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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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要求

篇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石化集团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石化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

3 承包商的基本要求及确认

3.1 所有施工、检修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承包商都必须实行安全、环境和健康(HSE)管理体系,编制完成HSE管理体系文件及运行程序文件,具有两年以上良好的安全业绩(安全业绩包括近年内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事故率、“三违”发生率和隐患治理等)。

3.2 承包商持有关材料首先到公司安全环保处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经审查合格后由安环处颁发《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双方签定《长岭分公司工程项目承包安全管理协议书》,由乙方(施工单位,下同)向分公司财务处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施工保证金后,甲方(工程主管部门,下同)方可与乙方签定合同。进行安全资格确认的材料有:

3.2.1 验证乙方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营业执照)

3.2.2 验证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要求(资质等级证书)

3.2.3 验证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安全许可证)

3.2.4 审核乙方施工安全经历(由施工单位在办证时同时书面提供,主要为施工中发生的各种事故情况和相关部门奖罚情况)。

3.2.5 审核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和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资格证。

3.3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程主管部门(发包部门)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对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验证如下证件。

3.3.1 查验安全资格审查情况,有无安环处签发的《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

3.3.2 确认施工单位营业能力和经营范围。

3.3.3 确认施工单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

3.3.4 审核施工单位施工经历。

3.3.5 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所持的特种作业证件。

3.3.6 若存在工程分包,审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队伍的资质。

3.4 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要按《合同法》的规定签定合同书,合同书中必须有安全条款或安全作业协议书,合同书中的安全条款应包括以下内容:

3.4.1 施工单位必须遵守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有关安全的规章、制度和规定,服从生产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

3.4.2 施工单位要为承担施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的机械、工具和设备以及必要的合乎标准的劳保器具

3.4.3 施工单位要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和企业的法令、制度和规定要求,为承担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4.4 施工单位要制定确保工程项目安全进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交生产单位审核。

3.4.5 明确施工单位对施工作业中发生事故的责任。

3.4.6 存在分包的施工单位要明确对分包单位所承担的安全责任。

4 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

4.1 施工单位审查合格后,必须向甲方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交纳顺序是由安环处计帐填单,施工单位持单到财务处一次交清抵押金,然后返回一份给安环处,自己保存一份。

4.2 第七条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的数额,由工程主管部门和安环处根据工程投资额、施工危险程度、施工时间来确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的标准为:

项目投资费100万元以下为2.5%,100万元~200万元为2%,200万元~500万元为1.8%,500万元以上为1.5%。

4.3 乙方违反甲方的禁烟、动火、用电、破土、用水、用风等安全管理规定,工程主管部门、施工所在生产单位和安环处等部门均可按我公司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因乙方责任造成甲方事故的,由安全部门按规定加重处罚。甲方对乙方的罚款金额均从乙方交纳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中扣除。

4.4 抵押金数额不够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通知及时补交。

4.5 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由安环处对乙方的安全施工风险抵押保证金进行结算,安全风险抵押金的90%归还乙方,10%作为双方施工安全管理费用,违章违纪及发生事故的罚款均从抵押金中扣除。退还抵押金的数额为:抵押金*90%-罚款金,施工单位凭安环处填单,到财务处将剩余抵押金一次性向乙方返回。

4.6 安全风险抵押金额的10%安全管理费和罚款金额,统一由安环处掌握使用,用于安全施工的教育及奖励双方在施工中有突出贡献的有关人员。

4.7 各单位所有收支项目必须建立财务明细帐目,专款专用,符合财务手续。

4.8 安环处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后,其它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再收取施工单位的费用。

5 人员安全教育

5.1 凡进入分公司的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民工等)施工前都必须接受入厂安全教育。

5.2 对施工人员的入厂安全教育,由公司安环处负责组织进行。在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区域施工由所在的生产单位再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5.3 安环处负责统一建立安全教育台帐,负责组织考试,实行安全承诺后,双方签字,发给“安全教育合格证”,“安全教育合格证”一年内有效。在施工中随身携带,以备检查。

5.4 安全教育内容为:

5.4.1 国家、集团公司和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规定,我公司安全生产特点、特殊危险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5.4.2 与施工作业有关的车间(装置、部位)的主要危险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项、安全制度、安全设施和对劳保器具的特殊要求等。

5.4.3 针对我公司生产的特点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业的有关专业安全要求等。

5.4.4 观看安全教育录像。

5.5 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经过书面考试合格,受教育者

本人签字。施工单位负责填写外来施工人员统计表,安环处负责签发考试成绩,由安环处出具“入厂证办理通知”,施工单位凭此通知到生产保卫科统一办理入厂证。

5.6 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办理入厂证,施工单位不得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5.7 生产保卫科根据安环处出具的通知,严格按人数和施工期限办理入厂证。施工人员要严格遵守门卫制度,凭证进出现场施工。

5.8 施工人员接受安全教育,由工程主管部门负责联系,同安环处商定教育时间,到安全教育室统一接受教育。

6 甲乙双方安全职责和义务

6.1 甲方负责对施工单位人员(包括民工、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6.2 甲方负责对乙方作业现场提供安全的作业环境,提出具体的安全要求,重点、关键部位应设专人监护,并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给其创造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有权查处、制止其违章作业行为,并根据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罚。

6.3 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并以队班建制,选配专(兼)职安全员,实行队(班)长负责制,自觉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要求,加强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6.4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有权向甲方提出合理的安全要求,并得到落实,有义务遵守甲方的安全要求并落实在施工过程中。

6.5 乙方在现场施工作业中遇有特殊情况以及危及安全生产的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6.6 由于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违章作业、违章操作所造成事故,致使人员伤、致残、死亡,由乙方调查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负责。乙方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安环处,由安环处报集团公司备案。乙方应严格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处理。

6.7 由于甲方强令乙方违章作业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不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条件所造成的事故,由于甲方人员失误(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共同调查分析,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6.8 乙方人员与甲方人员混合作业时,由于甲方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或无法预测的情况,又由乙方违规或行为过失所造成的事故,由甲乙双方负责调查处理,甲乙双方按责负担经济损失。

6.9 乙方单独承包的施工项目,所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及经济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6.10 以上各条中由甲乙双方负担的经济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国家及当地政府颁发的法规执行或双方协商解决。

6.11 遇双方协议时有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诉诸法律裁决。

6.12 甲民工与乙民工之间发生的事故,应由民工队自行解决。

6.13 凡外来施工单位、劳务用工必须签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协议书,双方签字后生效。

7 施工前安全要求

7.1 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网络,明确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明确双方现场安全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并佩戴明显标志。

7.2 乙方施工前,应根据施工图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施工平面布置图和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定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工程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并经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

7.3 甲方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环境、地下工程(电缆、管线)的位置、走向、深度及厂规厂法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明确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技术方案交底,提高安全施工条件。

7.4 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安全措施,危及甲方安全生产的关键要害部位,必须设有明显的警戒设施,且甲乙双方必须派专人监护。

7.5 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到公司安环处备案。

7.6 乙方必须对所有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及安全装备。

8 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8.1 施工单位进入生产区施工作业,要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和厂方的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8.1.1 施工作业人员进入厂区施工作业区必须持有安环处颁发的进入该区作业的《安全施工作业许可证》,只能到允许进入的作业区域进行施工,不准乱跑乱窜,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厂。

8.1.2 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帽以及工作要求的劳保护具。

8.1.3 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按制度的规定要求和程序办理施工用火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用火措施,做到“三不动火”,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重新办理手续。

8.1.4 禁止用汽油或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衣物等。

8.1.5 严格执行《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进设备作业许可证,根据分析结果,选佩适用的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具,安全监护人到位后,方可进入设备内作业。

8.1.6 厂内动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措施,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严禁在施工现场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8.1.7 设立临时电源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必须办理用电作业许可证,持证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容器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设漏电保护装置。露天开闭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8.1.8 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8.1.9 严格执行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规定和该工种的安全规程,吊装作业要有方案和安全措施,并经有关部门审批。

8.2 严格车辆管理。

8.2.1 进入生产区域施工作业的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放在易检查处。进入生产装置及罐区还要到所属单位办理准入证。

8.2.2 车辆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8.3 施工单位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应做到:

8.3.1 施工机具和施工材料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影响生产装置人员的操作、巡检。

8.3.2 严禁触动正在生产的管道、阀门、电线和设备等,禁止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及生产性建筑物做起重吊装锚点。

8.3.3 施工临时用水、用风,要办理有关手续,严禁用消防栓供水。

8.3.4 高处作业必须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遮挡措施,电焊机接地线规范,不得将地线裸露搭接在装置设备或框架上。

8.3.5 施工废料要按规定地点分类堆放,严禁乱扔乱堆,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4 运行中的生产装置区域内的改扩建、检修等施工动火作业,均为一级动火,原则上节假日和夜间不得安排动火作业,有专项安全措施的工程建设项目,在五一节、国庆节、元旦、春节等节假日前,由工程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由安全、生产、机动部门检查确认,共同会签,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按一级用火管理程序办理,其它时间按正常管理程序进行管理。

9 安全监督管理

9.1 为确保施工全过程处于有序受控状态,工程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进度网络计划与专项安全措施,负责与安全管理部门和生产装置负责人进行衔接、交底。

9.2 工程主管部门和施工所在生产单位要职责明确,对安全施工实行有效监督,并有安全否决权。

9.2.1 做到组织落实,措施落实,特别要加强对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9.2.2 严格按集团公司有关安全制度的规定和我公司有关要求,监督施工单位办理作业许可证和各项施工作业票证。

9.2.3 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纪律,只要现场有施工人员,就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

9.3 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和生产装置要抓好施工隔离措施的落实和现场情况交底。

9.3.1 审查、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区域隔离方案,组织对区域隔离措施完成后的验收。

9.3.2 凡与改扩建、检维修等施工项目有关的工艺管线、下水井系统等,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质的工艺管线隔离必须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统的沟、井、漏斗等必须严密封堵;施工隔离区内凡与生产有关的工艺设备、阀门、管线等,均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9.3.3 凡在运行的装置区域内施工作业,而又无法实施区域隔离的,必须由有关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并逐条落实,检查确认。

9.4 生产单位必须加强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9.4.1 制订边生产、边施工作业的事故处理预案,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演练。

9.4.2 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稳的相应措施并认真执行。

9.4.3 现场有施工作业时,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质;正常采样、脱水等操作要预先通知施工单位暂停施工;遇有异常情况如紧急排放、泄漏、事故处理等,要及时报警,及时报告处理。

9.5 在生产装置改扩建、检修等施工期间,工程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要会同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组织联合检查组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违反安全制度和规定的施工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对性质严重的要停工整顿,接受安全教育,情节特别严重的予以辞退。

10 民工、临时工管理要求

10.1 公司所属各单位因生产、建设需招收民工,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人教处审核同意,通过民工所在地乡级以上政府招收,民工队伍应具备法人资格,组织健全,能承担法律责任,不准对民工本人招收。

10.2 所招收的民工,应符合国家《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且招收的民工劳务期限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一年,且保持相对稳定,招收民工年龄应为18至45岁,身强力壮、无疾病、无身体缺陷的男性。

10.3 民工所在地政府必须按我公司的要求,提供民工身份证和体检情况,经双方确认合格后,厂方与所在地政府签署合同,签定合同的代表必须是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委托人,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安全工作职责。

10.4 民工、临时工的安全教育,应经安环处考核考试合格后发放《安全教育合格证》,凭《安全教育合格证》才能办理入厂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民工、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由主管及使用单位负责,应组织民工、临时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生产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由使用单位负责。

10.5 使用民工、临时工的单位在作业前应交清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措施,在施工(作业)中,使用单位要派专人(我公司职工)现场监督检查,关键部位、要害岗位作业时,必须派专人盯在现场,不得擅自离开,以确保人身和设备安全,民工、临时工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独立作业。

10.6 民工、临时工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它事故,由其使用单位会同主管部门(单位)组织调查处理,并报安环处备案。

10.7 对民工、临时工的要求:

10.7.1 民工、临时工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规、条例和安全操作规程和厂方的各项安全规定。

10.7.2 民工、临时工要备足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手套以及安全着装等),制定好安全措施,进行事故预想。在施工过程中遇到安全隐患以及安全险情时应及时上报厂方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或工作,确保安全施工。

10.7.3 民工、临时工所持《安全教育合格证》、《入厂证》不得丢失或转借他人,违者将予以除名。

10.7.4 乙方未经许可不得随意调换民工、临时工,如确需调换时,应将原有《安全教育合格证》、《入厂证》上交甲方后,再按要求重新办理。

10.7.5 从长丰公司调用民工不得超过《民工使用申请单》上批准的人数、时间以及内容使用,确需超过时,必须另行补办,否则不予结算。

10.7.6 从长丰公司调用民工不得用于职工本职工作或单位应干的工作以及专业技术性强、危险性大的工作,更不得私用。

11 检查与考核

篇2

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_________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工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篇3

施工安全管理是一个逐步不断提高、引导企业思想实现安全管理的目标的一个项目管理子系统,由于施工安全管理根据PDCA循环模式运行的,所以施工安全管理具有动态性、自我调整和自我完善的管理制度。

(1)建立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不仅保证了建筑从业人员的生命与健康,而且是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程度的基本标志。

(2)随着建筑市场的快速的发展,我国的建筑工程越来越大,也越来越复杂。由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完善,出现了一些可以避免的工程事故。所以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保证了建筑安全生产、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

(3)据有些报道,一些施工现场的工人工作的环境十分恶劣,给企业的形象造成严重的破坏。这就需要企业建立完善的施工安全管理体系,规定了具体的、符合卫生要求的企业环境,这样不仅树立了优秀企业形象,而且促进了建筑工程的按工期顺利的完成。

(4)推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是适应国内外建筑市场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必要要求。

(5)建筑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的卫生条件对于企业参与国内外的建筑市场的竞争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完善的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体系,从根本上确定具体的企业卫生安全的管理体制,可以尽快提高安全生产的卫生状况落后的现状。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目标是防止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规范建筑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保证建筑从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建筑工程安全管理的体制、技术和企业投入程度是保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的实现。

2.电力建设工程监理的安全控制

建设工程的监理在建筑工程施工管理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电力建设工程的监理具有工程技术、建筑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各种安全管理措施和手段,能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中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的建筑材料、机械、环境管理,规范建筑工程人员的行为,有效的把建筑工程安全风险降到最低,保证建筑工程顺利安全生产。

2.1 监理行为控制

2.1.1 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

建筑项目工程必须建立完善的项目监理部门,它是非常重要施工安全管理机构。项目攻城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建筑工程控制和监督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监理人员对工程的安全的控制、建筑质量的监督、施工工艺技术、经济和档案的管理。监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明确分工、把责任落实到施工现场的每个施工人员,保证建筑施工安全制度的实施。

2.1.2 制定项目监理部的安全制度

落实到每个人的安全责任是项目监理部一个非常重要的一个任务。根据监理的规划、项目工程的安全目标和施工现场的条件,制定详细的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实施措施,并且结合监理人员工作检查制度、监理安全考核培训、监理安全责任制度、监理安全奖惩等制度,编写监理安全管理制度。通过监理安全管理制度可以规范监理人员的管理职能、管理安全人员的工作,保障安全监理这方面的安全控制。

2.2 事前监理

2.2.1 审查中标单位文件和资质

项目工程开工之前,总监理工程师需要组织监理对工程设计文件、工程设计理念、工程的施工质量要求进行一定程度的熟悉。在图纸的审查时,及时对对结构安全、施工安全有影响的问题提出异议。在工程重点位置和施工安全有关环节,或采用新施工工艺、新型材料和有特殊结构的工程,可以要设计单位在保护建筑工人的事故预防方面提出一些建议和采取一定措施。对与中标的单位要严格审查其单位资质和相关文件,把不安全系数降到最低,保证项目工程顺利完成。

2.2.2 审查施工安全方案

项目工程开工之前,根据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和安全技术报告编制项目安全施工方案。监理要对编写的安全施工方案认真审核,只有那些方案成熟的、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可行性、针对性、可操作性,才给予批准。如果是专项的施工方案,要进行详细审查方案的计算、数据、验算的每一个步骤,保证施工方案的安全性。

2.2.3 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设施

防护设备的材料、设备在电力安全建设中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施工单位从事施工前,对与施工用到的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配电设施、脚手架,监理工程师要认真审核其质量技术认证和质量检验报告,对于不合格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施工单位在施工中使用。监理工程师要对于施工现场的总体布局、场地选择是否能保证施工的安全生产。监理工程师还要施工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对于不合格的情况不予批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2.3 事中监理

监理在电力工程施工中的监督是保障电力工程安全施工的关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该经常到工程施工现场监督和检查,当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纠正和报告施工单位要求其整改,以确保顺利完成工程任务。

2.3.1 巡视

监理工程师到施工现场巡视是监理对施工安全控制的直接管理形式。它的目的有以下几方面:第一,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施工的要求;第二,检查建筑从业人员的素质是否施工的要求;第三,监督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的履行情况;第四,审查施工机械和设备是否可以安全施工;第五,检查施工现场中材料的堆放地点是否符合规定,对于易燃易爆的物品是否分开存放和严格管理。

2.3.2 旁站

对于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建筑施工,例如电力工程施工,监理要到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管理。在电力建设工程中,有基坑施工、大型模板施工、安装拆卸起重机械、升降整体式脚手架、吊装大型构件,特别临近带电体施工等,监理人员必须到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督和管理这些有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施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2.3.3 组织定期安全检查

监理工程师要定期组织监理人员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要仔细检查一些严格部位,例如:洞口、脚手架、安全网的架设的安全性,一些危险和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的警示标志的设立。定期检查施工机械的可适用性,确保在施工中不会出现事故,对于疑有问题的机械,要求其停止使用,待检查确认没有问题,才予批准使用。发现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用书面形式的报告形式下达整改通知单通知施工单位。

2.3.4 安全事故的处理

施工安全事故一般分为一般性事故和重大性事故。对于重大性的安全事故要及时把事故现场的情况上报给上级,并配合相关部门对出现的事故进行处理;对于一般性的工程事故,监理人员要协助相关人员调节和处理善后事宜。在比较发达的电子社会中,有必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如数码相机和摄像设备,及时扑捉事故现场的证据,这样可以真实的反应安全事故发生的来龙去脉,给施工单位敲响了警钟,促使他们加强施工安全管理。

2.4 抓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是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确保项目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办法和技术文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能够预测每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易发生的事故风险程度,并对这些工程事故隐患采取一定措施,消除施工过程中这些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因素。

建筑施工单位应依据与建筑工程特点相一致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所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施工现场管理的准则和要求,要求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和执行。施工技术安全措施包括: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安全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安全要求、地面及深坑作业安全施工要求、施工用电安全要求、临近电力工程安全要求。同时要注意对容易发生自然灾害的地区,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

参考文献:

[1]纪英杰,叶志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问题及对策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17)

[2]朱晓雯.我国建筑业安全现状分析[J].安全生产与监督.2008(01)

[3]范红静.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对策探讨[J].科技风.2010(02)

篇4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动土作业

2、引用文件

AQ3023-2008

化学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

3.1

动土作业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0.5m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等可能对地下隐蔽设施产生影响的作业。

4

动土作业安全要求

4.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

4.2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

4.3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4.4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4.5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4.6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4.7动土邻近地面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4.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

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b)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携式木梯或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GB7059

《便携式木梯安全要求》和GB12142

《便携式金属梯安全要求》。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

《安全帽》

的要求。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c)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8m,高度不得超过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的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d)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e)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应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

(f)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向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g)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4.9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中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4.10

在危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并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11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4.12

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应符合《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GB/T13869

《用电安全导则》和JGJ

46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

4.13

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5

《动土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5.1

《动土安全作业证》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样表附后

5.2

动土申请单位在设备管理部门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5.3

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相关内容后将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5.4

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设备管理部门,并由其牵头组织生产、技术、电气、安全等有关部门审核会签后批准。

5.5

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

5.6

动土申请单位应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档案室、设备管理部门、技术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

5.7

作业证一式四联,第一联交设备管理部门留存,第二联交申请单位,第三联由现场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第四联送档案室存档。

5.8

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动土安全作业证》。

5.9

《动土安全作业证》保存期至少为2年。

公司动土安全作业证

分厂(车间):

编号:

申请单位

申请人

作业单位

作业地点

电源接入点

填写人

作业时间

动土作业范围、内容、方式(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

项目负责人:

危害辨识:

动土安全措施

作业前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已佩戴安全帽等防护器具。

作业地点处于易燃易爆场所,需要动火时是否办理了动火证

已按作业方案图划线和立桩

地下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地下供排水、消防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

动土地点有电线、管道等地下设施,应向作业单位交待并派人监护;作业时轻挖,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

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坡道

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

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安全监督部门。

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

超负荷或重物质量不明,不准吊装。

动土范围(包括深度、面积、并附简图)无障碍物,已在总图上做标记。

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

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

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

A:36V、24V、12V

防水型灯

B:36V、24V、12V

防爆型灯

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

补充安全措施:

作业负责人:

作业地段

负责人意见

作业地段负责人:

有关生产、设备、电气、安全部门会签意见(签字):

设备管理部门审批:

完工验收检查

项目负责人:

篇5

县(市)、区建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接受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市、县(市)、区建委、城建、劳动、公安、卫生、环保等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正常生产作业的义务和对违反本规定行为进行监督、制止和举报的权力。

第五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推行现场管理责任制。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对分包工程实施现场管理。

第六条  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执行职务应佩带证明其身份的证卡,明确岗位责任。

第七条  建设监理或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协调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施工组织设计由施工单位的主管单位或部门审批。

建筑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依据总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分包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第九条  建筑工程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条  建筑工程施工方案确定前,建设单位应会同设计、施工单位报请规划、城建、公用设施管理等有关部门,对可能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建筑施工现场进行检查,制定相应的技术安全措施,纳入施工组织设计,保障现场场地平整,水通、电通、路通。

第十一条  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应放置统一规格的施工标牌及施工平面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建筑面积、层数、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

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和安全防护等设施。

第十三条  施工现场周边应按规定设置连续、密闭的装配式围档,围档材料须优质、安全。高层建筑、临街建筑必须设置封闭式安全防护设施并达到以下要求:

(一)市区景观街路、广场、繁华地区施工现场围档高度为2米,其他路段施工现场围档高度不得低于1.8米;

(二)主层建筑(35米以上)必须全封闭作业,自下而上对建筑物进行严密围档,直到粉装饰工程结束,方可拆除围档;

(三)施工现场内各类暂设设施一律不准超出围档高度,暂设房(棚)顶一律朝场内坡向;

(四)安全防护网等设施要架设整齐,围护设施破损要及时更换。

第十四条  施工现场内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区域要严格分隔,在危险区域、部位及通道处要有警示标语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五条  施工现场应保证道路畅通,在车辆、行人通过的地方施工应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车辆出入施工现场不准夹带泥沙;排水系统应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

第十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现场安全许可证制度。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坚持安全交底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方案。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及时消除隐患,保持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  施工机械进入施工现场须经安全检查合格方可使用。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依照有关规定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人员操作。

第十八条  施工现场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施工安全的夜间照明,照明灯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第十九条  工程施工需要接设临时用电、移动电缆、停水、停电、封路等,须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通知周围地区受影响的单位和居民后,方可操作。

第二十条  施工现场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规定,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采取特殊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一条  建筑工程施工中需要进行爆破作业的,必须持爆破器材使用说明,炸药的种类、数量,爆破地点及四邻距离等有关文件和《爆破物品使用许可证》报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按安全规程进行操作。

第二十二条  施工现场发现历史文物、古代化石、爆炸物、电缆等应暂停施工,保护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第二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水泥砂浆搅拌等湿作业现场要设置泥浆沉淀池,不得将未处理的泥浆水排入城市排水设施或河流;

(二)除设有符合规定的装置外,不得在施工现场熔融沥青或者焚烧油毡、油漆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

(三)使用密封式的圈筒或者采取其它措施处理高空废弃物,不得从建筑物门窗、阳台等处向外倾倒残渣废料,禁止高空扬尘;

(四)禁止将有毒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五)对产生噪声、振动的施工机械,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减轻噪声扰民,22时至6时不准施工,但抢修抢险除外,生产工艺上必须连续作业的或者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经所在区(县)环保部门批准。

(六)严禁在施工现场外草坪、绿地、道路和树林旁堆放物料,搭建临时设施及施工作业,对施工现场内的道路、树林、公用设施要妥善保护;

(七)施工现场要坚持日做日清,对坠落浮着物要及时清理,严禁堆积建筑垃圾。

第二十四条  建设、施工单位由于技术、经济条件等因素对环境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建设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事先报请在关主管部门批准后施工。

第二十五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设置必要的符合卫生、安全要求的职工生活设施;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发生重大质量、伤亡事故,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并按上级和有关主管部门的决定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七条  由于特殊原因,建筑工程需要停止施工两个月以上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自停工之日起三日内将停工原因及停工时间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  建筑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在15日内拆除现场围档和临建设施,清除场内建筑垃圾。全部工程质量、现场清理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解除施工现场的全部管理责任。

第二十九条  各主管机关和有关部门应按照各自的职能,依据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施工现场未按规定进行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对单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施工许可证,并处以5千元以上2万元下罚款,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处1千元以上5千元以下的罚款:

(一)无施工组织设计及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的,或对施工组织设计擅自进行重大修改的;

(二)施工现场围档未达到本规定要求或使用劣质材料的;

(三)施工现场内施工区域与非施工域未分隔开的;

(四)违反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安装和使用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

(五)施工现场没有夜间照明或照明灯具不符合安全要求的;

(六)无施工现场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

(七)未办理施工现场安全许可证的;

(八)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

(九)无消防设施或者消防设施不合格的;

(十)生活设施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十一)施工现场因管理责任导致污染环境的;

(十二)特种作业人员没有上岗证书的。

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施工中造成周围建筑物、防汛设施、地下管线损坏或堵塞的,由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外,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损坏的程度及危害,对施工单位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施工许可证。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规定的,构成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弄虚作假、贪脏枉法的,由其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6

确保所采购的设备、材料达到质量、安全要求,不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材料及用具。相关过程人员对相关过程负责,坚决执行“谁做事、谁负责”的原则。

商务管理的主管部门合约组应及时将签订的合同反馈给安健环组、各技术专业组和监理公司,以便提前对进场作业的施工单位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机构、施工设备、施工方案、施工总平面图、安全文明区划图、施工日期、进度有全面了解,以利于后续工作的开展。

2 基建标准管理

建立“三标”文件体系,确保覆盖基建工程所有范围。包括第1层次制定纲领性文件:某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安健环管理方针(手册);第2层次的控制文件:《基建工程安健环管理标准》和《基建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健环考核标准》等;第3层次的实施细则: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程序、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程序、文明施工(生产)管理规定、工程现场交通管理办法、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全例会管理规定、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施工机械管理规定、施工用电用水管理规定、重大起重作业管理规定、特殊工种管理规定等现场管理细则。

3 方案、预案管理

所有工作必须要有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所有的方案(作业指导书)要有安全保证措施。以所有不安全事件均可避免为原则制定施工方案,要求方案中的技术可行,安全措施严密,组织措施得当。方案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因素,除技术因素,还要顾及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因素等。由基建工程部、监理公司选用最优方案,并要求严格按方案实施,从源头上防止不安全事件。此外,还要有备选方案,以确保工作安全和如期完成。

组织制定各类基建安全应急预案,包括:建筑物坍塌事故,起重机具倒塌事故,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工地群伤群亡事故,火灾事故等;并定期组织演练,正确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把事故损失减至最小。所有施工方案、预案经监理公司、基建工程部审核、审批后才能执行。

4 施工过程管理

重点从人、机、料(物)、法、环5个方面开展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 人。要求施工单位进厂前对施工人员认真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进厂前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入职前身体健康体检,不使用不符合国家法律要求的施工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关注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状态,尽可能为施工人员创造安全、健康、卫生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提倡人性化管理;个人防护用品要满足施工安全要求;加强现场自我保护的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大力开展安全风险分析培训,使员工知道工作环节可能存在的危险和相应的自我保护措施,防范人身事故的发生;聘请有经验的建筑、电力施工方面专家到现场进行专业技能讲课培训,如基坑支护作业要求、棚架的拆装、钢筋搭设、模板支护、混凝土浇灌、塔吊和升降机装拆及使用安全注意事项、大型管件起吊和安装注意事项等,并将讲课内容拍摄成教学录像片供其他分包商学习。

(2) 机。所有施工工具(机械)必须提供相应的安全检验合格报告,进厂前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报审,由基建工程部或监理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证和放行,不满足要求的坚决不予进厂。同时督促施工单位制定施工工具(机械)定期检查、保养制度,并做好相应记录。

(3) 料(物)。工程所用的各类材料、设备,必须具产品检验合格证,经过监理、基建工程部审核、验证后才能使用到工程中,确保工程质量。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必须安全资质证明齐全,经监理单位现场抽查、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4) 法(方法、办法)。一、管理办法:首先要制定基建项目安健环管理的相应管理办法:如: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总体策划、安全设施标准、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安全奖罚及违章、隐患和事故处理办法等。基建项目要将业主、监理及各施工单位纳入整个工程项目安健环管理网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明确各级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安健环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认真落实工程安全检查、安全例会和安全考核评比制度。每周二由监理单位组织,基建部安健环组、安全监理、各施工单位安全主管一同到施工现场开展周安全检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对作业人员的违章情况、文明施工进行检查,以促进各施工单位相互监督、相互学习,不断提高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当日对检查出来的问题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并下发整改单,督促施工单位按“三定”原则,跟踪落实整改闭环;每周三由基建部安健环组主持召开周安全例会,总结上周安全工作的不存,对下周安全工作进行重点部署,对各施工单位安全事项进行协调,重点督促落实重点、高风险作业项目安全措施;每月召开1次月度安委会,参加人员为基建部部长、安全负责人、监理部总监、承包商项目经理、安全主管,首先由承包商安全主管、监理部总监分别汇报本月安全工作概况及下月安全工作内容及计划,然后由基建部部长公布本月对承包商安全评比考核的分数,宣布获奖单位并颁发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及奖金。

二、施工方法:施工作业前工程技术人员要对作业过程编制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明确要怎么做,并向施工人员做好安全技术交底,让施工人员熟悉施工方法、熟悉机械及工具使用。

特别是在重大、高风险作业项目中,要制定和优化施工工序,明确先做什么?后做什么?哪些人做?每个人该做什么?要什么工具?有哪些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总之让施工人员做到“心中有数”。如在大件吊装作业施工中,作业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并根据吊物重量、吊物就位置点及现场环境,并通过科学计算,选择用什么方法来吊?用什么型号起重机械及吊具?从安全技术方面入手,合理选用施工工艺,达到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

(5) 环。文明施工是企业对外形象的窗口,也是企业安健环管理水平的体现。基建工程项目前期安健环组要牵头做到整个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策划和划划,工程建设期间,严格按工策划监督实实施,重点督促各施工单位标准化安全设施,施工中材料设备定置化存放,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保持施工场所整洁。

加强治安保卫、消防、交通管理。基建工程部与厂保卫科加强联系与沟通,确保现场人员出入、物资放行严格按照某发电厂《治安管理标准》执行;在基建现场安装可视监控系统;现场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现场标示限速标志(20km/h),所有进入工地的车辆按规定线路行走等。

加大安健环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在电厂门口、施工道路旁、施工场所、食堂等处,设宣传栏、安全警示牌、宣传标语、安全漫画,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浓厚安全文明施工氛围。

篇7

1.2水利工程多涉河道治理、水库大坝、沿海堤防施工项目,受汛期及潮汐影响,必须保证洪水和潮汐等因素侵袭情况下的施工安全,而上述因素均与气象有关,很难准确把握,对施工安全管理存在较大隐患。

1.3水利工程施工现场多为“敞开式”施工,无法进行有效的封闭隔离,对施工对象、工地设备、材料、人员的安全管理增加了很大的难度。

1.4水利工地招用民工普遍文化层次较低,且多为建筑工人,不了解水利工程建设规程,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适应应变能力相对较差,增加了安全隐患。

2水利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策略

2.1强化安全管理,做好安全预防。首先应使各施工单位最高管理人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能否坚持“安全第一”,关键取决于施工单位管理层领导和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能否把安全作为各项工作之前首先考虑的问题,为此施工单位应明确提出把安全作为管理层领导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并采用一票否决制;凡出现安全事故,并追究相应领导的责任,年度考核不合格,视情节扣发年度奖金,直至解聘和辞职。通过“一票否决制”,促使和激发从管理层到项目部人员抓安全的自觉性。其次,以人为本,强化广大职工,民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改变民工心中你要我安全的心态,变成我要安全的心态,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一票否决的制度提高职工、民工对安全的责任感。

2.2制订安全制度,进行制度教育。从业主到施工单位项目部,基层班组,在统一安全第一思想的基础上,层层制订落实安全制度。安全制度的制定依据要符合安全法律和行业规定,制度的内容齐全、针对性强,具有实效性和可操作性。制度制定后,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并必须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贯穿于安全管理的全过程,根据接受教育的对象和不同特点,采取多层次、多渠道、多方法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3利用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进行安全施工技术教育。为了使工程建设施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应在项目施工前编制《安全防护手册》作为安全规范,发给全体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并利用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本项目施工安全措施的教育,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针对工程项目特点,提出本项目应特别强调的安全隐患及应对措施,通过对安全措施的交底和教育,使施工人员和每一位工人对工程施工总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心中有底,这将给施工中落实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奠定基础。

2.4施工队伍组建时拟安全管理,从组织上落实安全措施。工程项目一上马,工地就应立刻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在现场设质量安全员,赋予相应安全管理权力,包括违章作业制止权,严重隐患停工权,经济处罚权,安全一票否决权,保证其有效行使职责。在组建施工队伍、施工班组时,应选择技术过硬,安全质量意识强的人员。对于新入厂的工人和调换工种的工人应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除按一般性安全教育外,还要按照行业规定进行特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篇8

1 施工准备

1.1图纸会审图纸会审是整个建筑电气施工工程中,保证电气施工前质量控制,做好电气施工工作,保证电气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图纸会审就是要把在熟悉图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尽可能地消灭在工程开工前,因此认真做好图纸会审,减少施工图中的差错,完善设计提高建筑电气工程质量和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义意。(1)建筑电气施工图图纸会审的重点对于建筑电气专业一般情况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图纸会审。A1电气专业图纸及说明是否齐全,电气施工图的平面图与土建图及其他专业的平面图是否相符;B1设计图纸的设计内容是否符合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的规定,是否完善了安全用电的措施,在施工技术上有无困难;C1电器设备位置尺寸正确与否,轴线位置与设备间的尺寸有无差错,设备与建筑结构是否一致,安装设备处是否进行了结构处理。D1电气施工图与建筑结构及其他专业安装之间有无矛盾,应采取哪些安全措施,配合施工时存在哪些技术问题和解决措施。(2)图纸会审纪要的形成与执行图纸会审上要仔细、认真地做好记录,会审时施工单位提出问题由设计单位解答,最后商定的处理意见,施工单位应详细记录,并整理出“图纸会审纪录”。

1.2施工方案编制与审批施工方案是以单位工程中的分部或分项工程或一个专业工程为编制对象、内容比施工组织设计更为具体而简明扼要。它主要是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要求对施工中的主要工序和保证工程质量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方法、工序配合等方面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1)施工方案的编制施工方案的内容较施工组织简明扼要,建筑电气安装是建筑安装工程的分项工程,通常情况下建筑电气工程均由施工单位的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编制内容包括:A1工程概况及特点;B1质量管理体系(落实到人);C1施工技术措施与电气专业技术交底;D1质量保证措施。(2)施工方案的审批施工方案的审查,均先由施工单位进行审批,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需施工单位修改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施工单位修改后再报审,并重新审定。

2 施工方法

2.1配电设备安装(1)配电箱安装配电箱是接受电能和分配电能的中转站,也是电力负荷的现场直接控制器。电气设备的上下级容量配合是相当严格的,若不符合技术要求,势必造成系统运行不合理、供电可靠性及安全性达不到要求,埋下事故的隐患。(2)配电柜安装配电装置是电气工程的核心,它如同人的心脏,一旦出了毛病,人员和设备就无法正常工作,造成供电可靠性下降,整个工程失去安全感。在控制过程中应仔细检查,核对图纸,消除事故隐患。

2.2配线工程施工中要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制定有效的技术措施,按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做好配线工程施工质量的事前、事中控制,严格把关,认真做好技术复核,对不符合规范或标准要求之处,提请设计人员提出处理方案,对不符合工艺要求之处及时纠正保证按施工方案施工。(1)导线的安全要求导线的安全要求包括导线的电压等级、导线的截面要求、导线的绝缘和分色要求,这些必须按国家现行的规程、规范严格执行。(2)电力电缆电缆是输送电能的载体,若质量不高,就会造成火灾等事故的频繁发生。如工程中电缆型号有GNHYJE22、GNHYJE、GNHYJV22、GNHYJV、GZRUJV ZRYJV等,施工单位在布放强电竖井的电缆时,如果将GNHYJE型电缆换成了GZRYJV型电缆,降低了防火标准和使用性能,将为以后的使用埋下了很大的隐患。

3 电气工程调试电气工程调试是鉴定供配电系统设计质量、安装质量及设备材料质量的重要手段,是检验电气线路正确性及电气设备性能能否达到设计控制保护要求的重要工序,是设备能否正常运行和运行过程中可靠性、安全性的关键。所以,必须加强系统调试组织和计划工作,为工程顺利竣工提供保障。

3.1单元件试验单元件调试主要包括盘柜内各电器元件的试验、校核,及二项回路的绝缘检查,配电装置主开关的绝缘测试和操作试验,电力电缆、密集封闭母线槽的回路复核及耐压、绝缘测试,电力监控系统的回路测试,接地系统测试。

篇9

一、引言

多年来,本人一直从事水利工程的施工建设,担任多个项目的总工程师职务,编制了若干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专业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文件,深知这些方案对工程的重要意义,可我认为在工程中更重要的是要对合理科学的施工方案进行层层技术交底,把方案的指导思想贯彻到每一级相关施工人员中,使方案得到有效的实施才是根本目的,因此,在施工中进行技术交底管理尤为重要。

技术交底有有多种,其中以书面交底最为系统。所以要求交底内容尽可能详尽、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表达方式要通俗易懂,只有这样才能有效完成工作,使工程中的每道工序均能按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要求完成。

二、技术交底的目的和要求

1、技术交底的目的是使管理人员详细了解项目工程的概况、技术方针、质量目标、计划安排和采取的各种重大措施;使施工人员了解其施工项目的内容和特点、施工目的,明确施工过程、施工办法、质量标准、安全措施、环保措施、节约措施和工期要求等,做胸有成竹,全面领会。

2、 利用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进行安全施工技术教育

为了使工程建设施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应在项目施工前编制《安全防护手册》作为安全规范,发给全体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并利用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本项目施工重安全措施的教育使施工人员和每一位工人对工程施工总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心中有数,这将给施工带来安全保障。

三、工程建设系统的安全管理

(1)运用系统工程理论的观念,树立整体观和全局观,要把整个工程及工序、施工单位的每个施工细节的安全管理抓上去。在整个安全管理系统中,应首先抓人的系统平衡工作。水利工程施工流动,职工长年野外作业,施工现场环境艰苦,业余生活单调、枯燥,容易影响职工情绪,引发心理压力,导致各种安全隐患.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项目部应以人为本,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和待遇,改善民工业余生活,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做好职工心理疏导和心情调节,使每个人经常处于身心愉悦,情绪开朗的状态,虽身处工地却给职工一个“家”的感觉,提高广大职工的向心力、凝聚力.应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极向上的竞赛活动,评比活动,鼓励职工为工程,也为个人多争荣誉、多创财富,把职工的精力引导到工作岗上,这就给安全管理减轻了压力。

(2)进行工程安全管理验控,提升安全管理整体效能;应努力改变过去项目分兵把守,各施工单位各自为阵,安全管理各行其是的分散、脱离、割裂的落后状况,应做到整体工程在安全管理上总控,各项目子系统分控,横向信息畅通,先进管理方法交流共享,安全隐患和事故互通共警。

四、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

安全要第一,预防得为主。工程施工安全的预防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

(1)、要抓好安全教育,应着手从思想上进行抓。

要进行安全预防,思想是关键,首先应使各施工单位最高管理人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能否坚持安全第一,关键取决于施工单位管理层领导和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能否把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首要考虑的问题,为此施工单位应明确提出把安全作为管理层领导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并采用一票否决制;凡出现安全事故,并追究相应领导的责任,年度考核不合格,视其情节的轻重扣发年度奖金,直至解聘和辞职。通过“一票否决制”,及大地激发和迫使管理层到项目部人员抓安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其次,以人为本,强化广大职工,民工的安全意识。切实改变民工心中你要我安全的心态,变成我要安全的心态。通过大量事故案例、事故通报、摆事实讲道理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提高职工、民工对安全的责任感。使每一个人都明确:施工安全,不仅关系个人的生命安危,同时也关系着工程的声誉和形象,关系着整个工程建设的顺利与否,是每一个人的头等大事。 只有让每个人在思想上产生了忧患意识,每个管理人员和民工才能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为贯彻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2)、制订安全制度,让制度促安全

从施工单位项目部到基层班组,在统一安全第一思想的基础上,层层制订落实安全制度,安全制度必须结合本部门、本班组的自身实际情况,采用各种形式贯彻、落实、执行。

(3)、抓好施工队伍的安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责任

每到施工项目开工,工地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在现场设质量安全员,授予相应安全管理权力,保证其有效行使职责。组建施工队伍、施工班组时,应选择技术过硬安全质量意识较强的人员参与施工全过程。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危险作业岗位,应严格培训,持证上岗。新工人实行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上岗。并明确规定工人有权拒绝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及无安全防护的危险作业。

技术交底是一座桥梁,搭系着管理和操作两大要点,其本身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这两大要点的正常运行,所以在施工现场管理中,我们一定要把握好技术交底这一基本管理手段,使之发挥最大效率,创造出最大的效益。技术交底不容忽视,且其中还有诸多我们要不断发掘的潜力,在施工实践中,我们还将继续努力,逐渐完善和发扬它的作用。

参考文献:

[1] 白华章.主动控制工程质量――谈施工技术交底工作[J]. 建筑. 2002(09)

[2] 王玉萍,郭龙江,谢亮.水利施工企业科技创新的思考[J]. 水利天地. 2002(07)

[3] 郑皆红.浅谈施工阶段监理技术交底[J]. 工程质量. 20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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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原因

1、项目管理。项目违法转包、分包;管理组织机构形同虚设,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在现场监督工程施工,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施工方案。施工单位未制定、完善、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施工单位对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超过50米的外脚手架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未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或专项施工方案内容不全。

3、安全管理和验收。未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技术交底、班前安全活动等基本的安全管理活动;未对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消防安全、“三宝”、“四口”防护等工程验收。

4、作业人员。主要的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司索、施工电梯司机、物料提升机司机、电工、架子工、卷扬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一线工人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的“平安卡上岗证”;高空危险作业人员不按要求使用安全带;施工现场人员未戴安全帽。

5、脚手架和模板。施工现场脚手架采用材质不符合要求的全竹脚手架;脚手架未按照施工方案搭设,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脚手架外侧挂置密目式安全网不严密,甚至未设置密目式安全网;脚手架连墙件数量严重不足,拉结不坚固、不规范;卸荷钢丝绳未按要求设置;悬挑式脚手架刚性悬挑梁未按方案要求搭设,悬挑梁材质不符合要求,固定不牢固,或采用钢管。卸料平台未按施工方案搭设,搭设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防护棚不符合设计要求,防护棚工程搭设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模板支撑系统不符合设计要求,模板工程未按照方案搭设,搭设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

6、施工用电。施工用电未按照方案设置,或设置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外电防护距离不足;配电线路铺设不符合要求,保护零线和工作零线混接,保护零线未接到机具和灯具金属外壳,电线电缆乱拉乱接或随意拖地;施工用电未采用TN-S系统,未按照要求使用安全电压;施工用电不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7、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起重机械设备未取得产品合格证,未办理产权备案、安装(拆除)告知和使用登记。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未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出厂或者交付使用。起重机械设备未按有关规范、标准安装和使用,安装非原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起重机械设备安全装置失效,构件损坏变形,附着装置或缆风绳不符合要求。

塔吊基础不符合规范、标准、设计要求,未按照规定验收;力矩限制器不灵敏;超高或变幅、行走、回转、重量限位器不灵敏;吊钩保险装置或卷扬机卷筒保险装置、上人爬梯护圈不符合要求;附墙装置安装不符合说明书要求;两台以上塔吊作业防碰撞措施不可靠。

施工电梯梯笼安全装置未经试验或不灵敏;门连锁装置不起作用;层间卸料口的防护门或卸料台口的搭设不符合要求;超过规定承载人数或超过规定重量无控制措施;有对重电梯未加对重载人。

物料提升机吊篮无安全门;吊篮提升使用单根钢丝绳;吊篮未按要求设置停靠装置、超高限位装置、超载限制器等限位保险装置;钢丝绳磨损或锈蚀缺油、拖地、无过路保护;绳卡不符合规定;楼层卸料平台不满铺、不牢固;两侧防护栏杆或平台防护门未按要求设置。

二、控制措施

1、禁止违法转包、分包;重视管理组织机构设置,项目经理、安全员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尽忠职守,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必要时需要请假,并书面委托具备合要求的人员接管施工现场监管工作;完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持证上岗。

2、制定、完善、落实、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编制符合规范的相应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坚持、完善安全检查及评价、验收手续。班组进行每周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项目部;项目部组织各责任单位对工程进行月度安全检查,形成检查记录,记录签字齐全,发现安全问题时,监理(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下发限期整改(局部停工、停工)通知书,必要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施工单位应马上组织人力物力对安全问题进行整改,安要求回复监理(建设)单位,监理(建设)单位对现场整改情况核实,确定整改到位才能机械施工。责任单位及时和强制对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用电、脚手架、模板、消防安全、“三宝”、“四口”防护等工程验收,未验收合格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4、其次要管好人,即提高人的素质、意识、执行效果、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等。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坚持“平安卡”管理制度,坚持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坚持班组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做好工伤事故档案登记。通过多形式、多渠道,机动灵活的宣传、教育方式,强化安全理念教育、完善安全制度和加强安全培训,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提高员工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5、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搭设脚手架和模板工程。禁止使用全竹脚手架;按施工进度搭设脚手架;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钢管、构件、脚手板、安全网、卸荷钢丝绳、刚性悬挑梁。禁止使用不符合规范、安全要求的模板支撑系统。

6、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现场、办公区、加工区、生活区用电工程应采取“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原则设置,按照要求使用安全电压,使用过程必须满足“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供电原则。使用过程应加强漏电保护器的定性、定量检查,确保保护装置灵敏有效,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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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包工程项目: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

3.承包范围: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协议内容: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_________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甲乙双方都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和兼职的安全干部,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及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甲乙双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1)工程项目应由甲方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

(2)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工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

4.甲乙双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根据工程项目内容、特点,甲乙双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

6.施工期间,乙方指派同志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工作;甲方指派同志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规定。甲乙双方应经常联系,相互协助检查和处理工程施工有关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预防事故发生。

7.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

8.在生产操作过程中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方自理,甲、乙方都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

9.甲乙双方人员对各自所在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由有关单位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不良因素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0.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在搭设、安装完毕使用前,甲方应会同乙方共同按规定检查验收,并作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记录,严禁在未经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概有擅自使用方负责。

11.在施工期间所使用工具乙方自备,甲乙双方如需相互借用或租赁,甲乙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借出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借入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使用方负责。

12.甲乙双方的人员,对施工的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和甲乙双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人员及其单位负责。

13.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进_________施工的外省市特种作业人员还须经_________有关特种作业考核站进行审证教育;中、小型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有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4.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5.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时,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应积极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器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肇事者单位负责。

16.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有关方负责。

17.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8.乙方在签订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19.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双方责任造成对方人员、他方人员、行人伤亡等),双方应协力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务院及_________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在事故发生后的廿四小时内及时报告各自的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保护监察部门等有关机构。事故的损失和善后处理费用,应按责任协商解决。

20.本协议订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有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法规不同则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1.本协议经立协议双方签字、盖章有效,作为合同的附件一式七份,乙方二份,_________、_________、财务、工管部、监督部各一份。

22.本协议同工程合同同时生效,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本协议而造成伤亡事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23.未尽事宜,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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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环境的不良和生产工艺、管理上的缺陷。从性质上分为一般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隐患。房屋建筑施工与其他建筑工程不同,房屋建筑施工中存在更多、更大安全隐患,主要有:一是工程规模较大,往往现场工地分散,工地之间的距离较大,系统的安全管理难度大。二是涉及施工对象纷繁复杂,如有的涉及基坑开挖处理时基坑边坡的安全支撑;大型机械设施的使用,更应保证架设及使用期间的安全。三是施工现场均为“敞开式”施工,无法进行有效的封闭隔离。对施工对象、工地设备、材料、人员的安全管理增加了难度。四是民工文化层次较低,加之分配工种多变,使其安全适应和应变能力相对较差,增加了安全隐患,如曾发生的民工从脚手架上坠落、钢筋穿过胸腔,多系民工缺乏安全常识所致。

2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的预防

2.1抓好安全教育,在思想上重视安全

安全预防,思想是关键。一是应使各施工单位最高管理人树立强烈的安全意识,在房屋建筑施工中能否坚持安全第一,关键取决于施工单位管理层领导和工程项目部主要负责人能否把安全作为各项工作中首先考虑的问题,为此施工单位应明确提出把安全作为管理层领导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并采用一票否决制,凡出现安全事故,并追究领导的责任,年度考核不合格,视情节严重扣发年度奖金,直至解聘和辞职,通过“一票否决制”,迫切和激发从管理层到项目部人员抓安全的自觉性。二是以人为本,强化广大职工、民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切实改变民工心中你要我安全的心态,通过3级安全教育和一票否决的制度以及大量事故案例、事故通报、大会动员、小会布置讨论、摆事实讲道理等多种形式、多种途径,极大地提高职工、民工对安全的责任感,使每个人都明确:施工安全不仅关系个人的生命安危,它同时也关系着工程的声誉和形象,关系着整个工程建设的顺利与否,它确实是每一个人的头等大事。在思想上建立了忧患意识,使每个管理人员和民工都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就为贯彻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提供了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2.2制订安全制度,进行制度教育

从业主到施工单位项目部、基层班组,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层层制订落实安全制度。安全制度必须结合本部门、本班组自身情况,既有一般要求、一般情况下的安全制度,也结合各单位情况提出特殊要求,对安全制度应“警钟长鸣”,采用各种形式贯彻、灌输、落实、执行。

2.3利用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进行安全施工技术教育

为了使工程建设施工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得以落实,应在项目施工前编制《安全防护手册》作为安全规范,发给全体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并利用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施工技术交底,进行本项目安全措施的教育,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针对工程项目特点,提出本项目应特别强调的安全隐患及应对措施,通过对安全技术的交底和教育,使施工人员和每一位工人对工程施工总的安全要求和安全措施心中有底,这将给施工中落实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奠定基础。

2.4施工队伍组建时重视安全管理,从组织上落实安全措施

每一项目上马,工地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管理体系,并安排质量安全员,赋予相应安全管理权力,包括违章作业制止权、严重隐患停工权、经济处罚权、安全一票否决权,保证其有效行使职责。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危险作业岗位,应严格培训、持证上岗,并明确规定工人有权拒绝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及无安全防护的危险作业。

3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监控

在房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中、施工过程的管理和监控是过程性的,管理的时间长、跨度大、涉及面广,同时也是管理是否有效直接接受检验的阶段,在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中,既要统筹兼顾,不留死角,又要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既要重视施工高峰期的施工安全,又必须注意其他施工期间各个安全环节;既要严格控制关键工序安全操作规程,又要全面抓好一般工序施工的安全要求;既要抓好关键部位施工对象的施工安全,又要保证全部施工对象的安全生产。

3.1标准化管理,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生产控制

坚持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执行标准化和规范化施工时安全生产最强有力的保证,项目施工中应将每一天施工对象、作业人员及作业程序、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措施均执行标准化要求后规定,使作业人员在施工前和施工的每时每刻都做到施工地点明确、施工对象明确、工作要求明确、安全注意内容明确,杜绝了因情况不清、职责不明、盲目施工导致的安全隐患,保证了“三全”安全系数控制的要求。

3.2作业现场抓安全管理

房屋建筑施工作业现场是安全管理最终落实点,也是安全隐患和安全事故最终发生的地点,必须严格把握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安全施工。一是建立和健全各类现场作业管理制度,如责任制、抽查制、安全交底、防火及安全用电制;机具和设备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纪律等,设专职安全检查员监督实施,发现任何安全事故隐患和苗头以及违章操作,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严肃查处。二是各工序交替、工种更换、作业面交付等环节,应包括安全交接;应特别交代安全控制的“预警点”和“关键点”,防止因情况不明或情况陌生而造成的安全隐患。

3.3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系统安全管理

目前,我国对房屋建筑施工管理的力度越来越大,由于房屋建筑施工点多面广,人员分散,管理难度大,薄弱环节多,在安全管理中可应用系统管理理论,全面管理控制,以收到最佳效果。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和项目部应以人为本,努力改善工作环境和待遇,改善民工业余生活,合理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做好职工心理疏导和心情调节,使职工处于身心愉悦、情绪开朗的状态,虽身处工地却给职工以“家”的感觉,提高广大职工的向心力、凝聚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和各类积极向上的竞赛、评比活动,把职工的精力引导到工作岗位上,给安全管理带来“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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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漆亭亭 单位:南京大学 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

牵索挂篮拼装完成后,总监办、施工单位应对照挂篮设计,按挂篮拼装验收单相关项目认真检查挂篮各部件联结、各接头焊接质量、各配件齐全、各杆件变形、各部配件尺寸等情况,验收合格后,挂篮才投入了使用。对影响挂篮安全的主体结构,严禁切割或擅自更改原始设计。牵索挂篮加工拼装后,进行了静载试验以验证设计可靠性。挂篮静载试验时,严格按试验要求设置专人仔细观察记录每一个部位的变化情况,符合技术安全要求后才能进行施工。

牵索挂篮使用1)施工单位对挂篮安装、使用、行走进行了全过程监控。2)督促总监办高度重视牵索挂篮施工的管理工作,组织对挂篮施工安全专项方案进行了审查,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发现涉及到施工安全的隐患,立即督促项目经理部整改,消除安全隐患。3)施工单位对所有参加牵索挂篮的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了技术交底,使作业人员熟悉挂篮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颁发上岗证后再进行挂篮施工作业。4)对高空作业,施工单位应确保所有施工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穿好防滑鞋;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身体不适者从事高空作业。5)施工单位作业前应检查作业点的脚手板、临空处的栏杆、安全网,上、下梯子,确认符合安全规定后,方可进行作业。必须严格对钢丝绳、卡环、倒链、封勾等进行严格检查,合格后方可施工。6)挂篮使用过程中施工单位加强对主桁及前支点、锚固系统、中后吊挂系统等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做好记录,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加固。每天必须检查焊缝变形、螺栓栓接、吊杆损伤等情况,及时处理并做好书面记录。7)挂篮施工时四周、梁面应设置安全网及防护栏杆。8)混凝土浇筑相关要求。挂篮施工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总监办联合进行检查,办理主梁施工挂篮使用检查签证后,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模板施工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拼装,并对照检查表进行检查,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模板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模板立模时,拉杆必须全部拉紧,拆模后,模板放置牢靠。挂篮模板标高调整时,应缓慢进行,设专人统一指挥。梁段应对称浇筑,不平衡重不得大于容许值。底模平台上不得放置机具设备及其他杂物。不得随便增加荷载,注意不平衡力矩的控制,确保施工安全。块段施工时,斜拉索进行预拉,预拉设计值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张拉。9)挂篮吊挂系统相关要求。所有挂篮吊挂系统的精轧螺纹钢筋应严格保护,严禁在吊杆、桁架、平台及横梁等构件上进行电焊打火。为防止发生意外,对吊杆外应套PVC管,以防电焊碰伤。松紧吊杆时,旋转螺母不得带动螺杆,以防止底部螺母或中间套筒脱落。在吊杆合适位置应做出明显的标记,便于观察,严防吊杆脱落事故发生。10)挂篮施工必须配置灭火器、水箱等灭火装置,防止发生火灾。11)严格执行临时用电规范要求“一机、一箱、一闸、一漏”,施工用电布设应安全合理,各机电设备必须接地,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做到随用随关。牵索挂篮移动1)挂篮移动前,施工单位、总监办严格按挂篮移位前检查记录进行检查记录,严格落实责任制,检查合格后方可移位;挂篮行走前,解除主桁架锚固,并确保模板系统已脱离混凝土。挂篮前移过程中,设有专人看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挂篮滑移时,滑道要求平整顺直,滑槽内应保持清洁无杂物。3)挂篮滑移时应做到严格均匀同步,滑移速度不大于0.1m/min,在接近梁端处应减速。挂篮滑移时设置制动限位装置及纠偏装置。4)挂篮滑移应选择在天气良好时进行,遇有雨、雪、大雾及五级以上大风恶劣天气,严禁挂篮移动。

跨线施工1)对上部结构施工,严格规范作业人员的行为,严禁抛掷工具、材料和其他物品,防止坠落物影响桥下通行安全。2)在跨道路交叉线上方进行的起重吊装作业,保证起重机械完好,对吊点、索具、吊具要经常检查,起重臂和起吊重物不得伸出警戒区域,应事前确定吊机停放的位置,起重臂幅度,回转范围,严格按规定操作。3)施工区域下方,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到位,设置了围栏及挂设安全警示标志,必须设置专人指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范围内。4)跨河施工增设水上航行的安全标志,挂篮施工侵入航道净空报经航道、海事部门许可批复。5)施工单位严格服从航道、海事部门对水上施工作业的安全监管。4结语经过一段时间一整套安全管理制度的现场有效执行,江六高速公路京杭运河特大桥实现了平均15d安全优质完成一个悬浇块段的预期目标,从本质安全的角度,更好的推进了本项目“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同时也更好的保障了本项目节点工程的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