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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服务型政府的概念及特征
所谓服务型政府,是相对于管理型、权力型、命令型政府而言,它是在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理念指导下,在整个社会民主秩序的框架内,通过法定程序,按照公民意志组建起来的以为公民服务为宗旨并承担着服务责任的政府。
服务型政府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政府只提供市场、企业和个人不能或不愿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众所周知,现代经济学普遍把产品分为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公共物品(除政策、法规外)往往是投资规模大、投资周期长,对于企业而言,投资于公共物品无利可图;对个人而言,则往往无力承担。而公共物品所具有的非排他性特征,又使得人们容易产生搭便车的心理,即某人参与了公共物品的消费,却不愿意支付或充分支付生产成本而依赖他人支付。这种搭便车的心理(以及避免被搭便车的心理)导致了集体的不理性:大家都不愿提供公共物品。这就决定了公共物品不可能由市场提供。经济学上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的划分方法很好地界定了服务行政的范围:政府只应该向公众提供公共物品,而不需要也不应该涉足私人物品的生产。私人物品完全可以由市场机制实现有效率的供给,政府没有必要介入私人物品的生产。二是政府应当鼓励公共服务市场化。虽然政府应当提供公共物品,但是政府决不可以垄断公共物品的生产。即使事实上只有政府有能力提供的服务,也没有理由因此而禁止私人企业去尝试和寻求其他方法,也就是在不使用强制性权力的情况下提供这些商品和劳务的方法。人们完全有可能找到一些新的方法,使一种在过去不可能由那些愿意为之支付费用的人排他性独享的服务成为一种可供交易的服务,进而使市场方法能够在它此前无法适用的领域中得到适用。政府不得垄断公共物品的供给意味着私人和私人企业可以进入这些领域,这些公共服务行业是面向市场开放的。因此,公共物品的供给应该向私人开放,与私人不愿意提供公共物品并不存在矛盾。作为服务型政府,不仅不可以垄断公共物品的供给,而且应当鼓励公共服务市场化,因为在存在竞争的情况下,服务行政的弊端会降至最低程度,并能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相兼容。
2创建服务型政府的必要性
2.1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
服务型政府的根本任务就是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法治社会的要求,提供良好的市场经济发展环境。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但是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仍然较为严重,旧体制下最困难的问题被积淀下来,转型时期的特殊问题也已凸现。政府直接管理经济、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与行业垄断、假冒伪劣等问题仍然存在,这些既不符合WTO规则,也严重影响了整个市场经济体系的规范发展。服务型政府,正是改变过去政府管理中不规范、不完善的地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主要精力放在加强与改善宏观经济调控,规范市场、创造良好市场环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能力等方面;使政府管理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推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
2.2建设服务型政府是由我们党的宗旨和政府性质决定的
我们党的宗旨是为最大多数人谋利益,这也是的一个基本观点。贯彻“三个代表”的要求,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党的一切工作,都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我们党致力于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正是为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坚持“三个代表”的最终落脚点。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这就决定了政府所做的一切,必须是也只能是为人民服务、为人民谋利。
2.3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各国政府改革的重要趋向
在席卷西方世界的政府再造之风中,特别是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西方各国的政府均以重塑服务型政府为其主要目标。1994年,英国政府进行了“政府信息服务”的实验,1996年11月公布“GovernmentDirect”计划,提出新形态的公共服务以符合未来社会的需求。美国政府于1994年9月20日颁布了“顾客至上:服务美国公众的标准”,主张建立顾客至上的政府。同年12月,美国政府信息技术服务小组提出的政府信息技术服务的远景报告认为,改革政府不只是人事精简、减少政府赤字的问题,更需要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的力量彻底重塑政府对民众的服务工作。还有新西兰的“公共服务部门之改造”以及日本的“实现对国民提供高品质服务的行政”,都体现了政府改革的目标———构建服务型政府。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也在创建服务型政府方面做出了不懈努力,先后多次进行以转变职能为重点的机构改革。
3创建服务型政府的路径选择
3.1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关键
建设服务型政府,首先要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所谓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不仅是指公务员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更是指公务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强烈的服务意识。培养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必须强化公务员的职业道德、责任意识、敬业精神,提高公务员的业务能力、服务本领。具体而言,要着重强调以下三点:一是主动性。国家公务员要有主动为公众利益服务的热情,善于发现问题、了解问题,会做调查研究,能够以敏捷的反应能力去体察、了解社会客观事物,并积极预防和解决问题。同时也意味着国家公务员能够积极回应民众的需求,为其提供高品质的服务。二是高效性。行政效率是达到行政目标的最重要手段。人民需要高效率的政府,希望政府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寻找完成行政工作最迅捷、最经济的途径和方法。三是公正性。行政机关的活动以及相关的制度对任何人都不偏不倚,一视同仁。因而国家公务员在理念上,要承认社会公民具有平等的权利。政府所提供的机会和福利尽可能地在社会成员之间公平分配。在具体的施政行为中,要有一种“非人格化”的依法精神。即不因亲而优特,也不因疏而冷漠,既不因位高而特殊,也不因位低而歧视。消除个人的、非理性和感情的因素,维护社会公正与正义。
3.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中要遵循五个原则。①合法原则。即设立和实施行政审批必须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符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必须公开。没有规范性文件依据,而依部门内文件设立的审批事项一律取消。②合理原则。指设立和实施行政审批必须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有利于政府实施有效管理。③效能原则。要求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方便群众,强化服务,缩短时限,避免多头、重复审批,提高效率,以较小的行政资源的投入,实现最佳的政府工作目标。④责任原则。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有行政审批权,就要对审批的事项负相应责任。行政审批机关不履行、不正确履行对许可对象的管理职责或者违法审批要追究责任,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⑤监督原则。即对行政审批机关行使审批权进行监督制约,保证合法、合理、公正地行使行政审批权,维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相对人对审批提出异议,要做出书面答复,并告知有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审批机关要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将处理结果通过适当方式回复举报人、投诉人。“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五项原则是相互补充的有机整体,在实际运用中,不能割裂,片面强调其中一项或几项。特别是要把握合法原则和合理原则的有机统一,即使是符合合法原则的审批事项,如果不符合合理原则,该项审批也应通过立法程序予以取消;虽然符合合理原则,但不符合合法原则,则应通过相应的立法程序,制定规范性的法律文件予以确定。
3.3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目标的重要方式
行政服务中心就是将原政府职能部门的各项职能集中到一个大厅,面向服务对象统一提供对口服务。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可以使公民不再需要分别找各部门科室,就在大厅内一次性解决问题,由跑多门变为进一门。与行政服务中心相配套的制度还有首问责任制和公开承诺制。首问责任制要求第一个受到咨询的公务人员负首要责任。如所询问事务属于本窗口职责范围则必须负责接待并为之办理所有事务,若不属于本窗口服务内容,则负责指点或帮助联系相关部门人员接待,不得推诿搪塞。公开承诺制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行政服务中心的一切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服务时限及管理规章一律公布于众,对服务质量和提供速度进行公开承诺并接受群众监督。“一站式服务”、首问责任制与公开承诺制构成了行政服务中心的核心运转机制,是行政服务中心这一新生事物的新意所在。建立行政服务中心是对传统行政管理体制的变革和扬弃,是政府管理理念的一次改革和创新。行政服务中心通过将审批、审核事项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通过“阳光下作业、规范化管理”的形式,公开所有办事过程,使行政活动过程和行政权力的运用公开化、透明化,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为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服务型政府打下良好基础。
3.4发展电子政务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手段。
电子政务的主要目标就是建立起以为公众服务为导向的政府。发展电子政务属于政治体制改革范畴,电子政务的实施过程,就是政府打破公共服务领域的垄断,提高服务效率,更快捷、更直接和更广泛地为社会服务、为公众服务的过程。公众由此可以获得更多的公共信息资源,可以享受政府更具体、更个性化的服务。电子政务的公开性决定了上网的政府必须实行政务公开。首先是要求政府行为公开,无论是政府决策还是政府审批都不能实行暗箱操作,必须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接受人民的监督。再就是要求政务信息公开,凡是法律规定需要向公众公布的政务信息都必须上网,向公众公开。
3.5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是实现服务型政府目标的有效途径。
公共服务社会化主要是指将原来由政府承担的一些公共服务职能,大量地转移给非政府组织和私人部门,即从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完全由政府部门或国有企业提供转变为政府利用社会的力量由社会自治或半自治组织以及私营企业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和产品,一些私营部门、独立机构,社会自治、半自治组织等社会组织都将成为公共物品及服务的提供者,为提供相同的公共物品和服务展开竞争。政府通过对社会力量的组织、利用和管理,实现公共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以便在不增加政府规模和开支的情况下改善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公共服务社会化可以使许多非政府机构加入到公共服务和产品的提供队伍中来,这样原先由政府承担的很大一部分公共管理职能转移出去,政府可以部分地甚至完全地从日常事务中解脱出来,专心于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基础设施的建设,真正做到“掌舵,而不是划桨”,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这也是实现“小政府、大社会”的前提。
要实现公共服务社会化,政府必须广泛采用授权或分权的方式,将社会服务与管理的权限通过参与或民主的方式下放给社会中的一些组织,授权并运用政策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社区或私营机构承担一些公共服务事业和产品。随着社会结构的变迁,社会多元利益格局的形成,市民社会的成长,大力培育、发展和规范社会中介组织,推进公共服务社会化,建立社会自我管理机制,将成为政府社会管理模式改革的实践取向之一,亦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要环节。
篇2
1.1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当代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表明;一方面,市场机制是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动力所在。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世界各国经济增长、国际竞争力提高、综合国力增强和国家整体形象设计等方面能发挥并且正在发挥出巨大的能动作用和主体作用的基本条件;另一方面,要普遍和纵深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除了必须塑造企业行为主体外,还必须有政府相应功能的支撑与服务。这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所以能对当代人类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产生变革性作用的必要条件。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所以能长期在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国际竞争中始终处于牢固的垄断地位,与这些国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密不可分的。如果说,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模式中对政府功能的作用尚有不少异议的话,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领域,它们几乎都作为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一个重要职能来实施。这表明,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模式方面,发达国家的政府职能与传统产业管理职能发生了巨大的分离,正在发生重要的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化对经济增长、充分就业、抑制通货膨胀和促进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都发挥出了重要作用,并且这种作用还有进一步提高的趋势。这是发达国家政府长期以来不懈地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启示。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为例,其高技术产业的增加值已占整个制造业增加值的25%,比10年前增加了一倍。1996年7月,美国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提出的《为了国家的利益发展技术》报告中强调,技术进步是决定经济能否持续增长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技术和知识的增加占生产率增长总要素的80%左右。由高技术产品的开发而形成的带有高技术含量的服务业的出口额已占商品出口额的40%。1996年5月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上确定,由欧盟部长理事会支持召开的“在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中产业的竞争力——政府的作用”研讨会,探讨了高新技术产业化新经济发展模式中政府功能及其政策问题。显然,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竞争力,是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建设的基础和核心所在。
发达国家新经济实践表明,强化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是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经济功能转型和创新的重要方向。一般而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功能的实现主要有三个途径:一是政府本身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直接参与行为,如把财政资源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去。二是政府通过建立一系列优惠政策体系去推动、引导、促进、调整和规范全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创新活动的持续、有序化发展。三是通过建立和完善高新技术公共基础设施来提高国家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供给能力,提高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功能的形成和作用也相对复杂。这表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并不像传统产业那样简单明了。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含义。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反映政府政策、法规、规划与计划等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竞争实力。它是指一定经济体制下的政府经济功能在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中所表现出来的综合竞争力。
国际经济竞争的加剧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知识经济的迅速崛起,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问题提出的重要背景。
从理论渊源上分析,古典经济学的比较优势理论和相对比较优势理论是竞争力存在和作用的基础。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综合国力竞争优势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主要实施方式,因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就成为决定一国社会整体创新能力的重要内容。
从政府经济学的观点分析,政府经济功能的发挥是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方式,是加快一国工业化和现代化速度不可替代的力量。而政府功能的产生和发挥,除了政府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之外,还必须辅之以产业政策。即从强化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的角度,增强政府经济功能对国民经济作用的效果,尽量减少“政府功能失灵”。
从发展经济学的观点分析,发展中国家必须把消除“二元经济结构”作为工业化发展的主要目标。这不仅使政府经济功能的强化成为必然,而且使政府经济功能的重点有了战略性调整的必要。为此,必须把政府经济功能集中在工业化发展的国际竞争力上,进而形成一套能促进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政府政策体系。
从世界经济论坛和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开发学院的观点分析,一国国际竞争力取决于以下五种不同因素的组合:变革素、变革过程、环境、企业自信心、工业序位结构等。由此形成两方面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竞争力,一方面是企业竞争力,另一方面是环境优化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环境优化竞争力成为制约企业竞争力、国际竞争力的主要因素。而环境优化竞争力又与政府经济功能作用形成和效果密切相关。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实践分析,要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功能的效果,必须以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为关键。
从理论上分析,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一国或地区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之间的乘积。即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高新技术产业规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
1.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特点分析。
(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强化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的主要内容。
(2)决定和影响一国或一地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主要因素有三个方面:
高新技术产业规模因素。这是影响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本因素。一方面,只有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国家政府才有对其实施产业管理的必要和可能;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产业规模的扩大,使其对政府财政收入增长的贡献提高,从而奠定了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必要性、主动性、积极性。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能力因素。它主要包括:政府高新技术产业财政投入力度指标、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力度、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政策扶持力度、高新技术产业政府管理机构设置和功能作用、高新技术产业市场行为主体利益矛盾的政府规范力度等。
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效果因素。其衡量指标主要包括:一是高新技术产业增长幅度指标;二是高新技术产业在国民经济中支柱产业地位的形成和扩散程度指标;三是高新技术企业成长指标;四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化发展指标;五是高新技术产业对国家财政收入贡献率指标;六是高新技术企业就业贡献率指标;七是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指标;八是高新技术产业在推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调整中的带动作用指标等。
(3)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虽然不可避免地受制于一定经济体制的影响,但经济体制变量对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影响只能限制在一定限度内。其主要原因如下:
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已由过去的单纯企业化、个体化和小额化向目前的政府化、社会化和巨额化方向发展,尤其是政府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的投入规模与实力已成为决定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国际竞争的核心因素。这是在不同经济体制下政府投入功能都能得到充实的体现。
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知识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是技术重大创新和技术、知识在资源配置与利用中的功能成为主要决定力量。由于技术、知识与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相关性极小,因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和知识经济的发展一般与经济体制因素关系并不特别密切。
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及其知识经济发展中,经济体制变量对其影响主要通过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方针、政策、措施、手段等体现出来,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也成为经济体制变革和制度创新的重要内容。
经济体制对高新技术产业管理政府行为的要求主要体现在如何重新认识政府在国家经济职能中的作用,如何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政府功能的“最大化”和“最满意化”。
(4)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提高一国产业素质的重要条件。首先,政府通过相对超前和富有战略性的优惠政策体系对高新技术产业进行扶持,客观上能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增长速度和规模;其次,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主要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升级的战略高度考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全局性问题,因此,对推动和加快国民经济产业结构优化调整、高级化调整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再次,政府通过必要的、一定规模的高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财政投入、高新技术企业投入等手段,能促进高新技术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进程,进而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最后,政府通过制定一定的产业保护和产业开放政策等手段,可提高产业发展素质。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和主要条件
2.1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目标体系:促进和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增长;扶持和规范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加快高新技术企业成长;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改善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供给;建立和健全适应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市场结构与市场体系;建立和强化具有自主开发能力和知识产权形式的高新技术产业体系;建立和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企业家才能供给和研究与开发人才供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保障体系;保障国家经济安全。
2.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既是一个多重目标体系,更是一个客观过程。作为一个社会系统工程,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建设必须具有条件体系的支撑与服务。具体地,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条件有:
(1)国家规划和战略支撑条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和战略成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需求条件,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充分条件。
(2)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和实力条件。这主要要求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高新技术产业的国际化、高新技术产业对财政贡献率提高等条件。
(3)有效弥补市场机制的缺陷和不足的条件。在市场结构改善、提供市场信息和改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基础设施条件等方面,发挥政府经济功能的主体作用。从发展趋势看,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针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的可能方面。
(4)需求引导和刺激条件。引导和刺激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和创造相关需求既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发展的主要支撑条件,又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形成和强化的基础和核心。
(5)高新技术企业有序竞争条件。调和企业行为主体和居民户行为主体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的利害冲突和利益矛盾,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法规监管能力和水平,进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宏观调控能力。
(6)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条件。强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整体能力建设,实现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目标,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的充分条件。
这是从根本上确保一国国家经济安全的终极手段。
2.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经济功能的一种超越。国家和地区经济增长既是一个社会日益增长的最终产品和劳务供给能力的持续增长过程的方式,也是经济管理体制、新兴产业管理方式和体制的不断调整、转换和创新过程。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是一种新型生产力的载体,由于产业生命周期的作用,由于产业增长的国际因素影响,由于政府功能、作用的局限性,因此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一个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必然过程。
(1)提高政府产业管理竞争力是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功能创新的主要内容。
(2)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高是对传统经济体制下政府功能形成和作用模式进行重大的转换和创新。
(3)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必须把刺激和放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作为关键。这既有助于缩短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起步阶段周期,又能极大地加快重要高新技术产业的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化和战略产业化发展进程。为此,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必须强化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引导和改善,进而使一定时期的产业供给结构和产业结构得以顺利调整。即在产业不同的生命周期通过某种、某些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的创造和刺激,去调整高新技术产品市场价格,促进厂商调整生产方向,促进生产要素的重组,实现有限资源的优化配置。必须通过创造有效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需求去引导社会总需求的变动方向,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在促进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充分就业和国际收支平衡等方面的功能,使高新技术产业化成为支撑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力量。
(4)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指导方针是,既要能消除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市场失灵”障碍,又要能强化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进而提高社会整体高新技术产业化能力。
(5)建立和健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促进政府产业政策的完善,并强化其对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功能。这可通过形成以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为重点的产业政策,实现对国民经济的超前调节,提高国民经济主要支柱产业的国际竞争力,使国家或一地区能在某一或某些高新技术产业方面形成国际竞争优势。这是发展中国家构造国际竞争的后发优势的关键。实践表明,这既是发展中国家政府功能转换和创新的关键,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核心。
(6)形成有效的政府高新技术及其产品市场管理的新模式,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可持续发展。这方面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是市场竞争环境的建设;二是市场竞争主体的塑造;三是政府与企业产权关系;四是政府对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宏观管理模式;五是对高新技术市场垄断的管制和规范能力等。
(7)要创造全面提高社会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动力机制。必须强调,长期以来,在政府经济政策目标中,需求政策占据了绝对地位,而供给政策则被大大弱化了。在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中,由于其资源构成和各种资源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的地位和权重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科技创新人才资源、创业人才资源和新型企业家人才资源等已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可持续发展的最主要决定因素。而这些新型要素在全球范围内都是供不应求的。而且,在发达国家,由于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对超前,因此,普遍存在着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不足问题,并且这些新型要素供不应求程度会更明显。因此,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就成为发达国家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提升的关键。
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的基本思路主要有:一是借助优惠政策条件体系来有效降低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的风险;二是通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基础设施供给规模来形成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的多元化机制。这都要求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要以控减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为基点。众所周知,高风险是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显著特征之一。因此,高风险是影响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提升的重要因素,风险控制就成为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重要目标。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风险控制方式主要有:一是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税收减免政策支持;二是政府财政直接投入战略性关键高新技术及其产业,提高一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安全性;三是政府提供科技创业孵化条件体系,降低科技创业人才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和风险;四是提供政府教育特别是高等教育供给能力,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新型人才资源的供给水平;五是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分散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风险。
必须指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风险控制能力与一国政府财政收支能力直接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产业在其国民经济增长中的地位和作用密切相关,与该国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状况相关,也与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有关。因此,在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可通过制定和实施一定的优惠政策,来提高政策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能力。这既能增强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政策导向功能,也能大大降低企业市场行为主体风险度,有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主体多元化机制的形成。对大多数发展中国家而言,由于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的不到位,由于受其国民经济发展阶段所限,其政府在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上与发达国家的存在着很大差距。这丝毫不比其与发达国家在技术创新供给能力上的差距小。同时,由于发展中国家政府在提供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条件方面的认识不到位,它在这方面的供给职能存在着很大的缺陷。因此,为了缩短与发达国家在新经济发展中的巨大差距,发展中国家政府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产业化制度创新供给条件和行为建设的重要性,为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最佳的发展环境。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飞阶段或成熟阶段,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风险控制的手段也要进行全面调整和创新,不能再单纯依赖于优惠政策条件,而要通过建立制度创新的比较优势,来提高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风险控制效率。
因此,强化政府制度创新供给能力,也是提高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竞争力的基础条件。制度创新供给是政府高新技术产业管理的基本功能。与其它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品种相比,制度创新供给的主要承担者是政府主体。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国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行为绩效的高低和政府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高低很大程度上主要取决于其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的制度创新条件。21世纪美国经济优越的竞争优势,与其高新技术产业化供给能力有巨大密切相关。一方面,而对新经济竞争日趋激烈的世界背景,作为世界第一科技强国的美国也在及时调整其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如科技移民政策和降低国防R&D经费支出的政策等。国防R&D经费支出在美国科技投入中所占比例从20世纪90年代就呈现下降趋势,由1990年的63%下降到目前的50%左右;另一方面,为了推动高技术产业化,美国政府积极为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化创造有利的制度创新条件。如2000年联邦政府放宽对人类胚胎细胞研究的限制。美国是一个宗教保守势力较强的国家,政府经费一直被禁止用于有关人类胚胎细胞的研究。2000年,克林顿在其总统任期最后一年中终于取消了这项禁令。由于联邦政府经费在医学等基础研究领域占有最大份额,大大推动美国在胚胎细胞方面的研究进程。为了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美国加强了相关法律环境的规范建设。2000年6月30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全球和国内商务之电子签名法》,确认了电子签名在签订合同、使用和存储文件时的法律有效性,规范了电子商务的法律环境。这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非常有利条件,如该法案承认了电子商务网站中大量存在的格式合同的有效性。为了规范信息产业的发展,2000年5月,美国和欧盟达成了“信息安全港”的协议,使隐私权问题正式进入美国科技制度创新范围。由于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使厂商获得了强大的消费者私人资料收集能力,直接威胁到消费者个人隐私和利益,因此有必要对厂商进行相应约束。虽然美国企业界一直不愿加强隐私权保护,但美国政府还是力排众议,对隐私权保护提供立法保障。这得到了HP等著名公司的积极支持。
(8)改善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水平。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全球化趋势是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这使政府协调行为成为影响经济全球化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各国政府加快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预期和责任都非常强烈;另一方面,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不能脱离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大背景。因此,在经济全球化中,国家政府必须在新型国际分工中获得有利竞争地位,在技术、信息、管理、新产品和服务等配置竞争中处于主动。这要求政府必须对高新技术产业化活动实施适当干预。这要求国家政府产业政策的设计和操作的开放化要以培植本国高新技术产业化竞争与合作机制优势为关键,利用国际科技合作来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效率,在此基础上提高科技创新资源全球化配置能力。研究表明,发达国家产业全球化竞争能力是与其高新技术产业成长能力密切对应的。因此为了提高一国在产业全球化中的竞争能力,必须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国际竞争力为前提。为此,发达国家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干预功能不断强化,主要表现在:一是制定和实施国家级中、长期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提高有限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效率。这在世界主要发达国家争先恐后地制定跨世纪科技发展战略和计划中有突出的表现;二是强化国家财政能力对研究与开发的扶持,引导社会科技投入规模和结构,提高社会科技投入供给水平;三是加大政府对知识和技术基础设施的供给能力;完善科技创新环境和条件体系;四是实施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财政政策,创造国内高新技术产业化有效需求,带动国民经济产业结构高级化调整;五是加大政府采购力度,扶持高新技术企业迅速长大;六是拓宽国际科技合作渠道,提高对全球科技创新资源的配置能力。
虽然我国各级政府有干预经济的传统,但这种传统模式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政府促进行为相差甚远。①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过多侧重于行政功能,与市场经济要求正好相反;②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最突出地表现在组建国有企业,进入国民经济诸多行业。而在新技术产业化中,政府能直接参与的行业是非常有限的,这使得我国政府传统的经济干预功能难以实施;③我国政府传统的干预功能往往导致很多的投资失误,导致重复建设。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中,如果国家干预导致了投资失误,可能会从根本上扩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周期,加大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本,进而加大我国与发达国家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国际差距。这比传统经济下我国政府干预失灵的危险要远大得多;④我国政府传统的干功能没有与相应的制度创新有机结合。发达国家政府干预高新技术产业化,不仅有行政手段,还有与之相辅相成的法律手段。客观上,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起步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化所需要的制度创新条件难以有效供给,此时借助行政手段的干预功能能弥补制度创新不足和滞后的缺陷。而在高新技术产业化进入到成长阶段后,单凭行政手段所能实现的制度创新功能就十分有限,同时过多的行政手段可能导致新的制度瓶颈。因此,这需要通过法律手段来承担全部制度创新功能。从我国情况分析,政府在干预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化方面的功能还十分有限。实际上,现行公司法、投资法和税法对高新技术创业的限制还很多。
收稿日期:2002-03-26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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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
第一,表面的物质财富增长带来较好的心理体验被行政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责任与压力大打折扣。你是公务员,你的行为就受到更多的注目,你就犹如站在屋顶上,从头到脚都是在人们的监视之下,并且所言所为都要代表一个好形象。你的职务越大,职级越高,所承受的责任就越大,所谓“高处不胜寒”,“繁扰奔忙,虽是锦衣玉食,亦是万状愁苦”。
就是指的像公务员们虽然比农民工、失业人员工资可能多几倍,但在精神感受上恐怕不如农民工。农民工物质上的贫乏是公务员们能够体会到的,但公务员们的精神压力却不未必是农民工们能够感受到的。这就造成错觉使人们觉得探讨公务员的幸福指数,而不探讨分析农民工的幸福指数是没道理的。
第二,行政管理运作特点使公务员追求幸福的范围与本质与一般民众不同。社会主义国家强调人民当家作主,进而强调公务员的勤勉尽责,执政为民。当前来说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要求公务员的话,那么真正代表人民群众利益,降低对物质利益的追求,发扬克已奉献精神才是一种追求幸福的基本境界。公务员在过去追求幸福的标准只定在像焦裕禄、孔繁森这样的标准。即要一心为公,把个人安危与利益置之度外。而现在只有极少数人能做到,如果对多数公务员提出这样的要求就显得过高了一点,但公务员至少应该做到“遵纪守法、淡泊名利,在满足本人及家人基本的生活需要下,集中精力做好为人民谋福利的工作。”公务员追求幸福的本质更多是在精神层面上展开的,正是精神层面的这个本质要求,使社会对公务员的评价标准也是偏重于精神层面而非物质层面。
第三,衡量公务员幸福指数的标准过多地依赖于组织或领导的评价与考核。也就是说衡量公务员幸福感高低的标准,其中一条就是看公务员是否人尽其才,量才为用。假如有一个较公正客观的工作评价标准,公务员就会有成就感,并从成就感中获得较好的心理体验。农民种田,工人做工,完成了某项任务,收成如何是比较确定的(自然灾害除外),而公务员工作做得好坏,虽然有各种衡量的标准,但问题不是本人作出评价,而是通过上级组织或领导作出评价,这里面多了一个中介,就存在着不确定因素,领导高兴,兴致勃勃心情好时,做得不够好也可能获得较好的评价。这种不确定因素影响着公务员的心理体验。
第四,公务员的幸福指数受自身实施行政行为后续效应的影响程度大。公务员在从事行政管理领域的工作涉及面相当广泛,虽是代表国家为了公共利益行使行政权,但有时因为民众的认识水平的滞后和个人或局部利益的关系,总存在行政相对人不理解,不支持的现象,这时就可能产生实施行政行为后不好的后续效应,特别是对于那些处在一线的执法人员来说,这种不好的后续效应更是大量存在。即使你始终一身正气,秉公办事。有时也会因为民众的误解而产生不好的后续效应。
第五,公务员的幸福指数受政策影响比其他阶层要大得多。这是由行政管理过程中,公务员作为政府决策及其他改革措施实施的主要推动者,理所当然应该身体力行,应当在执行党与政府的方针政策上起模范带头作用。这对公务员幸福感的多少与得失所造成的影响是直接的,有时往往是“得也萧何,失也萧何。”公务员与其他阶层人士在许多方面是有共同的心理体验的,而都把能满足自己和家人基本生存与发展的物质资料作为幸福指数的一个主要指标。在这个问题上,为配合政府实施的财税杠杆政策,如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应主动上报个人所得税,这都必须带头执行,另外对现行的医疗保险以及其他社会保险方面的政策也要带头执行,在执行这些政策过程中,不可避免给某些公务员带来困难,而非公务员比如像私人企业老板,他们的收入就没有公务员的收入那么透明,公务员以外的阶层更容易偷税漏税(这里决没有赞成偷税漏税的意思),而是说明公务员的心理体验受政策的左右甚大,因为他们是政策的推动者,又是政策的带头执行者。
第六,公务员的幸福指数过多地押在健康水平上。身体健康是各个阶层的人们达到幸福的最根本的物质基础,离开了生命的延续,那些构成幸福的要素也消失殆尽。行政管理运作机制决定了公务员在承担后代及家人的抚养或赡养的责任上所依赖的物质基础有所不同。公务员应该是两袖清风的,不允许有任何谋私利行为的。按照廉洁自律、争做人民的公仆的公务员良好风范的要求,公务员维系其本人及家人的基本生活与发展资料只能靠公务员工资(公务员法也规定不能经商办企业的)。即使某些公务员办了一些实体,但也是很微不足道的。所以只能靠工资为生的公务员,当其生命结束时,其工资便没有了,便不能给家人及子女留下什么财产。
不像私人企业的经理或老板,突然有个三长两短,留下可观的遗产,至于农民,虽然也谈不上什么积蓄,但一旦遇有不测,还有土地或山林的使用权可留与家人或子女。这就使得公务员对保重身体、确保身体康泰看得很重要。他们把健康看成是维系幸福的根本,这些认识应该是很强烈的。
二、对当前影响公务员幸福指数的因素分析虽然说幸福是心理体验的东西,似乎总是表现在人们的观念或意识中,但它总是通过物质、健康等外在实体东西表现出来。第一,在个人价值实现方面存在彷徨、迷惑,使公务员经常感到一种无所适从,总是存在得失相伴的郁闷情绪。这种情绪反过来又影响了行政管理工作的目标追求,使工作缺乏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造成公务员在个人价值实现方面不同的心理体验的原因是千差万别的,这差异表现在不同的家庭背景、职业层次、学历水平、努力程度等方面。但在个人的价值追求方面也有共性的心理体验。即公务员们绝大多数都希望能大有作为。然而现实因素是非常复杂的,一个公务员能够跨入公务员队伍已经很不容易,而进入公务员队伍也不是高枕无忧了。
篇4
2“.流程再造”理论。这一理论由哈默和钱皮提出,它源于企业经营管理理论和方法。流程再造理论认为企业要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必须要围绕顾客的需求对现有业务流程进行重新思考和改革,使企业在成本、质量、服务、效率方面得到大的提升。后来这一理论被逐步引入到社会公共管理和政府行政管理中,用来改造传统力量强大的官僚制体系。
3“.重塑政府”理论。该理论的代表人物是奥斯本和盖布勒,他们在《改革政府———企业精神如何改革着公营部门》一书中全面阐述了这一理论。奥斯本和盖布勒认为要解决当前政府部门的弊端,就要重新定位政府职能,用企业家精神去重塑一个“企业化政府”,用企业经营管理的成功方法指导政府机构的运行,提高政府部门工作效率。该理论的核心要素是以顾客为中心,强调政府部门应对他们的顾客———社会公众负责,聆听他们的呼声,并把社会资源放在顾客手里让他们挑选。上述不同的管理理论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是他们“共同的主题就是对市场机制和市场术语的运用”。从源头上讲,新公共管理理论就是将企业管理的一些原理、技术和方法应用于公共管理部门,通过引进私营部门成功的市场经验,实现在公共部门的良好管理。在新公共管理理论中,“公共管理者集中地关注责任和高绩效,试图重构官僚机构、重新界定组织使命、使机构程序合理化并分散决策权”,可见,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根本价值取向在于效益和效率。随着我国高校办学规模的不断扩大、办学层次的不断提升、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行政管理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工作任务日渐繁重和复杂。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高校行政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与高校的教学科研机构属性不相适应,对外屈从政府和社会压力,不能维护高校自主办学和学术自由,对内干预学术事务、侵犯学术权力,行政管理的低效率越来越成为高校发展的阻碍。因此,亟须要对当前高校管理进行改革,寻找一种新的管理模式以适应高校的快速发展。而新公共管理理论在管理效益和效率上的价值取向正可以为此提供理论支撑。
二、新公共服务理论与高校行政管理
新公共服务理论是欧美一些公共管理学者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进行反思和批判基础上建立的一种新的公共管理理论。这一理论代表人物是罗伯特•B•丹哈特和珍妮特•V•丹哈特,他们在《新公共服务:服务而非掌舵》一书中对新公共服务理论进行了系统阐述,提出了新公共服务的七大原则:服务而非掌舵;公共利益是目标而非副产品;战略地思考,民主地行动;服务于公民而非顾客;责任并不是单一的;重视人而不是生产率;超越企业家身份,重视公民权和公共事务。新公共服务理论认为,公共管理者在管理公共组织和实施公共政策时要把重点放在如何为公众服务上,而不是依仗手中的权力为政府航船掌舵和划桨;要向公众放权,由公众来决定航船的方向;公共管理者的职责只是建立具有高度响应力和高效执行力的行政机构来为公众服务。新公共服务理论是在对新公共管理理论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它肯定了新公共管理理论对推动当代公共管理实践活动的积极意义,同时摒弃了作为新公共管理理论核心的“企业家政府理论”。新公共服务理论关注的重点在于民主价值和公共利益,主张把效率和生产力置于民主、社区、公共利益等更广泛的框架体系中,力求建立一种以公共协商对话和公共利益为基础的公共服务行政。可见“,新公共服务理论的价值取向是民主,高度重视公民权利、公民意识、公民身份和公民价值,追求最大程度的公平、民主和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新公共服务理论的核心就是把民主、公平和公正看作是公共行政的首要价值取向,把公共利益的获取放在首位,并时刻强调行政部门的服务性。根据这一理论,高校行政管理就是要建立以服务为核心的行政管理模式,把为师生服务作为高校行政管理部门的根本宗旨,把为师生服务作为学校管理的出发点和归宿。在具体的管理实践中,高校的管理部门应倡导实践民主、公平、公正的价值观念,努力使行政管理者、教师、学生之间形成一种互相尊重、彼此平等的和谐关系,要充分考虑并积极维护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尊重他们的意愿,努力使全体师生平等地享有学校的发展成果。
三、服务行政理论与高校行政管理
“服务行政”概念来源于“公共服务”,1913年,法国著名法学家莱昂•狄骥在《公法的变迁》一书中,最早论述了“公共服务”的概念和意义。1938年,德国行政法学家厄斯特•福斯多夫在其代表作《当成是服务主体的行政》一文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服务行政”概念。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学者开始了“服务行政”理论的系统探讨研究,“服务行政概念逐步被引入到行政模式的构建中来,成为直接思考行政改革目标模式的理论探索”。服务行政理论涵盖有多个方面的内容,我国学者普遍认为为人民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服务行政最根本的主题。在服务行政模式中“,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仅是一种行政观念,而且是通过立法的形式被确定下来的一种制度”;服务成为了“一种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政府定位于服务者的角色上,把为社会、为公众服务作为政府存在、运行和发展的基本宗旨”;“政府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就可以实现对个体目标和社会整体目标的系统整合”。服务行政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主题,与我国高等教育目的是一致的。教育理论家阿弗烈•诺夫•怀海德(英)在《教育的目的》一书中指出:学生是有血有肉的人,教育的目的是为了激发和引导他们的自我发展之路。我国《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高等教育专题规划》中也明确:高等教育坚持育人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高等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当然,这种一致性需要一套科学的行政运行机制做保障,这是高等教育理论研究者与实践管理者所面对和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篇5
一、政府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国有资产流失严重。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流失问题发生在资产管理的购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在资产购置环节,由于资产购置过程缺乏规范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一些部门单位决策失误、经验不足甚至个别人谋取私利等原因,造成单位无效资产增加,资产隐性流失现象普遍,一些单位常常购买质次价高的产品或者工程。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在资产使用环节,一些单位管理不善,损坏和丢失现象时有发生。在资产处置环节,资产流失的渠道更为复杂。
2、资产配置不公平。由于缺乏公平合理的、有约束力的国有责产配置和定额标准,以及资产购置资金来源的多样性,目前我国政府行政性资产的随意购置和重复购置现象比较普遍,导致资产配置不公平,各行政事业单位所承担的任务与所占用的资产不合理,各单位之间的资产配备不公平。如房产、公务车等国有资产在各行政事业单位之间配置不公平的现象在各地区、各部门较普遍,也是目前国有资产管理中比较突出的问题。
3、资产使用效率低下。资产使用效率不高是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中存在的另一个严重问题,由于资产配置不公平,重复购置严重,在使用过程中又缺乏规范化管理。结果导致许多单位目前普遍存在着大量闲置资产,大天降低了固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中尤其是以固定资产方面的使用率不高更为突出。
4、非转经现象突出。从目前掌握情况看,“非转经”(即行政事业单值把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是资产管理中最为严重的一个问题。一是在我国现行的政府行政性资产“非特经”过程中,由于制度不完善,管理执行不力,结果导致政府行政性资产流失严重。二是“非转经”过程中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本身的流失。三是“非转经”产生的资产收益流失。政府行政性资产是国家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用于完成国家行政事业任务的国有资产。因此,“非转经”产生的资产收益也应该属于国家所有,但是,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投资得到的收益,对外出租得到的租金等收益,都成为单位自己的集体所有。
5、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相脱离。行政事业单位对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基本上是采用分散管理、分散住用、各自为政形式,管资金和管资产相脱节。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相脱离,没有制定统一的规范要求,造成单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分离,资产管理职责不明确。
二、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创新的原则
1、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政府行政性资产具有配置领域的非生产性、使用目的公共服务性、资产使用的无偿性和消耗性、财政配置性等特征,其日常维持运转和价值补偿要依靠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来实现。现有的行政事业单位存量国有资产是预算资金累积的结果,未来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增量国有资产也将是预算资金继续补偿的结果。因此,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两者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
2、计划配置与市场配置相结合的原则。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和补贴,资金是国家的,而使用是无偿的,往往单位从政府争取到资金形成资产后就变成了“单位的资产”,单位就可以自行支配、处置或用于谋利。这就必然导致单位不断跑财政、找财政、“跑部钱进”。以各种名又要资金。因此,必须按行政事业单位所承担的提供公共产品的任务量。通过市场配置机制做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制定有关资产配置标准和办法,由财政资产管理部门结合单位的存量资产情况审查单位所需的新增资产,增加资产配置合理性审查这一关键环节,并建立政府行政性资产的共建共享机制,保证国有资产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3、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时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采取价值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的方式,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构建出一个科学的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着重实物管理并结合价值管理,运用统计报告制度,来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则着重价值形态实行总量控制管理,并结合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实物管理,通过支出管理,确定考核指标,加强对单位资产运用情况的考核,着重考核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在总价值量上是否安全完整。
三、政府行政性资产管理创新的具体途径
篇6
80年代前后的西方行政改革,使得公共管理主体的“划分很难有明确的界限,因为我们对公共服务概念的理解大大地扩展了。公共服务不仅包括政府的三个分支(即立法、司法、行政)部门,包括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个层次,而且包括非营利部门。所以公共管理的主体就成为所有追求为公共利益服务的人员。”(注:张梦中:“美国公共行政(管理)历史渊源与重要的价值取向—麦克斯韦尔学院副院长梅戈特博士访谈录”,《中国行政管理》,2000,(11):44.)人们今天所讲的公共管理,与名义上称之的“行政管理”,而实际上的“政府管理”不同,公共管理的主体不仅有政府,而且还包括社会中那些追求为公共利益服务的非政府公共组织。政府管理与公共管理是两个不同的模式。公共管理是包括政府管理在内的全社会开放式管理体系。政府管理是公共管理的主角,但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还需若干配角。
20世纪80年代前后,西方不少发达国家均出现了大规模的政府再造运动。与之相伴随的“新公共管理”,其实践背景正是各国的行政改革及其政府的再造运动。
正因为如此,台湾学者詹中原教授在他主编的书中,加进十分醒目的副标题,即《新公共管理:政府再造的理论与实务》。詹教授在书中写道:“了解新公共管理的发展历程及内涵,我们可以发现,公共管理是公共行政学科发展的一部分。”“无论就理论及实务而言,‘公共管理’均是原本公共行政的典范内涵。”(注:詹中原:《新公共管理:政府再造的理论与实务》,台北:五南图书出版社,1991.1.)作为特定历史范畴,无论是从内容还是究其实质,把“新公共管理”的研究看成是公共行政学的分支内容是可以理解的。但绝不能把“新公共管理”与我们所讨论“公共管理”混为一谈。
二、公共管理学是一门新学科
既然传统行政学的研究对象是以政府管理为基本内容的,那末从前面的分析可知,以公共管理为基本内容的一门新学科的建立已势在必行。
正如建立企业管理(学),以此去研究企业管理活动中的一般规律一样,不论是政府还是非政府的公共组织作为管理主体,人们都可以从他们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实践中,找出关于研究公共事务管理的一般性规律,这些规律构成了公共管理学的基本内容。诚然,它也会包括政府管理学的内容。企业管理学与公共管理学,有它们共同的规律,这些规律构成了作为研究所有管理活动规律的一部分,但它们也有由于各自研究领域的不同而获得的特殊规律。探求公共事务管理活动中的一般性规律,实际上在传统的行政学中早已开始。不过人们误以为政府管理学的理论与方法是它的全部内容,而这些理论与方法基本上是以“政府为中心”所总结得到的。
作为独立的新学科,公共管理学的理论研究框架是什么?它与公共行政学的研究框架有何异同?构成它的基础概念又是什么?等等。在编写《公共管理学》教材时,所有这些都要求我们必须回答,否则《公共管理学》与《公共行政学》会无实质性区别。
公共管理包含着两方面要素:管理性与公共性。从管理性分析,法约尔等早就指出,为实现管理中高效,需要通过“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手段,达到资源的有效配置。这样,“管理是通过计划、组织、控制、激励、和领导等环节来协调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以期更好地达到组织目标的过程。”毫无疑问,公共管理中需要研究计划、组织、控制等问题,但人们已从大量的《管理学》著作中对此非常熟悉。从公共性分析,对社会公共事务实施管理的主体(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他们拥有着公共权力,承担着与企业目标不同的公共责任。这些目标是有效公平地向民众提供公共产品(服务),维护社会的公共秩序。为了实现目标,公共组织需要不断制订与实施,旨在有效增进与公平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共政策(广义)。为了保证达到这些目的,需要强化公共监督,倡导高尚的公共道德。因此,对公共管理可从两方面定义:
从区别企业管理与各种形式的私域管理出发,公共管理可以定义为:“公共管理是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所进行的、不以营利为目的,旨在追求有效地增进与公平地分配社会公共利益的调控活动。”定义的前半部是区别企业管理,定义的后半部是区别非企业化的私域中一切形式的管理。
从公共管理所包括的基本内容出发,公共管理可以定义为:“公共管理是政府与非政府公共组织,在运用所拥有的公共权力,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在维护、增进与分配公共利益,以及向民众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服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
同样,公共管理学可以定义为:“公共管理学是一门研究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活动规律的科学。具体地讲,它要以那些拥有公共权力的公共组织,在维护、增进与分配公共利益,以及向民众提供所需的公共产品(服务)所进行的管理活动为基本研究对象,它是一门实践性、综合性与操作性很强的新学科。”所以,公共管理要研究如下基本内容:
公共管理的基础理论,公共管理系统公共利益公共权力公共责任公共问题公共决策公共产品(服务)公共资源管理公共项目管理公共监督公共道德法与公共秩序战略管理公共管理的基本职能(计划、组织、控制、协调、激励等)公共管理的改革与发展
三、研究公共管理的意义
在我国,从名义上称之的“行政管理”,而实际上的政府管理(包括政府对自身与社会两个方面的管理)走向公共管理,这确实是理念上的一场变革。从这个变化中,人们容易注重到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管理主体从仅由政府发展到包括政府、非政府公共组织在内的多元化主体;二是政府把一部分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权力,下放给社会非政府组织,甚至部分公共产品允许私人企业生产。这些结论基本上属于“新公共管理”的理念。
我们认为,推行公共管理实践的发展,开展公共管理理论研究,更大的意义是推进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我们不能从“政府中心论”出发看待这场变革,而要从政府与社会,政府与公民的互动角度进行探索。具体地讲,现代公共管理要以一种开放的思维模式,动员全社会一切可以调动与利用的力量,建立一套以政府管理为核心的多元化的管理主体体系。政府不仅要下放权力,更多地是要认真考虑还权于社会,还权于公民。在高度集中的计划体制下,政府权力太大,剥夺了大量应属于社会的权力,造成了社会自我管理能力的大大萎缩,使得在如何发挥政府功能与社会功能方面形成巨大反差。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改革所面临的对应目标,应该是经济改革的市场化、公共管理的社会化与政治发展的民主化。经济市场化取向,人们对此已有了共识。而行政体制改革基本上还停留在政府机构的改革上,更多地是从政府自身需求安排的,没有形成政府与社会较好的互动关系。这样,政府职能定位很难跳出自身设定的圈子。不实行公共管理的社会化,我国行政体制改革就不会彻底。
社会的共同事务应由社会自身来做。由政府独家包揽一切对社会事务实施管理,并在缺乏健全的监督机制,由此所带来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否认政府管理的重要性及在公共管理的核心地位是错误的,用政府管理代替公共管理也是行不通的。
四、公共管理研究中几个技术性问题
既然公共行政研究的实质是政府管理,它与我们所讨论的公共管理是有区别的。而我国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把一级学科定为公共管理,二级学科中包括了行政管理,MPA项目又把人们以往经常译为“行政管理”的一词改为“公共管理”,那末为了防止混乱,又能与国际接轨,我们有如下建议:
1.把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行政管理”改为“政府管理”,英文是否可译为"AdministrationofGovernment"或"GovernmentalAdministration"?
2.把研究生专业目录中的一级学科“公共管理”译为"PublicAdministration",与MPA的译法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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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程序正当服务。政府提供公共服务包括具有强制性的管理服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之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3)权责统一服务。政府依法履行经济、社会和文化事务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政府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4)诚实守信服务。政府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5)高效便民服务。政府公共服务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总之,政府要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的法治化建设,要通过一系列的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建构,为公共服务提供法制保障。
2强制服务无偿化
由于政府公共服务从性质上划分属于非排他性、非竞争性、非营利性等特征,但从方式上划分还可以分强制性与自愿性、不可选择性与可选择性、直接有偿性与间接有偿性等特点,其中具有强制性、不可选择性、间接有偿性特点的“公共服务”,属于约束性的“公共服务”,其他的属于交易性的“公共服务”。约束性“公共服务”包括以强制力作后盾所开展的公共服务诸如国防、治安、社会稳定等服务,以及只有政府才能行使的服务诸如行政许可等。
政府约束性或强制性的公共服务不能实行收费服务,或直接收费服务,而应该无偿服务,政府所需要的成本支出,由政府公共财政予以保障。如果政府的强制性公共服务诸如公共治安、刑事案件侦破等服务,或者只有政府才能行使的服务诸如政府许可性盖章、办证等服务,都实行收费服务,或直接收费,或设一个特许公司间接收费等,就容易产生“权力产业化”、以权谋利甚至等严重问题。
3服务有限市场化
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是在公共部门中引入市场机制,要通过招投标、合同承包、特许经营等市场运作方式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调节公共服务的供给和需求,从而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但是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是有限的。因为市场不是万能的,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
我们认为,政府公共服务中具有“非强制性、可选择性”、可替代性的公共服务,就可以采取市场化,例如垃圾回收、卫生清扫、部分社会保障等服务。但是具有强制性、不可选择性,不可替代性的公共服务,则应由政府提供,不能实行市场化,例如国防、外交、公共治安等服务。因此,政府公共服务市场化的类型和程度,要根据政府公共服务的具体性质和类别进行选择。
公共服务市场化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合同承包。政府通过合同形式将政府公共服务某些服务的部分或全部承包给非政府组织、第三部门、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由这些承包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为公众提供服务,政府按照承包合同给承包单位以财政支持,或政府根据承包服务项目的实际成本测算服务收费标准,给予承包单位按标准进行收费服务。由于政府发包项目是一定的,而承包单位数量是众多的,因此承包单位要想获得承包权,就必须降低成本,同时提高服务质量,最终政府公共服务效率和质量都会提高。
(2)特许经营。特许经营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契约承租形式。特许经营的范围一般界定在自然行业,涉及国家安全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行业,政府通过对经营者的资质、条件等进行规定,确保经营服务的水平和质量。特许经营公共服务可以进行收费,但政府一定要站在公共利益的立场,制定特许经营收费服务标准,只有这样才符合政府特许经营公共服务的本质要求。政府切忌与特许单位同流合污,把消费者作为获取高额利益的榨取对象,政府从特许单位获得高额税收,特许单位从消费者身上获得高额利润,这样违背了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维护者的本质,也背离了特许经营项目具有基本公共服务的特征。一般认为,适合于特许经营的服务项目有电力、天然气、自来水、污水处理、废物转化为能源的装置、电信服务、港口、飞机场、道路、桥梁以及城市公共交通等。
(3)凭单制。
凭单制是指围绕特定的公共物品而对特定消费群体实施的补贴。对某些具有公共服务性质同时具有较强的竞争性或较强的消费选择性的服务,政府不直接进行生产和公共服务,而由私营部门或第三部门进行生产和服务,政府根据公共服务责任和要求向服务对象提供可以自由使用的“服务”,即政府部门发放一种“服务券”,消费者持“服务券”到特定市场进行自由消费。如政府发放教育券,补贴给特定的消费群体,他们再拿这些“教育券”到公立学校或私立学校购买所需要的特定教育公共服务。
(4)参照竞争式。
当直接竞争或来自替代品生产者的竞争不起作用时,通过与其他地区的同行业的业绩进行比较对比,形成一种压力,同样一种公共服务,为什么别人服务很好,我们做得不好,这就体现一种竞争。以城市自来水行业为例,因为各个自来水公司经营范围通常都局限在特定的地理区域,局部垄断依然存在。参照竞争式实际上对自来水的零售价格进行比较参照,各公司的零售价格的上限取决于所有公司的平均单位成本,而不是本公司先前的运营成本,或自定的成本,避免其凭借垄断性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
(5)内部竞争制。
政府公共服务中,有一些自然垄断行业无法引入行业系统外的力量与其竞争,或者引入行业系统外的力量可能导致不效率,因此应该在其行业系统内部放松规制,引入竞争,通过行业内部竞争,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效率和水平。例如,我国政府对民航运输业实行一定的竞争机制,使政府航空公共服务机制由政府垄断向市场竞争转变,民航运输业的效率得到了大大的提高。
4服务部分社会化
服务的社会化,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调动社会力量,鼓励各种社会民间组织参与兴办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服务社会化的主要核心是社会民间组织和力量参与和提供公共服务,因此社会民间组织和力量不可能完成全部公共服务,或代替政府等其他组织完成公共服务,所以,公共服务社会化只能是部分社会化,即根据不同公共服务项目的性质和特点,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实现公共服务供给主体的多元化和供给方式的多样化。如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图书出版等公益性很强的公共服务,公共部门、私营部门和社会力量同时“经营”,政府重点办好一些重点大学、基础科研、重点图书馆和出版社,除此之外,由社会力量和私人组织根据市场需求投资经办,政府给予政策扶持和引导,对其服务质量和水平进行监督评估。
参考文献
[1].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M].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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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发达国家及一批后发现代化国家市场经济的实际历程和政府职能的演化轨迹表明,市场调节这只“看不见的手”有其能,也有其不能。一方面,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具效率和活力的经济运行机制和资源配置手段,它具有任何其他机制和手段不可替代的功能优势:~是经济利益的刺激性。市场主体的利益驱动和自由竞争形成~种强劲的动力,它极大地调动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生产技术、生产组织和产品结构的不断创新,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二是市场决策的灵活性。在市场经济中,生产者和消费者作为微观经济主体的分散决策结构,对供求的变化能及时作出灵活有效的反应,较快地实现供需平衡,减少资源的浪费,提高决策的效率。三是市场信息的有效性。高效率的分配资源要求充分利用经济中的各种信息。而以价格体系为主要内容的信息结构能够使每一个经济活动参与者获得简单、明晰、高效的信息,并能充分有效地加以利用,从而有利于提高资源配置的合理性。此外,市场经济的良性运行还有利于避免和减少直接行政控制下的低效和腐败等。但是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也有其局限性,其功能缺陷是固有的,光靠市场自身是难以克服的,完全摒弃政府干预的市场调节会使其缺陷大于优势,导致“市场失灵”(marketfailure),因而必须借助凌驾于市场之上的力量——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来纠补市场失灵。
(-)市场不能保持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和稳定协调的发展
市场调节实现的经济均衡是一种事后调节并通过分散决策而完成的均衡,它往往具有相当程度的自发性和盲目性,由此产生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和经济总量的失衡。在粮食生产、牲畜养殖等生产周期较长的产业部门更会发生典型的“蛛网波动”。此外,市场经济中个人的理性选择在个别产业、个别市场中可以有效地调节供求关系,但个人的理性选择的综合效果却可能导致集体性的非理,如当经济发生通货膨胀时,作为理性的个人自然会作出理性的选择——增加支出购买商品,而每个人的理性选择所产生的效果便是集体的非理性选择
——维持乃至加剧通货膨胀;同样,经济萧条时,也会因每个个体的理性选择——减少支出而导致集体的非理——维持乃至加剧经济萧条。再者,市场主体在激烈的竞争中,为了谋求最大的利润,往往把资金投向周期短、收效快、风险小的产业,导致产业结构不合理。这就需要政府运用计划,利用财政、货币、信贷、汇率、优惠、制裁等政策措施。经济杠杆和法律手段,特别是采取“相机抉择”的宏观调节政策,适时改变市场运行的变量和参数,以减少经济波动的幅度和频率,同时通过制定发展战略、发展计划和产业政策,对若干重要领域进行投资来引导生产力的合理布局,优化产业结构,保持宏观经济稳定与经济总量平衡。
(二)自由放任的市场竞争最终必然会走向自己的反面——垄断
因为生产的边际成本决定市场价格,生产成本的水平使市场主体在市场的竞争中处于不同地位,进而导致某些处于有利形势的企业逐渐占据垄断地位。同时为了获得规模经济效益,一些市场主体往往通过联合、合并、兼并的手段,形成对市场的垄断,从而导致对市场竞争机制的扭曲.使其不能发挥自发而有效的调控功能,完全竞争条件下的“帕累托最优”(ParetoOptimum)即资源配置的最优化,也就成为纯粹的假设,因此垄断被视为市场经济的“阿基里斯之题”。这就需要政府充当公益人,对市场主体的竞争予以适当的引导、限制,如制定反垄断法或反托拉斯法、价格管制、控制垄断程度等。这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百年来的经验教训多有可供我们借鉴之处。这对市场秩序不健全、转轨中的经济体制还带有某些行政垄断痕迹的我国来说,政府对于促进市场发育和建立市场公平竞争程序负有更加重大的责任。这突出表现在政府应立足制度创新,尽快建立和完善公平竞争的规范体系和政策框架,加颁行全国性的反垄断法(近期北京、上海等地已先后制定出一批地方性的反垄断法规)与已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相配套,防止可能发生的并遏止已经出现的各种形式的垄断。
(三)市场机制无法补偿和纠正经济外在效应
所谓外在效应(externality),按照经济学家贝格、费舍尔等人的看法,是指“单个的生产决策或消费决策直接地影响了他人的生产或消费,其过程不是通过市场”。也就是说,外在效应是独立于市场机制之外的客观存在,它不能通过市场机制自动消弱或消除,往往需要借助市场机制之外的力量予以校正和弥补。显然,经济外在效应意味着有些市场主体可以无偿地取得外部经济性(external-economies),而有些当事人蒙受外部不经济性(externaldiseconmies)造成的损失却得不到补偿。前者常见于经济生活中的“搭便车”(freeride)现象,即消费公共教育、公用基础设施、国防建设等公共产品(publicgoods)而不分担其成本,后者如工厂排放污染物会对附近居民或者企业造成损失,对自然资源的掠夺性开来和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以及司空见惯的随处抽烟等。这类外在效应和搭便车一般不可能通过市场价格表现出来,当然也就无法通过市场交换的途径加以纠正。通过意识形态信念和道德教育固然能够使之弱化,但作用毕竟有限。只有通过国家税收或补贴政策或行政管制如特定的排污标准及征收污染费以及在公共场所不准吸烟等规定,使外部效应内在化,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发展和市场化过程的外在效应,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四)市场机制无力于组织与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
所谓公共产品,是指那些能够同时供许多人共同享用的产品和劳务,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车用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如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文化科学教育、医药、卫生。外交、国防等。正是因为公共产品具有消费的非排它性和非对抗性特征,一个人对公共产品的消费不会导致别人对该产品的减少,于是只要有公共产品存在,大家都可以消费。这样一方面公共产品的供给固然需要成本,这种费用理应由受益者分摊,但
另一方面,“它一旦被生产出来,生产者就无法决策谁来得到它”,即公共产品的供给一经形成,就无法排斥不为其付费的消费者,于是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如前所述的经济外在世以及由此而出现的“搭便车者”。更严重的是.既然若此,人人都希望别人来提供公共产品,而自己坐享其成,其结果便很可能是大家都不提供公共产品。而缺乏必要的公共产品,就不能社会经济的客观需要,大大降低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这就需要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组织和实现公共产品的供给,并对其使用进行监管。
(五)市场分配机制会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和贫富两极分化
一般说来.市场能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和生产力的发展.但不能自动带来社会分配结构的均衡和公正。奉行等价交换、公平竞争原则的市场分配机制却由于各地区、各部门(行业)、各单位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各人的自然禀赋、教养素质及其所处社会骤条件的不同,造成其收入水平的差别,产生事实上学的不平等,而竞争规律往往具有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财富越来越集中的“马太效应”,导致收入在贫富之间、发达与落后地区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此外,市场调节本身不能保障充分就业,而失业现象更加剧了贫富悬殊,这对经济持续增长是个极大的出协:少数巨富控制经济命脉;潜在的资金外流;众多的贫困者导致社会总消费的不足,从而市场难以发育等等。更严重的是,过度的贫富分化“不仅削弱了社会的内聚力,而且培养了不公正,因而不可避免地破坏了维系社会的政治纽带。民众……进而可能要求发生激烈的政治、社会和经济的变动”。经济比较落后、收入偏低的一些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还可能会造成民族矛盾的激化。
(六)市场不能自发界定市场主体的产权边界和利益分界,实现经济秩序
在市场经济活动中,个人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各种经济行为的方式及其目的的实现固然受到市场各种变量(原材料成本、价格、可用的劳动力、供求状况等)的支配,并且这些变量以其特有的规律(即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而自发形成的市场运行规律,亦即亚当斯密所说的“看不见的手”,它通过主体的独立意志、自由选择、平等互利等一系列市场原则表现出来。)调整着他们的行为,自发地实现着某种程度的经济秩序;但是作为经济人以谋求自我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市场主体又总是在密切、广泛、复杂、细致的经济联系中进行竞争,产生利益矛盾和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而当事人自己以及市场本身否具备划分市场主体产权边界和利益界限的机制,更不具备化解冲突的能力。这就需要以社会公共权力为后盾的政府充当仲裁人,设定体现和保障市场原则的“游戏规划”,即以政策或法律的形式明晰界定和保护产权关系的不同利益主体的权利,保证市场交易的效率和公正性。再进一步地说,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残酷性容易诱发人们铤而走险,产生非法侵犯他人权益的犯罪行为,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对此,市场主体更是无能为力。只有政府运用国家暴力作后盾才能防止和打击
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如通过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等制度预防经济违法犯罪的发生,并严格依法查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市场机制运行的基本秩序及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此外,在制定适当的对外政策,争取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和平国际环境,开拓本国商品市场和吸引外资,保护本国总体的和长远的经济利益等方面,政府无疑也具有市场所无法承担的而又为现代市场经济良性运行所必需的功能。
上述市场调节机制的缺陷和失灵,为政府干预经济活动让出了空间,也正因为如此,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已经成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正如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所说;“当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取代市场来组织一个复杂的大型经济。问题是,市场既无心脏,也无头脑,它没有良心,也不会思考,没有什么顾忌。所以。要通过政府制定政策,纠正某些由市场带来的经济缺陷”。因此,“现代经济是市场和政府税收、支出和调节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混合体”。
二、政府失灵又决定了政府干预必须适度、有效
市场失灵为政府干预提供了基本依据,但是,政府干预也非万能,同样存在着“政府失灵”(governmentfailure)的可能性,用林德布洛姆的话说就是政府‘识有粗大的拇指,而无其他手指”。政府失灵一方面表现为政府的无效干预,即政府宏观调控的范围和力度不足或方式选择失当,不能够弥补“市场失灵”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比如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不力.缺乏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律法规和措施,对基础设施、公共产品投资不足,政策工具选择上失当,不能正确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等,结果也就不能弥补和纠正市场失灵;另一方面,则表现为政府的过度干预,即政府干预的范围和力度,超过了弥补“市场失灵”和维持市场机制正常运行的合理需要,或干预的方向不对路,形式选择失当,比如不合理的限制性规章制度过多过细,公共产品生产的比重过大,公共设施超前过度;对各种政策工具选择及搭配不适当,过多地运用行政指令性手段干预市场内部运行秩序,结果非但不能纠正市场失灵,反而抑制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作。
那么,为什么政府干预会失灵呢?或者说,导致政府失灵的根源是什么?
(一)政府干预的公正性并非必然。政府干预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它应该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化身对市场运行进行公正无私的调控,公共选择学派把政府官员视作亚当·斯密所说的“经济人”这一假设,固然有失之偏颇之处,但现实中的政府的确不总是那么高尚,政府机构谋求内部私利而非公共利益的所谓“内在效应”(interalities)现象在资本主义国家的“金元”政治中有着淋漓尽致的表现。在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在理论上不能完全排除政府机构的“内在效应”可能性,在实践中,少数政府官员的腐败行为更时有发生。政府部门这种追求私利的“内在效应”必然极大地影响政府干预下的资源配置的优化,如同外在效应成为市场失灵的一个原因一样,“内在效应”则市政府失灵的一个重要根源。
(二)政府某些干预行为的效率较低。与市场机制不同,政府干预首先具有不以直接盈利为目的的公共性。政府为弥补市场失灵而直接干预的领域往往是那些投资大、收益慢且少的公共产品,其供给一般是以非价格为特征的,即政府不能通过明确价格的交换从供给对象那里直接收取费用,而主要是依靠财政支出维持其生产和经营,很难计较其成本,因此缺乏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直接利益驱动。
其次,政府干预还具有垄断性。政府所处的“某些迫切需要的公共产品(例如国防、警察、消防、公路)的垄断供给者的地位”决定着只有政府才拥有从外部对市场的整体运行进行干预或调控的职能和权力。这种没有竞争的垄断极易使政府丧失对效率、效益的追求。最后,政府干预还需要具有高度的协调性。政府实施调控的组织体系是由政府众多机构或部门构成的,这些机构部门间的职权划分、协调配合、部门观点,都影响着调控体系的运转效率。
(三)政府干预易引发政府规模的膨胀。政府要承担对市场经济活动的干预职能,包括组织公共产品的供给,维持社会经济秩序等等,自然需要履行这一职能的相应机构和人员。柏林大学教授阿道夫·瓦格纳早在19世纪就提出:政府就其本性而言,有一种天然的扩张倾向,特别是其干预社会经济活动的公共部门在数量上和重要性上都具有一种内在的扩大趋势,它被西方经济学界称为“公共活动递增的瓦格纳定律”。政府的这种内在扩张性与社会对公共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更相契合,极易导致政府干预职能扩展和强化及其机构和人员的增长,由此而造成越来越大的预算规模和财政赤字,成为政府干预的昂贵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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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政府采购规模的逐渐扩大,政府采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一是政府采购范围有限、规模较小。从发达国家看,一般国家政府采购的市场规模通常相当于其年度GDP的10%~15%。而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占年度GDP的份额仍显过少,采购项目单一,结构比例不合理。我国目前政府采购的项目主要集中在财政专项拨款的办公设备购置、车辆购置及少数工程及房屋修缮,而对货物工程及劳务等项目,仍未完全实行规范的政府采购,这使得政府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作用难以充分发挥。二是政府采购程序不完善,效率不高。我国的政府采购程序十分繁琐复杂,导致整个政府采购的效率低下。一方面是采购资金的申请、拨付环节不够顺畅。虽然有的地方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支付,但在资金申请环节的时间周期长,同样影响了采购项目的执行周期。另一方面是对政府采购程序的认识不全面。大多数人认为,政府采购就是开标和评标的过程,而一个完整的政府采购过程包括项目的预算和计划的制定,采购项目的实施方案,信息公告,供应商资格审查,专家的选择,评审委员会的确定,评标标准的制定,开标、评标、定标,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履行合同,验收以及资金支付等一整套过程,每一个环节在操作时都要力求严谨、规范。三是规章制度体系不完善。各地在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较大的不规范和随意性,特别是管理体制还不顺,操作上也是各行其是。这样既影响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又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也容易滋生腐败行为。有违实施政府采购的初衷,最终影响政府采购的质量和信誉。四是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亟待提高。五是政府采购信息沟通渠道不畅。
1我国政府采购部门绩效评价目标与指标设立
1.1客户角度
在绩效指标体系中,将客户角度的绩效目标放在指标体系的首位。体现了政府采购制度是以客户为导向的。只有及时回应客户需求、提高采购商品和服务的质量、加强与客户合作和沟通才是政府采购的绩效内容的集中体现。同时,衡量客户角度各个目标的绩效指标也是指标体系的核心。
(1)客户满意度指标主要衡量采购当事人(包括采购人和供应商等)对政府采购的满意程度。客户满意度可以分三个指标进行考察:一是客户对及时反应的满意度;二是客户对质量的满意度;三是政府采购的投诉率(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2)有效服务指标主要衡量客户对采购服务的有效性的满意程度,主要考察客户对政府采购中心的响应速度、合作和沟通的满意度。
1.2财务角度
把财务角度指标放在第二位,这主要从我国政府采购的初衷是节约财政支出考虑的。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政府采购规模效率和政府采购成本费用率等指标,是衡量采购部门绩效水平最基本的指标,它要求采购部门提高服务质量,改进业务流程,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来驱动采购成本的最小化,改变以往政府机构提供服务不计成本的弊端。
(1)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指标主要是用于衡量政府采购的节支情况,是指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额(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与实际采购金额之差)与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比率,它是评价政府采购绩效的最基本的指标。资金节约率可以从三个层次上进行考察,①某个具体采购项目的资金节约率,用于考察某次采购的节支情况;②某类采购对象的节约率,用于考察不同采购对象的节支情况;③当年全部政府采购的节约率,用于考察政府采购的年度节支效果以及政府采购对财政管理和经济总量的影响。一般来说,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越高,表明政府采购的节支效果越明显。但较高的节约率并不是政府采购的惟一目的,而且更重要的是,高节约率并不完全意味着政府采购的高效。
(2)政府采购规模效率指标主要是用于衡量政府采购的规模效益。政府采购规模是实现经济效率的基础,有规模才能发挥效益,才能节约更多的采购资金。政府采购规模效率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一是政府采购整体规模效率,二是政府采购批量规模效率。三是政府采购规模年均增长率。政府采购整体规模效率是指全部政府采购金额占财政支出或国民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这一比重越高,说明政府采购对财政与经济的影响越大,从而带动财政管理以及经济效率的提高。
(3)政府采购成本费用率主要用于衡量政府采购中心的成本费用情况,即要求政府采购中心以最小的采购成本费用完成尽可能多的采购量。
1.3管理过程角度
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是否科学、是否适用、是否能促进经济增长、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机制设计得是否科学、是否能够有效运作、政府采购周期是否合理等指标,是为了加强对采购过程的控制,确保政府采购的程序合法性与合理性,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提高政府采购的办事效率。
(1)政策效率主要用于评价政府采购政策的制定是否科学、是否适用、是否能促进经济增长。政府采购的战略使命不仅是为了节约财政支出,而且也是政府宏观调控经济的重要工具,是政府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2)管理效率是用于衡量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和机制设计得是否科学、是否能够有效运作。政府采购管理包括预算管理、法律监督、政府采购方式、招投标管理以及投诉质疑管理等多个方面,政府采购管理效率是综合管理的结果。管理制度健全与否以及管理水平的高低是影响政府采购管理效率的重要因素。
(3)政府采购周期指标主要衡量政府采购的及时性。政府采购周期是指从上报需求计划,政府采购中心接受委托。财政部门进行需求核对及下达任务单,媒体政府采购需求信息到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为止的时间。以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为例,一个完整的政府采购周期通常由以下几个环节组成;媒体收到信息并刊登所需的时期;采购信息公告期;投标人编制投标书的期间;中标公示期;采购中心运作、审批、流转等所耗费的时间;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履行完毕后付款期间。
1.4学习、成长角度
设置了人均采购额指标、员工对工作环境的满意度和员工对专业、文化、价值和授权的满意度等指标,体现了政府管理的人本主义精神。只有促使组织文化、人事管理发生根本性的变革,才能使政府采购部门工作人员更清楚自己的使命。并专注于完成主要绩效目标。
(1)人均采购额指标是政府采购人员每个采购人员所分担的采购额的大小。人均采购额越大,说明效率越高,相反,人均采购额越小,说明效率越低。人员效率主要受政府采购人员素质的影响,一般地,如果采购人员素质较高、办事效率较高,那么,就能用较少的经费完成较高的人均采购额。
(2)员工满意度指标主要衡量员工对工作环境和对专业、文化、价值和授权的满意程度。
(3)组织的学习和创新能力指标主要考察组织的信息化水平、对新信息的反映速度、利用新信息的有效性以及工作方式的创新周期等。
2我国政府采购部门绩效评价标准制定
我国政府采购部门绩效指标可以分为定性指标和定量指标两大类。评价标准一般分“优、良、中、低、差”五个档次。
定性指标有:客户对及时反应的满意度、客户对质量的满意度、客户对政府采购中心的响应速度、合作和沟通的满意度、管理效率、员工满意度组织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等。
定量指标有;政府采购的投诉率、政府采购资金节约率、政府采购规模效率(政府采购整体规模效率、政府采购批量规模效率、政府采购规模年均增长率)、政府采购成本费用率、政府采购政策效率、政府采购周期、人均采购额等。
2.1定性指标的评价标准
定性指标中涉及“满意度”的指标,一般运用问卷调查法,通过公众评判的方式确定评价标准。如为:90~100分为“优”,80~90分为“良”,70~80分为“中”,60~70分为“低”,0~60分为“差”。对其中的管理效率、组织的学习和创新能力等指标一般根据制度要求、专家经验或横向比较的方法确定其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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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行政工作涉及到企业内部卜上下下、左左右右、里里外外的沟通和协调。行政管理的厂‘度,涉及到一个企业的全部运作过程;行政管理的深度.又涉及到许多局外人难以想象的细微末节;行政管理的重要,是因为它是领导和各部门、众员工之间的桥梁;行政管理的敏感,是因为它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一
行政管理工作可以说是千头万绪、纷繁复杂。概括起来说.行政管理在企业中主要有管理、协调、服务二大功能;其中管理是主干.协调是核心,服务是根本。概言之,行政管理的实质就是服务。
行政部门应该兢兢业业、认真细致地做好种种行政事务工作,把领导和员工从繁重、琐碎的行政事务和生活琐事中解脱出来,可以集中精力、轻装上阵,研究国内外市场形势,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探讨公司的组织架构,任用公司的各级十部.实施公司的经营方针,解决公司所}印商的重大问题,以及专心做好每一笔重要业务等等。行政部门的领导应该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定性,不管风吹浪打,胜似闲庭信步,有自己的主见,能够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做好安排,指挥若定。为了能达到这种境界.必须建立健全和认真执行行政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工作程序以及一系列规范化表格、图表等,从而建立起行政部门的“法治”秩序。更重要的是,要培养出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行政人员队伍;同时要搞好科学分工、管理层次和合理授权。一旦行政系统的一系列硬件(如办公设施、生活设施)、软件(如规章制度、工作程序)、人员队伍、分工协作和管理层次等等建立健全起来,整个行政管理体系在很大程度上就会像一部自动机器一样运转,只在较少的场合才需要部门领导和上级领导辅以”人治”。
然而,行政部门如果仅仅满足于这样一种管理水平,那还是不够的。行政部门还必须在“管理”、“协调”和’服务”三方面做好工作,才算是一个合格的现代企业的行政管理者。从“管理”方面来说,行政部门不能满足于在日常事务的层次上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还必须在公司的经营理念、管理策略、企业精神、企业文化、用人政策等重大问题上有自己的思考,并且在实际工作中加以贯彻落实,成为领导不可缺少的”高参和臂膀”。这就要求行政部门的领导者不能满足于做一个事务主义者,而是要做一个有思想、敢创新、有冲力的领导者。
从“协调”方面来说,行政管理者不能简单地以传达领导的命令、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为满足;也不能凭借自己在企业的独特地位对各个部门颐指气使,以权压人。行政部门应主动做好上与下、左与右、里与外的沟通,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做好协调。没有充分沟通的协调不是真正的协调。
从“服务”上说,行政部门要甘当幕后英雄的角色。因为行政服务干得再出色,毕竟是服务于企业的最终目的的。行政部门的工作,特别是后勤服务工作,永远不要奢望成为企业关注的“中心”。行政管理的理想境界应该是“润物细无声”。行政部门最忌讳处处显示自己的存在,与其它部门抢镜头、争荣誉。行政部门应该像一部自动化程度很高的机器,这头原料(任务)进去,那头成品(结果)出来;其中的许许多多曲曲折折,都消化在行政体系之内,切忌为自己评功摆好,四处张扬,浪费别人的时间、精力和感情。要反对利用自己对公司资源的支配权只顾为自己谋取私利或便利的行为,特别要反对把行政部门变成“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官府衙门。
二
企业的行政管理至少有以下特点:
(一)企业的行政管理是为经济效益服务的。企业的行政管理如果不利于充分利用和合理调配企业的人力、物力、财力、技术等资源,不利于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利于开源节流,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加快企业的发展,那也是没有价值的。简言之,企业行政管理服务于企业的根本目的.即通过为社会提供商品和服务而谋取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
(二)企业行政管理注重内容和实质。通常,企业的行政管理往往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对行政管理的诸多制度、程序、环节、形式、图表、文件等进行剪裁和调整,使之变得精练、实用、简洁、便利、省时、省钱。
(三)企业行政管理要讲究实效。虽然我们不能说要直接用企业经济效益来衡量具体的行政管理行为,也就是说,不能直接对某个具体的行政行为问“你这种做法能为企业赚多少钱”;但是,企业的行政管理还是比较直接地与企业的经济效益相联系。企业行政管理的着眼点在于充分挖掘和最大限度地利用公司的各种资源,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开源节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加快企业发展。
(四)企业行政管理具有很强的灵活性。企业的行政管理往往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经常进行变革、增删、剪裁、变通,因而带有很强的灵活性,比较能符合时代的发展和公司实际。
(五)企业行政管理要为企业的.’前线”服务的色彩比较明显。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人员在企业中比较“低调”,行政部门为技术、业务等一线部门服务的关系一般比较明确。
企业行政管理的上述特点就给企业的行政管理人员提出了这样一些要求:企业的行政管理必须时刻着眼于为企业的经济利益服务,反对”为管理而管理”;必须坚决摈弃形式主义,切实讲究实效;必须大力讲究勤俭节约.反对大手大脚;必须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可能,采取灵活变通的方式方法,一切以公司利益为最高原则,反对食古不化、因循守旧;最后,企业行政管理最终要落实到确立服务观念,克服老爷作风和衙门习气,切实搞好服务上来。
三
在企业的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两种倾向。一种是完全摈弃“机关习气”.完全凭主观意愿办事的”游击作风”。企业中没有系统完整的规章制度、上下左右的明确分工、明确而充分的逐级授权和环环相扣的工作程序;或无章可依.或有章不依;由于没有制定出成文的“公道”和”规矩”.造成企业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互相扯皮.互相推诱;你争我夺,辩论不休;或遇事不议.或久议不决,或决而不行,或行而不果;重复讨论,重复决定.重复劳动;朝令夕改.朝秦暮楚。企业处于一片“打乱仗”状态.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员工士气,造成人、财、物的极大浪费。
另一种倾向,是一些“机关作风”较重的企业行政管理干部,完全不考虑公司的实际需要和企业行政管理的特点,搞形式主义、表面文章;把一个企业的行政管理部门变成了旧时代的“衙门”。这同样造成极大浪费.降低工作效率和员工士气,影响企业效益。
以上两种倾向,都是我们应当大力反对的。行政管理的目的和实质在于为企业的根本目的服务,为企业领导和各个部门、干部员工服务,而决不可本末倒置,否则同样会降低员工士气和工作效率.损害公司利益。
四
篇11
一、引言
传统的政府管理制度是公共产品高成本运作的根本原因[1],这在我国农村与城市基础设施开发与建设中是普遍存在的。如果没有有效的制度起抵制作用,在供给和生产基础设施过程中很可能产生许多更大问题。这些问题可以通过交易成本反映(这些交易成本随着许多有不同偏好、资源及利害关系的个人进入与开发和维护基础设施相关的多种决策而产生)。一般地讲,现实的政府在供给和生产共用基础设施的属性时,极易造成基础设施由于多种原因而不能得到维护以及生成生产过程中的高成本现象。这里,我们将分析替代性制度安排,设计这些制度旨在降低一种或更多的交易成本,并消除物品属性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然而,为了评价这些制度安排的绩效,还有必要详细说明一组评价标准。首先我们解释用以评价公共制度的绩效标准:效率、公平(包括财政平衡及再分配)、责任及适应性。这些准则明显地影响政府在基础设施等方面投资的可持续性,从而影响眼前或长远的公共福利和公平。从目前现实来看,在政府的有形公共产品领域里,维护基础设施的成本主要依据是它所运用的制度安排。例如,如果一种制度安排没有提供激励机制监督承包商的绩效,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和机会主义的承包商就可能以生产不合格的基础设施来逃避自己的义务[2]。最终的结果是,政府所管理的基础设施的退化速度将比设计者预想的要快。如果交易成本在确定与替代制度安排相关的激励机制类型方面起着关键作用,就有必要在分析制度安排时对这些成本作详细研究。
因此,研究一组间接绩效标准是非常重要的,这些标准共同形成了与具有公益物品特征的基础设施供给与生产相关的转换(生产)和交易成本。对于公众来说要在头脑中保持这样一种认识,即制度安排类型的改变通常会降低某些交易成本而增加其他成本,从而可能在政府绩效方面失去评价标准。
二、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总体绩效评价标准
就提供和生产基础设施的制度安排而言,一些设施仅仅是不适宜于它们被建造的环境,不应该得到维护。例如,如果产生重大的环境危害或者出现对生态平衡以及空气质量等可持续发展有影响的外部效应,这一设施所带来的收益可能低于其建造成本和环境成本,而且即使在计算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成本之前,这一项目就是不可持续的。相反,考虑能够导致可持续发展的制度安排的各种目标是非常重要的。一般地讲,其绩效标准应当落实在多维渠道,这里,我们重点分析五个方面:经济效率、通过财政平衡实现公平、再分配公平、责任和适应性。
1.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经济效率绩效
用经济效率所表述或体现的绩效是由与资源配置及再配置相关的净收益流量的变化决定的,也是传统政府绩效评价的主要标准(有时候计划是唯一的)。只有在基础设施的运行和维护所带来的收益超过其全部的直接和间接成本时,这个项目才具有可持续性。事实上,一项设施的运行维护成本超过以上这些活动的收益时,让它老化或者消失是一种更好的选择。效率概念在收益与成本估计或投资回报率估计的研究中起中心作用,它常常被用来确定政府的公共产品、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等在经济上的可行性及可欲性。政府在竞争市场中进行干预的一个主要原因是公益物品的存在;一个私人市场通常不能有效地分配具有公益物品属性(非排他性和不可减性)的物品,同样,公共管理所产生的有些制度像逃避责任这样的机会主义行为可能导致无效率的资源配置。因此,当考虑替代制度安排时,对影响参与者的规则的修改将如何改变他们的行为及资源配置进行考察,具有关键的意义。有的公共管理活动在制度已经确立的情况下,也去以个人利益或集团利益为“原则”,做出危害公众现实或长远利益的不规范选择,从而违背了“社会利益就是社会成员的利益总和”[3]。
另外,我国现实表明,公共基础设施开发的替代融资手段对资源配置可能有不同影响。各种征税及收费手段对行为产生非中性的影响。而且由于采纳的特定税或费能够影响接下来的资源配置,它可能会被过去或现在看起来对社会的总福利改善变为未来社会总福利的恶化,并影响经济效率。另一方面,如果公共产品价格已经精确反映了自己的社会消费成本,价格方面的诱导性税收变动反过来改变生产者或消费者的决策,也导致社会福利的净损失。
2.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社会公平绩效
在和谐社会理念下,公平对待是更加重要的标准。判断公平或公正最主要方法是:以个人所作的贡献和他所得到的收益之间的相等为基础;以不同能力得到不同报酬为基础。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社会公平方面的绩效,应当从下列方面分析。
一是财政平衡。构成交换的公平概念认为,谁从服务中获益,谁就应该承担该项服务的财政负担,且谁获益较多,就要付出较多。这个概念本质上表现出的内容是,公共产品或公共服务之收益与提供该服务的成本之间的财政平衡。对财政平衡或不平衡的理解,影响到个人对公共管理设施开发和维护进行付费的意愿。如果公共管理基础设施的使用者感觉到,在相同的条件下,他们所被要求付出的货币或非货币资源和其他使用者相比有明显的差异,他们就不愿意按照要求去做。[4]。另一方面,所有人都可以直接观察到,劳动力的实物形式可以为社会公共设施的建造和维护“融资”。因此,对于参与者来说,如果使用了这项资源动员技术,而不是将货币形式的应付款项强加给使用者,就比较容易监控财政平衡,特别是在参与者读不懂也无法理解财政账目时尤其如此。这样,无论那一级政府的财政平衡,包含着深层次以及表象的政府绩效。
二是再分配。在财富分配严重失衡的国家或地区,将资源再分配给比较穷的人的政策是相当重要的。因此,虽然效率准则规定稀缺资源应被用到其能生产最大纯收益的地方,但公平的目标则可能缓减这一目的,致使有利于特别是非常贫穷的人群的设施得到发展。同样再分配的目标可能会和实现财政平衡的目标发生冲突。只有那些比较富有的个人可能有钱用于贡献充分反映他们的名誉和社会并从使用基础设施中获益的资源[5]。再分配的目标常常被描述为低收入国家或地区基础设施投资的基本原理,而且正因如此,这类活动通常都得到补贴。然而在假设穷人是补贴服务的主要受益者时一定要谨慎行事,实际上,已有人断言“从免费服务中受益最多的常常是中产阶级和富人,而不是穷人”(Akin,Birdsall,anddeFerranti,1987:27)[6]。而且,收入再分配的目的常常被那些从事寻租行为的人用来使公共部门的活动合法化,这些活动事实上使那些需要较少的人获得了不相称的收益[7]。在制度安排,尤其是开发和使用基础设施的制度安排的公平方面,这两种公平观点能够导致截然不同的结论。例如,如果一个公共剧院为所有使用者提供好处,那么收益或财政平衡原则要求每个享受剧院的人支付与他们使用设备相关的边际成本。但是根据支付能力的原则,这样的收费却并不合适,因为这样做会减少低收入个人享受剧院的机会。这种观点表明,该项服务应该通过其他方法(这些方法包含有自身的公平内涵)得到补贴。不仅如此,二次分配还要影响到基尼系数和恩格尔系数,因此,在研究政府绩效问题上不能忽视二次分配。
3.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政府责任是实现政府绩效的关键
我们还强调政府官员对公民负有说明一项公共设施的开发和使用的责任。如果责任缺失,可能导致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不当,以增大公共管理成本。
实践中许多政府管理的高成本或无绩效现象,都是由于缺乏政府责任所导致的,没有适当的责任,目标群体不可能得到资助项目所带来的收益,资源可能更容易被浪费。许多政策分析假定制度安排能够促进责任。因此,这些政策分析主要关注效率和公平的绩效目标。然而,公共管理活动常常缺乏竞争、新闻自由和独立的司法制度,而且,特别是欠发达地区,要确保政府官员的责任实现可能更加困难。实现效率确实需要决策者能够得到有关公民偏好的信息,这和实现责任是一样的。有效聚集这类决策信息的制度安排,有助于实现效率,同时也有助于增加责任并促进再分配目标的实现。
4.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适应性是体现政府绩效的枢纽
如果制度安排不能对变化的环境做出反应,那么公共设施的可持续性很可能遭到破坏。我国农村地区常常面临着自然灾害和高度本土化的特殊环境,如果制度安排过于僵化而无法处理这类独特情况,它很可能难以使农村快速繁荣昌盛。从属于较强地方控制的制度本身可能在危机情况出现前就存在了,并且本来会预备储备资金和规则,使得对这类危机做出适当反应成为可能。我们过去讲的具体问题具体对待就是非常好论证结果。
资源动员手段的适应性同样是可实现的。一种手段应该具有足够的适应性以在面临不断变化的经济条件时动员资源,在这点上特别重要的是,在基础设施服务的需求增加而造成的运行成本增加过大时,货币形式的收税或收费制度应该能够产生收入。必须通过公开的政策决策得到修改征税和收费制度,与能够随物价提高、地区经济增长以级公共服务使用者增加而自动产生相应额外收入的税收制度相比,后者更具有适应性。因此,如果不设想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适应性,许多看起来非常有绩效的制度则成了影响政府绩效的桎梏,理论也就失去了应有的价值与意义。
5.公共产品管理制度的标准权衡
当使用各种不同绩效标准作为选择替代制度安排的基础时,进行权衡常常是必要的。在效率目标和再分配公平目标之间进行选择尤为常见。虽然在许多情况下我们没有对再分配的重要地位提出质疑,但是资源必须是以有效配置为目标。虽然任何有关效率和公平间权衡的最终决策必须由每个国家的公民和官员做出,然而从这种目标投资中获得最大化回报与对稀缺资源投资效率的忽视相比,前者仍然比较可取。在考虑到为基础设施维护提供资金的替代方案时,另一个权衡问题也非常明显。从经济意义上讲,对现存设施进行有效定价应该只反映自然增长的维护成本以及与使用有关的外部或社会成本。这就是著名的有效定价规则,它要求价格等于收益的边际成本。在物品具有不可减少性的情况下,这是很成问题的。在这种情况下,增加一个使用该物品的使用者的边际成本为零。
我们来考察高速公路的情况,因为在高速公路上,拥挤成本很可能是零,从经济角度讲,使用者的有效付费应该只等于和每个其他使用者相关的边际维护成本(假设管理这类收费具有可行性)。强制征收超过维护边际成本的费用,把公路的使用限制在低于经济有效的水平,所达到的将是次优的收益。然而,由于公共收入还不富裕,主要的公路维护是要求减缓由于日积月累和气候变化引起的老化,因此,总维护成本比仅仅由于交通问题而带来的维护成本高得多。这就意味着按照有效价格收费(这一价格等于使用的边际维护成本)会产生税赋收入无法达到维护公路所需的全部成本。因此,有效定价导致税收不足;充分建立在使用基础上的定价又导致公路无效的低度使用。如果要强制实行有效定价,必须要找到某种替代性的渐增收入,以产生所需的附加资金。
三、以公共产品管理的成本评价政府绩效
通常情况下,公共部门供给成本比它们初看起来要大得多,因为这些成本常常在许多不同地点被记录下来,并且很难鉴别和衡量。关于供给成本,我们将区分为转换成本、交易成本两种类型。
1.公共产品政府管理的转换成本
公共产品政府管理的转换成本,可以界定为政府管理公共产品活动中转嫁给公众支付的间接成本,它实际上是公众或社会成本。由于政府成本的转嫁,也往往造成了政府对成本的软约束现象[8]。包括:(1)将公民对物品的偏好及其支付意愿转化为对公共部门提供物品和服务的明确需求量所需的成本;(2)融资和生产这些物品和服务所需的安排成本;(3)监督生产者绩效所需的成本;(4)规范消费者使用模式所需的成本;(5)强制遵守税收和其他资源动员手段所需的成本。公共产品的转换成本往往掩盖了政府管理公共产品的绩效本质,而且传统管理认为这类成本是不应当考核的[9]。美国人为重视政府管理活动中出现的转换成本,早就于20世纪90年代推行企业家政府,其目的是硬性约束政府在公共设施管理方面的高成本现象。
现代公共管理活动中,公共产品出现了向市场化、产业化转换的趋势,但是,这种演变并没有减少政府管理公共设施方面的转换成本,因为,新的过去没有过的公共设施又会不断出现,这也是符合“推陈出新”原理的[10]。事实证明,社会越发达,政府提供的公共设施的价值越大,需要政府提供的新的公共设施也越多,其规律只不过是传统的政府管理的公共产品之生命周期结束,而新的符合提供公众物质与文化生活的公共产品不断涌现。因此,政府管理公共设施方面的转换成本是一个不断增长的势头。
2.公共产品政府管理的交易成本
与协调、信息和策略行为相关的转换成本的增加,在客观上造就了交易成本。我们说转换成本是与联合提供物品和服务相关的费用。供给方面的交易成本则是作为试图抵消与策略行为有关的激励的结果而引起的成本。这里,我们把供给所包含的交易成本区分为三个类型。
一是协调成本。协调成本是投资于政府在公共产品领域的行动者之间供给协议的协商、监督和执行时的金钱和人力成本的总和。协调成本是政府管理最为主要的成本之一,由于在中国,传统的人事关系被看作是政府管理活动中最为活跃的因素,这种因素的影响作用往往比政策、法规的因素要大,所以仅仅从协调成本的总体方面来分析,应该是相对低廉的[11]。
二是信息成本。一般地,信息成本是搜集和组织信息的成本和由于时间、地点变量和一般科学原则的知识缺乏或无效混合所造成的错误成本。公共产品生产活动中的信息成本是其他成本的前提,许多情况下的成本都是信息成本所带来的。
三是策略成本。是指当个人利用信息、权力及其他资源的不对称分布,以牺牲别人的利益为代价的情况下获得效益,从而造成的转换成本的增加。与供给活动相关的最常见策略成本是搭便车、寻租和腐败。和转换成本一样,供给的交易成本受所涉及的物品和服务的特征、供给单位的规模,用于利益综合、监督、规则、制定政策的技术方法及用于治理交易的特殊规则等因素的直接影响。
3.公共产品政府管理信息成本的简单讨论
认识到这两种成本之间甚至各类成本之间存在利弊权衡是非常重要的。如图所示,时间和地点信息的总成本包含两方面内容:信息不足造成的错误成本与获得和使用信息的成本。
信息成本的构成
在人们能对错误成本和搜集成本做出精确评估的环境下,有可能做出获取信息的最优投资方案,以使新获得信息的边际成本正好等于减少错误的边际收益。但是,基础设施开发的参与者很少拥有关于成本的如此全面的信息。因此,我们不能假定做出最优投资方案。相反,我们必须假定时空信息总成本的水平和类型是随着物质领域和制度安排的不同而变化的。因此,有多年利用河水灌溉土地经验的农民,可以掌握有关河水在每年不同期间的流速以及田地中土壤类型的详细情况。这种时空信息是作为其他活动的副产品而获得的,在收集此类信息的活动中无需大量资源投资。当这些农民参与设计、建造和维护活动时,因为由特定地点信息不足而造成的错误成本和获得信息的成本相对来说都很低,所以时空信息的总成本很低。
而由中央部门的公务员要获取时空信息,远比由当地选任官员从事该任务所耗成本大得多。因为如果这些公务员不被安排在一个特定地区工作很长时间(这种事情很少发生)且他们有较高积极性收集这类信息,这类信息就不可能作为日常工作的副产品而被获得。因此,我们能够假设,在中央机关中,由于时空信息的缺乏而造成的错误成本是比较高的。另一方面,我们也认为,中央政府机关在获取相关科学信息的成本要比获取农民管理的灌溉系统信息的成本低。因为中央政府机关拥有熟知现代科技知识的受过良好训练的工程师,而当地农民可能是做不到的。
认识到间接成本之间存在权衡,是体现政府绩效的核心,因为政府绩效始终是在控制或降低政府成本基础上才能够相应提高的,当然,要使所有成本降低为零永远都是不可能的。因此,如果制度安排的间接成本比较低,而在其他地方的成本则易于较高。关键问题是,与替代制度安排相关的差别是否仅仅相互抵销,或者从一种制度安排换到另一种制度安排是否能获得有效率的净收益,这样,政府绩效也就客观提高了[12]。
四、结论
本文叙述了可以据以评价替代制度安排的5个总体绩效标准,这些标准,特别是效率和公平,几乎通用于对所有有关公共政策的评价。但是,我们认为替代制度安排的复杂性促使我们认真考虑另外一套间接绩效标准是非常有用的。这些标准尤其关注减少某些个人所进行的各类策略行为的必要成本。
尽管公共管理存在着潜在的效率损失,我们仍然认为使用价格有时要按照高于使用的边际维护成本是有充分理由的。第一,从实际角度看,使用者缴纳的费用可以将支付与受益者联系在一起,并且实现财政平衡。第二,从纯理论角度看,人们必须认识到在一部分经济中坚持边际成本定价,并不一定意味着公共管理的总配置效率将得到提高。这一概念,正如我们所知道的次优理论(LipseyandLancaster,1956)一样,限制了有关经济效率的理论总结,在以大量市场失灵为特征的经济(如许多行政定价、广泛的部门津贴以及大量的非竞争因素)中的普遍性。理论表明,单个部门的分析工作不可能完全依赖最优配置规则或在管理中所观察到的价格,以评价所研究部门或地区的效率后果(Friedman,1984:415)。
如果再分配关系很重要,那么必须努力确保那些不能支付全部费用的人们仍然能够使用被补贴的服务设施,并且在一定程度上还能避免永久的依赖性。根据这些重要权衡准则,我们提出以下建议。如果公共设施维护收益超过成本,那么首先应该确定的是资源动员手段或各种手段组合能否产生足够资源,以满足支付管理费用后所有成本。如果这一准则可以通过几种手段得到满足,那么把所产生的资源和所得到的利润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手段,应该认为是非常适当的,因为根据所得到的收益,它们是公平的。
参考文献:
[1]本文所谓的公共产品,专门指各级政府经营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即为有形的公共产品。读者可以参阅何翔舟《公共事物的高成本运作与民营化改革》,北京大学学报2002年第3期。
[2]<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拉里.施罗德和苏珊.温著,毛寿龙译,《制度激励与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政策透视》第128页。
[3]杰里米.边沁,见<美>丹尼斯C.缪勒著,杨春学、李绍荣、罗仲伟、龙超等译,《公共选择理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第451页,1999年4月版。
[4]实际上当一种公共政策诞生之初,人们都不感轻易违背,但当有人试探性地违背了而没有被政府发现或者发现后所处理的程度使当事人的违背得益大于处理成本时,其他人也就陆续仿效了(例如,逃避税收就是如此)。一种制造高成本的社会现象也就出现了。
[5]例如,那些有思想、有眼光的企业家、事业家,他们在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其他公共项目上不惜自己的资本而投资以为公众服务。邵逸夫在中国无偿投资的大学、中学、小学设施遍布全国。
[6]<美>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拉里.施罗德和苏珊.温著,毛寿龙译,《制度激励与可持续发展—基础设施政策透视》第132页。
[7]现实中的政府官员贪污受贿等侵吞国家财富者,实际上就是凭借公共设施的建设特权,从中获得了利益,从而在边际上增加了贫富悬殊。
篇12
如何对有限的资金和人力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以达到整个管理工作的效率最优,这既是目前教学要实现的目的,也是工业工程思想所期望得到的结果。因此,在解决这些存在的问题时,可以将工业工程的理念运用到工作的优化过程中。
(1)运用成本-效率意识来弥补专职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成本-效率(效益)是工业工程的核心思想,在竞争日趋白热化的今天,作为服务产业的高等教育也不可避免的需要参与到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在这样的环境下,教学学院必须通过不断的学习培训来加强专职管理人员的成本-效率意识,以此来提高管理能力,通过能力的提高来弥补资源的不足。
(2)运用工业工程的工作研究方法,提高教学学院行政管理工作效率。对现有的工作方法进行分析,分析时运用“5W”法,灵活运用“ECRS”原则,将教学学院行政管理中所面对的工作进行分析归并,以此简化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
(3)结合工作方法研究,运用工业工程理念对所需要处理的工作进行测定,将工的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以此让兼职管理人员能尽快的适应并处理好各类工作,提高兼职管理人员的工作效率。
(4)注重人力资源的开发与管理,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工业工程理念非常重视人力资源对效率提高的影响,把人力资源状况视为是影响工作效率提高的首要因素。所以高校教学学院应该在工作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通过上岗教育、培训、激励等各种方式来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激情,最大限度的发挥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以此来激发管理人员的工作创新性,从而提高工作效率。
2结语
工业工程是一门以提高工作效率(生产率)为目标的技术,在国外已经有近百年历史,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和管理水平的发展水平的标志。在我国,工业工程研究及运用起步相对较晚,但也已经在各行各业中开始广泛运用。高校教学学院行政管理中目前存在的工作效率低的问题,如能很好的将工业工程理念运用到其中,解放思想,革除旧的运行弊端,必将会大幅提高管理运行效率,从而真正破解所面临的人力、财力资源有限而工作任务繁重的困局,探索出一套适合现状的、高效的教学学院行政管理运行方法。
行政管理论文范文二
信息社会作为一种新的社会发展技术,其对社会的发展和政府行政管理既有机遇又会产生一定的挑战,这就需要相关政府部门能够有效调整好信息社会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其一,信息社会使得政府行政管理更加趋于复杂化。信息社会的高速发展势必会给社会的发展引进新的设备和理念,这就需要广大工作者适度调整政府工作方式方法,甚至需要多种工作方式协同发展,给政府行政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复杂性。此外,社会发展的信息化使得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联系更加紧密,相互之间的影响也越来越大,使得行政管理环境更加开放、复杂,这就需要国家政府逐步提升行政管理水平和能力,以应对不断复杂的信息社会。其二,信息社会要求政府行政管理工具和管理模式发生改变。不断发展的信息化社会使得大量的信息处理和传输工具开始涌现,互联网、手机等现代化信息传播手段实现了政府行政管理信息的快速传播,加之不断复杂化的行政管理环境。这就需要国家政府能够增强自身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高效应对新形势下的社会信息。
二、信息社会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政府行政管理组织结构的不合理性
随着我国经济产业结构不断复杂化,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程序更加繁琐和复杂,各级行政机关职能交叉重叠现象普遍存在,各项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缺乏默契的配合,导致我国政府行政管理组织结构缺乏必要的合理性。
2.国家政府在化解突发事件和社会冲突的处理方式上存在不足
在信息社会的发展形势下,国家在文化、经济领域高速发展的条件下,需要国家政府更加综合的行政管理,而且各类突发事件和社会冲突的发生几率也在不断增加。当政府在处置社会冲突事件时,由于政府一些行政管理工作者缺乏必要的工作经验,往往都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甚至会导致矛盾的激化。因此,相关政府行政管理工作领导者要做好突发事件和社会冲突的预防工作,全面提升广大行政管理工作者的工作经验和能力。
3.政府面临信息安全方面的监督难题
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国科学技术水平和信息技术得到了高速的发展,难免会使我国政府在面临大量复杂信息时产生一种犹豫的心理,极有可能会造成在处理工作的过程中出现失误,影响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工作效率和结果。一方面,随着信息社会的不断发展,在实现各类信息全面联接的同时,也涌现了大量的不良信息,势必会给社会稳定造成极大的危害;另一方面,民众很容易产生非理性的情绪,将会给社会造成必要的严重后果。
三、完善我国政府行政管理工作的具体对策
目前,我国政府行政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相关部门领导应该加紧对广大行政管理工作者的培养工作。
1.提供优质服务,满足社会和公众需求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公众对于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需求越来越高,这就需要广大行政管理工作者能够尽最大程度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使广大公民能够最大限度地获取政府工作信息,有助于社会各界有效利用国家政策,为社会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2.维护信息安全,遏制信息滥用
篇13
从本世纪70年代开始,曾经主导西方公共行政领域近一个世纪之久,并被誉为是行之有效、甚至是最佳的传统或称主流的公共行政,遭受到新的外部环境的越来越严峻的挑战,其近乎刻板、僵化的科层体制愈来愈不能适应迅速变化的信息和知识密集型社会和经济生活,其赖以建立的两大理论基础——威尔逊和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科层管理论均无法回答和解决政府所面对的日益严重的问题和困难:政府财政危机,社会福利政策难以为继,政府机构日趋庞大臃肿,效率低下,公众对政府能力失去信心,“政府失败”论开始占主导地位。
正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一种新的公共行政理论、管理模式——新公共管理(NewPublicManagement)在80年代的英美两国应运而生,并迅速扩展到西方各国。与以往传统的公共行政框架内进行的变革不同,新公共管理不是对现存行政管理体制和方式进行某种程度的局部调整,或仅仅是为了降低行政管理的成本,减少行政费用开支,更重要的是,它是对传统的公共行政模式的一种全面清算和否定。
一、新公共管理的理论基础
如果说传统的公共行政以威尔逊、古德诺的政治—行政二分论和韦伯的科层制论为其理论支撑点的话,新公共管理则以现代经济学和私营企业管理理论和方法作为自己的理论基础。首先,新公共管理从现代经济学中获得诸多理论依据,如从“理性人”(人的理性都是为自己的利益,都希望以最小的付出获得最大利益)的假定中获得绩效管理的依据;从公共选择和交易成本理论中获得政府应以市场或顾客为导向,提高服务效率、质量和有效性的依据;从成本—效益分析中获得对政府绩效目标进行界定、测量和评估的依据等等。其次,新公共管理又从私营管理方法中汲取营养。新公共行政管理认为,私营部门许多管理方式和手段都可为公共部门所借用。如私营部门的组织形式能灵活地适应环境,而不是韦伯所说的僵化的科层制;对产出和结果的高度重视(对私营部门来说,产出就意味着利润,而在高度竞争的市场环境中,要获取利润就必须给顾客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同时尽可能地降低成本),而不是只管投入,不重产出;人事管理上实现灵活的合同雇佣制和绩效工资制,而不是一经录用,永久任职,等等。总之,新公共管理认为,那些已经和正在为私营部门所成功地运用着的管理方法,如绩效管理、目标管理、组织发展、人力资源开发等并非为私营部门所独有,它们完全可以运用到公有部门的管理中。
二、新公共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
新公共管理是个非常松散的概念,它既指一种试图取代传统公共行政学的管理理论,又指一种新的公共行政模式,还指在当代西方公共行政领域持续进行的改革运动。其名称在西方各国也不尽相同,如在英国叫“管理主义”,在美国则称为“企业家的政府”或“新公共管理”,在其他一些国家又称为“市场导向型公共行政”等等,但它们都具有大体相同的特征。
首先,新公共管理改变了传统公共模式下的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关系,重新对政府职能及其与社会的关系进行定位:即政府不再是高高在上、“自我服务”的官僚机构,政府公务人员应该是负责任的“企业经理和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则是提供政府税收的“纳税人”和享受政府服务作为回报的“顾客”或“客户”,政府服务应以顾客为导向,应增强对社会公众需要的响应力。近年来,英、德、荷兰等国政府采取的简化服务手续、制订并公布服务标准、在某一级行政区域和某些部门或行业开办“一站商店”服务等,就是在这种新的政府—社会关系模式下所施行的一些具体措施。
其次,与传统公共行政只计投入,不计产出不同,新公共管理更加重视政府活动的产出和结果,即重视提供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由此而重视赋予“一线经理和管理人员”(即中低级文官)以职、权、责,如在计划和预算上,重视组织的战略目标和长期计划,强调对预算的“总量”控制,给一线经理在资源配置、人员安排等方面的充分的自,以适应变化不定的外部环境和公众不断变化的需求。
第三,与上一点紧密相联,新公共管理反对传统公共行政重遵守既定法律法规,轻绩效测定和评估的做法,主张放松严格的行政规制(即主要通过法规、制度控制),而实现严明的绩效目标控制,即确定组织、个人的具体目标,并根据绩效示标(performanceindicator)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测量和评估,由此归档:公共管理论文推荐度:收藏本文日期:2006-3-612:22:00新公共管理:当代西方公共行政的新趋势字体大小:小大新公共管理:当代西方公共行政的新趋势
而产生了所谓的三E,即经济(economy)、效率(efficency)和效果(effect)等三大变量。
第四,与传统公共行政排斥私营部门管理方式不同,新公共管理强调政府广泛采用私营部门成功的管理方法和手段(如成本—效益分析、全面质量管理、目标管理等)和竞争机制,取消公共服务供给的垄断性,如“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等,新公共管理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固然是向社会提供服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共服务都应由政府直接提供。政府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性质的不同,采取相应的供给方式。如图所示:
市场状况/宪法职责模式
附图
1、此项服务活动是由宪法明文规定的属政府职责范围之内,同时也没有其他竞争者,如国防,应由政府承担。
2、虽属宪法规定的政府职责,但同时有其他竞争者的存在,即其他非政府部门也在从事此项活动,如医院,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并非一定要亲自提供此项服务,而大可通过招标、合同出租等形式,将其出租给其他公营或私营部门,政府只要对其绩效目标进行测定和评估,并提供相应的报酬,便不失为一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效途径。这也就是《重塑政府》一书的作者奥斯本和盖布勒所说的政府应该“掌舵而不是划桨”。
3、宪法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而又存在着市场竞争者,如影视业,这时政府就完全可以不从事此项活动,而完全由私营部门承担。
4、宪法既没有规定是政府的职责,同时又没有或缺乏从事此项活动的竞争者,如高等院校,这时政府就应积极培育市场,鼓励人们参与此项活动,以提高此项服务的效率、质量和有效性。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只是典型的四种公共服务类型,在现实中,更多是介于这四种之间的混合型服务领域,因此,政府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决定自己是否直接介入以及介入的程度、范围、方式和力度。
第五,在看待文官与政务官的关系上,新公共管理与传统公共行政存在着明显的分野。传统公共行政强调政治与行政的分离,强调文官(包括高级文官)保持政治中立和匿名原则;新公共管理则正视行政所具有的浓厚的政治色彩,强调文官与政务官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互动和渗透关系,特别是对部分高级文官应实行政治任命,让他们参与政策的制定过程,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以保持他们的政治敏感性,因此不应将政策制定和行政管理截然分开。事实上传统公共行政的政治—行政二分法在现实中也根本行不通,因为国会、总统等政治机构及政务官对于政策问题往往只是提出原则性目标,而具体的政策方案是由行政机构及文官制定并加以落实的,这本身就是一个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即政治决策的过程,其间不可避免地掺杂着文官的个人信仰和价值观。当文官对政务官制定的政策心存疑虑甚至不满时,他们甚至会蓄意阻挠执行。除此以外,文官所拥有的五大优势决定了文官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甚至支配政务官的决策,一是任期优势,事务有的任期长,而政务官随政府更换任期短(美国政务官平均任期仅22个月)。二是专业知识优势,这是事务官长期在一个部门任职而政务官调动频繁的必然结果。三是信息优势。送达政务官的信息由事务官筛选加工,而筛选加工信息大有文章可做。四是时间优势。事务官主要精力放在部内工作上,而政务官主要精力放在应付议会质询、内阁会议、联系选民等事务上。五是人数现模优势,政务官与事务官的比例严重失调,美国联邦政府现有文官250万,而政务官仅4000人左右,这使得“两官”力量失去平衡,政务官基本上没有能力控制自己的部门。如英国卫生和社会保险部的七位政务官实际上根本无法控制他们的96850名文官。在这种情况下,若硬性规定文官的政治中立,既不可行,也不合理,它只会使文官失去政治敏感性和对公众要求的响应力,只有正视行政机构和文官的政治功能,才能提高他们的自觉意识,即除了尽职尽责地执行政策外,更以主动的态度设计政策议程,并善用裁量权发展公共政策,使政策更加有效地解决社会问题。
第六,与传统公共行政热衷于扩展政府干预,扩大公共部门规模不同,新公共管理主张对某些公营部门实行私有化,让更多的私营部门参与公共服务的供给,即通过扩大对私人市场的利用以替代政府公共部门。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新公共管理的拥护、支持者也认为,公营部门的私有化并非新公共管理的必不可少的特征。
第七,与传统公共行政模式下的僵硬的人事管理体制不同,新公共管理重视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在人员录用、任期、工资及其他人事管理环节上的灵活性,如以短期合同制取代常任制,实行不以固定职位而以工作实绩为依据的绩效工资制等等。
三、对新公共管理的批评
新公共管理在西方各国日趋流行的同时,也遭受到许多批评和指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新公共管理无视公营部门与私营部门的根本差别,盲目采用私营部门的管理方法,但两者在根本目标上并不相同,前者是提供公共服务,后者则以利润为最终目的。
2、新公共管理用经济学的眼光看待公共服务的供给,这是不适当的,把政府与公众的关系完全等同于供方与顾客的市场关系,实际上是把前者简单化。因为相对于政府来说,公众具有彼此冲突的双重角色,他们既是享受政府服务的“顾客”,又是作为政府税收来源的纳税人。一方面,他们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服务,另一方面又抱怨自己交的税太多。
3、新公共管理强调对产出或绩效目标进行精确的界定、测量和评估,但政府的许多服务项目,其产出、成本以及绩效都是难以量化的,因而也就难以准确测量和评估。
4、新公共管理主张公营部门私有化,实际上是放弃政府公共服务职能,逃避提供社会福利的责任。
5、新公共管理强调目标管理、绩效管理,实际上是一种“新泰勒主义”。
6、新公共管理主张对高级文官实行政治任命,以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控制,破坏了传统的文官政治中立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会导致政治上的腐败和。
7、新公共管理强调的所谓“顾客导向”、长期计划和预算总量控制很难付诸实施。
尽管新公共管理受到了各种指责和批评,但在西方公共行政领域,已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80年代以来西方许多国家开展的一系列的行政改革便是这一潮流的集中反映,从美国的“重塑政府”运动到英国的“运动”,以及其他西方国家普遍实行的市场导向和顾客导向的行政改革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践着新公共管理,体现出新公共管理的诸般特征。归档:公共管理论文推荐度:
、几点启示新公共管理既是西方特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产物(如前所述),又在一定程度上凸现出公共行政发展的规律和趋势,因而对我国行政管理的理论和实践具有一些可供借鉴之处。
第一,新公共管理调整政府与社会、市场之间的关系,将竞争机制引入政府公共服务领域,如实行“政府业务合同出租”、“竞争性招标”,鼓励私人投资和经营公共服务行业,打破政府的垄断,提高了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同时也缓解了政府财政困难。我国在公共服务领域特别是基础设施行业长期存在着因资金短缺而造成的“基础瓶颈”的状况,严重制约了国民经济的整体发展和市场机制的有效运作。因此,可以借鉴西方的做法,在加强“产业管制”的同时,在一定范围内允许和鼓励非国有产权进入这些领域与国有产权合作或单独投资和经营,这有利于形成公共服务供给的竞争机制和压力结构,提高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二,新公共管理注重遵守既然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向注重实际工作绩效,特别是顾客(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方向发展。这应被视为是西方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更为成熟的一种标志。当然,在我国现阶段公共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当务之急是建立和健全一健套行政法规和人事法规(如制订《国家公务员法》),并保证这些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实现行政管理和人事管理的法制化。但我们是否也应该思考这样的问题:我们的政府归根到底是人民的公仆,因此在制定和实施法律法规时,应始终以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取向,始终贴近社会现实,贴近公众需求。[NextPage]
第三,新公共管理把一些科学的企业管理方法,如目标管理、绩效评估、成本核算等引入公共行政领域,对提高政府工作效率是有促进作用的。尽管公共行政管理与企业管理,公有部门与私有部门,在各自的目的、对象和方法上均有种种差异,完全采用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的管理方法来实施公共行政管理并不可行,但企业管理特别是私营企业管理重视效率,重视产出,重视管理的科学性,重视市场需求和顾客的反馈,这些方面则可为公共行政管理包括中国公共行政管理所借鉴。
最后,有必要指出的是,即使是同为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欧美各国,由于历史条件、文化传统等方面的不同,其实行新公共管理的进程、速度、重点及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均各有特点。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在借鉴他们的做法和经验时,更应立足国情,走“内生化发展的道路”,简单地照抄照搬,无益于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公共行政管理体制和公务员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参考文献】
主要参阅书目
①ChristopherHood:《TheNewPublicManagement》,《PublicAdministration》,Vol69Spring1991(3-9).
②OwenHghes;《TheNewPublicManagement》,NewYorkStMartin’sPress1995。
③OwenHghes:《PublicManagementAndAdministration:AnIntroduction》,NewYorkStMartin''''sPress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