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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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质量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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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程质量验收体系构成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它这样几个规范构成:第一,建筑工程建设的质量必须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质量的验收要经过条例中统一的标准验收,条例中提出了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的控制要求,一个合格的建设工程应该符合施工控制和验收合格控制的范畴,通过验收实现最终的施工质量把关。一个专业的验收标准必须纵贯于整个建设工程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既有约束作用,又有督促作用。第二,施工工艺标准。施工工艺标准是由施工单位进行编制,对于施工工艺标准中的具体规定,必须能对施工企业的质量控制起到规范作用。第三,监理规范。好的建设工程质量离不开一个负责任的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派出建立代表,对于整个施工过程中、过程后的质量管理进行监督和管理,监理单位要有明确的监理规范,并依据规范执行质量控制。

1.2施工质量验收的依据

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的主要依据有:(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及相关装饰装修质量验收规范。在工程内容包括有外墙内保温及保温饰面层装修工程内容时,还有《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国家现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等技术标准、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执行的标准,主要是施工的技术标准、工艺标准。

1.3施工质量验收的组织

施工质量的验收主要包括单位工程验收、分部工程验收、分项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就建筑节能来讲,建筑节能工程只是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中的几个分项工程,若保温材料和工艺不同,还能划分为不同的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可以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根据楼层、施工段、变形缝对外墙保温分项工程,可分为多个检验批检验批的验收是建筑节能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性工作。

1.4施工质量验收的程序

工程验收的顺序是:先验收检验批,后验收分项工程,再验收分部工程,最后验收单位工程。如: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是在所含墙体、屋面、地面和其他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之后才能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的验收要在包含节能分部在内的所有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才可进行。

2.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技术和管理的控制

2.1要根据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设计变更

建筑节能工程如果需要进行设计变更,要严格根据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变更,变更要以不改变建筑节能的最终效果为目的。在这个过程中有三个方面非常重要:第一,就是严格遵循审批通过的变更方案执行,不合格的设计方案将直接影响到建筑节能工程的质量,对于施工的最终验收也难以通过。第二,变更内容必须不影响原设计图纸的节能要求,也就是说施工设计图纸要求的节能效果,不论过后怎么进行设计改动,节能效果不能降低,只能对其他方面进行改动,并且设计图纸进行内容改动时,要经过原单位的审查和统一,并且要具备完善的设计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第三,设计变更要经过监理单位的审查同意,只有得到建设或者监理单位的认可,才能进行设计变更,并且变更的内容要对照原图纸检查,并确定有无办理审批手续。

2.2采用“四新”要经过评审备案

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通常会采用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它们简称为“四新”,对于这四个方面的实现,要对具体规定进行评审备案,施工前要对整体方案进行评估,并由技术人员联合制定。虽然现在我国对于建筑工程鼓励使用“四新”,但是“四新”不能以牺牲时间和效率成为工程试验,虽然它能有效降低工程成本,节能环保,提升工程质量,但是由于技术和设备的新颖,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而不正确的解决问题将会降低节能效果,降低工程质量,因此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的过程中,不要盲目使用新技术、新工艺,要采用符合国家规定和经过实践检验的工艺,避免将不成熟的材料或工艺带入工程,让建筑成为试验品,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在对施工现场检查时,要认真评估、鉴定,确保采用的施工工艺安全、高效,能真正实现节能的目的。

2.3施工人员素质需要提升

建筑节能施工人员必须要熟练进行节能施工,而我国当前建筑施工人员素质偏低,很多人员技术水平不高,没有过硬的本领,施工经验不足,难以达到施工要求。因此施工单位必须在建筑节能施工前开展培训,对实际操作进行培训考试,进行技术交底,对于那些掌握施工技能的人员,要颁发岗位培训证书,不然难以确保施工质量,对于达不到要求的施工人员不能结业,最后在施工现场检查时,要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文件有无批准,证件是否齐全,这样才能有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

2.4要对施工企业资质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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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层次划分及目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

1、单位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 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为一个单位工程。如一所学校中的一栋教学楼、办公楼、传达室,某城市的广播电视塔等。

(2)对于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划分为一个子单位工程。

(3)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工程或子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2、分部工程应按下列原则划分:

(1)可按专业性质、工程部位确定。

(2)当分部工程较大或较复杂时,可按材料种类、施工特点、施工程序、专业系统及类别等将分部工程划分为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项工程可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4、检验批可根据施工、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第二节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程序和标准

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基本规定

当专业验收规范对工程中的验收项目未做出相应规定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制定专项验收要求。涉及安全、节能、环境保护等项目的专项验收要求应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工程质量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2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3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4)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试块、试件及材料,应在进场时或施工中按规定进行见证检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6)对涉及结构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在验收前按规定进行抽样检验。

(7)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二、检验批质量验收

1、检验批质量验收

检验批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是分项工程乃至整个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的基础。

由专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

2、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抽样时,合格点率应符合有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且不得存在严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验收记录。

3、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可根据检验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选取:

(1) 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样方案。

(3)对重要的检验项目,当有简易快速的检验方法时,选用全数检验方案。

(4)根据生产连续性和生产控制稳定性情况,采用调整型抽样方案。

(5)经实践证明有效的抽样方案。

4、计量抽样

错判概率α,是指合格批判为不合格批的概率,即合格批被拒收的概率;

漏判概率β,是指不合格批判为合格批的概率,即不合格批被误收的概率;

(1)主控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过5%。

(2)一般项目:对应于合格质量水平的α 不宜超过5%,β 不宜超过10%。

三、隐蔽工程质量验收

由专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

四、分项工程质量验收

由专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所含检验批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五、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由总监组织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样检验结果应符合相应规定。

(4)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好、一般、差

六、单位工程质量验收

1、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程序

(1)预验收

总监组织专监审查,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存在质量问题,应由其及时整改,整改完毕且合格后,总监签认,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分包单位应将所分包工程的质量资料整理完整后,移交给总承包单位。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质量验收时,分包单位负责人应参加验收。

(2)验收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节能、环境保护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检验资料应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5)观感质量应符合要求。

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应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

验收记录由施工单位填写,验收结论由监理单位填写。

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处理

(1)经返工或返修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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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方面的问题

1)在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的安装中,未严格按照标准图集安装在当地冻土层以下和室外消火栓栓体上未安装泄水阀。另外因施工人员麻痹大意往往将地下式水泵接合器和地下式室外消火栓混淆,概念不清,造成两种功能作用不同的设施相反安装或重复安装。

2)室内消火栓安装及压力不符合要求。一是有些暗敷在砖墙内的消火栓箱洞口上部无设置过梁,受荷载作用下箱体变形,导致箱门开启不灵。二是随意改变消火栓箱底预留孔位置,而且用气焊割孔,导致安装后,栓口出水方向不能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或者与周围距离过小,造成消防水带不能安装至消火栓上或使水带形成弯折影响出水量。三是对于建筑面积大、结构功能复杂的建筑物虽只满足了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而忽视了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为增强此类建筑物消防给水的供水可靠性,应在满足最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的

同时,还应考虑次不利点消火栓水压要求。

3)消火栓箱及其附件出现问题。一是在二次装修过程中消火栓箱被装饰物遮掩,箱门四周的装修材料颜色未与箱门的颜色有明显区别;二是消防水带与接口随意扎接,接口处未安装卡簧,导致试水时接口和水带脱落。

1.2 消防给水管网方面的问题

1)消防给水管网试压没有按施工方案和规范要求进行。管网试压分试漏检修和强度试验两步进行。试漏是在常压或稍起压状态下进行,而强度试验分工作压力和试验压力两阶段进行。目前有些工地只对管网进行试漏试验或试验压力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这样给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了隐患。按照规范的要求,管网安装完毕后,应进行强度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对于生活给水和消防给水管道,试验压力为管道工作压力的1. 5 倍, 并且不小于0.6MPa 。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10min ,压力降不大于0. 05 MPa 为合格。然后将试验压力缓慢降至工作压力,经检查无渗漏,则严密性试验为合格。对于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当设计工作压力≤1.0 MPa 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为设计工作压力的1.5 倍,并且不低于1. 4MPa ;当设计压力> 1. MPa时,水压强度试验压力应为该工作压力加0. 4MPa。

水压强度试验是管网在实验压力下稳定30min ,压力降不大于0. 05MPa 为合格。而水压严密性试验应在水压强度试验和管网冲洗合格后进行,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工作压力,稳压24h ,无泄漏为合格。

2)个别工程存在将塑料给水管道用于消防给水管道,或者在建筑物内塑料给水管道与消防给水管道相连的情况。由于塑料管道受热后强度降低,一旦发生火灾,引起管道损坏,将起不到输送消防用水的作用,无法及时控制和扑灭初起火灾。塑料给水管道如果与消防给水管道连接,火灾发生时,损坏塑料管道,容易产生泄漏,则不能保证消防流量和水压的需要。因此在消防给水系统中应使用钢管。

1.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方面的问题

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与验收规范》中明确规定: 管网安装, 当管子公称直径小于或等于100mm 时,应采用螺纹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大于100mm 时,可采用焊接或法兰连接,当管子公称直径等于或大于50mm 时,每段配水干管或配水管设置防晃支架不应小于1 个;当管道改变方向时,应增设防晃支架。在实际工程中,为施工方便,公称直径小于100mm 的管道经常采用焊接,大部分的工程管道不安装防晃支架。

2)感温喷头与周围物体的距离不符合规范要求,造成火灾时由于喷头与楼板距离太远,感温元件不能及时动作,延误喷水时间而使火势蔓延迅速;或者喷头距周围物体太近,而使消防用水喷洒不到其保护范围的隐患存在。

3)由于设计考虑欠周详,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甚至未设置末端试水装置,部分工程喷淋系统的末端试水装置安装在公共走廊处,附近没有排水管或地漏,造成在监督检查时无法试压或在试压过程中流出的水无法从排水系统中迅速排走。

4)当通风管道宽度大于1.2 米时,喷头未布置安装在通风管腹面以下,并且在涂刷、粉饰天花时,将涂料喷洒在喷头上。当发生火灾时,系统不能及时动作或缩小了保护的范围。

5)水力警铃未设置在公共通道或值班室的外墙上。当使用场所发生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后,所发生的报警声响不能被值班人员或保护场所内其他人员及时发现,贻误战机,造成不必要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而且火灾扑灭后不方便关闭水源控制阀和维修检查。

6)屋顶消防水箱的安装不符合要求。消防用水与其他用水合并的水箱,施工时经常忽视和未做消防用水不作他用的技术设施,无法满足消防水箱应储存10min 的消防用水量的规范要求。另外随意改变消防给水管的位置,未设置逆止阀,在给水管道上加设不必要的阀门和本来一备一用的消防给水管只设置一个,导致安装后,无法保证正常消防用水量或发生火灾时水箱不能及时供水。

2、存在问题的根源

(1) 施工队伍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高低不同。大多数施工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对于建筑工程施工觉得只要基础、结构等重要方面不出什么问题就可以了,而对其他建筑安装工程随意降低标准。再者,在消防设施工程施工方面缺少相应的人才,无法具备对消防设施监测时运用科学的试验方法,技术先进、性能稳定的试验设备及政治和技术素质好的,熟悉试验方法和试验设备并经过考核合格的试验人员这三个基本条件,所以对此类工程的施工只停留于表面,而未作技术推敲和运用科学、统一的检测和试验方法。

麻痹大意。任何消防设施应时刻保持正常的工作状态,需要对系统各组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管理,以达到发生火灾时能及时的控制和扑灭火灾的目的。但在实际中这些管理单位未做到应有的每日检查、季度试验和检查、年度检查试验和对火灾自动报警装置中的探头、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中的喷头等消防设施的专门清洗、消防给水管道冲沙等工作,致使建筑消防设施自建好后就“一直沉睡”的现象时有发生。

(2) 各种管材和设备质量良莠不齐。随着各地不断开发引进了各种新型的给排水管材,常见的有:薄壁不锈钢管、铜管、PVC 管、钢塑管、PEX 管、球墨铸铁管和铝塑复合管等。新型管道材料的不断改进,在施工中以次充好,不了解产品性能的问题日益严峻。另外在消防设施的施工中,追求设施设备的美观,而未考虑设备的使用性能、可操作性和产品质量,顾此失彼。

(3) 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安装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现今在施工安装和监督检查过程中,只能遵循原有的规范和相关的行业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 - 87)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 - 95)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J 50084 - 200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1 - 96) 、《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 GBJ 15 - 88)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 - 2002) 等。

3、存在问题的对策

建筑工程中存在的以上问题,充分暴露出建筑消防系统隐蔽工程安装、调试、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不规范、消防产品质量无保障,消防系统总体功能不能满足规范要求等问题。为此应当及时跟踪建筑工程消防设施施工过程,坚决杜绝建设、施工单位不按国家消防技术规范和经批准的施工图纸施工、擅自降低技术标准要求、改变消防设计等问题的发生,严厉整治建筑施工违规违章行为,防止埋下“先天火灾隐患”。同时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突出重点,狠抓落实,讲求实效,尤其要注意从“源头”抓起,杜绝先天火灾隐患的产生。

要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确保安全,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一是利用多种传媒手段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对消防工作的关注程度,营造社会“大消防”氛围;二是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联系和协作,使建筑工程在审批阶段就开始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凡是未经消防部门同意建筑工程,其他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从源头上杜绝建设单位不报审、不验收现象的发生。三是对社会单位的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举办消防知识培训班,重点是《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习,强化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明确应履行的职责,让他们从内心上真正重视起消防工作。

(2)相关部门应加强本地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现场的检查工作。

对有关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建筑安全管理体制不健全、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职责不明确、建筑施工安装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彻底扭转建筑消防工程施工管理不严的现象。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实行严管重罚,定期检查,对不按图施工、擅自改变建筑结构、消防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停止施工并处以高额罚款,维护消防法律的严肃性。对已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通过的建筑工程,要做好日常的消防监督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的要督促单位抓紧整改,确实使建筑消防设施在关键的时候能发挥作用。

(3)大力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发展和各项消防产品的检验。

对于建筑物中的消防设施在工程竣工后的验收中,验收人员只能通过眼睛来看,充其量也只是现场做出水测试,看一下水压和水量是否合格,无法来做深层次检测检验。这就需要加强消防设施检验中介机构的建设发展,竣工验收时可以利用该中介机构强有力的技术手段和检验设备对建筑物进行全方位的科学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促使建筑物内各项消防系统真正发挥起作用,提高建筑物抗御火灾能力。另外,对于建筑物中所使用的消防产品,包括消防设备和管材,必须提供国家防火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和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的检测报告,而且该报告在时间上应与最新通报的时间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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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eywords: landscaping, engineering, quality, vision, framework, acceptance.

中图分类号:K928.7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构想

1.1遵循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体系

应贯彻“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把当前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改为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与国际惯例靠拢。

1.2工程质量标准主要内容

园林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应统一园林建设工程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统一验收方法、程序和组织;规定质量标准的设置、内容和要求。规范内容应具体明确,尽可能量化质量控制指标,便于验收检查。对于一些不好量化的指标可以用例举法,做出明确的规定。

1.3借鉴相关行业标准,精选补充现行标准

参考《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结构和内容,借鉴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规范,确定反映园林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特点和要求的内容,规定为质量标准。新制订的质量标准应对现有的质量标准进行补充与完善,从园林绿化工程包括的项目内容和专业工种方面补充质量标准,增加园林土建、园林给排水、园林供电、雕塑工程等内容,并完善绿化工程质量标准。

1.4充分考虑园林行业特点

从整体的园林建设工程角度出发,质量标准中应加入景观效果评价的质量控制指标。它不同于建筑工程的观感质量,而是对整体园林工程景观、环境、园林建筑观感质量的综合评价。它应是园林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重要内容。园林绿化工程因其自身的特点,决定了园林绿化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应简洁明确,操作性强,要区别于较为复杂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简化见证取样项目和一些质量验收环节,既要确保工程质量,又要方便园林绿化施工。

1.5区分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建设市场的技术控制,采取的是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技术法规是强制性的,不执行技术法规就是违法,就要受到处罚;而技术标准除了被技术法规部分引用以外,都是自愿采用的,由合同各方协商采用。这种管理体制,由于技术法规的数量相对较少、重点内容比较突出,因而运作起来也就比较准确,便于操作,不仅能够满足建设市场运行管理的需要,也不会给工程建设的发展、技术的进步造成障碍,对我国工程建设标准体制的改革具有现实的借鉴作用。我国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是《标准化法》确定的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相结合的标准体系。2000年4月20日建设部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标志着我国迈出了与国际先进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模式接轨的重要一步。园林绿化行业的质量控制标准必须顺应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体制改革的步伐,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体制与国际化接轨,向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结合的技术控制体制过渡创造有利条件。园林行业设计施工质量标准应分为《园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规范》和《园林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园林建设工程规划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应把那些涉及建设工程安全、人体健康、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的技术要求,制订为强制性条文;把那些能够反映园林艺术特点、园林中应用成熟的施工工艺,对园林景观效果有决定性影响的要素制订为推荐性条文。在时机成熟的时候,强制性条文上升为技术法规,推荐性条文规定为技术标准,实行技术法规与技术标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2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框架建议

新编制《园林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它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园林(仿古)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园林绿化养护工程质量标准》3部分组成。园林工程按工程项目及专业工种又分为园林土建、绿化工程(种植工程)、园林供电照明、园林给排水、雕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其中园林土建工程中包括园林土方、园林理水、园林筑山、园林建筑小品、园林小品、园路广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养护工程质量标准可分为绿地养护质量验收规范和园林设施维护质量验收规范。新标准中应明确园林建筑工程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补充园林仿古建筑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园林绿化建设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3.1划分的目的

园林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是质量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质量标准的贯彻落实规定了步骤和方法。质量标准的设定、内容和要求,应在质量验收项目划分的基础上制定。恰当的质量验收项目的划分是工程建设监理规程的要求,有利于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职责的区分。园林建设工程按质量验收的顺序划分为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和单位(子单位)工程。检验批是质量验收的最小单位,分项工程的验收是在其基础上进行的,二者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及单位工程预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

3.2单位、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

园林建设工程中,能够形成景观效果,具备独立使用功能的园林项目划为子单位、单位工程。按照园林建设工程的主要部位和专业划分分部工程,按相近工作内容和系统划分若干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按工种、材料、工艺进行划分,检验批根据质量控制和专业需要划分。

3.3明确概念范畴

明确园林建筑、园林工程、园林土建工程的区别,以及园林建筑、园林建筑小品、园林小品之间的区别,便于质量指标的设定和工程质量验收。园林建筑是指园林中供人游览、观赏、休憩,并构成景观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统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工程质量监督站监督管理其工程质量。园林工程是园林中除建筑以外的室外工程。

就目前而言,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不监督管理其工程质量。园林土建工程是园林工程中土建造景的部分,是构成园林基本骨架、形成园林景观、体现园林风格和特点的工程。它包括土方工程、理水工程、筑山工程、园路广场工程、园林小品工程、园林建筑小品工程。不应把它错误地理解为园林工程,园林土建工程是园林工程的一部分,是园林工程与绿化工程的重要区别。园林小品是供休息装饰、景观照明、展示和为园林管理及方便游人之用的小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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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是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概念,它既有一般产品质量概念所具备的内容,又包括更为广泛、更为特殊的内容。我国在2002年以前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进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的检验评定。现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

相对于原评定标准,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一个最显著的变化就是工程质量验收不再设优良等级,只做合格验收,贯彻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即不再对建筑工程质量划分等级。

2 国内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指标

建筑工程质量的评价指标的选取方式有很多种,国内对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指标的研究学者和著作也有很多。如杨亚频认为建筑工程的安全性能、使用功能、建筑环境质量等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而采取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以及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是创建优质工程的必要措施,通过层次分析法建立了评价指标体系;张巧玲构建了建设工程质量评价体系,提出以建设工程质量指数可以作为衡量建设工程质量的综合性指标。除了上述理论研究外,有很多研究理论运用到了具体实践过程中。

3 施工过程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

本文基于过程能力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体系构建思路如下:第一,从上至下识别关键成功因素整个指标体系构建将借助关键成功因素法识别影响质量的关键成功因素。首先通过调研与访谈,确定我国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目标。然后识别所有成功因子,采用逐层分解的方法找出影响质量监管目标的各种重要施工过程,以及影响过程的各种因素以及影响这些因素的子因素。第二,从下至上计算过程能力指数。由于关键绩效指标的可度量性,在识别出关键绩效指标后,还需要对其进行度量。在识别关键成功因素以及采用过程能力指数对测量指标进行度量后,就可以构建相关的模型对整个建筑工程质量进行评价,这里将采取层次分析法进行建模。

4 建筑工程全面质量评价体系的实施

4.1 实施原则

4.1.1 循序渐进。在由建设部组织的一些工程质量抽查中应用,并在进一步完善其指标和标准之后,从政府投资工程领域着手推广,在建立一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之后方可推广到私人投资工程中去,而且推进的原则必须是自愿参与。

4.1.2 区别对待。我国推行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重点应该放在政府投资工程和住宅工程方面,这样既抓住了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矛盾,也体现了我国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在新形势要求下的全新定位,而不再是过去的“大包大揽”型管理。

4.1.3 评价信息化。在我国,很多地区已经实现了建筑质量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应该同以上信息系统结合,共同构成质量监管平台,完成质量平台中数据整合与信息的功能。

4.2 与现行制度的关系 为了保证质量评价过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确立质量评价的地位,必须将质量评价与如下制度或工作明确的区别开来。

4.2.1 与法定的工程质量保证程序的区别。虽然建设工程质量评价数据来源于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与验收,但是经过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并不意味着工程无须经过上述法定程序的检验,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结果不是工程项目的“合格证”。

4.2.2 与政府管理部门的监督执法过程的区别。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现工程实体质量以及各方质量责任行为存在的一些问题,这只能影响评价分数的高低而不足以作为执法人员的处罚依据。把评价过程与监督执法过程区别开来有利于保证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4.2.3 与“优质工程”的评选的区别。质量评价的分数反映的是项目建设过程与各方质量工作相对于评价标准的符合程度,根据目前设定的标准,也可以认为分数反映的是工程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和水平。政府可以在评优过程中,将评价结果作为重点“评优”指标考虑,但这并不能等同于工程质量的“优质证明”。

4.3 组织与实施 从短期来看,建设工程质量评价可由政府部门以质量验收、质量抽查的形式来组织和实施。然而,要保证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的长远发展,则必须逐步树立其权威性与公信力,这就对质量评价组织与实施的规范性与制度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保证评价结果能够真实的反映工程质量水平,并能够及时、准确的反馈给政府、市场和社会,具体实施评价的人员十分关键。为此,工程质量评价人员或机构必须首先具有一定的专业资质和技术水平,并且独立于项目建设过程,不能与工程建设主体各方存在利益关系。

施工阶段质量可由具备一定专业技术水平的独立性机构或人员担任质量评价,同时在初期评价人员在对质量进行评价的过程中,可以最大限度的使用质量监管平台中已有的数据,不需要进行独立的评价。在大规模展开质量评价之后,需要完善质量评价指标和方法,增加部分定性化的评价指标。此时需要组织专业的评价队伍,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评价。随着工程质量监督由质量等级核验制向竣工验收备案制转变,建设单位代替了政府成为质量评价的主体,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参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评价标准》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等级评价。

5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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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既影响到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也影响到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在建筑施工企业的总成本中,虽然质量成本一般只占5%左右,但在建筑材料及其人工成本市场趋于均衡的情况下,它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和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程序

1.确定项目质量目标;

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3.项目各阶段质量的控制;

4.总结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提出持续改进要求。

二、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1.局部质量问题等同于全部质量问题

建设工程涉及到众多住户的个人利益,业主及住户都很重视,对工程质量要求比较严格。在施工中,即使工程质量控制得很好,若在一处出现小小失误,对住户来说,就是全部的问题,这就要求后期管理要过细、过硬。

2.各工种相互制约问题

一个环节考虑不周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影响另一个环节,或更多的环节,产生难以控制的负面效应。如工序先后问题处理不当,就会影响成品保护,甚至给整个工程质量带来隐患。

3.施工面过于分散问题

因为建设工程填充墙体比较多,房间多,施工洞堵住以后,同一楼层不相通,往往造成对某处施工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

4.做好施工预案的重要性

要针对整个工程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其中应包括: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工序的安排,不同工种的插入时间,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预控措施,制定出成品保护措施等。工程管理中,要抓住关键问题,使管理处于“受控”状况,才可能达到工期缩短,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增长的效果。

5.严格控制工程的变更

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的造价占整个工程造价的比例有近10%,有时甚至更多。在施工过程中,各方面可能会提出各种各样超出原设计图纸的要求,或者由于设计考虑不周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等,就会出现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而这些变更必须会带来工程造价的增加,也就可能出现工程造价难于控制好的局面。目前,导致绝大多数建设工程造价突破控制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此。

三、建设工程管理控制措施

1.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要根据建筑工程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而且要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严把材料质量关。采购的材料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每个职工生命安全,因此,必须确保主体结构质量,重视装饰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一定要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要有创新和特色。抓好地下室、一层、顶层、屋面、卫生间以及楼梯走道等关键部位施工。同时,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随着科技进步,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施工企业要及时掌握这些信息、积极应用到工程中来。

2.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管理措施

(1)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的控制主要内容为:材料的质量标准,材料的性能,材料的取样,检验试验方法,材料的适用范围和施工要求等。

(2)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的方法:严格检查验收,正确合理使用,建立管理台账,进行收、发、储、运等环节的技术管理,避免混料和将不合格的原材料使用到工程上。

(3)进场材料质量控制要点: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损失;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加强现场材料管理。

3.建设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1)要掌握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项目。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分为过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两大类。其中,检验批、分项、分部和隐蔽工程验收为过程验收。

(2)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应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质量验收基本要求: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一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参加验收工作人员应具备规定资格;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其见证取样检测的相关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4.建设工程机械控制

施工阶段必须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建筑结构形式、施工工艺和方法、建筑技术经济等合理选择机械的类型和件能参数,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正确地操作。建筑机械完好使用率高,工程质量控制就会把握得好。建筑机械使用主要有塔吊、升降机、搅拌机、混凝土泵送机、搅拌机和振动器。通常影响主体结构的机械有:搅拌机和振动器两种。搅拌机自动定时配水系统出故障,振动器施工现场配备不足,将严重影响混凝土质量控制。在规章制度前题下,加强机械设备管理,做到人机固定,定期保养和及时修理。建立强制性技术保养和检查制度,没达到完好率的设备严禁使用。

5.建设工程环境控制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有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噪音、通风、振动、照明、污染等。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如气象条件就变化万千,温度、湿度、大风、暴雨、酷暑、严寒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往往前一工序就是后一工序的环境,前一分项、分部工程也就是后一分项、分部工程的环境。因此,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

四、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常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工程质量缺陷和工程质量通病是建筑过程当中常见的一般缺陷,而工程质量事故是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观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损伤。工程质量事故又分为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常见的成因:违背建设程序;违反法规行为;地质勘察失误;设计差错;施工与管理不到位;使用不合格的原材料、制品及设备;自然环境因素;使用不当等。

五、结束语

在现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基础上,应针对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品质的一些关键问题,从技术、建造过程、检查验收等程序上建立有效、科学的管理体制,严把质量控制关,从而提高管理水平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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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质量的好坏,既影响到承发包双方的利益,也影响到国家和社会的公共利益。在建筑施工企业的总成本中,虽然质量成本一般只占5%左右,但在建筑材料及其人工成本市场趋于均衡的情况下,它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和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影响。

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程序

1,2确定项目质量目标;

1,2编制项目质量计划;

1,3项目各阶段质量的控制;

1,4总结项目质量管理工作,提出持续改进要求。

2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2,1局部质量问题等同于全部质量问题

建设工程涉及到众多住户的个人利益,业主及住户都很重视,对工程质量要求比较严格。在施工中,即使工程质量控制得很好,若在一处出现小小失误,对住户来说,就是全部的问题,这就要求后期管理要过细、过硬。

2,2各工种相互制约问题

一个环节考虑不周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影响另一个环节,或更多的环节,产生难以控制的负面效应。如工序先后问题处理不当,就会影响成品保护,甚至给整个工程质量带来隐患。

2,3施工面过于分散问题

因为建设工程填充墙体比较多,房间多,施工洞堵住以后,同一楼层不相通,往往造成对某处施工管理不到位,出现问题。

2,4做好施工预案的重要性

要针对整个工程的特点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其中应包括:关键部位的施工方法,工序的安排,不同工种的插入时间,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提出预控措施,制定出成品保护措施等。工程管理中,要抓住关键问题,使管理处于“受控”状况,才可能达到工期缩短,质量提高,经济效益增长的效果。

2,5严格控制工程的变更

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的造价占整个工程造价的比例有近10%,有时甚至更多。在施工过程中,各方面可能会提出各种各样超出原设计图纸的要求,或者由于设计考虑不周造成与实际情况不符合等,就会出现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而这些变更必须会带来工程造价的增加,也就可能出现工程造价难于控制好的局面。目前,导致绝大多数建设工程造价突破控制的主要原因就在于此。

3 建设工程管理控制措施

3,1工程质量管理措施

要根据建筑工程的质量目标,制定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而且要使企业质量验收标准高于国家验收标准。严把材料质量关。采购的材料要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含环保标准)和设计要求,严格执行材料验收制度,确保主体结构质量。主体结构质量关系到整体工程质量和安全,关系到每个职工生命安全,因此,必须确保主体结构质量,重视装饰质量。在施工装饰阶段,一定要克服质量通病,搞好细部处理,在装饰水准上要高人一筹,要有创新和特色。抓好地下室、一层、顶层、屋面、卫生间以及楼梯走道等关键部位施工。同时,要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材料。随着科技进步,新材料、新技术不断涌现,施工企业要及时掌握这些信息、积极应用到工程中来。

3,2建设工程材料质量管理措施

3,2,1建筑工程材料质量的控制主要内容为:材料的质量标准,材料的性能,材料的取样,检验试验方法,材料的适用范围和施工要求等。

3,2,2建筑材料质量控制的方法:严格检查验收,正确合理使用,建立管理台账,进行收、发、储、运等环节的技术管理,避免混料和将不合格的原材料使用到工程上。

3,2,3进场材料质量控制要点:掌握材料信息,优选供货厂家;合理组织材料供应,确保施工正常进行;合理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损失;加强材料检查验收,严把材料质量关;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以防错用或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加强现场材料管理。

3,3建设工程质量检查与验收

3,3,1要掌握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等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检查和验收项目。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分为过程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两大类。其中,检验批、分项、分部和隐蔽工程验收为过程验收。

3,3,2建设工程质量验收应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质量验收基本要求: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一2001)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参加验收工作人员应具备规定资格;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其见证取样检测的相关单位应有相应的资质;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3,4建设工程机械控制

施工阶段必须综合考虑施工现场条件、建筑结构形式、施工工艺和方法、建筑技术经济等合理选择机械的类型和件能参数,合理使用机械设备,正确地操作。建筑机械完好使用率高,工程质量控制就会把握得好。建筑机械使用主要有塔吊、升降机、搅拌机、混凝土泵送机、搅拌机和振动器。通常影响主体结构的机械有:搅拌机和振动器两种。搅拌机自动定时配水系统出故障,振动器施工现场配备不足,将严重影响混凝土质量控制。在规章制度前题下,加强机械设备管理,做到人机固定,定期保养和及时修理。建立强制性技术保养和检查制度,没达到完好率的设备严禁使用。

3,5建设工程环境控制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较多,有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噪音、通风、振动、照明、污染等。环境因素对工程质量的影响具有复杂而多变的特点,如气象条件就变化万千,温度、湿度、大风、暴雨、酷暑、严寒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往往前一工序就是后一工序的环境,前一分项、分部工程也就是后一分项、分部工程的环境。因此,根据工程特点和具体条件,应对影响质量的环境因素,采取有效的措施严加控制。

4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分析

建设工程质量问题通常分为:工程质量缺陷、工程质量通病、工程质量事故等三类。工程质量缺陷和工程质量通病是建筑过程当中常见的一般缺陷,而工程质量事故是对工程结构安全、使用功能和外观观感影响较大、损失较大的质量损伤。工程质量事故又分为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篇8

1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设计是工程建设的灵魂,设计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建设项目的优劣和项目的成败。应当树立“严格设计质量控制”的思想,在工程设计的初期就从方案的选定,重要原材料、机械设备的选型开始进行质量控制,将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参与方案论证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设计的质量控制,参与设计评审,对施工图设计进行跟踪质量检查和评审,从而保证设计产品达到优质规范的要求。

在设计中应尽量考虑周全,增加安全储备。例如大面积混凝土楼板要设计有足够的厚度,使其具有一定的刚度,减少挠度,以杜绝下挠度过大而产生的裂缝。在板角增加辐射筋。现浇板的四周在设计上都已配置负筋,但针对绝大多数裂缝产生于板角这一现象,在板角四周增设辐射筋,使产生裂缝的应力作用方向与辐射筋一致,能有效的抑制裂缝的产生,当配筋较多时,相对来说能明显改善裂缝的产生和扩展。

2工程发包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发包主要依靠招投标来进行。大力推行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是国家强制性的要求,也是业主控制质量的有效手段之一。通过项目的招投标,业主可以在众多的投标单位之间选择报价合理、工期较短、质量第一、信誉良好的承包商。对资质等级低、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社会信誉差的承包商坚决拒之门外,不得承包工程项目建设,必要时还要对承包商以往工程进行实地考察,严把质量关。

3工程实施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实施阶段的施工质量控制是建设项目质量管理的关键阶段,在建设质量管理中至关重要,工程实施过程中要严格要求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在共同履行合同的同时,还要严把质量关,做好工程施工质量全过程控制。在这里主要从三个方面重点阐述:

⑴要监督检查施工企业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情况和落实情况,即施工质量管理的事前控制。它以现场施工管理组织作为基础,通过质量管理目标的确定和分解,所需人员和资源的配置,以及施工质量管理相关制度和质量保证能力的工作系统。在检查施工企业的结构体系上,主要应对以下三点进行监督检查:

第一是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的目标体系,没有质量控制目标的工程质量管理就象失去了灯塔的航船,没有方向和目标,永远不能建出精品工程。

第二是现场施工质量控制的基本制度和主要工作流程。各种检验检查制度、检测试验制度、信息档案制度,法规制度要完善并落实,它能给施工质量加上保险绳。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奖惩措施,工程质量控制就有了保障,就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也就保证了建设工程产品的成功。

第三是工程项目质量控制还需要建立现场施工质量计划及现场施工控制点,这项内容在工程质量控制中关系重大,必须检查监督。计划是管理的一种职能,也是一种管理的手段和工具,任何管理活动都是计划在先,实施在后,计划具有预控能力。一项周密的计划对于管理任务目标的实现是举足轻重的,它明确了具体的质量目标,并进行分解,依次制定了行动方案和管理措施,规范了现场施工组织内部的质量活动行动。把难点问题、薄弱环节、关键操作经验不足等事项作为重点控制,建立控制点,进行专项落实和跟踪控制。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不完善或落实不到位。整个工程项目质量就没有法规保障、计划指导和目标遵循,就不能对质量控制工作程序、技术方法、工艺流程、资源配置、检测试验要求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实施,失去了实现预期目标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⑵施工质量的监督检查是建设工程质量中最有效的控制途径和方法,也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事中控制。工程开工后,检验检查是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它具有量大、面广、交错、互助的特点,要充分重视。随时检查施工作业人员的自检,自检包括随做随检和一批作业任务完成后提交验收前的全面自检。随做随检可以使质量偏差得到及时校正。施工质量的检验检查需要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质量检查。检查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对施工质量经常性检查的日常检查;指定专人进行关键部位的施工质量的跟踪检查,例如对某种特定施工方法、特定材料、特殊环境的施工质量或某类质量通病所进行的专项质量检查。

组织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召开现场施工例会,成立QC质量管理小组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的事中控制另外的重要手段。现场施工例会是施工过程沟通信息、协会关系的常用手段,对解决施工质量、进度、成本等管理目标控制过程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有十分重要的作用。QC小组所设置的质量控制点中选择活动课题,通过学习、讨论、取经等途径,依靠QC小组的团体智慧去解决质量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不断的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和控制能力。

推行工序管理,工序管理应当规定施工阶段中每道工序的内容、深度、质量标准。包括:“事先指导、中间检查、成本审核”三部分,它贯穿在一项工作内容的始终。事先指导要求在既定工序施工之初,会同会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提出主要施工原则、施工方案和关键技术、质量问题的决定和论证,形成文件,经审核确定,指导施工,施工单位据以制定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保证体系的事先指导文件,形成以预控为主,主动控制施工成品质量的关键措施,从而达到保证总体施工质量的质量标准。重点检查主要工序控制点是否得到有效控制,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补充指导,检查阶段成果是否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不使施工差错进入下一道工序,保证各层次施工质量。成品审核是对施工完毕的工序按照施工图进行全面的校核,对施工中存在的差错或缺陷,通过最后审核加以解决,坚决预防和杜绝不合格产品,确保工程建设项目的成品质量。

加强施工管理,认真审查施工图纸的设计质量,制定可行的施工技术方案。例如在大体积钢筋混凝土楼板的施工中,应采取适当的降温措施,延缓混凝土的凝结时间,减少坍落度损失,改善混凝土的和易性和可泵性,控制好混凝土内部和表面的温差,建立一个合理的施工期限,控制施工速度,确保混凝土楼板及其他结构的技术间隔和养护时间。还要加强科学拆模理念,制定科学的养护方法和时间。

⑶工程验收也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事后控制。工程质量验收主要是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有关施工质量方面的条款,建设方所要求的施工质量目标,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现行的建设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技术标准都是施工质量验收的重要依据。

篇9

1.工程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

(1)参建各方未能真正认识或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职责参建各方在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各方质量责任和义务上存在有意规避各自责任现象。各方只管自己,对他人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行为不制止、不举报,未能形成参建各方相互监督制约机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此规定不但未得到很好地理解,有的甚至还错误地认为建设工程质量是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

(2)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中,参建各方履行质量验收责任不到位参建各方在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质量验收的责任主体,没有很好地按照相应的验收标准要求参与和进行验收,而是等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派出的质量监督人员来发现问题。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第6.0.4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有关单位对这一规定要求没有很好地理解和执行。

(3)受地方保护影响,质量状况信息不畅通,违法行为难查处,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均建立了工程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并按时组织了监督检查,也确实发现和解决了一些问题。但事实上,有的地方为了本地区的政绩和荣誉,有意隐瞒质量状况,使检查难以获得垒面、客观、真实的质量状况信息。有的地方甚至出于本地区的发展需要,对出现的各种各样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或出台地方政策给予保护,使问题无法得到查处和解决。

(4)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到位由于建设工程建设周期长、环节多、点多面广,政府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进行日常检查工作,一般委托由政府认可的第三方,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来代行工程质量监督职能。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承担监督职能时,又或多或少地受《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颁布之前的工程质量监管方式的影响,将工作重心放在监督检查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而在对违法查处方面力度明显不够,甚至还等待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查处,客观上造成知情者不查处(有的地方也存在未办委托,不能行使查处职能),而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对违法情况掌握不多,不能有效地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责。

2.强化工程质量管理的对策

(1)工程质量管理的思想理论基础管理思想理论对质量管理起决定性作用。质量意识应是许多单位工作的灵魂,是竞争的实力,是效益的主链,是企业形象和信誉的基础。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合同,以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和合同条款以及强制性标准为工作准绳,明确责任制和奖惩办法,建立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以试验室为主要质量检验和控制手段,服从监理制度,才能将全面质量管理落到实处。

(2)工程质量管理的基础工作在建筑工程中推行工程质量管理方法,必须具备自身的条件、手段及完备的制度,它是由大量基础工作有机结合而成的。具体如下:职工的普及教育:须对全体职工人员进行工程质量管理知识教育及有关数理统计方法的学习培训。标准化:这项工作始于标准,终于标准,是质量管理的评判依据和基础,据此指挥实施方案,应始终放在应用的高度上。要根据有关设计文件和施工规范,结合工程特点,拟定施工管理细则(如材料、钻孔灌注桩、混凝土结构、屋面防漏、装饰及电路等)报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组织各施工队的承包人、技术负责人、质检人员和工班长分别进行学习和考试,以达到标准化的目的。

(3)检测计量: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检测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和质量控制的有效途径。用先进可靠的检测方法检验产品,经检验合格才能计入完成的工程量。具体实施中,各施工队配有测量组和工地试验室,以便及时提供准确的试验数据,承担每道施工工序的检验任务,并执行监理工程师的抽检和验收,每道工序检验合格后,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信息和资料:进行工程管理必须掌握大量准确齐全的施工现场情况和资料。这些资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馈是至关重要的。有机结合:要把工程质量管理与国际ISO 9000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执行,细化方案。工程开始施工前,由监理工程师统一印发每道工序的质量检验表格,并要求工序完成后及时填报,按规定由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这样才能在各分项工程中及时、齐全地记录第一手原始资料,以便分析研究、掌握动态、及时处理出现的问题。

(4)质保体系及其运转形式质量保证体系是运用系统工程的方法,因此,必须把施工单位的各部门、各环节质量管理职能组织起来,形成整体,使其管理制度化、标准化。质保体系运转的基本形式是由美国数理统计学家戴明创立的,共有“计划(P)、实施(D)、检验(c)、处理(A)”四个阶段,简称PDcA循环。第一阶段是查问题,找原因,定措施;第二阶段是按计划执行实施;第三阶段是对实施结果进行测试检查;第四阶段是处理阶段,使问题标准化,遗留的毛病移到下一循环。如此周而复始的运转,从而达到工程质量管理的目的。

3.切实加强建筑工程的全面质量管理

施工过程全面质量管理的活动场所都在施工现场,其工作重点是建立稳定可靠的施工系统,保证每个施工环节上的工程质量和预防工作。主要工作是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加强每道工序的质量检测,做好施工设备、材料等方面的质量管理。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认识到工序质量是保证施工工程合格的基础,是进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关键。在制定的各“施工管理细则”里,除了明确规定各道工序的技术要求和误差标准外,还须强调工序间的自检、复检及记录,对关键性工序和隐蔽工作(如施工放样、基坑检查,桩底标高、钢筋结构、电线安装等)均需严格地检验,并报监理工程师。

监理人员必须经常巡查工地,检验工程质量,及时在施工现场验收签证。否则,将影响下道工序施工,以此来层层把关,步步设防,确保全面质量管理的顺利实施。另外,建设单位在进行建筑工程验收时,除了总体外观和几何尺寸要在现场检验外,绝大部分的工作应有原始记录,以统计数据对照评分标准来反映建筑结构宏观及内在质量,切实抓好全面质量管理在施工活动中的具体落实。 [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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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档案管理是整个工程建设过程最基础的工作,主要是通过对工程建设的每一细节进行记录,并且收集确认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资料。一般来说,在工程建设前要通过决策、设计、审批、确立等环节,随后是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等部分,然而这些都需要进行准确、真实、详细的记录,为工程的预算等具体实施提供参考材料,例如在工程建设的设计中,记录其设计过程、设计结果会影响项目的预算。同样,对工程建设中的所使用的材料也需要详细的记录。为以后的施工积累经验,而且还能对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的调整或变更。

2工程档案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的影响

2.1工程档案代表了工程建设质量的好坏

现如今对工程项目的质量评价摒弃了传统的依靠现场检查和工作人员的个人经验这种方法。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要求: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必须满足工程档案验收合格及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合格。由精确的数据与直观的图表所形成的工程档案直接反应了工程施工质量的高低,对评定工程的质量等级更具有科学性和说服力,从而取代了传统的方式。

2.2工程档案管理是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

工程档案反应的是建筑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而建设工程施工的管理水平最直接的体现就是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也就是说工程档案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工程档案管理,能够时刻提醒要按照标准进行工程建设,不能存在糊弄、敷衍的情况,同时还可以作为一种监控手段对在建工程实行实时控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2.3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工程档案管理是工程项目施工质量的重要保障,作为关键部分的工程档案管理则成为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工程档案是一个文件资料体系,工程档案管理则是一个动态过程,最终目的是实现档案的完整化、标准化、系统化、真实化。工程档案对建设项目质量的监控主要表现在对现场的施工组织和原材料质量的控制。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人、材料、机械、方法、环境”五大因素。工程档案管理通过对这些因素的控制,保证了建设工程质量,成为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的关键环节。

3做好建设工程中的档案管理的措施

3.1积极开展档案知识培训

对企业档案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成为掌握现代科技知识和现代管理知识的复合型档案管理人才。这批档案管理人员将所学到的知识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适合企业的档案管理方法对企业全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档案的重要性,将档案管理纳入日常工作中,使得档案管理标准化、常态化,才是提高企业档案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3.2严格推行持证上岗制度

应严格推行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学习及检验,对符合要求的人员颁发证书,并给与一定的奖励,从而激发对档案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

3.3完善办法制度

办法制度是企业管理的一种机制,是加强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于加强工程档案管理也起着同样的作用。通过制定相关的办法制度,明确规定档案管理的组织机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及相关人员的职责、哪些档案该归档、如何归档、什么时间归档、归档的质量以及相应的奖惩等。

3.4强化对档案的宣传和利用

一是档案管理部门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如开设档案相关课程、办展览等,普及档案的重要性,宣传档案利用的优点,以直观的方式使企业领导认识到利用工程档案能够解决很多问题。二是建立阅览室,简化查阅手续,提供优质便捷的档案查询服务。三是充分利用现代化手段,建立方便快捷的数字档案,通过档案信息化达到资源共享。

3.5实现工程施工与档案管理的同步进行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施工与档案管理的应同步进行。档案管理人员不应该只坐在办公室内等资料,而是要参与到项目建设的过程中,了解并掌握施工的进展情况,才能对收集到的工程档案进行质量鉴定,从而保证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6档案管理科学化增强

随着科技的发展,工程建设过程中,档案的形成不再是人工填写,而是依据现场的检测结果,利用计算机编制而成,提高了数据、图表的准确度及清晰度。通过扫描技术,形成数字档案,建立信息化档案。充分利用互联网实现档案资源共享,提高档案利用率,加强了对纸质档案的保护。更有利于工程档案对工程质量的监管作用。

3.7加强现场指导

企业档案的领导部门要加强对现场的检查指导工作。企业档案领导部门是制定档案管理办法、制度的部门,是一个企业档案管理工作的核心机构。通过不定期的到建筑施工现场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检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有助于提高现场的档案管理水平。同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企业的档案管理办法、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档案管理的整体水平,一举两得。

4结语

总而言之,工程的建设离不开工程档案的管理,档案的管理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必要前提,是工程安全实施的关键,并且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程建设的效率和质量。

参考文献:

篇11

本办法所称住宅工程,是指供家庭居住使用的建筑(含与其他功能空间处于同一建筑中的住宅部分)。

本办法所称户,是指由使用面积和居住空间组成的基本单元。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市分户检验工作实施统一管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对具体实施分户检验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市管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的监督管理。

区县(自治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工程分户检验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分户检验应当依据国家和本市工程质量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

分户检验的质量验收规范主要包括《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等标准。

第六条分户检验应以每户住宅和住宅公共部分的走廊、楼梯间、电梯间等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房间为一个检验单元进行。

第七条分户检验应当在确保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安全的基础上,对以下项目内容进行分户检验:

(一)房间及公共部分空间尺寸;

(二)建筑结构外观及尺寸;

(三)门窗安装工程质量;

(四)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五)防水工程质量;

(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工程质量;

(七)电气工程安装工程质量;

(八)其他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检查的内容。

分户检验的具体项目及实施细则由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根据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结合我市一定时期内住宅工程中常见的质量缺陷适时确定,并统一制定分户检验表格。

第八条分户检验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确定分户检验小组人员。分户检验小组组长为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副组长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项目总监,检查人员由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参加分户检验工作;

(二)分户检验小组应根据房屋情况确定检查部位和数量,并在施工图纸上注明;

(三)分户检验小组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确定的分户检验具体项目及实施细则,对本办法要求的分户检验内容进行逐户检查;

(四)分户检验小组填写检查记录,发现工程几何尺寸、观感质量、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不符合规范或设计文件要求的,书面责成施工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整改与复查情况应记入检验记录;

(五)分户检验小组发现设计质量问题的,应书面通知设计单位提出方案并整改,整改与处理情况应记入检验记录;

(六)分户检验合格后,必须按户出具由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和单位盖章确认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将分户检验的情况汇总后报负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住宅工程交付使用时,建设单位应当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交给住户。

第九条分户检验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十条住宅工程竣工验收时,工程竣工验收组(以下简称验收组)应当对分户检验工作进行随机核查。核查工作应包括分户检验小组是否按规定填写分户检验记录,分户检验的内容是否存在缺漏、是否按规定整改,实物抽查的结果与分户检验记录是否存在异常差异等内容。核查工作对实物的抽查户数应不少于工程总户数的1%,且不少于3户。

第十一条验收组在对分户检验的核查中发现分户检验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经整改符合要求后方可重新组织验收。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在每栋住宅工程的显著部位镶刻包含工程名称,开、竣工时间以及工程参建单位名称及负责人姓名的铭牌。

篇12

引言

建设工程的质量,不但关系到生产经营活动和人们日常生活的正常进行,也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从工程质量形成过程看,在一定程度上,工程施工是形成建筑工程实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于2014年6月1日起实施。

要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参加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质量责任主体――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须加强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和专业规范的学习研究,把握规范的精神,做好各自应做的工作,相互配合,才能规范地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履行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严把验收关,不让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流入社会,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形成过程与验收

建筑工程生产是由施工来完成的,施工是指按照设计的施工图纸和相关文件要求,在建设场地上建造建筑的生产活动,是将设计的施工图纸付诸实施,形成工程实体,建成建筑产品的活动。

在一定程度上,建筑工程施工是形成建筑工程实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取决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工序、各工种、各环节、各层次的操作质量,要控制建筑产品的实体质量就要控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

验收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单位自行质量检查评定的基础上,参与建设活动的有关单位共同对检验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质量进行抽样复验,根据相关标准以书面形式对工程质量达到合格与否做出确认。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是工程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环节,根据建筑工程施工的特点,施工质量验收包括各层次的中间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两个方面。通过对工程建设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的质量验收,从过程控制和终端把关两个方面进行工程施工质量控制,以确保达到工程所要求的功能和使用价值,实现建设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筑工程质量关系到结构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我国政府对工程建设质量极为关心,不再“大包大揽”,放弃了“不该管”、“管不好”的管理内容,把质量管理工作的重点转移到验收上,集中精力重点抓好关系到安全的验收工作,把好验收关,控制不合格的建筑工程流入社会,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

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标准和相应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标准

(1)检验批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b.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的规定;b.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c.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d.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a.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b.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c.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d.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e.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层次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层次划分为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和检验批。验收层次顺序见图1。

图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层次顺序

5、验收的质量控制

5.1隐蔽工程的质量控制

(1)地基隐蔽验收。地槽清好后,组织地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重点检查地基承载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存在软弱下卧层、实际地质情况是否与勘测报告相符合。确认地基土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并及时办好隐蔽验收签证手续。

(2)钢筋分项工程隐蔽验收。钢筋分项工程的隐蔽验收,主要是合理设置质量控制点,提前给施工单位负责人交底,不经验收合格,不准隐蔽。比如柱子质量控制点的设置,应设在每层柱(或基础顶面)支模之前,控制的重点内容是:柱子纵筋接头(焊接接头或绑扎接头)质量及其位置是否正确、箍筋加密区绑扎是否到位、是否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3)基础结构验收、主体结构验收。基础、主体结构工程隐蔽之前,应组织设计、监理、质监等有关单位技术负责人进行验收,重点检查:砖砌体的组砌方法,柱梁板砼是否有缺陷。用HT-225型砼回弹仪对柱粱、板砼进行抽点回弹,并结合施工留置的砼试块试压强度进行对比。待确认砖砌体组砌方法正确、灰梁饱满度>80%,结构砖砌砂浆试块试压强度符合设计要求,砼无缺陷而且砼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等级后,才能进行隐蔽。

5.2施工后的质量控制

施工后的质量监督管理是建设工程投入使用的把关监督管理。首先要保证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工程不能投入使用,避免低劣土建工程对国家和公共使用者造成直接的危害和影响。其次是把装修、维修和维护的质量监督纳入建设工程全寿命质量监督管理的范畴。在这一阶段的监督应着重把好两关;

(1)严格对其竣工验收备案的审查、监督,确保备案登记的可靠性、权威性和有效性;(2)加强对土上建筑过程中的质量监督管理,使建设工程全寿命期内的质量目标得到有效实现,为用户创造安全、舒适、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使建设工程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

结语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对建筑土建工程的施工质量的控制,需要从其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只有充分了解其影响因素,才能对症下药,针对具体问题采取具体的技术措施加以解决。

篇13

1 引言

工程质量问题往往会给建设和使用单位带来诸多麻烦和困难。有的会影响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有的会给工程留下隐患,有的会缩短建筑物的使用年限,有的会使建筑物成为危房甚至不能使用,最为严重的是使建筑物发生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和巨大的经济损失。因此,对工程质量问题要高度重视,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务必及时分析,并提出处理措施,以确保建筑物的使用安全。

2 管理中涉及的问题

2.1 参建各方未能真正认识或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的责任主体职责。参建各方在履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各方质量责任和义务上存在有意规避各自责任的现象。各方只管自己,对他人违反条例的行为不制止、不举报,未能形成参建各方相互监督制约机制。根据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但参建各方对此规定未能充分理解,有的甚至还错误地认为建设工程质量是由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

2.2 在工程质量验收工作中,参建各方履行质量验收责任不到位。参建各方在参与建设单位组织的单位工程验收时,没有清楚地认识到自己是质量验收工作的责任主体,没有很好地按照相应的验收标准要求参与验收工作,而只是等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派出的质量监督人员去发现问题。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6.0.4条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工程质量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有关单位对这一规定没有很好地理解和执行。

2.3 受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建筑企业的资质、信誉信息不透明、不畅通,对一些企业的违法行为难查处。近年来,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均建立了工程质量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并按时组织了建筑项目的监督检查,也确实发现和解决了一些问题。但是,有的地方为了本地区的政绩和荣誉,有意隐瞒工程质量状况,使检查难以获得全面、客观、真实的质量状况信息。有的地方甚至出于本地区的发展需要,对出现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使问题无法得到查处和解决。

2.4 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到位。由于工程建设周期长、环节多、点多面广,政府部门没有足够的人力,一般委托由政府认可的第三方机构,即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监督工作。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承担监督职能时,由于受健设工程质量管理条'}D)颁布之前的工程质量监管方式的影响,将工作重心放在监督检查上,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而对违法查处工作方面的力度明显投人不够,而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对违法情况掌握不多,不能有效地行使监督管理的职责。

3 完善施工管理

3.1 开展技术交流

技术交底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其主要作用在于保证参与项目施工的人员能够从多方面了解工程的各项要求,例如设汁清况、结构特点、技术要求、施工工艺、质量标准等,为工程项目的实施做好准备,这样才能保证项目质量达到要求。技术交底是一项经常性的技术工作,有时需要根据工程项目的形式合理选择。项目经理根据施工进度,分阶段向工长及相关人员交底;工长在每项任务施工前,需向各个队伍组长交底。技术交底必须参照多个方面内容,例如设计图纸、施工组计、质量检验、验收规范、操作工艺等,可根据需要结合图表、实样、现场示范操作等综合反映问题。

3.2 完善工序的质量控制

在建筑施工过程中采取控制措施需要坚持“把工序质量控制作为核心,对每项施工工序积极完善”的原则。这主要是由于建筑工程由很多部分组成,每一道施工工序都会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造成影响。而各道工序的组成都涉及人员、设备、材料、方案、环境等因素,在控制施工质量时也必须围绕这些因素开展工作,才能准确地把握质量的控制点,结合工程的实际需要加强质量控制。此外,应参照科学的质量体系、质量检查制度,对不同项目的施工工序予以改善,特别是针对工序中的关键程序和部位予以重点改进。

3.3 加大检查力度

鉴于建筑工程施工的复杂性,在施工前期采取必要的准备措施以保证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工程技术人员、作业人员应该尽早到达施工现场,熟悉周围的环境,仔细研究工程图纸,结合实际情况做好施工准备工作。项目的检查工作应针对违章操作、设计违规、规范缺失、治疗过差等问题开展,一旦检查出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及处理,避免给整个建筑施工造成影响。对于工程的核心环节,需定期实施检查、审核、处理,尽早发现建筑质量问题,确保施工质量处于标准状态。

4 管理途径的提高

4.1 有关部门必须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管理力度,依法监督工程质量。虽然,目前国家已经制定和实行了一些相关工程质量的法规,但这些法规还不够完善。随着《建筑法》的颁布实施,这一现状将得到改变。相关部门必须积极、广泛宣传贯彻健筑法》,严格依法治建,重点是要把各乡镇、各私营企业的建设项目纳入法制化、程序化管理轨道;坚决查处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施工报建、无委托质量监督的工程项目;严厉查处质量事故责任者。只有这样,才能让参建各方真正重视工程质量,把工程质量摆在第一位。

4.2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切实强化企业管理,重点加强企业的资质管理,必须坚决制止无资质施工队和低资质施工企业与较高资质施工企业之间乱挂乱靠的现象。此外,要切实推行工程总承包制。总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负全部责任,迫使总包单位必须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杜绝包而不管和管而不力、管而不严的现象。

4.3 施工企业必须强化质量意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施工质量管理。加强技术培训,严格执行各工种作业和施工按规范要求施工;树立创优意识和为用户着想的观念,严格管理,精心施工,坚决消除工程质量通病。

4.4 加大对建设单位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禁止不合理压价、垫资或变相垫资施工,禁止分解工程和层层转包工程。

4.5 加强材料检测工作,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要严格实行质量“双控”,即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检测合格报告单,要实行建设单位监理有见证的材料送检制度,并完善现场抽查制度。

4.6 严格执行图纸会审制度,要提高工程方案会审和施工图纸会审质量,把工程质量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杜绝未进行图纸会审先开工的行为。同时要防止图纸会审走过场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