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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行业分析实用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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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行业分析

篇1

一、“营改增”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税务管理的影响

(一)对房地产企业税负的影响

“营改增”的目标是通过改革,实现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从而减少重复纳税环节,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其主要目的不是在于减税。 虽然从 “营改增”试行的反馈情况看,大多数企业实现了税负下降,也有部分企业因为生产具有周期性、成本结构中可抵扣的成本占比较小等原因,反而出现了税负增加的情况。据普华永道对全国近20家大中型房地产企业进行的调查,超过90%的受访企业均表示了对税负上升的担忧,其中近40%的企业认为税负会明显上升。房地产企业开发周期长,作为开发成本最重要组成部分之一的土地成本进项发票的缺失,同时房地产开发成本涉及的链条长、费项多,开发成本涉及土地、建筑安装、配套基础设施、设计、装修装饰、绿化、广告宣传、财务费用等诸多项目,若未形成完整的抵扣链条,“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的增值税税负有可能增加。

以下将举例说明对“营改增”政策对房地产企业税负的影响。假设某二线城市房企开发项目A,均价为30000元/平,土地楼面价10000元/平(无专票),建安成本2500/平(营改增后适用税率11%),设计、监理等1000元/平(适用税率6%),财务费用1000元/平(假设可取得增值税票,适用税率6%),广告策划500元/平(适用税率6%),其他销售、管理费用500元/平(无专票)。

1.“营改增”前税负(元/平)

(1)营业税及附加=30000*5.6%=1680

(2)土增税

增值额=30000-(10000+2500+1000)*1.25-1000-1680=10445(假设利息费用均符合据实列支条件)

增值率=10445/(30000-10445)=53.41%

土增税=10445*40%-19555*5%=3200.25

(3)企业所得税=(30000-15000-2500-1000-1000-500-500-1680-3200.25)*0.25=2404.94

(4)总税负=1680+3200.25+2404.94= 7285.19

2.“营改增”后税负(元/平)

(1)增值税=30000/(1+11%)*11%-(2500/(1+11%)*11%+(1000+1000+500)/(1+6%)*6%=2583.72

城建税及附加=2583.72*12%=310.05

(2)土增税

增值额=30000/(1+11%)-(10000+2500/(1+11%)+1000/(1+6%))*1.25+1000/(1+6%)+ 2583.72+310.05)=6695.31

增值率=6695.31/20331.72=32.93%

土增税=6695.31*30%=2008.59

(3)企业所得税=(30000/(1+11%)-10000- 2500(1+11%)-(1000+1000+500)/(1+6%)-500-310.05-2008.59)*0.25=2399.41

(4)总税负=2583.72+310.05+2008.59+2399.41=7301.77

从以上分析来看,房地产企业“营改增”后,即使土地成本不可扣除,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大于“营改增”前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可扣除项目金额将增大及销售净收入的减少,土地增值税将下降,总体税负未必大幅增加。

(二)对房地产企业票据管理的影响

根据增值税“以票控税”的特征,增值税专票的开具、取得、传递和管理都必须比增值税普票和非税控发票更为严格。增值税发票开具必须使用专用税控设备开具,专票必须如实开具,信息完整、格式正确;同时专票的冲红更加严谨,必须专项审批;从进项发票抵扣上,每张专用发票均需通过认证方可抵扣。

同时,企业需对现有供应商、客户群体进行分类梳理。因为供应商是否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客户群中公司客户的占比,客户的价格敏感性等决定了客户能否接受税负转嫁,进而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收入、税负及企业的利润和现金流。另一方面,企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必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 180 天内进行发票认证,否则将无法进项抵扣。财务部门可要求业务部门取得增值税发票后及时提交给财务人员进行扫描认证。

(三)对企业税收申报的影响

增值税“以票控税”和“差额征税”的特征,使得增值税申报更加复杂。纳税申报包括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交税金、专票认证等多方面信息。销项税额统计需区分开票收入、不开票收入及其他信息;进项税额统计需确定可抵扣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及其他信息;专票认证需统计份数、金额、税款及其他信息。

二、对房地产企业财务管理的影响

(一)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核算的影响

“营改增”虽然只是在税种上发生变化,却造成了整个会计核算体系的改变,涉及科目增多,核算要求也大大地提高。(1)对收入核算的影响,在营业税核算体系下,按合同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在增值税核算体系下,销项税额通过“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核算,所以收入金额要扣除销项税额进行确认;(2)对成本核算的影响, 在营业税核算体系下,相应发生的成本按实际发生额列支,在增值税核算体系下,进项税额通过“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核算,所以成本金额要扣除进项税额进行确认;(3)对营业税金及附加核算的影响,增值税是价外税,不再根据收入计提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改增对于多业务运营的企业来说,在企业会计核算方面的要求更高。若无法划分出明确的经营业务性质,无法将各类业务的核算明细化,则按照高税率税种进行税收征收。目前,房地产企业常存在商业地产租赁、物管多种业务形态,所涉及税率也不一致,因此,应针对不同税种的业务分别进行核算。

(二)对房地产企业会计报表的影响

1.“营改增”对利润表的影响

营改增后,由于收入和成本分别扣除了销项税和进项税,收入和成本的列表金额都随之减少,由于不再计提营业税,营业税金及附加将大幅降低。根据上述举例测算,企业净利润的增加或减少,具体取决于收入、成本降幅及营业税金及附加降幅。

2.“营改增”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营改增后,存货中的开发成本或投资性房地产(自持物业)均以不含税价格列示,相应将减少企业的资产总额;另一方面,营改增后,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已不存在,应交增值税的余额以借贷方差额列示,较改革前应交税金将有一定程度下降,因此,企业的负债相应也降低。

3.对房地产企业预算分析的影响

房地产行业营改增后、收入、成本、费用、税金、开发成本等报表项目的核算口径均与原口径发生了变化,因此,在变更年度及以后年度的预算及比较分析中需注意转换为同口径分析。

(三)对房地产企业现金管理的影响

“营改增”后,项目开发前期(尚未取得预售许可),由于有大量进项税额,将导致开发前期缴纳的增值税较少,税收现金流出较小;一旦进入强销期,房地产企业将面临集中回笼资金实现高周转,还是为实现进销税金匹配而牺牲资金成本的选择。因此,房地产企业未来需在企业经营目标导向下进行相应税收筹划。

三、房地产企业迎接“营改增”政策变革的应对策略

与营业税不同,增值税直接影响收入、成本确认和税负差异,因此,房地产企业实施“营改增”后,需将增值税管理贯穿于公司业务管理全过程。在“营改增”后,税负变动性加强,需从业务、财务融合的角度进行税收筹划,降低整体税负。同时,需强化全员增值税管控意识,各部门紧密配合、协同合作,做好增值税税前筹划、事中管控和事后跟踪。

(一)在价格制定策略方面,应做好相应测算,用数据支持决策

1.以增值税的纳税规定对收入、成本、费用进行价税分离,综合收入、成本因素变化,评估对毛利率的影响;(1)在收入方面,应结合市场行情和公司战略综合考虑;(2)在成本测算方面,还需评估“营改增”对供应商的影响,评估供应商的价格调整幅度;作为地产企业上游的建筑企业,其税负上升、利润下降已成定局,其存在强烈的成本转嫁意愿。企业需根据历史数据、供应商选择策略等因素,对各项成本、费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比例进行估计,为企业呈现分项议价空间和综合议价空间。

2.在营销方案制定方面,应更加关注增值税税收政策和对应税负的分析,特别是对视同销售、从高税率等方面,需综合衡量营销效果和税负成本。

(二)在供应商选择方面

应优先选择一般纳税人作为合作方,便于增值税链条的完整,对于需要合作的小规模纳税人,要求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于不能开增值税专票的合作方,需根据对利润和现金流的影响,重新议价。

(三)在合同条款制定方面

1.对常用合同中涉税事项增加重要的法律条款或修订原合同条款。

房地产企业实行“营改增”后,增值税发票的取得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税负,合同付款条款,如销售合同的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及采购合同约定的取得增值税进项票的时点不同对企业的税负影响均不同。因此,企业应重视合同条款中关于增值税发票相关条款的约定,如提供发票类型,价格是否含税价,何时取得发票及对方虚开发票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等。另违约条款中关于违约金、赔偿金等价外费用是具有收入性质的,需要作为收入缴纳11%的增值税,因此合同中的惩罚条款也需要全面审阅和修订。

2.加强采购合同管理,增值税要求票、款、货三流合一,即纳税人购买的应税劳务提供方、开票方和收款方必须一致,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营改增后,除非取得当地税务机关的同意,不运行继续签订三方抵账协议,不允许继续采用委托收款的方式支付款项。

(四)在企业运营流程方面

营改增下,财务部应牵头全面梳理公司的运营,其他部门配合营改增的需求,严格遵守相关运营流程。如不含税成本的编制,需要成本、采购、项目部与财务的共同努力,可按成本科目的类别进行税率测算不含税成本,也可基于合约规划进行测算,根据合同类别与预期合作对象的纳税人资格进行税率的设置并测算不含税成本,甚至需考虑混业销售的情况,如电梯销售及安装,由于货物与劳务增殖税率不同,需分开核算。在工程结算方面,已完工项目应尽快完成结算,否则待建筑业营改增后,应税负增加的成本很可能转嫁给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已完成销售的项目,若工程结算延至税改后,将导致大量进项无法抵扣;导致土增税及所得税前可抵扣成本不完整,增值额上升,税金同步上升。

(五)在IT系统方面

营改增对企业运营的影响是全面的,IT系统需应需而变,在财务管理方面,需从价税分离、进项税管控与增值税纳税管理三个维度满足和支撑需求,具体包括增值税发票管理、进项发票认证、进项税抵扣与转出,应纳增值税测算与平衡、纳税申报。在工程造价计价方式,营改增前仅一个建安税率,营改增后人工、辅材、主材执行的税率不一致,包括对应的计价定额、规范、软件都得以全部升级。

参考文献:

[1]张运贤.刍议营改增对房地产企业未来影响及对策[J].会计师,2014(7) .

篇2

当然,这也为会计人员转型提供了新的机遇。一部分与时俱进的从业者将从传统的信息处理业务中脱离出来,通过学习和充电后,从事财务管理分析和辅助决策工作。就目前而言,这是人工智能无法完全取代的领域。

闪猫CEO杨振对记者说,“面对即将到来的行业洗礼,我们要做的就是拥抱变化,主动创新。”

闪猫是一家在财税领域做深度垂直服务的提供商,迄今为止,已为5000余家创业型企业与创业投资孵化机构提供了工商财税服务。这些企业与机构包括创新工场、聚美优品、车库咖啡、创业邦、青松、将门、神策数据、翠湖科技园、中关村生命园等等。

做第一个“吃螃蟹”的财税服务企业

“有人说:人工智能来了,整个世界会为之改变。但从目前来看,还为时过早。”杨振强调,“在中国,人工智能的拥簇者仅仅是一群科技公司和互联网公司。而在财税服务行业,应用新技术决心最大的恐怕就是闪猫了。这是由闪猫的自营服务属性决定的。”

在企业财税服务领域,有数十万家机构在分食这一市场。其中,大部分是传统的工商财税机构。这类机构采用线下服务,一般而言,员工少,业务不透明,规模也不大。除此之外,也有几家企业提供互联网服务,这些企业有做平台和做自营两种类型。平台型企业主要以搭平台为主,本身不提供财税业务。自营型企业提供深度垂直的财税服务内容,直接面向企业用户。闪猫就是其中的代表。

就自营型财税服务企业而言,用户体验是其安身立命之本。

用户体验又从哪里来呢?技术驱动是一条重要路径,这也是杨振从业多年的经验之谈。

八年以前,杨振创办了第一家财税服务公司――五牛创业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线下工商财税业务。古语有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我果断决定与合伙人研发互联网财税服务系统,于是北京闪猫科技有限公司成立,闪猫1.0系统上线,汇聚了数千家创业型企业和创业投资孵化机构。杨振团队也从传统的财税服务提供者转型升级为“互联网+财税服务”提供商。一年以前,为了更好地提升用户体验,杨振团队又成功研发了闪猫2.0系统,并于几个月前正式上线,新版本对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做了改进,客户反馈还不错。

杨振对记者强调,“迄今为止,我可以很骄傲地宣称,闪猫有两项硬指标,令同行难以望其项背。第一个指标是,在闪猫注册的企业用户中,有28%的企业顺利拿到了融资。第二个指标是,闪猫已帮助数百家企业从诞生冲刺到B轮后,其中的一些企业还成长为细分领域的独角兽。”

除此之外,闪猫客户复购率保持在95%以上,这在业内也是遥遥领先的。因为闪猫不单纯地以客户数量增加为主要目标,而是把提升用户体验放在首位,为后者提供高品质的工商财税服务内容。

总而言之,用户体验是闪猫存在的起点和初心。

如今,闪猫为了这一初心,再一次身处行业前沿,融汇人工智能、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推动企业财税服务转型升级。

可以说,杨振的观点与猎豹移动CEO傅盛不谋而合,那就是“互联网上一代是认知红利,下一代就是AI。”

打造“人工智能+财税服务”重量级应用

任何一个技术红利都要与应用相结合。

这是杨振与管理团队的共同认知:“闪猫之所以能迎合潮流,实现一次次转型升级,与闪猫内部的可持续战略是分不开的。”

早在2016年9月,闪猫团队就已着手研发闪猫2.0服务系统,历时几个月,于2017年上半年上线。在财税服务领域,闪猫2.0贡献了三项创新性成果。首先,新的版本将服务精准到每一项流程、每一个细节,来解决工商、财税等创业难题。其次,新的版本更加强调交易与流程的标准化和透明化,用户可以随时查看业务进度和账务明细,随时下载公司账目及财务报表。再次,新的版本推出“二对一服务”模式,两个专员同时服务一个客户,从而提升服务品质。

而所有创新内容都是由大数据技术做支撑的。

“闪猫从一年前开始,由技术总监带领团队提升企业数据分析和处理能力,充分地践行大数据战略。因为我们相信,人工智能革命是以数据作为驱动的。”杨振强调。

未来,闪猫要用数据说话,结合人工智能,打造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篇3

(二)行动上形成共振。人行益阳中支国库科不等不靠,把平台建设纳入国库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7月,组织召开了财税库半年度工作联席会,讨论研究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构想。并相继出台了《统计分析信息共享平台方案》、《益阳市财税库国库统计分析联合协作机制》,这些文件明确了平台建设的具体内容,以打造国库统计分析优质品牌为目的,以数据共享为切入点,以平台建设为着力点,努力推进现代化服务性国库建设。具体目标包括加强财税库横向沟通联系,建立财税库统计信息收集长效机制,补充完善信息库;强化常规分析,建立定期会商机制,多维度、深层次分析数据变化产生的原因,挖掘真实情况;丰富和完善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建立科学的反映当地经济特征的分析框架;结合有关焦点、热点问题,跟踪财税政策变化,共同研发具有特色的信息产品,提高调研的决策参考性。

(三)机制上形成合力。人行益阳中支国库科积极与各部门协调沟通,赢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建立了平台建设的长效机制。成立了统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领导小组,由国库副主任任组长,人行国库科、财政国库科、国税计财科、地税计财科科长任副组长,各部门数据分析人员和相关科技人员为成员,明确了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领导小组下设技术组,具体负责统计分析平台开发与运维;业务组,负责各部门数据归类整理和上传共享。从而形成了一个人行国库牵头组织、财税库各部门分工协作的有效工作机制。

二、以集中支付系统为基础,搭建数据共享平台

(一)分步骤实施。第一步实现数据的传输与共享。主要通过利用财政集中支付系统,将各部门分行业、分产业的数据进行数据上传,完成数据的存储与共享,建立统计分析数据集中库,达到便于查找、提取的目的。第二步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将平台分为五个模块。分别为基础数据模块、数据处理模块、图表展示模块、分析共享模块、政策解读模块。通过模块对数据进行深加工和深入分析,形成最终的高质量分析报告。

(二)[KG(01mm]找准突破口。一是借助集中支付系统。通过该系统实现数据的初步传输与共享,获取一手数据资料;二是完善数据库。科技部门协助将财政、税务、统计、房产信息数据进行分类序时汇总,加工获取分税种、分行业、分产业的全口径数据以及各类经济数据,并根据数据制作相关图表,通过图表挖掘数据运行趋势与规律,最终形成集数据与图表为一体的序时数据库。三是数据资料移植。将所形成的数据移植到集中支付系统平台,实现数据的初步存储与共享。[KG)]

(三)搭建共享平台。以集中支付系统平台的数据为依托,对数据进行深加工,最终实现数据的充分共享。平台分为基础数据模块,用于导入各部门的基础数据如国地税的分行业、分产业、分税种数据、财政收支数据等)。数据处理模块,该模块具体加工处理各部门数据,自动生成所需要的分行业、分税种等汇总数据。图表展示模块,通过数据形成相关表格、图形,更直观地反应各类数据趋势。分析共享模块,将各部门形成的分析报告进行上传共享。政策解读模块,各部门将本部门的相关政策变化内容进行共享,提高分析人员的政策敏锐度。

四)建立会商制度。按季度组织财税库、行内调统、货币信贷等部门召开统计分析例会,由以上部门负责人和分析人员参加,半年度和年度例会邀请财税库分管领导参加,例会在季度末前一个月中下旬召开,由国库部门负责召集,财税库轮流承办。例会各单位针对平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通报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特点,分析宏观经济形势对财税的影响,提出预算执行中的问题及建议。

三、提升平台建设内涵,增强国库服务功能

统计分析交流平台的建设与国库服务职能的提升,两者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统计信息交流平台的创建为国库服务职能的深化奠定了基础和前提;同时随着国库服务职能的延伸,统计分析交流平台的资源共享范围越广,内容越充实,国库服务的核心作用越突出,对宏观经济决策和财税政策实施的支持作用越大。

篇4

一、引言

税收作为国民经济宏观调控和财富分配调节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不仅在理论界备受重视,在实践中也是各行各业改善经营管理和税收筹划的重要依据。因此,关于税收制度的完善及具体实施方案的变革,近年来一直受到广泛的关注。

本文以石油行业为例进行财税分析。从建国到现在,石油税制共经历了多达6次的巨大演变,现行有26种相关税费。。合理的石油税收政策,不仅是企业经营状况的真实反映,更能协调国家与石油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尤其是当今,石油在国民经济中战略地位举足轻重,如何确定国内税收政策的改革方向,加强国家政策的扶持和引导力度,更好地实现石油资源的有效开发、利用,促进石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更是众多企业思考的课题。通过国内外财税制度的介绍和比较研究,本文在为读者展现出税收制度改革的同时,更希望借鉴国外成熟的税收体系和实施规范,为我国石油行业财税政策的发展方向提供一点参考。

二、有关石油行业税收理论的研究综述

石油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石油税收是国家石油政策的重要体现,科学的石油税制体系可以促进石油资源合理利用并增加石油安全的保障程度(罗东坤,2005)。多年来,研究石油领域的文献、著作不断涌现,硕果颇丰。总的说来可以归纳为3类:一是就现行的规定及发展状况进行概括性的描述与介绍,二是利用定性和定量的方法,从不同的角度对石油行业税制存在的问题和国外石油税制进行剖析与阐述并提出改进的建议。第三类是围绕石油的可持续性发展、消费、环境保护等方面开展的。鉴于本文写作的目的和出发点,着重介绍关于第二类中比较有代表性的理论观点。

我国石油税费制度沿革经历了创立、发展、改革3个时期,形成了以增值税和资源税为主的现行石油税费制度,对促进我国油气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和石油工业的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法律规定上的不合理、征收机制上的不规范以及理论认识上的不清晰,导致了增值税、资源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在实践中的混乱。

荆红丽(2007)着重剖析了我国油气田企业增值税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她采用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提出了一系列完善油气田企业增值税税制的建议与配套措施。

在资源税上,王甲山与荆红丽(2006)认为我国油气资源征收的资源税从量计征不够合理,还有资源税税额与国内矿区使用费费率难以衔接等。这里面暗藏了许多影响因素。随着石油价格的上涨,我国现行的石油资源税费制度与初衷相悖甚远,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李红欣、杨鲁、孙长远(2006)从石油资源税费制度的现状出发,就石油资源税和资源补偿费的征收比例和征收方式等问题进行研究分析,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在另外一个大税目――所得税上,张贡生与马衍伟(2007)认为我国石油企业现行所得税法也存在着可以改进的空间,如不配套的石油企业会计制度,不规范的税基界定,频繁更换的管辖规定,不公平的汇算清缴等。王建铭(2005)与张、马得出相似的结论,在所得税改革上他更是主张调整所得税税率,确定税收减免政策,实行完全成本核算和允许固定资产加速折旧,采取其他所得税优惠措施等。

以上理论笔者是具体从税种设计和实施环节上引用与归纳总结的,以便从总体上对我国现行石油财税有一个基本衡量与把握,下文借用和埃克森美孚的税负对比,分析我国现行的石油税收政策对企业的影响,从而为我国石油财税制度提出改革思路和实施的政策建议。

三、中石油与埃克森美孚税负对比分析

为客观认识我国石油企业的税负水平,本文选择世界头号跨国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与我国石油巨头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进行案例分析。这两个公司除了有代表性外,还同为上下游一体化的跨国石油公司,在业务范围、业务类型等方面非常相似,具有较强的可比性。但是上述两家公司业务涉及的国家众多,各国税负差异较大,全面比较难以衡量我国的税负水平,为此重点以其2003~2007年在本土的有关财务和税费数据与中石油进行对比分析,以客观认识我国石油企业的税负水平。

1 企业背景 埃克森美孚是世界超大型上下游一体化跨国石油石化公司之一,由埃克森公司和美孚公司于1999年合并组建而成,业务遍及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主要从事油气勘探开发、炼油与化工、营销等业务,拥有员工8万多人。20O7年,埃克森美孚资产总额达到2421亿美元,营业收入3903亿美元,在2008年《财富》世界500强公司中排名第二,在美国《石油情报周刊》2007年12月公布的全球大石油公司排名中列第3位。

中石油是中国油气行业占主导地位的油气生产和销售商,于2000年4月在纽约及香港上市,2007年1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中石油是全球石油石化产品重要的生产和销售商之一,在20多个国家和地区从事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各项业务,主要包括:油气勘探开发、生产和销售;原油和石油产品的炼制、运输、储存和销售;基本石油化工产品、衍生化工产品及其他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天然气、原油和成品油的输送及天然气的销售。2007年,中石油资产总额达到1395亿美元,营业收入1099亿美元,在2008年《财富》世界500强公司中排名第25位,在美国《石油情报周刊》2007年12月公布的全球大石油公司排名中列第7位。

2 税负对比 以下将通过对两大公司本土实现税费情况进行对比,以客观衡量和反映我国石油企业的税负水平。

中石油本土营业收入低于埃克森美孚,但实现税费远远高于埃克森美孚,而且2006年开征特别收益金。以来税费迅速增加,使中石油本土税负高于埃克森美孚近一倍。其中,中石油本土所得税外其他税负远高于埃克森美孚,尤其是2006年以来,比埃克森美孚高一倍多(如下图所示):

若将整体的税费结合石油行业的生产流程进行细化对比,则情况如下:从上游油气勘探与生产环节来看,近年来,中石油本土上游税负高于埃克森美孚,其中,所得税外其他税负比埃克森美孚高1~2倍,2006年以来增幅更大(见图3)。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从静态水平来看,中石油在本国的税负高于埃克森美孚在美国本土的税负近一倍,2006年开征石油特别收益金以来尤其明显。

从变化趋势来看,中石油本国税费在增长,而埃克森美孚在美国本土税负却呈下降趋势。

美国为了鼓励本国石油公司发展,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逐步削减税负;而中国尽管在这方面做了巨大的努力,但是石油企业税负仍然偏重,削弱了我国石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也不利于国内石油企业参与国外油气资源勘探开发的市场竞争能力的培育和提升。

四、石油财税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通过以上两个国内外案例的直接对比,明显可以看出:国内石油行业的税负在国际竞争中是处于相对劣势的,正在进行大刀阔斧改革的石油财税制度仍背着许多包袱,步履维艰,主要表现在制度的设计上、调节的失衡上,在优惠政策上也存在一些问题。以下分别分析这些不足,并与以美国为代表的国际成熟石油财税制度进行比较与借鉴,摸索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和可提升的空间。

1 制度的设计 目前我国石油行业采用的是通用税制,在此基础上增添与油气资源相关的税费项目。在这种附属体制下,国内税种不仅名目繁多,更免不了重复征税和操作的复杂化。在具体的税种设计上,却又相对简化,许多设置与油气所处的勘探开发阶段性关联不大,更多是集中在勘探和生产收益分配阶段。石油行业存在的制度问题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内现行很多税目的征收方式和计税依据不尽合理。长期的从量定额征收方法是建立在销售量或自用量的基础上,不是以实际开采量为依据的,更没有按照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或实际的销售额征收,应该严格遵循国家财税体制改革所推崇的“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推进对包含所得税、资源税和地方税在内的一些税种和税率的改革。

其次,没有实行石油区块的招投标制度,缺乏石油区块的竞标市场,难以发挥市场机制对石油矿权进行资源配置的作用。这主要源于计划经济时期开始采用的行政授予方式,导致石油公司可以低廉的价格获得矿权。相反地,美国不需要用法规形式规定资源收费额,而是实行国外通行的石油区块招投标制度,将权利授予最具效率的公司,充分反映资源价值级差,提高开发商的内部收益率,同时使政府的收益增大,实现“双赢”。

再次,早期石油税费制度的规定难免单一或固定,它并没有全面考虑影响的因素。从美国税费制度发展的实践来看,使用滑动台阶条款不失为可选之策。含有滑动比例的财税条款有矿区使用费、利润油分成、定金、所得税及成本回收上限。如以产量规模的大小来确定矿区使用费、利润分成和所得税的比率,使得整个石油税费制度建立在随产量规模的增加而台阶式增长的基础上,继而实现不同开采阶段的合理税负分配。

2 调节的失衡

一个有竞争力的石油财税制度不但能促进石油承包方将石油资源的总收益做到最大,从而获得与之匹配的稳步增长的内部收益率,而且还能使政府收益随之趋涨。而这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一个充分考虑资源国政府收益和石油承包方权益分配关系的递进税制。

我国的财税政策并没有完全使石油企业生产收益和政府税收收入的天平保持平衡,并发挥确定分配比例和发挥调节的作用。现行的制度是递减税制,再加上已经实施的10余年不变的税负标准,形成低价运行石油企业承担过重,而高价运行政府却未获得相应额外收益的两难境地。因此,将“收入调节型”税费制度变革为“利润调节型”的税费制度,同时钉住石油市价稳定调整并满足政府诉求的财税政策已势在必行。

此外,于2006年起征的特别收益金,政策的实施确实为企业带来了额外的成本。虽然这个政策的初衷是为了调节石油产业上下游企业收入分配失衡的状态并增加对弱势行业的资金补贴。特别收益金是按国际原油的“虚价格”计征的,原本就没有考虑中国的油价并没有与国际实时对接,甚至频频出现倒挂的现象。尤其近年来随着人民币的大幅升值,相对变低的起征点更是让石油企业雪上加霜。而且,它只是从价格的角度出发,也没有考虑不同企业、不同油田的开采成本问题。政策出台时,业内人士预计国内三大石油公司每年上缴特别收益金总计约200多亿元,但2008年实缴了1000多亿元,远远超过了当时的预期,形成对石油企业利润的过度调节,造成企业现金流十分紧张,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 优惠政策的缺失 目前的石油行业的税制并没有考虑石油行业和其他行业生命周期的区别,企业税负在整个生产周期中基本是平均一致的。石油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有一般经济行业的共性及其特性,符合普遍存在的生产周期规律:一个油田从投入开发到资源枯竭总是要经历上升期、稳产期和递减期等阶段。在第二个时期实现单位效益最大化,但是在接下来的时期却要面临利润逐步下降,坚守盈亏平衡点的考验。若一棍子打死,不根据行业的特殊情况适当进行政策调整,会导致石油企业不得不在开发后期要么选择亏损生产,要么在尚存技术潜力的情况下提前废弃油田的非最优选择。

石油行业是资源类的垄断行业,开发的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同样性质的还有煤炭、钢铁行业。但是据相关资料,我国石油行业的税负略高于煤炭行业,远远高于钢铁行业。究其原因可能是国家税收政策对石油行业现行资源税和矿产资源补偿的力度不够,不足以体现国家对石油资源的政策扶植效应。石油税制中也没有鼓励劣等资源开发的政策,这就忽视了我国高达60亿吨难以运用的石油储量,它们因达不到边际收益而无法进入可采序列,但如果通过政策优惠,这些低品位资源是可以开发利用的。

国内现行财税制度还缺乏国外通行的鼓励边际油田开发的优惠措施,不利于目前国内大部分边际油田和边际区块的有效勘探和开发。这方面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它在边际石油资源方面采取了多种税收优惠措施,主要包括之前提到的实施矿区使用费滑动费率制,还有折耗优惠政策,新油、重油的生产使用低税率,允许钻井无形成本与开发费用在税前扣减,对小油气公司实施税收优惠政策等。美国的优惠政策条目众多,在矿区使用费上,有免征矿区使用费;对边远地区和海上勘探开发条件较差的油田减免矿区使用费;对低产井减免矿区使用费;根据产量水平采取滑动制矿区使用费;对某一特定数量的初始产量免征矿区使用费、对新增产量减免矿区使用费;对进入开发中后期的油田、边际油田、老井恢复和提高采收率的石油,减免矿区使用费等等。另外还有对轻油和重油区别对待,对重油的矿区使用费减免。在公司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有费用升值回收;加速折旧;投资抵免;勘探费用回收前免税。在增值税和进口税收上更是优惠,实行免征。同时考虑到石油勘探风险巨大,允许建立风险勘探基金,海外勘探支出成本化,并拨海外资源勘探补助金,实行亏损准备金制度和贷款担保制度。此外,还通过配套的投资、财税、金融等政策,加大对石油的财税政策支持,以保障、鼓励石油公司进行石油储备。

尽管各国情况不同,采取的优惠政策不尽相同,但其基本的目标是一致的,即:在承认石油投资特点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减少石油投资的固有风险,保障石油公司的投资利益,与此同时实现保障国家石油储备的更高目标。

五、对我国石油财税政策改革的建议

每种制度都有其存在和发展的“土壤”,对于国际上这些成熟的模式我们不能简单地

照搬照抄,只有不断取其精华并锐意创新,适时适当适度地将其本土化,才能使石油财税制度在特定行业里充分发挥其功效。本着这个原则,本文为我国石油财税制度改革提供以下政策建议。

1 适时建立相对独立、灵活、反映市场价格变化的石油税制 石油工业管理体制经历多番变迁,但国家仍迟迟没有制定石油行业独立的财税法规体系,建议颁布与石油勘探开发生产相关的一套石油法及其附属法规,并组建包括石油投资、国家资源政策在内的真正意义上的完整石油税收体系。它必须能克服原来体系设计和具体设置上的缺陷,是与国际接轨的、能适应石油市场价格剧烈波动的有弹性的、灵活的税收机制。

2 采用符合石油生产周期的动态税率 业内已有人发现,在不改变法人纳税主体的前提下,实行以油田(藏)为对象粗放计征石油税额,并按照石油开发的效益变化规律实行动态税率的政策是有其现实可能性的。各石油公司的基层采油单位在多年的工作中,掌握了油田开发的经济寿命期内整体效益变化的规律,结合这些规律可以设计出与开发阶段和资源高效利用相匹配的税制。

3 针对不同级别的石油储量实行级差税率 级差税率从零数值开始,结合储量规模、资源一定风险上的经济价值,建立相应的分级体系。它适用于难以动用的储量的开发,当然也可以应用于不宜增加税赋的常规储量和优质储量的开发。在一定程度上,这种制度是为了满足石油安全的需要,在现有的技术条件下最大化开发那些按国民经济评价处于经济边界的资源。

4 调整石油特别收益金的征收办法 石油特别收益金是我国石油企业繁重的税负的一个重要原因,它严重影响着石油企业的现金流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建议适当提高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也可以通过浮动机制,使特别收益金的征收在一定程度上能随各国货币价值相应波动,当然在具体的设置上也可以采用分级靠档的方式,拉开差距。

5 在服从一般性税制规定的基础上,给石油行业更多的优惠鼓励政策 对边际油田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和投资补贴,是美国油气勘探开发常用的优惠措施,特别是对于进入开发后期、成本不断上升、边际收益不断下降的油田,它是确保其正常生产的重要手段。我国大部分主力油田面临着开发和生产风险大、投资大、产量低的现状,又处于开发的后期,因此国家和政府部门给予适当的投资优惠已经是势在必行。除了以上介绍的美国的一些做法外,世界各产油国对石油企业还有很多其他的措施,特别是针对不盈利或者亏损油气田实施的补贴,取消或放宽成本回收的限制等,以加大对石油行业的扶持力度。

6 完善海外风险勘探政策支持体系 中国石油企业早已走出国门,为实现海外油气勘探的重大突破,取得较大规模储量,建议国家设立海外风险勘探基金,对海外油气风险勘探项目给予全额资金支持。对国家批准的项目,石油企业可以申请使用该基金;风险勘探沉没的资金由国家风险基金核销;风险勘探成功则将投资转做国家资本。另外,也可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对海外运回的份额油气视同国内生产,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或先征后返;对境外风险勘探发生的费用,允许税前扣除等。

篇5

(二) 产业结构的变化

改革开放近40 年里我国主要完成了从农业国到工业国的转变,工业部门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日益提高并占据绝对主导地位,但在新常态下这种情况发生了改变,传统的工业部门如钢铁行业、石油行业、化工行业、煤炭行业、大型制造业等在全球经济不景气以及国内对此类产品需求不足的联合作用下日益衰败,国家已经出台政策对以钢铁行业为代表的产能过剩行业进行关停过剩生产线、化解过剩产能。在传统的外资企业集中的珠三角地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服装类、电子装配类外企受制于迅速上升的劳动力成本而开始选择将工厂外迁。与此同时,以芯片行业、智能机床等为代表的新兴产业却获得了惊人的增速,我国芯片行业从默默无闻到如今抢占中低端市场并在高端市场有了一席之地,以沈阳机床制造厂为代表的高端制造业也在纷纷加大科研投入以求占据更大的国内国外份额。

(三) 经济增长驱动力来源的变化在过去,我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依赖的是大量资源的消耗、廉价而充裕的劳动力、扩张期的国内外市场,然而,伴随着资源日益枯竭、劳动力成本上升以及国内外市场日益饱和,经济发展遇到新的瓶颈期。传统的增长要素在新时期已经难以发挥作用,在新常态下谋求经济增长更多地依赖于人才培养与引进、科技研发的投入、管理水平的提升以及积极的国外市场开拓。

二、财税制度变革与经济发展新常态间的相互关系

(一) 经济发展新常态促使财税呈现出新常态

财税收入来源于整个社会创造出的经济财富。社会经济增长越快,财税收入增幅越大;社会经济发展疲软,财税收入也会呈现出增速放缓乃至停滞、下滑的状态。具体而言,财税新常态体现在收入和支出两方面。

首先,从财税收入来看,我国财税收入在财税新常态下将保持低速、稳定增长。在2012年以前,我国财政收入增幅远远高于经济增速。以2009年为例,2009年GDP增速10.6%,而同期财税收入增速达到惊人的24%,两倍于GDP增速。但是,这种状况随着GDP高速增长时代的结束而一去不复返,2012 年以来,我国财税收入增幅大幅下降,从长期的近20%的增速陡降至10%以下。

其次,从财税支出来看,财税支出将继续保持增长态势。在社会发展也进入新时期的今天,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基本养老支出、医疗支出正在迅速上升,近年来个别地区甚至出现养老金支付出现困难的情况。另外,国民对于交通设施、绿化条件、医疗配置等基础服务的要求日益提高,这决定了财政支出在这些领域的比例将逐渐提高。同时,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国家承担着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任,而这需要大量的基础研发投入和财政扶持,因而,产业领域的财政支出也会大大增长。在多方面因素结合之下,我国财税支出在财税收入增速下降的背景下仍将保持长期高速增长,这对合理分配财税收入、协调各方面利益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 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社会发展的新特点要求财税改革与之相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整个社会的发展也呈现出新的特点,财税改革的服务目标不仅仅是经济发展而应该是整个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的发展进步是全方位的,不仅包括经济还包括文化、政治等诸多方面,如何利用财税改革的机遇推动社会进步是财税改革理应承担的重任。具体而言,财税改革要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必须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新常态下社会发展对于公平的呼声日益高涨。在新常态下如何利用财税手段抑制过高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平衡城乡差距、缩小地区差异是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问题。其次,在社会发展的新时期,财税改革要服务于生态文明的进步。

生态文明是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社会发展以及人们思想境界的提高,生态文明的地位日益提高。然而,我国生态环境的现状已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对于良好的生活环境的要求,必须通过财税手段打击和抑制污染产业,鼓励清洁能源的推广利用,提升整个社会的资源利用效率。最后,财税改革必须面向事关国计民生的重要领域。人的全面可持续发展不仅依赖收入水平的提高,还依赖整个社会所能提供的公共服务。我国目前的公共服务建设重点仍然集中在基础的硬件上,在医疗服务、文化服务和社区服务等领域还很欠缺,在基础设施发展已经达到一定高度的情况下如何提升这些软的水平是更应思考的问题。财税改革应当通过加大此类公共服务的支出和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推进软性公共服务产业的发展以更好地服务于民众。

三、经济发展新常态下我国财税改革的聚焦点

(一) 财税改革要兼顾系统性与整体性

整体而言,我国现有的财税体制与发达国家成熟的财税体制比较,现代化水平还较低,这不仅体现在财税技术层面更体现在财税管理、财税分布等多方面。过去的财税改革往往是针对财税制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如当外企税收优惠作用减弱且阻碍公平竞争时则取消外企相应的税收优惠,在地方税收权过小难以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时则扩大地方税收权限,这种哪里出问题补哪里的碎片化财税改革难以从根本上提高我国财税制度的水平。要想提高财税制度水平,就必须在财税改革时从人大立法、国务院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立法以及财税项目整体设计等宏观层面入手,考察现有财税制度存在的弊端以及可行的改革方案,最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选择合适的方案,推动财税改革的进程。

(二) 财税改革要顾及地方财政实际

我国地方财政与中央财政之间的关系经历了两次变革。一次是在改革开放初期,为了提高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而对地方进行财政放权,在这一时期地方财政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地方财税收入满足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需要,但这种自由放任的状况在后期直接导致地方财税政策陷入混乱局面,阻碍了国民经济的协调发展。21 世纪初,我国对地方财税制度进行了又一次变革,此次变革的重点是收权和统一管理,地方财税自主权大大缩小,中央财政在财税政策上的影响力以及实际的财税收入中的比重大大提升。在经济发展增速放缓的今天,政府为鼓励产业发展出台了一系列企业减负的政策规定,在有效降低企业税负的同时也使得地方财税收入出现了危机,这种过于猛烈的政策冲击使得部分地区甚至出现了严重的财政困难,公务人员和事业单位员工工资的发放都受到影响。因而,中央的财税改革应当根据不同地区的不同特点加以考量,在统筹全局的前提下出台有针对性的规定以适应地方发展的实际。

篇6

国家发改委人士接受采访时表示,和以往国家发改委上报国务院的改革意见相比,*年《意见》的最大特点是提出了操作性规定,并在《意见》中明确规定,要督促改革任务的完成,改革牵头负责部门要定期汇报改革进展情况。

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拉开序幕

作为具有“改革”职能的国家发改委,每年都会受国务院委托制定该年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领域。上述发改委人士表示,*年改革重点具有操作性、能够实质性推进的领域划定在5个领域。

首先,要正式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据了解,一份由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研究机构制定的财税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出笼,目前正在征集学者和地方政府的意见。

“今年最大的改革动作就是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上述发改委人士透露,尽管《意见》中只提到“进行财税体制改革”,没有更详细的说明,但高层推动财税改革的决心已定,今年将开启这一领域的改革。

事实上,启动新一轮财税改革的呼声由来已久,但财税体制改革兹事体大,不仅仅涉及经济体制改革,还涉及预算民主化、公共财政转移、人大审查和监督、统一国家财政和国库、理顺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等诸多因素,以上因素叠加在一起使得改革面临着复杂的形势。

“事权和财权不匹配是大家一致的判断。”7月10日,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员郑新业对记者分析。对此,专家们多数认为“下放财权”是改革方向。

据获悉,新一轮财税改革基本思路是,以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和省以下财政体制为重点,启动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创新各级财政支持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共文化、社会保障和住房保障的体制机制。

在具体操作上,财政专家贾康认为,应该推进财政体制扁平化的系统性改造,主要是扩大推行“乡财县管”、“省管县”的试点范围。

在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多数财政专家认为,应将改革的重点放在推进政府收支分类改革上,逐步推进“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除财税体制改革外,今年还在电力体制改革、金融体制改革等领域开展实质性改革推进。

“完善电价政策是今年重点。”上述发改委人士表示,按“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目标,继续稳步推进各项电价改革,建立与发电环节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

对此,在今年4月的“全国经济体制改革会”,发改委经济体制改革司司长孔泾源也详细说明了改革思路:推动落实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方案,完善区域电力市场建设,组织开展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在金融体制改革方面,《意见》指出,将推进农行股改和国家开发银行改革,制定国家进出口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改革方案。

启动收入分配、教育体制改革

除财税和金融,今年改革重点还有更令公众关注的话题——收入分配和教育体制改革将启动。

据了解,《意见》中要求,今年重点任务之一是“要出台收入分配指导性意见”。以此判断,各界所盼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将在今年迈开步伐。

作为体现社会公平的收入分配体制改革,从年进入决策层视野后,一直成为公众热议和热盼的改革。而由国家发改委、原人事部等部门牵头制定的改革方案,至今尚未亮相。

据了解,学者们一直希望收入分配方案是个一揽子方案,既包括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也包括相应提高“低保”水平。更重要的是改革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

上述发改委人士分析,《意见》中提出“出台收入分配指导意见”意味着今年该方案要亮相公众。

在社会体制改革领域,除了近两年的“医改”,未来“教育改革”也将成为热点。

据悉,《意见》中显示,要研究起草教育体制改革规划,“这表示教育改革将启动”。上述发改委人士分析,“而教改是目前公共领域中改革最滞后的方面。”

“由于教育改革涉及文化传承、思想意识等多方面范围,比医改更难。”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医改专家顾昕分析,因此,教育改革相比医改,可能更是长期命题。

垄断行业改革还需等待

在上述5领域改革得到突围后,诸多公众关注的改革焦点可能还需要等待更长时间。

据了解,之前各界广泛呼吁的“垄断行业”改革在今年还得不到突破性进展。包括铁路体制改革。

“由于还存在争议,铁路体制改革障碍不小。”上述发改委人士表示。据悉,铁路体制改革方案早在2006年就摆在了决策者案头,但由于利益各方意见不一,至今没有达成共识。因此,铁路体制改革近期展开的可能性不大。

篇7

价值最大化

2015是“双创元年”,这一年,数以万计怀揣创业梦的中国人在双创浪潮中乘风破浪,阚振芳便是其中一员。作为一名创客,阚振芳的特殊之处在于,创业前他已名利皆拥。

“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重庆大学等特约财税讲师”、“财税实操专家”等等,阚振芳有着众多光环。1999年他便拿下注册会计师,并一次性通过注册税务师考试。即便在考证热的今天,如此短的时间里拿下双证的财务人员也是寥寥无几。

最初阚振芳的理想是做行业里顶级的咨询师。为此,他几乎涉猎财税行业所有职位,从最初的出纳员到会计主管,再到税务经理、财务总监、审计经理、事务所所长、财税咨询师等等,阚振芳在每个岗位上都尽力做到极致,是行业内的标签人物。

已至中年的阚振芳并不是第一次创业,2004年阚振芳成立自己的事务所,第一次尝试做老板。“一开始在北京没有客户,我就拿着小卡片去中关村报税大厅讲课,用这样的方式游说客户。”对于曾经经历的艰辛,阚振芳直言不讳。

既然深知创业艰辛,又不为名不为利,阚振芳为何愿意再次置身于前途未卜的创业中?

“当我实现了最初的理想,成为财税咨询专家后,我却发现,纵使是最顶级的咨询师,能够服务的企业也是有限的。”思路决定出路。认识到这一点后,阚振芳重新审视最初的职业规划。“做顶级咨询师的目的是为更多企业提供财税服务,既然咨询师实现不了我的初衷,那就做能实现初衷的事,最大限度发挥我的价值,让天下没有难做的财务管理。”

于是,大账房应运而生。

深知行业痛点

大帐房未出现之前,记账行业与出租车行业相同,是一个十几年未曾改变的行业,存在诸多问题。其中,人工成本高是传统记账公司最大瓶颈。

而对于众多初创小微企业来说,因聘请专职会计成本太高,又不得不将记账及报税等一系列财务问题交由记账公司。“选择代账公司,可伤脑筋了。作为门外汉,没法判断哪家公司更专业、可靠,大多是靠熟人推荐。”一家小微企业的老板抱怨道。

票据传递麻烦、易丢失,查账不方便,财务监管缺失,记账报税错误频发,账务及数据交接难已成为代账行业无法解决的“顽疾”。对此,代账公司也很无奈,“我们已经尽可能去提高服务质量,但人工成本一年比一年高,又不敢提高服务价格,怕客户流失。这样的市场环境,代账公司日子都不好过”。代账公司的负责人如是说。

“3个会计完成50户企业服务,毫无利润可言,服务质量也得不到保证。更为重要的是,双方沟通不及时,记账报税很容易出错,客户流失也是家常便饭。”在财税领域摸爬滚打20多年的阚振芳,深知这一行业的痛点。

痛点即机遇。凭借着多年的从业经验以及对代账行业的深入理解,大帐房在阚振芳的“雕琢”下,对行业所需的服务内容也“更懂”一些。

与以往记账应用软件不同,大帐房采用“软件即服务”(SaaS)的开源方式,搭建起代账公司与小微企业间的在线服务桥梁。所谓SaaS即小微企业不再需要购买软件,只要连上互联网就可享受相关服务。

代账公司在大帐房平台上注册,填写详细的信息资料并上传相关资质,提交大帐房云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大帐房平台的第三方服务商。值得一提的是,大帐房为响应移动APP的LBS功能应用,在公司注册入驻的过程中加入了地址信息的填写要求。

对于需要代账的小微企业来说,可利用手机GPS的定位功能,查找附近的代账公司,类似滴滴打车查找附近的出租车一样,寻找最合适的代账公司来服务。

基于在线财税服务,大帐房的核心价值是将代账服务信息化、流程化。代账公司只需在远程端口解决必要人工干预的约5%单据审核工作,节省了大量人力;小微企业用户通过APP手机端传输会计凭证,省去了原始凭证传递麻烦,更使得凭证的长期保存不再是难事。企业用户可随时随地通过APP查询财务情况、获得财务分析报告、知晓税务风险,对企业的财务情况实时掌控。

小微企业获得更加专业、优质的服务,代账公司增加了业务渠道、节省了成本,双赢的事当然受欢迎。

背后的“蓝海”

2014年谋划,2015年正式上线,在阚振芳看来大账房在这个时间点“破壳而出”,有项目发展的偶然性也有社会发展的必然性。

2014年3月,国务院开启商事制度改革;2015年3月,“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7月,在《“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刺激下,2015年全国新登记注册企业平均每天超过1万家。

这为大账房带来的不仅是良好的发展环境,更是实实在在的客户。相关数据显示,中国目前8000万商事主体,2200万企业,有超过1600万个小微企业,其中80%需要记账。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为小微企业提供配套服务的公司非常紧缺。

在互联网发展标杆的美国,企业数2700万家左右,以甲骨文、SAP为代表的三家企业服务领军公司,市值总和3500亿美元左右;而中国目前有2200万左右的企业,并没有百亿美元市值的企业服务公司,连基于SaaS的10亿美元公司也没有。

“对于许多小微企业来说,‘软件即服务’是采用先进技术的最好途径,它不但消除了企业购买、构建和维护基础设施及应用程序的需要,最主要的是可以获得相关的增值服务,用可见的服务来提高用户的体验,实现及时财税管控。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提升自身的财务效率和保障,降低财务成本和风险。”阚振芳在接受采访时说。

但现实情况是,在中国法律、保险、人力资源这些垂直领域的“软件即服务”都是空白。“可以想象,如果有合适的‘软件即服务’就能够解决这些垂直领域的痛点,那么势必会迎来一场井喷式的发展。”一位风投这样说道。

篇8

在很多小微企业缺乏财税管理的意识,企业当年的财务收入和会计核算不明确,采用简单的、传统的会计核算,每年的收入、利润、负债的等业务账务混乱,报表登记缺乏条理,甚至没有专门的会计账簿和财务报表,甚至没有定期缴税,造成国家的税务损失;加工生产型的小微企业,原材料的采购、成本核算和市场需求分析等仅能凭借积累的工作的经验,无法根据科学的财务报表和市场走向分析制定当年的任务和计划;国家为了促进市场繁荣,出台了一些鼓励小微企业、促进贷款、降低税负的政策,但是不少小微企业老板,对于政策的解读偏差,认识错误,未能实现对发展机会的充分利用。这些小微企业财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造成企业很难实现长远发展。

二、小微企业财税管理问题原因分析

(一)缺乏财务管理意识,采用传统记账方式

我国小微企业的数量众多,经济基础薄弱,发展历史较多,生产寂寞小,不少企业仍保留者“小本微利”“薄利多销”得经营模式,贯彻着经验主义的经营理念,甚至采用传统的收入与成本之差来计算利润的简单核算方式,财务管理水平无法提高,这就在很大的程度上限制着企业科学化财务管理模式的形成。较多的小微企业老板对企业的税务管理和税务核算的重要性缺少认识,这样的核算方式,无法对每年的净收入和成本消耗进行合理的计算,采用错误的材料采购和成本计算方案,无法适应市场的变化,可能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小规模的成本核算,同一的材料采购模式,无法形成的资源的优化合理组合,无法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思维的滞后和管理的僵化,形成恶性循环,难以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二)缺乏专业人才,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

由于小微企业采用小规模、低成本、低投资的生产方式员工数量不多,在有限的人力资源和原始资本下,为了尽可能的节约成本,所以通常聘请一些具有薪酬较低、缺乏专业会计知识的核算人员。在一些小微企业中,财务机构会计核算人员往往具有较为丰富的从业经验,但是没有专业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被大型企业和官方所认可,在进行会计核算时习惯以工作经验作为判断依据,不考虑国家法律规定和现实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有些会计决策方式甚至较为落后不符合国家现行的财税规定。会计人员所掌握的实践知识缺乏时代性,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机构及基本的岗位设置不健全,执行人员和监督人员之间的权责不明确,出纳会计和账务核对人员的职能交叉,会计核算中要求的相互监督不到位,岗位任命不科学,在小微企业内部容易发生、虚假伪造的事件发生。

(三)我国现有的税制体系仍存在不足

我国现有的税制体系仍旧不完善,有关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覆盖面较窄,很多行业未能真正感受到国家税制改革带来的优惠;小微企业发展的一些法律领域仍处于空白,造成工商管理部门的税收征管职能贯彻不到位,在财税方面,小微企业既无法正确合法的缴税,也不能及时享受税收带来的优惠;我国小微企业数量繁多,遍及不同行业,且分类标准、划分依据、应缴税额等部分各不相同,有关政策的出台缺乏时效性和时间应用性,造成小微企业的登记管理困难,优惠政策的落实困境。

三、浅谈如何加强小微企业的财税管理工作

(一)强化财务管理意识,健全企业内部核算体系

即使是简单生产模式的小微企业,也要全力促进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加强管理者的财务管理和税收核算意识,既是增加国民经济和加强政府税务管理的保障,也是提高小微企业的资产利用效率、提高经济效益的有效手段。企业的领导者应该树立长远的战略目光,认识到企业财税管理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首先从自身做起,对企业的财税制度采取严肃的态度;聘请专业的会计从业人员,采用符合国家和法律规定的发票、记账凭证、核算账簿,要求工作人员按照规定严格填写;健全企业内部的核算体系,在符合企业规模和经济收入水平的前提下,认真贯彻钱帐分离、钱权分离、岗位制约、相互监督等会计基本准则,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促进专业人才培训,加强企业内部财税管理

促进人才培训,一方面需要国家加强对财务部门在岗人员的从业资格和职业道德审查,通过专业院校和会计机构的辅导,进行人才数量和质量的保证,从整体提高我国小微企业的会计部门执业质量;另一方面,企业要做好在岗培训工作,利用人才作为加强企业内部财税管理的保障。在专业人才的指导下,对企业的成本核算、会计管理和财务制度进行专业的统计,国家有关小微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要实现全面理解,充分利用,适时调整企业的战略方案和财务计划,抓住机遇,发展自身。

四、结束语

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企业财税专业化、科学化管理,对于提高小微企业盈利能力、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以上,笔者结合小微企业在我国的发展现状,提出了加强财税管理工作,促进新形势下的小微企业发展的几点措施,希望能对读者带来积极的帮助。

参考文献:

[1]高现广.促进我国小微企业发展的财税政策研究[D].集美大学,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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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是属于中国经济建设中的颇具中国特色的经济词汇。长期以来,我国增值税和营业税处于并行状态,这为税收征管工作带来了许多麻烦。因此,用增值税取代营业税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税制改革的必然趋势。自2012年元旦起,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现代服务业率先进行“营改增”试点工作。紧接着该项工作从上海市扩展至北京、天津、广东等十多个省市。这是继2009年实施增值税转型后在税制领域的又一项重大改革。“营改增”对于我国现阶段的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具有重大意义,同时对于我们现行的财税制度提供改革的动力。

二、“营改增”对于我国经济发展的意义

1.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从微观层面来说,“营改增”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等。从宏观层面来看,“营改增”对经济总量产生影响:其一是优化资源配置;其二是为部分行业带来了税负降低的优势,形成减税效应。这两者结合起来影响和带动了投资、消费和出口的增长,进而促进我国国民经济的增长。

具体来分析:首先,“营改增”的实施,避免了重复征税,并且许多增值税的税率较之前的税率低,为企业减轻了税负负担;其次,这些减税行为产生的良好的经济影响:“营改增”后,进项税从不能抵扣变为允许抵扣,降低了企业的生产成本;“营改增”后,许多生产企业纷纷采用服务外包经营方式,转变了经营方式;“营改增”后,缴纳的是增值税并同时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许多服务部门从母体企业分离出来;“营改增”后,许多税率降低,保护了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2.“营改增”的结构调整效应

“营改增”具有结构调整效应,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实施“营改增”后,许多企业精细了产业分工和加深了专业协作。许多企业的主业和辅业得到有效分离,这样主业得到加强,提高了核心竞争力;辅业同时也可以做大。提高了产业层次,加强了产业的内外部融合。

(2)需求结构得到调整

长期以来,我国需求结构失衡,其中主要是投资和消费的失衡。“营改增”后,首先企业税负减低,进而引发整个行业的整体性税负减免,这样就调整和改善了我国的需求结构。

(3)出口结构得到优化

我国目前出口结构中,工业制成品档次偏低、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偏低、服务贸易水平偏低。“营改增”后,有利于提高服务贸易的比重和水平,生产业会得到大力发展,提升我国服务行业的整体竞争力,进而使得出口结构获得优化。

三、“营改增”促进财税体制的全面改革

“营改增”属于结构性减税,它不同于全面性减税。它是同时具有减税和优化税收收入结构的双重效果,因此它产生的功效,会超越宏观经济运行层面而延伸至财税体制改革领域。

1.推动了地方主体税种以及地方税体系的重建

“营改增”实施之前,地方政府税收收入中半数以上是营业税收入。随着“营改增”的逐步推进,作为地方政府主要收入来源的营业税将逐步被增值税取代,这对于地方政府会产生巨大的冲击,进而会引发矛盾。依据我国“十二五规划”,最迟到2015年,“营改增”将全面覆盖我国所有地区和所有行业,这就要求地方主体税种以及地方财政收支要发生新变化,必须要重建地方主体税种以及地方税制体系,重构地方财政收支格局。

2.尽快建立直接税体系

截至2012年,全部税收收入中,增值税收入占39.%,营业税收入占15.6%。“营改增”后,增值税收入将升至50%以上,这不利于税收收入体系布局的均衡性,财政风险将加大。因此,在进行“营改增”改革的同时,要尽量做到“扩围不增”。这就要求加快建立直接税体系,增加直接税会相应降低间接税的比重,这是现代税制体系的要求,也是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主要目标。

3.重构分税制财政体制

我国目前财政体制实行的是分税制财政体制。分税制的财政体制要求增值税收入在中央和地方之间以75:25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税收入则是60:40的比例进行分配。“营改增”后,营业税收入将全部作为增值税纳入税收系统。原有的分税制财政体制是基于归属关系建立起来,若归属关系格局发生变化,那么分配比例就会随之发生变化。中央和地方的财政关系和行政关系的重新界定和调整,会影响分税制财政体制,即分税制财政体制也要进行相应改革。

4.引发全面财税体制改革

由于财税职能和财税体制具有综合性的特点,它的运行范围遍及政府职能、政府部门和政府的活动。因此,财税体制的牵一发而动全身,仅“营改增”一项改革的影响不仅仅会影响财税领域范围内,同时还会触及经济体制改革,直至社会、政治、文化等所有领域的改革。意味着,“营改增”作为即将开始的全面性改革的导火线,将带动和引发财税体制改革、甚至是全面改革。

综上所述,鉴于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中国经济已经全面融入世界经济体系,我们要抓住“营改增”这一难得的契机,对中国现行税制体系做结构性的重大调整。

参考文献:

[1]贾康.为何我国营业税要改征增值税[N].中国财经报,20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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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3)21016501

中小企业面广量多,对经济有重要贡献,在解决就业和税收方面占据了半壁江山。然而其在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先天缺陷,遏制了发展。金融危机又使中小企业雪上加霜,各地政府不遗余力利用财税政策和职能手段助推中小企业,使之出现了较为可喜的局面,但在种种措施上也有诸多不尽人意之处,以下以山东省为例展开,分析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措施与不足。

1税收优惠保驾护航

税收优惠对中小企业影响较大。在山东省的税收优惠方面,以所得税优惠为主;除此之外的税种中,增、消、营等有部分优惠,地方教育费附加也有所体现。

在小微企业所得税方面,2008年的鲁国税函[2008]105号,鲁国税发[2008]164号就减免作了框架性规定;2009年的鲁国税发[2009]19号降低了所得税税率;鲁国税发[2010]45号又进一步对所得额减半;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2]2号,鲁国税函[2012]57号简化了纳税流程。这些政策,使中小企业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在对所有中小企业优惠的基础上,还对某些项目和部分行业出台了特别政策,鲁国税函[2009]4号规定了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鲁工指字[2008]10号根据山东省实际情况,在全国的基础上增加了减免的范围;在资源综合利用上,鲁国税函[2008]365号,鲁国税发[2009]63号,鲁经贸循字[2008]247号统一作了规定。鲁国税发[2008]144号,鲁国税函[2008]306号针对服务行业,鲁国税发[2009]68号针对证券投资基金等行业,鲁财税[2011]35号针对农产品初加工制定行业了特别政策;2012年5月的省财税22条采取了优惠时间延长、优惠范围扩大等措施。这些规定,降低了企业成本,支持了中小企业技术革新,使其能轻装前进,增强竞争力。

除所得税外,在其他税种方面,鲁国税函[2007]91号取消了子午线轮胎的消费税;鲁国税函[2009]23号调整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增值税;鲁政字[2010]307号将地方教育附加定为2%;鲁财税[2011]91号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鲁财税[2011]72号将娱乐业税率调为10%和5%两档;鲁国税函[2012]171号对规定范围内的一部分农产品,其增值税进项改为核定扣除。这些税种方面的优惠,减少了中小企业不少负担。

2政策扶持,金融助力

(1)从贷款或补助方面支持中小企业融资。鲁财金[2010]8号规范了小额贷款公司;鲁财建[2012]125号面向中小商贸企业贷款进行补助;《山东省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方案》给予中小企业融资更多的优惠;山东省财税22条力度更大,扶持资金达4亿元;政府采购上倾向中小企业;潍坊市发行了全国首批、全省首单区域集优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青州市采取了设立5000万元中小企业过桥续贷资金。这些方面的措施,支持了中小企业资金需求,为创造规模效益奠定基础。

(2)扶持中小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做后盾。小额贷款公司及村镇银行如雨后春笋般发展起来;成立山东省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再担保;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风险补偿;制定激励措施,鼓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信贷投放力度;为加大扶持力度,又拨付数笔专项资金。种种措施,加大了中小企业融资规模。

(3)协同金融机构,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的局面。省财政厅、民生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省再担保集团以“财银保”合作模式,增加对中小企业贷款力度;日照市成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专门扶持日照茶叶等特色产业;省中小企业办联合金融机构,开展“一企一技术”活动;培育以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为代表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扩大融资。

(4)金融机构助力,拓宽融资渠道。潍坊银行推出“红风筝”系列为中小企业服务;工商银行降低利率为中小企业提供票据融资支持,并针对性推广电子票据融资;潍坊市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融资;邮政储蓄银行专门定做了“好借好还”业务。这些服务针对中小企业,充分体现出人性化设计。

3中小企业的自我救助

除财税政策和政府扶持外,山东省的中小企业也积极谋其自我救助方式。部分中小企业联合起来应对市场竞争;有些中小企业采取与大企业合作的方式;青岛市的中小企业以“互助资金”的形式用于中小企业间的相互周济和帮助;德州市的中小企业通过互助形式从银行获得了贷款;济南市部分中小企业采取外包技术含量不高的项目,盘活资金;淄博市的部分中小企业通过技术革新获得了政府专项发展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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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块与灰泥的理论

如果将农业、采掘业、制造业说成是经济发展的“砖块”的话,那么就可以把服务业当作是将三者黏合起来的“灰泥”。“灰泥”质量不过关,“砖块”垒起的墙也不够坚固。

2009年一季度,绍兴市工业企业实现销售为968.19亿元,同比下降9.1%;企业亏损面达到26.02%,比上年增加4.81个百分点。其中化学纤维制造业和通用设备制造业的利润额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37%和35.6%。导致这些企业经济运行问题的最深层原因就是效率低下,具体表现为企业的投入多、消耗大,产出少、效益小,而剥离服务性的环节、实施专业化经营是提高企业效率的有效途径。

据绍兴市财政局课题组调研数据,绍兴2008年服务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35%,而京沪等地为50%以上,全省平均则为40%。服务业发展水平与经济规模不相称,已成为制约绍兴经济发展的一条“短腿”。

从服务业税收结构上看,绍兴市服务业税收主要依靠房地产业、批发和零售贸易这两大行业,但是这两大行业的税收增长都缺乏后劲儿。2009年一季度,绍兴市房地产业税收收入同比下降39.53%,而批发和零售贸易业属于传统服务业,近几年的发展处于“滞胀”阶段。绍兴的“灰泥”质量亟待提升。

扶持而来的积极性

事实证明,绍兴市调动企业积极性,服务业分离的做法促进了传统行业与服务业的共同提升。2008年底,绍兴地区最大的药品研发和连锁零售企业之一,华通医药有限公司分离药品类的会展业务,组建了绍兴县华通会展有限公司。当年,会展公司实现盈利,同时还提高了华通医药的影响力。

为了创造更多诸如华通医药这样的成功案例,绍兴市财政地税局实施了多种优惠措施,以调动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的积极性。

对于服务业的分离给企业带来的负担,财政部门给予补贴。如工业企业与三产企业在用水、电等生产要素方面存在价格差,在价格管理部门政策调整之前,财政首先对其价格差额部分进行补贴。

同时,调动分离企业的积极性还要重视企业分离后的发展壮大。对此,绍兴财税部门对分离后企业在一定期间内给予财政补贴;地税方面,对分离后三产企业符合有关条件的给予地方税减征、技术开发费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此外,对分离企业开通开办登记、资质认定等方面的绿色通道,绍兴财税部门给予主动服务。对分离后的三产企业优先推荐中小企业信用贷款;组织大规模的企业座谈会,通报企业分离的财政扶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开展企业分离发展企业的会计培训,对企业关注的分离后成本费用核算风险问题、经济效益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虽然如此,企业积极性还需要进一步调动。经济困境中,企业对创新工作缺乏热情。有的企业担心增值税转型后,营业税相对增值税的税负比较优势不复存在;有的企业担心成立新公司将增加经营成本和管理成本……

不只是财税的事情

目前,推动绍兴市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财税部门是主要力量。在帮助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过程中,财税部门努力算好四本账:一算分离发展给企业带来的实惠账;二算政策促进企业分离发展的实效账;三算经济转型升级、优化税收结构,增强地方财力的财税账;四算助推企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局账。具体工作中财税工作者需要主动深入重点企业,逐户上门辅导,帮助分析企业可分离的环节,为企业筹划分离方案。

然而,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是一项系统工作,不只是财税的事情。为了充分调动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绍兴市一方面将乡镇、街道财政体制分成与其企业分离工作的业绩挂钩,企业分离后发展得好,财政体制分成上就多得益;另一方面建立乡镇、街道及企业主管部门开展企业分离工作考核奖励办法,通过考核激励发动各乡镇、街道以及企业主管部门推进该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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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上看,我市财税工作取得重大成效。各级各部门特别是财税部门围绕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群策群力,扎实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推动了全市财政收入增长和财税质量的提高。也要清醒看到,我市财政实力、财源后劲、调节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财政支出压力较大,财源建设仍然还有很大潜力。

成效主要体现三个方面:第一,财政收入实现持续稳定增长。*年,全市完成一般预算收入128.44亿元,比2005年增收22.28亿元,增长20.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6%。今年1-9月份,地方一般预算收入116亿元,同比增长24.2%,全年超过预期目标大有希望。第二,财源建设取得显著成效。通过壮大支柱产业,不断培植新的增长点和税源,地税型产业和骨干税源不断壮大。第三产业对财政贡献逐步提高,今年上半年贡献率达55.83%。济钢、将军等一批重点企业成为税源的中流砥柱,对全市财政收入起到强劲拉动作用。县域税收占全市税收半壁江山,章丘、历下、历城、市中等县(市)区税收收入超过5亿,增幅均超过20%,历下今年有望超过12亿。第三,税源结构更趋合理。*年,金融、房地产、钢铁、烟草工业和机械五大行业交税占全市重点纳税人的62.48%,成为地方税收主要来源。上半年,房地产、钢铁、机械、贸易服务和交通运输业增幅较大,均超过40%,初步形成结构调整与财源建设协调互动的良好格局。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对地方财政支撑作用逐步增强,*年分别占整个税收的34.51%、19.46%、14.08%,今年上半年又有快速增长,反映出我市经济发展的良好势头和综合效益。这些成绩,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工作者和各级各类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晶。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市纳税人,向全市财税系统广大工作者,表示衷心感谢!

差距和潜力主要有:一是财政实力还需增强。我市财政收入在副省级城市中居第12位,增幅第9位;省内与青岛差距逐步拉大,增速低于全省平均5.31个百分点,居第16位。这远远不能满足我们解决民生问题、推进和谐发展的公共财政建设的需要。二是税收比重有待提高。*年,税收占财政收入比重76.14%,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同青岛(85.16%)、莱芜(90.36%)等市相比差距较大,低于国内许多省会城市85%左右的比重。三是税源过于集中。主要集中在一些纳税大户,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实力对地方财政支撑力较弱,市属企业财政贡献小于中央和省级企业;许多建成的工业项目尚未形成新的税收增长点,第三产业一些优势行业税收贡献潜力没有充分发挥。这种过于集中的税源结构,特别是过分依赖资源型行业,遇到宏观形势和市场供需变化,将会引起我市财政收入大幅波动,不利于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四是财源建设仍不平衡。部分县(市)区经济基础差、收入总量低,非税收入比重大,可用财力相对不足,保平衡压力依然很大。这些问题,反映出我们在财源建设上的不足和差距,也反映出财源建设的潜力和压力。我们要正视困难和差距,变压力为动力,迎难而上,勇于挖潜,广植财源,推进全市财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明确财源建设的着力方向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级财税部门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公共财政建设的要求,加强财源建设,优化收入结构,依法科学征管,着力改善和保障民生,把财政增长建立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基础上,不断提高财政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围绕这个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繁荣发展第三产业。把现代服务业放在事关结构升级全局的重要位置,全面提升金融、物流、会展、中介等生产业,突出发展软件、文化、教育培训等知识型服务业,大力发展旅游、商贸、社区服务等生活业,显著提高服务业在经济总量、地方税收中的比重。需要指出的是,当前我市金融业无论从增长率还是对地方税收贡献率,都表现出强劲势头。金融业对基础设施和环境依赖小、产出大,聚集财富迅速,对经济社会发展影响极大、外部性极强,做好金融业发展的工作是十分重要的。

(二)提高工业经济效益。以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为重点,以提高企业盈利能力为取向,加快提升工业发展水平。转变工业经济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改变“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增长模式,依靠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提高产品附加值,创造自主品牌,形成名牌效应,实现规模实力、质量效益、产业集中度和创新能力四个明显提高。大力发展园区经济,显著提升园区承载力,培育高聚集度产业区,以骨干企业和名牌产品为龙头,延长产业链,提高产业互补和协作能力,形成一批有影响力的知名企业和特色产业基地。加快国有企业改革步伐,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变企业管理方式,促进企业集约化经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增强盈利能力。

(三)培植中小企业发展。在继续发展、巩固、壮大骨干财源的同时,努力创造条件,大力发展民营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快速稳定发展,培植后续财源,形成多元化财源结构,分散财政风险,增加财政收入的稳定性。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运用财政贴息等手段,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提高中小企业的融资能力和空间。对大企业和中小企业实行公平待遇,通过招标或其他方式使中小企业平等获得各类政府性资金支持。帮助中小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中小企业管理经营水平,鼓励引导中小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外部广阔市场。

(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县域之间均衡发展,缩小县域发展差距是财源建设的重要着力点。要在投资、金融、财税、外经外贸、技术开发和利用等方面给贫困县区适度的政策倾斜,营造县区的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县区后发优势。通过做扎实的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好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若干优惠政策,更多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加大对困难县区财政转移支付和重点帮扶力度,充分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增强县域经济造血功能,提升县域经济规模、质量和创新能力,不断把县域财政做大做强。

三、完善和落实财源建设的激励政策

会上印发了我市加强财源建设意见以及财政局出台的实施细则,长林同志也作了说明。会前财税部门做了大量细致扎实的研究论证,会后各级各部门都要认真抓好政策的贯彻落实。总的来说,这次出台的政策主要有三个特点:

第一,导向明确。《意见》围绕保障科学和谐发展的主线,突出三个导向:一是鼓励转变发展方式。重点鼓励自主创新、节能减排、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更多的用于科技创新,支持循环经济和重大节能技术开发,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防治力度,支持环保产业发展。二是鼓励经济结构调整。按照国家宏观调控方向和产业政策,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总部经济等发展,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三是鼓励财源质量提升。针对县域财源建设、税收收入比重提高、财源贡献大户、财政困难县区收入增长等方面的政策,都是为加快提升我市财税结构和质量,而采取的有效措施。这个导向,就是财源建设的方向,也是各级各部门以及企业发展的重要着力方向。

第二,力度加大。在目前财政支出压力过大的情况下,市委、市政府一次性拿出8000万元专门设立财源建设扶持资金,而且每年都列入预算安排,这在历史上是前所未有的,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财源建设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对金融业的奖励,一次性补助200万元—2000万元,这个力度也是很大的。按照各财源单位对财政收入的贡献份额和动态增幅,相应调整扶持奖励幅度和分类补助标准,奖励幅度从2倍到10倍,也是前所未有的。

第三,保障扎实。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意见》从组织实施、实施细则、覆盖范围、资金来源都作了扎实而有操作性的要求。要求成立市财源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县(市)区、各部门、综合治税部门责任,对支持政策作了详细分解,对奖励条件、标准、幅度作了明确规定,奖励面涵盖县区、部门、企业、企业法人代表;特别要求县(市)区要把专项扶持资金纳入预算,体现出对财源建设的高度重视。各级各部门要把握好机遇,用足用好支持政策,充分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加快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四、加强征管,依法治税

财税部门要加强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做到应收尽收,力争全面反映经济发展成果。

(一)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要立足增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收入组织工作。加大税收征管力度,在抓好大企业、大集团等骨干税源的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和零星分散税源控管力度;严格税收执法,严肃征管纪律,强化税务稽查,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偷、逃、骗税行为;在抓好内资企业税源控管同时,加大对外资企业税收征管,对优惠政策到期的企业及时恢复征税。大力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抓好征管责任区和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强化税源管理,完善税源动态控管体系,防治税源流失;完善税务稽查工作机制,改进税收征管手段,发挥财税信息化功能,通过强化纳税评估,提高征管控制能力。深化综合治税成果,完善协税配合制度,加大区片管理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税源和零散税收征管。要区别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采取征管措施,切实加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餐饮娱乐业等有潜力行业和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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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战略即实现面向国际市场的拓展经营,为我国企业科学应用国外以及国内市场的价值化资源,借助对外投资、承包管理、劳务合作积极的引入竞争以及合作机制,全面实现经济的全面健康发展。伴随美国次贷危机的爆发,逐步导致全球经济陷入危机状态,西方发达地区的经济严重受挫,并呈现出停滞以及衰退的不良状态。为优化本国经济,西方国家出台的系列策略,却对国际经济贸易形成了负面影响。基于该类发展背景,我国应科学引入财税金融优质策略,方能实现经济的协调、持续与健康发展。

二、金融危机影响我国贸易发展

我国经济的迅猛腾飞、持续增长主体依靠对外贸易,金融危机的深远影响则会对我国经济建设产生负面影响。基于对本国经济的保护目标,较多国家采用贸易保护策略,进而令我国变为反倾销进程中的主体受害对象。在我国,出口的传统商品多为劳动密集类,由于技术水平影响,其质量以及科技含量较难快速的上升。而欧盟发达地区,则通过提升商品的准入要求进而对我国商品输入进行抑制,对国际贸易的拓展形成了负面影响。面向欧盟进行出口的相关产品还需取得检测合格凭证,进行必要的回应以及产品的整改。尤其对五金电动商品的出口形成了严峻的考验。出口方需要明确工具相关出口标准,掌握安全、规划设计、生产质量的相关要求。同时,需要进行满足新规定相关产品的创新研究。该类问题均会对出口方的成本形成影响,令企业面临较大的负担。

伴随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扩充,进一步令传统贸易手段应用越来越少。当前,较多国际领域的贸易均利用网络订货、谈判以及营销模式,通过电子报关、保险管理、商检操作、运输调配以及结汇管理等,可有效的节约贸易开支,提升人力物力资源的应用效益,以及实践工作效率。网络平台对全球一体化市场的构建形成了积极促进作用,各个国家的贸易合作日渐紧密,通过电子商务完成的市场交易总量则迅猛增长。

相应的,各类传统贸易手段则不能全面满足国际领域的贸易发展需求。基于金融危机的不良影响,令进口商资金链较易形成不良问题,欠款问题日益显著,进一步令坏账率有所提升。爆发金融危机后,沿海城市出口单位均面临出口坏账率增加的窘境,一些中小企业则会不堪压力,并欠缺短期之中的更新转型潜能,因此需要出口单位应用更为安全可靠、优质高效的经营贸易手段,方能摆脱困境。

2012年,欧洲危机对其银行体系形成了不良影响,银根的紧张,对贸易融资形成了负面作用。行业经营压力持续增加,国际贸易借助短期信贷的融资方法,令进出口单位获取短期融资存在更大的难度。由此不难看出,金融危机影响令我国企业实施走出去策略面临较大考验以及挑战,企业出口不但需要通过技术更新优化产品质量,同时还应积极开展创新性贸易模式探索,有效的缓和融资压力。

三、我国企业走出去推行财税金融实践策略

(一)外汇管制日渐放宽

随着现行财税金融政策的颁布实施,对业务资格的影响限定标准逐步放宽,同时进一步制定了境内资金业务的实践原则,明确业务体系结构,规范了审核管理流程,并要求受托财务单位实施申请以及统计报备工作。同时令政审批复流程实现了有效简化,各类外汇管理的核准事项通过外汇局进行管控办理。财税金融政策进一步完善规范外汇资金的一体化运营管控方案,将即期结售汇相关业务问题囊括入制度框架之内,并持续开展外汇管理制度法规的完善以及清理。令相关外汇业务程序持续的清晰简化,外汇资金进行业务账户设立的集中管控,做好划转协调把握,受托单位则可凭借资格文件进行相关办理服务。

(二)财税金融策略的管理支持

财税金融策略的管理支持主体体现为财政、信贷、税收优惠、以及保险支持等。非公有制单位可获取境外加工的贴息贷款经费,规模有限企业则可享有开拓与援外合作支持以及风险基金等。可对非公有制单位的国际发展、对外合作投资形成优质作用。现行财税金融策略还明确了融资对外担保进行盈余管控,进而提升了操作便利性,无需逐笔的进行审核分析。信贷策略层面则令民营单位逐步享受到等同国有机构的优质待遇。并明确了对中小企业的金融管理、财税策略需给予必要的扶植。契合信用担保经费管理要求的单位,可积极拓展中小型单位的相关担保管理业务,给予定额补助。

税收优惠层面,进一步令企业位于境外税收减免制度进一步健全,可引入间接抵免方式进行处理。并积极的引导企业走出去,对满足标准的小型单位,可减免一定税收。商贸以及服务单位、相关加工单位等,对新增再就业员工,满足一定标准条件,可依据用工人数进行定量的税收扣减,享有一定的优惠政策。另外,对于重要的高新技术发展产业则给予一定的税率减免优惠,对于无法自主生产设施,相应范畴中则减免关税以及增值税,对我国中小企业的对外扩充经营发展形成了有力支持。

为保障企业走出去获取丰富利益,财税金融政策履行双边税收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另外通过专项保险策略的制定,为我国非公有制单位实现走出去的发展,创设了完善的风险管理保障。

四、现行财税金融政策对中国企业“走出去”的影响

(一)现行财税金融政策产生的积极作用影响

基于现行财税金融政策,我国外汇储备以及对外贸易经营管理实现了快速、高效的增长发展。到2012年上半年,外汇储备金额高于三点二万亿美元。由通行的国际行业标准审视,当前我国总体外汇储备可满足近两年的进口额需求。其总量的扩充可提升宏观协调管控水平,对保障国家以及企业享有的信誉极为有利,并可实现国际贸易的全面拓展,不断的吸引扩充多方投资,节约国内单位融资所用成本,良好的消除与预防金融风险。十二五规划的落实持续推进企业开展走出去战略,可有效的强化国际领域的合作交流,扩充出口,令行业在国际市场的影响力以及竞争力持续增强,并可促进国内以及国际市场的优质协调发展。依据我国海关总署的研究,汇总分析相关数据不难看出,我国经济实现了稳步持续的增长,由此可见走出去战略的科学履行体现了显著实效性。

(二)财税金融政策落实包含的不足问题

财税金融政策对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产生了积极有效的影响作用,同时也呈现出一些不足问题。具体体现为政策落实没有全面到位、服务管理水平仍需进一步优化提升。由于对外投资各类经营项目的审核批复流程仍旧相对繁琐复杂,因而对工作效率形成了负面影响。当前,对外投资经营项目包括地方审批以及商务机构审批等类别。前类项目的管理审批程序为,企业首先需要进入外经贸委相关网络系统,并点击审批专栏,完成企业的登记注册,而后需要进行境外管理投资项目具体明细表格的填写。接下来,企业需要进行申报材料的全面准备,应制定对外项目的事项申请材料,由上级机构进行把关,同时应出具外汇资金投入来源的风险因素评审意见,外管局应实施协调管理。另外,应准备必要的境外单位合同管理章程、投资方营业管理执照。我方投资高于一百万美元各类非贸易经营项目还应准备相关机构立项批复材料,外经处则应依据企业相关申报项目材料,在规定期限内征询管理意见。当外经处接受企业方上交的全部材料后并完成合格验审后,则进入受理环节流程,并应在受理之后十个工作日期限内进行批复。完成上述工作流程后,外经处将会通过网络公布相关办理的结果,并发出批复至申报企业。

由商务部进行项目审批管理的具体流程为,首先企业应进入外经贸委的网站并登陆审批管理系统,进行自主的注册登记,完成境外投资管理项目具体事项表格的填写上传。而后进入申报材料的流程环节,前期的流程同地方审批相同,待进入正式受理环节后,于十个工作日期限之内报告至商务部门,并于网络平台进行事态进展的跟进公布。待审批完成后进行网络信息公布,并由外经处将商务部门出具的批复进行转发。再者,投资额高于一百万美元的相关对外投资经营项目,则需要企业首先上报可行性分析报告至发改委,而后再行进行逐级层次的批复审核。

同时,现行财税金融政策影响下,令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履行需要办理较为复杂的出入境手续。对外投资经营项目从事的各类实践活动,例如技术处理、经营投标、应急状况应对等,均需要国内员工快速的派出处理。然而基于当前国内针对国有单位商务出行、因公管理审核、一事一报体制,企业高层管理人员频繁的出入境签证管控较为严格,进而令企业走出去管理面临较大的困难。

财税金融政策影响下,需要持续的提升服务管理水平。当前,由于融资成本较高,即便政策性的银行融资,其利率水平仍旧居高不下。贷款阶段中需要强制的执行出口信贷相关保险,通常该类政策保险的缴费水平较高。上述高成本的投入对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走出去的科学对外经营管理形成了负面影响,基础服务系统层面也存在一定的欠缺性。公共信息体系的应用发展一方面呈现出不均衡性,不同国家投资管理环境履行的政策法规体制较难科学获取,进而令企业走出去发展步伐受到了不良阻碍。同时,一些专业服务单位组织的欠缺,企业走出去实践进程中,需要获取国际经验的有效辅助支持,并应赢得语言、技能优势,扩充文化建设,优化法律制度规范。

五、结束语

针对现行财税金融政策对企业走出去策略产生的不足影响,我们则应细化探究,有效的简化申报项目办理流程、实施严格管控的同时,把握平衡适度的原则,给予具备竞争优势企业一定的辅助支持,实现管理政策的有效倾斜,完善公共信息体系建设,持续优化服务管理水平,简化出入境办理手续、降低融资成本,适度缩减强制保险额度,方能真正为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开创优质良好的发展环境,提升显著效益,真正令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实现持续、全面、优质、健康的发展与升华。