取各部门对被审计学院教学管理质量、科研绩效、财务状况等情况的介绍;联系和走访被审计学院行政办公室,获取学院基本信息资料;查阅相关资料,询问有关人员。2.确定必要的审前调查内容:了解学院规模、机构设置、教职员工基本情况;了解学院内部管理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内部控制风险状况;了解学院负责人职责范围、分管工作内容及管理业绩情况;了解学院外部环境如主要学科所处地位、与学科发展相关的国家政策导向等情况。表(1)为编制的该学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审前调查工作日志表,目的是控制审前调查不充分的风险。3.收集相关的基础性资料:收集与被审计学院专业领域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和政策资料;以前年度学院被审计或检查的结果报告;各类考核、评估结果报告,学院年度预算和财务决算报告;学院工作计划、总结、年鉴、各项制度汇编等资料。4.实施关键的调查分析步骤:在了解被审计学院情况和环境基础上,确定审计重要性水平;使用定性和定量结合的风险评估方法,初步评估被审计学院重大错报风险;制定项目总体审计策略和工作方案。表(2)是在初步了解被审计学院相关情况后,对学院重大错报风险初步评估的内容和结果。

(三)风险控制要点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阶段主要程序是进行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采用的主要方法有座谈、访谈、询问、检查、观察以及计算、分析性复核等,主要风险是实施审计程序或使用审计方法不恰当和收集的审计证据缺乏可靠性、充分性、完整性的风险。为了控制该阶段审计风险,我们在对某学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时,重点进行了如下工作:1.重视口头证据收集:通过座谈、访谈、询问等言语交流,识别和判断审计风险信号并实施相互印证式的询问,即向不同层面、不同部门人员询问同一方面问题从而获取真实可靠信息。经济责任审计实施阶段的主要工作是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完成审计方案确定的具体审计目标。根据风险预警策略,对审计实施阶段风险信息的收集主要围绕实施审计程序可能产生的风险事项进行。准备阶段预警重点需要收集和识别被审计单位重大错报的风险信息。实施阶段主要关注审计人员的行为是否偏离准则和规范的要求,是否未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执行。图(2)列示的是对某学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实施阶段主要业务流程的核心工作以及对应环节可能产生的主要风险内容。

(四)风险控制要点

经济责任审计实施阶段主要程序是进行控制测试和实质性测试,采用的主要方法有座谈、访谈、询问、检查、观察以及计算、分析性复核等。主要风险是实施审计程序或使用审计方法不恰当和收集的审计证据缺乏可靠性、充分性、完整性的风险。为了控制该阶段审计风险,在对某学院院长经济责任审计时,重点做了如下工作。1.重视口头证据收集:通过座谈、访谈、询问等言语交流,识别和判断审计风险信号,并实施相互印证式的询问,即向不同层面、不同部门人员询问同一方面问题从而获取真实可靠信息。2.实施内部控制测试:使用检查、重做等测试方法,对被审计学院内部控制制度和程序设计的合理性和执行有效性进行测试,并根据测试结果评价其控制风险。审计过程中选择该学院风险较大的业务事项进行控制测试。表(3)是内控测试时选择学院培训项目进行业务流程和管理控制了解的情况。根据对学院培训业务内部控制了解的情况,得出其内部控制设计合理且得到执行,但该业务内部控制运行是否有效,还需要实施进一步的测试,重点关注控制在各个不同时点是否按既定设计得到一贯执行。表(4)列示的是测试培训业务控制运行有效性时,梳理主要业务流程进行测试的内容和结果。测试结论:总体上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内部控制有效,但存在以下问题:(1)对收费标准的报备不够重视,有随意定价的倾向;(2)部分培训项目教学计划欠规范,招生简章中未公布学时数,易让外界对培训质量或收费标准产生疑问;(3)授课酬金发放标准提高未经授权批准,授权管理存在缺位现象;(4)重要文书资料查阅未设置或未执行权限管理,易引起信息外泄或资料毁损;(5)学院各短期培训成本资金账户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基本全部支出,与校内其他学院类似资金账户使用结果有明显差异,需在实质性测试中进一步核实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相关性情况。3.规范实质性测试:即对被审计学院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经济业务合规性、合法性,会计记录真实性、完整性,资产存在性和所有权等经济活动结果实施细节测试和分析性程序。采用抽样方式,根据对学院内部控制的评价和测试结果确定了抽样范围和规模,对学院日常经费(教学、行政、人员经费)、专项经费(985、211、教改经费)、各类办班经费等进行实质性测试。4.收集充分和适当的审计证据:运用检查、监盘、观察、查询、函证、计算和分析性复核等审计取证方式收集证据,结合询问、辨认、鉴定、延伸调查、分析对比等方法,验证获取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为保证收集证据的充分性,不仅设置取得证据数量要求,还考虑取得证据类型,以符合多角度印证目标的需要;对审计证据适当性控制,主要把握证据与审计目标的相关性和证据与事实的相符性原则。5.规范编制审计工作底稿:按内容真实、形式规范和措辞恰当的要求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存在问题或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编写审计查证底稿,体现已收集的审计证据与最终形成审计结论之间内在的逻辑关系。

二、高校经济责任审计报告阶段

(一)主要流程与风险点分析

根据风险预警策略,对审计报告阶段风险信息的收集主要围绕导致审计结论性意见或结果严重背离客观事实的可能性展开。该阶段风险可能是准备阶段和实施阶段风险的延续,也会有新风险的产生,因此对各项风险信息的汇总和综合分析尤为重要。图(3)列示的是在对某学院院长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时,审计报告阶段主要业务流程的核心工作以及对应环节可能产生的主要风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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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F239.4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4)02- 0010- 02

近年来,一方面,国家对高校科研财政投入大幅增加,高校已经成为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高校科研人员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创新的贡献度越来越高。另一方面,高校科研活动失范行为多样,高校科研人员挪用、贪污、骗取科研经费案件时有发生,其中有科研人员法律意识薄弱的主观原因,也有高校内部监控不规范的客观原因。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内部科研审计监督,最小化委托人与人之间的目标偏离,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成为学界和教育管理部门关注的热点议题。

1 高校内部科研审计现状

高校内部科研审计虽然得到了大幅度推进,但是仍然存在不深入、不科学、不规范的现象。目前,大部分高校在内部科研审计类型上更多的是从事科研经费决算审签,这类科研经费项目,必须由内部审计部门审签后方能上报科研经费财务决算,内部审计是被动参与审计;在内部科研审计内容上,更多的是偏向于财务收支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审计,对财务收支的相关性、合理性关注不多,对科研经费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绩效评价涉及不够;在内部审计时点上,多属于事后审计,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参与不多,对项目的申报、预算编制与调整、项目实施等环节审计监督不力,更缺乏对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在审计手段上,多以人工审计为主,审计手段落后,审计信息系统不完善;在内部科研审计程序方面不够十分规范,不能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全面做好审计的准备、实施、报告和后续审计工作,尤其是后续审计乏力,出现屡审屡犯、屡犯屡审的现象。

2 高校内部科研审计的难点所在

2.1 固有观念存在,制约内部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是高校的4大功能,其中科学研究与其他3项功能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互补充,并且在一定程度上,科研水平、课题规模和经费总额是判断高校综合实力和社会影响力的一个核心标志,更是影响高校排名和生源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大部分高校采取相对宽松的科研管理办法,给予课题负责人相当大的经费使用权和支配权,鼓励教师用更多的时间和精力争取科研经费从事科学研究,久而久之,部分科研人员在头脑中也形成了科研经费尤其是横向科研经费就是个人的收入,如何支配科研经费完全由自己随意决定的固有观念。并且,科研项目和经费比较多的老师,大多是学术水平比较高、在学校话语权比较大的知名学者和教授,他们的言论也影响着内部审计部门在学校领导中的形象,而内部审计部门既要有促进科研上水平、上规模的政治意识,又要有维护财经纪律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业务观念,当两者发生冲突时,内部审计人员往往难以做出正确取舍,只能在服务学校发展大局、严格财经及科研法规和寻求知名学者与教授认同中进行博弈选择,这不利于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规范科研管理工作中的应有作用。

2.2 管理制度多元化,影响内部审计的评价标准

科研项目按其来源渠道不同大致可以分为纵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和自选科研项目3类。科研经费既有国家各部委和省、市(厅)下达,也有社会资金资助,还有个人自筹,经费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在促进科技创新能力的同时,也容易出现管理条块分割、相关政策不统一、评价体系不科学的弊端,另外,不同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更新不及时或者修订不同步,影响着内部审计的评价依据,制约着内部审计部门正确、及时评价学校科研行为及科研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等。

2.3 相关部门的耦合不力,提高了内部审计的成本

高校的科研管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强的系统工程,主要由科研部门、财务部门、监察部门、审计部门和科研人员所在院系及科研项目负责人等共同完成,这些部门的耦合力度直接关系着科研管理的规范化程度。大部分科研项目负责人由于专业背景所限,对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科研管理规定理解不够透彻,更多精力放在科研申请、研究和结题上,而院系和科研管理部门,更多地追求科研量的增加和科研成果的转化,不希望因为管理过严而影响教师从事科研的积极性[1]。财务部门主要负责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但实际工作中,更多的是关注票据的合法性与合规性的审核[2],监察部门由于工作性质限制,很少主动参与科研经费使用的监控监督。各个部门的关注重点不同,而且部门之间沟通机制不健全、耦合力度不够,提高了审计监督工作的难度和成本,本可以在编制预算阶段及课题研究过程中解决的问题、本应该由其他管理部门解释的问题最后都需要审计部门进行审核、解释、沟通,大大提高了内部科研审计的工作成本。

2.4 人力资源不足,制约着内部审计的质量和效果

“打铁还需自身硬”,高校科研审计是一种特殊的审计,专业性强、涉及面广,要求审计人员具备专业化和复合化的基本素质,从事科研经费审计不仅要懂财务、审计等财经知识,还要懂管理、经营、合同和工程等内容,同时,更应该了解科研活动的基本规律。但现实情况是大部分高校内部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非常突出,并且知识结构也不合理,大部分是只具有财务背景的人员,缺乏对课题申请、立项、经费的使用、外协合作和绩效评估等专业内容的深入了解,并且他们还要承担繁重的工程审计任务,可以说审计人员的数量和能力都不能完全满足科研审计的需要,制约着内部科研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 加强高校内部科研审计对策建议

3.1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内部科研审计舆论氛围

高校科研领域的不规范行为已经引起了政府的高度关注,教育部和财政部先后下发了《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3个文件,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规范高校科研管理工作做出具体规定,明确要求开展内部科研审计工作。各高校内部审计部门应以此为契机,配合科研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加大科研审计宣传力度,强化科研审计文化建设、充分利用校园网络、校报、校园广播等媒体,通过专题报道、问题解答等形式,使学校全体科研人员和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共识、凝聚价值取向,充分认识做好该项工作对促进单位科学发展的重要意义。尤其是要改变科研人员固有的认识误区,使他们明确不管是纵向科研经费或是横向科研经费都必须纳入学校统一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要求合理使用,从而形成科研人员自觉遵循学术规范和科学伦理、严格遵守师德规范、主动支持配合内部科研审计工作的良好局面。

3.2 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内部科研审计行为

合理规范、科学有效的制度是深入推进高校内部科研审计的基础和关键。高校应根据最新科研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本校科研审计管理制度,明确科研审计程序、审计内容,统一科研管理的监督评价标准,对全部科研项目实行抽查审计制度,加强对重大科研项目的执行、经费使用、科研人员从业行为的监督,有计划地开展科研项目全过程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项目的申报、合作(外协)项目的把关、项目计划任务的调整、项目经费的管理、项目结题验收、科研成果转化等环节的真实性、合法性、相关性和合理性等,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单位内部科研管理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等,确保监督活动贯穿于项目管理的全过程[3],及时预警科研管理风险并提出改进建议。同时要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实行科研经费审计报告公开、整改情况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对重视程度不够、制度不健全、出现重大失误的院系及科研项目负责人,要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对整改有力、科研管理规范的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精神奖励。

3.3 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共同推动内部科研审计工作

进一步强化高校党委对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科研经费的监管责任,明确校长的法人代表责任,细化审计、监察、财务、科研及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职责权限,确立规范科研行为、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维护科研秩序促进学校健康发展的共同价值目标,建立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提高不同部门的耦合程度和配合力度,实现各部门监督管理信息数据共享,达到管理监督各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渗透[4],形成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制约和服务体系,共同推动内部科研审计工作。

3.4 优化人力资源建设,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加强内部审计能力建设刻不容缓,高校必须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审计人员职业准入制度和任职资格管理制度,逐步探索建立审计队伍职业化制度,不断拓宽审计人员后继教育渠道,提升审计人员素质和工作效率,推动科研管理人员与审计人员的轮岗交流工作,使审计人员全面了解科研管理的基本内容,掌握科研工作的基本规律。必要时,高校可以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打破“拥有”思维,推广“可用”理念[5],合理利用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构、社会审计等组织的综合力量,根据科研审计项目,组建虚拟审计团队,发挥“租用”人才的专业知识储备和技术工作经验的不同优势,加大审计信息化建设力度,优化审计手段,不断提高内部科研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总之,加强高校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规范高校科研行为,是当前高校必须做好的一项重要任务,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对于维护高校科研秩序、营造良好科研氛围、调动和保护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具有重要促进作用,也是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有效途径之一。高校内部科研审计有自身的特点和难度,必须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切实措施,深入推进内部科研审计,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主要参考文献

[1]段斌.高校科研经费审计特殊性之研究[J].财经界,2013(5):211-213.

[2]张美兰.高校科研经费审计之思考[J].财会月刊,2011(3):7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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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是指由水利厅组织并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正式竣工验收前,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对其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的内部审计监督。

二、审计内容

第四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包括: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

第五条水利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概况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财务决算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投资分析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成本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预计未完工程及费用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待核销基建支出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转出投资表”、“水利基本建设竣工项目交付使用资产表”的编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二)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

第六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及概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各种资金渠道投入的实际金额,资金不到位的数额及原因;

(二)实际投资完成额;

(三)概算审批、执行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概算调整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概算调整的原则、各种调整系数、设计变更和估算增加的费用等;

(五)核实建设项目超概算的金额,分析原因,并审查扩大规模、提高标准和计划外投资的情况;审查弥补资金缺口的来源,有无挤占、挪用其他基建资金和专项资金的情况。

第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支出审计的主要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支出、设备投资支出、待摊投资支出、其他投资支出、待核销基建支出和转出投资列支的内容和费用摊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

第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是否真实,手续是否完备;

(二)交付使用的无形资产的计价依据;

(三)交付使用的递延资产的情况。

第九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及所需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审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未完工程量及所需要的投资情况,所需资金和额度的留存及有无新增工程内容等情况。

第十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审计的主要内容: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收入的来源、分配、上缴和留成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结余资金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银行存款、现金和其他货币资金的情况;

(二)尚未使用的财政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额度情况;

(三)库存物资实存量的真实性、有无积压、隐瞒、转移、挪用等问题。

(四)各项债权债务的真实性,有无转移、挪用建设资金和债权债务清理不及时等问题,呆帐坏帐的处理情况等。

(五)按照有关规定,计提的投资包干节余数额是否准确,是否合理合法。

第十二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物资招投标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工程勘测、设计、施工及物资采购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招标;

(二)所订合同或协议的相关条款是否完备,是否全面履行;

(三)合同变更、解除是否按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手续;

(四)对违约者是否依照有关条款追究责任等。

三、审计管理

第十三条本着“谁负责验收,谁负责审计”的原则,由省水利厅组织或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的审计,由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审计。由州、地、县(市)水务部门组织或主持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由组织或主持验收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州、地、县(市)水务部门负责组织审计。

第十四条水利厅组织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由省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组织审计,也可以由省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委托具有水利基本建设专业审计力量组成的审计组或经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认定具有较高专业审计资质、审计技术力量强、诚信程度高的社会审计机构进行审计;

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依照本办法及内部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被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办理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进行参与、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参加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审计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应当具备会计、经济、工程专业技术职务或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

社会审计机构受委托承担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应将参加审计人员的名单及执业经历等资料书面报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审查和备案。

第十六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在申请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前,应通过相关经济合同预留部分工程尾款,待竣工决算审计结论下达后再予清算。

第十七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中从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采购、供货等单位与竣工决算审计有关的财务收支,应当接受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的审计调查,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和审计决定,可以作为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代表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第十九条列入国家或*省审计机关审计计划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根据需要,可在国家或*省审计机关审计前进行预审。国家或*省审计机关审计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将国家或*省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和本单位根据审计结论进行整改的情况,书面报水利部内部审计办公室或省审计厅。

四、审计程序

第二十条水利厅组织验收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由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在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完成后十日内按职权范围向其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同级水利内部审计机构提出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书面申请。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同级水利内部审计机构在接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竣工决算申请后十日内提出安排意见。

第二十一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水利建设项目进行竣工决算审计,要事先拟定审计实施方案,组织审计组,并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于审计组进驻被审计单位三日前送达。

第二十二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积极配合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或被其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并按照审计需要提供下列资料:

(一)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准文件;

(三)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预算(概算)批复资料;

(四)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或资金筹措文件;

(五)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合同文本和招标、投标有关文件和资料;

(六)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的资料;

(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内控制度;

(八)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有关的财务账簿、凭证、报表及工程结算资料;

(九)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的竣工初步验收报告;

(十)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工程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十一)审计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应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

第二十三条审计组或受委托的社会审计机构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终结后,提供《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计的水利建设项目法人的意见。

第二十四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根据提供的《水利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评价审计报告》,以及被审计单位的书面反馈意见,提出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

第二十五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下达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后,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必须执行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按照审计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在60日内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告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

水利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作为主持组织竣工验收的主管部门的审计依据。

五、罚则

第二十六条水利建设项目法人违反基本建设规定和财经法规的,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建议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第二十七条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有关责任人员违反财经法规、财经纪律和本办法规定,应当追究责任的,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向有关部门、单位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第二十八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法人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干扰、阻止、破坏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水利厅内部审计办公室给予警告和制止,必要时向水利厅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对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有关责任人,由水利厅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第二十九条审计人员办理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的原则。对、、的审计人员,由水利厅追究审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六、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