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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企业和税务风险概述
1.1高新企业的概念
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泛指为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通过持续调研、研发同时构成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是主要业务,进行日常经营,在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地区)注册满一年的居民企业。
站在企业的角度来看,风险着重在企业日常经营里面临的无法确定的原因,企业税收中存在的不明确性是税务风险所重视的,特别是由于税收耗费造成的无法确认性。税收风险与常见的商业风险有所不同,收入是随着商业风险的变大而增加,但是企业损失会随着税收风险的变大而增加。所以,企业的税收风险在于日常经营中税务活动和相关政策存在着差异,并且该活动不符合规定,以致而丧失经济利益的不确定性。
2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的税务风险
2.1企业缺乏税务人才储备
现存的大部分高新技术企业的有关税务的工作主要交由财务管理,企业很少有成立税务部,同时企业也不具备专业性强的主要从事税务工作的员工。也有一部分的高新技术企业虽然设置了财税部门,但是缺少对于从事税务工作的专职人员,有关税务方面的工作主要是财务部的资金财税员工进行管理。税务部有关税务的工作仅为计算和缴纳企业税金、填写纳税申报表,还有和税务机关进行咨询与交流等,工作只是为税务基础业务。以全面管理控制角度来看企业,员工不能够准确了解有关税务的法律法规,也无法及时更新相关的税务知识,导致企业对税务案件的处理方面不够专业,这致使了风险点的出现,使得企业在面临税务风险时无法有效规避,也不可能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风险产生的损失。
2.2企业风险控制意识较弱
对于高科技公司来说,大多数内部管理者都有较强的避险意识。但是,从组织机构的成立和风险的识别和计算可以看到,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存在着过度规划造成的税务风险,企业仍然把利益放在首位,仍然是基于实现战略的利益目标。企业的税务风险依然只存在于表面,从而对潜在的税务风险的管理和控制有所疏忽,由此看出,企业仍对有税收风险防控和管理存在局部性,不够全面,对于其可能会造成的危害缺乏深入的了解。根据调查了解到大部分企业很久没有对员工进行专业的税务培训,负责税务工作的员工的税务风险意识较差。有所涉及的其他部门一些员工也不具备专业的税务知识,他们的风险防控意识非常薄弱。高技术企业对税收风险控制普遍存在认知比较薄弱的问题,企业需要强化对税务知识的培训,让员工能够意识到税务风险的重要性。
2.3企业缺乏对研发要素的涉税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必不可少的是研发要素,同时作为规避税务风险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财务风险规避不能够点明关键以及不够专业化的税务风险规避工作,这会导致企业在业务处理工作中造成一系列不利的影响。企业还未建立一套从研发项目的管制到其产生的费用的核算与整理的全面、合理的计划,导致企业缺少对研发项目管制足够的税收防控,不能够精准地核算和整理研发的有关费用,研发费用受到其核算流程复杂、审批时限过长等限制,可能会对企业造成更大的税务风险。
2.4企业未创建风险评估体系
根据研究分析得出,高新技术企业虽然对其税务工作拟定了相关计划,可是企业依然存在着较严重的税务风险。企业产生风险是因为自身并没有创建有效的风险评估系统,可能会导致自身的税务工作存在于风险的旋涡里。大部分的高新技术企业,既没有设立专门的风险评估体系,也没有专业性强的员工所组成的风险评估小组,致使企业无法对自身与税务有关的数据实行专业性量化的工作,企业也不能及时地规避相关风险。
2.5企业内部监管力度不强
税务风险的内控体系受到外部条件影响的可能性较大,所以企业应该设立全面、有效的监控体系。大多数企业创建了审计部,可是由于该部门员工的职责不明确,还未具有专业的税务水平,企业也没有一套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导致企业无法及时、有效地规避税务行为带来的风险。部分企业的内部审计部门形同虚设,并未起到其在税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导致企业未能有效评估其将会面临的税务风险,不能监控税务风险管控的关键点,这可能会影响企业内部监管力度,导致企业未能在合理范围内有效的控制其风险。审计部门在工作时常常会大意、敷衍工作上,使得企业的内部审计在发生重大税务问题时方才生效。
3高新技术企业税务风险防控措施
3.1加强对企业税务人员的培训
对高新技术企业来讲专业的税务人才是必不可少的。人才储备的重点取决于涉税员工的专业能力的高低,需要持续对涉税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给企业带来税务风险不仅是企业的违规,还有办税员工无法完全明白税务方面的相关政策,从而造成企业出现不必要的损失。企业从事税务工作的员工需要紧跟国家有关税务方面的政策更新,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税务培训,使得税务工作更合规和准确。以达到不会因自身的业务能力不足而造成企业有所损失,同时及时规避税务风险。企业也可通过在进行税务培训的过程中拟定激励制度,以调动员工学习的积极性。
3.2提高全体职员税务风险意识
对企业税务风险意识的提高是在对完善内部控制环境的过程中最为关键的一步,这不但需要强化企业管理层的风险内控意识,也要使企业各部门工作人员的税务风险意识有所提升。企业文化对于一个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管理层的风险意识决定了这个企业的意识氛围。企业风险意识的淡薄会导致经常出现不确定因素,提高管理层与所有员工的税务风险内部控制意识迫在眉睫。设立问责制是企业内部所需要的,问责制所涉及的是企业的全部员工,当然也包括企业的管理层。企业也应该具备科学、有效的内部激励制度与绩效考核,企业实施奖惩制度需要依照考评结果。根据制定的奖罚制度用来调动企业全体工作人员对于税务风险的主动性,以达到强化企业全体员工增强风险意识的目的。
3.3强化管理企业的研发要素
高新技术企业的基础是其开展研发活动,包含高新技术企业是否有被认定的资格与其是否可以享受到优惠的税务政策,这两点使得高新技术企业会对其自身的经营状况受到影响。所以,要想对内部控制税务风险进行及时规避工作,就要强化管理企业的研发要素。企业需要通过对前期工作采取合理的措施、健全项目后期的监管工作来达到优化研发项目管理的目的,以此来管理研发项目。企业不仅需要通过加强研发前期预算的工作,还要合理完善研发费用核算的体系,以实现研发费用科学核算和归集工作的准确性。
3.4建设税务风险评估数字化
依据高新技术企业对数字化转型的不同应用程度,使用的数字化推进方式可采用“探索式”“协调式”“集中式”“嵌入式”这四种。其关键点在于企业是否需要一个中心化的数字化的管控组织。在数字化的转型初期,高新技术企业尚未确立好整体的相关推进方案,但是局部试点的条件还是具备的,这时需要采取探索式的推进;之后,随着企业对数字化的应用拓宽和加深,跨部门的协调需求在加剧,向着协调式、集中管理式进行过渡。最终实现的是嵌入式管理模式,整个企业需要在顶层规划下的数字化进行转型。资源层面则是通过内外的IT力量的整合运作方式上,从项目制模式向产品制模式转移;从人员上,初期重点旨在强化IT团队中的产品经理、数据分析、业务架构类等的队伍建设。不同类型的高新技术企业在转型过程中所面临的难点也是不一样的。对于规模较大,业务较复杂的企业,在其转型的初期,需要建立适合的转型推进机制,这将是比解决自身技术上的难点更重要的事情。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估前,首先,制定合理的风险评估制度;其次,根据自身定位和发展的特点,选择对企业评估方法最适合的方案;最后,总结其对企业的影响程度与风险出现的概率,可用S、A、B、C、D等级对应从高到低的顺序分类评级自身税务风险,对于企业准确地把控众多税务风险中的严重风险,企业还可以有效地降低税务风险产生的成本,这都是有利的。
3.5企业内部严格监督税务风险
企业的管理层应该主动配合审计部门工作,企业需要做到严格监督其内部产生的税务风险,审计部针对企业的财务工作与经营管理进行实时的检查和监督。在自我监督中扮演重要角色的是审计部门,审计部必须定期评估和审核内部的税务风险并进行有效的控制。审计部在提出有关建议后,企业应确定好内部监管的税务风险的重点,着重于管理对企业影响大和发生概率高的风险点,责令有关部门整改。整改后,审计部门需要对修改后的内部控制进行检查与测试。
4结论
国家制定的税收优惠,帮助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科学调研和创新工作。企业需要全面学习并充分利用税收政策带来的优惠,落实国家政策指导,提前做好税收筹划,使企业盈利能力有所提高,规避风险,实现科研活动的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谢秀玲.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策略研究[J].纳税,2019,13(2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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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筹划目标及意义分析
(一)降低税收成本
高新技术企业在实施全流程、全方位的税收筹划体系,能够及时而高效的控制各部门的财务管理活动,不仅全面掌握各项目、各部门的研发费用、期间费用等,而且有助于分析各研发项目未来资金需要,从而提高研发项目的成功率,保障财务体系的稳定性。高新技术企业的成本支出阻碍了其利润的获取,通过科学税收筹划体系的建立健全能够有效帮助高新技术企业发现不合理税收支出,完善税务管理流程。另外,高新技术企业是我国科学技术发展的重要力量,而各项研发项目的研发周期较长、产品转换周期较长,同时需要较大的流动资金,而高新技术企业只有重视税收筹划工作,减少不必要税务支出,才能为研发项目的巨大资金需求提供保障,避免高新技术企业资金的断裂与研发项目的中断,进而避免更大的、不可逆转的损失。
(二)实现财务管理目标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将覆盖各项目部门、各层级人员,从而有利于加强企业各部门会计信息传递和合作沟通,并增强对各项税收的管理。高新技术企业构建全流程税收筹划模式能够有效减少各项目部门虚假会计信息编制行为的发生,保障财务利益。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工作不仅局限于简单的税务成本控制,而且将考虑整个财务管理体系的运行特点,进而实现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目标。
(三)有利于制定研发战略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工作不仅关注于短期的税务成本控制,而且还与高新技术企业长期战略目标与研发战略目标相结合,使得长期研发资金能够得到保障,进而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做好研发规划,避免研发中断风险,为研发战略的顺利实施做出保障。高新技术企业在构建全流程、全员的税收筹划体系时,能够将各项目部门的研发资金需求和未来研发成本合理预估和评价,从而为各项技术、产品的研发战略制定更完善的资源配置方案。因此通过税收筹划使得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目标与研发目标更好地结合起来,减少研发目标实现中的阻碍,提高研发战略成功的可能性。
二、税收筹划风险探讨
(一)税收筹划理念不科学
高新技术企业缺乏科学的税收筹划理念将不利于其控制税收成本,同时只关注于短期的税收筹划策略,而忽视了长期的税收筹划战略目标确定,将影响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降低税收成本,保障研发资金支出。并且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全面掌握各项税收情况,缺乏宏观调控和控制。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只局限于财务部门及人员,并且只针对短期税收费用的控制,单纯依靠财务人员在对各项目研发费用的信息收集以及处理,使得最终实施效果较差。
(二)税务信息平台不健全
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缺乏高效、快速的税务信息平台,不利于及时控制各研发税务支出,影响税收筹划目标和方案制定的科学性。同时高新技术企业税务信息平台的不健全将影响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获取,从而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合理利用税收政策减轻税务支出。另外,当前高新技术企业缺乏利用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等科学信息技术的专业人员,从而不利于高新技术企业构建信息技术平台,降低了税收筹划效率。高新技术企业税务信息平台的缺失将降低决策质量,影响税收筹划方案制定的全面性、科学性。
(三)税收筹划制度不完善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制度不完善会造成较大的风险,不利于战略目标实现和经营效益的取得。当前高新技术企业未能形成全面的税收筹划体系,只局限于短期成本控制,而忽视了建立全流程的税收筹划体系。同时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法对国内外科学方法的引进不足,从而未能实现最优筹划。另外,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目部门财务人员综合素质不足造成税收风险的存在,会计信息质量不够高,给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决策、财务决策以及资金配置和成本控制造成了较大困难。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各部门信息沟通不足、信息传递低效率,进而未能有效帮助税收筹划人员准确、及时掌握税收问题及风险。同时,高新技术企业在对实施税收筹划过程中未建立有效的监督控制制度,容易造成高新技术企业会计行为的规范性不足,并且缺乏对不规范税收筹划操作行为的严格惩罚制度。
三、税收筹划优化策略
(一)强化科学税收筹划理念
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管理体系建设,首先应树立科学、先进的税收筹划理念,而且要加强对专业人员引进。高新技术企业应摒弃以往传统、落后的税收筹划理念,要通过对专业财务人员优化税收筹划流程所需技能和理念的培养,构建适应新常态经济发展形势和高新技术企业长期战略规划的税收筹划模式,从而帮助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外部竞争环境的适应能力。同时,高新技术企业应加强各部门管理人员对先进税收筹划理念和税收政策的认识,使管理人员能够帮助各基层部门利用先进税收筹划方法控制税收成本,实现经营效益的可持续增长。另外,高新技术企业不仅在财务部门人员中进行税收筹划知识和技能的培养,而应覆盖高新技术企业各业务部门、各层级人员,保障各级人员参与税收筹划目标制定和实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信息平台
高新技术企业应引进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等科学信息技术构建统一的税务管理信息平台,将科学信息技术合理运用到税收筹划工作中,能够提高高新技术企业信息传递效率,增强税收筹划人员获取各项目部门、各层级税务信息的能力。为此,高新技术企业应加强内部计算机软件和硬件建设,加强对专业税收筹划人员对大数据技术、云计算技术的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同时,高新技术企业应在各部门中建立税务管理信息传递与交流机制,增强高新技术企业各部门税务管理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搭建科学且高效的税务管理信息系统,不仅能提升信息传递效率,而且能够为高新技术企业调整税收筹划方案以及长期战略规划和短期经营策略的调整提供更真实、有效的决策信息。高新技术企业应将税收筹划流程软件化,提升各部门税收筹划效率,从而全面监督、控制高新技术企业各部门的会计信息。另外,高新技术企业搭建税收管理信息平台能够及时发现各部门的税收风险,进而为税收筹划目标和内容的反馈调整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三)加大税收风险防控
高新技术企业应注重建立全方位的税收风险防御机制,为完善税收筹划方案和实现税收筹划目标建立有效保障。高新技术企业应充分调查分析各部门税收管理活动中的问题,促进各部门风险防控意识,搭建及时、动态、开放的税收风险防控体系。高新技术企业应构建能够覆盖全部部门和人员的事前、事中及事后的税收风险防控机制,最大限度地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整体税收风险抵抗能力。高新技术企业通过事前的风险防御机制对各部门有可能出现的税收风险进行合理估计与预判,提高税收筹划制度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四)加强对税收政策的认识
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应建立在对税收政策认识和充分利用的基础上,要加强对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掌握,了解合理避税的方法。因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人员应密切关注可以进行减税的领域,熟练了解各项税率,并及时关注我国税收政策变化,提高税收筹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另外,税收筹划人员可以在全面掌握国内外高新技术行业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预测税收政策的变化趋势,从而最大限度地帮助高新技术企业控制税务成本。高新技术企业只有准确把握高新技术行业的税收政策变化,才能在行业竞争者中建立优势地位,实现各项研发项目长周期资金的需要,发挥研发优势。
(五)健全监督制度
监督制度的建立健全是保证高新技术企业实现税收筹划目标的关键因素,而目前针对各项目部门、各流程的税收筹划行为的监督评价不够深入,高新技术企业亟须建立全面的对各部门的税收筹划活动的监督评价机制,实现对不规范的税收筹划行为的全面监管。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监督制度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税收筹划目标以及内容。高新技术企业为实现高效的税收筹划必须应加强监督与评价,促进企业整体税收管理活动的规范性。高新技术企业建立税收筹划规范流程,使各部门执行税收筹划目标的过程都能得到有效约束,并要对违反税收管理制度的行为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和奖惩条件。
四、结语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加强税收筹划工作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企业利润,保障研发项目资金需要具有重要作用。同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体系的完善涉及到财务管理活动中的方方面面,提升了高新技术企业对各部门经营管理活动的控制能力,有助于实现财务管理目标。高新技术企业在税收筹划中存在科学理念认识不足,信息平台不完善等问题,对此本文认为高新技术企业应强化科学税收筹划理念,引进科学信息技术搭建税收管理信息平台,并建立税收风险防控机制全面控制税收筹划流程。同时高新技术企业应增强税收筹划人员对税收政策的认识,把握税收优惠点,掌握税收政策变化,切实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效果,减少高新技术企业成本支出,提升整体利润获取能力。最后高新技术企业应建立监督评价机制,提升税收筹划流程的规范性。
参考文献
[1]仝书峰.基于财务管理视角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研究[D].西南财经大学,2012.
[2]李玉玲.基于财务管理视角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7(15):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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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特点
所谓高新技术企业主要是指进行各类高新技术研究、生产以及开发的经济实体,具体而言,高新技术企业是连续开发与研究高端技术的一种转化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各种经营活动。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高新技术企业是知识密集型企业
一般而言,高新技术企业所开展的各种活动均属于智力活动型,往往对人才需求量比较大,需要人才利用技能以及知识推动企业的发展,促进生产经营的有序性。在高新技术企业中所生产研究的产品均具有一定的附加值以及技术含量,所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高水平、高素养、高能力的人才加入。
(二)高新技术企业是竞争激烈型企业
在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过程之中只有具备高收益性才能够促进自身的发展,现如今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高新技术行业竞争激烈,尤其是人才方面竞争激烈,只有具备高素质与高技能人员才能给高新技术企业带来新的产品,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具备竞争激烈性。
(三)高新技术企业是高风险、高投资、高收入企业
从本质上而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产品开发上具有不确定性,并且产品成功的概率非常小,需要不断进行研究与实验,会花费大量的资金与成本。此外,高新技术企业所开发与研究的产品具有非常短的生命周期,并且具备比较高的附加值,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带给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动力,实现跨越式发展,所以高新技术企业具备高风险、高投资、高收入的基本特点。
(四)高新技术企业是市场创造性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所研发出的产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并且依据产品的基本特性以及创新性在市场中可以占据相应的比例与份额,并且也会获得高额的利润。原本比较小型的高新技术企业能够实现在短时间内完成大型高新技术企业的转变。
二、现阶段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之中所存在的问题
(一)高新技术企业缺乏税收法制
从目前我国税收现状分析,税收环境问题成为了制约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活动有序开展的主要因素之一。比如,现阶段为了大力扶植高新技术产业,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实施免税期的税收政策,该政策具有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产业,往往需要长期投资,所以国家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开展的免税期政策并无法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发展,反而会导致高新技术产业无法针对自己发展现状,无法开展合理的税务筹划政策。
(二)高新技术企业财税核算环节过于薄弱
从整体角度分析,高新技术企业财税核算环节比较薄弱,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财税管理人员基本素养欠缺,无法对企业的财务信息进行准确核算,导致高新技术企业财税问题面临非常大的风险;其二是高新技术企业缺乏完善的财税核算内部控制体系,无法进行合理税收筹划,无法有效规避风险。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过程中会面临比较大的财税核算业务,也会涉及到退税、申请减税等问题,因此需要高新技术企业针对税务进行规划。
(三)高新技术企业缺乏税务筹划意识
现如今我国税收征收政策中有部分内容是针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开展的,尤其是部分营业税政策、所得税政策以及增值税政策,我国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在对税务筹划工作中缺乏筹划意识,往往将过多的精力放在手续审核或者企业融资方面,并且利用税务筹划空间聘请相关税务顾问针对性的进行税务筹划,从而无法享受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所提出的各项优惠政策,也无法为企业的财税核算带来良好的发展前景。除此之外,部分高新技术企业在组织机构调整之后便开展税务筹划工作,但是却忽略了组织机构调整之前的税务筹划工作。
(四)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水平过低
之所以导致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水平过低的原因包括两点:其一,从财务角度分析,税务筹划是一项涉及到企业全面发展的专业性活动,如果无法全面掌握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那么则无法保证税务筹划的全面性与准确性。高新技术企业所经营内容比较复杂,越来越多的企业管理者将大量的时间以及精力花费到企业经营状况之上,导致对税务筹划认识程度过浅。其二,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之中,由于缺乏具备专业知识的税务筹划人员,所以企业在税务筹划活动中所开展的力度有限,严重消弱了高新技术企业在市场之中的竞争力,减少高新技术产业的经济效益。
(五)高新技术企业缺乏财务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作为税务筹划的关键内容对企业的发展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是从当前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现状分析,其财务管理呈现出混乱性。首先,高新技术企业财务管理存在不规范现象,比如会计处理流程不规范,会计处理不够正确等,这一系列的问题会导致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活动难以开展。其次,与其它企业相比较,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会导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设计到涉税业务,只有高素质、高技能会计人才才能正确处理涉税业务,才能开展合理的税务筹划活动,如果财务会计人员素质欠缺,无法进行正确财务核算,则无法合理实施税务筹划。除此之外,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核算控制体系不够健全,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财务风险的出现。
(六)高新技术企业并购重组时容易出现漏洞
近几年高新技术企业所开展的并合分立对企业自身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并且国家也颁布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企业实施并合分立,但是从现阶段分析,高新技术企业在开展资产重组或者并合分立的时候能够产生非常大的筹划空间,但是却没有开展纳税筹划工作,部分高新技术企业仅仅对并合分立或者资产重组对企业财务所造成的影响进行重视,但是却忽略了并合分立或者资产重组对企业税务所造成的影响,无法利用国家税收政策为企业税务筹划提供发展空间。
三、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的几种方式探究
(一)积极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减少纳税所得额
其一,合理列支工资等费用,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制定比较完善、规范的薪金制度,并且要对实际所发放的工资、薪金采取代扣代缴的业务,还要对企业所发放的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计入研究开发费用之中,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企业需要建立明细账并进行单独核算,让职工培训费用进行全额扣除。其二,对于研究开发的费用需要进行专账管理[5]。其中企业必须要对研究开发费用实施专账管理,并且要对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金额进行分析,在进行汇算之后向上级部门进行申报。另外企业还要利用加速折旧所得到的优势与好处,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方法,这样不仅可以增加税前扣除费用,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并且能够提前收回资金。
(二)人员录用和人工费用的纳税筹划
在严格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得知,高新技术企业在对人员进行录用的时候,需要结合自身企业的发展特点,并且要针对性的开展分析,比如像哪类岗位比较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录用人员的培训成本、工薪问题以及劳动生产率之间存在哪些差异,相关单位要积极做好劳动合同的签署工作。除此之外,在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需要积极摒弃计税工资制度,可以将比较合理的工资在进行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这种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职工工薪所得税的重复性,并且能够减少纳税筹划的风险。但是值得注意的一点是企业在将工资薪金在所得税之前进行扣除的时候,需要对同行业正常工资水平进行分析与考虑,避免产生不合理商业目的的税收费,导致整个税务机关需要按照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整,致使整个后果不容乐观。
(三)积极利用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实施纳税筹划
从整体角度分析,高新技术企业资金支出有80%以上是应用到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新产品的研发之中。在依据税法规定得知,企业在积极开发新工艺、新产品的时候所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如果没有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到当期损益,在严格按照据实扣除的相关内容中,需要根据研发费用的50%进行加计扣除。对于形成无形资产的,需要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进行分摊。因此,企业在积极开发新技术、新产品的时候的支出需要与企业的其它支出进行划分界限,实施单独核算,这样一来才能进一步实现加计扣除。
(四)广告业务宣传费用的纳税筹划
在根据新企业所得税税法条例中得知,广告费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按照15%的比例进行扣除,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外国企业不能对广告费用进行无条件进行扣除。另外,对于业务宣传费用以及广告费用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已经超过扣除的部分积极转移到以后年度进行扣除,所以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可以不用再去考虑委托广告公司所制定的广告宣传途径,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在进行纳税的时候符合相关的广告费用,并且要支出凭证,据实在税前列支。
(五)业务招待费的纳税筹划
业务招待费用同样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关键内容,是是是纳税筹划的重点因素,企业在实施纳税筹划的时候,需要对会务费用、差旅费用与业务招待费用进行区别。其中业务招待费用主要是指纳税人为业务以及经营支付相应的酬劳费用。另外企业在对业务招待费用进行核算的时候,避免将会议费用、差旅费用纳入其中。近几年,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在对业务招待费用进行纳税筹划的时候,需要注意两方面,其一是对业务招待费用进行记录,其二是要将业务招待费用积极纳入到费用列支的限度之中。
(六)延期纳税
延期纳税的方法主要包括两种,一是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要将实现的利润积极准入到低税负的子公司内,并且不予进行分配,此外还要积极降低母公司纳税所得额,从而实现延期纳税的基本母的。二是在预缴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需要按照纳税期限的实际数进行预缴。其中对于缴税困难的,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金额的四分之一,如果预缴方法确定,那么则无法进行随意修改,纳税人可以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利润实际情况进行预测,如果预测今年的效益要优于去年,那么可以按照去年所得额的比例进行缴纳。
四、结束语
自我国社会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以来,企业逐渐成为了推动社会经济的关键因素,而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与普通企业呈现出区别与不同,对构建和谐社会、稳定社会、繁荣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其中,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是关系到自身发展的关键因素,是实现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发展的基础载体,但是由于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高新技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会呈现出诸多弊端,针对于此,笔者结合对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的理解与认识,从税务环节出发,对税务筹划中的弊端与不足进行探究,提出六点建议,实现高新技术企业经济利益的有效化与最大化。
参考文献:
[1]曹之庚.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策略探析[J].现代商业,2011,21:267+266
[2]杨坤.新税制下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探讨[J].财会通讯,2011,29:134-135
[3]李莎,白成春.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的实践分析[J].中国电力教育,2011,33:105-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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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税收体制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税收筹划的空间
就目前而言,我国的税收制度还不太成熟,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我国的税法规定上面的一些税法细则还有很多不详尽缺点,无法在税收的各方面做到面面俱到,因此我国税收机制的不完善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税务筹划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3.多样的会计处理方法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提供了技术支持
整体来看,我国的会计政策可分为强制性的会计政策和可选择的会计政策,其中强制性会计政策有会计年度的划分以及企业记账本位币的选择;可选择的会计政策包含了一些折旧核算方法等等。企业可以通过可选择的会计政策来进行企业的税务筹划,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以及行业的现状来进行节税的最优会计政策选择。
4.高新技术企业的逐利性为税收筹划提供契机
企业都是趋利性的组织,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自身的风险收益特点,与一般的企业相比,风险比较大,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者一般风险偏好者居多,所以说高新技术企业会更加关注企业的税收政策给企业带来的一定影响。他们常常为了企业的更多财富而对企业的税收进行筹划,由于国家对这类企业的支持力度比较大,所以他们往往会利用各种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税务筹划,从而为企业获得很多的税收收益,从而提高企业的利润。
二、高新技术纳税筹划应该注意的问题
1.加强企业日常财务核算
企业的日常财务核算是企业正常的经营状态。企业首先就要做到的就是企业自身财务核算机制的健全管理。正确进行会计项目的日常核算,对于企业的研发费用的管理,要进行专业化的管理,并对研发费用进行合理分摊。同时,正确处理会计准则与税法上面对开发费用的不同规定,合理合理划分经营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遵守国家法律规定,剔除各种允许的加计加计扣除的费用,完善企业的财务核算。
2.严格把控税收筹划风险
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比较大,企业要尽可能的进行纳税筹划来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纳税筹划是比较系统而全面的工作,企业在节税的同时也有很大的风险因素,所以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要提高自身的警觉性,对于企业的税收筹划要有一定的风险意识,加大企业财务人员的纳税筹划意识,规范企业的内控体系,规范企业的纳税管理机制,从而降低企业的纳税风险,促进企业的良性持续发展。
3.加强企业与税务部门的交流沟通
企业和税务部门的信息很多情况下不对称,企业的税收优惠的取得依赖于税务部门的审批,所以企业的一些工作人员要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交流,仔细研读税务部门的优惠政策,及时掌握这些税收优惠信息,及时的调整企业的税收筹划方案,从而为企业更好的纳税筹划贡献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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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后,企业在充分享受国家给予的所得税政策之前,需要对其进行详细备案,填写研发费用的具体明细等信息。若是在企业认定之后忽略了备案工作,就会出现享受不到国家给予的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风险。
(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审核不合格
企业在获取到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证以后,时隔三年就需要进行一次复审,依据复审需求来提供资料。若是所提供的资料不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要求,就需要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资格证给取消掉,进而出现补缴税款的风险。
(三)财务处理的不规范
1.会计核算方面不够规范,没有建立研发支出账户。高新技术企业对科研项目进行研究时所花费的项目,是需要构建一个单独的研发支出科目,来进行单独核算,并且把开发支出与研究支出这两方面进行分别核算,应该给予一些资本化与费用化的研究资金。若是企业利用下设研发支出或是管理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就无法准确对费用化、资本化的金额进行划分,依据我国扣除管理方法中有关规定,未建立专账管理费用,在费用归集方面不准确,致使其无法享受所得税优惠,进而存在涉税风险。
2.高新技术服务销售的收入并未进行单独核算。高新技术企业对高新技术产品要求收入单独核算,若是与其他非高新技术产品销售收入不能有效分开,这对于资格审查以及认定有巨大影响,进而出现涉税风险。
3.研发费用未依据项目标准来进行准确归集。高新技术企业在含有多个研发项目时,若是把其他项目费用分给创新性项目,这就致使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项目的费用有所增加,提高了加计扣除的基数,进而出现涉税风险。
(四)过分追求认定指标
1.在研发人员在确认方面不够准确。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发展条件就是企业研发人员的确定,企业从事研发或是有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因为企业中从事研发方面的工作人员较少,这便充分反映出了学历证明以及工资薪金等不够全面,造成科研人员在进行确认时也不够充分,此种现象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在复审过程中极为不利,会存在一定涉税风险。因此需要加大对研发人员的确认程度,才会有效的控制涉税风险发生。
2.研发费用的占比不够合理。高新技术企业关键条件之二就是企业的研发费用,企业在不断进行研发工作中,研发费用一定要符合企业的费用总额在销售总额中的比例,依据企业的销售收入额度来对其占比进行确定,销售额越高所占据的比例越小。诸多企业为了满足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将一些不是高新技术产品获取的成本费用也尽量的放在研发费用中,基于此来扩增研发费用的归集范围,进而影响研发期间的费用归集,进而出现涉
税风险。
3.在高新技术产品的销售在确认上不够合理。高新技术企业关键条件之三就是对于高新技术服务收入以及技术性收入需要在企业总额的百分之六十以上。一些企业为了获取客户信任,进而赢得市场主体地位,时常会出现夸大企业规模,虚报高新技术服务收入,进而出现涉税风险。
三、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涉税风险的管理力度
(一)加强项目预算管理
项目预算在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至关重要,其中包含了具体项目的支出预算、项目开发期、年度计划支出预算以及项目支出总预算等。强化预算管理,对企业中的预算开支与实际开支之间的差距进行充分分析,这样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在年度研发费用进行核查工作是十分有利的,确认其研发费用是否依据加计扣除的方式来开展抵税。对高新技术企业加强项目预算管理具有不可或缺的地位,因为企业若想保障长远发展,项目的预算进行全面管理是可以保障项目获取利益最大化的基础,同样也是企业规避涉税风险的前提,基于此才会有效的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的经济市场中的核心竞争力。
(二)健全企业内控制度
通过对高素质、高专业的税务人才组建一个高效率的人才团队,来对企业的税务进行处理;构建健全的税务风险管理制度,有效的对信息进行实时了解,进而掌握我国政策方向,同时还要与税务机关保持良好的交流;增加核算的?嗜烦潭龋?与研发部门进行及时沟通,尤其是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进而对其差异进行适当调整;强化企业内部审计以及核查力度,对企业的涉税风险进行严格控制。总之,我国出台的具有针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这对于我国科技发展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因此加大对其管理力度,是确保高新技术企业全面长久发展的基础,提供了良好的前提条件,只有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水
平与效率不断提高,才会有效的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涉税风险降低。
(三)强化立项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项目是具有一定创新性的,是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的前提,所以务必要对立项管理进行强化处理,进而有效防止随意立项的情况出现。第一,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对自己的研发项目进行全面论证,验证其是否具有可行性,进而制定项目计划书;第二,专门的技术评测部门对其创新性进行充分评估有分析,对其进行深层考察,判定其是否为企业研发作出一定贡献;第三,确保企业的研发项目是具有创新性能的,进而降低与财务部门的理解发生冲突几率,防止一些不必要的损失发生。
(四)规范会计核算方法
单独设立一个研发支出账户,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进行专账核算,对其费用进行准确归集;独自对产品销售收入进行核算。新技术服务销售收入与别的销售收入进行分开处理,这对于复审或是认定是比较便利,基于此来满足我国企业所得税管理规定。只有对会计核算的方法加强规范管理,才会确保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处于一个正常的状态,以此来有效的规避高新技术企业中出现涉税风险,由于涉税风险会给企业发展带来巨大影响,因此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的方法进行加强管理是至关重要的,它是提高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
(五)加强备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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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技术企业界定标准
高新技术企业是从事一种或多种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及其生产的经济实体。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优惠待遇。根据国科发火字〔2008)172号文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的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4.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l)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二、高新技术企业初创期的特点及税收筹划的目标
高新技术企业的初创期是企业将自己的构想或技术转化为具体产品的时期,是企业进入市场、开拓市场的初级阶段。这个时期企业的特点是一方面新产品能否得到社会的认可具有较高的不确定性,企业面临较大的经营风险;另一方面将研究开发的成果商业化,需要有大量的资金投入,企业处于高投入、低收益,现金流一般为负值的财务状态,此时企业的首要目标是生存,相应的财务目标就是节约资金。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在初创期税务筹划的目标就是通过合理安排减轻税负,缓解高投入带来的资金紧张问题,以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高新技术企业初创期税务筹划的具体应用
企业作为一个经济实体,其创立的目的是在满足某种市场需求的基础上实现自身的生存与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初创期的税务筹划应结合企业自身的具体情况,基于企业长远发展的全局观念,站在企业整体利益上精心筹划,并综合考虑企业的税负,才能达到有利于企业持续发展的目的。因此,如何选择适当的投资地点、投资行业、如何选择合理的投资规模、组织形式,如何筹集创业初期所需的大量资金,是初创期企业必须认真考虑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税务筹划在投资地点选择中的应用
我国为了鼓励某一行业、产业、地区的经济发展,往往采用不同的税收优惠办法。通过把握不同区域的税收差别待遇,可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如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规定,对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再者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项目的,地属西部大开发地区的企业,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对本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可以减征或免征。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综合考虑现行税收政策,结合行业发展特点,选择较低税负的地区进行投资。
(二)税务筹划在投资行业选择中的应用
不同国家、地区的税法会体现出对某些行业的税收优惠倾斜政策,这使得企业创建时进行投资行业的税务筹划具有现实意义。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和环境保护与节能、支持安全生产等。企业要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就应在投资的行业方向上选择技术创新、节能、节水、环保、农业开发等领域的项目。因此在投资地点一致的情况下,要选择有发展前景且税负相对较轻的行业投资。
(三)税务筹划在投资规模选择中的应用
新《企业所得税法》除了规定一档基准税率(25%)外,还规定了三档优惠税率,分别为10%、15%和20%(除直接减免税额外),企业应尽可能创造条件以满足优惠税率的标准。比如对于享有优惠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条例》界定了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小型微利企业分为小型微利工业企业和小型微利其他企业。前者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三个条件;后者同时满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三个条件。在实际操作中,如果计划创建享有优惠税率的小型微利企业,在设立时首先需认真规划企业的规模和人数,规模较大时,可考虑分立为两个独立的纳税企业,其次要关注年应税所得额,当应税所得额处于临界点时,需采用推迟收入实现、加大扣除等方法,降低适用税率。在实际操作中,高新技术企业在创建之初,选择筹建大企业还是筹建小型微利企业,应权衡利弊得失、综合考虑,切忌不顾企业的发展,为“节税”而“节税”,忽略了企业价值最大化的财务目标。
(四)税务筹划在组织形式选择中的应用
不同组织形式适用不同的税收政策,进而影响到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投资者在投资设立时可以选择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种组织形式。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在税收缴纳环节,不只是缴纳企业所得税,还应将税后利润采用“分红“形式再分配,再分配时,投资者还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合伙制企业或独资企业则不交企业所得税,而只是在分红人分得利润收益后,缴纳个人所得税,从节税”角度,后者组织形式当然更为有利。但对于规模较小的初创期高新技术企业来说,选择公司企业则更有利些,原因有三:第一,国家的一些政策优惠都是针对公司企业的。若选择合伙企业,则享受不到这些优惠条件。第二,高新技术企业以人力资本为主,员工报酬相对较高,业主个人所得也不例外,而国家并未对此给与任何优惠政策,因此,若选合伙企业,反会加重税负。第三,高新技术企业属高风险行业,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和较短的生命周期,因此,在这样的高风险领域采用承担无限责任的合伙制,无疑会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和不稳定性。因此,企业在初创期,应结合企业规模和发展要求,从管理角度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组织形式。
(五)税务筹划在筹资方式选择中的应用
企业在初创期资金的需求量较大,因此,选择合理的筹资方式是该时期企业的一项重大任务。不同的筹资方式形成不同的资本结构,进而影响企业的税负水平,从纳税角度讲,要讲究纳税成本税后收益。因此,企业在选择筹资方式时应充分利用税收挡板效应,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以获取相应的税收收益。
高新技术企业初创期常见的筹资渠道有:财政资金、金融机构贷款、企业自我积累、企业之间拆借等多种方式。这些筹资方式无论采用哪一种或几种并用,都能满足企业的资金需求。但从税务筹划角度看,应采取权益筹资方式。这是因为一方面初创期债权人出借资本要以较高的风险溢价为前提条件,筹资成本过高,企业发生财务危机的风险很大;另一方面初创期企业一般没有或只有很少的应税收益,利用负债经营不会给企业带来节税效应。在实际操作中,高新技术企业也可考虑申请政府科技型扶持基金和政策性贷款,充分利用贷款利息减轻税收负担。比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政府专项基金。它作为政府对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的资助手段,以贷款贴息、无偿资助和资金投入等方式,通过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培育和扶持科技型企业。
当然,企业财务管理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初创期只是高新技术企业税务筹划应用的关键时期,高新技术企业还必须立足全局进行税务筹划,不能只着眼于节税,更不能仅仅局限于某个税种,某个时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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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充分利用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在不同时期有不同条款,主要有免征、不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例如对软件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对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的维护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不征收增值税。可见,软件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同时收取软件安装费、维护费等,增值税实际税负为3%,若将维护费、培训费等在软件产品交付使用后按期或按次收取,则不需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有的不征收增值税。可见对受托开发软件的行为,著作权归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有的不需缴纳增值税。高新技术企业要熟知税收优惠政策的适应范围和适用时限,结合本单位的情况,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务筹划方法
(一)相对于独资与合伙,高新技术企业适合选择公司制高新技术企业的组织形式有三种: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合伙企业的投资者将全部生产经营所得按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各自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缴纳个人所的税;公司制企业既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又要为投资者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从税务筹划的角度,高新技术企业适合选择公司制企业,原因如下:一是我国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制定的产业优惠和区域优惠政策,只适用于公司制企业,如果选择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将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二是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主要表现为人力资本,投资者获得的收益较高,如果选择个人独资或合伙形式,投资者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采用公司制投资者获得的股息、红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公司制企业的整体税负相对较低。三是高新技术企业属于高风险行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高新技术企业的生命周期较短,采用独资或合伙形式,需要承担无限责任,无疑增加了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
(二)尽快申报自主知识产权,力争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享受产业优惠的前提是被认定为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符合税法规定的其他条件。为此企业需从以下方面努力:一是尽快申报自主知识产权,如果申报自主研发的知识产权短期内无法完成,可以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独占许可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二是企业应投资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具体包括电子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技术、航空航天技术、新材料技术、高技术服务业、新能源及节能技术、资源与环境技术、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8个领域。三是增加研发费用投入,提高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比重,使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的比例,使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规定的比例。四是通过社会招聘或自主培养的方式,拥有一批高学历、高水平的科研团队,使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
(三)投资国家政策引导的方向,获得税收抵免效应企业所得税法中制定了诸多产业优惠和区域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在选择投资的领域、产品、设备、地区时,应结合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考虑。一是企业应投资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力争享受15%的优惠税率;二是投资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三是投资设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区域和产业的双重优惠政策,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优惠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多渠道筹集资金,规避资本弱化条款 一是在创建期,由于企业经营风险较大、自身信誉尚未建立,很难获得商业贷款,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申请政府科技型扶持基金和政策性贷款,减轻资金压力。创新基金支持的重点是处于产业化初期、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风险较大、商业性资金进入尚不具备条件、最需要由政府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因此,高新技术企业应当积极申请。二是高新技术企业利用债权性融资,应规避资本弱化条款。高新技术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2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由于我国的资本弱化条款主要是针对关联方的债权性融资行为,高新技术企业在接受关联方债权与股权性投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时,可以考虑从非关联方获得借款。此外,由于债权性融资财务风险较大,企业不能偿还到期债务可能面临破产风险,企业应控制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三是对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争取获得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税法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高新技术企业若能获得创业投资,亦可获得投资抵税的利益。
(五)利用税前扣除项目,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如下:
第一,合理列支工资、薪金等费用。为了使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合理,享受相关的优惠,应注意:一是应制定较为规范的、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工薪的调整要有序进行,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二是企业发放的研发人员工资、薪金以及提取的研发人员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应计入研究开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三是软件生产企业发生的职工培训费用,应设明细账单独核算,享受软件生产企业职工培训费全额扣除的优惠。
第二,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优惠。一是必须对研究开发费用实行专账管理。企业应准确归集填写年度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金额,并于年度汇算清缴所得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规定的材料。二是对企业委托给外单位进行开发的研发费用,企业应要求受托方提供该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由委托方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对企业共同合作开发的项目,由合作各方就各自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按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三是利用加速折旧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高新技术企业使用的固定资产,如果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或者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加速折旧方法。加速折旧法和直线法相比,可以增加当年税前扣除费用,提前收回投资,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利用折旧政策进行筹划,应把握两点:若企业设在经济特区或上海浦东新区,正在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适合采用直线法折旧;若企业在正常纳税期内,适合采用加速折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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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现状
我国现行所得税政策的优惠方式单一,基本上局限于税额的定期减免和优惠税率,要真正享受这些优惠,其前提是企业必须有利润,利润越多,优惠越多,这就体现在对有利润企业的事后扶持,对亏损和微利企业则起不到任何鼓励作用。例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收政策的规定》指出“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新办高新技术企业,自投产年度起免征所得税两年。”这条优惠政策所起的实际效果是由高新技术企业前几年的盈利情况所决定的。而通过分析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特点可以知道,其投入产出在时间上具有不一致性,研究与开发项目的投入是及时发生的,而成果转化的产出却是滞后的,即使转化成功,其收益也是随着生产经营逐渐在将来释放,与前期的高额投人有一个较长的时间间隔。因此,大多数高新技术企业在成立至营业的两年内没有所得直至亏损,不能享受这条优惠政策,而高新技术产品一但商品化后,由于其高额利润,企业的税负水平较高,可见,如何在现行税制下充分利用优惠政策,合理安排经营策略,是高新技术企业思考的问题。其次,由于高新技术企业属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企业,科技产品成本结构中直接材料所占比例不断下降,间接费用的比例不断增加,大量的研究开发费用、技术转让费用等无形资产的支出往往大于有形资产的投入,此外购入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计价、摊销等会计处理方式的选择,也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有影响,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企业已注意到这个问题。
1企业自身筹划目的不明确
企业所得税是国家对企业所创造的经营成果的部分无偿占有,它的征收客观上减少了企业可以自由支配的财富。由于企业所得税是直接税,具有不易转嫁的特点,所以企业认为只要有利润就要缴纳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国家“免二减三”的优惠政策后,很少有企业进行其他的所得税筹划,来合法避免企业现金流出。合法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不是偷税、逃税,而是更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为国家形成长期税源。目前,我国的高新技术企业多为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中小企业在发展中普遍面临的瓶颈,企业刚刚起步,信誉商誉尚未建立,同时高新技术产品一般具有高风险、高投资、高回报的特性,而在企业融资过程中,投资方往往更注重高风险性。由此可见,若企业自身进行所得税筹划目的明确,在企业内部建立专业所得税筹划队伍,将为企业避免资金外流,更有利于企业快速、长远发展。
2忽视企业内、外部涉税条件建设
税收法规的复杂性,国家税收政策的动态性,要求企业有专门的机构、专业的人员来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工作。高新技术企业以其特殊性更注重研发机构以及新产品的销售,产品的高回报、高附加值和其固定资产在其资产结构中所占的比例常常忽视企业内、外部涉税条件建设。内部条件建设是指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来进行筹划工作,还是由企业设立专门的机构、聘请合格的人员来进行筹划工作。从人员素质上讲,从事筹划工作的专业人员不仅要精通税法、财务会计法规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而且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在充分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自身的判断能力,为企业出具筹划方案或提出筹划建议。从机构设置上讲,当企业的规模达到了一定程度,经营范围比较广泛,经济业务比较复杂,需要进行的税收筹划工作又相当繁多时,就要求企业设立有关的部门机构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税收优惠是国家税制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政府为达到一定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目的对纳税人实行的税收鼓励。税收优惠对税收筹划潜力的影响表现为:优惠政策范围越广、差别越大、方式越多、内容越丰富,则纳税人筹划的活动空间越大。首先,在外部条件建设中,当纳税人处于不同的主体地位、不同经济性质或是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条件下,税法规定有相应不同的偏重和待遇时,不同企业可以利用税收内容的差异来进行所得税筹划,特别是当关联企业的税负轻重不同时,关联企业就可以以税负作为利润转移的导向,达到筹划的目的。其次,目前我国的会计政策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强制性的会计政策,如会计期间的划分、记账本位币等;另一类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企业根据有关制度的要求在制度范围内可以进行具体会计政策的选择,如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核算方法等。这些可以选择的会计政策为所得税筹划提供了可以执行的空间,为企业在这些框架和各项规则中“自由流动”创造了机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和税收的相关法规在权衡的前提下,选择能够节税的最优会计政策。最后,涉税零风险是指纳税人账目清楚,纳税申报正确,缴纳税款及时、足额,不会受到任何关于税收方面的处罚,即在税收方面没有任何风险,或风险极小到可以忽略不计的一种状态。在涉税零风险状态下,纳税人虽然不能直接减轻税收负担,但却能避免某些利益损失的发生,亦即间接地获取了一定经济利益,从长远而言,赢得政府信誉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
二、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问题分析
1高新技术企业对所得税筹划主观认识不足
法律对权利的规定是实施权利的前提,美国著名的法官汉德曾指出:人们通过安排自己的活动来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是无可厚非的。任何人都无须超过法律的规定来承担税负。税收不是靠自愿捐献,而是靠强制课征,不能以道德的名义来要求税收。根据我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我国纳税人及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权利:延期申报权、延期纳税权、依法申请减税、免税权、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委托税务权、要求承担赔偿责任权、索取收据或清单权、保密权、申请复议和提讼权等。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对其资产、收益的正当维护,是对经济利益追求的一种本能,只要没有超越纳税人权利的范围,就属于其正当的经济权利。因此,税收筹划是纳税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纳税人对社会赋予其权利的具体运用,纳税人在法律容许或不违反税法的前提条件下,有从事经济活动、获取收益的权利;有选择生存与发展的权利。税收筹划所取得的收益应属合法收益,这是高新技术企业开展所得税筹划的基本前提。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不仅考虑到合法性,还应兼顾到整体性,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应从全局出发,把所有经济活动作为一个密切联系的整体来考虑。当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同其他税种的筹划产生矛盾,或者与别的经营活动的目标发生冲突时,应当在企业的整体目标下进行协调,获得一致。当前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筹划缺乏树立长远的战略筹划意识,只重当期的好处,未能兼顾未来的利益,也就无法实现最优的配比,当当前筹划和长远筹划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应当全面考虑,综合衡量,使得企业所有活动服从实现企业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标,不能一叶障目,片面追求暂时的所得税负担的最小化。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还要认识到面临的风险。
2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在理财活动中忽视所得税的纳税筹划
高新技术企业的财务管理是指企业对资金筹集、投资和分配的规划安排,其主要内容是对投资决策、筹资决策、利润分配决策等财务决策的筹划。在这一系列决策中无一不受到税收的影响。从根本上讲,税收筹划应归结于企业财务管理的范畴,它的目标是由企业财务管理目标决定,一切选择和安排都围绕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来进行。因此,筹划方案都必须考虑是否满足企业财务管理目标的实现,要遵循成本效率原则和资金的时间价值,任何偏离财务管理目标的涉税筹划方案都是没有意义的。首先,从每一个所得税筹划的方案来看,都必须经历有关涉税事项筹划目标的确定、税收法律法规情报的收集、筹划方案的设计、对收益成本的审核等多个阶段,任何一个阶段都离不开财务决策手段的运用。通过财务决策,才可以充分进行筹划的可行性分析、收益预测和成本认定。其次,涉税筹划方案的实施必须得到有效的财务控制。筹划方案由于涉及的经营时间较长,在运用筹划策略的过程中,必须对设计的筹划方案进行追踪考核和预测,适时对筹划方案作出调整。总之,资金、成本和利润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三大要素,而企业涉税筹划正是为了实现这三者的最佳利益,所得税是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第一大税,合理筹划所得税是企业财务管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其财务管理水平。
3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技术处理手段欠缺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中重要的一环,也是需要专业技术的工作。企业所得税涉及企业的现金流出、经营管理等诸多方面,尤其要求从事企业所得税筹划的会计人员具备专业的技术水平,目前我国的会计政策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强制性的会计政策,如会计期间的划分,记账本位币等;另一类是可选择的会计政策,企业根据有关制度的要求在制度范围内可以进行具体会计政策的选择,如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的核算方法等。在企业进行资金筹集、投资和分配的规划活动中,投资决策、融资决策、利润分配决策等财务决策的筹划同样涉及所得税筹划。这些会计处理手段、财务活动中对涉税的以及对相关税法的掌握均要求会计从业人员不仅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更要具备实际的技术操作经验,在税法及有关规章制度的范围内进行合法操作,在这些框架和各项规则中“自由流动”,同时还要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选择能够节税的最优会计政策。目前,高新技术企业在上述的技术处理方面手段还比较欠缺。
三、我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合法对策原则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是企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手段。为实现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应有目标,具体操作时应把握以下几项原则:
1合法性原则
高新技术企业进行所得税筹划时,必须严格遵守税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偷税、逃税等行为可以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但却违背了合法性原则。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国家及纳税人征税、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税务机关作为国家的代表应当依法征税,纳税人也应依法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因此,企业只有在遵守税法及相关法规的前提下,才能采取各种方法,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
2整体性原则
企业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应从全局出发,把所有经济活动作为一个密切联系的整体来考虑。当企业所得税的筹划同其他税种的筹划产生矛盾,或者与别的经营活动的目标发生冲突时,应当在企业的整体目标下进行协调,获得一致。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也应当树立长远的战略筹划意识,既要看到当期的好处,也要照顾未来的利益,要兼顾整合当前和长远利益,使之实现最优的配比。当当前筹划和长远筹划利益发生冲突时,企业应当全面考虑,综合衡量,使得企业的所有活动服从实现企业整体经济利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目标,而不能一叶障目,片面追求暂时的所得税负担的最小化。
3风险性原则
在无风险时,企业的收益当然是越高越好,但存在风险时,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这时就不能简单地比较收益的大小,还应当考虑风险因素以及经过风险调整后的收益大小。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需要企业在自身经济行为发生之前作出适当的安排。经济环境、社会环境和企业自身状况等因素不断变化使得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具有很强的不确定性,成功率并非百分之百,同时,筹划的收益也只是一个估算值,而非绝对的数字。因此,企业在实施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时,应充分考虑筹划的风险后,再作出决策。例如,在较长的一段时间内,国家可能调整企业所得税税率,改变部分税收优惠政策,企业预期的盈利可能由于经济的波动,市场的疲软而变为亏损,或者由于经济的繁荣,而使利润剧增;此外,也可能会发生通货膨胀,而税法并未根据通货膨胀水平对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指数化调整,等等。因此,企业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要建立在充分研究科学预测我国宏观经济走向、环境行业走势等的基础上,进行充分的论证,对于筹划的风险进行理性科学的评估和考虑。
4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原则
由于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总是由特定的经济主体,在特定的时期,针对特定的国家和地区的相关企业所得税税收法律法规,在对于未来的特定预期下进行的,因此企业进行所得税税收筹划时,不能总是停留在现有的模式上,更不能僵硬地套用别人的方法,而应根据客观条件的变化,做到因人制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从而实现预期的目标。比如,我国的企业所得税采用比例税率,通过折旧期限和折旧方法的选择,企业可以获得资金时间价值上的好处,但是当企业处于盈利、亏损或税收优惠期等不同状态时,应选择的折旧期限和折旧方法是不同的。
5利用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政策的制定通常反映了政府通过税收手段实施宏观调控的意愿,是实现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作用的主要途径。由于我国目前尚处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税收立法上仍保留了大量的减免税优惠政策,这就为企业开展所得税税收筹划提供了较为广阔的空间,高新技术产业作为新兴行业,税收立法上对高新技术企业也有倾斜,对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筹划有利的优惠政策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降低税率、税收抵免、加速折旧、盈亏互抵、无形资产的确定、计量和摊销以及优惠退税等。
6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缴纳所得税的依据,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不但可以直接减少应纳税额,间接地也可以适用较低的税率,以达到双重减税效果。如企业可以使各项收入最小化,在税法允许范围和限额内,使各项可以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最大化等。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可以直接减少应纳税额,但减少应纳税所得额并不是总能符合企业价值最大化的总体目标。
7延缓纳税期限
资金具有时间价值,不同时点上的资金其价值是不相同的,而税收始终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一种现金净流出,延缓纳税期限,可以使企业享受无息贷款的利益。企业可以对收入、成本、损失、费用等项目进行调整或分摊,合理归属应税所得的所属年度,如存货计价方法的选择、折旧的计提方法的选择等。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即主要指收入实现的方式和费用确认的方法,尽量使应税收入或所得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推迟实现,即延迟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可以获得延迟纳税的利益。在同等的风险条件下,企业的纳税额越小,纳税时间越晚,企业获得的利益相对越大。
8顺应税务管理的要求
我国现行的税收征管制度有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信息、获取批准等方面的规定。如果企业按规定提供了相应的信息并依法获得了批准,就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税收返还或者退税、税前扣除等优惠,否则就必须正常纳税。企业在这方面必须留意,在核算上早作安排,避免不必要的税收支出。
四、结束语
所得税作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形式,无论其通过何种税种来筹集税收收入,结果都是减少了企业的经营成果,降低了企业的经济效率。而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经营目的则是追求收入、利润的最大化和成本、费用的最小化。企业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的收入,都需要经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环节,才能最终形成企业的收益,其从筹建、开始生产经营直至解散的各个阶段,都处于企业所得税的影响之下。因此,企业作为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必然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采取各种方法进行所得税筹划,减轻自身的税收负担。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要重视所得税筹划,进行所得税纳税筹划要有法律依据及必要分析,要贯穿其投资、筹资、经营、利润分配等各项活动中。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税收制度将会变得更加规范和透明。同时,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以及国内外具有成熟纳税筹划经验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的不断涌入,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纳税筹划提供了借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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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9
税务和财务是非常密切的,他们的联系表现在两点上,1是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的一个非常明确的体现,其工作质量可以集中体现财务管理的水平,并直接影响企业的市场战略和财务管理质量。税收的主要承担者是企业的管理者。税收是企业在贸易和生产中整个企业的收益中分出的一部分支出。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主要利用的是准确和实时性高的财务消息。因此,在这个过程中,必须适时地选择一个最优的处理方案。2是要对财务登记和税务登记情况进行合理和有效的分析,在诸多环节上进行核算。然后,利用我们的财政管理有效的进行合理避税,并规避有些财务风险。
二、财务管理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产生的影响
1、管理目标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通过税收筹划使需要缴纳的税款成为受限制的财务目标,实现企业的利润和效益最大化,减少税负的方法是提供资金保障,使税务付出零风险。所以,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工作的时候,要注意在必要时进行适当的策略调整,不仅是为了降低税收,也要保证合法和符合规定,在保持低成本投入的同时,不能为了让股东财富增加而做风险很大的事情,这样有时很可能会造成其他的成本浪费,还有要考虑税收筹划的成本,以及规划设计工作所造成的人员劳动力成本的提高,尽可能选择为企业带来更多利润的计划。
2、管理对象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所谓价值管理,说到实际操作上就是是指财务管理,具体的就是资金管理,对象是企业,特别是企业税收客体,是税收和各类行政收费的主要承担者,税收也会让他们缺乏选择性。如何缴纳营业税成为企业必须要考虑的问题,如果因自身经营原因不能及时缴纳税款,企业破坏的是自己的信誉和企业形象,在未来的发展中会处于不利地位,甚至将被依法惩处。
3、管理职能对税收筹划的影响
在企业的财务管理中,规划是非常重要的,税务筹划可以规范财务规划和完善公司战略计划。事实上,一个成功企业的正常运作和稳定发展离不开财务规划;财务规划是一个过程,它对企业税负的筹划和实施具有非常大的意义。狭义的税收计划,属于功能决策,读决策的思路进行规划,可以使企业的利益最大化。
三、基于财务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时的主要策略
1、灵活高效应用税法环境
我们的税费特点是对于纳税人而言税法很复杂,而且存在很大的差异,不同类型的企业之间的差异也很多,这样就可以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尤其是一些国有企业,这些企业的税负存在着差异和关联性,这些差异和关联性本身就可以为一个企业自己进行有效的税务规划创造了条件。还有一点是税收优惠,在不断扩大的税收优惠的条件下,纳税人获得了很大的操作空间,特别是在高科技领域,在政府的支持下,不断的获得优惠。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为所有的税收筹划工作铺平了道路。在实践过程中,必须用到一些具体的政策,比如我国国家税务局二十五号公告宣布在2014年的独资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问题解决方法。
2、灵活处理会计工作
高新技术企业如果想要不断的发展壮大,就必须加强财务管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必须与财务工作相关,但目前我国的高新企业对会计和税收管理的态度差异不小。如果都按照规定的会计规则进行会计纳税调整和管理,高新技术企业将可以更好地灵活处理财务工作计划,更好的进行税收处理。更具体地说法是,高新技术企业在灵活规划企业的负债和税收时主要表现为:判断制备所需的成本,为企业有效地进行无形资产的确认和折旧。高新技术企业在计算成本和收益时,要注意技术,研究和技术发展的成本,对不同的支出进行分类,分项核算。
3、财务管理奠定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基础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摆在企业面前,就是怎样进行科学有效的管理,为解决它,现代的财务管理的作用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从最初的打算盘记账的会计变成了在企业营销决策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的市场管理人员。在现在大型企业的利润来源,不仅是对货物的销售,而且还在控制成本和增加可用资源等方面越来越多,财务管理常常在企业中起到决策分析的作用。怎样控制税收,降低成本慢慢成为企业加强管理的一个关键点,这样可以使规划税收管理越来越具有需求。所以,在企业进行税收筹划和管理的时候一定要确保财务与会计可靠性和财务管理的科学性,并提高管理水平。企业必须建立有效的纳税筹划制度,财务会计人员要进行区域财务管理划分,让财务管理水平达到一个更高的质量和高标准的完成任务,同时要保证相关条件的信息是可靠的,这个过程,也是企业管理水平提高的过程。随着越来越多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迅速发展,他们慢慢认识到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税务筹划在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中打下一个好的根基。
结束语
综上所述,从应用的角度出发,基于企业财管中的税收筹划,加强税收控制,并在这个最低基础上避免风险的现实有着很大的意义。这样做,不但可以降低企业在纳税方面的负担,也可以提高科学的管理和增强盈利能力,在激励企业发展方面可以起到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同时,在经营管理过程中,企业的税收管理者也要结合实际情况,了解变化中的财政政策,根据税收的情况,来满足市场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的发展,促进企业发展,并提供一定的支持。(作者单位:第九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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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0
科技创新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我国也越来越重视对科技创新企业的扶持,特别是在税收上给予了科技创新型企业重大的优惠,为了促进我国科技创新企业的发展,深化落实国家创新驱动的发展战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对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2016年我国财政部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又做了一次重大调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三方联合了《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具体细化、落实近日国务院有关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调整的决定。其中,加计扣除政策是面向所有企业,无门槛和资质要求的普惠性政策。
1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税收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也称税收激励,是政府在鼓励扶持特定行业的发展给予的税收优惠措施。目前最为常见的税收优惠措施主要包括减免退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亏损结转扣除、投资抵免和延期纳税等。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和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1.1增值税优惠政策
为了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创新和发展,我国给予这些企业一定的增值税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是针对企业生产设备的购进和更新。例如对投资用于科学研究、科学实验以及教学的进口设备免征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或者将进口软件产品加工后再对外销售的,按照法定税率17%征税后,对实际增值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而且企业将退还的增值税用于研发新产品和扩大再生产的,不纳入企业应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1.2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是针对所有企业生产和经营所得征收的一种税。我国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所得税给予优惠税率。主要的政策有优惠税率、超额抵扣、加速折旧、加计扣除等。税率优惠具体是指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优惠税率纳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含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超额抵扣具体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加速折旧具体是指对于生物制药制造业等10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以及对所有行业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加计扣除具体是指对于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所产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75%,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2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税收优惠存在的问题
上述国家出台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体现了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鼓励与扶持,促进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虽然国家一再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力度,但是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仍然存在着不足之处。
2.1科技税收优惠体系不完善、不全面
截至目前,我国确实出台了许多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但是这些政策仍然不够全面、难成体系。在市场竞争中,刚起步的科技型初创企业,抗风险能力较为薄弱。同时,科技型初创企业初期需要大量的科研和人力资本投入,而目前的科技税收优惠政策对这些项目的支持力度不够。首先,在增值税方面,我国现行的增值税税收制度不利于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发展。科技型初创企业在企业初期投入购买的机器设备价格较为昂贵,况且作为固定资产入账,进项税额转出,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加重了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税收负担。并且,科技型企业向外支付的研发费用、技术咨询费、服务费等并不适用于增值税进项税扣除,不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与创新。其次,在所得税方面,科研企业机器设备的投入占科研投入的比重较大。政府允许生物制药等10个行业将其机器设备的费用进行加速折旧,并没有覆盖到所有的科技型企业。目前我国所采用的加速折旧方法有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等,并不能完全适用于研发企业机器设备的折旧。政府有必要建立一套专门适用于研发企业机器设备折旧的加速折旧制度。
2.2缺乏科技型企业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
科技型企业往往存在研发周期长、初期投资大、收益低等问题,因此科技型企业在开发过程中需要不断地融资。一项新科技的开发成功,需要持续不断的资金投入,如果企业缺少资金的支持将难以完成下阶段的开发。然而,风险投资者对科技型企业的投资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即政府给予科技型高新技术企业越是有利的税收优惠政策,就说明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扶持态度,风险投资者将投资该产业的几率较大。同时,科技型企业本身的产业特点就具有高风险性,投资者承担着较大的风险,为了鼓励投资者投入该产业,政府也应该出台相关的对投资科技型企业的税收优惠。
2.3R&D税收激励费用难归集、项目难认定
R&D税收激励是我国鼓励科技型企业的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今年两会期间总理提出将原来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从50%提升到75%,由此看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将成为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的重中之重。加计扣除政策具有普适性、高效性等特点,在科技型企业税收优惠中具有向导作用。但是,在实际贯彻和落实加计扣除政策中却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存在研发费用难以归集和研发项目认定不完善两个问题。目前,许多企业在进行研发活动中涉及多个项目,存在着“交叉费用”,这些费用在账务上难以合理地归集,这些不能合理归集的研发费用将不能享受到加计扣除的政策。然而,科技型企业的研发费用往往涉及金额较大,对于中小科技型企业来说,这将是一种损失。企业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前提是企业必须进行了研发活动,然而在现实的企业运营中,对于哪类项目活动属于研发活动,地方税务机关难以做出合理的界定。对于一些因为认定机构缺乏专业性而不能准确认定为研发费用的企业,往往会错失享受优惠政策的机会。
3高新技术企业科技税收优惠的建议
伴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不断完善,税收政策也越来越能对高新技术企业发挥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国税收政策仍然存在着税收优惠体系不完善、不全面,缺乏科技型企业风险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R&D税收激励不合理等缺陷,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完善税收优惠体系
政府应该扩大增值税税收优惠范围。目前仅有软件和集成电路的企业在企业增值税税负分别超过3%和7%的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但是高新技术领域的其他行业如生物医药、专用设备制造、航空航天及电子设备制造业等行业在享受增值税优惠政策方面受到限制,不利于科技企业的创新发展。因此,应扩大增值税税收优惠范围,促进多行业领域的创新。政府应该允许研发费用结转下期扣除,延长费用扣除时间。对于研发企业,一项研究项目的成功往往需要多年的持续研发,且前期研发费用投入巨大,当期往往不足抵扣。建议在网上申报纳税系统中明确列出“研发费用支出”项目,同时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以结转下期扣除,保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不受时间限制,充分享受优惠。政府应该提高加大研发设备折旧力度。研发设备的购置往往耗资巨大,建议对企业为创新项目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比照国外经验,第一年按投资额的50%加计扣除,对特殊设备可考虑补提折旧等。
3.2出台利于科技型企业的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
由于科技型企业其自身的产业特点,融资常常成为科技型企业发展的关键。然而风险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受到政府政策的影响。为了支持科技型企业的成长,政府应该尽快出台有利于科技型企业的风险投资税收优惠政策,从税收角度对高新技术企业加以扶持。例如:企业为投资者,对于那些将自身70%以上资产投资于高新技术项目的企业予以免税,个人作为投资者,对参与风险投资的个人从高新技术企业分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税等。政府也可以对创业型企业的损失给予财政补贴,提高创业型企业生存力,促进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科技型企业前期往往资金不足,建议政府鼓励银行对科技型初创企业的贷款,降低科技型初创企业的贷款成本,并且在税收方面对中小型企业给予额外的税收优惠或减免。
3.3改进R&D费用归集制度,提高项目认定专业性
随着R&D税收激励的力度不断加大,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将是目前我们需要克服的问题。首先,针对我国目前存在的研发投入不足、创新能力薄弱等问题,政府要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扶持,鼓励企业进行创新活动。政府应该降低政策门槛,让所有研发企业享受到R&D税收激励政策。其次,针对我国目前主要存在的研发费用难以归集和研发项目认定不完善两个问题,政府应该出台相对应的政策,要求企业对研发活动的支出要单独设账,一一对应。同时,政府也应该提高项目认定人员的专业性,做到简化程序、口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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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
高新技术企业通常是指该企业的行业领域是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同时能够持续进行研究开发投入及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进行经营的企业。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高研发投入和高成果转化的特点,需要重点关注以下税收政策:
1.低税率优惠。依据所得税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低税率优惠是将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从25%直接按15%执行,该项优惠会直接降低纳税额40%,属于税收优惠政策中力度较大的优惠政策。因此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要求,并规范税收备案,享受低税率对高新技术企业至关重要。医药高新技术企业通常利润率较高,从该项优惠中受益也较大。
2.研发费用150%扣除优惠。国家为了鼓励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开发,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即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可以按发生额的150%扣除,即使形成无形资产,也可按150%摊销。近年来,国家不断完善该项政策,并增加可以加计扣除的内容,扣除额的增加直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进而减少纳税额。非高新技术企业在符合行业要求的前提下如果有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也可享受该项政策,但高新技术企业必定有研发费用,必然可享受该项政策。
医药高新技术企业由于研发周期长、研发投入额度大,在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低税率优惠的同时,可根据税收政策备案享受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能够起到较大的减税作用。
3.技术类收入减免税优惠。一是免征增值税政策。实施“营改增”后,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由免征营业税政策直接过渡到免征增值税政策,仍可享受免征流转税的优惠政策。二是减征免征所得税政策。在所得税方面,国家也给予了技术转让费减税免税的优惠政策,若企业技术转让收入额度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可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若额度超过500万元的部分,也可享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企业发生以上需要办理减免税的业务时,首先在技术市场上签订合同,取得登记表后在税务网上的系统内进行备案后方可执行。
对于医药高新技术企业,其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范围,因此发生相关业务时均可备案,享受以上税收优惠政策。
4.创业投资企业投资抵免所得税优惠。[1]国家为了鼓励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针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的,拟定了所得税抵扣政策。该类投资在股权持有满两年时,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抵扣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还可以结转抵扣。这对医药高新技术企业吸引投资带来良好政策。
5.实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实现递延纳税优惠。[2]国家为了鼓励企业增加固定资产投入,促进企业的转型升级,在所得税法及相关规定中,了可选择加速折旧的税前扣除政策。近年来又连续出台了相关政策,促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实施,医药高新技术企业通常研发所需的固定资产投资额度较大,更新换代较快,可从该政策中受益。
(二)医药高新技术企业特殊税收优惠政策
1.医药行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2014年和2015年,国家税务总局连续公告,全行业2014年以后购进的专门用于研发的固定资产可以执行100万以下一次性扣除,100万以上采用加速折旧方法扣除的优惠政策。医药行业作为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除研发类固定资产以外的固定资产可以执行2014年以后自建或者购进的固定资产,可选择规定的缩短折旧年限或加速折旧方法实现递延纳税。且该项优惠政策在执行中预缴时即可享受加速折旧扣除,待年度申报时进行事后备案,降低了实际执行中的操作难度。
2.新药研发的临床实验费纳入加计扣除范围。在2016年最新实施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中,对医药行业非常有利的是增加了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作为医药行业的“三新”研发,临床试验费是一项必不可少的支出。它事关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是否达到预定用途,是否能够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因此该项支出列入加计扣除范围给医药行业带来了较大的益处。
3.创新药品后续免费提供不缴纳增值税。为鼓励使用创新药品,2015年了的相关规定,明确了创新药后续免费提供不缴纳增值税。该项规定对企业后续提供创新药免费使用降低了负担,仅需要承担其成本而不需要再支出税费。
二、医药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措施
(一)实时全面学习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财务与业务部门流程对接
近期各项税收政策变化频繁,医药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人员需要实时全面学习最新税收优惠政策,并制定适合企业发展的具体措施,特别是只有加强财务与业务部门的流程对接,才能规范享受税收优惠。例如,针对创新药免费使用免增值税政策,首先需要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注明注册分类为“1.1类”的药品注册批件,以及后续免费提供创新药的实施流程备查;其次与业务部门沟通确定属于该免税政策范围的药品并在相应发货单据上注明,特别是与业务部门商定需要取得第三方(创新药代保管的医院、药品经销单位等)出具免费用药确认证明,以及患者在第三方登记、领取创新药的记录的反馈流程与时间。因此享受税收优惠不是财务部的事情,需要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完成。
(二)全过程管理高新认定核心指标,确保高新资格
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最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要件及申请程序做了新的规定。在新的认定管理办法中,生物与新医药领域仍被列为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医药企业具备了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企业应设定专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各项要求进行全面的分析,并根据自身企业情况确定应重点管理的项目,制定相应措施,实行事前规划与全过程的管理。只有达成高新企业认定的各项条件,才可以持续享受低税率的税收优惠。
(三)加大自主研发力度,[3]合理划分支出性质
1.加大自主研发力度,充分享受税收政策。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及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中,对自主研发与委托研发的费用在享受税收优惠上,体现出了差异性。委托研发符合条件的费用需按80%计入,而自主研发的符合条件的费用则可全额计入。医药高新技术企业可组建专门的研发机构,加大自主研发力度,不但增强了对整体研发过程的掌控力,在一定程度上也增强了企业的核心实力,在税收上还可以享受更大的优惠。
2.合理规划委托研发、合作研发与集中研发。2016年执行的新的加计扣除政策对委托研发、合作研发与集中研发的不同研发方式的加计扣除方法进行了明确的划分:对于委托研发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由委托方加计扣除;对于合作研发费用则由合作各方就自身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分别计算加计扣除;而对于集中研发的项目,则可按配比原则合理分摊全额扣除。
因此医药高新技术企业在立项研发项目时,需根据项目的内容进行整体规划,对于需要外部合作的项目,在自身有能力参与项目的情况下,优先选择合作开发。若集团内的企业各具优势,对难度较大的项目可选择集中开发,力争对自身承担的研发费用全额享受加计扣除。
3.合理划分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技术服务。在税收优惠政策中,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及技术服务费在增值税及所得税方面均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医药高新技术企业在实际业务中,由于医药产品研发周期较长,通常可划分为前期研发阶段、临床批件研发阶段、生产批件研发阶段三个阶段。在这个过程中,需对该三方面内容进行合理划分。作为转让方,注意对不同阶段已经形成技术成果的收入划分为技术转让收入,尚在研发过程中的收入划分为技术开发收入,与技术转让及技术开发直接相关的技术服务费与其列入同一合同中,以合理享受税收优惠,避免统一列入技术开发费用,不能享受技术转让费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也避免技术服务费单独签订合同,不能享受相关技术服务费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而作为受让方,也同样需要进行合理划分,避免应享受技术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费用列入了无形资产。
(四)规划财政性资金税务处理
由于国家重视医药行业的研发力度,医药高新技术企业经常会得到各部门的专项财政性资金。该专项财政性资金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在税务处理上既可选择作为不征税收入,也可以选择作为征税收入。企业在税务上做出不征税处理选择的同时,要注意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所以企业应认识到,不征税不等于免税。[4]而若企业在税务处理上选择作为征税收入,其中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支出部分在正常列支的同时还可享受加计扣除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医药高新技术企业需根据自身情况综合选择,若企业取得的是与研发无关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在符合不征税收入的前提下,可优先选择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能够起到递延纳税的作用。若企业取得的是与研发相关的财政性专项资金,即使在符合不征税收入的前提下,也要综合考虑当年收到的专项财政性资金额度,其对应的支出额度以及加计扣除政策进行税收处理选择,在企业资金充裕的情况下,通常优先选择征税收入同时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这样能够起到减税的作用。
三、医药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控制
(一)强化研发项目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研发费加计扣除均对项目管理相关资料提出了明确要求。医药高新技术企业财务部门需要密切与业务部门协同配合,从立项环节、项目执行阶段及项目结题阶段实施全过程管理,使各项资料齐备,在完善项目管理的同时,为税收优惠备案与核查打好基础。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第一,研发立项制度,完善立项相关的人员名单、预算审批及权力机构决策。第二,研发项目经费管理制度,设置“研发费用支出表”,衔接业务项目与财务核算,将每笔费用落实到项目中。第三,研发项目决算制度,在研发项目结题的同时实施财务决算,对项目经费执行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第四,委托项目与合作项目管理制度,强化委外项目及合作项目的管理,委外项目在合同中事前列明享受税收优惠的相关要求,如加计扣除所需明细表等。
(二)设置项目专账核算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研发费加计扣除把专项辅助核算作为享受税收优惠的前提,医药企业针对各项原研药、首仿药、中药、新型制剂等均可单独立项,设置辅助专账核算,并将自主研发、合作研发及委托研发分别进行核算。可将专门的研发费用支出表单附于每项费用报销单后,便于准确归集项目费用。
(三)规范履行税务备案,加强后续管理
在国家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下,各项税收优惠均改审批为备案政策,各项税收优惠均需履行税务备案手续方可享受,且部分税收优惠在后续管理上也提出了新要求。例如,对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要求在留存原始资料的同时建立台账,进行准确核算。医药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按照相关税收文件的要求规范进行税务备案及资料留存,规避税务风险,享受税收优惠。
篇12
为了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我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给予高新技术企业一定的税收优惠,但是实施结果却不太理想,反映出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存在一些问题。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存在的问题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认识上存在误区
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税收法制建设滞后,加上征管机制不完善,税务机关在在税收执法上比较随意,使纳税人认为税收筹划是不必要的,而是采取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的方式来降低税收支出。很多人认为税收筹划和避税、逃税等是一回事,其实这是错误的理解,虽然三者的最终结果都是少缴税,但是税收筹划是合法的,是税法所支持的,通过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达到节税的目的。
(二)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忽略风险的存在
税收筹划可以合理合法的为企业节约税款,很多企业均开始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但是人们却忽视了税收筹划所蕴涵的风险。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风险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因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筹划收益偏离纳税人预期结果的可能性。如果纳税人不能正确地区分出避税与税收筹划的差异,在实施税收筹划的过程中掌握不好尺度,将会面临筹划失败的风险。
(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整体水平低下
随着我国税收环境的改善和税收处罚力度的加强,纳税人依法纳税的意识逐渐增强,很多企业开始吸收专业人才进行税收筹划活动。随着其他企业开始利用税收筹划来达到节税的目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筹划欲望也在不断增强,纳税人的筹划意识也在不断提高。但从我国的现状来看,虽然有的企业的税收筹划水平已经比较高,但是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整体水平低下是不容置疑的。
(四)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效果不佳
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和地方税小税种,还未涉及流转税。当前许多企业尚未充分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很多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知道的不多,缺乏专业人才指导,不会有效利用其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现行所得税政策的优惠基本上是减免税额和实行优惠税率,而企业要享受优惠则必须盈利,利润越多优惠越大,这对亏损和微利企业起不到促进作用。
二、改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问题的措施
(一)提高纳税人素质并引进专业人才进行税收筹划工作
纳税人是企业的领导者和管理者,纳税人的意识代表着企业的发展理念,纳税人自身的税收筹划意识和筹划能力是企业成功进行税收筹划的关键。作为企业的领导者,纳税人不仅要认真学习税收法规,树立依法纳税的意识,而且要关心企业的税收筹划,支持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
税收筹划人员作为税收筹划的主体,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素质,高新技术企业的经营情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有很大的差异,因此对税收筹划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加快引进精通国家税法及相关法律和具备税收筹划能力的人才,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负。企业必须加快对现有财务会计人员税法知识的培训,增加他们的税收知识和筹划技能,从而能够依法高效地为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工作。
(二)加强成本控制及政策趋势预测以规避税收筹划风险
1.加强税收筹划成本控制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筹划方案在实施时,虽然会取得相应的税收利益,但是也会付出一定的代价,包括税收筹划方案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成本费用和因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它方案的相应收益。税收筹划应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在制定筹划方案时,要考虑税收筹划的各种成本,只有税收筹划方案所取得的收益大于其产生的成本和损失时,该项税收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
2.科学预测税收政策的变动趋势
税收筹划方案能否得到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是税收筹划能否成功的关键。高新技术企业应密切注意税收优惠政策的变化,很多纳税人对有些税收优惠政策还不甚了解,有些税收优惠政策还没有被利用,有些税收优惠政策则可能过期而被取消。如果高新技术企业对税收政策没有及时的了解,等政策发生变化后,原来的税收筹划方案可能就变成了偷税行为。这就要求企业的相关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加强与当地税务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信息,适时调整税收筹划策略,才能保证税收筹划的及时性和成功率。
(三)从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角度设计税收筹划方案
税收筹划是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主要通过减少税额的支付来使企业增加收益,税收筹划的真正的目标是企业价值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不等同企业利润最大化,所以企业在选择税收筹划方案时,应当从企业整体税负出发,不能仅仅着眼于某一会计期间税额最少和某项税种税负最低的方案上,而要考虑到企业整体税负的高低和发展目标,选择企业整体利益最大的税收筹划方案。因此,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应该衡量企业的整体税负,用全面而长远的眼光看问题,不能为了获取短期的税收筹划利益而背离了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四)完善筹划环境与税收优惠政策来提高税收筹划水平
税收优惠政策只有与国家的产业政策相结合才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但是我国现有的税收环境欠佳,税收筹划效果不理想。为了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作用,必须提高税收的立法层次,提高我国税收优惠政策的法律地位,增强其法制性。加快税制改革,对于税法中已经发现的不明确之处加以修订,不断完善税法,制定税收优惠政策要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加大对流转税,特别是增值税的优惠力度,扩大高新技术产业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
当前,我国的经济建设己经进入了关键时期,税收筹划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利润水平和增强自身竞争能力。高新技术企业如何利用好各项税收政策,合法合理地降低整体税负,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是每一个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关注的问题。
参考文献:
[1]梁云凤.企业税收筹划行为的形成机理分析[J].中央财经大学学报,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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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前的关键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